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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读后感

荒野读后感

2023-02-07

荒野读后感700字。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读完作品,我们能学到许多。辗转反侧,还是决定记录下来,你是否对于怎么写读后感这个问题很感兴趣呢?你不妨看看荒野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荒野读后感【篇1】

在暑假期间,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叫《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刚拿到这本书我就喜欢上了它,第一眼我在封皮上看到的是两只有着黑白相间的绒毛的大狗,它们都在冰天雪地里生活着,一个坐立的遥望远方,一个则吃力的向前行走……看了封面我就有种迫不及待打开书的感觉,之后我捧起书细细的阅读。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布克的大狗,从小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有一天,布克不小心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开始与吃不饱的恶劣环境抗战。它被卖给了一支雪橇队,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舟共济,共度坎坷。但是,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正当它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约翰·宋顿收留,布克并感受到爱的力量,在约翰·宋顿遇害后,布克知恩图报。最后在荒野的声声召唤下,加入狼群。

读完这部小说后,我心情感到格外的沉重,特别是读到最后一段,约翰和所有营地成员被印第安人杀害后,布克愤怒地报了仇,并坐在埋没约翰的水塘边静静地愣神,惨白的月光洒泼到湖面,使得一切都是那么朦胧,那么凄惨,到处弥漫着血腥的气息。我好像身临其境,不禁升起一丝对布克的怜悯之情,想起它与约翰结识后所经历的快乐和忧愁点点滴滴中流露出他们彼此之间互相的关爱。看到这儿,我的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刷啦啦的往下掉。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还有:它生动描述的介绍了一个人与狗的故事,主人公布克为了生存,在一次次的拼博与战斗中,都坚持下来。这本书告诉我们:只要坚持,永不放弃,而且会运用智慧,小菜一碟。

荒野读后感【篇2】

一条狗的传奇一生,展现了它从文明到野蛮的辛苦蜕化过程。

《荒野的呼唤》是一部杰出的动物寓言小说,它描写了这样一个由狗变狼回归自然的故事。

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混血狗,它既魁梧又机灵狡猜,在一个法官家庭里备受宠爱。可不幸鼓终降临,一个家伙将它偷走并把它卖到极寒地带做雪撬狗。在这里,巴克而临着生存极限的考验,也体会到了人与狗真正的爱,最终它报复了杀害它主人的仇人后,毅然回归了森林,完成了从文明到野蛮的蜕化过程。

《荒野的呼唤》表而上是写一条狗在极其恶劣的极地的生存和斗争,而实际影射的是当时社会中的人在残酷竞争中求生存的艰难,也演示了人类随若文明的不断发展,远离了淳朴的自然,又有了回归的欲望。是啊,在这有如万花筒般的当代世界,首先要学会的是适应之道,比如巴克适应那样一个充满残酷的寒地,我们应当很容易。其次便是怎样做才能不迷失原来的自己。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巴克是走了一段弯路,可是它最终也觉悟了。可我们人类。在金钱、利益等物质世界中迷失的少吗?又有哪些是自己顿然醒悟,而永不后悔的?我担心,我们在文明发展的过程中,抛弃了在荒蛮时代属于美、属于生活之乐的东西。

杰克伦敦赋予了巴克以灵性,可见这不仅是一篇动物小说那么简单,作者意在以狗的经历反映出人的本性,那原始的未经渲染的东西。它也留给我一个沉重的问题,究竞我们是从文明到野蛮蜕化,还是从野蛮到文明进化,我无从所知。

一条狗的传奇一生,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荒野的呼唤》,一片荒野中,我仿佛听到了那原始的呼唤……

荒野读后感【篇3】

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受启发。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温顺的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充满了野兽和人性的交织与角斗,而最终**占了主角,深刻也反映了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

俗语说的好:“江山易改、本性难易。”家养狗“巴克”最初在山谷当狗国王,后来被曼钮赎出,经过无数次的被卖出,一直到它的最后的一任主人——桑顿死后,它自己就已经完完全全的和人类世界完全断了,现在终于像它的祖先一样,自由地奔跑在旷野之中了。

这本书让我想起《牧羊人和狼的故事》。从前,牧羊人捡到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狼崽,把它带回家,跟他的羊喂养在一起,小狼崽长大以后,如有狼来叼羊,它就会和狗一起追赶。又有一次狗没追上,就回去了,那狼继续追赶,待追上后和其他狼一起分享了羊肉。从此以后,有时并没有狼来叼羊,它也偷偷地咬死一只羊,和狗一起分享。后来,牧羊人察觉到它的行为,便将它吊死在树上。这故事说明恶劣的本性难以改变。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知识,也让我感受到“弱肉强食”这四个字的意义。

荒野读后感【篇4】

在这个暑假我和妈妈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

现在就让我们一起走进这本书吧!首先我要告诉大家,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狼犬,他从小在米勒法官家长大,它从前的生活过的很开心,后来,米勒法官院子里的园丁把巴克卖了,然后巴克被一次次的转卖,后来巴克成了雪橇狗,佩罗和佛朗索瓦是巴克的新主人。在那里,巴克与同伴们生活的很快乐,有是也会发生一些战争,比如巴克与斯皮茨的战争,最终巴克赢了,它取得了领头狗的位置。自从巴克当了领头狗,这让佩罗和弗朗索瓦大吃一惊,巴克的表现非常出色。有一次。巴克它们被卖给了一个毫无经验的人。它们的新主人要去冒险,就是去快要融化的冰面上走路,它们的冒险没有成功,就陷入了水里。巴克被折磨得奄奄一息,桑顿就被收养了巴克,最后巴克的主人是桑顿。巴克和桑顿过着快乐的日子,最后巴克与一个狼群接触,之后成了狼群的领袖,过着快乐的日子。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要学会坚强,战胜自我,像巴克一样努力。

荒野读后感【篇5】

你可曾试着去了解过一种动物,认真与它沟通,倾听它的声音,感受它的情感?虽然人类多将动物当成宠物来养,可也只会把它当成宠物,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在《荒野的呼唤》中,杰克伦敦却塑造了一只有思想,有感情,还有欲望的狗--巴克。最初巴克就像我们今天的宠物狗一样,过着养尊处优,自由自在的生活。他既传承了父亲的威严,又传承了母亲的机智敏捷。要不是可恶的园丁因缺钱将他卖给狗贩。使它的命运从那一刻起就改变了……

巴克一下子从“国王般的身份沦落为一只苦役狗,它在血淋淋的棒子和锋利的牙齿上服从了现实,它在残酷的现实中牢记一个道理:“强者为王,败者为寇”。一个个的主人匆匆走进它的生命,有的给予它爱与温暖,有的又将它拉回现实生活中去,各式各样的主人来得匆匆去得也匆匆。在恶劣的环境之下,它的野性慢慢复苏,并渐渐扩大……

人类之间的勾心斗角让我们感到身心疲倦,但是当这些事情发生在一只狗的身上,让我深深的感悟到:“只有真正的强者才能卡住命运的咽喉,主宰命运走向成功。而弱者只能被命运所欺压,变为永远的悲剧……”

像巴克一样,我们的生活中也是困难重重,也会在人生的低谷里徘徊。退缩,解决不了问题;软弱,只会让困难加剧。唯有勇敢地面对,顽强地与命运抗争,才能战胜困难站在人生的高峰,拥有更加美好的生活!当我细细品读着“书韵”时,我不禁读懂了作者的内心,他写的不仅是巴克,更是对人类生活的真实写照。原始的求生本能告诉我们:“想要生存下去就要做生命的强者!”这便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荒野读后感【篇6】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我读后百感交集。作者杰克?伦敦带我走进动物的内心世界,让我能以动物的独特视角去审视这个世界。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终于有一天,巴克不小心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开始与弱肉强食的恶劣环境抗衡。它被卖给了一支雪橇队,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担风雨,共历坎坷。但是,残酷的环境还是把巴克击垮了。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正当它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约翰?桑顿收留,并感受到爱的力量,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巴克知恩图报,挣断了与人类社会的最终纽带,在荒野的声声感召下,汇入狼群。

读完这部小说后,我心情感到格外的沉重,有一种类似饥饿,却又不能用食物填饱的感觉,特别是读到最后一段,约翰和所有营地成员被土着人杀害后,巴克愤怒地报了仇,并坐在埋没约翰的水塘边静静地愣神,惨白的月光洒泼到湖面,使得一切都是那么朦胧,那么凄惨,到处弥漫着血腥的气息。我好像身临其境,不禁升起一丝对巴克的怜悯之情,想起它与约翰结识后所经历的快乐和忧愁点点滴滴流露出他们彼此之间互相的关爱。现如今,在这个世界上惟一爱着它的人死了,巴克没有了精神寄托和牵挂,怎能不让人惋惜呢?看到这儿,我不禁潸然泪下。

回忆巴克的生活经历,我深切地感受到环境对于性格的塑造作用。像巴克,从小养尊处优,以至于它变得娇小、柔弱,容易被击垮,但是,当它被贩卖到北国之后,适者生存的恶劣环境使得它不得不为了生存而磨炼自己、考验自己,逐渐成为生存的强者,颇具王者风范。这都是环境对于性格的影响。在现代社会中,环境的感染以及生活的影响同样对于我们十分重要,环境决定了我们成长的轨迹和道路。现代社会竞争激烈,同样有着优胜劣汰的规则,如若我们像原来的巴克那样,必定不能迅速适应风云莫测的社会而遭遇淘汰。因此,我们只有自力更生,学会各种生存技能,才能在社会立足生存。

当然书中讲到的关于环境激发内心世界的野性也很重要。如若巴克一直呆在家里,或许永远都是一条帮助人类,与人类早夕相处,只会乖乖索取食物普通狗,而巴克却被贩卖到了北国的荒蛮之地,从此命运被改变。为了适应环境而生存,对于巴克来说,生存就得杀戮,它在生存中学会了杀戮,杀戮让它取得了令所有雪橇狗都敬而远之的地位,杀戮让它在为约翰报仇后获得了极大的成就感,这一切的一切都在逐渐激发着它内心的野性。对自然的认识,对自然渴望在它的心里产生共鸣,荒野的呼唤唤醒它尘封的野性,虽然,约翰的爱冻结住了巴克对自然的向往,但是,这只是短暂的,约翰成为最后一根套在巴克脖颈上的纽带,这是它与人类社会最后的维系,是爱的纽带。最终还是断了,巴克挣脱了束缚,获得了自由,遁入森林,汇入狼群,成为一只真正的狼。

我喜欢这本书,他令我学会了许多。只要坚持,永不放弃,而且会运用智慧,我相信做任何事情都一定会成功的。

荒野读后感【篇7】

有的书能够深深地打动你,有的书能够带给你无限的遐想,有的书能令你爱不释手。而我有这样一本书,读罢,深深叹息。

今年寒假,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本在一个安宁舒适的地方,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突然有一天,却被一个人给偷偷地卖了。之后他换了三个主人,在一次次战斗中让他明白了人与动物的强弱之分和生存的法则,慢慢地,他的野性复苏了。在这三个主人中,桑顿对它最好,但每一天晚上,巴克都会被狼的嗷嚎的声音吸引过去。经过一段波折之后,桑顿被一群土著人杀死了。巴克十分伤心,并咬死了那群土著人。最后它来到丛林,找到了狼群并加入了它们,就像它的祖先一样过起了荒野生活。

我被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甚至到了废寝忘食的程度,接连几天看完,合上书,我掩卷沉思:巴克之所以回到荒野,就是因为人类。要不是人类,巴克怎么会从大法官温暖的家离开?人虽然是高级动物,但是他们贪婪至极,对金钱充满无限的渴望。故事中的人们为了获得金钱,不惜去寒冷的阿拉斯加淘金,冰天雪地里,他们需要狗拉雪橇,那些贪财的人,比如法官家的仆人,偷走巴克,把他们卖了,而那些买家却用暴力来制服狗。在动物面前,人们的“恶种”显得那么无耻与残酷。

我喜欢小狗巴克,虽然它没有了幸福的生活,但他能靠自己的努力来赢得自己生存的尊严。在寻找幸福的途中可能还会有许多的艰难险阻,还要面临饥饿带来的痛苦,抑或是累死,也有可能会被主人打死……但它仍旧坚持着。它的四个主人中,除了只认钱的查尔斯一家,另外三个,巴克一直真心与他们做朋友,他们善待巴克,巴克呢,甚至不惜生命地去救遇险的主人。我一次次被巴克的这种深情与执着打动。

人们都说,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的,巴克可以说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但是,最后,它还是走向了荒野。小说的结尾,我看完后,心里沉甸甸的。我似乎明白了:动物把人类当朋友,而人类却不断伤害它们,当动物不断失望后,它们和人类之间的联系的纽带也就断了。

爱动物就是爱自己,善待和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家园的动物。面对着逐渐消失的森林,日渐融化的冰川,我不由得问:如果巴克生活在现在,它还有地方可去吗?

我们希望,爱在我们身边。也真诚的呼唤人类:善待小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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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荒野求生》有感700字


去年六一,妈妈送我一套叫《荒野求生》的书。我看到书名就喜欢上它了,浏览了一会,更加爱不释手。

作者贝尔是世界级野外生存大师,他有着经验丰富的野外求生技能,经历过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活着就有希望,这是野外生存的法则。”我钦佩他的勇敢、冷静、乐观、坚毅、永不放弃的精神。

一次,小主人公贝克乘上游轮驶往加勒比海度假,突然,全体船员都消失了,紧接着,游轮神秘爆炸。原来这是鲨鱼出没的海域,成千上万的鲨鱼撞击、撕咬着游轮,贝克和乘客都陷入了绝境。贝克在危急时刻,用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冷静观察海鸥,以此来寻找陆地.......历经千难万险,重重危机,最后他和乘客终于转危为安。贝克还有很多小绝招,例如,如何搭建野外帐篷、自己打吊床、在没有钓鱼竿的情况下怎样钓鱼、在森林里迷路如何辨别方向......他掌握很多生存小技能,让自己的生活更加惬意。

我特别崇拜贝克的聪明才智,虽然我没有机会去荒野探险,但我能在小事上让自己成长。妈妈说我就是缺少锻炼,动手能力欠缺,看了《荒野求生》这本书,我经常向妈妈申请做家务,然后在她们惊讶的目光中地完成了以前做不到的事情,比如买菜、做饭、照顾弟弟妹妹,去露营时自己搭建帐篷、在野外如何防蚊.....记得有一次我炒菜,锅没干我就把油给倒下去了,顿时噼噼啪啪炸了锅,油星溅到我的脸上和手上,立马火辣辣的,想撒手不干了,这时我的脑海里就出现了贝克的样子,他好象在嘲笑我是个不动脑子,遇到困难就放弃的人。我心有不甘地把火熄掉,寻找一个防油溅的办法。平时上学路过修车的地方,修理工做电焊时火花四溅,他们都是戴面罩和穿长袖厚衣服,这样就安全了,我也可以用同样的方法呀!想到做到,我找到摩托车的头盔戴上,穿上一件秋天的旧外套,重新上阵,我对着贝克做了个OK的手势!

作者贝尔说“奖章并不总是会授予那些最厉害、最勇敢或者最聪明的人,也会授予那些最坚韧不拔的人。”我不是最厉害最勇敢的人,也不是最聪明的人,但我一定可以做一个最坚韧不拔的人!我要在学习和生活中做到坚持,从小事做起,遇到困难要乐观、坚持、永不放弃!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精选700字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我们该如何去写作品的读后感呢?请你阅读小编辑为你编辑整理的《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精选700字》,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精选【篇1】

出于对动物的喜爱,我常会找一些这类的书慢慢翻看。《野性的呼唤》是一本以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为主角的书,却和一般的侧重于狗的忠诚、可爱之类特性的书不同,它以叙述的形式讲述了巴克从一只温顺亲人的家犬在棍棒法则和野性的教育下转变成“狼王”的故事。中西方文化有差异,在语言的表达方面也有所不同,但文章中透露出的 “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 的意识和对生命的热爱,依旧深深吸引着我。

巴克在被拐卖前,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酷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 荒野生存 规律和竞争规律的 雪橇犬 ,它与它的主人桑顿一起,在北方闯出了名声,最终还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苏格拉底说: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是准备死亡,练习死亡,因为死亡能够使我们的身体消失。这句话听起来有些消极,然而在杰克 · 伦敦的作品中,伴随死亡而来的不是眼泪,乞求,而是尊严;死亡也不是阴森森的,而是冷静、清醒的。他的小说的死亡意识主要表现在抗拒死亡的威胁、寻求有尊严的死亡、遵循死亡的自然规律等方面,这也正是他热爱生命,礼赞生命的独特方式。

文章中的巴克有许多吸引我的地方,比如它的坚韧不屈,听命棍棒法则却并未被驯服;适应力强,为了生存学会了以前养尊处优时不会的技能;热爱自由,对新生活充满了向往和渴望;勇猛凶残,想象力丰富,善于耍心眼,施诡计,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富有激情,当桑顿把它从棍棒中救出来,并像孩子般照料它时,它表现出对桑顿义不容辞的责任和爱以及忠诚。也许巴克不够完美,但在我眼里,它充满了魅力。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精选【篇2】

一条狗的传奇一生,展现了它从文明到野蛮的辛苦蜕化过程,《商度凝炼地概括了作品的内容。)

《荒野的呼唤》是一部杰出的动物寓言小说,它描写了这样一个由狗变狼回归自然的故事:

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混血狗,它既魁梧又机灵狡猜,在一个法官家庭里备受宠爱。可不幸鼓终降临,一个家伙将它偷走并把它卖到极寒地带做雪撬狗。在这里,巴克而临着生存极限的考验,也体会到了人与狗真正的爱,最终它报复了杀害它主人的仇人后,毅然回归了森林,完成了从文明到野蛮的蜕化过程。〔简述故事梗概。)

《荒野的呼唤》表而上是写一条狗在极其恶劣的极地的生存和斗争,而实际影射的是当时社会中的人在残酷竞争中求生存的艰难,也演示了人类随若文明的不断发展,远离了淳朴的自然,又有了回归的欲望。是啊,在这有如万花筒般的当代世界,首先要学会的是适应之道〔结合当代社会评价作品》,比如巴克适应那样一个充满残酷的寒地,我们应当很容易。其次便是怎样做才能不迷失原来的自己。《失去对自我的认知能力。)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巴克是走了一段弯路,可是它最终也觉悟了。可我们人类。在金钱、利益等物质世界中迷失的少吗?又有哪些是自己顿然醒悟,而永不后悔的?我担心,我们在文明发展的过程中,抛弃了在荒蛮时代属于美、属于生活之乐的东西。

杰克伦敦赋予了巴克以灵性,可见这不仅是一篇动物小说那么简单,作者意在以狗的经历反映出人的本性,那原始的未经渲染的东西。它也留给我一个沉重的问题,究竞我们是从文明到野蛮蜕化,还是从野蛮到文明进化,我无从所知。

一条狗的传奇一生,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荒野的呼唤》,一片荒野中,我仿佛听到了那原始的呼唤……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精选【篇3】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荒野的呼唤》的书。读完这本书后,我不禁感慨万分。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由于当地淘金热的兴起,有一天,巴克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随即巴克不断的被出售,开始与弱肉强食的恶劣环境抗衡。在给邮差佩罗服务的过程中,巴克显示了它极强的环境适应能力以及优异的领导能力,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担风雨,并使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被主人又一次转手后,他被买给了几个不会训狗的人,而且还被打得奄奄一息,好心的桑顿把它收留了下来,感受到爱的力量。在桑顿遇害后,巴克彻底的断绝了与人类最终联系,在荒野的声声召唤下,汇入狼群。

巴克和伙伴们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只有它活了下来,并成为狼群的统帅。从温顺到凶猛,从依赖人类到独自生活,巴克变了很多,而导致他变成这样的是因为弱肉强食的道理,以及社会的逼迫。杰克·伦敦描写了狗的世界,但从书中,却是针对人的世界。和巴克一样,我们在生活中也会遇到挫折,也同样会遭遇悲剧,我们只有顽强、勇敢地去面对,坚强地与命运作斗争,才能战胜它,只有这样才能体会到苦尽甘来的喜悦。巴克的斗争经历,使我体会到一种坚韧不拔、向往自由的精神,只要坚持,永不放弃,而且会运用智慧,才能生存,才能成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精选【篇4】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温顺的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自然的过程。充满了兽性与人性的交织与角斗,而最终兽性占了主导。

那么巴克为什么最终变得和狼一样呢?我想就是因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吧。在那样严酷的环境中,如果你不努力让自己变得强大,那么你就一定会被自然淘汰掉,从丛林中消失,所以,巴克不断的改变自己,壮大自己,让自己能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生存下去。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同样是这样,如果不去竞争,那么就会被生活所淘汰……我们总是想着让生活适应我们,当换了一个生活环境后,也不是自己想办法去适应新生活,熟悉新的生活环境,而是异想天开的认为,生活会慢慢适应自己的,自己什么也不用去做,也能熟悉生活,我认为这种想法是极不明智的。比如《鲁滨孙漂流记》中的鲁滨逊,如果他不主动去适应孤岛上的生活,而是等生活去适应他,那么,他还能活下去,最终重返祖国吗?当然不能。再比如《老人与海》中的老人,如果他不主动去适应海上的环境,而是等环境适应他,那么他还能活着回去吗?肯定不行,恐怕早就被鲨鱼吃掉了吧。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是达尔文所说过的一句话,如果不去竞争,那么,必然要面对被淘汰的命运;如果不去适应生活,那么就一定会消失在时间的齿轮上。

所以,让我们勇敢起来,去竞争,去挑战,去适应生活,为自己的未来开辟出一块新天地。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精选【篇5】

《荒野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一部中篇小说。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也延续了他一贯的创作主旨:生存。

这部小说的视角十分奇特,是以巴克的视角来写的。他原本生活在米勒法官家的大宅子里,养尊处优。但又被园丁曼努埃尔偷拿去换钱了。巴克先是被转手到一个训狗专家那里,被大棒打明白了: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如果对方手中拿着大棒,你一点办法也没有。巴克着实是一条聪明的狗。他后来被佩劳选中,成了一条拉雪橇的狗。它是条好狗,学的很快。而荒无人烟的环境也逐渐激发了它的`野性,它就这样一直在原始的环境下,学习着原始的技能。在旅途中,它也并不是一帆风顺。中途有赫斯基狗来洗劫他们的营地,甚至杀死了巴克的同伴。它与头狗发生争斗,最终战胜了头狗成为狗群的领袖,它见到了忠犬的死亡。这一切都给它带来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后来巴克又被转手给了一个亲戚团,其中领头的叫哈尔。他是个为了淘金不顾一切的人,他每天都在驱使着狗队,却从来不为它们考虑。对他而言,狗只是工作的机器。巴克在这种环境下几近崩溃,直到遇见了约翰·桑顿。桑顿是一个真正爱狗的人,他对任何的狗都十分大度慈爱,他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好主人,这让巴克十分的爱他,桑顿是唯一能拴住巴克的人。而桑顿终究还是被伊哈特人杀死了。巴克就此彻底脱离了人类,回归了荒野。

巴克是一条狗,但在书中,巴克的一些品质表现出它比有些人类还要好。它正直忠诚,十分勇敢,而有些人,却是利益至上,十分虚伪的。巴克它有自尊心,在被训狗人的大棒打的时候,它感到了羞愧与耻辱。它被逐渐激发着自己骨子里与生俱来的野性,会自己捕猎,懂如何生存。它明白: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为巴克敢于抗争的精神与它忠诚无私的品质致敬。有时,我们甚至需要向一条狗学习。因为它在某些方面比我们强得多。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精选【篇6】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被卖到阿拉斯加,经历了种种苦难,最后回归森林,成了一名狼的首领。

巴克十分坚强,在经历了无数困难和挫折,他一直坚强的走下去,他的伙伴陆续被杀,他坚持到了最后。巴克和桑顿的情谊很深,当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的时候,布克为桑顿报了仇,还在河边默默地纪念、祈祷。这可以看出人类世界的丑恶,人才是世界上最凶恶的动物,动物对人那么好,为人类做坐骑、耕地,坐雪橇狗,古时候人们猎杀动物,是为了生存下去,而现在呢,食物都已经不用愁了,但是,人们却用杀死动物来解恨,杀死动物来比赛,这也是人类的凶残。也看人类的贪心,在这个的故事中,布克的很多主人因为贪心而死,如:第四个主人因为迫不及待得想得到金子,于是淹死在冰河里,桑顿也因为贪心,而被印第安人杀死。

《荒野的呼唤》真是一本好书,简述了动物的世界,其实也在简述着人类的世界,简述着弱肉强食的世界。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精选【篇7】

大自然是世界上最美的事物,没有任何事物能比它更美。无论是雕梁画栋还是艺术品,再金碧辉煌的房屋也是人为的,而自然风光都是天然形成的。随着高楼大厦一层层地崛起,有越来越多的人想回归自然,这足以说明自然的魅力。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主要描写了狗的身份与生活。在众多狗当中选出了巴克为重点描述。巴克从小生活在大法官家里,过着贵宾的幸福生活。直到有一天,巴克被坏人抓到野外帮别人拉雪橇,这使巴克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慢慢地,巴克战胜了狗群的领袖,成了新一届领袖。在巴克的领导下,狗群焕然一新,队伍井然有序,队员团结友爱……

仔细想想,巴克从一开始的默默无闻到后来的一鸣惊人经过了千难万险,最终回到了大自然,与狼为友,以鹿为食,令人望而远之。我们不禁产生疑问:是什么让巴克从一条娇生惯养的宠物狗变成叱咤森林的霸王呢?答案很简单——野性。在城市安逸的生活让巴克丧失了原本的野性,是拉雪橇让它的野性一点点的复苏,是同伴一个接一个地离去让它逐渐懂得在荒野的生存之道……

巴克能取得巨大的成功,当然与大自然脱不了关系。是大自然给了它驰骋的场地,给了它锻炼的机会,给了它成长的经历。和巴克一样,人类能有今天的成就,还是多亏了大自然给予的物质。让我们保护大自然,保护这个给予世间万物温柔臂膀的母亲。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精选【篇8】

在这个暑假我和妈妈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

现在就让我们一起走进这本书吧!首先我要告诉大家,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狼犬,他从小在米勒法官家长大,它从前的生活过的很开心,后来,米勒法官院子里的园丁把巴克卖了,然后巴克被一次次的转卖,后来巴克成了雪橇狗,佩罗和佛朗索瓦是巴克的新主人。在那里,巴克与同伴们生活的很快乐,有是也会发生一些战争,比如巴克与斯皮茨的战争,最终巴克赢了,它取得了领头狗的位置。自从巴克当了领头狗,这让佩罗和弗朗索瓦大吃一惊,巴克的表现非常出色。有一次。巴克它们被卖给了一个毫无经验的人。它们的新主人要去冒险,就是去快要融化的冰面上走路,它们的冒险没有成功,就陷入了水里。巴克被折磨得奄奄一息,桑顿就被收养了巴克,最后巴克的主人是桑顿。巴克和桑顿过着快乐的日子,最后巴克与一个狼群接触,之后成了狼群的领袖,过着快乐的日子。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要学会坚强,战胜自我,像巴克一样努力。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精选【篇9】

寒假里,我读了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荒野的呼唤》。它向我展示了在一个充满竞争的世界,只有强者才是生命的主宰者。

书中主人公小狗巴克他单纯,活泼,习惯了舒适安逸的生活。直到被园丁拐走,从而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生活一落千丈。被卖出的巴克最初无法适应那颠簸困难的环境,它反抗、挣扎逃脱,但发现自己太弱小,遭遇鞭抽棍打,同类相残,以及生活之难,经历多次失败后它深深地明白只有自己不畏缩困难,不断学习成长,克服各种障碍,让自己变得更强大,才会获得成功。几经努力,巴克最终成了狼群首领。

巴克的一生经历,让我想起二年级发生的一件事情。那时,我刚换了新学校,之前一直没有接触英语,对英语几乎一窍不通。记得有一次,老师同大家一起玩“UP”OR“DOWN”的游戏,“DOWN”,老师一声令下,我自作聪明的站了起来,却引来了大家的哄堂大笑,各种嘲讽迎面扑来。顿时,我脸涨得通红,恨不得眼前有条地洞直接钻进去。从那以后对英语课,我一点兴趣都没有,甚至还有几分讨厌。

但我知道,如果英语不行,怎么能实现我要做全优生梦想呢?此后,我暗下决心,一定要通过自己的刻苦努力把英语给追上来。每天放学后,我独自留下来学习英语,不会读的主动请教老师。制定学习计划,每天早上和临睡前都主动看积木英语或听磁带……我十分努力地去学习,经过长时间的积累,我的英语成绩突飞猛进,上课能听懂老师在讲什么,课堂上也活跃了很多,能积极大声地回答问题。现在也会用口语对话与同学们交流,同学们都投来惊讶的眼光。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在这个充满竞争的世界,懒惰与退缩是不能生存的,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必须争取,就必须让自己不断变强。

荒野之王读后感


荒野之王读后感
人类永远是世界的主宰。这部书的一系列悲剧全由人类一手造成。 
为了功名利禄而以全家性命为赌注的主人几近失败,濒临崩溃之际,疯狂折磨无辜的猛禽,血的逼迫,使野鸟变成杀手,主人成功了一本《驯雕秘史》由此诞生!这看似流传下来了功名利禄的获取道路,但却实是人类对大自然的折磨!
《荒野之王》一书中最悲剧性的人物是那可怜的豹子。如果没有那场人为山火,或许它的命运又是另一番景象。火是被人类所驾驭的一批野马,它肆虐的后果如是不容易被金钱估量的损失一般很难引起人们的注意,那么那些受山火所迫害的动物就更加没人去理睬。山火是老豹悲剧的开始,是老豹命运的转折最后在暮年甚至瞎眼断尾!这一切都拜人类所赐!
我们拉远镜头看看逆风飞翔的隼雕金爪儿:它是《荒野之王》一书的主要角色,被盗卖后,药品的摧残酿成了雕与豹之间的仇恨以及随之而来的悲剧但试想:如果没有被盗的遭遇,金爪儿或许不会碰到伴侣银脖;如果没有与人相处的猎伴思想,或许塑造不了金爪儿的王者风范;同样,金爪儿如果没有这样的经历,和老豹之间也不会结下冤仇!
我不禁想问偷猎者:与动物无冤无仇,捕杀它们是何意?因为钱?钱有一条生命重要吗?
在这篇不可能长的读后感里,我还很想说说那头豹子。喜欢一本书中的人物不一定是主角。我喜欢《荒野之王》的人物就是那头并非主角的豹子,那头因人类逼迫而固执和不识好歹的豹子。我爱它的母爱,爱它面对冷酷的生存法则时的坚强。为了儿女,本可以安享晚年的老豹用血肉之躯当绞索,诱惑护犊心切的金爪儿将利爪刺进自己血肉之躯的方式而让金爪儿也陷进泥潭后,欲与其同归于尽。它因肺部的刺痛而晕了过去,可马上又清醒了过来,世界在它的独眼里渐渐模糊,唯一闪亮的只有儿女那两双闪着豹族强悍的豹眼 它向家的方向投出最后牵挂的一瞥,脚底的泥浆不容它做太多的逗留,一股强大的吸力把它没进了泥潭这位母亲最后牵挂的一瞥投射出了对孩子的担忧和为孩子争夺到了生存权的死而无憾。


荒野读后感合集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在阅读了作品后,我想您对于这个作品有了更深的了解,最好的心得其实是自己“产出”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那么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荒野读后感合集,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荒野读后感(篇1)

我把獒比喻为来自地狱的魂魄。古代的獒,忠诚而又勇猛。在敌人面前显得残暴而又血腥。厮杀的快感,永远得不到饱足。

血统纯正的獒,不会有任何的惧怕,无论是什么,只要被定格为猎物,那么獒会让它死的淋漓尽致。把猎物的身体,完完全全的发挥在獒的身上。

獒是恶魔,高贵的灵魂;迅敏而又魁梧的体格;野兽般的血性。我从不把獒当成狗,而是定为自尊,自立,自强的象征。

挑衅獒,愚蠢至极的做法。它会以闪电般的速度,熊一般力量,将你扑倒在地。如果它不饿,对不起,你就中奖了,它会将你一口一口的分解。戏谑的朝你低吠。让你愤怒而又无能为力,只能任它蹂躏。

黑鹤的笔下,獒高贵而又血腥。仿佛他与獒有某种特殊的联系,能了解獒的心,如果我也有这种特殊的能力,那么獒注定是我笔下的不败王者在《黑狗哈拉诺亥》中,两头恶魔般巨犬。它们的故事让我感受到来自荒野的气息;地狱的高贵。永远不会输。

哈拉十分幸运,在草地寻找到了自己的宿命。守护羊群,能厮杀营地侵略者,而不付出任何的代价。厮杀的欲望,得到血腥的满足,自己无限的精力,永远被敌人享受着。呵呵,无休止的戏谑。狼不来袭击,哈拉永远不自在,精力得不到释放。不厮杀仿佛会因精力过旺而膨胀至死。那种王者般的风度,深深令我着迷。

诺亥我为它感到惋惜,死在屠宰场之中。一头巨犬,经历无限的挑战,最终至死没输。嗜血成性,是个独裁者,以自己为标准。无论是同类还是它类,都会死在它锋利的犬齿下。它只拥有自尊、独裁、生存,用恶魔来形容,我总觉得缺点什么,那一点点我不想知道,保存一点点的神秘感。

荒野的王者,气息弥漫在千年的草原上。

我想得到一只血统纯正的獒,可是又不想拘束它的生命。獒的使命就是在草地守卫羊群,而不是拿来当作宠物。我觉得那是对獒的侮辱。荒野高贵的獒,我好想好想看着它接受无数次血的洗礼。历练成真正的草原之王。

獒,我深深的喜欢着。可是拥有血统纯正的獒,对于我是一种妄想,而我不会停止这种妄想,让它在心中扎根。也许看见血统纯正的獒与獒的厮杀是一种享受。而这场视觉盛宴,对于我来说,一个永恒的传说。

人,为了利益,再也不在乎生态。獒,血统纯正的少而又少。或许草地的营地,还残留着仅仅那么几只恶魔般的獒。

獒,荒野的王者,我深深的希望,獒纯正的血脉能永远的弥漫在荒野上。

荒野读后感(篇2)

《荒野求生》系列是一册很棒的书籍,本书的作者为世界一流的野外生存大师——贝尔·格里尔斯。此书籍系列里都有说到在荒野里该如何求生,该如何远离哪种危害动物,还有该如何保护自身安全。

然而,大师贝尔·格里尔斯,他作为“站在食物链最顶端的男人”,拥有着超凡的生存能力。“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对呀,大师的座右铭使我深有感触!即使你被困在一个寸草不生、荒无人烟的地方里时,又已经彻底绝望了,那就来想想,其实活着就是人生中最大的幸福,只要活着,就可能有希望逃脱,不要放弃,也不要往悲伤的一面想,应积极乐观,往好的一面想。

这是我对大师——贝尔·格里尔斯座右铭的理解。当我看完了《荒野求生》全册时,不仅知道了许多野外生存的技能、知识,还深有特别的体会!荒野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那颗已经绝望的心,它会把你带到死亡之处。其实,有些人还不是因为食物短缺而死,更不是被猛兽所害,而是缺乏自信,最后丧失了本性,只能自生自灭。所以,我们不要畏惧自然,要与它抗争到底,不要轻易屈服。因为,敢和命运做斗争的人才是生活的强者!

荒野读后感(篇3)

我的第一本《荒野求生》是经同学介绍购买的。开始,我认为它和其他冒险小说没什么两样,便只是买来一本看看,可哪知三页都没看完,我便被它的魅力所深深吸引了。

《荒野求生》讲的是一名叫贝克的少年探险家为寻找真相,不得不在荒野求生的故事。从巨蟒出没的哥伦比亚雨林,到处处悬崖绝壁的喜马拉雅山脉。贝克凭借着父母生前交给他的生存技巧,在危险中穿梭,即使是猛兽奔袭、狂风暴雨,也从没阻挡住贝克那充满着坚定信念的步伐。我似乎看见了贝克身上散发的勇气和智慧的光芒,诉说着对生命追求与希望。也许一个成年人都无法与他相提并论。

每个人的.心中,其实都有着一颗勇气的种子,只是没有经过阳光的滋润,也没有经过雨水的灌溉。

“身陷困境时,别慌乱,你不是第一个孤立无援的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不要放弃生的希望。你最终能否顺利脱险,完全取决于你的意志和行动。”野外求生专家贝尔。格里尔斯的这句话常常会在我的耳畔回荡。在生活中遇见困难时,正像话中所说的一样,我们需要有无比坚定意志和正确的行动!

荒野读后感(篇4)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温顺的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自然的过程。充满了兽性与人性的交织与角斗,而最终兽性占了主导。

那么巴克为什么最终变得和狼一样呢?我想就是因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吧。在那样严酷的环境中,如果你不努力让自己变得强大,那么你就一定会被自然淘汰掉,从丛林中消失,所以,巴克不断的改变自己,壮大自己,让自己能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生存下去。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同样是这样,如果不去竞争,那么就会被生活所淘汰……我们总是想着让生活适应我们,当换了一个生活环境后,也不是自己想办法去适应新生活,熟悉新的生活环境,而是异想天开的认为,生活会慢慢适应自己的,自己什么也不用去做,也能熟悉生活,我认为这种想法是极不明智的。比如《鲁滨孙漂流记》中的鲁滨逊,如果他不主动去适应孤岛上的生活,而是等生活去适应他,那么,他还能活下去,最终重返祖国吗?当然不能。再比如《老人与海》中的老人,如果他不主动去适应海上的环境,而是等环境适应他,那么他还能活着回去吗?肯定不行,恐怕早就被鲨鱼吃掉了吧。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是达尔文所说过的一句话,如果不去竞争,那么,必然要面对被淘汰的命运;如果不去适应生活,那么就一定会消失在时间的齿轮上。

所以,让我们勇敢起来,去竞争,去挑战,去适应生活,为自己的未来开辟出一块新天地。

荒野读后感(篇5)

《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我花了4天的时间看完,我的感触特别深。这本书的主人公布克是一条狗,是以它的视角展开描述,让我们可以很好的了解动物的内心世界。

布克它是法官米勒家的狗,一直过着养尊处优的幸福生活。可是后来被狗贩子卖去成了一条被奴役的雪橇犬,在天寒地冻的环境里每天吃不饱睡不好,还要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中布克和其它队员们同甘共苦,最终成为一条优秀勇猛的雪橇犬。在布克危险时被好心的桑顿救了,产生了深厚的友谊。可是桑顿被害了,布克替它报了仇。最后它听从内心的生活步入狼群。

在这本小说中布克经历了好多主人,有让它过上养尊处优的,有让它拉雪橇的,有拿铁棒残暴毒打它的,也有帮助它的。看到这里,我想放声对那些帮助它的人说动物是我们的好朋友,你对它好它也会回报你的;对那些伤害它的人们我想说动物也是有生命有感情的,我们不能这样对它。布克它从养尊处优到回归荒野成为群狼首领,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懂得适者生存的道理,让我们明白生活中难免会遇到挫折、困难,只要像布克那样勇于面对现实,永不言败,经受磨练,就会百炼成钢,实现自己的目标,最终成功。

荒野读后感(篇6)

看了这个故事,多么冷酷无情的人都会潸然泪下。它写了一只狼狗的故事,这只狼狗,叫布克。布克先后换过多个主人:法官、法兰夏、派劳特、哈尔、查尔斯、梅西子、宋顿。可布克最后只选了宋顿作自己真正的主人,为他赴汤蹈火,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为什么?正因法官把布克当作玩具,法兰夏等人更是把布克当奴隶对待,只有宋顿,把布克当作朋友!与它玩,与它说话,与它比赛跑步……当宋顿惨遭印第安人杀害时,布克十分悲愤,愤怒地扑向不知必他自己强大多少倍的人,并咬死了数十个人。正应了那句老话:士为知己者死。

布克虽然是一只狗,但它是忠义还是实实在在地打动了我。

忠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历史上的忠义英雄比比皆是:投江的屈原;千里走单骑、义释曹操的关羽;背水一战的韩信;抗倭英雄戚继光;金戈铁马辛弃疾……

看看精忠报国的岳飞吧,他驰骋沙场,为国杀敌,忠心耿耿,立下不少战功。他还有着打进黄龙府,迎回二圣的雄心壮志,最让我感动的还是他在风波亭就义之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我岳飞以身许国,虽死无恨。

再看看同朝为官的奸臣秦桧吧。他外表看起来对宋高宗一片忠心,内心其实奸诈无比。他在金兀术帐下时呆了十几年,当年金兀术对他略施恩惠,秦桧便回国作了卧底。

秦桧见利忘忠、见利忘义,连一条狗都不如!相比之下,布克虽说是一只狗,却比秦桧——人还要懂得做人(对布克来说是做狗)的道理!

孟子曰: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秦桧做到了么?还有,秦桧的做法算得上忠义吗?相反,岳飞便是我们的忠义典范!

此刻时代不一样了,可我们依然需要忠义这种传统美德,不是么

荒野读后感(篇7)

这本书主要讲了贝尔、龙瑶和周健乘坐“海豚号”进行帆船旅行。不料肆意的台风破坏了砂坝,抬高了海床。“海豚号”龙骨被撞断,帆船瞬间沉没,周健的左臂骨折!

情急之下,三人只得游向最近的一个荒岛,等待救援。荒岛上不仅没有水源,没有食物,还隐藏着极为凶猛的爬行动物—巨晰。巨晰生猛残暴,贝尔潜水捕来的鱼被它们掠走,用塑料瓶一滴一滴收集的淡水被它们打翻,三人千辛万苦找到大虾烤来充饥,却引来巨晰的疯狂围攻。搏斗中,周健受的左手腕被巨晰咬伤,病毒在血液中迅速蔓延。

最后,他们三人乘坐着自制的救生筏逃到了离这座岛最近的另一个岛上,那里没有巨晰。三人靠做陷井来捕食野猪充饥……可是,周健却命悬一线,贝尔不得不把周健的手切除才能活下来。可是,总不能一直待在这里吧,他们在绝望中,终于等来了直升机!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做任何事都不能灰心,要多往好处想!

荒野读后感(篇8)

该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本来过着舒适的生活,因为在北极掀起的淘金热,人们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才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一共和六个主人打交道,每一次都给了他不可磨灭的记忆。第一个主人给了他舒适的生活;第二位的主人红衣衫(训练狗的人)教会了他一个认他铭记一生的道理一一是不可能打败一个拿着棍子的人的;他在第三任主人信差那儿,他与狗的头领史皮兹决一死战,杀死了他,并代替了他,成为了狗中的领袖;第四个主人只把它当做工具,让他们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多里,使他们那一队狗都累得不行了;第五任主人是个蠢家伙,他用便宜的价格买下他们之后,不给他们丝毫休息的.时间,还冒险在融化的冰层上奔驰,最后冰裂开了,他们和狗一起掉进河里淹死了,只有布克被约翰·宋顿给救了;这最后的主人与布克在相处中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屡建奇功,当主人被杀害后,它毅然替主人报仇雪恨。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首领。

读完书之后,我明白了一些道理。

第一:布克具备坚强的生存能力。他周围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都无奈的倒下了,只有布克坚强的活了下来。这让我联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就象一个残酷的战场,万一坚持不住倒下去,你就必须尽快的站起来,否则你将永远起不来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让你丧失斗志。只有顽强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站着的人应该让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断进步,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第二:人的贪欲十分可怕。第五任主人被贪欲驱使穿过已经开始融化的湖面,结果没有性命,就连约翰·宋顿也是因为想要多拿一些黄金,才被土著人杀死了。贪真是太可怕了。

荒野读后感(篇9)

世界上写动物小说的人可不少,比如:沈石溪、西顿、椋鸠十等等,他们笔下的动物小说是那样的传神和引人入胜。在这个寒假中,我又读了一本动物小说《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偷着拐卖到原始荒野当雪撬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撬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于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自然。

读完这本书后,我心中感慨万千。一条平凡的狗,原来它的一生,并不是那么的精彩。这让我不禁感叹道狗是有生命的,怎么能虐待生命呢,在他们没有精力或奄奄一息之前,还让它们干生活,不给他们吃饱,总是用鞭子抽打它们这些事例让我想到了小时候亲眼目睹的一件悲惨的事。

小时候有一次在去幼儿园的路上,我看到一只被车撞了的小猫正在用自己最后一点微弱的力气向道路旁爬去。当时我还提醒送我的奶奶说:小心点,别压着那小猫了,看着好可怜呀!是啊!但可惜呀,它快死了,只能保佑它下次不要被车撞了吧!可是,当我们正要经过那个事发地时,有一个调皮的小孩故意用脚狠狠地踢了那只小猫一脚,将小猫生命的希望全都踢灭了。我没有胆子去看那个结局,因为我不看也知道,此时它该正躺在离事发地几米外的地方,全身正僵硬着,我当时想疯狂地踢那个小男孩,让他体会到那只小猫的痛苦。

生命是宝贵的,只有一次,但请你能敬重一切生命,也许,是他们,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00字_《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00字

虽说我读的是《野性的呼唤》的英文版,可是从中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00字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巴克从家犬到狼群首领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体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天和米勒先生的孙子和孙女嬉戏玩耍。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狗,母亲是芬兰牧羊犬。巴克有它父亲的王者风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亲的细腻、机警,它让它无比骄傲。

一次,园丁助手把巴克领到火车站,结果被卖了,巴克斗不过陌生人,只好服从。后来,巴克又被一个人买走了,人家带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学会了拉雪橇,后来又与一条狗决斗当领袖。后来它们换了一个更有经验的主人。有一次,巴克还救了它的主人一命,而且帮它赢了一千磅。再后来它们探寻到金矿后,巴克的主人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只有巴克幸存了下来。最后,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荒野当了狼群首领。后来,一些优秀的猎人也都神秘的失踪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是美国耇的现实主义专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杰克伦敦常把笔下的人物置于极其残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他笔下那残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残酷变化,它由惬意到残酷,真是巨大变化呀!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00字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非常好看。

故事讲的是:有一只狗,叫巴克,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一开始,他只是陪它的主人、主人的孩子们玩耍,日子过得很不错,可是好景不长,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被卖出的巴克很不情愿听狗贩的话,想要咬他们,结果,一个胖子拿着根木棍,打了巴克一顿,巴克明白了:在这里,强者为王!巴克一次一次被卖出,终于,在巴克被它的主人扔了,巴克病倒在雪地上,桑顿发现了巴克,并且救了巴克,还和巴克成为了好朋友,桑顿对巴克很好,有一天,桑顿发现了金矿,就全部搬了回去,可恶的印第安人,在中途看见了金矿,就杀了桑顿,巴克很伤心,就咬死了所有印第安人,加入了狼群。

这本书告诉我:在这个肉弱强食的社会里,我们要是自己变强,不受别人欺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00字

单从名字来看,这就是一本充满原始野性的书。事实也的确如此。

这本书描述了一只在南方土生土长的家犬从温顺的宠物到凶猛的野兽的蜕变。

它叫巴克。

巴克是大法官米勒的狗,其它狗和它比起来都豪不起眼,由于当时有许多人去北方淘金,一只优秀的雪橇就显得尤为重要,于是它被工人曼纽尔偷偷卖掉了。

狗的祖先是狼,但到了巴克这一代,它们与生俱来的野性已经被温暖的炉火和上好的狗粮消磨掉了。

在冰天雪地的北方,它身上的野性在渐渐苏醒,巴克现在像足了一条爱斯基摩犬,也可以说像像狼。

巴克是条十分优秀的领头犬,它几经易主,最后在死亡线上被一个叫桑顿的男人救了回来,这决定了巴克对他的忠诚。

它可以为了桑顿一个微不足道的指令义无反顾的跳下悬崖,也可以冒着生命危险救主,这使它名声大噪。

在一次意外中,桑顿和他的朋友被爱斯基摩人杀死,它得知后勃然大怒,追了几十公里,咬死了大多数爱斯基摩人。

它加入了狼群,成了头狼。也许,这对它而言,是最好的归宿。

荒野求生读后感300字


【第1篇】

读《荒野求生》有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荒野求生—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这本书是英国人贝尔﹒格里尔斯写的,因为是现代编写,所以内容上很有意思。

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贝尔﹒格兰杰、阿尔伯伯和缇堪尼在飞机行驶时,遭遇了飞机坠落,在飞机坠落到地面时,阿尔伯伯意外受伤了,而贝尔﹒格兰杰和缇堪尼要去安娜卡特去求救,而在去求救的路上他们遇到了很多危险的事情,但是,最后还是成功离了,而且就会阿尔伯伯。

在瀑布面前,贝克先让缇堪尼跳到地面上,双手抓着树枝,而他也想出来了一个方法,来挽救快要掉下瀑布的自己,从这里看出贝克十分勇敢,聪明。贝克这个人知道的荒野求生的知识有很多,例如:怎样在雪地中造一个温暖的家,怎样造船,什么东西能吃,什么东西不能吃……而且这本书里面,有句话是我记忆犹新—“这里有狼?”这句话让我时刻注意身边有没有坏人。我觉得我们要学习贝尔的勇敢和机智。

有一次,我妈妈忘了她的钱包丢在哪里了,于是我想起上次妈妈买完才回来不是把钱包放在门口的柜子里了吗?于是我去把门口的柜子里面的东西翻了翻,果品,门口的柜子里有钱包,于是我拿起钱包,就跑到妈妈那里,把钱包递给了妈妈,妈妈直夸我聪明,而且给我买了一个汉堡包,作为奖 励,我的心里像吃了谜一样甜。

读完《荒野求生—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以后,让我懂得了,在野外是不要慌张要冷静思考,这样才能想出办法,并且我们还要机智、勇敢走出困难。

【第2篇】

暑假里,我读了【荒野求生】后,受到了很大的启发。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贝尔为了逃脱媒体的拍摄和采访,逃到了加勒比海岸度假,可是他却遇到了很多困难:在海下被鲨鱼围堵,缺少可以饮用的淡水,台风袭击,但他并没有冲动,而是冷静的想办法,因为他坚信只要还活着,只要还有一丝希望就不能放弃!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它生存了下来。

读了这本书,让我想到一件事:在我8岁那年,有一天中午吃午饭,妈妈没有给我盛饭。我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哇哇大哭了起来:“妈妈帮我盛饭!妈妈帮我盛饭!妈妈太坏了,为什么不帮我盛饭!......”“儿子,你也不小了,不要什么事都依靠妈妈,你要学会独立了。”“不要不要不要!我还小,妈妈你就帮我盛吗!......无奈之下,妈妈还是帮我盛了。爸爸妈妈就这样天天宠着我,那时我还不明白这样下去会有什么后果。看了这本书后,与本书的作者相比,让我深感愧疚。

这本书给我启发很大:我们不能事事都依靠爸爸妈妈,要学会独立生活。遇到困难时有冷静的想解决困难的方法。像这本书的作者贝尔一样。

《奔向荒野》读后感350字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在寒假里,我读了许多的课外书,其中最喜欢的书是《奔向荒野》,它教会了我深奥的道理。

这本书主要讲了九岁的威尔父亲在伊克啦战争中牺牲,他的母亲为了缓解他失去父亲的痛苦,带他去海边骑象。海啸来了,大象带着威尔奔向荒野,而母亲却被淹死了。威尔在丛林中生存了下来,还救了小红毛猩猩。最后,他的爷爷奶奶来接他回家时,可威尔不愿意回家,他选择了继续留在丛林,跟丛林里的小伙伴们一起生活。

读了这本《奔向荒野》后,不禁让人深思,战争带给人们这么多灾难,但为什么国家为了抢夺领土不断地发动战争?在丛林里,安东尼为了金钱,而一次一次地戮杀老虎和红毛猩猩,还频频放火烧树,恶化环境,这真的值得吗?环境不断地恶化,如果再这样继续下去,地球会逐渐荒漠化。战争和环境恶化最终的受害者是人类,到那时就发现金钱已无法入口。

接着让人深思,丛林的生存之道是什么?为什么威尔能长期地在丛林里生存下来?很简单,在丛林里,威尔做到了尊重其它动物,还多一份谦让品格,并多留心身边动物的生存方式,从中得到经验来适应丛林中的生活。我又想,安东尼被金钱冲昏了头,破坏自然,最后他会遭到自然的惩罚的。

《奔向荒野》我悟出了两个道理:不能因为私欲破坏自然,不然受害的会是我们自己;心中有信念,就一定会成功 !

《荒野求生》读后感


谁能在一望无际的滚烫沙漠、万年冰封的茫茫荒原、步步惊心的热带雨林中不靠任何外力独生?贝克格兰杰能。

就在几小时前,他还在晚会上狂欢,和朋友们一起谈笑风生。可是,一场意外袭来,使贝克不得不向那危机重重的热带雨林进发,寻找和他失散的阿尔伯伯。 而在此之间,他遇到的凶险不计其数,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就是那令人闻风丧胆的鲨鱼和雨林之王美洲豹也没有阻止他前进的脚步。最终,他解救了阿尔伯伯,并 归还了属于印第安人的圣物。

本书的作者为世界一流的野外生存大师贝尔格里尔斯。作为站在食物链最顶端的男人,他拥有着超高的生存能力。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 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这是他的座右铭,这句话使我深深感受到即使你被困在一个寸草不生的 地方,当你已经彻底绝望时,那就想想,其实活着就是人生中莫大的幸福,只要活着,就可能有希望逃脱,不要往悲伤的一面想,应该积极乐观,往好的一面想。

有道是人无信不立。那么这个信指什么呢?原本这个信指诚信,但对于这本书来说,信自然理应为自信。其实,荒野并不可怕,可 怕的是你那颗已经绝望的心,它会把你带到死亡的边缘。其实,有些人不是因为食物短缺而死,更不是被猛兽所害,而是缺乏自信,最终丧失了本性,只好自生自 灭,所以不要畏惧自然,要和它抗争到底,不要轻易屈服,在天灾面前不要叹气,要敢大声地说出自己的心声,敢和命运做斗争的人才是生活的强者。

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想呢?因为我也曾经历过因不放弃而成功的事。

一天下午放学,老师布置了一道题目,让我百思不得其解,我想过放弃,想去问爸妈,可是我一想起贝尔格里尔斯,便打消了这个念头。最终,我成功了,我终于尝到了因不放弃而成功的甜头。

人生确实坎坷,正因为它坎坷,所以我们才要学贝尔格里尔斯那永不放弃的精神,让崎岖的人生大道变得平稳而光明,让未来的梦想不再遥不可及。

荒野求生读后感


【篇一:荒野求生读后感】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三本书,我拿来一看《荒野求生》我读了起来:

荒野求生少年生存小说系列是世界顶级野外生存大师贝尔格里尔斯专门为广大少年儿童,特别是为三个儿子创作的作品。贝尔将自己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融入精彩的少年历险小说,在动人心魄的故事情节中,生动描述了上百种简洁而实用的求生技巧,传递了野外求生的永恒的法则永远保持微笑,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引领小读者在危险环境中,镇静从容,险境求生。

其中,我最喜欢看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内容:贝克一行三人秘密前往北极圈,飞机遭遇冰风暴,坠落在阿拉斯加冰原上。阿尔伯伯腿部受伤,为了寻求救援队的帮助,贝克和小伙伴缇堪尼必须挖掘雪洞躲避暴风雪,用自制的绳索爬过冰桥,用驯鹿苔藓充饥可是,在杳无人迹、万年冰封的阿拉斯加山脉上贝克震惊地发现,有一个模糊的狼影,始终跟随着他们的脚步

这本书告诉了我朋友要团结合作、分工协作才能成功。

【篇二:荒野求生读后感】

荒野求生是一部野外生存小说,贝尔和他的朋友缇堪尼由于飞机坠落而在白狼荒原上求生的故事。

平时我们都生活在繁华的都市,没有去过可怕的荒野,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很多野外生存的技巧,贝尔把瓶子在二分之一处截开,把上部倒插入瓶底,这样一来就变成外大里小,只要放上虫子,就万事俱备只欠东风,鱼儿会经不住美食的诱惑,愚蠢的钻进布置的大口袋,现在鱼儿插翅难逃,从中我感到贝尔的聪明,在险境面前会利用手中的一切生存。

贝尔不仅非常机智、聪明,面对困难时显出镇静和过人的勇敢,贝尔和朋友们曾在普齐尔托克瀑布附近碰到强壮的黑熊,冒着寒光的母熊朝他们赶过来,要把他们一口吞掉似的,贝尔非常镇定,就地缩成一团,一动不动趴在地上,无论棕熊怎么对他低吼、推搡,他都无动于衷。

贝尔面对困难总是保持微笑,贝尔相信只要活着就会有希望,一切皆有可能,只要努力,任何事物都可能被你改变。有一次我在做数学时,一道题就像凶猛的老虎拦住了我,经过一阵绞尽脑汁的思考,还是没有什么进展,心中打起了退堂鼓,脑中有两个小人互相争吵,一个说:只要努力,就会成功,一个说:这么难,还是别做了。最终我选择了挑战困难,我要向他学习。

【篇三:荒野求生读后感作文】

第一次看到这个名字还是在电视上。只看了一点,我就成为了它的粉丝。第二次看的时候,我就成为了它的铁丝。第三次看它,我就成为它的钢丝。在和同学们的一次交谈中,我突然得知《荒野求生》出书了,我欣喜不已。

星期日和爸爸去书店买了我的第一本《荒野求生》,名字我还记得,叫《狂鲨深海的复仇行动》。

随着《荒野求生》在同学们中的普及,我们就开始换书看了。有时候,还看见一下谁的野外求生本领多。如果哪个人说出的知识少,我们还会轻微嘲笑他一下。

这本书讲的主要是:主人公贝克去世界各地旅游,却因为路莫斯公司的破坏,让贝克多次徘徊在生命的尽头。但是,贝克次次都用他爸爸、妈妈教给他的求生技能阻止了路莫斯破坏地球资源的邪恶计划,并在历险中收获了友情和亲情,还收获了一份经验。

贝克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千万记住,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不要失去生的希望。从贝克身上我们也可以看出来。他遇见过巨蟒、虎鲨、老虎但每一次都化险为夷。

我记得有一位伟人说过类似的话:一个在黑暗中生活的人,只要还有最基本活下去的信念,他肯定能走出黑暗,走向光明;如果一个在光明中生活的人,老天什么都给他了,从金钱到地位。但活下去的勇气没有给他,他只能走出光明,走向黑暗。

我看过这样一则新闻。有个高中生姐姐在一天跳楼自杀了。当人们得知她自杀的原因时,都哭笑不得。原来是校方要求女生全部剪成短发。她很舍不得自己乌黑亮丽的长发,找校方抗议无济于事后,她就含愤跳楼了。

通过这件事,我得出一个道理:在什么时候,都不要放弃希望!

【篇四:荒野求生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很有意义的书叫《荒野求生》,作者是英国的著名求生专家贝尔格里尔斯。

这本书讲了在非洲旅行的贝克和彼得,无意中发现了钻石走私的事情,并误入了走私者的飞机,被迫跳伞到了炎热的撒哈拉大沙漠,这是个死亡之地,在这里,贝克和彼得要面对中暑、冻死、脱水等危险,最后贝克和彼得终于克服了各种困哪,走到一个村子最后成功获救。

我最喜欢的是书中彼得中暑,贝克努力想办法球员,贝克细心照料彼得,自后他们终于知道到了一下片没人居住的小绿洲,在那里丰富的水源和食物救活了彼得。

我很敬佩贝克,他有那么丰富的野外求生只是,他面对困哪时沉着泠静,冰动手动脑解决问题,我也很敬佩彼得的勇敢。在沙漠里没有食物,他们要吃蝎子、虫子、蜥蜴等动物。

这真是一本有意义的好书啊,让我懂得了:一个人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而且要一直微笑。还让我懂得许多野外求生知识,真让我受益匪浅!希望大家也都来读一读吧!

【篇五:荒野求生读后感】

在这个寒假里,爸爸妈妈给我买了一套书,它的名字叫《荒野求生》。

他是由野外生存大师贝尔格里尔斯创作的作品。他将自己所有的野外生存经验都写进了这本小说,书中描述了很多种的生存技巧,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它引导我们不要放弃希望,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在很多的困境中,主人公少年贝克没有水、也没有食物,他就用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去度过重重难关,最后,他成功从困境中走了出来的故事。

其中,我最喜欢的片段是去非洲旅行的贝克和他的朋友彼得,在一次旅游途中,他们无意中发现了钻石走私者的秘密,被迫跳伞落到了炎热的沙漠,他们就得寻找岩石来度过寒冷的黑夜,有岩石的地方比较安全,借助星星来辨别方向,在太阳升起前用石头取水,太阳升起时水分会被蒸发当他们经历千辛万苦才找到一个神秘的村庄,刚刚走过去,以为自己获救时,却看到走私者拿着枪出现在村子门口最后,他们凭智慧抓住了走私者,脱离的危险。

《荒野求生》这套书告诉了我很多生存方法,比如:造床不能造在地上,要不然会被地上的虫子咬伤的,要找人的踪迹可以看脚印的方向和被踩过的树枝来辨别,还有赤脚过河只能有十分钟,要不然会体温太低而死亡它还告诉了我一个道理:不要放弃,坚持就是成功。

【篇六:荒野求生读后感】

这本书对我的感受很大,尤其是书上面的一句话读一本书,多一条命。更增加了我想看这本书的欲望。

书中的人物有:贝克,克里斯蒂娜、马克。书的主要内容是讲他们在野外探险的经历,如何一次又一次地从死神那里逃脱,动人心魄的故事情节,其中有一段我觉得最惊险,海上遇到鲨鱼,鲨鱼如同尖刀划破水面,我的心也跟着提到了嗓子眼儿,可贝克却镇静从容,聪明的化险为夷。

我觉得作者贝尔在书中就是贝克,在这本书中,最有趣的要数耳环那一篇了。在船上因为没有钓鱼的工具,所以贝尔向克里斯蒂娜索要那对耳环,当时克里斯蒂娜不愿意,因为那对耳环是克里斯蒂娜的妈妈从巴西带来的礼物,克里斯蒂娜说:你最好带着鱼虾大餐一起送回来。但是贝尔没有鱼线,聪明的他用鞋带当了鱼线。结果贝尔没有带鱼虾大餐,但是他却保全了克里斯蒂娜的性命。

书的最后还讲述了多种野外求生的技巧给绳子打结,看来我得练习练习,因为作者说打结是野外生存中最宝贵的技能之一。

我非常敬佩这位作者,用自己的真实体验写出了这本书,并且告诉我们:永远保持微笑,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篇七:荒野求生读后感】

第一次看到这个名字还是在电视上。只看了一点,我就成为了它的粉丝。第二次看的时候,我就成为了它的铁丝。第三次看它,我就成为它的钢丝。在和同学们的一次交谈中,我突然得知《荒野求生》出书了,我欣喜不已。

星期日和爸爸去书店买了我的第一本《荒野求生》,名字我还记得,叫《狂鲨深海的复仇行动》。

随着《荒野求生》在同学们中的普及,我们就开始换书看了。有时候,还看见一下谁的野外求生本领多。如果哪个人说出的知识少,我们还会轻微嘲笑他一下。

这本书讲的主要是:主人公贝克去世界各地旅游,却因为路莫斯公司的破坏,让贝克多次徘徊在生命的尽头。但是,贝克次次都用他爸爸、妈妈教给他的求生技能阻止了路莫斯破坏地球资源的邪恶计划,并在历险中收获了友情和亲情,还收获了一份经验。

贝克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千万记住,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不要失去生的希望。从贝克身上我们也可以看出来。他遇见过巨蟒、虎鲨、老虎但每一次都化险为夷。

我记得有一位伟人说过类似的话:一个在黑暗中生活的人,只要还有最基本活下去的信念,他肯定能走出黑暗,走向光明;如果一个在光明中生活的人,老天什么都给他了,从金钱到地位。但活下去的勇气没有给他,他只能走出光明,走向黑暗。

我看过这样一则新闻。有个高中生姐姐在一天跳楼自杀了。当人们得知她自杀的原因时,都哭笑不得。原来是校方要求女生全部剪成短发。她很舍不得自己乌黑亮丽的长发,找校方抗议无济于事后,她就含愤跳楼了。

通过这件事,我得出一个道理:在什么时候,都不要放弃希望!

【篇八:荒野求生读后感】

有幸在喆妈公益阅读试读招募中,看到了《荒野求生》这本书,心中大喜,这或许不是孩子喜欢的书,但千真万确是我这个爱游者喜欢的书。我要读,我要让女儿读,我们都应该读,这不是一本普通的书。

可是收到书时,看到的却是个薄薄的试读本,心中不免遗憾,同时也为书商的用心良苦感动,为了推广这套书,居然还要出版试读本,不容易啊!珍惜!

《荒野求生》试读本,给我们展示了贝克和彼得穿越炎炎荒漠的精彩片断。他们经历了没有食物,严重缺水,以及队友高烧等一系列的艰难和意想不到的困苦。在荒野,要求生就需要有永不绝望、永不放弃的精神,当然还要向贝克和彼得那样,用各种战胜困难的技能用烧焦的树枝做了防晒霜;用尿湿的内裤来降低温度;自制滑车来减少体力消耗;制作露水收集器得到了珍贵的水

《荒野求生》是少年生存小说系列,是世界级野外生存大师贝尔。格里尔斯为广大少年儿童,同时也为三个儿子创作的一套荒野求生秘籍。贝尔将自己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与精彩的少年历险故事相结合,在沉船、坠机、沙漠、雨林等不同的危险环境中,生动展现了上百种简单而实用的求生技能,教会大家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保持镇静从容,独自面对、解决问题,制作有效工具进行自救。

热爱旅游,热爱探险,首先要学会求生的本领。学会了求生本领,无论大自然是多么善变,无论我们面对的环境多么凶险,都阻挡不了我们探索的脚步。我们需要知道那些简单又易操作的生存技能,我们需要那些险中求生的实战经验。我们真的需要阅读《荒野求生》这套书了。亲爱的读者,一起来读吧,你一定会感谢我的推介。

奔向荒野读后感


奔向荒野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奔向荒野》。在丛林里,万事万物都有自己的位置,要想活下去,就一定要找到和它们共生的方法。最重要的是,是要和丛林的节奏保持一致,耐心就是一切。如果看到一条蛇,就别动,让它过去;如果鳄鱼正在河岸边晒太阳,嘴巴大张地盯着你看,那就是它在说:这是我的地盘,别挡我的路。尊重其它生物的空间,就是丛林的生存之道。
优美的文字背后站着神奇的丛林。书中讲述了一个九岁的小男孩威尔,在热带雨林中与一头大象的传奇友谊。威尔和他妈妈得知爸爸在伊拉克战争中牺牲的消息后,痛不欲生。为了缓解悲伤,他们去美丽的万岛之国印度尼西亚海边度假。在那里,妈妈为一直喜欢大象的威尔安排了一次骑象之旅,作为他的圣诞礼物。骑象那天,威尔很兴奋,但是大象乌娜却很反常,她不肯靠近海边,反而带着威尔惊慌失措地冲进危机四伏的丛林之中。原来大海啸即将来临,乌娜提前嗅到了迹象,救出了威尔,威尔的妈妈却在海啸中遇难了,除了一件衬衫和一瓶水以外,威尔一无所有,他必须学会在丛林中生活下去,不过幸好不是他独自一人,他还有乌娜一位忠实的朋友。
在丛林中,动物之间更讲究的是互相尊重。蛇和凶猛的老虎其实真的都不可怕,真正危险的是人类。像书中的安东尼先生,它出自贪婪和个人享乐,命令手下肆意砍伐、烧毁森林,捕猎丛林中的各种动物,对它们滥杀无辜。这一切残忍的做法只有在人类身上。威尔要守护丛林,他与乌娜、红毛猩猩在困境中像亲人,像朋友,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他们经历了种种磨难,顽强地活了下来。
读完全书,我轻轻地合上书本,可我的思绪还沉浸在书里。一个九岁的男孩,他创造了生命的奇迹,在威尔身上我看到了生命中独特的毅力和韧劲。我想到狄更斯的一句名言:顽强的毅力可以征服一座高峰。威尔丛林英雄,你真了不起!我们要向威尔一样去保护动物,因为动物永远是人类的好朋友。不破坏生态环境,不杀害自然界的每一个生灵,世界才会变的更美丽。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读后感是对一部作品的总结和反思,通过读后感,表达自己的感情和感悟,下面是荒野的呼唤读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

寒假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我真是受益匪浅呀!

我好像看到了连绵起伏的雪域,狭长幽静的小径,笔直的云杉以及雪域上那一点点的小脚印,宁静、神秘、美丽的大森林深深地吸引了我。动物们之间一幕幕悲欢离合的故事深深地感动着我。

小心谨慎的野兔子在雪地上你追我赶的嬉戏。很爱小动物而最终亲自设陷阱抓了兔子的小男孩,以及男孩醒悟以后的痛苦,让我深深的为他惋惜。孤傲的大秃鹰虽然被印第安人设计抓走了,但它勇敢,顽强的终于自救了,又飞回了它的家里,并继续为它的孩子捕食,并照顾着它们。还有那一群在厚重的积雪里艰难迁移的驼鹿,其中一个孩子掉到坑里了,鹿妈妈毫不犹豫的留下来守着它的孩子,给它安慰,陪着它一起等死。最终鹿妈妈被猎人打死了,而小鹿让猎人留了下来,鹿妈妈为孩子舍身的伟大母爱感动着我,我鼻子酸酸的,最终,又是我们人类伤害了它们。一只在农家长大的野天鹅“克航克”,千辛万苦的追赶着同类,最终筋疲力尽而被狐狸给叼走了。书中还写了刚生下孩子的母鹿,怎样等待着孩子站起来吃奶。及一个小男孩设计终于捉到了猫头鹰“静翅”。还有那为了给孩子捕食,同母牛做生死搏斗的母熊……。

一个个精彩的故事,让我感动,让我情不自禁的爱上了森林,爱上了雪域,爱上了动物。动物和我们人类也是一样的有感情,有生命的,我们人类不要再随意的捕捉及杀害它们了。请给动物一个安静的家,让我们人类与动物和谐共处吧!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2】

今天,我读了一本好书——《荒野的呼唤》。它的作者是“加拿大诗歌之父”——查尔斯·道格拉斯·罗伯茨,也就是现实主义动物故事的创始人之一,在这本书里有12个章节,每个章节都有一个小故事,里面写着一些动物的命运。

在一个“空中之王”的故事里,我十分佩服空中之王——秃鹰。在森林中,一棵老松树上住着空中之王——秃鹰一家。每次秃鹰和它的妻子都会带回很丰富的食物,给自己可爱、贪吃的宝宝。有一天,印第安人捉了一条很大的白鲑鱼,将鱼放在岩石上,并在岩石边设下陷阱,然后躲在大树后面等秃鹰大王来自投罗网。秃鹰大王来后,便坐在岩石上吃起了美味可口的白鲑鱼。谁知,印第安人放下了巨大的鱼网,将它捉住带走了。妻子在家见丈夫还没回来,孩子们又饿了,只好自己喂孩子。在印第安人的看守下,秃鹰无法逃走,因为它脖子上挂着一个铁链,它无法动弹。它的愿望是自由。后来,鸟儿们知道大王失踪后,便放肆地在宝座上乱跳,觉得无聊时就飞走了。有一次,印第发人要将铁链换成金链时,秃鹰借此机会飞起来,狠狠地啄了一下印第安人后,就飞回鸟巢登上了宝座。

看了这个故事,我不由自主地开始敬佩凶猛的秃鹰了。首先,它心里有个信念,它一定要挣脱铁链,获得自由,然后快快飞回妻子、孩子身边,去保护、喂养它们。其次,它每时每刻都在寻找逃脱的机会,从未放弃,耐心等待。最后,它抓住印第安人将铁链换成金链的机会,成功地逃脱了。

我从秃鹰身上感悟到了,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信念,也就要有追求的目标。像我们小学生从小就应该对立远大理想,一旦确实了自己的理想,就应该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迈进。即使遇到困难和挫折,也不能半途而费,要永不放弃。我是小学生,我的任务就是每天好好学习、勤于思考。在学习上遇到困难要想办法克服,永不退缩。我们在学习和成长的过程中,会有许许多多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锻炼自己的胆量,提高自己的能力,磨炼自己的意志,让理想变为现实。

秃鹰,我真的敬佩你!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

《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叫巴克的狗出生在圣克拉拉山谷。大法官米勒的房子就坐落在山谷之中,米勒是巴克的主人。而巴克却是这里的主人,它管辖着米勒的领地里所有的动物。它还经常陪大法官的儿子们一起游泳、一起打猎;也陪米勒的女儿们出去散步、烤火等,过着十分安逸而又舒适的生活。但由于一批批淘金者需要身强力壮的狗来为自己干活儿,所以巴克被交易了好多次,最后被卖到冰天雪地的北极去拉雪橇。在恶劣的环境下巴克不仅要学会了自力更生、学会了各种求生的本领。而且还要忍耐着领头狗斯皮茨的挑衅和攻击,环境造就了一切,渐渐地激发了巴克内心的野性,把斯皮茨打败了,争夺到了领头狗的地位。

但是,在巴克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桑顿救了下来,成为了巴克的新主人,并感受到了爱的力量。可好景不长,巴克在一次捕猎回来时发现它敬爱的主人被印第安人杀害了,巴克的野性被完全激起,愤怒地为主人报了仇,并独自步入茫茫森林,汇入了狼群。

读了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动物的喜怒哀乐以及动物和人类之间的感情,也让我明白了在遇到困难时不能退缩,要勇敢去面对、去挑战。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4】

我读完了老师推荐的《荒野的呼唤》这本书,感悟颇深,受益匪浅。

书的主人公是巴克,它是一条狗。巴克是法官米勒家的宠物狗,过着养尊处优的幸福生活。可是,有一天晚上,巴克被贫穷的园丁卖给了狗贩子,成为北极拉雪橇狗。它在天寒地冻的环境中每天吃不饱、睡不好,还要一大早起来拉雪橇。残酷的生存环境把它磨练得跟狼一样勇猛,杀了它最恨的狗——斯皮茨。还斗过了大狗熊、治服了一群狼……最后,被一个叫桑顿的人收养了,他和桑顿结成深厚友谊。可是,桑顿被印第安人杀了。巴克把印第安人咬死了,为桑顿报了仇。最后,它回归荒野跟狼群生活在一起,成为狼的头领。

巴克从养尊处优的宠物狗,到冰天雪地的拉雪橇狗,再到回归荒野的狼群首领,这条艰苦之路之所以成功,是它懂得“适者生存”的法则,是它敢于面对现实,经受磨练,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结果。巴克的成长经历对我们有许多启迪:人在社会中生活,难免会遇到挫折、困难,甚至是人生的低谷。只要像巴克那样适应生活环境,勇于面对现实,永不言败,经受磨练,就会百炼成钢,实现自己的终极目标,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5】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著名作家—杰克·伦敦,他出生于一八七六年,一九一六年,杰克·伦敦受酗酒和财务问题的困扰,最后在极度悲观的情绪中自杀,年仅四十岁。

杰克·伦敦的生命多姿多彩,小时候,他为了糊口,十三岁就开始打工。他当过流浪汉、淘金者,在穷困潦倒的时侯竟当过劫蚝贼。

这本书讲了两个关于狗的故事:“巴克”是《荒野的呼唤》中的主人公,《白牙》的主人公叫“白牙”。本书写它们在自然界中为了生存所进行的残酷斗争和它们的经历

巴克的身躯比别的狗要大很多,而且非常强壮,被人们“雇”到北极去拉撬。它在拉撬的过程中克服了许多困难,比如:遭到赫斯基狗的围攻、与最厉害的狗打架等等,最终成了一只优秀的领头狗。

后来,巴克从它的新主人约翰·桑顿那里得到了真爱,它对约翰·桑顿的爱也与日俱增。他曾好几次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去救主人的命。巴克还多次听从荒野的呼唤,离开主人,遁入森林,一去就是好几个小时,甚至好几天。终于有一次,当巴克回来的时候,主人已被伊哈特人杀害,巴克为了替主人报仇,奋勇杀死了占领主人营地的伊哈特人,之后,就开始与狼群一起生活。它以捕食为业,靠活物为生,全凭自己的力量和勇气,在强者方能生存的环境中高傲地活着。

白牙是一只有着一半狼的血统的狗。它一开始很弱小,常常受别的狗的欺负,需要妈妈的保护。但白牙并没有屈服,反而学会了一种“必杀计”——先把对手撞翻,再咬断它的咽喉。就这样,没有狗敢接近白牙。除了白牙和狗的头领,没有任何狗敢单独行走,它们都在想:原先最弱小、最容易被欺负的小白牙竟然转眼间变成了一个恶魔!

白牙长大以后,变成了一个英勇善战的战狼。它诡计多端,杀戮欲望非常强烈。后来,白牙得到了主人斯科特法官的宠爱,被带到了南国。渐渐地,它在主人的感召下,克服了野性,变成了一只温顺的南方狗,还在危急关头奋不顾身地救了主人的命。

这部小说写得生动感人。它让我了解了“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自然规律,还让我联想到我们的社会与大自然也有相似的地方,为了生存和发展,人也要经历竞争、淘汰,最终获得成功。这是我读了《荒野的呼唤》后得到的启发。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6】

知道这本书是在《问富大龙几个问题》中,一位观众质疑大龙的在《大秦帝国2》中饰演的秦惠文王流于虚浮表面,嬉皮笑脸有余而稳重不足,城府深沉而心里阴暗。大龙以长达几千字的篇幅详细解读了嬴驷这个角色的塑造,提到的书中就有《荒野的呼唤》。

抽时间把《荒野的呼唤》看完了,书中的主角是一条叫布克的狗。它原来生活在一位老法官家中,最大的愿望就是取代父亲成为老法官身边形影不离的伙伴,每天的工作就是陪孩子们玩耍。家里的保安为了赚钱,将布克偷走,卖到冰原和爱尔摩斯犬一起担任运货的雪撬犬。布克起初极不适应,不是被拿棍棒的人痛打,就是被其它的狗抢夺食物。一同被卖去的南方犬只一只接一只死去,布克慢慢明白以前的生活一去不复返,讲究道德不能保护自己,唯有把自己变得最强最凶猛,才能在恶劣的环境下活下去,占据一席之地!

在艰苦的生活中,布克学会了如何如何在雪底下打洞取暖、如何趁主人不注意时偷别人的食物;它开始动用计谋拉取大帮拥护者,时不时挑战领袖的权威;它一天比一天强大,对权力的欲望也越来越强烈。最后它挑战并咬死了以前的领头狗,取代其地位。艰苦的环境激发了它的野性,它变得阴沉、狡诈、凶狠。

当时正是淘金热,大量的淘金者涌向印地安,雪撬狗的需求量巨大,雪撬狗的工作量更是大得惊人。布克不停的从一位主人卖到另一位主人手中,每天干着单调重复而劳累的工作,几乎没有休息时间。长时间的跋涉让它开始虚弱。而最后一位主人愚蠢,固执,毫无冰原生活经验却拒不接收意见,执意要穿过已经开始解冻的冰面,最后连人带雪撬一起沉入冰河。布克有过穿越冻河的经验,因此过河之前,它就趴着不动,任凭主人鞭子如雨,也绝不起身。最后主人无奈地扔下它,它也因此免于灭顶之灾。

虚弱的布克被新主人桑顿解救,并在桑顿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真正的爱,焕发出了新的生命力。在爱的驱使下,它能够独立将一千磅的货物拉至百码开外,为主人在赌赛中赢得1600的巨款;对主人的强烈的爱,使得它对主人的命令不加思考的盲从,因为主人的一句玩笑话就差点跳下了悬崖;一次,主人大意落入湍急河流之中,布克奋不顾身扑入河中救人,去而无功,就再三往返,在旁人的协助下,终于救起主人,自己却被河中的石头撞断了三根肋骨;在有人冒犯主人时,它会主动对侵犯者发起攻击,以护主忠犬而大名远扬。因为之前被一个又一个主人转手倒卖的遭遇,它害怕失去桑顿,从不肯让桑顿离开它的视线。

也在这时,它第一次接触到了森林,接触到了狼。它有时会独自在森林中游荡,以捕杀野兽为乐,虽然森林和同类在召唤它,但是对桑顿的爱使它甘心舍弃了这一切。直到有一天它在外游荡数日,独自捕杀了一头大黑熊,心满意足地回到营地,才发现营地遭到印地安人的屠杀,人和狗的尸体遍布营地,无人幸免。疯狂的布克捕杀了营地中的印地安人,却始终没找到桑顿的踪影,在一个水潭边它却明白永远失去桑顿了。

没有了人世的牵挂,布克回到森林,混迹于狼群之中,成为新一代狼王。它的野性终于在荒野的呼唤中觉醒!从此,森林的部落中流传着关于“狗魔”的传说。

其实我们都像布克一样,生活在温室的时候,以为人生都将这样度过。但生活总是充满变数,艰难挫折层出不穷,长路漫漫,你永远不知道下一个路口会遇上什么。如果不逼近自己适应环境,时时挣扎求生,奋力拼搏,就会如同其它南方狗一样被冰原无情地淘汰,而一旦你隐藏的潜力被激发出来,将焕发出夺目的光彩!

而爱是另一种催化剂,在爱的驱使下,你永远不知疲惫不知辛劳,永远斗志昂扬!你可以做得更好!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7】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读完之后,我百感交集,作者杰克·伦敦带我走进了动物的内心世界,让我以动物的眼光去审视这个世界。

小说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但由于淘金的兴起,有一天,巴克被拐卖到加拿大,来到一只雪橇队拉雪橇,他不仅需要与恶劣的环境抗衡,还要时刻提防着别的狗的暗算,终于有一天,巴克被残酷的环境和艰辛的工作击倒了,正在它奄奄一息的时候,好心的桑顿收留了它,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到温暖,巴克也为桑顿赢得了财富。在桑顿遇害后,巴克挣断了与人类社会最后的纽带,回归了荒野,汇入了狼群。

回顾巴克的生活经历,我们可以深切地感受到环境对性格的塑造作用。像巴克,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以至于它变得娇嫩、柔弱,容易被击倒。而到了北方以后呢?他的天性因为环境的变化而在变化,它为了生存下去而在磨练自己、考验自己,成为生活的强者,成为王者。但是如果巴克没有迅速适应环境,就必定会被淘汰。生活中也有着优胜劣汰的规则。如果一个人从养尊处优的环境中到环境恶劣的地方,只要没有迅速学会基本的生存技能,就会被迅速被生活淘汰。

而小说中提到的环境激发内心世界的野性也很重要,如果巴克没有被贩卖到北方,那么他获取永远都是一条与人类朝夕相处,帮人类干活的家犬。而他被贩卖到北方以后,在残酷的环境中学会了杀戮,让所有拉雪橇的狗对他敬而远之。也正是因为这样,巴克在干掉杀害桑顿的印第安人之后,获得了极大的成就感。而桑顿这根让巴克与人类社会连接的纽带断了之后,巴克也就重归了荒野。

这本书让我学会了许多,遇到困难,不要放弃,要坚持并用上智慧,也一定能成功!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8】

今天,我看完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许多知识!

这本书讲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经过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加州的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来被卖到了北部寒冷偏远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它为了生存,它学会只求活命,不顾别人的原则,变得十分凶狠,机智。最后,在森林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从归荒野。

我们看到人们的勾心斗角觉得疲倦,对争吵与打斗觉得残酷,可是当这样的情形发生在狗的身上时,我发现,不只是人类,每一个群体中间都存在一个生存法则,是的,就是“胜者为王”,人类社会,你争我夺,这是文明人生存的法则,而在动物界,那就是弱肉强食。

巴克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它感受到它体内某种叫力量与野性的东西在慢慢复苏,靠悲悯与施舍是不能生存,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必须让自己不断变强,变厉害。

从最初的温驯变成最后的野蛮,若巴克保持最初的服从,也许巴克早就死在了贩狗人的棍子下,我深深的震撼于在它那温驯的表面下那不断苏醒的本性。

这本书使我了解了动物之间的故事,之间的争斗。

《奔向荒野》读后感400字


这个故事使我无比震撼,那个小小的,和我们同龄的小男孩竟然拥有这么大的勇气和能耐。克服了孤独,和大象成为朋友生活在丛林里。

一个人,就像这个小男孩威尔一样有幸逃过了大海啸,可却失去了自己最亲的亲人——妈妈,在这个人还会再活下去吗?我想答案可不是肯定的。可这个小男孩威尔,以超乎我们意料的勇气和智慧,和大象相处,并和大象成了朋友。他有声有色地和大象念诗、讲话并且从大象上学会了生存之道。他懂得思考,把平时学到的知识用到生活中。比如他拿裤子当工具,在腰带那里多扎几道深入水中,便抓到了鱼。这完全是在他爸爸那学到的。这些是我佩服威尔的原因,他那种荒野求生的精神使我受到大震撼。

当然了,那头大象也使我佩服。她十分善良,教会或者说是给威尔示范许多在丛林生活必须具备的生存之道,并且在勉强听懂男孩威尔的语言后还给他摘果子吃。她让我知道,只要人们愿意,动物和人是可以和睦相处的!

告诉自己,在学习上要像威尔在树林里一样,有勇气﹑有智慧。学的内容不正像一片树林吗?只要有勇气﹑有智慧,努力探究,就一定会获得经验,使自己变得强大,最后获得成功。

现在我要告诉大家,《奔向荒野》一定会使每个读者受到震撼,绝对值得一看!相信大家会像我一样喜欢上这本书的。

《荒野求生》读后感600字


第一次见到这套书是在我的同学孙正烨那里。

“你好像很喜欢这本书。”

看着我捧着他的那本《荒野求生》,爱不释手的样子,孙正烨说话了。

“要不借给你看吧!”

这句话正中我下怀,因为这时的我已经被这本书迷得神魂颠倒了!书上竟然还标明是系列丛书,这真是勾起了我强烈的“猎食”欲望,馋得我口水直流。不过,他只有《中国雨林的惊天一跃》这一本,但是想想,有总比没有强,面对孙正烨的话,我立刻做出了肯定的回答:“嗯嗯嗯!”

在这本书的封面上画着一个比我大三四岁的小男孩(对我来说是大哥哥)在雨林的小溪旁躲避一条离他不远的眼镜蛇,联系书名一看就知道,这又是本我最爱的冒险书。翻开书才知道,里面不仅有冒险故事,还有可恶的钻石走私者、绑匪、非法伐木者、犀牛盗猎者和想置主人公贝克·格兰杰于死地的坏蛋……正文后面还有贝尔·格里尔斯(本书作者,一流荒野生存大师)的求生技巧和求生实用秘籍供我们学习生存知识,每册还赠送四枚“生存任务对战牌”,让我们可以在课间十分钟跟好朋友好好较量较量。真是又能长知识,又能娱乐的一套好书,让我越看越喜欢。于是我决定,让爸爸给我买下全套《荒野求生》。

“等你什么时候考个好成绩就给你买。”爸爸的回答是肯定的,但是也是带有条件的。我很失落,不过,我早有对策!

过了好几个星期,在圣诞节前夕,我问爸爸:“爸爸,你说圣诞老人会送给我一套我最想要的《荒野求生》作为我的圣诞礼物吗?”

“我想会的。”爸爸回答我。

“听岳景涵说,我这次考试是97分。”我轻轻地补充了一句。

听到这句话,爸爸立刻收起手中的手机,看着我问:“真的?”眼睛里带着满满的喜悦。但是他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徐徐地隐藏起那丝喜悦……

过了几天,试卷发下来了,我只考了92分,并没有达到爸爸的要求。回到家,爸爸看到成绩后对我说:“我还真以为你会考97分呢,看,整套《荒野求生》都给你买来了,你却只考了92。快写作业吧!写完可以给你看《荒野求生》,但是今天只能先给你一本了!”

虽然不能一次把整套书抱回自己的书房,但是一听到我今天只要乖乖把作业写完,还是可以看一本的,我的整颗心又飞了起来。好不容易把作业写完,我立刻向爸爸要来一本,一下子就钻进书里。里面的故事实在是太精彩了,以至于我睡觉时还把书放在我的床头,期待着我梦中与它相遇呢!

我现在正在看《猛虎火山的生死逃亡》,掩卷而思,这段“求书记”还真好玩,想着想着,就写成了这篇作文。

是的,《荒野求生》这套书的确是非常好看的书!它是一套不可多得的荒野求生知识大全!它是一套不需要广告却能被阅读者竞相广而告之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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