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好几本辫子姐姐的书,但是,令我最记忆深刻的就是这本关于友情的《找呀找呀找朋友》。当我看到这本书时,我被这本书的名字吸引住了,当我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是一个歌词时,我便想起了小时候,我在摇篮床里听得歌谣。又想起了这首歌的歌词:
找啊找啊找朋友
找到一个好朋友
敬个礼握握手
你是我的好朋友。难道这本书里隐藏着什么有趣的故事吗?还是有什么鲜为人知的道理呢?反正不管了,看看这里面有什么秘密吧。随后,我翻开了这本书的第一页
后来我不仅被这本书的名字所吸引,还被这本书中的一节一扣的故事所吸引。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万里晴了。万里晴是一个粗心又细心,爱吃辣,又不爱吃酸的傻妞。
她单眼皮,爱笑,可笑起来没心没肺,没头没脑。平时总是一副大大咧咧的公主像。比如她个美人尖,让她引以为傲,但是,单眼皮又让她引以为憾。跟她在一起的人,总会被她这快乐的气氛所感染。
其次呢,这一个男生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是谁呢?
他就是古奥力,一个有点古怪的男生,有时像冰一样冷冷的,有时呢,也不知道是神经病犯了,还是怎么了,就会热情大发。他呢,还是班上最有绅士的男孩,也是细心呵护痴呆错乱外婆的最佳小男主角呢!
读完这本书我才知道,友情像水,只要你不浪费,那永远会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那与你是否人缘好,是否聪明没有任何关系。只要你们晴天为彼此遮阳,雨天为彼此挡雨。即使有几次吵架,拌嘴,误解也没有关系。因为只要解开了,彼此的友情就会更加深了。就像埃德蒙.伯克说过,喜欢社会中一小群志同道合的朋友,这是人的社会属性的基本原则。
说不定友情就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她能让我们的寂寞化为乌有,让我们每一个人都逃离寂寞。
六年级:赵蕴涵
找呀找呀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敬个礼呀握握手,你是我的好朋友,再见!
没心没肺的傻冒妞万里晴,心气高傲的学霸姐杜子阅,可怜兮兮的白兔妹王妮可,三个性格各异的女生做了死党,就像一个不稳定的三角形,不断发生事端。
性格古怪的男生古奥力的插入,使万里晴、杜子阅、王妮可整天情况不断:死党告白卡的神秘失踪,使王妮可和万里晴之间有了一次小纠纷;万里晴在王妮可的怂勇下偷出杜子阅的冠军秘籍给做生日礼物,差点引发了友谊大危机。好不容易度过危机,三个死党又经历了王妮可装病求同情被揭穿,学霸姐杜子阅父母离婚后情绪跌落低谷等一系列悲催事件。古奥力有时是三个死党共同的敌人,有时也是三个死党解决死结问题的灵丹妙药。
本来认为日子就一天天这样过去了,没想到古奥力的外婆突然去世,古奥力就随爸爸去了美国。走之前,他宣布,他心中最好朋友的位置,只留给一个人,但是并没有说那个人是谁。后来古奥力送来的一个八音盒里,旋转出了一曲美妙的音乐,旋转出了一段童年的记忆,也旋转出了一个令人温暖的答案
友谊是人生的调味品,也是人生的止痛药。,我们的一辈子不只有家人陪伴我们,还有朋友。朋友之间,快乐因为分享成了双倍,悲伤因为分担成了一半。友谊是个奇怪的东西,每个人都会拥有属于自己的友谊,无论是聪明的人,还是愚笨的人;无论是坚强的人,还是脆弱的人;无论是漂亮的人,还是丑陋的人;无论是开朗的人,还是孤僻的人都可以找到朋友,也都会拥有属于自己的友谊。
找呀找呀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敬个礼呀握握手
六年级:苏晓蕾
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阅读哈姆雷特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威廉·莎士比亚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有关哈姆雷特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为此,读后感大全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学生阅读哈姆雷特的阅读感悟》,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的因素,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而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剧本主要写了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在外地读书时突然接到父亲的死讯,回国奔丧不久后,叔父登基,并与哈姆雷特母亲结婚,他对此充满疑惑和不满。不久后,父亲的鬼魂出现,告诉哈姆雷特自己是被新国王害死,并要求哈姆雷特给他报仇,哈姆雷特通过装疯卖傻,证实了叔父谋害老哈姆雷特的事实,他对这一事实充满愤怒和不满,开始了对叔父复仇计划,在这次复仇中,他害死了很多罪有应得的人,却也害死了无辜的人和失去爱的人。
在理想与现实之间,他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中,他的人生观发生了改变,他的性格也变得复杂和多疑,同时又有满腔仇恨不能发泄。“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常常困挠着他,令他痛苦不已。
这个故事,从鬼魂、装疯卖傻、失去爱情、试探国王、误杀大臣、被流放,到最后的决斗,故事曲折,激动人心。“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从中可以看出哈姆雷特内心痛苦的挣扎。明明心里是善良的,不想这样,但是无奈被命运控制着,被仇恨蒙蔽着,母亲改嫁与父亲弟弟,和父亲的死亡,给哈姆雷特很大打击,让他心里留下了阴影,最后爱情的葬送,在这如此的大悲剧中,还有这小悲剧,他无助,可怜。
在父亲死的这一段时间里,哈姆雷特因为现实的残酷,改变了许多,在磨炼的过程中他通过亲身的经历和自己的思考来提升自己。他变得坚定,他要通过自己的奋斗改变命运。但最后,他还是为了正义牺牲,他死得伟大,令人惋惜。
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相信大家都听说过马云,一个亿万富翁,大家讨论起他,可能都是投去羡慕的眼光,可是他是经历多少奋斗,才改变命运的,没有多少人愿意去了解。马云做过搬运工,蹬过三轮车给书社送书,他曾经两次高考失利,但是都没有放弃,还一心想着准备第三次高考,通过不懈努力。终于他成功了。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接触到了互联网,他立马发现这是一个商机,开始了艰辛的创业之路。1996年,32岁的马云艰难的推广自己的中国黄页,在很多没有互联网的城市,马云一律被称为“骗子”,但马云仍然像疯子一样不屈不挠出门跟人侃互联网,说服客户。业务就这样艰难地开展了起来。1996年营业额不可思议地做到了700万!在后来,他扛过重重的商业危机,迎来了辉煌的人生。他的一生都在奋斗,都在与命运做斗争,他成功了。
有句话说:“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在我的心中,哈姆雷特的命运很悲惨,但他却很勇敢得奋起反抗,他的英雄形象深深地刻在我心上。是的,在命运面前,我们要勇往直前,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与挫折,都要顽强地作斗争,在逆境中,迎难而上,想尽一切办法走上成功之路。
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伟大的剧作家、诗人。他是一位空前绝后的伟大戏剧诗人,是有史以来全世界最伟大的文豪。
《哈姆雷特》这部莎士比亚最闻名的剧作,也是他四大悲剧中最早、最长的一部。书中描绘了英明果断、智勇双全的哈姆雷特王子从他父王的鬼魂口中得知他叔父的恶行:谋害兄长,篡夺王位,欺骗嫂后。王子于是不动声色,暗中调查一切属实后,便不计自身荣辱安危,身入险境,在其叔父安排的一场比剑阴谋中,揭发其罪行。但在这过程中目的虽然成功,却阴差阳错,在比剑中中毒身亡,母后却也误饮毒酒,酿成悲剧。剧中人物有的怯懦、狡诈;有的果决、机智,善与恶对立分明,然而却遭命运之神无情摆弄!
哈姆雷特是出身高贵的丹麦王子,从小受人尊敬且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无忧无虑的生活使他成为一个单纯善良的理想主义和完美主义者。在他眼里一切都是美好的,他不知道世界的黑暗和丑陋面,他相信生活的真善美并且向往这种生活。他追求理想,又失望于现实。他向往人性之善,又深信人性本恶。在这本书中,我清晰的感觉到他想重整乾坤,又深感自己无能为力。他厌倦人生,又恐惧死亡。他爱恋恋人和母亲,又恨她们脆弱。在《哈姆雷特》中王子有段台词颇为闻名,是这样说的:须知演戏的目的,当初和现在都一样,是要仿佛端着镜子照见人性的真实,使美德显示它自己的本相,叫丑恶暴露它自己的原形,要时代和世人看到自己的形象和印记。
虽然,以我的年龄看这本书有些深奥,也有些枯燥,但是他让我明白了世间的真善美和假恶丑。在日常生活中,有些人虚伪,狡诈;有的人胆小,懦弱;有的正义,勇敢。我应该牢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
《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在《哈姆雷特》中,莎士比亚曾借人物之口表达自己的戏剧主张:"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自然,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给它的时代看一看演变发展的模型。"《哈姆雷特》正是剧作家这种现实主义戏剧观的生动体现。
这个剧本的又一个名字叫做《王子复仇记》。实际上这个王子并没有给老国王复仇,尽管他最后刺死了新国王,但这更大的好处上是为了行将死去的自己。他的复仇很失败,正因他一向在彷徨,他憎恨这个世界,也憎恨自己。他对别人冷嘲热讽,对自己则是不断地责备。他尝试着去做一些事情,但更多时候他一动不动。他的形象,和其他人的英雄般的鲁莽相比,更像是一位痛苦的智者。他更多的进行精神上的抗争。
哈姆雷特是悲剧的中心人物。他是一个典型的人文主义者。人文主义思想是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核心,它体现了新兴资产阶级的世界观,是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教会进行斗争的武器。人文主义着反对以神为中心的封建神学,宣传人是宇宙的主宰,是万物之本。哈姆雷特对世界和人类抱有巨大的热情和完美的期望。他说:"人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物品!理性是多么高贵!力量是多么无穷!行动多么像天使!了解多么像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他肯定人的现实生活,渴望纯洁的友情和真挚的感情。
他聪明热情、敏感善思、能文能武。他的恋人奥菲利亚说:"啊,一颗多么高贵的心就是这样陨落了!"这样的王子自然得到民众的拥护,连他的敌人克劳迪斯也承认:"他是为糊涂的群众所喜爱的"。但是他一接触社会的现实,他所崇拜的父王突然死去,而自己所爱的母亲连为丈夫送葬的鞋子都没有穿旧,就匆忙嫁给了从前受人耻笑的克劳迪斯。他感到忧郁:"人世间的一切在我看来是多么可厌、陈腐、乏味而无聊!"经过一番深沉的思考,把个人问题与整个社会联系起来,发现"时代一切都脱节了","丹麦是一座监狱","我决心担负起重整乾坤的职责"。这样为父报仇实际上成了改造社会的一个具体行动。他有意安排了"戏中戏"以便进一步证实奸王的罪行。
而当罪行的真相确证以后,他立即行动。但为了寻找正义的手段,他放下了在奸王祈祷把他杀死的机会,之后又误杀了波洛涅斯,这样就招来被放逐的命令。最后,他虽然逃了回来,在决斗中杀死了奸王,自己也因中了毒剑而牺牲,"重整乾坤"的职责也落空了。
《哈姆雷特》在艺术上也能集中体现作者的创作特色。剧作的生活画面广阔,情节的展开生动、丰富。剧作所反映的生活画面,从皇宫到家庭,从深闺到墓地,从军士守卫到民众造反,从剧场到比剑场,构成了剧中人物活动的广阔的背景。莎士比亚十分注重情节的安排,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除复仇的情节之外,还配合诸如感情、友情、亲子关联等,对情节的发展起了推动的作用。与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相联系,作者还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戏剧场面。如"戏中戏"演出的那一场,是一场重点戏,又是过渡戏,是哈姆雷特的思想和行动的转折点。
莎士比亚是语言大师。他的戏剧语言丰富多彩,富有诗意。他的剧作主要是用自由的无韵诗体写成,还有民间歌谣,其人物的语言也变化多端。刻画哈姆雷特时,莎士比亚多次运用独白,诗体与散文交相使用,哲理与抒情相结合,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哈姆雷特》是一部巨作,它给我很多很多启示,非常值得一看!
在莎士比亚所有的作品里,四大悲剧之一的《哈姆雷特》,深深震撼着人们的心灵,这是一个关乎命运与性格的悲剧,一首人性的凯歌。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社会末期的罪恶与本质,同时,我们频繁的看到了一个词——命运。它像影子一样和我们不离不弃,又似阳光一般温暖人心,邂逅让人变得幸福却也伤痕累累,但更多时候,命运像梦魇一样深邃而窒息。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的露台的一部分有这样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注定是一个无解的棋局。
戏剧是人生的放大,人生就如一场戏。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段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
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选择的人生之路——面对正义、爱情、责任,一颗矛盾而又决绝的心,在那样一个混沌的世界里毅然背叛了命运,坚守住了他的正义。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我们所要面对的。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热血中正义的沸腾让他失去理智,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让我们从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是一部非常出色、优美的作品,震撼人心,使人流连忘怀、回味无穷。里面不单有着优美的词句、哲深的对白和曲折动荡的故事情景,更是它对人世、人性、死亡的思考。虽然是一部悲剧,但在其中让我们感受到文学的优美,或许这是一种凄凉之美,有人说“美丽总是忧愁的”,但在悲惨的背后,让我们看到了美妙的感受,乃是它给我们人类精神的撞击和心灵的悲怜。
贯穿全剧的主角哈姆莱特,是个勇敢,理想崇高,品格高尚,思想深刻的好青年。但是突如其来的父王猝死,叔父继承王位并与其母后成亲,加上父王冤魂告诉他所有残酷的真相,并促他为父报仇,哈姆莱特顿时感到理想的幻灭和现实的丑恶。这些丑恶的事实引起了他对美好世界的怀疑和对人类善良观念的动摇。于是,悲剧开始扩散,蔓延……
复仇的道路是艰辛的,在这个环境中,他不得不当机立断,但是,他由于敏感而犹豫不定,由于思索而拖延,精力全花费在做决定上,反而失却了行动的力量。他原本是那么优秀,但他又耽于沉思,自责,自我怀疑,加之忧郁与孤独,于是一再拖延复仇计划。然而正是因为他的犹豫不决,导致了一个有一个悲剧的上演:因为失误杀死自己心爱的人的父亲,心爱的人因为伤心过度而坠河淹死,母亲被毒酒意外毒死……一切的一切,贯穿起来,就形成了一部惊世的悲剧巨作。
然而,莎士比亚要表现得远不止这些,这部戏剧中富有永远需要令人捉摸的哲学。主角哈姆莱特所具有的正是当时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优点,缺点,以及他们的迷惘,矛盾和痛苦,同时也深刻反映着16——17世纪初人文主义思想的危机。当然,随之时间的推移,之一部悲剧不朽的屹立在世界文坛的原因,是它所描绘的主人公哈姆莱特,可以成为每一个人的原型他的悲剧意义显然超出了文艺复兴一个世纪,他是西方现代化进程的一个牺牲品,他已成为世界文学中一位典型形象。
我看的是语文书上截取的部分。
这应该是第四阶段:奸王密信要借英国之手杀害哈姆雷特,哈姆雷特的掉包计划和返回丹麦的旅程如此顺利。严酷的现实使得他必须将思路集中在克劳迪斯身上。比剑中,奸王在旧的罪行上又加上新的罪行,激发王子采取果断的行动,自己也同归于尽。他完成了为父报仇的任务。
我看完时,我感到很不舒服,也很气愤。为什么人那么容易被收买,哈姆雷特的最好的两个朋友竟然被克劳迪斯收买去监控他,但最后哈姆雷特还是用他的方式报复了这两个冷血的“朋友”。而且人为了争夺金钱、地位下手竟是如此残忍。
我觉得哈姆雷特是一个纯洁,高尚,有知识,有决心的人。哈姆雷特对人生中阴暗的一面还是有比较深刻的了解的,这一点可以从他的语言中了解到。过去他对这一切只是视而不见而已。如今残酷的现实迫使他面对这一切。他预感到,自己已经被不可避免的拖入到一个悲剧的命运中。如果他父亲真是被害死的,那么为父报仇就成了他一生中不可推卸的使命。而他的敌人又是当今的国王,要想杀死他,肯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无论多么困难,杀父之仇是不能不报的,而他当前的任务是要想出一个巧妙的办法来核实他的叔父是否杀害了他的父亲。阴谋,暗算与残杀,这些是违背哈姆雷特善良纯真的本性的,但又是他复仇的使命所必须的。这使他内心阴暗而沉重,他陷入了无法自拔的痛苦的深渊。从中可以看到残杀的手段,反常修理的行为,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这也显示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其实哈姆雷特的经历或许就是我们身边的人,从一个心地善良的人因为身处环境的影响逐渐变成一个有心计的人,这个是不能避免的。
当我们没有踏入真实的社会中的时候我们都是快乐的小孩,在我们的眼里一切都是美好的,那时我们有太多的梦想,可当我们慢慢地成长起来到了青春年少的时候就会慢慢发现自己所在的这个环境不是我们当初所想所认为的那个美好的世界,干很多事情多会受到阻碍,会遇到很多困难挫折,那时周围的一切对我们来说都是那么的丑恶与讨厌,会让我们觉得这个社会是很残酷的。当我们经历了一些残酷的事情之后,我们会对做任何事情时候都犹犹豫豫,迟迟不肯行动,会顾虑太多,生怕损失到了自己的利益。到头来只是错过一次又一次的机会。
其实经历也是让我们成熟的过程,关键是在你经历了这么多之后自己的心是否依然是光明的。
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更是著名的悲剧作品,向我们展示了宫廷王朝的内部斗争一角,在权利面前,人性的扭曲和罪恶。读了这本书,更是让我深受启发,我们不能因为身外之物而去伤害自己的至亲,例如权利、金钱等等,这些会让我们变得面目狰狞。
哈姆雷特其实讲述的是王子复仇记的故事,丹麦王子在大学期间闻得父亲的死讯,赶回去奔丧,在一个月内,他的叔叔克劳狄斯即位并和自己的母亲结了婚,这一切让他感到惊诧和疑惑,紧接着卫士霍拉旭在站岗的时候听见了老国王喊冤的声音,并揭发了克劳狄斯谋杀篡位的事情。哈姆雷特决定复仇,却错误的杀死了恋人奥菲莉亚的父亲,当他逃回丹麦时听见了恋人自杀的消息,而奥菲莉亚的哥哥提出要和哈姆雷特决斗。决斗中两人同时中了毒剑,而王子的母亲也因为误喝了他的叔叔准备的毒酒死亡,哈姆雷特在临死前杀死了叔叔克劳狄斯,并让朋友霍拉旭告知世人。
故事就结束了,很现任是个悲剧,哈姆雷的父母亲以及叔叔恋人都死了,让我们读起来不免感到情绪低沉,但故事给我们带来的对现实世界的反思。
在封建王朝里,像王子复仇记这样的故事一幕接着一幕,并不是稀奇,但人们仍然会因为权力和金钱而残害至亲,这是人性的扭曲。
我们要建立健康的思想观念,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不要因为一些身外之物而做出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上演现实的悲剧。
傻冒妞万里晴、学霸姐杜子阅、白兔妹王妮可,三个性格各异的女孩,坐了死党,就像一个不稳定的三角形,状况不断。对女生很绅士的男生古奥力,由于一次讨债事件和万里晴做了朋友,他时而被视作三个女孩死党共同的敌人,时而又成为开启三个女孩友情死结的钥匙。三个死党加上古奥力,就像幸运四叶草。
后来,古奥力要跟爸爸去美国了,临走时他宣布,自己心中只有一个最好的朋友,却没有揭晓答案。直到一天,三个女孩都收到了古奥力的礼物,其中一只八音盒跳出一段旋律:找呀找呀,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旋转出一段童年时空里的记忆,也旋转出一个温暖人心的答案
友情是坚不可摧的吗?我的脑海中常常会冒出这个问题,古奥力会说:友情或许会随着时间改变模样,但如果你还是当初的那个你,我还是那时的那个我,友情就不会远去!而王妮可会说:当然是啦!万里晴,杜子阅和古奥力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只有四片叶子在一起,才是真正的幸运草哦!
如果我说友情是一件太难懂的事,简直比哥德巴赫猜想、亿万年前的恐龙灭绝更加难懂,复杂和不可思议,你会不会觉得我小题大做?万里晴会说:友情不是一件很自然的事吗,反正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和杜子阅、王妮可还有古奥力变成死党啦!杜子阅会说:友情没那么复杂,也许就是一瞬间的事,我第一眼看见万里情,就被他的笑容治愈了。然后我们就做了好朋友,就那么简单!
在我看来,友情是这个世界的奇迹,它悄悄的降临,悄悄的发出温暖的光。
这是一本献给想找到友情的孩子们的书,打开这本书看一看,当一个男生不小心闯入三个女生的死党之网,会发生什么不可思议的故事呢?
作者:李滟霜
指导老师:徐志琴
阅读的最大理由是想摆脱平庸,早一天就多一份人生的精彩,迟一天就多一天平庸的困扰,在阅读了罗伯特·斯蒂文森写的金银岛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读后感中的叙述应该要形象生活,要简洁明了。我们写金银岛读后感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考虑到你的需要,编辑特地编辑了“阅读《金银岛》的阅读感悟”,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金银岛》的书,非常有趣。本书从少年吉姆自述的角度,把一个危机四伏、惊险刺激的海岛寻宝故冒险故事场景展现在大家面前。
吉姆在寻宝的旅途中遇到了重重困难,他没有被困难吓到,而是积极勇敢地面对,想办法和各种困难做斗争。在学习和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困难和挫折,要努力做到敢于向困难做斗争,积极面对、勇于承担责任。
他每次的单独行动都让人为他提心吊胆,然而,他总能化险为夷并有重大发现。这是因为他怀有一颗好奇之心,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这代人所需要的。老师经常教导我们要对世界保持一颗好奇的心,是的,他是我们的榜样,从他身上,我们看到了人类好奇心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意义。
以前我最怕写作文了。本书中的精彩段落、语句我反复阅读,积累了很多好词好句,使我从中受益匪浅。
如:他高大、强壮、魁梧,有着栗色的皮肤,黏糊糊的辫子耷拉在脏兮兮的蓝外套肩部,粗糙的手上满是疤痕,指甲也泛着乌靑而且残缺不全,眼颊上横着一道铅灰色的刀疤。
通过这些细节描写,生动形象的刻画了一位衣着邋遢、饱经磨难、令人生畏的“凶汉”形象。
又如:先透过门帘窥探一番,一旦发现有船员在里面,他就会变得像只耗子似的一声不吭。这里将老船长比喻成耗子,生动形象地体现了他行动诡秘、怪异的特点。
看了这个故事,我的精神得到了极大的鼓舞,心灵得到了升华。
世界上最宝贵的不是金银财宝,而是正义、勇敢、善良。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小说《金银岛》,是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代表作,据说在英美非常著名。故事以三百年前的英国为背景,介绍了少年吉姆无意间发现了海盗的藏宝图,于是由当地一名乡绅出钱招募了以独脚西尔弗为首的假装为水手的一群海盗,与少年吉姆、医生利弗希一起踏上了寻宝的航程,最后在冈恩的帮助下返航。冈恩是一个被独脚西尔弗遗弃在金银岛上三年的小海盗。
少年吉姆将沾满鲜血的财宝一股脑抛入大海,他本来也是跟随大人们去寻找宝藏的,为什么又把来之不易的财宝抛入大海呢?我想他一定是看到冈恩在荒岛上守着很多财宝,却买不来一小块奶酪,对冈恩来说奶酪就是天堂,而财宝给他带来的是惊吓和恐惧,最后冈恩放弃了财宝,选择留在一个没有财宝的孤岛上过着风平浪静的生活。还有吉姆的妈妈面对海盗留下的很多金币,坚持只拿海盗欠她的房租,其余的金币坚决不要!我明白只有通过劳动才能获得真正属于自己的金钱,而且金钱还不是万能的。
说起海盗,大家都认为他们胆大,而一般人与他们相比就显得非常胆小。我甚至有些钦佩海盗。看完《金银岛》我明白了什么是胆大什么是勇敢。书中的海盗大口喝酒挥舞着弯刀真是不可一世,而少年吉姆和医生利弗希被海盗吓得哆哆嗦嗦。刚开始我真的感到泄气,好人咋这么没用呢?但是我看到吉姆为了打败海盗,一个人划着羊皮小船到海上隔断海盗的绳索,致使海盗无法把大炮运到岛上。然后吉姆又一个人指挥海盗将大船开到岸边,完成了大人都不敢做的事情。吉姆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勇气呢?因为他知道海盗是坏人船长是好人,他要帮助船长打败坏人。这就是为了正义!还有医生利弗希看到小吉姆被海盗打到在地,眼看就要被砍死的时候,一向胆小的他竟然拔剑刺死了海盗,然后他奋起神威竟然打败了三个海盗,打败了独脚西尔弗发起的攻击,保护了大家的安全。看到这,我真为医生的勇敢喝彩。我真的明白什么是勇敢!我要做勇敢的人!
《金银岛》是我三、四年前读到的一本特有意思,而且扣人心弦的小说。它是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成名作,也是一本举世公认的世界名著。作品主人公是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他从一个海盗那里,偶尔得到一张埋藏巨额财富的藏宝图,此事被当地乡绅劳尼先生的知晓。为了找到传说中的宝藏,他们驾驶了一艘三桅船去藏宝地探险。不料船上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瘸腿西尔弗的策划下,妄图夺下三桅船,独吞这笔财富。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他配合劳尼先生同海盗们展开了英勇机智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海盗,找到了宝藏。
在斯蒂文森巧妙的安排下,浩瀚的大海、荒凉的孤岛给我们创造了一个亦真亦幻的世界,引领大家进入了一个笼罩着幻想纱幕的神奇世界。读后感.一个接一个似明实暗、似松实紧的悬念创造出一环紧扣一环的迭起高潮。充满着孩童情趣的生动对话、风浪迭起的气氛渲染使小说从始至终笼罩着一层神秘的色彩,而同时又洋溢着一股朝气与热情。
希望这本充满丰富情节的好书带领大家进入不一样的世界,感受另一个世界梦幻、新奇、激动人心的气氛,在工作之余带给我们些许放松。
今天,我终于在网上把《金银岛》这本书读完了。它以少年吉姆·霍金斯自述的口吻,讲述了一个海岛寻宝,与可恶海盗斗智斗勇的冒险故事。 吉姆原本是一家小旅店店主的儿子。他有一天无意得到老船长留下来的藏宝图,被卷入了海盗们争夺宝藏的巨大阴谋之中。于是他和许多人踏上了寻宝之路,不料却一起落入了海盗们的陷阱,只能弃船上岛。
在岛上擅离岗位的吉姆遇到了被别的海盗放逐到岛上的本·刚恩。在本·刚恩的帮助下,正直的人们终于打败了海盗,得到了价值连城的巨额宝藏。但是,许多人也因此命丧黄泉,其余七个人不是葬身鱼腹就是抛尸荒岛,即使是那些回家并得到宝藏的人,也无法摆脱这次充满血腥与死亡的经历所带来的精神重负。
这本书高潮不断,充满着孩童情趣的生动对庆,把故事写得淋离尽致,真是让我五体投地呀!真是太美妙了!
在这个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刺激的探险书,那就是史蒂文森笔下的《金银岛》。
《金银岛》这本书讲的是主人公翁吉姆,在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金银岛的藏宝图。有钱的乡绅屈利劳尼先生买了一艘名叫“伊斯班袅拉”号的帆船,和李浦西医生一起,带着小吉姆到茫茫大海的一个荒岛上去寻宝。以西尔弗为首的一批想要夺取宝藏的海盗扮成水手也随船前往金银岛。之后寻宝者和海盗之间发生了激烈的一场生死拼搏。最后寻宝者取得了胜利,顺利返航。
我虽然没有加入这场冒险之旅,但脑子里经常想象着吉姆的那张脸。我喜欢他,是因为他机智、勇敢、正直,当吉姆梦见西尔弗逼他加入海盗行动时,就算死,他还是坚定地说了个不!那个“不”字给了我极大的震撼。吉姆是善良的。
有着正直的,那一定也有邪恶的。
邪恶的就是西尔弗,开始时,对大家都很好,很热情,其实在慈祥的面容下面是一颗邪恶的心,西尔弗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不惜牺牲其他海盗。还没有悔过的想法。到最后时西尔弗还是拿了一些金币逃跑了,真是令人讨厌。
要知道,心可以代表一个人的人格。外表再华丽也没用。
这个暑假,我读了三本课外书,分别叫《金银岛》、《乌丢丢的奇遇》、《雾都孤儿》。
读了《金银岛》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我们要像吉姆那样聪明、机智,遇到什么事情都不怕,都勇敢的去面对。吉姆在偶然的机会里得到了一张藏宝图,他们买了一艘船,几个海盗装扮成水手一起去了金银岛,到达之后,海盗就开始叛乱了,和寻宝者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最后寻宝者平息了叛乱,找到了宝藏。读了《乌丢丢的奇遇》这本书,我知道了每个人都应该有一颗感恩的心,木偶乌丢丢给孩子们带来快乐有了生命,它遇见了老诗人吟痴先生,他帮它找到珍儿,乌丢丢在救火中又只剩下了小脚丫,它为了让珍儿变的健康,融入了她的身体,让珍儿变成了一个健康、活泼的小女孩。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我知道了如果别人帮助了你,日后,你一定要报答他。书中的奥立费生下来就没有亲人,经常挨饿、挨打,后来误入了贼窟,最后被好心人收留,过上了幸福的日子。
这三本书给了我们很大的教育,让我们记住这些道理。
今天我看完了《金银岛》这本世界著名小说。看完后,不由得哆哆嗦嗦的说了句:“真得提高警惕呀!”
本书诉说了一个海盗头子是怎样伪装自己登上寻宝船,是怎样拉拢同伴引起造反,是怎样被捉之后又“将功赎罪”最后挟金而逃。而这一切的一切,只有正义的船长起了疑心,要不是一个叫吉姆的小孩偷听到了海盗谈话,那些正义的人们将被喂鲨鱼。真是得提高警惕啊!
看完这本书,我才意识到原来,那些看似老实,看似没有坏心的人,有可能拥有着一颗已经被邪恶吞噬了的心。让我学会了,不要轻易的相信别人,看似诚实的外表下,可能会藏着一颗邪恶的心!提高警惕!
是呀!今后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能轻易的相信别人,向吉姆学习!
“找呀找呀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这是一首人人皆知的儿歌,“敬个礼,握握手,你是我的好朋友……”朋友,就是能在一起玩的,能理解对方的,能互相帮助的知己,“再见!”
冒冒失失的阳光女孩万里晴,学霸一枚的大姐大杜子阅,胆小可爱的白兔妹王妮可,三个朋友,三种性格,形成了坚固稳定的三角形。
风风火火的一帮好友,却因为男生古奥力的出现,关系开始摇晃。古奥力是一位绅士的男孩,因为先前打的士借了万里晴的钱,所以万里晴一直监视着他,可却不知道,在不知不觉中,他们成为了好朋友。先是一直成绩优越的古奥力进了万里晴那个不起眼的摄影俱乐部,还邀请她做他的搭档,他们一起去拍摄最美照片,当古奥力看到菜市场上的大蒜奶奶的时候,感觉这位孤苦伶仃的老人是那么亲切……
因为如此,杜子阅开始怀疑,为什么古奥力会随万里晴进入摄影俱乐部;而此时,万里晴在王妮可怂恿下复印了杜子阅的学霸秘籍,为古奥力做生日礼物,王妮可又因为情绪爆发,撕了杜子阅的学霸秘籍。她们三角架之间出现了断裂,友谊碰壁了,大家都处于低气压地带。
可朋友就是这样,分分合合,分开的突然,却重逢的突然。一路上的凹陷,她们总能找到安慰、理解、帮助来填补。渐渐,她们发现绅士小王子古奥力却生活在一个垃圾星球,这个外表上风度翩翩的男孩,内心却又一个解不开的心结。
杜子阅的家庭也出现了裂纹,一气之下,杜子阅的成绩大大下降,同病相怜,同出一个家境,古奥力当然也同情杜子阅,帮助杜子阅开始恢复平日里的骄傲气息。可能因为古奥力的日常帮助,姐妹帮们开始默默帮助古奥力……
朋友,就是这样,玩得好,闹得多,打得也不少,总有那么悲欢离合,阴晴月缺的时候;但来得快,去得也快,真正的朋友,是不会因为一点点小矛盾而分离的。
朋友,是你遇到困难时候的支撑柱。所谓朋友,就应该互帮互助,相互理解,相互体谅。当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朋友总能帮助你,也许不是帮你所有,但至少能帮你部分。
“一个人的痛苦,两个人来分担,会减少一半。一个人的快乐,两个人来分享,会变成两份。”而朋友,可不就是那第二个人?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假期时我们观看了城南旧事,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最好的心得其实是自己“产出”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我们如何去领会城南旧事的内函呢?为此,我们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假期阅读城南旧事优秀读书笔记》,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城南旧事》这本书,叙说着一个叫英子的女孩的童年我读完这本书第一个感想就是:有趣,作者写作的方法的不同之处就是作者并没有像其他作者一样刚开始就表明主人公的名字和家庭环境,而是慢慢的随着事情的发展才说到。
故事是从一九二三年开始的,英子从一个天真、可爱、活泼的七岁小女孩到一个聪明、能干、成熟的小大人,在英子成长的过程中有许许多多的趣事和苦恼。影子经常给她不喜欢的人取外号,英子小时候,她妈妈的奶不够,所以就请了一个奶妈,这个奶妈叫宋妈,英子的四个妹妹和两个弟弟都是宋妈喂的奶,宋妈的丈夫没出息,从来都不干事整天闲着,所以英子就很讨厌他,英子发现宋妈的丈夫的牙齿很黄,就给他取个外号叫“黄板儿牙”。还有一次,英子要进小学,可是要被小学录取要会数目,英子吃饭的时候妈妈问她:“你来数给我听听。”英子就数起来:“一、二、三……二十、二十一……”英子的妈妈说:“不是二十,你听我年啊。二俗、二俗录一、二俗录二、二俗录三……”像这类有趣的事有很多。
英子他们那个时候的童年乐趣是踢皮球、玩过家家、养宠物……而我们的童年比他们的童年比他们好多了,可以踢足球、打篮球、玩电脑、PSP……
我的童年是多么美好,多么幸福啊!
读完《城南旧事》,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这本书,讲述了作者林海音从五岁到十三岁的童年故事。
英子五岁时,结识了所谓的疯子秀贞和妞儿,她发现秀贞并不是疯子,只是因为丢失了孩子,失去了丈夫,心里有极大的痛苦无法与人沟通而感到难过,从此一蹶不振,被人称为疯子。妞儿是一个得不到温暖的孤儿,后父后母对她很不好,经常把她打得皮开肉绽,最终,细心的英子发现妞儿脖子上的胎记很像秀贞所描述的,于是怀疑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果然如此,历经磨难的母女最终团聚了,秀贞带着女儿踏上了寻夫之路。
妞儿离开了英子。渐渐地,英子上学了,在英子眼里,人太多,很难分清好人和坏人,英子和一个小偷的接触中,明白小偷是因为供弟弟上学才迫不得已去偷东西,结果,还是被警察抓住了,看到这儿,我也和英子有同感,不仅仅不恨这个小偷,反而很同情他。
过了几年,兰姨娘被丈夫赶出家门后,住在英子家里,爸爸对兰姨娘产生了好感,却被头脑聪明的小英子发现了,于是英子制造了好多机会,把兰姨娘和逃难的德先书搓成一对儿。
可怜的保姆宋妈为养家糊口,抛下自我的孩子,忠心耿耿的照顾英子一家,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却被她的丈夫用去赌博,并且还把自我的女儿卖掉,还死了儿子,两个孩子都离她而去,宋妈是多么悲痛呀,我真痛恨她的丈夫,太没良心了。在英子十三岁那年,爸爸因为得重病死了,妈妈的负担就加重了,英子长大了,不再是小孩子了,她逐渐担任起了很多父亲的职责。
每个人的童年都仅有一次,过去了就不会在回来了,看着这淡淡的文字,每一个故事都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作家林海音将儿时的记忆写得如此细腻详细,也唤醒了我太多的童年的往事。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作《城南旧事》。它是我国现代著名女作家林海英女士写的。这本书描写的内容是她的童年生活,是她对北京的风土人情和童年的怀念,也是她最具影响力的作品之一。
这本书以一个名叫小英子的小女孩的视角来展现老北京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读的是“惠安馆”的故事,这篇故事是小英子和她的朋友妞儿、“疯子”秀贞发生的故事。故事中小英子通过平时的仔细观察发现了妞儿就是秀贞日思夜想的女儿——小桂子,而妞儿也在寻找亲娘,她几次逃跑去找亲娘,都被抓了回去,挨的打数不胜数,可是她没有放弃,最后终于在小英子的帮助下她们母女团聚了。
每次读到这里我总是想想小桂子,又想想自己,总觉得自己平时做事的决心和她比起来太不起眼了。题目做不出了向妈妈求救,学骑自行车摔倒了就哭鼻子……为什么我遇到困难时总想放弃,不能像小桂子一样坚持到底呢?其实,这些事情咬咬牙也就过去了,我完成可以靠自己的力量解决的,如今我已经长大,已经是小小男子汉了,所以我要像小桂子一样,做事的时候一旦下定决心就要坚持到底,不能放弃。此外,我也要像小英子一样观察仔细,乐于助人,要发现生活中的各种细节,再也不粗心大意。
《城南旧事》这本书不仅让我知道了民国十五年时老北京的风土人情以及变化,还让我有了自我省视,了解了自己的不足,让我有了努力的方向,向着更好的自己迈进。
人生是一条寂寞的路,要有一本有趣的书来消磨旅途。俗话说,书是人的生命之泉,没有了书就没有了世界,而《城南旧事》让我拥有了世界……
书中的英子拥有了快乐的童年,幸福的家庭,在她的字典里就没有“伤心”二字似的,英子在井窝子胡同和人称疯子的秀贞结识后。受到了家人的,后来又在一家油盐店结交了一位朋友妞儿,他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玩得非常好。
一晃儿,几个月过去了,英子发现秀贞口中所说的“小桂子”与妞儿十分相像,之后又发现妞儿脖子后的青色胎记就更加断定了,于是,她领着妞儿来到了惠安馆,与秀贞相认。秀珍将衣服收拾好,带着“小桂子”去找思康三叔了……可他那年轻的生命却不料消失在火车轮下怎么都看不到了。
英子,那善良热心的心灵深深地打动了我,像一把锋利的宝剑,刻在我心头上,永不消灭。
我的世界里总存在着一本好书,那是我消磨人生寂寞的路唯一的乐趣,是让我特续世界的唯一希望。
《城南旧事》是一本好书,我诚心诚意的推荐给您。
近来我读了一本书:《城南旧事》,我本来觉得这本书没什么意思,结果一看就上瘾了。
《城南旧事》是以日记的形式讲述故事的,从开始的惠安馆、秀贞、妞儿的遭遇深使我同情,到小英的机智勇敢、居然和小偷周旋,还能撮合兰姨娘和德先叔在一起,故事的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扣人心弦。“驴打滚”中的宋妈实在太可怜了,儿了死了,女儿也送人了,最后一章小英子连爸爸也失去了,我十分同情她。
书中表达了作者的思乡情怀,还表现了旧时代女性的悲惨命运。小英子命运悲惨,但她善良、天真、富有同情心、机智和狡黠。宋妈的坚强、倔强,小女儿找不到了,她决心回到家乡,生儿育女。但同时也反映了宋妈的封建思想,因为她说:“要不是栓子死了,丫头我不要也罢。”
《城南旧事》真是一本好书。
淡淡的哀愁,沉沉的相思。
漫长的驼铃在童年的僻巷上飘荡,英子短暂又甜美的童年在回忆中愈发显出一种忧伤的幸福。打开《城南旧事》这本书,英子的童年生活就栩栩如生地展开了。
《城南旧事》,以一个孩子的视角来观察那个如水乱世。英子的童年是精彩的,对她来说,她很自由、很快乐。直到故事的终结,所有美好的事物都离她而去的同时她长大了。她目睹着人间悲剧,由小到大,到父亲去世。她总是以天真澄澈的心灵,努力化解这些悲剧的负面意义。“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已不再是小孩子了。”故事的终结,所有人都叫她要长大,是的,她长大了。
我沉浸在她的童年里。不得不说,看完英子的童年我感到很悲伤。“悲”来自于经历悲剧时英子茫然无助,“伤”是我为她的经历泣然感伤。人间真情留无计,今宵别梦寒。英子说,“我分不清海和天,我也分不清好人与坏人。”小小年纪,却道尽成人世界的善恶美丑。
《城南旧事》里所有的悲剧,都是那个时代造成的。被封建伦理逼疯的秀贞、小偷、兰姨与宋妈也有各自的血泪史。
而让人不得不叹服的是英子,她以纯真的童心折射出这些不幸的底层人物的人性光辉,在沉重的现实中保留了一片自己快乐的天空。
英子的童年也勾起了我们对于童年的回忆。眼角闪烁的是童年的余梦吧。犹记那大榕树下,三五成群的人们高谈阔论,粗糙的水泥地上,是我们用粉笔画出的方格子,跳起的马尾,甩出了快乐的曲线。那些欢笑哭泣的小事,那些明朗的笑容,那段在磕磕绊绊中成长的单纯岁月……童年,永远是我心底最大的温柔。
《城南旧事》,留给我一份哀怀,一种眷恋。追忆之中,更多的是对社会人生淡淡的哀愁和对故土人情沉沉的相思。也让我恍然大悟,曾经童年的真善美不是丢失了,而是早已沉淀在我灵魂深处,让我们有悠长悠长的怀想。
我们都不再是小孩子了,只是我们童年的欢笑仍随风一路飘扬。
自从读了《城南旧事》之后,《送别》这首歌便环绕在我耳边,虽然它并不是很出名,但却令我想起英子童年时的一切。惠安馆门口疯女人的一笑,草垛里蹲着的年轻人,与德先叔离开的兰姨娘,回到故乡的宋妈,喜爱花朵的父亲,这一切一切,都是那么清晰,却又是那么的模糊。
令我最难忘的,是那位善良的年轻人。他与英子交谈时所露出的后悔,是那么的强烈,为了供弟弟读书,他铤而走险去偷东西。小孩子总想长大,可大人却总想变小。小时候不努力,长大了之后还能怎样?当英子说:“我分不出海跟天,我分不出好人跟坏人。”我的心有一次陷入了悲凉,是啊!英子的眼里有太多的人啊!那个便衣侦探,那个一副老实像的年轻人,那些骂小偷的人,他们是好人还是坏人?便衣利用英子把年轻人抓住,年轻人为供弟弟上学偷东西,那些骂小偷的人明明不知道事情的真相却仍以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说小偷。善与恶,真与假,究竟该如何区分,我也不知道。就连那一句“我们去看海”那一句承诺我们也不知道算不算数了。
书中的一切,是那么的杂乱,又是那么的有序。它虽然记录了许多不同的人物,但每一个却都给人们留下了无法抹去的形象。就像宋妈,兰姨娘,年轻人,德先叔一样,他们都被当时的社会所唾弃,可他们最后还是以一种最高尚的身份所离去。
童年,是记忆的开始,更是一个梦的开端,它们就像是一股细流静静地,慢慢地滋润着我们内心的沉闷与寂寞,在童年时留下的人与事,是难忘的,更是永恒的。正如爸爸,宋妈,兰姨娘,疯女人,他们都永远不会在英子记忆里消失,永远都不会。
小孩子的眼睛是透明的,透明得不带一丝杂质。就像英子看惠安馆的疯子秀贞,她以一种理解的态度去接纳她,因为就只有她能理解疯子不为人所知的苦。也像是英子看年轻人,看兰姨娘,看宋妈,英子对她们都有着疑惑,可英子从来都是以真心对她们的。不像大人,只会带着有色眼镜看周围的一切。
是啊!为什么人们只是要在自己的心上锁上一把锁呢?为什么人们总是不肯相信任何人呢?
就这样,生活还在继续着,可童年却不能再继续了,在慢慢的长大中,许多人都离开了英子。我想,正如生活一般,是那样的不紧不慢,温厚淳和,那样的安静祥和,弥久恒馨,那样的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之心……
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阅读完沈从文写的边城以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为了充分回味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怎么写边城的读后感呢?下面的内容是我们为大家整理的学生课内阅读边城的读书笔记,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边城》是沈从文的代表作,写于一九三三年至一九三四年初。这篇作品如沈从文的其他湘西作品,着眼于普通人、善良人的命运变迁,描摹了湘女翠翠阴差阳错的生活杯具,诚如作者所言:“一切充满了善,然而到处是不凑巧。既然是不凑巧,因之素朴的善终难免产生杯具。”
初次读《边城》是在两年前初三时,那时兴许还弄不懂沈老的用意所在。如今应对尘世间铺天盖地的灰土,应对无处不在的窒息感,不再被细心翼翼保护着的自我,开始怀念起茶峒清澈见底的流水,桃杏花里耀眼的紫花布,温柔的黄昏带着薄薄的凄凉。那样的世界,在素淡中自有明澈的光辉,质朴中自有蕴藉隽永之致,只能存在于过往,存在于梦中,存在于记忆,一去就永不再得。
怎能忘记那山,那人,那只黄狗,那个和我一样大的女孩,她的身上有我最想抓住的洁净和自由,她的故乡是我穷尽一生也到达不了的远方。应对似乎再找不回的完美,心如何不念,如何不消瘦?
应对找不回的过往,作者选择用笔将其记录下来。而对于那些猜测的目光,他曾说过:很多人看我的书近似买椟还珠,你们欣赏我故事的清新,作品背后的热情却忽略了;你们欣赏我文字的朴实,那背后蕴藏的悲痛也忽视了。
我不明白自我是否也是一个买椟还珠的人,对于《边城》这样一个故事我只愿单纯地随心而读,不愿加之以所谓深刻的挖掘的目光。我读到了背后的热情和悲痛,却还是想许给自我一个期望。只是语序的不一样,但又未尝不能够是作者留下的慈悲,那个在月下唱歌,把灵魂轻轻浮起来的年轻人,“也许明天回来!”。
边城的结局充满了不确定性,就像故事里人物的命运一样充满不确定。他们善良,没有一丝世俗的恶。即使战火立刻就要蔓延开来,他们还是过着世外桃源的平静生活。但他们各自在命运面前还是无力的,无法把握自我的命运。
这就是杯具的所在。
沈从文笔下的翠翠简直是钟灵毓秀。无所拘束,在天地间自由自在,充满了灵气。然而即使是这样一个清新脱俗的姑娘,在应对她的终身幸福时,却只能是被动的、等待的姿态。自始至终都如此。她没有别的选择。她的命运不是自我掌控的。她的杯具不在外界的逼迫,而是我们常常感叹的、我们往往把一切职责都归咎于的所谓“命运”。
结局暗示了这个故事无疑是个杯具。我相信“或许”只是作者委婉的说法。傩送不会回来了。翠翠要重复上一代的杯具了。
每个人心里也许都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作者如是,翠翠如是。然后,我们都将余下的岁月留在了等待里,孤寂地等待。但即使等得眼已垂落、耳已闭锁又如何,毕竟似水的流年还在记忆里,以往的梦想还在心里,闭上双眼往昔的温暖还一息尚存。
既然一切都还在,来过就未曾离开,那么即使心已渐渐消瘦,也没有什么是不可释怀的。
读完沈从文的《边城》后,我被书中描绘的美丽湘西及那里的淳朴人情深深的打动了。
《边城》叙述的是湘西小镇一对相依为命的祖孙平凡宁静的人生,以及这份平凡宁静中难以抹去的寂寞和淡淡的凄凉。文中比喻句甚多,而且比喻地格外恰当,颇耐人寻味!作者在文中淡化了翠翠与爷爷孤独清贫的生活,却尽量展现他们与自然和乡人的和谐关系,构成了一幅像诗、像画、更像音乐的优美意境。美丽总是令人忧愁,《边城》给我带来的,绝不仅仅是优美也有人在命运的变数面前的无助与无奈的忧伤。翠翠那悲惨的婚姻以及爷爷那木讷和犹疑,源于人在根本上无法沟通的。
读完《边城》,不能不被沈从文笔下湘西民族和整个中华民族美好的文化精神所打动。那幽碧的远山、溪边的白塔、翠绿的竹篁、质朴的百姓以及这美好的边城所发生的那段爱与守候的故事,将永远在我心中闪耀美好的人性光辉!
湘西边城充满真、爱和灵魂的田园牧歌,久久回荡于我心。无疑,它已俨然成为了我们的心城——崇尚静虚的生活,体悟甜酸凉薄的生命,经历朦胧美好的挚爱,回溯灵魂的故土。
“至道无难,唯嫌拣择。”道在纯粹,杂则多,多则忧,忧则乱,而城中了无。人们逢节即庆,逢难则解;日出而作,日落则归;饮酒就醉,把话近常,多是言无尽而心相连。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这样一座城,它随心在跳动。不仅是为了维持生命,更是在怦然心动间领悟人生的真谛,是在心灵闪烁中获得无价的乐趣。
“眼内有尘三界窄,心头无事一床宽。”外面的喧闹,纷扰的世界,其实有许多我们并不真正需要的东西,大可视之为“尘垢”,而致虚笃静、崇简尚朴之定力,则需我们持之以恒地修养,去涂构坚固的心城。
于道,诚多在于坚守;于生命,莫过于无常。生命无常,却也有它的美丽。想一想,为什么人们喜欢真花,不爱塑胶花?因为真花有生命会萎落,令人动容而亲切。这就是生命,会活动,一活动就有流转,有生灭,有荣枯,有盛衰。我们惜别,但,不能不别。
是谁说过,不哭过长夜,不能悟人生。淳朴、平淡如水的生命自有芬芳,面对尘世间铺天盖地的灰土,面对无处不在的窒息感,只有不再被小心翼翼保护着的我,和那个女孩一样,面对着,生命。
也许,“有爱慰藉的人,无惧于任何事物,包括生命。”法国彭沙尔这样的一句话,就遵循了这座城给我们定下的规则。所以并不是单纯地用年限与岁月来衡量爱与被爱。在青春的年华中,来绎演爱的懵懂——城中正值豆蔻年华的翠翠情窦初开,因为压抑而冲动,因为快乐而战栗;在担忧中触摸至乐,这是青春期的蔓延与收获。这种心虚似竹子拔节的喜悦让位于蛹虫化蝶的束缚,似花儿绽放的欢愉让位于潜水白鸭的信服,似渡船游荡的安和让位于河畔大鱼的捉弄。终了。两厢等待,两乡情爱。
“一个男人要么战死,要么回到故乡。”从文先生的墨意像是对着傩送,亦像是向着光怪陆离的未来。日月流逝,离合变迁,爱恨情愁,悲喜交融,都无法抉择;而那个不争凡尘冷暖朝夕的故乡又岂是一个地址和空间?它有模糊神界的容颜,有记忆的能量,有年轮和灵魂的归处;它只需要感觉的凭证,岁月的依据,细节的支撑——哪怕蛛丝马迹,哪怕一井,一石,一江,一村……都可以用来回溯灵魂的故土。
然而,我们却头也不回地疾行,却忘了为何而出发。
如果说,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只能指认和珍藏一个故乡,那么面对干篇一律、形同神似的一干个城市的我们,还有享受故乡的权利吗?
我们的心城又将归于何处?
“可是到了冬天,那个圮坍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这就是《边城》的结尾,看似和全文基调一致,给人平淡、清丽、悠远…甚至有些仓促简单,残缺的感受,但细细品味,却又能寻见些许耐人寻味的“边城”之美。
“边城”之美,美在残缺。
维纳斯之所以令天下人倾倒,在于她的断臂给人无穷想象;彩云遮月之所以美,就因它半遮半露,有既不能一睹为快,又不忍弃之的矛盾美。而《边城》恰恰因为这种充满遗憾的结尾使它锦上添花,更显风采。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天下谁不想有情人终成眷属呢?翠翠既然与傩送两情相悦,理当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但倘若如此,似乎又落入了言情小说的俗套,怎会产生“余音绕梁”的效果呢?
试想,傩送不去流浪,他们真的会幸福?傩送既有对哥哥之死的愧疚,又有对翠翠的依恋,左右两难,如何能以笑颜面对翠翠?而纯情的少女翠翠,不谙世事,自然无法了解傩送的复杂心理,岂不是空添愁怨……长此以往,怎会不心存芥蒂,亲极反疏?既然天保之死的阴影会压倒两个纯情之人,那么又何必画蛇添足,狗尾续貂。本来的圆满,幸福的记忆为何要画上一个不完满的句号呢?等到海枯石烂,或许那个人不可能回来,流浪沧海桑田,或许那心结也不能打开。那痛一寸一寸地、蚀心刻骨,难道这算美吗?是的,一件古董放在那里,绝对只是看看而已。倘若有裂缝,自然心痛,但更多是遗憾与欣赏。“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难道残缺不是一种美吗?
傩送会回来吗?不回,与母亲相比,翠翠与傩送甚至不成相爱过,这岂不是一个十足的悲剧,令人痛彻心扉,又让作者如何忍得下笔?回来,又让故事落入了俗套。由此看来,此刻戛然而止,给了我们无限想象的空间,任这故事最后如何,都由我们去想象,或喜或悲,都由我们选择,残缺,或许是最好的结局。
人世间有百媚千红,《边城》独钟残缺一种。边城之美,美自残缺。
读完《边城》留给我的是一种淡淡的悲凉,书里的文字处处透露着湘楚景色的温润明净,处处蕴含着诚恳淳朴的风土人情,体现出人性的美。
而悲凉则是因为,天保的负气离去,落水死亡,让傩送和翠翠的爱情成为悲剧,而翠翠日日的等待则令我动容。全书以翠翠的爱情悲剧为线索,一个女孩的对爱情懵懂,对爱情的觉悟,到对爱情的执着追求。似乎闭上眼睛就能看见山水明净,绿塔白水处翠翠等待的身影。
我虽理解傩送的离去,却不认同他的做法,这样只会变成三个人的悲剧。
《边城》里,留给我最深印象的是翠翠,那个活泼天真,淳朴善良的少女,那个眸子清澈动人,清明透亮如水晶的少女。她是善良纯真的人性美的形象代表,她对爷爷的孝心,孝举体现了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她情窦初开后,便矢志不渝地追求自己的爱情,执着地等待,不管他究竟还回不回来,她,令我看到了爱情的伟大。
《边城》里,守渡人爷爷“五十年来不知把船来去渡了若干人”“年纪虽大,但天不许他休息,他仿佛便不能够同这一分生活离开”,他是善良、勤劳、朴实、憨厚、忠于职守、克尽本分的人性美的代表。他对女儿,孙女的疼爱,让我看见父女之情,爷孙之情,令我想起童年时外公对我的疼爱。
《边城》里,一个有着赤城淳朴的风土民情的小城,似乎是另一个陶渊明所想的桃花源,“由于边地的风俗淳朴,便是做作,也永远那么浑厚”,这种如水般纯澈明净的民风,诗意的地境或许便是我们所追求世外桃源。
《边城》,沈老描写美的力作,是一幅自然美,人性美,风情美的水墨画卷。读完后,那段为爱守候的故事在我心中流淌,那些美好的人格品质,风土人情会永远被我谨记,那些美好的人性光辉将会在我的心中永远闪亮。
夕阳缓落,染红了清澈的江水,景色勾情,扣动着多情的心弦。
守在渡船里,你仰望着夜空的繁星点点,卧在草坪上,你倾听者大自然的吟唱。那在梦中浮起过无数次的山歌,而今已停息,当黎明占据了黑夜,时光也在不经意的流走,翠翠,你还在等待什么?
在风雨中,相依为命的亲人走了,在欢乐与浓情中,为你唱山歌的男孩也走了,孤单的你却在时光的变换与情感的期待中煎熬。春天,花儿漫山,鸟儿双飞,万物欣欣向荣,而你的心却无法复苏。秋天,雁群南飞,落叶归根,而你的归宿又在哪儿,哪儿才是你心灵的依靠。冬天,雪花纷飞,万物凋零,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等待的人也会到了吧。
梁祝生死相依,福祸与共,是因为他们曾经一起度过难忘的时光,有着矢志不渝的爱情誓言。而你呢,没有海誓也没有山盟,只有纯真懵懂的情感,只有天籁般的山歌,你却如此的坚守,此般无怨无悔的付出。
《边城》这部作品是沈从文于1943年所作。这部以湘西的人情、自然、风俗为背景的“牧歌”小说,为我们展示了人性的淳朴。此作也是沈从文创作生涯中的一个高峰。
主人公翠翠有着水晶一般的眸子,黝黑的皮肤,从小因父母有着一段不道德的爱情而相继辞世。从小受苦的她身边只有船,一条黄狗和年过半百的爷爷。也许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年幼的翠翠竟时不时的帮爷爷拉渡船。
作者开篇就用淳朴的语言为我们描绘了一幅淳朴的湘西图景。“由四川过湖南去,靠东有一条官路。这官路将近湘西边境到了一个地方名为‘茶峒’的小山城时,有一小溪。溪边有庄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小说同时也为我们展开了一段翠翠与大老、二老但毫无结局的爱情悲剧。作者一平和的语调包容的心境静静地为我们述说《边城》这部小说悲伤但略带希望的结局——“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会回来!”
作者将小说人物、主题、背景融合得恰到好处。既表现了湘西淳朴的民风,又写出了人在现实生活中的悲悯与无奈。
沈从文用自己独特的风格——朴素、平淡、抒情,静默地抒发了自己对人生的感悟,对乡土的深情,对生命的无限热爱。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在读了朱自清写的匆匆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匆匆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读后感大全编辑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学生阅读匆匆的经典读书笔记”,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读了《匆匆》这篇课文,使我感受到了生命是有限的,时间是无限的,我们应当珍惜时间,不要时间从我们身边闪过。
我的成长历程也是如此,几度风雨,几度春秋,我从一个咿呀学语的孩子,成为一个既将步入中学的少年。六年时光,转眼而过,无声无息,无影无踪。
一年级,日子从秋千上掠过,二三年级的时候,日子从踢健子中一闪而过了,在五年级,日子从篮板上走过,从鼠标上走过。在一至五年级的匆匆里,又能怎样样呢?我在贪玩的日子中,我又不开始好好学习了,又不好好写作业了,变成了一个不学习的孩子。从今后的日子里,我要认真完成教师布置的所有作业,不能再向以前那么马马虎虎了,把书包、文具都放整齐,把画也学得更好。
过去,浪费了不少时间,那么从此刻开始抓紧每一天吧!让每一天的日子过得很充实。
读了朱自清散文集里的《匆匆》后,让我深有感触,受到启迪。文章的开头写:“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这表面写了自然界周而复始的现象,实际提醒了我的思考:有什么东西是永不停留,一去不复返呢?那就是时间。
我一句一句地读着,思考着作者提出的问题:“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让我深深感到时间的宝贵。工人、农民把握时间,创造材富,获得丰厚的收益,那“时间就是金钱”,医生争分夺秒地抢救病人,一个个病人康复出院,那“时间就是生命”,解放军赶在时间的前头,占领有利地形消灭了敌人,那“时间就是胜利”。证明时间是何等的重要,真是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啊!
其实时间对于每个人来说是公平的,现在社会上有些年轻人活在世上,没目标,没理想,不学习,不爱劳动,依赖着父母,整天无所事事,幻想着不劳而获,坐享其成,他的日子正如朱自清所说的时间“从水盆里过去”,“从饭碗里过去”,“从凝然的双眼过去”“从手边过去”“从脚过去了”……到头来,一无所有,一事无成。人生短暂,多么希望能留住时间匆匆的脚步,多为社会作些贡献啊!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我们只要把握好眼前的一分一秒,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定会有所作为。
《匆匆》这篇文章是紧紧的围绕“匆匆”二字,细腻的刻画了时间飞快的流逝,表达了作者对自己虚度的光阴而感到惋惜,且又为自己的前途不明而感到彷徨。
作者不在于描绘春景的实感,而是用这种情绪将作者感染,与此同时又生动形象的暗写出了这春景的画面里显现出大自然的荣枯这就是时间飞逝的踪迹,由此作者开始追寻自己日子的行踪。
在这匆匆的时间里,作者不停的徘徊、深思而又执着得知求着,可现实的黑暗与自己的热情相抵触,使作者更清楚的看到过去的日子像轻烟薄雾一样被风儿吹散。
《匆匆》表现出了作者追寻时间行迹而引起的飞快流动。对呀,时间如流水,一去不复返,日夜在不断循环的更替,可是今朝却不复再来。
时间没有声音,没有影子。每个人都拥有着自己的时间,但有些人却无法合理地安排和支配时间,只能让时间从自己的身边偷偷溜走。
在人生的道路中,无论遇到怎样的困难,挫折与委屈,都要认真走好每一步。生活中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有它自己独特的价值与意义!因为每一秒都在随着时间流逝,不要动摇,不必辩解,只要有一丝动摇就会耗费心力,耗费时间和生命。
看完这篇散文我深有感触,让我们觉悟起来,从现在开始,从下一秒开始,学会珍惜时间。
《匆匆》一文,虽然不长,但让我学到了更多,让我更加明白了时间的价值,这一切也许只有在他的散文中才能领悟出来。
“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悲观吗?刚开始我是这样认为的,然而从现在的观念看来,这句话是非常冷静的,我们之所以为人应该明白:为什么人之所以为人?我们为什么而活?我想现在时,现在马上就过去了,倏然而逝;可是未来的日子,马上就在现在的影子里变成过去。
朱自清就这样带着一种怅然却用并不消极的心态去感悟时光的匆匆,先生感叹,我们的日子逃去如飞。“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八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是啊,何曾留有一丝一毫的痕迹呢?就算有无尽的财富,广大的声望,可是能带走什么?终将赤裸裸的走,不留一丝痕迹。如果只一生无尽的求取,有多少人在临终时,才猛然发现做了一辈子欲望的奴隶,还不知道为什么要走这一遭?这是多么可悲啊!
正如他所说的:“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我才更加明白,日子是在不经意间从我们的手中匆匆溜走。看看身边的人,有不少在无聊的工作、为了工作而工作、浪费了公司的资源,浪费了自己时间,做一些自己都不知道在做的什么事。也许,能得到的只是一时的快感,但失去的确是一辈子的幸福,多么可怕,可悲的是竟全然不知,还在享受那一时的快感,因为时间已不知不觉从手中溜走,不知不觉的溜走……
争分夺秒,努力工作吧,不要让时间再匆匆溜走而不知所措,不要从明天开始,从现在开始,以一颗进取心去做自己该做的事,为自己的理想去追逐明天的太阳。
时间是会匆匆的走,也会匆匆的来,这是谁也控制不了的,但我们可以控制自己,不要虚度年华。“今天非常残酷,明天更残酷。然而后天非常美好!非常多人都死在了明天晚上!”阿里巴巴总裁马云的这句话彻底的反映了当今社会的残酷、现实。现实不会因为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而给予你特殊的优待。
“我不想死在明天晚上”这是我在第一次听到马云说出上面的话后给自己的座右铭,这句话一直在不断的提醒着自己。在现实社会中只要一直不断的努力,就一定能见到后天的太阳!那时的太阳才是最美的!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这是出自朱自清的文章《匆匆》。
时间是什么呢?看得见,摸得着吗?但他就在我们身边。夏天替代了春季,春天也同样会接替冬天,一年四季从来不会改变,杨柳总会青,桃花总会再开,但日子却一天天从我们的手中溜过。就像《长歌行》中所说“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千条河啊万条河,滔滔东流奔向大海,何曾流回来!时间就像这流水一去不回头了。世界上最珍贵的不是金钱,地位,而是时间。时间为何去得那么匆匆呢?那么得无声无息。我也在默默地算着,四千多的日子已经从我的手中溜走。转眼间,我们已经是六年级的学生了。
“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这使我仿佛看到时间的流逝。许多人总是到关键的时候,才懂得时间的重要性。在我玩电脑的时候,日子从鼠标与键盘上过去,当我看电视的时候,日子便从手中的遥控器中过去,但是总是觉察不到时间已经从背后踮着脚尖,像只猫一样溜走了;太阳高高地挂在空中,可是,它总是那么地匆匆,太阳神驾着心爱的战车像去赶集似的,他为何不慢一点?日子就是那么快。
“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我能做些什么呢?”的确,我们留不住一分一秒的时间,但是,我们只要合理地安排时间,充分利用好课上的每一分钟,利用好生活中时间,我们就会成为时间的主人。“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珍惜时间,不让宝贵的时间白白从我们身边溜走,让我们成为时间的主人吧。
时间像一只小巧机灵的小老鼠,在我们一眨眼之间就溜之大吉了。
时间很短暂也很渺小,我们要抓住一个很小很短暂的时间做自己认为有意义的事情,比如看书等。
文中“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我们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应该有所作为,才不会留下遗憾。一定不要让时间白白从你的手指间溜去,从毛巾旁溜去……
我们现在都是家中的宝,美好的清晨从你的床边大摇大摆地走了;中午吃饭时抱着碗看电视时,时间便从闪动的屏幕中走过;晚上回家,丢下书包便向电脑奔去,时间从键盘上流过……
一天时间就这样匆匆过去了,而这一天中又有什么可以值得回味的事情呢?没有。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时间过得飞快,年少时的无所事事,老的时候后悔,可惜早已晚了。正是如此,那我们的存在毫无意义。所以,现在我们要好好珍惜时间,让我们的人生值得回味。
在我们的《读物》课本上,有一篇题目叫《匆匆》的短文。这篇文章虽然不到150字,但我读起来很亲切,每读一次都有新的感受。
这是一篇描写时间的文章,形容时间每时每刻都在从我们身边走过,不论我们洗手也好,吃饭也好,还是学习或睡觉,时间都“滴滴嗒嗒”地从我们身边走过去了。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进一步认识到时间是公正无私的,它对什么人都一样,不会多给这个几秒,也不会少给那个几秒。谁想让时间过得快点,谁想让时间过得慢点,都是不可能的。问题在于如何做时间的主人。
学习中,我体会到只有珍惜分分秒秒的时间,才能成为时间的主人,而不做时间的奴隶。在学校,我上课时认真听讲,充分利用每节课40分钟的时间。放学后,认真完成作业,然后挤出点时间来多读书,参加有益的活动,如画画、写诗、剪纸……这样,课外的时间,也被我充分利用起来了,这就成了时间的主人。
这两年来,我除了学好各门功课以外,还在全国各地的报刊上发表了画、诗和作文等55件。这些都是我不断学会利用分分秒秒的时间,取得的收获。去年署假,爸爸出差了,妈妈要上班,我天天一个人在家里,做完了每天的作业后,就练习画画。窗外,小朋友们的玩耍声好热闹呀,我真想马上跑出去玩。可我看到自己当天要练习的画还没有画完,就又坐下来了,直到画完我才出门去玩耍。我想,如果平时上课不认真听讲,放学后只知道玩,这样时间就被白白浪费掉了,也就成了时间的奴隶了。
学习中,我进一步加深了对《匆匆》这篇课文的理解:珍惜时间的人,哪怕只给他几分几秒,也会觉得有所收获,过得很充实;浪费时间的人,就是给他几十年,也会觉得一无所获,过得空应。
《找呀找呀找朋友》这本书的作者是郁雨君。主要想我们讲述了一位动不动就出错,但却很阳光的万里晴和心高气傲的学霸姐,还有粘人又胆小的王妮可的故事。三个性格各异的女孩成了死党,不过她们的生活总是状况不断。
直到有一次,她们的友情大危机终于爆发了。好在这个故事中,和万里晴有过几次交情的男主角——古奥力,不知不觉中偶然解开了三个女孩友情的死结,于是四个人成为了好朋友,三个死党和她们的伙伴古奥力,就像一片象征着友情的四叶草。
读完了这本书我想到:友情其实就像个寻宝的游戏,每个人都是块闪着光芒的金子,但是只有把他们视若珍宝的人,才配得上拥有,就算有磕绊、误解、吵架、背叛……相信这一次又一次的摩擦都会磨圆彼此的棱角,让内在的光芒更加闪耀夺目!
在生活中友情也像个奇迹,它悄悄地降临,悄悄地改变着我们,悄悄地治愈者孤独的心,悄悄地散发出温暖的光芒!
友谊是一件很难懂的事。今天,我读了辫子姐姐郁雨君写的《找呀找呀找朋友》这本书,让我感受到友谊的珍贵和死党之间深厚的感情。
没心没肺的牙膏妞万里晴,心高气傲的学霸姐杜子阅,还有粘人又胆小的白兔妹王妮可,性格各异的三个女孩做了死党,就像一个不稳定的三角形,状况不断。很绅士的男生古奥力不小心闯入了三个女孩的死党之网,发生了许多不可思议的故事。
找呀找呀找朋友多么美妙的旋律呀。古奥力就要和爸爸会美国了,说自己最好的朋友就是第一个停下,握手敬礼的那个笑起来恨不得露出所以牙齿的傻冒妞,还霸占了我的手套,一圈又一圈也不分开。友谊就是这样,比亿万年前的恐龙灭绝更难懂,更复杂,更不可思议。我也有两个死党,她们俩像对反义词,一个胆子比老虎还大,一个胆子比老鼠都小;一个能言善道,一个默默不语;一个写字工工整整、横平竖直,一个写字潦潦草草、横斜竖歪。我就像万里晴是一个夹心饼干。我们也经历了磕绊、误解、吵架、背叛。一次因为一支笔两人吵架了,一个说是自己不是故意的,已经道歉了。一个又说这是限量版,是妈妈送的,道歉没用。我被她们卷进这场激烈的战争,唾沫星满天飞,一个双手掐腰,一个抬起头傲气凌人。她们找我评理。我想了想说:你们知道什么是死党吗?死党就是很要好的朋友,好到可以为对方不顾自己,到死也是朋友。就因为这支笔就破坏了我们之间死党的感情呀!?是呀,死党难道不就是这样吗?她俩羞愧的低下了头。对不起,我不应该把你的笔摔坏。我把这支新买的笔给你,它也是限量版的。没关系,这支新笔还是你自己留着用吧。我已经原谅你了。我见她俩又重归于好,高兴笑起来。忽然,我们又不约而同的唱起来:找呀找呀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敬个礼,握握手,你是我的好朋友
我们不停的走呀走、找呀找、转呀转最后找到朋友了吗?朋友,不可能一帆风顺,要经历许多困难,最后经历困难的朋友才是真正的死党!
六年级:迟嘉琪
在阅读时我们能够全身心的进入书中的那个世界,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我们读了作者写的《在人间》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一篇优秀《在人间》读后感怎么写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小说故事连环画在人间阅读笔记模板”,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在人间这是第二部,讲的是高尔基在十一岁时,母亲不幸去世。所以,高尔基便走入社会。第二部一共有八小章。
第一章是《到鞋店里当学徒》讲了高尔基来到人间走到了一家“时式鞋店” 高尔基当学徒时没有一天可以闲着,爱发脾气的厨娘总是把“我”早早的叫起来。写了高尔基的表哥也非常讨厌厨娘。有一天厨娘不知被谁推了一把,倒在地上莫名其妙的就死了。当高尔基想逃离这个讨厌的地方时不小心把手烫伤了,结果被送进了医院。
第二章是《在姨婆家》讲了外祖父有把高尔基送到了姨婆的家里,外祖母的妹妹是一个喜欢唠叨脾气很大的老婆子,在这个家里高尔基的工作很多。当外祖母来看我的时候,这个老婆子对着外祖母大声说话,大声的奚落外祖母。当高尔基厌倦这个讨人厌的地方时,他做出了逃跑的决定,但是这个讨厌的冬天他能跑到什么地方去呢?
第三章是《船上的生活》讲了第二年的春天高尔基终于逃跑了。高尔基在一个船上做起了工作,当晚上高尔基的工作最少的时候,斯穆雷就给了高尔基一本精装版的小说,让高尔基念书,自从这次以后斯穆雷就每天这个时候都让高尔基念书,并总说:“一个人要想聪明,就得多念书,念得越多越好,要把所有的书都念完……”也正是这样让高尔基热爱上了读书。
第四章是《裁缝的妻子》讲了高尔基又到了外祖母妹妹的家里,外祖母家里德楼下有一个人是裁缝的妻子,她总是借高尔基书看。
接下来四章都体现了高尔基非常爱看书。最后高尔基抱着能进大学的希望到喀山求学。
这么多章都体现了高尔基很爱读书,也体现了爱读书的好处,也能体现出斯穆雷总说的那句话:“一个人要想聪明,就得多念书,念得越多越好,要把所有的书都念完。”我明白如果我们每念完一本书就会写一篇读后感的话,那就等于每念完一本书就有一篇读后感那么长的收获一开始可能只有一点,但越往后,你的读后感写的越长,你明白的道理就越多,你读的书越多你懂得知识就越多。
这部文章更让我懂得了“一日无书,百事荒芜”的道理。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高尔基著名的自传体三部曲。通过对自己童年、少年和青年时代生活和命运的回顾,展现了世纪之交广阔时代背景下一代人的成长历程。他对自己总是谦逊地不肯多着笔墨,但我们却毫不费力地领
略到了多个阿賡沙不断追求的形象。在我读的书目里,我最喜欢的就是《童年丨在人间丨我的大学》这本书。读完了这本书的第一部分《童年》,我不禁泪流满面;读完了《在人间》这部分,我又为旧俄国的黑暗制度而气愤;读完了第三部分《我的大学》,我被主人公 在社会大学锻炼的精神所深深打动。这本书讲主人公阿廖沙小时候父亲病故,9岁时跟母亲来到外祖父家,亲眼看见毒打儿童等令人作呕的丑事。但是,外祖母却给他讲了许多故事,他被外祖母的故事所吸引,因此对文学产生了极大的兴趣。11岁时由于外祖父家业破败,无法养育他,他便到社会上打工,独立生活。他 曾经在鞋店、圣像作坊、画师家和轮船厨房做工,受尽了屈辱。可是,书籍使他找到了慰藉,在探索文学的路程中,阿廖沙又一次开始了新的人生。在16岁那年,阿廖沙获得了自由。他重新结识了许多朋友,他一直想上大学,可是那时的大学对穷苦学生是关着大门的。终于,有一个“特别大学” 一一专门收留穷苦学生的学校向阿廖沙敞开了大门,阿廖沙终于开始了新的生活。(作者对本
书内容的描述较为详细,这也为之后作者阐发自己的感想作了很好的铺垫。^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在生活上,阿廖沙和我比真是差得太远了, 我从小就有父母的关心、爱护,是“小公主”、“掌上明珠”,真是含在嘴里怕化 了,顶在头上怕摔着。可是我却总说自己父母如何如何不如别人。在学习上,我时 不时嫌学习闷啊,烦啊,一点儿也不主动,小阿廖沙把学习当朋友,而我却把学习 当成了自己的敌人。
小阿廖沙的生活是艰难的,可是文学给他带来了希望,他的生活在自己的勤奋 努力下逐渐走向光明。我生活如此轻松,那么我就更应该像阿廖沙一样去好好地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将来建设祖国的明天贡献力量。(作者从书中主人公联系到自己,从书中学到的道理运用到自己的生活中,为这个社会做贡献。^
《童年丨在人间丨我的大学》一书,像明灯,像丰碑,闪烁心头;像多彩的阳 光,伴我踏向繁花似锦的征程。
文章先概括地写了原书的大意,交代得清楚、自然,然后由小阿廖 沙的命运和对文学的热爱、追求,联想到自己的幸福生活和对待学习的 态度,在对比中加深了文章的主题。
人的生命,似洪水在奔流,不遇岛屿、暗礁,难以激起美丽的浪花。
——题记
雄鹰忍受一次次从峭崖上摔下的痛苦,才有了飞翔天际的一刻;河石理解一次次海浪的撞击,才有了浑然光滑的形体;雨燕理解一次次风雨的打击,才有了高歌飞翔的本领。
一沙一世界,一歌一天堂。
渴望成功,追逐成功,平凡的我们务必花两倍甚至数倍的精力,忍受常人不能忍受之寂寞,之痛苦,并且咬紧牙关,不半途而废,认准方向,成功定会向我们走来。
当我读完高尔基写的《在人间》这部小说,我被这部小说深深地吸引住了:《在人间》写的是高尔基十一岁时因外祖父家破产出外谋生的经历。他在鞋店,圣像作坊做过学徒,在轮船厨房里打杂过,过着十分沉重而且苦闷的生活,但他每一天都用剩下的时刻来读书,有时甚至几天几夜都不睡觉。而读书使他找到了慰藉,他如饥似渴地阅读超多文学作品,并且心中始终向往着新的生活。
当你读完这段文字,也许你会被高尔基渴望读书,拼命读书的精神所感动,也会为高尔基为了读书所遭受的屈辱,欺凌而落泪。
是的,无论是他的毅力、惜时、持恒,还是他应对逆境不屈不挠的精神,都照耀着我前行。
他的毅力告诉我:毅力不能放在嘴上说,它是沉默中一小步一小步不间断的跨越,它是意志力支撑下的持久的行动。檐上水滴之力微不足道,但它却能穿透石块;愚公年老力衰,子孙势单力薄,但他们却敢于向巍然的太行、王屋两山开战;兔子跳跃迅捷,乌龟爬行缓慢,但龟兔赛跑乌龟竟能折桂。这看似不可思议事情由于毅力的支撑而变成现实。也许你的力量很小,但只要你拥有了锲而不舍的毅力,便没有不可征服的高峰;也许你的智力驽钝,但只要你拥有了坚忍不拨的毅力,便没有不可逾越的障碍。“行百里者半九十,”坚持到最后一刻的才是胜者,让我们从小事做起,磨炼自己的意志,锤炼我们的毅力,为自己的人生写出最美的篇章。
他惜时的精神启迪我:时刻的脚步是无声的。冬去春来,天回地转,稍不留意,岁月就会从你身边悄悄溜走。它不会给延误时刻的人以任何宽恕,也不因任何人的苦苦衰求而偶一回顾。它能使红花萎谢、绿叶凋零;会让红颜变成白发,让童稚变为老朽。时刻是无情的,又是有情的。对于珍惜时刻的人,它却缋赠以无穷的智慧和财富。我们不是时刻的富翁,我们要做到时刻的主人。
他持恒的精神点化我:要成就事业,就务必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发奋。这是众所周知的道理,只是真正能这样做的人并不太多。物欲的勾诱,功利的驱使,游乐的招引,你抵挡得住么?数载苦索,十年寒窗,乃至一生埋下头去,你承受得住么?一些人退却了,只得半途而废,一些人气馁了,只得前功尽弃,一些人一暴十寒,只得一事无成。只有持恒者迈着坚定不移的步伐,义无反顾,最后淋浴到了胜利的光辉。
他应对逆境不屈不挠的精神教导我:逆境似横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鸿沟。懦夫哭哭啼啼地哀叹,骂骂咧咧地埋怨,结果加速了生命的衰老;勇者则把它视作练就自己奋飞的翅膀的最好器物,当他们贮满力量之后,纵身向彼岸跃去,最终战胜逆境,取得成功,丰富了生命的好处。
沉沉浮浮是人生,不能正因苦难而拒绝生活,不能正因险恶而拒绝美丽,美丽常与荆棘同在,彩虹常与风雨相伴;没有风暴,船帆只但是是一块破布;没有历经暴风雨的洗礼,怎能领会人生的真谛?胜利的曙光只会在历经颠簸与坎坷之后赫然出现。
一本好书,让我们受益匪浅。它们不仅让我们体会到作者的内心,也不限于感受到社会生活各式各样的人性,它们是一条清澈的小溪,净化着我们的心灵;也是一轮轮明亮的太阳,照亮着我们的前程。《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就是这样一本好书,它把这沉甸甸的智慧化作一个又一个的文字,一段一段的小节,一篇又一篇的文章,一本好书交给了我。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由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所著。记述了主人公阿辽沙因父亲去世,而迫不得已来到外祖父家,在本应该天真无邪的童年时代,遭到外祖父的殴打,看到舅舅们为外祖父将来要留给他们的遗产勾心斗角,断裂了兄弟感情;同时,也感受到了外祖母对他的无微不至的关爱和照顾,失去了童年时该有的绚丽的色彩。随着阿辽沙一天天的成长,他不得不外出打工,在鞋店当徒弟、给画师当帮工、到轮船上洗碗……做着远远超于自己年龄的活,饱尝了人世间的悲欢离合,酸甜苦辣。不知不觉间,他爱上了读书,他的读书生涯也由此开始,他先来到喀山市寻找心中的大学,寻求读书学习,但一切都是浮影,他需要维持生计,其实,他早已进入了社会大学的生活,只不过这个大学竞争更加激烈,比拼更加残酷而已。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自传三部曲充满着坎坷和艰辛,让我看到了阿辽沙的成长中那股积极向上的精神。而在文中经过生活磨练变得坚强而善良,勇敢而自信的阿辽沙正是生活中的高尔基。他曾经说过:“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的确,只有苦难,才能让我们意志坚定,心胸宽容坦荡。没有猛烈的暴风雨,就没有缤纷的彩虹;没有环境的考验,就没有动物的进化;没有困难的磨练,就会被他人替代……即使高尔基在这么多困难面前,仍然不忘用心读书。“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我梦想大学生活,甚至甘愿忍受任何拷打”可见,高尔基从小就和书本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愿意用一顿毒打来换取看书的权利;他愿意用休息时间来换取阅读的时间;他愿意遭人侮辱来换取一本好书……这样意志坚定、热爱阅读的高尔基怎么不会站在世界文学的金字塔的顶端呢?
人生就像一次航海,不可能一直一帆风顺,有大风大浪,有许许多多绊脚的礁石,只要能有一颗坚定自信、从容不迫的心和用书本不断充实自己大脑的精神,就可以在航海的路上越走越远。
黛丽·赫本,平凡却伟大的名字,无数次出现在大荧幕上,印记在人们心中。虽然她已长逝,但她的存在,就像是弥留在人世间的天使。虽然她已长逝,但她的存在,就像是弥留在人世间的天使。有的人并未听过她的名字,有的人并未看过她的电影作品,有的人并未了解她的一生经历,但任何人只要看到她天使般漂亮的脸庞,欣赏过她的一部电影,便会把她牢记在心,这就是她的魅力所在,在举手投足之间征服所有人。《天使在人间》便是一本关于奥黛丽·赫本的传记,但与其他传记不同,此书是由她的儿子肖恩·赫本·费雷亲自撰写,相对于其他传记中大量的文字,《天使在人间》有更多真实的,珍贵的图片说明,所写的每一个故事都是最真实的,每一段文字都饱含了肖恩对母亲最真挚的爱,这样的图片和文字让每一个读者都能感受到更真实的奥黛丽·赫本。
奥黛丽·赫本是伟大的。她在一个单亲家庭中长大,父亲的离去让她幼小的心灵深受打击,童年中被挖去了一部分,那部分叫父爱。同时,她还饱受战争的摧残,落下了营养不良的毛病;梦想成为首席芭蕾舞演员而苦苦练习的'她却被告知身高太高而被迫放弃;长大后颇有名气了有过两段婚姻均以失败告终。这些磨难都纷纷砸向奥黛丽·赫本,众多的失败都考验着她,但她完美地回击。她把自己所受的痛苦,所缺失的爱都转化为无私的爱来偿还社会。她把自己的痛苦缩小了,把她能为社会作的贡献放大了,这样的行为让她成为了一位伟大的女性。她成立了国际基金会,晚年期间长年奔走与世界上一些贫穷的国家,关心那些国家中因为饥饿而变得骨廋如柴的小孩,尽自己的微薄之力让世界更多的人关注他们,呼吁更多的国家进行赠款。她是如此伟大的人,如同人间的天使一般。
奥黛丽·赫本是简单的。她因出众的外貌和精湛的演技受到了所有人的瞩目,在她的演艺事业仍在高峰时,她毅然退隐江湖。当时的她面临了两个抉择,事业还是孩子,结果可想而知,他选择了孩子,由这可以看出,她是一个出色的演员,但她更希望能成为一个出色的妈妈,这是她简单的心愿。对比与其他的大牌明星,奥黛丽不喜欢灯红酒绿的生活,她只是想过着那些平静的简单的日子。《天使在人间》也有写到奥黛丽喜欢和好友一起谈话家常,喜欢做一些家常便饭,书中记载了她创作的一些菜谱。如此简单惬意生活的她,让人都泛起了淡淡的涟漪。
我想奥黛丽·赫本一生中演得最好的角色,不是《罗马假日》中的公主;不是;不是,而是母亲的角色,无论是对她的两个儿子,还是对那些饱受饥饿的孩子,她都倾心地去照顾,《天使在人间》的讲述让我感觉到了一位出色的演员,一个伟大的母亲正优雅地走出来。
《在人间》是俄国作家高尔基写的。它真实的记录了高尔基小时的惨淡童年。
高尔基的童年是悲惨的,很小父母双亡,由外祖母抚养,可家庭贫困的外祖母哪能抚养的起呢?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只好逼高尔基流浪街头自己养活自己。
他先在鞋店、圣像店做学徒,又在轮船的厨房里打杂,过着非常沉重而苦闷的生活。而读书使他找到了快乐、安慰。虽然条件艰苦,但高尔基久久不能忘记读书,他如饥似渴地阅读大量的文学作品。他什么书都读,只要有机会接触书籍,他就不放过,读到好的书籍,他就反复阅读,有好的诗句他还抄写下来,这些成了他最珍贵的手抄本。书读多了,他自然就能分出什么是好书,什么又是没用的书,但他都读,不读怎么会分出书的好坏呢?
高尔基为了读书遭受了太多的屈辱、欺凌。他读书读得入了迷,读到身子冻僵了为止。读到忘记身边的事情。有时主人发现了,还把他的书统统撕碎、烧掉,有的时候甚至殴打他一顿!但他一直坚持着读书,永不放弃!
高尔基生活在一个大杂院的那段日子里,就常常看到走狗警察们到这里来找东找西,监视人们的行动。并警告高尔基不应该读那么多书。但若真有心读书,书是绝对可以看到的。高尔基的一位朋友就介绍他认识了一个开杂货铺的人,看到他那满密室的藏书,大多都是手抄的珍本,高尔基说不出的高兴。也因为经常在这里看书,他结识了不少形形色色的人物,让他明白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情。
在如此生活的艰难困苦之中,高尔基依然能够不断地学习,忘我地看书,可以说是“书”成就了高尔基。而现在的我们面对一个个好看的电视剧,一个个好玩的游戏,一部部好看的电影……魂都全给了这些琐事,怎么还有时间来博览群书呢?也正因为如此,当今社会的现代人都因此变得浮躁不定!然而唯有书籍可以洗磨我们的心灵之镜,唯有书籍可以焕发我们的智慧之光。书的力量是巨大的!它能让社会进步了,让人类进步!所以即使我们生活在优越的环境中,也要向高尔基一样,坚持读书,坚持学习,成为一名热爱读书、热爱学习的人!
我读过这一本书,书名叫《在人间.我的大学》。是高尔基著名的三部曲自传体小说,这一本书字里行间总是让人看到作者对生活、学习的热望与坚强。
在《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讲的是主人公阿廖沙在一八七一年到一八八四年这段时间生活经历及心路历程。在这段时期为了生计,他与祖母靠摘野果出去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各种人们打交道,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他并没有失掉对生活的希望,抓住一切空余时间学习、读书。依靠阅读的大量书籍扩展自己的视野,丰富了自己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定信念的人。”于是他离开了家乡奔赴喀山,拒绝平庸为理想而努力奋斗。
我记忆最深的一段话“我必须改变自己,否则我会毁灭……”是啊,在生活、学习中遇到困难,我们难道不也是要改变自己才能成功吗?现在,我们大多同学的家庭条件是优越的,父母不仅能让我们吃饱穿暖,还能尽量满足了我们诸多要求。因为有了父母的呵护,也使我们很多同学丧失了勇敢坚强的心态,变得懦弱起来。遇到困难就想要退避、逃避。我们常常是埋怨、灰心丧气地被困难打败了,而不是把心态调整,改变自己来把困难打败。相比之下,主人公在被生活所迫外出打工,仍然保持着坚强的性格和对知识的热爱追求。难道不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反醒吗?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美好的生活必须要我们有所付出,才会有收获。恩里科.费米也曾说过:“要从小把自己锻炼得身强力壮,能吃苦耐劳,不要娇滴滴的。”所以我们要明白:生活中需要我们勇敢坚强去面对困难!我们要相信眼前遇到困难会被征服的,都会过去的。我们应该像书中主人公阿廖沙那样坚强努力生活。人生应该充满梦想,充满奇迹,不能因为生活的艰苦而磨灭激情,不因岁月的流逝而褪去色彩。
读一本好书,感悟人生真谛,养成一种好习惯。我们应该从一部部经典的书籍中汲取精华和养料,使其成为我们生命中一座座灯塔,永远指明我们航行的方向!同学们,来读读《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吧,让我们都学习主人公阿廖沙做生活中坚强的人!用行动去迎接灿烂、美好的明天!
书籍是成功的锁,而阅读是打开这把锁的钥匙。当阅读了曹文轩的细米之后,大家都会新的见解,读后感是我们对于阅读作品后的总结。你知道如何将自己的读后感写的更好吗?于是,读后感大全为你收集整理了细米阅读心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今天,我读了《细米》这本书。这本书通过八个十分有趣的小故事讲述了一个爱脸红的小男孩——细米的故事。
细米与他的妹妹红藕一同长大。有一天,一群仿佛来自天国的女知青来到他们的世界里,改变了他们的生活,也改变了细米的性格。
在这八个故事中,其实第六个故事令我印象深刻。故事的开头,有一个因下流而被学校开除的小混混——小七子辱骂细米,细米十分生气,鼓起勇气扑上去与小七子打了起来。由于小七子已快成人,而细米年纪较小,没几下就被小七子打翻在一个风车下。小七子在风车上面正要向细米尿尿耀武扬威时,细米的狗叼着一把砍刀来了。细米急中生智,拿着砍刀就把拴着风车的绳子砍断了,风车顿时转了起来。小七子就这样被细米打败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作家曹文轩。他写的小说里主人公的名字都很好听,就像本文中的细米、红藕,从名字就能感受到主人公的朴实和纯真。这本小说运用优美的文笔、优雅的笔调,通过优美的风景描写,形象的语言、动作描写,讲述了一个少年的成长故事。
每次读完曹文轩的小说,我总是深深沉浸在丰富的故事情节中难以自拔,我不仅被主人公的坚韧勇敢所打动,也为作者的优秀文笔所折服。推荐大家有空看一看曹文轩的书,一定会有一本让你感动的。
不久前,我聆听过北京曹文轩教授的讲座,回忆起当时,真是令人回味`令人深思。
灯光落下,曹文轩教授落落大方地走向讲台,向我们娓娓动听地讲述一个又一个让人受益匪浅的道理。我记录下的语句有:人因读书而高贵,读书是一种优雅的姿态,天堂是一座图书馆,财富不在远方,就在我们的脚下,未经凝视的世界是毫无意义的,创造的自由是无边无际的,无中生有是写作的真理,好文章离不开“折腾”。曹文轩教授的每一句话,都将是我学习生涯中的一盏盏明灯。
以前就读过曹文轩教授的书,每一本都让我欣喜诺狂,印象深刻,其中《细米》这本书使我很有感慨。
曹文轩教授把《细米》中的人物描写的生动形象,令人迷恋。
文中有单纯顽皮的细米,有令人敬佩又温柔细心的梅纹,还有懂事可爱的红藕······梅纹仿佛就像一个来自天国的女孩儿,有着纯洁的心灵`美丽的外表`纤细的玉手`温柔的笑容。这些带给的是一个桀骜不驯的乡野之子步入新的成长历程,让细米从一个调皮的孩子,变成一个懂事的少年;让细米从一个连艺术都不知道是什么的人,变成了一个懂得去了解艺术`创造艺术的男孩儿。
曹文轩教授曾说:“在我的作品中,写乡村生活的占绝大部分。即使那些非乡村生活的作品,其文章背后也总有一股无形的乡村之气在飘动游荡。”是啊,曹文轩教授的作品,大多都是以乡村生活为主题,读起来,更是让人觉得津津有味。乡村虽然没有城市的繁华,但更没有城市人们的庸俗`喧嚷,而乡村有得却是宁静`无拘无束`美丽`快乐`安详`和别有一番的梦幻风情。比如那里有神秘的`梦幻般的了望塔,有炽热金黄的麦田,有疯狂旋转的野风车。这些都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美妙风光。
而且,从这本书里的主人公身上,也让我学习了很多东西:我要学习梅纹的执着坚强`不屈不挠,我要学习细米的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我要学习红藕的平易近人`乖巧可爱······
让我们一起跟着曹文轩教授去探索永无止境的文学世界吧!
今天,我读了一本曹文轩写的《细米》。
《细米》,橙黄色的封面,大片大片的金黄色,一个男孩呆呆地站在稻田前他,就是这本乡村小说的主人公:细米。
翻开书,从扉页直到后记,我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少年细米出生在蚕豆地里,是一个爱脸红的小男孩,他与表妹红藕一同长大,日子如清水一杯自然流淌。然而,有一天,大河上飘来一叶巨大的白帆,白帆下飘来了一群仿佛来自天国的女孩儿。这些从苏州城来到这里插队的女知青,给平静的乡村带来了一股新鲜迷人的气息,让这个乡村快乐起来。细米很喜欢一个名叫梅纹的大女孩。在梅纹姐姐的影响下,细米从一个顽皮的小孩子成长为一个乖巧、懂事的少年。
《细米》中的梅纹能够发现自己喜欢的事和细米所喜欢做的事,并且能发现细米的闪光点,这是我所欠缺的。我以前总是发现不了别人的优点,都是认为别人怎么怎么不好,却从来没有发现,甚至都没有去想过别人的优点。以后我一定向梅纹学习,发现别人的长处、优点。
细米在梅纹来他们家的第一天,就大方地带她到自己的秘密基地塔上,来看美丽的风景。他把自己的所有事情都告诉了梅纹。而我,别说把自己的真心话告诉别人,就是学习用品也不肯借给同学。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写钢笔字,班上有几个同学没带,他们来向我借时,我对他们说我只有一支,其实我有两支,只是不想借给别人。以后我一定向细米学习,做一个大方的人。
文中的细米还非常保护动物,他曾经为了救翘翘而和小七子打了起来。相比之下,我就显得比细米差多了:在路边见到流浪猫或流浪狗已经瘦骨嶙峋,而且手中正好有食物,却无动于衷;在家门口见到一只瑟瑟发抖的被拴着的狗,却不知把在一旁的棉布拿起来披在它身上从此以后,我一定好好向细米学习,保护动物。
这本美丽、动人的《细米》孕育在我心中,深深地迷恋着我,我由衷地感谢这本书馈赠给我的一切!
在书海中,忘却不了那汗湿的背影;在阳光中,难以忘怀那甜甜的笑容;在变幻中,印在心中的是那淳朴的阳光。《细米》向我们铺开一卷浓浓的乡村风情。
这本书刻画了一个天真顽皮的乡村孩童,展现了一套城市中所没有的洒脱与自由,把人间真情展现得淋漓尽致。
一个名叫细米的男孩迎来了一名女知青梅纹。在与她相处中,细米感受到了那颗来自大城市的天真懂事的心。而梅纹教会了细米雕塑、认真懂事地做人。梅纹还有一个表哥,常常来滔香渡吹口琴渐渐地,细米成长了,懂事了。他明白了许多,也迷惘了许久,可他就是长大了,长成了一个正义、纯真的男孩
真是一个淳朴的孩子!真是一则跌宕起伏的故事!
读了书,我感触颇深。细米的种种动作,种种神情已印在了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我看见,他在夕阳下用小小的刻刀在各处刻下希望的画作;我看见,梅纹坐在椅子上教细米作下梦想;我看见,细米在野风车下为了自由而拼搏;我看见,日光照耀,溢满了希望他笑着,哭着,和伙伴们奔跑,在考场上奋斗着,他害羞,他喜悦,他倚在草堆边畅想着,在球场上挥洒着我看见他的身影正越来越高大,他正成长着,懂事着。
嗯,谁能想象一个顽皮到自己父母都为之放弃的孩子竟然会被一个女孩子改变!这是温暖与和谐交融在一起,递进所成的一个奇妙效果。这就是友善,友善可治愈一切。
我陷入了沉思,记得有一次搬书,我身边有一个同学重心不稳,“哗啦”书本落得遍地都是,我想都没想就上前帮忙,把书一本本摞好,放齐,交至他手中时不忘一笑,只见她也是朝我笑笑,便匆忙离去。或许,这就是友善。
在生活中,为什么我们不能少一点歧视,多一点友善与帮助呢?或许,可以化干戈为玉帛,除仇恨至友好。只要人与人之间多一些友善,多一缕阳光,世界将成为美好的天堂!
淳朴的阳光,即是友善;积极的力量,便是《细米》。
在书海中,忘却不了那汗湿的背影;在阳光中,难以忘怀那甜甜的笑容;在变幻中,印在心中的是那淳朴的阳光。《细米》向我们铺开一卷浓浓的乡村风情。这本书刻画了一个天真顽皮的乡村孩童,展现了一套城市中所没有的洒脱与自由,把人间真情展现得淋漓尽致一个名叫细米的男孩迎来了一名女知青——梅纹。在与她相处中,细米感受到了那颗来自大城市的天真懂事的心。而梅纹教会了细米雕塑、认真懂事地做人。梅纹还有一个表哥,常常来滔香渡吹口琴……渐渐地,细米成长了,懂事了。他明白了许多,也迷惘了许久,可他就是长大了,长成了一个正义、纯真的男孩…真是一个淳朴的孩子!真是一则跌宕起伏的故事!
读了书,我感触颇深。细米的种种动作,种种神情已印在了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我看见,他在夕阳下用小小的刻刀在各处刻下希望的画作;我看见,梅纹坐在椅子上教细米作下梦想;我看见,细米在野风车下为了自由而拼搏;我看见,日光照耀,溢满了希望……他笑着,哭着,和伙伴们奔跑,在考场上奋斗着,他害羞,他喜悦,他倚在草堆边畅想着,在球场上挥洒着……我看见他的身影正越来越高大,他正成长着,懂事着。
嗯,谁能想象一个顽皮到自己父母都为之放弃的孩子竟然会被一个女孩子改变!这是温暖与和谐交融在一起,递进所成的一个奇妙效果。这就是友善,友善可治愈一切。
我陷入了沉思,记得有一次搬书,我身边有一个同学重心不稳,“哗啦……”书本落得遍地都是,我想都没想就上前帮忙,把书一本本摞好,放齐,交至他手中时不忘一笑,只见她也是朝我笑笑,便匆忙离去。或许,这就是友善。
今天,我读了曹文轩的《细米》,读完后深受感动。
作者曹文轩,1954年1月出生于江苏盐城,他是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是中国少年写作的积极倡导者、推动者。以前,我曾读过他写的《草房子》,今天有幸读了他的另一作品《细米》。
《细米》这本书讲了细米,本来是一个单纯的男孩子,和其他所有乡村里的孩子一样,他爱脸红,喜欢在田间和同伴嬉戏。然而随着来这里插队的女知青的到来,这个叫梅纹的女子,改变了他的生活。
在书中,细米这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孩子,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是吃了睡,睡了吃。直到梅纹的出现。细米的爸爸看梅纹干不成粗活,就让梅纹做了小老师,也是细米的老师。后来,梅纹发现细米对雕刻很感兴趣,也很有天分。便亲自培养他雕刻。在梅纹的指导下,整天在木桌上用刻刀乱刻来发泄自己心情的细米,渐渐的变成一个擅长篆刻的细米,认真学习的细米。
读到这时,我想起了我打乒乓球的事。我每次遇到比我强大的对手时,我都会感到有点气馁,想:哎!好强大的对手,看来我要输了。哎!反正要输了,还不如主动弃权呢!但随后又想想,万一我能打嬴了呢?不试试怎么知道呢?就这样,经历了许多场后,我现在也能成为成功者。虽然有时也失败了,但我知道了,要勇敢,要努力,要自信!
读完《细米》后,我觉得,不管做什么事,还是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不要低头,都要勇于面对,放手一博,向着胜利勇敢前进!
倾城春色,只是繁华过往
——读《细米》有感
自从梅纹走了,我就再也没见过她。
“小辫长,小辫短,我家姐姐是花一朵……”漫天的樱花纷纷扬扬地洒落,飘舞到地上,留下一地的粉色。阳关为樱花镀上温柔的金色。我捧着我雕刻的作品,远远地望着你。我看到她在笑,我的心在那一刻被揪起,才发现微扬的嘴角在颤抖。
有那么一天,大河上飘来一叶巨大的白帆。白帆下站着一群仿佛来自天国的女孩。那时,我是那么一个调皮的男孩,我是那么一个倔强的男孩,我又是那么一个桀骜不驯的乡野之子。
水之一方,没有昨天、明天,只有今天;海之一涯,没有前世、未来,只有今生。我们追逐着今天,度过了今生。
我一直思索着,那是不是你,你是不是还记得我,我期待着,慢慢向你跑去。你仍笑着,像那时看着我拿着刻刀刻东西时,我真开心,扔下手中的木雕伸手去抱你。当我看定时,怀里只有一缕青烟,回头便是被我摔碎的木雕,我哭了……
为什么?你要赋予我完成梦想的方式,为什么?你要成就我的梦想,为什么,你又要离开?
我捧着地上的碎片,又是一阵痛心,心中的记忆,一瞬而过。我突然忆起,看着手中那一道道被刻刀划过的伤痕。忽地直起身,望着刚刚的那棵樱树。
樱花潇潇,是谁的眼神重温了我季节的梦?
“小辫长,小辫短,我家姐姐是花一朵……”我是一位乡野之子,你是一位文化之生。我的梦想那么渺小,那么的卑微,,但是,梦想不因为渺小而渺小,不因卑微而卑微,尽管它历经所有,尽管它饱经风霜,正如同你与我,正如同那抹栅栏和那几把刻刀。相信吧,他们将成为我梦想的加冕礼!
剧本早已写好,就等那场樱花烂漫的开头。
栏目小编为您准备了读后感经典阅读,相信您能从本文找到帮助。阅读,可以让我们认识到一个更好的自己,在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后,好像突然感悟了一些事情。此时不妨写一篇读后感,用来分享内心的感想。
每小我私家都领会过父母的慈子和教诲。当我读着这本乡信,感到的是一种另一番教诲,我好像找到了别的一种父母之子,这也是大多数后代所领会不到的。这大概是这十年对她子慕不减的缘故原由吧。是那一封封乡信,就象一次次贵重的交心,拉近了我们的间隔,我像一个乖孩子在感觉着,凝听着,笃志铭刻取。
傅雷是我国闻名文学翻译家、文艺批评家,他是一个博学,睿智,端正的学者,极富本性。母亲朱梅馥是一个具有东方文化素养,又经西方文化洗礼,既温厚仁慈,又端庄贤淑的东方女性。
第一部分对读者来说是一个对其时文艺再起时期历史的一些相识和马基雅维里本身对政权分类的`一些见解。第二部分是作者对本身故国意大利其时队伍状态的担心和否认。第三部分,就我感觉,是整部书的最精美也是最受争议的中间,我的一些感觉和想法也多数来自于此。
父亲傅雷对当今中外的文学、音乐、绘画、涉猎遍及,研究博识,小我私家的文化修养极高。而他造就的东西又是从小担当精良的家庭教诲,终于生长为国际大家的儿子傅聪。他深刻明确,艺术纵然是像钢琴演奏也必要严酷的技术因素,但绝不是“技术”,而是满身心、全品德的表现。他教诲儿子说:“我始终以为弄学问也好,弄艺术也好,顶要紧的是“人”,要把一个“人”’只管即便生长,没成为艺术家之前,先要学做人,不然,那种某某家无论怎样高超,也不会对人类有多大的孝敬。一个纯粹投身艺术的人,他除了艺术和小我私家的品德,已别无所求。
我也是出与好奇心和抱着读名著的心态来读这本饱受争议的又被人成为是人类历史上巨大头脑的书的。
没有去过长城,但能感触于那一种雄伟;没有去过大海,却能体验那一种汹涌。阅读,是一种奇妙的旅行,能让你感受到别样的风景。
最好是在阴雨天,在那种浓云密布风雨欲来之时,择一部《杜工部诗集》于阳台之上,摇头晃脑,大声朗诵,俄尔风起云涌,大雨瓢泼,莫怕,有杜甫之“安得广厦千万间”为你遮雨。此时,谁不会为之而异常激动生命瞬间洄游到了那个将倾的唐朝。
若是阳春三月,风和日丽,也不赖,一本《柳河东诗集》马上把你带到了那个“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的京城圣地。看着“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条,”的风情万种,看着“万紫千红总是春”的繁华似锦,心已醉了。难道不够美吗
你也许会说,这些的确美,但难道就只有这些风花雪月春华秋实吗怎么会读书之乐不止在于人生中美丽的风光,更在于人间悲喜剧。
一丝寂寞,一丝惆怅,虽没那种秉烛而读的情趣,然而于静夜之中,万物寂寥之时,慢慢翻开那一部《红楼梦》,感叹那“乃艳同悲,千红一哭”的故事。怎么能不感动,不怅然有所失不知不觉中,生命早已溶化得无影无踪,只剩下淡淡的空气。
尔后,再来一本名古垂今的《三国演义》,浮现有眼前的,便是另一番景象。狼烟四起,群雄并立。关云长杯酒之间斩了华雄;曹孟德举手之间灭了袁绍;周公瑾谈笑之间档橹灰飞烟灭;诸葛亮悲愤而成《出师表》……这一幕一幕的群臣相斗诸侯相争的表演,让人心弦紧绷。生命一下子和那个动荡的年代融合了。
著有“山东第一”的鲁迅,尖锐的笔尖,每每发出震耳欲聋的响声。每每读到中国近代那段屈辱的历史时,我只能大呼两个人的名字,一个是鲁迅,另一个还是鲁迅。
有人曾说:你不能增加生命的长度,但你可以改变生命的宽度,你不能改变生命的宽度,但你却可以改变生命的深度,不知不觉中,读书使我的生命变宽变深。他让我知道何为酸甜苦辣,却何为人处事。读书怎不是一种乐趣我问自己,人为什么要读书如果没有书,世界将会怎样
回望巍巍中华五千年,有多少文人墨客对书籍情有独钟,对于读书,他们又有多么热烈的情怀:还记得那一声“为中华崛起而读书”吗这一声呼喊留给后代几多震撼,几多警觉!因此,无论从民族进步还是人人发展的角度来说,都应该提倡读书。
我的成长离不开书,书使我成长的更快。
我爱读书,书可以开阔我的视野。俗话说:“秀才不出门,尽知天下事。”读书可以使我足不出户就能感受到茫茫宇宙的无限神奇。
我爱读书,因为书还能使我懂得做人的道理。《雷锋日记》让我明白奉献的一生最美丽;《老人与海》中那位不屈服于风暴,勇于抗击的老者让我肃然起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使我明白人活着的真正的意义。读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善良,什么是丑恶。当白雪公主逃脱了恶毒的皇后的诡计之后,我禁不住大声叫好;当看到小狮子王辛巴通过自己勇敢的拼搏重获王位的时候,我快乐无比;当福尔摩斯巧妙地揭穿骗局时,我悬着的心才渐渐平静……
我爱读书,因为读一本好书可以让我们分清美丑,明辨是非。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是啊,读一本好书使我们可以从圣贤和智者的叮咛中顿悟人生的真谛,从伟人的人生记录中感悟崇高的境界和高尚的情怀,从科学家奋斗的文字里体会攀登的艰辛和执着,从英雄可歌可泣的故事中找到他们同命运搏击的坚强意志。
国学,一国所固有之学术也。一般来说,国学是指以儒学为主体的中华传统文化与学术。
中国有五千年的文明,也有两千多年的专制主义,如何看待传统文化,以什么样的态度、立场、观点看待国学,是关涉到国学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毋庸讳言,中国文化与其他民族文化一样也有自身的局限与不足,民主传统缺乏、权利意识淡薄使我们在向现代社会的转型中步履维艰,困难重重。随着对传统文化的弘扬与提倡,人们在讲“同情理解”的同时,自觉不自觉地忽略了对传统文化负面内容的检讨与反省,从这一点讲,提倡批判精神仍有其积极意义。但我们提倡批判,最终目的仍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文化,所以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是相辅相成,并不矛盾的。
中国在几千年的历史中形成了自己的一套政治、文化传统,如“大一统”的政治思维方式,追求统一的民族心理,多民族共同相处之道等等,它们构成了中国国情的一部分,对于这些内容就不能简单地贴上王权的标签了事,而应深入分析其形成的心理机制、社会原因并加以调适、转化、引导,在此基础上走出一条“中国道路”来。
要用历史的眼光看待国学,文化是有阶段性、时代性的,“经济发展的程度大体也决定了文化的发展程度”,而国学、儒学的内容“是上个历史时期的东西,从中国现代化进程看,其中固然有可取的养分,但从体系看,更多是阻力。
当前国学的使命就是创造出与我们正在努力建设的民主、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满足广大人民精神生活需要的新文化,这当然需要通过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同时吸取外来先进文化并加以融合、创造之来实现。
更重要的是,对传统文化的积极弘扬,本身就是建立在对传统的客观分析之上的,包含了对传统负面内容的批判。我们只有首先了解了哪些是传统的积极面,哪些是消极面,然后才能去做正面的弘扬。同样,我们提倡、弘扬正面的价值观,也就是对传统消极内容的批判和否定。
《三国演义》是一本好书,为什么呢?因为它里面人物众多,故事泛多,场景也很多,还有许多我说也说不出的意思。
先讲人物众多吧!有刘备、关羽、张飞三兄弟。有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诸葛亮、有文武双全的常山赵子龙、有王平、马良典韦、孙权、孙策等等英雄豪杰。
再来说说故事泛多吧!有桃园三结义、火烧赤壁、西征东吴、七擒孟获、水淹下邳、马良归降、街亭失守等等。
我喜欢这本书中重情重义的刘备,只要有一技之长,刘备都对他们委以重任。还记得三顾茅庐吗?去请诸葛亮时,诸葛亮两次都不在家,可第三次去的时候诸葛亮却在午睡,刘备却并无愤怒,静静在门口等候,还劝关羽和张飞别大哄大叫,免得惊醒诸葛亮,打扰别人午睡,诸葛亮起来后,听书童告诉诸葛亮这几个人在门口等候了几个时辰,而且前几天也来过两次,并说是要请诸葛亮出山跟他们一起打天下,诸葛亮听后顿时被打动了,于是答应跟随刘备去闯天下。
在这本书里面,诸葛亮是最令我敬佩的,虽说他没关羽之猛,赵云之勇,刘备之仁,可他的足智多谋就可以号令天下,我还记得诸葛亮智退司马懿,诸葛亮在城楼上上演的一番空城计,真使我佩服的五体投地,这里不但体现了诸葛孔明的智慧,更让人知道“卧龙”不是浪得虚名的。
书中的周瑜虽然和诸葛亮一样聪明过人,足智多谋,但是我并不喜欢他,因为他心胸狭窄,处处为难诸葛亮,想尽办法加害于他。竟然让诸葛亮在三天之内造十万枝箭,还要他立下军令状,完不成任务就按军法处置。
天下英雄气,千秋尚凛然读完刘禹锡的《蜀先主庙》,我不禁想起了《三国演义》中巧妙的《空城计》、阴险的《借刀杀人》、令人敬佩的《刮骨疗毒》
再次翻开《三国演义》,书中英雄人物的豪迈气概深深的感染着我,仿佛有一股暖暖的历史长河流进我的心扉,《三国演义》这本书讲的是:东汉末年,天下大乱干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历经各种波折,天下形成三国鼎立的局面魏、蜀、吴,最终司马炎统一了中国。这本书不仅讽刺了当时社会的荒淫腐败,还赞扬了各方豪杰敢于反抗的精神,更使我们初步的了解了历史文化的重要性。
《三国演义》中我最敬佩的要数诸葛亮了,他号称卧龙先生,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一次诸葛亮率军讨伐魏国,连连获胜,不料传来战略要地街亭失守的消息,诸葛亮正要撤退,只见司马懿率领十万大军向西城杀来。诸葛亮镇定自如,下令让军士装作老百姓,清扫街道,自己在城楼上悠闲地弹起了琴。司马懿率军冲到城下,见这般模样以为城中有埋伏,连忙撤退。读完《空城计》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凡事都要多动脑子,不能鲁莽行事。
合上《三国演义》的书页,关羽、张飞和各路英雄豪杰的事迹仍然在我的脑海中向播电影似的回放着,同时在我的心中油然生起了一份敬佩之情。
人常说:“一本好的经典就是一个好朋友。”经典对人成长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一本好的经典往往能改变人的一生。自小就执著于看书、爱书的我,到今天读过的经典已经不计其数了,经典使我受益无穷!
曾记得,在我非常小的时候,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从妈妈手中接过我人生的第一本书—《三字经》。从此,儿童嬉戏的地方少了一个顽皮的身影,我每天吟唱着“人之初,性本善”,敲开了知识的大门,走进了经典的世界。“香九龄,能温席”,“融四岁,能让梨”,使我懂得作为子女,应该孝敬长辈;“子不学,非所宜;幼不学,老何为”告诉我从小就要勤奋学习。“西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伟大的母爱深深感染着我。我喜欢《三字经》不单单因为它历史悠久,教我道理,还因为它琅琅上口,蕴藏着丰富的知识和对人生的感悟。虽然每句只有三个字,但它用朴实无华、简洁通俗的语言讲出了亘古不变的道理,浓缩了中国的文化史。中国文化博大精深,《三字经》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随后,《弟子规》、《千家文》、《千家诗》这些国学典籍逐渐与我为伴,教会了我要对父母孝敬、对兄弟友爱,言行谨慎,做人要诚实守信,对他人仁慈博爱,还要多学习,多读书。就是这些国学经典,打破了我沉睡的心灵,让圣洁的`阳光照进了一个初涉人生的孩子心灵。怀着一份不舍,我迈出了幼年。渐渐地,这些典籍已不能满足我的需求。中国文化如此神秘,等待我们去探索发现。于是,我便向更高的境界探求。而《唐诗宋词》便是我探求的阶梯。一句“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就使我心旷神仪,一首“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便让我对大自然充满向往,对瀑布溢满了憧憬.我带着对李白的崇拜,对杜甫的向往,去更深的了解经典,而对经典也又多了一份期望.我经常在假日里与之相约,细细品味近千年前的文字,仿佛看见李白在“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苏轼在“把酒问青天。”陆游在“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仔细体会,仿佛置身于繁华的长安城,穿梭于人流中,仿佛看到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壮美。唐诗宋词,折射出的是中华民族历史上光辉的一笔,阅读着它,我不禁为诗词本身所陶醉,也会为历史的辉煌而骄傲!
短暂的童年如流水,我很快又步入了少年时代.少年似花,在这如花的季节里,我迷上了《古文观止》。第一次接触《古文观止》,是语文老师竭力推荐的。当时,对这本书只是草草一览。如今,却成了我精神食粮中的重要部分,让我对中华民族光辉灿烂的文明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些长盛不衰,脍炙人口的名篇佳作让我大饱眼福。读着,读着,透过破碎的阳光,我好像望见历史正向我悠悠走来。它使我学会了“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懂得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我深深地沉入了这经典,畅游在这知识的海洋中,其乐无穷。
与经典作伴,与圣贤为友。读中华经典,做龙的传人。随着时间的流逝,我脑海贮藏的知识越来越丰富。经典,等着我!未来,等我步入青年,我定会更深地挖掘你,震颤生命的琴弦,丰满了人生的羽翼,去享受更多的乐趣!
这是一本沉甸甸的书,并不是正因它厚重,而是因为它里面包含的都是爱。它就是《傅雷家书》,一本关于爱的书。
没读过《傅雷家书》之前,我以为只不过是一封又一封枯燥无味的家信罢了,为什么要编成一本书来让我们阅读呢,可是,当我认认真真地读完这本书后,我完全消掉了我这个认为枯燥无味的想法,这本书竟给我带来了无数启示,从中我感受到更多的是父爱!
说起父爱,他是不同于母爱的,他没有优柔绵长,他更像的是一杯温开水,虽然平淡无奇,可又能让你浑身温暖,倍感热血。
这本书主要是傅雷在书信中告诉孩子如何做人,如何搞艺术,以及如何对待生活等问题。他教儿子要做一个谦虚谨慎的人,做一个“德艺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在生活上,傅雷也对儿子积极的引导。家书中大到事业人生艺术,小到吃饭花钱,事无巨细,无不关怀备至。而且他敢于剖析自己,在子女面前承认错误,从自身的经历中给出经验和教训。
家书中,傅雷不忘时刻教诲儿子,没有一丝的溺爱,既教他为人处世的道理,也常像朋友一样与儿子闲谈,与他交流音乐、文学、艺术等等,扮演着一半父亲、一半益友的角色,他无疑是儿子的良师益友。
说到这里,我不禁想到我的父亲,在现实中又何尝不是这样,他虽然不是像傅雷那样的伟人,但是他给我的爱却并不比傅雷给傅聪的爱要少。他事事为我着想,为我考虑,他给的爱是永远不能与任何人相比较的。他虽然不能讲出许许多多为人处世的大道理来,但是,他的教育方式和处事态度也是非常好的。
书中有这样一句话令我记忆犹新,“人一辈子都在高潮——低潮中浮沉,惟有庸碌的人,生活才如死水一般。”当我们面对成功时,要坦然谦虚,面对失败时,要积极进取,人生本就是一曲跌宕起伏的音乐,这些高潮和低潮构成了精彩的人生,坦然面对,才能真正幸福。这句话给了我深深的启迪,我一定会永远铭记。
读《不找借口找方法》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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