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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活着读后感

初一活着读后感(通用5篇)。

读后感大全精选专题推荐:“初一活着读后感”。

撰写作品的读后感时,要谨记哪些注意事项?大家对于作品都有自己的看法和自己独特的感觉,我们可以写篇读后感,把自己和作者深刻共鸣的地方也写进去。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初一活着读后感 ”,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一活着读后感 篇1

《植树的牧羊人》是人教版七年级语文的一篇文章,说的是一个孤独的农夫,数十年如一日,在荒原上种树的事。

如果一个人住在荒山野岭那是什么感觉,不是在生活中遇到挫折,就是对生活失去了希望。一个人先是失去了独子,接着妻子也去世了,温馨的家没有了,精神支柱倒塌了,只留下孤零零的自己,心里会是什么滋味,要是你,你会怎么样?要么混混沌沌的过日子,要么站在悬崖边,眼一闭,跳下去,追随自己的亲人而去。

而作者笔下的牧羊人却不一样,他是一个靠信念活下去的人。虽然遭受了同样的挫折,却没有选择放弃希望。虽然生活抛弃了他,他却一如既往的热爱生活,他要用自己的行动改变生活。有了这个信念,他就有了活下去的勇气。

他离开了自己的农场,来到荒山野岭,这里海拔一千二三百米,光秃秃的山上,稀稀拉拉地长着一些野生的薰衣草,没有水,废弃的房屋东倒西歪,狂风夹杂着尘土,炽热的阳光烧烤着大地。他来这里干什么?他要在这里种希望,用自己的双手,改变这个残酷的世界!

他不觉得孤独,他放了一群羊,养了一只狗,猎枪也擦的锃亮。他每天去种100穴橡树,从不间断。他相信,山上有了树,就会有生命。

为实现他的这个信念,他才坚持不懈。几十年过去了,他的愿望实现了。这里有了森林,有了溪流,有了村子。土地肥沃了,城市里的居民也到这里居住,这里呈现出一派勃勃生机。

一个人活着,一定要有一个目标。不能因为生活上遇到了挫折就失去了信心和勇气。《植树的牧羊人》使我深深地懂得了一个道理: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不能光想着自己,还应当应当想到别人。母亲给了我生命,社会给了我成长的环境等等,我们从社会上得到了我们需要的,我们也应该要学会回报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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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活着读后感 篇2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导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但又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有特殊的时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幸福到衰落,身边的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的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头瘦骨嶙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

最让人心痛的莫过于福贵的儿子抽血过多死了,那么天真的一个孩子,遇上了一个“医术高明”的医生,为了救县长的老婆,没想到那县长还是跟他一起饱受战难的春生。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此了吧,你总会面对到一些不想接受的现实。

这个世界确实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富贵,而有的人却只能像福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汗血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做,我只能面对现实,或者依靠努力打破现实,但不管怎样,我始终希望自己能对世界友好,因为你很难改变世界,但世界改变你却易如反掌。

回到书本,福贵做到了不被世界改变,就算经历什么大起大落,他总是能无动于衷,依照着自己的意愿进行下一步的打算。

世人总说“人生之意不如事,十之八九”,可是真正有那十之八九的却极少,当你开始埋怨世界,有没有想过是自己哪里做错了呢?

活着容易,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不容易。

初一活着读后感 篇3

活着,真幸运——读《活着》有感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阅读了余华的《活着》,书中讲述了一位叫福贵的富家少爷的故事。他先是赌光了家产,沦为一无所有的穷人,在他的父亲被他活活气死后,他所有的亲人接连离世,最后只剩下老了的福贵和一头牛。

余华在《自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

我总是喜欢与年迈的老者交谈,因为与他们交谈总能使我对人生多一份思考。已到暮年的他们,不是痛苦地与这个世界说再见,惶恐着死亡的到来,亦不是在生活的磨练中留下哀愁的容颜,抱怨着昨日的不公。我看到的是,岁月的磨练让他们的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他们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详静美。

《活着》里面有一句话:“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生命只有一条,失去了就真的没有了,这是无价的,是用金钱也买不了的。人生无常,聚散离合。在每个临别的路口,我们只能目送着一个又一个的背影远去,恋恋不舍,载满了无尽的牵挂与祝福。在生命与灵魂融汇的瞬间,凝聚着的是美好,是幸福,这瞬间所迸发出的光芒值得我们用一生守候。

芸芸众生,生命本就是一场旖旎多姿的单程旅行,其魅力正在于它的单程,在于它的有去无回。

生活的路还很长很长,生命还得一路高歌,一路向前。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活着,真幸运!

初一活着读后感 篇4

在空闲时,我还是喜欢看书。看的书很杂,除了课本书籍之外,名著小说都看,不刻意拘束于单一的形式。而一般只是略读。而当看到《活着》这本书时,最多想到的还是葛优演的电影,关于徐福贵跌宕的人生。

《活着》讲述的就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作者余华用平实的叙述手法,平静地叙述了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现实生活。看完后,不觉悲凉,悲哀,悲伤起来。似乎时间所有的苦难都他经历了。不禁自问:活着的意义何在?

司马迁说有的人活着比泰山重,有的人活着比鹅毛轻;雷锋说,活着是为了让别人生活得更好;保尔柯察金说为了人民的解放而活。但对于徐福贵而言活着的理念在于:“人只要活着,穷也不怕。”他觉得人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更应该懂得生活,学会劳作,为一家人而活着。那样即使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却踏实了。妄想可以尝试把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使自己穷苦的家变得重新发达起来。而在他被抓入伍,受恩回家的那一刻,足见他活着的意义只是为了家人,对家庭的牵挂便成了他活着的唯一理由。我们可以想象,如果他选择留下,或死于战场,或者高官厚禄。但像他这种无文化无社会主义理想的旧社会底层人民群众而言是终究不会选择留下的。当解放了以后,他看到占他家地的龙二被枪毙,家珍的话使他明白: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

而即便是这么一个看似寻常的幸福,他竟也不能够拥有。先是儿子献血,糊涂送命;女儿难产而亡;妻子病重身亡;女婿被水泥板压成肉酱;外孙被豆子撑死!而他只能感叹:“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想想现实中的我们,还在争么?肯定是的啊!试问谁能真正放下呢?

书看完了,觉得异常压抑!活着到底有什么意义?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可以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镜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努力过。

初一活着读后感 篇5

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是为了内心写作,而不是为了讨好读者,余华就是这样的一位作家,《活着》的灵感是来源于美国的一首民歌《老黑奴》,歌中写了一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可他依然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而《活着》这本书同样也是写福贵一生的遭遇,相反现实中有的人,穷其一生却都被困在悔恨、咒骂之中,为什么丑恶的事物总是在身边,美好的事物却远在海角之外,我们总是无法忍受太多生活的真实,这本书让我知道“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里的福贵经历了多于常人的苦难,他失去的东西是我们所无法想象的,可他仍用友好的态度去面对这个世界,故事的结尾总是令人回首,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想,活着的尽头并不是死亡,死亡也并不是失去了生命,只是走出了时间。

往事不能回首,岁月从不停留。我们不曾拥有,有时却像失去了千万遍,“我们最初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我们不得不走”。《活着》是一本很有分量的书,当读到有庆因为献血而死去的时候,我关上了书,我怎么也不敢相信一个这么天真活泼的孩子突然死了,回荡在脑海的远远是他喂羊的场景,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当再次打开书,再次看到有庆时还是忍不住,眼泪一直流,他亲眼看到儿子躺在自己面前时是有多绝望啊,他骗家珍的时候心又有多痛,我始终不能相信有庆死的这个事实,当生命走到尽头,只有时间不会撒谎吧。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人生亦逆旅,我亦是行人,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把悲伤渗透到骨子里的一本书,我们在现实世界里如此艰辛的活着,这已经是最大的幸运,在这个熙熙攘攘的世界,选择一种安静的生活态度,然后在安静中,选择不慌不忙的坚强。看完这本书失眠了很久,不知以后的人生改如何,像福贵这样都能好好的活着,我又怎能颓废的活着呢,人活着,比什么都强,我想,我们是该好好活着,笑着……

苦难就是苦难,苦难不会带来成功,苦难不值得追求,磨炼意志是因为苦难无法躲开。人的一生就是这样,不管遇到多少苦难,能一直活着到尽头,以前都还是有些盼头的,回过头也许就会发现,有些东西即便不愿接受,也已经被迫承受过了?,我们谁也不知道在前面的时间里等待我们的是什么,既然不知道,那就以友好的态度是看待生命。福贵失去了爹、娘、有庆、二喜、凤霞、家珍、苦根,所有的人都离他而去,只有年岁看起来与他差不多的老牛了,他真的很艰难,活得很痛苦,可人的一直又有多少痛苦可以去承担呢,他看破了红尘往事,不是因为苦难又多难,是因为活着有多么不易,那个年代的人们共同的苦难就是怎样好好活着,活在蜜罐里的我们才该想如何好好生活,他们那么不容易的活下来,生命诚可贵啊!

“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和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活着就是要让生命变得有意义,而不是虚度光阴,我们都明白,没有什么对活着更珍贵难得,看了《活着》,也就让我尝到了酸甜苦辣,我看过有庆死时福贵的撕心裂肺,看过家珍和凤霞离开时的百般无奈,原以为上天开眼赐给了他苦根,却让我再次看到苦根吃豆子噎死在他面前的痛苦绝望,本以为命运不这么捉弄人,可岁月百般残酷的将他最后一抹希望也夺去了,我不相信在他这里命运是什么,可他却和命运抗争到底,我想,这就是他,纵使命运待他不公,可仍相信命运。

福贵的一生坎坷凄惨,家道中落晚年亲人通通离去只能和一头老牛相依命,活着活着,却都离开了他,比死别更痛苦的是生离,比死亡更绝望的是活着吧。你说如果那个老人年轻的时候不那么……是不是就会好多了,那个孩子也不会被抽干血而死……可世间却没有如果。谁也不能陪谁到最后,经历生死离别后,没有比活着更容易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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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800字初一


邱村中学 七年级 袁煦

第一次接触《活着》这本小说,是在今年暑假,当我看完这本书后,百感交集。

书中讲述了一位叫福贵的富家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了家财,变成了一个穷人,父亲气恨而亡;接着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历经死难,幸存下来,但母亲却因病去世;再接着儿子有庆被抽血至干而死,女儿凤霞产后失血过多身亡,妻子家珍得软骨病最终病死;最后女婿二喜工伤而亡,外孙苦根吃豆子噎死,只留下福贵与一头牛。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十分沉重。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的悲惨命运而感到悲哀。福贵本身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他年轻时十分放荡,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他的一生经历了中国历史的变迁、社会上的动荡、为期三年的自然灾害以及亲人相继死亡。我不敢想象,如果我是福贵,我会不会有勇气与信心再生存下去,我有可能会一头撞死在墙上,一了百了。可是他却靠着自己的力量活了下去,不,是坚强地活着。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见许多大大小小的坎坷与挫折,在这些曲折面前,或是气馁、放弃,或是昂首挺胸继续前行。福贵他是后者,福贵的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活着》里面有一句话我觉得很棒: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这句话比较深奥;可从中我也明白了生命的无价,生命的脆弱。生命只有一条,失去了就真的没有了,当你失去生命时,想后悔也来不及了。人生无常,聚散离合。在每个离别的路口,我们只能目送一个又一个背影,却无力将他拉回。这是每个人都该经历的。

人的一生并不漫长,也许几十年,长的一些则一百多年,生命本就是一场多姿多彩的单程旅行,它的魅力就在于它的单程,在于它的有去无回。既然生命只有一条,那我们为何不去好好享受它呢?为什么不快乐地活着呢?

生活的路还很长很长,生命还得一路高歌,一路向前。

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活着,真好。

初一读后感洞800字(通用5篇)


书是阶梯,帮助人们登上理想的高峰。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读后感简单的说,就是看完书之后的感触写下来的文章。经常写读后感,文章就会越得心应手。一般我们会怎么样去写读后感呢?根据你的需要,小编精心整理了初一读后感洞800字(通用5篇),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初一读后感洞(篇1)

人与动物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其实距离并不远,只要你肯走进他们的情感世界,便能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震撼!--题记

暑假看了《狼王传奇》,不禁感慨万千,我无法想象沈石溪对动物的钟爱,他竟可以把个个枯燥的文字化为动物的内心世界和生活点滴。刚看序言,就暗自为那只雄红面猴抱不平,当人类为私己之利把那罪恶的毒品强加在无辜的动物之上,难道人类就是这么毫无同情心的吗?不可否认人类的贪婪,对金钱的奢求,对权力的妄想,那些全都笼罩在人类的生活和思想中。相对于动物而言,至少它们还有对人类暴行的抗议。不难发现,其实动物比人类更忠贞,更具有所谓的人格!

我不敢想象在动物的世界里竟然还有母爱的仁慈,朋友的忠义,兄弟的争斗,恋人的不离不弃。“梅里山鹰”里的那个平凡的母亲令我吃惊。面对生活的艰辛,面对骨肉的相残,面对难舍的亲情,它竟可以把两个孩子全都哺育成了傲气于天际的雄鹰。这个母亲费尽心思,用了很多种办法来融洽兄弟之间的关系,它知道,手足相残对于一个母亲而言是痛心的,而失去骨肉更是一种心如刀绞的疼痛,并且还会成为一个母亲心口上难揭的伤疤。正因为这个母亲的坚持,这种争斗在母爱的包容下慢慢消失了。然而,在现实生活当中,弃婴事件仍不断发生,让本该生活在父母之爱中的孩子无家可归,难道这些人就是没有感情的吗?难道他们丧失人格了吗?我想,对于梅里山鹰而言,她更适合“母亲”这个所谓的称号吧。

在我看来,这个世界不仅仅因为万物的存在而精彩,更因为每种事物都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动物的内心世界也许很难理解,但是那份不羁的灵魂仍挥洒在这片土地,并深深的扎下了根。人类的自欺欺人在动物看来也许只是一种人格的鄙视,但是动物也有值得人类尊重的理由。

看了《狼王传奇》,我百感交集。生活中无情的杀戮对于我们人类又有什么好处可言,虽然只是对金钱的奢求,但是动物也是自然界的生灵,失去了它们我们必定也会走向死亡!保护它们,和平相处,又未尝不可呢?

初一读后感洞(篇2)

我的书架上静静的伫立着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当我心烦意乱时我总会捧起它认真的阅读,它就是意大利著名作家亚米契斯的经典作品——《爱的教育》。

小说的主人公安利柯是一个小学四年级的学生,他记载下的点点滴滴的日记,成为展现成长故事的连环画卷。每一篇都闪耀着爱的火花。这火花绚丽多姿,五彩缤纷:有老师对学生无私的关怀教育;有热血少年对祖国的赤胆忠诚;有朋友间的真诚友谊;有陌生人之间的温暖帮助;有人与人之间的尊重理解……一个个生动的小故事向我们展示了近乎完美的亲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之谊、乡国之恋……虽然故事中的人距离我们上百年,却仿佛就活在我们的身边,让我们感动至深。

比如书中有个故事叫《伦巴第的小哨兵》,讲的是一位军x让一位少年上树去看看有没有敌人的踪影。于是,少年爬上了树,这时三颗子弹划破了天空的宁静,少年中弹了,少年像断了线的风筝从树了掉了下来。军x赶紧跑过去,用手帕捂住他的伤口,少年的头猛的下沉停止了呼吸。军x如遭电击似的愣在那里。过了几分钟,军x埋葬了少年。我想少年是为国家而死,为了人民而死的。司马迁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少年的死就重于泰山。我们要向他学习,学习他为祖国不怕流血牺牲的精神。

书中的一个个小故事,不仅使书中的人物受到熏陶,我同样被其中所体现出的强烈的情感所震撼——“爱,无处不在。”《爱的教育》一书,让我学会了去爱别人,也明白了每个人都要珍惜别人对自己的爱……

初一读后感洞(篇3)

圣地亚哥是个失败者。他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了。

他独自坐在沙滩上,伴着海风拂面,是别家飘来的鱼腥味。收获的季节,别家渔夫忙着切割鱼肉,或腌制,或冷藏,等着加工厂的车来收购,买个好价钱。而圣地亚哥这个失败的老渔夫却只能迎着海风与曼诺林谈着曾经的岁月。

“我有一回八十七天都没钓到鱼呢。”他笑着说这话,不知是自嘲,还是自信。“后来,我天天捕到大鱼。”手中是曼诺林带来的咖啡,他望着茫茫大海,准备再次出发,“我要去远海,去别人都不敢去的地方,那儿一定有许多大鱼。”他很自信,他将新的希望寄托在浩瀚的未知世界里,在一般人看来,那是一场空梦,但对这个老人来说,却是一场伟大的征程。(原创投稿 )

他是孤独的勇士。他没有现代化的装备,据说曼诺林跟着一条钢铁巨轮出海,两天就捕了好几百磅的大鱼。可他有一颗永不言败的心。第八十五天了,方圆十里没有其他船只,老人独自在未知的海洋里垂钓着。他大声的说话,是壮胆,他只是个普普通通的渔夫,他不可能不害怕,若非生活所迫,他也不愿意到这么远的地方,可他是勇者,他敢于冒险。于是,他捕到了那条一千五百磅的大马林鱼。他兴奋极了,也累极了。“我还没有老了,只是心累了。”他不会承认年老,他想,我有的是力气,只要心不老,没什么可以失败的。

他是个英雄。他有无穷无尽的毅力,与大马林鱼奋战了一天一夜,终于杀死了那条大鱼。但天不偿人愿,鲨鱼闻到了血腥味。好多条鲨鱼穷追不舍,老人用刀,用棍,用浆与它们搏斗,他逃出层层包围,到达岸边。他知道他失败了,大马林鱼只剩下一堆骨架,可岸上的人们却看到了他英勇的一面,独自一人在茫茫深海里冒险,独自一人从层层鲨鱼围堵中逃生,他是一个孤独的勇士,一个失败的英雄,一个狮子般的男人。

初一读后感洞(篇4)

寒假中,我又重温了一遍《妈妈不是我的佣人》,让我感触良多。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上五年级的首尔小男孩阿章,因为妈妈怀孕了,爸爸又在首尔工作,暂时让他转学到乡下舅舅家。来到乡下上学的阿章,离开了妈妈的照顾,上学时不但作业没带,连颜料也忘带了,结果被老师惩罚,被同学讥笑。生活上也不会自理的阿章,表妹批评他说:“我不知道你的妈妈是不是你的佣人,但我的妈妈不是”。这句话使阿章想到了以前在家里的时候都是妈妈帮他准备的学习用品,利用他睡觉或去上学的空闲时间把房间整理干净。阿章经历了不断的挫折和失败,使他从一个懒散、怯弱、自私的小男孩成长为一个独立、勇敢、节俭、关爱他人的小男子汉。

读完这篇文章,我觉得,自己实在是太不应该了。每当我去了学校,看到自己没带什么书,脑袋里一下子想到的,便是“妈妈”二字。但我可曾想过,妈妈在家里,有许多的家务活需要去干,去了店里,仍然要管很多事,就因为我没有带一本书,就要在她那繁重的任务中,又要多一项;遇到一些不顺心的事,也只会向妈妈那里发泄一通,那时,我又可曾想过,妈妈有那么多不顺心的事,难道也要向我一一发泄吗?我自己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我觉得以后,我不能再给我的妈妈添乱了:每次上床前,都要对着课本,整理一下书包,这样就不用妈妈送了;遇到不顺心的事,要自己先想想,不要不加以思考的就像妈妈发脾气,这样,妈妈就可以更轻松一些了;自己要穿的衣服,自己收,不要因为妈妈没有帮你收衣服而赖在床上不起来……

“世界上所有的爱都是以聚合为最终目的,只有一种爱以分离为目的,那就是父母对孩子的爱。父母真正成功的爱,就是让孩子尽早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从父母的生命中分离出去,这种分离越早,就越成功”我想,这句话,就是对这本书,最好,也最正确的理解吧。相信大家读完了这本书,也会让自己更成熟一些的。

初一读后感洞(篇5)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是精神最好的粮食,读者总是能从书中的主人公身上学到很多知识和道理。

比如《昆虫记》,他向我们展现出了集多种有点为一身的作者法布尔,他观察细致入微,热爱大自然,又幽默风趣又有耐心,同时他也是书中的主人公。他总能想到别人想不到的办法来观察昆虫。在黄蜂这一小章中,法布尔宁愿牺牲皮肤,也要观察黄蜂,后来还转换视角揣测黄蜂的心理,这些无不体现了他热爱昆虫,愿意为科学无偿服务的精神。即时他的出身并不好,父母也没用赞同他观察昆虫,也并不重视昆虫学,但通过他的不懈追求,最终还是成为了一位昆虫学家。法布尔观察每种昆虫,都会有不同的启示,大都写在每一小章的最后面,我最喜欢的是生命不息,战斗不止只要生命之花没有凋零,就停止奋斗,不要因为一点困难就半途而废,生命还在,就要让他变得精彩。正是法布尔锲而不舍对昆虫的钻研和热爱,细致入微的观察,呕心沥血的创作才凝结出的知识的宝库。

我还看了《鲁滨孙漂流记》鲁滨孙在孤岛生存并最终返回祖国靠的是什么?这不仅仅只是超好的运气,更多的是对生命的热爱和负责,吃苦耐劳的精神,坚持不懈的努力,保持乐观的心态。这些都是我要向他学习的地方。他的生活就像游戏《我的世界》一样从一无所有到丰衣足食,无聊中有乐趣,乐趣中有辛苦。

多读书,读好书,就是与名人交换思想,净化心灵,并打开智慧之门,博览群书,达到人生的巅峰,这便是读书的益处。

活着的读后感范文通用5篇


有人说:悲伤与希望都是一道光。只有我们自己的心态端正了,我们才能直面人生的痛苦与甜蜜。你要知道,生命是无价的,而且它还不止止是属于你,还有家人的一份。你在读完《活着》之后有没有什么想写的感悟呢?也许以下内容“活着的读后感范文”合你胃口!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活着的读后感范文 篇1

如果说活着只是为了证明自己存在,那除了生命还有什么是我们存在过的意义呢?我们活着享受自己的生命,我们把生命过得像那么一回事,用自己的方式定义生命

如果身边的人一个一个先离开我们,在出乎意料的时候。那么,在他们离开后我们用什么去永远的记住,是否一个人死去后就真的没有了,那些离开的我们爱着的人我们是不是该代替他们更好的活着。活着如果过得孤独,那么是否还要选择活下去。也许现在的我们轻视的生命,是那些挣扎在生死线的人所奢望的未来。不知道从何时起只有死亡才能唤起人性,才能唤起敬畏。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人们用生命去抗议,挽回自己的权益!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生命成为附属品,只为证明愚蠢无知的爱情!

在看完小说《活着》之后,我才稍微明白生命的厚度。主人公福贵在曾经是个不管世事的公子哥,年轻的他败掉了家中的田产和房子,气死自己的父亲。那是的他和现在的许多人一样对生命没有任何定义,直至生活落没,母亲因得病没钱医治而死,儿子为县长老婆献血而死,老婆因生活贫苦病死,就叫女儿也因生孩子而死,女儿为他留下的唯一外孙也因为饥饿而吃豆子给撑死啦!人一生最痛苦的,我想莫过于陪伴你的亲人一个一个的离开消失,而你只能目送着他们一个一个离开。仿佛在福贵的心中,他的家人并没有真正的离开,他们把生的意义交托在福贵手上。每次看到福贵一人在田间伴着老牛耕作,嘴里还念着“家珍、凤霞、有庆”的时候,眼眶总会涌出泪水,中国式的活着不是咆哮,不是挣扎,而是默默忍受。

这个曾经的阔少因为年轻的无所顾忌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又在而后的岁月,用自己的双手亲手埋葬了六位亲人。这到底是老天对他的眷顾还是惩罚。而他自己总在床头放上十元钱,村里的人都知道那是给替他收尸的人的,他们也知道福贵在要和他的亲人葬在一起的。活着的背面其实就是死亡,就算最后留下的只有福贵一人,对于死亡他没有恐惧,也没有期待。他只是准备着。

生命正如吃饭睡觉一般平常,如果没有出生的喜悦,没有死亡的痛苦,也许生命真如凡事一样平常。正因为人们敬畏生命,才害怕生命终结。

活着的读后感范文 篇2

《活着》是一本有生命、有感染力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终。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最终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最终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杯具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

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靠,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终,白嫩嫩的,却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

活着的读后感范文 篇3

《活着》叙说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谊,这是最为感人的友谊,他们相互感谢,一起也相互仇视,他们谁也无法扔掉对方,一起谁也没有理由诉苦对方,《活着》叙说人怎么去承受巨大的磨难,就像危如累卵,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分量,它没有断,《活着》叙说了眼泪的丰厚和广大,叙说了失望的不存在,叙说了人是为了活着自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从前嫖赌输光了家产,可是亲人并没有扔掉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分他理解只需活着赤贫未必欠好,只需有爱,有关心。可是妻子抱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端去世,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全部全部的杯具连续产生,最终只留下自己活着,可是阅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应对自己的曩昔可以镇定的回想与论说。他在剩余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思念,与对日子的感谢,虽然不幸产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幸亏自己从前有那么好的妻子,明理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惋惜!作者没有宣泄,没有控诉或许揭穿,而是向人们展示崇高。那里的崇高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全部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天公地道,用怜惜的目光看待国际。

主人公福贵阅历了终身的磨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失望的边际徜徉,可是他却有对磨难的承受潜质,对国际的达观情绪。当他发现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使自己旧日同甘共苦的春生是他选取了掩埋仇视,他们之间相互感谢,相互仇视,可是谁亚无法扔掉当地,一起谁也没有理由诉苦对方。即使是在绝地面前他仍旧劝慰朋友要刚强地活着,只需活着,只为可以活着。

咱们此时的日子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波折,有的时分咱们确实很难以承受,可是每逢我想当福贵他仍旧感恩日子的时分我就会妄自菲薄,觉得自己与福贵的距离,或许我无法在阅历这些磨难之后得到心里的提高,可是我却可以透过对福贵阅历的友谊感同身受,活的相同的慨叹!

不论怎样,日子总要持续。只需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自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许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活着的读后感范文 篇4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绝藏,老年做和尚”

——余华

距我第二次看完《活着》已相隔一年多了,前后看了三次,每次心境都翻天覆地。

这次我看到的是:生与活

生与活是不同的。

生,是让生命延续的这个结果。

活,则是生命延续的整个过程。

全书借富贵的人生,完美的阐述了活的这个过程。整个过程让我不能释怀,不管多久都不能释怀。

文末富贵买的那头老牛,让我感到未曾有过的亲切。

之前看过一句话:“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老牛一样”,如果悲惨是锤,那富贵就一定是那头老牛,而《活着》讲述的就是老牛受锤的过程,这个过程残忍而又绵长。

从内心来讲,我是拒绝这样的剧情的,但是太过贴切,让我不得不去承认;农村出生的我,从小就听老辈们讲述这文中的那个时代,我很幸运没有吃过树根,树皮和野菜。

起初,我是很想讲讲自己的故事的,现在细想一下,富贵这样的人都只能算做时代产物的一个缩影而已,活在当下的我们又何足挂齿?

活着的读后感范文 篇5

第一次接触《活着》这本小说,是在今年暑假。那时我看完书,百感交集,顿时觉得余华过于残忍,他就这么让故事中的人物一个个死去,只剩福贵一人。我读《活着》,思考了“何为活着”“为谁而活”“活得幸福”“活出色彩”四个问题。下面就依次道来。

何为活着

福贵原本是个富家少爷,后因嫖赌输光家当,面对亲人的不离不弃,他顿时悔悟。然而造化弄人,他的妻子得病而死,儿子被害致死,女儿难产身亡,女婿事故死亡,最后孙子也不幸夭亡。这悲剧接二连三地发生,独留命大的福贵一人活着。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人啊,从你拥有生命的那刻起,你就必须活下去,去承担生命赋予的责任,为了活着而活着。

为谁而活

看完《活着》,我明白人生最痛苦的事莫过于看着亲人一个个离“我”而去,“我”却束手无策,徒留自己孤零零地活着。我不知道如果我是福贵,我会不会选择继续活着。我经常思考,人为什么活着?但我总不能得到答案,借用书上的话:“人应该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当今社会,有太多的人一生只为追名逐利,为了钱与权,他们不惜互相残杀,不择手段;也有太多人怨天尤人,埋怨命运的不公,对人生不抱希望,选择了断生命。而我认为:生命是值得珍惜的,人必须明白为谁而活,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为“活着本身而活着”。

活得幸福

何为幸福?对《活着》中的福贵而言,一家人开开心心地生活,哪怕天天粗茶淡饭,也是幸福。从前的我总是认为家庭物质富裕,譬如住上豪宅、开上名车,饭桌上即使没有山珍海味,也得有鱼肉鸡鸭才有幸福可言。读完《活着》想想,觉得自己以前的想法实在过于肤浅。

回忆过去的点点滴滴,我才发现自己一直被幸福包拥着。每天一家人其乐融融地围着圆桌吃饭,何尝不是幸福?课后同学们一起谈笑风生,又何尝不是幸福?原来,我一直拥有幸福,活得很幸福啊。

活出色彩

一个人活着,应该活出生命的价值。《活着》中福贵面对家庭的变故,选择贫困潦倒地过完一生。这样的小说结局是我倍感惋惜的。当我们面对挫折,只要一线生机尚存,我们都不应言败,而要重拾斗志,与命运坎坷抗争。

活着就是一切,活着就是任务,活着无需理由,因为活着本身就是一种理由。记住为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而坚强活着,活得幸福,活出色彩!

初一作文:《活着》读书笔记


只要活着
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着,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嫖娼,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了。?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么会如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初一《城南旧事》读后感5篇


《城南旧事》是由林海音写的,全书在淡淡的忧伤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城南旧事》读后感,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城南旧事读后感【1】

读了一本特别有意义的书《城南旧事》。这本书使我勾起一些童年的回忆。

起初我看到书名《城南旧事》仅仅一个旧字,就让我浮想联翩,以前的同学、老师;以前的屋子、家;老屋旁的老柳树。童年时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

转眼间,我的童年也化为了一个梦的符号了。读着《城南旧事》,里面的故事情节,仿佛身临其境。作者的那些往事,好像在我身边发生过一样真切:惠安馆的秀贞,草丛里的小偷,爱笑的兰姨娘,伙伴儿妞儿,不理睬英子的德先叔,从小就陪伴英子的宋妈,患有肺病去世的父亲,东阳下的骆驼队。这些美好的人、事、物都离英子远去了。但唯一没有远去的是英子对童年的回忆。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美好的事物终究会是要远去的。忍不住再次翻开目录,看见了六个小标题,标题中的每一个字似乎都有魔力,让我不由自主的闭上眼睛,回忆自己的童年,回忆小英子的童年,好像我真的有两个童年一样,两个童年都那么有趣,都那么值得回忆与留念。我又忍不住背诵了英子喜欢的那首小诗,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蓝色的大海上,扬起白色的帆,金红的太阳从海上升起来,照到海面照到船头。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

睁开眼,我好像又看到了英子为辨别好人与坏人,天空与大海时的样子:天空和大海都是蓝的,而好人与坏人不都是人嘛!这怎么分?那种俏皮可爱的样子。想着想着我便笑了起来,而且越笑越凶越大声了。弄的妈妈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照照镜子,摸摸衣服,最后说:我怎么了?但这让我笑得更大声,肚子笑得都疼了!妈妈却对爸爸说,这孩子中了笑魔了。咦?这句话在哪看到过啊?

童年,一个多美好的词儿啊!可是它却是短暂的,小英子的童年过去了,我的童年也走了。不过,回忆童年却是件快乐又幸福的事情啊!

城南旧事读后感【2】

这本书是一部自传体小说,它以纯朴、天真的笔调,描绘了20世纪20年代,主人公小英子在北京城南经历的童年往事,它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一段上个世纪初北京人的生活。作者林海音以她超逸的文字风格,通过主人公英子的双眼,观看大人们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将小英子眼中北京城南的风光自然地融入字里行间。

作者林海音的童年是丰富多彩的,每个人的童年也是多姿多彩的。我的童年也不例外,也是快乐的,因为我在童年时做了许多傻事,这些事令我难忘。

有一次,妈妈喂我吃芝麻糊,当时我觉得这跟妈妈敷的海底泥面膜差不多,就不管三七二十一,舀起一大坨的芝麻糊就往脸上涂。结果,芝麻糊把脸都弄黑了,只剩下一双扑闪着的大眼睛是白色的,像一个烧焦的小人儿,惹得家里人都哄堂大笑。

还有一次,外婆买回来一些红辣椒,奶奶说小孩子不能吃,因为这些红辣椒很辣。我心想:红红的果子怎么会是辣的呢,苹果不也是红的吗?西瓜不也是红的吗?那为什么它们都那么甜?一定是这个东西太好吃了,外婆不舍得给我吃,才故意骗我的。哼!小气鬼外婆!你不给我吃,我偏要吃!于是,趁外婆不注意时,偷偷跑到厨房里面,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辣椒拿起,塞到嘴里。哇我眼泪和鼻涕都跑了出来,哇的一声哭了。好辣,好辣!我的嘴里像有一把火烤着,嘴都冒泡了。外婆赶过来给我敷冰块,这才没那么疼。从此,我再也不敢吃辣椒了。

《城南旧事》这本书,展现了老北京的热闹的市民生活,也生动地展现了作者美好的童年生活,让人回味。后来,这本书还被拍成了电影呢!《城南旧事》让人陶醉其中。

童年,它像夜空中的繁星,璀璨照人;它像海贝里的珍珠,光彩夺目。童年的夜空闪耀着七彩虹光,给人无限遐想。

城南旧事读后感【3】

这本书是着名女作家林海音以其7岁到13岁的生活所为题材的一部自传体小说集。它写了20世纪20年代,英子一家的故事。它从英子那说不出来的天真与单纯,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人世间复杂的情感纠纷。

书中。那一件件趣事,一句句言语都深深感染着我:《惠安馆》中,小英子并没有因为秀贞的疯疯癫癫而感到畏惧,还想尽所有办法,希望秀贞和妞儿母女相认,她的善良、淳朴、富有同情心的本质,都已在我的心中伸根发芽;《我们看海去》中,蹲在草丛中与小偷的约定,又展现了小英子的质朴童真;《兰姨娘》中,聪明机智的小英子又做了一回月下老人,为兰姨娘和德先叔牵线搭桥,带给了她们母女快乐,减少了她们的烦恼;《驴打滚儿》中,宋妈的顽强精神与她重男轻女的思想,也同样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爸爸因得肺病而去世了,小英子也就从此告别了童年生活,走向社会,走向生活。

书中,不管是人、还是那里的一花一木,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永远的美好回忆。但是这些人都伴随着童年的脚步声渐渐消逝了,渐渐变得不那么重要了,童年的回忆,也就此慢慢破碎,散落了一地。所以,童年是人生当中最美好,最无忧无虑,最值得珍惜回味的一段时光。童年就似人一样,充满了喜怒哀乐又似一个打翻的五味瓶,酸,甜,苦,辣,咸,这种种感觉都让你品尝到了人生的第一步。

童年不仅是人生的第一步,也是回忆的开始,也是乐曲的前奏。充满着无限怀念。林海音的童年已经永远地过去了,希望大家珍惜这宝贵的童年,珍惜这一分一秒的快乐时光,充分利用童年的每分每秒。不要留下遗憾也请大家记住自己的这段纯真的童年时光,记住儿时玩耍的伙伴;记住充满友情的小学校园;记住童年动听的歌声,记住童年的一切一切

读《城南旧事》有感【4】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

题记

在偌大的北京城中,有数以百计的胡同,在这些斑驳的胡同里珍藏着许多老北京的回忆,一位可爱的小姑娘把童年的欢乐与疑惑刻在了老北京的经纬线上。优美的文笔,真挚的情感都注入了《城南旧事》之中,她就是林海音。

北京城的晴日依然像往常一样热闹,六岁的小英子和宋妈在买菜的途中与惠安馆的疯姑娘秀贞偶遇,在多次的接触和交流中,英子和秀贞成了好友,得知秀贞的悲惨遭遇后,英子帮秀贞寻找失散的女儿。相逢是短暂的,找到女儿的秀贞却不幸惨死在火车轮下。这样的结局让英子备受打击,为了忘记这悲伤的回忆,不久在家人的陪伴下英子迁往新帘子胡同开始新的生活。

在新生活的开始,荒园里那个厚嘴唇的年轻人闯进了英子的生活。为了供弟弟上学,这个厚嘴唇男人被迫以偷窃来维持生计,这让单纯善良的英子疑惑不解,对善与恶的理解有了新的思考和判断善与恶在于心的感悟,情的包容。可这位年轻人最终被巡警带走,这又是生活带给英子的一场情感历练。

生活在充满快乐的同时也会穿插着悲伤,英子九岁那年,宋妈的丈夫带来了儿子溺水身亡,女儿被卖的噩耗。在英子感受到宋妈悲伤的同时,她更多的是疑惑:家人团聚的天伦之乐不是人人渴求的吗?为何宋妈要抛弃家人出来做别人家的佣人?年幼的英子在经历了形形色色的喜与悲后告别了快乐中装满疑惑的童年。

《城南旧事》虽在写英子的童年,但在那温馨快乐的童年里隐藏的却是生活的辛酸和生存的逼迫。冬日里不远万里运煤的骆驼队,执著于寻找小桂子的秀贞,为供弟弟上学偷窃的年轻人,还有撇下家人、孩子出来做佣人的宋妈,他们向往着幸福的生活,却迫于社会的禁锢,用自己的方式努力地活着,幸福只能是一种美好的奢望。天真无邪而又多愁善感的英子如何能懂得生活的艰辛,她用那双纯真的双眼在观察着这个熟悉又陌生的世界。正因为她的纯真和善良,让故事中的人物形象更加生动丰满,恰如那冬日里的骆驼队,在人生的沙漠中努力行进,也许会迷失,但生命的轨迹却如烙印一般历历在目。

努力生活,在人生的胡同里,即使经历生活的辛酸,也要留下心底的那份纯真,永存心灵的童年。

读《城南旧事》有感【5】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这个旋律,一直在我的耳边回荡,在这充满书香的小屋里,那本《城南旧事》,深深地烙在了我的脑海。林海音老师怀着对童年的热爱和对现实的期待写下了这本心血之作。

林英子5岁时就和父母来到北京城南的胡同里生活。她没有因为秀贞的疯疯癫癫而欺负她,嘲笑她,而是和她成为了朋友。为了帮助她找到女儿而想方设法,终于联想到经常遭受毒打的妞儿就是她的女儿,还偷了家里的金镯子给她们做盘缠,在她们母女相认时,英子感受到了亲情的温暖,但是最后还是惨死在火车轮下,英子第一次目睹了好朋友的离去。

英子与那片空草地上的小偷做朋友,不是因为别的,就看他敦厚老实的样貌。小偷讲述了他与他弟弟的悲惨经历。没过几天,小偷被抓了,英子是说不出的悲伤,但也第一次看清了好与坏。

兰姨娘来了,这是个漂亮爱笑的女人。英子发现爸爸待她很好,于是她把兰姨娘介绍给了德先叔。之后看着他们两人离开,英子也是难过的,兰姨娘对英子的照顾和安慰也让她感到了温暖。

宋妈因为儿子小栓子被水淹死而悲痛不已。作为英子家的奶妈,很少回到家乡,但是在英子的劝慰下,宋妈渐渐缓过神,终于决定重回故乡。

最后,爸爸因病地法起床,当时英子已经六年级,就要毕业了。爸爸一句英子,不要怕,无论什么困难的事,只要硬着头皮去做,就闯过去了让英子实现了爸爸的最终期望。

爸爸的花儿落了。英子也明白了什么叫生死离别。

落花下,一个女孩,在夕阳的余辉下静默着。

书中的每一个场景就像一幅幅照片展示在我的眼前,林英子的童年无疑是丰富的,有坎坷有泪水,有欢乐有笑声。童年的时光是短暂的,很多事,因为成长渐行渐远,就像童年一样,一去不复返。然而童年也是一个百味瓶,装着酸甜苦辣,载着我们的各种回忆。在我们漫漫人生路上,童年的经历也许就是一个铺垫,带着我们成长。

余华《活着》读后感900字通用5篇


什么是读后感?是指读完一篇文章或一本书后,把自己的感想、收获写下来的文字。阅读了作品后,心里对作者产生了深深的敬佩之情,我们在写读后感时,最忌的是就事论事和泛泛而谈。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分为哪些方面呢?推荐你看看以下的余华《活着》读后感,欢迎收藏本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余华《活着》读后感【篇1】

第一次看余华的《活着》,是在初三。当时看完后,只是愤慨福贵年轻时的种种不端行为,也为他晚年时经历亲人逝去,举目无亲的悲凉生活而心生同情。如今,再次读它,却有了新一番的感悟。

当一个人为了自己和家人的生存而活着时,那么他的思想和行为也会因此而改变。福贵,从一个富少爷沦落为一个一无所有的败家子,历经父亲死亡,妻儿离去,终有所醒悟,认真地耕作,养活一家子,真实地活了起来,福贵为了养活一家子学会了耕作,看到蹒跚的老母学会了心痛,想到伶俐的女儿学会了自责。在经历了人生的低谷,他学会了承担责任,学会了关爱家人。这在我看来,亲情,是人心中无法逾越的底线。当看到亲人因自己受苦受累时,自身的自责和悔恨也会达到最高峰。福贵,想必也是如此,因此他认真努力地活着。

当一个人认真地活着时,所有不真实的也有可能变成是真实的。福贵的妻子带着有庆回来的那一幕就是最好的例证。昔日被福贵痛打痛骂,冷眼相待的妻子,带着孩子,微笑地站在门前时,着实给了福贵一个大大的惊喜。此刻的福贵,也意识到自己的过错和浅薄。在拥有的时候,他对她视而不见;在失去的时候,才想起她的好。他再也不会像以前一样对她,而是开始关心疼爱妻子。一家人认真地活着。

然而上天并没有因他的坚强和认真而眷顾他。母亲病故,自己又被抓去当壮丁,福贵的内心充满了失望。此时的他,想着家中的一切甚是感伤,也激起他对生的期盼。这种期盼,是超越了孤独和痛苦的勇气。幸运的是,他最终得以回家。劫后余生的他,看着家中的一切和一双儿女,让他感到活着是多么地重要,多么地幸福。人,总是在经历了生死时刻后,才会明白活着有多重要。

命运似乎不满福贵的坚强和勇敢,给他制造了更为无情的考验。身边亲人一个个离去,留下了他孤独一人,或许是经历了太多生死离别,有了痛彻的感悟,或许是对活着,有了进一步的理解,这些都没有使他倒下。相反,他以淡然平静的态度活着。晚年的他,与老牛相伴,在夕阳西下时,坦然从容地向别人讲述他不平坦的一生,让我肃然起敬。

《活着》一书传递给我的正能量是:只要坚持活着,再苦再难也要活着,才会有希望!

其实,人活着,就会有很多的坎坷,或大或小。但,只要我们坚持活着,认真活着,,终有一天,我们会跨过所有的坎,会有阳光照亮生命的每一个角落。

相对于死亡,活着,是一种勇气。死了就一了百了,活着,还需面对,但也就是活着,才会有希望!所以说,活着真好。我们都要好好活着,不被现实所困,活在当下!

余华《活着》读后感【篇2】

活着,很难。

求死,也不简单。

”要埋有庆了,我又舍不得。我坐在爹娘的坟前,把儿子抱着不肯松手,我让他的脸贴在我脖子上,有庆的脸像是冻坏了,冷冰冰地压在我脖子上。夜里的风把头顶的树叶吹得哗啦哗啦响,有庆的身体也被露水打湿了。我一遍遍想着他中午上学时跑去的情形,书包在他背后一甩一甩的。想到有庆再不会说话,再不会拿着鞋子跑去,我心里是一阵阵酸疼,疼得我都哭不出来。我那么坐着,眼看着天要亮了,不埋不行了,我就脱下衣服,把袖管撕下来蒙住他的眼睛,用衣服把他包上,放到了坑里。“余华的故事和他的笔调一样的冰冷,冷得让人感觉不到了悲伤。

我想啊,到了最后福贵是不是也没有了悲了呢?

没有了幻想,也就没有了希冀,没有了希冀,也就无所谓悲凉失望。没有了情绪,是否也无所谓活着与否了?

余华《活着》读后感【篇3】

这篇文章以第一人称讲述了一个朴实的农民福贵的一生。经历了出生时的富贵到因为自己好赌导致家道中落,最后妻子孩子孙子先后离开自己后,依然乐观地面对这个世界。

我很佩服主人公在身份大起大落时坦然面对的态度,被抓壮丁时仍然不放弃回家的希望,在亲人依次离世时,依然不放弃生活的信念。

我感动于她的妻子,典型的封建社会贤妻良母,认定一人,便追随终老。无论此人有多么不堪,无论落魄前对她有多么暴力,她始终坚信,自己的丈夫就是天,既然结为夫妻就该同气连枝。她是富商的千金,从小就有良好的家教。她培养出了懂得感恩、天生乐观、对人友善、孝顺父母的一双好儿女,她在夫家没落后,依旧带着刚出生的儿子回到自己家中,即使做着这辈子都没有做过的苦活,她也从不抱怨。身份切换自如,没有半点矫情。同时,她还有对别人的善良,当队长想要回家熬一碗米粥时,她愿意将自己从父亲那里讨要过来的米分一点给他。当校长来后来因为被批斗来道歉的时候,她释然了,并且原谅了他,他宽恕了他,认为儿子的死也不能全怪到校长的身上。

另外一个让我触动的角色是他的女儿,从小便很乖,家道落败后没有一点小姐的架子。可谓,看过繁华,也能享受苦难,这种心态很大程度上也承袭她的母亲。当七八岁因病聋哑后,不吵不闹,依然坚强的生活,唯有更加孝顺父母。当知道父母要将她送人的时候,没有半点埋怨。在自己送人后,半夜偷偷回家,家人再次要将她送走时,也没有半点吵闹,全然接受家人安排的命运。当弟弟死了,妈妈生病后,毅然扛起家里的重担。当看到别人家的姑娘出嫁时,她很羡慕,但没有半点越矩的行为。当知道有人看上她时,没有半点对对方的挑剔。当嫁入人妇时,依旧保持内心的纯良,帮助邻居扫地、织毛衣,乐于分享,最后赢得了所有人的称赞。虽然结完婚,但她知道父母只有她一个女人,所以隔三差五回到家里陪父母,甚至带着丈夫一起。跟有爱的人生活在一起,自己也会变得更加有爱。所以,他们一家越来越有爱,当你全身心投入进去,感受大家的爱的时候,你会发现,自己也会越来越有爱。可惜的是,最后因为生孩子,大出血去世了。

弟弟也是个懂事的孩子,无比善良。全书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他,喜欢羊。即使家里的羊被没收了,他也坚持天天三顿送草。知道校长的老婆需要输血,他就去献血,以致最后丧命。

主人公受儿子的影响,最后孤单一人的时候,也会买了一只牛,买了那只十几年的老牛,因为不忍心老牛即将被宰。

一辈子在主人公家干苦力的那个人也值得感动,虽然最后沦落为叫花子,还愿意回来看看以前的主人。内心完全没有愤怒,毕竟旧社会,做了一辈子苦力的人,需要由主人家养老的。并且他在主人公提出要照顾他时,为了不拖累他们,自行离开了。后来又回来一次,拿了一条丝巾带给小姐。

主人公的女婿也值得尊重。他虽然是偏头,但是待人一篇真诚,属于实干派。第一次到主人公家里就观察他家里的需求,第二次便带人过来给主人公家里修整房子。结婚时,更是采纳岳父的意见,不惜举债大办婚礼,让妻子有个最轰动的仪式。他们婚后相敬如宾,恩爱有加。在妻子想回娘家时,他只会默默支持。他的妻子是不幸的,但是嫁给他后是幸福的。妻子在生孩子大出血时,他二话不说,只让医生保大人。甚至当孩子出生时,他还说了句,我只要保大的,怎么小的出来了?最后妻子走了,岳母也走了,他就自己一人带着孩子干活,也不给岳父添麻烦。在被水泥板夹到,即将死亡的最后一刻,他喊的是儿子的名字。因为他知道,他死了后,孩子就只能靠年迈的岳父照顾了,他心疼孩子,更心疼岳父。

现实生活的无情和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承担更多难以承受的痛苦,我们依然要坚忍、顽强。这或许就是生命的力量。

余华《活着》读后感【篇4】

当看完舍友对《活着》的评论后,就有一股想要看看这篇高尚作品的冲动,我不知道作者在写时是怀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情,但我知道作为一个读者,在品味这篇叙说一代人历程时的深切感受!

我总认为人世间最伤心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知道,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当身边的人一个一个都离你而去的时候你才知道什么叫痛苦。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刚开始我骂过福贵,因为他实在是太败家啦,不过看到后面我又开始敬佩他,他是那么坚强

当生活在80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知道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感到幸运呢!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

余华《活着》读后感【篇5】

很早就想看的一本小说了,记得第一次是在高中时的语文阅读理解上遇见。

后面一直拖一直拖,直到现在才看完。

昨天加今天两个晚上,一口气看完的。不得不佩服余华的文字功底,流畅又自然!总之是一种看了很舒服的感觉(当然只是从文字叙述的手法上看着舒服,故事的内容看着还是很沉重的)。对比起现在正在啃的《平凡的世界》,觉得相比起来叙事还是有些磕磕巴巴(又或许是路遥喜欢插入大段的情感独白?突然抒情总是有些受不了,不过少平少安的故事还是很吸引人的)。

朴实自然的语言,福贵悲惨的一生用这样平和的语气叙述,有种云淡风轻的感觉,这本就是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一种坚强。

其实前面的章节还是感觉很平常在读一本小说。到了后面有庆被抽血抽死的那段,突然觉得心里一惊。真正有种被带入进去的感觉了。勉勉强强维持起来的一个家,不算富裕倒也圆满,也是从这里开始崩塌了,老伴、女儿、女婿、孙子。一个个地离老福贵远去。心情挺沉重的。

开始读的时候,觉得全篇都是在叙述福贵悲惨的一生,作者倒是也从头到尾没有什么独白煽情的片段。但读过后细细咂摸,说的是他悲惨的一生,那这又何尝不是他与悲惨的命运抗争的一生呢?

全篇在叙述悲惨,但却能从中窥出人性的抗争和倔强。

《活着》就是一部关乎抗争的人类的史诗。

粗砺、质朴、坚强、达观。不论是战争、饥荒、_还是亲人的离去,都没有打倒过福贵,“活着”一直是他质朴而又原始的欲望,也是支持着他一路走来的动力。苦痛的生活没有让他怨天尤人过,他付出了一切的努力,为了活着。生活的重担也没有夺走他的善良以及对家人的爱,反而更加豁达和达观。

福贵像是一个缩影,是建国以来老一代农民们的缩影。他们熬过几十年困苦的日子,扛下生活的重担。现在回到农村,看见那些长辈,我都觉得他们就是福贵。福贵的故事,也都发生在千千万万个人的身上。他们可能没什么文化,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哺育儿女,撑起家庭。度过一个又一个难关。他们可能从未想过这一辈子有什么意义,但殊不知,活着,坚强的活着,与命运作斗争,这不就是生命的意义吗?他们,倒是活得最明白的一群人了吧!

意林读后感5篇:初一作文


意林读后感5篇 初一作文

意林读后感(一):

意林这本书中有很多故事都让人感觉到一阵阵心灵上的共鸣,让人淋漓尽致地体会到了亲情、感情、友情??读了以后,有时让人开心,有时促人悲哀,有时令人激动,有时又叫人感动,意林让我的情感更加丰富起来。

我们这说不算太富裕,但我们一家人在一齐总是其乐融融的,这有意林带给我启迪一方面的功能,意林让我沉思自我存在、生活、交往等方方面面的好处和做法,意林让我明白了很多很多做人和做事的道理。

意林中有一个故事,让我牢牢记住了,也令我感触很深,故事名字叫红糖饺子,讲的是一个人是瘸子,在学校里经常被同学们嘲笑,她每一天都情绪低落的上学、回家、再上学、再回家??妈妈为鼓励她,就每一天包3个饺子,但只有1个红糖饺子,并且事先声明谁吃到红糖饺子谁就会幸运一整天,每次母亲都会分配好并让她成功地选到红糖饺子,从此她不会再难过了,总是会开开心心地过好每一天。最后有一天,她明白了事实真相,明白妈妈用心良苦的她泪流满面的跪在了妈妈面前,感谢妈妈为她做的这一切。

这让我深深地明白了一个道理,在这个世界上,只有真心对待自我的亲人才能有这样貌的耐心,等待和鼓励一个丧失生活勇气的孩子重新获得坚强!红糖饺子里裹着的是甜甜的爱和祝福,母亲期望它能告诉孩子,人生之中身体的残疾不可怕,可怕的是思想、心灵上的残疾,残疾的身体一样能够活出精彩的人生。

意林读后感(二):

我最喜欢《意林》了,从这本书中让我明白了最牢固的友谊是共患难中结成的,正如生铁只有在烈火中才能锤炼成锅一样。还让我明白了感恩是精神上的一种宝藏。

在这些动物的身上同样也能够间接地反映着人类与动物之间的关系,让我们在体会大自然的同时领悟到了可贵的生命,感受到大自然的完美,以及人与动物之间真诚的友谊。

《一只送上门的罐》:刚入冬,我家就揭不开锅了。好不容易盼来救济,却只有高粱面和红薯干。那时侯我六岁,却换有严重的胃病,那些东西根本咽不下去。不到半个月,就受得只剩下皮包骨头了,又换上了营养不足。母亲实在没撤,突然想到了几个月前看到的那只老罐,就去罐洞旁,点燃蜡烛,有把它吹灭,用扇子吧强人的浓烟只往洞里飘去,罐出来了,后面还跟着小崽。

几天后的夜晚,母亲隐隐约约看到院子里有一个东西,打开屋门一看,竟然是那只老罐。想在乞求什么。母亲猛地意识到罐饿得走投无路了,才冒死来求助人。就给它玉米面窝头。一个月后,家中依然粮食短缺,我依然在死亡线上挣扎。一天凌晨,突然听到了什么东西被撞了几下。那只老罐躺在门口,它的头部流了许多血,撞死在我家门口。

只要付出真诚和爱,连动物能被感动,何况我们被称为万物的人类呢!

意林读后感(三):

假期里,我阅读了《意林》。其中有一本书,名字叫:《跳舞的星星》。

这是一本讲述友谊的故事书,在这86个友谊的故事中,每个故事都隐藏着一个道理,例如:《空位》告诉我们:心灵的空位永远为那些值得纪念的人预留着;《咬过的苹果》告诉我们:善意的谎言,是还没有破茧的蝶每个故事里的点点滴滴都告诉我们我们的友谊像芬芳的草地,像别样的百合,像掌心里的玫瑰,像美丽的水晶心,更像不朽的金!

其中有一个故事令我印象深刻大战期间,越南孤儿院里一个小女孩被炸伤了,流了很多血,需要输血。于是,女医生对几个与小女孩血型相同的孩子做手势,意思是让他们输血给朋友。他们好像听懂了,可令女医生震惊的是,没人愿意献血。之后最后有个小男孩愿意献血,他看着自我的血一点点被抽出竟然哭了,女医生慌了,她以为自我扎疼小男孩。还好,一个越南护士赶来了,她和小男孩交流后说孩子以为要抽光一个人的血去救小女孩,想到不久后就要死了,小男孩就哭了女医生又有些不明白了:既然以为输血后就要死了,那你为什么还来献血?越南护士又问了小男孩,小男孩不假思索地回答了大家的疑惑。很简单的几个字,却震动了所有的人。他说因为她是我最好的朋友。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友谊是能够跨越生死的,能够用生命去换取生命,这样的友情世间无价。

徜徉在友谊的海洋里,我懂得了许多,明白了友谊是雨季里的小伞撑起了一片晴天;友谊是寒夜里的一盏灯燃烧着热情的火苗;友谊是一阵温馨的风,抚慰着受伤的心灵;友谊是一块洁白的手帕,拭干你腮边的眼泪当你遇到困难时,友谊能为你带给心灵的避难所。当你误入歧途时,友谊能为你指引人生的方向。当你孤单寂寞时,友谊能给你温暖的关怀

这本书,让我们在温暖如春的友情里沐浴阳光,感悟童年。

意林读后感(四):

我来到了一片奇怪的林子里,那里的树叶不是绿油油的,而是透明的水蓝色。每一片叶子都透着智慧的光芒。我惊讶极了,连忙走近细细观察,发现每一片叶子上都有一个动人的小故事。多么神奇啊!我索性坐下来,翻开一片叶子读起来

这个故事的名字叫《板凳狗》。讲述了一条名叫板凳的小狗英勇上风雪迷漫的白帽子山顶送电报,之后因为救一个患了急型克山病的人再次跑上风雪交加的山顶报信。可这次暴风雪比上次要凶猛的多,它把药交到主人的手里,病人救活了,可板凳狗却永远的闭上了眼睛。看到那里,我的眼泪止不住流了下来。这条用生命扞卫忠诚的狗狗让我肃然起敬,一只狗都能不顾自我的生命而去救别人,我们人类更要懂得无私奉献,帮忙他人。带着泪珠,我翻开了下一片叶子。

《我想带一下你的眼镜》这个标题落入我眼帘的时候,激起了我的兴趣,因为我也是一个眼镜妹。带着好奇的心,我继续读了下去。故事讲述的是一个五年级的女生近视了却不肯带丑丑的眼镜,结果因为看不清黑板而闹出了许多笑话。她的班主任细心地发现了,于是根本没近视的她却买了一副漂亮的眼镜。让女生明白戴眼镜也能够很漂亮。她的班主任真是个善解人意的老师啊!如果近视了不戴眼镜的话近视程度会加深的。虽然是个简简单单的故事,但我却从中读到了关爱,而且似乎闻到了爱的芳香。

正当我沉醉在故事里的时候,一个小精灵笑吟吟的出现了:好看吗?欢迎来到意林。我吓了一跳:你是?小精灵说:我是意林的守护精灵,这可不是普通的林子我明白,这是充满着智慧、好处的林子,多谢意林,让我懂得了这么多道理。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故事。我打断了小精灵的话。小精灵笑了:看来,这片神秘的林子你已经很了解了,那么,欢迎你常来。记住,那里永远给爱故事的人开放。说完,小精灵就不见了。我微微的笑了一下,继续沉醉在下一个故事里

对,感谢充满智慧的林子,让我学到了很多道理,进入到知识的空间,在里面尽情畅游。也让这个暑假过得充实,有好处。我爱你意林,这是我的小秘密。

意林读后感(五):

我十分喜欢看意林系列的书,我每次去看书,借书时都有意林。它有理念,秉持,坚强,唯美,纯正,阳光,励志的精神理念。同时我也十分喜欢阿朱,鬼鬼,欧阳夏飞,皆无艾尔等作者。

意林有好多书,蔷薇少女馆,盛夏的幸福时光,萌侦探纪事,萌淑女驾到等等,这些书都可好看了,没看过的你也来看看吧。

这天我看了萌淑女,驾到,很喜欢,写这本书的是皆无艾尔,她说:?女生分:力量型,柔弱型,活泼型,漂亮型等,每个女孩都不一样。皆无艾尔是一名?淑女?,梦的起源。

确实,在这本书中,我感觉到了皆无艾尔心中的梦,那里充满欢歌笑语,友情,友爱。

这是一本?穿越?小说,更是一本充满欢乐魔法的书:三岁女孩度千寻神秘失踪,父母找满全国都没找到,过了十二年,度千寻才被找到,大人们说是神隐,父母给她办了一个盛大的生日聚会,可她却搞砸了生日聚会。他们请来了一个淑女老师,去淑女学校受三百名淑女的熏陶。在那里她遇到了肖月,白雪,花田高雅,罗莉莉,在那里开始了她的淑女之路。

因为爱,父母能够不顾一切,这是多伟大!找一个安静之处,来探索文字,找到心中的魔法,然后,挥起魔法棒,去创造更多神奇完美的欢乐吧!

意林读后感(六):

上个月,按老师的要求,我去书店买了《意林》杂志,以前从没读过《意林》的我,总以为《意林》是属于大人的世界,但自从读过《意林》后,我真正品读到了《意林》的丰富多彩。

《意林》中有关于少年健康成长的励志故事;也有冲敢梦幻的校园故事;更有许多充满智慧的问题这本书的故事,有的带给我快乐,有的带给我悲伤,还有的带给我感动。从这本书中,我也学会了许许多多的道理,懂得时刻感恩、学会挖掘快乐、要充满想象力、时刻学会包容《意林》带给我乐享人生的宝贵财富。

翻开书的第一页,出此刻眼前的是一篇有韵味的小诗,细细品读,你会从中得到许多的人生哲理。继续向后翻,就开始进入了主题。一个个精美的文章,一个个美丽的图片,让我的读书生活充满乐趣。

整本书分为7个模块。在成长的小脚丫中我学会了感恩;在搜星记中我了解了明星们的另一面;菁菁校园让我充满了想象力;加菲猫总动员是我变得聪明它们使我明白了生活中缺少不了诚信,不一样的心态会带给你不一样的命运,有志不在年高,只有爱,才能使世界变得更和谐。

如果你认为《意林》中只有许多的汉字,那你就错了!在每一篇文章线面都有一个小跨来调节情绪;文章中还有大家熟悉的明星;书中还有搞笑的漫画;个性是在数的最后,还会有我们这个年龄适合看的电影,从中,你还能够学到许多知识。

《意林》一本充满梦幻、充满感恩的书,仔细看看这个书名,意林,有意境的森林,多么好的名字!它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一篇篇耐人寻味的故事,还蕴涵着人生的哲理,这本书让我收获了很多,这是一本着的品读得好书!

初一《草房子》读后感范文5篇


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雄伟的红门,聪明的桑桑,文静的纸月,勤劳的细马一个个组成的故事,使人刻骨铭心、终身难忘。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草房子》读后感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患难现人性 读《草房子》有感【1】

《草房子》是曹文轩的力作,是一部很好的小说,十分精彩,让人爱不释手。书中的人物都特点鲜明,让我难以忘怀。

当我读到秦大奶奶为了保护自己家的地和学校抗争的时候,我觉得很有意思,为一个老太太的行为感到可笑,为她的精神感到敬佩,也为一个老人的无奈感到可怜。后来她为了乔乔差点被水淹死,她的善良感动了学校的人,学校也不再赶她。可是她却执意要离开,这就是互相理解的效果,为对方着想,同样是一件事,却出现了截然不同的两种变化,让人觉得,人性都是善良的,但想法是不同的,如果都能为别人着想,互相理解,互相包容,这个世界就会更美好,更温暖。

当我读到细马那部分的时候,仍然是为了人性而感慨!邱二爷富有的时候,总觉得细马是冲着他家的财产,但当他们一无所有的时候,才真正体会出了细马对他们的爱,也许抛去了外在的东西,人们才能真正体会人的真诚和爱。财富和权力有时候会蒙蔽了我们的眼睛,其实那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人心的温暖!

当我读到《红门》的时候,我真的很喜欢杜小康。一个娇生惯养,有些傲气的小男孩,没有因为红门没落而自暴自弃,而是越来越坚强,跟着父亲去养鸭子,经历了一个小孩子不应该经历的事情,但是却成熟的比谁都快,最后成为了一个精明的小商人。他的坚强和勇敢让我很钦佩,这是磨难的效果,是挫折使然的。

当我读到桑桑生病的那段的时候,我很为他可惜,而且为他担心,他真的会死吗?一个这么可爱的小男孩,难道作者最后的结局是以他死为结束,将他的记忆永远留在这个年龄吗?永远留在这个草房子吗?我的心被作者带动了,同时为桑桑捏了一把汗。当桑乔背着桑桑到处求医时,我为桑乔对儿子的爱所感动,这就是伟大的父爱,父爱如山。当桑桑请求桑乔带他出去打猎时,桑乔为了使桑桑开心,放弃了自己的尊严,拿起了自己过去的耻辱猎枪,这就是父爱!天下父母莫过于此,我们长大后一定要报答父母。功夫不负有心人,历经千辛万苦,桑桑的病被治好了,活了过来。我想,这一定是老天被桑乔所感动,被桑乔的美好人性所感动。

读了这本书,我感触颇深,也十分感动,我们要学习秦大奶奶的理解包容,细马的知恩图报,杜小康的乐观坚强,并好好学习,日后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生命中的苦――《草房子》读后感【2】

生病的时候我们常常要吃很多味道又苦,气味又难闻的药。但我们的人生中,可能会经过很多比那些药更苦更令人煎熬的事情。

《草房子》的主人公桑桑是一个活泼调皮但又天真可爱的小男孩。他干过很多引人发笑的事,也干过很多令人敬佩的事,总之他的童年是丰富多彩的是充满乐趣的。但就是这样一个小男孩,也逃不过病痛对他的折磨。

在这本书的最后一章《药寮》中桑桑被好几家医院诊断得了绝症。对于一个还在上六年级的小学生来说,这真是一个莫大的打击。虽然他的家人和朋友都没有告诉他这件事,但他从大家对他不平常的关爱中和妈妈经常哭泣中,她知道自己的病很严重。爸爸带她去找了很多名医,开了很多又苦又难闻的药,喝了之后都没有用。他每天在家人和朋友面前装作很开心很轻松的样子,但是我想他的内心一定是很害怕的,而且他一个人经常想自己会不会有可能就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比起那些又苦又难闻的药,我觉得桑桑的内心对他来说才是最煎熬最难过的。他可能一个人在房间里偷偷的哭泣过,这些不为人知的事情,可能是他人生中最苦最苦的。桑桑虽然被病痛折磨的很痛苦,但是在家人的关爱下,他还是渐渐的好了。

可是我的外婆,虽然也承受着病痛的折磨,但是他却没有受到亲人的关爱,反而还多了几分责骂。

外婆因为脑梗塞住进了医院,那天到医院的时候,医生说外婆的病情很严重。但是外婆挺过来了,而且他以惊人的速度恢复过来了。医生说外婆有高血压,心脏病,脑梗塞,还有脑溢血,想要快速的恢复过来是很难的,但是外婆做到了。虽然外婆的恢复很快,但是外婆还是不能自己下床走路,他每天躺在床上看起来很轻松,但事实并不是这样的。舅舅因为要照顾外婆不能出去打工,有时候就生气,责骂外婆,说他让外婆不要干活,他却非要干,如今躺在病床上了,该怎么办?他现在又不能赚钱了。有时候妈妈去看外婆,回来的时候,外婆就一直哭着不让妈妈走,她说舅舅总是骂他。外婆看着每天躺在床上很轻松,其实他是不希望这样的,他宁愿多干点活儿都没有关系。像现在这样,每天躺在床上,才是他最大的煎熬。

桑桑和外婆都承受了病痛的折磨,但与之不同的是桑桑在家人和朋友的关怀下好了,可是外婆在承受着病痛折磨的时候,还要承受家人的责骂。现在想想,其实外婆虽然不用干活,但他的内心是十分煎熬的,所以以后我一定要更加关心和照顾外婆。

永不变质的爱《草房子》读后感【3】

刚看到《草房子》这本书的时候,我以为通篇的笔墨都是在描写草房子,直到我读完之后才知道并非如此。

这部小说主要描写了男孩儿桑桑六年中在油麻地里的小学生活,六年间经历的许多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让少年桑桑获得了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人生启蒙。

《草房子》中最让我难忘的就是桑桑的爸爸桑乔。桑乔年轻时是一个猎人,但当时的猎人很受他人的唾弃,所以他捡空识字读书,终于一步步成为了油麻地小学的校长。他不想让儿子成为没有文化的人,所以他很重视的学习,也很重视自己的名誉。刚开始我认为桑乔只是一个只顾自己名声和荣誉的人,看到后面他为了桑桑的病而四处奔波、风雨无阻的情景时,我忍不住为之感动。

父母的爱很伟大,他们每天起早贪黑,就是为了让我们能够有一个好的学习环境,有更优越的生活。尽管他们有时说的话并不近人意,让我们很难接受,但忠言逆耳利于行,不可能所有的好话都好听,虽然父母们会用不同的方式来教育我们,与我们相处,但他们的出发点只有一个,那就是对子女的爱。

我曾看过这样一个新闻:某市发生了一起大地震,地震停止后,搜救队在救人时听到了废墟中婴儿的哭啼声,当他们挖开废墟看清里面的情况时,都为之一震一位母亲跪伏在地上,身体下护着一个才几个月大的小婴儿,这位伟大的母亲已经停止了心跳,而她身体下的婴儿还安然无恙,后来搜救队员们在这位母亲的身体下发现了一部手机,手机上留下了她对孩子的最后一句话:孩子,不管怎样,妈妈永远爱你。

许多人认为这离他们都太遥远,但父母的爱随处可见:一杯热牛奶,一次鼓励一句关心都是爱的表现,不要质疑父母对我们的真心,因为他们的爱永不变质。

我命由我不由天《草房子》读后感【4】

《草房子》是曹文轩的一部纯美小说,里面有一组文章叫《红门》,写了杜小康家由盛转衰的故事。杜小康这个出生于富家的孩子身上原本带着一种敢做敢当的傲慢。当家庭落魄,他无法上学后,他的性情起了变化,这也是他人生的转折点。但他家的鸭吃尽了鱼苗后,他终于意识到自己身上的责任,他要开始努力撑起家中的一片天。于是他变了,敢于放下面子,挎篮在学校门口卖东西,他要与生活对抗。我相信他一定能赢,因为他身上有一种坚强、不屈不挠的品质,这也是桑乔说将来油麻地最初最有出息的孩子一定是杜小康的原因。

说到这里,我想起最近热播的一部电影叫《哪吒》,里面的哪吒不也是吗?村里人对他是魔丸的成见并没有让他倒下,反而让他坚强起来。原本以为父母只会忙于斩妖除魔,而没时间来陪他。但当他看到父亲想用移花接木之法引天雷到父亲身上后,他明白了父母对自己的爱,从而想要保护他们,于是他力斗敖丙,将几千吨的冰融化成水,护了家乡的周全。但当他快坚持不住被冰层压死,敖丙说这是天命。扛不住的时候,他的那声呐喊,可能就是他懂得责任,懂得父母的爱后,对天命的不屈:去他的鸟命,我命由我不由天,是魔是仙我自己说了才算。当他保住家乡后天雷来临,他始终也没有逃避,直接迎了上去,还怒斥敖丙还不快走?还想搭上一条命吗?你一个灵珠比我这个魔丸都还怂。这样的坚强,这样的不服天命真的让人非常佩服。

有一个人,他爱国,发现当时中国地震预警几乎为零,就立志要把中国的地震预警做上去,他发奋读书,在奥地利读完大学后就回国。并筹出300万经费,挑出了七人开始研究地震预警。当时外界很不看好他们,但他们还是夜以继日地实验,攻关几年后就到,程序终于做出来了,但还需测试。当他们开始测试的时候,经费用光了,他一度要放弃,但他团队的另外七个人东借西借凑出钱来,他又被他们感动了,继续干下去。终于,他的程序成功预警了一场地震(提前八秒)。这引起了当地部门的关注,又批了300万给他。终于在一场中型地震中,它提前28秒预警,成功挽救了许多人的生命。他就是中国地震预警第一人王暾。

其实生活中不乏这样的坚强,记得今年看过衡中的张锡峰的演讲,里面说:没有人在年少的时候想成为一个普通人。尽管生活,它会剥夺你的所爱,践踏你的尊严,把你踩在脚下,健体鳞伤,可你,怎能倒下。你的身后是挚爱的人,那些受过的伤都将成为你的勋章,都是你送给未来的自己最好的礼物这段话说明了做一个坚强的人并不简单。我们应该善待每一位坚强、独自扛起生活的人,他们值得我们尊敬。比如外卖小哥,清洁工人,他们可能并没有过多的金钱,但他们敢于与生活对抗,这就很坚强。

可是有些人瞧不起这些人,他们自恃有钱,瞧不起这些为生活奔波的穷人。他们也不想想你现在的富有,要么是自己白手起家,那你以前跟他们是一样的,又为什么要嘲笑他们呢?嘲笑他们就是嘲笑自己;要么你是富二代,自己不努力,没脸说别人。这些人是为生活所迫,才扛起了家中的担子,尽管他们要历尽千辛万苦,但它们还是默默坚强的挺过来。他们值得我们尊敬。

正是因为有这些坚强面对生活的人,才会有如此美丽的人类文明。我也明白了:一切时候,自己的命运都掌握在自己手中,我命由我不由天。油麻地小学门口,杜小康的小摊在朝霞的照耀下熠熠生辉。

珍 惜 生 命《草房子药寮》读后感【5】

在《草房子》里有许多精彩的章目,最吸引我的是《药寮》。

桑桑的父亲桑乔原本是一名猎人,但他通过后来的努力学习,成为了一名出色的老师,又因为工作的出色,一个台阶一个台阶地上升成为小学校长。桑乔用十几年的时间洗刷了自己猎人的烙印,桑乔的历史里只有屈辱,所以他十分看重荣誉。因为对荣誉的狂热追求,桑乔对自己的家人几乎可以说是漠不关心,甚至连桑桑患了病都不知道,以至于在桑桑的病情进一步恶化后才带着桑桑外出求医。虽然桑桑的病最终得以痊愈,但我仍对桑乔的行为感到质疑。

过去作为猎人的桑乔固然是屈辱的,桑乔想要通过获得荣誉来洗刷过去的屈辱也没有错,毕竟每个人都十分看重自己的荣誉,尤其是那些过去所没有荣誉的人。但是,桑乔的做法过于极端,对荣誉的疯狂追求使他淡漠了周围的一切,甚至连自己最亲的人的身体变化都看不到。当桑桑的病情恶化到一定程度之后,才放下工作,带着桑桑在外地寻了半年医。如果桑乔多多关心家人,在桑桑刚刚患病时就第一时间带着他到外地寻医呢?虽然两种情况都是桑桑去看病,桑乔放下手中的工作,但是由于时间的前后差别,这很有可能就是桑桑生与死的差距啊!我想试问桑乔和世界上所有像桑乔一样的人,有什么能够比得过自己和亲人的生命?

人们总渴望自己能够更加优秀,生活能够变得更好,但并不是总能够如愿,这也就产生了种种人生的不如意,感觉生命黯淡无光。我觉得每当我们认为人生不如意的时候,都应该到医院走一走。之后就会感到无比豁达:能够好好的健康地活着,其实就是人生最大的幸福;目前暂时的不如意算得了什么?我们有旺盛的生命力,有健康的身体,我们还有拼搏的机会,我们依然能够向上。这样人们才有动力,有信心去努力拼搏,同时,更懂得了要珍惜生命。珍惜生命,并不只是简单地爱惜生命,他同样包括实现生命的价值。生命短暂,我们更要把握住生命中的每分每秒,不让生命白白消逝。应当不懈的努力向上,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使生命了无遗憾;即使没有实现人生目标,也不要紧,因为我们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我们拼搏过,我们对得起自己到这个世界上走一遭,他同样会使我们的生命饱满充盈。

让我们实现自我价值,更要珍惜生命。

草房子读后感

初一《格列佛游记》读后感作文5篇


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格列佛游记》读后感,听说格列佛去小人国当了一个巨人呢。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1

我读过《格列佛游记》后,格列佛给了我很深的印象。

故事情节是这样的:格列佛先上了羚羊号的船上,没想到遇到暴风,暴风把他们吹到了礁石上,船立即被撞沉了,格列佛和其他人上了一条救生船,没想到救生船也被掀翻了,格列佛被海浪冲到了一个小岛上,格列佛醒来后,才发现自己到了小人国里,小人们把格列佛绑在地上,格列佛好不容易扯断了绑着左手的绳索,格列佛因为好奇去捕小人,小人们还向格列佛放箭,因为小人国里的人听不懂格列佛讲的话,格列佛也不懂小人国里讲的话,所以格列佛和国王交流不了,格列佛用手势告诉国王我想吃东西等事情。

国王也派一名老师教格列佛说那里的语言。格列佛学的非常快,很快就学会了,格列佛又帮助国王做了许许多多的好事,国王也给格列佛作了一件房子,几件衣服,以及许许多多的食物。最后格列佛发现了一条小船,格列佛又乘着小船回家乡了。格列佛很快又去冒险了,他又乘着冒险号、好望号、冒险号去探险,可是总是遇到灾难,格列佛总是无意中来到大人国、飞岛国、慧因国,在那些国家里面,格列佛见到了希奇古怪的人和动物,学会了那里的语言,又学会了那里的许多知识,了解了许多事情。后来总是安全的回到家里。

通过《格列佛游记》,我觉的格列佛很坚强、勇敢、聪明,而且适应能力很强,敢于挑战,再看看我,我不坚强,不勇敢,不太聪明,适应能力不太强,不敢于挑战,看看格列佛,真是小巫见大巫了。

我们要向格列佛学习,要坚强、勇敢、聪明,敢于挑战,作第二个格列佛!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2

在寒假里,我读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这本书是英国作家斯威夫特写的。这本书有四个故事:小人国游记、大人国游记、飞鸟国游记和慧马国游记。

其中我最喜欢小人国游记。这个故事讲格列佛在羚羊号上当医生,途中一阵强大的风暴使船撞到了礁,船被撞破了,船员们划着救生艇离开船,忽然一阵狂风把格列佛与伙伴们分开了,大浪把格列佛冲到一个岛上,进入了小人国,发生了一系列有趣的故事。

格列佛是一个勇敢、善良、宽宏大量的人。有一次,几个看守格列佛的小人国士兵拿着箭射格列佛,有一箭射到了格列佛的左眉上,差点射到了左眼,于是带兵的军官逮捕了六个罪魁祸手,交给格列佛惩罚。格列佛用左手一把把他们全部捉住,五个人放在上衣口袋,至于第六个,格列佛假装张大嘴巴要吃了他,把他吓得鬼哭狼嚎,周围的人也露出极其痛苦的表情。但过了一会儿,格列佛和颜悦色地用刀割断了绑着他的绳子,轻轻地把他放到地上,他撒腿就跑。其余几个格列佛也作了同样的处理,将他们一个个从口袋里放出来。我真佩服格列佛对人这么宽容。记得我小时侯,有一次妈妈带我去坐电磁车,开到路口时有几个大哥哥乱搞我的车,我很生气,想:我长大后要报复他们。妈妈说:做人不要斤斤计较,男子汉应该心胸宽广。我想妈妈说的对,我要向格列佛学习,待人要宽宏大量。

读了这本书不但有趣,而且让我懂得了要勇敢、善良、宽宏大量。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3

格列佛游记是一本介绍性的游记,讲授了主人公格列佛在航海中去的四个国度,分别是小人国、巨人国、无名岛和慧骃国。作者通过夸张的手段,给大家介绍了四个子虚乌有的国度:在小人国里,任何东西都很小。

一般人不到6英寸高,最高大的战马都在四五英寸高,最高大的树木在7英尺高,他们的政治有也很大的缺陷,一个重要的例子是敲鸡蛋时,王子从大的一头敲,结果被蛋壳划破手指,国王命令所有人吃鸡蛋必须从小的一头敲,结果引起了六次叛乱和与邻国长达三年的血战。

巨人国是格列佛比较喜欢的国家。在这里,情况与小人国恰恰相反:一只猫有三头公牛一样大,黄蜂的刺有一英寸半那么长,格列佛差点在一碗奶酪中淹死。那里的君主开明而理性,靠的是公理、良知、正义来治理国家,军队也是可有可无的。

在无名岛中,国王和贵族们每天沉浸在冥思苦想中,而学者们终日研究那些稀奇古怪的课题:将粪便还原为食物、用实物进行交谈等。在慧骃国中,马是一种高贵而理性的动物,但是类人动物是罪恶的化身

格列佛游记的这种奇思妙想,带给我们无穷的乐趣。

格列佛游记不仅是一篇游记,作者斯威夫特将现实与虚构结合起来,抱着改良社会、改良人性的目的来讽刺不良与弊病。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4

在寒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格列佛游记》,非常好看,我看完这本书还忘不了这个故事,在我的脑子里还历历在目,今天我就跟大家一起分享快乐吧,跟大家讲讲这个故事吧!

这个故事主要写了格列佛出生于英国,他在船上在医生,突然一次出海,遇到了大风暴,船上的人都被卷到了大海里,幸好格列佛会游泳,游到了地面,他太累了,就躺在了地面,等他醒来的时候,他被很多根绳子绑了起来,他看见他身上有很多小人,才知道自己到了小人国,他很想逃跑,可是他被绳子绑住,到了晚上,一位大臣走到了格列佛的身边,这个大臣叫瑞智沙,他非常善良,看见格列佛这么可怜,想帮助他逃出小人国,于是他把绳子松开,格列佛谢过他后就马上逃跑了。

他继续往前走,走着走着,突然看见有两个很高的人,原来这里是大人国,巨人把格列佛举起来,带回了家,他把格列佛放在桌子上面,把他的妻子叫了过来,他的妻子非常喜欢,就把他的女儿叫过来,他的女儿就当了格列佛的保姆。到了晚上,等小保姆睡着的时候,格列佛就偷偷地逃跑了。

他走着走着,看见空中有一个岛,他上了去,看见岛上既不是小人,也不是大人,格列佛叹了口气说:大好了!他在里面第一个认识的人叫孟梭第,他跟孟梭第说了自己的遭遇,孟梭第非常同情他,就说我能帮助你回英国。第二天早晨,孟梭第给他带来了好消息,说给他找到了回英国的一艘船,格列佛很感谢他,然后就回了英国。

我觉得这个故事非常好看,我从里面知道了:遇到困难不要害怕,因为办法总比困难多,要像格列佛一样勇敢、冷静、想办法,就能解决困难!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5

我对一本书情有独钟,这是一本历险为主题的文学作品,当之无愧就是乔纳森的杰作《格列佛游记》。

主人公格列佛是一名医生,可他却非常喜爱出海冒险,从而经历了有趣的奇遇。1699年因出海发生了意外,竟来到了小人国。过了一段时间格列佛又误打误撞的来到了大人国

这样离奇的事情,就像磁铁一样深深地吸引了我,可是,让我最深有感触的是,格列佛来到了慧骃国,那里的居民不会欺骗别人,一切都是透明的,真实的,心灵都是善良的,人人都平等。大家都不会相互怀疑像你偷了我的东西等等格列佛又来到了小人国,他们因从哪头敲鸡蛋和鞋跟的高低产生了分歧,从原本友好的一个整体却因为这些小事分裂成了两个大国,成为了两个虎视眈眈的敌人。

在大人国,格列佛就像一个迷你玩偶;大人国的人民个个都有40英尺高,就连猫都比欧洲的公牛大了3倍呢!大人国科技相对落后。格列佛又禁不起出海的诱惑来到了飞岛国,飞岛国的人时时刻刻身边都要跟着一个拍手,主人说着说着就会进入幻想,因为他们都害怕明天太阳不会升起来,太阳从西方升起等等不可能的事,要被旁边拍手打一下,才能回到现实。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慧骃国是我们所追求的理想境地,那里的人们都是诚实的,没有金钱的概念,没有地位的高低,在那里,不会有杀人放火,不会的小偷躲躲藏藏的身影,就连相互不信任的心理都没有。现实生活中,抢夺、诈骗、偷盗等等都已经不足为奇了,可是慧骃国几乎没有发生过。让我们的社会多一点阳光,少一点污染,让人民有一个幸福的家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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