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中会阅读不同的书籍,也会产生不同的想法。作品便是一本带给人快乐的书。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这时候可以用读后感进行记录。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经过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精心整理,推出人生最美是清欢清欢读后感,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一直以来,都很喜欢林清玄的文笔,简约而睿智,充盈着禅意。读他的书,就如品茶,清香自来,让人心静。
“清欢是生命的减法,在我们舍弃了世俗的追逐和欲望的捆绑,回到最简单的欢喜,是生命里最有滋味的情境。”寥寥数语,道出了清欢的内涵与生活的真谛。我们很多时候都喜欢做加法,给自身的加值,好像身外之物的增多,就能凸显个人的人生价值。其实不然,人赤条条地来到这个世界,自然也会带不走任何东西地离开。这样说,或许比较悲观,那人生追求什么呢?我想应该是追求本心,尊崇自己的内心,回到一种简单的生活,大道至简,生活真的应该简单些,再简单些。在这个喧嚣浮躁的社会里,守住自己的本心,不为世俗流言所迫,不为物欲横流所动,过自己想过的生活,那就是最大的幸福。无论繁忙还是闲适,无论顺境还是逆境,去审视自己的内心,聆听心底的声音,那么我们终将获得最简单的欢喜。
如林清玄所言,清欢来自我们对平静、疏淡、简朴生活的追求和热爱。 晴天徒步行走,感受阳光的温暖,风的和煦;坐着公交车,停靠无数站台,领略一路的风景;漫步到公园,看小孩玩耍,老人健身。那些时刻,我会倍感生命的真实和美好。在心情低落时,给自己一颗糖,让口中的甜味冲淡心间的苦涩,瞬间心情会很美好。人生最美是清欢,心若开阔,万事皆明。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该去往何处?是柏拉图提出的人类亘古不变,贯穿一生的哲学命题,人生最美是清欢。或许是最好的答案。
清欢是清苦的欢愉,是人格的一部分。清欢是范仲淹的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淡然处之。少时的艰苦条件并未阻挡范仲淹前进的道路,他不怨天尤人而是相信哪怕房檐跟屋梁把生活压得再低,它还是有另外一片天空的希望。清欢是苏轼的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的豁达洒脱。在经历大起大落之后,苏轼并未因由奢入俭难而难过。他以一颗平常心过好每天,对他来说不同的日子有不同的过法,总是有相处之道的。清欢是陶渊明的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的娱情满怀。陶渊明身穷心困而眷恋田园故乡,他不屑官场的尔虞我诈,漂泊的心在此安定下来,红霞漫漫,飞鸟相伴,乐得逍遥。
清欢是清闲的欢愉,是我们所处世界的最初模样。世界的模样,取决于你凝视它的目光,清欢乃大善也,是欣赏世间万物的善,是洗去污浊之气的善,是从纷繁中拨开迷雾的善。从幼时的人之初,性本善,眼中所能看到的便是单纯之风,他们以快乐成长,每天都平淡却是每天都有趣,也无怪乎说小孩子最是没心没肺。长大后,嘈杂的环境扰乱我们的心神,以一颗平淡之心相信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便能日日是好日。
清欢是清风劲节的欢愉,是成大事的终极。君子当如竹,欲立天地间,中国在历史长河中的隐忍爆发,在新纪元里的日益强大,其背后的涓涓细流源于古今英雄的前仆后继,亿人的砥砺奋进。西藏天路巨龙舞,三峡大坝骇洪敛,西气东输雾霾净,南水北调生态变,亚洲投行破垄断,一带一路心相连。颂我中华喜迎亚运与杭城,展现大国风姿!泱泱古国巍巍中华,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千载悠悠,前程浩荡;山河日月与国无疆,筚路蓝缕来日方长,砥砺前行屹立东方。
以清欢之心态行走,方能塑大国之相貌;大国之相貌方筑人间之清欢!
读《人生最美是清欢》读后感2000字:
读过这本书以后,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要写些什么,不拘形式的读后感也好,一些心情的触动也罢。读一本好书就像是在与作者的精神碰撞的过程,是一个充满舒心愉悦的旅程。书本整体颜色是小清新蓝,搭配水墨画,给人一种十分淡雅的感觉。
我喜欢这本书几乎每一个标题,毫不夸张的说,书中的每一个标题都符合文青关于诗情画意的想象。温一壶月光下酒,以夕阳落款,用岁月在莲上写诗,不知多少秋声等等,光是标题就已经美的不知所以了。整本书分为五个章节,情绪依此递进,从活在当下,体味生活滋味,到表达温暖的感情,再取温柔半两,随遇而安,最后回归初心,方得始终。
看似散漫的散文,细细读来,并不只是辞藻的堆砌,而是一次关于生活的对话。作者在每一篇文章中都倾注了自己的真情实意,以自己的切身体验,从小细节着手,以小见大,从再平凡不过的经历中参透其中的道理,读来没有丝毫的压迫感,反而能够舒缓压力。
其中,我最爱的一句话是“爱的开始是一个眼色,爱的结束时无尽的苍穹。”其中有深意,欲辩又还休。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红心番薯这片文章,微凉秋风,旧家前河堤的苇芒花遍地蔓生,遮挡住了父亲的踪迹,近了才发现父亲的白发藏在灰白的苇芒花里,我竟未能看见。经历过几年南洋战争的父亲,在烽火连天的岁月里,红心番薯就是他日日夜夜的期盼,这朴实无华的番薯温暖了身在异乡的游子,牵动着归家的心。在那一代经历过战争的人心底,有一段番薯的岁月,“那岁月里永远有枪声时起时落”,在颠沛流离的时代里,在饥饿的岁月里,红心番薯都是生活的慰藉。廉价的番薯不仅记录着过去的时光,它从头到脚都是有用的,番薯花芬芳倔强,淡红的花朵在每一个落日余辉里开得正好。番薯叶也可以单独作为蔬菜登上菜场的舞台。这渺小卑微的红心番薯映照着上一个年代的沉默与喧闹,也承载在对父亲深深的怀念。这是一篇温暖的文章,透过平凡的红心番薯,写出上一代人的厚重的历史,也从点滴间透露出温暖细腻的亲情。
读着又发现一篇宝藏文章《温一壶月光下酒》,”传说北极的人因为天寒地冻,开口说话就会结成冰雪,对方听不见,只好回家慢慢地烤来听…”,烤雪让我觉得浪漫极了。人的言谈都有情绪,用大火或是文火,烤得太快或者太慢还需要视情况而定。遇到谈情说爱得时候,要用情诗裁冰,最好放上一首情歌渲染氛围,再加一点酒就能听的人微醺;要是遇上吵架的情况,听的时候大火烤一半,留一半随意丢弃。“倘若失恋了,就一把火把整个雪屋烧了,烧成另一个春天。”以同样的心情,留住秋夜里的桂花香,等秋天过去,再打开细细品尝;再比如说,温一壶月光下酒,邀上好友,在满园狂花中痛饮,在蝉声悠悠的夏夜里醉去,在薄暮秋霜里与海棠俱醉,或是用腊梅温一壶大曲,都是浪漫的体验。当然,读文人骚客的诗词,也有异曲同工之妙,柳永词,“只合十七八女郎,执红牙板,歌“杨柳岸,晓风残月”,而读苏东坡的词另有一番滋味,“须关西大汉,铜琵琶,铁棹板,唱”大江东去“。温月光下酒,寻一个良辰美景,添上几分才情,效果会更佳。
读到《我似昔人,不是昔人》,山静水流世事无常,一切都是人间常态。有位梵志幼年出家,白发苍苍返乡,邻人问他你还是之前那个梵志吗?他回答说我还是我,只是不是当初那个我了。让我自然地想到了贺知章的《回乡偶书》,“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算是同一个道理吧。时间河流的流逝也许短期不会带来太大的改变,但过五年,十年,甚至二十年呢?在回顾过去的同时,我们也接受着现在。年少时做的梦,许下的愿望,如今都实现了吗,抑或是丢在过去的旧时光里。我们的外貌,思想和性格都发生了很大改变,一路走来遇见的人,经历的事,现在看来都是宝贵的回忆。了解了这一点,或许对生活会更热爱一点,对身边的人要更珍惜一些,对自己的期待要坚持下去,在前行的路上要做一个不受惑的人,对于生活也要加足马力向前啊。
在我感觉浮躁的时候,这本书里的词句总能给我或深或浅的暗示。文章用词优美隽永,参杂了些许禅意,落脚在平凡的事物上,道理深入浅出。触动我敏感神经的是这本书写的都是人间的美好所在,永远向阳的心情教我慢慢寻觅生活中真实的感动。所以,我想把它推荐给你,一起找到生活的甜。幸运的是,后来某天我在喜马拉雅电台里找到这些散文,然后再无数个夜里,让它就这样放着,伴着我进入梦乡。一本书毕竟有限,虽无法彻底改变一个人的脾气心性,但多受些熏陶,总没有坏处。
林清玄经典散文集《人生最美是清欢》读后感400字:
初读这本书是在高三,最浮躁的日子。每当觉得浮躁不安时,就翻开这本书,短短几字就能将我的浮躁掠去,让我安下心来去事。
再次读这本书我的已经在大学了,每天闲的时候特别闲,忙的时候特别忙,但也不知道在忙什么,最后什么都没有得到。我突然想到这本书里的一篇文章《不紧急却重要的事》,于是我翻开书找到这篇文章,反复读了几遍。我发现我做的事情大多都是紧急却不重要的,甚至是不紧急也不重要的事情。比如繁忙的出一些组织的活动,整天在寝室打游戏或玩手机…而一些重要却不紧急的事情却被我搁置了:读书,健身,和朋友出去旅游,听听音乐,放空自己…书里说:重要的事很多是说之不尽,却被紧急的事挤掉了空间,生命的空间有限,当全被紧急占满时,就像一个停满了汽车却没有绿地的城市。
确实,绿地是重要的,汽车是紧急的。白云是重要的,飞机是紧急的。知足是重要的,欲望是紧急的…我想要生活变得有意义些,可能多做些重要却不紧急事吧。
寒假是非常宝贵和难得的,这么说是因为它是芊芊学子为下学期站稳脚跟,砥砺前行的宝贵时间。在这个寒假里,经过老师的推荐我阅读了《人生最美是清欢》,这本书是出自被誉为“当代散文八大家”之一的林清玄。他的文章简约、明快、睿智、深邃,意境清明,极富禅理。读他的书,能让人感受到蓝天白云,夜空星斗,原野芳草,;同样也能让人摒弃平日的浮躁与芜杂,收获内心的宁静与平和。
细细品味整本书,最后能盘旋心头,久久不能忘却的,却也还是《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这一章里的第一小节《吾心似秋月》。这一小节首先简述了一个幽默的公案:白云守端禅师一次与杨岐方会禅师对会,杨岐问道一首偈,白云得意的背了出来,但杨岐听了却大笑数声,一言不发的走了。白云思索整天,夜不能寐,清早前去请教,杨岐笑着说了一句“原来你还比不上一个小丑,小丑不怕人笑,你却怕人笑!”
是呀,现在大部分人把自己的心思寄托在别人的一言一行上,因为别人的一言一行而苦恼,就真的还不如小丑能笑骂他,言行自在。
作为初中生,考试,大考小考都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考完试以后,有的同学在别人面前分享喜悦,则还有同学听到这些,与自己一对比,就声泪俱下,“在实际的人生里也是如此,我们常常会因为别人的一个眼神、一句笑谈、一个动作而心不安,甚至茶饭不思,睡不安枕”在这个场景,作者的这句话就很自然的浮现了出来。并且作者也给出了自己的观点:这些眼神、笑谈、动作很多时候都是没有意义的,我们之所以心为之动乱,是因为我们在乎。我认为这种观点没有反驳的余地,那些同学能为自己的成绩欣喜,能为自己的成绩感到悲痛,更应该说是悲愤,是因为他们在乎自己的成绩,自己的喜怒哀乐被这些东西牵动着,但是我们会因为别人的言行而加重自己的情绪,此时的情绪就是没有意义的。“生活在风涛浪里的我们,要做到不畏人言笑”,但要做到这种境界也算是超凡脱俗了,因为我们在人我对应的生活中寻找着依赖,却也在依赖中寻找自尊,而自尊与依赖往往不能统一,这也使我们的生活充满着未知与矛盾。
在生活中的新闻报纸中,自虐、自残、自杀的人不绝于耳,他们都出于不同的原因,但往往有一个共同点“我伤害我自己,是为了让他痛苦一辈子”,有这种想法是因为他认为别人的快乐是由自己主宰的,这就很符合现在很流行的一句话“人生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把自己在别人心里的地位放太高”但是更大的悲剧是在我们自残的时候那个“他”却还好好地,即使他真的因为这件事而心生愧疚,时间也会冲淡一切,但你留给自己的却是生生世世也无法抹去的伤痕!所以自己的苦乐应由自己主宰,更不要妄想去主宰别人的苦乐,若自己的苦乐由别人主宰,那是蒙昧了心里的镜子“有如一个陀螺,因别人的绳索而转,转到力尽而止,如何对生命有智慧的关照呢?”
所以人生最重要的是要正确认识自己,知道自己的分量与能耐,才不会因为别人的一言一语而自甘堕落。
小丑由于认识自我,可以不畏人笑,悲喜自在;成功者由于回归自我,可以不怕受伤,反败为胜;禅师由于反观自我空明之镜,可以不染尘世,直观世界。
“认识自我、回归自我、反观自我、主掌自我”是这一节的核心,也是我们学习生活中不可忘却的核心。
读《人生最美是清欢》有感800字:
每每读到林清玄的散文,都会在不经意间被他的文字感动。他的散文恬淡自然,蕴含佛理,《人间最美是清欢》这本书就传达着这位老者的淡泊心态。
在物质化的社会,每个人似乎都以金钱来衡量任何事物,社会中充斥着金钱腐朽的气息,清欢这个词似乎也逐渐被掩埋。清欢即清雅恬适之乐,清欢一词最早出现在唐·冯贽的《云仙杂记·少延清欢》:“陶渊明得太守送酒,多以舂秫水杂投之,曰:少湮清欢数日。陶渊明这位田园诗人,过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生活,最是清欢之人。书中有这样一句话:清欢是生命的减法,在我们舍弃了世俗的追逐和欲望的捆绑,回到最简单的欢喜,是生命里最有滋味的情境。”寥寥数语,却道出了清欢的内涵与生活的真谛。然而我们在生活中常常做的不是减法而是加法,我们总是想要拥有的更多,当我们实现一个目标之后,又会立刻在心中建立下一个目标,从来没有过停歇。
看似我们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其实不然,在追逐的过程中我们丢失了的自己的善良、真诚,学会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内心早以疲惫不堪,却还是为了名利苦苦坚持,实现目标之后,猛然发现自己以遍体鳞伤。
少了清欢,多年之后曾经那个拥有一双清澈双眼的少年已不在;少了清欢,多年之后曾经那个拥有天真无邪笑脸的少年已不在;少了清欢,多年之后曾经那个拥有一颗单纯善良内心的少年已不在。我想人应该追求本心,回归简单而又快乐的生活,生活真的应该简单点再简单点。在这个喧嚣浮躁的社会,我们应该守住自己的不信,不被世俗流言所迫,不被功名利禄所动。无论自己是多么的繁忙,都应该有时间停下来,看看自己的内心,低头看看脚下,而不是一味地抬头,希望历尽千帆归来你我仍是少年。我喜欢他说的,爱的开始是一个眼色,爱的最后是无尽的苍穹。
我们走过了许多春夏秋冬、我们走过了许多冷暖炎凉。仍然能保持单纯的初心,一直向往生命的美好。在生命的最深处,我永远深信:人生最美的境界是清欢!人间最美是清欢,是清欢!清欢不是遥不可及,遵循自己的内心,简单点我相信能做到!
读过《人生最美是清欢》以后,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要写些什么,不拘形式的读后感也好,一些心情的触动也罢。读一本好书就像是在与作者的精神碰撞的过程,是一个充满舒心愉悦的旅程。书本整体颜色是小清新蓝,搭配水墨画,给人一种十分淡雅的感觉。
我喜欢这本书几乎每一个标题,毫不夸张的说,书中的每一个标题都符合文青关于诗情画意的想象。温一壶月光下酒,以夕阳落款,用岁月在莲上写诗,不知多少秋声等等,光是标题就已经美的不知所以了。整本书分为五个章节,情绪依此递进,从活在当下,体味生活滋味,到表达温暖的感情,再取温柔半两,随遇而安,最后回归初心,方得始终。
看似散漫的散文,细细读来,并不只是辞藻的堆砌,而是一次关于生活的对话。作者在每一篇文章中都倾注了自己的真情实意,以自己的切身体验,从小细节着手,以小见大,从再平凡不过的经历中参透其中的道理,读来没有丝毫的压迫感,反而能够舒缓压力。
其中,我最爱的一句话是“爱的开始是一个眼色,爱的结束时无尽的苍穹。”其中有深意,欲辩又还休。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红心番薯这片文章,微凉秋风,旧家前河堤的苇芒花遍地蔓生,遮挡住了父亲的踪迹,近了才发现父亲的白发藏在灰白的苇芒花里,我竟未能看见。经历过几年南洋战争的父亲,在烽火连天的岁月里,红心番薯就是他日日夜夜的期盼,这朴实无华的番薯温暖了身在异乡的游子,牵动着归家的心。在那一代经历过战争的人心底,有一段番薯的岁月,“那岁月里永远有枪声时起时落”,在颠沛流离的时代里,在饥饿的岁月里,红心番薯都是生活的慰藉。廉价的番薯不仅记录着过去的时光,它从头到脚都是有用的,番薯花芬芳倔强,淡红的花朵在每一个落日余辉里开得正好。番薯叶也可以单独作为蔬菜登上菜场的舞台。这渺小卑微的红心番薯映照着上一个年代的沉默与喧闹,也承载在对父亲深深的怀念。这是一篇温暖的文章,透过平凡的红心番薯,写出上一代人的厚重的历史,也从点滴间透露出温暖细腻的亲情。
这是我读过最美的一本书,美的不是它精致的封面,也不是它用心的插图,更不是它特别的书名,而是书里的文字,书里的描述,这本书叫《人生最美是清欢》。
这是我最爱的语文老师推荐给我的一本书,当妈妈得知我准备读这本书时,语重心长地叮嘱我,要细细品读,慢慢理解。很不幸的是,当我读到书的第二节《小千世界》时,突然听到新闻里说作者林清玄老先生去世了,那一刻我有点悲伤,又有点害怕,怕我读不懂这本书。
书中写道:林老先生在路上捡到一粒贝壳,由此想到周围新建的很多高楼大厦,破坏了环境本有的自然之美,由此想到记忆中那块美丽的水晶,却被雕成了猛兽猎食的场景,由此想到这粒贝壳的由来,它是怎么从海洋到了陆地,由此想到了世间的变迁与无常。
书中写道:林老先生在果园打工,他是如何劳作,如何和果农沟通,看果农如何修剪枯败的果树枝条,看春天的果树如何发芽,由此想到人面临困境时,该如何平复自己的心态,丢去那些无谓的想法,重新站起来,所以他说:“跨过去,春天不远了,我永远不要失去发芽的心情。”
书中还写道:幸福对年少时的林先生来说,就是痛快的,饱饱的,肆无忌惮的喝汽水,幸福对卖酱菜的老人来说,就是卖出酱菜,对一个大公司的经理来说,幸福就是这辈子再也不吃番薯稀饭,由此想到,每个人都有每个人不同的幸福,幸福都是自己心里对比出来的。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是迷糊的,以我的年龄,好多意思我都读不懂,但书里的语言清新流畅,幽默自然,把一些小事,一些回忆娓娓道来,就像春天盛开的花朵,枝头小鸟优美的啼叫声,让我觉得生活真的很美好。
我想,这本书我是要读好多遍的,年少时读一读,年青时读一读,年老时再读一读,一定都有不一样的滋味吧。
假期看了《人生最美是清欢》,才知道林清玄修过几年佛学,所以他的文字里处处都渗透着一种禅意。虽然也是鸡汤,但是,确实能让人在最烦闷浮躁的时候静下心来。于我现在的年纪和心境,这是一本娓娓道来的总结。
每个人都要有个小千世界,这是我们的精神世界,这是除了眼前苟且的诗和远方。这个小世界,有人能懂,便是难得知己,无人理解,自己也能乐得自在。我们靠近人群,日日经历柴米油盐酱醋茶,我们也和尘世保持距离,偶尔把玩琴棋书画诗酒花。现世喧嚣又残酷,我们很难做到任何时候都独善其身,但是至少,我们可以为自己的小千世界种一片烂漫山花,那里,只有美好和安宁。
每个人的生命,最终都是孤独的,看杨绛尤为感触。曾经和睦幸福的一家人,先是送走孩子,接着送走丈夫,更多地生命,她都是一个人度过的。拥有家庭不是生命的终点,离开家人也不是幸福的尽头。我们一生要经历无数的相逢和别离,无论是欣喜与相逢还是悲伤与别离,像写在水上的字,你在念及这种感情的时候,它已悄悄流走。人生只此一次,我依然怀抱最大的期待,希望命运可以带给我真爱,但是我也知道,真爱到来之前,我要像希望对方爱我那样爱自己,真爱降临的时候,我要如爱自己一般爱对方,直到有一天,我们不得不分离,如果那不是彼此生命的终点,也希望,不会是彼此幸福的终点。人的灵性的修行,最终只是一个人的路,我们对生命的体悟,最终只能靠自己完成。
温柔两半,任何时候,都对世界和万物多一份尊重和感恩。如果心能柔软得听到一滴雨落下的声音,那对待别人,更能做到宽容和温柔。随遇而安,不仅是身处何地,更是身陷何境,都能做到既来之,则安之,才是平常心。
读后感大全精选专题推荐:“人间有味清欢读后感”。
读书是一种探险,如探新大陆,如征新土壤。作品是作者写的,文笔精妙,引人深思,读后感可以强化我们思考的方式,让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不断思考,不断进步。有关作品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栏目小编特别为你收集的“人间有味清欢读后感”,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在红尘市井的街头,在四季流转的光阴里,去试图抓住一些让人温暖的琐碎小事。也许是母亲精致的一碗冰糖芋泥,晶蓝的芋泥里蕴含着母亲的爱与童年的回忆;也许是一个偶然的深夜遇到的一位喇叭手,分明生着塞满街巷的老人的脸,却由一支歌结下了一种名为乡愁的奇妙情愫;也许是合欢山里默默无闻而又伟大的巫伯伯,为救冒雪登山的年轻人们,好几次差点将自己埋葬于风雪之中这便是《林清玄散文精选》了。虽然是由一个个短小的故事组成,但个个都典雅且富含哲理。
在这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清欢这个故事了。
清欢,一个很优雅的字眼。正如苏轼所言细雨斜风作小寒,淡烟疏柳媚晴滩。入淮清洛渐漫漫,雪沫乳花浮午盏。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
本篇中的作者,年轻时很爱到处游玩。或啜一盅茶,或到山海里去。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作者在故地重游时,发现一切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快节奏的生活,使清欢那种感觉,销声匿迹了。于是,作者便想找寻从前的珍贵的清欢。
那么,什么是清欢呢?作者说是清淡的欢愉对平静疏淡简朴生活的一种热爱可能是在专心的看一本书;可能是在静静品一壶乌龙茶;可能是在自己的小小天地里,洗涤着自己的心灵
我被深深的震撼到了。
掩卷,我不禁沉思。身处于互联网时代的我们,似乎早已忘了何为清欢,加上忙忙碌碌的日程安排,心早已结成一团乱麻。因为我们都畏惧乱麻,所以便用娱乐消遣来麻醉自己,整天以放逸的生活为欢乐。可是,这样做真的快乐吗?我们从诗情画意逍遥的心灵变成对人情世故的敏感,一切事物无感,平凡庸俗而无可奈何的。久而久之,就会失去书中所说的清欢,想起来毋宁是可悲的啊。当然,如果想享受清欢,觅到清欢,林清玄老师也告诉了我们唯一的方法我们应在这个日新月异的尘世中给自己留一方独属于自己的净土,让自己有时间来喘息,来休整。再以像他一般的从容的生活态度与有情的怀抱去面对生活,找到属于自己的书画琴棋诗酒花。
读完这本书后,我在一个安静的早晨推门出去,去看看这个养育了我十三年的城市。听啊,到处都是小鸟清脆的叫声,万物皆有灵。阳光洒在每个人的身上,街边的包子还冒着腾腾热气。原来生活、世界是这么美好。平时没注意到,大抵是因为被快速的发展洪流冲走了,无心留意生活吧。看着一切,感觉清欢是离我那么近,同时,也感知到了自己的初心。
希望作为新时代少年的我们,在自己逐梦的时候,不要丢了那份难能可贵的清欢。葆有自己的一份初心,淡淡的处事,优雅的生活。愿各位都能从容的面对生活,谱写出属于自己的美丽人生。
人间有味是清欢。心灵的清欢,或许能在这新时代里,保持着一份优雅。
初打开目录,看着呼啦啦的各色菜名,若不是署着梁实秋和那文绉绉的书名,我还以为是本教授烹调的菜谱。读了几篇后,越发觉得有趣。几道菜串起来,居然能够将一个百年前的老北平城,生生的展现在眼前。一团和气的掌柜,步调利索的跑堂伙计,手艺精湛的小巴利,挑担吆喝的街巷小贩,吃法讲究的嗜食饕客等等。一个个的人物把北平老百姓日常生活活灵活现的展现了出来,仿佛带着一股地道的京腔儿,一下子把人拉回那个看似古老又触手可及的年代。
看好多人评“清欢”二字,都评出了人生境界,我深以为然。但给我感受最深的,还是“有味”。这个味儿,不单是书中所述,各色美食之色香味,(这色香味几欲从书中透出,每每饭前阅读,必口水横流,食欲大增。若是半夜卧读,则必饥饿难耐,惹得肚子咕咕叫抗议。)更是老北平的韵味儿。这个韵味儿,是老百姓衣食住行的精气神儿,是各个手艺行当祖辈相传的规矩,更是那个时代的人们严肃认真却又从容优雅的生活态度。
吃饭,看似最小事,亦是最大事,也最能体现这种韵味儿。
吃乌鱼钱儿就去东兴楼,品瓦块鱼就找厚德福,尝江豆腐要到同和居,馋烧锅鸡只认致美斋。鸡胗要去里儿,毛肚去草芽,烤鸭要带黄油留架装,豆汁儿要配焦圈辣咸菜。到了吃蟹的时候,别地儿不去,只寻肉市胡同的正阳楼,吃着涮羊肉,就着葱花饼,每人一团一尖两只大个儿的螃蟹,完事少不了一碗压轴的汆大甲……
那时候,提味儿用的不是鸡精是高汤,切肉靠的不是机器是手艺,好厨子一辈子做精一两道菜,半辈子带出个把大徒弟。
不似现代,糊里糊涂吃的都不知道是什么化工产品,人心烦躁,不说也罢。
最后要说说梁实秋,其实我每说到梁,便要说起鲁迅。这二位对骂了一辈子,梁骂鲁是含怨胸中尖酸刻薄,鲁骂梁是资本主义丧家走狗。论学术造诣,二位都是文坛大家,我等万万不敢评说,但说起鲁迅今天在大陆的地位,与梁实秋确是天壤之别了,原因除了“政治正确”之外,我想还有别的因素。比如书里写卖酪的小贩搞促销抽签,不想运气极差,连着几签一整挑子的酪都被富家公子哥儿赢走免费吃,自己吃不完还叫上打杂儿的下人一起吃,只剩卖酪的自己咧着大嘴哭。这一段最初读着颇为有趣,尤其是小贩咧着大嘴哭的样子。但细细一想,一个大男人大白天能难过到咧着大嘴哭,必然是因为他起早贪黑的辛苦劳作不仅没能糊口养家,还白白赔掉了许多本钱,这几日家中老小定是不易过活了,和旁边衣食无忧兴高采烈免费吃酪的公子哥对比,更有大大的讽刺意味。
梁实秋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贵族世家,眼里只觉乳酪好吃,抽签有趣,却体会不到平民小贩的生活疾苦,他写着有趣高兴,我却读着心里不是滋味。
《人间有味是清欢》读后感2000字:
去年写了《人间有味是清欢》读后感的上篇,跟着大文豪梁实秋品尝了北京美食。2019年开年之际,补上《人间》读后感的下篇,让我们继续跟着梁先生品尝南方美食。
福建省有一道菜叫“西施舌”(沙蛤),文中提到,郁达夫曾在《饮食男女在福州》一文中记录了“西施舌”这道菜:“色白而腴,味脆且鲜,以鸡汤煮得适宜,长圆的蚌肉,实在是色香味形俱佳的神品。”“初到闽省的人,尝到西施舌,莫不惊为美味。”实则,“西施舌”自津沽青岛以至福建,在浅海沙地上都可以捕捉到,是沿海人称之为“沙蛤”的软体贝类,呈厚实的三角扇形,外壳是淡黄褐色的,顶端有点紫,打开外壳,就有一小截白肉吐出来,吐出的白肉象是一条小舌头,故名西施舌。梁先生在文中记载,他第一次吃西施舌是在青岛顺兴楼的席上,文中描述“一大碗清汤,浮着一层尖尖的白白的东西,初不知为何物,主人曰乃是西施舌,含在口中有滑嫩柔软的感觉,尝试之下果然名不虚传,但觉未免唐突西施。”读到这里,你可能想沙蛤吃到过呀,哪里有书里说的美味,但是在今天,沙蛤的做法已经大相径庭,不再是高汤氽西施舌,仅取其舌状之水管部分。现在的做法,多是把沙蛤的软肉都做入菜中,不再是只取其“舌状部位”,实际味道会差别很大,用文豪的话来说就是“精粗之差不可以道里计”。
接下来跟着大文豪继续吃吃逛逛,我们到的下一站是杭州,要介绍给大家的是杭州名菜,西湖醋鱼,先不说味道,书中提到,民国时期要想吃西湖醋鱼,想宴请宾客,也必去楼外楼品尝,“楼在湖边,凭窗可见巨篓系小舟,篓中畜鱼待烹,固不必举网得鱼。普通选用青鱼,即草鱼,鱼长不过尺,重不逾半斤,宰割收拾过后沃以沸汤,熟即起锅,勾芡调汁,浇在鱼上,即可上桌。”西湖醋鱼汁里加醋,但不宜加多,可以加少许酱油,亦不能多加。汁不要多,也不要浓,更不要油,要清清淡淡,微微透明。上面可以略撒姜末,不可加葱丝,更绝对不可加糖。如此方能保持现杀活鱼之原味。我们现在在一般餐厅里吃到的西湖醋鱼与楼外楼西湖醋鱼风味相去甚远,用作者的话说,就是“往往是浓汁满溢,大量加糖,无复清淡之致。”想吃西湖醋鱼,还是要到楼外楼,西湖醋鱼何处美,独数杭州楼外楼。
说道鳝鱼,北方人对鳝鱼是没有概念的,大文豪喜欢到处吃美食,所以知道,在北方只有河南的餐馆卖鳝鱼,做法有两种,一是生炒鳝鱼丝:“鳝鱼切丝,一两寸长,猪油旺火爆炒,加进少许芫荽,加盐,不需其他任何配料。这样炒出来的鳝鱼,肉是白的,微有脆意,极可口,不失鳝鱼本味。”另一做法是黄焖鳝鱼段:“切成四方块,加一大把整的蒜瓣进去,加酱油,焖烂,汁要浓。这样做出来的鳝鱼是酥软的,别有风味。”而且文中还比较了淮扬馆子鳝鱼的两种做法,一种叫“炝虎尾”:“把鳝鱼切成四五寸长的宽条,像老虎尾巴一样,一上略宽,下尖细,如果全是截自鳝鱼尾巴,则更妙。以沸汤煮熟之后即捞起,一条条地在碗内排列整齐,浇上预先备好麻油酱油料酒的汤汁,冷却后,再撒上大量的捣碎了的蒜(不是蒜泥)。宜冷食。样子有一点吓人,但是味美。”另外一种做法是炒鳝糊,加上粉丝垫底又叫“软兜带粉”:“那鳝鱼虽名为炒,却不是生炒,是煮熟之后再炒,已经十分油腻。上桌之后侍者还要手持一只又黑又脏的搪瓷碗,浇上一股子沸开的油,咝啦一声,油直冒泡,然后就有热心人用筷子乱搅拌一阵,还有热心人猛撒胡椒粉。那鳝鱼当中时常羼上大量笋丝茭白丝之类,有喧宾夺主之势。”看来,梁先生还是喜欢吃生炒鳝鱼丝。文中还提到江浙的爆鳝过桥面,令梁先生怀想不已,“爆鳝是炸过的鳝鱼条,然后用酱油焖,加相当多的糖。这种爆鳝,非常香脆,以半碟下酒,另半碟连汁倒在面上,香极了。”看到这里,我就非常想来一碗鳝丝爆鱼面当晚餐,想到了离我们不远的德兴面馆,似乎这道面是他们家的特色面,远道特来吃面的人也非常多。
梁先生对黄鱼的印象深刻,在过去渔汛季节里,在平津一带,春夏之交的时候几乎家家都大吃黄鱼。梁先生记忆中的黄鱼做法是:“我家的习惯,是焖煮黄鱼一大锅,加入一些肉片,无数的整颗的大蒜瓣,加酱油,这时节正是我们后院一棵花椒树发芽抽叶的当儿,于是大量采摘花椒芽,投入锅里一起煮。不分老幼,每人分得两尾,各个吃得笑逐颜开。同时必定备有烙饼,撕碎了蘸着鱼汤吃,美不可言。”书中描写还真是真切,感觉能闻到黄鱼的香味,还能看到烙饼蘸鱼汤的场景。书中还说,“黄鱼的鳔晒干就是所谓“鱼肚”。鱼肚在温油锅里慢慢发开,在凉水里浸,松泡如海绵状,蟹黄烧鱼肚是一道名肴。”可惜现在的餐馆时常以假乱真,用炸猪肉皮冒充鱼肚,行家很容易分辨,但一般的吃客是分辨不开来的。
龙须菜,《本草纲目》记载着:“龙须菜,生东南海边石上。丛生无枝,叶状如柳根须,长者尺余,白色,以醋浸食之,和肉蒸食亦佳。”现在则龙须菜几乎到处有,粗长茎白,嫩绿细芽。梁先生提到第一次吃龙须菜是在上海,“上海初次尝到火腿丝炒新鲜龙须菜,嫩嫩的细细的绿绿的龙须菜配上红红的火腿丝,色彩鲜明,其味奇佳。”
梁先生爱吃,书中描述的美食多至几十种,美食的感悟和场景,在看的时候也多身临其境,我就不一一描述了,有爱美食的,喜欢吃吃逛逛的同事们,可以再自己读读《人间有味是清欢》,我个人在这本书里读到了人间的生活气息,美食的香味,所谓的清欢,是品尝美味时候那种自在,独我的至高的精神境界吧。我乃俗人,终不能理解“清欢”之意,只能关注到“人间有味”。
看这本书,一直处于很饿很馋的状态。时值北京炎夏,减肥之季,每晚不食晚餐。每每拿起此书,必定嘴里湿润许多,要大咽数口,方能看完自己深爱的一个吃食。
爱此书的原因有二:
一是我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所以看梁老先生的文字特别的亲切。书中所提到的好多吃食,我打小就吃,而且很爱。爆肚儿,炒肝儿,灌肠,烤鸭,丸子,涮羊肉都特好吃!我记得小时候我妈带我跟我姐去东四小吃一条街,往街深了去,有一家炸灌肠的,味道最佳。一口特大的平底锅,稍歪着放,让油倾向一边,在油里炸灌肠,炸好了在旁边控油,然后盛在一个小塑料碗里,再浇上加了盐的蒜汁儿。灌肠外焦里嫩,嚼在嘴里咔咔的,蒜汁儿起到了提咸去腻的作用,简直是完美的组合,好吃之极。旁边还老有那住在附近的没牙老太太过来吃,一要就是两碗,也吃的咔咔的,都不知道她用什么嚼的,特逗还吃的特香。还有一次我们全家去友谊宾馆吃饭,要的是小吃自助餐,别的不说,就它那炒肝儿真棒。卤打的稀稠适宜,而且里面的肝儿肠儿特多,也收拾的干净,肠子里面没有肥肉。我一连喝了3,4碗(小碗哈,不然真太饭桶了),还意犹未尽。实际上老北京人喝炒肝儿不用勺的,就用嘴就着碗边,左滑一口,右滑一口,就跟用嘴洗碗似的,一会儿一碗就喝光了。好吃的东西真太多了!我妈还是个特会做饭的人,尤其馅儿类做的出色。小时候最受不了的是我妈的白菜馅馅饼和韭菜鸡蛋虾的素馅饺子。因为这两样我吃不够,每次都是吃到肚子圆鼓鼓的,再不能盛了,方才收嘴。写到这里,我又馋了,满满的全是回忆,全是小时候。梁老先生在书中还提到了好多老字号,我上网查了查,有的还在,有的早消失了。这些还在的老字号我打算都去吃吃,也算是看这本书的一点收获吧。
二是梁老先生知道的东西多,每每吃食都能引经据典,还把古代的老饕,什么陆游啊,苏东坡啊,都搬出来了。意思是,古人尚且好吃,会吃,今人以古鉴今,更应好吃会吃!这一观点深得我心,为我的好吃找到了依据。而且梁老先生还说:文化发展到相当程度,人才知道馋。这一观点再次深得我心,为我的馋又找到了依据。
我很开心,我可以继续吃,继续馋了,因为这没什么丢脸的。
发现一个现象,经常看到有些年轻朋友在博客,或者朋友圈里贴出诸如岁月静好、春风不躁之类的语句,似乎已经参透人生,领悟人间有味是清欢的奥义,请注意,是清欢,而不是大欢或狂欢。但仔细想来却觉得单薄乏力,一个初入社会还没有多少人生阅历的年轻人说出这些话,到底是痛过的参悟,还是生生的矫情?
这就如同人生如梦这样一句话,如果是一位老爷爷一边捋着长长的白胡子,一边从口中缓缓说出,想必大家都会一致点头,认为说得对呀,确实人生如白驹过隙,一晃而过,就像梦境一般,到头来都是虚无缥缈,妙哉!而同样一句人生如梦如果是从一位流着哈喇子的黄口小儿嘴中蹦出,那么大家定会先哑口无言、面面相觑,继而哄堂大笑。为什么呢?因为他没有活在自己的年龄里,即使说出一些惊世骇俗之语,大家也觉得如同鹦鹉学舌,言之无物。
于丹在《人间有味是清欢》一书中认为,旅行和经历很重要,这是达到健康、平和心境的必要条件,这点我非常赞同,但是并非所有人都有于丹老师那样的条件,可以周游列国,感悟人生。所以,我认为对于大部分普通人来说,尤其是年轻人,更重要的是自己的经历,要多去接触社会,多在生活的磨刀石上磨砺,有条件的话多出去走走看看,体验下异域的风土人情,而不是受了点挫折,就躲在屋子里发发微博,来句岁月静好,就可以在自己受伤的心灵上来一剂麻药,做参透人生状。
苏轼的这句人间有味是清欢之所以为后人久久流传,原因在于它是一种豁达、健康的生活态度,是一种淡泊名利、追求精神满足的体会,是一种阅尽人世沧桑、洞悉世态人情后品味出的人间真正韵味。人们在初入社会之时本无争名夺利、勾心斗角之心,理想中职场的人们应该是诚实守信、相敬如宾,一派祥和之气,但当幼稚的理想被老辣的现实击打得体无完肤之后,大家都学乖了,开始被染缸浸透,开始浮躁不安,偶尔的欢愉也是大欢、狂欢,这与清欢完全不同,它不持久,没有味。
但是,苏轼却是另外一种人,他在经历宦海沉浮、世间炎凉以后,还能在从容处理世故的同时,坚守本色,体验到内心深处的真正欢愉,不能不说这与他的人生经历和痛过反思是密不可分的。所以,要享受长久的清欢,起码得经历立志、实践、反思这样几道关卡,才能获得这人间真正的韵味。
首先说说这个立志,其实也就是我们年轻人经常挂在嘴边的梦想,因为它是前进的方向、奋斗的动力,你想当悬壶济世的医生?汇通天下的商人?还是纵横捭阖的政客这些都可以,或者你想当一名称职的厨师、一名站岗的士兵、一名理发师也可以,梦想不分高低,但总得有一个,而且那个梦想只属于你。
其次要去勇敢地实践,这一关非常重要,因为梦想的种子只有在实践的土壤中汲取养分才能生根发芽、茁壮成长,而且通过实践,你会发现有些梦想是需要修正的,而有的梦想是在实践中才会悄悄出现,命运会在实践的长河中拐那么几道弯、越过几道坎,甚至有时一定要行到水穷处,才到适合你坐看云起时的地方。
最后要善于反思,只顾低头拉车的人,他终究提高不了工作效率,更别提人生方向、人生梦想、人生韵味了,多回头看看来路,想想未来的方向,无需多久,一杯茶、一阵雨的工夫就够了,当你的实践积累得足够多的时候,在某个瞬间,自然就会顿悟,哦,原来人间有味是清欢呀!然后会心一笑,走进一湖烟波中,与好友品茶,与好书交谈
没有穿越过沙漠的人,不会明白水对于生命的珍贵;没有拼杀于沙场的人,不会明白战旗对于军队的意义;同样,没有经历过人生跋涉的人,体会不到真正的清欢,所以,勇敢点吧,年轻的朋友,让我们跋涉过后,再言清欢!
清欢,一个淡雅的字眼,它出自苏轼的浣溪沙细雨斜风作小寒,淡烟疏柳媚清滩。入淮清洛渐漫漫。雪沫乳花浮午盏,廖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
想必林清玄的《人间有味是清欢》就是从这里有感而发的吧。
林清玄眼中的清欢,是在清静中,享受淡雅的欢愉,是一种悠闲,清静,自由与舒服的生活状态。作者年轻时,喜好到处游玩。或饮一壶茶或爬一次山。但是,现在旧地重游时,却发现,现在的一切都如加快了脚步,再也找不到原来的那种感觉了。现有的是汽车喇叭的嗡嗡作响,街上行人匆匆的脚步,就连茶楼,也是烟雾环绕,让人喘不过气。
清欢是生命的减法。在我们舍弃了世俗的追逐和欲望的捆绑,回到最单纯的欢喜,是生命里最有滋味的情境。
清欢就是丰子恺笔下的人散后,一钩新月天如水;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清欢代表这是一种高雅的文化。
双休日,与家人去登山,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这似乎是登山的理想境界,但在山道上,全是熙熙攘攘的游人,远远望去,像一条长龙,期间还不时夹杂着商贩的叫卖声。爬到山顶,却看不到成片的松林,而是满眼的高楼大厦,会当临绝顶,一览众山小也只能是脑海中的景物了,吹过来的风夹杂着污浊的空气,连清都没有更别说清欢了。
清欢是不受物质的束缚的,没有外在条件的。它是发自内心的情意,只要心中有情,处处都有清欢。
人间处处是清欢,在孤灯下翻着富有墨香的书,或提笔挥毫;或饮一口茶,体会茶香弥漫。
暑期读了林老的《人间有味是清欢》,颇有感触。
整本书分为七辑,第一辑便是人间有味是清欢。清欢,清欢,何为清欢呢?我想“清”是清静、清澈,“欢”是欢喜、欢愉。清欢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人散后,一钩新月天如水”。它是一种高尚的精神境界,是不受物质束缚的,也没有外在条件的,是发自内心的一种情意:对美景的向往,对往事的回首,对琐事的淡然,对人世的热情,与老友的重逢。只要心中有情,单纯的情感,生活中便处处有清欢,处处有幸福。
清欢是生命的减法,极减至零,让我们回到最简最初的本心,尽心尽意,一心一意,回到最单纯的欢喜。静时的远方广阔无边,一朵花就是整个花园,一滴水便是万里江河,一棵树也是一片山林。我想,在林老的生活里,他是清欢的,他无拘无束,向往生活的美好,摒弃尘世的喧杂。我想追求的也是这一抹清欢,在白芒的雪夜看一盏灯,在丰收的季节赏漫天红,在拾起碎片的日子思念远方的朋友,在喧嚣的世间写一封牛皮纸信,在快节奏的城市慢下脚步,在有限的生命里追求无限的远方。
第四辑忧欢派对中有一篇文章《绝望中还向前跑》,文章讲述了黑人威尔玛·鲁道夫的传奇故事。她家境贫穷,有12个兄弟姐妹,不幸的她还患上了小儿麻痹症,医生曾断言她再不能走路,但她和母亲并没有放弃,每天坚持复健。渐渐,她跑着跑着,就跑到世界上没有一个女人追得上他。在1960年的奥运会上,她赢得了4枚奥运金牌。
威尔玛都可以从不能站立到最后获得奥运冠军,我们还有什么借口遇到挫折就放弃呢?人生是一场旅行,挫折难避免,一个人的伟大,不完全在于成功,更在于追寻与坚持。只要我们坚定信念,勇往直前,哪怕路途多么遥远,多么黑暗,也总有机会看到光明。我们会遭遇失败,正如我们也有机会成功;我们会步下舞台,正如也有上台的机会。
绝望中还向前跑,不要抱怨社会的不公,不要抱怨生活的艰辛,不要抱怨世事繁杂,只要铭记初心,坚持不懈地走下去,哪怕成效渺茫,也可以拥有心灵的宁静,内心世界的丰盈,和一种向上向善的动力。
人间有味是清欢,行走人世,气清景明,繁花盛开。
人生百年,有时候我们觉得三万六千个日日夜夜是那么漫长,有时候我们却觉得多少美好的岁月转瞬即逝。究竟我们的心中有多少真挚的深情,能够经得起岁月的等待;究竟我们的一生中有多少没有实现的梦想和愿望,还能够经得起沧海桑田!
于丹的新书《人间有味是清欢》,用朴实的语言,真诚的态度,以她自身的经历,为我们解读如何面对人生,如何化解困惑,如何面对文化,如何面对生活。
生活本身包含着人生百味,其中的酸甜苦辣喜怒哀乐,只有亲自经历品尝,才能懂得什么是我们应该追求的生活,才能真正理解人生的真谛,才能懂得什么是我们所要的真正的幸福。人生中有许许多多的风风雨雨、沟沟坎坎,我们的内心时常被狂风暴雨所侵袭,被无常的困惑和遗憾所困扰,这时候我们就需要一种力量,一种来自内心的温暖,如何驱散阴霾,如何融化寒冬,如何化解忧愁和悲伤,如何治愈心灵的伤口,如何净化我们的心灵,洗涤我们的灵魂,拂去尘世的凡尘,让我们的心温暖、宁静、快乐、幸福。正如于丹在书中所说,很多人说这个时代太浮躁,其实,身处浩渺的大千世界中,每个人只是其中一员,我们能做的是静下心来真诚地面对生活。可以将自己置身于行走、绘画、音乐、读书的世界中,或者去养花、养鱼、听戏、喝茶,我觉得都可以。只要让自己倾情投入,从中获得宁静从容,你就一定能找到生活的平衡点。为什么很多人生活富裕了,却失去了欢乐,反而回忆起那些没钱的日子,原因就是在没钱的时候,生活得很朴实,感受的是真心;因为是真心,活得更踏实。
生活的每一天都值得我们去珍惜,我们无需羡慕灯红酒绿的醉生梦死,我们也无需依附那些狂嚣一时的达官贵人、爆发土豪,我们只需寻求自己内心的宁静。只要你有一双发现美丽的眼睛,生活处处都有美丽的风景;只要你有一颗热情善良的赤心,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有精彩的故事和深刻的感情。豪华总不长久,得意也只是一时,持久的、持之以恒的,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的是我们必须面对的平平淡淡的生活。只有我们细细地用心品味,才会发觉生活的点点滴滴,都是那么美好,即使是凡人小事,哪怕是花花草草,或者是一本书,一杯茶,我们都能从中品味出清新的芳香。正因为我们用心思索,我们真心追求,我们懂得珍惜,哪怕没有钱,我们一样有精致的人生,哪怕不富贵,我们一样过着优雅的生活。优雅的生活,不是来自于金钱,也不一定就是豪华排场,而是有丰富的内涵和涵养,而是有一颗丰富的善良之心,而是懂得互相珍惜,而是有滋有味的百味人生。
懂得珍惜,理解生活,不是没有困惑,不是一帆风顺,仍然需要追求,仍然需要付出,在人生路上依然会有意想不到的风风雨雨,但因为心里种植着百花的种子,我们的周围迟早会散发着百花的清香;心里有一个能够盛得下潮起潮落的大海,我们的生活自然不会畏惧各种狂风暴雨惊涛巨浪;心里装得下日月星辰,我们的心灵自然会有一个浩瀚无垠的天空。
哪怕是一朵花,也有一朵花的精彩;哪怕是一顿饭,也有一顿饭的清香;即使是一个温暖的瞬间,也值得令人回味;纵然是一段普通的感情,里面也包含着无数的喜怒哀乐。当我们一步步地走过,当我们一次次地跨越,当我们转过身回忆,当我们细细品味,我们会发现,一路走来,原来我们走过的那条小路上开满了精彩纷呈的美丽小花,即使是我们曾经流过的痛苦泪滴,也化作了晶莹剔透的一粒粒珍珠。
其實我以前很不喜歡讀古文的。我的文言功底極差,是為了考試而學。看到那些詩句,我們一致認為他們都在無病呻吟,但日後再回想起,其實不過是因為我們被強逼去讀他們的作品。離開了學校,再也不用碰詩詞,頓覺一身輕,卻有點惆悵,我讀了這些多年的東西,以後真的再也不見了。後來偶爾在微博上讀到數句詩詞,頓覺古文很美,一個衝動就決定要再讀古文,於是我想到了蘇軾。
「回首向來蕭瑟處,歸去、也無風雨也無晴。」我那時不知道這首詞的名字,只記得這一句和作者,也許是因為太簡單了吧。林清玄說他喜歡蘇軾,因為他的詩詞易懂。
眾多詩人,我最喜歡的是蘇軾,因為我喜歡他的豁達,也因為我只認識他這個人,但也僅限於豁達而已。所以我想更了解他,便有了接下來的讀後感。
「識遍天下字,讀盡人間書」,讀到這裡不禁微微一笑,原來大家所崇拜的蘇軾也曾是個自滿的人。大家都是凡人,有了一定成就免不了會自滿,何況是個乳臭未乾的少年。可是他後來的發憤,大概不是人人有之,我們都樂於沉浸於自己的世界中,所以我很是佩服他的行動,而他成功了。
我想提起蘇軾,大家第一時間想到的會是他的多次被貶及豁達,於是我誤以為他天生是個樂觀的人。但原來他也曾失落過,會為此而憤憤不平,只是他必須從悲傷中走出,於是接受現實,學會看開,從中作樂,也就練就了後來為人所熟悉的豁達。所以不是每個人生來就是這樣的,我們經過打磨,有人成了小圓卵,有人成了寶玉,有人鬱鬱不歡,有人擁有自由,我們的差別是這樣來的。
痛苦從來都只是痛苦,只有對痛苦的思考才是財富,於是蘇東坡才成為我們後來認識的蘇東坡。若他只是一味地怨天尤人,我們不會如此佩服他,而他的半生亦只會沉浸於悲涼中。但不得不說的卻是,儘管知易行難,他依舊實踐出這大道理。
我更佩服的是他為民請命的心,原來他也是勞碌命哈哈~他如此的樂觀,身於異鄉卻仍有心情四出遊玩,又深信及時行樂,應該如陶淵明般自由,卻沒料到他始終有愛民之心。放不下百姓,一心要為民服務,只好一直就在他所厭惡的官場中浮沉。他是注定不屬於官場的,不圓滑、不「堅忍」,難怪屢被奸人所害。所以他是有多麼愛民,才使他捨不得放下那官位,尋一地歸隱?我真喜歡他的堅持,也喜歡他的認真。
蘇軾有那麼多好友,又與妻琴瑟和鳴,想必也是他的性格使然。一個樂於放下身份與平民交談的人,大概只要道相同就可同枱共飲,進而成友。不拘小節的人之所以快樂,不過是因為他們不用那麼多條約框住自己。
我曾聽說過蘇軾與其妻王弗的關係很好,只可惜紅顏早逝,我那時以為他們是自由戀愛的幸福產物。不過是否有愛情,婚姻卻不是談戀愛,是相守,要磨合,所以很多相愛的人卻步不進婚姻殿堂。想必王弗的性格和順,又與蘇軾互補,才成就一段佳話。
讀過傳記以後,蘇東坡在我心中的形象又立體了一些,多帶點人間氣色。他終於不是神一般的存在,也是有血有肉的人。
若問我最想成為怎樣的人,如蘇軾般是也。
一点昏黄泼墨跃然纸上,随水墨晕染开来的浓墨幻化成点点微黄的淡彩,遂其形状又似海边日出时分,天边金黄色的一抹淡云若动、若静。黄色泼墨下是一点饱和碧色之泼翠,随水渗开,好似中国古代水墨山水中远处的青山。书的封面中,碧色与黄色交染不知是苍山青翠了斜阳,还是霞光的微黄温暖了青山。
这一暖、一冷两色调泼墨的晕染中,人间有味是清欢的主题,以行书之笔浮现在此书封面中央,书法浓墨与泼墨晕染开的淡彩交相辉映。翻开中国水墨古典风的书面,伴着淡淡墨香的灵动文字,我也追随作者,行走山川、渡过江河,走过于丹先生走过的春来江水绿如蓝的杭州,醉梦西湖畔,寻找前世在湖边丢掉的一湖烟波;踏着丽江穿越千年的青石拱桥,聆听桥边吱呀呀的水车转动着潺潺溪水,伴随着布农铃叮咚作响,依稀看到千年马帮从山中向我们慢慢走来;走进巴黎那氤氲着玫瑰花香与琥珀色酒香的小巷深处的红酒坊,捧起一只酒杯,轻轻地从木质酒桶最下面的龙头中拧出一杯红酒,把酒杯放在手心,用手心温暖着杯底,慢慢地摇,品着慢慢摇出的酒香,回味曾经踏遍千山万水、尝遍世情风霜百味的岁月,体会逝水流光中那些生命的瞬间。
伴着阵阵书香,我仿佛走进了作者的昆曲老师周铨庵先生与她的爱人谢锡恩老师他们位于胡同里大杂院的家,我想,那一定是个安静而又清爽的初秋午后,夏季的蝉鸣和空气中的余热还尚未散尽,高爽的天空带给了我们夏去秋来的丝丝微凉,大杂院古老的青砖院墙畔,百年老杨树上苍老的绿叶和灿灿的黄叶还在老树干上错落着,一阵风过,一簇簇叶儿,金黄、苍碧,簌簌飘飞,有的飘到远方的马路,有的寻找新的土地,化泥、护花,有的则飘过青砖院墙,飞进周铨庵老师与她老伴儿朝夕相伴的大杂院儿里的小平房。屋里的泥地,斑驳不堪,正中间放着蜂窝煤球炉子,旁边是把旧躺椅。谢锡恩先生靠在躺椅上,吱吱呀呀地慢摇,翻开一卷书页泛黄的线装诗集。周老师则在屋里端茶倒水,手持简陋的茶具,嘴里还哼着最爱的昆曲儿。二老夕阳之年深居陋室而吟曲作诗的淡淡清欢,那份与君相伴便是晴天的暖流,也流进作者的心田,随着作者灵动的笔墨,跃然《人间有味是清欢》的书章,让我们伴着幽幽书卷香气,感受着于丹先生从孩提时代行至知天命之年,一路走来的心路旅程。眷恋着孩童时代的作者端午节时手腕上系着的五彩绳;怀念着来不及与作者说再见就匆匆离世的张主任、耿总;珍惜着与爱人、家人、学生相处的分分秒秒,学会爱,更超越爱,把细水流年雕刻成生命的印记,在成长中遇见更好的自己,找寻心安的归处,回到最初的明朗、清白,开一卷水墨淡彩,轻吟一句人间有味,最是清欢。
人间有味是清欢——苏东坡传读后感:
元气满满,富有生气的人总是不容易被理解。东坡被林先生称为,多才多艺,生活多姿多彩的人。无疑,苏先生确实也是这样的人。诗、书、画、文、词可谓样样精通。单单拿出一样做到顶尖已经是难得可贵,样样精通可谓神人。
不仅仅文方面,还钻研制墨及工程营造。甚而美食方面也有所造诣。传奇一样的存在。
北宋自赵匡胤黄袍加身之后,重文轻武。对待文人是比较宽容的,倔强的东坡秉性使然,自然流露自己的情感。在政治上虽有抱负和才华,却被频频贬谪。不断向南流放的日子,更见其乐观豁达的人生观。
如此旷古奇才乐天派,越读越让人着迷。
对此,先是对苏东坡和林语堂本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接着,对四川眉山和三峡充满了向往。其次是,宋朝的政治文化制度。还有王安石变法和历代的改革。当然还有东坡系列美食。
先抛出较喜欢的苏先生几首诗吧。(题外话)第二首密州思到王弗所做,密州是现在山东潍坊的诸城。东坡说到王弗时,说到一句无后顾之忧,印象深刻。
《满庭芳》
蜗角虚名,蝇头微利,算来着甚干忙。事皆前定,谁弱又谁强。且趁闲身未老,尽放我、些子疏狂。百年里,浑教是醉,三万六千场。
思量,能几许?忧愁风雨,一半相妨。又何须抵死,说短论长。幸对清风皓月,苔茵展、云幕高张。江南好,千钟美酒,一曲满庭芳。
人世间的虚名薄利,不过是蜗牛触角、苍蝇头那么大的得失,有什么好为之奔忙争夺的。凡事都有命中注定,谁弱谁强也没有意义。暂且趁着闲散之身还未老去,容自己稍许张狂。一百年中就算每天沉醉度日,也不过三万六千场。想想,能有多少呢?还有忧愁风雨要占去一半。又何必硬要说短论长。有幸面对这清风皓月,苍苔作垫铺展,流云作帷帐高张。江南好,有千钟美酒,歌一曲。
《江城子》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两人一生一死,隔绝十年,音讯渺茫。克制自己的思念,却本来难忘。妻子的孤坟远在千里,没有地方跟她诉说心中的凄凉悲伤。即使相逢也料想不会认识,因为我四处奔波,灰尘满面,鬓发如霜。晚上忽然在隐约的梦境中回到了家乡,只见妻子正在小窗前对镜梳妆。两人互相望着,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只有相对无言泪落千行。料想那明月照耀着、长着小松树的坟山,就是与妻子思念年年痛欲断肠的地方。
《定风波》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不必去理会那穿林打叶的雨声,不妨一边吟咏着、长啸着,一边悠然地行走。竹杖和草鞋轻捷得更胜过马,怕什么!一身蓑衣,足够在风雨中过上它一生。
略带寒意的春风将我的酒意吹醒,寒意初上,山头初晴的斜阳却殷殷相迎。回头望一眼走过来遇到风雨的地方,我信步归去,既无所谓风雨,也无所谓天晴。
对苏东坡,宋朝,改革,王安石,林语堂,感兴趣的欢迎大家来一起交流哈。对三峡也充满了向往,有打算去此处旅行的或者旅行过的也可以一起探讨一下哈。
常言道:“读书三十年,腰间无尺组。”在学校,我们看过许多书,在读完一本书后老师通常会给我们布置一篇作文,我们可以通过读书笔记来记录自己的感悟,如何在读后感中全面的总结自己的心得呢?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天才读后感1000字合集”,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内容简介:在这部迄今为止最好的尼古拉·特斯拉传记中,玛格丽特·切尼发掘了这一位20世纪最伟大的科学家及发明家被埋没的、杰出而有预知能力的宏伟思想。尼古拉·特斯拉被他的敌人称作疯子,被钦服他的人称为天才,被世人公认为一个谜。而毫无疑问,他是一位开拓性的发明家,创造了一系列令人惊叹、甚至是让世界改头换面的装置。特斯拉不仅发现了旋转磁场——这是大多数交流电机器的基础,更将我们带向了机器人、计算机以及导弹科学的基本所在。然而,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所有这些装置的创造并无理论在先。他的天赋几乎是超自然的,他辉煌、热切燃烧的一生以及所有天才几乎都有的神经官能症,使其受扰于一系列的强迫症和恐惧症,并偏爱于铺张浪费的、凭脑海中的形象所见达成的试验方法。与此同时,他也是一位受人喜爱的社会人士,受到各色人等──包括马克·吐温和乔治·威斯汀豪斯等名人的钦佩,以及一大批社交名媛的爱慕。从特斯拉出生于南斯拉夫,到20世纪40年代死于纽约,玛格丽特·切尼描绘了一位引人入胜的人物形象。按编年顺序探究的人物一生,是一种有效的方式,能给予我们生存其中的世界以持续不断的警示。《被埋没的天才:科学超人尼古拉·特斯拉》深入探索了一位科学奇才仍有待于世人探究的成就,并调查了这位人物在科学之外所经历的种种困扰和古怪。
被埋没的天才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有一种说法是:尼古拉·特斯拉不是史上最被高估的科学家,就是最被低估的科学家。根据特斯拉这位大仙现在的知名度来看,明摆着,他的确是被低估了,至于是不是那个最被低估的人,谁也说不清楚,因为这个发明狂人的一生中围绕了太多的迷团、传闻和阴谋。 相传特斯拉家拥有超强的天才基因,她的母亲虽然没......
被埋没的天才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作者对特斯拉奇特的命运与遭遇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将其详尽而生动地予以揭示。在这部迄今为止最好的尼古拉?特斯拉传记中,玛格丽特?切尼发掘了这一位20世纪最伟大的科学家及发明家被埋没的、杰出而有预知能力的宏伟思想。真的蛮好看的哦~大家也看看吧...
《我的天才女友》读后感1500字:
2018年秋季HBO出品了一部美剧《我的天才女友》,豆瓣评分一度高达9.4分,我早早便把它加入了我的百度网盘,并至少三次在独自晚餐的黄金时段尝试看完第一集,昏暗的色调和晦涩的意大利语让我一度想放弃,却又在没课的某一天渐入佳境一口气刷完了第一季的8集。深度的共鸣和震撼让我迫不及待的找出小说,毕竟小说的魅力是无可替代的。
《我的天才女友》是那不勒斯四部曲的第一部,整个系列主要是描写了Elena和Lila这对好友一生的故事,而《我的天才女友》主要是从Elena的视角描写了她们俩个16岁之前的故事,故事在Lila婚礼那天戛然而止,留下了巨大的悬念,而在婚礼之前发生的一切又是那么的耐人寻味。
教育
本书的一大看点就是关于教育的问题,在小学时Elena是传统意义的好学生,她刻苦努力,成绩优异,并以此获得老师的青睐;而Lila却展现了非凡的学习天赋,从最开始的识字算数到后来的写作与绘画,无一不令Elina羡慕,当Elena接受了Lila的“天分”,以第二名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时,这一切却在小学毕业的时候戛然而止。Lila的父母不愿意继续负担Lila上初中的费用,Lila为此激烈的抗争过,最后以被父亲从窗户扔出去摔断了手臂而告终。还记得他们的小学老师说过的关于“庶民”的话题:
从Lila最终失去受教育权的那一刻,她们两个的人生正式进入不同的轨迹,印象最深的是当Lila得知Elena的父母愿意让她继续念书时,她提议两个人逃学去看海,却又在半路改变主意返回,最后还是被Elena的母亲发现,Elena挨了一顿毒打,第二天见面时,Lila问Elena:“他们还是决定让你继续读书么?”
读到这里的时候,我感受到Lila的早慧似乎已经让她意识到不同的教育会成为横亘在她们之间最难跨越的鸿沟,她用自己的方式抗争了,也用“卑劣”的手段试图阻止她的朋友,但是最后仍失败了。父母对教育的认知和态度对孩子的影响永远是第一位的,原生家庭必然是教育的永久话题。
Lila的骄傲支撑她走了一段不短不长的路,从胳膊骨折时的那声“我没事开始”,她尝试用自己的方式抗争:Elena说初中会学拉丁语,Lila便在她开学之前就完全学好了拉丁语的语法,并能流利阅读拉丁语的著作;Elena说高中会学希腊语,毫不意外地Lila又早早精通并能熟练使用;在Elena学习遇到瓶颈的关键时期,Lila帮助她度过难关,一跃成为学校的第一名。而Lila的骄傲反过来又成为激励Elena学习最大的动力。
教育的话题一直贯穿了整本小说,而Lila对学习的态度也在逐渐发生着变化,她的生活环境逼迫着她要考虑撑起家里的生意,考虑应付男生们的追求,考虑自己的结婚对象,这一切都与她要学习的目标格格不入。
还记得Elena努力想让自己的文章登报,思前想后还是决定找Lila帮她订正,Lila第一反应是拒绝的,因为那个爱学习的她已经在她体内沉睡太久了,她帮Elena订正好,又认真的抄写了一遍之后告诉Elena,这是最后一次帮她了,因为这太让她痛苦了。放弃自己的所爱太痛苦了,看着Elena的成长也太痛苦了,Lila正式放弃了这条道路,也放弃了在学习方面领跑/追逐Elena的脚步,这一刻,这个人物悲凉的底色终于慢慢浮现了出来。
Lila告诉Elena让她坚持读书,说自己会帮她支付念书的费用,还说Elena是她的天才女友,彼此的“天才女友”。Lila把自己的愿望寄托在Elena身上,她甘愿吗?不,可是她无可奈何。从停止接受教育的那一刻,她的人生就已经被这座小城禁锢住了,她逃不出去,以至于到后来也不想逃出去了。
眼界是一个非常可怕的词汇,就像在小说的最后,Elena看到婚礼上家人朋友的样子,突然有了强烈的无法融入感,那是一种觉醒的状态,她无法容忍那些低俗的笑话以及那些斤斤计较的言语,她瞬间理解了老师所说的“庶民”,这种厌恶感让她想要马上逃离,而此时Lila却和谐的融入这个环境,扮演者她自己该扮演的角色。相关:我的天才女友读后感
什么是天才呢?在日常的语境中,有时我们会带着一点希图不劳而获的侥幸心理,将天才认为是“具有很高的天赋,不用付出太多努力而可以取得成功的人”,这样的情况是存在的吗?或者换个角度说,有不需要努力或只是小小的努力一下就能够成就的事业吗?
按理来说,不存在那种东西吧?在成就事业的要素里,幸运是非常关键的决定因素,但捷径与省力恐怕是两个概念吧。
看似扯远了,只是在个人的看法里,这本书可以打上“励志”“成长”等标签,也更适用于打上“职场”这一标签。如同日剧的职场剧总是童话一般,这本书也多少带有童话的氛围(正面意义),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有如此笃定于自己目标的人,而扎扎实实的通过不折不扣的努力来实现,达成阶段性目标,随后奔着更远大的目标而去,在我看来,这就是美好的职场童话。人生乃一场无止境的修行,主厨没有说出这句话,而留给我们的是这样的背影。
我自己对法餐认识极浅,在旅行中略有体验,未曾有过摘星之举,对于应有的元素和程式亦一无所知。唯有一点个人的小小心得:在国外旅游时间长了觉得胃里多少有情绪发作时,便会去吃一顿法餐,大体总能得到慰贴的款待,和极为放松的几小时美好时光。不是早餐的人间烟火,也不是下午茶的琳琅满目,是很切实的“被他人所考虑和关照着”的感觉。如果将“用餐的感动”作为“道”来理解,这与追求食材、外形、口味的“术”之间,还是有可被感知的区别。
又一次扯远了,还是说回主厨的故事吧,之所以认为这本书很适合作为职场成长读物来看,是因为它讲述了一个以梦想为动力的人,可以有多么努力,注意,是有策略,有方法的努力。我原以为做到85%就是很好的事,但其实做到95%都是不够的。那剩下的5%有时候我们都不知道是什么,看不见,摸不到,在目光所及范围的另一边,唯有再次检视自己,唯有穷尽可能,唯有破除成见,才能摸索到另一种可能性的边缘。
不努力的人总有无限的空间,而毫无成长的动力。反过来努力的人更恐慌的,是成长之路与时间之间的较量,人生什么的,说到底也是太短了吧,在无限的可能性,在那个想要去到的方向面前,时间真的是,太不够用了。
书有意犹未尽之处,原本想打4星。但斟酌之后仍然想给出5星的分数,美食也是艺术,而且是只停留在那个瞬间的艺术,作文比起可以被复制的画作和录制的音乐,美食被客人享用的那个瞬间是艺术的巅峰,而且是非常个人化,难以再现的体验。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人在为了这种体验,为了自己的理念而不断磨砺自己,推倒重来,这的确是一件感人至深的事。
希望这样的故事能被更多人看到。想到fined inning的时候,不只是昂贵的价格,而是背后的反复琢磨,和主厨和一家餐厅希望籍此而向用餐者传递的真情实感。这样,我们对美食,对自身,是不是都会多一些尊重,和思考呢。
《天才的编辑》读后感400字:
赶在上班前看完了《天才的编辑》这本书。传记一般都是历历在目的展现主人公一生中关于生活、工作的片段,其中责任、友谊、失落、遗憾、收获以及死亡是逃不开的话题。
本书也不例外。作者通过客观的一手资料为我们展现了美国编辑麦克斯·铂金斯的平凡而伟大的一生。说他平凡是因为他拒绝站在台前,他一生不变的原则:书永远属于作者。说他伟大是因为他是慧眼识人的伯乐,为了他的作者创作出符合他们才华的著作,铂金斯倾其所有的给与支持和创造性的建议。
作者为我们记叙了20世纪上半叶编辑的现场和中心,描写了编辑人与作者交流沟通的细节内幕,还原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太阳照常升起》《天使,望故乡》等杰作的诞生过程。
本书全面而又不过于琐碎地回顾了铂金斯完整的生命历程:他的婚姻和家庭生活,以及其中蕴含的矛盾与冲突,与女性好友保持一生不逾矩的相互欣赏与爱慕。职业生涯中与F.S.菲茨杰拉德,海明威,托马斯沃尔夫等作者的交往。认真负责及其天才般的智慧使他最终成为出版社的中坚人物和出版圈名声斐然的业界传奇,最后在岁月的无情催逼和多年案头劳作中迈向迟暮之年,在不清醒中告别了人世!
《我的天才女友》读后感2000字!
底层人物与那不勒斯的命运交响曲(内含剧透)。
这两个月时间,断断续续地读完了那不勒斯四部曲。大部分文字都是在凌晨0点-2点读完的,而且喜欢下雨的时候听着窗外的雨声躲在被窝里读书,这样感觉没有那么孤独,就好像我拥有了雨声的陪伴,其实我拥有的是两位女主莱农和莉拉的陪伴。
这四本书涵盖两位女主角从小成为朋友一直到老年长达半个世纪的故事,但是又不仅限于这两个人物的故事。其中涉及的主题又非常多,友谊、阶级矛盾、政治斗争、婚姻危机、家人关系等。想要面面俱到地去讲这四本书很难。总的来说,这四本书非常有力量,下面会提到我所认为的力量源自于哪里。
我个人最喜欢第二本《新名字的故事》和第四本《消失的孩子》。喜欢第二本很简单,这本书讲的是两位女主青春期的故事,特别喜欢两位女主莉拉、莱农以及男主尼诺在伊斯基亚岛晒太阳、读书、游泳的日子(当然是在尼诺犯贱之前)。喜欢第四本是因为其中的悲剧元素,尤其是莱农的妈妈去世以及莉拉的孩子消失的那几段,让人太难过了,也因此变得深刻。
当然从第三本书的开头莱农描述多年以后吉耀拉的死开始,死亡这个主题就开始贯穿整个故事线了。先是尼诺的朋友被枪杀,吉诺被枪杀、莱农的前男友弗朗科自杀,莱农的妈妈病死,索拉拉兄弟被杀死,莉拉的家人相继去世等等,看到后面离开的人越来越多。
个人认为,虽然这一系列作品故事复杂,但还是能看到两条主线在走。一条是发生在围绕莉拉、莱农以及她们的朋友展开的故事;另外一条是与那不勒斯甚至是意大利半个世纪多的社会变迁以及阶级对抗有关。其实发生在几个人物身上的故事正好能够反应那不勒斯当时的社会变迁。
总结一句话,整个作品其实就是在讲底层小人物在大时代背景下通过各种努力想要改变自己命运的故事。
首先想要谈谈那不勒斯的象征意义。作者多次提到那不勒斯的腐朽、暴力、落后、粗鲁,因此那不勒斯成为了故事中的人物想要逃离或者改变的地方。
然后从各个人物身上能看到他们所代表的阶层,各个人物之间的对抗也可以看出各个阶层之间的对抗。
1.莉拉-出身工人阶层,之后嫁入小资产阶层,企图改变自己以及家人的命运。婚姻失败以后,便尝试通过新兴技术来改变自己的命运。(我觉得莉拉有一点点像我们现在所说的程序员群体。)但是我觉得莉拉更厉害的武器是她的才智,善于利用各种人物关系来达成自己的目的。值得注意的是,莉拉一直都没有离开过那不勒斯,莉拉所做的是扎根于那不勒斯并通过对抗小资产阶级的人物尝试改变这个地方的环境。这一点和莱农不一样,莱农所做的一切基本上是逃离那不勒斯并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
2.莱农-出生于底层,通过不断地学习一直读到大学毕业,并通过婚姻成为一名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成为小说中底层人物中唯一一个成功地逃离了那不勒斯的人物。莱农很像中国大部分的读书人,想通过知识改变命运。但是莱农最后还是回到了那不勒斯,而且莱农身上一直沾染着那不勒斯这个地方的粗鲁,偶尔还带点暴力。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暗示就是,莱农一直不想成为想她母亲那样外形丑陋思想低俗的人,但是却变得越来越像她母亲。我认为这也是小说很想表达的一点:一个人的出身其实是一辈子的伴随,不要尝试去逃离它、隐藏它或者改变它,要像莉拉那样直面它。
3.尼诺-渣男啊啊啊啊~太渣了!我都不想做分析。用小说里的一句话总结尼诺很合适,那就是尼诺是没有根基的。你很难去把他归到某一阶层,他所有的成功都是靠攀附各路上层阶级的女性而获得的,因此情人多到数不胜数,性生活很乱,简直就是他爸爸的翻版。尽管尼诺说过他不想成为像他爸爸那样的人,但最后也逃不开自己的出身,比他爸爸“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这一点再一次印证了一个人出身的影响以及家庭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尼诺让我想到《漂亮朋友》里的杜洛瓦。
4.帕斯卡来、恩佐、安东尼奥-底层人物,共产主义倾向,其中帕斯卡来是纯粹的共产主义分子、激进的左翼分子,把对资产主义的对抗做成了自己一生的事业。
5.斯特凡诺以及索拉拉兄弟-这些人物无疑代表着这一城区的资产阶级以及权贵阶层,尤其是索拉拉兄弟,势力范围很广。而莉拉、莱农以及她们的朋友所做的一切就是与索拉拉兄弟做斗争,也就是底层与上层的斗争。而在60年代的意大利,工人阶级以及左翼分子确实也很活跃。所以,这里可以看到小人物的命运与大背景或者那不勒斯的命运重合的地方。
但其实,大部分人物和莉拉不一样,大部分人还是只能选择依附索拉拉兄弟才能活下去。像吉耀拉、莉拉的家人甚至到后来安东尼奥、莱农的家人都和索拉拉兄弟有过或多或少的联系。但最后这些人的命运其实都不太好。吉耀拉被抛弃,最后因为心脏病死于公园。莉拉的哥哥里诺,最后染上毒品死于吸毒,让人感到痛苦。
可是莉拉即使在最最困难的时候也没有向索拉拉兄弟低头,甚至是利用了他们。从这里,也更能看到莉拉顽强的生命力。其实莉拉一辈子都很不幸,遭遇了丈夫与家人的背叛、婚姻中的家暴、情人的抛弃、工厂的猥亵、索拉拉兄弟的威胁、疾病的缠身、最后的最后还有至亲的消失。我读到她孩子消失的那一段,真的感到好难过。但是莉拉,一直在与生命中的苦难做斗争。我想这一作品带给我的力量可能就在于此。
我相信莉拉最后的消失并不是死亡,而是活在世界上的某个角落,她也许希望自己女儿的消失也是如此。
最后,关于这个作品,我更愿意相信它不是纯粹由莱农自述写完的,因为莉拉一直在莱农的脑海里,一直影响着莱农的写作与文字。
那不勒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时我甚至不知道它是啥,却莫名地被吸引,读起来连贯上口又略带神秘色彩,让人想到中世纪的神秘女巫、吸血鬼。在渐渐揭开“那不勒斯”的神秘面纱后,我看到的是一个贫穷、混乱、破败、充满暴力、散发着腐朽却充满一种“活下去”的生机——对,就像是打不死的小强——的那不勒斯。正如作者一样,讨厌她,忍不住地想逃离她,却又几度回到她的怀抱——就像一只风筝,那不勒斯手中握着的那根线,牵着那段最真实、支撑作者一生的友情。
洋洋洒洒的四部曲,从“我”的女友莉拉的“人间蒸发”开始,“没有留下任何线索,同时抹掉了她在这个世界上生活过的一切痕迹:衣服、鞋子、书、照片、电脑,甚至老式的电脑软盘,统统没有了。”不服输的“我”打开电脑就开始写——我们故事的所有细节,“这一次看谁能赢”。两位女性的不同的成长史以及她们之间的时而“塑料”,关键时刻却堪比“真金”的友情就这样被娓娓道来。
第一部《我的天才女友》,作者描述了“我”与莉拉如何从童年认定彼此建立友谊,到青年时期各自的教育、爱情、婚姻。从小就表现出非凡天分的莉拉吸引着每一个人,相比而言,一直温顺乖巧的“我”虽然也得到了大多数人的喜爱,却觉得始终在莉拉的影子下暗淡无光。莉拉是“不羁”的代表,读书的时候与老师斗,
作者把“我”的感情表达得细腻而真实。
《天才儿童的悲剧》读后感1500字
本以为这是关于超常儿童智力开发的,一直没有买。最近才发现,这是一本从精神分析视角看待母婴关系与成年后心理疾病的书。哈尔滨出版社出版,作者瑞士的艾米丽米勒。
这本书介绍了超级敏感的孩子们,他们成年后善于倾听,富有同理心,很关心人,然而他们对于自己童年的回忆却是困难的。他们对待别人或许很和蔼,对待自己的孩子,有时可能十分苛刻。他们好像一直带着虚假的“自我”生活着,因为他们无法跟自己的内在小孩连接上。这或许起因于他们的童年早期,父母是带着他们的期望看着这个孩子,而没有准备好接纳这个孩子的真实。孩子却是极端敏感的,当他们接收到养育者的神情和语调,他们很自然就发展出一套虚假的自我来应对父母,获得他们的爱。
书的第二章,从抑郁和妄自尊大两种情绪上,去分析一个孩子从小没有机会跟自己的母亲真实连接,从而不得不发展出一套机制来满足自己。也就是通过构建出一个虚假的自我,获得周围人的称赞,或者靠外在来赢得掌声。因此他们的情绪在妄自尊大和抑郁两种极端情绪之间摇摆,也就形成了两极情绪。
看了这本书,我不禁想起NLP课程上老师问我的一句话:你有什么特性是你家人不知道的吗?我睁大眼睛想了半天,无比震惊地摇摇头。那一刻,我的脑袋里浮现出一处被修剪得很整齐的灌木丛。我脑袋里关于自己的性格特征的评价,全是来自父母从小到大日常对我的各种评价。同时我也深深地了解,我的父母并不懂我。然而,那一刻我才清醒地认识到,何止是父母不懂我?我自己又何尝了解自己?我一直以为的“我”在哪里?
活了三十多年都是假相。我一直以为我是叛逆的,不听话的,同时也是温顺的,服从的。结果,我行为上会有不服从;精神上,我全盘接受了父母给我的价值观人生观。我从来没有超越他们!我都没找到那个真正的“我”!我印象中的我,是父母用语言虚构出来的!那一刻我明白我孜孜不倦学习心理学的真正内在动力了。
然而我也是书中所描绘的极其敏感的人群,也就是最适合做心理咨询师的那种人。共情和移情能力很强,很容易捕捉到别人的想法。当我同学第一次给我指出来之前,我还以为人人都有这个本事。当我集中注意力时,我很容易猜出别人的想法,帮他把话说完,或者主动提供帮助。当然,幸亏我比较懒,有这样功能又勤快的人肯定累死了。所以我懒得管成人,而喜欢跟儿童打交道,不会累死。我这样的敏感,我猜一定是婴儿期获得非常好的照顾。
共情能力是母亲和婴儿早期互动时,母亲轻易捕捉到孩子需要,并且满足他。婴儿就很容易形成共情能力。我和我的孩子,这种心灵相通的默契也是一直存在,我还以为是本能。直到看到这本书上记录了一位母亲抱怨,我才知道,这也是早期我母亲的功劳。而早期我母亲对婴儿的这种敏感,自然又得益于她的母亲。一个没有在早期被很好对待的母亲,就很难形成与自己的孩子的自然互动。
动物实验也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除了恒河猴子的实验,二十只猴子被剥夺了母亲,长大后,有八只猴子虐待自己的猴崽子,七只猴子对自己的猴崽子视而不见,四只猴子杀死自己的幼崽,一只猴子很笨拙地抚养自己的孩子。
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风雨哈佛路》也印证了精神分析的观点。一个生命力极其顽强的孩子,在母亲得艾滋病和精神分裂,父亲吸毒的家庭里成长。母亲去世,父亲被捕入狱后,外公只肯勉强接受她姐姐,不愿照顾她。于是她先跟着一个邻居老太太,后在街头流浪。她从垃圾堆捡来百科全书就认真阅读,并且在一个贫民区补习班流连不返,最后补习几个月,考上了哈佛大学。用家庭系统或者其它来解释这个现象很困难,为什么这个女孩有这么顽强的生命力,在那样混乱的家庭里不屈不挠,还是继续顽强地绽放着她的生命力。
电影末尾,这个女孩回忆起她早期的生活,母亲精神分裂没有发作时,一家人在草地上欢乐地笑着跑着。也许恰好在她生命早期,最需要从母亲的眼睛里看到自己的时候,她母亲的目光一直很温柔,充满了欣喜。那种看自己的宝贝的心情,也许是第一个孩子,她的姐姐没有感受到的。即使后来母亲发了疯似的抢生活费去吸毒,即使后来母亲病歪歪躺床上,她心里那个母亲,仍然是那个欣喜地看着她,像看着宝贝一样的母亲。
我们小时候活在母亲的目光中,大了,也许还活在小时候母亲看我们的眼神里。
“《金锁记》读后感”为小编为您收集并提供。读书一直是我们学习的重要渠道,我有读过一本名叫作品的书,书里的情节扣人心弦,让人百看不厌。在写读后感的时候,我们需要思考,需要去回忆、归纳、梳理。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年少曾读,体会不深,近日重读,拍案叫绝,再三回味,越爱不释手。我以为,和张爱玲其他的小说篇章比起来,这篇《金锁记》可以说是张爱玲顶峰之作,无论从技巧上还是思想上,都能体现张爱玲的天赋所在,寻常人是无法企及的。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人,尤喜描写各色“坏女人”,《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在姜家她处处遭到排斥和冷眼,因此她不断反抗,在别人眼中,她恶名昭著。后来丈夫和老爷相继死后,姜家分了家产,七巧终于得以脱离封建家族的桎梏——张爱玲把它比作是一把金锁——带着儿女搬到外头住。在七巧的下半生,虽然没有了压抑的生活,而且有了经济基础,可是她的后半生过得并不如意。旧时曾托以幻想的意中人三爷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犹豫揭穿了他的骗财的把戏,把自己生命中唯一一点的爱情葬送了;儿女长大要成婚出嫁了,可是七巧偏要和儿媳过不去,终于气死了儿媳;女儿三十岁了仍未婚嫁,好不容易找了对象,七巧偏从中破坏……最后,这么一个不幸的女人终于在郁郁中死去,结束了她不幸的一生。
张爱玲的小说受到传统小说影响很大,这篇《金锁记》尤其明显,单从技巧上来说,许多地方可以看得出《红楼梦》的影子来。比如人物描写方面。写七巧,小说一开端并不直接就写,而是通过两个下人的床头闲话点出,把这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的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和《红楼梦》借冷子兴贾雨村之口道出荣宁二府的兴衰故事一样异曲同工。
在两下人的口中,道出了七巧的出身;然后再借二嫂三嫂的背后冷言闲语,交代了七巧在家族中的低劣地位,因为她是平民出身,而且直言直语,大家都瞧不起她。在一系列铺垫之后,七巧终于出场,一开始就写她因为替二小姐云泽作媒,气得二小姐哭,三言两语之下,完全通过语言和动作来表现七巧的独立个性,还把姜府的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交代得相当清楚。短短四五千字,完全是侧面描写,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关系、人物形象交代得非常圆满清楚,张爱玲生花妙笔,让我赞叹。 其实这种侧面交代的方法在小说中应用得很广。最妙一笔是在后面,当写到七巧约准女婿童世舫见面,要拆散他们,在童的眼中,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在童的心中,印象是“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子”,而小说在写七巧老年的时候,一处都没有正面去刻画七巧的形象,而到最后才借旁人的眼睛点出,妙笔如斯,再次叹服。
其外,小说跨度三十年,写人物和事情的变迁,《金锁记》里面用的方法更是奇妙。比如小说最后,七巧把手上的镯子往手臂上推,那镯子在年轻圆润的时候是丝毫推不上的,可是到了老年,油尽灯枯,镯子能一直推上腋窝,这金镯子好比一把枷锁,三十年的压抑和苍凉无奈,就在这一推之间,纤毫毕现,实在是点睛之笔!
张爱玲在小说不断的提到“月亮”,月亮是苍凉的寂寞的象征,而不同的人不同的时期去看月亮,皆有不同感受,月亮是人物内心变迁的见证,如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象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的时代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象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亮;“彰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象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七巧眼中的月亮;“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象是黑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儿媳眼里的太阳。月圆月缺,正是人物命运的象征。
七巧的悲剧命运是通过一系列矛盾展开的,小说正是通过一系列的戏剧冲突牢牢抓住读者的心。一开始,一个出身低微的女子置身于封建大族,本身就是最大的矛盾,也是人物不幸的命运的开始。然后再通过七巧和妯娌间的矛盾、七巧和三爷季泽的矛盾、七巧和儿女们的矛盾,一环扣一环,结构严谨,故事,就在一幕幕矛盾中开展来。
七巧表面泼辣强悍,对人性极端不信任,但是,骨子里还是向往着幸福,她在寂寞的时候时常想起昔日和自己打情骂俏的猪肉贩,甚至,她大胆追求着三爷季泽。但是,想象终究是想象,而三爷也因着她的狼籍名声而不敢沾染。在幸福丧失之后,她唯一等待的就是独立出去。
晚年的七巧不断的和自己儿女斗争,其实正是她一生不幸的反映。她故意气死儿媳,因为在他们身上找到她自己青春的影子,她妒忌他们的性生活,因此近似变态地加以报复,这正是因为她没有得过幸福的性生活;她拆散女儿的婚事,因为她对男人已经是一律敌视的态度,因为她就是被自己所爱的男人欺骗,这几近心理变态了……整篇小说,从表入里,从正到侧,手法如此奇妙,七巧在张爱玲笔下,已然不是纸上人物了,而是写得活了,这样的功力,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都是很少人能比得上的。
《金锁记》写了在新旧交替的时代,以曹七巧为主的姜家一行人的命运变迁。其中姜家二奶奶曹七巧受封建的毒害,可最终她又成为毒害他人的封建家长,如文中所述“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可见“金锁记”的金锁其实是黄金的枷锁,“金锁”是封建落后的思想对人性的封锁。
开篇从描写月亮开始,又以月亮结尾,文中更是多次出现与月亮相关的描写:三奶奶的陪嫁丫头凤箫夜里看见自己在月光中的手是青白色的、长安在月夜里悲伤地吹起口琴、七巧与儿子长白夜话的晚上月亮像个狰狞的脸谱、七巧的儿媳芝寿绝望倒在床上时,月光里她的脚是尸身的颜色——显而易见,“月亮”这一意象在《金锁记》中绝非团圆美满的象征,相反的,它的出现都伴随着惨淡的命运的发生,正如开篇所述“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可以说张爱玲从一开始就预示了人物命运的悲剧走向。
作为线索一般贯穿了三代人的七巧无疑多占笔墨,她悲剧的婚姻使她压抑而疯癫,这是她的可悲之处;她的出身造就的粗俗尖刻与行为上的不检点受人轻视,这是她的可恨之处。时间的飞速跳跃加速了故事进程,以十年为分界线:十年前的七巧作为弱势的一方被人操纵着命运,十年后的七巧在丈夫、婆婆逝世后一跃成为强势的封建大家长,开始在子辈身上延续她的悲剧,譬如对儿媳的压迫与针对,以及对女儿长安的荼毒。
长安这一人物与七巧是现在与将来的关系,从长安受到毒害的心路历程可以窥见七巧这一人物的性格形成。比如母女二人在感情生活上有相似点,都因封建家长的干预所以无疾而终或遗憾错过。只是长安要更勇敢一点,她为和童世舫在一起努力戒鸦片,虽然一切在七巧的干预阻挠下如螳臂当车,无济于事。
而“鸦片”这一事物充满了时代标志,它是包裹在飘飘欲仙醉生梦死外壳下的腐化的败絮,七巧从当二奶奶时就靠吸食鸦片麻痹自我,自甘堕落,而她成为封建大家长后又引诱女儿成为鸦片的囚徒。我认为鸦片在文章中不仅是一种增加时代感、真实感的道具,更是除了封建思想之外残害人性的另一道“金锁”。
张爱玲以她独有的华美而悲凉的笔触写下的姜家兴衰的几十年,无疑受到《红楼梦》的影响颇深,其中尤以对姜家细腻的布景环境描写为典型,具有浓厚的时代气息。
有人说,张爱玲是一个传奇,她写尽了大上海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最早接触到她的作品,便是那一道白玫瑰与红玫瑰的永远没有答案的选择题。再后来,便是战火纷飞中流苏与柳原的倾城之恋,芬芳却沉重的第一炉沉香屑,以及苦却不能忘怀的茉莉香片。每个故事都令我感慨万千,记忆最深的便是那《金锁记》。
七巧带着沉重的黄金枷锁,一点一点地慢慢将自己杀死,而在她害死自己的同时,又用这枷锁杀死了自己的女儿、儿子。这个美丽而又悲哀的女子,就像一只美丽炫目的蝴蝶忽然被制成了标本,定在了门上,鲜艳而凄凉!她有爱,那个眼眸如水仙盆里清水养着的黑石子般明亮的黑眼男子,曾使她心里荡起了多少的涟漪,只有她自己知道吧!她也有恨,恨哥哥嫂嫂的爱财如命,不论死活便硬将她塞给一个半死不活的骨痨病人,让她还在梦幻之际就被推下了悬崖,甚至来不及呼救一声。她更有愧,是她亲手杀死了自己的一双儿女,她亲手扼杀了他们如花的生命!或许这一切都是注定的,当初那个错误的婚姻一开始就造就了两代人的灾难。对于七巧,也只有在弥留之际才能卸下压迫她一生的黄金枷锁。
生命的过程是开花的过程,七巧的花过早地谢了吧,未待烈艳却已凋零。她也许并不欣赏她的花,所以她没有好好照料,而当她终于意识到这花也曾经美丽过时,一切都晚了,过了花期,只能凋零了,她的一切觉悟,都像下半夜的昙花,太迟了。
每个人都是一朵花。请自我欣赏,自我珍爱,让生命之花用开不败。
我想曹七巧并不是一个值得去可怜的人。
首先,七巧是因为钱才无奈牺牲自己的青春和幸福嫁到姜家的,就极强的金钱情结,为了得到金钱,她成为了一个不折不扣的钱奴隶。而小说名字《金锁记》,金锁,也许就是指七巧内心深处的枷锁,在不断寻求病态发泄与报复的过程中,变得越来越自私、乖戾、刻毒残忍。
其次,从心理学上讲,曹七巧身上存在着严重的缺爱感与压抑感,爱情体验的缺失与情感体验的麻木,无助,让她苦楚不已,充满着强烈的落寞与感伤,而情思将她缠的越来越深,扼杀了人性中本该存在的温暖与美好。我得不到的,你们也别想得到,这也许就是曹七巧内心的写照。
第三,从精神角度来看,七巧身上有着浓厚的艾列屈拉情意综合症,表现为一种恋子嫉女,儿子结婚了,她害怕失去儿子,不愿看到儿子和儿媳恩爱,想方设法地,不惜采用任何卑劣的手段拆开他们,让儿子永远的留在自己的身边,看到长安与童世舫自由美好的爱情后,七巧的心理失去了平衡,正是因为女儿在爱情上的春风得意,使她产生了自卑心结,以至于设计扼杀了女儿的婚姻,造成悲凉的结局。
我想,大时代下,小人物的悲欢往往是被忽视的,不被理解的。
曹七巧命运多舛,出身并不高贵,被迫嫁给一个残疾人。一个女子在最美好的年华里油尽灯枯孤独寂寞的等待着,该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情,在三十年前的情状下本该看透一切的,可她却如此倔强偏执,一条路走到黑,直接造成了自己女儿的儿女的爱情悲剧,自己得不到幸福,也不让自己的子女得到。这样的女子,虽然可怜,却十分让人觉得可恨。
曹七巧为何会变化,我想这不单单是她自己所能掌控的事情。纵观全文,曹七巧在最后也没能认清自己,她也许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但是她没打算后悔。也许看清了自己人生的悲凉与荒诞,但是她也没有否定人生的意义。这也就说明了,其实曹七巧并不是一个人生的悲观者。只是她的人生中有着太多太多的毁灭性因素的存在。
她活在一个被否定的环境下,她挣不脱,逃不过,死死地粘在这张网上。被忽悠,被轻贱,被欺骗,被人们的眼光,语言,行为,活活的凌迟掉。千夫所指,无疾而终。
因为承受的太多太多的恶,所以内心只有黑暗,她并不是想做恶,只是控制不了恶毒的种子在心中发芽。她的一生都在被人嫌弃,甚至连子女都想躲开她。于是她用鸦片控制子女,用逼死媳妇来破坏女儿的婚姻和名声,以之来死死的抓住他们。
但这些都不是她的本意,她只是不想被孤立,只是想要有人去理解她。可是谁都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谁都想躲开她。她死的时候,也许也知道儿女们恨她。
其实她早就知道。
其实她都知道。
她只是被心里都野兽控制了而已。
扭曲在没有光的世界里。
相比起曹七巧,焦母对这个世界依然存在着温情,存在爱,她爱着自己的儿子,或者说,她,试图想要让自己的儿子过得更好。从某种程度上讲,我认为焦母是曹七巧的前身,她早晚有一天也会变成曹七巧那样的人。
而从本质上讲,曹七巧与焦母的初衷几乎一致,都是为了让儿子留在自己身边,觉得只有自己才能照顾好儿子,这种做法是一种觉得极度缺乏安全感的表现,也从侧面反映了当时男权主义社会制度的冷漠与绝对。
这些内心痛苦煎熬的女性,在一个闭塞的社会环境里隐忍了几十年,从最初的少女情怀,到老谋深算,精心设计每一件事。没有人去关心他们究竟承受了多少,而只是去指责她们身上所谓的恶与黑暗。我想这是一种极度片面的看法与理解。他们做错的事应该被恨,可是她们在社会中摸爬滚打,步步为营,被舆论压迫,磨灭的人性中的温暖,也同样值得可怜。
所有的黑暗,悲伤,负面,的东西,从来都不是我们主观上愿意去承受的。而是这个世界强加给我们,逼迫我们承受的。一个本该柔软的女子,一双大手按到某个肮脏,泥泞,卑微的地方,黑暗一片,没有办法逆转,只能在鲜血与美好年华的一点点流逝中走向生命的尽头。而这个时候,门开了,恍惚间重获自由,面向几十年来被阴影吞噬的光明,视线里被光线拉出一丝一丝的点,一面一面的线,重新变得光明与美好,曾经失去过的,又以另外一种形式回到生活中。
至少看起来是这样的。
而那黑暗,负面的东西,持续三十几年的压迫与背叛,痛苦,忍耐,在瞬间涌入心头,将本该柔软的心脏腐蚀干净,她开始以恶意看这个世界,以一种近乎于疯狂的态度,方式去试图保卫着自己身边仅存的温暖与光明。这无疑是可怜大于可悲的。
对于这样的女子,我能理解她的无奈,却并不认同她的做法。
我愿意以美好的方式去看待这个世界,温柔的对待这个世界。我想这也许就是改变吧,社会的改变和人生的改变。
我们之所以改变,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为了,不被世界改变。
愿我们都能成为不让自己后悔的人。
随着时间流逝,总有那么一些作品让我们记忆深刻,当不同的人看完作者的作品,他们都会有不同的心得体会。我们可以用文字记下来这些道理,这就是读后感了。我们整理了韩寒读后感,并分享给您,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这里有一个喜欢骑摩托车的青年左小龙,生活在因污染而发生变异的南方小镇——亭林镇。
一个要一直跟着他的泥巴,家败了,父亲死了,跟着母亲离开了亭林镇。一个自己想得到最终也没得到的黄莹,为了她爱的人离开了亭林镇。唯一一个能说得上话却看不到他的刘必芒,由于没有“大动物”,致使餐馆倒闭。他左一龙只是去电信大楼看看亭林镇,被误认为自杀,最后也应了下面叫喊“跳下来”的人,跳了下去。从医院康复后看到两封信:一封是黄莹的,语言简短,直叙了她对另一个男人的死心塌地;一封是泥巴的,道出了在他昏迷的日子里发生的事,以及他不曾问,实际上是不感兴趣的事,再近一步就是不感兴趣的女人的事。读罢似乎才真正明白,什么是自己要去追求的。骑着自己心爱的摩托车,在雾里,同样遇到了萤火虫,说不出话只能“用气声对它说:你跟我走,去找到泥巴,我帮你把龙猫找回来。”
书中有很多黑色幽默的语言,看了真是忍俊不禁,比如:左小龙路过波波印刷厂门口,人群堵住厂门口喊口号,看门的老头在路金波的示意下正用相机拍捣乱的人群,一看要拍照人群全散了,只剩左小龙在那里不知所以,当派出所所长问他:“你在这里干什么”的时候,左小龙回答:“我是路过的,我是去打酱油的”,读到这里时把我笑翻了。还有就是左小龙在温度计厂做兼职,检验温度计是否合格时,他会嘴里放几只,腋窝里几只,肛门里几只,后来波波杯文艺晚会结束后散场时,主办方发给每个人的礼物就是温度计,那些政客乐呵呵的把温度计放进嘴巴里。看到这时我正喝水,结果水都喷了一桌子。
韩寒以幽默、犀利的语言,自信而张扬地调侃浮躁的社会现实,对官僚主义、“经济搭台、文化唱戏”、计划生育、拆迁、教育、现代派诗歌、“走进科学”等一系列热点问题,毫不留情地进行后现代式的反讽、嘲弄。包括他的同行、青春文学写手郭敬明以及他自身都无一例外地成为笔端讽刺的对象。
梦想成为英雄的左小龙讨厌大城市,因为大城市容不下自己的摩托车。应该说,在看到左小龙想沿318国道去西藏前的段落时,我期待韩寒真把左小龙写成一个中国的切·格瓦拉,可在整个故事的背景下,这似乎又有些牵强。(w w w . f w s i r . c o m)于是后面的结局是注定的,在得不到黄莹、刘必芒的餐馆倒闭、泥巴跟着妈妈回了家乡的情况下,亭林镇已经没有了任何左小龙牵挂的人和事,离开就成了一种必然。
最喜欢的一段是左小龙出院以后骑车去找泥巴:前方的能见度已经接近了零,左小龙索性闭上眼睛,油门到底,心里默数了十秒,这十秒里,他无比平静。他觉得世界上没有任何人可以再追上他。结尾的一句“你能发光,你应该飞在我的前面。”触碰心灵最柔软的部分,与整个故事呼应。
韩寒揭露了我们的迷惘,更多的则是激励,只是,我们谁看到了?就像雪小禅曾经说过的一样:“我曾想过放弃,想过遗忘,却从未想过离去。因为放弃是为了更好地向前;遗忘是为了减缓所有的无奈;而离去却意味着放弃一整片天空!”
这故事在哀叹终要远走的青春,在歌颂悲哀的英雄情怀。梦想,会有无数次的断点,除了我们自己没有人会刻骨铭心。但,只有拾起残留的坚持继续脚下的路,海阔天空。一路是蓝,才会彼岸花开。
我想,我要像左小龙一样,驾着皇后号冲出318国道! 读后感》
这本书就是一本答记者问的书,我一开始也很拒绝看这种类型的书,看一个问题,再看回答,多累啊。没想到一看就看得舍不得放下了。感觉他很敢讲,答的话也很妙,明明是很犀利的话题,硬是能答出个能把读者笑出猪叫声的答案来。能看出曾经的年少轻狂,也有满腹理想,也有抨击现实,更有淡然接受,每个不同时期的想法都不一样。很欣赏他的豁达:“时代进步了,要甘愿被淘汰。作为车手和作者,我也迟早要被淘汰。被淘汰了,就别老上台表演了。”
读书的时候很喜欢看有情节、辞藻华丽的小说,喜欢过藤萍、沧月,也喜欢过郭敬明,但却鲜少会看韩寒的作品,唯一看过的居然还是韩寒本人极度嫌弃还直接想抹掉的《三重门》。我已经不记得这本书是讲什么的了,但我记得当时抄过很多好句,觉得韩寒写的比喻真的非常贴切,自己写不出,但看到又觉得非常妙的那种。还依稀记得书里面有描述校门装了自动门,他比喻为像是古人腰里别了个呼机。也许读书时代比较单纯,就是喜欢那种矫情又带点无病呻吟的作品,对抨击社会现实的书不感冒吧,所以没对韩寒留下什么印象。
偶尔看到韩寒赛车的新闻,感觉也就是玩玩吧,没想到他还是拿过冠军的,就如本书说到的,他拿冠军没见到什么大肆报道,他翻车就铺天盖地来报道,有时也真是看不明白大家的想法了。
看的第一部韩寒执导的电影是《后会无期》,说实在不是我喜欢的风格,我只记住了那只萌化人的阿拉斯加和那首听一万遍都听不厌的《平凡之路》,还有那个令人向往的东极岛。看的第二部是《乘风破浪》,被韩式幽默深深征服了,不同于周星驰无厘头的幽默,笑过了,你会认同,你会深思的那种。看的第三部是《飞驰人生》,《乘风破浪》只看到一丁点的赛车情怀,而《飞驰人生》直接就是致敬赛车了,可以看出韩寒除了真的爱写作之外,也同样热爱着赛车。《飞驰人生》里张驰说“灭了林臻东”,在答记者问里他也说过想“灭了”他爸,还有一些在某个领域顶尖的人。且不是说他看不得别人好,而是他就是有个想要在某件事某个领域做最好的心。
其实觉得韩寒和郭敬明真的是很不一样的存在,无论个人喜好,写作风格,做事都不一样,但无奈大家老是把他们两个拿出来对比,也许他们有着大家表象中看到的相同点吧,同样是因为写作而名声大噪,都执导过电影吧,而我看来,韩寒是真实质朴的,郭敬明是虚幻奢华的。
看着一路走来的韩寒,发现他正在一路长大。从一初的所谓的冷眼看世界,到现在责任的社会青年,不难看出,韩寒真的长大了。
《青春》,或正是他长大的一个代表吧。书中记录了韩寒一年多在博客上写的杂文,那是一直走路的辛苦和对现实丑恶面淋漓尽致的批判。书中写了许多对于当时时事的感想与看法。首篇青春便是当年闹的沸沸扬扬的富士康员工跳楼事件。谁说韩寒冷眼,这是一种对于社会莫大的关心与责任。有时候,这个世界就这样:你想说,有人不让你说,你说多了,有人却说你是假的。
这些年轻人是无解的,多么可悲的事情,本应该在心中的热血,它却涂在了地上。
从开始单纯的关注学校、教育,到现在的社会,韩寒一路走着,一直在路上。青春,多么美好可爱的人生阶段,只凭听也能让人平添几分遐想,可是,有些人却把它浪费在了成长的路上。韩寒以青春命名或许也是纪念自己已逝的青春时代吧。毕竟当年的韩少慢慢的变为了韩老,而今也是而立之年,是个做了父亲的人了。有了家庭,有了孩子,一个人轻狂的青春或许也该有个结束了,让自己成长的脚步歇一歇,有些累了。
所以我们在文学作品和歌词里经常看见一句话,那就是让心去流浪,当然身体还在城市里交房贷。
现实与理想总是隔着许多让人踌躇的东西,青春的我们经常做着现实不了却又不舍得放弃的梦。梦里的自己是孤傲寂寞的,至少心灵上总不愿让别人参与。那是属于自己一个人的梦,梦很美就像青春。渐渐的现实越来越的逼近,把自己的梦映衬的那么廉价,甚至一文不值,那时的我们是否还会如当初般执拗的追寻自己的梦呢?有时候,现实的残酷不是让你一无所有,而是让你直接死在了想拥有的路上。
这里你没有末路,你从不孤独。其实青春也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孤独,就算我们不可一世的不愿靠近这个世界,但我们还是有很多同路人,他们陪我们哭,陪我们笑,陪我们写着自己内心的文字,陪我们叛逆的做着肤浅的挣扎,陪我们自以为的反抗着这个世界---,这就是青春,有着很多很多的同路人走在一同长大的路上。
韩寒走了过来,他以自己的实际探着未知的路,他说,我从来就不觉得理想是救赎青春的一种方式。他执着的叛逆着,做老师眼中不可一世的孩子,任凭唾沫乱飞也从未曾改变韩寒心中坚定的决心,这样的韩寒才是真正的韩寒,才是我们眼中熟悉韩寒。
路是自己走的。
我一直相信这句话。韩寒决然地选择了自己的路。退学去写作。我一直坚信他的理想早在无数的鲜花与掌声中被吞没了而换之而来的却是无数的冷嘲热讽。我不知道他现在在想什么。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不再写作了。我更不知道的是为什么在现在这个时候还有人大言不惭的来讽刺韩寒。他没有去招谁惹谁。他只想走好自己想走的路。以自己快乐的方式活着。朋友他没做错什么的。
韩寒一样有着我们这些同龄人都有的无法超越的痛苦与寂寞。他的痛苦与寂寞我想只会比我们的多绝不会少。他所承担的压力更是我们这些同龄孩子无法知道与理解的。太多的时候我觉得韩寒也许不再去碰笔不去在出书,写作。他会好过很多。也许他现在的选择是对的。他说他相信张爱玲的话:出名,要趁早!也许他这样说也只是他自己对自己的一点安慰罢了。一个17岁的男孩要在精神和生活中承受怎样的压力与痛苦是我们无法预测的。也许看到这你会说,有那么多的少年作家一样的成名,那不是都和韩寒有着一样的痛苦与压力吗?可是朋友你别忘了。韩寒是退学。除韩寒以为还有哪个少年作家是退学去写作的呢?这样想来我们很轻易的就会想到韩寒的书要是卖不出去了或是没有人在去支持他了。那么他就完了。他就把自己玩完了。真的。因为他连高中毕业证都没有。他生在现在这个时代是无法自食其力的。有太多的人羡慕韩寒。羡慕他的名气。羡慕他的才华。羡慕他的钱可又有谁想过韩寒有一天书卖不出去了他该怎么生活。所以韩寒并没有什么我们可好羡慕的。他有着比我们更多的痛苦。我想如果今天韩寒在这他也会这么说的。所以韩寒真的是和我们一样让人怜惜的孩子。一个孩子而已。
看完《毒》。我最大的感触就是韩寒自己拍的一张照片。那张照片上有两个很阳光,很年轻的男孩。韩寒在这张照片的下面写下这样的文字:我看到这些很年轻的脸会觉得距离很远。那一刻我真的很难过。第一次看到这些文字的时候我并无太大的感触。可一上萌芽我就知道了在这里有那么多的人对韩寒冷嘲热讽。从没有停过。我想也不会停了。韩寒对一些人的话只是一直保持着冷漠的态度。他没有在任何地方对任何人申辩过任何一件事。也许他说出来也好。也许会有更多的人再去讽刺但我相信他一定会比现在快乐得多。我不相信韩寒没有来萌芽。也许他一直都看静静地看着。沉默不言的观看。
那张照片下的那些文字让我深深感到韩寒经历的太多太多。很多事对于他来说都已是无所谓了。也许这样活着才会舒服些。
韩寒,选择了走自己的路。我还是那句话路是我们自己走的。无论怎么走都是自己选的。我想韩寒至少不会后悔。因为他毕竟做了自己想做的事。做了太多人想做而又不敢做的事。所以我想无论韩寒他以后去做什么,写作也好,赛车也好我们都应在着默默的祝他快乐,幸福。因为他真的是一个值得我们怜惜的孩子。
很多事情荒诞可笑,但是,其实生活就是上演着这些荒诞可笑的事,只是被放大了,才觉得好笑,然而这就是每天真实发生着的,我们看着的经历着的。
《一座城池》很贴近生活,医疗,教育,工作,现代爱情观,看热闹等。都是我们每天都在讨论的,只是换个角度换个语气叙述,但是一样的讽刺和黑色幽默。
其中,看热闹是最为嘲讽的。一场一盆水就能解决的“火灾”,居然引来了群众的围观,偏要看消防队的表演,充分而夸张地体现出现代人爱看热闹的心理。
整本书都在写社会。使我们发出的笑声,也就是这个社会,笑这个社会的荒唐。事实上,我们生活的社会也很荒诞,只是我们对社会上各种丑恶的现象都习以为常了,对于这些已经习以为常了。
光荣日
几乎所有看过《光荣日》的人,都会将它贴上魔幻现实主义小说的标签。就连作者本人韩寒也称之为——这是一个荒诞的故事。
韩寒把这个社会的没落,官场的腐败,娱乐圈的黑暗,都包含在这没有故事的故事里。
一篇没有思想中心而只有情节的小说不是好小说。而一篇没有情节只有深刻思想中心的小说却未必不是好小说。而《光荣日》就是这么一部荒诞而现实的小说。
1988
《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是讲一个年轻男子驾着1988车子出门远行,路上遇到了怀孕的妓女娜娜,两个人发生了关系,然后被抓,然后一路同行,娜娜向男子讲诉了许多想鲜为人知的妓女经历……男子的目的是要接朋友的骨灰,娜娜的目的是去找孙老板,然后把孩子生下来。不过,她没有找到孙老板,却在产前检查中发现了问题,结果娜娜失踪了。1988载着朋友的骨灰盒归来,又载着娜娜留下的向世界发出“疑”问的新生儿行走。
小说叙述是非常严肃的,无处不体现着对人物命运的关注,作者同情的是失足的青年,诅咒的却是无序和无奈的生活、谩骂的是强势的虚伪。
我总是看不懂真正的韩寒。他的嘲讽、幽默、叛逆……
也许随着时间的消逝,阅历的增长。终有一日,我将看懂韩寒、明白这个社会、融入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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