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800字 ·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最新《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集锦7篇。

书是春风,能舒坦发困之心。观看一本好书之后,我们会受益匪浅,有一些启发。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经常写读后感,文章就会越得心应手。那么,哪些读后感写得不错可以借鉴呢?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最新《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集锦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新《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就是《野性的呼唤》。我首先给大家介绍大概内容:一只南方狗巴克,遭到不幸被卖到了北方。他开始了那艰苦、危险的北方生活。

他参加了运输文件的狗队,并在狗队中不断的学习。艰苦的学习中,他那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权力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的制造麻烦,往后的日子里,他终于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展开了一场恶斗,巴克胜利了,他取代了斯比茨的位子。转卖新主后,结识了新主人善良的桑顿。当在一次荒地探宝的旅行中,桑顿遭野人袭击,不幸身亡,愤怒的巴克为主人报了仇,回到树林成为了狼之王!文章描写生动,巴克身上的野性,把他天生狼的品格发挥了出来,并不断学习,收获经验。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巴克学习: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中,我们应该学习比自己能力强的人,吸取别人失败的经验,使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从而让自己超越别人。这样你就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胜利者!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在我们做课堂作业的时候,往往有几位同学先写完,给老师改。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几位同学的作业不一会就有了错误。

老师便在那细心的指导他们,正在检查的同学可以用心听。如果别人的作业错了这道题,而你没错,你也可以想想他为什么错,保证自己不犯同样的错。而你也错的话,你就细心想想,怎样才能不把这道题写错,也保证自己下次不犯相同的错。我相信大家看了《野性的呼唤》以后,会从中得到更多的东西。

最新《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2

在我的记忆里,读过的名著如天上的繁星,数也数不清。然而《野性的呼唤》我本以为它只是蜻蜓点水般在心间掠过罢了。哪成想,它却深深烙进我的心,融入我的血液。对我而言,这不仅是一部人与动物间的真情史,也是一部反观人类社会罪恶的黑暗史。在文学界, 散发着独特的光芒。

《野性的呼唤》主要讲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狼狗。它在冷酷的人类面前以最原始的斗争换取生存,为前几任主人换取所谓的声誉,财富……它从未被爱过,且在棍棒面前,它不得不服从。直到后来,它遇到了一生最难忘的主人桑顿。他对巴克好似一位朋友,关心体贴它,把它从死亡中救出来。因此,巴克对他忠心耿耿,两次救了他的命还为他赢得了不少财富。可是,有一次巴克回到营地时,却发现主人被印第安人射死在河边,一怒之下,它咬死了好几个印第安人,它与人类的最后一根纽带断了。它最终走进狼群,回归自然。可它时常在河边凝望……

故事结束了,但巴克对主人的爱却深深融化了我的心。它可以在桑顿的试探下跳悬崖;在酒吧里把伤害桑顿的伯顿喉咙咬破;多次跳入急流救桑顿;在雪地里为桑顿拖动半吨重的雪橇;桑顿死后为其报仇……一次次的付出努力,无不饱含着对桑顿的爱与忠贞。

在棍棒下,它没有越来越冷漠无情,而是极力地克制自己;它也没有越来越软弱,而是练得一身铠甲。在爱的驱使下,它,为了主人变得越来越温情。它,在主人死后,回归自然无非是远离冷酷残忍的人类世界,去追求自由,快乐。但它还不要忘时常徘徊在河边,让这种爱和忠贞化为永恒。谁说,狼是冷血动物?谁说,动物没有感情?只不过它们的感情藏得深罢了。

无论是狼,或是狗,或是其它动物,我们都要学会保护它们,不去伤害它们。真正的财富是健康,平安,不是所谓的金钱。如今疫情已蔓延处世界各地,这对人类来说是一次警告。抛下所谓的贪恋,去拥抱阳光,去感受人与动物间奇妙的感情。人们啊,一定要明白只有与动物和谐相处才能为自己带来真正的财富。让我们自觉遵循中国生态文明理念,大力推进绿色发展,不辜负动物们对我们的信任与爱,共同创造一个美好的家园。

人类,我们已经拿起棍棒好几次伤害过动物,然而它们不曾计较。在棍棒下动物的爱可以永存,那我们何不以温暖,悄悄唤醒它们.....

最新《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3

这本书讲述了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如何被迫离开温暖舒适的田园,历经磨难,成为森林狼领袖的故事。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它让我懂得了很多我需要学习的东西。杰克伦敦是这本书的作者,美国著名作家,他写的故事有双重性质,表面上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任何一个孩子都能读懂——尽是细节、变化和色彩。故事有哲理,很复杂,充满含义。《野性的呼唤》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狗的故事,同时也是对人类灵魂最深处那奇异而又捉摸不定的动机的探讨。

巴克是一只狗,他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的经历让我很感到惊讶:作为一只贵族狗,他显露出了自己的王者风范,他的父亲是一直圣伯纳德种巨犬,但是它的体型并不大,因为他的母亲是一直苏格兰牧羊犬,但是这并不能代表什么,他始终不愿意跟那些跟他同居的那些狗在一起,因为他觉得他们很懒,整天除了吃就是睡,所以安保工作一直都是巴克掌管的,院子里的工作人员也听他的,直到有一天巴克被院子里的园丁暗算了,因为在北极圈附近,人们找到了一些稀有金属,巴克正好被抓去坐雪橇犬,从那时开始,巴克就开始受到了许多磨难:被群中的狗欺负,在寒冷的北极经验不足,导致每天巴克都在严寒下受苦,也就是因为这样,巴克的学习能力有了极快的提升,每天他都看那些经验丰富的雪橇犬是怎么做的,终于有一天,巴克凭借艰难的战争坐到了首席雪橇犬的.位置,巴克的野性已逐渐了显现了出来,然而,由于资源短缺,雪橇队不得不与主人离开了,就这样巴克带领着所有雪橇队的狗们去寻找食物,就在这时,一位好心的人收养了这些狗并与巴克结成了同生共死的好朋友,每次主人去哪里,巴克就跟着他去哪里,但是好景不长,一次巴克听见了狼的呼喊声,就过去看看,回来的时候,主人已经被野人杀死了,一气之下的巴克展现了他全部的野性,自己把那些野人全部杀死了,巴克觉得自己不是一般的狗,并跑到了狼群,用自己的威严成为了狼的领袖。这就是巴克的经历,他的经历有平坦的时候,也有崎岖的时候,但是他始终没有放弃,在与他的主人一起时,他忠心耿耿,然而野性爆发时,他就像一名杀手,用狼的本能证明了他自己。

我也有过跟巴克类似的经历,但是巴克出生于贵族,而我却很普通,当我读到这篇文章时,它打动了我,我当时学习一点都不好,但是每一次我想到巴克面对困难的时候,我就会不懈努力的迎向困难,把它解决,就是这样,我如今已经是一位遇到困难但是却冷静并乐观的看待它的人了。困难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怎么去看待它,如果你一心只想这解决也是不行的,必须有一个冷静而又完美的计划,想巴克一样,在巴克被抓去坐雪橇犬的时候她是一直的反抗,因为他从来都没受过这种“待遇”,结果被打的很惨,这件事给了他一个教训。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就像一本丰富的人格书,他把我要学的东西都写在了里面,让我懂得了人应该具备的条件。

最新《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4

最早读《野性的呼唤》是在小学,那时候还小,读来的感触也很直观,看着巴克历尽艰辛,从南方到北地,从驯服到自由,内心也有一股冲动喷薄而出。记得我在当时的读后感中写道“我想奔跑,想喊叫,想融入那一片广袤的原野”。

现在再读此书,那种畅快和震动并没有减少,银白荒野中那一抹幽灵般的身影仍在我的心头挥之不去。

可是除了酣畅,除了在荒野中重新找回的尊严,巴克的伤痛也触碰到我敏感的神经。

它原本的生活是平顺而美好的,它与人之间有着稳定的合作关系,生活中的一切都有迹可循,有理可依。后来,从温室被拖曳到狗场,被拖曳至那残忍蛮荒的地狱,它选择忘却契约,忘却规则,铭记乱世的生存法则,学着理解棍棒与獠牙,习惯通过疼痛感知世界,判断正误。它从一个温文的绅士变为一个社会底层的滑头,总使尽浑身解数去争取利益。

可它仍是它自己,内心仍旧留光明和温暖,仍旧存留着对于文明社会的记忆,它会帮助同伴,会奋力拼搏,所以它成为狗王,所以,它成为约翰的挚友。而当它与人类社会最后的纽带被斩断,它,奔向荒野!

白色幽灵,那是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心中的幽灵!

巴克的苦难挣扎一如我们的彷徨无助,而它所奔向的,正是每个人心中的自由。我们纠结,我们挣扎,我们无数次对世界失望,又无数次对它抱有期待,我们一点点长大。我们在家人的羽翼下成长,走向令人眼花缭乱的社会,最终,独自前往自己的原野。

哪怕受伤,哪怕迷茫,哪怕挣动着求生,我们不曾忘记,不曾失去,不能失去的,正是心中的荒野。在那里空无一物,没有花,没有人,只有你。在那里,你如同一个幽灵在旷野逡巡,你疯狂,你旋转,你奔跑,没人能看见你,甚至,你也看不见你自己。

我们本不知道自己本来的样子,可我们又都是自己本来的样子。我们曾感到阳光的温暖,花朵的芬芳,也会遭受莫名的打击,沉重的恶意,我们会温和良善,有时也庸俗狰狞,可不论怎样,我们的灵魂始终拥有那一片原野。

在那里,我们是我们自己,与外界无关,与旁人无关,哪怕是最亲密的人,也无从得知的,我的荒野。

最新《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5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做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里偷出并卖到了南极,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回归了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我的生活并没有书中巴克那样充满了惊险、挫折和跌宕起伏,但我也有自己的目标。我的目标就是上清华大学。清华是中国一流学府,是当今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考分之高,学途之难,就像“金字塔”虽炫丽,但充满艰辛的追梦之旅。目标已定,心中就充满了力量。经过小学六年坚固的基础知识学习,再经过中学刻苦地攻读,我相信会登上雄伟而壮丽的“金字塔”顶端。

我在为巴克感慨之时,又何尝不被它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它又何尝不是我学习的好榜样呢。

最新《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6

准备考研的我,空闲之余去精读了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由于我的一位很喜爱的老师就是因为看了这本书而被鼓舞的考上了我曾经很梦想的厦门大学。带着好奇,我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看完了这本短篇小说,确实没有让我失望。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描述的是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首先,我喜欢它的名字,喜欢它首先给我的一种很高贵骄傲的气质,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它与法官的家人亲近,享受着比一般仆人还要好的待遇,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

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这里是我非常为之震撼的情节,当成为了狼之首领的巴克依然回到约翰死的地方时,我看到了这古老的忠诚,我感受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纯真的感情,我意识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

最新《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篇7

《野性的呼唤》是我最爱的书之一。书中的主人公“巴克”是一头在严酷的生态中具有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本领的狼。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来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生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狼。进入北方后,他亲眼见自己的伙伴——一只狗遭当地狗攻击而惨死,他第一次感受到“利齿”的残酷性,认识到生活没有了公正的游戏法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决挺住,绝不能倒下,他的原始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对权利的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制造麻烦,最后终于挑起了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的一场恶斗,并将其打败、杀死,取代了他的地位。他到北部极地后,很快学会了拉雪橇。极地环境的恶劣以及生活的艰辛,行路和跋涉之苦,他都挺了过来,而且变得更加结实和强健。

它在极地三次换主人,到最后落入了根本不适合来此的三个男女手中。他和他们陷入了困境之中,并面临灭顶之灾,这时,一个名叫桑顿的人帮助并解救了巴克。这是巴克离开南极后第一次感受到珍贵的爱,后来,巴克以更加炽热的爱回报桑顿,桑顿落入河流,它三次跳进急流之中,冒死就出桑顿;它进似疯狂的扑向杀害桑顿的土著人,将他们一个一个地撕咬至死。巴克的祖先是狼,他的身上流的是狼的血液。如今,在异常恶劣的环境中,在极为严酷的生存斗争中,巴克的原始野性被一点点引诱出来。原始祖先的影像不时的在它的脑海里晃动。更使它躁动的是一种声音从森林之中响起。当桑顿遇难时,也是巴克和人间最后一根纽带的断开之时。巴克决定响应这召唤之声,加入狼群,回归自然。

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是强者的象征。它在严酷的环境中具有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与巴克相比之下,我不如它。无论是从意志,或从力量和从智慧,我完全比上它。在将巷村的住宿生活中,我是手忙脚乱地。衣服不知道放哪里,搞的床褥乱七八糟,看上去像个狗窝,被全宿舍的同学笑话。我真是无地自容。当时恨不得钻进一个地洞里去。在家里,我娇生惯养,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什么事也不会做,偶尔炒个蛋也能把蛋给炒焦了。看来我得好好向巴克学习一下。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生存的一切是那么重要,生存的磨难是非常重要的。它在我们未来的生活中扮演了一块通往工作大桥的踏脚石,虽然不起眼,但少了这一块,你的生活就不容乐观。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很好的书,希望你去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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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800字精选


下面是编辑为你精心整理的“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当一个人观看了一本书籍之后都会有所感悟,作品这本书值得我们反复去读。我们对于这些感觉的记录,就叫做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 篇1

这本书讲述了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如何被迫离开温暖舒适的田园,历经磨难,成为森林狼领袖的故事。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它让我懂得了很多我需要学习的东西。杰克伦敦是这本书的作者,美国著名作家,他写的故事有双重性质,表面上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任何一个孩子都能读懂——尽是细节、变化和色彩。故事有哲理,很复杂,充满含义。《野性的呼唤》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狗的故事,同时也是对人类灵魂最深处那奇异而又捉摸不定的动机的探讨。

巴克是一只狗,他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的经历让我很感到惊讶:作为一只贵族狗,他显露出了自己的王者风范,他的父亲是一直圣伯纳德种巨犬,但是它的体型并不大,因为他的母亲是一直苏格兰牧羊犬,但是这并不能代表什么,他始终不愿意跟那些跟他同居的那些狗在一起,因为他觉得他们很懒,整天除了吃就是睡,所以安保工作一直都是巴克掌管的,院子里的工作人员也听他的,直到有一天巴克被院子里的园丁暗算了,因为在北极圈附近,人们找到了一些稀有金属,巴克正好被抓去坐雪橇犬,从那时开始,巴克就开始受到了许多磨难:被群中的狗欺负,在寒冷的北极经验不足,导致每天巴克都在严寒下受苦,也就是因为这样,巴克的学习能力有了极快的提升,每天他都看那些经验丰富的雪橇犬是怎么做的,终于有一天,巴克凭借艰难的战争坐到了首席雪橇犬的.位置,巴克的野性已逐渐了显现了出来,然而,由于资源短缺,雪橇队不得不与主人离开了,就这样巴克带领着所有雪橇队的狗们去寻找食物,就在这时,一位好心的人收养了这些狗并与巴克结成了同生共死的好朋友,每次主人去哪里,巴克就跟着他去哪里,但是好景不长,一次巴克听见了狼的呼喊声,就过去看看,回来的时候,主人已经被野人杀死了,一气之下的巴克展现了他全部的野性,自己把那些野人全部杀死了,巴克觉得自己不是一般的狗,并跑到了狼群,用自己的威严成为了狼的领袖。这就是巴克的经历,他的经历有平坦的时候,也有崎岖的时候,但是他始终没有放弃,在与他的主人一起时,他忠心耿耿,然而野性爆发时,他就像一名杀手,用狼的本能证明了他自己。

我也有过跟巴克类似的经历,但是巴克出生于贵族,而我却很普通,当我读到这篇文章时,它打动了我,我当时学习一点都不好,但是每一次我想到巴克面对困难的时候,我就会不懈努力的迎向困难,把它解决,就是这样,我如今已经是一位遇到困难但是却冷静并乐观的看待它的人了。困难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怎么去看待它,如果你一心只想这解决也是不行的,必须有一个冷静而又完美的计划,想巴克一样,在巴克被抓去坐雪橇犬的时候她是一直的反抗,因为他从来都没受过这种“待遇”,结果被打的很惨,这件事给了他一个教训。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就像一本丰富的人格书,他把我要学的东西都写在了里面,让我懂得了人应该具备的条件。

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 篇2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中篇小说的杰出代表。小说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南方狗的故事。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家的家犬。在当时阿拉斯加淘金热的影响下,巴克被园丁偷运出去,走上了艰苦的淘金之路。在这期间,它一点一点堕落为野蛮,同时也打败了一个又一个对手,成为了队里的领头狗。后来,巴克的主人一个接一个地换,同伴们精疲力尽,苦力越来越重,直到最后遇到桑顿,和桑顿做了一次善举。在与桑顿淘金的过程中,桑顿被杀,巴克最终回归野性与自然。

看完这本小说,萦绕心头的是久久的感动。为了巴克,为了戴夫,为了巴克的每一个主人,为了不时呼唤巴克的野性。

从园丁曼纽尔用绳子捆住巴克的那一刻起,他的厄运就开始了。这是坏运气,但这是好运气。正因为如此,回归野性是可能的。后来它明白了棍子是一种启示,是它进入原始法律世界的入门课程,它进入了一半。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它更加狰狞的一面,当它毫无畏惧地面对现实的狰狞面目时,潜伏在其本性中的所有狡猾都被唤醒。就这样,巴克突然被推出了文明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巴克的野性在冰天雪地里一次次残酷的杀戮中赤裸裸地被唤醒。在“棍棒加毒牙”的统治下,巴克学会了原来的狡猾特性。巴克注定是一个领袖,从团队的领袖狗到狼群的领袖,他做得很好。从一只温顺的狗到一只野狼,是人类唤醒了它。

杰克伦敦用他的妙笔深刻地揭露了大自然的无情、残酷和冷酷。巴克被野性唤醒。我们呢,我们被什么唤醒了?

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 篇3

前段时间,我曾有幸拜读了美国著名作家埃德加·巴勒斯的名著:《人猿泰山》,《人猿泰山》这部书主要写的是英国勋爵克莱顿带着怀孕夫人乘船去非洲,不想途中船员叛变,夫妇俩被抛弃在非洲的一个荒岛上。不久后,孩子出生了,而夫妇俩却不幸身亡。孩子被一只母猿捡到,抚养成人……读了这部小说,我觉得它的情节很真实,很能引人入胜,能让人身临其境。

这部书还有《泰山归来》、《泰山的野兽》和《泰山的儿子》等几部续集,虽然我不曾看过,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一定非常精彩、有趣。故事的开头比较少有,是由作者的自白来开头的,不像其它那些科幻小说一样,要么用环境描写来开头,要么就是在××地有××人……来开头,因此,读者从一开始就能被其所吸引,紧张地、迫不及待地读着。

《人猿泰山》中的大部分内容和情节是描写主人公泰山在丛林中和野兽巨猿们战斗的情景。随着泰山的长大,他也变得越来越聪明,学会了使用绳索和自己的父亲遗下的刀子等。这也正是泰山与其他巨猿的不同之处。《人猿泰山》这部小说的作者埃德加·巴勒斯并没有套用常用的英雄幻想小说模式,而是融入了自己的创造经验。他没有加入“仙女”、“魔法”或“机灵”等非自然因素,更多的是现实主义手法,使人看起来更真实。

小说的结尾也很出人意料:泰山并没有与自己的心上人简·波特完美结合,而是看着自己的情敌和她一起生活。结果很平静,也很令人回味,作者在这里为下文埋下了伏笔。也许有人觉得这样的结果很好,而我却为主人公泰山鸣不平,觉得只有他才配得上简·波特,因为他才是克莱顿勋爵的后裔,他的情敌克莱顿虽然也是勋爵的后裔,但毕竟不是他的亲生子女。虽然如此,可是我相信,在《人猿泰山》的续集里,我会看到这一切的。

读了这部小说,我深深地被泰山意志坚强、好学,永不放弃,心胸开阔的精神所感动,我们要学习他这种精神。这也正是作者写这部书的意图所在。

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 篇4

故事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大狗,野性、灵敏。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但是在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 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

在旅途中也不端争斗,成为领导者。它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怜悯和仁慈,它信奉的是很简单的原则: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捕猎与杀戮是为了果腹和自卫,就像呼吸那么必要和自然,绝对没有错与对的考虑。

它也先后换个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他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最终,他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故事主体大概是这样,从故事内容来看,这是一个借物喻人的故事,文中的狗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观点,比如;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德夫虚弱得一路上到下了好几次。赶狗人停下雪橇,把它从队伍中拉了出来。骄傲本是应该属于它的。因此,尽管它病得都快要死了,它还是不能忍受别的狗来做它的工作。戴夫拼命地反抗着跳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半血统的赶狗人试图用鞭子把戴夫赶开,但它不顾鞭打的疼痛,而赶狗人也不忍心使劲去抽。戴夫拒绝跟在雪橇后面平静地奔跑,它摇摇晃晃地走到雪橇中它的位置跟前,站在了索迩莱克斯旁边。夫的目光中充满了抗辩和恳求。一只好狗,宁可你把它杀死、把它的心掏了出来都不愿不工作的。他们回忆了很多狗们的例子:那些狗,老的不能再拉雪撬了,或者受伤了,就因为是被从旅途上裁减了下来才死去的。赶狗人对这样的例子是多么的难过。今天,戴夫就要死了,它也应该死在路上。只有这样,戴夫的心里才能满足。于是它又被套上了绳套,它为自己这么一只老狗还在绳套上很是自豪。它不止一次无意识地从它受伤的身体里痛苦地喊出声音来,好几次它倒了下来被别的狗拖着走。终于有一次,它摔倒了,再也没有起来,雪橇从它身上越了过去。其后,它的一条腿就断了。

作者这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因为出身贫困,小学毕业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出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不久却结识了蚝贼,便也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荡。不久以后他却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之后又到奥克兰电车公司的发电厂去求职,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

作者少时的经历也间接说明了现实的残酷。所以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 篇5

读了这部充满野性的、放荡的书之后,我真想与巴克、白牙在一起进入荒野,给自己自由。

这本书包含着两个故事:《野性的呼唤》和《白牙》。

前者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金毛大狗,被园丁从家乡拐卖到加利福尼亚的一个大牧场。然后又被带到育康河地区。

在那里,它渐渐的从一只家庭宠物狗变成了一条优秀的雪车犬。在那时,巴克会常常与狼见面,但它们彼此很亲热。在它的最后一任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射死后,狂怒的巴克杀死了几乎所有的印第安人,并激发了它的野性,重回荒野。

《 白牙》则是它的姐妹篇:一只名叫白牙的狼狗,被天生的环境塑造成了一只为主人奉献忠诚的狗。在被卖到美人史密斯手中之后,又被塑造成了一只凶猛残忍的斗狼。最后,在慈爱的主人斯科特在感化下,它又重新变成了一只温顺的狼。

“心里久久不能平复”,是我放下这本书时的感受。巴克野性的回归;白牙命运的变化多端——充分证明是环境的好坏是改变它们的原因!

所以你对它们好,它们就对你好,在今后的生活里,我一定要好好对待周围的动物啊!

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 篇6

最早读《野性的呼唤》是在小学,那时候还小,读来的感触也很直观,看着巴克历尽艰辛,从南方到北地,从驯服到自由,内心也有一股冲动喷薄而出。记得我在当时的读后感中写道“我想奔跑,想喊叫,想融入那一片广袤的原野”。

现在再读此书,那种畅快和震动并没有减少,银白荒野中那一抹幽灵般的身影仍在我的心头挥之不去。

可是除了酣畅,除了在荒野中重新找回的尊严,巴克的伤痛也触碰到我敏感的神经。

它原本的生活是平顺而美好的,它与人之间有着稳定的合作关系,生活中的一切都有迹可循,有理可依。后来,从温室被拖曳到狗场,被拖曳至那残忍蛮荒的地狱,它选择忘却契约,忘却规则,铭记乱世的生存法则,学着理解棍棒与獠牙,习惯通过疼痛感知世界,判断正误。它从一个温文的绅士变为一个社会底层的滑头,总使尽浑身解数去争取利益。

可它仍是它自己,内心仍旧留光明和温暖,仍旧存留着对于文明社会的记忆,它会帮助同伴,会奋力拼搏,所以它成为狗王,所以,它成为约翰的挚友。而当它与人类社会最后的纽带被斩断,它,奔向荒野!

白色幽灵,那是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心中的幽灵!

巴克的苦难挣扎一如我们的彷徨无助,而它所奔向的,正是每个人心中的自由。我们纠结,我们挣扎,我们无数次对世界失望,又无数次对它抱有期待,我们一点点长大。我们在家人的羽翼下成长,走向令人眼花缭乱的社会,最终,独自前往自己的原野。

哪怕受伤,哪怕迷茫,哪怕挣动着求生,我们不曾忘记,不曾失去,不能失去的,正是心中的荒野。在那里空无一物,没有花,没有人,只有你。在那里,你如同一个幽灵在旷野逡巡,你疯狂,你旋转,你奔跑,没人能看见你,甚至,你也看不见你自己。

我们本不知道自己本来的样子,可我们又都是自己本来的样子。我们曾感到阳光的温暖,花朵的芬芳,也会遭受莫名的打击,沉重的恶意,我们会温和良善,有时也庸俗狰狞,可不论怎样,我们的灵魂始终拥有那一片原野。

在那里,我们是我们自己,与外界无关,与旁人无关,哪怕是最亲密的人,也无从得知的,我的荒野。

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 篇7

《野性的呼唤》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每读一遍,我都会有新的感受,但最为深刻的感受,莫过于为自由的生命喝彩。文章主要写了这样一件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它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在艰辛的拉雪橇的途中,主人几经调换,最后一位主人和巴克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后,它在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成为狼族之首。

读着,读着,我的泪水不知不觉地涌上眼眶,巴克和它主人之间的友谊让我感动,而最让我震惊的却是文中巴克那从未停歇的对自由,对野性的追寻,也正是他寻找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的勇气与信心,使它成了狼群之首,也正是这股力量,把它拉出了黑暗的阴影,使它走向光明的大道。巴克做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而做为一个人,也会有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应该相信,所有生命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骄傲地生存,选择主平的地方。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不要管你选择的是对是错,只要你在这条路上勇敢地走下去,面对生活和现实,不惧怕,不退缩,总会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最新《红日》读后感800字集锦


以下“最新《红日》读后感”由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我们一生中读过许多优秀的作品,在看了作者写的作品,会感到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读后感可以把我们心里的感悟进行整合梳理。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最新《红日》读后感 篇1

《红日》是一部以战争为题材的小说。主要讲述的是:1947年,蒋介石悍然撕毁和平协议,对解放区发动全面内战。张灵甫率王牌主力整编74师从淮南攻到淮北,两次攻涟水城,军长沈振新率部血战十二昼夜。

在这敌强我弱的态势下,毛泽东在延安运筹帷幄,作出战略决策,将山东野战军和华中野战军合并,组建华东野战军,集中兵力南征北战,消灭蒋介石的有生力量。72万人在小小的孟良崮山区激战三天三夜,血流成河,尸横遍野。最后,沈振新部搭人梯攀上悬崖绝壁,攻占孟良崮主锋,直捣张灵甫指挥部石洞。张灵甫负隅顽抗,最后被我军乱枪击毙。

看完《红日》后,一整天我的耳边都萦绕厮杀声和枪炮声。在这样一轮红日冉冉升起的背后是无数革命战士的前赴后继和舍生忘死。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在上甘岭战役中,黄继光从地上一跃而起,挺起胸膛,张开双臂,扑向正在疯狂射击的机枪,用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枪口,用奋不顾身的精神,鼓舞了战士们的士气,拿下了高地。抗日战争时期的狼牙山五壮士,为了掩护群众和主力部队的转移,故意把敌人引上狼牙山顶,最后他们英勇跳崖。就这样吧,五位壮士英勇牺牲了,他们用生命和鲜血谱写出一首气吞山河的壮丽诗篇。正如电影《长津湖》里的一句所说:我们要把这一仗打完,不然我们的后代就要打。五星红旗是烈士的鲜血染的,曾经的中国人民为了今天中国的和平而出生入死,他们抛头颅,撒热血,才换来了今天的美好生活,让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硝烟的年代,一个安居乐业的年代,一个和平的年代!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珍惜呢?

从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新时代的中国是一个让全世界都刮目相看的中国。作为一名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的新时代学生,我们不能辜负革命英烈们对我们的期望,更不能辜负他们用生命换来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应该刻苦学习,在努力完成应有的学业后,不断创新、钻研,提升自己各方面的素质,发扬不怕吃苦,不怕脏不怕累的拼搏精神,做一个新时代好少年。

最新《红日》读后感 篇2

《红日》的作者是吴强,我非常感谢他写这本书,因为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当时的情况!

主要内容:在1946年的时候,蒋介石向华东解放区发动大规模的疯狂进攻,而我们却主动北撤到了山东……

这部书展开了我军全歼国民党王牌军七十四师的宏伟画面!

而我对这本书了解不怎么多,但是,我看过了这本书后,我被震撼了,吴强这样说道:“记住昨天的战斗生活,对于我,是永远的!!”

这本书,让我受益无穷,我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象征的革命的精神。

那场战役胜利结束的第二天上午,也就是一九四七年五月十七日,在作者的村口头,他看见了从山上抬下来的张灵普的尸体,想想这尸体啊!

这象征着革命的精神啊!

我把这本书合上后,心中出现了一种说不出了震撼!

第14篇:《红日》读后感

书架上,醒目的红色刺激着我的视觉。这是一本书,一本我刚刚看完的书,它的名字叫《红日》。

这本书以1947 年5 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孟良崮战役中全歼国民党精锐军团 —— 张灵甫的七十四师为背景,通过众多英雄事迹而讲述的一个在中国战争史上举足轻重的战役。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没有他们知难而进的精神,能有今天的美好生活吗?但是,现在有很多人都不像他们一样知难而进。就比如说我。那次,我看见妈妈在打字,“啪啪啪”的击键声不停地传入我的耳朵,不一会儿就打上去很多字,而我打完这些字至少要半个小时。于是,一个想法在我脑子里产生了:我要练打字。开始,我的兴致很高,还认真地把打错的字母改成红色,可是后来越来越烦躁,才练了几次就把它删掉了。可是,当我看完《红日》这本书时,我感受到了战士们知难而进的精神。于是,我又把它恢复到了原来的位置,继续练打字。现在,看着红色的字母越来越少,我心里特别有成就感。

战士们知难而进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知难而进才会成功,知难而退的人永远是失败者。

最新《红日》读后感 篇3

这是一部充满温州大爱的影片,也是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献礼片,讲述了红日亭义工以高春梅为主,坚持夏日烧茶,冬日煮粥40多年的传统,帮助逃离家暴,灵魂扭曲的智障少年阿国,帮助他改掉偷东西的坏习惯,让他走上人生正轨的故事。

看着海报上写着我有一份温暖和你分享。以前和很多人有着一样的想法,温州人一定很会挣钱,特别有经济头脑。初次走进这座城,却是因《红日亭》这个温暖的地方,没想到这是一座有温度的城市,被称之为温暖之城。

观影前,我们来到红日亭,见到了孙兰香阿姨。同行的朋友,问了好些问题,阿姨总是面带微笑,用心的回答。话语间,感受到了阿姨舍不得这里,一句句习惯了,并不是无奈,而是放不下红日亭的同伴,和那群需要帮助的人。她的心愿简单而伟大希望自己和家人身体健康,希望这件事情能继续传承下去。佩服她们几十年如一日的坚持,温暖有爱的传递。

影片中,高春梅和金阿婆常提起的马灯,孙阿婆那温暖的微笑,那吃不饱的年代,一碗粥,很解饱,也很香,层层引入,代代相传,将那份帮助他人带来的快乐继续传递。后来,高春梅在红日亭遇到偷钱的阿国时,选择了报警,当知道他是一个智障少年时,她想改变这个孩子的命运,将他收留在红日亭,即使被同伴们觉得这是引狼入室,她也相信阿国本性不坏,只是环境让他的灵魂扭曲,需要有人帮助他。金阿婆告诉她,你要觉得自己做对了,就坚持,不要怀疑。这句话对于高春梅来说太重要了。

对于阿国来说,拿不到钱就会被阿爸打,没饭吃。高春梅说,我给你吃饭,慢慢告诉他这不是拿是偷,是坏人,帮助他人才是好人,也许那一瞬间,他还不是很懂,但他的眼神,看到了希望。

坐在大榕树下,高春梅说看着我,是我把你带到这儿来的,不怕,慈母的温暖,让阿国慢慢的信任。用心的和他说道人是靠一撇一捺,相互支撑,才能构成。对于一个智障少年来说,明白会稍微缓慢,可行动证明他记住了高春梅说的每一句话。当遇到阿祥尿急,轮椅上不去的时候,傻傻的抱起,嘴里说着帮人,好人。当他知道捐款人的名字能飞上去后,他想把金阿婆临终的捐款也飞上去。他天真的以为那样,就能看到金阿婆的名字,却不知道给高春梅带来了多少闲言碎语。那一刻,她的心,得多痛。但她相信阿国,为了去寻找阿国,寻找真相,让她不得不忍痛暂时脱掉义工服。此时的阿国,在凭借自己的力气挣钱,帮助他人。高春梅找到阿国,问他金阿婆的钱在哪里,他嘴里念着骗人,金阿婆的名字没有飞上去。后来,刘建设的一句话点醒了高春梅金阿婆的名字没飞上去,金阿婆的钱却飞走了。果不其然,金阿婆的五万元就在大屏幕后面。明白事实的真相后,决定放弃赞助的陈阿伯也按约定在红日亭办了寿宴。阿国也把挣的钱全部捐给红日亭,看到自己名字飞上去,高兴地像个孩子。对于高春梅来说看到阿国的改变和成长,特别欣慰,也感到快乐。

温暖的传递,代代相传,丈夫张裕年的支持与理解,孙女张一凡的相信与陪伴,女儿的一句妈,你还没教会我,如何拒绝别人的请求,让想念妈妈的阿国投进了这温暖的怀抱。这一切让高春梅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这也许就是最大的安慰,家人的支持,才能让她更好的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记得奚老师在沙龙活动中说到,到温州第二天去红日亭施粥,感觉自己就像是那个人,瞬间进入状态,也许到那儿的时候,抛开所有标签,大家就是义工。一碗热乎乎的粥,一句暖心的话,温暖着一座城。

想想一路走来,自己也曾是被温暖过的人,是她们教会了我感恩,懂得了传递。就像奚老师说的,传播公益,也是做公益,希望这份温暖继续传递,也希望这部温暖的电影让更多的人看到。

最新《红日》读后感 篇4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的第一本书是《红日》。它是一本红色战争经典长篇小说。作者是吴强,本名汪大同,他还有长篇小说《堡垒》;中篇小说《养马的人》、《他高高地举起雪亮的小马枪》等。《红日》主要写的是新四军,里面有很多人物,比如六班班长秦守本,神枪手王茂生,四班班长张华峰…《红日》里写的是新四军和蒋介石匪军打内战的事。对我印象最深的是新四军和蒋介石匪军打仗的镜头,一共有三个镜头:镜头一,就是在吐丝口和蒋介石匪军的师长南瓜(何莽的代号)打,后来被新四军打败了。镜头二,鲤鱼(李仙洲的代号)在莱芜知道南瓜死了,就逃跑了,可是被我军抓住了,当了俘虏。镜头三,张灵甫(七十四师师长)的兵力被我军打光了,最后他也死了,孟良崮也被我军占领了。我军胜利了,因为我们把蒋介石匪军的王牌--七十四师打败了,所以战士们个个都很愉悦,简直是一片欢乐的海洋。附近的居民们都陶醉在伟大胜利的怀抱里。我也和他们一样,非常高兴。现在我们没有战争,生活很美好,不愁吃不愁穿,还有电视、电脑、空调,但是我们不要忘记他们在战场上的付出,要学习他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要努力学习。他们的保卫,就是想让我们的子孙后代有一个美好的生活。我们要感谢共产党!感谢共产党的战士!是他们给我们带来了美好的生活!

最新《红日》读后感 篇5

在暑假中,我阅读了一本叫做《红日》的书。合上书,我的思绪却早已飞到了那个战火纷飞、硝烟滚滚的年代。在伟大的抗日战争中,我们的中华民族展现了她不畏艰难,奋力拼搏的精神。

在伟大的背后,是那些人民战士们用自己的生命和鲜血建起了新的长城,换来了民族的崛起。在读这本书时,仿佛我也来到了战场上。只见远处解放军正与禽兽般的侵略者英勇地搏斗着。空气仿佛也被染成了血红色,诉说着日本鬼子的灭绝人性。

在故事中,蒋介石带领着自己的“王牌”74师,却被共产党消灭了。在激烈的战斗中,刘胜受伤了,但是他临死前还关心着前线的情况。最终,人民解放军在战役中,灵活地运用毛主席伟大的战略战术,取得了辉煌的胜利。

在那腥风血雨的战争岁月里,有多少诞生在中华大地的优秀儿女,抛头颅,洒热血,用顽强不息的斗志以及他们宝贵的青春热血,高举起革命的火把,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出生入死,为新中国洒下了血汗。

我们的幸福生活是革命烈士们用鲜血和汗水换来。我们应该学习烈士们的精神,努力学习,报效祖国。

 

最新《红日》读后感 篇6

1946年底张灵甫所率领的74师是蒋介石用全副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王牌部队,他们发起了涟水战役,与华东野战军交锋。华东野战军的沈丁部队在涟水与敌主力部队二次交锋后,实行战略后撤,退到山东,休整训练。经过修整后的人民解放军在莱芜战役中,灵活运用毛主席伟大的战略战术思想,消灭了国民党军队五万多人,活捉了敌军中将副司令官李仙洲,赢得了辉煌的胜利。国民党在各个战场上连吃败仗,途穷计拙。1947年4月,张灵甫又以他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华东野战军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的战争,经过了无数战士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因为有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有毛泽东战略战术思想的正确指导,有广大人

民群众的无私支援,人民解放军服从大局听指挥,团结一致,浴血奋战,用小米加步枪的简单装备打败了用清一色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蒋介石军队

今天,我们生活在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长大后报效祖国,为祖国更加美好的明天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最新《红日》读后感 篇7

一个烈日炎炎的中午,我在我的小房间里读了吴强写《红日》。《红日》是一部以解放战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主要讲了:1946年冬天,蒋介石军队大规模进攻华东解放区。人民解放军沈振新军长与蒋介石军长王牌部队整编74师在苏北涟水城发生了激烈的交战。为保存实力,我军主动北撤。

但敌军非常猖狂,又联合83师,组成20万人的部队进犯山东沂蒙山区,妄图将我军主力击溃。但我军战士士气鼓舞、骁勇顽强,在47年冬爆发的莱芜战役重创了74师。但在战斗中,连长石东根一时大意,中了敌人假投降的奸计,使部队受到了不必的损失,战斗结束后,他又陶醉于胜利,骄傲自满。军长沈振新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使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积极改正。

在随后的孟良崮战役中,他有勇有谋,毁了敌人的指挥所,并杀了敌军的师长,全歼74师,取得了最后的胜利。读了这本书,我想:我们只要和平,不要战争,如果没有了战争,这世界会变的更美好。

最新《红日》读后感 篇8

弱肉强食是历史给我们的启迪,落后了就要挨打!的确,历史的教训是惨重的,我们落后了!

我们现在所过的生活,是那时候的人们用鲜血换来的!他们用他们的躯体抵挡敌人的攻击,的当别人的子弹,抵挡敌人的炮火,为了保卫家园,他们奋勇向前,顽强拼搏,不退后,不气馁,我们的技术是落后的,但精神却是可佳的,我们拿起身边的大刀,斧子,去斩杀扰乱我们生活的人们,这就是那时人们所过的日子!!

那年的抗日战争我们赢了,日本人投降了!但是,中国并没有自由,因此,随后而来的就是长达多年的解放战争!

《红日》描写了中华人民解放军在敌我实力悬殊的情况下,用着自己坚定信念以及坚强的毅力,取缔当地军王牌74师,这是多们的令人敬佩啊!让人不禁的感叹啊!

这本书写了在1946年的初冬的时候,敌军的统领蒋介石对话被解放区发动了规模巨大的疯狂的进攻,他们仗着自己有先进的武器而无恶不作,其目的就是想要争霸全国,从而历史上的著名的莱芙役拉开了帷幕沈振新带领的部门的任务是拿下莱菔城北的镇口,从而阻断了他们的退路,而我军将领潜入敌人的内部,打败了敌人,获得了胜利……

当我军战胜了敌人时,也就是取得了胜利,这场胜利是来之不易的,使我们的解放军战士们用鲜血换来的

《红日》使我们了解了解放战争的其中的故事,那年的战争,那年百姓的痛苦!虽然已经过了那么多年,但这一切是不会泯灭的,那年蒋介石领导的队伍的武器是美国供给的,其目的就是为了不让中国解放,再一次陷入深渊!

现在我们强大了,但是我们并没有抱怨什么,因为中国的传统美德就是向往和平。所以我们并不会报复他们。

我们不会让历史重演,这代价是惨重的,我们必须要强大起来!,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利益不受侵害。

中国以和平为贵,所以讨厌战争,痛恨战争,只要有战争就会有杀戮,就会有牺牲,就会付出血的代价,如果有人侵犯我们的国家,我们就会站起来,去抵抗,去保护我们自己,去维护我们的尊严。

我们国家富强起来了,我们的生活水平也在提高,今天的努力换来明天的成功,牢记历史的教训,化为我们前进的动力,让我们奋发向上们努力学习,不懈努力,去回报我们的祖国,建设我们的祖国!

最新《红日》读后感 篇9

有一位圣人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品行高尚的人谈话。是呀,书给人们开启知识的大门;书给人们铺好前进的道路;书给我们带来了太多美好的记忆,书是我们进步的阶梯。假期里,我读到了一部经典的著作,今天我就给大家介绍介绍这部红色书籍《红日》,它堪称我们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史上的一座重要的里程碑的书籍。

《红日》讲述的是我军与蒋介石匪军300万军队的诛死搏斗,最终,我军成功得歼灭了强敌王牌军74师,孟良崮山头终于恢复了以往的平静。这段不朽的历史将会永远记在我们心中,这本书把每个人每件事都描述得生动形象,栩栩如生,字里行间里流露出战士们对敌人的无比憎恨之情。

这本书一共分为十六个章节,其中我最记忆犹新的是第七章节,它讲述的是我军与敌军36师的战争,这次站役被称为莱芜之站。这场战役是本书中描写得最激烈的一部分,英勇善战的革命战士们将敌人的营地一步步地攻破,敌方残兵败将统统歼灭,给予敌人最沉重的打击。我方战士们作战勇猛,但损失也很惨重,他们拥有着舍生忘死,不怕牺牲的大无畏精神,最终,敌军五六万人被我军俘虏,有八万多人被我军歼灭,并活捉了师长李仙洲,迎得了战争的胜利。

中国共产党,一个多么响亮的名字,无论是过去还是将来,她永远是我们中国人最坚强的后盾。看了这本书,我觉得我们这一代人应该好好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它是伟大的共产党员出生入死换来的,流了那么的血,牺牲了那么多的生命,我们应当铭记历史,砥砺前行。

进入信息化时代,我们面临更多的挑战,作为接班人的我们,更应该勤奋学习,树立吃苦耐劳,顽强拼搏的精神。我们的肩上扛着新中国的伟大使命,我们不能辜负了前辈们对我们的期望,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不老泉读后感800字集锦7篇


无论在人生的哪个阶段,我们都要多读书。而作者写的作品,其内容更是需要我们仔细消化咀嚼,为了更深入的理解作品,不妨写一写属于自己的读后感。怎样写出一篇相当高大上的作品读后感呢?经过读后感大全编辑精心整理,推出不老泉读后感,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不老泉读后感(篇1)

长生不老对任何人都是一种极大的诱惑,长生不老就可以永久地活在这个世界上,什么事情都可以慢慢来,不用担心时间不够。古往今来,中国古代有派300童男童女去“仙岛”上寻找“不死药”的秦始皇,西方国家中世纪有妄想能从“炼金术”中得到“不死之身”的王公贵族,不管古今,又有多少想要永生的人成为了虔诚的和尚与教徒,但他们仍然到生命的尽头都没得到所谓的“长生不老”。

《不老泉》这本书也讲到了一种喝了能长生不老的泉水,但作者换了一个角度去写:有一个四口之家喝下了这“永生之水”,但他们都并不快乐,因为他们尝不到死亡的滋味。

人生下来注定有朝一日会死亡,又何必耗尽一生的精力寻求一种不可能的“永生”,到头来,一事无成,只能在晚年轻轻叹息年少时期的张狂与冲动。白了少年头,空悲切!有些人,即使是在临死之际还不知悔改,直道死神把他的生命带走的一刹那,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是何等的可笑,只可惜,这时,他已经没有回头路了,哪怕是一句劝告的话语,也不能对晚辈说了。死亡,固然可怕,但这是每个人都要经历的,不可逃避的。生死本身就是一体的。生与死就像一片叶子从新生的嫩芽到枯黄,走完一年的生命,就会从树上落下来,这就像老人去了天国,令人伤心;新生的嫩叶代替了它,这就想刚出生的婴儿,带给人欣喜;有时,还没到秋冬季节,有些树枝就会被砍掉,大片的树叶落下,这就像发生地震、海啸、火山爆发之类的灾难,总会有大批的人死亡,逼人落泪;树叶也有被某些调皮的小孩撕破了一角,但仍然在树枝上生长着,这就像因某一起事故而被夺去身体某一部位,但依旧不肯屈服于命运的人,坚强而自信。

谁也不能令任何一片树叶永久地挂在树枝上,谁也不知道哪片才是自己的生命树叶,谁也无法将所有树叶同时牢牢地抓住,不让它们落下去。我们已经比树叶幸福许多了,树叶只能经过一个春夏秋冬,感受一次春夏秋冬的美,而我们却能感受几十次。有些人就是冥顽不灵,身在福中不知福,偏偏要奢求世间根本就不存在的“永生”,浪费了自己的青春年华,干出了种种为求“永生”的傻事。

福祸两相依,那么生死也会是相互依存的。

不老泉读后感(篇2)

在《西游记》中,总有许许多多的人想吃唐僧肉,因为可以长生不老,可是如果你读过《不老泉》这本书就不会这么想了。

《不老泉》讲述的是11岁的温妮由于无聊和闷热,独自悄悄跑进丛林中探险,在那里她遇见了长生不老的塔克一家,他们因为误服可长生不老的泉水而永远年轻,但他们并不快乐,男主人塔克做梦都想去天堂。正当温妮口渴想喝泉水时,小男孩的妈妈告诉了她喝过后的后果,最终温妮没有喝下泉水,而是把泉水给了路边的蟾蜍,并且阻止了贩卖泉水的行动,最后温妮平淡地而死去了。

在这个故事里,我喜欢故事里的温妮,她很善良,她喜爱小动物,平日里照顾小蟾蜍,看到小蟾蜍遇到危险,赶紧去帮助它;她很勇敢,冒着死的危险去救助一个无辜的犯人;她也很诚实,没有告诉别人泉水的秘密;更喜欢她的聪明,没有喝下不老泉,放弃了长生不老,慢慢地享受了生命的美好。

在这个故事中,我还喜欢的就是塔克,他是个好心人,是因为怕人们知道后,抢猎似的蜂拥而来抢水,这很容易会出人员伤亡,他不想看到这样的悲剧发生,所以他才要温妮听后要保密。他不因为贪财,而把这泉水的秘密说出去,卖泉水给人家,他替别人着想,不想害了人家。

读过这个故事,尤其是看到父亲塔克讲述的那段关于生命轮回的话后,我不再羡慕他们的长生不老了,反而为他们难过起来!如果永远不长大,永远不变老,那么人生也会变得无趣,生活变得苍白无色,体会不到成长的乐趣,永远都停留在一个时间点上,也是件非常痛苦的事情。正如迈尔斯的父亲塔克说的:人活着就得死,所以,我们这个模样,不能算活人,只能算死人,是死物,就像路边的石头。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生命都是应该有规律的,我们应该去体验每一个生命阶段带给我们的不一样的精彩,就如春夏秋冬四季变化一样丰富多彩。人这一生不能总是呆在自己最喜欢的年龄段不动,不喜欢的年龄段也要经历,那样才能真正享受生活,感悟生命。

如果真有不老泉摆在我的面前,我不要喝不老泉的水,我也不想长生不老。我要快乐地享受成长的每一天!

那么,如果真有不老泉水,你会喝吗?

不老泉读后感(篇3)

《不老泉》是娜塔莉巴比特的成名之作。它主要讲述了小女孩温妮赌气离家出走,却在小树林里无意间发现了不老泉的秘密喝了可以长生不老,容颜也永远不会发生变化。然后,她被善良的塔克一家绑架了一天,并与他们过了一天。却不知这一切都被黄西装看见了,他从温妮的爸妈那里要来了小树林,报酬是找回珍妮。他来到塔克一家的家中,逼迫他们交出温妮,供出不老泉,并搬出森林。迫不得已,梅用枪托砸死了黄西装,而这一幕正好被林间村的治安警察目睹了。梅将面临被绞死的命运,但是,却没有一个人能置她于死地,因为她喝了不老泉。为了保全这个秘密,也为了梅,温妮做出了一个决定:让迈尔斯在晚上撬开监狱门,自己进去替换梅,让梅乘着夜色逃走。而杰克,则交给了温妮一杯不老泉的水,让她在十七岁那年喝下它,这样他们就可以一起走了。可是,这个愿望最终并没有达成,温妮为了救一只蟾蜍,将不老泉的水倒在了蟾蜍身上,自己却在78岁时去世。

这本书将善良的塔克一家和珍妮与为了发财而不顾一切的黄西装做了鲜明的对比。黄西装为了利益,为了发财,而不惜将不老泉的秘密公布于世,也不顾别人喝下后是否开心,只是一味地为了金钱。甚至当他遭到塔克一家的阻止后,竟想将他们打伤。那时,他的眼睛里只有利益,只有金钱,完完全全成了一个利益的奴隶

这让我想起了社会上的一些人。他们为了金钱,为了利益,不惜大打出手,有的甚至去杀人放火,不顾一切地以各种手段获得金钱,

最后因此进了监狱,穿上了囚服。他们也是一个个金钱的奴隶啊!

人要学会控制自己,别让自己成为金钱的奴隶,最终误入歧途!

不老泉读后感(篇4)

寒假里陪孩子读了《不老泉》这本书,让我进入童话世界,既惊奇又美丽,仿佛回到了童年,刺激而又好奇,感觉陪孩子读这样一书,整个人都年轻了,越读越开心了。

平凡的塔克一家在温妮家的树林里发现一个惊人的秘密,那就是,他们为了守住这个秘密,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然而温妮不小心知道了这个秘密,后来她怀着好奇而又担心,不得不做出生与死的选择……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秘密呢?我迫不及待的看下去,塔克一家无意中喝了丛林中的泉水,从此他们的年龄和长相就永远停留在喝水的时候了,不管遇到什么,他们都会相安无事,这泉水成了他们长生不老的护身符。

自古以来,无数人为了长生不老苦寻灵丹妙药,读过了这本书之后,我们会想:死亡真的那么可怕吗?永远活着就是幸福?如果永远活在今天的生活中,生命还有意义吗?社会还会进步和发展吗?人生的价值又怎么得到体现?如果我们白嫩的长生不老,活在今天的生活中而不再进步,我们中华的五千年文明历史也不会存在,整个地球没有生机,人类和其他动物也没有区别,最终会因自然灾害而走向灭亡。因此,遵循大自然的规律是人类历史发展以及经济发展的钥匙,《不老泉》是个奇幻的`童话故事,一方面展现了人们美好的愿望,另一方面也恰恰给人们敲响了梦想与现实差距的警钟。

不老泉读后感(篇5)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不老泉》。这本书里竟有很深的哲学思想,给我很深的感触和启发。这本书叙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名叫温妮·福斯特的小姑娘在十一时离家出走,她正好碰上了小男孩塔克一家,又得知了一件神奇而又秘密的事情:八十七年前塔克一家因为喝了一种泉水,便永远不老了。

但是这件事被一个想要发财的陌生人听到以后,一切便都变得复杂起来。最终,温妮没有去喝那不老泉的泉水,故事以她安然去世而降下帷幕。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思考了很久。人们都不愿意死去,都希望自己永远年轻长生不老。但是读了这本书会发现如果你永远年轻,生命的规律就和你无关,而你并不会如同想象的那样快乐!如果我们真的长生不老,自己的朋友、亲人都陆陆续续去世了,只留下我们,我们会感到十分的伤心和孤独。生命就像一个轮子,死亡也是轮子上的一部分,一旦死亡掉了下来,生命就在也无法转动了。

我不知道温妮后来是怎样生活,渐渐地变成老奶奶知道死去,她的墓碑告诉我她活了七十八岁,在这七十八年里她由一个小姑娘渐渐衰老最后,令人很伤感。有人认为这本书在写情感,但实际上这本书是在写生命的哲学。这本书告诉了我:正因为生命不仅有限而且短暂,所以生命才显得更加珍贵和美好,我们一定要好好在人生这个短暂的故事中,珍惜时间和机遇,努力去书写我们生命故事中的精彩篇章。

不老泉读后感(篇6)

也许你也曾经想过要长生不老,但只要你读了这本书——《不老泉》。你就一定会改变想法,一定不会再想要长生不老了。

《不老泉》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小主人公温妮想摆脱家人的约束,正要离家出走,巧遇了因喝了不老泉而长生不老的塔克一家,并知晓了不老泉的秘密。同时,这个秘密也被神秘的黄衣人偷听到了,他想卖泉水来发大财,最后被塔克一家制止了。温妮也因此看到了神秘黄衣人的贪婪和阴险,明白了喝不老泉的严重后果。所以,她最终也没有去喝不老泉的水,一直到她去世。

当我刚刚看到不老泉秘密的时候,也希望世界上有一眼这样的不老泉。可是,当我读到塔克一家因为喝了泉水变得长生不老之后,他们身边的亲人、朋友却都在慢慢变老、去世,特别是读到大家都认为他们是魔鬼附身,塔克一家只好东躲西藏,四处逃亡,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时,我就改变了我原来的想法。我觉得塔克他们一家的生活充满了痛苦、无奈和孤独,丝毫没有幸福可言。如果我也像塔克一样,没有亲人和朋友,我就会像鸟儿折断了翅膀,就会像鱼儿离开了河水,我的心事向谁诉说,我的快乐跟谁分享,我的困难向谁求助?这样的生活怎么会幸福呢?

看了这本书以后,我不禁感慨:生命就像一个轮子,死亡是轮子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没有死亡,生命就不会生长。正因为生命是短暂的,所以才显得弥足珍贵。因此,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生命,让自己的生命变得更精彩,更有意义。

不老泉读后感(篇7)

夏日的阳光,洒落在法国梧桐叶上。喜欢丑陋的蟾蜍,她,就是那么独特。书桌上的《不老泉》被阳光温柔地包裹着,图片上的小女孩就是温妮福斯特本书的主人公。小小年纪的她,天生喜爱自由,可事与愿违。温妮的妈妈出生在一个非常有教养的家庭,所以她对温妮看管严厉,不许做这,不许做那的,而温妮每次都与妈妈唱反调。机缘巧合,温妮在树林里认识了塔克一家。

温妮还是个不到十一岁的孩子,所以根本不相信有精灵一说,只在童话里听到过,又怎会相信塔克一家的故事,可这就是事实。塔克一家因为喝了丛林深处的泉水,他们永远停留在那个时间长不大,也就是长生不老。泉眼就在温妮家林子的白蜡树下,温妮也想去尝试,但被塔克一家阻止了。温妮答应会三缄其口,神秘黄衣人的贪婪和阴险让她茅塞顿开一旦发现这个泉水秘密的人多了,那么相当于这个世界的毁灭,会给人们带来很多的灾难。

喝下神奇泉水,就会像塔克一家一样,永恒不老,但是永恒不老并不是什么好事,人如果只活不死,就和路边的石头没什么两样,不能算真正的活着。

我觉得我的妈妈非常像温妮的妈妈,对我很是严厉。就在昨天,妈妈叫我快点写作业,我心不在焉地拿着笔,咬着笔头,想着如果我是温妮,我是不是会去喝那个泉水呢?会不会跟大家伙一起分享那个泉水呢?

时间滴滴答答过去,我丝毫没有要动笔的意思,突然妈妈出现在眼前吓了我一跳。看着妈妈的脸阴了下来,我赶紧拿起笔飞速写了起来,心想好险,终于赶在火山爆发前拯救了自己。

人活一世,在幻想中长生,那么不如来点更实际的。所谓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就是让你好好去把握当下,时间非常宝贵,过去的永远回不来,倒不如珍惜现在,珍惜时间。

最新论语读后感800字集锦


书是阳光,能照耀万物之灵。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决心和理想,写读后感的意义在于写的过程边思考的书中带来的困惑。你印象深刻的读后感是哪一篇?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最新论语读后感800字集锦”,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最新论语读后感(篇1)

《论语》里提出君子应“日三省乎己”,这里“三”不是具体数字,是多次、反复的意思。换句话说,就是要一遍一遍地问自己,有哪些事我还没做到?有哪些事我还可以做得更好?

《论语“学而”》中曾子每日从“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三方面自省其身,我们每天也可以从这三方面入入手进行自省。

第一省——

“为人谋而不忠乎?”要自省的就是“忠”,我给别人做事,给社会做事,我忠于职守了吗?真正的忠诚不是忠于一个外在标准,真正的忠诚只有一个标准,就是忠于内心的良知。“忠”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内心,能够对自己的良心有所交代,就是最大的忠诚,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第二省——

“与朋友交而不信乎?”要自省的就是“信”,意思是和朋友在一起,你守信誉了吗?信守承诺,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也是需要我们时常反问自己。信是一个人立身处世的根本,一个人如果失去了信用,任何人都不会接受他,所以一个人不可没有信用。一个人要在社会上立足,“信”是多么重要,只有守信的人才能获得他人的尊重和支持。

第三省——

“传不习乎?”要自省的就是“习”字,意思是说,老师教授的知识,你认真学习了吗?对于知识,我们需要把它融进自己的生命里,这个过程才叫“习”。学习之后要复习,学习之前要预习,温故而知新。学习,其实不光是孩子的事,二十一世纪是一个终身学习的时代,要活到老学到老,要把知识的学习真正融入生命,时时不忘记学习,如此我们才可以说,我们真正有所长进了。

这三件事——对任务的忠诚、对朋友的信用、对知识的学习,用它们叩问自己的内心,其实就叩问了自己的三重生命角色。第一重是职业角色,第二重是社交角色,第三重是生命角色,我们终其一生都是为了扮演好这三重角色而努力。一个人如果能够做到“日三省乎己”,那么人生中又有什么忧虑和恐惧呢?

最新论语读后感(篇2)

读了《论语》这本书,我感到了自己的渺小和孔子的伟大。

《论语》是一本记载着孔子和其弟子言论与事迹的历史著作。成书于春秋末期至战国初期。由他的弟子及其再弟子编纂而成,是一部对中国历史影响巨大的经典著作。

宋代的宰相赵普,先前被大宋皇帝赵匡胤训斥后,发愤图强。每天下朝之后,便回家从一个很贵重的书匣子里取出一本书来埋头苦读。经过一段时间后,他每次上朝,赵匡胤问的每一个问题,他都可以对答如流,有自己的见解。可是赵普时候,人们在他的书匣子里只找出了一本《论语》,而且还只看到了一半,这就是半部《论语》治天下的历史典故。

《论语》这本书以及他的作者孔子和他的弟子都对我们这个民族或对全人类进行的不可估量的影响。君王读之,可治天下;诸侯读之,可投明君;百姓读之,可明是非。

为了让我们从小感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让我自己的祖国变得富强。那就随我一起放下手中的娱乐设备,拿起面前拿起面前唾手可得的《论语》,放在自己的胸前,细细评味。我相信在这一刻起,你会发现:书已经被你注入的生命。

老师点评:文中对《论语》的简介很清楚,并联系历史人物说明此书的价值。喜欢排比句的应用,写得真棒,书名误写忘写书名号。

最新论语读后感(篇3)

从小就背的朗朗上口的“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当时只是背诵,现在再来看,这一小段话蕴含着许多道理。虚心学习别人的优点,对于他们的缺点,如果自己有,就注意改正,如果没有,就要加以防备。指导我们处事待人,修身养性增长知识。

上学时,每天都会接受新的知识。不会复习的我每次都在考试中失利。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告诉我们温习学过的知识进而又能从中获得新的理解和体会。除了学会温习之前的知识,还要知道怎么学。子曰:“敏而好学,不耻下问。”现在学习知识,都是自满的,自认为良好,事实上,并没有学到许多知识。学知识要做到虚心求教,在学习上精益求精,不断完善,全方位汲取营养。

生活中,在不同地方当不同的角色,就要做一些应当做的事。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在父母面前就孝敬父母;出门在外要顺从师长,言行要谨慎,要诚实可信,寡言少语,要广泛地去爱众人,亲近那些有仁德的人。这样躬行实践后,还余力的话,就再去学习文献知识。先知道孝敬父母,培养良好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这段话,我们可以看出孔子是把道德教育放在第一位,文化学习在第二位。

讲到孝,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孔子说:“他父亲在世时,要观察他的志向;在他父亲死后,要考察他的行为;若是他对他父亲的合理部分长期不加改变,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尽孝了。”父母都希望子女比自己强,具有良好的品德,这是父母教育子女的出发点。如果能够按照父母的意愿,教诲行事做人,对得起父母才是真正的孝。

最新论语读后感(篇4)

的任务,可看着看着竟在书中发现了一个个灵魂,一个个穿梭于仁、学、君子与小人之间的灵魂。我还看见了一个君子坦荡荡的孔子,一个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的孔子,一个刚、毅、木、讷的孔子,一个敏而好学,不耻下问的孔子,一个事父母能竭其力的孔子,一个

孔子是很讲究学的,在他的《论语》中就有学而篇。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告诉我们学与思之间的相辅相成: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告诉我们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样的学习态度才会进步;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告诉我们其实学习也是一件十分快乐的事,重要的是把握好自己的心态;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告诉我们要谦虚、严谨、实事求是,锲而不舍地治学:温故而知新告诉我们学了就要重新再复习一遍才能学到更多的东西

同样的,孔子也是个孝子,大爱存在他的心中,不只是对人民的博爱,还有对长辈们的孝爱。可是如今的人们渐渐地对孝这个字的认识越来越淡薄,原本闪光的字眼逐渐褪色逝去了原本的光彩,而人也就因此这样坠入了一个他们自认为的美丽却又失重的世界。孔子说: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这句话完全颠覆了平日里人们眼中的孝子形象。也许你以为孝就是听父母的话,帮父母干活,有好吃的就给他吃,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孝,是在心理上的安慰,而不是物质上的丰富;是对得起父母的期望,而不是为了他们的期望而去做一些损害道德的事情;是爱自己,而不是不顾自己的安危让父母担心、忧虑。

在《论语》中有一句话令我深思熟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是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才能,就是我们班这个小小的集体也会有姚明王羲之达芬奇宋祖英华伦庚冰心等。有的人学习不好,可是篮球却是动若脱兔;有的人体育不好,可是书法却是龙飞凤舞;有的人书法不好,可是绘画却是栩栩如生;有的人绘画不好,可是唱歌却是娓娓动听;有的人唱歌是五音不全,却是满脑子的数学;还有的人对数字一点儿也不感兴趣,倒是写起作文来便妙笔生花了都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这话不假啊。每个人的优点都值得我们去学习,每一个不起眼的普通人都能够成为我们的良师益友,教导我们,使我们更上一层楼。我们要多向我们身边的所谓平凡人学习他们好的一面,就像是置身在一片树丛中的一小株嫩苗,在旁边许多的植物滋养下茁壮成长,并且长成一棵坚韧不拔的大树。树之所以高大,因为有了嫩苗;山之所以伟岸,因为有了石子;海之所以壮阔,因为有了水滴;人之所以闪光,因为有了那些所谓的平凡人!

《论语》是道德与智慧的凝结,是中华文明的汇聚,是一位谆谆教导的老师教会了我们为人处事的道理,更是引领我么向上的阶梯。

最新论语读后感(篇5)

《论语》是我国经典读物,涵蕴了我国的文化经典。俗话说“半部论语治天下”论语用精短的语言告诉我们怎样和朋友交往、怎样孝敬父母、怎样解决事情、怎样……

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是在说:“孝顺父母,顺从长兄,而喜好触犯上层统治者,这样的人是很少见的。不喜好触犯上层统治者,而喜欢造反的人,是没有的。君子专心致力于根本的事务,根本建立了,治国做人的原则也就有了。孝顺父母,顺从长兄,这就是“仁”的根本。“义”是在仁的基础上理解的,即:一个人在社会中要做到为人所想,去帮助别人“礼”让我想到孔子的一句名言“克己复礼”!大家要是都谦让一点,不就好了吗?“智”我觉得就是知人之言为智!也就是明白别人的道理,使自己更好的向前发展!其实,我们现在都是在学习前人给我们留下的经验!我们只有了解了其中的道理,才会明白自己在社会上的意义!当然对身边人的意见应该是选择好的,有利于个人和社会发展接受!“信”是我们一直在提倡的诚信。从我们的先祖开始就提倡“信”,而当今社会有时却缺失了传统文化的美德!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学习、发扬《论语》中的道理。这样我们才能做一个“少年君子”

我们要想真正的建立和谐的社会,没有仁义礼智信不行的!希望我们的国家越来越美好,社会越来越和谐!

觉醒年代读后感悟范文800字集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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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醒年代读后感悟范文(篇1)

生逢乱世,即使命运如蝼蚁,但仍有人心向光明!

观看《觉醒年代》让我热血沸腾,深刻感受到思想的光芒、理想的魅力和青春的力量,也深切体会到那个壮怀激烈年代在中华民族觉醒和复兴之路上的分量!

“文明其思想,野蛮其体魄。心力体力合二为一,世上事唯有不成。”宏阔的历史中,既有大江大河,也有暗流涌动,共同汇就一个时代的精神。中国近代史是一部屈辱和光荣并存的历史,是一部中国人民不懈抗争的历史。大历史中的小细节,更能给予人们深刻透彻的领悟与震撼人心的力量。从鸦片战争到中共建党以来,中国人经历过三次觉醒。其一为技术的觉醒,魏源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其二为制度的觉醒,推翻帝制,实行三民主义。但科技、机器、西方制度移植都没有太大的效用,唯有思想的觉醒,才救得了中国。

“自古英雄出少年,青年强则国家强。”面对北洋政府要求中国代表团签订丧权辱国的《巴黎和约》,北京大学的学生自发的组织起来,建立了统一的学联,进行罢课抗议活动。他们走上街头,喊着“外争主权,内除国贼”“誓死力争,还我青岛”的口号。“五四运动”是中国人民彻底地反帝反封建的爱国运动,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也是中国青春的力量的蓬勃生长!

“青年如初春,如朝日,如百开支萌动,如利刃之新发于硎,人生最可宝贵的时期。”一百年前,“南陈北李”相约建党,成为中国共产党建党史上一段被人传颂的佳话;一百年后,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深知使命在肩。生如蝼蚁,当有鸿鹄之志;命如纸薄,应有不屈之心。人,唯有自强不息,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青年,唯有不断奋斗,才能不辱时代之使命!奋斗有我,强国有我!

觉醒年代读后感悟范文(篇2)

不得不推荐一下最近看的一部剧《觉醒年代》,看完之后,除了震撼,就是感动。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夸张的神剧情节,也没有至高点的宣讲教育,贴合人物原型,将书中的历史人物活生生的带到了我们眼前,他们不完美,有小脾气,会开小玩笑,但恰恰是这样的不完美,才与他们伟大的爱国奉献情怀形成了强大的对比。无论他们处在什么样的环境,他们为了同一个理想中国而奋斗。在那个靠吃人、吃血馒头才能活下去的社会,在那个被列强欺压、被军阀迫害的社会,在那个完全没有 人权可言的社会,要靠什么才能站起来呢?

剧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便是:“逆历史潮流者,必被时代的洪流所淹没。我们为了爱国,必须要救国,倒袁,我们为了我们的中华民族 ,更必须要救国,倒袁。”吾将上下而求索,虽九死而犹未悔。为探索救国救民的道路,李大钊、陈独秀和毛泽东等人先后发起了新文化运动、五四运动,救国先救思想,陈独秀创办《新青年》,联合北大教师以发表刊物的形式向百姓传达启蒙思想。随着俄国十月革命的一声炮响,他们开始接触、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倡导运用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实践,明白要想彻底实现思想启蒙,必须建立一个政党,领导中国进行革命。

陈独秀的两个儿子陈延年和陈乔年,他们在一开始是站在与陈独秀的思想对立面,他们坚持“无政府主义”,但在法国学习的过程中,他们逐渐意识到了,这套理论根本不适用于中国的社会,在历史发展的必然条件下,社会主义道路才是真真正正的大道,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也是必然发展的产物。剧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鲜活有血性的,是他们披荆斩棘换来了今天我们所拥有的幸福生活,与时光之镜对话,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会实现!

觉醒年代读后感悟范文(篇3)

亲爱的党,现在是20xx年,距离你在中国的诞生已经一百年了,一百年换了人间。如今我头顶烈日长空,脚踏中华神州大地,面迎党旗,想对那些英勇就义的先烈们呼喊:“百年盛世,如你所愿。”

最近我看了建党100周年优秀电视剧展播——《觉醒年代》。这部优秀的电视剧展示了从新文化运动、五四运动到中国共产党建立这段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它深深震撼了我。原来,我们在历史课本上读到的一行行、一段段陌生的文字,竟是他们用一生的奋斗书写出来的。在小学时初读《十六年前的回忆》这篇课文时不明所以,现在仔细回想,那个英勇无畏、大义凛然的先生,活在了我的眼前。

正是这些以李大钊为代表的有志之士在黑暗中摸索出救国救民的道路,在泥泞的道路中走出了让人民当家作主的道路。我看到他们不退缩不放弃,激流勇进的精神,不由得想,这不是中华民族的魂吗?而李大钊先生为党、为人民献出生命,这不就是中华民族的魄?

在此我想与大家分享鲁迅先生写给中国青年的话:“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此后如竟没有炬火:我便是唯一的光。”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一百年多年以后的中国青年,读来仍觉历久弥新。

20xx年的我们用着5G,坐着高铁,看着长征系列火箭升入太空。大钊先生曾预言:“试看将来的环球,必是赤旗的世界!”先生,你看这100年后的盛世中华,是否如你所愿?

觉醒年代读后感悟范文(篇4)

寒假作业七七八八的都做完了,闲着没事干,便在平板上看起了老师布置的电视剧《觉醒年代》,没想到竟然收获颇丰。

《觉醒年代》里的人们竟有着那个年代的超前智慧:提倡新思想的,气冲斗牛;主张旧思想的,则巧舌如簧,会维护自己。陈独秀的思想清晰且受人欢迎。中国人只是缺一个指引方向的,骨子里都有一股冲劲。《新青年》出版后,买的人不少,不论是受苦受累的民众,还是青年学生,亦是商人,只要还没有沦陷在旧封建思想之中,拿到这本书后,眼里就会有希骥。有能力的,并且有思想觉悟的,都要跟着大干一场,一时间,当真是气冲斗牛。

新文化运动的结果大家都知道,民主与科学的思想深入人心,弱势之反派被攻击的体无完肤,服服帖帖,中国的时代要来了,中国要觉醒了,要翻身,要战斗,谁也无法阻挡。在此期间,陈独秀等先驱是中国最忠诚的战士,他们一心为拯救中国的圣土,为唤醒中国人民而奋战。

现在的人其实或多或少是有些堕落的,没有先进思想的知识分子直接与人民接触,只是暗地策划着如何能让自己舒适,骨子里的冲劲也没了。我认为,创造即进步,只有创造,才能拓宽进步的渠道,创造才能构建未来,预知未来,现在的中国人,已是今非昔比,之前人们想着如何进步,如何斗争,现在想着如何安排。小地方的人想着如何走出去,大地方的人想着如何在晚年全身而退,父母都在想着让儿女们能够拿到高薪……想要创造的却是少之又少。中国到现在仍然算不上发达国家,人们口中的好东西竟然都是进口的。为什么中国的商品很大程度上不能与国外的相比?源自中国人很少自己创造,国产香水只能在两元店卖,当然不是好货。中国造不出超跑,理由竟是怕赔钱。

一心想走出小地方的人却想不到小地方有多少资源未被开发,找工作的人从来不想着自己创业……中国人不比外国人差,所以,中国人应该学着自己创造,趁着还年轻,把握机会,努力学习,极力创造,补国之不足,拓未来之渠道,时代进步应该如此,国民进步重在创造?

觉醒年代读后感悟范文(篇5)

最近,看《觉醒年代》令我感触尤深,开篇第一集描写了仲甫为了与守常见面,当众多爱国青年说出“中国无药可救”,还遭到郭心刚的唾弃,但最后结果令人满意。

这部电视剧主要讲述在仲甫等人的不断努力下掀起一阵新的革命思潮,前八集分别写了陈独秀与李大钊初见,谈革命、创办杂志,再到去北大当文科学长。之后陈独秀邀请鲁迅撰稿,这当中每一集都看的我热血沸腾。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剧情,就是在钱玄铜去找鲁迅,而鲁迅身后是一人被斩首示众,众人原是当做看戏,当砍刀落下之时众人却又吓得连连后退。此情此景,实属令人难过、悲哀但却无能为力。

钱玄铜说鲁迅消沉,鲁迅却对他说道:“假如啊,有这么一间铁屋子,绝无窗户,而且是万难破毁的,里边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就要被闷死,然而从昏睡入死,他们全然不知道就要死的悲哀,现在,你大嚷一声惊醒这几个较为清醒的人,但是这不幸的少数者,要去承受这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你对得起他们?”钱玄铜又反驳道;“如果我嚷几声,能叫醒那几个人,你就绝不能说,他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

这段令我映象尤为深刻,是揭露社会情形的实事,让人身临其境。那时的政治混乱,令人担忧,陈独秀等人为此努力,想改变这个社会。他们都不怕任何势力,更不畏惧任何牺牲,哪怕是背上“卖国贼”的骂名也要为之奋斗。

李大钊先生曾与同学在大街上进行游行,被当时政府追捕,虽然对北京有着诸多不舍,但迫于形势,只能无奈前往上海。

一个民族是在一次又一次的尝试中,不断进步,最终摸索出一套最为适合本民族的制度,他驱使了许许多多的普通人勇于斗争,也燃起了群众的民族情怀和激情,在时局混沌的情况下对着腐朽的社会不断进行着冲击。在革命斗争中,虽然充满了艰辛困苦,必然不会一帆风顺,他们依然苦中作乐,为了创造一个全新的社会而不断努力。

克服困难,不断成长,中华民族必定会站起来,不再受外人的欺负,在中国的领土上真正的当家做主。那些艰难的日子,使我们奋勇向前,终究站在了世界的舞台上,这是数代人义无反顾奋斗换来的。让我们向那些先烈致敬,也提醒了我们珍惜现在生活的同时,为了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勇前进。

觉醒年代读后感悟范文(篇6)

《觉醒时代》这部剧第一次把李大钊、陈独秀等人作为主角呈现在银幕前,是一次大胆的创新,给我们重现了中国近代史上感人肺腑的篇章。对于像我一样对中国近代史感兴趣的人来说,整部剧总能看得我热泪盈眶,热血澎湃,如教科书一般,但又胜过教科书般的重现了中国近代史的文化变革,政治变革。

蔡元培先生的远大梦想和天下胸怀,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李大钊先生的敢为天下先,毛泽东同志的少年热血,一朝朝,一幕幕,让目前正在享受他们用生命、用鲜血所换来的今天的我们,犹如身处那个时代,再一次感受了举国迷茫的时代,水深火热中国的时代,外族欺辱的时代,先辈们不畏强权、不畏艰辛、不畏牺牲的大无畏精神,为了中国的未来用尽生命去谱写的篇章。没有蔡元培先生,就没有陈独秀先生的北大教授,就没有胡适先生、鲁迅先生、李大钊先生等的北大新青年,就没有北大的变革,文化的兴旺。同时,也不管当时的黎元洪大总统的邀请蔡元培先生担任北大校长的初衷,但是作为一名中国人,我依然非常感谢他!没有他的初衷,就没有蔡元培先生,就没有新北大,就没有文化兴旺的民国,也可能就不会有如此影响深远的《新青年》,也可能不会有改变中国如此浩荡伟壮的五四爱国运动。

百年前的觉醒年代,革命先驱尚在凄风苦雨中为抨击旧文化喊出了“打倒孔家店”的口号,强力倡导“科学与民主”,为传播新思想而奔走呼号;转眼间岁月轮替,我们在获得科学与民主以及全面社会进步的基础上进入了“新觉醒年代”,站在一代一代思想巨人的肩膀上,我们应将客观、辩证地再认识传统文化、历史作为己任,在热血沸腾的历史中审视自己,收获历经坎坷却又一往无前的担当和勇气;在多元丰富的思想争鸣中回溯传统,收获海纳百川的心态和本民族的文化自信。

志存高远,勇立鸿鹄浩志。鱼不激不跃,人不激不奋。有了理想,奋斗才有目标,有了信念,人生才有航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青年要“到人民群众中去,到新时代新天地中去,让理想信念在创业奋斗中升华,让青春在创新创造中闪光”。“两个一百年”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目标,成为引领中国前行的时代号召,中国青年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与民族复兴伟业同频共振,始终树立为党和人民奋斗终身的最高目标,确保党的事业灯烛辉煌,确保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自古英雄出少年,青年强则国家强。五四风雷激荡百年,青春中国风华正茂!当代青年当以史为鉴,牢记民生之重、国运之重、使命之重。把握机会,努力学习,极力创造,补国之不足,拓未来之渠道,不辜负党的期望、人民的期待、民族的重托、不辜负我们这个伟大的时代。

我们必须知道“没有一代人的青春是容易的”;处于新时代,我们必须明白“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历史使命”;知道“每一代人有每一代人的长征路,每一代人都要走好自己的长征路”。“长征走的是高山峻岭,渡的是大河险滩,过的是草地荒原”,而我们要面对的是变幻莫测与艰难险阻。但只要我们肯打破常规,破开枷锁,稳中求进的同时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就一定可以在这个多彩的时代谋好新局,开好新篇。

觉醒年代读后感悟范文(篇7)

人们都说电视剧《觉醒年代》讲述内容很精彩,拥有很高的评价 。

今年暑假,我利用空余时间看了这部电视剧,感慨颇多。

“觉醒年代”这四个字最简洁的解释就是,这个时代觉醒了,这个时代的人民觉醒了。

在这里,我特别喜欢守常先生说过的一句话,让暴风雨再来的更猛烈一些吧。

李大钊,他是第一个觉醒的,在美国总统威尔逊同意将山东转给日本时,许多革命者都自甘堕落了,比如郭心刚自己病死的了,比如陈独秀,虽然一直在写文,但精神大不如以前了,只有李大钊还保留着那一份坚韧,那分顽强,那一份革命者的精神 。

这里面我最喜欢的就是延年和乔年,他们的独立让我佩服。让我记忆最深刻的.一个镜头就是陈延年踏着血水走过来,他的眼神中有一股坚定,一种宁死不屈的精神 。

九十四年前,陈延年被押赴刑场,敌人令他跪下,他宁死不跪,并大声回应:革命者光明磊落,视死如归,只有站着死,决不跪下。

他这一声高喊激怒了挥刀者,并将其乱刀砍死,时年仅29岁。

觉醒的青春,觉醒的青年人,毛泽东,一个初出茅庐的新青年,也在众多革命者的刺激下觉醒了。

谁能想到,他竟然成为了我们未来的领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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