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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优秀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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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在我们上学时,语文老师也会要求我们多读一读书籍作品。阅读了作品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是时候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了。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推荐你看看以下的[参考]水浒优秀读后感700字模板,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水浒优秀读后感【篇1】

《水浒传》是一本脍炙人口的书,今天我推荐它,不仅是因为这本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更因为它拥有许多令人荡气回肠、经典动人的故事。

这本书是我国第一部以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作者施耐庵以北宋宋江起义的史料为主要依据,用细致传神的文笔,成功塑造了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的形象,如李逵、武松、林冲等等。这里面有许多广为流传的故事,如武松打虎、林冲雪夜上梁山、鲁智倒拔垂杨柳,等等。这些故事生动刻画了众多英雄好汉的形象,故事曲折生动,人物跃然纸上,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完,真是令人回味无穷。

《水浒传》不愧为我国古典文学的精华。读一读这本书吧!书里的精彩故事肯定会让你情不自禁地往下读。可以说,这真的是一本好书,书里的人物、景物、动物、植物无不描绘得那么精彩、细致。这本书不但能让你心驰神往,更能让你体会到好文章的妙处。在此我真心地向未读过这本书的朋友们推荐,想拥有那荡气回肠的感觉吗?想感受我国古典文学的魅力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就快来读一读《水浒传》吧!

水浒优秀读后感【篇2】

《水浒传》是一部以描写古代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它写了农民起义从发生、发展、直至失败的过程。深刻提示了起义的社会根源,歌颂了起义英雄的反抗斗争和他们的社会理想。《水浒传》也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用白话文写成章回小说之一,全书描写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一百零八位好汉聚义之后接受招安,四处征战的故事。

《水浒传》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有及时雨宋江,刚正不阿的托塔天王晁盖,有勇有谋的豹子头林冲,还有崇尚忠义的武松。在《水浒传》中有各种各样的人物。今天,我来讲讲我比较喜欢的人物,武松。

想必大家都知道武松打虎的故事吧!武松是一个脾气倔犟的好汉,他在景阳冈喝酒的那一天,不听酒家劝告摇摇晃晃的上山,见一块大青石,便在那块大石上稍作休息,忽然有狂风刮来,之后那大老虎便已落在武松背后,武松一回头,急忙一闪,闪到大虫背后,大虫连武松边都没沾上,爪子一搭地下,猛吼一声,把虎尾一甩,武松又闪到了一边,武松抡起超哨棒,尽全身力气一棒击去,不料打折了旁边的树杈,哨棒一截两半,大虫再次扑来,武松把那跟只有半截的破哨棒,赤手空拳就接着虎,只见武松把那虎头只往土里按,抡起拳头,使尽平生力气,只往虎头上用力打,打得那老虎七窍出血,不久后便没气了。武松寻思着把这头老虎带下去给景阳冈的酒家,没想到自己早已没有力气,所以他打算第二天再将这老虎拎下去。

林冲也是我比较喜欢的一个人。因为他为人最忠朴。本来他的生活也是挺安分的,但是让人没想到的是林冲的妻子被高衙内看上了。于是,高衙内就请了林冲的好朋友——陆谦来帮助他,陆谦利用了调虎离山这计,陆谦先去把林冲叫走出去吃东西,又叫人把林夫人骗走,但是这个计划到最后还是失败了,于是 高衙内的父亲高俅亲自出马,让林冲误入白虎堂。结果,要被押送到沧州,去沧州路上险些被两个贼子受害,幸亏鲁智深相救,林冲到了沧州后,高俅又派路谦来放火烧死林冲,结果林冲直接杀死路谦等人连夜赶上了梁山。

《水浒传》让我知道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也让我知道了梁山一百零八位好汉的忠义。《水浒传》十分值得我们去读。

水浒优秀读后感【篇3】

这本书主要讲了宋仁宗到宋徽宗期间梁山泊一百零八好汉轰轰烈烈的干了一番事业,震惊了整个北宋,却还是落到被奸臣陷害的地步,真令人感慨万分。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有宋江、吴用、林冲、花荣、李逵等。但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吴用了,问我为什么喜欢他?因为吴用不仅拥有聪明的才智,而且他还拥有一些优秀的品质:比如重义气、重情义、不腐败等。

读完这本书,令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我为梁山泊一百零八好汉轰轰烈烈的干了一番事业而高兴,我为奸臣当道、贪官横行霸道而感到愤怒,我为梁山泊众好汉分离生死别而感到惋惜,我为卢俊义、宋江、李逵被奸臣高俅害死而感到悲痛不已。不仅如此,我也佩服梁山泊一百零八好汉不怕死,照样跟朝廷干了起来,我真想时空倒流,去一去那古代,感受一下那种刀光血影、兵荒马乱的时代。唉,可是,去不了了。

除了这些在书中的感受,更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要敢做敢当,不要被权力和金钱冲昏了头脑,高俅就是一个很好的列子。在《水浒传》这本书里虽然没有强烈的体会到这个道理,但却在书有这么几个列子。所以,这本书也在常常提示我:一个人要敢做敢当,不要被权力和金钱冲昏了头脑,高俅就是一个很好的列子。这本书也成了我的提醒灯。

《水浒传》是本好看又有益的一本好书。

水浒优秀读后感【篇4】

林冲是《水浒传》里的上上人物,他是第一个被迫上梁山的,林冲被陷害误入白虎堂,高俅还安排人在路上杀他,幸亏林冲在被陷害之前就认识了鲁智深,在林冲要被两个差役拔刀杀害之时,鲁智深突然出现了,鲁智深要杀了两个差役,林冲上前阻拦说道:“他们也是被逼的,放了他们吧。”林冲的心地太善良,所以他被一路追杀,但他也很得到上天的眷顾,林冲才一次次免于幸难。

林冲不仅善良而且也很勇敢,他的武功非常的棒,林冲的容忍,正直,交友的不慎差点害了他,之后他上梁山交了一些生死之交,林冲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水浒传》中的英雄个个是好汉,你们大概听说过鲁智深的一个故事吧,鲁智深大闹野猪林把林冲救了出来,一路护送他到自己认为安全的地带。

鲁智深在拳打镇关西中的性格急躁鲁莽,嫉恶如仇,他三拳打死镇关西之后,知道事情闹大了,于是假装发火,“拔步便走”,回头指着郑屠户道:“你诈死,洒家和你以后慢慢理会”,一头骂,一头便大步踏去了。郑屠户家去报了官,官差去抓鲁达,但鲁达早以跑了,之后就做了和尚,认识了林冲。

这本《水浒传》中的内容,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对朋友不要背信弃义;遇到不平事理应尽力为之;失败了没什么,关键是要善于总结,寻找新的对策……读完此书收获匪浅。

水浒优秀读后感【篇5】

读了《水浒传》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封建社会的黑暗与腐朽、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的罪恶,以及好汉们追求的“忠义”是所谓的愚忠。

这本书大致讲了:一百零八好汉因为各种原因上了梁山泊,成为当时朝廷的一大心病,在朝廷几次攻打未果后,接受了招安,并帮助朝廷征辽、平王庆、平田虎、平方腊,最后仅剩二十余人。由于朝廷的四大奸臣嫉妒其功劳,最终这些骁勇善战的绿林好汉们都不得善终!

作者施耐庵在书中塑造了一百零八个好汉、四大奸臣以及听信谗言的宋徽宗等形象。这本书对于人物的描写得十分生动,感觉有血有肉。好汉们各有不同的性格,语言描写也十分出色,故事的描写也是环环相扣,很自然的引出下文,非常真实。

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莫过于浪子燕青了。他“忠”——对朝廷忠心耿耿,同其他好汉一起为朝廷平息叛乱;对主人“忠”,在卢俊义有难时帮助其脱险。他“义”——对朋友从来都是很好,一直为朋友着想,一身本事,无人能比,相扑更是天下第一。黑旋风李逵在梁山天不怕地不怕,翻了脸宋江也敢骂,唯独怕燕青。他虽是三十六天罡星之末,但十分机智,他协同其他好汉平息平息叛乱之后,意识到“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预感跟卢俊义前去受封没有好结果,便独自离去,功成身退。燕青这样的人物,不得不让我钦佩!

我觉得:要想不再“逼上梁山”,要想改变自己命运,“招安”显然是没有出路的,只有推翻那种腐朽的统治才是农民起义的唯一出路。

水浒优秀读后感【篇6】

在这个暑假,我有幸读完了《水浒传》这本名著,感想深刻,很想与大家沟通一下。

《水浒传》主要讲了梁山泊以宋江为主的草莽英豪如何聚首,乃至发展壮大,到最后的因宋江的愚忠而死伤殆尽的悲剧性的可歌可泣的故事,是不不可多得的英雄传奇小说。小说内容丰富,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让每个读过的人都爱不释手,不愧为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

读水浒《水浒传》一开始便让人愤愤不平,本来是高俅恃强凌弱,低俗无理,因受了王进父亲的一棒,便把气全都撒在王进身上。他新官上任,王进因有病未来拜见,但也没少了给他送礼,带他偏生小人得志,气量如此狭小,打了王进几十大板不说,还把王进送进了大牢,准备在刺配途中将其害死。幸好王进及时逃跑,才保住性命。在这儿,他们地位戏剧性的变化,王进文武双全,却被迫流亡,高俅无德无才,竟官居太尉,可笑,高俅为什么不去当运动员呢?由此可见,封建君主制的弊病,不是任人为贤为百姓谋福,而是自私狭隘只凭一己的好恶做着荒唐的决断,由此,我便深感施耐庵从本书的开始便预示了梁山好汉的悲剧性的结局是必然的。

梁山一百单八将,个个身手不凡,骁勇善战,侠肝义胆,仗义疏财,梁山的实力足以抗衡朝廷,但最后却悲剧性的收场,不但没成就一番霸业,还因首脑宋江的愚忠而送了性命,真是可悲,可叹,又可气。宋江说过,宁朝廷负他,他不负朝廷,他也知道招安是一条不归之路,而他却愚不可及的带着众兄弟被招安了,真真是冷了兄弟的心。其实,与其招安,为佞害死,还不如在梁山泊,替天行道,杀富济贫,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大称分金银,快活自在。朝廷纵使几次围剿,总是损兵折将而归,足见梁山的实力,怕什么!但是宋江的愚忠想法,人生价值观占了主导,害了众英雄。我深深的感到,整本书要表达的东西太多了,所以我认为这部小说在我国古典文献中之所以有如此突出的地位,原因就在于此无声胜有声的魅力,让人爱不释手,给人以无限遐想的空间,但有时情节总是出人意料。如乔道清回风烧贼一段,本来宋江在密林中安营扎寨是兵家大忌,可《水浒传》偏要写敌军放的火被乔道清使法术逆风回去,结果大败王庆,这未免有些虚幻色彩。

再来讲一讲我们最熟悉,最厉害,最早出现的林冲。他守法得很,却一再遭到高俅的陷害,我非常为他心痛,忍得多却无益,真是不可取呀!在刺配途中,屡次遭到官差的陷害,险些丧命,最后在鲁智深的帮助下,痛下决心杀了押解他的两个官差,逃走了。真是忍无可忍,官逼民反呀!读《水浒传》时,我发现一个微妙的现象,那就是所有的梁山好汉不是杀了坏人就是被逼迫,没一个毫无原因就上梁山的。这说明什么?朝廷腐败无能,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被逼无奈,没人愿意成为古代以忠君为正统思想下的所谓的乱臣贼子。

水浒优秀读后感【篇7】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短短一句话就可以说明书对我们多么重要。在寒假里我读了许多书有施耐庵写的《水浒传》、有罗贯 中写的《西游记》、还有《一只猎雕的遭遇》……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四大名著中的《水浒传》,《水浒传》中共写了108位梁山泊好汉。 其中,我最敬重的人是武松,因为他为百姓杀了恶虎。话说武松拿着柴进给的钱后,他回去看哥哥。

有一天,他走到了傍晚,来到了一个名叫《三碗不过岗》的客店,武松进去喝了三碗,他觉得这酒好喝就要了几碗,客店主推辞说:“你别喝了,再喝你就会喝醉的”“俺要喝,管你什么事呀?”武松不以为然。店主拿他没办法只好让他喝了,到了夜晚,武松准备过景阳岗,店主好心劝他,可武松不听,还是过景阳岗。在走的过程中,武松感觉头昏脑胀,于是躺在了一块岩石上。突然,一阵怒吼划过了天空,原来猛虎出现了!武松赶紧起来找了根棍子,朝老虎扫了过去,可是没打中,打在了树干上,棍子被打断了;老虎一扑、一掀、一扫,但都没打中武松,武松找准机会,用手把老虎的脑袋按在土里,老虎什么也看不见了,武松趁机用一阵腿脚打死了! 我们要学习武松临危不惧、勇敢面对的精神!

水浒优秀读后感【篇8】

看完《水浒传》后,再去品味武松的侠义,觉得他就是一个反抗的典型,一个打虎英雄,按理说当个都头搏个官身,再正常不过,可惜他生不逢时,北宋末期的统治,可以说是北宋最黑暗的时期。端王皇帝不务正业,终日沉湎于书画歌舞、踢球遛马,穷奢极欲。蔡京、高俅等人把持朝政,结党营私,公开卖官鬻爵,吏治黑暗。封建统治者加紧对劳动人民的搜刮和掠夺。

他们设立专门的机构,掠夺农民的土地,迫使大量农民破产。而赋税却是一步一步不断地增加,造成"富者益富,贫者益贫"。而各地的官僚恶霸,互相勾结,为所欲为,劳动人民处在水深火热之中。武松在这个时候现身,正是劳动人民美好愿望的一个化身,武松出身于下层人民,药商恶霸西门庆害得他兄亡家破,于是他被迫杀死西门以报兄仇。从英雄沦为囚犯,使他对社会现实有了初步认识,强烈的同情心使他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了施恩,侠义心使他严惩了地方恶霸蒋门神。当蒋门神与官府互相勾结,欲置他于死地的时候,武松义愤填膺,将他们铲除干净,充分表现了他对黑暗现实反抗的彻底性。最终被迫上了梁山。武松的形象,是下层人民走上反抗道路的一个缩影。不管是武松还是李逵、鲁智深等,都反映了下层人民对黑暗社会的满腔怒火,反映了他们改变现状的要求,寄予了人民的美好愿望。

人无完人,武松身上,也有不足。他杀气太重,有时未免鲁莽,好些无辜者死在他手上,说明武松身上也存在缺乏理智的特点。人们评说武松的时候,认为武松复仇情可恕,冤魂泪难收。确实,看武松杀坏人很解气,但是必须强调一点:不可学。这是武松身上的局限,我们不能以偏概全,就此否定了武松的侠义。武松的侠义,历来是人们所公认的。他的这种侠义,就是他的闪光点。正是他的这种侠义,使得人们可以看清社会的黑暗腐朽,封建制度的虚伪和残酷。武松形象的不足,丝毫不会损伤他作为完美义侠的形象.

水浒优秀读后感【篇9】

《水浒传》描述了宋代的各路英雄们走上反抗的道路。

水浒传的英雄们有的出身贫寒,但是精忠报国,有的出身富贵,但是喋血沙场,他们有的足智多谋,但是忠肝义胆。可是他们不堪乱世的逼迫,纷纷走上梁山。

水浒一百零八将中,最令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智多星吴用”,智多星吴用几次献策:吴用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倒了青面兽杨志,夺了北京大名府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十万贯金银珠宝;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捉,和戴宗一起被押赴刑场,快行斩时,吴用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戴宗,宋江二打祝家庄失败,第三次攻打祝家庄时,吴用利用双掌连环计攻克祝家庄。宋江闹华州时,吴用又出计借用宿太尉金铃吊挂,救出了九纹龙史进,花和尚鲁智深。一生屡出奇谋,屡建战功。受招安被封为武胜军承宣使。宋江,李逵被害后,吴用与花荣一同在宋江坟前上吊自尽,与宋江葬在一起。真不愧为“智多星”呀!

从《水浒传》中,我看到了鲁智深的“忠”和“义”,但他的忠义会永远留在每一个炎黄子孙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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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心灵读后感700字模板6篇


世界上任何书籍都不能带给你好运,但是它们能让你悄悄成为你自己,很多人在阅读了作品这本书后,被他的故事情节所感动。写作品的读后感应该从哪里出发?以下内容“心灵读后感”为读后感大全的编辑收集整理。

心灵读后感(篇1)

暑假期间,我阅读了《心灵的力量》这本书。在阅读中,我仿佛进入了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其中,《谎言三叶草》这篇文章让我印象深刻。

文章开头,作者列举了一个示例――有些小朋友在谈论自己有些什么好玩的玩具,有一个小朋友说自己家里有会说话的青蛙;又有一个男孩说自己家里有一个像房子一样长的玩具火车,但是他家并没有那样的火车,大家齐声赞叹,让小男孩把火车带到幼儿园来,小男孩心里十分紧张。但是第二天,大家并没有争着要看小男孩的火车,渐渐地,大家都忘记了火车的事情。从这件事情,让我明白三个道理:一是撒谎其实不值得,除了一时的快乐,却使自己遭受长期心灵上的折磨;二是说谎十分普遍,小孩子的记忆力极好,他们并不是忘了那个像房子那样大的火车的事情,而是因为他们知道小男孩并没有那样的火车;三是说谎是一门学问,需要好好研究。让我们知道什么时候可以说谎,什么时候不可以说谎,而且要锻炼出一双能识别谎言的眼睛,再苍茫人海中谨防受骗。

在我们的心灵深处,都生长着一棵谎言三叶草。人总是要说谎的,谁要是说自己没有说过谎,那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谎言。谎言三叶草的第一片叶子时善良的,但事情没有糟到一塌糊涂的时候,善良的谎言也是支撑我们前进的动力;第二片叶子是此谎言没有险恶的后果,更像是一个诙谐的玩笑或是温婉的借口,给自己和别人都有台阶下,也维护了双方的面子,这并不是一件坏事;第三片叶子是我为自己规定――谎言可以维护自尊心而说,为了自尊我们可以说谎,但不能维持得太久,因为真正的自尊是建立在不断完美改善自己的地基之上的。

阅读完这本书,就像是进行了一次人生的奇幻之旅,使我获得了心灵的充实与人生的幸福!

心灵读后感(篇2)

通过多年的积累,我已经看过了不少的书。今天,我又看完了一本叫《穿越天空的心灵》的一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就是大家早已熟悉的伍美珍,阳光姐姐。她确实很厉害,到现在已经出版了无数本书了。

这本书讲述了妈妈病逝后的盛欣怡沉浸在孤独无依的恐惧中。一个偶然的机会,她认识了丸子军团的丸子们,并成为了好朋友,受她们的影响,她开始喜欢上了动漫。

你一定想知道这本书中主角盛欣怡,副角张小伟的吧!她,欣怡,十分敏感,有点儿胆小,女生,十二岁。他,张小伟,十二岁,勤奋、自律、内向、倔强,男,学习委员。她和他都是“单翼天使”。欣怡失去了妈妈,而张小伟恰恰相反,他却失去了爸爸。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每一个心灵都会有缺口,有疼痛,你坚强、勇敢地克服它,恢复心灵的伤口。每一个人都要乐观,勇敢地面对生活,去克服生活中的困难。不能软弱,这样,你的生活才会丰富多彩。

心灵读后感(篇3)

今年暑假,我发现原来鸡汤不仅可以喝也可以读。什么?鸡汤也可以读?也许这让大家疑惑不解。哦,忘了告诉你,这的鸡汤可不是普通的鸡汤,是心灵鸡汤。心灵鸡汤又是什么呢?这是一本书。一本可以告诉你许多哲理的人生宝典。

这本书教会了我许多许多人生道理,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一个“爱”字。

比如说那篇《母爱,让人泪流不止……》来说吧:一个失去了父亲的家,凭母亲独自一人的努力供孩子读书。但不久后,母亲患上了严重的风湿病,使至不能下田干活。她为了让自己那学习优异的儿子继续在重点学校读书,不顾自己严重的病情,到处讨饭,她怕让孩子的自尊心因此受到伤害,将自己讨饭这件事同学校一直隐瞒到孩子考上了清华大学。这是一位多么伟大的母亲啊!她用她的母爱哺育着一个孩子,最终成为一位成功者的伟大母亲。在此,我不得不说:母爱的伟大又有谁能够代替?又有谁能够形容?孩子永远是母亲的孩子,母亲永远是孩子的母亲,谁都代替不了,这是不可否决的。在我们的一生中,母爱与父爱伴随着我们,是他们的爱搀扶着我们一步步走向成功。他们为了我们做了太多太多,他们为了我们牺牲了太多太多,他们的爱与我们形影不离。一次看望,一个鼓励,一个微笑,都有蕴含着父母无限的爱,也许你未曾发现,只是因为你觉得他们做这些是应当的,但这并不是,他们还有其他许多选择,不过最终他们都放弃了,选择了一条最艰难的路。这还不能足以证明他们对我们的爱吗?用我们的眼睛去寻找我们身边的爱,并用一颗诚挚的心对自己的父母说声:“谢谢!我爱你!”

再说那篇《默默爱你,直到永远 ……》,它讲述了:一个哥哥嫌弃自己是哑巴而不愿与妹妹结婚。不久后,妹妹因切除喉咙里的一个瘤而破坏了声带,失了声。就这样,他们生活在了一起,用手与眼交流着,很幸福。但爱情还是阻挡不了死神的降临,哥哥撇下妹妹一个人先走了,妹妹竟然开口说话了,她默默地说了一句:“他还是走了。”不久后,她也死了。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这虽是一个简简单单的故事,但里面包含着一份真真实实的情感,一份感天动地的爱……

像这样的故事在《心灵鸡汤》中还有很多很多。它让我记住了一个美丽的词“大爱无疆”。它也使我学会了寻找爱,发现爱,创造爱。爱易写,也易做,只要我们以一颗真诚的心面对每一个人,并去关心帮助他们,世界将充满爱!

心灵读后感(篇4)

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毕淑敏所写的《心灵的力量》。读完之后,我的心灵被震撼了,如同一片平静的湖面,被作者丢了一块小石子,荡起了一圈圈的涟漪。

这本书的封面就足足让我回味了好久。背景是一片晚霞,晚霞前有一双手,合在一起做花托状,手上有一颗爱心,爱心的正中央有一棵小树苗,向着阳光生长着。我认为这幅图的含义是:一个小孩子,用自己稚嫩的双手举起一颗充满爱与自信的爱心。封面的右下角有一个小圆,里面写着:“冰心奖”获奖者倾情推荐。看完这本书后,我才明白为什么“冰心奖”的获得者喜欢这本书了:这本书充满道理,充满希望,充满趣味。

其中,令我记忆最深刻的一篇文章是:《我很重要》。看到这个题目,我不由得大吃一斤:现在的人总是认为自己不重要,甚至都有自卑症了。慢慢地读了下去,读着读着,就理解了。

作者写道:一个人的价值胜于整个世界。一开始,我大惑不解,但渐渐地,渐渐地,我就明白了:世界上有几百亿人,但是,在所有人中,也少不了自己。当发现自己一生喝的水、吃的粮食的数目庞大的时候,就会发现:自己的价值很高。

我很重要,是大自然给予了我的生命,让我生存下去,领略大自然无限的风光,因此,在大自然面前,我很重要;我很重要,如果父母失去了我,那么他们会孤单地从凌晨坐到深夜,会悲痛欲绝地哭泣,因此,在父母面前,我很重要;我很重要,因为我是一个朋友的朋友,如果朋友失去了我,那么他在寄信时就把写给我的那一封留下,好友同学录上就会少了一份好友资料,因此,在朋友面前,我很重要……

其实,有很多人,明明是很重要的,但是却羞于表现自己的.重要。让我们不要害怕他人异样的目光,不要担心自己的面子,在人流如潮的街道,对上天说:“我很重要!”

我是一滴水,大海虽然一望无际,但是却少不了我;我是一粒沙,沙漠虽然无边无际,但是却少不了我;我是一块砖,长城虽然宏伟,但是却少不了我……

重要并不等于伟大,它只是心灵对生命的允诺。

让我们大声地向世界宣布:“我很重要!”

心灵读后感(篇5)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一本书《穿越天空的心灵》,读完这本书时,我已是泪流满面。

自从妈妈病逝后,盛欣怡沉浸在孤独无依的恐惧之中。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和别班的同学成为了好朋友,受她们的影响,盛欣怡开始喜欢上了漫画,这是以前她碰都不会碰的。迷上了漫画的她,甚至开始将漫画变为现实。世界虽然三次元的现实难免不尽人意,但二次元的世界,却给了她一种奇特的力量,那是让心灵飞翔在天空之城的美好和纯真,这是她成长中的又一次跨越和进步。

从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了人生的意义从何而来,人的一生,就是经历过无数次进步和挫折得来的,而这些都不算什么,最重要的是能在经历过这些之后,重新开始新路程,认识新自己,重新交友,尝试自己之前不敢做的事情,正如故事的主人公,尝试了自己不敢看的漫画,从而得到了更懂自己的自己。

人的一生,不容易活,我们要活得有意义,我们要活得潇潇洒洒,我们要追求更完美的人生,我们要向着自己的路去走,让那些年华都过去吧,勇敢尝试,失败再起!

每条路,走过了,都留下故事,甜或苦,只为了,美丽的果实,我也是在泪眼中,慢慢看清楚,所有梦想只为证明最初的坚持

心灵读后感(篇6)

寒假里我读了阳光姐姐的书——《穿越天空的心灵》。

这本书讲了自从盛欣怡的妈妈去世后,盛欣怡一直沉浸在孤独无依的恐惧中。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和丸子军团的几个丸子成了好朋友。受她们影响,盛欣怡开始接触以前都不敢接触的动漫。她开始沉迷于宫崎骏的世界……虽然三次元的现实不尽人意,但二次元的动漫世界却给了她一种奇特力量。那是让心灵飞翔在天空之城美好和纯真,是成长中的又一次跨越和进步。

读完这本书给了我许多感悟。盛欣怡十二岁就失去了母爱,这痛苦我们是没法理解的。所以我们耀珍惜父母对我们的爱。假如失去了后悔都来不及了。

我明白了动漫有好的有坏的。如果我们看一些对我们有帮助的动漫也是看以的,但不要天天看,时常看一些就可以了。不要看一些垃圾动漫、对我们没有好处的动漫。

书是我的朋友,书是我的良师益友,我喜欢读书,但我更爱书!

《草房子》优秀读后感700字模板


栏目小编特别为你收集的“《草房子》优秀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只要我们全心全意聚精会神的读书,我们可以学到很多的知识,由于个体差异,每个人对于作品的理解是不同的。通过撰写读后感,我们可以仔细回忆书本的内容。

《草房子》优秀读后感【篇1】

《草房子》读后感

要问我最爱读什么书,我一定会回答:《草房子》。也许你会问我为什么呢?我会说:这本书给人以启迪,给人以遐想,让人陶醉在其中。

这本书讲述了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在这六年中,桑桑的身边发生了许多故事:将一轮与白雀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秦大奶奶在最后一瞬间的人格光彩其中,最让我感动的一章就是《艾地》了。

这一章讲述了秦大奶奶最初对油麻地小学的仇恨转化成了对油麻地小学的喜爱。在她英勇献身之后,整个麻油地小学的师生都来为她送行,桑校长还特地为她挑选了一块墓地。

读了这一章,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是啊,你爱别人,别人也会爱你,你尊重别人,别人也会尊重你。当你跨出爱的第一步,爱的第二步也会随之而来。这一章还让我想起了一个电视剧《欢天喜地七仙女》里的扫把星。起初,他为了当上仙,不断地努力却总是半途而废,后来,他认识了混世魔王,做尽坏事却地位不断升高,最后,他认识错误,暗中帮助七仙女她们脱离危险,受到了她们的尊敬。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爱他人,尊敬他人。现在,你听了我的介绍是不是想读了呢?那就赶快去购书吧。

《草房子》优秀读后感【篇2】

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小学里度过了六年的小学生涯。他在这里认识了许多朋友。虽然生活得很快乐,但是有时也有困难的时候和因为调皮捣蛋被老师训斥。比如他和同学一起捉弄他的同学秃鹤。他的同学秃鹤从小是一个没有头发的男孩,他为自己的外貌感到十分羞惨,他每天只好带着帽子上学,但是总会被一群调皮捣蛋的男生把他的帽子挂到树上。他却无能为力,任人摆布。

不久,桑桑的班上来了一位叫做纸月的插班生。她的家住在板仓镇,而每天都要千里迢迢的赶到油麻地小学来上课。因为纸月从板仓到油麻地,需要渡过一条河,而那条河上有一群调皮的男孩在那里堵住了去路,让她每天无法准时到达学校。

桑桑的母亲很喜欢纸月她听说纸月每天上学不会因为过不去河而迟,她决定让桑桑每天去板仓接纸月上学。杜小康也是桑桑的同学,他们的家里比较富裕,别的孩子一年只有两套衣服,而他却有四套。物质上的名利使他学习很好,也因此他也经常帮助班级得到荣誉。但好景不长,他们家欠了别人家的钱,无奈之下,杜小康和他的爸爸只好去很远的地方养鸭,放鸭。但在放鸭时,不小心吃了别人家的500鱼苗,鸭子被人家扣下,他们也白忙活了一场,只好回到油麻地,杜小康却把仅有的5个鸭蛋送给了桑桑。

桑桑不畏艰险的救纸月,杜小康信守诺言把鸭蛋给了桑桑。这种少男少女的纯真感情是我们应该学习的。

《草房子》优秀读后感【篇3】

今天,我读完了作家曹文轩写的长篇美文小说《草房子》,书中所有人物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都栩栩如生地铺现在我的眼前。我还结识了许多书中的小伙伴,有性格多变的秦大奶奶,亭亭玉立的白雀,做事有些莽撞却十分大方的桑桑我和他们共同欢笑,共同成长。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书中的一段话说道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能会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永远不会衰老,那就是美。是啊,美的力量是永恒的。人生之路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每个人都会遇到高潮和低谷。登上高峰时,眼前是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的壮丽山河,让人不禁产生一种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豪迈与斗志!跌落谷底时,那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的盎然生机和那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的淡淡秋意鼓励着失意的人们不忘初心,始终保持着对生命的热爱和期待!我们要学会留心生活中的美,让这永恒的美激励我们在人生之路上一路高歌不断前行!

《草房子》优秀读后感【篇4】

刚刚翻开《草房子》这本书,里面的内容就深深打动了我。在这本书中的油麻地小学里,存在着许许多多感人生动的故事:有受到嘲笑的秃头,如何证明不是没头发就是丑的故事;有带着江南口音无法与人交流的细马与桑桑交友的故事……每一个,都让人领会到一个个道理,一个个信念,一个个人物特点。

在众多故事中,最让我感动的还是秦大奶奶的故事了。一开始,秦大奶奶和她的丈夫秦大奔波了几十年,终于换来了一块地。可政府为了建小学,看上了这块地,在百般劝说之下,看到奶奶依然没有答应,政府便开始强行施工。从此以后,秦大奶奶便故意让鸡鸭鹅飞进校园作恶。但有一天,一个小女孩落入河水里,秦大奶奶还是依靠自己微小的力量救了他,自己险些身亡。从此以后,老师们纷纷来照顾她,同学们也很喜欢她,秦大奶奶便开始在校园里帮忙。有一天,一个长成熟的南瓜掉进了水里,秦大奶奶又跳进河里去救这只南瓜,但是这一次,秦大奶奶她再也没有醒来,离开了人世。

书中的秦大奶奶深深地打动了我,她竟是一个如此倔强的人!她不顾年老体弱,始终守卫自己的田地;她冰释前嫌,去救一个溺水的小孩;她奋不顾身,却只是为了校园里的一个南瓜......秦大奶奶死后,也成了全村的一次送葬,油麻地的孩子一个挨着一个守在棺边,低声抽泣,队伍竟然在田里拖了一里多的地。

秦大奶奶,你为什么一定要去救那个南瓜?我看了秦大奶奶的故事,也不禁潸然泪下。我想,她是为了自己奋斗的结果;为了嬉皮可爱的孩子;为了和蔼可亲的老师,而日日夜夜守着这片油麻地。

《草房子》,其实一直在我们心里,只是那份童真,那份感动,那份记忆……

《草房子》优秀读后感【篇5】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曹文轩叔叔写的一部小说,名字叫《草房子》。书中提到过:也许,我们无法走出自己的童年......对呀,童年是甜蜜的,是欢快的,也是心酸的。

走进这部小说,我就被这部书中那淡淡的墨香带到书中。那一幅幅江南美景,直至我的心中。书中有乐于助人的桑桑、善良的秦大奶奶、秃顶的陆鹤......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秦大奶奶。秦大奶奶是一个固执的让人感到可恶的老太太,她一直和油麻地小学抗衡。然而,这位孤独的老人,以生命为代价的落水赢得了人们的理解和尊重。第一次是为了救一个叫乔乔的女孩子,他开始于人们热情的交往,连小孩子都开始喜欢她了。第二次落水仅仅是为了油麻地小学的一只南瓜,就永远的离开了人世。为秦大奶奶送葬的队伍是油麻地有史以来没有的,这正是对孤寂老人的同情,更是对高贵人性的尊重。

读完这部书,我体会到了人心的真善美。秦大奶奶其实是为善良的老人,她的“可恶”并不是她的本性所致,而是辛酸孤苦的经历造就的,而在生命的最后的的一刻,她身上绽放出的人性之美为她的品行做了最好的注脚。秦大奶奶的英勇事迹让我终身难忘,反观我们现在社会人心的冷漠,又何尝不让人心寒?在新闻上我看过这样一则报道:一名婴儿被遗弃在马路上,路人虽然都看见了,但是不闻不问。一辆车还从这名婴儿脚边压过,是一位贫穷的老奶奶拯救了她。这位老奶奶不就像是秦大奶奶吗?

但愿我们的社会中能长久涌动爱的暖流,人性的光辉不要被些许阴暗所遮蔽。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草房子》优秀读后感【篇6】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童年最难忘!今天,我要向大家介绍一本叫《草房子》的书,它是着名作家曹文轩的长篇小说,主要讲了主人公桑桑的童年故事,好看极了!

书中主要讲了主人公桑桑马上就要离开他的家——油麻地小学了,在他即将永远地告别与他朝夕相处的这片金色的草房子时,他想起了许许多多的往事。在油麻地小学,桑桑有着很多难忘的伙伴,难忘的事情……

桑桑一向和他的同学杜小康不和,因为他觉得杜小康很傲气,因此常常和他发生争执,杜小康却把自己的自行车借给桑桑骑,桑桑总是在心里默默地感激他,他们慢慢地成了一对好朋友!

桑桑的老师蒋一轮和长得最水灵的白雀谈恋爱了,但是白雀的爸爸却看不中将一轮,桑桑就帮着他的老师互相通信,帮助他们联系,他们每次都会给桑桑一点零食作奖励,其他老师都说桑桑是他们收购的同学,很有趣!

秦大奶奶是住在油麻地小学一个角落里的老住户,这片土地原来是他们买的,可是后来政府办了小学,小学校长桑乔——桑桑的爸爸想尽了各种,但都不能赶走秦大奶奶,秦大奶奶为了报复他,让牲口全都去学校捣乱,扰乱同学们的注意力,谁都叫她“孤老婆子”,只有桑桑却总亲切地叫她奶奶,所以她非常喜欢桑桑!经过一番周折之后,他们终于和好了。有一次,秦大奶奶为了救一个小朋友而掉入了水中得了重病,所有人都很伤心。最后秦大奶奶却为了捞上油麻地小学的一只南瓜,而被小河淹死了……看到这里,我被深深地感动了!

书中最让我难忘的故事是有一次,桑桑得了重病——鼠疮,许多医院都治不好,都说桑桑活不了多久。纸月是桑桑曾经救过的一个同学,她非常伤心,她四处寻找能治好桑桑鼠疮的办法,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她找到了一位医生治好了桑桑的病,桑桑非常感激她!

对桑桑来说,这些都是童年生活中永远忘不了的事情,让他开心,让他感动,让他忧伤!

《边城》优秀读后感700字模板9篇


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边城》优秀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出于智慧的不同,人们观察事物的方式各有不同,阅读作品后,犹如收获至宝,感触颇多。读后感就是将自己的经验和书中的知识相结合,更好的提升我们的一种方式。

《边城》优秀读后感 篇1

《边城》里的文字总是不经意的撩拨着我的心弦,文中处处浸润着湘楚景色,处处是淳厚质朴的风味人情,字里行间飘散着一种淡淡的诗意。读起它时你便会被忧伤围绕,像是触及到什么,是怀念儿时那个有着暖阳的冬日午后?还是现在这个让我有些把握不透的世界?

“由四川过湖南去,靠东有一条官路。这官路将近湘西边境到一个地方名为“茶峒”的小山城时,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

这便是沈从文先生带给我们的他的边城,一座沉默的城,一座质朴的城,一座宿命的城,从开始到结束似乎都在默默的隐忍着什么。翠翠,这个像观音一样的女孩子,她就是这座城的化身,从恋上那个在梦中可以用歌声将她带到很远地方的人儿开始,她便选择沉默,虽然内心起伏不定,表面却始终如一。文中的结局疼爱她的祖父在雷雨夜里去世,天保淹死,白塔坍塌,默默相爱的青年恋人离去。翠翠依然重复着母亲的命运,惟有等待,“那人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就会回来。”

沈从文先生从人物的内心深处,以简练而又细腻,散淡而又自然的笔法刻画着人物的心理,使人不由自主的融入人物的心灵世界,融入湘西这片纯朴漂亮的土地,融入那群温良率直的人们中,他用诗一般的语言的轻声述说着整个民族的悲哀,召唤我们炎黄子孙本性的良知,正是因为爱得这般深沉才孕育这些带着哀思的文字。

我在想,为何取名《边城》,在心里它就这么“遥远”吗?还是在沈从文先生心灵深处正守护着什么?其实我们每个人心灵深处不都有一座“边城”吗?也许那座悲天悯人的城已经随着历史的洪流沉入那厚重的底色中,而留给我们的是对人生和社会的深深思考。

《边城》优秀读后感 篇2

清澈泠泠然地顺着书脊淌下来了。它流到我指甲边缘,渗入;随后我听见了歌声,是晴雨后的泥土、时未融化的芬芳、时初生的情感;它变成气态的、潮湿的诗,轻覆于我的睫毛。我愿真正读懂,可这时能令我深切感受到的唯有自己思维与语言的迟钝。

《八骏图》、《或人的太太》、《如蕤》我都翻来覆去地读了三遍以上,直今还认为有些许晦涩。可是在阅读的当中,纯美的环境、纯美的人们、纯美的对话,这些是不曾有变的。就好似海浪,唯有那几朵不肯在礁石边迸成零散的珍珠------可你却仍能感知它滚动前进的节奏与态势,然后受它的鼓舞与感动。

这里每一篇的人物都是有名字的。作者好像以“人”为开始,再酿出甘冽的环境,每一个人都富有极鲜明的特征:他们的每一次抬眼、每一次颔首,甚至每一次开口的时间都是自然形成却又不能改变的------就如《边城》中的翠翠,她不答应别人的呼唤,定是心中有什么缠在一起;她总要先解开它们才能回答,否则好似她便不是那个翠翠了。虽是每个人物都独一无二,可他们的相似之处却又如恒河沙数。于是,纯美叠加于纯美之上,虽是不至于令人头昏到只顾陷入、无法自拔的状况,可也足以令人心生淡淡的疑惑与神圣的哀怨。所以,我还是希望能写到暴力的部分来让自己产生些许明彻。

《边城》优秀读后感 篇3

小说构成电影,电影反应人生。

夕阳中,稀薄的空气透出一丝烦闷。屋里的光线很暗,前面的屏幕几乎接近黑色,到依然可以激起人们心中的无限遐思……

一个安静的村庄,一群善良的人们,一个天真美丽的翠翠,一个古道热肠的老人,共同构成了生活的场景,构成了人生的舞台。

是的,生活就是电影,电影就是人生!

“爷爷,爷爷……”耳边突然响起了这种甜美的叫声。“你把船拉回来呀!为什么不上来?”甜美的声音里又带着点娇惯、任性、埋怨,但更多的还是爱。我的心也为之一震。

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日复一日地干着一样的工作。他们守护着来来往往的人们,也守护着他们的幸福与快乐。翠翠与爷爷的生活简单却又充实。

好美的声音,好美的生活!

没有扣人心弦的情节,没有一波三折的悬念,也没有惊天动地的故事,但仅凭这简单、朴实的美就足以将人吸引。

优美的散文式的小说,简简单单的电影,却演绎了与众不同的人生。

影片中,爷爷和翠翠相依为命。爷爷用平凡的方式,表达着自己对孙女别样的爱意。他多次进城,寻找翠翠的归宿,策划翠翠的未来。他们通过平凡的事情,表达出了人间至上的亲情。

天保和傩送这两个亲兄弟,在亲情和爱情的选择面前,没有隐瞒对方,而是坦诚地互诉心事,公平竞争。在皎洁的月光下,在幽绿的草地上,两个满怀心事的青年就那样躺着,满心激动却又异常平静。他们用满心的真诚与理解诉着各自的心事。他们以最善良的品性,演绎出了人生在亲情与爱情之间最好的抉择。

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本片中最能打动人的还是翠翠与爷爷永远的分离。

只是为了孙女的幸福,爷爷突然间变得很迷茫,一下子苍老了许多,消瘦了许多。在那个暴风雨的夜晚,老人带着遗憾与牵挂离开了人世。这是爷爷对孙女至亲至爱的最好证明,催人泪下。

只是小说也好,电影也罢却都留有一点遗憾。一个不太好的结局给我们又设置出一个悬念,给我们留下了一片想象的空间。

翠翠会等到她的幸福吗?

冬去春又来。

但愿会吧!

《边城》优秀读后感 篇4

我好羡慕翠翠,羡慕她能有一个这么好的外祖父,无微不至的照顾她,时时关心她。我的姥姥也是这样的一个人。

我喜欢姥姥做的菜,在印象中,似乎没怎么停过“奶奶菜”这个说法,而“外婆菜”确是非常耳熟。外婆煮的菜很好吃,我常嚷着“到外婆家去”,只因为喜欢她做的炒饭。

油在锅里“滋滋”地跳着舞,被搅匀了的鸡蛋在此时看起来特别嫩黄。翠绿的葱被切得整整齐齐装进了白色的盘子,清清爽爽。一想到马上可以迟到美味的炒饭,我的心也与油一同跳起了舞。于是,双脚迫不及待地奔向了饭桌。

望着眼前的炒饭,我大口地吃起来。鸡蛋被炒得嫩嫩的,有些脆脆的,香喷喷的葱味直钻鼻孔。在大火的冶炼下,米饭少了些水分,多了些嚼劲儿,姥姥笑眯眯地合不拢嘴。她不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我,因为她知道我不爱别人唠叨。

姥姥年纪大了,岁月爬上了她的脸庞。在她中年时,抱着小小的我到处游玩,我们一直走着,走到我的心里,就像老船夫走到脆脆的心里。

《边城》优秀读后感 篇5

前两年春去张家界游玩,逛一个超市时看见了沈从文著的《边城》,喜不自禁地拿在手里想打开看看里面的文字,可整本书被一张薄薄的塑料裹得密不透风,不见他的文字风格就不知他能否对自己的心路。如果对自己的心路又在沈从文故居不远的地方买他的作品,那么一定会使这本书更有意趣。可不能见到庐山真面目,于是又把它轻轻地放下。然而沈从文又是我喜欢的,不知在何时我知道了他美丽的故乡,知道了他的爱情,知道了他的《边城》的获奖,知道了文学爱好者在他的故居流连忘返时忆起那个撑船的老人和漂亮的翠翠。今年教师节,学校发了一百元钱。我毫不犹豫地拿着它去书店买了《边城》,又订了十六期《散文》。

《边城》的封面是茶峒古城的剪影,如长蛇的城墙,点着如豆灯火的连绵吊脚楼,河面上还有八只没有找到回家路的红嘴黑鸭,对岸是几个光溜溜的岩石。把《边城》捧回家后,首先是阅读它的最后一篇文章《边城》。那湘西边境的小山城,高峻山旁的小白塔,穿梭在河溪上的渡船。还有来往于小溪两岸的商人,忙于赶集的市民。还有那些朴素的故事和浓浓的没有结果的爱情。

我在纸面上寻找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湘西生活轨迹,男人的艰难谋生,龙船竞渡,水作动力的碾坊,出水芙蓉的翠翠,还有暗送秋波的天保傩送,渡船上的故事如一幅幅生活画卷慢慢展开,哦,在动荡不安的年代,那湘西一隅还算是一个宁静的港湾。只是渡船老人和他孙女的生活却是如此的孤寂。

《边城》集里还有其它的文章,我看见了战争,看见了疾病,看见了爱国青年和被刽子手砍掉的他们的头颅,看见了破败的房子,看见了死亡,看见了人们活一天是一天的无奈。整本书是灰色的,只有那太阳的光,草的绿,流动的河水,刚刚碰撞出的爱情之火还有点亮光,可这亮光仍不能帮助那时的人们找到生活的方向,仍不能看见那时人们生活的丝毫生气。

《边城》优秀读后感 篇6

边城读后感500字

《边城》描述的是一出悲剧,里面却有诗一般的、充满哲理的朴实的语言。

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女孩从小到大,从无忧无虑到心事重重——从喜到悲的全部过程。一个孤苦的小女孩,似乎再孤独地守候渡船一辈子。

就像是命运在捉弄小女孩一样,一家船总的两个儿子都相中了翠翠,也许是她确实太美丽的缘故,也许是机缘巧合的缘故,才使得那兄弟两个都爱上她,还都认为自己也是翠翠的最爱,当然,最爱只有一个。但这并没有破坏他们兄弟之间的感情,真是难得!

因为翠翠喜欢“二老”,有“岳云”诨号的摊送,长相比“大老”英俊,还会唱山歌,所以不给“大老”的提亲任何答复,“大老”伤透了心,所以外出做生意,莫名其妙地掉到水中淹死了——本来是救人的好手的人,怎么至于“不慎”掉到水中淹死了。这位“大老”其实在用死亡来成全弟弟的婚事,可是,他的弟弟因哥哥的死,伤心不已,非要走遍河道找寻哥哥的尸骨。

翠翠的亲人——老祖父,因为翠翠的婚事没有着落,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怀着满腔愁怨去世了,只剩下翠翠过着孤零零的生活。

整个《边城》透露着淡淡的哀伤,老大天保的死、老祖父的死都像是命运注定的,留给翠翠的只有无尽的等待。

文章中含着伤感,向人们揭示了生活中交流和沟通的重要性。在生活中,因为缺乏必要的语言交流而造成的误会是那样多,有些还很可怕。

生活是宝贵的,美好的婚姻应该好好珍惜,也许缘份只有一次,过去了,就没有第二次了……..

《边城》优秀读后感 篇7

“他也许明天会回来,也许不回来”这句话来自于沈从文的《边城》一书,不知为何,每当听到人家说《边城》都不禁会让我想起这句话。这句话代表着等待,只要等待就会有希望。也代表着未知,等待着未知,也会让人深沉而压抑。

《过城》一听这名字,似乎讲的是在边境里的一座城,无疑会让人觉得偏僻、荒静。也会汇想到许多关于边境的诗,比如王维的《使至塞上》:单车欲问边,属国过居延,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萧关逢候骑,都护在燕然。但这本书里的《边城》会让人温暖而处处似家的感觉,翠翠这个人也像她的名字一样天真、善良。在我的回忆中,她总会帮爷爷在岸上系船。她是个爱笑、天真而烂漫,无忧无虑的女孩。

《边城》里的人们热情好客,非常善良。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当翠翠去找爷爷时,天色已晚,但是还没找到爷爷,天保便邀请翠翠到家里做客,翠翠那时候很着急,天保也不断在一旁安慰她,还时不时逗一下翠翠,最后天保不放心翠翠,便一路护送回去。而如今,看看这个社会,还真是让人唏嘘不已。各种拐卖,上当受骗众出不穷,没有人会相信一个陌生人,也没有人会如此担心一个陌由人的安全。

天保爱上了翠翠,但他却深知自己的弟弟也在深爱着翠翠,为了成全弟弟,便外出闯难,消解自己内心的悲苦,但不幸的是出了意外。弟弟傩送一边深爱翠翠,一边自己的亲哥哥又因为自己而死,便离家出走,之后再也没有回来过,他们俩兄弟可畏是真情。翠翠的爷爷最后也去世了,结局令人发指。天保村子里的人却还不忘翠翠,把她接过来住,所以村子里的人们和翠翠一直都在等傩送回来。因此,本文的最后写了“他也许明天会回来,也许不回来。”

傩送是个任性、酷爱自由,没有拜金主义色彩,苦心追求爱情的一个人,而翠翠最后在性格、心理上都发生了变化,多了些优思与羞涩,从小与老船夫即白己的爷爷生活在一起,没了爷爷,也意味着她要更加坚强、勇敢的活下去。

沈从文笔下的湘西是我在心中朦胧勾勒出的天堂。人们说,人情如水,也说世态淡凉。很多的人为了金钱,为了名利,不择手段,不惜伤害他人,我觉得最幸福的事情是来自于心底的淡然。如今的城市环境污染重,宣器与浮华很多人都向往边城那样的生话,景致柔美而宁静。远离都市的灯红酒绿,有一种出尘而卓然的美丽。

从《边城》这本书中,学到的不仅是与人要善,而且要淡迫名利,不可为了自己的自私欲而对他人痛下杀手。保持纯洁与天真,充满希望,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呢?

《边城》优秀读后感 篇8

沈从文先生的名作《边城》选入中学教材,我在读、在教的过程中,有一些感受。

《边城》是否在写“桃花源”?作者说不是,有人说不是,有人说是。首先《边城》中的人物都是那个地方曾有过的,这便不是桃花源;另外,《边城》的悲剧性结局也不是桃花源应该有的。所以,我认为不是桃花源。

《边城》在写什么?故事?人物?环境?作者说他在写一种纯朴而可贵的人性,并不拘限于环境、故事和人物。其实,不论换一种什么环境、什么故事和人物,这种纯朴而可贵的人生都是我们所需要的。这也就是《边城》的价值所在。

作者为什么要写《边城》?作者说有感于大都市的反差,那么边城就是和大都市相对应的生活。其实,我们知道边城之人也有悲欢离合,这一点和大都市是一样的,作者并没有把边城写成完美。但,我们宁愿承受自然的痛苦,也不愿过着扭曲的幸福。这也正是《边城》吸引人的地方。

《边城》优秀读后感 篇9

读边城,像是被沈先生的文字拉着、拽着浸入小乡的梦中。美滋滋的,飘飘然的,边城的梦,小乡的人,我们的生活,兜兜转转、相互交织......

书中的小城,依山傍水,湖泊,篷船,城墙,吊脚楼......茶峒带着它独有的松散惬意与慵懒进入我们的眼帘;妇人,戎兵,纤夫,红薯,扁担......这是那些以前有的,此刻未来也必然所有的,担着我们生活的点滴,担着我们生活的期望。这生活在小城中的人,在那样日子里,同我们一样,隐隐约约的有着对人事爱憎必然的期待。

城外的河街又是另外一番光景。酒楼,杂货铺,茶馆,不仅仅粉饰了河街的素面,给人们的生活也平添了许多点缀。那里的人们平常、甚至庸俗,妇女将自我的感情封于男人身上,将自我的爱憎揉进了生活中,渗入血液,这是小城人们的淳朴与憧憬。

城内的天保与傩送,城外的翠翠,因那些庙会结下了不可了断的缘。有情有义的城,是素淡不轻粉饰而又耀着光辉的城,那城太过梦想离我们太遥远。

一切都仿佛是个梦,从昨日到今日,梦醒了,两手空空,只留下了记忆,边城带着素淡的光辉,质朴中自有其蕴藉,隽永之致是唯一可触碰的回忆。

[参考]为了尊严读后感700字模板8篇


经过整理,读后感大全为你呈上为了尊严读后感,希望本页内容能帮助到您。阅读是充实自我的绝佳途径,读完作品,你不仅会为作者的思绪而感动。很多人会想用文字来整理自己的感悟。

为了尊严读后感【篇1】

尊严是无价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尊严,一个没有尊严的人,就和行尸走肉没什么区别。常言说:“人不可有傲气,但是必须有傲骨”。在维护自己的尊严这件事上,那个脸上布满了皱纹的老爷爷一直印在我的脑海。

那是一个刮着凛冽的寒风的下午,虽然天气很冷,可是由于快过年了,街上人来人往。大家都喜气洋洋的采购年货。我和妈妈准备去买一副对联,忽然看见一群人围在一起,大家都在说:“好字!真是好字!”听到大家这么说,我和妈妈忍不住走了过去。可是围观的人太多了,我踮着脚尖往上蹦都看不到里面的人,于是我灵巧的钻到了里面。只见一位年迈的老爷爷端坐在一张老旧的桌子前面,正聚精会神地拿着毛笔写着对联。我仔细的看看老爷爷,两鬓斑白,双目炯炯有神,虽然他穿的衣服补了补丁,可是干干净净。他看起来红光满面,边写对联边大声的读着。

我伸着头看看老爷爷写的对联,他的字刚劲有力,大小均匀。和我的书法老师也有的一拼。

围观的人们越来越多,这时,一位西装革履的青年走过来,蔑视的看着老人说:“哎,可怜的人呀!”说着,他随手扔下一百元钱,便拿着一副标价二十元的对联转身就走。这明显是不尊敬老爷爷,把老爷爷当成了街边的乞讨者。我们看着老爷爷,人们都愣在那里了。这时,只见老爷爷拿着钱,大步向青年人走去,要把多余的钱找给他。青年轻蔑的大声说:“你拿着吧,我看你怪可怜的”。老爷爷语重心长的对青年说:“我不是乞丐,所以我不能接受你的钱,我虽然并不富裕,但我穷的快乐,穷的有尊严。写书法是我的爱好,如果你喜欢,我送给你或者卖给你,可是你不能侮辱我的作品,侮辱我的尊严。”听了老爷爷的话大家都忍不住的拍手称赞。青年人惭愧的低下头,拿着老爷爷找给他的钱,灰溜溜的走了。

人生在世,尊严是必备的品格,没有尊严,就像鸟儿没有翅膀,鱼儿没有鳃一样。人没有性命可以,但是不能没有尊严。因此,即使再穷再苦也不能放弃尊严。

为了尊严读后感【篇2】

今天,我在老师的带领下,学了为了他的尊严这一课,感受很深。我从中懂得了一个道理:只有靠劳动,才能获得报酬,才能有尊严,靠他人施舍,是可耻的。

文章写了一个独臂乞丐向女主人乞讨,女主人毫不客气的叫他去搬砖,搬完一对砖后才给他二十元钱。乞丐气地说不出话来。但到最后还是很辛苦得把砖搬完了。临走时,他向女主人千恩万页。起初,我很不理解,他为什么谢那女主人呢?为什么还要拿擦黑的毛巾作纪念呢?经过老师的讲解,我终于明白独臂乞丐之所以感谢女主人,是因为女主人教乞丐学会了自尊,获得了自信。证明了自己依靠劳动完全可以养活自己。最后,独臂乞丐成了人才,获得了成功。

在我们生活当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手脚健全的年轻人,有的甚至是风华正貌的少年。他们宁愿低三下四的乞讨,也不愿劳动,丧失了做人的尊严。这些人完全可以靠自己的双手去获得报酬,用自己的劳动体现自己的价值!

为了尊严读后感【篇3】

对于一个人来说,我觉得最重要的东西莫过于尊严了。有的人说:人的尊严靠奖励!有的人说:人的尊严靠知识!有的人说:人的尊严靠拼搏!今天,我读了《为了他的尊严》这一篇课文,读了之后,我感触颇深,受益匪浅。

《为了他的尊严》这一篇课文讲的是一个独臂乞丐来到一座庭院,可怜巴巴地向女主人乞讨,女主人却要乞丐搬砖才给他钱,乞丐很生气地认为女主人是在捉弄他,女主人则用一只手搬起砖向乞丐证明一只手也能搬砖。乞丐也只好用他唯一的一只手搬砖来换取女主人给予的金钱二十元钱。若干年后,那位独臂的乞丐功成名就地又来到了这一座庭院,他想用一座房子感激女主人,却被女主人拒绝了。

《为了他的尊严》这一篇课文中,当我看到独臂乞丐向女主人乞讨时,女主人却要乞丐搬砖才给他钱,刚开始我是觉得这一位女主人太不近人情了,那么可怜的一个乞丐,如果换成我,那我一定毫不犹豫地就把钱给了那个可怜的乞丐。但是,当我看到女主人以身试法,向乞丐证明其实用一只手也可以搬砖的时候,我才明白女主人的用心良苦。她在教会乞丐学会自尊、学会有尊严地活着。在乞丐搬砖的过程中,是相当艰难的,他用了两个小时才把砖搬完,女主人给了他二十元钱,并对他说:这是凭你自己的力气挣的工钱!女主人这句话是对乞丐劳动成果的肯定,给了乞丐足够的信心和勇气,通过这二个小时的搬砖,通过这二十元钱的收获,乞丐终于明白了,自已是不用向别人乞讨的,自已是完全有能力靠着自已的劳动来换取金钱的,乞丐也靠着这次劳动的经验,从此走上自信的路、成功的路!乞丐从那位女主人身上获得了自信,获得了做人的尊严!一个独臂乞丐原本过的是没有尊严的生活,他没有赚钱能力,靠的是别人的施舍;由于那位女主人的以身试法,让乞丐学会了用一只手也可以搬砖,让乞丐学会了靠自已的劳动来生活,这样的生活、这样的生存方式,是有尊严的!那位女主人,在乞丐功成名就时,想用一座房子作报答的时候,她拒绝了,因为她知道,她可以靠着自已的双手,靠着自已的劳动,有尊严地活着。

《为了他的尊严》这一篇课文使我懂得了:每一个人的一生中都会遇到这样的或者那样的挫折,但是不管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我们都要学会自尊,学会有尊严地活着。我国著作的作家老舍先生说过:劳动最有滋味!我们靠着自已的劳动换取的成果,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是最心安理得的,也是最有尊严的!同时,我们也要给别人尊严,不管对待什么人、不管对待穷人还是富人,我们都要用一颗平常心来对待,给别人尊严也就是给自已尊严!

为了尊严读后感【篇4】

读了《向弱者致敬》,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街上,有一位乞丐在行乞,破旧的铁碗里已经有不少零钱,一位父亲带着儿子,从那里走过。儿子不顾父亲阻拦,将他手里的几枚硬币随手扔进碗里,硬币叮当作响。父亲严肃地把儿子拉回来,给他了10元,说:“不要用扔的,蹲下来,轻轻放在他碗里”。

读完后,我想了想:其实,弱者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例子:如,一位普普通通的老人。他没有婚育,却被无家可归和有家不回的流浪儿拥戴为“父亲”;他一直没有工作,却被授予“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模范个人”等荣誉称号。1987年夏天,在济南火车站广场,一个蓬首垢面的男孩向他乞讨。老人悲悯之心升起,带孩子到小吃摊上,让孩子一口气吃下4个烧饼。这个流浪儿跟着老人生活了3个月。当孩子终于说出自己的家乡时,老人买了车票将孩子送到他的父母身边。当已经悲痛欲绝的家长“扑通”跪倒在老人面前时,老人的泪水也夺眶而出。他从没想到自己那么受人尊重。

从那之后,老人就像着了魔一样经常在济南火车站、汽车站转悠,把离家出走的孩子领回来。直到现在,他已经60岁了,几乎每天晚上,等孩子们都入睡了以后,老人就骑着三轮车去找寻流浪的孩子,通常半夜之后才能回家。领回家的流浪儿,老人先安顿在家里,然后千方百计联系他们的家人,送他们回去。无家可归的孩子就留在身边。三张床上,最多的时候,挤住过13个孩子。他说,如果哪天发现了流浪儿,却没法带回家,他就睡不着觉。

在这位老人陆续收养和救助的孩子中,有的读了中专、警校,有的参了军。不管孩子们走的多远、飞的多高,都会给他来信。他从柜子里提出一袋子来自全国各地的信件,足有四五公斤重。记者打开一封,上面写着:“亲爱的爸爸,您好,我在晏城一切都好,请爸爸不要挂念。我很想念您老人家,等放了假,我一定去看望您。”每到老人的的生日,孩子们都一拨一拨地来给他祝寿。

人与人之间,人格都是平等的,每个人都有爱心和尊严,无论他在这个世界是强是弱,都同样需要尊严。

当遇到弱者需要施舍时,我们要真心诚意,将弱者当作平常人一样,尊敬他们。否则,施舍不当,会使施舍变成侮辱,只有用心施舍,只有亲手将关爱送去,我们的心才会真正愉悦。向弱者致敬!

为了尊严读后感【篇5】

今天,小学语文教师学科素养考试,是这个内容,说实在的开始我真读不懂,也写不出什么感想,后来慢慢品出来了。

故事很简单,一个只有一只手的乞丐向女主人乞讨。女主人让乞丐帮她搬砖,乞丐很生气,女主人用一只手搬了一趟,对乞丐说:“你看,并非只有两只手才能干活,我能干,你为什么不能干?”乞丐很受刺激,搬了两个小时,才搬完了全部砖。女主人递给乞丐一条毛巾,又递给乞丐20元钱。若干年以后,乞丐成了一位腰缠万贯的.企业家。故事虽短,但是对人的启发却很大。

他通过自己的力量挣了20元,乞丐明白了,他不比任何人差,别人做到的,他也能做到。女主人树立了他重新做人的信心,使他明白依靠自己的力量也能创造自己的财富。使乞丐明白了怎样做人?什么叫人格?懂得了人要有尊严,要自强不息,通过自己的奋斗来改变命运。

这个故事也使我懂得了一个人不管在怎样的情况下,都要活得有尊严、有人格。一个人只有自尊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这样的人才能有出息,有成就。一个人要自强不息,不管有怎样的艰难困苦都不能放弃自己,只要有信心,有毅力都会成功。

让我们的社会多一些这样有真正尊严的人,世界也正因为有这样一些自强,自立,自信,自重,自尊的人,才如此美好!

为了尊严读后感【篇6】

人一旦有了尊严,就会有勇气去克服困难,甚至创造奇迹。这是我读了《为了他的尊严》后最深的感触,文中的乞丐在女主人的教育下找回了尊严,最后成为了一位董事长。尊严改变了一个人的命运,尊严是多么重要啊!

当我读到可是女主人并不生气,俯身搬起砖来这句话时,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女主人为了唤醒乞丐的尊严,竟自已搬起砖来,让乞丐明白可以自食其力,这一切也许会让乞丐终生受用不尽。这位女主人的品格真高尚呀!

尊严使人不再丑陋,尊严使美丽成为永恒,但生活中仍常常出现没有尊严的人。

我和哥哥走在大街上,看见一个乞丐,双手健全,却到处向别人乞讨,看见就叫人心里很不爽。这个乞丐走到了我们面前,向我们乞讨。哥哥指着一堆垃圾说:你把那堆垃圾扔进垃圾桶就给你三元。他不屑地说:去,才三元钱,我才懒得给你干活!说完,他鄙夷地走开,又去向别人乞讨了

想着,想着,我又回忆起了着名石油大王哈默的故事:在一个风雪交加傍晚,一群难民来到一座小镇。善良的小镇居民做了可口的饭菜贡献给灾民,许多灾民都狼吞虎咽地吃着。但一个瘦骨嶙峋的年青人却与众不同,他走到镇长面前。镇长立即将食物呈上去,可被年青人要用劳动换来食物的话拒绝了。无奈之下,镇长请他帮自已捶背。年青人捶了一阵后,镇长将饭菜端给他,他快乐地吃了起来。

丧失了自尊心的人,是一个没有出息的人;丧失了自尊心的民族,是一个无望的民族。尊严是多么重要呀!只要我们有了尊严,也许就会像那位董事长一样拥有美好的明天。

为了尊严读后感【篇7】

当我的目光刚刚划过最后一段的最后一个字时,当我读完这个故事以后,我真的被女主人的所作所为震惊了。

我对这篇文章印象非常深刻,主要写了一个乞丐去了一座庭院里去讨钱,而女主人并没有直接给这个乞丐钱,而是让这个只有一只手的人将一些砖从屋前搬到了屋后才给了他钱。最后,这个乞丐变成了一个气度不凡的成功人士。

我欣赏的这篇文章就是《为了他的尊严》。这篇文章的女主人告诉了每一个乞丐三点:1。 要自食其力。2。 要有尊严的活着。3。 要觉得自己有用。我觉得第一个乞丐能成为成功人士是因为他知道了并不是只有两只手才能劳动。而第二个乞丐则有两只手,他却不屑那二十元钱,他鄙夷劳动。所以到后来,他要么还在乞讨,要么就已经饿死了。

在现实生活中,我也会碰到形形色色的乞丐,但我对待他们的态度却跟文章里的女主人稍有差异。

如果是我,对待那些四肢都健全的乞丐,我不会可怜他们,谁让他们有能力却不去劳动呢?

如果是我,对待那些出门旅游没带够钱,在路边要钱的那些人,我只会鄙视他们,难道只有乞讨才能让他们得到路费?

如果是我,对待那些残疾的年轻人在路边乞讨,我也只能可怜他们。难道他们就不能像第一个乞丐那样用自己的努力去挣钱?

如果是我,对待那些残疾的老年人在路边乞讨,我会弯下腰来给他们施舍一点钱,因为他们已经没有能力去挣钱了。

这篇文章我很喜欢,我喜欢女主人那乐于助人的精神,我也很喜欢那些用自己劳动来得到收获的人。我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能热爱劳动。因为孙老师还说过:“劳动能使人变得更智慧。”

为了尊严读后感【篇8】

在一个晴朗的早晨,我翻开语文书,津津有味地看着。当我看到为他的尊严这篇课文时,我觉得它特别有意义。

这篇课文主要写了一个女主人叫一个独臂的乞丐搬砖,然后得到报酬,许多年后乞丐来报答女主人。女主人要乞丐搬砖的目的是想让乞丐用自己的劳动换来报酬。

乞丐通过了搬砖这件事,深受影响,他经过许多年的付出于学习,终于有了自己的事业,成为了董事长,而不在是人们眼中那位可怜的乞丐。

乞丐知道,他之所以有这番事业,都是女主人赐给他的,他为了报答女主人,买了一套房子,好让女主人一家到城里去住,女主人却拒绝了,因为她觉得那是应该做的。

读完了这篇课文,我觉得那位女主人帮助了乞丐挽回了属于他自己的自尊,十分可敬,让乞丐在落魄中找回了自我,从而得到了人们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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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你收集并整理了我成为了哥哥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即使同一个人在阅读一本书时,都会有不同的想法,更别说不同的人看同一本书了,在作者写的作品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此时为了记录一闪而过的想法,写一篇读后感是尤为重要的。

我成为了哥哥读后感(篇1)

《我成为了哥哥》是我的爸爸在这个暑假给我买的一本新书,我非常喜欢,我很想跟我的朋友们一起分享这个感人的故事。

这本书是法国着名作家布里吉特。贝斯奇勒所着,他是一篇见证孩子内心变得强大的成长励志小说,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范森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以前,他总觉得哥哥萨维埃抢了他的风头,而爸爸妈妈的眼里永远只能看到哥哥的优点。直到他们全家去旅行的那天,哥哥萨维埃因为发高烧导致智力降到了婴儿的水平,他不再会自己穿衣服,不会走路,甚至丧失了语言功能。家里的每个人心情都糟透了,往日幸福的家被阴霾笼罩着就在家里人都被哥哥的疾病压倒的时候,最小的范森却在心里告诉自己:我们不能丢下他,因为他是我们的家人!他开始学着去做一个哥哥,去努力尝试着帮助萨维埃,从一个原来只会关心自己而变得关心他人,关心周边、敢于勇敢面对变故、敢于担当的男子汉的故事。

这个故事让我十分的感动,更敬佩范森的坚强。在如今的社会上,我们多少次从网络、报纸、和电视上看到那些因为先天不足和残疾的儿童被亲生父母狠心丢弃的真人真事啊,而故事中的范森,一个年仅12岁的孩子我们的同龄人,却可以对自己的哥哥不离不弃,始终陪在他的身边帮助他,关心他,对他充满信心,看着他一天天的好起来这些大人都做不到的事情,却让一个孩子做到了,就连他的父亲最后都为自己曾经的放弃而感到汗颜。

哥哥萨维埃的遭遇让范森的内心变得强大,从而完美的蜕变,真正的使他成为了哥哥,我想这肯定是他一直以来的梦想。每个人都有梦想,从小到大我就有过很多的梦想,在我生病的时候,我梦想我以后能成为一名医术高明的医生,这样我自己就不会生病了;在我看到电视里警察叔叔英勇抓坏人的时候,我也梦想过长大了也能成为他们这样的英雄;我甚至还梦想自己能成为一位手艺了得的拉面师傅,拉的面可以去挑战吉尼斯纪录但是读了《我成为了哥哥》这本书后,我觉得我要重新定义我的梦想,我觉得要做一个有知识的人,但却不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书呆子;做一个有爱心的人,从最小的事情做起,尽力给需要帮助的人最大的帮助;做一个坚强的人,坦诚、勇敢面对生活中的挫折

如果需要用一句话来概括我的梦想,就是我要努力成为对这个社会有用的人,这就是我的梦想!现在,这个梦想已经开始起航了,我的朋友们,快来一起加入吧!

我成为了哥哥读后感(篇2)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少年励志小说,书名叫《我成为了哥哥》,里面讲了一个名字叫范森的男孩克服困难,让他的家在一次充满欢声笑语。

故事在一个普通的、日子过得平淡如水的家庭开始了,那一天范森和自己的家人去荒岛玩,在路上范森一直很兴奋,因为他终于能出风头了,在以前旅游的时候哥哥走在前面,萨维埃总是很兴奋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爸爸也很喜欢和哥哥萨维埃说话和聊天,因为爸爸觉得萨维埃又高又壮,有男子气概,而自己呢,小屁孩一个,哪有什么资格加入他们的谈话,现在好了他终于能走到父母和哥哥前面啦!这下爸爸妈妈不会在看不到自己了!可到了荒岛他才知道哥哥病了,而且病得很重,哥哥得了脑膜炎,也就是说爸爸妈妈最疼爱的大儿子变成了一个智障,这让一个幸福的家庭就这么没了,这件事情过后范森一家人便生活在沉默里,因为这件事情范森的妈妈的头发在短短几个星期里变成了灰色,但经过一家人的努力,范森的妈妈走出了阴影,萨维埃的情况比以前好了许多,范森也变得有自信、不再羞见于人,这个幸福的家庭又回来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不放弃,无论前方有多大的困难,我们也会挺过去。

我成为了哥哥读后感(篇3)

《我成为了哥哥》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的布里吉特·贝斯奇勒。书中的主人公范森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以前,他总觉得哥哥萨维埃抢了他的风头,而爸爸妈妈的眼里总只看到哥哥的优点。直到有一天,哥哥整个人突然变得无精打采,连饭都吃不下去,爸爸妈妈看了很不满意,但范森心里很得意,这次他终于有表现的机会了。实际上,哥哥是生病了,而且是病得很严重。家里每个人的心情都糟透了,而哥哥,他再也不是那个世界最厉害的哥哥了。当家里人被哥哥的疾病给压倒时,范森却告诉自己:“我们不能丢下他,因为他是我们的家人。”他开始学着去做一个“哥哥”,去尝试着帮助萨维埃。

我觉得范森是个要强的孩子,他在哥哥生病后渐渐长大了,可以从别人的立场看东西,知道要帮助家人度过难关。

我也有个哥哥,哥哥比我大5岁。在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工作忙,哥哥经常在家照看我。爸爸妈妈总是夸哥哥很能干,我很不服气。什么事都争着去表现,结果弄出很多笑话。

记得有一次,我和爸爸在家。我看见爸爸在房间里看文件,我就偷偷的在客厅把鱼缸的小金鱼都捞出来,让它们排队“剪指甲”。妈妈晚上回家发现小鱼全死了,并且尾巴全被剪了,气的脸色发白,要打我。哥哥拉着我躲起来,他还说:“傻妹妹,小鱼的尾巴就是小鱼的脚,不是指甲。下次不能做傻事,以后做事前一定要告诉哥哥。”

我哥哥现在长得很高,比爸爸还高,他上中学了,而且还要住校。每次他上学前妈妈给他准备很多零食,他总是每样都给我留点。很让我感动。在他上学后我就会给他打扫房间,每次他回家总有个整洁的房间。

有个哥哥真好,我也努力的让哥哥感觉到有个妹妹真好。

我成为了哥哥读后感(篇4)

鸟儿的家是天空,小花的家是大地,小鱼的家是大海……,我的家是幸福的港湾。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家,同样,范森也有一个家,他的家怎样呢?让我们一起走进《我成为了哥哥》。

《我成为了哥哥》这本书是法国著名作家布里吉特。贝斯奇勒所著,是一本成长励志小说。

主人公范森原本有一个美好的家庭,由爸爸、妈妈、哥哥和自己组成。范森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以前,他总觉得哥哥萨维埃抢了他的风头,而爸爸妈妈的眼里永远只能看到哥哥的优点。直到他们全家去旅行的那天,哥哥因为发高烧导致智力降到了婴儿的水平,他不再会自己穿衣服,不会走路,甚至丧失了语言功能。家里的每个人心情都糟透了,往日幸福的家也不见了……

就在家里人都被哥哥的疾病压倒的时候,最小的.范森却在心里告诉自己:“我们不能丢下他,因为他是我们的家人”!他开始学着去做一个“哥哥”,去努力尝试着帮助哥哥,渐渐地,哥哥有了好转,慢慢在向前进步……

当我含着一颗颗晶莹剔透的泪珠合上这本书时,心里久久地不能平静。

范森,一个年仅12岁的孩子,一个我们的同龄人,一个原来只会关心自己的人,却对自己的哥哥不离不弃,始终陪在他的身边帮助他,关心他,对他充满信心,看着他一天天的好起来……他面对现实的生活是多么地坚强勇敢,多么地执着啊!怎能让我不感动,不佩服!

我成为了哥哥读后感(篇5)

《我成为了哥哥》是班主任老师学期末奖励给我的书籍,拿到它我就一口气看完了。这是一本感人至深的励志书,故事中的情节至今还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本书讲述的是一位名叫范森的小男孩,总以为生活中哥哥抢了他的风头,在大家的眼里只有哥哥。可谁知哥哥生病了,病得很严重,再也不是以前的那个令他骄傲的哥哥了。当范森经历了失落、伤心、无助等心里路程之后,他幡然醒悟:“我们不能丢下他,因为他是我们的家人!”

“我们不能丢下他,因为他是我们的家人”这句话是本书的中心句,贯穿全文。范森刚开始很矛盾,受不了他曾经的偶像——哥哥变成了“婴儿”。那一段时间,一边是爸爸妈妈的争吵,一边是哥哥的哭声,他被黑暗包围着,但并没有被黑暗所打倒。他终于意识到爸爸妈妈一直承受着多么大的痛苦!于是,他决定挑起哥哥曾经的担子,做一个有担当的男子汉。他耐心地教哥哥玩拼图,喂他吃饭,还带他一起去买菜。看到这一幕幕场景,我不禁扪心自问,有多少人能做到像范森这样呢?

而如今,我们常常从报纸杂志、新闻媒体上看到这样的消息:许多父母狠心地将自己天生残疾或是身患重病的孩子抛弃。而范森呢?一个孩子,却已懂得在困难面前,是逃避还是担当。要让自己的心灵变得强大,才能宽容人世间的不完美,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相比之下,一些人的丑恶行为在范森纯洁、透明的心灵面前应该感到羞愧!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智也好像变得更强大了。他让我明白了宽容、友爱是世间多么美好的品质啊!

我成为了哥哥读后感(篇6)

今天,我看了一本课外书,书名叫《我成为了哥哥》。我一看书名,十分纳闷,为什么会成为了哥哥,他应该就是哥哥啊?好奇心促使我打开书本,我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

原来书中讲的是范森的哥哥是一个阳光、健康的男孩,但是因为一次生病使他成为智障儿童,就像一个两三岁的儿童,不能自己洗澡、吃饭……于是,范森一家人选择了逃避,妈妈老说哥哥进步,爸爸天天加班,范森在学校骗同学,哥哥去英国读书。最后,他们一家人似乎明白了不应该逃避,而是应该面对现实,于是,一家人的生活又好起来啦!

我也有过范森的经历。一年级和二年的时候,我当班长,看上去很风光,但背地里可辛苦了!上课时,我要带读,可是班上不少的调皮男同学不读,还起哄,结果全班都被带过去了。老师见了,就批评我,心里十分难过。做班长,不只是要带读,还要帮老师的忙,每天搬作业、教不懂的同学做作业……跑上跑下,连喝水的时间都没有,甚至有几回,我都想放弃做班长,但在家人的鼓励下,我还是坚持了下来。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遇到天大的困难都不能轻易放弃,而是要微笑面对,总会有办法解决的。

我成为了哥哥读后感(篇7)

用了一上午的时间读完《我成为了哥哥》这本书,合上书本,它带给我的回味和震撼还在脑海中回荡着。

这本书是由法国作家布里吉特贝斯奇勒所着,是一篇见证孩子内心变得强大的成长励志小说。这本书大致讲了这么一个故事。有一对兄弟,哥哥叫萨维埃,弟弟叫范森。在家里,爸爸妈妈的眼里永远只能看到哥哥的优点,所以,弟弟总是认为父母关爱哥哥更多一些,他总认为哥哥抢了他的风头,他总想成为哥哥,受到父母的重视。直到有一天他们全家去徒步旅行时,哥哥整个人突然变得蔫儿蔫儿的,无精打采,连饭也吃不下了,父母看到哥哥这样很不满意,认为哥哥没带好头,而弟弟看着却很得意,这次他终于有了表现的机会了。但回到家里,家人才发现哥哥原来是生病了。

因为发高烧,哥哥萨维埃的大脑受到了损害,尽管他的身心会不断成长,但他只能像一个婴儿那样生活,智力降到了婴儿的水平:他不再会自己穿衣服,不会走路,甚至丧失了语言功能,家里的每个人心情都糟透了,往日幸福的家被阴霾笼罩着

哥哥生病后,父母大吵了一架,家里每个人的心情都糟糕透了,为了照顾哥哥,家里忙得团团转,连外婆也来时不时的帮助照顾着哥哥。而照顾这样一个生病的人实在是太累、太麻烦了,父亲甚至都要放弃对哥哥的治疗和照顾,但都被弟弟给劝阻了。弟弟说:我们不能丢下他,因为他是我们的家人!

弟弟开始放下从前的偏见,积极地投入到照顾哥哥的工作中去。他经常陪着哥哥玩耍,给哥哥讲故事,还常教哥哥弹钢琴,他哥哥最喜欢的歌曲就是《两只老虎》。于是,弟弟感觉到,自己就是哥哥了,他长大了,给家里分担忧愁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就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什么是成长?

现在的孩子,总以为穿上妈妈的高跟鞋和漂亮衣服,涂上口红抹上眼影就是成长,总以为是穿上了爸爸的西装、蹬上皮鞋、打上发胶、喷上古龙香水就是成长。但是,我认为这不是真正的成长。通过阅读这本书,我理解了什么是成长。成长并不是你打扮成大人就是成长,而在于你是否意识到来自家庭的责任以及去学着分担,学会照顾家人也是一种成长。我们要为父母、为家人做的事情很多,比如帮妈妈做一点家务活,在父母吵架时劝架,在父母烦闷时做他们的情绪垃圾桶,为他们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自己的学习少让父母少操心等等。我认为内心的强大、独立,会分担责任,这就是成长真正的长大!这也是我读完《我成为了哥哥》最大的感受。

《秘密花园》读后感优秀范文700字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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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能引导我们进入高尚的社会,并结识各个时代的最伟大人物。阅读作品后,我们可能会对作品产生强烈的阅读欲望,读后感简单来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该怎么写呢?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秘密花园》读后感优秀范文"这样的内容,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秘密花园》读后感优秀范文【篇1】

最近,我读了美国著名女作家伯内特的《秘密花园》。

这部作品是说:一个小女孩叫玛丽亚。因为缺少父母的关爱,所以脾气很坏。是个人人都厌恶的小女孩。在一场疾病里她父母都死了。她变成了一个孤儿,她被送到叔叔家。

玛丽亚在叔叔家依然得不到叔叔的关爱,但是仆人玛索亚还有她弟弟笛卡尔和玛丽亚成为了朋友,他们改变了玛丽亚的坏脾气,教她认识了大自然。玛丽亚在花园里认识了吉园本和他的知更鸟。在知更鸟的引导下找到了这个十年都没有人进去过的秘密花园。玛丽亚每天都愉快地到花园工作,因为心情愉快饭也吃多了,她变得健康漂亮了。玛丽亚叔叔的儿子克林,是一个对什么事情都不感兴趣的人,因为他爸爸是一个驼背的人,他从小也被人们认为会驼背的,而且被认为是得了重病,每天只是躺在床上闷闷不乐,不愿意和人接触。玛丽亚和笛卡尔用自己的真诚让克林一起参加到他们秘密花园的工作。因为朋友和工作让克林也变得健康和开心了。

我喜欢《秘密花园》这本书,活泼健康又善良的笛卡尔,用自己对大自然的热爱,感染了玛丽亚和克林。让他们也变得对大自然和生命的热爱,使他们重新燃起了生命之火。我从中也知道了大自然的魅力,明白了友谊的价值。对事物的热情和朋友的关爱是可以改变一切的。

我也希望我有笛卡尔这样珍贵的友情,同时我也希望自己像笛卡尔一样对大自然充满热情,是一个健康阳光的男孩。让自己去帮助有需要的人,让阳光和欢乐传遍中国!传遍世界!

《秘密花园》读后感优秀范文【篇2】

我读了《秘密花园》这本书以后,很受感动。我觉得书中的玛丽和我很象,脾气古怪任性、蛮横冷漠。可是自从有一天,玛丽发现并进入了《秘密花园》以后,一切都改变了。秘密花园好象有一股魔力,能让爱发火的人变得温和,能让虚弱的人变得强壮,能让冷酷的人变得热情,能让痛苦的人变得乐观。玛丽也受到感染,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她不再向仆人乱发脾气了,知道帮助别人,同别人交朋友了。她变成一个快乐、健康、充满爱心的小姑娘了。

玛丽在秘密花园里认识了一个名叫迪肯的男孩,迪肯是一个热爱自然、喜欢动物的男孩,他的笑容深深地感染了玛丽。一天,玛丽发现了姑父家一个巨大的秘密——姑父的儿子、一直卧病在床的柯林。柯林每天都生活在孤独、愤怒和痛苦的折磨中,回为他母亲去世了,他也总是担心自己快要死了,或者会象他爸爸一样长成一个驼子。于是,玛丽带柯林去了秘密花园,十年都没有见过春天、从来不愿呼吸新鲜空气、从来没有站起来过的柯林,也和玛丽一样,在秘密花园里,不仅身体恢复了健康,而且不再悲观了。因为他找到了生活的乐趣!

看完《秘密花园》这本书以后,我想: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一定要为小朋友们建造一座秘密花园,让每一位小朋友都可以在花园里找到自己的乐趣和欢乐。我还要在花园里种上很多的花:红色的玫瑰、黄色的菊花、黑色的郁金香、紫色的丁香、白色的水仙花,蓝色的牵牛花,让小朋友在花园里尽情地玩耍。最重要的是花园一定要有魔力:让每一位来花园的小朋友都互相帮助、互相爱护,忘记痛苦和烦恼,快乐地游戏和生活。

我觉得我和书中的玛丽很相象,都很任性,对同学不太友好,也不太有礼貌,让老师和同学们很烦恼,让爸爸和妈妈也很费劲。看了这本书以后,我很感动,我试着改变自己对小朋友的态度,在和小朋友玩游戏时,友好相处。寒假里交往了三个好朋友。今后我还要好好学习,多学知识,多懂一些道理,做一个健康快乐的好孩子。看来,我要谢谢这本书。

《秘密花园》读后感优秀范文【篇3】

这个寒假,我看了美国的弗朗西丝霍奇森伯内特写的《秘密花园》。在刚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和玛丽一样都很好奇,好奇秘密花园在哪里,好奇秘密花园里藏着哪些秘密随着行文的深入,这些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姑娘玛丽在十岁的时候就失去了父母,于是,玛丽被送到了她的叔叔克先生的庄园,和克先生一起生活。在那里,玛丽打开了一扇藏在树丛中的小门,里面有一座果园,果园里到处都是酸甜可口的水果,应有尽有。

再打开一扇门,玛丽才发现那是早早封闭的花园,在花园的一个阴暗的房间里,玛丽遇见了自己的表兄弟柯林。他们决心把旧花园变成一个五颜六色的大花园。在劳动的过程中,玛丽逐渐体会到了接触大自然的快乐,并慢慢变成了一个爱帮助别人的女孩。

以前,我总是很自私,把自己当成小公主,同学让我扫地,我不扫;爸爸妈妈让我去帮客人倒水,我不去自从看了此书,我被文中的玛丽感染了,也变得乐于助人了。有一天,我和好朋友一起在校园里散步,看见一位大哥哥把一个小男孩撞倒了,只见小男孩哇哇大哭起来。我就飞快地跑了过去,把那位小男孩扶起来,并安慰他,帮他擦掉眼泪。

《秘密花园》读后感优秀范文【篇4】

在一次阅读课上,黄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好书——《秘密花园》。回到家,我便兴致勃勃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有一章讲:有个小女孩叫玛丽,有一天她在一棵大树下看见了一个男孩——狄肯,他俩成了好朋友。玛丽把发现秘密花园的事告诉了他。他俩来到花园,发现里面都是枯草枯树,一片荒凉。于是,他们想把这座死气沉沉的花园变成一座生机勃勃的花园。

玛丽和狄肯不仅有美丽的幻想,而且把幻想落实在行动上。狄肯去镇上购买了种植工具,准备了花草的种子。他们先拔去了野草,然后松土,撒种子,浇水……,辛苦地劳动着。最后,他俩梦想成真,枯败的花园成了美丽的大花园。

这给了我深刻的启示:要想做成一件事,不仅要有坚定的信念,相信自己能够办到,还要不断地为信念加油、努力,这样才会到达胜利的彼岸。

联想到自己,原来英语成绩不好,经常受到父母的责备,老师的批评。我下决心奋起直追,每天回家背英语,做习题。日复一日,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的英语成绩像芝麻开花——节节高。妈妈表扬我了,老师说我进步了,我心里喜滋滋的。

可见,只要下定决心,集中精力,朝着一个目标前进,成功就会向我们招手。

《秘密花园》读后感优秀范文【篇5】

我读了一本叫《秘密花园》的书。我每次总能在书里找到一些新的东西。

一场可怕的瘟疫使10岁的小玛丽成了孤儿,不得不被送往画眉庄园。画眉庄园是一个古老而充满神秘感的地方,有被锁了xx年的花园,有被秘密藏在房间里的小男孩。而玛丽的到来改变了一切。她发现被埋掉的花园钥匙和被隐藏起来的园门,也发现了那个被藏起来的小男孩,她的表哥克林。玛丽、克林、和荒野上长大的男孩一起,唤醒了沉睡xx年的古老花园。

有一次,我被铁钉扎到了,也不知道那铁钉有没有生锈。听同学说,如果破伤风的话,一个月便会死去。我吓得脸都青了。回到家,我告诉了家人,妈妈却乐观地说:“放心好了,没那么容易死。”我半信半疑。一个月很快就过去了,一天,我突然感到十分头疼,我悲观地想:天哪,我还不想死!我立刻告诉了妈妈。妈妈摸了摸,说:“我看,是你着凉了,所以才头疼。”我不信,开始哇哇大哭起来,说什么“我快死了”之类的。无奈,妈妈把我送进医院。后来,医生诊断出我头疼是因为我感冒了。

读完《秘密花园》这本书后,我深深地体会到,只有乐观,积极,微笑,我们的一生才会快乐。让自己快乐起来!我们无法改变整个世界,但我们至少能够改变自己。要记住,让自己快乐起来!

《秘密花园》读后感范文三

俗话说的好“书读百遍,后感奇义自见”。今天我读了一本英裔美国女作家弗朗西斯霍奇森博纳特写的《秘密花园》。

书中主要写了一位长相难看、脾气古怪的小女孩玛丽在英国一座大庄园内经历的种.种离奇、有趣的事。她父亲是一个在印度工作的英国官员,母亲是一位大美人,他们经常不在家,她只能跟奶妈和仆人们在一起。有一天她的全家人都得了一种名叫霍乱的病都死了,可只有玛丽没有得病没有死,后来人们把她送到她的舅舅克兰文古老大庄园的家里,克兰文是一个冷默、脾气很不好的人。在克兰文舅舅家她认识了善良的玛莎、玛莎的弟弟狄肯、玛丽的表哥柯林和农夫。宅子外面有一个大院子,院子里有许多小的花园、菜园、果园。克兰文的老婆在花园里碎跤而死了,所以把花园的门给锁了起来,不让人的进入。又把家里所有的房间给锁起来,玛丽和她的小伙伴们在无意中看到了花园,她和小伙伴把花园整理成以前一样美丽的花园,克兰文看到后非常的高兴,脾气也变好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要开朗不要自卑不能任性,人人之间要相互帮助,不然会有更大的丢失。

《秘密花园》读后感优秀范文【篇6】

走近《秘密花园》,我的心弦被拨动了,如一只蝴蝶留恋在美丽的故事中不想离开。

玛丽与柯林都是怪脾气小孩,从不考虑别人的感受。迪肯则与他们不同,他是一位热爱生活、充满活力的自信男孩。在他的帮助下,玛丽与柯林开始慢慢接触大自然,喜欢大自然直至最后融入大自然,他俩的脾气逐渐发生改变,变得随和而宽容起来,苍白的脸上也泛起了红晕。他们和迪肯一起最终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秘密花园。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柯林受了迪肯的感染,逐渐摆脱了自卑的纠缠,对生活开始有了美好的向往。“我要好起来,我要好起来,我要活到永远、永远。”当柯林快乐地大声叫出这句话的时候,我就知道他对自己开始充满信心,对生活充满希望。

玛丽原本对事事都漠不关心,是荒原上清新的空气让她对事物有了好奇心,特别对园艺知识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这种兴趣的引导下,她在密塞威特庄园寻找到了隐藏多年的秘密。玛丽变了,变得独立,也变成了我所喜欢的'健康而阳光的女孩。

在我的印象中,魔法是离我很遥远的东西。但读了这本书后,我的观念发生了改变,生活其实处处充满着魔法,只是缺少善于发现的眼睛。在我和大自然之间,已经架起了一位桥梁,离它近了,快乐就会增加,烦恼就会减少。想让生活变得多姿多彩,想让生命充满激情,就得融入大自然去体味它的神奇与美好。

生活如一面镜子,你对着它笑它就对着你笑,你对着它哭它也对着你哭。如果你以乐观向上的心态去面对生活,生活一定会还你一片精彩。

《秘密花园》读后感优秀范文【篇7】

俗话说的好“书读百遍,后感奇义自见”。——题记

今天我读了一本英裔美国女作家弗朗西斯·霍奇森·博纳特写的《秘密花园》。

书中主要写了一位长相难看、脾气古怪的小女孩玛丽在英国一座大庄园内经历的种种离奇、有趣的事。她父亲是一个在印度工作的英国官员,母亲是一位大美人,他们经常不在家,她只能跟奶妈和仆人们在一起。有一天她的全家人都得了一种名叫霍乱的病都死了,可只有玛丽没有得病没有死,后来人们把她送到她的舅舅克兰文古老大庄园的家里,克兰文是一个冷默、脾气很不好的人。在克兰文舅舅家她认识了善良的玛莎、玛莎的弟弟狄肯、玛丽的表哥柯林和农夫。宅子外面有一个大院子,院子里有许多小的花园、菜园、果园。克兰文的老婆在花园里碎跤而死了,所以把花园的门给锁了起来,不让人的进入。又把家里所有的房间给锁起来,玛丽和她的小伙伴们在无意中看到了花园,她和小伙伴把花园整理成以前一样美丽的花园,克兰文看到后非常的高兴,脾气也变好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要开朗不要自卑不能任性,人人之间要相互帮助,不然会有更大的丢失。

大自然是一位出色的魔法师,它用魔法创造奇迹,让你充满信心、充满快乐,让病痛无影无踪。《秘密花园》就让我更加亲近了大自然,感受到了大自然带给迪肯、玛丽、柯林纯洁的友情。

《秘密花园》读后感优秀范文【篇8】

看电影,读文章,我们总能长见识。读完《秘密花园》,我的确有这样的感受。

文章《秘密花园》讲述了玛丽和狄肯唤醒一个秘密花园的动人故事。玛丽出生在印度,爸爸总是生病,妈妈忙于玩乐,仆人对她百依百顺,这些都造就了她蛮横、任性的性格。九岁那年,一场突如其来的霍乱夺走了父母和仆人们的生命,玛丽成了孤儿。无依无靠的她被送入了米塞尔斯威特庄园,庄园的主人是克莱温先生是她的姑父。米塞尔斯威特庄园里有一座花园,它锁了十年了。

在米塞尔斯特庄园,玛丽认识了女仆玛莎,老园丁本,知更鸟,狄肯。在知更鸟的指引下,玛丽找到了钥匙,打开了花园的门。在花园里,玛丽也找到了生活和乐趣。

与此同时,玛丽发现了庄园的一个另秘密,这里有一个爱哭叫的克林少爷,克林是克莱温先生的儿子,这位父亲害怕像自己一样驼背的儿子,于是他就把儿子关起来,一天晚上,玛丽顺着哭声找到了他。克林开始了新生活。

终于有一天,玛丽和狄肯把克林推进秘密花园。

我感受到玛丽缺少母爱,没有了母爱她的性格变得古怪。每个孩子都渴望有母爱相随,母爱如阳光般温暖心灵,照亮童年,照亮成长的路,有母爱呵护的是温暖的柔软的;有母爱陪伴的成长是健康的,甜蜜的。

大自然属于我们每一个人,只要我们能融入大自然,在那里,每一朵花都向我们绽放美丽的笑颜,每一棵小草都挥舞着嫩绿的小手欢迎我们。

有真诚的朋友坐在床边,聊一聊见闻,说一说心事,一切病痛都会忘记,一切烦恼都会抛到九霄云外。

孩子们眼里的世界,每一天都是崭新的,充满了神秘,充满了惊奇。

[参考]史记故事读后感范文700字模板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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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故事读后感范文【篇1】

不以规矩,何成方圆?

——《史记故事》读后感

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有着悠久而辉煌的历史,《史记故事》就记载了许多祖先的故事。

书中有运用智谋而完璧归赵的蔺相如,有胸怀大志的陈胜和吴广,有为了安定天下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大禹,还有拥有三寸不烂之舌,可以舌定乾坤的张仪……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孙武练兵》这篇故事。孙武善于练兵,吴王阖闾为了试其才能,故意选拨了108位宫女,让他练兵。孙武将宫女排成两队,挑了吴王最宠爱的两个妃子当队长。但在孙武发布号令时,宫女们都一个个笑了起来。孙武又重复了一遍“军令不可违”,宫女们依然只顾嬉笑。孙武下令斩首队长,吴王闻讯,急忙求情,但是孙武说:“吴王已经把她们交给我来练习,我就必须依照军队的规定来治理她们。队长没带好头,必须按照军规处置。”处置完队长后,孙武回到场地再行令训练时,竟无一人懈怠取闹。吴王虽然痛失两位美人,但却发现孙武确实是个军事奇才,很快便重用了他。

是啊,军令铁律是胜利的保障。而今,长在和平年代的我们,是否为了追求自己舒服、自由,就可以无拘无束呢?在学校里,有需要全体师生共同遵守的校规;在班级里,人人要自觉遵守班级公约。如果有人违反校纪班规,调皮捣乱,就要接受教育。不然,小到一个学校,大至整个社会,不就乱套了?

用规则来看护文明校园,用规则来守护和谐社会,这正是古人告诉我们的道理——“无规矩,不成方圆。”

21世纪,中国已经跻身世界航天大国之列,这是全中国人的骄傲。我想:这辉煌的成果背后,难道不是所有航天人员在严守规则吗?听老师说神舟飞船的舱门,连一根头发丝的误差都不能有,我非常震惊!我自豪,我们有勤劳智慧的祖先;我自豪,我们更有勇于创新的新时代建设者。

史记故事读后感范文【篇2】

我家贴有一副著名的对联,爸爸妈妈经常拿来激励我发愤学习:“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今年暑假,我终于知道“百二秦关终属楚”、“破釜沉舟”、“卧薪尝胆”这些成语的来历和意义了。因为我读了《史记故事》,这些成语就是出自《史记》!

《史记》的作者是西汉著名的历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史记故事》所选的故事都是《史记》中的精华,通俗易懂,很适合我们小学生看。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项羽率领楚军将士“破釜沉舟”的故事了。我被他义无反顾、不留后路的决心和勇气所感动。故事是这样的:公元前207年,秦军围赵于巨鹿,项羽率军渡过黄河,将士们把饭锅打破,把船凿沉,只持三日粮进军,拼死一战,最终楚军以少胜多,打败秦军。这个故事我反复读了好几遍,深深地觉得:只要我们有破釜沉舟的决心,就一定能克服学习上的困难,取得好成绩。

《史记故事》还描写了许多历史人物,我最喜欢的是齐国大臣孟尝君。他喜欢招纳人才,对门客来者不拒,有才能的让他们各尽其能,没有才能的也提供食宿,而且他自己吃的饭菜和门客们的一模一样,所以许多人前来投奔,号称食客三千。有一次他竟然收留了两个“鸡鸣狗盗”之人,大家因此都笑话他。但正是这两个“鸡鸣狗盗”之徒帮助孟尝君解除了困境,一个门客“装狗偷裘,助其脱身”,另一个门客“学鸡叫,骗开城门”。从此之后,大家都更加佩服孟尝君,对此二人也另眼相看。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瞧不起任何人,人皆有用,烂套子也能塞窟窿。

《史记故事》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的好书,还教会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真不愧是“国学经典”!没看过的同学,快去看看吧,相信你也会受益匪浅的。

史记故事读后感范文【篇3】

我看书,从来都是走马观花,根本不去品味里面的文章,但好书却是例外。现在,我正在读《史记故事》,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

《史记故事》这本书是我从班级图书角里借的。我被它的封面给深深吸引了,暗紫色为主调,中间一个披着黑色披风的少女捂着自己的手臂,血正从那流下,图画上面就是书名,四个黄色的小字——《史记故事》。我翻开了它,粗略地看了几页字,我的心瞬间被它牵住了。我如获至宝,确信,它就是我一直想找的那本好书。我如饥似渴,埋头苦读起来,除了学习,这本书就成了我的世界!

花了两三天的功夫,我终于看完了这一本书,细细回想书里的内容,许多小故事都令我感触很深。印象最深刻的,非《越王的故事》莫属了。故事讲了越王、吴王打起了仗,吴王战败了,死在了越王的手下。吴王的儿子成为了新一代吴国的君王,他誓死要为父亲报仇,便培养了一批一批的精兵,而越王因骄傲战败了,后他投降做了吴王的臣子。吴王又因太自大使吴国败在了每日都”卧薪尝胆“的越王手上,最终,越王占领了吴国。

吴王为什么会战败?因为骄傲。越王为何当年被逼”会稽山“?因为骄傲。在我们身边,就有这样的许多例子。有些同学,考完试后知道自己的分数高,就洋洋自得了。于是,下次考试就”落榜“了。还有同学受了老师的表扬,骄傲自大了,后一天,老师便批评他(她)了……但凡种种,都是骄傲带给我们的损失啊!

骄傲使人落后,谦虚使人进步啊!这是我们须终生牢记的一句名言!

史记故事读后感范文【篇4】

《史记故事》是由《史记》中记载的一些事件改编而成,总共有59个小故事。这些故事历史悠久,大多都和古代战争有关,还有很多历史名人,如黄帝、大禹、姜太公、孙武、扁鹊、商鞅、屈原,等等。当我花了几天时间看完的时候,觉得很有收获,特别是原作者司马迁身残志坚,坚持写作的精神让我十分钦佩和尊敬,一些历史故事也让人很受教育和启发,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卧薪尝胆》和《将相和》。

《卧薪尝胆》讲的是越王被吴王打败后,为了能够重振旗鼓,忍辱负重,积极备战的故事,最后打败了吴王,成了春秋时代最后一任霸主。从这个故事我懂得了,不要被一时的失败打倒,一蹶不振,而是要从中汲取教训,认真改正,便于下一次重新取得进步。我记得有一次,我刚从汕头转到深圳读书,对英语一窍不通,第一次英语单词听写100分我才得了10分,但是我没有放弃,努力努力再努力,英语成绩逐渐提高,得了好几次100分。

还有,《将相和》讲的是赵国大将廉颇不服蔺相如,蔺相如以理服人、以德服人,最后两人重新和好,同心协力辅佐赵国的故事。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要团结,就像我们班里,有些同学总是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吵架,有个别同学没有按老师要求完成作业。但是我相信,只要大家要团结,每个同学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力量,为班级争光,五班一定会超过其他班。

读《史记故事》这本书,我好像进入了一个时光隧道,到古代的世界里去遨游,认识了古代的很多人物,了解人物特点,学到了很多东西,不愧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故事读后感范文【篇5】

通过阅读《史记故事》这本书我还结识了许许多多的历史人物,如:除了聪明的晏子、文武双全的伍子胥、善用兵计的孙武、还有第一个统一中国的皇帝秦始皇。

在这些故事里,我最喜爱的《卧薪尝胆》这个故事。越王勾践和吴王夫差展开大战,不料越王的军队大败,勾践成为了夫差的阶下囚,后来吴王把勾践放回越国,勾践回国后没有丝毫的大难之后的喜悦,他睡卧薪柴,舔食苦胆,与百姓一起劳作,积蓄国力多年,静静等待着爆发的日子。终于他的机会来了,吴王夫差被他打败。卧薪尝胆的二十年造就了勾践,他忍人所不能忍之辱,受人所不能受之苦,最终一雪前耻。

勾践这种坚强的意志和坚持不懈、奋发图强的精神值得我学习,失败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敢于面对,敢于重头再来,学习上也是如此。《史记故事》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了中国的历史,还让我时时警醒。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读了《史记故事》,让我情不自禁地发出感慨:“人一生的朋友是书,人一生最好的朋友是一本好书。《史记故事》就是一本好书!”

史记故事读后感范文【篇6】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介绍《史记》的书,也许大家看过这本书,这就是《史记故事》。

司马迁是中国的史学之父,《史记》就是他花了毕生精力写成的史学巨著,也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与后来的《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在这本书中,让我认识了乱世清流屈原、深渊贤良贾谊、鬼才谋士陈平、开国贤相萧何、护军功臣张良、志高气盛的韩信、壮志雄心的廉颇、智勇双全的蔺相如、坚韧果敢的伍子胥......

其中,我最喜欢的`精彩故典与成语故事有胯下之辱、拔旗易帜、背水一战、多多益善、逐鹿中原、登坛拜将、一饭千金、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兔死狗烹,鸟尽弓藏等等。

读完了这本书,给我的感觉是:这些故事,寓意深远,每一篇都发人深思,我十分崇敬史太公的刚正不阿,仰慕那些英雄豪杰的雍容大度,从书中使我们了解了历史的兴衰起落。如果你对中国历史感兴趣的话,就赶快来看看《史记故事》吧!

史记故事读后感范文【篇7】

国学经典是中国传统文化最重要、最具活力的一部分。而传承国学则有利于提高民族的文化素质,陶冶国人的道德情操,提高人们的精神境界。

司马迁是我国西汉时期著名的史学家、思想家、文学家。他是汉武帝时期的太史令,但因为同僚李陵辩护,而被处以宫刑。但是,他没有放弃自己的志向,凭借顽强的意志完成了历史巨著《史记》。

《史记》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通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同时,《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鲁迅因此评价它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本书选取《史记》中有代表性的故事,按照时间顺序重新加以排列,从远古时期炎帝和黄帝的传说到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争霸,到秦始皇统一六国,再到刘邦、项羽征战,政治更迭,可谓波澜壮阔、激动人心。比如,《帝尧罚罪,不株连无辜》表现了远古先人大公无私的胸怀;《周幽王玩烽火,毁王朝》说明了君王统治无道,终至国破家亡的教训;《孙膑智斗庞涓》展现了兵法上奇妙莫测的智慧等。

读完整本书后,我受到极大的震撼,一个在牢笼里写成的书怎么会如此铿锵有力、奇异顿挫,实在是难以置信,但事实就摆在眼前,使我不得不接受这令人难以接受的现实,经过我认真研读,我发现这里面每一个故事都表明司马迁对当时社会的一个看法,他对每一个王朝都进行认真评价,以留给后世许多治世的道理,这些故事不仅告诉我们过去的一些历史事件,也不仅告诉我们司马迁对各个王朝的评价,而是向我们表明一个宁死不屈、坚强勇敢和报效祖国的高贵品质。

这本书告诉我中华民族以其海纳百川的博大胸怀,在世界的风云变幻、呼吸吐纳中,创造了令世人叹为观止的历史文化,流传至今。推动历史的车轮轰然前进的不是别人,正是千千万万智慧勇敢的劳动人民,他们用勤劳的双手修筑了举世称奇的万里长城,他们用坚实的脚步走出了延绵千里的丝绸之路。古老的文化在现代文明的映衬下,越发显得美轮美奂。而我们在用现代视角重新解那些古代先贤的智慧的同时,亦使尘封的文明焕发出蓬勃的活力与神采,这正是这本书真正的精华之处。

一个故事之所以尽人皆知,是因为它饱含着永不泯灭的人性;一段历史之所以千古流传,是因为它蕴含着不朽的精神传奇;一部文学作品之所以享誉中外,是因为它时时奏响着真与美的旋律。当它们汇集到一起,就搭建起世间最神圣的文学殿堂。畅游其间,我们将跟全世界的人们一起,欣赏美丽、感悟真谛,与他们一起成长,共同进步。

[参考]猎狗读后感800字模板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当我们欣赏完一部书籍,我们也许久久无法自拔,这时可以将我们的心得感悟写成一篇读后感记录下来,您会从哪些方面着手作品的读后感呢?读后感大全编辑收集并整理了“猎狗读后感”,欢迎收藏本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猎狗读后感 篇1

《第七条猎狗》是作家沈石溪的成名短篇小说,故事讲述的是老猎人召盘巴的第七条猎狗的故事。老猎人闯荡山林40年,却得不到一条称心如意的猎狗,一直引以为憾。这第七条猎狗是军犬的后裔,“撵山快如风,狩猎猛如虎”。老猎人爱狗如爱子,给它取名赤利,是傣族传说中会飞的宝刀的意思。

可是在一次狩猎中,老人与遭遇了野猪,而赤利却藏在草窠里不来解围。老人十分忿怒,把赤利绑起来痛打,后被老人的孙子艾苏苏放了。赤利逃到山林中,充满了委屈。老猎人哪里知道,就在他与野猪生死搏斗的同时,一条剧毒的眼睛蛇正在草窠里向他袭击,赤利那时也正在与毒蛇进行着一场无声的搏斗……

逃到大自然的赤利靠猎捕为生,在一次与豺狗群的战斗中,它咬死了所有成年的公豺狗,并成为这群豺狗的首领。

半年后,饥饿的豺狗群袭击老猎人,赤利赶来了,它与豺狗群拼死厮杀,并在最后一刻用自己的生命保住了旧主人的性命。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和它的主人召盘巴的故事,那条狗的名字叫赤利, 一天召盘巴带着赤利去打猎,他们看到了一头野猪,所谓头猪二虎三熊啊,为了不惊动它,他用火药枪瞄准了野猪的致命弱点,可是打歪了,野猪一下子回过头来,朝他奔去,他立刻大叫:“赤利,赤利。”那时赤利正在跟一条蛇在打架呢,主人完全不知道,最后他边跑边装火药,终于打死了野猪。

这时他再叫赤利时,只见它满身是血的奔出来,召盘巴立刻顺着血迹往前走,发现了一条倒在血泊里的蛇,马上跑到赤利面前说,你救了我,谢谢你。

说完便带着赤利回家摆庆功宴去了。

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好人是一定会有好报的,包括狗也是。

猎狗读后感 篇2

在书店买书时无意中发现沈石溪的《第七条猎狗》,我简单看了一下,就被它深深吸引了。

这本书写了三种动物,分别是狼、狗、豺。每一种动物都有3个故事。每个故事都能把我深深感动着,沈石溪用细腻的笔触,给读者在脑海中勾出一幅幅令人紧张、快乐、感动的画面来,狼的凶猛和勇敢,狗的忠诚和温顺,豺的残忍和卑劣。

我认为这本书里最感人的一篇是名叫《灾之犬》的文章,故事中的花鹰原本是一条很漂亮的猎狗,自从主人收养了它后,它和主人几天工夫,就成了心心相印的朋友。后来家里发生了一连串不幸的事,这些事本来是和这条狗毫无关系的,但是主人请来的巫师竟说花鹰会给主人家招灾惹祸。但后来发生的几次意外,让主人也觉得花鹰确实是灾之犬。主人拿了一块肉引诱花鹰掉下悬崖,掉落过程中它抓住了藤蔓,它求救似的目光投向了主人,但主人却自己走了。几天后花鹰遍体鳞伤地回来了,但还是被主人狠心地踢断了肋骨,赶出了家门。

但是无论主人对它多么无情,它对主人仍然很忠诚。当主人在流沙河游泳时突然遇见了一条鳄鱼。就在他绝望的时候,花鹰冲出来挡住了鳄鱼,挡住了凶恶的死神。这时主人才感到后悔,他自己抛弃了花鹰,而花鹰却在他遇到危险时舍身相救。主人不禁感慨:我只配做一条狗,而花鹰,却完全有资格做一个人。

狗是最通人性的动物,它是多么忠心呀!这本书深深打动了我,也让我更深入地了解了动物们的习惯和品质。

猎狗读后感 篇3

《第七条猎狗》这本书讲述了狼、狗、豺这三种动物的感人肺腑的故事。

其中最令我震撼的故事是《狼妻》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作者跟猎人强巴在猎杀了一只公狼后,听到一只快要分娩又失去老公的母狼的嗥声,于是作者突发奇想,他披上公狼的皮,孤身潜入狼穴,假扮“狼爸爸”的故事。他成功地让母狼接纳了他,他还帮助母狼“捕猎”养育狼崽。有一天一只金猫闯进了他们的领地正当金猫准备吃小狼崽的那一瞬间,他开枪打断了欺负狼崽的金猫的尾巴。但是,最后他的诡计还是被母狼拆穿了,母狼或许认为是他杀了公狼。就当作者命悬一线的时候,他把金猫的尾巴塞到了母狼的嘴里,母狼念及他曾经的救子之恩,马上停止了撕咬。后来有一只狼想来吃他,但是在母狼的保护下,作者成功地逃脱了。

在动物世界里,狼原来也有情有意,不像人们说的那样可恶。如果,狼真如人们所说的那般凶恶,母狼不但没有吃掉杀它同伴的人,反而还救了他一命。从这一点看出动物是不轻易伤害人类的,只有人类去伤害动物,往往把狼比做最残忍的,最狡猾的人。

猎狗读后感 篇4

我总对动物的世界感兴趣,残酷、悲哀、欢乐、无柰……各种心情和性情的变化,让人目不暇接,展示了动物世界的多姿多彩。

《狼妻》是《第七条猎狗》中最有趣的一篇故事,讲的是沈石溪为了揭开狼的家庭生活习惯的秘密,披着一张狼皮混入了狼的家庭。这篇故事使我的心情变化得非常快:“我刚要溜之大吉,突然,我前方七八米远的地方,一块磐石背后出现两点绿光,闪闪荧荧,就像乱坟岗上的磷火”,使我紧张。“它好像猜透了我的心思,不远不近,就在离我三步远的地方停住了”,使我很惊讶。“天空亮起一道闪电,我看见,石洞不大,约四平方米,母狼躺在石洞中央,身体底下一滩污血。哦,它生产了!”使我非常兴奋。“可是,我用的狼皮转眼间已被撕了下来,叨在它的嘴边。我吓出了一身冷汗,我翻身想起来,但已经晚了,它吐掉了狼皮,闪电般地扑到我身上。”我立即恐惧紧张,真想立刻知道结局。“七、黑母狼对我这个假丈夫网开一面”,读到这个小标题,我终于放松下来。

《逼上梁山的豺》是一篇非常哀伤的故事。它讲的是沈石溪养了一条豺,过了半年,沈石溪把它训练成了“猎豺”,可村里的人和动物都讨厌它,它只好切断尾巴,装成一条狗。可是,后果和原来一模一样,它只好被逼上了山。一个月后,村里开始闹“豺灾”,而且次数很多。但沈石溪家却安然无恙。后来听村长说,他目击到那群豺的豺王没有尾巴!后来大家总让沈石溪把尿撒在每个人的大门前,留下他的的气味,让豺闻到后不去进攻。从此以后,村里平安无事了!看来豺也是一种通人性的动物,对亲手把它养大的主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人类文化和社会文明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更新,但生命中残酷竞争、顽强生存和追求辉煌的精神内核是不变的,永远不变的。这些在动物小说中的动物世界里体现得淋漓尽致。所以动物小说既精彩,又感人,还有吸引力。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500字5

这几天,我一直在读《第七条猎狗》这本书,这本书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讲的是傣族老猎人召盘巴的第七条猎狗的故事。赤利是召盘巴的爱犬,可是有一次进山打猎,面对穷凶极恶的野猪的袭击,赤利在危急关头同要攻击主人的毒蛇战斗,没能挺身而出为主人解围。召盘巴没看见,以为赤利遇到危险逃跑躲起来了,一怒之下,要杀赤利,却被老猎人的孙子放走了。半年后,当老猎人陷入豺群包围的危急时刻,忠诚的赤利及时出现,舍身救主,用鲜血洗净了蒙在它身上的不白之冤。

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有一种很想哭的感觉,我被赤利那种为救主人勇敢与蛇和豺战斗的举动震撼了,为它的死感到惋惜,因为它之前一直被主人误会,直到最后用死的代价才洗清了自己的冤屈,让召盘巴明白了它一直没有放弃对他的忠心耿耿,一直都在用性命保护他;同时我也有一点怨恨召盘巴,如果是他当初知道赤利救了自己,就不会误会赤利,要杀了它,也就不会使赤利逃走,再发生后来的事情了。

现在我在生活中经常看见流浪的动物,我想那都是被主人抛弃的宠物,主人有了更好的宠物,就抛弃了原来的宠物,看了许多有关动物的书后,我想对那些人说:“请你们不要丢掉这些小动物,因为这对它们来说是一种伤害,要知道,对于宠物来说,它们最幸福的日子就是和主人待在一起的时光。”其次,我们也不应该歧视某些动物,更不要猎杀他们,因为它们的有些特点是天生的,它们也有在世界上生活的权利!!!

猎狗读后感 篇5

很喜欢动物,这本书又勾起我的很多回忆,曾经养过鹦鹉、仓鼠、狗。

我的鹦鹉非常聪明,总是自己拔开鸟笼的插销,经常的场景是我下班打开门鹦鹉扑棱棱的向我扑来,飞落到我的肩膀上,歪着小脑袋看着我,看它那个可爱样我也不生气了,默默的擦去它到处排泄的粪便,再抓些谷米在手上,鹦鹉飞落在手心里轻轻啄着米,手心里痒酥酥,那感觉好玩极了。

小仓鼠是儿子偷偷买回来的,我本来非常怕鼠类的,可是在帮儿子照料它的过程中慢慢不怕了,给它洗澡、喂食,每一次洗完澡我给它放到阳光充足的地方晾干,再掰块饼干面包之类喂给它,小仓鼠举起小爪抱着啃的样子可爱极了,后来我只要在家我就放它出来,它总是追着我的脚步,我走哪它走哪,其他人它都不理,我儿子嫉妒死了[偷笑]。

一般人都觉得动物里狗是最通人性的,可是我觉得任何动物谁为它付出的多,它也是愿意亲近谁,我养过一只巴哥犬,当时在狗市上那么多漂亮的小狗我一眼看中了这只小狗,皱皱的鼻子,软软下垂的耳朵,老是一副惊恐模样圆溜溜的眼睛,我开心的抱回了家,取了个名字叫嘟弟(儿子小名叫嘟嘟,意思是他的弟弟[偷笑])朋友说巴哥犬是智商很低的狗,可是我的嘟弟我觉得它挺聪明狡猾的,会看我的脸色,我不容许它上沙发,每晚熄灯之前喊它去狗窝睡觉,它乖乖的去了,可是它只要发现我睡着了就跳上沙发舒服的呼呼大睡了,早上听到我起床的声音通的一声跳下沙发一路小跑着卧倒狗窝了,我出去到它跟前,它张着嘴吐着舌头打着哈欠,伸着懒腰,一副刚睡醒的模样,让我又气又笑的。

动物是我们的朋友,带给我们多少的欢乐 ,既然选择了它,就不要抛弃它,因为它是家人,是朋友。

猎狗读后感 篇6

我看过伊索寓言里面好多有趣的寓言故事,比如断尾的狐狸、狼与站在屋顶的小山羊、老猎狗、公鸡和宝石、两个打架的公鸡、牛和蛙、龟兔赛跑等等故事。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老猎狗这个故事,讲的是猎狗年轻的时候,森林里任何野兽都害怕它,连凶恶的狼见了它也要让它三分,躲得远远的。从此,主人总是为猎狗的勇敢而感到自豪。当然,任何事物都经不起时间的考验,渐渐地,猎狗老了。在一次打猎中,主人与老猎狗遇到一头野猪。主人以为猎狗会像往常那样,将野猪带回来交给自己,可是猎狗让主人失望了。于是,主人将老猎狗叫到身边生气地骂了起来你这个家伙,连一头野猪都抓不住,我以后还怎么生活,为了让你记往这次的教训,我决定饿你三天。老猎狗听完主人的训斥后,抬起头来说主人,我勇敢的精神和我年轻时比起来丝毫没变,以前我的勇猛受到您的称赞,现在也不该受到您责备。主人听完老猎狗的话,脸一子变红了,主人立该向老猎狗道歉。

读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生老病死是世上万物都不可抗拒的规律,在这短促的人生旅途中,我们要知恩图报,用爱心播种希望,用真诚收获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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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后,要将其精髓转变为自己的知识,读后感的写作是我们探寻自身想法的一种形式。如何去写一篇特别的作品读后感呢?由此,读后感大全编辑为你收集并整理了科学读后感欢迎收藏本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科学读后感【篇1】

认识作者沈致远是从语文教科书上他的一篇文章《说数》开始的。之后就去看了他的一本专辑《科学是美丽的》。

我先介绍一下比较能接受的数学比较漂亮的地方。

在平时教学过程中问过许多同学,没有一个认为我们所学地数学是美的,漂亮的。反而有相当多同学认为是枯燥的,无趣的,的确不仅他们,还有很多大人,很多科学家,很多数学家,也会认为数学,科学是无趣的,甚至是破坏美的。原来倒挺美的,和数学搭在一块,反而不美了。比方说,钻石是美丽的,所有年轻人的最爱,但在天文物理学家威廉斯姑娘,无非碳是女孩子的最爱。有句话风雨过后总见彩虹,彩虹是美丽的,但科学家仅仅认为是用三棱镜分解成的7种颜色的光谱。古代看月亮太浪漫了,月亮上黑黑的影子想象成嫦娥,玉兔,吴刚,古代人谁会想到其实是非常难看的光秃秃的土丘洼地,维纳斯的美不过是0、618比值。最早流行的网络文学《第一次亲密接触》痞子蔡,轻舞飞扬中:plan是这么写的:"如果我有一千万,我就能买一栋房子。我有一千万吗?没有。 所以我仍然没有房子。如果我有翅膀,我就能飞。我有翅膀吗?没有。所以我也没办法飞。如果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整个太平洋的水全部倒得出吗?不行。所以我并不爱你。"很浪漫,但是用数学的充要性来分析,他说的有道理吗?原命题真,是推不出否命题真的,数学用在文学上有些煞风景。

其实什么是美,它的含义更深刻,更实用。羊大为美,同学们的人生阅历制约了审美的启蒙,所以要追求美,探索美。

正像前面的威廉斯觉得构成宇宙地碳是最美丽的。但用光谱分析,提出了宇宙膨胀,宇宙起源大爆炸说,我想如果有幸看到大爆炸的威武雄壮瑰丽,区区彩虹不可同日而语。但真到了月亮,阿姆斯特朗说的"我的一小步,人类的一大步"98年发现月球地表下大量冰水,好了,真能住到月亮上去了。0.618就是自然规律,奇异的对称。用数学的眼光看文学,用数学眼光看世界,是不是更应该用数学眼光看数学阿?但是这点同学们做的不够好。在数学学习中缺乏数学的思想,那学起来当然不会轻松,不会开心,就像穿着耐克鞋游泳,戴着拳击套打乒乓。

那么美在哪里呢?两人博弈无和局,有必胜法则。维纳斯和太阳神阿波罗雕象、埃及的金字塔、达芬·奇等艺术大师的作品、巴黎的埃菲尔铁塔、健美人体的比例……数不尽的例子都包含着"黄金分割",这条"神的比例" 历来被奉为至高无上的审美法则,的确具有永恒的魅力。 黄金分割这一数学定理与生命 、生长发育 、健 康、疾病 、衰老和死亡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时甚至是生命内在形式的基本规律。遵循黄金分 割也就是获得了健康 的法宝 ,同样也是生命美的 体现。人体符合 0.618的分割,人们会获得协调 与美的感观。而感觉是一种心理过程和行为,必 然要以生理功能作为基础。因此黄金分割的平衡 自然与健康有联系,或者说生命形式必须遵循黄金分割律。

音乐,美术,等艺术是用听觉,视觉来直接反映自然,数学是用数字,公式来反映自然,用大脑来反映自然,自然就是美。数学当然是美的。

后来我还向同学们介绍沈致远的《科学是美丽的》,通俗易懂,或许对同学们重新认识数学,有所帮助。

科学读后感【篇2】

今天,我读了一篇关于电话发明的故事。

现今社会的人们使用得最多的、最广的电信设备就是电话。其实电话是利用电流是身处两地的人们能够互相交流的装置,主要由发话器、受话器和线路三部分组成 。单纯传音的电话拉近了人们的距离,而既传音又传图像的电话使相隔千里的人们就像在面对面交谈一样亲切。但是这么方便的东西又是谁发明的呢?

原来电话是1873年一个叫贝尔的美国人与助手在试验一种新型电报机时,偶然发现一块铁片在磁铁前震动会发出微弱的声音而得到启示的。1875年6月3日,贝尔制成了世界上第一台简陋的电话机,但它只能传送单音,还不能传送完整的话语。但是经过贝尔反复实验和改进终于制造出能传送完整话语的电话了,他还为自己的发明申请了专利,10年之内,电话遍及美国,很快又传遍全世界。以前的电话很笨重一点都不方便,如今的电话体积小巧,外观时尚,功能齐全,方便极了。

我们真的要感谢贝尔发明了这么好用的电信设备给我们!

科学读后感【篇3】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科学》,这本书里写了许多的科学知识,我读完后深有感触,你们想知道这是怎样的一本书吗?那就听我慢慢道来。

这本书里讲述了许多的科学的知识,我不大看的懂,但我了解了一些初中高中才学的知识,我觉得并不枯燥,还感觉很有趣,我尤其喜欢书里的原子与原子能这一部分,我知道了许多,例如:原子的大小:原子是小得不可再分的一种微观粒子,直径只有百万分之毫米;物质是由肉眼看不见的分子组成的,而物质可以通过核裂变或核聚变来释放出巨大的能量……

这本书里写的可远远不止这些,我想你看了这本书,你也会感到非常有趣,因为这本书里有许多做实验的方法,还有许多教你做小制作的方法,我还试着做了一个温度计,可以用哦!我还做了一个小孔成像的实验,很有趣呢,映出的图像只是相反而已!这本书里还有许多有趣的实验,但我却没有材料,不然我一定会做的!我最喜欢的一个实验就是水果电池了,你知道为什么会叫“水果电池”吗?让我来告诉你吧!你一定以为电灯是艾迪生发明的吧,其实不是,在距今几百年前,人们就发明了最古老的电灯,你知道这最古老的电灯是怎样点亮的吗?告诉你,是利用水果汁中的酸等物质产生电流,通过铜来传导到灯上,灯就会发出耀眼的光芒。

我告诉你,这是我看书(漫画书)看出来的哦,怪不得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呢!我看了这本《科学》,感到大脑充实了不少,还知道读书是一种享受,我们应当做到“读好书,好读书。”

科学读后感【篇4】

有趣的科学的读后感,来自京东网的网友:儿子今年10岁,最近一年多,儿子喜欢就观察到的一些生活中的物理现象与我们进行探讨。我们也简单地向他做了说明,可有些道理不是一下子就能说明白的。这套书是关于科学的,订购的时候就是考虑到儿子会喜欢,同时也希望从现在开始,能对发生在身边的科学有简单的认知,有一些浅显的理论依据去探索。更重要的是能在小学阶段,通过轻松有趣的方式,建立起对自然科学的学习兴趣和思维模式,为他以后的学习打下基础。下午刚拿到书,儿子就迫不及待地开始看了——当然是他最感兴趣的物理。这本物理书的文字虽然比较简单,但其中有概念、有定律、还有很生活化的问题和有趣的实验,书中从各种力学现象入手,介绍了力、能量、物质、光等概念和相关的定律,小学阶段的孩子应该是能明白的。儿子看到里面的实验很有趣,立即根据书上所说的方法做了一个有关水压的实验。上中学的孩子,如果觉得物理很艰深,看看这本书吧,也许不系统,但因为贴近生活而很有趣;上小学的孩子,如果喜欢观察与思考,看看这本书吧,它会让你对周围的事物更加了解……

科学读后感【篇5】

我在假期生活中读了一本叫《身边的科学》的书,从这本书中,我学到了许多日常生活中的科学知识与原理。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我们身边的常用物品以及食品是如何制造出来的。在食品篇理,我了解了果酱的诞生。例如制作草莓果酱,要先将洗干净的草莓放入大锅熬煮,然后迅速装瓶,盖紧盖子。放入90℃的热水中加热再冷却,最后贴上标签即可。

在日常用品篇,我了解了铅笔的诞生过程。先将从地下采出的铅矿加热,然后压成细细的一条,制成铅芯。再放入冷水定型后把木头削成圆柱型,最后将中间的木头去除,插入铅芯,即可变成我们写字时用的铅笔了。

看了这本书,不仅让我知道了日常用品、食品是怎么制作出来的,还让我明白了生活处处是科学。只要擦亮眼睛去观察、去体会,你一定会为无限广大的科学世界的神奇而感到惊叹,也会为自己发现了身边的科学知识而感到欣喜与自豪的。

我也希望大家都爱上身边的科学,都爱上阅读书籍,因为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一起阅读,一起发现身边的科学吧!

科学读后感【篇6】

《可怕的科学》系列丛书三度获得安万特奖,这是由英国皇家学会颁发的世界最着名的科普丛书奖。究竟是什么使这套丛书热销全球并且获得了良好的口碑呢?当然很有必要亲自去阅读这套丛书了。

我买的这本可怕的科学叫做《时间揭秘》。主题犀利且直奔主题。它以“时间是个洋葱头”为一个揭秘计划,这的确是一个奇妙而且可怕的想法。

洋葱头会让你的口气不清新,还会让你泪流成行。但是这本书就像洋葱头那样,关于时间的问题是有层次的。到时你会发现一个可怕的真相:时间复杂的可怕!

这个连科学家都会口吐白沫的问题,除非你有一个大象一样的脑子。但是这本书却很简单的一层层揭秘,情节轻松有趣。除了那个讨厌的死板科学家罗伯特,因为他只会说一些概念性的死板乏味的科学术语。

表面看,讨厌的罗伯特只会搞砸这本书,实际情况却相反,他用他那讨厌的科学术语和这本书对比,你会发现,这本书真的很简单。你会饶有兴趣的一页页的翻看,而不会去拿它当做抹油的纸巾,我说的是《可怕的科学》吸引人的地方不仅仅是它那可爱的插图,更多的是它能勾起孩子对知识的渴求与探索!

全文共13章,每一个章节都有一个有趣的题目,每一个有趣的题目中都有一个复杂的科学探究内容,每一个科学探究内容中又会有幽默的语言和搞笑的插图。正是这一个个的环环相扣才能使《可怕的科学》颠覆传统的创新,是科学变得轻松有趣,成为目前青少年火爆的科普读物。

《可怕的科学》的可贵之处在于,它把对科学的探索以恐怖悬念,喜剧冒险的形式表现出来,以幽默搞笑的方式颠覆了传统说教式的科普,在不知不觉间拉近孩子与科学的距离,这样就轻易激发了孩子的求知欲玩感和创新意识。

黑洞,月球,光,相对论,虫洞。一个个熟悉又陌生的字眼,在这本书中都有了基本的诠释。这本书以轻松愉快的基调作为主线,中间穿插了名人名言,经典发明,科学论文,科普知识。这是这种知识的杂糅,使得《可怕的科学》这本书拥有较为全面的知识点。

读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收获便是意识到了科学是永无止境的。作为民族的未来,祖国的希望。我们有责任,更有义务,扛起“科学”这一大旗,强国,富民。

少年强,则中国强。让我们带着汗水和决心来走近科学吧!

科学读后感【篇7】

因为作者不仅是一位成功的交易者,同时也是一位着名的交易教练,所以他在《混沌操作法》中还详细介绍了学习混沌交易的五个阶段应如何分别进修及每段的目标,知识,工具等。所以,想要学招数的朋友应该也会有不小的收获。并且,基于作者还具有心理学博士身份,因此,他运用了深厚的心理学知识叙述了人类和市场沟通的三项定律,描绘了三种身体结构如何影响你的交易风格,解释了脑部结构的组成和左右脑。脑核心的处理速度,以及它们的功能弱点(特质),最后总结出了三者协调运行的方法。对那些由于不能克服人性弱点,而因此始终无法达到知行合一的交易者,这实在是极好的内容。

另外,《混沌操作法》在很多方面有较大的突破。

不过,作为此书的读者最好具有波浪理论的基础和物理学的基础,这样阅读时会感到很轻松,并能体会出书中的内涵和文字里隐含的深刻道理。

科学读后感【篇8】

《游戏中的科学》这本书带给了我们四百多个游戏中的发现、实验、和原理,启发我们动脑动手揭开一系列的奥秘,给我们带来了无穷的快乐。

书中通过有关天文、化学、生物、物理等多个生活游戏现象来解释、分析。其中一些有趣的现象,我还亲自做了实验,你别说,还真有意思。其中一个就是不怕风暴的硬币。

我把三枚大头针插在木板上,然后放上一个硬币,用嘴对着硬币吹,可是吹了几次都没有吹下来。这是怎么回事呢?书上告诉我:由于气流无法触到硬币表面和光滑的边缘,它只能从硬币下方通过,因而减弱了气压,而上面正常大气压却更结实地把硬币压在大头针上。如果把下颚放在台儿上,伸出下嘴唇向前吹去,硬币就能吹掉了。于是我按照书上的方法向硬币吹去,果然吹掉了。看来生活中的一些现象,我们了解了其中的原理,就会迎刃而解。

看着书上一个个有趣的科学现象,不由得想起我在生活中的科学发现。有一次,我把冰块放进水里,想给水降降温,漂浮着的冰块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觉得冰块化掉后水面应该上升。不过冰块化掉后水面不但没上升还下降了一点。我很纳闷:冰块融化后,为什么水面会下降呢?我再次把冰块放进水里,“扑通”水面在冰块掉进去上升了,这成为了我解决问题的关键。我随后明白了,水杯底面积乘与上升高度,就等于冰块的体积。冰块在融化后水面从高降低是因为冰与水重量相同,冰的体积大,所以冰融成水,体积有一定变化。之前,我理解为冰放进水里水面不变,导致理解错误,其实,冰放进水里,水面已上升,而不是不变的。

这就是生活中冰与水的问题,我为我成功破解感到高兴。是啊,身边处处有科学,我们对于那些司空见惯的问题只要见微知着,勇于探索,就会发现真理。这正如我们学过的一篇文章——《真理诞生于一百个问号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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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我们了解世界的一种手段,在阅读完作品之后,我们才能发现作品中更深层次的内涵,此时我们就可以将脑中的想法记录进自己的读后感。最近是否在寻找一些作品读后感范文?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读后感人鸦,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读后感人鸦 篇1

人鸦?鸦中的人还是人中的鸦?当然,两者皆是。

翻开这本书的目录,什么白云的寄托,彩乌鸦传奇,嘴巴就是方向……一个个奇怪的题目让我有一种渴望和追求,它们迫使我打开这本书。

本书的主人翁瑞夏德与一只乌鸦——朗尔多夫互换了角色,瑞夏德在鸦群中学习到了许多的知识,懂得了许多道理,他帮助鸦群的大头领罗高渡过了生命垂危的时刻,渡过难关,最后又变成了人的故事。

瑞夏德在变成乌鸦的过程中还看见了UFO,从UFO里走出了几个鸟人,鸟人说:“谁改变了自己,谁就改变了世界。”可是我认为,从根本上讲应该是:“谁改变了心态,谁就改变了世界,”心态是决定一切的,自己的新题号,有自信,相信自己会改变世界,那么世界将因你而改变。瑞夏德在鸦群中更懂得了助人为乐,为别人着想的道理,罗高蒙难之际,他不是只想着自己,而是让宠物诊所的女医生治疗他,让大头领有重新飞上高空的机会。

“顺着嘴巴的方向朝前飞,不要恐惧”,这句话其实是要告诉我们面对困难不要害怕,不要恐惧,不要退缩,要勇往直前,用自己的力量去改变,去闯出一片天地,自己要坚信,风雨之后最会有彩虹,总会有无限希望在等着你,经历了困难才会获得真正的成功。

人们曾是多么愚蠢啊,保护环境就是保护自己,保护自己的.生命,难道我们不知道吗?人类是什么,人类就是一个人加一个人再加一个人,我们其中的一人爱护环境,也可以带动其他的人爱护环境,最后甚至带动全世界,我想说,若人类的欲望继续膨胀,在发迹于智慧的同时,也将因此而毁灭!

读后感人鸦 篇2

寒假里,我在爸爸的辅导下读完了由奥地利作家施莱伯尔·维克写的《人鸦》。

它主要讲了一个叫瑞夏德的男孩和一只硕大的乌鸦交换了角色,从此,瑞夏德开始了在乌鸦群里的新生活,他成为了乌鸦群里不可缺少、带来欢乐的乌鸦,从中它还救了乌鸦群头领罗高的童话故事……

但是最后,瑞夏德还是变回了人。虽然他同意了交易,况且,他还适应了乌鸦群的生活,得到了长老们的敬重,罗高像对待小弟弟一样对待他。但是,毕竟他身上的血肉还是人,每当他坐在树枝上望着星空发呆的时候,心里就想起家里的情形,感觉很难受,人毕竟都是有情动物。虽然说人有时过得很忙、很累,可是,动物的生活也并不轻松,只要迟起床,就会掉队,而且它们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受到人们的排斥和打击,有着很高的危险度,所以,他考虑再三还是变回了人类。

自从我看了《人鸦》以后,我就感到乌鸦不再是可耻的,它们有思想,它们并不是不详的象征,而是一种可敬的动物,他们有团结的精神,有尊老的习性。

“人鸦”瑞夏德确实是一只有仁有义的乌鸦!

读后感人鸦 篇3

在寒假里,我读了许许多多的书,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人鸦》这本书,这本书就像沙滩边的一颗大树,使我十分难忘。

《人鸦》讲的是一个叫瑞夏德的小男孩跟乌鸦朗多尔夫交换了角色观察世界,然后瑞夏德被两只保安乌鸦带到了鸦群里,并认识洛阿且成为好朋友。

在鸦群里生活时,大头领罗高不小心被猎人的枪击中不能飞了,瑞夏德急中生智在鸽子的帮助下找了一位宠物医生,它把宠物医生带到了大头领罗高身旁,宠物医生把罗高带回城里的诊所进行医治,可鸦群们误解了瑞夏德,给它判处叛逆罪,死刑处置它,这时好朋友阿洛和两个保安乌鸦还是很信任地让它逃走,它逃到了城里,七天后,亲自把治愈后的罗高带回了鸦群,这时它不仅得到同伴们的信任也赢得了尊敬。之后它又救了一个小矮人,并许下了一个愿望,愿望也最终实现回归自我了。

这本书告诉我要勇于承担和果断,不能胆小和犹豫,瑞夏德不畏鸦群错怪自己,而竭尽全力勇救罗高,这一点,我十分佩服它。另外瑞夏德十分善良,遇见动物有困难便出手帮助,相比我曾遇见有困难的人却没伸出援助之手,这让我十分惭愧,我应该要学习它助人为乐的精神。

读后感人鸦 篇4

这学期我读了两篇小说,一篇是《草房子》,另一篇则是《人鸦》了。《人鸦》看似浅薄,但我读完后深有感触,也明白了一个道理。

《人鸦》这篇小说主要讲述了:男孩瑞夏德不愿整天在学校里写作业的这种生活,便与一只乌鸦交换了角色,可在乌鸦群里也有规矩,也有任务,也有职责。在乌鸦群中那个乌鸦——瑞夏德就担任着每天编一个故事,讲给大家听这个任务。它们每天早出晚归,冒着生命危险拼命地去寻找食物,可还是会有饿肚子的时候。就这样它们天天过着“寻找食物”的生活。

但最后,瑞夏德看到真正的自己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与同学们在一起开心玩耍的时候,他想便会真正的自己,经过努力,他又变回了人。

现在我明白了:不管你是花,还是草;是狗,还是猫;还是人类,都有自己的烦恼和苦处,只要正确的去面对它们,希望之门就会想你打开。只要你想,就一定能够做到!!!

读后感人鸦 篇5

有一次,我在阳光明媚的天气下读了一本十分有趣而又十分有教意义的书。它使我深有感触。

当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一看上面清晰地写着:人鸦。这一眼使我十分惊讶也十分好奇。这本书竟然叫人鸦,会不会是他又是人又是乌鸦呢?会不会他既可以变成人也可以变成乌鸦呢?他是乌鸦与人双重灵魂的化身吗?他一生下来就既长的像乌鸦又长得像人吗?成千上万的问号顿时一起涌向的大脑。接着,我就带着这些稀奇古怪的问题进入了这本书的黄金屋,希望在这里能寻找到我所需要的答案。

终于,我来到了这本书的世界,这本书的黄金屋。

一开始,它就告诉了我所需要的答案,也用那一个答案解开了我脑海中所有的谜团。原来是因为有一只名叫朗多尔乎的乌鸦对这本书的主人公一位德国的男孩瑞夏德说了一段奇怪的咒语,之后小男孩瑞夏德就变成了一只会飞的乌鸦。原来,他们两个换了身份。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很普通的日子,德国男孩瑞夏德独自坐在榛子树树丛旁的草地上胡思乱想,一只叫朗多尔夫的乌鸦飞落在他身旁,呱呱地对他说:“我就是你,你就是我!”然后它竖起羽毛,原地转了三圈,念了一段诗一般的咒语:“飞上高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负担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我来当儿童!”呵呵,瑞夏德竟然就此变成了一只乌鸦,他的羽毛闪烁着黑色金属般动人的光泽。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人鸦不断变换视角观察世界,在经历无数次的冒险之后,他又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道路。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学习主人公的勇敢与坚强,永不磨灭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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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那么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小编特别编辑了“导盲犬读后感700字模板”,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导盲犬读后感 篇1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无论是瞎子还是聋子都是不能嘲笑他们的,《导盲犬迪克》中让我对导盲犬有了更深的印象。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瞎子阿炯原来是一个很帅气的小男孩,一双眼睛又大又亮,像两颗熟透的黑葡萄,可是因为一年级下学期时阿爸和阿妈离婚,阿妈像一只逃笼子的鸟,可阿炯失去了最爱的人。阿炯和阿爸生活在一起,阿炯就从来也没有学习过了,不学习就不会有什么成就,阿炯放弃了自己的前途,过上了没有爱的生活。

一次生病,因为阿爸经常酗酒,没钱治病,最终导致阿炯眼瞎,读到这时,我觉得阿爸就是一个只会哭,一位非常不合格的父亲。

但阿炯他是乐观的。他在下山的时候领养了一只小狗,并给那只小狗取名为迪克,因为迪克长的非常丑,生下来四五个月的时候就被主人扔进了树林,他们成了一对好朋友。迪克是一只非常忠诚的狗,阿炯遇到困难时,它用狗的形式帮助了他,迪克是忠诚的狗。

一只导盲犬只能保护主人,这只是我们能看到的,而在沈石溪笔下,一只只动物有了情感,在生死关头,作者活灵活现的把动物的忠贞和勇敢让我们在脑子里有一张张真实的样子。

导盲犬读后感 篇2

最近,我在别人的介绍下,看了一部电影,名字叫《导盲犬小Q》。故事发生在一个叫水户的人家里,一天,一只母狗生下了五只小狗崽,其中一只身上有一个棕色的飞鸟图案,没错,这就是主角小Q。

小Q的一生经历了五次离别,第一次是在它刚出生的时候,就被主人挑选去训练成为导盲犬;第二次是在它被送到训练中心之后,为了亲近人类而送到一户人家中,它在那里度过了美好的童年,就在它一岁时,必须回到训练中心进行训练;第三次在它找到了第一位主人渡边先生时,在跟他相处短短几个月后,渡边先生就病倒了,小Q只能再次回到训练中心;第四次,就在渡边先生知道自己快不行了的时候,来到训练中心带小Q最后散了一次步,而这最后一次散步,只散了短短三十米,不久渡边先生就去世了,而小Q只是认为他睡着了,一只不肯走开;最后一次是小Q对整个世界的告别,七年之后,小Q不再当导盲犬,回到了它的养父母家,而就在一次上楼梯时,它跌了下来,便从此与这个世界告别。

看了这个电影,我很受感动,也从中学到了两点,我认为这两点我们都应该学习,有恩必报不用说,大家都应该做到,但有仇必报不是说我们也要报复曾经招惹过我们的人,而是说如果某人在学习或工作上超过了你,你就一定要下决心超越他,但光下决心是没有用的,你必须在暗地里默默地努力如果是这样:决心加不气馁加不张扬的努力加汗水的话,你就一定会达到自己的目标。

加油吧!学着狗儿身自己的目标前进吧!

导盲犬读后感 篇3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伙伴,导盲犬是主人最亲密的家人。多少年的同舟共济,多少年的相依为命,彼此之间熟悉到只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就能知道对方在想什么。如此的默契,需要多么深厚的感情啊!而当这份感情面对天堂与地狱的考验时,是否能延续呢?

一个来自古老印度的《导盲犬》的故事给了我答案:

主人站在天堂门口,对天使说:“我终于把我的狗送到天堂了,我最担心的是它根本不想上天堂,只想跟我在一起

请你好好照顾它。”

他说:“它陪伴了我这么多年,这是我第一次用自己的眼睛看着它,所以我忍不住想要慢慢地走,多看它一会儿。”

他说:“如果可以的话,我真希望永远看着走下去。不过天堂,那才是它应该去的地方,请你好好照顾它。”

盲人的艰难困苦与对导盲犬的爱,是我一个正常人所无法切身体会的。但是,我可以想像得到,当导盲犬刚刚“出师”就被送到主人身边,主人耐着性子和它一点一点磨合,给它洗澡,有时还会被甩一身水;抑或早上出门,惊喜地发现鞋子已经准备好,心里一阵暖暖的感动;再或者,它突然冲到你怀里,猝不及防之下你被撞坐在地,却依然挂着宠溺的微笑,任由它毛茸茸的大脑袋在你怀里拱来拱去……

生活中的一点一滴的感到攒起来,就成了爱。对主人来说,导盲犬不再是一只“回领路的宠物”了而是知心的老伙计。

面对主人的关爱,导盲犬的回报远远超出你的想象。

都说人情冷暖,可是导盲犬不会,它忠诚,勇敢,可以无怨无悔地永远陪在主人身边,把主人当成宇宙的中心,全心全意地为主人付出。

也许有的导盲犬终其一生都在为主人领路,自己的路却走得少之又少。狗狗克制自己好动的天性,始终不紧不慢,守护在主人身前半步。

时间久了,这种守护就成了本能,融进了导盲犬的骨子里。以至于,在这个故事的最后,主人如羽毛般坠入地狱,导盲犬看见了,立马跑出天堂的大门,和主人一起跳了下去。

导盲犬读后感 篇4

今天,我观看了电一影《导盲犬小Q》。

《导盲犬小Q》是一部日本上映的电一影,由崔洋一导演,石黑兼吾设计,秋元良平摄像。

这其实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它讲述了拉布拉多狗小Q成为导盲犬的过程。在一个清早,水户家里多了五个小生命,其中有一只小狗,在它的左侧面,有一块胎记,它就是小Q了。水户太太每天都给导盲犬训练中心的多和田所长来电,希望把这五只小狗训练成为导盲犬,可是多和田所长认为那五只小狗的血统只是普通的家犬,不太可能成为导盲犬。但有一天,水户太太给多和田所长来电时,所长说名额只限一只。但只有小Q通过所长的小测试,它便踏上了导盲犬的路程。

小Q在养父母仁井夫妇家里生活一年后,正式被送往了导盲犬训练中心。小Q与它的搭档渡边先生训练时,总是没有默契,其他人都毕业了,但只有渡边先生和小Q呆在训练中心。在一次用自动贩卖机买啤酒的过程中,渡边先生还 是第一次听小Q的话,困难地购买了一罐有凸字的啤酒。从此,他俩之间的默契不知不觉产生了。不久后,他们毕业了,而且渡边先生与小Q经历了许多事情。

直到渡边先生去世后,小Q返回了训练中心,一直担任示范犬的工作。七年过去了,小Q正式退役,回到仁井夫妇身边。小Q过了一年的幸福生活后,一场灾难降临到了小Q头上,它不幸患上了白血病,仁井夫妇连夜轮流照顾小Q,不久后,小Q离开了这个世界,结束了它xx年25日的生命。虽然很短暂,但带给了我们久违的一爱一和忠诚。

在没有看这部电一影之前,我认为狗是普通的,甚至有些让人讨厌,但我看过这部电一影后,没想到主人公小Q那么有感情,还 会在主人渡边先生伤心时逗他开心,在渡边先生生病的时候安慰他。而且小Q好像拥有一种人的思维,似乎听得懂人说的话。小Q生命的职责就是带给人类幸福和欢乐,如今它去了,但把一爱一永远地留在了人间。

导盲犬读后感 篇5

迪克是一只猎犬,天生容貌长得丑,使它被妈妈嫌弃、被主人抛弃。迪克独自一狗在深山老林里闯荡,练就了一身好本领。但骨子里的家犬血统又使它止不住向人类靠近,直到它遇到了盲少年阿炯,并且成为了它的主人。因为阿炯受继母的虐待、迪克为了阿炯大闹茶馆等原因,阿炯带着迪克去昆明找亲妈。一路上他们经历了种种波折,迪克忠心耿耿、不离不弃,跟随着阿炯。因为迪克要被杀了,所以阿炯伤心地带着它离开了,他们接下来的故事不为人知。

这本书有好多地方都让我很感动。当迪克带着阿炯和它怀胎二月的妻子红娜穿越死林时,没有实食物,红娜想把阿炯当做食物吃掉,并且从此独占阿炯的心。红娜是半豺半狗,如果在阿炯身边,阿炯就会有潜在的危险,所以迪克虽然有些犹豫,但最终还是咬死了红娜。红娜死了,意味着迪克的孩子也没有了,但迪克还是选择了主人的安危更重要。还有感动的地方就是阿炯生病但没有钱去医院,只好露宿桥洞,聪明的迪克用计谋在医院附近让一位女医生到桥洞去给阿炯看病。迪克爱主救主的精神感动了女医生,她给阿炯看了病,还留下了一包药。另外还有当阿炯住院时,虽然那位好心的阿姨说会出钱,但迪克还是觉得为主人付住院费是它义不容辞的任务。它没有办法挣钱,居然急得去给人打拳当活靶子,最后被打得遍体鳞伤还无怨无悔。迪克的忠诚程度可想而知。

《导盲犬迪克》这本书让我感受到狗是人类最亲近的动物朋友。狗狗们一直对人类忠心耿耿,一直在人类身边默默无闻地服务着,它们给孤寡老人解闷、帮警察叔叔破案、给盲人带路、、、、、、那些搜毒狗、防暴犬、搜救狗救了多少人呢,而我们又为它们做了多少呢?真心希望那些贩卖狗肉的人能改行,也真心希望保护狗爱狗的队伍能壮大起来。很多狗就像迪克一样,明明有自我生存的能力,却只有在人类身边才有安全感,它们并不是要依附人类,而是它们骨子里那种对人类的忠诚促使它们自愿让人类驯服,为人类服务。

忠诚的狗,我们的朋友,如果我们能善意的对待它们,它们就会一直在我们身边,就像迪克一直陪着阿炯那样,直到永远。

导盲犬读后感 篇6

导盲犬中,最出色、最优秀、我最喜欢的就要数小q了。

故事发生在一个阴沉晦暗的一天,为多和田先生,我是东京水户,家里养了几只拉布拉多犬,想把它练成导盲犬。一个女人对着话筒说着,却遭到了为多和田先生的拒绝,但这个女人的接二连三的电话,他只好答应选一只犬。最终,一向身上有鸟翼似的花纹的幼犬被选中了他就是小q。

训练第一条就是让狗狗感受到人们的友善,小q就因此被送到了仁井夫妇家里,小q也结识了他的第一个朋友会发声的小熊。在送别时,仁井夫妇和小q出去散步,这次散步好像永远也走不到尽头

在为多和田那里训练时,小q更是经过一波三折,但是他很努力、很有进步,人们都说他聪明伶俐。但它的主人却是一个它们训练中,在菜场见到的一个带着孩子的奇怪的盲人,这就是渡边先生。渡边先生天生就不喜欢狗,所以在和小q配合训练时一点也不好,最后测试没及格。一段时光以后又要重考,此时,渡边先生和小q的感情越来越深,配合得越来越好,第二次考试成功透过了。

由于渡边先生对小q很冷漠,离家出走过一次,但不久就从独自一人来找自我的渡边先生那里找到了爱,重返家园。

渡边先生年轻时操劳过度,年老时,毛病就很多了。但是,这并压不倒他对待工作的精神,他仍然坚持去工作,这样他一病不起。小q被带回了训练场,在训练场十年如一日的等着渡边先生,就这样过去了三年。一天下午,小q听见熟悉的脚步声,明白主人来了,兴奋地跳起来,陪着渡边先生散步,没走多远,渡边先生体力不支不能再走了。但是几天,就与世长辞了。

为多和田先生又带着小q又做了7年的示范犬,小q十岁时,就结束了他的工作,又回到了仁井夫妇的家。不幸的是,小q得了绝症白血病,小q不久也离开了人世,但他一点也不痛苦,因为他心中有爱。

导盲犬读后感 篇7

要当导盲犬,务必让养父母把它养到一岁。养父母是一对夫妇,他们的工作是:让小Q与人类亲密接触。在那里,小Q遇到了它的第一个朋友——小玩具熊B仔,它一被碰到肚子就会叫,十分好玩。小Q也遇到了它第一个敌人——毛毛虫:一天,它正玩得高兴,突然发现鼻子上有个黑影,它逗着眼看了好久,才看清,原先是一个毛毛虫。突然,毛毛虫咬了它一口,小Q吓了一跳,赶紧跳进草丛里把毛毛虫蹭掉了……

到了一岁,小Q被送到导盲犬训练中心。训练了一个月,它就当了渡边先生的导盲犬。它天天给渡边先生带路,渐渐有了感情。他们相依相伴生活很快乐。但是好景不长,渡边先生因工作繁忙而百病缠身,住院了。小Q又被送回了导盲犬训练中心,要等渡边先生出院才能与小Q相见。小Q在那里度日如年地等他。但是,渡边先生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过了三年,他最后忍不住对小Q的思念,主动要求出院了。出院后,他和小Q走过了他人生的最后三十米。渡边先生去世了,小Q被送回养父母家,在那里,它继续跟它的好朋友B仔玩。但是,之后它也患上了白血病。尽管养父母拼命救它,但是,在它11岁2月25日的晚上,小Q在听完养父母最后一句:乖宝宝,睡觉觉,才恋恋不舍地闭上了眼睛。

导盲犬读后感 篇8

最近读了一篇令我感触很深的文章《放弃天堂的导盲犬》。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一只导盲犬与主人过马路时被一辆卡车撞死了,主人把唯一的一个天堂住户名额给了自己的狗,可导盲犬却放弃了这次机会,选择追随主人下地狱的故事。

一个微小的生命,为了自己的主人,居然可以放弃天堂。这种令人热泪盈眶的爱无疑是世间最真诚的东西。每个人都有爱,我也不例外。

记得儿时一次出去玩到夜里才回来。天雾蒙蒙的,下关小雨,那雨深沉,令人感到十分可怕。我埋着头,不敢往四周再多看一眼,拼命地往前跑。突然一个黑漆漆的东西蠕动着,发出十分微弱、颤抖的声音。

实在耐不住自己好奇心的我,终于提着胆子,决定要上前一探个究竟。

是个小狗!我惊喜着。我抱它,它显得很害怕,我便把它搂在怀中,带回家。

经过我的百般哀求,父母才勉强答应收留下这只小狗。

可一个星期后的一天,父母还是趁我上学时,把这只小狗送人了。

在打听到小狗的去向后,我便偷着去看望它。但由于怕自己情绪失控,我选择了远远地看着它,它见了我,拼了命地想要挣脱铁链子,投入我的怀抱。我知道,它很怕,它现在唯一知道的避风港也只有那夜风雨中的那个怀抱,因为这里曾经让自己一次有了温暖,有了安全感。

看着它不怕痛地挣着,我的心却很痛,很痛

以后,每隔一个星期我都坚持去看它。现在的它,已经长成了一条大狼狗。在别人眼里,它是凶猛、令人畏惧的。可还有谁知道?它有一颗多么需要保护的脆弱的心啊?而我在那雨中,已经成了它心中的伞,它信任我,我知道。可这些从来都得不到大人们的理解。

赤诚的生命相依在一起,哪怕它只是一只狗,都同样让人感到无比幸福。

平凡的世间,总有些爱的故事拨动我们的心弦,让我们泪流不止。那些爱如涓涓的细流,默默无言,却让整个世间充满了温暖。

让我们一起来聆听这些爱的故事,一起来吟唱爱的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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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盲犬读后感 篇9

小Q死了,但它的精神可敬,于是上帝就给了它在天堂上生活的权力。它的主人——盲人渡边,也因为这升上了天堂。他们偶然在天堂相遇······

所有的人和动物,只要升上了天堂,疾病、残缺的器官、老和死亡,都不会再回来。小Q在天堂上开心地玩耍,因为变得很年轻,所以跳来跳去也不会使它感到疲惫。它用它那好像用不完的力气,玩着它的第一个朋友——B仔。玩具在天堂是不会损坏的。这时,渡边散布走过来,小Q看到渡边兴奋不已,汪汪直叫,渡边也很高兴,问道:“你是小Q吗?小Q时你吗?”小Q点了点头。渡边一下子抱起小Q泪流满面。渡边问小Q:“你愿意放养还是牵住?”小Q在地上画了一个圆,表示牵住。于是渡边立刻去上帝那儿,拿了一根狗绳,套住小Q。小Q高兴地叫了几声,然后跟着渡边散布。渡边说:“我虽然能够看见东西了,但我没有朋友。你来给我做个伴儿能够吗?”小Q点了点头。

从此,小Q和渡边,在天堂上过着快乐的生活。

导盲犬读后感 篇10

暑假的时候,我读了一本叫《导盲犬迪克》的书,刚开始看只是因为有导盲犬这三个字才开始看的,越到后面,我越来越觉得,读这本书津津有味。因为我发现这本书不仅仅是在读一个故事,这本书写出了狗狗对主人的忠实情感,对主人的忠诚!

看完这本书,我开始就在思考,为什么世界上会有这么多流浪狗?

难道是因为那些狗狗对自己的主人不忠诚吗?还是因为我们人类讨厌那些狗狗,把那些狗狗给遗弃啦?还是因为我们人类把那些狗狗当成生意来进行买卖?

我觉得奇怪,为什么我们人类那么喜欢会猎杀动物!地球又不是全全属于人类的,动物也自己生存的理由!

人类现在已经开始贩卖各种珍贵动物的器官,狗狗也是一样,现在有些人,都只是看狗狗的外貌与血统,觉得不珍贵的,样貌丑陋的都立马遗弃,狗狗和世界上的所有动物都应该与人类一样,和平共处!

从今起,希望我们人类都能爱护各种动物,不光是各种珍贵的动物,狗狗也是如此,原我们人类能和动物和平共处,公建美好家园!

《爱迪生》读后感700字模板


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读完作品之后,不妨用笔把这些感悟记下来。读后感可以记录下一瞬间的思想和灵感。您知道怎么写出令人耳目一新的作品读后感吗?以下为我们为你收集整理的《爱迪生》读后感,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爱迪生》读后感 篇1

今天,我在看《爱迪生的故事》,里面的一个个故事精彩极了,让我爱不释手,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

《爱迪生的故事》主要讲的是发明大王爱迪生一生的经历。爱迪生的全名叫托马斯阿尔瓦爱迪生,尽管他一生只在小学里读过三个月的书,但在母亲的耐心教育下刻苦自学,勇于尝试,百折不挠。正是他的这种优良品质,使他成为名副其实的发明大王。他一生的发明有印刷机、留声机、电报机等等,数量达到惊人的两千多个。特别是高电阻白炽灯的发明,这项最伟大的发明把人类带进了一个崭新的光电世界。

但是,就是这个世界上最著名的科学家和发明家,小时候竟被老师骂成迟钝的低能儿,并为此被赶出了学校。然而,就是这个老师眼中的糊涂虫,在妈妈的正确引导下,对读书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他不但博览群书,而且能一目十行、过目成诵。难能可贵的是,爱迪生有着一颗充满探索、永不言败的心。1878年9月,在他开始研究电灯时,为了发现一种合适做灯丝的材料,在用了1600种材料进行试验都失败的情况下,毫不气馁,屡败屡战,以毅力战胜困难,以辛勤的劳动赢得了微乎其微的几率。经过大量的试验将空气抽到1%大气压,用碳精丝做灯丝的灯泡,终于在1879年10月21日被发明出来了。虽然这盏电灯只连续使用了45小时,但这是人类第一盏有广泛实用价值的电灯。

读着读着,我不禁想到了自己。记得有一次,数学作业中有一道难题,要算出2096分别除以3的几次方的余数。我知道这道题是找规律的题目,就拿2096分别除以3的一次方、二次方、三次方可是算这些很麻烦,我算了几个没找出规律,就有点不耐烦了,又算了几个还没有规律,心想:反正是聪明题,明天老师会讲的,算了吧第二天,老师讲完了题目我才发现,只要我再算两个,就可以找出规律了。我又想起了爱迪生,他的发明往往是成百上千次实验的结果。我就计算了几次就放弃了,这和爱迪生比起来就差太远了!

爱迪生一天工作20小时,规定自己每天读三本书,关于蓄电池的试验,他的记录达5万多次。天才就是2%的灵感加上98%的流汗。爱迪生的这句话和留给世人的3400个笔记本正是他一生发明的写照。

是啊,巨大的成就背后都要付出艰辛的努力。我们都应该向爱迪生学习,永远保持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执著地追求自己的理想!

《爱迪生》读后感 篇2

今天晚上,我在明亮的台灯下一口气读完了《爱迪生》这本书,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虽然没有见过爱迪生,但在我的眼前却清晰地浮现出他的面容和形象来。一个本来身强力壮的人却因劳累过度,两眼布满了血丝显得格外的疲惫不堪。我仿佛看到了爱迪生为了人类的光明,研制灯丝,不屈不饶的试验一千六百多种材料。他夜以继日的勤奋工作,饿了就吃一点饼干,简单的填饱肚子。困了就在桌子上小睡片刻,稍微休息一下又继续工作。正是因为有了这种努力工作,百折不饶的精神爱迪生才终于找到了合适的灯丝成功的发明了电灯。可以说人类的光明是他的汗水浇灌出来的。是他吧光明带给了人间。同学们在电灯下干活娱乐时,可曾想到爱迪生,可曾想过他那无数个不眠之夜?

爱迪生一生除了电灯之外,还有许多的发明。如,电池、打字机、电车、水泥、胶片等等。这些发明无一不对人类的发展和进步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他从儿时的第一项发明----自动定时发报机算起,平均每十来天就有一项新发明。难怪人们称他为“世界发明大王”。

爱迪生发明了这么多的东西,是他天资聪慧、有着超人的本领吗?不,不是。就像他说的,“天才不过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天才只是一点点的灵感加上不屈不饶的勇气与决心。其中,不屈不饶的精神,不断努力和奋斗的结果才是最重要的。勤能补拙,只要一个人肯努力,肯付出辛勤的汗水,那么他就一定能够取得成功。爱迪生就是这样的一个列子。

读完了这本书,给我很大的启发和震撼,我相信以后,我一定会更加的努力去做好每一件事。

《爱迪生》读后感 篇3

寒假我看了一篇名叫《爱迪生》的文章,这是一片讲讲述爱迪生的文章,本着好奇心的心情我一口气看完了这片文章,一个伟大科学家的形象深深地映在我的脑海里

爱迪生出生在美国的一个农民家庭,他小时候并没有多聪明,七岁开始上学,学了不到三个月就退学了。后来,在母亲的教导下学到了许多知识。他从小热爱科学,随着知识的增长,对科学这门研究更加感兴趣。在他12岁那年,因家境贫苦,只好到火车上做报童,一边卖报纸,一边学习。有一次,因一场车祸使他的右耳失去知觉,但他还是刻苦钻研。还有一次,他帮助了别人,又得到了别人的帮助。从此,爱迪生十分珍惜自己的生命,勤奋自学,立志把自己的一生献给科学事业。以坚韧不拔的意志和毅力,在千万次失败面前不灰心、不后退、不屈服的精神,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完成了他的电发明,成为世界伟大的发明家。

我曾想过当一名科学家,为人类做贡献。但我的学习不够刻苦。读了《爱迪生》这本书后,我渐渐认识到我的想法是天真的。我要向爱迪生学习,他曾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干任何工作,不流汗水,就不会有智慧和灵感,自然也不会有“天才”了。

《爱迪生》让我给了我深刻的其实,告诉我只要刻苦努力,那们你的梦想就一定会实现的。

《爱迪生》读后感 篇4

今天,我读了《科学家的故事》,它是由新疆科技卫生出版社出版的一本书,作者孙虎。

我认真阅读了这本书里的每一篇文章,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爱迪生》。爱迪生是一位伟大的科学家,他一生中发明了一千多种东西,并荣获了很多国家高级学术机构颁发的奖章,受到了全世界人们的尊敬和爱戴。爱迪生一生中刻苦钻研、永不满足、不怕困难,经过无数次的试验、失败、挫折,发明了电灯芯、留声机、电影、蓄电池...... 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为人类留下了巨大的财富,人们尊称他为“世界发明大王”。

爱迪生发明出这么多的东西,是非常不容易的。以发明电灯为例,这是他一生中耗费精力最大的一项研究,前后试验了一千六百多种材料,全部失败了。但是,为了人们的黑夜里能出现光明,爱迪生不怕失败,继续研究。一次,爱迪生见有人穿着棉布衣,就想用棉线做实验。他先把棉线碳化处理,然而碳化棉又脆又细,很难放进灯泡里,一连试了三天,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第三天晚上,取得了成功。但爱迪生并不满足于此,又做了大量的改进工作,直到1882 年的春天,第一批实用的电灯终于问世了。

我是多么渴望像爱迪生那样,到知识的海洋里去遨游,为人类造福啊!“成功,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一的汗水”,爱迪生的勤奋与努力给他带来了如此巨大的成就。我们永远不会忘记的,除了那些伟大的发明,还有他努力奋斗的精神和品质。

《爱迪生》这篇故事使我体会到要取得优异的成绩必须付出艰苦的劳动。今后,我一定要学习爱迪生顽强进取的精神,刻苦学习,勇于实践。我梦想长的之后能做一名像爱迪生那样的科学家,为祖国的科学发展和人们的幸福生活奋斗终身。

《爱迪生》读后感 篇5

暑假里我看了不少课外书籍,其中使我感触最深的是《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

1847年2月11日,爱迪生诞生在俄亥俄州的米兰市。他家很贫穷,靠父母种地维持生活。

爱迪生好奇心非常强,6岁时,他趴在鸡窝里浮小鸡,父亲硬把他拖回了家。8岁时,爱迪生上学念书了,仅仅上了3个月的爱迪生就回家了。爱迪生的母亲是乡间教师,她决定自己来教爱迪生。12岁时,他做了火车上的报童。

原来爱迪生小时候的生活环境是那么的贫穷,而且只上了3个月的学,就成了一位伟大的发明家。

回想到我自己,小时候有着一个好的学习环境,却不珍惜。老师说我总是学习在中上等的水平,要给父母争口气。以后,我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我要向爱迪生一样,学他永不放弃的精神。也会为爸爸妈妈争口气的。

《爱迪生》读后感 篇6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发明大王爱迪生》的课外书,这本书对我感触颇深。

它主要讲述了爱迪生出生在美国的一个贫困小家庭,小时候因为他满脑袋净是些稀奇古怪的问题,常常把老师问的支支吾吾,不知怎么回答,还被老师认为是“低能儿”。然后妈妈一气之下让仅仅只上了三个月学的爱迪生退学回家,并且亲自教导他。后来爱迪生喜欢上了做化学实验,为了减轻家庭负担,他在火车上当了报童,一边挣钱一边做实验。可是因为一次意外,一个装满磷的药瓶掉地上,磷遇空气引起大火,爱迪生被管理员恶狠狠的打聋了耳朵并且不让他在火车上卖报。这样的打击也没有让爱迪生灰心丧气,他后来还学会了收发电报的技术,甚至发明了股票报价机、蓄电池、电灯,为人类作出了杰出的贡献,最终成为了伟大的发明家。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是每个人一出生就是“天才”,在成长的路上总会碰到各种艰难困苦,只要自己勇于勤奋、不放弃,朝着正确的目标努力,结果就一定不会差。(指导老师:云萍)

《爱迪生》读后感 篇7

《爱迪生》是我书柜里最爱翻看的一本书,让我百看不厌,每次翻看都会感觉很兴奋。爱迪生是世界伟大的发明家,总共有几千种发明,为人类进步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爱迪生基本上没有上过什么学,那为什么他能成为世界伟大的发明家呢?答案是勤奋和坚持。他有着一生充满很挫挫折,但是他热爱科学,也正是因为这样才支撑了他沿着这条路走下去。科学发明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一方面枯燥无味,另一方面失败的经历令人痛苦不堪。上千次的试验失败的打击换着是我的话,可能早就放弃了,可爱迪生却能越挫越勇,累了趴在桌上眯会,累了啃点面包。面对别人的嘲笑不以为然,依然做着手上的事情,爱迪生坚韧的品格触动了我。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上千种材料中找到了钨作为电灯的材料。他一下子改变了全世界,为世界人民带来了光亮。成功靠的是坚持,靠的是勤奋。这让我想起了上学期学校的800米长跑,体育很差的我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能在规定时间内跑完800米。这多亏了老师和同学的鼓励,我用了一学期的时间,慢慢练习。经过前期痛苦的折磨,我最终成功跑完800米,这些都因为自我的坚持。

看完这本书,我非常兴奋,就好像我也找到了电灯的材料一样,其实我是找到了成功的钥匙,那就是坚持和勤奋。

《爱迪生》读后感 篇8

爱迪生小的时候是一个很喜欢电的人。他妈妈很年轻,而他爸爸有点老了,爸爸一般都会到外面去工作。爱迪生不在学校上学,因为他上过三个月的学,但是老师说他是低能生。

妈妈就把他接回家,当他的家庭教师,让他每天读书。后来他在火车上卖水果和报纸。他最先和他的朋友造出来通话的那种电报。因为他那个职业值得是夜班吗?所以他发明了一种仪器,就是每隔一个小时就会打一次,就敲一次那个发信息的那个电报号,然后总部就可以接到,就证明他还没睡着,但是有一次,很恐怖的老板就过来找他,但是老板发现爱迪生在睡觉,所以就扇了他一巴掌,本来爱迪生小的时候就耳朵就有问题,扇了一耳光之后就彻底聋了。但是他却不以为然,说耳聋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让我能不受外面的干扰。

他每到一家公司,那家公司的老板都会觉得爱迪生的智商比我高,哪一天他把我给踹下去了怎么办?

他差不多每到一家公司都会被那家公司的老板给辞退,所以,爱迪生他只好自己当老板了,他先后发明了台灯、电灯、银幕投影、还有很多个军事用品,就是海军的时候可能要用,比如说,水下雷达呀,还有那些帮忙探测的,就比如说水下窃听器等等。他一生有两个妻子,第1个妻子玛丽,因为他妻子很少受到他的光顾,他一直在做实验,所以那个妻子很早就死了,后来他38岁和18岁的米娜结婚了,终于生了几个孩子。爱迪生还是在做实验,他一直活到81岁,总统特意来看他了。他在病重的时候,还专门回忆了一下他小的时候,他小的时候是在列车上卖东西吗?他死的那天,美国人全部把灯关了。

我发现发明家都是进一步改善一个东西,都好像很少是自己发明出来的,比如说银幕投影,说是录像机,加一些银色的幕布就行的。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玛丽死了,因为爱迪生都在做科学实验没空理玛丽,玛丽后来病死了。我很喜欢爱迪生发明了灯,如果整天都是黑的话,那也不太好,如果这是白天,就只能白天亮,一到6:00或者4:00或者5:00,就黑的话,就不太好,黑夜又长了,没有电视什么都不行的,现在做作业也需要灯,炒饭也需要灯。爱迪生真的好厉害,他的发明后来赚了很多钱,服务了很多领域。

《爱迪生》读后感 篇9

你了解爱迪生吗?读了《爱迪生的故事》这本书后,我终于知道爱迪生是一位美国的大科学家和大发明家。他发明了留声机、电报机、电灯、有声电影等上千项发明,造福了人类。

爱迪生从小就是一个好奇心很强的孩子,他不仅喜欢问为什么,还喜欢动手试一试。有一次,他看见母鸡在孵蛋,很好奇,便从家里拿了几个鸡蛋,躲到一个地方,自己孵起蛋来,直到天黑了,他还在认真地孵蛋呢。

爱迪生在课堂上总是喜欢问为什么,有时候,他会问老师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老师答不上来,便斥责他为“低能儿”,还把他撵出了学校。从此以后,他的母亲成了他的'“家庭教师”。后来爱迪生在妈妈的教育下,对读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通过读书,爱迪生获得了很多知识,为他后来搞科学实验打下基础。有一次,爱迪生在火车上做了一次实验,结果不小心,点燃了整节车厢,列车长很生气,扔掉了他所有的实验设备。

爱迪生虽然遭受了很多挫折和失败,但是他没有因此而放弃,反而更加坚定地投入到科学实验中。经过6000多次的失败,爱迪生为人类发明了电灯,还给人类留下了大约20__项创造发明,为人类的文明作出了贡献。

《爱迪生的故事》这本书,使我深深的体会到要取得优异成绩,必须要刻苦学习、勇于实践、顽强钻研。也让我懂得了失败是成功之母,没有失败就不会有成功,不要因为一次的失败而沮丧。更让我领悟到了爱迪生的一句名言: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勤奋。今后我也要像爱迪生学习,学习他那种永不言败,坚韧不拔的精神,为祖国的科学事业而奋斗。

《爱迪生》读后感 篇10

今天我读了《爱迪生的故事》,深有感触。

妈妈常常对我说:“人的一生要有一个目标,并为了这个目标而不断的努力,这样生活才会有方向,有动力,而离目标也会越来越近。

爱迪生是世界著名的发明家。他只上过三个月的学,十二岁就开始卖报。他热爱科学,常常省下钱来去买科学书报和化学用品,而他做实验的器具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

有一次,爱迪生卖完报在火车的角落里聚精会神地做实验,突然一瓶白磷倒了,白磷一遇到空气马上燃烧了起来,车长非常生气,把爱迪生的东西全都扔下了车,还狠狠地打了他一个耳光,把他的一只耳朵打聋了。但是这样也并没有动摇爱迪生钻研科学的决心。他省吃俭用重新做起了实验,硝酸差点弄瞎了他的眼睛,硫酸差点烧毁了他的衣服,但他并没有被吓到,还是坚定地做着实验。

后来在爱迪生的不懈努力下,他发明了电灯等一千多种东西,成为了伟大的科学家。

爱迪生的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不要被任何困难吓倒,要勇敢面对,只要持之以恒,努力进取,相信一定会离自己的目标越来越近的。

在学习上,我也要给自己制定一个计划,努力学习,让自己的学习成绩进步一点,再进步一点……

《爱迪生》读后感 篇11

新春伊始,我用自己的压岁钱买了《中外著名科学家的故事——爱迪生》,买回书,我就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

提到爱迪生的名字,人们马上就会脱口而出:发明家!不错,这位1847年2月11日出生于美国的农民孩子,是世界近代史上的一位奇人。他自幼富于幻想和好奇心,爱动脑筋,喜欢做科学实验。他只读过三个月的书。12岁到火车上卖报,同时在火车上进行科学试验。以后又当过铁路电报员,过着流浪的生活。1864年发明了自动电报二重记报机。1877年刚刚30岁的爱迪生一举发明了留声机,轰动了全世界。因此,法国政府授予他”爵士”头衔,美国总统邀请他到白宫表演。后来,他又改进了电灯,发明了人类应用最广泛的白炽灯泡,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光明使者。继而,他又发明了电话、电影、蓄电池等等。1883年发现了著名的“爱迪生效应”即热电子发射现现象。为无线电事业的发展铺垫了宽广的基石。此外,在矿业、建筑、化工及军事技术等方面,也有许多发明。这位事来辉煌,功绩卓著,贡献无比的划时代科学家,活了84岁8个月零7天,共创造了2000多项发明,平均每15天就有一项新发明,人们尊称他为“发明大王”是当之无愧的!爱迪生在寻求他的研究发明工作过程中表现出了无限的坚韧不拔的顽强精神,在数不清的挫折和失败面前,并不表示惋惜,也不为众多的冷潮热讽,甚至攻击和非议而动摇初衷,而是毅然采用新的研究方式方法,去攻破这个堡垒。

记得有一次,我碰到一道数学难题,我想来想去也想不出,最后我放弃了。但是,自从我看了《爱迪生》的故事,我明白了:所谓的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爱迪生在艰苦的环境下,都能够自学成才,而我生活在优越的环境下,没有耐性,不好好学习。真不该啊!

爱迪生在发明创造时所表现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从中我明白了这样的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要因为一点点的困难和挫折,就倒下去,而要坚持做到底,做到最好。

今后,我会像伟大的爱迪生那样,好好学习,一心一意做好每一件事情,做一个勤奋、认真、努力的孩子。天才出于勤奋,也许我没有灵感,但是我花百分之百的汗水,一定也能取得成功。

《白鹅》读后感700字模板


作品这一本书,给了我许多回味,让我叹服作者的神奇。让我们的思想得以具象化的最好方式就是写一篇读后感。您一定也在考虑如何写好一份读后感吧!我们收集并整理了“《白鹅》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白鹅》读后感【篇1】

我终于读完了《白鹅》这本书。掩卷而思,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丰子恺先生的《车厢社会》这篇文章。

丰子恺先生经常坐火车,不过只是江湾到上海的小火车。他最初乘火车时,他觉得自己被装在一个大木箱里,机械拖了这个大木箱狂奔。

车上有许多零碎的事,有许多人用行李、大腿、书来占据位置,其实他们只买了一张票。他们遇见来寻找座位的乡下人,乡下人请求他把行李或腿拿开让座,可是那些人用种种借口不让乡下人坐。说这里有人哪,前面很空。

丰子恺先生把这些丑恶的人描绘得淋漓尽致。在车厢社会里,在人间社会里所有的现象,在这里都有缩影。在火车上,每人都买了票,可有些人却占据位置,人人都是平等的。这就像我们生活中的没道德的人。

那些占座位的人,等到查票了,还骂那些坐在行李上的人或抱了小孩扶了老人的人。生活是多么的不公平啊!

《白鹅》读后感【篇2】

初次拿到这本书,我还以为作者只是养了几只鹅,单纯的讲讲鹅的生活习性而已,但看了看,和我想象的一点儿也不一样。

我大体的看了一下目录,明白《白鹅》指的是丰子恺的儿女们,而书的内容则是描写了那些孩子们的天真的故事。

《给我的孩子们》:丰子恺真是个性情直率的人,文字尝尝发自于内心,质朴自然,这篇写给孩子们的美文,更是充满了真情,和童趣。朴素的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孩子真诚的爱;并不精美华丽的字句,感情却牵动人心,真挚悠长;短短的几个小故事,却体现出作为一名父亲的对儿女们的爱。

《忆儿时》:这篇文章讲述了丰子恺儿时所做的三件赏心乐事:第一件事是养蚕,第二件事是在中秋吃蟹(其实我也很喜欢吃),第三件事是和王囡囡去钓鱼。对于那个时代的孩子来说,这三件事只不过是一些极其平常且琐碎的小事,但出现在丰子恺的笔下,这些琐碎,平常的小事,却有了特别醇厚的味道。

《儿女》:丰子恺爱儿女,依恋着他们。丰子恺的文章描写了对儿女们的关心和爱护,。作者从将儿女们送到乡间后引发开,不难看出,丰子恺很牵挂她们,平平叙述,好像面对面似的,娓娓而谈,异常的亲切,自然,让我们了解到作为父亲应有的对儿女的感情。

《白鹅》读后感【篇3】

读一本好书,就好比看一场好电影,动情时你会感动、高兴,会浮想联翩,感慨万千。我国现代作家丰子恺的《白鹅》将我带进了他的美好回忆。

在丰子恺先生的回忆中,我看到了一个个充满童真的孩子。孩子们在家摆弄着自己的小玩意儿,在田野草地里疯跑,总是忘了回家吃饭;又会出于好奇,弄乱了大人的书本、衣物,被批评后,心中不服……可在孩子需要爱与陪伴时,丰子恺先生有时会因为忙于工作,忘记在一旁可怜的孩子。在丰子恺先生的回忆中,不免有些遗憾。

在丰子恺先生的童年里,也有着三件无法忘记的趣事。回忆起来,一面使“我”向往,一面使“我”忏悔。一件是养蚕的故事。五月初,他的家中会养着许许多多可爱的小蚕。家中喂蚕,都用跳板,他常常以玩跳板为乐,可一时失脚,会压死许多蚕宝宝。“自织藕丝被子嫩,可怜辛苦赦春蚕”。人们抽下蚕丝,做衣服,他在一旁看着乐。另一件是和父亲一起吃蟹。他的父亲好吃蟹,他也会跟着吃些,引以为乐。还有一件是钓鱼的往事。自从他会钓鱼,无论邻居在或不在,他天天都会去钓鱼,钓来的鱼就带回家炒、炸、烧汤,花样多多。现在再回忆起那段黄金时光,真有些眷恋与不舍。只怨当时只顾玩耍,从没想到要记录,现在再回忆,只是有着模糊的印象。

还记得上次去周庄,爸爸妈妈想让我为他俩拍照留念。可我当时又疲倦又烦躁,一点也没心思,妈妈知道我的想法,就哄我,可我还是不愿意,他们没办法,只好扫兴而归。读完这本书,我有了深切的感触,我再也不错过和父母一起留念的机会。有几次,我还主动提意为爸妈留个影。现在,我常常看看以前和父母在一起时的快乐,与朋友在一起时的兴奋,不时地流露出一种眷恋而不易察觉的笑容,似乎又回到了当时的欢乐时光。

读完这本书,让我懂得:童年是短暂的,而回忆是永久的。让我们从现在起,珍惜可贵的时光。拿起笔和纸,拿起照相机,记录下童年的一个个美好的小镜头与时光,不要等到那时才后悔儿时没有留念;也让我们从现在起,珍惜与父母在一起的时光,多多陪伴他们,为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完成他们的心愿,别到那时才后悔儿时没有珍惜与父母在一起短暂的欢乐、温馨。

《史记》读后感700字模板


我们在读书的过程中不仅仅是汲取书本中的知识,更重要的是进化自己的思想。我相信每一个曾经读过作品这本书的读者,内心的感触一定很多。我们撰写读后感时,可以从任何一个角度去进行分析。哪里能够找到作品的读后感范文呢?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史记》读后感,感谢您的参阅。

《史记》读后感【篇1】

三年级时,我怀着好奇的心情翻开了一部历史巨著——《史记》,这是我国最早的一部以人物传记为中心的纪传体通史,全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它开创了我国纪传体史书的先河,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读《史记》,我从中了解到华夏民族灿烂的文化与悠久的历史。从传说时代的盘古开天,至夏商王朝的文化;从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 ,到秦始皇一统天下;从秦二世的昏庸无能,赵高的指鹿为马,到群雄渐起,楚汉纷争;从刘邦剿灭项羽,到历史上有名的“文景之治”,汉武帝国……无不让人感叹历史的博大精深!

掩卷沉思,一个个历史人物的形象栩栩如生,鲜活在眼前。伟大的爱国主义诗人屈原,一生忧国忧民,却遭妒忌、谗言与中伤,最后被放逐。当国破家亡时,他毅然投身汨罗江。千百年来, 屈原的精神永远传颂!

“飞将军”李广的故事,则使我感慨万分。他武艺高强,渴望建功立业,却总是命运不济,机会擦肩而过,最后含冤自杀,我为之深深地惋惜。同样在与匈奴作战中,卫青与霍去病却长驱直入,马踏匈对,战场上一路顺风,为大汉边疆的和平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又让我由衷地羡慕和钦佩他们。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史记》,这部浓缩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国宝,让我明白了许多历史文化知识,让我更加热爱我的祖国,也让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让我终身受益。

《史记》读后感【篇2】

在寒假里我读了《史记》,它让我认识了许多人物,有开始发展农业、尝百草的炎帝;有打败蚩尤的黄帝;有无恶不作的商纣王;还有爱护百姓的周武王;还有力大无比的项羽和原先是泼皮无赖,最后成就了一代霸业的汉高祖刘邦。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黄帝,他在讨伐蚩尤的时候,第一战打得蚩尤的军队落花流水的时候,蚩尤使用了迷雾,黄帝的军队摸不着方向,便撤退了,回到营中,黄帝的军师风后便向黄帝说:“为了防止蚩尤再用障眼法,我军可以造出一种指明方向的车。”黄帝立刻叫风后在三日内造出来,否则按军法处置。风后心想:我真是言多必失。风后造出了指南车(指南车就是司南的前身),车上有个木头做的小人,手指向南方,而蚩尤的军队就在南方。第二战,蚩尤果然又用迷雾,可指南车早已在黄帝的军队的最前方,将士们都知道蚩尤军队的方向,一路上勇猛杀敌,蚩尤的部队早已被杀的落花流水、溃不成军。黄帝的军队乘胜追击,并在今河北省涿鹿县一带擒杀了蚩尤,平息了战乱,统一了天下。

《史记》告诉了我们西汉和西汉之前的历史,告诉了我们古代皇帝的贤明和暴力,你也来看一看《史记》吧!

《史记》读后感【篇3】

我的书柜里有许多书,有一本书,我从未读过,不过现在一读就迷上了,那就是《史记》。

《史记》是司马迁写的,里面记载了从上古黄帝至西汉武帝期间,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是“韩信胯下之辱”读了后感觉这个事情太不可思议。

韩信出生在淮阳城,家里穷得叮当响。乡邻认为他没出息。韩信每天走街串巷,很少回家吃饭。又因为他对农事一窍不通,怎么办呢?韩信有自己的办法:去别人家做客。不管人家愿不愿意,就进屋吃饭,晚饭吃完还要借宿一夜,久了就干脆不回家了。后来只要一到吃饭时间,家家户户都会把大门闩上。一个亭长收留了他,结果韩信被亭长的妻子气走了。

冬天一到,之前帮助韩信的洗衣大娘也走了,他在淮阳城的集市里逛,想讨点肉吃,结果次次都是什么都没讨到,没几天屠夫们都知道了为什么韩信每天都来这转悠,一个屠夫拦在他面前,让他要么从胯下钻过去,要么拔剑打一架,韩信最终还从胯下钻了过去,满街人都讥笑他胆小怕事,是扶不起阿斗……恰恰相反,韩信成名后,赐给分他食物吃的漂母黄金千斤,这亭长几百钱,还让那屠夫做中尉,见众人都不理解,韩信说杀了他只是徒逞一时快,而且正是受了那一时侮辱才激发他更加刻苦地学习和做事,发誓要出人头地,所以才会成为今天他。众人听了心里纷纷佩服韩信坚忍的性格。

他是个熟读兵法,血气方刚满怀兴国安邦之抱负的堂堂七尺男儿,居然能够忍受恶霸的欺负和胯下之辱,看了以后太让人吃惊了,如果没有超乎常人的意志力和忍耐力,这种事情怎么可能办得到?也正因为具备这些优秀的品质,韩信为自己的国家立下了丰功伟绩,最终被封为“王”更让我感到震撼这样一位功臣名就大将,并没有居功,反而不计前嫌,还有他心胸豁达乐观态度,太值得我学习了!在我周边生活中,也有很多人可能被羞辱的时候,也因为因不下这口气,起了以牙还牙之计,结果是两败俱伤,家庭破碎或者是牢狱之灾,这样就成了生活中牺牲品。

我真佩服韩信,懂得忍辱负重,积聚力量,而且是三思而后行,可我呢?忍耐度为“0”做事鲁莽,那怕是受了一点侮辱,我都会大发雷霆,与对方吵架,有时还会大打出手。

俗话说得好“宰相肚是能撑船”我对“忍“字有了新的概念,虽然现在已经可以承受一点了,但还远远不够。我要做到和俗话一样肚量大的能撑船,对我来说是很夸张,我拿这个故事激励自己在困难面前要学会坚持和忍耐、遇事沉着、冷静,对待任何事情要心胸像天空一样宽广,这样将来才会闯出一番大事业,才能够成功。

《史记》读后感【篇4】

愉快轻松的暑假就快要结束了,在我们暑期兴趣班的最后一天,老师要带我们去焦作的“万方世纪城”玩儿,我们都欣喜若狂。

温泉、运动室、电影院、自助餐厅……几天来,我一直都在朝思暮想着,终于把这一天盼来了。犹记得昨晚深夜时分,我正睡着,就猛地坐了起来,以为天亮了呢,可是看了看表,还早着呢,只好极不情愿地又躺了下来。“叮咚——人民航空为您报时,现在是北京时间五点整。”这次,我怎么也睡不着了,“一、二、三、四……

”我开始了数数,艰难地等待着天亮,时间老人今天走得可真慢!终于闹钟声传来,我迫不及待地大喊:“爸爸妈妈,出发!出发!”

这次,我竟然还不是第一个到达集合地点,看来比我还急的大有人在啊!他们不知昨晚睡得如何?一定是激动得彻夜未眠吧!就在我胡思乱想之际,老师的车到了。

又经过一个小时的车程之后,我们终于到达目的地了。“哇塞!”大家几乎是异口同声地惊叹。一楼大厅金碧辉煌,就像五星级大酒店。“欢迎光临,这边请!”刚一进门,彬彬有礼、笑容可掬的服务员就把我们几个男生带入了男宾部。老师拿来了一些金灿灿的衣服,让我们换上,哈!这一身真像皇上穿的大龙袍啊!穿上睡衣之后,我们先去用餐,哦!这就是自助餐厅,向左看,各种香喷喷的菜肴整齐地摆放着;向右看,蛋糕、水果、冰激凌机、爆米花机、饮料机、咖啡机、香肠机……真是应有尽有。我顿时胃口大开,狼吞虎咽起来。

吃饱喝足后,我们来到了电影院,座椅还都是卧椅,躺在上面,盖着被子,吃着爆米花,看着电影,还真是享受啊!最快乐的就是在运动室了。跑步机、哑铃、台球、乒乓球,我们玩得大汗淋漓,开心极了。

接下来,自然是来到于浴室泡澡。我深吸一口气,潜入水底,等其他同学经过这儿时,我猛地钻出水面,溅了他一脸水花。我们就这样,你追我赶,玩起了水仗。

美好的时间总是那么短暂,夕阳西下,我们要走了,我依依不舍地向这里道别,也向我暑假班的朋友们道别。

《史记》读后感【篇5】

假期期内,读了了《史记》这本书,它是习爷爷读过的书,里边有很多让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在其中,我最喜欢《舜的传奇》和《大禹治水》这两个故事。故事是那样的:

虞舜,名字叫做重华,那时候他的继母生了一个小弟叫象,舜在家里的影响力一落千丈,略微犯点不正确,便会被爸爸惩罚,家人对他很是严苛,可是他却常常与人为善,做一个好儿子、好哥哥,他恭顺地服侍爸爸和继母,目标也是随处谦让。因而在舜二十岁的情况下,就早已由于孝敬而盛誉天地了。那时候的执政者尧提前准备找一个继承者,许多重臣强烈推荐了舜,因而尧对舜开展了一番调查,而且把自己的闺女娥皇和女英许配舜,把自己的孩子也拆迁到舜的邻居做隔壁邻居,尧发觉他的孩子和闺女并沒有由于出世皇室而对舜和舜的家人高傲自大,这全是遭受了舜的危害。因而尧就把舜召到身旁学习培训如何管理方法天地,果真,交到舜的事儿,舜一直能非常好地进行,尧去世后,舜就变成我国的执政者。

舜当政期内,洪水灾害,他开启了炎帝,禹历经仔细地调查,用了疏而不是堵的方式,把水灾引入大江大海山湖,因而水灾迅速就褪去了。舜去世后,禹就变成新一任的天地管理人员。

在故事中,我尤其喜爱舜和禹。舜是中华文化的社会道德祖先,以孝出名,是德的化身为,他谦逊谦让,与人为善,孝顺父母,仁德厚道,这种全是中华文化的中华传统美德,在这个故事中,我遭受了启发,修身养性,发家,施政,平天下,舜就这样实践活动着,勤奋着,取得成功着,因而在自身的人生之路上,我更要去学习和贯彻。

女娲补天的故事天地出名,他言传身教,与人民群众患难与共,在外面治理xx年,三过家门而不进,他这类刻苦耐劳,碰到困难应用聪慧处理的精神,锲而不舍的精神都值得大家去学习,大家学员在学习培训的情况下还要秉持这类精神,坚持不懈永不放弃,应用自身的聪慧和专业知识去处理难点,那样才可以得到丰盈的果子。

中华五千年的文化艺术博大精深,《史记》里有很多故事很多角色都值得我去学习,念书提高了我的专业知识,丰富多彩了我们的生活,之后,我要读大量的书,让大量的故事来鼓励个人成长!

《史记》读后感【篇6】

3项羽在历史上一直以残暴,霸气的一面为世人所认识,然而我认为,项羽的个性是中国历史上最特殊的。他刚愎自用,却又优柔寡断;他能容忍樊哙的顶撞,却不能容忍儒生言他沐猴而冠;他寡恩薄情,放逐范增,却能宽恕吕马童的背叛,宝马送长亭,割头送故人。

项羽在年少时项梁曾经请人教他书法诗歌,他学了没多久便厌倦了,于是项梁又请人教他舞剑,没多久又不学了,项梁很生气,项羽却说:“书足以记名姓而已,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于是项梁教项羽学习兵法,一开始项羽学的很开心,可是没多久项羽又厌烦了。这一次又一次的放弃没耐心也为之后项羽的失败做下了铺垫。

项羽的一生,是一个“人”的一生,他不靠显赫的家世,不凭异端祥兆,只凭着自己的雄才伟略,写下了一个大写的“人”字!项羽,他也从来不掩饰自己,他有着的征服欲和表现欲,他敢于在秦王朝最强大的时期宣称:“彼将取而代之”!这是何等的气魄!何等的风流!他有勇而少谋,他在政治上太幼稚,他只不过是一个初出茅庐的青年。他有的是青年人的朝气,却缺乏一个成年人的圆滑,他生平战胜了无数英雄,最后却败了,实乃悲剧!

鸿门宴,他败给了刘邦,他太"任“,太轻信!封汉王,他再败给了刘邦,他太低估了刘邦!至于四面楚歌,他已经一败涂地。

别虞姬,自刎乌江,项羽完成了他一生最后的塑造。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惊天地,泣鬼神!

项羽是一个失败了的英雄,他的一生,也是英雄的一生!

《史记》读后感【篇7】

刘邦,作为我国历史上第一位平民皇帝,大家听说过他不少故事。《汉书》说他:好酒及色;《史记》中也有“沛公居山东时,贪於财货,好美姬”的说法。看来刘邦在当皇帝前,确实是贪酒好色的人。

另外刘邦还是个无赖。“汉王道逢得孝惠、鲁元,乃载行。楚骑追汉王,汉王急,推堕孝惠、鲁元车下,滕公常下收载之。如是者三”(《史记》)。刘邦车载着儿子女儿,楚兵追得急,他就把孩子推到车下去,滕公扶上来,他再推下去,反反复复好几次。

“羽亦军广武相守,乃为高俎,置太公其上,告汉王曰:“今不急下,吾亨太公。”汉王曰:“吾与若俱北面受命怀王,约为兄弟,吾翁即汝翁。必欲亨乃翁,幸分我一杯羹。””(《汉书》)项羽把刘太公放几案上说,如果不投降,就烹了他;刘邦说我与你项羽是兄弟,我的父亲也是你父亲,真要烹了他,分我一杯肉汤。是不是很无赖?

但刘邦是游侠,汉书说樊哙“与高祖俱隐于芒砀山泽间”。“ 羽大怒,伏弩射中汉王”,“ 上击布时,为流矢所中”,《汉书》中刘邦两次箭伤表明刘邦是个马上皇帝,并且每次打仗都是冲锋陷阵,弓弩能射多远,大家都明白,如果他在后军,也不会负伤。

“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这就是刘邦!

《史记》读后感【篇8】

5在历史的尘埃中,对于前人,人们的看法是迥异的,就像西楚的霸王——项羽。

项羽,是一个可歌可泣的英雄,在秦国的残暴统治下,他做出了许多惊天动地的大事,也成就了他的光辉,当然,项羽的朋友刘邦,也是一位豪杰,但相比之下,我更喜欢项羽。

在“家天下”的时代,他勇于去推翻他的“主人”,因为他,许多人崛起抗秦,以至于他以后有了一支几十万人的军队,浩浩荡荡地去讨伐暴政的秦王,结果,他赢了,他的名声也被世人所知,并被人们尊称为“西楚霸王”,如果他真的没有本事的话,那么何以得到这种殊荣?但是,大家也知道,这场战争的最后的胜利者是刘邦。

当然,对于刘邦的说法在历史上也是各有千秋,虽然刘邦很聪明,很会召集人们,并且会善用他们,计谋也被他用得活灵活现,显然,他是一位智者,但是,与刘邦相比,我更喜欢项羽,虽然项羽不懂去使用什么计谋,但是,在尔虞我诈的封建时代,能出现这样一个重情义的英雄,也是难能可贵的,在许多文献,他的性格非常鲜明,钜鹿之战中的果断、勇猛,鸿门宴中的仁义,当然他的性格也不是完美的,就像他不善于吸取他人建议,刚愎自用等是他致命的弱点,但这也体现了项羽不是神,他也有缺点,每个人本来就不可能是完美的,所以项羽就更加突出了身份,或许他当领导人是个错误,如果他当将军的话也许更有他的用武之地,因为他善于军事,而政治上他比不上刘邦,也就注定了他的人生。

他的一生是成功而又失败的,他,也折射出了一代英雄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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