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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读后感600字
这个暑假,我读了台湾著名女作家龙应台的散文集《目送》。这是一本适合感情细腻丰富的人阅读的好书。
《目送》收录的七十三篇散文,写了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老去,儿子的成长单飞,朋友亲人的离散牵挂,兄弟的重逢携手……整个暑假,我花了大量时间,终于读完了所有的七十三篇,书未读完时已被深深感动。
同名篇《目送》,给我的感受最深。这篇文章分成两个段落,第一段作为母亲,龙应台叙述了儿子华安从第一天上小学起到中学、直至出国上大学十多年间的几个感人片段,她一次次目送孩子的背影离去,一次次目送他成长。第二段,龙应台作为女儿,追忆自己成长的岁月中,与父亲的一次次别离:总是目送父亲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有一天,在殡仪馆熊熊炉火里永远地消逝……所以她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由此,我想到自己。当我第一次踏进小学的校门时,也曾一次次回头注视父母离去的背影;当爸爸或者妈妈出差离家时,我也曾趴在窗口,目送他们的背影消失在小区的拐角。当我第一次离开父母远赴甘肃黄羊川,参加南京电视台的那次拍摄活动时;当我迈入南外大门,参加人生第一次入学考试时,我也都能感到背后目送我的那两双热切的眼神……
对于13岁的我来说,人生才刚刚起步,还不能完全体会龙应台“目送”中饱含的深意;但是我想,那些路我一定会走,那些目送背影的瞬间我一定也都会经历。只是我希望以后,自己也能有龙应台的那颗感动的心,那支感恩的笔。
读《目送》有感
《目送》是一本记录龙应台生活点滴的散文。在这本书中,她用优美的文字记录了自己做为一个母亲在对待日益成长的孩子时所遭遇的困惑和小小的失落;记录了自己做为一个女儿在面对日益苍老的父母时耐心温柔的守候;记录了自己做为一个采访者所悉心付出的那份亲切;记录了她做为一个敏感细腻的女人在面朝大海耳闻杜鹃时感受到的那份凄楚和伤痛。
翻开这本《目送》,竟然能让我从头到尾都保持眼睛酸楚的感觉——仿佛一个饱满欲滴的石榴果,轻轻挤一挤,眼泪就要往下掉了。
《目送》,七十三篇散文,文字抚过了父母、子女的亲情,知己好友的友情……用那最细腻柔软的笔触,写尽了幽微处最动人心弦的那种种感觉。读起来,便连呼吸,也充满了共鸣的激动。
在面对孩子时,优雅知性的她,和所有平凡的母亲一样,困惑而挫败。不同的是,她聪明和懂得控制的头脑,使得她在面对孩子的独立和疏远时,懂得用压抑自我的方法去尊重他们做为一个独立的人所理应拥有的自由和尊重。而她的骄傲和锐气,在汹涌的母爱面前,也只能委屈地选择让步。《母亲节》,原本以为会是一个温暖感人的故事,没想到透过安德烈寄来的一封电邮,让人在一篇既凸显了母亲的琐碎,又记录了母亲的无奈的幽默小文中,读到她心底深处那份无从说起的寂寞。
放下书,闭上眼睛,在苦涩的眼泪中,更多的领悟到生与死那一瞬间的界限。无法忍受,却需要面对的是:到底什么才是最宝贵的?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目送》这本书,我阅读了很久,因为书中的很多片段总是能让我回味很久。在第一部分中,龙应台写出了她与父母孩子之间不一样的亲情。而其中他与儿子华安、华飞还有母亲之间的感情最让人最捉摸不透。
书本的第一篇《目送》的开头就写到了龙应台和儿子华安之间发生的小故事:华安十六岁到美国做交换生,临别前没有回头看母亲一眼;上学不愿与母亲一起,即使同车也要戴着耳机在后面文章中,龙应台又谈到与儿子华飞的故事,读起来,着实让人有些奇怪。
在《十七岁》一章中,华飞种种嫌弃母亲的行为看似确实有些不妥。但是仔细想想为什么,就会发现这已经是当代年轻人的常态。在《爱情》一篇中,华飞把他所谓的爱情说得头头是道,让母亲十分诧异,这应该就是所谓的有代沟吧。
这使我想起之前在电视节目里看到的一个片段:一个母亲苦口婆心的对眼前一身打扮时尚,话里还带着几句英文的留学回国的女儿说了这样一段话:我省吃俭用供你上大学,可不是为了让你有一天可以在我面前表现得高高在上!
这句话又让我联想到华安和华飞。十七八岁,青春最好时,这时的人总会和父母有些别扭,包括我们这些刚上初一的孩子,都觉得自己长大了,感觉父母的很多东西都太老派。想摆脱父母的约束,不认同父母的想法,或像华飞一样嫌弃他们和自己不在一个时代。但有一点是不会变的,无论我们怎样任性,他们都会一如既往的爱着我们。
看看龙应台与母亲之间的感情,是截然不同的。这位老母亲很多事情都已经不记得了,甚至连她的雨儿都会忘掉。她的一生是有意义的,培养出了三个博士和一个优秀的商人。记得在《散步》一篇中有一句这样的话:她从梦魇中醒来,乖顺地点头,任我牵着她的手,慢慢的走。从乖顺、任这些词中都可以看出母亲对我的依赖。她现在像个小孩一样,听雨儿的话,就像孩子们小时候总是很听她的话。我觉得孩子有父母之间的交往是很有趣的,像是一个循环。想象一下,很多年以后,你的父母也会像孩子一样跟着你,因为,爱是相互的,谁都一样。
而更令母亲念念不完的还有她的家。读到《回家》一篇,我十分感动,是母亲对家最真实的渴望打动了我。她要的家,是一段永远回不去的时光过着最平凡的生活,和所有的家人一起,就足够了。她深爱着家里的每一个人,龙应台也一样,谁都一样。
很多人会想,同样是孩子和母亲,龙应台和孩子的关系为什么那么不一样,难道华飞和华安不爱母亲吗?我想不是的,只不过在这个年纪,他们不能接受这样的表达方式,有不一样的表达方法罢了。
其实龙应台也在《十七岁》一篇中,写过这样一句话:我顿时失神;自己十七岁时,曾经多么强烈憎恶妈妈坚持递过来的雨伞。我读完后发现,每个家庭都很相似,孩子和父母的关系往往是从小时候的依赖到青春期的疏远,最后到父母老年时期又回到小时候的那样关系密切,只不过换成了父母依赖着你
这是不同的感情,却是同一种爱。
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必追。又读起这句话,又想起他们的故事。无论是华安、华飞与母亲龙应台,还是龙应台与母亲,这是不同的感情,却是同一种爱。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读完之后我释然了,我们不停地目送悲欢离合,不停地去感受人生无常,才能不断成长,这就是人生。学会欣然目送,不必追。人就是在不断目送中长大成熟,我们的这一生,被父母目送着,然后我们会目送着我们的孩子蹦跳着离开。
其实我一直觉得愧疚。每次离开家,都会让父母那么忙碌,最后送我离开。每次把我送上车的,是妈妈,还有外公。一直以来,我都把外公忽略了。在我的意识里,外公是那么开朗的一个老人,应该不会懂得那么多的离愁别绪,而事实又并非如此。孙女是他的一部分,是他的骄傲。
其实,很多时候不是我们去看亲人的背影,更多的时候是我们承受爱我们的人追逐的目光,承受他们不舍的,不放心的,满眼的目送。但我们从小到大只管着一心离开,从未回头张望过,只因我们知道那份可以依靠的爱一直坚实地存在着。
但是,真的有一天就成了最后一次。你不管怎样离开,都不再会有人为你留恋,为你挂牵,为你等待。就算有千万次的回头,会有谁人在一直目送着我的离开,哪怕转了弯仍舍不得收回目光?
棺木是一只巨大而沉重的抽屉,缓缓往前滑行。没有想到可以站得那么近。雨丝被风吹斜,飘进长廊内。我掠开雨湿了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目送外公。外公会在天堂里永远看着我,而我再也看不到外公了。
目送读后感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著,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著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这是读完《目送》后,印在我心头的最深刻的文字。不由得想起很多我与父母之间、与儿子之间很多的往事。
在我们家,父亲和母亲的位置是颠倒的,母亲在机关做了一辈子办公室主任,个性强、主意多,跟我们说话,几乎都是命令的口吻,在我们的心里扮演着父亲的角色。父亲却是一个温文尔雅的人,又极其多愁善感,在我们感情的深处,更多一份柔情。记得90年代初期,我调广州,动身的前几天,家里乱七八糟。父亲几乎每天来一次,每次都是欲言又止,眼里充满忧伤,有次我不在,父亲就留下一张纸条:“芳儿,爸爸没有什么事,只是想你要走了,多过来看看”。
xx年父亲脑溢血瘫痪在床,已经不能说话,每年回家从父亲的眼神里,我读到最多的是内疚和无奈!
临终前,父亲眼睛已经没有神了,但是眼珠始终围着我转,跟着我的影子从床的左边转到右边。饱受病痛的折磨,爸爸终于离我们而去,但是,爸爸的目光,任何时候想起,都止不住流泪。那一份沉甸甸的父爱,是我心中永远的伤痛。
我们老家有个比喻说:父母对子女的感情“路路长”,子女对父母的感情“扁担长”。
确实,儿子小时候对母亲依恋的种种细节,记忆就更多了。
记得儿子三岁的时候,我们送他上全托幼儿园,临走再三嘱咐他:不哭,做一个乖孩子!晚上不放心,我躲在寝室外面观望,儿子果然没有哭,却一直在默默流泪,背心都湿透了,小手绢还在不停地擦着流不完的泪水。大概母-子连心的缘故,儿子居然猜到我会去看他,拉着阿姨的衣服说:“阿姨,求求您开门吧,我妈妈肯定在外面”。因为嚎哭的孩子太多,阿姨始终没有顾得上他,睡着的时候,手里还端着未曾要到水的水杯。那天,我哭了一夜。
少年时代的儿子,跟妈妈还是很亲。四年级每周去天河学钢琴,那时候交通不便,从三元里到天河,要坐一个小时的车、走半个小时的路才能到达,我们母-子手拉手边走边聊。有次儿子的钢琴作业一连三个星期都没有过关,我开玩笑说:再过不了,妈妈就要揍扁你!儿子分析:妈妈把儿子揍扁了,会要判刑的;不过,钢琴老师也会内疚,因为她收费太高,让妈妈把儿子都揍扁了。·····
转眼儿子考上了北京的大学!那一年,父亲脑溢血住院,我头天晚上从老家回来,第二天早上又踏上了北去的列车。新生报到在昌平校区,送行的家长特别多,大大小小的旅店都住满了,天下着毛毛雨,我跟儿子坐着三轮车大街小巷的找,天快黑了,还没有着落,儿子试探着问:“妈妈,为什么不考虑去北京城里住?明天去机场也方便。我可以住学校宿舍的”。我没有作声,最终,我们一个单间的小床上挤了一夜。
儿子长大了,我在渐渐习惯的同时,也开始明白了其中的道理:不能让母爱太沉重,潇洒一些、开朗一些;同时,还要拥有自己的生活和天地,这样才能让儿子在人生的路途中,不论走到哪里,妈妈都不再是内心的牵挂!不论走到哪里,在儿子的想象中,妈妈都是满脸的微笑!
等到儿子去澳洲留学的时候,我变得开朗起来;儿子更是笑着挥挥手,转身就潇洒地消失在登机的通道里。
······
向我推荐这篇文章的是丈夫老温,他再三说“你一定会喜欢这篇文章”,老温是一个比较粗心的人,衣服在阳台上总是晾成了酸菜;下班后一门心思看他的杂志,不管你有什么心事,他都浑然不觉。看来我还必须努力,不让母爱太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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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著,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著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这是读完《目送》后,印在我心头的最深刻的文字。不由得想起很多我与父母之间。
《目送》读后感800字:
推荐的书是龙应台先生的《目送》,其中《目送》那一篇让我最是“耿耿于怀”,作为一个80后,我已经在不同的年龄段经历过亲人离世的痛楚,从幼年的懵懂到成人后不已的悲伤,都是不同的,相同的是我永远失去了他/她们,此生再也不能见。
回想到,外婆是在她五十几岁的时候患病离世,那年是冬天,还下了很大的雪,奔丧的路上我在大人的怀里都能感觉到风雪吹在脸上的疼痛感,可能太疼了所以记忆很深。现在依稀能记得外婆的样子,是放在家里遗像上的模样,在外婆灵堂里我能记得自己有问“妈妈,外婆怎么不起来”,悲伤不已的妈妈听完哭得更伤心了。那年我已经七岁,妈妈29岁。
奶奶是在我稍大一点的的时候走的,虽然大一点,可也只有13岁,现在能有的回忆只有奶奶追逐在我们四个孙辈后面喊着“慢一点~慢一点~别跑了”,和给我们还是幼年姐弟四人排队洗澡澡的嬉闹画面。奶奶在村里很口碑很好,村里的长辈们和我说过“你奶奶一辈子没和别人家争过嘴(吵架),就是福气不好,家里的日子见好了,没来得及享福就走了”。奶奶当年得的是癌症,姑姑和姑父都在医院工作,只要听到哪个医院有什么好的治疗方案和药品都会想尽办法弄来,为的只是减轻奶奶的病痛,治疗了很久,最终也没留住。走的时候除了在当兵的小叔,其他子女下人都在身边,可是她最惦念的就是她那小儿子,因为太久没见着,所以眼都没合上……
爷爷离世是最突然的,虽然当时卧床两年,可精神状态一直不错,接到二叔电话时,整个人都是懵的,因为就在前两天还准备去看世博会,回来后的周末就准备回家去看他,我计划的好好的,真的计划的好好的,可他没等我回去……那天不晓得为什么泪流满面却哭不出来,痛,是真痛!是很痛!可能也是无法弥补的遗憾,因为弟弟妹妹们都在之前从各地回去看过他,唯独我是自年后回城上班后直到他“走”,这中间都没回去过……也因为这,我开始非常讨厌自己做计划,因为计划的变化太沉重了。
经由此些,所以看《目送》让我心情很是沉重,它不管我愿意与否?都让我把封存的记忆一段一段的抠出来,再面对一次。
最让人印象深刻和画面感就是书中那段“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或许,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爱并非轰轰烈烈的情感,而是浅浅的藏在了一次又一次的目送之中。只因一味向前,而忘了回首,也忘了发现。因为工作的繁忙,父亲与我的每日并无太多交集,也正因此,我也习惯于将情感倾入那简单的目送中。还记得去年的汶川地震。本想在放学后试着去劝说其留下,却无奈回家后他早已离开。于是目送中涌起了担忧与害怕。在音讯全无的十几天中,我总是期盼而又紧张的等待那一条条不过三字的短信,为他一日的安全而庆幸。常常,只因一个新闻线索,他便于深夜远行,他不多说,我也不多问,于是情感便悄悄积聚在每次我们出门前的目送中。父亲总是繁忙着,沿着他的轨道前行,而我总是想去追上他,生怕哪天会因生疏而无法溶入他的世界。我无法向他表达这样傻傻的情感,于是便试着去与他聊天,但他却仍在不断向前,并未停歇,抑或回头看看身后我追逐的目光。我总希望他可以停下,像其他父母那样在放学后等我回家,用一杯牛奶唤我起床。但这份幻想却终是与那份沉沉的情感一同若于这目送里……
(附注:我的父亲是一名新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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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时学习中写作文是一件非常常见的事情,写作文可以提升自己的表达能力,写好作文除了要多加阅读以外还要多加练习。写作文的时候要讲究哪些技巧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守株待兔读后感作文范文 ”,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前几天我们班发了一本《论语》封面是碧绿的倾注和孔子。我们先来认识一下孔子吧!
孔子又名孔丘(公元前551年9月28日(农历八月廿七)~公元前479年4月11日,字仲尼,汉族,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是我国古代伟大的教育家和思想家,儒家学派创始人,世界最著名的文化名人之一。据有关记载,孔子出生于如今山东省曲阜市东南的鲁源村;孔子逝世时,享年72岁,葬于曲阜城北泗水之上,即今日孔林所在地。孔子的言行思想主要载于语录体散文集《论语》及先秦和秦汉保存下来的典籍中。论语中著名的句子有: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巧言令色,鲜亦仁!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胡?;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
其中三人行必有我师也;意思是在三个人当中一定有我值得学习的地方,看那,孔子的学时多么的深奥但是他还哪没的谦虚,不像我们现在这些人,有一点优秀就开始骄傲了。
从论语中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比如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爱护比自己小的弟弟妹妹,谦虚不骄傲,不相信鬼魂等。
《守株待兔》是从老祖先那里流传下来,家喻户晓的寓言故事,故事短小精悍却蕴含着深刻的人生哲理。极具讽刺的故事情节在炎黄子孙中代代流传、经久不衰,浅显易懂的故事发人深省。
其实故事中的农夫何尝不是一个有“梦想”的人,他梦想自己能再次与美味的兔子肉邂逅,事实证明他的梦只是黄粱一梦,梦醒的那一刻,就是他潸然泪下之时。我们每个人内心深处必定和农夫一样有着一个美丽梦想,但是这个梦想的实现是需要我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取得,而不是像农夫一样用“守”和“待”的方式去获取。即使意外得到也纯属巧合,也就是我们所谓的“天上掉馅饼”。如果农夫自己养兔子,不就有吃不完的兔子肉吗?美味何需等待?“等我长大了我想当医生,等我长大了我想当科学家,等我长大了……”有一个美好的愿望本身没有错,但是梦想的实现与我们在逐梦过程中的付出息息相关,梦想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是想当然!我们不要等待,从现在开始,从此时此刻开始,就让我们一步一个脚印地去追梦。我相信,我们一定会实现自己的“中国梦”!
《守株待兔》的故事早已在炎黄子孙的血液中流淌且深入骨髓!它时刻警醒着我们每一个中国人,无论我们在哪里做什么,我们永远都不会忘记我们的根:勤劳!
大家都明白兔子比乌龟跑的快,可为什么兔子输了呢?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只兔子和一只乌龟赛跑。骄傲的小兔子因为瞧不起小乌龟,所以提出了要和小乌龟赛跑,谁知小乌龟爽朗的答应了。兔子想:“爬都爬得那么慢,还够胆和我比赛呢!我倒要看看他的输像有多惨”但是在赛跑当中:从起点开始兔子就把乌龟远远的甩在了后面,看也看不见。认为冠军非它莫属,就高枕无忧地睡大觉了,而小乌龟却坚持不懈,一个劲的往前爬最后乌龟坚持到底取得了胜利。兔子想追但是却晚了……
我相信这个故事大家在小的时候就已经听过好几遍都明白:虽然乌龟爬得慢,但只要坚持不懈,最终会得到胜利。
所以,在许多幼小的心灵里,都装着这样的一种信念。
就比如说我滑板刚买回来玩的时候,总是摔倒。有一次我扶着门玩滑板时手一下子卡在里面了,滑板往前一冲,我向后一倒,头一到是没摔到,到是摔到腰了,我就一下子喘但是气来,脸憋的通红。但之后能喘气了,妈妈急忙带我去医院照X线,幸好骨头没断,妈妈把我带回来叫我休息,但妈妈走了以后,我又开始玩。之后我是那里滑的速度最快的人。
在学习、生活上也是如此你只要相信自己,并铭记住两个词:坚持、自信。它们就像护身符,无论走到哪里,只要你拥有它,就没有什么困难的事了。“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在要放下之前,要学会坚持,并告诉自己:不要半途而废,冲破这个难关就是光明。
作文本质上就是一种传递思想感情的文章,写作文可以巩固我们的专注力。好的作文需要经过反复推敲和修改的。您能很好地运用文章这根枪杆子呢?以下由栏目小编收集整理的《作文奇案读后感范文》,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作文里的奇案》一书是法国作家伊夫格勒韦的作品。在今年的暑假里,我用s三天的时间认真热情的读完啦这本书,因为我很喜欢这本书,所以感觉很轻松,印象很深刻。
这是一部独特的推理小说,故事情节紧凑,推理慎密,环环相扣。能激发我们这些小读者的思考和阅读激情,的确是一本好书。
故事起于法语老师达莱纳布置的一堂观察作文课,要求班上二十五位同学,用上午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分别到小镇里,把自己仔细观察的内容和各自的体会写成一篇作文。主人公埃尔万、卡桑德拉和同学们根据老师的要求分散在小镇的各个角落,把自己所见所思记录下来,没有想到就在同时,平静的小镇上发生啦一起谋杀案,同学们在观察的过程中,好像都变成啦一个个小侦探,最后在他们的作文里分别看到啦案件的蛛丝马迹,他们作文里的一些细节,成啦警方重要的破案线索,最后终于找到啦凶手。
小说的人物大多是小学、中学生,天性活泼,充满啦很强的好奇心,他们留心观察善于思考值得我学习。
读完这本书,给我留下啦深刻的印象,那就是仔细观察,认真思考,找出每个事物表面之下隐藏的相互联系,从而得出事物的真相。这就是推理的秘密。我以后要多看书,扩大视野,提高自己辨别能力。
今年暑假,我读了很多书,但最让我难以忘却的是法国作家伊夫格勒韦的《作文里的奇案》。他的作品,大都是围绕亲情、友情、个性和独立精神等主题展开的。《作文里的奇案》是一本侦探与作文合二为一的好书,见书的封面,就有一种前所未见的惊恐,故事情节更加让我惊心动魄、充满悬念,看完后仍然让我回味无穷。
事情开始于一堂作文课。课上,法语老师给班上25位同学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业,要求同学们在早上9点至10点半之间散布到各个角落,去仔细观察和体会,回来后写下自己的所见所想。谁都没有料到,在这个时间段,一向和平的小镇居然发生了一起谋杀案!这让喜欢侦探的班上男孩埃尔万充满了十足的好奇心。于是,他和好友桑德拉不顾家人和老师的再三阻挡,继续前进侦探的脚步。经过他们敏锐的观察、细致周到的分析以及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侦破了这桩奇案。
在书中,我最喜欢主人公埃尔万,他是一个很有恒心和细心的男孩。虽然我不知道是什么在鼓励他,给他向前的动力,但是我知道这是平凡人难能可贵的精神。在生活中,我们也要放慢脚步,俯下身体,仔细观察,从每一件小事中发现新的观点。我们也要有埃尔万那种不畏艰险,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无论前面的路有多么遥不可及,多么坎坷,我们都不要轻易放弃。
这让我想起一桩事情。前段时间,爸爸让我做一道奥数题,此题比较复杂,简直就像是解不开的一团乱麻。我开始浮躁起来,冲着爸爸大喊:这么难的题,我不做,我不做!然后一屁股坐在地上耍赖。但是爸爸很坚定地要我试一试。我无法平静下来做题,越是焦作不安,这些数字就越是欺负我,一个个露出狰狞的面孔望着我,摆出各种各样的姿势嘲讽我。就在我准备放弃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主人公埃尔万,他在那种极其凶险、异常复杂的环境下仍能做到沉着冷静、努力分析。我一直在想,怎么可以在这种小事面前垂头丧气、轻言放弃呢?最终,我战胜了自己,成功地解出了这道题。
这是一本好书,希望同学们也能细细品尝。它让我学会了敢于面对困难、挑战自我;同时它也教会了我做事要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它更让我懂得了做人不能投机取巧、自作聪明。
在暑假里,我读了《作文里的奇案》这本书,觉得真本书非常精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是一本著名的侦探推理小说,讲述了公证员意外死亡的一起案子。书中讲述了法国一所学校的法语老师让一个班的孩子分散到城市的各个地方,用九点到十点半这段时间观察,把观察到现象写出一篇作文。恰恰在这段时间,一个公证员意外死亡在群狗岛。主人公埃尔万和他的同学们在作文里寻找蛛丝马迹,帮助警察将案子的罪犯公证员自己以及他的同伙捉拿归案。
我特别喜欢的是主人公埃尔万,他虽然成绩平平,却善良,友爱,和许多同学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他推理能力很强,在两对嫌疑犯中找到了真正的罪犯。更重要的是,他在侦破案子的同时也不忘学习,最后在期末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我还喜欢卡桑德拉,她是一个成绩优秀的女孩子,和埃尔万一样,她特别善良、有好,有许多朋友。她在好朋友克莱亚的表姐以及表姐的父亲无辜被捕的时候,给了她最温暖的安慰。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做个侦探并不难,难的是要细心观察身边的蛛丝马迹,从中找出线索,进行推理论证。同时,我们也不能因为嫉妒或仇恨而去伤害了别人,其实最终害了的还是自己。我们在学习生活中,要善于观察身边的点点滴滴,善于思考问题,养成爱观察,勤思考的好习惯。这样的,遇到问题就从相关的点滴思考,解决问题,就不会手足无措了。
我喜欢《作文里的奇案》,这本书真精彩!
暑假了,梁老师给我们布置了假期读三本好书,写三篇读后感的学习任务。这不,妈妈给我首推的是《作文里的奇案》,这是一本推理小说,由23位学生写的25篇作文形成的一起谜案。
《作文里的奇案》讲述了主人公埃尔万和卡桑德拉等二十三位同学在街头写观察日记时,一位公务员恰好在同学们的观察地点离奇死亡,警方对此事迷惑不解。可就在这时,更糟糕的事情发生了,卡桑德拉的阿姨竟然被警方怀疑成凶手。一天,埃尔万翻看了同学们的作文,竟然从同学们的观察作文中发现了极其重要的线索,通过埃尔万不断的仔细观察与思考,埃尔万和卡桑德拉一步一步解开了幕后凶手的真面目,证明了卡桑德拉的阿姨是清白。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的内容太吸引人了,处处留下悬念,让读者情不自禁的想往下读。这本书其实很容易读懂,书中的埃尔万有着很大的好奇心,他观察时十分仔细,蛛丝马迹都不会放过。虽然埃尔万他们遇到了很多挫折,但是他们没有放弃,最终成功破案。这让我想到了很多伟大的名人也都是通过仔细观察和不断实践,最终有了新的发明,如:鲁班通过观察茅草发明了锯,牛顿看到苹果落地发现了万有引力,瓦特通过观察壶盖会被蒸汽掀起发明了蒸汽机……可见观察是何其重要。
其实,我们在学习生活中也要学会留心观察。上学期,学校给我们每人发了一盒蚕宝宝让我们养。在养蚕过程中,我每天仔细观察,通过观察知道了什么时候是二龄蚕、三龄蚕、四龄蚕、五龄蚕,发现它们是怎样蜕皮的,如何吐丝结茧,最后破茧变成飞蛾……这些都是需要细心观察才能知道的,由于我的细心观察,我的绪多发现,在班级养蚕比赛中获得二等奖。
读完《作文里的奇案》,我受到的启示是:无论在学习上还是生活中,我们都要善于观察,养成学会观察的好习惯,善于思考问题,遇到困难时也就能容易解决了。
《作文里的奇案》一书由法国作家伊夫.格勒韦写的推理小说。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是埃尔万和卡桑德拉。事情开始于一堂作文课。达莱纳女士给大家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业,要求全班二十五个同学在早上九点至十点半之间,散布到小镇上的各个角落,去仔细观察和体会。往常平静的小镇正上演着一场离奇的谋杀案,小作者们的作文成了破案的重要线索。主人公埃尔万组织几个同学围绕作文展开对本案的调查,最后为警方顺利破案提供了关键线索。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埃尔万和卡桑德拉。他们有很大的好奇心,以及留心观察、善于思考的优点,很值得我去学习,让我认识到写作文要学会观察,注重细节。找出事物的表面之下隐藏的联系。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将埃尔万和卡桑德拉那种坚持、勇敢的精神发扬起来。当你无助、彷徨时,坚持和勇敢是你人生道路上的指明灯,照亮你前行的道路;当你失落、沮丧时,坚持和勇敢就会像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温暖你呵护你,带给你力量和希望!当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不要退缩,而是应该迎头赶上,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到达胜利的顶峰!我们在学习中也应该保持着这份坚持和勇敢。当遇到难题时,不要想着我不会做,而是应该多读读题目、多翻翻书本、多查查资料。山穷水复疑无路之后,必定会柳暗花明又一村!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这个故事非常吸引人。《作文里的奇案》是一部独特的推理小说,故事情节紧凑,推理慎密,环环相扣,能激发读者的思考。而且作者在描写25篇学生作文时,角度不同,体裁不一,有散文、诗歌、小说、科幻,文笔流畅又不失天真,对学生作文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老师的精彩点评也为故事增色不少。
这么精彩的一本书,我也希望大家也多多的去看一下这本书,也都去学习。并像书中的主角一样拥有一颗好奇的心,善于思考的心!
故事开始于一堂作文课,男孩埃尔方的法语老师给大家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文,要求全班二十五个同学在早上九点到十点半之间,散布到小镇的各个角落,去仔细观察和体会,根据自己的发现写一篇作文。谁想到就在这个时间段,一向宁静的小镇竟然发生了一起谋杀案!这时二十五个同学的作文变成了破案的重要线索,到底是谁无意中记录下了最关键的线索,是谁解开了一个个推理谜团……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认真观察,用心体会,找出事物表面之下隐藏的真相,多思考,多分析,这也是我们写作文的最好的秘密绝招。
还记得有一次考试的时候,试卷上的作文要求是我从来没见到过的,我想了半天也落不了笔,眼看时间已经过去一小半了,我心里特别着急,可是越着急越想不出来怎么写。忽然,我想到从题目入手,题目是《照片里的故事》,我想到那个周末刚好和爸爸妈妈去拍了全家福,想到当时摄影师姐姐一直在让我们摆各种造型,俏皮的,有温馨的,特别有意思,比如有一个造型是当时要求爸爸妈妈背靠背坐在草地上,我站在他们俩中间从后面探出一个小脑袋,想到这些我又看了一遍作文要求,哇!太棒了,一下子我就豁然开朗了,不一会儿我就完成了一篇生动有趣的作文,老师也觉得这篇作文写得特别真实,还得了优星呢,我想这就是认真观察用心体会的好处吧。
暑期我读了一本书,它出自法国作家伊夫格勒韦的著作《作文里的奇案》,一看到这本书的题目,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心想:作文里怎么会有奇案呢?平时鬼灵精的我立马行动起来。
原来这本书说的是在作文课上,法语老师达莱娜女士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业,要求25位同学在早上九点到十点半之间,散步到镇上的各个角落,去观察人来人往的行人们,从中写出一篇作文,文体不限。可在安静的小镇上,一位先生被谋杀了,从而25位同学从学生一跃变成了小福尔摩斯。这原本普普通通的作文里面,却藏着许许多多微小破案线索,也正是这些蛛丝马迹,帮助着当地警察破案。
这本书引发起我强烈的探索欲望,看着看着,我不禁着了迷。25位同学一起把谋杀案的谜团给一一解开。埃尔万和卡桑德拉一步步揭开了幕后凶手的真面目,证明卡桑德拉阿姨的清白。
读了这本书,我深切地感受到,当一个作文小侦探其实并不是很难,难的是我们要细心观察身边的点点滴滴,找出事物和表面之下的联系。丰富的想象力会成为写作的源泉,如果生活中我们能像艾尔瓦和卡桑德拉那样坚持善于思考,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不能退缩,要迎难而上,那么我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做到。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我们应该发扬埃尔万和卡桑德拉那种坚持、善于思考的品质。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不能退缩,要迎难而上。在生活中,要多留心观察身边的事物,养成好习惯,这样遇到困难就容易解决了。比如以后在遇到难题时不要想着自己不会做,而是应该多读读题目,多翻翻书本,多查查资料。所谓山穷水复疑无路之后,必定会柳暗花明又一村,以后我一定要好好学习,成为一名了不起的少先队员。
相信大家应该对作文都不陌生吧,写作文可以增强我们的集中注意力和专注力。优秀的作文是一种好的参照,你知道怎么写高分作文吗?以下是由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小王子》读后感作文范文”,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小王子是一个超凡脱俗的仙童,他住在一颗只比他大一丁点儿的小行星上。陪伴他的是一朵他非常喜爱的小玫瑰花。但玫瑰花的虚荣心伤害了小王子对她的感情。小王子告别小行星,开始了遨游太空的旅行。他先后访问了六个行星,各种见闻使他陷入忧伤,他感到大人们荒唐可笑、太不正常。只有在其中一个点灯人的星球上,小王子才找到一个可以作为朋友的人。但点灯人的天地又十分狭小,除了点灯人他自己,不能容下第二个人。在地理学家的指点下,孤单的小王子来到人类居住的地球。
小王子发现人类缺乏想象力,只知像鹦鹉那样重复别人讲过的话。小王子这时越来越思念自己星球上的那枝小玫瑰。后来,小王子遇到一只小狐狸,小王子用耐心征服了小狐狸,与它结成了亲密的朋友。小狐狸把自己心中的秘密肉眼看不见事物的本质,只有用心灵才能洞察一切作为礼物,送给小王子。用这个秘密,小王子在撒哈拉大沙漠与遇险的飞行员一起找到了生命的泉水。最后,小王子在蛇的帮助下离开地球,重新回到他的B612号小行星上。
童话描写小王子没有被成人那骗人的世界所征服,而最终找到自己的理想。这理想就是连结宇宙万物的爱,而这种爱又是世间所缺少的。因此,小王子常常流露出一种伤感的情绪。作者圣埃克絮佩里在献辞中说:这本书是献给长成了大人的从前那个孩子。
这周末,我终于读完了《小王子》这本书,让我深有感触,明白了什么是驯服
《小王子》主要讲述了在一个十分小的星球上只居住着一个人小王子。后来一只小鸟衔来了一颗玫瑰种子,种子生根发芽,开出了花,小王子便和这朵花一起愉快地生活在这个星球上。后来小王子和玫瑰花闹矛盾了,于是他黯然离开了这里。在漫长的旅途中,小王子先后遇到了一个国王、一个点灯人、一个商人和地理学家,但这些人都已没了童心,这让他非常沮丧。
这是一个多么令人心碎的故事啊!小王子为了能够得到心爱的玫瑰花的原谅,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包括生命的代价,一心就要回到自己的星球,为她遮风挡雨,这就是爱的责任。虽然玫瑰花曾经对小王子的态度很傲慢,并且爱虚荣、骄傲、疑心重,还有点爱说谎,但这朵玫瑰花对于小王子来说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她曾经驯服过他,也因为他要对她的爱负责!
对于小王子的结局,有人说他死了,也有的人说他如愿了,但我希望、也相信他如愿了,这正如作者相信的那样,小王子就生活在宇宙中的B612小行星上,他是责任和爱的象征,是永远独一无二的小王子!
书中,狐狸说过一句话:要对你驯服过的一切负责到底。是的,承担起属于你的爱与责任吧,让你心底那朵独一无二的花儿更美丽吧!
《小王子》这本书是一本很有名的童话故事。刚开始我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没看懂是什么意思,然后就买了一本《小王子》书。这本书的页码很少,我很快就读完了,读完后,我也明白了其中的事情。
这本书讲的是作者一名飞行员,他在沙漠里认识了小王子,并听小王子讲了很有都有关于他的故事。这其实也是写给大人的有关爱和责任的故事。
在作者六岁时,画了一幅蛇吞大象的画,当时所有人都觉得这幅画像是一顶帽子。当时的坐着觉得自己的画不被大家多认可,所以他就放弃了画画。后来的他成为了一名飞行员。在成为飞行员后,一次偶然的机会,作者在沙漠中认识了小王子,小王子想让作者给他画一只绵羊,听完小王子的想法,作者感觉很是奇怪。因为,被困在沙漠里的作者一心想办法出去,而不是把心思花在其他事情上。但是,作者还是给小王子画了,但作者画得不是一只羊,而是一个盒子,并说:你想要的羊就放在这个盒子里。小王子很高兴,也明白了画中的意思。之后,作者所画的那幅蛇吞象画也被小王子所读懂,这就是小王子和大人们所不一样的地方。
之后,作者就一直听小王子讲他的故事。小王子他来自一个比房屋还小的星球,因为他和玫瑰闹别扭,所以他离开了他的星球。小王子访问了七个星球,第七个星球就是地球。而之前六个星球也都是很小的星球,星球的主人分别是国王、自大狂、酒鬼、商人、灯人、地理学家。在地球上时,小王子认识了蛇和狐狸,护理爱上了小王子,而小王子仍然爱着玫瑰花。小王子为玫瑰花付出了很多,但玫瑰一直目中无人。
故事的最后,小王子明白了故事的真谛,但最后的小王子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我们要记得小王子,因为他是我们心中最后的童真。
小王子读后感800字:
前天写了一篇前半部分,昨晚看完有了新的感想,补上后半。
小王子的旅行最后一站是地球。他降落在金色的沙漠。原来他竟然在地球上呆了一年,见识过很多人类文明,比如列车和某种号称可以让人一天延长50的分钟的药。我表示猜不出这是什么东西,只觉得要是我有多出的这几十分钟,可以学学做菜,买一本手帐本编一本‘‘菜谱‘‘。可能这多出来的时间会是每个人平时不敢去做的奢侈的事吧。
他还见过玫瑰园,这五十朵玫瑰和他那支是一样的,然而他却觉得这些玫瑰很无趣,而他的那支玫瑰之所以特别是因为他在她身上花了时间,所以他不愿逗留就走了。他遇到了那只小狐狸。在他看来。小狐狸是智慧的生物。它教会小王子什么是“驯服”:如果你会为一个人流泪,被他伤害,那么就表示你被他驯服了。
这让小王子意识到,他正是被那朵玫瑰驯服了,所以觉得她是独一无二的属于他的玫瑰。小王子知道他回家的时候到了。飞行员听小王子说的这些故事,也开始对小王子产生一种怜爱,而且小王子让他懂得了欣赏美。
真正的美用眼睛看不到,因为那是要用心去看才能感受到的。比如满天的星星,对小王子而言最美的只有一颗,它上面有一朵可爱的玫瑰在绽放。每个人也有属于他自己的一颗特殊的星星,比如国王,点灯人,地质学家,银行家等,正是这些星星成为他们日复一日生命的意义。因此,知道这些星星是某个人的宝物,你就会觉得满天的星星都是美的,即使你看不到它们的意义,也有理由认为它们是美的。飞行员带着小王子去沙漠找水,他抱着这个小人儿,觉得他很易碎,因为内心隐藏着秘密。
于是,飞行员开始相信时间会治好所有的心理创伤。他修好了飞机,回来看到小王子坐在墙上。黄蛇刚刚爬走,飞行员觉得不对劲。于是过来抱起小王子,发现他被蛇咬了已经奄奄一息。小王子说他已经在地球太久了,身体变得沉重回不去了,因此需要蛇的毒液来让他变轻。而且小王子说要带着他的羊回去,羊不会吃掉他的玫瑰吧?飞行员说不会的,因为有玻璃罩。小王子笑他画的猴面包树像大白菜,小狐狸的耳朵像犄角。飞行员说没办法啊,我只会画“帽子”。小王子哈哈大声笑起来,飞行员说他喜欢小王子的笑声,小王子说,那这笑声就是留给他的礼物。
小王子请求把他留在这里,因为这是他一年前降落的地方,然后就僵硬了。这就是飞行员与小王子见的最后一面。
飞行员后来回到伙伴身边,过了好多年他才写了这段回忆,但时间并没有抚平他所有的创伤,他还有一点伤感。他想起来自己都忘了给那只小羊画个嘴套,这样如果小王子哪天忘记给玫瑰罩上玻璃罩,羊就会吃掉玫瑰,酿成星星上的悲剧。想到这里,飞行员也很无奈。不过,他在那晚和小王子告别后的第二天去原地看,小王子已经不在那里,肯定是回到了他的星星上。
我也觉得,虽然小王子有时机智有时傻傻滴,但机智更多些。所以作者也在结尾写到,如果哪天你在沙漠见到这么个金色卷发的小人儿,不妨给他捎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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