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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读后感

云中读后感

2023-01-18

云中读后感10篇。

我们在惊佩于人类竟能拥有如此爆发性能量的同时,也能从中学到很多东西。正如我们看书,每次阅读作者写的作品都有新的体会,对于书本,我们都会有着自己的看法,这也是阅读书籍后的读后感。您认为写作品读后感应该从哪些角度动笔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编辑为大家整理的“云中读后感”,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云中读后感 篇1

地震过后的12年,再读地震相关的书籍,当时的沉闷感还是能感受到。

“大地震动,只是构造地理,并非与人敌。大地震动,人民蒙难,因为除了依止于大地,人无处可去。”人类在天灾面前,总是渺小又无能为力。

云中村,一个封闭的小村庄,历代生活在此,扎根在这里。从一个“半吊子”技师的自序来记录村中的生活,阿巴为了安抚亡灵的使命,偷偷返回村中,与他相伴的只有两匹马,最终也和村庄消失在自然界。是因为对根的追寻,是对故土的追忆。离开云中村的村民迁到了移民村,迁走的看似只是所有人从一个地方到了另一个地方,其实,迁走的还有所有云中村的村民的家和故土。家是那个最最单纯原始的家,故土是云中村的那一片充满了历史和底蕴的土地。离开的村民渐渐忘记了自己的根,而阿巴执着地回到云中村,我个人看来有一点“落叶归根”的意味,更多的是归属,回到属于自己的地方,回到能让自己心安的地方。

阿巴不相信科学,或许不是不相信,是因为他心中的信仰。“我死不了,我是祭师,我是非物质遗产。”信仰,是保留住云中村的传统。移民村的现代化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朝着物质化,利益化的倾向发展,已经慢慢淡忘了那些简单平凡的生活,忘记了云中村的那些甘于平凡,守望相助的幸福。

伤感中透露着温馨。

云中读后感 篇2

看完了云中歌的最后一个字,内心有着止不住的哀伤,只想好好得大哭一场。

第三部,我几乎是流着泪看完的。本来看完步步惊心,后宫甄寰传,我以为不会再有让我流泪的了,可是云中歌却让我哭红了眼睛。

云歌,是可悲的。陵哥哥,是悲哀的,孟珏也是悲剧的。一双珍珠绣鞋,牵绊了三个人一生,也赋予了三人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有人说,也许云歌不出西域,三人可能没有那么痛苦。可是,他们同时也不会幸福。云歌也许会天天望着繁星在泼墨般的天空眨着眼睛,思念着她的陵哥哥。而陵哥哥可能会孤独的思念着那个绿色的身影,落寞的怀揣着绣花鞋死去。孟珏可能永远不会脱下脸上那层面具般的微笑。他们会幸福吗?

无论如何,至少他们曾经爱过,恨过。爱恨纠葛过后,一切才会归于平静。我永远忘不了陵哥哥说的“最快乐的事情是娶了个好妻子。”

“最想做的事情是能陪着她一日日变老。”

也忘不了“ 天之涯。海之角。山之巅。相随 相随 ”

当陵哥哥说出那句“早将君心换我心”时眼泪再也强忍不住,夺眶而出。都说最是冷漠帝王心,最难得到的亦是帝王心。可是最最珍贵的也是帝王的真心。因为在残酷黑暗的后宫中,他们逐渐丢失了信任人的能力,对每一个人都会有一层戒备,也就谈不上真心了。那在大漠中身着绿罗裙的云歌究竟给刘弗陵印下了多深得烙印?能让他耗尽大半生去等待,在惨淡的月光之下仰望天空?

云歌是最幸运的,得到了刘弗陵所有的完整的爱,一间世间最难得到屋子,却为她空关9年。

当历史的车轮滚滚而来,他们终究敌不过命运的安排,阴阳永隔。云歌抱着陵哥哥死去的时候我再次流泪,好像我所有的眼泪都是为了刘弗陵而流。为这个怀揣珍珠鞋在繁星之下落寞的帝皇而流。

也许是因为先入为主的观念吧,陵哥哥早就深深印在脑海中,所以对孟珏没什么好印想。总觉得他像是一个小偷,在偷走云歌的心。虽然在最后也被他小小的感动过,可是,却远远比不上陵哥哥给我的震撼。

书看完了,可是心头弥漫着的悲哀却久久不去。回想起书中的点点滴滴,云歌和孟珏的草地上的对话,陵哥哥和云歌的温馨生活,刘病已和许平君,刘询和许皇后,还有红衣和刘贺等等的点滴故事,都一次又一次冲击着我的泪腺,眼累一次又一次决堤。不懂为何当初在树下一同许愿的五人,死的死,伤的伤,分道扬镳是最后的结局。可是,当他们没有托盘而出自己的身份的时候,他们的结局已经注定。他们终究要变成几条平行线,没有交集。

当那幢琉璃小屋在她手上,门前站的人儿惟妙惟肖,也许云歌会发现其实陵哥哥一直就在她的身边,一直在她的心里。

当权利成为爱情的牵绊,刘弗陵选择爱情。不惜牺牲这世间至高无上的权利,在别宫与云歌做一对只羡鸳鸯不羡仙的平凡小夫妻,死在心爱的人的怀里。

当心爱的人对他说,她的遗忘就从他开始,孟珏才知道当初的自己失了什么,也许万箭穿心的结局他早已知道。

当回忆成为她的幸福,许平君才明白,刘询不等于刘病已,那个肯亲手为她儿子做木马的男人已经远去。

当亲情变成权利的代价,刘询毅然向前,狠辣的手段,终究让他变成孤家寡人,权利左边,荒无人烟。

以朴实的言语诉说着最悲哀的故事,独桐华一人可以。

如果让我选择,我一定想城为云歌。至少她被爱过,也爱过,恨过。

云中读后感 篇3

云中歌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对《步步惊心》中的若曦,我是自始至终的喜欢,因为她的个性在小说中是连贯的。她的苦她的笑都紧扣她的性格。而云歌的个性就看不懂了。虽然桐华的文笔一如既往的好。在看到刘弗陵的深情时,我就已经感觉到云歌和孟珏不太可能再在一起了,”曾经沧海“的经历不可能让云歌的心里再容纳别人。但心思玲珑的云歌也不可能不感觉到孟珏对她深深的爱,虽然孟珏的爱在开始时表现得不那么单纯。而云歌后来却用了她最不齿的”利用“在践踏孟珏对她的感情,且残忍之至令人发指。聪明如她,难道会仅仅认为只有孟珏想让她流掉孩子吗?刘询呢?霍光呢?其他刘姓王爷呢?但她却把对天下的恨全放在了除刘弗陵以外对她最在乎的人身上,利用孟珏对她的爱死死折磨他,这种从美女到毒蛇的蜕变显得过于牵强,也不符合云歌的性格和情感经历。第三部都不敢细看,不想再翻第二遍,太虐人!连本性善良都失去的人还能谈感情吗?给了四分,只是对云歌人物塑造的不满……

云中读后感 篇4

十一月,天气已经转凉,屋前的柿子树已经挂满了红灯笼似的小果子。从月初到月中,半个月的时间才看完这并不厚的《云中记》,也许是内容太过沉重,所以阅读的速度也足够慢。

20xx年5月12日的那个午后,我大概在教室里上课,那是个对我来说很平常的时刻。后来的我才知道,在那一瞬间,大地翻转了她的身子,于是,房屋倒塌,树木连根拔起,人们哀嚎遍野,那是很惨烈的痛。我也因此记住了一个地名——汶川。

阿来的文笔总有一种古老而神秘的感觉,他用最平淡的文笔写最悲痛的过往。

他笔下的云中村很美,即使经过了地震的摧残,我也可以窥见其中的美丽,那些开满漫山遍野的野花,在阳光下鲜嫩可爱的新鲜的绿叶,以及那些水汪汪的眼睛里倒映着奇异景色的小鹿。这些景物构造出了一个在我眼里宛如天堂的村庄,一切都是那么自由神奇、引人入胜。

他笔下的阿巴是淳朴的,是善良的,是无私的,一如《尘埃落定》里的土司,在是人眼里最傻的他们,其实有着人世间最清醒的头脑。山神、鬼魂、祭祀,围绕着阿巴,整个云中村活着的人在移民村,唯独他,为了死去的人们,为了即将消失的村庄,毅然决然地踏上了不归路。在云中村的废墟之上,他摇着铃,回忆着每一户人家曾经的光景,每一个人曾经的面容。一个生命的逝去,是一家人一辈子都要背负的痛楚,安抚死去的,慰藉活着的,这就是阿巴的心中的使命。所以他的侄子仁钦劝不了他,送吃食的云丹也劝不了他,阿巴把所有的善意和美好都给了世人,我想,央金姑娘会用她的舞蹈继续抚慰着移民村的人们,中祥巴会改邪归正好好抚养哥哥弟弟们的孩子,还有,那株承载着阿巴妹妹的鸢尾一定娇艳而美丽。

最后的那天来临时,他将永远与云中村同在,他将唱着古老的歌谣,以自身献祭给阿吾塔毗,永远护佑云中村的人们。

云中读后感 篇5

经过时间的沉淀,历史终将被人们铭记,而我们,终将活在当下。题记

弹指一挥间。汶川大地震已过去十年之久,但当我们重读阿来著作《云中记》时,却依然能体会到地震时的惊心动魄,感受到面对困难时的无助与坚强,感受那一份跌宕人生。

在《云中记》中,故事发生的时间,比写作的时间早大概五年时间。在这部小说里,时间的原点,是汶川大地震的发生时间,xx年5月12日14点28分04秒。之后的故事,都以此纪年。可以想见,地震像一个辐射点,不断地对之后的时间施加影响。这是《云中记》不能回避的部分,也是在我们的记忆中留下深刻烙印的部分。应该说,经过了时间的沉淀,阿来写得克制、简洁。那些场面,我们已经通过电视,通过网络看得够多了。在没有经历过地震的人来说,亦是云淡风轻。但我想,若让经历过地震的人阅读此书,或许将会无限感慨吧!

大地失控了!上下跳动,左右摇摆。轰隆作响,尘土弥漫!

大地在哭泣,为自己造成的一切破坏和毁灭。

大地控制不住自己,它在喊,逃呀!逃呀!可是,大地早就同意人就住在大地上,而不是天空中,所以人们无处可逃。

转眼间,活力四射的人间变为活生生的地狱,惨叫声此起彼伏。一片片城镇变为废墟不堪入目。但废墟真的意味着死寂吗?其实并不是。是的,废墟并不意味着死寂,意味着生命的消失,恰恰相反,自然能毁灭一切,也能令万物复活。人的劳作,会在大地上标出醒目的印记。一旦人撤退了,自然就将这些印记统统抹去,重新恢复最初的样子。呦呦鹿鸣,食野之苹,亦将会重现。斯人已逝,活人犹存。铭记在灾害中逝去的人,或是对他们最好的留念,最终留给我们的,其实就是活在当下。

因此,我需要学会怎样活在当下,学会怎样让思绪至少停留在现在的几秒钟。刚开始的时候,我总是会分神。即便是在忙碌之时,我头脑中还是充斥着时光是多么宝贵的念头,思绪经常飘向从前,飘向从前,我还是无法让往事随风。未来和过去交织在一起,或许那就是当下。活在当下,实现理想,活出自己的风采!

云中读后感 篇6

云中歌,又还愁绪,又还寂寞。

云歌,长安城内,我一切的刻意都不是为了认识,而是为了重逢。纠缠,在很多年前就已经开始,结束?永不。孟珏

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孟珏,是九爷给他起的名字,也寄托了九爷对玉儿的怀念之情。公子一直是孑立的一个人,他一个人,寂寞坚难的行走在这荒凉的人世;他是天下第一富商、是浪迹天涯的逍遥客。他一个人,不解释,不交待,做着他要做的一切;他一个人,单纯的想走入另一个人的生命,与她执手,看细水长流。别人来了又走,公子他一个人,仍在那里。

于云歌,虽在咫尺仍处天涯之远,你在她面前曾掩饰一切,她从来不曾了解你,不曾深入你的那个世界,你为他做的一切,你为她舍弃的一切,你为她放弃的那个信念,她,从未知晓。

昭帝薨,云歌先被刘询禁锢,后辗转落入同谋霍成君手中。得知云歌已有刘弗陵子嗣,贴出告示七日之内斩立决。为保云歌性命,孟珏不得已答应霍成君亲自扼杀云歌腹中胎儿。伤痕累累的云歌因痛失骨肉对孟珏绝望透顶、恨意深入骨髓,陷入昏迷。孟珏救治不醒,只对她说:我等你醒来,等你的复仇

当时断送、而今领略,总负多情。

从大漠初遇到长安重逢,你所做的一切,只为了她。在雪山,当鸟叫声再次响起,云歌眼中泪花隐隐,立即追着鸟叫声而去。当她拨开密垂的藤萝时,孟珏正倚在山壁上朝她微笑,神情平静温暖,好似山花烂漫中,两人踏青重逢,竟无丝毫困顿萎靡。孟珏虽为云歌所救,但自知时日无多。弥留之际,他告诉云歌自己就是云歌另外一只绣鞋的拥有者。深情缱绻,云歌却未置可否。没有食物与伤药,孟珏徘徊于生死边缘。当云歌冷着脸说:你因为我遭受此劫,我现在救你出去,我们两不相欠! 而孟珏只微笑着说:好。

孟府院中,竹林掩映下,孟珏静静而站,她窗前的烛火清晰可见,只要再走几步,他就可以跨入屋中,与她共坐,同剪夜烛,可这几步却成了天堑。她的每一滴泪,都打在了他心头,他却只能站在远处,若无其事的静看。她一面哭着,一面查看着刘弗陵的遗物,一卷画、一件衣袍、一方印章,她都能看半晌。很久后,她吹熄了灯,掩上了窗,将他关在了她的世界外面,漫漫黑夜,只余他一人痴立在她的窗外。

云歌于无意间发现了钩吻。她联想到了刘弗陵的病,于是怀疑是孟珏毒杀了他。来不及细思量,云歌在汤中放入钩吻欲毒死孟珏。孟珏发现了她的意图,但是,为了保护云歌的安全,他付诸了早就决定好了的打算:以一己之身换取他在乎的人的平安,他义无反顾的喝完了汤。他从没有在乎过自己的性命。在昏倒前的那一刻,他只告诉云歌,忘却仇恨,离

云中读后感 篇7

云中歌,又还愁绪,又还寂寞。

“云歌,长安城内,我一切的刻意都不是为了‘认识’,而是为了‘重逢’。纠缠,在很多年前就已经开始,结束?永不。”——孟珏

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孟珏,是九爷给他起的名字,也寄托了九爷对玉儿的怀念之情。公子一直是孑立的一个人,他一个人,寂寞坚难的行走在这荒凉的人世;他是天下第一富商、是浪迹天涯的逍遥客。他一个人,不解释,不交待,做着他要做的一切;他一个人,单纯的想走入另一个人的生命,与她执手,看细水长流。别人来了又走,公子他一个人,仍在那里。

于云歌,虽在咫尺仍处天涯之远,你在她面前曾掩饰一切,她从来不曾了解你,不曾深入你的那个世界,你为他做的一切,你为她舍弃的一切,你为她放弃的那个信念,她,从未知晓。

昭帝薨,云歌先被刘询禁锢,后辗转落入同谋霍成君手中。得知云歌已有刘弗陵子嗣,贴出告示七日之内斩立决。为保云歌性命,孟珏不得已答应霍成君亲自扼杀云歌腹中胎儿。伤痕累累的云歌因痛失骨肉对孟珏绝望透顶、恨意深入骨髓,陷入昏迷。孟珏救治不醒,只对她说:“我等你醒来,等你的复仇……”

当时断送、而今领略,总负多情。

从大漠初遇到长安重逢,你所做的一切,只为了她。在雪山,当鸟叫声再次响起,云歌眼中泪花隐隐,立即追着鸟叫声而去。当她拨开密垂的藤萝时,孟珏正倚在山壁上朝她微笑,神情平静温暖,好似山花烂漫中,两人踏青重逢,竟无丝毫困顿萎靡。孟珏虽为云歌所救,但自知时日无多。弥留之际,他告诉云歌自己就是云歌另外一只绣鞋的拥有者。深情缱绻,云歌却未置可否。没有食物与伤药,孟珏徘徊于生死边缘。当云歌冷着脸说:“你因为我遭受此劫,我现在救你出去,我们两不相欠!” 而孟珏只微笑着说:“好。”

孟府院中,竹林掩映下,孟珏静静而站,她窗前的烛火清晰可见,只要再走几步,他就可以跨入屋中,与她共坐,同剪夜烛,可这几步却成了天堑。她的每一滴泪,都打在了他心头,他却只能站在远处,若无其事的静看。她一面哭着,一面查看着刘弗陵的遗物,一卷画、一件衣袍、一方印章,她都能看半晌。很久后,她吹熄了灯,掩上了窗,将他关在了她的世界外面,漫漫黑夜,只余他一人痴立在她的窗外。

云歌于无意间发现了钩吻。她联想到了刘弗陵的病,于是怀疑是孟珏毒杀了他。来不及细思量,云歌在汤中放入钩吻欲毒死孟珏。孟珏发现了她的意图,但是,为了保护云歌的安全,他付诸了早就决定好了的打算:以一己之身换取他在乎的人的平安,他义无反顾的喝完了汤。他从没有在乎过自己的性命。在昏倒前的那一刻,他只告诉云歌,忘却仇恨,离开长安。

静静江水,伊人远去。公子独立,寂寞如雪。

在长安那一普通院落中。地上星和掌中雪的映照中,你的笑颜还没有染上疲惫和痛苦。只是很久之后,你为救她,再次回到了这个院落,萧声中,以血为引,渡她行过生之险崖,吹的,是她的陵哥哥惯常吹的那只曲子,萧上沾了你的斑斑血迹,这血迹,又成了锈,锈蚀在她的心里。让她对陵哥哥又添几分怀恋,傻狐狸,救她性命,却不跟她说,不跟她解释,却将她从你身边推得越来越远。云歌终不能摆脱心里的阴影,她决定从此游走大江南北缅怀她的陵哥哥。她不知道孟珏曾以心曲救她,不知道紫玉箫上面的血是谁所留,不知道孟西漠医书后孟珏留下的治她咳疾的药方… 她只是坚称要离开孟珏。

你举手对月,一字字地起誓:“今生今世,若霍云歌无子无女,我孟珏也就断子绝孙!若违此诺,生生世世永坠泥哕。”

长安城里,未央宫中,沧河之上,带着三分疲惫、三分厌倦、四分的不在乎,你坠入了沧河。我想这是不是你另一种实践诺言的方式?翻身坠入了冰冷刺骨的滔滔河水,不断的下落,下落。只是最后一瞬,眼里还是那个笑意盈盈的绿裙衫,奈何缘生缘灭,笑梦生死……

云中读后感 篇8

刚看完桐华大人的《云中歌》,心绞得都有点难以呼吸。

看之前就知道此文是一大虐文,看了前两部之后都毫无感觉,甚至还感觉有点温馨,原以为自己虐点高,却发现,所谓的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破了给人看,那点让人念念不忘的美好结束之后,接下来就是无穷无尽的虐心。

看到刘弗陵去世前后的那些章节,我的眼泪抑制不住得一次次盈满眼眶。为一个那么美好的男子的早逝神伤,为那个如精灵般的女孩失去最爱的人心痛。耳边放的是陶喆的《寂寞的季节》,越听越是让人伤心。可是,越看到后来,心越是被揪成一团,为云歌,更是为孟珏心痛得无以复加。那种沉重的悲伤压迫得我不能呼吸,眼中却是没有眼泪了。原来,有些悲伤只郁结于心中,却无法用眼泪来释放。

原来是不怎么喜欢孟珏的,我看不懂这个男人。虽然知道他喜欢云歌,他那种喜欢似乎掺杂了很多利益因素在里面,让人生畏。而刘弗陵,这个男人虽然也是心机深厚、冷漠异常,作为帝王,他肯定有自己的非常手段,但至少他对云歌是完全纯粹的、包容的。也许是我的精神洁癖作怪吧,一个我爱的男人,你可以算计天下所有人,但决不能算计我!所以一开始在刘弗陵和孟珏之间,我毫不犹豫地选择喜欢刘。但是越看到后来,那个叫孟珏的男子却赚取了我更多的心痛和同情。那原是一个怎样骄傲冷酷的男人,却为了一个女子卑微到了尘埃里。他们之间有说不清扯不断的纠缠,为了保护她,他宁愿守口如瓶,让最爱的女子误会着他;为了让她活下去,他甚至不惜对方恨自己!小时候仅有的那点温暖,让他用劲了力气去追逐那只百灵鸟;近乎一生的守候,结果只是让她越走越远。“他一直盼望着她的释怀,她也终于准备遗忘过去、重新开始,可是他从没有想到,她的遗忘就是从他开始。”想象着看她离去时他煞白悲怆的脸,那种寒心的冷一点点从我的肌肤渗到骨子里。

孟珏最后是死了吧,被十几支羽箭射中并掉入冬日结冰的河中……

他会后悔吧,后悔当初那一刹那的犹豫,却让最爱的人形同陌路。后来,即使他放下江山、抛弃千金,却唤不回最初的那个她。如果人生还能够从来一次,我想他一定会在最初的重逢时就狠狠地抓紧她,避开那些伤害与误会,远离皇城的权力与纠纷,带着她逍遥于山水之间!可惜,没有如果!

可是,我还是会偷偷地幻想,玉中之王并没有死,那只狐狸并没有死。也许若干年以后,再也许,是十年二十年以后,他和她会在某一处山水绝胜处重逢,而那时的她应该也早就放下了吧。他可以挽起她的手,重续儿时的温暖……

云中读后感 篇9

《云中有个小卖部》读后感1500字:

其实,在《云中有个小卖部》这本书,张嘉佳所描述的刘十三这个人物对我的吸引力很大,我非常喜欢这个角色。书中的刘十三、程霜、王莺莺、牛大田、球球、毛婷婷……每个人物都是那么地真实鲜活,仿佛跟着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仿佛和他们一起生活在云边镇并感受了那里的一年四季,仿佛吃到了外婆做的道道拿手菜,这是一本让你笑着笑着流起了泪,流着泪又会笑着的书,每个人触动的点不一样,可能和经历有关。从某一方面来讲,刘十三可能在很多人眼里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一个年轻人。但令人羡慕的是,他的身边有着程霜、王莺莺和他的女儿“球球”的陪伴,仿佛就是一家人一样,温馨而幸福。童年的刘十三是在外婆的陪伴下长大的,她的妈妈在她小时候就离开了他去了别的地方,留给他的只有随身听里面他的妈妈给他录下来的几句话:

摘要:十三,妈妈走了

“你要听外婆的话,别贪玩,好好学习,考清华考北大,妈妈希望你啊,去大城市工作,找一个爱你的女孩子结婚,能够幸福的生活下去。越幸福越好,十三,妈妈对不起你!”

短短的几句话,刘十三不知听了多少遍,这些话对于他来说是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刘十三很早就明白,努力奋斗的意义,他每天都很拼命学习。他有一个笔记本,写满了自己的计划,希望自己可以去往妈妈所说的大城市去,离开云边镇。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他并没有如愿以偿考取清华北大,他也收获了人生最重要道理:原来世界上很多事情,不是你有计划、有毅力就能做到的。考取京口科技大学的他,开启了真实的人生。

在此期间,他也遇到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女孩:程霜。一个积极乐观但却被病魔缠身的女孩,她很喜欢刘十三,但与其说他们之间的感情是爱情,倒不如将之归于亲情之中。刘十三处于人生低谷时,程霜总会陪伴在他的身边鼓励他,他们之间如同亲人一样。这本书的作者分明将辛苦艰难给予了刘十三,却又用程霜、外婆王莺莺为刘十三撑起了新的一片天。毕业之后的刘十三,依着母亲“去大城市工作”的意愿,留在这座城市打拼。他在京口科技大学遭遇了爱情,可还没等到毕业又失去了爱情,与他的女朋友牡丹分手。一个人孤身在大城市里四处奔走,毫无建树,始终零业绩的保险业,花完兜里最后剩下的四百块,喝的烂醉的刘十三被王莺莺用那辆拖拉机拉回了云边镇。读后感·这本书中刘十三的发小牛大田放弃了赌场,而选择了爱情,和秦小贞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刘十三的外婆“王莺莺”看似一个“没心没肺”的人,但是她对刘十三的爱,并没有表现的太过明了,是不允用言语来表达的。当王莺莺知道自己患了癌症之后,她一直瞒着这个病情,她最希望她的外孙可以陪在他的身边,于是她连夜开拖拉机将刘十三从大城市接回到云边镇,陪她度过最后一段时光。

为了证明自己,他要挑战一千零一份保单,在这过程中,他也遇到了很多困难,但王莺莺和程霜以及球球都陪在他的身边一直鼓励他,帮助他。渐渐地,他也已经忘了他之前最喜欢的人:牡丹。也不知道上次想牡丹是什么时候了?

有些故事,一旦开始,就便曲终人散。故事的结尾,令我泪目,王莺莺和程霜都相继离开了刘十三,这也让我想起了我的外婆,临终前,我都未曾见过她最后一面,现在脑海里所浮现的出来的画面,都是零零散散的片段,依稀记得我小时候曾在外婆家度过一段最美好的时光,外婆对我的爱,我永远铭刻在心。请珍惜在你身边的亲人,他们虽给不了你最好的物质生活,但他们却无时不刻地在身边陪伴着你。别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等到那时候,一切都晚了。

释迦摩尼说过:无论你遇见谁,他都是你生命里该出现的人,都有原因,都有使命,绝非偶然,他一定会教会你一些什么。”学会珍惜出现在你生命当中的每一个人。

有些人我很怀念,但是不想回去了,有些人我很留恋,但是没法回去了;有些人刻骨铭心,没几年就遗忘。有些人不伦生死,都陪在你身旁;十三,失散;程霜,成双,两代人终究失散,一个人心念成双!

云中读后感 篇10

《云中有个小卖部》读后感800字!

有人哭,有人笑,有人输,有人老。

山的那边是云边小镇,满镇开着桔梗,蒲公英飞得比石榴树还要高一直飘进山脚的稻海,镇里有间小卖部,货架上堆着岁月和夕阳,一位老婆婆穿着碎花短袖绕着小镇追着孙子打......这就是我对于张嘉佳《云边有个小卖部》的印象。这本书以细腻温存的笔触娓娓讲述了主人公刘十三与小镇发生的一个个小故事......

“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这句话漾在脑海中,想起书中那个坚毅可爱的女孩,程霜,从小生患绝症,却一次又一次乐观地挺了过来。小时候与刘十三在小镇邂逅,便再也忘不了那个虽然傻里傻气却善良的刘十三,他追寻所爱,帮助他,在他最需要时陪伴在十三身边。我感动于她的乐观,对死亡的藐视和她的善良。

外婆说:“什么是故乡,祖祖辈辈都埋葬的地方叫做故乡。”刘十三的外婆不是普通的外婆她爱抽烟,能打牌,一个人经营小卖部,一个人拉扯十三长大成人,能开拖拉机,把失恋又失业的十三从城市拖回小镇,烧得一手好菜......在书中我最爱的就是他的外婆,他外婆就是十三的超人,那样豪放,那样爱她的孙子。

但是我们慢慢明白:“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那个超人一样的外婆,霸道凶猛,爱追着刘十三跑,爱开着拖拉机纵横山野,喜欢叼着烟打麻将,喜欢坐在树荫下睡觉的王莺莺,还是在冬至离开了云边镇,离开了卖保险的刘十三,把小卖部留给了孙子刘十三。

“为别人活着,也为自己活着,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人总要学会长大,那些活着的,老去的,死去的,都是生命那条银河中的光,一缕缕微小到尘埃的光,最后都会汇聚成一整片星河,在生命的长河中熠熠生辉。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是王莺莺小卖部货架上堆着的岁月与夕阳,是刘十三心中永不磨灭的外婆王莺莺,是坚强生活的程霜,也是刘十三自己。

麦穗拖着夕阳晚风转着一串串细碎的时光叶子片片转身翻起了黄昏。这么热的夏天,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伤看出一个洞一直贯穿到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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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云中歌》读后感】

哈哈,大汉情缘的第二部,比《大漠谣》更加的婉转曲折,磨人心弦。读罢全篇,心中只回荡着四个字,家国天下。没有了第一部骠骑大将军的铁马金戈的风采与沙场上的豪情万丈,第二部带来更多的是隐忍与退让。不同的时代背景,造就了帝王不同的性格,也造就各个主人公不同的命运。

夜里读完全篇,久久不能入睡,跟着故事心痛,跟着故事窝心,爱着的人不能长相厮守,最亲的人却不能担起信任,整个气氛都是一派惨淡,作者传达出来的信息我读懂了一点,就是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谁都不能事事如意。心疼着历经世事洗礼的堕入凡尘的精灵云歌,佩服着刘弗陵的心系天下与坚守承诺,悲悯孟钰的自作自受与有缘无份;最可怜的是刘病已和霍成君,前者身世苦楚,隐忍一辈,虽最后登顶最高处,可是又能怎样,得不到自己喜欢的人,失去自己的亲兄难弟,曾经最亲最近的人都一个个离他而去,怀中人心怀不轨,虽然外在光芒万丈,可是内心孤苦与自责,做的错事太多,晚上怎能睡的安稳?后者机关算尽去也是个可怜之人,爱的人不爱自己,为了家族背叛自己,人哪能容得起背叛,万事皆有因果,种下因肯定有果,可怜可叹;霍光是个矛盾的人,他的人生都是纠结的,不过幸好他的立场是正确的;许平君是个勇敢和幸运的人,追寻到自己想要的幸福,又在想要把握住幸福的时候得到云歌的退让和孟钰的指点;过的逍遥的我觉得是上官小妹,幼时有刘弗陵的照顾,后来做了正确的选择,因为帮助过刘弗陵,拯救过大汉的江山,这样的事情,这样的被信任且是被自己心爱的人信任的力量足支撑她度过一生,这些回忆也能充满她的生活,人生只一不悔二字就足矣,所以她的人生不能说是圆满的,但起码是有飞鸟飞过的;结果最好的莫过于于安,年少时有刘弗陵这样对他十二万分信任的人,或是亲人,并且亲眼见证了自己亲人的幸福与这世上难能可贵的爱情,后来就可以跟着云歌一起踏遍千山万水,心中念着值得想念的人,身边护着想要保护的人,精神世界真的是圆满了,多好,一生如此。(桐大的文总是这样,没有绝对的主角,人人都有血有肉,有自己的鲜明个性,有自己存在的位置)

整篇最悲痛的看到云歌被孟钰灌药,可以想象自己曾经最亲近的把自己的孩子毁掉,还是跟自己最狠的人一起联手的,这样的痛啊。还有被霍成君抽鞭子,凭什么啊?最让人有种快意恩仇感觉的情节是霍曜的出现,牛的很,可惜却没有为云歌报仇,只像是一记漂亮的霍家拳打在了棉花上,让人心口一堵。全文让人稍显遗憾的是云歌没有特别畅快得给刘弗陵复仇,让人惆怅,略过平淡,既然决定了,也去坐了,可是没有金庸的杨过那般扬眉吐气,行动起来还是会遇到这种或那种的现实困难,还是要去取悦讨好刘病已,还要去低声下气的去跟孟钰说话,连去皇陵看刘弗陵还要被群军射杀太窝囊,可也是这样的窝囊,说明了江湖与朝堂的不同,连九五之尊的皇帝都又无可奈何,都有没有办法的时候,何况小小的云歌?她做了她能做的一切,只是让人心疼的要死。

全文的爱情线哪,让人那个纠结啊,再次说明了那个恰恰好,刚好在那里,早一步不行,晚一步不行的关键性。虽说她娘玉瑾当年先碰到孟九,后碰到霍去病,可是老霍同学死皮赖脸,真诚相待啊。可到了云歌这儿,先碰到赵弗陵后碰到的孟钰,孟同学还上门去提亲了,这次孟同学没有放弃,可结果还是没有得到,恐怕是因为爱情中不能掺杂杂质,这种东西连呵护都还来不及,又怎能容人去利用?一次不纯净就永不可再纯净,所以孟同学还是出局了。

从小说这个小孔可窥探到整个汉朝的大概情景,从政治到经济到军事到生活到百姓,才略微懂得为何汉朝被人称作大汉王朝,整的我都想去翻《汉书》了。就只看皇帝和大臣们如此看中民间百姓的舆论,都愿千古留名便知,他们的价值观着实比现在的某些个官员高的太多太多啊!听桐大淡淡叙述不同皇帝的执政方法,文景之治和汉昭帝时期百姓富裕安康,可惜却被匈奴人屡屡侵犯和欺负,武帝时发动战争,一心想建功立业,求的后世永远平安,汉人不再被边疆人欺负,可是却血流成河,百姓生活受到波动,孰对孰错自有历史和百姓来评判,我也没有能力来评说,只是知道这些好皇帝不论采用怎样的执政方式,他们的立场都是对的。尤其从刘弗陵宁负了自己和云歌也不愿负天下人那儿,我深感触动家国天下,有国才有家。也是从他那儿可知,其实最大的情感是宽恕。

【篇二:《云中歌》读后感】

云中歌看完了!捧着书,心里好沉重!就跟看桐大的《步步惊心》的感觉一样,心痛泪流,梦绕魂萦,当然全是为了孟珏!陵也让我哭,为他守着一份早年的诺言十年不逾,为他身为帝王而能处处为云歌着想,为他对云歌的温柔情义,更为他终于等到云歌的爱却盛年早逝而不甘。可我觉得陵是幸福的,在他短暂生命的最后一段时光里,他得到了云歌完整的爱,全部的情!他离去在云歌对他最缱绻最浓烈的爱之时,他完美的谢幕却给云歌留下了无穷无尽的思念和痛苦以至云歌眼中、心中再容不下别人了。如果他晚走几年两人情转薄抑或是时事所逼出现裂痕,云歌可能就不会这么伤痛如斯。可他离去时云歌对他正好是温温的情酿到最浓时,因而陵是幸福地、毫无遗憾的离去的。

可我们孟珏呢!我们玉中之王是多么可怜呢!不错,他结识云歌是在陵之后,是在他最潦倒贫困之时,可小小的、无邪的百灵鸟对他的真心的关怀让他在最困苦的时候支撑着活了下来,那时他心里就有了隐隐的期盼了吧,要活着、好好活着以后再去见她!果然破茧成蝶他终于成了后来那个风神俊逸、气质高华的人儿,等他自信自己有能力配她以后他去了她家求亲,可不知为什么没有成。也许就象其他亲们所说的正因为他是西漠的义子玉儿才为难吗?如果那时玉儿成全了他们该是多么完美!(陵哥哥党们表拍偶哦)以后就不会有那些生死离别、肝肠寸断了。唉,可要真是这样还怎么会有以后的故事呢!于是珏儿就追着云歌去了,设计了最完美的相逢,不,应该是重逢!

他们在长安的那一年里应该是珏儿最幸福的时光吧。守着心中的女子为她做着各种各样的事,把自己最美好的一面都呈给她,做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时能为她做的极致。可惜珏儿为她做的这一切她都是不清楚的,即使有点明白,云歌对他也是淡淡的,因为她心里早就留了一个陵哥哥了。有时我想如果珏儿知道她的心中早就有了一个陵哥哥珏儿会怎么做,还会若无其事的为她默默地做那些事吗?会挑明自己的心意吗?如果云歌知道了珏儿为她默默的做的那些事后还能无动于衷或者说是若即若离吗?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因为这两人都是极其自傲的人,一旦知道对方的心意后定不会像常人那样心安理得的接受吧。一定还是像现在一样,珏儿还是会为她默默做该做的事一点也不让她知道,云歌也一定会选择逃避不会坦然接受。哎,还真是苦呢,珏儿的情和爱啊!那么样的自敛又是何必呢!有时我想若是珏儿在云歌重见陵之前就为云歌而死,事情会不会完全不同!在云歌慢慢的接受了珏儿之后因为一场变故珏儿为救云歌将死之时,比如把珏儿坠落悬崖改在云歌重见陵之前,让他在弥留之际一点一点说出过去的种种情形,一点一点说出自己对云歌十年的牵挂思念,一点一点说出他为她所做的一切一切之后完美谢幕离去,云歌是不是终于会明白他为她的一直以来的所有付出所有不计任何回报的付出,是不是也会为他痛哭为他伤心的再容不下别人包括她的陵哥哥呢?我宁愿看到这样的故事,因为我看到了珏儿所有的付出可我没看到他得到任何回报,他可以为了心爱的人不要任何回报,可珏儿心中的不甘我心中的不甘有谁来成全呢!我哭,我为玉中之王哭!我为玉中之王痛哭!这样你死后该不会冷清了吧,沧河水中你会安息了吧,你见不到你的云歌可你还有我们孟珏党啊!只希望你再转世后能遇到真心相爱的人好好的过一生吧,至少是付出会有回报的过一生吧,一定一定不要遇到云歌吧,因为她是你命中的劫啊!

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生幸福这应该是指云和陵的初见

在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场心伤这应该是指在长安云和询的相见

在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世无奈我固执的认为这是指云和珏的重逢

在错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段折磨这是指的谁呢?没参透。

不知道桐大会不会写云4了,唉,反正后妈是不会疼小珏儿的,所以写不写都没关系了。桐大真是偏心的人,《大漠谣》里让孟九受苦还可以理解,毕竟玉儿给了他机会他没珍惜,是他自己亲手放掉了幸福也就罢了,可《云中歌》里根本就没九儿的戏不说,还这样虐九儿的儿子,我们的珏儿做错了什么呢要这样虐他?还是桐大根本就不喜欢孟家的男儿?没天理啊!真真让人心疼,心酸,心灰,心不甘啊!

【篇三:《云中歌》读后感作文】

最近对驾驭文字常有力不从心的感觉,一种感受从脑中迅速积聚窜到心间,笔下却总找不准戳中心底的那个准确的词。比如这篇《云中歌》的读后感,该如何表达我的感觉,说不清楚。

之前看过《大漠谣》,很喜欢,讲的是自由主义,书中表达的是对如鲜花怒放、烈火燃烧般青春的赞美;而《云中歌》则讲述生命中的错过,美不是绝对的,好书就是好书,换一种角度便是回味无穷。

刚开始读《云中歌》,并未吸引。太多宫廷争斗,太多铺陈,带着一个谜团走进另一个谜团,当结果出来也未觉豁然开朗,可能只读过一遍,未能悉数了然,不过桐华曾说过,有些线确实不明,等到《解忧曲》出来,或许真的海阔天空了。

不知从哪段开始,就陷入其中了,近乎废寝忘食地想看下去。同事不止一次看到我泪眼蒙蒙,我笑说,看小说呢,太虐了,同事本来惊讶的脸上又多了份诧异。

看完之后,想起一些情节,总想发呆,什么都不干,就那么呆坐着,反复着情节,感叹生命中的错过,纠结着为何会如此。

《云中歌》读后感-生命中的错过虐至心殇

云歌和陵哥哥生离死别

云歌带着儿时的诺言来到长安寻找她的陵哥哥,无奈此时的梦中人,早已不记得她。为了那个承诺,她不远千里,她费尽心力救他出牢狱,她顾念姐妹情,将心底的话深埋,付出一切,谁想一腔热血与感情竟是错付了,眼前的陵哥哥是刘病已,是皇太孙刘询,并不是给她承诺的那个人。

真正的陵哥哥却是那般风景,紧抿的唇角,孤直的身影,冷漠刚毅。每天默默凝视着西方的天空,终日等待着那个持发绳寻找他的人。

直到孟珏让云歌伤心,欲返回大漠之际,碰上一场生死争斗,她被误认为刺客,身受重伤,才开启了她与陵哥哥的劫后重逢。

生离可以阻挡,而死别是任谁也无能为力的。很心疼陵,宁愿放弃江山而选择与云歌比翼双飞,从此天涯海角。可是,再坚贞的感情,再不舍的挣扎,都抵不过黑暗的宫廷倾轧。

陵的离去,带走了云歌的灵魂。那种恨不能和心爱之人白头到老的痛无法言明,怎一个殇字了得。

云歌和孟珏注定错过

大概从一开始,两人就注定错过了吧。两双珍珠绣鞋,赋予两个男孩,云歌却只记得与陵哥哥的承诺。

孟珏求婚,云歌踏上寻找陵哥哥的征途。孟珏追随,以最完美的姿态制造重逢,而太多的算计终是辜负了他心上的人。

她是他心头的温暖、舌尖的百味。他原以为这一生都不会再有,但却寻到了,曾经以为只要自己不放手,就永不会失去,可是,原来他只能看着她一点点地从他的生命淡出。

他以为有很多时间他一直盼望着她的释怀,她也终于准备遗忘过去、重新开始,可是他从没有想到,她的遗忘就是从他开始。

最终的离去,她没有说再会,因为她永不会再与他相会,她只想和陵一起安静地走完余生。

刘病已和许平君曾逝拥有

落难皇孙从不认为自己奢望拥有,他是混混头领,斗鸡模狗,太多的事情,想忘而不能忘,想做不能做,混日子或许才是王道。他很幸运,有一个女子始终追随,为他倾尽所有,无怨无悔。她是他的故剑情深,她是他心里永远的痛。

老天给了缘,让他和她幼年时就相识,这个缘给得慷慨到奢侈,毗邻而居,朝夕相处,抬头不见低头见。可他觉得她像白水野菜,平凡烟火下是寻常到乏味、不起眼到轻贱,他内心深处,隐隐渴盼着的是配得起梦中雕栏玉砌的雅致绚烂,因为遥不可及所以越发渴望。他一直以为得不到的雅致绚烂才会让他念念不忘,却不知道人间烟火的平实温暖早已经刻骨铭心。

他只要轻轻一伸手,就可以毫不费力地接住老天给的缘,将它变作此生此世的分。可是他忙于在雕栏玉砌中追逐,太害怕一个不留神就会再次跌人平乏的人间烟火中,根本没精力,也不想回头去伸手。

所以,他即便拥有江山,拥有一切,但他心里的空白永远也无法填补。

大公子和红衣天人永隔

大公子刘贺是风流倜傥、荒唐至极的昌邑王。

红衣就像他的影子,随时随地都在,他从不用去想如何得到她,从不用去费劲琢磨她的心思,也从不用担心会失去她,反正她永远在那里。他只要轻轻叫一声红衣,她就会盈盈笑着出现。

她侧首时,温婉的笑;她低头时,含羞的笑;她抬头时,粲然的笑;还有她默默看着他时,欲说还休的笑可他竟然从没有看懂过!或者不是他不能懂,而是他太习惯!

直到为了救他,红衣逝去,永远的离开了他。

才蓦然回想起寂静宫殿中,红衣低着头、仔细织着丝绦,她眼中柔情百绕、唇边含着希冀的微笑,憧憬着有一日,她能把它亲手系到他的腰间。可是直到最后,她都没有送出她的同心结。

他自以为聪明一世,却连一个女子临死前的心意都看不懂。

一寸同心缕,百年长命花。一寸同心缕,百年长命花

10篇读后感


10篇读后感(一)

放寒假的时候,妈妈带我去书城买书。我看见一本叫《小公主》的书。我非常喜欢公主,平常总是自己在家里玩当公主的游戏,我一看书里还带拼音,于是就毫不犹豫的买了下来。

书里的主人公叫萨拉,她从小妈妈就死了,她跟爸爸在印度生活。当她七岁的时候,爸爸把她送到英国上学。在学校里她非常聪明、善良,还喜欢看书,总是编故事讲给同学们听,班上同学都很喜欢她。她有一个秘密:总是假装自己是一位真正的公主。同时她也要求自己就像一个真正的公主一样美丽善良。

但是当萨拉过生日的时候,传来消息说她爸爸得病死了。萨拉变成了穷人,她不再上学了,成为一个给别人干活的用人。但是她一直非常坚强乐观的对待一切不公平,人们还是非常喜欢她。虽然她穿的用的不再像公主了,可是她内心却仍然保持公主的风度。又一次她有了一点钱,买了六个面包,他非常非常饿,但她仍把五个面包给了一个同样饿的小乞丐。

这本书我自己看了一遍,又让妈妈给我讲了一遍,我很佩服萨拉,我也想象她一样成为自信、乐观、坚强的美丽小公主。


10篇读后感(二)

相信很多人都读过《狐假虎威》这个故事,故事里讲狐狸利用老虎的气势吓跑了百兽,使老虎相信狐狸是百兽之王。

我认为故事里的狐狸非常聪明,很多人会问为什么这样认为。这就是因为狐狸即将被老虎吃掉的时候,利用了激将法,把老虎玩得团团转。自己不仅没有被老虎吃掉,还将众兽吓跑,这个世界本身就是弱肉强食,如威廉*莫理科讲的那样:放弃眼泪与祷告,利刀不会对绵羊讲慈悲。

在生活里也有这样的事情。有些小孩子在被陌生人要挟时,就利用了狐狸的狡猾,看到有来人时,大声喊叔叔大姨妈等,使坏人不敢进一步。

大将军陈庚就是这样,打仗时,用计谋一次次让敌人轻信,在神头岭战役与七旦村战役中取得大的胜利,这位叱咤风云的大将不也是有狐狸的狡猾吗?

所以狐狸的狡猾是因为他利用了自己的聪明。做为我们又该怎么把这样的聪明用到学习和成长中呢?


10篇读后感(三)

今天,我读了弟子规中的一则故事,名字2020叫《孔融让梨》。

书里讲的是孔融小时侯的事,他小时候聪明又懂事。有一次,他家桌子上有些梨,孔融叫哥哥姐姐来吃,父亲让孔融来分梨,他把最大的,最好的分给父母,然后依次分给哥哥姐姐们,自己要最小的,父亲说,你为什么要小的,孔融说因为我最小。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不管在家还是在外面,分东西的时候,先把最好的,最大的分给长辈,然后再分给兄弟姐妹,最后把剩下的给自己。做到尊敬老人,爱护比自小的孩子。我还知道了,在生活中人与人之间要互相谦让。在家里我也要尊敬长辈,爱护比自己小的孩子。


10篇读后感(四)

连着几天的阴雨绵绵,让我读完了《草房子》这本书。主要写了男孩桑桑在油麻地的六年小学生活。在这六年中,他历经了许多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在全书中,主人公桑桑,做出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如:把蚊帐做成渔网;夏天里穿着棉袄到处跑等等。让人觉得他很好笑。也体现了桑桑的天真、纯洁。秦大奶奶,因为学校是开她家的地而建,所以她就和学校过意不去,常做一些不利于学校的事。就是这样的老太,后来在桑桑等人的影响感化下,也有所转变。还救了落水小孩。不幸的是在救一个南瓜时丢了姓名。作为一个老人有这样的变化真是不简单。

《草房子》中桑桑童年的乐趣和刻骨铭心的经历,让我感受到在情感淡漠的当今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是显得多么弥足珍贵。


10篇读后感(五)

暑假里,我看了《希腊神话》这本书。

书中塑造了众神之王宙斯、天后赫拉、智慧女神雅典娜、月亮女神阿尔忒弥斯、太阳神阿波罗、战神阿瑞斯等的人物形象,还讲述了一些半神半人的英雄传说,包括赫拉克勒斯的故事、俄狄浦斯的故事、阿尔克迈翁和项链以及特洛伊的系列故事,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数普罗米修斯的故事了。

天地创造之初,大海在涨潮,鱼儿在水中嬉戏,小鸟在天上歌唱。天神之子普罗米休斯仿造天神的形象创造了人类,他教人类观察星辰和季节,教他们说话和写字2020。他训练马匹拉车,给病人寻来草药,指导人类一切生活上的技能。但在一次献祭的宴会上,普罗米修斯冒犯了众神之王宙斯,使得人类得不到火。普罗米修斯没有被宙斯吓倒,当太阳车从天空经过时,他趁机偷取了火种带到了人间。普罗米修斯因此再次得罪了宙斯,被宙斯困在高加索山上,多年后才被赫拉克勒斯解救出来。

读了这个故事,我十分敬佩普罗米修斯的机智勇敢、不屈不挠、勇于献身的精神。这种精神也鼓舞着我们现代人去战胜各种各样的困难,追求更加美好的现代生活。

《希腊神话》里还有许多的故事都充满了无穷的魅力,它将伴随着我们度过一个美好的童年时代。请同学们也来读一读这本书吧!

观《云中行走》电影后有感(优秀范文)


我们正不知该看什么电影,在电影院里踌躇徘徊,此时我停留在了一块宣传板前。

“我的梦想,是在美国双子塔之间连接钢索,从一塔顺钢丝走到另一塔顶。”我就呆呆的伫立在这块板前,不由得睁大了眼睛,在双子塔?那个有110层高的大楼上?走钢丝?在惊讶中我拍板就看这部电影了,也是想看看,这个人怎么完这可笑又不可理喻的梦想。

然而事实是,看这部电影期间,我手上的冷汗就一直没干过……

男主角菲利普是个对平衡杂技很有天赋的人,在自己天赋的前提下,他努力的训练,为了他的梦想,他筹备计划了几个月,摔了无数次跤,最终完成了自己的梦想,最后一段,影片高潮,实在是惊险至极,在男主角走钢丝的时候,电影院里一刹静的连爆米花的咀嚼声都没有了,所有人的神经都被吊了起来仿佛悬在了那根摇摇欲坠的钢索上,紧绷着。

惊险之余,缓缓疲劳的心脏,我走出了电影院。

我们每个人都是主角菲利普,站在双子塔的一边,前方那个同样高度的大楼就是梦想的顶端,意味着成功、收获与幸福。而连接两个大楼的唯一之路,是一条岌岌可危的钢索。而我们,决定走上这条路时,就要有永不回头的决心,我们轻轻踏上那根摇晃的钢索,小心翼翼走向梦想的顶端。中途可能会遇到突如其来的阻挠,像是男主角菲利普遇上的一只猛地飞来的老鹰。有可能会被它人的议论所干扰,但无论是欢呼还是嘲笑,都不要自乱阵脚。每个人对梦想来说,都是个有天赋的孩子,有些人命运的钢索偏偏比他人要稳定,有些人的钢索命运比别人缺少一根重要的螺丝钉,每个人命运的钢索都不一样,你会觉得愤怒、你会对着天上喊不公,可当你有了能力在命运上行走自如时,你就不会惧怕这些命中注定的阻扰。就像当菲利普走上钢索时,菲利普之前要处处躲着的警察也只能被戏弄,无可奈何。

当然梦想的危险性太大,一不小心就会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你有无数个借口可以安详的停留在楼顶,但看到一个个曾经和你一同挂钢索的人们已经踏上了梦想的顶端欢呼雀跃,空留一人又是何等寂寞,你想重拉钢索,挽回奄奄一息的梦想,可夕阳已落,无意间竟已经两鬓白发,暮然发现,自己已经没有能力,走到梦想的那一头。

所以,别让借口杀了梦想。

我们走在人生的钢索上,对面是无数尽是繁华,繁花漫山遍野;回头是无尽净是凄凉,平庸碌碌一生。

崩溃读后感10篇


很多时候,书籍都可以教人成长,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作品这本书,我一看就入迷了,书中讲述的很多东西给了我许多回味。在阅读作品后,为了让我们的感悟更加深刻,不妨动动笔将它写下来。怎样写作品读后感才能体现内心感悟呢?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特别编辑了“崩溃读后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崩溃读后感 篇1

《崩溃》一书的主要观点,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一个建立在脆弱生态之上的社会,环境恶化往往引发社会崩溃。毫无疑问,在作者戴蒙德看来,地球的生态平衡是非常敏感和脆弱的,因此他反复敲响警钟:既然我们暂时没有另外一个星球可以过活,那么最好不要通过摧毁自己的生存基础来谋求发展,因为那不仅愚蠢,而且危险。

这个观点其实并不新鲜,随着对地球承受能力的了解日益深化,很多人都意识到,无限索取不可能是持续的,地球母亲的奶水迟早会枯竭;按科幻小说那个早熟的预言《弗兰肯斯坦》,到时人类会被自己亲手创造的怪物所毁灭。但贾雷德戴蒙德不同的地方在于:他以文明/社会为单位,以法医解剖的方式来进行病理分析。他对复活节岛和格陵兰两个孤立文明的论断尤其带有死亡诊断书的味道,并带着一种隐喻的方式暗示我们:如果仍然那么愚蠢,那么这也可能成为整个地球文明的命运。

但有句话说,我们从历史中得到的教训就是人类很少从历史中吸取教训。为了证明这一点,作者列举了几个典型的案例加以分析,其位置散布在地球各个角落:复活节岛、格陵兰、卢旺达、海地和多米尼加这一取样显然是精心选择的,地形、植被、气候、文明都有很大差异,各自具有指标性。更重要的是:这些地点都带有一种实验室环境的特征:相对孤立、变量有限、大到足够具有代表性但不至于太大以致因素错综复杂难以分析。这样便于作者在实验器皿之外像上帝一样观察着该社会的成败兴亡,对他来说,实际上地球也是一个巨大的、正进行极其复杂化学反应的实验室,只是对这一实验,我们输不起。

这一思维方式本身是典型西方式的,十多年前著名的生物圈2号实验就是其产物。当时科学家们在亚利桑那沙漠中模拟地球环境建造了一个巨大的密闭实验室,作为火星殖民地的模型。实验的失败加深了人们的如下认识:我们只有一个地球,以及,人类尚未成为上帝。因此,我们目前唯一的选择就是在这个有限地球时代,谨慎地实现可持续发展。

直到相当晚近的时代,人们仍然普遍认为大自然有能力保护自己,极少有人设想人类干预的破坏性后果,原因之一是在技术不发达的时代,人们对环境的反作用力相对微小,环境能够自然恢复。正因此,很多传统社会其实并不像现代人想象中的那样热爱环境,相反,古代一些人迹罕至的地方一旦成为人类殖民地,都伴随着一波大型动物的灭绝和生态变迁。现代环境恶化的加剧只是因为技术发达后破坏性更强,而对神灵的敬畏却下降了,获得了神一般的力量却像恶棍一样予以滥用,这基本上被视为现代环境问题的根源。既然我们不可能退回到原始技术时代,那么敬畏自然和生命,也许是有限的选择之一。

在真正觉察到大难临头之前,人们通常很少预见到即将到来的危机。在环境问题上人类向来是不见棺材不落泪的。作者用两个名词悄悄变化的常态和景观失忆来描述这一危险,通俗地说也就是温水煮青蛙:人们往往对缓慢的变化失去警惕和记忆。但问题在于:当剧变到来时,一切都已晚了。生态崩溃到来的时候,无人可以幸免,就像空气污染面前,也是人人平等。

和在《枪炮、病菌与钢铁》中论述的一样,作者对人类命运的关注总是与地理环境紧密联系在一起,为了避免再次被扣上地理决定论的帽子,他在本书中对论点进行了更谨慎的阐述。虽然他全书都在强调生态崩溃导致社会崩溃,但同时又补充说没有一个社会的崩溃可以完全归咎于环境变化,它是条件之一,但既非必要条件,也非充分条件。尽管社会崩溃未必由生态崩溃引起,但生态崩溃却几乎总是引起社会崩溃,因为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不幸,由于对这一问题的过分关注,他在解释某些问题时总是易于受到诱惑,例如将卢旺达大屠杀归因于人口压力。但人口压力更大的印度比哈尔邦也未爆发大屠杀,而爆发种族清洗的波黑也谈不上有什么人口压力,大屠杀只能用集体暴力的政治来解释。

人类文明在地球摇篮里已经生存了五千年,如今在一种增长的绝望情绪之中,才开始反省:我们到底要一个什么样的地球?这么说是因为地球的未来正日益取决于人类的喜好。享受了地球哺育的人类,有必要进入一个反哺的时代,而这也就意味着必须改变我们的文明。作者再三强调:人类社会的应对、决策,对环境和社会的命运都有着决定性的意义,而这种决定性未来只可能更强。说到底,地球和社会的命运掌握在我们手中,成败都怨不得别人,因此关键是要具备远见和避免群体决策失误,而这需要全社会认识的深化以及意见的公开博弈。

崩溃读后感 篇2

一个大国的崛起与崩溃:苏联历史专题研究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支持社科文献出版社的图书,均对我的研究非常不过希望价格再便宜点就更好了从各个方面来说,本书的第一卷中关于十月革命与二月革命的自发性一问相当不错,分析独特、有说服力。但本书在对于斯大林的评价上不够客观、全面,没有一篇系统地对这些人物进行全面的、客观的评价的文章,大多从不同的角度切入,并且局限于该角度,因此适宜专项研究的人阅读。本书从各个方面论述了苏联进行国家建设和卫国战争的详尽过程,利用苏联档案馆解密的最新材料真实地还原了一系列的历史事件,尤其是文章中关于十月革命的背景介绍、关于新经济政策的讨论、关于喀郞施塔得叛乱的全过程、关于苏联等级干部制的论述相当独到、充分,且另辟蹊径。就本书而言,并不像某些人认为的是戏说历史,我认为他从一定的层面上客观的还原了历史的真实性,并且具有十分新颖的时代性。从整体上来看,这套丛书的论述相当全面,囊括了几乎所有的苏联建国期间的重大事件,其理论视角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出发,用批判历史唯物主义的精神对各大事件进行了论述。对于学历史的,或者政治学,或者苏联历史爱好者来说,这本书将是相当出色、相当完备,相当有价值的一部书;而对于一般的历史爱好者而言,这本书的语言并不晦涩,也将是一个良师益友推荐大家购买不过价格确实贵了点……

崩溃读后感 篇3

《天朝的崩溃》读后感1000字:

当读完本书后,我对这段距今已近二百年的发生于“天朝上国”的耻辱的历史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无疑在这段历史中应当有很多的罪人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遭受无数后人的唾弃与辱骂,但正如本书作者所言:“在天朝体制下,这种于制度,器物,士兵上面的差距,又岂是一两个人可以弥补的。”

本书号称“鸦片战争再研究,”主要从鸦片战争出发,以历史人物的变化为主线,又从各种角度上分析了战争失败的原因,最终完整的论述了整个事件的发生过程以及结果。我对作者清晰的思路以及他能够站在一个比较可观的角度上去冷静的分析整个事件和活跃在这个舞台上的每一个人物感到钦佩。不论是主和派的琦善、伊布里或者主战派的林则徐、奕经,作者都能从人物的性格、经历等出发作出较为客观的评价。纵观本书,作者对各个名词以及历史事件的注解是最令我钦佩的,这是我看过注释最多的一本书,相信作者肯定在上面花了不小的功夫。而且本书最重要的是让我们了解到了晚清的一个官场环境,从京城到地方,一个七品甚至八品的小吏到了地方甚至比一省督抚还要厉害,主政一方的总督巡抚之间粉饰之风盛行,说之为胡编乱造都不为过。

就拿奉旨剿匪的“靖逆将军”奕山来说,在道光帝不低于六道圣旨的催促下,这位深受皇恩的康熙帝的五世孙足足花了两个月的时间才到达广东,而后手握数万大兵的奕山在对英的作战中被打的落花流水,英军一直逼到广州城下,开出了数条条约。最终交出了六百万的“赎城费”后英军才撤去。但是他是怎么汇报的呢?完全颠倒了历史舞台上的正反角色,英军反而成了祈和的一方,还借段永福之口说出一段自我表白的话“大将军奉命而来,唯知有战,”一何壮哉!再说整个战争的决策者——道光帝,这位以勤俭而著称的皇帝光是其自身对战争的态度就已经令人难以琢磨了。在英军已经进驻长江时他还不了解“英吉利”到底为何物,且其本身又在战与和之间反复,没有丝毫的坚决性。读后感·在这样的皇帝与大臣之间我们能看到的只有大清王朝的余晖,而道光帝自己如果知道仅仅在十四年之后他的儿媳慈喜将带着一家老小匆匆逃出紫禁城奔向热河,不知又将作何感想。

在读完本书后,我不禁也要有同作者一样的问题:中国大陆与西方的差距比起一百五十年前鸦片战争时是扩大了还是缩小了?我相信时间终会给我们答案。

崩溃读后感 篇4

约翰.加尔通,1930年生,挪威政治学家,国际公认的“和平学之父”,1987年获诺贝尔环境奖。一生著作等身,已出版85部专著,27部合著,其中44部被译成33种语言,发表论文1500多篇。系多所世界知名大学教授。曾担任联合国高级顾问。亦曾10多次访向中国。

1980年,他预言十年内德国柏林墙倒塌,随后苏联帝国崩溃,当时无人相信,但事实证明他是正确的!写于20xx年的.这本书,分析了美帝面临的15大矛盾,并预言美帝国将在20xx年崩溃。这本书一问世,立即在大西洋两岸引起极大轰动!对于书中预言的结果,我们将拭目以待。

千年罗马前车鉴,

后世帝国宿命贱,

军事文化强驽末,

政治经济痼疾残!

二零二零显死兆,

冠毒助衰掀狂澜,

精英无能唯甩锅,

瞻念前景心凄然!

崩溃读后感 篇5

读《我曾走在崩溃的边缘》读后感3000字:

我们不需要考虑自己能走多快,只要知道自己在不断向前就行。——俞敏洪

人生的某一刻,有没有觉得要崩溃了?乍一看俞敏洪的这本书《我曾走在崩溃的边缘》,你是否也突然觉得姗姗来迟,很想了解书中到底诉说了怎样的故事。正值福州同城读书会与福州数点梅花读书会推出线上联合读书活动的契机,笔者选了这本书。

线上读书活动从6月3日开始,将持续到6月28日,活动主要由参与者报名时提交计划阅读书籍,并于月底前提交读后感。本次活动,是同城读书会首次试水线上读书,旨在号召书友回归读书本质,利用碎片时间精读一本书,在读书的过程中沉淀、提升,通过撰写读后感,自我获得收获的同时,亦可分享给其他书友。

在追求物质生活的今天,也许我们没有太多时间追求精神,但在他人的分享中,却可实现知识共享,这也是笔者组织、参与读书会、服务公益事业的初心。作为同城读书会的组织者之一,笔者觉得有必要结合亲身经历,写点什么,或许能带动更多人回归阅读,关注读书带给自我的改变,如能得到其他书友的共鸣,甚感慰藉……

《我曾走在崩溃的边缘》这本书,初见书名,便激发了笔者的阅读兴趣。这本书是新东方创始人俞敏洪4月出版的新书,俞敏洪第一次完整、深度地讲述了新东方的创业历程,披露了新东方从一个培训班成为上市集团的风雨征程,以及他本人和他的团队曾经经历的至暗时刻,甚至曾走到崩溃的边缘,他本人甚至面临生死的挑战。

创业维艰,1/4个世纪风风雨雨,也曾走上巅峰,也曾跌落谷底。在邀请合伙人加入加入及共同发展的过程中,面对利益、纷争,也考验着人性,正如黄晓明、邓超、佟大为三人扮演的《中国合伙人》那样,他们三人的故事即是根据新东方的故事改编而来,而黄晓明扮演的成东青原型就是俞敏洪。你能从他身上看到朴实、忠厚、善良,正是这样的品性让新东方几度脱困;你也能从他身上看到好学、乐观、拼劲,正是不断上下求索让新东方持续向前。

崩溃读后感 篇6

首先,我并不太对中国:摇摆不定的巨人这一章感兴趣。大不是因为不关心自己的国家,其根本原因在于在阅读其他国家的状况以及其所面临的问题时可以更加客观,以一个旁观者的态度去理解问题分析问题,以达到更高效地阅读。当然,从主观来讲,我个人也更喜欢去阅读一些发生在完全不了解的国家的毫无概念的事情而不太喜欢去阅读已经了解过的事情(尽管是片面了解),可能这只是兴趣所在吧。

全书的格局很大, 从其研究所覆盖的范围之广(全球)到所穿越的时间之长中都可以体现。前言中的消失的伊甸园吸引了我的关注,可能仅仅是因为它的名字。而细读完全段却发现它并没有在讲述一个美如伊甸园的地方是如何消失的,而是在讲述人们因为潜意识里带有一种对现代人类遗迹古时人类的区分而无意地提出的一些错误的观点,之后反驳它;没有华丽绚烂的场景描写的语言,却用详细的对比论证以及递进使我信服这个观点任何种族(以时间为界限)都是平等的。基于我的兴趣所在,我会主要讨论有关于格陵兰维京社会的第七,八章以及拥有两个民族两种历史的一个岛屿的第十一章。

格陵兰岛并非都是绿的每个人在见到它的名字Greenland时大都会提出这个疑问。我虽然没有去过格陵兰岛,但当我在北欧旅游的时候,当地的地陪告诉我,最适合格陵兰岛的名字是冰岛,格陵兰岛这个名字只是为了吸引更多人前往此处这也恰恰与书中观点相匹配。格陵兰岛和北欧三国(因为我只去过挪威,瑞典与芬兰,其他两国不做评论)的历史也十分相似充满了维京,斯堪地纳维亚(斯堪地纳维亚半岛及三国所处岛屿)等词汇。气候倒也差不多,但是由于最吸引我的是极光而非连年的寒冷,所以此处不做评论。格陵兰岛的气候多端,这也是为何当地生存的人类不断卷土重来的一个原因。然而气候多端的影响不仅作用在一个人类聚落之内,在聚落与聚落之间(及种族之间)也有一定作用。文中也提到过,长期生存在格陵兰岛的维京人(尽管卷土重来)在气候的作用下最终被因纽特人所打败。读到一半时我就已经感受到这些维京人的固执之处他们不愿改变。无论是放牧业、农业、渔业他们没有改变他们以前的习惯尽管他们或许知道这会阻碍到他们在格陵兰岛的生存。我猜这可能与这个种族过去的历史有关就像中国人骨子里比西方人要保守一些。

现在从高纬度地区来到低纬度地区。这两个贫穷的国家多米尼加共和国与海地任何人至少听说过一个以上,但很显然,对于这两个国家的了解,也就局限于中美,穷。的确,这两个词已经足以概括这两个国家了。若问到它们的差别,显然是多米尼加共和国有希望,而海地几乎无希望政府并没有下台所以也不能说是完全没希望。显而易见这种现状的出现,最能解释其原因的终究还是历史。而环境的变化,经济的变化,以及人民内心的变化其实组成了一个轮回,任何其中一个的衰退都会导致其他的衰退,若政府或人民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去阻止,那么这个轮回将继续轮下去如同海地;当然,任何其中一个的发展都会导致其他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需要让它们继续轮会下去,一切都会变好如同多米尼加共和国。而他们的本质区别我认为是观念。文章中可见,多米尼加共和国相对海地来讲要先进得多。当多米尼加共和国开放国家时,海地似乎在执行闭关锁国;多米尼加共和国先于海地平息动荡不安的政局;多米尼加共和国的独裁者虽然是独裁者,但是他在国内用强制性手段进行现代化建设在当时看时无理粗暴的,但从客观上,或是长远上看还是极其具有效果的,在这之后现代化建设也没有停止下来,而海地,反之,则没有进行现代化建设,没有发展工业。还有许多社会因素不做过多讲解。在文中也同时了解到巴拉格尔这个人,他看似更加暴躁,但是在客观促进国家发展这方面他做出的贡献是巨大的。无论这个国家能否发展起来(需要漫长的时间,无法讨论),人们对其至少是报以希望的;当然,在没有出现下一位巴拉格尔之前,它是否会变成像海地一样的国家也是值得人们担忧的。但不得不承认的是,若两国可以理解到共同的问题并共同发展,或许它们的状况会得到较大的改善尽管合作的可能性较小。

崩溃读后感 篇7

本书大体讲求俞敏洪老师如何创办新东方以及新东方的发展历程!

1、没有任何一个企业或个人的发展是一帆风顺的,都是曲折向前的,都需要有一个在绝望中寻找希望的心,有一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有一种终身学习成长的意识,有一种诚信、坦诚、值得信任的品质;欲做事,先做人,无论何时都要坚持原则;

2、一个人必须的要不断自我驱动、成长才能壮大,其一,让自己变得更有价值、更能干、更有作为的过程。其二,要敢于改变。其三,执着的追求与时俱进的信念。其四,诚信,让你更好的融入社会,同样可以让公司更强大;

3、要有大格局,要排除琐碎的事情,最好的方法就是有一个博大、坦诚、诚恳的胸怀;

4、不断让自己去面对陌生的环境、陌生的工作,以此来激发自己的工作能动性和创造力,以及面对危机时处理问题的能力!一直待在同一个地方,同一个岗位,会变得安逸,能力得不到提升,无法进步;

5、用积极的心态拥抱变化,拥抱挑战,拥抱科技变化带来的挑战和机遇,运用好科技,把科技和自己的业务结合起来!

每天进步一点点,积少成多,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拓宽自己的视野和格局!

崩溃读后感 篇8

落日余晖——《天朝的崩溃》读后感1000字:

潇湘夜雨细细密密打落窗前,关于鸦片战争的秘密在紫禁城中锁了几百年。是谁又去轻轻地推开那扇门,回到晚清一探究竟?

曾听说过这样一段对话。“你知道中国吗?”“哦,是一个国家。”“不,那是一个屹立东方五千年不倒的传奇。”

每看一次,心中炽热的火就沸腾燃烧一次。看今日雄鹰在习近平总书记的领导下远走高飞,扶风而起,作为中华儿女心中必是骄傲自豪的。但在推动建设社会主义社会同时,中华人民同样需要致力于研究国家历史,从中汲取经验,求真、求准,才能更加迅速地发展起来。南怀瑾先生就曾说过:“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亡国不可怕,最可怕的是一个国家和民族自己的根本文化都亡掉了,这就会沦为万劫不复,永远不会翻身。”可见历史文明对于一个国家民族复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绪论开篇茅海建教授就直切主题地剖析了见证并参与到鸦片战争中的天朝官员——琦善。纵观全书,琦善的思想代表的是清朝众多官员乃至道光帝的思想。从主观上来说,琦善就是整个清朝的代言人,他在鸦片战争中的作为,昭示着清朝官场的潜规则,侧面反映出清朝政府的统治和官僚机构的政治面貌。

琦善的行为个性是现象,大清王朝的统治形势是核心。透过这一表面,我们能看到的本质是:整个天朝对待“夷人”的傲慢态度,对待战争的疏忽大意,对待战败后的侥幸心理。

姑且抛开这些历史,我对于茅海建教授的这种辩证思维无不惊叹。琦善无论是卖国贼还是大英雄,从客观上来说都只是一个普通人,这种褒贬机制形成的原因可能是他的行为,但是我们从主观意识中却错误地夸大了个人的力量,从而忽视了历史进程发展的必然趋势。鸦片战争的失败在于中国的落伍,侧面看出同时期清朝官吏的无能、统治者昧于世界形势和行政机构的颓废。

对于军事力量,作者首先就一针见血地之初清军与英军兵器形式上的本质致命误区:冷兵器与热兵器混合。不仅如此,而且管理体制的不合理,使生产技艺水平停滞不前。其次是兵力与编制上的问题。清朝绿营兵主体是汉人,分散兵力实际上是为了兼顾经济上与政治上的考量。但兵力支出后,调兵速度缓慢则让清军处于绝对弱势的地位。再论其编制。清朝的军队都不是纯粹的国防兵,却分为八旗和绿营两大系统,八旗又分为京营和驻防两部分。国力分散在全国,主体又以绿营汉人为多,部署在行省,省的军事体制又分为提、镇、协、营,营为基本单位。兵力过于分散,绿营兵重“社稷”而非“国家”,这又是导致清军战败的一个主要原因。

清朝政府后期的统治漏洞百出,实际上已为战败埋下了最大的祸根。其实天朝官员或多或少都已经意识到了英军的强大、清军故偶顽抗的无畏挣扎和必然战败的事实。他们的意识已经开始麻木,战胜或战败对于他们来说已无太大意义。但是主剿和主和这一决定关乎民族道义。在明知会战败下主和似乎是最佳选择,但是道光帝又不能接受国家落后、个人懦弱无能的现实。只有亲临战场的人才会思考“主和”的问题。但是可悲的是,他们的思想被潜移默化,在封建制度的淫威下自欺欺人。

对于鸦片战争人们总会有许多的误解,这些误解形成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但是我认为战争的失败主要还是归因于清军作战的质量、政府的统治形势及机构体系化的程度。满族人在建立后金之前仍处于奴隶制度。其从奴隶制度转化为封建制度之际,却误入了许多因素。统治机构权力集中于君主,集中中央集权的一些机构甚至名存实亡。过度集中则容易产生极端,这样整个天朝的兴衰就直接取决于一人。总体上来说,也取决于这个民族的气质特征,造成了天平严重倾斜的形势。但是无论如何,统治者也是时代中踽踽独行的一个人。同理,看历史不能只看表象,也不不能过度夸大一个人的力量。

“欲要亡其国,必先亡其史;欲灭其族,必先灭其文化。”不会从历史中汲取教训的人并不能称之为人。历史的发展有其必然的趋势,但是我们不能让民族文化被解构,不能让民族自信被涤荡。在探索历史时要用辩证的思维,不能以偏概全,断章取义。研究历史,不仅是民族发展的奠基,更要让历史深深扎根于我们的血液当中,让中国重新雄于地球!

崩溃读后感 篇9

《抱住我崩溃的大脑》读后感600字!

我在他人的推荐下买了这本《抱住我崩溃的大脑》,作者知念实希人是日本的新锐推理作家,获得过岛田庄司推理文学新人奖,这本小说是他的代表作。

我用一天的时间读完了他,故事流畅,读起来没有晦涩之处,这与翻译有关,同时相比于老牌推理作品,这个故事的发生更接近于当下的时间背景。

实习医生碓冰在海边的疗养医院认识了患有胶质母细胞瘤的由香里,在由香里的帮助下,碓冰揭开了父亲出走死去的谜团,而由香里也在他的陪同之下冲破钻石鸟笼,二人解开了环绕各自的枷锁。而当碓冰正视自己的恋情之时,“由香里”却因病去世,留下了遗嘱的谜团。

在由香里的房间与之交谈的记忆究竟是否真实存在?她生前的行踪如何?碓冰由此经历了反转。

整部小说读下来,感受高于我最初的期待,从中部到结尾的反转有惊喜。

医生对救治与放弃的微妙把握,重病将死之时对生命的理解,还有与医学专业相关的线索包含在推理之中,不愧是医生的作品。

但是作为推理小说,故事当中描述恋情的比重显得过大,更像是爱情小说。以“精神崩溃”为由令碓冰相信关于由香里的记忆是“幻影”,似乎有些牵强。主人公循序渐进地分析,从各处搜集线索,但严格意义上没有案件和诡计。名字和身份互换是推理小说中经常出现的桥段,由香里和朝雾由这两个名字中都包含“由”字,细心的读者可能会略有发觉,在谜团解开之时,也会有“果然如此”的感叹。

死亡迫近之下的真爱考验,以生命救赎生命。这是一部满含情感的浪漫主义推理小说,不同于传统推理的残酷,更多的是对爱情的珍视,令人感动,虽然推理并不足够,但值得一读。

崩溃读后感 篇10

关于经验的书籍,比如创业经验、人生经验等,我总是很乐意看,写得越真实就越有价值,这本书就是一本真实的关于俞敏洪创业经历的书籍。我不仅学习了如何创办一家公司,也理解了目前新东方的发展和问题的原因。

他最开始是通过免费上课的方式来做广告,只有小部分的学生付了学费,中途会有旁听生,他不会赶走他们,而是让他们蹭课,这些学生蹭课久了不好意思就也付了学费。这是第一批学生,由于教学好,这些学员成了他的品牌宣传员。口口相传,新东方就办起来了。实际上,学而思也是通过这样的方式起家的,最初,学而思创始人教奥数,家长看孩子学的好,就给他推荐了学生,口口相传,后来学生越来越多,才有了如今的上市公司。

在办公司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一件事你做不了,那么一定要找几个人同时帮你做,让他们在获利的同时互相制衡,如果只是让一个人做,这就相当于开饭馆的老板不会做饭,找了一个大厨,这是很危险的,除非你给足利益,但是人的欲望是无止尽的,你不能确保你给的利益是否可以永远满足他。

创业路上,利益分配是随着阶段而变化的,最初俞敏洪是给老师固定工资+奖金;后来徐小平、王强来了以后,采取合伙人机制;2000年后有了长久合作伙伴,变成股份制;上市后是利益分配机制。

和同学朋友创业,一定要注意:1.利益结构一定要清晰分明,明确每个人占多少股份;2.利益分配结构一定要是动态的,因为未来发展过程中谁的贡献最大是不确定的;3.要有清晰的上下级结构,得有最终决策权机制。

一个坦诚、让人不需要防范的人,他获得资源的效率是最高的,成本是最低的。一个人只要拥有诚信、坦诚和信任,那么别人就会对你非常放心。当然,要讲究技巧,如果做事不给别人留情面,那么就算你诚信、坦诚、l可信,别人以后做事情也不会给你留情面。

和政府官员打交道时,核心原则是友情相交,而不是利益相交。也就是说,你可以跟政府官员建立起很好的个人感情,比如一起吃个饭,作文聊聊天,只要不过分奢侈。很多官员本身也是非常有想法的人,有很好的品格的人,跟他们打交道,让他们对你的人品人格予以认可,这种事情叫作友情相交,最后对方把你视为朋友。但这绝对不是利益相交,比如遇到事情拎一大捆钱跑到官员家里说,你帮我把这个事干了。即使官员帮你干了,这种事最后也会带来比较大的后遗症。如果遇到就是要钱的官员,不给就不办的官员,那么宁可放弃利益,也不要走这条路,因为风险很大,因为越是这样的人,越有可能被抓起来,遇到这样的人你就避开。跟好的官员打交道,这样既有了友情,又有了交情,互相之间还能学到东西,而且还可以把自己的业务放在一个非常安全的范围之内。

好书带给人成长,拓宽你认识世界的边界,从这个角度来说,这本确实是本真诚的好书。

读后感旅人10篇


以下内容“读后感旅人”是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从网络收集整理的。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阅读完作品后,我们可以大概了解作品的情节走向。我们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来表达自己阅读后的所思所感。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读后感旅人 篇1

《花与梦旅人》读后感

五一劳动节期间,我读完了一本叫做《花与梦旅人》的书。

这本书的内容很简单,却引人入胜:温格是叶南初中初二六班的学生,同时也是校报的小记者,她为了得到校报的素材,独自进入了学校旁新开的鬼屋探险,在鬼屋中遇到了被囚禁的“吸血鬼”未来,得知未来竟是真的吸血鬼,温格决定救他出去,不料中途反被鬼屋主人囚禁。温格想了很多办法,最后在同学沈铭溪的帮助下与未来一起逃了出去。随着神秘男子阿基德的出现,温格发现未来竟然是三十一世纪的吸血鬼王子!为了救患病的妹妹,他用时空机穿越到了二十一世纪,来采集人类血液作为研究样本,不过他的方式是“献血”!但与此同时,三十一世纪的刺客碧儿也穿越过来,到处追杀他,关键时刻,未来让温格戴上面具从小道逃走……最终,未来打败了碧儿,温格用真诚与碧儿成为了形影不离朋友。

这只是个再也平常不过平常的结局,但我知道了,即使是冷血杀手,真诚都是可以打动对方的,只要你足够真诚,钢铁也会被融化;有些人看起来尖酸刻薄,你要相信,没有人的心是真正“坏”的;朋友之间,总有些打打闹闹,不猜忌对方、不见风使舵,相信对方,做一辈子的朋友,那就是真正真正的朋友。

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封面有点花哨,不代表内容就就不好,望大家看一看这本书!

读后感旅人 篇2

 《梦旅人》我们都是梦旅人,寻找头上的天堂。

献给所有像梦旅人一样的孩子们

梦旅人白色的围墙/没有终点的延伸/彼端是救赎/红色的斜阳/照在最脆落的地方/尽头是救赎。围墙的外面是世界,现实、欲望、金钱,所充斥的世界。围墙的上面是天堂,梦想、幸福、快乐的天堂,天堂会不会是寒冷的呢?会不会是孤单的。我想或许是的吧。这个世界谁可以做到尽善美呢?谁又能做到尽善美呢?或许孩子的天真和单纯就是天堂的美吧。可可

黑黑的乌鸦毛、破破的黑雨伞、狼藉的洋娃娃、黑色蓬乱的头发、还有她哪忧伤的眼神。

乌鸦毛是上帝给予最好的羽翼。洋娃娃是她馈赠给孩子们最好的礼物。那把破雨伞是她在世界末日前最美的装饰物。

她希望地球的末日把他的罪一笔勾销。地球的最后一场雨,在诉说她的孤立无援,那么深沉那么悲伤。她是天使,只不过是堕落到了凡间,披着黑羽翼。她是想去地狱的天使,她想得到救赎。小悟掉队的小悟结局是摔下围墙,摔在了青春的草地里。他还想在爬到围墙上继续冒险。可是那是他生命的终结。摔断了的脖子,咯咯的响,满脸的鲜血与青草地上闪烁的阳光交织在了一起。纯真与恐怖交织在了一起,希望与死亡交织在了一起。最终小悟举着双臂奔跑,因为失血,离开了这个世界。小悟他是死在了自己的梦想之路。不过在最后一刻他得到了救赎。

卷毛《圣经》信者得生,他向上帝祈祷世界的末日。因为世界的末日就是救赎他的时候。他拿着《圣经》渴望被救赎。他和可可到了海边等待末日的到来、等待的他们的罪恶被世界的末日给洗脱。他拿着手枪向他听着的传说故事一样对太阳开了3枪希望太阳爆炸,可是太阳依然好好的。

世界的末日没有到来,生命又给他们开了一个玩笑。

可可最后拿着手枪对着自己的太阳穴开枪,希望自己的死。可以去救赎卷毛的罪。可可死了,乌鸦毛漂在了天空,斜阳似血。卷毛对这个世界的希望,化作了一声嚎叫。一切平静,抱着可可温热的身体。

响起了稚气的童声,圣歌反复吟唱。

梦旅人

64分钟的片子结束、好像依然憧憬在片子里。让我对生命在一次去揣摩。

城市的围墙上会不会有一群梦旅人,在追这自己的梦前进呢。是不是都在追着自己的梦呢?

片子的最后、让我想起了救赎只不过是淹没自己的罪的谎言。谎言再美,终究是谎言。《圣经》信者得生。何时我又能想梦旅人一样。追这自己的梦走。

读后感旅人 篇3

前几天,我读了一个故事—《熊和旅人》不禁思绪万分,以前,我对友谊的理解很肤浅,以《熊和旅人》这篇短文中,我才真正明白友谊的可贵,诚信的重要。

《熊和旅人》这篇短文主要写了大华和小明是一对很好的朋友,他们发誓说,不管发生什么困难,都要不顾一切地互相帮助。有一次他们在一次长途旅行时,遇到了一只大灰熊。大华飞快地爬到了大树上,小明不会爬树,就请大华拉他一把。谁知大华头也不回,只顾着自己往上爬,小明只好倒在地上,假装死了,这时,大灰熊来了,用鼻子在他脸上嗅了嗅,转身离开了。在树上的大华下来问熊对他说了什么,小明说:“它告诉我以后别和那些不能共患难的人做朋友。”

虽然这个故事的字数很少,但它的含意却很深,我读了这个故事后,懂得了不经过时间和实践的检验,任何友谊都靠不住的,那种把“友谊”挂在嘴边的人,也会随时把友谊踩在脚下,真正的友谊是永恒的,它要经受实际生活的考验。

读后感旅人 篇4

内容简介:小说合集,收录发表和未发表的中短篇小说14篇,写作时间为2006-2010年。以幻想小说为主,也有非幻想作品。小说发生的地点有虚幻的星球,有未来,有街巷市井,也有心中。每个故事建立一个世界,有的是真实世界的投影,有的是镜像,有的是反转,也有的是毫无关系的延伸。“星旅人”就是这些世界之间的旅人。所有的故事都是关于旅行的故事,在真实的旅途上,在假想的星球之间,在不同的生活方式之间,在时间的一个个断片之间。旅人是所有世界之间最好奇的人,他旁观了一个个世界,将之记录,加以润色与发挥。他的使命就是穿梭,并且书写。注:本书是清华大学百年校庆学生原创优秀文集之一,为入选五部作品中唯一一部小说类作品。

星旅人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本书的每一篇小说都是关于在世界中旅行的故事,在真实的旅途上,在假想的星球之间,在不同的生活方式之间,在时间的一个个断片之间。旅人是所有世界之中最敏感也最好奇的人,他旁观了这个世界的种种运行方式,将之记录,加以润色与发挥。有的故事是对生活的描述,有的是对生活的改造,也有的是将可能发生却没发生的事情衍生出来。所有故事都是关于最真实宇宙中不真实的星球,旅人的使命就是穿梭,并且书写。

星旅人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不错的女子短篇小说集,mm撑起了科幻的半边天,区别于星际殖民、种族相残类的硬科幻,本集有着星际牛仔栖于旧世新都的情怀,作为幻想小说圆润细腻,似乎整书都变成了一块淡淡的蛋糕,入口即化~ 这本书的文章没有经过完整的规划,前面的文章和后面的大概有些不同。希望读到的人能够原谅这种结构上的不规整。一直觉得短篇小说集也应该完整而有风格,在统一的框架中安排,就像《都柏林人》的连贯和一致。但是这本书并非如此。写作的跨度略长,时间在变,想写的东西也在变。

读后感旅人 篇5

然而当这些真情实感都不在时,于我作为一个人出发,事情本身是否还具备于我眼前的实在性?家母曾对我说:“没有人能够切身感受另一个人的痛苦,因为事情并没有真实发生在另一个人的身上。”若此痛苦确实仅发生在家母身上,我虽没有切身体会,我必然无法从一母亲的身份去全身心感受此痛苦,然而我作为一个儿子,确可以以一个儿子的身份感受母亲的难过,忧吾亲之所忧,乐吾亲之所乐。

以身份关系对待的角度出发,作为一名刑警,在面对受害人与施害人之时,只以此更高维度的角度去看世事恐怕失却了为人的本分。抛却我刑警的身份,受害人与施害人皆是我面前真实存在之人。受害人之所痛,我见之必心生不忍。施害人所作之恶,我既痛斥其泯灭人性之所为,然其人竟抛弃为人之本分至此境地,我必为之心有不甘。

于此种种真情实感在桩桩案件之中,若说只人人如一点,事事如一件,恐怕无法赞同。若此种木然真发生在我的身上,我必深忧之,是否自己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活的太像一个木头人了?故此种麻木之担忧不仅在刑警身上需时而有之,时常面对病人的医生亦需有之,各行各业的工作者都应有之。在下作为一名社会学研究人,将事物作此共同理论化亦是常有之事,于此我更需添一分警醒,我为简便化而出发的理论是否忽略了人本质的真情实感。

幼时,母亲教梦莛如何骑马。她在马之上,感觉缰绳和马鞍都是活的,全世界都在颤颤的不安,也有一种命运被马驮着走的无力。母亲告诉过她,道是“到哪去”,术是“怎么去”。只求后者,忘了前者,技术再精,最后也空。

我意:梦莛儿时于马之上,如我等初涉世事,于其中沉浮。人欲于世间安然行走,有人习御马之道。御马者,以其力而御之,故熟于此道者多主力强者胜。此道多需费力,人多疲惫。取此道者,虽或能熟练御马,然我虽知何以御马,为何御马?御马往何处?竟与御马之道无甚关联。日久,人多空虚疲惫。吾愿者,御心之道,御心者,尽心御马者也。所习者,心之用也。

知何以尽心,则何以御马终可知矣。虽此时不能熟练御马,然我知我为何在此用心御马,故安然。知用心乃人之自然,故虽不能熟练御马亦不因此不熟陌生而疲倦。及御马之事熟,则亦是用心熟。用心熟者,无所不往,作文无所不适,用心如斯,又不止于执鞭之士。如此为人,如此处世,则我与唐兄所言(亦文中提及)当代人存在着又不存在之困境可解。

林筱筱在山林中迷路,头一回感到迷路也可如此安宁。人之所以不幸福,兴许就是因为他们不知怎么迷路,去哪儿迷路。

我意:人多有意必之心,以为此时选定之路便不可再复更改,遂于此特定之路费心琢磨无暇他顾。我言人脚下总有路,到哪里,能不能到,大多非人自己所能决定。然我若能在迷路或路断之时,依然不忘初心之所在,脚下便总会生出一条心安理得的路让人走下去。如此之人,便总是幸福的。

读后感旅人 篇6

今天下午读完了新加坡作家尤今的一本书,感慨颇多,有此一记,谨以此文怀念我二十多年前的语文老师左文中先生。

这位新加坡的作家,我第一次听到她的大名时,是初中上语文课的时候,语文老师对她推崇备至,以至于当那个名字再次浮现在我的眼前时,我毫不迟疑的决定看完这本书,就因为这个名字,曾经是我青春年少时,语文老师推荐的那个作家。

这次读尤今的作品,离开上一次读她的文字,已经记不清楚多少年过去了。但是,让我大呼意外的是,初中生的我和现在不惑之年的我,看的是同一个作家的文学,却获得了截然不同的感受。

20多年前,我还是个初中生,左老师的推荐,让我记住了这个名字,所以,每当翻开晚报,读到她的文章,总是第一个想到我的语文老师,对于她的文章却没有什么深刻的印象。如今的`我,再次读到尤今的作品,真的是越读越喜欢,对于她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人品更是由衷的钦佩。不得不说,我的语文老师眼光独到,使我可以从少年时代就有幸闻得这位作家的大名,机缘巧合,当我再读遇到她的作品时,真的可以用爱不释手来形容了。

刚刚读完的是《缤纷的箫声》,书里面有方方面面,各种各样的文章,至今还深深留在我记忆中的,有关于教育的几篇文章,还有关于旅行的文章。掩卷而思,让我对尤今的形象一下子立体了起来。真的是一位了不起的作家,我毫不犹豫地买下她其他几部作品,打算读完。

我的语文老师在十几年前去世了,好在我参加了他的追悼会,见到他最后一面。如今,读到尤今的作品,让我再次回忆起我的语文老师——左文中先生。

读后感旅人 篇7

在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一度以为这是一个悬疑故事,在看过介绍之后,我更是肯定如此。但当我慢慢的开始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似乎看到这是一个城市的缩影,也是几十年来,一群人,一座城市的故事。

故事的开始,主人公隋梦莛远在异国他乡的美国,和他的朋友一起在跨越省际的时候,讲述了一个发生在十多年前她中学时期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里有她自己,也有她的朋友樊思琴,更有一群当时的伙伴们。而故事的发生又是那么平常,似乎是平平淡淡,生活中毫不起眼的一天。但却牵扯出了许许多多的人。

故事中有不同的家庭,在上一辈,三个人是姐弟也是朋友,可是多年之后,三个人中,姐姐把弟弟送进监狱,而另一个人也病逝。似乎他们的孩子又走上了他们的老路。而故事中所呈现的母子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的情感,都那么的不同。隋梦莛恨自己的母亲,作为检察官的母亲,没有维护正义,没有做到应尽的职责。韩臻也恨他的母亲,包庇罪犯忽略被害者。祁大头的父亲因为调查案件而被陷害入狱。本以为牺牲一个人成全其他人的韩梓妍,走错道路害得如同自己孩子的樊思琴也遭的迫害…

在这个故事里,我们看到了许许多多社会百态,令人心寒的事,对于邪恶的纵容,对于被害者的嘲笑和污蔑。作为合作者的同龄人来说,我们经历过同样的时代,有过同样的迷茫和无奈。而故事中所描述的令人不齿的罪行,虽然并没有在我的身边遇见,他应该是真实存在过的。如同前不久当红的电视剧《沉默的真相》一样,要揭示出这样的罪恶,难道一定需要人的牺牲?

像故事里老校长所说的,法律的存在并不是为了约束群众,让群众感到害怕,而是为了保护群众。许多受过老校长保护的人,那最终成为了他们可耻的人。整个故事官商勾结,涉黑涉黄,却仍然有许多的人无动于衷,甚至被害者成为他们的笑柄。最终所有相关的人都离开了这个地方,瀛海这个地方成为了他们的回忆。每个人都不愿回到这里。

最后我想说的是,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并不是悬疑推理小说那种紧张刺激的气氛,也没有出门解谜这样的感觉。而是更偏向于文学性一般,作者把整个世界和几十年来的经历绘制成一张大网,把整个故事绑在了一起。

读后感旅人 篇8

埋没在书架的好书,不得不感叹作者的脑洞,这种互穿的题材第一次看到,加上写文讲究,文中事件全部真实可考,将1937年淞沪会战爆发的上海和20xx的上海慢慢描摹出来,带着年代的潮湿感让人觉得很踏实,犹如电影版的画面质感,给人一种强烈的对比。

老派的盛先生与冷淡系的宗小姐因一盏廊灯相遇在699号公寓,他携着硝烟战火而来,她背后也被阴谋诡计笼罩,最初都不愿踏进对方的世界,但还是不可避免的一起面对命运,一切都那么迫在眉睫,读者像亲身经历般在书中奔走,书中人却像局外人淡然处之。感觉他们什么都没经历,像白开水一样混沌地送别生活,但其实历经了全世界的苦难。

喜欢“老派先生”盛清让的诚恳稳重,性格清冷、淡淡的但默默为别人安排好一切;也喜欢新时代女性宗瑛的冷静,话不多,字字为精,脚下踏实地地顽强生长,独自解决着所有的麻烦,是一种顶天立地的顽强。两人性子皆如水一般,默不作声的理性的流淌着。整个色调都挺暗的,可是宗小姐和盛先生一旦有交集,就像有小星星亮呀亮的,温情的感觉就是这样来的吧!她是第一个真心关心盛清让安危的人,他是第一个看穿宗瑛色厉内荏的人,她在门口鞋垫下留一把钥匙,他在裤子上改小一寸腰围,她送他一袋应急用的零食,他留下她买的蜜桃味饮料,她的一个混着梅子味的亲吻,他的一个therighttimeforlife生日礼物,她的千里送君终须一别,他的一封封报平安的信

..太多太多的感动,一路从过路的朋友成为缘分很深的朋友。

犹记得一位书友说“夏目漱石在学校当英文老师的时给学生出的一篇短文翻译,要把文中男女主角在月下散步时男主角情不自禁说出的Iloveyou翻译成日文,夏目漱石说,不应直译而应含蓄,翻译成“月が绮丽ですね”(今晚的月色真美)就足够了。”文中盛先生的那句“宗小姐,今晚的月色很美。”真是魅力十足,让人着迷啊!

一盏廊灯的光暖了两个时代。对于盛先生和宗小姐来说最幸福的事,就是“在你的时空睡去,在我的时空醒来。”也幸好作者最后把盛先生留在了20xx年代!让结局变得甜甜的

结尾那句“等待的人,也总会出现”特别扎心。所以啊,你等待的人,在路上,正风尘仆仆地赶来,别催他。

读后感旅人 篇9

卡尔维诺是天才,这是我看完这本书的唯一想法。卡尔维诺用一个个未完成的故事构建出书籍的迷宫,故事总是在高潮时戛然而止,给读者留下了广阔的想象空间。或许就像卡尔维诺在这本书中说的那样,“我真想写一本小说,它只是一个开头,或者说,它在故事展开的全过程中一直保持着开头时的那种魅力,维持住读者尚无具体内容的期望”。

对十个未完成的故事讲述,卡尔维诺也没有像其他作家那样对场景心理等内容加以详尽勾勒,而是用一种仿佛读者阅读感受的写法进行描述,比如“这本小说的文字模糊,就像旧时火车上的玻璃窗户结满了水汽一样,雾气罩住了书页”,将纯粹的文字描述上升到了读者的感官体验。这让我想到一个在平板上玩过的游戏“想象的翅膀”,这是一款互动解密书形式的游戏,通过想象力使自己沉浸在游戏书所营造的意境中。这种氛围的创建远比一些细致描绘场景却又无法触动读者的作家来得高明。

在创建迷宫的同时,卡尔维诺又利用转换的人称为读者展现出了一个个令他们眼花缭乱的世界。以第一人称叙述的小说我是第一次见到,这种阅读体验就好像是在作者的操纵之下进行我作为读者的种种活动,有一种在玩“史丹利的寓言”的感觉。

小说的最后,作为读者的“你”在阅读卡尔维诺的新小说《如果在冬夜,一个旅人》。这本书究竟有没有结局呢?

读后感旅人 篇10

《欢迎回来,旅人》读后感800字!

彼时的我们总希望可以放下一切开启一段随心所欲的旅程,旅途中有湛蓝的天空、清澈的河流、宁静的小镇以及热情好客的居民,忘掉生活中的苦涩、职场中的尔虞我诈,全身心的投入到大自然的怀抱,感受自由自在的生活之旅,这样的旅程令人神往,令人陶醉,更加令人流连忘返。

而现实中的我们被生活所累,被职场所困,想要抽身却困难至极。我们总是顾及太多,又缺乏冒险精神,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仿佛只是一句空谈。勇气不是人人都有的,当我们努力改变自己,挣脱生活的枷锁时,那句空谈才能实现。

关于旅行游记看过不少,每当看到旅行游记中的人文风景时惊艳、羡慕、向往等等各种心情交错涌现,心中也暗暗发誓一定要抽时间来一场向往已久的旅行。在看完《欢迎回来,旅人》时,仿佛看到了旅行的另一种意义,不论你走多远,家始终是归途。惠理佳,一个怀揣梦想的普通女子,因工作不顺利自己的艺人之路陷入困境,却在阴差阳错中开启了她全新的旅程——代理旅人。

一个女子在演艺圈的路有多难我们常人无法理解,像惠理佳这样将近十六年的艺人生涯依旧默默无闻的人不在少数。无法推陈出新是每个经纪公司无法摆脱困境的魔咒,而只有一个三十三岁的惠理佳的经纪公司在满是小萝莉小鲜肉的时代令惠理佳已成为中年妇女的代言人,年龄永远都是演艺圈最禁忌的话题,想要在一众新鲜面孔中生存就必须要有自己的特色,代理旅人无疑是给惠理佳一个全新的包装,一个不同于一般的特色。

听过各种代理工作,代理旅人却是头一次听到,好奇心的驱使让我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惠理佳的代理旅程看完,让我也懂得了原来世界上有许多的遗憾是可以弥补的。那些不能说走就走的旅行,那些因性格原因造成的遗憾,通过惠理佳的代理旅行让这些得到了圆满,同时也让惠理佳在代理旅行中领悟了旅行真正的意义。

惠理佳怀揣着每一个代理人的梦想,去他们想去又无法到达的地方旅行,将旅途中的所见所闻与代理人委托的愿望成果带回每个代理人的手中,让每一次旅行充满着希望,也为自己找到了“回家”的路······

因为有令人怀念的美景,因为有温暖的小邂逅,所以才会想要出门旅行。

因为有人对我们说:“路上小心”,因为有人对我们说:“你回来了”,旅行才能画上句号。

目送读后感10篇


目送读后感10篇

读《目送》有感:送别,放下(1)

预备1班凌一

世上最令人觉得悲哀的事,若要排个名次,那么送别肯定能位居前三名。无论是送亲人还是送朋友;送得远还是送得近;暂时送走还是永远再见,多少都是令人悲哀、叹息甚至掉泪的。我们送走一个人后,回来的可能是希望、可能是失望;可能是成功、也可能是失败;可能是任何东西,也可能什么都没回来。

我也经历过送别。送别我的爷爷、太爷爷(他们再也没有回来),送别我的幼儿园、小学(我还可以进去,但再也不能回去了)。我也被送别过:上学、出门(几乎天天都在进行)。反正,不论是送别还是被送,滋味都不好受。

记得我第一天来到这儿时,背着书包、提着大包小包迈进校门的那一刻,心中突然充满了复杂的情绪,有害怕、有向往、有不舍。但我没有回头,也强忍住没去想像站在门口的妈妈此刻是什么心情,我不敢。在长一百多米的大道上,我独自一个人匆匆走着,沉重的包裹使我停下好几次,但我一直没回头,是的,我至今也不敢。夜,静悄悄的,只听见我的脚步声,平坦的砖路上只见由两侧昏黄的路灯照出的投影,随着我的步伐慢慢地移动、拉长、消失

每周,这样的一幕都会上演,我还是忍不住想到:为什么以往妈妈天天送我去上学、上课,我也常常送她上班、出差,从来没有这么强烈的不舍和难过的感觉呢?她想必也很不舍吧,看着那个以前天天被自己牵着、护着的人儿的背景越来越小,越来越远,最后消失在拐弯处,心里怎么踏实的呢?这个问题的答案,我想,只要是经历过目送或被目送的人,心里都有底现在我们能感知到这种情绪。送别会令我们难过,但这是成熟的路上必须迈过去的一道坎儿放下。

其实,目送别人渐行渐远,就是一种放下。他会用默默的背影告诉你不必追。无论是谁都会有不舍的时候,但是放下一个人,让他走,自己只是目送他离去,也必须学会。只要我们领悟了目送的真谛,就会发现:送别,真的很美。

读《目送》有感:与背影渐行渐远(2)

龙应台,华人世界率性犀利的一支笔,但自从她第一次当上母亲,便开始了她的人生课,并以书的形式体现的人生三书更令一代代人震撼。

其中,《目送》这本的收尾尤其令我感受深切。

本书的73篇散文写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写尽了人间的生死离别。书的第一章更是令我感慨万千。

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一个人,读小学到中学、到高中再到大学,父母不可能永远在你身边,最痛苦的离别,也是每个人必须承受的,一次又一次的离别更是折磨着所有人。正如书中,人的父母终将远去,而唯一慰藉的下一代也总有一天会朝着自己的路走,人生便是如此。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这句话实在是太贴切不过了。如今,我来到了中学,也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而住校的生活更是让我难以适应。星期天也是我最百感交集的时刻,每次到了校门口,下了车,拖着沉重的箱子,一步一步向学校走去,有时我简直不愿回头看。这也是一种目送,我仿佛走在一条从家通往未来的路上,是那么的犹豫不决;门外,父母还是那样的熟悉,他们的心里是不是也有着一份不舍呢?时而暮然回首,只见他们依旧在默默地挥着手,坚定的目光从未改变,我看着父母一点一点消失,父母看着我的背影朝着未来的路上一点一点走远这便是人间所谓的离别。子女与父母之间仿佛永远会有一扇门,那扇门会越来越牢固,越来越巨大,越来越难以打开,这就是那扇人生的大门。住宿的我已经渐渐感受到了这扇无形的大门。

合上这本书,上完这堂人生课,我知道了许多,父母与子女其实的确在不断地离别中一点一点渐行渐远。文化的差异,时代的差异,世界观的差异

这是痛苦的,而是不得不经受的痛苦,读了龙应台的人生三书,让我为未来做好了准备,而对于人生,这也许会是一种极好的阐释。

读目送有感:渐行渐远(3)

这几天我看了《目送》。这篇文章让我感触很深,它一次又一次触碰了我内心最柔软的地方。

这篇文章写了作者与她儿子和父亲的一次次目送,一次次渐行渐远。这似乎在告诉作者:该放手了,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可放手又何尝是简单的呢?作者每当望着亲人慢慢走远,心里一定不好受吧。这总让我不禁想到了自己,难道我不是这样渐渐的离父母越来越远吗?

刚上小学时,奶奶每天都会接我上下学;慢慢的,都就是我自己一个人回家了;现在我步入了初中,一个星期才回一次家。这不就是最好的渐行渐远的例子吗?我已经习惯了这些改变,可爸爸妈妈却不行。因为在他们眼中,我是世上最重要的,我走了家就空了。可不是吗,从前家里有我这个活宝,爸爸妈妈整天围着我转,我走了这个家就空了,妈妈就没事干了。爸爸告诉我,妈妈每天掐着手指算日子,到了周四,妈妈就会说;开开明天就回来了,给她做什么好吃的呢?我慢慢发现,我回家的那天,成了一个重要的日子。

就这样,我也开始渐行渐远......

读目送有感:回望是目送最好的回答(4)

这个星期,老师让我们看了著名作家龙应台写的《目送》,这本书中写尽了作为女儿、母亲、姐妹的她与自己的父亲,儿子,哥哥一次次的聚散离合。

小时候,我总觉得父母很唠叨,每天在我耳边不停地说,可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我就彻底改变了我曾经的这些幼稚的想法

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那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心猛然一震,继而又涌出一股莫名的伤感华安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妈妈的心,可是,他没有再像小时候那样不断的回头,而是选择了将背影送给他的妈妈。因为,他已经长大了,有了自己的思想了,他早已不是那个依赖母亲的小华安了,是这样吗?他没有看到,妈妈的眼神一直都随着他的行进而移动;他没有注意到,妈妈的眼神一点点的燃起希望然后又一点点的暗淡下来。

记得我上小学的时候,开学第一天,我和妈妈一同来到学校,当时老师不让家长进去,妈妈只好站在校门口注视着我的背影,直到我消失在校园的尽头。每次返校时,总要出现送别的情景,妈妈那不厌其烦的嘱咐声总要跟到我的脚步。每次都是这样,已经和她说再见了,她的话还是会铺天盖地地过来。"记得每天都要吃咳嗽药!"这是我每次进校车后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我有时甚至盲目地认为她的话像机关枪,咻咻地向我扫来。

这是,我才想起,我就仅仅回过两三次头,看着她说:好的,我知道了,妈妈再见。我的妈妈肯定和华安的妈妈一样注视着我。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自责,也丝毫不敢想象妈妈当时心中是怎样的落寞和失望。原来不单单离别是需要回望的,父母的心思同样也需要你的回望。

我要感谢这本书,因为它教会我什么是目送,什么是回望。回望永远是目送最好的回答,感恩永远是亲情的回报。

读目送有感:目送那个背影渐行渐远(5)

预备1班付辰玥

弟弟,长大了。每次回家,他都自顾自地玩着玩具。或者是画画,亦是看书,看也不看我一眼。我心中好象缺了一块。莫名的痛楚从内心深处涌出,渐渐地荡漾开来。

我一直不知道,那痛楚,是什么。在读了龙应台的《目送》后,我有些心酸,也有些无奈。

看着熟睡的弟弟,我猛然发现,龙应台与安德烈之间,隔了个中洋文化。而我和弟弟又何尝不是这样呢?他在美国出生,最多算美籍华人。而我是地地道道的中国人。我和他,相隔了九岁。

而那份痛楚,大概我也有了眉目。

弟弟在我9岁那年出生,我是看着他长大的。我看着他从刚出生起那个小怪兽,长成现在3岁的小帅哥。我陪他玩、陪他闹,陪着他长大,却在不知不觉中,与他渐行渐远。

还记得,他让我和他一起比爬,一起比谁吃得慢,把他扛在头上到处跑曾几何时,他已长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妈妈告诉我,弟弟上幼儿园时和我小时候一样,不哭不闹。他就仿佛一颗闪光的星,照亮了我们全家。

我仿佛又想起了他出生前,我们全家就在美国NewYork当地的图书馆里,坐在地板上,身边放了好几本英文名大全,一人一本的翻。那天,我们在图书馆呆了有至少2个小时,只为给他取个好的名字Sparky。

但他长大了,他有了自己的伙伴,有了自己的小世界,我却只能这样与他渐行渐远。

改编一段话吧: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亲人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读《目送》有感(6)

看着它,抚摸着它,静静的思考着,再把这本《目送》放回书架上的某个角落。

龙应台的《目送》讲的是儿子华安从懵懵懂懂到一个成人,勉强忍受着父母的深情的过程,目送着儿子远去的背影和父亲在火葬场,目送着他离我们远去。文中写到华安上学第一天,我和他手牵手来到学校,看着他瘦小的背影消失在门里。而华安十六岁出国时,我送他到机场,期待着他回头看我一眼,但并没实现,我知道华安长大了,希望你不必追。

记得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就意味着,你和他今生今世不断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必追。我反复地朗读着它,我把它告诉妈妈。她沉默了片刻,失神了片刻。妈妈的失神让我回想到:幼儿园的时候,我做了一个梦,梦见妈妈不在了。我惊醒来,望着身旁的妈妈,一动不动地望着她,仿佛离开一刻,他就会从我的生命中消失一般。嘴里不停的嘀咕道:不会的,妈妈不会死的。念着念着我想到人总是要生老病死的,妈妈真的不在了该怎么办?那时的我极端地想:妈妈不在了,我也不活了!现在的我长大了,懂事了,知道就算妈妈不在我也要坚强地活下去。因为:未来的路要自己走。而现在,我正处于青春期,我也常会嫌父母烦,父母唠叨,我知道父母是为我们好,但一脸的严肃,也会不时让我们怀念起儿时那久违的微笑。我害怕失去,又不愿接受父母的嘘寒问暖。有时候,青春期的人们就一直生活在这样一个可笑的想法中。我曾幻想过接受,但在尝试中发现其实一个渴望自由的人并不能做到。

或许最好的结局不需要人为的改动,是要静静地享受着,吵闹时的烦恼。或许作者在儿子与他渐渐疏远时,除了无奈,还有一些欣慰,欣慰自己的孩子长大了,却又无奈于不需要他了。

读龙应台《目送》有感:为谁(7)

在读完龙应台的《目送》后,我的心震撼了。翻开《目送》,我看到了《为谁》。这篇文章,我读过好几遍,自己深有感触。

《为谁》讲述的是龙应台在成为母亲之后很能干,但孩子大了后,她又变回了以前那个不会烧饭做菜的人,而长大的孩子们却成了美食家。一次,安德烈突然教母亲做饭,龙应台说学会了做给她吃,而安德烈却说他是要龙应台学会后做给自己吃。

放下了《目送》,我的心里还回荡着《为谁》中的一段对话。

我说:好,我学会了,以后可以做给你吃了。

儿子睁大了眼睛看着我,认认真真地说:我不是要你做给我吃。你还不明白吗?我是要你学会后做给自己吃。

母亲的心中装着儿子,儿子的心中装着母亲。

每天在厨房里做饭,在阴台上洗衣服,在阳台上晾衣服,在电话的另一边关心我,每星期想着我宿舍里的被子有没有太薄,衣橱里装衣服的东西够不够放衣服,衣服会不会穿着太冷,每天无时无刻不牵挂我的是谁?是妈妈。

她做这些又是为谁?为我。

每星期花好几小时送我去学校,又把我接回家。每个周末坐在书桌边帮我辅导功课,不辞辛苦的在我不会做时教我题目,直到我懂,在我伤心时一直默默支持我的又是谁?是爸爸。

他做这些又是为谁?为我。

父母的爱是无私的,他们为我付出了那么多,从来也不求回报,他们处处都想着我。如果将我比喻成太阳,那父母就是绕着太阳的行星

想到这儿,我的眼里泛起点点泪花。

读《目送》有感:请不要留给父母一个背影(8)

预备一班陈溪菡

拿到龙应台的人生三书,带着好奇,我首先翻开了《目送》。这本书没有什么华丽的文字修饰,却让我对亲情有了新的认识。与这本书同名的文章《目送》,深深地打动了我。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必追。这段文字虽不华丽,但意味深长,耐人寻味,拨动了我内心深处的一根弦。

这篇文章围绕着背影展开描写。其中,有几个片段,让我读着有些心酸:龙应台望着她儿子安德烈的背影远去,但是安德烈却从未回头再望一眼龙应台。同样,在龙应台到大学报到的第一天,她的父亲用运送饲料的廉价小货车长途送她到学校。她父亲只送到了学校侧门的窄巷旁。他很对不起龙应台,因为这车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龙应台却依然站在那里,目送着她父亲的背影渐行渐远。

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安德烈的一举一动,龙应台都默默地注视着,牵动着她的心。安德烈已经不像小时候那样不断的回头看妈妈,而是选择把背影留给龙应台。

由这篇文章,我想到了我自己。

以前的我和安德烈一样。在参加夏令营时,妈妈会目送着大巴士远去,而我只顾着和新朋友聊天,不曾跟妈妈挥挥手;出去旅游时,爸爸把我和妈妈送到机场,他会目送着我们的背影远去,还会牵挂我们,而我却沉浸在旅游的兴奋中,也没有回头看看爸爸。

现在,我懂得了这个道理。每天早上,在上学的必经之路,我会透过车窗,跟妈妈招招手,因为妈妈在目送着我去上学;到校时,爸爸把我送到校门口,他会目送我的背影走进学校深处,我会跟他说声再见,挥挥手。

请不要留给父母一个背影,给他们一个正脸,一个微笑,就能温暖他们的心。

读《目送》有感:付出(9)

高子涵

这个星期我生病了,头又晕又痛,嗓子也难受得不得了。可就是这样的痛苦,让我明白父母对我的付出。

也就是在前几天,星期一的时候,我早上起来感觉很难受,喉咙很痛,头也很晕,眼前的一切好像都糊成了一团。我咬紧牙关坚持上完了三节主课后就与班主任老师说明了情况回寝室休息了,基本上一天没有上课,心想:等明天身体稍微舒服一些了再补作业吧。没想到第二天,病情更加严重了,整个人软绵绵的,一点儿力气也没有,一直瘫在床上,只是按时下来吃药、吃饭。当天晚上,爸爸一下班就立刻跑来给我送药。我家住在杨浦,学校却在青浦,别看这两个浦字都一样,中间却相隔了五十多公里啊!当时爸爸来的时候,已经七点多了,他也没有吃饭,急急忙忙地去医院开了药,就又马不停蹄地赶了过来。第三天下午的时候,我回家看病了,没有什么大碍,就是感冒,并且肚子那里肌肉拉伤了,其他也没有什么。看来我以后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体,我想。以后不能再让爸爸辛苦跑这么远的路来接我了

突然想起了龙应台的一本书《目送》,里面讲述了许多龙应台自己和她的父母亲所发生的事。我们在一天天长大,父母却在一天天老去,生老病死,这是规律,我们将来不也有老去的一天吗?龙应台的老母亲记忆力不好,龙应台给她打电话时一句话说好几遍也不嫌烦,而我们现在呢,动不动就对父母发脾气,这该让他们多伤心啊!他们为我们付出了那么多,难道就无法从我们这里得到半点安慰和回报吗?

读《目送》有感(10)

读了《目送》这本书,我认为我仿佛就是安德烈与母亲渐行渐远。读《目送》有感wbrwbr郁雨晨读《目送》有感wbrwbr郁雨晨

过了国庆,我的学校生活便要多过上两天,这也意味着我得几天不见我愈来愈苍老的父母,几天都查无音讯。

妈妈把我送到学校和我一起进到了寝室,帮我整理生活用品,不知怎么在我潜意识中,幼儿园的妈妈手脚迅速,三两下就收拾好了,可现在缓慢地爬上床铺,骨头不时发出咔咔的声音。过了大约十几分钟左右一步步下床,并长叹一口气,真是岁月不饶人啊!看着母亲满头大汗的样子我十分心疼。我想,谁说女子不如男?父母都在外打拼,可妈妈在生活方面想的更周到些。跟你说了好多次,衣服和校服都够的,不用洗了,多留点时看看书吧,不热的话两天洗一次澡,袜子天天换,听见了吗?妈妈语重心长地说,而我去毫不领情的答:嗯,好的,明白了。最后,妈妈临走意味深长地看了我再三叮嘱我多看看书,我看着她,仿佛要说,不必追。却没说出口。

这让我想起了安德烈在机场的场景,头也不回,告诉他的母亲:不必追。

当我过了短暂的七天后,感受到我与妈妈疏远的谈话,已不再有共同的语言。我和安德烈唯一不同就在于时间,也许目前的我也只是7天不见,而安德烈则是那么多年不见,幸运的是,在那几年中,36封家书伴随他长大对于他的妈妈龙应台来说,简直就是家书抵万金,但我一个电话也没打,或许妈妈就在手机旁天天呆若木鸡地盯着手机,等候一个无聊的家书。孔子说得好,父母唯其疾之优,在古代,孔子就提倡孝,正所谓孝当先。而我这个做儿子的缺少这份孝,这就是我的缺点之一吧。

人非圣贤,孰能无惑?人都会有些过错,毛泽东同志不也在文革上毁了一些文物吗?天下的父母不都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吗?这点我还是懂的。我的翅膀提前硬了,渐渐远走高飞。脱离了小学,脱离了稚气的从前,我和安德烈渐渐地长大,妈妈和龙应台正在渐渐的苍老。皱纹爬上了她们的脸,我们却越来越成熟。我也意识到我的重要,我以后不仅要照顾我们父母,还有一个比我小8岁的弟弟,转念一想,安德烈也有一个弟弟,我和他好像啊!难道这是老天注定的?!姚老师来家访时也跟我谈过,因此我记忆犹新。伴着弟弟的成长,他也懂事了。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我要好好珍惜也父母朝夕相处的时光,不辜负他们对我的期望!

莫高窟读后感10篇


书籍就是时代波涛当中一艘航行的思想之船。作品是一本被大家公认的好书,我们可以将好的想法写成读后感,与身边的朋友一起分享。那要怎么写,才能让人体验感十足呢?经过收集,读后感大全小编为您献上莫高窟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莫高窟读后感 篇1

8月2日早上,我们一行人坐车来到莫高窟,游人真多呀,我们等了好长时间才买到票。

进去之后,导游发给我们每人一个讲解器,因为窟太大,讲解的声音小,为了听清并且不互相干扰,就采取了这个措施。

导游告诉我们:敦煌莫高窟是甘肃省敦煌市境内的莫高窟、西千佛洞的总称,是我国着名的四大石窟之一,也是世界上现存规模最宏大,保存最完好的佛教艺术宝库。

莫高窟位于敦煌市东南25公里处,开凿在鸣沙山东麓断崖上。南北长约1600多米,上下排列五层、高低错落有致、鳞次栉比,形如蜂房鸽舍,壮观异常。它是我国现存规模最大,内容最丰富的古典文化艺术宝库,也是举世闻名的佛教艺术中心。1987年12月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文化遗产。

我们沿着小路进了一个洞窟,这个洞窟真大,里面有五僔佛像,洞窟壁上画着精美的壁画。顶部壁画是彩色的飞天,洞窟四壁画了千僔小佛像,画工十分精致,整齐。这次我们一共参观了十个窟,最着名的是第十七窟——藏经洞。这个窟虽然小,但出土文物有5万多件,大部分流失到国外,中国仅仅留下了8000多件文物,非常可惜。

回酒店的路上,我一直在思考:古代人民真是聪明绝顶,这么高的洞窟,居然还能上去涂画颜料,创造出那么多精美的壁画,并且塑造了高大雄伟的佛像,这可是现代人都难办到的事情啊!古老的中华文明就是靠劳动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创造出来的。

北京五一小学5年级 吕怡晨

莫高窟读后感 篇2

今天到了敦煌,在阳关镇的葡萄园旁、白杨树下吃瓜、嗑葡萄、看书,好不惬意。

到达阳关镇前,先穿越了一片茫茫沙漠,随后陡然出现一条林荫道,沿着林荫道往前行走便是“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中的阳关了。

穿越的这片茫茫沙漠是库姆塔格沙漠的一隅,在库姆塔格沙漠(又名莫贺延碛),玄奘遇到了西行途中最大的考验:“长八百里,古曰沙河,目无飞鸟,下无走兽,复无水草。”要是没有内心坚定的信仰支撑,估计玄奘很难走出这片荒漠。

莫高窟就是在成百上千像玄奘这样虔信之人的一凿一画间筑成的。

这本书由不同作者写著、敦煌研究院编著,从张骞出使西域的历史写起,写下了西晋、唐代、元代等历史时期莫高窟的营建故事,也记录了20世纪以来敦煌的盗宝者和守护人。

数十篇小文的叙述不算生动,作为了解莫高窟历史的资料,个人认为不如央视纪录片《敦煌》好。但胜在这些文章都是由非常了解莫高窟的专家们写著,内容翔实和准确。

莫高窟读后感 篇3

他开始动身了,余先生来不及阻止他,我也来不及了,一切都来不及了。

王道士到底是来了,他背对着历史,我看不到他的眼睛,揣测不出他作为一个凡人的内心。余先生说他穿着土布棉衣,畏畏缩缩,原是一个逃荒的农民。我说为什么要“畏畏缩缩”呢,有人要伤害他吗,还是正因为没人伤害他才使得他如此恐慌?

道士,当了佛教圣地的家,在莫高窟,敦煌文物藏在那里,或是葬在那里。大漠孤烟,它们寂寞得如同守护他们的僧侣。直到有一天,等来了命中注定的“伯乐”—斯坦因。是的,一叠银元,成交,五箱经卷。余先生说他怕自己的笔会不沉稳,所以只能简略地说。说年份,说人物,说交易双方的“货物”,没有说盈损。他怕自己承受不住,更怕后人承受不住,这一刻不能沉稳的岂止只有笔!

吁—,车队出发了。余先生说斯坦因回头看了一眼西天凄艳的晚霞,但我不相信斯坦因会在乎那个流血的民族,在他看来那鲜血淋漓的伤口也许是咧开的艳唇,是在感谢上帝敦煌文物终于等来了“知音”,而他则是成全中华文明的英雄。不知那头拉牛车的黄牛是否因为这次的货物多了几分历史尘埃的重量而比以往走的缓慢些。

合上书卷,掩面沉思。这是一场文化的苦旅,那个苦旅的道士真的是个罪人吗?我听不到回答,这次连历史也犯了难。他只是一个愚昧无知的农民,是来逃荒的,来时没有任何恶意和不可告人的目的。只是他的饥饿命令他走下去,走下去。或许正是莫高窟看到了他的苦难,也看到了自己在大漠中无望的未来,才自动裂开一条缝,将自己所有的宝物全赠予他,以便让它们逃离这寂寞荒凉的沙漠。而它们自己也宁愿漂洋过海,浪迹天涯,再不愿忍受这被遗弃冷落的日子。这原本只是一场可爱的赌气啊。

既然是赌气,那么气消后,哪怕再不羁的游子也会思念故土吧。敦煌文物此时一定在伦敦博物馆里焦急地等待着我们接它回家,可回家的路是如此的遥远,而我今生最怕的就是让人失望两次。只是于我又能做些什么呢?只好站在泛起淡淡青苔的拐角处,抚摸着莫高窟古老的伤口,轻轻安慰道:莫高窟,莫高哭。

山东菏泽定陶县一中高二:李伟

莫高窟读后感 篇4

夜读《莫高窟》,如置身其境,鸣沙千里,危山不语,留枯树黄叶,无边风声,皎月当空,怒洒白露,千年繁华,万里敦煌,剩一窟影····

繁华总是好的,应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应有春风马蹄,长安看花;应有闲庭信步,花弄云影;应有扬州十里,水温人柔;应有春风迎棹,百花争妍;应有奉旨填词,金宵苦短;应有碧玉簪罗,西湖美景;应有宫墙红酒,酥手杨柳;应有千金置酒,今朝可醉;应有桃符新换,爆竹初响···太多的应有,可到头来,又要叹门外楼头,繁华竞逐,悲恨相续,一梦方醒···

细想人生,如梦。廿载之途,始于微步。襁褓之始,落于民户,髻角犹发,自然快活,置于黄发,天性未缚。飞来横祸,含泪度过,坚强犹且,求学若渴,步步至此,实为艰途,等闲视之,一笑且过。友朋几人,时有唱和,人生如此,亦不为过。

劝君莫贪繁华,此殊不值刻求,须记千年繁华如流水,只剩得人去楼空。惟兢兢业业,为己事,为国荣,小可齐家,大可治国。出门君子,磊落大方,身行于世,道德至,术业专,踏实奋进。如斯,自可由他花开花落,任他云卷云舒。更有幸,可呼友,红泥小火炉;殊难得,携佳丽,春江花月夜。

至此,足矣,则待老之将至,可名至实归,望江水东逝,无愧于心,亦无愧于世。日:且由他去。

后记——夜读《莫高窟》,有感,顿觉人生之短暂,实应有所追求,明是非,知取舍,张弛有度。谨记之,与诸君共勉。

莫高窟读后感 篇5

读《莫高窟》有感,《莫高窟》读后感2篇

读了《莫高窟》后我才真正感受到我国劳动人民的智慧与勤劳。

读了《莫高窟》我好像身临其境,亲自摸到那精妙绝伦的彩塑,亲眼看到那宏伟瑰丽的壁画,亲脚踩在那藏经洞的地板上

读了《莫高窟》我又有点愤怒,愤怒那些那野蛮无理的侵略者,无情的掠夺毁坏我国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

读了《莫高窟》我不禁想起了《圆明园的毁灭》。圆明园在没受到侵略者的毁害时是那么的美丽辉煌,充满着历史长河的气息。可自从八国联军到圆明园后的日子,一切都变了。凶悍的侵略者把能带走中国历史的“宝贝”全掠走,不能带走的便无情的毁灭。

读了《莫高窟》我就立志要好好学习,不再让历史的悲剧在上演,不再让中国的历史长流哭泣!

读《莫高窟》有感,《莫高窟》读后感2篇

读完全文细细想想文章后的问题莫高窟的存在价值?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是不能够做出资深的回答的。也许,莫高窟是历史、宗教、道德与美的结合吧!是活了一千年的生命!也许这就是莫高窟存在的价值......

“色流”在文章后的解释中他就是一个很生动形象的词。然而,在本文作者的眼里“色流”不仅仅是一个词而是不同的朝代在莫高窟中的演绎。

北魏时期的色流“青褐浑厚、色泽浓厚,沉着得如同立体”。大家都知道北方人一般都高大威猛。古代多战争,在这般文化孕育之下的儿女作的画自然多了一分强悍,少了一分温柔。

隋文帝统一中国之后的色流却跟北魏大不相同了。战乱少了,天下有了一定的太平,文人、才子一一涌现,人们不在满足于过去的粗布衣服,毫无生气。于是“衣服和图案都变的华丽”那这时的色流当然就是“开始畅快柔美”了。

唐朝盛世,盛世唐朝。他比北魏少了些凶悍,多了些文雅。但是,又不缺豪迈。比隋朝少了些温柔,多了些激情,但是又不乏华丽。宫中歌舞升平,朝廷官员其乐融融;街上

喜气洋洋,天下百姓载笑载言;山间豪气升天,文人才子赋诗连连。在这样一个盛世,色流当然是“猛的一下涡旋卷涌”。

唐代已成为过去,五代已经到来,他已没有唐代的雄风,而是变得温柔了。于是“精细”成了这个时代的色流。

色流中少了鲜明的色彩,变得有点灰暗了。那一定是宋代了,国破家亡的滋味有谁尝过呢?在这个战乱多于太平的年代哪里还回有欢快的整体气象呢?

色流中没有了红色,想必是到了元代了。

色流是活了一千年的生命的写照。

作者能够如此仔细的观赏莫高窟,从着一方水土中看出一千年的生命来;看出莫高窟存在的价值来,这实在是令人惊叹呀,想一想自己游览名胜古迹时马马虎虎,匆匆而过的情景真是惭愧呀!只有用动情的眼光,真挚的心才能够看得明明白白!

莫高窟读后感 篇6

人类的将来,就是要在这颗星球上建立一种有关真、善、美的宗教,寻找一种皈依人性至纯的信仰,走出一条通向内心神圣净土的朝圣路!

莫高窟给与我们的,不是佛教故事,不是鲜艳色条,更不是佛教圣地的名声。就像余秋雨先生说的“它似乎还要深得多,复杂得多,也神奇的多”。这是一种聚会,一种感召,一种狂欢,一种释放。博大精深的佛教理义被寂寞舞者演绎得淋漓尽致;千年的宗教史和文化史在身人交融中诉说和传递;虔诚的信仰,为美的信念在邂逅的一瞬间爆发。经历了这种仪式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仪式的洁净与高超。

只要有机会,我一定会投奔这种仪式,接受神明的洗礼和熏陶,洁净充满欲望的身体和灵魂。走在各自的朝圣路上的信男善女也一定会时时抬头,仰望前方——金光闪闪,千佛显圣。

不一定有什么宗教,但一定要有一种信仰,相信真诚永远战胜邪恶,智慧永远击败愚昧,心中的上帝永远在朝圣路上指引着我们,一步一步跋涉到天堂。

“我们是飞天的后人!”

不能联系实际

莫高窟读后感 篇7

莫高窟之魂——读余秋雨《莫高窟》有感600字:

敦煌,佛教圣地,中华文化千年的瑰宝坐落在此。莫高窟,几千年了,它就在这里,像一座精神的宝藏,永远将人类的精神壁立于此。

莫高窟与云冈、龙门两大石窟不同,尽管他们都是如此得吸引人,但莫高窟就仿佛是一个充满生机的孩子,浑身焕发着熠熠生机。这种青春的气息,是人类丰富的精神文明给予的。这份精神文明,铸就了莫高窟之魂。这就是莫高窟千年不老的秘密。

其实,莫高窟的一生就好比中国的历史。莫高窟因安史之乱几近毁灭,在崩溃的边缘中被人类挽救回来。就像中国一样,鸦片战争后,帝国主义将侵虐的魔爪伸向中国。堕落的清政府无力抵抗,一心求和。最后,广阔的中国被四分五裂,后来,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一切都回来了,就如莫高窟一样,获得了重生。莫高窟之魂,正是中华民族之魂。千年不灭的莫高窟,是中华之血,中华之魂的寄托。它千年不灭,中国也像它一样,从悬崖边救回自己,从无边的黑暗中找到心中的光明。

莫高窟正如余秋雨所写的那样,千年不倒,这一切的一切是我们的双手造成的,我们既然创造了它,也有能力毁灭它。所以,我们的心中应当从莫高窟的历史中感到羞愧。羞愧于安史之乱,因安禄山和史思明的野心而造成的人祸,我想,我们心中应当对那段历史感到沉痛,因为那段不堪回首的灾难,毁灭了我们所创造的美。后来的重建,应当是对这种精神文明的一种弥补吧!

莫高窟之魂,当千古永存,因为我们的信仰就像一把手,永远撑着它。

写在最后:我最喜欢读书,一直把“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这句话作为自己

座右铭。我享受读书时的那种快感,那种自由。我热情、开朗的性格大多是书教我的,一直以来我每天都在书海里遨游。感谢我所读过的书,带给我人生的启示。

莫高窟读后感 篇8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课文是《莫高窟》,我们的语文老师得我们讲了莫高窟的故事。 我们听了这个故事,含知道了莫高窟在我国的甘肃省,莫高窟里边有彩塑、壁画、藏经洞等,我还知道藏经洞有许多文物,如经书、文书、帛画、铜像等六万多件。

莫高窟不仅有塑像,还有壁画,壁画的内容丰富多彩,我觉得我过得古代人民使用劳动和智慧的结晶,我听到了我国的莫高窟许多文物,但是许多文物都被帝国主义分子抢走了我们听到了这个,很生气,许多的文物被抢走。 莫高窟里有492个洞窟,来说对我们说,第19个就是藏经洞,还有许多的洞窟有塑像、壁画等。

莫高窟是我国的文化遗产,他的藏经洞里有数也数不清的经卷、绣画和法器,并在墙上画了精美的壁画。由于王道士的无知和我们国家的贫弱,导致帝国主义的盗宝分子都接二连三的来到莫高窟拿走了许许多多的文物。被盗的文物都是我们祖国的无价之宝,却就这样被外国人拿走。

它经过了多少代人的亲手打磨,注入匠心,浸透智慧。故一朝大显于尘世,顿时惊艳不断,不止是游人,学者,不止是艺术家。作者一再感慨,一再沉思,时而想象,时而述说,总之是入情入理。它就是一个巨大的文化场,值得飞天后人的我们代代珍惜。

我国古代人民用劳动和智慧的结晶,这每一尊彩塑、每一副壁画,都是我国古代人民智慧的结晶。我读了这篇文章,为旧中国的贫弱感到可惜,为新中国的强大感到自豪!我现在要好好学习,长大后来保卫我国的文化遗产,让我国更加繁荣昌盛!

莫高窟读后感 篇9

因为曾经读过余秋雨先生的《千年一叹》,特别喜欢他的散文,清新豪迈,不冗长繁琐不矫情。所以,这次的作业内容我选择了品读余秋雨《文化苦旅》中的一篇《莫高窟》。

余秋雨说莫高窟是一个可以傲视异邦古迹的敌方,一个活了千年的生命他说它华美而矜持,富有而远藏,说它执意要让每一个朝圣者,用长途的艰辛来换取报偿。他说它是一种聚会,一种感召,一种狂欢,一种释放。

莫高窟给与我们的,不是佛教故事,不是鲜艳色条,更不是佛教圣地的名声。就像余秋雨先生说的它似乎还要深得多,复杂得多,也神奇的多。博大精深的佛教理义被寂寞舞者演绎得淋漓尽致;千年的宗教史和文化史在身人交融中诉说和传递;虔诚的信仰,为美的信念在邂逅的一瞬间爆发。经历了这种仪式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仪式的洁净与高超。

这篇文章让我想到他在《。废墟》中说过这样的话:没有废墟就无所谓昨天,没有昨天就无所谓今天和明天。在他看来,废墟就是过去的写照,是现在和未来前进的基石。莫高窟就是其中的一个经典的废墟,它浓缩了中国太多的历史,这莫高窟早在1600多年就存在了,它经过了多少代人的亲手打磨,注入匠心,浸透智慧。故一朝大显于尘世,顿时惊艳不断,不止是游人,学者,不止是艺术家。于此,秋雨先生一再感慨,一再沉思,时而想象,时而述说,总之是入情入理。在这里,你会觉得废墟不废,它就是一个巨大的文化场,值得飞天后人的我们代代珍惜

他说的这些,我大都可以理解。

我在高中之后也曾去过一次莫高窟。从敦煌到莫高窟车开了四个小时,这四个小时里,除了开始,其他时间的景色几乎一模一样。黄沙,黄土,一片黄色,偶尔会有几棵胡杨几株骆驼刺,太阳很高很大,天空万里无云。

我曾经想象过莫高窟的样子,粗犷而神秘。但是等我真的看到莫高窟的时候,才知道,其实我的想象远不及它千分之一,她是那么壮丽,那么浑厚。

讲解员说莫高窟并不是一个人,一个朝代造就的。他们把钱变成石窟中的一尊尊佛像,不论富有还是贫穷,他们用自己的方式为了自己的信仰,每一个朝代都是如此,然后,千佛洞便出现了。

这种对于信仰的执着追求让我深深的的感动着,也深深地敬佩着。

一切为宗教信仰而来的人,双眼晶亮;一切苦旅者的人,浩浩荡荡。

敦煌成了民族心底一种彩色的梦幻,一种圣洁的沉淀,一种永久的向往。它让人走进神话,走进寓言,走进宇宙意识的霓虹;它是艺术的天国是自由的殿堂。

只要有机会,我便会投奔这种仪式,接受神明的洗礼和熏陶,洁净充满欲望的身体和灵魂。走在各自的朝圣路上的信男善女也一定会时时抬头,仰望前方金光闪闪,千佛显圣。

不一定有什么宗教,但一定要有一种信仰,相信真诚永远战胜邪恶,智慧永远击败愚昧,心中的上帝永远在朝圣路上指引着我们,一步一步跋涉到天堂。

我们是飞天的后人!

莫高窟读后感 篇10

今天学习了《莫高窟》一课后,我了解到莫高窟是祖国西北的一颗明珠,位于甘肃省的三危山和乌沙山之间。莫高窟是举世闻名的艺术宝库,这里的每一尊彩塑、每一幅壁画,都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的结晶。其中的第194窟是一尊力士,这是属于盛唐的作品。他满身肌肉,很发达,后面有一把大刀;面部很肥,眼睛凶神恶煞;上身半裸。看起来栩栩如生,就像真人一样。

我想,这可是古代劳动人民的结晶啊!那时没有现代化的工具,只有用石头、铁凿、锤子,认认真真的雕刻、打磨出来,如果是稍有不慎,可能雕塑就会毁掉。雕塑一尊雕像,需要坚定的信念、高超的技艺,还有一生辛勤的劳作及几代人的努力。

多少远去的马匹,落在尘封的路途,依稀听见哒哒的马蹄和嘶吼声。

多少醒着的灵魂,在敦煌无尽的苍穹,任由我想象,在圣地的石窟,我紧紧地攥住飞天的梦想。

课文中的敦煌,不禁让我在心底惊呼,这才是艺术,这才是生命。人世间最有吸引力的,莫过于一群活得很自在的人发出的生命信号。而这种信号充满了敦煌,这信号是磁,是蜜,是涡卷方圆的魔井,没有一个人能够摆脱这种涡卷,没有一个人能够面对着它而保持平静。

这样的敦煌,不朽于中华大地的敦煌,东方的艺术圣地,如此壮阔,如此庄严,如此神圣,如同我的祖国,如此的令我骄傲。

浮躁读后感10篇


读好书,让我们能够借鉴前人的经验,追寻认识世界的路程。当我们更加仔细地阅读作者的作品时,他的言语也会引起我们深深的思考。通过阅读笔记,我们可以发掘自己的阅读兴趣和方向。栏目小编特别推荐的“浮躁读后感”一定会给您留下深刻的印象,因此请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浮躁读后感(篇1)

看完这部小说颇有感触,这个世界真的很复杂,各种势力交织在一起,各种丑恶行径让人嗤之以鼻,为了生存又不得不融入其中。不管怎样,还是需要一颗'浮躁'的心。

小说中的金狗,虽然没有很好出身,从小又不受管束,文化程度也不是很高,当过兵没打过仗,在他们那个村算是见识比较广的一个人。对朋友重情重意,对自己的工作尽心尽力,是一个爱憎分明,嫉恶如仇的人。对雷大空包含惋惜之情,对福运深表同情,对小水既爱又怜惜。在这里不免要说一下小水,她的遭遇也很悲惨。她从小就父母双亡,跟着伯伯长大,她还有一个外爷,和金狗一起长大。嫁的第一个男人新婚那天就死了,嫁的第二个人就是福运,本以为可以安安稳稳过一辈子,很不幸福运被黑熊咬死了。

福运、雷大空、金狗、小水他们四个是很好的朋友,福运是最实诚的一个人,总是任劳任怨,却从没有什么怨言。同时他也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是哪一类人。他虽没有金狗那份才学,却总是保留着自己那份纯朴;虽没有雷大空的圆滑,却有着自己的立场。总之,他的死留给我的是痛惜。

雷大空虽然圆滑,但对朋友是两肋插刀。对恶势力是又爱又恨,他利用那些高官们的权利谋取利益,从这一点来看他对他们有依赖性。为了在商界挣得一席之地,还是向他们低头了,最后搭进了自己的性命,我替他有些不值。凭他的社会阅历和灵活的头脑,好好干一定会干出一番事业的。

金狗是一个杰出的小伙子,用村上的话说,他是州河上的强人。然而无论在爱情上,还是在人生上,他的生活都是带点苦涩的。我们可以看到,贯穿全文的是金狗与小水的欲爱不能的爱情悲剧。虽然他们最终结合了,但是其间经过了多少辛酸曲折,多少创伤眼泪,是我们作为读者的所不能忍心看下去的。金狗是一个有着自己信念的人,不管是在爱情上,还是在人生,事业上,但是金狗作为一个人,也有着他个人的私心。金狗从州河上的强人变成州城报社的记者后,一方面努力的工作,切实履行记者的职能,虽然因此得罪了领导;另一方面,在他认识到记者的宣传,暴露效果作用有多大后,他又利用自己的权力去揭那些与他或他们祖上,村上有仇的官员的黑锅。他想打击报复他恨的人。金狗是按照他的路在走的,虽然小说中并没有把他塑造成一个无私而高大的英雄。金狗这人是活的,他的灵魂是活在我读者心中的。他的一切举动都可以是预料之中的,但又会让我觉得不可思义或敬佩不已。

浮躁读后感(篇2)

《浮躁》是贾平凹的一篇优秀的长篇小说,是一篇引人深思佳作。小说讲述了80年代改革开放中一个农村的青年人和他周围的斗争的故事;浮躁的水、浮躁的心、浮躁的城镇与乡村、浮躁的人们重复着爱恨情仇与悲欢离合,真善美与丑恶的斗争,权利与金钱的争夺。虽说写作的内容具有一定的时代色彩,但是对现代人的生活也有很多的思考意义。

小说的故事是关于州河边上几个青年人金狗、雷大空、小水追求自己的命运的故事。州河的北岸是两岔镇,河的南岸是不静岗和静虚村。两岔镇是有名的贫困镇,而静虚村里有巩姓、田姓两家大户人家,田、巩两家上辈因为组织游击队,他们亲戚不少成了国家干部。巩宝山是州城专员,田有善是白石寨县委书记,田中正是两岔镇乡长。田、巩两家在乡里作威作福,而且暗地里争权夺利。小说的主人公金狗出生在静虚村,书中是这样描写的金狗生世奇特,其父以为有鬼祟,欲送寺里做佛徒,一生赎罪修行。韩文举跑来,察看婴儿前胸有一青痣,形如他胸前墨针的看山狗图案,遂大叫此生命是看山狗所变,自有抗邪之气,不必送到寺里,又提议孩子起名一定要用狗字。结果查阅家谱,这一辈是金字号,便从此叫了金狗。他胆子大,而且读过书,服过役,有着天生的领导能力,受到田家欺压后立志要出口气,改变自己的命运。复员后带领乡里的年轻人组织了河运队,共同致富,田中正却干涉插手为己谋利。金狗把握住机会到州城里做了报社记者,成为两岔乡的名人,他利用媒体的便利大胆揭露田巩两家的违法行为,使他们得到了应有的处分。金狗的好朋友雷大空也不甘于平庸,做起生意,最后却走到钻法律漏洞办买空卖空的空壳公司诈骗挣钱,也成为乡里最有钱的人。田、巩两家趁机报复,使雷大空被捕入狱,利用人际关系将其害死,金狗也受到牵连而入狱。小水想尽办法最终帮金狗脱离关系,惩治了田家。金狗和小水也生活在了一起,追求自己的命运,小说的最后,作者描写了另一场洪水即将到来。

浮躁在字典里解释为:急躁,不沉稳。在精神发展赶不上物质进步的现代社会,想要避免这样一种不健康的心理状态,是需要自发地对自己的心理知识构成进行丰富的,已达到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并重的良好情况。但是说着容易,真正做起来还是要有足够的耐心与毅力的。

浮躁读后感(篇3)

《浮躁》是贾平凹的一篇优秀的长篇小说,是一篇引人深思佳作。小说讲述了80年代改革开放中一个农村的青年人和他周围的斗争的故事;浮躁的水、浮躁的心、浮躁的城镇与乡村、浮躁的人们重复着爱恨情仇与悲欢离合,真善美与丑恶的斗争,权利与金钱的争夺。虽说写作的内容具有一定的时代色彩,但是对现代人的生活也有很多的思考意义。

小说的故事是关于州河边上几个青年人金狗、雷大空、小水追求自己的命运的故事。州河的北岸是两岔镇,河的南岸是不静岗和静虚村。两岔镇是有名的贫困镇,而静虚村里有巩姓、田姓两家大户人家,田、巩两家上辈因为组织游击队,他们亲戚不少成了国家干部。巩宝山是州城专员,田有善是白石寨县委书记,田中正是两岔镇乡长。田、巩两家在乡里作威作福,而且暗地里争权夺利。小说的主人公金狗出生在静虚村,书中是这样描写的“金狗生世奇特,其父以为有鬼祟,欲送寺里做佛徒,一生赎罪修行。韩文举跑来,察看婴儿前胸有一青痣,形如他胸前墨针的“看山狗”图案,遂大叫此生命是“看山狗”所变,自有抗邪之气,不必送到寺里,又提议孩子起名一定要用“狗”字。结果查阅家谱,这一辈是金字号,便从此叫了金狗。”他胆子大,而且读过书,服过役,有着天生的领导能力,受到田家欺压后立志要出口气,改变自己的命运。复员后带领乡里的年轻人组织了河运队,共同致富,田中正却干涉插手为己谋利。金狗把握住机会到州城里做了报社记者,成为两岔乡的名人,他利用媒体的便利大胆揭露田巩两家的违法行为,使他们得到了应有的处分。金狗的好朋友雷大空也不甘于平庸,做起生意,最后却走到钻法律漏洞办买空卖空的空壳公司诈骗挣钱,也成为乡里最有钱的人。田、巩两家趁机报复,使雷大空被捕入狱,利用人际关系将其害死,金狗也受到牵连而入狱。小水想尽办法最终帮金狗脱离关系,惩治了田家。金狗和小水也生活在了一起,追求自己的命运,小说的最后,作者描写了另一场洪水即将到来。

贾平凹在书中描写了80年代改革开放后一群人特定的心态——“浮躁”,从金狗到雷大空,到村里的年轻人。农村改革在年青人中激起了浪潮,这些人都希望在这次浪潮中改变自己的命运,然而这个过程是漫长而痛苦的。主人公金狗有自己的思想,不想受到别人的牵制,他看到了底层官僚阶级的黑暗从而本能地去反对抗争,正是这个抗争的过程使他感到困惑、迷茫,甚至不知道自己所揭露的是对是错。小说多处描写到金狗的心理,作为一个乡下人来到州城,他时常感到孤独困惑,金狗的这种心理是复杂与矛盾的。对于雷大空,也是想出人头地,但他没有金狗的机遇,也没有金狗的才华,不过他也是尽己所能做生意挣钱,成为有钱人来证明自己的价值,面对金钱的诱惑,他逐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到最后人财两空,他自己也是认为罪有应得。

小说的情节虽然有特定的年代,但这个话题却没有褪色,如今“浮躁”这一个词似乎越发流行了,几乎成了一种病态的现象向各个领域蔓延。“浮躁”的心态在生活中随处可见。产生浮躁的原因是什么呢?贾平凹的小说《浮躁》告诉我们这种心态一部分是由于政治体制改革影响的。改革开放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使人们的思想活跃起来。就像一颗石子激起千层浪一样。在文中贾平凹借助金狗和考察人的对话说明了自己的观点(个人认为这段内容正是本书的核心内容):

“这地方穷呀,越是穷的地方,天下的变化最能关联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我近来常想这么一个问题:现在的国家政策是好的,土地承包解决了农民吃饭问题,而允许和提倡搞商品经济,这也是对的,但现在有些人一搞起生意来,竟一下子身裹万贯,而这些钱差不多是靠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得到的。如果这样下去,个人或许是富了,但国家的经济却受到损失,以致出现市场物价上涨,贿赂严重,社会风气不好。这些现象是主流还是支流,是好事还是坏事,我也拿不准,一时感到振奋,一时感到忧虑,写报道也不知如何写。当然,这也是我学历浅,知识窄,水平低所造成的原因,您能说说你的高见吗?”

那人说:“你这些问题想得太好了,我也是带着这些问题才出来考察的。以我个人之见,党的现行政策的基本方向无疑问正确,中国发生的变化,尤其农村的变化,足以证明这点。但是,我们毕竟是在毫无可以借鉴经验的情况下这样干的,好比人在一条曲曲折折的隧洞走,看到了前头的亮光只说明方向对,可随着生活的进一步变化,这里边同时暴露了许多问题,如解决不好,也有可能导致别的危险。总之,改革是艰难的。”中国历史上长期是封闭式的封建主义国家,解放以来虽然是社会主义性质,但封建主义沉淀的东西太深太厚,现在一经脱离这种封闭状态,经受商品经济的刺激而获得活力,这就像浪潮一样,一下子冲开传统生活的堤岸,向新的天地奔腾而去。在变革中,人的主体意识大大觉醒了。一些人认识到了自己的存在和价值,而同时他自身的素质太差,这就容易使他把方向搞错,把路子走歪,这也就是之所以有人为了自己挣钱而不惜任何手段去坑集体,坑国家。金狗同志,您觉得这话有没有道理?”(摘自《浮躁》第二十一章)

反观现代我们周围的浮躁之风,其原因正如书中所说一样:主体意识的觉醒与高昂和一些人自身素质低下这一矛盾造成的。

“浮躁”在字典里解释为:“急躁,不沉稳”。在精神发展赶不上物质进步的现代社会,想要避免这样一种不健康的心理状态,是需要自发地对自己的心理知识构成进行丰富的,已达到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并重的良好情况。但是说着容易,真正做起来还是要有足够的耐心与毅力的。

浮躁读后感(篇4)

《浮躁》是贾平凹第二部长篇小说,具有他鲜明的乡土写作风格。贾平凹是当代文坛屈指可数的大家,他的散文和小说成名已久。高中时曾读过几篇贾平凹的散文,后来读过他的小说后才逐渐了解他的写作风格。他是一位文化名人,必然也饱受争议。他因为小说《秦腔》因为获得“茅盾文学奖”而名噪一时,而当初也因为一本《废都》被禁而毁誉参半。读过他的小说后我个人认为《浮躁》是其中读、最有引人深思的一部小说。虽然称自己只是一位农民,但他却用最敏锐的眼光观察着生活,观察着政治改革带来社会的深刻变革。

浮躁的水、浮躁的心、浮躁的城镇与乡村、浮躁的人们重复着爱恨情仇与悲欢离合,真善美与丑恶的斗争,权利与金钱的争夺。贾平凹的《浮躁》讲述了80年代改革开放中一个农村的青年人和他周围的斗争的故事。

书的前面有一段作者的序言:“这仍然是一本关于商州的书,但是我要特别声明:在这里所写到的商州,它已经不是地图上所标志的那一块行政区域划分的商州了,它是我虚构的商州,是我作为一个载体的商州,是我心中的商州。而我之所以还要沿用这两个字,那是我太爱我的故乡的缘故罢了。” 《浮躁》写了发生在商州的故事,这个商州是作者虚构的一个地名,或许根本不存在。作者笔下描写了一条特殊的河——州河。“我的这条州河便是一条我认为全中国的最浮躁不安的河。”作者这样说道。小说的故事是关于州河边上几个青年人金狗、雷大空、小水追求自己的命运的故事。州河的北岸是两岔镇,河南岸是不静岗和静虚村。两岔镇是有名的贫困镇,而静虚村里有巩姓、田姓两大家大户人家,田、巩两家上辈因为组织游击队,他们亲戚不少成了国家干部。巩宝山是州城专员,田有善是白石寨县委书记,田中正是两岔镇乡长。田、巩两家在乡里作威作福,而且暗地里争权夺利。小说的主人公金狗出生在静虚村,他胆子大,而且读过书,服过役,有着天生的领导能力,受到田家欺压后立志要出口气,改变自己的命运。复员后带领乡里的年轻人组织了河运队,共同致富,田中正却干涉插手为己谋利。金狗把握住机会到州城里做了报社记者,成为两岔乡的名人,他利用媒体的便利大胆揭露田巩两家的违法行为,使他们得到了应有的处分。金狗的好朋友雷大空也不甘于平庸,做起生意,最后却走到钻法律漏洞办空壳公司诈骗挣钱,也成为乡里最有钱的人。田、巩两家趁机报复,使雷大空被捕入狱,利用人际关系将其害死,金狗也受到牵连而入狱。小水想尽办法最终帮金狗脱离关系,惩治了田家。小说的最后,作者描写了另一场洪水即将到来。

由于篇幅有限,不能把这一篇几十万字的小说讲的清楚。贾平凹在书中描写了80年代改革开放后一群人特定的心态——“浮躁”,从金狗到雷大空,到村里的年轻人。农村改革在年青人中激起了浪潮,这些人都希望能成为时代的弄潮儿,在这次浪潮中改变自己的命运。然而这个过程是漫长而痛苦的。主人公金狗有自己的思想,不想受到别人的牵制,他看到了底层官僚阶级的黑暗从而本能地去反对抗争,正是这个抗争的过程使他感到困惑、迷茫,甚至不知道自己所揭露的是对是错。小说多处描写到金狗的心理。作为一个乡下人来到州城,他时常感到孤独困惑,金狗的这种心理是复杂与矛盾的。对于雷大空,也是想出人头地,但他没有金狗的机遇,也没有金狗的才华,不过他也是尽己所能做生意挣钱,成为有钱人来证明自己的价值,面对金钱的诱惑,他逐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到最后人财两空,他自己也是认为罪有应得。

小说的情节虽然有特定的年代,但这个话题却没有褪色,如今“浮躁”这一个词似乎越发流行了,几乎成了一种病态的现象向各个领域蔓延。“浮躁”的心态在生活中随处可见。产生浮躁的原因是什么呢?贾平凹的小说《浮躁》告诉我们这种心态一部分是由于政治体制改革影响的。改革开放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使人们的思想活跃起来。就像一颗石子激起千层浪一样。在文中贾平凹借助金狗和考察人的对话说明了自己的观点:

“这地方穷呀,越是穷的地方,天下的变化最能关联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我近来常想这么一个问题:现在的国家政策是好的,土地承包解决了农民吃饭问题,而允许和提倡搞商品经济,这也是对的,但现在有些人一搞起生意来,竟一下子身裹万贯,而这些钱差不多是靠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得到的。如果这样下去,个人或许是富了,但国家的经济却受到损失,以致出现市场物价上涨,贿赂严重,社会风气不好。这些现象是主流还是支流,是好事还是坏事,我也拿不准,一时感到振奋,一时感到忧虑,写报道也不知如何写。当然,这也是我学历浅,知识窄,水平低所造成的原因,您能说说你的高见吗?”

那人说:“你这些问题想得太好了,我也是带着这些问题才出来考察的。以我个人之见,党的现行政策的基本方向无疑问正确,中国发生的变化,尤其农村的变化,足以证明这点。但是,我们毕竟是在毫无可以借鉴经验的情况下这样干的,好比人在一条曲曲折折的隧洞走,看到了前头的亮光只说明方向对,可随着生活的进一步变化,这里边同时暴露了许多问题,如解决不好,也有可能导致别的危险。总之,改革是艰难的。” 中国历史上长期是封闭式的封建主义国家,解放以来虽然是社会主义性质,但封建主义沉淀的东西太深太厚,现在一经脱离这种封闭状态,经受商品经济的刺激而获得活力,这就像浪潮一样,一下子冲开传统生活的堤岸,向新的天地奔腾而去。在变革中,人的主体意识大大觉醒了。一些人认识到了自己的存在和价值,而同时他自身的素质太差,这就容易使他把方向搞错,把路子走歪,这也就是之所以有人为了自己挣钱而不惜任何手段去坑集体,坑国家。金狗同志,您觉得这话有没有道理?”(摘自《浮躁》第二十一章)

反观现代我们周围的浮躁之风,其原因正如书中所说一样:主体意识的觉醒与高昂和一些人自身素质低下这一矛盾造成的。

另外我再谈谈对小说语言的感受。我并没有任何语言鉴赏功底,此处只略谈自己所感。贾平凹的文笔很朴实却很有质感,对于在农村生活过的我来说有很大的吸引力。他用自己的文字描绘了一幅很具有乡土风情的生活画卷。读这些文字大有酣畅淋漓之感,虽然有人说贾的描写过于琐碎,而且文中出现很多神鬼意象。我认为这就是贾平凹的写作风格把,只有这样的笔触才能真正写出乡村,写出生活,在农村确实有不少封建迷信,对鬼神的迷信与崇拜也正是封建思想的残余,这过程是传统与现代文明相互冲突融合的过程。我相信任何一个有过乡村生活经历的人都会喜欢贾的这种写作方式。

不论当时和现在人们的心态如何,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对未来还是抱有希望的。就像他在一开始描写州河的那样——

“浮躁当然不是州河的美德,但它是州河不同于别河的特点,这如同它翻洞过峡吼声价天喜欢悲壮声势一样,只说明它还太年轻,事实也正如此,州河毕竟是这条河流经商州地面的一段上游,它还要流过几个省,走上千里上万里的路往长江去,往大海去。它的前途是越走越深沉,越走越有力量的。”

“对于州河,我们不需要作过分的赞美,同时亦不需要作刻薄的指责,它经过了商州地面,是必由之路,更看好的是它现在流得无拘无束,流得随心所欲,以自己的存在流,以自己的经验流。”

我们的改革之路还年轻,缺少经验,我们不需要过分的赞美,也不需要刻薄的指责,就让它以自己的经验发展吧。

浮躁读后感(篇5)

《浮躁》是贾平凹的长篇小说,该小说写于1986年6月,当时我只有14岁,现在读起这篇文章多多少少勾起了我那少年时期的隐隐约约的回忆。

该书记述的是在陕西一个偏远的小山村发生的一件件事情。那个山村叫仙游村,大一点的镇叫做白石镇,再大的地方就叫州县,没具体名称。仙游村是个靠山临河,地理位置非常优越的地方,当时交通不发达,所以那时候是比较闭塞的。村中有田家和巩家两个大的姓氏。小说就围绕这两个姓氏和村中的杂姓的斗争展开了。

小说的故事从清朝末年开始到80年代中期结束,跨度很大,各个时代的变革写的很真实,在写小水、金狗和福运等同田家、巩家斗争的过程中,赞美了山村百姓的高尚品德。整个故事情节和人物,让我回忆起了沈从文的《边城》,在贾平凹的《浮躁》中也体现了那种边陲小镇的人情美,人性美。

我非常喜欢小水这个女孩子,作品中她真的是个菩萨,从她的相貌到她的心灵,完全没有被世俗沾染,真的是最纯净的,让人生出敬畏之感,金狗爱小水,但又怕小水,就是小水的性格中有"菩萨"的一面,而田英英就不一样,在金狗的眼中,那是个小兽,兽性占了大半,所以,能把金狗拉到床上,主动投怀送抱。这又让我想起了《红楼梦》中的林黛玉,她也是小水一类的人物,大半时候,菩萨式的人物的下场都是很悲惨的,不知道为什么。

我在阅读《浮躁》的过程中,始终把这篇小说的人物和《边城》中的人物混淆起来。例如:小水----翠翠; 金狗----大老(天保);福运----二老(傩送);韩文举----爷爷 等等。我都能找到相对的。

呵呵,我真的不希望贾平凹老师的作品是抄袭沈从文老师的。

这里借用《边城》里的最后一句话:这也可能是巧合,也可能永远不是巧合。

我还有一点不太理解,《浮躁》这篇作品,把80年代的社会现实以及社会弊端揭露淋漓尽致,为什么我们的执政者视而不见呢?其中有些丑陋的社会现象,现代社会中也还是比比皆是啊!!这样的一部作品为什么没引起社会的注意,没能起到它该起的作用呢?????

此正是:闲来无事读书,胡言乱语评点。

浮躁读后感(篇6)

我把小说的开头叫做开场白。

贾平凹先生这样描述了州河的地理方位:在州河流至两岔镇,两岸多山,山曲水亦曲,曲到极处,便窝出了一块不大不小的盆地。镇街在河的北岸,但看得见绿阴之中,浮现着隐约的屋顶,是三角的是长方的是斜面的是一组不则不规的几何图形。鸡犬在其间鸣叫,炊烟在那里细长,这就是仙游川,州河上下最大的一处村落。生动形象的描述,让我们一下子身临其境,如同走进了金狗生活的时空之中了。

环境描写精确独到:屋舍皆高瘦,却讲究黑漆门面,吊两柄铁打的门环,二道接檐,滚槽瓦当,脊顶耸起白灰勾勒而两角斜斜飞翘,俨然是翼于水上的形势。沿山的那面街房,后墙就蹬在石坎上,低于前墙一丈两丈,甚至就没有了墙,门是嵌在石壁上凿穴而居的,那铁爪草、爬壁藤就缘门脑繁衍,如同雕饰。如此的州河,景随步移,让读者如看连环画,直让人想起沈从文笔下的湘西。

小说中阴阳师的学说、对看山狗的描写、不静寺的灯油,让人找到了小水思想局限的症结所在,找到了她和金狗悲情故事的根由。这种描写看似不经意,实则蕴含了作者的匠心,它能让你走入虚构的这个世界,能让你与这个世界中的人物同欢笑、同流泪,把自己变成小说中的自己。有此感受,你会觉得这种描写一点不多余。

这并非贾平凹先生首创。在《三国演义》第一回,一曲《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写尽了无情的历史,让人仿佛听到一声历史的叹息。而其后的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以及对历史事件的概括叙述,则引出了一段纷乱、精彩的故事。《红楼梦》写得也许更有情趣和诗意。作者说,他是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爱情故事来。故事也就因此而起,读后谁不为满纸荒唐言流泪呢?

再读《浮躁》,更是感受颇深。故事尚未开始,作者已然搭好舞台,让读者对人物的生存环境了然于胸。假设没有这个开场白,其叙述不知还要费怎样的周折,读者不知还要跨越多少障碍呢。

应该说,好的小说离不开好的开场白。

焦庆福

浮躁读后感(篇7)

小说是依赖两条线索来叙述的。

其一是州河。人们从州河上过活,从州河上走出去,又魂归州河。州河北岸是两岔镇,南岸是不静岗和静虚村。两岔镇是贫困镇,静虚村有巩、田两大家。田、巩两家上辈因组织游击队,其族人自然成了本地显贵。巩宝山是州城专员,田有善是白石寨县委书记,田中正是两岔镇乡长。两大家族在州城作威作福,暗里又争权夺利。

金狗出生在静虚村。他读过书,当过兵,组织过河运队。他有领导能力,又善于把握时机,这才让他有了去报社做记者的机会。故事情节因此出现了高潮,金狗抓住机会,利用媒体揭露了田巩两家的勾当。

雷大空在小说中着墨甚多。他想出人头地,却他没有金狗的机遇,没有金狗的才华。他钻法律的空子,最终又锒铛入狱,被害致死。金狗也因他受到牵连。

金狗和小水的爱情,是另一条线索。金狗代表的是新一代激进思想,小水则是聪颖贤惠,又受旧思想局限的女性。如此的俩人相爱,其情感历经自然是坎坷波折,多灾多难。但贾平凹先生有悲悯之心,他让金狗和小水有了个完美的结局。小水帮金狗脱离了与田家的关系,二人最终走到了一起。

读罢此小说,有颇多感触。

从文艺理论上讲,人物形象、故事情节和环境是小说的三要素。人物形象始终都是中心。但若从创作上讲,三要素却应该彼此颠倒。商州是虚构的,金狗及其他一些人也是虚构的,但读来从不觉得虚假。换句话说,小说是以假乱真了。究其原因,是依赖于小说的故事情节。没有作者超强的虚构能力,故事情节则无法展开,人物无法于其中行走,更谈不上形象的鲜明。特别是写长篇小说,不首先着眼于故事情节怎么行呢!

有的文艺家没发表过文学作品,他们只研究别人只谈理论。有的文艺家只写作很少谈理论,他们知道实践才是硬道理,否则一切免谈。而像贾平凹先生,既有研究又有实践的,这是天人。

一句话,故事情节尤为重要。

焦庆福

浮躁读后感(篇8)

阿坤跑了许久和许多书店,把《浮躁》买来送我。这是第一次读贾平凹的作品。在周日连夜读完,抚膺呆坐,只觉话无从说起。

故事叙事流畅,线路清析。叙事娓娓,如平滑而质感的绸缎。可见作者掌控的功力很强,值得学习借鉴。尤其在下篇开篇,介绍许老将军出场,写得很技巧。

它是以爱情为主线,描写出一个时代变迁。而《平凡的世界》是以一个时代的变迁为主线,描写出爱情人情,高下立判。

读者一直关注着小水的命运,最后的结局如人所愿。对金狗和小水的刻画十分成功。但金狗有些过于理想化、英雄化。好事不会那么多,许多事也不会那么顺。相反,小水更觉有血有肉。对了,里面一直没说金狗姓什么,看来文章的确是可以不拘一格的。以后我如果我去写,也要学着不必太呆板。对小水好象也没有描写过面部,只是说她眉间有痣,该是丰腴白皙的,眼睛应该很大,会说话那种,擀面的手也是细嫩。

对那个时代的特点写得也很贴切,与从那个时代过来的人的经验相符。没过来的人是不会有共鸣的,所以不适合90后看。

除了两个主人以外,要说的是英英。对英英这个人刻画很深。是从心里往外在写,十分有特点。但因为姓田而把她推到对立面,好象于英英是不公的。如是我写,大约会让英英遇些意外,然后金狗要做些补偿的。毕竟两个人都是第一次给了对方。英英告诉我们:有心计的女人会爱得更深更苦。

里面有一个老和尚,比较不招人喜欢,穿插其中很是烦人,画蛇添足之感。大约老贾同志是看了些佛经佛理的,放进来卖弄一下的想法吧。还有一个云游的知识分子,说些没有道理的大道理,十分生硬,该是败笔。

结尾除了最后两段以外,似乎是有些不尽如人意。但我也不知道好的结尾该是个什么样子。

陕西这个地方没有去过,不过觉得似乎比东北人能喝。通篇从开始喝到最后。喝喝喝!坐着喝,站着喝,入水喝,船上喝,炕上喝,山上喝,男的喝,女的喝。几乎每一个人都喝多过。很多人是天天喝多。他们的生活果真如此吗?我真是有些不理解。

书名浮躁,我觉得所描写的那个时代只是浮躁的开始,社会稍稍躁动而已。真浮躁的恐怕应该是现在的社会罢。老贾同志如果在今天写出这本书,一定会更名的,不会叫浮躁。那种浮躁和现在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

浮躁的我看了并评了浮躁,让我稍许的去了些浮躁。能在浮沉的日子里难得深陷沙发,--并不是看电视。好事一桩。谢阿坤。

浮躁读后感(篇9)

看完这部小说颇有感触,这个世界很复杂,各种人际关系、势力交织在一起,各种丑恶行径让人痛恶,为了生存又不得不随波逐流。不管怎样,还是需要一颗‘浮躁’的心。

小说中的金狗,虽然没有很好出身,从小又不受管束,文化程度也不是很高,当过兵没打过仗,在他们那个村算是见识比较广的一个人。对朋友重情重意,对自己的工作尽心尽力,是一个爱憎分明,嫉恶如仇的人。对雷大空包含惋惜之情,对福运深表同情,对小水既爱又怜惜。在这里不免要说一下小水,她的遭遇也很悲惨。她从小就父母双亡,跟着伯伯长大,她还有一个外爷,和金狗一起长大。嫁的第一个男人新婚那天就死了,嫁的第二个人就是福运,本以为可以安安稳稳过一辈子,很不幸福运被黑熊咬死了。

福运、雷大空、金狗、小水他们四个是很好的朋友,福运是最实诚的一个人,总是任劳任怨,却从没有什么怨言。同时他也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是哪一类人。他虽没有金狗那份才学,却总是保留着自己那份纯朴;虽没有雷大空的圆滑,却有着自己的立场。总之,他的死留给我的是痛惜。

雷大空虽然圆滑,但对朋友是两肋插刀。对恶势力是又爱又恨,他利用那些高官们的权利谋取利益,从这一点来看他对他们有依赖性。为了在商界挣得一席之地,还是向他们低头了,最后搭进了自己的性命,我替他有些不值。凭他的社会阅历和灵活的头脑,好好干一定会干出一番事业的。

金狗是一个杰出的小伙子,用村上的话说,他是州河上的强人。然而无论在爱情上,还是在人生上,他的生活都是带点苦涩的。我们可以看到,贯穿全文的是金狗与小水的欲爱不能的爱情悲剧。虽然他们最终结合了,但是其间经过了多少辛酸曲折。金狗是一个有着自己信念的人,不管是在爱情上,还是在人生,事业上,但是金狗作为一个人,也有着他个人的私心。金狗从州河上的强人变成州城报社的记者后,一方面努力的工作,切实履行记者的职能,虽然因此得罪了领导;另一方面,在他认识到记者的宣传,暴露效果作用有多大后,他又利用自己的权力去揭那些与他或他们祖上,村上有仇的官员的黑锅。他想打击报复他恨的人。金狗是按照他的路在走的,虽然小说中并没有把他塑造成一个无私而高大的英雄。金狗这人是活的,他的灵魂是活在我们心中的。他的一切举动都可以是预料之中的,但又会让我觉得不可思义或敬佩不已。

浮躁读后感(篇10)

这几天忙里偷闲,看了《浮躁》这本小说。简单写点儿感受吧。

我是极其喜欢这本小说的,在读故事的时候。禁不住时而悲愤,时而高兴,时而又沉思。

上卷用极少文字便将我的整颗心都带入了“洲河”边的白石寨仙游村。仙游村是个有历史的地方,这篇小说的故事却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发生的。那个时代土生土长的金狗,小水,福运,大空。还有老一辈的韩长举,田中正,和尚,麻子,金狗爹。

我读小说很少去揣测作者的心思。倒是极容易把自己当做故事的主人公。这篇小说也不例外。

在读到金狗抛弃了小水去州城的时候,自己恨不得跑到故事里,将这不知好歹的小伙子痛揍一顿。我是着实把自己当做金狗了。我喜欢小水的温柔,善良,知心。小水伤心的时候,我心痛的要命。金狗迷茫的时候,我也有同样的迷茫。

我和金狗的性格是大不相同的。毕竟我们成长的环境不同。比如我没有金狗那样的勇猛和大胆。然而我却认为自己能了解金狗。

作为男人,我理解当金狗初次面对英英时,如何无法克制身体的本能;作为20出头的年轻人,我理解金狗对自己人生的迷茫和对社会的不解;作为农村出生的我,也能理解他对城里人那种高傲态度的不满,和自身些须的自卑与不服气。

然而,这篇小说。有更多的地方我是不了解的。

我不了解那真心喜欢金狗的田华,想不到她有着怎样的故事。不明白她的心思。只恨这篇小说对田华描写的太过粗糙。

不了解那一生光棍,爱说荤段子的摆渡长者韩长举。

不明白老实巴交的福运。

不了解直性子,敢闯荡的大空。

不了解总是耍弄权术,却是个大情痴的田中正。

不了解爱巴结的田长善和歹毒的蔡长安。

我是太缺少生活阅历。所以不大明白这本书的浮躁逻辑。然而对于“浮躁”这个词,我确实常听见的。

上大二的时候,就有一位老教师说我这个人太浮躁。当时我是不明白自己如何浮躁的,只觉得自己像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初生牛犊。就和20多岁时的金狗一样,不懂得如何处理爱情。更不知道自己哪来的一份激情,去不满生活的不公正,社会的黑暗。

有位朋友对我说,你是永远读不懂这生活的。我想也是,自此也就不再纠结于自己的无知。

小说里的和尚,我倒是挺感兴趣的。自己也曾向往过和尚的生活。云游四方,看淡世事。可自己也就像故事里的金狗一样,没有慧根,没有悟性。弄不懂这里面的逻辑,虽不当这是骗人,目前却也不信这一套。

金狗和小水最终究竟是走到了一起,我感到欣慰。小水却还是在为金狗担心,担心金狗的安全。他们最终也到底脱离不了这洲河。

身为故事之外的人,我自然和这洲河无丝毫关系。却总是觉得这洲河是这么熟悉,仿佛就在自己身边似的。

童年读后感10篇


篇一:小学生读后感100字(共10篇)

篇一: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100字

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100字

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100字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大家一个道理就是:我们现在的生活太幸福了,我们一定要好好珍爱现在的生活!

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100字

今天妈妈在家让我读了一篇故事,名字叫‘卖火柴的小女孩;。我读了以后,妈妈让我写出感受。从中我感受到,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冬天里,穿着那么薄的衣服,那么大的鞋子,在那么冷的天里,又冷有饿。还要被逼着出来卖火柴,靠着几根火柴取暖,真是可怜。 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100字

回忆起我们的童年,每次过年,谁不是在快乐中度过的?又是父母把你收到的压岁钱都拿走了,只剩下100块。

在我们每一个大年夜,谁的家人不在身边?有时,你还嫌爸妈送的礼物不够好,可你想过没有,小女孩别说礼物,连亲人都不在身边。奶奶死了,妈妈又病倒了,小女孩不得不在大年三十的夜里,出来卖火柴。

卖火柴的小姑娘读后感100字

啊!世界太不公平了,一个可怜的小女孩,你应该有快乐的童年。

篇二:读书心得100字

1今天。我读了一篇小短文,名字叫做《滴水穿石》,读了这篇小短文我感触很多。短文主要讲了一个大石头对在一滴一滴滴下的水珠说大话,说自己坚硬无比,什么都不如它,更不能在它身上找出一丝被击的痕迹。水滴说:“别太得意了,石头大哥。你也有缺点啊??”然后石头当然不服气,就跟水滴打了赌,看看水滴能不能把它砸出一个窟窿。后来,年复一年,日复一日。

表面上写的是一则小故事,实际上是在号召人们要共同保护地球,保护地球上的动物。 3波丽安娜

一个快乐的小女孩波丽安娜,她母亲早逝不久,父亲也去世了,她只好投奔有庞大遗产的姨妈——波丽小姐。波丽安娜每次不高兴的时候就想到快乐的事情,所以就快乐了,这是因为她爸爸教她的快乐游戏。

4今天我读了《我的长生果》这篇课文,这个故事讲了:“童年的叶文铃喜欢读书,他如饥似渴的读,终于在初中写了一篇八百字的小说。”他读书痴迷到高尔基的一句话:“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 ”读了这篇课文,我要学习她的勤学苦练。 6

今天,我读了著名作家老舍先生的文章——《济南的冬天》。

最妙的是下点儿小雪呀。

济南的水不但不结冰,倒反在绿藻上冒着点儿热气 。

济南的冬天真美啊!

7有句话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将才》这本书,其实就是写给那些想当将军的士兵的。 整篇书来说,基本是基于心态的养成,思维逻辑的培养,学习的方法,基本的职场进取智慧来展开来说的。

8长恨歌有感

9

这本书说的是朱老巩保护古钟,不让冯兰池把四十八村的公产独吞的故事。因为古钟对整个村非常重要,它关系整个村的村存亡,冯兰池就想罢占整个村。

10延安精神

延安的魅力在于有马列主义真理。在延安的土窑里,毛主席和他的战友们运筹帷幄,指挥了伟大的民族解放战争,打败了穷凶极恶的日本侵略者。在这里,毛主席挥毫写下了《实践论》、《矛盾论》、《论持久战》等指引中国革命从胜利走向胜利的辉煌篇章;在这里,很多同志以膝盖当桌子,在昏暗的油灯下孜孜不倦地学习革命理论,自觉接受真理的熏陶。

老一辈革命先驱用生命和鲜血换来了这部伟大的精神史诗,今天的美好生活,当倍加珍惜!

篇三:窗边的小豆豆读后感100字

窗边的小豆豆读后感100字

读了《窗边的小豆豆》一书之后,我感慨万千,回味无穷。

《窗边的小豆豆》讲述的是作者黑柳彻子上小学时一段真实的故事。

当我重温这些场景时,禁不住感慨万千:现实的教育为什么会如此乏味而单调? 窗边的小豆豆读后感100字

前段时间读了《窗边的小豆豆》一书,当时只作为一种消遣来读这本“小故事”的。读过之后,感慨万千。如今再读,依然觉得回味无穷。

读着这本书,重新体验着童年时代成长的历程,突然意识到,这个历程其实是创造力和社会相适应的过程,也是人与人之间试探着相互理解和尊重的过程。

窗边的小豆豆读后感100字

这本书不仅让我们记住了一个名叫“巴学园”、由六辆电车改成教室的学校,更读到了一个儿童成长的旅程。这个旅程对于每一个人都很重要,对我们现在的教育更重要。

篇四:《童年》读后感100字

《童年》读后感100字

《童年》读后感100字

三岁的纯洁的未经任何罪恶污染的小男孩阿列克谢,天使一样的阿列克谢,似乎犯了什么不可饶恕的罪过而触犯了上帝,使上帝一怒之下无情地将他扔进了这肮脏的臭水里,让他在充斥着荒诞与野蛮的境况下生长,颇有些自生自灭的味道。于是,三岁的小男孩阿列克谢便蹒跚着开始了在黑暗生活中的寻找。能够让我们感到欣慰的是:自生自灭的阿列克谢身边出现了一位慈祥的守护神,多年生活在这样黑暗的角落里,所幸没有使她的心灵变得一样黑暗。

外祖母出现在阿列克谢充满苦痛的生命中,带来一朵黑暗中灿烂的阳光,照亮了小阿列克谢的生活。每当暴力和罪恶侵入,试图腐蚀他纯洁的心灵时,外祖母总会适时地出现,用上帝和一切光明美好的事物将黑暗的阴影驱赶。外祖母小心翼翼地呵护着外孙的心灵,希望他能在恶劣的生活境况下茁壮、健康地成长。

事实上我在惊异与高尔基的同时也惊异于我自己,因为这样一本催人泪下的名著我居然没有理所当然地泪流成河。是吧是吧,我越来越没心没肺。但是在读到“好事情”一章时,心里真是很感动呢。我想“好事情”应该是一位辛勤敬业的科学家,由于种种原因,生活变得穷途潦倒,只得住在阿列克谢家的简陋的小屋里。他每日醉心于自己的科学研究,无暇理会他人的闲言碎语。阿列克谢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和“好事情”成为了朋友。品德高尚的“好事情”向阿列克谢灌输着纯洁的思想,教导他要成为一个对祖国热爱,将来为祖国所用的人。然而这位优秀而孤独的科学家在世俗人们的眼中被冠以各式各样丑恶的名号,最终不得不在卡西林的驱逐下独自离开了阿列克谢的家,阿列克谢也为此而感到伤心不已。“好事情”与外祖母都净化了阿列克谢的心灵,不同的是外祖母的净化是建立在虚无的信仰之上,“好事情”则是用先进的思想和知识对其进行教育。阿列克谢在他们悉心的关怀下,内心对这肮脏的社会抱以极大的希望和感恩。

篇五:西游记读后感100字

西游记读后感100字

读了《西游记》,我觉得神通广大、斩妖除魔的孙悟空,是一个智勇双全的猴子。唐僧他是一位忠心耿耿的法师,猪八戒他是一头贪玩的猪。

唐僧他们经九九八十一次磨难后终于成功取得真经。唐僧师徒的执著、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

我认为《西游记》永远体现着三个精神:自由、神话、英雄!

篇六:10篇读书笔记 100字

10篇读书笔记 100字

第四十回 刘表病死,蔡瑁立幼子刘琮为荆州之主。蒯越等人劝刘琮投降曹操,曹操因此得到了荆州。

第四十一回 刘备带领新野、樊城两地百姓来到襄阳城下,但蔡瑁不准刘备入城。刘备带领百姓前往江陵,在长坂坡遭到曹操夜袭,刘备与部将、家眷失散。

第四十二回 张飞在长坂桥一声大喝,惊退曹操百万大军。事后,曹操率兵追袭刘备败军,路遇关羽率领的江夏士兵,击退曹军。

第四十三回 诸葛亮跟随鲁肃来到江东,面见江东众谋士,诸葛亮和众人展开舌辩,驳得众人无话可答。

第四十四回 诸葛亮巧妙地改动了《铜雀台赋》中“二乔”二字的含义,使得周瑜决定迎战曹操。周瑜向孙权陈说利害,使得孙权决定破曹。

第四十五回 周瑜夜探曹操水寨,决定用计除掉曹营水军都督蔡瑁、张允。曹操派蒋干前来说降周瑜,周瑜邀蒋干共榻而寝,故意让蒋干看见伪造的蔡瑁、张允与东吴结连的书信。 第四十六回 周瑜欲害诸葛亮,故意让诸葛亮在三日内造出十万支箭。诸葛亮算定三日后有大雾,乘草船带鲁肃前去曹营水寨,曹操下令放箭,十万支箭全部射在了草船上。 第四十七回 阚泽受黄盖之命前去曹营献诈降书,曹操派蒋干前去探听虚实。

第四十八回 曹操面对长江,横槊赋诗,刘馥指出曹操诗中不吉之处,曹操大怒,杀了刘馥。

第四十九回 诸葛亮为了治愈周瑜的心病,称自己能够借来东南风,在七星坛上祭拜整日,终于刮起了东南风。

第五十回 曹操从赤壁逃脱,诸葛亮在路上布下数路伏兵,使得曹操部下士兵又折伤大半。

篇七:100字读书笔记

《伊索寓言》相传是古希腊一位曾经是奴隶可是因为具有聪慧才气而被释放的人——伊索所著的,正是拥有了这种历史,才使我开始看上这本书。 伊索内容的人物设定很有特点,绝大多数是以动物与人或者全都是动物为主角的,这样的优势是很明显的。作者不用再去费时间来描述主角、配角的独自性格。只要写出一种动物就会马上使人们联想到其本质,从而很好让人们从不同的角度来认识对于寓言的寓意。而且这种用动物代替人的手法也十分地生动典型,狼代表奸诈、狐狸代表狡猾、牛代表老实、兔子代表急躁或机智、老鹰代表有志气的人。 伊索寓言的内容看上去都是十分的短小精练,没有任何过长的背景描写或者是心理描绘。几乎只是像“流水账”一般的简洁明了,一篇富含深涵的文章就只有四五百字。尽管只是简单的叙述和对话,去更给了读者更大的空间去思索。所谓“横看成林侧成风”,在不同的人眼里对于同一个寓言里都会自有一番见解。简单的构造使得读者可以自由地深掘故事的本质。伊索的故事往往是以某些主角(动物)在悲惨的下场下来京时告诫人们,如:《乌鸦与狐狸》、《鹿的脚与角》、《羊与狼》等等,在自然而然的情况下就给于了人们强而有力的说服,使人不得不点都赞同。 由于《伊索寓言》是否确有其人现在仍有争论,并且由于在中世纪的一些寓言也被冠于了“伊索”之名,因此现在的《伊索寓言》的版本不尽相同,其中的故事也有些良莠不齐。 当然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我在看《伊索寓言》时,发现往往在《农夫与蛇》等故事中的寓意很深刻简易,可是有部分的寓言实在难以理解,不知作者在讲什么,甚至有一些寓言荒诞极了,有种莫名其妙的感觉。而编者的一段话解说了原因:因为《伊索寓言》中有的故事良莠不齐,因此不必一定要从一个寓言中获得什么教训,仅仅作为消遣的小故事略读一番即可。看完后,我也觉得的确我太钻“牛角尖”了。 而《伊索寓言》中有些寓言可能只因为作者怕读者太难理解,所以在最后添上一句:“这说明xxxxxxxx”,看上去实在是把我的想法给抑制住了,反而不太合适,有了画蛇添足之感。

读西游记有感

西游记说的是唐三藏为普渡众生,踏上了西天取经的道路。

这本书真是把想象力发挥到了极致,其中的故事小的时候在一些电视剧里已经了解了一些,现在一看,才突然觉得古人真是了不起,居然有这么丰富的想象力。这本书的前言里说西游记的故事情节是根据以前人们的不断丰富完成的,由各个时期人们的想象,由此我看到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的丰富智慧。孙悟空这个人物简直是写活了,有的时候我甚至觉得他不像是一个神仙,而是一个真实的生活在我们周围的人。猪八戒的种种毛病好像也变得可爱了许多。

爱的教育的书名使我思考,在这纷纭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 带着这个思考,我与一个意大利小学生一起跋涉,去探寻一个未知的答案.

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就总被我们忽略.如果说爱是一次旅游,也许有人会有异议.但爱正是没有尽头的读《爱的教育》,我走入安利柯的生活,我走入安利柯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习,生活,怎样去爱.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包含着对于生活的追求. 《童年》读后感

《童年》讲述的是孤独孩童“我”(阿廖沙)的成长故事。小说以一个孩子的独特视角来审视整个社会及人生。“我”寄居的外祖父家是一个充满仇恨,笼罩着浓厚小市民习气的家庭,这是一个令人窒息的家庭。

小说通过“我”幼年时代痛苦生活的叙述,实际反映了作家童年时代的艰难生活及对光明与真理的不懈追求,同时也展现了19世纪末俄国社会的广阔社会画卷。

《骆驼祥子》

《基督山伯爵》

读《丑陋的中国人》有感

篇八:读书笔记100字三则

读书笔记100字三则

(一)鹿和狼的故事

今天,我读了一篇小短文,鹿和狼的故事,这篇课文主要以凯巴伯森林来告诫人们——我们不能破坏大自然的生态环境。

表面上写的是一则小故事,实际上是在号召人们要共同保护地球,保护地球上的动物。

(二)《我的长生果》

今天我读了《我的长生果》这篇课文,这个故事讲了:“童年的叶文铃喜欢读书,他如饥似渴的读,终于在初中写了一篇八百字的小说。”他读书痴迷到高尔基的一句话:“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 ”读了这篇课文,我要学习她的勤学苦练。

(三)《滴水穿石》

今天,我读了一篇小短文,名字叫做《滴水穿石》,读了这篇小短文我感触很多。短文主要讲了一个大石头对在一滴一滴滴下的水珠说大话,说自己坚硬无比,什么都不如它,更不能在它身上找出一丝被击的痕迹。水滴说:“别太得意了,石头大哥。你也有缺点啊??”然后石头当然不服气,就跟水滴打了赌,看看水滴能不能把它砸出一个窟窿。

篇九:《童年》读后感100字

《童年》读后感100字

《童年》读后感100字

三岁的纯洁的未经任何罪恶污染的小男孩阿列克谢,天使一样的阿列克谢,似乎犯了什么不可饶恕的罪过而触犯了上帝,使上帝一怒之下无情地将他扔进了这肮脏的臭水里,让他在充斥着荒诞与野蛮的境况下生长,颇有些自生自灭的味道。于是,三岁的小男孩阿列克谢便蹒跚着开始了在黑暗生活中的寻找。能够让我们感到欣慰的是:自生自灭的阿列克谢身边出现了一位慈祥的守护神,多年生活在这样黑暗的角落里,所幸没有使她的心灵变得一样黑暗。

外祖母出现在阿列克谢充满苦痛的生命中,带来一朵黑暗中灿烂的阳光,照亮了小阿列克谢的生活。每当暴力和罪恶侵入,试图腐蚀他纯洁的心灵时,外祖母总会适时地出现,用上帝和一切光明美好的事物将黑暗的阴影驱赶。外祖母小心翼翼地呵护着外孙的心灵,希望他能在恶劣的生活境况下茁壮、健康地成长。

事实上我在惊异与高尔基的同时也惊异于我自己,因为这样一本催人泪下的名著我居然没有理所当然地泪流成河。是吧是吧,我越来越没心没肺。但是在读到“好事情”一章时,心里真是很感动呢。我想“好事情”应该是一位辛勤敬业的科学家,由于种种原因,生活变得穷途潦倒,只得住在阿列克谢家的简陋的小屋里。他每日醉心于自己的科学研究,无暇理会他人的闲言碎语。阿列克谢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和“好事情”成为了朋友。品德高尚的“好事情”向阿列克谢灌输着纯洁的思想,教导他要成为一个对祖国热爱,将来为祖国所用的人。然而这位优秀而孤独的科学家在世俗人们的眼中被冠以各式各样丑恶的名号,最终不得不在卡西林的驱逐下独自离开了阿列克谢的家,阿列克谢也为此而感到伤心不已。“好事情”与外祖母都净化了阿列克谢的心灵,不同的是外祖母的净化是建立在虚无的信仰之上,“好事情”则是用先进的思想和知识对其进行教育。阿列克谢在他们悉心的关怀下,内心对这肮脏的社

篇二:10篇读后感

1、《名人传》读后感

阅读了罗曼罗兰的《名人传》,深有感触。罗曼罗兰是20世纪法国着名作家,他的作品是人们强

大的精神支柱。

《名人传》写的是贝多芬,米开朗基罗和托尔斯泰的故事,他们经历了种的磨难却

没有向命运屈服,在生命的最后一秒仍不屈不挠的抗争着,最终成为了伟人。这也告诉

了我们一个道理:艰难和挫折是对命运和人生的最好锤炼!

在这三位伟人当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贝多芬。他对音乐有火一般热情,先后创

作了许多优秀的作品。他的作品深邃而辉煌壮观,充满了幻想。但灾难还是无情的降临

到了他的头上,在1802年,他意识到自己的听力障碍已经无法治愈,并且会很快恶化。那意味

着他可能再也不能进行创作了!这是多么大的打击啊!但他却能顽强的和命运抗

争,这也许是他后期能写那么多不朽作品的原因吧。这种对生活对命运永不妥协的精神

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这伟大不屈的灵魂让黑暗的世界有了光芒,让生活有了希望。

读了贝多芬的故事,让我联想到了海伦凯勒——一个同样有着坚强毅力的人。她的生

活同样是很不幸的,儿时的一场大病,让她变成了一位又盲又聋又哑的小女孩。在她的世

界里,没有色彩,没有声音,也无法表达自己的想法。但命运的不公没有让她失去希望,她渴望了

解一切,于是她加倍的努力,最终成为十九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之一。

贝多芬和海伦凯勒在生活中遭遇着不同的磨难,但他们却有着同样的精神——永不向

命运屈服!这不禁让我敬佩也引发了我深深的思考。作为21世纪的一名中学生,社会的竞

争更加的激烈,我们的功课越来越多,学习上的困难也随之增多,面对重重的困难与压力,我们是不是

也需要这种精神呢?是!在遇到难题时,在学习成绩下降时,让我们“借着贝多芬

的光芒,再一次擦亮我们的眼睛。”用坚定的信念去面对挫折,用顽强的毅力去实现理想。

2、《童年》读后感

放假这段期间我读了《童年》这部长篇小说,这是高尔基的自传性的三部曲的第一部。

这部小说描述了阿廖沙在他父亲去世后在他的外祖父家度过的童年,在年幼的他眼里成

人的世界时那样的冷酷无情,他的母亲在他父亲的遗体旁生下的小弟弟夭折,在祖父家舅

舅们为了家产争吵,他们毒打妇女儿童,在这个家只有外祖母爱他,外祖母常常给他讲故

事,在他的童年里外祖母带给了他无限的欢乐,外祖母的温柔、乐观,温暖了他,使他充

满了坚强的力量去坚强的面对痛苦的生活。外祖母的形象在阿廖沙的童年里闪耀着母性的

光辉。

这部书,生动、形象、细腻,的描绘了当时的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们……形象的描述了

当时人们生活的艰辛和困苦。

3、《繁星?春水》读后感

《繁星?春水》这本书是冰心创作的,里面有21篇文章,有的是小说,有的是诗歌,还

有的是散文。我最喜欢的便是《繁星》与《春水》这两首诗。

《繁星》原本是冰心随手写的一篇篇小诗。后来,她受到作家泰戈尔《飞鸟集》的启发,

整理成了一本小诗集。这些小诗大多是颂赞神秘的自然产、无私的母爱和纯真的童心的,

诗中洋溢着爱与美、温柔与和谐的气氛,让我产生了强烈的共鸣。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

第二首:

童年呵!

是梦中的真,

是真中的梦,

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

短短几行诗,让我仿佛见到了冰心的童年。它是那么美好,那么纯洁稚真。我们也应

该珍惜童年时光,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春水》是《繁星》的姐妹篇,由182首小诗组成。同样是歌颂母爱,歌颂大自然,

但却让我感觉略带忧愁。

冰心善于抓住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写成一篇篇文章。《繁星?春水》这本书,字里行间

更是透着作者的独具匠心,让我懂得了:只要用心观察生活中的细节,用心体会生活中的

点滴,你就能写出好文章。

4、《西游记》暑假假期间,我几乎天天都看《西游记》,总是看不烦、看不够,从中受到了很大的教育和启发。

《西游记》是以唐代人陈玄奘取经故事为线索,从孙悟空出世、大闹天宫,写到与师弟猪八戒、沙和尚保

护师傅去西天取经,降妖伏魔、排除万难,终于取回真经,修成正果。

《西游记》里,我最佩服的是唐僧和孙悟空。唐僧西行路上遇到了九九八十一难,始终不低头,在孙悟空、

猪八戒、沙和尚和白龙马的帮助下,历尽了千辛万苦,终于取回了三十五部真经。孙悟空是唐僧的大徒弟,

会七十二变,腾云驾雾,有一双火眼金睛,为唐僧西天取经立下了汗马功劳。

我想,学习就像西天取经一样,肯定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挫折,要想取得很好的成绩是不容易的。我要像

唐僧那样遇到困难不低头,像孙悟空那样聪明机智、本领高强、勇敢无畏,力争取得优异的成绩。

5、《水浒传》读后感

《水浒传》写于明末清初的施耐庵,被称为四大名着之一。《水浒传》还有一个名

字《忠义水浒传》,《水浒传》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又一个英雄的形象。

《水浒传》中一宋江的义气最为显着。对朝廷,他忠,?宁可朝廷我负我,不可我负朝廷?,

这足以表明他的忠。对父母,他孝,不然他怎会有?孝义黑三郎?的外号,这足以表明他的孝。

对朋友,他义,江湖人送外号?及时雨?,这足以表明他的义。李逵,外号?黑旋风?,他对宋江

忠心耿耿,直到被逼喝毒酒还喊着要和宋江在一起。这不是李逵傻,而是他义:为啦兄弟,

宁可死也要在一起。

总而言之,《水浒传》是描写兄弟情的。

6、《昆虫记》读后感

《昆虫记》得作者是法国着名的昆虫学家——亨·法布尔,作者非常喜爱昆虫,植物,

尤其是昆虫,他为了让更多的人认识昆虫,法布尔付出了毕生的精力,观察了500多只的

昆虫,写出了昆虫记,昆虫记中有昆虫:蜘蛛、蟋蟀、蜜蜂、蜻蜓、蚂蚁、蚂蚱……

《昆虫记》中详细介绍了许多昆虫,介绍了它们的本能,习性……

在读《昆虫记》时,眼前不是文字,而是既神秘而有美妙的大自然。蝉歌唱,蟋蟀在

管理家务,蜘蛛再捕获食物……神秘的大自然中也有这么多有趣的事物,真是令人不由得

赞叹哪!

7、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汤姆·索亚历险记》。它是美国著名小说家马克·吐温的作品。这本书的主人公

汤姆·索亚,是一个聪明爱动、好奇顽皮的小孩。

汤姆和小伙伴们一起扮演海盗、强盗来实现自己的天真浪漫、自由独立的生活理想。他当海盗时,

在小岛上钓鱼、游泳。在伙伴们想家时,他安慰同伴们。他和他的朋友贝基在山洞里冒险时,贝基饿了,汤

姆拿出自己的最后一点蛋糕给贝基吃,他却饿得非常慌。迷路时,他听着水滴声找到了泉水……在他身上体

现出了智慧、计谋、正义和勇敢的才能。

冒险是很危险的, 所以我认为在现实生活中,不要轻易去冒险,如果后果严重还是不要去了吧!

8 、读《朝花夕拾》

清晨,花瓣儿迎着晨风轻轻展开。凝脂般的心形花瓣上,闪烁着点点晃动的露水。花朵是

如此娇小,远看颇有一种“细看来不是杨花,点点是离人泪”的境界。只可叹此时已不再是

坡公笔下的“春色三分,三分尘土,一分流水”的时令,而是清愁细泪的暮春了。

《朝花夕拾》,虽然没有晨曦里的那份丰满,可落花却有种古老、素雅的美,就像溪边

浣纱的沙子。花开是生命的开始,花落却不是生命的结束,而是生命的又一次延续。

《朝花夕拾》,拾来的是安谧,是无心,是如水般平静的传说。花的荣与枯,在一无

中显现。她挥动这双翅膀,静静地从枝头下落,暗香残留。我在夕阳下拾起了花瓣,郑重

地夹进书页中。

9、 《骆驼祥子》读后感 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

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它展示出一幅旧中国的真实图景,生活气息浓郁,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

黑暗社会中,人性变得扭曲,人与人之间充满着仇恨。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社会环境下,

祥子一类的下层市民被压迫,祥子在接受了几番打击后终于明白:即使肯吃苦受累,即使

心地善良,也不能实现自己的美好理想,过上美好幸福的日子。祥子变得堕落,除了他本

身的目光短浅、狭隘自私,更多的则是因为这种强大的社会压力。

现在的生活条件优越了,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我们要学习骆驼祥子一开始奋发向上要

强的精神,而不能学习他后来的堕落。

10、《三国演义》读后感

今年寒假,我看了一本彩图本的三国演义,这本书的内容真是太精彩了,我一连看了三遍,

还觉得不过瘾。 这本书人物描写栩栩如生,故事叙述有声有色。有料事如神的诸葛亮,

周瑜,有阴险狡诈的董卓,曹操,还有英勇善战的关羽和赵云。其中,我最喜欢,最佩服

的人物是诸葛亮。诸葛亮却以国家大事为重,顾全大局,从容应对,既巧妙地避开了周瑜

的无端加害,又顺利地完成了任务,他才是一个真正的,充满智慧的了不起的人物。

读完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做人要心胸开阔,做事要顾全大局,只有这样,才能成就大

事,才能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篇三:三年级读后感10篇

1、《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是有趣的书,讲述的是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和她姐姐在河边看书时睡着了,梦中她追逐着一只穿着背心的兔子而掉进了兔子洞,从而来到一个奇妙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她时而变大时而变小,以至于有一次竟掉进了由自己的眼泪汇成的池塘里;她还遇到了爱说教的公爵夫人、神妙莫测的柴郡猫、神话中的格里芬和假海龟、总是叫着要砍别人头的扑克牌女王和一群扑克牌士兵。参加了一个疯狂茶会、一场古怪的槌球赛和一场审判。直到最后与女王发生冲突时才醒来。发现自己依然躺在河边,姐姐正温柔地拂去落在她脸上地几片树叶——在梦里,她把那几片落叶当成了扑克牌。我的感受:爱丽丝是一个勇敢、聪明、乐观的孩子,这样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我以后要学习爱丽丝做一个勇敢、聪明、做事认真的好孩子。

2、马小跳”已在我们班红得快爆炸了,好学生都在模仿路曼曼,坏学生更是“猖狂”:“人家马小跳那般调皮还这么受欢迎,我也要学他!”

我特喜欢很多人,我喜欢马小跳的活泼可爱,羡慕他有对他爱恨交加的贪玩老爸,天真妈妈;我喜欢漂亮的夏林果,她不仅漂亮,还是学校的大队委呢;我喜欢张达的勇气,喜欢唐飞的可爱;喜欢毛超的机灵。。。。。。但是,我最不喜欢的人是路曼曼。一天,我在《四个调皮蛋》上看到:马小跳带鸡蛋到学校吃,想练在脑门上敲鸡蛋的本领,路曼曼就把这件事当做他的坏表现记载在小本子上,然后报告秦老师。 原来我特别不喜欢读书,现在读了淘气包马小跳后,我就喜欢上了书这个伙伴。读完这些书我终于明白,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最忠实的朋友,有了她你不会孤独,这些书让我认识了很多的人,知道了很多原来不知道的事,体会到了书给我带来无穷的快乐!

3、我每天都在看《三毛流记》这本书,三毛是一个流浪的小孩。他没有真正的家,只能四处流浪。以乞讨为生,晚上只能睡在街上。如果讨不到东西,那只能整天都饿着肚子了。不仅这样,他还经常受人期凌,身上到处都伤疤。而我们现在的生活却不一样了。就说我吧,我从小就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爸爸妈妈把我照顾的很好,什么都为我考虑到了,可以说我要什么就有什么。就是这样,有时候我还对妈妈发脾气,弄得大家都不高兴。现在想来我是多么不应该啊。看看流浪儿三毛,他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惨啊!他小小年纪就要靠打工维持自己的生活。我现在的生活和三毛相比,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冬天到了,妈妈早就为我准备了厚厚的毛衣,而三毛没有衣服穿;晚上,我睡在柔软温暖的被窝里,三毛没有地方住;

·····我天天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学习知识,三毛不能上学·这么一比较,让我想了很多很多。我

应该珍惜我拥有的一切。

4、今天,我终于读完了厚厚的一本《皮皮鲁传》。它讲述了皮皮鲁外传、鲍尔历险记、世纪末危机、红塔乐园、驯兔记、名画风波、巴斯波和他的飞碟、还有皮皮鲁牙膏奇遇记??等等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这个故事了:世纪末危机。如果你没看过,赶紧看看咯。世纪末危机讲述的是:在茫茫的宇宙里,不只是我们地球有生命之源——水,而在沙星那里也有水。沙星上面的人长得都很丑陋,他们很嫉妒人类有这么好的皮肤,于是他们决定让人类都变成动物。皮皮鲁得知了这个秘密,并决心为了保护人类而斗争,于是开始了一场场激烈的战斗。最终他用他的聪明才智战胜了沙星的恶魔,取得了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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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爱看这本书呢?因为这本书使我知道了人类的想象就像辽阔的大海,无边无际。只要你敢于想象,你仿佛就变成了作曲家,任何音符都任你摆布。除此之外,它还有一些幽默风趣的语言,使你会忘记疲劳和困乏,并且会觉得轻松和快乐??。更重要的是,他还给我们讲述了丰富得知识。譬如:人是有双面性的,老师和大人都喜欢“乖兔子”??等等。

5、一放暑假,我就吵闹着要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城买了几本书,回家后就迫不及待地拿起了古代名着之一——《西游记》看了起来。文中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前,从一块石头里蹦出了一只石猴,它来到了花果山水帘洞,在众猴面前展示了自己的高超本领,而做了一群猴子的“大王”。接着它来到了山上,跟着一位法术高深的师傅学了许多法术,还去了东海龙王那里拿来了金箍棒,一路回来打死了妖怪,并取名为“齐天大圣”。后来他来到天宫当弼马温,惹火了玉皇大帝,把它关进火炉炼成了“火眼金睛”。如来佛主把它压在了山下,唐僧经过把它救了出来,并收了它为徒弟,在高老庄、流沙河认了两个师弟猪八戒、沙和尚。就这样,师徒四人一路艰辛、危难重重,整整过了九九八十一难,但是他们没有退缩,最终取到了真经。 读了《西游记》这个故事,使我受益非浅,让我明白了:今后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坚持不懈,要努力去克服困难,在学习上更是如此,这样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6、《绿野仙踪》这本书写了一位名叫多萝西的小女孩和她的小狗托托以及她的伙伴为了达到他们的目的,而勇敢地踏上了寻找魔法师奥兹的旅程。她的伙伴分别是:稻草人、铁皮人、狮子。在这本书中让我感到最危险可怕的当然是《寻找恶女巫》这个故事。在这个故事里多萝西和她的伙伴为了寻找西方恶女巫而去进行新冒险,不料被恶女巫的千里眼看到了。于是,女巫先后派出了四十匹狼、四十只乌鸦、一大群黑蜂和十二个温基人,但它们不是被狮子吓跑了就是被稻草人、铁皮人杀死了,不过,多萝西他们最终还是敌不过恶女巫派出的飞猴。最后,幸亏多萝西用水把恶女巫化掉了,他们才化险为夷。像这样的故事还有《通往伟大奥兹的旅程》、《遭遇搏斗树袭击》……都情节惊险、危险重重,我深深地被它们吸引住了。 今天,我读了一本《中国神话故事》。这本书主要讲了中国上下五千年历史的神话故事,共有29篇。有盘古开天辟地、女娲造人、共工怒触不周山、女娲补天?。这些神话故事中我最喜欢农尝百草;上古时,人类不懂医药,因此得了疾病也没办法医治。有一年流行瘟疫,大地上横尸遍野,哀鸣一片。南方的炎帝不忍人类受疫病的折磨,到处去尝草药。可是,尝草药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有时会中毒,炎帝会用神力把毒素排出体外,渐渐地,他的身体越来越来差。有一次,他一不注意尝了断肠花,最后断肠死去了。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炎帝是一个不怕死亡,为百姓着想,值得我们敬佩的神。

除此之外这本书还有我许多我喜欢的故事。又比如说盘古开天辟地:很久以前天和地是没有分开的,人类的老祖先盘古睡了一万八千年,醒来时看见周围乌黑一片。他从身边拿出一把斧头对准一个地方猛砍下去,透出了一丝光,盘古又是一陈猛砍,天和地分开了。盘古头顶天,脚踏地,不让它们再合起来,从此天地不再全起来。盘古倒下死了,他的身体变成了自然万物。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盘古是一个非常伟大的神。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中华五千年文明的无限魅力,让我对中国历史产生了兴趣。我非常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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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这本书。

7、中国神话故事

最近,我一直在读我最喜爱的神话故事。这里面有二十四个神话故事,每个神话故事都启迪了做人的道理。其中我最喜欢看《聚宝盆》这篇文章。这篇文章主要是讲了明朝初年,有一个叫沈万山的人,家境十分贫寒。一个宁静的夜晚,忙了一天的沈万山上床后一分钟就进入了美妙的梦乡。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有一百个绿色的人,一起拥到他的面前,纷纷祈求的说:“大人,快救救我们吧,有人要杀我们。”祈求声掺和着哭声,十分凄惨。沈万三感到很奇怪:这些人是从哪里来的?我一个也不认识呀!。他们怎么会找到我的?于是他问道:“你们是不是找错人了”?他们回答说:没有找错,沈万山一听,为难地说: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你们这样的哀求,我那有见死不救之理?只是我没有那本事救你们呀!你们也不想一想,你们这么多人都对付不了,我又有什么办法呢,可是一个青衣人却说只有他能救我们。沈万三顾不得多问明青衣人,要杀他们的是什么人,脑袋里只想着“我有什么办法?我有什么办法,急的团团转。”

那青衣人说:“你就帮帮忙吧,我们一定会报答你的救命之恩的!”,那个青衣人对大家说:“咱们给大人跪下!”。你们!你们,沈万三一急便醒了,他睁开眼睛一看,哪有什么青衣人啊!第二天早晨,沈万山出门遇见了本村姓赵的鱼翁,便客气地说:“您老起的这么早干什么?”“嘿嘿,提了一百多只青蛙回家下酒吃。”沈万山联想到梦里的事情。便把它买了下来,把青蛙放到了池塘里。第二天,沈万山的妻子看见青蛙围着一个瓦盆不停叫唤,她拿起瓦盆仔细端详起来。一不小心,戴在头上的银钗掉到盆里,不一会变成了一盆银钗。然后他们夫妻俩就照着这样,复制了好多金银财宝。

这个故事主要是告诉我们,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要乐于帮助别人,只有这样才能把美德发扬光大,使我们的社会更加美好。

今年的寒假,一直在下雪,很少能外出到外面玩。于是我变成了一只小蜗牛,在家认真地阅8、读了《中国神话故事》等书籍。这些神话故事像一块磁石般吸引着我,如《宝莲灯》里的“沉香劈山求母”、“哪吒莲花化身”、“嫦娥奔月”、“后羿射日”、《白蛇传》里“白娘子与许仙”、《天仙配》里的“牛郎与织女”以及“尧”、“舜”、“禹”的故事。勇敢的沉香、哪吒、后羿,不畏邪恶势力,正义最终战胜了邪恶;白娘子与许仙、牛郎与织女、田螺姑娘与勤劳和善良的小伙子终成眷属,留下了千古流传的动人优美的爱情故事;尧、舜、禹禅让王位,以德治天下,关注天下民生疾苦,特别是“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至今传美谈。 在我们生存的世界上,自从盘古天天辟地,经历了女娲造人、补天、三皇五帝,才有了我们今天美好的生活环境;如果没有精卫填海、夸父逐日、后羿射乌、共工怒触不周山的坚持与勇气,我们中国人就不会战胜各种自然灾害;如果没有神农尝百草、仓颉造字的科学和创新精神,就不可能有后来的四大发明;如果把没有尧、舜、禹的禅让故事,就不会有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对“大同社会”的大胆思索与描绘;如果没能白娘子与许仙、牛郎与织女、田螺姑娘与勤劳善良的小伙子的故事,也许我们还无法了解古人对神圣爱情的追求?? 今天的中国已处于盛世之时——科学发达,文化先进,经济发展,社会事业进步,人民生活殷实、小康,在新世纪迈向现代化的征程上,女娲造人、女娲补天、八仙过海、嫦娥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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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后羿射日已不仅仅是神话故事,探索宇宙秘密的这一门科学已成为“现代空间学说”,所以神话并非愚昧。让我们从小开始养成严谨、勇敢和坚持不懈的科学精神和创新精神,好好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吧!长大了,努力把儿时的童话、神话变成生活中的现实,为我们的生活和生活着的世界增添一份光彩,为中国这条正在腾飞中的巨龙插上飞翔的翅膀。

9、今天,我在家里读了《中国神话传说》这本书。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吸引我。我读了它的一个又一个的故事,最吸引我的有这两个故事:《雷王收租》、《柳毅传书》。当然,并不是只有这两个故事是我喜欢的,这里面有许许多多的精彩故事。神话是人类童年时代的精神产品。那时候还没有文字,这精神产品只能从人们的口舌中滋生、长大、成熟、传播,这又有了传说。在这里,我就先为大家讲讲雷王收租的故事吧!那时很久以前了,那时候,天和地离得很近,天上住的是雷王,递上住的是人,领头的叫布伯。有一天,雷王下了凡,人们东拼西凑,为雷王准备了一顿饭。雷王一顿酒足饭饱之后,起了贪心,要人们给他交租。聪明的布伯想了一个办法来对付雷王。终于,雷王放弃了向人们收租的想法,气呼呼的回到了天庭。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不要畏惧有很高权力的人,要向它们挑战,就像故事中的布伯一样!

这本书非常好,我要再去推荐给其他的人,让他们也读一读这本好书。

10、读完《中国神话》这本书,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这里面一个个优美的神话故事太令我感动了。作者通过一个个神话故事,教育我们如何不畏艰险,战天斗地;如何与人为善,助人为乐;如何惩恶扬善,弘扬正义;如何勤学苦练,克敌制胜??读完这本书我真是收获不浅。 这其中有一则故事最令我回味。那是《黄帝平天下——选贤传位》的故事。这段故事主要是讲述黄帝想推举新帝继位,所以开展了一次选贤比赛,结果他的两个儿子玄嚣、昌意通过文武两关的比试,进入了最后的决赛,黄帝决定最后以德试来选能。黄帝给他们出了一道难题:每一个人都有一个葫芦,葫芦里都有河水,开口即流,水宽三丈,一人多深,流过二百里才会干。但是要求他们让水从嵩山北坡流过三百里到东边的颖水,谁的水流到颖水水继位。二人急匆匆地抓起葫芦跑到嵩山去放水。结果他们各自试了无数天,放流了无数次都没有成功,就在二人疑惑不解时,大兄长提议把两个葫芦融合一体,那河水就哗啦哗啦地流出了四百里!众仙看了不禁称赞:“手足同心,兄弟情长”。事后黄帝把兄弟二人叫去问,他俩有没有获得启示,二人表明了只有葫芦合体,水大流远。这里面有着治理天下的道理,百川归流,才能汇积成海。在黄帝的试探下胞弟谦虚地说,办法是兄长想出来的应该由兄长继位,而兄长也谦让地说:“弟弟年轻有为,继位最好。”而黄帝见他们诚心诚意,就让兄长继位。哎!真是名副其实的兄弟情谊长啊?? 从这段故事里我深深地体会到团结的重要,谦让的可贵。而联系到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同学在践行“八荣八耻”的行动中,都做到讲团结了吗?都做到谦让了吗?和玄嚣、昌意的讲团结的好品质相比,那些平时喜欢搞小摩擦,不讲团结的同学难道不感到羞愧吗?和玄嚣、昌意讲谦让的好德行相比,那些自私自利严重的同学难道不感到耻辱吗?团结出力量,谦让出人才!

11、中国神话故事

这本书是尚燕彬和张红梅着的,中华民族的神话传说故事与中华民族的历史一样源远流长,与中华民族灿烂的文化一样绚丽多彩。

走进神话传说的世界,我们不难体会到人类对自然的好奇与崇拜;对灾难和困苦的不屈争斗;对英雄人物的敬仰与热爱;对纯真爱情的讴歌与赞美;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邪恶势力的憎恨等丰富细腻的感情。

走进神化传说的世界,我们还会认识许多可爱的人物:用生命创造世界的盘古和女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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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民造福的伏羲氏、神农氏、大禹、羿;为理想奋斗不止的愚公、刑天、鲤鱼;为人民发展立下大功的燧人氏、仓颌、嫘祖、孔子??

这本书给我了很大的启发,出于对神话传说故事的热爱,于是我也尝试着写了神话故事《梦神》,我非常喜欢这篇神话故事,常把它拿来读。以后我要争取写出好多故事来,和朋友们一起读!

读书是一件快乐的事! 12、中国神话仍有着它独特的魅力,许多神话故事早就在民间一代一代地薪火相传,一些神话还成为典故和熟语,被赋予了更为强大的生命力。 女娲补天的故事是中国神话故事中的精典,故事是这样子的:有一天,大龙和精卫、小太极一起到远古时代去玩,居然看到了传说中能顶住上天、撑开天与地的「不周山」,也遇到了美丽的女娲娘娘,甚至看到女娲补天的过程?。那真是一场惊天地而泣鬼神的经历,讲来都令人鼻酸!天上的大神女娲,用泥土做成泥娃娃,再赋予它们生命。从此女娲创造了人,人们世世代代繁衍生息,过着幸福的生活。然而,好景不长。有一年,火神祝融和水神共工打起仗来。共工把撑天的柱子不周山撞倒了,天塌下半边来,砸了很多窟窿,把地也砸裂了,地上的洪水及天河的水不停的漏下来,造成大地上水患、火海,真是悲惨啊!女娲为了解救人类,决定采石补天,用五色石把天补起来,再用东海神龟的四只脚顶住苍天。眼看着补天的大功就要告成,却发现五色石不够用,大洞还没补好,这可怎么办呢?慈悲的女娲只好牺牲自己的生命,用身体来补天上的大洞,亲眼看到那场过程,大龙、精卫和小太极,以及所有的泥娃娃们都哭红了眼睛!经过几次努力,女娲终于补好了天,天地间恢复了宁静,还出现了五彩云霞。一切生物又都生机勃勃地活在大地上。女娲为人类和世界万物的生存而献身,真是令人感动。女娲是人类的创造者,我们以前曾提到过她抟土造人的事迹,现在她又补好了苍天,对人类来说真是功德无量。所以关于女娲的事迹流传甚广,并演变成一系列的社会风俗。《中国神话故事》中还有许许多多像这样的故事,为了人类、为了百姓的、为了穷人等等,甘愿牺牲自己,换来别人安危与幸福。这本书,让看的人明白了善与恶、好与坏、做了善事的人会得到好的回报,而恶人总会有受到应有的惩罚的道理。神话是原始先民在社会实践中创造出来并口耳相传的,它的内容涉及到自然环境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既包括世界的起源,又包括人类的命运,努力向人们展示“自然与人类命运的富有教育意义的意象”。

13、《中国神话故事》是一本很精彩,很好看的故事书。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第54页《百鸟朝凤》的故事。

这本书写了凤凰的经历。凤凰以前是一只很不起眼的小鸟,羽毛很平常,但是,它有一个优点,它把别的鸟扔掉的果实都捡起来,存储在树洞里。有一年,森林大旱,鸟儿都找不到食物,被饿的头昏眼花,凤凰连忙把自己多年存储的食物拿出来,和大家一起分享,灾害过去了,为了感谢凤凰的救命之恩,鸟儿们都选出自己身上最漂亮的一根羽毛,献给凤凰,所以凤凰才有这身美丽的羽毛。

我通过这个告诉知道了,怀有一颗善良的心去帮助别人会快乐,还会得到大家的尊敬和景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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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牛》读后感10篇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在阅读了作品后,我想您对于这个作品有了更深的了解,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一篇优秀的作品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海牛》读后感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海牛》读后感 篇1

在这个暑假,我读了《白栅栏》这本书。这本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各具特色,每读完一篇文章,心中都有不同的感受和领会。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小故事叫《海牛》,读完它,我的心灵被深深地震撼了!

《海牛》主要讲述了一个十五岁的小男孩把一头暴烈、力大无穷、异常野蛮健壮的海牛驯服的故事。在这样艰难的过程中,他遍体鳞伤,精疲力尽,一度想要放弃,可他依然凭着惊人的毅力,不顾身体上的痛苦,下定决心把海牛带回家。在这条回家的道路上,纵然会遇到风风雨雨,艰难险阻,可他无所畏惧,最终用自己的坚持和勇敢打动了粗横的海牛,赢得了它的忠诚。

读完这个故事,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我被小男孩的坚持、勇敢、永不言弃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这样的精神,不正是我们所缺少的吗?不管是在学习中,还是在生活里,我们都应该要拥有这样水滴石穿、铁杵成针的坚毅精神。这样我们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生活中遇到多大的磨砺,都能够在逆境中成长,收获成功,就像故事中的小男孩一样。

在现实生活中,战胜困难,取得成功的人太多了,像贝多芬、海伦凯勒、张海迪等。我想,他们的成功不是因为他们运气好,而是他们拥有着坚毅、勇敢、不向命运低头的品质。这些伟人都是我想学习的榜样,他们在残酷的命运面前挑战自己,没有沮丧和沉沦,以顽强的毅力跟疾病做斗争,经受了严峻的考验,对人生充满信心。我为什么不能做到像他们那样呢?

通过《海牛》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要想取得成功,首先就要有面对困难的勇气、坚毅的精神和永不言弃的品格,学会不向命运低头、不向困难屈服,总有一天,一定会取得成功!

《海牛》读后感 篇2

每当读到这本书,我都会泣不成声;每当读到这本书,我都会充满坚强的信心,这本书使我从弱小走到坚强,这本书就是《海牛》。

这本书是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曹文轩叔叔的小说集,里面有十篇曹文轩的主要作品,其中《海牛》最“引我入胜”。

《海牛》讲述的是一个自幼父母双亡、家境贫寒的15岁少年,在祖母的殷殷期盼下,独自去海边买一头海牛回家的故事。一路上,他与风雨,更与这头桀骜不驯的牛搏斗着,精疲力尽时也没有放弃,终于用坚强的意志和勇气战胜了困难,驯服这头海牛顺利回到了家。

这个故事深深打动着我,多么可怜可敬的祖母,即使生活再艰难,也为她的孙子搓草绳,不顾自己的身体状况,给孙子攒钱买牛;多么坚强、倔强的少年,即使被大汉嘲笑,也从不胆小,在赶牛的路上从不放弃,用勇气战胜了困难。少年和祖母是值得我们敬佩的人,少年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人。

由此让我想到,在学习上我们是否有少年那坚持不懈,遇到困难不言放弃的精神呢?我们不会做的每一道题都像少年遇到的每一个困难,让我们把难题克服掉,坚强勇往直前,不屈不挠的精神面对困难,我们会在学习上更上一层楼。少年那不畏艰辛、坚持不懈的样子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加油,21世纪的少年们,让我们也做一个坚强的好少年。

这本书里的故事,酸甜苦辣咸,样样俱全,是一本耐人寻味的书,使人爱不释手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向我借阅哦!

作者:隋婧淇,永吉实验五年一班

《海牛》读后感 篇3

一个15岁大的瘦弱男孩能干什么?或许你们不会想到,他把一头异常野蛮健壮的海牛驯服。在这样艰难的过程中,他遍体鳞伤,精疲力竭,一度想要就这样放弃,可他依然凭着惊人的毅力,不顾身体上的痛苦,毅然走向了大他几倍的海牛。

在这条回家的道路上,纵然会遇到风风雨雨,艰难险阻,可他无所畏惧,虽然他也曾想过放弃,可最后,他最终用自己的坚持和勇敢打动了粗横的海牛,赢得了它的忠诚。这样的精神,不正是你们所缺少的吗?面对比你们强的敌人,你们往往会闻风丧胆,连连退缩,可这样懦弱的人不应该是你们,你们应该学会在风雨中搏击,在冰雪中绽放,在逆境中成长,这才是你们应该具有的品格。

你们应该知道,你们最应该击败的敌人,是自己。()如果没有克服自己的勇气,又怎能跨出人生中的种种“第一次”?又怎能迈向成功的门槛?既是这样,海牛,又算什么?你们便也可以理解他的行为了。

其实不仅是勇毅,在文章中,衬托出来的还有他的聪明与孝顺。为了失明的奶奶,放弃了他完成得很出色的学业,即使是在路上,也不忘时刻担心奶奶的安全。曹文轩笔下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都可以为你们良好品质的树立提供榜样,这也表现出长一辈的人们对你们的期望,你们也应在埋进书海的同时,抽出时间,为你们憧憬的未来,做好准备!

《海牛》读后感 篇4

“爱是一切力量的源泉。”读完《天堂的眼睛》中《海牛》那个故事之后,我的脑海里清晰地浮现出这句话。

曹文轩的《天堂的眼睛》一书中,《海牛》无疑是最动人的一个篇章。文章的主人公,一个15岁的小男孩,真是一个塑造得极其成功的人物。那男孩成绩很好,但因为父母早早地去世,所以他只能和自己唯一的亲人――瞎祖母一起生活。可是,奶奶现在衰老了,干不动活了,男孩为了能够照顾奶奶,故意考砸了考试,放弃了学业,为了能将荒地变成农田,他怀揣着奶奶卖草绳,辛苦攒下的700元钱,不畏艰辛,终于买回了一头强壮、凶悍的好海牛。

将海牛牵回家的路途中充满了痛苦、艰辛,甚至无奈。大雾,使他被困在大河中央;风雨,使他淋湿了全身;桀骜不驯的海牛,使他受尽了折磨,伤痕累累。但是因为有了奶奶的一句“别怕!”他一次又一次地支撑起身体,不畏伤痛,不怕风雨,日夜兼程,终于带着海牛回到了朝思暮想的家。

这篇文章带给了我许多感动,感动于瞎眼奶奶为了抚养孙子,努力搓绳卖钱,感动于小男孩为了照顾奶奶而放弃学业,小小年纪挑起生活的重担,感动于一群朴实的庄稼人,关爱别人,帮助别人的赤诚之心……这些,只因为“爱”。爱,一个神圣的字眼,一切力量的源泉,它像一股清泉,汩汩地流进生活的河流中,滋润着每一个日子。

很难忘记七岁那年我遭遇的一次烫伤。那天,我坐在椅子上,等着奶奶为我准备洗脚水。我等得百般无聊,于是就想爬上椅子跳个“凳上芭蕾”。正想站起来的时候,意外发生了!我的脚一滑,身子一歪,重重地摔到了地上,而此时,被我打翻的热水瓶在空中来了个180?大反转,带着半瓶滚烫的水全部落到了我的胸口上。“啊!”我一声惨叫,嚎啕大哭。

爸爸闻声冲进卫生间,见状,一边安慰我,一边迅速拿起一块湿毛巾敷在我的伤口上,紧接着,就抱起我,飞快地奔向医院。两公里的路程,他全然忘记了摩托车、出租车,就这样一路狂奔。“别怕!别怕!”听着爸爸亲切的声音,看着爸爸关切的眼神,我不禁止住了哭声。是的,有爸爸在,我不怕!

胸口的烫伤让我受了不少折腾。打针、敷药、清理创口……但是,我从来没掉过眼泪。护士阿姨夸我是勇敢的小姑娘,我总是得意地笑。我有坚强的后盾呀,奶奶无微不至地照顾我,爸爸妈妈不住地安慰我,所以,我不怕!

如今,胸口的伤疤早已淡去,但亲人们的爱却深深烙在我的心里。人生的长路上,也许会有风雨,也许会有坎坷,但是,因为有爱,我不怕!

《海牛》读后感 篇5

《海牛》,一篇不长的故事,就让我深深感受到了爱的力量与坚强的可贵。一个15岁的少年在他三岁时,父亲暴病身亡,仅隔了一年,母亲也得病去世了。他跟着瞎祖母长大,两人相依为命。从这里就能看出他的生活是多么的艰难。他很不幸,同时他也很幸运,还有个祖母与他相依为命。虽说祖母眼瞎,但她十分关爱他这个孙子。

他是一个有情有义的少年。15岁时,成绩优异的他却放弃了学业。他不能离开祖母,祖母也离不开他。祖母是一个瞎子,和孙子合用一双眼睛,所以他只能放弃自己的学业陪伴在祖母身边。文章最后,少年去买海牛的四天时间里,祖母做饭时火苗迸到干柴上,把茅屋给烧了。足见,少年不得已而为之。

在家种地就需要去买海牛。海牛体格健壮,暴烈并力大无穷,对一个粗壮的大汉来说,想要驯服海牛也非易事。让一个体型瘦小的少年驯服海牛,更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少年在买海牛回家的途中十分艰难。海牛一下子冲向满是瓦烁的路,让尖利的瓦片刺得少年脚底板钻心的疼,一下子又冲进水里,逼着他把刚刚晒干的衣服又浸湿。用尾巴抽打过他的脸,用后蹄踢过他的肚子,还用牛脚割伤他的肚子……

少年被海牛折磨得伤痕累累,筋疲力尽,几次摔倒,几次爬起。他害怕过也想放弃过,放弃海牛甚至自己的生命。但他想起祖母还在家中等他回家,又坚强地爬起来。最后他用他的毅力、坚强、机智,驯服了海牛。少年不向命运低头的那份倔强,让我十分佩服。我在心里问自己,假如我遇到困难,能否也有他那份倔强?我希望自己会有,我坚信不向命运低头,就能战胜困难。就像曾经贫困落后的中国,就因为中国人不屈不挠的精神,才迎来现在美好的生活。

《海牛》读后感 篇6

寒假,许多同学可能会选择畅玩,而我,在房间遨游在书海中就是我最大的快乐。《少年王》是曹文轩的一篇佳作,其中《海牛》给我带来了与众不同的感受。

一个少年从小父母双亡,与奶奶相依为命。奶奶靠着搓麻绳来维持生计,但是随着奶奶的年岁大了,干活也力不从心了。少年望着奶奶被岁月“侵蚀”的痕迹一一脸上的斑斑皱纹,手上层层老茧,心里下定决心要把牛买回来,终于,历经千辛万苦,带回了强壮的海牛。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是啊,人生不经历一场苦难哪来的成功呢?还记得那次登山,山的崎岖让我惊慌失措。天空也下起了下雨,突然我的脚一滑摔了一跤,腿都磕破了一层皮还流出了血。或许老天爷也嘲笑我的`“不自量力”。雨滴“砸”在我的脸上,旁边的爸爸也“好言相劝”要不,先下去?但我想我无论如何也要爬上山顶,就在这时我看到了一根小竹子,我就拿着这根小竹子当拐杖一步一步艰难的前进。最后经过我的不懈努力终于让我登上了山顶。于是,我想起了那首《浪淘沙》———“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黄沙始到金”。坚强的毅力就如同那把打开成功大门门的金钥匙,有了它才能畅行无阻,让我们共同努力,排除万难共同创造美好的未来。

通过认真阅读《海牛》这个故事,我懂得了:想要取得成功,首先就要有面对困难的勇气、坚毅的精神和永不言弃的品格,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一定会取得成功的!

《海牛》读后感 篇7

坐在妈妈的棺材远去的路口,祖母用手抚摸着他柔软而发黄的稀发,凄苦的面孔冲着阴沉的天空,只对他说了一句:“别怕!”——这是曹文轩的《天堂的眼睛》一书中《海牛》的一段,一个让人读过就永远忘不了的镜头。

《海牛》是一个充满着真情的感人故事。瞎眼的奶奶日夜不停地搓绳子,独自一人,居然把孙子利利落落拉扯到十五岁。十几年,搓的绳子有多长,她的爱就有多长;而那个男孩,那个自始至终作者都没有告诉我们姓名的男孩,为了让年迈的奶奶不再辛劳,含着泪放弃了心爱的学业。他要买一头海牛,一头让牵着它的人充满男子汉气概的海牛!

男孩来到大海边,选择了一头最大、最高、最凶的牛。在牵牛回家的过程中,男孩受尽了磨难,但是每当想要放弃时,奶奶的一声“别怕”,使他瘦弱的身躯充满了力量,这力量,使他征服了强悍的海牛。一夜的暴风雨后,当东方红霞万缕的时候,他骑上了海牛,在金色的原野上踏上回村的路。

“别怕”,两个简简单单的字眼,凝聚的却是深深的爱。是爱给了男孩力量,是爱让这个故事感人肺腑,是爱让这个世界这样美好,这样的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

爸爸曾经是最疼我也是最爱我的人,爸爸经常说:“要坚强、善良、努力、快乐、拼搏……摔倒了再站起来,不要怕。”虽然他已经离开我了,但这一句话深深地刻在我心里。每当想哭时,我会想起爸爸说的坚强;每当烦恼时,我会想起爸爸说的快乐;每当想放弃时,我会想起爸爸说的努力……虽然没有了爸爸有力的臂膀,但是,爸爸的爱还在,力量和勇气永远不会消失。

记得有一次,我和几个小伙伴进行羽毛球比赛。那球忽上忽下,忽左忽右,在空中划出了一道又一道既美丽又优雅的弧线,犹如一只鸽子在空中飞来飞去。由于实力悬殊,我打得十分艰难,而对面的小黄却如一只小猫轻巧灵活。突然,小黄打出了一个滚网球,我马上从边线飞奔了过去,一个猛扑,球离拍子还差几厘米,调皮地落在了地上,“砰”的一声,仿佛是带着点嘲讽的笑声。再一看计分表:10比5,整整差了5分!差距太大了,我根本追不上去,体力也所剩无几了……不知从什么地方涌来了一股失落,那所剩无几的体力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全部溜走了。我大汗淋漓地躺在了地板上,正准备要放弃时,耳边突然回荡起了爸爸的声音:“要努力,拼搏,别怕!”是的,别怕!也不知什么时候,一股力量从身体里冒了出来,我站了起来,开始与小黄决战。我没有像前半场一样胡乱被动地接球,而是想方设法打进对方的死角,要知道,打球,不光靠力量,更要靠智慧。就这样你追我赶,终于,我以21比20的成绩艰难地赢得了比赛。是“别怕”给了我力量,是爸爸的爱给了我精神支柱。

爱的力量是神奇的,不管这个人在不在身边,爱永远存在。

《海牛》读后感 篇8

“爱是一切力量的源泉”,读完《天堂的眼睛》中《海牛》那个故事之后,我的脑海里清晰地浮现出这句话。

曹文轩的《天堂的眼睛》一书中,《海牛》无疑是最动人的一个篇章。文章的主人公,一个15岁的小男孩,真是一个塑造得极其成成功的人物。那男孩成绩很好,但因为父母早早地去世,所以他只能和自己唯一的亲人——瞎祖母一起生活。可是,奶奶现在衰老了,干不动活了,男孩为了能够照顾奶奶,故意考砸了考试,放弃了学业,为了能将荒地变成农田,他怀揣着奶奶卖草绳,辛苦攒下的700元钱,不畏艰辛,终于买回了一头强壮、凶悍的好海牛。将海牛牵回家的路途中充满了痛苦、艰辛,甚至无奈。大雾,使他被困在大河中央;风雨,使他淋湿了全身;桀骜不驯的海牛,使他受尽了折磨,伤痕累累,但是因为有了奶奶的一句“别怕!”他一次又一次地支撑起身体,不畏伤痛,不怕风雨,日夜兼程,终于带着海牛回到了朝思暮想的家。

这篇文章带给了我许多感动,感动于瞎眼奶奶为了抚养孙子,努力搓绳卖钱,感动于小男孩为了照顾奶奶而放弃学业,小小年纪挑起生活的重担,感动于一群朴实的庄稼人,关爱别人,帮助别人的赤诚之心……这些,只因为“爱”。爱,一个神圣的字眼,一切力量的源泉,它像一股清泉,汩汩地流进生活的河流中,滋润着每一个日子。

很难忘记我8岁时候的一次意外受伤,那是我在学校里的一次体育课上,我们正进行着一次跑步测试,为了更快的成绩,我用尽全力奔跑,临近终点的`时候因为体力不支,我脚下一绊就摔倒在跑道上,两侧的膝盖瞬间就肿胀流血了,“啊!”我一声惨叫,嚎啕大哭。老师和同学们马上将我送到了校医务室并联系了我在医院工作的父亲,爸爸以最快的速度赶了过来,看到我已经哭得通红的眼睛,他简单的检查了一下我的伤情,一边安慰我,一边将我抱起,“别怕,不要哭了,伤得不是很严重,我们去医院处理一下。”爸爸的车开得好快,到了医院的换药室,冲洗伤口,消毒,敷药,包扎,爸爸的动作熟练而轻柔,还一直鼓励我说“别怕,别怕!”听着爸爸亲切的声音,看着爸爸关切的眼神,我不禁止住了哭声。是的,有爸爸在,我不怕!

如今,双腿的伤疤早已淡去,但亲人们的爱却深深烙在我的心里。人生的长路上,也许会有风雨,也许会有坎坷,但是,因为有爱,我不怕!

《海牛》读后感 篇9

在这个暑假,我读了《白栅栏》这本书。这本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各具特色,每读完一篇文章,心中都有不同的感受和领会。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小故事叫《海牛》,读完它,我的心灵被深深的震撼了!

《海牛》主要讲述了一个十五岁的小男孩把一头暴烈、力大无穷、异常健壮的海牛驯服的故事。在这种艰难的过程中,他遍体鳞伤,筋疲力尽,一度想要放弃,可他依然凭着惊人的毅力,不顾身体上的痛苦,下定决心把海牛带回家。在这回家的路上,纵然会遇到风风雨雨,艰难艰险,可他无所畏惧,最终用自己的坚持和勇敢打动了粗横的海牛,得了它的忠诚。

读完这个故事,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我被小男孩还的坚持、勇敢、永不言弃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这样的精神,不正是我们所缺的心吗?不管是在学习中,还是在生活里,我们不懂应该要拥有这样水滴石穿、铁杵成针的坚毅精神。这样我恩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生活中遇到多大的磨砺,都能够在逆境中成长,收获成功,就相故事中的小男孩的一样。

在现实生活中,战胜困难,取得成功的人太多了,想贝多芬、海伦凯勒、张海迪等。成功不是因为他们运气好,而且他们拥有者坚毅、勇敢、不向命运低头的品质。这些伟人都是我想学习的榜样,他们在残酷的命运面前挑战自己,没有沮丧和沉沦,以顽强的毅力跟疾病作斗争,经受了严峻的考验,对人生充满信心。我为什么不能做到像他们那样那?

通过《海牛》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要想取得成功,首先就要有面对困难的勇气、坚毅的精神和永不言弃的品格,学会不向命运低头、不向困难屈服,总有一天,一定会成功。

《海牛》读后感 篇10

《海牛》是一个充满着真情的感人故事。瞎眼的奶奶日夜不停地搓绳子,独自一人,居然把孙子利利落落拉扯到十五岁。十几年,搓的绳子有多长,她的爱就有多长;而那个男孩,那个自始至终作者都没有告诉我们姓名的男孩,为了让年迈的奶奶不再辛劳,含着泪放弃了心爱的学业。于是祖母给他自己十几年存的钱,一共七百块,买一头海牛,一头让牵着它的人充满男子汉气概的海牛!

卖牛的人以为他没带钱,因为卖牛的人觉得大人不可能把七百块带在一个孩子身上,但是他挑了一个最大、最高、最凶的一头牛,给了卖牛的人七百块,卖牛的人怕牛会跑,好心帮他把牛送回家,他拒绝了。一个15岁大的瘦弱男孩能干什么?或许我们不会想到,他能让一头异常野蛮健壮的海牛驯服,他依然凭着惊人的毅力,不顾身体上的痛苦,毅然走向了大他几倍的海牛。在这条回家的道路上,纵然会遇到风风雨雨,艰难险阻,可他无所畏惧,虽然他也曾想过放弃,但是每当想要放弃时,奶奶的一声别怕,使他瘦弱的身躯充满了力量,这力量,赢得了海牛的忠诚。在牵牛回家的过程中,男孩受尽了磨难,使他征服了强悍的海牛。一夜的暴风雨后,当东方红霞万缕的时候,他骑上了海牛,在金色的原野上踏上回村的路。这样的精神,不正是我们现在的孩子所缺少的吗?面对比我们强的敌人,我们往往会闻风丧胆,连连退缩,我们应该学会在风雨中搏击,在逆境中成长,这才我们应该具有的品格。

我觉的他是一个倔强、对祖母十分看重的人,海牛的力气很大,但是他很倔强的一个人把海牛引了回来,海牛也从高傲变成不再像以前高傲再变成温顺;他是一个喜欢海牛的性格的人,他的性格我很喜欢,但我更喜欢他的倔强。

我们应该知道,我们最应该击败的敌人,是自己。如果没有克服自己的勇气,又怎能跨出人生中的种种第一次?又怎能迈向成功的门槛?既是这样,海牛,又算什么?我们便也可以理解他的行为了。

活法读后感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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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法读后感【篇1】

有幸阅读了《活法》系列丛书第一本,感触颇深,下面就我所认识到的几点谈谈我自己的看法及感受。

一、人为什么活着

这是一个最为古老,最为深邃,也最为现实的问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一手缔造两家全球五百强企业、日本的经营之圣稻盛和夫有着自己的回答:为了比出生时有一点进步,或者说为了带着更美一点,更崇高一点的灵魂死去。这是一个多么质朴,简单,而又深含哲理的思想啊!虽然每个人的起点都是出生,终点都是死亡,可这两点之间的过程却是有千差万别的,人生的道路千万条,关键看你选择哪一条。我认为这个过程就是稻盛和夫先生所说的“活法”。

有的人花费毕生精力来追求财富,名利,地位,可这些在死去时都带不走,甚至连自己的躯体都无法带走,唯有带走的只有自己精神,或者说灵魂。不能带走的绞尽脑汁的去追求,而仅仅带走的又常常被忽略,这不得不引起我们对自身活着的目的的思考。知识与技能是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努力获得的,只有自己的灵魂是自己的,所以说我们更应该注重对自己灵魂的修炼。整本书也都在讲如何修炼灵魂,才能使自己的灵魂更加高尚,美好。

二、人该怎样活法

在这本书中,稻盛和夫先生列举了诸如依原则思考,磨砺并提高心智,以利他之心生活,与宇宙相和谐等方法,虽然这些方法我不能牢牢记住并一一实践,但我在实际工作生活学习中会尽力的向这方面靠近。其中化繁就简以利他之心生活给我的印象最深。

化繁就简是稻盛和夫做人的准则。做人做事的方法有许多种,而原则只有一个,这在我们的工作生活中也是一样适用的。当我们在为一件事情犹豫不决或者一筹莫展时,不妨试试单独从一个角度看待这件事情,哪种方法与你的角度最接近,也就是你应该选择的方法。选择的角度也是你自己的价值取向,利于他人还是利于自己,利于集体还是利于个人,这完全由你的价值观及人生观所决定。稻盛和夫先生选择了做人最原始的、最朴素的规范:不撒谎,要正直,不贪得无厌,不给他人添麻烦等。这些道理我们可以说耳熟能详,可更应该把这些道理应用到做人做事之中。

以利他之心生活。在这本书中,作者降到自己拖钵化缘遇温暖的事情,使我想到中国的一句俗语:好儿女必有好报。做好事不一定马上就会有好报,可能在几年甚至十几年之后才会到来,作者所降到的这个故事不就是这个道理嘛!无论

在任何时代,任何地点,我认为终究善为好。小时候父母也常常告诉我们要有爱心,现在终于明白了爱心,相当于利他之心。之前上学时总是利用别人所提供的资源来为自己所用,现在开始工作了,到了应该为社会做点贡献的时候了,或许这也可以成为——感恩。

三、工作在人生中的地位

巴勃罗?毕加索曾说过:你的工作才是你生命终极魅力之所在。可见工作在人生中的地位是举足轻重的。不论你想过怎样的生活,如何对他人、社会做贡献。这终究要在自己的工作中实现,人生是否有意义,事业上是否成功,这也是在工作才能创造出来的。《活法》稻盛和夫先生把他做人做事的准则实施于他的事业中,最终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假如他只有这些理想,而不付诸于实践,是不会有这么大的成果的。所以说工作是灵魂的修炼厂,生命魅力展现的舞台。

四、应该如何对待工作

既然工作在人生中的地位如此重要,应该怎样对待工作呢?

态度决定一切。刚来公司时,被安排刷墙,扫房顶,心里却有不快,后来通过和同事,朋友的交流,以及通过自己读一些这方面的书籍,逐渐转变了这种心态。现在看到车间里自己刷过的油漆、颇为干净的房顶,心里还有自豪感。现在终于明白,这也是了解公司以及自己工作环境的一种途径,更重要的是磨砺了自己的心智,使自己更加成熟。

唯有热爱,方能做好。俗话说,干一行,爱一行。只有热爱自己的工作,才能用心去做,把工作做好。在工作时,我觉得应该抱着这样一种心态:我所做的这项工作是整个工序中最为重要的一环。这样才能把自己作为工作的主人,以及所做工作的主要性,然后用心去做,把工作做的更加完美。

以上四点就是我读了《活法》所想到的。他让我对自己的人生有了新的认识与思考。在今后的工作,生活学习中,我将以踏实乐观、诚恳豁达的态度对待,认真走好人生每一步。

活法读后感【篇2】

作为一个叱咤风云的企业人,不难想象,稻盛和夫先生是令人敬畏的,但是,读罢其的《活法2》后,又更能切身体会到,那种和蔼可亲老者的话语,向我们讲述其走过的人生故事,读过这历经风霜总结出的人生感悟,感触很深。

全书内容,围绕着成功一词展开论述,首先,稻盛和夫先生根据其多年而来的人生感悟,总结出一套特色的成功方程式。其次,又根据自己多年的企业管理经验,阐述企业的成功经营之路。呈现理论的同时,并兼具事例,给人警醒的认识。

正如书中所说,越接近真理,道理越简单。《活法2》整书所讲的,浓缩下来,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两个词,一个是态度,另一个是热情。

成功方程式里,稻盛和夫先生用一个简单的公式来描述成功,认为成功就等于能力乘以努力乘以态度。以前曾听到别人说,成功就是完美的细节积累,也有人说,成功就是一种积极的态度,前者更注重的是能力和努力的结果,后者则主要认定必须要有好的,积极向上的态度,综其二者,也更验证了稻盛和夫先生关于成功方程式的描述。在能力、努力和态度中,稻盛和夫先生明确指出了态度是三者中最为重要的,积极的态度,能指引人前进的方向,方向正确了,能力和努力的成效,才能获得世人认可的成功效果。确实,罗宾汉式的人物,没有了正确观念的指引,谁也不会认为你是英雄侠盗了。

企业经营方面,稻盛和夫先生总结出七大经营原则:利润,野心,真诚,力量,创新,乐观,决不放弃,并在这些经营原则中,提炼出热情作为七大原则的核心。认为热情就是成功之钥,管理者和员工,必须都具备足够的热情,员工,用你的热情让主管充满动力,主管,用热情点燃部下的心,如此以往,整个企业才能做大做强,才能永葆活力,在困难面前,才能拥有足够的动力,去释放出巨大的能量化解各种难题。是的,任何企业,都不想做一汪平静的死水,清风吹不起一丝涟漪,热情,就如同星星之火一样,放在本已枯萎干裂的草丛中,才能起到燎原之势,每一名企业员工都把这个当做自己的行为标准,用热情去感染身边的每一位同事,用热情去面对每一件事情,相信,有这样一群激情活力的队伍,没有哪个企业会做不好!

成功,贯穿于一书的始终,稻盛和夫先生总结出这一成功标准,这种标准,是哲学,启迪世人;这一标准,也是方向,指引着前行的路。放诸四海皆准,这,是我们应该去接纳的。

写到这,态度和热情这两词一直在我脑海中打转,到底孰重孰轻,怎么样去将其运用到自己的工作中?久想便知晓了,积极向上的态度加火热激情的心,就是我该去付诸实施的。

活法读后感【篇3】

《活法》是日本作者稻盛和夫的着作,整部书语言朴实厚重,没有过多的废话,一针见血很实在,此书写得非常非常好,介绍了一些让我们做人做事的道理。

一、做事原则;

通过看这本书之后,我联想到自己的公司。我们公司的企业文化中一直强调做人原则,稻盛和夫书中的很多东西就是我们应该所要遵行的原则。我理解的原则就是,一个人要踏踏实实做事,认认真真做人,身在其职,应尽其责,做事不投机取巧,做人诚信正直, 尽管我一直坚持自己做人做事的准则,但是我常常会感到迷惑,有些时候当你为别人着想的时候,别人不一定认为你是为他好,同样,当别人为我好的时候,我也在一些时候怀疑别人的动机,在工作当中应该是常碰到事情,可处理不好,反会被人误会,有时心中确实郁闷,不过现在已看得比较开了,也许是看了这本书的缘故吧。

二、灵魂修炼;

稻盛和夫先生说人活着的意义就是修炼灵魂,我也曾经思考过这个问题,但是我比较消极,我觉得人身到头来就是一场空,而稻盛和夫给出的最好的活法就是,人活着就要不屈不挠,勤勤恳恳工作,专心致志,一心扑在日常最重要的岗位上,孜孜不倦工作,坚持劳动,扎根于内心,陶冶人格、砥砺精神,才能达到更高境界,人生自然而然得到磨炼。

三、目标方向;

人生单纯而又复杂,工作中我们无法避免困难之事,人生就像一滴水,如何让一滴水不干枯?答案是让它流进大海。我们的目标既然已定,要做就是在进入大海之前,寻找到正确的路途,清晰自己的流向,而不是在找到大海之前,就蒸发了的那一滴水。

四、磨砺心智;

对世间万物凡事都往好的方面想,利他人之心,有爱心、不懈努力、顺应宇宙潮流就能度过一个美好的人生。与其相对,憎恨、仇视他人,只顾利己之人,其人生将会变得越来越糟糕,因此人生须要磨砺自己。磨砺心智所需要的六个精华。

1、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

2、戒骄戒躁;

3、每天自我反省;

4、感谢生命;

5、行善积德;

6、弃掉感性所带来的烦恼;

最后用一句话来勉励自己,知识不是力量,运用知识才是力量,很多时候我们说起道理来,头头是道,重要的是把这些道理贯彻到我们的工作中去!这样才有意义!《活法》不是要我们一味去寻求该怎样去活,而是踏踏实实过好每一天,今天才会比昨天更美好。

活法读后感【篇4】

看完《活法》这本书,总结以下几点收获:

一、关于实现理想

对于实现理想,稻盛先生说了几点,其实总结而来,就是要有强烈的成功欲望,并且积极主动的,付出不亚于任何的人努力,这个是心态准备方面的。还有实际行动的方面,成功需要精密的计划和精心的准备。所有的成功都不是简简单单而来的,保持锲而不舍的精神,使出浑身解数,终会成功。但稻盛先生也说了,做事业,有意的注意,就是时刻惦记着目前从事的事业和工作。

对于实现理想这点,我认真反思,特别是前2年的工作,感觉自己没有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感觉没有使出浑身解数、锲而不舍去追求,而是安于现状,停止不前。没有积极努力,也没有在目前的事业上进行创新,所以,就白白浪费了两年。

自从接触到稻盛哲学之后,我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事业,是否为了工作付出不懈努力,是否在遇到瓶颈的时候,使出浑身解数,想尽各种,是否就是浅尝辄止,没有持之以恒的坚持?

在事业转型期的时候,在旧的事业上,要尝试努力创新,没有夕阳的产业,在这个新产业互联网的时代,在个人IP的时代,所有的行业都值得重新再做一遍。所以我们应该借助新的工具,利用新的商业模式,重新定义和改造自己的行业,使我们的工作重新焕发新的活力。

二、关于活着的意义

这个也是我经常思考的问题,在活着的时候,我们一直在追求更好的房子、更好的车子、更好的生活,想给子女更好的教育条件等。但经常回头想想,一旦我们死去,这些都没有任何意义。既然没有意义,我们还需要努力的、那么辛苦的去追求这些吗?

稻盛先生在这本书中给了我们答案:一是努力的工作不但是获得物质的报酬,而是可以塑造人格,提升心性,磨练意志,所以工作有两层的意义;二是活着并不仅仅是努力工作,而是在死的时候,获得灵魂的超度,带着更美好更纯洁的灵魂去死亡。

原来,这就是活着的意义。

三、关于利他之心度人生

首先,利他不是单纯的“利他”,而是自利利他,其实就是互惠互利。这个是一个很简朴的道理,稻盛先生把它提炼到工作、生活和为人处世当中,成为人生的一个准则。我觉得这是我们今后为人很重要的一个原则。

作为人,以利他之心与人相处,定将收获大批的朋友;作为工作,以利他之心处事,定将收获源源不断的回报。所以,利他是最好、最简单的商业模式,将这个原则运用到工作中,必将业绩不断。

回顾我工作的这几年,凡是没有用“利他之心”来处理事情的都不长远,凡是没有用“利他之心”结交的朋友,最后都走散。所以我们珍惜朋友,珍惜事业,就从利他开始吧。

终上所述,如何度过这一生,我的总结是:以极大的热情,极度认真的态度过好每一天,实现自己简单而伟大的梦想,在死去的时候,以更纯洁的灵魂面对死亡。

活法读后感【篇5】

断断续续,终于读完了这本书,一位出了家的身为企业家的老人家写的书,也无怪乎会是这种味道。

书中有一句:企业经营的目的,首先在提升员工的生活与幸福。

首先我要承认,这本书有一定的催眠效果,对于我来说。于是在晕晕乎乎的情况之下看了这句话我就更晕了,接着我就震惊了。这是神马样的境界啊,这是神马样的企业家才能说出的话啊,我想说,这位老人已经不是一位单纯的企业家了。读了这么些年的书,只知道企业的存在首先是以营利为目的,与此同时提供就业机会,解决就业问题,这回算是开了眼界的,可我还是想问,真的假的啊,虽然说出家人不打诳语啊最后想说,这本书其实挺好的,包含着一位老人对日本的过去、现在的反省以及对将来的思考,虽然有点乌托邦之嫌,导致有点催眠之效。从小就认识到,人总有一天会死亡的,死亡就是指永远不会以任何形态再次出现(转世投胎是自我安慰的产物)。

看了稻盛先生的《活法》有一种悟的感觉,真我的永垂不朽。

活法读后感【篇6】

最近一直都在读励志的书,其实已经不是立志的年龄了,但又有什么关系呢。从现在开始懂的活法也不晚呀!

看这样的书可以使自己变的平静,不浮躁。我觉得成功的人分两种,一种只是表面上成功,另一种是不只表面成功,他在成功的表面背后隐藏着更大成功。这种人迟早会成功,无论做什么都会成功,因为在他的心里埋藏着一颗成功的种子。这种人就是《活法》的作者。他很小就给自己规划了人生,一直规划到了80岁。看到这里我觉得我开窍有点晚,快40了只能安排后40年了,前30多年以前都是糊涂的生活,没有目标。现在应该给自己规划一下,小的规划是一周,大的规划是一生。有目的才会有行动,有行动才会有结果。

其实越接近真理道理越简单,很多道理我们从小就知道,但却不明白。现在看来那就是真理。

被尊为日本三圣之一的稻盛和夫先生告诉我们,所有人的人生,最后的发展都是自己内心念头的延长线。我的内心怎样想,现在回想起来,我也是这样的。所以我现在的想法是很重要的,关系到我的未来。:“是什么造就了这些平凡人的不平凡呢?是那一股能默默专注在同一件事而不感到厌烦的力量,也就是拼命去过每一个今天的力量,以及一天天去累积的持续力。”

我特别相信,我们的计划也就两个月,但是已经有无数的成绩出来了,虽然那是别人多少年前做的事情,但也有的人一生都不会去做呢?我相信我看的书不晚。生命的意义在于不断地成长,在这几个月中我成长了,我发现了自己的变化,有时都不相信,真的变了,没有那么焦虑了,不再埋怨了,不常常想不该想的了。我说是没有用的,这些内心的变化我内心真的体会了,这是我觉得最快乐的事。要有追求和梦想,过程比结果更加重要,享受奋斗的过程。

什么是享受,付出了得到了就是享受。不付出得到了也不会认为那是享受,况且不付出就永远体会不到得到的快乐。

“想要成就事物,必须先有强烈的愿望”。“强烈的愿望”包括强大的决心,坚定的信心,更重要的是一个高标准的目标。还有实现目标的恒心和毅力。我在坚持因为我有目标,我有信心。

活法读后感【篇7】

透过阅读《活法》一书,感觉书中每一节目录标题都是鼓人进取的励志短语,这位日本的“经营之圣”以短小精悍的章节设计和浅显易懂的语言,详细阐述了人生的活法,即高尚的品格、做人做事的原则、不懈的努力,奋发的激情,感恩的心态、简单的真谛。在周淑美纯净、清亮、婉转的歌唱中,开始写作,写下与书的缘分。不,是要感谢,有书可读,世间百象,若情若景。对我最多的启示是:如何尊重这个世界,尊重这世界上的人,如何应对困境,善待生命,珍爱亲人、老友。在理想与事业追求中,不能够功力,而要脚踏实地,努力以求点滴进步,坚持渐进,直至达成。与此同时,了解自己,不断提升、完善自我,引导自己培养创造性思维,不逃避困难,用心乐观,并以最好的精神状态投入热爱的事业,实现人生价值。千言万语寻遍,,终须躬行,逐而构成自己的处世哲学,试炼自己的心性。

向此刻的你推荐这本书,作者是日本京瓷创始人、“盛和塾”创办人稻盛和夫(时年已近80岁),他在这本书中道出了他经营企业的哲学,企业(团队)的成功,正是他做人与做事思路的成功,他同创作《沉思录》的罗马皇帝马可·奥勒留一样,留下了既写给自己,又赠与世人的哲学启示录。《沉思录》甜美、忧郁、高贵;而《活法》书系,她能让我们更接近真理。

得买此书,是20xx年09月13日下午,于苏州火车站,那时正在苏艺当老师,嗓子疲累回南京治疗,那时是真的撑着,也迷茫着——要一向留在艺术中心吗,教学的经验不断积累和提升,但是,离我的专业梦想是否越来越远了呢当看这本书的时候,正解了我思绪的难处,成为了我当下人生定点的启示录,就决定要买下细读,她的开篇导语这样写道:“以你自己为主角,写一部人生之剧,只有脚踏实地才是‘梦想成真’之道,人生的成败由我们自己掌控。”是的,那时的我在读完第一章之后,就在接下来和其他空余时间,将全册读完,边读边想,圈点画线,并在重要的章节和文字下方标注了感悟,对接下来的教学和下一年的教师编制考试计划有了新思路,并开始付诸行动,人生,从那时起,更加紧紧的握在我自己的手中。为了人生的进阶,虽然付出很多,但必须要先思考,我的人生要怎样来过。此刻的教学,与培训中心不同,面向全体学生,因而要灵活教学方式,让同学们在愉悦、趣味的课堂教学中,学得读谱,歌唱方法、音乐常识等。能乐于演唱歌曲、参与小组合作穿插点评,吸收新知。决定新学期的每节课,都要坚持做课件。学期的教学计划早早制定,下面就是上好每一节课了。只有规划好每一天,才能有更长远的进步和发展。机会总是留给有

准备头脑的人,此刻的我,还是时刻准备着,提升专业课技能,专注课堂教学,多请教多交流多学习。仍然脚踏实地的迎接点滴的进步。

在这本书中,盛满了凝练的励志哲学,能够在那里找到人生每个阶段的制高点,先生提出的每个观点都是在用心地人生观原则之上,即使你不是真正要做企业经营管理者,也要漂亮地经营自己的人生。

既感怀于此刻的每时每刻,也倾心于淘得一本好书,正如同百分百热忱的朋友,对语细丝,寄托绵延。音乐与好书,常触动我的神经,让我持续清醒的头脑,成为我实践梦想的动力。当我看不清前路的时候,她还是会和我说话,静静地沿着她的足迹,描画她的样貌,才开始懂得了生活的真谛。愿与好书相伴,芝兰香馨,核心、卓越、成人。

活法读后感【篇8】

每日忙忙碌碌,不时感到茫然,更有些许莫明的焦躁,偶与朋友聊聊,却也难解心中的疑问。已离开校园一年,在隧道公司有了稳定的工作,可心中仍有诸多的疑惑和烦忧。然而,看完稻盛和夫的《活法》,却忽然有一种久违了的豁然开朗的感觉,使我更加明晰了人生的意义。

稻盛先生认为,人生的意义在于灵魂修炼,而努力工作,就是最好的磨练方式。人生就是一幕戏,每个人都是主角。然而,我们不只是在演出,更是这幕戏的创作者。因为一般戏剧总有个既定的结局,人生则不同,结果往往掌控在我们自己手中。有些人相信,命运在我们出生时便以注定。稻盛先生还从能力、努力、态度、利润、野心、真诚、力量、创新、乐观等方面为我们分享了他多年来的企业成功之道。这不是说教或者布道,阅读的时候能感受到作者的真诚和用心。

态度能决定一切。正如《活法》所说,我们无法彻底免于痛苦和担忧,但是,即使是在人生最低潮时,也不要失去愉快的心情和对明天的希望。对于刚刚步入社会的我们来说,困难、压力无处不在,嘈杂的环境,复杂的社会,总是感觉与我们格格不入,现实与理想相差甚远,但只要坚定信念,保持一颗积极、乐观的心态,踏实肯干,那么,再大的困难也不会阻止我们前进的步伐!

我时常在想,人这种集天万物之灵气的生物,造物主在创造时一定煞费苦心。你我能成为人,机会实属不易,那么我们更应该珍惜这个机会,在有限的时间里,活出自己的价值,活出人的精彩。每个人都渴望成功,,渴望实现自己理想和人生价值,只要我们少一些抱怨,努力把握现在,从小事做起,一步一步地来,成功也就离我们不远了。

在踏踏实实努力工作的同时,以一颗宽厚仁慈之心生活,用双眼和人类独有的心灵更多关注社会中的美好的一面。有人这样说过一句话“人除了要享受喜悦,享受自在,享受逍遥,享受主动,享受智慧以外,还需要享受大喜大悲。正因此,人才会有激情的享受,包括生离死别。”《活法》一书在告诉人们锲而不舍、化繁为简工作的同时,也强调了“美丽心灵”的重要,指出了什么是正确的“活法”。认准目标后,脚踏实地努力工作,思维的想象力和创造性就在每天前进的一点点中;在认真工作的同时,尽量减少对外物的欲望,保持心灵的宁静,用一颗享受的心对待人生的一切悲喜起落。

我认为,坚忍不拔,勤勤恳恳是做事的起码原则。无论事情多么简单,多么不值一提,都要全心全意地投入到上面,认真地完成它。成功不是一蹴而就,是一点一滴地积累而成,当我们做小事时,给别人的是一种态度和信任。从身边的事做起,从小事做起,在此刻付出的努力,将来一定会有所回报的。(隧道公司梁毅苏)

活法读后感【篇9】

如果说我是一个缺乏信仰的人,这是正确的,然而,我一直把稻盛和夫当作我的灵魂导师。

《活法4》,大体的内容还是稻盛和夫的企业哲学,并没有新的创新之处,但是,详细增加了京瓷的创业初期的实况。很多人,很容易把成功想得太理所当然,忘记了一个伟大的企业诞生,那是无数次的探索、失败、挫折与成功。《活法4》里面的内容非常不错,在这里,提炼其中几个观点来说说自己的浅显看法。

第一,父母是孩子成长的关键塑造者。

有一次在外面打架输了,哭着回家,母亲询问原因,我说:因为我觉得我有道理,所有我才打架的,但是打输了。母亲说:既然有道理,那还哭什么?说完,立马把一个扫帚塞到我手中:再去给我打回来!《活法4》

我的父母是典型的农村形象,父亲是一个高中生,本来应该是教师的,然而走上了电工这个行业。而我们的母亲,没有任何的教育背景,读完3年级小学,就在家里做农活。他们不算是有很高学问,甚至还有一些的小农意思,然而,他们是朴实的,至少对儿子的爱是纯朴的。我不敢说我的父母是最伟大的,但是,我可以说,我一直为我的父母而骄傲。

在我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有一天下午放学,因为我的作业老是做错,结果老是不让我放学,到了晚上8点多,我还没有回去,然而,我不想抄别人的作业,一定要自己做出来。结果,很晚才能回家,因为老师完全忘记了我还在教室做作业,也没有把我当做一回事。在回家的路上,我的碰见来接我的父亲,父亲并没有责骂,只是说:快点回家吃饭吧,饭菜都凉了。跟在父亲的背后,看在父亲的背影,那个时候,特别想哭,心中很是委屈。

我们农村有句话,叫做人穷志不穷,我一直都不说我家境有多么的不幸,因为,我们不希望把贫穷当做换取被人同情的资本,人应该有骨气,靠自己才是心安理得的。大学入学之前,我们完全可以申请贷款以及什么,然而,父亲说,把有限的名额给那些真正需要的人,目前我们能够靠自己支持一个大学生。到了大学才知道,领取资助的,并非一定是家境贫困的,因为,我知道,家境贫困的,很多很多,完全不应该是这样的。

第二,企业的价值在于服务社会。

企业追逐利润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如果忽视了企业的社会责任,这个企业就很难发展下去。京瓷、第二电电以及京都赏,这都表明了稻盛和夫先生作为企业管理者对社会责任。敬天爱人,这不应该是一句空话,它应该是被践行的企业箴言。现在,我是一个人小言微的人,说话没有任何的分量,毕竟我的秀我在线还是一个刚刚起步的小网站,如果说我的秀我在线在践行敬天爱人成功了,那么我再说这样的话,底气就十足了。可是,人小,并不会妨碍对真理的认知与践行,有句话叫做朝闻道,夕死可也。

在《硅谷海盗》里面,乔布斯有这句台词how to survive?you be needed!只要你被消费者需要,你才能在复杂的商业竞争环境中生存下来,看看现在的苹果业绩,那就是因为被需要。敬天爱人,站在消费者的立场,爱你的消费者,为你的消费者着想。我们来假设一下,我们把消费者当做恋人来对待,随时随地为他们着想,为他们服务,他们会抛弃我们吗?难道不会和我们长相厮守?

每个人对敬天爱人的解读有不同的侧面,有对外部的消费者,也有对内部的企业员工,也有对企业经营规律的探究,但都逃不出一个字爱。爱人者,人恒爱;敬人者,人恒敬。企业不应该当做追逐利润的工具,应该是一个创造社会价值的地方,而这个价值的初衷就是服务社会。现在的秀我在线,正走在创业的路上,不管是内部结构,还是外部条件,都非常的脆弱,情况不容乐观。当我们把敬天爱人写入秀我在线运营纲领的时候,很多次的思考秀我在线到底是什么?为消费者提供什么?我们这样回复:为中国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创意T恤DIY个性定制服务,尊重个性化生活的实现。

第三,企业经营管理在于德。

思想如哲学家般深远,心术如元禄武士般高尚正直,加之以小吏的才干,再加之以百姓的身体,如此则必成实业社会之俊杰。

作为世界上唯一一个创造两个世界500强企业的创始人,以及世界级奖项京都赏的创办人,我在困惑就是稻盛和夫是怎么维持这三个庞然大物的运作?这需要一套强大的运作机制和监督机制,稻盛和夫先生一个人能够兼顾得了吗?现在,他又在拯救日航且初见成效,这又靠的是什么?如果去解读稻盛和夫的成功方程式,你会发现一点非常重要,那就是德。

京瓷集团、第二电电、京都赏、日航,无疑是四座大山,任何错误的人事任免都会造成其中一座大山的垮塌。稻盛和夫用德字撑起这个这四座大山,不得不让人肃然起敬。德高者居高位,功绩者得奖励这句话贯穿了《活法》系列,也是稻盛和夫先生的用人准则。企业需要优秀的领导者,那样企业才能得以长久发展,就如秀我在线,就我自己而言,学识以及品德都无法支撑秀我在线的长远发展,因此,我迫切需要一个能够带领秀我在线长久发展的人。或许我能够成为一个不错的创业者,然而,我明白我确实无法成为一个好的管理者。或许,哪一天秀我在线突然创业成功了,而我为秀我在线做的最后一件事情,那就是离开。

在现实生活中,我对那些品德高尚的人是抱着敬畏之情,因为他们的身上有一股力量威慑着我。牛根生说小赢凭智,大赢靠德,很讽刺的就是蒙牛的三聚氰胺事件给牛根生狠狠扇了一巴掌。然而,不去管牛根生蒙牛究竟怎么样,但是,这句话是正确的。知之者,不如笃行之,牛根生或许就是一个知之者还不算一个真正笃行的人。 我国目前有一种浮躁的现象,特别是对于创业这方面。很多的书籍都是讲怎么去创业,怎么去实现市场占有率,这就如术,完全忽略了德。使用小聪明的人,或许能够为企业短期带来高效的利润,甚至说是疯狂的增长,然而,这些企业很难逃出昙花一现的窘境。企业用德行高尚的人,那么这些德行高尚的人就会把企业具有高尚人格品德的法人。以德经营企业,那就好得到尊重,通俗的话来说就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的口碑。

思想的高度决定未来的成就,稻盛和夫就是凭借其高深的企业经营哲学思想缔造了两个世界500强,并让濒临破产的日航集团重现希望。企业经营管理方法有很多,成功的方式也不尽相同,然而,可以这样说:稻盛和夫的企业哲学是成功的。

学习了稻盛和夫先生的企业哲学,对于秀我在线,我不知道我会不会成功,然而我知道我为什么会成功。知之而笃行,善之善者也。

活法读后感【篇10】

又一次读到了稻盛和夫的书,读完他的书总是会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总觉得听他讲的还不够似的。这次这本书以企业经营为例讲了好多哲学道理,虽说我还没有真正进入到社会中工作过,但是读了这本书以后任然觉得受益匪浅,觉得思想得到了洗礼一般。

稻盛先生在书中讲到心态决定人生与经营的道理,他用一个简单的坐标轴就把现实中的四种人生很清晰的表现出来,让我们明白了一个人的一生要活成什么样子其实决定权掌握在自己手中,只要我们勤奋努力,爱自己,爱家人,也爱身边的人,对世界对他人充满善意,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生活就一定能实现自己的梦想并且造福身边的人,书中说善念召唤幸运,还提到西乡隆盛的遗训中所说的爱已为最不善也,让我感触很深,现代社会中的人们每天忙于为自己创造金钱利益,却很少为他人考虑,其实没有善念的这些人的成功并不会长久,反而怀揣着一颗为他人的心去努力过后才会得到稳定长久的成功。

又想起了那简简单单的四个字敬天爱人,也是稻盛和夫先生的座右铭,理解起来很容易,恪守天道,严格要求自己,并以一颗仁义之心去爱别人,但是能够做到这四个字的人却很少,或者说很难一直这样做,所以我们要学会自律、自诚,战胜自己的懒惰,坚持努力,坚持不骄傲,不放纵自己,坚持感恩,坚持去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只要这样,我们也会有成功的一天,也会实现自己的梦想,也会有属于我们自己的人生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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