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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棘鸟》的读后感

《荆棘鸟》的读后感800字11篇。

书是春风,能舒坦发困之心。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写读后感能让阅读变得更有意义。对于写读后感我们可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经过收集,小编为您献上《荆棘鸟》的读后感800字11篇,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荆棘鸟》的读后感【篇1】

细细口味了澳大利亚著名作家考琳。麦卡洛的长篇小说《荆棘鸟》,富有诗意的环境描写,栩栩如生的人物刻画,美丽而凄婉的爱情悲歌,这一切深深地吸引了我,也打动了我。但是读后感触最深的还是那种痛,那种无奈,那种由于自己造成的无奈,正如荆棘鸟,之所以会痛就是因为自己找的荆棘。

其实这种痛我们从作者的开卷语中就能深深体会,“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棘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问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反正那个传说是这么讲的。”每每回味这段话,总会情不自禁地沉浸其中,不能自拔。

小说是一个经典的爱情故事,之所以经典,也许是因为这是一个爱情悲剧——从两人(拉尔夫和梅吉)相遇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了的悲剧。在我看来,《荆棘鸟》这本书最大的亮点在于鲜活的人物描写。从菲到梅吉,再到朱丝婷,作者在读者面前展现了女人们或悲惨或坎坷的命运,以及内心痛苦的挣扎;从帕迪到拉尔夫,再到雷恩,展现了三代男人对爱不同的诠释;从弗兰克到戴恩,最受宠的孩子被母亲极力挽留却被上帝愚弄……感人的爱情从门第间展开,延伸到宗教,爆发在都市。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在构思刻画方面所下的工夫。

《荆棘鸟》的读后感【篇2】

《荆棘鸟》终于看完了,我不知道应该用怎样的词语来形容自己的心情,是那种沉重、无奈,还是那种痛,为梅吉的可怜?还是为拉尔夫的可悲?

拉尔夫,他爱着梅吉,从她还是个孩子时就爱着,直到生命完结的那一刻,他们之间本没有任何的阻碍,除了一个原因——他是个教士。可是,为了对权力的追求,在梅吉与教会之间,他还是选择了教会,他得到了一个人应该拥有的一切,金钱、名望、地位,而正因为他的选择,也注定了他的`爱情不会圆满,注定一生要受到灵魂情感的洗理与挣扎。

梅吉,坚韧、忍耐、包容、优雅,一个近乎完美的女性,她最大的痛苦却是她的爱情,她无法与上帝争夺身为教士的拉尔夫。最终,她选择了卢克做为拉尔夫的替身,本想与卢克相安过上一辈子,可是,卢克却是个金钱的崇拜者,一个地道的守财奴,在他心中,梅吉也只不过是个挣钱的机器,他对田地的爱,对甘蔗的爱,远远胜过对梅吉的爱。对于这些,梅吉也以自己特有的坚韧而坚持着。

可是,终有一天,她一直无法忘记的拉尔夫走进了她的生活,那疯狂而甜蜜的天堂般的生活改变了一切,她带着从拉尔夫那里得到的一部分离开了卢克,回到了自己的家。拥有了一个和拉尔夫一样高大、优雅的孩子——戴恩,可是,戴恩却如他父亲一样,选择做一个教士,就在希腊度假时为救两个女郎被海水吞没了,梅吉千方百计从上帝那里偷来的东西就这样回到了上帝的手中。也正因为戴恩的死,为了找回戴恩的尸体,她不得不对拉尔夫说出曾经发誓要保密的事情,戴恩也是拉尔夫的儿子。梅吉说“我所偷来的,我还回去,拉尔夫,我们把你向上帝发过誓的东西偷来了,我们两人都得付出代价!”而这,也正是她与拉尔夫所付出的代价!……

真正的爱和一切美好的东西是需要以难以想象的代价去换取——这是一种至高无尚的领悟。所有的一切,都需要真心的付出!!!

《荆棘鸟》的读后感【篇3】

刚拿到《荆棘鸟》的时候,我便被梅吉与拉尔夫之间的爱情所吸引,化身一个小粉丝,期待着这场禁忌之恋终有一天能以一段旷世之恋画上句号。而现实总是那么不尽人意,那个红衣男子真正离开尘世之时,我轻轻合上书页,长吁一口气。终是落下了帷幕,有尘埃落定的放松,有惋惜难过的哀叹,有些事不能改变,却已足够影响一生。

有那么一段时间,不禁开始责备拉尔夫,那个选择去爱却又放不下权势的人。他渴望爬上金字塔的塔尖,却又深爱着塔底那不为人知的一捧沙。爱情终是给不了他抛下一切随你走的勇气。在时光的推移中,那个活泼的梅吉,恐怕早已化成一根羽毛,只在起风的时候轻轻地挠动他尘封已久的心。

尽管在心里一遍遍地猜想:若是他肯放下羁绊他的教主虚名,她也情愿再鼓起勇气等一等他,结局会不会不一样。我却怎么也怨恨不起来那个俊美的红衣男子,那个为爱痴狂的小梅吉。因为一切都是自己的选择:成为什么样的人,路过什么样的风景,拥有什么样的结局。

《荆棘鸟》的读后感【篇4】

最近,无缘无故地迷上了《荆棘鸟》。我无法理解梅吉对拉尔夫的痴迷,他是那么的自私。

其实,在这个世上有很多只孤独的荆棘鸟,不知道幸福在何方,只能在迷茫中寻寻觅觅,无数次寻找,无数次等待,却一直没有等来属于自己的幸福,终以伤心度日。

至于其中到底有什么意义,我也无法言表。只是觉得这样很美,很美。

可旭旭不太喜欢这本书,她总是爱看一些杂志。所以,当她兴致勃勃地拿走,又愁眉苦脸地还给我,还抱怨到:“全是写景的,再说,实在太厚了!”我一点也不惊讶。旭旭就是这样,做事不能坚持到底,半途而废,但这也正是她的可爱之处,我喜欢她的天真与活泼,不像我,总是看起来很孤僻似的,也只有旭旭懂,这也是我和她成为朋友的原因。其实我只是无法融入班级,把自己与同学们用一层薄膜隔离开了,这是旭旭对我的评价。

或许我是该考虑考虑自身存在的这种他人不易接近的性格了。毕竟,有时,我也会感到孤独、无助。

旭旭的其他朋友,还悄悄跟她说:“你没事别跟颜荀伊在一起了,看她有点阴暗。”可旭旭总是摇摇头说道:“你不懂她。”

旭旭果然是我的好朋友,永远不会因为别人的流言蜚语而抛弃我这个最好的朋友!

《荆棘鸟》的读后感【篇5】

也许看过这部小说的人会说我小题大作,煽情得有点过。但我在看这本书的大部分时间,眼睛的确是湿润的——这并不需要得到大多数人的相信和理解。我总是惊讶于作者那种行云流水般的文笔和对人性,感情的深刻透漏。我一直在想,这是不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天可怜见,看得途中我总是想起这句话。虽然它的大抵意思我并不很了解,但我知道,倘若天可怜见,会喜欢小说里面的每一个人,如果我们也同样以宽容的眼光来看待,不会去恨里面的任何一个人——当然,我还没有看完全部的小说,只是有些话不吐不快。

首先使我触到悲伤的是弗兰克——这个私生子,我总是不可避免把它和希斯克里夫放在一起想象。尽管他们没有任何背景的相似。他的出场也太少,只有几年的时间他的生活对我来说是可知的,它使我悲伤,是因为他对于母亲和妹妹那种不可比拟的爱。我总是细细去品味这一个细节,当在学校被阿加莎鞭打了的梅吉找到弗兰克,扑在他怀里寻求安慰。只有在弗兰克怀里梅吉才能毫无顾忌地哭出来。对于梅吉来讲,弗兰克是她幼年时期的唯一一个可以依靠和信任的港湾吧。

可是弗兰克一出场就注定要走,不只是因为他的身世。更因为他对现有生活的一种厌恶和悲哀,在他心目中,母亲永远像一个女神般美丽,而即使父亲对母亲足够的重视和崇拜,也不能弥补他气质上的差距……在我看来的确如此,一个美丽的贵妇人,一个憨厚老实的长工,完全不是可以生活的人。弗兰克总是固执地认为父亲侵犯了母亲,她在弗兰克明白男女之事后的日子里,每一次怀孕都让弗兰克大为光火——他怎么能忍受一个老大粗骑在自己那高贵的母亲的身上呢?

弗兰克因为身高矮小而自卑,他不得不用强壮的身体来弥补这一不足,于是他成了全镇气力最大的人……这一优势也让他成为打架的一把好手,事实上,他更乐于以此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

《荆棘鸟》的读后感【篇6】

以澳大利亚为背景,文化的差异让我很难想象出故事的细节画面。无法体会让人难以忍受的高温,不知道那些一再被提到的魔鬼桉都是什么样子,却能对梅吉的代表色玫瑰灰有种特别的印象,恐慌于近似世界末日的巨大天然火灾,惊叹德罗海达在十年大旱后坚强存续下来的生命力。已知的太多文学经典都是以悲情为基调,难道阳光向上一些的作品就不能成为经典么。

菲奥娜倾尽一生爱着一个不该爱不能爱的人,用一世的高冷孤独去祭奠着这份没有结果的爱。可是到她的丈夫帕迪去世的时候,她才明白帕迪其实早已走进了她的内心,亦被她爱的深沉。可是这份爱的发现,给她带来的却是更深的沉默与孤独,一生都走不出的冷漠。如此看来,菲奥娜爱的并不是这两个男人,而是她自己心中的一种对爱的感觉,一种自认为爱的伟大的感觉而已。如果从一开始她就能敞开心扉去接受自己对帕迪的爱,整个家族的悲剧就会被改写,不会让弗兰克与帕迪矛盾激化人生走上极端,不会让其他的孩子们得不到母亲的关怀。不能赞同这种自以为伟大的爱,却可能正是作者的有意安排让菲作为荆棘鸟部分的所在吧,自毁。

如果没有惊若天人的容颜,拉尔夫是否依旧会爱上这个姑娘?初读一遍,感觉作者并没有赋予梅吉什么过人的优秀品质,没有那么值得让人不顾一切得去爱。拉尔夫神父倒是被描述的万人景仰,崇尚高贵。他们之间的爱,或许用“爱是没有理由的”来形容可能更合适。

金钱面前,权贵面前,人性真的经得起考验么,外人看来无可挑剔的拉尔夫神父做的又怎么样呢?为了金钱为了权力,放弃内心的挚爱又能怎么样,他依然是人人膜拜的神父,平步青云。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背叛上帝又能怎么样,谁的信仰能建立在完全无私利他的基础上,最终不过是瞒于天下的伪装。不管做过什么,最终都是受人爱戴的红衣主教。所谓的上帝真的存在么,能救自己的永远都是自己罢了。人生于世,不管什么角色,首先是为人。

朱丝婷历经纠结终于有了完美的结局,虽然受到外婆和母亲致命的深远影响,好在最后被独特的雷恩感化,引入爱的正途,直面爱,理解爱,接受爱。德罗海达时代结束,荆棘鸟的悲哀部分结束,让人们都能正常的爱与生活吧。

传说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窝巢的那一刻起,它就寻找着那棵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棘刺,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

即便是无可超越的华丽,又如何能叫我艳羡。宁愿与相爱的人牵手,平平淡淡安然走完一生,如同大海中的一滴水,沙漠中的一粒沙,在世间存在过,又不留痕迹的消失。不求爱的轰轰烈烈,但求此生温暖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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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棘鸟》的读后感【篇7】

用生命交换结局的灿烂。有一首叫《刺鸟》歌中唱道:就像刺鸟的宿命悲剧却勇敢。

两个人彼此深爱着对方,梅吉与拉尔夫的爱其实就是一场宿命的悲剧。却因为身份,因为宗教信仰而无法相守。爱的盲目吗?应该不是两个人认识了那么多年,梅吉还是一个小姑娘时,就认识了拉尔夫,就喜欢向拉尔夫倾诉心事。梅吉的生命里,拉尔夫亦兄亦父亦友,最可信赖的人。初到澳洲的那些日子里,正是拉尔夫带她融入了这个新世界,开始了一段新生活。抛开拉尔夫那些潜藏的野心不谈,拉尔夫身上,其实有着太多的闪光点,比如高大英俊,比如优雅和蔼,这些特质和梅吉的哥哥不同,更不同于剪羊毛出身的父亲,所以,情窦初开的梅吉怎么可能不去爱这个优雅的男子呢?虽然明知这个男子是属于宗教世界,不能和自己有未来的但爱情一旦来了谁能躲得开,谁又能放得下呢?

拉尔夫对于梅吉的爱也是发自真心的看着梅吉从小姑娘一天天长大,同样。听惯了梅吉的倾诉,那种爱怜纠结在岁月的流逝里,已经成了生命的一部分,所以他虽然献身宗教,野心勃勃,却毕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爱情来临时,情不自禁,深陷其中。只是爱也像世间大部分男人的爱一样,要面临野心和前途的考验,要进行艰难的取舍。

可以坚决地奔赴前程,以为他可以舍掉爱情。但再高的神职,再大的荣誉带来的都只是瞬间的满足,终究忘不掉梅吉,与梅吉分分合合。

为了这份爱,而梅吉呢。甚至嫁给了仅仅相貌酷似拉尔夫的卢克,以为她爱卢克,但不过是自己骗自己。当拉尔夫再一次出现在身边时,才确信,卢克不过是拉尔夫的一个影子。心里,从来就只有拉尔夫一人。

注定是一个悲剧,可是与教会争夺爱人。随着拉尔夫地位的逐渐提高,不可能离开宗教世界,所以梅吉便只能象以前一样,继续在世俗的世界里守望自己的爱情,而这种守望,几乎不可能有守得云开见月明的那天。

让她孕育了一个与拉尔夫的孩子,好在麦特劳克岛那段难得的快乐时光。也算是一段爱情最美好的纪念。戴恩遗传了拉尔夫的样貌,让梅吉也有了情感寄托,可是戴恩也遗传了拉尔夫对宗教的热爱,也想当一名教士。这对梅吉来说,实在命运不怀好意的捉弄。这一生,梅吉先是与宗教世界争夺自己的爱人,结果看着拉尔夫成为红衣主教,一步步远离自己,现在又要与宗教世界争夺自己的儿子。

有一句话特别让人伤感,写给拉尔夫的信中。说“偷了什么,就还回来。这是一个爱得多么艰难的女子啊,好不容易从上帝那里,偷到一段与拉尔夫共处的时光,却不曾料到这段快乐要通过戴恩收回去,拉尔夫与戴恩相处融洽,大家都在期待父子团圆的情节发生时,戴恩却在一次游泳时溺水身亡。

一切都是自己造成的谁都不怨恨,梅吉说。不能对此有片刻的追悔。确实,真心地爱过,并且在爱情发生时,就已经料到会困难重重,会不断接受打击和挑战,这样的人,勇敢而坚定的不会在伤痛和波折面前后悔的

爱上了辩机和尚。辩机不是一般的俗世男子,由此我想到中国历史上一段同样惊世骇俗的爱情。唐太宗的掌上明珠高阳公主。身为佛门中人,唐代高僧玄奘的得意门生,曾以优美的文笔撰写了大唐西域记》但就是这样一个潜心向佛、才学俱佳的年轻浮屠,却与高阳纠缠在尘世的儿女情长里,挣扎在爱和佛学的矛盾里,一次次为爱妥协。爱也是一场宿命的悲剧,辩机被腰斩于刑场,而高阳从此用沉沦麻醉自己。

相爱不能相守,世俗难以冲破。多深切的爱,就会带来多深重的伤。

无论是梅吉,所以从这一点上说。还是高阳,都称得上是一个勇敢的女人。爱里伤痕累累,却爱得无怨无悔。让人相信,真正的爱和一切美好的东西是需要以难以想象的代价去换取的就像小说结尾所写的那样:鸟儿胸前带着荆棘,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法则。被不知其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只是唱着、唱着,直到生命耗尽…但是当我把棘刺扎进胸膛时,知道的明明白白的然而,却依然要这样做,依然把棘刺扎进胸膛。

《荆棘鸟》的读后感【篇8】

正的悲剧是一种微妙的形式,它绝非是原本美的东西结合后又因彼此的冲突而告终的那种,而是当好不容易结合后却时常因外在压力或内心谴责生活在如履薄冰的思想境地中,最终这种因环境或某种特殊原因的压力而在实际上或抽象意义上分开,如罗密欧与朱丽叶,白瑞德与斯嘉丽,主人公背负着或沉重或戏谑等特性,在上帝的微笑中悄然而去,留给读者无尽的感伤,同时却使人心灵得以净化。

只有把一种感情放在记忆中或想象中去品味,同时使之在一种被呵护的状态中活在当下,才是最好的,物质的或肉体接触如果稍有不当都是对它的亵渎。与人共享青春,但愿独自苍老是一件很浪漫的事,爱情也一样,如果麦吉和拉尔夫没有结合,悲剧的味道就会冲淡,与人在逝世前仍对他们所憧憬的保留一份绝对的神秘,的确带有淡淡的紫丁香般的哀伤!遗憾的是酸涩的,美却是令人愉悦的,这就是悲剧的魅力。

拉尔夫爱上麦吉源于一种直觉,然而这种感觉却支配着他的一举一动,很难说请一见钟情和理智思考后的真情谁更好,但犹如佛教中的密宗禅宗一样,终能修成正果。

感谢文学殿堂里悲剧的独特的贡献,主人公以其悲壮,作家以其刀笔,直入人的魂魄深处,唤醒人性沉睡的或正要入睡的心底最柔软的部分,从而有了参照物以修正自我,润物细无声的滋养着人的荒芜或即将失去的精神家园,使人高雅起来,悲剧的高尚正在于以其悲成全人类之美!

——至拉尔夫死在麦吉的怀中及文中对战后归来的其弟兄的描写及人物的死亡安排,作者人性化及个性化色彩呼之欲出,跃然纸上,感动之余遂乱写下自己的一点感受,时常感动,学会感恩,让自己成为人!

《荆棘鸟》的读后感【篇9】

有一种鸟,一生只唱一次,它的歌声比世界上所有生物的歌声都要动听。从它离开巢穴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休息。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插入最长、最尖的荆棘中,在荒野中放开了自己的声音。在垂死的时刻,它脱离了自己的痛苦。这首歌实际上盖过了云雀和夜莺。那是一首无比完美的歌,在歌的最后死去。然而,全世界都静静地听着,上帝在天上微笑。因为最完美的东西,只能换来深深的痛苦和伟大的创造。这就是荆棘鸟的传说。

最完美的东西,只能换来深深的痛苦和巨大的创伤。麦卡洛作品中克利里家族的沧桑和情感史,正在向我们揭示这样一个真相。爱情与命运交织在一起,梅吉和母亲一样,无法逃脱命运的束缚,选择了同样的方式去爱。她和拉尔夫神父之间刻骨铭心的感情,让人觉得是荆棘鸟最美的歌,久久不能忘怀,最后却落得如此下场。

我不相信命运,但我坚信爱情可以超越一切,改变一切。我不欣赏主人公对命运的妥协,但我被他们对感情的执着所感动。

忠于温雅的帕迪,永远爱着从天而降的妻子,含蓄;长得像MoMo的菲奥娜,早年从未走出背叛爱情的阴影;暴戾的弗兰克饱受痛苦,他在狱中埋葬了自己的成功梦想;温柔、内向、倔强、坚强的梅吉;拉尔夫神父,既不能爱也不能阻止;玛丽夫人,傲慢自大,满腹辛酸;还有温柔的戴恩恩和古怪的朱思庭。他们都是有血有肉、生动活泼、富有个性的人,谱写了《荆棘鸟》《爱与命运》的交响曲。

很少有作品让我看了之后觉得那么深刻。例外的是荆棘鸟的传说。当荆棘刺穿小鸟的胸膛时,我也感到莫名的心痛。鲁迅先生说,个杯具,把完美的东西撕碎了让人看。但我不明白荆棘鸟的生活是否是一种杯具。

在小说的结尾,写着33,360只鸟胸前有刺,这遵循着一个不变的规律。她被未知的东西刺穿,被赶走,唱歌然后死去。一直唱啊唱,直到她筋疲力尽。然而,当我们把刺扎进胸膛时,我们就明白了。但是,我们还是要这样做。我们仍然把荆棘

这是《荆棘鸟》的故事。

《荆棘鸟》的读后感【篇10】

近日拜读了澳大利亚作家麦考洛的著作《荆棘鸟》,感触颇深。

前言中,那只荆棘鸟执著地寻找着荆棘树。当它如愿以偿时,就把自己娇小的身体扎进一株最长、最尖的荆棘上,流着血和泪放声歌唱,最终以身殉歌。正文中,这只荆棘鸟化身为各个鲜活的人物,他们得到过最简单的的欢乐,却逃离不了那已深深植入身体的荆棘。而书中人物的命运似乎都聚集在一个词上——野心。

克利里家族中女主人公梅吉的大哥便是葬送于自己的“野心”。他不满于每日的打铁生活,渴望逃离身材矮小的阴影,渴望出人头地。他热爱拳击,他在

“敌人”的屈服与旁人的呐喊中眩晕、沉醉。最终他离开家人外出闯荡,却因拳击伤人被捕入狱——无期徒刑! 而男主人公拉尔夫更是野心的牺牲品。他为了当上红衣主教,坚定地抛弃了爱情,对待梅吉,正如对待那朵夹在书中的玫瑰,收藏在心里的某个角落,任其枯萎,最终,因为自己的欲爱不能、欲罢不能与失子之痛将性命交予了上帝。

有野心的人不仅将自己的灵魂出卖给权力、野心,也使亲朋饱受苦难。正如书中弗兰克的母亲在听闻弗兰克被捕入狱的消息后所表现的:她将悲痛默默咽下,不肯去看望她唯一爱的儿子。

书中人物个个都有野心,无论是弗兰克、拉尔夫,还是苦苦追求拉尔夫的梅吉,以及别有心思娶了梅吉的卢克。他们这一位位澳大利亚广袤土地上的鲜活人物演绎了一段段或平淡或壮烈的悲剧。作者在赞扬他们人性闪光点的同时,也将他们的野心描写得淋漓尽致,最后用悲情的结局宣告了对他们性格中“野心”的批驳。

在现实中,人们也常常对有野心者心怀鄙视。古人用《爱莲说》表明自己“不蔓不枝”、“出淤泥而不染”的品格,隐晦地表达了自己对追逐名利、有野心者的鄙弃。今人也依旧,将“黄粱一梦”“车旅蚁穴”等作为警言,提醒自己追求的名利都将成为浮云。

《荆棘鸟》的读后感【篇11】

这本书慕名已久,读后确实觉得名副其实。如果说要评价,便写写自己的读后感想,希望做个成功的安利吧。

书的主线是梅吉和神父拉尔夫的“禁爱”。作为神父,拉尔夫不能和梅吉在一起,他无法放弃自己的信仰和对权势的追求。汲汲于名利,本该是多么庸俗的事,在作者的偏心下,拉尔夫被塑造成了一个极富有魅力的男人,大部分人都被他折服。而正因为他想往上爬,梅吉的姑姑玛丽,这个精明富有的“老蜘蛛”(作者三番五次地这样写,真是刻薄又贴切的比喻……)看穿了他,逼迫他在梅吉和平步青云的机会中选择一个。拉尔夫选择了前途,选择了继承“老蜘蛛”巨额的遗产,这是第一次转折。

第二次也是梅吉在知道与拉尔夫在一起无望后,选择嫁给和拉尔夫容貌相似的卢克。后来的事实证明卢克只是贪图她的财产,甚至让她陷入糟糕的境遇里。

作者在写到卢克与拉尔夫相似的容貌时,我就在想:“不会吧,不会这么狗血吧……”后续的发展果然是梅吉用了点小手段让这个拉尔夫的孩子名正言顺。她在离开卢克时说:“你使我想呕吐!卢克。奥尼尔,了不起的是我,你一钱不值!”我读到此处,实在叹服,有古诗文里与君长诀的气度。

极具讽刺意味的是梅吉从拉尔夫那“偷”来的戴恩,选择去做神父,并死于营救溺水者。她希望让拉尔夫的一部分一代代延续下去,但这样的愿望也随着戴恩的死亡而告终。

到最后,德罗海达只留下了迟暮的克利里一家和他们的朋友们。拉尔夫,菲都相继去世,梅吉继续平静地生活,用余生去回味这一段求而不得,甚至某种意义上荡气回肠的爱情。

书中的每一段感情,除了朱丝婷和雷纳,似乎都不得善终。无论是菲和她年轻时爱着的那个男人,还是帕迪对菲几近虔诚的爱,或是梅吉和拉尔夫这一主线,都带着悲剧性的求不得,不可说。书里的人物就像书名“荆棘鸟”一样,泣血而啼,呕出了血淋淋的心而死去。而这是不得不如此的,是被迫的。为爱所迫,大概是世界上最无奈又甘之如饴的事了吧。

德罗海达的几代人,经历了战争,却没有在战争中死去,而死于一个个意外,也是天命无常。

这本书被誉为澳大利亚的《飘》,但是从我的角度来说,我更喜欢《飘》。同样有战争,同样写爱情,但是《飘》的斯嘉丽形象更加丰满,让人又爱又恨,而《荆棘鸟》不如它出彩。

不过总会都是一句话,爱太苦了,却又心甘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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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棘鸟的读后感精选800字


深入了解一页书,比匆忙地读完一整卷书更重要。因为在作者所写的作品中,会有许多让我们深感触动的情节和思考。当我们撰写读后感时,有哪些要点需要格外注意呢?为此,栏目小编精心呈献了这篇《荆棘鸟的读后感精选》。

荆棘鸟的读后感精选【篇1】

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棘上,便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最深痛的巨创来换取……这就是荆棘鸟的传说。“荆棘鸟”它不仅是这部书的书名,更是这部书的中心。按我粗浅的理解,它想要告诉我们的是美好的东西需要在经历痛苦之后才能得到。

首先我不否认想要获得美好的东西必须要经历一番艰难险阻。但是在读完后,我十分怀疑这种梅吉的爱情真的是值得我们去热爱吗?

在故事中的三代女性,第一代的菲奥娜出生于新西兰的贵族家庭并爱上了一个有妇之夫的政治家,并生出了弗兰克。最后她被家庭赶出嫁给了帕迪。但是她嫁给帕迪后,她的开始并没有爱上这个一心一意地为她奉献的男人,她爱的还是那个帕克汗,爱的还是那个和他生下的孩子。她为帕迪生下了那么多的孩子,但她永远最爱的人还是弗兰克。只到最后帕迪死于大火和斯图尔特死于野猪的袭击之后,才发觉自己也爱这个也许不那么知识渊博、风流倜傥的男子。

梅吉爱的则是神父拉尔夫.德.布里克萨特。他们从基里车站10岁第一次相见,爱到了拉尔夫死的那一刻。梅吉的一辈子都在追求拉尔夫的长相厮守。但是拉尔夫是怎么做的呢?他为了自己的红衣主教的梦想,占有了本该是克里利家族的1300万英镑,他离开了德罗海达。在他赶回德罗海达安葬帕迪时,告诉梅吉虽然自己非常爱她,但他永远也不可能和她结为夫妻。心灰意冷的梅吉最后嫁给了外表酷似拉尔夫的卢克。但卢克并不爱梅吉,他爱的是梅吉的钱。为了赚钱,在梅吉生下朱丝婷的时候,他都没有回来探望。这时拉尔夫出现了,给了梅吉活下去的希望。在这之后,拉尔夫与梅吉在麦特劳克岛,一起渡过了他们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并生下来戴恩。

而只有朱丝婷则是最幸运的人,她最终认清了自己,并遇到了爱他并愿意为她付出的雷纳。

荆棘鸟的读后感精选【篇2】

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让人的心境处于悲凉的状态。拉夫尔和梅吉注定无法相守,一边是事业,一边是感情,拉夫尔注定要为事业风险一生,而梅吉注定要为守护心中的感情孤苦一生。在事业上,拉夫尔是成功的,为了他的上帝,为了他的信仰,他毅然远离梅吉,可是心中却永远充满了内疚与痛苦,他爱梅吉,可是他又无法冲破世俗的束缚,他心中的思念,怜惜,落寞,纠结,梅吉又何尝不知。梅吉对拉夫尔的爱由始至终从没有改变过,她和一个外表酷似拉夫尔的男人结婚,她把他当成自我的心爱之人,就算得不到拉夫尔,也要和他相似的人结婚,那个男人是个地地道道的守财奴,他享受吃苦受累的过程,他是一个无情,贪婪,自私自利之人,同时也是一个可怜之人。

梅吉借丈夫之名与拉夫尔私通,她最终如愿以偿得到拉夫尔的一部分,她把全部的爱都给了他们的儿子戴恩,他是她的期望,她的动力。没有拉夫尔在身边,她有他们的儿子,即使她与现任丈夫有一个女儿。有了拉夫尔的儿子,她毅然回到德罗海庄园,回到她的亲人们身边,在那里,她能够尽情的享受属于她的时光。

他们的儿子长大了,像拉夫尔一样,戴恩信仰上帝,他不想结婚,他是一个活脱脱的拉夫尔翻版。梅吉把他送到拉夫尔身边,成全他的梦想。明眼人一下就能看出戴恩是拉夫尔的儿子,而拉夫尔却至始至终没有意识到自我有儿子,并且就在他身边。戴恩在希腊救了两个女子却搭上了自我的性命,他还没来得及明白自我最崇拜的人竟然是自我的父亲,就突然离开了人世。

拉夫尔明白了自我有儿子,并且还是戴恩,可是他却永远见不到他了。他永远也无法原谅自我,这就是命运,他忠于上帝又欺骗了上帝,上帝用他的儿子惩罚了他。在戴恩下葬后的几个小时后,他在梅吉的怀里永远的离开了她,他最终忘了梅吉,他没有死于上帝的怀里,在上帝的光辉下,他死于他最爱之人怀里,他解脱了,这份爱太沉重,太绵长,太痛苦,太纠结了。

荆棘鸟的传说: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我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棘上,便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完美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完美的东西只能用最深痛的巨创来换取……

荆棘鸟的读后感精选【篇3】

荆棘鸟,用荆棘刺穿自我的身体,一向讴歌,直到死去。鸟儿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不就好好唱歌就行?

可是看完书,我想我明白了。

菲爱着弗兰克的亲生父亲,尽管她的丈夫帕迪对她爱和尊重,依旧得不到她的一点笑容。对于菲来说,她对弗兰克的亲生父亲的感情就是插在她心上的那根荆棘;而对帕迪来说,他对菲的爱就是插在他胸口的荆棘。

梅吉爱着拉尔夫,可她嫁给了和拉尔夫相貌相像的卢克,而对拉尔夫的爱是穿透她的心的荆棘。而对拉尔夫来说,扎在他胸膛的荆棘是他的梅吉和他的教会权力,对于这两个不能兼得的事物,不管他怎样选择,他都不能免于痛楚。

而朱思婷和戴恩呢?朱思婷的荆棘是她的弟弟戴恩,她的演艺事业,或者雷恩,还是她自我?她的故事到最终也没有结束,所以不能这么早下确定扎在她心上的是什么。而很明显,戴恩的荆棘是他的教会事业,他就像梅吉所相信的那种因果报应,他要被还给上帝。

那刺穿自身的荆棘隐喻一个人的执念,执着于什么,什么就会刺穿他的心,让他痛。而他依旧不愿意放下,在这种痛的驱使下,带着执着的神情走向死亡。似乎,仅有这种痛能证明他存在的意义。

假如没有了荆棘,菲欢乐地和帕迪生活在一齐,拉尔夫和梅吉顺利的在一齐,戴恩做了个牧羊人。故事会像一碗糖水,多喝一口就会腻得慌。

这就是人的故事。人总不会把自我的人生弄成一碗糖水的,就算往里边撒一把尘土。

况且,每个人都有自我的荆棘,并毫不犹豫的把它插在自我的心上,然后淌血的心带来的痛感会给他源源不断的叫做勇气与坚持的东西。

荆棘鸟的读后感精选【篇4】

小说和现实还是有所区分的,小说中的某个人可能会有我们活着我们身边某个人的影子,但是我们不是也永远不可能是书中的某某某。作者写了致死的执著,但是却未提笔写道谁谁谁因为忍受不了生活/命运的折磨而选择逃避或者自杀,就连弗兰克那个生活在绝望之中的人作者都未舍得给他一种放弃命运的结局,虽然我觉得他死了可能会比活着更为解脱。

我们需要找到一种让我们的精神不会感到空虚的东西,或者是宗教的信仰,或者是某种理想和梦想,只要是让我们能够对生活有所追求就行。这样我们才不会在碌碌中迷失了本心,我们或平凡或不凡,都是需要一种能让我们不放弃的精神来面对这个浮华的世界。

每个人面临选择时不可能都是从一而终,有诱惑、有迷茫、又不知所措,但是只要我们选择了就勇敢的走下去。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梅吉选择嫁给卢克时,我觉得一瞬间所有的美好都破坏殆尽了。甚至不想再看到那本书,但是,我知道那不是梅吉和拉尔夫的结局,所以我有期待,有纠结。看完整本书时,我真的不知道是作何感想的,只是会经常性的在某个瞬间就想起了书中的故事片段,感觉还不至于那么破碎,因此耐着性子再读了一遍,只能感概不愧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品。

五篇《根鸟》读后感800字


第1篇:《根鸟》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好书《根鸟》

《根鸟》这本书主要写了根鸟在第一次打猎时遇见了一只白色的鹰,发现在鹰的爪子上有一个纸条,知道了一个叫紫烟的女孩到悬崖上采花,掉进了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她出现在根鸟的梦里,根鸟为了救紫烟出发了,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根鸟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的成长阶段。

《根鸟》这本书总共分成五章。第一章菊坡主要写根鸟第一次打猎时遇见白鹰,知道一个叫紫烟的少女掉进峡谷,根鸟为了救紫烟,离开了他的家菊坡。

第二章青塔主要写了根鸟在路途中遇见了一个同路人,他叫板金,板金是因为他们家的人一到18岁就不再做梦,所以就去寻找自己的梦。三天后他们来到一个叫青塔的地方,板金先走了。根鸟在那儿生了一场病,病好后想挣钱买一匹马,但是被黄毛给骗走了,一个老人送给了他一匹通人性的马,然后根鸟又走上了西去的路。

第三章鬼谷主要写了根鸟被长脚骗去搬矿,他用机灵的智慧躲过了疤子为了让他失去记忆而给他吃红珍珠的陷井。鬼谷四面都是悬崖,只有那片长红珍珠的地方通往山下,根鸟在长脚家族举行庆祝的一天把红珍珠给烧掉了,并且逃出了鬼谷。

第四章米溪是讲根鸟在西去的路上想家了,他又回到菊坡,他见到了他的父亲。那时他的父亲病得快要死了。父亲死后,他把他和他父亲住过十二个春秋的茅屋给烧了,又往西去了。他遇见了一个叫秋蔓的女孩,同秋蔓一起到了她家米溪。秋蔓家是个富庶人家,有田地百余亩,水车八部,磨坊两座,还有这一带最大的米店。过了很长时间后,根鸟又离开了米溪上路了。

第五章莺店主要写了根鸟在莺店学会了喝酒赌博,还认识了一个演戏的女孩,她叫金枝,一次她睡在火炉旁,一股风把她的长裙吹到火上,转眼就烧掉了一大片,根鸟为了不让金枝被打,把他的钱一大半都给了打她的班主。后来他又回到了米溪,听说秋蔓跟她表哥结婚了,他就回到了莺店。在旅店他遇见了板金,板金由于得了重病就死了,根鸟在他身上洒满鲜花离开他和金枝又去寻找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去了。不几天,他就找到了一片百合花丛,不一会儿就来到他梦中的大峡谷,只见一群白色的鹰在往上飞。山风将根鸟吹醒时,他看到那些白色的鹰仍在空中飞翔着。他让整个身体伏在地上,将脸埋在百合花丛中,号啕大哭

我喜欢读曹文轩写的《根鸟》,这是一部迷人的梦幻般小说,它让人在梦幻中游走,在真实中体验人性。

第2篇:《根鸟》读后感

国庆佳节,我一鼓作气读完了曹文轩先生的纯美小说《根鸟》,领略了书中的含义。

主人公根鸟在一次外出打猎时,猎到了一只罕见的白鹰,并从白鹰脚上取下了一封求救信,落名紫烟。当晚,根鸟与父亲寻遍了附近的山谷毫无收获后,根鸟义不容辞地踏上了西寻紫烟之路。途中,根鸟结识了板金,板金在十八岁那年当梦离他远去后,舍弃了荣华富贵,也踏上了西寻梦的旅途。这两个人都是为追寻自己那渺茫的梦而西行的。途中虽然艰难险阻层出不穷,但他们凭借着那坚持不懈的意志,心中那不达到目的势不罢休的信念,跋山涉水,克服了重重的艰险,竭力寻找着自己可能一无所获的梦。但板金的命运却是悲惨的,他在莺店的郊外慢慢地闭上了眼睛,与世长辞了。临终前,他告诉根鸟:要坚持不懈地去寻找梦中的大峡谷、紫烟。根鸟凭借梦中的记忆,虽然是在漫无目的地寻找,但他依然义无返顾地努力着。在鬼谷,根鸟虽然在做苦力,过着艰苦的生活,但他没有放弃,依然一次次地逃跑,直至成功。在米溪,他又一次忍痛舍弃了荣华富贵和秋蔓,毅然踏上了西去的行程。在莺店,根鸟面对自己一贫如洗,再一次显示了自己坚忍不拔的恒心和毅力,往西直走,终于来到了大峡谷。

这一切,不都标志着根鸟心中那永远不断的坚忍不拔的意志吗?根鸟的事迹深深地感触了我,使我受益匪浅。他使我想到,根鸟那种永不放弃的恒心不就像那一簇簇爆发的礼花吗?其实,礼花在升空和绽放时是一样漂亮的,若不是在升空的压力下,礼花能绽放出那么光彩夺目的色彩吗?人生如同礼花,都需要向上腾飞的决心和恒心。正如英国诗人莎士比亚所说的那样:一件事情,一旦着手,不达目的,决不罢手。这句话再次显示了坚持不懈的意志是多么重要,它蕴藏着的动力将是无穷无尽的。它激发着一个人将要着手一件事时,就算是微不足道的,也要一办到底,绝不半途而废。这样,我们才可以像绽放着的礼花一样,迅速冲顶,最后获得成功。板金虽然没有找到自己那失去的梦,但他却为了自己的梦想耗尽到最后一刻。他的行动也向我们蕴予着要在荆棘丛生的艺术大道上闯荡,常人可能会望而却步,但生活的强者,那种意志坚强的人,他们也许会得到史无前例的成功,欢欣鼓舞地来品尝成功的乐趣。英国小说家狄更斯曾经说过:顽强的毅力可以征服世界上任何一座高峰。

著名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在文学事业上受挫,曾经遭到英国桂冠诗人罗伯特。骚塞的冷嘲热讽,但她毫不气馁,毅然改写小说,最终踏入了文学圣殿的大门,在文学圣坛上脱颖而出,在世界上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丑小鸭小时候虽然丑,但它经过无数次练习飞翔,最终还不是变成了亭亭玉立、展翅高飞的白天鹅了吗?科学巨匠史蒂芬。霍金虽然自身残疾,但他身残志坚,依然努力地探索宇宙的奥秘,坚持不懈地进行思考宇宙的起源,被人称为活着的爱因斯坦。

这些不都是坚持不懈的毅力中的成功者吗?总而言之:一个人要有恒心,要有坚持不懈的毅力,凡事皆需尽力而为,半途而废者永无成就。

第3篇:《根鸟》读后感

《根鸟》这本书主要写了根鸟在第一次打猎时遇见了一只白色的鹰,发现在鹰的爪子上有一个纸条,知道了一个叫紫烟的女孩到悬崖上采花,掉进了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她出现在根鸟的梦里,根鸟为了救紫烟出发了,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根鸟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的成长阶段。

《根鸟》这本书总共分成五章。第一章菊坡主要写根鸟第一次打猎时遇见白鹰,知道一个叫紫烟的少女掉进峡谷,根鸟为了救紫烟,离开了他的家菊坡。

第二章青塔主要写了根鸟在路途中遇见了一个同路人,他叫板金,板金是因为他们家的人一到18岁就不再做梦,所以就去寻找自己的梦。三天后他们来到一个叫青塔的地方,板金先走了。根鸟在那儿生了一场病,病好后想挣钱买一匹马,但是被黄毛给骗走了,一个老人送给了他一匹通人性的马,然后根鸟又走上了西去的路。

第三章鬼谷主要写了根鸟被长脚骗去搬矿,他用机灵的智慧躲过了疤子为了让他失去记忆而给他吃红珍珠的陷井。鬼谷四面都是悬崖,只有那片长红珍珠的地方通往山下,根鸟在长脚家族举行庆祝的一天把红珍珠给烧掉了,并且逃出了鬼谷。

第四章米溪是讲根鸟在西去的路上想家了,他又回到菊坡,他见到了他的父亲。那时他的父亲病得快要死了。父亲死后,他把他和他父亲住过十二个春秋的茅屋给烧了,又往西去了。他遇见了一个叫秋蔓的女孩,同秋蔓一起到了她家米溪。秋蔓家是个富庶人家,有田地百余亩,水车八部,磨坊两座,还有这一带最大的米店。过了很长时间后,根鸟又离开了米溪上路了。

第五章莺店主要写了根鸟在莺店学会了喝酒赌博,还认识了一个演戏的女孩,她叫金枝,一次她睡在火炉旁,一股风把她的长裙吹到火上,转眼就烧掉了一大片,根鸟为了不让金枝被打,把他的钱一大半都给了打她的班主。后来他又回到了米溪,听说秋蔓跟她表哥结婚了,他就回到了莺店。在旅店他遇见了板金,板金由于得了重病就死了,根鸟在他身上洒满鲜花离开他和金枝又去寻找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去了。不几天,他就找到了一片百合花丛,不一会儿就来到他梦中的大峡谷,只见一群白色的鹰在往上飞。山风将根鸟吹醒时,他看到那些白色的鹰仍在空中飞翔着。他让整个身体伏在地上,将脸埋在百合花丛中,号啕大哭

我喜欢读曹文轩写的《根鸟》,这是一部迷人的梦幻般小说,它让人在梦幻中游走,在真实中体验人性。

第4篇:《根鸟》读后感

当一个人对一个处于逆境中的人产生扶持、援助之欲望,并实施了自己的高尚的行为之后,他的心里一定回感到有一种温热的的暖流富有炽感地流过,从而让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净化曹文轩

心中的大峡谷遥远而美丽,心中的女孩儿飘渺而迷人,根鸟放弃过、坚持过、体验过、享受过他经历的一切一切由一个梦而起,小说归根是小说,充满了并不真实的幻想与浪漫。我不可能经历到这样的事,永远不可能。即使这是真的,我也决不会在这样急速奔跑的社会中抽出时间去追逐一个纯粹的梦,我想,谁都不会的。我们是麻木的,天上飞着白鹰:哦鹰啊,还是白的,挺新鲜,飞去吧,我还有事要干。梦里有让自己砰然心动却不曾相识的人:我怎么会梦到这样的人呢?他谁啊算了,不想了累死。脑子中出现美丽的大峡谷:嗬,景真是不错,这会是哪呢?人做的梦还真是奇怪啊

有谁想过去追逐它们呢?那么,作者曹文轩究竟写这篇纯美的小说干什么呢我想,他要说的一个是信念,一个是情感。

根鸟的信念是一次次丢了又拣回来的。他一直在追,但是现实又经常羁绊他的脚步。摔倒时他无比的狼狈,如同一个醉汉醉倒在街上,拿着酒瓶狞笑着唱着自己也听不出调的歌,样子恶心而难以理解,冰冷而无比孤独。当他又找到信心向前进时,他那放光的眼睛俊朗而坚定不移,但又迷茫而忧虑不堪。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拿起镜子照自己的脸,经历了这么多,自己变了么?于是笑着对镜子里的自己说:变了,我变得淡定了。因为一切的困苦都会让人变的更成熟。这也许就是一个人抱着信念行路时所要经历的吧:摔倒决不能就地躺下,要撑着地,站起来。

根鸟是个逐渐走向成熟的青少年,这时的他像我们一样,感情丰富,容易爱,希望爱,追求爱。当他面对喜欢的女孩的时候眼神中透着可爱的羞涩,想看身边的她却不敢转头,当女孩子接受他时又怀着诚挚的心与女孩在一起。这感情,实在明亮,实在纯洁,但,实在难寻。当根鸟离她远行,独自面对生活时,他总会回忆起她,回忆起那份感情,即使在黑夜里,在寒冷中,嘴角也会泛起甜甜的笑,笑里有思念,有幸福,也有分离的苦涩,望着月亮,边在心中呼唤女孩的名字,边进入梦乡。感情让人哭得痛苦,笑得开怀的药剂,珍惜一切的感情,让心,跟着它跳动。

第5篇:《根鸟》读后感

寒假刚刚开始,我就拜读了曹文轩老师所著的《根鸟》,这是一本迷人的,梦幻般的小说,看完之后,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小说主要描写了一个少女到悬崖上采花,不慎掉进了峡谷里。她出现在一个叫根鸟的少年的梦里。根鸟出发了,一飞冲天,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在菊坡,他不顾父亲的阻拦要去救人;在鬼谷,他机智勇敢逃了出来;在米溪,他没有因为美好的生活而放弃救人这虽然只是一个梦,而根鸟却因为这个梦,依靠自己顽强的毅力,最终找到了那个少女

根鸟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的成长阶段。恍惚、迷乱、摇摆、清醒、一往无前,他在痛苦中品尝着快乐。

当一个人对一个处于逆境的人产生扶持、援助之欲望,并实施了自己的高尚行为之后,他的心里一定会有一种温热的暖流富有快感地流过,从而使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净化。

《根鸟》让我一下子明白了许多。平时,我要学会勤俭节约,珍惜每一份来之不易、渗透着血汗的钱;当同学遇到困难时,自己不应该连嘲带讽地挖苦他,而应该向他伸出援助之手,让他感受同学之间的温暖和真情。

我的成长,我的进步,我生活的点点滴滴,全都渗透着爱。现在我清楚地知道,人活在世上,最少不了爱。大千世界,芸芸众生,都是爱的结晶。让我们敞开胸怀,把爱的种子播撒人间,让世界洋溢欢笑,成为爱的天堂!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做一个乐于助人、关心他人、在别人遇到困难时,伸出援助之手的人,要学会分担他人的烦恼,做一个像根鸟一样意志坚强的人。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精选11篇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优秀的书籍后,内心都一定会有所触动。读后感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写读后感不仅加深我们对书的印象,更加促进我们思考。你印象深刻的读后感是哪一篇?以下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精选11篇”,请继续阅读本文相关内容!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经典的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成名作。被故事吸引,我还同时观看了电影《野性的呼唤》,其中的主人公,一只叫巴克的狗深深震撼了我。

巴克是米勒法官家中的一只爱犬,他有130磅重,身型高大,他是米勒法官家整个王国的国王,巴克经过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米勒法官家的园丁在报纸上看到1897年的美国北部淘金者发现了金矿,于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他把巴克卖到了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

一波几折颠沛流离的生活让巴克产生了一系列的心里变化,也逐渐让他成长为坚强、勇敢,野性爆发的强者。他从刚刚被卖到狗贩子手里,在棍棒下学会屈服,到后来经历了严寒雪地的美国北部的艰难生存,克服内心的惶恐和迷茫,逐渐成长为一只拉雪橇的狗,再到后来他照顾自己的同伴,打败了自私的头狗,但心存善念,留它一条活路;在雪崩中拯救了自己的主人和整个雪橇团队的伙伴,巴克表现出了非凡的智慧和勇猛的力量!

巴克成为了领袖,但后来邮差这个职业没有了。狗们更换了主人,这个主人对狗们一点儿也不友好,不给狗吃饭,不让睡觉,还让它们日夜兼程的给他拉东西。巴克他们反抗也无果,但是巴克心中比主人清楚,他知道冰雪正在融化,再往前走,必定是整个雪橇队都要掉进冰窟窿里,巴克他们无论从身体上还是意志上,都不愿前行,这激怒了主人,他们产生了激烈的矛盾,最后巴克被一位之前相识的老爷爷相救。

老爷爷带着巴克去了地图以外的地方,他们在河水里洗澡,意外发现了河里有金子,他们特别的快乐,但也体会到金子不是全部,爱和陪伴才是!巴克在原始森林里,经常感受到一种野性的呼唤。有一次,巴克看见一只白色的狼,后面他发现白狼领导着狼群,在一次狼群觅食中,巴克救了狼群中的一只狼,狼群中的狼对巴克的勇气和力量都非常赞赏,在帮助老爷爷打败了坏蛋后,老爷爷也去世了,巴克就留在狼群中,与其他的狼一起生活,顺应了野性的呼唤,回归了祖先的号召。

巴克经历的一波三折,先是文明世界的狗的生存状态,之后在命运的逼迫下不得不改变和成长,最后回到野性。写的是狗,但也反映了人的世界,让我们体会到生命的真谛,生命是在不断挣扎中改变,并且获得意义和力量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2)

向往自由,是世间每一个生灵心中所存的本性。不甘于囚禁于金丝笼中的麻雀儿,永不能被驯服的野犬……他们心中向往着神秘的大自然,向往着让人遥不可及的“自由”。

这本书分为《野性的呼唤》和《热爱生命》两个部分。《野性的呼唤》从狗的视角展现了当时阶层社会贵族不惜一切去荒无人烟的极寒北地寻找金子。由于他们需要强壮耐寒的狗,所以他们遍地寻找合适的狗,就因为这样,巴克被卖给了淘金者,它一路以来,无论大风大雨,或烈日炎炎,它一直为人类工作着。后来,它被同行的人类索恩顿所救,与他产生了感情。可索恩顿却被印第安人所杀,巴克对这世间最后的希望也破灭了,它放下芥蒂,回归大自然,成了狼首。

当名门望族去购买狗为他们干苦力时,就仿佛看到当时的封建阶层级社会:地位低下、贫穷之人他们的命运注定要被人玩弄于股掌之中;而地位高、有权有势的人仿佛整个世界都任由他们支配一般。贵族们一味追求新鲜刺激,就想飞来一笔横财。可他们殊不知,他们所拥有的一切,都是祖先拼搏而获取的。

而身陷激流中的索恩顿被巴克救了起来之后,抱着它,抚摸着它。巴克舍己为人,不怕牺牲,对索恩顿深厚的爱怎能不叫人感动?而索恩顿懂得感恩他人,不像现在社会上的有些老人,仗着自己年纪大,倚老卖老。有时,别人帮了我一把的时候,我都会忘记和他道谢,事情过了才后知后觉想起道谢。

坚持,在巴克身上完美地体现了出来。巴克遇到困境不放弃,勇往直前,面对困难不退缩。在生活中也一样,积极乐观,不自暴自弃,坚持到底,直面问题,解决问题!

感恩,是人之常情。坚持,就是成功的秘诀。这世界给了我们生命,给了我们幸福生活。可我们何曾感谢过它呢?感恩世界,感恩大自然,而保护环境就是对世界和大自然最好的一份谢礼!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3)

今天,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它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巴克是法官家的一只爱犬。因为美国20世纪的“淘金热”而被卖到北部极地去拉雪橇。在辗转过程中,因为性格暴躁而遭到一顿毒打,又眼见自己的同伴——一只南方狗遭到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它第一次认识到“大棒”和“利齿”的残酷性,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决挺住,绝对不能倒下。行进到路程的一半,巴克的野心占了上风。它不断的制造麻烦,意图挑战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最后引发了一场恶斗。巴克赢了,并且取代了斯比茨的领头位置。极地环境恶劣,生活的艰辛,还有行路跋涉之苦,它都挺了过来,并且变得更加结实强健。接着,巴克又落到了根本不适合来北极探险三个男女的手中。它们陷入了困境,面临灭顶之灾。这时,一个叫桑顿的男人救了它。桑顿对巴克十分疼爱,巴克对桑顿也非常忠诚。它几次救了桑顿的命。桑顿遇害后,巴克加入了狼群,回归了大自然。

读了这本书,我最钦佩巴克坚强不屈的精神。无论极地的生活多么艰苦,条件有多么恶劣,它都战胜了这些困难。巴克还很聪明,在极为严酷的生存斗争中,面对各种各样的人与狗,它都能保护好自己,坚强的活下来。巴克它懂得感恩,它三次跳进湍急的河流,冒死就出桑顿,它近乎尽全力追咬杀害桑顿的土著人等等。

我想,做人也是这样。在任何环境下都要坚强,还要知道遇到品行不端的人怎样保护好自己,并且懂得“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个道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4)

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好书。其中《野性的呼唤》震惊了我的心。

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宠物狗,住在南加州温暖的山谷,却被卖到偏远寒冷的阿拉斯加。因为有大量的黄金,来自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在这里,而这需要大量的雪橇犬。巴克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的。

进入北方后,他意识到环境有多糟糕,生活有多艰难。没有南方法,只有大棒尖牙法。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要坚持下去,永不放弃,永不倒下。倒下的是弱者,遵守南法的也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他对导盲犬激怒他的方式有点宽容,然后他不断地指着导盲犬斯皮兹闹事,最后惹得斯皮兹和他大打出手,把他打得落花流水。而不是斯皮兹原来的位置,巴克也很聪明。如何拉好雪橇,如何克服寒冷,对他来说真的很简单。

他在极地遇到了五位大师,最后一位名叫约翰。桑顿家的人,救了巴克,也很照顾巴克,不用绕桑顿走很远的路,更不用拉雪橇了,在巴克看来,这才是真正的幸福。可惜桑顿在淘金热中被印第安人杀死,打断了巴克与人的感情。从那以后,巴克对人失去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自然.

看了上面的介绍,你对“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有新的看法吗?你觉得这句话能很好的概括这篇文章吗?如果巴克不明白这个道理,他就会变成上面的斯皮兹,被别人打败杀死。

这本书也教会了我另一个道理:不同的环境可以改变事物。不管是动物还是植物。这个原理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里写的很清楚。不改变,就成了失败者,被这个社会淘汰。人也要学会适应形势的变化,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激情,坚持不懈地加强锻炼,增强自己,最终会成功的。

在我身上,就体现了这个道理。我从十堰转学到武汉。一开始不知道怎么改。我总是给人一种自尊的感觉。但是过了几天,我发现我还是没有朋友,他们对我还是很尊重的。这时候我才知道,是我改变的时候了。于是,我摘下假皮,善待每一个同学。从那以后,我的朋友越来越多。

看,这是一个真实而明显的例子。

懂得改变的人才是强者。你知道该怎么做吗?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5)

准备考研的我,空闲之余去精读了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由于我的一位很喜爱的老师就是因为看了这本书而被鼓舞的考上了我曾经很梦想的厦门大学。带着好奇,我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看完了这本短篇小说,确实没有让我失望。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描述的是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首先,我喜欢它的名字,喜欢它首先给我的一种很高贵骄傲的气质,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它与法官的家人亲近,享受着比一般仆人还要好的待遇,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最初我从它身上看到了贵族气息给它带来的骄傲,勇敢与威武。但是随着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慢慢的这些殴打与暴力让巴克明白原始的本性渐渐露出尖角,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如果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它认识了朋友,面对着敌人,在它现在截然不同的生活当中,一切都是为了生存而展现出来的生存本能。它的朋友有它的同类,也有人类,而它所面临的危险也一样。若稍微有谢掉以轻心,很有可能巴克面对的就是死亡。

比如,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其实巴克是不喜欢偷,为了能吃饱他是非偷不可。从狗比利那儿,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他从中学习,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的咬啮、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把斯匹茨斗倒了。这是很高潮的一段情节,我认为它标志着巴克野性的完全展现,虽然未到复苏,但是在我面前的早已不是那有着贵族气息的家犬了,而是为了自己命运而奋斗的动物。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

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这里是我非常为之震撼的情节,当成为了狼之首领的巴克依然回到约翰死的地方时,我看到了这古老的忠诚,我感受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纯真的感情,我意识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

巴克是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而这野性与友情的交会时最值得我们读者去深思的,从养尊处优的家犬到野性狂傲的狼狗,一条从文明世界进入野蛮世界的狗,是它向我们展示了所谓的文明世界里其实是多么野蛮与复杂甚至是肮脏,也是它向我们展示了野蛮世界里其实是充满规则与尊重甚至是文明的因素。多么矛盾而又复杂的寓意。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6)

狗是人类的朋友,它们不仅聪明,而且非常忠诚。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成名作,里面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叫布克。

布克本来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成名作,里面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叫布克。

布克本来是生活在庄园里,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每天都开心地和主人一起玩耍。后来,它被主人的奴仆偷偷地卖掉了,后来又被别人卖到天寒地冻的北极,成为了雪橇犬,布克和雪橇犬的首领斯匹茨中发生的种种矛盾和故事。并在棍棒和饥饿下,变的狡猾、凶猛和坚强,最后打败了斯匹茨成为雪橇犬的首领。这样的日子也没过多久,它和它的朋友又被转卖了几次,最后它卖给了哈尔。每天都要干很重的活。也吃不饱,布克的朋友都一个个地倒下了。最后,连布克也倒下了,它奄奄一息,再也不想站起来,哈尔非常生气,棍棒雨点般地打在布克的身上,最后关头,桑顿救了它。恶有恶报,最后,哈尔连人带雪橇车都掉到了冰窟窿里了,再也没有上来。于是,桑顿就成为了布克的最后一位主人。而布克经过桑顿的精心调养,变的强壮、俊美起来了,皮毛也发出了油亮的光泽。桑顿和布克的感情越来越深了,他们形影不离,任何人都休想伤害桑顿一根毫毛。

有一天。有人和桑顿打赌,说布克拉不动一千斤的货物,桑顿不服气,说布克不仅能拉动,而且还可以拉着货物走一百米。他们的赌注是一千六百美元,其实,桑顿心里也没有底,但是布克没有让主人失望,果然拉着一千斤的货物走了一百米。然后,桑顿用赢的一千六百美元买了装备,也去淘金,最后,布克的主人淘到了很多金子,可是有一天布克不在,到森林里去玩了,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害了,布克发现后伤心欲绝,变的异常凶猛,咬死了印第安人的首领和许多印第安人。最后,布克跑到了丛林里,不仅变成了狼,而且还成为了狼的首领。

我为布克对桑顿的深厚感情而感动,我为人类的残忍和贪婪而悲哀!我多么希望能拥有一条像布克那样的狗啊!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7)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中篇小说中的杰出代表。小说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南方犬的故事。巴克原本是法官米勒家的一只家犬,在当时阿拉斯加淘金热是影响下,巴克被园丁偷贩出去,迈上了艰苦的淘金之路。期间它一点一点向野蛮退化,同时也战胜了一个一个对手,成了队伍中的领头狗。后来,巴克的主人一个个更换,同伴一个个累死,苦役越来越重,直到最后它遇到了桑顿,并与桑顿结下恩情。在随着桑顿淘金的过程中,桑顿被人杀害,而巴克也最终回归了野性,回归了大自然。

读完这篇小说,萦绕在心间的是久久的感动。为巴克,为戴夫,为巴克的一个个主人,也为时不时呼唤着巴克的那种野性。

巴克在被园丁曼纽尔系上绳子的那一刻起,它的厄运就开始了。说是厄运,其实是好运。因为如此,它才有可能回归野性。到后来它明白:棍棒是一个启示,这是它进入了原始法则天地的入门课程,而且它是半途而入的。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其更为狰狞的一面,并且,当它毫不恐惧地面对现实狰狞的面目的同时,它本性中潜伏的全部狡诈被唤醒了。就这样,巴克被人猛然推出了文明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巴克的野性在冰天雪地中一次一次残酷的杀戮中赤裸裸地被唤醒,在“棍棒与犬牙法则”下,巴克学会了原始的狡诈特性。而巴克注定要做一名领导者的,从队伍的领头狗,到群狼的首领,它都干得很出色。从一头温顺的狗到一头充满野性的狼,唤醒它的不是别人,正是人类自己。

杰克·伦敦用他的生花妙笔,深刻地揭露了大自然的无情、残酷及冰冷。巴克被唤醒的是野性,我们呢,我们被唤醒的又是什么?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8)

身处水泥与钢筋的世界里,我们可曾想到过森林的芳香?关心着怎么多挣点钱时,我们可曾想起过动物们的安危?

《野性的呼唤》讲的是在一片被破坏的森林旁的工地里,野猴群偷工人午饭的故事。工人们不管把午饭藏到哪里,猴群都会找到并把它们偷走。因为,它们在丛林中赖以生存的地方,已经被人类破坏了,它们不得不跟人类打交道,否则只有灭亡。

读完《野性的呼唤》,我既为野猴群失去家园感到悲哀,又为它们敢于从可怕的人类手中巧取食物的行为感到钦佩。要知道,即使是人类,在目睹家园被破坏的惨剧发生后,也会有很长一段时间的萎靡不振。可这些野猴们居然在家园被毁后很快地振作起精神,寻找其他的生存之路。我最钦佩它们这一点。

可是,那些工人们在午饭被偷后开始怒骂甚至准备捕杀猴群,却不从自己身上找找错误,思考一下,为什么一向畏惧人类的野猴们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在人类的地盘上偷取食物?还不全是因为人类破坏了它们的家园啊!人的贪得无厌已经害了大多野生动物,为什么就不能放野生动物们一条生路呢?

我虽然读完了《野性的呼唤》,但它给我的感受,我会一直珍藏在心中。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9)

最近看了一本书,名叫《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因为自己也养狗的缘故,所以这本书看起来倍感亲切。

文中描述了一只圣伯纳和苏格兰牧羊犬混血的叫巴克的狗(注:圣伯纳是瑞士名犬,被用于雪地救援,和苏格兰牧羊一样,都是出色的工作犬。)原本作为一名法官的陪伴犬无忧无虑的生活在南方的庭院,因为淘金热的出现,被佣人偷走卖到北方做了一只雪橇犬。巴克非常聪明,学习能力也极强,很快就适应了新的环境,接受了新的生存法则。它非常卖命的工作,成为了一只非常出色的排头狗。即便这么努力,巴克还是差点死于一名无知的新主人手下,幸亏后来被一名叫索恩顿的人救下。

巴克终于结束了苦难,在新主人那里感受到了真正的关爱,也开始了新的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报答新主人,巴克也在主人危难时救了主人三次命,还为主人赢得了一笔不小的赌注。后来主人用这笔钱和同伴去寻找金矿,历经艰辛终于获得成功。

在主人和他的同伴忙于淘金事业的同时,无事可干的巴克整日在营地附近的森林游荡,感受到原始野性召唤的巴克有一天在森林里邂逅了一只狼,并与之成为了朋友。朋友邀请它跟随自己加入狼群,然而巴克舍不得主人,在自由和主人的爱之间,它选择了回到主人身边。

然而他的主人还没享受到财富带来的快乐,因为被当地的土著认为侵犯了他们的领地,死于土著的猎手之下。几天之后,当追逐野性的巴克从森林游荡回来,发现主人已死,伤心的巴克闻着现场留下的气味逐一为主人报了仇。最爱的主人已去,巴克对人类再无留念,听从内心野性的呼唤,回归森林加入狼群,并成为狼群的首领。

这是一只聪明而又爱憎分明的狗,对主人非常忠心,工作起来也敬职尽业,且有卓越的领导能力,只可惜最终怀才不遇。所以当主人去世之后,在人类社会再无用武之地的巴克,加入狼群成为了一方森林霸主。

本文虽然描写的是一条狗的成长轨迹,实际上却隐射了人类社会的生活和生存规则。原本温顺安分、不知世事险恶的巴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在大棒的教导下学会了偷盗、变得狡猾和霸道,并且逐渐展现了自己的野性。其实它的内心还是一直渴望着爱,渴望着被赏识的。即便它后来成为了森林霸主,每年还是会回到和最爱的主人曾经呆过的营地,默默怀念和主人在一起的快乐时光。

看这本书不能只看表面简单的故事情节,要结合作者个人的生活经历去理解。作者杰克伦敦小学毕业就去打工,做过报童和罐头工人,在街头斗殴中磨练成了小流氓头。他喜欢驾船,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水手,15岁时结识了蚝贼,跟着做起了不要本钱的买卖,后又被策反当了水上巡警。17岁做了捕猎船的水手,到西伯利亚去猎取海豹。这些丰富的经历促使他写了一篇散文《日本海口的台风》,参加一本杂志社的写作竞赛,竟然荣获了第一名,因此受到鼓励从此走上了文学之路。

他后来又曾过了一段流浪的生活,增加了他新的人生体验。杰克伦敦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他一直对读书很有兴趣,即便他做蚝贼的时候也没忘了空闲时阅读。19岁他终于有机会进了奥克兰中学读书,并在学校的报纸上发表了连载小说。他希望靠劳动为生继续读书,然而残酷的现实让他的读书梦破灭,于是他踏上了去阿拉斯加的淘金之路。他依靠出色的驾船技术获得了一笔收入,然而淘金事业却获得失败,因为得了坏血病不得不回家。《野性的呼唤》就是在这次经历后写下的。

作者自己就是从底层摸爬滚打起来,自己浑身就充满了野性,然而他也有上进心,渴望通过读书改变自己的命运。曾经他似乎做到了,也获得了一定成功,享受过短暂的风光和辉煌,然而最终还是归于沉寂。巴克的命运难道不是和他自己的命运很相像吗?所以我在叹息巴克命运的同时,也为作者的命运深深叹惜。

然而,无论命运如何,我们的内心始终应该是向阳的。就像作者在恶劣的环境下仍然坚持阅读、坚持自学、坚持写作一样,我们在任何困难面前也应该永不放弃努力,永不放弃希望和心中的光明!

因为,黑夜无论怎样悠长,白昼总会到来。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10)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很多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述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我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此刻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仅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篇11)

这本是一条家狗,一条富家之狗;这又是一条野狗,一条野外之狗:这还是一条被野性呼唤着的狗,生存使它变得贪婪:这最终是一条狼狗,一条狼群的头犬。

故事发生在一个富家,一条叫巴克的家狗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它是那儿最高大最强壮的狗,地位举足轻重。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不久,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于是,巴克被偷运到北方。它在那里学会了拉雪橇,在冰天雪地中日复一日地跋涉。它学会了自己觅食:学会了反击那些欺负它的狗,学会了怎样争夺权力,巴克很快成为北方名犬。但北部是狼群出没的地方,它们对月长号。巴克曾有过回去的机会,可是它向往狼群,野性的呼唤在它的梦中越来越响……这便是杰克伦敦笔下的《野性的呼唤》。

一个生命,为了生存,更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大发野性,残暴,不择手段。

有这样一种人,从小发愤图强,取得了优秀成绩。然而,强烈的欲望和好胜心使他拼命争夺第一。他说:他恨一切超越他的人。久而久之,他的野心占领了他的良心。为了达到他的企图,他便不择手段,可最后却落得一场空,这难道不与巴克很相似吗?

生命中没有非要不可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你拼命的争取名利,证明自己的能力与富有,满足自己的野心,竟以为这就是生命的价值,难道不觉得很累吗?

鸟的翅膀上系上了黄金,它还能够飞得远吗?

其实让你的人生之船装上朴实和善良,那就轻松多了!这样看似贫穷,却是一种与自然规律和谐一致的贫穷,同样,这又是一种富有,一种内在的富有。过一种淡泊而又不引人注目的生活,人才能真正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人生啊!既然给了我一双手,我为什么不去找白天里的诚实和快乐,而非要去摸黑夜中我看不见的欲望和欺骗被扎了一手刺。

为什么?没有人回答我。我只有在《野性的呼唤》中反复去寻找我要的答案,去寻找人生的价值。

《云雀》读后感800字(集锦11篇)


在繁忙的都市生活中,阅读是我们放松身心的好途径,读完作品一书后,大家都有不同的感受,读后感应该含着深刻的感情。如何写好属于自己的读后感呢?以下是编辑为大家收集的“《云雀》读后感”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云雀》读后感【篇1】

很早就知道木心,早到陈丹青还没有这么不遗余力地在节目里推荐他,早到《从前慢》还没有这么火,有些人有些句子就是有这样的魅力,当我在一本小书里看到他的一句话时,我就决定读他的书。

那句话是:生命是时时刻刻不知如何是好。

那时我还在上大学,那时我还没有接触过科学思维这种东西,我对美好的文字还有一种偏执的喜爱,我买了木心的全集来读,那是一套五颜六色封皮的文集,我只读了一本,就被他深深吸引。

他的书没有长篇大论的观点,语言短小精悍,以短文、诗歌甚至语录为主,这个集文学性与艺术性于一身的作家常常有着一些让人回味无穷的句子,他的文字有种隐士风,结合了中国古典美与西方艺术之美,美,但不媚俗,以至于在我如今被各个领域的经典书籍刺激得瞠目结舌已经不适应文艺范儿的脑子里,仍然对他念念不忘。

每当我想要慢下来,找回一些对生活有所感悟的能力时,我都会读木心。

《云雀叫了一整天》这本书是他的诗歌与语录合集,前半部是诗歌,后半部是语录,我很难说这本书到底讲了什么,因为它包罗万象,文学、艺术、历史、城市、生活等等,你可以把它看作一个长者说过的话,看作他的感悟与他对世间万物的评价。

你若知识过薄,恐怕会对这些没有来由的句子感到疑惑不解,因此网上会有大批读者反应看不懂他的书;而你若知识渊博,了解这些句子背后的含义,恐怕只会会心一笑,暗自赞叹。

木心的文字是有那么点讽刺的,你很难看到他毫无保留地说“生活有多么美好”之类的句子,无论他说艺术还是文学,总有一些不露骨的针砭时弊,比如在《素履之往》中,他讽刺艺术家时说道,“不时瞥见中国的画家作家,提着大大小小的竹篮,到欧洲打水去了”,好一个竹篮打水一场空。你可以说,这人偏执,也可以说,他骂人骂得很巧妙。

他也是悲剧性的,悲剧思想是文人骨子里的属性,这本书最著名的一篇除了《从前慢》估计就是那一句“我是一个在黑暗中大雪纷飞的人哪”,他很喜欢用雪去形容心情,比如,“你再不来,我要下雪了”、“雪飘下来,我是雪呀,我是雪呀”,用一句卡尔维诺的书名形容,这不啻于《寒冬夜行人》。

他喜欢怀念过去,怀念从前慢悠悠的生活,早市上炸油条的小摊;他旅居国外多年,每当他写城市的时候,都有一种异国他乡的神秘与伤感;他喜欢评论典籍,形容张爱玲:“她是乱世的佳人,世不乱了,人也不佳了”;他常常写一些没有来由的句子,读之不免思考他创作时会是何种心境,然而却又得不到解释。

读木心不必太过较真,只轻轻一略,心境便随他而去,较真了反而陷入思维怪圈,容易抓住一点不放,驳斥到底。被理论与观点教育得僵化的现代人总是喜欢生拉硬套地将一个人的作品归于一类,如有触角生出,便生生砍断,讨论文学性这种无聊的东西显然是炫技之流,它否认了文字的多种可能。

但对于我来说,我读了,我喜欢,我会心一笑,我再忘掉,这多有趣,无他。

《云雀》读后感【篇2】

是一本很可爱的书,期间提点的都是一些我们懂却有时候说不出来的话

“吃着家乡的食品,就是咀嚼童年呀。”

“如果以前的我遇见现在的我,一定会被好好款待”

“性欲是裸体的,爱情是穿衣裳的。”

“我的情人因自己美得足够故而不计较我的丑”

“第一阵凉意在说我不是夏尾我是秋首”

这些既有道理又有含义,简简单单的就道出了万千道理。

“择友三试试之以酒试之以财试之以同逛博物馆”这句话我是深表同意,但我并不是试,而是去相处。相处下来发现身边这样的朋友还是有的,虽然不出十个,但也并非寥寥无几,内心很是庆幸。

这句话让我想到了另外一句很值得赞同的话“圈子虽小,干净就好”。

有些时候我们总会羡慕那些友人满天下都是的人,如果大家都无二心,那么这将是极好的事情,但是如果仅仅就是凑一起吃喝玩乐的话,我觉得还不如用这些时间交几个知心朋友。

不然真不知道是相敬如宾还是相敬如冰了

本书只花了30分钟便读完了有一种囫囵吞枣的滋味,内心觉得有点过意不去,总觉得该细细品味。留下此言,我又要回去再细读了。随便再收藏几本木心的书。哈哈。

《云雀》读后感【篇3】

今天我学习了《云雀的心愿》,这篇课文深深地感动了我,它告诉我一个道理:保护森林十分重要!

这篇课文讲述了小云雀跟着妈妈到外面看世界,他看到了黄沙漫天飞舞,迷得眼睛都睁不开的贫瘠的沙漠;看到了浑黄的河水像脱缰的野马,咆哮着冲垮河堤、淹没村庄。一幕幕触目惊心的场面,让小云雀不由地挨近了妈妈,读到这里,我也害怕起来。由于我们乱砍滥伐森林,绿洲变成了沙漠,河水泛滥成灾,这不由地让我憎恨起乱伐滥砍树木的人们。

森林实在是太重要了!明年春天,我一定邀上小伙伴,到那片沙漠上去种树,让沙漠重新变成绿洲,这是云雀的心愿。小云雀都知道爱护林木,保护环境,人类面对鸟类不觉得羞愧吗?难道我们人类还不如鸟类吗?!人类只有一个地球!

地球的美丽,是我们人类的幸福,让我们一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保护环境,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村,让空气变得更新鲜,让动物和人类和睦相处吧!

《云雀》读后感【篇4】

在这个快乐充实,丰富多彩的暑假里,我读了《云雀瑶》这本书,它是二十世纪中国作家曹文轩所写的,选自曹文轩文集。

众所周知,曹文轩是很有名的作家,他的文字感人,充满温度。下面,让我们进入感人的故事情节吧!

主人公蓝蓝从一出生就由奶奶抚养,她还认识了一个哥哥。蓝蓝叫他稻虎哥,他们经常一起看云雀翻飞追逐,认为云雀是飞得最高最高的鸟。他们还有一只宠物猫叫“短尾巴”,为什么叫“短尾巴”呢?因为它的尾巴被鱼儿咬断了。

离别十年后,奶奶和蓝蓝被奶奶接到一栋二层楼里住了下来,可奶奶没多久就要走,但在外婆的劝告下,还是留了下来。

蓝蓝很善良,和大杂院里的孩子成了好朋友,还经常帮助他们;而蓝蓝的弟弟童童却很瞧不起大杂院里的孩子们,老是和他们打架。但后来,在外婆的教育下,他也渐渐和大杂院的孩子们成了好朋友,建立了一段很友好的感情。

可没过多久,奶奶就趁他们不注意,自己一人回到了枫叶渡。后来蓝蓝经过家人的同意,自己坐火车来到了枫叶渡。

这本书内容精彩,多出转折,情节让人感动,让我读完后痛苦流涕。书中妈妈内心太高傲了,经常瞧不起别人,最可恨的是,她还亲手打死了短尾巴,不让大杂院的孩子来家里玩。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人与人之间应该互相帮助,而不是因为自家有钱笑话别人。

《云雀》读后感【篇5】

少年时读木心,多为那一首《从前慢》所打动。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能爱一个人。以为这是个爱情至上的浪漫主义诗人。

此时读木心,却是被这一句“我是一个在黑暗中大雪纷飞的人哪”所打动。一首一首多的是晦涩隐喻,这位先生想把所有想到的都写下来,这样坦率和天真;可是这黑暗这严寒,逼得他偷偷说。他还是要写,像在大雪纷飞里前行的人,前路艰险,但每一步都能深深扎进雪里接近土地。

在火车上在夜航中在安眠前在小憩后在等待片刻,读上一首,会发现这更像是旅途中的随笔。把短句分行来写,也就成了诗。停留之处,总有诗意。有时候是奇思妙想,像是现在的抖机灵说段子,但先生说出来的总让人出乎意料。连五月都从不同角度来发现了,是惠特曼出生的月份,也是清凉柔和你吹过的月份。谁说我们不会写诗?谁都可以是浪漫主义诗人。

让我们暂且抛开这大雪纷飞吧。想象一个午后,河流经过,樱花飘落,你坐在公园长椅上,有情侣甜蜜走过,你在读诗,而你身后那棵树上的云雀在歌唱。于是木心取名诗集《云雀叫了一整天》。

《云雀》读后感【篇6】

在我的学习生活中,我读过许多课文:有描写山水风光的;有通过具体事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的;有寓言故事;有神话故事;还有诗歌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我们课堂上学的一篇课文。这篇课文的名字叫《云雀的心愿》。

树木可以蓄水保土;可以抵挡风沙;可以净化空气,它还是个空调器呢。这就是《云雀的心愿》这篇课文所告诉我的。这是一篇童话故事,讲得是小云雀和妈妈飞出森林,一路上所看到的情景。沙漠里的黄沙漫天飞舞,大河里的河水泛滥成灾。小云雀心里很难过。它听了妈妈的话,觉得森林很重要。它的心愿是带上小伙伴们到沙漠上去种树,让沙漠重新变成绿洲。

学完这篇课文,我想到了今年清明节时,有很多树木被烧毁,不就是因为大家的环境意识不够强吗?去年长江廷岸的特大洪水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损失,也是由于我们人类所造成的。滥砍滥伐那是因为人们只注重了眼前的利益,而没有想到这将会造成水土流失,引起洪涝灾害,沙漠面积也会不断扩大,同时越来越多的野生动物失去了它们的家园,正要遭受“灭顶之灾”一个个排上了珍稀保护动物的名单。大自然在以各种各样的信号,给我们吹响警笛了。人们,不要再执迷不悟了。

联系现实,再读课文。我感觉到森林的重要。“治山治水不栽树,有土有水保不住。”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要改善我们的生活环境,必须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时时注意环境保护。

让我们一起手拉着手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环境吧!

《云雀》读后感【篇7】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云雀》。它主要讲有一个老人,极能养鸟,尤其他养的那只云雀,鸣声像唱歌一样,老远就能听见,使人禁不住要打一个麻酥酥的战儿了。时间一长,那云雀叫声就不比以前那么脆了。老头儿便给它吃最好的谷,喝最清的水,稍不鸣叫,就万般逗弄,于是它就又叫起来了。但它叫起来的时候,常常把黄黄的小嘴从笼格里挤出来,盯着高高的云天,叫得越发哑了。人们猜想云雀一定是向往着云天吧。它却飞不出去,才这么发疯似的抗议。后来人们终于不忍了,在一个黎明,人们悄悄起来,拆开了笼的门,放它出去了。云雀立即就抖抖身子,对着我们响亮地叫了一声,倏忽消失在云天里不见了。但是我们再一次看见它之后,它却变得消瘦了,后来,它又重新飞到了老人的笼子里。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不禁想:鸟的天性本来是飞翔,天空才是它的世界,鸟儿在天空中才能无拘无束自由翱翔,它应该是自由快乐的呀。可是它被我们放飞后却又飞回来,这真是很让人不理解。后来我慢慢明白:云雀在笼里生活舒适,老头儿给它吃最好的谷,喝最清的水,稍不鸣叫,老人就万般逗弄它,于是它就又叫起来了。舒适的生活不仅让云雀失去自我生存能力,还消磨了它的意志,云雀飞回笼里,当我们再看见它时,它已经消瘦了,疲倦多了,而且上下怯怯得飞,云雀一定是习惯了笼里的生活,不熟悉那外面的生活,所以又飞回来。我不由得又想到我们自己。很多时候,我们过着舒适的生活,被爸爸妈妈百般呵护,百般照顾着,时间长了,我们也习惯了,渐渐的我们自我生存能力,自理能力越来越弱了,缺少了锤炼意志的机会,意志力也变得弱了不少。无法适应现实生活了,生活起来很吃力。看来那句名言说得真好啊:“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我们不能像云雀那样了。

《云雀》读后感【篇8】

黄昏时分,焚香煮茶,手中书卷当是这本《云雀叫了一整天》。

一年前我对读书有了新的理解,将身份转换,不做个遥遥的读者,寻把木椅安坐和作者秉烛促膝。不同的心情,不同的阶段,该与不同的作者交谈。在《赢》读过半后,有些人生困惑,有些心气焦躁,又重新来叩木心先生的门,他的言语,便是他说的“文学是一字一字的救出自己”,一字一字获得平静的力量。

《云雀叫了一整天》是一本很适合读来认识先生的诗集,我也十分倾慕甲辑到乙辑渐入佳境的编排。乙辑虽是絮语,思维跳跃,但每一句我都几乎反复吟读三五遍,金句迭出。文学若仅仅是字词,便是娇美,但盛着他的哲学思考,是为大美艺术。

除却与木心先生秉烛促膝,在这本书的下划线里还能遇上好些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朋友,也颇有一群人围坐篝火,共饮浅谈的美好。

从“不知原谅什么,诚觉世事尽可原谅”缘起;

至“生命是什么,生命是时时刻刻不知如何是好”;

因着木心先生的缘故,今年正月去了乌镇,得见“岁月不饶人,我亦未曾饶过岁月”的手稿。

我想内心惊涛骇浪而又波澜不惊的这种玄妙感觉,是不可明状的吧。

何时闻道于这位先生呢?

时时是好时。

《云雀》读后感【篇9】

《云雀之音》是由简。利特尔创作的小说,当我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就被作者所描绘的二战时期时的生活所惊叹,一开始,我还不太理解为什么这本小说的名字叫做云雀之音,当我看到最后,才理解了作者对小说名字的深思熟虑。

《云雀之音》讲述的是当时希特勒单方面挑起战争,所有人都会歧视德国人,而当时又赶上加拿大向德国宣战,主人公安娜发现德国人这个身份给她和她的家庭带来了许多负面的影响。但是安娜并没有抱着消极的心态看待世界,而是以积极向上的态度去影响别人,她改变的不仅是别人,还有她自己。

在这本书里,最令人感动的地方是当安娜的哥哥鲁迪因为事故而双眼失明时,安娜为了使鲁迪敞开心扉而做的努力。鲁迪因为一场意外事故而双眼失明,这样沉重的打击就像上天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在鲁迪本该拥有最美好青春的时候给了他一个晴天霹雳,当他再也看不到多姿多彩的世界,本该是意气风发、雄心勃勃的一个青年却因为意外的事故,余生只能与无边的黑暗作伴。试想,当你一睁开眼睛看不到五彩斑斓的世界,剩下的只有无边的黑暗,那种感觉是多么令人绝望和无助,就像你掉下了黑暗的无底深渊,用尽力气想要爬出来,可是所有努力却是徒劳无益的。在这种境况之下,很多人可能会自卑,会绝望,会无助,而这样的情况如果就发生在你最爱的人身上,或许你会比他更痛苦。鲁迪知道如果他把自己的绝望,无助等等脆弱的一面表现出来,他所爱的家人会比他更加痛苦,所以他装作无比坚强,而他的小心思却被安娜发现了,安娜想尽办法,把一首用盲文写的诗教给了鲁迪,那首诗就像是一个钥匙,打开了鲁迪痛苦的内心世界,鲁迪找到了慰藉,他变得活泼开朗,所有人都为他的转变而开心。

少女安娜在战争时期遭遇到的一系列挫折包括了哥哥失明、老师的歧视以及家庭生意的萧条,但这些并没有将她打败,她一如既往热情、努力、善良。当你对世界微笑的时候,世界也会还你微笑。她身上散发的魅力让周围的人因此改变,歧视她的老师看到她努力的结果改变了对她的看法,哥哥因为她的真心付出重新振作,安娜自己也慢慢地从胆小委屈的女孩成长为勇敢、积极和阳光的少女。云雀之音是源自一首军人写的诗云雀依然在勇敢地歌唱,展翅,歌声涅没在连天的烽火里,战争中不仅听到枪炮声,也可以听到象征生命希望的云雀之声。

这本书给我的最大启发就是永远不要向困难低头,不要畏惧路途的艰辛,生活里暴风骤雨也好,风和日丽也罢,我们都需要经历这些旅程,如果轻易放弃,悲观面对,不仅不能改变现状还会令自己陷入困境。所以我们要有自己的目标,也要变得更加自信,像书中最后所写这条路很长,但我觉得我会成功的。我妈妈经常和我说,如果学习的苦都吃不了,你以后怎么能吃生活的苦。以前我并不懂这个道理也不以为然,但我看了这本书,我觉得我似乎懂了那么一点。生活并不是都像我想象的那么美好和一帆风顺,如果我现在觉得学习很苦,不愿意付出努力,那么我以后就没有知识的装备作为我追求理想的筹码。当我看到电视新闻里生活在战火弥漫的国家的孩子连生存都无法保障的时候,我才明白可以每天坐在窗明几净的课室上课,可以在阳光下玩耍嬉闹,可以在祖国的山水之间徜徉,这些已经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我们没有经历过战争的纷扰,生活在繁荣昌盛的和平年代,这是我们的幸运。

我希望世界上的战火少一些,和平多一点,云雀可以在地球的任何地方唱歌,不要让炮火淹没她的美妙歌声!

《云雀》读后感【篇10】

文字是有性格的。

按说是最美的语言

木心的诗

语言有的不甚完美

有的白话日常

却不失风趣哲思

大概

大道至简返璞归真

一个人

想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是可以选择的

作者

身心流露出的

是旧世文化继承者

生活细微观察者

世界文化感受者

诗人不必有

诗歌一样的文字

但是要有

诗意的人性洞察力

还要无我

就是融入生活中的一切

无论好坏

学贯中西博古通今

游历四海八荒为家

大抵

是一种不错的体验

读木心

你可以找回

风雨雷电,草木四时的感触

与自然同在

感情的丰富多彩

艺术道德哲学的思辨

历史人文景观地理

时空广袤无垠

也许是有平行宇宙的

以文字的形式

进入别人的世界

木心是个多元的人

普通人

历史上的名人

总是某个领域的专家学者

思想敏锐文化多元

才是一个普通人

普通而丰富的生活

读木心的诗

80%可以看懂

20%看不懂

因为不识字

一本书看完了

却也不会说再见

因为还会再见

[呲牙]

《云雀》读后感【篇11】

云雀高飞-金妍儿的7分钟梦剧场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读完《云雀高飞》这本书,掩卷暇思,觉得中告诉了人们一个真实、立体的普通女生,一个冠军光环之外、洗去铅华之后的金妍儿,一个宛如邻家女孩的金妍儿,一个我们身边、可以供参考的金妍儿。生活中她,可不爱打扮自己,常穿着最普通的运动衫或休闲服出街。生活中,她也很节俭,一个赛季的比赛服只有那么两三套。金妍儿性格直率,在众人眼中她是个大美女,但她自己并不看重这一点,曾在电视上说,“我不知道自己是否漂亮。”这绝对是她的心里话,她就是这么直率坦白的性格。前一阵传她整容时,她大方在网上公布自己的素颜照。心公益的她,被誉为“同样是慈善事业的天后”。20xx年汶川大地震时,金妍儿响应成龙号召,和韩国群星一道献歌义演。这是这样的她,成了世界冠军。看她自己书中是怎么说的,也就了解到夺冠路上她一路走来,心血与汗水,付出与回报,酸甜苦辣,我们确实能收获多多。真实、激励、自信,这是金妍儿这本书告诉我们的。本来,我对滑冰并不特别感兴趣,也早已过了明星偶像崇拜的年龄了,但为自己孩子的健康成长,尤其是物质条件优越而心理素质较差、不能吃苦的孩子的成才,我还是买了这本书,以真实的事例鼓舞激励他。例如,书中告诉我们,即使环境再恶劣,也不能总抱怨。2003年,金妍儿的父亲经营的公司濒临关门,她们家的生活十分艰难。年仅13岁的她,在脚腕的伤还没完全恢复之前勉强进行训练,不能正常站立,十分痛苦。但她不顾周围人的劝阻,在脚腕上了麻醉药之后坚持进行训练和比赛。20xx年,在世锦赛结束之后,由于没有韩国企业愿意赞助金妍儿,金妍儿一直在恶劣的条件下进行训练。即便如此,金妍儿还是微笑的面对……

鸟的天堂的读后感范文800字集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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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的天堂的读后感范文 篇1

一棵硕大无比的榕树盘根错节,枝繁叶茂,象一片树林飘于水中,象一座岛屿浮于河中,多么壮观奇妙的自然景象!更令人惊叹的是这儿吸引着无数的飞鸟栖息其间,榕树成了鸟儿自由歌唱的天堂。这决不是桃花源、乌托邦中虚构的美景,乃是巴金亲临其境、写下的记游之作《鸟的天堂》所为我呈现的一番美景,让我记忆深刻,向往不已。我一遍又一遍地穿梭于美妙的文字之间,一次又一次地感悟大自然中竟深藏着这样一个充满蓬勃生命力的地方,也越来越有股强烈的冲动:让我的课堂成为孩子们快乐的天堂!

“翠绿的颜色在我们眼前闪耀,似乎每一片树叶都有一个新的生命在颤动”,榕树在呼唤着“在颤动”着的“新生命”。等榕树林里的主角鸟

儿一登场,鸟的天堂立刻显得更加生机盎然!巴金写此文的主旨就是赞美大自然的生命力。我们的课堂同样也需要充满生命力。教师生动的语言、多样化的教学手段、巧妙的预设都将为课堂注入丝丝活力,但没有“鸟儿”的天堂不能称为是鸟的天堂,这样的天堂会显得有些孤寂、沉闷,彰显的生命力也有些不够,所以课堂少不了“鸟儿”,就是那一群群充满朝气和生机的学生。如何激发他们的生命活力呢?回想巴金一文,起初榕树下不见一只鸟,只听到“一声鸟鸣”打破了那儿的宁静,巴金以“拍掌”的方式表达心中的喜悦与对鸟的欢迎,这样友善的举动立刻激起群鸟相继奏鸣,随即到处都是鸟影跃动,到处都是鸟声的婉转兴奋,“树林一下子变得热闹了”。正是那几下掌声让生命活动的赞美曲顷刻奏响。的确,课堂中掌声不可缺,恰当的表扬与鼓励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与自信,使他们的情绪处于激昂状态,在自我的表现中获得自信。激活学生的学习热情,形成“百家争鸣”的课堂氛围,那样的课堂将会如一滩活水不断流动着快乐的乐符、生命的乐符。

榕书树以它翠绿的颜色、壮伟的身躯、蓬勃的长势彰显着它的生命力,为鸟儿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所以才成了鸟的天堂。那我们的课堂应以创设什么样的环境与氛围才能成为孩子们快乐的天堂呢?答案就是和谐、多彩。创造了和谐就创造了平等,老师不是高高在上的“统治者”,而是他们的亲密伙伴,学生在无拘无束的氛围中感受到了自我的存在,可以恣意在课堂中散发活力与魅力,享受平等的快乐,也享受自由的快乐。而创造了多彩就是创造了知识,只有在充满情趣、充满探索、充满发现的课堂中,学生才不觉得枯燥与乏味,瞧,趣味、新奇的方式在吸引着他们,不断激发着自我,让自己享受探索的快乐,新鲜多样的知识在每天陪伴他们,不断充实着自我,让自己享受收获的快乐。

榕树是鸟儿生活的天堂,课堂是学生学习的天堂,就让生命体在各自的天堂中快乐歌唱,快乐成长!

鸟的天堂的读后感范文 篇2

今天,听了女儿读第三课《鸟的天堂》,非常有感触。当听第一遍的时候,就找出来去年我们一起去厦门的照片。打算让女儿带到学校,让同学们看一看真正的榕树是什么样子。为什么作者会分不清到底是几株树当第二遍听的时候,觉得文中的修辞很讲究,用词非常的生动形象,理解了为什么选择它编入教材。开始读第三遍的时候,我已经停下了手里活计,边听边猜,这会是哪位作家的手笔呢冰心不对,文风不够细腻,更显得理性些。朱自清不对,不够超俗洒脱,多了些许的硬朗。不知不觉,女儿已经在读第四遍了。这篇课文很长,女儿显得有些累了。吐字的速度慢了下来,却更符合了课文的意境。我已经按捺不住好奇心的驱使,找出了《英才教程》。看看作者到底是谁哦,原来是巴金先生。真不愧为是大家,较之他的其他大作来说,这篇课文当然属于短小的了。但仍然是那么挺拔,大气。让人不得不大赞:大家就大家女儿已经读得非常好了,索性让女儿喝口水…

鸟的天堂的读后感范文 篇3

鸟的天堂位于我国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天马村河中,是全国最大的天然赏鸟乐园。1933年,巴金先生看望朋友经过这个地方,写了《鸟的天堂》后,使这里名扬四海。鸟的天堂那棵覆盖整个岛屿的古榕树,据传是这样形成的:

500多年前,天马村年年闹干旱,农田干涸,庄稼歉收。乡亲们为了抗旱,开了一条人工河_天马河,引进珠江的水灌溉农田。可是年景不见好转,当地有权有势的人硬说是天马河开坏了,把风水给破了,强迫村民把这条河堵上。村民们含着泪水,把挑来的泥土用船载着倒在河心,不久堆起了一个土墩,成了河心小岛。当时有个村民在土堆上插了一根榕树枝,用来系住船只,想不到第二年这根榕树枝长出根儿,发出新芽。由于水分充足,榕树越长越高,每年从枝上长出了许多气根倒垂下来,钻进泥土里。过些日子,入土的根儿长成了新的枝干,枝干长粗了又垂下许多气根来……这样年复一年的不断生长,树干多得不可计数。经历数百年生长,一棵树长成了一片林子,覆盖全岛,占地达18亩,近看像原始森林,远望像浮在水面上的绿洲,真是南国奇观。

鸟的天堂又令人称奇的是,这棵神奇的古榕树上栖息着数以万计的各种野生鹭鸟,其中以白鹭和灰鹭最多。白鹭朝出晚归,灰鹭暮出晨归,一早一晚,相互交替,盘旋飞翔,嘎嘎而鸣,非常壮观。巴金先生为我们描述了鸟的天堂早晨时候百鸟嬉闹的景象。如今,傍晚时分百鸟出巢的情景也十分壮观。每天傍晚7时15分至7时45分(冬季提前1小时),一批批灰鹭从鸟的天堂准时朝东南方向编队出发,飞到周边一带的浅滩上去觅食。起飞前,先由一只负责召集的灰鹭从古榕树的西头飞到东头,有时还飞到隔江的小岛,呼朋引伴,催促同类赶紧趁着暮色外出觅食。不到5分钟,在领头鸟的带领下,一群大大小小的灰鹭陆续从林子里飞出,群鸟争鸣,翩翩起舞,这种情景每次大约持续半个小时。第二天清晨5时15分至6时多,飞出去的灰鹭经过一夜辛勤劳动,满载而归,从四面八方飞回古榕树,与伏在枝头正准备飞出去觅食的白鹭交头接耳、盘旋飞舞,有时还会做出俯冲和倒飞的动作。据说这一自然景象延续至今已有380年的历史。天马村人一直用“爱树护鸟、爱护自己、爱护子孙”的祖训教育着一代又一代的后人,用各种各样方式保护生态环境,使这个自然奇观完好无损地保存下来。

1984年,巴金先生亲笔题写“小鸟天堂”四字,为风景区增色生辉。xxxx年,鸟的天堂风景区经过重新规划扩建后,占地面积达40万平方米,形成了一个集“古榕、鹭鸟、天马人”一体的自然文化景观,是目前侨乡广东新会著名的国际级生态旅游景点,每年吸引了大批中外游客慕名而来,流连忘返。

鸟的天堂的读后感范文 篇4

巴金爷爷是位著名的作家,妈妈曾给我讲巴金爷爷写出了许多精彩的作品,我只记得一篇文章《鸟的天堂》,直到学了这篇课文,我才真正领略到了巴金爷爷文笔下的美丽与奇异,虽然我读到的是改写后的文章,但我仍能深深体会到作者对鸟的天堂的喜爱之情。

生活中我们看到的是街道旁的小叶榕,像文中那样奇特的榕树是从没见过的,读了《鸟的天堂》,那株榕树仿佛就在眼前,巴金爷爷把它写得栩栩如生。你听,别人坐船时桨的声音像乐曲吗?你想,你有像作者那样细细聆听和观察吗?,如果读一篇文章,你滞留于字面,一定会觉得平淡无奇,但只要你细细品味,就能在看似平淡的文字中感受到美与奇异。我开始读的时候,也是囫囵吞枣,走马观花,后来在老师的引导下,我透过文字深入到作者描写的情境中,才发现作者笔下的榕树是那么美,充满了生命力,尤其它独木成林的奇特景观,更让我惊叹不已,不由得和作者一同感叹“这美丽的南国的树!”当读到作者第二次经过鸟的天堂,看到茂盛的榕树丛中,群鸟纷飞,热闹非凡的场面,我仿佛置身于那株大榕树下,看到了各种各样的鸟,听到了此起彼伏的欢快悦耳的鸟鸣声,看到黑的白的花的,大的小的五颜六色的鸟在叶丛中飞进飞出,扑翅膀,梳理羽毛,追逐嬉戏,跳跃舞蹈,它们无拘无束地自由飞翔着,仿佛我的眼睛也真的应接不暇了……鸟的天堂真是美丽的天堂。每每读到此处,我多希望自己就是那鸟的天堂里的一只快活的小鸟啊!

正是巴金爷爷的一篇文章,使得“鸟的天堂‘成为了旅游胜地。我好想亲临其境,去看看仰慕已久的鸟的天堂。

“鸟的天堂”真美!

鸟的天堂的读后感范文 篇5

千上万只小巧玲珑的小鸟儿,它们长年生活在这棵大榕树下,与其说大榕树是这些鸟儿的家庭,其实大榕树就像那鸟儿的妈妈,呵护着鸟儿们,陪伴他们成长。

这些年有许多大树被人们砍伐了,有些小鸟儿们都快没了家,那些无家可归的鸟儿们纷纷挤向大榕树妈妈那儿,有些小鸟儿会因难以适应被破坏的环境而灭亡,其他的那些大树去哪了呢?被人们加工成纸,雕刻成家具,做成了一次性筷子,所以我以前上学所听到的鸟儿“叽叽喳喳”的叫声,看得到鸟儿飞来飞去的身影,现在都听不见也看不到了,而且在这场砍伐中还有许多还不会飞的鸟儿没了妈妈。

如果我也是没有妈妈的鸟儿我会哭着大喊“妈妈你去哪儿?妈妈不要我了吗?”着急无助的四处找“妈妈”,那些人们为什么要这么无情的砍伐树木呢,就像巴金爷爷写的作文一样,鸟儿都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那该有多好!

我喜欢听着鸟儿的歌声,可惜我再也听不到了,我代表全体鸟儿求你们了,请你们停止砍伐吧!让我们都献爱心一起来保护鸟儿们生长的家园吧!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荆棘鸟》的读后感800字11篇》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荆棘鸟》的读后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