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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是语文考试里经常出现的题目,作文有时候就是自己与自己心灵的对话,一篇生动感人的作文具有很强的感染力。怎么样才能写出好的文章呢?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并整理了“母鸡读后感作文”,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大家好!我今天向你们介绍一本好书,书的名字叫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母鸡叫叶芽,她一直生活在养鸡场,梦想有一天能真正孕育、孵化、抚养一只自己的宝宝,但她下的蛋无一例外地被主人拿走。
梦想让叶芽不安、惊喜、无助、奋斗……为了实现梦想,叶芽拒绝在养鸡场下蛋,很快,她被当成废鸡,先被主人赶出养鸡场,又被宠物们赶出梦寐以求的院子……
困境中,一只绿头鸭向叶芽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叶芽摆脱黄鼠狼,走出院子,重新开始全新独立的生活。叶芽深深喜欢绿头鸭,在绿头鸭失去伴侣后,叶芽、绿头鸭和他的宝宝组成了一个怪异而幸福的家庭。
然而,厄运再次降临……绿头鸭为了保护小宝宝而失去了生命。她独自艰难地生存,抚养她孵化的小鸭……当黄鼠狼又一次扑向她,用两排利齿咬住她的脖颈,叶芽带着母爱飞向蓝色的天空……
梦想与心酸相伴,梦想与幸福相连,爱与被爱,生命与责任……
这部著名的童话作品深深地感动了我!
我喜欢老舍先生的作品。由于他非常正视儿童的健康成长。无论是披发文集仍是小说集,都是我们很好的精神食粮。无论是写动物、植物,或者是写风景,都能写得炉火纯青,栩栩如生。可见他是多么的观察入微。《母鸡》这一篇就是如斯:
文章以母鸡为主人公,以母鸡的感情变化为线索,通过描写母鸡前后详细细微的动作变化,歌颂了母鸡母爱的伟大和奉献精神。
文章前半部门描写的母鸡懦弱、务实:它会“没有理由的”有时从前院咯咯叫到后院,有时是'“细声细气的似乎有什么心事似的",颤颤微微的,顺着墙根或沿着田埂,那么扯长了声"如怨如诉";它会永远"不反抗"公鸡,却会欺负那些忠厚的鸭子。可后半部门却写了它的勇敢,慈祥:每当一个鸟儿飞过或是什么东西响,它会“立即警戒,歪着头听,挺着身子预备作战”;看看前后,咕咕的警告鸡雏“马上集合”;一有好吃的就会叫儿女们吃。结果鸡雏的肚子都圆圆下垂,它却消瘦了许多;有大鸡来抢食,它一定出击,(.)连至公鸡也“怕它三分”;它教鸡雏啄食、掘地,用土洗澡。还会“半蹲着”让鸡雏们挤在它的翅下,胸下,“得一点暖和”,或爬到它的背上啄它的头或别的地方,它却"一声不吭”。
它负责、慈祥、勇敢、辛劳。正由于这样一个“伟大的鸡母亲"形象,让老舍先生也从讨厌转化到了尊敬母鸡。是啊!它伟大,由于它是母亲。一个母亲必定是个英雄。我也喜欢这个伟大的”鸡母亲“!
今天,我学了老舍先生的《母鸡》的课文。
“我”一向讨厌母鸡,有时它不停地叫,叫得“我”心烦,有时它颤巍巍地叫,叫得“我”心里发毛。它并不反抗公鸡,却欺负那忠厚的鸭子。可是现在,我看见它带着一群小鸡走来走去,碰到危险,它勇敢的冲锋在前,保护小鸡;找到食品,它退居一旁,看着小鸡吃食品。几天过去,它倒清癯不少。“我”再也不敢讨厌母鸡了。
碰到危险时,是怎样的气力让它勇敢的冲锋在前?无论敌人是黄鼠狼仍是老鹰。找到吃的时,是什么让它饿着肚子,却将食品给小鸡吃?是母爱!母鸡之所以变得慈祥勇敢,这一切都要归功于爱。
爱能创造出奇迹,地震时,它可以让荏弱的母亲像桌子一样的卧着,保护身体底下的孩子;着火时,它可以让年老的奶奶扔出孙子,自己葬身于火场之中。
那些为了保护孩子而逝去的母亲们,请答应我向你们致敬。
今天,我读了《母鸡》这篇文章。固然只是一只母鸡,却在这严寒的早晨让我感触感染到了一丝丝暖和。
母鸡,一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小家伙,但我喜欢上了它。作者讨厌母鸡。讨厌它欺软怕硬,欺负忠厚的鸭子,永不反抗公鸡;讨厌它下蛋时“咯咯”的叫,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它的成绩……但母鸡生了小鸡后就不大相同了。只要听到一点消息,它就立即把小鸡保护起来预备作战,捡到一点食品也会先给小鸡吃,假如有公鸡来抢食,母鸡也会啄它。它天天不厌其烦地教小鸡啄食、掘地,有土洗澡……下雨时,母鸡会半蹲着给小鸡遮风挡雨,就算小鸡啄它,它也一声不吭。小鸡长大了,而母鸡自己却削瘦了不少。
是什么给了母鸡这么大的勇气?是爱,是母鸡对小鸡的关爱。它用爱保卫了一个做母亲的责任。它负责、慈祥、勇气、辛劳,由于它爱自己的孩子,母爱是伟大的,宁愿牺牲自己,也要保护自己的孩子。就像算小鸡啄它,它也是幸福的。再想想自己的母亲何尝不是这样呢?就算自己穿不好,吃不好,也要自己的孩子吃好,穿好。
我觉得一个母亲必定就是一个英雄。
平时学习写作文是很平常的事情,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想象力,而好的作文不仅措辞得体还会让人读者感同身受,如何写出高质量的作文呢?以下是由我们为你整理的《鲁滨孙读后感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今天,我在家里看了一本叫《鲁滨逊漂流记》的书,这本书里的主人公鲁滨逊的精神使我感动。
《鲁滨逊漂流记》是18世纪英国着名小说家丹尼尔笛福的代表作。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鲁滨逊一心要遨游四海,不顾父母劝阻,离家做了船员。后来又因种种事情使他漂到了一个无人的荒岛上。他凭着自己惊人的毅力和顽强不息的劳动,在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并搭救了一个土人,让他做了自己的仆人,后来在船长的帮助下返回英国。
鲁滨逊之所以能够在荒岛上生存,靠的是一种信念、毅力和精神。笛福塑造的鲁宾逊是一个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他不仅具有人类的优良品质,如勇敢、智慧、意志坚强和热爱劳动,而且还具有一个“理想的”资产者所应有的一切特征:实干精神、清教徒的宗教信仰和严谨等。
我们生活中就有很多这样的人,就比如感动中国的刘伟,他10岁时因触电意外失去双臂,伤愈后他加入北京市残疾人游泳队。后来因高压电对于他的身体细胞有过严重的伤害,不排除以后患上白血病的可能,所以他无奈放弃了体育。此时一个从小藏在他心里的梦改变了他的人身轨迹,从小就梦想着能成为钢琴家的他,放弃体育,学习钢琴。但学琴也并不是一路顺风的,他靠着自己惊人的毅力和一颗顽强的心,经过了重重困难,最后成功了。我们每个人只要不放弃,什么事都可以成功!
暑假,我认真看完了《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读完后让我感慨不已,受益匪浅。
英国小说家笛福的《鲁滨孙漂流记》描述了主人公漂流海岛,战胜困难,艰苦创业的故事。主人公在孤岛上种庄稼,搭木屋,经历千辛万苦,艰难地生存下来,最后于1687年回到阔别35年的英国。
不管多么困难,也要有活下去的意志!当我恋恋不舍地读完最后一句话,读完了这个情节跌岩起伏的故事后,我真的被震撼了,那是一种心灵上的震动。一个个问号不由得萦绕在我心头,如果我是鲁滨孙,我会怎么样呢
如果我是他,当船在暴风雨后失事的时候,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远航吗?不,如果可以选择,我想我不会去接受那个充满困难和挫折的生活,因为我没有那份自信。
如果我是他,当独自这一人置身于荒岛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重燃生活的希望吗?不,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作文不会像他那样积极自救,顺时应变,因为我没有那种能力。
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同自己的同类开宴会时,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站起来,同他们搏斗吗?不,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胆小无能。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再走上社会,父母、亲人、学校、社会为我铺设了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路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困难,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其实我根本没有咀嚼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浸在蜜糖水中长大的。然而,一帆风顺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现在的生活是多么幸福。
一本好书能拯救一个人。我百分之二百地相信这句话。书中向我展示了鲁滨孙自信自立、自强自尊、永不满足和不甘平庸的精神,告诉我要学习鲁滨孙那样,靠自己的诚实、善良、智慧和坚强,去创建,去开拓,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鲁滨逊因出海遇难,漂流到荒无人烟的岛上,并坚持在岛上生活了28年,克服了种种困难,终于获救,回到了英国。
鲁滨孙最令我敬佩的是他顽强的精神。他乘船途中发生意外,船翻了,同伴都死了,只有他一个人被冲上岸。他却并没有绝望,他顽强的内心和强烈的求生欲望使我感到震撼!这也为他生存下来提供可能;当他在岛上定居下来后,食物很快吃光了,但他并没有坐着等死,而是去打猎,去捕鱼,靠自己的劳动,顽强的生存了下来;当鲁滨孙在岛上发现野人痕迹时,没有吓的腿软,向他们屈服,而是凭着内心的顽强,智慧和勇敢,赶走了野人,还教化了“星期五”。这样顽强的人,怎么不值得我佩服呢?鲁滨孙说过:“我们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也绝不能放弃希望,有时候希望往往就近在眼前,比我们想象的还要近得多。”整本书,我都感受到主人公顽强不屈的精神,他遇到困难,并没有屈服,而是想方设法去克服,这十分值得我学习。
其实,还有一些人也有着和鲁滨孙一样顽强的品质。比如说:我所崇拜的贝多芬就是一个典型。他的晚年耳朵失聪,却凭着顽强的意志做出了一首又一首的名曲。而我自己,又是个活生生的反例。当初在学习自行车时,因为摔了一跤,破了点皮,说什么都不肯再练。因此,直到现在,我骑自行车都不怎么好。我觉得,在这方面,我确实还有待提高。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真正的绝境,有的只是绝望的思维。”这是我很喜欢的一句话。鲁滨孙不正式同这句话说的一样,在他的字典里,没有“绝望”,“放弃”这两个词,他不这是我的榜样吗?这位幸存的顽强者,这样令人佩服的顽强,深深的吸引了我。
读了《鲁滨孙漂流记》这篇课文,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因为我的心灵被勇敢者鲁滨孙感动了。于是,我去书店买了一本原汁原味的《鲁滨孙漂流记》,这是为了表示我为他的崇拜感激之情,是因为鲁滨孙的坚定的勇敢和不屈的信念。
刚一买回家,我就废寝忘食的读了半个星期,故事大概讲的是又一次鲁滨孙去航海,不幸的是中途大轮船被大风掀翻了,同船的同伴都被邀请到地狱做客去了,幸运儿——鲁滨孙被大海浪推到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第二天天刚亮不久,太阳在海里笑红了脸。鲁滨孙的肚子已经在唱歌了,鲁滨孙在荒岛上找了一遍一点食物也没找到,于是冒着生命的危险到离小岛不远的船上去寻找食物,不但带回了食物和很多金钱,而且还带回了一只被水淹的奄奄一息的狗和两只湿漉漉的猫,肯定是带回来谈心和解闷而已。
为了生存,鲁滨孙把麦子反复种收了四年,把打来的山羊养起来,还救了野人“星期五”。有一天,野人“星期五”把鲁滨孙叫醒,去与叛变的水手决斗,“功夫不负有心人”,二十八年后终于回到了祖国的怀抱,回到了文明社会。现在,我对鲁滨孙的崇拜精神与日俱增,我真希望自己也能成为像鲁滨孙一样的大英雄,因为鲁滨孙创造了一个神话,一个勇敢者创造的神话,更让我懂得了在人生的道路上有成千上万的困难、挫折正等着我们,为了冲破黑暗的唯一方法是认真学习,才能把困难打败,才能迎来春光明媚的明天。
在我悠长的读书史中,有许多书令我难忘,其中的《鲁滨逊漂流记》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它讲述的是:鲁滨逊偶然遇到一次机会,踏上航海的征途,但在第二次航行中遇到了海盗,成了海盗的奴隶,在一次捕鱼中他趁机逃走了,并进行了第三次航行,不幸的是他们的船被暴风雨给打翻了,他漂流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小岛上,船也飘到离岛很近的地方搁浅,他依靠船上残留的东西顽强生活了两三年后被一艘大船接走,终于回到了故乡,并靠着以前买的巴西种植园发了一笔财,成了富翁。
我非常佩服他。因为他的种种优点:
在他遇到困境时,总是冷静下来思考。不管自已多么身陷绝境,他也充满自信,与命运做抗争。
正是他不为现状而满足的态度,让他在荒岛上生活了下来,并且努力把现状改变成自己想要的样子!
正是鲁滨逊毫不气馁,勇于实践的精神,让他成为了一个富翁,我们要学习他的精神。
读了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让我想起一句话:知识就是力量。鲁滨逊能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独自生存二十八年,靠的就是他的智慧和劳动:假如他不去劳动,那么他只有被食人族吃掉的'可能;假如他没有知识,那么他只有在荒岛上病死的可能。
鲁滨逊用自己的双手在荒野中搭帐篷,掘山洞,打围墙,为自己筑起一个安全坚固的“城堡”,免受食人族的侵害。有了住,还得有吃。从船上运下来的食品虽然不少,但确是有限的,如果不自力更生,就会坐吃山空。于是鲁滨逊又开始自己种庄稼,圈养家畜。荒岛上的天气变化无常,鲁滨逊上荒岛的第一年就病倒了,病得很重,一天到晚都昏昏沉沉。这是他运用了巴西人无论得什么病都不吃药而吃烟叶这个实例,成功地救了自己一命。
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让我感到人类的智慧是无穷无尽的。有了智慧和劳力,在一个荒岛上生活二十八年也不是什么难事。
《鲁滨逊漂流记》,一本让人惊叹人类智慧和勤劳的巨大着作,让人惊叹生命的美丽。
编辑按照您的意愿,为您准备了以下的“小母鸡作文”推荐。写作技能的提升需要有明确的思维模式和通顺的语言表达,作文成为了我们展现美感和艺术上的表现场所。日常生活中,多背诵一些优秀的作文不失为一种很好地提升写作能力的方法。您还记得哪些让您难以忘怀的优秀作文吗?
有一只母鸡,它很想飞上一望无际的天空。于是,它每天都练习飞翔。
有一天,母鸡像往常一样练习飞翔。它的翅膀用力拍打,双脚一蹦,你们猜猜发生了什么?对了,母鸡飞起来了!
那一刹那,连母鸡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母鸡用力拍打翅膀飞了起来。它飞啊飞啊,飞过大海,飞过高山,飞过草原。最后,母鸡落在了森林里的一棵树枝上。一只啄木鸟也停在了同一棵树枝上。啄木鸟问母鸡:母鸡,你怎么飞上树了?母鸡回答道:我也不知道,今天早上我才发现我能飞。于是它们一起飞翔在蓝空中。
忽然,它们发现了一只老鹰正在打几只小鸟。啄木鸟被吓跑了,可母鸡却勇敢地冲过去拦住了老鹰。那些小鸟得救了。母鸡看到小鸟们都飞走后,转身也逃走了。老鹰还没反应过来,母鸡就已经飞得无影无踪了。
从此,勇敢的母鸡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转眼间,母鸡就已经周游了半个世界了。
一天,小猪淘淘买了一个气球,它得意地吹呀吹,突然,气球嗖地一下子被吸进了小猪的肚子里,小猪的肚子越来越大,小猪害怕的直喊:救命呀!救命呀!
只听见呼噜一声,小猪像氢气球一样飞了起来。
小猪紧张地说不出话,紧紧地闭上眼睛,风儿在它的耳朵旁边呼呼的吹过,这时,小猪把眼睛张开像一条缝,白云在它旁边变魔术,小鸟在它旁边叽叽喳喳的唱歌,小猪的心平静了下来。
小猪飘呀飘,它飘过城市上空,小猪看到了高楼大厦,好像小猪搭的积木一样,看到了海里的海豚。海豚跳了上去又下来,感觉好像鲤鱼跳龙门,沙滩上的人好像一只只小蚂蚁一样爬来爬去。
小猪飘呀飘,飘过了美丽的果园,小猪感觉自己比大树还高,那里很多水果,苹果好像小小的太阳,有黄澄澄的香蕉,好像一个个小小的月亮,有紫盈盈的葡萄,好像一个个小小的球组在一起。
小猪淘淘飘呀飘,飘到了东方明珠塔上面,东方明球好像小猪的军事基地一样,不一会儿看到了人们进入东方明珠,好像蚂蚁运食物一样,还有人看守东方明球,好像蚂蚁军人保护军事基地。
忽然,砰,气球爆炸了。小猪淘淘飞快地掉了下来,突然有人叫宝贝,宝贝,这时,小猪醒来了原来是在做梦呢。
外婆家有只小母鸡,火红的鸡冠、美丽的身子,好看极了。
这几天我一直在观察它。我发现它的小脚丫很细并且很长,像一个小姑娘的手,一看就知道是一位长跑健将,我一接近一点的时候,它就马上跑走,害得我追了半天也没追上它。它就连吃饭的时候也四处张望,小心翼翼。害我解释道:我这是为了写日记在观察你,又不是要把你炖成鸡汤。话一说出来,大家哄堂大笑。它的爪子只有四只,它的羽毛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五彩缤纷,有红的、黄的、绿的它吃东西时也很奇怪,左边啄几下,右边又啄几下,它的速度很快,一到外婆喂米的时候,它就以迅雷不及掩耳冲过去,好象一年没沾过食物呢,其他小鸡只好站在旁边干瞪眼。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小母鸡快要长成大母鸡了。可爱的小母鸡,你快快长大吧,我们还等着你下蛋呢!
一天早晨,阳光明媚、晴空万里,小母鸡在小树林里哼着愉悦的小曲儿散步。忽然,她看见一只黄鼠狼迎面大摇大摆地走来。她心想:不好,是黄鼠狼!我得赶快逃。
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反方向跑去,遇到了小狗。小母鸡连忙说:“小狗,小狗,快救救我,黄鼠狼正向这边走来呢!你有什么办法躲开她吗?”小狗不慌不忙地说:“你只要学我‘汪汪’地叫两声,就能把他吓跑。”小母鸡心里乐开了花,没想到办法如此简单,于是就试着学了几下,可是叫出来的声音却是“叽叽”。小母鸡束手无措,无奈地说:“这太难了,我还是继续跑吧。”
小母鸡跑啊跑,又遇到了小蚯蚓。小母鸡急忙说:“小蚯蚓,小蚯蚓,快救救我。你有没有什么办法,能不让黄鼠狼捉到我呢?”“你只要学我钻进土里,就好了嘛。”小蚯蚓满不在乎地说。可小母鸡怎么能钻地呢?母鸡满脸绝望地说:“我还是逃跑吧。”
小母鸡跑呀跑,又遇到了小猫。小母鸡气喘吁吁地问:“小猫,你知道怎样才能不被黄鼠狼叼走吗?”小猫温和地回答说:“你可以回家呀,家里有主人护着你呢。”小母鸡这才恍然大悟,一拍脑门说:“谢谢你,小猫。我怎么一直就没有想到呢!”
说完,小母鸡便开开心心地回家了。回到家,她就关上大门,躲进了既温暖又舒服的被窝里,小母鸡窃喜着:我关上门躲起来,这样黄鼠狼就找不到我啦!
鸡妈妈正在孵小鸡,忽然,一只红色的小母鸡从蛋壳里噌地一下子跳了出来。扑扇了几下翅膀,扑棱棱地飞上了高空。鸡妈妈和刚孵出来的其它小鸡都惊呆了,这只红色的小鸡居然一生下来就会飞!好一会儿,鸡妈妈才反应过来,它冲着空中的小母鸡大喊道:孩子,你快下来,别摔了可是,小母鸡仿佛没听到似的飞走了。
这只会飞的小母鸡,身着红艳艳的外衣,金黄色的小尖嘴,再加上一双轻快有力的翅膀,看起来美丽威风极了。它飞过绿油油的麦田,又飞过奔流不息的河流,来到了一片茂密的树林里。这时,小母鸡突然觉得好饿啊!它看到一只啄木鸟正在树干上捉虫子吃,就飞过去,说道:能给我吃点虫子吗?我饿了!啄木鸟瞪了它一眼,说道:饿了就自己去想办法,不要靠别人!小母鸡伤心地飞走了。
这时,它又看到一只燕子衔着一条小虫子正忙着往回飞,就飞上前去,对燕子说:燕子阿姨,我饿了,你能把虫子给我吃点儿吗?燕子和蔼地笑道:我家里也有两个孩子正等着吃饭呢!你也快回家去找你的妈妈吧!说完,匆忙地飞走了。
小母鸡又累又饿,它只好拼尽全力地飞回到鸡妈妈身边,鸡妈妈正在到处找它。看到它,鸡妈妈激动地抱住了小母鸡,立刻从怀里掏出好几条虫子喂小母鸡吃,并喃喃地说:回来了就好,饿坏了吧?多吃点!小母鸡边吃边流着热泪。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小母鸡从此再也不乱飞了。它明白了:即使有再美丽的外表,再好的天赋,也需要在爱与关怀中慢慢长大。
爸爸的朋友寄来了一个箱子,我以为箱子里面是一只小兔子,可当我打开箱子时,发现里面竟然是六枚鸡蛋和一只母鸡。
爸爸把箱子搬到了二楼的最后一个房间,又把鸡蛋放到了母鸡面前,母鸡就用头把鸡蛋滚进了鸡窝里,然后坐到了鸡蛋上。爸爸说,母鸡这是要孵小鸡了!
我和弟弟等了五天,小鸡终于孵出来了。刚出壳的小鸡长得很奇怪,他们全身湿湿的,都没有毛,大大的眼睛凸出来,合着的眼皮都是透明的。我只看了一下就跑到楼下了,心想,小鸡一点都不可爱。
又过了五天,我再去看小鸡时,它们身上的毛全长出来了。你看,它们的毛是黄色的,就像一个个毛茸茸的小圆球;它们的眼睛黑黑的,黄色的嘴巴尖尖的。爸爸拿来虫子喂它们,可是,我看着它们的时候,它们都不肯吃,我走了以后它们才开始吃。
这时,母鸡在院子里吃玉米,爸爸就把母鸡抱到楼上去了。小鸡们看见了母鸡,开心地在母鸡身边跑来跑去。
现在,我才觉得小鸡们很可爱!
从前有一只小母鸡,她看到鸟儿们在天空中自由自在地飞翔,想到自己却只能在地面上奔跑,而且速度非常慢,心里羡慕不已,只要鸟儿从她面前飞过,她都会眼巴巴地盯着它们。
直到有一天,小母鸡下定决心学飞,她想:我们鸡和鸟儿那么像,只是翅膀短了些,身子胖了点,只要我减肥,再多多练习飞行动作,就一定能飞起来!从这天起,小母鸡每天都练习飞行,而且吃的饭也比以前少了一半。眼看着小母鸡越来越瘦,鸡妈妈心疼地说:孩子,我知道你很想飞,可我们鸡天生就不会飞,不管你怎么努力,都是飞不来的,可别饿坏了身子!小母鸡虽然觉得妈妈说得很有道理,但她还是想努力,她不想半途而废。
有一天,众神之首宙斯不经意间,往人间一望,发现了正在努力练习飞行的小母鸡,他决定让小母鸡实现梦想,便大手一挥,一片树叶落到了人间。这片树叶飘呀飘,飘到了小母鸡的背上。这天,小母鸡和平常一样出门练习,不料她扇扇翅膀就飞起来了。她用欣喜的眼神,在天空中看着广袤的大地,波涛汹涌的浪花就像大地的卷发,那凹凸不平的山脉,就像大地的手臂世界是多么美妙啊!
小母鸡飞着飞着,碰见了一只喜鹊,喜鹊惊叫道:天哪,居然有只会飞的鸡,你太厉害了!小母鸡很高兴,她和喜鹊拥抱在了一起,因为没有扇动翅膀,她们迅速下坠,在快掉到地上的时候,喜鹊推了小母鸡一把,她才反应过来,赶紧快速扇起了翅膀,飞了起来,她想:幸亏喜鹊提醒了我,我差点儿就要摔死了,真危险!
小母鸡和喜鹊告了别,她继续在天空中遨游。从远处飞来一只老鹰,他打量着小母鸡,想到:哈哈,我正好饿了,美味的午餐送上门了!他一边笑一边向小母鸡冲去,小母鸡看见了迅速逃跑,可她怎么飞得过老鹰,眼看就要难逃厄运,就在千钧一发之际,一群大雁从远方飞来,它们赶走了老鹰,还保护着小母鸡回到了自己的家。
后来,小母鸡生了鸡宝宝,她总会告诉自己的孩子:你们以后千万不要学飞,天空上危险的事情很多,我就差点被老鹰吃掉哩!
鸡妈妈有一大群孩子,它们一天天慢慢地长大。
鸡妈妈把它们召集在一起,对它们说:“孩子们,你们都长大了,得学会
工作了,从现在开始,公鸡学习打鸣,母鸡学习下蛋。”
从此小公鸡们每天努力练习打鸣,小母鸡们也努力学着妈妈下蛋。
有一只最小的花母鸡,它长得很漂亮,从小被哥哥姐姐宠着,对于妈妈所说的话,它不屑一顾。它总是想:“哼,我长得这么漂亮,大家都喜欢我,下蛋那么累,那么费力的事情,我干嘛要去做呢?”
没多久,公鸡们都学会了打鸣,母鸡们也开始下蛋。而小花母鸡却每天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悠闲的过着它的日子。
终于有一天,主人拿着一把刀说:“就是那只漂亮的母鸡,好吃好喝的养了它那么久,却不下蛋,留着它也没有什么用,只会浪费粮食,杀了它算了。”
这一刻,小花母鸡才明白自己的错,可是已经晚了,主人已经举起了他手中的刀。
早上,当妈妈出门后,她吩咐我看护的那只新来的小母鸡,竟然扯断绳子逃到外面。
我找来一根棍子,拦住它的去路,可小母鸡不往回跑,还试图冲破我这道“防线”。我丢开棍子,扑了上去,可是扑了个空,小母鸡趁机躲在两块石头中间的缝隙里。机会来了,我蹑手蹑脚地走近它,双手夹击,可是,小母鸡狂乱地扑腾着翅膀跑掉了。这可恶的小家伙!
这时,它混进了鸡群,我一下子认不出它来。我想了一会,急忙冲进厨房,从米缸中抓了一大把米,撒在地上,别的鸡都冲过来抢食物吃,只剩它在那装模作样,不敢接近我。呵,露馅了吧!我悄悄靠近,准备来个“饿狼扑食”。但是它似乎早有防备,我往东,它偏往西,我向西,它又偏往东。看不出来,这家伙竟然身手这么矫健,我被它搞得浑身脏兮兮的。
突然,一个完美的计划从脑子里蹦出来。我回家翻出了一张废弃的网,捏在手中,藏在身后。我在距离小母鸡不远的地方蹲下来,一边慢慢向前移动,一边“咕咕咕”地学鸡叫迷惑它。我渐渐地接近它,在剩十几厘米的时候,我忽然站起来,把手中的网抛了出去,小母鸡在网里上蹿下跳的,我赶紧把网口一缩,把它悬空提起。这家伙,终于束手就擒了!
哈哈,可以向妈妈邀功去了。不过,我可不能让妈妈看见我现在的狼狈样。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森林里,住着一只小母鸡,她是一只会飞的小母鸡。
有一天,她在森林里悠闲地散步,一会儿飞到灌木丛上,一会儿飞到树枝上。这时,她发现了一只正在觅食的小鹰,就想与小鹰比高一随笔谁飞得快。她走过去,对小鹰说:明天上午,我去你家,咱们看看谁飞得快。小鹰不屑地瞪了一眼小母鸡,心想:比就比,谁怕谁?他说:没问题,明天就让你见识见识我的厉害!
叙事作文第二天上午,他们约好从小鹰家飞到河边的柳树上。他们请来大象和两只小鸟做裁判,大象在起点,两只小鸟在终点,看谁先到达终点。这时,大象大喊一声:预备,飞!小母鸡和小鹰扇动翅膀,像离弦的箭一样冲出了起飞线。小鹰拍了几下强壮有力的翅膀,就飞了起来,接着他展开翅膀,在空中滑翔。小母鸡也用力拍着翅膀,一会儿飞上去一点,一会儿又掉了下来,怎么也跟不上小鹰。这时小鹰已经飞到了终点,小母鸡还没飞到一半呢!小母鸡不服,约定两年后再来这里比赛。
小母鸡想飞得比小鹰快,就经常观察小鸟飞行。她发现飞行需要宽大有力的翅膀,于是她除了吃饭和睡觉,便一直练习飞行。不管狂风暴雨,白雪皑皑,烈日炎炎还是飞沙走石,都阻挡不了她。可小鹰认为自己有飞行天赋,就天天好吃懒做。
两年过去了,到了比赛那天,小母鸡变得精瘦了。第一名肯定还是我的!小鹰骄傲地说,我可是有飞行天赋的。小动物们也认为小鹰会赢得比赛。
三、二、一,开始!大象喊道。小母鸡张开翅膀,小鹰大吃一惊小母鸡的翅膀竟然比他的还大。他们像换了人一样,小母鸡拍拍翅膀,开始在湛蓝的天空中自由地滑翔,小鹰却怎高中作文么使劲都飞不起来,只能用力扇着翅膀。小母鸡很快到了终点,大家一点都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小鹰觉得自己在做梦,怎么会飞不过小母鸡呢?原来,是因为他太久没有锻炼过翅膀,所以连令他骄傲的天赋都荒废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骄傲使人落后,谦虚使人进步;只要努力,就会成功。
姥姥家养了五只小母鸡,它们非常勤劳,每天都下蛋。星期六这天,我到姥姥家去玩了。中午,姥姥说要把鸡放出来跑一跑。笼子门一打开,小鸡们争先恐后地跑了出来。我一看,笼子里有五个大大的鸡蛋。这时,我拿了个玉米棒一粒一粒地扒给小母鸡吃,它们你争我抢互不相让,小母鸡们好像在说:“给我吃,给我吃!”我一边喂它们一边观察,只见小鸡们的羽毛是红色中夹杂一些白色的,尖尖的嘴,红红的鸡冠,两个小眼睛像两颗小黑豆,它的嘴巴底下有两片“小耳垂”,头部两边还有两个小耳朵呢!它的黄黄的小爪子很健壮。我正看得入了神。突然有一只小母鸡腾空而起,来啄我的玉米棒,吓了我一大跳。一会儿,它们又跑向一堆碎蛤壳吃了起来。听姥姥说:“小母鸡吃了蛤壳以后生出来的蛋,蛋壳就坚硬。”小母鸡还吃小草,各种各样的小虫子等。我心里想:小母鸡,你们可真不简单呀!
咯,咯,咯,一踏进爷爷家的菜园就听到这清脆的声音,我想:准是爷爷养的那三只可爱的小母鸡在菜园里撒欢呢。好奇心使我迫不及待地想寻找到它们。
眼前是一大片绿油油的黄豆秧,在这么大的一片黄豆地里找这三只好动的小母鸡,还真有大海捞针的感觉。可我心有不甘,就弯着腰,蹑手蹑脚地探头探脑找起来,却仍不见踪影。当我正在黄豆地边上呆站着灰心时,又传来几声咯咯咯。我侧耳听着,辨着,觉得声音又像是从左侧房子附近传出来的。我心里一喜,它们肯定是趁我不注意的时候换地方躲起来了!我立马改变方向,找向房子,终于在水槽底下找到了它们的踪影。
呦!就是这三个小绒球。它们见到我后立刻紧张起来,咯咯咯,咯咯咯,叫声显得更短促了,分明带着几分不安。想向外冲,又不敢冲出来,原地磨蹭了一会儿,最后紧紧地挤在一起,就再也不动了。我仔细端详起它们的样子来了。哈哈,多日不见,小母鸡变胖了许多,黄绒毛有些淡了,腿显得更短更细了,模样看起来很是憨态可掬。我太喜欢它们了,禁不住伸出手要去抚摸一下柔柔的绒毛。它们便惊恐地互相挤着,不停地叫着。我赶紧缩手,静静地蹲着,注视着。
小母鸡,快快长大吧,希望下次到爷爷家的时候我还能再见到你们可爱的模样哦。
我们整个学习生涯都有作文这一项。写作文可以提升自己的表达能力,写好一篇作文是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心思和精力的,我们从那些方面可以看出作文是否优秀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红与黑读后感作文精选6篇”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的《红与黑》这本书终于读完了!在断断续续历经两周的阅读时间里,我被书中的故事情节和精彩的言语表达彻底吸引住了。书中描写主人公于连在红与黑的道路选择上进行了痛苦的挣扎,但其中终极目的,都是想无所不用其极地跻身于上流社会。
此书,时下读来也极具时代意义,书中所描写的于连的奋斗过程,正是当今时代年轻人奋斗的一个缩影。主人公于连,终其一生都在为了脱胎换骨而奋斗,但终因其下层阶级的身份,使其使尽浑身解数所换来的高贵身份,始终都带着某些乡土的味道及落伍的时髦。
我认为书中的三个亮点深深吸引住了我,首先是于连在跻身上流社会的途径选择上,是选择做一名声显赫的红衣主教,还是做一个像拿破仑那样有胆有识的大将军,产生了思想上的激烈斗争冲突,使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其次就是在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奋斗中所遇到的两次至诚至真的爱情,这也深深地打动了我,以致我看到如此忠贞不渝的爱情,几次为之热泪盈眶,也许是因为它太可贵了!
下面我们来着重说一下此书中的语言描写,本书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著名文学家、翻译学家张冠尧译。书中的语言描写,彰显出译者极深的翻译功利,以及文学的二次创作能力,语言表达在忠于原文的基础上,尽可能的使文字优美流畅。通过文字把主人公于连的细腻心理刻画得惟妙惟肖、准确生动活泼,仿如一个活生生的于莲尽现眼前。由此也让我进一步认定,人民文学出版社所出版的书的质量。
其实这本书,在早年间就读过几次,但由于各种缘由,都没有读完整,以致对此书只知其是一部名著外,对其被称为名著的意义没有一个真正的理解。
那些没读过此书,或者像我一样由于各种原因没把此书读完整地的朋友去读读此书吧,它会让你明白什么是至诚至真、至死不渝的爱情,什么是自己想要的生活,生命的真正意义何在。。。
《红与黑》这本书最先吸引我的就是书名。这里的“红”代表了什么,“黑”又象征了哪些事物?强烈的好奇心使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看了起来。
读完《红与黑》以后,我终于明白了红“代表流血和牺牲,而“黑”则意味着黑袍和教会。小说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性格复杂的人。他既真诚又虚伪,既痛恨贵族,又渐渐同流合污,他喜欢坦率自然,但背地里又耍尽花招……作者不惜笔墨,通过主人公内心世界的详细描写,把变化莫测的人心展现得淋漓尽致,写出了一人千面的真实;打破了传统小说中的人格设定:好人就是好人,坏人就是坏人,善恶分明。相反,于连却亦善亦恶,亦真亦假,时好时坏,而且还有一颗敏感的自尊心。这跟他的家庭背景和当时的年代有着紧密的不可分割的关系。于连出生在一个木匠家庭中,饱受父亲的摧残,何况他还置身于那个复辟当局统治的腐朽和黑暗之中,导致他拥有了极其敏感的自尊心,从小产生的自卑感造就了他的高傲,高傲到不愿受别人一丁点儿责备。他的高傲和不可一世使得他的野心越发不可收拾。他的野心和自尊心某种程度上也为他赢得了一定的好处,但是过于追求自尊心和面子,最后踏上了一条与反动当局同流合污的道路,与自己最初的梦想渐行渐远,直到最后被送上断头台才恍然大悟。他明白了自己的过错,也有机会被放出来,但他始终不肯向“黑”低头,最终惨死在了断头台下。不过我想于连应该不后悔,因为他在生命最后的时刻说出了战斗的宣言;这一次,他站在了普通大众这边,控诉了阶级不平等,控诉了庭上所有的贵族,更控诉了当时的统治阶级;这一次,他毅然决然地放弃了“黑”色的道路,选择了“红”色的道路,用自我牺牲做出了最后的反抗,吐露出了普通大众的心声。
《红与黑》是一本享誉世界、传世百年的文学名著。
马克思曾说过:资本主义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重新阅读《红与黑》又给我带来不一样的体会。
《红与黑》被誉为灵魂的哲学诗,作为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红与黑》对于19世纪上半期法国风起云涌的各方斗争和矛盾都展现得颇为深远,贵族、大小资产阶级、教会人士一个个的粉墨登场,人民的痛苦,平民的反抗,埋藏在无奈下的爱情,渗透了利害关系的亲情,潜伏在表象下的实力的交战刻画了当时整个社会的风貌。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
这本书主要是写有为青年于连在市长家做家庭教师时与夫人互生情愫,事情败露之后逃离市长家前往神学院学习,后来他得到了侯爵的赏识并与侯爵的女儿互相喜欢,但是市长夫人的一封信是于连的事业一落千丈,于连一怒之下向曾经所爱的人开枪,被判死刑。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形象不过于市长夫人,她身为市长夫人,对市长这类追求权贵的人毫无好感,所以他把精力全部放在教育三个孩子上,这也为后来他疯狂地爱上年轻小伙于连埋下了伏笔。除了金钱,权势,勋章的贪欲以外,对于一切都是麻木不仁的这句话直接让夫人对趋炎附势之人的鄙弃形象跃然纸上。在我看来市长夫人就是这部小说中的明事人。
在我看来市长夫人就是这部小说中的红,而其他人这部小说中的黑,想在现实中一样,一滴红色不还染红一片黑色,而一片黑色则会吞噬红色。在小说之中我认为于连则是差一点就被市长夫人同化的黑色,而他在与玛蒂尔德的交往中,玛蒂尔德没有同化成功,而恰好于连就被赐死,这一情节时间跨度大,小说也写的行云流水,在于连的事业线上布满伏笔而这些最终都会指向于连的死亡,之所以这部小说中于连会死,是因为他必须死,因为他正处于红黑交界处,就算成片的黑色不赐死,我想于连也会自杀。在小说之中于连一怒之下枪击市长夫人,因为他的事业在飞黄腾达中一落千丈,之后他与市长夫人和解。不难想象如果于连还活着,他就不得不在爱情与事业,红与黑中选择,他必定将枪口对准自己。
不难类比我们也在红与黑之间徘徊,我们都是于连,现在的认真学习无非是为了未来的出人头地,为了以后过上好日子,当然这并没有错,我们在黑色之中会感到高人一等的愉悦,但时间一长我们就会感到空虚,力不从心。身处红色之中我们会感到时间段缓缓流过,觉得每天是如此的充实。我们在学习中成长也在学习中疲惫,纵使我们正学着跳出黑色,但都被自己内心的一丝贪欲拉回现实。
这也许是我们永远跳不出的颜色。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却是一部“政治小说”。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
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
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了《红与黑》后,我越发明白了在阶级社会中金钱门第的至高无上,于连是一个才华横仪的知识青年,如给他一个舞台,他会锋芒比露的,为社会作出贡献,可是那个社会如同一个染缸漫漫的熏染他,使他为了自己的;理想不得不同流合污,然而,他的地位,家族使他不能被统治阶级所接受,等待他的只有被排挤直至死于阶级的血枪中,他真爱着雷德那夫人,然而为了事业,他不得不选择放弃。
红和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品。司汤达又译为斯丹达尔,本名玛利伯特小熊,自1830年7月改革后就一直在政府部门任职。他死前悄无声息,在文学界上压根沒有容身之地。可是就这样一个人,写下了让世界最知名的的作家、抨击家都特别感兴趣的著作。可以说,斯丹达尔彻底是凭着这本书便在中国文学史上获得了基本上和巴尔扎克并列的部位。
《红与黑》是荷兰甚至欧洲地区现代主义的奠基石作。小说集关键便是叙述了于连索美的这个人,以他与2个女主角的爱情为主导线,最后的结果是他的2次爱情都毁灭了,他自己也去世了。
看了第一遍觉得有一些糊里糊涂,吃不住求知欲,数次阅读文章以后总算有一定的掌握。于连是独自一人在与全部社会现状矛盾,再加上他那极大的欲望,最后造成了他的恶运。我本人觉得于连是有点儿超级变态的,由于在
读得多了以后,。我发觉于连这一人的个性太尤其了。他探求真理,却又为反动势力服务;他刚正不阿心地善良,却又以虚情假意的相貌进出皇室阶级。从他的行为中,我读取了欲望,及其他心里那股不甘心低人一等的强烈欲望。
殊不知我非常青睐的或是这一部书的心理描绘。不得不承认,斯丹达尔的心理描绘确实很有特性,在著作中,角色心理的挣脱、分歧、歪曲、抗争每一种转变都真正细致、深厚迷人,拥有别具匠心的描绘,充满了逻辑性和客观。尤其是在描绘于连和2个女主角的爱情时,那心理细微的转变和发展趋势全过程剖析的非常的精美、独特。也难怪丹纳都说斯丹达尔是这一时期和一切时期最杰出的心理文学家。他开辟了心理小说集的先例。
这一部书体现了荷兰下一层青年人的念头和境遇,于连便是一个那样的反映,很有可能非是全部的人都喜爱他,但毫无疑问都是会被他吸引住。
这确实是本好书推荐。
红与黑读后感800字:
如果我想得到他们的和我自己的尊重,那就应该向他们表明,和他们的财富打交道的是我的贫穷,而我的心和他们的蛮横无理相距千里之遥,它高高在上,他们那些轻蔑或宠信的小小表示岂能达到。
其实对于连·索海尔这个人,我实在是恨不起来的。他是个可怜又瘦弱的年轻人,他站在市长先生的家门前,穿着寒酸的衣服不知所措,羞怯而内向。但他那双漂亮的眼睛却燃烧着一种热情。用善良的谢朗教士的话说,那是种阴郁的热情。
他用拉丁文背通圣经,这使他赢得了些许的名声。他开始骄傲,他认为自己与那些凡夫俗子是不同的。他产生了强烈的征服德·雷纳夫人的欲望,并且拒绝娶爱丽丝——这个疯狂爱着他的女人。
他不甘平凡。他开始的梦想是成为他所敬仰的像拿破仑那样的将军或军官,可是他太容易被震撼了。他的梦想摇摆不定,但是最终的目的都是一样的,获得无尽的赞美和荣耀,就像他自己所说:为了名声他可以不顾一切,甚至去死。他太爱这些虚空的东西了,他费尽心机得到了德·雷纳夫人也不过是为了满足他的虚荣心而已。为的就是将来有天他出名了,别人会在他背后说“你看就是那位先生,他曾经捕获了那位傲慢清高的长市夫人的心”。
他要求别人称他为“于连先生”,尽管他当时还只是一位家庭教师,他也拒绝和仆人们在一桌吃饭。他享受别人崇拜而热烈的目光,他爱慕虚荣,虚伪,自负,甚至有些傲慢。他一方面发自内心的厌恶这些上流社会的贵族,认为自己崇高的灵魂与他们是不一样的。但他另一方面又不顾一切的想要跻身上流社会成为贵族。
其实于连谁都不爱。他跟德·雷纳夫人在一起就是为了满足他自己的征服欲。他向侯爵的女儿表白,也不过是为了获得他想要的利益罢了。可是她们爱他啊。
德·雷纳夫人遇见的是那个最好的于连,干干净净,拥有少年人一腔热血的于连,她爱上的也是这个羞怯、灵气的于连。哪怕后来于连已经彻底被黑暗的社会腐蚀了,她依然可以看见他身上那位少年的影子。而拉穆尔小姐呢。她说过“先生,我觉得我就是您的奴隶,您要什么我都会满足您。我愿为您做任何事。”她跟于连没有感情。他们所谓的爱情不过是逢场作戏,各取所需。
后来故事的结局,于连拒绝临终祷告,德·雷纳夫人拥着她的四个孩子去世了。拉穆尔小姐用她所敬仰的玛嘉瑞特女王的做法,花重金买下了他的头颅,在一个深夜时埋葬了。究竟是什么导致他的悲剧的呢?
那就是这吃人的阶级制度。他们以为他们可以打破它,可是于连悲惨的结局告诉我们,不可能!于连·索海尔,这位励志要成为拿破仑那样的将军的人,这位理想当上主教的男人,征服了德·雷纳夫人和拉穆尔小姐的男人,最后倒在了吃人的阶级制度的脚下。
后来又死了很多个于连,出现了很多个拉穆尔小姐和德·雷纳夫人,很多很多个年轻人。他眼中的热情,是阴郁的,野心勃勃的,是饱含渴望的,可是他最终还是闭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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