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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心得感悟

好书心得感悟

2023-01-13

好书的心得感悟5篇。

我们在阅读过一本书籍之后,心得体会,总是在笔记本上出现。心得体会可以帮助自己了解这段时间的生活状态,有多少人坚持写了心得体会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好书的心得感悟”,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好书的心得感悟(篇1)

读一本好书,如同交一位益友。知书可以识礼,读书可以怡情。良好的文化底蕴,长久诗书浸染,能陶冶人的情操,提高人的修养,改变人的性格,净化人的品质。

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读书可以博采众长,取贤者之长补拙者不足,从而完善自我。培根说:“读书补天然之不足,盖天生才干犹如自然花草,读书然后如何知修剪移接。”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可以充实心灵,丰富素养,提高写作水平。

“半部《论语》治天下。”读书可以晓人生之情,识天下之礼,可以引领我们大胆创新。追求真理,可以帮助我们安邦治国。

巴金曾经这样说:“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是时候,我就从文学作品中汲取大量的养料。一篇接一篇,一本接一本,我如饥渴的读者平凡入物,日常生活纯真的感情,高尚的情操,激发了我的爱和同情。不知不觉中我逐渐改变人对事物的看法。优秀的作品给了我生活的勇气,使我看到理想的光辉。前辈作家把热爱生活的火种传给我,我也把火种传给别人,我更加热爱生活,热爱光明。”

从巴金所说的话我们可以知道,思想提高自身素养和审美情趣必须要多读文学作品。文学作品中的人物思想,品格都能潜移默化地影响人的气质

我常常捧着厚厚的书,坐在操场或者教室的角落里,不知不觉走进梦一般的精神家园。读书忘情,往往被书中的柔软而真情的温情所打动,心也跟随主人公亦步亦趋,不知不觉中受其影响。

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有玄幻的,科学的,历史的等。令我印象最深的有陆天明的《桑那高地的太阳》、史铁生的《命若琴弦》、李存葆《高山下的花环》,使我感慨于一个人对命运和信仰竟如此执着;周励的《曼哈顿的中国女人》、杰克·伦敦的《马丁伊登》激励着我在成长的过程中要不断努力永不放弃。

读一本好书就等于交了一位良师益友,书使我们更加高尚。

好书的心得感悟(篇2)

书,是一把打开智慧大门的金钥匙,书,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书,更是冬日里一缕温暖的阳光,我和书还有一个奇妙的故事……

从小,我就结识了书这个奇妙的朋友,而且与她结下了不解之缘。小时候,书是充满童趣的,《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等带我领略了这个美好的世界,伴随我度过了美好的童年。高尔基曾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在不断地进步,书在不断地变化,上了初中,奇妙的书又变了,它变得更加有内涵,意义更加深刻,让我对书情有独钟,我喜欢一起和哈利·波特去魔法学校学习无法想象,惊险刺激的五花八门的魔法,我还愿意去和聪明、机智的福尔摩斯一起去解开那一件件神秘而又复杂的案件,真是让我脑洞大开呀!

每每空闲的时候,我愿意把所有的时间与书共享。只要我一拿起书,那可是到了忘我的境界,我仿佛与书融为一体。记得有一次,我在书房津津有味地读《哈利波特与火焰杯》,里面的故事情节环环相扣,精彩极了,一下子就让我深深的迷住了,正如高尔基所说:“我趴在书上,就好像饥饿的人趴在面包上一样。”不知不觉,一下午就如白驹过隙,可我却浑然不知。妈妈来到书房叫我吃饭,我也只是答应了一句,并没有放下这个精彩的故事,等到我的肚子已经“咕,咕,咕”发出抗议时,我才恍然从书中钻出来,依依不舍地放下书,向客厅走去,可谁知,晚餐早已经结束。唉,书的魅力真是无穷啊!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老舍先生曾对众人说:“看的书多了,自然就能写出好文章。”我从小学起就学习写日记,以后,每天一篇日记已成了家常便饭,日记写好了,作文就更别说了,所以,我的写作能力大大提升,这都是书的功劳啊!

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这个故事还会更长,更多,永不停止。

好书的心得感悟(篇3)

也许是年纪大了,也许是阅历多了,浮躁的心沉淀下来了,更容易难过。许多人和事都不会在他们的心里泛起涟漪。不知不觉中,父母慢慢长大,孩子渐渐长大,而同学们送走了很多,突然有一天,我开始关心起镜子来。

白发苍苍的我,开始回想起以前令我心动的点点滴滴。在微笑中,我提醒自己,我不必追他们,因为“有些事情只能由一个人去做;有些习俗是一个人只能通过的;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

千山在同一个月,千山有水。有千山万水,却只有一个月。宋永嘉正道写道,一个自然可以实现所有的自然,一个法律包含所有的法律;在一月,所有的水都出现了,所有的水月都在一月拍摄。你知道吗?你知道吗?

别追我。说得好!三个字,覆盖一个人的一生。佛陀说,人是由十二要素构成的:无知、行为、知识、姓名和颜色、六入、触摸、接受、爱、接受、拥有、生存和老去,等等。生命就这样循环、死亡。所谓“心无杂念,无追逐,无分分秒秒。

只要心里藏着一份深深的爱,把时间雕刻起来,就不必再去追逐。《送行》里的孩子们向母亲告别。母亲的背影渐渐远去,这让我感到莫名的难过。我不需要追他们。孩子已经长大了,不需要去追他们。我该走的就是走。我不需要追他们。我母亲的爱永远与她同在。

好书的心得感悟(篇4)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读好书,能帮助我们解决很多问题。对我也是一样。在我的成长过程中。书中的知识就让我了解了很多我不知道的世界。

我最喜爱树叶了。记得有一年。随着秋天的来临,我发现绿绿的树叶逐渐变黄了。并随着秋风一片片落了下来。看着一片一片树叶落下来,我难过极了。这是怎么回事呢。我问爸爸。爸爸说:“我也不太清楚,我们起查查资料吧。”回到家里,我找到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十万个为什么》植物卷。嘿,书上还真有答案。原来,随着秋天的来临。气温越来越低。树木的光合作用减弱了。树叶里的叶绿素逐渐变少,叶黄素逐渐增多。所以书也就渐渐变黄了。而随着天气的变暖,树木的光合作用增强,新鲜的绿叶还会在生长出来。了解了原因。我慢慢去年也就不再难过了。开始期盼着春天的来临。我有可以看到碧绿的叶子了。

还有一次,逛完街和爸爸一起上楼的时候,我累极了。我问爸爸,上楼为什么那么累呀,下楼就不累。爸爸想了好一会儿告诉我,到上中学时我们会学到物理,物理知识会告诉我答案。地球是有万有引力的,而引力的方向是向下,和下楼的方向相同,和上楼的方向相反,需要克服地球的引力,所以上楼就累了。听了爸爸的话。我又开始向往物理书了。哪里的知识真是太神奇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读书越多,我了解的知识就越多。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我成长的好伙伴呀。

好书的心得感悟(篇5)

现代人的友谊,很坚固又很脆弱。它是人间的宝藏,需我们珍爱。友谊的不可传递性,决定了它是一部孤本的书。我们可以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友谊,但我们不会和同一个人有不同的友谊。友谊是一条越掘越深的巷道,没有回头路可以走的,刻骨铭心的友谊也如仇恨一样,没齿难忘。

偶然机会读了一本《感恩朋友》的书。里面每个关于友谊的故事深深感动了我的心,潸然泪下。

《感恩朋友》由97个不求回报的友谊片段组成,虽然故事很简短,但却让人懂得了很多友谊之间的道理。《朋友的信任》这个片段让我印象最深刻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皮斯阿司的年轻人因触犯国王,被绞刑。他是一个孝子,他希望临死前能与远在百里之外的母亲见最后一面,以表歉意。国王答应了,但他必须找个人替他坐牢。

这个看的简单其实近乎不可能实现的条件,有谁肯冒着被杀头的危险替别人坐牢,这岂不是自寻死路,但就是有人不怕死,他就是皮斯阿司的朋友达蒙。就这样,达蒙入狱,皮斯阿司回家看母亲。日子如流水,行刑日到了,当达蒙被押赴刑场之时微观的人都笑他愚不可及,但刑场上的达蒙,面无惧色,反而有一种慷慨赴死的豪情,人们为达蒙感到惋惜,并痛恨一去不回头,出卖朋友的小人皮斯阿司。绞索已挂在达蒙脖子上。最后,国王很欣赏达蒙,当场赦免了他的罪行。

这是一个真实且让人震撼的故事,达蒙与皮斯阿司用生命之笔谱写了一曲感天动地的友谊之歌。

友谊需要滋养。有的人用钱,有的人用汗,还有的人用血。友谊是很贪婪的,绝不会满足于餐风饮露。友谊是最简朴同时也是最奢侈的营养,需要用时间去灌溉。友谊必须述说,友谊必须倾听,友谊必须交谈的时刻双目凝视,友谊必须倾听的时分全神贯注。友谊有的时候是那样脆弱,一句不经意的言辞,就会使大厦顷刻倒塌。友谊有的时候是那样容易变质,一个未经证实的传言,就会让整盆牛奶变酸。这个世界日新月异。在什么都是越现代越好的年代里,唯有友谊,人们保持着古老的准则。朋友就像文物,越老越珍贵。

《感恩朋友》让我明白了:朋友间如果缺少了信任,那么后果将是没有一个朋友。友谊,有时候是那样的脆弱,我们不能因为一句未不经意或一句未经证实的言辞,让友情顷刻间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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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洛的网好书推荐及阅读感悟合集(5篇)


一篇故事一篇心得,人们在阅读了一篇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好的夏洛的网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此时就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夏洛的网的读书笔记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整理的“夏洛的网好书推荐及阅读感悟”,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夏洛的网好书推荐及阅读感悟(篇一)

寒假这段期间,我读了《夏洛的网》这本书。在这书里我领会了许多的道理。

弗恩养了一只名字叫做威尔伯的小猪。弗恩每天带着威尔伯在草丛中、湖边上玩耍,渐渐的,小猪威尔伯长大了,弗恩爸爸把小猪送给了弗恩的舅舅朱克曼。小猪威尔伯在那里结识了许多朋友,从中认识了夏洛——一只蜘蛛。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作者对文中几个重要人物的描写非常精彩,故事情节引人入胜。弗恩是一个活泼可爱、心地善良的小姑娘;夏洛是一只一心为朋友着想的蜘蛛,他为了朋友威尔伯,牺牲了生命;威尔伯是一只聪明、可爱、善良的小猪,它非常珍惜与夏洛之间的友谊,当夏洛去世后,它把夏洛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对它们无微不至的呵护;而夏洛的孩子也把威尔伯当成了自己的母亲。

当把整本书都读完后,我悟出了一个道理:朋友之间要互相帮助,千万不要像有些人一样,常常与朋友吵架,朋友之间就是要和和睦睦、快快乐乐的,让这道友谊之花绽放,这才是真正的好朋友。

夏洛的网好书推荐及阅读感悟(篇二)

我在暑假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夏洛的网》,这本书主要讲了夏洛和小猪威尔伯之间的友情,一开始弗恩的舅舅要杀他,可是小猪威尔伯不想被杀,于是就找夏洛想办法,夏洛为了威尔伯不被杀,先后在网上织出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这三个字眼。

一天早上,弗恩的舅舅惊奇地发现了这几个字,于是这件事招来了许多游客,最后弗恩一家决定要带威尔伯去评选,最后是旁边的那头猪得了头奖。全家人特别失望,最后又说要给威尔伯发一个特别奖,全家人又特别高兴,然后威尔伯又知道夏洛要生宝宝啦,于是他又让老鼠坦普尔顿帮他把夏洛的卵袋弄下来,把它带回谷仓。

到了春天,夏洛的宝宝都出来了,他们都是飞天蜘蛛,大多数都飞走了,但有两三只留了下来在这里安家,这样威尔伯就一直有朋友,夏洛是一只能帮助别人、牺牲自己的蜘蛛,所以这个故事里我最喜欢夏洛。我觉得夏洛非常善良,因为威尔伯要被做成火腿的时候,夏洛救了他。夏洛又在网上织字的方式救了威尔伯的性命。

我从故事里知道了只有互相帮助,遵守承诺才会有更好的回报。

夏洛的网好书推荐及阅读感悟(篇三)

我读过这样一本书,也许大家都非常的熟悉,它的名字叫《夏洛的网》,书中描绘了一个感人的故事,因此,我为之震撼。

一只微不足道的小蜘蛛——夏洛,拯救了小猪威尔伯,并和他成为了最好的朋友。那一天,一切都不平常了,仆人勒维给牲口们送吃的时,看见了一张蜘蛛网,一张蜘蛛网并不稀奇,但是上面竟然有一个单词—— 王牌猪!之一消息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千传万。一下子,整个镇子中的人无人不知晓,威尔伯出名了!随即几天夏洛又织出了爱的网,了不起和光彩照人。使威尔伯免掉了变成熏肉火腿的“罪行”。很快,县里举办的集市活动就要开始了,夏洛和坦普尔顿也一起偷偷跟去了。在会场的猪圈里,夏洛已经非常虚弱了,但是她还是为威尔伯写下了“卑谦”二字,就在上面产卵了。夏洛很欣慰,她可以为自己的朋友尽最大的努力帮助他,不被做成火腿,她成功了!后来他们回到了谷仓,可是夏洛却没有回来……春天小蜘蛛都破茧而出,只留下几只小蜘蛛,陪伴着威尔伯。

天啊!这当中的每一个情节都脍炙人口,现在,有一个知心朋友是多么的困难啊!可是我却在我们班上,找到了许多好朋友,我们每天一起学习,一起吃饭,铸就了真诚坚固的友谊。我天天想着,要是他们也有困难,我一定会伸出援手,快乐也会同他们一起分享。比如,我和胡嘉靖已经结成了“死党”。天天快快乐乐的,无忧无虑,时常就被她讲得笑话所逗笑。从来,我都互相帮助着对方,不求报酬。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唤起了每一个读者的爱与温情!

夏洛的网好书推荐及阅读感悟(篇四)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老师推荐的《夏洛的网》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真挚的友情和诚恳,就像小猪威尔伯将会变成烤猪肉的时候,激发了黑蜘蛛夏洛和小猪威尔伯的承诺。承诺是无比的重要。黑蜘蛛夏洛本来在小猪的眼里是一个只会嗜血的动物,但友情是一点一滴积累下来的,所以小猪威尔伯觉得,把这些害虫吃掉,应该是因为这些害虫来骚扰我们,才吃掉它们,就跟它交成了最好的朋友。但就因为黑蜘蛛夏洛承诺了不让小猪威尔伯变成烤猪肉,所以夏洛用特长织网,做出了稀有网络文字,也就是这个让小猪威尔伯的一生转变了,也是友情让威尔伯的一生转变了……

请让我们去播撒真挚的友情,让友情传遍全球,让我们结为最好的朋友……

夏洛的网好书推荐及阅读感悟(篇五)

前几天我读了《夏洛的网》这本书,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深厚的友谊深深打动了我。

《夏洛的网》介绍了这样的故事:在朱克曼先生的谷仓里,住着一群无忧无虑的小动物,有小猪威尔伯、蜘蛛夏洛、老鼠坦莫尔顿,公鹅,母鹅等动物。然而一个坏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宁静:小猪威尔伯的命运将是被主人屠杀,做成熏肉火腿。作为一头猪威尔伯听到这个消息后,悲痛欲绝,似乎它只有默默的等待着被屠杀的命运。这时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自己能够改变这个命运,大家听到这个消息都觉得这是不可能的事了,但是夏洛的行为彻底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这才让大家对夏洛刮目相看。原来夏洛用自己奇妙的网编织出让人类觉得不可思议的文字,并让威尔伯在集市上获奖,威尔伯没有被主人杀死,快乐的活了下来,但是夏洛却因此而失去了生命。

读了这本书我被动物之间那真挚的友谊而打动,我想:“动物之间都能够做到真正为朋友做每一件事,还可以置自己的生命于不顾,为什么人就不可以呢?当别人家境富有时,有人就会拼命讨好,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露出让人厌恶的嘴脸。可是当别人家里由于一些变故而至使家境败落需要朋友帮助时,又有几个能够帮助他呢,不但不帮有的甚至落井下石,从别人身上为自己获取利益,这能算得上是真正的朋友吗?真正的朋友会这样做吗?”

我们需要真诚,朋友之间的真诚,朋友之间不是互利关系,而是别人有难时我们要能够贡献出自己的力量,古语曰: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不管我们帮助了他多少,都会使别人心中充满温暖和感动。

最后我想说:我们不需要虚假的友谊,能够真正做到为朋友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的人才是真正的朋友。

哈利波特的心得感悟5篇


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哈利波特的心得感悟,本文供您参考并请您收藏。感言是指我们发表感慨或者心里面的一些想法的文章,在毕业之际或者军训结束的这些重要时刻。都需要我们去表达一些最真挚的感言,感言最纯粹的目的就是表达我们内心的一些真实感受。

哈利波特的心得感悟 篇1

相信大家都有看过哈地波特,但不知各位有无读过,最近我迷上哈利波特,常常往图书馆跑看看,有没有他的踪影。经过长期的奋斗,终於皇天不负苦心人,我成功的看完五本的前四集,不过真的好可惜最后一集一直有人借阅。

这四本我最喜欢的就是「火杯的考验」,内容新奇又好玩,剧情高潮迭起,生动活泼,描述哈利幸运成为「巫师法大赛」的第四位参赛者并经历三项困难重重充满危险的艰钜任务,又被仇人佛地魔的仆人盯上,让他魔法学校的日子更加难过,精神差点崩溃。幸好有好友妙丽荣恩的鼎力相助以及自己不屈不挠意志坚定。终於突破困难成功的完成三项可能会致命的危险任务。

看了这麼多本书。使我不禁怀疑作者到底花多少时间多少心血来写这麼精采有趣的小说啊!如果换成了我就算一个世纪也写不完!我以后要好好的多看点有用书,这样不仅可以增加知识,也可以训练写作文的能力,是一个的'好办法。

哈利波特的心得感悟 篇2

厚厚的七本书,每一本的每一个章节都清晰地刻在我的脑海里,不用刻意的去回忆,闭上眼,一幕幕场景都在眼前一一闪过,久久不能忘怀。只因为那一次次的感动。

霍格沃茨是一所不为麻瓜所知的神奇的魔法学校。校长邓布利多,正直善良可是他却有一段不完美的过去、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但他的智慧他的慈爱让我感动;魔药课老师斯内普,虽然因为年轻时哈利的父亲等人欺负他而处处厌恶哈利,但他却冒着生命危险做卧底,并保护着哈利直至自己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于是我被他的勇敢他的不记前仇所感动;罗恩和赫敏,他们对哈利真挚的友情让我憧憬;哈利,他从小失去双亲在姨夫家饱受欺凌,知道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他进入到了真正属于他的魔法世界后,他有了罗恩与赫敏这两个生死之交,有了教父小天狼星,有了关心他的邓布利多和海格,

哈利波特系列,一共有七本书,每一本的每一个章节都扣人心弦,疑团重重,直至最后读者才会恍然大悟,书中的事物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不得不佩服作者的想象力和逻辑思维。

翻过最后一本书的最后一页,情绪如潮水般翻涌着,久久不能平息,为了那三人的友情,为了那持续的`感动,为了那跌宕起伏的情节。

哈利波特的心得感悟 篇3

明亮的月光从床边的窗户中照了进来,我记得睡觉前没有关窗户,也没拉窗帘。“嗡嗡嗡,嗡嗡嗡”有只讨厌的蚊子飞来飞去,吵得我睡不着。我轻手轻脚地爬起来,抓起门后的扫帚,使劲向蚊子打去,蚊子从窗户飞走了,扫帚也从窗户飞走了,“唉呀!”我也从窗户飞走了,我吓得连忙抓紧手中的扫帚,连滚带爬骑了上去,这一刻,我想起了睡前放在枕边的《哈利波特》。

每天阅读课外书是老师的要求,也是我第二喜爱做的事情。我最喜爱做的是在小区花园里闲逛,拔草捡石子和追小猫。这个星期我看的书是《哈利波特》,可怜的哈利波特总是被人欺负,但他偶然发现他原来是个魔法师,于是去魔法学校学会了骑着扫帚飞行,还学习了很多厉害的魔法。在他拥有强大的魔法力量后,他没有去欺压弱小,反而是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现在我发现原来我也是个魔法师,看,我不是正骑在扫帚上,象哈利波特那样飞行吗?飞过小区花园的一角,我看到一条没有回家的小狗正在攻击一只小猫,那是小区里的流浪猫,我认识它,曾经还给它带鱼骨头吃,无聊的时候我也曾追赶它,吓唬它。现在我是一个魔法师了,我要帮助这只小猫。变变变,我把小猫变成了大猫,比小狗大一倍,小狗吓了一跳,赶紧灰溜溜地逃走了。变大后的小猫想爬上树,它看中了树上的那个鸟窝,想去吃小鸟,变变变,我把它又变回原来的大小,它一下掉下树去,在地上打了个滚,钻进草丛不见了。

飞飞飞,我觉得好困,于是飞回家,从窗户飞进来,钻进我枕头边的《哈利波特》书中,继续睡大觉。今天做了这么多好事,希望能够做个好梦。

哈利波特的心得感悟 篇4

在英国的女贞路4号里,楼梯下的储物间里,住着一位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

一个平常的一天里,一位巨人海格来到了他们家,带着哈利·波特来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哈利就在这里开始了那长达七年的学习之旅。在他们的大礼堂中,上面竟然“飘”着许多蜡烛,在楼梯间里,宽大的楼梯竟会旋转,并且,他们的休息室竟然还要口令……在这个世界里,魔法一直笼罩着他们。一年里,他们也遇到了许多老师,严厉正直的麦格教授,慈祥温和的邓布利多教授,偏爱自己学院的斯内普教授,还有说话结结巴巴的奇洛教授。

他在霍格沃茨里结交了两个好朋友———忠厚老实的罗恩·韦斯莱和品学兼优的赫敏·格兰杰,他们一直和黑魔势力做斗争!

有一次,他们在无意间知道了有人想偷走魔法石的事情,并且发现看守魔法石的巨怪把斯内普教授咬伤了,便怀疑斯内普教授要去偷魔法石。在最后的时刻,他们穿越了一个活板门,克服难关,来到了真正有魔法石的地方———地下教室。结果,哈利一进去才发现,想偷走魔法石的竟是平时说话磕磕巴巴的奇洛教授。最后,哈利打败了奇洛教授,让他再也无法得到魔法石,这样伏地魔也就失去了复活的机会。

哈利波特的心得感悟 篇5

今日,妈妈给我买了本书,名叫《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我大喜,因为我对这本书早已梦寐以求。这本书有丰富的科幻感,写得都是魔法,我最喜欢写神奇的魔法的书了。我只要有时间就看,没想到不到十天就看完了。

这本书描述的是一个巫师的故事,一个叫哈利波特的孩子,他的爸爸、妈妈都被一个叫伏地魔的巫师给杀害了,仅有哈利幸免于难,因为伏地魔的魔法不但杀不死他,反而反弹回他的身上,受到伤害之后就独自一人跑了。校长来到时,仅有哈利没有死,大家都很惊讶,伏地魔的魔法那么强,一条咒语就能够杀害好几条人命,为什么打可是一个小孩子呢哈利的脸上留下了一个闪电型的疤,从此,他在魔法界一夜成名。校长他们商议把哈利交给谁好呢争论了许久,决定把他交给他的姨妈德斯里夫妇,让海格送过去。海格想:为什么要把著名的哈利交给一个麻瓜(就是不懂魔法的人),但他还是把哈利送给了他的姨妈。在姨妈家,哈利经常受苦,干这干那,穿的衣服也是表哥穿小的衣服,饭也是自我做的,可他却吃得是剩饭,住得是最小的房间,在学校里也受表哥的欺负。最终,他才明白自我是一个巫师,就去了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结交了赫敏和罗恩这两个好朋友,得到了猫头鹰海德薇,当然,也遇到了自我的对手马尔福,还有伏地魔的忠实信徒斯内普教授。虽然身在魔法学院的城堡内,既有朋友的赤诚帮忙,也有教师的悉心呵护,可是学校内危机四伏,哈利的生命时时受到威胁,在魔法学校也明白了自我的身世,也获得了一把很好的飞天扫帚光轮__。

看完这本书,我决定要当像哈利这样坚强的人,遇到困难不能退后,困难就像绊脚石,只要坚持必须能克服这些困难,如果放弃就会失去很多,就像一个名言说得一样,困难像弹簧,你弱它就强。

读好书心得体会平凡的世界(5篇)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阅读完路遥写的平凡的世界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您从平凡的世界中有哪些领悟呢?请您阅读读后感大全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读好书心得体会平凡的世界》,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读好书心得体会平凡的世界【篇一】

《平凡的世界》作者是路遥。这本书的封面就吸引我的眼球,上面画的是一个平凡的女孩儿,在雪地里留脚印,这个女孩儿好似在说:“人生总有遗憾,但要让遗憾过去。”光封面就吸引人,内容也就更吸引人了。

这本书的内容非常丰富,但我分不清谁是男主,谁是女主。但我有一点百分之五十“孙少平”是男主,整本书就是围绕孙少平,郝红梅写的。

当我读完整本书时,我才明白,封面上的平凡少女是润叶。那是因为润叶和孙少平的哥哥是青梅竹马,润叶一直爱着孙少平的哥哥,而哥哥却因为觉得自己配不上书记的女儿,而选择了别人,于是润叶就自甘堕落,走向远方。

这本书几乎每一章情节都告诉我们一个道理。

这本书的语言生动有趣,朴实无华。在这本书中,有家乡话、有白话文……能教给你许多语言文化。

这本书真的非常好,人物个性也不错,并且你会学到人生启示。赶快来阅读吧!

读好书心得体会平凡的世界【篇二】

润叶和秀莲是孙少安生命中感情纠缠的两条红线。润叶与少安青梅竹马,爱情自然而然的萌生。而两家家庭背景却有相当差距,这是他们最大的阻隔。润叶自己是矛盾的,一方面是家庭,一方面是爱情,假如少安给予她支持,她或许有勇气冲破这一切,可是,少安却在她鼓起勇气表名心迹时婉拒她。润叶应该明白少安所想,所顾虑,然而她却无法改变少安和少安的思想。少安的结婚更让她,接受了二人无法在一起的现实。她虽用勇气告白,却有性格中妥协的一面,她为了家庭,嫁了很爱她,而她却不爱的男人。婚后她和李向前生活都是不幸的。一个时刻都在想着孙少安,一个虽然得到心上人却没有得到她的心。而这两人的痛苦都是润叶性格中的懦弱与妥协造成的,她虽然善良,但是却无意中铸成二人的悲剧。

秀莲虽然没有文化,没有上过学,但她却十分执着勇敢。她感情十分明朗单纯,只是简单地全心去爱自己所爱。不管孙少安家里多“烂包”,一心嫁他,帮他伺候老人,扶持家庭。作为妻子,她是十分伟大的。她把所有的爱与温柔都给予了少安,陪他走过一切艰难困苦,帮他挺过一个个坎坷,经历人生大起大落。虽然秀莲最后因肺癌惨死,但是她确实幸福圆满的人生。尽管没有过上几天好日子,而她心里却很满足,有少安,并且他爱她,这便足够。她在爱方面的单纯让她幸福。

读好书心得体会平凡的世界【篇三】

这考试后的这几天,我把《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已经看完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也有许多情节令我感动,有许多人令我铭记在心,他们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也有许多事情值得我们借鉴。

孙少安那种为了家人可以放弃一切的。他为了不连累自己心爱的润叶,在润叶给他表达自己的爱意后选择逃避。为了让家里少些负担,就娶了不要彩礼钱的与二妈一族的秀莲。两人从此相爱了﹔孙少平可以因为自己善良的本性去原谅那个伤害过自己的郝红梅。在侯玉英的爸爸在门市部抓住了偷了手绢的郝红梅后,非常理智的放了郝红梅,还让知道此事的所有人都不要把这件事告诉别人,尽管郝红梅曾经欺骗过自己的感情﹔兰香是这个家里最小的孩子,但她却非常懂事。在家里其他人正在为姐夫的事焦急时,她独自一人默默地去喂猪,拾柴禾。

对比在黄土高原艰难地生活着的人民群众,我们还有理由叫苦吗?他们有的甚至连饭都吃不饱,有时遇到旱灾会没有粮食等等一些困难,都使我们为此感到愧疚、难过、悲痛。

读完这本书后,我学会了自立自强、乐于助人、积极向上、敢于面对、善于原谅他人等一些精神品质。我会在生活中努力做到这些的,让我们一起加油!

读书不仅带给我们知识,还带给我们做人的道理。培根说过:“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智,笔记使人准确,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

让我们一起读好书,行好事,做好人吧!

读好书心得体会平凡的世界【篇四】

“是的,正是因为贫穷,因为吃不起好饭,因为年轻而敏感的自尊心,才使他们躲避公众的目光来悄然取走自己那两个不体面的黑家伙,以免遭受许多无言的耻笑!”

读到这里,我深感心痛,为孙少平和郝红梅的家贫,也为所有省吃俭用才能勉强活下去的农民。

年轻而敏感的他们都有一颗玻璃心,不可触碰。他们把一个个不愿回忆,不愿提起的事件放在心底,默默隐藏,独自忍受伤痛。为了不使自己的心受伤害,他们用外表的坚强和伪装,把自己的玻璃心包裹起来。

生活中,我们身边的许多人都很敏感,也许我们会在不经意间伤了他们的心,所以,我们要谨慎行事,如果你提的问题对方有难处闪烁其词,不想说,也就不要刨根问底了。做个善解人意的人吧!

读好书心得体会平凡的世界【篇五】

《平凡的世界》,它的内容如它的名字一样,这是一个平凡的世界。几十年的时光,在路遥笔下铺展开来,没有一点的矫柔造作,没有一点为了作品而作品的嫌疑。给我们展示了一副普通而又内蕴丰富的生活图景。一个平凡人的奋斗历程,一个平凡家庭的奋斗历程,一个平凡人的成长过程,一个平凡家庭的成长过程。

从孙少平,到孙少安;以及田晓霞,田润叶;少平的师傅以及师娘,少安的山西老婆。还有那个山村里面所有的人际关系,世故的,淳朴的,农村特有的风情和地域色彩。里面包容了路遥太多的写作功底和技巧。他对农村的热爱,对中国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赞扬,都在作品中得到了很好的显现。他崇尚艰苦奋斗,坚信承受苦难是成功的必然。他不忘记歌颂中国农民那一颗质朴的心,敢于拼搏,敢于吃苦的精神。不忽视属于农民的那种特有的爱情传达方式,以及由于文化差距而引起内在素养不同而造成的爱情悲剧。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中国的世界就是农民的世界。而路遥,用敏锐的眼光注意到了这点,取材于中国西北部一个普通的农村,然后,在农村与城镇之间的冲突与矛盾中展开整个故事情节。用这样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小小世界折射出整个中国,整个人类的平凡的世界。

生活本身就是无数庸常琐事堆砌而成,所以,世界本身就是平凡的世界。《平凡的世界》没有激烈的矛盾冲突,通篇只是一个普通人,普通家庭的成长历程。没有戏剧化的情节,同样没有传奇性的故事,全部都是按照生活的常理发展的,让读者觉得真实,觉得可信,给人美感的同时,给人以激励,给人以震撼,直写到人的灵魂深处去。

儒林外史的心得感悟5篇


感言是指我们发表感慨或者心里面的一些想法的文章,在我们参加非常重要的场合比如毕业典礼时。从这些事情获得了深刻的感触后就可以写篇感言,感言可以抒发我们的心声,有没有比较好的感言给我们参考呢?儒林外史的心得感悟是编辑在网络上整理并加工的内容,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儒林外史的心得感悟【篇1】

我喜欢读书,有些书是写得很美,但是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做《儒林外史》,它没有社么美丽的词藻,但是一个个的故事却深入人心。这是一个讽刺古代封建制度的小,塑造了很多形象的故事和人物。作者吴敬梓在文中借一些追求功名、思想迂腐的文人儒士,极力揭露和批判封建科举制度的昏暗及大批读书人灵魂的玷污、人格的堕落。《儒林外史》是我国古典文学名著,其作者吴敬梓。

《儒林外史》开篇描写了诸暨县一个乡村少年王冕,因家境贫寒,自小替秦老放牛,但他却勤奋好学,用每日攒下的点心钱买书看。由于王冕聪明勤勉,又博览群书,还画得一手好荷花,不到二十岁,便成了县内的名人。他不愿意求取功名利禄,县令登门拜访,他躲避不见;朱元璋授他咨议参军之职,他也不接受。王冕怕再有人聘他做官,就逃到会稽山中,过着隐居的生活。像这样淡泊名利的读书人,在作者生活的年代真是少之又少,因此作者对王冕大加赞赏。

《范进中举》讲的是五十四岁的老童生范进终于考上举人,欢喜至疯,最后被平日最怕的老丈人胡屠户一巴掌打清醒的故事。非常简单的故事,但纵观全文事实上却并不是那么简单。

中举从范进身上来看是好事,苦考了三十四年终于出头,从他发疯来看足以看出那时的读书人对功名痴情一片,像周进哭号着为秀才名分磕头撞。但他们的痴情并不是为了道德理论上的治国之经,而是纯粹的个人升官发财。还有范进中举前后判若两人,中举前萎缩地向老丈人低头称事,中举后便,加深科举对他们的毒害。

在《儒林外史》中,还塑造了很多同范进一样的鲜活的人物形象,如打着官府旗号让大家把钱财交公的王惠,再如为功名不择手,恩将仇报,抛妻弃子的匡超人……其实他们都是腐朽的科举制度的受害者呀!

“学而优则仕”这句话泯没了多少读书人的良知,正如鲁迅先生所说:“机锋所向,尤在士林”。现实生活中,虽没有人因中了举人而疯疯癫癫,但却有人为了考取博士、硕士而不择手段;虽没有人仗着学识换来的权势蛮横乡里,但却有人卖弄自己的知识换取财富。周恩来曾说:“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们学习不该为了名利,而是为了祖国将来的繁荣富强。

这个暑期,我看了不少书,其中最令我感触的就是《儒林外史》了。这本书通过多个小故事的描述,以写实的手法,借用故事中一些追求功名、思想迂腐的文人儒士的言行,深刻揭露和批判了我国清朝时期封建科举制度的昏暗及大批读书人灵魂的玷污、品行的堕落。

通读此书后,我感触颇深之余,迷惑也伴之而来。古人读书有为名,有为利,亦有为兴趣,为志向,如王冕为志趣弃官隐居山林、志洁高远;匡超人为名利背弃遗训混官场;周进、范进之类远离儒林本志,齐尊严只为权钱等等。而现今的我们,一如古文儒林之士,长年经月在书海中沉浮,是为了什么?

今年9月3日是我国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国家举行了盛大的纪念活动,在观看隆重的天安门阅兵时,老爸给我看了一条题为《这盛世,如你所愿》的微信信息,底下配有一张周恩来总理的黑白照片。突然之间,我想起了去年读过的一篇关于敬爱的周恩来总理少年时在天津求学的文章。

顿时,我有了一丝明悟。我们现在的读书是为了什么?是的,是为了国家,为了民族,是为了复兴我们伟大的中华民族。百年前的中华满地狼烟,人民生活苦难,多少像少年周恩来一样的中华儿女,为了人民不再受欺凌,为了祖国不再被蹂躏,奋起而读书。他们,一样是儒林之士,却在为大家而弃小家,为中华而奋发学习。现在的神州大地,遍地繁华,已是盛世,但繁荣的表面下暗潮涌动,中华的复兴崛起仍任重而道远,这就更需要现在的儒林之士——我们千百万的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奋起学习。为了我们伟大的中华民族之崛起,努力读书吧!

儒林外史的心得感悟【篇2】

在《儒林外史》第一回写的是:说楔子敷陈大义,借名流隐括全文。

在争名夺利的元朝末年,诸暨县出了一个嵌崎磊落的人,此人七岁时,父亲便早早地离开了人世,他的母亲做些针线活,供给他到村学堂里去读书。他为了报答母亲,努力、用功的念书。后来,成了流芳百世的名人。此人便是:王冕。

王冕自幼好学勤奋,但只因家境贫穷,读不起书。他的母亲把他叫到跟前,对他说:“儿子啊,不是我有心要耽误你,只是你父亲早早去世了,我一个寡妇人家,社么都不会。如今年岁不好,柴火又贵。我们只能靠我做些针线活勉强糊口,实在是没钱供你念书啊!如今没办法,只能让你到隔壁去放牛,每月可以赚几钱银子,还有现成饭可以吃,明日你就去吧!”王冕知道家里的难处,便答应了。

第一天,王冕便来到秦家放牛,秦老爷对母子俩十分客气,而且后来十分照顾王冕。这让他们十分感动。

王冕在休学后,并没有放弃读书。他经常在有空时拿自己的工钱去书贩那里买两本旧书看看。

儒林外史的心得感悟【篇3】

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情绪,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能够说,这也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

这些话虽然已是老生常谈,可真正能明白人的又有几个学而优则仕,正是这句话害了一批又一批的读书人。他们把读书当成敲门砖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圆如意,书中自有美娇娘。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能够废寝忘食地读书,能够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鲁迅先生称封建礼教为吃人的礼教,那么称封建科举制度为害人的制度也不为过了。

读书,其实强调的是一个漫长的求知过程。王国维说得很好,读书分为三个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西楼,望尽天涯路这是立志。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是奋斗。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才是最终的成功。而儒林中的那些一心只为功名者,第一步立志,就走错了。在我看来,读书就是人在不断汲取精神食粮的过程。其中最关键的在于吸收,然后再转化为自身的力量。这与一日三餐的功效是一致的:吃饭,吸收营养,再促进自身生长。只可惜,儒林中的某些学子们只注重食,即数十年如一日地读书,却忽视了吸收。读书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敲开荣华富贵之门的工具。一旦到达目的,这个工具也就毫无价值了。这些人,即使读一辈子书,也不会有半点知识

儒林外史的心得感悟【篇4】

吴敬梓(1701~1754年),字敏轩,号粒民,清代小说家,安徽全椒人,是这本书的作者,他完美讽刺了当时的社会,是当时社会的一面当时封建的照妖镜,他通过对封建文人、官僚豪绅、市井无赖等各类人物无耻行为的真实生动的描写,深刻揭露了行将崩溃的封建制度的腐朽性,并涉及了政治制度、伦理道德、社会风气等等。这本书是当时讽刺的精品,同时也奠定了后来讽刺文体的发展

鲁迅说迨吴敬梓《儒林外史》出,乃秉持公心,指摘时弊,机锋所向,尤在士林。其文又戚而能谐,婉而多讽,于是说部中乃始有足称讽刺之书。这是一本很棒的书,这本书的意图清晰,人物刻画的深动形象,无不显示出了他们最深处的黑暗心情。就如王冕弃官隐居,匡超人的背弃遗训混官场,周进对于仕途的情有独钟,范进中举等等。

王冕是个农民出身的放牛娃,他凭借聪明好学,但他从未踏入仕途,不被功名利禄所烦恼,凭借着自己的知识和技能孝敬母亲自食其力,当他得知朝廷要他做官时,他逃进了会稽山隐居,因为他知道任何一个人,无论是什么出身,一旦身登官位就身不由己了。不能有自己的思想与活动,只能做一名没有灵魂的奴才了。他最终成了一个磊落潇洒的人。

这个故事就非常显而意见讽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气氛,做官就没了灵魂,变成了会动的行尸走肉,这里的许多故事讲述了清朝科举制度腐败、八股文考试弊端百出,可以请人考试,可以行贿,可以冒名顶替,书中也有这样的描写。

这本书,直接暗示了清朝要灭亡的局势,在文字狱的锁定下,吴敬梓仍然发表了这本书,相信这本书会流传更久。

儒林外史的心得感悟【篇5】

《儒林外史》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杰出的现实主义长篇讽刺小说,作者吴敬梓在文中借一些追求功名、思想迂腐的文人儒士,极力揭露和批判封建科举制度的昏暗及大批读书人灵魂的玷污、人格的堕落。

在这部蔑视一意功名富贵的读书人的著作中,没有贯穿全书的中心人物和情节,但科举制度的腐败这一中心思想却将各个人物与自成段落的故事串接起来,构成了一幅有内在关联的民间士林百态图。《儒林外史》开篇描写了诸暨县一个乡村少年王冕,因家境贫寒,自小替秦老放牛,但他却勤奋好学,用每日攒下的点心钱买书看。由于王冕聪明勤勉,又博览群书,还画得一手好荷花,不到二十岁,便成了县内的名人。他不愿意求取功名利禄,县令登门拜访,他躲避不见;朱元璋授他咨议参军之职,他也不接受。王冕怕再有人聘他做官,就逃到会稽山中,过着隐居的生活。像这样淡泊名利的读书人,在作者生活的年代真是少之又少,因此作者对王冕大加赞赏。讽刺鞭笞科举制度的乌烟瘴气和只为名利的读书人才是本书的主旋律。

老童生范进科举考试屡次不中,在家中倍受冷眼,丈人胡屠户更是对他百般呵斥。范进去乡试,因没有盘费,与丈人商议,怎料被胡屠户骂了个狗血淋头,说他是“癞蛤蟆想吃起天鹅肉”,还说他“养活你那老不死的老娘和老婆是正经”,把范进骂得“摸门不着”。到出榜那天,家中正值无米,母亲让范进抱母鸡上集市卖了换米。这时传来范进中举的喜报,范进从集市上被找了回来,得知消息后,竟然高兴得疯了。还是他的老丈人胡屠户一巴掌打醒了他,治好了疯病。转眼的工夫,范进时来运转,财源广进,连胡屠户也一反常态,称他为“文曲星”,称赞他“才学又高,品貌又好”。这个故事极力讽刺了范进对功名的极度渴望和胡屠户那趋炎附势、“变色龙”的性格特征。

在《儒林外史》中,还塑造了很多同范进一样的鲜活的人物形象,如打着官府旗号让大家把钱财交公的王惠,再如为功名不择手段,恩将仇报,抛妻弃子的匡超人……其实他们都是腐朽的科举制度的受害者呀!“学而优则仕”这句话泯没了多少读书人的良知!正如鲁迅先生所说:“机锋所向,尤在士林”。现实生活中,虽没有人因中了举人而疯疯癫癫,但却有人为了考取博士、硕士而不择手段;虽没有人仗着学识换来的权势蛮横乡里,但却有人卖弄自己的知识换取财富。

周恩来曾说:“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们学习不该为了名利,而是为了祖国将来的繁荣富强。

羊脂球的心得感悟5篇


以下是读后感大全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羊脂球的心得感悟。感言就是个人发表自己内心感想想法的文章,我们在参加一些重要的活动或者仪式的时候。是时候写篇感言了,把自己目前的状态铭刻下来,感言有利于更好地去释放我们的情绪。本网页内容仅为您提供参考!

羊脂球的心得感悟(篇1)

夜阑灯下,手捧莫泊桑的《羊脂球》,与其说是捧着一本不到半斤重的泛黄的纸书,还不如说是在捧着一颗真挚的却有着足以震撼自然万物的强烈爱国特质的心。

读完《羊脂球》,盯着最后一个句号,为羊脂球的命运感到无比心酸,如一瓶浓烈的酸醋翻滚于心中,散进每一个毛孔。其酸度足以催化一个冷漠之人的泪腺,同时也更为妓女羊脂球那强烈的爱国情怀所震撼,甚至可以·一个人的价值观。

一场足以刷白世界每一个角落的大雪,在发狠地肆无忌惮地蹂躏着大地的一切。当然也包括那辆承载着虚伪、粗鄙、龌龊的心灵和高尚热烈的爱国之心的驿车,在这样的棱点上,饥寒交迫,社会上流贵族、标榜着纯洁心灵的修女、势利傲慢的商人都戴着假面具,以世界最为精湛的演技,向善良的羊脂球表演着他们的友好,却仅仅为窥伺已久的羊脂球那一篮丰盛的食物。善良的热情的羊脂球,又怎能有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能辨别那面具后的丑恶心态?

也许自己曾为东方有伟大爱国诗人屈原而自豪,为有“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文天祥和忧国忧民的杜甫等等这些大写之人的爱国气节所折服。但却突然明白世界每一个地方,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都闪烁着爱国之心;社会的每一个阶层,都有孕育爱国之心的土壤;不仅是铁骨铮铮的男子能有如此的胸怀,柔情女子亦能。社会地位再低贱的妓女,却不仅仅会唱《后庭花》,更能跳护国之舞。

善良之心总是被狡猾的演技所蒙骗,可怜的羊脂球终于看清了他们的真面目,虽然饥饿与寒冷在侵蚀着她,但她的爱国之火却永不灭。作为社会最底层的妓女羊脂球都能有如此气节,二十一世纪的我又能……

雪还在永无休止的下着,那辆吱吱作响的驿车上闪烁着一颗火红的爱国之心。终于明白爱国之心的载体是无高低贵贱之分的。刚烈的爱国情怀能撼动心灵,柔情的爱国情愫如春雨一般浸透世人之心。

援起一滴汨罗江之水,拾起沙场上一片残戈,抔起一朵雪花,却发现他们的灵魂竟是一样的,对祖国的神圣的爱。

羊脂球的心得感悟(篇2)

今年暑假,我闲着没事,不如看看书吧!于是找来一本《莫泊桑精选集》开始看了起来。开始觉得这本书不怎么样,可是,看着看着,我竟然被书中的人物和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了,竟然舍不得放下。里面有很多很好的文章,但是我还是最喜欢《羊脂球》这部短篇小说。莫泊桑的文学成就以短篇小说最为突出,有短篇小说巨匠的美称。他的短篇小说侧重摹写人情世态,充分显示出他的社会风俗画家的才能。构思布局别具匠心,细节描写、人物语言和故事结尾都有独到之处。文字简洁、质朴,却又犀利准确。

下面我就谈谈看完这本书之后的一写感想。

本文主要讲了一名叫羊脂球的妓女与另一帮逃难的人在逃难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由于大家对于路途上的天气计算失误,由此造成了没有食物吃的窘状,在这样的情况下,羊脂球慷慨地与大家分享了自己的食物,那一群“体面”的人接受了,并且对妓女的羊脂球还有了“好感”。但是当他们途经某小镇时,马车被一普鲁士军官扣留,军官要求车上乘客之一——妓女羊脂球陪他过夜。羊脂球出于民族感情,断然拒绝,但那些与她同车的“体面人物”出于私利,反而向她施加压力。最后,羊脂球不得不让步,马车得以通行,然而之后,羊脂球却反被同车的“高贵同胞”们鄙视。他们面对匆匆离开旅店没有带食物的羊脂球却不闻不问,还对她给予鄙弃,讽刺,嘴里不住的说着“无耻”。简直忘恩负义。

小说没有一处不反映出羊脂球虽身为妓女但拥有尊严和志气的傲骨女性,无处不反映出她敢于反抗普鲁土侵略者的凛然正气。也从侧面反映出了商人、贵族、厂长兼参议员、修女及民主党人等上流社会的所谓的“体面人物”的自私自利,为了自身利益而毅然把羊脂球推向火坑。之后还厚颜无耻的谩骂羊脂球,丑陋嘴脸显露无遗。小说借此淋漓尽致地揭露出那些自私自利,不顾民族尊严的贵族资产者们的伪善和丑恶。

看完小说后,结合莫泊桑曾经亲自参加过普法战争的经历,我看出了莫泊桑借《羊脂球》中的“羊脂球”,表达出来的对于资本主义法国人与人之间的地位隔阂、建立在金钱上的虚伪友谊的淋漓尽致的披露。在对于羊脂球的悲惨遭遇的同情之后,我们更应该看到,在一个虚伪的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只能是建立在金钱与利益之上,是不可能有永远的朋友的,有的只是利用。人和人之间一旦只存在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时,这个社会就将是一个吃人的社会,人人设防,人人自危。就如羊脂球,大家在分享她的食物时,丝毫没有脸红,只是尽情的分享,但是在困难面前,大家想到的不是如何解决困难,如何帮助羊脂球,帮助大家走出旅店,知道的就只有把羊脂球往火坑里推。如果这样后,大家对羊脂球的舍己为人都表示钦佩,都出来安慰安慰羊脂球的.话,大家还没有“坏”到极点,但是事情的结果却是,在车上,在羊脂球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大家竟然还说她是“妓女,下流,无耻”!我想真正“妓女,下流,无耻”的是他们那一帮衣冠禽兽,虚伪的披着羊皮的狼。

羊脂球,虽为妓女,却是一个堂堂正正的人。羊脂球的身份虽然卑微,但却有着坚定的爱国信念,以及善良的心。那些看似高高在上的社会上层人物,却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有利可图时奉承,无利可图后践踏。两者之间鲜明的对比,更是揭示了当时上流社会的腐朽与虚伪。莫泊桑的这则故事以羊脂球的悲惨遭遇反衬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丑恶肮脏的灵魂,他们虚伪的面具下藏的都是腐朽的内脏和污秽的思想。

羊脂球的心得感悟(篇3)

《羊脂球》是短篇小说家莫泊桑的代表之作,它讲述了一个军官要求车上一个叫“羊脂球”的妓女陪他过夜,可是羊脂球出于爱国心,断然拒绝,但是和他同车有身份的乘客为了一己私利逼她为大家而牺牲自己。

羊脂球出于无奈作出了让步可当第二天早上马车出发的时候,那天还苦苦哀求的乘客却换了一副嘴脸,个个排斥她,疏远她,不屑与她讲话。这本书中还有许多精彩的故事,如《项链》,《孤儿》……

读了这本书无哦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羊脂球》一文。无法想到,人的心灵是如此地丑恶,别人无私地帮助你,为了大家而牺牲了自己,在别人不愿意之前,你苦苦哀求,她愿意之后,干了这件事帮助你后,你就排斥她,疏远她,对她漠不关心,不屑与她说话,这件事充分表现出人的本性:为了自己,什么都做得出,让别人为你做事,却从不知知恩图报。资本统治下的人,就像吸血虫一样贪婪。

如马可思所说:“上上下下都滴着肮脏的血。”,也正是这种罪恶的灵魂给人带来了财富。我希望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别这样。

羊脂球的心得感悟(篇4)

这个故事讲述是:一个名叫羊脂球的人,经历的悲苦故事。在那个国家战火连连。百姓们生活艰苦,一次次的战争让他们痛不欲生。一些人在承受不了战争,便准备逃离,他们坐着马车在一个寒冷的晚上走了。

马车上一共有十个人,在他们中有的是达官显贵,有的是富贵的商人,马车走着走着外面下起了大雪。由于走得太急忘了带吃的,寒冷饥饿同时向他们迫近,正当他们无法阻挡饥饿时,羊脂球无私的把她的食物分给了他们,走了一会儿,到了一个是阿尔萨斯人的领域,他们的长官不让过去,唯一的条件就是让羊脂球陪他一晚,否则所有的人就在这个地方到永远。他们都在对羊脂球讲一些古代伟人的英雄事迹,劝她去,羊脂球考盧了很久,为了大家也为了自己她去了。然而在她去了的那天晚上,他们又说她是个不守妇道的人,说她不知羞耻。

她回来时,他们都不理她。顺利过关了,走了好久,等到他们再度感到饥饿时纷纷拿出自己准备好了的丰富的食物,而羊脂球却因早上走得太急忘了准备,他们看到了只顾自己吃,没有一个人分给她。她难过极了一人独自坐在角落中哭了。读了这个故事,我想说羊脂球是无私的乐于助人的,但他的同伴是丑陋的,是让人讨厌的。

当羊脂球在阿尔萨斯人的领域时完全可以不顾他们的感受,大不了在这里到永远,至少不会忍受饥饿寒冷。羊脂球的伟大无私换来的是冷嘲热讽。这对她不公平他是为了他们,他们却骂他那么绝。他做错了吗?她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

她不该承受这些的。这对他不公平。这是生死攸关的是怎回落到她的身上。如果我是她的话我不知怎么办,我就不选择了。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另我们左右为难的.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干脆都不选。羊脂球的无私让我钦佩。她帮助了大家,即使他们说她时,他也没有后悔过,她是坚强的无私的,莫泊桑塑造这样一位女性,是希望我们世界上多些善良无私的人,少些卑鄙无耻的小人。我们都不希望自己是羊脂球的同伴,让这世界多些美好,幸福,快乐。

让我们为之奋斗,做一个文明守纪乐于助人的学生,让祖国的明天更家美好繁荣。

羊脂球的心得感悟(篇5)

以前读了《羊脂球》这篇长篇小说,现在想想可真是回味无穷。

故事主要写的是:普法战争爆发了,有十个法国人计划着离开敌区,妓女羊脂球也在其中。由于走得匆忙,他们忘了带食物,羊脂球把自己的食物与大家分享。而当普鲁士军官要羊脂球陪他过夜时,同伴们却把羊脂球往火坑里推。当羊脂球饥饿时没有一个人把他们的食物与羊脂球分享。

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明白了,心灵美才是真的美。不要看羊脂球只是个妓女,可她愿帮助别人,具有爱国情怀,不在敌人面前屈服。这是真的美。可那些商人、厂长、议员、民主党和修女,虽然他们是社会的上流人,但是他们口是心非,嘴里口口声声说,要维护民族尊严,不向敌人屈服,可背地里却说,见到敌人永远不要反抗。他们才是丑恶的代表。

最后我要呼吁大家:无论你的外表是丑或美,只要你的心灵美你就是最美的!

霍乱时期的爱情心得感悟(5篇)


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我想您对作者写的作品,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该如何才能将一篇这个作品读后感写好呢?急您所急,读后感大全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霍乱时期的爱情心得感悟”,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霍乱时期的爱情心得感悟(篇一)

我在星空下牵起你的手,在海边和你翩翩起舞。但是多年之后回忆起这些瞬间,我却无法说清,让我念念不忘的,究竟是你手心的温度还是灿烂的繁星,是你翻飞的裙摆还是低沉的潮声。我不知道我爱的是你,还是和你在一起的感觉。

阿里萨无法说出,他怀念的是诺丽埃加还是在诺丽埃加的家里时,午后阳光中的点点尘埃。至此,我终于可以说出,即便此时阿里萨已经快三十岁了,他依然是个少年。

因为,年少时的爱情是盲目而且没有道理的。很多时候男生说话时有点磁性的嗓音,女孩头发上洗发水的香气,都可以成为喜欢一个人的理由。你和TA在一起很舒服,仿佛TA这里就是能让你的心灵停靠的温暖的港湾,TA能理解你,你们志同道合。但是很多时候,这样的人,也许是上天派来的朋友,却被年轻的人们误认为是爱情。诺丽埃加是能让阿里萨短暂忘记费尔明娜的众多女人之一,阿里萨和她的感情,同样是热烈而疯狂的。只是有时候阿里萨会质疑爱的源头在哪里,是诺丽埃加本人,还只是和她在一起那种安静的感觉,还是她能够理解他的想法的温柔。

爱一个人和喜欢在一起的感觉,是不同的。如果因为和一个人舒服而认为这是爱情的话,那么当这种舒适不复存在,这个人也会随着变得面目可憎。甚至人们会质疑,自己究竟为什么会爱上她。而真正的爱情,即便是带来了痛苦,也让人甘之如饴。而阿里萨对费尔明娜的感情,已经在长长的岁月中,缠绕在他每一个细胞里。即便这思念让他痛苦,让他怀疑,让他自卑,即便看到费尔明娜变成了富太太,看到了费尔明娜逐渐发福的腰身,他仍不改初衷。

我不同意诺丽埃加的认为,两种爱是可以分离的说法。如果他爱的只是繁星,那么谁都可以让他在星空下牵起手来;如果他爱的只是大海,那么他不会对每一个在海边陪他跳舞的人刻骨铭心。而他爱的人,即便乌云密布,即便海潮汹涌,他也愿意勇敢牵起她的手。爱情让人有了软肋和铠甲,即便卸下了铠甲却让人刺中了软肋,当事者也只会无奈地笑一笑。

有的人说不上哪里好,但就是谁都替代不了啊。

霍乱时期的爱情心得感悟(篇二)

我都不敢说自己读懂了这本书。

很可笑,像宿命一般。五月份遇到初恋,被多巴胺洗脑的六、七月,我们交换书单时,他向我推荐了这本书。我看了个开头,觉得冗长啰嗦,便放下了,想着以后再看。这一放,就捱到了分手。漫长的冬天紧随着他的离开而到来,带给我的寒意甚于往常。我感觉自己似乎从未走进他心里。后知后觉般开始想要探究他,怀着无比急切的心情,在一个雨夜甚有仪式感地读完了整本书。

怀揣着对他的探究,我几乎是一边读、一边在揣测他读这本书的心情。他将自己代入了男主角吗?他是否也有一个深藏心底、未能得到的初恋?哪些句子唤起了他的共鸣?他曾经有过一段婚史,并对此讳莫如深,如今的他对待爱情是什么态度呢?是不是也和故事里的男主一样曾经沧海,此后遇到的人都是替代品?那么我呢,从结果来看,我是否也成了那些众多的“过客”之一呢……

无从知晓。

那么好吧,我只能一知半解地谈谈对这本书的感受。因为夹杂着他带给我的感受,所以并不能客观。

整体框架并没有什么新意。概括来讲,就是穷小子爱上了白富美,并且未能免俗地始于一见钟情,碍于门第无法如愿,从此开始了漫长等待。女神嫁给了地位相当的医生,他历经千帆、却终身未娶。终于熬到医生去世,在年迈昏昏时,抱得迟暮美人归。

我不太喜欢这个故事,也并不觉得有何伟大之处。Maybe男性作者心中都有一个逆袭、迎娶白富美的梦想吧。看的过程中不断让我想起《了不起的盖茨比》。随即又想起初恋的微信名“withinandwithout”,有趣的是,当初他添加我,问候的第一句话便是“i’mwithinandwithout”。显然他是看过《了不起的盖茨比》并且很有感触的,那么想必,他一定是对此类主题深有共鸣。

该怎么描述呢?我试图换位思考,将自己转换为男性角色。可能是一种延迟带来的满足感,一种类似复仇的快感。在籍籍无名的年轻时代遇到高不可攀的女神,心驰神往却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看着她落入别的有钱有权的男人的怀抱。自卑、愤怒、不甘、懦弱、羞怯、嫉妒、占有欲……所有这一切凝成一股向上的力量,让他无比渴望追逐财富、权力、名声,他并不认为这是女神贪慕虚荣、意志力薄弱、对爱情不够忠贞,反而认为这是现实教给他们的第一课,默认这是世界运行的法则——只有拥有相当的地位,才配获得拥有爱情的权利。“花冠女神”成了他的精神支柱,如同盖茨比的那束绿光,吸引着他不断向上攀登、攀登,并且自我感动、自我陶醉,在无数个为之努力的日日夜夜里,尽管他们可能不曾一刻放弃与其他异性的欢愉,但依然认为自己孤独、长情又可怜。

不同的是,盖茨比的黛西更为脆弱肤浅,或者说,纯粹。她是那么的利己,可以短暂地感动于盖茨比为她打造的梦境,但当意识到危险来临,会毫不犹豫地抛弃那些负累。可怜的盖茨比花费巨大心力不过是刚刚拿到上流社会的入场券,而那个上流社会却是黛西和她的丈夫与生俱来就属于的那个世界。说到这,又让我想起若干年前《读者》上的某篇知名文章,大概是“我花了多少年才和你们坐在一起喝咖啡”,真是可悲。出身没得选,所以穷小子们对女神的渴慕或多或少夹杂着某种补偿心理,通过征服女神来弥补年少时期内心自卑的缺失感。

这种感情能称之为爱吗?我不清楚。并且就《霍乱》这本书而言,我真的感受不到女主角有任何可爱之处,除了美貌,以及她高于男主的出身天然为她加的光环。又或许这两点已经足够?因为我读完觉得她性格平平,才智也一般。也有可能正是因为没有朝夕相处,男主角才能一直保持自己对她的爱吧,’cause距离产生美,有多少心动爱侣是在琐碎生活中归于平淡、相看两厌的?男主这种被迫分离,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是幸运,至少保证了”人生若只如初见“,因此女神可以一直是他初见时的那个”花冠女神“,根本没有发现彼此缺点的机会。也因此暮年相遇对他们来讲可能是最好的结局,因为留给两人的时间实在不多,近乎须臾。而倘若中途结伴,漫长的岁月中肯定还是会彼此消耗——纵然道德严谨如医生也在婚姻生活中出轨,寻求过别的刺激。哈哈,从这个角度来解读,一切就变的陡然现实起来,毫无浪漫可言了。

老实说,我也习惯暗恋,喜欢上的都是想象中的对方。年少时翻来覆去地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也真实地上演过长达几年的暗恋,totally被自己的伟大长情感动,对方一无所知。结局自然是惨淡收场了。不过我由此获得的经验是,暗恋说到底是自怜、自恋,你爱上的也不是真实的对方,而是陶醉在这种状态中的自己,满足自己的表演欲,一个长情而得不到回应的角色,悲剧又迷人。

后来我便一直警惕,告诫自己这实在不利于获得幸福,再一次差点要跌入这种单方面的表演欲中时,我脑中的弦陡然绷紧,也坚决地及时止损了。再往后便是遇到初恋。初见他完全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可最终被他的温柔坚定打动(后来发现可能也只是某种表演吧),终于决定投入一段真实的恋爱。但相处过程中还是犯了错误,将我的理想型“mrdarcy”强加给他,在发现他并不匹配时感到失落,但又一次次不由自主地去美化他,然后又提醒自己,我不能这样下去,他是他自己,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个完美对象……反复交替啊,我可能真的不会爱人,太累了。回头像隔世一笑便算。遗憾的爱才是难忘怀的吧。

诶,明明是想分析他的心理,去证明他的虚伪,结果倒变成自我剖析、检讨了。呵呵,这段感情真的太莫名。不过很有可能还是我自己的过分解读。anyway,也许对于追寻爱情的人来说,在一起意味着结束,而分开才是最好的选择,至少保证TA在你心中的绝对完美,而这完美会随着时间变得越来越刻骨铭心。用喜欢的一段歌词结束吧,“并未在一起亦无从离弃,不用沦为伴侣,别寻是惹非,随时能欢喜亦随时嫌弃,这样遗憾或者更完美”。

霍乱时期的爱情心得感悟(篇三)

我觉得真是一本被书名局限到了的名著。因为它名叫《霍乱时期的爱情》,也是由一个人的爱情穿插起来,可是,在这本书里,如果只关注爱情、只研究爱情,那真的是太肤浅了,也偏离了路径。

我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加西亚不是在写爱情,而是在写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孤独,或者说他是以爱情为媒介来表达一个人一生的孤独感,一个人一生的无望之路。

在这本书里,我真的感觉不到任何深刻、美妙的爱恋,包括阿里萨。我只感到每个人终其一生的孤独,刻骨铭心的孤独。

医生爱不爱费尔明哪呢?一个临终的时候对你深情说“你永远不知道我有多爱你”的人,你能说他不爱吗?可是他却婚内出轨,而且是那么炙热,那是对费尔明哪从未有过的感觉。可是,他选择了回归,回归到一个合适的人的身边,心灵孤寂的过一生。

费尔明娜爱不爱医生呢?谈不到爱,起码是习惯、是合适的,她对多年的婚姻是感到满意的。她嫁给医生从来就不是因为爱,只是因为条件合适。但是,她对婚姻是满意的,并且从未想到过阿里萨,她亦孤独。

在这样的婚姻里,双方都满意,却又都感到心灵上的孤独,也都因为孤独而酝酿着潜藏的愤怒,这种愤怒终于在老年时爆发了。只因一块肥皂是否摆放在浴室里,两人产生了最大的婚姻危机,差一点分开。最后,却又都委屈着自己,又继续着心灵上的孤独之旅。

费尔明娜爱年轻时的阿里萨吗?也不爱。阿里萨对她而言不过是个幻想,破灭了也就算了。婚姻多年中,她从未想起过阿里萨和她的爱情。

阿里萨爱年轻时的费尔明娜吗?爱,对他而言,费尔明娜是他不可求得的理想。他爱后来的费尔明娜吗?有爱,可是,更多的是一种执着,费尔明娜是他对生活的追求,是理想,如果,他放弃了费尔明娜,那么,他的人生似乎也就没有了目标,没有了意义。就类似于盖茨比对黛西的感情一样,不过是一种感情的寄托和幻想罢了。你当然可以说这是爱情,可是,我到觉得他只是把费尔明娜当作精神支柱而已,他没那么爱她,他之所以表现的那么爱她,只是为了用她作为理想,支持自己走下去。有了费尔明娜这个理想的符号,他便觉得自己的灵魂不是孤独的,是可以通过得到一个人的爱情而得到慰藉的。他一直走在解决孤独,寻求慰藉的路上。而那些露水姻缘们,只是身体的欲望,只要有费尔明娜这一理想,他的心灵就有机会摆脱孤独,获得救赎。

阿里萨是全书里唯一一个为摆脱心灵的孤独而努力的人,他一辈子都在追理想中的费尔明娜,在摆脱孤独的路上前进。但是,医生和费尔明娜都因为要屈服于现实,而抛弃能慰藉自己心灵让自己摆脱孤独的人。

最后,医生意外死亡,让阿里萨有了机会再次追求费尔明娜,并且成功了,他的心灵终于得到了慰藉,有了陪伴,似乎不再孤独了。可是,他们的爱情得不到理解,或者说他们的人生、他们摆脱孤独获得救赎的方式得不到世人的理解,于是,只能挂起霍乱的黄旗,漂泊于海上,永不停泊上岸。他们终于用这样一种孤独、绝望的方式摆脱了世间的一切,获得了心灵上永恒的陪伴,摆脱了那刻入人骨髓的孤独绝望之感。

读完这一切,你还觉得这本书写得不好吗?还觉得不能理解吗?

加西亚不论是《霍乱时期的爱情》,还是《百年孤独》,都写着这种人生的孤独与绝望,他没有直接写,却在全文中弥漫着这些气氛,这就是他的伟大之处,也是我喜欢他的地方。

霍乱时期的爱情心得感悟(篇四)

不等待,是我很多时候冲动的表现形式。但《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看到了一个长达53年的爱情等待,让我懂了,“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一本《百年孤独》深深打动大学时代的我的作家,再一次凭借《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放弃了去食堂吃饭,忘记了下班打卡,只为看完这本小说,看到男女主角最终选择在内河挂着霍乱黄旗的轮船上为爱漂泊一生一世。

马尔克斯的作品人名是中国读者的第一困难,直至此刻,码字写读后感的我仍不能在不依靠书本的情况下写全那些生动鲜活人物的名字。受人尊敬的医生,幸福的女主角,那个可怜的人,真高兴,认识了你们,更深的了解到什么是爱,如何去爱。

看书的时候不可避免的想起了一个好友,对她说的话,我总是有点左耳进右耳出的味道,当初她告诉我,她觉得真正的爱情就是在我们孤身一人垂垂老矣时,不经意遇到了那个在你记忆深处的人,并且最终在一起的感情。并有人似有似无的用签名回应了:Someday,wewillbetogether!这一举动让她潸然泪下……

看了这部小说,我忽然觉得当时的她是不是也是看了这本书后的感觉,打电话求证,无人接听……

我丝毫不怀疑女主角与医生之间的爱恋,他们幸福的婚姻,而医生那智慧的婚姻相处生活方式也非常令人称道,对恩爱夫妻的诠释虽让我惊讶,但细细想来也颇有道理。

享乐抛弃名誉,敢大胆享受生活。

书中最幸福的那个人儿,费尔明娜。达萨,在我的观念里,毋庸置疑,尽管她是这么一个人:有一个小时候就失去生命离她而去的母亲,有一个疼爱她却被他父亲驱逐走而病死的姑妈,有一个有重大污点令她蒙羞的父亲,有一个曾经背叛过她的大男子主义的丈夫,有一个导致她退学的私生子身份的初恋情人,有一个难以相处尖刻古板的婆婆,有一个和他丈夫有染的交好闺蜜……

很有可能,你会惊呼,这样的人居然还是书中最幸福的人,没错,是她!一个七十多岁却最终又和那个初恋男友相守的人。生活不是琼瑶小说,人人都能不工作,天天花前月下,甜言蜜语。生活本就充满种种不堪和痛苦,和那么多你不得不面对并必须解决的问题,但在这其中享受生活,享受爱情,才是主旋律。

一个医生和一个诗人般气质的人为爱所变现出的言行举止一定是大不相同的,但费尔明娜拥有了他们最为完整的爱,也深深爱着他们,被你爱的人深爱,便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事。

那拥有诗人气质的佛罗伦蒂诺。阿里萨总让我想起徐志摩,诗人的爱总是情真意切,令人难以拒绝,但有时候他们的情感也会被自己幻想出来的浪漫景色扼杀,那种爱可以撼动山河感动宇宙,却容易跨不过柴米油盐,而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却用53年的别样等待换来了与挚爱的费尔明娜相伴度过余生。书中还有这样一句话:人腰部以上是灵魂之爱,腰部以下是肉体之爱。诗人坚守了灵魂只属于挚爱的人,却用肉体慰藉了更多的人。

医生的贡献不仅仅局限在他与费尔明娜的小家,更为这个多次遭受霍乱瘟疫的城市贡献了自己的知识智慧,令人敬仰,然而他也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放纵了肉体之爱。这一点因为男女有别,我确实很难理解,因为在女人,灵魂之爱和肉体之爱是相结合的,但为什么在男人那里却可以随意肢解……

河牛

这些让人颓丧的面貌令我也很揪心,但最终是爱,让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做了一个大胆而伟大的决定,永远航行,永远……不让自己最爱的人上岸,面对那些会让她颤抖的流言蜚语,就在船上度过余下的生命。小说最后是这样写的: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佛罗伦蒂诺。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一生一世。”他说。

看完最后一页,我仰面缓了几分钟的神,阳光透过窗户射进办公室,多么美好,没有眼泪,有的只是满满的幸福,不仅仅因为小说,更因为生活。

我不是一个空想家,不会想张衡那样看着天空数星星,不会钻研宇宙奥妙,所以对于科幻世界,除了喜欢里边那些情感,对科幻,我不会有很大兴趣,大概是奇思妙想的细胞有限。但我非常在意当下,相信自己的感受,相信自己看到的,体验到的,所以相比文艺青年无比向往远方,我更珍惜现在,也就是西余朋友所说的善于构建自己的世界。

终于打通了朋友的电话,求证结果有些失落——她当时写那段签名不是因为这本书……但立刻重振精神,强烈推荐了这本书。会有那种想法的人,更应该看看这本书,感受这里边无处不在的爱情,无处不在的爱,父母之爱,兄弟姊妹之爱,朋友之爱,恋人之爱,甚至赤裸裸的肉体之爱,但我坚信,只要有爱,世界就不会一片荒芜凌乱,即便爱也会犯错,会痛苦,我是绝对的真爱至上拥护者。

加西亚马尔克斯

从中学开始,我就有写信的习惯,很庆幸,因为西余朋友的存在,我的这一习惯仍旧保持着,希望自己也能坚持下去,等到白发苍苍好希望自己也能写一部《那时,这时》的书,记录一生的`历程,因为我也真心希望自己能够证明——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霍乱时期的爱情心得感悟(篇五)

最初想读这本书是因为作者马尔克斯称这本书是他最好的作品,是发自内心的创作。也很多次在微博上看到许多大V安利过这本书,可学校图书馆一直借不到,终于还是买了一本。很喜欢这本书的封皮,典雅高贵的红色,《百年孤独》是黑色,两本书的书皮看起来像姊妹篇,都值得阅读和收藏。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全部。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爱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

这本书讲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浪漫的爱情故事,男主阿里萨饱受爱情的折磨,为等待他的“花冠女神”又减轻自己心灵伤痛,他在情感上忠贞,在肉体上放荡。就像薰衣草的话语一样,“等待爱情”成了他一生的宿命,霍乱、女人、事业、死亡......岁月无情的流逝让他对生命和爱情有了更深刻又热烈的理解。

尘埃落定的心得感悟5篇


尘埃落定的心得感悟是我们从网络收集和整理的。感言是一种真诚的语言,是发自内心的,每当我们经历一些难忘的事情的时候。我们都会把当下最真挚的情感去通过感言表达出来,感言深深地影响着我们的日常学习生活。希望本页内容能帮助到您!

尘埃落定的心得感悟 篇1

看着烟火里的尘埃掉下来,没人发现它存在,多自由自在。可世界都爱热热闹闹,容不下它的,百无聊赖。

众所周知,烟火一般都是晚上所放,因为亮啊!热闹啊!光彩照人啊!

那天中秋,一阵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将我从睡梦中唤醒。原来是邻家在娶媳妇。直至夜晚,也不见停止。那根导火线一经点燃,满天便挂满了霓虹灯,在越来越高远的天空下,光彩照人着。

刚刚赶完作业的我,想出去散散心,便又踏上了那条熟悉的小巷。

我走过一家小店,又一家小店,无意中瞥见了那对卖水果的夫妇,在分吃一块月饼。夜晚,尤其是中秋的夜晚,像我这样的闲人恐怕不多。因此客少人稀。这一段清闲的时光是属于他们的。我望见了这个尘世间最朴质的相守。虽然平凡,但尤幸福。

道旁的树和花也是这样。棵棵合欢,从五月积蓄的花苞终于开了,地上铺着一层薄薄的合欢残瓣,捡些来握在手中。那香,说不上来,清淡得如一缕阳光。虽不香艳,但仍爱不释手。

第二天,我上学去,竟发现邻家路前一层的尘埃。我回想起了昨日烟花,对啊!是那烟花,是那烟花所带出的尘埃。

我呆住了,只有我在等待合欢花开;只有我会看着别人的快乐竟然会感慨;只有我会期待明天更加精彩

就是我,只是我,好奇怪!只是一场烟火散落的尘埃。

我的心里一直住着一个苍老的小孩。如果世界听不明白,对影子表白

尘埃落定的心得感悟 篇2

阿来的《尘埃落定》叙述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

作者从这个傻瓜儿子的角度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从傻子的角度看世界,给我们很多启迪。

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尘埃落定》写的是人生。小说里有童年,有初恋、爱情、妻子,有事业、权利,有朋友、敌人,有父母、兄弟。我们仿佛想到了自己,想到了我们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引发我们了无限的思考。

我觉得《尘埃落定》是对善良的歌颂,善良的人也许会有时会失去一些,但最终却得到朋友,得到真情,得到更多人的信任与帮助。

尘埃落定的心得感悟 篇3

最近,终于读了阿来的《尘埃落定》。这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盛转衰的历史。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

正是它,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灭亡前的最后幻想。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他是一个傻子,不仅别人包括他的父母也这样认为,而他自己同样理所当然地说我是一个傻子。“一个傻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故乡的每一寸土地,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

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有时候大智若愚的傻才最可怕,它是一种没有深度的陷阱,却能使对手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尘埃落定的心得感悟 篇4

尘埃落定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西藏。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还有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和芬芳。也许因为阿来就是出生并且生长在那个地方,他才能写出那种地道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的认知与思索。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

世界万物都有尘埃落定的那一天,也许我们不知道未来是什么样,不过,我们要在尘埃落定之前珍惜这一切。

尘埃落定的心得感悟 篇5

9小时45分钟读完这本书,越深入越喜欢。如果让我评价,这是一直以来对我影响最大的一本书,不是说他是最好的一本书,而是说他是让我获得最多见解的一本书。尘埃落定,一切归于无,宇宙浩瀚,每个人都是一粒尘埃。

以前觉得自己心比天高,觉得自己与众不同,甚至自满,自大,自诩为聪明人,却不知道是真的傻。

二少爷就像作为一个局外人,来人间走一遭,他说上天安排他来就是为了见证土司制度从兴盛到瓦解的。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或许有时候,像二少爷一样,我们跳出世俗的圈套来看待一件事情,会变得更加清晰明朗。每天清晨醒来,他问,我是谁?我在哪?简单又深刻的问题,好像每天赋予自己新的身份定义,才一直清楚明白的活着。

带着善意和爱对待别人才能获得真正的忠诚,傻子少爷始终能拥有人心,受人拥戴,因为他没有把自己和他人区别对待,一个人无论能力与地位多高都要有一颗谦逊的心,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每一个人都或多或少能教给你一些东西,这一点是我该努力学习和改变的。

人要善于等待,有些事情不必去找,到时候自然就会发生,珍惜当下,少想未来。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所有事情都有正反两面,一件表面是坏事的事情发生时,一定要用积极的眼光去辩证的看问题,会有助于自己调整心态,早日走出困境。

人是最难看清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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