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读后感范文一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斯威夫特出生于爱尔兰的首都都柏林,父亲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他是一个遗腹子,由叔父扶养成人。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发表于1726年,被当作是儿童文学作品,实际上却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败的讽刺小说。
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令人深感汗颜的慧骃国,在这个人马颠倒的世界里,更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故事。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格列佛一起走进了那个奇幻的世界。那些玩偶般的小人,高大威猛的巨人,长得像鱼的飞岛国居民,以及慧骃和耶胡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觉得最特别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而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那里的侍从必须要时刻敲打大臣们的脑袋,否则他们总爱异想天开。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觉得这些书其实很有意思,而且不会看不进去,反而读过几遍之后,越发爱上了这些书。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遨游是每个人的梦想。打开手中的书,一头扎进去吧,总有一天会发现其中的乐趣。
中文读后感范文二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着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奥斯投傲慢与偏见》的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化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至今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吗?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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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不能囫囵吞枣,而要从中吸取自己需要的东西,通过阅读作者写的作品,获得不同寻常的心得感悟时。读完作品后,我们不妨写一篇读书心得体会,即读后感。或许你需要"最新《红书》读后感"这样的内容,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近来,我读了一本军事名着《红岩》,它是以描写重庆解放前夕残酷的地下斗争,特别是狱中斗争为主要内容的长篇小说。书中描写了许许多多的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从不畏惧;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与革命;成瑶在共产党的熏陶下,渐渐成长,懂得处理各种事;渣滓洞的难友们,相互帮助,智斗敌人;白公馆的人们战胜敌人,迎来新中国……从他们的身上,我学到了许多许多。
这本书中我最敬佩的便是那位伟大的女性江雪琴。当她看到木笼子里一颗颗血淋淋的人头时,她尽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去看牺牲者的名单,突然看见了她丈夫的名字。一个女人如何受得了这般沉痛的打击?她热泪盈眶,喉咙梗塞,不忍再看。她禁不住要痛哭失声,但她知道自己担负着党托付的重任,不能浪费时间,辜负党。她努力抑制自己悲痛的情绪,想把这般痛苦,深深地埋进心底。把悲痛化为动力,坚强斗争。当她被国民党严刑拷打、用竹签扎手指时,她说了这样一句话:“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她光辉的形象深深地印在我心中。他们的事迹给了我启示:在那充满烟火的年代,只有坚强不屈,才是最后的胜利。国民党虽摧毁了他们的躯体,但是坚强的意志却会永世长存。
我们不能忘记历史,忘记那些坚强斗争的人们,如今我们迎来了一个崭新的中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永远铭记那些为我们今天铺路的人。
我怀着十分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遥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ròutǐ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习、工作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幸福的日子容易使人忘记了什么叫英勇、坚贞。安逸的生活,美好的享受,使人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也使人麻痹了精神。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我怀着十分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习、工作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幸福的日子容易使人忘记了什么叫英勇、坚贞。安逸的生活,美好的享受,使人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也使人麻痹了精神。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我看的书是《小金马》。它这本书要讲的是主人公小金马的勇敢。
故事开始了,大家听好了:
秋天到了,太阳从东方升起,照得麦子金灿灿地发亮。麦田里,走来了一列整齐的队伍。他们唱着歌儿,向前走去。“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解放区的人民好喜欢……”
儿童团长是小金马。他今天十三岁,红色的小脸蛋,高高的鼻梁,真可爱!
孙家庄小学放假了。小金马带着队伍去麦田巡逻。他他们扛着鬼头刀,红缨枪,真威风!
金马的后面是他的弟弟小林。小林五岁,他拿着妈妈的木梳当手枪。吴大叔的儿子金海,拿羊角当号兵。
孩子们向麦田东边的青松林走去。它们永远也不会忘记葬在这里的十三位叔叔。他们把墓地种满了红月季,坟前的草上,经常有朵朵花儿。
但是、今天他们看到的却是一片空,草儿没了,花儿也没了。小金马起的愣住了。金马爸爸来了。他对叔叔说:“同志们!抗日战争胜利啦!安息吧。”……
听了这一小段,你们感受到小金马的勇敢了吗?
如果感受到了,那就多看看红书吧!
书中的小金马是那么的勇敢,坚定。我爱看红书!
今天我读完《红色之旅》这本书后深有感触!这是一本图文并茂的爱国主义教育书籍。它让我重温了中国共产党波澜壮阔的革命史、艰苦卓绝的奋斗史、可歌可泣的英雄史。
《红色之旅》通过小英、龙娃和兔博士经历的12个“重点红色旅游区”,给我们讲述了: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英勇奋斗的艰苦历程。
这次的“红色之旅”,使我真切地感受到共和国江山来之不易,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来之不易!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对中国革命事业的巨大贡献,我们必须永远铭记。革命胜利来之不易,我们必须倍加珍惜,珍惜老一代革命家所留下的宝贵财富!
我出生在幸福、和平的年代里,是多么的荣幸,可现在我们的国家还不是很富强,我要像周恩来那样: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将把这次“红色之旅”所吸取到的精神运用到今后的学习当中,以实际行动,继承先烈遗志,学好本领,报效祖国,用自己的双手把我们伟大的祖国建设得更加富强!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回望硝烟》。这本书是一本很好的书,是纪念建党90周年许多革命前辈回忆长征时代到中国革命的一首首悲壮的诗篇。长征中,在红军战士的热血奋战下,占领了枪林弹雨中的泸定桥;艰难的爬过了鸟儿飞不过的大雪山;又走过了寒冷饥饿缺氧的大草原。经过红军战士的英勇战斗,终于走完了二万五千里的革命征途。八路军、新四军浴血奋战。忘我的革命精神与日本侵略者作战,有许多战士壮烈牺牲,用他们的鲜血谱写了壮丽的诗篇。八路军战士英勇顽强不怕牺牲。使用了厉害的对战方式,让日本侵略者陷入了人民战争的海洋中。赶走了日本人,国民党撕毁了停战协议,展开了大规模的内战。人民解放军又投入了新的战争中,他们依靠人民的力量和铁的纪律,奋不顾身、英勇杀敌,用烈士的鲜血染成的五星红旗插遍了祖国大地,解放了全中国。以史为鉴,可以明得失,警醒后人。《回望硝烟》不仅是一部描绘民族解放历程的煌煌精品,是一部反映中国共产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鸿篇巨制,更是一部刻画国民党从执政到下台、从辉煌到失败全程的史诗大作。二十世纪初期的中国,正处于命运的危难时刻:帝国主义列强虎视眈眈,妄图灭我中华,瓜分我领土。一些有识之士纷纷行动,寻求救国之路。其中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领导了辛亥革命,推翻了中国二千多年的封建帝制。然而这一革命的果实却又被袁世凯窃取。紧接而来的军阀混战,更进一步的加剧了人民的苦难。
更让人不能忍受的是,作为第一次世界大战战胜国的中国,却不能堂而皇之的拿回自己的领土,那些强权国家,根本不顾中国人民的强烈要求,硬是将德国在中国的权利转让给日本。“弱国无外交”,
潘冬子的爸爸是红军团长随红军北上抗日,临走时给冬子一颗红五星。冬子很想念爸爸,一次,妈妈告诉冬子说:“等山上的映山红开了,红军就回来了,你爸爸也就回来了。”一天晚上他梦见了满山的映山红开了,自己穿着军装,戴着上面有闪闪红五星的军帽,走在红军队伍的最前面,特神气。
冬子的妈妈是地下党,为掩护同志壮烈牺牲了,冬子伤心极了,发誓要给妈妈报仇。他还潜伏到地主恶霸胡汉三家的米店做杂工,他巧妙应付胡汉三,运走了米店里的粮食,最后还在米店你放了一把火。机智、勇敢、善良使他最终战胜了恶霸,逐渐由一个儿童团员成长为一个真正的革命战士。
潘冬子在父母不在身边的情况下,在失败及挫折中成长,变成了一个坚强的男子汉。最后,他凭着机智勇敢和镇定的信念终于打败了汉奸胡汉三。在山上开满映山红的时候,红军长征回来,冬子也和爸爸团聚了,爸爸并亲手将那闪闪的红星安在他的帽子上。
读了这本书,我不由陷入沉思,冬子真是我们少年儿童的好榜样。我们中国共产党真的太伟大,带领着成千上万像潘冬子这样的革命先辈洒血洒泪,才换来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看着潘冬子,对比起我们,革命胜利了,条件不一样了,但我们还要学习和发扬潘冬子的精神,面对危险时,都要镇定,用自己的智慧来彻底解决困难。好好学习,以实际行动来报效祖国。
今年的五一节,我过得十分有意义,因为我阅读了红岩这本书,它带领我重温了解放战争走向全面胜利的辉煌路程。
文中的主人公江姐,留给我最深刻的印象。江姐原名江竹筠,1920年8月20日出生于四川省自贡市大山铺江家湾的一个农民家庭,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4年夏,她经组织安排入四川大学农学院学习,从事党的秘密工作。1948年6月14日,由于叛徒的出卖,江姐不幸被捕,被关押在重庆渣滓洞监狱。受尽了国民党军统特务的各种酷刑,老虎凳、吊索、带刺的钢鞭、撬杠、电刑,甚至竹签钉进十指。特务妄想从这个年轻的女共产党员身上打开缺口,以破获重庆地下党组织。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江姐始终坚贞不屈。
1949年11月14日,在重庆即将解放的前夕,江姐被国民党军统特务杀害于歌乐山电台岚垭,为共产主义理想献出了年仅29岁的生命。
江姐面对国民党的酷刑,坚贞不屈,誓死不肯透露共产党的秘密,她的精神是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啊!面对江姐,国民党只能给她rutǐ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她精神上的一分一毫。和江姐大无畏的精神相比,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我只要遇到小小的挫折,就会想到放弃。读了红岩之后,我懂得了:越是充满困难的路我们越要勇敢去走,越是艰巨的任务我们越要坚定不移。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红岩中新中国成立时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革命烈士用鲜血换来的,他们血染红岩,才有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应该倍加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永远不忘那些伟大的烈士,将他们铭记在心!
最近,又重温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一书,感觉和三年前对它的理解有了很大的不同,以前只是单纯地佩服海伦,佩服海伦是个聋哑人还能取得如此成就,但现在再重温,更多的是对海伦能在那个黑暗安静的世界里,没有放弃、自强不息的精神所折服,她以这种勇敢的方式深深地震撼着我……
海伦,这个出生19个月就失去了视力与听力,没有说话能力的小姑娘,她曾经烦暴不已,并差点摔死自己的妹妹,在深具爱心的莎莉文老师的耐心帮助下,她创造了人类的奇迹,在她面前,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她一生完成了14部作品,写出了“人啊!为什么总要等到失去了才后悔莫及呢!为什么总要如此的贪心,极少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东西,却渴望那些我们所没有的东西”等发人深思、令人心灵震撼的话语。
这本书是给人带来力量的,或许你和我一样,翻看这本书不久就无法自拔,它吸引你如饥似渴看下去,往往你一抬头,发现一本书已经在不知不觉中看完了,你的眼角不知何时已经湿润,你已经完全被海伦,这个生活在无声无光世界的姑娘,她接受生命的挑战,不屈不挠第在困境中前进,并创造了正常人也难以达到的成就而感动,你还可能在忏悔自己的有些虚度的时光。
一本好书可以给人带来很多感悟,我们从海伦的身上,可以学到太多太多,假如自己和海伦一样,又聋又哑,有多少人会像海伦那样,勇敢地去与命运去拼搏呢?可以这样说,海伦是20世纪最值得人学习、敬仰的人,她的这本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一直激励、鼓舞着人们,勇敢地与命运拼搏,努力为梦想奋斗。
海伦耕耘不缀,点燃了闪烁的生命火炬,照照亮了残障者的灯塔。沙莉文老师的的心血没有白费,她培育出了20世纪不朽的奇葩—海伦凯勒!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在我们上学时,语文老师也会要求我们多读一读书籍作品。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精选红奶羊读后感汇总,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叫《苦豺制度》,是沈石溪写的。沈石溪是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写过很多关于动物的小说。这本书是一个小说集,里面有《红奶羊》、《苦豺制度》、《》、《缺陷》、《情豹布哈衣》、《象母怨》等六篇小说。
今天我看了《红奶羊》这篇小说。《红奶羊》讲述了公狼黑宝的妻子生下狼崽黑球死后,为了不让黑球饿死,黑宝捉来一只名叫茜露儿的母羊来喂养黑球。有一次黑宝为了黑球而被猎人了。黑宝一死,茜露儿就了,但她可怜黑球没爹没妈,还是留了下来。一次,黑球为了茜露儿,不顾一切地和豺打斗在了一起,还被豺撕掉了一块皮。但最终茜露儿还是离开了他,返回了羊群。不久,茜露儿就产下一对小羊羔。一天,一只猞猁冲进了羊群,吃掉了她的女儿。当茜露儿还沉浸在哀伤之中时,另一个灾难了,一公一母两只狼闯进了羊群抓住了她。那只公狼正是黑球,黑球认出了茜露儿,便着饥饿放了她。
读完《红奶羊》,我被动物对孩子的爱深深地了。公狼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活下来,愿意自己的生命。可以看出公狼对自己的孩子有多么的钟爱啊!其实,每一种动物对自己的孩子都非常钟爱,愿意为孩子付出一切。
即使是天敌之间,也会产生一种温情,这让我既惊奇又。母羊给了狼崽第二次生命,在抉择的关头,狼崽把母羊看做自己的妈妈,拼命地去她。有时候,感情真是能战胜本性啊!
我很喜欢沈石溪写的小说,他把动物当来写,非常生动、感人。我读着他的小说,已完全沉浸在故事当中了,一个个情景浮现在我眼前,让人回味无穷。
人们常说狼是凶恶残暴的一种动物。在没有读过沈石溪的《红奶羊》之前,我一直也是这么认为的。读完后才知道,原来狼也是有善心的,他们懂得知恩图报,是一种很聪明的动物。
尕马尔草原上生活着一群狼族,其中狼崽黑球的妈妈在生下他后就去世了,可怜的黑球还不会捕猎,只能喝母乳才能生存。黑球的爸爸想尽了办法捕捉到一只红奶羊,他把这头羊当做“哺乳机器”,只要一不服从,就可能被“咔嚓”一声咬断喉咙,红奶羊无力反抗,不得不顺从。好景不长,一次来巡山的猎人发现了黑球他们生活的山洞,如果狼爸爸不挺身而出,自己心爱的儿子就会被当做战利品带回去,它必须救自己的儿子。当它出现在猎人的视线里时,只见洞口的花斑狗追着乱叫,心急的猎人不想等着它俩搏斗,用枪朝着狼爸爸的脊背疯狂地扫射,狼爸爸拼命地跑,不幸的是,无情的子弹还是在狼爸爸的身上钻出两个大窟窿。它的心已经停止跳动,血液已经凝固,生命也结束了,可是它还站在那狂吼一声,好像还有很多精神,随时迎接战斗的样子,就这样狼爸爸牺牲了。红奶羊陪着黑球一起成长,渐渐地,黑球长大了也能自己捕猎了。一次趁着黑球睡着了,红奶羊悄悄地离开了了它。在冰天雪地的草原上,黑球和他的妻子在蹲守了几天都没有捕到猎的时候,遇到了红奶羊,这正是黑球的养母,任凭妻子怎么劝说,黑球始终不愿意杀死红奶羊,最终放走了她。可见,狼也是有感情的,他们会为了自己守护的人献出自己的生命,更会对帮助过自己的人知恩图报甚至可以用命来报答。
读完后我觉得红奶羊真是伟大,她可以把黑球当做自己的孩子一样哺育她长大,即使在黑球的爸爸死后也没有离开他。黑球是懂得感恩的,即使他和妻子饿的快死了也没有杀死自己的恩人。有没有一种可能,以后的狼和羊能和谐相处,狼不再吃羊,羊也不再惧狼……
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狼一样的精神,要知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道理。
这几天,我在书店看书,无意中发现了这本《红奶羊》,我看了几页,觉得很好看,就让妈妈买了来。
回到家,我仔细地翻阅。故事十分感人,主要内容是:小狼黑球一出生,母亲就死了,为了挽救自己的孩子,它的父亲——黑宝只好外出抓了头母红崖羊——茜露儿,让她当黑球的挤奶机器。一个月后,黑球和茜露儿建立了感情,黑宝也在一次狩猎中被猎人打死了,茜露儿就带着黑球来到神羊峰的断崖上建立了新的巢穴。黑球逐渐长大,已是一只半大的幼狼了。一天夜晚,一只豺悄悄地爬了上来,黑球为了保护茜露儿,和豺撕咬在一起,好几次差一点儿掉下悬崖,最终黑球成功地将豺顶下悬崖,但是也伤痕累累,肩胛处留下了永久疤痕。茜露儿知道黑球毕竟是一只狼,迟早会吃掉自己所,所以选择了离开。茜露儿逃回到了羊群中。两年过去了,羊群又遇上了狼,她被狼夫妇堵在峡谷中,就在她等死时,她听到了声怪叫。茜露儿仔细一看,发现公狼竟是黑球,他走到她的身边咩欧地怪叫起来。她还是觉得必死无疑,可黑球不但没有吃她,还阻止了妻子杀她,放她了一条生活。
一只吃羊的狼,遇上了曾经养育过它的羊,感念母恩,放弃了唾手可得的美食。母亲生我养我,十分辛苦,我们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有时还觉得不好,经常和父母亲吵架,这是不对的。黑球能因茜露儿曾经养育过它,而不吃她,放过她。我们是不是应该学习黑球的感恩之情呢?去感恩父母!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斑羚飞渡》,内容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里边《红奶羊》这篇文章,因为这本书是由一则则小故事而编成的。
《红奶羊》主要内容是:一只红崖羊被狼爸爸抓去给小狼喂奶。狼爸爸想把小狼培养成一只披着狼皮的羊,但没有成功。小黑球离开了羊妈妈。但它没有忘记这份母爱。
这则故事中还有令我感动的就是:小黑球的爸爸死后,红崖羊还是继续给小黑球喂奶,因为它觉得小黑球还小,会遭到猛兽的攻击;但又觉得小黑球它好歹也是只狼,将来会不会把自己吃掉。红崖羊最后还是选择了继续喂奶,几年后,小黑球成了一只成年狼,它遇见了当年喂奶给它吃的红崖羊,它不但没有吃掉红崖羊,还依偎在红崖羊身边。这就是爱的力量。
其实在生活中像这种事例也很多。比如在汶川地震发生时,一位母亲蹲下来,形成一个”Z“字型,让自己两岁的女儿蹲在自己的肚子下面,就这样用自己弱小的身躯挡住了塌下来的水泥板,让女儿活下来。这也是爱的力量,驱使着她挡住水泥板,让女儿活而自己死了。
还有一件感人的事也是发生在汶川地震的时候,一位老师让四个同学躲在桌子底下,然后用自己的身体撑住了桌子,地震过后,四个同学都活了过来,而老师却被死死地压在水泥板下。
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爱,那将会是一个怎样的世界呢?
合上书本,我一动不动,脑海里闪现着:黑狼和儿子黑宝,还有那只美丽的红崖羊西露儿。
风呼呼的刮着,将满地的树叶挥到天际;阳光也失去了以往的光彩;天,好像预感到什么,呈现一片墨蓝。黑狼的妻子在生产过程中不幸离世,三只没有奶水吃的狼崽已经死了两只。唯有饿得前胸贴后背的黑宝发出凄惨的叫声。
马尔草原出现了一群红崖羊,埋伏了一天的黑狼心中燃起了希望,很快,他锁定目标,捉来一只刚刚失去女儿的美丽红崖羊西露儿。色彩斑斓的花儿低下了头,英俊挺拔的草儿顺着风势捂住了眼睛。我睁大眼睛,仅仅“追随”着可怜的西露儿。黑狼把黑宝轻轻放在西露儿身边,自己轻轻后退,眼睛里充满的柔情。当黑宝用尽最后的力气钻到西露儿身下,抬起头,吮吸奶水的时候,西露儿竟接纳了这个失去母亲的可怜的孩子。我松了一口气,眼泪不自觉地为这不寻常的“母爱”流淌。
为保护黑宝,黑狼把猎人引离山洞,选择了死亡;西露儿则完成了母亲的责任后重新回到了红羊群。我吐了一口气,黑狼爸爸的铮铮铁骨,红羊妈妈的无私柔情感动着我,心中无限畅快。
红羊再次面对狼是一年后了,奇怪的是那一公一母两饿狼围住西露儿后,公狼竟撞开了母狼,为西露儿让出一条生路。你猜对了,他就是黑宝。来报恩了!!
坐在哪里,捧着书。静静地,回忆着、回忆着……每天早上,妈妈在镜子前给我梳好头发,然后我们母女习惯地对视一笑;饭碗里,时不时被爸爸夹来一片肉;睡前妈妈轻轻的一吻;爸爸出差时每晚的一个电话问候……一切一切都那么自然,那么温暖。现在我最烦的妈妈的唠叨都好像拥有了曲调,变得那么动听。爸爸妈妈,我拿什么回报您……
一本好书可以充实我们的生活,愉悦我们的精神,在阅读了作品后,我想您对于这个作品有了更深的了解,读后感要弄懂原作,要认真思考。作品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你收集整理“红奶羊的读后感”,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我读过《狼世界》中的一个故事,名叫《红奶羊》。这个故事至今让我难以忘怀。
《红奶羊》讲述的是:黑狼捉到一只叫茜露儿的红奶羊。黑狼让茜露儿喂儿子黑球吃奶。不久黑狼死了,茜露儿努力将黑球拥有养的本性,但不行,于是她抛弃了黑球,又回到了羊群。与公羊生下儿子沦嘎。她梦想将沦嘎培养成强壮的羊。有一次,她与沦嘎遇到一对狼夫妻,但她最疼爱的沦嘎却自私地逃走了,当她痛苦时,那匹母狼准备吃她,公狼却阻止了。因为公狼是黑球,他没有忘记茜露儿用乳汁养活了他。他不惜与自己的妻子为敌,放走了茜露儿。
为什么我难以忘怀呢?那是因为我为黑球这种对他人感恩的精神打动了,从这个故事里,我又一次深刻的了解狼好的一面。
通过读《红奶羊》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道理。就算红奶羊养育了一天黑球,黑球永远都会把红奶羊当成了母亲,因为这一天对黑球是具有意义的,所以给别人一点温暖,他日如果有困难了,别人也会尽量帮助。从这里看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即使再凶残,它也会记住帮助过自己的人,虽然不是自己的同类,作为人更要懂得感恩!
动物中也会有善于恶之分,狼是贪婪的,狡诈的,凶残的,把羊咬死后,会贪婪地吸吮着新鲜的羊血。
羊的本性是善良的,只吃草,不吃肉。也很懦弱,遇到狼,只会跑和逃避。
我知道了父爱的高贵,黑宝身上,表现了强烈的责任心和对子女无私的爱,为了能让子女活下来,情愿用自己的死,换子女的生。它是多么的伟大呀!从黑球身上,我看到了感恩,黑球没有忘掉茜露儿的半年养育之恩,在食物和奶妈面前依然选择了奶妈,报答了茜露儿的半年养育之恩。从茜露儿身上,我知道虽然它只和黑球相处了半年的时间,但是它已经把黑球当做了自己的儿子。它追求完美,希望把黑球“改造”成“羊”,可是,狼是不可能变成羊的。
人也如此,会有责任心,对子女无私的爱,会感恩,追求完美,这些做法如果都能在一个人身上,那才是有用的人。
一只羊和一只狼是如何生活的?生活中又发生了什么感人的故事?结果如何?看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中篇小说《红奶羊》,就能揭晓答案。
这本书讲了成年公狼黑宝赢得母狼蓓蓓的芳心,结为夫妻。蓓蓓生下来两只狼崽,自己却因流血过多而死亡。因为没有奶喝,一只狼崽已经饿死,于是黑宝决定逮一头母崖羊来用羊奶喂狼崽黑球,把一只名叫茜露儿的红崖羊捉去了老窝。
黑球吃空了茜露的乳汁,给黑球当了妈妈。
可是好景不长,一只猎狗发现了它们,黑宝为了不让黑球受伤而被猎人开枪打死了。茜露儿便带着黑球走了。
它们遇到了许多危险:豺要吃掉茜露儿,黑球勇敢的保护着茜露儿,最后豺从断崖上掉下摔死了。
最后,黑球已经长成了一头成年狼,本来要把茜露儿吃了,但是为了报答半年养育之恩,便把茜露儿放走了。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正是因为书,人类的生活才会丰富多彩。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红奶羊》的书。她的一生十分坎坷。被狼捉、当狼的奶羊,被豺盯,前后两次痛失儿女。可也就是这样才把她磨练成了一只见到危险,不退缩的羊。
还有一个主人公,叫黑球,他让我十分震惊。因为当露西尔获得重生后,有被豺盯上了。就当豺要吃露西尔时,他却不顾一切的挺身而出,与豺做了殊死拼搏,救了露西尔一命,也打死了豺。他是狼,露西尔是羊,只因为露西尔用羊奶喂了他一段时间,他就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露西尔,我从心底里佩服他。还有,在故事最后一刻,不知道这只羊是露西尔的黑球夫妇,把露西尔赶进了山谷,就在这关键的一刻,一阵风吹了过来,把露西尔的气味吹进了黑球的鼻子里,黑球就放弃了追捕。他这种知恩图报的动物,在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还真少。
《红奶羊》是一本很好的书,她让我知道了什么是知恩图报。
故事讲的是大公狼黑宝,为一只刚刚生下来就没有妈妈的狼崽找一只奶羊。这只奶羊是羊群中的皇后,他刚生下来的孩子死了,他现在情绪低落,,大狼黑宝把她拖回洞中。他一开始非常讨厌黑球,不过后来,渐渐的与黑球产生了感情。大狼黑宝想让何求黑球离开和羊过的生活,就决定杀死它。在黑宝要杀死羊的时候,猎人来了,为了保护黑球的生命,黑宝冲出洞口死在猎人的枪口下。
红奶羊终于回到神羊峰,回到了它日夜思恋的纳斯红崖羊群去了。正当红奶羊要走出这个洞的时候,黑球粘在它的双膝间,红奶羊踢了黑球一脚,这个时候,红奶羊发了母心,等黑球断奶了在让黑球一个人生活。转眼间三个月过去了,一天夜晚,一只豺想吃红奶羊,黑球被惊醒了,挡在红奶羊的面前,跟豺抱在一起撕咬,这次战斗让黑球留下了永远的半月形疤痕。
到了冬天,红奶羊又生出来两只小羊羔,一公一母,公的叫沦夏,母的叫珊瑚,有一天下午,一只猞猁冷不防窜进羊群,叼走了珊瑚。在一个大雪纷飞的下午一公一母俩只狼把红奶羊逼进了死胡同。沦夏把红奶羊推进了悬崖而自己却逃跑幸好公狼是黑球,要不然早死掉了。
羊实在是懦弱,黑球那么小都不顾一切保护妈妈,而羊只会逃跑。
这本沈石溪的书特别引人注目,它让我如痴如醉,过目不忘。
一只叫“茜露儿”的红崖羊被黑狼虏俘虏,哺乳一只狼崽黑球,黑狼为了保护孩子,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引开了猎人。后来红崖羊回了羊群,一次狼的攻击,狼没有吃他,原来他就是黑球。
是啊!这真是一个感人的故事,黑球不忘红奶羊的爱,所以黑球最后没有吃掉红奶羊。这是借物喻人,讲这个故事的同时,也在告诉我们一个做人的道理:人要学会感恩,别人帮助你,你也要报答他们,才对得起你的良心。
俗话说的好,“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哪怕一点点的帮助,也需要牢记在心。让我们行动起来,将爱播撒人间。
刚刚读了沈石溪的《红奶羊》,内心非常震憾。我们都知道狼和羊是天敌,狼要吃羊。但是《红奶羊》这本书却讲述了一只奶羊和一只狼之间的温情故事。
本文讲述了一只母狼难产死去,公狼(黑宝)为了孩子能下来,把一只红奶羊抓来哺育小狼(黑球)。后来,黑宝为了救黑球而被猎人杀死。这时,红奶羊(茜露儿)本来是可以离去的,可是它却留下下来哺育黑球,直到它断奶后她才离去。后来,茜露儿回到了自己的群落,并生了一只公羊。有一次,它们母子俩被两只狼追赶,它的儿子为了自己逃命,竞然把茜露儿推向了死亡的边缘。后来,茜露儿发现,这只追赶他们的公狼就是亲手哺育的黑球,而黑球为了保护它,还被妻子咬伤了。
读了这本书,我被深深地感动着。从黑宝的身上我感受到它伟大的父爱和巨大的勇气,还有强烈的责任心。它为了子女可以不顾一切,甚至献出自己的生命。我们一定要好好尊重和孝敬自己的父母,为他们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从红奶羊的小羊仔身上,我却体会到了懦弱、胆小、贪生怕死和毫无责任感。我们应当勇于承担自己该承担的责任,而不是逃避。
从黑球的身上,我看到了感恩。面对一些曾经帮助过你的人,我们都应该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回报他们。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已经看过很多本,但是,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这本《红奶羊》。
《红奶羊》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红奶羊不幸被狼抓去被迫当了“奶娘”,它哺育了狼的儿子“黑球”。它对狼充满了仇恨,但“黑球”就像它的忠身侍卫一样。有一次,“黑宝”(就是黑球的爸爸)伤害了它,黑球却向他展现了严威,大大的伤害了黑宝的心。所以,黑宝决定了:在一个血色的黄昏,亲自杀死它。但是它却不幸被猎人杀死了。红奶羊一次又一次地想杀了黑球。可是,黑球对红奶羊的感情却让红奶羊无法下手。最终,红奶羊选择了离去,在狼群在一次袭击时,沧嘎为了逃生,使红奶羊陷入绝境。最终,因为黑球对红奶羊的感情,黑球救了它。最后,它去神羊峰找那只勇敢的羊……
狼是大家公认的凶狠残暴的动物,但是,狼的感情很深很深。羊虽然是温顺的动物,但是在生命和亲情面前,它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生命。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是:黑球对红奶羊一直有感恩的心。从小它就保护着它的“羊妈妈”,在它饥饿时,当它发现自己的猎物居然是“羊妈妈”时,他却放了它。
生活中也是一样的:爸爸妈妈养育我们;老师教育我们,我们也应该学习黑球的这种精神,始终对他们怀有感恩的心。
在人们眼中,狼凶猛、狡诈、残忍,羊可爱、善良、温柔,但有谁知道它们的背面是怎么样的呢?这篇文章《红奶羊》就告诉我们了。
汉斯猫狼黑球为了更好地自身的小孩黑球不被饿死了,想尽办法为它弄了只奶爸,又为了更好地黑球能生存下去,引走强劲的猎人兽、狼狗,黑球活了出来,而自身却英勇献身了。
而羊呢?红崖羊之首古莱尔又大又壮,飞奔技术性又精湛,却在小小一只猞猁眼前,扔下年幼的闺女珊瑚礁扬长而去,只给自己苟且偷生,眼巴巴地看见自身的亲生女被吃,可沒有觉得一点内疚,仅有忧伤。
茜露儿抚养黑球才大半年,黑球就了解收益,应对比自身大许多 的豺,黑球居然义无反顾地去和豺开展生死交锋,沒有忘记茜露儿的养育恩,却忘记了自身的性命。而羊呢?茜露儿养育沦戛直至成年人,给他们注浆了非常多的爱,肯定比黑球多。可在危机时刻忘记了妈妈体贴入微的照料,忘记了是妈妈给与了他的性命。只给自己活著,竟然撞飞茜露儿,把抚养它很多年的妈妈推倒生死边缘。
这如同二种人,像狼的一种表面强悍,对对手丝毫没有留情,对家人似水柔情,风险紧要关头义无反顾,无私奉献,满怀一颗不求回报的心,这难道说不值大家学习培训吗?像羊的一种表面溫柔讨人喜欢,性情软弱,为了更好地一已欲念能够舍弃自身的家人,这难道说值得学习吗?
不必感觉他人很帅或好看就要盲目跟风地追求完美他人,由于你并不了解他人的品行怎样。心地纯洁内心又美丽的大圣贤又有多少?孟子、孔子、墨子、孔子她们年轻的时候帅吗?美吗?俗话说得好,不要被事物的表面现象所迷惑。我们要在日常生活中要有发觉美丽的双眼,并去学习他的精神实质,干万不可以只看表面,由于一些情况下,羊心比但是狼心。
狼是凶恶的,狼在人们心目中永远承担着欺负弱小的罪名;羊是善良的,羊在人们心中永远是温顺的代表。而在沈石溪的作品《红奶羊》中,却体现出了狼回报母亲,永远保护母亲的可贵一面,又写出了羊在碰到危险是放弃亲人,放弃母亲的懦弱的一面。
公狼黑宝为了救活自己的来自黑球,捉来了一只红奶羊给黑球做母亲,红奶羊茵露儿在无奈之下,只好无私的喂养黑球。在偶然的一天,黑宝为了保护黑球而被猎人猎杀,这时茵露儿完全可以离开,但一听到黑球的叫唤,茵露儿在母性的驱使下,还是留了下来。可狼毕竟还是狼,黑球无法改变狼的野性,茵露儿最后只好离开。回到羊群的茵露儿,目睹了羊群遭到狼群的袭击,头羊丢下家人逃跑,自己的孩子也为了逃命而推翻自己,可一看,狼群的头领竟是黑球,它宁可被妻子咬伤,也要保护自己的母亲——茵露儿
这个故事十分感人,令我没有想到,狼也会知恩图报,它们时时刻刻都会保护母亲,永远也不会忘记母亲的养育之恩,最危险的动物原来也有最温柔的一面啊!
在这个假期里我读了沈石溪写的红奶羊,这个故事主要讲了:茜露儿原本是喀纳斯红崖羊群头领古来尔的妻子,被一只黑狼捉回洞里给它的幼崽黑球喂奶。黑狼为了黑球,被猎人打死了。茜露儿不舍得黑球,就留了下来。他尝试让黑球学习羊的生活习性,失败了。茜露儿回到了羊群。茜露儿的丈夫危难时刻只顾逃命,求让女儿死于非命。茜露儿失望不已,想把儿子沦戛培养成一只勇敢的羊。茜露儿和沦戛遭遇两只狼的追捕时,沦戛却只顾自己逃命,把茜露儿撞倒在地。那只公狼正是茜露儿哺育过的黑球,黑球知恩图报,用自己的身体掩护茜露儿。茜露儿活了下来并永远离开了羊群。
读了这个故事,我体会到了茜露儿坚强的信念,当它被狼抓走的时候,它很坚强,它没有放弃逃出狼窝,重回羊群。还有善良的性格,当黑狼遇难的时候,它舍不得黑球,就留了下来。我觉得我们要学习茜露儿善良的性格和遇到困难不放弃的信念。
我体会到了黑球在危机时刻,不忘茜露儿的哺育之恩,用自己的身体来保护茜露儿,我们要学习他知恩图报的精神。
世上的母爱是最能打动人的,不仅是人,连动物的母爱也是最能打动人的!沈石溪的作品《红奶羊》就告诉了我们。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尕玛尔草原漂亮的红奶羊茜露儿,刚做了羊妈妈的就被大公狼黑宝抓到葫芦洞里,被迫在狼窝做了狼崽黑球的奶妈。有一天,大公狼为了保护黑球跟猎人搏斗战死后,红奶羊茜露儿没有抛弃黑球,还是坚持把黑球喂养大成狼后再离开。走后的红奶羊茜露儿,经过千辛万苦回到了神羊峰科纳斯红崖羊群。直到有一天,长大成人的黑球和他的狼妻追赶、捕猎羊群时,黑球发现猎物是茜露儿时,他毅然阻止狼妻,并放弃捕杀这个猎物红奶羊茜露儿的故事。
当我读到大公狼被猎杀后,”茜露儿想离开,又有点舍不得;想回到黑球身边去,又觉得有悖情理……,乳汁汨汨流进黑球的嘴腔,也牵引出了茜露儿被羊和狼世俗观念所压抑了的母性……,应该陪伴在黑球身边,等黑球断奶后,等黑球能独立谋生后再离开“ 。我立刻想起了妈妈。那一天,我上学着急妈妈说让我带伞,我却急忙走没听见。到晚上放学的时候,倾盆大雨立刻下了起来,我没带伞这下可怎么办呢?突然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妈妈’,我急忙跑上去和妈妈一起回家!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妈妈知道我没带伞没下班就急急忙忙赶来接我!
我欣赏红奶羊的品质,母爱不管在人界还是动物界都能发挥巨大的作用!
哈利波特中文读后感范文一
我觉得哈利波特是位不可思议而又神秘的魔术师,有些人有可能会觉得这样说《哈利波特》有点夸张,但它真的有魔力,否则为何会如此轰动全球,令这么多读者为它疯狂。而我也是其中一个中了它的魔法的人。
记得第一次看《哈利波特》,是学校组织我们去看电影。同学们都不知道把这部电影看了几遍了,而我却才看第一遍。电影散场后,我赶忙拖着死党妈妈,冲向了书店。那时不知是从哪儿来的动力,让我有如此坚决地决心去买书。一进书店,我毫不犹豫的从书堆里抓出那本一见钟情的书《哈利波特与密室》,气势汹汹地走向帐台去结账。搞得在旁的死党一头雾水。从那以后,我开始爱上了看《哈利波特》,向往着那个神秘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喜欢书中出现的每一个人物,每一种神奇的生物;喜欢书中的每一段情节,每一句话;喜欢畅游在这个由罗琳阿姨所创造的魔法世界。
这一切的一切,都使我由衷的佩服罗琳阿姨的写作才华,她那十分丰富的想象力,巧妙的构思方法,有一点儿让读者像摸不着头脑的小细节。特别是故事的高潮部分和它那令人实在意想不到的结局,总能让人眼睛一亮,使读者回味无穷。更值得一提的是书中的人物,每一个仿佛都是从罗琳的手中活生生的蹦出来一样。勇敢的哈利,热心却总是闹出一堆笑话的罗恩,还有机智多谋的赫敏许许多多可圈可点的小人物。虽然他们会魔法,但却又是如此的贴近生活。就是因为这些各有特色的人物,组成了这本很特色的书。
当你手捧着它时,你的情绪会跟着故事情节的变化而又变化,你整个人会渐渐地融入到里面,让你不得不感叹它有多么神奇!所以每当读到这套书,我总会废寝忘食,忘了时间,视线总不愿离开它,甚至已经走火入魔了。至于原因,我觉得这就是《哈利波特》这本轰动全球的书的魔力吧!就是别人想学也学不到的魔法!
《哈利波特》中文读后感范文二
作为哈迷,我终于在10月15日借到了《哈利波特与死圣》,虽然是盗版,但还是迫不及待的想看。(实在等不及了,先借本盗版的看看,会来再去买正版的)。迫不及待的翻开封面,读起来。我忘了一切,就好像进入了冥想盆,里面是关于《哈利波特》的记忆
J.K罗琳说会有人死,我一直以为是哈利(当然,伏地魔是必死的)。然而,弗雷德却死了。我很喜欢他。他与乔治这对孪生兄弟,多么聪明,他们有胆量,他们造出了许多的东西:鼻血牛轧糖。呕吐糖等等,把乌鲁木齐气的,真爽!我很喜欢他们的性格,开朗。幽默。记得最壮观的那个场面是他们骑着扫把飞出霍格沃茨,我看到这里时激动的手舞足蹈直叫爽(电影里的更壮观,还放了一个大的W型烟火),尤其是皮皮鬼冲他们鞠躬时,语言都无法形容了,真经典!这应该属于他们最辉煌的了。活点地图也是他们给哈利的。可惜
卢平:他是一个非常有耐心。善良且是最好的黑魔法防御教师。他告诉了哈里许多凤凰社与他父母的事,他帮助哈里练成了守护神咒。多好一人。他是狼人,所以每次满月都会变成狼,由此还误放了小矮星彼得。我常想,他要不是狼人多好,那天要是满月多好。哎。我会永远记得他们在尖叫棚屋的事。
唐克斯:记忆中的唐克斯没有什么经典的场景,只记得她是一个易容马格斯,可以把自己变来变去。它的守护神是狼(还不如说是卢平,嘻),以前的是什么也忘了,sorry了,唐克斯。
斯内普:这是一个值得说的人。J。K罗琳写的真好。看过第六部后,我极度的恨斯内普。他真坏!怎么这样!这是我在电话里对着另一位哈迷喊时的话。没想到,这一切都是假的,这一切都是安排好的。我还有点后悔恨他,有点后悔在他死的时候说活该!我现在甚至有点敬佩他了。作为一个双重间谍,又要保证让凤凰社不受伤害,多难啊!时刻冒着生命危险这个曾经让我憎恨的人,我竟然为他悲伤,他那张看上去就是食死徒的脸,变得那麽的和善。那么的充满爱!
还有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我一直以为小天狼星没有死,他只不过去了一个什么地方。总想在第七部里看到小天狼星的身影。可能是因为喜欢他吧。书中的他描写的很帅,可是电影的小天狼星太不争气了!邓布利多呢,我认为用伟大最合适了。在看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死的时候我都哭了。《哈利波特》是第一部让我看哭的书,也是引起我阅读兴趣的书。
现在已经是早上6点整了,从昨天晚上10点算起,已经8个小时了,不知不觉中我竟然熬了一个通宵。或许,我已睡过,且做了一个精彩的关于哈利波特的梦。
后记:这篇是我看完哈7第一时间写的。我看了一遍,发现自己竟写了那麽长,感谢J。K罗琳让我写出了迄今为止的最长的一片读后感。最要感谢的还是J.K罗琳写出了这样的好书!
2000字中文读后感范文一
花园里的每一次邂逅,映照在夕日余晖的斑驳光辉中,显得格外唯美,格外的充满爱的点缀。
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
无语的告白,欣然的接受,简单中透露着深爱,每一个眼神都诠释着关爱,诠释着最伟大的相爱。
命运总是磨练人的,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情形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世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一是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
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她的精神魅力是别人所不具有的,因为她一直都是完美主义者。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和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为什么要说简爱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呢?这源于简爱对罗切斯特深沉的爱。罗切斯特的从前对于简爱来说是一种打击,在打击之下,简爱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侮辱。但是在罗切斯特庄园被毁,自己也变成残废之后,简爱在爱的驱动下,又重新回到了罗切斯特身边,最终是爱战胜了心中的不平,是爱点缀了尊严,所以说她是有尊严的 .
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和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
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国语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标志着肤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和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现实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的似乎为了经前和地位而淹没了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她的义无反顾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境界;她的义无反顾是一种积极向上的追求;她的义无反顾是一种无怨无悔的抉择。
2000字中文读后感范文二
《细节决定成败》粗一看这题目,似乎觉得有点小题大做了,可是仔细一读这本书,却是深有感触,作者在书中,不断强调,不论做什么工作,都要重视小事,关注细节把小事做细,做透,揭示了细中见精,小中见大,寓伟大于平凡的真理。
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所以,大礼不辞小让,细节决定成败。在中国,想做大事的人很多,但愿意把小事做细的人很少;我们不缺少雄韬伟略的战略家,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决不缺少各类管理规章制度,缺少的是规章条款不折不扣的执行。我们必须改变心浮气躁,浅尝辄止的毛病,提倡注重细节,把小事做细,这段话指出了我们工作中的通病。再高的山都是由细土堆积而成,再大的河海也是由细流汇聚而成,再大的事都必须从小事做起,先做好每一件小事,大事才能顺利完成。
一个细节的忽略往往可以铸成人生大错,可以造成事业颠峰之危,而一个细节的讲究,可以让企业咸鱼翻身,可以在谈判中力挽狂澜于既倒。海尔总裁张瑞敏先生在比较中国公司员工与日本公司员工的认真精神时曾说:如果让一个日本员工每天擦桌子六次,日本员工会不折不扣地执行,每天都会坚持擦六次。可是如果让一个中国员工去做,那么他在第一天可能会擦六遍,第二天可能也会擦六遍,但到了第三天,可能就只会擦五次,四次,三次,到后来,就不了了之。有鉴于此,他表示,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正如汪中求先生在《细节决定成败》一书所说的:芸芸众生能做大事的实在太少,多数人的多数情况总还只能做一些具体的,琐碎的,单调的事,也许过于平淡,也许鸡毛蒜皮,但这就是工作,是生活,是成就大事不可缺少的基础。在现实生活中,细节往往被我们忽视。随着经济的发展,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也要求人们做事认真,精细,否则会影响整个社会体系的正常运转。对一个单位来说也是如此,单位要成功,就得靠每一个员工做好每一个细节。
就我们培训中心而言,如果管理人员没有做好每一个细节,中心的总体工作的正常运行就不能得到保证;教研培训人员没有做好每一个细节,就不可能保证教研培训工作的质量。美国质量管理专家菲利普克劳斯比说:一个由数以百万计的个人行动所构成的公司行为经不起其中1%或2%的行动偏离正轨.如我国前些年澳星发射失败导致澳星爆炸,正所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所以一个单位若想成功,就必须把单位每个员工做的每个细节有机地联系,协调起来,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才能使单位发展壮大。所以,无论做人,做事,都要注意细节,从小事做起。古人有云: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天下难事,必成于易
.已故总理周恩来就一贯提倡注重细节,他自己也是关照小事,成就大事的典范。
的确,细节在我们生活中表现出来的魅力是无予伦比的。你可能因为对它的注重而使你抓住很多的机会,从而体现了自身的价值,修复了自己的人生,完善了自己的品格。品味细节,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你会更强大,因为成绩与荣誉是一点一滴堆积起来的。没有小的成功,哪来大的收获。细节的文化底蕴与深刻含义往往是一般人难以把握的,相反,对细节有一定的认知,能用细节来塑造自己的人,是既聪明又成功的人。他们了解细节之美,能灵活运用细节给他们带来的财富,从而使自己即使置身瓦砾之中,也能闪烁出耀眼的光茫。细节是生活与事业中一些很小的闪光点,但它的作用却不可低估。有些人奉行做大事,认为自己高人一等,胜人一筹,从而忽视小节,结果不但没有提升自己,反而更加失败。因为他们不明白,浩瀚的大海是由一滴滴水融会而成,茂盛的森林是千百棵树连接而成,骄人的战绩更是无数细小的成功凝聚而成。让我们把握生命中的细节,酝酿过程中的细节之美。只有这样,你才会取得不断的成功。
看不到细节,或者不把细节当回事的人,对工作缺乏认真的态度,对事情只能是敷衍了事。这种人无法把工作当作一种乐趣,而只是当作一种不得不受的苦役,因而在工作中缺乏工作热情。他们只能永远做别人分配给他们做的工作,甚至即便这样也不能把事情做好。而考虑到细节,注重细节的人,不仅认真对待工作,将小事做细,而且注重在做事的细节中找到机会,从而使自己走上成功之路。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为了更好地领悟书籍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写读后感应该抓住书籍的哪些精髓来写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读后感收藏:理智与情感英文读后感中文范文汇集八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理智与情感》无时不散放着理性的光芒,并以书中主人公卓越的理智的头脑和其机敏与智慧,当然了,还少不了她心中炽热的感情,来表现保持自我的完整与满足社会的要求这一中心思想。《理智与情感》是一部寓于情趣与幽默的作品。它以两姐妹曲折复杂的爱情故事为主线,表达出了理智与情感的关系,以及很多情况下,理智应更胜于情感的主张。在简。奥斯汀的时代,对情感的赞美是当时文学的主流内容,许多人都认为有无法克制的强烈情感才是优秀人物的表现,而无论这种感情是否会给其自身或其家人带来痛苦。如果想要克制或隐藏,那便是错误。
小说主人公埃莉塔的理性和玛丽安娜的感性都是被挤压变形的东西,似乎代表着保守与开放。如今的人们谁还肯揪住诺言这种东西不放?守诺,也被别人守诺是一种心底的舒适。感情有理智所根本不能理解的理由。你实践了你的承诺,这比什么都重要,情感早已不是“喜欢与不喜欢”这样简单。
就像这本书中所写到的,情感与理智均有摸棱两可的内容。情感包含爱,恨,亲,恶等,发呼于心的所有东西;理智则有法理,公理,机智,诡诈等不同类别。不亲涉其中是难以体会的。
The story on Sense and Sensibility happened in the late eighteenth century, telling us that two sisters of Dashwood's pursued their love and marriage. The elder sister Elinor is full of sense and could deal with everything with calm thinking. However, his younger sister Marianne always attempt to understand the world with an excess of sensibility. They had a little sister who was too young to completely understand the passion and the pursuit of love of her two sisters. Their mother Mrs, Dashwood regarded everything as sentimentality who is very much like her daughter Marianne. Mrs. Dash wood married Mr, Dashwood after his first wife passed away. His ex-wife left a son called John Dashwood. After many years, Mr. Dashwood died of the acute disease and he left his estates and most of the money to his son. Mrs. Dashwood and her daughters didn't inherit anything. Although his son promised to take good care of his step mother and younger sisters, he didn't keep his word because of the selfness of his wife.
Sense and Sensibility build a series of diverse characters, however, for me, the most and powerful figure is Elinor. Elinor, the elder daughter of the Dashwoods, was a rational and emotional girl.At the very start, Elinor showed more sense and intelligence than her mother and younger sister. She worked carefully and considerately. She was always polite and graceful no matter who she faced. Moreover, she could permanently keep calm and sensible when she talked with others no matter the topic they talked about. It seemed that she could do anything discreetly. In addition, Elinor is also a beautiful kind girl who was clever at discovering merit of other people. For Mrs. Jennings, Elinor always mentioned her warmth, generosity and justice, although the behavior of Mrs. Jennings showed that she was a silly woman. In order that Mrs. Jennings could enjoy herself at home in London but not receive the ridicule and indifference from Marianne, and that Marianne didn't hurt herself by overdoing anything, she accepted the invitation and headed for London with her younger sister. I think, all of these showed that she is a sane person but not showed that she lacked sensibility. By contrast, Elinor was full of emotion like her younger sister, however, she was better at controlling this kind of emotion. She lost her heart to Edward and never changed her mind no matter what happened to him. She didn't abandon Edward,regardless of the fact that he wasn't good at conversation and his behavior was prim. She loved himthanks to his integrity and tolerance. Her feeling of Edward was faithful and changeless, which proved that Elinor was rational as well as emotional. She owed a clear and lucid mind to control some unnecessary emotional impulse. Sense and kindness are the proper charm of Elinor.
After reading this novel, I think, we should have unhealthy emotion but that doesn't mean emotional reasoning.As a person, if we owed the proper emotion and personality, and at the same time we can control it with reason and sense, we could get the true happiness.
《理智与情感》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处女作。埃莉诺和玛丽安两姐妹生在一个体面的英国乡绅家庭,姐姐善于用理智来控制情感,妹妹却往往情感毫无节制,因此在恋爱中碰到挫折时,她们作出了不同的反映情节围绕着两位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揭露当时英国资本主义社会,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一种风俗,重门第而不顾儿女感情和做人权利的丑陋时尚。如同书名展现的那样,整个故事集中表现了理智与情感的矛盾冲突。本书和作者的代表作《傲慢与偏见》堪称姐妹篇,同样以细腻的笔触和生动的对白叙述没有富裕嫁妆的少女恋爱结婚的故事。
《理智与情感》无时不散放着理性的光芒,并以书中主人公卓越的理智的头脑和其机敏与智慧,当然了,还少不了她心中炽热的感情,来表现保持自我的完整与满足社会的要求这一中心思想。《理智与情感》是一部寓于情趣与幽默的作品。它以两姐妹曲折复杂的爱情故事为主线,表达出了理智与情感的关系,以及很多情况下,理智应更胜于情感的主张。在简。奥斯汀的时代,对情感的赞美是当时文学的主流内容,许多人都认为有无法克制的强烈情感才是优秀人物的表现,而无论这种感情是否会给其自身或其家人带来痛苦。如果想要克制或隐藏,那便是错误。而简则通过两姐妹的故事对这种观点表达了不同的看法,从书中可看出,她认为诚挚热烈的感情固然重要与可贵,但仍需理智去控制与调节,毕竟情感是感性的,任其随意发展可能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痛苦,不论对自己还是家人都会有伤害。只有同时具备理性的头脑和思维,才能避免或把这种伤害降为最低,这无疑对大家都是有好处的。
《理智与情感》塑造了一系列的人物形象,各有各独特的个性,然而就读者接触最多和作者想要着重表现的,那就要数达什伍德家的两姐妹了。
埃丽诺,达什伍德家的大女儿,一个感情丰富而又富于理智的姑娘。从故事一开始就显示出了她比她的母亲和妹妹更加有头脑与理智。埃丽诺办事缜密,考虑周全,谈吐智慧。不论是对他所爱慕的爱德华还是厌恶的露西,在众人面前,她都能以礼相待。而且,不论是埃丽诺好奇,喜爱或是厌恶的话题,大家共同讨论时,她总能保持一定的冷静与思考的头脑,既不显示出异常的过分的关注,也不让大家感到自己是个扫兴的角色。任何事,埃丽诺总是拿捏得那么有分寸,那么合适。此外,埃丽诺还是个善良的姑娘,善于从他人身上发现优点,善于替他人着想。对于詹宁斯太太,虽然她的行为充分说明了她缺乏大脑,但埃丽诺却总在自己的朋友与妹妹面前谈起她的热心,慷慨与正义。并且为了詹宁斯太太在伦敦自己家中的时光能舒适的度过,而不受玛丽安的嘲讽与冷漠,也为了玛丽安不做出过火的事儿而使自身受到伤害,即使自己并不心甘情愿,还是同意接受邀请,陪妹妹一道前往。以上的一切都显示了埃丽诺理智的头脑,但并非说明她是一个缺乏感性的人。相反,埃丽诺同她妹妹一样,拥有一颗富于情感的心,只不过她更善于控制这种情感。她对爱德华的倾心,无论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情况都从未改变过。她没有因爱德华的不善言谈,行为呆板忧郁以及众人对他的指责而遗弃他,她看中他的正直,诚实,稳重,宽容的人品,为他在家中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而表示不平,为他不幸的第一次订婚表示同情。并且无时无刻不在为爱德华着想,为能使他的境况有所好转而努力。甚至在听说了爱德华早已订婚的消息后,埃丽诺依然钟情于他。得知这消息后即使她极力掩饰,还是不难看出这个消息对她的巨大打击。可见,她对爱德华的感情是强烈的,忠实的,实际的以及是一成不变的。这证明了埃丽诺不仅理智,同样有颗富于情感的心。并有一个清晰而理智的头脑来时刻提醒她去制约一些无谓的感情冲动。理智,善良,机智是她特有的魅力。
同理智思维发达的埃丽诺相比,她的妹妹玛丽安则要显得感性许多。拿中国名著《红楼梦》中的两个女主角与之相比,若把埃丽诺比作八面玲珑的薛宝钗,那么玛丽安当之无愧的要数林黛玉型了。聪明伶俐,却又过于多情善感。看到秋日的落叶与萧瑟,玛丽安会觉得有种悲伤萦绕心头,正如当初葬花的黛玉一般。玛丽安对待爱情总抱着富有浪漫色彩的幻想,总想嫁个人品出众,风度迷人的如意郎君,对待感情总追求来的轰轰烈烈,浪漫传奇。对感情的表露也是十分的直白明显,以致于多次被詹宁斯太太拿来取笑。与埃莉诺不同,玛丽安在社交上同她的感情观十分相似,对待自己喜欢的人热情十分,关怀备至,对待不喜欢的连最起码的以礼相待也难以做到,总是冷潮加热讽,给予一副冷漠的面孔。这种情感或许是当时那个时代最推崇的情感观,但简借助玛丽安充分说明了这种情感观的不妥。玛丽安最后被威洛比抛弃,在他们所引以自豪的情感观的支配下限入痛苦的深渊,无法自拔,差一点丢掉性命,也给朋友和家人带来了不可摆脱的痛苦。这就是过于感性的弊端。但抛开玛丽安感情有余,理智不足的缺点,她也是个十分优秀的姑娘。,玛丽安聪明机智,有正义感,对于自私狡诈的势力之徒的攻击,总是立即给与不客气的还击。她酷爱读书,头脑充实有思想,不同于缺乏常识的平凡之辈。玛丽安十分爱自己的妈妈和姐妹,无论是感性过头的她,还是后来受到教训,最终变得理智的她,都不愿让自己的朋友,尤其是亲人因为她而感到痛苦和不安。并且,在变得理智后,尽力去弥补自己因过于感性而带来的损伤。像故事里说的一但玛丽安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他会用一切行动来弥补自己的过错。他的确是个好姑娘,不是吗?
说完了故事中的两位女主人公,再来谈一位同样生着俏丽面容,拥有理智头脑的姑娘把,她就是露西。斯蒂尔,詹宁斯太太的亲戚,爱德华的第一个订婚对象。这位小姐既不同于玛丽安,有丰富的情感,也不同于埃莉诺,有理智善良的心。她在感情上可谓是一贫如洗,理智上也只能仅仅被称作富有。她是个冷漠自私的人。行事上机关算尽,貌似很有理智,很有情感,实际上满脑子歪门邪道,虚情假意。她财产不多,为了生活的富裕,先与爱德华订婚,当爱德华因为她被剥夺了财产继承权之后,又将其抛弃,转而嫁给爱德华的弟弟。在这同时,还总是对埃丽诺进行恶意中伤,以满足自己的妒忌心理,表面上还装得无比可怜无辜。好在埃丽诺每次都能给予不卑不亢的还击,让露西无法得逞,看时真是大快人心。露西善于拍马奉承,为此赢得了许多人的欢心,被视为掌上明珠。但要问她究竟喜欢谁,爱慕谁,我想出了金钱也别无他人了。
玛丽安是理智不足而感情有余;约翰达什伍德夫妇是理智有余而感情不足;而威洛比是感情上十分虚伪,表面上似乎很有情感,实际上却冷漠无情,自私透顶。简奥斯汀在故事里对珍重感情的人物加以赞扬,尽管对哪些人在理智上的欠缺也不时加以讽刺;然而对缺少感情仅有理智或是在感情上虚伪的人,却表现出极度鄙视的态度。简奥斯汀最赞赏的是埃莉诺,因为她即重感情又有理智。这里也阐述了简奥斯汀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即不能没有感情,也不能过于理智。故事的女主角均追求与男士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选择伴侣的自由。这在当时的英国,应该是一种叛逆的行为。
通过这三个人,想必作者已经把自己的观点表达的很清楚了。人要有丰富的情感,但不能感情用事。必要的时候应受到理智的制约。简认为谨慎行事和内心冲动应保持平衡。她对金钱可以买到高雅生活的观点表示尊重,但对简来说更重要的还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这部作品是围绕着理智与情感而展开的,实际上也是为绕着保持自我的完整与满足社会的要求这一主题而延伸的,重在说明人固然是一个情感个体,但也需要融入社会。做一个具体的社会人,既有自己独特的情感与个性,又有必要的理智加以制约,使其能与社会融洽,这样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
理智与情感好比一把双刃剑,坚持理智,可能会伤了情感,照顾情感,可能又失去理智。能很理智地处理情感,能在情感的一定范围内保持理智,当然最好,这是运用这把双刃剑的最好方式。但是,现实生活中,往往会面临着取舍时,你是理智多于情感呢?还是情感多于理智?或是像威洛比先生哪样,表面上很有情感内心却很自私自利。所以,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驾御自己的理智与情感,而不是被它所奴役。
常看见关于《傲慢与偏见》和《理智与情感》是姐妹篇的语句,《傲慢与偏见》早就看过了,《理智与情感》却一直也没开始读,如今终于把《理智与情感》也读完了。说实话《理智与情感》的内容还是挺现实的,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外文翻译总有些语法或者理解方面的误差,有点美中不足。《理智与情感》相对于《傲慢与偏见》还是稍微逊色一点,结尾让我有一种虎头蛇尾的感觉,突然埃登霍就求婚成功了,莫名其妙地梅莉爱就接受了上校,故事发展的具体情节太过简略,没有交代清楚事情是如何发展的,结尾显得太过于仓促。
大多数的描写都说女主角艾利洛和梅莉爱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我却并不十分认同,反而觉得两人性格有些相似之处,两人都是性情中人,不同的是姐姐艾利洛更懂得收敛自己的感情,言行不露动机,喜怒不形于色,用作者的话来说就是姐姐更理智。
艾利洛遇到埃登霍后不久,梅莉爱就认识了维罗宾,同样都是自己喜欢的人,两人的表达方式却不太一样。艾利洛没有强烈地流露出自己对埃登霍的喜爱,也没有主动地去争取爱情,梅莉爱却更加积极主动,对维罗宾的感情也几乎人尽皆知。后来维罗宾另娶她人,埃登霍早与另一个女人订婚,两姐妹得知此事的表现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梅莉爱痛不欲生,悲伤溢于言表,艾利洛也因此而心痛不已。艾利洛却是自己独自承受,尽管心里悲痛不已,但不想让关心自己的人伤心难过。不管心里有多大的起伏波动,艾利洛都尽量不表现出来,心里的事是自己的事,没必要让别人与自己一起承受,可以说是非常理智。当然,两个人都是性情中人,而艾利洛也非圣贤,理智归理智,但她也做不到将情感完全抛到九霄云外,也有控制不住的时候,比如仆人误以为埃登霍已经结婚之后,埃登霍第一次登门拜访谈话的过程中,艾利洛就控制不住躲回房间。
喜怒哀乐如果不能自由表达,这是一件很累人的事,我也常像梅莉爱一样,爱恨情仇,喜爱厌恶,开心难过全都写在脸上,但是我却更希望自己能像艾利洛一样,情感与理智兼有,该理智的时候还是得理智。在人与人的交往过程中,无论是喜爱还是讨厌,开心还是难过,如果表现得太过明显,都无裨益。有时候我们必须学会喜怒不形于色,不显山露水,避免让人一览无余,也是为了不让自己受到创伤。
看完这本小说,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并不是故事的主体,而是埃莉诺和玛丽安两个人截然不同的待事之道。
埃莉诺是个沉稳的人,她在做任何一件事情之前,都要深思熟虑。她的自控能力很强,就算情感再过强烈,她也会将其抑制住,冷静分析。我实在无法想象,一个19岁的少女,是在怎样的环境中,才能养成这般隐忍的能力的。她很爱自己的家庭:她的爸爸妈妈和妹妹们。就算在得知自己心爱的爱德华已经有了结婚对象之后,她仍能为了不让家人伤心而将自己“伪装”起来,事实上,这还不是我最为欣赏她的一点,我最佩服的,是当露茜——那个和爱德华有了婚约的女人接近她,并将这些事情告诉她的时候,她能够克服住自己的悲伤和愤怒,去“开导”露茜,尽管她一早就知道露茜是为了来给她个“下马威”的。
玛丽安和埃莉诺的性格截然相反,她勇于表达自己,说一不二,说爱就爱,可是却无法说不爱就不爱。在威洛比离开她之后,她便萎靡不振,尽管身边有一直默默陪着她的埃莉诺、给她温暖的妈妈,“关心”她的邻居……可她却丝毫没有注意到,她沉浸在自己被抛弃的世界里,认为所有人都无法理解和体会她这种痛不欲生的感觉,她在与威洛比的情感中无法自拔,甚至几乎断送自己的性命……虽然她的行为方式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过于感性,但这是一种真性情的表现,太过于把自己的悲伤隐藏起来,也不见得是一件好事……
在达什伍德家这两姐妹的身上,总能隐隐约约地看到一些生活的影子。
我们也是两姐妹,和埃莉诺、玛丽安一样,我和妹妹也是两个性格截然不同的人。
常被冠以安静标签的姐姐和活泼标签的妹妹:我不喜欢“冲动而为之”的事情,妹妹却不喜欢在细节上下功夫(当然,这种细节指的是一些很琐杂的事情);我不喜欢外出交际,妹妹却不喜欢宅家静思……
在埃莉诺安慰玛丽安的一段描写里,也好像读出了自己的心声——
“是的。可我爱的不仅仅是他。其他人的舒适对我是非常珍贵的。”
玛丽安会一头栽进爱情的小船中,埃莉诺却不会,她对很好地衡量了自己的爱情和亲情。
很多次,总会有人跟我谈起这么一个问题:如果让为爱情、亲情和友情排序,你会怎么选择?
毫无疑问,我总会斩钉截铁地说出我的第一顺位:亲情。
我的家人对于我来说是无可替代的,他们给了我一个幸福的家,一个充满爱的港湾,那是我永远的骄傲。
实际上我在“爱情”和“友情”中摇摆不定很久,我不知道爱情和友情,如何权衡?
后来有一次,在和妹妹聊起这个话题的时候,我说:我还是把友情放在第二顺位好了,毕竟在我看来——最好的爱情,走到最后是会变成亲情的,那种才能称为真爱;而好的友情,也会是一辈子的,人的一生也难得能遇见几个值得深交的知心之人。
“可爱情是绝对不等于亲情的,变成亲情的恋爱就已经变了质了。”当然,对于爱情至上的妹妹来讲,这样的解释也是有她自己的道理的。
“当然是爱情优于友情了,有些朋友关系说断就断了,但爱情,你的另一半,是会陪你一辈子的。”一位认识很久的好友如是说。
后来,我想了很久,我觉得,虽然他们一直不赞同我所说的或许友情可以摆在第二顺位,但是,我还是觉得,真正的爱情是建立在彼此了解、彼此认可的基础上,也就是在友谊之上,所以,不论是把爱情放在友情前面还是放在友情后面,其实它都涵盖了友情,所以说爱情涉及面更广,但又不能将其与友情混为一谈。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汀的第一部出版作品《理智与情感》,这部小说的发表无疑为以后现实主义的重新崛起和发扬光大奠定了基础。
这部小说主要描写了埃丽诺与玛丽安两姐妹曲折复杂的婚事风波,并通过“理智与情感”的幽默对比,提出了道德与行为的规范问题。小说最重要的意义就在于它对理智与情感、道德与规范的讨论对于今天依然有指导意义。这是部浪漫又现实的爱情。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但是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对婚姻的考量却充斥其中。
小说对理智与情感的讨论,一方面通过两姐妹性格的对比表现出来。姐姐埃丽诺代表理智,她选择对象不是看中家庭地位和财产,而是从人品出发。上了虽不漂亮却人品出众面,这种对比还通过德华与布兰等上校的行为表现出来。德华虽然由于年轻时不够冷静而与庸俗的露西订婚,并一直感到痛悔,但他能够从理智出发,从道义出发,坚持这场错误的婚姻。这就是他的道德观,即他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也是符合现实的道德观。
布兰登上校对玛丽安心生爱慕却一直得不到对方的好感,还看到自己最了解的花花公子威洛比和玛丽安在一起,但是他并没有冲动地向玛丽安揭发为罗毕,而是默默地接受,默默地等待,暗中安排一切,直至玛丽安从失恋的阴影中走出来。他这样做是很理智的,因此他最终赢得了玛丽安。
尽管小说对理智与情感的对比的描写有时过于夸张,但这种描写能够带给读者深刻的启迪,那就是:我们要理智地对待情感。其实不仅是情感,我们还可以把它推广到生活的各个方面去。在这个充满竞争的社会里,我们难免会遇到各种不公平、不顺心的事,有时还会很恼火。这时候我们如果想玛丽安那样不顾一切地去宣泄,那么不仅不会得到同情,还会更加不利于烦恼的消除。而如果我们像埃丽诺那样理智地克制自己,冷静地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那么即使这样不会使事情变得很好,最起码不会使事情变得更糟。
在对待友情、上下级关系、宿舍关系、商业合作关系等各种复杂多变的关系时,我们可以多想想怎样理智地处理这些关系,才能有利于问题的解决。选择理智,我们会变得更加成熟。
在爱情面前,理智与情感很难各司其职。在那个女人只被当作男人附属品的年代,一段婚姻便是一个女人一生所能期盼的最大赌局。这不但关系她自己的生活状态,更甚她整个家族。艾莉诺,面对心爱的人感情泛滥,最终还是理智至上。玛丽安娜,直到被爱情伤透才拾起早就被丢弃的理智。所幸,幸福都降临在她们身上。
生活不会总一帆风顺。在这本小说中,多的`是喜悦过后的绝望。
那个滂沱大雨的午后,骑着白马出现的男子满足了玛丽安娜对于自己另一半的所有幻想,他有着英俊的外表,能背出自己最爱的诗句,愿意带着自己流连于大千世界。然而,所有美好戛然而止。出现在生命中的男子给了自己无限的遐想,然后坐着马车离开,徒留自己一人抱着期望过活。他收拾行囊走向远方,没有一丝留念。玛丽安娜还不懂世事无常,在她心里相爱的人必然在一起,情感至上,无关其他。此后重逢之时,男子对自己置若罔闻,再多的书信也唤不回他对于金钱和名利的渴望,只留自己一人独自心碎,被迫认清现实的残酷。
那个静谧温暖的午后,温文尔雅的男子不费吹灰之力得到了全家人的喜爱,也虏获了艾莉诺的芳心。然而现实却将两人分隔两地,即便是许下的约定也来不及实现,埋藏在心底的秘密也来不及诉说。关于他的一切只能从别人口中听说,然而这个“别人”却正是男子年少时私定终生的女孩。世界有时大到一辈子都找不到自己心爱的人,有时却小到心爱的人就在旁边却无法言语。所有的苦难和折磨都只能交给自己来承受,艾莉诺最终还是屈服于理智,献上自己的祝福,默默地继续过着男人未出现以前的生活。
故事到这里,仿佛一切都失去了生机。此前出现的一切幸福事物,都只是为了后来的残破景象做铺垫。然而,就如狭缝中的种子终于开出来明艳的花朵,她们的生活也终于再次被和煦的阳光所笼罩。
毫无生色的玛丽安娜在被迫认清现实后终于成长了。幸好是布兰登上校,只有他才能毫不气馁地一直陪伴在玛丽安娜身边,等到她看清到底谁才是她生命中注定的那个男子。我想,能遇到布兰登上校已经花光了玛丽安娜这辈子的所有运气。如此一来,不论前面遭受了什么也都显得无足轻重了。或许还要感谢前面那位没有担当的男子让玛丽安娜彻底看清了人性,从而选择了最适合自己的那个人。
内心再无波澜的艾莉诺穿着素色的裙子,终于等来了被自己小心安放在内心深处的男子。早以为他已另娶,没想到却是一场乌龙。那一刻,埋藏许久的情感犹如决堤之水,再也顾不上理智了。一切等待都是值得的,因为相爱之人必将重逢。
理智不足情感有余,抑或是情感不足理智有余,有遗憾才会满足于当下。
理智,一块人们区别于其他性命的广告牌。
情感,这则广告牌上唯一不掺假的信息。
自从人成为了人,就毫不羞涩地给自我脸上贴了一张“思想”的标签,以示高级,孰不知思想并不是一种健康的活动。进化的艰难让人类原始情感的火苗忽而掩天蔽日,忽而奄奄一息;生存的无奈则使众多源于人性劣根的顾虑,思量与心机有了一个美丽的名字——理智。
理智与情感,千万年来,交锋在千万颗新的舞台上演绎出种种阴请圆缺的悲喜剧,至今不曾谢幕。
理智与情感的交锋不仅仅是在沙翁笔下人物的心中进行,同时也在创作者之间展开。这是一场没有胜利者的战斗,它不但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和人性的健全,同时也给污浊的工业礼貌时代留下了无数靓丽的花边。情感本身就是不理智的,它就像是人举刀的左手和持剑的右手,它们的交锋是一种无法回避的悲哀,这就叫无奈,一种自我对自我的扼杀。
就像这本书中所写到的,情感与理智均有摸棱两可的资料。情感包含爱,恨,亲,恶等,发呼于心的所有东西;理智则有法理,公理,机智,诡诈等不一样类别。不亲涉其中是难以体会的。咱们无法回到那个女士用快速扇扇子表示独身,张开扇子表示爱的维多利亚时代。爱,就要说出口——虽然我做不到这一点。
主人公埃莉塔的理性和玛丽安娜的感性都是被挤压变形的东西,似乎代表着保守与开放。如今的人们谁还肯揪住诺言这种东西不放?守诺,也被别人守诺是一种心底的舒适。感情有理智所根本不能明白的理由。你实践了你的承诺,这比什么都重要,情感早已不是“钟爱与不钟爱”这样简单。就像此刻的我钟爱听SigurRos乐队一样,与此刻年轻的摇滚乐队相比,他们歌可能不够劲。但他们的音乐依然动听,最重要的是他们勾起了我以前珍藏到快遗忘的一份完美回忆……
世界上的爱有两种,一种使咱们笑,一种使咱们疼。两者都能撕裂咱们的心。爱是生活中惟一完美的东西,但却往往正因咱们对它提出过分要求而被破坏。若人们要求对方做什么来证明他们之间的爱就表示不信任对方,没有信任的爱就靠不住。——真爱是不会成为怨恨的。对此我深信不疑!我说过,自我对感情没有特殊的情结,正因我还没有那样的阅历。
就像我看到的,成年人的感情是游戏,我不知道连人生都没有度过三分之一的年轻人应对感情有没有脱离游戏的性质,或许等到有一天我成为情感的当事人时才能真正体会到感情这种“文化”。
每个人对于情感的明白纯属一种一厢情愿,你我都可保留自我的观点。毕竟,理智是有限的问题,而情感却是永恒的问题。
一篇故事一篇心得,人们在阅读了一篇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阅读作品,我们可以考验我们是否对作品有足够的兴趣,写读后感需要联系实际,既可以从大处着眼,也可以从小处入手。一份规范的作品读后感应该注意哪些要素呢?有请驻留片刻,小编为你推荐关于红舞鞋的读后感,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红舞鞋》这本书的作者是吴州星。她是一位文学爱好者,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她为了自己的舞蹈梦而努力奋斗的故事,十分感人。
书中的主人翁名叫李莎莎,这位才上初中的女孩是一位成绩一般,相貌平平的女孩子。可是,她却自己努力考上了当时只有保送上去的最好中学。这位小女孩还有一个好朋友,叫张茜。张茜是一个成绩超好,还长得非常美丽的女孩子,她就是被学校保送上去的。而李莎莎为了她们之间的友谊,努力又努力才考上的。
但是,她们毕竟是两种人,所以她们的友谊还是不能坚固的。后来学校舞蹈队选中了她们两人,李莎莎努力又努力,使自己获得了唯一的一个参加舞蹈比赛的资格,还使她意外的得到了夏老师送给她的一双红舞蹈鞋。
可是张茜因为好朋友李莎莎得到了比赛资格自己没有得到,很不服气。于是和李莎莎反目成仇。
但在最后,张茜也被李莎莎的努力和善良所感动,又和李莎莎言归于好。
等到比赛的那一天,李莎莎登上了舞台的时候,她变成了一只真正美丽的“白天鹅”。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不经一番寒彻苦,怎得梅花扑鼻香,我们每个人都要像书中的李莎莎一样,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启发我们要多书多看书。我看过许多书,各种各样的书。但只有《红舞鞋》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写的非常真情实感我很喜欢。
《红舞鞋》以女生李莎莎为主角,讲述了以丑小鸭变成了一个美丽令人瞩目的天鹅的故事。成绩平平,相貌平平的李莎莎再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加入了舞蹈队,李莎莎很高兴,但自己最要好的朋友——张茜慢慢的远离自己。作为最后加入舞蹈队的李莎莎本来就没有舞蹈功底但在比一般人努力的份上跳的越来越好了。
但舞蹈队的人都很讨厌她本以为会帮自己说话的张茜反而也说李莎莎坏话,渐渐地两个本来好的不得了的姐妹却反目成仇。美丽的舞蹈老师——夏老师看见了李莎莎对舞蹈的执着,想起了曾经为了梦想的自己,把一个很好的比赛的机会给了李莎莎,李莎莎一再遭到舞蹈队的人报复,之后,李莎莎为了和张茜和好不惜放下比赛机会,但由于一些事李莎莎放掉了这个念头。和张茜的关系越来越不好了,但李莎莎始终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对待每件事,每个人。最终获得了大家的尊重,变成了一个白天鹅。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不能放弃自己,不管遇到什么事都要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对待每件事,每个人,这样才会得到别人的尊重。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名为《红舞鞋》的小说。
《红舞鞋》的作者是来自浙江宁波的吴洲星。小说是以女生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述了一个丑小鸭变成白天鹅的故事。平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被选中加入舞蹈队,并且得到了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但是,误解、背叛和伤害纷纷而来,其间还穿插着大人们的纠结往事。但无论身处哪种情况,李莎莎始终没有选择放弃,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和每一件事。最后,成功地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其实,我已经读过这本书三篇了,每一次我总会被小说中的主人公打动。书中说到,李莎莎读小学的时候,成绩不大好,但为了能够和好朋友张茜在一起(张茜成绩非常好),她不得不在最后那个学期努力学习,并最终如愿地考上了重点中学,还跟张茜在同一个班呢!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李莎莎是那么的勇敢,坚强,善良和乐观,我也要向她学习,做一个有爱心、有诚心、有善心的人。
架起梦想的桥梁,可以让我们看到身旁美丽的风景,和不远处那道美丽的彩虹……
《红舞鞋》这本书的主人公李莎莎是一个平凡的女孩,在一个偶然机会下参加了舞蹈队,变立志要成为舞者。最后,李莎莎通过自己的努力,从丑小鸭变成了天鹅,离自己的梦想更近了一步。
李莎莎成绩不算特别好,因此,她总是被老师叫去办公室。她的老师总是劝她放弃舞蹈,专心学习。但是,李莎莎又很喜欢跳舞,她不想放弃舞蹈。让老师同意李莎莎继续跳舞的方法只有一个:用成绩证明自己。于是,李莎莎总是复习到深夜。可尽管如此,李莎莎的成绩还是没有很大的起色,就算这样,李莎莎还是没有放弃自己,继续努力。
后来,李莎莎在成绩和舞蹈上都有了明显进步,终于向老师证明,跳舞也一样可以不误学习。“疼痛是成长不可避免的过程,就像牙疼,谁也躲避不了。”李莎莎在成长的过程中也有遇到朋友的误解、背叛、伤害。正但是有一个想成为舞者的梦想激励着她,让她没有放弃自己。 架起梦想的桥梁,需要努力。
在学习笛子时,我常常会有一个很难跨越的“坎”。例如:一个很难吹的音、气息控制不好、姿势不好等。这些“坎”都需要一段时间后才能跨过。然而,在这一段时间里,并不是坐着干等便可以练好的,而是要一直练,直到跨过这个坎。姿势不好就一直对着镜子练,有一个音吹不上去就练那一个音……
只有你努力了,才能在梦想的桥梁上越走越远。 梦想的桥梁就像玻璃栈道,越往前走,看到的美丽景色就越多,脚下的路也就越险峻。回头看看,便可以看到一路成长的风景。在追逐梦想的过程中,心智也在慢慢走向成熟,也会看见另一个自己。
架起梦想的桥梁,需要努力。就算努力的过程再艰难,也有机会离梦想更进一步。
悲伤的时候也要记得在心里种花,这样,即使一个人的时候也可以听得见花开的声音,“啪啪”,“啪啪”。直到有一天,你发现,原来你拥有了一座花园。————题记
轻轻的翻开这本书,我用心的开始品读了起来,我一字一字地读着,可以说是爱不释手。我被里面精彩的内容给深深地吸引住了,仿佛自己已经融入了其中。每个人都有敏感脆弱的一面吧,这本书就是以这样为背景,谱写了一个平凡女孩李莎莎的舞蹈梦,在逆境与失落的压迫中奋起的她,使我懂得,机会永远只留给有准备的人,无论未来的路多么坎坷曲折,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可以成功!
平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被选中加入舞蹈队,并得到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误解、背叛、伤害都来到身边,其中还贯穿着大人们的纠结往事,但无论身处怎样的困境,李莎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真诚而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
这本书的内容是那样曲折,牵动着心灵的触动。一双红舞鞋成为贯穿全文的线索,书中讲述了一只丑小鸭的蜕变过程。从不起眼的丑小鸭,变成了引人注目万人之中的焦点,也使一篇本来就不起眼的文章从而变得丰富多彩,那么沁人心脾。
我很喜欢《红舞鞋》这本书,因为它告诉我:没有童话,没有王子,没有南瓜车,没有水晶鞋,我依然可以如她一样,成为那只翩翩起舞的白天鹅……
有一次,我在《儿童文学》这本杂志上看到了《红舞鞋》的介绍,我的心被触动了,就让妈妈在当当网上给我把《红舞鞋》这本书买了下来。
我迫不及待地享受着美丽的故事……
从前,有一个小女孩叫李莎莎,她和千千万万平凡的女孩一样,每天默默地走在上学放学的路上。她有一个好朋友,名叫张茜,长得漂亮,学习也好。经过一次意外事件后,她们俩成为非常要好的朋友,天天黏在一起。
六年级快结束的时候,学校的保送名额下来了,理所当然地张茜被保送新苑初中。李莎莎为了能和朋友在一起,每天更加刻苦学习,终于也考上了新苑初中。看到这里,我真为李莎莎和张茜感到高兴,也发自内心地感叹:李莎莎,你真不容易呀!每天起早贪黑,废寝忘食,但是你的付出是值得的,我佩服你!
新苑初中有有一个校舞蹈队,张茜也自然被选上了!李莎莎因为给夏老师送了一瓶水,被老师筛选上了!我更高兴了,他们俩可以更加形影不离地在一起,可以一起练习舞蹈,一起表演!
导语:《象人》讲述了一个象人向命运对抗的故事,乐观向上的象人却屡招命运的嘲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象人读后感内容,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象人读后感中文(一)
初看《象人》的时候,一是自己惯来对黑白色的偏爱,二是冲着导演大卫·林奇(David Lynch)的名字,这次的《象人》,大卫·林奇1980年的处女作,让我哭了,象人读后感。
象人不是象,象人不是动物,象人是人。这是影片的主题,也是主人公Merrick被-逼进绝望的夹角时最后的呼喊,却寻求不到解救。就像影片缓慢拉开的序幕:一个相框中的美丽女人,一个接下来绝望的可人儿的母亲,一群喧嚣的大象。伴随着背景聒噪的喇叭声,一个女人的身体被象群踩过,践踏。这个女人,一位母亲,这热带雨林中荒诞的经历,故事的起源就用这样的蒙太奇给抽象带过。然后是冗长的两个小时。黑白画面。伴随让人产生自然的生理嫌恶的哮喘声,变形的身体,丑陋的皮肤,硕大的头部,唯一能分辨出的清澈的左眼和一只还是本来面目的左手,丑陋面貌下的美丽圣洁的心灵,夜夜祷告神经的羔羊,被屠杀的羔羊。那就是象人。
象人是无辜的,他像个孩子一样胆战心惊,他害怕人们对他的鞭打,对他嘲笑,他害怕窗户外突然出现的那些不怀好意的人的脸,他害怕哪怕只是一个突然的关门声,他害怕的不敢说话。他随身带着他母亲的照片,一位有着天使般面容的女人,然后他又伤心的说:如果我的母亲还在,她一定不会想见我,她……会以我为耻,我,我让她蒙羞了……哪怕那些人只是作态般的接近他,他却受宠若惊,开心的像个孩子,他会说:那是真的吗,真的是这样的吗?他不敢相信,他以为他一生会真的像一个动物般的在阴暗潮湿的低层度过,伴随着衰弱的身体,和沉重的哮喘声。他对窗外教堂的希望,来自于他只想做一个普通人的渴望,可是那教堂就是窗外不远的地方,那么近,他看不见,他只能在心里画出它的轮廓,运用自己的想象来打造他的理想,一个对于普通人而言不值一提的理想。
我以为这只是大卫·林奇编造出来的借畸形人来嘲讽这个世界的黑色幽默,一部《巴黎圣母院》的延续和再造,用残酷的躯体面容来歌颂内心的圣洁。当我开始搜寻更多关于象人的资料的时候,我搜寻到了Joseph Merrick的故事。《象人》就是根据Joseph Merrick的真实经历改变而成。这是让人震惊并且让人伤心的一个事实。一百多年前,象人曾经真实存在过。事实上,现实远比影片所表现的要残酷,Merrick在死后,其身体一直被伦敦皇家医院保留,用做实验,他罕见的病理成为困扰医学界100多年的难题。而影片中用畸形小矮人的救助和医生最后的良心发现来表明美好的一面,只是依旧无法挽救象人的死亡。Joseph Merrick曾亲手用纸板做了一座教堂,华美易碎。
Joseph Merrick说:“如果不是这样,或许我能更好的取悦你,取悦这个世界…….如果我能……如果你能用一个人的灵魂来衡量他的价值……影片最后是重回开头的抽象和虚幻,因为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并不能得到解答。一个声音说,那是象人死去的母亲,她说:nothing will die。
象人读后感中文(二)
特维拉医生在展览会上,发现了一个严重畸形的人,马戏班的老板拜斯用他长得象大象的特点来招揽生意。特维拉找到拜斯,给了他些钱,借用象人来作为医学研究。
在医学界的研讨会上,特维拉把象人展示给了同行的医生们观看。然后,又把象人送还给了拜斯。一天,跟象人一起的一个小孩跑来找特维拉,请求他救助象人。原来,拜斯经常虐待象人,并凶残的打他。
特维拉强行把生病的象人,从拜斯那里带到好友卡尔的医院里的隔离病房。为了让卡尔能留下象人,特维拉教象人过正常人的生活,并教他背诵《圣经》里的句子给卡尔听。卡尔听了象人鹦鹉学舌般的诗句后,走到门外,告诉特维拉他不能留下象人。这时,房间里传出来象人虔诚而熟练的背诵《圣经》里的语句的声音,卡尔听了大受感动,答应特维拉他去说服董事会,让象人留下来。
特维拉带象人回家做客,妻子安妮没有被象人畸形的外表吓着,热情的接待了他,象人第一次感觉到了做人的尊严,他泪流满面的观看了特维拉一家的照片,并拿出了他漂亮母亲的照片给安妮看。
回到医院里,象人请求特维拉医治好他那硕大的脑袋,他想象常人一样平躺着睡觉。一位著名的舞台演员肯德夫人,被象人的事情感动,到象人的房间里看望了他,还送给象人她自己的照片,并亲吻了象人。自肯德夫人以后,很多名流都赶时髦一样来看望象人,送给他礼物,象人也陶醉其中。
在医院的董事会上,几个董事坚决不同意把象人留下来,局面僵持不下时,威尔士公主及时到来,她带来了女王感谢医院帮助象人的信件,大家最后全体举手通过了让象人留下来提议。 象人兴奋的在房间里玩弄女王送给他的化装盒时,医院里烧锅炉的人带着一伙人到象人的房间里观看他,并拿出镜子让象人看自己的长相。象人看了镜子中自己的相貌后,恐惧的尖叫起来。这伙人离开不久,拜斯到医院里带走了象人。
不久,象人在另一个地方出现在马戏班里,拜斯更加凶残的虐待象人。马戏班里的其他人,乘晚上拜斯睡觉时,悄悄的放走了关在铁笼里快要死去的象人。象人把全身蒙在一块大布下,只露出一只没有变形的眼睛,经过艰辛的旅途后,到达了特维拉所在的城市。象人下了火车不久,就被几个小孩发现并追打他。象人被人们围在角落里扯下面具后,悲愤的喊出了“我也是人”。
在警察的帮助下,象人回到特维拉那里。一天晚上,威尔士公主陪同象人到剧院看戏,在肯德夫人的带领下,人们纷纷站起向象人致敬。
当晚,象人回到医院做完窗外大教堂的模型后,拿下床上用来靠着睡觉的大枕头,平静的象正常人一样平躺着永远的睡去了。为什么刚开始人们逃避他,之后又接近他呢?看了这本书,我便明白了。就是这位医生----特里弗斯。特里弗斯一位这个象人有病,就带了他到医院检查。但没有查出什么怪病。医院里有很多善良的医生和护士,包括那里的院长,他们都同意象人住在医院。但是医院没有多少钱能给他住在那里。院长就给《泰晤士报》写了一封求助信。读者们都很仁慈,给了医院很多钱,足够让梅里克在医院住一辈子。之后有很多人来拜访他,甚至英国女王也每一天来看望他……
这些善良、仁慈的人给了梅里克一个重生的机会。能让梅里克有一个和朋友交谈的机会。读书的空间和一个快乐的圣诞节。他的人生将在这快乐、短暂的时刻结束。
世界上有这么多友善的人,我将成为他们中的一名。
命运就是沙尘暴,你无处逃遁,只有勇敢跨入其中,当你从沙尘暴中逃出,你已经不是跨入时的你了。
在小说中,作者以其独特的逻辑语言,摧毁了梦与真实、现实与超现实、此世与彼世之间难以攀越的高墙,填平了横亘人世与异界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
简爱读后感中文(一)
《简爱》是一部英国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它的伟大在于成功地塑造了一位坚持维护独立人格,最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命运屈服的坚强女性形象。
小说的主人公简爱从小父母双亡,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小小年纪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以至被抛弃送进环境恶劣的劳渥德学校。读到这里,我既为简爱的不幸遭遇感到难过,又为这些人的冷酷无情而感到气愤。道貌岸然的布洛克尔赫斯特先生不但当着全体师生的面诋毁她,还让她在众人面前示众。可以说简爱的童年是不幸的。然而,在这些不幸和苦难面前,她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顽强地面对,把它化为战胜不幸和苦难的动力。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同时也取得了全校师生的理解。
同样,在那些贵族小姐和绅士面前,她也始终保持着高贵的尊严。面对嘲笑与挖苦,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一样受到别人的尊重。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也正是因为她的正直、高尚和纯洁,深深打动了罗切斯特先生,使他感到自惭形秽,对简爱肃然起敬。最后,简爱终于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正是这种敢于向恶俗实力反抗、追求平等的精神,让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形象获得了永生。
通过这篇小说,我们不难发现,在主人公简爱的身上有着作者自身的影子。夏洛蒂勃朗特出生于一个生活贫寒的牧师家庭,幼年失去母亲,受学识渊博的父亲影响,从小便对文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但是家庭的变故和当时的社会现状,注定了她的文学道路不会是一帆风顺的。而她并没有因此放弃,终于写出了这部有着深远影响的《简爱》。
法国作家维尼曾说过:平凡的人听从命运,只有强者才是自己的主宰。从简爱和夏洛蒂身上,我真正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
简爱读后感中文(二)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夏洛蒂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org)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也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简爱读后感中文(三)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的经典名着将要永垂不朽,但能够像《简爱》这样深深地进入人们的灵魂,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的作品并不很多。《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和《呼啸山庄》的作者艾米莉是姐妹。虽然两人生活在同一社会,家庭环境中,性格却大不相同,夏洛蒂。勃朗特显得更加的温柔,更加的清纯,更加的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父爱也很少,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美,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很深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以自尊作为她内心深处的自卑的补偿。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作文人网你也可以投稿,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浮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特别是女性读者的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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