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读后感牛虻

读后感牛虻

读后感牛虻

2023-01-09

读后感牛虻900字9篇。

书籍就是我们青年人不可分离的生命伴侣和导师,即使物质贫瘠,精神上却无比富饶。相信您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一定有许多想法。不妨去写下一篇读后感来记录自己新获得的感悟和想法吧。有关作品的优秀读后感都有哪些特点呢?你可以读一下编辑整理的读后感牛虻,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读后感牛虻(篇1)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是富豪之子,但实则是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渊博学识蒙太尼里神甫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他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亲的欺骗,心爱之人的误解时,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坦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该怎样活着。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

牛虻是个强者,他意志坚强、机智勇敢,是真正的强者!

读后感牛虻(篇2)

翻开这本书,一起追随伏尼契的脚步……

亚瑟成长在佛罗伦萨一个富有的家庭里,母亲是两个孩子的继母,而他的亲生父亲是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也就是说亚瑟是个私生子。然而他的母亲在他17岁得冬天里去世,他也开始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琼玛是他儿时的玩伴,他对她的爱纯洁得像一朵盛开的百合,同时琼也是组织里的一员。在一次对话中,亚瑟对神甫蒙泰尼里透露了他参加革命组织的事,神甫为此开始感到了不安。后来,蒙泰尼里赴罗马任主教之职,而卡尔狄神甫接任神学院院长一职,当亚瑟向卡尔狄神甫忏悔时受骗说出秘密革命组织的名称和自己偷运政治书籍的事实。卡尔狄神甫随即告密,亚瑟和一党同志被捕。

亚瑟出狱后,告知琼是他将组织的秘密说出去时,受到了琼的鄙弃,深受打击,恰在此时,他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之谜,在双重打击之下,亚瑟精神崩溃,他砸碎神像,留下字条伪称自尽,然后潜出海关,偷渡到了南美洲,然而这一年他才19岁。

在南美,他坠入了“真正的地狱之中”,他到处漂泊流浪,做过杂工和赌窟仆人,在他21岁那年被一名水手打成残废,伤愈后到杂耍班子充当小丑,受尽耻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遇极大地改变了亚瑟的性格和面貌,以致十三年后,当年的恋人琼和他的亲生父亲面对他竟然也没认出他来。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是富豪之子,但实则是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渊博学识蒙太尼里神甫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他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亲的欺骗,心爱之人的误解时,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坦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该怎样活着。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

牛虻是个强者,他意志坚强、机智勇敢,是真正的强者!

读后感牛虻(篇3)

一直想看的一本书,这次有时间,终于把它拜读完。

小说发生在十九世纪的意大利,那时候的民族解放运动曾产生了很多的爱国志士。主人公“牛虻”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正直善良,刚强无畏,他有钢铁般的毅力和斗志,也是革命精神最集中的体现,曾使很多青年受到教育和鼓励。这部作品浸透着革命的英雄主义,不算特别陌生。

本书尤为特别的是,亚瑟对父亲的爱,以及他们俩之间的冲突。在刚开始时,亚瑟对神父有不一般的信任,但偶然发现神父其实一直在欺骗自己,虚伪地维系着自己的谎言时,他的信仰崩塌了。亚瑟难以接受神父是自己生父的事实,此后的十多年不断逃离,遭受着非一般的苦难和地狱般的毁灭。

亚瑟这个角色无疑是悲剧性的。后来他的归来,化名为牛虻,虽说是充满光环的革命党人,但背后的煎熬却无人知晓。

故事里还有另一个女性琼玛。她是牛虻年轻时的爱人,后因为误会牛虻出卖他们的地下活动,打了他一巴掌。十多年后,牛虻变成了干练利落冷漠的青年,但他仍然心爱着琼玛。并和琼一起共事,准备起义。

正当希望的曙光将要来临的时候,神父蒙太尼里出现了。牛虻难以压抑自己的爱,就算是无比的恨,还是源于无尽的爱。

小说中最让人感动的情节是牛虻让蒙太尼里选择教会还是他,在父子之情和宗教的盲目崇拜中,神父选择了上帝,而牛虻心碎致死,再也毫无牵挂的死去。

黑夜里,在一片死寂中,幽灵似的恐惧压倒了他,阴暗世界的幻象和梦境也萦绕着他,但是一旦黑夜过去,这些也一同消失了;一旦阳光普照,一旦有敌人在跟前激起他的战斗情绪,他就无所畏惧了。

牛虻他身上不光有爱国精神和革命热情,还有着不为任何拷打凌虐所屈的坚贞品质,他对敌人的憎恨和轻蔑,和对无辜人的善良与同情,值得所有人敬佩。

值得一提的是,牛虻以殉道的方式试图唤醒其他人的觉醒,尤其是深受教皇毒害的父亲,是成功的。尽管在最后,他英勇的死去,也带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一方面是精神上的催醒,另一方面是对教皇的质疑。

革命中留下的血,并不是白留的,都会变成另一种意义。我相信,另一个他的努力也不是白费的。

读后感牛虻(篇4)

对于牛虻这本书,可以从好多方面来理解:对宗教统治的反抗、革命者的斗志和奉献等,但我更喜欢从人性的角度来感悟:一个一生只犯过一次错误的教士,一个始终在漩涡中挣扎以至最后沉没的孩子,一个从过客转成主客并最终错过的女人,一个因爱生恨而最终不失本色的男人,在他们身上,感情是那么沉重,如枷锁,需要用死来解脱。围绕其中的牺牲、奋斗、关怀,最终化成了悲壮的挽歌!生者轻唱而泣,逝者轻舞而笑,到底谁才是解脱!跳海前如未成年的孩子,叛逆而又幼稚,但确是一生中最好的时光,有阳光、有美景、有憧憬、有依靠。跳海后,是一生中最难以忘怀的时光,走过不如狗的生活,要么豁达宽恕而畅游到彼岸,向别人洒满阳光;要么仇恨积聚而凝聚成风暴,向敌人伸出滴血的屠刀。回来后,是一生最痛苦的时光,没有谁复仇的心不是苦涩的,即使最终有畅快地结果也伴随着苦痛并难以忘怀的回忆。这又与我们的人生多么相像:幼时的无知叛逆而又不懂得珍惜,自己独立于人生舞台初期的种种磨难,从低谷走出后到底以一种什么心态面对人生,决定了人生的结局。从赞颂革命者的层面,我敬佩牛虻他们的斗争和牺牲精神,抛开去再反思:露出人性的本来面目,如果没有蒙太里尼的“错误”,还有没有牛虻后期如此坚定地“报复”(与教士作斗争),值得思考!在和平年代,我们走过苦难,是向以前报复还是如曼德拉一样鞠躬致敬,值得思考!

读后感牛虻(篇5)

我经常犯一些小错误,总是觉得这些小错误微不足道,做错就做错吧!没什么大不了的,小错误犯多了往往却成了大问题。当我读了《牛虻与老虎》这篇文章后,让我有了新的感想和认识。

故事是这样的:

有一天,老虎遇到一只牛虻,老虎骄傲地说:“不要在我眼皮下飞来飞去,否则你小命难保!”牛虻生气地爬在老虎身上吸血,老虎奋力挣扎,牛虻越钻越深,最后老虎便奄奄一息了。

是呀,比起老虎,牛虻是那样的微不足道,但却能将老虎置于死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人人皆知。然而当我们面对一个个小事,总是毫无顾忌地去做,不想想小事所带来的后果,会因小失大。一个小缺点,不及时纠正就会养成一个坏习惯,而这个坏习惯有可能会危害终生。

这篇文章也给我很大的教育,它告诉我不要小看一件小事,不要小看一个小缺点,不要小看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也想告诉大家:不要小看每一件事。正所谓“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

读后感牛虻(篇6)

今天下午终于把《牛虻》读完了,用了两天的时间来读,当然不是全部时间。读起来的感觉就好象三年前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样,因为是同一性质的书籍。虽然是同一性质,但是我一定要阅读它,首先因为这确实是一本好书,再者我不阅读的话,我无法给自己当初那这本书到身边一个交代。

《牛虻》,一本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名著。书的内容提要是这样写的:既是慷慨动人的革命书籍,又是高压纯正的文学名著。主人公叫牛虻,是上流社会的叛逆。年轻时经历过几番刻骨铭心的感情苦难。他曾因无知而铸成大错。他最热爱的姑娘,给予他惨痛的心灵伤害;他尊敬的生父,却是凶残的政敌!然而他义无反顾地追求真理,抛弃了爱情与生命――为了意大利的独立于自由。

牛虻,让我想起了保尔,因为我从他身上看到了和保尔同样的东西――为了保卫自己的国家和人民,不屑牺牲自己的一切,执着坚定地都斗争到底。

年青时被捕,坚决不招供,虽然后来中计。

逃亡落难时,被一个强大自己两倍的人大了个残废,想到自己的“工作”而没有自杀。

再次被捕时,面对残酷的统领,毫不畏惧,面对死亡,依然从容不迫;活着令人起敬,死时更令人佩服!

读后感牛虻(篇7)

说起《牛虻》,多数人对它的印象就是:这是一本影响了一代中国人的小说。我们的父辈甚至爷辈们对它爱不释手,提到它时感慨万千。我们则一脸的不解,然后好奇的拿起来读。至少我是这样的。

当我在读完以后没有像父母他们那样的感慨。原因什么的很明显:今时不同往日,一部描写革命烈士的传奇小说与在和平环境下成长的我这样一代的年轻人没有太大的共鸣。这部小说可以影响一代中国人,但它毕竟不是公认的名著。毕竟作者是受到革命者的事迹激励才写的这部小说。可能是因为它的第一次出版地点是在与革命毫不相关的,以保守和陈旧闻名的英国。所以在一百零三年前出版时它是那么的默默无名。不过,在半个世纪后翻译成中文却广受当时的青年(也就是我们的父母或他们的上一辈人)的喜爱。无他,就因这部革命传奇获得了当时广大革命青年的共鸣,人们乐于去阅读那些临危不惧、宁死不屈、为人民而战斗的英雄形象。

似乎说了很多题外话,现在来讲一讲具体的读后感。首先我感觉《牛虻》虽然不是什么名著的,但是却可以像金庸的武侠小说那样从很多角度阅读它。想看传奇的人可以把它当一部革命传奇来看,想看言情的可以当它言情小说看(不过这爱情的结局有些悲惨),想看悬疑的甚至也可以当它悬疑小说来看。用轻小说的观点来讲,就是它集合了各种元素于一身的多元小说。当然不管你怎么看,他的故事始终只有一个,他的人物形象永远也是那几个。主人公亚瑟给人的感觉是热血过了头结果犯了错误(不能全怪他),经过一番的磨练后成为了一位老练的,冷酷的革命者并有所成就,最后因为意外被捕就义。他是我们理想中的革命志士,他有着不管自己的外在怎么改变,对祖国独立的思想根基依然没有动摇。他在亲情与革命中选择了后者,舍生取义。也符合中国传统的忠孝难两全的思想。可以说,关于亚瑟这一形象的创作还是挺成功的,当然似乎有些绝对化、简单化、甚至模式化,给人感觉有些生硬。我觉得应该更多的描述他在各种情感与各种思想之间的矛盾心理与行为会更好。

读后感牛虻(篇8)

今天,我看了《牛虻》后,有很多感想。我们现在的孩子,都是在蜜罐中长大的。比起亚琵,我们要比他幸福好多倍。我们吃得好,穿得好,用的也好,还在家长的爱护下快乐的成长。然而,亚琵不仅失去父亲,而且还是去了母亲。在她的养父的欺骗下,他决定离家出走。

我们现在的孩子,虽然活环境好,但是在感情下却很平淡。肯定有很多孩子的家长天天押这孩子做作业,而怕孩子偷懒,自己接在孩子的一旁陪她一起看,也就是“陪读”。

去到书店,只要看到什么学习用品、学习软件等等……都会拿出钱包把它买下,不管价格多少。而玩具就一律不给。家长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情大家都可以理解。但是就因为这样,我们孩子的成绩都会慢慢的退下来。成绩一旦退下来就还被家长打骂,这样的日志谁会好受?假如孩子们也像亚琵一样,受够了气,就离家出走。那这个社会会成什么样呢?

谁然成绩很重要,但是还要需要好的人格、品质也要好。只有好的人格和品质,才会有更好的成绩。有人活着为了钱,在他们看来钱是万能的,是十足的好东西;有人活着为了权,因为在现在的社会,有权就会有钱,随之什么都来了。有人活着为了爱,为了爱自己的家人,朋友和伴侣。这些都要做到,但我看了,一个人,活的有意义、有价值。为社会做出贡献而不是味同嚼蜡的活着。这才是我们活的最快乐的是吧!

读后感牛虻(篇9)

牛虻被爱与恨的枷锁捆缚一生,无论是他又爱又恨的神父,还是想爱又不敢靠近的詹玛,亦或是他一直坚持有时却不被组织支持的信仰......

这本书实在太震撼我了,已没有余力一一叙清,以下略捡一二,算是对自己也对这场头脑风暴的交代啦!

亚瑟对教父蒙太尼里的爱之深,蒙太尼里二十年的陪伴让亚瑟感觉到了真实的父爱,他渊博的学识,高尚的品格,对信仰的虔诚,发自内心的关心,无疑给了亚瑟很好的教导。亚瑟有什么理由不去敬爱蒙太尼里呢???亚瑟和蒙太尼里的爱是相同的,可是他们的信仰背道而驰。亚瑟对蒙太尼里的爱深切又矛盾,所以后来他会冷酷的评判蒙太尼里,也会换一个名字为蒙太尼里洗白。可能这样做对他们当时的活动也是有些好处的,但是也也从侧面反映了牛虻爱的矛盾和痛苦。牛虻的信仰坚定虔诚,但是最后一次越狱逃跑,面对神父他依然不忍下手。牛虻之前所有冷酷的伪装在这时候都土崩瓦解,他深爱着蒙太尼里。蒙太尼里的信仰虔诚又坚定,他觉得牺牲亚瑟就可以拯救很多人,可是痛失最爱后他发现这群残忍的人根本不值得去拯救,他们饮着别人儿子的血肉,却一点同情也没有。心情悲痛的神父在亚瑟死掉之后很快也死去了。这真是一场悲剧。

这本小说因为此更加真实。

HdH765.cOm更多精选读后感阅读

最新牛虻读后感900字(汇总7篇)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书是我们的兴趣喜好,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行动指南。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怎么才能避免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你不妨看看最新牛虻读后感900字(汇总7篇),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最新牛虻读后感 篇1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很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不过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

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非常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再面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

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国推翻无能清政府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着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将被淘汰的规律。

这是找回自我的一锤。在极度的混乱中,牛虻这狠命的一垂把自己给震醒了。他终于明白上帝只是个泥塑的雕像,只是自己的死脑筋才使得自己被框了起来。其实世上本没有这么些的规定,只是一个人的思维定式让自己动弹不得,钻进了牛角尖。也许有些看似困难的事,换一个角度去思考,可以轻而易举的得到答案。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保持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找到根本,找到路。

人类曾渴望能想鸟儿一样飞翔。于是有人张开双臂,直接飞上西天;也有人从其原理入手,出现了空气动力学,诞生了飞机。中国中小学生学业负担很重。有人提出了减负——不得办业校、作业量限定、不公布成绩,结果越减越负;现今逐渐针对其根本——应试制度进行改革,相信会有成效。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应该从文章主旨入手考虑。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来这么容易。

最新牛虻读后感 篇2

初识这本书名,是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看到的。那是保尔念给别人听的,由此,我对这本书有着不同寻常的好奇,也希望在哪里看到这本书。但渐渐淡忘了,这个暑假,我不经意之间,看到了这本书。

我怀着好奇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一打开,就有一股清人心脾的书香扑面而来。它打动着我,感染着我。文中景色描写极为优美,对人物神态掌握恰当,使人物栩栩如生的展现在我们面前。这些并非是这本书最打动我之处,然而这本书最打动我的地方是故事情节。主人公的悲惨命运和经历,惊胆战,一次又一次的为他流下泪。

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泰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

他的爱是至死不渝的,他终生只爱一人。

琼玛——牛虻在亚瑟时代就对她心生爱慕,只可惜由于无意中泄露了组织秘密,被视为叛徒。琼玛的一记耳光打碎了亚瑟的心,他的爱情也从此暗淡下来。

书的结尾是这样写道“明天日出的时候,我就要被枪毙了。我答应过要把这一切都告诉你,所以如果我履行我的诺言,就必须现在动手。但是,话又说回来,你我之间没有必要做过多的解释。我们小时候就不用太多的话语,就总是能互相理解对方的,不是吗?所以,你瞧,我亲爱的,你完全不必为了一记耳光这样的旧事而伤心欲绝。当然,那一次真的打的很重,我知道就因为那一记耳光,你的心也随之碎了。

牛虻最后在遗书里写下的一段话,至今成为经典:我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就重新动用审讯和处决的手段。我知道如果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将会怀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

直到死前,他才给琼玛留下一封告别信,承认了自己的身份,那种撕心裂肺的爱情让琼玛悲痛欲绝。“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多么感人的爱情,多么悲苦的故事,多么伟大的人物!我们应该去歌颂他,这个坚强而勇敢;睿智而幽默;伟大而无私的英雄!

信的末尾没有署名,只有一首短暂的小诗。

无论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活的牛虻。

就这样的一封信,把牛虻的内心淋漓尽致的表达出来了。他伟大,把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全部献给了国家。他乐观,笑着看着自己悲惨的人生。他睿智,成为了文学界的一代伟人。就这样,只要是内心燃烧着正义的火花的人都崇拜他,尊敬他。他慢慢的渗入了我的内心,侵入了我的血液,成为了我的榜样。他让我懂得了如何勇敢、如何忍受、如何坚强、如何付出、如何无私……他!犹如一颗行星,闪烁着那样亮的正义光芒!

最新牛虻读后感 篇3

今天,我看了《牛虻》后,有很多感想。我们现在的孩子,都是在蜜罐中长大的。比起亚琵,我们要比他幸福好多倍。我们吃得好,穿得好,用的也好,还在家长的爱护下快乐的成长。然而,亚琵不仅失去父亲,而且还是去了母亲。在她的养父的欺骗下,他决定离家出走。

我们现在的孩子,虽然活环境好,但是在感情下却很平淡。肯定有很多孩子的家长天天押这孩子做作业,而怕孩子偷懒,自己接在孩子的一旁陪她一起看,也就是“陪读”。

去到书店,只要看到什么学习用品、学习软件等等……都会拿出钱包把它买下,不管价格多少。而玩具就一律不给。家长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情大家都可以理解。但是就因为这样,我们孩子的成绩都会慢慢的退下来。成绩一旦退下来就还被家长打骂,这样的日志谁会好受?假如孩子们也像亚琵一样,受够了气,就离家出走。那这个社会会成什么样呢?

谁然成绩很重要,但是还要需要好的人格、品质也要好。只有好的人格和品质,才会有更好的成绩。有人活着为了钱,在他们看来钱是万能的,是十足的好东西;有人活着为了权,因为在现在的社会,有权就会有钱,随之什么都来了。有人活着为了爱,为了爱自己的家人,朋友和伴侣。这些都要做到,但我看了,一个人,活的有意义、有价值。为社会做出贡献而不是味同嚼蜡的活着。这才是我们活的最快乐的是吧!

最新牛虻读后感 篇4

奔腾的鲜血,不灭的烈火燃烧似的热情,在小小的胸腔里汹涌滚动着。书生意气,挥斥方遒。面对着外敌奥地利的入侵蹂躏,青年时期的亚瑟用那饱含着希望的热血,浇灌着无数革命者那荒草早已恣意生长的心间莽原。

身边神父的淳淳教导,慈父般的指引;心爱之人詹玛的志同道合,革命者间的都惺惺相惜;信仰上帝的虔诚,用爱感化的善良。这些都在亚瑟心里撒下了希望的种子,以爱之名,灵魂血肉的融合,健康生长。但耀眼的阳光不会永远散播着温柔的关怀,同时它也会带来致命的炙烤。

出自善意的忏悔却成了撕毁一切的刽子手,招致而来的是牢狱之灾,是无边无际黑暗的折磨,是同伴们咬牙切齿憎恶的背叛。沉重的事实压垮了亚瑟那瘦弱的肩背,詹玛的掌掴,身世之谜的血淋淋的撕扯开,犹如天崩地裂般的绝望,这些如雷霆万击,一道道在他的意识里痛击出怪憎的伤疤。那是与过去决裂的逼迫,那是信仰一瞬间的毁灭,此后宁愿与魔鬼共舞,而不愿再跪拜在神的脚下乞怜苟活。割裂一切过去的种种,丢弃下早已千疮百孔的躯体,用死亡之名埋葬着亚瑟天真的灵魂。亚瑟的死去,是牛虻的诞生,是血与灵在残忍的环境下经受煅烧的重塑。那身上无数道的伤疤的铭刻提醒,那迫于生计的屈辱的杂耍表演,在每个无人陪伴的深夜剧烈发作着,一遍遍质问着残缺的灵魂,生存还是毁灭?那伤痕累累的躯体,早已残败不堪的肉身,却经受住了一次次的暴戾虐待。终于,他回到了那片故土,那片对他而言的罪恶的深渊。他的灵魂已锻造得如钢铁战士般坚不可摧,他的满腔热血照样投身于革命的辉煌事业中去。

他用讽刺的笔调鞭笞着这社会的一切不公,用冷漠拒绝的神情保护着他那颗敏感的心灵。脱胎换骨之后的相见,早已是物是人非的凄凉。矛盾的双重身份,无情的笔锋直指要害,而另一方的同样猛烈的驳回,这场自导自演的闹剧难道不正是亚瑟与牛虻的自我斗争吗?尽管厌恶欺骗,憎恨抛弃,他深深爱着又沉沉恨着那个曾经光明的指引,那个曾给予过他生命与希望的神之子。当最后的身份昭然若揭,当尘封已久的苦痛曝晒在烈日之下,当被逼的选择再一次拷打着游离的灵魂,或许死亡是最终的结局。

最新牛虻读后感 篇5

《牛虻》一书是作者伏尼契受到当时身边革命者的献身精神的激励写成的。它生动地反映了19世纪30年代意大利革命者反对奥地利统治者、争取国家独立统一的斗争,成功地塑造了革命党人牛虻的形象。

小说主人公亚瑟的成长是通过各种矛盾冲突来表现的。这种矛盾冲突主要包括父子关系、宗教信仰两个方面,集中体现在亚瑟同神甫蒙太尼里的关系上。开始时,亚瑟并不知道蒙太尼里是自己的父亲,而只是把他当作慈爱可亲、堪予信任的神父。当时的亚瑟受到了争取民族解放独立思想的影响,在跟神甫的讨论中坚持认为:做一个虔诚的宗教徒与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奋斗的人并不矛盾。他不知道两者在当时的意大利是水火不相容的。神甫对这种天真的想法十分担心,他寄希望于将来能偷偷打消会导致亚瑟反教会统治的危险思想。然而亚瑟对神甫因父子私情而产生的宽容却作了错误的理解,认为宗教与革命是可以统一的,并且不恰当地把神甫看作是教会统治的代表。由于这一错觉,当新神甫到来时,他立即遭受惩罚:他和所有的革命党人遭到逮捕。直到他儿时女友琼玛给他一记耳光,人家告诉他新神甫告密,以及蒙太尼里就是他父亲时,他那天真的幻觉才痛苦地消散。他开始认识到民族独立与教会统治是势不两立的。

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因此,亚瑟自杀这一情节安排有良好的艺术效果,是小说的精华所在。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最新牛虻读后感 篇6

当时,他才17岁。有谁能知道,那样的云淡风轻,稚气未脱的外表下,是一颗绝望的!

掩卷之余,我想正是因为我们有着更大的悲伤,所以对这个世界忍让和不屈服,人们把这称之为坚强。这一连串的打击,造就了后来更加坚韧的牛虻。

接下来就是亚瑟开始了南美洲的地狱般的苦难的生活,他曾在利马被喝醉酒的拉斯加打得几乎送命,并从此留下了残疾。他曾在南美流浪时做过搬工,补过锁,打扫过猪圈,甚至在马戏团做过畸形小丑,所有属于他的骄傲,他的尊严否在脚下被践踏。这是永久的不可磨灭的心灵创伤。但是坚强的亚瑟凭着顽强的毅力,战胜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顽强的活下来。历艰多难,回到了让他失去一切濒临绝望的土地,其中也掺杂仇恨和报复吧!

命运拿起红苹果,放在嘴巴咬一口,咬出了一个缺口这是他所受到的欺骗和误解;再吃一口,多了一个缺口这是他在皮鞭和暴力下所受的痛苦;最后一大口,缺口并从此无限期地蔓延这是他的恨和报复。终于,苹果被缺口填满了,牛虻其他的情感宣泄出口被掩埋了,革命成了唯一的道路。但这在这条路上,他的革命仿佛是伤害的影子,两者联系得如此紧密,折磨和刺痛了多少个千千万万的人。成长中的疼痛,和一个蜕变的灵魂,蜕变是有代价的,这就是挣扎,恐惧和锥心之痛。这场革命的本相是残酷的诗,是一丛华丽的恶之花!

伏尼契夫人那忧伤和浪漫的结局震撼着我的心,让我感受到牛虻的那种爱的痛恨,这种痛恨是因为曾经挚爱,并且现在同样热爱。这种痛恨,比爱更疼,比爱更暖。如果我也站在那个时代,我会对牛虻说:你的命运尤为令人沮丧,于是,你施展恶魔的戏谑和伎俩,披上魔鬼的衣裳,但一切都枉费心机!你的眼神,依旧露出神圣之光!尼采!我们都要淡淡的浅唱,我的青春也不是没伤痕,是明白爱是信仰的延伸。

最新牛虻读后感 篇7

对于我们这一代年轻人来说,牛虻是一个遥远而陌生的名字。

而我,是把牛虻作为理想中的英雄来看待的,甚至连他脸上那条长长的伤疤,都是为了衬托某种男性的力度和美感而存在的。一位内心深处没有任何痛苦与创伤的男人,是多么的滑稽可笑啊——如果他面对的是牛虻那海洋般汹涌澎湃的胸膛,那逆风而行的阴郁却倔强的身影。

牛虻是痛苦的。虽然我们不一定能真正理解他的痛苦,我们只知道当他还被叫做亚瑟的时候曾经幼稚地走进神学院的小礼拜堂,以忏悔的心情在十字架前面跪下来,期望自己“准备着要跟上帝和它自身以及整个世界和平相处的灵魂”能够在默默背诵祷文中获得平静。青春的狂热、迷信乃至蒙昧遭受到现实的欺骗,在砸碎了往昔所虔敬的伪善的十字架后,多愁善感的青年亚瑟的内心留下了第一道伤口——滴血的伤口。

这就注定了英雄与悲剧联系在一起,但即使山崩地裂的悲剧,也无法磨灭披荆斩棘的英雄本色。我永远忘不了牛虻被捕后在狱中写给琼玛的遗书:“明天早上太阳升起的'时候,我就要被枪毙了……说到明天早晨的事我希望你要明白,我是非常快乐、满意的,觉得不能向命运之神要求更好的结局了,我将怀着轻松地心情走到院子里,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货架一般,我已经尽了我工作的本分。这次死刑的判决,就是我已经彻底尽职的证明,他们要杀我,是因为他们害怕我。”这简直不像是在死神的阴影压迫下写的遗书,牛虻在命运所安排的刑场上微笑着倒下了,但他那滚烫的呼吸依然在字里行间萦回,这是置身于世俗河流的我们无法理解的怎样的一种感情啊!

牛虻对于我们这一代人来说,已是遥远的话题。长久以来,我们认为只有那些杀富济贫或舍身救美的侠客才是英雄,我们习惯了把英雄想得十分完美。这是贫血的心灵何其肤浅的认识!面貌丑陋、申请咄咄逼人的流放者牛虻远不如侠士那么可爱,但你贴近他的胸膛,能倾听到一颗思想者的心灵所爆发的电闪雷鸣。在这种博大到与世界同在的情操面前,侠士形象便显得如纸张般苍白而单薄。英雄并不仅仅作为一种形象、一种行为而存在,更是一部可歌可泣的发展史……我们很难揭晓生活的所有谜底,生活对心灵的磨砺与考研时永无穷尽的,但生活中的风风雨雨迟早会帮助我们判断出,谁才是真正的高傲的精神贵族。

牛虻写给琼玛的遗书没有签名,只写着他和琼玛小时候坐在草地上念过的一首小诗:“不论我活着或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我曾经把它抄在日记本的首页,这首诗随我的心灵一起成长。现在,能记得这几句小诗的人越来越少了,但我还记得它,它已构成我生命中的钙质。我很庆幸读到《牛虻》这本书,对于我,它远不只是一册英雄主义的课本,它还使我认识到:“生命的痛苦本身并不可怕,因为这个世界上并没有生命无法超脱的痛苦,无论是在风中、在雨里,做一只快乐的牛虻都是值得自豪的——哪怕以最渺茫的光、最微弱的热……”

[参考范文]牛虻读后感模板9篇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作品是作者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参考范文]牛虻读后感模板9篇》,欢迎阅读,希望小编的分享可以为您带来帮助。

牛虻读后感 篇1

说起《牛虻》,多数人对它的印象就是:这是一本影响了一代中国人的小说。我们的父辈甚至爷辈们对它爱不释手,提到它时感慨万千。我们则一脸的不解,然后好奇的拿起来读。至少我是这样的。

当我在读完以后没有像父母他们那样的感慨。原因什么的很明显:今时不同往日,一部描写革命烈士的传奇小说与在和平环境下成长的我这样一代的年轻人没有太大的共鸣。这部小说可以影响一代中国人,但它毕竟不是公认的名著。毕竟作者是受到革命者的事迹激励才写的这部小说。可能是因为它的第一次出版地点是在与革命毫不相关的,以保守和陈旧闻名的英国。所以在一百零三年前出版时它是那么的默默无名。不过,在半个世纪后翻译成中文却广受当时的青年(也就是我们的父母或他们的上一辈人)的喜爱。无他,就因这部革命传奇获得了当时广大革命青年的共鸣,人们乐于去阅读那些临危不惧、宁死不屈、为人民而战斗的英雄形象。

似乎说了很多题外话,现在来讲一讲具体的读后感。首先我感觉《牛虻》虽然不是什么名著的,但是却可以像金庸的武侠小说那样从很多角度阅读它。想看传奇的人可以把它当一部革命传奇来看,想看言情的可以当它言情小说看(不过这爱情的结局有些悲惨),想看悬疑的甚至也可以当它悬疑小说来看。用轻小说的观点来讲,就是它集合了各种元素于一身的多元小说。当然不管你怎么看,他的故事始终只有一个,他的人物形象永远也是那几个。主人公亚瑟给人的感觉是热血过了头结果犯了错误(不能全怪他),经过一番的磨练后成为了一位老练的,冷酷的革命者并有所成就,最后因为意外被捕就义。他是我们理想中的革命志士,他有着不管自己的外在怎么改变,对祖国独立的思想根基依然没有动摇。他在亲情与革命中选择了后者,舍生取义。也符合中国传统的忠孝难两全的思想。可以说,关于亚瑟这一形象的创作还是挺成功的,当然似乎有些绝对化、简单化、甚至模式化,给人感觉有些生硬。我觉得应该更多的描述他在各种情感与各种思想之间的矛盾心理与行为会更好。

牛虻读后感 篇2

最初听到这本书的书名是在柴静的《看见》里面,当时就在心里记了一笔,几年了,最近才看完这本书。这本书的时代背景很重要啊,由于宗教和革命这方面的背景知识的缺乏,很多情节和对话的意义理解不了,无法真正感受到书的精彩。尽管如此,抛弃时代背景一说,这本书还是读起来很精彩。牛虻,由一个冲动少年,在十几年的漂泊中成长为一个众人追随的革命者。一位以讽刺著称,说话有口吃,寄居在残缺如马戏团小丑般躯体中的革命同志,却又以独特的魅力让身边所以人崇拜和尊敬,哪怕是那些本应该是处于他对立面的人。即便在牢中,也让警察在对他执行枪决时无人忍心开枪,让他们甘心为他送信,而书中并没有描述他与狱卒警察之间的交往,让我大胆脑补了他在折磨人的牢中与那些警察的相处画面。另外书中的感情线一直都在,我觉得每个时点情感的发展都恰当好处,比重正好,不显油腻。最后,牛虻未被神父选择而死去后,以神父视角来描绘的游行和庆典场景以及神父的一系列的质问,让我感到巨大的悲伤。神父最后的觉醒,是建立在惨痛的代价之上,其最后的发声,无力而又震撼,宗教上帝在庇护谁,宗教还值得信仰吗。(感觉自己的逻辑被吞了,觉得写的乱七八糟,罢了,反正写出来的目的也是阅读留痕,给自己以后看)

牛虻读后感 篇3

开始觉得牛虻很固执偏激,但了解了他多年的痛苦经历后又看到他对那个男孩的呵护,便改变了对牛虻的看法,我们无法真切想象环境对人物的塑造起到多大的作用和影响。牛虻,从一个富家公子经历巨变成为坚强的战神,把对父亲的爱藏在心底,没有什么能摧残他革命的信心。

一个孩子经历了家人的歧视,师友的欺骗,朋友的误解,恋人对自己的失望,无处可去,只能独自“死亡”,来到你一无所知的陌生的南美洲,做很多脏活,染上疾病,演小丑被人玩乐讥笑。然后易容脱胎换骨,练就了锋利的笔头,成为了革命者的领导,见到昔日女友却不能认,见到生身父亲却只能以陌生面目相视。

最感人的一段是牛虻对蒙太尼里说出自己的身份和十三年来所过非人的生活。监狱中进行着信仰与亲情的较量,蒙太尼里为了宗教,亚瑟为了革命,两人都不肯放弃自己的信仰。对二人的语言、神态描写,仿若眼前之景,蒙太尼里的内心矛盾,亚瑟的内心在煎熬,是父子之爱还是宗教与革命之斗争,蒙太尼里选择当一个好主教,却永久地失去了儿子,失去了尽父爱的机会。

令人动容的还有牛虻赴死时,那些士兵们不忍心射杀一个手无寸铁身有疾病的人,不忍心射杀一个给他们带来快乐的人,牛虻经过多次枪弹射击后,终于无法站起来,无奈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就连上校等人也感到不忍。牛虻死后,蒙太尼里对人们发起怒吼,为了上帝为了世人牺牲了儿子,却换来这样一群靡乐之众,顿觉不值,故精神失常继而死去。

牛虻未能亲口向詹玛说破身份是为遗憾,而父亲宁愿牺牲自己也要追随上帝是为赤裸裸的被抛弃。有种岳飞狱中言天日昭昭之感,我内心的苦楚怕是只有天知了。。这本书算是给勉励自己吧。。去看牛虻电影~

日常情节回顾:出生富贵的亚瑟与兄嫂生活,兄嫂因早知亚瑟身世待其不友好,亚瑟与神父蒙太尼里亦师亦友。亚瑟决意以意大利独立斗争为信仰,蒙太尼里反对亚瑟此举。亚瑟在一次秘密集会上爱上少时伙伴詹玛。蒙太尼里调任主教,密探卡迪接替其位置。卡迪诱骗亚瑟在忏悔中透露秘密行动和同志名字,多人被捕。众人包括詹玛以为是亚瑟告密,詹玛怒打亚瑟耳光。亚瑟痛恨自己幼稚无知轻信卡迪,又得知蒙太尼里是自己亲父。蒙太尼里的欺骗,卡迪的出卖,朋友的误解等另其极度痛苦。

亚瑟伪造自杀现场[跳水身亡],逃至南美洲,经历了十三年的非人生活后亚瑟回到意大利,成为牛虻,化名乔尔达尼·里瓦莱兹,带着交际花女友绮达·莱尼[深爱亚瑟,但亚瑟利用其拥有生活刺激感]。亚瑟因笔头尖锐供革命党需要与詹玛相遇,詹玛已成为波拉[秘密集会中一同志,亚瑟曾因其吃醋,被捕后释放,死有余年]。詹玛与亚瑟经常相处讨论革命文章,暗恋詹玛的马丁尼吃醋,亚瑟送詹玛回家,遇到小男孩,亚瑟同情心大发[因想到自己在兄嫂家的痛苦]。亚瑟生病,詹玛、医生、马丁尼等来照料,詹玛觉得亚瑟某些动作很熟悉,已有怀疑。詹玛想起亚瑟,内心满是愧疚。

亚瑟决意偷运军火,接班要与詹玛告别说起悲惨经历,二人虽都有所感觉但没说破身份和关系。亚瑟被敌人发现又因蒙太尼里心软下失去逃生机会被捕,蒙太尼里拒绝上校用军事法庭和暴力手段驯服牛虻,牛虻试图越狱因病未果,蒙太尼里多次探望终于得知牛虻真实身份,并愿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之事换其归降,牛虻悲痛诉说多年痛苦经历,要蒙太尼里在上帝与儿子之间做选择。最终蒙太尼里放弃牛虻,牛虻死后,痛苦至精神失常。牛虻赴死,士兵们感动不已,詹玛得知牛虻是亚瑟。

牛虻读后感 篇4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的飞来飞去

令人感动又令人愤怒,令人沉思又令人躁动。很难用一个精确的词语去形容这本书带给我的感觉,只觉得看这本书真的很纠结,有时候我多想跳进书里,将真相澄清

亚瑟,一个眼里总是流露出纯真的爱的孩子,对神父的崇拜之情总是言于溢表,他说,如果没有神父,我宁可死去。而神父也同样爱着这个匿名的孩子,这是他的秘密

这样单纯的孩子,这样令人羡慕的情感却在政治面前变得狼狈不堪。亚瑟加入意大利青年党,并热忱于革命事业,却被教父卡迪出卖入狱,之后被心爱的詹玛误解,更为讽刺的是,他发现自己最爱的神父蒙太尼里主教居然是自己的亲生父亲,这一切,让他觉得全世界都是谎言。他拿起手中的锤子向墙上的十字架锤得支离破碎,自己的宗教信仰彻底瓦解

看透一切的谎言,亚瑟开始密谋逃亡计划,他伪造自己已死去的现场,然后开始了自己的地狱般的流浪生活。十三年的流亡,让亚瑟尝尽了人间的世态炎凉,原来最可怕的地狱还不只是被欺骗,而是为了生存一次次被践踏尊严,成为生活的傀儡,扮尽洋相,也因此落下重疾

在这样的环境下,他并没有死去,待他归来,他已经成为了一只冷漠但并不无情,粗鲁但并不野蛮的牛氓。最初很难理解为什么牛虻一定要用那样恶毒的话语去刺伤他最爱的人,我甚至要开始讨厌上这个可恶的牛虻了。但是他是善良的牛虻,不然不会有那么多人愿意为了他向生活发起挑战,不会有人心甘情愿的去为了他冒险。

这本书,真是悲剧,剧里的每个人都是令人心疼的,琦达和马丁尼的爱却不得、詹玛的忏悔的白发、为了革命事业而牺牲,为了爱而挣扎却又疯狂的亚瑟,以及神父在信仰与亲情之间的抉择都让人好心疼。亚瑟与神父,我觉得没有对与错,我无法接受别人的评论说神父是虚伪的,难道爱,就一定要妥协吗,神父他只是想用自己不流血的革命去改变世界,这终究是因为他的善良,也许他不明白政治的水有多深,不明白革命的血必须撒向汪洋、撒向大地、喷射至天空才能推翻一种旧的制度。但是这能说他是愚善吗,他要忍受着比亚瑟忍受着的更痛苦的精神折磨,他要在亲情与信仰里抉择,在双输的抉择里定夺。

牛虻在逆境里奋起挣扎,让柔弱褪去,换上一身的铠甲终究是让人万分钦佩的,一个真正的勇士,像一棵旷野的树,忍受着孤独,经历了狂风骤雨,最终才成为了苍天大树

牛虻读后感 篇5

读《牛虻》

在我看过的名著中,大部分是出自男性的手笔,却怎也料想不到革命色彩如此厚重的《牛虻》居然出自一个爱尔兰的女作家。我并没有轻视女性的意思,只是觉得艾捷尔·丽莲·伏尼契的格局和眼界足够大,她是广大妇女中的杰出代表,值得学习!甚至后续影响力颇大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也犹不及《牛虻》一书中牵扯上的情感震撼,当然这仅是个人观点,我甚而会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视作《牛虻》的衍生物,因为“牛虻”这一形象对男主人公保尔的发展起到了促进性的作用。之所以把两部作品放一起比较,不仅仅是因为其有共通的革命特点,更旨在指出女性在写作上也是可以留下浓重一笔的,为之骄傲。

比起成为“牛虻”后的颠沛流离,刚成年的亚瑟博尔顿算是幸运的,虽然失去了母亲的关爱,也得不到家庭的温暖,可至少那时候的蒙泰尼里一直是他的良师益友,是他可以十分信赖并说知心话的唯一引导人。可偏偏如此神圣的神父竟然欺骗了他,更沉重的打击竟然还是他的亲生父亲,这叫一向未经历风波的亚瑟何以承受?他能想到的是他们一起学习、一起郊游、一起探索未知的无限美好过往,可这一切再也回不去了,开篇那温馨的一幕多具有讽刺意味。最最坚信的人竟然背叛了他,甚至一直带着欺骗关怀着自己,可知道真相后,他亚瑟还能够相信谁,如何再对他人去建立最基本的信任呢?

命运有时是残酷的,在你已经不堪一击时,甚至还不忘了再给你重重一击,仿佛要将你置之死地而后生。就在亚瑟被告知自己的身世之前,他还曾被自己爱慕的女人琼玛误以为背叛了组织,甚至给了他狠狠的一记耳光,连带着也打走了亚瑟对爱情的向往。除此之外,还有新任神甫对自己忏悔内容的出卖,这一桩桩事情冥冥之中似乎有一根绳索将它们拧到了一起,直接给亚瑟以最激烈的暴击。我想,这事发生在谁身上都是要崩溃的,所幸亚瑟没有选择真正的死亡,而是捏造了“假死”的场景,给自己制定了一个重新生活的开端。这一切对刚成年不久的亚瑟是需要莫大勇气的,很钦佩他当时的“破釜沉舟”,只不过未知生活的艰辛万苦,他当时又何曾料想得到一星半点,但纵使他知道以后的道路会如此坎坷,想必他依然会坚持这样的抉择。毕竟对于一个心地高善的男孩,这是唯一的出路。

牛虻,一种吸嗜血液的危害蝇虫,在此作为男主人公的名字,却充满着不屈和复仇的意味,甚至引申有苏格拉底的智慧化身。不得不再次佩服我们的女作家伏尼契,作品的命名都如此深刻,尤爱那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的飞来飞去!亚瑟变身牛虻后,是鲜少有快乐时刻的,在南美洲的流浪生活只是进一步加深了他的不幸,尤其作为小丑表演的一幕,是何其惨不忍睹,可他能做的只是咬牙坚持,这也铸就了他后来在任何事态上的从容和坚忍。只是经历的所有他已再无处可诉,唯有自己默默的承受,因为他内心早已认定:没有谁能够理解牛虻到底是怎样一个人?

从孩子的立场去看待牛虻,他是很可怜的,从小缺失母爱不说,还是自己曾引以为豪的神父的私生子。估计也正是这父子关系的确认,让他彻底对教会失去了本该有的笃信,包括最后跟蒙泰尼里相认时,他们终也恪守着各自的信仰不愿屈服。到底是宗教欺骗了大众,还是牛虻的革命精神太过极端,其实哪个也说不上来,因为蒙泰尼里除去私生子这一事,仍是一个对世界充满关爱的人,只可惜他在宗教上的一派温婉手法见效甚少罢了。而牛虻,他更讲究的是事情的转机,他维持的正是人活下去要独立的思想,他采取的行动更立竿见影,也更充满暴动,这便是他们俩父子的矛盾纠葛所在。最后双双丧命的结果,也算是对这一对父子情深最好的释怀,不然他们何以心无所虑去面对彼此呢?悲是悲伤了点,但更烘托了无形的信仰对一个人生活的影响之大。

在情感上的牛虻,终也是不幸的,唯一心爱的女人却给不了他美好的爱情,亲情和爱情上的缺失,都让他失去了对爱的信任。十三年后的归来,当牛虻再次面对仍深爱着的琼玛时,他却隐瞒起了自己的身份,他不愿直面这段感情的安放,宁可“冷酷”的熟若无睹。有情人的缘分,真的会因为一时的过错而终了,于琼玛是悔不该当初的轻率,于牛虻更是一份藏在心口的难言之隐。文中还有一位美丽的吉普赛女郎的存在,她算是对牛虻的情感看的比较透彻的一个,她敢于直接说出牛虻不愿揭露的秘密,可她却永远也得不到牛虻的心。她爱他,却终也感化不了牛虻心口冻结的寒冰,唯有选择离开。一个曾被所有人都遗弃的牛虻,他要重新学会去爱,又何曾容易呢?

小说里的政治见解也是很鲜明的,只不过我对历史的了解程度太多疏浅了,终也不敢轻易做议论,唯有从情感方面多点感悟。牛虻最后的死是悲壮的,或许该是上天都看不过他再历经更多磨难了,让他在越狱途中旧伤复发,但牛虻自始至终也没放弃对生的希望,另一方面他赴死的从容也是超淡定的,就好似他早已听天由命:生便再有一番作为,死亦无所畏惧。牛虻早已将自己的生命献给了革命,这既是对他父亲一种爱恨纠葛的复仇,更是坚定了他青少年期投入组织的义无反顾。在他最暗淡的时光里,之所以能苟延残喘的活下来,还是因为心有所念的,估计他在临死的关头,也预测到了蒙泰尼里神父的离世。

在我看来,牛虻的性格是有缺陷的,他的精神状态甚至到了崩溃的边缘,而这一切错的本源还得追溯到一段不受世人认可的情爱关系,私生子的名声是对牛虻最大的侮辱。看着牛虻从小到大的所有故事,不免觉得心生痛感,如果他跟我一样,有父母疼爱并陪伴着长大,一切都是最真实的生活,那他的命运何以至此啊!可惜每时每刻仍有一批批的私生子诞生,至于他们有没有牛虻这股革命的奋斗精神,就很难裁定了,毕竟“牛虻”是少数存在的,绝大部分的人都仍是自私自利的化身,在周槽环境的带动下,破罐子破摔的不计其数。我只希望,每一对准备为人父母的夫妻,都能对自己爱的结晶高度负责,生命是能影响生命的!

附录文中精彩的句子,以供学习:

1、要知道,培养孩子是一种严肃的事业,让他们一开始就受到良好的影响,对他们是很重要的。

2、一个人的职业越神圣,他的生活就越纯洁,他也就越适合做父亲。

3、发誓管什么用呢?对人们产生约束力的并非誓言。倘使你对一件事情有了体会,它就会约束你;倘使你没有这种体会,就不会有约束力。

4、需要的不是忍耐,而是让人们奋起保卫自己。

5、她需要的不是仇恨,而是爱。

6、没有充足的理由,对任何事情都决不加以禁止。

7、黑暗像一种无边无际的东西,既无开始也无末端,生命对他来说似乎已经停止。

8、昨天是这样,明天还是这样,可是他却死了——彻底死了。

9、不管到了哪个地方,生活似乎都是一个样子,丑陋、肮脏,满是害虫,可耻的秘密和阴暗的角落。不过,生活毕竟是生活,他必须很好地面对它。

10、可据我所知,最厉害的武器是讽刺。

1

1、错误的根源在于:一个人不该对另一个人操持生死大权。人与人之间不应当存在这一一种错误的关系。

12、腐朽的权力使许多人走向堕落。

13、没有了争吵,生活会让人无法忍受。唇枪舌剑的争吵是生活的乐趣,比看杂耍要有趣。

14、不过,你不要以为我久久难忘的是事情本身。其实,我忘不了的是我曾丧失了自控力。

15、我真正怕的是内心的黑暗,那里没有哭泣声或咬牙的胜意,只有沉寂

16、请你诚实地告诉我,你是否意识到自己用尽心血所干的工作,是比你差的人也能够胜任的呢?

17、真正的病源是所谓的心理宗教倾向。那是一种病态的欲望——树立一种偶像顶礼膜拜,跪下来充着某样东西叩头。

18、一个男人如果在世上孤身一人,感到需要一个女人的陪伴,倘使他可以找到一个能吸引住他的女人,而这女人也不讨厌他,那么,他有权怀着感激和友好的心情接受那女人甘愿提供给他的快乐,同时无须缔结更亲密的关系。

19、一个人要是承担一种责任,他就得全力以赴地顶住;倘若他被压垮,那他只好认命。

20、空,一切皆空;这也化成了一堆泡影。

牛虻读后感 篇6

对于牛虻这本书,可以从好多方面来理解:对宗教统治的反抗、革命者的斗志和奉献等,但我更喜欢从人性的角度来感悟:一个一生只犯过一次错误的教士,一个始终在漩涡中挣扎以至最后沉没的孩子,一个从过客转成主客并最终错过的女人,一个因爱生恨而最终不失本色的男人,在他们身上,感情是那么沉重,如枷锁,需要用死来解脱。围绕其中的牺牲、奋斗、关怀,最终化成了悲壮的挽歌!生者轻唱而泣,逝者轻舞而笑,到底谁才是解脱!跳海前如未成年的孩子,叛逆而又幼稚,但确是一生中最好的时光,有阳光、有美景、有憧憬、有依靠。跳海后,是一生中最难以忘怀的时光,走过不如狗的生活,要么豁达宽恕而畅游到彼岸,向别人洒满阳光;要么仇恨积聚而凝聚成风暴,向敌人伸出滴血的屠刀。回来后,是一生最痛苦的时光,没有谁复仇的心不是苦涩的,即使最终有畅快地结果也伴随着苦痛并难以忘怀的回忆。这又与我们的人生多么相像:幼时的无知叛逆而又不懂得珍惜,自己独立于人生舞台初期的种种磨难,从低谷走出后到底以一种什么心态面对人生,决定了人生的结局。从赞颂革命者的层面,我敬佩牛虻他们的斗争和牺牲精神,抛开去再反思:露出人性的本来面目,如果没有蒙太里尼的“错误”,还有没有牛虻后期如此坚定地“报复”(与教士作斗争),值得思考!在和平年代,我们走过苦难,是向以前报复还是如曼德拉一样鞠躬致敬,值得思考!

牛虻读后感 篇7

爱的保护伞下长大。而亚瑟呢,在小时候他就失去了父爱,在比我们大些时又失去了母爱。在生父欺骗了他的情况下,他离开了家乡,开始了流浪生活。现在的`孩子,虽然生活条件优越,但在感情上是贫穷的。父母往往是逼着孩子做作业,自己也在一旁“陪读"。开到什么xx学习法,xx学习软件,都毫不犹豫地掏出钱包,尽管价格不菲……家长们望子长龙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正因为这样,孩子的成绩稍有退步,便遭到父母打骂,这样的 现在的孩子,是在蜜水中长大的。比起亚瑟,我们要幸福得多了。我们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在家长日子好受吗?如果他们都像亚瑟一样,一咬牙,离家出走,那这个社会又会怎么样呢?

成绩固然重要,但健康的人格、良好的品质,更是不可缺少的。如果亚瑟从小成绩优秀,但其他素质都差,那么他长大后,绝不可能成为一个坚定的、顽强的革命战士,成为一个拥有大无畏精神的人。

一个人,只要活得有意义,有价值,而不是平淡无味的,我想,这就是人生最大的乐趣吧。

牛虻读后感 篇8

牛虻被爱与恨的枷锁捆缚一生,无论是他又爱又恨的神父,还是想爱又不敢靠近的詹玛,亦或是他一直坚持有时却不被组织支持的信仰......

这本书实在太震撼我了,已没有余力一一叙清,以下略捡一二,算是对自己也对这场头脑风暴的交代啦!

亚瑟对教父蒙太尼里的爱之深,蒙太尼里二十年的陪伴让亚瑟感觉到了真实的父爱,他渊博的学识,高尚的品格,对信仰的虔诚,发自内心的关心,无疑给了亚瑟很好的教导。亚瑟有什么理由不去敬爱蒙太尼里呢???亚瑟和蒙太尼里的爱是相同的,可是他们的信仰背道而驰。亚瑟对蒙太尼里的爱深切又矛盾,所以后来他会冷酷的评判蒙太尼里,也会换一个名字为蒙太尼里洗白。可能这样做对他们当时的活动也是有些好处的,但是也也从侧面反映了牛虻爱的矛盾和痛苦。牛虻的信仰坚定虔诚,但是最后一次越狱逃跑,面对神父他依然不忍下手。牛虻之前所有冷酷的伪装在这时候都土崩瓦解,他深爱着蒙太尼里。蒙太尼里的信仰虔诚又坚定,他觉得牺牲亚瑟就可以拯救很多人,可是痛失最爱后他发现这群残忍的人根本不值得去拯救,他们饮着别人儿子的血肉,却一点同情也没有。心情悲痛的神父在亚瑟死掉之后很快也死去了。这真是一场悲剧。

这本小说因为此更加真实。

牛虻读后感 篇9

我经常犯一些小错误,总是觉得这些小错误微不足道,做错就做错吧!没什么大不了的,小错误犯多了往往却成了大问题。当我读了《牛虻与老虎》这篇文章后,让我有了新的感想和认识。

故事是这样的:

有一天,老虎遇到一只牛虻,老虎骄傲地说:“不要在我眼皮下飞来飞去,否则你小命难保!”牛虻生气地爬在老虎身上吸血,老虎奋力挣扎,牛虻越钻越深,最后老虎便奄奄一息了。

是呀,比起老虎,牛虻是那样的微不足道,但却能将老虎置于死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人人皆知。然而当我们面对一个个小事,总是毫无顾忌地去做,不想想小事所带来的后果,会因小失大。一个小缺点,不及时纠正就会养成一个坏习惯,而这个坏习惯有可能会危害终生。

这篇文章也给我很大的教育,它告诉我不要小看一件小事,不要小看一个小缺点,不要小看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也想告诉大家:不要小看每一件事。正所谓“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

孔雀读后感900字9篇


编辑收集并整理了“孔雀读后感”,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书籍能让人找到人生的意义,对于作品我们都会有自己的理解。读了作品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我们需要认真的去写一份读后感。

孔雀读后感【篇1】

暑假的来临,让我终于一饱眼福英国作家依列娜法吉恩写的童话小说《小书房之玻璃孔雀》。

才翻看几页,我就沉浸在书的美妙世界里,难以自拔。

美妙的故事说的是安娜的家住在一个被主流社会遗忘的小村落里,这儿住的大多都是贫穷家庭,一便士就可以安慰一群孩子。安娜温和善良的性格成为了故事的主线。从当初如何分享一便士和安娜买礼物,到结尾大伙儿分享圣诞树上的礼物,从头到尾,安娜都是为人着想。其中手摇风琴师因为安娜的笑容给了孩子们三支曲的片段,让我感到温暖,安娜带着威廉姆逛街买礼物,这种幻想却让我心酸。

她善良本质让我感动。终于,小安娜得到了回报一棵美丽的圣诞树。安娜非常地喜欢,可她并没有一个人分享一棵圣诞树,而是与朋友们一起分享圣诞树。她把圣诞树上的小挂件,一件又一件地送给了朋友,于是朋友们特意给安娜留下了安娜最喜欢的小挂件玻璃孔雀。虽然安娜梦想成真了,但却伴随着梦想的破灭,因为她的玻璃孔雀送给了威廉姆。

虽然大家过得都很幸福,但却少了穷苦孩子的善良,他们乐于助人,关爱他人。我们要学习他们善良、真诚的好品质。要像安娜一样乐于助人,有一颗善良真诚的心。

孔雀读后感【篇2】

“孔雀往东南飞,游荡了五英里……谢谢你们的后代,小心不要忘记!!分析这首流传了几千年的乐府诗,不仅具有历史价值,而且深深地打动了人们。更重要的是,它启发后人不要受封建社会的影响,也不要强迫别人结婚。同时,它也让人们明白了很多道理。现在,请仔细听我说。

首先,我从上面四个主人公身上学到了很多。

焦仲青:性格冲动,勇敢但足智多谋,但恪守信仰。在我看来,焦仲卿如果听了刘兰芝的诉苦后不冷静下来,想想自己的台词,然后去找他的母亲理论,也许他不会让刘兰芝被驱逐出境,将来也不会有悲剧发生。此外,他所谓的“清却暂时回了家,我现在报告(f)家。”它很快就会归还,会受到欢迎的。”根本不管用。他现在甚至不能保护刘兰芝。将来他将如何嫁给刘兰芝?除此之外,焦牧现在有那么多理由击败焦仲卿的心理防线。当刘兰芝断交的时候,她一定会说:你怎么能娶一个断交的女人呢?因此,他的计划只能起到安抚刘兰芝的作用。尽管失败的可能性如此之多,焦仲卿最终还是履行了嫁给刘兰芝的诺言,这是他一生中最宝贵的时刻。

再看看刘兰芝。她是一个才华横溢的女孩,会编织13种熟练的纺织品,14种学术风格,15个手鼓和16本诗集。她能在三天内打碎五块,恪守女人的职责,做女人该做的事,弹竖琴,吟诗,有高雅的爱好和特殊的技能,能在生命最低潮的时候安静地走路,头上有乌龟的光。腰如流水,耳伴明月。

孔雀读后感【篇3】

上邪,吾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把美好的事物放在你面前,然后任其摧毁、折磨,直至其失去活力,不复存在,消弥无形。这就是残酷。

读《孔雀东南飞》的时候我的心颤抖了,因为我看到美好的感情被世俗禁锢,被礼教肢解,并最终因感情本身容不得分离,而死亡的这一过程。

然而,又是残酷也造就了美好的契机,焦仲卿和刘兰芝的爱情,在他们殉情之后,也随之涅磐,让当时的社会觉醒了――又有些事物是不会被摧毁的,有些事物是不会随着时间的变迁而改变的,比如爱情。

我怀疑上天为人们定下缘分之后,总会制造出一些悲剧,让人们的生活更加生动,也更加凄美。如果它不想让这份缘分与感情被浪费,便会让人们去另一个世界,去继续他们未走完的路,只留下人间的空虚与悲伤。

因为上天的这个习惯,人们只得,一次又一次为爱情苦恼而又无可奈何,于是便有了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于是便有了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咽,有了明月不谙离别苦,斜光到晓转朱户的佳句与感慨。

于是,因为上天的这个习惯,人们只得一次又一次地接受苦难的洗礼。梁山伯与祝英台的魂化彩蝶,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红楼缘怨,《大话西游》中的经典对白,以至于网上《第一次亲密接触》的生死决恋,可以说,人每走一步,爱情就在人的脚边建起一座坟墓,一座情冢。

《孔雀东南飞》是一种无奈,两人的反抗,始终没有摆脱世俗的枷锁。

《孔雀东南飞》是一种选择,它用血洗清无瑕爱情上沾染的尘世污垢。

《孔雀东南飞》是一种觉醒,告诉人们只有爱情才值得人用生命扞卫。

《孔雀东南飞》是一种感叹,哀叹人生苦短只有珍爱才能在空间隽永。

正可谓:百媚千红只识君,君我不见愁益深。

愿为鸳鸯叹孔雀,告与东西南北人。

孔雀读后感【篇4】

今天,我看了《淘气包马小跳之孔雀屎咖啡》之后,我深有感触。

这本书讲述了:在马小跳家附近开了一家孔雀屎咖啡店,店里的咖啡价格奇贵!老板宣称,“孔雀屎咖啡”独特的、梦幻的味道,只有那些有品位、有格调、上档次的客人才能品尝得出。于是,去咖啡店的人趋之若鹜。丁文涛来了,他说他品尝出了“孔雀屎咖啡”的特别之处,安琪儿来了,她说:“这是世界上最难喝的水。”马小跳在丁克舅舅的支持下,也点了一杯,他却一口也没喝的下去。为了探明真相,马小跳和小伙伴们潜入咖啡店的后院,意外地发现了生产“孔雀屎咖啡”的蓝孔雀,和在咖啡店里表演孔雀舞的女孩小妍,每天都要在咖啡店上演孔雀开屏和孔雀舞。老板还要小妍每天给孔雀喂它不爱吃的咖啡豆。最后,马小跳和大家一起帮助小妍和孔雀离开了这座让他们伤心的城市,回到了自己的家园。

我明白了《皇帝的新装》这一个故事之所以能够成为经典正是因为:现在许多人都妄想成为“与众不同”的人,而被利用了他们的虚荣心。就像这本书中,老板宣称只有上档次,有品位,有格调的人才能品尝出孔雀屎咖啡的美味,随后,那一些爱慕虚荣的人趋之若与也正是孩子揭穿了谎言。

我认为像书中丁克舅舅那样子保卫童心,不说假话的成年人已经屈指可数。年龄越大,说真话越难。如今,说真话已经成为了一种可贵的品质。

读了这一本书,让我觉得受益匪浅,它是我明白了真话的可贵之处。

孔雀读后感【篇5】

最近看了几部有些名气,但名气又达不到如雷贯耳的地步的影片。这类片子有各自的特色,有些小众和另类,可以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有人喜欢,有人讨厌,褒贬不一,各持一词。称之为最具争议的影片,这名头就更让人有一睹为快的好奇与评说的欲望。

《孔雀》这部片子早就听说过,当年也有很多的报道信息,可以说是宣传渲染得到位。但直到今天才看到。

以一个并不专业人士的眼光,我不能简单以好还是不好来概括对这部片子的观后感受。文艺片的细腻与怀旧,在点点滴滴中包含着那种情怀,这些淡淡的感觉也只有那些从那个年代走过来的一代人才能感受到。于我,还是有些遥远。片子中的一些场景和细节让人回想起小时候的一些相似的景象。比如一家五口在过道上吃饭,邻居们窜来窜去;那些老厂房和旧衣物天空是灰蒙蒙的,节奏是缓慢而沉闷的。其中似乎蕴含着更深的韵味和难以名状的情愫。还原了七十年代的景象,勾起了许多往事,令人心起涟漪。

但是这样一部被许多看客津津乐道的片子,在我看来还是有不少难以接受的地方。

节奏缓慢,故事叙述得支零破碎,太过简单,而不真实。更多的像是存在编剧头脑中的一些片断的组合。一些情节显得过于苍白、简单得难以理解。比如,姐姐兴冲冲地拿着酒,想去找那个招兵的军官,但看到军官在与胖姑娘打球,就退怯了。这也太矫情了吧。不符合现实。对于一个强烈渴望当兵的人,怎会这样轻易放弃?而且那个军官看起来很正直,不像是打几次球,吃个瓜就能搞定的人。那个年代的风气也比较淳朴,这种事可能吗?

后来又暗示那个胖姑娘的姐姐更豁得出去,嫁给军官,才取得妹妹的当兵资格。仔细一琢磨,也不对啊。哪有这么说嫁就嫁,就是你愿嫁,别人还未必愿意娶呢。人一北京军官凭什么接受这种贿赂?这情节设计得太离奇。

还有姐姐与拉手风琴老头的相知相识,到后来老头的子女们上门来揍姐姐,都让人感觉不可思议。姐姐为啥喜欢那个老头?是喜欢吗?不过是聊了几句,跟她和弟弟看了场电影。就有老头子女们的大打出手,据说老头还自杀未逐。咋这么奇怪呢。一种不知道哪一类的情感,有一种不知道哪一类的逻辑。看不明白。

果子让姐姐去小树林,姐姐为了得回降落伞,竟把果子一句你怎么让我还你的伞,可能只是一句戏谑的话,在那样的年代里,姐姐能立马当着人脱裤子,真是怀疑这姑娘是不是脑子有问题。傻到家了。这样离奇的情节只能产生在编剧的臆想中。

还有后面,弟弟用伞尖戳哥哥的情节,下药毒死哥哥,以及老妈把药喂白鹅等等,许多事情看起来都那么奇怪,不正常。只能说那是一个变态的时代,一个变态的家庭。

究其原因,是因为此剧是由一有点轻度变态的编剧创作的。只有另类,才能有点别样的滋味。有些影片也正是需要以一些不同之处来吸引人们的目光。所以有争议的片子大部分是小众片。带着些编剧创作者的另类情怀。

所以说要想脱颖而出,一定要有个性,不管你是不是真能理解,只要有那种另样滋味就行。联想到当今社会许多人为出名而花样百出,不是一样的道理吗?

孔雀读后感【篇6】

人间本有一种回忆叫“铭肌镂骨”,人间固有一种怀念,“挂念”罢了。

“我命绝今天,魂去尸长留!”跟着满天哆嗦的繁星,伴着牛马的嘶鸣,兰芝挽住自己对爱情的忠贞,举身赴清池。仲卿心知自己与兰芝永久的分离了,自挂东南枝,用瞬间深深埋藏了旧日的回忆。

一袭嫁衣,将爱情天边相隔,只要鸳鸯仰头相鸣,点点想念泪,浸湿了枝枝相覆的梧桐叶,留下的只要对后人的劝诫。

可谁有以此为诫?谁又遵从着这苦楚而又凄美的劝诫?漫漫长河,又有多少人还坚守着最初“我欲与君相知,龟龄无绝衰。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六合合,乃敢与君绝。”的忠贞誓词?又有多少人能够为爱情支付全部,即便六合对立,也要长相厮守,而做出尽力呢?

“君作为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搬运。”多年之后,梁山伯与祝英台心守着这份坚决双双化蝶。在沈园中陆游与唐婉的相逢,又何尝不那么苍凉?当年紧握红酥手,饮尽黄藤酒的美好韶光早已不在。现在呢,想念红唇千般恩惠都已付诸东流。一首《钗头凤》换来的只要对那段回忆的铭肌镂骨,对实际的郁闷与怅惘。

蒲苇的一时韧,却也留下了如昙花般绚烂的一瞬。它的坚韧是铭肌镂骨的回忆,留下的是如磐石般的挂念。

人间本有一种回忆叫“铭肌镂骨”,世人眷恋于人生,对情“忠贞不渝”罢了。

孔雀读后感【篇7】

一向看惯了美好结局的童话故事的我,看完了《孔雀东南飞》这部书,我的心中不由的涌出一泉酸苦之水。这时我的视线也早已模糊,我不知如何制止潸然落下的热泪。

《孔雀东南飞》是一部讲述出自书香门第的女子刘兰芝与当地少吏焦仲卿经历坎坷的爱情悲剧。在经历了无数磨难后,兰芝和仲卿终于成亲了。看到这里,我欣喜若狂。抱着带有浓重书香味的《孔雀东南飞》,我又唱又跳,仿佛我就是故事中的主人公,尝遍了酸苦辣咸,比总是喝蜜的人更能体味到蜜的甜美。是啊,美好的结局是每个人都向往的。想想现在,青年男女们自由恋爱,完全不必被封建制度、封建思想所束缚,他们的婚姻历程中,苦涩远远比古代少得多,自然,甘甜就会比古代多得多。我们应该为如今的自由和幸福生活所满足。更应该珍惜。可是,现在社会中,却出现了滥用这种权利的人。他们婚后出轨,搞得家庭支离破碎,孩子们在成长的历程中只能过有父爱无母爱或有母爱无父爱的生活。心中的太阳或月亮被阴云笼罩,既使那边的光芒多么强烈,也很难将这边的阴云驱散。而这片不被驱散的阴云很可能成为孩子心头永远的阴影,影响他们的一生。单亲孩子实在是太可怜了。

但是焦母是个势利之人,她一直希望仲卿能与秦大将军的女儿秦罗敷成亲。于是对兰芝百般刁难。当兰芝的父亲刘员外走后,兰芝在娘家尽孝为爹爹守陵。仅守七日,焦母便怪其织机闲暇多日,有些人就会乘机偷懒。她要兰芝没日没夜的织布,仲卿见不得母亲如此刁难妻子,多次要与其母理论,但都被孝顺的兰芝拦住。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兰芝的孝心实在值得我们这些后人学习。但是我认为,孝不一定是对长辈父母惟命是从,一切顺其意。如果这些作为长辈的,故意刁难,或者做法错误时,我们晚辈也应据理力争,指出他们的错误,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孝。这才真正是为家庭利益着想,毕竟人无完人,金无赤足。同时,我是多么希望长辈们能够多为晚辈们想想,从他们的角度利益出发,从而考虑问题。实际上女儿的心思并不是攀附权贵,过有权有势的富足生活,更多的是希望能够一生得一知己,一辈子苦乐相依,这才是儿女们心中的真正幸福。

焦母见兰芝对自己的刁难视而不见,百依百顺。心无他计,只得寻仲卿的姑母商量如何赶走兰芝。仲卿的姑母一向都与焦母一个鼻孔出气,也是个势力之辈。焦母刁难兰芝的招式大多都是从她那儿学来的。这次她对焦母说:“其实,重要因素还在仲卿身上,你应该逼得是仲卿呀,想想是吧?”焦母听了她的话,到家以死相逼,扬言,要媳妇就没有娘。仲卿迫于无奈,含泪写下了一纸休书,想想仲卿的姑母,她苦心费力地煽动焦母拆散别人的婚姻,她能得到什么?无非就是一些权势,有事难办便可寻来有靠山的外甥媳妇。可是她真得能得到吗?即使仲卿真得如她所愿,但那时我想仲卿的心理对她只有痛恨,会对它心存感激吗?以我看来,她这么做事毫无意义的,这样只好在晚辈的心里埋下怨恨的种子,不会有任何收益。现在社会上也有许多像仲卿的姑母那样的人,为了一时的私欲,去做那些损害他人的事情,其实,损人就一定利己吗?我看不然。就算他从这件事中获得了无尽的财权,他真的会快乐吗?晚上他会安详的睡到天亮吗?所谓“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那么反其意而说,就是做了亏心事的人,就算再风平浪静的夜晚,无论别人睡得多么安详,他都不会安稳地睡到天亮。因为“鬼”无时无刻不在缠着他。

故事的结果令人可歌可泣。在那些所谓的长辈用封建思想硬把兰芝与仲卿拆散之后,由于种种巧合和人的成心捉弄。一对苦命鸳鸯几乎同时殉身。焦仲卿误以为兰芝另有新欢悬梁自尽,而兰芝则信以仲卿在上京途中遭害走上了悬梁,看完了这个故事,试问谁的双眼还能够清晰地看清任何事物呢?这不仅是一个故事,它代表着深受封建社会毒害的无数对夫妻的磨难经历。多么可怕的封建社会,封建思想,它就像被吴敬梓所指责的科举制度那样深深地侵害了人们的身心。在满腹的心酸之中,我似乎找到了无尽的甘泉,它冲走了酸苦了味道。我多么地庆幸,我生活在一个民主的社会当中,这里像我这样的女孩永远都不会受到封建的束缚。再也不会有许多人冲到兰芝、仲卿的覆辙,没有民族和性别的歧视。我们这一代人是多么的幸福啊!我们真正生活在一个鲜花簇拥的社会当中。阳光会无时无刻地照耀在我们的心头。

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我们恨恶封建社会,恨恶当时人们对女性的歧视,讨厌什么晚辈必须服从长辈。这个时代是我们新一代的天地,对于长辈的意见,我们只会采取对的,绝不会一味的服从。

我爱《孔雀东南飞》,它让我明白了对封建社会的本质,从而学会了珍惜现代生活,也真正体会到了什么是真正的幸福。

孔雀读后感【篇8】

第一次读完>,真的没感觉,平静的如一汪死潭。爱情的悲剧太多,多得让人啧啧称奇。太完美的东西总是没人欣赏,如同给断臂的维纳斯加上双臂,那无疑是一个败笔。

死,是大多数悲剧中的一个比较完美的结局,活着,相思之苦会让你生不如死。有一句话叫做:百年修的同船渡,千年修的共枕眠。如果非要找一个理由,那就是他们的道行不够深。刘兰芝这个形象,比较之下还是比较喜欢,我觉得她反抗焦母,只是一种无奈,或者自遣回家只是留一个较软弱的尊严,比起虞姬的乌江自刎,简直不值一提。他的心理活动很简单,爱情是纯洁的,容不得一点瑕疵,它可以为了爱去死,但又太多俗套。如果她真的是想反抗到底,那么死是一种懦弱的表现;如果她是一个忠孝的人,那么死又是一种不负责任。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爱一个人不一定要得到他,看着她得到幸福其实更是一种伟大的爱。只是有人将爱看得太自私,零距离接触,你只会看到它更多的缺点。距离不会让爱变得淡泊,只会让爱变得更无形,但你却随时能感觉到他的爱。如果刘兰芝能明白这些,他会觉得赴清池是多麽的不值。焦仲卿更不必自挂东南枝。

喜欢你并不怕别人爱你,但害怕你站在我面前心里却想着另一个人。所以即使刘兰芝嫁给了别人,但她还是爱着焦仲卿,而焦仲卿也同样忘不掉刘兰芝。这就足够了。爱不一定要海誓山盟,爱不一定要相依看夕阳西下。只要你爱过一个人,真心爱过,这就足够了。

思念一个人是幸福的,被人思念更是一种幸福,因为你知道在天涯海角,有一个人为你伤心为你流泪。

痴情并不一定等于殉情,殉情只能证明你爱一个人,但不能说明你比别人更爱她。有一种爱叫放手,为爱放弃地久天长。

时间在你的感叹和惋惜中划过,没有一丝痕迹。当你再读这篇文章时,发现时代变了,但爱情的忠贞没有变。忠,就是拿一把剑插在自己心里,当你选择忠的时候,你已替自己掘好了坟墓,只是不知道自己何时会掉进去而已。这时时间对你来说已毫无意义,因为结果早已注定。爱也如此,完美的爱太稀少,只能用泪水来弥补。

孔雀读后感【篇9】

今年寒假我读了《马小跳之孔雀屎咖啡》这本书,里面的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

这本书主要讲了马小跳家附近开了一家叫“孔雀屎咖啡”的咖啡店,店里的咖啡价格非常贵!老板宣称“孔雀屎咖啡”独特的梦幻的味道只有哪些有品位,有格调,上档次的客人才能品尝得出。于是,去咖啡店的人不计其数,丁文涛来了,他说他品尝得出孔雀屎咖啡的特别之处,并写了一篇作文;安琪儿来了,她说这是世界上最难喝的水。马小跳在舅舅的支持下也点了一杯孔雀屎咖啡,他却一口也没喝。为了探明真相,马小跳和小伙伴们潜入咖啡店的后院,意外地发现了生产“孔雀屎咖啡”的蓝孔雀,和在咖啡店里表演孔雀舞的女孩小妍,精神萎靡的蓝孔雀。这家咖啡店的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样的秘密呢?原来,这家咖啡店老板为了谋取暴利,宣称店里卖的是孔雀屎咖啡,并弄虚作假,甚至不惜伤害珍稀动物孔雀。后来,马小跳和小伙伴唐飞、毛超等人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胆量勇敢地揭穿了咖啡店老板的阴谋,并且在丁克舅舅的协助下,让可伶的孔雀和小妍顺利地逃离咖啡店老板的魔掌。

读完这本书,我感触很深。它让我想起了《皇帝的新装》,咖啡店老板和那些服务员就像是骗皇帝的大臣,而马小跳就像那个说皇帝是光屁股的小男孩,而那些花费巨资去喝咖啡的人就是受骗者。但从另一角度来看,他们也是骗子,因为他们没有承认事实,而是随和大众,自己欺骗自己。

读完这本书,也让我更加全面地认识了马小跳这个男孩,他勇敢、机灵、有爱心、特别真实。他让我懂得真话最珍贵这个道理。

读后感牛虻5篇


时隔多年再次阅读作者写的作品,依然会有新的见解。为了更好地展现我在书中收获的知识,我们来写一篇读后感吧,或许"读后感牛虻"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后感牛虻 篇1

《牛虻》是爱尔兰女作家伏尼契的一部长篇小说。因为其以意大利人民反对奥地利殖民统治的革命斗争为背景,而我对政治、革命一向不甚感冒,所以对这本书也是一直敬而远之。后来,孩子把这本书买回家来,他没怎么看,倒是我看上瘾——原来在革命大背景下,这个故事也是起伏跌宕,充满着爱恨情仇,非常引人入胜。

牛虻小时候也是一个非常单纯、幼稚的小男孩,他虔诚地信仰着上帝,虽然家里很富裕,但是家庭状况比较复杂,父亲早亡,同父异母的哥哥嫂子歧视、排挤他,亲身母亲也染病身亡,他的童年能够给予他温暖和安慰的是神父蒙泰尼里和女同学琼玛。而这两个人也注定成为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

在牛虻经历了欺骗、背叛、入狱、误解,特别是当他得知自己的亲生父亲就是神父蒙泰尼里时,他彻底崩溃了——他砸碎了家里的神像,也砸碎了心中对人世、对宗教的所有的美好的憧憬。伪装了投海自尽的假象后,他漂泊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13年炼狱般的艰难生活,而再次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破茧重生,成为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革命战士。

牛虻的革命信仰如此坚定,以至于13年非人的折磨中,他都能够坚持下来。后来琼玛问他为什么没有想到自杀?他抬起头,诧异莫名:“我的工作怎么办?谁来替我做?”这是他的反问,也是他最铿锵的回答。一个从小养尊处优的人,沦为扫猪圈、在马戏团扮演驼子、在港口给海员打杂,哪一种都足以打垮、毁灭他,但是所有的遭遇都没有摧毁牛虻,他选择了活下去,他选择了忍辱负重,继续战斗。他像钢铁和冰块一样冷酷、绝情,又像刺猬一样拒绝别人的关心和爱护,他追寻着自己的信仰,死守着自己的秘密,孤独而执着。

但牛虻毕竟是血肉之躯,他对亲生父亲的那种刻骨铭心的爱恨交织是最打动人心的。当起义中他举枪射击时,因为父亲的突然出现让他一时心慈手软,结果不幸被捕入狱,导致了最终的被执行枪决。

在狱中,面对前来探望自己的蒙泰尼里牛虻主动承认了自己就是当年的亚瑟,父子间的对话,既让人感到父子情深,又看得出不同信仰的相害相伤。也许是女人见识,如果换做我是蒙泰尼里,我一定会把牛虻——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放走,毕竟,蒙泰尼里是那么地爱着自己的孩子。但是这个老爷子也够信仰坚定的,硬是没有妥协,最后还在孩子的枪决执行书上签了字。看似是他在亲情与信仰的斗争中以信仰战胜了亲情,但最后还是受不了“自己亲手把儿子送上断头台”的精神折磨,在精神严重分裂中痛苦死去。

而面对初恋女友琼玛的`怀疑和试探、猜测,牛虻是以遗书的形式告诉她,自己真的就是那个琼玛最爱的人。其实琼玛一直在怀疑牛虻就是亚瑟,几次试探,但牛虻每每不予承认,而且每次都装作冷酷无情或者插浑打科,敷衍过去。对此我也不能深刻理解他的用心,这时的琼玛已经是孀居,承认了自己的身份和心爱的人又是志同道合的人重新开始一段新的美好人生不是更好吗?

与刀光剑影中演绎爱恨情仇,在革命的大背景下展现人的悲欢离合。合上《牛虻》,终于明白了,经典名著一定是又有思想深度又有可读性。

读后感牛虻 篇2

在看完《牛虻》一书后,我深刻体会到成长,是需要努力,是需要坚持,是需要惊人的毅力的。正如《牛虻》的主人公,亚瑟,在这么坎坷的一生中,依然找到自己生命的价值,为坚守自己心中的信念而努力坚持,虽然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亚瑟)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认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她,琼玛——牛虻在亚瑟时代就对她心生爱慕,只可惜由于无意中泄露了组织秘密,被视为叛徒。琼玛的一记耳光打碎了亚瑟的心,他的爱情也从此暗淡下来。13年后,当亚瑟化作牛虻归来,身心俱已大变。他记恨琼玛对他的伤害,即使在她面前内心再次强烈地翻滚着爱情,也不承认自己就是曾经的亚瑟,这种残酷的折磨让琼玛一直生活在悔恨和内疚中。直到死前,他才给琼玛留下一封告别信“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承认了自己的身份,那种撕心裂肺的爱情让琼玛悲痛欲绝。“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

牛虻的死也是非常的凄惨。被自己亲生父亲处决!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可怜的牛虻!被自己最信任的人出卖,被自己最爱的人误解,被自己亲生父亲判死!对于一个天真的,认为世界时美好的人来说是多么残酷!他做过苦力,做过小丑,还四处流浪。这一切的坎坷,都锻炼了他的冷酷,坚强,无情。在经历过这么多风风雨雨后他终于心力交瘁了,不再相信任何人,不再对爱情抱有希望,只专心于革命事业。因为只有他的追求,能安慰他,能给予他精神上的支持。

读完这本书,我深感自己的幸福。有和睦的家庭,舒适的环境,知心的朋友。但自己却常因为些小事埋怨。相对于坎坷的人生我更是满足与平静的对世界充满希望的现状。

读后感牛虻 篇3

《牛虻》这本书是我读初中的时候买的,那时候不知道这本书写的是什么意思,而且也看不明白,只觉得这是一本比较特别的书,所以买回家就断断续续的把它看完了,但是脑海里却没有多大的印象。放暑假的时候我无意看到这本书不知是哪来的一股力量,让我一下子又把它看了一遍。

这次学校让我们每人看一本书,想来想去还是觉得看这本比较好,可能对自己的思想境界提升也很快,于是我又一次地拿起这本书,可能是我认真看的缘故吧,觉得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当侍卫要给他实行枪决的时候,眼里都是含着泪花,他们太热爱牛虻了,不忍心下手。但是牛虻却是笑着面对他们的,好像这一切已经被他看透,生死对他毫无意义,因为他的心还活着。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他认为“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该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责任。但是在正义和亲情面前,牛虻他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正义,为了革命而奋斗!

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虽然只有这本书我只有读过三遍,或许对这本书的体会还不深,不能够完全明白其中深刻的含义,但是我从中学会了一种精神,那就是坚强,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相信在以后的道路上,牛虻能一直伴我前进,它会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指明灯,时刻引导着,让我不会害怕……

读后感牛虻 篇4

最终看完了《牛虻》。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从头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代替这一看似注定的杯具。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杯具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欢乐的牛虻。”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拖着残损的躯体,却始终快活。因为他看到了期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标。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临。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恨困扰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杯具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以往奉为神明,直至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期望。可是神父辜负了他的爱,“杀死”了他。在他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预料中的事,他如同飞蛾赴火般“成功”地结束了自我的生命。

在这一杯具中,另一个人,却不禁引起我的尊敬与伶悯,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许只做过一件错事,但他却虔诚地用他的一生来忏悔。他是众矢之的的“敌人”,却因慈爱善良而不失为一个圣人。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许是年轻时犯下的那桩“罪”。这桩罪所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同牛虻两个人一生的幸福和最终的毁灭,同类的故事在教会世界中并非少见。如《十日谈》中所述,一个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条,反倒是不可思议的了。也许,正因为他是个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负“债”一生。他与亚瑟母亲都是善良而虔诚的人,这便也造成了亚瑟天性悯人,嫉恶如仇,坚持正义不动摇的性格。他最终的选择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换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样的选择,不得不把自我最心爱的人送上断头台,最终导致自我的精神崩溃。当他领悟到现实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疯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选择了死亡。这也是他最好的归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样获得了解脱。他最终跟随心爱的儿子去了。余下的人们,我想他们都将继承他的遗愿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让“圣子的鲜血”唤醒那些沉睡的民众,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脑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琼玛也是个极让我尊敬的人。她的沉着冷静,她的坚定不移和深明大义,都无愧于牛虻对她的执着的爱。然而,她也承受着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个从童年时代就一向印在脑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琼玛会更加执着地顽强地战斗下去。前进吧!为了自由。

读后感牛虻 篇5

“今天来了一批重伤员。一个头部受重伤的红军战士被安置在病室角上。他叫保尔·安德烈叶维奇·柯察金。……他常常疼得失去知觉,但是从来没有哼过一声。他伤势好转后我问他原因,他说:‘您读一读《牛虻》就明白了。’”

——奥斯特洛夫斯基《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人们读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这一段时,一定会对《牛虻》这本书产生巨大的好奇心。这是什么样的一本书,能使保尔有着如此坚毅的性格呢?那就不妨来读读它吧。

《牛虻》的故事发生在几百年前,意大利人为了推翻奥地利的殖民统治,成立了意大利青年党,进行各种革命活动。十八岁的大学生亚瑟就是它的成员之一。因为接受忏悔神父的诱骗,单纯幼稚的他无意中泄露了党的机密,自己也被朋友误解。于是假装投海自尽,实则通过一艘轮船偷渡到南美。经过十三年的磨难,他由一个神父最爱的学生、虔诚的宗教徒变成了一个坚定的革命者。他以“牛虻”为笔名,在报刊上发表各种讽刺文章,来支持党的运动。在一次起义行动中,牛虻被捕,经受住敌人的种种折磨,最后英勇就义。

小说非常通畅,容易理解,不失为一部经典名著。读完它后,我倒感觉有点像外国版的《红岩》。不过写作的风格是完全不同的。《牛虻》带有意大利人浓郁的宗教气息和女作家细腻、忧伤的叙事格调,和许多中国革命小说是不太一样的。

书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亚瑟这个人物形象了。十八岁时,他还是一个单纯天真的爱国青年,神父最喜爱的学生。因为宗教信仰,他无意中泄露了党的秘密,导致自己和同志被捕。出狱后,因为朋友的误解才无奈走上了出国历练的道路。我们无法想象他在南美洲遭遇了怎么样的痛苦,仅凭书中的一些片段来看,那一定是极其难以忍受,不仅是肉体上,还有精神上的——他的尊严也在被人践踏。这些无法想象的痛苦,被亚瑟一一隐忍了下来。痛苦,磨练出了他那坚韧、顽强的性格。他完全变了一个人儿。回国之后,他以像十三年前那样不改的热情投入到革命事业中去,却少了一份青涩,多了一份隐忍。他的语言犀利、辛辣,犹如一把长剑刺入敌人胸膛。同志们形容他是一只牛虻,这再贴切不过了。他像一只牛虻,叮得敌人瘙痒难忍,不觉露出了丑陋的真实面孔,暴露在世人面前。怪不得敌人对他又恨又怕,语言啊,永远是最具有威力的武器。

读《牛虻》,我们可以学习到亚瑟那坚韧不拔的顽强性格,以及对国家、事业的满腔热情。这些优秀的品质,足够我们受益终生。

《牛虻》读后感作文400字 读《牛虻》有感


《牛虻》讲述了亚瑟因年轻不懂事而泄露组织秘密,挨了心爱的女友琴玛一记耳光而无比懊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牛虻》读后感作文400字 读《牛虻》有感,欢迎大家阅读! 

《牛虻》读后感作文400字 读《牛虻》有感

不论我活着,或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这首小诗是亚瑟在临死前写给女友琼玛的一首诗。而亚瑟则是一部长篇小说《牛虻》中的主人公。这首诗虽然只有四句,短短的二十个字,却充分地体现出了牛虻坚强不屈,视死如归的精神。

牛虻是一位革命者,他一生经历了无数风霜雨雪:曾经在农场当过马车夫,在妓院里洗过碗碟,在马戏团里当过小丑??????接着又开始流浪,经过一次次斗争,他坚决加入了意大利革命青年组织。在革命工作中,他拿起笔写文章痛斥黑暗统治。狡猾的敌人把他抓进了监狱,但他毫不畏惧,仍旧从容不迫。他在寄给女友的信中这样写道:明天太阳升起的时候,我就要被处死了。他们为什么要杀我呢?我心里一阵酸楚。是啊,他说意大利的骄傲和自豪。

这使我想到了中国的牛虻。很多人物都为我们的国家奉献了一份力,他们都是我们不该忘记的人物。精忠报国的岳飞;收复台湾的郑成功;虎门硝烟的林则徐??????数不胜数。他们不都是中国的牛虻吗?如果没有他们我们还会有今天吗?

啊!牛虻,我赞叹你,又敬佩你。我愿做一只新的中国牛虻,为我们中华历史写下新的篇章。

读《牛虻》有感

我读了《牛虻》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作者要表达的情感,也让我懂得了更过。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牛虻原名亚瑟,在一个富有的家庭,是蒙泰尼里的私生子,亚瑟长大后,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蒙泰尼里察觉了此事,对此不安,后来,亚瑟和一批同党被捕。亚瑟出狱后,受到了党内同志的鄙弃,之后他又得到了双重打击,精神失常,然后他偷渡去了南美洲,他漂泊流浪,受尽了折磨,做过了杂工,还被水手打成残疾。最后再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他最后被铺,过了一段时间,牛虻别判枪决,牛虻死后,蒙泰尼里也因心脏动脉瘤破裂而突然去世了。

最让我记忆忧心的是最后一章,牛虻在死的前一天给琼玛写了一封信,在信的末尾写着一首诗无论我活着,还是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这是一首牛虻和琼玛小时候一起写的诗,读到这里我也感到很难过,我仿佛也能体会到主人公情感。

我懂得了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不要贪图富贵,我们一定要珍惜生命,也要懂得 不要逃避现实,要勇敢面对现实。

《牛虻》读后感1000字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影响了我的一生。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故事的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神父主教)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在一次秘密集会上,牛虻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悄悄地爱上了她。在罗马,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牛虻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他们的被捕,连琼玛都以为是牛虻告的密,在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牛虻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对神甫竟然会出卖自己感到震惊,同时得知蒙太尼里神甫原来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他一铁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他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在南美洲,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读《牛虻》有感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合上小说《牛虻》,我己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去着,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眼前仿佛是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时代下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依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国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着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很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不过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

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非常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再面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

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国推翻无能清政府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着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将被淘汰的规律。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保持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找到根本,找到路。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应该从文章主旨入手考虑。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来这么容易。

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人也不能失去信仰,失去了信仰,人在这世界上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信仰是精神的支柱,祟高的信仰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小说的封面上定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小说。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影响一代又一代的人。

如今,牛虻己是英雄的化身,然而在作者笔下,他并不是一个完美的毫无瑕疵的英雄,而是一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物。无法调和的仇与恨,感心肺腑的爱情,矢志不渝的追求,贯穿牛虻的一生,正因为如此,牛虻的形象才具有极大的感染力。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牛虻》的故事告诉我们:逃避现实,与世无争是懦夫的表现;直面人生,义无反顾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牛虻》读后感初中作文

《牛虻》这本书是我读初中的时候买的,那时候不知道这本书写的是什么意思,而且也看不明白,只觉得这是一本比较特别的书,所以买回家就断断续续的把它看完了,但是脑海里却没有多大的印象。放暑假的时候我无意看到这本书不知是哪来的一股力量,让我一下子又把它看了一遍。

这次学校让我们每人看一本书,想来想去还是觉得看这本比较好,可能对自己的思想境界提升也很快,于是我又一次地拿起这本书,可能是我认真看的缘故吧,觉得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当侍卫要给他实行枪决的时候,眼里都是含着泪花,他们太热爱牛虻了,不忍心下手。但是牛虻却是笑着面对他们的,好像这一切已经被他看透,生死对他毫无意义,因为他的心还活着。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他认为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该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责任。但是在正义和亲情面前,牛虻他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正义,为了革命而奋斗!

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虽然只有这本书我只有读过三遍,或许对这本书的体会还不深,不能够完全明白其中深刻的含义,但是我从中学会了一种精神,那就是坚强,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相信在以后的道路上,牛虻能一直伴我前进,它会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指明灯,时刻引导着,让我不会害怕

读《牛虻》有感

只有经过地狱般的磨练,才能炼出创造天堂的力量。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奏出世间的绝唱。泰戈尔

历经了十三年的炼狱,从成长到蜕变。从天真的青年阿瑟到坚强的圣斗士牛虻,从虔诚的信徒到决心摆脱害人虫而离家出走的他,亚瑟伯顿终于成功蜕变。

《牛虻》讲述了亚瑟因年轻不懂事而泄露组织秘密,挨了心爱的女友琴玛一记耳光而无比懊丧。接着,他又得知自己竟然是自己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因此陷入迷茫甚至绝望。他制造了投海自尽的假象,从此流亡南美。十三年后回国时,他已成为革命者牛虻一个为意大利的自由而奋斗的斗士归来。这意味着他此生再无安宁。最后为了理想,牛虻割舍了爱情与亲情,也舍弃了深爱他的吉卜赛女郎绮达,含笑走向刑场。

他的一生堪称坎坷离奇,他的精神令人佩服不已。

他坚强13年似流放的生活他熬过头了。他一度挣扎在死亡边缘,忍受了常人不能忍受的痛苦。

他脆弱他无法面对这个事实,自己是最景仰的神父的私生子。他开始痛恨这个世界。

他理性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坚持不与自己心爱的女人相认。只因为一个还没有被解开的误会。

他感性在琴玛一次又一次的试探下,他终于在死亡前夜向琴玛坦白了自己的身份,不过为时已晚。

他终于成功蜕变,而我呢?

由于小学毕业考试的失利。我未能考上心目中的中学。在蛹期,我失去了第一次羽化的机会。自然而然我进入了新街中学。在这所熟知的中学里,我赋予了很大的希望。短短的两年,让我收获了很多。刚刚进入的初三,是紧张的一年,是艰苦的一年,也是充实的一年。在初三,即将面临中考一个关乎我人生命运的转折点。也许,我们因为它已失去了课间十分钟的休息;也许,我们因为它失去了双休日的放松;也许,我们经常会熬夜到很晚做作业,早上又早早地起床。我们努力学习,我们会叫苦、叫累。但我们是快乐的,因为学习充实着我们的生活,我坚信,在付出后终将会得到收获。所以,加油吧!继续努力,然后发挥出自己最好的水平,去考取一所理想的高中。

初三的生活对每个人来说都非同寻常,但我想只有适应了这样的环境,才不会被淘汰。初三是我们人生的一个重要的起点,它关系着我们每个人的一生,所以我们必须牢记:读书、读书、读书。虽然心里还有别样的天空,但毕竟我们还没有独闯天下的勇气,因此,我们要平静、坦然、勇敢地面对它,我相信,在这一间四四方方的教室中,我们将创造苦尽甘来,驶向成功的彼岸。

我认为,初三的莘莘学子都是这么想得吧!学习牛虻,学习牛虻精神,努力把自己蜕变成一只最美的蝴蝶吧!

就要读后感900字(精选9篇)


读书是人生的一门不可缺少的功课,阅读书籍,感悟人生,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作品这本书让很多人都爱不释手,我们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我们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您是不是很头疼该怎样写出精彩的作品读后感?读后感大全编辑陆续为大家整理了就要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就要读后感【篇1】

最近,我阅读了《不懂就问》这篇文章。它让我如沐春风 ,感觉整个人向学习之路跨了一大步。

这篇文章的主人翁讲的是我国的一名重要开国先锋孙中山小时侯读书的故事。孙中山是一个勤学好问的人,而这篇文章恰恰讲了孙中山小时侯在课堂上冒着挨打的危险,大胆地要求教书先生讲说一下刚学习的课文。这个举动使教书先生和同学们感到十分吃惊。后来教书先生被孙中山的好问精神所感动,最后破例讲了课中的内容。

读到这里,我不得不深思起来:相比起孙中山,现在的小学生真实逊色多了。在以前的年代,提问要冒着挨打的风险。但孙中山先生为了弄清道理,挨打也不怕。幸福的是现在我们提倡不懂就问的学习模式,不但不用挨打,而且大胆发言还会受到老师和同学的表扬呢!可是,现在又有多少同学爱提问、爱发言呢?大部分的同学都是缺乏学习精神:不会,又不想问;想问,又不敢问;敢问,又懒得问导致学习成绩一滑再滑。

其实,我们理应学习孙中山先生那不懂就问的精神,还要认真思考和体会他小时侯说的那句话:学问学问,不懂就问,为了弄清道理挨打也值得。

就要读后感【篇2】

发现问题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成绩不说,跑不了;问题不说,不得了这句话就突出了发现问题的重要性。只有有了发现问题的能力,才能有不断改进工作的基础,有了揭露问题的勇气,才能有不断前进的动力。爱因斯坦曾说过:提出(发现)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为重要,因为解决一个问题也许只是一个数学上或实验上的技巧问题;而提出新的问题、新的可能性,从新的角度看旧问题,却需要创造性的想象力,而且标志着科学的真正进步。在实际工作中,首要的工作任务就是要发现问题。事实证明,只有发现了问题之后才有可能正确地分析问题,认识问题并解决问题,并使自己在工作中有更大的发展。

找到发现问题的方法是关键。在工作中,要如何才能做到善于发现问题呢?首先要全面了解自己的工作,并多问几个为什么,比如每天的工作的目标是什么?每天都具体在做什么,工作进行得怎么样,自己的工作对企业有什么贡献等等。其次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活跃的思维,并从企业和自身的角度出发及时和领导、同事沟通。第三要善于从细节中发现问题。善于从细节中发现问题,能够使你更充分、全面地认识到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帮助你排除工作中将会遇到的障碍。因此,任何一个员工都应随时注意细节问题,以便及早发现问题并解决它。发现问题体现了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

在工作中善于解决问题的是好员工,但善于发现问题的员工更是好员工,并在工作中不断进步,终将对企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就要读后感【篇3】

彻底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把工作做到最出色。这是企业对员工最为根本的要求,也是励志在职业生涯当中有所收获的人所必须具备的职业素养。《工作就要解决问题》这本书紧密围绕怎样成为积极寻找方法解决问题的好员工这个问题,分别从思想态度,工作习惯以及方法等方面出发,结合生动的小案例,为大家指明了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

在工作当中,我们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解决问题就是我们工作的实质。也许每个人在工作中面对的问题各不相同,但工作当中的每个问题都隐藏着机遇,当我们选择逃避,推诿扯皮,把问题的责任转给其他人,或者是把问题留给老板的时候,就意味着我们已经在机遇面前选择了放弃。因此,我们不应当去回避或者是害怕问题的发生,而应该积极的去面对和解决各种各样的问题。只有勇于直面工作的挑战,承担起工作所带来的责任,才能把握住工作所带来的机遇,实现个人的价值。

俗话说得好,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空有鸿鹄之志,没有行动力,不学习不思考,最后也不会有理想的结果。所谓用心做事,带着思想做事,就是要求我们一方面不断的学习,多积累新的知识,多参考别人的成功经验,从而拓展我们的视野,能够帮助我们在面临问题时多些选择,多谢参考;另一方面,要认真研究问题,解决的方法毕竟总是要比问题多,勇于尝试新鲜事物,才能确保我们不会受僵化思维方式的束缚,通过创造性的解决方法来赢得最佳业绩;此外,细节永远决定成败。我们往往在工作当中会被面的问题所干扰,而忽略了点的存在。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尤其是在个别情况下,如果不能把细节问题处理好,不单会给今后留在隐患,甚至还会导致整个工作功亏一篑。相对地,如果在重复性的工作当中,能够把握住细节的差异,也能让自己的工作更加出彩。

此外,人作为个体总是生活在团队当中,无论个人的能力再如何突出,没有团队成员之间的相互协助和配合,即使个人的任务完成了,团队的努力也不可能取得好的收获。因此,如果要成为解决问题的高效员工,除了个人能力的培养,还必需积极融入团队当中,充分依赖、借用团队成员的力量,充分的在团队内进行沟通协同,以确保大家向着目标共同努力,共同进步。

最后,所有的工作成果都要经得起双效检验,也就是我们解决问题的过程既要有效率,又要有效果。我们的工作通常都会有时效性要求。无论问题的成果再怎么美好,没有在规定的时间之前完成,往往就会丧失它最宝贵的意义。从效果的要求看,做好一件工作就必须要求所有的问题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假如最终的成果不是老板所需要的结果,那么最初所付出的一切努力都将变得没有意义。这既是把握细节这种基本职业素养的要求,也是衡量工作成绩的关键标准。

总之,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个人价值的实现,需要在实际工作当中,以最终结果为导向,在个人的努力和团队协作的基础之上,通过一个个问题的解决来实现。成功没有速成公式,只有加倍的付出和努力,通过工作当中的点滴积累,才能在漫长的职业生涯当中收获辛勤劳动的果实。以上是读书的一点心得,望大家共勉。

就要读后感【篇4】

读了《圆明园的毁灭》这篇课文,我感慨万千,内心无比的愤怒。

从1840鸦片战争起,中国屡屡遭到外国列强的侵略。圆明园是我国着名的皇家园林。它建于盛世,毁于落后、毁于腐败无能。

1860年,英法联军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这两个强盗从天津攻入北京,到处烧杀淫掠,无恶不作。他们把圆明园洗劫一空后,为了掩盖罪行又烧毁了圆明园。大火烧了三天三夜,惨烈的程度使人目不忍睹。

探究圆明园毁灭的原因,我认为,这都是清政府腐败无能的结果。圆明园虽然被焚毁了,但那辉煌的园林和难忘的国耻,却永远铭刻在中国人民的心里。

以后的“中法战争”、“中日甲午战争”、“八国联军侵略中国的战争”,中国几乎是屡战屡败。1931年日本帝国发动了“九一八事变”,开始了侵略中国的战争,几乎占领了大半个中国。落后就要挨打,落后就有人欺负我们,这是旧中国的写照。

今天,中国人站起来了!全世界所有重大问题,如果没有中国参加,就显得毫无意义。

我们要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长大后报效祖国。

就要读后感【篇5】

圆明园是我国的皇家园林,英法联军有何资格来任意破坏?圆明园的建成花费了整整两代人民的心血与汗水,圆明园扩建后全园占地5200余亩,有100多处景物与1000多个殿堂,有些景点是仿照各地名胜以1:1的比例建造的,还有许多奇珍异宝,琳琅满目、应有尽有。可是,这些东西在1860年被英法联军毁于一旦了。英法联军横行霸道、为所欲为地撬开中国的大门,正因为当时中国人的兵器落后,所以让我想到了“落后就要挨打”这句话。我恨,恨当时的清政府腐朽无能!我恨,恨当时外国送给中国的洋枪x炮竟被藏在圆明园的地下室里,却不拿去反击英法联军!我恨,恨当时那些英法混蛋、英法强盗,强行打开中国的大门,用他们先进的武器攻打中国,还破坏了中国文化史上不可估量的艺术瑰宝——圆明园!我恨,恨当时的中国人不团结,自顾自,所以中国当时被侵略者压倒!

当英法联军打开圆明园的大门,看见那些除了咸丰留下的几十个太监外,其他地方空无一人,那些人竟跟着咸丰逃到避暑山庄去了,而且没有一个敢站出来去反抗英法联军,这更让我体会到了当时腐朽的咸丰是多么脆弱!他们过着那种迷乱的生活,吸x片,脑子也糊里糊涂的,吃了药似的。英法联军不顾这些太监,在圆明园里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后来开始偷东西,当他们离开圆明园时竟放火焚烧了这座由两代人民的汗水和心血建起的世界文化财产,可惜啊!中华人民的汗水白费了,有些人为了建造圆明园而失去了生命!两代人民的劳动成果就这样,在仅仅三天时间化为了灰烬!

古话说得好!“落后就要挨打”,圆明园地下室的洋枪x炮没人去加工,显得落后,人们又过着那么糜烂的日子,就会挨打!现在全球都不和平,战争频发,我们中国应该觉醒,说不定不久的将来中国也会发生战争,应该努力发展经济、科技,不让外国人瞧不起!我认为,身为中国人,就应该记住圆明园的毁灭,记住当时清政府的腐朽无能,记住那场x片战争,记住中国的一切耻辱,共同发展共同创新!别再让侵略者们“有机可乘”。

就要读后感【篇6】

等你考高考考完了的时候,会有很多人问你?

“考了多少分?”

“全班第几名?”

却从来没有一个人问过你,这三年过的累不累。这个社会看的只是成绩,并没有谁会关心你的过程。

是的。人们不会在意你的过程,只会在意你的结果,看到的也只会是那个最终的结果。如果没有结果,无论你中间付出过任何努力,没有结果你还是徒劳。“爱迪生曾经说过,失败是成功之母,爱迪生之所以会说这样的话,是因为他至少成功了一次,哪怕只成功一次,之前的失败就会顺理成章的变成成功路上所付出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我非常认同这句话,爱迪生如果一次都没有成功,他还能说出这样的话吗?那些成天主张,最终不成功也无所谓,至少努力过的,名人,他们也是站在成功的资本上讲这些话的,要是他们不成功,那么会有谁会认同呢?

这世上从未存在着公平,所谓的公平,充其量也就是同等的对待同等得人,不同的对待不同的人。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在我眼中,我们现在之所以努力奋斗,然而,根本就不是为了我们所谓的梦想,只是为了站在高处,看那些瞧不起我们的人;只是为了少几次去求别人;只是为了变成豪门,而不是嫁入豪门;只是为了有选择的权利;只是为了不让别人瞧不起我们!很多人都会等着幸运的降临,傻乎乎的以为一切都是运气的功劳。我就呵呵了,如果你真那么想的话,那么你干脆说不用读了。因为你相信运气,那么成天去拜佛,相信菩萨会保佑你吧!到期末考试那天你在去!我从不骗人,我只想告诉你,信任,就算是有,那也是降临在有所准备的人的身上的,你都没有准备过,甚至都没有努力过,你真的以为幸运会平白无故的降临你身上?

如果我们遇到困难就逃避,就退缩。今天我就站在这里告诉你,没有努力过的人才没有资格说放弃!不试试你怎么知道不行?人与人最小的差距是智商,最大的差距是坚持。我很认同,科比说的一句话。“人总是要赢的,为什么不是我呢?”是啊,为什么不是我们呢?我们为什么不能赢呢?为什么别人可以,我却不可以呢?我们真的会赢,只是尚需努力!也许有的人会说,他努力过了,奋斗过了,还是不行。但我希望我们能扪心自问一下,真的尽力了吗?真的`尽全力了吗?

有人说数学在生活上并没有什么用,是的,买菜可能不太多用数学,但是数学能决定你在哪里买菜。人最怕的就是你们自己一生碌碌无为,还安慰自己平凡可贵。

加油吧!即使上天没有给我们翅膀,但给了我们双脚努力奔跑。我们从未输在起跑线上。

奋斗吧!别让将来的你后悔现在的自己!

就要读后感【篇7】

当五星红旗在香港上空冉冉升起的时候;当人们为申奥成功欢欢鼓舞的时候;我们不会忘记,在中国的近代史上,有一个百年的恶梦,那是一段中华民族受尽屈辱的历史,也是中华儿女奋力抗争的历史。今天,我读了《圆明园的毁灭》这篇课文,是我对那段百年的恶梦有了更深的了解。

圆明园是一座举世闻名的皇家园林;它由圆明园,长春园和万春园组成。圆明园中有金碧辉煌的殿堂,玲珑剔透的亭台楼阁……圆明园中还收藏着最珍贵的历史文物。漫步园内,有如漫游在天南海北,饱览着中外风景名胜。

但是,1860年10月6日,英法连军侵入北京,将圆明园洗劫一空。为了销毁罪日,10月18日19日,三千多名侵略者打入我门的“心脏”。我们不能忘记这段耻辱,现在,已经不需要我们浴血奋战了,所以,我们要把这奇耻大辱化为我们心中的警钟,时刻提醒着我们要从现在开始好好学习,长大后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使我们这个发展中的新中国变成一个世界强国。我们必形谨记:落后就要挨打。

我们决不能忘记这段奇耻大辱,把仇恨化成激励我们不断上进的力量,创造一个更美好的新中国。新中国的发展就应该由我们今后来不段的创造,读《圆明园的毁灭》有感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潢涌小学五年级⑷班黎婉仪

我在老师的教导下,学了《圆明园的毁灭》这篇课文,从中我真是受益匪浅。

这篇课文,当我读到第三自然段的时候,我感到无比自豪。我从中知道了,原来圆明园里,不仅有民族建筑,还有西洋景观。圆明园里的风景优美,在园内参观,偏僻在幻想的境界里漫游。我读了这一个自然段,知道了我国古代劳动人民是多么的聪明才智,才所以建造出这一个世界园林的奇迹。圆明园里还收藏着许多历史文物和奇珍异宝。所以,我以后要保护好祖国悠久的灿烂文化。

当我又读到第五自然段的时候,我感到无比愤怒和惋惜。因为,英法侵略者,闯进圆明园,他们把凡是能拿走的东西,统统掠走,拿不到的就搬走,实在拿不动就任意破坏。就这样一座世界园林,化为灰烬。这邦可恶的强盗,在我们中国的土地上,横行霸道,把我们中国人民辛勤劳动建造而成的圆明园毁灭掉。如果,我当时在场,我真想问清朝政府你们为什么不反抗敌人,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我们的国宝被敌人抢走而无动于衷,难道你们不爱自己的祖国吗?

当我学完了这篇课文,我真的非常痛恨那些强盗,他们不仅把我们的国宝抢走,更可恨的是还要我们用昂贵的价钱把它买回来!所以,我以后要刻苦学习,掌握更多的文化知识,将来更好地建设祖国,使国家变得更强大!

上述高中圆明园的毁灭读后感,是一篇描述清楚、文辞简练,紧扣主题的文章。

就要读后感【篇8】

当有一天我离开你,你,会忘记我吗?------题记梁乐儿

你,养过狗吗?喜欢狗吗?我是。在书店,从书架中稍稍略过一眼,一本封面带着一只眼泪汪汪的小狗的书一下子吸引了我的目光……

这是一个关于四只导盲犬从出生到寄居在寄养家庭一段时间而又面临分别,送到有需要的人家里的故事。在字里行间,这本书给人感觉是少了一些刻意造作的煽情,在平淡朴实的句子中,我感觉到了别样的真挚,温暖,体现了当下社会人与狗之间久违的单纯、信任、爱和关怀。

FINE改变了丈夫的工作时间和性情,使前几天还在应酬的丈夫因为FINE的到来而减少了应酬待在家里和小狗玩,有时,明明手头上还有未完成的工作,仍然会在傍晚时分刚回家里一趟陪小狗散完步再匆匆忙忙的赶回去,也让丈夫变得和善,学会迁就妻子。因为FINE的存在,是他们两夫妇沉浸在家庭的温馨中,感到幸福无比;FAURE感化了家里自闭的孩子,使他逐渐变得开朗;FRIEND陪伴了寂寞的老太太……在这一件件事例中,有时候我会感到有点不可思议,狗,真的能改变人吗?

再读下一个章节的时候,我确定了这些事的真实性,因为,我也做过这样的亊——“FRIM咬伤了孩子,但孩子却说了是自己摔伤了,说道“因为,如果我说是被FRIM咬的,妈妈一定会教训它,所以……”孩子忍不住哭了。妈妈不禁为孩子庇护狗狗的那颗纯粹的童心所感动。”之后,妈妈安慰孩子说回到学校就跟同学说这是自己摔倒弄的,要好好保护FRIM。看到这里我的眼眶不自觉地溢了一层感动的泪水。我知道母亲庇护着孩子,那孩子也有了一个需要庇护的孩子——FRIM。

在最后的告别时分,我相信,无论是人还是狗,都永远不会忘记对方。

狗是人类生命中最好的朋友,最值得信赖的朋友。在这里,我有一个对养狗人士的忠告:你有你的工作,你的娱乐,你的朋友,在狗狗的眼里,它只有你,好好爱护你身边的它。

就要读后感【篇9】

对诺贝尔这个名字,你也许不会感到陌生。但,对这一句话,你是否也曾经听过了呢?

“活着就要为世界做出贡献”这难道不是真理吗?

对呀!课文中被誉为“炸药工业之父”的诺贝尔先生生前不但是一个伟大的发明家发明出各种媒体及物品,甚至全家人都付出了鲜血的代价,他也是一位举世闻名的企业家。他做出了许多贡献,还在他的“寿命之烛”快要熄灭之时也发挥了最后的贡献。他一生没有结婚,把自己的遗产当作奖学金颁发给对世界做出了巨大贡献之人,有部分捐给了医学系,让世界的医学教育事业与帮助医院补充设备。

对呀!诺贝尔先生说的“活着就要为世界做出贡献”这一句话的确是一个真理啊!回忆过去,在我们的国家是否也有如此作贡献的人呢?

你看!杨利伟叔叔是一个有勇气,有毅力及贡献的伟人。他驾驶着太空船飞上太空,飞上了太空,是一个有理想的人;在过去的非典时期,一个机智果断的钟南山叔叔在我们惊慌失措时挺身而出,镇定地支持大局,被誉为“抗非典英雄”;平时也有一些被人们誉为“白衣天使”的一些人员不怕染上疾病,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诺贝尔先生,杨利伟同志等一些其他做出了巨大贡献的同志们,我们作为新一代的祖国接班人要向你们学习,创造美好的明天,为祖国甚至世界做出更加巨大的贡献。

老舍茶馆读后感900字9篇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书是我们的兴趣喜好,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行动指南。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我们如何去领会作品的内函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老舍茶馆读后感900字9篇,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老舍茶馆读后感 篇1

《茶馆》是老舍先生的剧作之一,我读了之后有很多的感想。

《茶馆》的故事发生在清朝末期的北京,那个时期十分混乱,军阀混战、敌寇入侵,裕泰茶馆里却是热热闹闹,那里聚集了三教九流、各行各业的人,掌柜王利发为了适应当时革命的浪潮,不断改良茶馆的经营,把茶馆开了下去,但最终还是被军阀霸占,成了他的歌舞厅,王利发便上吊自尽了。

茶馆本是给人歇脚、喝茶的地方,在《茶馆》中,它被描述成一个缩小的社会,提鸟笼的有钱人、卖蝈蝈的穷人、算命的先生、专横无理的士兵、奸诈狡猾的商人都聚集在那里,人物描述得十分生动,有正直善良的王利发、常四爷,也有奸诈狡猾的刘麻子、吴祥子等,他们之间的交流与冲突都体现了旧社会的封建与腐朽,就像常四爷的经典对白:我爱咱们的国呀,但是谁爱我呀。

当时的社会局势动荡,人民生活苦不堪言,茶馆里每一天都有悲惨的事情发生,这让我体会到,咱们能拥有此刻完美的生活,十分不容易,裕泰茶馆里的那些人,不正是为这样的生活而奋斗的吗?既然如此,咱们更就应珍惜这幸福时光、好好学习,成为祖国的栋梁。同时也要不停磨练自我,就像裕泰茶馆的改良一样,理解失败、知难而上,这样才会更上一层楼。

这篇剧作也让我体会到了那时人们的生活与工作是多么困难,谈国事谈多了就会掉脑袋,他们能坚持下来十分不容易,使我更佩服劳动人民的坚忍不拔,我要向他们学习。

老舍茶馆读后感 篇2

向来都是在历史书中了解清末到抗战结束期间中国百姓的生活状态。那对于我来说是模糊的,程式化的:中国的社会性质是半殖半封,民族工业在三座大山的压迫下畸形生存,文化是中西结合。这一切都是为了考试而被灌输的,可是我何曾对当时的中国社会现状以及人民的生活有过那么一丁点的了解。说实话读茶馆只是因为它有名,而不是因为喜欢。因为这么一个中国老式戏剧的剧本真的不能够吸引我,相对的我更喜欢莎翁那种语言方式浪漫而犀利的西方戏剧。可是读完茶馆我真的被震撼了,说的夸张的一点它完全改变了我对二十世纪中国戏剧剧本作品的看法。虽说之前也读到过例如雷雨这样的好作品,可是只有茶馆给与了我这样的震撼。

王利发有着多数成功生意人的特性:圆滑、精明、自私。另外不得不提的是他的远见即改良卖茶不行开公寓,公寓没了添评书,评书不叫座招女招待。正因为他有不落后的想法老裕泰成了京城的老字号,甚至最后成了京城的独一家。可是即使如此,王利发最后还是失败了,在即将失去生活了一辈子奋斗了一辈子的老裕泰的时候,王利发发出了最后的呐喊:我想尽了办法,不过是为了活下去。我可没做过缺德的事、伤天害理的事为什么不叫我活着呢?我得罪了谁?谁?皇上、娘娘那些狗男女都活得有滋有味的,单不许我吃窝窝头,谁出的主意?读到这一段的时候突然感觉到无奈无助痛苦都降临在这一位风烛残年的老者身上。以及伴他喝茶的失败的民资改良爱国者秦仲义和正直却落得老而无人收尸的常四爷身上。他们撒的纸钱不单单是为了自己,更是为那个恶人横行,善无善报的时代散出落幕的挽歌。

读老舍先生的作品都是带着一种敬仰感去读的,生怕自己不够格,被别人说成故作姿态。我不知道找出什么样的形容词来形容那种感觉。可是唯一确定的是在这些作品都有一种熟悉感。仿佛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旁,可是又一种无法启及的高度。书中出现的不同年代的形形色色的人物都那么真实,像茶馆里的王利发,我这一辈子里的我,都那么真实。说一句比较老生常谈的话就是来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也许,读老舍先生的作品是你无法在一开始就被深深吸引,可是随着内容的发展,你也就成了主人公,你会随着他或喜或悲,去演绎一个一个酸甜苦辣的人生。

老舍茶馆读后感 篇3

《茶馆》里有的对白能引人一笑,但是这笑中更多的是苦笑,是无奈的自嘲。这些发笑的对白,要么出自那些被生活逼十得走投无路的人无奈之下说出的无奈之话,要么就是那些令人厌恶的角色的溜须拍马。笑过之后,不禁感到一丝悲凉人活着总得有条路走啊,可是哪有路可走啊!愿为国家排忧解难的人们飘零四方,一辈子只想太太平平的老掌柜被逼十上吊自一杀,见风使舵溜须拍马毫无良心的人却有钱有势,不惜让别人用命来满足自己的私欲。打学生的老师追杀爱学生的老师,给官差两个洋钱就能免去杀身之祸,官差指谁就杀谁这什么世道啊?

《茶馆》最后的一部分,三位气数将尽的老人碰在一起,回顾自己的一辈子,让人颇感心酸:心怀浩然正气的常四爷干了一辈子的活却一事无成,心怀实业救国理想的秦二爷耗了四十年心血建的工厂拆了,安分守己的王掌柜做了一辈子顺民,到了(liao)让人赶出自己开了50年的茶馆。这就是爱国顺民的下场

我爱咱们的国啊,可是谁爱我啊?常四爷在同一地点时隔五十年两出此话,着实让人嗟叹不已

老舍茶馆读后感 篇4

卖大碗茶了,两分一碗悠长的叫卖声回荡在青石板的大街小巷内,久久不散。

时至今日,老舍茶馆门前的匾额仍红得发亮,那两分一碗的茶钱依旧没有涨,只是街前的车水马龙换了又换,茶馆仍旧伫立在这里,凝望着一个个被历史长河淹没的人们。

走进这古色古香的茶馆,就像找开了老北京记忆的闸门。三楼是喝茶看戏的地方,中间是摆着几排桌椅,红木漆的,每个椅子都摆上了柔软的坐垫;桌子正中放着青花瓷制的茶杯,茶杯映着老北京人喝茶的讲究:有盖有托,喝的时候先用盖在茶面上轻轻刮几天,方可托着茶托饮茶。不多时,几名服务员斟满了大家的茶杯,又端上几盘造型精致的北京小吃。

同学们的欢声笑语被舞台上的灯火辉煌给打断了。如果说以前这舞台上专门演戏,那现在这里表演的节目就相当中西合璧了。节目的跨度很大,可以从含灯大鼓、相声一直演到手影和小丑表演,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长嘴壶茶艺。

表演者身着汉服,手握一个长嘴壶,摆出许多状如飞龙的动作倒茶,好不花哨,或许是因为动作看起来很简单,不少同学都认为其很无趣,但当一名同学斗胆要上去一试时,我们都吃惊了,明明挺简单的倒茶,这位同学却根本把握不好方向,将茶水洒了一地。我突然佩服起表演者来,他一定练习了很长时间,才将茶艺的动作做到极致。

走进老舍茶馆,走进老北京的市井生活,我真正体会到了生活与文化融合的气息,感悟人生的乐趣。

老舍茶馆读后感 篇5

《茶馆》里有的对白能引人一笑,但是这笑中更多的是苦笑,是无奈的自嘲。这些发笑的对白,要么出自那些被生活逼得走投无路的人无奈之下说出的无奈之话,要么就是那些令人厌恶的角色的溜须拍马。笑过之后,不禁感到一丝悲凉——“人活着总得有条路走啊,可是哪有路可走啊!”愿为国家排忧解难的人们飘零四方,一辈子只想太太平平的老掌柜被逼上吊自杀,见风使舵溜须拍马毫无良心的人却有钱有势,不惜让别人用命来满足自己的私欲。打学生的老师追杀爱学生的老师,给官差两个洋钱就能免去杀身之祸,官差指谁就杀谁——“这什么世道啊?”

《茶馆》最后的一部分,三位气数将尽的老人碰在一起,回顾自己的一辈子,让人颇感心酸:心怀浩然正气的常四爷干了一辈子的活却“一事无成”,心怀实业救国理想的秦二爷耗了四十年心血建的工厂“拆了”,安分守己的王掌柜“做了一辈子顺民”,到了让人赶出自己开了50年的茶馆。这就是“爱国”“顺民”的“下场”……

《茶馆》是老舍先生的剧作之一,我读了之后有很多的感想。

《茶馆》的故事发生在清朝末期的北京,那个时期非常混乱,军阀混战、敌寇入侵,裕泰茶馆里却是热热闹闹,那里聚集了三教九流、各行各业的人,掌柜王利发为了适应当时革命的浪潮,不断改良茶馆的经营,把茶馆开了下去,但最终还是被军阀霸占,成了他的歌舞厅,王利发便上吊自尽了。

茶馆本是给人歇脚、喝茶的地方,在《茶馆》中,它被描写成一个缩小的社会,提鸟笼的有钱人、卖蝈蝈的穷人、算命的先生、专横无理的士兵、奸诈狡猾的商人都聚集在这里,人物描写得非常生动,有正直善良的王利发、常四爷,也有奸诈狡猾的刘麻子、吴祥子等,他们之间的交流与冲突都体现了旧社会的封建与腐朽,就像常四爷的经典对白:“我爱咱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我呀。”

这篇剧作也让我体会到了那时人们的生活与工作是多么困难,谈国事谈多了就会掉脑袋,他们能坚持下来非常不容易,使我更佩服劳动人民的坚忍不拔,我要向他们学习。

老舍对我们来说,已经是很熟悉的一位作家了,在此也就不多介绍了。倒是写作背景得说说:话剧《写于1956至1957年间,它是老舍一生中最优秀的戏剧创作,正像曹禺先生所说,它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老舍写小说很少,却写了不少的戏。在写《茶馆》之前,他写了话剧《春华秋实》、《西望长安》,在《茶馆》之后写了《红大院》、《女店员》和《全家福》等。《茶馆》跟这些配合时事政治的作品,在题材、风格以及创作模式上,都大不一样,他重新写起了解放前写惯了的“陈年往事”。

茶馆,彼此唠家常,谈山海经的地方。谁能想到它竟能折射出一大社会问题!除非友一位具有独特视角的大师使它“活”起来,否则茶馆平庸无奇,永远不会有更深的意义。而那个人便是老舍——一位语言大师,他用其独特的视角和手法使整部剧本的语言绽放生命的光彩。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他渐小有成就。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茶馆》让我们看清了那三个黑暗时代,也看清了那些生活在底层的人民,一个个破落、衰败。《茶馆》不愧为“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老舍茶馆读后感 篇6

《茶馆》是老舍先生的名作,是三幕剧的剧本。《茶馆》讲述了老北京裕泰大茶馆几十年间的跌宕起伏,历经清朝、民国、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统治时期这三个年代。《茶馆》非常现实,好人不一定有好报,恶人不一定有恶报,充分体现了解放前社会的黑暗、官员的腐坏。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这也是这个剧本的一大特色,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刘麻子、唐铁嘴、宋恩子、吴祥子等人物的个性特点都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不必像上语文课那样细细品读,也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弄明白。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他为人正直、不做坏事,但有些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茶馆的老主顾常四爷,他跟王掌柜一样,正直、不做亏心事,跟王掌柜不一样的是他比王掌柜要硬,骨子里有那么一股傲气,怎么也不肯低头,不肯让步。

读完《茶馆》,我体会到我们现在是多么幸福,那时候的很多孩子连一碗热汤面都很难吃上,而我们现在汉堡牛扒可以随便吃。那时的人们真是生不逢时,生活在那样一个黑暗的年代。

在《茶馆》里,我最敬佩的人还是常四爷,特别是他那种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常四爷是满族旗人,在清朝时有份“铁杆儿庄稼”,不用干活就有钱拿。后来清国灭亡了,常四爷并没有像他的好朋友松二爷一样挨饿,而是自己去种菜卖菜,自食其力,不向困难低头。这种精神正是我们现在缺少的,由于生活条件优越,我们遇到困难就退缩,假如生活在那个年代,没有常四爷这种精神恐怕也很难在社会中生存。

茶馆,彼此唠家常,谈山海经的地方。谁能想到它竟能折射出一大社会问题!除非友一位具有独特视角的大师使它“活”起来,否则茶馆平庸无奇,永远不会有更深的意义。而那个人便是老舍——一位语言大师,他用其独特的视角和手法使整部剧本的语言绽放生命的炫彩。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他渐小有成就。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从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到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再到国民政府政权覆灭前夕,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其二,尽管茶馆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穿全剧,起着核心作用。一、王利发(茶馆掌柜)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怀)三、常四爷(正义之士、十分爱国、体格健康)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交情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件阿婆人还真不容易。听听!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我虽不知老舍塑造如此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人情味儿和有“良心”的三人谈话使人更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啊!发人深思。其三,子承父业。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剧中一幕幕地时代向前走,衣着也跟着前卫起来,客人的思想呢?!简直是幻包装不换内容。例如,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师。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人哪!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无论您想传达予后人什么,至少《茶馆》让我们受益匪浅。我不能评说它的优劣,在如此剧你面前,我只有说声:“谢谢!谢谢您留予青少年如此宝贵的财富。”

老舍茶馆读后感 篇7

尊敬的老舍先生:

您好!

最初认识您,是在四年级的课本上。

那天,我有幸读到了您写的《猫》一文,您把一只小猫咪写得活灵活现、生动可爱,仿佛跃然纸上。我觉得,您一定也和我一样,很喜欢小动物吧!在《猫》一文中,我从一字一句中体会到了您的幽默以及对猫的喜爱之情。现在就请仔细听我来谈谈我家的小猫吧。

我是一名忠实的动物迷,无论是活泼机灵的小狗,还是轻灵俊俏的鸽子,也不管是水中嬉戏起舞的小鱼儿,我都喜欢。

就在今年,我家那只总是懒懒散散的母猫,生了一窝可爱的小猫咪,有的浑身雪白,像一个小雪球;也有黑白两色夹杂着,我叫它奶牛。她们总是依偎在猫妈妈的怀抱中,奶声奶气地向妈妈撒娇,叫人好生羡慕!

但猫妈妈却不允许我这样做,它总是把小家伙们揽在一起,满脸幸福着,寸步不离左右。这叫我怎么下手呢?我想用啧啧小鱼干引开猫妈妈,可它根本就不上当,而是警觉地将它的小宝宝们死死地护在身下,还朝我瞄!地一声大吼。如果逼急了,就会咆哮着向我扑来,幸亏我反应快,不顾一切地冲出了屋子,才幸免于猫难。

原来,母爱在哪一种动物身上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啊!

老舍先生,我好奇于您的笔名和字,一个舍予曾经吸引了我好久,我希望以后能阅读到您的更多作品,更希望这封信可以让我们成为一对忘年交。

最后,祝您:

文字常新,青春永驻!

您的忠实读者:侯柏冰

2016年12月25日

老舍茶馆读后感 篇8

《茶馆》是老舍先生的名作,是三幕剧的剧本。《茶馆》讲述了老北京裕泰大茶馆几十年间的跌宕起伏,历经清朝、民国、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统治时期这三个年代。《茶馆》非常现实,好人不一定有好报,恶人不一定有恶报,充分体现了解放前社会的黑暗、官员的腐败。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这也是这个剧本的一大特色,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刘麻子、唐铁嘴、宋恩子、吴祥子等人物的个性特点都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不必像上语文课那样细细品读,也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弄明白。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他为人正直、不做坏事,但有些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茶馆的老主顾常四爷,他跟王掌柜一样,正直、不做亏心事,跟王掌柜不一样的是他比王掌柜要硬,骨子里有那么一股傲气,怎么也不肯低头,不肯让步。. 民间春节吃饺子的习俗在明清时已有相当盛行。饺子一般要在年三十晚上12点以前包好,待到半夜子时吃,这时正是农历正月初一的伊始,吃饺子取“更岁交子”之意,“子”为“子时”,交与“饺”谐音,有“喜庆团圆”和“吉祥如意”的意思。

读完《茶馆》,我体会到我们现在是多么幸福,那时候的很多孩子连一碗热汤面都很难吃上,而我们现在汉堡牛扒可以随便吃。那时的人们真是生不逢时,生活在那样一个黑暗的年代。

在《茶馆》里,我最敬佩的人还是常四爷,特别是他那种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常四爷是满族旗人,在清朝时有份“铁杆儿庄稼”,不用干活就有钱拿。后来清国灭亡了,常四爷并没有像他的好朋友松二爷一样挨饿,而是自己去种菜卖菜,自食其力,不向困难低头。这种精神正是我们现在缺少的,由于生活条件优越,我们遇到困难就退缩,假如生活在那个年代,没有常四爷这种精神恐怕也很难在社会中生存。

《茶馆》里的道理可真多呀!

老舍茶馆读后感 篇9

看到这本《茶馆》,我不由得想起了小时候外公每次带我去茶馆打牌的情形,在我印象中,茶馆就是一个热闹而常常笼罩着烟雾的地方。可翻开了书,才发现它并不是仅仅讲的是在茶馆里的事,而是以对话剧本的形式讲述了一副旧北平社会的浮世绘的黑暗社会,老舍从小小的一个茶馆中反映出了整个社会,以小见大。是由茶馆中的客人的话中而得。语言朴素却能体会出许多意味。书虽短小而精致。把我印象中的茶馆的形象完全颠覆,同《骆驼祥子》一样,老舍也是无情的批判了这个社会他不让好人有出路。

,书的主人公是王利发,他是他裕泰茶馆的老板,他也是整本书的线索。在第一阶段中,拉皮条的为太监娶老婆,暗探遍布社会,麻木的旗兵无所事事,寻衅打群架,另一方面是破产的农民卖儿鬻女,爱国的旗人常四爷因几句牢骚被捕,新兴的资本家企图实业救国,王利发左右周旋,企图使生意兴隆。而在第二阶段的发展中,恶势力越来越肆无忌惮,为所欲为,暗探宋恩子、吴祥子的后代子承父业,继续敲诈勒索,拉皮条的刘麻子的后代青出于蓝,依托当局要员准备开女招待拖拉撕,庞太监的侄子侄媳组成的迷信会道门在社会上称王称霸,甚至做着皇帝、娘娘的美梦,而一些企图有所作为的良民百姓却走投无路。

我第一遍读它的时候,还不能理解它,此书短小,且为剧本式的,还被拍成了真正的话剧,我虽未深入去读,但也能浅薄的感受到当时社会下厚重的历史画面。

《野草》读后感900字(精选9篇)


读后感大全主题栏目精选:“《野草》读后感”,敬请访问。

优秀的书籍通常能够刷新我们的认知,那么抽出一点时间,为自己写一份读后感,可以整理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如何写好属于自己的读后感呢?为满足你的需求,我们特地编辑了“《野草》读后感”,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野草》读后感 篇1

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总会产生一些莫名其妙的想法,从而做出一些不同寻常的举动来,这样事情就变得有趣了。我很喜欢《野草》,也很尊敬鲁迅先生,他文中所显示出来的荒原意识让我的神经异常活跃和兴奋,以至于在阅读时我完全沉浸在里面的场景里了。不过这个场景仅仅是我自己想象的而已,并非是鲁迅先生在写作时头脑所浮现的场景。但我觉得这并不妨碍我对它的理解,我总是相信有那么一个世界我们从未抵达。这个世界它不应该属于任何一个时代,或者局限在任何一个意义,它因为具有无限的扩张力而无法用言语表达,只能感受。我也相信《野草》除了具有它所该具有的时代和现实意义外,还有一个世界它从未展示,那就是荒原。虽然我们可以根据鲁迅先生的文字进行荒原的场景想象,然而真正的荒原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我们所看到的荒原只是被鲁迅先生物象化的荒原,每个人心中的荒原都是独一无二的。所以,我们没必要极力去挖掘或者吹捧别人心中的荒原世界,我们应该花更多的时间去认识自己心中的荒原。在这里我并不是说人们对鲁迅先生《野草》的挖掘是一种吹捧,我也相信人们对它的解读在一定程度上与先生所想的是相符的。我只是想告诉自己,人们对《野草》的无限度挖掘只是《野草》荒原世界中一个小小的角落。问题在于,人们都想极力让别人去认同自己所看到的角落。这种想法将归结于严密逻辑的胜利呢,还是思维空间过于狭小的悲哀?也许根本就无法回答。

上面的说法或许过于武断。人们会不禁要问:究竟什么是荒原?什么是旷野?这些词从哪儿来?具有什么样的实际意义?不得而知。太过于抽象了,我们压根无法触摸,又何来的理解?不具有实际意义的东西我们把它摆在那又有何用?如果大家非得这样刨根问底,我就只好沉默了。不过我仍然在想,“燃烧的荒原”是否更具有震撼力和吸引力?且不管别人如何想,我先第一个赞同。确切来说这是一种梦境,或者说这种梦境与我心灵深处的梦境是相通的,所以我特别有感觉。觉得特别的兴奋和有意义。说到这里连意义也是抽象的了。我无法解释这种奇怪的念头。这也许就是《野草》在我这里所产生价值,一个抽象的价值,一个抛开了时代和现实意义的价值。我相信这个世界允许这种价值的存在。

看到这里估计大家要么目瞪口呆,要么厌烦透顶了,但我还是要把话说完。《野草》留给我的印象只有三个词:旷野,荒原,燃烧。这个印象不仅仅属于我,它具有更加普遍的意义,它让我相信——有一个世界我们从未抵达。

《野草》读后感 篇2

从鲁迅的文章中感受那个时代的:血和铁,火焰和毒,恢复和报复外更加的展现了一个“失衡”的纷乱世界;一个撕去“屏风”的丑恶世界;一个麻醉封建的悲惨世界;一个苦厄循环的绝望世界。

但是,鲁迅也还是苦苦坚守着“希望”,终是发现了那生在地狱边缘的曼陀罗花。仅有一枝,却没有夸张的虚说希望不灭,而是如实的奉告,如实的描绘希望的脆弱与珍惜。没有站在塔顶对人们号召:“站起来抗争吧!”也没有许下豪言: “我们的苦日子到头了!”只是平淡用沧桑的声音语道:“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太多的经历,太多的磨难,太多的期盼,在一场场血腥之后,留下的只有废墟和失望。鲁迅就是在这样的绝望下,说出这样的话,却如此的真实,如此的踏实。让青年们感慨,坚守着。

《野草》——和他的名字一样,“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生长在恶劣的环境下,从危难的“墙壁”上,钻出一条缝来。怀着坚守的“信念”,痛恨的“复仇”;理想的“恢复”;勇敢的“惊醒”;无畏的“教育”。探出头来,虽是野草,却相信森林的到来。火会经常光顾,但根犹在土中,灭不尽的,是苦苦坚持但又常自认自欺的“希望”。这就是它的含义:

“只要有野草就会有森林。”

而书中的二十三篇散文诗,篇篇都有它独特的印迹;首首都有它深刻的含义;句句都有它幽深的神秘。

开篇的一篇题辞直述了对野草的热爱,更是表现作者用此题的用意。文中常出现的“大笑”“歌唱”更是作者激昂热血的表现。

在后面的文章中,处处无不体现了野草的“性格”。不用说对青年的“呼喊”:《影的告别》呼喊着沉默、颓唐的青年,面对黑暗的现实,而不要在幻想那“黄金四界”了,就算是“彷徨于无地”。那时的青年已经被黑暗社会笼罩着看不见光明的未来,自抱自弃,而鲁迅却要站起来呼喊他们不要再“睡”了。

不用说对封建奴隶的同情与可恶:《聪明人、傻子奴才》对三种人中的奴才作了完美的诠释;一生穷苦不堪,一心想博得人们的同情,只懂得一昧的伤心难过,用别人的安慰来麻醉自己好让自己继续受苦。而当勇士“傻子”为之打抱不平时,却又胆小无能的维护这吃人的封建统治。而作者真正想改变的就是这愚昧无知、不知反抗、麻木不仁的“奴才”,他们亦是受害者同,又是最大的帮凶。

更不用说在次失望之下对未来的“希望”:《希望》希望着在虚妄的黑暗之中有那能抵抗空虚的盾。可是终究是找不到的,因为那盾之后也是空虚的绝望。于是放下了盾不去抵抗,而是去改变绝望。此时的鲁迅先生,正是抄佛经的时候(或之后),经历了太多的失望。从对未来的期望,到一次次希望的破灭,而文中写的就是作者失望乃至绝望时心境。在“血腥的歌声过后”,留下的是一片空虚,这空虚就是鲁迅目睹一次次革命后所看见的依然黑暗,而对希望产生的怀疑,他怀疑一直抱着希望的我们换来的却只有失望,难道已处身于绝望了吗?

鲁迅先生已不在抱怀希望,不再对希望的期望太高。而是平静看着,也自然受不到失望的痛苦而“大切大悟”了。对一切都看透了。 “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绝望是虚妄的,让你看不见未来但终究会消散的;希望也同是虚妄,让你付出一切,直到——你的青春,然后抛弃你,留下的只有迟暮的晚年和记忆,同绝望一样总是骗你。于是先生看着被“蒙骗”的青年们,独自一人一抛“迟暮”,决战暗夜。

而在这绝望的荒野之上,没有什么珍奇的绿木了,只有零零点点的野草了,也只有星星点点的野草。有人望这一片荒野叹口气,匆匆离去。惋惜:“光有这野草恐怕是不行的。”也有人——热血的.青年,却连这野草也不“放过”,去呵护它们,惊喜着希望没灭。

而在这人群中,还有一个人他站在石崖上,望着暗夜,看似与后者相同。但他并没因这“野草”而战斗,只是冷冷的望夜。野草正被那被无边的暗夜渐渐侵蚀了。他不护野草,而是要做这野草;他不护希望,而是要制造希望。

《野草》读后感 篇3

“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是一株无人知道的小草。”路边,公园里,随处可见野草的身影。它没有花朵的芬芳扑鼻,也没有树木的笔直挺拔。人们见了它都会不经意地践踏它,删刈它,用憎恶的目光看待它,认为它有碍风景。但有一篇文章却赞扬它,歌颂它,这篇文章便是《野草》。

《野草》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诗,它以优美的笔触,赞美歌颂了野草,字字珠玑,把野草比作当时的中国。那时的中国正处在抗日战争的水深火热之中,文章表达了鲁迅渴望战争胜利的爱国之心。

纵观全文,鲁迅先生对中国的热爱以及对昏暗腐败的统治者的厌恶跃然纸上。

从“我希望这野草的死亡与朽腐,火速到来,要不然,我先就未曾生存,这实在比死亡与腐朽更其不幸”中我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对早些结束革命迫切的心情,结束昏暗统治的爱国之心。与其苟活于世,不如化身为火焰,燃尽所有的野草。

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爱国之心,教会了我“国家有难,匹夫有责”的道理,令我感受至深。当我读到“地火在地下运行,奔突,熔岩一旦喷出,将烧尽一切野草”时,我便被鲁迅先生那浓浓的爱国之情所感动。他运用形象的比喻,将人民群众的爱国之情比作地火,腐朽的统治比作野草,暗喻了人民的爱国之情一旦融聚起来,定能推翻那黑暗腐朽的统治。

《野草》读后感 篇4

寒假的一天,我看了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

写的散文诗集《野草》。我一看这本书就入了迷,爱不释手,一口气就将它读完了,其中有一篇我印象最深的《雪》,这篇文章与众不同,写得十分优美,表达的思想感情很强烈。我想大家一是迫不及待了吧,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讲吧!

《雪》这篇文章我觉得很有特色,与我们写得有很大的不同。我们写雪的着重点一般都是它的形状、颜色、飘落的样子等等,而鲁迅写得这篇《雪》的着重点却是孩子们怎样塑雪罗汉。依我个人认为这是《雪》这篇文章的闪光之处。“第二天还有几个孩子来访问他,对了他拍手、点头、嘻笑。但他终于独立坐着了。晴天又来消释他的皮肤,寒夜又使他结一层冰,化作不透明的水晶模样,连续的晴天又使他成为不知道算什么,而嘴上的胭脂也褪色了。”这一段话里蕴藏着一个道理:看似强大的事物却经不住一点点、小小的考验,就已经完全拜变了样,认输了,低头了。在我们身边也存在着这样的事情,我们要去克服它,消灭它,不使它成为你生活的累赘。

《雪》这一篇用了许多的修辞手法,将文章写得更加生动形象,让人读了以后,眼前仿佛就出现了这个情景,如:“但我的眼前仿佛看见冬花开在雪野中,有许多蜜蜂们忙碌地飞着,也听得他们嗡嗡地闹着。”这一句话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将蜜蜂飞来飞去,写作了忙碌。蜜蜂一边飞一边发出嗡嗡的声音,这是很正常的事,而作者却把它们写成是在吵闹,这更加突出作者之文采。只要你一闭眼,眼前就会出现书中所写的这一幕。

《野草》读后感 篇5

白居易有诗曰:“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我想这或许就是鲁迅给他的散文集取名为《野草》的原因吧。像野草一样即使被焚烧、被割刈、被践踏,但深扎土地的根是不会死的,第二年的春天他照样吐出新绿,这就是野草的生命力,也是鲁迅的生命力。当然这并不是毫无根据的推测,在《野草》的题辞里鲁迅先生写到:“野草,根本不深,花叶不美,然而吸取露,吸取水,吸取陈死人的血和肉,各各夺取它的生存。”读《野草》的时候,我似乎看到了一个在绝望边缘挣扎的人,在无边无际的绝望中1又看到了微弱渺茫的希望;我想到一个词“绝处逢生”。

“过去的生命已经死亡。我对这死亡有皆大欢喜,因为我借此知道它曾经存活。死亡的生命已经腐朽,我对这腐朽有皆大欢喜,因此我借此知道它还非空虚。”我觉得这句话里包含了希望,绝望之中渺茫的希望。在《影的告别》里,那个决意与人告别的影,因为他不愿生活在黑暗里“然而黑暗又会吞并我,然而光明又会使我消失。然而我不愿意彷徨于明暗之间,我不如在黑暗里沉默。”这是一种自我毁灭,宁愿在黑暗中沉默,在黑暗中离开,也不要彷徨。这是影在绝望中寻求自灭以求那渺茫的希望,与其在黑暗与光明之间徘徊还不如选择毁灭以此得以解脱。《希望》中也有一句“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绝望与希望是相同的,这也说明在鲁迅先生眼里,绝望与希望他们并不是完全对立的,起码在《野草》里不是的。因为现实的希望已经不可能了,但是不甘心,因为不甘心就此认命,宁愿选择毁灭也不要委曲求全,也许在绝望中还有生的希望。“我只得由我来肉搏这空虚中的暗夜了,纵使寻不到身外的青春,也总得自己来一掷我身中的迟暮。”即使暗夜、即使苍老,也要肉搏绝望,用迟暮孤身奋斗,在绝望中活得重生。《野草》里几乎每一篇都透露着绝处逢生的悲壮。

我始终觉得作家的作品里或多或少都带有自身的感情,或身份、或性格、或背景……鲁迅先生也是这样的,不管他的小说还是散文都不是以一个观看者的身份来定位的,起码不会全是,每一篇文章都有他的影子或者脊梁在里边。鲁迅一生的经历很曲折,自己人生的曲折、迷茫、绝望在《野草》中淋漓尽致的展现了。并且《野草》的写作背景也是鲁迅在他的人生低潮期,可以说《野草》里的迷茫、困惑也是鲁迅自己的困惑,但在他的意识里,骨子里战士、斗士那般不服气的精神,《野草》里的绝望与希望,正好是鲁迅战士精神的体现,宁愿自我毁灭、宁愿委曲求全,在绝境之中寻求生存。在《野草》里的绝望与希望,它们不是完全对立的关系而是一种依存关系,绝望中孕育希望,希望中隐藏着绝望。

《野草》读后感 篇6

我最近看了《野草》。《野草》是篇感人至深的文章。他借种子的力来说明:生命力是不可抗拒的!借此来启发和鼓舞当时的人们去抗战。学了这篇文章后,我也受到了巨大的鼓舞。

一颗任人践踏的小草,一棵无人在意的小草,一棵平凡普通的小草,它以顽强的生命力,顽强地钻出地面。表现了一种伟大的精神:不畏艰难、挑战磨难、永远乐观!这多么象一代代伟人的精神啊!他们总是在面对一次又一次的困难面前永不低头,永不言败,永不屈服!我们也要向他们学习!

而那些温室里的花朵呢?它虽然比野草外表更美丽,但一遇到困难就退缩。这就好比生活中的一些“二流子”平时看上去挺威风,可一遇到困难就“急流勇退”,简直就是“纸老虎”!而这种人也是我们社会上所唾弃的!

学了这篇课文,我的感触颇大:这种不屈不挠、永不言败、永远乐观的野草精神定会世代流传!

《野草》读后感 篇7

鲁迅的《野草》是独语式抒情散文,它是以丰富的、深刻的、幽深的、神秘的意象,把鲁迅生命哲学的体验传达出来了,这种诗性的想象与升华,深化了我国的现代散文诗的艺术和思想意境。所以说,现代有知识的人应该去读一读鲁迅的《野草》,而对我们现在的年轻人来讲是学习进步的最好读物,同时也提高了自己的思想觉悟。我从文中节选了《死火》“我梦见自己在冰山间奔驰,这是高大的冰山,上接冰天,天上冻云弥漫,片片如鱼鳞模样。山麓有冰树林,枝叶都如松杉。一切冰冷,一切青白,但我忽然坠在冰谷中。上下四旁无不冰冷,青白。而一切青白冰上,却有红影无数,纠结如珊瑚网。我俯看脚下,有火焰在。这是死火。

有炎炎的形,但毫不摇动,全体冰结,象珊瑚枝;尖端还有凝固的黑烟,疑这才从火宅中出,所以枯焦。这样,映在冰的四壁,而且互相反映,化成无量数影,使这冰谷,成红珊瑚色。”《死火》它很美,跟写一个故事不一样,讲了一种内心情绪、内心的哲学思考,讲了被冻灭的热情,一种想象,那个时代人的精神,革命者的战斗情绪,一代人追求者的灵魂。他冻死了,还要把他救出来,自己想用生命把他救出来,最后死火一跃而起把他救了,他却死了,而死火也同归于尽。你想走进鲁迅的心灵世界吗?你想走进鲁迅的深层世界吗?多读几遍鲁迅的《野草》,更能了解鲁迅的精神世界最深的东西,因为它是一个窗口,是看鲁迅灵魂的篇章。

《野草》读后感 篇8

人的生命,如蜉蝣般短暂,芦苇般脆弱,与浩大的世界比,人只是一粒微小的尘埃而已。人世的辛酸,国家的不幸,终归只是一个梦,而在那战火连年的时代,人们总习惯在梦中生活。

鲁迅先生审视了生命的本体,并且无情的剖析,最终看到了生命本质的阴郁而冰冷的面目。《野草》中处处弥漫着神秘的情趣,鬼怪的气氛,整个儿好似一个变形梦魇的世界。欢乐,恐怖,青春,死亡 ……一切都使人透不过气.那阴阳两极的沟通,人鬼之间的交流,让我们听出了生命的悲歌,对于常人来说,这就像是在伤口上撒盐,以忍受!

鲁迅先生是那旧时代的先行者。他孤高,他苦闷,他时时忍受着折磨,死亡意志的咬噬, 他目睹 着人变兽,兽变人的残酷现实.他是用带血的头颅,一次次去撞击那地狱之门,最终让那生命之树绽放出美丽的花朵。

我们是明日,虽然我们现在安逸,但须知居安思危。我要以那苦难的时代为戒,为鉴,要如地狱中运行的火,一俟溢出必会复苏,燃烧,成为通红的彗星 ,成为炎炎升腾的火柱,从而夷尽一切黑暗,让世界变得通明透彻。

鲁迅在《野草》中说过:“白描却没有秘诀,如果要说有,也不过是和障眼法一般;有真意,去粉饰,少做作,勿卖弄而已。”鲁迅先生说的白描,简单质朴而又轻捷传神,只需稍笔带勾,便会显得生动形象。

如今,这却与当今文学相反,乍一看,整篇文章看起来色彩艳丽,再一看,满眼都是新鲜词,细一嚼,却没有深层次的内涵。这些最终都不会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历史将它们淹没了。其实,只有简单自然的才会有最长久的生命力。这就好比人生,白描才是人生的真谛!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鲁迅一生的真实写照,面对黑暗,有的人选择了沉默,只有他,对!只有他,选择了剑眉一挺,一直战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在《野草》中有这样一段话:“为我自己,为友与仇,人与兽,爱者与不爱者,我希望这野草的死亡与腐朽,火速到来。要不然,我先就未曾生存,这实在比死亡与腐朽更其不幸。”

这段话让我感受到鲁迅对摧毁一切腐朽势力的热情和激情,他的作品无时不在提醒自己要从旧社会跨入新时代,审视和反思自己所面对的实际生存状态与社会文化思想,并找出路。

读书就如读人生,看完《野草》让我知道,做一个简单的真实的自己,珍惜现在的生活,努力改变自己的陋习很重要。

《野草》读后感 篇9

你能举起大自己三倍的石头吗?我想,大多数人都会觉得这是一件难以办到的事情。如果我告诉你野草可以做到,你一定不会相信。再没有看《野草》这篇散文之前,我也不知道区区野草这等弱不禁风的生物竟有如此过人的力量。看完之后,我震惊了:野草的力量之大,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

当然,我这么空说野草的“神力”,总会让人半信半疑。下面就让我带你去见证奇迹吧!

《野草》中有这样一个神奇的故事:人的头盖骨十分的致密与牢固,几位科学家为了研究,想分开一块完整的头盖骨。他们尽一切方法但是无济于事。后来,有人把小草种进头盖骨,然后奇迹发生了,小草居然“破骨而出”,头盖骨被一分为二。在场所有人,包括“场外”的我,都为小草惊人的力量震惊了!用现在网络的话说,这“逆天”啊!没错,就是“逆天”,再弱小的生物,只要心底藏着那份坚强、坚韧的意志,都会拥有可以“逆天”的神力。

人们只看到了野草之小,却没看到野草所蕴藏的强大力量。唐代诗人白居易的《赋得古原草送别》中有一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意思是野火不能烧尽野草,春天一到野草又长出来了,它同样写出了野草富有顽强的生命力。

野草从生命开始的一瞬间就带着一股斗志,无论这粒种子落在瓦砾中还是角落里,它都不会悲观和叹气,因为任何困难和阻力都无法阻碍它的生长,只会让它在磨练中变得更加坚韧、挺拔。也只有这种草,才可以不屑那些温暖的玻璃棚中养育着的盆花。

每个人都会在成长中遇到各种困难,但是,只要你有乐观的心态,积极的进取心,顽强的毅力和吃苦精神,你就会拥有野草般的神奇力量,战胜困难,与成功相遇。

我不做温室的花朵,悠然自得的从土里冒出来,不经过磨练,不经过考验。

我要做有力量的野草,能屈能伸的野草,坚强的野草……

《牛虻》读后感1000字5篇


读书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中一部分,在阅读作品这本书的过程当中,很多读者都有着自己的想法。通过自己对于阅读作品后的感觉,我们可以撰写一篇读后感,怎么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呢?为满足你的需求,读后感大全特地编辑了“《牛虻》读后感”,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牛虻》读后感 篇1

当时,他才17岁。有谁能知道,那样的云淡风轻,稚气未脱的外表下,是一颗绝望的!

掩卷之余,我想正是因为我们有着更大的悲伤,所以对这个世界忍让和不屈服,人们把这称之为坚强。这一连串的打击,造就了后来更加坚韧的牛虻。

接下来就是亚瑟开始了南美洲的地狱般的苦难的生活,他曾在利马被喝醉酒的拉斯加打得几乎送命,并从此留下了残疾。他曾在南美流浪时做过搬工,补过锁,打扫过猪圈,甚至在马戏团做过畸形小丑,所有属于他的骄傲,他的尊严否在脚下被践踏。这是永久的不可磨灭的心灵创伤。但是坚强的亚瑟凭着顽强的毅力,战胜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顽强的活下来。历艰多难,回到了让他失去一切濒临绝望的土地,其中也掺杂仇恨和报复吧!

命运拿起红苹果,放在嘴巴咬一口,咬出了一个缺口这是他所受到的欺骗和误解;再吃一口,多了一个缺口这是他在皮鞭和暴力下所受的痛苦;最后一大口,缺口并从此无限期地蔓延这是他的恨和报复。终于,苹果被缺口填满了,牛虻其他的情感宣泄出口被掩埋了,革命成了唯一的道路。但这在这条路上,他的革命仿佛是伤害的影子,两者联系得如此紧密,折磨和刺痛了多少个千千万万的人。成长中的疼痛,和一个蜕变的灵魂,蜕变是有代价的,这就是挣扎,恐惧和锥心之痛。这场革命的本相是残酷的诗,是一丛华丽的恶之花!

伏尼契夫人那忧伤和浪漫的结局震撼着我的心,让我感受到牛虻的那种爱的痛恨,这种痛恨是因为曾经挚爱,并且现在同样热爱。这种痛恨,比爱更疼,比爱更暖。如果我也站在那个时代,我会对牛虻说:你的命运尤为令人沮丧,于是,你施展恶魔的戏谑和伎俩,披上魔鬼的衣裳,但一切都枉费心机!你的眼神,依旧露出神圣之光!尼采!我们都要淡淡的浅唱,我的青春也不是没伤痕,是明白爱是信仰的延伸。

《牛虻》读后感 篇2

最近可能是喝水比较多?泪腺如此活跃。终于读完《牛虻》,已经是不知道第几次克制不住心里的悲伤,泪流满面……人在成熟之后,阅历渐丰,似乎更容易被文字打动,因为它们总是唤起内心沉睡的感情,让人感同身受……

牛虻最终死了,这一本小说如此精彩,是否可以等同于他的生命很精彩?他是不幸的——他挚爱的神父竟然是他的生父,而且利用他的忏悔出卖了他的同志,他同时失却信仰和爱情,流落南非,遭受各种非人的待遇,留下一身的伤痕累累,生不如死……他又是幸运的——他幼时就爱上并且爱了一生的琼玛也同样爱着他,他为他狂热的事业献出的鲜血,定会激起同志们以及世人们看清眼前的世界,奋起推翻不公平的一切!他的牺牲,是重于泰山的。

我先来说说革命吧!这应该是我理解的最不好的一个主题,我一直在这种宏大的主题上比较迟钝。正如十三年后牛虻作为“里瓦雷兹”再次出现之前那个会议上的讨论,反对政府是是用温和的求情还是激烈的对抗,是勉强地相信眼前的“虚情假意”还是大胆放手去改变,是大家争论的焦点。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类似的问题。比如教学,是坚持传统教学方式还是采取大胆革新?比如生活,如果你不满于现在的生活状态,你有没有勇气大胆推翻一切,重新来过?我们总是习惯于旧有的生活方式,即使有种种不满,但是温水煮青蛙,也慢慢习惯了。虽然我们预想的新生活很美好,但是打破!打破一个旧事物,需要太大的勇气!需要面临太多的困难!大多数人都没有勇气去尝试。我们都安静地生活着,生活着……不敢打破旧有的和平。在这一点上,我们都无法和牛虻相提并论,都没有像他那样“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决心,他坚持革命,不惧艰险,也坚持生活的信念,他在临死的时候坚持蒙泰尼里如果不认他这个儿子,不和他一起走,宁愿去死。人生,少一点苟且,便可以多一点纯粹的精彩。革命,以及类似的变革,过程很艰辛,但是如果可以赢得憧憬的一切,便是值得的。

接下来我来说说爱情。亚瑟和琼玛的爱情,或者说牛虻和琼玛的爱情,不论他是漂亮英俊的亚瑟,还是瘸腿古怪的牛虻,琼玛都可以透过他的外表爱上他的灵魂。当亚瑟临终前写给琼玛的那段话,深深地打动了我……他说:“当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你还记得那天我亲吻你的手吗?当时你可怜兮兮地求我‘再也不要这样做’。”当重生的亚瑟——牛虻生病之后,琼玛照顾他时,他讲述了他在十三年中所经历的种种非人的待遇和常人无法忍受的痛苦,然后琼玛也讲了她的痛苦——她曾经误会亚瑟,并打了亚瑟一记耳光,亚瑟随后留下自杀的假象消失了——她告诉他亚瑟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人——她并不知道眼前的牛虻就是她的亚瑟——“他低下了头,动作诡秘而又突然,吻了一下她的手。”……不论是亚瑟,还是牛虻,都已经离开了人世,琼玛责怪自己竟然没有注意到——经过这么多年,他竟像学童一样失态……然而,她早已经感受到他是他,他们之间总是那样默契,不用太多的语言。虽然她曾是波拉夫人,虽然他们短暂的人生基本都在分离,但是,他们的灵魂始终相爱相依,这便是一生一世。

最后我来说说亲情,说说蒙泰尼里和亚瑟的父子之情。蒙泰尼里无疑是爱亚瑟的,他是他在这世间秘密存在的儿子,是他心头始终无法割舍的牵挂。他希望他活着,他不希望亚瑟为了所谓的革命失去生命。在亚瑟死后,他突然疯癫,他在迎圣体节上那一番疯话句句泣血,他的儿子在他心目中多么重要,恐怕他自己也未曾看清过。亚瑟也爱他的父亲,尽管他说他是他的敌人,他对他恨之入骨,他也同样爱他,眼神动作总是出卖他的真情。但是,他们之间不同的信仰让他们不能相拥,不能握手言和。最终,蒙泰尼里签了枪决亚瑟的同意书,亚瑟死了,他也疯了,死了。他们用另一种方式陪伴了彼此。突然想到,不能实现精神的共同成长,连父子都不能延续下去……精神这种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却着实存在,掌控生活……

这本书文字描述比画面还要逼真,一切场景如同身临其境,主人公的爱和痛让人感同身受,值得一读。亲自拜读之后,你才更会知道,我的这点浅见多么浅……

《牛虻》读后感 篇3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是富豪之子,但实则是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渊博学识蒙太尼里神甫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他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亲的欺骗,心爱之人的误解时,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坦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该怎样活着。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

牛虻是个强者,他意志坚强、机智勇敢,是真正的强者!

《牛虻》读后感 篇4

在读过的小说中,伏尼契的《牛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让我感觉到震撼……

亚瑟,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书中又写道:

‘费利斯。列瓦雷兹,绰号牛虻。

年龄:大约三十岁;

籍贯:不详,大概系南美人;

职业;新闻记者;

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鼻子,嘴巴,下——'

对了,这儿:‘特征:右脚跛;左臂弯曲;左手少了两指;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口吃。下面还有一句附言:‘精于枪法,捕时要加以注意。'

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这或许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

这许多的冲突中每个都耐人寻味,每个都动人心旋,每一个冲突都把牛虻带向悲剧。可我无暇仔细体味这些冲突,因为我在被他的那种精神感动着、震撼着……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本书的精华所在,文章的点睛之笔,也是牛虻和琼玛小时侯一起学的一首小诗,是文章的结晶。

的确,牛虻精神是永不泯灭的。在宇宙的每个角落都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的象征。

无论在牛虻那个战乱的年代,还是如今这和平的时代,牛虻的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面对敌人视死如归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

"我知道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就会怀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这是封面上的一段话。足见牛虻的伟大。他用一生的时间和恶势力作斗争,把自己的青春和热情毫不吝啬地献给了意大利。献给了他深爱的与之无关的人民。而面对死刑表现得从容不迫甚至让执行枪决的军官士兵都不寒而栗。面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牛虻,他们显得多么狼狈不堪!就连枪决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着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后竟有个士兵甚至没有开枪。牛虻就是有这个力量,能让他的敌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会感受到他灵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这样一个好人还是被乱枪射死了,可就连最后一刻,他都不忘和敌人斗争,最后一刻他也是胜利的。他的敌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的双重伤害下、其内心承受着非人的炼狱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地狱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现在意大利的他已经成熟了,已经是老练的“牛虻”,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转眼看看现在的我们,80后的我们,被人们喻为“草莓族”的我们,莫说是受到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的双重打击我们有没有勇气重新站起来,就是遇到挫折也会让许多人放弃前进去选择逃避!这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们缺少的或许就是一种牛虻精神——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战胜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许这时的我们真的应该学一下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把牛虻精神拿来,将它溶于自己的思想中,为自己所用,改变80后“草莓族”的现状,将自己变为不仅外表光鲜亮丽,内心也坚强无比的“转基因草莓”吧!

《牛虻》读后感 篇5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

《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

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

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从此,牛虻开始恨蒙太尼里,“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该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责任。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读后感《读后感牛虻900字9篇》一文希望您能收藏!“好读后”是专门为给您提供读后感文章而创建的网站。同时,hdh765.com还为您精选准备了读后感牛虻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