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深深的着迷于沈石溪的动物丛书,尤其是《梅里山鹰》这本书,让我有种百看不厌的感觉。
在日曲卡雪山一带,有一只美丽的梅里山鹰,它的名字叫金蔷薇。它的巢建在一棵长在石崖边的一颗苍劲葱郁的金钱松上,巢里有鹰哥哥金追和鹰弟弟蓝灿。梅里山鹰是滇北高原稀有鹰种,从远古时代起,就形成了汰劣留良的竞争机制,两只雏鹰只有一只可以活。受遗传密码的驱使,金追和蓝灿之间经常爆发生死对决,以便独霸父母的宠爱和食物。金蔷薇为了纪念牺牲的丈夫蓝嘴钩,下定决心改变梅里山鹰的这种特有的行为准则,把两只雏鹰一起抚养长大。但两只雏鹰兄弟总是不断地打架、争吵、你死我活的窝里斗,为了让两兄弟和睦、和平共处,金蔷薇费尽苦心想了很多办法,努力培养兄弟俩的团结、友爱、互助的精神。最终两只雏鹰一起长大了,他们学会了互相关爱、互相配合,并一起成功捕捉到了一条蜕了五次皮的蝮蛇。
金蔷薇是一个非常伟大的母亲,普通的母鹰一茬只抚养一只雏鹰,金蔷薇却同时抚养两只雏鹰,付出了双倍的心血。一只单身母鹰,要想养活两只雏鹰谈何容易,为了能让两只雏鹰填饱肚子,从天边出现第一缕晨曦就开始奔波忙碌,直到暮霭笼罩山谷,才停止觅食,累得身体几乎要散架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它就瘦了整整一圈,本来两只翅膀紧凑地覆盖在身上就像穿了件大小合适的衣裳,现在两只翅膀松弛地罩在身上,就像穿了件肥大不合体的衣服。这不禁让我想起了我的妈妈,妈妈每天一早起床为我做早餐,送我上学,辛苦了一天,匆忙赶着接我放学回家,每天晚上总是忙到很晚睡觉,周末总是加班或者陪我上课外课,总是没有休息,为我和我们这个家庭操碎了心。
金蔷薇对孩子充满了爱,但它的爱又不是一味的溺爱,为了培养两兄弟的情谊,让两兄弟在雷霆万钧的暴风雨中进行训练。狂风在呼啸,鹰巢似乎快散架奔溃了,两只雏鹰撞来跌去,随时都有被抛出巢的危险。金蔷薇紧张到了极点,也矛盾到了极点,只要它飞回巢,就能帮助两兄弟安然度过危险,但它要培养两兄弟情谊的梦想恐怕是永久破灭了,所以它只能痛心的听之任之,当危险过去,金蔷薇真比逮到一只黄麂还高兴。这不禁又让我想起妈妈平时对我的教育,有时妈妈也会对我很严,做得不好的还会对我进行处罚,有次英语犯老错误,妈妈居然罚我抄50遍,我心里感到非常的委屈。现在看看金蔷薇对孩子的教育,再看看自己还算不错的英语成绩,还是对妈妈充满感激的。
《梅里山鹰》这本书不禁让我学到了很多动物知识,也让我更加理解,更加爱我的妈妈了!
读书愈多,精神就愈健壮而勇敢。所以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这样才能提升事思想训练,丰富自身知识。由于人们对事物都有不同的看法,所以每个人看完书籍后都会有不同的感受,这时候,我们不妨坐下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那么,在你看完那些书籍后有没有收获一些人生哲理?下面由小编帮大家编辑的《读后感梅香600字合集》,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小香咕和飞来的悲伤梅》。
这本书首要讲了:小香咕在外婆家同表姐表妹小猫小狗一起日子以及后来与小毛充(一个爱哭的男孩)游玩所发作的一些工作。读完这本书,觉得小香咕很开畅,父母不在身边,没人保护她、和表姐表妹住在一起,间或会生一些对立,但小香咕都能用一颗宽恕的心去看待,化解陈见,我们在一起共处很友善,一直充溢欢乐和笑语,从中我学到了,为人处世要学会宽恕,学会用赏识的目光看周围的工作,这样你就可以取得友谊、高兴!那么这个国际必定会是一个充溢阳光!
小香咕很喜欢动物,每次吃东西都要给小猫小狗分一点,我真希望那些不爱护动物的人好好向小香咕学习学习。动物也是地球上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假如没有鱼类,那现在帆海必定还很困难,假如没有鸟,那么飞机也必定不能学会飞,总归:没有动物、生态就不会平衡,人类就会越来越孤立,为了人类自己,我们从速爱护动物吧!
向小香咕学习,做一个热爱日子、高兴的、爱惜生命,人见人爱的“小香咕”。
《梅香》,一听这个题目就觉得很特别,让读者留下深刻印象,当然,这篇寓言也让我有所感悟。
讲述的是一个有钱的富人在窗口上外赏梅花,那是一个寒冷的冬日,下着雪,正是开得最美丽的时候,他颇为自己的花园能开放出如此美丽的梅花感到无比的快慰。突然有人敲门,是个衣衫褴褛的乞丐,他在花园里过了一夜,冻得直抖,他想让富人行行好,给他吃点饭,富人给他端一盘热腾腾的饭,他布施给乞丐时,乞丐说:“先生,您家里的梅花,真是非常芳香啊!”说完,转身走了出去。富人震惊,乞丐也会赏花?而且他养了几十年梅花都从未闻到梅花香,因此他悄悄地闻了闻梅花那澄澈的芳香,他眼睛感动的湿润。
乞丐的话也是在暗夸富人那种美好的心灵。一个人的品质其实与梅花相似,是无形的,是一种气息,我们如果光是欣赏花的外形,就很难知道梅花有极淡的清香;如果不细心体会,也难以品味到一个人隐藏在外表之内的人格香气,能闻梅香的乞丐也是富有的人。
一个有钱的富人,正在家院的花园时赏梅花。
那是冬日寒冷的清晨,艳红的梅花正以最美丽的姿容吐露,富人颇为自己的花园里能开出这样美丽的梅花,感到无比的快慰。
突然,门外传来敲门的声音,富人去开了门,发现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在寒风里冻得直打抖,那乞丐已在这开满梅花的园外冻了一夜,他说:"先生,行行好,可不可以给我一点东西吃?"
富人请乞丐在园门口稍稍等候,转身进入厨房,端来一碗热气腾腾的饭菜,他布施给乞丐的时候,乞丐忽然说:"先生,您家的梅花,真是非常芳香呀!"说完了,转身走了出去。
富人呆立在那里,感到非常震惊,他震惊的是,穷人也会赏梅花吗?这是他自己从来不知道的。另一个震惊的是,花园里种了几十年的梅花,为什么自己从来没有闻过梅花的芳香呢?
于是,他小心翼翼的,以一种庄严的心情,深怕惊动了梅花似地悄悄走近梅花,他终于闻到了梅花那储蓄的、清澈的、澄明无比的芬芳,然后他濡湿了眼睛,流下了感动的泪水,为了自己第一次闻到了梅花的芳香。
是的,乞丐也能赏梅花,乞丐也能闻到梅花的香气,有的乞丐甚至在极饥饿的情况下,还能闻到梅花清明的气息。
可见得,好的物质条件不一定能使人成为有口味的人,而坏的物质条件也不会遮蔽人精神的清明,一个人没有钱是值得同情的,一个人一生都不知道梅花的香气一样值得悲悯。
一个人的品质其实与梅花相似,是无形的,是一种气息,我们如果光是赏花的外形,就很难品味到一个人隐在外表内部人格的香气。
最可叹的是,很少有人能回以自我,品赏自己心灵的梅香,大部分人空过了一生,也没体会到隐藏在心灵内部极幽微,但极清澈的自性芳香。
能闻到梅香的乞丐也是富有的人。
现在,让我们一起以一种庄严的心情,走到心灵的花园,放下一切的缠缚,狂心都歇,观闻从我们自性中流露的梅香吧!
这个星期我们学习了本期的最后一个单元岁寒三友中的《梅香正浓》,令我印象深刻,感触颇深。
书中主要是写民族英雄史可法在国亡城破的危难时刻,面对高官厚禄丝毫不心动,反而大骂敌人而气绝身亡,他的英雄气概令人十分崇敬。现在的我们在面对各种欲望时,是否该想想史可法?在扬州陷落时,史可法要拔刀自刎的这种举动是否引人深思?在日夜忧虑国家命运,民族危亡时,那些圣上身边所谓的贤臣又在哪?想到史可法掷地有声说的那句吾誓殉城,那是何等的铿锵。我不禁泪流满面,心想:老天太不公平!为何这样忠诚,英勇,耿直廉洁的人会那么早死呢?在扬州史可法的墓前有着这样一副七言楹联数点梅花亡国泪,二分明月故臣心是多么的贴切,道尽了这位民族英雄的一生,虽然短暂,却让世人景仰。正如文中所说,史可法就是那类有邦国而无自身,体恤民苦,壮怀激烈,视死如归的人。我和作者一样,永远崇敬那些留下梅香的英雄们。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之中,让人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我们也可以让一篇读后感体现我们的所感所想,关于作品的读后感,该如何去写作呢?感谢查阅读后感大全编辑为你推荐读后感梅香,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梅香》,一听这个题目就觉得很特别,让读者留下深刻印象,当然,这篇寓言也让我有所感悟。
讲述的是一个有钱的富人在窗口上外赏梅花,那是一个寒冷的冬日,下着雪,正是开得最美丽的时候,他颇为自己的花园能开放出如此美丽的梅花感到无比的快慰。突然有人敲门,是个衣衫褴褛的乞丐,他在花园里过了一夜,冻得直抖,他想让富人行行好,给他吃点饭,富人给他端一盘热腾腾的饭,他布施给乞丐时,乞丐说:“先生,您家里的梅花,真是非常芳香啊!”说完,转身走了出去。富人震惊,乞丐也会赏花?而且他养了几十年梅花都从未闻到梅花香,因此他悄悄地闻了闻梅花那澄澈的芳香,他眼睛感动的湿润。
乞丐的话也是在暗夸富人那种美好的心灵。一个人的品质其实与梅花相似,是无形的,是一种气息,我们如果光是欣赏花的外形,就很难知道梅花有极淡的清香;如果不细心体会,也难以品味到一个人隐藏在外表之内的人格香气,能闻梅香的乞丐也是富有的人。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小香咕和飞来的悲伤梅》。
这本书首要讲了:小香咕在外婆家同表姐表妹小猫小狗一起日子以及后来与小毛充(一个爱哭的男孩)游玩所发作的一些工作。读完这本书,觉得小香咕很开畅,父母不在身边,没人保护她、和表姐表妹住在一起,间或会生一些对立,但小香咕都能用一颗宽恕的心去看待,化解陈见,我们在一起共处很友善,一直充溢欢乐和笑语,从中我学到了,为人处世要学会宽恕,学会用赏识的目光看周围的工作,这样你就可以取得友谊、高兴!那么这个国际必定会是一个充溢阳光!
小香咕很喜欢动物,每次吃东西都要给小猫小狗分一点,我真希望那些不爱护动物的人好好向小香咕学习学习。动物也是地球上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假如没有鱼类,那现在帆海必定还很困难,假如没有鸟,那么飞机也必定不能学会飞,总归:没有动物、生态就不会平衡,人类就会越来越孤立,为了人类自己,我们从速爱护动物吧!
向小香咕学习,做一个热爱日子、高兴的、爱惜生命,人见人爱的“小香咕”。
这个星期我们学习了本期的最后一个单元岁寒三友中的《梅香正浓》,令我印象深刻,感触颇深。
书中主要是写民族英雄史可法在国亡城破的危难时刻,面对高-官厚禄丝毫不心动,反而大骂敌人而气绝身亡,他的英雄气概令人十分崇敬。现在的我们在面对各种欲望时,是否该想想史可法?在扬州陷落时,史可法要拔刀自刎的这种举动是否引人深思?在日夜忧虑国家命运,民族危亡时,那些圣上身边所谓的贤臣又在哪?想到史可法掷地有声说的那句吾誓殉城,那是何等的铿锵。我不禁泪流满面,心想:老天太不公平!为何这样忠诚,英勇,耿直廉洁的人会那么早死呢?在扬州史可法的墓前有着这样一副七言楹联数点梅花亡国泪,二分明月故臣心是多么的贴切,道尽了这位民族英雄的一生,虽然短暂,却让世人景仰。正如文中所说,史可法就是那类有邦国而无自身,体恤民苦,壮怀激烈,视死如归的人。我和作者一样,永远崇敬那些留下梅香的英雄们
今天语文课上,我们学习了《梅香正浓》这篇文章。借梅喻人,以梅花的品质描写了一位有邦国而无自身的人--史可法。
是我深受感动的是史可法做人的那种坚贞,那种贞洁,敬畏史笔,体恤民苦,壮怀激烈,视死如归每一个字眼都能体现出史可法的品格。我们不难发现,梅花,在最寒冷的冬季,在别的鲜花正在凋谢时,她,正在舒展枝叶,正在怒放着。史可法?梅花?两者之间好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又好像毫不相干。梅花的坚毅,她的贞洁,不正是史可法的品质吗?清兵入关,多么令人着急的事,史可法竟然出乎我们意料的平静,又一次让我们肃然起敬。
史可法有着与梅花相同的品质,大家想着史可法,就好似看到了梅花
我昨天夜里看了梅香正浓这篇文章后深有感触。
作者在一个偶然的机会登上梅花岭,想起史可法将军为救国于危忘之时舍生取义,以身殉国的故事,感概民族英雄与民族败类
每年当我们民族处于危忘之秋,旦夕之时,一些有志之士为挽救国舍生忘死,甘愿抛头颅洒热血,他们虽然在救国途中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但他们却永远名垂青史,流芳百世。
但在有志之士精忠报国之时,还会出现另一种人,他们寡廉鲜耻,甘愿做侵略者的狗腿子,助纠为虐,残害同胞,卖身求荣。虽然他们在侵略者的脚下能威风十足,苟活几日,但他们永远都只能在人民的唾骂及正义者的批判上活着,他们遗臭万年。
梅花不在此时开,但一股香气仍飘荡在人间,啊!原来梅香正是千万个有志之士的品质呀!
我以后也要像梅花一样,品在梅花香在骨,为祖国描绘更加美好的蓝图。
最近,我读了一篇文章——《梅香》。这篇寓意深远的文章主要讲诉了一位富人在赏梅华时,遇到一个乞丐前来乞讨。正当那富人布施给乞丐时,乞丐突然说:“先生,您家里的梅花,真是非常芳香呀!”富人震惊了。他震惊于乞丐也能欣赏梅花,更震惊于自己竟然没有闻到过梅花的清香。
梅花的芳芳,清朗、澄澈,但是含蓄。我们如果光是欣赏花的外形,就很难知道梅花有极淡的清香。同样,我们如果不深入、不细心体会,也不会“闻”到一个人外表之下的修养、气质的“香气”。
在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的例子。就拿本文的作者、着名作家林清玄来说吧,有一回,他去演讲。当矮小、还有些谢顶的林清玄站在演讲台前时,台下顿时“嘘”声一片、议论纷纷。更有一位女士失望地说:“林清玄怎么长这样啊!”林清玄听了,微笑着说:“一个很早开始写作,如今已从事了几十年写作的人,就像我这样!”台下顿时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再说说我身边的人吧,我爸爸,又矮又瘦,还如同林清玄一样,有些谢顶,并长着一双突出的“金鱼眼”。可是,其貌不扬的老爸,是营养师,做得一手好菜,还对历史、地理等方面的知识了解得很透彻,在这几个方面问他问题,他一般都会对答如流呢!
乞丐也能闻到梅花的芳香,外表不好看的人也往往会有一颗美好的心。让我们静下心来,品味每个人散发出的“香”……
这个星期我们学习了本期的最后一个单元岁寒三友中的《梅香正浓》,令我印象深刻,感触颇深。
书中主要是写民族英雄史可法在国亡城破的危难时刻,面对高官厚禄丝毫不心动,反而大骂敌人而气绝身亡,他的英雄气概令人十分崇敬。现在的我们在面对各种欲望时,是否该想想史可法?在扬州陷落时,史可法要拔刀自刎的这种举动是否引人深思?在日夜忧虑国家命运,民族危亡时,那些圣上身边所谓的贤臣又在哪?想到史可法掷地有声说的那句吾誓殉城,那是何等的铿锵。我不禁泪流满面,心想:老天太不公平!为何这样忠诚,英勇,耿直廉洁的人会那么早死呢?在扬州史可法的墓前有着这样一副七言楹联数点梅花亡国泪,二分明月故臣心是多么的贴切,道尽了这位民族英雄的一生,虽然短暂,却让世人景仰。正如文中所说,史可法就是那类有邦国而无自身,体恤民苦,壮怀激烈,视死如归的人。我和作者一样,永远崇敬那些留下梅香的英雄们。
一个有钱的富人,正在家院的花园时赏梅花。
那是冬日寒冷的清晨,艳红的梅花正以最美丽的姿容吐露,富人颇为自己的花园里能开出这样美丽的梅花,感到无比的快慰。
突然,门外传来敲门的声音,富人去开了门,发现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在寒风里冻得直打抖,那乞丐已在这开满梅花的园外冻了一夜,他说:"先生,行行好,可不可以给我一点东西吃?"
富人请乞丐在园门口稍稍等候,转身进入厨房,端来一碗热气腾腾的饭菜,他布施给乞丐的时候,乞丐忽然说:"先生,您家的梅花,真是非常芳香呀!"说完了,转身走了出去。
富人呆立在那里,感到非常震惊,他震惊的是,穷人也会赏梅花吗?这是他自己从来不知道的。另一个震惊的是,花园里种了几十年的梅花,为什么自己从来没有闻过梅花的芳香呢?
于是,他小心翼翼的,以一种庄严的心情,深怕惊动了梅花似地悄悄走近梅花,他终于闻到了梅花那储蓄的、清澈的、澄明无比的芬芳,然后他濡湿了眼睛,流下了感动的泪水,为了自己第一次闻到了梅花的芳香。
是的,乞丐也能赏梅花,乞丐也能闻到梅花的香气,有的乞丐甚至在极饥饿的情况下,还能闻到梅花清明的气息。
可见得,好的物质条件不一定能使人成为有口味的人,而坏的物质条件也不会遮蔽人精神的清明,一个人没有钱是值得同情的,一个人一生都不知道梅花的香气一样值得悲悯。
一个人的品质其实与梅花相似,是无形的,是一种气息,我们如果光是赏花的外形,就很难品味到一个人隐在外表内部人格的香气。
最可叹的是,很少有人能回以自我,品赏自己心灵的梅香,大部分人空过了一生,也没体会到隐藏在心灵内部极幽微,但极清澈的自性芳香。
能闻到梅香的乞丐也是富有的人。
现在,让我们一起以一种庄严的心情,走到心灵的花园,放下一切的缠缚,狂心都歇,观闻从我们自性中流露的梅香吧!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在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去阅读各种类型的书籍。在我们阅读完一部文学作品时,心中就会产生很多的想法。那么在读完一篇文章后,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怎样写读书笔记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在这里,你不妨读读《山行》读后感600字通用,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山行
寒日闭门向山郊
徒步拾趣行路遥
漫临禅堂巍巍塔
闲指槛外萧萧草
老翁把犁垄上耕
清风抚峦琴意饶
回首双影随山隐
月漫石径一叶飘
简约的文章我向来是很欣赏的。有着简约之美。恰如她的博客名字。简约文章的特点就是善于用兵。给人的感觉很多字都是精兵强将,以一当十。这首《山行》,也是相当耐品。从来没有以文章的形式点评过别人的文章,这首诗却让我按捺不住介绍的冲动。
下面是我对这首诗的理解。我这人看文做事向来喜欢按着自己的意思理解。因此机械学不好,因为常常理解偏了,拐入错道。还自以为是,自得其对。于文学跑偏倒有可能如小沈阳着苏格兰红方格裙子样,歪打正着。
寒日闭门向山郊 寒日点出了时间是料峭时节。地点是郊外的山。一个郊已经含了远。徒步拾趣行路遥,让人感受一路皆趣。漫临禅堂巍巍塔 漫字让人感到走了很长时间,又是以一当十。第四句,闲指槛外萧萧草一个闲字让人品味无尽闲情。和上面的漫字呼应,出奇效。巍巍塔对萧萧草读来感受对仗之美。第五句老翁把犁垄上耕,一个镜头开阔到无尽田野。让画面动起来。第六句清风抚峦琴意饶,抚字让人感到风之微微。琴意,绝来之笔。如果是琴声就了无意趣了。琴意在此是诗意,虚胜于实!亦让人想象,微微风在轻拨山之琴弦。第七句回首双影随山隐,作者忽然转换为山之角度看人。巍巍大山看到俩人消隐于山之拐角、峰回路转处。暗点出山境之清幽。如果是千军万马,山也就注意不到这俩人影了。有我看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也如是的效果。一个隐字点出回首之遥。妙!第八句月漫石径一叶飘。漫的漫字用得绝了。让人感到月光似水流过。一叶漂。点出环境的清幽,心情的闲适。不如斯,怎么能注意到一叶漂呢?一叶漂也让美诗成了动画。尤其又在结尾,言尽而味无穷。掩卷还有一叶在心中漂呀漂
上学期我们学过唐朝诗人杜牧写的《山行》诗,诗中写道:“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非常感人,特别是“霜叶红于二月花”这句,展示着枫叶色彩的红,这里的“红”,表达着对秋天景色的赞美。
有一次,我在长满很多枫树的林子里玩。看到许多枫叶纷纷从树上飘落下来,像是一个个调皮的孩子挣脱了妈妈的手,要到外面去玩似的。
我轻轻走到铺满枫叶的地方,从地上捡出了一片完整的枫叶,捧在手里仔细地观察:它的形状像一只张开的手,又像是红色金鱼的大尾巴。那细长的叶柄已不像在树上那样,现在变得更加柔软而且更长了;活生生的像只蝴蝶的触须,红色中透出一丝绿;半透明的叶脉从叶柄中伸展出去,好像在比一比谁伸展的更长;那红色的叶片和半透明的叶脉紧紧地依偎在一起,宛如一对永不分离的“好朋友”。那些飘落下来的枫叶,散落在还散发着阵阵泥土清香的树下和周边小径上,好不沁人心脾啊!
我喜欢枫叶,我更喜欢秋天。因为在我脑海里秋天除了是收获的季节,那红的'让人陶醉的枫叶更比春天的花朵还要艳丽。
今天,我要给大家分享《山行》这首诗,《山行》是杜牧在秋天登山时写的诗。
在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里,诗人坐着马车准备上山,从山下可以看到一条铺满石子的小路弯弯曲曲,伸向远方。路边开放着一簇簇各种颜色的小雏菊,小雏菊在凉风中轻轻起舞。有一条清澈的小河叮叮咚咚地唱着歌,欢快地流向山下。
向上看去,满山红叶,白云笼罩在山顶上,有几个散落的人家,房顶上有袅袅的炊烟缓缓升起。似乎可以听见小狗汪汪叫的声音,可以看见小鸡捉虫子的身影。
秋色太美了,诗人停下车来欣赏美丽秋色。夕阳西下,天边的云朵染成了橙色。一阵凉风吹过,秋叶飘飘洒洒的落下,有的落在了小河里,随波逐流;有的落在了路边,与花共舞;有的落在了风里,飘向远方。有一片秋叶旋转着落在了诗人的肩膀上,诗人拿起这片秋叶仔细的观察了起来,很久以后,诗人写出了最后一句,“霜叶红于二月花”,是指红红的秋叶比二月的花朵更加美丽。
《山行》这首诗让我看见了这样一个美丽的风景。
在一个深秋的傍晚,我乘着马车沿着弯弯曲曲山路去游玩。
行走在山中,我被眼前的情景紧紧吸引住,连忙叫马夫停下来,想好好地看看。远处,连绵起伏的山高耸入云,在夕阳的映照下,像穿山了一件红外套。一条弯弯曲曲的石头小路,像九天仙女甩下的银绸铺在山间,伸向远方。白云缭绕的山间忽隐忽现的几户人家,从屋顶冒出的袅袅炊烟,更像仙境一般。走在山中,漫山遍野的枫树火红火红的,红得那么鲜艳,红得那么热烈,红得那么迷人。比二月的花还要红,像被秋姑娘用红笔画过似的,一片枫叶落在水里,像一只只小船在游动,一片枫叶落在地上,像一只只蝴蝶在起舞。我捡一片枫叶,真的比二月鲜花还要红。这一切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的杰作。我如痴如醉地欣赏着眼前的景色,我陶醉了,感动了,美妙的诗句在我脑海中;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生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当我们反思作者写的作品的过程中,获得了一丝心得体会时,勤写读后感对于我们写作水平的提升非常重要。那么你有接触过优质的作品读后感模板吗?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书像是一把拥有魔力的钥匙,帮我们打开智慧的大门;书像是一只小船,带我们穿越知识的海洋;书像是一匹神奇的骏马带我们领略人世的真谛;书像是一位老师。引导你找到智慧的源泉。即使你一贫如洗,也没有任何栅栏能阻挡你在书的王国遨游的步履。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在这本书中包含了许多知识,包含了许多感情,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我时而因里面天马行空的想象而目眩神迷;时而被里面搞笑的情节逗得乐不可支;时而为里面主人公表现出来的智慧拍案叫绝;时而被里面的故事感动的热泪盈眶。
那本书就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主人公是杨哥和他口袋里的爸爸他们发生了无穷无尽的故事,每个故事都令我情感大发。其中我最喜爱的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童话大冒险。杨哥的爸爸研制出了一种名叫"故事穿梭机"的东西。可以让人钻进书本,与故事间的人见面和说话。因为杨哥多次与故事界的人交流,所以世界混乱。杨哥短短的几句话改变了人们的记忆。
虽然杨哥不过是好奇心过重,在故事界和现实来回穿梭,但是正因这几次的经历。引起了恶人地中海教授的猜疑,地中海教授盗取故事穿梭机,让《白雪公主》中恶毒的王后来统治世界。那王后虽恶毒,但她会魔法现代的人敌不过她。
但是杨哥的爸爸最终想到办法解决了这一难题。
我也想去童话世界游玩。看看他们的生活,如何?是不是像书上说的那样逍遥法外。没有任何烦恼,没有任何忧虑,不用考虑以后的工作。不用担忧,现在的学习。
自从读了这一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坚持不懈,最终可以挽回很多东西。而且正义最终一定能战胜邪恶。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书的名字让我产生了好奇。为什么爸爸会装在口袋里呢?难道爸爸是个小矮人?我带着种种疑问去书里寻找答案。
故事的主人公叫杨歌。他的爸爸原来也是个五大三粗的壮汉,因为他的爸爸每次做错一件事,他的妈妈就骂他一次,每骂一次,爸爸的身高就缩小一点,最后爸爸就变成了拇指小人,装在杨歌的口袋里监督他学习。
有一次,杨歌和拇指爸爸在他家的小阁楼里发现了一本古书。这本书竟然是齐天大圣当年留下来的,如果XX其中的口诀,可以让人学会七十二变,一开始他们的变身魔法总是弄巧成拙,比如把猫和猪变成了猫头猪和猪头猫,杨歌也变成了警察围捕的绿毛怪,还长出了一条长长的除不掉的猴尾巴。渐渐地,杨歌能够自由的运用口诀,像超人一样做了不少好事。不过,七十二变是把双刃剑,古书若落入坏人手里,灾难即将发生……
坏人统治了地球最大最先进的国家A国,他把A国总统变成乞丐,把自己变成A国总统。要求地球上所有的国家都成服与他。杨歌和他爸爸知道后运用七十二变救了A国,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
因为杨歌和他爸爸做了许多好事,他的爸爸最终又变成了五大三粗的壮汉。这本书我看的爱不释手从中学到了很多。多做好事,最终会有好报的。
看了很多推荐给小学生的读书目录,其中《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书印象很深刻,因为它引起了我的疑问:为什么要把爸爸装在口袋里?这是一位怎样的爸爸呢?很想抽时间读一读。
开学后,学生交上了各自的假期读书登记表,我发现班里的宇涵读的就是这本书。于是我找到宇涵接到了这本我充满疑惑的《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拿到书后,我发现这原来是一个系列的,这是有关“聪明饭”的。打开书之后,我大体看了看,原来爸爸变小了,装在了书中“我”的口袋里,这才有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样的书名。文中的爸爸虽然变小了,天天待在儿子的口袋里,虽然爱吹牛,但是爸爸有一个远大的志向—做一个伟大的发明家。在儿子杨歌的帮助下,爸爸借到了很多关于生物研究方面的书,日夜思索,不断钻研,慢慢的周围发生了一些奇怪的事情—老鼠咬死了猫,公鸡会下蛋,就连宠物猪都能写出非常出色的作文。对于杨歌听到的这些奇怪的事情感觉动物的主人在撒谎,于这一些,爸爸确实兴奋不已,后来才知道爸爸发明了一种聪明饭,这些动物是爸爸的试验品,没想到成功了。后来杨歌吃了聪明饭,变得异常聪明,古文过目不忘,很难的奥数题也能迎刃而解,连曲调复杂的钢琴曲都能演奏得很出色。杨歌的突然变化引起了学校,媒体,市长等人的关注。在金钱的诱惑下,爸爸都没有为之动容,他觉得得到别人的认可才是最重要的。最后,在市长的劝说下,爸爸无偿交出了配方,结果整个城市的人都变得很聪明,每个人的水平似乎又回到了原来那样,原来聪明的更加聪明,原来不聪明的相对于聪明人来说还是不聪明,人们的烦恼又随之而来。再加上人们不控制食用聪明饭的量导致很多人处于疯狂状态。在爸爸和杨歌的极力劝说下,市长才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严格禁止聪明饭的食用,可有些人已经被欲望所侵蚀,宁肯疯狂也要比别人聪明。
这应该算是想象力非常丰富的科幻书,但书中除了含有一定的趣味性以外还能让人有所感悟。文中的“我”一家虽然条件不好,但都没有被金钱诱惑,这是需要多么大的毅力。文中的爸爸虽然爱吹牛,但是还是很明事理的,不会被欲望俘获。另外我还看到很多人为了个人眼前的利益不计后果,只怪他们的贪欲太强大。这就要求我们不要被欲望迷了双眼,懂得知足常乐!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我看了书名觉得很奇怪,爸爸怎么能装在口袋里呢?我赶紧往下看。
这本书说的是一个叫杨歌的孩子,他有一个只有拇指大的爸爸,开始时他爸爸和平常人一样,因为他妈妈太凶,每天冲着他爸爸大喊大叫,爸爸就越缩越小了。这么小的爸爸在生活中发生了很多事。
里面有个情节让我非常感动,爸爸为了让生病的小女孩纤纤能看到一场马戏,他不怕摔伤,表演了一个个惊险的节目,让纤纤很开心。虽然爸爸累得一塌糊涂,但是他自己一点也不觉得。杨歌认为他是天下最伟大的爸爸,我也认为是的,他爸爸非常善良,非常勇敢。
书中还有一件事情,杨歌有一次考试得了一百分,其中有60分是爸爸帮他做的,这不是作弊吗?可是背书时爸爸并没有帮他,杨歌让老师训了一顿。我认为学习是自己的事情,不能总是依赖父母。这样是学不好的。
看了这本书,我感觉杨歌的爸爸又可爱又善良,他也教会我做事要不怕困难,坚持到底。
暑假里,我常常跑到书城里消磨时间。无意中就发现了这本题名有趣的书《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之植物也疯狂》。我拿起书找个少人的地方坐了下来翻起手中的书。这本书的故事情节,让我久久不舍得离开图书馆。直到真的很晚了,我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主人公杨歌的爸爸(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只要被杨歌妈妈骂一次便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呢便缩小成了十厘米左右的人儿。口袋里的爸爸喜欢花花草草,天天在家里研究这些花草。家里并不大,随处可见的却是盆栽。装在口袋了的爸爸发明了神奇药水,能研制出各种奇花异草。它们拥有非凡本领,不仅像《植物大战僵尸》游戏中的植物那样,能发射子弹攻击对手,还能抓小偷、惩治坏人、灭火救人、,甚至能欣赏音乐、弹钢琴、讲故事这些神奇植物帮助了杨歌解决了生活中的不少麻烦,但不小心被坏人“猴子”利用,给地球带来了一场灾难。植物们想起了人类总是随随便便地把它们踩在脚底下,恶意拔除它们。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植物们才想要报仇!我们真的对不起植物们呀!以后
我们是应该反省反省了。植物是人类的朋友,如果没有了植物,人类将无法生存。人类曾经乱砍滥伐,肆意的毁坏植物,消灭植物的物种。我们对不起植物们!这本书给我们敲起了警钟。我们应当保护植物、爱护植物。因为那就是保护和爱护我们自己!希望以后当人们碰到被石块或者钢筋压着的植物时,不管它是一朵花,还是一棵草,都会小心翼翼的把它抢救出来。相信读了这篇文章,人们会更将爱护植物的!它们为我们付出了这么多,我们又怎样能视它而不在呢?我们想想,植物们都为我们付出了多少?小草用自己坚强的精神鼓励着我们,让我们逐渐成长,变得更加坚强。如果我们继续乱砍滥伐的话,最后我们会得到报应的。没了树木,就再也没任何植物为我们挡风尘,净化空气了。如果没了植物,小鸟就再也没家了。最后连动物也灭绝了,人们没有食物,没动物的皮毛做衣服整个地球就会毁灭!
以前都是我们不好,只要我们还知道悔改,就不算晚。希望日后看了这篇文章的朋友们能多关心我们这个世界上常见却常被忽略的事物。好好爱护和珍惜这个美好的世界吧!不要再次让地球妈妈受到伤害了,我们要向保护我们的妈妈一样保护它,爱护它。
上一次,我看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之神仙爸爸》。杨歌有一个神仙爸爸,他不仅可以预测未来还能预测考试题的答案、股票的收入等等……
有一次,杨哥要数学考试,他爸爸就帮他预测了一下题目和答案,然后,杨歌又把答案背了下来。没想到,第二天考试居然全都答对了,就这样,杨歌考了一百分。啊,我是多么想要一个这么厉害的爸爸呀,如果这样的话,我就可以每门功课的每次考试都获得满分了。这本书里,不过我最喜欢这本书中的小故事就是《智斗半仙》这个故事很有趣。讲的是半仙是一个大骗子,他每次都这样吹嘘说自己有预测未来的能力,而且还骗了别人很多很多的钱财。杨歌知道了之后,就赶紧报了警。可是,万一警察还没有来,那个大骗子就跑了,可怎么办?于是,杨歌就跟半仙比预测能力。他首先跑进卫生间,把变小的爸爸放在洗手台上,让爸爸预测一下,再出来告诉大家。最终,警察来了,把那个骗人的半仙给抓住了。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之神仙爸爸》这本书可真好看啊,把杨歌和爸爸智斗大骗子半仙写得环环入扣,惊心加动魄。
今天在书店看到这本《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时候,一脸的疑惑,感觉很奇怪,爸爸是高大健壮的,怎么可能装进口袋里呢?当我翻看了几页以后,就打开了疑惑的结。
原来故事里的爸爸是被妈妈骂小的。自从爸爸变小后,就天天钻在杨歌的口袋里了。唉!也真够可怜的。例如:被水灾给困;被金鱼给吞了;被老鼠袭击……还经常被妈妈说成:爸爸成了一个毫无用处的废物。经过几十天的风风雨雨,终于在一次事件里变大了。
一天,杨歌正在看〈超级英雄〉时,里面的影星史威龙从电视机里跑出来了,史威龙在杨歌家呆了好长时间。有一天遇上歹徒,电影中勇敢的史威龙,尽然在现实生活中吓得浑身颤抖,一个歹徒拔出了刀子,就在这时,爸爸从口袋里跳了出来,歹徒看到这么小的人感到惊奇,心想:这东西肯定很贵。他们冲向爸爸,爸爸突然变回以前的1。8米高大了。歹徒被警察抓住了,爸爸把功劳让给史威龙。
这故事听起来是不是很有趣呢,如果你也喜欢,就赶紧跟我一起来看吧。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是一个系列,《我是超人》是第五本。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并没有什么惊人之举,倒是“我”是本书一号,成为了超人,让人佩服其超能力。如果看了蜘蛛侠、钢铁侠之类的外国片,可能一些孩子就会有超人梦了。中国的孩子就是希望拥有特异功能,或者拥有马良的神笔,想来什么就画什么。
孩子渴望拥有超能力,一般也就是完成作业,无论是多么多的作业,或者多么难得作业。在班级竞赛中获胜,战胜欺负自己的孩子。《我是超人》开头也大致写了这些。
但我们就是凭空希望得到超能力,而作者的想象可能参考了一些电影电视剧,成为超人的培训,有一项是绑在椅子上,有一些特殊的设备,给大脑中输入信息。输入完毕,知识具备了。
我觉得这本书好的地方在于,“我”成为超人,拥有了超能力,不是不劳而获轻松获得的,而是经受了很多科学怪人的折磨,比如飞檐走壁本领的学习。
作者写的栩栩如生。作者抓住了当前教育中的一个热点——上培训班。
还有,本书的主题还是比较大的,“我”获得了超能力,而开培训“超人”学校的侯校长,要统治世界。“我”和侯校长的战斗就充满了正义感、使命感。
小男孩应该爱看吧。因为每一个小男孩都有一个拯救世界的梦想。
最近几天,我都沉迷于看幻想大王杨鹏先生写的《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在这套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植物也疯狂》了!
这本书主要写了有一个名叫杨歌的淘气男孩,他有一个拇指小人——那就是他的爸爸。这个爸爸发明了一种非常神奇的药水,这种药水能把普通的植物变成各种奇花异草。这些花草拥有非凡的本领,不仅变得能像《植物大战僵尸》游戏中的植物那样,能发射子弹攻击对手,还能抓小偷、惩治坏人、灭火救人,甚至还能欣赏音乐、弹钢琴、讲故事等。这些神奇的植物帮助杨歌解决了生活中的不少麻烦,但却因为不小心被人利用给地球带来了一场大灾难……
在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故事就是——《拯救世界》。因为植物受坏人的花言巧语,所以向人类发起了进攻。杨哥和他爸爸为了拯救世界,开始了征途。许多人可能会问我,我为什么最喜欢这一篇?因为这篇故事的结尾就是杨歌和他的爸爸打败了坏人,世界最终恢复了和平!光明总会战胜黑暗!
读完这本书之后,让我深刻的知道了:植物也是有生命的,我们要爱惜植物,不要任意破坏!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叫《书包里的老师》,它是作家周锐写的,他先后获得过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宋庆龄儿童文学奖、新时期优秀少年文艺读物一等奖等等。
这本书主要介绍了小学生李多多面临了很多问题,因为一次与住在书包里的小小老师---包老师偶遇后,包老师就一直帮助他,在包老师的帮助下,多多开始变的成长起来,而且包老师不仅可以帮助多多解决问题,还会做一些有趣的发明,如:越背越轻的书包、加速鞋带、指宝老翁、戴在手指上的游泳圈等。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章节是《加速鞋带》,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早上包老师和多多一起坐地铁,可包老师却突然要买一份报纸,但多多眼看着马上就要发车的地铁,心想我们只能坐下一班车了。不过这时包老师像闪电一样冲进了车厢,多多也紧随其后,上了车多多就问包老师,你为什么跑得这么快呢?包老师回答:“是因为我的鞋呀!”虽然多多也想要一双这样的鞋,但是因为自己的脚太大穿不上包老师的鞋,但包老师告诉多多他跑得那么快是因为他的鞋带,于是在下车的时候多多拿走了包老师的鞋带,还说他要去买冷饮。到了街上他发现有一个小偷,多多就去追小偷,很快他就追上了小偷,不过小偷却要休息一会,在休息时小偷在多多的鞋里放上了石子,多多刚脱下鞋,鞋就被小偷抢走了。抢到鞋的小偷跑得比光都快了,多多只好跳着去追小偷,在追赶的时候多多无意间看见了包老师,多多就与包老师商量了一个计划,多多去追小偷,并告诉小偷,我可以把鞋送给你,但要把鞋带留给我做纪念,没有了鞋带的小偷很快就被追上了,最后小偷被送到了警察局,多多也把东西还给了失主。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要像多多一样做一个乐于帮助别人的人,在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们虽然没有能让人跑的快的“鞋带”,但也要尽自己的力量去帮助别人,做一个乐于助人,有爱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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