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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寒假

读后感寒假

2023-01-01

「必备」读后感寒假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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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寒假【篇1】

寒假吃饱喝足,每天睡到自然醒,生活如是这般,倒是轻松惬意,但也觉得有些空洞。还好,假期中看了几本育儿书籍,与崽崽嬉笑玩乐亲密无间,也算是放下工作,进一步走近童心。

可以说,最近“童心”一词特别火。其代表作是20xx年的电视《爸爸去哪儿》了,紧跟着20xx年《爸爸去哪儿》的电影接着火了一把。我家小子当时嚷着要大年初一看了电影再回老家,后来勉强同意回去的条件是要早点返长沙,记得我们初六到长沙后直接把车开到范城看完电影再回家的。这就是童心。孩子对于自己感兴趣的事,就总是念念不忘,心直抓的。我很好奇,孩子们喜欢的到底是什么呢?我崽看卫视的春晚,最兴奋的地方,莫过于看到天天与他爸张亮上场。说到底,这部戏,就是5位老爸在陪着5个孩子在玩,玩耍中显露真性情。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我们成年人的作用是什么?陪伴者亦或引路人。陪伴着他们慢慢成长。没有陪伴,就谈不上了解;没有了解,就谈不到引路。

由于自家有调皮小子,加之我班上有38名男孩,可算是全校男孩最多的一个班了,所以在图书馆当《养育男孩》一书进入视线时,我马上被吸引住了。封面上写着由《男人的品格》作者、澳大利亚权威教育家经典专著。当今的育儿书扎堆,我更倾向于选择那种有理有据的科学性著作。在人们的印象中,男孩往往比女孩更好动、调皮、

淘气。书中有一章《睾丸激素》中就回答了,为什么男孩喜欢争吵和打架的原因。这一激素使男孩精力旺盛,也会使他们变得狂燥。书中还建议:男孩比女孩晚一年入学。这是因为,与女孩相比,在智力方面,男孩的发育有些缓慢,大约比女孩晚6-12个月,在完成精细动作所需的协调能力方面发育得尤其迟缓。具体来说,这些精细动作的协调能力就是运用手指的能力,包括拿钢笔和拿剪刀的能力。他们仍处在“粗放式发育”阶段,更渴望到处炫耀自己的肌肉,因此他们无法安安分分、老老实实地坐很长时间。曾经自己也为孩子入学的年龄而纠结过,也有朋友劝说过男孩不妨晚一年入学。现在看来早早入学的结果实际上未必有益。3岁前不建议上幼儿园,因为三岁之前是孩子建立安全感的时期,这时候更需要父母在身边的细心呵护。一般6岁时上一年级,男孩也许要晚半年到一年,才能和女孩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如果不区别对待,无形中对男孩造成了一定的伤害。男孩感觉自己是失败者,会对学习失去兴趣,而这仅仅是因为他们的大脑结构还没做好准备。这使我想到,班上有名叫刘宇鑫的学生,有很多优点,但一大缺点是:字一直写不好,没有力度。是不是要加强手指的力度,亦或让他先能安静地坐下来?了解孩子,我们才能发现问题的症结所在,才能对症下药。

通常没有父亲管教的男孩会在学校出现纪律问题。当今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单身母亲也日益增多,近1/3的男孩得不到爸爸的照顾。对于男孩而言,6岁到14岁这个年龄段正是他们需要得到男性的鼓励和男性榜样的时候。小学应引进大量的男教师。现实情况却是,小学男教师廖廖无几。好在学校的体育老师多为男老师。男孩特别喜欢体育运动,让男孩旺盛的精力在体育运动中发散出来吧。让男教师参与到得不到父爱的男孩的生活中去,这些男孩的生活就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班上有些男孩看似对什么都不在乎,而实际上他们非常渴望成功,渴望融入集体生活,只是我们对他们太苛刻了。孩子的成长同样需要指引,不是孤立,而是“如果你急需帮助,我们将满怀热情地帮助你。”

再来说说《窗边的小豆豆》给我的启示吧。这本书我先看了一遍,后来推荐给小儿读。没想到,他十分感兴趣,现在每天晚上成了我们母子俩的睡前餐,每晚临睡前我给他读两篇,他听得津津有味,有时恨不能给他多读几篇。巴学园的趣事有很多:电车教室、光着身子游泳、“山的味道、海的味道”的盒饭、散步、试胆量、温泉旅行等,校长小林宗作先生为孩子们打开了一扇窗。既使是今天来看,异国他乡的孩子读来,也觉得校园的生活是那么丰富有趣。读到小豆豆学“落语”(类似我国的单口相声),问崽崽:小孩子为什么能听懂那么难懂的话?他的回答与小豆豆如出一辙,对真正有趣的事情,是绝对能听懂的。有时候,我们不要低估了孩子的能力。尊重每一个孩子,小林宗作先生第一次见到小豆豆时,听小豆豆一个人说了4个小时的话。即使今天听来,也让我们大吃一惊。整个巴学园才五十多个学生,小豆豆的一年级班上只有9个孩子。连八岁的小孩听到这里时,也懂得,班上人少一些,这样老师讲的会听得更清楚一些。小林宗作先生把达克罗兹先生的韵律操引入小学教育中,让孩子们根据音乐的节奏自由的舞动。有点类似现在人们练习的瑜珈,促进打开心灵。韵律使身体和心灵能够理解节奏,帮助精神和肉体达到和谐,从而唤醒人的想象力,促进人的创造力。音乐对于常规的课堂教学是有帮助的,想起窦桂梅老师所在学校,有一个庞大的乐曲库,供课堂教学时选择。也记得在“丽音”的墙上贴着的一句话:音乐是人类最美丽的语言。这也正合了接下来要谈谈的于永正老师所提倡的,建议每个小学生都要习得一门乐器的观点。

有次没赶上于永正老师的课,却购得了他的两本书。一本是他的《教海漫记》,谈心得体会的。他对作文教学的认真、执着,让人佩服。两次看到主任办公室的两盆花,都被他抱回去上了作文课。还有次老婆买了只电动狗礼物,也被他拿去先上作文课了。他的作文训练题材是,处处留心皆学问,处处留心也皆“文章”。于永正老师多次在书中提到:不遗余力地教学生背古诗、词、学点古文、教他们“三、百、千”,三年级教《三字经》,四年级教《千字文》,五年级教《百家姓》。少布置动笔写的作业,多布置读、背的作业。这也将是我要实践的方向。在我教的两学期,两次期末考试中,前一次考前做了每单元的测试,在四年级上学期考前检查、督促背诵过关,后来发现,背诵的效果更佳。小学六年,我们给学生什么了?于永正在回顾教育时,谈到:六年来,让学生背诵了不少古诗文;六年来,抓读课外书;十分重视艺术教育,尤其是音乐教育;李政道说:“科学和艺术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三刀个面。”艺术教育(特别是音乐教育)使学生的气质发生了变化,情操发生了变化,观察力和审美情趣发生了变化,想象力发生了变化。孔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在“六艺”中,他特别看重“诗礼乐”。六年来,让人津津乐道的,莫过于开展了各种有趣的、有意义的活动。六年来,重视作文教学,重视写字教学。每天20分钟,练字雷打不动。学写字就是学做人。郭沫若说:“培养中小学生写好字,不一定要人人成为书法家,总要把字写得合乎规格,比较端正,干净,容易认。这样养成的习惯有好处,能够使人细心,容易集中意志,善于体贴人。草草了事,粗枝大叶,独行专断,是容易误事的。练习写字可以逐渐免除这些类毛病。”写字是小学生的基本功之一,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把它交给中学老师去做。六年来,如果说还有的话,于永正老师谈到,那就是给学生应有的尊重和关爱。他提到,不要轻易请家长到学校来。而宁愿自己去学生家里去家访。有时候,我们在工作中采取的是一种简单、粗犷的方式。深入细节,深入人心,像于永正老师所强调的那样:希望每位老师都带着思考走进教育,崇拜思考!

于永正老师对于30多年的语文教学总结、归纳的几句话是:少讲,让学生多读、多背、多写;重视古诗文的学习;从低年级开始,练习写作文,写所见、所做、所思,所感;教写钢笔字、毛笔字。

读后感寒假【篇2】

我在这个寒假看了一本书《穆桂英挂帅》,故事情节曲折但是十分的动人,人物的细节描写得很到位。就跟我来一起品尝一下这个传奇女将的味道吧!

当我拿到这本书时,我心里顿时出现了许多疑惑,穆桂英这个名字一听就知道是女的名字,而且当元帅应该是男的呀。莫非这个女人有什么过人之处。带着许多的疑问我翻开了这本书,穆桂英是穆柯寨寨主穆羽的女儿,从小就跟随父亲学习武艺,但是穆柯寨却是与赵氏宋朝对抗,由于辽军进犯中原,只有降龙木才能鼓舞将士信心,而降龙木在穆柯寨中,朝廷派杨宗保前去拿回降龙木,却与穆桂英一见钟情,于是二人历经波折终于走在了一起。但是杨宗保与公主有定亲,皇上听说杨宗保已成亲,要杀了杨宗保,但念在杨家保大宋,于是就算了,皇上面见穆桂英,但穆桂英不下跪,皇上还是忍了,攻打辽军是,萧天佐对佘太君和杨元帅的用兵之道了如指掌。后来穆桂英凭借实力夺得了帅印,大破辽军。

在穆桂英的身上我看到了中国女郎儿的飒爽英姿,在她身上体现了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的精神。

读后感寒假【篇3】

今年寒假的时候,阅读了十本关于教育学的书,得到了很多的启发,也领略到儿童哲学的和儿童教育的魅力。

最先阅读的是杨茂秀的《谁说没人用筷子喝汤》提供了二十则从教学实践和研究中获取的关于儿童哲学的正式案例。父母老师或者任何陪小孩生活成长的大人,都能从中看到儿童哲学的印记,在这些真实的故事背后,将分成两部分去讨论:一是叙事智慧,二十思考实验。仅有这种呈现,读者可以了解儿童哲学的研究与教学,或者说,它是一种运动,欢迎大家拿书中的案例与朋友谈论,让大人小孩一起来学哲学,玩哲学,做哲学。德国哲学家雅培四主张:人之初就具有很哈的哲学种子,小孩会用最简单的问题去问宇宙读书千,人情世故,一切的意义,那其实就是一种哲学的种子。提出有趣的问题,用哟取得方式一问题与好好更人家沟通是生活中的三个很重要的部分到的见解,他很有耐心连续听六岁的小豆豆说四个小时的话而不打哈欠。小林校长也很有创意,汇想到用废弃的电车改装成上课的教师;最棒的是,他尊重小豆豆天马行空的想象。当小。。有了这些,人就会有他自己的哲学思想,而那是小孩小小的时候就会有,那该有的。我认为要怀着如履薄冰的态度去对待儿童的教育问题,而哲学教育尤为重要,小孩的想法、看待事情的角度和成人完全不一样,成人最好不要随意强加自己的观点去强行修正孩子的想法。

儿童的哲学教育,最重要的是将正确的宇宙观和价值观理念有计划有步骤,科学的传输给孩子没,这对孩子的未来太过重要。当然也要求我们这些未来从事教育工作者的准教师们首先要有积极正确科学的宇宙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孩子的哲学教育比起其他来说,更为重要。具体到实际问题,比如:自然,宇宙形成,时间问题,光,社会,家庭,友谊,快乐,难过,悲伤等等,要有目的得去引导他们。

接着阅读的是小时候就看过的日本黑柳彻子写的《窗边的小豆豆》。正如书的封面上写的:每个人都能在这本书里找到自己阳光灿烂的童年。说心里话,我是羡慕小豆豆的,调皮的她碰到了一个超级棒的小林校长,小林校长对幼儿教育有他自己独豆豆把粪坑里的东西全部老出来堆成一座小山,校长先生只说:弄完以后

要放回去喔。我也羡慕小豆豆有一个宽厚仁慈的妈妈,直到他二十岁以后,妈妈菜跟她提起小时候因为太过调皮被退学的事情。如果当初在小豆豆还是个六岁的孩子是,妈妈就对她说:怎么噶的,你竟然弄到退学这个地步,我们只好再找一个学校了,如果再一次被退学,就没有学校要你了。小豆豆一定承受不了这种教育,所以我觉得每一个家长和老师都该读读这本书,来探索一下孩子的世界。你会发现小豆豆妈妈的这种教育很适合孩子的成长。了解孩子的内心世界才是教育孩子的出发点。

剩下的八本书我自己阅读的很潦草,外国的大教育家写的书看起来有点乏味,我觉得这可能与我还没有真正的接触到教儿童教育这一领域有关吧。待我日后多读几遍后,我自会发掘这其中的奥秘。

读后感寒假【篇4】

对于贝多芬,许多人对他的外貌等都做出了许多假设,对于他的头发,从未梳理过,就像美杜莎头上的乱蛇,他仿佛一个巫师召来妖怪之后反被妖魔制服了一般,这就是贝多芬。

“贝多芬的童年是艰苦的,不像莫扎特成长于优越的环境,从一开始,人生之于他,就像是一场悲惨而残酷的斗争。”他的童年苦极了,这里将他的童年比作一场斗争,生动形象的写出了他童年的悲惨,他需要每天都和音乐打交道。

他热爱自己的母亲,当母亲去世的时候,他曾说:“她对我那么仁慈,是那么值得我敬爱,是我的朋友!当我能叫出‘母亲’这甜蜜的字眼,而她又能听见的时候,谁能比我更幸福?”他对母亲充满了浓浓的爱意,是一个孝顺的孩子,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母亲,母亲生我们养我们,是我们需要用一生去报答的,我们也要深爱自己的母亲,用优异的的成绩去报答她。

贝多芬在波恩的一个家庭里找到了亲切的依偎,是他终身珍视的勃罗宁一家,他们女儿比贝多芬小,贝多芬教她音乐,带她走上诗歌之路,她是他少时的伴侣,尽管贝多芬的童年和少年如此悲惨,但他对这段时日和消磨这时日的地方永远保留着温柔的回忆。

然而痛苦已在敲门,它一旦降临便不再离开,1796年至1800年,耳聋已开始了它的酷刑,耳聋日夜折磨着他,他的听觉越来越衰退,内脏也承受着剧烈的痛苦,“连续好几年,他瞒着所有人,独自守着这可怕的秘密,就连最亲密的朋友也不说”。他可怜极了,他是多么想要好起来啊!贝多芬还抱着一种爱的热情,这种爱情几乎永远是纯洁的。

人生总是会有许许多多的不幸,但只要有坚强的意志,你总能打败不幸,迎来光明。

读后感寒假【篇5】

今天我们学习了课文《窃读记》,深深的打动了我。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林小时候,因为家里穷,买不起书,就去书店“偷”。在“偷”的时候,林阴环因为获得了新的知识而高兴,又因为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而担心又害怕。她尽力学习。人越多,她就越多雨,因为他可以尽情地读她喜欢的书。林海印每天来去匆匆,很不情愿。虽然腿酸脚麻饿,但是看完整本就觉得很满足。可见她小时候爱读书,渴望知识。

看完这篇文章,我的脸感到发烧。这让我想起一件事。一天早上,妈妈带我去书店买书。我挑了很多书,比如《智慧背囊》,《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昆虫记》,《爱的教育》 …我妈给我一个一个买的,但是我买了之后就不想看了。下午,作业写完了,我很无聊地玩着笔。我妈看到的时候有点生气,但还是耐心的对我说:“乖,休息一会儿看几本书。”“我不想读,”我头也不抬地说。“这些书都是你自己选的!”妈妈有点生气,我看了一眼她的嘴,不情愿的拿起书看了起来。但是我看书的时候,根本没注意。我又饿又渴的哭着上了厕所。表面上看是在读书,其实心里早就飞出了云。

我不好意思去想它。与林相比,我是如此的幸福,但我从不珍惜。然而,我已经下定决心要向林学习,学习她对阅读的热爱,学习她对书籍的热爱,学习她获取知识的决心。

读后感寒假【篇6】

每个人都有自己崇拜的人,可能是因为个人观点和角度不同,看的人也不同。至于我,最钦佩的人是美国著名作家海伦——。凯勒。

刚开始不认识她,直到看到一篇《重塑人生》选自《三日之光》的文章才知道她的悲惨人生。

海伦。凯勒一岁半的时候,突然出现急性脑充血,高烧数天,导致他成为一个失聪失明的残疾人。从那以后,他脾气一直很暴躁。因为她渴望光明,却只能活在孤独和寂寞中,终于在1887年3月3日改变了自己的人生。那天,家里邀请了一位家庭教师,安妮。沙利文。在沙利文老师的关怀和海伦顽强的毅力下,他终于成为了著名的女作家。但是一个人一岁半就瞎了,失去了听力。他靠什么样的精神去坚持?不仅让我陷入沉思。她阐述了自己不懈的努力和自强不息的精神。虽然她身体残疾,但她决心已定。她以不屈不挠的精神学习数学、自然、法语等。并以优异的成绩被一所女子大学录取。她学会了说话和与人交流。她讲课讲的是自己的无私,愿意给别人和教育。

但是,他也有期待。他希望自己能像正常人一样看世界,感受大自然,感受阳光。作为一个正常人,我们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我们应该努力学习,回报和奉献祖国吗?去仔细观察,去看这个美丽多彩的世界。

虽然海伦已经无法欣赏这个美丽多彩的世界,但她以惊人的毅力创造了自己的人生,绽放了她人生中最美的极致!

读后感寒假【篇7】

在大千世界中,总有一大堆的事情等着我们去做。在这些事情当中,有简简单单的也有艰巨无比的,但是当做完这件事后你会发现,坚持是做事之本,你需要有一颗恒心来帮助你。

这些感悟,是薇琪告诉我的。薇琪不是我身边的一位朋友,而是外国作家巴特笔下一个可爱的小公主。她原本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假小子,却在室友的帮助与她不懈的坚持之下战胜了学院里一个恶毒的女孩子——布丽吉塔,从而成为了一年一度的完美公主!我一口气就读完了这本书,读完时我还意犹未尽,我也仿佛成为了故事中的一位主人公和她们一起去做那些艰巨的任务。

读完了书,自然也要有感悟。我发现一个人要有恒心,才能完成他想要做的事。无论做什么事都要脚踏实地,不要寻求捷径,那样才更容易使你跌倒,比别人要慢一大截。自己的心中也要有明确的目标,确定了目标就要踏踏实实的去干,但是也不能一意孤行,那样也会使你走向歧途。

人生当中,你要走的路很多。有时你可能会遇到一块大石挡住了你的去路,这时你就应该用你的恒心去打败它。任何一种特长都需要你用心去学习,不能轻易的放弃,也不要光说不练。人生路漫漫,走在人生的大道上会有很多的困难来阻挠我们,不要怕。因为,坚持就是胜利!

读后感寒假【篇8】

有一种植物,总是秘密开花,在黑暗的土壤里结果。虽然每棵树都很少结果,但它有可能发展成新的生命。这种植物是花生。

花生,这样一个普通的名字,这样一个熟悉的名字,把自己埋在潮湿的泥土里,没有美,没有香味,只有一件褐色如土的外衣。但是,这个平凡的东西已经不能再平凡了,却能结出无数丰硕的果实,给人甜蜜的礼物!

花生是这样,人不也是这样吗?不,也有很多人在岗位上像花生一样,总是默默付出自己的一切!

“教师是世界上最高尚的职业”,这是一位现代名人说的。你不觉得老师是花生吗?他们总是坚守岗位,努力工作。为了培养祖国的未来,他们默默奉献自己,用尽所有的努力,全心全意地养活我们,送走一批老同学,迎来一批新同学。他们那么努力,却没有怨言,只是想培养更多更好的栋梁。现在,他们满头银发,脸上布满皱纹,这就是他们辛勤劳动的见证!

当时,当徐虎的名字在中国响起时,他不是一个普通的英雄吗?他没有出众的外貌,没有惊人的东西,也没有伟大的成就。他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无闻的投入了十年,却是这样一种“味道”,带给千家万户温暖,带给千家万户欢笑!这不就是平凡中的伟大,渺小中的伟大吗?

朋友们,不要以为只有强者才是伟大的。其实平凡中有伟大,也有渺小,但就是这么宏伟伟大。平凡和渺小也有伟大和伟大。

读后感寒假【篇9】

今天妈妈在书店给我买了一本《童话大王》,这本书里有许多有趣的故事。我最喜欢里面的《白雪公主》的故事了。故事讲的是从前有一位白雪公主长得很漂亮,很讨人喜爱。人们都非常的喜欢她。恶毒的王后通过魔镜知道白雪公主比她美丽,就嫉妒白雪公主,想要杀死她。仁慈的卫兵不忍心杀害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就放了她。对王后谎称白雪公主已经死了。

后来白雪公主逃到了树林里和七个小矮人一起生活,当王后知道白雪公主没有死的时候,又想出了各种办法想要杀死她,终于白雪公主被王后的毒苹果给害死了。小矮人们看到白雪公主死去,非常的难过,非常的伤心,小矮人们将白雪公主放在一个水晶棺材里,白雪公主根本不想死去的人,就像在里面睡着了一样。后来一个王子经过树林,他一眼就喜欢上了白雪公主,并且救了白雪公主。两人结婚,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王后知道之后,非常生气,被气死了。

这个故事使我明白了做人一定要做个善良的人,就像白雪公主一样,因为好人一定会有好报的,一个人的美不只是外在美,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

读后感寒假【篇10】

作为一名刚参加工作不久的教学工作的参与者和学习者而言,直到有了些许教学工作的参与体会后,开始初步阅读,学习。这样的感受是不一样的。真正的理解是由我这个学习者基于自己的经验背景而构建起来的。因此,通过阅读,我觉得当下最大的体会在于,我最应该的是改变自己对于小学教学工作的理解和心态。

首先是自我。因为我对于知识的理解具有我个人的特征,所以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总会想当然的认为这些知识是学生不用学都能知道和理解的。比如在以前就用刷子、刀具乃至身边的任何事物进行油画创作,我就会认为看到这些就该会有这样的理解和运用才对。可是,在实际的课堂教学过程中,同学们大多难以想到。对于牙刷他们第一个想到的是刷牙,灵活的同学会思考是否可以有其他用法。在短短的一年[增]??的教学过程中,我非常认可学生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独立的思维。但是,我更体会到,纵观我现在所教的和教过的人多个班级中,无论是音乐、绘画、语言表达,鲜少有真正擅长者。哪怕是一些所谓的学过的,有多少级证书的同学。再来对比一年级与四年级学生的作品,在人物的绘画和语言的表达上,高年级的学生水平整体与一年级的水平相近。故而我觉得无论是如何教,在一周两节课,这么短的时间里,加上美术材料不全等情况,就算从一年级开始教如何运用一种绘画工具,也未必有效。为此我特意用四年级进行尝试一个学期,就构图一块,我自编内容,结合每课作业点评都着重强调,然而,我听到的最多的是同学们看优秀作品时那一声声索然无味的"哇!"当然,人才肯定是有的,如四三班的孙明泽、七班的丁劢,五年级二班的朱文轩,还有近期才了解到的史子义等等。真是能够做到让人惊叹。这些人,在作品的表达上从不需要准备,唯有自我表达而已。思来想去,这些人,不用教都是可以学的会,搞的通的。

以上所说,让我觉得时代在发展,当我对前辈们万般欣赏,视为楷模时候,自觉我辈与前辈不能比之。而到了现在,看到这么多的学生,条件好了,资源足到过剩,却越来越浮躁。这让我一度觉得无论如何分析学情,无论如何教,在绘画上真是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

我常思考,我这样的认定,对吗?如果对,那我该混过去,无论如何都是这样了,课的好坏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对于学生来说又有多少价值。但是,在课堂教学中,我总是忍不住要示范些什么,在我什么都提不起兴趣的时候,我总是想去与学生沟通,想知道点什么。对于课,不由自主的会更正视一些,我肯定的知道,我该如此。近两年的工作使得我真正明白系统性是必要的,课型是该有明确的认知的。学生学习确实是一个同化到顺应的过程,就好比人的成长,那需要时间,需要积累。而教师,就该充满耐心的守望自己的学生。

因此,对我而言,最重要的是更全面的认识学生这一个群体,更真诚的看待小学教育这一事业,让自己的工作起点扎进这土壤更殷实些,那样,才会更有儿童立场,更明白该怎么样才能与学生一起学习,成长。

再者是关于课堂的开放。

之前一节新基础的课之后,我需要一个内化的过程。新基础的理念很多,我感性上给予二字,即“自由”。包括在课堂教学目标明确下的教师自由教学和学生生活感性上的学习自由,同时包括思想自由,情绪自由。难在化偶然为必然的相互牵引,归纳。难在由浅入深的自然随机转换,同时包含彼此真诚的心态,一起融入课堂。最终,学到什么是决定一切的因素,一个课堂的提升是这一因素的显性体现之一。教育本身就课堂教学中,知识文化教学的提升是最为明显的,由不会到会,有会到精等等。但是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亦是了解,理性课堂的实践在于情境活动中的问题自然发掘,解决,从而学习到知识。是一个有序的,理性的,有预设的课堂。虽然足够开放,但是依然由于学科本身,纵使天马行空依然难以逃脱局限。因此,一般评课我们可以从教学目标中了解活动设计的意义,由散状聚集到凝聚一点,达成目标。

然而美术不同。出于感性,我认为既然要实践新基础的核心理念,足够开放,课堂本身就是限制,因为学生的学需要从感性上联系生活,发现,创新。要真正让学生在美术课堂中收获什么,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一,课堂基础知识技能的学习,二,情感态度的把握,三,不断融通一切自身所有的成长感受。

如果把课堂去掉,成为纯粹的学习。既然是长城意识的,那就将一本书乃至一个小学的所有美术课,有序的从简单的一课基础,一步一步化为有序衔接的整体。整个小学,就学个主题。而恰恰就是这个可以从一年级一直上到六年级的课,需要包含生活经验,包含语数外等各科相关基础知识,甚至一个课堂可以由很多老师一起来上,既然可以听课为什么不可以一起合作完成呢?学生开放了,教师本身也该由一变二,三。课堂也该由盒子变成整个生活。

上完新基础的课之后,我深深的感觉到了滞碍,看着作品,看着自己,看着学校的一切,我肯定,美术要发展,绝不是自身生存必要的发展,也不是要争夺所谓主副课堂的地位,而是教育必须要求美术,音乐等体验感受性强的学科成为融通其他学科的催化剂,自然走出去。

最终,关于情感,真正的一堂完整的新基础的课,如果回到课堂,那缺一不可的因素便是班主任。因为一堂足够完整的课,最基础的就是师生之间的了解和情感,我们必须足够了解。

这是上学期上完一节课之后的真实所想。现在实践下来,由不得我不去思考一个问题,那便是创新和理想状态下的构想尝试,是否符合现阶段的学生,是否与现阶段的社会背景一致,是否符合学习的一般规律等等。

就在刚才,校长与我沟通之前上的一节调研课,嗯,这是一节可以让大家都笑笑的课。不过我很高兴,在自家里非常直观的暴露自身课堂教学的问题。确实,课堂教学中心里有学生,就该如其所说,心里该有具体的学生,而不是我概念中的学生。记忆犹新的一幕便是王俊小同学积极发言,我便去了那边。待我回过头来,这边的同学的心思已经去了老远。

希望以后能够步子放的再小再细些,一个一个教学目标达的到,能够关注到同学们吧!

读后感寒假【篇11】

在课堂教学中,当老师提出一个略有难度的问题时,学生常常会依赖好学生,等着听他们的答案,缺少独立思考的意识和习惯,缺乏自信;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是思考的主人,教师应在课堂教学中逐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发展学生的主体性。

教师是学生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引导者。教师应精心创设情境,激发学生主体的思考欲望,为学生的自主探索创造条件,并留给学生充分的思考时间和空间,让学生发挥主观能动性、独立性和创造性,积极主动参与学习,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

主要的方法有:

(一)在新旧知识的衔接过渡或转化时,从学生原有知识水平出发,巧妙地创设思维认知冲突的问题情境,引起认知冲突和认知期待;

(二)挖掘生动、有趣的学习材料吸引学生,从而诱发学生对数学问题不断探究和深入思考;

(三)通过实验创设问题情境,生动、直观的问题有利于促进学生学习;

(四)从解决实际问题的需要出发,创设问题情景,促使学生去积极思考,为问题的解决形成一个合适的思维意向。

在教学中,我把发现的权利还给每位学生,将要探索的图形规律问题,提前两天印发给每位学生回家独立观察、比较、归纳、猜想,给学生留有充分的独立思考、探索的时间与空间,让学生对所要研究的问题有了自己的初步理解和见解,带着信心和思考走进课堂来学习,这才是有效的课堂教学。

从教学全过程的发展情况看,学生学习能力的客观发展进程分五个阶段:

1.完全依靠教师阶段;

2.基本依靠教师阶段;

3.相对独立地进行学习阶段;

4.在教师指导下独立的学习阶段;

5.独立地进行系统学习的阶段。

初中学生具有了自己阅读所学教材的能力,并且会感到学习上有许多困难,没有养成自主学习的习惯,大部分学生处在相对独立学习为主的阶段。所以,教师要有意识地去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首先,必须让学生参与到具体的活动过程中去,并尽可能提高其参与度;其次是帮助学生逐渐掌握思维的方法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最后着眼于培养学生的思维品质,形成独立思考的习惯和能力。

在教学中教师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精心选取例题。所选的例题或一题多解,或便于拓展,或一题多问,这样好学生可以多一种解法、多一点想法、多做一问,差一点的学生也能通过思考有所收获,通过讲评有所提高。虽然例题少了,但学生的思考时间却增加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必然会逐步提高。

(二)讲解不宜过细,要给学生留有思考、探究和自我开拓的余地。否则,看似讲透,实则难以内化为学生的观点,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无法形成。

(三)引导学生独立地提出问题。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善于提出问题的习惯对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以及将来进一步学习都有重要的作用。爱因斯坦说过:“提出一个问题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因为只有经过独立思考,才能够独立地提出问题;而问题提得好,又恰恰表明了思考的深度。对于那些敢于发现问题、提出不同见解的同学,要进行鼓励和表扬。

合作学习作为现代教学中的一种重要的学习方式,是提高课堂主体参与效率、拓宽学生情感交流渠道的重要方法。但是,要根据学习内容来确定是否采用,关键是要看实施的效果。

(一)独立思考是合作学习的重要基础。

因为只有建立在独立思考基础上的合作学习才有利于拓宽思路、问题探讨的多元化,促使学生互相取长补短,达到预期效果。所以在每一次合作交流之前都要让学生独立思考,以确保合作学习的质量,使课堂教学的实效性得以落实。

(二)明确合作目标,形成合作机制。

在小组合作之前,教师要让学生明确小组合作的目的是什么、通过合作要达到什么目标、各自在小组合作中担任什么角色、需要完成什么任务,从而让学生有的放矢地进行小组合作学习。每一个合作小组都要有一人负责组内活动的组织与协调,确保合作学习有序。同时,教师要加强对学生合作技能的训练和良好合作习惯的指导与培养。如,1.尊重他人独立思考的权利,学会耐心倾听;2.质疑的能力。合作不是顺从,而是相互认同、接纳,学生要有自己的观点。教师可以鼓励学生之间就某一问题展开辩论,在辩论中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

(三)把握好交流中的生成性资源。

教师要善于根据学生的实际问题和教学内容提出具有挑战性、有价值的问题资源,也要以真诚、宽容的态度接纳生成性资源,尊重不同学生的选择,允许学生从自我个性多角度观察、发现问题,并把握住数学教育的时机,并给与及时的评价。

(四)慎用合作学习。

在课堂中尽量让学生独立思考,一些难度较大的问题学生经过个体活动确实解决不了,再进行小组合作或者同伴互助。要开展有效的合作学习,就要选择适当的合作学习时机,精选合作内容。但合作学习仅仅是一个学习方式,不能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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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寒假读后感通用


初中生在成长的道路上还只是迈出了第一步,仍然需要大人的细心引导。一本好书,可以使读它的人收益终身,很多人在读完一本书后,会产生情感共鸣,进而感悟一定的道理。好心情才会有好风景,好眼光才会有好发现,好思考才会有好主意。那么,一篇优秀作品读后感怎么写呢?经过收集并整理,小编为你呈上初中生寒假读后感通用,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初中生寒假读后感 篇1

坦率的说,这本书有很多我不喜欢的地方:作者强加在人物身上的褒贬之辞;书中没有一段善终的感情;孙少平和田晓霞好的莫名其妙;田晓霞的死和孙少平的尿失禁;外星人;等等。甚至每一个人物的身上,都能找到不讨我喜欢的性格。

可是这本书却最终吸引着我,也改变了我。这是因为它有个引人入胜的开头;更重要的是,它教我认识了一个平凡人的自尊。

孙少平在物质生活上是窘迫的,在精神上是寂寞的(田晓霞只是作者的一厢情愿)——但我从来没有在生活中见到任何一个人,能够像他这样认真的对待自己的精神世界。

这些年来,我莫名奇妙的来到一个高尚的地方,作着深奥的学问,身边充满着各种或者聪明、或者自命不凡、或者二者兼而有之的人。偶尔回到故乡的亲人中,短暂的享受着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莫名的崇敬和优越感,似乎自己很有成就。但一想起孙少平,就如梦醒一样惊悟到自己精神家园的荒芜和贫乏。

我心中的孙少平,是个“讲究”人,在平凡的人生境遇中,对自己的精神世界仍一丝不苟。和他相比,那些盛气凌人的“成功人士”们却大多活得像个动物。

儒家讲“慎独”,是在没有监督时的道德自律。而孙少平的精神追求,也是在无人欣赏的情况下的个人的选择。他的周围不是一个能够欣赏和奖励他的这种追求的环境;他也没有如许多“爱书之人”那样如孔雀般陶醉于自己的才情,展示自己的品味;他甚至不是因为专业上的纯粹的热爱而去学习。他对精神世界的一丝不苟,仅仅是因为他把自己作为一个高贵的人,来由衷地尊敬和爱戴;而不是把自己当成个动物,潦草的对待;或者当成某个社会角色:“白领”、“x总”,从这些角色中寻求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成就感。

这样的态度比任何话语都有力量,这样一个高贵的普通人比任何社会角色都更令人诚服。社会上流行着用一个人的社会地位来判断他的质量;我身边也不乏动辄对他人的“成就”或“品味”作褒贬之辞的朋友。我总觉得我无法与他们为伍,无法接受这样的价值,因为我见识了孙少平这样的人,我更愿意相信这样的人的存在。人可以独立于成败,独立于世俗的价值评判,独立于他人的褒贬臧否,而自己尊重自己,做个高贵的人。

我对自己的种种一直都不甚满意。但《平凡的世界》教给我的,是为数不多让我为自己感到骄傲的地方。《平凡的世界》是一本我愿意让我以后的孩子读的书。不是为了让我的孩子更像他爸爸(我不是古人,不觉得“不肖”有什么不好),而是希望他将来能够成为一个让我由衷钦佩的人。

初中生寒假读后感 篇2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每当这首《临江仙》出现在我的视野里,耳畔仿佛响起古典剧《三国演义》中杨洪基那深沉而雄浑的音调,令人深思。心底平静的湖面也泛起美妙的涟漪,思想也插上了翅膀一样随着歌声穿越千年时光,去追溯令人向往的历史。而这都源自《三国演义》—心中永远的经典。

《三国演义》是一部历史,一部详尽宏达的历史。它记载了从东汉末年黄忠之乱到公园380年约110多年的历史。它以陈寿的《三国志》为模板,经过作者罗贯中大胆的艺术创作而完成的,使高深难懂的政史以一种有趣、贴近生活的艺术表现形式展现在广大群众面前,并为人们所喜爱、传颂。《三国演义》又是一部小说,一部内容丰富蕴涵深刻的小说,作者匠心独特,以生花妙笔勾勒出桃园三结义,过五关斩六将,火烧赤壁,借东风,长板桥等一系列生动的故事,为妇孺皆知。它妙趣横生的文字,以及驰骋于神出鬼没境界的畅快深深地打动了我,而它也成了我心中永远的经典。

《三国演义》被学着们列为“四大名著”之一,而它确实无愧这一美誉。翻开它,就犹如绽开了一副巨大的历史画卷。作者并不华丽却十分准确的文字就像点点笔墨给这幅花卷描绘出朵朵奇葩,使每一位读者都深深陶醉于其中。这里既有硝烟弥漫的战场,也有风花雪月情谊深长的爱情。引人入胜的情节让人忘却了这是在述说历史,而分明是在娓娓地讲述一个美丽而动听的故事,我想这大概就是经典之作与众不同之处吧。 书籍真的是世人累积智慧之不灭明灯......

《三国演义》,一部丰富而深刻的巨作,仅凭我的三言两语又怎能细说?如今,硝烟散去,英雄不在,千年故事已变为尘埃,只剩下“黯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鼓角铮鸣”的淡淡哀伤。

初中生寒假读后感 篇3

《爱的教育》这本书是一部流传世界各地的名著,它是以日记的方式来写的,虽然每篇的篇幅不长,但都有一个感人的小故事。“爱”是多么闪亮,多么令人钟爱的字。人们追求爱,也期望能拥有爱,爱能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好!我们要完全拥有它,必须去充实它,让我们携手,共创出人间最完美的爱。这本书里也正是想表达这一点。

读《爱的教育》,我走进了安利柯的生活,目睹了怎样学习,生活,怎样去爱。我觉得安利柯是个孝顺的孩子,也是个善良的孩子。他天真、活泼、好动,我发此刻他生活的周围有许多关怀他的好朋友,时常鼓励他,安慰他,所以他才能够顺利成长。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卖炭者与绅士》这一节写了一个父亲对他儿子诺皮斯的爱。诺皮斯骂培谛的父亲是个“叫花子”,诺皮斯的父亲明白后,非要诺皮斯向培谛和他父亲道歉,虽然培谛的父亲一再拒绝,可诺皮斯的父亲还是坚持要让诺皮斯道歉。从那里能够明白,诺皮斯的父亲是一个多么正直的人啊,他用他的爱来熏陶他的儿子,让他的儿子也变成一个关心别人、不取笑他人的人。

我看完这本书体会到同学之间的关爱和照顾,我也从中明白教师对同学的关爱和教导。这让我想起了我的教师们,他们对我很好,就像安利柯的班导师一样慈祥、温柔、用心的在教导我们,关心我们!读这些故事真是让自我受益匪浅,我想我们也应当以身作则,在学校、家庭中学习这种关爱他人,用自我的爱来熏陶别人,让爱在人们心中永驻。

初中生寒假读后感 篇4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虽然在书塾读书很烦闷,但是我觉得鲁迅的小时候还是很快乐的,看到这,总是能回想起小时候的趣事,在现在看来,总觉得小时候无忧无虑,我多麽想再回到小时候,在体验一下那小时候的事情,虽说现在回想起小时候的,感到无聊,没趣。但在小时候,是多麽值得回忆的事啊。

还记得那一次,我去乡下玩,和小伙伴下水捉鱼和虾,虽说是个小溪,但还是令我恐惧,但是为了面子,还是下去了。很快我就适应了在水里和小伙伴一起玩耍拿个小篓子捉鱼捉虾,我不会捉,看着小伙伴捉,看着看着我的手痒痒了,于是我也开始捉了,虽说不大会但是好歹我还捉上来了一两条。我便沾沾自喜。我在水里摸索一会,摸到一个长长的,滑滑的,我一想:不好我赶紧把捉的东西往岸上一甩,一看——啊啊啊!!!蛇啊!这是小伙伴围了上来,打家讨论来讨论去,把它……嘿嘿!小伙伴拿着几个小棍,把它挑来挑去,不让它走。蛇不大我们便把它的头压住,然后生起一堆火,然后把它的尾巴放在火里……

那次的经历让我记忆犹深。

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同学们,高中生朝花夕拾读后感为大家介绍完毕了,精品学习网的作文频道编辑在这里祝小朋友们学习进步。

初中生寒假读后感 篇5

初识你,就在一个新春的午后。

翻开你那普蓝的封面,那略微泛黄的纸张,像清风一般映入我的眼帘,让我感受到了一股富有年代气息的感受,诧异你历经沧桑,却仍旧不朽于世,更为你记载的乱世不知倾倒了多少人而感到迷惘。带着这种迷惘,去认识真正的乱世。

你,就是《三国演义》。

当我跟随你穿梭于时空的隧道时,你让我品读了尔虞我诈的三国。在那个“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世界,你毫不犹豫的唱出了对刘备仁之世的赞歌,你夸赞刘备是“威而有恩,勇而有义,宽宏而有大略”。是你,唤醒了沉睡已久的野心。是你,点亮了烽火,照亮了沙场。从此,我才步入了你的心境,才真正认识了你。

当我背诵着《八阵图》,随你一同漫步在林荫小道的时候,我似乎看见了你心中的那位先生,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也灰飞烟灭了。你转过身,笑了:“你了解真正的三国吗?”我被你的问题愣住了,回过头,凝视那飘满花瓣的苍穹。

你邀我到了一个庄园,走到芬芳的小路上,突然看到了,刘关张正对天盟誓,“我明白了,讲真情的才是真正的三国。”你对我的回答并不满意,摇摇头。又将我带到了一个真正的沙场,听着响彻云霄的喊杀声、雷鸣般的击鼓声。看到一位猛将在百万大军中穿行,原来是长板坡赵子龙,忽然,我明白了:“不顾一切去实现承诺的世界才是真正的三国。”你点点头。我理解了你的心声,认识了一个全新的乱世。

乱世已过,其中的真谛却铭记在每一个认识、了解你的人心中。认识你,才算真实了真正的三国。

初中生寒假读后感 篇6

《爱的教育》,我是一口气读完的,虽然我没有流泪,可是我的心已经承认这是一本洗涤心灵的书籍。吸引我的,似乎并不是其文学价值有多高,而在于那平凡而细腻的笔触中体现出来的近乎完美的亲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之谊,乡国之恋……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蕴涵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真的很伟大。《爱的教育》在诉说崇高纯真的人性之爱就是一种最为真诚的教育,而教育使爱在升华。虽然,每个人的人生阅历不同,但是你会从《爱的教育》中,体会到曾经经历过的那些类似的情感,可我们对此的态度行为可能不同。它让我感动的同时也引发了我对于爱的一些思索。

首先《爱的教育》的书名使我思考,在这纷纭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带着这个思考,我与这个意大利小学生一起跋涉,去探寻一个未知的答案。一个四年级小学生在一个学年十个月中所记的日记,包含了同学之间的爱,子女与父母间的爱,对祖国的爱使人读之,尤如在爱的怀抱中成长。

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常常会被我们所忽略,可是我们的生活不能缺少它,其实他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就如父母的爱,恩里科有本与父母共同读写的日记,而现在很多学生的日记上还挂着一把小锁。最简单的东西却最容易忽略,正如这博大的爱中深沉的亲子之爱,很多人都无法感受到。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爱的教育》一书中描写了一群充满活力,积极要求上进,如阳光般灿烂的少年。他们有的家庭贫困,有的身有残疾,当然也有一些是沐浴在幸福中的。他们从出身到性格都有迥异之外,但他们身上却都有着一种共同的东西—对自己的祖国意大利的深深的爱,对亲友的真挚之情。这里面不能忽视的是每个月老师读给那群少年听的"精神讲话。这一个个小故事,不仅使书中的人物受到熏陶,同样让我这个外国读者也被其中所体现出的强烈的情感所震撼。而面对我们的教育,爱应该是教育力量的源泉,是教育成功的基础。夏丐尊先生在翻译《爱的教育》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成其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爱是一次没有尽头的旅行,一路上边走边看,就会很轻松,每天也会有因对新东西的感悟,学习而充实起来。于是,就想继续走下去,甚至投入热情,不在乎它将持续多久。这时候,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读《爱的教育》,我走入恩里科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习,生活,怎样去爱。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包含着对于生活的追求。

《爱的教育》中,把爱比成很多东西,确是这样又不仅仅是这些。我想,"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知道"爱"是没有限制的,小到同学之间的友好交谈,老师对学生的鼓励,父母对孩子无微不至的关爱,甚至萍水相逢的人们的一个微笑……大到捐献骨髓,献血,帮助希望工程……虽然如同空气般的爱有时会被"污染","稀释",甚至"消失",所以希望更多的人去感受一下朴实语言中深厚的爱,我想这部好小说将会把这种美好的感受带给更多更多的人。

初中生寒假读后感 篇7

前几天,我郑重地看了一本书“英国小说之父”的丹尼尔·笛福的着作——《鲁滨逊漂流记》。书中的主人公在荒芜人烟的小道上生存28年!

这个情节叙述的是主人公鲁滨逊·克罗伊茨,在鲁滨逊的眼里,出海是从小就想干的事情。但是他的父亲的心愿是上他当律师。

在一次不幸中鲁滨逊遭遇风暴,船上的水手、乘客全部遇难,唯独鲁滨逊幸存。海浪把鲁滨逊卷上了海岸。在克服最初的绝望,鲁宾逊凭着自己顽强的意志,与大自然展开了斗争。他飘到了荒岛上。为了生存,他用桅杆做木筏,并在小山上定居下来。鲁滨逊考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利用枪支和简单的工具,自食其力地在荒岛上过着群居的生活。经过鲁滨逊的努力,在荒岛上建立了自己的一切,有“牧场、种植园、宠物……”这么多的东西,是凭着他个人的力量和智慧所创造的奇迹。

鲁滨逊是个坚毅的人,在荒岛上定居。没有帮手、工具不全、没有经验,做这么困难的事情有坚强的意志,但是鲁滨逊从不灰心,也不放弃生的希望。

告诉我们在生活中,我们要学校鲁滨逊坚强不屈的精神,遇到困难不要灰心丧气,而且乐观地面对一切困哪。

寒假哈姆雷特读后感800字通用


什么是读后感?无非是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字。在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之后,一般会有一些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只要我们用心感受书中的文字,一定可以触摸到温度的变化,在心中引起波动。我们应该从哪些方面来写作品读后感呢?小编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寒假哈姆雷特读后感,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寒假哈姆雷特读后感【篇1】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悲剧代表作之一。《哈姆雷特》的情节生动,表达了莎士比亚对人文主义的理解,而剧本中最能体现人文主义的是哈姆雷特本人。剧本讲的是一个悲剧故事,哈姆雷特为了复仇展开的一系列行动。

哈姆雷特是剧本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哈姆雷特对待下人和仆人的态度与别人完全不同。他称忠心的士兵为朋友,并对他们说:“让我们彼此并保持不渝的交情”。他也是少有的把仆人当朋友看到主人。他说:“世界是一所牢狱,一所很大的牢狱,里面有许多监房囚室,丹麦是一间最坏的囚室。”这句话里的丹麦王朝其实是莎士比亚所在时期的英国。他哀叹道:“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缺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然而哈姆雷特因为对属下的不信任,哈姆雷特的孤军奋战,使得他无法重整乾坤。这一切决定了哈姆雷特的悲剧。

剧中的第二的悲剧人物是欧菲莉亚,欧菲莉亚天真而且柔弱,缺无法自制。与哈姆雷特双双陷入爱河,但种种阻力警告王子,政治地位使他们无望结合。作为哈姆雷特疯狂复仇计划的一部分,她被他无情抛弃,加上父亲的死让她陷入精神错乱,最终失足落水溺毙。她的遭遇时莎士比亚时期英国妇女的真实写照。

全剧主要围绕人文主义的来写,以哈姆雷特为代表的人文主义有极大的局限性,统治权力一人在就旧封建统治势力手中。

马克思说:“《哈姆雷特》的最大特点即在于该剧形象的反映了莎士比亚的主要特的,即现实主义和形象思维的方法。”莎士比亚的悲剧作品之所以能流传百年,是现实主义的魅力。

寒假哈姆雷特读后感【篇2】

戏剧是人生的放大,人生就如一场戏。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段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那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东西。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热血中正义的沸腾让他失去理智,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让我们从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重视感情的,一个忧郁多情的王子。当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利亚的思念,不忍心让她因为自己装疯而痛苦,冒着可能受到国王怀疑的风险给她写了一首小诗。当他倾听了父王鬼魂的诉说,一颗心困扰在亲情与正义之间,忧郁不已。

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悲剧。本来他完全可以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性格不允许他带着疑问庸庸碌碌地生活,所以,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同,所有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经验驱使他一次又一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然而,他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他只是希望霍拉旭能为他“留在这一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我的故事吧”。因为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在特定情况下都是唯一的,所以我不会指责他的愚蠢、不值得与对正义的狂热,他是黑暗中的英雄,是偶然的也是必然的。

哈姆雷特是我心中最原始的存在,他的悲剧使人性的光辉灿烂耀眼,他的悲剧是人生成功的开始,那是一座价值与精神的大厦,一座正义的丰碑。在那样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寒假哈姆雷特读后感【篇3】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杯具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就是此刻,我们依然能够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它在思想资料上到达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梦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可是,他的完美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发出了复仇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梦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能够成为一位贤明君主;可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哈姆雷特是一个英雄形象,他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状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坚信人民。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他是一个巨人型的杯具。

哈姆雷特的死,是一场杯具,却也是对他最好的结果。当将命运的枷锁揭开了,他的职责也就应是放下了。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对于哈姆雷特,失去了任何的好处。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他的形象经典,不仅仅在于塑造了一个为父报仇的英雄式形象,更是正因他的英雄行为下的懦弱,他是一个传统好处下的一个大的突破。在一个痛苦的转变过程中,哈姆雷特从一个孩子成长为一个英勇的战士,这个过程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务必经历过的,所以每个人身上都有哈姆雷特的影子,他的形象也就更加引起我们的关注。

这部戏剧突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对金钱、权利的欲望。对于哈姆雷特的死,是很悲痛中也引起了我们一些思考。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永远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寒假哈姆雷特读后感【篇4】

一千个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句话流传非常广泛。是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剧本,它同《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一起组成莎士比亚“四大悲剧”。在《哈姆雷特》中,复仇的故事中交织着爱恨情愁。

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在德国威登堡大学就读时突然接到父亲的死讯,回国奔丧时接连遇到了叔父克劳迪斯即位和叔父与母亲乔特鲁德在父亲葬礼后一个月匆忙结婚的一连串变故,这使哈姆雷特充满了疑惑和不满。紧接着,在霍拉旭和勃那多站岗时出现了父亲老哈姆雷特的鬼魂,说明自己是被克劳迪斯毒死并要求哈姆雷特为自己复仇。

随后,哈姆雷特利用装疯掩护自己并通过戏中戏证实了自己的叔父的确是杀父仇人。但是由于错误地杀死了心爱的奥菲莉亚的父亲波罗涅斯,克劳迪斯试图借英王手除掉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趁机逃回丹麦,却得知奥菲莉亚自杀并不得不接受了与其兄雷欧提斯的决斗。决斗中哈姆雷特的母亲乔特鲁德因误喝克劳迪斯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酒而中毒死去,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也双双中了毒剑,得知中毒原委的哈姆雷特在临死前杀死了克劳迪斯并嘱托朋友霍拉旭将自己的故事告诉后来人。

读完了《哈姆雷特》,感慨颇深,虽然这部作品有许多争议,这是一部关于复仇的故事,主角哈姆雷特被迫复仇,而最后却失败了,作者对哈姆雷特的刻画,让人不得不有很多想法。哈姆雷特的仇不得不报,尽管最后失败。但是命运无法改变哈姆雷特只能选择复仇的道路。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品,与我们看到的很多作品不一样,主角失败了,这也是为什么这部作品是一个悲剧。读完哈姆雷特,感觉莎翁的文学魅力非凡。我希望悲剧不要再重演。

「必备」故事的读后感通用


刚进入公司时,常常会被领导要求处理各种文档,在撰写之前,我们都会去翻看大量的范文模板。广泛阅读范文对我们写作来说有益处,写范文该从哪里开始构思?以下由编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故事的读后感”,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故事的读后感【篇1】

人类,一个多么熟悉的字眼,但是你真正了解他们么?者亨德里克威廉房龙是一个传奇的人物,荷兰籍,与一般作家不同的是即使再做其他工作的同时,他依然并未停止写作,最后依靠“人类的故事”一举成名。

这本书以深厚的人文关照和俏皮睿智的文笔,展示了人类历史的浩荡长卷,其中有节奏明快的“大历史”叙述,也不放过任何真正影响人类文明进程的事件和细节,无论是对历史一无所知的人或是通读过浩繁巨着的专家,都可以在这本经典的通俗人类史中,获得启发和阅读快感。更重要的是本书以房龙的经典原着加入大量精心选配的插图以丰富的视觉效果,再现历史的重要时刻或秠同时代典型的社会,并以21世纪最新的发现和观点升级了原着的文化背景和时代局限,现在只是读到了第十六章,但是我相信这本书有更多的可读性,下面为大家分享一下我的感受。 首先从第一章中,我们就不难看出作者的文笔十分轻快,从开头的几句话我们是谁?我们从哪里来?我们要去向哪里?上下五千年,纵横数万里,但是我们对于自己祖先的人士却是那么的微不足道,者更加激起了我看这本书的的决心与毅力,我斌继续看了下去。 但是最近实力频繁出现下降,所以看书的效率也大大降低,现在只是读到了第十六章,我刚知道原来人类很早就已经有类似于现在的法律,怪不得即使在那么落后的条件下我们依然天下不乱,哈哈。 不过还是要说一句,希望各位读者不要像度百科全书一样读这本书,虽然这看比一本人类的百科全书,但确实没有用说明的交流读来诠释人类,但是这的确是一本值得一看的书!

所以正如房龙所说:历史其实就是一座非凡的经验之塔,是时间在流逝的岁月当中建造起来的。要登上这古老的塔,并从一览无余中获取有益的知识和经验,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那儿没有电梯,也没有捷径,只有意志力坚强且虚心好学的年轻人才可以攀爬到塔顶。 所以,从现在开始,把握时机,让我们一起踏入《人类的故事》,追寻人类,追溯历史,探求真理。《人类的故事》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值得细细品位,慢慢咀嚼。

故事的读后感【篇2】

周爷爷是新中国的崛起人之一,他为新中国的建设、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周恩来爷爷一直过着十分俭朴的生活,几十年如一日,不仅饮食方面,而且在衣着上也十分节俭。周爷爷衣服最大的一个特点是外华内俭,作为一国的总理,他里面的衣服竟然是补了又补,改了又改,直到实在连专业人士也不会改了,实在不能穿的情况下,才会依依不舍的脱下。

1957年,周恩来爷爷在北京做一件蓝色的呢料中山装,这件衣服一直穿了六七年,因为穿洗的次数太多,时间久了,衣服底色近乎发白,袖口也被磨破了,可是就这么旧的衣服,周爷爷居然又请来了服装厂的师傅补一下,这一补竟补了将近半平方米的衣料,拼接了二十多处,才把衣服补好,周爷爷十分高兴。周爷爷说过一句话:旧的还可以穿上嘛,我们的国家还是贫穷,即使将来富裕了,我们也要保持GCD人的本色艰苦朴素。和周爷爷相比,我可差远了,衣服只要有一点儿旧,就毫不犹豫地把它扔了,有的穿不舒服也扔了,现在想一想,我实在是太浪费了,我一定要向周爷爷学习,做一个朴素的好少年。

现在我们生活水平虽然提高,但是我们也不能忘记周爷爷那代人吃苦耐劳、勤俭朴素的优良传统。周爷爷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值得我们永远的传承下去。

故事的读后感【篇3】

有一个名字,孩子们都知道,甚至于名扬四海;有一首歌,它赞颂着这个名字所拥有的美德。这个名字就是雷锋,这首歌就是《学习雷锋好榜样》。

1940年12月18日,雷锋出生于长沙市西北郊望城县安庆乡的一个名叫简家塘的小山村里,一个贫苦农民的家庭里。那时候的冬天,比往年的冬天更加寒冷和寂寥。雷锋的爷爷雷新庭,得了重病,后来直接被谭四滚子逼死。

看到这里,我不禁为雷家打抱不平,凭什么?难道有钱人家就可以欺负穷人家吗?和我一样,6岁的小雷锋就已经在心底埋下了报仇的炸弹,随时都有可能爆炸。长大之后,雷锋就视人民为亲人,认党为父母,因为雷锋在《党救了我》中写道:我的父亲被日寇活活地打死。我的兄长被机器活活地轧死。我的弟弟被饿死。我的母亲含泪被迫自杀就在这样穷苦的生活中,小雷锋的家人一个个从他身边离开,他永远也忘不了,忘不了他的家人是怎样离开,他要报仇!

可是,还没等雷锋报仇,他就已经牺牲在了自己的工作岗位上。

我读完了雷锋的故事,感慨万千,恨不得为雷锋报了这个仇。看看雷锋,再想想自己,人家雷锋在这么艰苦的生活下都能成长,现在我们这么富裕的生活是哪里来的?都是像雷锋这样的人用生命换来的!我们丰衣足食,有时候还常常挑东捡西,为此我不禁感到万分惭愧。

雷锋的钉子精神让我们敬佩。在雷锋的那段日子里,读书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但雷锋竟然能在电影放映之前,这短短的五分钟里,看完三十多页书,多让人震惊!现在我们小学生,有这么多时间能看书,竟不珍惜时间!

青春啊,永远是美好的,可是真正的青春,只属于这些永远力争上游的人,永远忘我劳动的人,永远谦虚的人。让我们永远记住这位拥有钉子精神的英雄!

故事的读后感【篇4】

星期四那天,我向同学借了一名叫《狐狸列那的故事》的书,书里形象地描写了狐狸列那用智慧战胜困难的惊险故事,直到现在,我还意犹未尽。

故事大致是这样的:很久很久以前,就在一支折断的魔棒与睡眠接触的一瞬间,一只火红色的动物诞生了,他就是天下第一狡猾的狐狸—列那。刚一出世,就把夏娃戏弄到水中。带着首战告捷的喜悦,开始了他以捉弄人为乐的生活。把大灰狼舅舅耍得团团转:丢了火腿,丢了过冬粮,丢了半截尾巴,还差点丢了整条命。和花猫狄贝比聪明:抢到了他的香肠,夹断了他的尾巴,还让他挨了一顿打。那些狗熊、绵羊、兔子更是不在话下,反正森林中的动物无论大小全部都能搞定。就连被他绑在树上两次的狮王,还心甘情愿封他做了御前大臣。总之,列那凭着自己出众的智慧,最后成了动物王国的焦点。

看了这个故事之后,我觉得狐狸列那真是太聪明了,因为他考虑到了每个存在的问题,所以做事就这么一帆风顺了。而这,不是正像哈尔威船长吗?他把每个人,每件事情和每个细节都考虑到了,使船上的每个人都得救了。我想:我要学习狐狸列那的聪明才智,也要学哈尔威船长的英明果断,做个能干的人,将来为祖国做出一份贡献。我现在就要好好学习,为我的理想而奋斗。

故事的读后感【篇5】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让我们有一个良好的读书环境,我们的班主任在中午的半个小时里让我们读书,我读的是《人类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我们是谁?我们从哪里来?我们要去向哪里?上下五千年,纵横数万里。房龙娓娓讲述人类数千年的文明发展史,精彩的历史场景重现,扼要的历史人物点评。让我了解了人的古往今来。了解了人类的发展。

读完这本书后,是我受益匪浅。作者用最朴实的语言讲述了人类历史的变迁让我们每个人都明白历史,国王们重新强大起来,骑士则沦落了,他评价到:但是我想为他们说句公道话,如果没有“封建制度”,欧洲不可能安然度过那个黑暗时代……我真没想到封建制度也有好的一面。对于欧洲来说,它拯救人民于水火之中,对于中国来说,老百姓人人憎恨它。也许是欧洲封建的管理比中国好吧!我们之前只知道有四大文明古国:古埃及,古印度,古巴比伦,古中国。却对它们的故事一无所知。自从读了《人类的故事》后,我了解了这些。约公元前3500年古埃及,约公元前3500年古印度公元前2500年古巴比伦约公元前2070年古中国。它们都发生了一些美好,残忍的故事。

读书对我们来说有着很大的帮助,可以让我们摆脱愚昧,让我们了解更多的事情。同学们不要把时间都浪费了,快快拿起书,畅游在书的海洋里,翱翔在书的天空中!!

故事的读后感【篇6】

今天,我们的学校举行了我是越秀读书郎的活动,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字叫《地球的故事》。本来,我一向是对地理书敬而远之的,可是,这本书却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令我着迷。

这本书和其他的地理书与众不同。比如,它描写法国一开头是法国人是一个自私、骄傲的国家这样子能引发读者看下去的兴趣,就像我这样的地理盲也有兴趣看完整本书。一开始,我有种种的对法国人的猜测:法国人世世代代都是这么自私的、法国人自私是因为身体原因等等。但是,我看完这章后,我才知道,法国人自私是因为地理环境的原因。当年,德国人攻打德国的时候,全靠法国那复杂的自然障碍,才阻碍了德军的步伐。作者还用了生动的比喻。如:他描写月球,不是用简单枯燥的数字来表达,而是用了更加贴近的比喻:如果坐火车去月球,到了月球的时候,你的第十七代孙子就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如果坐火车去太阳,到了那儿,你的第37代孙子想必已经不在人间了。多么贴近的比喻!

看完了这本书,我想对全人类说:停下来吧!放下手中的斧头,放下手中的电锯!看看这个已经遍体鳞伤但还是养育我们的地球母亲!!不要再伤害她了!不要再破坏大自然赐给我们的绿色!!

故事的读后感【篇7】

在暑假里,我买了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棕熊的故事》。这本书是有六个小故事组成的,虽然名字叫做《棕熊的故事》,但其实里面还有讲一些猪、狼妻……的小故事,每一个故事都很真实,也十分令人感动。

一提到“熊”,总是给人一种憨厚、笨重的感觉。可是谁能想到,给人这样印象的棕熊,又如何为了自己的小熊而付出生命的代价呢?

其中有一个故事令印象我非常深刻,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作者和向导强巴去观察野驴,傍晚时匆匆往观察站赶,返回途中,他们发现了一只小熊仔,并救出了它。他们以为母熊发生了意外,便把它带回去抚养,并取名为丽丽。可天有不测风云,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母熊突然找上门来,硬要把丽丽给接走。可因为丽丽从第一次睁眼看到的是作者,而不是熊妈妈,所以把他认为是自己的妈妈。母熊因嫉妒而三番五次地杀害作者,最后因为母熊和雪豹大战了一场,熊妈妈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而自己却受了重伤。它知道自己的时日不多了,怕自己抚养不了小熊仔,而它知道作者很爱小熊仔,一定会保护好小熊仔的,便把丽丽永远托付给了作者。看到了这里,我就想起了我们的妈妈对我们无微不至的关爱。这是一个多么感人的故事啊!

棕熊虽然是一种残忍的动物,但作为母亲的熊妈妈却是那么的呵护着自己的孩子,它宁肯遍体鳞伤也不愿意看到小熊仔受伤害,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都会想方设法的保护自己的孩子。多么伟大的母爱,令我非常感动。我很惊讶,原来动物之间也有母爱,而且如此惊天动地!

母爱,是最真挚的爱,是最纯洁的爱,是最无私的爱!爱,是不分界限的!

我姥姥家有一只狗,有一天,我去姥姥家,我听姥姥她们说,狗长的太大了,不好养,不如杀了它,其他人都满口答应,而我却一万个不愿意,但是又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狗狗丧生在刀刃之下。而我的心好像也随着那只狗狗一起裂开了……

我相信,动物也有感情,也有喜怒哀乐啊!甚至比人类的情感还要丰富。可是,人类为什么要吃动物的肉呢?为什么为了自己的食欲而伤害一个又一个动物的生命呢?难道人类是世界的主宰就可以为所欲为吗?

读了《棕熊的故事》这本好书,我受益匪浅。我非常敬佩书中的母熊。想到这,我们的`父母不这也是这样吗?他(她)们一切都是为了自己的孩子。虽然没像熊妈妈那样伟大牺牲自己来保护小熊仔,但我体会到了父母在生活中对我们的一言一语足以表达对我们无微不至的爱。我们要好好孝顺父母,感谢他(她)们为我们所做的一切!

故事的读后感【篇8】

其实,我很想把玫瑰的故事一口气看完的,心里老是惦记着故事的结局,《玫瑰的故事》读后感。今天一天过得很平淡,没有刻意的去思念谁,也不觉得生活很无聊,也许是心里有了个寄托,那就是看小说,期待故事情节的发展。 后来的黄玫瑰终于有了一个美好的结局,只是也许她真的是只花蝴蝶吧,不知不觉伤害了很多人,但是自己却是个色盲。只是年轻时候的自己跟现在的自己还是有很大的不一样。我不相信这个世界上真有这么美丽的女人,美到那样的让人惊心动魄。也许只是虚构的一个女子,或者是亦舒自己心里的影子。其实,每一个女子在年轻的时候都做过这样的梦。又何止是年轻的时候,每一个女人都有着对爱情的渴望,只是黄振华不懂罢了。很多男人真的需要学习。其实女人要的很少,只是一个爱自己的人,一个自己爱的人。只是现实是很残酷的,也许错过了就是错过了。也许是时间的错误,还是自己意识的错误。年轻时候的爱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爱。很长一段时间为他伤身,其实就连自己也分不清楚爱他是事实还是一种不舍,也许只是像小说情节里的一段美好的回忆,只是自己19岁时候的一个梦。还是那种身体的接触,那种拥抱,那种炽热,还是一种孤独太久之后的宣泄。而,玫瑰不同。从小身边不缺少关爱,不缺少男人,而她一生都在犯桃花。 只是她很幸运,幸运在于她有着有目共睹的美,那才是一种真正的美,或者是一种经受过感情创伤之后的一种美,美得很彷徨,美得不自信,美得太优雅或者是美得生活在回忆中。那是一种伤心过后的重生,就想失去他之后的那种焕然一新。只是她又能轻易的放弃所有,寻找到知音。而作为一个普通的女人,这种过程必然是很长的。我不是习惯拒绝别人走进我的心门,只是懂我心事的太少太少。明说总有人是不会走正门的,要是不走正门,我怎么能放心呢,但是有人不走正门也好,只是我又何时知道走进来的是谁。也许我应该开心的等着那个人的到来吧。其实我不喜欢小玫瑰,也许缺少的是一种历练,还是终究她不是个至情至性的人。玫瑰终究是玫瑰,也许这样的女人一个世纪也就只有一个吧。爱情永远使人痛苦,但是在一起的快乐足以让人的痛苦一下子消失,这不是一种魔力,这只是一种本能。单纯的本能。我喜欢玫瑰,喜欢她的传奇故事。

故事的读后感【篇9】

每周一次,牛顿都要和他的好朋友史贝丽去教堂做礼拜。有一次,沙漏时钟里的沙子结团了,时间不准了。他们做礼拜差一点儿迟到了。史贝丽打算换一个沙漏时钟,但是沙漏时钟是一个稀罕东西。史贝丽对牛顿说:“你能不能做一个新的沙漏时钟呢?”牛顿答应了。

牛顿发现沙漏时钟会漏水是造成时间不准的原因,他想起书上有水漏时钟的资料,他打算做一个水漏时钟,因为它可以避免沙漏时钟存在的缺点,比如漏水、受潮导致沙子结团什么的。

牛顿先做了两个水槽,两槽相连处有个小孔,还有时间刻度。他一个晚上守在水漏时钟旁,当教堂的钟声响起时,但水漏时钟里的浮标却还停留在五点半左右,慢了半小时。牛顿不灰心,又把小孔挖大一些。第二个晚上,他还要守着浮标再做一次试验。当浮标到达了6的数字,教堂的钟声刚好敲响了,这钟声也宣告着牛顿研制水漏时钟的胜利。

从牛顿的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一种刻苦钻研的科学精神,正是这种精神,这种毅力,才使得他成功地研制了水漏时钟。我以后一定要做一个善于学习,善于思考,刻苦钻研的好学生。

爸爸后记:《牛顿的故事》这本书小宇反复看了五、六遍,达到了爱不释手的程度。她写读后感,既没写牛顿发现万有引力定律,也没写牛顿把怀表当鸡蛋煮的“马大哈”,因为她不想写许多人写过的内容,千人一面。

这里面有一个小插曲,小宇写“牛顿要和他的好朋友去教堂做礼拜”时,我说,牛顿的好朋友史贝丽和艾萨克两人之间不要用“和”字,用顿号分开就行了,一个句子最好不要出现两个“和”。小宇笑着说,牛顿就是艾萨克,用不着第二个“和”字。

我只知大名鼎鼎的牛顿,而不知艾萨克,为自己的知识面狭窄感到惭愧。

故事的读后感【篇10】

阅读的故事的读后感,来自京东网的网友:已经记不清是因何人推荐,为什么买下这本书的,虽然这一个月的阅读热情,很大一部分是由它点燃的,也许这就是和书的缘分吧。10月底,去了一趟天台的寒山湖,随身就带着这本书,在寒山湖度假村的小木屋前翻开这本书,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此后,用了18天时间,利用每个工作日上午送完孩子上班前的那半个小时时间,在市民广场,先练一路陈氏太极拳老架一路,然后在长椅上坐下来安安静静的阅读。当翻到12页的时候,作者写到:“下本书在那里?下本书就藏在此时此刻你正阅读的这本书里。”会心一笑,果然没错,唐诺在《阅读的故事》里推荐了不下一百本的好书,全书也是由一本加西亚·马尔克斯的《迷宫中的将军》贯穿起来。一边读,一边划线,对作者推崇的博尔赫斯、马尔克斯、列维·施特劳斯、本雅明等都充满了敬意和好奇。虽然书里大量引用前人的名句,但是作者自己的文笔也是相当喜欢,不知不觉地,下一本要读的书已经列成了长长的书单。马尔克斯的《迷宫中的将军》、卡尔维诺的《如果在冬夜,一个旅人》、博尔赫斯的《博尔赫斯全集》,还有世纪文景出版的一系列好书。20xx年,因为《品中国文人》点燃的读书热情,又因《阅读的故事》而再度点燃。强烈推荐的好书……

「必备」读后感5000通用


阅读完作品后,我们会对自己是否喜欢这部作品产生决断,读后感简单来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写好作品读后感都有哪些细节呢?也许以下内容“读后感5000”合你胃口!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读后感5000 篇1

麦琪,是圣子耶酥诞生时前来送礼的三位智慧的贤人,他们首创了圣诞节馈赠礼物的风俗。在西方人看来,圣诞礼物是最可珍贵的,因而也希望自己获得的礼物是最有价值的。

这篇小说叙述了一对穷困的年轻的夫妻互相赠送礼物的故事。这对年轻的夫妻是互敬互爱的,尽管生活贫困,他们之间却存在着纯洁、忠贞的爱情。为了对方的快乐,他们全都乐意作出重大的牺牲。

小说一开始,就着力渲染了女主人公德拉在圣诞节前夕产生的烦恼,从而突出了构成全篇情节基础的矛盾:想买礼物而生活拮据。作者在前文有意蓄势,反复强调了一块八角七分钱的钱数之少和来之不易,这使德拉购买圣诞礼物的希望很难实现。

为了解答读者的疑问,作品接下去介绍了德拉作为主妇的这个家庭的窘境,这对年轻的夫妇,住的是与贫民窟相差无几的公寓,亲戚朋友很少来往,信箱里根本就没有投信进去,我认为作者这样做都是在蓄势,为后文表现德拉与杰姆的真挚的爱情打下坚实的基础。

金表和美发,对这个每星期只有20块钱的家庭来说,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作者处心积虑表现金表和美发的重要,用了非常形象的比喻及夸张手法来表现,更加衬托出它们对主人公的重要,毫不夸张的说,金表和美发是他们生命得一部分,双方都是因为欣赏而艰难幸福的生活。但是到最后,真挚、纯洁的爱情还是让双方都舍弃了自己的最爱,心甘情愿的献出。这是何等的爱情,简直是惊天地、泣鬼神,无法用言语形容。

另外,小说揭示社会现实不靠说教,而是用人物感情的起伏的发展变化作为脉络,启发读者去触摸,感受人物带有悲剧性的思想性格,在那个金钱可以买卖爱情,心理和感情出现畸变的社会中。德拉夫妇的真挚深厚的爱充满了作家的理想主义色彩。作者欧。亨利不屑这个金钱作贱爱情的罪恶,偏去写这个晦暗镜头中的诗情画意,去赞扬德拉夫妇的聪慧,这绝非常人手笔。所以,作品给人的不是消沉和晦暗,而是对美的追求和眷恋,从而把读者引向高尚的境界。

从文章的写作特色来看,也给读者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像。

第一、构思巧妙,是本文的一个显着的特色。作者采用了我国古典小说中类似留扣子的手法,有意把一些重要的事实按下去、伏一笔,先不向读者表明作交代,到了适当的时候,一下子量到底,使读者恍然大悟、凝神细思。特别是结局:有了表链,但没有了金表;有了发梳,但没有了美发。这似乎啼笑皆非的结局,包含了令人心酸的悲剧,正是这种巧合,那种至高无上的爱情,才更见真挚、纯洁。难怪西方人有一句诗这样写到: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这也许是笔者对此文的最好诠释吧。

第二、插叙和议论少而精当,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欧。亨利的小说是以情节取胜的,他非常注意形象感染的力量。但是,作者也没有忽视恰到好处的少而精当的插叙、议论的重要作用,如德纳夫妇的两样东西-金表和美发,那令人引以自豪的插叙,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第三、人物的心理和神情,描写的细腻、逼真。如:德拉把钱数了三遍;德拉向窗外望去时,院子里灰蒙蒙的,猫和篱笆也是灰蒙蒙的。当她卖头发时,眼睛明亮起来等等这些细节的描写,表现男女主人公的复杂心情,文中无一情字,却处处都有情思涌动--纯洁、真诚跃然纸上。

总之,《麦琪的礼物》这篇小说以裁减精当的构思、对话般亲切的语言、微带忧郁的情调,使这篇小说如缕缕炊烟般的情光束中显露出丰富的内涵,激发读者对金钱、爱情的价值的思考。作者时而细致入微、时而惜墨如金、时而汹涌澎湃,显示了作者对艺术的执着追求。

读后感5000 篇2

《红楼梦》这部巨着,曹雪芹用细腻的笔调刻画出贾宝玉,林黛玉,王熙凤等人物,无不跃然纸上,个个栩栩如生。它以宝黛爱情为线索,以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它是十八世纪中国封建社会的一面镜子,大观园是这个封闭王国的缩影。 />

书中的林黛玉给人的感觉是爱妒和娇痴的;而贾宝玉却是近傻与真诚,特别是对人性的尊重,他和丫头们之间并不全是主仆关系,而是大家可以作朋友,有什么好东西可以一起分享,他曾特意为爱喝酸奶的袭人留着酸奶。还有王熙凤的机灵和奸狠,薛宝钗的沉着冷静等。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一段人生,这段人生中有酸甜苦辣,有许多事都是无法预料,然而,面对不同的遭遇,不同人有着不同的态度。譬如说,林黛玉的人生观应该是比较灰暗的,因为她寄宿外婆家,本来是一位千金小姐,可她总喜欢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看低自己,猜疑别人,她那爱妒的性格常常对别人说话不留余地。黛玉遇到伤心事,也总喜欢用眼泪去麻醉自己,用多疑的心眼去猜疑别人,喜欢盯着自己的"伤口",而不是去寻求解决的方法。有一次,她去找宝玉,因为丫头正在吵架而没有给她开门而猜疑宝玉是否不把她放在眼里,自此常常独自落泪,悲叹自己。

我觉得黛玉这种性格不是很好,面对不愉快的事情应该先了解清楚,再下结论,而不是凭自己的单面猜想而过分地苛求别人,我想只有这样,不愉快才会消失。

人生短暂,人生旅途中难免会有许许多多的意外出现,譬如:四大家族从兴盛到衰败,黛玉的死,宝玉的出家当和尚等等,都是我们所料想不到的,对这突然而来的变故,我们是持逆来顺受呢,还是乐观,积极的态度呢 林黛玉就是那种逆来顺受的人,抱怨自己,多愁善感,可她的命运终结又是如何 而宝玉为了黛玉的死而四大皆空,对人生悲观失望,采取出家当和尚的解决方法。也许,在当时,这是唯一乐观地解决办法吧,我们无从考证,但从某一角度上说,宝玉是反对当时封建婚姻的。

人生就像一扁小舟,而茫茫的大海就像世界一样宽大,不着边际。在这大海上,自己驾驶的小舟应该怎样度过大海上的一风一浪,我想只有积极地迎接风浪的冲刷,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才能使自己的小舟变成大船,经得起更大的风浪。

有一句名言说过:"生活是一面镜子,你对它笑,它就对你笑;你对它哭,它就对你哭。"如果我们心情豁达,乐观,我们就能够看到生活中光明的一面,即使在漆黑的夜晚,我们也知道星星仍在闪烁。这就是《红楼梦》向我娓娓讲述的人生哲理。

刚开始时,对林妹妹的哭哭啼啼和抽咽感到不可理喻,多少也算个大家闺秀,何必为了一丁点的小事而伤心流泪呢 真是太小家子气了,与宝钗相比更是没了大家闺秀应有的风度和气质。见到她,总让人觉得压抑和沉闷。难道这就是她所谓的"抑郁美"吗

慢慢的,我被她出色的才华而吃惊。她满腹的才华,吟诗作对无人能及;她的身世和她顽强的性子,更有她的天真,纯洁……

她的身世也令人同情,虽说也出生在官府之家,但自幼体弱多病,出不了门,小小的年纪竟在药中泡大,本来就虚弱多病的身子更加虚弱,也许是"独生女",父母对这个"掌上明珠"爱之又爱。家庭的规矩,礼仪比那些大家闺秀们差了些,但这更显示出她与众不同的性格,显示出她的无所顾忌和她的处处谨慎。

黛玉的文学,吟诗作文和聪慧是无人能及的,但是面对宝玉的玩世不恭,不知上进,她非但没有责怪的意思,反而大加袒护。其实,她是不喜欢礼教束缚的家庭,对宝玉的玩世不恭大加赞赏,这应该是宝玉和黛玉爱情的进一步发展,宝玉他们彼此终于觅的一知音。在所有人都劝宝玉努力学习,考取功名时,黛玉却显示出对功名的唾弃。在她柔弱的外表里面,却带着对旧封建的科举功名的鄙视和唾弃。我最佩服她这一点!

虽然黛玉对宝玉的不考功名欣赏,可她却耐心的教香菱吟诗,教给香菱知识。她并不反对知识和文学,只是厌恶功名罢了。她细心,耐心,全心地教香菱吟诗,为的是让姐妹们摆脱命运,谁能够和她相比呢 没有认的!

再说说她的纯洁和不着一丝心机。林妹妹读《西厢记》,这在当时酸的上是一本禁-书,特别是对于大家闺秀来说,更是不能读。林妹妹根本没想这么多,她读《西厢记》是带着对张生和崔莺莺执着爱情的崇拜来读的,是欣赏其间的美。宝姐姐批评"林妹妹怎么读这样的书呢 我告诉老太太去。"宝钗在黛玉心中落下了好姐姐的形象。可宝姐姐呢 真的好吗 她处处留下端庄贤惠的美名,可是在偷听别人说话被别人发现时却说"林妹妹刚走过来。"以此来诬陷林妹妹。这到可怜了林妹妹,找不到知己,没人能倾听她的话,也只有和宝玉能谈得来,便经常在他面前耍小性子。

林妹妹好值的同情,只身来到贾府,在这里孤苦伶仃,寄人篱下,什么事都要处处小心,处处观察别人,恐怕别人笑话她,说她不懂规矩。她对周围的一切都很敏感,弱小的神经时刻在扞卫自己,这源于她自身的好强,反抗的性格,她的嘴巴说出来的话像刀子一样,别人说她"好一张厉害的嘴。"她也只好如此做了。她是无足轻重的,既不掌握贾府的财政大权,又不管日常琐事,因此,丫鬟和仆人们都不怎么看重她,又没有人庇护她,面对落花又怎么不处境伤情;思念母亲又怎不落泪葬花呢 别人没有这种感受,根本不能理解她,只说她哭哭啼啼,说她病恹恹的身子,说她小家子气……

读后感5000 篇3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题记

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童年》这本书中的阿廖沙用苦难的一生和用于拼搏的精神诠释了这个道理。

阿廖沙那悲惨、令人怜悯,令人感叹,令人同情的童年故事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

阿廖沙自幼丧父,随着父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这一切只是主人公阿廖沙艰苦命运的开始。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时常因为犯错而被痛打;两个舅舅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这是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

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肮脏和丑恶,那幼小的心灵因受到许多许多次沉重打击而深深震动。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甚至可以说成算是阿廖沙的亲人,保护和支持了阿廖沙它向我们展示了那些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阿廖沙深深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和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追求自己所希望的生活苦难历程。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是全家人的精神支柱。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杂,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与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

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高尔基用真实优美的文笔描述了自已苦难而令人难以置信童年。

读了《童年》,我深深感受到了当时俄国社会的那种腐败,当时人民生活的痛苦。我曾经想过,如果我当时是一个工人,我一定会像高尔基那样,用我这支锋利的笔给沙皇政府当头一棒。我认为,如果我们在这样的好环境中浪费时间是天大的错误。记得鲁迅说过时间就是生命和珍惜时间是我成功的秘诀。我们现在有如此美好的环境,是非常难得的。这幸福生活都是老一辈革命家的鲜血换来的。我看了《童年》这本书后,我开始爱惜时间,我认识到了时间的重要性。所以,我开始认认真真地学好每一门课。俗话说的好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针,滴水穿石也是一天一天慢慢积累而来的。都是要一点一点地克服困难,才能看到黎明的曙光和人生的灿烂。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只要还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可以被放到无限大,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我想这大概就是高尔基想要表达的另一个更直接更迫切的主题--批判俄国几世纪以来形成的小市民习气,痛斥小市民的卑鄙灵魂,并要让这种卑鄙灵魂消失。

我想,高尔基要告诉我们的是: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永远以那种积极,勇于拼搏的态度对待现在和未来的生活!

读完书的最后一页,阿廖沙的童年也结束了,等待他的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

时代在不断进步,但人们却越发变得懦弱了,遇到困难就想要退缩、逃避或者走捷径。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

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高尔基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他的童年生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黑暗中的光明。

高尔基用他充满苦难的童年向我们诠释着一个真理:只要不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光明总会来临。在人生中总会有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眼前的黑暗总会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只要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光明必会到来。

读后感5000 篇4

此次通读《红楼》,共经一十三天,耗时四十而有余。然撰此文者,非为一"感"字,仅略表鄙人陋见是也。

可以说,《红楼》一书实际上是将笔墨集中在一代家族的兴衰,进而表现了整个清王朝的大体的兴衰史。纵观全书,最吸引人的地方其实就在于它的《金陵十二钗》,以及它的副册,又副册。这里面包含了几十位性情各异的女子,可以说,实际上整部书的构架,就是围绕着这些人物而设计的。

可以说,曹雪芹先生在人物塑造上是相当成功的——我之所以不提高先生,是由于整部书的人设几乎由曹雪芹先生一人完成。纵观全书,人物间性格或有相似之处,但绝无重复。拿两个性格同样泼辣的人物,王熙凤和探春来说,王熙凤在性格上更重视钱财,并时常有炫耀自己的心理,而探春则自有一番孤高的性格,与王熙凤相差甚远。文中其他的人物也是一样的道理,可以说,在一个活动背景如此狭窄(容,宁二府,大观园)的地方,要集中如此之多的人物,又要突出各自的性格特点,本身就是一件奇事。《红楼》一书的可读性,在很大程度上与它优秀的人设有不可隔绝的联系。

《红楼》一书,在对待人物的处事上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情痴情种类:代表人物贾宝玉,秦钟。

勤恳理家类:代表人物袭人,薛宝钗。

倚强好胜类:代表人物王熙凤。

下作无耻类:代表人物赵姨娘,王善保家的。

心小计大类:代表人物林黛玉,秦可卿。

麻木不仁类:代表人物香菱。

游手好闲类:代表人物贾芸,贾瑞。

软耳无能类:代表人物王夫人。

以下还有若干,皆因人数过少而不便提及。

从《红楼》一书的总线来看,故事是围绕着"宝,黛,钗"三人的悲情恋爱展开的。在这场横贯全书大约八十回的悲剧中,没有一个人是胜利者,他们都失去了属于自己的东西。自然,损失最惨重的是黛玉,她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全书的男主人公贾宝玉,由于他是在曹雪芹的反对封建思想的笔下成长起来的一个人物,因此,他的行为举止,不免与别人有很大不同。他性格乖张,敢冒当时"大逆不道"的事情,又是个典型的情痴,而且非得在女人堆里才能表现出自己"绅士"的一面。为此,无数评论家们曾说他是个"天生的败家子","好色之徒"等等。但我们不应该否定了宝玉所带来的反封建的积极意义。例如,封建礼教讲究婚姻是"父母之约,媒灼之言",而在他所属的大观园中,偏偏的有个薛宝钗,又偏有一块金锁,讲究个"金玉良缘".但宝玉偏不信这一套,以至于在睡梦中都会喊出"什么是金玉良缘,我偏说他是木石姻缘"这样的话来。俗话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尽管用在这里稍嫌牵强,但宝玉反感于功名利禄的一系列做法都反映了他与封建社会的对立,具有明显的进步意义。

对于书中的女主人公之一林黛玉来说,——为什么要用"之一",是由于在《金陵十二钗》中把他们两个人的事单合为一首诗,列所有诗词之首,她的命运也算得上是数一数二凄惨的了:幼年父母双亡(另一人是史湘云),体弱多病,期望中的爱情不能得到(这其中的典范是迎春),最终死在了封建礼仪制锆下(香菱也可以算一个,只不过她是精神的死亡),也算得上是一生命运坎坷不断了。除了心胸不够开阔和体弱多病以外,她的其他能力都可以在大观园中的所有女性中算得上是佼佼者了。事实上,黛玉的性格之表现,就是受到了宝玉的进步主义思想的熏陶。和宝玉青梅竹马的她,本希望能有一段圆满的爱情,但最终就是死在了这段爱情手里。同时,她的才气,她的灵性以及她未加掩饰的性格,也因此被一并埋葬了。

至于书中的另一位女主人公薛宝钗,她历来是人们争议的焦点所在。有人说,她从一开始所表现的那种端庄识大体,沉稳,宽容以及能取悦于长辈的能力等等,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那张写着"宝二奶奶"的宝座,而在此过程中,她还用了无数的阴谋。实际上,说出这种话来,真的是冤枉死薛宝钗了。她确实端庄,沉稳,但并不显得做作。她和黛玉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这里。本来,她也有活泼的性格,这一点从她听见黛玉无意间提起《西厢记》中的文字后,笑道"你跪下,我要审你",而后又悄悄揭露自己实际也看过类似的书籍,以及她在螃蟹宴后与黛玉嬉闹的情景都可见一斑。事实上,宝钗是在封建势力的魔爪下一步一步走向现在这个样子的。至于说她"工于心计",这话用在王熙凤身上还可以,但宝钗本是为选秀女而上京,又在荣府中同众姐妹一并长大,哪里来的什么"心计"可言 难道说,这"心计"也是像贾宝玉的某事一样,是"密授"给她的不成 可以说,宝钗实际上背负了太多世人以不公正的眼光给她的压力。她有的是能够做事的头脑,而不是能害人的险恶用心。

说完了三位正牌主角,就不能再提一下有关的副主角。无论是从出场时间还是所起到的作用来看,袭人无疑都是首选。(其实可用的还有王熙凤等人,这是另说)作为此前贾母屋内的大丫鬟,袭人在书中具有很高的地位(贾府规矩,服侍过旧主子的奴才,比少爷小姐的地位更高;后文中林之孝家的也提醒宝玉"不可坏了规矩"),可以说,袭人是全书中出场时间最长的人物,有一百一十回以上。而她在贾府中所起到的作用,对上则是协调好宝玉和长辈之间的关系,对下则要统领宝玉全屋的丫环,在日常生活中又时常扮演一个贤妻良母的角色(袭人和宝玉之间的关系,在第六回和第一百二十回中皆有提及)。因此,这也就注定了袭人一生的命运。总体说来,袭人是一位称职的管家,她有效的协调了宝玉和其他人之间的关系(麝月似乎也可以,但那只限于内政而不是外交)。如果没有袭人,我想整部书一定会逊色不少。

除了袭人以外,另一位影响较大的人物就是王熙凤。在协领宁国府,筹办贾母寿宴以及在贾家破败的时候独立支撑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无一例外地反映出了她卓越的居家理财才能(要是仅仅论此,恐怕只有秦可卿可以和她相提并论)。可是,无论再怎样褒扬她的功绩,都无法掩盖她身上劣性的一面:贪财,爱使小伎俩,心眼太重。至于无视国家法度,那是当时再平常不过的事,谁权大谁有法,暂且按下不提。在贾家破败的时候,王熙凤曾经和贾琏商量,"此时再发个二三百万的财才好",可见她之前就在贾府内作过了一笔数目较大的假账,而且自己从中也是获利不少。至于设计把尤二姐活活整死,那更是不在她的话下。谁叫她非得有这样的性格 最终是连气带急,吐血亡故。

说完了主要人物,再来对整部书进行一下感悟。总体来说,这部书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之间的风格,细看起来还是有不小的差异的。曹先生在这部书中所设下的一个个伏笔,简直令人拍案叫绝。比如,贾政不走行不行 答案是肯定的:不行。从前文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出,贾政本身是一个教子严厉,不容出轨的人。如果贾政不走的话,那么,从此以后大观园内的故事情节就可以不再继续了,我们也大抵不难想象,如果贾政不走,那么故事发展应该是宝玉不爱学习,仗着贾母溺爱不服管教,最后成为一个真正的"闲人"什么的,也是说不定的事。因此,他必须要走,而且走的时间越长越好,这就是为什么当贾政冬季即将归来的时候,曹先生又给他摊派了一个"视察灾情"的任务,生生地又让他在外面足足多呆了近半年的时间。至于修建大观园,若是按照文中所说,这园子足有"三里多长短",再加上文中对各个庭院的描写以及一般富贵人家修建屋舍的大小来看,粗略一算的话,这园子至少也有个两三平方公里大小,在现实生活中自然也不会修这么大的园子,否则,就是"违制",可是要杀头的死罪。因此,曹先生特地为此借了一块敲门砖——元妃的回家省亲。有了这样的保障,一切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违制——这是为贵妃准备的园子,大一点也未尝不可;铺张——这本来就是通病,难道还想让人看到自家丢脸不成 真是绝妙至极!而且,大观园的修建,使得全书的活动核心由荣宁二府转变到了这里,也为文章提供了一个更大的背景舞台,彻底解决了文章初期出现的活动空间有限的问题。

我想,所有人应该都对全书中的第九十七和九十八回的"黛死钗嫁"的情节记忆犹新吧 从全书来看,它是第八十回以后的最高潮事件。可以说,从艺术效果上来说,它达到了一个绝妙的境界,应该是高先生对曹先生的反封建意识的最好诠释。它的出现,彻底改变了整部书以后的走向,甚至比"失宝玉通灵遇奇祸"一节更为高潮迭起。为此,薛宝钗也成为了世人所唾骂的对象,因为就是她间接地逼死了黛玉。但这对于宝钗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作为一个从小就接受封建礼仪教化的女人来说,她所能做的只有接受父母的安排。况且,在当时的情况之下,那可能是能减轻宝玉病症的唯一方法,她又怎好驳回已经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的贾母和王夫人呢 况且这个主义的提出者是王熙凤,并非宝钗自身。在整个事件中,宝钗只是一颗被利用的棋子而已。但遗憾的是,我们常常注意的是那颗棋子,而非操纵棋子移动的手。

尽管《红楼》一书是一部不朽的历史名着,但是我还是要说,它也有它自己的局限性。作为一部反对封建教化的书籍来说,它其中依然掺杂了太多的鬼神因素在里面。但是,我们也决不能因此来责备作者。毕竟,这是在十八世纪,是封建主义依然在中国盛行的时代。但是,这部书依然有一个致命的毛病,就是犯了中国人民"大团圆"的思想,在文章的末尾有增加了坏人或悔过或被诛,好人则终有好报,还增加了"家道复兴"之类的吉祥如意好话。我想,这应该是已经超出了曹先生所设想的范畴的了。

其实,对于"黛死钗嫁"的情节,我至此都没有说,是因为我有自己的另外看法。纵观中华文明上下五千年,但凡一个王朝从极盛开始走向衰败,至少都需要一百五十年的时间,甚至更长。而《红楼梦》的写作背景,刚好是在"康乾盛世"中期之后,清朝开始走向衰退的时候,也就是说,它应该还有一百五十年的时间好走(实际好像也差不多)。而在此时表现出进步思想的宝玉和黛玉,我们不能否定的是他们新生的思想和为之大胆的行动,但我们仍要看到,他们面对的是一个时代,一个统治了中国至少两千年的时代。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他们的失败成为了一种必然,因为仅仅靠几个人的力量是绝不足以动摇一个还没有出现明显破败的时代的。只有一个时代将灭而另一个时代即将新生时,那些超前的思想才能真正发挥他们的作用。至于之前,运气好的是为他人提供了指路石,其他的,可能甚至是警示。

毕竟,这是一个时代。但旧时代总会过去,就像现在一样。

读后感5000 篇5

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任太史令,写古今通史的愿望没有实现,临终要司马迁完成其夙愿。后来,司马迁继任父亲太史令之职,开始写《史记》,十多年后,终于完成。

司马迁着《史记》,其史学观念在于“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司马迁探求的天人之际,并非承认天的神秘力量反而重视天人之间关系的演变,从而了解“古今之变”的关键,探求出历史动态发展变化的层面,最终完成“一家之言”。而他的撰述动机,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一、司马迁为了继承其父司马谈编订史书的遗志,完成撰述《史记》的宏愿。司马氏世代为史官,司马谈一心继承先人久绝的世业—太史令,重现孔子撰述《春秋》的精神,整理和论述上代历史。《隋书?经籍志》说:“谈乃据《左氏春秋》、《国语》、《世本》、《战国策》、《楚汉春秋》,接其后事,成一家之言。”可见司马谈有意继续编订《春秋》以后的史事。汉武帝元封元年,武帝进行封禅大典,司马谈身为太史令,却无缘参与当世盛事,引为终生之憾,忧愤而死。他死前将遗志嘱咐儿子司马迁说:“今天子接千岁之统,封泰山,而余不得从行,是命也夫!余死,汝必为太史,无忘吾所欲论着矣……”司马迁则回答道:“小子不敏,请悉论先人所次旧闻。”可知司马迁乃秉承父亲的遗志完成史着。而《史记》以《封禅书》为其八书之一,即见其秉先父之意。

二、司马迁想继承《春秋》精神。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说:“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有能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让焉?”此正暗示其有明道义,显扬志业人物的使命。《春秋》的下限,到鲁哀公获麟之年,此后的史事就没有完整的史籍记载。司马迁是绍继《春秋》,并以汉武帝元狩元年“获麟”及太初元年改历下限,撰写史记。然而,司马迁继承《春秋》,不仅是要形式上承继周公以来的道统,而且是重视《春秋》的性质,他在《太史公自序》说:“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敝起废,王道之大者也……《春秋》以道义,拨乱世,反之正,莫近于《春秋》。”可见司马迁对“春秋之义”和“春秋笔法”心仪已久,这是他要承孔子的真意、秉承《春秋》褒贬精神,撰述《史记》。

三、司马迁要肩负史家职责。据《后汉书百官志》载,“太史令”只是俸禄六百石的小官,职责仅在于管理图籍,掌管星象天文,最多也只是记录上代及当代事情,并无着述的责任。然而,司马谈和司马迁明显不满足于“拾遗补蓺”。司马谈早有整理上代历史的计划,可惜却“发愤而卒”,临终前叮嘱司马迁,认为“自获麟以来,史记放绝。今汉兴,海内一统,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甚多,身为太史令,有完成论载上代历史的任务。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也指出身为太史的职责说:“且余尝掌其官,废明圣盛德不载,灭功臣、世家、贤大夫之不述,隳先人之言,罪莫大焉。”因此,司马迁一心秉承先人世传及“述往事以思来者”的责任感,决意撰述《史记》。在《报任安书》中亦透露着述《史记》的目的,他说“凡百三十篇,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可见他不但要完成太史令的责任,更要尽史学家的职责。

读后感5000 篇6

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看了一遍,真是震撼人心的作品啊,读后,让人觉得这不是一部虚拟的文学作品,倒像是一个真真切切发生过的故事。“余华的小说是一种主人公在苦难中微笑的小说,我的的情绪已经饱满得要爆发了,然而作者没有爆发,他只是娓娓道来,没有很华丽的辞藻,没有很煽情的对白,也没有很戏剧化的情节。”我觉得这样的文章很朴实,很符合当时的环境,但依然可以将那些底层人们的生活状况及心理写得十分真实、透彻。

本书中主人公许三观父母早亡,幸亏他的四叔和爷爷才得以长大成人。许三观作为一个大男子汉拥有着强健的体魄,为何不靠着自己的力量去干一些体力活之类的工作而是靠着卖血来赚钱,娶妻子。那些村里人的思想总有一些古怪之处,认为只有卖血的男人身子骨才强,那些女人大都嫁一些经常卖血的男人。就这样,许三观出卖了自己的力气用这种村里人觉得光荣的方式娶了妻子。可是,我认为这是作为一个男子汉的耻辱,难道不应该凭借自己的胆识、勇气,去闯闯外面的世界呢?为什么不能凭借自己的双手开拓属于自己的蓝天?为什么必须得靠卖血养活家?我对许三观总有一种看不起的想法,认为他无能而且懦弱。

可是 ,当我再一次翻开《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时,对许三观这个主人公的想法又改变了。

许三观,作为一个极其普通的丝厂送茧工在那个动荡的岁月里,为了能使家人过得平安、幸福,一次又一次地靠着卖血来养活生计。许三观卖血的次数,第一次,卖完之后娶了媳妇。第二次,为了赎回别人拿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当一次次的卖血解决了许三观一次次的问题后,他发现这是一个十分而又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明知道,卖血就是卖命。开始的时候,还是有一定的节制,到了最后,当卖血成为唯一的选择,当卖血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时,许三观已经将一切都抛至脑后了。在他的心目中,为了家庭、为了妻子、为了儿子,明知道卖血就像吸毒一样的行为,可是不这样,他还有别的选择吗? 当他的非亲生儿子一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要从林浦、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长宁,在这六个地方上岸卖血,也就意味着,他要一路卖血到上海。在卖血中,他看到了根龙的死,他体味到自己内心的悲凉与恐惧。可是他还是要卖血的,血是他的生命,可生命中注定还有比生命更真贵的东西:爱。他爱他的每个儿子,这恰是他光辉灿烂的地方。

当你看见林浦的居民都在吃午饭的时候,蒸腾的热气使窗户上的玻璃白茫茫的一片,一个50岁的老头用碗舀起河里冰冷的河水,仰起脖子一口将碗里的水全部喝下去,然后他双手抱住自己猛烈地抖动了几下。过了一会,觉得胃里的温暖逐渐回来了,他再舀起一碗湖水,再次一口气喝下去,这样的情景实在是令人感动的,一个50岁的老头照理来说应该在家中悠闲、快活的过日子,为了儿子再大的牺牲也愿意。隐隐已经感觉得到最后的结局了。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出来,慢慢的浸透了全身。仿佛有一块巨石压在胸口,仿佛有千言万语无法表达出来。说真的,我无法想象一个多次卖血的50岁的老头,为了非亲生儿子可以连续卖血6次,可以在冰冷的冬天喝湖中的凉水……

“坐了一会,他从胸口把所有的钱都拿出来,他数了数,只有三十七元四角,他卖了三次血,到头来只有一次的钱,然后他将钱叠好了,放回到胸前的口袋里。这时,他觉得委屈了。泪水流出了眼眶,寒风吹过来,把他的眼泪吹落在地,所以当他伸手去擦眼睛时,没有擦到泪水。他坐了一会以后,站起来继续往前走。他想到去上海还有很多路,还要经过大桥、安昌门、黄店、虎头桥、三环洞、七里堡、黄湾、柳村、长宁和新镇。”俗话说得好“男儿有泪不轻弹”,也许许三观是因为买三次血的钱还没一次的多觉得很委屈,就哭了。我想这也是理由之一,更多的是爸爸对儿子独一无二的爱。在当时,很少人会为了自己非亲生的儿子生病,拼了这条老命也要救自己的儿子,这种爱是非常伟大的,是很令人钦佩的。

年轻的血头说:“你快点走吧,我不会让你卖血的,你都老成这样了,你身上死血比活血多,没人会要你的血,只有油漆匠会要你的血……” 一乐说:“爹,你别在这里哭了,你想吃炒猪肝,你想喝黄酒,我给你钱,你就是别在这里哭了,你在这里哭,别人还以为我们欺负你了……”二乐说:“爹,你闹了半天,就是为了吃什么炒猪肝,你把我们的脸都丢尽了……”三乐说:“爹,你别哭了,你要哭,就到家里去哭,你别在这里丢人现眼……”但是,许三观没有想到,自己一卖,就卖了几十年!到了他六十岁的时候,血,卖不出去了,这无疑是一种多大的讽刺啊。他的生活没有保障了,有突发事故,也没有处理方法了。许三观老泪纵横了,最后一次卖血,虽然不是因为缺钱,而是为了再去胜利饭店,为了再去品尝炒猪肝,黄酒。但当他得知自己的血只有油漆匠才会要,才会当作猪血用……他沮丧了,魂不守舍。但是,他的三个孩子,却一点也不理解,是父亲的血养活了他们,是父亲的血让他们度过了一个又一个难关。许三观一共卖过的血数不清,只记得,在结婚的时候第一次卖血,之后接连也卖了很多次。特别是为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 一乐卖得最多,生病、打架。但是,到了最后,他的儿子都没能感受到自己的父亲是一个多么伟大的人。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卖血人最大的奢侈,我想故事结尾的“三盘炒猪肝和一瓶黄酒”也成为了主人公“一辈子吃得最好的一顿”。

许三观的人物性格是丰满的,鲜活的。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我们发现,为了生存不得不出卖自己身上宝贵的骨血,这不是个人行为而是整个社会与时代大背景所造成的。他没有因卖血而死或是身体败掉,这较根龙与阿方强许多,他享受卖血所带来的好处,不去思考为何会去卖血,而是对卖血往事念念不忘:“以前家里每次有大灾大难都是靠我卖血渡过的,以后我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什么事可怎么办……”

我还认为他是一个对生活充满着强烈追求的底层社会工人。在进入生活最艰难的时候他依然是可以想到去卖血这样一个求生的途径。正是有了与根龙、阿方他们的第一次卖血的经历,才奠定了以后的卖血历程。虽然有点可悲还带些凄凉,但这并不是他的所愿。谁会在自己生活过得去的时候去卖血呢?没有谁,真的没有谁会。就是走到生活无法过活的地步,才会选择这样一条不归路。明明知道卖血就是卖命,可他依然去卖血。当他为了自己的妻儿,为了他们的幸福生活而去卖血时,我觉得,现在的卖血是一种崇高的赚钱方法。许三观是一个值得敬重的人,因为在生活最艰难的时候呀没有出卖自己的人格,去做些伤天害理的事。却是宁愿的伤害自己来换得家人的幸福。说实话,他的确是值得敬重的一个人。“所以,在我看来,他的价值取向大概就是:只要我活得好好的,我就不能让我的家人受苦受累。我也不会因为生活而去做些有损自身颜面的事情,我就老老实实的做好我自己的本分工作。底层就底层吗,有什么好抱怨的。”想想现在的社会,人们总是把面子看得很重,不愿去做那些底层的工作。当获得了一份理想的工作,人们就会想不断往上爬,但许三观却不是这样的,他不会对底层工作而感到羞耻,也不会埋怨,老老实实地做好自己本分之内的事就好了。

是的,可以说许三观的一生是传奇的一生,他有着比别人不同的卖血经历。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可以让他享有花甲,实在是令人震惊。当今社会不是有很多因卖血而得爱滋病的案例吗?他没有什么意外也就算是对他最好的回报了。

「必备」最新《皇帝的新装》读后感通用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在阅读过程中,我们经常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叹服,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作品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或许你需要"「必备」最新《皇帝的新装》读后感通用"这样的内容,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最新《皇帝的新装》读后感 篇1

今天,我陪孩子读了《皇帝的新装》这篇故事,它来自小朋友耳熟能详的《安徒生童话》。

这篇童话讲了许多年以前有一位皇帝,他非常喜欢穿好看的新衣服。一天,来了两个骗子,自称能织出最美丽的布。这种布的色彩和图案不仅非常好看,而且用它缝出来的衣服还有一种特殊的作用,那就是凡是不称职或是愚蠢的人,都看不见这件衣服......

皇帝,大臣为了不让别人嘲笑自己笨,就自欺欺人的附和着骗子夸赞“衣服”好看。皇帝给了骗子很多的钱,穿着所谓的“衣服”出去炫耀,人们为了显示自己聪明也纷纷赞美“衣服”真漂亮,直到一个孩子讲出真话,才让这些说谎的大人们无地自容。

因为人们的虚荣心,才给了骗子可乘之机,不但骗了别人,同时也在欺骗自己。

读了这篇童话后,女儿在笑话那些愚蠢人们的同时,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人要诚实,遇到事情要有自己的主见,不能人云亦云。

最新《皇帝的新装》读后感 篇2

前段时间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是丹麦作家安徒生写的《安徒生童话集》,其中我最喜欢是《皇帝的新装》。这个故事让人看了哭笑不得,简直太荒诞幽默了,它以童话的形式讽刺了一个爱穿新衣服的愚蠢皇帝。

《皇帝的新装》这本书讲的是从前有个爱穿新衣服的愚蠢皇帝,他从不关心国家大事,整天就知道不停的换衣服臭美,结果被两个骗子瞄上,骗子自称自己是织布大师,能为他织出独一无二的漂亮衣服,最后皇帝却穿了一件根本不存在的衣服,还—裸举行—大典的丑剧。

读了《皇帝的新装》这本书,我觉得书中的那个皇帝非常愚蠢,像他那样的智商根本不配当一个皇帝,而两个骗子智商比皇帝高多了,他们相当的狡猾,他们利用谁都不会承认自己愚蠢的心理,顺利地让皇帝穿上了一件根本不存在的衣服,谁都不说,包括皇帝自己。书中的人物都在自欺欺人,掩耳盗铃,才让骗子有机可乘。

最新《皇帝的新装》读后感 篇3

有一种人不艰苦努力,还要装门面,去买个学历,认为这样可以抬高自己。这种人到处都有。在今天不去提高自己的文化和工作水平而在人事关系上大做文章的人非常多。

有的人要参加某某但是水平没到,怎么办呢?太好办了,请客送礼,拉关系请抢手帮忙,君不见各种酒宴,各种高挡烟酒都有去处?只要明白酒桌文化,并加以运用,几乎没有办不成的事。百发百中你给我好处,我给你办事,没有什么不好。到底害了谁?这真是需要大家讨论的大事,在金钱时代想当个聪明的人不难。有一句活是说谎活千偏就变成真话。看起来这很荒涎,然而这确实是一句至理名言。

怕人笑话谁也不愿当个愚蠢的人,想做个聪明的人就要学会自欺欺人。让人心甘情愿当个真实的人,恐怕很难。即便做个假的聪明人恐怕也是每个人都愿做的。我不明白,可能大家都不会明白。如果国人都和“皇帝的新衣”中的大臣们,市民们一样自欺欺人的话,那么国家不是很危险了吗?!国人应当学习这篇愚言并深刻地理解其中内涵,说真话,干真事。

万众一心,国家幸甚,中华民族将无比昌盛强大。

最新《皇帝的新装》读后感 篇4

寒假的时候,我读了《皇帝的新装》。故事说的是,有位皇帝很喜欢穿新衣服,几乎每小时都要换一件。后来,来了两个骗子,自称是纺织师,纺的衣服非常好看,但是不称职的官员和愚蠢的人是看不见的,皇帝信以为真,给了他们很多金子和丝线。两个大臣也相信了,但是他们什么也没看见,于是就欺骗皇帝说自己看见了。后来皇帝穿着这件“衣服”上街游行,有的老百姓也为了讨好国王,故意说:“这件衣服多漂亮呀!”可是一个小孩揭穿了这个谎言。

看完这个故事后,我觉得非常可笑。国王很可笑,因为他爱慕虚荣,贪图外表的美丽。大臣和老百姓很可笑,因为他们不敢说实话。而那个小孩却很可爱,因为他敢说真话。看着看着,我又笑不出来了,我觉得很脸红,因为有的时候我也像这位皇帝,像这位大臣,不敢说真话。一天早上,我睡过了头,到了学校,老师已经开始上课了。老师问我:“你为什么迟到呀?”我当时很紧张,要说“睡过头”,同学该笑我了。于是我就吞吞吐吐地说:“我......我......生病了,头......头很痛,所以迟到了。”老师还关心地说:“现在,好点了吗?”我不好意思地点点头,把头低得很低很低,深怕老师和同学发现我在说谎。这件事过了很久了,今天看了这个故事后,让我又想了起来。我知道错了,我以后一定会改正的,也要做一个勇敢的孩子,敢说真话的孩子。

最新《皇帝的新装》读后感 篇5

从有一个皇帝,他对新装爱不释手。有一天,有两个骗子来了,他们说他们是最好的裁缝,皇帝就信了,而且把金丝线也给了骗子,骗子其实并没有织衣服,而是把国王给他们的金丝线不停地装到兜里。三天三夜过去了,国王派了两个大臣去看看衣服织好了没有,骗子看到大臣,就指着空空如也的缝纫机说:“您看这五彩缤纷的衣服,是多么的漂亮。”骗子又说:“这衣服有特殊功能,只有聪明的人才能看得见。”大臣们信了,其实大臣并不敢说看不见,因为害怕别人说他不称职。大臣给国王说:“那衣服特别特别漂亮。”国王决定亲自去看看那件衣服,国王没有看到衣服,但不敢说看不见,害怕别人说他愚蠢,国王走到大街上的时候,大人们都说:“我的天哪!这衣服也太漂亮了吧。”但一个小男孩说:“国王没穿衣服呀。”这时国王才知道他被骗了。

皇帝其实没有新装,大人们说皇帝的新装特别特别漂亮。

大人们害怕别人说他不称职,所以才撒谎,小孩心灵单纯、诚实。

表演一个角色,我会表演小男孩,因为他很诚实。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要诚实,不能撒谎。

「必备」孔乙己读后感受700字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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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读后感受【篇1】

这篇小说通过孔乙己悲惨一生的描写,即反应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下层知识分子的严重毒判,有力的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跟着重的表现了当时一般群众的冷漠麻木。从更深的意义上,暴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与腐朽。

文中、以短衣帮站着喝酒与穿长衫的坐着要酒要菜形成鲜明的对比。可孔乙己他却穿着破旧的长衫,站着喝酒唯一的人。说明当时社会的剥削者的悠闲阔绰,孔乙己生活贫困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底下。从中还可知人们总是含蓄轻视劳动人民,羡慕上层阶级,硬装做读书人。孔乙己经常会在酒店喝酒时受到别人的侮辱,反映了当时的社会人拿孔乙己的不幸和痛苦来取乐,构画了麻木不仁。其实,他们对孔乙己的笑声里蕴藏着一股悲凉的意味。孔乙己有时还有点手脚不干净,被打了还争辩说没偷,偷书不能算偷窃,还说什么“者呼”之类。他说的这些话虽不争气,且尚知羞辱,而显得十分可笑,孔乙己最大的侮辱不是被人嘲笑而是没有进学。不过,孔乙己也有本性的一面。她很善良诚实,从不拖欠钱,如果欠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还有一点,他会教小伙计认字,和孩子们说话。表明了孔乙己静溢的清凉和心灵的寂寞。孔乙己为了生存去偷丁举人人家的东西,要求写服辩和被人打断腿。后来他已经不成样子,写出了统治者和阶级制度的凶残直至最后,掌柜没有关心孔乙己却关心孔乙己欠他的九个钱,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事态炎凉……

孔乙己读后感受【篇2】

鲁迅《孔乙己》,入选中学课本,是一篇经久耐读的小说。

孔乙己,与众不同。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长衫,“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叫人半懂不懂的。”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孔乙己,似乎用他的另类,保持着一个读书人清高的风骨,最后的尊严。

然而,穷酸的孔乙己,虽极尽掩饰,却每每遭人取笑,无力争辩,失去了底裤,遮不住羞耻。“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成了众人开心果,无论他的酸腐,无关他的落魄。

孔乙己人畜无害,唯一嗜好,心念执着,便是为读书不惜窃书,常常“脸上又添新伤疤”,终被丁举人几顿暴打,双腿被折,靠手走路。以致“许是死了”,“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任由人笑话,作弄的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生命已无关紧要,连死也不确定。就这样,从众人的全世界路过。

孔乙己,是迂腐的,卑微的,善良的。他不曾伤害过众人,却不幸成为众人餐前饭后的谈资,肆意取笑羞辱。他的穷苦,没人救济;他的才能,没人欣赏;他的挨打,没人疼惜;他的生命,没人关心。给人带去欢乐的孔乙己,在众人冷漠无情中,谜一般消失,淹没于众人笑声中,渐行渐远。孔乙己,何其悲哀。可是,众人对他心灵的虐杀,又何其可憎。

《孔乙己》,常读常新。生于新时代的我们,孔乙己的遭遇和处境,同样值得深思和警醒。众生皆平等,对弱小多些尊重,少些嘲笑,多些关爱,少些冷漠,愿孔乙己似的悲剧不再上演。(赵思聪)

孔乙己读后感受【篇3】

除了上次说道的叙事人选择的特殊,鲁迅使用了小伙计的角度,这样就略去了很多关于孔乙己的介绍,以及他的悲惨命运的了解,就在这小伙计的眼中,也没有对于孔乙己的出场做面面俱到的描写。在表现方法上,《孔乙己》没有描写,没有渲染,只有平淡的叙述,这一点和鲁迅的其他名篇是很有些不同的。

在表现方式上,《孔乙己》一文中没有渲染,只有平淡的叙述。文中写到“没有他,人们也一样快活”这里后,小说接着写在酒店里,人们发现,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

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么回来?……他打折了腿了。”掌柜说,“哦!”“他总是仍旧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了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后来呢?”“后来打折腿了。”“打折了怎样呢?”“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地算他的帐。

从字面上看,好像并没有任何文字直接写到人们的“快活”。然而从对话的语调中,仍然可以看出那个提供消息者的心态。对于丁举人打折了孔乙己的腿这样野蛮的人身伤害,说话者没有半点保留,相反给人一种理所当然、津津乐道的感觉。特别是,传孔乙己可能已经死了的时候,说话的和听话的都没有震惊。“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账。”对于一个给酒店带来欢笑的人的厄运,居然一点反应也没有。这就充分显示出鲁迅在对话描写中潜在量的巨大——有意不去直接点明说话者那种津津乐道的神态甚至以消息的传播者为荣的情绪,把想象的空间留给读者。

唯其平静、平常、平淡,才显得诸如此类的残酷无情,由于司空见惯,而没有感觉,没有痛苦,而鲁迅的笔墨,就是要揭示这种无形的精神虐杀的可怕。

孔乙己读后感受【篇4】

《孔乙己》是文学巨匠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我第一次读这篇文章是在中学的语文课本中,当时就留下了深刻印象。这个周末和佳洲同学一起读了这篇小说,我有有了新的感受。

文中,鲁迅先生把社会浓缩到小小的咸亨酒店之中,通过孔乙己这一封建科举制度受害者和封建文化教育牺牲品的悲剧形象,揭示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和人们麻木不仁的精神状态,反映了封建社会的病态和腐朽。

这次读这篇小说,我的感受是《孔乙己》不仅对于当时的社会环境,对现在的社会也是有普遍性意义的。当今社会,资讯高度发达,许多负面信息让青少年过早地体会事态,影响他们“三观”的形成。多年以后,他们难免会分化为“长衫主顾”、“短衫主顾”和“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难免就会有人象孔乙己那样不为社会所接纳。就这个意义上来讲,孔乙己这一悲剧形象代表了理想和现实的冲突,这在任何一个社会背景下都会存在的。

所以,离开封建文化教育的框框来读《孔乙己》更能感受这篇小说的教育意义,也说明了当今青少年素质教育的重要性。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鲁迅先生用这有语病的句子做为文章的结尾,我想他的用意也是再于此吧。

孔乙己读后感受【篇5】

穿着破旧长衫的高大体型,青白的面色,深陷的带着伤痕和蓬乱的白色胡子,这就是鲁迅所描绘的孔乙己的样貌了,一口的之乎者也和爱面子就是它的特点,这种人物,是不值一看乃至一提的,但在别人提起他的时候,却总能记起他,让人感觉那是一种微妙的存在,不用特别去记住它,也不用刻意去忘记它。

但是,孔乙己就是孔乙己,不会把他和别的长衫文人混为一谈,个性鲜明,喜欢在别人面前显摆自己,好吃懒做,死要面子,这似乎也跟别的文人没什么两样,但却似乎没有其他文人如此高傲。说是平易近人,也有那么点差距。总之,这是一个很特殊的人。

就是这样的一个孔乙己啊,衬托出来了那个时代的悲凉。那个时代人的冷漠让我感到震惊,无法想象那个时代的人可以对死亡这么的轻描淡写,就连孩童都如此的自私,而人们关心着的是自己的腰包,从不会关心到别人,就像老板想起了孔乙己,也只是因为那十九文钱罢了。

不过,这也不怪他们罢,那些领导,可曾有一个关心过民众?或是没有空,正在忙着往腰包里塞钱,或是根本不愿意去管了。试问,在这样的领导下的人民,又怎能关心到别人呢?

现代呢,好像的确是有人关心到别人了,但是,却有一些人比以前更加恶劣。比掺水还要过分的赚钱方法比比皆是,似乎是有人要反省一下科技带来的是,是利还是必,科技该不该发展,文人该不该诞生,我不希望“孔乙己”越来越多,更不希望漠视人情的人越来越多,还不希望长衫文人越来越多。但是,可能吗?

读书是为了学到知识、修身、养性、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读书应该是会给人们创造幸福的。而这一切到了孔乙己身上,便被曲解得一团糟。“读书人”被孔乙己用来做在短衣帮面前炫耀的资本,而学的知识更是被孔乙己用来做掩饰的借口。这让我不得不问一句:“读书人对孔乙己来说,意义何在,到底给他带来了什么?”可悲,可笑,正是因为孔乙己读过几年书,他变得越发不能正确认识自己,认识社会,认识已定的事实。生活、未来对于孔乙己来说是一片模糊,他一直生活在自欺欺人当中,他或许认为他是在尽一切保护他仅存的尊严,可恰恰是因为这些让他丧失了一切。他的行为让人厌恶,让人觉得可笑,这正是他“恶”的根源。后记对于处于现代社会的我们来说,真得很难理解孔乙己这个人物,只觉得他真的是不可理喻。孔乙己到底在想什么,我猜可能谁也想不透。我时常回想问道:“孔乙己,如果你还有一次重新活过的机会,你会怎样面对你的人生,会做出怎样的选择?”或许,没有人能回答我。

孔乙己读后感受【篇6】

“大街上,一个人,用蒲包垫在身子底下。用手挪着一点点地向前走。他的背影是那么孤独。那么悲哀,那么苍凉!”每当我读起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时,这个场景便会在我的脑海里若隐若现。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心地善良,饱读诗书,却连秀才都没有考上。在当时科举制度的毒害下,变得一无所能,潦倒贫困,连仅会的“之,乎,者,也”都成了人们的笑柄。穷得一无所有的他,偶尔也会偷东西。最终偷到丁举人家里。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孔乙己慢慢的死去。

也许,在刚开始读时,会觉得《孔乙己》这篇文章的语言风趣幽默。可是当你细细品味时,就会觉得《孔乙己》是“喜剧”中的“杯具”它表达了鲁迅对当时封建制度的极度不满。写出了腐朽的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心灵的残害。

“窃书不能算偷”!这是孔乙己的经典话语,此刻人们听了甚至会感到好笑,偷书不算偷吗?当然是偷!可是,正是孔乙己的这句“窃书不算偷”,恰到好处地说明了封建社会的腐败,读书人的悲惨命运吗?孔乙己想看书,没钱买,偷书看,遭人骂。正相反,那些秀才,举人们却在深宅大院里读着一本又一本书籍,可是他们最终又做了什么?谁也不明白。

如今,封建社会已不复存在,在此刻的社会中,只要有才华,敢于展示,哪里都是舞台。金子无论在哪儿,都会发出耀眼的光芒。而此刻的一切,更让我们为孔乙己这样的人,心痛叫屈,饱读诗书的人为什么没有展示自我才华的机会?

我呐喊,为什么孔乙己会生在封建时代,遭受悲惨命运的折磨?我呐喊,为什么无才之人能够作威作福,有才之人却总是找不到属于自我的“伯乐”?我呐喊,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能够眼睁睁地看着封建制度残害人命,却见死不救?

孔乙己读后感受【篇7】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小说《孔乙己》,这篇小说展现了一个小人物的悲惨命运,并通过对这个小人物悲惨命运的叙述展现了当时社会和人群对不幸者的冷漠和迫害。

孔乙己经常来店里喝酒,读了半辈子的书,但因为贫困不得以偷东西,最后还是可怜的死了。孔乙己性格当中具有迂腐、懒惰、清高的特点。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一个秀才也没有捞到;他出身贫贱,却养成了满脑子的上层士大夫的恶习;他穷苦潦倒,接近行气,却又自命不凡,好吃懒做。当时的生活环境是压抑的:“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就是在这样的气氛中,主人公孔乙己出场了:“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样一个人物,难怪他走到哪里都要受人嘲笑。鲁迅先生把孔乙己塑造成一个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同时又赋予他真诚、善良的品质,比如写他喜欢孩子。

孔乙己是不幸的,但他的不幸并没有引起人们对他的同情,反而成为他们嘲弄的对象,他在社会和人们的心目中得不到作为一个人本应该得到的尊严。这样一个人却被同时读书人的丁举人打死,死得这样无声无息,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死的。除了他因欠酒钱而被酒店老板记起之外,再也没有一个人提起过他,难道孔乙己的生命还不值十九文钱?作者通过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穷困潦倒而招引无休止的嘲笑以至最终惨死的结局,揭示了下层群众愚昧麻木的精神。

孔乙己读后感受【篇8】

《孔乙己》是一篇短文,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文章。

鲁迅写作的目的就是嘲讽那些社会的败类,和背叛者,他用自己的笔来鼓励中国人坚持反抗,在《孔乙己》中,作者用细致的文笔,嘲讽了像孔乙己这样的“书呆子”好吃懒做的人,但是心中总会有一点悲伤:悲伤当时社会的腐败;总会有一点庆幸:庆幸没有生活在这个年代;有一点愤怒:愤怒大家对政府的不信赖。种种原因让我的泪不禁流下。

孔乙己虽然穿着长衫,但不想其他穿长衫的人坐在店里吃饭,而是像那些贫穷的人在柜台前站着喝,而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好像好几年没有洗过,孔乙己很想学习但是由于社会的腐败,只能让他不懂装懂,他有能力但是因为自己不被别人看好,从而导致他的好吃懒做,他帮别人写字遭到别人的质疑,所以放弃了自己唯一能干的事情,之后他只能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机,但是常常被人发现,被人打断退,还在酒店中欠了19个钱。

文章一处写到: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都是泥,原来他便用着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有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的退被人打断了,只能用手来走路,路人不但没有同情他,可怜他,竟然嘲笑他,从而体现出来旧社会的麻木不仁。

孔乙己读后感受【篇9】

读完了鲁迅先生几十年前写的小说《孔乙己》,我不禁生出了许多感想。它使我想到了我自己,使我认真思索了“生活” 这件事。对于这个简单而又复杂、平凡而又特殊的问题,每个人有着不同的解说:有人说,生活是不断需求的过程,而非享乐的过程;有人说,生活像果盘中盛着的收获与失落;有人说,生活就像洋葱会让你落泪;还有人说,生活是由无数烦恼组成的念珠……不同的人对生活有不同看法,不同的人生观,对生活的感悟也不同。

孔乙己是个人很可怜,用“可怜”这个词,也许会让人感到很老套,但是我想不出别的词语。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 。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之乎者也,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这个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封建思想毒害的孔乙己爬着离开了人世.也许死对他来说是一种解脱.

就是这样的一个孔乙己啊,衬托出来了那个时代的悲凉.从孔乙己这一面我发现,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衬托出来了那个时代的悲凉。那个时代人的冷漠让我感到震惊,无法想象那个时代的人可以对死亡这么的轻描淡写。

而鲁迅着意揭出这一“病苦”,正说明要“疗救”的不只是一个孔乙己,而是整个社会。揭示不幸人们的“病苦”,目的在唤醒他们的觉悟

再来说说现在。照理,时代发展到今天,“科考”应是十分公平了。但是,重蹈覆辙的现象仍是层出不穷。中考,高考,这场场考试,都是独木桥。成千上万的学生要从这里经过,没有真正的本领,抑或是没有充分的准备,只得被迫跌进河底,甚至今生永远都爬不起来。即使如此,也比孔乙己那时好的太多太多.我庆幸我生在21世纪,这是一个人性的时代,是一个充满爱的时代.

孔乙己读后感受【篇10】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多余人。

“回字有四样写,你知道么?”“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前一句话我们还觉得这个人经纶满腹,可从后一句话竟让我们感觉到这人是个疯子,没错,这个人就是孔乙己,诞生于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

在我看来,孔乙己是个悲剧。寒窗数载,所学的知识得不到周围人的认可;致书以观,却因偷书被人毒打;曾有工作,却又弄得一个顾客也没有了。最后,他只得在平静中离开这个并不适合他的世界。

他悲剧是有原因的,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他虽然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但是受害的不只他一人,为什么偏偏孔乙己悲惨一生呢?范仲淹也收到了科举制度的毒害,但他却为后人留下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千古名句;这个社会并不认可他,可司马迁也在不认可他的社会完成了《史记》。迂腐,懒惰注定他将一事无成。为了显示自己的多才,他故意满口之乎者也;他又自命清高,宁可让长衫又脏又破也不愿将自己归类于“短衣帮”;明明偷了人家的书,却始终辩论“窃书不算偷”;为了显示自己的阔绰,仅仅九枚大钱也要一一排出;他虽能靠写字混口饭吃,缺又因好吃懒做而穷困潦倒,天知道他喝酒的钱是自己挣得还是偷书赚的。直到生命的黄昏他才醒悟,终于却又不得不放下读书人的架子,做一个普通人。此时面对众人的讥笑,他终于不再辩驳,而是恳求人们将此事略过。最后一碗酒的四文也是直接放在了我手里,不再一一排出。

“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句话揭示了孔乙己悲惨而亡的必然性,他这样做,只会悲惨一生,一事无成。

「必备」关于简爱读后感1000字通用


书房是文人精神的巢穴,生命的禅堂。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这些人生阅历只有记录下来才能让人印象深刻,对于书写读后感,你知道可以从哪些角度出发吗?相信你应该喜欢栏目小编整理的关于简爱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关于简爱读后感(篇1)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面对富有高高在上的她的主人爱德华,简爱不卑不亢的发出自己的人生宣言。

而爱德华对简爱的评价却是这样的,简"如一只发疯的鸟儿拼命撕掉自己的羽毛。"这是一种强烈的自我释放,一种悲与爱交织起来的"支配一切、战胜一切、压倒一切"的力量。

简爱身材瘦小,相貌平凡,无金钱、无地位,却有着不平凡的气质和非常丰富的情感世界。她在生活的磨练中,抛弃了女性天生的懦弱与娇柔逐渐养成了坚强独立的个性。她不会在表兄残暴面前甘心被辱,而是据理力争。即使结果不尽人意,却始终如一没有低头;在魔鬼般冷酷的布洛克尔赫斯先生的折磨下,她不会表现出任何恐惧,而是从容的扛下来,独立坚强的活下来。

简爱是不美丽的,但却又是美丽耀眼的灵魂。虽然她没有美丽的外表,却有着美丽的品质,而这种品质深深的吸引着我,她无论身处社会的底层,还是身处上流社会,她总是不卑不亢,她表现出的那种自强,自尊,自爱让人不得不敬佩她,她身上闪现着一种独立人格的壮美与崇高。

我想,几百年来人们对简爱的喜爱的原因正是如此,这也许就是简爱魅力所在。读《简爱》我突然想到一种花——梅,简爱就像梅花一样,饱受风雪的摧残,依然傲放枝头。散发着自己独有的清香。

童年的简是苦难的,更得不到任何人的尊重。但是她并不甘心,她想努力争取超过别人,以证明自己不是一个坏孩子。面对困难,简不屈不饶,心怀美好。她为朋友海伦?彭斯的遭遇而打抱不平,并告诉她该爱的人就要去爱,该恨的人就要去恨,不能因为他的权利大或小而束缚自己的感情。成年的简是富有的,但她并不因为富有变得不可一世,她把自己所得到的的财产平均的分给的表兄妹,并以自己的爱获得最真的感情。简爱纯净的就像一杯水,缓缓的流经心田,洗涤着我们的心灵,她用自己想生活证明,面对生活中一定要倾注自己的真情和温情,并追求一份本真的.温馨、和谐和宽容。

有太多让我们遗憾的事 。报纸上,电视上,为了追求享乐向权贵,向金钱低头的人比比皆是,从而抛弃尊严,铤而走险走上犯罪道路,在她们身上有着和简爱截然不同的品质,一种依附金钱,依附权势。以至于道德败坏,沦落到人人唾弃,在这里我不想用过多的语言批评她们,我只想说,从简爱的身上,我学会了自尊,自爱,自强、自立、平和宽容和充满怜悯爱心的精神世界也让我很好的体验到了人生的价值。

说来惭愧,曾经因为羡慕同学一身漂亮的名牌而迁怒父母为什么不是大款,以至于觉得自己是没有人疼爱的孩子,心里苦闷之际,为此更是让父母伤心。

读完简爱也让我更加明白了,人可以没有美貌,可以没有富有,但是觉不能没有高贵的灵魂,贫穷不卑,富贵不骄。心怀美好,用心体会平凡中的幸福。尽管我的爸妈不是大款,但他们会兢兢业业的努力工作,我的爸妈学历不高,但他们会不厌其烦的教会我做人。书上说,母爱如水,父爱如山,倘若真是这样,那我一定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了,由于我拥有了尼罗河和喜马拉雅山一切华丽的词语都比不上父母对我的爱。是那灯下的一杯牛奶,是那烈日下的一条毛巾,是那泪水中的一声鼓励……点点滴滴的爱渗透着每一个平凡的日子,诠释着平凡的幸福。

简爱她不美,但却有着独特气质吸引着所有的人。她自尊自爱,不依附于其他人才可以赢得别人的尊重和热爱,才会有真正的幸福!读《简·爱》让我感到一丝温馥和慰籍,让我明白爱的真谛。也让我清楚的看清了自己。从小生活在物资充裕,被爱包围的独生子我,我常常生活的很自我,只知道索取,不愿意付出,不要说陌生人,就连我们父母的爱,我们也享受的心安理得,甚至有一点不满还给父母的脸色看。读《简爱》让我明白了一个人要宽容和充满怜悯爱心。亲情和怜爱之心是人类最丰厚也是最重要的精神财富,缺了它,等于白活一世。学会爱人,感恩很重要。

《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璞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

关于简爱读后感(篇2)

读了简爱这篇名著,我被文章内容深深地给感染住了。

简爱是一个孤儿从小父母就去世了,而她的舅舅收养了她,但也去世了,于是她的舅妈对她非常不好,她的表哥、表姐更是残忍。不过多久,又来了位波洛克赫斯特先生,她是学校的人,是来面试的,而舅妈说她是个性情脾气,而且爱撒谎。最后波洛克赫斯特先生还送给她一本叫《儿童必读》的书,波洛克赫斯特先生让她读读玛莎吉-一个人惯于说谎和欺骗的淘气孩子暴死经过的一部分。这时,简爱终于忍无可忍了,她绞尽脑汁说:我不会骗人。我要是会骗人,就会说我爱你了,可是我要说,我不爱你。除了约翰.里德,世界上我最恨的就是你了。至于这本有关撒谎的书,你还是拿去给你女儿乔治安娜吧,因为爱撒谎的是她,不是我。这句话我读的时候心情非常高兴的,因为她不会向她的舅妈屈服,我也感觉她的舅妈实在是太坏了,还有约翰里德简直是把简爱当作奴隶一样看待,这样简爱还能容忍她,这是可恨。之后舅妈把简爱送到了学校,在学校她认识了心地善良的语文老师谭波儿小姐,患者这不好病的海伦彭斯......我读到了简爱认识了罗切斯特先生,他对简爱说了一句话:好吧,简,那就让你的想象力来帮助你吧。设想你不再是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姑娘,认识一个从小就被娇纵惯了的野小子;着小你是在遥远的异国他乡;设想你在那儿犯下了一个大错,别管它属于什么性质,或者出于什么动机,反正它的后果将伴随你一生,玷污了你整个生活。注意,我说的不是一桩罪恶勾当,我不是说杀人流血或者是其他的什么犯罪行为,那会是罪犯受到法律制裁。我说的是错误。你做下的那件事的后果,迟早会使你感到完全无法承受。你采取种种措施以求得到解脱,这些措施是不同寻常的,但既不违法,也无可指摘,可是你也依然处在痛苦之中,因为在生活的圈子里,你被希望给抛弃了。你的人生正在如日中天的时刻,却被日蚀遮掩得暗淡无光,而且你觉得直至日落都无法摆脱。痛苦和自卑的念头成了你回忆的唯一粮食。你四处飘流,在流浪中寻找安宁,在纵情声色中觅求幸福......罗切斯特先生说的这些话,我觉得应该很悲伤地说出来,可能他说的这些话就是在指自己的经历吧。

简爱是一个极为平凡的女孩,从小失去父母,被寄养在里德舅妈家,但是无论她怎么做也讨不了舅妈的欢心,于是她决定要上学。到了学校听她的好朋友海伦说这里是一个相当于孤独院的学校时,她万分欢喜,因为这里的孩子都是孤儿,她们的想法是一致的。从此开始了新的生活,她在那里又做了两年老师,当她离开了学校,开始找工作,不久她就拥有了一个不错的工作,在那里,她救了罗切斯特先生,并和罗切斯特先生生了一个可爱的小孩。

是的,这就是简爱的一生,从书中我看到了她的勇气,看到了她的爱与尊严,我感到一种惭愧,如果换作是我的话,罗切斯特先生的房间着了大火,我一定不敢冲进去用水把火浇灭。

现实生活中爸爸妈妈他们做错了,我却不敢反驳,可是简爱却立即纠正了大人说的话,我却说都不敢说,其实我心中的小人在大喊:不!你们错了。简爱的勇气我非常佩服。

简爱一个平凡的女孩,其实她并不平凡,她很伟大,因为她告诉我们了一个道理,即使是最平凡的女孩子,也要有自己的勇气、爱与尊严。

关于简爱读后感(篇3)

逃避世俗的烦恼,往往无需一城一阙,不过房间一隅,一杯香茗,一盏小灯,于是,便可以屏蔽整个世界,尽情地在书海畅游。

自从第一幕,我的视线便紧紧地跟随着简·爱。那个贫穷但不卑微的女子,终以她弱小的身躯,越过封建专横的墙,平等地与所有人一样站在上帝的脚下。

当简爱用清晰的声音宣示自己的尊严时,像一棵树,笔直地站立在这无尽的黑暗中,不倨傲,也不卑微。当风起云涌之际,她如树般傲立,静看风起的方向,无所畏惧。

或许是因为长大的缘故,柜子里的娃娃玩具总是饱受我的冷落。这天,我整理柜子的时候,看见了她们,那两个在阴暗的角落,满脸灰尘,失去往昔华丽的娃娃。我厌恶地瞥了她们一眼。这过时的娃娃与房间华丽的装潢真是格格不入!

我嫌弃地拎着娃娃的头发正要扔掉,妈妈却阻止了我。

“你要记住,人有尊严,娃娃也有尊严,一切都是平等的!娃娃虽然普通,但并不卑微,知道了吗?”妈妈一边仔细地用沐浴露泡水给娃娃洗澡,一边慈爱地教育我。

望着眼前的娃娃,简·爱所说的话在我脑海里不断地闪现。平等!是的。一切都是平等的!

“妈,我懂了。”我慎重地点了点头。

妈妈盈盈一笑。

的确,纵使我们满身的缺点和瑕疵,纵使我们不美,但我们的灵魂都是一样的,我们都是平等的。我总是怨天尤人,现在才发现其实我一直忽视了别人的感受。虽然,只是两个娃娃。不!她们在我的眼里已不再只是两个娃娃,而是两个有尊严的生命!

我挚爱樱花。不是因为它有多么绚烂。而是因为它最迷人的时候,不是在花开烂漫时分,而是凋零时,纷纷扬扬的花瓣褪去华丽色彩,优雅地回归大地,平静而坦然,不带走一丝眷恋。它有尊严的存在感,让无数人为之倾心。

灵魂像树一般便好,与云共舞,与风相依。因为尊严,因为平等。

关于简爱读后感(篇4)

第一本喜欢看的,便是《简爱》。

在午后阳光和一杯乌龙茶的帮助下,我成功的做到了神游物外,逃避现实,重新回到初一时第一次读这本书的记忆中。

简。爱从小就承受恶劣的待遇,家人排斥他,学校的施主罗可赫斯特诋毁他的人格。但是她并没有绝望,相反却燃起了她无限信心。成年后简。爱陷入了爱情的旋涡。在爱人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以自己低贱的身份自卑。她以正直,高尚,纯洁的心灵感化了罗切斯特。使他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然而命运的波折又不留情面的分开了他们。最后,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得知这一切后,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全身心的爱再次投入了他的怀抱。

对于《简爱》,早先我是完全被它的语言所打倒。如痴如醉,魂牵梦萦,有段时间张口闭口都在学那种英国式优雅的口吻。小时候图个好玩,没对情节具体参悟,在心目中这就是一部完美华丽的诗歌,是记忆花园中最后的秘藏。但我在重读《简爱》的过程中,却发现了附身于小说的夹缝之中的东西。那些深层的,我未曾发现的深度,如今抖落了伪装,显露在我面前。

《简爱》被万众所热爱的,大约是其作者的自尊与平凡或者说,是夏洛特的自尊与平凡。那是一个灵魂炽热而外表简单的女子。这一形象无疑是不朽的经典。可是与其夫罗切斯特一样,这个形象始终在用一种类似于自傲的口吻言论他们对于他人的鄙薄。这样的《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特别是女性读者的共鸣。

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她幼时的情景。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于传奇的爱情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她遇到了罗切斯特。虽然前头有笔,但还不是那么自然。夏洛特对于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着不安,到了结尾,则几乎归于俗套,最后无疑是皆大欢喜,带一点感伤。

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浮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尘世中,简爱这个伟大又平凡的女子,像一盏灯,为我点明了自尊的路。

关于简爱读后感(篇5)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看了《简爱》思绪万千,激情澎湃,我总会被里面的每一个情节,每一句话深深打动,曾和张哥说过,张哥说:“可能简爱里有我的影子,我才如此热衷,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因为书里面有我们自己的影子而热衷于那本书。”如:他爱《平凡的世界》中的孙少平,《红与黑》中的于连。我冥想,果真有我的影子吗?也许有一点点,可是自己和简比起来,终是没她优秀,也没她理智和坚强的。好几次想写《简爱》读后感的,只恐自己才疏学浅,道不尽其中的韵味,只能记其一二,留作纪念。

《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以充满激-情的笔法,塑造了简爱这样一个谦谨、坚强而有独立精神的形象。简爱幼年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又进了孤儿院受尽折磨。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她与罗切斯特的爱真诚炽热,又坚决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最后历经种种磨难,终于获得真诚珍贵的爱情。

看过的爱情小说很多,也总痴情与别人的故事,但唯独《简爱》让我百看不厌,爱不释手,每次翻开总会激-情满满,思绪万千。简爱勇敢、独立、坚强、外表朴素却心思绵密,机智、敏锐,每一个眼神都具有穿透力、洞察人的内心。貌似平静,但内心深处有着十分绚烂而甜蜜的幻想,有着火样的热情与如水的柔情。

简爱一直以来都是我的偶像,当我身处逆境时,深受挫折时,我总会想起她,想起那个简爱:他告诉我无论经历什么,无论遇到了什么,都不要放弃自己,不要对生活失去希望,即使在痛苦中也要努力,努力让自己向上,认真地生活。

印象中有一段是这样的:罗切斯特装成一个巫婆,对简爱说:“你冷,你不舒服,且很蠢,你冷是因为你孤孤单单一个人,你不舒服是因为多少甜蜜以及美好的东西都与你无缘,你蠢是因为你明知道有一份幸福在等着你 你却不愿向他靠近一步”罗切斯特用心细致地观察发现了简爱当时的处境和简爱的所思,所想。罗切斯特也是让我很喜欢的男主人公,若没有他对简爱细致,用心地爱,也成全不了他们那么刻骨铭心的爱。

当简爱想到阻隔在她和她主人之间那条很深,很宽的鸿沟--------财富,地位,世俗时,她的眼泪再也不听她的意志,夺眶而出,当罗切斯特说:“有时候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尤其像你现在在我身边时。仿佛我左肋下的哪个地方有一根弦与你那小身躯里同样的地方一根同样的弦打成了结,纠缠得紧紧的,解也解不开,一旦我们分开,我真怕这两根纠缠着的弦套被绷断,那时候我会紧张不安,我的心会痛得流血。而你呢------你会把我抛在一边,忘得干干净净吧?”……后来简爱反驳说:我一定得离开,你以为我会留下来,成为你眼中一个可有可无的人吗?你以为我是一架机器——一架冷漠无感情的机器吗?你以为我能受得了别人把我仅有的一片面包从我口里夺走,把仅有的一滴救命之水从我杯里泼掉吗?你以为,因为我贫穷、卑微、矮孝不美,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了吗?——你错了,我也有和你一样的灵魂,和你一样的一颗心!如果上帝曾给我一点儿美丽、丰富财产,我也会让你感到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现在是用我的心灵和你的心灵对话,站在上帝面前,我们是平等的。我被深深震撼:简的感情是多么丰富而又理智。当我们深爱一个人时,很多时候,为了怕失去,我们委屈自己,不敢说出心里的话,甚至忍受自己在他眼中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简爱不能忍受,在我的感情世界里我也不允许自己忍受别人不在乎我,假如不在乎,我宁愿自己像简爱样,即使心里痛苦,绝望也要逼自己离开。纵使我不美丽,贫穷,卑微,但我也是有自尊的,我也渴望平等。

关于简爱读后感(篇6)

简爱的身上有一种特殊的精神,出身平凡的她却有着不平凡的人生和平凡人身上少有的人格魅力。

简爱自幼失去双亲,还经常受舅妈和其子女的虐待,后来为追求自由的生活,她来到了桑菲尔德庄园做家庭教师,与罗切斯特彼此相爱,可后来发现罗切斯特早有妻室。伤心之后,简爱四处流浪,回头后发现忘不了的桑菲尔德庄园已面目全非,罗切斯特本人也双目失明。

最后的简爱是幸福的,这就够了。可我们总要从中体会到些什么。

有人说,简爱的自尊心太强了,可我想说没有自尊心的人还是人吗?没有自尊的人与动物,与行尸走肉有什么区别?自尊是快乐的养料,简爱的幸福与快乐与她自尊的存在有关。自尊的做人有灵魂,它不是狂妄自大,而是一种美德,莎格拉底曾说过:“一个人是否能够有成就,只看他是否具有自尊心和自信心。”我认为,简爱如果没有了自尊心,她就不是简爱了。正因为自尊,简爱才如此不同。

从这本书中,我可以深刻地体会到简爱对独立的人格和对爱的追求。为了平凡的爱,为了尊严,她甘愿放弃自己的爱情,而罗切斯特的失明和他庄园的破产,或许正给了简爱一个爱的机会,让她不在爱与尊严间徘徊,她的生命,平凡却不平庸。简爱仿佛一个精灵,美丽而闪亮。

作为一部经典,简爱已成为独立女性的象征,生活的艰苦却没有让她屈服,在当时的时代又是多么难得。而经典的创作人夏洛蒂与简爱的命运又如此相似。他们的人生充满挫折。但是我们都相信。挫折。永远是强者的垫脚石。挫折永远打不倒人类的灵魂。让我们去勇敢地活着,去独立地活着,去有尊严地活着,去向世界证明自己的存在。

关于简爱读后感(篇7)

有这么一个人,背负着世界给她带来的一切不幸,当世界看到她的种种劣势,告诉她生活不要有太多奢望,她偏偏不听。这样的传奇女子简爱,以她乐观振憾了我们。

也许她不漂亮,但她有着坚强的个性,也许她在人们眼中是位弱女子,可她依旧能主宰自己的命运。

我为简爱的悲惨遭遇、雪上加霜的困难感到悲伤,为里德太太的偏心感到愤怒,为罗切斯造特先生失去一只手双眼感到同情。

也许就是这样,世界就是这样。大多数人还都有着达尔文思想《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世界就如同那样冷酷无情,至少并不是太美好。人类只会向那身上有光环的人们投向目光,那些卑微的人们孤独又无助,本应该选择认输,可有人却依然如此倔强。

也许,他们只是那么想:为了生活罢了。但他们为了生活如此努力,他们相信明天是美好的、幸福的。

关于简爱读后感(篇8)

看完《简·爱》,合上书本,仰着头,靠着椅子,闭上眼,进入沉思……

《简·爱》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跌宕起伏,引人入胜的故事:女主人公简·爱从小便失去了父母,寄养在舅母家,因受其虐待而萌发了反抗意识,进入劳渥德学校。毕业后,来到桑菲尔德庄园当家庭教师,与主人罗切斯特先生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后来发现罗切斯特先生早有妻室,前妻是一直被囚禁在阁楼里的疯女人。伤心之余,简·爱孤身逃离庄园,四处流浪,后因心中一直对罗切斯特念念不忘,又重新回到他身边。这时庄园已是面目全非。简·爱毅然和他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简·爱的一生坎坷,看到从小受她舅母虐待时,我泪眼婆娑。可是简·爱顽强不屈,没掉一滴眼泪。而我们从小受到父母的宠爱百般呵护。上学对于简·爱来说是多么的不容易,她用那娇小的身躯承受着千金般重的困难与痛苦,却从不喊苦。想想从小在温室里长大的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每天过着王子公主般的生活,遇到芝麻大的困难就想着退缩,向父母寻求帮助。

当简·爱知道好朋友海伦·彭斯被史凯契尔德小姐折磨时,她说了一句著名的话“当我们无缘无故被挨打时,我们应该狠狠回击。”在舅母家,在劳渥德学校,在桑菲尔德,在圣约翰家,简·爱始终没有放弃反抗精神,我们是不是在遇到被人欺负时也要敢于反抗,维护自己的尊严呢。

简·爱经历坎坷,娇小的身躯承受如此巨大的悲苦,但是她努力维持着自己的尊严,在爱情上,她的感情是炽烈的,但始终没有忘记平等。她那顽强的性格,博大的胸怀,给了我远离自卑的勇气,坚定生活的信念。

简·爱告诉我们不能被困难打败,要有顽强毅力和反抗精神,要相信自己,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我们具有简·爱的品质,还怕什么呢?

关于简爱读后感(篇9)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面对富有高高在上的她的主人爱德华,简爱不卑不亢的发出自己的人生宣言。

而爱德华对简爱的评价却是这样的,简如一只发疯的鸟儿拼命撕掉自己的羽毛。这是一种强烈的自我释放,一种悲与爱交织起来的支配一切、战胜一切、压倒一切的力量。

简爱身材瘦小,相貌平凡,无金钱、无地位,却有着不平凡的气质和非常丰富的情感世界。她在生活的磨练中,抛弃了女性天生的懦弱与娇柔逐渐养成了坚强独立的个性。她不会在表兄残暴面前甘心被辱,而是据理力争。即使结果不尽人意,却始终如一没有低头;在魔鬼般冷酷的布洛克尔赫斯先生的折磨下,她不会表现出任何恐惧,而是从容的扛下来,独立坚强的活下来。

简爱是不美丽的,但却又是美丽耀眼的灵魂。

虽然她没有美丽的外表,却有着美丽的品质,而这种品质深深的吸引着我,她无论身处社会的底层,还是身处上流社会,她总是不卑不亢,她表现出的那种自强,自尊,自爱让人不得不敬佩她,她身上闪现着一种独立人格的壮美与崇高。

我想,几百年来人们对简爱的喜爱的原因正是如此,这也许就是简爱魅力所在。

虽然她没有美丽的外表,却有着美丽的品质,而这种品质深深的吸引着我,她无论身处社会的底层,还是身处上流社会,她总是不卑不亢,她表现出的那种自强,自尊,自爱让人不得不敬佩她,她身上闪现着一种独立人格的壮美与崇高。

读《简爱》我突然想到一种花梅,简爱就像梅花一样,饱受风雪的摧残,依然傲放枝头。散发着自己独有的清香。

童年的简是苦难的,更得不到任何人的尊重。但是她并不甘心,她想努力争取超过别人,以证明自己不是一个坏孩子。面对困难,简不屈不饶,心怀美好。

她为朋友海伦?彭斯的遭遇而打抱不平,并告诉她该爱的人就要去爱,该恨的人就要去恨,不能因为他的权利大或小而束缚自己的感情。

成年的简是富有的,但她并不因为富有变得不可一世,她把自己所得到的的财产平均的分给的表兄妹,并以自己的爱获得最真的感情。

简爱纯净的就像一杯水,缓缓的流经心田,洗涤着我们的心灵,她用自己想生活证明,面对生活中一定要倾注自己的真情和温情,并追求一份本真的温馨、和谐和宽容。

读简爱的故事就像退了潮的大海,虽不汹涌澎湃,但却把贝壳留给了沙滩;爱的故事就像下了山的太阳,虽不光辉四射,但却把星辰留给了苍穹

生命中,那些灵动的过往,那些美好的瞬间,生活平凡如斯,却值我细细体味

有太多让我们遗憾的事。报纸上,电视上,为了追求享乐向权贵,向金钱低头的人比比皆是,从而抛弃尊严,铤而走险走上犯罪道路,在她们身上有着和简爱截然不同的品质,一种依附金钱,依附权势,以至于道德败坏,沦落到人人唾弃,在这里我不想用过多的语言批评她们,我只想说,从简爱的身上,我学会了自尊,自爱,自强、自立、平和宽容和充满怜悯爱心的精神世界也让我很好的体验到了人生的价值。

说来惭愧,曾经因为羡慕同学一身漂亮的名牌而迁怒父母为什么不是大款,以至于觉得自己是没有人疼爱的孩子,心里苦闷之际,为此更是让父母伤心。

读完简爱也让我更加明白了,人可以没有美貌,可以没有富有,但是觉不能没有高贵的灵魂,贫穷不卑,富贵不骄。心怀美好,用心体会平凡中的幸福。

是呀,平凡中也有着幸福。

尽管我的爸妈不是大款,但他们会兢兢业业的努力工作,我的爸妈学历不高,但他们会不厌其烦的教会我做人。书上说,母爱如水,父爱如山,倘若真是这样,那我一定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了,由于我拥有了尼罗河和喜马拉雅山一切华丽的词语都比不上父母对我的爱。是那灯下的一杯牛奶,是那烈日下的一条毛巾,是那泪水中的一声鼓励点点滴滴的爱渗透着每一个平凡的日子,诠释着平凡的幸福。

简爱她不美,但却有着独特气质吸引着所有的人。她自尊自爱,不依附于其他人才可以赢得别人的尊重和热爱,才会有真正的幸福!

生活平凡,如水清淡,用心感受,爱留心源

读《简爱》让我感到一丝温馥和慰籍,让我明白爱的真谛。也让我清楚的看清了自己。从小生活在物资充裕,被爱包围的独生子我,我常常生活的很自我,只知道索取,不愿意付出,不要说陌生人,就连我们父母的爱,我们也享受的心安理得,甚至有一点不满还给父母的脸色看。读《简爱》让我明白了一个人要宽容和充满怜悯爱心。亲情和怜爱之心是人类最丰厚也是最重要的精神财富,缺了它,等于白活一世。学会爱人,感恩很重要。

《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璞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

「必备」保护动物读后感800字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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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动物读后感(篇1)

保护动物,是我们人人都要做到的,许多人任意去猎杀动物,虽然现在的人都说要保护动物,但是还有很多顽固的人不听,继续猎杀动物,导致许多动物都在没绝,同时人类还拿动物来观赏、卖钱,用兽皮做大衣但你们有没有想过,如果你是一只动物,却遭到了人类的猎杀,你会怎么想,你愿意吗,你愿意被猎杀吗?你绝对不愿意,有些人说:我又不是动物。但你们有没有想过动物们会怎么想吗?现在人类大量捕杀动物,动物会甘心吗?不,不会,永远不会。它们有千千万万的不愿意。有些人虽然知道怎样去爱护动物,可是他们只会假惺惺地去教育别人,而自己却照样破坏环境,猎杀动物,照样兴致勃勃的品尝动物上的鲜美的肉味。就拿我们身边的小狗来说,虽然不是国家一二级别的珍贵的动物,但也是我们身边的好仆人,不管主人怎么使唤它,它仍然很兢兢业业,可是人类看见小狗的肉鲜美,人们还是捕杀小狗,如果当时人们有保护动物意识的话,就不会造成这样的事了。还有鲸,鲸不是让你们随意捕杀的,鲸是被杀掉一头就死一头的,不像小鱼小虾那样多,如果我们把鲸杀掉了,那我们的子孙后代,他们不是看不到鲸这种动物吗?也不曾知道有过鲸这样庞然大物的动物的存在。作文现在,有些动物已经灭绝了,就拿快要灭绝的鳄鱼来说,虽然很凶猛,但人类更凶猛。就是因为有些动物身上的器官具有突出的经济价值,由此成为被人类掠夺利用的对象,成为动物灭绝的主要因素。鳄鱼长着锐利的牙齿,和硕大的食物胃口,我们都说鳄鱼可怕,但鳄鱼更怕人类,在人类的眼中,鳄鱼皮可以制成行李箱,手提包,钱包,鞋等物品,所以鳄鱼,现在已经成为快要灭绝的动物了。朋友们,动物的大量毁灭对人类将产生严重的不良后果,造成生态环境严重不平衡,从而使人类的生存环境遭到破坏。消灭动物,就是在消灭人类自己,如果有一天世界上的动物全都消失了,那人类还能生存吗?要保护动物,珍惜这自然界里的每一个生灵吧!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保护动物,使世界变得更美好吧!保护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保护动物读后感(篇2)

动物记是一本记录人与动物之间发生的感人故事。作品从动物的真善美、动物的悲惨处境、人类的残忍和与动物的关系。书中的每个故事直击我们的灵魂,拷问人类的罪与罚、责任与义务、道德与良知。

比如:活熊取胆这篇文章描述了人类对小动物残忍的手段,和熊妈妈拼命保护小熊的护子之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谁说动物没有感情,没有意志,没有尊严?这只母熊用杀子和自杀的悲壮之举向人类宣告,为了抗议和摆脱人类的暴行,动物也会履行这个高贵的原则:不自由,毋宁死!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人类要是没有同情心,就比禽兽还凶残,比恶魔还冷酷。为了自己的利益、欲望、什么坏事都干得出来。金钱至上,无休止地挥舞屠刀,使人心变得坚硬和冷漠。我们应该尽自己的努力来爱护和保护它们。

警醒吧,聪明过度的人类!有一句话说得好,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也许放下屠刀后,你未必能立地成佛,但放下屠刀后你一定能立地成人。人类的道德光芒,不仅要照亮人类社会,还要照亮动物世界和我们整个地球的生态环境。让我们一起来保护它们吧!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保护动物读后感(篇3)

上周,我读了许多文章,有的让我开心,有的让我伤心,有的让我激动,有的让我悲痛,我最喜欢的文章是《打猫的小男孩》,文中的内容深深触动我的内心。

文章主要内容是,一个小男孩经常拿着小石头,到车底下看看,看看有没有猫,如果有猫,他就用石头把猫打出来。一天中午,作者看到小男孩又在打猫,作者不理他,但很奇怪。再后来,作者和小男孩正好在一家饭馆吃饭,作者问小男孩:你干嘛打猫?小男孩说:因为我家小猫在车下睡觉的时候,车子突然开动起来,把我家的小猫压死了,所以,现在,我只要看到猫躲在车子底下,我一定要把猫打出来,不要让它们白白丢了性命。等他走后,作者眼泪流了出来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小动物是一条鲜活的生命,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要保护动物,不要随意让它们丢了性命。

在我的生活中,有许许多多残害动物的事情,比如,我们邻居一家人,最喜欢吃狗肉;还有一次,别人小孩的妈妈生日,要我们过去吃狗肉,我去的时候,猜猜我看到了什么?一桌的狗肉!当时,我的眼睛湿润了,这些人残害小动物,把小动物杀了,然后吃掉。于是,我跑回自己的家,大哭了一场。

我们要和残害动物的行为做斗争,不可随意捕杀、吃小动物。从现在开始,我们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善待动物。

五年级张智霖,辅导老师陈安嗣

保护动物读后感(篇4)

今天,我读了一篇名为《白化动物》的文章,上面详细地介绍了白化动物的产生原因以及白化对动物造成的影响等等,让我感触很深,下面我就来介绍一下这种白化动物吧!顾名思义,白化动物就是毛色雪白的动物,与人类的白化病很相似。

造成白化动物的原因有两种,一种是先天性的,一出生时就是这样,还有一种是后天的,是因为环境污染造成基因突变。由于基因突变,在白化动物体内就缺少酪氨酸酶,就不能合成黑色素,从而形成了白化现象。白化现象对于动物而言是十分糟糕的,因为白化现象使它没有了天然的保护色,这样就很容易被天敌发现。而且在择偶的时候,也会被排斥。所以白化的野生动物的寿命都不是很长。先天性白化病是我们无法控制的,但后天的白化病却是我们的错了。我们人类污染了环境凭什么让它们这些无辜的生命来承担后果呢?保护环境,从小事做起。

这个道理我相信大家都知道,但真正去做并做到的有几个呢?白化动物就是我们污染环境的恶果!我们有时候只是污染一点,但就那么一点就可能导致动物白化,难道这些被我们“染白”的动物不可怜吗?它们也是一条生命呀!既然说动物是我们的朋友,那么就请大家让它们快乐的生活吧!就让我们一起保护环境,拯救白化动物吧!

保护动物读后感(篇5)

莫翩“……‘万岁,友谊万岁……。’一路欢笑,一路歌声,在动物们的一片欢呼声中,一轮红日冉冉生起。狄尔和动物们迎着朝阳,慢慢向山下走去。”读了这篇文章之后,我感受到人与动物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更感受到了主人公狄尔与动物之间深厚的友情,我被狄尔的勇敢机智深深感动了。

《黎明前的营救》这篇文章讲的是狄尔这个小男孩在动物遇到危险时,能听懂动物的呼救,很快地去救它们。动物们总在最危险的时候,被狄尔从专门捕杀动物的坏人手里救了出来,因此,坏人设计将狄尔抓走,动物们联合起来救他的感人故事。读完故事,我陷入了沉思。

狄尔能不顾危险去救动物们,与动物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为什么那些捕杀动物的坏人就做不到呢?原因只有一个:想不用劳动就可以过好日子。现在也有这样去捕杀动物的人,他们将濒临灭绝的珍稀动物大批大批的捕杀,再卖给那些想要的人,获取暴利。上段时间中央电视台播出了有人在捕杀藏羚羊的消息。捕猎者是在春天母羊怀有小羊的时候进行捕杀,杀一只藏羚羊就等于杀了两只,他们是多么的残忍,无情。而藏羚羊的毛可以做成最珍贵的毛皮大衣,这些人只知道钱、好处,压根不知道藏羚羊的捕杀,对环境造成的破坏。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们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值得欣慰的是今天也有许多像《黎明前的营救》中的主人公狄尔一样不顾一切去保护动物的人,在人们的努力下,总有一天,人们能和动物建立深厚的友谊,和自然界和谐相处。为了让野生动物不再遭到捕杀,为了我们生活的环境不再遭到破坏,为了我们今后的社会更美好,我要呼吁:请不要再捕杀动物!!请爱护动物吧!!!!

保护动物读后感(篇6)

你喜欢小动物吗?你和小动物做游戏吗?你又以朋友的身份保护过他们吗?我多么希望你们的回答一一都是——是的。看,小动物们多活泼可爱呀!简直就像我们一样。天真可爱的小脸是时常出现在我的眼前。我极喜欢小动物,极喜欢他们的小脸,那可爱的小脸是多么的迷人!由此显现出他们的聪明与伶俐。但是,你保护过他们吗?我呢,曾经在他们的处境极为危险的情况下救过他们。不妨,我就讲给你们听听充满小动物色彩的“置之死的而后生”吧!

一次,我在石门公园玩儿,忽然听见“喵喵”的声音,我感到十分疑惑:是什么东西在叫?莫不是小猫吧?!我怀着疑惑的心情顺着声音奔去,前方是一片花丛,顺眼望去,只见一只小白猫被蔷薇花茎上的刺给扎伤了,他的右腿滴下来一滴一滴的血水,我不由伸出了援助的手——我慢慢地将他抱起来,他那哀求的目光使我不禁落下了泪水。我迅速从口袋中拿出来一块纱布给小猫包扎上了,只见他又“喵喵”的叫了两声,好像在说:“可真疼呀!”,又好像在说:“谢谢你的帮忙!”我把它放在了草地上,它依依不舍地和我“道别”,随后一拐一瘸地走了,我也向它招手,我们就这样“离别”了。虽然,这件事已经过去多年,可是我依然清楚地记得这件事。还有我不仅要把这件事永远印在我的脑海中,并且我还要珍惜这份珍贵的友谊,俗话说:“友谊地久天长嘛!”。

我曾经读过一篇文章,这篇文章对我的教育义意很大,我读它时,我读了整整十遍,而这篇文章就是《小狮子爱尔莎》。你们大概还没有读过它吧!那么我就来给你们讲一讲吧!文章生动描写了小狮子爱尔莎失去她的妈妈,后来作者发现了她,并且把它抚养大,可是最终怀着依依不舍的心情把它送进了大自然中的奇趣故事。作者把小狮子爱尔莎的调皮和可爱以及她的成长足迹神话般的编进故事中。使读者读后不禁全身浮起一种漫游在童话世界的感觉,让人渐渐到了忘我境界。同时也更让我们明白——要爱护小动物。

我爱动物,并且能做到义无反顾的保护他们。那你们呢?是不是也和我一样呢?是不是也保护过他们呢?真是该好好想一想,你们说呢?我们都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上,应该明白“生存与共”的道理。想象一下,如果没有了朋友会怎样呢?是不是会感到非常孤独和寂寞呢?小动物们也是我们的朋友,所以我们更加要保护动物们、爱护他们,让大地迎来和平与安宁!

那我们就从现在做起吧!首先,我们要以身作则,更要共同来维护我们的家园!

保护动物读后感(篇7)

同学们,你们有没有迷路的经历?你们找不到自己的家的时候是不是特别的着急?如果你想回到自己的家,你会怎么办呢?让我们一起看看动物朋友小螃蟹是怎么做的吧。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有趣的故事绘本《想家的小螃蟹》,故事讲述了四只小螃蟹勇敢的旗手、善于思考的铁脚、爱生气的红眼、好脾气的木头腿离开家去城市历险。

小螃蟹们本来住在美丽的河湾,那里长满了沙柳和紫穗槐。有一天,它们一起在河湾周围奔跑、玩耍,不知不觉,走上了一条小路,被一个小男孩带回了家。小男孩为小螃蟹们准备了坚固的玻璃缸、丰沛的水草和各种各样形状的卵石,还有美味的火腿肠和面包屑。一开始,小螃蟹们都没有心情吃,但是旗手认为吃饱最重要,它带头吃了一点儿面包屑,觉得很好吃,别的小伙伴也跟着一起吃。可是,小螃蟹们还是想念自己的家。小螃蟹旗手用蜡笔画了一幅自己家的画,感动了小男孩和他的家人,最后四只小螃蟹顺利地回到自己的家。暑假里,我去了石台牯牛降,就看到了小螃蟹的家河湾,那里河水清清,里面有很多鱼儿在快乐地游泳,还有很多的水草,我想小螃蟹们一定躲在里面捉迷藏吧。

故事中小螃蟹们探讨人类的一段话令我印象深刻。小螃蟹红眼认为人类非常凶狠,把螃蟹蒸了吃,还做成了蟹酱。小螃蟹木头腿却认为,也有的人对待动物十分和善。正如小螃蟹们说的那样,大部分人都能善待动物,与动物和谐相处,还会及时救助受伤的动物。但是,也有的人,为了利益,做出许多伤害动物性命的事情,甚至会导致某些动物濒临灭绝。比如生活在长江里的白鳍豚,现在就很难看见它们的踪影。

小螃蟹们又开始讨论人的语言。三个伙伴说:我们不管怎么说,他们都不听。这就是他们的毛病了。旗手说,他们根本听不懂我们在说什么。看来,动物也有自己的想法,我们人类常常不理解他们,不懂得他们真正需要什么。有一次,爸爸带我去海洋馆游览,我看见各种各样的水母,特别好看,就买了一只带回家。但是,第二天早上,水母就死了,我伤心极了。妈妈告诉我,水母生活在深海里,我们日常用的是淡水,不适合它的生长。我明白了,不能因为我对水母的喜爱,让它离开自己的家。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珍爱生命,保护动物。我们应该善待动物,把野生动物带回家时,也要想想它们的感受。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它们也是有生命的,如果把它们带回家,他们可能会因为不适应而生病,甚至死亡。如果有一天,世界上没有了动物,你是否会觉得孤单?让我们一起保护动物吧!

保护动物读后感(篇8)

今年暑假,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戴银铃的长臂猿》,向往自有的南尼的不幸遭遇让我为之嘘唏不已。

一个空罐头,吸引着一岁还不到的南尼下山看个究竟,可它刚下山,就被人们捉住了。故事就这样开始了,南尼被卖到了马戏团,团长逼着它练习跳火圈单杠长臂飞旋。只有蒲兴关心它,照顾它。后来南尼逃走了,因为它在马戏团待了四年,它想回家了。可人们抓住了它的母亲,南尼无奈以自己换回了母亲,它满含着泪水回到了马戏团。

为什么要把南尼捉回来了啊?猿岭才是他的家啊!每当看到这一段时,我总是咬牙切齿,我心里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也许是出于怜悯,也许是出于惋惜,也许是出于愤怒!动物尚有情,人类却无情。南尼为了妈妈可以放弃自由;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人类却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绑架了许多和南尼一样可爱的动物。它们要承受着和家人分别的痛苦,还要遭受人们的责骂,逼迫。这难道是它们想要的生活吗?不!大自然才是它们的家,自由才是它们向往的生活!

我也喜欢动物,但我不会把喜欢的动物占为己有,更不会残害动物。暑假我在老家,叔叔捉了许多野生田鸡,听说它改善孩子胃口效果显着,于是送我几只,当天妈妈就想煮给我吃。庄稼卫士的称号使青蛙家族流芳百世,我不想因为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把它们推上餐桌。于是,我就对妈妈说:妈妈,我想再养几天让我观察观察吧,写几篇观察日记。妈妈欣然同意了。早第二天早晨,我趁爸爸妈妈还没睡醒,就偷偷地抱起装野生田鸡的桶,跑到村外,把它们倒入草丛里,看着它们呱呱唱着自由之歌,欢蹦乱跳离去了,我这才如释重负。

亲爱的人们,我们要善待地球上的一切生物,不仅仅是因为我们有怜悯之心,更因为它们的命运就是我们的命运,当它们被残杀置尽时,人类就是最后一块多米诺骨牌,接着倒下的也便是自己了!

保护动物读后感(篇9)

这本《戴银铃的长臂猿》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

这本书说的是一只小长臂猿南尼被“艾蛟龙”和一位猎人捕获,卖给了马戏团,在马戏团生活了四年,有一天它的主人,带到了南尼的故乡西双版纳,在一次摘椰子时,看到了自己的老家猿岭,偷跑了回去。它在猿岭运用了马戏团的本领,出类拔萃让猿王起了嫉妒,遭到猿王的一次次驱赶……后来南尼打败了猿王,后来它的主人和“艾蛟龙”捉到了南尼的母亲,南尼无可奈何用自己的换回了老母猿的生命。

我看了这本书,我觉得南尼懂得分享,而那个猿王却心胸狭窄,南尼面对金线豹时,临危不惧,南尼很勇敢,用智慧和马戏团学来的本领战胜了金线豹,而猿王面对危险时,不顾猿群的安危,慌忙逃窜。南尼很孝顺,当用用马戏团学来的本领“飞空接碟”抓到鸟时,总是先给老母猿吃。后来“艾蛟龙”和蒲兴抓到老母猿,南尼无奈之下,用自己的自由换回了老母猿。谁说动物没感情呢,南尼是有丰富的感情的,猿岭才是它的家啊!那里有它的母亲,大自然才是它的家啊!自由才是它向往的生活!

我也喜欢动物,但我不会把喜欢的动物占为已有,有一次我回老家,叔叔给我捉了几只田鸡,让我带回家吃,还说,田鸡营养丰富。回到家,妈妈说今晚就要把田鸡煮成美味佳肴,放上桌子让我大饱口福。我想了想:青蛙可有保护庄稼的“庄稼卫士”的美誉,我可不想让它变成我的口腹之食。急急忙忙地说:“让我再观察几天吧,让我写几篇观察日记。”妈妈爽快地答应了。第二天一早,我趁爸爸妈妈还没睡醒,跑去拿装田鸡的篮子,如箭一般冲到江边,把它们放进草丛边,它们呱、呱、呱的叫着,我听着它们唱着自由之歌,心里甭提有多高兴、多开心了。

亲爱的人们,我要善待地球上的一切生物,不仅仅是因为我们有怜悯之心,更因为它的命运,就是我们的命运,当它们被残杀置尽时,人类就是最后一张多米诺骨提成,接下来,倒下的就是人类了,所以请大家一定要保护动物,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保护动物读后感(篇10)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让我来为大家揭开谜底吧!

新月斜挂的夜晚,枣树上挂满了一颗颗红枣儿,风儿一吹,如同无数颗飘香的玛瑙摇来晃去,看着就让人眼馋。这时,“我”走到后院的枣树旁,忽然看见一个圆乎乎的东西,正缓慢的往树上爬,后来它停住了脚,然后在枣树上用力的摇晃,把从树上掉落的红枣逐个归拢在一起,打一个滚儿,把枣子全都扎在背上的尖刺上了。这是什么动物呢?相信大家都已经知道了,它就是刺猬。

在文章中,“我”通过爸爸的讲解,给我们介绍了刺猬的生活习性。于是,“我”按捺不住好奇心,决定去看一下刺猬的住所。在第二天晚上,“我”用石子吓跑了刺猬,从而发现了刺猬的住所,又看见了刺猬的四个宝宝。又从爸爸口中得知,刺猬一旦发现有人发现了他们的住所,就要搬家了。“我”担心刺猬发现有人找到他们的住所,就会搬家,于是“我”开始向刺猬一家提供食物。冬天到了,“我”通过寻找消失了的刺猬一家,了解他它们冬眠的习性,还担心躲在草蓬睡觉的刺猬会觉得冷,便用一些东西,把草棚的'门窗封了个严严实实,让刺猬度过了一个温暖的冬天。

我读完这个故事后,脑子便想起了我和小伙伴之前在农村对小动物的不友好。是谁用鱼钩钩破了鱼的嘴巴?是谁将小鸟放入冷水中,洗了个冷水澡,?是谁把蚂蚁放入水中淹死的?我们一时的恶作剧,却给小动物带来了很多不幸和痛苦。

所以我希望其他小朋友不要像我和我的小伙伴一样去欺负小动物,因为它们也是大自然的一部分,让我们一起来保护小动物吧!

保护动物读后感(篇11)

读《动物记》有感

读了《动物记》一书后,我对动物的看法彻底改变了。原先,我认为动物不就是一只动物嘛!他们没有语言,有些还会伤害人类,有什么值得我们尊敬的!除了熊猫这种濒临灭绝的动物值得人类同情和保护,像水貂这样的,就是给人贡献皮毛的。

可等看了书中各种各样种动物在贪图利益的人手下死去的故事,我才改变了看法。它们没有语言,可却有自己的交流方式;它们不会表达,可却有自己的情感;水貂是一种动物,但同时也有自己的父母,也会拥有自己的子女,它们像人类一样拥有无忧无虑在大自然中生存的权利。有人为了让自己显得富贵、庄重而购买皮草,他们没有想到,穿在身上,也许就是小水貂的妈妈。可爱美丽的水貂,凭什么因为人类的审美观,而要献出自己的生命呢?

特别是在《熊场见闻》一文中,熊被邪恶的人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抽取胆汁,熊的一生都在痛苦中度过。这些人为了金钱,居然用熊的胆汁作交易,甚至牺牲了熊的生命。我为可怜的小熊流下了同情的泪水。我要责问一句:你们还有人性吗?如果不是有人要抽取胆汁,它们一定会在森林中快乐地玩耍,幸福地生活下去。

可惜,直到今天,中国还没有出台关于虐待动物的法律。这样的现状,给了一些人虐待动物的机会,让这些人犯下了错误却得不到因有的惩罚。

看了《动物记》,我对小动物产生了很大的兴趣,我甚至想拥有一只属于自己的宝贝动物,我想养一只鹦鹉,每天给它梳理毛发,喂食,视如珍宝

动物善良、美丽,让大自然的生态保持平衡所以,为了这些纯洁、善良的动物,我呼吁大家:别虐待动物,要保护动物!

保护动物读后感(篇12)

“一个民族环保意识的高低,是衡量这个民族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读了《拒吃鱼翅》这篇文章,我终于理解了这句话的真正含义。这篇文章讲的是:20xx年5月5日,在美丽的旧金山海岸,一场声势浩大的保护鲨鱼公益活动正在举行。“中国巨人”姚明也参加了这项活动。

席间,姚明大声呼吁:“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拒吃鱼翅!是啊!“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拒吃鱼翅!”这句话说的太对了!据统计,因为鱼翅,每年大约有7300条鲨鱼被活生生割掉鳍被放回大海,最终那些鲨鱼因失血过多而死去。“7300”,一个多么惊人的数字,可想而知,两年、三年……若干年之后又会有多少鲨鱼死亡呢?我想,如果不加以保护,过不了多久,素有“海上霸王”之称的鲨鱼将会濒临灭绝!现在,鱼翅的销售在每例80美元左右,这是十足的奢侈食品。因此吃鱼翅成为某些人身份的象征,成为了一种时尚,很多人因为爱面子而去吃鱼翅,去捕杀鲨鱼。然而在捕杀鲨鱼的那一刻,捕猎者们的内心难道没有一丝不安吗?

在津津有味地吃着鱼翅的那一刻,那些贪食者们可曾想过被割掉鳍的鲨鱼在海里要承受多少伤痛,甚至在痛苦挣扎中死去呢?……鲨鱼的悲剧让我想起另一种动物——赛加羚羊。100多年前,人们发现了其巨大的经济价值,就开始大量的杀戮,贩卖赛加羚羊,此时人们早已被利欲熏黑了眼睛。就这样,赛加羚羊的数量一天天减少,最终,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赛加羚羊灭绝了!

随着鲨鱼数量的日益减少,我们还能无动于衷吗?我们是不是该要有所行动呢?我不希望赛加羚羊的悲剧发生在鲨鱼身上。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地球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既然是朋友,那我们就该保护鲨鱼,保护动物。亲爱的朋友们,行动起来吧,让我们一起大声呼吁:拒吃鱼翅,从我做起,保护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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