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大全相关栏目推荐:“汉字的读后感”。
读书可以让一个人的思维逻辑不断提高,我们在阅读书籍之后,可以选择写一篇读后感。你可你可以认真书写一份作品的读后感,再次回味一下书中深刻的内涵。小编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汉字的读后感,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汉字是什么?汉字是民族文化的化石,是历史的载体,是前人智慧的结晶,是有着鲜活生命的“你”“我”“他”。在我们的方块字中潜藏着丰富的审美和诗意,有着深厚的文化意蕴,有着独特的文化魅力,有着深厚的爱国情结,尤其是漂泊在外的海外游子,这种情结更加浓厚。《汉字的魅力》一文中字里行间都蕴含着这种情感。
汉字之美,美在形体。你看吧,每个字都有不同的神韵:“明”是由两个象形字“日”和“月”组成的会意字。“是太阳公公和月亮公公在一起”,作者用儿童的语言写出了儿童的心理。“雷”“雪”“霜”三个字都是形声字,同样富有形象性,在辞义上都与“雨”有关。这四个字富有典型性和趣味性。你想吧,“太阳”这个词,使你感觉到了热和力,而“月亮”却又闪着清丽的光辉;“轻”字给人飘浮感,“重”字一望而沉坠;“笑”字令人欢快,“哭”字一看就像流泪;“冷霜”好像散发出一种寒气,而“幽深”两字一出现,你便似乎进入森林或宁静的院落;当你写下“人”这个字,不禁肃然起敬,并为“天”和“地”两字的创造赞叹不已。这些有影无形的图画,这些横竖钩点的奇妙组合,同人的气质多么相近。他们在瞬间走进想象,然后又从想象流出,只在记忆中留下无穷的回味。这是一些多么可爱的小精灵啊!
汉字之美,美在风骨。在世界文字之林中,中国的汉字用一个个方块字培育了五千年古老的文化,维系了一个统一的大国的存在,而且是强有力的,自成系统的。它的创造契机显示出中国人与世不同的文明传统和感知世界的方式。不管这块东方的土地上有多少种不同的语言讲着多少互相听不懂的方言,但这汉字的魅力却成了交响乐队的总指挥。作者在这里把汉字的丰富多彩比作“奇妙绚丽的大花园”,不仅通俗易懂,而且生动形象,富有文学色彩和感情-色彩。这个“大花园”对孩子有着巨大的吸弓l力,“他从此必定会一步步欢笑着、跳跃着奔向前去了”。“必定”,强调不容置疑;“欢笑着、跳跃着”,写出孩子的欢笑心情和欢快动作。有良好的开端(第一步)必定有良好的结果。吸引力就是汉字的勉力。
汉字之美,美在精髓。面对科学的飞跃,人们在慨叹中国技术的落后,想在困惑中寻求摆脱这种象形文字带来的同世界的阻隔,因而发出了实行汉字拼音化的震撼灵魂的'呐喊。是的,这种呼唤曾经搅得热血沸腾,但却有点唐吉诃德攻打风车的憨度。中国的汉字以其瑰丽雄健的生命力证明了自己的存在价值。是电脑接受了汉字,而不是电脑改变了汉字。在科学攀向高峰所出现的复杂思维状态中,倒是那种拼音文字需要不断再创造,以至到了不堪忍受的繁琐程度;惟中国的汉字却反而焕发出青春,轻而易举地用原有词汇构成了新的概念和术语。真的,中国的方块字能消化各种外来的新创造,因为它拥有一个单字的海洋,让人们熟悉这种文字后,可寻求的新的组合和创造的天地是那样的宽广而简便。
汉字之美,美在真情。唉,像徜徉在夏天夜晚的星空下,为那壮丽的景色而迷醉,我真的是无限钟情我赖以思维和交往的中国汉字,并震惊于它的再生活力和奇特魅力。我想,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这种文字将越来越被世人所珍惜和喜爱。
最近,我阅读了《汉字的故事》让我对咱们我国的汉字文明有了愈加深化的了解,这本书生动说明,叙述了汉字的的本源,让咱们了解汉字背面的故事。
这本书中让我感受到特别有意思的就是每一页下面的故事,这些故事有长的有的短,有的故事可以让咱们学到一些诗句的意思和词语的翻译,有些故事故事则是一则成语故事。
中华文明是一种共同的文明,其文字也是十分共同的。汉字是由最早的甲骨文演化至今的,是古代文学中仅有的一种,也是国际上仅有运用至今的表意文字,我国由于其民族文明强壮的包容性与同化性而没有间断过文明传承,这使得“汉字”成为国际上较少的没有间断过的文字方式,而这本书就带领了咱们去探究了汉字的宿世此生。
没有汉字,也就不会有灿烂辉煌的我国古代文明,可以说汉字是中华文明的母亲,咱们喜爱汉字,由于咱们可以从它的背面了解许多风趣的故事,《汉字的故事》这本书带来了一个更宽广的汉字国际,让咱们在仅仅的长河中漫游,让咱们了解我国汉字的博学多才。
汉字的奥秘非常大、多,我从这本书上获得了巨大的知识,我现在才知道汉字的发展过程,还知道了汉字的多种意义。
我读图解汉字的故事,从而发现一个让我惊叹不已的事情,华竟然是一种指植物的东西,华在本意上讲是树繁花盛开的样子。上部分代表茂盛之状,下面像树杆的枝条。华这个字还让我进一步了解华而不实的意思,它是指只开花不结果,比喻人看着很高大上,内心却没有想象的那样好。古时候,树上开花的叫“华”,地上开花的叫“荣”,一直到晋代,才有的“花”,但是现在华的意思大多都用到了“才华”的词上,但古时的华就是表示植物的。
简,这个字我读了书才知道,简是古代的时候的竹简,之所以现在都说简单这个词,是因为在刻竹简时,刻起来要比刻甲骨文、金石方便多了,而且书写速度也大大的提升了,古人因此说简单就是因为书简比甲骨等原料好刻,所以就有了简的另一个说法。简从金文来看,门下有月光,代表着间隙。把竹片串在一起,就可以像门扇一样活动,展开或卷起来,古人的这种构思非常巧妙,所以就有了现在的“简”。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古时的字和现在不一样,而且含义大不相同,读了这本书,我感到受益匪浅,让我感受到了汉字的伟大。
通过学习《有趣的汉字》,让我体会到了字谜的有趣,谐音的趣谈。汉字是中华民族的骄傲;是中华名族的结晶;是中华民族的灵魂。
回到家里,我迫不及待地找妈妈和我玩猜字谜游戏。经不住我的眼泪攻势,妈妈答应跟我一起玩猜字谜游戏。妈妈故弄玄虚地问:七十二小时。打一字。话音刚落,妈妈还阴险地干笑了一声。我脱口而出:晶!晶!是晶字!妈妈大吃一惊。妈妈故意咬了咬嘴唇,故作神秘地对我说:客满。打一字。说完,家里顿时鸦雀无声,我在草稿本上龙飞凤舞地写着,抓耳挠腮地想着。突然,我想到了,于是,我对妈妈喊:妈妈,我知道是什么字了,是促字,因为客满也就是人满,满就是足,人与足也就拼成了一个促字。妈妈惊讶地看着我,吞吞吐吐地对我说:这么难的字谜也被你猜出了,真聪明!汉字真是变化多端!我开始对汉字有兴趣了!猜谜不但可以帮助我们增长知识,开阔视野,培养对事物的观察能力和认识能力,而且能够锻炼和提高我们的思维能力和概括能力。
通过遨游汉字王国,我知道汉字是仓颉发现的。别看汉字只是由横竖撇捺组成的,可它们却消耗了祖先们很大的心血。人类早期是没有汉字的,传说仓颉创造了文字。仓颉在泥地上看到了鸟的足迹,有直有斜有交叉,仓颉就按照鸟的足迹创造了字的笔画。后来,他又根据龟纹、虫蛇、黍稷、山川、草木等形状和动态,渐渐地就创造了汉字。
这段时间我读的书是《有故事的汉字》。这是一套讲述汉字背后故事,了解汉字前世今生的书,全书共四辑十二本。这套书的作者是著名儿童文学作家,编剧邱昭瑜老师。邱老师,精通音韵学、训诂学知识,书中邱老师将博大精深的汉字文化,以简单有趣的`方式介绍给读者。
我们常说“一字一世界”,透过汉字可以了解中国的传统文化。这套书就巧妙地把每一个汉字分为四部分来学习。第一部分分析汉字的结构和含义,讲述汉字的起源,引领我们更深层次的理解汉字。第二部分知识拓展。字里字外延伸该字有关的成语、历史、传说故事,以便我们活学活用汉字。第三部分揭示汉字的演变过程,呈现汉字由甲骨文至金文,再到篆书,楷书的演变过程,引领我们掌握汉字造字规律。第四部分认识汉字之美,书本给每个汉字都配上了精美的插图,简单明白,生动的诠释汉字的形与意。
在这本书里面,给我印象比较深刻的两个字是老鼠的鼠和女。“鼠”是啮齿类动物,特征是长着两对长长的门牙,喜欢咬东西和钻洞,导致他头上常常有泥土。从字形看小篆中的“鼠”的上半部分只比我们现在的鼠多两颗门牙。下半部分字形则是老鼠的腹部、脚、长长的尾巴。如果在识字课上,我们也能这样为孩子讲解,相信孩子们会学的很轻松。这样不仅记住了老鼠的外形特征,还知道了老鼠的生活习性。
再说女字。女的字形是一个女人低着头,双手交叉跪坐的姿态。在古代“女”字指的是还没有出嫁的女孩子,女孩子出嫁后就称为“妇”。“妇”的左边是女字旁。右边是帚,也就是扫帚。因为古代娶妻都要求贤惠,能够操持家务。所以就造了一个拿着扫帚的女人来表示妇人的意思。书的第二部分知识拓展,则为我们拓展了男耕女织、男女分工、各司其职的知识,也体现了我国古代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当然在我们现代社会早就没有这样的限制了。
也正是由于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信息的普及,汉字作为一种文化正面临新的挑战。作为炎黄子孙,我们要做的是使汉字从苍老变得年轻,从改革走向辉煌。从而使汉字具有无比光明的未来,使我们的传统文化绽放光彩!
下面读后感大全为大家整理的“最新《红豺》读后感”,在欣赏完作者写的作品之后,我深深被阅读的魅力所折服。撰写读后感时最好直接将观点写在篇首,并以此来进一步引申,有哪些出彩的作品读后感值得我们阅读?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今天,我和我爸爸去了兴华书店里买了一本厚厚的书。书的名字叫做红豺,这本跟砖头一样重的书的作者是沈石溪的著名的代表作。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豺火烧云的丈夫公豺“大鼻孔”因为蚂蟥而丧命,火烧云独自照顾两只幼小的豺,生活本来就已非常不易。这时,却有一只母狼闯入它们居住的.山洞——大肚佛窟中。红豺打不过狼,火烧云带着一只幼豺奔逃,结果也无济于事,两只幼豺被杀死,母豺只有奔波逃命。火烧云准备背井离乡逃跑时,远远的看到了被兽夹夹住的母狼,为了报杀子之仇,它把一只小狼的尾巴咬断,母狼企图用装死来咬死火烧云,火烧云闪开了,一气之下杀死了那只小狼,而后母狼身亡,另一只小狼火烧云把它当后备食物,给它起名甜点心,这样一念叨起来就有食欲。为了挽救甜点心,它与野兽搏斗,九死一生。它和甜点心一起生活了很长时间。有一次它非常饿,却下不去手,因为甜点心是吃它的食物长大的,有些像自己的孩子,因去村子里偷鸡,跳下悬崖才导致没有被猎狗咬死。每次发生大饥荒时,想杀而又不舍得杀,所以只好放弃了自己尽心挑选的伴侣。为了实现自己不足以论的价值,它用自己衰弱的生命为母狼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空……
因为我认为这本书非常非常好看,非常非常精彩,所以我推荐大所有同学们看这本书。
动物园一游
这个暑假,我和爸爸妈妈、姐姐、弟弟一起去了动物园。
我们一早就出发,那里的路特别难找,绕了两三个圈才找到。在沿路上,我看见了许多花花草草,一片生机盎然的景象。等到了地方还等了半个小时,我们玩了石头剪刀布、三个字、捆手游戏,等等。
一进去我们先看到的是斑马。有白色的斑马和咖啡色的斑马。我们一去,它们就争先恐后的跑去吃草。然后看到的是羊驼,羊驼有白色的、黑色的和棕色的。它们有的在吃草、有的在散步、还有的在睡觉。再往里走,看到的是鸵鸟,有黑的和咖色的,他们在那一个劲的往人这跑,好像要来这吃饭。还有的鸵鸟在抢食物,抢不到就往别人身上扑。
再往里走我们先看到的是食肉动物:老虎正张着血盆大口好像要把我活吞了一样;孔雀笼子那里早就有很多人了,过去一看,原来是孔雀开屏了,孔雀正用它那俊俏的尾巴像人们展示自己美丽呢!
然后看到山羊一直在吃草,有两只小山羊还在那里打了起来,它们的角碰在一起你顶我我顶你谁都不怕谁,最后是一只骆驼发出了一声巨响,不光把人吸引过去,还把小山羊给吓跑了。骆驼的两个驼峰像两个小山包一样,真好玩!就是因为骆驼的两个驼峰能储存骆驼需要的营养所以骆驼才能在沙漠里生存吧!还有兔子也没闲着,正在那里赛跑呢,一会快一会慢,玩的不亦乐乎呢!
差不多所有的灵长类动物都有互相梳理毛发的习惯,我就看到了一幕,它往往边吃东西,边弓腰耸背做出需要挠痒抓背的姿势,立即就有一支金丝猴走过来了,一把把它推倒,就开始帮它抓筛子和跳蚤。只见它们有的玩秋千,有
的吃苹果,还有的在抓痒。最好玩的是有一座花果山,里头有大猴子,也有小猴子,可爱极了。还有个小猴子在转摩天轮,可好玩了。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熊区。那里的熊都特别饿,喂个面包下去,它们都吃的特别香,我们到哪它们就到哪,紧跟不舍,我们把面包喂完了还不走。还有一只熊,抱着自己的脚,好像吃了便宜卖了乖一样让我们拍照。还有哪些小熊崽瘦的快跟狗一样了,五个小熊仔喂一个面包,就往一块抢,吓得我们不敢喂了。
这次的动物园二日游真开心,收获也很多,让我认识了很多动物也了解了有些动物的习性。下次再有机会我一定还来。
最近看了一本《红豺》,是小说之王沈的经典之作。是一只豺狼用生命燃烧云彩,跨越族群写的母亲情歌。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豺狼燃云。第二天,还没有被火烈鸟云断奶的小豺被大灰母狼活活打死,大灰母狼被野兽抓住,火烈鸟云在它面前打死了一只黑发小狗。大灰母狼死后,也许是出于母爱,火红的云朵其实留下了黄毛狼崽作为自己的孩子抚养,取名为甜品。在一次狩猎中,火烧云为了帮助甜品逃离一只熊的魔掌,被熊咬断了左腿,变成了一只瘸腿的豺狼。甜品长大了,就生崽了。大火烧掉了云彩来帮助幼崽寻找食物,但是他们牺牲了自己。
看完这本书,我很感动。同时,我明白了世界上最伟大的母爱之一。我妈也是这样。每当我生病的时候,妈妈都会陪在我身边,给我一会儿水,一会儿量量体温,不时问我是不是觉得不舒服。她很贴心,半夜一副黑眼圈不肯睡觉。
母爱就像燃烧的太阳,夜晚的油灯,冬天的花,心中的溪流,涓涓细流,涓涓细流呵护。
寒假到来了,课外阅读的时间也增加了。我在短短几天的时间里,读了好多有名作家的书,其中,有一本名为《红豺》的书,作家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
《红豺》一书主要讲,一匹大灰母狼杀害了母豺火烧云的孩子,但是火烧云却抚养着大灰母狼的孩子甜点心。它为了甜点心,大胆去人类村庄抓鸡,为了它,火烧云放弃了自己精心挑选的配偶;为了它,火烧云与猛兽多次夺斗,九死一生;为了甜点心,她失去了自己的前腿;在生命的最后,它为甜点心消灭了后顾之忧……赞扬了高尚的母爱。
这本书,我看到,动物真挚的情感,母爱是无私的,虽说是两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种族,但母爱还是存在的。火烧云养着甜点心,为它宁肯付出自己的生命,是被一种强大的母爱支撑着。母爱是最高尚的情感,一切奇迹都源于母性,这是一种高贵的、动人的、美丽的、最强大的信念。
丛林母爱绝唱——读《红豺》有感300字
前几日,我又读了一本沈石溪动物小说,名为《红豺》。这本书让我感触很深。
豺和狼本是天敌,而母豺“红烧云”却养着仇敌的遗孤——小狼崽“甜点心”。她强烈的母爱让本作为充饥食物的甜点心活了下来。为了保护甜点心,她九死一生,也为了她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她用自己最后的生命力为甜点心撑起了一片安宁的天。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被感动了。原来,动物界中也有如此感人的母爱啊!她们不是亲生母女却胜似亲生母女。为了甜点心的安全,火烧云与猛兽搏斗;为了甜点心不在冬天被饿死,她跑到人类村子里去偷鸡;为了救甜点心,她被黑熊咬断了前腿;为了甜点心,她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与繁殖后代的机会……动物界的母爱是伟大的!
母爱几乎人人皆有,都在用不同的方式表达着。上学前一句“路上小心”的叮嘱、每一顿可口的佳肴、每一件干净漂亮的衣裳……都充满着妈妈深深地爱。想到这儿,我们也要学会感恩,像甜点心一样,将来尽自己所有的力量来报答她。
漫长暑假里,我充分利用时间,阅读了许多课外书籍,最让我受益匪浅的莫过于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叔叔的《红豺》了。
这本书的主人翁是母豺火烧云,这篇文章主要叙述了一只性情凶狠残暴的大灰母狼不择手段地将母豺火烧云的两只幼崽—通通咬死了。母豺火烧云心如刀绞,却也无可奈何。几天后,火烧云又见仇人大灰狼,一见窝里有两只小狼崽,不假思索咬死了一只小狼崽,决定把另一只小狼崽留着,饿的时候在吃掉它。但是随着小狼崽一天天长大,火烧云几次想吃掉小狼崽,却又一次次狠不下心。在一次次矛盾的选择中,火烧云最后决定养育小狼崽,并教授它狩猎技能。为了小狼崽,火烧云放弃了自己的伴侣。甚至在生死关头,为了给小狼崽一条生路,她与猛兽博斗,九死一生,献出了自己的腿,终生残着一条腿。丑吗?不丑,至少它不觉得丑,因为它坚守了自己的职责。
读完这本书,我深感震撼,感受到了母豺火烧云一种可贵的品质——母爱。是啊,就像书中的火烧云一次又一次想替自己死去的孩子报仇,却又一次次因母爱的力量而矛盾,最后与仇人的孩子相依为命。她没有因为报仇的信念而失去生而为母的职责,不会因为仇恨而牵连他人,做出了正确的选择,这才是她真正可贵的品质。
母爱的力量是伟大的。母爱是水,它对你柔情多端;母爱是伞,它为你遮风挡雨;母爱是一幅山水画,没有铅华雕饰,唯有清新自然;母爱是最无私,最纯真质朴的。
在生活中,我也能体会到深深的母爱:一丝理解,一份关照,一个鼓励的眼神。当我考了好成绩,沾沾自喜时,母亲告诉我:“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让我时刻记住自己的使命:“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当我遇到困难时,母亲又告诉我;“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我们要学习竹子,在一片荆棘中砥砺前行,不畏艰险。人间处处有晴天,遇到困难时,我们要勇于正视自我,正确选择,做最好的自己!更要向世间无可攀比的伟大母爱致敬!
书籍可以带给我们新的思维方式,对于网络推荐阅读作品,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最好的了解作品的方法就是写出一篇读后感。你收集和整理了多少作品读后感呢?以下是由编辑为大家整理的“时间的女儿读后感”,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时间的女儿》读后感800字:
一开始知道八月长安,是因为看了《最好的我们》,当时对于作者没有太大的关注,只是单纯的觉得《最好的我们》这个作品太经典了。经典到电视剧刷了无数次也不觉得烦,最后仍然没有克制住,买来了纸质版的书,仔细的重温了故事的细节,书中的描述比剧版要更经典。
后来断断续续地读了一些其他的书,每一本都给了我收获,也让我从中思考和学习到了东西;除了安东尼的作品让我有些想要追下去的喜欢,但总归都没有那么那么的热烈......直到有一次书荒,搜索青年文学作品,看到了《时间的女儿》,莫名的被这个名字吸引了,一看作者是八月长安,就立刻买来看。
《时间的女儿》是一部关于作者自身成长的散文集,里面讲述了她自己的亲身经历。也让我慢慢的了解了这个同龄姑娘,逐渐的关注和钦佩,加之对这本书的喜爱让我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这个东北姑娘。
书中让我印象深刻并触动内心涟漪的故事有“阿紫”和“莴苣姑娘”,虽然说其他的故事都很精彩,可这两个故事最难忘。书中阿紫最初的局促、小心、脆弱、彷徨,甚至有点玻璃心,这些都像极了那个初离开家的我,我可能就是她故事里的“阿紫”,却也一样想成为她,拥有丰富的人生。
“莴苣姑娘”的故事让我颇有感触,故事中的作者本人和莴苣口中的“小周”就是我在读完《最好的我们》之后,最最想要成为的人。他们的影子就是我内心深处最遗憾的梦想,他们就是我殷殷期盼的、想要成为的那个自己。
在读完《时间的女儿》之后,好像觉得世界更加宽广了,每个人都有相似的人生轨迹,却也是大大的不同;也许每个人都有着相似的希冀,却有着千差万别的情怀。
我很感谢让我在还不算太晚的年纪,遇到八月长安、遇到安东尼......遇到那些让我成长和审视自己的文章......
我想感谢自己逐渐地将阅读和喂养流浪动物培养成习惯,让我在不奔跑的日子也并不觉得慌张。
时间如水,匆匆流逝。我们抓不住时间,但却可以抓住发生在那段时间里的最珍贵的记忆。
——题记
在八月长安的记忆里,妈妈与奶奶的战争似乎从未停息,可能是从她出生开始吧,重男轻女的奶奶就注定要和妈妈“决一死战”。
吵架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是因为爷爷奶奶在知道八月长安是女生的时候转头就走,也可能是因为奶奶把两只鸡腿给了怀孕的小婶婶和姑姑的女儿,还有可能是因为奶奶直到把螃蟹和糕点放坏了才拿出来给这个孙女吃……总之,一切事情都能成为她妈妈与奶奶之间的导火索。
后来,她奶奶家拆迁,爸爸妈妈不知因为什么事而争吵,两人径直上了车,留下了正在土堆残瓦边玩耍的八月长安……一会儿,爷爷奶奶推着自行车,抱着小婶婶家刚出生的小弟弟走了过来,看了八月长安一眼,然后经过了她,后来妈妈发现了她还被丢在奶奶家门口,派舅舅去接她。坐在舅舅的自行车后座上,听舅舅一路咒骂:一家子混蛋,你妈也是混蛋……坐在后座上的她竟傻呵呵的笑了。
八月长安还有一个小时候见过的表姐。那时她还很小,姐姐也才上五年级,姐姐对她很好,给她吃她第一次见过的“飞机餐”,姐姐带她玩过家家,从姐姐那儿她知道了自己的血型和星座(虽然后来发现错了),姐姐在八月长安眼里像童话里的公主;再次见面时姐姐已是个极叛逆的少女,骨子里透着不安分:打耳钉、找男友、染发,甚至是自杀。八月长安多想去找她说几句话啊,却怎么也插不上嘴;最后一次见面是八月长安去了姐姐的家乡,姐姐的`纹身洗去了,眉眼淡得像水墨背景,八月长安终于在最后一天问起姐姐过家家时的事情,姐姐淡淡一笑:“你还记得呀。”之后便是无话。
许多年后她忽然明白:不管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只要喜欢一个人,就永远不要冷冰冰。
生命的长河中,每个人都是时间的女儿,随着时间的流逝,那些我们经历的或美好或伤感的事情,终会化作多姿的浪花,丰富我们的经历,装点我们的生命。只要我们相信,相信时间的魔法,彼此心怀阳光,我们就永远会被这个世界宠爱。
小说讲得是一名侦探在受伤住院期间,无意中发现了一张理查三世的肖像,(说道这里,必须介绍下理查三世这个人,在英国的史书和课本中,理查三世是个十恶不赦的大魔头,大恶人,他为了夺取王位,污蔑自己的母亲与人通奸,谋杀两个小侄子。)作为一名研究过无数犯人脸的侦探,他怎么看都不觉得这是一张臭名昭着的杀人犯的脸,于是他开始产生怀疑,并开始和另外一名美国留学生查证那个时期的历史资料,进而发现,对于理查三世所有的指控都是后来当政者编造出来的,整个事件是个大乌龙。
我对历史不感兴趣,所知甚少,更何况是15、16世纪的英国历史,因此一开始我是看不下去的,整本书断断续续用了几个月的时间才彻底看完。看完后又查阅了些资料,才明白了整个历史事件的来龙去脉,也才觉出了这本小说的优秀之处。
它的优秀之处在于,它不像其他推理小说,作者构造出一个犯罪事实,然后通过各种线索推导出真相。这部小说是对真实历史事件的质疑,作者并没有虚构任何情节,就是对人们一直认定的历史事件进行质疑,并给出有理有据的推导过程。敢于写这样的小说需要胆识,胆子+学识只有造反的胆子不够,还要有足够支撑的丰硕学识。
这本书提出了一个名词汤尼潘帝。在书中,作者借由侦探格兰特的嘴,解释了这个名词,这原是南威尔士的一处地名,传说1910年温斯顿。丘吉尔担任英国内政部长时,曾派遣军队血腥镇压当地罢工抗议的矿工,并开枪扫射,这个地名遂成为南威尔士人的永恒仇恨象征。然而,事实的真相是,当时派去维持秩序的是首都纪律严明的警察,除了雨衣什么武器也没带,所谓的流血事件也只是在场的一两个人流了鼻血而已。格兰特说:重点是每一个知道这是无稽之谈的人,都不加以辩驳,现在已经无法再翻案了,一个完全不实的故事渐渐变成一则传奇,而知道它不是事实的人却袖手旁观,不发一言。作者在书中还写了更多的汤尼潘帝例子,她让我们晓得,汤尼潘帝不是历史的偶然特例,它更可能是历史传闻铸造过程中某种遍在的方式。
书的最后告诉我们,关于理查三世的指控又是一个汤尼潘帝。像所有读完此书的读者一样,我看完此书也有一个最大的疑问,这本书是否帮助理查三世平反了恶名?是否改写了教科书上这段历史记述?很遗憾,并没有!今天,英国的小学生仍在战栗地听塔中王子的旧版本,那两个可怜的男孩如何被坏叔叔害死,我们外国人旅游泰晤士河畔的伦敦塔,导游书上提醒你看的仍是这个阴森森的谋杀现场。改变理查三世这则大汤尼潘帝代价太昂贵了,要翻掉整整四百年的历史,要命的是还包括两名历史上的不朽巨人:托马斯。摩尔(正是他的《国王理查三世本纪》把理查三世塑造成了一个暴君,但他最着名的着作是《乌托邦》)和威廉。莎士比亚(莎士比亚的戏剧《理查三世》就是以摩尔的这本书为蓝本)。
然而,《时间的女儿》一书也不是完全徒劳的一击,至少她给了我们一次了解历史真相的机会。历史大多是由当权者来编写,难免会有失偏颇,有时甚至还会篡改历史真相。我们这些后人读史时,要有自己的判断,多方考证,不要一味相信某一本史书。正所谓尽信书不如无书。
看八月长安的书有大半年了,在某些方面,我觉得我挺像男版的她。
不知道有没有记混,最开始看她的《最好的我们》好像还是在福州的隔断屋里看的,激发了我要写自己的青春小说的念头(可能是我想有了念头才去看小说的,我也记不清了。)那个隔断屋虽然很迷你,但是中午到下午总会有阳光照进来,跟那段时光一样很温暖。
今年3月份刚来北京,住在阴暗无光的地下室,看完了《最好的我们》之后,睡了很踏实的一个午觉,醒来觉得自己的青春好像也应该有点东西可以写下来。之后看了八月长安的《暗恋》和《再见旧时光》(第二部还没有看完),虽然故事情节彼此会有重复,但是情感的细腻和回忆的真实,加上笔触的文采,让我很喜欢八月长安的这个作者。
早上下了地铁,出来走了几步,阳光刺眼,照射到手机屏幕,看到最后几页的《时光的女儿》有点看不清。等我看完这几页,走在去公司的路上,感觉我的那段旧时光其实也并没有走远,就像手机模式切换一样,我其实可以看场合在成人模式和少年模式,甚至小屁孩模式切换,心底的小王子从来没有死掉过,还是活在心内的。
阳光把路给照得金灿灿的,凉风习习,路旁的不知名的树在地上飘着树荫的影子,一个人走在未来的路上,过去和现在的影子重合,不再留恋,不再遗憾,很真实,我的人生也无比真实。
她的青春故事发生在北方,2000年前后;而我的青春故事发生在南方,20xx年前后。
在那个江南小地方,也可以写出很多很多《再见,旧时光》。
是吧?
那些痛苦,值得一提——《时间的女儿》读后感600字:
我们都是时间的孩子。在时间面前,我们幼稚的可笑,沧桑的可悲。不必嘲讽和羞赧于曾经那些幼稚、多余的苦恼,那些过往,都是我们青春时代经历的悲壮史诗。或许对于漫长的人生路途来说,它们只是一座座小土丘。然而,任何一座土丘,只要离得够近,都足以遮挡你全部的视线。
那些在此刻看来或许不值一提的痛苦,都值得此刻的我们,铭记、怀念、尊重。
那些较劲的我们,那些寻找的我们,那些跌倒的我们,还有那些伤害过自己、伤害过别人的我们,真实、坦诚、黑暗、冷漠。我们根本不懂人生,却依然用一颗最纯真的心,孜孜以求,渴望得到他人的认可,无论是讲台上的考卷,还是课桌前的男孩,渴望着这个世界能有一个自己的坐标,渴望着一种更美好的人生,哪怕从不清楚她的模样。
少年时代的那些渴望,天光悠长。
少年时代的那些热情,却很难再生。待年岁增长,太多背景需要介绍,需要试探,我们都懒得从头说起。说来话长,长话短说。23岁的时候希望自己永远是23岁。24岁的时候,又觉得,24岁也很好。以至25、26……未来未知,无法预测,但还好的是,那些曾经的痛苦与失落,渴望与热情,还在体内,隐隐灼烧,未曾走远。
这种温暖,抵御了那些冷漠,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别人。好好爱自己,好好爱父母,好好爱亲人,好好爱朋友,好好爱别人,好好爱这个世界。
时间的女儿的读后感,来自新华文轩网上书店的网友:约瑟芬·铁伊,是古典推理最高峰的第二黄金期三大女杰之一,但走的路子和与她齐名的艾嘉莎·克丽丝蒂、桃乐赛·谢尔丝大大不同,铁伊毫不掩饰她对那种不断复制、下笔如流水的讨好读者作品的厌恶,克丽丝蒂一生出书近百种,谢尔丝也达五十。但铁伊一辈子只写八本推理小说,本本俱在水准之上──否则她如何能以一敌十,和大产量的克丽丝蒂和谢尔丝并驾齐驱,其中最特别的是这本《时间的女儿》。老实说,在推理阅读尚未成气候的此时台湾出版这本书,只能说是身为编辑人的宿命和任性。宿命是说,你很难不出版它,否则你会像哪件该做的事没做好一样,睡觉都睡不好──《时间的女儿》在推理小说史上是一部绝对空前也极可能绝后的奇书,不因为它到今天为止仍被美国侦探作家协会集体票选为历史推理的第一名作品(第二名是安博托·伊可的响档档名著《玫瑰的名字》),而是因为它雄大无匹的企图、写作方式及其成果。一般而言,历史推理所做的仍是虚拟的演义方式,借用历史的某一个时段、人物、传说或事件材料,作家丢进一则犯罪故事,试图由此产生化学变化,好碰撞出不同趣味的火花,但《时间的女儿》不是这样,它不躲不闪不援引“小说家可以虚构”的特权,正面攻打一则几乎不可撼动达四百年的历史定论,比绝大多数的正统历史著作还严谨还磊落。这需要胆识,胆子+学识──有造反的胆子不够,还要有足够支撑的丰硕学识。而出版此书所以说基于编辑人的任性,原因在于,我个人实在不相信台湾的推理小说迷准备好了读这样一本书──让我学习铁伊的胆量,有话直说,这些年来,台湾的推理迷泰半习于也安于清楚模式化、轻飘飘表达方式的日本推理小说,《时间的女儿》无疑是密度太高、太严重的作品,它不像坊间日式推理,只要求读者几小时无所事事的时间而已,还包括谦逊的阅读态度、细腻的思维、高度的文学鉴赏力以及基本的英国历史认识。铁伊不是会讨好读者、侍候读者的写作者,《时间的女儿》尤其个中之最……
让我们心怀阳光——读《时间的女儿》有感
时间如水,匆匆流逝。我们抓不住时间,但却可以抓住发生在那段时间里的最珍贵的记忆。
——题记
在八月长安的记忆里,妈妈与奶奶的战争似乎从未停息,可能是从她出生开始吧,重男轻女的奶奶就注定要和妈妈“决一死战”。
吵架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是因为爷爷奶奶在知道八月长安是女生的时候转头就走,也可能是因为奶奶把两只鸡腿给了怀孕的小婶婶和姑姑的女儿,还有可能是因为奶奶直到把螃蟹和糕点放坏了才拿出来给这个孙女吃……总之,一切事情都能成为她妈妈与奶奶之间的导火索。
后来,她奶奶家拆迁,爸爸妈妈不知因为什么事而争吵,两人径直上了车,留下了正在土堆残瓦边玩耍的八月长安……一会儿,爷爷奶奶推着自行车,抱着小婶婶家刚出生的小弟弟走了过来,看了八月长安一眼,然后经过了她,后来妈妈发现了她还被丢在奶奶家门口,派舅舅去接她。坐在舅舅的自行车后座上,听舅舅一路咒骂:一家子混蛋,你妈也是混蛋……坐在后座上的她竟傻呵呵的笑了。
《时间的女儿》读后感500字!
少年时代的热情是不可再生的。
“成年人善于体面地掩饰敌意与好胜心,把它放在广博的世界中尽情稀释。”
“少年时代的热情是不可再生的,成年人相见,第一件事是彼此设防。”
读过很有感触,成年以后的眼光去看待少年时发生的事,在经历过真正的虚假、痛苦、孤独之后,有更多的坦诚拿来面对从前。回忆了一下自己的少年时光,多是些细碎不张扬的琐事,很难一件件事情串联到底,有明确的起因转折和结果。我脑袋大概不想存事,唯一的记忆载体就是文字,但是收纳不好,许多当年青涩无厘头的文字,在如今也没了踪迹。
我的青春是没什么波澜的,按部就班的完成着社会规定的每一步,循规蹈矩的跨过阶梯,偶尔得到夸奖和赞美。大多数行为出于模仿,充满不确定和嘈杂,没什么深刻的自我认知。20岁之前,我都成长得很慢,歪曲,不甚修剪的发着芽,当然也没长成参天大树。没能成为谁哪怕很平凡的骄傲。
交往一些朋友,得到过许多信任,在情感里游刃有余的保留着一大片空白,听太多人的心事和深夜吐露,心里装秘密的箱子早已经沉甸甸的,关上也几乎要嚯开口子崩出来。
所以后来几年都想着扩容。把更多的地方腾出来,想要装好多的故事,然后把它们搬到阳光下晒晒。我就在旁边打盹儿。
叛逆期来的很晚,是现在进行时,并且会延续很久。
没有少年时代的精怪灵活,虎虎生威。但拥有了更长久的平和宁静,是成长吧,也挺开心的。
书是良师,能教导我们健康成长。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对于读后感,"读”是感的基础,“感”是由“读”而生。写读后感不仅加深我们对书的印象,更加促进我们思考。那么,哪些读后感写得不错可以借鉴呢?也许以下内容“最新尼罗河的礼物读后感800字”合你胃口!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尼罗河畔耸立的金字塔和神秘莫测的木乃伊。它们标志着古埃及科学技术的高度,同时记载着数千年文明发展的历程。尼罗河贯穿非洲东北部,全长6671公里,是非洲第一大河,也是世界第一长河。埃及是“尼罗河的礼物”。早在6000多年以前,埃及人的祖先就在尼罗河两岸繁衍生息。
埃及流传着“埃及就是尼罗河”、“尼罗河就是埃及的母亲”等谚语。尼罗河确实是埃及人民的生命源泉,它为沿岸人民积聚了大量的财富,缔造了古埃及文明。相传,女神伊兹斯与丈夫相亲相爱,一日,丈夫遇难身亡,伊兹斯悲痛欲绝,泪如泉涌,泪水落入尼罗河水中,致使河水猛涨,造成泛滥。每年到了6月17日或18日,埃及人都为此举行盛大的欢庆活动,称为“落泪夜”。作为“尼罗河的礼物”的埃及,每年尼罗河水的泛滥,给河谷带来一层厚厚的淤泥,使河谷区土地极其肥沃,庄稼可以一年三熟。据希腊多德记载:“那里的农夫只须等河水自行泛滥出来,流到田地上灌溉,灌溉后再退回河床,然后每个人把种子撒在自己的土地上,叫猪上去踏进这些种子,然后便只是等待收获了。”尼罗河创造了古埃及的文明,正如我们的母亲河——黄河。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我将努力学习,用知识来保护黄河,创造中国的奇迹。
当我看到《尼罗河的礼物》这个书名时,不禁联想到了金字塔。由来已久的好奇心让我选择了这书,而它也没让我失望,展现给我丰富的埃及文明。就这样,我慢慢地领会到:文明源于信仰。我从书中知道:埃及的气候温和,阳光充足。希罗多德也曾经说过,"埃及永远是夏天"。这里几乎从来不下雨,风又冷又干。但是阳光明媚,常年不断。自然而然人们既崇拜河水也崇拜太阳。对太阳的崇拜是对永恒原则的称颂,阳光的经久不衰与汛期的固定节奏使埃及人变得保守、安定和心满意足。尼罗河谷是一个独特而且庞大的沙漠绿洲,是无垠荒野中的花园。由于东西两面都被沙漠阻隔,古埃及人与任何相当规模的文明社会都没有来往,因此他们特有的风俗习惯和组织制度几乎未受外来因素影响而延续下来。古埃及人用自己的技术和汗水在这块黑土地上耕种。
两岸人民很早就掌握了河水的习性,他们测量了涨潮落潮的水位并把它们记录下来,才产生了象形文字。正是这样,埃及人民建造的金字塔还有狮身人面像,才让人感到十分神秘。埃及法老对选都问题的特别关注。这个首都应该选择在这样一个地方,它既可控制上埃及也可控制下埃及,因此传统上选择现今开罗附近的孟菲斯。孟菲斯沟通了上埃及和三角洲地带。然而,到了新王国时期,底比斯的法老们选择了底比斯,因为从这里便于管理努比亚的广大殖民区,但是却不利于控制他们所征服的亚洲大片领土,因此就有必要在"两地"各任命一员大臣。到了新王国末期和后期时代也有必要走另一个极端,将首都建在三角洲地区。不论哪种做法,从地理位置上来讲都有失平衡。但是底比斯的法老们之所以停留在底比斯,是有宗教和情感原因的,而坐守塔尼斯、赛伊斯和布巴斯提斯的国王们则是出于政治战略不得已而为之。随着新王国时期的结束,尼罗河谷的分离现象渐趋消失,代表着埃及文明自给自足阶段的古王国和中王国的保守性不复存在。所以埃及文明的产生受到了统治与宗教的影响。文明是由人创造的,埃及人民为家园付出的智慧与劳动也是必不可少的。
思想支配人的行为,因为内心的信仰,他们选择奋不顾身地表达自己对上帝的尊崇。这是一种美好的情感,以至于他们用心血创造出来的奇迹令人感动,让人追忆。我想,他们的信念在艰苦的生活中不断增强,支撑着他们承受各方面的重担,这是何等的坚毅! 面对尼罗河,面对埃及,我们该怀有怎样的心情与态度?我认为,尊重埃及文明是第一步,这样最起码可以好好地保护它。第二点,我们应该思考现代文明的发展,从古文明中吸取教训和学习继承。因为从古至今,人类都想更好地生存,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幸福家园。而批判继承并不只是哲学家的事,我们要将它与科学技术相结合,利用我们的智慧,学习埃及人民的勤劳,让现代人的思想精神与时代碰撞出火花。 纵观埃及文明发展,我们不应该只是惊羡与感叹,而是要怀有一颗善良的心,为人类进程做贡献:要批判创新,让未来的人可以追忆。文明不是静止的,不是属于某一个人的,它存在于我们的心中,因为它源于一种信仰。
最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尼罗河的礼物》,这本书带给我许多神奇的知识,让我对古埃及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同时也非常佩服古埃及人的智慧。
古埃及文明就是尼罗河留给人类的礼物,包括金字塔、狮身人面像、木乃伊……以及他们的很多神秘之处。
金字塔是古埃及文明的代表作,也是埃及国家的象征,是一种方底、尖顶的石彻建筑物,经过几千年的时间,至今还完好的保留了下来。许多科学家都在研究,在古代科技不发达的情况下,金字塔是怎样造的'?是谁造的?这些问题至今还是个谜。最让我感兴趣的是神奇的金字塔“结构效应”:如果把茶水和果汁等饮料放入塔内一段时间,再饮用,会比原来味道更浓郁……人们做的各种各样的金字塔型结构物也会产生金字塔效应,比如金字塔形的屋子内植物比正方形房间内的植物生长的快。金字塔内还有神奇的“电磁效应”、活了几千年的守护猫、传说中的“时空隧道”等。
在发掘金字塔文明中,人们还先后发现了一些高科技产品呢!木乃伊体内的心脏竟然装有起搏器,而且起搏了2500年后还在起搏。考古学家发现了一台酷似电视机的仪器,虽然不能工作,但太阳能电池仍然正常。我想,这种“电视机”原理对当今的电器工程师们肯定是有启示的。
读完这本书,让我觉得古埃及人真是了不起,科学的力量真是太伟大了。因为有了科学,古埃及人才会造出神奇的金字塔。没有科学,我们现代人也不能了解金字塔的秘密,也不能了解清楚金字塔到底是不是外星人造的、死亡诅咒到底存在不存在。我想,世界上一定还有很多很多的谜,需要我们一个一个去解开。为了解开这些谜,让我们一起来好好学习科学知识吧。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尼罗河的礼物》这篇文章。从中我学到了很多,也感悟到了很多。接下来就由我来为大家讲解讲解吧。
这本书里讲述了许多悠久的历史资料,从中可以了解一些历史资料,从而充实我的历史知识。比如我在这篇文章中学到的知识:在埃及,古埃及人建造了地下宫殿,当有埃及人死之后,他们的家属就把他做成木乃伊,也就是把尸体里面的内脏都给掏空掉,然后在里面和外面都撒上香料,再用麻布紧裹……学了这个知识后,我就非常感叹,古埃及人为了使自己的容貌“永垂不朽”,居然想出了这么好的方法,他们真是太聪明了,难道不是吗?如果大家不相信的话就再让我来为大家说明一下吧,大家应该都知道埃及的象征吧?对,就是金字塔,他的建造特别的宏伟,它的样子像汉字的“金”字所以它叫金字塔,它的建造是下面是正方形,每个侧面是三角形的,然后慢慢地累积起来就形成了一个“金”。金字塔是用成百万块巨石垒起来的,每块石头有2000多公斤重,最大的有100多吨重。这些巨石从尼罗河东岸开采出来,再运到河的西岸。而这是怎么翻山过河和堆砌成塔的呢?到至今为止这还仍然是个谜。
其实我们学习也要像建造金字塔一样,要慢慢来,不能一口吃胖子,先打好最底下一层,基础要打好,要不然上面就算造的再好也没用,照样会塌下来,学习也是这样,把最基本的知识掌握好,然后每次积累一些,而且每次学的要牢固,要不然后面的知识也会学不好。造金字塔要有耐心、有恒心,学习何尝不是呢?所以不管做什么,都要一步步的来,扎扎实实的把每一步都走好,这样才能建起一座完美无缺的“金字塔”!
以下是我们为大家整理的“最新故乡读后感 ”。读书,就是一日三餐给自己投喂精神粮食,相信不少人都读过作品这本好书。我们可以将心中的有关感想用文字记录下来。敬请参阅本文!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走千千万万条路,但只有一条路,是人人都会走的路——故乡的路。无论走得多远,总会在某一时刻想到心头牵绊的故乡,忆起记忆深处的家。
什么是故乡?《诗经·小雅·采薇》中这么记载“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汉乐府民歌《悲歌》中这么抒写:“悲歌可以当泣,远望可以当归。”;唐代诗人王维这么表达:“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来日绮窗前,寒梅着花未?”
如是故乡,从古至今,虽表达的文笔不同,可那种对故乡的思慕之情,却是一样的。但有一部分人的故乡,却又承载着不同的情感与寄托,那就是作家的故乡,文学的故乡。
中国有句老话叫“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白话就是一片故土滋养着一方心灵,我对这句话以往没有多少感触,但是读过《文学的故乡访谈录》之后便深感赞同。
像是山东高育出了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莫言又在此间滋养出了《透明的红萝卜》、《红高粱》、《丰乳肥臀》、《蛙》等明世之作;再有四川阿坝藏区育出了茅盾文学奖获得者阿来,阿来在这儿写出了《旧年的血迹》、《月光里的银匠》、《尘埃落定》、《空山》、《尘埃落定》等精彩文集。
但不管是莫言的高密东北乡、阿来的嘉绒藏区、毕飞宇的苏北水乡,亦或是贾平凹的商州乡村、迟子建的冰雪北国、刘震云的延津世界,都有不用的文学定义,作文处于不同的地缘,作家们的风格和风骨各自独妙,与其说作家选择了土地,不如说土地选择了作家。他们每个人的作品,都有他们故乡的痕迹,他们将自己故乡的山河草木、四季变迁,记录在一部部作品中,可以说,故乡,是作家创作的原点。《文学的故乡访谈录》共记录了6位当代文学巨匠的故乡,每一位文学作家的故乡,都有着不一样的寄托,也有着不一样的风骨和节气。
因是故乡矗立在冰雪北国,雪野、白桦林,当冬季冰封了黑龙江和松花江,迟子建说:“我文学的根就是冰雪根芽”。“感觉山里每一粒雪花都在向我诉说
”因是故乡盛开在山原,草地、森林、当故乡随着大地变迁改变地貌、植被,阿来说:“整个川西北高原——如果我不能说是整个藏区的话,我都把它看成是我的故乡”。
因是故乡隐藏于山势连绵的秦岭,山脉、河流,连绵不绝,贾平凹说“一条龙脉,横亘在那里,提携了长江黄河,统领着北方南方”。
因是故事停泊在汹涌奔腾的黄河边,黄沙、平原,一望无际,刘震云“故乡在我脑子里的整体印象,是黑压压的一片繁重和杂乱”。
因是故乡坐落在苏北盈盈的河网内,随风飘荡的菜花、随波逐流的水花,所以毕飞宇自称没有故乡,但他又说“只要我在那个大地上书写过,我就有理由把它称作我的故乡”。
你看,这些中国版图上的一处风景,便是当代文学版图里的一块支撑,也是作家们生活过的故乡,是故乡的文学表达方式。
暑假里,我买了一本书,它是我们必读的书《小学生汪曾祺读本》。
这本书的主编是钱理群,编著是丁慈矿。我们应该多品读名家文学经典,打下人生精神底色。封面的右下角有这样一段话:我的家乡是一个水乡,我是在水边长大的,入目之所接,无非是水。水影响了我的性格,也影响了我的作文的风格。这本书里给我影响最深刻的是《故乡的鸟呵》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讲了汪曾祺小时后非常喜欢这些可爱又可怜的鸟儿,他曾经还为一只鸟哭过哩!故事大概是这样的:汪曾祺每天都醒在鸟声里,有时一只鸟冒冒失失飞进花厅里,大家赶紧关门、关窗子,吆喝,拍手,用书扔,竹竿打,甚至把自己的帽子向空中摔去。园子里常常晒东西,怕鸟来吃,都放着一片红纸,这样鸟儿照例就不来,汪曾祺有时把红纸拿掉让他们大吃一阵,到它们吃足了时,便赶它们走。汪曾祺只为一只鸟哭过一次。那是一只麻雀或是赖花。父亲把麻雀放入笼子里,忙了一半天。第二天,汪曾祺上学时,把鸟笼挂在紫藤架下。可是,汪曾祺小时候不懂,挂在容易在猫注视下的鸟,很容易被猫吃掉,结果小鸟被大伯的玳瑁猫吃掉了。哇的一声,汪曾祺哭了。有一天,来了许多夜哇子,这是一种鹭鹜属的鸟,灰白色,故乡古话说这种鸟常常带来幸运。
我感想很深:汪曾祺小时候非常爱鸟、喜欢养鸟。从为一只小鸟哭过,我们可以感受到童年的汪曾祺非常护鸟,表达了汪曾祺爱鸟、喜鸟的思想感情,抒发了汪曾祺对鸟儿的美好向往。如果我们还是乱杀鸟,乱杀动物,那么,我们的生命则不有趣,世界也会越来越空旷。小动物的生命难道就这么不值钱吗?怎么可以乱杀生灵呢!!!
人类啊,保护地球吧!
《故乡》中的“国民劣根性”之杨二嫂篇读后感600字:
“我吃了一吓,赶忙抬起头,却见一个凸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与闰土相同,《故乡》中对杨二嫂的描写也可谓精彩绝伦。其中,“圆规”这个比喻构思奇巧,寓意丰富,是这段中的一大亮点。那么这个比喻妙在哪里呢?
首先,从外貌上来看。大家都知道圆规是很瘦长的,奇形怪状的,用来形容枯瘦难看的杨二嫂的样子恰到好处。无疑,这有些夸张的意味,但显然如此一来,杨二嫂这一角色刚一出场,便印在读者脑海中了。
其次,再来分析人物性格。杨二嫂的性格特点是尖酸刻薄、圆滑世故、贪得无厌,也与圆规有千丝万缕联系。圆规的脚是很尖的,恰恰象征也的“尖刻”,而尖脚的圆规又能画出圆,又象征她的“圆滑”。这样来看,“圆规”形容的可绝不仅是杨二嫂的外貌啊。
最后一点,也是最关键的一点,从社会层面来看——鲁迅的文章必然要如此——杨二嫂与闰土一样,都是身上具有“国民劣根性”的代表。不同的是,如果闰土是“麻木”,那她就是“贪婪”的象征。相比闰土的尚让人可惜、可怜,杨二嫂无疑更让人生厌、让人憎恨。但我们真的能怪她一个人吗?别忘了,她曾经也是一位年轻漂亮、热情精明的豆腐摊主呢。她与闰土一样接受着社会的摧残,才落得这般下场!贪得无厌、唯利是图,这样的人还对国家对民族有什么用?如果所有人都如此,我们还是一个民族吗?所以,这是也是“国民劣根性”——贪婪。而圆规是知识分子的工具,这实在是一个莫大的讽刺:知识分子们,你们有了知识,难道还看来出来社会的本质吗?还不该奋起反抗吗?……
如此说来,真的没有什么比“圆规”更适合形容杨二嫂了!
读了鲁迅的《故乡》,我印象最深的是纯朴、善良的少年闰土。
鲁讯先生笔下的闰土是一个非常纯朴、见多识广的小孩,紫红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闰土是闰月出生,五行缺土,所以他父亲叫他闰土。
闰土知道的很多,读完《故乡》。我知道下雪时,扫出空地,用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可以捉住好多鸟雀,什么角鸡、稻允、鹁鸪等。我知道了夏天去海边捡贝壳,红的绿的都有,还有观音手和鬼见怕。我还知道了西瓜的天敌是獾猪、刺猬、猹,猹是很伶俐的,皮毛油一般滑,夜里要取胡叉看西瓜。西瓜有这般危险经历,先前我只知它在店里卖罢了。我还知道沙地里还有好多跳鱼儿青蛙似的跳。
少年闰土心中有无穷无尽的稀奇事,说也说不完。知识广博的闰土,我将牢牢记住,记好他。
“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是鲁迅先生在他的文章里写的一句话,如此一句话,却深深的扎根于我的脑海,至今还引我深思。
鲁迅先生的文字,将我带入了他回忆的浪潮里,牵引着我步入了他的故乡——绍兴。儿时的回忆总是那么美好,包括鲁迅先生也有一份美好回忆,这份美好回忆来自于他儿时的伙伴,闰土。
“深蓝的天空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 ”这些充满童趣的文字,使我更加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在回忆儿时闰土时的心情,仿佛处于满片的花海,蝴蝶翩翩起舞,阳光也倾洒而下。
在那样一个备受压迫、饱受艰辛、磨难的社会生活环境下,人们变得麻木、自私自利。文章中的闰土和杨二嫂的前后变化令我感到咋舌,从少年天真活泼的闰土变为现在满脸愁苦、麻木迟钝的中年闰土,从年轻、美丽、守本分的豆腐西施变成如今尖酸刻薄、搬弄是非、唯利是图的杨二嫂,这一个个鲜活的例子,体现了当时典型的市侩形象,不得不让我感叹。
鲁迅先生回到故乡后,所见所感全都抒发在了这一片文章里。
故乡的萧索景象和故乡人的蜕变,使鲁迅内心感到失望,并同时燃起对新生活的向往。
正如鲁迅先生他自己所说的:“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也许正是因为鲁迅先生的这份对未来新生活的向往和希望,也激发起我对自己充满未知未来的向往和探索的勇气。
伴随着鲁迅先生的回忆,我又深深的品味起那一句引人深思的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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