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是前进道路上的一盏明灯,为我们指引方向。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基本属于议论范畴,在读后的基础上发感想。常写读后感可以锻炼我们的写作水平。什么样的读后感可以让人眼前一亮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进行整理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血的研究(优秀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英国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位神探,《血字的研究》是他的第一部长篇侦探小说。
此书是以华生作为第一视角叙述,华生是一位前陆军军医,由于负伤,无法继续工作而被准假回家休养。他在租房子时通过朋友介绍而与福尔摩斯相识。在他的回忆录中可以看出,起初他对福尔摩斯的各种行为感到不理解,而后在亲眼目睹了他的所有推理过程后又对他肃然起敬,感到深深的佩服。
福尔摩斯是一位逻辑思维能力很强的侦探,他不但有着令人惊叹的天赋,而且对自己要求十分严格,因此他能够熟练掌握化学知识、解剖学知识以及十九世纪所有凶案文献的知识。我们应该学习他这种做事认真的态度。
《血字的研究》讲述了一桩离奇的杀人案,这桩凶杀案发生在一个很久都无人居住的旧宅子中,昏暗的房间、地上的血迹、表情十分恐怖的死者、以及墙上奇怪的血迹图案“RAcHe”。通过柯南·道尔细微的描写,我完全可以想象出那样一个恐怖的现场。在福尔摩斯和华生二人到达距离现场大约一百米左右的地方,福尔摩斯坚决要求走下马车步行前进。在进入现场后,他通过询问大致情况和敏锐的观察力有了自己的初步判断,紧接着他有了自己的探案方向。后来,通过对凶杀案的第一目击者的询问以及死者生前事迹的调查,找出了真凶杰斐·逊霍普。在他人看来这桩极其恐怖、又离奇的杀人案福尔摩斯仅在短短几天内就破了案,就像他曾经所说的:“所有的事情,只要有不可解之处,就很容易解决。看起来平凡无特征的犯罪才是真正的棘手。”
福尔摩斯是一个不追求名利的人,虽然他取得的成就已经足矣让他出好几本自传了,但是他依然很低调,日复一日地等待一个个案件上门,就算是在闲暇时间里,他也喜欢不停地思考、不断的探索,如同机器一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工作,可见他对于工作的喜爱似乎超越了自己的生命。如果是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像他这样的工作狂一定没有什么朋友,华生医生是他这些年来唯一的朋友,也许天才都是孤独的吧。
小说虽然有几分阴森恐怖的气氛,但是推理过程十分详细,这也是我比较喜欢的一部分,通过阅读小说可以锻炼我们的逻辑推理能力。通过一段时间的阅读推理小说,让我养成了在生活中也处处留心、细心观察的习惯。在我们日常的学习中更要学习福尔摩斯的细心、坚持、不断探索的精神。
亲爱的少年朋友们,你们读过曲折离奇的《福尔摩斯探案故事》吗?如果没有阅览过的话,那就请你赶紧饱览这悬念重重但最后都快竹劈毛竹——迎刃而解、令你茅塞顿开的传奇小说吧!我相信,当你“一睹芳容”后,一定会被福尔摩斯那惊人的判断能力和非凡的观察能力所震撼,使自己对一切事物也有了更深刻更详细的理解。
书中的主人翁可想而知就是“咱地球人都知道”的侦探福尔摩斯,就拿其中一个最为恐怖、线索复杂的惨案——《血字的研究》来述说吧。
一天,福尔摩斯接到一封来自花园街的电报,说是花园街发生了命案。福尔摩斯立马赶到事发现场,经过对现场的勘察,发现死者没有留下搏斗的痕迹,也没有自杀的迹象,所以他快刀斩乱麻确定一定是被毒死的。接着他又仔细检查了每一个角落,又根据事实作出相应的判断,因而产生了许多重要线索,案情渐渐明晰。最终,他确认了凶手就是霍伯,霍伯知道铁证如山,再辩驳,承认了自己作案过程,花园街命案宣布告破。
看完,如纤纤细手拂过平滑的琴弦,心久久不能平静。仔细观察、认真分析、善于思考往往能使费解的事物的真相水落石出,一切变得简单、思路清晰。“仔细观察”就是细心周密地察看或了解;“认真分析”是指慎重地将一个事物、一个现象、一个概念等分成若干部分,以了解其实质或确定其主要特征等;“善于思考”的意思是在为了形成一种意见或得出一种结论而进行仔细地考虑这方面很有才能。伟大发明家爱迪生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你年轻时不学会思考,那就永远学不会了。”是啊,我们这个阶段大脑思想正逐渐转化得成熟,正在生长,如果你经常反复琢磨、思考、推敲,那么你的头脑思考能力、理解能力就变得很灵活,或许能像福尔摩斯一样,总能思考出别人思考不出的答案。
你们一定知道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吧。他非常聪明细心,他和他的好友化生一起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签名、红发会等一系列曲折离奇的案件。
这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作者是英国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写的。在这本书中描绘福尔摩斯头戴猎毛,口衔烟斗,看是去是一个浑身上下都充满了智慧的一个人。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福尔摩斯之所以能侦破这么多离奇的案子,不仅仅是因为他有过人的天赋,更是由于他有敏锐的观察力很惊人的毅力,他对于案件中每一个很小的细节,都会仔细观察,细心判断,对案件中任何疑点都不放过,他这种对待工作锲而不舍的态度值得我学习。我想:每个人的智力是没有多大差别的,重要的是后天的勤奋与努力。因此在平时的学习中,对于出现的一些困难,我也要迎难而上,直到把它攻克为止。
同学们,我们要刻苦学习各科知识,时刻培养和增强自己的观察能力和思考能力,说不定我们也会成为第二个福尔摩斯呢!
每天阅读半小时,品质生活一辈子。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两句句子都是很经典的。 毕竟,书是人类永远离不开的东西。
我也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又去“洗劫”书店了。我一边转悠一边选书,书架上琳琅满目的书让我让我应接不暇。突然,我的目光锁定在一本书上——《福尔摩斯探案集》,一看到这本书我就已经目不转睛了。我这个侦探迷怎么会没听说过福尔摩斯的鼎鼎大名呢?于是我毫不犹豫的把它带回了家。
这是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已经爱不释手了,每天晚上都要看几十页才肯松手。
这本书的主角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一位名叫约翰·华生的军医经过老朋友小斯坦福的介绍,成了与福尔摩斯的合租人。他被福尔摩斯的冷静、勇敢和超群的智慧与惊人的观察力给深深地吸引了,随后就成了福尔摩斯的助手。
那一个个令人心惊胆跳的故事,无一不触动我的心弦。福尔摩斯与华生总是出现在危险与神秘的场合,帮助人们伸张正义解决案件。那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情节把我带入了书中,让我成为了一个小侦探。
还有,福尔摩斯的惊人的观察力图可不是徒有虚名的。就拿它与华生第一次破案就拿他与华生第一次破案来说吧(也就是《三号惨案》)他连门前的小路也不放过,能用那不起眼的小线索推导出种种结果,最终完美破案!
其中让我感悟最深也是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福尔摩斯说的:“看到了吧,要破获一个案子就得一环扣一环,每一个细节都不能放过。”我们的生活也是如此,要注意每一点一滴和每一个细节,这都是值得我学习的。
这本书是是我最喜欢的书,我把它视为珍宝,因为它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
篇一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了一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经历,故事内容充满悬念,结构跌宕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人爱不释手。还体现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这个人脑子有点怪,研究学问的劲头十足。他又是一个一流的药剂师。他研究的学问既杂乱又古怪,头脑里装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的知识。
当我刚翻开目录时,每篇的题目都让我毛骨悚然,比如说:血字研究、带斑点的带子、水力工程师断指案,听起来让我不禁打了几个哆嗦。但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学习、不断钻研和不断的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会使一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谜案拨云见日。所以,有他在就没有一个凶手能逃离法律的制裁。
自从我看完这本书后,受益匪浅。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全部写出来了,不做一点保留,让我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比如说在《带斑点的带子》中的一段语句:你不必害怕,他探身向前,轻轻地拍拍她的手臂,安慰她说:我毫不怀疑,有什么事我们很快会处理好的。,我知道,你是今天早上坐火车来的。如此说来,你认识我?不,我注意到你左手的手套里有一张回程车票的后半截。你一定很早就动身了,而且在到达车站之前,还乘坐单马车在崎岖的泥泞道路上行驶了一段长路。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独特,这么有魅力,相信你看完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他和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
篇二
自从我看完《血字的研究》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智慧,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阿瑟柯南道尔把夏洛克福尔摩斯推广到了全世界,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世界上最著名的名侦探之一,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了。
《福尔摩斯探案》是以福尔摩斯的助手兼伙伴关系的华生的眼睛,记叙了福尔摩斯所破获的大小案件。
柯南道尔一生写了许多福尔摩斯破获的很多案件,我自己觉得《血字的研究》是柯南道尔写得最好的一篇,所以我就想写一下看完《血字的研究》这个案件后,我对福尔摩斯的看法。
小说的第一篇写了华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因为合租房子认识了福尔摩斯。就在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时,福尔摩斯就迅速地推理出了华生曾经在阿富汗战场待过。这令华生大为惊叹。随着剧情的发展,当福尔摩斯说明出了他推理的全过程时,不仅只是华生,我也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在没有一丝线索和背景的情况下,只见过第一面,凭着一眼的印象和观察,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得到了结果。这可真是一个吸引人的开篇!他迫使我不得不接着看下去。
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作者都会布置一个诡异的故事或现场。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或现场就慢慢地被细化,然后既清晰,又模糊地描述出福尔摩斯的推理。但所有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最值得一说的是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死板的书里的人物,而是一个能让人觉得有鲜活生命的人,他有缺点,也有优点,他有常人不可能知道的知识,也有些常人绝对应该知道的知识,他却不知道。
他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时也会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篇三
近日喜得一套侦探小说,信手翻翻阅,很快就被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过人的胆量和智慧所吸引。
他没有动画中柯南的高科技用品,但他们都有缜密的思维和异常的耐心,一只手杖,一根烟斗,一身礼服。一身神秘的服装,也铸就了他神秘的行为和人格。他不畏艰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无论何种难题他都去接,敢于困难斗争,这让我就十分羞愧了。安逸的日子,养成了不良的行为习惯,让我一种畏难情绪。对于学习和生活的困难中的难题我很少尝试解决,不敢去解决,这也让我的人生少了些许刺激和精彩,所以他让我有所感触,也有了许多愧意。
同样他做事的耐性,也让我羞愧,一个人的毅力很重要,也正是这个毅力让他能发现常人特别容易忽略的细节,能让他一个人可以坐下想问题想一个下午,也正是他超常的毅力让我十分的敬佩。我也常问自己为何做事总不成功,缺乏毅力,又让我明白了这一点十分重要的人生哲理和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也许我要为自己的鲁莽和草率付出惨痛的代价,但是他却正因为有了这一力量而破了一桩桩的奇案,缜密的思维是十分重要的。也许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所以我做事总是任意妄为,不加思考。作为一个侦探,破解迷案的过程中推理是少
不了的。他在破案中的推理环环相扣,精彩至极,让人惊叹。他对细节的观察更是令人敬佩。例如在《斑点带子》中。他根据女士左臂上的泥和手中一张回程票的半截推断出,她是在到达车站之前,乘坐轻便马车驶过非常长的一段路程。正如破解数学题时,很多都是从细节出发进而得到了结果。故而他的每个亮点,组成了一个完美的推理天才。福尔摩斯是正义的象征,他的智慧深深打动了我
通读全书后更是被其所动,他是社会的一个折射点,表现出了人们对于这种人才的需求。也许只有在盛唐时人们才没有这种想法。虽然现在是治世可是仍存着尔虞我诈,繁荣的现代社会,快速的生命节奏,让人们变得更为浮躁,心不静何以破解案件。何以公平的判案。真相永远只有一个,推开层层云雾,总能看见云天。但如今有许多人为了名利,总是铤而走险,祸国殃民,虽然有法律的威慑,但是他们有着侥幸心理。正因为如今的刑侦人员没有福尔摩斯般的传奇,倘若人人都能学福尔摩斯,谁人还敢伸出贼手。
作者写的作品的一些情节往往让人忍不住一再回味,我们刚刚读完作品,可以趁热打铁把自己最真实的感觉写下来那么怎么作品的读后感描绘出来呢?我们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读后感托莱摩斯面包房,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一直以来都是我为孩子们推荐书籍,今天早上一进教室鸿业兴冲冲地递给我一本薄薄的小书《托莱摩斯的面包房》,晚上回到家当我一口气把它读完后,心灵像是被圣灵洗涤后的感觉,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故事发生在托莱摩斯小镇,托莱摩斯小镇每年都会举办久负盛名的面包大赛,对于经营面包生意的人来说,这很重要。因为如果摘得桂冠,那自己店里的面包会销量大增,甚至其他镇子的村民都会慕名而来。博鲁特凭借着高超的技艺,蝉联了几届冠军,生意也是越做越红火。但有一天对面开了一家新店,高潮就这样展开了。一年一度的面包王大赛即将到来,博鲁特会想出什么办法不让自己落败呢?今年的面包王还会是他吗?谁才是博鲁特真正的对手呢?
作者小仓明试图用一种沉静的眼光审视“想赢怕输”的竞争心理,及其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与这种消极的心理相比,每天持之以恒的努力才更是重要的。
从前我只知道,面包是用水、面粉做成的。当我读完获国际大奖小说《托莱摩斯的面包房》,改变了我的认识。
在托莱摩斯小镇上有许多家面包房,其中博鲁特面包房老板曾三次摘得小镇“面包王”的桂冠。很多人都专程来买他的面包。有一天对面开了一家新面包房,这无疑是对他的挑战。偶然中他发现那里的面包特别好吃,便派大徒弟去对面的面包房学习技术。一年一度的小镇“面包王”大赛又开始了。博鲁特以为自己能够稳操胜券地再次蝉联冠军,没想到桂冠却出人意料地被对面面包房的老板和自己的大徒弟摘走了。他既惊讶又难过。就在这时,他的大徒弟寄来一封信,告诉他对面面包房做面包的秘籍:合适的水就能改变面包的口感。博鲁特若有所思,准备关门歇业的`他又带着信心和希望重新开张了面包房……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感慨万千:两家面包店老板的技术都差不多,为什么最终的结果不一样呢?原来博鲁特做面包只是为了得到“面包王”大赛的冠军。他太在乎做面包的技巧与烘焙的手法,认为自己的面包不需要再改良了,从而忽略了水的选材是面包口感改良的关键。博鲁特当初选择面包师这个职业是因为做面包让他感到快乐,如今的他被荣誉与虚名蒙蔽了双眼,只为冠军能带给他满足感而做面包。而对面面包房的老板用充满爱与真诚的双手去做面包,用心去体会面包给自己带来的快乐,认真研究面包的选材,做出了香甜可口的面包,从而得到“面包王”比赛的冠军。正如书的结尾写的:要做出能让人们真正感到幸福的美味面包。
从这个故事我不由想到了自己:曾经因为网球让我体会到运动的快乐,我选择了网球这一业余爱好。如今我仍在坚持球,还是因为网球能让我体会到运动的乐趣。我始终不忘初心,用认真的态度对待网球,使我在多次网球比赛中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其实,生活就像一面镜子,你怎么对待它,它就怎么回报你。希望有一天,镜子里的我正在用充满爱与真诚的双手认真做好每一个“面包”!
这是一个发生在托莱摩斯小镇的故事:博鲁特是托莱摩斯小镇的“面包王”,他的面包房每天都是人山人海,门庭若市。但自从有人在对面开了一家面包店后,博鲁特便感觉有些不安了。
在尝试了对面卖的面包后,博鲁特发现这面包比自己做的好吃多了!于是,他让大徒弟卡鲁鲁乔装打扮,以学徒的身份潜伏到对面的面包房里把他们烤面包的技术偷学过来。卡鲁鲁走后,博鲁特极度不安地等着卡鲁鲁的音讯,却一直没有消息。
在他的及其忐忑和不自信中,又迎来了一年一度的面包王大赛。果然,博鲁特连前三甲都没进,他极度的失望和沮丧。这时他收到了徒弟卡鲁鲁的信,一切真相大白,原来,那位面包师利用了最适合做面包的水。但水的价格不菲,因此他们要用自己更多的努力辛劳来弥补。他们的付出也在面包王大赛那天得到了回报。可以说,得到“面包王”的称号是那位面包师应有的。
读完信后,博鲁特决定和妻子继续干下去,直到做出能让人们真正感到幸福的美味面包。这也是对徒弟卡鲁鲁唯一的报答。
这本书中的博鲁特起初做面包时很快乐,但自从在面包王大赛中获奖后,荣誉带来的满足感超越了他做面包时的快乐。
直到收到了卡鲁鲁的信后,博鲁特深感自己以前是多么的可怜,脑子里只想着一定不能输给对手,而忽略了比输赢更重要的东西。他现在才知道自己失败的原因——那个被视为威胁自己地位的赤路德为了做出真正好吃的面包下的功夫比自己要大得多,自己却固执地认为自己烤的面包已经好得没有再改进的必要了。
在我们现实中也是,如果一个人太注意输赢,那必会像博鲁特一样以失败告终。但,如果你能从中获得快乐,不管输赢,你都是成功者。
这让我想起了我弹钢琴时的一些体会:每当我要参加钢琴比赛时,因为很想在比赛中取得好成绩,就着急着要把曲目弹好,越是着急却越弹不好。每当这时妈妈都会提醒我不要太在乎输赢,要用心去体会音乐,只有真正地投入到音乐中去,欣赏音乐,才能把钢琴弹好。演奏一首好曲子,首先要能打动自己,才能打动别人。
在这个故事里,卡鲁鲁的信让博鲁特明白了这个道理,让他踏上了成功的道路。
在此,我也真心地祝愿:博鲁特能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找到幸福和快乐。
书是良师,能教导我们健康成长。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写读后感能让阅读变得更有意义。在写读后感时我们需要注意哪些方面?考虑到你的需求,小编特意整理了“读后感天堂800字通用”,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鸟的天堂》这篇课文讲的是在美丽的南国,有一株茂盛的大榕树,人们把它称为 “鸟的天堂”,因为有各种各样的小鸟住在那株美丽的大榕树上。在阳光照耀的早晨,你可以听见许多优美动听的鸟鸣,看见形态各异的鸟影,大的、小的、花的、黑的,真是一幅美丽的画卷,这就是鸟的天堂。
读了这篇课文,我觉得自己仿佛就在观看鸟的天堂,那里的景色真美啊!小鸟自由的飞翔,画眉鸟快乐地唱歌。在我家的前面,原来也有一排茂盛的树木,树上住着许多小鸟,每天清晨,我刚起床,就可以听见鸟儿们清脆的声音,好像在告诉人们清早飞行的快乐,透过窗户,可以清楚的看到小鸟从这棵树上飞到那棵树上,又从那棵树上飞到远处的电线杆上,真快乐,真幸福!伴着鸟儿的歌声,我大声的读起书来,然后又背起书包,像一只欢快的小鸟去上学。可是去年来了一些人,把那一排茂盛的大树砍光了,从此再也没有鸟声,每天清晨我再也听不见鸟儿快乐的歌声了。偶尔还有几只小鸟从这里掠过,“唧唧”的叫几声,好象在说:“树妈妈,你在哪里呀!”
小鸟和我们共同生活在一个地球上,它们是我们的朋友,请大家不要伤害鸟儿,不要乱砍树木,这样小鸟就不会无家可归,到处都是鸟的天堂!
鸟的天堂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今天,听了女儿读第三课《鸟的天堂》,非常有感触。当听第一遍的时候,就找出来去年我们一起去厦门的照片。打算让女儿带到学校,让同学们看一看真正的榕树是什么样子。为什么作者会分不清到底是几株树?当第二遍听的时候,觉得文中的修辞很讲究,用词非常的生动形象,理解了为什么选择它编入教材。开始读第三遍的时候,我已经停下了手里活计,边听边猜,这会是哪位作家的手笔呢?冰心?不对,文风不够细腻,更显得理性些。朱自清?不对,不够超俗洒脱,多了些许的硬朗。不知不觉,女儿已经在读第四遍了。这篇课文很长,女儿显得有些累了。吐字的速度慢了下来,却更符合了课文的意境。我已经按捺不住好奇心的驱使,找出了《英才教程》。看看作者到底是谁?哦,原来是巴金先生。真不愧为是大家,较之他的其他大作来说,这篇课文当然属于短小的了。但仍然是那么挺拔,大气。让人不得不大赞:大家就大家女儿已经读得非常好了,索性让女儿喝口水……
蓝蓝的天下面小小的我,用心大声的唱你最爱的歌,纵然世界不同你曾给我的梦境,只要有你陪着哪怕再多哭乐,你的笑声是我生命的书签。题记
《海洋天堂》讲的是一个身患绝症的父亲与患有自闭症儿子相依为命,他父亲得知自己身患绝症,时日不多的时候,他苦苦的想要为自己那可怜的儿子找一个家,却历尽波折。最后他将儿子留在了儿子最爱的海洋馆里,他告诉儿子,大海龟就是他,儿子看到大海龟就是看到了他,大海龟会代替他陪伴着儿子,最后他笑着离开了人世
赞颂母亲的文章太多,歌颂母亲的诗句太多,父亲总是常常被人遗忘在角落里,但父亲从不会介意,因为父亲有着宽广的胸怀。我们常常为母亲的柔情打动,为母亲的体贴落泪,而父亲那严厉面孔下的慈祥常常被我们忽视。我们常常哭着抱怨父亲的铁面,父亲的凶狠,父亲的铁面无私,但谁又想过父亲打我们时他的心又何尝不是在滴血?
父亲的铁面中夹带的柔情,深深地烙印在我的心底。冰天雪地时接我放学,父亲不会像母亲一样拉着我们的手,总是走在前面,为我们遮风挡雪;炎热酷暑时,父亲将我背在背上送我去医院,豆大的汗水滴落下来,滴在了我的心间;在过年过节时,父亲从不多言,只是默默地为大家准备好丰富的宴席,往来在人群中,乐此不疲。
父亲,您有着坚韧的性格,在我意气用事时浇灭了我的冲动;您有着坚强的意志,在我遇到困难退缩时激励我坚持下去;您有着高瞻的视野,您喜欢带着我周游各地,开拓了我的视野,您丰富的阅历让我目瞪口呆,我暗自在心里更加对您佩服不已。这一切的一切,加深了让我对您的敬爱,您对我的爱,赐予了我无穷的动力。
蓝蓝的天下面小小的我,用心大声的唱你最爱的歌,纵然世界不同你曾给我的梦境,相信最美好的一起在下一刻降落,亲爱的父亲,我想大声的对您说:我爱你!
没有人可以否认爱的力量,但爱依旧挽救不了老王那因肝癌而即将逝去的生命,面对得了孤独症的大福,老王有两个选择:带他一起走,或者教会他如何生活。也许是大海不忍心看生命就此终结,所以大福依旧活着,而老王也就自然而然的开始教他应该如何生活。
从最简单的脱衣服,到做饭,再到坐车,拖地,老王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与此同时,老王也在为大福寻找新的家,被人泼了无数次冷水,吃了无数次闭门羹,他始终没有放弃,终于找到了一家肯收留大福的福利院,将大福送了过去。但大福不习惯没有父亲的日子,到了夜晚便开始哭闹,这使老王心中一紧。于是在生命即将终结时,他扮作乌和儿子一起游泳,并告诉他:自己永远在他身边。而后老王走了,但大福依旧在做饭时数数,汽车到站时说我下,将衣物归类,拖地时将脚印擦掉种种镜头不禁使人潸然泪下;老王的辛苦并没有白费,大福可以自己生活。也许这些镜头并不会发生在我们身上,我们无法感同身受,但有一个镜头我们一定经历过。
老王跟大福说了很多次:狗不可以放在电视上。经过老王的嘱咐,最后大福学会了。可是将大福送到福利院之后,老王在百般思念中,竟也情不自禁的将狗放在了电视上。
还看到过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智商只有6岁的男孩舟舟,他的妈妈得了乳腺癌,为了让舟舟明白:妈妈永远在你身边,注视着你,不要为妈妈的死伤心。她对舟舟说了一段话,其中一句是:如果舟舟有好吃的东西要给妈妈,就埋到土里,妈妈就会吃到。试问一下,哪位家长不曾告诉孩子要节约?但又有谁能说舟舟的妈妈浪费?这只是一种很单纯的爱罢了。
这钟镜头生活中也有发生。小时候,喜欢画画,却并不往纸上画,画在了奶奶家的墙上,奶奶也多次说不要画。时间长了,我长大了,便不再画了,但奶奶却始终没有将画迹擦去,有时反而将一些重要的事记在墙上,防止自己忘记。
谁说狗不可以放在电视上?谁说好吃的东西不可以浪费?谁说墙上不可以写东西?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着爱与思念,一些事情就不能按照冷冰冰的正常逻辑来思考,而应该怀着爱去衡量,所以有些事情就没有了对与错。
文章《咫尺天堂》是一本日记体叙事小说,文章以第一人称“我”的角度编写,令人身临其境。
我随着“我”经历了许多不平凡的事,从“我”自己一人乘飞机到乡下的外婆、外公家玩,到“我”的妈妈患癌症病逝,“我”也渐渐变得坚强、懂事。
在文章中,我的情感随着发生的事情不断地变化着:在自己排队候机时,我充满期待;在乡下外婆、外公家看到毛茸茸的小鸡、小鸭时,我满心欢喜;在夏令营看到“死人头骨”时,我毛骨悚然;在知道同学被困在轮船上的垃圾坞里时,我开怀大笑;在知道妈妈得了癌症时,我的眼圈红了,就像一团火苗在跳动。当我读到妈妈给“我”留下的两封信时,我那已在眼眶中打转的泪水,再也忍不住,奔涌而出……
文章的描述十分生动、细腻,事例十分接近日常生活,让人觉得很真实。作者花费最多笔墨的.是对人物的心理,刻画得特别具体、详细,让读者能够知道“我”的心里变化,有具体的感受。
文章最后的那两封信,是妈妈交代“我”的将来行程,体现出了一位母亲无私的爱。
《咫尺天堂》带给我欢乐,给了我感动,更让我学会了坚强。
有人说,人生是一次长长的旅行,会经历很多没有见过的、听过的、感受过的。我还没有到这种时候,我很想经历惊险的事,我很想去旅游!
真羡慕毕淑敏老师,有机会去环球旅行。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才能带着一颗蓝色的心去旅游,去感受新的世界,去追求新的梦想,以面对新的挑战,迎接新的生活。
世界上每个人去旅行的出发点都不同,因此,去旅行的心情也不同,得到的收获也不同,最终与出发点的距离也不同。不过,我认为,旅行最重要的是收获一种新的生命的真谛,以改变、超越现在。因此,我想要旅游,我想要收获一种不一样的想法,用来充实自己。
我喜欢《蓝色天堂》,喜欢《旅行的33个理由》,喜欢《蓝色天堂前序》中对旅行的种种思考,它们让我懂得:有些时候,借口不能成为理由,但理由可以成为借口!
我看完《蓝色天堂》了,更加渴望能够到世界去游一游。不知道人的一生能不能把世界的每个角落都看一遍?
毕淑敏老师用了一百多天的时间环游全球(其实只是一部分国家的一部分城市),但是却得到了很多很多的启迪这又是没有去过这些地方的人所不能得到的。毕淑敏老师说:我用了一百多天的时间,蹈海翻江,买那张床票,花费了半生的积蓄。你花几十块钱,读它一页或几页,就可以沿着海,听素颜的地球在悄声诉说。可这话说得不对,没有身临其境,便没有真正澎湃击心的感受,就如如果你膜拜过真正的海洋,你会在哪里有哭泣的冲动。这还不是最悲惨的,如果一个人从来没有亲近过大海,首先是在海洋馆里看到了海水,由那里的印象去想像海洋,你就会陷入一个猥琐的幻觉,一个人为的陷阱。人的想象力,是世界上最汹涌澎湃扶摇万里的海洋,可以掀起飓风,可以托起几万吨的巨轮。千万不要因为别人出于营利的设计,在你的脑海里信马由缰,毒害了世界上最伟大的景致。亲身经历能使人确立世界观并应此决定行为!
我想去西班牙的安达卢西亚看佛罗明戈舞最精彩的结尾,想看世界上最芬芳的工作(在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有世界上最大的花卉拍卖市场;神奇的瑞士花钟),想看混血的圣母瓜达卢佩和那幅神奇的圣母画像,想看古巴的雪茄制作过程(这是世界上最纯正的雪茄,加工工序有100多道!),想买世界各地的明信片,想到金发女郎的原生地,想摸摸尼泊尔的手工纸,像游世界各地形态各异的金字塔,想看一看冈仁波齐峰(世界上所有的金字塔,都与它有关)
这么多好玩的地方,是不是都在等着我?等我用另一种体会写下它们的传奇。
我相信,在将来的某一天清晨,我会扯起风帆,踏上触摸地球素颜之旅的征程!
我喜欢,哦哦,我喜欢!
我一定要去旅游!世界,等我!
看了一遍《告别天堂》,我承认我深深地爱上了这篇小说,因为它让我成长
合上书,定定地望着窗外,任凭思绪在灰调的天空下与雨水交缠。最近的天气越来越无常,就连雨水也跟着受伤,整个世界就像风中尘埃,飘忽不定。那些由浮云记录下来的花事,那些由花开装点过的浮云,都在这一个无尽漫长的夏天成了荒原的旱季。他们的爱情在这荒原的旱季中一点一点枯涸。因着眷恋,不愿消逝。定格。寄存在连自己也不愿看见的最深处,轻轻叫嚣。
爱情是一场厮杀,在这爱情的角逐中,他们逐渐沦陷、迷失。江东为了方可寒背叛了爱情,天扬为了爱情背叛了自己。无法轻易推开,无法随意走开,感情中专心的最容易受伤。从一开始,我就知道,在这场厮杀中,天扬注定会输得很惨。别碰我,我嫌你们脏,有些话,说出一句便要耗尽一生的力气。那时候的天扬该是多么绝望,这没什么,只不过是你们弄脏了我,这世界弄脏了我,你可以不要它可以拒绝它可以抛弃它可以伤害它可以瞧不起它,可是你不能弄脏它。傻孩子,那时候的天扬多么单纯啊。
公元前的你们还太小,什么都不懂的年纪,任由感情随意挥霍。睁睁地看着爱情变坏,却依然固执地扮演着原有的角色,希望感情的污点,留给时间慢慢去漂。在接下去那场荒诞的继续中,彼此相互猜疑。那些污点就像被放大镜扩大,一点一点吞噬着那点伤残的感情。
那年夏天,他们给了彼此最后的疼爱手放开。难以割舍的爱就此结束,以后各走各的路。就让那些回忆留在心里,任凭它轻轻叫嚣沸腾。
我想,
有些事情,是可以遗忘的。
有些事情,是可以纪念的。
有些事情,能够心甘情愿。
有些事情,一直无能为力。
我爱你,这是他们的劫难。
整个人生冗长,而一切惘然过后,我们只愿记下那燃烧了整个生命的初见。 人生的四季变化不定,而又是因着谁的出现,谁的眼泪,谁的不愿放下的情感。我们只愿记下,那盛夏不可消失的,他们彼此带来的缕缕微凉。
彼此深爱着,如何说它不存在,就像此时此刻尽管夜色沉沉,但太阳正在我们所看不到的地平线上冉冉升起。正如她终于转过脸,含着泪,嫣然一笑。
我相信他们的爱,依然。始终。永远。只是错开了时间,难以重来。
爱的,不爱的。一直在告别中。
读了这篇课文,我觉得自己仿佛就在观看鸟的天堂,那里的景色真美啊!小鸟自由的飞翔,画眉鸟快乐地唱歌。在我家的前面,原来也有一排茂盛的树木,树上住着许多小鸟,每天清晨,我刚起床,就可以听见鸟儿们清脆的声音,好像在告诉人们清早飞行的快乐,透过窗户,可以清楚的看到小鸟从这棵树上飞到那棵树上,又从那棵树上飞到远处的电线杆上,真快乐,真幸福!伴着鸟儿的歌声,我大声的读起书来,然后又背起书包,像一只欢快的小鸟去上学。可是去年来了一些人,把那一排茂盛的大树砍光了,从此再也没有鸟声,每天清晨我再也听不见鸟儿快乐的歌声了。偶尔还有几只小鸟从这里掠过,“唧唧”的叫几声,好象在说:“树妈妈,你在哪里呀!”
小鸟和我们共同生活在一个地球上,它们是我们的朋友,请大家不要伤害鸟儿,不要乱砍树木,这样小鸟就不会无家可归,到处都是鸟的天堂!
《天堂的眼睛》是曹文轩的作品,让我最难忘的故事是《海牛》。
“ 眼睛呈黑色,鼻孔喷出的气流冲倒了两旁的野草,一对如大象巨齿一般的犄角有力地伸向两侧,然后拐了个很优美的月牙儿,角质坚硬,闪着黑光,角尖锋利得叫人担忧,它的身体仿佛是金属的,用巨锤砸出来的……”
这就是孩子看中的海牛,牛群中最高、最大、最凶的一头海牛,他瘦高高的身躯能驾驭得了这样的海牛吗?男孩的耳边响起了瞎眼的老祖母的声音:“别怕!”当母亲死去时,祖母说:“别怕!”当他遇到困难,祖母对他说:“别怕!”牵着海牛回家时,路远,天黑,饥饿,暴风雨……残酷地考验着他,他坚持不懈,毫不畏惧,因为他的耳边总响着一个声音:“别怕!”祖母一次又一次叫道……
合上书,这一个震撼人心的故事凝为两个字“别怕!”由此我想到了我自己。
我是个小小的吉他迷,回顾自己学弹吉他的过程,有胜利,有挫折,有欢乐,有忧伤……但是,我坚持下来了。起先,我对吉他着迷自然学得十分卖力,可是,慢慢地,越学越难了,曲谱越来越长,指法越来越复杂,我弹得手都疼了,旋律还是歌不成歌,调不成调。眼花了,五线谱难看得简直就是一本“天书”。我硬着头皮弹呀,弹呀,手指发红,发热,最后,那双手简直就是十根辣椒组合成的。我真想退缩,这么练,真是受罪呀!可是,“别怕!”在我耳边响起,我退缩的念头倏地缩了回去。
我继续刻苦练习着,突然,一不小心,弦把指尖给磨破了,殷红的血粒子滴下来,如殷红的小果子。我一边简易地包扎,一边默默对自己说:“别怕!”休息了一会儿,我又坚持练习,虽然挺痛的,可我忍着……过了几天,手指长好了,而且变结实了,弹着也不痛了。看着手指灵活地弹动,我为当时的坚持而高兴。
现在,我已经能娴熟地弹奏不少曲子了。我陶醉在美好的乐声中,陶醉在快乐里。
妈妈向我投来了赞许的目光,竖起了大拇指:“了不起,吉他‘小达人’。”我知道,那是妈妈在鼓励我,要成为吉他达人,我要走的路还很长,前方更多困难等着我,但是,我不怕!
感谢你——《海牛》中老祖母声声的“别怕”,像一盏明灯,照亮我前进的路,我知道,有你相伴,所有的阻力将会化成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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