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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朗读后感

阿朗读后感

2022-12-27

有关阿朗读后感汇总。

一本好书就像是一个指南针,使我们不会在成长的路上迷失方向。品味完作者写的作品,大家都会有各自的感受,写读后感是更透彻学习书中知识的一种方式,您觉得读后感写起来很困难复杂吗?读后感大全的编辑花时间专门编辑了阿朗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阿朗读后感 篇1

阿朗是一位生长在抗日战争时期的少年,阿朗在和我差不多大的时候就加入了修建滇缅通道的队伍。阿朗和马帮把火药运到一个个工地,又和耍龙队的领队钟叔抬着钢索来到一个个陌生的地方,在建桥路上有黑雾一样的蚊子、恶魔般的瘴气、好似巨兽般的洪水、还有日本飞机的轰炸但阿朗克服了困难、抓到了奸细、保护了大桥,最后看到了美国来的道奇汽车。

当我把这个阿朗的故事念给家人听时,我想到了我爷爷,爷爷什么车都会修,年轻时也建过大桥呢!爷爷说:那是在1965年,当年的爷爷和奶奶也才18岁就参加了援藏大军修通了通向西藏的许多大桥:通麦大桥、波密大桥、卡贡大桥、曲水大桥。其中通麦大桥和阿朗建的惠通大桥都在一条大江澜沧江上。我看了照片,爷爷修的大桥更雄伟!

我问爷爷那时有没有飞机轰炸?爷爷潇洒的说:那时我们刚打赢了援朝战争、中印战争我们都是胜者!

我又问那时见没见到阿朗看过的美国道奇汽车?爷爷说:那时我们都用自己的解放牌汽车!

建大桥要看技术高不高,不过我感觉我知道的最长、最壮观的桥是我们青岛的胶州湾跨海大桥!它跨过了比阿朗的怒江还宽阔的了的大海、它跨过了我的校园、伸到了更远的地方。在我小时候爷爷就抱着我去海边看晨雾中的海鸥,那时我仿佛就看见了一座建设中的桥,我一直感觉那是幻觉,可是我上学后跨海大桥建成的喜讯传到了我的耳朵里,正在我没来得及反应时,新闻里的记者也宣布:跨海大桥改变了青(岛)、黄(岛)不接的历史大桥通车那天我受同学邀请开车去跨海大桥上看海。当我站在披满霞光的大桥上时,我突然有一种自豪感,面对脚下波光粼粼的大海,哪种感觉久久令我不能忘怀通车那天大桥上海雾蒙蒙,我隐隐看见几位牵着宠物狗的老人在大桥上散步观光,我突然想到:如果阿朗还健在的话,阿朗也会牵着他的大狗桥来这里散步看海的

从阿朗的桥到今天七十五年来,时间不断增加、技术不断变强、桥也变坚固、变长。

桥是我们迈向世界的大路!

阿朗读后感 篇2

因为书能帮助人们提高知识,所以书是人们的老师,书是智慧的源泉,看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位品德高尚、知识丰富的人谈话一样。

《阿朗的桥》这本书说的是一位在马帮里赶马的小孩,因为答应好朋友临终嘱托,他跟随马帮,去送货,有许多经历,黑云一样的蚊子,魔鬼般的瘴气,猛兽般的洪水,最终,阿朗也闯过了,不管多么困难,阿朗了却了自己和朋友的美好心愿。

令我最为感动的是其中一个故事。故事里宗涛是奸细,放了一面小镜子在惠通桥上,日本飞机看见了反光的镜子,用炸弹朝惠通桥炸去,阿朗这时急中生智,派一个名字叫桥的小狗去把那面镜子叼了回来,小镜子虽然叼了回来,但阿朗的桥被日本军队的炸弹炸死了。最后,阿朗把那个杀死桥的奸细宗涛绳之以法了。

故事中的阿朗不怕艰难,肯吃苦,一直都是顶天立地,不肯低头折节。可是我有时在学习上遇到一点小小的困难,就不肯去面对,只选择逃避,抱着过一天是一天的想法。比如,有一回考试,我考了89分,爸爸就批评我,我无所谓的样子说:“我的分数算是高的,还有不及格的呢?”看了《阿朗的桥》这本书后,我决定以后不管遇到怎样的困难,遇到怎样的挫折,都要做一个顶天立地,不肯低头折节的人,再也不选择逃避,勇敢地面对现实,挺胸前进。

阿朗这种精神,值得我永远学习,从现在开始,我一定会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

阿朗读后感 篇3

今天,我阅读了余雷的一本书,名叫《阿朗的桥》。

本书主要讲述了少年阿朗因为答应了好朋友临终前的托付,他带着永胜的铜铃和钟叔的狗桥,跟随老磨黑马帮加入了滇缅公路的修筑大军。

即将在人群中爆炸的火药箱,黑云一样的蚊子,魔鬼般的瘴气,猛兽般的洪水,血肉横飞的爆炸,可怕的打摆子一次次的危险与病痛,一次次的恐惧与绝望,让少年阿朗陷入无助的深渊。这时,阿朗贴身的伙伴桥,把汉奸放置的小镜子给打翻,却被日本人的炸弹给炸入洪水之中。最终,在这条用血肉筑成的大路上,阿朗了却了自己和朋友的心愿,走过了那座他们梦牵魂萦的惠通桥。

一开始,阿朗跟随老磨黑的马帮运火药到修路工地上。可是在炸炮眼的时候,阿朗的好朋友永胜却被永远地炸死在工地上,钟叔也摔断了双腿,并把桥托付给了阿朗

这本书围绕阿朗,写了许多感人的故事。我很喜欢这本书。

阿朗读后感 篇4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名叫《阿朗的桥》的书。

书中讲述了原本在马帮做事的阿朗,只是承担运送物资,赶马等一些轻活,让阿朗一直沉睡在甜蜜的摇篮里。但后来因为答应了好朋友临终前的托付,不得以加入了抗日大军。敌人炸毁了当时中国唯一的一条运送武器炸药的惠通桥,即将在人群中爆炸的火药箱,黑云一样的蚊子,魔鬼般的瘴气,猛兽般的洪水,血肉横飞的轰炸……一次次的危险与病痛,一次次恐惧与绝望,让少年阿朗陷入无助的深渊。

读完这本书后,我很心中十分惭愧。平时我在生活中,常常嫌气这嫌气那的。饿了,张口就有营养丰富,美味可口的饭菜吃;渴了,就随手拿水喝。成天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可是我到现在才知道这幸福的生活是老一代前辈们抛头颅,洒热血,用无数条生命换来的。

读完这本书后,我也十分感动。书中的阿朗比我小很多,可是在那个战乱的时代,他做为一名中国人,也拿起了他的武器——锤子和钢钎。加入了滇缅公路的修筑大军。面临着一次又一次的危险,他都靠着自已顽强的毅力,站了起来,勇敢的面对下一次的困难。心里始终有一颗感激祖国的心。我看到这里情不自禁的叫了起来:“阿朗,好样的!”

其实战争时期有许多人为了最终革命的胜利付出了生命。而我们现在这些生在新中国的少年儿童,更应该珍惜今天幸福、美好的生活,发扬前辈的艰苦奋斗的精神。要好好的为建设祖国出一份力,使我们的祖国强大起来,不再被别国侵犯。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怀揣梦想,立志为祖国人民作出贡献!我们还要像阿朗一样坚强勇敢,遇到困难时永不退缩!要像小英雄阿朗和其他大战中的英雄一样,掌握本领,报效祖国。

看过《阿郎的桥》让我知道了大战时期英雄们的精神,知道了今天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来之不易的!

阿朗读后感 篇5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名叫《阿朗的桥》的书。

讲述的是原本在马帮做事的阿朗,只是承担运送物资,赶马等一些轻活,让阿朗一直沉睡在甜蜜的摇篮里。马帮的队伍在经过一座破损的桥时,得知这座桥是为了抗击小日本而修建的,于是,他们自告奋勇的加入了修桥的行列,在一次修桥的过程中,文中的人物永胜去点燃十七个炮眼,可是当他数到十六个炮眼都爆的时候,第十七个炮眼却迟迟没有爆炸,他急忙跑去看看怎么回事,这时,阿朗拉住了他,说:“永胜哥,如果碰到哑炮是要过一会才能去看的,不然会有危险的。”可是永胜却以为是自己漏点了,紧张的跑过去查清楚,永胜过去不久后,大家就听到一声爆炸,阿朗被震了出去,永胜也被炸断了一只胳膊,结果不治身亡。因为答应了永胜临终前的托付,阿朗加入了抗日大军。当敌人炸毁了当时中国唯一的一条运送武器炸药的惠通桥,即将在人群中爆炸的火药箱,黑云一样的蚊子,魔鬼般的瘴气,猛兽般的洪水,血肉横飞的轰炸……一次次的危险与病痛,一次次恐惧与绝望,让少年阿朗陷入无助的深渊。同时也让阿朗在困境中逐渐长成为一名小男子汉,挑起了革命的重担,最终为国家做出了贡献。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很感动,战争时期有多少人为了最终革命的胜利付出了生命。而我们现在这些生在新中国的少年儿童,更应该珍惜今天美好的生活,发扬前辈的艰苦奋斗的精神。像小英雄阿朗一样,好好学习,掌握本领,为了国家的强盛,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怀揣梦想,立志为祖国人民作出贡献!

阿朗读后感 篇6

读《阿朗的桥》有感

因为答应了好朋友临终前的托付,少年阿朗带着永胜的铜铃,跟随马帮加入了滇缅公路的修筑大军。

即将在人群中爆炸的火药箱,黑云一样的蚊子,魔鬼般的瘴气,猛兽般的洪水,血肉横飞的轰炸……一次次的危险与病痛,一次次的恐惧与绝望,让少年阿朗陷入了无助的深渊。

最终,在这条血肉筑成的道路上,阿朗了却了自己和朋友的心愿。走过了那座让他们梦牵魂萦的大桥。

看到这里,我的脸颊有些微微发热,眼眶也有些稍稍发红。因为我有时会埋怨自己的生活条件比不上自己的同龄人,但现在想想阿朗那时候的生活条件和环境:每天伴随着饥饿与担心生活,陪伴着恐惧和危险入睡,病痛折磨着他们的身体……想到这里,我的泪水已经止不住的流了下来。

我告诉自己:我们的生活不是命运决定的,而是自己决定的。我们应该坚强的面对生活。用微笑去迎接未来的每一个挫折,只有这样,生命才能散发出光和热。

今后,在我的学习道路上,也会因它而起航,努力学习、勇往直前,永不言弃!

阿朗读后感 篇7

少年阿朗是一位马帮里的牧马人,他是个很重感情的人,他有着自己的梦想。梦想就是在梦境中能实现的理想。但有人实现了这个梦想,有人却没能实现梦想。文中的阿朗只是因为好友临终前的一句嘱托,经过一系列的跌宕起伏情节,也通过了自己的不懈努力,终于协助大家重新修建好能运送军用物资抵达抗战前线的惠通桥,为抗击日寇的侵略做出了自已的一份贡献。阿朗只是一个少年,却做了一些大人都难以完成的事情,今人敬佩。阿朗非常正直,经常帮助有困难的人。但身为牧马人,他的心思过于细腻,所以马帮中的阿强觉得阿朗像个女人,但我觉得只有这样的人才能成大器。文中的花婶只名普通修桥者的爱人,惠通桥的建成她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她的丈夫为了修桥摔死了,但是花婶化悲痛为力量,为实现丈夫的梦想,坚持每天给修桥的工人提供食物,并竭尽全力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惠通桥至今还保存着原来的模样,这座桥曾承载着无数人的梦想,为打败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真是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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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正传读后感汇总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在阅读这程中,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阿q正传读后感汇总,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阿q正传读后感【篇1】

晚时分,落日的余晖透过窗户斜斜地照在了我的书上。我微微侧躺在椅子上,手里捧着一本散发着墨香味儿的——《阿Q正传》。

阿Q不但是姓名籍贯有些渺茫,连他先前的“行状”也渺茫。阿Q没有家,住在未庄的土谷祠里;也没有固定的职业,只给人家做短工,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工作略长久时,他也或住在临时主人的家里,但一完就走了。所以,人们忙碌的时候也还记起阿Q来,有时人们会说:“阿Q,你真能做!”阿Q也不管是褒还是贬,总之很高兴。阿Q很自尊,所有未庄的居民,全不在他的眼里。最恼人的是在他的头皮上,颇有几处不知起于何时的癞疮疤。

作者用寥寥几笔给我们刻画了一个质朴、老实、勤劳然而又流里流气、投机取巧的人物形象。对于阿Q,鲁迅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阿Q本质是一个勤劳淳朴、老实的农民,但由于当时社会的黑暗,造就了他懦弱麻木的病态的心理。当被一些闲人欺凌的时候,他的一句“儿子打老子”的话,充分体现了他的无奈、可怜,侧面也衬托了那个社会的愚昧和落后。

此时,窗外已经是花灯初上,偶尔有几颗星星在空中熠熠生辉。远处的点点灯火微弱却温暖,给人一丝温馨。我想,阿Q的“精神胜利法”应该是他在那个冷漠麻木的社会中给自己带来温暖的唯一方式吧!

“阿Q精神”在许多人眼里是不被肯定的,因为它代表着自欺欺人、丧失斗志,认为它是阿Q在被欺负之后一种无能的表现。但我却觉得“阿Q精神”有时并不是一无是处的,在受到挫折却无法改变现实的时候,“阿Q精神”可以帮助我们驱散失败的阴影,缓解心理压力,帮助我们重新树立信心,不断进取。

在当今社会中,竞争无处不在。一场比赛只有一个金牌获得者,其余的选手则惨遭淘汰,这时“阿Q精神”就显得尤为重要。“和高手过招也是一次提升自我的机会”,这种“阿Q精神”可以让我们获得比冠军更重要的东西——良好的心态。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阿q正传读后感【篇2】

鲁迅先生的其中一部经典之作,《阿Q正传》我读完了,阿Q的形象印在了我的心中。我认为鲁迅先生是想以阿Q作为代表,去描写当时旧社会人们的共同特征和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我觉得阿Q他的个性非常突出,他与赵太爷,王胡和小D十分之不同,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

我认为阿Q是个可怜的人,因为,他总是受尽欺凌。例如,有一次他喝了两碗黄酒,便说自己是姓赵的,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结果第二天就被赵太爷骂了一顿,还被打了。看到这里,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的一句话,“他未必姓赵,即使真姓赵,有赵太爷在这里,也不该如此胡说”。我在想,如果阿Q真的是姓赵的呢?为什么赵太爷可以姓赵,而阿Q却不能姓赵呢?只不过是个姓氏而已。这或许是与贫富有关吧,赵太爷是有钱人家,而阿Q只是个给人打散工的农民,是个下等人。别人根本不尊重他,在这种生活中,他只能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己骗自己,例如,有一次,他被别人打,他就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还有胜利感呢!

不久,阿Q进了城,还赚了钱回来,结果,别人都对他恭恭敬敬的,赵氏一家对他的态度也改变了一些。我认为这里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弊处:富人受人尊重,而穷人只能受人欺凌。当时的社会就是这样不公平,阿Q是可悲的,不单止是他一个人,想必当时的所有穷人也是一样,受尽富人的欺凌,压迫与剥削,真是悲哀!

《阿Q正传》这部小说十分的短,但却表现出当时旧社会的弊处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是当时民众痛苦生活的缩影。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与感受。

阿q正传读后感【篇3】

我要给阿Q做正传,已经不止一两年了。但一面要做,一面又往回想,这足见我不是一个“立言②”的人,因为从来不朽之笔,须传不朽之人,于是人以文传,文以人传究竟谁靠谁传,渐渐的不甚了然起来,而终于归结到传阿Q,仿佛思想里有鬼似的。

然而要做这一篇速朽的文章,才下笔,便感到万分的困难了。第一是文章的名目。孔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③”。这原是应该极注意的。传的名目很繁多:列传,自传,内传④,外传,别传,家传,小传……,而可惜都不合。“列传”么,这一篇并非和许多阔人排在“正史⑤”里;“自传”么,我又并非就是阿Q。说是“外传”,“内传”在哪里呢?倘用“内传”,阿Q又决不是神仙。“别传”呢,阿Q实在未曾有大总统上谕⑥宣付国史馆立“本传”⑦

注释:

①选自《呐喊》(《鲁迅全集》第1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本文最初分章发表于北京《晨报副镌》,署名巴人。第一章登《开心话》栏,第二章后移至《新文艺》栏,自1912月4日起至1922年2月12日登完,每星期或两星期发表一次。1922年收入小说集《呐喊》。

②〔立言〕在这里是著书立说的意思。

③〔名不正则言不顺〕语见《论语·子路》。这里的意思是,名义不正当,道理就讲不通。

④〔内传〕人物传记的一种。作者在1931年3月3日给《阿Q正传》日译者山上正义的译本校释中说:“昔日道士写仙人的事多以‘内传’题名。”

⑤〔正史〕封建时代由官方撰修认可的史书。清代乾隆时规定自《史记》至《明史》历代24部纪传体史书为“正史”。“正史”中的列传部分,一般都是著名人物的传记。

⑥〔上谕〕封建帝王的指示,命令。

⑦〔宣付国史馆立“本传”〕旧时效忠于统治阶级的重要人物或所谓名人,死后由政府明令褒扬,令文末常有“宣付国史馆立传”的话。历代编纂史书的机构,名称不一,清代叫国史馆。辛亥革命后,北洋军阀及国民党政府都曾沿用这一名称。

第二,立传的通例,开首大抵该是“某,字某,某地人也”,而我并不知道阿Q姓什么。有一回,他似乎是姓赵,但第二日便模糊了。那是赵太爷的儿子进了秀才的时候,锣声镗镗的报到村里来,阿Q正喝了两碗黄酒,便手舞足蹈的说,这于他也很光彩,因为他和赵太爷原本是本家,细细的排起来他还比秀才长三辈呢。其时几个旁听人倒也肃然的有些起敬了。哪知道第二天,地保⑥便叫阿Q到赵太爷家里去;太爷一见,满脸溅朱⑦,喝道:

“阿Q,你这浑小子!你说我是你的本家么?”

阿Q不开口。

注释:

①〔迭更司也做过《博徒别传》〕实际上这是英国小说家柯南·道尔(1859—1930)写的一部小说,鲁迅说是狄更斯所写,是他的误记。鲁迅1926年8月8日给韦素园的信中曾做说明。博徒,赌徒。“迭更司”现在一般译做“狄更斯”

②〔引车卖浆者流〕语本《史记·魏公子列传》:“公子引车入市,侯生下见其客朱亥。”又:“公子闻赵有处士毛公藏于博徒,薛公藏于卖浆家。”后因以“引车卖浆者流”泛指地位卑贱的人。

③〔僭(jiàn)称〕超越等级身份的冒称。这里是说,阿Q的身份、地位低下,给他作传也不敢超越他的地位而冒用高雅的文体。

④〔不入三教九流的小说家〕三教,指儒教、佛教、道教;九流,即九家。《汉书·艺文志》分古代诸子为十家: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名家、墨家、纵横家、杂家、农家、小说家。并说:“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是以君子弗为也。”

⑤〔《书法正传》〕清代冯武所著的一部关于写字方法的书。

⑥〔地保〕即古代里正、亭长之职。

⑦〔满脸溅朱〕发怒时满脸涨得通红。

 

阿q正传读后感【篇4】

鲁迅笔下的阿Q,是一个上无片瓦,下无寸土,靠给别人打工来维持生活的人,他身上最大的优点就是“精神胜利法”,他善于自嘲,精神是他最大的财富。

小说中,阿Q没钱没地位,被赵太爷欺负,被他们剥夺了自己的自由权,称阿Q为“老Q”他是一个很可怜的人,连说话都要时刻小心,因为,赵太爷就想找他麻烦,使阿Q经常挨揍。有一次,阿Q被别人打了,但是他并不难过,自慰说这是“儿子打老子”,很有胜利感。

小说到了后来,阿Q进了城,还凭自己赚了钱,别人对他也是恭恭敬敬的,连赵太爷对他的态度也有所改变。穷人永远受别人欺负,富人永远受人尊重,在阿Q那个年代,就是这样的一种观念,阿Q是可悲的,他生活在那样的旧社会里,受尽了屈辱,但是,他会自慰,他懂得如果自己不这样想,会被他们折磨死的。

我们也要学习阿Q那种精神,当别人欺负自己时,不要生气,要往好的地方想。不然,你再怎么生气,别人也不知道,他们不能替你承受,要学会自慰,学会安慰自己,让自己变得乐观,收获精神财富。

阿q正传读后感【篇5】

《阿Q正传》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之作。这篇小说十分的短,但从几个方面写出了当时我们国人的灵魂,阿Q他有些卑怯,善于投机取巧,自高自大,狡猾。

阿Q是一个落后的雇农。作为一个落后的流浪的雇农。他的个性是十分突出的。他的生活方式,个性、心理活动和精神面貌不仅仅与赵太爷迥然不一样,就是与王胡、小D等也显然有别。正想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如阿Q的日常生活就是“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摇船便摇船”。这不仅仅正面说明了阿Q作为一个流浪雇农的贫困生活,而且从侧面表现了阿Q从本质上说来那种勤劳、老实、淳朴的农民性格。当然,阿Q也有一些流气,但这除了社会的影响以外,就应说主要是受了压迫的结果。这些地方都很简单,也很明显,一般人也都承认的。一个难于解决的问题是:阿Q是一个农民,但阿Q精神却是一个消极的可耻的现象,就应如何理解呢?这确实是一个矛盾。要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要从当时的现实社会和阿Q本身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上去找答案。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期望大家能批评!!《阿Q正传》读完了,《阿Q正传》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

阿Q是悲哀的。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我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此刻,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阿q正传读后感【篇6】

上回说了阿Q既可气还可恨又可笑,今天我读了《阿Q正传》的第六章,“从中兴到末路”。

这章讲了:阿Q刚从城里回到未庄,却一言不发。天快黑了。他穿着新棉袄,走进柜台,从腰间抓了一大把铜的和银的,说,打酒来!阿Q给掌柜说,他去城里了。然后,全村人都知道了。他给白老爷帮忙。他似乎对城里人不太满意。阿Q开始表演杀革命党,吓得王胡和别人好几天都不敢走近他身边。阿Q从城里带回许多旧东西,邹七嫂、赵太爷都想要,阿Q却说“没有、没有,只剩门幕了”,他只好把门幕卖给了有权有势的赵太爷。阿Q的态度让秀才、邹七嫂非常气愤,然而,邹七嫂将阿Q的可疑之点传了出去,从此,村人对他的敬畏忽而变相了。

我最喜欢文中描写阿Q吹嘘、炫耀,不知羞耻地表演杀革命党那一段了:“‘你们可看见过杀头么?’阿Q说‘咳,好看。杀革命党。唉,好看,好看......’他摇了摇头,将唾沫飞在正对面的赵司晨脸上。这一节,听的人都凛然了。但阿Q又四面一看,忽然扬起右手,照着伸长脖子听的出神的王胡的后项窝上直劈下去道:‘嚓!’王胡吓了一跳,同时电光石火似地赶快缩回了头,而听的人悚然而且欣然了。从此,王胡和其他的人再也不敢走近阿Q身边了。”因为作者用不同的手法把这一段写的淋漓精致,让人读了还想再读一遍,还把阿Q的炫耀、自作聪明写了出来,所以我喜欢这一段。我想:阿Q不知道革命党是帮穷人解除困难,是让受压迫的农民能够解放出来,能有更好的生存环境而惨遭杀害的吧!我真为阿Q的无知而感到气愤、也深深为当时民众的愚昧而感到难过!这一段也充分说明了当时的革命者脱离了人民群众,革命思想不能为民众真正所理解,生活在最低层的、受压迫的、没有进过城的农民以能看到杀害革命党为荣,并深深理解了鲁迅先生当时的哀痛与唤醒民众的强烈心声!

我真想看到最后,最后的情节肯定很精彩!

阿Q正传简短读后感汇总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在阅读鲁迅写的阿Q正传后,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观点与看法,我们也可以让一篇读后感体现我们的所感所想。应该怎么写好一篇阿Q正传的读后感呢?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经过整理,为你编辑了阿Q正传简短读后感,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阿Q正传简短读后感 篇1

观看了电影《阿Q正传》之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原因有二:一是为阿Q的滑稽表演所吸引,然而又不由的使我沉思起来……其二,就是对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文学家鲁迅先生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他作为一个文学家的深刻观察力和犀利的锋笔不能不叫人称绝!

阿Q是 鲁迅先生笔下成功塑造出的一个小农民,他生活在旧中国社会的最低层,深受封建主义和官僚的压迫和毒害。他无知,迂腐,麻木,挣扎在反动势力的魔爪之下不能自拔。就在那样的社会中,那样的环境下,Q 有他绝妙的生活方式和生存的本领。从而一次次地把Q从失败转为成功, 从痛苦转为欢欣,从耻辱变为光荣!—这就是Q君的精神胜利法。

被别人打了,自己无力反抗,眼见 “仇人”就在眼前 ,自知久战不能取胜,于是甩一句“儿子打老子,”得意洋洋,转身便走,此时他竟十分荣耀,因为他是胜…利者,多么可悲啊!

在当时的社会中难道只有一个Q君吗?不,Q君何止一个?他的朋友遍天下,他的化身满神州上到皇帝,下到平民这套看家的本领——“精神胜利法”何时失传了呢!

当满清皇帝正在做 “天朝大国”美梦的时候,西方列强用洋枪洋炮打开了古老神州大门,立时,火烧圆明园,抢袭北京……清王朝无半点反抗的能力,遭到西方列强的凌辱,以致割地赔款签订丧权辱国的大小条约,自1840—1949年间共有一千多项,中华民族的主权丧尽了,劳动人民的血汗源源不断地流向西方……满清皇帝却说出这样的一番话:“这是礼尚往来,以中华之物力讨国人之欢心,我天朝大国,物产丰富,无所不有,对待朋友就应诚心诚意”。

好个礼尚往来,中华民族已身陷水火之中,还白天做梦,自称“天朝大国”,这不是自夸自醉的精神胜利法吗?

平民施用“精神胜利”法便要在无知中死去,国家施用精神胜利法, 便会在自我陶醉中沦丧,这就是鲁迅先生告诫世人的警语!

好在愚昧无知的阿Q时代已经结束,历史的列车已步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康庄大道,中国人民正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责任感的为四化大厦添砖加瓦,社会主义的光明前途使我们看到了祖国的未来。伟大的共产主义精神使我们感到充实,我们再也不会使用精神胜利法自高自大,我们有了能力保护自己,武装自己,放眼世界,世界人民向伟大的新中国投来了惊奇羡慕的目光,中国人民有了真正的栖身之所,再也不会委屈求全,历史终将证明:阿Q及其它的秘诀已经化为推动中国人民奋起抗争的巨大动力!

阿Q正传简短读后感 篇2

《阿Q正传》是著名作家鲁迅先生写的,其中插图更是好玩,插图由丰子恺绘,《阿Q正传》的主人公是阿Q,他的原名阿Quei。

阿Q及可悲、可怜、看不起人等特点融于他一身。他好玩:当别人打他时,别人捏着他的黄辫子往墙上撞,虽然在形式上输了,但他心里想的却是“儿子打老子,现在的世界真不象样”,于是就得意地走了,第二天打他的人知道了他说儿子打老子,又去找他算帐说:“不是儿子打老子,是人打家禽”,又打了一阵子,阿Q又说:“我是豸虫,别打了,我是豸虫!”“是豸虫也不行!”他可怜:他被误认为是盗贼被杀了时我觉得他很可怜。他看不起王胡,但他找出来的虱子没有王胡多,咬起来没有王胡的响,就不服气,要跟他打架,打又打不过他。

这篇小说反应当时社会的人太愚昧无知,没有觉醒,不能起来革命。

阿Q正传简短读后感 篇3

再次读它,好象已不会佩服阿Q的“精神胜利法”了,他是矛盾的,虽然他游手好闲,但他始终是农民,他骨子里是质朴的,不过他有点愚蠢罢了,还有点胆却,他不敢面对自己被压迫的悲惨,就说服自己,在幻想中满足自己。

阿Q性格的某些特征是中国一般封建农村里普通农民所没有的。即瞧不起城里人,又瞧不起乡下人;从自尊自大到自轻自贱,又从自轻自贱到自尊自大,这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这样典型环境里典型的性格。

阿Q原来认为革命就是造反,造反就是与他为难,一向表示“深恶痛绝”。现在看到百里闻名的举人老爷居然这样害怕,未庄的人居然这样慌张,便不免对革命“神往”起来。

他想:“革命也好吧,革这伙妈妈的命,太可恶!太可恨!……便是我,也要投降革命党了。”和“精神胜利”不同,阿Q这个时候的感受完全具有现实的根据:向来骄横霸道的赵太爷换了一副面孔,怯怯地迎着他低声叫“老Q”;赵白眼也改口称他“Q哥”,想从他这里探听“革命党的口风”。

但这有点被压迫者的报复思想,阿Q对革命并不了解。当封建地主篡夺了革命的果实,扼杀了农民的要求时,阿Q还只是阿Q,留给他的是悲惨的结局,也是辛亥革命的悲剧。农民急切的要求地位,而革命不深入农民是无法成功的。

阿Q正传简短读后感 篇4

阿Q虽说很自尊,但他也像其他农民一样,不能脱俗,喜欢欺侮妇女,认为“女人是祸水”,尽管四处流浪,没有固定的住所,可也想传宗接代。因为调戏赵家的吴妈而找不到工作,饿得他除了裤子都卖了,被迫去了城里。

阿Q经常被人欺负。有一回,他被别人欺负了,看见一个小尼姑,就拿她来出气,说了一些很粗鲁的话,别人都鼓掌。他以为是别人为他喝彩,实际上是别人在讥笑他的无知与愚昧,更反映了他不敢面对现实的性格特点。

鲁迅先生是借阿Q这个人物的性格,反映了旧中国病态社会人们的病苦,和对旧社会的批判。像阿Q这样的人物现在还有,也许你就是。2008年奥运会马上开幕了,我们应该三省吾身,杜绝阿Q现象,为奥运,为中国树立新风!

阿Q正传简短读后感 篇5

看了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 ,我感受最深的应该就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了,阿Q在遭受到种种挫折后所发明出来的东西,说好听一点是精神胜利法,其实根本就是驼鸟的心态,遇到困难只往地下钻,不会真正的去解决问题,只能够转身就跑。在文章中阿Q只能自我麻痹和自欺欺人来逃避现实,于是愈陷愈深,他只能活在自己的世界了。只有用精神胜利法来取得心灵上的安慰。

阿Q的社会地位非常低。靠出卖劳力生活,给人家作短工,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但是阿Q他连基本的人生权利也没有,有钱人的欺负,以及村里人们的戏弄、侮辱。在现今社会似乎也是有类似的现象发生,似乎有钱人在社会里就是老大、而没钱的就只能成为有钱人底下的玩具一样被玩弄。 鲁迅先生想要告诉我们的应该是不要故步自封,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也不要对人太过自私,不然永远都不会进步。

阿南读后感汇总5篇


今天栏目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下阿南读后感,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读书之乐何处寻,数点梅花天地心,也许大家都读过作者写的作品吧。在这个时候,很多人就会想要写一篇读后感。

阿南读后感【篇1】

女主飞蛾扑火爱上了猛汉阿南,阿南犯罪逃到北京,女主追到北京,没想到阿南没找到,被金主看中,十二年的相处,居然也没有因此而爱上权利和奢侈的味道,在意外的贵州之行中勾搭上了穷、没文化、愚钝、少言、精壮、不通人情世故、轴的另一个阿南,同样也是底层青年(这种人设从来都不是男主的人设,没想到到最后作者还将其写得倒也略有些打动人)。也许正是那一点点缘分和一点点神秘感,让女主萌生了勾搭之心,小哥再矜持冷漠,最后也还是动了情。谁知女主只是想天雷勾地火之后,拍拍屁股走人。青年追到北京,被勒令回去,却终获女主芳心。女主弃金丝雀的富贵笼,想要和他回贵州。金主生意暗箱操作却东窗事发,女主感恩金主没法一走了之,最后担了责任坐了牢,阿南回贵州等她。说不清是因为阿南长得帅,还是性生活和谐,还是对爱情的毫无保留最终赢得美人芳心。也说不清是因为女主长得美,还是女主游刃有余的撩汉技能,抑或是性和谐,让阿南能为她付之所有。阿南的温柔和毫无保留无疑是打动人的,然后金主对女主也算是风度翩翩,尽心尽力,无微不至了。要说哪儿比不上,无非就是两人性生活不和谐,两人一个慢性子一个快性子。有人跟我说过荷尔蒙驱动的爱情可能才是最适合你的爱情。因为你的身体在告诉你,谁对你最有吸引力。我不知道对不对,毕竟无论性生活多么和谐,爱情最终都是归于了平淡。anyway,仔细想想,这个故事宣扬的爱情观挺独特的。一个小三离开金主的故事,一个女主爱上底层男的故事,一个美女爱上粗汉的故事。现阶段充斥了老少配,霸道总裁后宫故事,也许是因为中国社会还在转型期,一切向钱看。如果有一天,女性变身霸道总裁,不再依附男性,故事会怎么发展呢?

阿南读后感【篇2】

你跟我走,那才是结局。你是什么人,就会遇见什么人。所以杨昭遇见陈铭生,何丽真遇见万昆,白璐遇见许辉,成芸遇见周东南,而朱韵必须属于李峋。”

我快把作者所有的故事都看完了,突然觉得好空虚,下一个如Twentine一样通透的作者哪里去找啊。

这个故事是至情至信之人的一场大爱,轰轰烈烈的爱过一场,结局是什么都不重要了。我把这书当成悲剧来看的,看了一半都不忍心看结局,但是还是忍不住一口气读完了。松了口气,还好没有想像中的伤感。男主有些像《那个不为人知的故事》里的男主,对女主有独特的吸引力,让女主偏离原本的生活轨迹,一头陷下去,毫无保留的追随男主。虽然作者提示说女主比较渣,要三观洁净的读者别看,但是Twentine的女主都把爱放在自己之上,有哪位不让人感动啊,所以我赞了其中一条评论(以上),看来大家都有同感啊。所有的人物都栩栩如生,就好像是身边的某个真实的人,作者有双慧眼把他们的隐藏的故事挖掘出来讲给大家听,都是让人欲罢不能的精彩啊。

女主被未婚生子的母亲养大,母亲早逝,她十几岁就开始打工挣钱独立生活。年轻时候爱上一个男人,为了他到了北京,结果历尽艰辛也没能和他在一起。她被年长富有的男二救了,一直和他在一起12年,但女主始终没有被他驯化,依旧是年轻时那个为爱不顾一切的天真的女孩。在一次偶然的旅行中遇到了男主,她形容男主是竹筒饭,还是饭没有煮熟的那种,但仔细靠近闻,发现竹筒饭有清香,后来才知竹筒里面原来是甘蔗,女主自此对男主念念不忘。回到北京之后,男主过来“寻妻”,“我来找你,我带你回去,你跟我走才是结局。”女主在男二的照顾下生活了12年,虽然衣食无忧,在感情上却始终缺失,因为男二对男主各种阻挠,考验了女主对男主的爱。最后终于有情人终成眷属。看到这里我的心终于放下了。虽然后面加上了一个现实版的结局,但是最重要的是女主愿意面对这份感情,决定爱下去,就够了。

这个故事究竟哪里好呢。女主情感转折和变化都非常自然,她所有的选择都是让人理解的。她回北京遇到男主,第一反应就是让他赶快回去,她觉得在旅行时发生的故事就应该留在那里,她并不打算改变现状,可是她渐渐发现只有和男主在一起时才像真正的她,她慢慢动摇,主动去找男主。作文而男二发现了这一点,动用了暴力的威胁,金钱的诱惑想要男主离开北京,甚至让男主进了拘留所,还好坚定的男主没有放弃,他一心要把女主带回去,直到女主确定了对他的心意。女主活的自在,洒脱,随心,不愿意做笼中鸟,她有自己的广阔天地,所以她愿意走出温室,在大雨里跟男主告白,愿意把生命交给男主。这样纯粹和确切的爱,女主过了12年,依旧有勇气拿出来,好在她换来的是阿南的真心。里还有读者说,是因为女主有财有貌,遇到的才是阿南,否则就是渣男。哈哈哈。大家真幽默。

很多人始终都对”毫不保留“的爱存疑,尤其是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爱有多少人能遇到呢。可有人真的试过吗,试过才有资格说是否存在吧。畏畏缩缩,瞻前顾后的人,怎么会舍得纵身爱一场。那就闭嘴,好好听别人的故事,别怀疑了,反正不可能发生在你身上。对,也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可我真的相信,杨昭,丽真,白露,成芸和周韵都能遇到。

阿南读后感【篇3】

一个很巧的机会发现了《阿南》这本书,由于我本人就喜欢写实的小说,所以对于这种细水长流,慢慢道出情节的小说很是喜欢!看完之后,内心是震撼的!我觉得这是一个神奇的世界,很多读者都不会有我这样的感觉!因为在我们生活的现实世界中,就有这样的故事,而恰恰我听到过。我在学生时代,和室友们以及两个工作的姐姐一行五人去青海旅游,由于姐姐之前去过,所以联系了一个她认识的司机师傅。旅途是漫长的,闲来无事,姐姐坐在副驾驶上,看了看司机师傅,说给我们讲讲司机师傅的故事。一个青海藏族小伙和一个江苏姑娘的故事。具体细节就不得而知了,大概的经过还是了解一下了。江苏姑娘去青海旅游,同样是这位司机师傅陪同的!(虽然我也只旅游了几天,可是这位师傅真的很好很好,不坑我们,有什么好吃的先想着我们,还请我们吃饭,送我们礼物!真的很好特别好)或许这位江苏姑娘也有同样的感受吧!江苏姑娘有他的联系方式,旅行结束,各自回家之后,他们依然通过QQ联系。我不知道是什么让江苏姑娘下定了决心,总之,她辞掉工作,到了青海。他正职是公务员,有一天他上班的时候,接到电话,姑娘已经到了他单位楼下,小伙震惊了,内心的感受我们也不知道了,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他们结婚了,有了孩子。之前反对的女方父母也释怀了,也去青海玩了一圈

阿南读后感【篇4】

虽然看打火机的时候边看边吐槽,然而看完之后的一个星期还是时有回想李峋,于是又找到阿南。通常来说这样语调的文一般都是bg,但此文却是一个好结局。

也许等待的时间就是十二年,李云崇十二年来所给的一切,用一分一秒的荒芜时间去偿还,所幸荒芜但不绝望,因为可以笃信有一人在等你,海枯也好,石烂也罢,何其幸运?

全文印象最深的是李云崇的自尽。从一开始,成芸就是主动留下来的,可惜李云崇不知道,他执意否定成芸的过去,将她当成普通姑娘来教养,视她如鸟。可她从不是一只被人豢养的小动物。“十二年,没能照顾好你,对不起。”在精神上,他才是被看护照顾被成全的一个。自己武装的、粉饰和雕琢的一切,最终崩塌。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实在是一句永恒不变的箴言。

看到最后终于明白为什么小说名字是阿南,因为这整本书,从始至终,也只是在讲阿南而已。阿南不是一个名字,而是他们,纵情而生,纵情而死。

可能是年纪大了,越来越不喜欢看那些智斗小三小四小五小六的文,就喜欢这样,两个人之间没有怀疑没有猜忌,只有现实只有命运。

顺便一提,打火机竟然是在阿南之后写的,功力差的也太远了,还是说写打火机的时候不太走心?

阿南不是传统意义上人见人爱的男主,但是足够令人动容。可惜我不是成芸,所以也从未期盼阿南。

车水马龙之中,阿南难寻。

阿南读后感【篇5】

完全惊艳之作。大脑在阅读过程充满了颤栗感,它的圆熟、冷冽让我很难去界定它属于言情小说里的哪个门派。我是那么喜欢它,半刻未停地想要获取未知的情节,却又在阅读途中控制不住地分析故事的结构、修辞、承转,想要借此窥探作者的写作大脑。

相较于T的其他小说人物,阿南和成芸天生就是亡命鸳鸯,孤狼般的他们在与世隔绝的侗寨和冰冷肮脏的城市间相遇相爱,对待外人义气而狠绝,对待彼此孤勇而赤诚。作者的一口文气绵延至尾,杀气腾腾的爱情描写的如在万丈悬崖上走钢丝,读者需屏气凝神地注视主人公的命运。插叙倒叙人称频繁转换,寥寥数言就勾勒出一众配角的姿态,更有“火烧风雨桥”等名场面,对于T能写出这部作品,我是非常服气。

在《阿南》之前,我把T的作品基本都看完了。她真是个令人赞叹的作者,但即使是《那个不为人知的故事》,我都认为后半部是有缺点的。诸如《有生之年》《忍冬》更是匆匆收尾,彷佛看到作者双手叉腰,懒懒赖赖的对读者说:哎我累了,写不动了,给你们一个结局,散了散了。但《阿南》却打破了半程佳作的怪圈,像一幅草书,行云流水一气呵成,还留有余韵。

这部小说结局算是半开放式,男女主相爱了分开了又彼此等待着。没有番外也没有售后服务。冷酷的作者写出了冷酷的故事,但如果没有这份冷酷,故事也就失去了现有的成色。

何丽珍糯,罗教练飒,朱韵慧,白璐深,袁飞飞悍,猴子勇,杨昭冷,成芸是烈。喜欢冷和烈的两位。

有关红日读后感汇总


好的书籍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在阅读作品之后,他给人带来的生活感悟是很多的。其实妨以文字的形式让我们的感悟被记录下。敬读阅读读后感大全的编辑整理的红日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红日读后感(篇1)

“战争的硝烟还未散尽,被战火烧的已经残破不堪可看上去却依旧鲜艳的红旗高高地插上了孟良崮的峰顶。山下,一片欢声雷动,士兵们高举着枪杆,庆祝着战争的胜利。”

脑海中的画面最终定格在了那里,看完了《红日》,情绪久久不能恢复平静,心中仿佛有一团熊熊的火焰,在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英勇而燃烧,在为那顽强拼搏,永不言弃的精神而燃烧!

《红日》是一部以解放战争为背景,堪称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史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的书籍。书中由我军军长沈振新率领的一支英雄部队串起,再现了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在涟水、莱芜、孟良崮三次战役。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孟良崮之战。在这场战役中,号称国民党十大王牌军之一、五大主力之首、虎贲御林的第七十四师几乎全军覆灭!“孟良崮上鬼神号,七十四师无处遁”。从中,我体会到了解放军们的勇敢,也感受到了共产党人舍生取义的精神。中国共产党,一个多么响亮的名字,无论在过去、此刻、还是将来,她永远是中国人民最坚强的后盾,永远是最闪亮的那颗星星。

看我这本书,我觉得我们这一代该做次好好地反省。如今如此幸福的生活,是伟大的共产党人出生入死换来的,流了那么多血,牺牲了那么多生命,我们难道不该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吗?反观此刻的学生们,上了大学之后,似乎只记得吃喝玩乐,完全没有高三时那种拼搏的精神。应对挫折,也少了份勇气。不是哭哭啼啼,就是选取自杀。革命先辈们那种坚强、拼搏的精神去了哪里?还有此刻弥漫全国的考公务员热,多少人挤破了脑袋要往里钻。为什么?正因公务员待遇好,工作又简单。这正好对上了此刻年轻人的胃口。此刻的年轻人怕吃苦,都期望过上好的日子。他们真就应好好学习学习共产党人那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

从新中国成立到此刻,我们经历了改革开放,加入世贸组织,进入信息化时代。我们有过胜利,但也同时面临着更多的挑战。作为接班人的我们,我们怎能以这样的面貌去接过前辈手上的旗帜。我们就应好好珍惜,发奋学习,树立吃苦耐劳,顽强拼搏的精神。同学们,我们的肩膀上抗着的,是建设新中国的伟大使命,我们必须不能辜负了前辈们对我们的期望,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在公司组织的读红色经典书籍的活动中,我选取了吴强所著的长篇小说《红日》。记得在此之前,每次阅读这种红色书籍,都会感触良多,而《红日》这部现实主义的成功之作,以全景式的战场描述,带给我的不仅仅仅是感触,而是极大的震撼,让我仿佛看到了那个血雨腥风的年代;看到了那个枪林弹雨的战场;看到了那些浴血奋战的革命烈士。深刻地体会到了什么叫舍生取义,愿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伟大情操。

《红日》主要描述的是1947年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王牌军74师在山东战场上的涟水、莱芜、孟良崮的这三个连贯战役。文中首先描述了发生于1946年底的涟水战役,由于国民党军队既有装备和数量的优势又有美国的支持,因此此战以国民党军队攻占涟水,解放军因伤亡惨重而被迫撤退作为结局。之后,描述华东野战军重整队伍,总结经验教训,兵贵神速的迅速拿下了莱芜。以此战大捷作为过渡,小说中着重描述了孟良崮战役。1947年4月,张灵甫率领王牌军74师,再次向沂蒙山区大举进攻,华东野战军把敌人逼进了孟良崮一带,包围了起来,此时国民党的外围后援部队又把华东野战军包围了起来,企图与74师里应外合,一举歼灭华东野战军,情势十分危急。但华东野战军上下一心,一面抵御外围敌军,一面集中火力24小时内攻上了孟良崮的高峰,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最后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

这场惊心动魄的战役,一方面充分体现了华东野战军英勇善战的气魄,团结一致的军心,和那为了理想与期望不怕牺牲、勇往直前的大无畏精神;另一方面也暴露了国民党反动派内部的腐朽,军队里派系林立,各自保存实力,打自己的小算盘,在莱芜战役中,74师为保存实力,没有支援友军,致使在孟良崮战役中,外围后援部队也没有全力营救74师,最终导致了国民党反动派在华东战场的全面溃败。

读完《红日》这本书,我心中有一丝悲凉的感觉。

《红日》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1946年底张灵甫所率领的74师是蒋介石用全副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嫡系王牌部队,国民党五大主力部队的第一主力,号称“天之骄子”。发起了涟水战役攻占涟水,与华东野战军交锋。华东野战军的一支“常胜英雄军”沈丁部队在涟水与敌主力部队二次交锋后,实行方法后撤,退到山东,休整训练。国民党企图压逼解放军在沂蒙山区决战,妄想消灭华东野战军。沈丁部队在莱芜西北的吐丝口地区,配合友邻部队,包围敌军。在莱芜战役中,消灭了国民党军队五万多人,活捉了敌军中将副司令官李仙洲,赢得了辉煌的胜利。国民党在各个战场上连吃败仗,途穷计拙。1947年4月,张灵甫又以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作为核心和中坚,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华东野战军把这股敌人逼进沂蒙山区的孟良崮一带全面包围了敌人。沈丁部队配合兄弟部队围歼在孟良崮一带的国民党74师。国民党的外围后援部队,冒死向解放军阻击部队冲击,企图救出陷于绝境的74师,都被华东野战军打退。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华东野战军经历了惊心动

魄的艰难曲折,经过了无数战士的牺牲,最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看完这本书,我感到自己此刻完美的生活是来之不易的,都是用无数战士的鲜血换来的。战士们虽然都不在了,但他们那永垂不朽,宁死不屈,舍己救人的精神仍然值得我们学习和传承。

红日读后感(篇2)

读红色经典,品味抗战精华。我抱着对全国解放前的想象与向往,读了这本倾注了作者吴强大半生心血的《红日》,结果让我心中的那股热情与激情愈加强烈起来,让我愈加对那些为了抗战抛头颅洒热血的烈士产生了尊敬与敬佩之情。

初读书题,我我甚至以为这本书是介绍火红太阳的,但读完全书,再经我细细品味后发现,这“红日”指的应该是战士心中的太阳,也就是对新中国的向往和对好日子的憧憬。那股力量促使这战士们发出了更加强烈的能量去战斗。这本书主要叙述了孟良崮战役的起因、经过和结尾,为我们描绘出了许许多多个形形色色的人物,如秦守本、张华峰、沈振新、梁波、杨军等。他们每一个人,都是我心中的“红日”。在书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杨军,他是一名真正的抗战英雄,为了抗战可以抛弃儿女私情,为了抗战可以舍弃生命,是我心中最美的“红日”。

战斗场面的描写是我对这本书最喜爱的一点,或许是男孩的天性吧,每一看到那激烈又紧张的战斗描写时,我就有种说不出的激情。从字里行间,我也体会出了作者也有同样的感受吧。 看着战士在书中出生入死,义无反顾地战斗,我也真想身临其境,成为和他们一样的战士,奋勇杀敌。我已深深地被这本书吸引住了,它以它独特的魅力,影响了我,让我越发感受到了现在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及革命英雄的光荣伟业。啊,向革命英雄致敬!我望了望胸前的红领巾,那是用烈士的鲜血染红的啊,那是他们革命的标志,努力的方向,心中的终点,他们如此浴血奋战,就是为了理想的新中国,为他们的后代谋福祉。红领巾的担子重啊,这是一份期望,一份信任,是共产主义接班人的心中所望,是我们少先队员的警钟啊!啊,向革命英雄致敬!

鲜艳的五星红旗,已从战士们的手中传给了我们新一代接班人,他们光辉的历史,也将永久的刻在我们的心中。当然,那一缕红日,那红日的万丈光芒,也将永远地闪烁,照耀下去!

红日读后感(篇3)

今年寒假,老师让我们读了一本书,书名是《红日》,在书还没买的时候,我常想《红日》讲的是关于什么的呢?是一本历险书,还是战争书?在我疑惑不解时,妈妈把《红日》这本小说带回来了。我一看,是一本关于革命战争的小说。不说二话,我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红日》这本小说以 1947 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战役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 74 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读完这本小说,我被书里面的人物以及故事感动了,我的脑海中不禁浮现出一幅画面。

那是一天下午,我正写着数学寒假作业,写到最后一页了,马上就要完成了,我心中不禁产生了激动,兴奋的心情,可偏偏又碰见了一只拦路虎,最后一道题太难了。这时,我想,反正就差最后一道题了,到时候问问爸爸不就行了吗?于是我把那道题放下,看电视去了。

电视上正演着近日我最爱看的一部电视剧《雪豹》,也是一部好看的革命战争片。看着它,我想起了《红日》,里面的沈振新,丁元善,刘胜,秦守车 …… 个个都具有勇往直前,坚持不懈的高贵品质。他们在战斗时毫不畏缩,勇往直前的精神让我想到了自己,就为了一点难题而退缩,等着别人来解决。想到这里,我关上了电视,继续攻打那只拦路虎。

我绞尽了脑汁,把所有能用的方法都用上了,可还是做不出来。我想,一定要做出来,不放弃 …… 我又仔细观察我画的线段图,哈!有头绪了 …… 过了一会儿,我终于把这只拦路虎给打败了。

《红日》这部小说给了我以很大的启发。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这样才会成功。并且,提醒了大家,我们生活在幸福的时代,我们幸福的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长大后报效祖国,为祖国的明天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红日读后感(篇4)

我曾是个军人,因此对军事题材的电视很感兴趣,前些日子电视剧《红日》深深地吸引了我,可妻子非要看哭哭啼啼的韩剧,我好男不和女斗,从单位图书室借来小说《红日》看起来,看过之后,我对《红日》的赞誉之情无以言表,我既被故事情节所吸引,更被书中所表达的主题思想所折服,从中我悟出许多值得这天我们学习的东西。

一是人要有理想目标。书中我军战士胸怀打败蒋介石、解放全中国,建立新中国,当家作主,过上幸福生活的完美理想和目标,不怕牺牲,不计较个人的得失,朝着理想的方向前进。这天的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确立好自己的理想目标,不能脚踏西瓜皮,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而是要认真规划好自己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并为实现目标而发奋。

二是人要有"狭路相逢勇者胜"的精神。书中处处闪烁着革命英雄主义思想,在敌我力量比较极为悬殊的状况下,以军长沈振新和营长石东根为代表的我军战士正是靠不怕流血牺牲、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克服了重重困难,取得了最终的胜利。这天,我们在工作中不可能没有点滴困难,在困难面前我们不该退宿,要拿出书中军人的勇气和胆识战胜困难,坚信没有战胜不了的困难,办法总比困难多。

三是要讲大局听指挥。书中军长沈振新和营长石冬根为报涟水失败的耻辱拒不执行上级要求快速撤离临沂城的决定,和敌人展开激战,一方面造成超多牺牲,另一方面延误了部队转移的时机差点造成全军覆没。类似的状况还有多起。这天,我们做工作都要按上级的要求、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办理,树立大局意

 

红日读后感(篇5)

故事主要讲了一九四六年初冬,蒋介石对华东解放区发动了大规模的疯狂攻击。敌七十四师昌狂万分,配合八十三师等三十万人又向山东临沂方向齐头并进。历史上最着名的莱芜战役展开了。在书中所有共产党人个个成了骁勇善战的英雄好汉。在那腥风血雨的战争岁月里,有多少优秀中华儿女抛头颅,洒热血,用顽强不息的斗志以及他们宝贵的青春,高举革命火把,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出生入死。虽然他们心中个个都明白在这惨酷的莱芜战役中他们随时都有牺牲的可能,可为了保家卫国,人人都愿以自己的血肉之躯来抵挡敌人的猛烈进攻。他们个个都是好样的。

人们常说:“天下皆兄弟。”可是在一九四六年那黑暗的年代,又引发了一场不必要的战争。大家想想看,我们自己的国家人民都做不成兄弟,怎么与全天下人做兄弟呢?

读完这本书,我下定决心,在学校要好好学习,团结同学,在家要尊敬长辈,多做家务,少给父母添麻烦,在外要文明有礼,做个人人称赞的好公民。因为我现在生活在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长大后报效祖国,为祖国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有关哈姆雷特读后感汇总


读后感大全专题“哈姆雷特读后感”推荐内容。

今天读后感大全小编给您分享“哈姆雷特读后感”相关主题内容,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作品就是一部启迪人心的好书籍。读后感写的是自己的真情实感,自己是怎样感受和怎样想的,就怎样写。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1)

亲爱的勇士啊,拿起你手中的剑,刺向敌人的胸膛吧,用敌人那肮脏的血液来祭奠你这英勇的灵魂吧。远处的风铃在风的催眠下发出诡异的声响,如一去镇魂之歌,悠远,邪魅。

“你依然爱我,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上的幸福,留在这一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我的故事”,他的声音极其虚弱,脸色异常的白,大股大股的血从腹部流出,眼神空洞,在他的双眼里,完全没有对世界的任何留恋,显得冷酷,狰狞。其中还有一丝忧郁。

人性啊,是那么卑劣,软弱,简直惨不忍睹,这国家,这城市是儿时的故乡,而现在,这是一所牢狱,一座荒废的花园。

母亲再嫁,父亲被害,又遭罗森格兰兹和吉尔登斯吞的背叛。这一系列的变故残酷的打破了他的理想。呵,那些冠冕堂皇的外表下,只有阴险狡诈,人世,这荒废的花园。

“你不该这样想,哈姆雷特。”

“那我该如何?在这个荒废的世界,何处有我居生之地,我已对人类绝望,对这肮脏的世界绝望。”

“你从前是个乐观的人,你现在是个勇敢的人。”

他苦笑道;“勇敢?那是何等虚伪的词汇,我曾拥有着一个美好的理想。但,这,这不公的世道和人性的丑陋啊,将我那萌芽却未开花的理想扼杀在了摇篮之中。呵,这世道何时允许我勇敢。”

他的笑容此刻十分狰狞,泪花从眼眶倾泻而出,呜咽声如哀曲般凄婉,最后,在这泪水中,他静止在那里,没有了嘶哑的笑声,没有了呜咽声,只有那空洞,绝望的眼眸,和边上残余的泪花。

我亲爱的勇士啊,此刻的你是多么脆弱与无助啊,如同一个刚诞下的婴儿。你再也不会悲伤,再也不会流泪了。此刻的你也许正展开双翼,化为天使,飞向天堂,但丁的神曲字符在空中环绕,庆祝你重获新生,拜托了命运的枷锁。

将他的双眼轻轻用手抚过合住,而后,我迈着缓步轻轻离开,余光中只剩一道恍惚的身影。

你问,我是谁?

嘘,这是个秘密!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2)

文字总是具有震慑人心的力量。读完莎士比亚笔下的著作《哈姆雷特》,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 最开始,我是很排斥读悲剧的,我认为悲剧的情感力量虽然强大,但远不如喜剧带给我的感情丰富,但直到我看到鲁迅的这样一句话:“悲剧就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而这句话和《哈姆雷特》这本书又十分的贴切。

《哈姆雷特》虽然讲的是丹麦王国的国王和王子的故事,但其实深层次来说,它体现了那个年代新旧两股势力的冲突,而哈姆雷特作为新时代的有文化的人文主义者,他在王宫中无时不刻都是在孤军奋战,而最后哈姆雷特与国王的决斗双双牺牲不仅仅是哈姆雷特这个故事的悲剧,更是人文主义者的一场悲剧。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爱情,友情,亲情都无一例外远离了哈姆雷特,而这些也伴随着哈姆雷特的母亲,爱人,朋友的死亡而极大地增添了悲剧色彩,在我阅读的时候最直观的感受就是:哈姆雷特很惨,但其实仔细思考而来,这也代表了哈姆雷特在反抗旧的邪恶势力所经历的苦难十分深重,他的对抗,让他本拥有的真善美的东西都消亡了。

哈姆雷特在书中思想深沉而跳脱,时常一人独自沉思到无法自拔,他的内心想法如泉涌,而他却只有在一个人的时候才会输注述诸语言,他满腔的才华无处施展,有时迟迟无法下决定,太过优柔寡断,这和我们传统的英雄并不一样,在印象中英雄应该是高大无畏,完美无瑕的,可是哈姆雷特,他在面对鬼魂的时候有恐惧,在得知真相后有害怕,在复仇路上也有错误和犹豫,但是恰恰是莎翁笔下的这个极具丰富的哈姆雷特,才让整个故事变得合理和值得品味。哈姆雷特虽然有缺点,但是他在面对恶势力的坚毅,在敌强我弱时的无畏,还有极其缜密的思考,都成为了他英雄的主基调。可以说,哈姆雷特的英雄主义之下还潜藏着懦弱,但正因此,哈姆雷特成了一个情感更加丰富,更像“人”的人。

“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句话虽然是在表达每个人对作品的见解不同,但我认为,这句话也可以表达,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能在哈姆雷特中看到自己,观察自己,感知我们存在的人性,优点,还有缺点。

《哈姆雷特》这本巨作的每一个片段、每一个人物单独拎出来都有很多东西值得我们思考,它是一部永不衰落的著作,我希望能够在未来更加深入地阅读中了解到,体会到更多的情感和寓意。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3)

当看完一部影视作品后,相信你会有不少感想吧,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观后感了。观后感你想好怎么写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哈姆雷特观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哈姆雷特》是一篇既具有虚幻色彩,又有真实社会生活写照的小说。虽情节没有像大海之汹涌澎湃,湖水之淡雅柔情。但也能深入人心,这是一场一个天使与一群恶魔的斗争,就像腐朽的社会中总有些正能量在独自顽强地反抗。

他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阅读时,仿佛身旁有一曲哀乐轻轻地被天使奏响而那响声就像一批没有终点的音符不断的跳动……

人物角色被自然地分成几类,他们各自是社会中某些人的虚影抑或真正的化身。现丹麦国王克劳迪斯是一个阴险毒辣,虚伪狡作,笑里藏刀的篡权者的典型,为夺王位不念亲情,为夺王位不顾道义。只因私欲而走上双手沾满鲜血,杀人不眨眼的邪恶之路。两任王后葛特露是一个水性杨花,迷恋于荣华富贵的人。她表现出来的是懦弱和无耻,一心醉于金钱与名利之中,甚至对前任国王没有一丝留恋,一丝愧疚。甚至连儿子都无法保护,作为一个母亲太失职了。她简直是女性中的一大耻辱。御前大臣普隆涅斯的一些话语表露了他的腐朽透顶,极端自私的人生观和处世哲学。他的种种处事风格同时也深深地影响了他的儿子勒替斯。包括那同流合污的大臣,他们全是恶魔,是统治阶层中不同类的罪恶人物的代表。前丹麦国王之子哈姆雷特为帮助自己最尊敬的父亲报仇,经历重重困难,只身一人与同一宫殿下的人作斗争。最终有4人相继死去,而他自己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他机智聪明,正义勇敢,永远坚定一个信念,永远遵守人道主义。倘若他成为国王,那么恶魔将会被扼杀在刀锋下,因为在天使般纯洁的世界里,容不得一粒细微“丑陋”的'尘埃。当然,阿姆雷特复仇是没有拥有仁爱之心,而是变得残酷,对于敌人绝不手软,他亲手刺杀了普隆涅斯和克劳迪斯。在这场战争中,“先下手为强”。不生则死。一场生命的游戏,岂容儿戏?岂容犹豫?

全篇小说以对话的形式呈现,而最大的亮点就属语言了。莎士比亚对语言的见解很深,对语言的运用很巧妙。全文既有高雅的诗句又有粗俗的散文。但每字每句都带有挑衅的味道,浓浓的火药味好像一触即发,可却迟迟没有被点破。使之仇恨愈积愈深。终在某次爆发到分裂,以至于无法弥补。

这虽是一个封建社会事件的影子,却同样引发我们现代人的深思,不要助长恶势力;在混乱年间,更应该保持高贵无上的理智。看似简单的复仇,书中的 故事 。却让我们感到人心的冷漠,世界的千疮百孔世间的沧桑。

我们唯有抛开一切,仔细想想: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我想这就是《哈姆雷特》给我们最有价值的人生考题!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4)

文艺复兴后期的英国乃至整个欧洲,一方面是思想解放,另一方面则是私欲泛滥、社会混乱,人们在“个性解放”的旗帜下为所欲为。

莎士比亚在剧中说:“这是一个颠倒的时代。”不错,彼时丹麦国的状况是——婚礼紧接着葬礼;敌军压境,宫中却仍在纵欲狂欢;朝廷里众大臣尔虞我诈,互相倾轧;社会上民众群情激奋。

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哈姆莱特生活的时代与环境,这一切造就了他的性格与一系列看似怪异的行为。

比如哈姆莱特的装疯。该怎样诠释呢?我认为,他一方面是为了迷惑敌人,另一方面则可以畅所欲言,以暴露现实的黑暗,还能惊醒敌人,使其自我暴露。

当哈姆雷特沉浸在丧父之痛中,曾一度发问:“生存或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是奋起,还是堕落。因为悲痛和郁闷,在他眼里,一切高洁的花卉全都枯死了,倒是杂草却在那里疯长。露台那一夜之后,仇恨的火焰终于燃烧在哈莫雷特的胸间。他选择了复仇,深爱他的和他深爱的奥菲莉娅死去,固执的波洛涅斯悲惨地死去,哈姆雷特或许会有片刻的不安,但为了他的复仇大业——在看来不免有些残忍的复仇大业——无论如何这就是他的选择,摒弃了生存选择毁灭,视宫廷皇室为无物,这就是他选择的路,是伟大却令后人叹息的王子的决绝。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小时候的我懦弱不够勇敢,望着本应该属于自己的机会远去,懊悔……人是幸福的,长大些许,老爸带我去游泳池练习。老爸希望我放手去干,水已淹没我的下巴,庆幸自己没有无助地扑腾,大口吞水。在老爸的指导下渐渐游动,翻转于浪间。在学会一项新技能时的惊喜着实让我振奋,但我更欣慰于自己在面对挑战时的沉着与勇敢。这一次,我需要果断而正确的选择并履行,我做到了。人的一生有很多选择,虽然选中一个必须放弃另一个,但是这必须需要我们勇敢的去面对,如果想令自己的人生充实、快乐,那么就应该好好地把握每一次选择。尽管人生譬如朝露,尽管要叹去日苦多,但积极的选择自己的命运,无疑是攀上人生高峰的一条捷径,是战胜自己的一种信念。每一个抉择都不会容易。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如今的现实中,倘若我们遇到了困难,我们是去面对它,还是选择逃避?我想应该是面对。无论是什么困难,没有人解决不了的,除了死亡。可是就算在死亡面前,如果能勇敢的接受,那么也算的上高贵了。总而言之,不论在什么艰难险阻面前,我们都应该勇敢面对,接受挑战。

哈姆雷特读后感(篇5)

莎士比亚,十六世纪后半叶到十七世纪初英国最著名的作家,也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的集大成者。是“英国戏剧之父”,本·琼斯称他为“时代的灵魂”,马克思称他为“人类最伟大的天才之一”。被赋予了“人类文学奥林匹克山上的宙斯”。它影响深远的作品有《罗米欧与朱丽叶》。其代表作最高峰的四大悲剧《哈姆雷特》、《奥赛罗》、《李尔己》和《麦克白》。

这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不是流传千古屡屡搬上银屏和戏剧舞台让人耳熟能详的《罗密欧与朱丽叶》,而是悲剧《哈姆雷特》。不论是罗密欧与朱丽叶还是哈姆雷特与奥菲莉娅,这两部作品中都有着极为真挚动人的爱情故事,那种想要生死相随的爱情光辉似乎能够穿透时间与空间,深深的打动人的心灵,也每每让我想起中国的《梁山伯与祝英台》和《天仙配》中那中对爱的执着与追求。

但是在《哈姆雷特》与《罗密欧与朱丽叶》是不同的,它所描述的不仅仅是爱情,它所体现的是更为复杂的关系,是华美宫廷下的黑暗,是人伦道德的破灭,是生与死、光明与黑暗的冲突!

《哈姆雷特》描述的故事从丹麦王驾崩,守夜卫兵看见老王幽魂出现,告知哈姆雷特王子开始。紧接着哈姆雷特的叔父克劳迪斯服丧未满便娶了兄嫂,继承了王位。然后哈姆雷特与幽魂对话,得知了叔父谋害父王的真相,于是哈姆雷特装疯卖傻暗中寻求证据来证实真相,并导演了一出老王被毒杀的短剧,请新王与新后观赏,使得哈姆雷特的叔父克劳迪斯当场色变,哈姆雷特的母后也以为王子疯了。结果哈姆雷特在质问母亲的时候误杀了自己恋人的父亲波洛涅斯。奥菲莉亚突然遭遇情人失踪及丧父之痛让她陷入精神错乱,最终失足落水溺毙,引起奥菲莉亚的兄长雷欧提斯对哈姆雷特的恨意,从而使他与克劳迪王共谋比剑时涂剧毒于剑锋,酒内下毒,加害哈姆雷特,结果毒酒被皇后误饮,雷欧提斯自己亦为毒剑所伤,临死前告知了哈姆雷特真相,结局是哈姆雷特最后报了父仇,但自己亦壮烈牺牲。

就是这样一出最后两败俱伤,英雄与恶人同归于尽的戏剧,却更加的令人震撼,使人深思。整部作品中矛盾冲突十分的激烈,像哈姆雷特和克罗迪斯名为叔侄,实为仇人;哈姆雷特和格特鲁德虽是母子,但又有母嫁仇敌的隔阂。克里迪斯和格特鲁德原为叔嫂后为夫妇,二人间又有毒杀亲夫和企图谋害其子的矛盾。另一个家庭波洛涅斯一家同样既有自身的矛盾又与哈姆雷特一家关系错综复杂。波洛涅斯既是国王帮凶又是哈姆雷特挚爱的女友的父亲。奥菲利娅挚爱哈姆雷特又与父亲有骨肉亲情。雷欧提斯本是哈姆莱特朋友,后又因与其有杀父害妹之仇而成仇人。这使得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复仇事件一直处在一种错综复杂的极为矛盾的环境中,他既担负着复仇的使命,又承受着亲情、爱情、友情等复杂感情的折磨。

这种激烈的矛盾冲突,赋予了这部作品更为精彩的情节与张力、渲染力。通过哈姆雷特的复仇,它描绘出了一种困兽挣扎的状态,体现了哈姆雷特想要突破黑暗,寻找光明的信念与心理,他失去了父亲,然后失去了爱人,失去了母亲,直到最后他当他的剑芒刺进了他的仇人克劳迪斯的胸膛的时候,他自己也同黑暗一起泯灭,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那种要打破黑暗要寻找光明的勇气与决心,是哈姆雷特身上最为耀眼的地方,也正因为这部作品里有着这样复杂的情感,《哈姆雷特》在我眼里才有着比之《罗密欧与朱丽叶》更为深刻的寓意。哈姆雷特也成了最复杂的文学典型之一。

哈姆雷特是个怀抱理想的乐观的人文主义者,他在威登堡大学念书,接受了人文主义思想的熏陶。“人是一件多么了不得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是他对人的感叹,在他眼里母亲应该是圣洁的,父亲是慈爱的,亲人朋友是和睦的。但是在剧本的开端,他的父王被谋害了,哈姆雷特的真实世界就是完全颠倒和破灭的。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这是哈姆雷特的质问,也是莎士比亚对质问,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塑造的一个处于理想与现实矛盾中的人文主义者的形象,他是寻找光明的勇士,是莎士比亚人文主义和对现实生活批判精神的最深刻的表达。

《哈姆雷特》它让我看到了那不畏强权,勇于斗争的信念,让我感受到了对光明的执着向往与追求,让我极大的受到了鼓舞,所以《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作品中最让我感受深刻和喜爱的作品。

有关红与黑读后感汇总


我们为您特意收集整理了《红与黑读后感》,作品这一本书,给了我许多回味,让我叹服作者的神奇。我们可以把在阅读感受到的想法,写成读后感记录好,你知道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吗?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红与黑读后感(篇1)

美源自于我们对生活的不断认知,她何时成形、何以成形,我们无从得知,只知道她是潜移默化的,并在某一时刻蓦然出现在脑海中成为一种近似神圣的标杆,颇有一种“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意味。

少时我们可能憧憬着一位少女或少年,并将其放在自己内心期待的美的框架中,然后在人群中寻找某一个闪光点,再将其放大到极致掩盖其他形形色色的污点,最后美感带来恋爱的芬芳留下无限回忆。

壮时我们可能期待着富有的生活、响亮的名号与美满的家庭,在最艰苦的环境中忍耐、掩藏伤痕、走向美好的风景。

老来我们则可能享受着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宁静淡泊的田园生活,像苏仙一样,放荡自我、沉浸江海之间。

美随着我们的成长,或是升华,也有泯灭。

由于出生低劣,于达厌恶碌碌无为的生活,他野心勃勃想做拿破仑一样的男人。于连首先把社会和他人作为自己的标准。见到龙骑兵的威风,他就想成为军人。见到本堂神甫的权势,他就像成为教士。我们可以看到他对飞黄腾达的渴望,但这个愿望时刻在改变,是不坚定的。只能说于连此时对美并没有清晰的概念。他是盲目的。

我们经历平凡、苦痛、麻木,等待心目中美的救赎,在一丝曙光之中,拼尽一切。

但美本身也拥有惊人的力量,她在记忆的烈火中涅槃,然后用自己的火焰烧透灵魂,只不过这个过程可能漫长、可能短暂、可能永远不会完成。

当于连在瑞纳夫人面前把野心望穿的时候,斯丹达尔指出“从未爱过也从未被爱过的于连觉得做个真诚的人是那么甜蜜愉快”也就是说此时于连对美的感受发生了潜在的改变,在那么一段时间内,他隐隐感觉到什么是美好的。但在法国迂腐黑暗的资本主义的统治下,于连走入错路。他远征巴黎,远离瑞纳夫人,征服玛特儿并在精神上产生强烈而真诚的钦佩和喜爱,进而暂时获得了异变的美。而司汤达显然不愿意美被黑暗泯灭,瑞纳夫人的的一封信成为于达落狱的导火索,然而于达入狱后居然冷静下来,并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可谓巧合,亦是奇迹。当时于连面前有两条路:一是向他所仇视的那个阶级和他所抱定决心加以反抗的社会屈膝投降,乞求和接受它的恩赦。这样他在肉体上虽然能够得生,但在精神上却将宣告死亡。另外,就是忠实于自己的信念和理想的至美,把对人生的挑战坚持到底,回到最初的美好。这里我们明显可以看出司汤达对美的追逐——选择瑞达夫人,挺身赴死。

美不是被动的,她在无形间净化宿主,试图把误入歧途的游子拉回正轨。人生在美的感染下前行。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美往往是我们生命的极端,我们都已拥有美有时又何必称为美呢?人可真是复杂又可悲的生物,在拒绝中同流合污,在错过后空剩感慨。然而天性中我们又有美的灵气,在自然脉动中诞生,在宇宙的星空下成长,这是幸运。因为美,迷茫之人也有走出迷雾的小径,堕落之人也有爬出深渊的台阶,一切姗姗来迟而又恰到好处。当美达到生命的极点,死亡也只是过客。

也许我们无法言说什么是美,但我们知道何为丑陋,排斥与之交杂的一切,然后一切自然就获得了美感。卢梭认为资本挤兑是丑恶的于是他选择了瓦尔登湖,苏轼以为朝堂内斗是难堪的于是他选择了西湖。于连的生命像蜉蝣一样短暂,但却像掠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灿烂。他生命中的高潮是两次非同寻常的悲剧性爱情。于连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物。他的内心世界深刻而复杂,他既卑怯又勇敢,既狡猾又真诚,既老练又天真,既复杂又单纯,所有这些水火不容的对立比较,其实恰恰把美毫无保留地展现出来。人生最可悲的恰恰是多年以后成了当年自己最厌恶的人。这一点上于连是成功的。

红与黑读后感(篇2)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青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红与黑读后感(篇3)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是对《红楼梦》的评价,但我觉得放在《红与黑》这部书中也不为过。正如众人读红楼,有人看到了封建,有人看到了美食,有人看到了风俗,有人看到了爱情。而《红与黑》中的主人公于连,并没有什么大善或大恶,但却是一个多面体的人物。

于连生在一个木匠家庭,两个哥哥身强力壮,是父亲的好帮手,于连则长相白净身材瘦削,没少受到父亲和哥哥们的欺负。于连从小就与其他农民家孩子不同,喜欢读书,崇拜拿破仑和英雄主义,当然,他最大的梦想是挤入上流社会,成为一个贵族。但在19世纪的法国,这样的梦想谈何容易?

于连靠着谢朗神甫和一位老军医教给他的知识以及他过人的记忆力和口才,在市长德瑞纳家谋到了家庭教师的职位,并和德瑞纳夫人互生情愫。善良的德瑞纳夫人将这段婚外情的错误全揽在自己身上,并支持于连去别的地方谋自己的前程。于连经过神学院的磨砺,变得更加成熟,随后只身前往巴黎。在巴黎,于连受到了德·拉莫尔领爵的青睐,同时又与领爵女儿玛蒂尔德展开一段爱情。当于连以为自己将要跻身上流社会时,命运的玩笑最终把他送上了断头台,年轻的于连最终在遗憾和解脱中死去。

回头再看于连这一角色,他拥有对地位和金钱的崇拜,谢朗神甫曾暗示他消除自己心中的欲望,否则会有灾祸,而于连在感动有人关心自己之后,依然持有对地位的追求。

当然于连也渴望有一段美好的爱情。他对在自己落难时关心自己的德瑞纳夫人既崇拜又爱慕,甚至在死前都在怀念当家庭教师时,和德瑞纳夫人及孩子们欢乐的散步时光。而在追求玛蒂尔德时,于连也采纳了俄国亲王的一条条妙计,一步步使自己的爱情更深刻。

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他的每一步都是在为自己的贵族梦而做铺垫,但他有时也会透露出自己在圆滑外表下的真心。在贵族晚宴中,于连对贵族们剥削穷人钱财来满足口腹之欲的行为而不满,特别是听到“禁止穷人们唱歌”后更加震惊气愤。面对谢朗神甫和彼拉神甫对他的忠告,他也因感受到父亲般的温暖而落泪。

当然,如果只是看到个人的情感,这本书也许不会那么深刻。在本书中,政治也是一个极其敏感的话题。在封建王朝复辟期间,于连崇拜拿破仑却始终不能表明立场,当有人搜索自己的房间时慌张烧掉德瑞纳夫人以为的情人画像,实则是拿破仑画像;在讨好元帅夫人时说的话都是自己信仰的反面,让玛蒂尔德吃惊疑惑。

于连的死充斥着淡淡的忧伤,被判处故意杀人罪的于连坦然接受死刑,尽管众人都为他活下来的可能而努力着,小姐太太们也因这漂亮的人即将死去而流泪,但于连的死意已决。在狱中于连没有惋惜自己的努力白费,亦没有对世间的留恋,唯一想念的是自己的第一段爱情。他最后想的是:“我在世上并不曾孤独地生活,我有过强有力的责任观念,或对或错,我为我自己规定的责任仿佛一株结实的大树的树干,暴风雨中我靠着它,我摇晃过,经受过撼动。说到底,我不过是个凡人罢了......但是,我没有被卷走。”

其实于连并没有什么大错,只不过是有一瞬,希望的火光曾照进一些人的心里,在此后漫长的黑暗里,黑暗中的人照常生活,偶尔自危,而被照亮过的人们更渴求那光明。

摘抄:

1. 一个人在二十岁的时候,他对世界的看法以及他对他将在这个世界上产生的影响的看法,胜过其余的一切。

2. 我在这世界上只有一个不幸,那就是唯一使我眷恋生命的那个人变了心。

3. 语言是给人用来掩盖思想的。

4. 这就是世间浮华所产生的后果;看来您已习惯了笑脸,那是谎言的真正舞台。

5. 有哪一个伟大的行动在开始干的时候不是一种极端呢?只是在完成的时候,一般人才认为是可能的。

6. 在这么多危险中,我还有我。

7.如果我能在这如此苍白的脸颊上印满了吻,而你又感觉不到,那有多好!

红与黑读后感(篇4)

宁静的村庄,遍地的绿草,成群的牲畜。还有——一个年轻英俊的少年。少年坐在浓浓的树荫下,手上捧着一本圣经,少年正用纯正的拉丁文朗声读着。他叫于连。

于连的生命,就像是匆匆划过天际的一颗流星,短暂却璀璨。他机智,能用流畅的拉丁文背下一整本的圣经;他自尊,在初到市长家时表现得那么自信,尽管他只是一个贫穷的少年;他勇敢,愿意突破世俗的钳制,勇敢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但正是这样一个令人敬佩的少年,终是在社会这个大染缸中失去了他本身的颜色。

“宁可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这让人无比欷歔的同时,又让我陷入了沉思。

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是于连。曾经的我们,悠游自在地生活在天真的梦的港湾。而渐渐地,我们开始不满足。“小红的新发卡比我的好看。小明手上的是新出的玩具。”又到了如今,“她脚上踩着今年的最新款。他的手机是最新的一代。”我们越来越不满足。因为我们发现人与人之间总是有着差异。潜移默化中,我们也从当初那个懵懂的少年变为了雄心勃勃的野心家。

我执拗地相信着,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于连又变回了那个淳朴的农家少年。社会让我们变了很多。在很多情况下,我们不得不做的事是适应。也许我们曾经想改变社会,最终却让社会改变了我们。但是如果我们心中一直藏着另一颗心,一颗不断向上,不断向前的心,那么,内心深处的我们将永远不会被改变。

红与黑读后感(篇5)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透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透过教会一途他才有期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到达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最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期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主角,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主角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鼓舞士气的口号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因此待人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红与黑读后感(篇6)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却是一部“政治小说”。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

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

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了《红与黑》后,我越发明白了在阶级社会中金钱门第的至高无上,于连是一个才华横仪的知识青年,如给他一个舞台,他会锋芒比露的,为社会作出贡献,可是那个社会如同一个染缸漫漫的熏染他,使他为了自己的;理想不得不同流合污,然而,他的地位,家族使他不能被统治阶级所接受,等待他的只有被排挤直至死于阶级的血枪中,他真爱着雷德那夫人,然而为了事业,他不得不选择放弃。

红和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

红与黑读后感(篇7)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

而于连和玛蒂尔德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理想,不甘平庸,才思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爱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这在于连接受科拉索夫亲王的建议这一段有趣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可以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最终于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起,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爱情”和“心灵的爱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同曹雪芹写《红楼梦》一样,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他盼望着读者能解其中味,并声称他的作品是献给少数幸福的人的。在写完了这点小体会后,回过头来,我不禁又问自己,我是那少数幸福的人吗?

红与黑读后感(篇8)

“可是我和谁一起吃饭呢?”

于连在被告知有一个工作机会时,却问出了如此角度奇特的问题,由此可以体现他是一个很自卑同时又极端自负的人,虚荣且自尊。在最初对德莱纳夫人的感情里,在被她的美丽温柔吸引时,也有对市长的报复心理,于连将爱情当作了欺骗复仇的筹码。我认为在他对德莱纳夫人的爱情里,有一定程度上的俄狄浦斯情结。德莱纳夫人温柔美丽,且在与于连的交流中,尊重于连,于连认为这是第一次有如此一位上层社会的美丽女性以这种平等尊重的态度对待他,结合于连的成长背景来看,母亲早逝,母爱的温暖他没有体会,而父亲哥哥对他却很冷漠,从最后于连在牢里父亲来看望只为分清遗产就可见一斑,在家里没有归属感,身如飘萍,这样的成长和生活环境让他的人格和性格是有缺失的。也许是在当家庭教师的过程里,在看到德莱纳夫人温柔地对待自己的孩子时,于连看到了母性,为其吸引沉迷,他对德莱纳夫人的感情里有一种对母亲的留恋,德莱纳夫人的出现弥补了他内心的那块空白。但是他对德莱纳夫人确实是有爱的,他告诉自己只是为了报复市长证明自己的征服欲、满足自己跻身上流社会的愿望,可没想到自己入戏太深,真的爱上了德莱纳夫人。

对德莱纳夫人来说,于连是她昏暗生活里的一道光,这道光满足了她少女时期对爱情的期望,给她平庸无味的婚姻生活里带来了一抹鲜亮,她美丽、善良、端庄,但又极富勇气、真诚,敢于抛下一切去与于连相会,她明白于连的虚荣、自负和敏感,也明白他的'野心,但她对于连仍是爱的,于连早已走进了她内心深处,这份爱很珍贵,很有勇气。

我认为于连对玛特尔小姐也是有爱的,虽然这份感情里掺杂了太多的功利性和目的性,赢得玛特尔小姐的“爱”,他也就赢得了自尊和野心,这里有一些疯狂的病态的目的性,玛特尔小姐对于连也是如此,她从于连身上得到对激情刺激的满足,她的生命力极其旺盛,不满周围追求她的贵族青年的平淡无趣,不满循规蹈矩的符合常规的爱情方式,于是她选择了于连,我觉得玛特尔小姐和于连一样,都以为自己是在做戏,都对感情游戏自信满满,但是没想到有时候虽假戏真做,有可能最终自己也付出了真心。

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有男孩对母亲的迷恋,有一种俄狄浦斯情结。而他对玛特尔小姐的爱则是一种成熟男人对女人的爱,是在与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后,一种“成长”了的爱,这种爱里有权衡利弊、有激情刺激。但于连最后对德莱纳夫人的深情告白,我认为是一个人知死之将至时对母性爱的留恋和回归,母亲将他带到这个世界,也由母亲送他离开。是一种人生的轮回,是一种人性的回归。

红与黑读后感(篇9)

《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是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的失败写的,尤其是他在奋斗中经历的两次爱情,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的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虽然小说是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这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小说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叛逆的平民的悲惨角色”,“是在两个对立时代交替过程中产生的小资产阶级个人英雄主义者或个人英雄典型”,在他短暂的一生中,“反抗性也即平民阶级的自尊性居于支配地位”,他为了改变自己受压迫的处境去反抗社会,“多少反映了当时小资产阶级青年的一种本能愿望和要求”,这种反抗即使纯粹出于个人利益的反抗,即使是在个人英雄主义基础上的反抗,“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广大人民特别是中、小资产阶级不现实,要求改变地位的愿望”,在当时同样充满了“历史的正当性”。

主人公于连,由一个木匠到市长的家庭老师,到神学院的教士,到侯爵的秘书。在他这短暂的一生中,他不停地与阶级斗争,不断去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一步一步的往上爬,其中体现了他的“自我奋斗”、“自我实现”的特征外,还暴露出他那强烈的野心与过高的自尊心。但是,于连他一生都是在与命运抗争,他不断为自己的目标不断努力,凝聚了作者对人类个个体的生存与奋斗的深刻思考。

然而,在当时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下,于连只是把爱情当作实现自己目的的工具。因此,当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再者,当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纯属政治上的角逐,他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这本书有某种我说不清楚的东西吸引着我,让我一页一页的看下去,虽然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是,我从中得到了从来没有过的体会。通过思考与探究,我对法国当时的社会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我对政治与历史知识的缺乏,不能很好的理解其中的文字,也因为这样,我总会思考很久,也就看得越慢。但是,当终于看完的那一刻,兴奋之余,我还想再看一遍。

红与黑读后感(篇10)

天知道我为什么会打开那本封存已久的《红与黑》,是因为它的名气,它的作者,还是他那古古怪怪,令人费解的名字,抑或是另有一些别的?我不知道。

我承认,我最初是受他的名气指引而慕名拜读的。也难怪,一部形成了西方“红学”的著作,我这个被曹老先生深深折服的人,怎么能错过?

但司汤达毕竟不是等闲之辈。总目录下的一句题词就使我万分的不解——“献给少数幸福的人”。“少数幸福的人”?这些“人”是怎样的人呢?是学者,是商人,是农民,是教师吗?这个“幸福”又是怎样的幸福呢?是健康身体?是知心的朋友?是安稳的工作?是美满的家庭吗?

带着满脑子的问题读完全书,我了解了于连的一生,却仍然不懂这个“幸福”,从小到大读过的有关幸福的文章不计其数,但却都不是这个“幸福”。

要我说,于连一直都很幸福,他19岁时靠自己的聪明当上了市长家的家庭教师,从此不再受父亲的虐待和兄长的欺凌,并且每月还有400法郎的薪水,而此前他仅仅是个贫农的儿子。难道这不是幸福吗?他为名声显赫的德·拉莫尔侯爵当秘书,由一介平民而成为了上流社会中的一员,整天与一些贵族打交道,难道这不是幸福吗?他曾赢得了两个贵妇人的爱情,一个是有思想有才智的德·拉莫尔小姐,一个是温柔善良的德·莱纳夫人,他经历了“头脑的”和“心灵的”两种爱情,这难道不是幸福吗?

我困惑,我迷茫,于连在生命最辉煌的那一时刻凋零,在他死之前竟觉得“明媚的阳光使万物洋溢着快乐”,而且“给了他一种甜美的感觉”。这就是所谓的“幸福”吗?翻阅许多名家对《红与黑》的评析,虽说众说纷纭,但其实归纳起来通俗一点说:在当时那个社会于连最后是解脱了,所以他是幸福的。

解脱?解脱!是啊!一个停滞,萎缩,丧失了活力的社会,对于于连这样一个表面上“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但实际上却有着美好心灵的人来说,是多么无聊,多么烦闷的呀!在这个社会上,于连也和他人一样为了“发达”,为了“出人头地”,为了“飞黄腾达”而不择手段,但他的虚伪,他的做作,他的趋奉却总是露出马脚,泄露出真情而引人怀疑。这个社会使他迷误在金钱,名利当中,当他最后觉醒,走出误区时,幸福的大门终于开启了。不幸与幸福之间或许只有一步之遥,却耗费了于连的一生。

幸福,我们有时将它看得很普通,其实却很难;也有时候把它想象得过于遥远,实际上只是一种平凡的感觉,这就是幸福吗?也许吧。几十年后,当我重读《红与黑》时,应该会有更深切的体会。

也许,司汤达本人也无法诠释幸福的含义。

阿q正传读后感汇总7篇


我们编辑了“阿q正传读后感”以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当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会有许多共鸣和感触。 读后感是对所读文章的总结和提炼,有助于更好地理解文章,如何才能写一份完美的作品的读后感呢?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阿q正传读后感【篇1】

《阿Q正传》被公认为鲁迅最优秀的作品,甚至有人用“只要是在中国有些文化的人,没有不知道《阿Q正传》的”来形容《阿Q正传》的影响力的。而我本人也十分赞同这一观点,在我上高三的时候,我的语文老师一年一共讲了一篇文章,其他时间都用在总复习上了,而他所讲的那篇课文,就是《阿Q正传》,《阿Q正传》的重要性可见一般。

《阿Q正传》以辛亥革命前后的未庄为历史舞台,以主人公阿Q的活动为线索,以批判阿Q的病态心理精神胜利法为重点来组织材料。在艺术创造的过程中,作者不但从中国的现实社会出发,以农民的实际生活为基础,概括出阿Q的典型性格,而且着眼于辛亥革命这样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设计未庄这样一个闭塞落后的江南农村,作为阿Q生活的典型环境。阿Q这个形象,既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又具有深刻的典型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阿Q正传》是辛亥革命时期农村生活的一面镜子,是旧中国劳动人民的奴隶生活的深刻写照,也是中国近代民族被压迫历史的缩影。

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鲁迅对国民精神弱点批判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对奴性人格的批判,作品主人公阿Q是一个双重性格的奴性人物。“见了狼,自己就成为羊;见了羊,自己又变成狼”,这是阿Q性格中最为突出的一面。在“假洋鬼子”、赵太爷这些“狼”面前,阿Q表现出空前的软弱,乖乖地做“羊”了,任其欺辱。在王胡面前,阿Q虽然不甚服气,并试图获得胜利,然而,在王胡真的动了气同他打起来的时候,他又软下来了,“君子动口不动手”,这是弱者的哲学,也是由狼变羊过程中的心理安慰。阿Q式的人物,就是这样一种两面人:“他们是羊,同时也是凶兽。”

阿Q,其实就是一个鲁迅概念中的一个封建落后、思想愚昧的乡村农民的典型形象,是鲁迅把自己所要表达的中国农民的种种弊陋都集中到阿Q一个人身上,让阿Q成为中国当时封建农民的典型代表。而鲁迅对于乡村生活的了解是相当有限的,更谈不上是熟悉。而他对于阿Q这种“乡村小户人家”,所采取的“与其说是建立在详观细察基础上的具体描绘与刻画,还不如说是借助于有限的了解而充分发挥艺术创作所见许的推理与想象”。总的说来,鲁迅在乡下的时间不超过一年,当然称不上是乡下人,他所塑造的阿Q形象其实也就是个城里人眼中的农民的典型。

阿Q在现实等级制度下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所以他在强、弱两者间找寻一种平衡,以自己的主观意识创造一种精神上的平衡。这,就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凡事都讲究个度,精神胜利法也不例外。运用地得当,就叫“满足”,而一旦滥用成性,则变成了劣根。

“精神胜利法”所带给阿Q的,在阿Q自身看来,是值得炫耀的资本,是别人都没有而惟独自己有的值得大家都来学习的地方。但在其他有良知的中国人看来,则是一种巨大的耻辱,而鲁迅想要通过阿Q的“精神胜利法”揭示的,其实就是整个中国国民性的弱点,中国人之所以会成为东亚病夫,就是由于这个软肋在作怪。中国人向来以为自己地大物博,是天国,其他国家都是自己的附属国,并且当英国大炮已经炸开中国的大门上,中国皇帝还不知道英国在哪,面积有多少,与中国是否接壤。当一次英国军官邀请清朝大将福康安去参观英国大炮,福大将军却抛出这样一句话:“这玩意儿,想来没什么稀罕,看亦可,不看亦可。”当时中国人的自大心理恐怕已超出了想象。这与阿Q的“精神胜利法”却有异曲同工之妙。阿Q也常常对自己不如人家的地方不顾一屑,照样我行我素,自以为自己就是皇帝,只是皇帝生错了地方,在我看来,煞是好笑。

精神胜利法无疑有它积极的一面,几乎所有人都会通过遗忘或自我膨胀来减少焦躁感与自卑感,正如卡耐基所说“快乐的诀窍就是:如果你不快乐,那么就微笑,假装自己很快乐。”然而,当这种精神胜利法被滥用且不被转化成物质胜利时,这无疑是消极的。阿Q的精神胜利法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一种根深蒂固的奴性,遭受压迫而不敢反抗,甚至不敢正视自己的奴性,受到的压迫必然以一种自我消遣的方式加以排解,长期依赖这种方式达到心理满足则会引发物质追求上的惰性,这是阿Q最大的悲哀,也是当时中国最大的悲哀。

阿q正传读后感【篇2】

上回说了阿Q既可气还可恨又可笑,今天我读了《阿Q正传》的第六章,“从中兴到末路”。

这章讲了:阿Q刚从城里回到未庄,却一言不发。天快黑了。他穿着新棉袄,走进柜台,从腰间抓了一大把铜的和银的,说,打酒来!阿Q给掌柜说,他去城里了。然后,全村人都知道了。他给白老爷帮忙。他似乎对城里人不太满意。阿Q开始表演杀革命党,吓得王胡和别人好几天都不敢走近他身边。阿Q从城里带回许多旧东西,邹七嫂、赵太爷都想要,阿Q却说“没有、没有,只剩门幕了”,他只好把门幕卖给了有权有势的赵太爷。阿Q的态度让秀才、邹七嫂非常气愤,然而,邹七嫂将阿Q的可疑之点传了出去,从此,村人对他的敬畏忽而变相了。

我最喜欢文中描写阿Q吹嘘、炫耀,不知羞耻地表演杀革命党那一段了:“‘你们可看见过杀头么?’阿Q说‘咳,好看。杀革命党。唉,好看,好看......’他摇了摇头,将唾沫飞在正对面的赵司晨脸上。这一节,听的人都凛然了。但阿Q又四面一看,忽然扬起右手,照着伸长脖子听的出神的王胡的后项窝上直劈下去道:‘嚓!’王胡吓了一跳,同时电光石火似地赶快缩回了头,而听的人悚然而且欣然了。从此,王胡和其他的人再也不敢走近阿Q身边了。”因为作者用不同的手法把这一段写的淋漓精致,让人读了还想再读一遍,还把阿Q的炫耀、自作聪明写了出来,所以我喜欢这一段。我想:阿Q不知道革命党是帮穷人解除困难,是让受压迫的农民能够解放出来,能有更好的生存环境而惨遭杀害的吧!我真为阿Q的无知而感到气愤、也深深为当时民众的愚昧而感到难过!这一段也充分说明了当时的革命者脱离了人民群众,革命思想不能为民众真正所理解,生活在最低层的、受压迫的、没有进过城的农民以能看到杀害革命党为荣,并深深理解了鲁迅先生当时的哀痛与唤醒民众的强烈心声!

我真想看到最后,最后的情节肯定很精彩!

阿q正传读后感【篇3】

前段时间读了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觉得它就像旧社会的第一声春雷,字字句句都掷地有声。

阿Q是一个一无所有,靠短工度日的贫苦农民。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存的危机,受尽欺凌。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辛亥革命的消息刺激了他改变生存地位的欲望,他向往革命,当“假洋鬼子”不准他“革命”,并且勾结官府,把他充作“革命党”拉上法场枪毙,而阿Q对自己的悲剧却还至死不悟。正是让人可悲又可叹。

鲁迅先生不止创造了阿Q这个不朽的典型形象,而且写出了旧中国农村的真实生活和资产阶级领导的旧民主主义革命的弱点,

《阿Q正传》读后感1000字

鲁迅先生以辛辣讽刺的文笔从阿Q身上揭露了几千年封建社会文化积淀而形成的中国国民的劣根性。这种劣根性表现在阿Q身上,就是麻木不仁和“精神胜利法”,阿Q用这种方法自我安慰、苟且偷生。即使这样,别说生存,就连性命都没有保住。“过了二十年又是一个……”,这是阿Q临死前的半句话,而这次他表现的精神胜利法却是那样的悲怆……

那我们作为新一代的青少年应该怎样做呢?没错,我们不能浑浑噩噩地过一辈子,我们应该积极进取,不骄不馁,记住“精神胜利法”不胜利,做新时代的新主人!

阿q正传读后感【篇4】

教学目的:

1.分析阅读小说讽刺性的语言特色。

2.联系社会背景,体会作者的'写作意图。

3.赏析小说中描写人物的技法,分析人物形象特点。

4.领悟课文主旨,分析评论我们身边的阿Q精神。

由《灯下随笔》谈起,引到本文内容。或由《中国古代小说的发展和规律》引到鲁迅对中国小说史的研究,延伸及鲁迅的小说创作,均可。

二.复习有关鲁迅的文学常识:

鲁迅(1881~1936)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人.小说集有《呐喊》、《彷徨》、《故事新编》等,散文集有《朝花夕拾》《野草》等,杂文集有《坟》《且介亭杂文》《而已集》《华盖集》《华盖集续编》等。鲁迅的名句有:“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无题》)、“忍看朋辈成新鬼,怒向刀丛觅小诗”(《无题(贯于长夜过春时)》)、“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心事浩淼连广宇,于无声处听惊雷”()。

三.时代背景介绍:

略,见教师用书“写作背景”。

四.选取二、三、七、八章中的任两章,听录音。体会作者讽刺性的语言。

五.阅读全文后,理清内容要点。

第一章,              序――介绍阿Q的身份、地位。

阿q正传读后感【篇5】

看了鲁迅先生所写的《阿Q正传》,我发现他笔下所描写的阿Q,是旧社会的腐败所产生的堕落的中国人典型。鲁迅先生用讽刺的手法写出了人性的善良与丑恶。在这篇小说中,我印象最深的应该就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这是一个要不得的方法。

“精神胜利法”是阿Q 在经历种种挫折后所发明出来的东西,其高明之处在于遇到困难就逃避,不想去真正地解决问题,不找问题根源所在,只能转身就跑。我们读书如果用“精神胜利法”,就会在同学当中无法立足。而小说中的阿Q为了减轻外来的压力,只能用自欺欺人的办法来逃避现实,以自负来安慰自己,于是愈陷愈深,也使自己永远生活在自己所编织的美妙的虚幻世界里。

自己明明处于劣势,但因为外在的种种挫折,无奈中,于是只能用精神胜利法来取得心灵上的慰藉。但这毕竟是一种自己麻醉的办法罢了,它并不会使自己更强。阿Q的社会地位非常低下,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他只能通过卖劳力生活,经常做短工,别人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还要接受有钱人的欺辱以及村里人的戏弄。这个现象让我十分气愤,如今社会也有类似现象发生。

看完这本书,我体会最深的是:不论何时何地,我们不要逃避现实,而是要敢于面对困难,打倒困难。其实,这也是鲁迅先生想要告诉我们的。

阿q正传读后感【篇6】

从我国丰富的文学遗产中,我没有能够读到好的中篇小锐,其中虽有篇幅类似中篇的作品,但就其结构间架来看,却象长篇小说的雏形。中国的白话小说,来源于说讲。当场讲完,则为短篇,连续说讲的,则讲者和听者,都要求越长越好,这样就挤掉了中篇这个形式。

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是中国中篇小说的开山鼻祖。这篇作品,不只奠定了中国新文学的现实主义基础,成为永不磨灭的艺术珍品,也是我们研究中篇小说创作的最好范本。中篇小说不能是短篇小说的拉长,当然也不能是长篇小说的纲要。它区别于短篇小说之处为:一、中篇小说应该极力创造典型人物。短篇小说的人物,当然也要求典型化,但因为篇幅短小,有时以所刻划的现实,所发挥的思想,所含蕴的感情,把作品充实起来,提高起来。中篇小说,对于主题思想发挥,有更广阔的天地;在艺术结构上,有重大的回旋余地,更有可能从容不迫地进行抒写。二、中篇小说要向读者展示一个较完整的历史面貌,短篇小说,有时却不可能。有较完整的历史背景,才能映托出较完整的典型性格。

《阿Q正传》的历史背景,是中国的辛亥革命,选择的地点是小城镇和乡村。这个历史背景当然不限于辛亥革命这一年,甚至也不限子辛亥革命的前前后后,而是一个较长的或者说是很长的历史时期。鲁迅所创造的阿Q这个人物典型,当然不是一个先进的典型,但他是一个成功的典型,有重大社会意义和历史意义。这一典型的出现,立即成为世界文学作品中有数的重耍典型之一。其原因在于,不只是历史背景上清晰地出现了这一个生命,是这一个生命的出现,使得读者看清了中国社会的这一个历史时期。

阿q正传读后感【篇7】

《阿Q正传》已被译成多种文字,被世界各地的读者所欣赏。

阿Q是未庄一个贫苦的小人物,他很穷,连名字都没有,人们都叫他阿Q。阿Q没有家,住在土谷祠里,平时靠给人家打短工挣钱养活自己。他又穷又瘦小,常常遭到别人欺辱,当人家嘲笑他连家都没有时,他却自吹“我的儿子比你们阔得多啦!你算什么东西!”。每次和王胡打架,被人揪住辫子往墙上撞时,他总是用“这是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挣来的钱被别人抢了,阿Q很生气很愤怒,会狠狠地打自己一个耳光,然后把它想象成打了别人一样,从而莫名其妙地又高兴起来。这就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他总能用精神胜利法让自己“反败为胜,反辱为荣”。

读完《阿Q正传》,阿Q的形象便在脑中挥之不去,阿Q是一个被时代所抛弃的人。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他常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欺欺人,麻木自己,以求得心里上的安慰与平衡。虽然我们已远离阿Q那个时代,但他的精神胜利法却阻挡不了现代版阿Q的产生。看看我们身边有多少同学,因为考试成绩不理想,受到父母责怪时,便会自然而然地说,班上还有谁谁谁,比我还少呢!如果他考80分,会说还有人只考70几分,如果他考70分,那就会找出60分,甚至不及格的同学来,以此证明自己不是最弱的。

不光考试如此,平时的作业,上课回答问题同样如此,自己做得不好,不去从自身找原因,总是拿别人的短处来和自己的长处比,从不拿自己和成绩好的同学作比较,这和啊Q的精神胜利法不是如出一辙吗?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如果我们每个人总是向下看,和不如自己的人作比较,那么你会进步吗?这个社会会进步吗?我们的祖国会进步吗?

所以,读完《啊Q正传》后,我想:啊Q生长在那个特殊的,人性扭曲的年代,他才有了那样悲惨的命运。而我们生长在阳光下,在这个和平幸福的年代里,各方面条件都很优越,我们不能再像啊Q那样麻木自己,而要不断地给自己制定更高的目标,不断地进步。

许多的个体阿Q病态存在于周围人群中,一些风气又如何不阿Q?于是也就有了开头的例子。遗传病也好,亚文化也罢,至少我们目前不能否认他的存在。我们远离了那个时代,但阿Q似乎离我们并不远。我想,应该到了下点猛药的时候了吧!

有关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


我们应该如何来写一篇打动人心的作品读后感呢?放假的时候拜读了作品,心里产生了许多不一样的感触。写读后感时,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深入理解内容,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是读后感大全为您准备的一些与您需要相关的内容。

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 篇1

这篇文章讲述的是鲁迅小时候和阿长在一起的故事,它真实的表现出长妈妈的性格特点,也无不充满着鲁迅对长妈妈的怀念之情。长妈妈是一位经历沧桑的人,她不仅迷信,而且还有麻烦的礼节。她有许许多多鲁迅并不喜欢的习惯,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接着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再加上当鲁迅知道是她“谋杀”了那只隐鼠,使鲁迅对她不仅仅是烦厌,还有憎恶!直至后来,长妈妈帮鲁迅买了他梦寐以求的《山海经》时,对长妈妈产生了敬意。

关于《山海经》,鲁迅只是随口的说说罢了。但没想到大字不识一个的长妈妈竟用自己的钱买了《山海经》。正如鲁迅说的有些事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长妈妈,这个劳动妇女,朴实善良的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长妈妈并不是是很好看,但这并不能掩饰她的淳朴善良和待人真诚。

长妈妈的离去令人怀念,但鲁迅连她的姓名都不知道,使他感到惭愧。

有这样一些人,他们在我们的身边默默的陪伴,或许他们的一些行为使你感到厌恶,但他们对我们的爱却是那么的浓,使我们的生活充满了快乐与幸福。就你的老师一样,他会毫不留情的指出你的错误;就像你的家长一样,整天的对你絮絮叨叨;就像你的朋友一样,逼你做一些对你有益但你又不喜欢的事。

珍惜你身边的每一个人,不要到失去了才后悔。珍惜他人对你的爱就是珍惜你自己。当他们对你提出意见时,不要忘了说一句“谢谢”。牢记你身边的每一个人,牢记他们对你的爱,对你的好。这样才不会留下无法弥补的遗憾!

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 篇2

回到家中,从书架里拿出从未瞅过一眼的的《朝花夕拾》,对着那个书名发呆。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往归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往摘取,虽然失往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连翩、归味无穷。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离别百草园往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相当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的时候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

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全部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面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归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瞅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全部感触全部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归味,也学便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瞅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布满激情。

小时侯,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我住在一起,当时我时常和楼道里的一些小伙伴们一起玩耍,一起嬉戏,每次全部玩的相当开心,以至于每次全部忘了时间的匆匆流往,每次全部要大人在窗口大喊一声才会依依不舍的结束游戏归家。每逢佳节,吃完团圆饭,我们又会聚集在那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空地上,点燃我们早便预备好的小烟花,在火光中,尽情的奔跑着,欢笑着,舞蹈着,体验着前所未有的快乐。如今,我搬了新家,不在出门和其他伙伴们嬉戏了,而是不停的为学业操劳。每封佳节,也不在出往和伙伴们一起放烟花了,而是站在窗口凝视着那些在漆黑的天空中绽放的五彩缤纷的"鲜花",独自享受着…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 篇3

文章首先介绍了对丈母娘的称呼、称呼的由来、外形的特点和她的坏习惯。例如,她喜欢“注意”,喜欢“抱怨”,睡觉的时候喜欢放“大”字。之后她写了很多她知道的“我受不了”的规则。比如春节,除夕吃福橘,人*了就要说“老了”。最终,张语堂《我》写了买《山海经》的事情,并且非常详细地叙述了。

文章重点写了我小时候和丈母娘的经历。长妈是个保姆,我对她印象这么深,可见我对她的感情很深。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

文章主体在于围绕《山海经》记录我对丈母娘的感情变化。一开始我不太尊敬她,结果我又对她有了新的敬意。因为她给我买了《山海经》

一个下雨天的下午,我第一次读到《阿长与山海经》这个词,觉得这个长妈妈的形象不一样,之后两三次慢慢品尝其中的情趣。(大卫亚设,季节)。

文章重点写了我小时候和丈母娘的经历。长妈是个保姆,我对她印象这么深,可见我对她的感情很深。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文章主体在于围绕《山海经》记录我对丈母娘的感情变化。一开始我不太尊敬她,喜欢忌讳她,给读者留下了对她的初步印象。但是我有一段时间对她表示了前所未有的敬意。这次丈母娘的话吓到我了。不得不感到惊讶。还有我讨厌她的“大字形”睡眠的好解释。我对她的感情有了很大的提高,最后我又向她表示了新的敬意。因为她给我买了《山海经》,所以这是文章主体,最后的敬意是她谋害了银鼠,完全消失了,那里谋害银鼠的怨恨完全消失了。

丈母娘是经历过苍山的人。那里不仅突出了她的迷信、繁琐的礼仪和她伟大的神力,而且是别人不想做或不能做的人,但她成功了。(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信仰)很好地概括了人物形象。我对丈母娘的感情也是文章的关键。文章主体的掌握和最终对她的追悼、祝福都可以说明感情深厚。语言、叙述上或议论上,前后呼应,如写三次“大字形”,谋害银鼠怨恨等,朴素中有一点情趣,使读者能够仔细体会。

读完这篇文章后,不难发现艺术的典型形象。比如丈母娘,独一无二,不平凡。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和腐败的事实。我认为作者应该比较愤慨,但我更关注的是,作家这篇文章中包含的爱和同情在现在的生活中逐渐失去了这种成分,回到纯朴的时代,为周围的人着想。(另一方面,这也是好事。)。

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 篇4

《阿长与山海经》经记述了长妈妈善良朴实,而又迷信唠叨,满肚子是麻烦礼节的性格。她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地对“长毛”的故事妄加评论,甚至还踩死了“我”最喜爱的隐鼠,因此“我”对她怀恨在心。然而,当阿长知道“我”喜欢《山海经》时,却跑了许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由此“我”又认为她“有伟大的神力”,使“我”发生新的敬意了,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够成功。“我”希望仁慈的地母能让阿长安息。

文中的长妈妈虽然有些无知可笑,愚昧迷信,但她身上更有着淳朴、善良、仁慈的美德,她平时虽然切切察察,喜欢告状,但却利用假期,历经千辛万苦,帮“我”买回了“三哼经”,她是多么爱“我”呀!其实长妈妈是很像我们的父母、师长的,虽然他们经常对我们啰嗦,给我们灌心灵鸡汤,但他们是爱我们的,他们渴望被我们理解,而不是被我们厌恶,他们都是善良而无私的,所以多给他们一个笑脸,一句问候吧!

时光飞逝,有如白驹过隙。长妈妈已经去世30多年了。虽然“我”无比怀念长妈妈,但她却永远回不来了,只能存在于“我”的记忆当中。所以,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走进记忆。我们珍惜当下所有美好的事物,不留遗憾;但如果美好成为过去,也不要沮丧,请在心里珍藏,并传承下去,让更多的人看见美好,看见爱。

我们应该珍惜当下,珍惜每一个爱我们的人,用自己的爱去回报他们。比如说趁玩游戏的时间,帮爸爸妈妈捶捶肩,捏捏腿;在每个重要的节日都送给他们一张贺卡,抑或是一个祝福。把握好当下,不要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有关工匠精神读后感汇总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我想您对作者写的作品,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最好的心得其实是自己“产出”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一篇优秀作品读后感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有关工匠精神读后感汇总”,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工匠精神读后感(篇1)

“制造精神”“工匠精神”这些鲜活的字眼,频繁出现在我们的报纸和微信上。这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这种精神又有何种强大的力量?带着这一串串的疑问我如饥似渴的翻开了《工匠精神—向价值型员工进化》一书。

作者付守永先生所阐述的“工匠精神”,它是“一种精益求精的态度把热爱工作的精神代代相传”。本书从工匠之魂,工匠之道,工匠之术等方面,告诉我们“不仅仅是把工作当作赚钱的工具,而是树立一种对工作执着、对所做事情和生产的产品精益求精、精雕细琢的精神”,告诉我们“打工的状态并不可怕,打工的心态很可怕”。读到这,我陷入了一阵沉思。

当我静下心再次翻阅这么书的时候,我才慢慢发现,这种精神是多么的高尚与执着。是的,这不并不是简简单单的一本书,这更是一种精神,一种态度,一种信仰,一种力量,这种精神与力量会催人奋进助人成长,直至造就职场的核心竞争力,这就是每一个乐观、健康、积极向上的人应该具备的一种精神——先处理心情,再处理事情。

人有时候都是会累的,都会抱怨,工作忙,工作累,工作是受罪。都喜欢自由,喜欢家,因为在家觉得轻松自在不受束缚,于是我们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累。越是觉得这简直就是再受罪。从而我们会慢慢变的迟到早退偷懒服务态度不好等等对工作不认真负责的状况屡屡发生,然而我们应该问问自己,这是不付责任的。

只有员工将企业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业来做,将企业当作自己的家,才可以造就一个充满生机,具有活力的企业。

敬业会让你出类拔萃。不要满足于普普通通的工作表现,要做就要做得最好,你才能成为企业里不可或缺的人物。超越平庸,选择完善。这是值得我们每个人一生追求的格言。有无数人因为养成了轻视工作、马马虎虎的习惯,以及对待工作敷衍了事的态度,终致一生处于社会底层,不能出人头地。你工作的质量往往会决定你生活的质量。

我们经常被宣导,“知识就是生产力”“知识就是力量”其实这话是不对的,单纯的知识储备不会成为生产力,更不会给你力量,只有将这些知识应用到实践中才有可能产生生产力和力量。所谓知道并不一定会做到,做到不一定会做好,做好才能产生成就感。手工艺的匠人们从来不贪多求快,任何一点的小细节都会深思熟虑、仔细斟酌。匠人们把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一门职业,埋头苦干,孜孜不倦,精益求精,视工作为修行,视品质如生命,这样的人最有魅力,也最能打动自己与别人的心弦,感动自己的灵魂。所谓“慢就是快”“不走捷径就是最快的捷径”。“砍掉多余的野心,专心地做一件事,要胜过马马虎虎地做一堆事。”不要让自己走的太快,有时也要停下来,等一等我们的灵魂。

西方人找工作的观念是:只选对的,不选贵的;中国人找工作的观念是:只选贵的,不选对的。其实,打工的状态不可怕,打工的心态很可怕。敬畏自己的工作,因为你所做的工作就是你生命价值的体现,敬畏工作就是敬畏自己的生命。

实践正确的为人之道,磨练自己的灵魂,提升自己的人格,在工作中体悟生命的正道。真正的践行者,一定是工匠精神的受益者,推荐朋友们一定要有机会仔细品读这本书。我做不到像人民币一样人人都喜欢,我更做不到像太阳一样普照大地,但我希望能做一盏明灯,哪怕只能照亮身边的几平米,也是对我生命价值的尊重与体现!做一名“明灯式”的合格匠人!

工匠精神读后感(篇2)

最近,耳聪堂助听器全体验配师阅读了一本名为《工匠精神》的书。各自写下了读完这本书的感受,下面是东风桥店验配师张妍读完后的一些心得体会。

学习了工匠精神这本书,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我们的工作要从爱上工作出发,比别人做的认真一些,要真正从顾客角度出发为顾客着想。这样顾客才能为我们带来更多的顾客.工匠精神是一种态度,价值在于精益求精,对匠心,精品的坚持和追求。

我们实际工作中,对待顾客更要有这种精神,我们不单纯是卖助听器的,我们是更精准的助听器验配师。为顾客提供听力解决方案的。同一台机器,我们就可以调试出更完美的音质效果。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我们从一踏进耳聪堂第一天起,我们的企业文化,服务信念,和专业的技能就已经深深印入脑海,不断学习温故知新。

做我们助听器行业,面对的都是有听力损失的人群,这样我们就更应该多聆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聆听是沟通的前提。聆听应该做到照单全收,听完再说,不要打断别人的说话。

向我们老的验配师一定要保持初学者心态,它是一种谦卑的态度。

初学的心态不会害羞,喜欢提问也善于聆听。保持一种对知识的渴望。拥有初学者的心态就会拥有无限的激情。

工匠精神读后感(篇3)

最近,耳聪堂助听器全体验配师阅读了一本名为《工匠精神》的书。各自写下了读完这本书的感受,下面是徐水公司验配师张旭读完后的一些心得体会。

《工匠精神》一书中写到的是一种精神,一种态度,一种信仰,一种力量,这种精神与力量催人奋进、助人成长。

其实,上班时间消极怠工,装装样子,最终浪费的还是自己的人生,无论学习什么东西都要去努力认真的学习,学到的东西只能为自己所用,谁也抢不走偷不去。我们在工作中应该投入感情,疯狂的爱上自己的岗位,在工作中无论是接待顾客,还是验配助听器我们都应该认真地对待每一个细节,尽可能为每一位顾客提供最满意的服务。不仅这样,工作中处理好与同事之间关系也是很重要的,只有有了好的团队,才有动力再创佳绩。

“用心做事”是一种人生原则,它能使自我在生活中学到更多,做得更好,只有用心做事,才能把事做出色。“用心做事”是对工作强烈的职责感和正确的思维方式。态度决定一切。其实工作就是一种修行,在修炼的道路上我们就应披荆斩剌,要耐得住寂寞,受得了冷讽热嘲,使自我变的强大。读了《工匠精神》一书我深刻领悟到,无论从事什么行业,只有全心全意、尽职尽责地工作,才能在自我的领域里出类拔萃,这也是敬业精神的直接表现。不论你的工资是高还是低,你都应持续这种良好的工作作风。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地学习专业知识,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去帮助更多的听障患者。

工匠精神读后感(篇4)

人,是需要有一点精神的;做任何事,没有一点精神来支撑,终将会失败。一个人,特别是想做点事儿的一个人,更需要有一种精神。有了精神的力量,一个平凡的人生,一个平凡的职业,一个平凡的岗位,就可能变得有意义、很精彩。怎样让平凡的职场人生焕发出别样的光彩,是我们每一个中国铁建人应该思考的问题。

很庆幸的是,我在《工匠精神》这本书里找到了答案。这本书以讲故事的方式,从多个方面论证了“工匠精神”对职场人生的重要意义,凝聚了作者长期的实践和思考。古往今来,“工匠精神”是任何一个时代都不可或缺的一种精神,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征途上,“工匠精神”更显得弥足珍贵,更需要践行发扬。我们中国铁建也不一例外地需要“工匠精神”,我们每一位员工同样需要“工匠精神”。概括起来,我们所说的“工匠精神”就是“炉火纯青、登峰造极”的技艺,“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态度,“孜孜不倦、精雕细琢”的精神。要想达到“工匠精神”的要求,让平凡的人生更精彩,我认为需要做到以下两点:付出别人所没有付出的,才能让平凡的人生更有分量。

俗话说,人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有分工不同;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这些说法无非在表达一个概念,那就是无论你从事什么工作,只要付出了别人所没有付出的,你就会获得成功,就会赢得尊重,或许这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爱岗敬业吧。爱岗敬业,是“工匠精神”中的一个核心元素,没有爱岗敬业,谈什么“工匠精神”,那就是空中楼阁、本末倒置。爱岗敬业这个词汇很普通,经常出现在我们的口头和书面上,但真正能够做到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却需要经年累月、兢兢业业、刻苦努力和辛勤付出才能实现。

其实,人生就是一种积累,“工匠精神”也是这种人生积累的一种提炼。每天比别人多做一点,每天比别人多干十分钟,每天比别人多流一滴汗,久而久之,就会集腋成裘、积沙成塔。也就是说,当你把自己的付出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你的人生就会达到另一种高度,就会拥有更重的分量,那么等待你的、回报你的,就会是成功,是荣耀,是尊严。这是每一个成功者的规律,也是走向成功的唯一捷径,那就是比别人多付出一点,再多付出一点,平凡就会慢慢伟大,平淡就会焕发光彩。坚持别人所没有坚持的,才能让平凡的人生更有韧性。

“工匠精神”的核心要义,归根结底是一种责任,对事业负责,对企业负责,对岗位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一个人知道了自己是干什么的,该怎么干,并且持之以恒,那么在她身上才有可能闪耀出“工匠精神”。坚持细节,坚持完美,坚持精益求精,坚持一丝不苟,坚持精雕细琢……这种坚持,没有责任的支撑是坚持不下来的;这种坚持,只要做到极致,坚持到最后,坚持到别人不能坚持的时候,那么你的人生就会变得更有韧性,这种韧性同样是“工匠精神”的主要构成。

谁会相信一个朝秦暮楚的人会有“工匠精神”?就像马拉松比赛一样,你坚持了,就有可能获得冠军;你坚持到最后了,并坚持以最快的速度坚持到最后,那么冠军就会非你莫属。其实,人生又何尝不是一场马拉松呢?不管什么职业、什么岗位,也只是“跑道”不同罢了,我们的终点是一样的,只要我们坚持了,坚持到最后了,坚持了别人所没能坚持的,那么撞线一瞬间的精彩就会属于自己。

坚持是一种责任,由责任会变成一种信念,由信念就会转化成一种精神,这种精神大概就是我们要找的“工匠精神”。不要抱怨你的人生还不够精彩,那只是你付出的还不够多,坚持的还不够长。再付出,再坚持,你平凡的人生就会锤炼出“工匠精神”,就会五彩缤纷,就是神采飞扬。

工匠精神读后感(篇5)

“制造精神”“工匠精神”这些鲜活的字眼,频繁出现在我们的报纸和微信上。这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这种精神又有何种强大的力量?带着这一串串的疑问我如饥似渴的翻开了《工匠精神—向价值型员工进化》一书。

作者付守永先生所阐述的“工匠精神”,它是“一种精益求精的态度把热爱工作的精神代代相传”。本书从工匠之魂,工匠之道,工匠之术等方面,告诉我们“不仅仅是把工作当作赚钱的工具,而是树立一种对工作执着、对所做事情和生产的产品精益求精、精雕细琢的精神”,告诉我们“打工的状态并不可怕,打工的心态很可怕”。读到这,我陷入了一阵沉思。

当我静下心再次翻阅这么书的时候,我才慢慢发现,这种精神是多么的高尚与执着。是的,这不并不是简简单单的一本书,这更是一种精神,一种态度,一种信仰,一种力量,这种精神与力量会催人奋进助人成长,直至造就职场的核心竞争力,这就是每一个乐观、健康、积极向上的人应该具备的一种精神——先处理心情,再处理事情。

人有时候都是会累的,都会抱怨,工作忙,工作累,工作是受罪。都喜欢自由,喜欢家,因为在家觉得轻松自在不受束缚,于是我们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累。越是觉得这简直就是再受罪。从而我们会慢慢变的迟到早退偷懒服务态度不好等等对工作不认真负责的状况屡屡发生,然而我们应该问问自己,这是不付责任的。

只有员工将企业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业来做,将企业当作自己的家,才可以造就一个充满生机,具有活力的企业。

敬业会让你出类拔萃。不要满足于普普通通的工作表现,要做就要做得最好,你才能成为企业里不可或缺的人物。超越平庸,选择完善。这是值得我们每个人一生追求的格言。有无数人因为养成了轻视工作、马马虎虎的习惯,以及对待工作敷衍了事的态度,终致一生处于社会底层,不能出人头地。你工作的质量往往会决定你生活的质量。

我深刻领会到,使自己由浮躁变为脚踏实地,由随波逐流,循规蹈矩变为积极主动工作,真正把热爱企业、热爱岗位、全心全意履行岗位职责落在实处。无论从事什么行业,只有全心全意、尽职尽责地工作,才能在自己的领域里出类拔萃,这也是敬业精神的直接表现。不论你的工资是高还是低,你都应该保持这种良好的工作作风。

其实工作就是一种修行,在修炼的道路上我们应该披荆斩剌,要耐得住寂寞,受得了冷讽热嘲,使自己变的强大。

“用心做事”是一种人生原则,它能使自己在生活中学到更多,做得更好,只有用心做事,才能把事做出色。“用心做事”是对工作强烈的责任感和正确的思维方式。态度决定一切。

一个人的工作态度折射着人生的态度,而人生态度决定一个人一生的成就。

工匠精神读后感(篇6)

《工匠精神》这本书,说真的,不是我会主动寻阅的类型。迫于无奈,我翻阅了:粗看;但是很多故事链接,却吸引我细看这本书。其中最能引起我共鸣的是:用智慧驾驭自我的情绪,先处理情绪,再处理事情,敬业会让自我变得出类拔萃,才能实现自我价值。

并不是每个人都喜欢本职工作,每一天不停的重复的工作说真的每个人都会厌烦,觉得工作没有一点挑战性,都是会累的,都会抱怨,工作忙,工作累,工作是受罪,这工作不归我管……从而我们会慢慢变得马虎、懒散等等,对工作不认真负责的状况屡屡发生。但是发生之后,更多的手尾等着你来跟……

作为一个海大工作三年的我,首先上述状况我亲身体会过:认为这但是就是一份工作,无论我是否认真对待,只要不出问题就好,我一样拿相应的薪水,领导一样不明白。但是时光久了,你会发现,这种心态令自我情绪严重压抑,真的觉得自我很老很老了……透过这本书己受益匪浅,真的理解了许多,找到了自我工作的定位:做一个善良坦诚的人,因为只有用感恩的心去对待人和事,拥有良好的心态,才能把事情做得最好;明白了即使不能带动气氛,但至少不做气氛的破坏者,有效沟通,永远持续初学者的心态,才能持续自我心态年轻,情绪愉悦;把化验结果和化验室管理做好了,才是对自我和别人负责,敬业会让自我变得出类拔萃。只有找准了自我的工作定位,才能引导自我向价值型员工进化,才能实现自我价值。

《工匠精神》这本书告诉我们,实现自我价值,首先要找准自我的工作定位,乐于做。

德胜洋楼聂圣哲说:当你把工作作为一项任务去完成的时候(要我干),那仅仅是完成任务,并不能把一项工作做好;只有充满激情的时候,才有可能把工作做得出色。所以我们的程序化工作要执行,同时还要唤起自我对本职工作的热情。被动地执行程序,也就是完成任务而已。只有充满热情地去工作,才会取得完美的成果。

也许我们受了情绪的影响,也许我们在工作的时候根本不明白要完成什么样的结果,只管我在做这份工作,我做了这份工作,至于工作的结果和质量跟我没什么关系,那就大错特错了。品管工作重质,向来要求对工作的认真、严谨,原则性强,化验室更是如此。化验结果和化验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着原料及成品的质量。

“用心做事”是一种人生原则,它能使自我在生活中学到更多,做得更好,只有用心做事,才能把事做出色。“用心做事”是对工作强烈的职责感和正确的思维方式。态度决定一切。

当近红外上线后,很多化验员担心自我会被机器代替,认为化验这一行没有出路:其实这种担心完全不必,近红外的一切结果均来源于湿化学,近红外需要我们时时的维护,验证。足够的细心、信心,你的工作绝对出类拔萃。姑且认为这是海大企业为我们化验员搭建了实现价值的平台吧,维护好近红外的有序运行也是实现自我价值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

工匠精神读后感(篇7)

很高兴《中国航空报》的班组书屋栏目为职工推荐了这本《工匠精神:缔造伟大传奇的重要力量》。看到名字我就十分感兴趣,于是迫不及待地买了这本书。

工作将占据你生命中相当大的一部分,从事你认为具有非凡意义的工作方能给你带来真正的满足感,而从事一份伟大工作的唯一方法,就是去热爱这份工作。当看到书中引用的乔布斯的这段话时,我的心灵再一次被触动了,是啊,我们的生命中大部分时间不都是在工作吗?可是我们又以怎样的心态去工作?用怎样的行动去工作呢?《工匠精神:缔造伟大传奇的重要力量》一书,就以全新的视角解答了这些问题,并且告诉我们工匠精神不是枯燥机械的,而是一种热爱工作的精神,是一种精益求精的态度,它不只是一种付出,更是一种获得。

作为企业的一分子,每个人都应认识到今天我以公司为荣,明天公司以我为荣我是公司中的一员,我就应该对自己的工作负责。任何一个岗位都有它存在的意义,每个人都应该首先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摒弃那种马马虎虎就可以的想法。有这样的一个故事,东汉时有一少年名叫陈蕃,自命不凡,一心只想干大事业。一天,其友薛勤来访,见他独居的屋子龌龊不堪,便对他说:孺子何不洒扫以待宾客?他答道:大丈夫处世,当扫天下,安事一屋?薛勤当即反问道: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陈蕃无言以对。这个故事生动地表明,只有脚踏实地做好小事,才有做大事的能力,只有兢兢业业圆满完成看似微不足道的工作,企业的兴旺乃至整个社会的繁荣才有可能实现。

其实工作也是一种修行,在修炼的道路上我们应该披荆斩棘,要耐得住寂寞,受得了冷嘲热讽,使自己变得强大。当然人有时候会累,会抱怨,这时候就让我们静下心来,态度决定一切,一个人的工作态度折射着他的人生态度,而人生态度决定着一个人一生的成就。只有用心做事,才能把事情做得很出色,才会为企业做出更多的贡献。

读这本书,点燃了我的工作热情,使我懂得,要在未来更加努力地发挥团队的创新精神,让自己和团队成员接受在为他人工作的同时,也在为自己工作这一朴素的人生哲理,从工作中发掘乐趣,在日常的点滴工作中充分利用工匠精神,让自己的进步跟随公司的发展,实现自我的真正价值。

工匠精神读后感(篇8)

如何树立正确的工作观?首先我们得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工作不仅仅是我们赚钱谋生之道,更应该是我们追求目标,梦想,实现人生价值的舞台。工作中生活中我们是演员,演员如果仅仅是为了金钱,那他绝对不是一个好演员。

我们应该做金钱的主人,而不是金钱的仆人。哪个职务薪资高就想方设法的调职调岗,哪方待遇好,就不顾承诺,不顾感情的辞退离职。我们需要拥有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的精神。放下功利心、浮躁心、投机心。拾起公德心、钻研心,恒久心。弥补信仰的缺失,诚信的缺失,感恩的缺失。在工作中去提升自己的人格,修炼自己的心性。

每天踏实,用心,精细,严谨的将工作做到极致,每天反思反省,实务精进,磨炼灵魂,修炼心智,修正内心的误差,改变行为的偏颇。做一个快乐的工匠师。

工作中的先后心态和多少心态。还是和金钱有关的话题。薪资是工作取得一定成绩,有了一定的积极表现,或者是取得了一定的结果后得到的回报。所以说我们需要先努力的工作,积极的进取,得到一定的认可和赏识,薪资自然是不用愁了。这个便是先工作,后金钱的心态。

如果抱着先金钱,后工作,给多钱,干多少活的心态去工作,那你永远是一个不入流的打工者,而不是工作者。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工匠者,首先你必须是一名合格的工作者。多一份专注的心,少一份功利的心;多一份精进心,少一份浮躁心;多一份感恩心,少一份利己心。

“明确目标,把梦想当做信仰。”这句话很对,我们需要拥有一个梦想,这个梦想在现实生活中就是目标。明确这个目标以后,我们就需要寻找方法,达成目标,实现梦想。

梦想,目标千差万别,各有不同,在这里不多说,大家需要想想自己有没有梦想,梦想是什么?自己是不是正在梦途中铿锵有力的信心百倍的行走?在这里重点讲述我们在达成目标,实现梦想的过程中,即现实工作中的一些好方法,大家共享之:一,结果导向,凡事以结果为导向,没有结果,一切都是空谈。二,提前量,让工作中没有重要紧急的事情。

这样或许你的工作才能更加有质有量,因为你有充裕的时间去完成它。三,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做完美,避免返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作为一个合格的工作者,进而上升为工匠者。

工作中各种人际关系的处理和维护。带着爱去工作,带着爱去处理人际关系,带着爱去处理工作事务。让工作在爱中,让爱在工作。这是我们应该靠拢的方向。减少自己偏见的心,利己的心,不公的心。增强自己利他,助他,成他之心。让爱的力量深入工作,深入人心。

工作和生活的平衡。很坦白的告诉各位,没有平衡点。我们需要的是好好工作,好好享受生活。不要因为工作影响生活(老婆不高兴),更不要因为生活影响工作(老板不高兴)。领导不希望看见因为工作和生活失衡影响工作效率的员工。父母也不希望看见因为工作和生活失衡影响儿女感情。

解决这个问题的人就是你,只有你能平衡工作和生活。不要找任何理由。只有你才能确定自己的价值观和优先顺序,只有你才能从中取舍,只有你才能弄清选择的后果,只有你才能合理的安排自己的日程表和生活,安排工作和家庭,然后执行自己的选择。享受属于自己的生活。

一个人对她所选择的事业,爱之至深,干之极致。带着“工作是一种修行”的工作观,每天享受通过努力获得的成长,取得的成绩,达成的结果。也正是带着修行的心去工作,我们的心灵财富,精神财富,物质财富也的到了成长。这不正是我们的所求吗?

有关田忌赛马读后感汇总


经过收集,读后感大全为您献上田忌赛马读后感。没有书籍就如同没有阳光,读完作品,我们能学到许多。当我们和作品当中的一些描写产生情感共鸣时,不妨记录下来你的情感思想。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田忌赛马读后感【篇1】

每次遇到难题或困难,我就会想到《田忌赛马》这个故事,并迎难而上努力消灭它!

《田忌赛马》是一篇富有启发性的文章。主要讲了春秋战国时期,田忌与齐王赛马,第一轮田忌输了,因为田忌的马比齐王的马弱,采用的方式是上等马对上等、中等马对中等马、下等马对下等马。第二轮的比赛由于孙膑观察仔细,巧用智慧,田忌用原先的马,只是调整一下马的出场顺序,却赢了齐王。

孙膑之所以能让田忌取胜就在于他仔细观察,在第一轮比赛时发现了田忌的马比齐王的马慢不了多少,看出了田忌的上等马比齐王的中等马快,中等马比齐王的下等马快,以此类推,这是取胜的基础。冰心奶奶也曾经说过:“仔细观察周围的事物,再分析思考,就能解决难题。仔细观察还是警方破案的重要要点呢!”由此看来,仔细观察是很重要的,是生活中遇到难题时的重要武器!

孙膑不仅仔细观察,还善用脑筋,许多伟人,都是靠动脑和坚持不懈取得巨大成就的,如:牛顿发现了万有引力;爱迪生发明的新型电泡;李四光发现的中国石油……这些,难道不是经过开动脑和付之实践才得到的吗?从前,我遇到难题时总是懒于开动脑筋,依赖别人,寻求他人的答案。但是在我懂得了这个道理之后,我会沉下心来去认真地思考、观察、并且善用大脑,找出相应的办法一一解决。这给了我莫大的帮助和启发!

让我们细观察、善动脑,一起解决我们人生道路上遇到的任何难题吧!成功就是细观察善动脑给我们的回馈。

田忌赛马读后感【篇2】

《田忌赛马》是一篇十分有意义的文章,文中主要讲述了田忌与齐威王赛马,第一轮田忌输了,是因为田忌的马比齐王的马弱。但第二轮比赛,因为孙膀的谋略,还是原来的马,却赢了齐王。看了这则故事之后,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深受启发。

田忌与齐威王赛马屡败,闷闷不乐,足智多谋的孙膑为他想了一个办法,田忌听了觉得很有道理,心情开朗起来。在后来的比赛中,田忌依计而行,他用下等马和大王的上等马比,第一场输了。第二场,他用上等马和大王的中等马比,赢了这场比赛,第三场,他又用中等马和大王的下等马比,照样赢了这场比赛,按规定,三场两胜者就算赢,田忌最终赢了齐威王。

由这个故事我们知道,孙膑使用调换出马顺序的办法让田忌赢得了齐威王。在我们生活和学习中,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只要象孙膑一样肯动脑筋,变换思维方式设法改变条件,困难就会象纸老虎一样不攻自破,从而改变学习和做事的结果,提高学习成绩和做事效率。孙膀之所以可以战胜齐王,主要是因为他懂了脑筋。他能想出以田忌的下马对齐王的上马,以上马对齐王中马,以中马对齐王的下马的办法,看似十分容易,其实是非常的不易。历史上众多的名人,都是靠动脑筋取得巨大成就的。牛顿发现万有引力,能说他只靠机遇与灵感吗?我们也要勤动脑、多思考,使头脑灵活,让它在我们的学习中尽量发挥作用。

读了这篇文章,我懂得了做事要仔细、勤动脑,找出好的办法,就可以解决困难,获得成功。

田忌赛马读后感【篇3】

《田忌赛马》是一首富有启发性的文章,田忌和齐威王赛马,第一轮输了,因为田忌的马比齐威王的弱:但第二轮的比赛由于孙膑的神机妙算,田忌还是用原先的马,却赢了齐威王。这其中的道理,就是文章对我的启示。

孙膑是怎样以弱胜强的?我觉得主要在于两点:首先是仔细观察,孙膑之所以能保证能让田忌取胜,在于他仔细观察了前一轮的比赛,发现了齐威王的马比田忌的马快不了多少,看出了田忌的上等马比齐威王中等的马快,中大马比齐威王的下等马快,这是取胜的基础。在我们周围,有许多值得仔细观察的事。

在《再寄小读者》里,冰心奶奶询问小朋友们在写作时是不是觉得无话可说。冰心奶奶告诉我们仔细观察周围的事,再分析思考就能解决这个问题。仔细观察还是警方破案的重要步骤呢。由此看来仔细观察重要着呢。

其次是动脑筋,孙膑能想出这个看似很容易、其实不易的办法来可见动脑筋很重要。很多伟人都靠动脑筋获得成就的。牛顿发现万有引力,能说他只靠机遇和灵感吗?达尔文的成就只是从观察的来的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我们也要像他们学习勤动脑筋。多思考,灵活运用脑子,让它在我们学习和将来的事业上发挥作用。要知道动脑筋才是灵感的火石,它可以产生伟大的创造发明,可以使人取得胜利。

田忌赛马读后感【篇4】

我喜欢读一些蕴含着大道理的小故事,它们不光有趣,还可以启发我明白生活中的一些道理。《田忌赛马》就是其中的一篇。

田忌同齐威王赛马,他听了门客孙膑的建议,用下等马对齐威王的上等马,用上等马对齐威王的中等马,又用中等马对齐威王的下等马。以输一场,赢两场的成绩,赢得了比赛。

我佩服孙膑敏锐的观察力和灵活的头脑,面对这场赛马,他不是按照惯常的做法,把力气用在训练马匹上,或者花钱购买更好的马。而是稍稍调换了一下赛马的顺序,利用三场两胜制赢得了比赛。

在生活中,我们提倡迎难而上的勇气和孜孜不倦的努力。但有时候,灵活变通能让我们节省时间提高效率。记得有一个周末,家庭作业布置得特别多,语数英不消说,外加一份手抄报。语文英语都不算难,画画写字是我的强项,但这回的数学可难倒我了。我卡在一道数学题上,冥思苦想,一点进展都没有。眼看半天时间就这么过去了,一大堆作业还摊在桌上基本没动,我开始焦躁起来。跟谁说话都没好气。妈妈了解了情况,启发我说:“你可以把容易的先做了,剩下不会做的再想办法。这样就不至于让自己承受这么大的挫败感。”我照妈妈的话,撇开蹩脚的数学题,一步步把其他作业都完成了。我如释重负,重新拾起了信心。再次拿出那道数学题,我竟然很快就找到了思路。

这次经历告诉我,遇到困难一味地钻牛角尖那是和自己过不去,灵活地变通一下,困难将迎刃而解。

田忌赛马读后感【篇5】

今天,在胡老师的引领下,学习了《田忌赛马》这篇文章,我感想万千。

这个故事是讲田忌和齐威王赛马的故事。他们把马分成上、中、下三等,由于齐威王每个等级的马都比田忌的强,所以在第一次比赛中田忌每场都输了。这一情形被田忌的好朋友孙膑观察到了,齐威王的马虽然比田忌的马快,但是快不了多少。于是在田忌垂头丧气准备离开场地的时候,孙膑给田忌出了一个计谋,调换一下每匹马出场的顺序,结果在第二次比赛中,田忌以胜两场输一场赢了齐威王。

读完后,我感受到了古代人民的智慧。“还是原来的马,只调换了一下出场顺序,就可以转败为胜。”这句话虽然简练,但蕴含着深刻的道理。“调换一下出场顺序”这不仅是孙膑观察出来的,还是孙膑认真分析认真思考的结果。一个小小变化,就改变了结果,说明变化不在于多少,而在于有没有用,变化再多,如果没有意义,也是没用的。

就说我写的《春》这篇作文吧。我先写的在校园里,又写了在卧室里看窗外的景色,然后写在桃花林里,最后写了清晨和在上学路上。我刚开始的时候是一句一句地修改,修改了很多遍。老师把我的原文打出来了,让我看。我觉得段落有些不清晰,把次序调整了一下,我把清晨和放学路上放到了最前面,这才好多了。如果不改,这篇作文一定不是一篇好作文,而改了却成了一篇很好的文章。

通过这篇课文的学习,我感受到了古代人民的智慧,我一定汲取他们的聪慧,长大也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田忌赛马读后感【篇6】

很小的时候,就听说过《田忌赛马》的故事。只是我们上小学的时候,课文中并未选入此类文章。随着对儿子学习的关注,越来越觉得现在小学语文课本的科学性和益智性。而且专门在课文中加入了中国古代传统智慧单位,民族特色浓郁,有利于增强孩子孩子的民族自豪感和荣誉感。

“以我之下驷对彼之上驷,以我之上驷对彼之下驷,以我之上驷对彼之中驷”这是孙膑的排兵布阵,也成为我国经久流传的比赛策略,在中国军事和文化领域都慈宁宫创下过许多经典战例。在这个博弈之中,遵循的是三打二胜制。只要稳赢两场,就锁定胜局。孙膑整治掌握了这一要领,只是调换了一下出场顺序,并没有更换赛马,就轻松赢得了比赛。

一件事情从不同的侧面,不同的角度去看,就会发现完全不同的结果。所谓“横看成岭侧成峰”,因此在生活和工作中,我们要学会逆向思维。有一个典型的事例,说的是一个生产牙膏的公司面向全体员工征集年度赢利策略,一名员工只说了一句话,就轻松获得了公司为此而设立的10万元奖金,那就是:把牙膏的管口扩大2毫米。就是这一句话,就胜过了其他人洋洋洒洒几万言的营销策略书,这就是逆向思维的魅力。

学会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你会得到不同的答案;学会从不同的角度解读人生,你会得到一个智慧、豁达而又丰盈的世界。

田忌赛马读后感【篇7】

今天下午观看了《田忌赛马》这一课的第二课时。这节课时,我觉得学生学到了上课注意听老师的问题,动脑筋思考问题,用自己的语言说出来,并且要简短、准确、完整的回答。课文中出现了“垂头丧气”一词学生能够用自己的意思解释。老师注重学生对课文内容的理解,让学生自己根据对课文的理解,自己读,同学读,互相评议。让学生对赛马比赛的过程、结果、原因都非常清楚,了解了整个过程中出现最后结果是由一位重要的任务——孙膑的计谋,整篇课文老师设计问题层层相联,环环相扣。

听完课,我感到这位老师对这节课下了很大一番功夫。首先佩服这位老师的字,非常漂亮、规范,整个板书,让我很羡慕。其次这位老师对课文分析的设计,让学生读,分角色读,再读学生评议,点点滴滴的学生说,老师提问这几个环节中,把课文分析的很透彻。最后,老师对学生回答问题后的评议语言,用词精炼、到位。

存在的问题,我觉得在让学生拿出“马”到黑板上展示,有点多余。因为《田忌赛马》这篇课文,是人教版四年级数学上册最后一单元,数学中一个对策问题并不难理解。

田忌赛马读后感【篇8】

数千年来,人们对孙膑的妙计津津乐道,却忽略了一个事实:田忌赛马的违规,即违反了按马的级别对等参赛的游戏规则。马分三等之后,每等是否合乎参赛的要求,竟没有人验明正身。而齐威王大概也以为臣属们在自己面前绝不会耍花招,自己以实力取胜无疑。结果让田忌钻了空子。在现代的博弈论看来,孙膑的点子只是雕虫小技,今天大概是很难故伎重演的。而人们的津津乐道,似乎不在于欣赏其赌技的智慧,而是在追捧不可言传的对弈精神的精妙。从这一点上讲,孙膑播下的到底是“龙种”还是“跳蚤”,才是田忌赛马之后值得我们深思的。

如果说田忌在赛马中的表现使自己成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始作俑者,那也过于牵强,尽管那个时候有游戏规则,但绝没有现代意义的“轨”与“制”。而且田忌绝没有继续与齐威王继续博弈下去之意,在赛马之后便立即向齐王禀报了自己取胜的真相,并由此引荐出一个重量级人物孙膑,以利于齐国的强兵御敌。可贵的是,齐王并未计较这等“欺君之罪”,反而对孙膑的智慧大加赞赏,委以重任。孙膑在报答知遇之中也使得孙子兵法宏扬天下,立下了围魏救赵、智算马陵道等赫赫奇功。由此可见,无论是田忌还是孙膑,违规侥幸获利绝非其志,而纵横天下、为国效力才是他们孜孜以求的目标。这才是我们在田忌赛马之后所应当认清的“龙种”。

可是后人对田忌赛马的津津乐道,却多是丢掉了“龙种”,留下了“跳蚤”。在田忌赛马中固然体现了一定的智慧,但是如果把这种智慧继续用在“零和游戏”中,那么对整个社会的创新并没有多少好处,因为一方的所得只是另一方的所失,没有创造新的社会财富。而在“双轨制”中各种形式的“对策”,正是这样的“零和游戏”的泛滥,在一种体制中的获利正是以另一种体制中的损失为代价的,并不会给人民大众带来福音。前一阵子在国有企业改制中所谓的靓女先嫁之类的理论,其实就是以马分三等“弛逐重射”的现代翻版,至于在这样的国退民进中能否给社会整体上带来效益,是在“上等马”对“下等马”的这一局比赛中很难说明问题的。等到三局下来,“卒得王千金”,国有资产的私有化则已成定局。既使在产权改革中的“弛逐重射”进行的很规范,也很难说这是一种大智慧。因为并没有带来社会总财富的增加。至于“千金”归谁所有更有效益,那是需要另一番“孙庞斗智”的。田忌赛马相对于“孙庞斗智”来,后者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为只有在后者的“竞技”中才可以进行科技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才可以在国际范围内“智算马陵道”的。

可以预计,时事变谲,还会有形形色色的田忌赛马违规取巧新版本的出现,我们是继续欣赏附合呢还是躬身自责?显然,只有营造出后一种国人心态才是有益的。在“双轨制”并存的情况下,努力转向某种理想化的一轨,这种思路或许是对的,但是消除田忌赛马式的心态似乎更为重要,这种自己人跟“自己人”斗智的零和游戏实在是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如果说在游戏规则尚没有健全之前,田忌赛马式的把戏不可避免,甚至还可以起到亡羊补牢的警示作用,那么当人们弄清了田忌赛马的真相之后,轮番较量,形成风尚,那则是时代的顽疾。其间,并轨、转轨的努力固然重要,而更重要的是消除田忌赛马的现象本身。我们不妨学学齐王与田忌在赛马之后的深谋远虑,将对弈转化为合力,以共图大业,那样才能使我们看到和谐社会的强大生命力。

田忌赛马读后感【篇9】

《田忌赛马》讲述的是齐国的大将田忌,很喜欢赛马,有一回,他和齐威王约定,要进行一场比赛。他们商量好,把各自的马分成上,中,下三等。进行比赛。由于齐威王每个等级的马都比田忌的马强得多,所以比赛了几次,田忌都失败了。心中十分不快,孙膑于是给他出了个主意。先以下等马对齐威王的上等马,第一局田忌输了。齐威王站起来说:“想不到赫赫有名的孙膑先生,竟然想出这样拙劣的对策。”孙膑不去理他。接着进行第二场比赛。孙膑拿上等马对齐威王的中等马,获胜了一局。齐威王有点慌乱了。第三局比赛,孙膑拿中等马对齐威王的下等马,又战胜了一局。这下,齐威王目瞪口呆了。比赛的结果是三局两胜,田忌赢了齐威王。还是同样的马匹,由于调换一下比赛的出场顺序,就得到转败为胜的结果。

看着《田忌赛马》使我不由想起那次上数学课,有一道应用题难倒了我,我思来想去,可就是想不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正在这时,数学老师说,无论干什么都要细心观察,积极思考。我于是细心观察了这道数学题。哦,可以画图,通过画图,我发现24是12的2倍。难题终于攻克。大功告成。

我认为,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挫折都是在所难免的,遇到困难挫折我们不要手足无措,乱了方寸。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只要细心观察,积极思考,就会想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

有关挪威森林读后感汇总


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挪威森林读后感”。我们都知道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在书中获得知识读经典书籍作品就很有必要,读这作品,我们仿佛也能身临其境。此时我们可以完成自己的读后感记录,让我们对于作品的印象更加深刻。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挪威森林读后感(篇1)

说来惭愧,这是我第一次读村上春树的作品,甚至是第一次读日本文学作品。其实这本书已经在我的读书清单里面不声不响地躺了很久,可是因为书名看起来没有那么有趣且我总把时间花在一些无所谓的事情上,几乎已被灰尘掩埋掉。直到那次图书超低折扣促销,我抱着一定要赚点便宜的心态走进书店,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本书。好像有一双手拭去了那些纷扰的浮尘,迅速拿走一本,完成结账,一气呵成,内心还沉浸在一种类似失而复得的喜悦之中。

之后的.日子,常常花出很大部分午休时间阅读这本书。教室里人很少因此很安静,午后的光线正好,营造出一个十分适合阅读的舒适坏境,插上耳机听着喜欢的音乐,慢慢读上几页之后再带着书中的温柔抱着喜欢的龙猫抱枕睡个午觉,一天中最放松最开心的时刻不过如此。每天几页,书签插进的页数慢慢变大,一本书就这样渐渐读完了。

村上春树的文字很美,但我总能感受到孤独。主人公渡边——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是一个普通人,孤独而无奈,不被人理解也不求别人理解。但他同时又是一个独立的人,在空虚迷茫的社会中始终保持自我,因此即使身边有许多善良的朋友,也还是常常伴随着一种孤独。书中所写的其他人,都是具有优点和缺陷的。纯洁无瑕但自卑封闭的直子、热情公道但沮丧无力的木月、能力出众但不负责任的永泽、“不完整”的玲子、优雅亲和但为爱情付出一切的初美,但绿子除外。书中的人物我最喜欢的就是绿子。生活给绿子带来了很多挫折,但绿子从来没有被这些困难打倒,相反,她在这些坎坷中愈发乐观坚强,绿子身上永远存在着的开朗与活力,给这本稍显阴郁的书带来了珍贵的阳光般的生机。

书中的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渡边的许多朋友都因各种各样的原因自杀而死,他们的生命,永远地停留在本该好端端活着的青春年纪。“少年时的我们追求激情,成熟后却迷恋平庸,在我们寻找,伤害,背离之后,还能一如既往地相信爱情,这是一种勇气。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现在的我还很年轻,不能完全体会作者书中更加深邃的思想,等以后经历的事情多了的时候再次回甘,应该会理解地更加深刻。

挪威森林读后感(篇2)

喜欢直子,喜欢渡边君,喜欢《挪威的森林》,这种喜欢让我觉得迷失,因为没有任何的一个人可以让我知道只要跟着他就不会落入枯井,因为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爱直子的渡边一样深爱着我的一切,包括思想,包括文字。

于是就在那样的地方,就在那个阴惨惨湿漉漉的枯井里一个人孤零零一分一秒地挣扎着死去。

而我的记忆,最终也将在记忆堆那个昏暗场所里化为一摊烂泥。

一直喜欢描写死亡,那种生活终结时的无奈而又放松,那种莫可名状的心绪,我既不能将其排遣在外,又不能将其深藏于内。

于是只能自己压抑着对死亡的恐惧及向住,把它化解成我的文字,以此来证实我此生的目的。

爱是那样的一个博大精深的字眼,可是无数的人却在亵渎着它,我爱是因为我心崇拜,女人因崇拜而爱此时却是多么的虚无,可许每个人都很平凡,平凡就是像一页书上的一张白纸。图然有着忘却的失落,却也只是无力去挽回的空白着,像迷失方向的魂灵,在漆黑厚重的夜幕中彷徨。

永泽说:人生中无需理想这种东西,需要的不是理想,而是行为规范。他又说:绅士就是:所做的,不是自己想做的事,而自己应做的事。

然而我们这个社会,在这样的冷漠的人群中,图有网络的温暖,却不需要绅士,我们只需要一个真正的男人,一个有血有肉有爱有恨的脱离了社会性那样的一个单一的人,如此而一。

正是因为这样,死的阴影才一步一步侵入生命的领地,等察觉到的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到了。

这样的后悔着,也无事无补。

于是直子死了,活着的渡边亲身将挚爱的直子送进了坟墓,送到了木月的身边。

挪威森林读后感(篇3)

事实上我还在做这种蠢事,这似乎已成了我生活的一部份。我指的是花两天的时间

看完它,然后坐下来写读后感这种蠢事,而不是别的。

从时间上说我接触到这部小说已算很迟了,但感受却从来都是很个人化的,不会受到任何的影响。

每读一本好书都是一趟美妙的精神之旅。其间包括每一种场境的仿如至身其中,每一段内心独白,精彩对白,怪异情节。虽然可以清楚意识到思想与现实中的距离。但又愿意相信现实也可能如此这般。这就是小说的魅力所在。有一些情节如果非要落于现实也并无不可的,但它最好还是存在于思想上算了。不然正如书中所说:

我们真是至身于这样奇妙的一个星球了。

读这本书所受到的内心触动是有迹可寻的。是精神牵连生理上的一些返应。没有必要让自己误会,我所指的生理返应除了性方面的最主要的还是另外一种。正如书中亦有提到的灵魂深处的隐隐作痛。有好多次,大概不下六次吧。

虽然并非特别强烈却恰到好处地让自己的内心感受到了。这个不是精神的痛,而的的确确是生理上痛,心痛。心被挤压,唤醒般抽痛。很奇妙的一种痛楚,让人有种不忍离开,想一直就这么痛下去。然而它却很短暂。这正是这种奇妙的疼痛的魅力吧。很难得有这样的体验,如果在现实中更难。

渡边,绿子,直子,玲子,永泽,初美,甚至‘敢死队’。每一个小说中的人物都有着吸引人的魅力,也有着反映社会现实的功效。日本当时的社会风气已很让人感到有动荡出有糜烂的一面。对于生活的态度,性的开放多少有着颓废。

这是文明的一个阴暗面。只是通过文字的描述却有着吸引人的地方罢了。似乎所有的虚幻假设都令人向往。也有一些人莫名其妙地死去,木月,直子的姐姐,直子,初美。每一种死亡都给人们悲哀和思考。年轻的生命,年老的生命。想活下去的没有活下去,可以活下去的却选择了死亡。生命本来就是脆弱的,只要我们一动念头,它就会随风而逝。

自杀是种自私的行为吧,每个生命的离去都会给活着的人带来内心的伤害。有人对死亡感到恐惧,所以他活下去了,

有人对活着感到恐惧,所以他死了。

有关拔苗助长读后感汇总


经过搜索整理,读后感大全编辑为你呈现“拔苗助长读后感”。在空闲时间,我们有时会选择读一些自己感兴趣书,现在阅读作品这本书的人是越来越多了,它的故事引人深思。写读后感时掐准文章思想感情,才能写出有感悟的文稿。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拔苗助长读后感 篇1

昨天晚上我又拿出了以前看过的一本《中国寓言故事》,当我看到《拔苗助长》的时候就感觉到那人太傻了,妈妈让我说一下读后感,我把故事的内容给妈妈讲了,我心里想妈妈肯定会说我意思理解的不错,但恰恰相反妈妈说我只是理解了表面意思, 而真真的内涵没有看透,然后妈妈跟我详细的说了故事的内容。 妈妈说做什么事都不能急于求成,选择适当的方法或措施,遵循人、事、物的特有规律,要用足够的耐心去等待、观察,不能盲目的去做事情。如果心急了,不但没有收获,而且还会空忙活一场,适得其反,反而将事情形成不好的一面,徒劳无功,出力不讨好。这和我们学习的道理一样,要靠平时的努力和积累,打下扎实的基础,不能一口吃个大胖子,一下把所有的知识全学完,文化知识要一点一滴的学习积累,千万不能犯拔苗助长错误!

我听后觉得妈妈讲的实在有道理,既生动又深刻,我要把这个故事的道理记在内心深处。

拔苗助长读后感 篇2

今天,我读了一则寓言,名叫《拔苗助长》。我读了这则寓言,感想很多,下面,我来跟大家说说吧!

从前,有个农夫,他在田里种了许多禾苗,他想让禾苗长得快些。于是,他就把禾苗都拔高了一截。第二天,禾苗全都枯萎了。

其实,那些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家长同样也在做着拔苗助长的蠢事。他们不管孩子喜不喜欢,就逼着孩子上这个特长班,那个兴趣班。兴趣班兴趣班,顾名思义,是要有兴趣才去学嘛,如果孩子不喜欢,越学越没兴趣,那叫什么兴趣班!结果呢,什么也没学到,跟没学还不是一样嘛!

俗话说,欲速则不达,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啊!知识是一天一天积累的,能力也是一天一天锻炼的,哪能一口就吃个胖子呢?我们都知道家长这样做也是为了我们好,可你们把我们的休息时间、快乐时间都给占了,我们还哪来的兴趣啊?如果你们辛辛苦苦上了五天班,回到家还要让你们去学习,你们愿意吗?

我真希望家长们都来读一读这则寓言,别再做那些拔苗助长的事了!

拔苗助长读后感 篇3

我喜欢读书,因为读书不仅能让我获得新的知识,还能让我感受到快乐。我也喜欢读寓言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就是《拔苗助长》,我看到里面有这样一句话,让我记忆特别深,就是“”一天、两天、三天……秧苗还是没有长高。”从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了秧苗是要经过阳光、雨露才能长高的,而不是你着急就有用的,更不能去拔它,拔它只是表面的,它是不会真正长高的。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要符合自然规律,不能急于求成,学习上也是如此,千万不能心急。

有一次,我放学回到家,心想着我得赶紧写完作业,不然我就不能和小朋友一起玩了,我的脑子里此时只有和他们玩的情形,我就立刻开始写作业,在写作业时有一个字我不会写,我就不想查字典,直接问爸爸。爸爸不但没有回答我,反过来说:“你都四年级了,要自己学会解决问题,不要太着急。”听了爸爸的话,我心里有一些自责,又有一些难过,我慢吞吞地说:“我知道啦。”我立马回去查字典,我发现查字典的时候也很有趣,像是在跟他们玩捉迷藏。后来,我发现考试的时候正好考到这个字了,通过查字典,这个字在我记忆里更加印象深刻了,所以考试的时候我立刻就写出来了,那时的我特别高兴,心想:幸亏我去查字典了,如果是爸爸告诉我的,我急急忙忙写上去,可能现在已经忘记了。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做事不能太着急,在学习上也是一样,我们要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通过自己不断的努力学习,慢慢的增长知识,千万不能急于求成。

有关喜宝读后感汇总


在生活当中总是在机缘巧合下遇到我们难以忘记的书籍,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此时我们可以将感悟用文字表述出来,所以在书写自己的作品的读后感要注意哪些方面呢?请阅读以下读后感大全编辑精心收集整理的喜宝读后感,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喜宝读后感 篇1

看完以后心里感触良多,但终究,没有哭出来。眼睛干涸了,心里却清醒得很。一个女子,琼瑶的书,只需看一部,有个梦就行。而亦舒的书,一定要看很多很多,一定要看很多很多遍,细细地品,方能一生受用不尽。

多少午夜梦回的迷茫和错落,全在她的书里。那种清醒的无奈,那种苍凉的挥手,被她写尽了。她的书,可以当作女子人生的教科书。而作为《喜宝》的女主角,喜宝的个性融集了亦舒笔下所有女子的共性,相信宿命但仍积极,活泼诙谐可骨子里是无可救药的悲哀。

喜宝是那样幸运,假如有机会,也许人人都渴望能是她。然而,没有人理解她。他们都在责怪她,嫌她身在福中不知福。可谁明白?所以,我不羡慕她,我替她悲哀。可是,她是那样好,最终相信会有一个完美的结局。有不完美的吗?每个人的一生,无论孤苦幸福,哪个不是上帝造就的一个故事?谁的不是一部史诗?谁的不完美?

真的爱上了亦舒的小说。从《圆舞》开始,然后是《开到荼蘼》、《流金岁月》……再然后,是《喜宝》。觉得一瞬间有老去的感觉。或者说,是自己的一辈子尽了。曾经看过《我的前半生》,也有这种感觉,或者《圆舞》也有,但那些多是感动,而《喜宝》,真正是一切繁华落尽后的苍凉。

这部书,是一个梦。

谁说不是呢?人生如梦,醉生梦死后,谁也逃不过那个最终的结局。只是这一次,是一个美丽而聪慧女子的一生。我不是她,所以我不敢说;我理解她,也不敢说。假如我真的拥有了她所拥有的一切,会像她一样觉得不值。其实,任何人换作她,可能都会和她一样,顺着那条路走下去。命运在那里了,我们还去争什么呢?

看《圆舞》时泪流满面,因为周天娜对那个人的感情。她说:“嫁给你是我自七岁起唯一的.宏愿。”她说:“浅薄的是我,我受不了让他看到我现在的样子。”她问:“是不是我们都会错了意表错了情?”……明明是圆舞,明明是一首无论经过了多少舞伴都能遇到对方的轮回,可最终彼此还是错过了……是谁的错?

《喜宝》也是相似的爱情,《喜宝》也是一个年轻女子与一个年纪近乎可以做自己父亲的成年男子的爱情,《喜宝》也是辗转了一生在人来人往中迷迷茫茫寻寻觅觅,最后的最后,蓦然回首———擦肩而过。可是,《喜宝》有些不一样。书中有句反复出现的话,是女主角喜宝的处世哲学:“我要很多很多的爱。如果没有爱,那么就要很多很多的钱。如果两件都没有,有健康也是好的。”初看的时候没怎么注意,看到最后,突然恍悟,多么通透的处世哲学!可是,人只有一辈子,所寻所找的也不过是最最普通的幸福感吧。看得这样透彻,真的是一种幸福吗?中国古老的先贤不是早就已经说过:难得糊涂。祸福难测,喜宝算是幸运的,她也许最终失去了迟悟的爱情,但在另一方面她也得到了补偿。只是,有时候会忍不住去想,假如当初两个人都能更坦白一点、更勇敢一点,结局会不会有所转圜?

亦舒笔下,最喜欢的女主角是《开到荼蘼》的王韵娜,最喜欢的故事是《圆舞》,最欣赏的友情是《流金岁月》,也有离婚女人的传奇《我的前半生》,写豪门贵族复杂错落故事的《烈火》,由真人真事改编的《她比烟花寂寞》,科幻题材下爱情至上的《异乡人》……但是,觉得《喜宝》是最好的一部。对喜宝这样的女子,即使不喜欢、不爱甚至讨厌或者仇恨,也一定会多看一眼,忍不住的———为她笑着的那一回首。

合上书,只觉得惊喜,只觉得苍凉。日本著名影星山口百惠在最当红的时刻决定息影嫁人时写了一本传记———《苍茫时分》。以前总是不理解、不明白她的选择,不明白她放弃的东西,也不明白她要面对的是什么……但读完了《喜宝》,我突然好像明白了一点———那个淡泊而故作坚强的背影,那一刻的苍茫时分。

喜宝读后感 篇2

以前没看过亦舒的作品,但看过《喜宝》后,我忽然有一种痛彻心扉的感觉,不知道是该对喜宝怜悯还是痛惜,反正我真正爱上了她的小说。从《喜宝》开始,然后是《我的前半生》、《两个女人》、《玫瑰的故事》再然后是《蔷薇泡沫》,她的书,可以当作女子人生的教科书。而作为《喜宝》的女主角,喜宝的个性融集了亦舒笔下所有女子的共性,相信宿命但仍积极,活泼诙谐可骨子里是无可救药的悲哀。

喜宝一个剑桥的女高材生,坐飞机偶遇一位富家千金,因此结识了这位千金的富翁父亲,在理想与金钱面前,喜宝选择了金钱,于是她依附上了那个富翁做了他的情妇,得到了她梦寐以求的金钱,喜宝就是这样一个活在现实社会的一个现实的女孩,可当一切繁华握在她的手中,精神却因此变得空虚,陪伴她的从此将是寂寞。但姜喜宝就是姜喜宝,她聪明,而且思想也非常透彻,她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喜宝说:我要很多很多的爱,如果没有很多很多的爱,我要很多很多的钱,如果两者都没有,我要健康。

其实,我总觉得喜宝没有错。她是一名不甘于生活平庸的女人,她想读完剑桥大学的课程,拿到毕业证,并且得到好的工作。她想追求自己的爱。这好像都没有错。只是选择的道路上,遇到了诱惑,这些想获得的东西,如果加上自己努力去得到,或许更能幸福些。一切正如她所说,刚开始是为了金钱,为了权势,后来是为了恨,为了报复,最后却是为了爱。

但做女人我还是愿意做像她所说的那样:做一个女人要做得像一幅画,不要做一件衣裳,被男人试完又试,却没人买,侍残了旧了,五折抛售还有困难。我情愿做一幅画,被选中了,即便挂在那儿也是好的,我不愿易主。这是喜宝作为女人的一番感悟,也是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一句话之一。

女人是一个难以名状的话题,不管怎么样,做女人要有自己的原则。一定要自强自立靠自己,不要依附于任何人,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要坚强真实的活着。

喜宝读后感 篇3

《倚天屠龙记》殷素素临死前告诫张无忌越好看的女人越会骗人。

亦舒笔下的喜宝漂亮又聪明因为贫困自卑,从小就知道该怎么做能从男人身上得到好处,小小年纪已经活得像个精怪。

可即便如此二十一岁名校就读的她在香港的出租车上哭着想的只是,她不责怪这个社会。后来她拿着钱去买下了最昂贵的首饰满足了一时的虚荣心却又没过多久自嘲起了那件首饰笨拙得像一块麻将牌。

许多人谈起亦舒小说的言辞,总令我有如狼似虎的可怕感觉,因此小时候都会有意避开。那个时候到倒是开始看了些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只觉得文笔冷凝尖锐而已,却爱极了《倾城之恋》。饮食男女能够因为一座城的沦陷而被成全爱情,这样的故事难道不是完满得让人感动?

看书是一件有趣的事情,有些书要心思单纯时才能读出幸福,有些书又需要一些阅历方才能读懂,甚至随着年龄的增长对于同样的一本书也能生出不同的体会。

从来没有想过我自己会看亦舒的小说,不是夸张谁让现在的许多小言作家大凡提到亦舒就要管她叫亦舒师太,一下就联想到灭绝师太真是让人害怕。

整个故事以姜喜宝的视角来呈现,作为旁观者倒是也能看出些姜喜宝的自私与怪癖。比如对于母亲的自杀在我看来,姜喜宝的视角里她认为她的母亲是不会选择自杀的吧?这一切是不是有预谋的他杀为了为了折断她自由的翅膀。

病愈的聪恕和周小姐的结合,在她眼里也只是成为一个寡淡的笑谈。

她又拥有太多聪敏与通透的地方,深知牺牲这个词的严重,明白和温饱问题相比那一点点的自尊算不得什么。

姜喜宝一生追求爱,钱,健康;如果她能将这三件位置调动为健康,钱,爱那是不是就能活得稍开心一些。

喜宝读后感 篇4

最近,读完了亦舒的小说《喜宝》,颇有感慨。

喜宝说:我一直希望得到很多很多爱,如果没有爱,就要很多很多的钱,如果两者都没有,至少还有健康。喜宝是孤独的,这样一个美丽孤独的女子,走入堕落。可是这种为钱的堕落,并不仅仅是为了钱。正如后来说到的我已经够有钱。要离开他可以马上走。但还有谁会来听我的倾诉?谁有兴趣再读我长信中琐碎的事情?他的确已经年老。但是永远站在我的身后,当我需要他的时候,他在那里。爱的缺失,使喜宝走入绝境。勖存姿的出现,给了喜宝一个畸形的温暖,一个畸形的爱。

喜宝一直清楚地知道,爱情不能当饭吃,所以即使她对丹尼斯存有好感,却也清楚地知道勖存姿对我太重要。我知道丹尼斯会说最好的笑话给我听,但我肚子饿的时候,我十分怀疑笑话是否可以填饱我的胃。在现实面前,爱情是太奢侈的东西。

勖存姿死后,喜宝有大量的遗产,现在她有了很多很多的钱了。可是,没有爱。没有快乐。在勖聪慧离家后,她就深深感到悲哀了多么可笑,原来勖家的人,倒眼睁睁把万事全抛。不是勖家的人,像我和宋家明,却千方百计谋钻进勖家,不惜陪上灵魂兼肉体。

我不知道喜宝最后的命运是怎样的,但必定是不快乐的,甚至再也不会幸福了。可是,这能怪喜宝吗?似乎命运早就注定了的。我们大可以叠起双手,静观命运的安排与转变,何必苦苦挣扎。

喜宝读后感 篇5

一个朋友看了亦舒写的短篇小说《喜宝》,说感触很多,推荐我也看看。

我是一个看书很慢的人,因为我看书要么就不看,要看就要读透每一句话,每一个字,什么地方没有看明白,我会倒回去再看一遍,直到看懂为止。所以看小说也是,超级慢!我连续几个晚上看到凌晨两三点,总算看完了。

看完了,真的很震撼,感触颇多,也引起了我深深的思考!

《喜宝》写的是剑桥高材生――姜喜宝,她是一个很有才智、聪明而又美丽的女人,但是她的家境非常的贫困,以至于连自己的学费都无法支付。当喜宝认识了非常有钱的勖存姿,为了得到金钱,喜宝做了勖先生的女人,被勖存姿买下来包养了。然而,在金钱与物质上得到满足的喜宝她失去了一切,青春、爱情、生命力最终她放弃掉了学业和文凭,她变成了最富有的人,但她并不快乐!

就人物而言,我很喜欢喜宝,率真直爽坦诚,敢说敢做敢当,又美貌聪慧。因为贫穷,她没有放弃掉自己身边追求金钱的任何机会,哪怕牺牲掉自己的自由和自尊!真的很可悲,不知道是对喜宝表示同情和怜悯,还是对如今社会的残忍感到痛恨!

这个小说虽然有点过于夸张,但它反映的却是我们如今这个现实社会的社会问题,因为如今社会有太多的女孩,为了得到物质和金钱,不惜出卖自己的灵魂和肉体,被有钱人包养。虽然可能也是生活所迫或被逼无赖,但她们还是选择了这条肮脏的,轻松的不劳而获的路,她们也一定要付出沉重的代价,用自己的青春和幸福。

在如今这个现实残忍的社会,人人对金钱与财富的追求变的越来越强烈,为了得到更多的金钱和物质甚至可以不择手段,不惜一切代价。但是当我们通过不正当手段,即使得到了金钱,我们也未必真正快乐!因为金钱不是万能的,还是有很多的东西是用金钱买不到的。

我们还是应该在精神上有更高的追求,我们要为了更好的明天,要用我们自己的双手去创造,我们应该懂得最可贵的是为了金钱去努力拼搏奋斗的这个过程。当我们没有通过努力一切都变得唾手可得的时候,我们就会失去自我,再也没有了追求,生命力就到此为止了。虽然也是同样拥有了金钱,但却不会快乐!

钱到底多少才是多啊?人的欲望永远没有止境,如果我们拥有了很多钱,但是我们没有了健康,没有了自由,没有了快乐,没有了自我,没有了真爱,没有了目标,没有了追求,那我宁愿不要这许多的钱,我宁愿拥有健康,自由,快乐和真爱!

喜宝有一句话说的很经典我要很多很多的爱。如果没有爱,那么就很多很多的钱。如果两样都没有,有健康也是好的。她那么需要钱,但她把钱还是放在第二位的,首先希望拥有的还是爱。如果是我,我会把健康与快乐放在第一位,把爱放在第二位,最后是金钱。没有健康和快乐,没有爱,要那么多的金钱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们还是要靠自己的不断努力来获得金钱与财富,只有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充实,人生才会有价值和意义

喜宝读后感 篇6

《喜宝》读后感800字!

《喜宝》是香港作家亦舒的代表作。《喜宝》以女主人公——喜宝的视角,向读者讲述了一个女大学生如何自愿成为老富翁“笼中金丝雀”的经历,以及她的心路历程。才貌双全但家境窘困的剑桥大学高才生姜喜宝在从伦敦回香港的飞机上,认识了单纯热情的富家女勖聪慧。因为聪慧的有意交好,她们命运开始交汇,发生了一系列变化。通过聪慧,喜宝认识了她的父亲勖存姿,被他追求。喜宝屈从现实选择了勖聪慧的父亲,但为自己争取到了物质生活上的极大满足,可是却无法忽视勖存姿的苍老和自己身心的虚空。当喜宝爱上别人时,存姿竟然当着她的面杀死了她的爱人。此时喜宝才发现,她已绝望的的深陷泥沼无法挣脱。几年后勖存姿去世,喜宝得到了他巨额遗产,却已经怆然老去,也失去了爱的勇气和力量。

喜宝从表面上看是一个被包养的堕落情妇,可是她的精神却并不萎靡。她不仅仅是剑桥圣三一学院的法学学生,而且她熟读各类书籍,她在思想上是有自己的见解的。她只是知道自己需要钱,自己为了钱她需要付出什么。喜宝成为情妇,只是她出人头地的一个不得不的选择。

鲁迅在《娜拉走后怎么样》说过:“她还须更富有,提包里有准备,直白地说,就是要有钱。”女性独立的一大需求就是钱。喜宝在获得巨额财富后,有过出逃的机会,有人想要和喜宝一起私奔,存姿后来也一直劝喜宝离开他,可是喜宝并没有“出走”。一个有钱且独立的女性,主动成为男性的附庸物,这与鲁迅所说的有所不同。与此相反的,富家女聪慧——一个担心晒不晒太阳的人,抛弃了遗产,独自去了中国支教。她们之间的差距只在于精神寄托。喜宝没有得到爱,在一次又一次的现实下,她也决定放弃自己的学业和追求,专心做好“一件物品”——存姿的情妇;而聪慧在旅行中参与了支教,她寄回来的信件洋溢着实现自我价值的自豪感。由此可见,除了思想,财富,女性独立的一个重要需求是自我认同。

“我需要爱,很多的爱。如果没有爱,那么给我很多的钱,如果没有钱,那么我还有健康……”我们都是困在缺少爱或是缺少钱,抑或是缺少健康的躯体里。我们天性使自己觉得不满足,使我们很难爱自己。如何认识自己,找到自己的道路,才是“出走”的必须条件。

喜宝读后感 篇7

人不能过那样的生活。没有追求的人简直没有灵魂。

姜喜宝,一开始就不喜欢这个人。是的,她有很困苦的过去,她是勤工俭学的剑桥高材生,她是值得同情的。可是她心中有太多不甘与忿忿不平,她总是拿自己和勖聪慧比,因为她不甘心,她的虚荣心太重。是的,也许她是穷怕了,可是这就值得同情了?路都是自己选的。她在剑桥上学,她是个好学生,但她的虚荣心使她失去了自己。她不甘平凡,不愿意做朝九晚五的小职员,她希望自己一出来便有高台阶,于是她把自己卖了。开始时还好些,她还知道自己的追求,可是维持了多久就被安逸的生活打败了?是的,她已经不需要努力了一切都唾手可得,她还有什么必要再去奋斗?多可怕。生活改变一个人太快。她说想要的很多很多的爱,是建立在金钱基础上的,所以她选择了勖存姿。而勖存姿也都给过她,可是她不满足,那是不够的。试想一个情妇能得到一个忙碌的有家庭的老头子商人的多少的爱呢?然而她又是幸运的,在他周围的人中他最喜欢她,他也给过她爱与温暖。可是待勖存姿死去后,她还剩下什么?是的,钱,数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钱。她再也不用看别人脸色受别人的气她可以付得起自己的学费及生活费了,可是她的理想呢?她的追求呢?她的初衷呢?她被包养时那些无可奈何冠冕堂皇的理由与打算呢?她早已不是她自己。她用五年的青春换来了一辈子的衣食无忧,可是我看来那五年似乎消耗了她的一生。她才26岁,她会好么?她还有未来么?谁知道呢。

姜小姐,你到底要什么?爱。如果没有爱,钱也是好的。如果没有钱,至少我还有健康。她没有爱么?如她所说,她爱过也被爱过,可是她毕竟是太虚荣太现实,她甚至不愿意自己多努力多付出一点。她宁愿去给别人当小老婆,哪怕那人是真心待她的朋友的父亲。她是个不甘平凡的人,不甘平凡的人要怎么幸福得起来?

看到评论有人说喜欢喜宝,我就纳闷了,喜欢她什么?过惯了骄奢淫逸的生活然后对理想与追求的抛弃?还是作为一个小三竟能和主人家里相处得这么好?当初对现实多无奈多楚楚可怜最后还不是抛却了初衷。为读书为生活?后来呢?虚荣就是虚荣,凭她本事没有勖存姿她会死?

反面例子以此为鉴。

喜宝读后感 篇8

亦舒的《喜宝》,以前没有看过亦舒的作品,今天很随意地就在图书馆拿起这本书来看了。

喜宝,一个留学生,而且在著名的剑桥大学读书,她聪明,而且思想十分透彻,她了解自己要什么,她需要什么。喜宝说:我要很多很多的爱,如果没有很多很多的爱,我要很多很多的钱,如果两样都没有,我要健康。

在小说中,她是一个人见人爱的人,无论是男士还是女士,都很愿意和她交往。喜宝说自己缺钱,缺爱,而勖存姿可以给她这一切。我想,喜宝之所以没有选择年轻的聪恕(即勖存姿的儿子),是因为她缺少父爱。喜宝在一个不完整的家庭里长大,她的父亲早早地就抛弃了她和她的妈妈,她从小就过得很苦,庆幸的是,她有一个很爱她的妈妈。或许是在喜宝的成长过程中,她缺少父亲的疼爱,所以当她见到勖存姿的时候,就产生一种特别的感情,勖存姿可以给她安全感,可以给她爱,可以给她生活所需。

我觉得喜宝是可怜的,因为生活所迫,她不得不依靠男人,或许,她真的是一个缺乏安全感的人。但是她同时又是幸运的,在同一时间,她得到了几个男人的爱情,而且每个都是真心对待她。可是,她已经是勖存姿的女人。一切来得这么突然。或许真的如喜宝所想,他们爱她是因为她特别,在一个尔虞我诈的上流社会,喜宝的直率吸引了他们。

在马场遇到的外国教授,让喜宝动了心,喜宝似乎开始了解到自己想要的只不过是平淡的生活。可是勖存姿又把她拉回了他的世界。

最后,喜宝放弃了自己的学业,她似乎忘记了自己和勖存姿在一起的最初目的在剑桥完成自己的学业。因为舒适的生活,让她迷失了。

我觉得勖存姿毁了喜宝,但同时,他又成全了喜宝。他毁了喜宝的学业,毁了喜宝的青春。但他给了喜宝爱,这种不是爱情,而是父亲般的爱。勖存姿给了喜宝所想要的,喜宝似乎也深深死陷入了情人这个角色之中,她,真的把自己勖家一分子,而勖家也似乎承认了她。

勖存姿孤独地死去了,但喜宝的故事还在继续着,谁知道她又会遇上怎样的男人呢?但可以肯定的是,不再会有像勖存姿这样的人去疼爱她了

喜宝读后感 篇9

20xx年10月16日由郭采洁主演上映的电影《喜宝》在网络的喧哗中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本打算周末找时间去看一看,才几天功夫,就看到它的评分低至3.4分,堪称史诗级烂片。尽管有郭采洁的颜值支撑,还是让我失去了看电影的兴趣,只好改追原著,毕竟《喜宝》是著名作家亦舒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

喜宝说,如果没有很多很多的爱,请给我很多很多的钱,如果没有很多很多的钱,请给我健康。

女主在穷困潦倒时通过自己精明的抉择巴结上勖存姿,得到了她想要的,又在无形中失去了更多。精神富有的乞丐和除了钱以外什么都没有的富人相比,哪个更幸福?谁也说不准,就像孔子说的“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喜宝起初只是为了解决自己学费,利用自己美貌的资本,把身边一个个男人都当成拿到学历的踏脚石。虽然他们有的人还会愤怒的质问,可是喜宝都能很淡定的回答,你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了。在我看来喜宝的爱是廉价的,她并没有像自己所说的那样首当其冲的想要很多很多的爱,爱只是她的调味剂而已,在没有遇到勖存姿之前她只想要很多很多的钱,努力考好的大学,再努力的拿到文凭,觉得这样子就可以出人头地了。当她的钱多到数不清时,她才发现自己错了,错的一塌糊涂。有钱人根本不需要文凭,有钱就可以了,所以她放弃了自己一直追逐的文凭,也不去上课,她活成了没有爱维系的空壳,才25岁的年纪随着勖存姿的离世眼里再见不到光。说到这里,我想到了前几天看到的一句话:“幼时不懂事,以为找到了依靠,等到成熟时方知进退两难。”

勖存姿有很多情人,喜宝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可是却是他最爱的那个。他除了为她买城堡,买钻戒以外,还替她想好了将来。我看的时候一直对勖存姿这个角色很无感,直到喜宝给汉斯做了同款舒芙蕾,勖存姿动怒设局杀了汉斯。看到这里我有点替喜宝感到恐惧,恐惧他的势力,恐惧他的无所不知,还恐惧他的爱。

小说最后没有说勖存姿去世后,喜宝是如何生活的,给了我们很大的想象空间。虽然喜宝经历这么多事情之后,心态不比从前,但是还是希望她拥有富裕生活的同时,还能再找到那个彼此相爱的人。

有关琐记读后感汇总


我们为您搜集了一些有用的资料:琐记读后感,供您参考,每次读作品,我们都有新的收获。读完作品后,我们不妨写一篇读书心得体会,记录自己的想法,读后感应该写什么内容才能表达出作品的内涵呢?本文供您参考并请您收藏!

琐记读后感(篇1)

初读,很难相信,世界上居然会有如此恶毒的母亲。母爱应该是温暖,温馨的,但是在《金琐记》中的曹七巧不但没有给子女所应有的关怀、温暖,而给予他们的反而是无尽的痛苦,折磨。她连女性最美好的母性都不存在,值得人去关心同情么?只让我感觉她所受的全是她自己自找的。

可是对于一个一直信奉:“人之初,性本善”的人来说,我不得不从正面去想,像曹七巧这样的人难道没有好的一面?难道她生来就如此“恶”么?

再读,带着问题去读,发现自己对曹七巧的控诉太偏激了点。对于前面的义愤填膺,再读后,更多的是觉得她很可怜,需要同情的。

在文章的一开头,是通过两个丫头的对话,让我们初步的了解的曹七巧。同时两个丫头的对话,让我们看到,曹七巧很可怜。如文章中写到“凤萧道:‘你是她陪嫁来的么?’小双冷笑道:‘她也配!’”丫头即如此轻蔑地看待她,再加上她的身份与姜家并不算门当户对,且当初是以“姨太太”娶进门……而且她的丈夫是个躯体残疾,“没有生命意义的”姜家二少爷,对于一个正常的女人,能忍受,坚持下去么?还有她娘家哥哥的索取……“不承情也罢!我也惯了。我进你们姜家的门……谁见我的情来?谁有半点好处到我头上?”这样的环境怎能不叫她不暴躁,不尖酸刻薄?甚至最后到达性格的“扭曲”呢?

对于她对子女的态度我还是觉得不可原谅的,因为即使自己有多对世界,对社会,对世人的愤怒,也不能将子女当成自己发泄苦闷,愤怒的工具阿。记得有人这样说道:“曹七巧的命运本是不幸的,但她并不从自身的不幸中滋生出可贵的同情心,而是以制造别人(确切的说是她亲身儿女,而且也只能是她的亲骨肉,因为那是她所唯一能接触到的人)的更大的不幸来获得快感。曹七巧人性恶的最深刻之处就展现在她与儿女媳妇的冲突中。”我很赞同上述所说的`。尚且不论“虎毒不食子”,对于人类来说,世界上的一切光荣和骄傲,都来自母亲(高尔基)。母亲是第一个影响她子女职业兴趣发展的人。再来看看我们这为所谓的“母亲”曹七巧,她又怎样对待他的子女啊?如她的女儿,如小说中说道“有时她也觉得牺牲得有点不值得,暗自懊悔着,然而也来不及挽回了。她渐渐地放弃了一切上进的思想,安分守己起来。她学会了挑是非,使小坏,干涉家里的行政。她不时的跟怒亲怄气,可是她的言行举止越来越像她的怒亲了”。再如儿子,她以给长白娶媳妇的方式管住他,但又不让儿子与一个女人有正常的生活和快乐。她处处亲近长白,要长白给她烧烟泡,陪她通宵聊天。最后使得媳妇被残酷的精神折磨致死,姨太太做了"替身"。不到半年,也自杀了。这还称的上是“母亲”么?

总之,曹七巧有值得我们同情的地方,但她对于子女的种种,我想是无可原谅的,不值得同情的。希望现在和以后不会有像曹七巧一样的母亲存在。

琐记读后感(篇2)

《琐记》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理解与排斥。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等,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理解,也永远就应去抵制的。

文中最搞笑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能够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琐记读后感(篇3)

看到这个题目,我就想:琐记,为什么起这样一个题目呢?是因为他是鲁迅先生记录的生活中的琐事吗?

衍太太很疼孩子,鲁迅很喜欢她,比如别的母亲不让孩子做的事,衍太太却让。后来鲁迅渐渐长大,就不像小时候那样贪玩了,他喜欢和衍太太那样的大人聊天。

后来,鲁迅跟衍太太聊起自己喜欢的书和食物没钱买的时候,衍太太告诉他可以拿母亲的钱,母亲的钱就是鲁迅的钱。可是鲁迅说母亲没有钱,衍太太说可以拿首饰变卖,鲁迅又说母亲没有首饰。衍太太说,也许是你没有留心,到大柜子的抽屉里或者角角落落找找,应该可以找到些珠子之类的东西。

鲁迅真的去找了,结果不但没有找到,还听到了人们的流言,说是自己偷了母亲的东西,于是鲁迅选择了离开,来到了一所学校。毕业后他去了日本留学,拿着中国白袜子,后来要求换制服和皮鞋,一元日元也不用了,鲁迅又只好换了半元银元。虽然是琐事,但如果没有这些琐事,鲁迅又怎么能走过来呢?或许是经历了这些琐事,鲁迅才长大了吧!

琐记读后感(篇4)

一开头,是讲一位姓衍的太太,她对自己的儿子虽然狠,对别家的孩子却好的,无论闹出什么乱子来,也决不去告诉各人的父母,因此小孩们都喜欢去她家,刚开始我还觉得她很民主,可看着看着就觉得有问题了,她总是怂恿孩子们干坏事,事后又充当“老好人”的一个角色,简单的说就是“虚伪。”譬如,她怂恿孩子们冬天里去吃水缸里结的冰,那可是在农村,一个水缸常年不打扫该有多脏啊!她还笑着说,“好,再吃一块。我记着,看谁吃得多。”;她还鼓励孩子们比赛“打旋子”,还从旁计着数,但当她看到孩子的大人出来时,马上就会变换口吻说道,“你看,不是跌倒了么?不听我的话。我叫你们不要旋,不要旋……”看到这里,她的形象在我心中已经大打折扣。

后来,鲁迅的父亲过失了,她竟然怂恿鲁迅去偷钱,鲁迅说自己家没有钱,她又让鲁迅去偷家里的首饰变卖。鲁迅最终还是没有去偷,可是不到一个月,就听到一种流言,说鲁迅已经偷了家里的东西去变卖了,事情很明显就是那个衍太太跑出去乱说的。

这种表面上对你很好,背后却捅人一刀的人,我是最鄙视的,小时候,我总觉得别的同学的家长特别好,总是和颜悦色,而我妈妈却很凶,总是管我。看了这篇文章我才明白,其他同学的家长,其实表面上对我好的,总是和颜悦色的,却很少有内心真正对我好,只是觉得我是客人。而我的父母,平时对我总是很凶,总是管我,这也不让那也不让,其实才是真正对我好。

在鲁迅先生《朝花夕拾》这册散文集中,有一篇文章别具一格,那就是《琐记》。

《琐记》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先从衍太太这一角色入手,回忆了鲁迅先生儿时与衍太太之间的故事。文中写了“衍太太”的一言一行,表面看来像是在夸赞她,实际却讽刺了她的虚伪举止。也让我从中懂得了不能凭借表象来判定一个人的好与坏,事情的对与错,而是要从内心、从本质上来判断。

而后文所写去学堂一事,则更是耐人寻味。文章中说的城中唯一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这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一天的时间都消磨在一科的学习上,满脑子的英文或满脑子的古文。学堂中根据等级的分别,竟然连宿舍的好坏都算在其中。好的就在人前耀武扬威,不好的就低头不敢言语,连走路都要让他三分。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封建制度使人本身的思想被深深地囚禁,怪不得鲁迅先生要医好人思想上的病。

总而言之,《琐记》虽提名为琐记,但却颇能展现那个时代的社会现象。通过阅读此文,让我长了不小的见识,真是受益匪浅。

看到这个题目,我就想:琐记,为什么起这样一个题目呢?是因为他是鲁迅先生记录的生活中的琐事吗?

衍太太很疼孩子,鲁迅很喜欢她,比如别的母亲不让孩子做的事,衍太太却让。之后鲁迅渐渐长大,就不像小时候那样贪玩了,他喜欢和衍太太那样的大人聊天。

之后,鲁迅跟衍太太聊起自己喜欢的书和食物没钱买的时候,衍太太告诉他能够拿母亲的钱,母亲的钱就是鲁迅的钱。但是鲁迅说母亲没有钱,衍太太说能够拿首饰变卖,鲁迅又说母亲没有首饰。衍太太说,也许是你没有留心,到大柜子的抽屉里或者角角落落找找,就应能够找到些珠子之类的东西。

鲁迅真的去找了,结果不但没有找到,还听到了人们的流言,说是自己偷了母亲的东西,于是鲁迅选取了离开,来到了一所学校。毕业后他去了日本留学,拿着中国白袜子,之后要求换制服和皮鞋,一元日元也不用了,鲁迅又只好换了半元银元。

虽然是琐事,但如果没有这些琐事,鲁迅又怎样能走过来呢?或许是经历了这些琐事,鲁迅才长大了吧!

在鲁迅先生《朝花夕拾》这册散文集中,有一篇文章的题目确实让人觉得有点不同,那就是《琐记》。不似前几篇文章都有个明确的主题,这篇倒有点儿像形散神亦散的散文了。

《琐记》先从衍太太这一角色入手,回忆了鲁迅先生儿时与和衍太太之间的故事。衍太太总是给我留了一个不好的印象的,一个似乎有了小市民的种.种劣根性的妇女,但是孩子们在她那儿总能得到百般的纵容,或许更是一种不负责任。最后竟然还从衍太太口中传出先生偷偷变卖家当的谣言,此时的衍太太却愈发的不可爱了。

文章还写到了当先生不想再留在S城之时,南京求学的事,在那段做做学生的日子里,先生对于学习的处所倒有个详细的介绍,也表明了当时自己读书的态度,对于一些先进的科学读本均是喜爱的,对于一些陈古的文言,先生多是没甚印象。这也得以看出当时先生为何要倡导新文化运动。

文章就在这样一种不紧不慢的节奏中展开了。临到最后的文章末尾,鲁迅先生写到了去日本留学的事情,4个中国的留学生要去日本留学,文章的最有趣之处便在此了:一些前年去日本留过学的前辈特意指教了关于“袜”和“钱”的经验,不成想,这些让新留学生们纷纷遵命的经验,到了日本,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和一些理想主意的存在。

总而言之,《琐记》虽提名为琐记,但却颇能展现那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文章很好地显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很好的回忆性散文。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制度,为追求新知识,离家留学并出国求学的一段经历。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所这在雷电学堂求学的事,校长提出了一个【华盛顿论】的问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到华盛顿是什么。这也足见当时人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这样的老师,岂不是会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知那通’,对中华悠久文化的曲解。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侮辱。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不会被我们接受的,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的几处当属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对外国人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那些新文化对青少年学生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令我感触最深。

琐记读后感(篇5)

有时候忍不住会想,严厉的爱与宽松的放纵,到底哪一个是正确的?那个“别人家孩子”与自己的区别真的那么大吗?仔细想想,区别,真的怪可怕。

读着读着,一丝阴冷的气息爬上我的背。它仿佛是青绿色,像是衍太太的“和蔼”的笑容。她笑得眼睛弯弯的,嘴里说出的却尽是在孩子们看来很温柔,在大人看来却很恐怖的话语。种种行为,无不让人感到惊恐。别人家孩子在她跟前,像是无自觉地被摧残,还是以极其温柔的方式。对自己的孩子,却是天下父母心。

同样是孩子,到底为什么要这样蹂躏别人家的?或者说正因为是同样的,才会想让自己的孩子显得更好?区别,怪可怕的。就是因为这种讽刺的原因,孩子在不知不觉中就坏掉了,被指向邪路了。而那位太太,还是笑着旁观与自己家有区别的孩子,一步步走向毁灭吗?

区别,让人心狭窄了。

今天闲来无事,随手读了读《朝花夕拾》,翻到《琐记》一章,读后颇有感悟。

文中写了“衍太太”的一言一行,表面看来像是在夸赞她,实际却讽刺了她的虚伪举止。在父亲故去后,作者去衍太太家中时,被唆使去偷家里的东西变卖,最后还被诬陷。其实在当今的社会上,仍会有很多人他们的一言一行都带有衍太太的色彩。表面上装好人,实际心肠是很坏的。教唆别人去犯罪,自己不得罪人,如今是大有人在。

而后文所写去学堂一事,则更耐人寻味。一天的时间都消磨在一科的学习上,满脑子的英文或满脑子的古文。与其这点相比,当今的学习是非常合理的,文理搭配,学得轻松自在。学堂中根据等级的分别,竟然连宿舍的好坏都算在其中。好的就在人前耀武扬威,不好的就低头不敢言语,连走路都要让他三分。现在不也是一样吗?这一点确实需要改进。

作者去日本时,谨记教诲,却帮不上忙。封建制度使人本身的思想也被囚禁,怪不得鲁迅先生要医好人思想上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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