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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神记读后感

搜神记读后感

2022-12-26

搜神记读后感模板。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作品是作者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作品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搜神记读后感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搜神记读后感 篇1

《搜神记》读后感800字!

曾经在高中课本上阅读过干将莫邪的故事,,却一直不知道是来自于《搜神记》,最近从网上阅读了部分《搜神记》,虽然作为一个现代的无神论者阅读起来只觉得十分无厘头,但是也惊叹于古人想象力之丰富与辞藻的生动华丽。下面我想就我阅读的部分谈谈我的理解和感受。

其一,有一些篇章是在对当时的君主显示不满与讽刺。最著名的就是干将莫邪了,莫邪为楚王作剑,楚王发怒杀死莫邪后,他的儿子将头给了侠客,侠客最后将他们三个的头煮在一起,被分葬,后人称为三王墓。从中可以看出古人所赞扬的孝心与侠义之气,我认为同时也反应出了当时笔者所处的时期人们对君主是有所不满的,这才会有将君主的头颅割下来这种在古代来说大为不敬的行为出现,多多少少能反映了当时底层人民的反抗精神。

其次,我认为笔者有意通过一些神话小说来褒奖优秀的品性—善良、孝顺、勤劳等等。“盛彦,字翁子,广陵人,母王氏,因疾失明,彦躬自侍养。母食,必自哺之。母疾,既久,至于婢使数见捶挞,婢忿恨,闻彦蹔行,取蛴螬炙饴之。母食,以为美,然疑是异物,密藏以示彦。彦见之,抱母恸哭,绝而复苏。母目豁然即开,于此遂愈。”。盛彦的孝心使母亲的眼睛复明。《搜神记》中这样的故事并不少,可见笔者希望通过一些故事来赞扬这种精神的同时能有更多人能拥有这些优秀的品质。

最后,就像老师在上课时老师所说的那样,我感觉这个时候的志怪小说没有我想象的那样那么恐怖,有很多的故事很美,我感觉应该是人们通过想象“阴间”、死后的生活来弥补生命苦短、短暂的遗憾。古代有很多人追求长生,炼制了许多丹药。而《搜神记》中的很多故事将阴间描写的很有社会秩序,减轻了人们对于死亡的恐惧,我感觉更像是文人志士对自己的慰藉,对生命有限的安慰。

通过对《搜神传》的阅读、思考与简单的分析,我对古人的想象力感到十分敬佩,同时也对鬼怪灵异故事有了更浓厚的故事。之前一直认为这种故事都是人们瞎讲自己骗自己罢了,现在我有一点理解他们通过这种描述来缓解自己对死亡的恐惧。以上就是我对《搜神传》浅薄的理解。

搜神记读后感 篇2

《搜神记》里面有天上玉女、韩凭夫妇、秦巨伯、李寄、干将莫邪、吴王小女、卢充等篇。这种小说句式长短相间,给人抑扬顿挫的感觉,读之朗朗上口。通篇用词干净,言简意赅。写人状态有写得特别好的,几千年后读来,仍然栩栩如生,历历在目。可见从古到今人的衣着变了,但一些神态依然如故。如天上玉女篇里写主人公觉寤钦想,若存若亡,寥寥数语便把此人睡醒后由于相思梦中神女而如醉如痴的神态尽数雕刻出来了。再比如韩凭夫妇篇里写那对情人化作鸳鸯后是恒栖树上,晨夕不去,交颈悲鸣,音声感人,多么缠绵,多么悲怆啊。再比如吴王小女篇里写女主人公死后跟她情人相见时是左顾宛颈而歌曰,多么凄婉而又柔美的一个姿态啊,虽然没用其它字眼去描摹脸上的表情,但我们早见她泪如雨下了。这样的好句子俯拾皆是,这里就不多记了。

再来略微谈谈它们的故事情节,因为《搜神记》搜集的是一些神祗灵异、人物变化的事迹,所以奇异便是它们的共同特点。我姑妄认为小说刚开始做的时候,纯粹的目的就是想通过满足人的猎奇心理而愉悦人的精神。干将莫邪篇大家非常熟悉,它是一个惊奇接着一个惊奇,令人不忍卒读。韩凭夫妇篇、干将莫邪篇、故事情节都比较悲凉,但结局总有那么点喜剧色彩,后来的梁山泊祝英台跟韩凭夫妇的命运相差无几,都是爱情遭到阻力,然后双双殉情,虽然生不能如愿,死后却终于相依在了一块,不过一个化作蝴蝶双双飞,一个化作雌雄鸳鸯。

而干将莫邪篇里让别人拿自己的人头去报仇的情节与燕丹子篇里荆轲拿着将军的人头去刺杀秦王的情节又几相同也,只是一个报仇成功,而另一个刺杀未遂。而天上玉女篇和卢充篇里的情节我想男人都是喜欢的,当然大家更喜欢天上掉下一个玉女而不是与女鬼作亲。而秦巨伯的故事却是非常好的一个故事套路,我姑且把它说成否定之否定的套路,先是故事中的老头把路上两个装扮成他的孙子打他的鬼当作孙子,回家后两个孙子好说歹说总算让老人相信刚才遇到的并不是他们俩而是鬼,最后老头喝醉酒在路上遇到出来找他的两个孙子时,他便确信不疑地认为那是鬼装扮成的,便把他们杀死了。这样的故事套路在以后的小说中随处可见,只是不知道始于秦巨伯这篇小说。

搜神记读后感 篇3

用肉身对抗AI

从AI(人工智能)说起,估计要说的太多,话题太大,不是我这个家庭主妇一两千字能说的明白。

当阿法狗击败了李在石,当20xx年9月,国内出现首条机器人写作稿件,原来感觉遥远的恐慌变得真切。学新闻专业的我,发现毕业十几年,自己还没摸出门道,整个行业已经面临挑战。

上面这些新闻像一颗小石子投入湖面,水波摇曳,随风荡开,快速消失,生活如常。

20xx年初,因《人类简史》而炙手可热的作者尤瓦尔.赫拉利的后续之作《未来简史》再次引爆话题。书中用大量资料和数据表明,未来二十年里,美国有47%的工作有很高的风险被计算机取代。一时间,焦虑和担忧蔓延。从李开复、杨澜这样的领袖,再到普通网民,大家都在讨论,人类未来将何去何从?

而冯唐,这个“跨界”高手,备受争议的作家,内心肿胀的男人,也试图用他独有的人类元气,通过《搜神记》来阐明自己的观点。

当然,作为多年的冯唐粉丝,从第一次看他的《万物生长》到《北京北京》《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再到现在的《搜神记》,他的所有已出版书,只要大陆有售,基本都已经看过。这其中,包括那本被下架的《飞鸟集》,在下架前就早早入手一睹为快。

作为非铁杆粉丝,不敢妄称,他的书有多好,但确实喜欢他的杂文集。因为,够贫,够自信,有一股子和他外形毫不匹配的张狂劲儿。他身处文坛体制之外,又是投资人,既不被体制约束,又不必为五斗米折腰,版税只是他一项外快收入。就这样,他还有大批的粉丝拥趸。这样看来,冯唐确实有张狂的资本。起码,不必为写而写。如果哪天,感觉江郎才尽,就此封笔,也是不无可能。可能就是这样的冯唐,才更让粉丝喜爱。

有人说冯唐写的很烂,我自然不敢妄断。毕竟,再烂的作品,我自己都写不出来。光是他从小的文学积累,就不是一般人能及的。我感觉,他的文字就像他评价老舍的作品那样,文字一般,但语言很好,有趣。其实,冯唐的文字是不是好,不必需要太多印证。如果几部作品,能有几句金句流传,也足以证明。

我喜欢他,因为他说他最喜欢《诗经》中的“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可能有些人认为冯唐的文字太多张狂,有下半身写作的嫌疑。而我却觉得,他其实是坦诚的,承认自己的欲望,承认自己对妇女的热爱,承认自己对一切美好的“肿胀”。我想,正是这样的坦诚,才会有毫无掩饰的热情文字。比如,那句,“春水初生,春林初盛,春风十里,不如你”。

说实话,看《搜神记》也没有想象中的惊喜。或许,冯唐的小说本来就是如此,并不是以情节取胜。冯唐自己说,自己写的最好的,一是诗,二是小说,三是杂文,但从销售量来看,事实却恰恰反了过来。说实话,我也是。看他的小说,我不想再看第二遍,除了他十七岁时候的《欢喜》。而他的杂文集,总喜欢放在桌边,闲来无事,翻两篇看看。

看《搜神记》,几乎没怎么占用正常时间,都是用睡前哄孩子的时间,或者一边往嘴里扒拉白水煮的挂面,一边翻着看完的。看完后,我觉得,如果是一位看书没有看序习惯的读者看完,可能会觉得这些故事都是垃圾。因此,我同意那位xxx网友的评论,他的“自序”比后面的小说好。再一次证明,读者还是喜欢看他的杂文胜过小说。的确,从故事的角度来看,冯唐的这些小说都算不上上乘。情节冲突不够,人物心理、状态描述过多,平淡,缺点平地惊雷的效果。这在现在这个仙侠、玄幻、架空、悬疑等各路编剧脑洞大开,狗血偶像剧满天飞的时代,读者所不适应的。或许,看故事,我们还是喜欢张嘉佳这样的。

但如果仔细地看完了冯唐的自序,就不难理解了。《搜神记》中,无论是《二十来岁的你》中赤裸裸的肉体欲望,还是《黄昏料理人》中一生只做炸天妇罗这一件事的晚乙女哲哉,还是《五十一个强光点》中坚称自己继承了乔布斯衣钵的小浩浩,都是那些用兽性、人性、神性来对抗这个日趋异化的信息时代。

至于,在这本书中,冯唐的观点,他已经在自序中说的很清楚。他说,如果是机器能做的事,也不必纠结,就让机器去做;如果是机器能做的事儿,但我们做起来仍然开心,就继续做吧;那就是很大比例的人要在机器抢走工作前,抓紧学习,学会消磨时光,学会有趣;对于有如神助的极少数人,可以充分享受生而为人的福利,多使用肉体,打开眼耳鼻舌身意,多谈恋爱,多创造文学、艺术,等。因为,这些都是机器所无福消受的。

如同冯唐做的那句偈语:生而为人,用好肉身。此具肉身,包括灵魂。

搜神记读后感 篇4

《搜神记》是东晋干宝写的,干宝,字令升,著名的文学家、史学家,《搜神记》是一部记录古代民间传说中神奇怪异故事的小说集,其中大部分故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古代人们的思想感情。它是集我国古代神话传说之大成的著作,收集了古代的神异故事共四百五十四篇,开创了我国古代神话小说的先河。

《搜神记》的内容十分丰富,有谶纬神学、有神仙变换、有精灵怪物、有妖怪卜梦,还有人神、人鬼的变通恋爱。这些故事既有《山海经》的浪漫奇幻又兼具现实深刻,是了解中国古代神话传说、社会生活的珍本。《三国演义》《聊斋志异》中的许多故事原型都出于此。

关于《搜神记》中神仙、鬼怪是否存在这一问题,我虽然相信科学,但是我更愿意相信里面动物报恩的故事,比如:苏易为老虎接生,后来老虎就送野味到苏易家门口报恩;哙参收留并精心治疗玄鹤的创伤,玄鹤伤势痊愈后双双飞回哙参门边,为他衔来明珠等。这些故事告诉我们:做人,别忘恩。贫穷时,不忘雪中送炭的情;富贵时,不忘一起打拼的伴;困难时,不忘鼎力相助的手;有事时,不忘跑前跑后的人

知恩图报,善莫大焉。是呀,生活需要一颗感恩的心来创造,活得善良正直,才能不负此生。

搜神记读后感 篇5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搜神记》的书。虽然以神怪小说题材,但是展现了主人公对智慧、勇气和公义的追求,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对美丽人生的崇拜。

这本书有许多精彩的篇目如:《李寄斩蛇》、《孔子杀鱼》还有我最喜欢的《干将莫邪》下面我就讲述一下它们对我的启示。

《李寄斩蛇》讲的是从前有一条大蛇,让每年八月初一要吃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年年都这样已经吃掉了九个女孩了。今年有一个叫李寄的女孩来自动去大蛇那里,她带了一把剑和一只会咬蛇的狗。到了八月初一那天,李寄一大早就在大蛇那等着,大蛇出来后李寄先把狗放了,趁狗去咬蛇的时候绕到蛇后面拿剑一通乱砍,就这样蛇死了。这篇文章给我的启示是只要勇敢、不放弃、坚信自己能做到任何事情就会无敌的,有一句话不是怎样说吗,勇者无敌吗。

昨天,我和王瀚轩、林伸展一起去玩,我们在聊天的时候觉得有什么在动,我说完后全都跑开了,一直想那个袋子里装的是什么,所以我们悄悄的走过去看,快要到的时候,那袋子动了一下,我们又跑到远远的地方。我们不敢往前去,害怕里面是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但是我们的好奇心又推我们往前进,没办法我只好一个人大着胆子踢了一下袋子,没有什么动静,我又踢了一下还是没什么动静,我往回走的时候,一只黑咕隆咚的东西从我脚底下穿过去,我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只老鼠啊,吓得我们三个人都不敢靠近。

原来世界上根本没有鬼,而是我们自己的想象。

搜神记读后感 篇6

搜神记的读后感,来自京东网上书店的网友:这本书的前言写的很好,其中关于国学的阐述简明扼要,通俗精辟。遗憾书不在身边,想不起那个写前言的人了。书前面还系统的附录了一些书单,对于爱读书的朋友还是有用处的。整本书由一个个的简短小故事组成,每篇小文章由文言文、白话翻译、必要的简短注释及精悍点评组成。这一篇篇的小文言文很浅显,基本不需要看白话翻译就能通读。最主要是,每篇文章很短小,看了不累,还没来及厌烦就结束了。偶尔有个别费解之处,恰好都有了注释,也就是说,注释恰到好处,不拖沓、不累赘。哪些点评,多半是揭示文章的涵义或借鉴意义,对小朋友比较管用。我个人认为,这本书不必要一下子看完,比较适合放在床头,间或睡前读那么几小篇。因为,在此书荒诞离奇、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故事背后,都隐含着我们古老民族的是非标准和传统人文精神,那一个个志怪轶事是一个个民族风俗、意向的阐述和不同组合。故而,如果你只偶尔的读那么几小篇,然后掩卷沉思那么一小会,你会会心的笑,感受到文化原来就是这么传承和积淀着的。书中也有少许莫名其妙的记录,仿佛没有开始、没有结尾,只是一个没有故事情节的平淡记录中的一小段,但大多数篇章还是很有意思的。书的装帧也还不错,喜欢那种磨砂封面的特别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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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神记》(读后感参考)


《搜神记》读后感刘天宇《搜神记》是一本文辞极其优美的小说。树下野狐是北大文学专业出身,语言功力极强。每章开头结尾的情景描写无需多言,我每次都是抄的这些。《搜神记》第一部我完整不漏地看了至少4遍,导致我的语文水平急剧提高,文言文也成了我的爱好。它让我爱上了语言文字。《搜神记》是一本关于爱情友情以及世界观的书。热情似火却只能敌对的雨师妾,清丽脱俗不食人间烟火的姑射仙子,痴情不悔乖僻反复的纤纤……每个男子心中所有完美女性都能在这里找到。而骁勇善战木讷情义的蚩尤,谁不想有这样一个兄弟?本书用虚构的情节,以最浪漫的方式,将每一个人物刻画得有血有肉。他们,都是真实存在的,他们,还改变着我们的世界观。读此书以前,我不懂这世上有如此的爱恨情仇,不懂这世上有如此的阴谋诡计,也不懂,什么是刹那芳华,更不懂,世界是这么的精彩。它给了我一个梦,一个遥远却又能触及的梦。《搜神记》教会我感动。我已经有七年未读此书,但是书中的情节人物,基本都存在脑海里,每每想起,都会唏嘘不已。我虽然是个男的,但是看此书的时候可真没少流泪,爱恨情仇能写到此番地步,我真的服。姑射对拓拔真情流露的那段,这真的就是我心中最美的爱情。一个男的哭哭啼啼确实有些不妥,但是我真的很容易被感动,在此书以后。《搜神记》是一本让人成长的书。从龙神对拓拔的那句“若无呷蜜意,切勿攀花枝”到为雨师大战双头老祖,一个男孩成为男人。烈烟石从打开心扉爱得去熔岩喷薄,再到破开心锁,向死而生,爱也是牺牲。当晏紫苏背着蚩尤走过天涯,又到海角,有那一声呆子,又有什么可以后悔的呢?这是杂志给以的评价:“《搜神记》不仅继承了《山海经》《西游记》《封神演义》等中国古典作品的优秀特质,更博采众长,将神话、魔幻、武侠、言情、地理、人文、上古历史糅于一体,以史诗般的笔调再现中华民族文明起源的洪荒时代,重构瑰丽雄奇的中华神话。其思想之浩瀚、行文之奇诡、文笔之瑰丽、言辞之诙谐、情节之跌宕,已使其从纯粹的娱乐式的赏析中跳脱出来,令人不得不叹服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而作品本身亦成为奇幻文学史上不得不浓墨重彩书写的一笔。这其中,读者可以看到武侠和玄幻前辈的身影,而少年人的无羁想像和豪放心灵,更加使其青出于蓝最后,科普一下这部小说:《搜神记》是万卷出版公司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树下野狐。传说中的三皇五帝时的洪荒时代,随着天下公认的领袖神农氏的去世,各族群雄。

最新实用!《搜神记》读后感模板汇总(4篇)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人们在阅读了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心得体会。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值得推荐的优秀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最新实用!《搜神记》读后感模板汇总(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搜神记》读后感(篇一)

前几天,我又读完了一本书。这本书就是文言文的《搜神记》。

《搜神记》是晋人干宝编着的一部志怪小说集,收录古代及当时流传的各种神仙鬼怪故事,意在说明神仙之道实有,鬼怪之事不诬的有神论观念。

关于《搜神记》中神仙鬼怪是否存在,我并不确定。但是我更相信科学,而不是民间流传的故事。但有一点我相信,就是里面的动物报恩故事,比如苏易为老虎接生,老虎报答她的故事。或救蚂蚁而得到回报的故事等。这些故事告诉我们:我们要做一个善良的人,帮助别人就会得到好的回报,当然恶也有恶报。

《搜神记》中的故事虽然我不大相信,但我还是很喜欢看,它是一本好书,里面的故事带给我们很多启发和教育意义。

《搜神记》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搜神记》的书。虽然以神怪小说题材,但是展现了主人公对智慧、勇气和公义的追求,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对美丽人生的崇拜。

这本书有许多精彩的篇目如:《李寄斩蛇》、《孔子杀鱼》还有我最喜欢的《干将莫邪》下面我就讲述一下它们对我的启示。

《李寄斩蛇》讲的是从前有一条大蛇,让每年八月初一要吃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年年都这样已经吃掉了九个女孩了。今年有一个叫李寄的女孩来自动去大蛇那里,她带了一把剑和一只会咬蛇的狗。到了八月初一那天,李寄一大早就在大蛇那等着,大蛇出来后李寄先把狗放了,趁狗去咬蛇的时候绕到蛇后面拿剑一通乱砍,就这样蛇死了。这篇文章给我的启示是只要勇敢、不放弃、坚信自己能做到任何事情就会无敌的,有一句话不是怎样说吗,勇者无敌吗。

昨天,我和王瀚轩、林伸展一起去玩,我们在聊天的时候觉得有什么在动,我说完后全都跑开了,一直想那个袋子里装的是什么,所以我们悄悄的走过去看,快要到的时候,那袋子动了一下,我们又跑到远远的地方。我们不敢往前去,害怕里面是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但是我们的好奇心又推我们往前进,没办法我只好一个人大着胆子踢了一下袋子,没有什么动静,我又踢了一下还是没什么动静,我往回走的时候,一只黑咕隆咚的东西从我脚底下穿过去,我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只老鼠啊,吓得我们三个人都不敢靠近。

原来世界上根本没有鬼,而是我们自己的想象。

《搜神记》读后感(篇三)

搜神记的读后感,来自京东网上书店的网友:这本书的前言写的很好,其中关于国学的阐述简明扼要,通俗精辟。遗憾书不在身边,想不起那个写前言的人了。书前面还系统的附录了一些书单,对于爱读书的朋友还是有用处的。整本书由一个个的简短小故事组成,每篇小文章由文言文、白话翻译、必要的简短注释及精悍点评组成。这一篇篇的小文言文很浅显,基本不需要看白话翻译就能通读。最主要是,每篇文章很短小,看了不累,还没来及厌烦就结束了。偶尔有个别费解之处,恰好都有了注释,也就是说,注释恰到好处,不拖沓、不累赘。哪些点评,多半是揭示文章的涵义或借鉴意义,对小朋友比较管用。我个人认为,这本书不必要一下子看完,比较适合放在床头,间或睡前读那么几小篇。因为,在此书荒诞离奇、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故事背后,都隐含着我们古老民族的是非标准和传统人文精神,那一个个志怪轶事是一个个民族风俗、意向的阐述和不同组合。故而,如果你只偶尔的读那么几小篇,然后掩卷沉思那么一小会,你会会心的笑,感受到文化原来就是这么传承和积淀着的。书中也有少许莫名其妙的记录,仿佛没有开始、没有结尾,只是一个没有故事情节的平淡记录中的一小段,但大多数篇章还是很有意思的。书的装帧也还不错,喜欢那种磨砂封面的特别感觉……

《搜神记》读后感(篇四)

《搜神记》读后感800字!

曾经在高中课本上阅读过干将莫邪的故事,,却一直不知道是来自于《搜神记》,最近从网上阅读了部分《搜神记》,虽然作为一个现代的无神论者阅读起来只觉得十分无厘头,但是也惊叹于古人想象力之丰富与辞藻的生动华丽。下面我想就我阅读的部分谈谈我的理解和感受。

其一,有一些篇章是在对当时的君主显示不满与讽刺。最著名的就是干将莫邪了,莫邪为楚王作剑,楚王发怒杀死莫邪后,他的儿子将头给了侠客,侠客最后将他们三个的头煮在一起,被分葬,后人称为三王墓。从中可以看出古人所赞扬的孝心与侠义之气,我认为同时也反应出了当时笔者所处的时期人们对君主是有所不满的,这才会有将君主的头颅割下来这种在古代来说大为不敬的行为出现,多多少少能反映了当时底层人民的反抗精神。

其次,我认为笔者有意通过一些神话小说来褒奖优秀的品性—善良、孝顺、勤劳等等。“盛彦,字翁子,广陵人,母王氏,因疾失明,彦躬自侍养。母食,必自哺之。母疾,既久,至于婢使数见捶挞,婢忿恨,闻彦蹔行,取蛴螬炙饴之。母食,以为美,然疑是异物,密藏以示彦。彦见之,抱母恸哭,绝而复苏。母目豁然即开,于此遂愈。”。盛彦的孝心使母亲的眼睛复明。《搜神记》中这样的故事并不少,可见笔者希望通过一些故事来赞扬这种精神的同时能有更多人能拥有这些优秀的品质。

最后,就像老师在上课时老师所说的那样,我感觉这个时候的志怪小说没有我想象的那样那么恐怖,有很多的故事很美,我感觉应该是人们通过想象“阴间”、死后的生活来弥补生命苦短、短暂的遗憾。古代有很多人追求长生,炼制了许多丹药。而《搜神记》中的很多故事将阴间描写的很有社会秩序,减轻了人们对于死亡的恐惧,我感觉更像是文人志士对自己的慰藉,对生命有限的安慰。

通过对《搜神传》的阅读、思考与简单的分析,我对古人的想象力感到十分敬佩,同时也对鬼怪灵异故事有了更浓厚的故事。之前一直认为这种故事都是人们瞎讲自己骗自己罢了,现在我有一点理解他们通过这种描述来缓解自己对死亡的恐惧。以上就是我对《搜神传》浅薄的理解。

《搜神记》读后感400字


说到鬼神,大家一定会毛孔悚然,鬼一般长得千奇百怪吓唬人。有一本书,书中的鬼神并不可怕,那就是《搜神记》。

搜神记的作者是东晋时期的干宝,著名的史学家和文学家,干宝编著的书目多达26中,近200卷,只可惜许多都没能流传下来。

《搜神记》分为五个部分:人鬼斗智、正气永存、神怪有情、奇闻异事和神功异能。他的内容主要有民间传说、妖狐鬼怪故事以及神奇怪异之事。《搜神记》中所讲述的神鬼故事,有的揭露当时社会的黑暗;有的表现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有的反映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还有的反映人们对不平等制度的英勇反抗等等。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崔少府墓》,这个故事讲了一个名叫卢充的人,打猎时误进了崔少府墓,崔少府热情款待,并让崔小姐与其成亲,三日后卢充回家看望家人,才知道自己进的是他的坟墓。四年后卢充接过儿子,抚养成人。这是一个人与鬼的生死未了的爱情故事,作者干宝用了一波三折,夸张的写法,把情节做的生动,让人有阅读感。

虽然故事长短不一,但每个故事都自成一体。具有完整的结构,细致的伏笔和优美的意境。

读《搜神记》有感400字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搜神记】的书。虽然以神怪小说题材,但是展现了主人公对智慧、勇气和公义的追求,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对美丽人生的崇拜。

这本书有许多精彩的篇目如:【李寄斩蛇】、【孔子杀鱼】还有我最喜欢的【干将莫邪】下面我就讲述一下它们对我的启示。

【李寄斩蛇】讲的是从前有一条大蛇,让每年八月初一要吃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年年都这样已经吃掉了九个女孩了。今年有一个叫李寄的女孩来自动去大蛇那里,她带了一把剑和一只会咬蛇的狗。到了八月初一那天,李寄一大早就在大蛇那等着,大蛇出来后李寄先把狗放了,趁狗去咬蛇的时候绕到蛇后面拿剑一通乱砍,就这样蛇死了。这篇文章给我的启示是只要勇敢、不放弃、坚信自己能做到任何事情就会无敌的,有一句话不是怎样说吗,勇者无敌吗。

昨天,我和王瀚轩、林伸展一起去玩,我们在聊天的时候觉得有什么在动,我说完后全都跑开了,一直想那个袋子里装的是什么,所以我们悄悄的走过去看,快要到的时候,那袋子动了一下,我们又跑到远远的地方。我们不敢往前去,害怕里面是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但是我们的好奇心又推我们往前进,没办法我只好一个人大着胆子踢了一下袋子,没有什么动静,我又踢了一下还是没什么动静,我往回走的时候,一只黑咕隆咚的东西从我脚底下穿过去,我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只老鼠啊,吓得我们三个人都不敢靠近。

原来世界上根本没有鬼,而是我们自己的想象。

[跟我写读后感]搜神记读后感范文汇编8篇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阅读作品后,我对作者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陆续整理的“[跟我写读后感]搜神记读后感范文汇编8篇”,有需要的小伙伴一定不能错过!觉得有用请收藏。

搜神记读后感(篇1)

前几天,我又读完了一本书。这本书就是文言文的《搜神记》。

《搜神记》是晋人干宝编着的一部志怪小说集,收录古代及当时流传的各种神仙鬼怪故事,意在说明神仙之道实有,鬼怪之事不诬的有神论观念。

关于《搜神记》中神仙鬼怪是否存在,我并不确定。但是我更相信科学,而不是民间流传的故事。但有一点我相信,就是里面的动物报恩故事,比如苏易为老虎接生,老虎报答她的故事。或救蚂蚁而得到回报的故事等。这些故事告诉我们:我们要做一个善良的人,帮助别人就会得到好的回报,当然恶也有恶报。

《搜神记》中的故事虽然我不大相信,但我还是很喜欢看,它是一本好书,里面的故事带给我们很多启发和教育意义。

搜神记读后感(篇2)

《搜神记》里面有天上玉女、韩凭夫妇、秦巨伯、李寄、干将莫邪、吴王小女、卢充等篇。这种小说句式长短相间,给人抑扬顿挫的感觉,读之朗朗上口。通篇用词干净,言简意赅。写人状态有写得特别好的,几千年后读来,仍然栩栩如生,历历在目。可见从古到今人的衣着变了,但一些神态依然如故。如天上玉女篇里写主人公觉寤钦想,若存若亡,寥寥数语便把此人睡醒后由于相思梦中神女而如醉如痴的神态尽数雕刻出来了。再比如韩凭夫妇篇里写那对情人化作鸳鸯后是恒栖树上,晨夕不去,交颈悲鸣,音声感人,多么缠绵,多么悲怆啊。再比如吴王小女篇里写女主人公死后跟她情人相见时是左顾宛颈而歌曰,多么凄婉而又柔美的一个姿态啊,虽然没用其它字眼去描摹脸上的表情,但我们早见她泪如雨下了。这样的好句子俯拾皆是,这里就不多记了。

再来略微谈谈它们的故事情节,因为《搜神记》搜集的是一些神祗灵异、人物变化的事迹,所以奇异便是它们的共同特点。我姑妄认为小说刚开始做的时候,纯粹的目的就是想通过满足人的猎奇心理而愉悦人的精神。干将莫邪篇大家非常熟悉,它是一个惊奇接着一个惊奇,令人不忍卒读。韩凭夫妇篇、干将莫邪篇、故事情节都比较悲凉,但结局总有那么点喜剧色彩,后来的梁山泊祝英台跟韩凭夫妇的命运相差无几,都是爱情遭到阻力,然后双双殉情,虽然生不能如愿,死后却终于相依在了一块,不过一个化作蝴蝶双双飞,一个化作雌雄鸳鸯。

而干将莫邪篇里让别人拿自己的人头去报仇的情节与燕丹子篇里荆轲拿着将军的人头去刺杀秦王的情节又几相同也,只是一个报仇成功,而另一个刺杀未遂。而天上玉女篇和卢充篇里的情节我想男人都是喜欢的,当然大家更喜欢天上掉下一个玉女而不是与女鬼作亲。而秦巨伯的故事却是非常好的一个故事套路,我姑且把它说成否定之否定的套路,先是故事中的老头把路上两个装扮成他的孙子打他的鬼当作孙子,回家后两个孙子好说歹说总算让老人相信刚才遇到的并不是他们俩而是鬼,最后老头喝醉酒在路上遇到出来找他的两个孙子时,他便确信不疑地认为那是鬼装扮成的,便把他们杀死了。这样的故事套路在以后的小说中随处可见,只是不知道始于秦巨伯这篇小说。

搜神记读后感(篇3)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搜神记》的书。虽然以神怪小说题材,但是展现了主人公对智慧、勇气和公义的追求,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对美丽人生的崇拜。

这本书有许多精彩的篇目如:《李寄斩蛇》、《孔子杀鱼》还有我最喜欢的《干将莫邪》下面我就讲述一下它们对我的启示。

《李寄斩蛇》讲的是从前有一条大蛇,让每年八月初一要吃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年年都这样已经吃掉了九个女孩了。今年有一个叫李寄的女孩来自动去大蛇那里,她带了一把剑和一只会咬蛇的狗。到了八月初一那天,李寄一大早就在大蛇那等着,大蛇出来后李寄先把狗放了,趁狗去咬蛇的时候绕到蛇后面拿剑一通乱砍,就这样蛇死了。这篇文章给我的启示是只要勇敢、不放弃、坚信自己能做到任何事情就会无敌的,有一句话不是怎样说吗,勇者无敌吗。

昨天,我和王瀚轩、林伸展一起去玩,我们在聊天的时候觉得有什么在动,我说完后全都跑开了,一直想那个袋子里装的是什么,所以我们悄悄的走过去看,快要到的时候,那袋子动了一下,我们又跑到远远的地方。我们不敢往前去,害怕里面是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但是我们的好奇心又推我们往前进,没办法我只好一个人大着胆子踢了一下袋子,没有什么动静,我又踢了一下还是没什么动静,我往回走的时候,一只黑咕隆咚的东西从我脚底下穿过去,我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只老鼠啊,吓得我们三个人都不敢靠近。

原来世界上根本没有鬼,而是我们自己的想象。

搜神记读后感(篇4)

我们班有许多神仙。最近,有些同学竟然兴起要搜神。其实,所谓搜神,就是把我们班那些神仙在图表上一一列出来,把他们的英雄事迹写上去。

开始搜神第一个神仙:食神冯xx。英雄事迹:

叮铃铃下课零响了。同学们下课了,休老师的话还没说完,同学们就惊呆了哇!他赶着去投胎吗?不,他一定是尿急去厕所不一定哟同学们七嘴八舌的议论着。看,他在下面,你们都没猜对,他是赶着去买零食吃切!这有什么稀奇的嘛。有一个同学嘲笑道。确实,买零食的动机不为稀奇,可你见过买零食,一次买个几大包的吗?你见过每次下课都去买零食的吗?这食神的称号非他莫属了!

第二个神仙:画神石xx。英雄事迹:

同学们,上节课我叫那几位同学回家准备家庭作业,请依次上来讲。

这不是主科语、数、外,也不是副科音、综、体,而是轻松快乐的美术课。而老师给我们不知的家庭作业就是解说美术作品。

当同学上去讲时,全班同学鸦雀无声。并且只有一个女同学上去讲。她拿了一副彩铅画,上面画的是一个美少女。那画的真是栩栩如生,活灵活现。当这位女同学说出这幅画的作者时,全班同学都很惊讶,居然是她石笑寒。

下课后,同学们都争先恐后的去找石笑寒给自己画画。这画神的名号你是她还会有谁能名副其实呢?

第三个神仙:学神黄xx。英雄事迹:

黄晨哲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都很好,没有偏科。当然,他取得这样的成绩很多同学都认为他是在外面补习开小灶取得的。其实不然,据他所说,他的父母基本不会给他辅导,也没有在外补习。他取得这样的成绩完全靠自己在上课时认真听讲,理解老师所讲的课。在课后认真做题,复习所取得的。俗话说得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而黄晨哲取得这样好的成绩跟他的刻苦学习分不开的。学神称号当然非他莫属了。

第四个神仙

我们班的神仙真是太多了,可谓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啊!

五年级:李玉佳

搜神记读后感(篇5)

你总是习惯这样,什么都不告诉别人,遇事就莽撞,常常逆天而行。你可知道,当时你抱着必死的决心,正有人抱着看你玉石俱焚的好戏。倘若当时不是我来的及时,我可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来补救。

你笑,笑的天真灿烂。你说,有你在,我什么都不害怕。

你还记不记得,当时有个大魔头,为了冲进天宫,和我们所有人准备拼个鱼死网破,最终还是逃出生天。我不知道,他此时此时逃逸藏身在哪里,只是听玉帝那边的苗头,似乎很快就要派人出动,钱去捉拿大魔头。

你兴奋地说,你要去么。如果你去,我就跟着你去。

我气的打你,大魔头所在的地方,该有多危险你又不是不知道。怎么会是你想去就去的地方。

可是你一点都不在意。我不禁想起来,当时师父还在时,我在她身边,如同你一样,经常撒娇,经常耍赖。

可是现在,师父你在哪里。如果你也会看到,当时撒娇的小丫头终于长成了现在亭亭玉立的模样,也会有这么懂事的一天。你会不会,觉得很是欣慰。

可是师父,你到底在哪里,能不能让我见你一面,哪怕只有一面,也可以。

搜神记读后感(篇6)

搜神记的读后感,来自京东网上书店的网友:这本书的前言写的很好,其中关于国学的阐述简明扼要,通俗精辟。遗憾书不在身边,想不起那个写前言的人了。书前面还系统的附录了一些书单,对于爱读书的朋友还是有用处的。整本书由一个个的简短小故事组成,每篇小文章由文言文、白话翻译、必要的简短注释及精悍点评组成。这一篇篇的小文言文很浅显,基本不需要看白话翻译就能通读。最主要是,每篇文章很短小,看了不累,还没来及厌烦就结束了。偶尔有个别费解之处,恰好都有了注释,也就是说,注释恰到好处,不拖沓、不累赘。哪些点评,多半是揭示文章的涵义或借鉴意义,对小朋友比较管用。我个人认为,这本书不必要一下子看完,比较适合放在床头,间或睡前读那么几小篇。因为,在此书荒诞离奇、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故事背后,都隐含着我们古老民族的是非标准和传统人文精神,那一个个志怪轶事是一个个民族风俗、意向的阐述和不同组合。故而,如果你只偶尔的读那么几小篇,然后掩卷沉思那么一小会,你会会心的笑,感受到文化原来就是这么传承和积淀着的。书中也有少许莫名其妙的记录,仿佛没有开始、没有结尾,只是一个没有故事情节的平淡记录中的一小段,但大多数篇章还是很有意思的。书的装帧也还不错,喜欢那种磨砂封面的特别感觉……

搜神记读后感(篇7)

用肉身对抗AI

从AI(人工智能)说起,估计要说的太多,话题太大,不是我这个家庭主妇一两千字能说的明白。

当阿法狗击败了李在石,当20xx年9月,国内出现首条机器人写作稿件,原来感觉遥远的恐慌变得真切。学新闻专业的我,发现毕业十几年,自己还没摸出门道,整个行业已经面临挑战。

上面这些新闻像一颗小石子投入湖面,水波摇曳,随风荡开,快速消失,生活如常。

20xx年初,因《人类简史》而炙手可热的作者尤瓦尔.赫拉利的后续之作《未来简史》再次引爆话题。书中用大量资料和数据表明,未来二十年里,美国有47%的工作有很高的风险被计算机取代。一时间,焦虑和担忧蔓延。从李开复、杨澜这样的领袖,再到普通网民,大家都在讨论,人类未来将何去何从?

而冯唐,这个“跨界”高手,备受争议的作家,内心肿胀的男人,也试图用他独有的人类元气,通过《搜神记》来阐明自己的观点。

当然,作为多年的冯唐粉丝,从第一次看他的《万物生长》到《北京北京》《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再到现在的《搜神记》,他的所有已出版书,只要大陆有售,基本都已经看过。这其中,包括那本被下架的《飞鸟集》,在下架前就早早入手一睹为快。

作为非铁杆粉丝,不敢妄称,他的书有多好,但确实喜欢他的杂文集。因为,够贫,够自信,有一股子和他外形毫不匹配的张狂劲儿。他身处文坛体制之外,又是投资人,既不被体制约束,又不必为五斗米折腰,版税只是他一项外快收入。就这样,他还有大批的粉丝拥趸。这样看来,冯唐确实有张狂的资本。起码,不必为写而写。如果哪天,感觉江郎才尽,就此封笔,也是不无可能。可能就是这样的冯唐,才更让粉丝喜爱。

有人说冯唐写的很烂,我自然不敢妄断。毕竟,再烂的作品,我自己都写不出来。光是他从小的文学积累,就不是一般人能及的。我感觉,他的文字就像他评价老舍的作品那样,文字一般,但语言很好,有趣。其实,冯唐的文字是不是好,不必需要太多印证。如果几部作品,能有几句金句流传,也足以证明。

我喜欢他,因为他说他最喜欢《诗经》中的“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可能有些人认为冯唐的文字太多张狂,有下半身写作的嫌疑。而我却觉得,他其实是坦诚的,承认自己的欲望,承认自己对妇女的热爱,承认自己对一切美好的“肿胀”。我想,正是这样的坦诚,才会有毫无掩饰的热情文字。比如,那句,“春水初生,春林初盛,春风十里,不如你”。

说实话,看《搜神记》也没有想象中的惊喜。或许,冯唐的小说本来就是如此,并不是以情节取胜。冯唐自己说,自己写的最好的,一是诗,二是小说,三是杂文,但从销售量来看,事实却恰恰反了过来。说实话,我也是。看他的小说,我不想再看第二遍,除了他十七岁时候的《欢喜》。而他的杂文集,总喜欢放在桌边,闲来无事,翻两篇看看。

看《搜神记》,几乎没怎么占用正常时间,都是用睡前哄孩子的时间,或者一边往嘴里扒拉白水煮的挂面,一边翻着看完的。看完后,我觉得,如果是一位看书没有看序习惯的读者看完,可能会觉得这些故事都是垃圾。因此,我同意那位xxx网友的评论,他的“自序”比后面的小说好。再一次证明,读者还是喜欢看他的杂文胜过小说。的确,从故事的角度来看,冯唐的这些小说都算不上上乘。情节冲突不够,人物心理、状态描述过多,平淡,缺点平地惊雷的效果。这在现在这个仙侠、玄幻、架空、悬疑等各路编剧脑洞大开,狗血偶像剧满天飞的时代,读者所不适应的。或许,看故事,我们还是喜欢张嘉佳这样的。

但如果仔细地看完了冯唐的自序,就不难理解了。《搜神记》中,无论是《二十来岁的你》中赤裸裸的肉体欲望,还是《黄昏料理人》中一生只做炸天妇罗这一件事的晚乙女哲哉,还是《五十一个强光点》中坚称自己继承了乔布斯衣钵的小浩浩,都是那些用兽性、人性、神性来对抗这个日趋异化的信息时代。

至于,在这本书中,冯唐的观点,他已经在自序中说的很清楚。他说,如果是机器能做的事,也不必纠结,就让机器去做;如果是机器能做的事儿,但我们做起来仍然开心,就继续做吧;那就是很大比例的人要在机器抢走工作前,抓紧学习,学会消磨时光,学会有趣;对于有如神助的极少数人,可以充分享受生而为人的福利,多使用肉体,打开眼耳鼻舌身意,多谈恋爱,多创造文学、艺术,等。因为,这些都是机器所无福消受的。

如同冯唐做的那句偈语:生而为人,用好肉身。此具肉身,包括灵魂。

搜神记读后感(篇8)

《搜神记》读后感800字!

曾经在高中课本上阅读过干将莫邪的故事,,却一直不知道是来自于《搜神记》,最近从网上阅读了部分《搜神记》,虽然作为一个现代的无神论者阅读起来只觉得十分无厘头,但是也惊叹于古人想象力之丰富与辞藻的生动华丽。下面我想就我阅读的部分谈谈我的理解和感受。

其一,有一些篇章是在对当时的君主显示不满与讽刺。最著名的就是干将莫邪了,莫邪为楚王作剑,楚王发怒杀死莫邪后,他的儿子将头给了侠客,侠客最后将他们三个的头煮在一起,被分葬,后人称为三王墓。从中可以看出古人所赞扬的孝心与侠义之气,我认为同时也反应出了当时笔者所处的时期人们对君主是有所不满的,这才会有将君主的头颅割下来这种在古代来说大为不敬的行为出现,多多少少能反映了当时底层人民的反抗精神。

其次,我认为笔者有意通过一些神话小说来褒奖优秀的品性—善良、孝顺、勤劳等等。“盛彦,字翁子,广陵人,母王氏,因疾失明,彦躬自侍养。母食,必自哺之。母疾,既久,至于婢使数见捶挞,婢忿恨,闻彦蹔行,取蛴螬炙饴之。母食,以为美,然疑是异物,密藏以示彦。彦见之,抱母恸哭,绝而复苏。母目豁然即开,于此遂愈。”。盛彦的孝心使母亲的眼睛复明。《搜神记》中这样的故事并不少,可见笔者希望通过一些故事来赞扬这种精神的同时能有更多人能拥有这些优秀的品质。

最后,就像老师在上课时老师所说的那样,我感觉这个时候的志怪小说没有我想象的那样那么恐怖,有很多的故事很美,我感觉应该是人们通过想象“阴间”、死后的生活来弥补生命苦短、短暂的遗憾。古代有很多人追求长生,炼制了许多丹药。而《搜神记》中的很多故事将阴间描写的很有社会秩序,减轻了人们对于死亡的恐惧,我感觉更像是文人志士对自己的慰藉,对生命有限的安慰。

通过对《搜神传》的阅读、思考与简单的分析,我对古人的想象力感到十分敬佩,同时也对鬼怪灵异故事有了更浓厚的故事。之前一直认为这种故事都是人们瞎讲自己骗自己罢了,现在我有一点理解他们通过这种描述来缓解自己对死亡的恐惧。以上就是我对《搜神传》浅薄的理解。

《神猪减肥记》读后感


作者告诉我们要珍惜与亲人在一起的时候,因为人和人相处的时间是有限的,我想也是。

这是一本写着爷爷奶奶故事的童书。故事分成三篇,但每一篇都是描述与爷爷奶奶生活的点点滴滴,跟我们的关系密切。妈妈说看完了这本书,她觉得好亲切,彷彿在述说着她们那个年代的故事,虽然时代离我比较久远,但经过妈妈的解说,我好像也有些了解故事里想要传达的讯息与想法。

第二篇故事的主角——林立家,他的父母因车祸过世,奶奶独自扶养他,靠着卖红龟粿辛苦的赚钱养育他。而第一篇的奶奶患有老年癡呆症,记忆一直停留在三十年前,但也因为这样,藉由养神猪的过程,了解了奶奶当初如何含辛茹苦地养活父亲,也间接告诉我们——人不可以忘本。

我自己也有二个奶奶,我只要考试考好,回奶奶家时,奶奶就会给我一大笔赏金,平常回去时,奶奶也会拿钱给我去买零食吃。我很少姥姥家,因为距离太遥远了,但只要姥姥知道我要回去,就会去菜市场买一大堆我喜欢的菜煮给我吃。两个奶奶都对我很好,我真的很幸运也很幸福。

第三篇讲的故事与爷爷有关,故事里的主角和爷爷的感情很好,现实生活里,我和二个爷爷的感情也不错。每当我生病不能回的时候,爷爷都会打电话来询问我的病况,并且嘱咐爸妈要好好照顾我。而我回的时候,爷爷怕我无聊,居然陪我踢足球,年纪一大把了,还跟着我跑跑跳跳,累得气喘喘嘘嘘的,真是难为他了。

作者告诉我们要珍惜与亲人在一起的时候,因为人和人相处的时间是有限的,我想也是。如果你的爷爷奶奶现在都还健康地活在人世间,你会习惯他们的存在,就好像太阳每天会从地平线升起,不会改变。然而,当你渐渐的长大,他们却慢慢的衰老,所以,你要更加珍惜你们在一起的时间,感念他们对你的好,报答他们对你的恩情。

范文热搜:母鸡读后感模板集合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当一个人观看了一本书籍之后都会有所感悟,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推荐的“范文热搜:母鸡读后感模板集合”,欢迎大家收藏与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母鸡读后感 篇1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作者一向讨厌母鸡,但母鸡有了小雏鸡后为雏鸡做了很多事,让作者不再讨厌母鸡了。文中的母鸡那种负责的精神令人敬佩。

而平时的我,却没有想到自己应有责任感。记得有一次,我考试的成绩十分不理想,错题特别多,老师让我们改在卷子后面,然后自己再出一道类似的题。可我错的太多了,心想:把题抄上改完后就行了吧!老师看我改了这么多,应该可以“蒙混过关”了吧!不然,可改到什么时候呀!想着,我便只改了题,出了没几道题,就玩去了。

第二天,老师说:“少题的同学有:‘XXX、陶梦诗’……”我顿时傻了眼,心想:看来还是逃不过这一关,混水摸鱼也不行呀!于是,我就老老实实地改了题。今日想来还后悔万分。我是多么不负责任呀!我竟然没有按老师改题的要求做,欺骗了老师,也欺骗了自己,辜负了父母的希望。而母鸡是多么负责任呀!与母鸡相比,我自愧不如。

我学习母鸡负责的精神,再也不自欺欺人了。《母鸡》唤起了我的责任心,敞开了我心灵的大门,我感谢《母鸡》。

母鸡读后感 篇2

我喜欢老舍先生的作品。因为他非常重视儿童的健康成长。无论是散文集还是小说集,都是我们很好的精神食粮。无论是写动物、植物,或者是写风景,都能写得出神入化,栩栩如生。可见他是多么的观察入微。《母鸡》这一篇就是如此:

文章以母鸡为主人公,以母鸡的感情变化为线索,通过描写母鸡前后具体细微的动作变化,歌颂了母鸡母爱的伟大和奉献精神。

文章前半部分描写的母鸡懦弱、务实:它会没有理由的有时从前院咯咯叫到后院,有时是'细声细气的好像有什么心事似的,颤颤微微的,顺着墙根或沿着田埂,那么扯长了声如怨如诉;它会永远不反抗公鸡,却会欺负那些忠厚的鸭子。可后半部分却写了它的勇敢,慈爱:每当一个鸟儿飞过或是什么东西响,它会立刻警戒,歪着头听,挺着身子准备作战;看看前后,咕咕的警告鸡雏马上集合;一有好吃的就会叫儿女们吃。结果鸡雏的肚子都圆圆下垂,它却消瘦了许多;有大鸡来抢食,它一定出击,连大公鸡也怕它三分;它教鸡雏啄食、掘地,用土洗澡。还会半蹲着让鸡雏们挤在它的翅下,胸下,得一点温暖,或爬到它的背上啄它的头或别的地方,它却一声不吭。

它负责、慈爱、勇敢、辛苦。正因为这样一个伟大的鸡母亲形象,让老舍先生也从讨厌转化到了尊敬母鸡。是啊!它伟大,因为它是母亲。一个母亲必定是个英雄。我也喜欢这个伟大的鸡母亲!

母鸡读后感 篇3

读了我的语文书第九课《母鸡》我深受启发。

这篇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作者很讨厌这只母鸡,因为这只母鸡总是乱叫,尤其是下蛋的时候,它不停的狂叫,非常的吵。后来作者对母鸡改变了想法。因为作者看到了孵出小鸡后的母鸡。它非常的负责因为有什么响声他都要仔细地听,然后预备作战。而且它勇敢,因为有别的大鸡抢食时,它冒着危险,把他们赶出老远。它辛苦,因为每天晚上它都不停的惨叫。它也很慈爱,因为当它发现事物时,就让它的儿女吃,它自己消受了,而小鸡们便吃的饱饱的。这就是作者不敢讨厌母鸡的原因。

从这个故事中我懂得了母爱很伟大,母亲为了孩子可以牺牲一切,可怜天下父母心,真是没妈的孩子像根草。

母鸡读后感 篇4

读了《母鸡》这篇课文,我也读懂了天下的母亲。

母鸡你真伟大,你为了你的儿女一天天消瘦了。当你的儿女一个个挺着像汤圆似的肚子时,而你的肚子却空空如也。你天天教你的儿女啄食,掘地,用土洗澡,忙前忙后。以前的你胆小如鼠,如今你为了保护你的儿女变得如此勇猛。

你就像我们的母亲一样,从小到大一直无微不至的照顾着我们。

当我还是婴儿,母亲日夜守侯在我的身旁,我一吭声妈妈就要开始忙着照顾我们的吃喝拉撒。现在我们长大了,上学了,您又为了我的学习忙里忙外。当我上学时,妈妈要忙着去上班,当我们放学,您又要拖着疲惫的身体,开始忙活着起全家人的晚餐来。你总是有干不完的家务,做不完的工作。炎热的夏季,你为了让我们吃上可口的饭菜,一头钻进了厨房,那可口的饭菜是您真正用满身的汗水换来的;寒冷的冬日,您为了让我穿上干净整洁的衣服,你那柔弱的手伸进了刺骨的河水里,可是你总是毫无怨言。

妈妈,我好想对您说:“您辛苦了!”

这,是一篇描写一只作了母亲的母鸡的文章。

老舍本是讨厌母鸡的。他讨厌母鸡的叫声,讨厌母鸡的动作。可后来,老舍遇到了一只特别的母鸡——一只作了母亲的母鸡后,却改变了看法。

那是一位孵出了一群小雏鸡的母亲。不论在哪里,她都用自己的身躯保护着鸡雏们;只要有一点怪声出现,她就咕咕紧叫,让鸡雏们集合到她身边来;不论遇到哪一点可吃的东西,她都先啄一啄再放下,让给小鸡们。这样,每一只雏鸡都健康快乐地长大起来,可她却瘦了一大圈。啊,一位伟大的鸡母亲,把自己的一切都给了孩子。

鸡如此,人何尝不是如此?

老舍的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辛苦了一生,临死前吃的还是粗粮;史铁生的母亲在弥留之际心里装的还是自己那个有病的儿子和还未成年的女儿;汶川地震中的母亲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救下了自己那还是婴儿的孩子……这样的事数不胜数。

母亲,一位伟大的人,一位生养我们的人,一位拥有世界最崇高的爱心的人。

一次,我感冒发烧很严重,在诊所输液。妈妈忙里忙外地干了半天,我要干什么她都是有求必应,等到我迷迷糊糊睡着了时,她才歇下来,喝了两口水,又得忙着回家洗我的脏衣服。

老舍的《母鸡》又一次让我体会到了这全世界唯一不求回报的爱——母爱!

母鸡读后感 篇5

我在图书馆中借到了这样一本书——《走出院子的母鸡》。它在我的心中过目不忘。

这只母鸡叫叶芽故事的一开始就讲道,一只在母鸡在养鸡场过厌,被女主人误认为是一只废鸡,就走出了养鸡场。这只母鸡叫做叶芽,一直想进入热闹的院子,却不能进去。所以,它只好流浪。在过程中,叶芽认识了一只绿头鸭,也看到了黄鼠狼,而且找到了一颗鸭蛋孵了起来,它却浑然不知。鸭子被孵出来之后,小鸭子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虽然叶芽知道了,可是它也不告诉小鸭。小鸭长大后,成了绿头鸭,叶芽把它叫做绿头小子。绿头小子慢慢地学会了飞翔,就离开了叶芽。这时候,黄鼠狼就把叶芽吃掉了。

我看完之后,感到非常同情叶芽。就算不是它的孩子,叶芽也要把孩子带大,真是无私。我还非常地厌恶黄鼠狼。不仅经常狡猾地溜进院子吃里面的鸡,而且在被叶芽抓住它的孩子时,黄鼠狼又是如此的儒弱,真是以大欺小,又是胆小儒弱。

与此同时,我还觉得只要我们的心像叶芽一样勇敢,我们一定就会成为“栋梁之材”。当然,也应该有礼仪,因为孔子曾经说过一句话:“勇而无礼则乱”,意思就是勇敢却没有礼仪就会闯祸。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看来书真是个好老师啊!

母鸡读后感 篇6

在预习四年级上册课文的时候,《母鸡》这篇课文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有很多感想。

这篇课文主要写了我一向很讨厌的母鸡,因为母鸡下蛋的时候,差不多发了狂,恨不能让全世界都知道它的那一点成绩。可是后来,我看到了母鸡保护小鸡雏的场景,就改变了心思,再也不敢讨厌母鸡了。

当我读到发现一点儿可吃的东西,它咕咕地紧叫,啄一啄那个东西,马上便放下,让它的儿女吃。结果每一只鸡雏的肚子都圆圆地下垂,像刚装了一两个汤圆似的,它自己却消瘦了许多。这不就表现了母鸡为了鸡雏负责、慈爱、勇敢、辛苦的精神吗?

读了这篇课文,让我想到了妈妈。那一次,妈妈生病了。晚上,外面下着狂风暴雨,我想起来老师说明天要带剪刀,可剪刀还没有买,我赶紧告诉了妈妈。妈妈听了,二话不说,赶紧去买。妈妈回来的时候,全身都被淋湿了,还在不停地咳嗽,手里紧紧抱着那把剪刀。这把剪刀就像冬天里的一杯暖茶,温暖了我的心田。

母鸡读后感 篇7

今天我阅读了20号《母鸡新娘》。书里描写了一个年轻的冈次人叫卡拉,他非常喜欢旅行。他答应妈妈自己会尽快结婚,但他要娶一个自己喜欢的姑娘,即使妈妈不喜欢她。于是,他就离开家去寻找,可是没有一个女孩是他喜欢的。最后,他终于在一座房子外看见一位喜欢的姑娘,可是他敲了一下窗户后,姑娘一下就不见了。

然后他发现那位姑娘竟然是一只黑母鸡变的,于是他就买下了那只黑母鸡并带回了家。最后,他才知道那只黑母鸡是一位公主,受了诅咒后变成了母鸡。只有当她还是黑母鸡的时候和她结婚,才可以破解诅咒。后来卡拉不顾母亲的反对和别人的嘲笑和母鸡结了婚,母鸡终于变回了美丽的公主,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因为一个人的外表就看不起别人,要尊重每一个人。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就要勇敢的做下去,坚持下去才会成功。

神墓读后感2000字模板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我们读了作品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怎么才能防止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神墓读后感2000字模板,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神墓读后感(篇1)

读完小说,感觉一阵解脱(话说我看了三遍,初中到现在),然后便是天昏地暗,思维被带到了神话传说中去了。时间是不可跨越的界限,在神话中却几千年几千年的变换,现实变成了历史,历史变成了传说,传说变成了神话。最终呈现在人们眼前的只是模糊的片段。在这永恒的时间长河中,有什么是不变的呢。是情感的延续。万年心意永不变,长生谷中求长生。这感动了我(特别是雨馨将死时对辰南的话语和场景,每次看的时候都很感动)。

故事是从一个年轻人复活开始,神魔陵墓存在不知多久。自墓中爬出,辰南发现一切景象早已昨是今非。

我我是从坟中爬出来的他两眼无神,呆呆发愣,灵魂仿佛被抽离了躯体,他无力的软倒在地,我是辰南,我已死去,可是我又复活了

为什么会复活?辰南不知道。但是为什么会死,他非常清楚。

曾是辰家的绝世天才,全部的人都认为他以后成就无可限量。但某天他的成长忽然停止。被全部的人唾弃。只因为他不够强,也不可能再变强。辰南心灰意冷。直到两年后他在山中遇见了那个如精灵、似仙子般的快乐女孩雨馨,他阴霾的天空才有了一丝光彩

和她在一起,辰南感觉很轻松。雨馨不沾染一丝尘世俗气,她天真的话语,每每令辰南忍俊不禁。雨馨的聪明和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令辰南有些吃惊,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她已经改变了很多,再不会闹出什么笑话了。她虽然变化很快,但那分纯真还是保留了下来。

当辰南带她回到辰府时,雨馨无双的容颜和纯真的性格,立刻赢得了辰南父母的极大好感。若不是辰南的母亲拦下来,辰战差一点在辰南的请求下收雨馨为义女。

辰南的母亲虽然没有收她为义女,但对她比亲生女儿还要好,她之所以这样做是有些私心的。辰南自从修为不进反退,体质发生异变后,很久没有笑容了。然而这次回来后脸上时常挂着微笑,这令他的母亲高兴不已,把这一切都归功于雨馨,已经在私下里把她认定成了准儿媳。当知道雨馨的弃儿身世后,辰母对其更加爱怜。

后来,雨馨在辰南的父亲与高手战斗之时,为保护辰南而死。

你说过如果有人想杀我,除非他踏着你的尸体过去,我听了好感动。从小到大我只有师傅一个亲人没有父母没有玩伴没有朋友,好孤单!自从遇见你我好快乐,辰伯伯、辰伯母待我如亲生女儿一般,我好幸福,因为我终于有了一个家。你是我最亲最亲的人,我已经没有了师傅,我不能再失去你。我宁愿自己死,也要你好好活下去,咳雨馨又开始大口大口吐血。

雨馨不要说了,你不会死那断断续续的话语,令辰南心如刀绞,血泪模糊了他的双眼。

辰南你受伤了吗?你的眼楮为何流血?

为什么为什么你总是想着我,到现在还担心我雨馨我不要你死去!辰南紧紧的将雨馨抱在胸前放声大哭起来。

他已经十几年未曾落泪,此情此景令他忍不住失声痛哭。

辰南不要哭,男儿有泪不轻弹。

雨馨我只要你好好的活下去,我不要你替我去死辰南大声的哭道。

这两年我真的很快乐,是你将我带出了大山,让我认识了一个全新的世界。我是不是很傻?经常闹出笑话,什么也不懂,是你耐心的帮我讲解,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天我都感觉很快乐,其实我真的不想离开你我只想每天和你一起看日出,一起看日落,平平淡淡生活

雨馨你不要说了辰南感觉胸中难受无比,他忍不住张嘴吐了一口鲜血。

只是这时雨馨目光渐渐涣散,她已经看不清眼前的景象,只能感觉到一股温热的液体溅到她的身上。

辰南你怎么了?

我没事

哦雨馨的意识渐渐模糊,她喃喃道∶当你老去的时候,还能够想起一个叫雨馨的女孩声音嘎然而止。

雨馨我不要你死去我要你永远快快乐乐的活着辰南像疯了一般大叫着。

然而雨馨却已闭上了双眼,身体越来越冷。

希望有一天当你老去的时候,还能够想起一个叫雨馨的女孩为你付出。这就够了。

这是雨馨的愿望,非常小

而这就成了辰南复活后不断修炼、不断成长的强大的动力,为了复活雨馨,他勇闯智斗神风学院,至高图腾,辰祖影魄,神魔陵园,永恒之森,六道之地,太古七君,辰家八魂,镇魔拜将,时空宝藏,七绝宫殿,玄黄祖脉,天外混沌,十方绝域因为耳边不断回响着那个带给辰南快乐,拯救了辰南的女孩的声音当你老去的时候,还能够想起一个叫雨馨的女孩

后来,辰南知道了辰战为雨馨逆天改命,使她活了下来,进入百花谷坐死关,当她出谷之时却又听闻辰南已死的噩耗,跟随辰战进入天界,随后得到了太上忘情录,为了生存被迫修习太上忘情录,成为天界赫赫有名的无情仙子。随后被迫分裂出灵尸雨馨、小晨曦,后又在生命之树中分裂出精灵圣女凯瑟琳,在辰南努力下,终于四女的灵识合一,恢复万年前雨馨,在神魔图中用生命泉水修养,在大破灭前被神魔图甩出,大破灭后正得到一股生命泉水的修养,保全了灵识,被其前身人王骷髅所救,最后和前身人王骷髅灵识合一,成为人王。但此时辰南已有妻儿,在进军天道前的短暂时间,只得与辰南携手淡淡的回忆过去。

雨馨的愿望实现了,过了10000年。虽然人的生命不过百年,但相信只要情真,那份珍贵的情感,定能延续。回首间,一幕幕悲欢离合,虽心有遗憾。但人生若梦,谁能一路高歌?有些人即便整天面对,也难以在人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有些人不过仅仅相处片刻间。但是却能够让人一生深深牢记!

神墓读后感(篇2)

有时候我们不得不承认,文字的力量是如此的强大,这种潜移默化并且振聋发聩的影响,足以改变一个信念,甚至一种信仰。

--题记

读完《神墓》全本已近一年,一直想写些东西以作记录,以便他日正己正理。然而几次动笔皆不免词穷,也就都半途而废了,想来也是思感尚不够凝炼所致。如今虽仍未能作出慷慨之文,却也有二三句可道,故谨以廖廖数语略抒薄感耳。

天地为局人作子。关于书中布局,我认为始终是全文最为关键之所在。因为这局,不仅仅是指主角辰南各个时期皆身陷复生与前世诸多迷雾的局中,更有败天等人所布的惊世之局--战天。此战天之局所图虽不过终极一战的胜利果实,但它所带给我们的震撼与思考绝非几章热血或者说感人的文字那么简单。这“局”作为神墓中的一条线索始终是最吸引人的地方之一,而众所周知的是,这些震撼并非仅是辰大独出心裁的结果,其中对现实的影射和对社会的思考中暗含的深意才是成就神墓之经典的根本因素。天道为何?是众生之念。

而其私念的产生也是源于这世界上的生灵们自身积怨积聚而来,在一次又一次的大破灭中,可以说是众生自己毁灭了自己。只是对此一无所知罢了——说到底,人性中的恶念才是罪恶的根源。然而之前的善恶黑白在众神献魂赴死的时候就已经淡化了。面对最后的选择,无论出于何种用心,至少都能够抵消些许罪行了。有句话说得好:苦难有多深重,人类的光辉就有多高远。

独孤败天,太古第一禁忌大神。的确,在神墓中的败天正如神墓札记中所说,败天是足以称之为神的,大公无私,心向天下,忧虑苍生,是集勇气、能力、智慧、正直于一身的“完人”。但也正因如此,神墓中的败天反而没有给我留下太过深刻的印象,因为这样的人距离太遥远,他的高度是不可企及的,所以只是一个堪当大任的领袖,别无其他。像前面的词中之喻,败天留给我的意象就如同绵延千万里广袤无边的苍山,外表一川风雪却生机内蕴,正如他原本的桀骜不驯,而后来所有的热情都只能内敛于震世威名之下再难表露。(话说败天这篇词就是这么写砸的,后面已经脱离了原本的意象,时间有限……)当然很多都是看了不死以后的感受了。而不死里的败天,我想才是真正的败天。面对满口仁义道德的伪君子们的追杀,他磊落且无所惧:“如果率性而为也是魔性的话,就让我在滚滚红尘中堕落成魔吧!”面对无所不在的明枪暗箭,他亦笑对生死:“生能尽欢,死亦无憾。”他的血泪,他的欢喜与愤懑,他的热血与淡漠,他的残酷与善良,就像他杀人无数却甘心为天下众生而战死一样,神性与魔性,在这个真实的败天身上得到了极大的体现,善与恶、光明与黑暗的交织中尽显人性本真。

关于辰南,最先想起的其实并非南馨之恋,而是那流离尘世的十年。有很多人艳羡于他俯瞰神魔纵横杀场的骁勇,沉浸于他两世情深快意恩仇的逍遥,但以我浅见,这功残身废的十多年间,方才是辰南最耀眼的时刻。人性中最光辉的一面在此刻终于脱离了满手血腥的蒙蔽,“道”与“义”在尘埃中缓缓凸显。而此时的辰南,“君子”二字已当之无愧。在面对自己倾力护佑的百姓未明真相发出的唾骂时,在面对所剩无几的生命和希望破灭时,在面对众神的冷漠以对袖手旁观事实被埋葬的时候,他不是纵情山水随意了此残生,不是整日沉湎于光芒万丈的过去兀自伤神,不是愤懑于世人曲解的目光和诸神的态度,更没有自怜自艾自诩英雄,只是那么平淡的一句:“我不是好人,但也不是坏人,能做的我都做了,剩下的我无能为力……”

仅此而已,道出了多少愧疚与自责,暗含多深的不甘与绝望——他不是叹自己,他是不能放弃雨馨啊!在最孤独的末路,那抹魂牵梦绕了万载依然如在眼前的身影是如此刻骨铭心,以至于连他自己的满身伤痛似乎都能够平息。一直以来他都是如此坚定,重见雨馨是他最坚实的精神支柱之一。哪曾想天意弄人,还未见昨日晏晏言笑,空恨今生频频擦肩,终却落得茕茕孤身,凄凄暮年。其间种种,不身处其境,总是难以真正体会的。正如文中所言,在辰南一直的设想中,即使有一天真的死去,也是战死,流尽热血,直至魂飞魄散——战死是修者的宿命,而这种一点点走向死亡的方式,对于那个世界的人大都都是不可想象的谓之生不如死也不为过吧。我无法想象究竟是什么在支撑着那种境况的辰南,难道只是对雨馨和对父母的那点近乎固执的希望?只是对那些布局者的愤慨?恐怕都不是了。

以辰南之身经百战岂会惧怕区区一死?以辰南之豁达洒脱会至死仍在乎此等恩怨?也许这便是“道”与“义”的力量。这是一种浮华之后随遇而安的平淡,也是辰大曾写的出世之心入世之态,赘石已去,执念已破,还有何惧哉!生,不过是做一回人世的过客,死,亦不过是梦醒后重归于轮回。

雨馨.一宵冷雨葬名花雨馨是辰南心中永远的痛。有时候想象着,战天之后,辰南就是在无数个孤灯挑尽不成眠的夜晚这么想的吧。他日复一日地等在雁荡山相遇的溪水旁,不断幻想着有一天那个白衣胜雪的女子像很久很久以前那样,提着裙裾,赤脚踩着河底的鹅卵石涉水而来,清丽的笑容不掺杂任何世俗的尘埃:“我叫雨馨,在一个雨夜被师父自花丛中捡到的。”他蓦然惊醒。流水依旧,红颜不再。他在等雨馨回来。纵然是千载万载又如何,辰南不怕等,反正在他漫长到望不见终点的生命里,差不多也只剩了这么一个能撑着他独活下去的支点。心里的执着化成的顽石,像是时间的长风中立成永恒的丰碑,只是满目的豪情也早已给时光的矬子磨得难辨,唯有两字仍旧格外清晰:等待。回想雨馨的一生,感动无处不在,可身后的背景却总是血光漫天……当年辰府中,她当着他的面承受着根本无法抵抗的十击,而辰南,自认为最爱雨馨的他,才刚刚说过除非踏着自己尸体才能伤到雨馨的他,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经脉一寸寸断裂、神智一分分涣散、生命之火一点点熄灭,他竟然无能为力!“每天一起看日出……日落……”“你怎么了?”“当你老去的时候……”知道最后一刻,雨馨还在关心他的安危,而她所“奢求”的,仅仅是每日最平淡最易得不过的日出与日落!有情至此,夫复何求!

所以他情愿追随她而去,无论天上地下。何须在意世人笑他为区区一女子便了断余生,那是因为他们不懂!那是将凶手千刀万剐挫骨扬灰也不能泯灭的仇恨,那是即便获得登峰造极横扫八荒的力量也难以填补的空虚,那是相隔万载岁月千般人世也永远无法消除的绝望!

神墓读后感(篇3)

在写我的读书心得之前,我想先声明一下,《神墓》是一本网络小说,但是请不要因为它是一本网络小说就鄙视它,我个人认为这本书里对我们所有人来说都有很多地方可以学习的,下面我将一一讲述对我启发很大的几点。

第一, 这本书塑造了一位坚持不懈、脚踏实地修炼法力、是自己变强的主人公辰南。他曾说过:借助外力获得的法力的提高都是不坚实的,要想得到真正的修炼必须要自己一步步辛苦练习、进行生死大战。其实我们的学习和生活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学习知识的过程就如修炼一样,过程中会有很多痛苦,也有很多进步的快乐,同样学习也是要一步一步脚踏实地的积累知识,没有任何捷径可寻,任何投机取巧都不可能真正的获取知识的,看到别人都在打游戏只有自己一个人整日忙碌学习,会觉得很累,很辛苦,但是请相信,现在一点点积累起来的知识以后会带给你很大的惊喜的,就像辛辛苦苦的修炼一段时间,经过了一次次生死边缘的死里逃生之后,你发现自己的法力提高了一大截,可以打败以前你不能打败的对手一样。当然生活也是一样,只有经过重大的挫折或考验,你才算真的长大了,真正理解了生活。

第二, 一个很简单又很有哲理的俗语:开水不响,响水不开。一个真正有才能的人都是内敛的,他们无需张扬自己,就能在一言一行中让人感受得到他的涵养,只有那些半瓶不满的人才会通过显露自己的渊博知识或借助吹嘘来引起别人的注意。在这本书里,低阶修者是不能隐藏自己的,只有修炼达到一定阶层才能隐藏自己的实力,当然只是对比自己弱的,对比自己的强的修炼者是隐不了的,你看这和我们学习多么相似啊,学得越多就越觉得不懂的多,就越收敛,比自己懂得少的人是看不出自己的真正实力的,而行家就一眼就能看出你肚里有多少货。我们将要面临很多面试,工作或考研都是如此,到时千万不要以为那些教授或老板是可以蒙混过去的,他们要的是有很多肉丝的青椒肉丝,没有足够的肉丝的话再藏也是藏不住这个事实的,所以,趁现在还有时间,请快点做你的肉丝吧!

第三, 学习知识的过程就是从混沌到清楚的过程。书里提到一个内天地理论(即开辟一个独立的空间),刚开始开辟的内天地就是一片混沌,随着法力的不断增强,内天地就会越来越清晰,会长出花草树木来,这就像我们接触新知识的过程,刚开始什么都不懂,对这个知识的感觉就是一片混沌,理不清也讲不懂,随着对这个知识点的了解和理解越来越多,对它的逻辑结构也越来越清楚,理解越来越透彻,这时候就有了条理,讲出来也有一个清晰的思路了。

第四, 学会静下心来感悟生活,享受生活,不管它是不幸的、贫穷的还是富裕的,请相信任何一种生活都有它的魅力所在的。我最向往的是那种经过了大风大浪之后又重归平静的平和和淡然,正如男主人公所经历的那样,从开始的受人鄙视,到大战黑起,惊天动地,最后又回归普通人的生活,从一代天骄骤然跌落到普通人,这是多大的差别啊,这中间又有多少喜怒哀乐呢,他选择了隐居人世间,独自承受着一切,不愿把这些痛苦带给他的妻儿、他的家族、他的爱人,他经历了哀伤,经历了绝望,变得淡然,看透了一切,所以他得到了时空大神的宝藏,难道这真的只是运气吗?不,是他经历了人生的一次蜕变,真真正正理解了生活。每次看到,一个痴心的女子一直等了他10年的那段我都特别感动,这是怎样的一种爱啊!完全不计名利、不辞付出的爱,超脱的爱,没有任何浪漫的修饰,没有任何华丽的辞藻,没有任何轰轰烈烈的举动,完全朴素的,却又给人以心灵的震撼。

我写这些并不是鼓动大家都去看网络小说,只是分享一下我看这本书的心得,同时我也希望每一个人在看书的时候都能给自己留一些思考的时间,不要急着把它看完,看什么书都一样,因为每一本书都是作者用心写的,总是会包含一些看似浅显又很有哲理的思想,希望大家也能用心看,真正从书里学到一些东西。

牧羊神豹读后感模板4篇


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是怎么写的?相信很多人看完作者的作品后,内心一定会被其中的哲思所震撼。写好读后感的重点是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学习实际,或联系社会生活实际,写自己的感受,使感想落到实处,牧羊神豹读后感是由我们为您整理和分享的内容。

牧羊神豹读后感 篇1

我读完《牧羊神豹》 后,深有感触,有感而发:

它讲的是作者沈石溪用一双胶鞋跟一个人换了一只“小黑猫” ,回去去验证,那只“小黑猫”竟然是只黑豹!作者为此感到十分高兴,让他的母狗阿丽照顾它,并当时给小黑豹取名为“三点金”。阿丽是一只牧羊犬,等三点金长大点儿以后,便带着它一起去牧羊,三点金也渐渐地成为一名优秀的“牧羊豹”。后来,阿丽因一次暴雨得病不幸去世。牧羊工作便交给了三点金,事实证明,三点金是一只很优秀的牧羊豹。作者因养羊养得好,评选中得了第一名!

有一次,作者检查羊数时,发现少了一只羊,便问了问三点金,它神色有一些慌张,作者认为它失职了一次,但看它之前的成绩,便原谅了它。但之后,羊一天少一只,总数少完五只后,作者发现它跟一只雌豹在丛林中约会,还有了两只小豹。便忍痛赶走了三点金。之后,他的门前每天都会放了一只刚断了气的野羊,直到放了五只就没有在放了,这或许是三点金对主人的报恩吧。

牧羊神豹读后感 篇2

妈妈在给我买了一本沈石溪的小说《牧羊神豹》。

文章主要讲作者原先插队落户时,救助了一位缅甸老农民,老农民报答他,送给他了一只豹仔。于是,作者带回豹仔,取名三点金,给老母狗梵娌抚养。梵娌是只老牧羊犬。

两者关系越来越好,梵娌把三点金当做了自己的孩子,结果,一场暴雨夺走了梵娌的命。作者买了一只新牧羊犬,三点金却咬走了牧羊犬,担任起了梵娌的工作。三点金工作很认真,从来没偷吃过一只羊,也没有走丢过一只羊,而且还在豺群口下救了羊群。所以,每天都是三点金独自去放羊,每天晚上自己赶羊回来。

不久后,当作者点羊时,发现少了一只羊,并没在意,但每过一周,就会少一只羊。作者起了疑,悄悄跟在羊群背后。发现三点金偷偷从羊群里骗出一只羊到森林里,从树上突然跳下一只母豹,咬死了羊。原来是三点金的老婆,还有三只小豹仔。结果,被作者发现了,三点金离开了。一年后,作者放羊时,突然在林子里发现了一只快要咽气的赤斑羚。没隔多久,就发现了4只。原来是三点金,因为他只偷走了4只羊,所以,它用4只珍贵的赤斑羚来抵债。

读完我在想:黑豹可以守信用,拿了主人四只羊,又还给主人四只羊,动物都能守信用,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呢?人类和动物应该和平相处!

牧羊神豹读后感 篇3

看完《牧羊神豹》后,我觉得三点金这头豹子是有一头有情有义、知恩图报的动物。

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羊倌意外地得到一只黑豹,训练了自己的牧羊犬老梵娌,抚养它长大。一场意外的暴雨,害死了老梵娌,三点金就代替老牧羊犬牧起了羊,干得相当出色,被称为“牧羊神豹”。可是,羊倌意外发现羊少了,发现了三点金的秘密,把它赶走了。最后,黑豹三点金又来归还了四只赤斑羚,以弥补当时羊倌的四只羊。

书中,黑豹对老梵娌的感情非常深厚,完全把它当做自己的母亲。当老梵娌咽气的时候,三点金低着头,像一个孩子在为死去的母亲哭泣。这让我想起《孟母三迁》中故事场景:孟母为了给孩子创造优越的环境,搬了三次家,孟子长大后,就很好地回报了母亲。在现实中,我妈妈对我的爱无微不至,我也要像三点金一样,去报答妈妈。

以前,妈妈让我帮她做事,我总是很不情愿,有时候一定要妈妈给报酬才干活。像《妈妈的账单》,小彼得帮妈妈做事后要报酬,可妈妈的账单上全部都是“0”。为什么?因为妈妈很爱我们孩子。想想,以前的自己是多么不应该啊!《牧羊神豹》中的三点金,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报答了羊倌的养育之恩,相比之下,我们连动物都不如,实在是太渺小了。

牧羊神豹读后感 篇4

暑假,我无意中在书店发现一本书——《牧羊神豹》,我不由心生疑问,便看了起来。

这篇文章主要讲:我是寨子里的羊倌,想买一只牧羊犬,可惜集市中没有,可是有一位老汉愿用一只小黑豹换我一双鞋。我叫它三点金,并交给老牧羊犬梵娌抚养。没想到他竟成了一只牧羊神豹。他为了保护羊群大战红豺和蟒蛇,我十分信任它,便让它独自带羊去吃草。几个月后,我的羊一只也没少,我也因此受到了大家的表扬。

可是好景不长,一年后的一天,羊莫名的少了一只,而且三点金也异常羞愧,我没有追究。五天后又丢了一只,再过五天又丢了一只,我感到奇怪,五天后,我偷偷跟踪它,发现它为一只雌豹和两只小找食物。我怕这样以后会损失更大,虽不忍,但还是把它赶回了森林,又买了一只牧羊犬。一年后,三点金送给我四只赤斑羚后,便消身匿迹了。

有人会认为三点金毕竟是一只豹子,改不了吃羊的本性,但我认为三点金为那只雌豹子抓自己看守了一年的羊也是经过一番思想斗争的,它的内心是矛盾与痛苦的,他和其他背叛主人的野生猎物不一样。

而且三点金一年后又送了我四只赤斑羚,从这里可以看出三点金是懂得《牧羊神豹》《牧羊神豹》读后感的,知道要报答主人,也是有尊严的,不会白白拿别人的东西的。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想到社会中的一部分人,他们有的根本没有尊严,吃嗟来之食,穿偷来之衣,住抢来之地。有的,不知《牧羊神豹》读后感《牧羊神豹》读后感,将自己的父母丢之不管,向父母榨取钱财后在外花天酒地。

人,是世界上最高级的动物,但有些人却连豹子也不如!

[热搜范文]《少年闰土》读后感最新模板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通过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读后感简单来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和心得体会。那么,一篇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怎么写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热搜范文]《少年闰土》读后感最新模板”,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这学期读了《少年闰土》,这一篇文章是从鲁迅先生的《故乡》中节选下来的,读后感想很深,让我对鲁迅先生和闰土都产生崇敬的心情,为他们的深厚感情而感动。

文章主要讲了当时的鲁迅是一位富家少爷,住在城市里,过的是无忧无虑的富足生活;因为大祭祀值年回老家而认识了一个乡下贫苦农民的儿子——闰土。他们在交往中成为了好朋友。通过雪地捕捉鸟类、海边拾贝、看瓜剌猹、青跳鱼儿等活动,玩的很开心,从而结成了好朋友。但正月过去了,鲁迅必须回城了,就这样,他们分别了。自从闰土走后,就没了音讯,只寄来了一包贝壳……鲁迅也送了他一、二次东西,但从此就再也没有见面了。 读完这篇课文后,我觉得鲁迅尽管是富家子弟,但是他能与农村的闰土相交往,在日常的活动中建立是深厚的交情,这就是深入生活不嫌弃贫苦,不会看不起穷人,是一种非常高尚的品格,鲁迅后来能成为伟大的文学家我想是与这种品格是分不开的;同时我也深感闰土是个健康坚强、可亲可爱、勇敢机敏的农家孩子,在他身上有着非常优良朴实无华的品德,与这样的人交往可以学到好多知识、好多本领,好多乐趣!

我也有好多亲戚在农村,我也经常利用假期回乡下,在乡下生活的日子确实很值得回味,我也要利用回家的机会多学习农村孩子的优良品德。

范文热搜:恶之花读后感模板汇总(9篇)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优秀的书籍后,内心都一定会有所触动。通过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读后感就是将读书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写好一篇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范文热搜:恶之花读后感模板汇总(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恶之花读后感1

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一本书。书名是《安妮日记》,书的作者是位德籍犹太少女,名叫安妮·弗兰克。自从安妮13周岁生日时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生日礼物—一本漂亮的日记本后,安妮便开始写日记。她把这本日记本当成好朋友,管她叫“吉蒂”,并且不断地把周遭的人、事、物真实地记录在日记里。

二战后期,德国纳粹对犹太人的迫害越来越多,安妮一家及朋友共8人躲在了密室生活。在那里,他们过着非正常人的生活。洗澡和上厕所成了大问题,每天走路要踮起脚尖,说话也要轻轻地,睡觉更要保持高度警惕,和外界的联系只有一台收音机……安妮的日记本也逐渐增添了许多新的内容,她的心事、她的烦恼、她对战争的批判,对和平的渴望……

安妮是一个坚强、好学、上进的女孩,正如她在日记里写的那样:“很快我要自己学习,拼命向脑子里灌词语,等到出去后,我要向同学们证明,不在学校我同样也能学好!”

通过灾难,安妮不仅很坚强,而且还很有勇气。她经常对“吉蒂”说一些从之声里听到的坏消息,由此我可以感到她是多么地害怕,但她还是安慰自己“别怕,安妮,一切会过去的。”

但令人感到惋惜的是,安妮最终还是没有逃脱厄运的魔掌:1944年8月4日上午,安妮全家遭人告密被捕。在集中营里,因为卫生条件太差,最后只有安妮的父亲生还。

安妮也像一面镜子,这面镜子照出了许多“小我”;面对灾难,安妮没有退缩,或许我就没有她那么坚强;面对大人们的教训,安妮做到了一声不吭,去默默做好该做的事,顶多对“吉蒂”诉苦,我就会很浮躁,当场表示抗议,使家长对我的印象很更糟;面对自己14岁生日礼物—一本书和一些糖果,安妮已经很满足,而我的礼物更多,却丝毫感不到自己被爱包围……

虽然不会再有下一篇“安妮日记”了,但安妮永远活在我的心中,永远是我的好榜样!

嘻嘻,听我发表了这么多的感想,你又是怎样想的呢?或许我的语句、我的思想都还不太成熟,那就请你捧起《安妮日记》,去细细品味,再去发表属于你自己的想法吧!下次《安妮日记》中,再见面!

恶之花读后感2

只要用心去发现,美无处不在。这是我读了金波爷爷写的《暮色》后所悟出的一个道理。

缓缓西下的夕阳,幽暗却并不安静的树林、晚霞倒映的湖面、布满繁星的天空……这多像一幅意境优美的中国山水画呀!不由得你不身临其境。这就是金波爷爷在《暮色》里,用他的一双慧眼所发现、用一支生花的妙笔给我们描绘出来的一天傍晚,他到一个小树林里去散步,所发现的大自然的美景。

其实,只要你张开你的一双慧眼,用心灵去发现,你就会和金波爷爷一样,发现周围事物的美。这样,你的生活中将会有许多彩色的记忆。

我不禁想起了小时候在乡下奶奶家的情景。每到傍晚时分,在田里劳作了一天的农民伯伯们都纷纷收工了。他们扛着锄头,赤足走在弯弯曲曲的田埂上。袅袅炊烟里,即将西沉的夕阳,将它那仅有的余辉洒落在秋天的田野里,洒落在农民伯伯们那古铜色的脸庞上。这时,他们把头转过来,看着自己田里的庄稼,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笑容,他们的心里一定在说,看,今年又是一个好收成。现在想起来,这是多美的一幅夕阳晚归图啊。可我平时却从没有留意过,把它们从生活中忽略了。是的,如果,我们平时多用心去看,美会无处不在。

我放下手中的书,抬头向窗外的天空望去。天空是那么的高远,它有点像块巨大的蓝色绸子,偶尔飘过的几片白云,像镶嵌在绸缎上的白色云锦;它有点像块透明的蓝宝石,折射出点点耀眼的光芒;它又有点像一个碧波万顷的湖面,上面划着几只白色的帆船。看着看着,我突然发现,原来蓝天竟然是那么的美丽。怎么平时没有发现呢?转念一想,恍然大悟,真的,只有用心去看,美才会出现。

确实,人世间的许多事物都很美,只要用我们的慧眼去观察它们,它们就会变得多姿多彩。张开你的一双慧眼,你会发现这个世界更美。

恶之花读后感3

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恶之花读后感4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海底两万里》,这本书非常有意思。其中,我被《海底两万里》中的冰山这一节内容深深打动了。?他们在南极地区航行,在回来的路上,不幸被冰山困住,但他们用自己的智慧拯救了自己的生命。?多么惊心动魄的一刻啊!想想他们,在危险的情况下,他们头脑清醒,用智慧战胜了困难。那我呢?我从小到大都很胆小,而且在困难来临的时候没有勇气去面对、去战胜它。而《海底两万里》给了我一些勇气,我应该学习他们的那种不畏艰险的精神!《海底两万里》虽然只是一本冒险小说,但它却给了我许多的勇气,它让我勇敢地去面对现实,不能胆小怕事!

恶之花读后感5

《水浒传》是部庞大、复杂的小说,它生动地描写、反映出了梁山起义的发生,发展壮大直至起义失败的整个过程。它明确地描写出了当时起义的社会根源和原由,并成功塑造出了那些栩栩如生的起义英雄的形象,且通过他们不同的反抗道路展开了起义过程,也具体地揭示了起义失败的内在原因。英雄们走上反抗的道路,各有不同的原因和不同的情况,但是在逼上梁山这一点上,许多人是共同的。他们不满官府的剥削,受地主的掠夺和迫害起而反抗,结果被逼上山落草。勇猛地向统治阶级进行冲击。他们是从血的教训中觉醒过来的。

恶之花读后感6

在读《老舍读本》之前,我的心情非常紧张,因为老舍是位大作家,我想他的文章一定很深奥、难懂,而且这本书还要写读后感。

读了几篇文章之后,我的心情顿时轻松了,老舍爷爷的文章简洁、易懂,充满了童趣。读着读着,我仿佛看见了老舍爷爷笔下的小猫正在他的稿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我仿佛看见了一位和蔼可亲的老人在花园里摆弄花草;我仿佛听见了送信的邮递员叔叔在说“你们家的花真香啊!”;我仿佛看见了一位慈祥的父亲在对自己的女儿说“洋娃娃考了4O分!”;我仿佛听见了母鸡在老舍爷爷家的花园里“喔喔”地叫着;我仿佛观看了土地庙的一场比武,一场拳打脚踢。

读完整本书,我知道了老舍爷爷是个“老小孩”,他对生活永远好奇,永远有兴趣,他什么都写,面特别广。因为他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内心充满了光明和善良,所以他看这个世界就不一样了,写出的文章充满了自己的真情实感。

老舍爷爷让我懂得了写文章不一定要用华丽的辞藻,也不一定要用多么复杂的句子,或者一定要引用“名人名言”。只要你有独特的观察与思考,用最平凡、朴素的语句同样可以写出好文章,同样也可以反映出生活的情趣。

恶之花读后感7

狐狸爸爸真了不起,它凭借着聪明的头脑和力量挖开了一条通道,挽救了所有的动物。而那三个人也太可怕了,竟然想要把狐狸爸爸杀死,幸亏狐狸爸爸反应快,虽然失去了一条尾巴,但是保住了性命,没让坏人得逞。通过这个故事我感觉到,人有的时候只拥有力量是不够的,还需要运用自己的智慧,只有同时拥有了力量和智慧,才是最强大的的。

恶之花读后感8

读了《扫烟囱的孩子》之后,我大有启发。事情是这样的:一个小男孩一连扫了好几家烟囱,挣了许多钱后,可是不知什么时候从衣袋的破洞里漏掉了。如果没挣到钱他的师傅会狠狠地打他,因此,他很难过。过路人知道情况后,连忙拿出自己的钱,给这个小男孩。

读了本文,我被过路人的善良、真诚的爱心深深感动了。其实让世界充满爱,我们也可以做到。

恶之花读后感9

《恶之花》读后感800字!

读诗集就仿佛在散步,漫不经心的走着,突然发现一处惊艳,随后继续漫不经心。读波德莱尔的诗集像什么呢?赤脚走在无尽的深渊,被满地的荆棘刺破皮肤,流出紫色的血。

阴沉沉的天气,特别适合读波德莱尔的诗集,或者,特别不适合读。诗句中的阴郁糜烂,被天气放大无数倍,深深钳紧血肉,绞到体无完肤。屏幕上崩裂的语言,仿佛是蛇喷出的毒液,所过之处全是恶臭,却又无法停止。既痛苦又引人上瘾,自虐倾向的人会很爱吧,因为目之所及,都是灵魂上狰狞的伤口。

诗人是很奇怪的东西,“他们个个把墓室当作画室,怀着一颗纯朴的心赞美死亡。”诗人也很顽皮“我想真想呆在庞然的女郎身旁,仿佛女王脚下一只淫逸的猫。”诗人珍爱的是“无动于衷的残忍野兽,直至那种冷淡,你因此而更美。”

爱人不是天堂,而是地狱。我爱你,但我“不是冥河,不能把你抱拥九次。”爱人的眼“时而温柔,时而恍惚,时而凶残,反射着天空的麻木以及暗淡。”对爱人的表达爱意“我要做双漂亮鞋,用我的尊严,缎子的,供你那神圣的脚欺凌,它把你的脚抱在柔软的怀中。”

相依相伴说的不是蝶恋花金玉缘,说的是“腐烂的尸体和蛆虫”。吻是“月亮般冰凉的”,温情是“沿着沟壑爬行的蛇”,天空是“一口大锅的黑色盖子,煮着数不清的人类望不到边。”

以前我一直反感将人物化,读过这些诗篇里对于美的描写,我又想,要欣赏美,便只能站在主体角度对对方进行物化。肉体就不是物体了吗?欣赏的过程便是物化的过程,逃不掉的。美就是”天神般健壮,令人爱慕的苗条,生来就是要端坐豪华的床第,足供闲暇的主角或君王逍遥。”不可被亵玩的美,在诗人眼里大概无味。

我爱看诗人描写美,描写那种肉欲的靡靡的美。不一定是积极向上才是美啊,美本来就是令人执迷令人丑陋令人扭曲令人堕落的东西。

“人,怀抱着希望永远不知疲倦,为了能休息疯子般奔走不停。”

我不想哭,我怕我一哭,便是满眼赤红。

[热搜读后感]终身成长读后感模板(5篇)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观看一本书之后,我们对于作品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一些决心和理想。那么,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读后感范文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热搜读后感]终身成长读后感模板(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终身成长读后感【篇一】

近期有幸拜读了斯坦福大学行为心理学教授卡罗尔﹒德韦克的代表作《终身成长》。她在这本书中总结了人的两种思维模式:固定型思维和成长型思维。通过对大量真实案例的分析阐述了成长型思维的优点,从体育、商业、人际关系、教育等四方面反映出成长型思维是成功的推动力。

固定型思维:是认为一切成功都是天赋使然,不断地给予自我满足的暗示,停滞学习,不思进取的想法。

成长型思维:是认为一切成功都是可以靠努力实现的,只要不断地进行学习、思考,总结成功经验并付诸实践,就会有所进步的想法。

用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就可以很明显的看出两者的区别。课堂上,点名回答问题。固定思维的人会想,课堂上这么多人,怎么偏偏会是我被叫到,一定要好好回答不能出错。而成长思维的人想的是给了我这么好的机会,提出自己的想法,老师会给予纠正。一个看重的是回答问题的结果,另一个看重的是回答问题并纠正、肯定所带来的提高。

虽然不愿意承认,我大多数都是以固定思维去看问题。害怕被点名、害怕新的环境、害怕不熟悉的人,每天从事着一成不变的工作,不愿意尝试新的挑战。经常产生一系列的负面情绪,总是从别人身上挑毛病,不从自身找原因,借口总是比办法多。看过这本书后感觉思想的转变是迫在眉睫了,按照书中提到的通往成长型思维模式的四个步骤:接受,面对自己的固定思维;观察,明确出现固定思维的原因;命名,给这个思维定式一个名字;教育,用成长型思维来反复教育、沟通。努力去改变自己的思想观念,走向更好的那个自己。

终身成长读后感【篇二】

《陪孩子终身成长》作者:樊登。最开始阅读这本书的初衷,就是因为樊登本人。他所创办的“樊登读书会”被很多人所认知。

本书引用了很多国外知名亲子教育书籍中的论点与精华。不仅提到了怎样陪伴孩子成长,而且论述了父母自身如何进阶。

我们上一辈的父母,往往更关注孩子的衣食住行。让孩子“长大”,也就完成了父母的使命。而随着时代的发展,观念的更替,现在这一代的父母,越来越注重孩子的“教育”,如何让孩子适应这个多变的社会,怎样成为一个有用的人,以及如何缓解父母自身的焦虑,本书,都给出了建议:

一。培养父母与孩子之间无条件的爱

我们常说,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无私的,试问一下,真的是这样吗?我们是不是也会为了让孩子完成某个学习任务,而许以条件?那么孩子的学习到底是为了这个“奖励”,还是学习本身。

我不否定“奖励”确实有一定的效果,但,家长本身要认清“奖励”并不是最终的目的。真正让孩子成长的,是孩子的“内驱力”,而不仅仅是外部激励。真正认识到,学习的乐趣,求知的喜悦,才是孩子终身成长的前提条件。

二。价值感的重要性

“价值感”和“归属感”让孩子愿意变得更好。每个人生来都有不同的角色,“子女”、“父母”、“同事”、“下级”,我们在每一个角色里,被人否定、排斥,都会让我们失落甚至自暴自弃。这就是,所谓的“价值感”和“归属感”。我们的孩子亦是如此。

若孩子总是在比较中和讽刺下长大,他的自尊就会被触动,自信就会被打击。并且这种“无用”感也会被放大,直到伴随一生。

我们要学会如何点亮孩子心中的火焰,而不是浇灭他。当孩子拥有了价值感和自尊心时,他才会成为一个自律而又有自控力的人。

三。终身成长的心态

我们时常陷入舒适圈,而停止向前。规避困难,痛恨变化,这就是“固定思维”。而面对未来瞬息万变的时代,不仅仅是我们自己,更要培养孩子拥有“成长思维”。

不要过分纠结于别人对自己的评判,不以一次成败论英雄,将更多的注意力投放在过程中,汲取错误所带来的收获,才能拥有成长性思维。

作为父母,更应该多去发现孩子的闪光点,给予他无条件的爱,让孩子认清,学习的过程和动机才是最重要的。另外,父母也要善待自己,积极的去调节自己的情绪,这样才能更好的帮助孩子成长。

“终身成长”不仅仅只是一句口号,更是我们终身追求的目标。从我们自己开始改变,我相信,一个成长型父母,定会培养出一个优秀的孩子,并将这种“爱”一直传承下去……

终身成长读后感【篇三】

最近有幸拜读了《终身成长》一书,这本书是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家卡罗尔·德韦克在对成功的数十年研究后,发现得思维模式的力量。她在《终身成长》中表明,我们获得的成功并不是能力和天赋决定的,更受到我们在追求目标的过程中展现的思维模式的影响。

她介绍了两种思维模式:固定型与成长型,它们体现了应对成功与失败、成绩与挑战时的两种基本心态。你认为才智和努力哪个重要,能力能否通过努力改变,决定了你是会满足于既有成果还是会积极探索新知。只有用正确的思维模式看待问题,才能更好地达成人生和职业目标。

德韦克揭示的成功法则已被很多具有发展眼光的父母、老师、运动员和管理者应用,并在实践中得到了验证。作为一名教师,我们更应该通过了解自己的思维模式并做出改变,能以最简单的方式培养学生对学习的热情。

固定型思维模式的老师,不在乎孩子的兴趣和潜能,只要求孩子达成他们所期望的成就。否则,孩子在他们眼中,好像失去了该有的价值。拥有成长型思维模式的教师,应该不仅给孩子设定个奋斗目标,还应该给孩子成长的空间他们尊重孩子的兴趣,重视孩子拥有完整的人格,鼓励孩子以自己的方式活得更好。

作为老师,应该掌握称赞的方法。称赞孩子的方式,将塑造他们的思维模式。对的称赞方式,不是去夸奖孩子的能力,而是去关注他们学习的过程。不是夸他们聪明,而是要肯定他们付出的努力。比如这样夸奖:“你的进步说明你真的很努力。你反复复习,划出重点,一遍遍做测试。你的方法确实奏效了”。书中有对夸奖做出陈述,注重对能力的夸奖:会让人容易陷入了固定型思维模式,会对有挑战性、可以从中学习的新任务表示拒绝,因为不想做任何可能暴露自己缺点的事,以避免别人对自己的才能提出质疑。注重对努力后的夸奖:有90%的人希望可以挑战可以让他们学到新知识的新任务,因为困难意味着“付出更多努力”。“这个孩子是艺术家,那个是科学家”。请记住,你这样说并不会帮助他们,即使你可能是在称赞他们。记得我们的研究,对孩子的能力进行夸奖会让他们的智力测验得分降低。换一种属于成长型思维模式的方式去夸奖他们。

当孩子遭遇挫折时,老师应该对挫折表现出兴趣,引导孩子面对赶上。而具有固定型思维模式的学生,如果考得不好,他们的分数就很难提高。在学习方法上,具有固定型思维模式的学生像吸尘器一样,试图背下所有东西。拥有成长型思维模式的学生,则注重学习方法,善于寻找学习规律,并能从错误中吸取教训。教师要运用自身思维模式,尽可能引导学生往成长思维模式发展。

此外,老师要重视孩子对知识的深入理解。在教学中,老师需要关注孩子对知识的深入理解,避免让学生死记硬背。相关研究表明,如采老师帮助学生深入理解知识,他们会更相信能力是可以发展的。

我们没有谁是完全的固定型思维模式者,或是完全的成长型思维模式者,每个人都是二者的结合体,只是有些人偏向哪一方面的更多而已。我们要不断地成长,那么有什么样的思维模式就起着关键的作用。成长型的思维模式,能够明确目标,不断地优化学习方法,并乐于向他人学习。在遇到问题时,更多的关注点是在如何解决问题上,并不断地在经历过的问题、困难、失败、成功等方面寻找其规律,并从中吸取经验;从而在接受、观察、命名与教育去建立自己的成长型思维模式,进而帮助学生成长。

终身成长读后感【篇四】

《终身成长》让我感受最深刻一段话是:改变并不是一场外科手术。即使你发生了改变,你以前的旧信念也不会像磨损的髋关节和膝关节那样,被换成一个全新的。相反,这些新信念会和你的旧信念一起存在,随着新信念变得越来越强,你就会获得新的思考和处理方式。

成长是每个人一辈子的事,它与年龄无关,其实每个人都在成长,只是成长的速度不同,我感觉在改变中的成长是最迅速的。无论何时,一个人停滞成长,才是最可怕的衰老。

记得多年之前,在一次家长会上,给家长们分享了《牵一只蜗牛去散步》“上帝给我一个任务,叫我牵一只蜗牛去散步……我忽然想起来了,莫非我错了?是上帝叫一只蜗牛牵我去散步。”教育孩子就像牵着一只蜗牛在散步,和孩子一起走过他孩提时代和青春岁月。孩子一天天的长大,我们也一天天的老去,我们在孩子的眼里也会变成一只蜗牛,难道我们就停滞不前了吗?我们仍需要追赶孩子们的脚步,还是需要拖着沉重的壳,一步步往前爬。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地充实自己,不断地改变,不断地成长,正如这本书《终身成长》,每个人都需要终身成长。

终身成长读后感【篇五】

这边书最主要的是阐述了两个很重要的思维模式:固定型思维模式和成长型思维模式。固定行思维模式认为能力是固定不变的,而且人们需要不断去证明;成长式思维模式认为能力是可以通过学习不断发展提升的。固定型思维者往往宁愿获得短暂的成就感而不愿暴露自己的不足;成长式思维者相信成功是个过程,因而愿意把握看似困难、又有挑战性的机会。固定型思维者往往会错失学习机会。

通过读这本书,让我认识到成长的关键并不是掌握更多的技能或者说经验而是孕育一个成长性的思维模式,而这种思维模式的养成需要的不仅仅是个人的努力,更是需要全社会的不断熏陶,而不仅仅是个人,企业也是需要这种思维模式来保障自身的茁壮成长,以保基业长青。

我们不推崇成功本身,而关注持续不断的努力,这本书指导我在生活中,在面对各种事务冷静思考时、在与孩子对话时,时刻保持冷静,凡事三思,受益良多。因此,无论是你做什么职业、人际关系、亲子教养,这种成长型思维模式都极其重要,它决定了我们再面对失败时的复原力、面对成功时的持续力、面对挑战时的承受力,希望每个人都能保持这种思维模式,让你变得更加向上。

范文热搜:《匆匆那年》读后感优秀模板五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读书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那么,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读后感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范文热搜:《匆匆那年》读后感优秀模板五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匆匆那年》读后感【篇一】

你有深潭的眼眸,

你有固执的臂弯,

你曾是少年。

在听好妹妹乐队的《你曾是少年》。

总觉得少年是很美很美的一个名词,就如同我们的青春年华,有着任何人生阶段都无以伦比的美好。陈寻与方茴的遇见,便是在彼此人生最美好,最纯粹的年华。

果说相遇是偶然,相识是偶然中的偶然,那么相恋应该说是宿命,那相离呢?

这是我第一次对一个故事这么难以释怀。看完以后,我上豆瓣一篇篇的看别人的评论,每一个人都说很真实,都可以从他们的身上找到自己的青春的影子,方茴过,陈寻过,乔燃过,赵烨过,林嘉茉过,沈晓棠过

九夜茴的《匆匆那年》,其实从文笔和勾勒方面来说,都很平淡,但是刻画的是那么的真实与细致。这也让我明白了,最打动人的文字,不是要文笔有多优美,故事情节有多曲折离奇,而是要真情实感,可以让读者把自己的经历往上套,那便是一种成功。

敏感,脆弱,忧郁的方茴,遇见优秀,扎眼,阳光的陈寻。陈寻被方茴身上别致的气质吸引,而方茴在最开始,是远远的在陈寻的世界之外的,她说,有那么一种人,身上会散发光芒,在这种光芒下面会感觉温暖而舒适,但距离太近的话,就会有些刺目了。耀眼的陈寻,只会让方茴觉得自己更黑暗。

也许是性格使然吧,所以乔燃错过方茴,陈寻得到方茴,而方茴最后失去陈寻

陈寻与方茴在一起了,从他在黑板上偷偷写下方茴喜欢陈寻开始的筹谋,从电话那头传来是开始。方茴是逃不掉陈寻的追逐的,因为那个少年,是那么的美好。

方茴说,在一开始的时候,比起耀眼的陈寻,其实她更可能会喜欢安静的乔燃,但是陈寻长驱直入她的心,并占据的满满的,她就不能再贪心了。所以在高中毕业宴会上,乔燃要出国了,她连一个拥抱都吝于给乔燃,因为她怕这个拥抱会玷污了他与陈寻之间爱情。方茴在得知乔燃已经在国外之后,对乔燃深感愧疚,最终在空气中拥抱了他。那个时候的她,以极度虔诚的态度深爱着陈寻。

然而,流年辗转,只因年少。

我们终究输给的不是任何,而是时光。

大学后,安静,敏感的方茴终究失去了陈寻。高中局限的生活模式,再明耀的陈寻,也被掩盖于书堆中,所以陈寻与方茴始终可以在同一个世界里平行前进。但是到了大学以后,一切都变了,陈寻身上扎眼的光芒,注定了他大学生活的丰富多彩,他平凡不了的。而方茴呢,依旧沉溺于两个人的世界,细心灌溉着他们的爱情。

想起了阿桑的《一直很安静》里的一句歌词:

我们的爱情

像你路过的风景

一直在前行

脚步却从来不会为我停

方茴的敏感、脆弱、哀愁无疑是让陈寻离开的主要原因,但是我们似乎忘了,这也是陈寻一开始被方茴吸引的地方。

当初怎么赢得的他,最后也怎么的失去了他。

很多人说,方茴怎么就不与时俱进呢?但如果改变了,她就不是方茴了,就不是当初陈寻喜欢的那个样子了啊。她的懦弱,胆怯,猜疑使陈寻慢慢地走向了沈晓棠。

方茴对陈寻说过:如果那天我们分开了,你也不会后悔曾经和我好过,这就够了。

但是她做不到说的那么洒脱正如阿桑唱的那样以为自己要的是曾经,却发现爱一定要有回应。

陈寻爱上了另一个女孩,那个女孩笑靥如花,明媚动人,她拥有开朗的性格,爽朗的笑容,使得陈寻一步步的沦陷。她带给陈寻的快乐是方茴从未带给过的,他们有一样的兴趣爱好,所以聊起喜欢的摇滚乐时,陈寻眼里满是倾慕;她开心时不加掩饰的笑,比起方茴安静地低眉浅笑,似乎更打动他。拿吴婷婷的话来说,沈晓棠应该没有那一个男生不喜欢吧.

方茴就像是一首安静忧伤的曲子,陈寻静静的听了三年,但是他是一个摇滚迷啊!

他们分手了。一句以是开始的爱恋,在365天后,也以一句是结束。陈寻曾信誓旦旦的对着方茴说,《匆匆那年》是为你写的,我只唱给你一个人听。然而,流年辗转后,陈寻已经忘记了那个誓言,也忘记了婆娑月光下,回望时,那个穿着白裙子的女孩。

只为你浮生的一笑误我的匆匆那年。

方茴说,他曾经那么那么的爱过她,她那么的默默无闻,可是陈寻依旧喜欢她;每天给她打电话;送她毛绒河马和写着他名字的石头;为了跟她考上同一个大学,物理最后的13分大题,硬生生的没有做。

陈寻曾经也以那么真挚的方式爱过方茴,那个时候的他所说的所做的一切,都是真心实意的,他也真的觉得可以跟方茴永永远远的走下去。

太美的承认因为太年青。

一切都在那个炎热的盛夏后改变了。

沈晓棠问陈寻,有多喜欢她,他说,喜欢得变成了现在的样子众叛亲离。但即便如此,他也还是做了那样选择。

他对方茴说,你是我这辈子都忘不了的人。

但是方茴不想要当他一辈子都忘不了的人,她想当一辈子被他爱着,一辈子都陪在他身边的人!

方茴自虐般的爱着,分手后,她每天站在楼顶窗口望着那俩人出双入对,看那熟悉又陌生的笑容绽放在别人面前,那宠溺的笑容曾经完完全全的属于她的啊!

在得知沈晓棠与陈寻同居以后,方茴一个人在他们住的租房下待了一个晚上,看到灯灭的时候,她对陈寻所有的爱也随之熄灭了吧。

她绝然的离去,瘦削的背影预示的是一个让他们再也回不去的悲剧的上演。

她怀了别人的孩子,只是因为她想知道,到底是什么滋味,为什么陈寻可以跟沈晓棠做,而不能跟她做?她只是不明白,怎么她就凛然的被排除在陈寻的世界之外了。

方茴问他:如果我们曾经做是不是就不会分手了,如果我们现在再做,是不是来不及了?这一刻,方茴终于知道这个人是不再爱自己了,他们已经彻彻底底的回不去了。

方茴堕胎的那天,阳光明媚。器械的冰冷同钻心的疼痛,使得眼泪模糊她的视线,在短暂的眩晕中她说她好像看见了F中的那棵树,树下几个少年笑闹着环绕在一起,其中一个笑着走向她说:先别走啊,一会我骑车送你回家!

但是再也回不去了。

方茴说,如果这个孩子是你的就好了。

陈寻答,除了孩子我们什么都有了。

那是陈寻最后一次见到方茴。

2002年非典来临,每个人惊恐不已,闻风丧胆。然而当非典的势头终于被控制住的时候,方茴离开了,绝然而去了。她曾静悄悄的出现在他们四个人的生命里,一起走过一段最美的时光,最后却干净决绝的离开了,她没有给别人留下任何感伤的机会,把所以的美好与疼痛,都带到了陈寻不知道的地方。

最爱你的人是我,你怎么舍得我难过.电影里的片尾曲曾是他们最快乐时光的见证。

在方茴和林嘉茉抱头痛哭说再见后,却是再也不见。

后来,陈寻说,以前曾经天天呆在一块的同学,做同一道题,走同一段路,遇见同一个场景,但是后来大家就只剩下听说了,听说他怎么怎么样了,她又怎么怎么样了。然而方茴却再也没有出现在他的人生中。看到这里,猛然地想起了刘若英的《听说》,哀伤的旋律,惆怅的歌词,刘若英完美地吟唱了爱情与光阴的无奈。

情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

情感这东西也许会凭空而来,却不会凭空消失。如果找不到出路,也许就会困死在心底里,永世不得平静。

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即使在爱情里,伤痕累累,遍体鳞伤,但是方茴不曾后悔,即使重来一遍,她说她也是做出那样的选择。近10年过去了,她一直活在回忆里,我总觉得不是她不能走出那段伤害,而是她不愿意,她愿意带着那段刻骨铭心的爱与痛一直走下去。

记得在微信看一篇短文的时候看到过一句话走不出来就走不出来吧,因为我就喜欢那样。

其实在这个故事里,谁也不能怪,因为说不上谁对谁错,但是我们就是会心疼方茴,那个傻傻地认真地爱着的女孩。

走出那个故事,似乎我们不再只是一个看客的身份,爱情里,谁对谁错,似乎真的不那么重要了。所以最后方茴和陈寻能不能够继续在一起也不是那么重要的事了。能遇见那个让你的青春闪闪发光的人,就已经是一个奇迹降临在你的身上了。起码对于我来说,方茴的青春,真的是美不胜收。

爱过一个人和与她过一辈子,是两回事。终于我明白了,为什么会有人说,跟你结婚的那个人,未必是你最爱的人。但你最爱的那个人肯定是一个,不管经历多少个匆匆那年,依旧在你回忆里,闪闪发光的人。

不悔当初,不枉此生。

音乐调转到林宥嘉的《心酸》

十六岁的夕阳

美得像一个遗憾

青春兵荒马乱

我们曾相爱

我曾拥有你

真叫我心酸

方茴说她做了一个梦,梦见他们在F中的操场跑步,她对张楠说,真希望就那么一圈一圈的跑下去。

我真的想过和你一起到老的,你也想过的,对不对?

心酸过后,就大步大步往前走吧,在下一个匆匆那年里,遇见那个陪你看细水长流的人。

《匆匆那年》读后感【篇二】

换了新工作,我反而闲了些,忙得时候不抱怨,闲也要闲的有价值,

看书看电影追电视剧,绝不说无聊。

最近一直在看小说,关于青春,关于回忆,关于最初最真的感情,那些回不去的过往,我从别人的故事中体味着。现在的我们,忙着工作,忙着生活,来不及思考,甚至没有时间往回看。一睁眼,新的一天新的工作,年轻的人们标榜奋斗,买车买房娶老婆,经济独立人格独立寻求立足之地;中年的人们标榜责任,赚钱养家,孩子老人一起抓;在这样的快节奏下,停下脚步冥想一会对有些人来说的确奢侈。不过对我来说,发呆的时间还是不少的。刚看完小半岛介绍的《匆匆那年》,真心觉得好。作者九夜茴,北京的80后,本人恰好也是,方茴过去的回忆让我再次回到了90年代末的北京,虽然我比方茴小几年,但没有代沟。

我们一样吃过小豆冰棍吃过雪人导弹,也吃过哈根达斯喝过JOHNNIE WALKER用过信用卡,我们穿过棉衣棉裤白球鞋,也穿过ONLY耐克阿迪,我们读过《雷锋的故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也读过《神雕侠侣》《幻城》,我们学过唐诗宋词,也自学过三毛席慕蓉,我们看过《渴望》《我爱我家》《新白娘子传奇》,也看过《将爱情进行到底》《浪漫满屋》《越狱》,我们玩过魂斗罗超级玛丽,也玩过PSP,我们喜欢过四大天王林志颖,也喜欢过周杰伦谢霆锋东方神起超级女生。

她所经历的青春校园生活,我一样经历过,出过板报,编过手链,送过贺卡,庆祝1997年香港回归,建国五十年大庆,迎接新世纪、北京申奥成功,我脑中一直有。青少年犯罪的探讨警示则更深刻,那时的校园环境不比现在,老师还可以随意打骂学生,学生打架更是家常便饭,见血也是窸窣平常,甚至书中李贺的死,在我的身边就有真实的一例,熟悉感一直有。这部被称为“80后的血色浪漫”,以独特的视角真实记录了80后的成长轨迹和他们富有时代感的印记,让人心酸,发人深省,令人回味。

书中有着地道地京片子,读起来很是带劲,用诙谐的语言讲述着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故事。方茴、陈寻、乔燃、赵烨、嘉末……他们的青春,他们的爱情,定格在了回不去的匆匆那年。

初恋是纯美的,那时的陈寻纵然光芒万丈,但他心中的花只为方茴绽放,篮球场上所有人的欢呼只有方茴的注视才能让他雀跃,为了能和方茴在一起,他不惜和发小翻脸;为了能和方茴念同一所大学,他放弃了一道原本可以拿分的大题,他这么努力地想要和她在一起,谁曾想年少的坚定换不来永远。

方茴爱陈寻,她的执拗,她的坚定把这份爱深入骨髓。她如此专一,甚至吝啬对乔燃的告别拥抱,可她不明白陈寻的爱何时不见了,为什么最后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坚守,明明说好永远,为何敌不过一瞬间。陈寻的移情别恋彻底摧毁了方茴,她近乎自虐地在伤害自己。没有陈寻,她不想过的快乐。这种失去,无异于将她的灵魂掏空。

席慕容有段话正好做这个总结:让女人念念不忘的是感情,让男人念念不忘的是感觉。感情随着时间沉淀,感觉随着时间消失。终其是不同的物种,所以——谁又能明白谁的深爱,谁又能理解谁的离开。

《匆匆那年》读后感【篇三】

偶然地,从学校的内网上看到这部小说的,就顺手下载到了手机里。搁置了好久,一天无聊时翻开了她,便再也不能罢手……

作为当代一部当代文学作品,她也许并不像很多名著,鸿篇巨制,波澜壮阔;然而作为一部青春文学,她已然成为80后共同记忆的代名词。她不仅仅被当做一个故事来读,更像是一代又一代人的影子。书中描写了那样一群真诚的面孔他们相遇或离开,最后有人哭了,有人笑了,有人沉默了。嘴角上的名字,转身就成为永远不被提起的回忆。在本不该经历的时候,经历了注定要经历的故事,让原本可能平静甚至平淡的人生,充分享受了五彩斑斓的色彩。《匆匆那年》像一个长镜头,静静地凝视着遥远的青春,凝视着在未知面前踌躇回应的少男少女,是不是像极了曾经的你、我、他。

方茴,遗落在春天的侧影。可能看过这部书的人大多数都会为方茴的爱而心疼,而落泪。心疼她被陈寻欺骗后的心酸,心疼她被陈寻抛弃时的决然,心疼她在陈寻离开后的偏执。世上本就不乏方茴,甚至比方茴还要可怜的女孩。因为说到底,她是个傻女孩。面对爱情,有的她,在失恋之后苦苦哀求;有的她,折磨自己以换来他的同情;有的她,放低连自己屈就他;有的她,甚至拿生命当筹码……失去了爱的信仰,大多数女孩也曾如方茴般溃不成军。我想不管你现在恋爱与否,女孩们,总是会傻过一次,才会丢掉少女的爱情幻想,蜕变出女性睿智成熟的一面。

陈寻,那个寻不回的白衣少年。我想在每个人经历过的青葱岁月里,都曾有这样一个光辉少年吧。他们不一定如流星花园里的道明寺,但却一定是真实存在的。成绩不错,体育很好,家境良好,风度翩跹……从来都不缺乏喜欢的他,也一样会去喜欢别人。总是会有人为方茴不平,而记恨陈寻。在我看来,陈寻最真最纯的感情一定是给了方茴的。塞在笔袋里的纸,写在黑板上的字,高考放弃的题目,都是认真到极致的喜欢。而后的背叛虽然残忍,却也不能否认曾经的用心。只是光阴太过残酷,走着走着就散了,我依然站在原地,而你却不见了。

陈寻和方茴两个人之间的隔阂和裂缝一开始就那么明显地存在着,年轻时我们不够成熟,傻傻的用力,却不知道用心去理解对方,不能理解不能体贴,不能体贴继续伤害,以至于努力的互相妥协着,以至于到互相受不了的境地,而这种境地就造成注定的渐行渐远。

还有乔燃,那个温柔沉静的少年。《一朵丁香花》的故事,像青春岁月里所有的暗恋一样,单纯的情思弥漫过每一个校园,她静静地发芽、静静地生根、再静静地枯萎。也许很多话,一直到最后也没被发觉。乔燃在方茴心里留下了什么,没有人比方茴更清楚。方茴在乔燃心里留下了什么,没有什么比之更刺骨吧。从开始到最后,他们都没有去确定过什么,等到可以确定的时候,彼此早已悄然远行了。

更有如花一般的嘉茉……高中的时候,嘉茉喜欢苏凯,苏凯喜欢郑雪;到后来,嘉茉喜欢陈寻,陈寻喜欢沈晓棠。明艳聪慧如她,并不缺乏追求者,却偏偏选择了这样的爱。而面对方茴,残忍是真的,但也合情合理吧,年少时的喜欢本就毫无来由。我想对方茴来说,怨恨也好,释怀也罢,匆匆那年早已融化在一去不复返的时光里。

故事里一半绚烂一半寂寞的就是赵烨了吧。他就是这么一个人,总是吵着嚷着要干嘛,总是没心没肺的开着玩笑,总是他先站出来,不管好事坏事。热闹得紧,整个青春都绚烂无比。然而他对嘉茉的喜欢,让我们着实看到了那粗犷背后的纤细情思。在别人都看着他的时候,也许有那么一些时候,他也是寂寞着的吧。

年少的时候,他们安逸的在一起,安逸的挥霍着每一寸光阴,总是以为一切都可以这么一直下去,其实青春终散场,只是一直躲在不远处,安逸地不想看见它的到来。

回想起自己,其实人生中真的有那么多那么多事是没有办法确定的,而我也老是忍不住去看见远方,去期望能把以后的事情都确定下来,然后顺顺利利的过,其实很多事我们决定去做的时候我们都觉得我们一定会做到,但是很久以后,我们也会明白那些一定做不到,纠结未来之中,失掉现在。走过了高中时代,在那年毕业的暑假里,尽是伤感。我的成绩不尽如人意。然而当我知道曾经暗恋的那个男孩是喜欢过我的,遗憾吗?也不算是。当他变成记忆中无法泅渡的彼岸,当回忆仅仅变为回忆时,也无所谓遗憾与否。从那之后我终于肯承认,年轻时的誓言,虽然真诚却也未必长久,只因流年暗换,物是人非。匆匆那年终将过去,沉醉在别人的故事里,执著着自己的梦!

像他们一样,我也曾经想把那些过去的岁月,像对待一颗颗透明却又流光溢彩的水晶珠子一样,用一根细细的线,小心地、轻轻地串起来,一生珍藏。可是我终究还是没有那样的力量,只能也让他们散落成那些花儿,空气中还有存在过的芬芳,而我们已经各自奔天涯。而那些曾经晶莹剔透的青葱岁月,那些在岁月中深深爱过也深深伤害过的人们,终于在悠悠的时光里,落地成灰。

《匆匆那年》这部小说没有结局,而我们的青春会有结局吗?

曾经以为永远不会结束的日子终于结束,曾经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人与事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模糊。

当已经不在一起的时间超过了曾经在一起朝夕相处的时间时,他们也慢慢由我生命的全部而渐渐变成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

正所谓“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匆匆那年》读后感【篇四】

最近又重新看了九夜茴的《匆匆那年》,我又在想曾经困扰我的问题,为什么方茴不和乔然在一起呢?如果方茴和乔然在一起了会不会结局就不一样了呢?如果我是方茴会那样执着于陈寻吗?我不知道方茴有多痛彻心扉,不知道如何可以痛到这么麻木。在叙述过去那些快乐时,没有一滴的泪水,在现实面前,总是回忆最心碎。而且总是快乐,总是回不来挥不去的快乐最心碎。

他们是如何深刻到,在伤痛没有过去,还在流血的情况下。一字一句地说出他们在一起的过去,她想起来的时候,想到青春这样一点一点像流沙消失,想到快乐的他们将来的分道扬镳。

或许这是九夜茴的一个缺憾,或许她比我更加了解她塑造的角色。或许打从心底里我就是一个脆弱的人,我宁愿不去经历那些这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快乐。因为害怕伤害。

我不知道方茴想的是什么,我只是觉得,如果有个少年在我和一个男生相恋的环境下,说出了不管以前、现在、还是以后我都不希望忘记的人,是你这样的话。我会热泪盈眶,这样默默的送出一朵丁香花,我希望你快乐,我也希望你能得到幸福,或许那个送给你幸福的人不是我。

乔燃要出国的时候,他希望方茴拥抱他一下的时候。流水线条的剧情还是捉摸不透,在看之前我觉得,如果一个愿意把一朵丁香花的香气沐浴在自己身上的人,无法让自己爱上他,却连一个拥抱都无法给予。不公平,尽管方茴从来没有答应过许诺过要回抱他吧。

可是乔燃就像是慢慢融入黑夜的人,在一片伤感的乐章中离场。而且是,我们不断不断的远离才会让他无可奈何地离开自己的世界。

可是方茴流着眼泪她跑开了,乔燃在那片空地里,又是孤单一人。

后来,很久之后,方茴她对陈寻说:我觉得这辈子我最对不起的人就是乔燃,他走之前想要一个拥抱,可是我都没有给他,因为我不想玷污我和你之间的关系。

可是如果她早知道她和陈寻的结局会不会当初就不那样傻,那样执着了呢?终究是她舍不得陈寻,那样的喜欢过、那样的深爱过,直到最后她却只能选择原谅。我个人来讲比较喜欢乔然,至少这个温文儒玉的男子不会给方茴带去那么大的伤害,每个人都有青春,每个青春都有故事,每个故事都有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回味不尽的美,这就是贴近我们而演绎他们的匆匆那年。

《匆匆那年》读后感【篇五】

开始,是丹丹姐推荐我看的~是一部记录属于另一些人的青春成长小说。廖丹说她哭了,我还笑她没出息。。。。可是我看完,连哭都没有冲动了~不知道是为什么。廖丹说,咱们的青春也能写一部小说,我还接茬说要是咱们能演就好了。。。。但看完结局,我觉得还是不了,经历过的伤痛,根本没有办法再重拾!我看这部小说也是因为丹丹姐说我特适合里面的一个角色,林嘉茉~女二号,人长得漂亮,开朗。当时就是好奇这么一仙女怎么就沦为了女二号。。。。。然后我就在刚刚把这个故事看完了。

他们的高中也是我们的高中,他们是80后,咱们是90后。看完才发现,我,没有方茴过,但却林嘉茉过:没有赵烨过,也没有乔然过,但却陈寻过。。。。看着小说,刚刚还是笑着,马上又会一点都笑不出来。“当电梯门关闭的那一刻,我知道咱们都回不去了”——致咱们高考前的青春!就是这句,让我呆呆地看这屏幕楞了多时。也没有缘由,就是觉得这故事太过真实,总觉得有太多人能让我对号入座。之所以写这一篇毫无结构的文章,是因为舍不得他们的青春,放不下我们的故事!

现在想想,周遭的一切都是通过你们才联系起来的。小妍妍人缘最好,她的朋友虽说跟我也是朋友,但也不足以让我理直气壮地当她面说,那个某某某是我的朋友。孙丹,异性缘最好的那个!我就是不能像她那样跟别人相处,我也尝试过,但是很笨拙,感觉跟人之间还是很生疏。丹丹姐,虽然不是广交朋友,但是总是让人莫名的想仰视她,打心眼的把她放在更高的位置。我呢,也就只能跟你三个联系在一起了。其实我觉得自己有时怪像方茴的,我很慢热,真正能走进我的世界,和我做知心朋友的没几个。。。说得自负一点,就是门槛高着来~哈哈!有那么几个同学聚会喊我去,我都拒绝了!其实想去又不想去,去是因为我只跟你玩得好,不去也是因为只跟你玩的好!

匆匆那年,没感觉自己的的高中有着小说中的满满的青绿色,倒是多了份压抑。从初中报道就对自己说过:“从新开始”!到转学,再到上高中再到转进文科班,我貌似一直都有说:“重新开始”!不过现在,该对准大学生的我说:“重新开始”!

看完小说,才真真觉得约定不可靠,誓言太廉价,最后只剩下忘不掉也放不下,什么狗屁青春,最后不也都淡然了!最让人记忆犹新的只有那篇《一朵丁香花》。

你们也看看这部小说吧,心情很沉重地说,哭不出来了。

[热搜范文]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精选


我在这个假期读了一本书,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尼尔斯,他捉弄小精灵被变成小人,之后他骑着一只名叫莫顿的雄鹅,跟着一群大雁在空中旅行。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尼尔斯观看鹤之舞表演大会的情节:大鹤在朝前飞掠的时候,旋转着身躯,半似翱翔,半似舞蹈,他们高雅洒脱地举翅振翼,以令人不可思议的速度做出各种各样的动作,别具一格,大放异彩。

在尼尔斯骑着雄鹅莫顿旅行中,他在天上观察地面的景色,那是多么美丽啊,有各种各样的花草树木,有奇形怪状的山,还有奔流不息的小河。

读了这本故事以后,我明白了不能欺负小动物,要爱护小动物,小动物也是有生命,我们不能不珍惜它们的生命,它们也有自我的想法和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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