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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生存的读后感

[最新]学会生存的读后感1000字。

常言道:“传屐朝寻药,分灯夜读书。”在学校,我们看过许多书,我们在读完一本书后通常会被要求去写一篇文章,这样的作文可以作为自己的日后的一些素材和知识,那么,值得被我们借鉴的读后感有哪些?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最新]学会生存的读后感1000字”,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学会生存的读后感(篇1)

近几天,我阅读了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的着作《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的内容十分吸引人,鲁滨逊那段惊心动魄的历险令我印象深刻、难以忘怀。

真笨小说主要讲了一个叫鲁宾逊的英国人,他在一次航海终于到了可怕的风暴,船上除他以外的所有人都遇难了。鲁滨逊流落到了一个荒岛上,过着孤独的生活。许多年后的一天,鲁滨逊发现到上竟有野人,他给这个野人取名为星期五,从此,星期五成了鲁宾逊的忠实仆人。二十八年后,鲁滨逊终于乘上了一艘回英国的船,回到了故乡。

读完这本书,我感悟很多。鲁滨逊很强的生存能力让我感到震撼。如果是我们呢?我们流落到这样一个荒芜人烟的小岛上,一定会恐惧、害怕,更不会去想该怎么保护自己,该怎样生存,该怎样回家的事了。和鲁滨逊比起来,我真是惭愧极了,鲁滨逊来到荒岛上,并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他乐观的把流落荒岛的利与不利列举出来,还开始寻找对自己生活有帮助的物品。而我们生活在如此优越的环境里,是无法体会到当时社会的重重困难的。只有像鲁滨逊一样历经磨难,才能明白生命的重要性,学会自我保护,并拥有坚强的意志力。

在我们的一生中,总会经历许许多多的困难。灾难的来临是无法预料的,只有保持一颗自主乐观的心,坚强地面对重重困难,才能学会生存,学会独立。

学会生存的读后感(篇2)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前几天,我看到一本名为《学会生存》的书。这个题目深深地吸引了我,于是,我便迫不及待地开始阅读。文章主要讲了作者在费城的纳尔中学的门口看见了两塑像---一只苍蝇和一匹骏马。

作者曾自以为这鹰代表鹏程万里,而马代表马到成功。直到有一天作者在网上无意中读到两塑像的缘起,才知道自己全错了。那鹰,是一只只顾飞遍世界而忘记学习最基本的觅食技巧而导致最终死亡的鹰;而那马,则是一匹不肯劳动最后被剥皮的马。读万解释,作者给楞住了,然后马上给全市成绩最优秀的儿子打电话,问他是否明白鹰马之间的奥秘,结果作者失望的挂了电话。因为他的儿子虽然成绩优秀,但也只是一个只懂学习而不懂生存的人。作者于是联想到要把人从贫穷中挽救出来的并不是单纯的学习成绩,而是劳动和生存技能!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联想到现在中国许多父母照顾溺爱孩子们,却是孩子们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不良习惯,导致孩子们把劳动和生存技能抛之不顾。我感到震惊!我曾在报刊上看到有大学生洗衣服,搭公共车都不会,甚至有北大毕业生最终流浪街头,我感到有股恐惧感向我袭来。

我,也只会在乎书本上的知识掌握的如何,却没想过将来,会造成多大的不良后果,读了这篇文章,我才知道自己是多么无知啊!所以,从今以后,我要学习更多的生存本领,养成独立自主的好习惯。

同学们,从小做起,学习更多生存本领,明白多劳多得的道理,否则就将会后悔莫及。

学会生存的读后感(篇3)

学会生存是每个人必须要学的本领之一。只有人人学会一些生存的本领,才会在遇到困难时做到自救自护,甚至有时还能做到帮助他人逃离危险。所以每个人都应该具备许许多多生存的本领。有许许多多的历险小说都会写到主人公在遇到困难时如何自救或如何生存的,《鲁滨孙漂流记》就是这样的一部小说。

《鲁滨孙漂流记》讲的是一个叫鲁滨孙的英国人喜欢去航海和种种冒险,在一次航海的途中,他遇到了一场大风暴雨,与他一起同行的伙伴全都淹死了,只有他免于一死。此时的鲁滨孙被漂流到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鲁滨孙就在孤独的小岛上整整生活了28年,在这28年中他经历了种种困难,最后终于回到了英国。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我很佩服鲁滨孙积极乐观,勇敢的精神。他一个人漂流到荒岛却一点儿也不害怕,还在那生活了28年!

从前的我,是一个悲观的人,看事情从来就是看到悲观的一面,渐渐地就会对生活陷入绝望。读了《鲁滨孙漂流记》后,我学会了看到许许多多好的一面,慢慢地自己就变成了一个积极乐观的人。

生存说简单也不简单,说艰难也不艰难,对于那些会生存、善于生存的人来说,无论在怎样的情况下,生存好像一场游戏。在遇到偶发事件、危险以及灾难时,我们要学会不惊慌失措,积极开动自己的大脑,用之前在生活中所积累的经验和知识来使自己化险为夷,转危为安。

随着知识的增长,生存的本领也掌握了很多。比如:在森林迷路时,可以看树的年轮来辨认方向,宽的一边就是南方,而窄的一边自然就是北方了。还可以看树,长得茂盛的一边是南方,长得不那么茂盛的一边是北方。这都是学会生存的本领之一。

学会生存是每个人一定要有的基本素质之一。只有学会生存,在真正遇险时才能像鲁滨孙一样,靠自己的智慧战胜困难,才有可能成功脱险。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学会生存吧。

学会生存的读后感(篇4)

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中的主人公鲁滨孙虽然是个平凡而朴实无华的英国人,但他还是一个永不疲累的冒险者,书中生动地描写了他因为海上失事漂流到一个无人荒岛上,初上岛时,鲁滨孙发现失事的船只也漂到了这座岛附近。鲁滨孙绞尽脑汁终于想出了上船的方法,他上船后发现所有的物资都毫发无损,因为这些物资和他的努力,他竟在这座无人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六年,在这二十六年里,他圈养了一大群山羊,种植了许许多多的麦子,不仅如此,鲁滨孙还靠自己的力量烧出了陶盆陶罐,他还靠自己的双手创造出了一艘可容纳二十多人的独木舟,这样的生活怎能不让人们为之惊叹?

在第二十六年时,他救下了一名野人,他给他取名星期五,并教会了他英语和各种各样的生活技巧,自从星期五来了,鲁滨孙已经不在孤独了,直到第二十八年时,一艘英国船只停泊在海上,原来是因为船员背叛了船长,鲁滨孙救下了船长,并让反叛的船员留在这里生活下去,船长带着鲁滨孙回到了英国,鲁滨孙决定自己不再出海,便自己做起了生意。

当我合上这本书时,我被鲁滨孙那顽强生存的精神打动了,是啊鲁滨孙那顽强的生存能力,怎能令人不为之所动呢?如果把我们拿去替代鲁滨孙,我们的结局又会怎样呢,会生存,能耐得住寂寞,孤独,胆大的人的结局可能是离开荒岛,回到家乡;不会生存,耐不住寂寞,孤独,胆小的人的结局可能会与另一类人截然不同。通过这本书让我们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学会生存是多么重要啊!

谁能理解,二十六年的孤独,只有他; 谁能理解,二十六年的无助,只有他; 谁能理解,二十六年的衣食住行都靠自己的双手制造,只有他。他就是鲁滨孙!

学会生存的读后感(篇5)

《学会生存》是曾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供职的法国教育思想家埃德加·富尔于1972年向教科文组织总干事长递交的一份研究报告,

学会生存读书笔记

《学会生存》一书把学习化社会的概念推向了世界并推进了人们对终身学习的思考。

在21世纪“学会生存”就要把学习当作一种生活方式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终身学习是指人的一生都要学习从幼年、少年、青年、中年直至老年学习伴随人的整个生命历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学会生存》报告把终身学习与建立学习化社会(学习型社会)结合起来。“学习化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学习成为整个社会成员一项经常的重要活动,

读书笔记大全

《学会生存读书笔记》创建学习化社会有赖于终身教育思想的普及又有利于终身教育的实施与提高。

而当学习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时另一个关键问题出现了这就是“如何学习”。“学会学习”是“学会生存”的前提。发现和创造新知识的能力是引导现代社会发展的关键。为了自我的终身学习和创造活动我们的教育重点必须从“学会”走向“会学”即培养一种创新性学习能力。

“学会学习”在当前还要转变一种观念即由“拥有文-凭”向“拥有能力”转变。文-凭和学历是靠勤奋学习得来的表明了一个人受教育的程度。但这并不意味着有文-凭就有水平有学历就有能力。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新事物、新情况层出不穷新知识、新技术不断出现要求人们必须开阔视野更新观念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本领以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一个拥有较高文-凭和学历的人如果停滞不前也会落伍难以跟上潮流、胜任工作、获得进步。学会学习学会生存核心就是要在全社会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让学习成为21世纪的生活方式养成处处学习、时时学习的习惯并且首先要学习“学习的方法”。如此个人生存才会有保障国家才不会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被开除“球籍”

学会生存的读后感(篇6)

《鲁滨孙漂流记》是英国笛福写的,我非常喜欢读这本书。这本书我看了许多遍了,而《鲁滨孙漂流记》也被语文书的编者编到了课本上。我们近段时间也学习了《鲁滨孙漂流记》这篇文章。

《鲁滨孙漂流记》主要写了一位叫鲁滨孙的人,他喜欢冒险和旅游,到过世界上很多地方,碰到过许多危险。但他一点也不畏惧,还希望走遍天南海角。有一次行海,他要前往南美洲,中途遇上的大风,海浪和大风把船吹翻了,除了鲁滨孙其他人全部遇难。他被带到了一个荒岛上,没有人烟没有食物,但鲁滨孙没有灰心,开始自己搭建房子,凭借着自己的勇敢和机智,历经二十七天后终天回到了祖国。

在读完《鲁滨孙漂流记》后,我经常想,如果是我被留在了荒岛上,我会向鲁滨孙一样顽强的在荒岛上求生吗?我会同鲁滨孙一样机智勇敢吗?总总问题在我心中浮想。我给自己的答案是否定的。生存是多么的重要。虽然鲁滨孙的环境是很难遇到的,但是在这文明社会中也要学会生存。现在的社会拐卖孩子的很多,被拐骗孩子也都是缺少生存意识,缺少安全意识才造成的。所以有一颗抵防的心,有着对自身安全的保护意识,才能更加幸福的生活下去。

生存中不光仅仅是抵防外界,对自己也要有着一颗坚强和努力进取的心。我们一定要学会生存,否则在这个大千世界中以至于不会被OUT。

学会生存的读后感(篇7)

原以为,生存就是活着,就是存在。最近,浏览了邵道生的《学会生存》一书,对:生存有了新的认识,对生存的理解有了新的内涵。

《学会生存》中邵道生对生存作了这样的诠释:生存则是将人的发展也包括在内,其内容也就丰富得多了,复杂得多了。文章分十一篇:从人生命运;处世醒世;事业工作;朋友交往;劣性恶行;情感缺陷;人格毛病;修身养心;情绪情感;婚姻家庭;生活健康。阐述了怎样生存,怎样学会生存的话题。字里行间渗透平易和哲理。犹如一位智者在敞开胸怀而娓娓道来。读罢,心悦,身愉。

正如《学会生存》中作者所说:人生是学问家们的永恒主题。

合上《学会生存》,我想:有的人将人生当作一场战斗,有的人则将人生比作演戏 演的是喜剧 还是悲剧 自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的人将人生当作一部由酸、甜、苦、辣、涩谱成的变奏曲来欣赏,有的人则将它作为赤、橙、黄、绿、青、蓝、紫染成的彩虹来观赏;有的人将人生视作充满艰难困苦、狭窄崎岖的羊场小道;有的人誓将人生搞得轰轰烈烈生动而有趣;有的人则将人生弄得平平淡淡味同嚼蜡。的确,人生之中有理想有幻灭,有成功有失败,有真善美有假恶丑,有欢乐、幸福,有痛苦、悲伤,有难有易,有荣有辱,有矛盾有斗争

由此,我不由自主地忆起自己的人生足迹,自从独立生活后,温饱问题倒是不成问题,然而要命的一个问题,始终缠绕在我,仿佛像个小虫时刻在吞噬着我的人生之路:在我而立之年、踌躇满怀,正想干一番之时,一场可怕的车祸光临我身,身不由己地在床上一躺就是二十一天,这不是普通的二十一天,这是吃喝拉撒得有人包办的二十一天,这是生命旅程中永远挥之不去的二十一天;这是痛苦之魔,每时,每刻,每分,每秒与我的意志搏斗的二十一天。当二十一天后,我拄着单拐,艰难地走完了三米之遥的咫尺之路,倚在医院的栏杆旁,又重新眺望凤舞桥上,熙熙攘攘,川流不息的人流时,我豁然顿悟:人生是一场战斗一场意志与命运的格斗,在这场战斗中我是胜利者。我又可以再面对太阳,面对学生,面对然后,那次所留下的隐痛今天却依然时时在告诫着我,生存不容易,要学会生存,学会战胜人生道路上的种种困难,把人生看作是持久的战争。尽管自己读过心理学,还经常煞有介事地向学生和同事谈及心理学,然而自己的心理还真沉重,有时只能将它闷在心里,压抑、苦恼、惆怅有时又不停地问自己:怎样面对现实,达观地学会生存,我的坚强那里去了 在我们生存的空间中时常会听到一些牢骚,我有时也偶尔为之,当人生的愿望得不到满足时,偶尔发点牢骚,将它作为精神上的宣泄,窃以为也没有什么大碍,但是,牢骚太盛不仅不能获得大家的同情,反而会使发牢骚本人的层次更底,人们会越来越以为你是一个只考虑个人得失的、斤斤计较的人,人们会对你的那种无休止的喋喋不休而敬而远之。因此,少发牢骚也是更好地生存的体现。

学会生存的读后感(篇8)

生存是人的本能活着是本能活得更好是希望。如何让人们活得更好教育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准也是让人们活得更好的推动力。在跨世纪的教育改革大潮中有经验更有教训这些是我们人类的宝贵财产。生存教育是人生最基本的教育。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不断加速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在这种社会背景时代变革的逼迫下教会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生存能力已经迫在眉睫。

寒假期间读了《学会生存》一书让我感受颇深该书中指出:小学教育的共同趋势是必须把理论技巧和实践结合起来把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结合起来学校不能和生活脱节儿童的人格不能分裂成为两个互不接触的世界——在一个世界里儿童像一个脱离现实的傀儡一样从事学习;而在另一个世界里他通过某种违背教育的活动来获得自我满足。我们的教学达到真正理解并不是最终的目的而是能将所学的运用于生活尤其是创造性地运用才是我们追求的目标而实践是达到这一目标的基本途径是课堂教学生活化的延伸。因此我们应以课外实践为凭借引导学生走向社会走向生活。书中还着重从理论上论证了终身教育的必要性。它认为心理学研究指出人是一个未完成的动物并且只有通过经常的学习才能完善他自己。人可以无限接近客观世界但永远也不可能穷尽它人在其自身的发展过程中永远也只是一个未完成的动物。

从而证明教育对人的完善是何等重要。因此人在心理上尚未完成这一点对我们认识人是有贡献的。我们可以说人永远不会变成一个成人他的生存是一个无止境的完善过程和学习过程正是教育在这一无止境的完善过程和学习过程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教育包括培养和发展一个人全部潜能的教养过程。一个人的历史就是人的潜能随着生产劳动的发展而逐渐地无限地变成现实的历史而这种转变恰恰又是以教育为居间作用的。实现人的自我完善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这是人的本性向社会提出的要求是人类社会向教育提出的任务。这一要求和任务没有任何时候比现在更为迫切和必需了。

《学会生存》一书的作用是把学习化社会的概念推向了世界并推进了人们对终身学习的思考是由于当前的科学技术的发展的迫切需求所产生的偶然观念必然结果。如今的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在年轻的那几年或者是某个阶段就能够学会以后乃至一生所用的知识所以学习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学会生存;其实人的一生就是和自己和别人不断的较量和竞争的过程所以对于人的要求就自然而然地加深了增加了更高的门槛为了生存。其实生存包括各种各样的需求一是:物质方面;二是:精神方面。要是从纵向的角度看的话就是从你的一生的时间以及各个阶段逐渐考虑和磨练自己的能力品质人格意志。其中的有关教育的扩充需要与要求值得关注因为当前我国的就业形势不乐观:第一需要和要求之间的相互关系并不总是自然地和谐一致的。

第二在这两方面都可能发生不均衡的状态;第三在许多部门在大多数国家中这两个因素是不相符合的;第四教育需要和教育要求无论其各自的增长率如何不平衡无论其结果如何不一致这两方面都正在日益猛增。在教育扩充的许多原因中有人口的增加经济的发展人类知识的增加社会的改革和心理上的动机每种原因都是重要的但最有决定性的似乎是社会—经济的原因。因此教育的扩展就可能受到政治上的选择和意愿的影响并部分地为它们所控制。即使教育还没有在全体人民中取得它应有的地位它至少已为每一个人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对于教育的要求是我们时代的特征其范围之广和力量之大是空前的。这种演进——由于种种协调一致的原因——正在世界所有地区发生着无论其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增长率人口密度技术进步的程度和每个国家的文化政治制度如何。

这是一个无可争辩的普遍历史现象。一个迹象表明这种倾向将继续高涨。在我们看来这是不可逆转的。将来制订教育政策必须根据这个基本事实。在今天学会生存就要把学习当作一种生活方式树立正确的积极的终身学习的观念。终身学习是指人的一生都要学习从幼年少年青年中年直至老年学习伴随人的整个生命历程。

学会生存的读后感(篇9)

学会生存

春夏秋冬,人的四季。岁月蹉跎,人的足迹。人类从呱呱落地的那一刻起,就开始了生命季节里的徘徊,开始了新长征路上的生存。学会生存,就要有所追求。人的生命需要有水和空气的孕育滋养。但只有水和空气保持这唇上热气的呼出,这不是真正的生存,是“植物式”的生存。车尔尼雪夫斯基说过:“一个人的生命如果没有追求的鼓舞,是空虚而渺小的。”所以人不能做天上的风筝,盲目无目标地被线牵着走,要为追求而生存。

学会生存,就要学会坚强。人的生存受环境的制约,但我们要做环境的主人。生活也少不了坎坎坷坷,但我们不能迷失生活的道路。不要在生存中耗尽了自己,我们要战胜脆弱。学会生存,就要勇敢超越。水中的鱼儿不超越,怎能进化为较为进步的两栖动物呢?陆地脊椎动物不超越,也不能变成鸟类。佛家俗语“超度”也是要人类学会生存,发掘人类的超能力。上天永远不会偏爱那些双手合十、虔诚祈祷的人。而把机遇留给勇于超越的人。做好自己,做回自己。因为不能主宰自己的人,是世上最可怜的奴隶。

也许,到这里,你明白了生存的真谛,懂得了生存的意义。正决心全心全意的生存下去。但,那并不是生存的全部……太阳的生存,为人类提供火与热,照亮人的心田。指南针的生存,为人类指点方向,引航导航。花儿的生存,为化作春泥给果实的成长输送营养。它们的生存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把千丝万缕的爱献给人间。于是,我懂得了,生存的目的不是生存,而是奉献。

人生在世,生存的是否长久,获得的是多是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为人类为社会奉献过,真切动人地生存过。春夏秋冬,人的四季;岁月蹉跎,人的足迹……春季,有融融的绿意,人们追求着生存;夏季,有冰凉的清泉,人们超越着生存;秋季,收获累累的硕果,人们奉献着生存;冬季,冰封人们坚强地生存。原来,生存的四季那样美。

学会生存,学会了把握自己。从此,不必再惧怕冬季的寒冷,而天天企盼着春天的到来,因为——冬天既然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学会生存

我们的生存事关重要。同时,在生存上往往会有一些凶悍的“恶魔”在当你前进的道路。当你遇到“恶魔”时不要慌张,要用智慧脱险。

这天晚上,妈妈去工作了,爸爸去了爷爷家。把我一个人丢在家里。我又恐惧又有些不安。因为我从来没有一个人在家的经验,况且现在是晚上。真害怕有什么陌生人到我家来。忽然,我听见一声敲门声。在门缝里看不清这个是什么人。我他是爸爸的同事什么的不给他开门又会破坏他对爸爸的感情。我下定决心开门,只见他拿着一把刀子向我走来。唉真是怕什么就来什么。在这种情况下,幸好我急中生智,对陌生人说:“你是来推销刀子的吗?“正好我家今天从柜子拿出刀子的时候它生锈了,要不你卖给我吧!”我明知道他是来抢劫的,但我还是决心买下这把刀子。他随后让我交出手机,免得我打电话找人来救援。

我走到他面前问:“这刀好使吗,只要好用再贵也是小事。”他好像打消了要劫我钱财的念头,把刀递给我,我小心翼翼地接过刀,用尽我所学过知识来形容这把刀,然后把刀子还给他。他对我似乎有了一丝信任。我让他在这里等着,我去取钱。窗外寒风呼啸,我取完钱后很从容地把钱给他买下刀子。万万没想到陌生人竟对我说谢谢。我不明白,他说是我的从容和镇定让他打算改过自新,从此再也不做抢他人财物的人了。他把刀子递给我,钱他并没有拿,然后就回去了,我看着他这正义的背影慢慢离我远去。

用自己的机智,不但救了自己,而且还救了他人。让他人有了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机会。

学会生存

生活中,只有那些善于生存、会自我保护的人才算得上是主宰生活的强者。学会生存,使我们日常生活中一种不可或缺的本领。

生存,是一项本领生活中,只有那些善于生存、会自我保护的人才算得上是主宰生活的强者。学会生存,使我们日常生活中一种不可或缺的本领。

鲁滨孙在荒岛上建立起属于自己的自由“王国,”并且在其间生活了二十八年,整整二十八年呀!我们之间谁都可以想象,这二十八年中他曾经在荒岛上经受的各种艰难困苦、孤独寂寞。但是,是什么支撑着他能够如此呢?是生存!他用生存的本领,克服重重困难,战胜重重危机,创造出人类史上神话般的奇迹。由此可见,生存是一项本领。当汤姆?索亚与贝琪被困于魔克托尔山洞时,他们用风筝线去探路并寻找出口,在风筝先能到达的情况下顺着两条通道向前探路,有去探索第三条通道,直到风筝线不够用了为止。最终,在一片摸索中找到了出口,并被人们解救出去。这一切,都源于生活的经验,都源于对生存的欲望。由此可见,生存是一项本领。生存说简单也不简单,说艰难也不艰难,对于那些会生存、善于生存的人来说,无论在怎样的情况下,生存好像一场游戏。在遇到偶发事件、危险以及灾难时,我们要学会不惊慌失措,积极开动自己的大脑,用之前在生活中所积累的经验和知识来使自己化险为夷,转危为安。

我们在生活中总会遇到一些意外:例如触电,煤气中毒,火灾,洪水,地震,火山爆发等等一系列灾难。那么,我们该怎么办?我们要生存!“生存”这两个字会使两种人走向两个不同的世界——一种走向天堂,另一种存活于世,谁不想享受这美好的世界啊?可有啥法子?这就是生存,我们要学会生存。让我们学会生存,不被生活玩弄于股掌之中,学会生存,你会获得更多……

学会生存

————读《鲁宾逊漂流记》有感

一天下午,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书名是《鲁宾逊漂流记》。刚开始,我有许许多多的问题:鲁宾逊是谁?他为什么要漂流?漂流到哪里?……我一下就变成了“问题多多”。

刚翻开书,我就被故事吸引住了:鲁宾逊是一个喜欢冒险的年轻人,他喜欢航海,喜欢一切和冒险有关的事物。他有智慧,他勇敢,他坚强,他乐观向上,百折不回!

智慧是他的财富。鲁宾逊用他的智慧驯服一个野人,做自己最忠诚的仆人。他用自己的智慧学会了做面包、造木船……

勇敢是他的动力。鲁宾逊色用他的勇敢战胜了海盗。他用自己的勇敢也战胜了野人……

坚强是他的力量。鲁宾逊用他的坚强,在一座荒岛上生存了28年。他用自己的坚强让一座荒岛变成了世外桃源……

乐观向上、百折不回是他生存的希望。鲁宾逊用他的乐观向上、百折不回的精神,知道了生活的艰难,知道了生活的乐趣……

同学们,《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我读过以后还想再读一遍,百读不厌。你呢?

学会生存的读后感(篇10)

经常能从新闻中都听到儿童溺水、高楼坠落、校园踩踏、电梯伤害、被人拐卖、心理疾病、自闭症等等,这些对儿童身心造成极大生存危害的事件几乎每天都在发生。阅读了《学会生存》一书,受到很大震撼,感悟颇多。

生存教育是人生最基本的教育。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不断加速,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在这种社会背景、时代变革的逼迫下教会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生存能力已经迫在眉睫。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中国每年约有一点六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约四十名孩子。触目惊心的数字告诉我们,中小学生正处在人生的成长阶段,在面对突发事故、灾难时更容易受到伤害。目前在国内教育在生存教育领域尚处在缺失的状态下,我们的孩子如何自救和救助他人?如何在火灾中逃生?如何从容面对危险?这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学校教育是生存教育的第二站,我们作为从事在第一线的教师,更应该明确这样的目标。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我们的目标太浅薄了。学习文化知识固然重要,可教会学生更好的生存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们所培养的孩子必须除了具有丰富的`大脑、多元的知识、坚强的意志力以外,还要有健康的体魄和心理。而我觉得未来的人才不仅仅需要有健康的体魄,还要有健全的人格。所以我们在教学的同时应该思考的更多一些、更全面一些。

学会生存的读后感(篇11)

书是人类的阶梯。前几天,我看到一篇名为《学会生存》的文章。

这个题目深深地吸引了我,于是,我便迫不及待地开始阅读。文章主要讲了作者在费城的纳尔逊中学的门口看见了两尊塑像一只苍鹰和一匹骏马。作者曾自以为这鹰代表鹏程万里,而马代表马到成功。直到有一天作者在网上无意中读到两尊塑像的缘起,才知道自己完全错了。那鹰,是一只只顾飞遍世界而忘记学习最基本的觅食技巧而导致最终死亡的鹰;而那马,则是一匹不肯劳动最后被剥皮的马。读完解释,作者给愣住了,然后马上给全市成绩最优秀的儿子打电话,问他是否明白鹰马之中的奥秘,结果,作者失望地挂了电话。因为他的儿子虽然成绩优秀,但也只是一个只懂得学习而不懂生存的人。作者于是联想到要把人从贫穷中拯救出来的并不是单纯的学习成绩,而是劳动和生存技能!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联想到现在中国许多父母只顾溺爱孩子们,却使孩子们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不良习惯,导致孩子们把劳动和生存技能抛之不顾。我感到震惊!我曾在报刊上看到有大学生洗衣服,搭公车都不会,甚至有北大毕业生最终流浪街头,我感到有股恐惧感向我袭来。

我,也只会在乎书本上的知识掌握得如何,却没想过将来,会造成多大的不良后果,读了这篇文章,我才知道自己是多么无知啊!所以,从今以后,我要学习更多的生存本领养成独立自主的好习惯。

同学们,从小做起,学习更多的生存本领,明白多劳多得的道理,否则就将会后悔莫及。

学会生存的读后感(篇12)

在我心中,一直最传统的思想,生存,就是为了活着。活着,就是为了存在。可是最近看了邵道生的《学会生存》一书,我对:生存有了新的认识,对生存的理解也有了新的内涵。

《学会生存》中邵道生对生存作了这样的诠释:生存则是将人的发展也包括在内,其内容也就丰富得多了,复杂得多了。文章分十一篇:从人生命运;处世醒世;事业工作;朋友交往;劣性恶行;情感缺陷;人格毛病;修身养心;情绪情感;婚姻家庭;生活健康。阐述了怎样生存,怎样学会生存的话题。字里行间渗透平易和哲理。犹如一位智者在敞开胸怀而娓娓道来。读罢,心悦,身愉。读后感

正如《学会生存》中作者所说:人生是学问家们的永恒主题。

合上《学会生存》,我想:有的人将人生当作一场战斗,有的人则将人生比作演戏?演的是喜剧?还是悲剧?自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的人将人生当作一部由酸、甜、苦、辣、涩谱成的变奏曲来欣赏,有的人则将它作为赤、橙、黄、绿、青、蓝、紫染成的彩虹来观赏;有的人将人生视作充满艰难困苦、狭窄崎岖的羊场小道;有的人誓将人生搞得轰轰烈烈生动而有趣;有的人则将人生弄得平平淡淡味同嚼蜡。的确,人生之中有理想有幻灭,有成功有失败,有真善美有假恶丑,有欢乐、幸福,有痛苦、悲伤,有难有易,有荣有辱,有矛盾有斗争

由此,我不由自主地忆起自己的人生足迹,自从独立生活后,温饱问题倒是不成问题,然而要命的一个问题,始终缠绕在我,仿佛像个小虫时刻在吞噬着我的人生之路:在我而立之年、踌躇满怀,正想干一番之时,一场可怕的车祸光临我身,身不由己地在床上一躺就是二十一天,这不是普通的二十一天,这是吃喝拉撒得有人包办的二十一天,这是生命旅程中永远挥之不去的二十一天;这是痛苦之魔,每时,每刻,每分,每秒与我的意志搏斗的二十一天。当二十一天后,我拄着单拐,艰难地走完了三米之遥的咫尺之路,倚在医院的栏杆旁,又重新眺望凤舞桥上,熙熙攘攘,川流不息的人流时,我豁然顿悟:人生是一场战斗一场意志与命运的格斗,在这场战斗中我是胜利者。

我又可以再面对太阳,面对学生,面对然后,那次所留下的隐痛今天却依然时时在告诫着我,生存不容易,要学会生存,学会战胜人生道路上的种种困难,把人生看作是持久的战争。尽管自己读过心理学,还经常煞有介事地向学生和同事谈及心理学,然而自己的心理还真沉重,有时只能将它闷在心里,压抑、苦恼、惆怅有时又不停地问自己:怎样面对现实,达观地学会生存,我的坚强那里去了?在我们生存的空间中时常会听到一些牢骚,我有时也偶尔为之,当人生的愿望得不到满足时,偶尔发点牢骚,将它作为精神上的宣泄,窃以为也没有什么大碍,但是,牢骚太盛不仅不能获得大家的同情,反而会使发牢骚本人的层次更底,人们会越来越以为你是一个只考虑个人得失的、斤斤计较的人,人们会对你的那种无休止的喋喋不休而敬而远之。因此,少发牢骚也是更好地生存的体现。

生存是极其不容易,我们要学会在人生的道路上,如何让自己生存下去。学会战胜生活中的种种苦难,把人生看作是一场持久的战役。这就是生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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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提问》读后感1000字(优秀范文)


最近读到一本实用性书籍,书名是《学会提问》,这本书不仅仅讲授了如何提出好问题,更多的是告诉读者批判性思维的重要性,指导大家通过提问去理解他人的观点及论述,同时讲解了进行批判性思维的主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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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需要批判性的思维?在当今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们无时无刻不被资讯包围。资讯是信息的承载方式,而资讯的撰写者常常并未做到光明磊落,时常是真假参半,例如作为资讯接收者的我,就往往易受情感控制,不能做到理性思考,故而作出错误的判断。

为了得出正确结论,事实上要做的应该是,倾听不同领域意见的同时,对资讯进行分门别类和评估,权衡利弊做出取舍,用他们的意见构建对自己有意义的答案。在选择取舍中,理解了他人的观点并仔细思考权衡,最终才能选择个人意义上的最优解。

书中用“海绵式思维”和“淘金式思维”之间的类比,加深了我对批判性思维内涵的理解。海绵式思维指的是类似于海绵吸收水分一样,尽可能多地吸收外部信息。而淘金式思维则是带着问题去接收信息,这种思维就需要去主动参与,不断质疑并作出取舍。

例如读一本书,海绵式思维顶多是选择性获得信息,通常只会在阅读句子时思考这个句子的意思是什么,在标注重点时思考这个段落的关键在哪里,而后归纳总结并理解作者的想法。而淘金式思维则是主动思考并与信息提供者互动,比如提出问题,为什么作者提出了这个观点;质疑推理,作者的推导过程是否合乎逻辑;评估材料,思考这些论据可信度有多少,这样的批判性思考才能让我们主动发现最有意义的论点并作出自己的评价。

书中指出,在批判性思考时必须注意到三个问题,一是每个人的想法及决定都有自己的经历、价值观、训练和文化习惯等个人印记;二是在接受观点时情感卷入的危险就在于,很难去清晰思考他人表述的合理性;三是一个成功且积极的学习者,对任何观点都保持开放性,并愿意改变自己过去的成见。

这三个问题让我联想到在日常信访工作中与群众沟通交流时的场景,而批判性的思维在实际信访工作中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与信访群众面对面时,可以采取“望、闻、问、切”等方法来增进了解,观察外貌和情绪、倾听问题及诉求、询问重点和细节,提出措施及办法。深入沟通尝试获取信访群众经历、习惯、价值观等个人印记,从大量口语化的内容中筛选出信访问题的关键部分,摒弃固有习惯,抑制情感介入来清晰思考群众表述的合理性,保持质疑和批判并通过调查办理结果作出最优的判断。

这本书告诉我批判性思维是我们武装大脑的利器,学会了批判性思维,就能更好地接近真相、追求真理,也让我明白寻找结论本身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得到结论的思考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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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生存的智慧:黑天鹅语录读后感1000字(3)篇


作者是以写《黑天鹅》出名的。

这里所谓的语录,就像格言一样,简短的一两句话,想要揭示一些真理,甚至有些是反常识的。所以,整本书的字数很少。

据作者的说法,这些格言是为了突出选择错误的变量加以更改的行为,即所谓的削足适履。当然,有些我觉得他说得过头,也有些是很不同意,也有些看了没感觉,可能觉得理所应当。

如果有作者类似的人在身边,听那人讲出某些语录,我们或同意、或反对、或需要那人的进一步解释,这样的交流能提高我们的智慧。而像现在这样,仅有语录,对读者来说,帮助不大。

下面是我看本书的前面部分摘录的一些,后面没再摘录了,正如上面说的,没有进一步说明的语录似乎帮助不大。

随机生存的智慧:黑天鹅语录

纳西姆·尼古拉斯·塔勒布

◆ 神圣与凡俗

>> 还没有被凡俗玷染的传媒就只剩下书籍了,你看到的其他传媒都试图通过广告来操控你。

◆ 机遇、成功、幸福与坚忍

>> 成功的反义词不是失败,而是把成功人士的名字时时挂在嘴边炫耀

>> 要获得彻底的自由,你不仅需要避免成为奴隶,还需要避免成为奴隶主

◆ 传统式生活

>> 我衡量成功的唯一标准,就是你有多少时间需要打发。

>> 科技和奴役之间的区别在于,奴隶很清楚自己并不自由。

>> 只有当你在任何领域都不跟任何人攀比时,你才算是拥有真正的生活

◆ 文字共和国

>> 你得随时提醒自己,魅力存在于没有说出来、没有写下来、没有展示出来的东西中。把握沉默需要境界

>> 像诗人和艺术家一样,官僚是天生的,不是后天形成的;正常人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才能把注意力保持在如此无聊的任务上

◆ 伦理

>> 如果某个人吹嘘自己的成就,会让我们感到恶心,但如果国家吹嘘自己的成就,则被称为“民族自豪感

>> 如果你所在的社会阶层有一个人变穷了,会比别的社会阶层里成千上万的穷人更让你受到触动。

◆ 强壮与脆弱

>> 如果你可以失去全部财产,用不着为此而变得谦卑,那你才算是地位稳固。

◆ 经济生活及其他

>> 数学家从问题出发得出解决方案,咨询师从“解决方案”出发创造问题

——2019年读完的第26本(电子书)

时间: 2019.3.26

关键词: 哲学、反常规、智慧语录

阅读原因: 随机邂逅、 Short

感受:

塔勒布是智者,能看到常人所看不到的。

整本书感觉充满了博弈论色彩,若只是随便看看,不加深入思考,多半会不知所云。

所以,我再读完第一遍时,就预感一定会再回头读第二、三、四遍,就如塔勒布所说:

另外,我还明白了一句话,为什么要“听多数人的意见,与少数人商量,拿自己的主意”,因为“当我们打算做一件我们潜意识里知道注定要失败的事情时,就会征询别人的建议,这样就可以把失败怪罪到别人头上。”而【拿自己的主意】,可以避免我们怪罪于他人;而自己内心真正想明白确定要做的事,一般是不会去征询他人建议再定。

看塔勒布智慧语录的好处,就是我们往往能从他的一句话中,找到我们原本未真正理解的一句话的最好解答。

最新关于《飘》的读后感1000字


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编辑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最新关于《飘》的读后感,在认真读完作品后,我对于书中人物产生了极大的共鸣。此时应该趁着对作品的印象最深,写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如何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希望本页面内容能帮助到您!

最新关于《飘》的读后感(篇1)

昨天,我学完书法,和妈妈一起来到了书店,想买几本书。来到书店,我看见了世界名著——《飘》。翻开看看,觉得很有趣,便把它买了下来。

回到家,我便迫不及待地开始看。《飘》讲述的是赫思嘉的一生,面对被战火烧毁的家园,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面对亲人的死亡,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爱人的离去,她毫不气馁,重头再来。

赫思嘉一生经历许多磨难,她一直爱着卫希礼,但是,卫希礼为了卫家的名誉,只能娶表妹媚兰。思嘉被生活所迫,嫁了三个自己根本就不爱的男人。

他们有的生病死了,有的毅然决然的离开了她。思嘉有了三个孩子,但是她还是艰苦的养活他们。

思嘉为了养活孩子们,嫁了三个男人,忍受了不少痛苦,她的手已经从柔软、白皙的纤纤玉手变成了长满老茧的手。

我非常佩服思嘉,她毫不气馁、坚定不屈,太伟大了!

最新关于《飘》的读后感(篇2)

由玛格丽特米切尔著作的长篇小说《飘》,反映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贵族的生活。

这部作品塑造了一位具有叛逆性格乔治亚贵族女性斯嘉丽,讲述了她与朋友、家人、情人在美国南北战争前、内战爆发期间、以及战后重建时期的生活;同时也讲述了斯嘉丽与白瑞德之间的爱情故事。

整个故事情节中,最令我感动的是亚特兰大沦陷时,斯嘉丽逃往塔拉庄园的那一段。1864年8月,亚特兰大沦陷之际,韩媚兰临盆在即,斯嘉丽不顾自己的安危,留下来为其接生。在北军进程之前,白瑞德护送斯嘉丽和韩媚兰母子出城回塔拉庄园。途中,白瑞德参加南军,让斯嘉丽独自驾着马车护送韩媚兰母子赶回塔拉庄园。在这段漫长的逃亡之路中,充满了坎坷与艰辛,斯嘉丽随时都有可能被路上突然冒出来的北军或劫匪残害,但凭借着自己的智慧与勇气以及爱尔兰人特有的强悍品质,斯嘉丽终于战胜了困难挺起来了,带着媚兰母子安全回到了塔拉庄园。这段让人揪心的逃亡历程让人着实佩服斯嘉丽的'伟大与不凡。

体现了斯嘉丽强悍女性本色的还有她极强的责任心。在遭到北军洗劫之后,斯嘉丽的母亲去世,父亲连自己的女儿都认不出来了,两个妹妹有重病在床,没有食物。此时,19岁的斯嘉丽独自扛起了全家人的生活重担。她心底里有个强烈的愿望,她要靠自己的双手重振塔拉庄园昔日风采。看到这里,我不由的热血沸腾,心潮澎湃,对这位伟大的女性肃然起敬。

本篇小说最成功的地方应该是在对人物的性格特征方面的刻画。斯嘉丽,在那个战乱纷争的年代,作为一名手无缚鸡之力的女性,能为自己的土地争取到最大的利益,除了聪敏、智慧、还有勇气、毅力与责任心。她具有顽强的生命力,不管在什么困境中都能生存。她不完全依赖于男人,是个积极进取且新手承诺的女性。当然,仅有有点而没有缺点的认识不完整的,也是不存在的,本篇小说中最引人注目的还有她身上所暴露出来的人性的缺点。她自私、虚荣和冷漠等,让我们感觉这个人物形象很真实,虽然“不完美”,但却很丰满。再说白瑞德,他的男性形象被许多女性所推崇,这主要归功于他对待感情的执着。他是个有政治主见、立场坚定的男人,但又不忘本。他表现玩世不恭,爱一个人却智与感情,冷酷与柔情的冲突,在他身上表现为矛盾的统一体。因此,白瑞德这个男一号的形象塑造的也相当“完美”。从这篇小说中,我们不仅要学会如何的面对残酷的现实生活,用自己的智慧与毅力去处理生活中遇到的挑战与困难,还要学会珍惜身边的人对我们付出的感情,不要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到那时,悔之晚矣。因此,珍惜现在所拥有的每一分来自他人的唉,也尽量用自己爱去回报爱我们的每一个人,不要让自己的生命留下过多的遗憾。

最新关于《飘》的读后感(篇3)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心里的感觉真的是此起彼伏,有气愤,有悲哀,有可惜,有感动……我想不同的人看到最后的结局,都会有不同的感受吧。郝思嘉最后终于明白了自己爱的是白瑞德,但是他已经选择了离开。有些人或许觉得好可惜,一起经历了那么多的感情就这样没了,有些人或许会觉得郝思嘉是活该的,因为曾经的她为了艾希利如此卑鄙,残忍甚至阴险,伤害了那么多人。

《飘》这本书记述的是一段以南北战争为背景的爱情故事,这一段复杂的爱情,却是以悲剧结尾。年轻的郝思嘉爱上了艾希利,但是艾希利却选择了她的表妹韩媚兰,出于妒忌,郝思嘉勾引了韩媚兰的弟弟并抢先嫁给他,但是由于南北战争,艾希利和查尔斯作为征兵上了前线,查尔斯意外战死。后来,郝思嘉和表妹____护士行列,人性的郝思嘉变得成熟,因为战争,家园被毁,为了重振家业,郝思嘉骗弗兰克和自己结婚,而第二次的婚姻并不持久,弗兰克也身亡了,郝思嘉再次成为了寡妇,而这个时候,艾希利也回到了妻子身边,郝思嘉也最终答应了白瑞德的求婚,即使他的心里还有艾希利。韩媚兰因为过度操劳去世,并且把自己的孩子和丈夫托付给郝思嘉,而这个时候,面对冷漠的艾希利,郝思嘉终于明白到原来自己真正爱的不是艾希利而是白瑞德,但是白瑞德不再相信她并且选择了离开。

首先,想要谈谈这个故事的主人公郝思嘉,这个看似对于爱情很坚贞的女子。我相信很多人在开始的时候对思嘉是极度的痛恨的,看似对艾希利的爱是永恒的,其实她只不过在欺骗自己,事实上,她爱上的不是真正的艾希利而是她想象中的艾希利,而她所谓的爱其实也不是真正的爱,而是因为自己的妒忌心引起的一种感觉。她可以为了这样的一种爱而不惜嫁给一个自己不爱的人,实在是愚蠢。而她的卑鄙,残忍和阴险其实也暗示了她的悲剧人生。在女主人公的一生中,有三段婚姻,第一段是因为妒忌心而盲目的婚姻;而第二段是为了利益,为了重振家业,最终也是成为了寡妇;而第三段其实就是她的真爱,但是由于她的眼睛蒙蔽上了,看不清最终是后悔却无法挽回。老实说,对于思嘉,我真的是又爱又恨,她即使在很多人眼中是阴险卑鄙的,但是她却又是一个执着,坚强,乐观的女性,实在是女性当中的典范。事实上,思嘉是一个孩子,对于她想要的东西,她不顾一切就为了得到它,而对于她拥有的就往往不会珍惜,而一直等到她可以拥有了自己追求的而失去了拥有的时候才明白什么事最重要的。

再次,在《飘》里面还有一位女性是令我刮目相看的,那就是韩媚兰。她,一个如此善解人意,温柔善良的女子,咋一看都是一个柔弱女子,但是她事实上是外柔内刚的。在南北战争的时候,她一直在背后支持着她的丈夫;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思嘉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所有人都怀疑自己的丈夫和思嘉搞暧昧时,她还是选择了相信丈夫,保护思嘉。试问这样一位女子在世间难道不是珍品吗?也许这也是为什么艾希利一生都爱着她的原因吧。

在《飘》里面还有一个伟大的人物,瑞德。他是是一个爱国有责任感,勇敢执着的人,在危难时刻毫不惧怕,冲上前线,保卫国家。而我最敬佩他的一点是他对思嘉的真挚和永恒的爱,虽然最后他还是选择了离开思嘉,但是他为思嘉所做的一切却是最珍贵的。他深爱着思嘉十几年不变,即使被拒绝,还是保护她,宠爱她,照料她让她事事称心。但正如他说的,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最后选择了离开也是因为爱被磨光了。

《飘》这本书真的是很值得我们去看的,各种不同的人生,不同的爱,让我们懂得很多,而故事情节的起伏也让我们感触很多,虽然我们都没有什么资格去评价人性的善与恶,因为我们还年轻,但是正是这样,我们才学会思考,我们才能懂得人生面临的难处和险境,也懂得了如何去把握自己的人生,不后悔!

最新关于《飘》的读后感(篇4)

第一次看《飘》,可能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那时候四楼的书桌上就有一本付东华先生翻译的《飘》。那本书是没有封面的,以至于看完它的我还不知道看的就是《飘》。那书之所以让我印象深刻,一方面是里面主人公的名字起的确实有特_,郝佳丽,卫希礼,白瑞德,梅媚兰。我很佩服付老先生有天才般的想象力和非凡的勇气把奥哈拉翻译成郝,可能是那时代的人活得都很牵强吧。另一方面是因为那本书只有半部,也就是只有讲到斯嘉丽见到从回家乡的埃希里,感谢伟大的玛格丽特女生在我那么小的时候就让我接触到小说结尾留悬念的写作技巧,因为那时候我一直以为作者写到这里就截然而止是要给读者想象空间。虽然《飘》真正的结尾也是一个悬念,但那已经是后话了。高二的时候,在六都图书馆有限的藏书中,我发现了《飘》,但是那时候的我并不知道在五年前自己和这本著作就有过美丽的邂逅,而骗人的六都图书馆一次只可以借两本书,因为很多原因,我当时只借了上部,六都图书馆里面的书是谁翻译的我没印象了,只知道那书里的郝佳丽已经变成斯嘉丽了。但是,这次偶然的重逢没能促使我看完了这书,于是《飘》就成了我心中的《富春山居图》之憾,这种未能联袂的遗憾也一直陪伴我度过愁云惨淡的高中。

广商的图书馆的确不错,如果在天气热的时候它能及时开冷气那就更好了。有时间的时候,我喜欢上到三楼,去文学书库漫无目的的游荡,寻找让我心动的书名,期待与文学的美妙邂逅。清明节的时候,去图书馆淘了七本书,那到2楼办借阅手续的时候,一个老师询问我是不是人文学院的,在听到否定回答后,她告诉我我只能最多借五本书,在借阅台上我做了艰难的选择,但是我第一本选择借走的就是《飘》。一方面是因为十多年来的遗憾,另一方面是我想看看经历十年成长的我的爱情观和人生观有什么改变,而这本书似乎是一面很好的镜子。幸运的是,玛格丽特和她的《飘》没有让我失望。

在南北战争结束后,提包党和共和党统治了亚特兰大,解放了的黑人更加无所适从。在重建的城市中,流浪无所事事的黑人与潦倒的白人,成为这座城市的不安定因素,一部分忍受不了苦难的南方人抛弃了自己的历史和信仰,投靠北方人,而北方人也用_事管制企图奴役战败的南方人。在__下的亚特兰大人选择了抗争,他们改变了以前奢侈的生活,但是没有改变自己的气节。但是,人终究要生活。面对塔拉需要抚养的一群人和高额的税款,斯嘉丽无奈诱惑巴特拉,欺骗勾引了弗兰克,为了她珍视的人能够永远远离窘迫的的生活状态,她不惜放弃自己的声名去卖坏木材,去和北方佬做生意,这一切都是正统的南方人所不能接受的,要不是埃希里的妻子梅兰的保护,她绝对会被完全排斥在南方人的生活圈之外。斯嘉丽的爱情之路也极为坎坷,她一直以为自己爱的是埃希里,甚至因为埃希里娶了梅兰而赌气嫁给了梅兰的弟弟查尔斯。在查尔斯死后,为了维持塔拉以及埃希里一家人的生活,她又_谋成了弗兰克的妻子,只为了拿到300元的税款。

在她心中好像一直爱着埃希里,但是她又不明白自己对待另一个生命中重要的男人瑞德巴拉特是什么感觉。于是在没有正确判断自己感情的基础上她一直执着的认为埃希里就是自己的真爱。知道梅兰去世她才如梦方醒,埃希里只是她心中一个美好的梦。但是在少女情窦初开的时候,一个模糊的影像是如此刻骨铭心,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在她不知情为何物时她就为情所缚,无可自拔。蔡智恒在小说《孔雀森林》里讲了一个故事:有个人的右边有一块很大很大的石头,几乎像山一般大的石头。这个人很想爬上石头顶端想看看上面的风景,可惜尝试了很多次都没有成功。最后他放弃了,只好往左边走。但不管他走了多远,看了多少美景,他依然念念不忘右边的石头,甚至还会折返,再试一次。”在斯嘉丽的爱情世界里,埃希里就是那块右边的石头,虽然他并非最适合斯嘉丽的人,但是因为没有得到过他,斯嘉丽一直在心里预留了他的位置。知道巴特拉决定离开她,一直支撑她的梅兰死去,她才知道自己最喜欢的一直都是巴特拉。红尘滚滚,我们都会遇到让自己怦然心动的人,但是在爱情面前,我们要懂得保持理智,毕竟很多时候一厢情愿的爱情只会改自己带来无限的煎熬,而且,你心中的她往往不是真实的她,这个社会是如此虚伪,以至于我们的爱情会被现实的幻像欺骗。因此,我们要给自己的感情坡打上防滑栓,不要让自己泛滥崩溃的感情伤害到自己,更不要波及别人。没有人会是自己生活的全部,在难以摆脱的情感面前,我们更要控制自己。

我不知道斯嘉丽的爱情最后是一个什么结果,但是,tomorrowisanotherday,从作者的乐观自信中我们可以窥测一二,至于真正的_,可能就像鲍勃迪伦歌中唱的:theanswerisblowinginthewind。

我独自一人_在书桌前看完《飘》的最后一章节,合上书,心中不免对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产生崇拜之情。

最新关于《飘》的读后感(篇5)

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一部爱情悲剧。斯佳丽这个人物形象让我印象深刻,和我所预料的女主角形象千差万别。她美丽,却虚荣;她渴望让所有人都为她倾心,却不甘心为了某一个人放弃整片森林。似乎她总是以最美的姿态出现,永远是穿着华丽,在舞台中央独自领舞的大众情人。

起初我并不喜欢这样的女人,她不符合传统意义的贵族美女。阿希礼的妻子便是最好的对比,中国的林黛玉也不像她这般虚荣复杂。而在她身上值得肯定的优点便是她的真实,她的从不掩饰内心,她的勇于表白和她的坚强自立。

我想斯佳丽最动人的,应该是她独自一人持家干活,下地种田,照顾家人们的苦难的时候。战争是残酷的,它可以毁灭一个国家,一座城池,一栋房,乃至于一个人。可是她没有因此倒下,她在那个时候所表现出来的坚韧与顽强,着实让人心生敬畏。

所以她的与众不同吸引了同样现实风流的瑞德。瑞德像风一样自由,一样难以捉摸。说他现实自私,他后来却主动提出上战场战斗;说他尖酸刻薄,他所说的却都是南方奴隶主们自欺欺人掩盖下的战争形式;说他风流成性,他却为了斯佳丽甘愿放弃从前。

这是一个谜一样的男人与神话般的女人。如果说斯佳丽是南北战争下的“乱世佳人”,那么感悟疑问,瑞德便是战争下的“乱世英雄”。

可悲的是,悲剧的命运决定了悲伤的曲终人散。直到瑞德离她而去,斯佳丽才意识到自己真正爱的人是瑞德。而不是她一直固执坚持的阿希礼。由于她的固执,瑞德渐行渐远。伤害太多,幸福也越来越远。

虽然这是一部关于爱情的故事,但给我的理解却远比爱情高深得多。它也有着比我所想的高得多的艺术境界。而我的感悟,不只是对斯佳丽命运的同情,还有对眼前的珍惜,对机会的把握。

生命总是会有很多后悔遗憾的事情,我们无法做到完全避免,但却能够尽量减少。

不要追寻虚无的东西,而把你拥有的遗忘。有时最近的温暖你早已适应而不去好好把握,直到失去才明白为时晚矣,取而代之的只剩绵长的叹息。

好好珍惜,才不会遗憾!

最新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1000字


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整理的"最新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我们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常常可以将他们写成一篇读后感,用来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我们如何借鉴作品的优秀读后感呢?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最新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篇1)

《红与黑》的男主人公叫于连,她的第一个情人是德莱纳夫人,第二个情人是马蒂尔德小姐。论身份地位来说,两任情人的身份都远远高于他。因此,我一个朋友是这样对我描述《红与黑》的,这就是一个男生靠着女生往上爬的故事。

我不认为于连有过感情,至少直到结尾,也不曾见到过,感情是一种高贵的存在,有人说,感情是去守护一个人,用这个标准来说,显然,那两段情史都不能算作感情。德莱纳夫人爱上了于连原本的样貌,但是于连从德莱纳夫人身上想得到的只是一种身份,地位提高的满足感和征服一个比自己强的对象的征服欲,而且这是一段婚外情,因此哪怕勉强地说,最后那一刻他沉入了对德莱纳夫人的感情,但是正因错误的开始,因此最后很难善终。况且,他竟然正因认为德莱纳夫人破坏了他和马蒂尔德小姐完美的未来,就想要杀了德莱纳夫人,可想而知,他从头到尾只想着自己的野心,并没有真正的投入到感情中去。

对于马蒂尔德小姐,他之因此想和马蒂尔德小姐在一齐完全是被马蒂尔德的外在迷住了,初始来源于一种肉欲,之后一种越是得不到越想要的情绪,狠狠地折磨了他。马蒂尔德只是把于连当作了一种幻想,马蒂尔德期望重复她崇拜的一段浪漫史,那也不是感情,最后她亲吻了于连的死人头,也算是实现了她的愿望吧。

我不喜爱红与黑的故事,这个故事里唯一看到真情的就是,德莱纳夫人对于连的那份感情,但是由于德莱纳夫人的身份,还有从来没有陷入过感情中,因此在她还没有真正的学会分析人的时候,就爱上了于连。当然,不得不说,如果分析了之后再爱上,能够被那么理智的对待的也许就不是纯真的感情了。

于连这种对于野心的坚持,也许是不少还奋斗在基层,没有有钱人家的“关联”的我们,值得学习的一部分。但是他这种过度的自私,还有失去了“真心”这一点,绝对是我们就应摒弃的部分。我们就应学会用正确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梦想。

最新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篇2)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向我们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透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联,对于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本小说主人公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是却博学多才的杰出青年。于连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透过从军去建功立业,过上幸福生活。但是身处王政复辟时期,在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期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府上当家庭教师,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想以此到达发达的目的。他后来到了巴黎,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在此期间勾搭上了候爵的女儿玛特儿。当于连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时,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信,这下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最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全书最耀眼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斗争所表现出气概就是时下人们所需要的。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于连。在他心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为追求上流社会改变自己生活所努力的一切过程。他因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感到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职责”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他想要拥有尊贵的地位、众人的钦羡。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因此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

于连的这种幸福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是为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于连自己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紧张状态,兴奋地跑来跑去,时刻想着之后应怎样制定并实施下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暂时的满足,暂时的安慰,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迷失了自己。当他得知德·莱纳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把他历经千幸万苦打开的通往上层社会的门无情的封锁时,他想到了报复,他选取了最直接、却又最愚蠢的方法——结束了德·莱纳夫人的生命,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在监狱中的那段时刻,于连想了很多,他从自己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从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精神的自由,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他脱下了往日一切伪装的面具,找到了迷失的自我,也找到了最真实的幸福。他放下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应对死亡,安静的等待死后的再一次轮回。

正如现在的社会,现实重重阻碍而又想要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取:退缩或是反抗。那些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缩者,他们享受着平庸的生活,最后却难逃社会进步被淘汰的命运。能不断地树立人生目标、决心要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于连的反抗意识是好的,但是太过急于求成,运用各种手段与计谋虽然取得了短暂的胜利果实,但是当他的良好形象被人拆穿,所做的一切被人们知道时,他瞬间失去了一切,而且他采取了最错误的做法,断送了人生,虽然如此,却也在最后看破一切,摆脱了他人的标准与眼光,做回自己,也算是得到了幸福。

最新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篇3)

合上书我在想,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比较欣赏于连这个人物的?应该是从他因枪杀瑞纳夫人锒铛入狱开始的。之前,对于于连那种因常年自卑而形成的多疑、自负、目空一切、患得患失的性格极其鄙视,但在十九世纪,到处是尔虞我诈、招摇撞骗的巴黎社交场,一个乡村木匠的儿子——于连能以他的.卓越才华和过人心机,在上层社会赢得一席之地已实属不易。而且,他既能赢得清纯朴实的瑞纳夫人的青睐,又有高傲如斯的玛娣儿特的芳心暗许,可谓情场、生意场名利双收,肯定有他的魅力。入狱后的于连抛却虚伪、自负,以至善至诚之心做回自我,他对挚爱的瑞纳夫人倾诉自己的恐惧懦弱,又顾全痴心的玛娣儿特的声誉及日后安排,他是善良的、真诚的、忠于自己理想的于连,他不想苟且于那个无望的时代,只有用死来保持他的高傲、唾弃那个尔虞我诈的社会。总之于连是幸福的,因为他忠实于自己、也赢得了爱情。

那个时代,男人可以为爱情而决斗,死无所憾;女人可以为挚爱而殉情,不惜舍子。真是一个疯狂的时代,当真不考虑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是那个时代太自由?还是现在过得太压抑?时事造人,非虚言矣!

最新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篇4)

上帝让你遭人嫉恨,是为了保护你的自负。

据说男生必须要读《红与黑》,就像女生一定要读《简爱》一样。如果每个女生心里都有一个简爱,自卑但无比自尊。那么恐怕每个男生心里都有一个于连,怀疑且极度骄傲。《人民的名义》里侯亮平说祁同伟是于连式人物,这是于连的悲哀也是每一个出身贫寒的青年的悲哀。

当红色的理想遭遇黑色的现实,就是每一个于连做出选择的时刻。

于连-索黑尔,一个视拿破仑为偶像的英俊羸弱的少年,从小被哥哥和父亲鄙夷甚至打骂,但身处这样的原生家庭,他内心仍有国王般的骄傲。后来他怀着梦想走进市长的家,却发现自己面对的绝不是一个理想国,也不是一个充满罗马式悲剧英雄的时代。对于于连,如果不能出人头地,就得受人迫害,没有中间道路可走。他当然不甘心一辈子在社会最底层沉沦,所以想尽一切办法向上爬后来成为于连唯一的精神支柱。

但是于连并不像《漂亮朋友》里的杜瓦诺那样面目可憎,也不像类似文学作品里借助女人飞黄腾达的小白脸那样令人厌恶。可能作者司汤达出于对这个人物的偏袒和热爱,所以有意无意美化他吧。于连最后没有成功是因为他还是不够坏啊,他还是没办法让自己变得像周围的贵族一样冰冷无情。

哪怕在上流社会的染缸里浸淫很久,哪怕他后来也开始为了利益不顾一切,但他心里还是有高尚和仁慈存在的,良知是他的软肋。小说里他曾对德-瑞纳市长夫人说“我出身卑微,但我并不卑鄙。”;他不止一次为穷人们落下眼泪;他同情囚犯们被剥夺歌唱权利;他不愿意欺骗朋友;他热爱彼拉神父。不管怎样他心里还保留着人的尊严,也正是这一点尊严使他在污垢里仍然是可爱的,在罪恶里依旧是值得同情的。这正是因为于连不够坏,所以他是注定要死的,他的自尊心和无与伦比的骄傲不允许他苟活。

上帝让你遭人嫉恨,是为了保护你的自负。那么,为了你的自负,你愿意像于连一样选择放弃王冠,走上断头台吗。

______To the happy few

(献给幸福的少数几个人)

最新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篇5)

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黑是马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抄的[嘘])

我认为红色是于连有拿破仑一样的野心和追求,而黑色就是在追求中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出卖灵魂,却不明白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对于德雷纳尔夫人既是于连生命中的起点亦是终点。马蒂尔德则是于连追求中的又一阶梯。为了自尊爱上了德雷纳尔夫人,为了自尊让马蒂尔德爱上了自己,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更是一个时代的错误…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马蒂尔德)时,因枪击德·雷纳尔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如果不是阶级斗争政治改革我更希望于连会放下自己的野心真真切切的和马蒂尔德在一起,而不是因为最初的爱、妒忌和悔恨去枪杀雷纳尔夫人才最终找到真正的自我,三个人当中无论谁都是活的可悲爱的卑微~“你要知道,我一向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人…”或许于连自身的红与黑便是真正意义上的红与黑吧

Over

最新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篇6)

美源自于我们对生活的不断认知,她何时成形、何以成形,我们无从得知,只知道她是潜移默化的,并在某一时刻蓦然出现在脑海中成为一种近似神圣的标杆,颇有一种“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意味。

少时我们可能憧憬着一位少女或少年,并将其放在自己内心期待的美的框架中,然后在人群中寻找某一个闪光点,再将其放大到极致掩盖其他形形色色的污点,最后美感带来恋爱的芬芳留下无限回忆。

壮时我们可能期待着富有的生活、响亮的名号与美满的家庭,在最艰苦的环境中忍耐、掩藏伤痕、走向美好的风景。

老来我们则可能享受着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宁静淡泊的田园生活,像苏仙一样,放荡自我、沉浸江海之间。

美随着我们的成长,或是升华,也有泯灭。

由于出生低劣,于达厌恶碌碌无为的生活,他野心勃勃想做拿破仑一样的男人。于连首先把社会和他人作为自己的标准。见到龙骑兵的威风,他就想成为军人。见到本堂神甫的权势,他就像成为教士。我们可以看到他对飞黄腾达的渴望,但这个愿望时刻在改变,是不坚定的。只能说于连此时对美并没有清晰的概念。他是盲目的。

我们经历平凡、苦痛、麻木,等待心目中美的救赎,在一丝曙光之中,拼尽一切。

但美本身也拥有惊人的力量,她在记忆的烈火中涅槃,然后用自己的火焰烧透灵魂,只不过这个过程可能漫长、可能短暂、可能永远不会完成。

当于连在瑞纳夫人面前把野心望穿的时候,斯丹达尔指出“从未爱过也从未被爱过的于连觉得做个真诚的人是那么甜蜜愉快”也就是说此时于连对美的感受发生了潜在的改变,在那么一段时间内,他隐隐感觉到什么是美好的。但在法国迂腐黑暗的资本主义的统治下,于连走入错路。他远征巴黎,远离瑞纳夫人,征服玛特儿并在精神上产生强烈而真诚的钦佩和喜爱,进而暂时获得了异变的美。而司汤达显然不愿意美被黑暗泯灭,瑞纳夫人的的一封信成为于达落狱的导火索,然而于达入狱后居然冷静下来,并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可谓巧合,亦是奇迹。当时于连面前有两条路:一是向他所仇视的那个阶级和他所抱定决心加以反抗的社会屈膝投降,乞求和接受它的恩赦。这样他在肉体上虽然能够得生,但在精神上却将宣告死亡。另外,就是忠实于自己的信念和理想的至美,把对人生的挑战坚持到底,回到最初的美好。这里我们明显可以看出司汤达对美的追逐——选择瑞达夫人,挺身赴死。

美不是被动的,她在无形间净化宿主,试图把误入歧途的游子拉回正轨。人生在美的感染下前行。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美往往是我们生命的极端,我们都已拥有美有时又何必称为美呢?人可真是复杂又可悲的生物,在拒绝中同流合污,在错过后空剩感慨。然而天性中我们又有美的灵气,在自然脉动中诞生,在宇宙的星空下成长,这是幸运。因为美,迷茫之人也有走出迷雾的小径,堕落之人也有爬出深渊的台阶,一切姗姗来迟而又恰到好处。当美达到生命的极点,死亡也只是过客。

也许我们无法言说什么是美,但我们知道何为丑陋,排斥与之交杂的一切,然后一切自然就获得了美感。卢梭认为资本挤兑是丑恶的于是他选择了瓦尔登湖,苏轼以为朝堂内斗是难堪的于是他选择了西湖。于连的生命像蜉蝣一样短暂,但却像掠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灿烂。他生命中的高潮是两次非同寻常的悲剧性爱情。于连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物。他的内心世界深刻而复杂,他既卑怯又勇敢,既狡猾又真诚,既老练又天真,既复杂又单纯,所有这些水火不容的对立比较,其实恰恰把美毫无保留地展现出来。人生最可悲的恰恰是多年以后成了当年自己最厌恶的人。这一点上于连是成功的。

最新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篇7)

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

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

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

《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最新关于红与黑的读后感(篇8)

《红与黑》是开学时读的了,距今已过去三个多月,其实内容倒也真忘的差不多了。不过还是有一些想法的。

男主叫于连,是个木匠的儿子,不受宠爱,被父亲欺负利用,不过于连很聪明,也很有野心。他崇拜的人是拿破仑,他会偷偷藏起拿破仑的照片,不断翻阅拿破仑自传,激励自己成为拿破仑那样“成功”的人。起初我被于连读书的能力所震惊,他真的记忆力很好,虽然对神,宗教类的很不屑,但他是成绩最好的,他能把圣经倒背如流。但当时也觉得于连真的很势力也很有野心,因为感觉他的每一步都很有目的。为了以后的发展进入了市长的家,当了家庭教师。他为了钱权细细密谋着自己的一举一动。见市长时应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他都要想一想。我觉得很累。但想一下,他也是个很有毅力的人,能够一直这样下去,但是总觉得他是自卑的。不管是面对瑞纳夫人还是玛特尔小姐,他开始虽然都是精心计划,勾引瑞纳夫人,追求玛特尔小姐,但奇怪的是,他也陷入其中。就是我发现他不是为了追求那种刺激,也许他一开始有些这种想法,但他并不是那种花花公子类的。特别是他要走的时候,他不惧被抓只为与瑞纳夫人告别,他在花园苦苦等待只为与玛特尔小姐相遇。他在每次爱情中都深陷其中,并甘愿牺牲自己。说他有野心,是的,他野心很大,他渴求钱权,但他有有一种天真,那种面对感情的天真,一点也不顾世俗,也不顾被伤害,如飞蛾扑火一般。

他是很稚嫩的。对于于连,瑞纳,玛特尔,三个迥然不同的人。瑞纳夫人明明之前那么爱于连,可是她更爱自己的孩子,她也许可以不顾世俗的眼光追求爱情,可是她害怕自己的孩子因此受伤害,所以当孩子病了,她以为是自己犯了错误所以上天惩罚她的孩子所以她与于连一刀两断,到最后还举报了于连。她把她的爱看成是一种罪孽。至于玛特尔小姐,她很嚣张跋扈,与其说她喜欢于连,倒不如说她喜欢的是叛逆的感觉。她和于连在一起,只是因为她没见过于连这样的人,于连一开始对她是没有太大好感的,所以玛特尔是有一种征服心的,她想要占有于连,借此彰显自己的不同,同时她也渴望被征服。她的表现欲太重了。同时也很叛逆。所以,当于连表达出对她的爱意时,她迅速褪去了新鲜感,征服欲,她觉得没有挑战性。这个女生太可怕了虽然很聪明美丽,但是,她不真诚。红与黑里的人都是复杂的,我不能说他们是绝对的好人或坏人,只是感到他们的生长环境塑造出了他们这样的性格。他们的发展是意外的,但是也是合理的。因为他们的性格确实就是这样的。所以,看完后,我只是感受到了复杂,还有合情合理。伦理,道德,爱情,神学,宗教,军事,权利,自由,看似矛盾的大家相互碰撞交织,竟也可以这般的不可思议又合情合理。所以呀,人果然是很复杂的呢。

最新牛虻读后感1000字


栏目特意为你整理最新牛虻读后感,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考尔德说过“仅次于选择益友,就是选择好书。”,读作者写的作品让我们变得自由。这里推荐大家亲自动笔写一篇读后感。

最新牛虻读后感 篇1

我经常犯一些小错误,总是觉得这些小错误微不足道,做错就做错吧!没什么大不了的,小错误犯多了往往却成了大问题。当我读了《牛虻与老虎》这篇文章后,让我有了新的感想和认识。

故事是这样的:

有一天,老虎遇到一只牛虻,老虎骄傲地说:“不要在我眼皮下飞来飞去,否则你小命难保!”牛虻生气地爬在老虎身上吸血,老虎奋力挣扎,牛虻越钻越深,最后老虎便奄奄一息了。

是呀,比起老虎,牛虻是那样的微不足道,但却能将老虎置于死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人人皆知。然而当我们面对一个个小事,总是毫无顾忌地去做,不想想小事所带来的后果,会因小失大。一个小缺点,不及时纠正就会养成一个坏习惯,而这个坏习惯有可能会危害终生。

这篇文章也给我很大的教育,它告诉我不要小看一件小事,不要小看一个小缺点,不要小看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也想告诉大家:不要小看每一件事。正所谓“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

最新牛虻读后感 篇2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很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不过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

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非常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再面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

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国推翻无能清政府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着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将被淘汰的规律。

这是找回自我的一锤。在极度的混乱中,牛虻这狠命的一垂把自己给震醒了。他终于明白上帝只是个泥塑的雕像,只是自己的死脑筋才使得自己被框了起来。其实世上本没有这么些的规定,只是一个人的思维定式让自己动弹不得,钻进了牛角尖。也许有些看似困难的事,换一个角度去思考,可以轻而易举的得到答案。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保持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找到根本,找到路。

人类曾渴望能想鸟儿一样飞翔。于是有人张开双臂,直接飞上西天;也有人从其原理入手,出现了空气动力学,诞生了飞机。中国中小学生学业负担很重。有人提出了减负——不得办业校、作业量限定、不公布成绩,结果越减越负;现今逐渐针对其根本——应试制度进行改革,相信会有成效。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应该从文章主旨入手考虑。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来这么容易。

最新牛虻读后感 篇3

当时,他才17岁。有谁能知道,那样的云淡风轻,稚气未脱的外表下,是一颗绝望的!

掩卷之余,我想正是因为我们有着更大的悲伤,所以对这个世界忍让和不屈服,人们把这称之为坚强。这一连串的打击,造就了后来更加坚韧的牛虻。

接下来就是亚瑟开始了南美洲的地狱般的苦难的生活,他曾在利马被喝醉酒的拉斯加打得几乎送命,并从此留下了残疾。他曾在南美流浪时做过搬工,补过锁,打扫过猪圈,甚至在马戏团做过畸形小丑,所有属于他的骄傲,他的尊严否在脚下被践踏。这是永久的不可磨灭的心灵创伤。但是坚强的亚瑟凭着顽强的毅力,战胜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顽强的活下来。历艰多难,回到了让他失去一切濒临绝望的土地,其中也掺杂仇恨和报复吧!

命运拿起红苹果,放在嘴巴咬一口,咬出了一个缺口这是他所受到的欺骗和误解;再吃一口,多了一个缺口这是他在皮鞭和暴力下所受的痛苦;最后一大口,缺口并从此无限期地蔓延这是他的恨和报复。终于,苹果被缺口填满了,牛虻其他的情感宣泄出口被掩埋了,革命成了唯一的道路。但这在这条路上,他的革命仿佛是伤害的影子,两者联系得如此紧密,折磨和刺痛了多少个千千万万的人。成长中的疼痛,和一个蜕变的灵魂,蜕变是有代价的,这就是挣扎,恐惧和锥心之痛。这场革命的本相是残酷的诗,是一丛华丽的恶之花!

伏尼契夫人那忧伤和浪漫的结局震撼着我的心,让我感受到牛虻的那种爱的痛恨,这种痛恨是因为曾经挚爱,并且现在同样热爱。这种痛恨,比爱更疼,比爱更暖。如果我也站在那个时代,我会对牛虻说:你的命运尤为令人沮丧,于是,你施展恶魔的戏谑和伎俩,披上魔鬼的衣裳,但一切都枉费心机!你的眼神,依旧露出神圣之光!尼采!我们都要淡淡的浅唱,我的青春也不是没伤痕,是明白爱是信仰的延伸。

最新牛虻读后感 篇4

在读过的小说中,伏尼契的《牛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让我感觉到震撼……

亚瑟,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书中又写道:

‘费利斯。列瓦雷兹,绰号牛虻。

年龄:大约三十岁;

籍贯:不详,大概系南美人;

职业;新闻记者;

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鼻子,嘴巴,下——'

对了,这儿:‘特征:右脚跛;左臂弯曲;左手少了两指;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口吃。下面还有一句附言:‘精于枪法,捕时要加以注意。'

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这或许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

这许多的冲突中每个都耐人寻味,每个都动人心旋,每一个冲突都把牛虻带向悲剧。可我无暇仔细体味这些冲突,因为我在被他的那种精神感动着、震撼着……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本书的精华所在,文章的点睛之笔,也是牛虻和琼玛小时侯一起学的一首小诗,是文章的结晶。

的确,牛虻精神是永不泯灭的。在宇宙的每个角落都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的象征。

无论在牛虻那个战乱的年代,还是如今这和平的时代,牛虻的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面对敌人视死如归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

"我知道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就会怀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这是封面上的一段话。足见牛虻的伟大。他用一生的时间和恶势力作斗争,把自己的青春和热情毫不吝啬地献给了意大利。献给了他深爱的与之无关的人民。而面对死刑表现得从容不迫甚至让执行枪决的军官士兵都不寒而栗。面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牛虻,他们显得多么狼狈不堪!就连枪决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着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后竟有个士兵甚至没有开枪。牛虻就是有这个力量,能让他的敌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会感受到他灵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这样一个好人还是被乱枪射死了,可就连最后一刻,他都不忘和敌人斗争,最后一刻他也是胜利的。他的敌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的双重伤害下、其内心承受着非人的炼狱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地狱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现在意大利的他已经成熟了,已经是老练的“牛虻”,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转眼看看现在的我们,80后的我们,被人们喻为“草莓族”的我们,莫说是受到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的双重打击我们有没有勇气重新站起来,就是遇到挫折也会让许多人放弃前进去选择逃避!这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们缺少的或许就是一种牛虻精神——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战胜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许这时的我们真的应该学一下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把牛虻精神拿来,将它溶于自己的思想中,为自己所用,改变80后“草莓族”的现状,将自己变为不仅外表光鲜亮丽,内心也坚强无比的“转基因草莓”吧!

最新牛虻读后感 篇5

牛虻死了。读完了这个故事,心里很沉重,牛虻,为了自己的信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不。从被逐出家门的那一刻开始,一直苟活到了现在,终未能逃脱死亡的命运。临死,那些当初逼得亚瑟逃离的人,深爱的人都在,也算是有个完整的结局!想到逮捕前,他在面对自己的亲生父亲,红衣主教的时候,放弃了逃生的机会,被逮捕入狱,受尽折磨,我便觉得这是一个至情至义之人。虽然从前面,他对这次出行会难逃一死的预计,给了我心理准备,但是当他真的这样就死掉了的时候,突然觉得很悲痛。就这样一个人,一个教父和一个女人的私生子,虽然女人生活在一个富裕的家庭里,但却没能给她的儿子带去足够多的温暖,导致母亲死后,亚瑟在这个家里受尽女主人的排斥,不知道这是不是促使亚瑟参加革命斗争的起因?好在参与革命的过程中,亚瑟认识了一个他深爱的,同志,但却因为,同志的关系,和另一位同志波多,便从不敢把自己的爱意表露给詹玛。后来,被逮捕。他没有出卖自己的,战友,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可靠的人。而詹玛给他的那一巴掌。以及养父母戳穿他是私生子的事实,直接导致了他伪造跳海自杀,实则逃亡之路。换做是我,也不得不做出这样一个选择,在面临这样的一个双重打击之下,在原生态环境中都再也没有办法抬起头来,面对这一切。而解决办法就是逃离,去极力寻求一个新的环境,去到一个没有任何人认识我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无论前方有多大的磨难和痛苦。可是,他出逃后的经历让我认识到了这个现实社会的残酷,出逃没有想象的那般容易,逃去的环境也没有想象中的美好,甚至糟糕太多!经历了奴役,经历了暴打,化作小丑,被人嬉笑,逗乐,谩骂,讽刺。过着食不果腹,衣不遮体,没有尊严最不是人的生活。但凡一个意志不够坚定的人,都会结束自己的生命吧!但是牛虻没有,他一直为自己的信仰活着,成为了革命的指挥者和主导者!从出逃前,便是革命者,到现在,到死亡前,依然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革命者。甚至想要说服他的父亲,红衣主教,加入他的阵营。只是,令我意外的是,主教最终居然做出了,至他于死地的决定。要是我是他的亲生儿子,恐怕也心灰意冷了,临死都没能改变父亲对上帝的信仰!这对父子真是像到家了!如果不是因为信仰上帝,爱护民众,恐怕他也想和儿子拥抱在一起活下去!可这位蒙太尼主教放不下自己的信仰,放不下自己的上帝,最后疯了。死了。书中最后部分,主教大人,在他儿子死后的各种失常表现,真让人痛心。这部小说,让我深刻认识到了一个人所拥有的信仰的重要性。信仰,超越了痛苦,超越了爱情,超越了生命!一个人,如果拥有了信仰,便会奋不顾身的去维护,去为之奋斗。这几天也观看了一些关于二战的视频,我可以毫不过分的说,像希特勒也是用自己的信仰,点燃他人的信仰,引发了二战!一个对信仰有着强烈执着感情的人,也会感染身边的人,让身边的人与他,有着相同的信仰,然后帮助他一起实现梦想,由此可以看到精神力量的重要性。一个有信仰的人能够忍受常人所不能忍受的痛苦与折磨,成就一番常人到达不了的伟大事业。而没有信仰的人,就像是一盘散棋。成不了气候。中国共产党当初就是凭借着共产主义信仰,创造了新中国。佛僧有信仰,教徒有信仰,而现在的我们,还有多少依然有着自己的信仰?有着愿意为之奋斗终生的事业?

最新牛虻读后感 篇6

《牛虻》(TheGadfly)是爱尔兰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创作的长篇小说,该书描写了意大利革命党人牛虻的一生。主人公单纯幼稚的爱国青年亚瑟因被革命同志误解,佯装投河自尽,奔赴南美。13年后,当他带着一身伤残重回故乡时,苦难的经历已把他磨练成一个坚定的革命者。他参与了反对奥地利统治者、争取国家独立统一的斗争,最后为之献出了生命。小说涉及了斗争、信仰、牺牲这些色彩浓重的主题。

主要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

读了《牛虻》让我们知道,成长是艰难的。就好像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

最新牛虻读后感 篇7

最近可能是喝水比较多?泪腺如此活跃。终于读完《牛虻》,已经是不知道第几次克制不住心里的悲伤,泪流满面……人在成熟之后,阅历渐丰,似乎更容易被文字打动,因为它们总是唤起内心沉睡的感情,让人感同身受……

牛虻最终死了,这一本小说如此精彩,是否可以等同于他的生命很精彩?他是不幸的——他挚爱的神父竟然是他的生父,而且利用他的忏悔出卖了他的同志,他同时失却信仰和爱情,流落南非,遭受各种非人的待遇,留下一身的伤痕累累,生不如死……他又是幸运的——他幼时就爱上并且爱了一生的琼玛也同样爱着他,他为他狂热的事业献出的鲜血,定会激起同志们以及世人们看清眼前的世界,奋起推翻不公平的一切!他的牺牲,是重于泰山的。

我先来说说革命吧!这应该是我理解的最不好的一个主题,我一直在这种宏大的主题上比较迟钝。正如十三年后牛虻作为“里瓦雷兹”再次出现之前那个会议上的讨论,反对政府是是用温和的求情还是激烈的对抗,是勉强地相信眼前的“虚情假意”还是大胆放手去改变,是大家争论的焦点。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类似的问题。比如教学,是坚持传统教学方式还是采取大胆革新?比如生活,如果你不满于现在的生活状态,你有没有勇气大胆推翻一切,重新来过?我们总是习惯于旧有的生活方式,即使有种种不满,但是温水煮青蛙,也慢慢习惯了。虽然我们预想的新生活很美好,但是打破!打破一个旧事物,需要太大的勇气!需要面临太多的困难!大多数人都没有勇气去尝试。我们都安静地生活着,生活着……不敢打破旧有的和平。在这一点上,我们都无法和牛虻相提并论,都没有像他那样“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决心,他坚持革命,不惧艰险,也坚持生活的信念,他在临死的时候坚持蒙泰尼里如果不认他这个儿子,不和他一起走,宁愿去死。人生,少一点苟且,便可以多一点纯粹的精彩。革命,以及类似的变革,过程很艰辛,但是如果可以赢得憧憬的一切,便是值得的。

接下来我来说说爱情。亚瑟和琼玛的爱情,或者说牛虻和琼玛的爱情,不论他是漂亮英俊的亚瑟,还是瘸腿古怪的牛虻,琼玛都可以透过他的外表爱上他的灵魂。当亚瑟临终前写给琼玛的那段话,深深地打动了我……他说:“当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你还记得那天我亲吻你的手吗?当时你可怜兮兮地求我‘再也不要这样做’。”当重生的亚瑟——牛虻生病之后,琼玛照顾他时,他讲述了他在十三年中所经历的种种非人的待遇和常人无法忍受的痛苦,然后琼玛也讲了她的痛苦——她曾经误会亚瑟,并打了亚瑟一记耳光,亚瑟随后留下自杀的假象消失了——她告诉他亚瑟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人——她并不知道眼前的牛虻就是她的亚瑟——“他低下了头,动作诡秘而又突然,吻了一下她的手。”……不论是亚瑟,还是牛虻,都已经离开了人世,琼玛责怪自己竟然没有注意到——经过这么多年,他竟像学童一样失态……然而,她早已经感受到他是他,他们之间总是那样默契,不用太多的语言。虽然她曾是波拉夫人,虽然他们短暂的人生基本都在分离,但是,他们的灵魂始终相爱相依,这便是一生一世。

最后我来说说亲情,说说蒙泰尼里和亚瑟的父子之情。蒙泰尼里无疑是爱亚瑟的,他是他在这世间秘密存在的儿子,是他心头始终无法割舍的牵挂。他希望他活着,他不希望亚瑟为了所谓的革命失去生命。在亚瑟死后,他突然疯癫,他在迎圣体节上那一番疯话句句泣血,他的儿子在他心目中多么重要,恐怕他自己也未曾看清过。亚瑟也爱他的父亲,尽管他说他是他的敌人,他对他恨之入骨,他也同样爱他,眼神动作总是出卖他的真情。但是,他们之间不同的信仰让他们不能相拥,不能握手言和。最终,蒙泰尼里签了枪决亚瑟的同意书,亚瑟死了,他也疯了,死了。他们用另一种方式陪伴了彼此。突然想到,不能实现精神的共同成长,连父子都不能延续下去……精神这种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却着实存在,掌控生活……

这本书文字描述比画面还要逼真,一切场景如同身临其境,主人公的爱和痛让人感同身受,值得一读。亲自拜读之后,你才更会知道,我的这点浅见多么浅……

最新牛虻读后感 篇8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欢乐地飞来飞去。”

合上小说《牛虻》,我已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动了。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它闯过浅滩和激流,浪花撞击在礁石上,奔腾着,跳跃着,又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

从打开小说的第一页起,我就不由自主地被这浪潮所席卷,欲罢不能。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的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

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着他重新站起来,用残废的手握起笔,对准一切虚伪外表下的丑恶灵魂,毫不留情地抨击和鞭挞;也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他“怀着简便的心境,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一样走进刑场,昂首应对乌黑的枪口。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人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在这世界上就只是一具行尸走肉。是精神的支柱,崇高得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这股精神力量鼓舞人直面人生,勇敢承受生活的各种艰难困苦,也使人以更加超脱的态度看待生与死。

小说的封面上写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名著。今日,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来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如今,站在新世纪的门槛上,迎接我们的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仅有拥有坚强意志和独立精神的人,才能走在时代的最前端。精神的浩气长存,即使相隔百年,依然能够感受到那深深的震撼力。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继续影响一代又一代人。

最新牛虻读后感 篇9

伏契尼所写的《牛虻》是于1997年在英国出版,后翻译成中文在中国发行,深受中国当代青年的喜爱。

整本书主要写的是牛虻为了革命事业放弃爱情,亲情,甚至是生命的大无畏的崇高精神。少年时期的牛虻叫亚瑟,在神父蒙太尼的爱护下过着无知的生活,那时侯的他年轻,稚嫩。后来的他外貌丑陋,为人刻薄,但是谈吐诙谐幽默,为人正直,疾恶如仇,改名列瓦雷士,绰号牛虻。而那时侯的牛虻已经经历了许多的坎坷,有一个幼稚的孩子成长为一个成熟冷静的少年。为了革命事业,为了他的祖国,他放弃了他爱的琼玛,他拒绝了亲生父亲蒙太尼的哀求与劝说。枪决那天,牛虻用他的无畏与他那一身的正气震惊了上校,士兵与那愚昧无知的人们,他的视死如归令士兵们悔恨自己救不了他。

无论我活着

还是失去生命

都将是一只

快乐的牛虻

这是牛虻临死前写给琼玛的他们儿时最喜欢唱的一首儿歌,儿歌再现了牛虻为了祖国意大利而献身的无怨无悔。

的确,他爱琼玛,爱父亲,但他更爱祖国。

读完后,我不禁感到很羞愧,与亚瑟,不!是与牛虻相比,自己对于祖国所做的实在是微不足道,生活在祖国为我们创造的优越的环境里,自己是否真的能做到时时刻刻想着自己的祖国呢?答案是显而易见的。那么,为什么我们做不到,有或者是做到的很少,为什么?

古有屈原为自己的祖国而跳江,自愿用自己的死来唤醒君主的开明,并因此留下了流传千古的《离骚》,为后人所拜读,他的正义难道不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吗?再者飞将军李广,为了汉朝能顺利收复匈奴,自愿战死沙场,他的视死如归难道不是我们所应该学习的吗?赵国的蔺相如为了自己的祖国不受屈辱,而冒死单身来到秦国,终得抱璧而归。现代的王进喜为了自己的祖国,完成了大油田的开发任务,从而是中国摆脱贫油国的谬论。袁隆平为了自己的祖国,将自己大半生的时间耗在了杂交水稻的研制上,最终解决了中国的粮食问题。2008年的中国是灾难与光荣并存的一年。雪灾,地震一次次的考验着我们,但是中国人是龙的传人,我们有着五千年之旧的悠久历史与文明。祖先留给我们的坚强,意志与那永远都不会磨灭的爱国之情注定我们定将胜利,永远!!!

最新牛虻读后感 篇10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

合上小说《牛虻》,我已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动了。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它闯过浅滩和激流,浪花撞击在礁石上,奔腾着,跳跃着,又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

从打开小说的第一页起,我就不由自主地被这浪潮所席卷,欲罢不能。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的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

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着他重新站起来,用残废的手握起笔,对准一切虚伪外表下的丑恶灵魂,毫不留情地抨击和鞭挞;也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他“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一样走进刑场,昂首面对乌黑的枪口。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人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在这世界上就只是一具行尸走肉。是精神的支柱,崇高得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这股精神力量鼓舞人直面人生,勇敢承受生活的各种艰难困苦,也使人以更加超脱的态度看待生与死。

小说的封面上写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名著。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来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如今,站在新世纪的门槛上,迎接我们的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只有拥有坚强意志和独立精神的人,才能走在时代的最前端。精神的浩气长存,即使相隔百年,依然可以感受到那深深的震撼力。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继续影响一代又一代人。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牛虻》的故事告诉我们:逃避现实,与世无争是懦夫的表现;直面人生,义无反顾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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