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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一本书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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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那么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参考]最喜欢一本书的读后感700字模板”,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最喜欢一本书的读后感 篇1

中国的书籍浩如烟海,我读过的也如点点繁星,在这点点繁星中令我我回味无穷的那本书就是《海底两万里》,他是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的作品,里边新奇的想象深深的吸引了我。

书中讲述人们发现了一个巨大无比的海洋怪物,有许多船只都曾遭遇过它。人们为这些神秘的事件作出了各种猜想。对此,一位教授也深感兴趣,同时被邀请参加海洋怪物铲除行动。但不幸的是,在行动中,他成了怪物的俘虏。正因为这样,他成为了第一个发现怪物所有秘密的人。实际上,这个怪物是一艘在海底穿梭的潜艇。教授在潜艇上的经历,有新奇、也有惊险,有兴奋、也有恐惧。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船长在海上的重重并山间穿梭,在遭遇无数次惊险之后,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南极。一路上虽然艰险,但他始终没有放弃。这种不怕艰险的精神很值得我学习。

书中另外一个情节也令我印象深刻,那就是教授他们与巨型章鱼的一场恶战。恶战巨型章岱的过程非常惊险章鱼用巨鞭般的触角卷走了一名水手,另外一名鱼叉手也险些被吃掉。一番激战之后,他们砍断了章鱼所有触角,刺瞎了它们的眼睛,还刺透了它们的心脏,才最终战胜章鱼。

《海底两万里》这本小说让我了解了许多海洋知识和体会到了航海的乐趣,更重要的是书中的精神也时时激励着我,同时也使我有了长大以后当航海家的梦想。我真喜欢这本书!它是我进步的阶梯。

最喜欢一本书的读后感 篇2

我喜欢看课外书,喜欢读名著,最喜欢的是法国的雨果写的《悲惨世界》。

这本书讲的是一位苦役犯冉阿让出狱后,受到了大主教的感化,从而弃恶从善。一次偶然的机会,冉阿让成了一名富豪。他乐于助人,特别喜欢帮助穷人,经市民的一致推选,他成为了一名市长。成为市长后,他又帮助了许多像芳汀、珂赛特一样受尽了苦难的人。但警察沙威一直没有放过他,迫使他改名换姓,隐居起来。最后,这位可敬的老人在幸福的渴望中死去。

这本书里的故事连绵起伏,紧扣人心,它将有各利身世的人物串连起来,每个人的命运与故事的结尾息息相关,从而造就了一个令人颇有感悟的故事。

在生活中,有许多和冉阿让一样曾有过罪恶一面的人,他们都面临着由于特殊身份产生的巨大压力。但那些人却不会像冉阿让一样改过自新,弃恶从善,相反会更加自暴自弃,更加自卑。而在学习中、工作上,我们又何尝不是那样的呢?因为犯了一个错误,受到了老师的批评,同学的孤立,就放弃自我。相反,那些人应该尽力改正错误,做出更好的自己,就要告诉同学们:我尽管受到了批评,但还是能够做好自己,在逆境中更上一层楼!

冉阿让安息了,尽管命运多舛,他仍偷生。失去了他的天使他就丧生;事情就是这么自然而然地发生,就如夜幕降临,日落西沉。

最喜欢一本书的读后感 篇3

在小学时学了很多关于坚持的诗词,比如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针,水滴石穿等等,在看了《肖申克的救赎》这本书后,我更加明白了坚持的深意。

《肖申克的救赎》这本书的主人公安迪,本是银行的经理,却因一起杀人案件成了替罪羊,被关进一座叫肖申克的监狱。但是与别人不同的是,安迪性格刚强,在暗无天日的监狱生活中他不选择随波逐流,而是制定了周密的越狱计划。他与瑞德成了死党,得到了一个足以改变命运的小锤子,开始了20年的凿墙生活。后来唯一能证明安迪是无辜的证人,被监狱长枪杀了以后,安迪仍不肯放弃希望,终于在一个雷雨交加之夜,从500码长的污粪管道中爬出,奔向自由,达成心中所愿。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是安迪在几近绝望中仍对自己心中目标的那份坚持,一是凭借一把小小的锤子,一张大海报,坚持了20年凿洞的生活,救赎自己,重获自由。二是他始终没有放弃给州政府写信,哪怕一封封石沉大海,毫无消息。但他仍然坚持自己的信念,终于在6年后他获得图书馆捐赠,建设监狱图书馆,让囚犯们的灵魂在书中得到了慰藉和救赎。

坚持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十分困难。安迪为心中所想,坚持了20年,我们是否有足够的耐心去等待和坚持呢?

在小学六年级时,有次老师给我布置了一个任务,在周一学校晨会上,作为学生代表做过国旗下演讲。我忐忑不安,一想到将有无数双眼睛盯着我,我直言要放弃。回到家时妈妈看到我因担心演讲而垂头丧气的样子就说:演讲嘛,好事呀,怎么看你好像要上战场一样呢!你不是刚看了《肖申克的救赎》这本书吗?里面的安迪,如果是你这样的话,估计他也只能老死狱中了!我有点不好意思,是呀,不坚持哪来的成功,何况我还没开始尝试呢!接下来的一个星期,从演讲稿的形成,到一遍又一遍背记,再到每一个动作的配合,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专注做这一件事。当中也想过放弃,好多次稿子不熟练,动作不连贯,我不知道怎么办,变得烦躁不安,心力憔悴。这么麻烦,反正和学习无关,我不讲了!我甩下一句话给妈妈,摔门而出。走了没几步,我又静下心想:这么小的事情,这样就放弃了,肯定会被同学和老师笑的。于是我又重新拿起稿子,自己在家对着镜子不厌其烦的练着。周一在台上,当我讲完最后两个字谢谢时,台下响起了一阵阵雷鸣般的掌声,我看到老师向我竖起大拇指,又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我呵呵的傻笑着,心里想着还好自己没有放弃,我又克服了一个困难。

现在进入初中,紧张而又快节奏的学习生活让我有点无所适从,动作慢的像一只蜗牛的我,在前两个星期几乎要脱节了,我心里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回到家时,无意间看到书架上摆着的那本《肖申克的救赎》,似乎又看到了书中的安迪在夜以继日的凿墙,从没有停止过。翻到书的最后几页,看到里面有这样一句话:希望是个好东西,或许是世界上最好的东西,好东西永远不会消失。是的,只要自己没放弃,相信自己,希望就能达成。

《肖申克的救赎》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最喜欢一本书的读后感 篇4

如果一定要问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哪本,我一定毫不犹豫地说出它《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不仅是一本书,还是一本爱的传递。它是爸爸送我的礼物,也是我最珍藏的一本书。它主要讲的是女孩葵花和男孩青铜的故事。本来,他们是一对陌不相识的陌生人,但一次偶然的特别的机缘,让他们相识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

这本书的题目也非常好,表面上是写青铜和葵花的故事,其实还暗示着葵花爸爸是雕青铜葵花的好手。一个题目两种意思就足够让人赞叹不已。他的语言文字也很美妙,用词十分恰当,在形容周围环境和人物神态的方面也恰到好处,是值得我去学习的。

最令我感动的地方是,葵花失去了他亲爱的爸爸后,并没有因此被村里的人嫌弃,而得到了他们的关怀和帮助;而相比之下,我们大城市里的人如果失去了双亲,就等于被社会淘汰,没人会同情,也没人会怜悯。我们大城市里充满了心机,但农村里却布满了淳朴和善良。

文中,葵花入住青铜家中后,虽不富裕,但却很快乐。这便是快乐的真谛。城市中,有很多有钱人经常互相攀比,谁钱多呀,谁势力大呀,都是他们的乐趣,他们以此来取乐。其实,他们并不是真正的开心,这都是虚假的,其实他们内心很空虚。葵花为了给青铜家减少经济负担,处处赚钱节约,哪像我呀!我虽然也挺节约的,但有时花钱还是大手大脚的,想买啥就买啥,有时被骗了都不知道相比葵花,我真的自愧不如。

我很羡慕葵花,因为她有一个爱她的家庭,有个爱她的哥哥,有头宠她的老牛;我也怜悯她,小小年纪就失去了双亲;我还替她难过,好不容易有了个归属,有了个爱她的哥哥,却又要分开,哎!

这本书写这么多,就是为了告诉我们: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痛苦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向往的心,一个人不向往未来,活着还有什么意义?死了岂不更好?人活着就是为了创造,而不是为了来世上走走,逛逛。痛苦又会怎样,只要活得自在开心,痛苦又怎会击败你?这就是我读了这本书后的感受。

最喜欢一本书的读后感 篇5

我最喜欢看《爱心树》这本书,书就像一支神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书中讲了一个男孩和一棵大树的故事。一开始男孩很喜欢大树,他每天在树上荡秋千、爬树干,吃树上掉下来的苹果,和大树捉迷藏。但是时光流逝,孩子长大了很久没有再来看望大树,大树很难过。终于有一天,孩子又来了,大树高兴极了。孩子说:“我不爱爬树玩了,我需要买些好玩的东西,你能给我一点钱吗?”大树就把苹果给他去换钱。之后的日子里,孩子一直向他索取,直到大树再也不能给予他任何东西,成为一个老树墩。男孩最终变成了老头,他说累了只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坐坐,好好休息。大树说:“来吧,孩子,坐下吧,坐在我身上休息吧!”,孩子坐下了,大树很快乐。

读完这个故事,我既感动又难过,这棵大树不就像我们身边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们吗?他们无私奉献,把所有能给予的东西都给了我们,不求回报。但我们一定不要像书中的男孩一样,只会索取不懂得感恩。

我喜欢看这本书,它提醒我要珍惜家人的爱。

最喜欢一本书的读后感 篇6

要说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非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莫属啦!在他写的众多小说中,有一本我对他情有独钟,这本书就是《梅里山鹰》。我读完这本书动物世界是没有感情的这个理论完全被推翻了。

在《梅里山鹰》这篇小说里讲述了:梅里母鹰金蔷薇和自己的两个孩子的传奇故事。金蔷薇的两个孩子刚刚破壳而出,自己的父亲在大雾天为了帮妻子与两个孩子找食物,看见了一群狼崽,他为了去抓狼崽,而被狼母亲咬断了一跟鹰爪。他为了家人,带着狼崽面对失血过多的危险,艰苦地把食物送回了家中,自己却坠身于深崖。在残暴的动物世界中优胜劣汰是永远的定律。毫无疑问,在鹰的世界中弱肉强食才是王道。鹰哥哥鹰金追,凭借着自己比鹰弟弟鹰蓝灿大两天。经常在金蔷薇不在时,爆发着一场又一场血腥的生死对决。金蔷薇为了平息战争,培育鹰蓝灿的个子。在一次金蔷薇外出捕食时,生与死的对决就此拉开序幕,鹰蓝灿凭借着自己个体比哥哥大,就反过来啄,挤哥哥。母鹰金蔷薇看到自己的孩子在手足相残,心里痛不欲生,费尽心思,不断改变这着对兄弟的原状,不可思议地保留住了这两只雏鹰。经过长时间的不懈努力,打破了祖宗留下来的规矩只能留一只雏鹰长大。传奇般地把蓝灿和金追哺育成一对名副其实的兄弟鹰。让他们能在天空中联翼高飞。

《梅里山鹰》告诉我了动物世界中,金蔷薇能在艰苦的环境中坚持地把两只幼小的雏鹰,培育成了一只只能展翅高飞的雄鹰,她都坚持不懈地把培育成雄鹰,我们学习也须这样,我们学习必须坚持不懈,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要想办法解决。

《梅里山鹰》的精髓将永远流芳百世,一点一点地发扬光大!

最喜欢一本书的读后感 篇7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我的家里也有很多书,但是,有一本书我最喜欢,那就是《鲁宾孙漂流记》。

这本书讲了一位叫鲁宾孙的英国人,在一次航海中遇上了大风,船翻了,同伴们都葬身大海,他漂流到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战胜了重重困难,在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最终获救,回到了英国。

读完这本书,我的脑子里产生了一连串的问题: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支撑着他在一个荒岛生活了二十八年呢?是一种乐观积极的态度,是一种强烈的求生欲望,使鲁宾孙一个人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

另外,这本书还引起了我的反省。如果我是他,当我一个人置身在荒岛上,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吗?不,我不会,因为我没有他的那份勇气,那份能力。在生活中,我离开父母,就像一只折了翅膀的小鸟。遇到困难,我不是迎难而上,而是知难而退。一个只会退缩的人,将来到社会上,有什么用呢?所以,我要学会鲁宾孙的那种勇敢。

同时,这本书还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身处绝境,即使是孤身一人,只要有勇气、有智慧、有毅力,也可以勇敢的活下去。

这就是我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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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邢玉莹 原创投稿
教育家说∶书是智慧的钥匙。政治家说∶书是时代的生命。经济家说∶书是致富的信息。
而没有到达那种境界或者是正在对书有全新的认识的人,也会有这种理解思维就比如这些人是这样理解的:
一位奋斗者说∶书是人生的向导。还有一位探索者说∶书是通向彼岸的船。在迷茫中的人说∶书是心中的启明星。
各种说法我都特别赞同,可我说:书是指引我前进的灯!
那么,在浩瀚的书海里,大家喜欢的书是什么呢?我可以告诉大家我最喜欢的书是——《学会选择、学会放弃》。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选择与放弃,是一种心态、一门学问、一套智慧,是生活与人生处处需要面对的关口。昨天的放弃决定今天的选择,明天的生活取决于今天的选择。人生如演戏,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导演。只有学会选择和懂得放弃的人,才能赢得精彩的生活,拥有海阔天空的人生境界。
各种各样的书,各种的读书方法及名人名言,让我知道了“书,不止是书,还是我们的朋友。”
现在,有些大人都不经常看书,希望大家听完我的这篇关于书的演讲后,会更喜欢看书,看对我们好的书。所以让我们在书海里寻觅人生的可贵吧!
谢谢大家!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2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有好处的,《格列佛游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乔纳森斯威夫特是英国18世纪初期最优秀的讽刺作家和政论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作品有《书之战》,《木桶的故事》等,而《格列佛游记》则是讽刺文学的典范。作者展开丰富的想象力,把主人公的冒险故事写的惊心动魄,看着书的我,也仿佛身临其境的感觉。

这要是说起这本书的主人公呀,那可真是不得了。格列佛是一个天生喜欢冒险,不甘寂寞与无聊的人。他记忆力很强,善于学习,观察,思考,有独特思维,性情朴实温和,容易与人交往,知恩图报,有君子之风。能急中生智,面对困难不退缩,有着极强的自信心,相信自己能够成功。我喜欢主人公格列佛,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一个原因。

格列佛游历了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慧骃国。小人国里的一切都非常小,他们对于格列佛就像玩具一样。大人国恰好相反,格列佛就好像他们的宠物一样为他们表演,逗他们开心,还要提心吊胆,以防被弄死。小人国和大人国不仅大小相反,心胸也不同,小人国连年征战,尔虞我诈;大人国民风淳朴,对英国的历史、制度和现状有着很多疑问。第三卷通过介绍再飞岛国等五岛的经历,体现了现代科技有着很大的问题。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第四卷:慧骃国。在慧骃国里人兽互相颠倒,没有金钱、军队和警察,马有着高尚的心灵,而野胡则是邪恶的生物。格列佛在那里学到了很多,他越来越厌恶人类社会的种种恶行,对人类社会做了无情的鞭鞑。

在这冒险的期间,格列佛愿意将自己所了解的先进的思想知识和他人分享,愿意帮助朋友,为了朋友他甘愿冒生命危险。同时他聪明机智,有胆识,处事圆滑合理,说话巧妙伶俐,做事坚决果断,能够急中生智,能够见机行事。

这本书的作者对社会的丑陋做了无情的鞭鞑和讽刺,对人性和社会有着自己的见解,表达了他为世界担忧的感情。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格列佛游记》,我要向格列佛学习他那种勇敢冒险,坚持不懈的精神!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歌颂母爱、祖国之爱、人类之爱的一本书《繁星春水》。

《繁星》《春水》是冰心在印度诗人泰戈尔《飞鸟集》的影响下写成的,用她自己的话说,是将一些零碎的思想收集在一个集子里。

首先对母爱与童真的歌颂。冰心,这位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位著名女作家,她一步入文坛,便以宣扬爱的哲学著称。而母爱,就是爱的哲学的根本出发点。她认为,母爱是孕育万物的源泉,是推动世界走向光明的根本动力。在《繁星》《春水》中,她把母爱视为最崇高最美好的东西,反复加以歌颂。

我们都是自然的婴儿,卧在宇宙的摇篮里。这两句话,把人类同大自然而然的关系深刻地阐明了。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在它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在你的怀里。这种感人的甜美母爱,是人类之爱的伟大旗帜!

诗人就是诗。在诗人看来,自然的力量是无穷的。自然的微笑里,融化了人类的怨嗔。在人类的历史长河里,无穷无尽的不仁义不道德不平等不民主不自由造成没完没了的恩恩怨怨,强怨强掳豪夺,兵火相加,你杀我砍,你死我活,从远古迄今还没人能够解决这个矛盾,这都是因为私心贪心野心没有爱心之故。诗人为我们描画了和设计了令人陶醉的大自然的微笑,虽然那里也有风雨,但这些人与大自然相比,自然是诗一般的天堂。

读冰心的诗,我能够发现诗中的意象和情绪经常被孤独,寂寞,梦幻所困扰。这一切都是现实酿造的苦酒。诗人心中虽有无限的光明,却敌不住黑暗潮流的袭击,这几乎是那时的诗人无法超越的事实。

我喜欢的这一本书冰心所著,内容非常丰富,远非爱的哲理全能包容。她的这些无韵小诗有向往的;有追求的;有爱的;有憎恨的,梦一般朦胧的,幻灭的,每题小诗对于我们不同的读者,给予的感觉会因不同的经验,知识、阅历,艺术修养而不同。

因此,她的诗给人的审美享受也自然而然是不同的了。只有真正的诗才有这样的艺术力量,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原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童年》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童年》

河源市东源县高级中学黄燕萍

同学们,不知你们是否听过这样一首歌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这首歌会让你们回想起美好的童年生活吗?

童年的梦,是七彩的梦,童年的歌,是欢乐的歌。童年的脚步一串串,童年的故事一摞摞。童年是七色的,是热情的,更是可爱的。我们的童年是美好的,是欢乐的。因为我有一个好朋友它的名字叫《童年》

《童年》是前苏联作家高尔基的作品,它是我喜欢的一本书,这本书主要人物有阿廖沙可怜的母亲,慈祥的外祖母,凶狠却有慈悲心肠的外祖父。阿廖沙的经历和高尔基的经历相似,就是高尔基以自己为原形写的一本书。

《童年》一书刻画了著名文学家高尔基的童年,再现了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俄罗斯人民的社会环境,故事在一个小市民家里展开,阿廖沙三岁就失去了父亲,他被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家中,那是一个频临破产的小作坊,在这个小市民的家庭里,持强凌弱是人们的嗜好。高尔基的童年充满了无限的黑暗,残暴,恐怖自私与贪婪。在他的童年之中,他不能也不可能随心所欲,他不能挥金如土,不能无忧无虑的生活,但正因如此,高尔基才看到了与常人所不一样的世界,他也懂得与常人不一样的人生目标,因此,他成为了前苏联伟大的文学家。

而我呢?出生在一个依山榜水的好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上。通过与高尔基比童年,我受益匪浅。他让我认识到我们对于当前的生活应该抱着知足常乐,满足生活的心态。我们们应该对明天生活的憧憬抱着希望,但不应该只是奢望与奢求,如果你想获取幸福,那么必须学会用自己的双手去奋斗,以获得你想要的。如果你只是想着坐享其成或是盼望天上掉下馅饼供你食用,那么伴随着每天太阳的东升西落,你的生活仍一成不变。

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和不幸,我们要想着如何去战胜,而不应该是等它不攻自破。这都不符合实际,面对眼前的困难,你想突破唯一途径就是依靠自己,凭借自己的智慧力量去战胜道路上的一切恶魔,那么迎接你的一定是一个美好的明天以及光辉的未来。

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一)

奇魅力,使我们感受到莫大的快乐,得到有益的知识。

我的房间里有许多我喜欢看的书,有《小故事大道理》,有《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少儿十万个为什么》,有《一千零一夜》,还有《格林童话》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叫《101个经典童话》。这本书里有很多有趣的童话故事。

我最喜欢金乌鸦这个童话。这个故事讲了一个穷人家的小女孩,金乌鸦吃了她家的米,金乌鸦说:我会用东西赔偿。最后,金乌鸦让她在大、中、小三个盒子中任选一个;那个小女孩说:你只吃了我家一点点米,我就挑个小盒子就够了。结果,里面是一百颗宝石,从此,她家过上了幸福、富有的生活。而另一个贪心的女孩,金乌鸦只吃了她家一点点米,她马上要金乌鸦拿出许多珠宝赔给她。选盒子时,她一口咬定要大的。结果,里面是条大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脚踏实地,不要狂妄着别人的施舍,贪得无厌没有好下场,对每一件事情要谦虚面对。

读了这本书,我深刻体会到:我们不应该像童话里那些好吃懒做的人学习,应该向勤劳肯吃苦的人学习。我们在学习上也是一样,只要不怕苦,肯动脑筋,靠自己的智慧去创造财富,生命才有价值。


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二)

大家一定都有自己喜欢的书吧,比如《黑猫警长》、《小英雄雨来》,我当然有自己喜欢的书,它的名字2020叫《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

《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十分精彩,它的内容十分丰富,上面有许多平常人不知道的问题,我从这本书上知道了许多东西,比如:鱼儿不能多喂,因为鱼儿的记忆力只有5秒钟,当你这分钟喂了它,下一分钟又喂,它就会不停的吃,直到撑死为止。又比如:各种人的头发为什么不一样的颜色?因为各种人身体中的黑色素多少不同,所以头发的深浅也不同。还有:耳朵为什么能听到声音、眼睛为什么能看到东西

《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不光告诉了我许多知识,对我的生活也有很大的帮助。以前,我留着好长好长的头发,可头发很不健康,总是分叉,《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告诉我:头发太长会造成脑细胞营养不充足,容易分叉。从那以后,我剪了长发,改成了清爽的短发,就再也没有分过叉。

《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内容充足,知识丰富,他告诉了我许多知识,给我解除了生活中的许多麻烦事,所以,我喜欢《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


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三)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我的家里也有很多书,但是,有一本书我最喜欢,那就是《鲁宾孙漂流记》。

这本书讲了一位叫鲁宾孙的英国人,在一次航海中遇上了大风,船翻了,同伴们都葬身大海,他漂流到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战胜了重重困难,在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最终获救,回到了英国。

读完这本书,我的脑子里产生了一连串的问题: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支撑着他在一个荒岛生活了二十八年呢?是一种乐观积极的态度,是一种强烈的求生欲望,使鲁宾孙一个人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

另外,这本书还引起了我的反省。如果我是他,当我一个人置身在荒岛上,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吗?不,我不会,因为我没有他的那份勇气,那份能力。在生活中,我离开父母,就像一只折了翅膀的小鸟。遇到困难,我不是迎难而上,而是知难而退。一个只会退缩的人,将来到社会上,有什么用呢?所以,我要学会鲁宾孙的那种勇敢。

同时,这本书还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身处绝境,即使是孤身一人,只要有勇气、有智慧、有毅力,也可以勇敢的活下去。

这就是我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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