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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读后感

老子的读后感

2022-12-21

老子的读后感1000字集锦。

读书可以让我们的思想得到启迪。相信读过作品这本书的人有很多,是时候将自己的心得感悟写出来了,你知道一篇高质量的读后感是如何写出的吗?你不妨看看老子的读后感,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老子的读后感(篇1)

无为是老子的核心思想。老子的无为并不是什么都不做,并不是真正的不为,而是含有不妄为、不乱为、顺应客观态势、尊重自然规律的意思。有人认为无为就是毫无作为、消极等待,只是听从命运的摆布,这实在是误解了老子的本意。老子说过:无为而无不为,意思是说:不妄为,就没有什么事情作不成了。这里,无为乃是一种立身处世的态度和方法,无不为是指不妄为所产生的效果。万事万物均有自身的规律,我们只能顺应规律,顺应时代的潮流,促其前进。不能违背规律,否则就是有为乱为、妄为。

通过阅读,我不仅理解了老子的无为思想,同时也深刻体会到了老子思想中的辩证法的意味。我特别欣赏老子的夫唯不争,故莫能与之争。这句话的意思是只有不与人相争,所以天下没有谁能争过他。我在想,非要争什么呢?如果你出色,如果你获得大家的认可,你就不算不与人争,你也照样是出类拔萃的。这不是不思进取,而是对生活,对人与对事的一种豁达的态度。你不争了,倒是胜者,如果争了,有时反而会是两败俱伤。人人都知道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故事。针锋相对的后果,往往便是鱼死网破。不争不是没有能力争,而是气定神闲,豁达处事的不想争。

同样的, 宠辱无惊也给了我类似的启发。在《汉语词典》收录的宠辱无惊的解释就是不要计较个人得失。这不跟范仲淹的《岳阳楼记》中的不以物喜,不以已悲句有异曲同工之妙吗?

宠指受宠,辱指受辱,无论受宠或受辱都不在乎,指的就是不计较个人的得失。这是一种心态,更是一种境界。

在生活中,我们要做到宠辱无惊。比如,当你来到一个新的工作单位,你的能力很强,工作很出色,得到了领导的赏识,被委以重任。这个时候算是得宠了吧。通常,在这个时候,心里难免会滋生出一些骄气,甚至还会表现在行动上。但事实上,这样的做法并不可取,你不该更不能对别人颐指气使。生活的路,难免有起伏,有波折,有得宠的时候,你知道就没有受辱的时候吗?也许换一任领导,某件事让他看不顺眼了,炒你鱿鱼了,这也不是一点没可能的事。朝为座上客,夕为阶下囚,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今日富明日穷,今日穷明日富事物都是在发展变化当中的,所以得宠的时候,不可得意忘形,当受辱之时,亦不可失落,更不能万念俱灰,韩信当初都能忍受胯下之辱呢!保持平和的心态,一切都只是生命的一个过程。

其实在我们实施教育的时候,在我们进行班级管理的时候,同样也要做到宠辱无惊。你在教育学生方面取得成绩了,你的班级各方面都比别的班出色,那么,你可以说就处于一个宠的状态中。在这样的状态中,切不可沾沾自喜,固步自封。而反之,则不可自暴自弃,失去了前进的动力。只有客观冷静地看待这一切,保持平和的心态,才能更为清晰地看出自己的长处和短处,才能更好地成长。

王蒙说一个人能做到宠辱无惊:他很镇定,他有定力,他有静力,我自岿然不动。不管你对我今天都说好啊好啊,我还是这样,说他不行了,不行就不行了,我还是我。要是做到这一点是太理想了,但是几乎没有什么人能完全做到这一点。我想,我们即使做不到理想中的宠辱无惊,那么,最基本的还是要做到的。

好象有的人天赋很高,很容易就做到了。可有人有时候道理讲的很清楚,却做的不是很到位。事业是大局,就不可因小失大。只看到个人,眼前,或者说连实际也不懂,不明白有所为而有所不为,不懂如何顺势,借势,循序渐进,变通,不仅办不成事,而且会事事受阻。一些根本是天方夜谭的方法,解决现实问题谈何容易。

不知道那些遇事更简单反应的人,如何能走那么远。也许是被当棋子使,枪使的性格,在特殊生态下,更容易利用和驾驭的原故。不过以事业为中心,面对复杂局面,如果没有三下二下,用不好也会成事不足。带兵打仗,性命相关,但不可用这样的人。如果求控制,为舒服,周围弄堆简单的人,会做起事来,处处不得心应手,事事操心,也于已于事没什么好处。还是要用些能成事的可用之人。看大,不看校。

想到藏锋露拙那句古话,这招式其实是深谋远虑的方法。看到那么多人,能够附和,接受指鹿为马的现实,做的那么容易,却也是感慨万分。活在长短不一的人群中,必然要学会这招。为了糊口,也没必要较真;为了做事,较真也没用;为了好玩,也应该逗着玩,错不在你;

忘记招式,少看几步是笨;知道招式,做不到,是应运不老到;远离纷争,静静应对,少言多做,牢记于心,尽量做到,或许会多看几步。先生存下来,才可说往远处走。不要忘记心中的目标,更要学会在环境中灵活,减少阻力,顺应变化,边走边看,保存而后顺势而为。

老子的读后感(篇2)

今年暑假里,我有幸地接触到《老子》,那时小姨来我们家,看到我整日地看电视或玩电脑,无所事事,人没有一点精神,就把我叫到跟前给我讲述了《老子》的历史,还有它在世界上的影响力,学习《老子》对自身和社会的益处,以及如何学习的方法。

听了小姨的讲述,使我体会到现在的我们,吃穿不愁,但以自我为中心,缺少责任感,以至于到了身心枯竭的地步,都未曾意识到。当时,我就下决心好好地学习《老子》,通过自身的学习健康身心、净化心灵。我最初的学习方法,是每天早上8:00开始,背诵7遍《老子》的“双一章”(《德经》、《道经》第一章),背时全身放松,心无杂念,匀速背完7遍,结束时双手合十,感谢老子。

刚开始背,还感觉不到什么。两个星期以后,感觉早上诵读后,一整天都精力充沛,每次大声诵读后,还能感觉到胸腔里有震颤的`感觉,不但身体有了好转,而且心情开朗、精神饱满,“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不出门户,能知天下大事;不窥视窗外,能知天理人心)这句话已经成了我学习的座右铭,并时刻督促自己向这个方向努力。

《老子》真是包含着无穷的力量和智慧,一个月后,在小姨的指导下,我开始背诵整本《老子》,因为小姨告诉我要想领会《老子》更多的能量和智慧,最好全部背诵下来。于是我就制定了背诵计划,每天除了背诵7遍双一章外,还要背诵下来《老子》中的其他章篇。背下来后再背写一遍,第二天背下一章时复习上一章。在背诵过程中我还真学到了不少。特别是老子无私无欲的精神,如第二十六章《无难》——“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第五十一章《无私》——“不亦其无私与?故能成其私”。以前我喜欢和别人相比较,总羡慕别人吃麦当劳、穿名牌,而自己却远不如别人,整天搞得自己心情很差。但通过以上两句话的启迪之后,自己内心观念上转变过来了,不再老想着去追求那些东西,而是静心地读书学习。不去要求别人对自己付出多少,而是要求自己为别人付出,结果反而得到的更多。

通过一个暑假,我已经把整本《老子》背下来了,现在我的记忆力增强了许多,心也不再浮躁,慢慢地静了下来。在每晚坚持背诵《老子》的双一章,睡觉很香,白天奔忙于多个特长班却不会感觉到疲劳,心情舒畅。

现在,我正在学习《老子》每章后面的注解,希望领悟到更多的真谛,并从中受益,学习老子无私无欲的精神,为人处事的大智慧,依照自然发展的道路,去完善自己的品格,影响身边的同学、朋友。

老子的读后感(篇3)

拖拖拉拉,中间还病了一周,不过还是提前了近半个月看完了这本书。

整体来说,不好不坏。

老子先于庄子,庄子属于道家,但也和老子有所区别。用庄子解老子,我实际上是不赞同的。或者说,你可以这样,但请你放上原文,而不是某个版本的白话。

个人认为古文之意,互有见地,说不上绝对的错对,只有理解的角度不同。看着同一份注解,翻译成白话后,或多或少都会带上译者本身的理解。

对于初学者来说,这种注译好。

但当我们要自己理解的时候,反倒是原文更好作比。记得有本书里面说了一点内容,我在此引用

暗示的名言隽语。暗示才耐人寻味。你可以把你从《老子》中发现的思想全部收集起来,写成一部五万字甚至五十万字的新书。不管写得多么好,它也不过是一部新书。它可以与《老子》原书对照着读,也可以对人们理解原书大有帮助,但是它永远不能取代原书。我已经提到过郭象,他是《庄子》的大注释家之一。他的注,本身就是道家文献的经典。他把《庄子》的比喻、隐喻变成推理和论证,把《庄子》诗的语言翻成他自己的散文语言。他的文章比庄子的文章明晰多了。但是,庄子原文的暗示,郭象注的明晰,二者之中,哪个好些?人们仍然会这样问。后来有一位禅宗和尚说:“曾见郭象注庄子,识者云:却是庄子注郭象。”(《大慧普觉禅师语录》卷二十二)

老子的读后感(篇4)

《老子》二十七章中有这样一句话:

“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读《老子》有感。”

“善人”是“不善人”的老师,这易于被人理解、接受并提倡,但对“不善人”,不但不批评,还要当作我们的镜子,用“不善人”这面镜子照出自身的缺点,以便于改正、提高自己,这不容易做到。

难怪孔子说老子是一条龙。

孔子在《论语里仁》中也说过类似的话:

“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我们基本上能做到把“善人”当做老师,当做榜样,能做到“见贤思齐焉”,读后感《读《老子》有感》。但若把“不善人”当做镜子,“见不贤而内自省”则需要相当大的勇气、度量,相当高的涵养和精神境界。

我们之所以很难做到“不善人者,善人之资”、“见不贤而内自省”,一是对坏人深恶痛绝,二是不敢正视自己的缺点。

惟其如此,我们如果想真正的提高自己,就更应该正视自己、解剖自己,让正义之光照亮自己,让先贤的智慧唤醒自己,让恶者之行警戒自己,让道德的力量约束自己。扫除心灵上的任何藩篱,抹去心境上的所有尘垢,还一颗清纯空明的天然之心,做一个堂堂正正、坦坦荡荡的自然人。

老子的读后感(篇5)

炊者不立。自视不章;自见者不明;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其在道曰:馀食赘行,物或恶之,故有欲者弗居。古人有言,“炊者不粒”。意思是说,“炊者”是一个懂得奉献的人,因为她做饭不是只给自己吃,而是给更多的人吃。

即使一个家庭,炊者都是奉献者,不懂得奉献的人也成不了“炊者”。同样的道理。一个以获得显赫名声为目的而奋斗的人,就像做饭只给自己吃的人,成不了“炊者”。也就是,成不了真正“名传千古”的人。

真正“名传千古”的人,获得的名声只是他们在为国家、民族、人类做出巨大贡献后的副产品。一个只为自己能够得到明悟而修行的人,成不了著名的“思想家”。只有自己觉悟了,又能指引更多的人一起觉悟,才是公认的著名“思想家”。

一个只为自己享受炫耀而建功立业的人,成不了大功于社会、国家、民族和人类的人。只有他的功劳深远地影响了很多人,能够被很多人长久称颂,才是真正有功之人。

一个只为个人荣誉而修炼技能的人,成不了绝世高手。只有用自己的才能做出更多贡献,让人折服,才是绝世高手。

上面五句话都包含着“道”,它们共同的道理,可以归结为:“做多余的饭,做多余的工作,是只有奉献,没有直接回报的事情,这些事情会让人厌恶,所以一个只为名利而奋斗的有欲者,不会去做这些多余的事情”。

老子的读后感(篇6)

故唯有馁心平静有力的人,才能活的优雅、从容,活出生命的质感和丰富意义。

《老子》读毕

《老子》读毕。《老子》凡五千余言。去年数次欲读,数次搁置。遂拖至今年始读。五千言,读来并不费事。然要真正悟透学懂,谈何容易!掩卷细思,颇多感慨。

司马迁《史记》之《老子韩非列传》曰:"老子修道德,其学以自隐无名为务。居周久之,见周之衰,乃遂去。至关,关令尹喜曰:‘子将隐矣,强为我著书。’于是老子乃著书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余言而去,莫知其所终。"

由此可知,老子著书,其目的,乃是"见周之衰".老子所在之春秋时期,就学术而言,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就社会而言,则是礼崩乐坏,世风日下;各诸侯国战争不断,民不聊生。老子不愿意见到社会之如此。便倡导无为而治,返璞归真,崇尚自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老子》传世,两千余年。自其传世,则与儒家一道,对中国文化产生了重要影响。在社会道德、政治理论、伦理教育方面,儒家占统治地位;然在哲学、美学和艺术创作方面,道家之思想的影响远远大于儒家。亦即,儒家文化在与现实社会联系紧密的学术领域中具有主导地位,然而,道家则在那些具有强烈思辨色彩和需要丰富想象力与创造力的学术领域中发挥重要的影响。这一点,可在《庄子》中得到最好的证明。《庄子》其想象之丰富,语言之精美,于先秦诸子,当属第一流。

以道家思想为主发展而来的道教,也是中国本土产生的土生土长的宗教。在道教的发展过程中,与儒家、佛教,相互融合,相争相竞,最终形成了儒释道"三足鼎立"的局面,不可谓道家之作用和影响力之不大。

两千年来,注述《老子》,成了一门没有尽头的研究领域。注述《老子》也成了古今许多研究者的终生事业。然很少有人能够真正诠释《老子》的真意。五千言之《老子》,后世注者恐怕不止五十万,五百万言。其精义之深之广,夫可见尔!

《老子》无为而为,深奥难懂,作为道家的开山鼻祖,实在是玄之又玄。然而,不读《老子》,终将是一生之遗憾。读之而不懂,就像吾辈,则在意料之中。

著名史学家吕思勉说,道家之学,实为诸家之纲领。诸家皆专明一节之用,道家则永揽其全。诸家皆其用,而道家则其体。寥寥数句,近言《老子》之真义。

《老子》于我

我读《老子》,只为知其大意,非为深入研究。故粗粗略读而已。与《庄子》、《论语》、《孟子》、《大学》、《中庸》一样,该等经书,非长期研读、反复研读、静心研读,而不能知其精华者也。苦于古人著述,今人书籍,外加电子信息,浩如烟海,充斥各个空间,人目力之所及仅九牛之一毛而已!于是,感昔日光阴虚度之太多,慨人生在世时间之太短。唯有不再虚度,抓紧一切时间,日日研读经史子集,时时关注时事变化,方能读得自己称心如意之书籍,也不至于活在历史中而与当下决裂也!否则,真的成了活在当下的古人了,成了食古不化的古董了。

由是,我倍感人生于世,经事之少,读书之少,学问之浅。又观世人宥于抱怨焦虑,徒耗时日,浪费生命,实是可惜可叹。故唯有馁心平静有力的人,才能活的优雅、从容,活出生命的质感和丰富意义。《老子》曰:"躁胜寒,静胜热。清静为天下正";又云:"致虚极,守静笃……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又云:"持而盈之,不如其己;揣而锐之,不可常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遂身退,天之道也。"此之谓也。

人生的真义,到底为何?以守道不争处世,则天下莫能与之争,概为待人处事之原则。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概为生活之原则。功遂身退,上善若水,处众人之所恶,概为对功名利禄之原则。

《老子》实为一本修身处世、待人接物、齐家治国之大百科全书,虽深奥玄黄,却一定能常读常新。经典之为经典,于此可见!

老子的读后感(篇7)

我读了这本《老子的智慧》,老子的智慧看似虚幻无边,其实蕴藏着许多实实在影响我们生活的人生哲理。老子是生于春秋战国初期,是一位大思想家,老子的智慧读到最后,让我看到的不是一堆文字,而是一颗心灵。老子的智慧耐人品味,在如今人心浮躁的社会,让我们以一颗平常的心去感受老子的一字一句:

一、对比相生。我们都知道美之所以美,那是因为有丑陋的存在,都知道善之所以善,那是因为恶的存在,老子认为事物发展和变化都是在矛盾对立的状态中产生,在工作过程中,不可能一帆风顺,无论日子是幸福还是痛苦,我们必须一天天的过,即使我们不愿意又怎么能够阻止太阳的升起和降落,面对这人生路上的矛盾,我们无奈、迷茫,到头来仍是同样的结局,那又何苦给自己制造那么多的苦恼呢?

二、上善如水。这句话的含义是人最高的德行就好像水一样,水善于滋润万物而不与万物相争,停留在众人都不喜欢的地方,最善的人,心胸象水一样清明沉静,待人真诚仁义。与人为善,即使自己不说,别人也会记得你的好处,总有一天你也会需要别人的帮助,也就是说,种善因才能得到善果。

三、功成身退。一件事做到圆满了,就要学会含藏收敛。水盛在器皿里太满就会溢出来,刀磨得太快就容易折断,人生在世,处世不宜过于冲动、刚强,凡事不要做得太过,要留有余地。树叶到了秋天就会凋落,因为这时候的树木不再需要那么多的养分,这就是大自然中的功成身退。

四、有无之道。这句话的含义就好像,搓揉陶土来制造器皿,中间要保留空间,才能有盛物的功能,盖房子开窗户,房中要保留空间,才能起居住的作用,所以有带来便利,无带来功效。不要被事务的表面现象所迷惑,在管理中更是不能只看到有,而忽略了无的存在和作用。就好比大米,是我们来填饱肚子的,是让身体产生出力量的,但米以物的方式存在,它就永远是米,要想变成力气,则必须被人嚼碎吞下消化,才能产生能量。

五、无为而治。无为而治是老子管理思想中的核心之处,是老子最经典的智慧。无为不是消极、无所事事、不做事情,而是强调不任意妄为、不随意而为、不违道而为;要求人们的思想及行为顺应自然、符合自然,但又决不能消极的听任自然,而是认为人要在符合自然要求的情况下行动,才能在花费力气较少、遇到挫折较小的情况下,达到自己的目的。将这一管理智慧应用到现代管理中,就是强调管理者要顺应自然、顺应趋势、不违道、不随意而为,踏踏实实地寻找切实可行的发展之路,达到无为而治的目的。

六、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老子的思想中蕴含着很多做事的智慧,如:道可道,非常道;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合抱之木,生于毫末;慎终如始,则无败事等等。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是老子做事智慧之一,就是要求做事要从根本做起、从小事做起。换言之,天下之事都必须从简单、细微处入手。所以想成就大事者,需要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着手,这样大事、难事慢慢就会变成小事、易事。

七、大智若愚,大巧若拙。在老子看来,真正的智者应具有大智若愚,大巧若拙的内敛功夫,如此既能在立身处世等方面表现的从容自若,有能避免事端。大智若愚,大巧若拙是一种大境界,要想做到大智若愚,大巧若拙,一方面要修,加强自己的内在修养,以海纳百川的胸襟看待世间人事;另一方面要练,注意积累经验,掌握、顺应事物的本质规律,不苛求抱怨,以自己的参悟身体力行,以求的更大的发展。

总之,细细品味老子的智慧,吸取其精华来加强我们的营养,对于我们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充电!

老子的读后感(篇8)

中华上下五千年,出了无数的英雄豪杰、文学大师。在这众多文学大师中,最有名的莫过于儒家的孔子、道家的老子、法家的韩非子等等。而现在我读的这本书,就是那闻名天下的老子毕生的道义总结,让我来给你们娓娓道来。

这本《听老子讲道》总共可以分为几点来诉说。

一、大智若愚

大智若愚这个词很多人都听过,但是真正去理解它的却寥寥无几。许多人字面解释说:大智若愚,就是非常聪明的人好像很笨一样。然而这个解释对不对呢?答案是肯定的,没错,大智若愚就是看上去很傻,不介意牺牲自己的利益,愿意去做别人不愿意做的事。这也就是成功者所为。别人不愿意操练,他就要更加努力地去操练;别人不愿意做准备,他却更加勤奋地做准备;别人不愿意多付出,他就多付出。所以,他成功了,而那些天才,聪明的人却没有成功,这就是大智若愚。

二、“无”胜于“有”

看着我这个标题,很多人会嗤之以鼻。无怎么可能会胜于有呢?无不就是什么都没有,一个穷光蛋吗。我只想对这些人说:“是的。”没错无就是一无所有,但是,一无所有也意味着没有痛苦、悲伤、悔恨等。我听过一个故事:一个少妇坐在河边哭泣,哭得非常伤心。一个路人看见了,就走过去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少妇哭着说:“我的儿子死了,丈夫把我赶了出来,如今我走投无路,一无所有了,我觉得生活实在太痛苦了。”那个路人问:“那你出嫁前,觉得痛苦吗?”妇人说:“那个时候我无忧无虑,过的非常快乐,不知道痛苦是什么。”路人就说:“对啊,在你出嫁之前,也没有丈夫和儿子,但是你一样过的十分快乐。如今你这么痛苦,可见不上没有丈夫儿子这件事让你痛苦,而是你自己的心。”人生便是如此,我们总是去定义人生:拥有是幸福,失去是痛苦;得到是快乐,放弃是哭泣。所以我们才会去害怕我们所拥有的一切,怕这一切不能永恒,所以就紧紧地去抓住它,不让他离我们而去。但是,抓的越紧,失去的也就越快。所以“无”看似一无所有,但是它却比“有”要拥有的多得多。

三、上善若水

上善若水是老子思想中十分重要的一门,上善若水的意思大多数人知道,我就不多说了。人们常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句话就很好的说明了人的天性,人都是喜欢往高处走的,没有人喜欢鞠躬尽瘁,谁不想当大哥。但是,做人不能总想着当大哥是把,做人就是要像水一样,甘居下位,有容纳百川的胸怀,与世无争。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是非常难的,也正是因为这般的困难,凡是能达到这点的,已经算是超凡脱俗了。

四、适可而止,学会止步

适可而止,这四个字,说起来十分容易,可是做起来,却很少有人可以做到的。我们当今的生活,比起我们的父辈、祖辈,不管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都好太多了。但是当你去问“你幸福吗”这个简单的问题时,却很少有人能露出一个开心的笑容点头称是,因为人们总是把注意力放在没有完成的事上,如婚姻不理想、工资不够多、房子不够大、车子不够好、饭菜不好吃等等。人们总是在抱怨自己得到的还不够多,总是想得到的更多、更好。人生最大的祸害就是不知足。著名的股神巴菲特曾经说过:对于一个人来说,生活需求是很容易满足的,无非就是一日三餐,一个房子,一张床等等的小东西。但是永远都填不满的是人们那无边无尽的贪念。其实,人生在世,所需不多,因为,你只有一个胃。”可悲的是,现代生活中不知足者总是多过知足者,他们往往认为幸福等于财富。然而过度地去追逐名利,就好像多米诺骨牌,一个贪念升起,就会产生一连串的贪念,环环相扣,没有尽头,但那无穷无尽的欲望只会让心越来越累。财富究竟是什么?永远只有一个答案,那就是身外之物!

在这之后,我这想说一个道理:舍得,舍得,有舍才会有得。有得必有失,有舍必有得。得到的时候,想不失去,拼命保护,也是留不住的。舍弃的时候,想不得到,一直拒绝得到,上天也会在下一次给你更大的礼物,你逃也逃不掉。这就是一句话说的“是你的总是你的,逃到天涯海角也无所遁形;不是你的终究不是你的,你拼命争取也无济于事。”你只有失去了,才会得到,懂得得到的道理。

读《听老子讲道》,笑对幸福人生。《听老子讲道》这本书带给我的不仅仅是精神上的财富,还有那对灵魂的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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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鲸》的读后感1000字集锦


常言道:“传屐朝寻药,分灯夜读书。”在校园里,我们阅读过许多书,通常老师会在读完一本书后要求学生写一篇文章,这样的作文可以作为自己的日后的一些素材和知识,那么,值得被我们借鉴的读后感有哪些?经过搜索整理,小编为你呈现“《白鲸》的读后感1000字集锦”,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白鲸》的读后感 篇1

《白鲸》作为一部经典名著,在我读过的一些文章里曾重复出现它的名字,而那时我对这本书的了解也仅限于它的名字。当偶然从图书馆看到这本书,就决定借来看看,可是没想到,这本厚厚的600多页的书,让我看了一个多月,包括很多个每日半小时和每周一下午。

若你要问这本小说在我脑海中留下了什么印象,我的回忆中竟然是简洁明快的主线故事,毕竟作者叙事紧凑不拖沓,也很直白的亮出观点,完全不需要大开脑筋去猜,也无需对话剧般的章节加以细读。虽然书中1/2的篇幅都是鲸鱼的科普与海上平淡事的叙述,但也就如格非先生在书后点评中写道,海洋本就是枯燥的,本就无事可写,梅尔维尔能写出如宏大史诗一般的巨著很不易。

确实,回忆书中情节,主线干净、清晰、简单:我以实马利热爱海洋捕鲸事业,虽然没有特别出众的能力,但积极去实现自己想要的海上生涯。与食人生番做朋友,一起登上艾哈伯船长的裴廓德(Pequod)号,开始了一段惊险的捕鲸旅程。

整个故事中后期的主线都是船长艾哈伯的转变,从他最初闭门不出到不断在甲板上踱步,从和船员和平相处到镇压异心,到用狂热感染船员一同奋斗,他出海的目的显露无疑:复仇。

艾哈伯的断腿是一头叫做莫比迪克的白鲸造成的,这头白鲸体型巨大、性情凶猛,是很多捕鲸人的噩梦。出海航行的过程中,他们捕获了很多鲸鱼,满载而行,但艾哈伯船长丝毫没有在意这些,而是不断寻觅白鲸。用言语激励、身体力行,追寻心中复仇的梦想。最终遇到白鲸并展开搏斗,以同归于尽告终,只有我活了下来并记录了这一切。

故事的主角,很显然是作者眼中的艾哈伯船长,虽然有点评说是艾哈伯身体残缺造成了心灵的复仇偏执,但我觉得这种直面敌人的勇敢,为达目的不惜一些代价,令人感叹唏嘘。厉害的人到处都有,但他们前行的方向都有不同。

其实对于人的发展来说,能力是一方面、态度是另一方面,方向也很重要,艾哈伯要是不关注于复仇,他绝对会成为一个杰出的捕鲸船长。

然而人是多么渺小,放到大海上就如沙漠中的一粒沙,但一群人却可以捕杀最大的动物鲸鱼。捕鲸时多惊险,捕鲸后收获就多巨大。作者确实是补过鲸的人吧,关于捕鲸、剥皮取肉、熬制精油的工作的描述画面感极强。

船上的成员作者并未多着笔墨,甚至都被船长的光辉掩盖住了,甚至连最初的食人生番好友都没出现几次。其中提到了一个小船员,他身材矮小、胆子不大,但还是坐上了冲锋舟为标枪手划船,因为曳鲸索的盘桓复杂差点被勒死,是作者救了他。船长则对他毫无怜悯,因为海上生涯就是搏命的斗争,小艇为了追逐鲸鱼不可能为了一个人放弃前进,而这一个人,若是无人来救,就很容易消失在茫茫大海上。

都说沿海地区的人性格勇敢坚强,这与他们靠海吃饭、以命搏天的生活环境密不可分,这种优良品质正是成事最宝贵的性格。安逸的生活环境是培养不出这种狠劲儿的。

作者对于的鲸鱼的着迷流淌在字里行间,而且明显出身良好的人偏要体会海上捕鲸这样艰险的工作,也是令人佩服。小说旁征博引,希腊神话、古典名著、鲸鱼专业书籍都有引用,也有作者杜撰的假引,都被译者挑出来了,读起来有种彩蛋的感觉,有趣得紧。

读了几个《白鲸》的介绍,很多介绍都着重讲解了情节,其实最后遇到白鲸、搏斗并同归于尽的篇幅不超过50页,在我看来甚至不是全书的重点,这本小说的重点,就是船长艾哈伯的努力追梦过程,建议阅读的时候不要期待结果。因为结果不重要,所以很多人不介意告诉你结果。不看过程的结果是遗憾的。

还有一个视角,是关于白鲸,有人说白鲸是善与恶的综合,表现了人世的基本状况。这个视角也很有意思,但读了书的我感觉白鲸与艾哈伯很像,好勇斗狠,但都无所谓善恶,大海上,谁不是以命搏命呢。

最后,这本书的原名就叫MOBY DICK(莫比迪克),是白鲸的名字而不是船长的名字,把主人公的终极目标起了个名,还命名为小说名,感觉高深。

《白鲸》的读后感 篇2

主人公以实玛利和魁魁格在开头那令人捧腹的邂逅让我以为他俩还能在今后的捕鲸中风头倍出,而后面的章节有一半以上是介绍捕鲸方面的说明,而不仅是记叙,在这方面可以体现作者有相当丰富的捕鲸随行经验,而且查阅了很多关于鲸和捕鲸的资料,如果你对这个行业陌生或者感兴趣的话,看看这部名著将受益匪浅,因为通过故事,你会很自然的讲枯燥的说明文消化掉。而作者在后面就很少提到主人公和魁魁格的友谊了,也许捕鲸需要团队合作,并不是俩人就能搞定的事,魁魁格只是从主人公角度观察的最仔细和真实的捕鲸人吧!

魁魁格的那种野性又纯真的性格也许映射着白鲸的性格,同时魁魁格与主角的对话让我得知,魁魁格曾强烈的向往文明,但是在了解到了那些"文明"后却失望,甚至感到自己被"污染",而无法坦然的回去继承王位了。

刚开始我有个疑问,抹香鲸会吃人或咬断人腿吗?当我在继续读下去后,发现这只叫莫比-迪克的白鲸是特殊的抹香鲸,不仅因为它是白色,而且更重要的是它具有向人类的捕鲸船挑战的勇气,当然,在这本书中写道的抹香鲸都是以巨型乌贼为食的,尽管长着牙齿,却没写专门吃人,书中的白鲸莫比-迪克也不吃人,因为是报复人类,或者有意挑战人类而把捕鲸者咬死弄死,所以,也许白鲸就是一种象征敢于向人类挑战的勇士或者恶魔罢了。

作者生活的年代在1809-1894年间,那时还没有声纳方面的科学,因此,作者在描写鲸那缺乏视野的眼睛和几乎找不到的耳朵时,对于这般感官的鲸如何能环游大洋留下了一些疑问,他并没有胡乱猜测定性,因此,从这点我敢肯定,作者其他在介绍鲸的文章中一定是相当严谨的,不错,他甚至还能找出当时和前人对于鲸的描写所犯下的一些可笑错误。

至于最后的结局,我一般是不想在读后感中写上的,因为这相当于剧透,而我还希望有人因看到我这篇文章而对这部小说产生兴趣,我不知道那些编写序的家伙们是怎么想的,既想吊一下读者的胃口,却又大大咧咧的把结局丢出来了。

除了魁魁格,捕鲸船斐廓德号上还有很多饱满的人物形象,如骄横的船长亚哈、猖狂的标枪手塔斯蒂格、胆小的比普,以及厨司、木匠、铁匠等等,加上那些惹火朝天的工作场面,向你说明了捕鲸船上的生活并不是想你想象的那样如同监狱一般。

海上世界是我们这些在陆地上生活的人所不能想象的,那时的捕鲸可以说是除了战舰水手外最危险的职业了,要乘着小艇靠原始的冷兵器来对付重达几十吨的巨兽,而不像现在,我记得看到过一组现代捕鲸船的照片直接在大船上用炮射出鲸标,命中后启动起重机将鲸拖回船上的加工间,分解过程是自动的,鲸肉直接被包装成了罐头。不过,即使作者那个年代捕鲸的冷兵器使用的也是相当科学,可见当时人们的聪慧,而且我认为,那种用原始的武器挑战自然界险恶的东西时,才有吸引我们,带给我们惊险和刺激的故事。

《白鲸》的读后感 篇3

最近,我读了赫尔曼·梅尔维尔写的一部小说,名字叫做《白鲸》,讲述的是船长亚哈在一次捕鲸过程中,被凶猛的白鲸莫比·迪克咬去了一条腿,从此心怀仇恨,竭尽全力搜索迪克的下落,最终相遇,他用鱼叉插中了迪克,迪克在愤怒中把“裴廓德号”咬沉了。

其实,文中的角色分成了两个部分,一个是人类,一个是鲸。鲸的全身都是宝,不知多少西方文学著作在鲸油的照耀下诞生,鲸肉是美味佳肴,鲸的内脏也是上好的食材,鲸须可以制作珍贵的鲸须刷,鲸皮还是优质的皮料,可以说是没有一处地方有被浪费的嫌疑。种种对白鲸的破坏,最后的受害者是谁?不还是人么?所以,我们要对大自然加以敬畏,而不应该肆无忌惮,最后弄得个亚哈船长一般同归于尽的下场。

这样的悲剧还在不断地上演着,例如长江独有的江豚、日益缩小的青海湖、填湖造地的杭州……相似的破坏不胜枚举,但我们是否应该为自己留一条后路?谁能保证当大自然花费百万年继续(积蓄)的资源消耗殆尽(时)是不是我们人类的末日?停止吧!愚蠢的人们,你们难道就没有听见大自然的哭泣么?你们难道就没有想象以后那不堪设想的未来么?随意的破坏得到的只有毁灭!“不作死就不会死!”

《白鲸》的读后感 篇4

今天学了《喜爱音乐的白鲸》,老师一边播放轻快的音乐,一边绘声绘色地朗读课文,我们也都陶醉其中,仿佛看到了白鲸在大海中快乐地玩耍,这时,向来厌倦语文课的我,突然来了兴趣。

接着,老师提出一个问题:读了这篇课文,有谁知道,这篇文章写了一件什么事?表达了一个什么样的中心呢?老师的话音刚落,同学们纷纷议论起来,各抒己见,我也认真地思考着:事情是写一群白鲸遇难了,在人类的帮助下顺利脱险的故事以此激发我们探索生物奥秘的兴趣。我心里这样想着,但不知对不对?看同学们纷纷举手,我犹豫再三后,终于举起手来,还生怕老师看不见,忍不住让屁股离开了椅子,这可是我在课堂难得的表现。终于,老师把我叫起来,我兴奋地回答了这个问题。你的回答很正确老师说。同学们也都投来赞许的目光。这时我的心里就想吃了蜂蜜一样,甭提有多甜了。

读了喜爱音乐的白鲸,我想对这些救援的人们说:你们真聪明,懂得利用白鲸的爱好来帮助它。这值得我们学习。

《白鲸》的读后感 篇5

美国人血管里的每一滴血都混合着全世界各民族的血!

信仰和哲学是吹出的气,而事件则是铜管乐器。

勇敢是所有美德中最普遍最平庸的一种。

很多年以前,那时我的钱包瘪瘪的,陆地上看来没什么好混的了,干脆下海吧,去在我们这个世界上占绝对面积的大海里逛逛吧!

大海是冷酷恶毒的,它有幽灵似的白浪滔滔的洋面,即使晴朗的天气,在它那一派蔚蓝的、柔和的底里,隐藏有一种邪恶的魔力。这就是大寿衣似的海洋。

亚哈船长对斯巴达克说:你这个只关心拆帐的人,给我好好听著,在这个世界上,人所看见的有根有据的东西,都不过是面具.在那些无根无据的事物里,倒是隐藏著真实。人总是不愿意打破这个面具,像囚犯走不出大墙一样。人的本性在这个束缚里是多麼痛苦啊!对我来说,这白鲸就是一堵墙,一堵紧紧逼著我的墙。它使我的生活全变了,我成了苦役犯,生活沉重不堪。这条腿使我天天看到一股凶暴的力量.在这凶暴的力量后面,有一种不可思议的恶念支使著它,我最痛恨的,就是这种恶念。不管这白鲸是恶念自身,还是它仅仅执行这种恶念,我都要向它报仇.我这个人就是有这种意念,不管是谁侮辱了我,我都要向它报复。哪怕是太阳这样做,我也要报复它。

鲸:生灵中的最大者,它伸展在一片海洋中,它沉睡时犹如一座海岬,洄游是则如一片浮动的陆地;它从腮中吸进一座大海,吐气时又把大海喷出去。

《白鲸》出版后,麦尔维尔曾给霍桑写过一封信。他在信中称:我刚刚写了一本坏书,现在我感到自己像羔羊一样纯洁。

寓言杰作《白鲸记》被认为是美国最伟大的小说之一。英国作家毛姆认为梅尔维尔的《白鲸记》是世界十大文学名著之一,地位更在马克吐温等人之上。梅尔维尔也被誉为美国的莎士比亚。

劳伦斯曾称《白鲸》为无人能及的海上史诗。

1846~1875年之间,约有900多万人离开欧洲,其中大部分到了美国。大批欧洲移民移居美国的后果,在1867~1883年短短的十几年间显现出来,这就是大约1300万印第安人惨遭屠杀(包括欧洲人带入的天花、霍乱等疾病给原住民造成的生态灾难),甚至连印第安人赖以生存的几百万野牛也在新移民的枪口下灭绝。

1851年前后,整个资本主义世界对海洋的征服,对海洋生物的围剿与同一时期惨杀美洲印第安人的行动相比,同等的血腥、同等的疯狂。

赫尔曼梅尔维尔(HermanMelville,18xx8月1日1891年9月28日),美国小说家、散文家和诗人。由于家境不好,做过农夫、职员、教师、水手、海军等职务,后来成为小说家。梅尔维尔的小说作品还有《皮埃尔》(1852)和《伊斯雷尔波特》(1855)。他的短篇小说和散文有《代笔者巴特贝》(1853)、《迷惘的岛屿》(1854)、《班尼托西兰诺》(1855)等,后来集成《广场故事》于1856年出版。1857年出版的长篇小说《骗子的化装表演》。他去世前所写的一部长篇小说是《毕利伯德》(1924),在他死后30多年才出版。梅尔维尔晚年转而写诗。

《白鲸》的读后感 篇6

《白鲸》,又称《莫拉·迪克》。因为莫拉·迪克是这条白鲸的名字。它很出名,因为它很勇猛、很狡猾,曾经咬断过很多人的手脚,很多捕鲸船都想消灭它,但是都失败了。这是美国小说家赫尔曼·麦尔维尔写的自己的经历。

麦尔维尔在当捕鲸水手之前,在一家旅馆里认识了土著标枪手魁魁格,魁魁格对他很友好。后来,他们先后当上了“裴廓德号”的标枪水手和瞭望水手。

“裴廓德号”的船长叫亚哈,已经58岁了。在40年以前,他还是一个18岁的青年的时候,就被白鲸莫拉·迪克咬断过右腿。所以,这次他召集水手出海,目的是要消灭莫拉·迪克。

好,故事正式开始。

“裴廓德号”沿着赤道,航行了几个星期,捕了很多鲸鱼。

随后,“裴廓德号”来到了日本海。亚哈船长用多年的经验判断,莫拉·迪克一定在附近。大副、二副、三副和其他水手察觉到了危险,多次劝说亚哈船长,掉头回美国。亚哈船长不但不听劝告,还指责他们:“你们这群胆小鬼,以后捕鲸的事情你们就别来了!”

第三天,莫拉·迪克出现了,它在悠闲自得地跳舞呢。水手们不知道它是没有看见他们,还是摆下了“八卦阵”。麦尔维尔不管怎么样,赶紧报告给了亚哈船长:“莫拉·迪克在右前方!”

亚哈船长立刻下令:“抓住它!”许多水手用标枪投它,然后再用捕鲸绳把它抓祝莫拉·迪克的力量比他们大好多倍,它挣脱了绳子,逃回海洋中。它游到船尾后面,聪明地咬破了船尾。船沉下去了,亚哈船长和水手们一命呜呼了,只有麦尔维尔找到了一个救生圈,幸存活了下来。

一句话,如果亚哈船长听了水手们的劝告,就不会导致今天的惨败。

故事是由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当晚,他被老板安排和一个名为“魁魁格”的大个子睡在一起,魁魁格是科科伏柯岛的王子,他有一手很好的叉鱼技术,魁魁格和以实玛利有着同样的志向——出海远航,做一名勇敢的水手。二人志同道合,就一起上路了,他们签约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捕鲸船

“裴廓德号”并不是一艘普通的船只,或许说“裴廓德号”的船长不是一个普通的船长吧.裴廓德号”的船长名叫亚哈,他是一个瘸子,他的一条腿被一只名叫莫比迪克的白鲸给咬掉了。为此,亚哈船长与莫比结下了仇,并且发誓:誓死杀掉莫比。但是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后还是输了,并且输的一败涂地。船破人亡,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因为一副棺材而获救,那个本来是给魁魁格准备的棺材,最后成为以实玛利的`救命物,这实在是一个讽刺,一个对“裴廓德号”的讽刺,对所有船员的讽刺!

在读这个故事的过程中,有些场面实在是令人气愤,尤其是那个亚哈船长,我认为他简直是固执的可笑。难道为了一条腿,就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吗?尽管他的寿命不是很长了,但他完全可以放弃仇恨,安享晚年的。就是因为他的固执,让很多抱有梦想的人葬身于大海。

其实,亚哈船长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他之所以那么恨莫比迪克,还不是因为莫比咬掉了他的一条腿,如果你说亚哈船长是因为怕这条白鲸去杀害更多的人而去不惜一切代价去捕杀它,那就错了,这只是他想要报复的一个借口,可是,回头想想,莫比为什么要咬掉他的一条腿呢?我们都知道,白鲸其实是一种很善良的动物,他不会故意侵犯你的,如若不是一开始,亚哈船长的贪婪欲望促使他去捕杀白鲸莫比,白鲸又怎会反抗呢?咬掉他一条腿已经是万幸了。

从一开始,亚哈船长就在为自己挖坟墓,从他捕杀莫比那一刻开始,他向莫比身上的投的鱼叉越多,他给自己挖的坟墓就越深,直到最后,他不仅自己跳了下去,还拉带这好多人一起跳下那个又深又“恐怖”的坟墓。那些与白鲸的斗争都是无意义。亚哈船长看上去很令人钦佩,因为他的勇敢,因为他的什么什么,但那是自私,另类的自私!从文章中不是没有看到大家在劝他放弃这个念头,“拉吉号”的船长劝过他,大副斯达巴克也劝过他,可他就是不听啊,到了最后,他似乎是完全疯掉了。

《白鲸》真的给了我很多的启示,你对待他人怎样,他人就会对待你怎样。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更不会冒犯你的。对待什么事物,可以不要过分的认真,当然我是指一些无意义的认真,也许就是那些你所认为的执着会害了你自己。

《白鲸》的读后感 篇7

最近,我读了一本非常令人兴奋和不受欢迎的书,名叫《白鲸》,是赫尔曼·梅尔维尔写的。这是一个关于亚哈船长的故事,他领导了一艘捕鲸船。他和他的船员追赶白鲸,并与白鲸战斗,白鲸被称为白鲸。故事既激动又悲伤,因为最终所有的人都死了,包括鲸鱼。

阿哈,船长,是如此的坚定,他冒险一切为了报复和杀死白鲸迪克。在过去,白鲸咬掉了他的腿。就好像亚哈在故事里疯了一样。杀死莫比·迪克是他唯一的想法。他的疯狂让我想起了10多年前我第一次被介绍到这个叫做暗黑的游戏时的疯狂经历。我很投入,一直玩到凌晨2点。第二天由于睡眠不足,我感觉很糟糕,但晚上我又玩了一次。玩了之后我觉得很遗憾,但我不能停止玩!这种疯狂持续了大约10天。最后,我决定永远终止这个游戏,将这个游戏从我的电脑中彻底删除。我很高兴那时我做到了。尽管有时我真的很想再次下载游戏,但我还是设法通过做一些有趣的事情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比如看电影或做运动。

想想看,如果我再这样做一段时间,会对我的健康和事业造成什么样的伤害?我相信每个人都应该适度行事。我们不应该像亚哈船长那样极端。

《白鲸》的读后感 篇8

和读其他故事一样,看完麦尔维尔的《白鲸》,感触甚多。人类和自然的较量,同归于尽、粉身碎骨的结局,这让我们又再次开始审视人类和自然的关系,到底怎样样,能够让我们之间相处的更好,更和谐,让人类和自然做真正意义上的朋友呢?这个几千年来我们一向思考的问题,到如今我们又该何去何从呢?全书作者麦尔维尔一共用了136个小标题为我们讲述了这场关于主人公亚哈船长和白鲸莫比迪克之间的较量和斗争。冒险是从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他来到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船只上,就这样,以实玛利成了船上一名小杂工。“裴廓德号”的船长——亚哈船长,它被白色幽灵----莫比迪克那头白鲸咬掉了自我的一条腿而心中充满了仇恨,并发誓必须要报复白鲸,在确定了每个人都乐意为自我卖命后,开始了这危险的旅程。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终还是输了,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被别的船只救起,而白鲸被亚哈船长戳瞎了一只眼睛。

从头至尾,我一向都认为亚哈船长是一个疯狂的人,他们在追杀白鲸的中途,已经收获到了很多的鲸油,能够卖很多钱了,可是船长还是一意孤行,为了自我那个“杀死白鲸”的梦想断送了整条船上的人的性命,我要是他我就会放弃,不会在继续追捕白鲸了。虽然他是个疯狂的人,可是我为他追求梦想的执着所折服。这让我想到了哲学里头说的:事物还是得一分为二的来看待。

在追捕白鲸途中,他的老朋友的儿子所乘坐的小船失踪了,所以那位船长十分着急,期望裴廓德号与他的船同行一段时间,来帮忙他找回儿子,可是亚哈船长摇了摇头,说:“不,我要继续追捕白鲸!”之后我才明白,原先亚哈船长之所以不去找人是因为他想赶快找到白鲸,然后杀了它,从而避免更多的人受害。从那里就能够看出,其实亚哈船长能够从远处看事情,可是他的梦想最终还是没能实现,自我反而被捕鲸绳吊死了。

听了我的介绍,同学们,是否感觉情节十分的惊险、曲折、惊心动魄、扣人心弦呢,读了这本书我还明白了仅有用真诚、无私的心来对待自我的好朋友,必须会获得一笔最珍贵的财富——友谊!仅有团结合作才能做得更好,如果想看更详细的资料就买一本看看吧!

故事是由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当晚,他被老板安排和一个名为“魁魁格”的大个子睡在一齐,魁魁格是科科伏柯岛的王子,他有一手很好的叉鱼技术,魁魁格和以实玛利有着同样的志向——出海远航,做一名勇敢的水手。二人志同道合,就一齐上路了,他们签约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捕鲸船

“裴廓德号”并不是一艘普通的船只,或许说“裴廓德号”的船长不是一个普通的船长吧。“裴廓德号”的船长名叫亚哈,他是一个瘸子,他的一条腿被一只名叫莫比迪克的白鲸给咬掉了。为此,亚哈船长与莫比结下了仇,并且发誓:誓死杀掉莫比。可是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终还是输了,并且输的一败涂地。船破人亡,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因为一副棺材而获救,那个本来是给魁魁格准备的棺材,最终成为以实玛利的救命物,这实在是一个讽刺,一个对“裴廓德号”的讽刺,对所有船员的讽刺!

在读这个故事的过程中,有些场面实在是令人气愤,尤其是那个亚哈船长,我认为他简直是固执的可笑。难道为了一条腿,就能够牺牲自我的生命吗?尽管他的寿命不是很长了,但他完全能够放弃仇恨,安享晚年的。就是因为他的固执,让很多抱有梦想的人葬身于大海。

其实,亚哈船长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他之所以那么恨莫比迪克,还不是因为莫比咬掉了他的一条腿,如果你说亚哈船长是因为怕这条白鲸去杀害更多的人而去不惜一切代价去捕杀它,那就错了,这只是他想要报复的一个借口,可是,回头想想,莫比为什么要咬掉他的一条腿呢?我们都明白,白鲸其实是一种很善良的动物,他不会故意侵犯你的,如若不是一开始,亚哈船长的贪婪欲望促使他去捕杀白鲸莫比,白鲸又怎会反抗呢?咬掉他一条腿已经是万幸了。

从一开始,亚哈船长就在为自我挖坟墓,从他捕杀莫比那一刻开始,他向莫比身上的投的鱼叉越多,他给自我挖的坟墓就越深,直到最终,他不仅仅自我跳了下去,还拉带这好多人一齐跳下那个又深又“恐怖”的坟墓。那些与白鲸的斗争都是无意义。亚哈船长看上去很令人钦佩,因为他的勇敢,因为他的什么什么,但那是自私,另类的自私!从文章中不是没有看到大家在劝他放弃这个念头,“拉吉号”的船长劝过他,大副斯达巴克也劝过他,可他就是不听啊,到了最终,他似乎是完全疯掉了。

《白鲸》真的给了我很多的启示,你对待他人怎样,他人就会对待你怎样。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更不会冒犯你的。对待什么事物,能够不要过分的认真,当然我是指一些无意义的认真,也许就是那些你所认为的执着会害了你自我。

作者赞扬了那些英勇的水手们,虽然他们永远也回不了自我的家乡了,但对他们来说,大海才是他们的故乡,他们团结协作、英勇无畏、敢于牺牲的精神将永存世间。(这句蓝色标出的话放在此处,与上下文好像连得不够自然,我觉得能够放到文末处,你觉得呢?)作者描述的船长亚哈真是让人又可敬又可恨,明明能够避免这场灾难,船员们能够带着满船的鲸油回到家乡过幸福的日子,可他却一意孤行,必须要捕杀白鲸,结果却葬身海底。但正是因为他的执著,才能使莫比·迪克早日被杀,再也伤害不了人。虽然船长亚哈是残疾人,但每次像白鲸战斗,他总是冲在最前面,全然不顾自我的安危,他又是如此的英勇和善良。我的心里其实暗暗地有点敬佩这位船长,他的执著可不是常人能做到的呀!

亚哈船长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勇士,具有顽强无畏和骁勇善战的勇气和本事。说出“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我就不会放手”的人,不是疯子,而是一个有胆识、有魄力的英雄。他为了白鲸,能够放弃利益;他为了白鲸,能够放弃自我的船;他为了白鲸,能够对自我的老朋友不管不顾。他说:“我所敢做的,我就有决心做;而我有决心做的,我就要做!他们当我发疯了……可是,我是恶魔,我是疯上加疯!……我此刻预言,我必须要肢解那肢解我的家伙。”复仇吞噬了他的心,让他的灵魂变得难以救赎。就是因为白鲸咬断了他的一条腿,他就为了自我的复仇,搭上了几十条无辜的、勇敢的、团结协作的水手的性命,仅有一人生还。《白鲸》真的给了我很多的启示,你对待他人怎样,他人就会对待你怎样。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更不会冒犯你的。对待什么事物,能够不要过分的认真,当然我是指一些无意义的认真,也许就是那些你所认为的执着会害了你自我。

《白鲸》是一部隐喻无穷的“天书”。

《白鲸》是一座深邃神奇的“艺术迷宫”。

《白鲸》的读后感 篇9

读了这本书我还明白了只有用真诚、无私的心来对待自我的好朋友,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白鲸读后感600字,欢迎大家阅读,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本站。

我读了《白鲸》,冒险是从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他来到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船只上,就这样,以实玛利成了船上一名小杂工。裴廓德号的船长亚哈船长。它被白色幽灵----莫比迪克,那头白鲸咬掉了自我的一条腿而心中充满了仇恨,并发誓必须要报复白鲸,在确定了每个人都乐意为自我卖命后,开始了这危险的旅程。

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后还是输了,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被别的船只救起。而白鲸被亚哈船长戳瞎了一只眼睛。

从头至尾,我一向都认为亚哈船长是一个疯狂的人,他们在追杀白鲸的中途,已经收获到了很多的鲸油,能够卖很多钱了,但是船长还是一意孤行,为了自我那个杀死白鲸的梦想断送了整条船上的人的性命,我要是他我就会放下,不会在继续追捕白鲸了。虽然他是个疯狂的人,但是我为他追求梦想的执着所折服。

在追捕白鲸途中,他的老朋友的儿子所乘坐的小船失踪了,因此那位船长十分着急,期望裴廓德号与他的船同行一段时间,来帮忙他找回儿子,但是亚哈船长摇了摇头,说:不,我要继续追捕白鲸!之后我才明白,原先亚哈船长之所以不去找人是因为他想赶快找到白鲸,然后杀了它,从而避免更多的人受害。从那里就能够看出,其实亚哈船长能够从远处看事情,但是他的梦想最终还是没能实现,自我反而被捕鲸绳吊死了。

感觉情节十分的惊险、曲折、惊心动魄、扣人心弦,读了这本书我还明白了只有用真诚、无私的心来对待自我的好朋友,必须会获得一笔最珍贵的财富友谊!只有团结合作才能做得更好。

华尔街读后感1000字集锦


读后感大全精选栏目推选:“华尔街读后感”。

华尔街读后感【篇1】

圣诞期间,又有一部好莱坞大片华尔街之狼(WolfofWallStreet)上映。这部由派拉蒙(Paramount)公司制作,MartinScorsese导演,著名演员LeonardoDiCaprio主演的影片,耗资一亿多美元。在此同时,华尔街之狼获得了金球奖最佳影片奖的提名,LeonardoDiCaprio获得了金球奖最佳男主角的提名。

华尔街之狼是根据一个真实的故事改编的。JordanBelfort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华尔街上的一名股票经纪。九十年代初,他创立了StrattonOakmount公司,以大力推售廉价分币股票(pennystock,在华尔街这类股票被称为垃圾股)而大获利润。在StrattonOakmount公司鼎盛时期,它有超过一千名的雇员,股票出售总价超过了十亿美元。但是,这种所谓的廉价分币股票完全是一场骗局,它造成了投资者两亿美金的损失。JordanBelfort于1998年因交易欺诈与洗钱被起诉,在他与联邦调查局(FBI)合作并提供他人犯罪的证据之后,他被轻判,只服刑22个月就出狱。在狱中,他起了写书的念头。出狱后,他的两本回忆录华尔街之狼(WolfofWallStreet)和抓住华尔街之狼(CatchingtheWolfofWallStreet)先后出版。电影华尔街之狼就是根据Belfort的回忆录改编的。

自从20xx年金融危机以来,人们对华尔街的批评不绝于耳。而华尔街之狼是自那以后第一部最为真实,深入地挖掘华尔街丑闻,披露华尔街蛀虫的影片。

华尔街之狼全片长达3小时,大大超过一般影片的长度。但我在观看过程中,丝毫不觉得影片沉闷,冗长。全片结构紧凑,情节起伏,紧紧抓住了观众的心灵。

全片对华尔街丑闻的揭露确实是触目惊心的。当Belfort初进华尔街,还是一个不懂世事的年轻股票经纪时,他的老板午间带他到高档餐厅用餐,并告诉他在这里,成功的关键是:手淫(masturbation),毒品(cocaine),***(hookers),并当场在餐厅吸毒。这样的启蒙教育令人不寒而栗,而Belfort也是遵循这样的启蒙教育一步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当Belfort到廉价分币股票公司任职时,已能将他在以前学到的推销技巧熟练运用,他在电话中口舌如簧,向不知情的顾客推销垃圾股的一幕,连同事都听得目瞪口呆。

当Belfort自开公司后,立即向雇员面授一套欺骗顾客,鼓动他们买入垃圾股的基本程序。从这里,我们可以充分感到,股票经纪那一套信誓旦旦,貌似诚恳的语言,都是骗人的鬼话。Belfort的公司初获成功之后,他与前妻离婚,在将与模特儿结婚前夕,决定举办一个单身汉派对(BachelorsParty)。他包了一架飞机,飞往拉斯维加斯,机上,除了公司的员工外,还有多名***。不但飞机的钱,连***的钱也是公司支付的。但如果观众细细一想,就会想到这些钱,都是不义之财。机上,公司员工与赤身裸体的***胡闹的一幕,给人以强烈的感官刺激。事实上,整部影片,都充斥着给人以强烈刺激的镜头。这其中包括Belfort多次的吸毒镜头,吸毒之后的疯狂,和***鬼混的镜头,让女人全身上下绑满钞票准备将朝钞票带往瑞士的镜头,以及豪华游艇在地中海风浪中沉没的镜头。全剧对豪车,豪宅,豪华游艇,美女,奢侈的生活方式,有许多描写及渲染。

华尔街之狼上映后,引起了一阵批评之声。有人认为,影片中没有出现任何受害者,即那些买进廉价分币股票而损失惨重甚至是终身积蓄的投资者,没有展现这骗局给他们带来的苦难,这是非常不公平的。那些受害者绝不会有心情观看这样一部电影。有人还认为,影片不但没有谴责Belfort的丑恶行径,反而将他作为影片的主角,美化和渲染了他的敛财能力和奢侈生活。有人更进一步认为,今日的青少年看这部影片,会崇拜剧中的主角,羡慕他的成功和生活方式。

这种批评有一定的道理,但我不能尽然同意。毋庸置疑,全片对豪华奢侈,挥金如土,美女加毒品的生活方式,确有过分渲染之处。但这些描写,毕竟与剧情和人物有关,同时,这也是多数好莱坞大片的共同特点。一部影片,毕竟不是一部明确地告诉观众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邪恶,谁是好人,谁是坏人的道德教材。影片,是用艺术的手段和方式来表现真实的生活,让观众自己来作出判断。我觉得,华尔街之狼基本上做到了这一点。全片描写了Belfort是怎样从一个尚带几分天真的年轻人,在华尔街的教育下,变成一个贪婪,狡诈的金融业蛀虫。

在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当Belfort初进华尔街,和他的第一个老板吃饭时,还带着几分稚嫩,一点都不懂华尔街的规则。当Belfort应聘廉价分币股票公司,听到出售这种股票的佣金高达50%时,大为惊讶。但是,渐渐地,他学会了华尔街的规则,再加上他巧舌如簧的才能,最终他成为了华尔街的顶级蛀虫。他不但会骗顾客,也会骗员工,还会脸不红,心不跳地和联邦调查局探员周旋。这种演变的进程,令人震惊。这使观众看到了在金钱和欲望的驱使下,在华尔街这样的环境里,从人变为魔鬼是多么容易。我觉得,作为成人观众(顺便说一句,这确实是一部青少年不宜的影片),我们能通过纷繁复杂的表象,看到这一残酷的现实。

当然,有人会认为,在片中,受害者完全未出现,联邦调查局探员的形象也显得单薄,苍白,正义未得到伸张。但是,如果在影片中展现大快人心的场面和结局,反而会消弱影片的现实意义。在现实中,Belfort被法院判决赔款受害者1.1亿美元,但他只支付了一千一百万元。在他出狱后,他靠出版两本回忆录又赚了一百七十万(电影版权还能赚钱),但只有一小部分款项用于支付受害者。金融诈骗,隐蔽复杂,查处此类案件,费时费力,取证艰难,往往诈骗者难于得到应有的惩处,受害者最终不能得到应有的赔偿。20xx年的金融危机,成千上万投资者损失惨重,但华尔街上,只有寥寥几人入狱,而大部分投资者的损失也无法追回。现实生活,就是如此残酷。

值得一提的是,LeonardoDiCaprio在影片中的表演颇为出色。我们最早记得的他,是Titanic中那个略带青涩的大男孩。而这部影片中,他展现了成熟的演技,把一个金融蛀虫的心理,刻画得惟妙惟肖,特别是醉酒和吸毒品后的疯狂状态,表现得淋漓尽致。他被提名为最佳男演员奖,确实名副其实。

华尔街之狼作为一部好莱坞大片,比之其他大片,其最大的特点是它贴近生活,揭露了华尔街隐秘不宣的一面。许多好莱坞大片,包括指环王,哈比人等,距离当今的现实生活,实在是太远了,尽管这些大片耗费巨资,有精致的情节,宏伟的场景,有卓越的特技造成的令人惊叹的效果,但是,它们难以真正给人留下深刻的记忆。我不知别人如何,就我而言,我甚至不能记住这几部大片的基本情节。我更愿意欣赏华尔街之狼这样的影片。

华尔街读后感【篇2】

内容简介:作者毕业于北京大学,求学美国,经过数年奋斗,成为华尔街交易员。本以为面前的是一条金光大道,却不料一场突如其来的金融海啸,将世界经济推到了悬崖边缘,也将所有的目光聚焦到风暴眼——华尔街上。身为华尔街一线交易员,作者从市场交易冷暖的角度,看出华尔街乃至全球经济的风云变化,带领读者体会“风起于青萍之末”的细微、“火烧连营船”的惨烈、“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崩盘。以冷静又还些诙谐的笔触,将海啸原由一一细数。鲜花基金凋谢、夏季风暴、次贷危机、华尔街投行大佬依次蒙?,直到打开潘多拉的盒子,引出保尔森救援计划。峰回路转,作者更描画出后海啸时代华尔街的新秩序、新市场、新思维,让读者对现在的华尔街有更深层次认识和了解,其目的在于,不是为了简单的再回首,而是警示当下,在美联储量化货宽松币政策之下,新一轮隐患又埋下伏笔。

乱世华尔街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此书有三个特色令人印象深刻:其一,作者用风趣诙谐的笔触描写了投行交易员的日常工作,读起来像一部关于投资银行的漫画版教科书,引入入胜;其二,书中关于金融危机前后美国债券市场动荡的细致描述,不亚于一部生动鲜活的纪录片;其三,书中不乏对本次金融危机起源和欧美金融体系制度缺陷的深刻感悟,发人深思。现在这种寓教于乐、确有助益的金融书籍实不多见,值得一读,特此推荐。

乱世华尔街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渔阳从一位业余的“赌徒”,到华尔街成为一名真正的职业高级“赌徒”。他以复杂深奥的衍生工具,结合自己交易的亲身经历,揭示了华尔街的一个常识性密秘:从全世界低息借钱,到全世界投资回报最高的生意。为什么整个华尔街能成为一个全球性的合法“赌场”,其背后深层的原因,是美元在全球储备货币地位与美国发达的现代金融体系的结合,使华尔街成为美国的金钱机器。尤其难能可贵的是,渔阳能通过自己的交易实践,直观而有趣地观察金融危机前后华尔街市场的变迁——据我所知,这是国内出版的有关华尔街著作中分析得较早和最具可读性的。

华尔街读后感【篇3】

今天偶尔看到同学的空间,内面有20部大学生应该看的电影,浏览了一番,真是自己从来都没看过,所以就先看了第一个《华尔街》,看到他们匆忙的生活,我真的是很同情他们,他们确实是我们羡慕的对象,但是看到这样的场景我更多的是害怕,这样的生活应该是不是与我的,我不能承受这样的激烈的生活,节奏实在是太快了,真的是适者生存,没有力能就是失败者,就要被淘汰,而掌握这种节奏的不是我们心中的上帝,而是有钱人,戈德和盖,还有后期之秀巴德,一面是朋友一面又是敌人。

如果你不是个聪明人,你连做他们的玩物都没有资格,没有人愿意将自己的金钱和时间浪费在没有价值的人身上,他们要的是结果不是过程,无论你用什么过程,只要你能达到他们的目标就可能就有在继续下去的机会,但是这样的机会不是每个人都有的,也不是美国人都能合理的利用这样的机会,这样的机会更不是长久的,你也不一定就是永远的赢家,什么都是有可能的,尤其是成功,我们都很想成为赢家,成为龙头,但是你是否有这样的资本,你是否有这样的胆量,你是否能够抓着这样的机会。

在你有这样的机会时,你是否在在明明知道自己只不过是玩物时还是讲继续,不知道这是不是需要很大的胆量和勇气,我很佩服盖,他的智慧是不可否认的,但是他的心很手辣也是我不得不佩服的,但是有人说多个徒弟就是坏掉师傅的一条生路,真是很不错,巴德的成长让我们见识到这一点,但是巴德的理智还是很值得我们学习,不要总是靠别人,还是自己创造些东西吧,鱼是短暂的,而捕鱼之术才是收益不穷的,每天都会有很多的一夜之间成为富翁,但是也有很多人霎间破产,不知道是世界无情还是人无情还是世界就应该这样循环,但是我知道只要是没有能力,只要是不得人心,那就不会长久的成为霸主。

华尔街读后感【篇4】

全书都在围绕股指基金强调风险分散。

以前,我总是奇怪为什么所有投资类的书全是在强调怎么去分散风险,最近再看,说的都是一个思路,就是每一次波动都尽力保持稳健,然后再把这个时间线放长,然后到了年老的时候,就出现一笔时间带来的额外积蓄。

书中前两部分都是介绍资本市场的波动和一些技术分析的术语,我觉得精华部分从第八章开始,讲投资组合,即平滑风险的资产配置。

有点像我们每天的饮食结构,要有多少蛋白质、多少碳水化合物和多少粗纤维,才是一个营养健康的饮食结构。当然,不可能每个人的饮食结构都和营养师计算出来的一样,每个人的口味和习惯不同,就有了不同的饮食结构,比如观察超市里不同人的购物车,有人车里全是青菜,有人全是零食和深加工食品。

当然,说到市场风险,肯定就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衡量系统性风险的贝塔系数,是讲总有一部分风险是通过多样化消除不了,也很难预测的。很像生老病死是人生不可避免的一样,但是,可以通过多样化平滑非系统性风险,比如不靠谱导致的意外或者损失。

第十四章和第十五章重点看,讲不同人生阶段的资产组合配置和购买股票的规则,都是特别具体的操作方法。不过,我觉得书里推荐的股票占比还是太高,即使65岁以后,股票在投资组合里的占比还有40%,即使全是股指我也觉得不踏实。

华尔街读后感【篇5】

其实他也不过是华尔街万千投行中的一个,只不过赶上了股市泡沫的浪潮赚了一笔。说到底他只是卖不靠谱的pennystock,只不过做了一家公司的IPO,和真正的大投行家根本就没法比。但电影的三个小时也给我们展示了足够多的花花世界,让我们见识到了有钱人的生活究竟可以多么荒淫与荒谬。

Jordan的成功有两点,一个是他的salesskill,另一个则是他的欲望。

不得不说Jordan永远都是一个最棒的salesman,他一开始把自己推销给了华尔街,接着把股票推销给了客户,再接着把挣钱的理念与技巧推销给了公司的初创团队,然后是每次当中演讲让大家打鸡血式的推销,最后到出狱后仍然靠着兜售自己的成功学为生。这种能力给了他成功的基础。

这部电影当我看到一个小时的时候,我就更坚定了自己不入金融这一行的想法。因为有的时候钱生钱是需要欲望的,对钱欲望强烈的人才适合做这类事情,才会让你在面临许多机遇时愿意冒更大的风险去选择利益更大的那一个。对金钱强烈的欲望可以让你成为顶级的交易员,而对金钱有这么强的欲望的人在毒品和性欲望自然也不会少,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会在片中看到Jordan会有如此表现。

究竟是男人要变坏才有钱,还是有钱才变坏谁都说不清楚。他开始并不吸毒,对老婆也都还不错,一个蓬勃向上的青年,但有钱以后诱惑就会越来越多,他也就逐步地陷入其中无法自拔。有时候钱会蒙蔽人的眼睛,当Jordan再也无法克制自己对金钱的欲望的时候也是他真正走向灭亡的时候。

我们挣钱究竟是为了什么?影片里面给了两种价值观供我们选择,一种是Jordan的戏剧般的人生,另一个则是FBI的那个警长。两人的第一次正面交锋便将这个问题抛了出来,你究竟愿意贪婪又随时提心吊胆地过着富人的生活还是像警长那样正直地过着每天只能坐地铁勤勤恳恳工作挣着卑微的工资的生活。虽然最后警长成功地让Jordan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主动权似乎总是在Jordan这一边,是他放弃与SEC达成deal,选择不quit探长才有机会继续去调查他,是Jordan主动去选择做污点证人才让警长的这个case如此成功,影片刻意弱化了警长的整个调查过程,而突出了Jordan得到了他的审判之后探长独自坐地铁回家的场景,Jordan风光了整部片,而探长只有咚咚咚你好请不要动我们是FBI的那一刻是真正风光的。

不是说这部片价值观扭曲,而是我自己最近也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电影中Jordan说AtleastasIwasarichman,whenIhavetofacemyproblems,Ishowoffatthebackofthelimo,wearing2000$suitand14000$goldfuchingwatch.这正是很多人的想法。我最近在思考的是究竟一个放荡不羁把所有该玩的都玩遍但最后把自己玩死的人生更精彩还是一个中规中矩平淡是福的人生更精彩,或许放荡的生活是荒诞的,但似乎一个浪子回头的人比一个老好人更有吸引力,回头之前的人生呢?不管它了,这就是我们的世界。

探长说Jordan你和华尔街的那些混蛋们不同,他们祖祖辈辈都是混蛋,而你现在的成功是真正地通过你的努力得来的,为什么现在要这样呢?

Jordan说你在做警员之前也报过股票培训班,如果你当时坚持把那个班上完,你的生活会是怎样?

Jordan和警长,你选择哪个?在这个信仰崩塌的时代。

华尔街读后感【篇6】

《华尔街》在我的印象里,是一部被加了很多标签的电影,比如说:学金融之人必看电影之一,比如哈佛大学商学院新生必看电影等等。被金融、商业包装着,对于非专业教育背景的普通大众如我,尽管这是常被提及的经典电影,仍然是没有很大兴趣专门找出来看的。

在这个情况下,观影感反差也比较大。课堂上观影时,起初漫不经心的一瞥,到目不转睛的关注剧情如何发展,剧中的情节设置,人物对白,突显的人性在电影结束后的一段时间里,片段式的在脑海里闪过,而内心的感悟一直在心头盘旋着,隐隐现现。《华尔街》原来也并不全充斥着只有科班出身才能听得懂的金融术语,还有让人唏嘘不止的境遇及反观自己的镜面效应。

其实用一个正常普通人的思维来想,谁都希望可以生活的衣食无忧,随便都可以有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更何况是像主角巴德在发迹后拥有的生活,美女,豪车,豪宅,上流社会等等的以前不敢奢望的生活。然则一个人对于从无到有和一开始就有的两种生活形成的价值观是无法一致的。

我一直都认为所得到世间的一切皆为交换所得,如果你是形象一般的人,想得到美貌,需在化妆盒保养甚至整容上下功夫;如果你是普通职员,想要升职,需在不断花费时间在写计划书、陪客户,在办公室斗争中取得胜利之后获得;如果你是穷人,想要有钱,如本片主人公一样,需要有坚持不懈的韧劲及心理接受得了拒绝和考验,同时也需要配的起自己志向的智力来配合才能成功,甚至这只是迈进这个圈子的第一步罢了。如果主人公没有纽约大学的科班背景,任凭他运气再好,戈登盖柯,这个在金融界叱咤风云的大人物是断不会把自己的事业的'某部分成败交予一个无知的人手里的。

戈登是一个商人,有着成功商人精明的头脑和长远的眼光,明白什么叫利益最大化,什么叫利己利人,不会因为受到外界质疑或者谩骂就停止自己的计划,没有顾左右而言其他的旁骛。所以有些类似圣人的虚假客套,谦让他是没有的,所以他不会去思考刺探某种情报会给相关人员带来什么后果,不回去思考收购然后在解散卖出一个公司会有多少人失业的问题,即使这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亲信巴德父亲的事业,不会去给巴德这个面子。一个濒临破产的公司,解散后拆分卖掉是唯一赚钱的办法,谁会去用别处得来的收入赔钱养活这里的员工?!这是作为戈登,一个长期在华尔街各种金融战争中胜利的金融大亨的的思考方式,理所当然的理智又绝情。

问题在于与戈登盖柯的另一种程度的简单直接的价值观不同,对于刚开始做有钱人的巴德,在享受过一切似乎是梦境的奢靡生活后,在有了美女、豪车、看不懂却要假装欣赏的艺术展后,人生的美好也许已经到此了,还需要什么呢?利用身边一切可利用的人来刺探商业情报,换来的真的会心安理得?作为从社会底层爬上来的巴德,骨子里仍然是有很多柔弱的地方,他尚没有修炼成戈登的事不关己的态度,没有戈登的绝对理智,就算曾经为取得情报不折手段,在外人看来,巴德不过是和戈登一个货色而已,然则却有本质的区别。面对上司要借着自己之手毁掉父辈一生钟爱的事业时,不可能无动于衷,更无法袖手旁观。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的这句老话在商场上不断被演绎着,巴德运用戈登教给自己的所有本事在戈登老对手的帮助下成功挽救了父亲的公司,也因为如此,违法操控股票内线交易,巴德也受到了法律的惩罚。而常胜将军戈登,因为巴德的供词是否也会栽跟头不得而知,但可以揣摩。这里没有真正的胜利者,即使戈登继续逍遥着;也没有失败者,即便最后巴德要坐牢。在这样的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里,两个人物失去什么,又得到了什么才是令观众深思的。

看完这部片子后,脑子里存在那个镜面,在想如果我是巴德,我会做出怎样的抉择;如果巴德没有遇到戈登收购自己父亲的公司,那么他会不会还继续过着这样的生活也说不定。我们总是羡慕别人的生活,觉得那才是最好的,总是去羡慕别人有车、有房、有事业,有很多我们自身没有的东西,然而,换个角度思考下,如果要你去替代他去过你此前羡慕的生活,我们是否仍能承受住外人前风光,实则只有自己明了的生活呢?

华尔街读后感【篇7】

波顿G马尔基尔首版于1973年的《漫步华尔街》,是随机行走派开山派之作,是半个世纪以来,真正能够称得上经典的投资理财书之一。

马尔基尔基于学院派的有效市场理论和现代投资组合理论提出了金融投资随机行走理论,并以指数化投资实践策略在市场中连续多年实现了骄人业绩,证实了自己的理论。

这本书对证券市场的解释全面、客观、理性,读后让人对市场的认识更加深刻。只要确定适合自己的投资战略,形成适合自己的交易策略,持之以恒,作为一个资质普通的人,我们也能够实现睿智与财富兼具于一身这一点甚合我意,亦令我我深信不疑。

自马尔基尔提出指数化投资策略之后,指数类基金便开始大行其道,三十年来已经成为机构主力们所主打的投资策略。可以说,随机行走是战略,指数化策略则是具体战术。

技术分析派的策略是追随趋势,基础分析派的策略寻找价值洼地,而随机行走派的策略则是与大盘指数绑定在一起同呼吸共起伏。作者原本是写给中小投资者们的交易策略,不想最后却成为主力机构基金们最喜欢的市场策略,一个指数化成为挡在基金经理金饭碗前的护身符。

现今社会是信息社会,也是金融社会,资本必将胜过权力成为社会运行秩序背后的终极推动力量。对智识之士而言,投资已然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如果你不懂,只能说明你已落伍于时代,不知不觉成为了信息时代的神经末梢群体。网络、金融,如今还有什么比这更热的呢?人类社会将在这两个方向上加速前进。要紧跟时代的步伐唯有不断学习、终生学习一途。

华尔街读后感【篇8】

彼得林奇《战胜华尔街》读后感1000字:

大局观:

我们所说的信心是什么样的呢?那就是始终坚信国家会继续存在发展下去;相信人们继续正常地生活,和往常一样起床吃饭工作睡觉;相信不创新的老企业终将丧失活力而被淘汰…..而不是每天在担心人民币大幅贬值,中美贸易战的影响,消费者贷款负担过重而无力购买商品。想要取得投资成功,就不要让焦虑症影响到自己的投资策略。

耐心终有回报:

投资零售业公司风险相对低的原因:如果高科技公司的竞争对手开发出一种更好的产品,那么一家科技公司的市值可能会在一夜之间损失一半,但是对于一家连锁超市来说,要用上10年的时间,竞争对手才可能发展到把分店开到自己的地盘,投资者也才能看到竞争对手开始对公司产生威胁。也就是说,波特五力中“新进入者”和“行业竞争者”的威胁对零售业目前的佼佼者影响较小,竞争只在于“买方”、“供应商”和“替代品”的威胁。此前一直认为电商是实体零售业的替代品威胁,但时间证明了电商不是替代品,而是一种补充,线上线下融合的也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趋势。

周期型股票策略:

投资周期型股票,重要的是要抓住正确时机及时抛出,获利了结,不然的话,好股票就会变成懒股票。对大多数股票而言低市盈率是好事,但周期性股票并非如此。如果周期性公司的市盈率开始变得很低,那么这很可能是一个标志,预示着它们已经接近高潮的尾声。

投资周期性公司,要问的最首要问题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是否稳健到足以抵御下一轮的低迷时期。

失败是成功之母:

如果发现公司基本面恶化,还死死抱住这家公司的股票不放,甚至还错上加错进一步追加买入更多股票,那就应该感到羞耻了。这正是我一再努力避免犯下的投资错误。

零售业选股之道:边逛街边选股

单店营业收入是分析零售行业的重要指标。零售商扩张过快,会出现严重问题,尤其是依靠借债进行告诉扩张更加危险。对于连锁零售业或连锁餐饮业来说,迅速扩张是推动收益增长和股价增长的最主要动力。读后感·只要单店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企业没有过度举债,并且正在按照公司年报向股东所描述的发展规划进行扩张,那么长期抱牢这只股票肯定就会大赚了。

员工流动率太大、素质参差不齐、员工培训不到位或者工作易受情绪影响等问题是扩张中会存在的问题。

后记:

股票的挑选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自己需要保持独立研究,更多的实地调研。最值得买入的好股票也许就是你已经持有的那一只股票。要成功投资,你必须努力学会克服这种畏惧:对于那些你曾经持有过后来卖掉了的股票,尤其是那些你卖掉后却一直涨个不停的股票,你肯定会有意回避去关注以避免产生痛苦的回忆,这是人的本性。详细记录自己对每一只股票的投资过程,包括基于什么信息或原因或分析决定买入和卖出。

华尔街读后感【篇9】

在纽约最大的金融财团位于华尔街的摩天大楼顶部,这家公司的股东们正召开一年一度的总结会议。突然,坐在主席位置的财团总裁不理会席间热烈的讨论,爬到了会议用的长桌上,做了一个起跑的姿势。正当其他董事们对这个举动目瞪口呆之际,他说了一句,“我要从这架巨大的旋转木马上下来了。”说完,他便以长桌为跑道,奋力一跃,穿过窗玻璃,向底下人流穿梭的华尔街坠去。

以上戏剧性的一幕出现在科恩兄弟1994年电影《金钱帝国》的开头。“一架巨大的旋转木马”,这是我迄今听到过的关于金融资本周转过程最生动、贴切的比喻。当资本增值的时候,那飙升的数字就像游乐园里的旋转木马那么华丽、吸引人,让人忘乎所以;可一旦当资本达到一定数量之后,拥有者的幸福感却开始停步不前,或许资本仍旧在增长,就像木马仍旧在旋转,但幸福却停留在原地。对此,有些人能够用资本增长所带来的快感代替幸福,有人却被这种幸福的虚无感逼得只能跳楼。

在揭露资本的贪得无厌和金融系统的黑幕、方面,奥利弗·斯通1987年的《华尔街》是一部比《金钱帝国》更深刻、更尖锐的电影。它的成功首先在于身为金融掮客之子的斯通为电影中的金融运作注入了足够的细节。电影中涉及的金融系统内部的暗箱操作、欺诈和争夺现象显得错综复杂,而斯通能使其中的每一步都合乎逻辑、有据可循,整部电影就相当于一本揭示华尔街幕后运作规律的教科书。

电影主要的悲剧感则体现在青年的理想在意向不到的现实面前幻灭的事实中,这方面沿用了从《史密斯先生去华盛顿》开始好莱坞电影惯用的母题,构成了对美国梦的批判。当然,电影最出色的地方仍在于迈克尔·道格拉斯对股市大亨戈登·盖柯生动的演绎。戈登这个人物最大的特点恐怕就在于他能够真正地沉醉于旋转木马带来的快感。当巴德问他什么赚多少钱才算够,什么时候会停止时,他说,“这不是钱的问题,这是一个游戏。”或者说,这是一种赌博,资本的增值就如同赌博赢钱那样能给人带来快感。

如果说《华尔街》的意图主要在于揭露和批判,那么20余年后的续集《华尔街2》则把抚慰在次贷危机中受伤的美国心灵作为首要任务。电影的副标题是“金钱永不眠”,或许改为“亲情用不眠”更为恰当。对于那些在次贷危机中输得一无所有的人来说,家庭和亲情成了唯一的安慰和避风港;而对于在第一部电影中把才华和意念都用尽了的奥利弗·斯通来说,如何为续集找到新的重心便成了电影成功的关键。于是,把美国主流价值观中家庭和亲情至上的观念放入到续集中成了最自然不过的事。

尽管实际上,亲情、家庭和交易、买卖在电影里的关系一直都很混乱,有时分不清彼此。在电影的结尾,为了安慰观众,导演试图使戈登·盖柯这样一个严格恪守商业理性的角色产生真正的情感松动,主动从旋转木马下来走向家庭的温暖,但在实际效果上,女儿对他的谅解、甚至女儿与她未婚夫的重归于好,仍旧是以盖柯一次不无私心的捐赠(交易)为前提的,它们显然缺乏其他的情感诱因,这不是莫大的讽刺么?

《华尔街2》的主要缺陷在于它缺少一个有力的故事。电影的整个叙事松散、缺乏要点和结构,完全像一个二流编剧对于二十年前那个精彩故事在今天可能延续的二流想象。由于在家庭情感上耗费时间过多,电影对于今天华尔街金融面貌的展现显得模糊而缺乏细节。唯一有意思的一点是它调侃了二十年前盖柯的名言“贪婪是好的”。盖柯在出狱后的演讲中戏谑地称他的名言在今天已经“合法化”了,以指称导致次贷危机的借贷消费、借贷投资等现象。电影中数次出现的有关“道德风险”的话题显然也是为了与次贷危机后人们的投资心态形成心理互动。除此之外,《华尔街2》中便找不到什么新颖的意念来表现一个今天的美国金融社会。电影甚至让一个新的菜鸟再次问一名老手“赚多少才算够,什么时候你才会停下来”,并让盖柯再次老练地回答,“这不是钱的问题,这是一个游戏”。当然,你可以说这么经典的答案是永远不怕用第二遍的。

迈克尔·道格拉斯在续集中戏份不多,但他无疑仍旧是最出彩的一个。即便没有第一集,道格拉斯一出场便能使人感到华尔街金融大亨的作派,感受到他的不可一世和老奸巨猾。这几乎没有诉诸太多表演因素,这是他的天赋。这种风度也在大卫·芬奇《心理游戏》中他饰演的尼克身上找到。有趣的是,在那部电影里,道格拉斯那种旋转木马上的毫无幸福感可言的生活才真正表现得让人难以忍受,以至于他要寻求一种更刺激的游戏。从内容上来看,把芬奇的电影与斯通的华尔街系列作一种比较观赏将是件有意思的事。

斯通的两部华尔街都在美国两次严重的经济危机之后上映(1987年10月美国爆发了严重的股灾,并进而席卷全球),第一部保持了批判的锋芒和反思的力度,第二部除了炒炒冷饭之外忙于推销亲情和家庭等美国主流价值观,以安慰人心为己任。差异的原因何在?是这次危机更严重,人们变得过于脆弱而更需要安慰,还是斯通连“半个作者”的身份也不要了,完全成了一个商业化导演?又或者,今天的商业电影越来越以向观众提供娱乐和安慰为己任,缺乏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好莱坞许多优秀电影中的反思精神和公众责任感了?

夏至读后感1000字集锦


如何让自己的作品读后感更具有感染力呢?阅读完作品后,我们会对自己是否喜欢这部作品产生决断,辗转反侧,还是决定记录下来,经过搜索和整理,栏目小编为大家呈上夏至读后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夏至读后感(篇1)

我们要爱了,才会知道这就是爱。

我们也要恨了,才知道,恨也是因为爱。

--题记

曾经的曾经,还是个孩子,天真的以为世界永远的天蓝色。

开始的开始,还是个天使,单纯的以为世界永远没有泪落。

最后的最后,我们都迷了路,世界瞬间消失的光和线,灰色、寂寞、孤独、日落。

泪水流成了河,在深深深几许的华年里,第一次因为一个人的离开变得软弱,仿佛一个任性的孩子被拥抱住,却又被狠狠的摔落。

走在夏至未至的日子里,透过暖阳,

我看到了一树树墨绿的香樟,像绿色的大海,翻腾着白色的海浪;

我看到了浅川,看到了九五年夏天,那些最纯真的笑脸;

我看到了一种心痛散尽在一寸一寸的阳光里,无法丈量;

我看到了屋顶天台上一双熟悉的柔眸,斜斜的打在夕阳里,仿佛一种疼爱变成依赖,永远都不会分开;

我看到山坡上的青青草肆意地生长,如同夏季的记忆,在日光直射下越发清晰;

我看到了立夏、七七,看到了傅小司,陆之昂,

我看到了单薄的青春在某场大雨里淋湿,再也拼不起当初最弥纯的模样。

我看到了十六岁的夏天,还很孩子气的自己。

是不是所有美好的事物只可以是记忆

是不是在年少时总有些人要离去,即是对我而言很重要

是不是青春就像烟火,绚丽了夜空却没办法永恒

是不是雪下整整一夜,天亮之后世界就会依旧如初纯白色

是不是蒲公英盛开之后,就再也找不到去处了

是不是风筝断了线,就永远也飞不上蓝天

是不是我们没了联系就再也不会相见

那一整个夏天,我们到再也回不去了。

我讨厌书上说的沧海桑田。

可是我们都留不住时间,因为时间也留不住我们。

多希望人生只如初见,亘古不变。

小司说,那些曾经出现在你生命里,后来又消失的人,他们都是天使,带给你幸福,教会你懂得更多的道理。

我以为,我可以不哭。

坚强是给别人看的,软弱永远留给夜里的自己。

当熟悉的旋律,盘旋在静谧的华月之下,

我才发现睫毛根本承受不住泪水的力量,

用泪水祭祀过的那个失去的夏天,

那一整片星海却怎的也忘不掉。

凌晨五点半的星月夜,

我逃不掉那颗最亮的星星。

那颗星星的出现是在遇见一个人之后;

那颗星星的消失是在一个人离开之后;

当再一次仰望星空,我看到这颗星星是在学会坚强之后;

我不得不承认,青春里的有些人就是用来成长的。

但有些习惯却没办法改掉。

初冬的天空,最后一次放晴。

几只飞鸟掠过错杂的电线南飞,

轻描淡写的悲伤凝结成了霜。

飞鸟在天空中消失了。

带走一个冗长的夏天。

却没带走华丽的记忆,忧伤的空气。

你说,明年夏天这飞鸟还会飞回来吗?

夏至读后感(篇2)

隔了许久,我还记得傅小司那双迷离的,毫无焦点的大雾一般的眼眸。还有为他付出所有的淳朴女孩儿,立夏。

永远铭记着那连成一片的香樟树,绿色的波浪下,伫立的那个阳光开朗的男孩儿-陆之昂。身旁默默低着头的傅小司,他们彼此依偎取暖,彼此安慰扶持。我还会回想起,他们身下翻飞的尘土还有那永远脏兮兮的CK外套。

记得他们雍奢的家境,微笑的脸颊。

第一次,立夏撞到傅小司,他们的命运齿轮就随之开启,好像是天生的契合,天生的依偎。直到“祭司”的出现,才让立夏看清了自己身边的男孩。不苟言笑的皮层之下,是她无法触及的才华。

他们身边出现过太多的人:遇见,断桥,青田,颜末,李嫣然,程七七以及那些他们身后的支持者。他们给足了小司磅礴的勇气,撑起了足够强大的臂膀,来守护着他,而他却还是那个寂寞如从前的孩子。

即便拥有了一切。

即便生活一帆风顺。

即便后来,他们走的走,散的散……

我想,小司一定暗暗哭过很多次,就像他寻不到立夏那般焦灼的眼泪。为傻傻的陆之昂,为遇见的失去梦想……

但生活还在继续,哪怕所有人都不在了,它也会无情的转走,流向不知名的哀伤。

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些女孩,教会我爱。

夏至读后感(篇3)

夏至未至读后感:追梦

记忆里无数个清晰而氤氲的夏天。

夏至将逝时,你知道我对你掩饰不住的想念么?还是,只有香樟看到了。

——题记

故事始于一个虚构的城市浅川——一个北方长满高大香樟的城市,一个离夏天最近的地方。一群追梦的少男少女为自己的梦想努力着。他们整日在漫无边际的题海中战斗,每天“流连”在教室闷热的空气里,只为有一天梦想化茧成蝶。一切都似乎格外平静和缓慢,带着夏日特有的让人昏昏欲睡的情绪,仿佛夏日午后浓烈如同泼墨的阳光一样。

可是,梦想与现实总是有差距的。生活的打击、人的生老病死、高考的中榜落第,无不牵动情续的心弦,生出许多的愁丝,于是天空不再晴朗。曾经的永不分离,如今又在何方?只换得一声重重的叹息。

正在每个人都对急速到来的世界冲撞得看不清未来的时候,他们并不知道更大的逆境就要降临,也正是种种事件,几乎完全逆转并摧毁了每个人的人生……这一切,即将到来的夏天,似乎早已有了结局。心田某个地方被拨了一下,引起阵阵涟漪,向远方传去。没有高涨的情绪,甚至是在很平静的时候,接受这个结局,可心里却泛起了淡淡的忧伤。

遇见,这个坚强的女孩在我的心间难以忘怀。无论社会是多么的残酷,生活是多么的坎坷,遇见总是倔强地面对一切,只为心中那个不灭的信念。从小孤独的遇见,放弃了自己在浅川与青田一段美好感情而单独去了北京,开始为实现自己的歌唱梦想而努力。七七在上海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成为歌手,在发完第一张唱片之后成为全国的青春偶像,然而一直为了唱歌而辛勤付出的遇见,却在北京艰难地生活着。逝去的青春,淡淡的爱。那些走出校园的青涩脸庞,早已留下了命运的痕迹,小时候向往的青春,竟被岁月如此摧残。尽管如此,遇见依然没有放弃成为最好歌手的梦想……

寻梦的旅途中写满了辛酸与沧桑,年轻的背脊历尽无数风雨的洗礼,但要到达大洋彼岸就必须经受沿途波浪的冲击,要登上高山顶峰就必须跨过一道道丛生的荆棘。这,就是追梦,也是生活。

我是一个懵懵懂懂的中学生,也曾有过不想放手的梦想,也为理想努力过、奋斗过。可是,有几个人放出的小船没有被风浪吞噬?有几个人还固执地坚持那过去的梦想呢?曾以为梦想,就是我存在的使命,却不知在漫漫时间之洋中,遭遇各种各样的狂风、巨浪,公平的上天在让我们得到的同时总会让我们失去点什么。面对前方未知的道路,我也会害怕,也会迷茫,我不知道哪些我该舍弃,哪些我该一直坚持。我不想像七七那样为了名誉和地位,背叛朋友;我亦然不知是否应该像小司那样,最终失去最好的朋友和最爱的人;我也不懂陆之昂为保护朋友失去自由值不值。最后终于明白了在人生的河流里,将有很长的路要走,我必须要把握好平衡的桨,在遇到风暴的时候,认真思考,哪些可取?哪些不可取?我不想在多年之后回想从前,只有长长的叹息。

抚摸那发黄的扉页,泪从眼角不自觉地滚落,一滴一滴打在记忆深处,化成了一个个圆型的水印,然而我却不敢再揭开那青纱笼罩下的结局,记忆,画面,害怕它会刺痛眼睛。

只听见绿油油的青春在夏天最后的呼喊声中告别:

——你好吗?

夏至读后感(篇4)

陆之昂是陆之昂

傅小司是傅小司

他们都不是天使,他们只是两个比平凡人优秀的普通人,夏至未至读后感 写于十二月。

小四笔下的他们,那么的令人怜爱。

那个笑容如朝阳般灿烂,每天笑嘻嘻,玩世不恭的可爱的少年。

那个眼眸中总有一层散不去的薄雾,性格淡淡,笑容却如煦日般温暖的少年。

他们不过是平凡人眼中的“神奇物种”,他们也只是普通人。

那时,硪以为,他们那淡淡的幸福,会一直到永远。

可他们的生活中,突然出现了立夏。

那个平凡、善良、刻苦、纯朴、安静的女孩。那个深深爱着傅小司的女孩。

立夏的生活中,忽然就出现了遇见。

硪还记得立夏説,她觉得遇见就像一只美丽的燕尾蝶。那时,硪也以为,遇见会有不平凡的人生。

那个帅气、善良、低调、爽快的女孩,那个个性鲜明的女孩,那个勇敢去追梦的女孩,我以为,她真的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可以为她的人生,绘出绚丽的图画。

那时,硪以为,陆之昂永远会是那个有着灿烂笑容,可爱单纯的陆之昂。傅小司永远会是那个没有表情,目光朦胧,善良而无忧的傅小司。立夏可以静静地陪在傅小司身边,默默守护他,读后感《夏至未至读后感 写于十二月》。而遇见,会实现她的梦想,仅此而已。

只是,硪想,是硪低估了小四。

小四其实是喜欢看人家流泪吧。不然,怎么会出现那个那么脆弱、无助的傅小司,又怎么会出现那个那么冲动那么悲惨的陆之昂?现实就是这么残酷,轻轻一挥手,就将这么多人用了十年抑或更长的时间拼凑出来的幸福打碎。那么轻易的.......就让一切都没了。

陆之昂真是个大笨蛋。他怎么可以,为了傅小司,就那样义无反顾的将自己的人生摧毁,是谁给他的勇气,让他奋不顾身?他还有那么多爱他的人,他怎么舍得让他们伤心?

其实,自始至终,他爱的,都只有傅小司而已。

而傅小司,最在乎的,莫过于陆之昂。

他们的世界,任谁也无法踏足。即使是立夏,也无法接近一丝一毫。

那种偏执到近乎疯狂的友谊。

他们,那么多人的青春,就这样被时光老人偷走,留下的,是那满满的回忆。

小司説:

那个男孩,教会硪成长。

那个女孩,教会硪爱。

陆之昂和立夏,那两个用最美的时光陪伴他的少年,他爱他们,就如他们爱他一般。

硪最爱的,是陆之昂。那个笑容灿烂到令人心疼的少年。那个穿着白色CKT恤,潇洒、张扬的少年。最后,他如同一个乞丐一般,最后的最后,他永远只能面对那一片蓝天。硪记得,看这段时,硪坐在教室。看完时,硪早已泪流满面。硪就那样在全班面前,狼狈的哭泣。止不住的泪水,微微心痛。陆之昂,你怎么可以这样.......令人心疼。

那条满是香樟的小道上,两个穿着白色CKT恤的少年,身姿挺拔。风轻轻吹动,托起他们的衣角。他们,就一直这样静静走着,硪看着他们的背影,硪感觉的到,他们在笑。

他们就这样消失在我的视线尽头,然后,走向幸福。这是硪送给硪爱的那两个少年的结局。硪想要他们幸福。

夏至读后感(篇5)

“我们要听到大风吹过峡谷,才知道那就是风。我们要看到白云浮过山脉,才知道那就是云。”这是我翻开这本充满青春气息的书所看到的第一句话。之后就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故事中那个浅川长满香樟的街道;两个穿着单薄的白衬衣,骑着单车穿梭在香樟阴影下街道的男生;两个女孩子手牵着手冲下楼梯,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的场景让我感觉到这一切是那么的和谐。

可是时间的齿轮在转动中也颠覆了他们的人生。在看到傅小司出席陆之昂妈妈的葬礼的时候,陆之昂一头乱糟糟的头发和嘴唇上没有刮的胡子,还有那熟悉的白衬衣,只是上面蹭着一块一块的泥的时候,我的心刺痛地难受。大概是因为周围的人都是黑色,在整个黑色的世界里,唯独陆之昂是纯净的白,所以我才会觉得刺痛的难受吧。在周围嘈杂的人群中,陆之昂像一个纯白而安静的悲伤牧童。

后来傅小司看到陆之昂和一群流里流气的小混混走在一起的时候,陆之昂看到傅小司被身旁的武岳掐着下巴的时候,陆之昂的心里瞬间火大了。但现在,尽管有许多话要讲,却不知如何开口,也许这就是男生都比较好面子的缘故吧。

立夏,一个简单又朴实的女生,她的每一个细节都让我觉得真实又不做作。在李嫣然的衣服被弄脏之后,遇见替立夏出头并提出为李嫣然买一件新的赔给她。但后来遇见陪立夏看到衣服价格的时候却发现遇见没有带够钱,当她回头看立夏的时候,却发现立夏连说话都带着哭腔的时候,我像是突然穿出地面般大口呼吸了一下空气。

傅小司、立夏、陆之昂、遇见、段桥、青田。看过了你们十年的成长,看过了你们这十年里大大小小的悲伤。同样,也看过了从浅川到上海的十个夏至。

在书的最后有这样一段话“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个女孩,教会我爱。他们曾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然后又消失不见。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让我不禁联想到了我们自己。三年后的今天,当一切都按原样发生,阳光的角度、空气的味道,还有迅速消失在树林中的飞鸟都不会改变,变化的只是身边这一群要告别的人。那么,不知道会不会像三年前的那场告别一样,从此就不再见面呢?

流年未亡,香樟依旧,夏天终于走到了最后。再见了,我熟悉的浅川一中。

夏至读后感(篇6)

惊讶地抹去了看完小说最后一章后残留的泪痕。像是一场庞大的舞台剧,所有的人都在灯光亮起时渐次消失,剩下一个空旷的剧场,凌乱的座椅,满地的可乐罐和爆米花纸袋,我站在中间,留下滚烫的热泪。

第一次如此渴望这个故事永远不会结束,多么希望我可以一直看着傅小司而微微脸红,看见陆之昂而心情愉快,看见立夏就想轻轻挽起她的胳膊……那些笑容像散落的桃花一样,全部飘洒在我的记忆里,他们似从来不曾远离。

这故事发生在一个名叫浅川的城市,傅小司、陆之昂、立夏是浅川高中的学生。总是没有焦点的瞳孔便是傅小司的眼睛,他安静、不炫耀,每天与陆之昂一起骑着单车,在一排茂盛的香樟旁穿行。陆之昂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孩子”,会调皮地冲路过的女生吹口哨,即使后来去日本留学回来,穿着笔挺的西装,他也依然会习惯性地坐在马路边的护栏上,惹来傅小司一记白眼。而立夏,她是一个叫人心疼的女子。她总是会熬夜到凌晨,复习当天上过的功课,她会很认真地对待每一个人,她为小司用双手撑起过一片天空,很低矮,很低矮的天空,却是立夏全部的力量,尽管她知道,小司的天空在无穷高远的地方,那里的浮云总是无法攀越,可是她还是安静地努力着。

小司热爱于画画,仿佛绘画便是他的生命。以前总是之昂陪着他,在一个空旷的小山坡上写真,后来又多了立夏。小司的梦想是就读美术学院。后来他的梦想成为了现实,他的一副《从未出现的风景》立刻将他——傅小司的名字,传遍了整个美术界。大学,立夏陪着他就读美术学院,因为小司拥有了太多的粉丝,通告接二连三地邀他去做节目,像是这样,他们掉入了娱乐圈,一个看似光鲜亮丽却充满邪恶的是非之地,立夏充当了他的经纪人。当小司无意间接了一个电话的时候,他的噩梦便开始了。接完电话后的第二天便有报纸刊出小司听电话时的回答,只是在“字面上”被增减了几个字,就区区几个字,小司的名声一跌再跌。甚至有报纸刊出,小司呕心沥血的绘画集是抄袭一位没有什么名声的画家的。小司、立夏、之昂想过很多办法应对,结果却让误会更深,最后连他们唯一寄托希望的官司也打输了。小司变得越来越沉默。

后来,他们唯一的救命稻草——小司的新书发布会,算是比较顺利地进行着,眼看着小司快要成功地挽回他所失去的,那位在绯闻中受益匪浅的画家戏剧般地出现了,后来的现场,混乱不堪,而她却站在一旁冷笑,一切都是她安排好的!她享受着这份凌乱,忽略了站在身后举起酒瓶的之昂,最后,她不省人事……

结局,立夏离开了,之昂因为故意伤人而被判了无期徒刑,小司也像人间蒸发般没有消息……数年后,小司通过努力,终于再次成为了大画家,立夏在浅川,默默地关注着他的成长,之昂在牢中看见小司的画刊,喜极而泣……

小说一直平淡地述说着他们的故事,从纯真无邪的他们到后来他们离散的结局。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些女孩,教会我爱。他们都是出现在我梦中的天使,梦中的他们总是爱对我说话。

当自己再次沉浸于小说时,还是再一次痛恨世人的势利、无知、幼稚、虚伪,却也总是被主角们纯真的情感所打动,那就是爱吧?这个世界上最美好,也是现如今最缺乏的情感。

夏至读后感(篇7)

我是知道《夏至未至》这本书的。可是,若要让我写出现在的季节,我便也只好说——夏至未至。

很早前,几个同学便约好放假去爬山,好不容易盼到放假了,早晨起来时,天空还晴,吃完饭,刚装好爬山的东西时,便乌云密布,电闪雷鸣,不一会,雨便下起来。

我知道今天的爬山计划一定泡汤了,便坐在窗前看起了正对面的敖包山。雨天有很多的雾。请他时,看着山腰上开满的桃花,很是漂亮。但雨天看起来,那似白似粉竟模糊起来,隐隐约约,飘忽不定。像是没有景物的海市蜃楼,竟也不比晴天逊色!

但那山脚处的树,却在牤牛河的映衬下,在雨中的雾中格外显眼,那树上叶子的颜色,是夏天的浓绿,又是春天的似绿似黄,远远望去,那桃花和绿树像是一幅浸了水的山水画!但这一切,却又放在了北方的小镇。

雨还在淅沥沥的下着,雾也散去了一些,丁香花的香气在雨中顺着我开启着的窗子,一丝一丝的浸进鼻中。经雨冲洗过的小镇,越发显的宁静。一个还穿着工作服的工人,一手举着伞一手拎个布袋,匆匆走过对面的街道。他一定想在雨天没活

夏至读后感(篇8)

年轻是什么样的呢?

哪个少女不怀春?立夏爱上了傅小司,等了他陪了他好多年。可是年轻时候他有李嫣然这个未过门的媳妇。傅小司不喜欢门当户对呀。

香樟树长了一年又一年,在郭敬明的笔下绽放、枯萎。重复写着一年又一年的夏天。

不得不说他的文笔真是美啊,比诗歌还要优美的句子深深震撼了我。

如果我再年轻15岁,我也是喜欢傅小司这样的男生的。

最喜欢的角色是哪一个呢?都喜欢才是真心。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就是来来回回地此起彼伏。换掉爱过的人,是每个真心爱过的人,当时都不能承受的痛。

被遇见感动到了。因为她在伤痛的时候,会自己给青田写下永远寄不出的信。很喜欢段桥,因为他在我心里就是天使,可是死于非命是后来一定会上天堂的。

像傅小司这样的男神,我是会喜欢会暗恋却不敢表白的人。

其实一开始我就知道立夏不是个幸运儿。因为现实中的爱情,真的有很大落差的时候,都不会长久。何况一开始就知道这是场悲剧?

所以啊,对我来说的意义依然如此,那就是不要追求门不当户不对的男神好吗?因为爱他的人很多,要劝退敌人可没那么简单,我这种心理素质不好精神洁癖的人可没那个本事。

还有后来遇到抄袭的事,我想大概小四就是在说自己像小司一样被告了抄袭。但可惜的是,我现在经历过认识过的事情是,真的被告被侮辱是大明星绝对会发生很多情况下都是这样的事。就连现在的流量明星当红肖战也出了事故。所以小四把这种黑暗放大了夸张了是为了文字好看吗?

还有,绝对不要发生的事情就是泡酒吧的时候喝醉啊,不然为什么程七七有了机会呢?我认为就算傅小司不是渣男也难辞其咎啊。我也会离开他。因为我的理由绝不是怀孕,因为劝退小三我虽然不懂,但是我理解的是,和傅小司在一起会有更大的麻烦。也许一辈子都会被野女人纠缠吧。

嗯,虽然他们的青春时代很美,但是翘课啊之类的事情,我是不会做的。所以啊,这本书让我在虚无中理解了青春期朦朦胧胧的情感。但依然离我很遥远。

我在心里耿耿于怀的事情是,傅小司真的有爱过立夏吗?如果没有爱过或者爱过了,最终结局都是没有在一起都令人怅惘。而且,人结婚了以后就是一日三餐的话,我不能承受男神。

还有,画画会被指责抄袭我这个神是早就看透过的,那就是世界越进步,撞画风的事情就越明显。要超越前人和今人已经太难了。

夏至读后感(篇9)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永无止境的学习似乎模糊了我的视线,连眼前微薄的感动也突然变得若隐若现,以致使很久也没有尝试过感动的滋味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快节奏的生活不断变化着我对细节处的留心,即使拥有了再多的感动,在我的心海里,也只是一时的浪潮,浪潮过后,一切恢复平静。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当郭敬明的《夏至未至》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时,总是会不自觉的拿起来翻阅着,即使是从当中的任何一页看起,也能够体会到其中蕴涵的丝丝触动,心里也就像是微风过境,唤醒出一片片的生机盎然,久违的感动,我也重新感受到了。

一部感人至深的小说,对于我来说总是一种惊喜,我也可以不厌其烦的反复阅读一遍,两遍,三遍,感觉它不仅仅只是单纯的人物情节环境,我更看中的这本小说所展现出来的一个你我都未曾踏足过的世界,在书中的人物被命运的大手痛击了一下时,我背过身,悄悄的抹去了残留眼角的泪水,我其实也想了解一下他们是如此的悲伤。在他们开怀大笑时,我也会跟着哈哈大笑,生活中有泪有笑,这才算是有意义的生活,不是吗?在他们从意志的低谷重新一步一步的爬上来时,我也想起了现实生活中所需要的,不就是他们那种顽强的'精神吗?无论你是一帆风顺还是一路泥泞,只要坚持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执着,最终一定会超越自己的。在他们面对着艰难的抉择时,仔细想想,其实人的一生不就是抉择的一生吗?不断思考,不断衡量,不断抉择,就这样不断的再重复着一次又一次那些对于我们来说意义都不尽相同的选择。我想,这样的一部小说,教给我的,不仅仅是这些吧!

在我的心中,一直期盼着有这样的一部小说,它能让我在静静散步的途中回想起来,接着慢慢的忆起当中某年某天所发生的事情,接着再次因为他们而触摸到了感动。我想,《夏至未至》也许能够填补这个空白吧!它是由我最喜欢的作家郭敬明所著的,当我安静的翻阅着《夏至未至》时,仿佛也从现实世界里抽离出来,回归到他们的世界里,时间似乎就这样流逝走了,是流向了一个更漫长的未来,还是倒流回曾经那个动人心弦的故事当中?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从来都是旁观者,既无法触摸他们,也无法和他们交流,只能做的,也就是见证着命运的车轮是如何轰隆隆的朝另一个未知开去,而他们却一无所知。见证着他们是如何像扯线木偶那样被上天玩的遍体鳞伤,而又无力还击。也见证着他们如何完美的演绎出了一场缓慢而忧伤的故事。人生本来就像一场变幻莫测的风雨,一切都无法预知,也许就是一个瞬间,就足以颠倒人的一生。尽管我只是一个旁观者,但也足以让我感极而泣!

因为爱,小司,之昂,立夏,遇见,他们走到一起,因为爱,他们放弃了彼此。时间是伟大的治愈师,你相信么?

有些记得,有些不记得,都是所在身体或深或浅的刺。提醒我们,要珍惜彼此相依的日子,无论多久,都是美丽和记忆。

泪眼迷蒙中,我突然想起小学毕业同学分离的场景。小学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日子了,我们尽情的放纵,玩耍。可是,分离的日子终究到来。昔日的好友聚集在一起互赠礼物,然后简单的说句再见,彼此擦身而过。也许当时已经忘记眼泪是什么了,只有以前的记忆在彼此的脑间跳动。而那些记忆或许早已以往在那个夏天……但那个无忧无虑的过程,我们享受的,我们对得起失去的记忆。

沧海桑田,物是人非。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个女孩,教会我爱。

那本《夏至未至》,给了我一个夏天的感动。

夏至读后感(篇10)

这是我看过的郭敬明的第二篇小说《1995-20xx夏至末至》第一篇是《悲伤逆流成河》在敬明的作品集封面中,清晰地留下他的自评:悲观的乐观主义者,崇拜自由的生活和善良的人性,《夏至未至》——读后感。可是在他的小说中我却只看到了“悲”字,似乎他所有的小说都会“悲伤逆流成河”了。有人说:大团圆结局是中国人千百年来最喜爱,最推崇的结局。说实话,我也喜欢一个较美满的结局。难道是现今小说家反其道而行之,走起悲剧的路线。这样更引人注目?看了让人“伤心泪留成河”?才好让别人永生难忘,因为悲伤的记忆更另人深刻,储存期更长。? 小说前大部分都描绘了一幅甜美的画卷,好似平静的西湖上偶尔有人在诗情画意地泛舟,而后是有人不慎坠湖,却再也没爬上岸。越是接近尾声,我心里就越开始骂郭敬明,为什么要把小说写得这样悲惨呢?让我的心率变得不齐,让我的眼眶微微湿润,直到近结局我的泪水没过我的眼眶,但也仅此而已。我讨厌郭敬明这样写文章,把生活写得没有希望,在一切似乎已经播种下幸福的种子的时候,却总是会有一阵暴风雨刮过,将种子冲回地面,而且这不是一两回的凑巧,而是三翻两次,毫不厌倦地重复着。? ? 哎!郭敬明的计划算是得逞了,小说使我伤心了好几天,想忘都难呐!? ? 这篇小说我总觉得有点夹杂着郭敬明的自转性内容。像年纪轻轻就出版了小说,让很多界内老前辈失去了光彩,很可能遭到被人的嫉妒、羡慕或种种的诽文等。小说中男主角的内心变化完全像是作者内心的真实写照,只不过一个是画画,一个是写作,然而遭受环下的人们的情况大同小异。作者只是借用了第三人称来诠释自己,也是为了所有活在光鲜漂亮的光环下的人们抱“不平啊!”

夏至读后感(篇11)

伤感的文字总会让我泪眼婆娑,而我偏偏喜欢看这样的文字,因我觉得总会从字里行间寻找些共鸣的东西!以前总跑到一个叫诗曼的网友空间,去看她充满感伤的日志。也总能从文字里看到熟悉的影子,偶尔留言劝阻两句或直接转载她的作品……只有有共鸣的人才能体会到文字里蕴含的深意!

看到书结尾部分,眼睛里布满泪水。我是很感性的人,而总会融入的情节中去,似乎我是故事里的一员!当看到之昂为了小司把碎玻璃瓶扎向那个恶毒的女人,心为之一震两个才子的一生就这么毁了!当立夏得知七七怀了小司的孩子,毅然收拾行囊离开了北京,当段桥告诉遇见他有个八年英国留学的机会,让遇见等八年……?遇见选择了短痛,那刺耳的刹车声是段桥的灾难么?……开始的平淡情节是作者设置的迷阵……遇见最后牵手青田,之昂看到成名后的小司封笔之作上一段文案后结束流亡生涯,立夏与新婚夫挑选着小司的画……这是作者的给的结局!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他的天使:“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个女孩教会我爱。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然后又消失不见。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你生命中的天使还记得么?

夏至读后感(篇12)

电视剧的预告一波接着一波当我看到那些郁郁葱葱的香樟 那些少男少女们干净的脸庞 我就知道 又一个夏天到了

第一次看夏至未至 我初二 现在的我已经大三了 这本书依旧是我最爱的一本书 书架上20xx年修订版的夏至未至都已经被我翻的磨掉了颜色 可是我依旧会在闲暇时拿出来看一遍再看一遍 永远也看不腻

我喜欢小四描写的夏天的模样 香樟 浅川 自行车 打架 画画 逃课 值日 小司 立夏 小昂 遇见 还有更多更多

我的记忆里有小司大雾弥漫的双眼 有小昂冬天里俏皮可爱的毛绒帽子 有立夏买的喜欢的画家祭司的杂志 有遇见倔强的双眼 有七七美妙的歌声 有青田手上的戒指 也有段桥纯真的笑颜

一切的一切 都是小四笔下的我认为的活生生存在的 虽然结局依旧是不美满的 小司丢了立夏和小昂 立夏嫁给了别人 小昂被抓进了监狱 段桥遭遇了车祸 可是留给我的依旧是无尽的回忆与感动

初二的我看最后尾声的时候看着成为乞丐的小昂读着小司的画集嚎啕大哭最后被抓走的时候 我哭了 我会埋怨为什么他们都没有一个好的结局 长大后的我再看 依旧会流泪 可是我会想 这也许就是小四想到的最好的结局吧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个女孩,教会我爱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然后又消失不见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

汪曾祺读后感1000字集锦


一篇高质量的作品读后感可以怎么写呢?我有读过一本名叫作品的书,书里的情节扣人心弦,让人百看不厌。这时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感想倾注笔尖。推荐你看看以下的汪曾祺读后感,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汪曾祺读后感 篇1

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作者都写,天大的事儿,芝麻绿豆的小事儿。詹大胖子,连老大,八千岁,高阎王,王四海,陈四,陈小手嫁娶,生孩子,卖椒盐饼子西洋糕,卖米,唱戏,求雨,买奖券,卖艺作者写了许多小人物,写了许多仿佛并不值一提、微乎其微的小事儿,但从中却透露出生活的酸甜苦辣,人世的悲欢离合。作者正是以这样的人和这样的事去阐释生活,阐释人生。到底什么是真正的生活?这就是。什么是真正的人生?这就是。

第一次读汪曾祺的小说,我就被吸引住了,深深地。我只感觉他的小说中充满了无穷的生活的乐趣。我为小说中的人物而哭而笑,而喜而悲。平凡的百姓永远是生活的主题,平凡的百姓永远是历史的主题。

我很欣赏作者在《小说三篇》之一《卖蚯蚓的人》中所说的几句话:我对所有的人都有兴趣,包括站在时代前列的人和这个汉俑一样的卖蚯蚓的人我要了解他们吃什么和想什么我是个写小说的人,对于人,我只想了解、欣赏,并对他们进行描绘,我不想对任何人作出论断我对人,更多地注意的是他的审美意义。正如此说,作者在他的每篇小说中几乎不作议论,只是很自然地展示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的原型,让读者去感受那种平凡而又不平凡的美。

生活中处处都有美,我想这正是源于它的琐细,它的亲昵,它的真实。

汪曾祺读后感 篇2

永远的汪曾祺的读后感,来自京东网的网友:心灵的滋润、精神的安歇、人性的抚慰-------读一读汪曾祺先生的作品汪曾祺(1920-1997),江苏高邮人.他的老本行是写小说、散文.上世纪四十年代他就出版了小说集.他的老师沈从文先生曾说过,汪曾祺的小说写的比我好;老舍先生在上世纪五十年代也曾言,北京文联的年轻人今后能写出点东西的是汪曾祺和林斤澜.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始,汪曾祺终于老枝发新芽,以小说、、等重登文坛,引起轰动.很多人读了他的作品会说,“原来小说也可以这样写”.他的为文为人,可谓“文章秋水芙蓉,处世和蔼可亲,无意雕言琢句,有益世道人心”。他的作品确实可以给人以心灵的滋润、精神的安歇、人性的抚慰.我接触他的作品最早是在1993年,读的是其散文集.此集诸篇"记人事,写风景,谈文化,述掌故,兼及草木虫鱼,瓜果食物,间作小考证;娓娓而谈,态度亲切;滋味如春初新韭、秋末晚菘."10多年来此书成了我的案头、床头常置之物,常读常新.由此,我开始不断的搜集、阅读他的作品以及有关述评文章.读汪曾祺先生的文学作品,我感到平等。他始终把读者作为朋友,把心交给你.读汪曾祺先生的文学作品,能够益智。除了从中获取大量的风俗文化知识外,他在作品的字里行间,给读者留有极大的联想和想象空间,让人回味不禁,思绪悠远,很锻炼你的脑力.读汪曾祺先生的文学作品,更重要的还是开头的那句话----他的作品给人以心灵的滋润、精神的安歇……

汪曾祺读后感 篇3

这篇文章整体来说是一片弥漫着乡土气息的文章。作者汪曾祺分了三个部分来描写他故乡。这次,我分析的是第一部分——“打鱼的”

乡村中的人们是淳朴的。尽管渔船的船主是小财主,但他们也随船下湖,驾船拉网,而且他们的勇敢麻利之处不必雇来的水性极好的伙计差到哪里。这应该是从侧面体现了乡村的人们的淳朴。不像是城市中的有钱人,只会雇佣一些人,然而自己却既什么也不会,也从不体贴手下的人。而像乡村的财主却不会。他们会跟着自己手下的人一起下湖,这也是他们能和睦相处的一个原因吧。

乡村中的人们又是悲伤的。

一对夫妇在一条小学校苇塘后的臭水河里打鱼。看得出来,他们应该是生活很窘困的。他们没资格也没条件去像船主一样,在大湖中捕鱼,他们只能在臭水河中,打点小鱼,也就想填饱肚子吧。再看看作者描写他们夫妻二人的神态:他们的脸上及看不出高兴,也看不出失望忧愁,总是那样平平淡淡的,平淡的几乎木然。这应该是典型的贫苦人民的神情。生活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包袱,压得他们喘不过来气,想必,他们应该刚开始是很伤心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麻木了,没有了情感。这让我不禁想起了鲁迅笔下的闰土。面对日渐窘困的生活,他反抗过,他努力过,但最终,还是屈服在了生活面前,麻木的生活,仿佛他没有了情感般,如同行尸走肉地活着。

然而,无声无息的,女子因为在水中的时间太长,得伤寒死去了。然而这也映出了一句话: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她十五六岁的女儿,代替了她,跟着父亲一起捕鱼了。最令人看着心寒的,就是对女儿外貌的描写。那臃肿的大衣,那不合身的皮罩衣,那不符合她年龄的捕鱼的动作,看出了日子的凄凉。她按着梯形竹架,一戳一戳的戳着,那动作,仿佛是戳在了我们读者的心上。

而最后一段,更是显得凄凉。那一身湿了的皮罩衣,那已经变凉的秋天的河水,压在了女儿身上,也仿佛是压在了读者心上。明明还是应该无忧无虑的与同龄人一起上学玩耍的时候,明明这么沉重地生活还不是她该承受的,但只因为社会的压迫,担子全都压在了她和她父亲身上。本身就沉默寡言的父亲,因为生活和情感的双重压迫,也变得更加沉默了。对于他来说,可能生活早已不是为了自己,只是希望能养活自己的女儿就行了吧,而对于自己,却早已失去了活下去的希望。

农村人民的生活是快乐与悲惨交织在一起的。因为远离城市,身上生活的担子也变的更重了。但悲惨的生活却压不倒某些人对生活的渴望与希望。我想作者在后文就是提到了那些对生活充满希望和善良的人民。

汪曾祺读后感 篇4

看汪老先生这本书,像看一幅清明上河图。

各色行业人赖以为生的技能本领;人喧兽鸣乐器音;人香物香川树花草香;酸甜苦辣咸的经典吃食。皆明明白白送到你眼前。不但五感俱全,更有一片浓郁乡色打底,兼第六感心觉——情。

汪老笔下的小人物都是活生生的。就像他正亲口对你讲一样。他看见了你也看见了,可又忍不住再对你说一遍。因为这里的人事物让他不由不热爱。那个年代生存的艰辛和风霜经过老先生的画笔,都蕴在美里了。使我们只管欢畅的去欣赏画,而不用为画中的人事忧愁。

我想汪老就像一座空城,因为城空可以容纳各色建筑,可以接收各类人等,可以展示各种稀奇物件,更可以使风霜雪雨随时节过路暂歇。真是一幅容纳万物不着忧伤的画卷!怪不得老先生说,他写旧时,是涤澄过的。新时不写是由于现在的生活还使他耗费许多精力。这样客观真挚的态度,作品是可以通过时间检验的。

汪老的爱,简单又深刻。简单在平凡人物的忠厚日常里,也深刻在平凡人的精神气里。有送果子的,一年四季按时挑鲜,足金足两风雨不歇。但却爱画守信,身老年迈也愿为知己一人送果,珍藏字画带进自己的棺材;有捡字纸烧化的,每张细细撸过为捡出重要字据送还人家;有做炮仗的,逢年过节不忘给孩子们挨个削竹做弹弓;有卖卤味的,勤勤俭俭积少成多,又和众邻割舍不下的互助友爱;有银匠,做香火的,做瓷器的,开茶馆的,挑竹箩的,吹唢呐的,管宗庙的,卖米的,开眼镜摊的…,无一人不辛苦操劳,踏踏实实过日子的。还都有些道不明的精神气儿,像一个个行走端正的竹骨架。这就是作为人的尊严所在吧。汪老对女性自由的追求也是大加赞赏的,“爱谁谁,人活一辈,草木一秋,不偷不抢两厢情愿,我高兴就成!”也有些偷鸡摸狗的,伤春悲秋的人物,但是经过汪老的笔色一润,倒品出了冷眼看戏和庄周梦蝶的滋味。

这洋洋洒洒的各类人物,牵丝带线,一水的生活在高邮这个神奇的地方。

很庆幸看到了这本好书,一个人要多么的热爱家乡,观察细微,才能写出如此动人的篇章呢。

汪曾祺读后感 篇5

终于看完这本书,一共四本小说合集:《矮纸集》《菰蒲深处》《晚饭花集》《邂逅集》。前前后后大概花了一个多月才看完,说实话,这是第一本影响了我说话方式的书。汪曾祺先生的字里行间没有半句甚至半字的废话,而且善于描景,营造氛围。你可能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他为什么这么说,可是你就真真切切地感受他想传达的意境。可能这也是因为汪先生也是意识流写法的高手,描绘起来信手拈来,全跟着意识走,文字精炼又传神,画面跃然纸上。有时候我也在想,这是个多么难以描述的画面,如果换做我,可能反反复复斟酌语言都无法解释清楚。你看汪老,寥寥数语,画面便瞬间勾勒于纸上,栩栩如生。可偏偏他用的词也不是什么生僻难词,却是他自己的词。印象很深刻的一个词是“苍青赭赤”,明明也就四个字,可是高山的那种陡峭,矗立云海的感觉便扑面而来,生生地浮现在眼前。可想而知,欣赏这种几十万字全是如此传神蕴意丰富词藻的书该是一种怎样的享受。

如下为例

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仿佛看到他自己一个小小的人,向前倾侧着身体。一步一步,在苍青赭赤间的一条微微的白道上走,低头,又抬头;看一看天,又看一看路;路,画过去,画过去;云过来,他在影子里;云过去,他亮了;蒲公英的絮子沾在他衣服上,他带它们到更高的远处去;一开眼,只一只鸟横掠过视野;鸟越来越少,到后来就只有鹰;山把所有变化都留在身上,于是显得是亘古不变的。

这本书中随处可见的对生活场景的描写也是非常有趣的。前街卖木头的,后街卖早点的,还有隔壁卖卤猪蹄的,正是这些发生在你我身边的故事,汪先生能将普通故事里普通人的喜怒哀乐嬉笑怒骂描写得生动有趣。小女子脖子后面朱红的血痣,晚饭后院子里飘来的树叶的清香……读起来仿佛觉得这样的生活应该幸福,反念一想,这不正是你我每天的生活吗?可是汪先生的书就有这样的魅力,从平凡生活中写出了不平凡,让人欲罢不能。

由此不禁感叹,大家就是大家,经典就是经典,读这种书你一定有所收获。

因为是四本书的合集,有些长,但一定要坚持看完哟~

汪曾祺读后感 篇6

《汪曾祺散文选》读后感2000字:

手头所拿的这本是2004年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是文化部、财政部2005年度送书下乡工程书目之一。这是近日从乾县图书馆借的。

以前自己读书一般都是直接用电脑写读后感,很少存留纸质版的,总觉得比较麻烦,因为自己读书的目的还是要将读后感写出来与大家分享的,如果先要弄一个纸质的笔记,再输入电脑,做成电子版,就有点重复啰嗦了。这次因为一个活动的影响,自己还是决定在阅读的过程中,随时把自己对于书中片段的点滴感受记录下来,到后边整理电子版的时候也是一个沉淀的过程。所以这篇文章和我在笔记本中所做的摘抄内容有较大的差异。因为这有一个重新建构的过程在其中。

知道汪曾祺,大约是因为那篇《多年父子成兄弟》,这是自己十七八年前就曾经看到过的一篇文章。说来惭愧,那时候自己孤陋寡闻得厉害,还真的不知道汪曾祺是何许人也。

只是一看到这个题目我有一种深深地震撼感,我觉得肯定会有所收获的。因为按照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男人们大多数有恋母情节,与恋母情节相反的,就是父子成仇。而且在中国,受封建社会礼法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观念的影响,父子之间的关系一直是比较紧张的。父亲,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就是山,是和严厉、古板、不苟言笑相结合起来的。至于说,朱自清先生所写的《背影》能够广为流传,我认为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一反常态的讴歌了父亲,一个在自己母亲去世、差事交卸、身处困境、却仍然能对和自己发生矛盾的长子心细如发的父亲。所以,多年父子成兄弟,这对我来说是一种人生理念上的严峻挑战,而能提出这样的说法的人,在我想来肯定是有两把刷子的。

事实证明,这篇文章果然令我耳目一新。多年父子成兄弟,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和力量。汪先生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至少我看到了包括汪先生的父亲在内的四代人其乐融融的感人场面。多年父子成兄弟对我来说,也是一种人生启示,要善待自己身边的每一个人,要学会尊重和理解每一个关爱或者伤害过自己的人。普天之下,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一切都在自己的因缘之中。

再次了解汪曾祺,是因为他关于美食的文章,读汪先生的文章能够感悟到他对于中国饮食文化的独特理解,这其中有对物质生活“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精细化追求,也有对人生至真至善至美的精神追求。所以写下了《四方食事》《手把肉》《五味》等精彩篇目。更因为先生对于这些生活琐事、衣食住行的敏锐感知力,成就了作者,造福了一批又一批有心之人,使我们能够欣赏到先生的《烟赋》《寻常茶话》《故乡的食物》《故乡的野菜》等精美文章。

读汪先生文章,有一种闲适的感觉,仿佛在听人侃大山,在摆龙门阵,娓娓道来,声声入耳。尤其是在社会节奏日益加快的今天,能够静下心来读汪先生文章,让自己的心灵有一个缓歇的机会,这简直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情。汪先生文章只要你认真阅读,沉浸其中,定有收获。让自己的生活更有品味,让自己的心灵从此不再寂寞,从阅读汪先生散文开始。

最后,要谈到的是这次在阅读先生散文集是的收获:第一就是认识了很多伟大的人和一些虽然平凡但是很真实的人。汪先生是沈从文大师的得意弟子,与金岳霖大师往来甚密,在他的笔下这些大师们褪去了华丽的光环,存留的是至真至善至美,真性情、真趣味、真自我。沈从文先生是这样,金岳霖先生也是这样。读这本散文集,我也知道了年度大片《无问西东》中“跑警报”片段的由来。明白了汪先生的文章不只是用来耳目一新的,而是要用来走心。

近年来,对于沈从文先生的评价不断提升,但这其中也却有很多的误解。通过汪先生的抽茧剥丝般的述说,我们得以正确的认识和评价沈从文先生,认识他认真做事的精神。无论是他在讲授习作课,还是他对后辈的提携,对于学生友人借书或者文玩相赠时的大方慷慨,这些都是令人敬佩的。确如张充和为沈先生撰写的挽联中所述:“不折不从,亦慈亦让;星斗其文,赤子其人。”即使晚年在研究文物时,也非一般的文人雅士们的将文化精品据为己有,而是带着中国传统文化的满腔热忱,在研究终结以后,将大部分赠与科研院校,这种气度与豁达几令后辈星爷们羞愧欲死,颜面无存。

通过汪先生的讲述,我们还知道了沈先生对与衣食的不甚讲究,他的不慕名利,这在他对于葬礼的要求中表现的尤为突出。对于真善美的追求,必然伴随着对于假丑恶的揭露和批判,这一点,这师徒仍然有共同之处,不同之处在于沈从文是一种消极的“躲避”,所以他写了《湘行散记》;而汪曾祺先生是用文字来控诉,《钓鱼台》就是汪先生对于那段历史的记录和控诉。

其次,王先生对于人生苦难的豁达与大度,这在《牙疼》《随遇而安》等文中表现的淋漓尽致。即使对终年往事有所不满和愤恨,也是淡淡的“为政治民者,可不慎乎”一句轻轻点过,这需要多少的人生历练才能练就。正因为如此,才使得汪先生能够以平常心对待小市民、对待胡同、写下水母娘娘的颂歌、赞美白马庙中的哑巴,叙写胡同中的大妈,以及闹市中的闲人。但是闲人不闲,闲人们都有自己坚定的信念和追求,这就使得闲人变得有趣了。从这些卑微的人、平常的事中感悟人生、汲取动力,这是汪曾祺先生的感人之处。

汪曾祺读后感 篇7

这是我第一次碰触汪老先生的文字。之所以用“碰触”是因为我无法在匮乏的词库里找出一个更贴切的词来形容这种久违的辛劳,笃实,清甜微苦的细珠润语。汪老是经过那场革命考验过的人,却在字里行间有着不同于老舍的超俗;不同于冰心的细润;不同于秋沅的诙谐。这点在于我是难能可贵的。

品着品着,伴着午后微暖的阳光,透过窗拍打在我的身上。我恍惚间有种若即若离,童真,无奈,幽默,心酸之矛盾感;恍惚间有种赤足漫步于沙滩边,捡拾水花清润的触感,那种幸福的温度,是无法言喻的。试想着,有个足够明亮的花园,生长着巴根草,芝麻,虎耳草,紫苏;栖息着土蜂,蝉,天牛,螳螂,斑鸠如此种种生灵的乐土,我的童年可以畅快淋漓,无畏的度过,那必是一个优美的意境;试想着,有个足够多水的地方,那里有河堤,墙垛子,竹蒿,大船,也有贴水飞的野鸭子,撑蒿人,船老板的家眷,和四面扑打的鱼鹰,我必可以在那里——水乡高邮。肆意的赤足奔跑,任凭将那冷冷的笑声与烦恼都改写成那午后的每一抹暖入心扉的阳光。嗬,心都醉了。

我于是便摸索着,这苍劲的笔锋必是经历了岁月的沉淀,风吹过,雨淋过,宛如幽谷里一朵安心的幽兰;霜欺过,雪压过。宛如月光里默默沉思的绿荷。另一方面,我始终无法理解这乐观幽默的语言为何书在那个特殊的时期——文化*革命,就像在冬日黝黑却坚韧的树枝,在寒冬映衬下宛若水墨画的树枝,突兀的生长着一朵极艳丽饱满的花。那花是毫不忌讳的长着,如此骇俗又如此平实。使人在惊叹其美丽的同时又无疑对它的遭遇感到惋惜;在惋惜之余又为它产生敬佩和畏意了。

再准备从窗前的躺椅上起身时,却再也离不了那种纯净,真实朴实的语言。它虽没有如我最爱的秋沅的文字那般如散发暖暖光芒的珍珠,打磨着我柔软的心,却也有闪烁着正义和尊严,友谊和爱,继而成为引领我走向成功智慧的那一方净土。

汪曾祺读后感 篇8

书中的散文最让我感动的是《我的母亲》,汪曾祺描写了三位母亲。一位是她的生母,一位是他第一任的继母,还有一位是他第二任继母。文中集中笔墨刻画了第一任继母的形象,因为她陪伴汪曾祺成长,不是生母更似生母。汪曾祺的母亲在他三岁那年便不幸得了肺病过世了,因为年纪小的缘故他对生母并没有多少的映像,只是通过母亲的画像和母亲养病时所住的“小房”里面母亲所留下的遗物来回忆过世的母亲。汪曾祺是幸运的,他和他第一任继母很投缘,继母很喜欢他,对他如视己出,每次归宁回家都会抱着他和他同乘一辆黄包车回家;当汪曾祺忍不住大便,弄在了裤子里,继母帮他洗裤子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这份感情恐怕连很多亲妈都是望尘莫及的。文章中汪曾祺并没有多提自己对于继母的感情,他只说“我可怜她,也爱她。”这是需要多少的付出才会让一个孩子心里明白自己的爱。很不幸,他的继母也死于肺病。第二任继母嫁给汪父的时候,汪曾祺已经十七岁了,所以感情并没有之前的一位来得深厚。但是他依旧很敬重她,因为在汪父最困苦的时候陪伴在他身边的就是她。我想他们之间的亲情过多是一种客气。

汪曾祺是个细腻的人,他善于观察生活中的一些微小的细节,他把自己对于故乡高邮的爱幻化为笔下的文字,用质朴的语言为读者描绘了他记忆中的高邮,他所热爱的高邮。他记得高邮的过去同时也喜欢高邮的现在。

也许正是因为高邮质朴的民风影响了汪曾祺的笔风,让他的作品“接地气”,充满了生活的气息,而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文艺吧。

《飘》读后感1000字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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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的最大理由是想摆脱平庸,早一天就多一份人生的精彩,迟一天就多一天平庸的困扰,优质的作品可以让我们对作品有着更好的了解,写读后感的时候,我们不能就事论事和泛泛而谈。哪些作品读后感值得我们借鉴呢?经过收集,读后感大全编辑整理了《飘》读后感,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飘》读后感(篇1)

一个憧憬并执着追求爱情的女人,却不得不在生活的压力面前一次次的被叛自己的内心。

一个固执的、简直是执拗的女人,也正因此而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爱情。

一个被物质的困乏吓坏的女人,在追求物质,却无可指责,因为这样的一个女人也是处心积虑的想要帮助自己爱的人,却一直在小心翼翼的维护着这个男人的尊严。

可悲的是当自己真正爱的人在一次次被伤害后离去。

幸运的是这个在困难面前从不放弃的女人总是给自己希望。

这是一个完整的女人,是一个有缺点的完整女人。虽然只是一个作者的人物缩影,不仅包含了作者自己的人生经历,也有很多女人的身影在里面!

值得一看,不,应该是值得很多遍的看。

看她,就像看自己

上高中的时候认认真真的看了这厚厚的两本书,两个感觉:一是非常喜欢思佳丽,二是非常不喜欢白瑞得.

那时候不喜欢这种看似不在乎自己的男人,总觉得爱我得男人应该死心塌地不离不弃.那种动不动就惹我生气得男人是最讨厌的

现在老了(偷笑一下),对生活对爱情也开始有了真实和深切得体会.我经常会以思佳丽得思想来对思考自己得行为--我希望用那种坚定得信念来支持自己,需要那样的有些现实的举动提醒自己避免幼稚.

思佳丽在看我看是个现实又奢侈的女子,对自己的理想不离不弃.她的生活是多彩的,爱情虽不完整,但我看来也是完美的她生命中的一切是我所期待的,包括爱情.

奇怪会爱上这样的女子,任何一个男人无法逃避,我也不能...

永恒的飘

不知是什么原因,在最紧张的高三临考前的一个月里我才遇见了它,却执意在一周内看完。二本平装上下册,黑白色的封面,米切尔的大名也隐在了思嘉的裙中......读它时被思嘉的任性,自信,大胆,疯狂还有对自认为的爱情的执着所征服,同样也对白瑞德宽容、勇敢、自信自主,对小蓝妮的那份父爱所迷恋,当时就想要是能找个像白瑞德一样的老公伴自已终老一生就是最幸福的事!呵,就在那一刻在书的结尾,自已就像洞悉思嘉的心,想到了塔拉的红土地就充满了希望和力量,要重新征服离开的白瑞德,感觉仿佛在云端,就像飘一样。

思嘉是个幸福的女人,因为她最终看到真爱,白瑞德是个大丈夫,因为他知道爱不是一种占有的形式,而是一种情感的征服。

呵,这是我读飘,这是一部好书,每个人读它都会有不同的感觉,但它值得你一读,永不后悔。

飘——我向别人提起古典文学总要提起它。

我一直在想,如果米切尔没有出车祸去世,她所写的其他小说会是什么样呢?

一个作家如果要让人爱上,一定要多写点作品,让读者从不同侧面去了解他。因为一本书虽然可以反映作家的很多侧面却不是全部。

可是米切尔就像是杜鹃啼血,仿佛她的一生就是为了这本《飘》。写完她就去世了,让人惋惜。

我个人认为〈飘〉是有两道主线的。爱情和战争。

我们之前所接触的历史很冰冷,仿佛就是一场为黑人解放而运行的必要手段。北方是正义,南方是无知。

可是在〈飘〉中,南方的视角将这场战争表现得居然让不爱战争的我想哭。人与人之间的复杂关系在战争中的表现,被米切尔写得十分浪漫,不论是正面关系还是负面关系。

我认为我比较像斯佳丽。而我认为其实瑞德也没有什么不好,甚至非常棒!

跨越几十年的感情,在来来回回中辗转,最终尽管结尾十分含蓄,但是大家都可以想象得到,以斯佳丽的性格和瑞德的情,最终二人仍然会走在一起的。

它的续集〈斯佳丽〉(自然不是米切尔写的)就十分好得续写了这段情缘。我认为续集也是难得之作!

本书还将爱尔兰人与土地的关系写得十分坚定,十分令人折服。

读完它让我有种回味,有种震撼,有种温暖。

《飘》读后感(篇2)

在一个偶然的下午,正在逛书店的我看到了一本书:《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我很好奇的拿下来翻了翻,看了这本书的简介,我便被这本书吸引了。于是我买下它,认真的读了起来。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做孙笑天的白血病病人,从他出生到他18岁的生活经历,而这本书却不是他本人写的,是他的爸爸,以孙笑天的口吻来阐述了孙笑天的一生。写到动情处时,读者不禁潸然落泪,被书中的情节所感动……

孙笑天在他13岁时,被检查出患有白血病,于是,孙笑天一家人和病魔展开了长达6、7年的抗争。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孙笑天表现的无所畏惧,毅然接受了常人可能无法坚持的治疗过程。而且孙笑天在治疗的过程中,还不忘学习新知识,丝毫没有落下学校的课程。不仅这样,孙笑天休学3年,以全系第一的成绩考入了大学,还跨越了高中段,简直是“跑进大学的”,最终被北华大学工学院信息科学系唆录取,创造了一个奇迹。

但是,病魔不肯放过这个坚强而又完美的孩子,在大学期间,孙笑天白血病又复发了,无奈下,孙笑天只好退学去接受治疗,但是这一次,孙笑天却没有了前两次的好运,病魔似乎变得强大了起来,尽管全中国人都在帮助这个坚强的大学生,甚至王雪纯都在全力的帮助这个令她动容的孩子,只要小天有什么要求,王阿姨一定会全力的满足他,只要笑天有信心,就有机会战胜病魔,成为一个正常的、健康的孩子。不仅是王雪纯阿姨,还有白岩松先生,亲自和笑天交流、讨论,还鼓励笑天写书,写自己的独到见解,去帮助那些和自己一样的孩子们。于是在白岩松的鼓励下,笑天开始了写书,但他不是拿笔写,在那个年代,电脑还不是很普及,更何况笔记本电脑了,但就算是这样,一群热心的朋友们,还是从种种困难中,满足了孙小天的愿望。

说起孙笑天,这个完美的孩子在病魔中却做出了一件件让现在的我们感到汗颜的事:他开过电脑培训班:他卖过车,而且这孩子的内心缜密程度不亚于一个商业老总。他想的处处周到,几乎把每一面都想到了,才会开始进行自己的工作。就是因为这样,他才会把他干过的工作做的完美无缺。可以说,如果孙笑天没有被白血病所缠绕,那他成长起来,肯定是中国人的骄傲!

《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是一本震撼心灵的书籍,读过它后,肯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推荐大家去读一下这本书吧。

《飘》读后感(篇3)

《飘》,是我最喜爱书。喜欢斯佳丽勇敢坚强,喜欢瑞特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感觉是矛盾,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佩服她坚强,佩服她对土地执著,佩服她能在那种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言论而开创自己事业。

我觉得斯佳丽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东西异常执著,而对自己所拥有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著,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说过,再永恒爱也会有磨光时候,而他爱,是被斯佳丽愚蠢固执磨光。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人,他有良好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读后感(篇4)

作为一部美国内战时期以女性为主人公的小说,《飘》这一小说作品对主人公郝思嘉追求爱情、事业、金钱的描述中渗入了很多女性主义思想,这些女性主义思想较好的表现了主人公对当时男权社会的不满,而在笔者对这一作品的阅读中,同样深深体会到了郝思嘉身上所蕴含的浓浓女性主义思想,所以我认为想要真正理解小说《飘》的内涵,就必须明晰小说《飘》中渗透的女性主义思想。

为了更好的理解小说《飘》中的女性主义思想,笔者特意对女性主义思想的具体含义进行了调查,照西蒙·波娃的认知,笔者任务女性主义思想可以定义为“独立于阶级斗争之外,专门为女性问题而奋斗的主义”。不过在不同时代与社会背景中,所产生的女性主义理论往往也有着较大的差别,但其最根本的目的都是为了批判与改造父权文化,所以全球的女性主义者事实上都有着共同的追求,即“女性在全世界范围内是一个受压迫、受歧视的等级,必须加以解放”。结合这一对女性主义思想的认识,我们就可以较好的理解小说《飘》中渗透的女性主义思想。

在小说《飘》所渗透的女性主义思想中,女性作为爱情与婚姻的主宰正是这一女性主义思想的最佳体现之一,这一点在小说《飘》中主人公郝思嘉的婚姻历程中有着较为直观的体现。在传统的思想中,女性频繁改嫁、决定自身的婚姻在很多国家都被视作是一种丑闻,人尽可夫、公车等词汇的发明就属于这一对女性迫害的最直观体现,而小说《飘》中女主人公年轻时勇敢的表白、与自身追求者结婚对深爱对象的报复、照顾所爱之人妻子的行为、自身对爱情幻想的破灭、生活逼迫之下抢走妹妹的情人、为了钱嫁给他人,这些行为哪怕在当时的美国也广受舆论的迫害,在很多国家甚至会受到家人的鄙视与刚刚提到的女性侮辱词汇的责骂,但笔者从郝思嘉不遵从传统的道德伦理、不顾及他人想法、注重自我主动追求爱情的行为,却能够感受到新女性的光辉。事实上只是通过笔者的论述,或许很多人都无法接受郝思嘉这一位女性主人公,但将相同的事情放在男性身上,感到反感的人数就将大幅降低,这种心理情感正表明了我们还没有脱离男权社会思想的束缚,对于性生活不检点男性与女性的差别对待就是这一问题的最好表现。笔者认为之所以小说《飘》的作者安排了主人公郝思嘉如此坎坷的爱情经历,以期更好的体现主人公对传统思想的颠覆,展现出对爱情的追求恐怕是作者的写作目的之一。

除了爱情与婚姻的主宰者,传统女性价值观的颠覆也是小说《飘》中女性主义思想的渗透表现,这点同样体现在主人公郝思嘉身上。在郝思嘉的一生中,拒绝父亲的要求去做乖乖女、抛头露面经营生意、在战争中的伤痛中快速振作起来、独自经营庄园,这些行为事实上都属于对传统女性价值观的颠覆。在小说所描绘时期的美国,女性的人生任务就是做一名贤妻良母,当时的美国人认为,顺从和依附于男性是女人的天职,但郝思嘉对男权压迫的觉醒和反抗却使得其真正作为一名女人站立起来。在全书中,主人公郝思嘉不畏苦难,逐步实现了自身经济上的独立,做到了婚姻中夫妻经济地位的平等,这使得着其本人从男性的附属物中脱离出来,摆脱了男性为了统治女性而专为她们设置的行为准则,我们可以将郝思嘉视作男权社会的反叛者,因为她的一生浸透了女性主义思想。

在小说《飘》中,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将自身对女性主义思想的认知融入其中,塑造了郝思嘉这一经典的女性主义者形象,为20世纪女性主义思想的发展撑起了一面旗帜,这也使得美国女性主义思想发展日渐完善,但对于我国来说,我国当下仍旧存在着很多对女性的压迫,这就使得想要真正实现我国女性的解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飘》读后感(篇5)

第一次读《飘》的时候,还在大学里,看完后,留下最深的印象,应该是作者的写作功力和那些精彩的对白。第二次,是在参加工作后,那段时间极其烦闷,于是读了很多的小说,《飘》是其中的一本,当时感叹思嘉命运的坎坷、南北战争所带给她的种种磨难以及她最终爱情的失去,从她身上感受一种的坚强,也学会了说:“我现在不想,明天再说吧”。于是,面对所有的挫折,面对所有的不解,用一种自我麻醉的心态,轻轻带过。

现在,再读《飘》,却是完全不同的一种心态。

少女时代,思嘉爱上了艾希礼,当艾希礼跟媚兰结婚以后,她冲动之下把自己嫁给了一个根本不爱的人。丈夫死了,她没有悲伤,然而,她却因为艾希礼不得不跟所有的人一样去做农活、扎栅栏而痛苦而心疼,又一次出卖了自己,嫁给了一个不爱的人,换来了塔拉农场的安宁和艾希礼等人的生活保障。但到最后,却发现,她的爱情就象她缝制的一套精美的衣服,艾希礼骑着马跑来,他显得那么漂亮,那么与众不同,她便把那套衣服给他穿上,也不管他穿了是否合适,也不想看清楚他究竟怎么样。她只是一直爱着那套美丽的衣服,一种虚构的爱情,一个虚构的爱人,而根本不是艾希礼这个人。因为虚构,她根本不知道她要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一个什么样的爱人。

我喜欢思嘉,她是一个率性的人,敢作敢当,从不掩饰,为了她虚构的爱情,无怨无悔的付出。为了不伤艾希礼假清高的面子和虚伪的圣洁,她不敢再在艾希礼面前谈论感情,生怕一涉及此类话题,艾希礼会跑会躲,从此再也见不到,听不到了。为了艾希礼一句话,就跟瑞德分居。因为她所有的情感与用心都在艾希礼身上,所以,感觉不到瑞德对她的感情。直到最后,当她失去了所有的人之后,才明白她是爱瑞德的,因为他和她一样---坚强、无所顾忌、热情而粗俗。才了解瑞德曾经为她所做的一切:在义卖会上,瑞德看出了她不甘心寂寞的心情,便把她领出来跳苏格兰舞;瑞德帮助她摆脱了服丧的束缚,瑞德在亚特兰大陷落那天晚上护送她逃出了炮火连天的困境,瑞德借给她钱让她回家,瑞德听见她从那个恶梦中吓得哭醒时给她以安慰……

可惜,一切都太迟了,当她醒悟,奔跑回家时,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我的爱已经消磨殆尽了,”瑞德告诉她,“被艾希礼·威尔克斯和你那股疯狂的固执劲儿消磨殆尽了。你固执得像只牛头犬,抓住你认为自己想要的东西不放。……我的爱就这样被消磨殆尽了。”

爱一个人太累,爱使瑞德精疲力尽,对于思嘉,何尝不是如此?

如果,思嘉不是太固执的抱着自己的幻想;如果瑞德不在他心爱的女人面前掩饰自己的感情,维护自己的自尊;如果他们能够敞开心扉,坦露情怀,真诚沟通;如果他们在所有的过程能够不互相伤害;如果……

为什么一切要等到失去后,才懂得去珍惜?为什么要等到无可挽回,才明白自己真正需要与期待的?生活没有如果,人,一生都在旅途中,走过了一村,错过了一站,无法回头。即使痛定思痛,但失去的永远是心里的最痛,那印记是一生也无法抹去的。所以,我不得不欣赏思嘉的那种坚韧不拨。最后,瑞德走了,无法再面对他曾经全身心爱着的女人,思嘉却想着,“我明天回塔拉再去想吧。那时我就经受得住一切了。明天,我会想出一个办法把他弄回来。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有期待,就会有生活下去的希望与信心。

但愿天下爱着或正准备去爱的人,都能从思嘉的感情中,有所领悟,珍惜现在拥有的,呵护那颗敏感而脆弱的爱人的心,别让一切随风而逝......

《飘》读后感(篇6)

生于盛世,做个佳人;生于乱世,仍做佳人。——题记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再难得。”在我的认知里,所谓佳人,通常都是这样的形象:美丽而柔弱,善良又温暖,遗世独立,不染纤尘。然而,在《飘》里,我见识到了一个不同寻常的乱世佳人——斯嘉丽·奥哈拉。

斯嘉丽这个人,从严格意义上来讲,不能算是个好人。至少善良宽容的梅兰尼比起来,她除了拥有无比的勇气之外,几乎缺乏了所有传统意义上的“佳人”应该具备的所有美德。然而,也正是她的勇气,让她成为了这本书,甚至是这本书背后的那个时代里,最令人钦佩的女性形象。她在混乱的南北战争里,与炮火擦肩,与死神作对,顶着鲜血与尘灰,向心爱的人一路高歌着狂奔而去。她杀过人,也差点被杀;她结过婚,却守了两次寡。幸好,即使如此,她仍勇敢向前,对生活充满希望。就像她所说的一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所以她积极而又乐观的面对着每一个新的一天。这样的好,又怎能不令人心生敬意?

事实上,我对斯嘉丽这一形象的感情又不至于敬佩那么简单。准确的说,我是有那么一点儿瞧不起她的。瞧不起她对阿希礼的苦苦纠缠,更瞧不起她直到瑞特离开才明白自己的心意。我甚至觉得,她前半生的追逐都是盲目的,就像瑞特所说,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上,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这或许就是这个求而不得的可怜人的可悲之处。

与其将斯嘉丽看成一个完全褒义的存在,我更宁愿将她看作一个亦正亦邪的人。也正因为主人公抱有的复杂态度,我曾一度不知该如何评价这个故事。哦,对了,故事,一开始,我的确将它当做一个故事来读,但最后,却读成了一本人生的教科书。这是一本教科书,关于生存和生活,关于自强和斗争,关于友情和爱情,关于包容和忠贞,关于努力与勇敢,很多都能从书中找到答案。

书中的每一个人,都教会了我很多。阿希礼教会我忠诚与专一,梅兰尼教会我善良与宽容,瑞特教会我清醒与爱国,斯嘉丽教会我坚持与勇敢。但同时,他们也让我反省,反省如何爱人、爱物、爱事。先自稳重,而后爱人。细细想来,这本书想说的,也不过是这么个道理。认清自己真正想要的,并牢牢地抓住它,如果得不到,就始终为之努力,无论如何,从不言弃。

我很庆幸,生活在这个没有战乱的太平盛世。也很明白,纵使在盛世,你我也应做个佳人。世界没有悲剧和喜剧之分,如果你能从悲剧中走出去,那它就是喜剧,如果你沉湎于喜剧之中,那它就是悲剧。人生的意义不在于拿到一手好牌,而在于打好一副坏牌。所以,无论生活如何待你,你都应万分感激并为之努力。

《飘》读后感(篇7)

美国作家玛格丽 米切尔女士生平唯一的一本长篇小说--------《飘》。

从出版到今一直深受读者的喜爱。根据《飘》改编而成的电影《乱世佳人》,在放映当年也是一举囊括奥斯卡多个奖项。

故事发生在美国战北前后,佐治县塔拉庄园里的大小姐斯佳丽 奥哈拉是小说中的女主人公,与体弱多病、多愁善感的妹妹截然不同,这个在红土地上成长起来的女人精力旺盛、大胆叛逆。

她浑身散发生命的活力,勇敢地追求年轻英俊又有绅士风度的阿希礼 威尔克斯。然而阿希礼却不肯接受,因为赌气所以她嫁给瑞特 巴特勒闯,他一直深爱着斯佳丽,而她把所有精力都在阿希礼身上。

最后,瑞特离开她,才发现阿希礼只不过是一个影子,于是觉得应该把瑞特追回来

斯佳丽这种无惧无畏的精神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飘》读后感(篇8)

人真是怪。十几年前读《飘》的时候,我是喜欢郝思嘉的。可最近,无意中拿起旧书重读,却深深地被媚兰吸引住了。难道是年龄的缘故,人的思想真的会改变的吗?

哪个年轻女孩看了《飘》不喜欢郝思嘉呢?漂亮不说,又聪明倔强,周围总有男人围绕着。特别是有瑞德这样有魅力的男子始终追随,宠着,太过瘾啦!还有,她十分有个性,当在众多男孩子中间鹤立鸡群的艾希礼,最终婉言拒绝了她的爱,一怒之下,顺手扔出一只花瓶!这不是旧贵族的淑女风范,却很符合当今潮流,“野蛮女友”的典型呀!她在募捐舞会上,因为寡妇身份无法跳舞,而急得团团转的样子,真是可爱!而在亚特兰大沦陷时,赶着马车,带媚兰逃往塔拉。还有,北方逃兵闯进塔拉,举起枪干掉他那一幕,又表现得顽强坚定。她穿着母亲窗帘做的新衣服,瞪着据瑞德说在一尺之外的枪对面看到的绿眼珠,靠撒谎把自己嫁给了弗兰克,努力撑着木材厂,多么的狡猾!最后,当知道自己真正爱的人是瑞德,而这时瑞德已经对她深深的失望,决定要离开她的时候,她依旧平静地把下巴高高地翘起。这个时候,是多么地喜欢这个有血有肉有性格的郝思嘉啊!

可是现在,我不这么想了。我注意到,在庄园聚会上,媚兰安静地坐在一旁,她瘦小的身体一点也不显眼。募捐舞会上,她痛苦而毅然地摘掉手上的结婚戒指,捐给了队。在亚特兰大沦陷的那天,因为临产,她虚弱的身体正在死亡的边缘挣扎,可她不动声色,我能想象到一个虚弱的产妇,临产之后躺在颠簸的马车上行进数十公里时是怎样苍白的脸。可从没有对郝思嘉说过她的痛苦,而因为在这场逃难与郝思嘉逐渐建立起来的感情,使得媚兰从始自终默默站在郝思嘉的身后,时时刻刻保护着她,维护着她。北方逃兵来的时候,她拖着虚弱的身体,拿着沉重的大刀,准备随时帮助郝思嘉。冷静地出主意帮助郝思嘉那北方逃兵埋起来。当亚特兰大所有的人都拒绝与郝思嘉交往,是媚兰坚持立挺着她。甚至在艾希礼与郝思嘉的隐情被人发觉,传遍亚特兰大时,她仍毅然决然地站在郝思嘉的一边。而她是对他们之间的事情,一直知晓的。最后,她死时,米德大夫愤恨地对郝思嘉说不要对她忏悔!永远背着沉重的十字架吧!不要去伤害这个善良的女人!可媚兰仅仅是善良的吗?不,应该是伟大的,代表了一种传统性格的女性形象。坚韧,内敛,勇敢,贤良。如果说郝思嘉是一位有冲劲,敢做敢为的新女性,那么,媚兰是旧阶级贵族中最值得尊重的典型妇女。

即使是到了现在,几百年后的今天,媚兰的身上仍有我们值得欣赏的光辉。我们承认,《飘》一书,把媚兰过于美化了。可能是作者太宠爱她的缘故。把她描绘得过于完美,几乎找不到缺点。如果有缺点,就是不算美丽,和郝思嘉正好是个对比。我一直在想:媚兰真的没有私心吗?在这点上,作者描写得很模糊。尤其不能接受,临死时表露出实际上一直以来都是知道郝思嘉与艾希礼多年来的暧昧关系的。她真那么大度的吗?而我更愿意相信,那是她聪明的缘故。她什么都看得清楚。其实,艾希礼与郝思嘉根本没有什么,也不可能有什么。她放任他们,是最明智的举动。

相比较,郝思嘉真是一个糊涂虫。爱了艾希礼多年,到最后,媚兰去了,才发现根本就不爱他。瑞德才是最爱。而瑞德呢,已经被她伤害得退缩,失望。象瑞德说的,她要艾希礼。不过是小女孩想要洋娃娃似的,可她要来有什么用呢?她嫁过三个男人,其实从来不懂男人。她那套把戏,不过糊弄一下小男孩而已。或者弗兰克这样老实的老家伙。

翻开手里的《飘》,纸张已经发黄,发脆。若不小心,手指会把纸张碰破。这样的书,拿在手里非常有岁月感。觉得自己就象这手里的书一样,终究有一天容易碰破,易碎。而书籍本身的内容是不会碎的,书中人物的精神也不会碎。如果有灵魂,我也不会碎的。

《飘》读后感(篇9)

《飘》是我最爱的一部内外小说。记得当时大哥拿回三本厚厚的书,看了心里就很害怕,可是当自己静下心来读时,就已经舍不得放下。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看完了。很惭愧自己像老牛走路似的看书速度,却也不敢恭维自己看得有多精。读完后,心里有股淡淡的惆怅感觉。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52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她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瑞德巴特勒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农奴主阶级向资产阶级转变的人物,至少是南方名门望族的一个不肖子。他为人狡诈,冷酷,倔强,为达到个人目的不择手段,与思嘉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与思嘉一样,只从个这利益出发看等战争,但远比思嘉高明,看得出南方“只有棉花,奴隶和傲慢”,胜利非北方莫属。因此,他充分利用战争,大发横财,直到战争末期,才在“爱国良心”的一时充动下入伍,实际进一步暴露了一个投机商人的面目。但是他对思嘉的爱却是真诚而热情的,这不仅是情欲的追求,也是理智的抉择,因为他认识到了思嘉是他真正的同类,两个人婚配无异于壁合珠联。但是他的现实主义与思嘉的幻想几经较量,终于失败了,于是,他将爱全部转到女我邦妮身上,并决心为了她的前途而在生活作风及至政治倾向上来一个大转变,争取上流社会的同情,结果邦妮死了,他的理想便随之破灭,生活乐趣也荡然无存。他妒忌和视艾希礼,但又最理解艾希礼,他最了解思嘉的强处和弱点,既爱她又轻视她,既念念不舍又不甘屈尊以求,反而采取冷嘲热讽,若既若离的态度,以致在明争暗斗中落得两败俱伤的下场,邦妮死了,妮兰也死了,他决定离开思嘉,浪子回头。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二十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如果说我佩服思嘉,那我更衷情于瑞德,因为我也同样的崇尚自由,他的豪放不羁,他的现实,他的勇敢,都传神地说明了他在乱世社会中成长的一个人才,是在乱世生存与发展的强者,强者适应任何一个社会,这也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在经济社会中对精神的取舍,在面对新生事物时,是适应还是回避?思索过后,相信我们会有更多的的启发!

毕竟以前只是读个大概,以后有时间一定会仔细的看看。随着年龄的增长,也许以后再看这本书,会有更多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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