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
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
矮纸斜行闲作草,暗窗细乳戏分茶。
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这是陆放翁的诗,与他广为人知的表达报国雪耻之志的诗歌不同,这首诗给我们看到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生活情趣,闲适的心情有一种不被尘世所染的脱俗,就如汪曾祺先生的散文。
汪老是喜爱这首诗的,不如说是他喜爱这种心情,这种心情是具有生活气息的,他想展现给我们的就是他的带着心情的生活。
他对生活的感觉,似乎略有逃学孩子的清闲,世界也就这么大:嘴里叼着的微甜的草根、为了捉都溜沾惹了一身的臭芝麻、苗族女孩子娇嗔柔和的卖杨梅声、在窗台上悄悄吸着水的绣球花,这就是生活,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艺术,他真实地、切身地享受这种艺术。
他是个别样的作家,他与当今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眼珠牢牢盯住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神经几近被络绎不绝的电话摧毁的作家不一样。
他的文章、他的书像是被他本人抚摩过千万遍的,字里行间散发出的是木头铅笔的味道,而不是机器的硬冷,我能看到一个健朗的老人用他骨骼突出的手握住铅笔,面带淡定从容的微笑,他细腻动情的笔触时不时地给自己和我们一个小小的惊喜、小小的感动,为了一小盘带着雨珠的洁白的缅桂花,抑或是为了一条从湖心突然一跃而起的大鱼,还是堂倌颇具京腔的一声收茶钱,它们以滋润人心的方式诠释了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东方古训。
平平淡淡才是真,平淡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境界、一种认识,大多数人为了摆脱平庸而奋斗,但是那些成功的人在经历了暴风雨也见过了彩虹后,往往不再好高骛远,而是理解平淡、用这种平淡的心境热爱着平淡甚至 平庸的日常生活。
其实从他的文章里得以体现的闲适之美正是他经历了人事浮沉后所潜心追求的,大美之美固然可畏,但是他给我们看到的是那种能令人会心一笑的小美,美在身边,美在本分。
可惜现在人们大多没有精力和心情去关注这些看似琐碎的美,他们大多脚步匆匆,厚重的镜片竟把人们的心与社会、与自然隔离,太多的金属制品竟把人们的心层层包裹,作者在极力让我们感受美的同时,我分明听到一个慈祥的声音在对忙着赶路的世人们说:孩子们,慢点走,你们看这朵海棠的颜色,像是哪个大家闺秀的胭脂水不小心从指尖滑落,浸进了花瓣里。真美。真美。
汪曾祺先生的作品,最打动人的是他的语言文风。他的文字质朴简练,却不会让人觉得枯燥乏味,反而让人感到一种亲切、一种情调,含蓄隽永,极简却有洒脱诗意。他写人的时候,你能感觉到每一个普通人的可爱;他写景的时候,你能感觉到他对每一寸山河的热爱;他写美食的时候,你仿佛也能感觉到那舌尖上的快乐。
他所写的都是他所熟悉的生活——旧时代的高邮小城、西南边城昆明、文化里的故旧师友、西南联大的师生等,他所描写的都是日常生活中平凡的事物——山丹丹、枸杞、槐花、栗子、马铃薯等。可就是这些普通的事物,在他的笔下,也都变得活波、可爱、生动起来。
《我的家乡》中有一段描写:“这些大船常有一个舵楼,住着船老板的家眷。船老板娘子大都很年轻,一边扳舵,一边敞开怀奶孩子,态度悠然。舵楼大都伸出一枝竹竿,晾晒着衣裤,风吹着啪啪作响。”看似平铺直叙的白描,却构成了一幅极富动感的风景、风情和风俗画面,栩栩如生。
正如汪曾祺所说:他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质朴的语言,如话家常,读来让人十分放松。在这喧嚣的城市里,沉浸在他所描绘的悠然闲适的场景中,就像阳光明媚的午后,品一茗新茶,听一位老朋友缓缓叙旧般,让人放松。忙碌高压的生活中,我们需要这样一种安慰,一种来自文化层次的休息。偶尔停下来,欣赏这个世界的细微之美。(刘俊麟)
汪曾祺的作品中最吸引我的地方是他的语言文风。汪曾祺的作品是可以读出生活的。这是源于作家对生活的真诚吧。他所写的都是自己熟悉的生活:旧时代的高邮小城、西南边城昆明、文化界的故旧师友、西南联大的师生、北京京剧团的戏曲演员;故乡的大淖、荸荠庵,昆明的白马庙等。
他的作品中总有他自己过去生活的影子,所以写起来有真切的认知,有感情。
汪曾祺的作品,我看得较多的是散文。下面我将从他的散文中举几个例子,分析一下语言,表达我的感受和观点。
那棵龙爪槐是我一个人的。我熟悉他的一切好处,知道那个枝子适合哪种姿势。云从树叶中间过去。壁虎在葡萄上爬。杏子熟了。何首乌的藤爬上石笋了,石笋那么黑。
蜘蛛网上一只苍蝇。蜘蛛呢?花天牛半天吃了一片叶子,这叶子有点甜么,那么嫩。金雀花哪儿好热闹,多少蜜蜂!波金鱼吐出一个泡,破了,下午我们去捞金鱼虫。香橼花蒂的黄色仿佛有点犹豫,别的是花飘下,香橼花时掉下的,花落在草叶上,草稍微低头又弹起。《花园》
《花园》这篇散文读起来颇有趣味,语言十分的生动活泼。对景物的刻画很好,文字虽是印在纸上,纸虽是平面的,但眼前看到的是立体的,是鲜活的,是有生命的。
感觉手是可以触摸到它们的,《花园》中所塑造的景物那样真实地出现在我眼前,唤起了心灵最柔软的那部分,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
汪曾祺的作品是有生命的,在于他的语言平实、生活,它所描写的东西也是如此,平凡渺小,但却凝聚着巨大的能够打动人心灵的力量。汪曾祺用心感受生活中的快乐和温馨,贴近的观察生活。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
胡同是贯穿大街的网络。它居闹市很近,大哥酱油,约二斤鸡蛋什么的,很方便但似有很远。这里没有车水马龙,总是安安静静的。偶尔有剃头挑子的唤头(像一个大镊子,用铁棒从当中擦过,便发出噌的一声);磨剪子磨刀的惊闺(十几个铁片穿成一片,摇动做声);算命的盲人(现在早没有了)吹的短笛的声音。这些声音不但不显得喧闹,倒显得胡同里更加安静了。《胡同文化》
汪曾祺描写的胡同中的场景很生活、真切。人物的特点很鲜明,虽描写每个人物只有简短的一句话,但他抓住了人物的细节,抓住了人物的魂。汪曾祺对风俗的关注体现了他对民族集体生活和文化的喜爱。
汪曾祺在《咸菜和文化》说:我们要在小说里表现的文化,首先是现在的,活着的;其次是昨天的,消逝不久的。理由很简单,因为我们看得见,摸得着,尝得出,想得透。汪曾祺写的《胡同文化》语言平实,贴近生活,也是希望把这种文化以最简单真实的方式传递给更多人,让这文化更好的延续下去。
正如汪曾祺所说的:他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
他用朴素着实的语言记录生活。归有光的以清淡的文笔写平常的人事也尤其受他推崇。汪曾的文学作品展示了现代汉语写作的另一种可能,那就是从活的传统和活的生活中汲取营养。
《汪曾祺散文集》读后感700字
娄树娟
汪曾祺,中国最后一位士大夫,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文学家之一,当代文坛巨匠,抒情的人道主义者,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沈从文先生的入室弟子,最浪漫的散文集,最值得品味的浪漫作品,最值得回忆的艺术与生活的代表作。能与这本书相遇,更是小女子的荣幸。
古往今来,描写吃的文章倒是不少见,像老舍的《骆驼祥子》啊,梁实秋的《雅舍谈吃》啊,许多许多,更是将美食描写的淋漓尽致,而汪曾祺先生的吃却更别具一格。虽平淡,像菜谱一般,却处处流露出人间真情,引来无限遐想。
我原本就爱好美食,以至于入神般去品味这篇文章,更是受益匪浅啊!内容呢,都是生活中的食物,而汪先生却写的行云流水,妙笔生花。例如在《故乡的食物》一文中,开头引用郑板桥的话:"天寒冰冻时,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听着这句话,有种特亲切的感觉,炒米比较省事,比下一碗挂面还要简单,一般吃泡炒米,是要抓上白糖的,这便是郑板桥话中的含义。
还有种食物,叫"焦屑",就是用糊锅巴磨成碎末。它也像炒米一样,用开水冲冲,就能吃了,无论是炒米还是焦屑,除了方便,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应急。当时,县境内开了仗,我们用这种食物度过的。处于社会底层的人民,用一碗炒米,焦屑温暖着彼此的心灵。令我感到敬佩地是,作者在如此乱境之中,依然淡定从容,乐观安静,像文中说的:"晚上,爬到吕祖楼上去,看双方军队枪炮的火光在东北面不知什么地方一阵一阵地亮着,觉得有点紧张,也很好玩。"真是乐观啊!也是如此的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啊!
在作者的吃的部分中,用简单的话语,写出了各种美味佳肴,可以称他为美食家了。
在这本书中,内容有叙事的,有抒情的,有释理的,这些散文文笔细腻,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中又渗透着作者丰富的社会生活和复杂的内心世界,真可谓一部让我受益匪浅的好书!
指导教师:桑 华
汪曾祺散文集草木春秋 读后感
汪曾祺,这位有着传奇一生的艺大师我早些年就曾有耳闻。但直到两年前我才在《读者》上有幸拜读了一篇汪老的散文,果然不同凡响,字里行间透露着专属于汪老的雅气。如今得来空闲,想再深入了解汪老之时,才得知汪老在二十年前就已去世。得知这个消息,我的心脏便被痛苦与遗憾包间裹地严实实,仿佛要室息一般。
现在,汪老的一部经典散文集正安静地卧在我面前,静候有缘人的阅读。我调整了一下听吸,无论是对汪老的追忆,还是出于对文学方面增加自己的造谐,我有什么理由不去翻看它呢?
拨开扉言,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目录,是这本书的浓缩精华。我本不应在此处停留太久,但汪老在文学方面的高雅脱俗在此就可见一斑,《手把羊肉》《端午的鸡蛋》《咸菜茨菰汤》, 我不禁怀疑手中捧着的是本莱谱。
带着满满的好奇心,我走进了第一篇散文,本以为只是一道开胃小菜,殊不知汪老精心准备的满汉全席已然开宴。
第一道菜,菜名叫《贴秋膘》。可能有些南方人们会模不着头脑,不知这秋膘为何物。主厨汪老也提前做了介绍:秋风一起,想吃点好的, 墙加点营养, 而今天正值立秋,趋着贴秋膘的时候刚起,赏一篇汪老的应景美文,定是十分惬意的。汪老贴秋膘的方式.是吃烤羊肉。汪老深厚的文学功底,潇酒自如的文风与自己在美食方面的造诣巧夺天工般结合在一起,描绘出的众人大快朵颐烤全羊的景象,拥有极强的画面感,人们的耳畔仿佛再次响起了《舌尖上的中国》主题曲,看到这儿,你的口水也许已经藏不住了。别失态,大菜还在后头呢!
第二道菜《野鸭鹌鹑斑鸠》,你肯定能吃出来。这依旧是一道硬菜,还是难得一尝的美味,别急着动筷子,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吃完了,你可得告诉我,汪老最喜欢吃的是那种野味。先说鸭子,汪老对鸭子的烹任方法及口味并无太多提及,却详细介绍了买鸭的过程。可以理解,毕竟对食客来说,获取食材的过程也是一种爱啊。汪老也说出了自己的忧虑:以前麦子收不干净,野鸭有粮食吃,现在机器收的很干净,鸭子没的吃,就越来越难抓了。鹌鹑更难抓,就连汪老都仅有一次尝过。不免有些遗憾。说实话,看到这里,我就感觉此文标题有些不妥。因为前两种野味写完了尽仅占了三之一的篇幅,如果我来拟题,我定会把题目改为《斑鸠斑鸠斑鸠》,那这斑鸠味道究意如何呢?斑鸠是水鸟,嘴长,腿也长,肉极细,非常香。我辈子没有吃过更体野味,想必这两句话已经做了最好的诠释。
什么?你说你已经吃饱了?不不不,汪老这位不务正业的文坛美食家怎么会经易放过你,山珍尝完了,再来尝尝海味,在《虎头鲨昂吃鱼阵蟄螺师蚬子》,味道自不必多说,你只需知道,在肥美的海鲜中,汪老已经偷偷加入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对家乡的思念。
尝尽了四方的美味,你的味蕾是否已被惯坏?走过了祖国的大江南北,你的心是否忘记了家乡的一切?此时,一碗咸菜茨菰汤》便过了千言万语。这碗汤不需要多余的调料,不需要珍贵的食材。因为无论掷入多少食材,抛进多少佐料,都掩不住那一份纯澈的乡愁啊!也许他的家世并不美好,但你每次用心去感受汪老的文字,你都会感受到强烈的思念与感思,仿佛这世间从来没有悲苦。文未的我很想喝一碗咸菜茨菰汤 我想念家乡的雪就是汪老一生最朴实的原望,在乡思面前,再美味的菜着也会变得索然无味!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汪老抓住了读者的胃,更抓住了读者的心,汪老活在我们的口中,活在我们的心中,他帮我们找回曾经失去的东西,也让我们释怀了难以忘记的东西。最后引用一句汪老的话来做本文的结束句。
四方草木春秋,不过一碗人间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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