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读后感大全编辑为你收集整理的时代广场上的蟋蟀读后感与启示,当我们因为看作者写的作品,获得了一些新奇想法时。写下心里的感受吧,别让那些闪烁着的思想光芒无处安放,敬请您浏览本页内容!
暑假期间,我读了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我非常喜欢看它。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比较贪吃,而不幸被人从康涅狄格州带到了豪华的纽约时代广场,跳进了野餐篮,被压在了一个牛肉三明治下面。但他十分幸运,在报摊上交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这两个好朋友。柴斯特蟋蟀来到这以后,不断的给报摊带来厄运,比如报摊起火和吃掉了两块钱的纸币,但是后来,柴斯特蟋蟀也用歌声给报摊带来了好运。最后,柴斯特蟋蟀成为了整个纽约市著名的音乐家。但是,九月的时候,它想家了,于是他们在排水管里开了一个告别柴斯特派对,大家都很开心。最后,他们带着柴斯特蟋蟀去火车站,告别了柴斯特蟋蟀。柴斯特厌倦了城市生活,最终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康涅狄格州。
看完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世界。他让我懂得了友谊很重要,只要你真心爱别人,帮助别人,别人也会真心的待你。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我看得最快的一本书,我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就看完了,但我是非常细致地读完的。每一个标题、每一个细节我都牢牢地记在心里,每一个细节我都牢牢地记在心里,每一个故事都能清晰地浮现在我的脑海里。这应归功于作者的语言功底吧,因为文章既流畅语言又优美,而且这本书里面有一种纯粹、高尚的趣味。
一件很偶然的事情,有时候会改变人的一生。对于一只蟋蟀来说也是这样。
如果没有腊肠香味的诱惑,这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就不会因一念之差跳进那只野餐篮子,来到纽约时代广场,如果玛得欧没有听到它如歌的叫声,柴斯特就不会被带回报摊,认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如果这三个好朋友没有在晚宴上忘乎所以,火灾就不会发生,柴斯特也不会把自己的音乐天赋展示给世人——它想用自己无与伦比的鸣奏取得玛利欧母亲的谅解,同时也为这个一直不景气的报摊带来更旺的人气。于是,整个时代广场地铁站——不,是全纽约都在倾听,倾听一只小小的蟋蟀天籁般的鸣奏……读到这里,我想大家都会有强烈的好奇心,因为我也有好奇心,我就带着好奇心来读这本书的。
读完这本书,我就有了自己的心灵感悟:朋友与朋友之间要互相关爱,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不能和自己的朋友打架,因为这样,友谊才会继续持续下去。
提到蟋蟀,人们总会想到它那聒噪烦人的嘶鸣声,但在我眼里有一只蟋蟀确是那样的迷人有趣。那便是由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编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中的主人公柴斯特。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了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的奇妙经历。在搭错车之前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由于贪吃误打误撞跳进了一个野菜篮,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以及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
可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来。在朋友们的帮助下,柴斯特终于回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故乡,过上了看似平凡却让人满足的生活。
我几乎是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现在想想小说中的主要情节似乎变得越来越模糊,但是那些各具特色的小小主人公却仍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慷慨大方的老鼠塔克,成熟稳重的猫咪亨利,懂事善良的玛利欧还有向往自由的蟋蟀柴斯特……
合上书本,我不禁深有感悟,小小的蟋蟀却富有常人不具备的美好品质,这难道不值得我学习效仿吗?我一定要学习他那坚持不懈、乐观向上的精神,并把这种精神运用在我的学习中,成为一名优秀的小学生。
今天,我读完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被主人公和他的朋友们的友谊所震撼。
这本书主要讲了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从而结识了塔克老鼠,亨利猫和男孩玛利欧。它被玛利欧收养,但闯了祸,但它用美妙的音乐回报了朋友们,并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回到了家乡。
这个写于20世纪60年代的故事感动了全世界,也感动了我。“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冰冷世界。”这个《出版者周刊》给这本书的评语,也恰好说出了我的心声。是怎样的真挚友谊能使高傲的塔克老鼠用自己一辈子的积蓄帮柴斯特付清债务?又是怎么样的信任能让玛利欧在柴斯特连连犯错误用仍为柴斯特辩护呢?这就是友谊的伟大,友谊的魅力,友谊的真谛!这本书不愧是“充满友爱与温情的经典之作”!
友谊能创造世界,伟人也有真挚的友谊。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书写了一个伟大的历史,他们在一起的岁月里共同研究学术问题,使得他们创造了一个伟大的世界,有了社会主义国家。
友谊能创造财富,许多富翁都是建立在商业友谊的基础上,共同创造着世界的财富,他们在商业上互相帮助,互相给予精神上的支持,交流创造财富的思想。
友谊是伟大的爱,我们爱父母,爱我们的家人,但我们也爱我们的朋友。由于爱就有了友谊,由于友谊就有了爱。它们是无私,它们是奉献,它们是人世间最美丽的果实。
读一本好书,就好比看了一场好的电影,动情时会让你感动,让你高兴,让你浮想联翩,让你感慨万千……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的《时代广场的蟋蟀》就将我带进了一个童话王国,让我看到了世间最宝贵的友谊。
柴斯特是康涅狄格州乡下的一只蟋蟀,因为贪吃跳进了人的篮子里,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这只蟋蟀很幸运,遇到了一个叫玛利欧的男孩,便成了它的主人。柴斯特还认识了两个朋友,一个是聪明又略带市侩气的老鼠,另一个是忠诚、憨厚的猫。柴斯特以自己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困境,最终成为震惊纽约的演奏家。柴斯特功成名就后,思念家乡宁静的生活。在朋友们的努力帮助下,它重新回到了那深爱的家乡。
这样的友谊让我动容,这样的友谊让我憧憬,这样的友谊其实我也拥有。那一次,我和两个朋友在骑自行车,因为我骑车技术差,一个不小心便摔倒在地。当时我的脑子瞬间懵了,整个人瘫倒在地。杨晓梅和王思雨急忙跑到我的身边,两人合力撑起我的双臂,动作是那么轻柔,生怕重一点就会把我弄疼。我忍着身体的酸痛,心中却是一股暖流淌过。她们将我扶到边上的石头上坐好,用清水帮我简单地清洗了下伤口。我的心里充满了感激,心中暗暗地想:以后要是她们遇到了什么困难,我也会第一时间冲上去帮助她们的,就像柴斯特回报它的朋友那样。
在困难面前,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但你的朋友会给你温暖,给你帮助,给你力量。每个人都要珍惜友谊,学会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希望你们也喜欢这本书,同我一起进入那神奇的童话王国,去感受那故事中真挚的友谊。
书籍是宝贵的财富,当读完关于教育与爱类型的书时,我懂得了关爱与宽容,读完作品,我们能学到许多。这个时候很多人就会拿起笔,以文字的方式记录这种读书感悟。下面由读后感大全编辑帮大家编辑的《《人生》的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内容简介:古人云,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很多所谓的隐士看破红尘,隐居于山林,其实只是形式上的“隐”而已。而季羡林先生才是真正做到物我两忘的隐士,他在最世俗的尘世中排除嘈杂的干扰,自得其乐。他对人生有自己的参悟,也有自己不懈的追求。在他看来,人生是一段不完满的历程,而每个人都应做到“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得到这份淡然的心境,就能收获多一些人生的幸福。
品悟季羡林:人生的真意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一位年近百岁的老人,用他洞察世事的双眼和勤于笔耕的双手,进行了一次跨越文化的人生旅行后离开了我们,这位老人就是季羡林先生。人们往往不知应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限定”这样一位学者,因为在他身上,光环太多,桂冠太多,常让人无法企及。季老是勤奋的,也是幸运的。1911年8月6日,他出生在山东清平的一个农人家庭。6岁的时候,投靠济南的叔父,开始了自己的求学之路。18岁时,师从著名翻译家董秋芳先生,19岁考入清华大学西洋文学系,师从吴宓、叶公超等人。在此期间他还选修了陈寅恪、朱光潜、俞平伯、朱自清等著名学者的课程,受益匪浅。对于季老在学术上的造诣,学界自有.公论,普通人亦很难评价,但季老淡泊名利、乐享人生的人生态度,却很值得后人反思与学习。季老对待人生的态度,谨慎而谦虚,他自认为是一个平凡至极的人,和大多数人一样,饮祖国水,食祖国粮,谈人生事,如果说他有什么过人之处,那就是生活的历练和勤于思考的头脑。
品悟季羡林:人生的真意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虽然季老曾经言明,人生对与大多数人而言是无意义的,但他的诸多作品都展现了他积极的人生态度,他的人生态度中没有高调而矫情的虚荣。他的人生观完全植根于现实生活之中,其感悟似细水长流的甘泉,平实而真诚,简洁而更见清灵。相比季老朴实而富有生活气息的人生态度,如今的人们常被生活的细枝末节所迷,被功名利禄所惑,成了名副其实的庸人与俗人。人生是谁也无法规避的一种现实,在面对这种现实的时候,有人选择用实用主义的机智与狡黠处世,也有人用浑浑噩噩的态度得过且过。与之相比,季老面对人生的态度,更像是中国古代君子修身养性时所持的“慎独”思想,自我修行的意味极浓。在季老的著作中,时刻透露着他清明睿智的人生智慧,季老无疑成了指引后人的一盏指路明灯,聆听季老的人生观,仿佛是季老本人站在我们人生的每一个十字路口处,疏导误入歧途的人们。也许对普罗大众来说,这就是名人的价值——用他们极富典型意义的经历与感悟点化众人。
人活在世上,唯有通过教育摆脱无知和愚昧,才能实现真正的精神自由。此书中的主人公菲利普正是在不断诘问与探索生活奥秘的过程中寻觅到了人生的真谛,与自己达成了和解。
对他而言,人生的一大桎梏是宗教。菲利普自幼双亲亡故,被身为牧师的大伯抚养。他在浓厚的宗教氛围中成长,但严肃古板的信徒和沉闷乏味的礼拜仪式却早早地激起了他心里的反感。并且他以自己的切身经历证实了宗教的虚伪。被强制灌输的信仰并不能使青年菲利普心悦诚服,尽管他还没离经叛道到声明要脱教,但他做出的一个决定——拒绝成为牧师,孤身前往欧洲游学——的确成为了他人生道路上至关重要的转折点。脱离了教会和家庭的束缚,菲利普才算在真正意义上初次踏入了真实的人世。在这期间,在与友人的交谈和阅读的启迪下,菲利普终于卸下了多年来他精神上的重负——宗教。他发觉人不一定非得信奉上帝。尽管宗教是许多人心灵的慰藉,对他来说,效用却并不大。在拥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后,他毅然地背弃了被强加的信仰。
另一方面,菲利普不断思索着身而为人的终极问题——人生的意义。他的朋友,落魄诗人克朗肖的人生际遇激起了菲利普思想上极大的震动。克朗肖穷困潦倒,对人们普遍追求的尘世的幸福不屑一顾,执意追求着自己心中热爱的艺术,尽管最后重病缠身,却仍然精神坚毅。他声称既不悔恨自己的人生抉择,也不畏惧死神的到来。克朗肖的死对菲利普造成了极大的冲击。他一度悲观消沉,认为人生毫无意义。但这答案并不能使他满意,因为疑虑和恐惧仍然笼罩着他心头。后来,他终于从克朗肖赠与他的波斯地毯上得到了启迪:人不只有一种人生路途可选,幸福也并非评判人生的标准。每个人都可以依据本心创造出自己的人生格局。人生尽管毫无意义,但我们经历的欢乐和遭受的痛苦都将毫无分别地为我们的人生编织出独一无二的美丽的图案,所以一切都变得可以忍受。无论是无聊、激动、痛苦还是欢乐,我们都应坦然接受。这来之不易的醒悟给菲利普带来了更深层的精神解放。认识到人生毫无意义,我们才能更好地享受人生。
最后,我想说菲利普悟出的这套人生哲理与我目前持有的人生观不谋而合。尽管有人批判这种虚无主义人生哲理是在自欺欺人和自我麻痹,但这套理论的确帮我渡过了许多精神上的难关。唯有持有此种信念,我才认为痛苦可堪忍受。
来自西文的词必会在后面括弧列出,方便理解,又可见作者极其咬文嚼字。资料极富文采,简直像是在看散文。说起散文,其实《写在人生边上》里还有一篇书评,聪明狡黠,那便是:《读》
若要写一篇此书的书评,或许能够引用原书书评里的话“本书中名言隽语,络绎不绝”(《》)“感荡了无量数读者的心,跟随作者的心一同颤动,跳跃!”(《》)然后引用完毕,全文结束。
何也?其一,若是真正仔细地看过了钱的书评,那么再看书评的书评就会忍不住比较,最终兴趣索然,然后把手里的玩意儿挪到右上角,用手指去触摸未知数X。其二,本书不仅仅资料杂,而且风格不一,《写在人生边上》幽默中浸润着思索,而后面则愈加严肃(虽然作者一向会忍不住插上几句俏皮话),若是从前后两部分各抽出一篇文章,估计没人会以为是同一人所写。其三,文章极有思想深度和艺术魅力。别看《写在人生边上》看似在不停地掉书袋和卖笑,里面的东西深的很。最富代表性也是最简单的一篇就是上文所提的《读》。在此摘引一段:
”老婆子和母鸡的故事:老婆子养只母鸡,每一天下一个蛋。老婆子贪心不足,期望它一天下两个蛋,加倍喂她。从此鸡愈吃愈肥,不下蛋了——所以戒之在贪。伊索错了!他该说,大胖子往往是留意眼。
狐狸和葡萄的故事:狐狸看见藤上一颗颗已熟的葡萄,用尽方法,弄不到嘴,只好放下,安慰自我说:“这葡萄也许还是酸的,不吃也罢!”就是吃到了,他还要说:“这葡萄果然是酸的。”假如他是一只不易满足的狐狸,这句话他对自我说,因为现实终“不够理想”。假如他是一只很感满意的狐狸,这句话他对旁人说,因为诉苦经能够免得旁人来分甜头。
驴子跟狼的故事:驴子见狼,假装腿上受伤,对狼说:“脚上有刺,请你拔去了,免得你吃我时舌头被刺。”狼信以为真,专心寻刺,被驴子踢伤逃去,因此“天派我做送命的屠夫的,何苦做治病的医生呢!”这当然幼稚得可笑,他不知到医生也是屠夫的一种。“
靖篇散文都是幽默首当其冲,然后讽刺大军随之而至。欲修炼吐槽功底,可日观此书,夜观此书,饮食观此书,如厕观此书,如此苦练,必有所成。
务必要说明的是,在观看这些文章的时候,务必把做阅读理解走火入魔的恶习戒除,,千万别妄想去找什么中心思想,这太幽默了。如此,观此书会有情绪舒畅,神清气爽之感觉。
至此只能停笔,只能写这么多。我只能发发对于《写在人生边上》的小小的议论,再写下去恐怕不伦不类,难以阐尽。这并不是我的懒惰,而是“这本书真大!一时不易看完,就是写过的边上也还留下好多空白。”(《写在人生边上·序》)
一直都喜欢贾平凹的书,细腻之中,情感展露。平淡无华中有种让你身处于其中的感觉。这本书,都是些随性的生活小事,但是却让自己感受了很多。以前总觉得,无能为力的事儿太多,顺其自然安度一生,可越来越发现,从容,是内心有坚定,遇事淡定。随性而又有目标的过好这一生吧。
起初看到这本书的题目的时候就很喜欢,给人一种质朴清雅的感觉,翻阅后感触贾平凹先生以朴实而又睿智的笔触,讲述他的所见所闻,通过解析人与人之间、人与世界之间的那些纷扰羁绊,让我们感悟生命的本质、人生的真正意义,并告诉我们:真正的从容在于安然淡定地度过这一生。喜欢贾平凹的文字,语言并不深奥,不会让人读来头昏脑涨、不知其然;相反,文字干练、浅显,却很容易让人进入境界,一瞬间安静下来,认真享受时光,思考人生。
书中写到:真要学苏东坡,不仅仅是他的多才多艺,更是多才多艺背后的一颗率真而旷达的心,做一个认真的人,一个有趣味的人,一个自在的人。忽然想起一句话,“愿我的生命从从容容”,就像这样,平静温和,永远淡然。是不是有那么一首歌,在适当的时候响起。自然入耳,舒心聆听。一切都那么从容。
生而为人,努力平凡。
真正的从容,不是躲避纷争与喧嚣,而是平静地面对困惑与烦恼。从容不是随波逐流,不要过早地顺从强悍的命运,唯有墨守初心,才能做成真正的自己。从容是一种态度。
读过书中贾平凹先生呈现的人生片段,我们终将明白,从容不是随波逐流,不要过早地顺从强悍的命运,唯有默守初心,才能做成真的自己。人生的真正意义,在于淡定从容地过这一生。
合上书,顿悟几许.一直误解了“从容”二字,以为从容只是看淡。从容是不强求,但一定有努力;以为从容只是接受,接受任何结果。从容应该是接受之后的再次奋起。一本书,让我读懂了“从容”,悟出了生命该有的样子:不卑不亢、从容面对。
大家看过在海上航行的点点白帆吗?相信,许多人都见过,可是,大家又知不知道,在帆船上的搏浪者,他是经过迎风击浪,勇往直前,才能到达终点的。巨浪涌得那样高,令人瞩目惊心,然而,搏浪者却无畏于咆哮翻腾的巨浪,依然在波峰涛谷中飞翔。要知道,他们是要克服多少困难、挫折呀!而我们的人生,正像这搏击者,挫折与荆棘是巨浪,如果不能乘浪勇进,要么就是随波逐流,要么就是被巨浪淹没,永远也到达不了目的。
《点燃人生》这篇文章,给了我们一些启示。它列举了几个伟大人物人生中走向成功的坎坷及作者的亲身体验,展现给我们一个人生的哲理:人生中的苦难是理所当然的,没有困难与挫折,就没有实现理想后的欢乐;没有实现理想后的欢乐,也就没有我们七彩的人生。所以我们应该感谢困难,感谢挫折,并应该积极地面对,因为困难给人宝贵的磨练机会,只有经得起考验的人,才算是真正的强者。所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人生拥有着这样一条荆棘而崎岖的路,亦是一笔宝贵的财富!但是,能不能把这条山路化作财富,那就要看各人的造化了。有些聪明且能干的人懂得从逆境中磨练自己的意志,理想之花在不断催使他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改变自己的命运,从黑暗中找到通向成功的道路;相反,有人则是愚蠢的,他面对困难,面对挫折,从来只懂得沮丧,从来只懂得让逆境操控自己,那么他的理想种子永远不能萌芽,因为,他确确实实是一个弱者。
命运就是这样,荆棘到处丛生,你愿意做个强者还是弱者?
如果你有远大理想,崇高的志向,那么,就请你从此扬起人生的风帆,迎风破浪,奋力前进,向着你的目标飞翔吧!
即使读的都是同一本书,不同的人在阅读的时候会获得不同的感悟,每次读完一本书籍,心中不免产生许多新的感想,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可以借写读书心得这个方法把所悟所感记录下来,我们花时间整理了《伤逝》的读后感,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昨日看了《伤逝》,有点怅然。记得大一恋爱时,高中教师说我们是涓生和子君,小资产阶级的梦想与脆弱,经不起生活的考验。他说子君养小鸡当宠物,之后还是杀掉吃肉。我那时并没有在意他说的话。
初中时代读鲁迅,有点反感。可是我和邻座最喜欢《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一句话:“倘若按住它的脊梁,便会啪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来。”这是斑蝥。那时前面坐了一个很瘦的男生,眼睛大大的,脑袋也大,脊背总是弯着,并且,经常放屁。记得我不时拍打他瘦削突出的脊背,喊他的名字,只听得“噗”,他转过身来。于是我们给他起名为“斑蝥”,这个绰号用了三年。那时我和一个叫明玉的女生异常好,她长得很漂亮,皮肤很白,可是汗毛比较重,于是我们叫她“monkey",之后上历史课,学到苏联文学史,她灵机一动给斑蝥起了个俄国名字为“斑斯夫斑蝥斯基”。斑蝥气了,转过身来恶狠狠地说:“明玉就叫‘毛斯毛夫斯基毛斯毛’”!
之后到了高中,我有一阵子异常迷鲁迅,觉得他简直就是我最崇拜的作家,那时看他的文章,觉得异常好,尤其是心理描述,最喜欢他的《狂人日记》。当时觉得那个狂人的心理他怎样就能描摹得那么真切呢?难道他亲身经历过?而我,之所以觉得《狂》很好,是因为那时心里状态很糟糕,看着鲁迅的描述,好像被人看穿了一般……
可是,我那时仍然觉得他的文字欠佳,没有许多文学家那样的灵性和气势。之后看了他写的《明天》,其中阿五帮单四嫂抱孩子那一段描述,仍是心理的,真是太准确了,鲁迅想必很细心敏感的,不然不会如此。
伤逝的结构是很别致的,没有一点斧凿的痕迹,就像一个人在面前细细絮絮地诉说,忏悔,还不时抹眼泪。我才发现鲁迅的文字是极好,他本来是学理,学理的人写文章就是这样,不潇洒浪漫,可是严谨准确,说他的文锋犀利,除了思想以外,文笔也是如手术刀一样利落精确。你不了解这个涓生,可是从他的话语中,能够逐渐把握他的性格,他眼中的子君也很真切。仿佛他俩是你隔壁的邻居,你见证了他们因为感情走到一齐,听到他们的小鸡和房东太太的鸡们混在一齐喳喳叫,看到他们的“阿随”栖息和瘦弱地喘气,之后被主人用黑布一蒙头,推进一个不很深的土炕……这一切都是变化着的,由感情到之后不爱了。
鲁迅说感情第一要生活,没有生活感情也会磨灭。他说的话我信的,于是想自我当初是否就如子君。
而我此刻,读到《伤逝》里“感情是需要时常更新的”,才发现自我以前认为只要不被破坏,就一向完好。是错了,不进则退,没有永恒。
克氏说,人们爱的时候,多是用头脑而不是心。人的头脑太发达,进化了心灵的真纯,有时人是在用心爱,但也不再是最初的无私。人们付出爱,是为了得到感情,人们渴望感情,其实是在渴望被爱。那么多人感叹找不到真爱,真爱不住在他们心中,因为他们不够真,也没有去爱。
想必鲁迅是很懂得爱的,才能写出《伤逝》,逝去,即是渐渐地消失。如影随形的感情,慢慢游走,自私的人不要只会悲伤。
对于我来说,鲁迅先生的文章一向都是较为难懂、晦涩不明的。能够说《伤逝》也不例外吧。可是这仅仅二十多页的文字,让我觉得有些许怅然,为涓生、或是为子君。
每读一本书之后,我都会把书里的一些句子摘抄下来。有人说,往往书里被人单独摘抄出来展示的句子,最能表达整一本书里想要表达的东西。《伤逝》里有这么一句:“我是我自我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就是这么分明、坚决而又沉静的一句话。而小说的名字《伤逝》,这压抑的名字。就如同余华的《活着》是由一系列的死亡所构成一般,鲁迅的《伤逝》则是从追求新生而写成。
通篇读下来,我发现子君这位人物同当代的我们有些相似。不在社会,而在想要自由、想要奔跑时,却被无形的囚笼束缚着。不知中国青年是否有如鲁迅先生所期望的摆脱冷气、只向上走。
我们都在追求,却一次次被现实压垮了腰,屈服于现实。
子君亦曾追求过。初时她能够为了感情而在父亲面前立下一句有力的宣言,令涓生看到新时代的曙光。他们也会在一齐讨论那个时代下鲜少有人提及的话题、会为了新生活四处奔波与奋斗。但当涓生失去了工作,俩人一同住进一个大杂院中,与众多所谓官太太住在一齐时,子君变了——其实倒也说不上变,因为子君的骨子里一向都是旧时的思想,从未变过。
她开始养阿随来打发这百无聊赖的时光、开始为了争夺油鸡而与官太太们互相大骂、开始操心于世俗与日常、开始褪去她仅存无多的荣光。
可涓生仍在对新生活抱有期望啊。他从未忘却翅子的扇动,尽管比先前已经颓唐得多。之后,阿随也被送到了一个并不很深的土坑里,涓生与子君似乎也互相厌倦了。
“向着这求生的道路,是必须携手同行,或奋身孤往的了,倘使只明白槌着一个人的衣角,那便是虽战士也难于战斗,只得一同灭亡。”
道不一样不相为谋。一个继续追求,一个沦为旧囚。这便是被现实压垮了腰之后,屡败屡战或是俯首称臣的两条路。
只愿在这满是迷雾与荆棘的人世中,能够找到一条不后悔的路,不怀伤而逝。我想,这便是《伤逝》于我的意义。
我觉得婚姻给妇女们带来了安稳与保障,但让妇女们失去了卓越的机会。我那里所说的安稳与保障是让妇女们学会了随遇而安,这种安稳会让妇女们失去远大的抱负和活力,使她们甘于华而不实的平庸生活。
在《《伤逝》》这篇文章中有这样的一段话,傍晚回来,常见她包藏着不欢乐的颜色,尤其使我不欢乐的事她要装作勉强的笑容。幸而探出来了,也还是和那小官太太的暗斗,导火线便是两家的小油鸡,但又何必硬不告诉我呢?和涓生同居前的子君会看书,会和涓生探讨一些书本知识,她会说出“我是我自我的,他们谁也没有权利干涉我”的口号,这在当时是很有个性解放色彩的,这说明当时的子君是有思想有主见有去理解新东西的。可与涓生同居后的子君变得沉默了,虽然刚同居时他们是幸福的,他们会在一齐谈同居前的点滴,但时间久了,加上生活的紧迫,他们之间的隔膜也越来越大了。有时他们会坐着相互沉默,或者就是子君对涓生重复说着他们以前的故事,说得次数多了,以致于涓生对子君所说的故事都能够背了,也听得烦了。涓生此后宁愿呆在寒冷的图书馆也不愿早早地回去应对子君。子君一向活在了过去,活在了记忆力里,她找不到此刻属于自我的自我。
与涓生同居前和同居后的子君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区别呢?我认为如果一个女性只会为家庭任劳任怨,没有自我的奋斗目标,那么她的这种家庭主妇的主角会破坏他们之间的家庭生活。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社会每一天都在变化,人也在变化,你把自我固定在家庭主妇那么小的范围内,你就会失去很多与外界联系的机会,这样会使自我孤陋寡闻。如果把一颗心死死地拴在家庭这一根绳上,把神经死死地绷紧来看住自我的家庭,那么你就会变得敏感起来,变得小气起来。此外,为了做好好妻子的主角,如果你遇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你不能够乱发脾气,不能够说出来,只能闷在心里。一个好的发泄方式,就只能是不说话,做脸色。但这样的行为,在丈夫看来你是多么的不善解人意,不体贴。在以前,很多人认为,妇女就应当呆在家里相夫教子,不能再外面抛头露面,丈夫就是自我的天,就是自我的一切,一切都应当依附丈夫听从丈夫。妇女们从来都是被定义被思考的。
当子君与涓生的生活泥已经走到尽头的时候,子君没有想过要去改变自我,改变涓生,而是过着像一潭死水一样的生活。子君当初为了与涓生同居,她与家里断绝了关系,陪同涓生去租房子时被人指指点点,但子君说出了“我是我自我的,他们谁也没有权利干涉我”便毅然于涓生同居了。在当时的社会,这样的行为是违反道德的,是被人所瞧不起的。从子君果断与涓生同居我们能够看出当时的子君是一个觉醒的知识分子。但到之后,当她与涓生之间已经不存在爱时,她却缺少了给婚姻开死亡证的勇气,最终选择了郁郁而终,子君没有想过自我还能够重头再来。
我认为,无论在什么什么时候,女性都应当自我解放自我,进取地建设自我的心灵,不要用别人的眼光来衡量自我,把自我从身体中解放出来,抛弃妨碍自我提高的观念,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主角中都应当与男性共同创造价值。
鲁迅借用涓生的口吻说了一个痛心的爱情悲剧。
一个呼喊自主决定,无所畏惧的独立女性,最终葬送在自己背弃家庭和世俗舆论所追寻的美好爱情里。
我觉得鲁迅对爱情的思考,对婚姻的思考,对女性在婚姻里独立问题的思考,真真是很有深度的,我服气这洞察力。
鲁迅惜墨如金,这个故事如果换做别的作家,可能会写成一个大长篇,我服气他的笔力。虽然很短,但里面已经放进很多细节,足够把故事细腻地交代完全。
虽然是小说,但我完全不怀疑其真实性,这就像是我们身边发生的故事。
涓生在子君死后对他们爱情展开回顾和思考,在书写中,他仿佛看懂了子君,看到了自己,也看清了悲剧的原因。
对于悲剧的发生,涓生是有责任的,虽说爱情本就脆弱,涓生也是受害者,但是读到涓生从男性视角对女性独立和自我追求上过于理性的高要求,我感到愤怒可气,我气这种一心扑在事业上的男人的冰冷无情,气他看不到在同居关系里的女性,往往本能地把照顾生活放在自我追求之上,所以才显得如此不求上进。尽管同居前的子君独立自强,思想前卫不顾世俗眼光,但是一切勇敢的来源都是因为她觉得自己拥有爱情,因为有涓生。当生活的压力和琐碎把爱情消磨殆尽,子君当然会怯弱。涓生当初看不见这些,还冷冷的气愤和暗笑子君曾磨练的思想和豁达无畏的言论,到底还是个空虚,看得我心里冰凉。
我一贯认为,阅读一部作品,赏析一部小说,既要有总的把握,也要有细的分析,既要有置于当时年代的解读,也要有新的探寻。鲁迅先生的作品历来都是研究者重点研究的对象,因此总有些过度解读的意味。有句话说得好:作品诞生的时候起,作者就已经死了。先生如今去世已有八十余年,现在我对先生的作品做一次粗浅的赏析,难免要有别样的想法。若有过度解读的成分,实在不是我的本意,不过是自己最初的一些见解而已。
《伤逝》由其主题来讲并不难把握。男女主角怀抱着对未来的遐想出走,却被现实残酷的压迫最终走向败路;女主为爱出走,最终因为无爱而离开,而死亡。小说中,子君说到:“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这样直白的表露,着实像是为当时女性的一种呐喊;而联系起女主的结局,却要使得我们思考,这种呐喊到底是叫人死,还是叫人自在的活?这很容易让人联想起先生于一九二三年所作的一篇演讲稿《娜拉走后怎样?》。
先生在《娜拉走后怎样?》一稿中谈到娜拉出走后的结局:不是堕落,就是回来。还有一条不为路的路,即饿死。这与《伤逝》中,男女主在面临残酷的现实生活的压迫,最终的惨淡结局倒有相照应的一面。先生在稿中还说:“人生最苦痛的是梦醒了无路可走。做梦都人是幸福的;倘没有看出可走的路,最要紧的是不要去惊醒他。”这又似乎呼应了《伤逝》多次提及的“虚伪的重担”。小说里还谈及:“我和她闲谈,故意地引起了我们的往事,提到文艺,于是涉及外国的文人,文人的作品:《诺拉》,《海的女人》。”这里的《诺拉》和《海的女人》一方面自然是为了表示男女主在不同时间与地点谈及同样话题,女主不同表现。但另一方面也能作为一个佐证。为我的观点做一个作证,即《伤逝》是《娜拉走后怎样?》的继续与思考。
从小说结构较为细致的一面讲,小说开篇以第一人称展开叙述,说道“如果能够,我要写下我的悔恨和悲哀,为子君,为自己。”这里一方面设置一个悬念,尔后层层剥开,另一方面与结尾“向着新的生路跨过去,那第一步——却不过是写下我的悔恨和悲哀,为子君,为自己。”相互呼应,在悔恨与悲哀的同时,朝着新的生路前行。若于当时的实际而言,实在也算得上是一种进步,是一种人性的自然体现。小说多次谈到的半枯的槐树和老紫藤,也随着女主的到来有了新生以及再次的悲凉,这是明显不过的暗喻了。这与女主眼中“稚气的好奇的光泽”的变化,是同样的一种暗合。只是在小说结尾时,女主眼中再次发出“稚气的闪闪的光泽”象征着的,与其他处明显是不同的,是已经发生变化了的。
小说结构中,最为值得一提的,便是对于女主的死的留白。先生并没有谈及女主到底是为何死的。只是通过一个次要人物道出了女主死的事实,与小说前头“我想到她的死”确有呼应。那么女主的死究竟是怎样的?又是为何死呢?先生最终也没有片言的解释。只能由着读者自行遐想了。这又让人想起上述演讲稿中娜拉的结局,但显然女主的死与娜拉的结局是不符的,这或许是先生所想出的另一条路也说不定,毕竟女主临走前,眼中再次有了莫名的“稚气的闪闪的光泽”。
小说中一些其他意象,描写,是大多研究者历来所重视了,在此就不详细讨论了。而在阅读过程中,我时常要注意到男女主角的名字,即史涓生与子君。我不知先生在设计男女主名字是否另有用意,因时间缘故也没有去查询过相关的资料。因此由这人名的所解读出来的或许就是我的过度解读了。“涓”字有选择之意。史涓生似乎是在说明这男主在经历了这次的磨难后选择了新生,由死中,选择的新生。小说结尾“我要向着新的生路跨进第一步去,我要将真实深深地藏在心的创伤中,默默地前行,用遗忘和说谎做我的前导......。”这便是一种新生,有着对未来的期盼。而女主取为“子君”,有“你”的意思,像是要人们思考着,假如“你”是子君,你又会怎么做呢?同时子君离开后,“你”又为何要死去呢?
我们处在一个终身学习、终身读书的时代。在阅读了作者的作品,我们的收获是很多的,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基本属于议论范畴。读完作品后,我们应该如何写读后感呢?栏目小编特地为你收集整理“生命的诗情读后感”,欢迎你的品鉴!
亲情
——读《生命的诗情》有感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错,书是阶梯,能帮助人们登上理想的高峰;书是翅膀,能帮助人们横渡理想的;书是阳光,能照亮人生的道路。
里,我交了好几个“好”:《生命的诗情》、《天鹅牧场》、《读者》……其中《生命的诗情》这个“好”给我诉说了一个生动感人的故事——《我拿什么还你,外婆》。
故事讲述外婆关爱“我”的几个小故事:记得“我”上大二那年,天气一夜间变冷,“我”没带被子到,外婆不顾七十多岁高龄,又不认识字,自己带着被子坐公交车送到“我”的宿舍,然后又自己坐公交车回家;外婆七十多岁了,还要去菜市场精心挑选我爱吃的菜回来做饭,等“我”下班回来吃。这是多么让人感动的爱啊!后来八十多岁的外婆生了一场大病,常常失眠睡不了觉,身体越来越差,“我”却因上班又没时间照顾外婆,感到多么的无奈与悲伤!
这就是人世间的亲情,一种无法割舍的亲情。以前外婆代替父母无微不至地照顾“我”,这是对“我”的关爱。现在外婆生病了,“我”却无法代替父母照顾外婆,这又是多么痛苦的事情啊!这种伟大的爱和亲情是无法偿还的。
亲情是一缕明媚灿烂的阳光,为你送来光明和温暖;亲情是一处安谧宁静的港湾,为你提供关爱和呵护;亲情是一盏永不熄灭的长明灯,为你指引前进的方向。
在我的生活中,这种伟大的爱真是无处不在:父母对我百般呵护,无微不至地关怀我。
记得一个暑假的星期三,太阳火辣辣地照着大地,天气非常闷热。我在家看课外书,看着看着,只觉得天旋地转;大脑里的神经像要断了似的,头疼极了。我躺在床上,难受得想哭……
这时,回来了!她看见我躺在床上,便焦急地问道:“栩栩,你怎么了?哪儿不舒服?”“我……我……”不知怎的,顿时,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眼泪直往下流。感到不妙,用手一摸我的额头,啊!烫烫的。妈妈果断地送我到医院。
到了医院,妈妈忙着挂号;找医生;给我取药。回家后,忙着熬粥给我吃。此时,我的眼泪夺眶而出,我情不自禁地说:“谢谢您,妈妈。”
到了,对我要求更严格。
记得有一次,爸爸教我画《》,听完爸爸的讲解,我马上拿起画笔认真画起来。一会儿就画完了,一看,不像,又画了一幅,也不像,我火了,把东西丢在一边。在一旁的爸爸走过来和颜悦色地说:“栩栩,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有信心和恒心,要坚持到底,不能半途而废,否则将一事无成。”听了爸爸的话,我赞同地点点头,又认真画起来。
我认真地观察了例画,开始勾画出轮廓,然后,又把不恰当的地方修改重画,直到自己满意为止。涂水彩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我把水彩挤出,加上适当的水均匀搅拌,紧接着是调色,一次、二次、三次……经过多次的尝试,终于调出和例画一模一样的色彩。
在爸爸严格要求下,我的绘画技术不断提高,有好几幅作品还获市的奖项。
父母的爱比山高,比海深。我是无比幸运,我是在妈妈慈祥的爱和爸爸严格的爱中成长!我要勤奋学习,将来回报父母那份浓浓的亲情!
《生命的诗情》这本书有很多的小故事,也分为好几个部分。有一部分的标题,当我第一眼看到的时候,就决定先睹为快活在珍贵的人间。
人的一生,可以视为漫长,也可以视为短暂。有人觉得人生很漫长,是因为他们对人生毫无计划,而这种人只是一天接着一天混日子罢了。有人觉得人生很短暂,是因为他们对人生有着满满的计划,对以后的人生充满期待,觉得自己想要完成的事情用一生的时间是完全不够的。但是我们也许不应该用时间的长短来衡量人生,而应该每天都活得有质量。如果我们每天活得都有意义,那么即使明天就是生命的尽头又何妨,因为你已经有太多的东西值得去回味了,人生已经充满了意义,不会再遗憾了
暑假的这段时间,发生了许许多多的大事。无论是好几架飞机的坠机事件,爆发的埃博拉病毒,还是云南的地震,每件大事都牵挂着我们的心,因为已经有太多的人因为种种的事情离开这个世界了。这更让我无法想象生命有多脆弱,人生有多短暂。
我要仔细地想一想,我的时间都去哪了?是否在过去的十几年,我已经浪费了无数的一分一秒?我是否为我的人生制定了一份计划?
其实之前我每天都毫无计划,直到老师让我们制定计划表,我每天才会按照计划表做事。可是说实话,有时候不会完全按照计划表来做事情,可是久而久之计划慢慢的变成了习惯,渐渐地改变不了了。
学生时代是人一生中知识积累的最佳阶段。我们必须以一寸光阴一寸金的精神,努力学好知识,珍惜这大好时光。
这篇文章促使我能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按照自己制定的学习计划扎扎实实、步步落实,与自己的实际行动对应,不做口头派。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时光是慢的。闲暇时捧起一书,伴着阳光和淡淡书卷香,静静咀嚼着有着温度的文字,或冷或暖。页码逐渐叠加,不觉间书已轻合,却仍觉得是意犹未尽的。
明明过了孩童时期,却又不知从何时起,开始偏爱儿童文学。我喜欢那纯粹而不带任何功利性的文字,并无精雕细琢,也并非字字珠玑,却有着带领我远离这尘世喧嚣的神奇力量,简单的文字里也饱含着对这世界满心的好奇,由衷的欣喜和最为真挚的爱。
《生命的诗情》正是我寻觅已久的。这本书为“最佳中国少年文学读本”的其中一册,收录了大量相对优秀的文学作品,既不失少儿文学的纯真与幻想,也能够领略其中关于人生、自然、社会、文学的智慧与哲学。一种来自母语的文学营养,成为搭建精神世界的最好材料。我便用书中那些细腻而感性的文字,筑起了只属于我自己的温暖港湾。
“我们来到这世界,慢慢学着独自走路。一个人生活的旅程多么崎岖而艰难,然而,那些陪伴在我们身边的亲爱的人,让这生命孤单的旅程有了温暖的色彩。”这是书中《亲爱的人》的引语,也是对陪伴的极好诠释。谁说不是这样呢?人生路太长,一路上风雨阳光并存,形单影只太过孤独,于是乎,有了这样一群人能够分担你的忧愁,也能够分享你的喜悦,带给你无尽的慰籍的最为亲爱的人。
我们迎着阳光走,颊上光愈亮,身后影越浓。我们都在慢慢成长,身后却总是跟着一片影儿那些爱我们的人不图回报的爱和付出。我们开始有点儿不耐烦,试图摆脱那片影,以证明我们已经长大。
我们开始不知疲倦地走着,想走到离阳光最近的地方,却无论如何也无法到达。我们有着永远无法满足的欲望,只顾向前,却总是忘了,或者说,不愿意停下来,向后看看,看看身后依旧在的被阳光灼着的浓影。《让记忆安宁》一文中,作者对外婆那份充满愧疚的想念也是因如此,追求事业,追求着有关自己的一切,却忘了好好关心一下总惦记着自己的外婆,直至外婆去世才开始悔不当初。事情似乎总是这样,我们走得太急,影子被阳光灼得慢了下来,又急急忙忙地赶上来,追在我们背后。慢慢地,慢慢地,影子真的跟不上我们了,悄然无声地就那样消失了,我们才蓦然惊觉,一直在身后的影子不见了。才匆匆地,去寻找属于你和影子的记忆。可是已经晚了呀,于是只能懊悔,留下无法弥补的遗憾。
母亲的唠叨,父亲的教育,弟弟妹妹的调皮捣蛋,这些繁琐而温暖的记忆,我们在赶路的过程中何时注意过?所以,请慢下来吧,阳光总会在那里,而那些爱我们的人不知何时就消失了。请慢下来吧,《我拿什么还给你,外婆》中外婆给予作者的无法偿还的爱,也正是我们所拥有和需要去珍惜的。请停一下吧,往后看看,看看身后从不抱怨的影儿。请停一下吧,等等我们的影儿,多陪陪我们爱的人和爱我们的人。从现在开始,别留遗憾,去感恩那些无法偿还的爱,去珍惜那些最亲爱的人。
我身后的那片影儿,我那最亲爱的人,我将永远感恩于你们,感恩你们于我的背后承着我走向阳光
很多事情都是靠人们口口相传才传播开的,所以人们也很相信和在意别人的看法。如果当别人都那么说时,那也会觉得那就是事实了,但有时却不能凭借别人都那么说来判断。
在《流浪和流浪的人》中,别人都说我是痴宝,流浪汉是强盗。可事实上我是个亲近人的孩子,流浪汉曾经是强盗如今已改过自新,而别人都那么说给他们贴上了痴宝和强盗的标签。只有当陌生的他们遇见时,才彼此温暖着对方。
这让我想到身边的一个人,也是一个受着别人都那么说困扰着的人。她是我的一个同学,她很普通,普通的外形,普通的成绩,好像也没什么特长。她的人缘很糟糕。因为在认识她时,她被发现拿别人的笔,然后偷偷撕掉标记自己用。这让原本就朋友不多的她,彻底没了朋友。几年了,她一直受同学的排斥,没人一起玩,没人聊天。虽然之后,她再也没有干过那种事,但时不时还是会被嘲讽。我和她即使没有过结,也渐渐疏远了她。因为别人都说她就是令人厌烦的人,她的这个标签被牢牢地贴上了。她也会反抗,但因为她太普通,只能用老师的帮助来武装自己。
一开始,我也觉得她很烦人,尤其听了别人的宣传之后,也觉得如今她无朋友的状况完全是她自找的。在班上也一度无视她的存在,虽然没说她的闲话,但也没把她当做我的同学,她就如每天都在周围的陌生人一样。
但渐渐的发现她其实还是有优点的,没有别人说的那样讨厌。有一次打扫卫生,打扫完地面还要倒垃圾。我最烦倒垃圾了,因为还要走下楼。我站在卫生角,看着满满的垃圾桶,愁眉苦脸,嘴里还碎碎念烦死了,这么晚了,不想去那你先回去好了,我帮你倒!她从前面突然冒了出来。啊怎么说我和她平时也不熟呀,有些奇怪。但迎着她真诚的眼神,心里一阵感动。谢谢!我笑笑,感激地说道。
她的形象立马在我眼中提升了不少。后来发现她也挺爱帮老师的忙,跑办公室很勤。很多同学并不承认她是课代表,而她也没有纠结于这个职位。她其实不像别人说的那样,如今我遇到她也会相视一笑。
别人都那样说也不一定是事实,口口相传中也不乏添油加醋,将一些小事无限放大夸张。有时是要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但也要有自己的判断,不能因为别人都那样说,而错怪了一些人
《生命的诗情》记录了生活的酸甜苦辣,令人浮想联翩,所有的故事里边,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一第1篇一《额头与额头相贴》
这篇作文主要写的是:毕淑敏小时候家里有一支温度表,因为小时候不懂事而将家里的温度表打碎了,在那时候,温度表是一种十分罕见的“宝贝”,却因为毕淑敏的好奇,这个宝贝化为了乌有。她非常自责,希望妈妈能主动发现那支装温度表的袋子。可是过了好长时间妈妈都没发现,于是她实在等不住了,就直接冲到妈妈的面前,大声说出了真相。妈妈并没有宽恕她,而是狠狠地将她打了一顿,她潜意识里怨恨她母亲,觉得大人与小孩非常不平等,因为妈妈打碎了一个碗后,收拾收拾,扔到垃圾桶里就完事。不久,她病了,妈妈习惯性地将手伸向那个小抽屉,那个曾经装温度表的小抽屉。但是妈妈的手停在了半空,因为她知道,温度表被毕淑敏打碎了。妈妈想用手试探毕淑敏的体温,可是她刚回到家,手是冰的,无法确定温度。于是,她用唇去吻毕淑敏的额头,以试探温度。毕淑敏一下子就被妈妈的这个举动所感动了。后来,毕淑敏当了卫生兵,每天与一大堆温度表处在一块,但是她只能抑制住心中的欲望。后来,毕淑敏做了化验员,离温度表更远了。但是她伸出援助之手,救了那些患病的军马,兽医们很感谢毕淑敏,送了许多东西给她,在她的再三推辞下。兽医们只送她了个温度表。当她将温度表送还到妈妈手中时,妈妈却说:“现在不很需要了,因为你们都长大了……”
一只小小的温度表,一场童年好奇所犯下错误,一个妈妈为试探温度的一个吻,为这篇动人的文章画上美妙的音符。位于中心的并非一支温度表,而是母亲对女儿的一种关心。其实在我们身边也有许多这样的事情,只是我们没有发现。
这个世界并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好好留意身边,别让时间带走这些!
读书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中一部分,在阅读作品这本书的过程当中,很多读者都有着自己的想法。通过自己对于阅读作品后的感觉,我们可以撰写一篇读后感,怎么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呢?为满足你的需求,读后感大全特地编辑了“《牛虻》读后感”,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当时,他才17岁。有谁能知道,那样的云淡风轻,稚气未脱的外表下,是一颗绝望的!
掩卷之余,我想正是因为我们有着更大的悲伤,所以对这个世界忍让和不屈服,人们把这称之为坚强。这一连串的打击,造就了后来更加坚韧的牛虻。
接下来就是亚瑟开始了南美洲的地狱般的苦难的生活,他曾在利马被喝醉酒的拉斯加打得几乎送命,并从此留下了残疾。他曾在南美流浪时做过搬工,补过锁,打扫过猪圈,甚至在马戏团做过畸形小丑,所有属于他的骄傲,他的尊严否在脚下被践踏。这是永久的不可磨灭的心灵创伤。但是坚强的亚瑟凭着顽强的毅力,战胜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顽强的活下来。历艰多难,回到了让他失去一切濒临绝望的土地,其中也掺杂仇恨和报复吧!
命运拿起红苹果,放在嘴巴咬一口,咬出了一个缺口这是他所受到的欺骗和误解;再吃一口,多了一个缺口这是他在皮鞭和暴力下所受的痛苦;最后一大口,缺口并从此无限期地蔓延这是他的恨和报复。终于,苹果被缺口填满了,牛虻其他的情感宣泄出口被掩埋了,革命成了唯一的道路。但这在这条路上,他的革命仿佛是伤害的影子,两者联系得如此紧密,折磨和刺痛了多少个千千万万的人。成长中的疼痛,和一个蜕变的灵魂,蜕变是有代价的,这就是挣扎,恐惧和锥心之痛。这场革命的本相是残酷的诗,是一丛华丽的恶之花!
伏尼契夫人那忧伤和浪漫的结局震撼着我的心,让我感受到牛虻的那种爱的痛恨,这种痛恨是因为曾经挚爱,并且现在同样热爱。这种痛恨,比爱更疼,比爱更暖。如果我也站在那个时代,我会对牛虻说:你的命运尤为令人沮丧,于是,你施展恶魔的戏谑和伎俩,披上魔鬼的衣裳,但一切都枉费心机!你的眼神,依旧露出神圣之光!尼采!我们都要淡淡的浅唱,我的青春也不是没伤痕,是明白爱是信仰的延伸。
最近可能是喝水比较多?泪腺如此活跃。终于读完《牛虻》,已经是不知道第几次克制不住心里的悲伤,泪流满面……人在成熟之后,阅历渐丰,似乎更容易被文字打动,因为它们总是唤起内心沉睡的感情,让人感同身受……
牛虻最终死了,这一本小说如此精彩,是否可以等同于他的生命很精彩?他是不幸的——他挚爱的神父竟然是他的生父,而且利用他的忏悔出卖了他的同志,他同时失却信仰和爱情,流落南非,遭受各种非人的待遇,留下一身的伤痕累累,生不如死……他又是幸运的——他幼时就爱上并且爱了一生的琼玛也同样爱着他,他为他狂热的事业献出的鲜血,定会激起同志们以及世人们看清眼前的世界,奋起推翻不公平的一切!他的牺牲,是重于泰山的。
我先来说说革命吧!这应该是我理解的最不好的一个主题,我一直在这种宏大的主题上比较迟钝。正如十三年后牛虻作为“里瓦雷兹”再次出现之前那个会议上的讨论,反对政府是是用温和的求情还是激烈的对抗,是勉强地相信眼前的“虚情假意”还是大胆放手去改变,是大家争论的焦点。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类似的问题。比如教学,是坚持传统教学方式还是采取大胆革新?比如生活,如果你不满于现在的生活状态,你有没有勇气大胆推翻一切,重新来过?我们总是习惯于旧有的生活方式,即使有种种不满,但是温水煮青蛙,也慢慢习惯了。虽然我们预想的新生活很美好,但是打破!打破一个旧事物,需要太大的勇气!需要面临太多的困难!大多数人都没有勇气去尝试。我们都安静地生活着,生活着……不敢打破旧有的和平。在这一点上,我们都无法和牛虻相提并论,都没有像他那样“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决心,他坚持革命,不惧艰险,也坚持生活的信念,他在临死的时候坚持蒙泰尼里如果不认他这个儿子,不和他一起走,宁愿去死。人生,少一点苟且,便可以多一点纯粹的精彩。革命,以及类似的变革,过程很艰辛,但是如果可以赢得憧憬的一切,便是值得的。
接下来我来说说爱情。亚瑟和琼玛的爱情,或者说牛虻和琼玛的爱情,不论他是漂亮英俊的亚瑟,还是瘸腿古怪的牛虻,琼玛都可以透过他的外表爱上他的灵魂。当亚瑟临终前写给琼玛的那段话,深深地打动了我……他说:“当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你还记得那天我亲吻你的手吗?当时你可怜兮兮地求我‘再也不要这样做’。”当重生的亚瑟——牛虻生病之后,琼玛照顾他时,他讲述了他在十三年中所经历的种种非人的待遇和常人无法忍受的痛苦,然后琼玛也讲了她的痛苦——她曾经误会亚瑟,并打了亚瑟一记耳光,亚瑟随后留下自杀的假象消失了——她告诉他亚瑟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人——她并不知道眼前的牛虻就是她的亚瑟——“他低下了头,动作诡秘而又突然,吻了一下她的手。”……不论是亚瑟,还是牛虻,都已经离开了人世,琼玛责怪自己竟然没有注意到——经过这么多年,他竟像学童一样失态……然而,她早已经感受到他是他,他们之间总是那样默契,不用太多的语言。虽然她曾是波拉夫人,虽然他们短暂的人生基本都在分离,但是,他们的灵魂始终相爱相依,这便是一生一世。
最后我来说说亲情,说说蒙泰尼里和亚瑟的父子之情。蒙泰尼里无疑是爱亚瑟的,他是他在这世间秘密存在的儿子,是他心头始终无法割舍的牵挂。他希望他活着,他不希望亚瑟为了所谓的革命失去生命。在亚瑟死后,他突然疯癫,他在迎圣体节上那一番疯话句句泣血,他的儿子在他心目中多么重要,恐怕他自己也未曾看清过。亚瑟也爱他的父亲,尽管他说他是他的敌人,他对他恨之入骨,他也同样爱他,眼神动作总是出卖他的真情。但是,他们之间不同的信仰让他们不能相拥,不能握手言和。最终,蒙泰尼里签了枪决亚瑟的同意书,亚瑟死了,他也疯了,死了。他们用另一种方式陪伴了彼此。突然想到,不能实现精神的共同成长,连父子都不能延续下去……精神这种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却着实存在,掌控生活……
这本书文字描述比画面还要逼真,一切场景如同身临其境,主人公的爱和痛让人感同身受,值得一读。亲自拜读之后,你才更会知道,我的这点浅见多么浅……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是富豪之子,但实则是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渊博学识蒙太尼里神甫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他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亲的欺骗,心爱之人的误解时,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坦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该怎样活着。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
牛虻是个强者,他意志坚强、机智勇敢,是真正的强者!
在读过的小说中,伏尼契的《牛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让我感觉到震撼……
亚瑟,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书中又写道:
‘费利斯。列瓦雷兹,绰号牛虻。
年龄:大约三十岁;
籍贯:不详,大概系南美人;
职业;新闻记者;
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鼻子,嘴巴,下——'
对了,这儿:‘特征:右脚跛;左臂弯曲;左手少了两指;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口吃。下面还有一句附言:‘精于枪法,捕时要加以注意。'
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这或许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
这许多的冲突中每个都耐人寻味,每个都动人心旋,每一个冲突都把牛虻带向悲剧。可我无暇仔细体味这些冲突,因为我在被他的那种精神感动着、震撼着……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本书的精华所在,文章的点睛之笔,也是牛虻和琼玛小时侯一起学的一首小诗,是文章的结晶。
的确,牛虻精神是永不泯灭的。在宇宙的每个角落都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的象征。
无论在牛虻那个战乱的年代,还是如今这和平的时代,牛虻的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面对敌人视死如归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
"我知道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就会怀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这是封面上的一段话。足见牛虻的伟大。他用一生的时间和恶势力作斗争,把自己的青春和热情毫不吝啬地献给了意大利。献给了他深爱的与之无关的人民。而面对死刑表现得从容不迫甚至让执行枪决的军官士兵都不寒而栗。面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牛虻,他们显得多么狼狈不堪!就连枪决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着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后竟有个士兵甚至没有开枪。牛虻就是有这个力量,能让他的敌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会感受到他灵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这样一个好人还是被乱枪射死了,可就连最后一刻,他都不忘和敌人斗争,最后一刻他也是胜利的。他的敌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的双重伤害下、其内心承受着非人的炼狱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地狱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现在意大利的他已经成熟了,已经是老练的“牛虻”,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转眼看看现在的我们,80后的我们,被人们喻为“草莓族”的我们,莫说是受到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的双重打击我们有没有勇气重新站起来,就是遇到挫折也会让许多人放弃前进去选择逃避!这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们缺少的或许就是一种牛虻精神——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战胜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许这时的我们真的应该学一下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把牛虻精神拿来,将它溶于自己的思想中,为自己所用,改变80后“草莓族”的现状,将自己变为不仅外表光鲜亮丽,内心也坚强无比的“转基因草莓”吧!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
《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
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
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从此,牛虻开始恨蒙太尼里,“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该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责任。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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