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都会接触到不少人作文,写作文可以提高我们艺术水平和艺术鉴赏能力,多看一些课外书拓宽写作积累的素材。你还在担心作文的撰写嘛?下面是我们帮大家整理的读后感作文哈利波特,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前年的圣诞节,《哈利波特》系列骑着飞天扫帚来到了我家,从此,哈利波特成了我最好的朋友。
故事讲述了哈利如何成为唯一一个在阿瓦达索命咒下生还的巫师。他十一岁突然收到了来自霍格奥茨魔法学校的入学通知,在学校他和伏地魔展开了惊心动魄的争斗,最后他打败了伏地魔,成为了老魔杖的最后一位主人。
我十分佩服哈利的勇气,他一年级从伏地魔手里夺出了魔法石,二年级打败了蛇怪,三年级驱散了一百多个摄魂怪直到最后打败了伏地魔,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啊!而我却十分胆小,记得有一次,爸爸妈妈带我去方特玩过山车,当我看到过山车时,我瑟瑟发抖无奈之下,爸爸妈妈只好带我离开了以后,我一定要以哈利波特为榜样,锻炼自己的胆量!
我曾无数次地幻想:自己成为霍格奥茨魔法学校的一员,和哈利波特一起学习,一起骑飞天扫帚,一起坐在格兰芬多休息室松软的椅子上,一起组织D.A(邓布利多军),一起如果我能美梦成真,那该多好啊!
听了我的叙述,你是不是也想成为哈利波特军的一员呢?欢迎你走进《哈利波特》。
看完《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我经常会想起一个问题,为什么小天狼星布莱克要变成“不祥”?我又会自己给自己一个回答,因为他当时没有想到,他变成的那一只大黑狗是“不祥”。鹰爪和茶叶这一章让我有些不安,特里劳尼教授的预言……如果我看到“不祥”,可能会吓得半死。但是罗恩的比利尔斯叔叔看见“不祥”二十四小时后死了,他是被伏地魔暗杀的吗?“玛姬姑妈的大错误”让我想笑,而哈利把玛姬姑妈吹胀了,肯定是用了膨胀咒,而因为他用了膨胀咒就半年没有去霍格莫德。
不知道玛姬姑妈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氢气球后会飞到哪里去?也许那样的话,她就不用走回家了。特里劳尼教授的第一个预言是哈利看到了“不祥”,而第二个预言是:黑魔王孤零零地躺在那里,没有朋友,被手下遗弃了,他的仆人这十二年锁链加深。
今晚,午夜之前……这个仆人将挣脱锁链,动身去和主人会合。黑魔王将在仆人的帮助下卷土重来,比以前更加强大、更加可怕。今晚……午夜之前……那仆人……将动身……去和主人……会合……特里劳尼教授的预言是真的吗?伏地魔为了获得老魔杖不惜杀死很多人,他想统治所有巫师,并要去除所有的“泥巴种”。在活点地图这一章里,我也怀疑乔治和弗雷德是否真的有天真无邪的时候?不过在在霍格沃茨的战斗里,弗雷德牺牲了,乔治又成了“洞听”,那么韦斯莱魔法把戏店还能继续开下去吗?活点地图非常有用。雷古勒斯·布莱克当了食死徒,但他又害怕了,随后就被伏地魔杀死了。
伏地魔也许想让小天狼星布莱克也当食死徒,小天狼星不想当……他也要杀死他……对他拥有老魔杖的计划有任何妨碍的人……他决不会手软。他从来不需要朋友。伏地魔是不像虫尾巴,虫尾巴的银手,他那瞬间的忏悔导致了他的死亡。最后,伏地魔长生不老的希望终于破灭了,他的六个魂器,他不需要复活石,复活石对他也是一个妨碍。
在去霍格沃茨的途中,哈利听说巫师监狱——阿兹卡班——有一个重点关押的名叫小天狼星布莱克的人。布莱克是伏地魔的忠实信徒,还曾用一句咒语结束了十三条性命。布莱克已逃出阿兹卡班,准备伺机杀死哈利,为他的主人伏地魔报仇。因为十二年前伏地魔想杀死哈利,据阿兹卡班的看守说,布莱克在睡梦中依然说梦话:他在霍格沃茨,哈利·波特虽然身在霍格沃茨的城堡里。既有朋友们的帮助”斯内普教授对他的态度还是那样,马尔福还是处处给哈利制造麻烦——但校园内危机四伏,哈利的生命时时受到威胁,许多噩梦让哈利感到头痛欲裂,摄魂怪在他身边游弋徘徊:黑魔法防御术课教师卢平·莱姆斯教授给哈利上了几堂抵抗摄魂怪的训练课;布莱克甚至出现在了好朋友罗恩的床边;布莱克终于出现在了哈利面前,哈利为了替父母报仇,决定与布莱克同归于尽。可是出乎哈利的预料,布莱克竟然一味忍让。并没有出手,原来布莱克一直想杀死的人不是哈利,而是罗恩的宠物——斑斑。斑斑是一个阿尼马格斯。(阿尼马格斯是指借助魔法而变成动物的人)它的真实身份与卢平和布莱克一样,是詹姆(即哈利的父亲)的好朋友,叫小矮星彼得,由于布莱克对彼得的轻信。便把哈利父母的行踪告诉了他,谁知彼得把这一切全告诉了伏地魔,导致哈利的父母被伏地魔杀死了,布莱克既为自己而导致朋友的死亡而感到内疚,又对彼得出卖好朋友的行为而感到愤怒。他决心亲手除掉彼得,卢平让彼得现出了人形,彼得向哈利承认了当年出卖哈利父母的恶行。哈利和卢平以及布莱克经过考虑,最终决定把彼得先送回霍格沃茨。
爸爸在书店里为我买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三本书.这三本书是英国女作家罗琳的作品,现在世界各地的少年儿童都很喜欢它们——据说罗琳从小喜欢写作和讲故事,24岁那年她开始写《哈利.波特》这套书了,哈利.波特成为风靡全球的童话人物.因此这些书一买回家,我就迫不及待地拿起第一本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看了起来. 这本书果然深深地吸引了我.我连续三天就对《哈利.波特与魔法石》里的情节,人物更有了喜爱之心,这本书使我产生了很大的感触. 书中讲了主人公——小男孩哈利.波特自从失去父母之后,神秘地出现在姨父姨妈家的门前.他在姨父家饱受欺凌,度过十年极其痛苦的日子.但是在哈利十一岁生日那天,信使猫头鹰带来一封神秘的信,邀请哈利去一个令人永远难忘的,不可思议的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在魔法学校,哈利找着了朋友,得到了一件隐形衣……可是魔法学校里有一块奇怪的魔法石,杀害哈利父母的恶魔千方百计地想得到它.哈利探明情况后,与朋友们一起进入那个埋藏魔法石的地穴,赶在恶魔前头得到了魔法石,并打败了恶魔. 这个故事惊险动人,
读完了《哈利波特》的最后一本:死亡圣器。有个想法浮现出来:皆因无为法而有差别,带点魔幻神奇色彩的事物一直都挺能吸引我。因为能和其中的某种东西产生共鸣。这种东西就是?除了我们感知到的面貌之外。世界还另有面貌:我们所感知到的面貌。并非世界的面貌,我们所感知到的世界。其实并非如此这般的世界,因为这点共鸣,就把哈里波特系列一直读下来了,迎合世俗。并不深刻“的通俗魔幻小说里面,看到了什么呢”首先看到常识世界之外?的世界“也没有错“麻瓜(凡夫),认为不可能的事情。疯狂的“怪诞的”都是合理而符合逻辑的,相对于我们从未认识到的领域来说,我们所认识到的,其实。沧海一粟,非常狭隘,我们其实不知道事情为何发生,以及究竟如何发生,但在我们内心。始终潜伏着一个声音,能够凌驾于这一切之上,在小说中表现为魔法,在现实中表现为权力、科技。神通,诸如此类,因为我们内心的深处,始终感觉到这个魔幻世界的存在,这种魔法力量的存在。那么多人会喜欢魔幻小说,其实都知道,我们就是魔法本身。并不知道,我们自己全都知道这一点。还看到了牺牲,为了他人的利益而彻底牺牲自己。放弃一切,这种行为具有非常不可思议的力量,乃至世界上最强悍的魔法,可以说,这种行为具有,催伏一切恶魔。的力量,即使是触及到这样一种念头“这样一种潜质”也能令强悍的恶魔觉得非常虚弱。不能忍受,哈里波特就是靠这种力量生存下来,并且战胜了强大的对手的。在最后决战的生死关头,他一次选择了不加抵抗地死亡,除你武器,的和平咒语,他选择了不伤害“他战胜了每次都选择索命恶咒的魔头。而那个魔头也并不死于哈里波特的魔法技术。而死于自己的伤害之心发出的恶咒,害人就是害己。这里又一次重复了这个古老的故事,这故事被说过很多遍,都并不真的相信,尽管也有所相信,还看到了对死亡的恐惧,对永生的渴望。七个魂器的出现和毁灭,追求永生。的行为会障碍本有的灵性,分割整体“也将最终破灭,而三件死亡圣器,最强大的死亡魔杖、复活石、隐形衣,都有很深的象征意义,虽然作者未必是刻意让它具有这些象征意义的:但作品其实也都并非作者所写的,它来自超越作者表面的更深处,哈里波特成为三件圣器的主人,他的选择是,只留下父亲传下来的隐形衣,——那是真正能战胜死亡的东西。让别人进入死亡:或者走出死亡。这种权力非常强大:但并不能带来如期的效果,真正能够战胜死亡的,是放弃这种权力。这个魔法词汇“其实底蕴深邃”它意味着从现象的世界隐没。也意味着“隐藏在现象之中”能从现象的世界中出离,并因为出离而发现隐藏在现象之中的秘密。这才是战胜死亡的最后那件圣器,古往今来,有数不胜数的故事说到。隐形,很多知识渊博的人,有强烈的心愿希望“这都是一种意思的不同表述。哈里波特毁灭魂器(其中一个就是他自己的身心),选择隐形衣的过程,就是修道觉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放弃一切的死亡。是必然经历的课程。需要反复经历,都曾经无数次地经历,哈利波特和伏地魔之间那种。式的命运关联。也是很有意思的,它让我想到。所有的生命都是”一个头只喜欢吃有毒的东西“也毒死另外一个头。只吃香美洁净的东西“并且一心要拯救另外一个头”两者共有一个身体,这基本上也就是凡夫和阿弥陀佛。和诸佛菩萨之间的那种关系。是并不觉得自己正在普度众生的,一直并不知道,为何与生俱来就有那种强烈的写作欲望,为何与生俱来总是感觉需要有所表达,一直不知道这种动力来自何处,应该有了答案了,是本觉自觉的形式,都不过是在写着一句话,万紫千红总是春。一切作品本来全都是。是穿上了隐形衣的”具有识别隐形能力的眼睛”才能看到。1念一段咒语-《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读后感游窜于书海之间,久久不能散去……拿起魔杖,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正如溪流有阻碍,才有歌声,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许多书。但是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读后感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为它感动,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她为我们广大读者塑造了一个平凡有不平凡的贴近我们生活的一个有血有肉的鲜活的形象,让我们在游历魔法世界的过程中,借哈利来圆我们读者的一个美梦……参考资料:si=22故事的本身很像个童话,童话里充满了对现实的批判,作者对现实的不满一股脑儿全都写进书里,这种情形虽然在她之后成为大作家有改善许多,她其实是很愤世嫉俗的。她不满这世界的不公平,所以哈利并不像灰姑娘一样,被欺负了还乖乖受气并且天真以为会有英雄来解救他,在他成了巫师有能力复仇时他尽其所能的恶整那些欺负他的人。同时她也不满现实人们的歧视弱者行为,所以哈利身边的朋友都是些少数者,例如荣恩、海格、妙丽,这些在巫师世界总是被欺凌的少数者。哈利并不歧视他们,他乐於和他们交往甚於那些自认是纯正巫师的人们。也许因为哈利长年受到阿姨一家的欺负,所以当他成为话题人物时,总是认为自己有特权。而巫师世界的人们也常常谈论到他,但那并不代表他能因此骄傲自大。我想也许这就是作者让荣恩当级长而不是哈利波特的原因,因为他太光芒毕露、太不知收敛,如果让他当级长后果可能是他只知道对付那些他讨厌很久的人,并且以为自己真的非常厉害。然而荣恩并没因此高兴,他以为这是校长的施舍或哪里出错,他总是不相信自己的实力,虽然他们两个互相喜欢,但荣恩也不相信自己能赢得妙丽的芳心,因为他认为自己比不上那个外校的优等生。最终一切结局明朗,荣恩终於学习到成长,而妙丽也渐渐表露对荣恩的欣赏。天狼星的死对哈利的打击很大,他好不容易得到一个地位同等於父亲的长辈,疼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他关照他,大到他根本不愿意相信天狼星已经死了,然而这一连串的打击却也让他同时成长,虽然这成长来的有点慢,他开始改变自己骄傲的性格,他发现身边周遭人的优点与缺点,他不再因为是自己喜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的人就那些人什麼都好,也不再因为那个人是他讨厌的就什麼都不好什麼都跟他做对,他的成长来自於天狼星的死。结局仍然是好的,天狼星对哈利的意义不会因为他死亡而改变,而哈利周遭的朋友也仍然在他身边支持他。作者从写这部书一开始的偏激到这第五本也渐渐的转为相信这世界仍然有好人。而之后的后续我仍期待著,我想知道最后故事里的主角们会发展成怎样的性格与故事。3我与故事打了十年交道,仿佛它有魔力,我喜欢这个神秘的故事,不得不追着往下读。它确实使你感到惊奇。每章末尾都带着问题,书中的小哈利波特几次从伏地魔手中大难不死,但他一直都认为自己只是个平凡的小孩儿。收到来自一个魔法学校的入取通知书,他的人生才有了巨大的转变。文章作者罗琳也许和一般的作家文笔一样,是让我们在一个不道德的时代,看到了德行的力量。故事对个人的责任、勇敢、忠诚和忍耐等性进行了探索,哈利那勇敢、坚强,遇到困难不屈服的品质令我十分钦佩。想想自己平时在生活和学习上遇到一点点困难就畏难却步,总习惯躲在爸爸妈妈温暖的怀里。比起哈利,我真是无地自容。他受德思礼夫妇的打骂,被比他强几倍的表哥欺负;被不喜欢他总想让他出丑的斯内普教授刁难,被可怕、恐怖的伏地魔追逐但他仍然鼓起勇气,勇敢地面对一切。他还有着强烈的集体荣誉感,也有着很强的正义感,喜欢打抱不平,当他为了追回朋友纳威的记忆球而跳上自己从未骑过的飞天扫帚去追马尔福时,当他真心为自己的好朋友罗恩当上级长而高兴时。在一所你以前未听说的的巫师学校里学习魔法,那里有比足球更有趣的魁地奇比赛和施了魔法的天花板。那里有你熟悉的同学老师和家人。正直直率又有点冒失的老朋友罗恩,总是出状况的调皮鬼韦斯莱双胞胎,一心只想拿冠军的学长伍德,只要把名字换成xxx就成了你们班大队长同志的珀西,学校里最受尊敬的邓布利多教授,你最最讨厌的那个人简直就和马尔福一模一样,还有总不喜欢你老让你出丑的老师斯内普,还有有点孩子气的韦斯莱先生和管家婆一样又厉害又好心的韦斯莱太太,还有你们家最让人讨厌的邻居德思礼一家。当然也有你生活中决不会出现的伏地魔。我已经好久没有看英国的文学作品了。我不得不佩服人民文学出版社的译制工作,那充满了英国味的人物景物气氛和对白,让我时时处处都能感受到英国文学悠久的传统甚至能让我联想到简奥斯汀以及勃朗特姐妹。我已好久没动笔写过读后感了,现在写起来又有一点点吃力,真的非常值得。我希望把我从书里得到的快乐分享给大家,也希望能够把我得到的启示分享给大家。厄里斯魔镜的秘密“这是一面非常气派的镜子,并不仅仅是它那美丽的和气派,而是它的魔力它能使我们看到我们内心深处最迫切最强烈的渴望。然而这面镜子既不能教给我们知识,也不能告诉我们实情,人们在它面前虚度时日,为他们所看见的东西而痴迷,因为他们不知道镜子里的一切是否真实,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一面镜子,你会不会也忍不住要去寻找它呢?不过我们麻瓜自然也有我们自已的魔镜。我渴望浪漫的爱情所以我喜欢玩求婚365,我比较爱钱所以喜欢大富翁,我要做英雄就我是神雕大侠,我要主宰宇宙就联机打星际争霸,甚至我只是想玩过家家……只要你想,从效果上来看一点也不输给厄里斯魔镜。邓布利多教授总是告诉我们一些非常重要的话,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伏地魔的日记本小金妮非常不偶然地得到了一个神奇日记本。它曾经属于一个叫做汤姆里德尔的大哥哥”这个帅哥不但法力高强而且又帅又善解人意,所以我们的小金妮就像这世上所有的小女生一样无比的信任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帅哥原来就是那个连名字都不能提起的人。所以我们的小金妮就成了伏地魔的俘虏,还不知不觉地为他做了不少坏事!那么我们的小金妮是怎样成了伏地魔的俘虏呢!我一直在上面写字!原来聊天也是能聊出祸事来的呀”另一个人不断地写回话,想象一下这个伏地魔的日记本怎么那么眼熟呢”我就知道天下有许许多多像金妮这样又可爱又善良的小女生,总是很敏感喜欢倾诉给那些她们认为非常值得信任的人,全部都奉献给她们用理想和想像建构出来的那个人。她们每一天不和那个人讲话就觉得空虚无所寄托,网上听到这样的不幸的故事,别人写的哈利波特读后感网恋,不过我总想改造韦斯莱先生的一句话,永远不要相信任何平白无故说爱你的人。除非你看清了它把心藏在什么地方。在世界的各个角落里兴风做浪,你总会听到他们的恶心声音,总会看到们无耻的形为,我只是想说谁也没有权力因为血统而得到特权。谁也没有权力因为血统而伤害其它的人,和狼人握手卢平教授一开始就给我们大家一个与众不同的印象!穿着一件极其破旧的男巫长袍!但淡棕色的头发已经夹杂着白发了,用了一句咒语就赶走了令人发抖的摄魂怪,卢平教授是个本领高强的好老师。小说里非常生动地描写了卢平教授给同学们上的第一节黑魔法防御课,他一点也没瞧不起好像哑炮一样的纳威。还请纳威做助手,他教给哈利召唤守护神的方法。你会为罗琳女士每一个形容卢平教授表情的形容词打动,愉快的、快乐的、温和的、平静的、轻松而随意的……然而这样的一位好老师为什么又穷又病呢。原来卢平教授是个狼人,他每到满月的时候就会变成狼。因为是狼人而找不到有报酬的工作?多数是很不信任狼人的。一个善良正直的好人只因为遭遇了不幸的事,只因为不小心而成为狼人。
哈利波特读后感600
哈利波特读后感600
——读《哈利波特》有感
魔杖、魔法、一个恶魔、一个男孩,《哈利波特》惊心动魄的故事就在这些事物之间展开。在罗琳女士天马行空的想象下,一个神奇的魔法世界展现在我们的眼前,那个世界中每一个奇妙的细节,都让我的生活充满魔法的味道。
没有网络、没有电子游戏、没有可口可乐,哈利和他的朋友们在一所我以前从未听说的的巫师学校里学习魔法,穿着真正的巫师长袍,养着活生生的猫头鹰当信差,飞天扫帚是他们的交通工具,多的都可以和天上的鸟相比,骑着它可以快速飞行,不到几分钟就可以到达你想去的地方。那里还有比足球更有趣的魁地奇比赛和施了魔法的天花板。杯子、帽子、信刊都自己开口说话。西洋棋会听从主人的话,主人让它到哪它就会到哪。画像里的人是活的,他们可以谈话、还可以跳出自己的像框到别的像框里。城堡里有许多的鬼魂,他们可以游动、可以谈话、可以挪动城堡里的任何东西、还可以穿透任何物体、有时皮皮鬼还会搞恶作剧……一切东西都源于生活,但比生活要更加有趣。这些不可思议的事情常常带给我乐趣。有时在家里走着,我就会浮想联翩。床上的毯子是不是哈利的“隐形衣”?我想着想着,就情不自禁地披上毛巾被,晃晃悠悠在家里走着,有时撞上了墙壁,也会哈哈大笑,笑我自己傻,也笑魔法世界的奇妙。吃饭时,我也不闲着,拿着筷子发呆:这支“魔杖”里是凤凰的尾羽,或是龙的神经,还是独角兽尾巴的毛?然后再挥一挥手中的“魔杖”,大声念出“呼神护卫”的咒语,想看看我的守护神是什么?但是每一次都不会如愿以偿。虽然我自己清楚我们的生活中不会有魔法出现,但我还是回去想,保留心中最美的想象!
我在《哈利波特》中也总能得到惊喜,这里仿佛有我熟悉的同学老师和家人,我经常会在这些魔法师的身上找到同学老师和家人的影子。品学兼优的赫敏格兰杰,这就是咱们班活泼大方的我啦!正直直率又有点冒失的老朋友罗恩,就像是开心果“高乐高”——高麒凯。成绩优异的石舒婷,就像是一心只想拿冠军的学长伍德。严而慈的老师麦格教授,学校里最受尊敬的邓布利多教授,就是我们最喜欢的数学陶老师,班主任季老师。我最亲爱的爸爸妈妈就像是有点孩子气的韦斯莱先生和管家婆一样又厉害又好心的韦斯莱太太。如此亲切而又温馨的细节让我觉得生活中的朋友、家人和老师原来也是那样可爱,那样慈祥。
《哈利波特》不仅在细节中让我感到亲切,在主人公哈利身上我也学到了许多。哈利那勇敢、坚强,遇到困难不屈服的品质十分可贵。我想,有千千万万的孩子都和我一样。想想自己平时在生活和学习上遇到一点点困难就畏难却步,总习惯躲在爸爸妈妈温暖的怀里。比起哈利,我真是无地自容。虽然在家,他受德思礼夫妇的打骂,被比他强几倍的表哥欺负;在学校,被不喜欢他总想让他出丑的斯内普教授刁难,被可怕、恐怖的伏地魔追逐……但他仍然鼓起勇气,勇敢地面对一切。我们的生活中虽然没有像伏地魔一样邪-恶的人,但会有他这样有着强烈的集体荣誉感,为自己的学院争光;哈利也有着很强的正义感,喜欢打抱不平,当他为了追回朋友纳威的`记忆球而跳上自己从未骑过的飞天扫帚去追马尔福时,我看到了;当他真心为自己的好朋友罗恩当上级长而高兴时,我看到了他对朋友的深厚友谊;当他为了不让自己的教父——小天狼星担心,而独自忍受伤疤的疼痛时,我看到了他对亲情的珍惜以及为他人着想的可贵精神。他对友情的忠诚,他在妒忌者面前的绅士风度,他对待挫折的积极态度,他在困难面前的毫不气馁,让我深深为此折服。
读《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书籍为我插上了幻想的翅膀,让我在天马行空的世界里自由翱翔。在这个不一样的世界里,我与魔法同行,领悟到友情的真谛,亲情的可贵,学到了真正的勇敢与坚强。魔法为我的生活增色不少,我的生活因魔法而充实!也因阅读而精彩!
这几周,我读了JK·罗琳写的《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这本书主要讲了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度过了不平常的两年。在魔法世界中,有一座戒备十分森严的监狱——阿兹卡班。据说,那里有一个小天狼星布莱克。传言,是他告诉伏地魔(最厉害的黑巫师)去杀掉哈利的父亲和母亲。过了几个月,哈利才知道小天狼星是他的教父,而那个被别人当成英雄的彼得,才是杀死他父母的原凶。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不能只做表面文章,因为正义总会胜过一切谎言,事实总会水落石出。就像彼得一样,他在被小天狼星追逐的时候,他用了一个法术把地面炸出了一个特别大的坑,把“麻瓜”(不会魔法的人类)的下水道都炸断了,他在慌乱之下,用阿尼马格斯变成了一只老鼠,逃走了,魔法部还给妈妈“梅林爵士”一级奖章,他自以为很聪明,刚开始也没有人发现他的做法,最后还是被发现了,并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我们不要做一个像彼得一样的人,而要做像小天狼星一样的安份守己的人,他虽然一开始被人误解成背叛哈利父母,但是他却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哈利了解了事实的真相,最终哈利相信小天狼星的话,消除了误会,把他从危难之中救了出来。
很多时候,一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只是做了一些很肤浅的事甚至是做了一些有损于别人的事,但他却能将自己的所作所为吹嘘得天花乱坠,让人们感觉到他的所作所为很好,可能在短时间里,我们也觉得他的做法无可厚非,但“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随着时间的推逝,以及事情的发展,我们会越来越清醒,越来越明白到底谁在做表面文章,谁是有真才实学,时间是检验人的一把最公平的尺子,笑到最后的人才是最美的。
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坚守自己的本分,不做表面文章,这样才可以让人与人之间更加真诚,才能使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当下是写作最好的时代,写作文能锻炼我们语言组织能力。要想提高作文水平,要多看书以增长知识,扩大视野。如何在作文中全面的展现自己呢?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哈利波特观后感作文,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神奇动物在哪里》是由美国华纳兄弟影片公司、英国盛日影业公司联合出品的奇幻冒险电影,由英国导演大卫叶茨执导,埃迪雷德梅恩、凯瑟琳沃特斯顿、艾莉森苏朵儿、丹福格勒、柯林法瑞尔等联合主演[1]。
该片讲述了神奇动物学家纽特斯卡曼德离开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后,为了寻找和保护神奇动物踏入纽约所发生的一段惊心动魄的冒险故事[2]。
该片于20xx年11月18日在美国上映,于20xx年11月25日在中国上映。
1926年纽约的魔法世界,危机四伏。某个神秘的力量在街头制造了一连串的破坏,并扬言要向反魔法师狂热组织第二塞勒姆揭露魔法社会的存在,并借他们的手斩草除根。而强大的黑魔法师盖勒特格林德沃,在欧洲制造了浩劫后消身匿迹,至今没人能寻得其踪。
魔法动物学家纽特斯卡曼德抵达纽约时,对这日益严重的紧张气氛毫不知情。他即将结束对神奇魔法动物的研究和营救工作开展的环球之旅。在他看似其貌不扬的魔法皮箱里,其实保护着不少神奇魔法动物。但意外还是猝不及防地发生了,一个叫雅各布科瓦斯基的麻瓜无意间放跑了几个纽特的神奇魔法动物,而此时的纽约魔法界正处于最为动荡不安的时刻,因严重违反保密法令被停职的前傲罗蒂娜戈德斯坦恩一把抓住这个机会,想重回自己以前调查员的职位。但是,神秘莫测的美国魔法国会魔法安全部长帕西瓦尔格雷夫斯却同时怀疑上纽特和蒂娜,事态突然变得凶险异常。
自此,不得不合作的纽特和蒂娜,以及蒂娜的妹妹奎妮和他们的新麻瓜朋友雅各布,凑成了一支冒险小队,他们必须尽快找到走丢的神奇动物,以免它们遭受不测。然而,真正的危险,远比这四个上了通缉名单的局外人兼逃犯想象的要严重得多。他们与黑暗势力产生了正面冲突,魔法和麻鸡两界的战争可能因此一触即发。
我看的第一部完整的小说就是《哈利波特》,闲来无事的翻开它,却陷入其中无法自拔......
哈利波特这本书讲述的是魔法界七年来的兴衰史,在这个故事中,哈利在逐渐成长,从一个11岁的小男孩成长为带领整个魔法界为了自由而战争的领袖。
友谊,是人生最珍贵的感情之一。古今中外不知多少名人用多少优美的诗句来歌颂与赞美过它。曾经有一位伟人说过:“得不到友情的人将是终身可怜的孤独者;没有友情的社会,只是一片繁华的沙漠。”朋友就是友谊的代言人,他们不曾嫌弃任何人与放弃任何人。而用他们那宽大的心去容纳与接受别人,使别人能在他们的身上感受到友谊的温暖、关怀。这些正是我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上体会到的。
一样,互不认识的陌生人之间,用自己手掌心所创造出来的温暖来抵御冬天的冽风酷寒。更重要的是,哈利·波特拥有必胜的信仰,面对困难,他从未低头。从他拥有头上那道疤痕开始,他就注定放弃,便会消亡。坚信自己终有一天可以击败杀死自己父母的人。他为这目标,一直奋斗。他并未因为伏地魔的强大,而认为自己一辈子也无法追赶上,而放弃。
罗琳女士为我们创造了一个“充满神奇的国度”,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奇幻的享受,但其实现实世界的她,生活得也很可怜。当时,写《哈利波特》的时候,她十分贫困,还带着两个孩子,只能在一些饮料店里写作,在创作的同时,又传出一个痛苦的消息,她的母亲去世了。面对这些打击和挫折,她为什么没有去轻生,没有放弃希望?那是因为,她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为了孩子能活下来,她也必须活下来。也正是因为她的坚持,才有了《哈利波特》的横空出世,火遍大江南北,名扬世界各地。
从未认为自己不行,若他从一开始,面对强大的敌人,就心退意,哪来后面的惊天之战。我们生活中,更要如他们一样,认为自己是行的,好的。人无完人,但若丧失对自己信心的人,定会使自己的缺点愈加放大;而坚信者,才会在发现后,去完善,改正他们,让自己成长的更强大。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就像我们乔大大,从咬了一口的苹果上接受启发,这是很多人无法做到的,为了这个苹果公司,他可谓是绞尽脑汁都没有想出头绪,就看到了苹果,脑子一热,就有了现在的苹果公司,这就是创新精神!(陆勇良)
不知何因,看完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之谜、哈利波特与阿兹拉库逃犯、哈利波特与圣火杯这四部,我仿佛看见了一种寂寞力量找到了一个突破口而大肆宣泄。或许是我比较主观,也或许是我曾经看见过对哈利波特作者的一些报道,使我有了这样一种感觉。这种感觉也激励着我,寻找自己的突破口。
还有一种感觉,就觉得哈利波特的扮演者很不错,但和《红楼梦》的宝玉扮演者很像,都是孩时是最美的时光,那种特别的美好,只能留在特别的年纪。哈利波特前面几部,年纪都不太一样,似乎是跟着年纪大一点就拍一部的感觉。这是和宝玉不太一样的。
宝玉是拍了宝玉这个角色后,就再也没有合适的角色了。也在也拍不出那种角色的高度了。这是一种艺术的极限。
或者说二者都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有些美好的东西,过去了就是过去了,不会再来,你只能回味,不能重来。还有一个耳熟能详的道理,好景不常在,好花不常开,美好的东西都会过去。犹如昙花一现。
这是一种美丽的忧郁,正是因为美好,而不再可得,我们怀念,我们忧郁,甚至哭泣。以前不明白伤春是为什么,此刻想起这个词,让人心头感慨万千。还是李商隐的《锦瑟》说得好:“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好一个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道尽了多少人心中的惆怅。记得前阵子,特别喜欢三个句子,一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在我努力去考公务员的时候心中常挂的,但因自己的不够精诚,只浮留表面而流产。
二是,一个对话,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勿使染尘埃。下句: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这也是我在回顾自己过去的时候,感慨很深的一个对话,使我明白,原来一切都是因我们执着而成为问题,是我的不放下,使我一直沉浸在痛苦和伤害中。
而这一切早就来了又去,已经无一物了,我还在原地徘徊。这是一种沉沦的悲哀,这世间最难了的,或许就是这样的事情。当我觉得一切都淡去的时候,他却告诉了我他已经变了,这变化像一把利剑,在我毫无防备的时候,往我心口来了一刀。
我觉得我那时候还真是有些绝望的癫狂。记得特别清楚,我早晨醒来后,气闷,胸中难受,一直干呕。后来强撑着去工作,在下午的时候,我突然觉得难受得不行,好姐妹来陪我了,我忍不住提起了这件事情,我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太悲伤了,说着,到站起来的时候,我已经站不起来了,两脚无力,发麻,抽筋,学英扶着我走出那个小店。
我们两个人就在文化广场上坐着,广场上下起了零零星星的雨点。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原来悲伤是可以伤到身体的。我觉得我每次咀嚼起这段回忆的时候,我就明白,为什么人会自杀,自杀是一种情绪,一种绝望,一种悲伤移到了身体的伤害。
心已经不愿意承受了,只能由身体了结。一个喜欢写作的人,对自杀是持同情和理解的态度的。因为写作常常伴着强烈的情绪。
不谈了,不再去咀嚼这些悲伤。还有一句是屈原的“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是我对人生路上的一种仰望。
已经离题万里了,我们再回到哈利波特这里吧。我最欣赏的,还有它里面现实和想象的融合。非常的让我产生好感。
哈利波特往返在魔法学校和叔叔家之间,这就是最大的两个点。魔法学校里面的故事又是很有现实的影子的。而叔叔家就是彻头彻尾的现实,但又有夸张的手法。
这就非常的了不得。都处理得非常的不俗。让人真是耳目一新。
在现实世界的另一个幽暗魔法世界,这是一个非常具有神秘色彩和唯美镜头的世界,不会让人觉得尘世喧嚣的浮躁感。特别她能处理好不浮起来,这就非常的需要功力。因为一般的文章,看了就会觉得看不下去,很烦躁,而且甚至看完了,更烦躁。
这就不得了。
人生是一条漫长的路,少不了大大小小的十字路口,当你站在十字路口的时候,就免不了做出你的选择。
初看《哈利·波特》系列的书,只为故事精彩的细节与发展所沉迷;再看《哈利·波特》,为里面的大小人物所感叹;三看《哈利·波特》,却在其中看出了些许人生的道理。《哈利·波特》讲述的就是哈利如何成长打败伏地魔。其实早在书的开头,哈利就在面临选择,站在他的人生十字路口。他大可以选择去伏地魔曾在,就连分院帽都认为他应该去的地方――斯莱特林,但他偏偏选择了去格兰芬多。我们不能说他的选择对错与否,他只是听从了他的内心,然后坚定不移地朝着他的选择努力。
而斯内普教授面临的选择,可比较令人心碎了。他从小就面临着是选择莉莉还是他所向往的黑魔法,在伏地魔倒了之后是选择继续做那个间谍还是将真相公诸于世……他背负了太多秘密,做出了太多选择,终于他成了哈利心中“最勇敢的人”。
而我们呢,我们又何尝不是每时每刻做着选择吗?当我们做选择题时这是最简单的选择;当我们看见地上垃圾,我们是选择“捡”还是“不捡”,这一系列小小的选择,往往决定了人生的方向。
我想起,我刚学素描的情节,只有大班的我看着老师一刀一刀的削笔,两只小手都被炭笔弄得乌漆麻黑,而板上画着歪歪扭扭的正方体,好像是我努力的最好结果,当时的我其实正站在我人生的十字路口啊!只是当时的我太小,根本没意识到自己的选择对将来的自己有多么重要。读后感那时的我可以选择放弃,因为妈妈并不想让我这么辛苦学这个画出来也不怎么艳丽好看的素描,而我偏偏选择了坚持,只因为喜欢,然后,我就慢慢入了门道,有了基础,可以画出各种的画式。
我不能说当初的选择一定是正确的,也许不学素描我也可以在其它方面有特长,但是我选择了,我就像哈利那样,朝着自己的选择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了,所以我觉得自己的选择没有错。
《哈利·波特》这本书,是我童年最好的冒险书,也是我认识各种人物的冒险书,也是我认识各种人物情感的好书,但更重要的是,它是一本充满启示的书,它告诉我说:
“当你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时,请做出你的选择,然后听从你内心的声音像哈利一样勇敢地走下去;不管你不确定自己的选择是对还是错。”
我轻轻关闭了英国女作家J。K。罗琳的长篇小说《哈利。波特》,慢慢闭上眼睛,电影中有许多感人的情景一幕一幕地浮现在我的脑海中……
你看,哈利的表哥达利吃着冰淇淋,而正在过生日的哈利却在擦窗户、擦汽车、修整草坪、扫地。烈日当头,晒得哈利后脖子直发烫。可哈利却能有滋有味的干每一件活,还快乐地自唱着生日歌,“祝我生日快乐,祝我生日快乐,祝我生日快乐……”那悠扬的歌声从他口中一直传到我心中。
我不由得想起我自己的'生日。从前,妈妈爸爸工作忙的不可开交,挤出时间给我张罗生日,准备美味可口的菜肴,请每位家人来和我一起过生日,可我还嫌这饭不好吃,或者嫌蛋糕太小了。比起哈利,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大人说我生在福中不知福了。
我觉得有一个好爸爸妈妈关爱着我,就已经十分幸福了,让我们这句话印在心里——幸福靠自己体会!
魔幻题材的电影一直是我最为偏爱的类型,提到魔幻类电影,当然不能少了《哈利波特》系列,说到《哈利波特》系列电影,集故事性、画面感、情节张力、特效等种种因素综合在一起最出色的,要数第三部《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
情节已被大家熟知,在这里就不多叙。但第三部好在哪里,要来具体分析分析。
之一:满足人心的一切幻想。
把人变成气球的膨胀术;深夜掏出魔杖呼叫可以拉长变形,瞬间急停的骑士公共汽车;随意显示目标的活点地图;凭借意念召唤的守护神兽;见到月亮就变身的狼人;占卜出不祥的水晶球……
在《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这部影片中,构造出的魔法世界将我们心里的各种幻想一一满足,甚至都超乎想象。
之二:欲扬先抑的意想不到
在第三部里,引入了一个关键人物——小天狼星,他的出现伊始并没有给我们留下好印象:通缉令上狰狞咆哮着的脸,还有通体漆黑的狼狗,种种这些甚至会让孩童的幼小心灵感到有些恐惧和紧张。
同样在本部影片中,新的黑魔法防御课的老师卢平教授,给人的感觉亲切可靠,但随着情节的展开,推向影片高潮的时候,一向令人尊敬的`卢平教授和小天狼星这个通缉犯竟然激动的拥抱,相信看到这幕,当时有着讶异、绝望感觉的观者一定不在少数。
当谜题揭开,让所有人都意外的是小天狼星的身份竟然是哈利的教父,真正的坏人是一直伪装成老鼠的小矮星彼得。
我永远都忘不了当看到这里时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这个设定太让人意想不到了。
之三:恰到好处的给予希望
哈利波特的身世一直是让人心疼的点,小天狼星的出现无疑是件令人开心的事,受尽欺负的可怜孩子终于有了一位亲人,这种感觉特别暖心,看到伴随着鹰头马身有翼兽的巨大羽毛而寄来的火弩箭,那一刻真的替哈利感到幸福。
之四:时间倒流是最好的救命药
最炫酷的要数麦格教授给赫敏的时间转换器,这个亦正亦邪的东西只用于学习简直是暴殄天物,好在神一般存在的邓布利多校长给了指示,两位主人公救了很多条生命,也让结局变得圆满。返回过去的时光,经历曾经经历的,想想都觉得很奇妙,而这个过程也让哈利得到了锻炼与成长。为接下来带领邓布利多军做了很好的铺垫。
不知从何时开始,美国女作家罗琳所着的《哈利波特》小说已风靡全球,书中主人公哈利波特成了我们的话题,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更是令人向往。
耳濡目染后,原以为自己不会沉迷于这样的虚幻小说,却没有料到一开始就一发不可收拾,迷上了这离奇的故事和可爱的主人公——一个西方人笔下戴着黑框眼镜、模样羞涩、气质沉稳、头发蓬乱的小巫师。
故事用神奇的魔法来渲染全文,成了整部小说的看点,也成了吸引我们的亮点,让每个“麻瓜”们总是不停地说:“如果我有魔杖就好了。”“如果我也会魔法就好了。”“如果我们这也有霍格沃茨就好了”……在哈利的带领下,我经过了霍格沃茨学校的一道道关卡,推开了古堡的一间间房门,努力揭开一个个迷团,久违了的这种娓娓道来、穷极想象的刺激和快乐让我爱不释手。最令人拍案叫绝的是作者无边无际的想象力: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带羽毛的魔杖、闪电形的疤痕、咧嘴唱歌的分院帽……
再回首此书时,我才发现,《哈利波特》不仅仅只侧重于神奇的魔法,在罗琳的笔下还表达了一种乐观的生活态度,积极的生活方式以及一种拼搏、勇敢、坚强的精神。凡事都用一颗纯真的心去看待,拥有坚定的信念,勇于与黑暗势力做斗争。读一本书,要注意到它所要表达的积极思想。就像《哈利波特》一样,我们必须看到哈利的乐观与向上,他没有因为父母双亡而整天活在郁闷、伤心中,没有因为姨妈的不公平对待而自惭形秽,更没有因为他的名字赫赫有名而自高自傲。他有的正是乐观的生活态度和积极的生活方式。哈利最后能够战胜伏地魔取得魔法石的原因何尝不是他这种性格为他带来的呢?这就是这个虚拟的世界另一个值的我们去读的地方,让我们能够真正了解到作者写书所要传达的一种精神。
人们总是羡慕拥有魔法,你可曾想过,我们是不可能拥有哈利的魔法,但另一种魔法不是一直藏在我们身边的吗?美国的盲人女作家凯勒就是一个具有神奇魔法的人。她天生是盲人,但并未因此而自暴自弃,而是努力过着与别人不同的每一天,并力求活出精彩。她的作品畅销世界,更以帮助别人为自己的任务,难道这不是一种堪称神奇的魔法吗?如今许多的企业家都资金雄厚,但他们并不以为傲,而是每每以慈善家、社会活动家的身份出席各种支援贫困山区的活动。他们拥有的魔法就是没有将名利过分看重,以平常心来关心周围的人,没有让金钱掩埋了自己的善良。他们的名字都会被世人所铭记,那因为他们有一种平淡如水的生活态度,面对每个起起落落,都不刻意追求或在意。我们也有神奇的魔法,我们的魔杖就是自己的信念与双手,我们的魔法衣就是自己的青春与生命,我们最神奇的魔法就是平淡看一切,以包容心和积极的态度去面对这个世界,你会发现魔法下的生活将是美丽与耀眼的。
这些都正是通过《哈利波特》感受到的积极向上的思想。请那些只在意哈利的魔法的朋友们,不妨拾起被遗忘在角落里的《哈利波特》,用一种不一样的角度再一次地随着哈利经过一道道关卡,推开一间间房门,揭开一个个迷团,努力地发现书中所传达的一种精神,它正是我们所需要的魔法,一种不需要咒语的魔法,一种属于我们的魔法,它会让世界变的和平,让生活变的美好,让我们身边的一切都充满生机与活力,让我们不再羡慕霍格沃茨,因为我们拥有我们自己神奇的魔法!
想必哈利波特大家也不陌生吧最近我也买了几本《哈利波特》,难道这是班级潮流吗?
哈利波特是一个父母双亡的孤儿,从小就寄养在姨夫家,受尽了姨夫的训斥,把不是他做的事情强加到他的身上。表哥看到父母如此厌恶哈利,也歧视他,欺负他。这些都是因为他的父母是巫师。
直到他十几岁时,哈利随着海格去了巫师的魔法学校学习魔法,并认识了两个最好的朋友。当时的巫师世界,大家都明白是哈利在出生时击退了伏地魔,所以小有名气的他靠天分当上了魁地奇比赛的球手。经过一场又一场的比赛,成了一名技艺超群的球员。
哈利在各种挫折当中不畏艰险、越挫越勇,一次又一次的挫败了伏地魔的阴谋。并从中明白了当年双亲被害惨案的真相:他爸爸的朋友小矮星就是伏地魔的帮凶,并找到了自我的教父布莱克。
在一次又一次的劫难中,朋友们不离不弃,不厌其烦的帮忙他,使他的魔法在一次次的磨练中精益求精,而他的心智也逐渐强大,不再那么脆弱了。他的心中仅有一个念头:经过不懈的努力,学到更强大的魔法,以报杀父之仇。
当哈利上七年级的时候,伏地魔大举进攻魔法学校,无奈之下,哈利随两个好朋友逃亡在外。在残酷的环境中,哈利没有放弃,以平时十倍的劲头努力修习魔法,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最终练成了高深的魔法,经过艰苦的斗争,最终打败了伏地魔,报了杀父之仇。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仅有辛勤的付出才有丰硕的收获,成功是百分之一的聪明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哈利小时候小有名气,但他没有所以而骄傲,而是更加的努力,以十年磨一剑的毅力,最终取得了成功。我们在学习中也应当如此,不能因为一点点的成功而骄傲自满,沉醉在虚无的名望中不能自拔,相反,我们应当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努力,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
听母亲说,哈利波特7下(结局)播出啦,我是一位十足的波特迷(尽管我只看过5部),二话不说,飞也似的赶来了庆春影片新天地。《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下》我早有了解,听闻还很惊险刺激呢!我买了一筒爆米花玉米,一杯饮品,便安安稳稳地坐了出来。
影片开始了,因为我觉得的是3D汉化版,一开始很多石块朝我双眼砸来,我险些闭上双眼,大龙,照看至宝的大龙陆续印入我的眼前,还说说话不算数的小仙女瓶盖子,可恨的食死徒们
最关键的是,我看到了这位传说中的蒙面人,罪恶滔天的黑巫师,杀掉哈利爸爸妈妈的凶犯伏地魔,他与书里叙述的一样,高胖的原材料,戴着兜帽,可怕的蛇一般的脸孔惨白而苍老,瞪着一双瞳孔长细的红眼睛,响声冰凉而高昂
伏地魔在电影中无数次应用了死咒阿瓦达索命咒,情节坎坷,从可恨的伏地魔到哈利的妈妈丽娅奥利佛斯与哈利最反感的魔法药水课教师西费勒斯斯内普教授的不一样感情,一直到xx年后,赫敏与罗恩已经结婚
这部影片要我体会到黑魔法的兴与衰,体会到法术界独有的风采
啊,如果确实有传说中的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就好了!
我也想感受一下当女巫的觉得。
那些值得借鉴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学生时期我们需要写各种题材的作文,作文有助于推动思想的进步。写作文要注意不要偏离了作文题目和中心主旨,经过收集并整理,编辑为你呈上关于哈利波特的读后感作文,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哈里波特在魔法学校里是个风云人物,良多低年级的学生把他当作偶像崇拜,但在女贞路就不一样了,受尽冷落,没人正视他,而他的姨父姨母却把他当作一个怪物看待,特别是在哈里用守护神赶走一个摄魂怪后,这一家人就越来越对哈里敬而远之,生怕把他们一家变成猫头鹰什么的,而且,在这个暑假里,邻居们也觉得他有点不合错误头。实际上,他相称不合错误头。他的'父母在十多年前的一个夜晚,被大名鼎鼎的黑巫师--伏地魔杀死了,他对哈里用了一个十分可怕的、不可饶恕的咒语,但这个咒语对哈里不起作用,还反弹到伏地魔身上,使伏地魔失去了肉身和魔力。可就在哈里读魔法学校四年级时,伏地魔用汤姆·里德尔的尸骨、彼得的肉、哈里的血再度复活了。在哈里五年级时,因为哈里太冲动,使伏地魔有了可乘之机,他的仆人贝拉还杀了小天狼星布莱克,哈里自己也是虎口余生。种种经历使哈里变得谨小慎微,稳扎稳打。
这每天气很热,哈里热得睡不着,坐起来开始给邓不利多写信,他的伤疤昨天又疼了,而且是在白天,可有佩妮姨妈的保护,伏地魔是不会来女贞路的,这也是邓不利多让他假期住在姨妈家的原因。而就在那天夜里,他梦到了布莱克,布莱克开心的向他微笑,好像在向他暗示什么,他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于是,想告诉邓不利多。
小说《哈利·波特》是J·K·罗琳的作品,写了三个人物——哈利·波特、赫敏和罗恩一次次地战胜伏地魔的故事,表达了她对正义的渴望,证明了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的道理。文章写得情真意切、情节曲折、富有哲理。读后,我产生了强烈地共鸣,进一步明白了“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的道理”。
小说一开始说明了哈利与伏地魔的关系。伏地魔是哈利的杀父母仇人,但在杀哈利时却跟哈利有了密不可分的关系,哈利没能被杀死,伏地魔却手无缚鸡之力了,人也不是人,鬼也不是鬼了。哈利后来长到11岁知道自己是巫师,上了霍格沃茨,7年都在和伏地魔和他的手下殊死搏斗,最后一年,他7年级时,终于把伏地魔给KO了。我认为这部书告诉我们:正义终将战胜邪恶,无论反派有多么恶毒,正派都会将他击倒。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就拿一种社会现象,警察抓小偷来说,不管小偷逃到哪里,不管小偷有多狡猾,不管小偷有多大能耐,能上天下地,可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小偷逃到最后总是被警察抓回,这就证明了正义终将战胜邪恶,哈利战胜了伏地魔,警察抓住了小偷。
由此,我又想到我看的动画片,比如《喜羊羊与灰太狼》《巴拉拉小魔仙》。喜羊羊每一次都可以认出装扮好的灰太狼,还可以从狼口中把伙伴们都救出来。灰太狼每次都会被小羊们从大炮口发射出去,喜羊羊每次都能战胜灰太狼。
《巴拉拉小魔仙》也是,比如在奇迹舞步里,哈莱王后抓了雅雅公主,让贝贝公主一个人孤军作战,可是小魔仙帮助了她,并帮助她回到了双子星,双子星也名正言顺地成为了十二星座之首。这两个故事也告诉我们:正义终将战胜邪恶,不管经历了万般波折,也一定会成功打倒反派的。
正义是永恒的,反派是一时的,永恒的正义终将战胜暂时的邪恶,我们都要为正义加油!
《哈利·波特》系列是畅销全球的青少年读物,是一部想象力很丰硕的幻想小说。
本书的作者JK·罗琳就是一位非常喜欢幻想的作家。她在写作之前,曾是一位教师,不外由于爱幻想导致在工作中失误,终极辞职。后来,罗琳在从曼切斯特到伦敦的一趟延误的火车上看见了一位奇异的小男孩,便萌生了创作《哈利·波特》的动机。在接下来的七年中,她一点点勾勒出每一部故事的情节大纲,并开始撰写。
在书中,普通人类世界的哈利是一个老是被人欺负、默默无闻、被人称作是怪胎的男孩;但在魔法世界里,他被人们称作大难不死的男孩,在那里他是一位非常有名的大人物。但是在魔法世界被那么多人关注,有那么大名气的哈利并没有就此而骄傲,他仍是那样的谦虚,老是在危难关头表现出自己的勇敢,老是愿意牺牲一切去保护自己身边的人,不想他们由于自己而失去最宝贵的生命。
读完一整部《哈利·波特》,我的心里不由的对哈利的做法产生了一种由衷的敬意。不知道为什么会被他感动,也许是由于在每一次的危难时刻他都会不顾自己的安危往前冲,为了自己的平静糊口,也是为了整个魔法世界而战斗。
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像哈利一样,勇敢地去面对糊口中的一切难题,学会用自己的方式去解决,不依赖他人,不中断地独立起来,让自己变得更加完美。
《哈利·波特》让我懂得了许多有意义的道理,不仅有欢乐还得到良多的知识,真是一本好书啊。
自从我拥有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我便无法自拔的爱上了哈利波特,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哈迷。如今,所有的七本关于《哈利波特》的魔幻小说我都已经读完了,里面的飞天扫帚、光轮2000、火弩箭还有拿着魔杖就可以出现的巫师巴士,这些具有魔法的东西我都能如数家珍,而里面的各个人物也是个性鲜明,让人回味无穷!
这一套书中,我最喜欢《哈利波特与凤凰社》。由于魔法部的不信任,哈利被魔法部说成是一个狂妄自大、造谣惑众的卑鄙小人,这使他在学校里饱受嘲笑和侮辱。哈利非常茫然和愤怒,为了帮助哈利,邓布利多组织凤凰社与魔法部进行了抗争。在魔法部与伏地魔和食死徒的斗争中,哈利的教父为救哈利而死去。看到这里,我和哈利波特一样十分的伤感。
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哈利波特面临着青春期的成长困惑--心中的美好理想和美好人生,因突发的变故而顿然消失。他那天真的、信任的、依赖的儿童心态,不得不在短时间内转换为成人心态,他必须凭借自己的判断来处理面临的复杂问题,这不能不让他产生巨大的、行将崩溃般的压力。在此过程中,哈利从朋友那边收获了友谊和勇气,真正成长起来。我从这位魔法少年身上,感受了心灵深深的震动。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成长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成长过程中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我们不应该怕,应该像哈利波特那样,勇敢的面对困难,认真思考,坚定自己的内心,总有一天,我们会真正的成长起来,成为顶天立地的人!
哈利波特读后感
一个出生就不平凡的男孩,一出生头上就有着闪电形的伤疤,在这个充满了魔法的世界,《哈利波特》的故事,也就此展开......
哈利自幼父母双双亡,但这也没有阻挡他与魔法世界紧密的联系。他从小就住在姨妈家。后来,哈利知道了自己是一位巫师后便前往了霍格沃斯去学习魔法。在这个神奇的魔法学还里拥有了两个知心的朋友,赫敏和罗恩。也经历了对于他来说前所未有的魔法体验,如:三校争霸赛、魁地奇比赛....为了为自己的父母报仇,他经过不断的练习,终于战胜了伏地魔。
在这部书里,哈利波特的精神突出的十分明显。哈利波特之所以战胜伏地魔,是因为他的正义与光明他的内心战胜了伏地魔的恐惧。J.K罗琳用一个个故事塑造了哈利波特的正义形象。哈利教会了我们朋友之间的爱,与勇气。
哈利波特读后感2000字(二)
在寒假期间妈妈给我买回了英国女作家罗琳写的一整套系列小说《哈利波特》,里面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
可怜的小哈利在一岁的时候就失去了父母,而后他神秘的出现在了德思礼夫妇家的门口。哈里在德思礼姨夫家饱受欺凌,姨夫和姨妈好似凶神恶煞,他们那混世魔王儿子达力,经常对哈里拳脚相加,十年来,哈利从未过过一个生日,就这样,他度过了十年极其痛苦的日子。但在十一岁生日的那天遇到了一件奇特的事情,有人邀请他到神奇的不可思议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在这里他不仅学会了许多本领,还交到了朋友,并学会了飞行,甚至可以骑着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打魁奇球。在这里,他意外的得到了他爸爸的隐形衣,他发现这里的一切都充满了魔力。
当哈利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了一年后,在德思礼姨夫熬过了一个无比痛苦的暑假返回学校时,遭受了种种磨难:新来的吉罗德洛哈特教授的装腔作势让他作呕;游荡在女盥洗室里的幽灵哭泣的桃金娘搅得他不得安宁;低年级的小女生金妮向他投来的关切目光常令他尴尬不已;小男生科林克里维追星式的跟踪又经常使他落荒而逃但是,这一切仅仅是灾难的序曲。正如多比所预言的,哈利遭受了种种磨难,经历了种种危险,难解之谜又使他焦头烂额,霍格沃茨的学生接二连三的变成了石头,这一切是否与传说中的密室有关?哈利面对种种灾难,毫不畏惧,决心解开谜底。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番曲折,哈利终于揭开了谜底:这一切都是因为五十年前学生时代的伏地魔汤姆里德尔。
哈利在魔法学校的城堡里度过了不平凡的两年,虽然既有朋友的赤诚相助,也有老师的细心呵护,但学校里仍然危机四伏,哈利的生命时时刻刻受到威胁。终于有一天,小天狼星布莱克出现在了哈利的面前,而此刻哈利才知道真相:杀死哈利父母的原来是虫尾巴小矮星彼得,而小天狼星布莱克是哈利的教父。
虽然到现在我只读完七本书中的三本,但主人公哈利的形象却深深地吸引了我,他面对种种险境,不怕困难,坚持不懈,勇敢坚持正义的精神,这些正是我需要学习的。他与他的朋友们以诚相待,相互帮助,也是我学习的榜样。想想自己在平时的学习中总是有畏难想法:作业多了没耐心,字也写得潦草了,题难了就没耐心,生活中有困难总是叫奶奶,唤爸妈。和哈利遇到的困难相比,我所遇到的困难真是太小了,和哈利相比我太懦弱了,我要向哈利学习,学习他的勇敢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通过阅读他的故事,我学会了很多,也因此而喜欢上了哈利波特系列小说,我也要做一个不怕困难的哈利。
哈利波特读后感1
穿着长袍的巫师叔叔——哈利波特,我想和您谈一谈。
我十分羡慕您可以骑着最新型的飞天扫帚火努箭,拿着魔仗随意地发射魔咒……更重要的是,您打败了100年来最厉害的黑巫师——伏地魔!
不过我要说的还不止这些,最重要的是我所做的关于您的梦。
有一天,我突然变成了您,这时,罗恩跑来了,对我说:“哈利,伏地魔还没被你打死,因为你在和他战斗时,他的仆人卢修斯又给他做了个魂器!”“什么?”我大惊失色,准备开始一场恶战。
伏地魔和我面对面地站着,突然,他大喊:“阿瓦达索命!”我手忙脚乱地喊了一声:“除你武器!”“咻”地一声,伏地魔的魔杖飞了出去,他大叫一声:“魔仗飞来!”然后他又喊道:“钻心剜骨!”我突然想起您使用过的停止咒,我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喊了一声“咒立停!”
伏地魔的红眼睛快要冒火了,他干巴巴地说:“魂魄出壳!”我来了个以牙还牙,念了死咒,阿瓦达索命!伏地魔没料到我会来这一招,只得一躲,但他忘了魂器正在它的后方。我发出的死咒正好击中了魂器,魂器破了,伏地魔大叫:“不!”但一道绿光闪过,他应声倒地。原来,我在他喊时念了死咒,让他完蛋了……
其它细节我记不大清了,不过我一直把您当作我的偶像,我长大一定像您一样,主持正义,除暴安良。
祝您身体健康!
哈利波特读后感2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自放映以来,不能说是不火,有很长一段时间,各大报纸上都有那个骑着飞天扫把的可爱小男孩的身影。但如果仔细观察之,就会发现一个怪现象:各种报道仅津津乐道于它给影院带来几个亿的收入。关于电影的本身,却鲜有人讨论。
那些报道都乐于使用这样的话:“影院里坐满了刚刚放学的孩子,甚至还有不少陪孩子前来的家长。‘父母也成天抱怨自己的孩子都是高中生了,却还捧着小孩子看的东西不放。《哈利波特》真是一本儿童书吗?作者说:“这并不是一本给孩子的书,我是写给我自己的,写我觉的有趣和喜欢的事。‘我并不认为世界上有魔法存在,但为什么不暂时忘掉麻烦世界的烦恼,到神奇的霍格沃兹转一圈呢?看后你会觉得太阳都向你微笑!它带给我的是渐渐远去的东西:纯真;快乐;童心。
可就是有很多人认为这是给小孩看的,不过是一本瞎编乱造的书而已。这就是我们中果人的弱c--缺乏想像力,这样说未免有些武断。可不接受虚幻的东西,固执地生活在现实之中,没有童心,也就少有乐趣。其实,就算在现实之中。,人们思想的升华也往往要通过想像的道路。过分的现实会束缚人的想像力,也就会禁锢他们的思想和创造力。我们常说人们的成功源于他们的梦想,几百年前的“现实‘的人们,会想到有天人类会像鸟一样飞上天空吗?那我们又凭什么认为,将来不会有一种扫把形状的小型飞行器令我们来去自如,有一种魔仗类型状的武器来代替枪支来攻击和防卫?
中国人缺乏想像力的原因其实都很简单。在我们的国家,无论现在,过去抑或未来,都面临过高的压力。政治的压力使人低头放弃一切们想,正视现实,抑或不敢面对就逃避;人口与竞争的压力“造就‘了我们的教育制度,过早地剥夺了孩子的想像力,值得高兴的是,现在的小学生们,不折不扣的“吃麦当劳长大的一代‘,比我们小时候多了自信与好奇,多了探索与创新。只是不知道,等他们上了初中,高中,面对中考;高考时,还能不能保住这“素质教育‘得来不易的成果?还有那些愿以“家长‘自居,愿与孩子保持距离的成年人,会不会是受几千年封建思想影响的最后一批人?
哈利波特读后感3
哈利·波特在11岁生日那天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之后,便注定了永远不可能平平常常——即使拿魔法界的标准来衡量。黑魔法的阴影始终挥之不去,种种暗藏杀机的神秘事件将哈利进一步的推想了伏地魔的魔爪。经过三年的学习和磨练,哈利逐渐成为一个出色的巫师。就在这一新学期中,哈利又依次惊险的从伏地魔手中死里逃生。
假如我是哈利·波特:当我从逼真的可怕梦境中惊醒而有导致额头上的闪电形伤疤疼痛难忍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忍受着巨痛的煎熬,分析情况,采取各种措施;当我魁地奇世界杯后的混乱中,无意间发现了消失十三年的黑魔法标记而又面对巫师们的指控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沉着冷静地为自己辩护,还自己清白;当我在抵抗可怕的不可饶恕咒之一——夺魂咒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顽强坚定的摆脱夺魂咒的控制;当我莫名其妙地成为第四位勇士而又加上丽塔·斯基胡编乱造的报道引发了一系列误解、嘲笑、友情冲突,我不可能像他那样不予理睬,毫不退缩;当我在三强争霸赛中面临这三个惊险艰巨的魔法项目,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克服重重困难和波折,战胜了自我,出色的完成了任务并表现出美好的品质;当我由于三强杯被偷换成门钥匙而被带到强大了的伏地魔前,接受挑战(死亡)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一个念头超越了恐惧与理智,最后在闪回咒的帮助下,又一次逃脱了。
虽然我是可女孩,但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在自己的生活中,很难遇到挫折,像温室里的花朵,不经历风雨,没爱过生活的磨砺。因而,我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
哈利波特读后感4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只有读书,才能充实自己,获取知识。书海茫茫,在这些各种各样的书中,你最喜欢哪一本?我最喜欢的那本,是《哈利·波特》。
那一天,我在学校里,刚读完一本书。我心想:又读完一本书了!这回该找谁借呢?忽然,我看到一位同学正捧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着。看他那神情,仿佛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我十分好奇,究竟是什么书,他读得如此入迷?我凑上前去一看,原来是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我羡慕不已,迫不及待的想要借来看看,他爽快地答应了,我接过书,立马跑到座位上读了起来。那颠簸起伏的剧情、一波三折的故事令我陶醉其中,我一鼓作气读完了它。读完之后,我却仍感到意犹未尽,又去找他借下一本。就这样,我把《哈利·波特》全都读完了。
有一回早读,老师没来,我坐在座位上,读《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我看得如醉如痴,仿佛进入了《哈利·波特》的世界:当看到哈利·波特面对危险的强敌时,我会紧张得头上沁出细细的汗珠;当看到斯内普背叛霍格沃茨时,我会气愤得咬牙切齿;当看到慈祥的邓布利多离开人世时,我会悲伤地落下眼泪……“喂,去做早操啦!”值日生这么一喊,把我从《哈利·波特》的世界“拉”了回来。我抬头一看,教室里除了我和值日生空无一人,走廊内静悄悄的,“第三套广播体操”的音乐却在操场上空回响……我恍然大悟:看《哈利·波特》看得都忘了去做早操了!我赶紧放下书,急匆匆地奔向操场。
虽然《哈利·波特》是一本课外书,但它教给了我许多:当面对强敌时,不能畏惧,要迎难而上;当他人嘲笑自己时,不能自卑,要充满自信地去面对;当惨痛地失败时,不能气馁,要争取下一次做得更好!
哈利波特读后感5
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终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很小时,他的父母就被伏地魔害死了,但强大的伏地魔对付刚生出来的哈利时却永久性地失去了魔力。哈利十一岁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各种各样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乱糟糟的头发怎么剪也剪不完;莫名其妙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令人发愁的飞天扫帚一骑就会来个俯冲;前额上的闪电似的疤总是隐隐作痛。难道伏地魔复生了?书里种种的扑朔迷离、千奇百怪的事情把我深深吸引住了,我看着看着就深深融入到了书中,一看就是大半天,吃饭了还不肯松手。
看完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真佩服哈利的勇敢、机智。在魁地奇(在魔法界一种特有的球类项目,队员都骑着扫帚比赛)赛场上,哈利为了能追到金色飞贼,想尽了办法。看见飞贼在北边,于是他在对手面前故意往南飞,让对手以为飞贼就在南边,于是跟着哈利飞去。之后哈利一转身,去抓其实在北边的飞贼,最后赢得了胜利。哈利还是个忠诚的人,他始终在校长邓布利多一边,邓布利多的任何命令,他都听从,我们都应该学习哈利波特的这种精神。
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用他们的正义、光明消灭了邪恶的黑暗势力,黑暗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JK罗琳写的这一本本哈利波特,无不宣扬着一种正义的精神,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缺少的,如果我们人人都有这种正义的精神,还会发生各种的案件吗?哈利波特系列是不得不看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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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想象有这样一部书,没有网络,没有电子游戏,没有有关“现代”迹象的任何东西,一个和你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的真正的小巫师哈利波特骑着真正的飞天扫帚,穿着真正的巫师长袍,养着活生生的猫头鹰,在一所你以前从未听说的巫师学校里学习魔法。
“这是一面非常气派的镜子,直达天花板,华丽的金色镜框,底下是两只爪子形的脚支撑着。顶部刻着一行字:厄里斯斯特拉厄赫鲁阿伊特乌比卡弗鲁阿伊特昂沃赫斯。”
当然这面镜子的神奇之处,并不仅仅是它那美丽的和气派,而是它的魔力——它能使我们看到我们内心深处最迫切最强烈的渴望。然而这面镜子既不能教给我们知识,也不能告诉我们实情,人们在它面前虚度时日,为他们所看见的东西而痴迷,甚至被逼得发疯,因为他们不知道镜子里的一切是否真实,是否可能实现。
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一面镜子,你会不会也忍不住要去寻找它呢?不过麻瓜自然也有他们自已的魔镜。比较爱钱的就喜欢玩大富翁,想要做英雄的就是神雕大侠,想要主宰宇宙就上网联机打星际争霸,有的甚至只是想玩过家家……只要你想,你就可以得到。这就是麻瓜发明的东西,从效果上来看一点也不输给厄里斯魔镜,所以他们喜欢。
邓布利多教授总是告诉我们一些非常重要的话,比如这一句:“如果你哪天碰巧看见它,你要有心理准备。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伏地魔的日记本在第2部中,小女孩金妮非常偶然地得到了一个神奇日记本,50年前,它曾经属于一个叫做汤姆里德尔的大哥哥,他不但法力高强而且善解人意,所以我们的小金妮就像这世上所有的小女生一样无比的信任他。可万万没有想到存在日记本中的汤姆里德尔原来就是伏地魔!所以金妮就成了伏地魔的俘虏,还不知不觉地为他打开了密室。
那么金妮是怎样成了伏地魔的俘虏呢?“他的日记本!我一直在上面写字,整整一年,他不断给我写回话。”天啊,听听,多么可怕的事,聊天也是能聊出祸来的呀!
一个人不断地在上面写字,另一个人不断地写回话。来想象一下这个伏地魔的日记本怎么那么眼熟呢?有许多像金妮这样善良的女生,总是很敏感喜欢倾诉给那些她们认为非常值得信任的人。她们把自己的真情,全部都奉献给她们用理想和想像建构出来的那个人,她们每一天不和那个人讲话就觉得空虚,成为那个人的俘虏,直到被那个人毁灭。
我总想改造书中韦斯莱先生的一句话:“永远不要相信任何平白无故给你好处的东西,除非你看清了它把心藏在什么地方!”斯莱特林的继承人,别对我说话!
霍格沃茨密室,只有斯莱特林的继承人才能够开启,把里面的恐怖东西放出来,让它净化学校,清除所有不配学习魔法的人——那些麻瓜生的孩子以及继承人认为血统不高贵的人。
细想起伏地魔和希特勒的某些观点,说不定哪天下午他们两位坐在一起喝茶,一定会聊得很开心的。他们都以自己的一半血统感到自豪,而为另一半血统而羞耻。他们都认为这世界上有太多不配活着的人,尤其是那些血管里的血液不够高贵的人。他们都想到一个让这个世界变得如他们所愿的办法——“净化”。当然还有他们都同样的肮脏无耻,他们都是充满了血腥气的杀人恶魔。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的血统是高贵的,也没有谁流的血是卑贱的。有的时候你不得不佩服一下罗恩的“经典名言”:“全是疯话。现在大部分巫师都是混血。要是不和麻瓜通婚,我们早就绝种了。”“我早就知道萨拉查斯莱特林是个变态的老疯子。想出了这套纯血统的鬼话。即使白给我钱,我也不进他的学院。说句实话,如果当初分院帽把我放进斯莱特林,我二话不说,直接就乘火车回家。”
然而,现在仍然有那么一些斯莱特林,紧抓着他们的疯话不放,在世界的各个角落里兴风做浪,你总会听到他们的恶心声音,总会看到们无耻的.形为。
我只是想说谁也没有权力因为血统而得到特权,谁也没有权力因为血统而伤害其它的人。斯莱特林的继承人,别对我说话!和狼人握手
卢平教授一开始就给我们一个与众不同的印象:穿着一件极其破旧的巫师长袍,好几个地方打着补丁。他面带病容,而且疲惫不堪。他看起来还很年轻,但淡棕色的头发已经夹杂着白发了。就是这么一个又穷又病的人,用了一句咒语就赶走了令人发抖的摄魂怪。
卢平教授是个本领高强的好老师,他教给哈利召唤守护神的方法,你会为罗琳每一个形容卢平教授表情的形容词打动:愉快的、快乐的、温和的、平静的、轻松而随意的……然而卢平教授是个狼人!他每到满月的时候就会变成狼。就为这个他几乎不能上学,成年以后到处碰壁,因为是狼人而找不到有报酬的工作。一个善良正直的好人只因为遭遇了不幸的事,所以就不被信任甚至不被社会所接纳。
我们是不是太残酷了些?当我们用戒备的眼神及行为对待那些不幸的需要帮助的人时,我们有没有考虑到他们的感受?那些本来就已经很不幸的人,他们的不幸决不能成为受人鄙视受到不公平对待的理由。我们首先要学习像哈利那样信任,然后像詹姆波特、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教授那样理解和帮助。
明天,我将有勇气和狼人握手。
第5部中,有一个我至今难忘的片段:“现在只有两个人还在激战,很明显,他们谁也没有注意到邓布利多的到来。哈利看到小天狼星矮身闪过了贝拉特里克斯的一道红光:他正在嘲笑她。得了,你可以做得更好!他高声喊着,声音在整个巨穴般的屋子里回荡。第二道光束正好击中了他的前胸。他脸上的笑容还没有完全消失,但是他惊骇地瞪圆了双眼。”……“小天狼星似乎过了很久才倒下去:他的身体向后弯曲着,形成了优美的弓形,倒下去时穿过了悬挂在拱门上的破旧帷幔——被称为死刑刑具的死亡帷幔。”
小天狼星走了,但在我的心里,有一个永远年轻,永远充满活力的。还记得为了哈利,他靠老鼠生活;还记得为了见到哈利,他不顾一切;还记得为了保护哈利,他到了帷幔对岸。
有人说《哈利波特》会很快不再被人青睐的。但我认为,真正能够感动人、为人带来欢笑的“魔法书”,是永远不会过时的!
不知从何时开始,美国女作家罗琳所着的《哈利波特》小说已风靡全球,书中主人公哈利波特成了我们的话题,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更是令人向往。
耳濡目染后,原以为自己不会沉迷于这样的虚幻小说,却没有料到一开始就一发不可收拾,迷上了这离奇的故事和可爱的主人公——一个西方人笔下戴着黑框眼镜、模样羞涩、气质沉稳、头发蓬乱的小巫师。
故事用神奇的魔法来渲染全文,成了整部小说的看点,也成了吸引我们的亮点,让每个“麻瓜”们总是不停地说:“如果我有魔杖就好了。”“如果我也会魔法就好了。”“如果我们这也有霍格沃茨就好了”……在哈利的带领下,我经过了霍格沃茨学校的一道道关卡,推开了古堡的一间间房门,努力揭开一个个迷团,久违了的这种娓娓道来、穷极想象的刺激和快乐让我爱不释手。最令人拍案叫绝的是作者无边无际的想象力: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带羽毛的魔杖、闪电形的疤痕、咧嘴唱歌的分院帽……
再回首此书时,我才发现,《哈利波特》不仅仅只侧重于神奇的魔法,在罗琳的笔下还表达了一种乐观的生活态度,积极的生活方式以及一种拼搏、勇敢、坚强的精神。凡事都用一颗纯真的心去看待,拥有坚定的信念,勇于与黑暗势力做斗争。读一本书,要注意到它所要表达的积极思想。就像《哈利波特》一样,我们必须看到哈利的乐观与向上,他没有因为父母双亡而整天活在郁闷、伤心中,没有因为姨妈的不公平对待而自惭形秽,更没有因为他的名字赫赫有名而自高自傲。他有的正是乐观的生活态度和积极的生活方式。哈利最后能够战胜伏地魔取得魔法石的原因何尝不是他这种性格为他带来的呢?这就是这个虚拟的世界另一个值的我们去读的地方,让我们能够真正了解到作者写书所要传达的一种精神。
人们总是羡慕拥有魔法,你可曾想过,我们是不可能拥有哈利的魔法,但另一种魔法不是一直藏在我们身边的吗?美国的盲人女作家凯勒就是一个具有神奇魔法的人。她天生是盲人,但并未因此而自暴自弃,而是努力过着与别人不同的每一天,并力求活出精彩。她的作品畅销世界,更以帮助别人为自己的任务,难道这不是一种堪称神奇的魔法吗?如今许多的企业家都资金雄厚,但他们并不以为傲,而是每每以慈善家、社会活动家的身份出席各种支援贫困山区的活动。他们拥有的魔法就是没有将名利过分看重,以平常心来关心周围的人,没有让金钱掩埋了自己的善良。他们的名字都会被世人所铭记,那因为他们有一种平淡如水的生活态度,面对每个起起落落,都不刻意追求或在意。我们也有神奇的魔法,我们的魔杖就是自己的信念与双手,我们的魔法衣就是自己的青春与生命,我们最神奇的魔法就是平淡看一切,以包容心和积极的态度去面对这个世界,你会发现魔法下的生活将是美丽与耀眼的。
这些都正是通过《哈利波特》感受到的积极向上的思想。请那些只在意哈利的魔法的朋友们,不妨拾起被遗忘在角落里的《哈利波特》,用一种不一样的角度再一次地随着哈利经过一道道关卡,推开一间间房门,揭开一个个迷团,努力地发现书中所传达的一种精神,它正是我们所需要的魔法,一种不需要咒语的魔法,一种属于我们的魔法,它会让世界变的和平,让生活变的美好,让我们身边的一切都充满生机与活力,让我们不再羡慕霍格沃茨,因为我们拥有我们自己神奇的魔法!
放假了,就可以去找书柜了。书柜已在热情地向我招手,我走到书柜前,打开柜门,手伸向最里面的一套书——《哈利波特》。
这是我最爱的书,手扶过这一套已被我仔仔细细包了书皮的《哈利波特》,心中突然升起一种满足的感觉。它们是我的宝贝。
或许有人正在笑,笑我竟然把它们成为宝贝。这部书,对于你们来说可能仅仅是一部小说,然而对我来说,它们是一个领路人,把我带进书的殿堂。我相信,这部书的作者J?K罗琳是会魔法的,笔是她的魔杖,文字是她的咒语,让我一看就无法自拔。
我爱《哈利波特》,爱《哈利波特》的每一位人物,爱《哈利波特》的每一条咒语,我会为纳威的进步高兴,会佩服赫敏的聪明,会赞叹哈利的勇敢。虽然也会为小天狼星、弗雷德与邓不利多的死哭泣。但我仍是欢乐的,因为,在看《哈利波特》时,心里是满足的。而欢乐,正是由满足而生。
大人们总是希望我们看一看名着,其实《哈利波特》也不亚于那些名着。瞧那些小英雄们,多么勇敢!霍格沃茨把哈利从一个什么都不懂得小男孩培养成了一个执着、坚强、机智、勇敢的英雄,有何不为钢铁的炼成?当然,这也只是反驳大人们的一个理由,最重要的,是我只有在看《哈利波特》时,心中才会满足,才会欢乐。
我相信,哈利在11岁刚进入霍格沃茨时,是满足的。他满足于与朋友同居一室,满足于天天与朋友一起上课,满足于霍格沃茨这个温暖的大家庭。所以,他一定也是欢乐的。
一个人如果真正满足了,那么他肯定是欢乐的。
欢乐的满足,满足的欢乐。只有真正满足了,才能真正尝到满足的欢乐。这种欢乐,是语言无法形容的,是自己心中真真切切地感受。可以说,满足就像一朵花,盛开在你的心中,让欢乐的气息,充满整个心田。
作者罗琳写的《哈利波特》算得上是风靡全球了,主人翁哈利波特的粉丝不计其数。不用说,本大爷就是其中的一位。
哈利,一个寄住在姨妈家16年的孩子。当他过16岁生日的时候,一个叫海格的军人敲开了他家的家门,这一推轻易地改变了哈利波特的命运。海格说他是一位巫师,是在孩子面前最了不起的人。于是他们到了魔法学院。
读到这,我似乎看到了一幅画面。飞舞的扫帚,乳白的幽灵,最后看到的是自己张开双臂迎接最舒展的风。
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凭着勇敢和智慧打败了伏地魔,他们不像我一样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怕进黑屋子,怕一个人在家,怕在火车上,笨手笨脚的从来没有想过后果。今后我要向他们学习,改变自己,做一个勇敢的孩子。做事之前先想想这件事该不该做,这就是所谓的三思而后行吧。
在寒假,我看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一书,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它告诉我,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
在巫师世界,有一个黑巫师叫伏地魔,野心很大。他企图控制巫师界和麻瓜(不懂魔法的人)界,反抗者只有死路一条。哈利的父母却反对伏地魔,他们都为了保护哈利而死,哈利的母亲临死前在哈利身上施了母爱的魔法,所以伏地魔的咒语射向哈利时,又弹了回来,伏地魔被自己的咒语反弹导致半死不活,甚至踪迹不见。
哈利的母亲为了保护他牺牲了,但是贪婪、残忍、野心很大的伏地魔是怎么也无法伤害这纯正的灵魂,因为母爱是最古老,也是最强大的魔法,它比死亡强大数万倍。
我认为,在孩子的成长中,母爱是不可缺少的。伏地魔小时候在孤儿院长大,因此他缺少人性,把其他小孩子都欺负得痛不欲生。我相信,若他的母亲没有离他而去,他就不会那么奸诈、狠毒。以他的聪明和天赋,完全可以成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巫师而不是最邪恶的巫师。
十一年后,哈利进入了霍格活茨魔法学校。
伏地魔不甘心失败,把灵魂附在了他们的黑魔法防御术老师、奇洛教授身上。奇洛教授是一个食死徒(伏地魔的走狗),企图偷走魔法石,复活伏地魔。哈利在同学罗恩和赫敏的帮助下,找到奇洛。伏地魔让奇洛杀死哈利,抢到魔法石。但奇洛却碰不得哈利,一旦哈利的手碰到奇裸露的皮肤,奇洛的皮肤就会变成碎石头,洒在地上。这又一次向我们证明了,母爱的强大。伏地魔没有弄清楚,母亲对哈利这么强烈的爱,已经在他身上留下了护身符,因此,奇洛不能碰哈利。奇洛内心充满仇恨、贪婪与野心,把灵魂出卖给了伏地魔。他碰到一个身上有这么美好的印记的人,是会感到痛苦难忍的。
我觉得,拥有母爱的孩子是不怕困难的是强有力的,比如说:我刚学自行车时,骑不了10米就摔个:狗啃泥”,我很疼,但在妈妈的鼓励下,我又克服了种种困难,最终学会了骑车;做作业时,如果有不会的难题,我妈妈总是陪着我一起研究,直到我弄懂了为止。
我特别喜欢这本书,它告诉了我,母爱最伟大,拥有母爱的孩子一定会更加快乐、幸福地成长。
想必哈利波特大家也不陌生吧最近我也买了几本《哈利波特》,难道这是班级潮流吗?
哈利波特是一个父母双亡的孤儿,从小就寄养在姨夫家,受尽了姨夫的训斥,把不是他做的事情强加到他的身上。表哥看到父母如此厌恶哈利,也歧视他,欺负他。这些都是因为他的父母是巫师。
直到他十几岁时,哈利随着海格去了巫师的魔法学校学习魔法,并认识了两个最好的朋友。当时的巫师世界,大家都明白是哈利在出生时击退了伏地魔,所以小有名气的他靠天分当上了魁地奇比赛的球手。经过一场又一场的比赛,成了一名技艺超群的球员。
哈利在各种挫折当中不畏艰险、越挫越勇,一次又一次的挫败了伏地魔的阴谋。并从中明白了当年双亲被害惨案的真相:他爸爸的朋友小矮星就是伏地魔的帮凶,并找到了自我的教父布莱克。
在一次又一次的劫难中,朋友们不离不弃,不厌其烦的帮忙他,使他的魔法在一次次的磨练中精益求精,而他的心智也逐渐强大,不再那么脆弱了。他的心中仅有一个念头:经过不懈的努力,学到更强大的魔法,以报杀父之仇。
当哈利上七年级的时候,伏地魔大举进攻魔法学校,无奈之下,哈利随两个好朋友逃亡在外。在残酷的环境中,哈利没有放弃,以平时十倍的劲头努力修习魔法,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最终练成了高深的魔法,经过艰苦的斗争,最终打败了伏地魔,报了杀父之仇。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仅有辛勤的付出才有丰硕的收获,成功是百分之一的聪明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哈利小时候小有名气,但他没有所以而骄傲,而是更加的努力,以十年磨一剑的毅力,最终取得了成功。我们在学习中也应当如此,不能因为一点点的成功而骄傲自满,沉醉在虚无的名望中不能自拔,相反,我们应当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努力,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
我轻轻关闭了英国女作家J。K。罗琳的长篇小说《哈利。波特》,慢慢闭上眼睛,电影中有许多感人的情景一幕一幕地浮现在我的脑海中……
你看,哈利的表哥达利吃着冰淇淋,而正在过生日的哈利却在擦窗户、擦汽车、修整草坪、扫地。烈日当头,晒得哈利后脖子直发烫。可哈利却能有滋有味的干每一件活,还快乐地自唱着生日歌,“祝我生日快乐,祝我生日快乐,祝我生日快乐……”那悠扬的歌声从他口中一直传到我心中。
我不由得想起我自己的'生日。从前,妈妈爸爸工作忙的不可开交,挤出时间给我张罗生日,准备美味可口的菜肴,请每位家人来和我一起过生日,可我还嫌这饭不好吃,或者嫌蛋糕太小了。比起哈利,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大人说我生在福中不知福了。
我觉得有一个好爸爸妈妈关爱着我,就已经十分幸福了,让我们这句话印在心里——幸福靠自己体会!
我看的第一部完整的小说就是《哈利波特》,闲来无事的翻开它,却陷入其中无法自拔......
哈利波特这本书讲述的是魔法界七年来的兴衰史,在这个故事中,哈利在逐渐成长,从一个11岁的小男孩成长为带领整个魔法界为了自由而战争的领袖。
友谊,是人生最珍贵的感情之一。古今中外不知多少名人用多少优美的诗句来歌颂与赞美过它。曾经有一位伟人说过:“得不到友情的人将是终身可怜的孤独者;没有友情的社会,只是一片繁华的沙漠。”朋友就是友谊的代言人,他们不曾嫌弃任何人与放弃任何人。而用他们那宽大的心去容纳与接受别人,使别人能在他们的身上感受到友谊的温暖、关怀。这些正是我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上体会到的。
一样,互不认识的陌生人之间,用自己手掌心所创造出来的温暖来抵御冬天的冽风酷寒。更重要的是,哈利·波特拥有必胜的信仰,面对困难,他从未低头。从他拥有头上那道疤痕开始,他就注定放弃,便会消亡。坚信自己终有一天可以击败杀死自己父母的人。他为这目标,一直奋斗。他并未因为伏地魔的强大,而认为自己一辈子也无法追赶上,而放弃。
罗琳女士为我们创造了一个“充满神奇的国度”,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奇幻的享受,但其实现实世界的她,生活得也很可怜。当时,写《哈利波特》的时候,她十分贫困,还带着两个孩子,只能在一些饮料店里写作,在创作的同时,又传出一个痛苦的消息,她的母亲去世了。面对这些打击和挫折,她为什么没有去轻生,没有放弃希望?那是因为,她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为了孩子能活下来,她也必须活下来。也正是因为她的坚持,才有了《哈利波特》的横空出世,火遍大江南北,名扬世界各地。
从未认为自己不行,若他从一开始,面对强大的敌人,就心退意,哪来后面的惊天之战。我们生活中,更要如他们一样,认为自己是行的,好的。人无完人,但若丧失对自己信心的人,定会使自己的缺点愈加放大;而坚信者,才会在发现后,去完善,改正他们,让自己成长的更强大。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就像我们乔大大,从咬了一口的苹果上接受启发,这是很多人无法做到的,为了这个苹果公司,他可谓是绞尽脑汁都没有想出头绪,就看到了苹果,脑子一热,就有了现在的苹果公司,这就是创新精神!(陆勇良)
哈利波特系列电影中,给我个人感触和启发最大的,是第三部: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
抛开反转曲折的剧情不说,这部电影里,塑造了两个具有现实警醒意义的角色:摄魂怪与幻形怪。
摄魂怪外表犹如死神般黑暗阴郁,来去无踪,凡它所到之处,生命即刻萎缩。它最大的攻击力便是吸走人的快乐和勇气,让人堕入虚无绝望之中,长时间被它攻击,人将变为一具丧失自我意识的躯壳。
幻形怪没有具体的外形,但它可怕的是能感知对面人内心深处的恐惧,瞬间幻化为人所恐惧的事物。
在我看来,人生经历中所遭受的大的伤害,并因此留下的心理创伤,犹如摄魂怪。看似阳光充满生命力量的我们,一旦遇到一些可能唤起创伤记忆的场景,便会情绪失控,虚弱无力,就像是摄魂怪悄悄盘旋在我们上空,不断偷走我们的快乐和力量一般。迟迟走不出心理阴影,反复被创伤影响的人,最终就像长时间被摄魂怪攻击的对象那样,成为丧失自我主宰的行尸走肉。除了痛苦哭泣怨恨他人,生命已毫无意义。
而幻形怪则更有意思,它象征的,是我们对创伤的认知。
回到现实生活中,大家应该都不难发现, 很多学了很多心理学知识的人,对自己分析的真是透彻。聊起现象时,结论张口就来,比如:我知道我原生态家庭给我造成的缺乏安全感的问题;
我这就是因为小时候如何如何,所以现在总是会逃避问题;
这是因为什么什么,所以我一直有拖延症……
如此热衷于深挖各种问题的原因,急于给自己定型,好像分析了问题的症结所在,就不用解决了似的。
幻形怪最大的特点在于,它本无形,但它能幻化为你心中的所想。当你认为它是问题时,它就成了你真正的问题。哈利波特害怕摄魂怪,他在面对幻形怪变化的摄魂怪时,半分的犹豫,就让幻形怪占了上风,成了真正的摄魂怪,偷走他的力量。 我们是否也曾因为知道了自己内心的创伤,认为它是我们的问题,从此这就真成了我们的顽症,反复发作?
我们认为它是问题,这就在问题本身之外,幻化出了另一个问题。它像是问题本身的分身。对,它是我的问题,我很难克服,我害怕遇到这样的场景。于是一旦这样的场景出现,我们就下意识的指挥自己,这是我的问题,我害怕……就这样,我们总是在问题里出不来。你以为是你的问题困住了你?不然,是你对问题的认知和强调,困住了你。
影片中说,对付幻形怪,最好的方法,就是面对它,用笑声化解它。 好像我们对问题的认知,知道问题的存在,无需刻意强调,接纳问题,与问题和解,容许自己带着问题轻松前行。
至于摄魂怪,哈利波特恐惧过,逃避过,也曾企盼过心目中的英雄出来帮助他,可最终还是他自己靠着内心对生命美好的向往和坚持,将自己从摄魂怪盘踞的阵地中,解救了出来。
影片结尾时,哈利面带惊喜的说:太不可思议了,原来是我救了我自己。是的,我们心中,都有一股对生命美好向往和坚持的力量。只有我们自己,才是解救自己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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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望,当年的正太和萝莉,都变成现在的少年,当年最不被看好的纳威,却成了系列中最逆转的存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下》观后感-十年一觉,魔法终完结。一切,还是从9又4分之站台说起.那一年哈利波特冲入了前往霍格沃兹的列车,在车厢里吃着奇怪的菠菜味糖果,遇见了一生的朋友,罗恩和赫敏,当然也包括马尔福这个亦敌亦友的存在。哈7代表的不光光是伏地魔的终结,也是我的人生的一次旅程。
还记得看哈1时候,和朋友约定一起等哈利完结,一起长大。可现实却往往总和我们的愿望背道而驰,那时候身边的朋友,早已变成了相见不相识的陌生人,而最初的约定并没有如电影一般的忠诚.所以哈7,我一个人看完,一个人等散场。哈利波特的十年光阴承载了太多的人生故事,它是一个开始,一段记忆,一程陪伴,如今却化作一声再见!哈利波特和我们这些85后一起入学、考试、经历青春期,见证着友情、爱情,陪伴他们度过每一次迷茫与困苦。
他不是一面镜子,他是活生生的人,如同邻居、同桌、玩伴哈利、罗恩和赫敏在友情,爱情,正义中不断成长前行,也让我们看到爱是战胜一切的力量!
p.S.还记得今年《青少年选择颁奖典礼》上,不能来现场的丹尼尔和在现场领奖的鲁伯特和汤姆说:最后格兰芬多还是赢了斯莱特林!哈哈,看起来连他们都舍不得从剧中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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