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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别了武器读后感

永别了武器读后感1000字系列。

书是给人提供思考的材料,在读过之后我们应当将思考写成文,这就是读后感。读作者写的作品之后我们会有许多想法。读后感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缩写内容提纲,一种是写阅读后的体会感想,一种是摘录好的句子和段落。写好作品读后感有什么技巧呢?以下是编辑收集整理的“永别了武器读后感”,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永别了武器读后感(篇1)

战争是什么?在读这篇文章前,除中国八年抗日战争于我这个炎黄子孙来说给予我了深深的震撼与悲痛,其他的战争似乎大部分只是历史书上的白纸黑字,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记录在书上,成为历史的一部分,也无太多其他的色彩。直至读了这篇文章,战争,才残酷而真实地褪去它的光彩外衣,鲜血淋淋地展现在我的面前。

在意大利的战场上,血肉横飞,子弹从枪口中发射,冷酷地命中目标,炮弹轰然而降,无情地爆炸。伴随着这些冰冷的武器的开动,哀嚎,悲鸣,笼罩在一战的战场上,成为挥之不去的阴霾。亨利中尉在战场上受了伤,在被抬去治疗时,他目睹了与他出生入死的战友们的伤亡。那是怎样一幅画面啊,坚强的士兵疼到窒息,颤抖着,在无尽的痛苦中慢慢死去。战场犹如一个屠宰场,只是屠杀的是人类这个活生生的物种啊。

战争,不只是记录在史书上的史料,也不是只能用那些白纸黑字的 时间地点 意义评价所可以简单描绘的。它的真相就是由血与肉与泪交织而成,无论是正义战争还是非正义战争,其胜利的代价是千万家庭的破碎,是成千上万生命的消逝。

所以我想,战争的一些积极性,虽说在正义战争中是可以肯定的。但是战争所弑杀的生命的可贵,是什么也比不上的,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不可以任何借口轻易剥夺。

在我看来,战争是用人的鲜血写成的二字血书。

永别了武器读后感(篇2)

在世界上,永远都会有一种东西在保护人类,那就是和平。而一种可以保护人类的思想便是为了和平去放弃一切的精神。

在故事中,主人公在参战时受伤被送进了医院,在医院里,他认识了女主人公,从而引发了一段爱情故事。故事以第二次世界大战为背景,将浪漫与和平联系起来,情节唯美,同时又凄凉,以战争与爱情为主线,吟唱了一曲哀婉动人的悲歌。

文中写道:“敌方像发了疯似的,丢掉了手中的武器……”文章到了这儿就进入了高潮。丢掉了武器不正意味着得到了和平吗?和平本是人类内心最本质的东西,当人们拿起伤害他人的武器中,就代表着和平已被贪婪所掩盖。而在战争打到两败俱伤时,内心的和平欲望才真正将贪婪驱赶,重新成为人心灵的主宰。这个时候醒悟还不算晚,可怕的是,贪婪在人们心灵中越扎越深,从而使和平渐渐远离我们。

战争也分正义战争和非正义战争。所谓正义战争是指被压迫阶段,被压迫民族,为反抗反动统治阶级的压迫,抵抗外来侵略,促进社会进步的战争,而非正义战争正与其相反。正义战争中人们心中充满的不是贪、嗔、恶,而是和平的欲望。中国人民历来维护和平,反对战争,但从不害怕战争,坚决维护正义。正是因为我们对和平的希望,对未来的向往,使我信赢得胜利!

非正义战争在最近几年有很多。而有体现力的是美伊战争。美国想要占领伊拉克,得到石油,成为西方强国。伊拉克上空每天销烟滚滚,一幢幢大楼被炸成了平地。穷困的人露宿街头,冒着随时被枪杀的危险。人们个个家破人亡。人们内心呼唤着和平,可惜却无法实现,因为美国太强大,因为贪已占上见。

和平是一个世界所必须的,想要得到和平,是每个人心中应该想的。和平代表幸福!和平代表着快乐!和平代表着希望!有了和平,生活才是美好的!如果美国能想想自己是伊拉克,它还会攻击吗?回答也许是肯定的,理由是:政治需要。不管如何,这个世界需要和平!为什么诺贝尔“和平奖”至今没有一个国家获得?因为世界还不太和平!

为了和平要勇于放弃,有时放弃某些东西就可以在尘埃中开出花朵。人类需要不断净化内心世界,外界才能得以净化。战争与和平,谁能不承认和平是世界所不需要的呢?

永别了武器读后感(篇3)

Compared to other 9th or 10th grade books, the English used in this book is not too difficult, but many of the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references will require additional research if you want to fully understand them.

A Farewell to Arms focuses on a relationship between an American officer fighting for the Italian army and a British nurse during World War I. It therefore covers two of the most common topics in Western (and perhaps all of) literature: love and war. The book provides a first-person account of the Great War, which is a critical event in Western history, and it discusses some of the perceived cultural differences between Americans, Italians, Britons, Austrians, and Germans. Moreover, for those of you especially interested in writing, this book is famous for its direct, impassive writing style.

Hemingway's straightforward writing style usually keeps the grammar simple. However, this also means that the book sometimes describes important events in very few words, so it is easy to miss something important. Moreover, the book makes many references without any explanationfor example, references to Europe, European languages, and war vocabularywhich may make it difficult to understand without looking these up on your own.

永别了武器读后感(篇4)

最近再看海明威的《永别了,武器》,感觉理解更加深刻,我觉得一个有阅历的人写的东西更具有感染力和质感,而海明威正是根据自己的参战经历,以战争与爱情为主线,吟唱了一曲哀婉动人的悲歌,曾多次被搬上银幕,堪称现代文学的经典名篇。

美国青年弗瑞德里克。亨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期志愿参加红十字会驾驶救护车,在意大利北部战线抢救伤员。由于他为人和善,平易近人,在军队中有很好的声望,或许这正是悲惨的开始吧。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女护士凯瑟琳。巴克莱,在战火之下开始了一段充满悲情的爱情故事。

在文章的前部分作者用白描的手法,用短小精练的语句,仅仅是几个景物的描写,如隔着河流和平原的高山依稀可见、河床里有鹅卵石和大圆石头,在阳光下又圆又白、河水清澈,河流湍急,就像一幅画面展现在读者眼前,本来让人感觉着生活是那么美好的。而作品也就是在开头就定下了基调,如树干也挤满了灰尘、那年树叶早落、路上只有落叶,空空荡荡的,暗示了这个故事的悲剧性结局。

无论胜利还是战败,人民总是要承受最多、最沉重的的痛苦。海明威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迷茫的一代的代表作家。曾经他在政治家的豪言壮语的下参加了一战。他战时受伤,曾从身上取出几百片榴弹炮弹片,长期失眠,黑夜上床必须点着灯,入睡后又被恶梦折磨,旧病发作起来,理性失去控制,无法制止忧虑和恐惧,因此这部小说也是富有强烈的的反战情绪。小说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告别战争;第二部分是告别爱情,这两部分都批判了帝国主义宣传的虚伪性。海明威指出战争摧毁了人的幸福,即使已经告别了硝烟弥漫的战场,在黑暗中奋身跃进一条大河,逃到了瑞士,准备享受着世外桃源的幸福生活,但是作者认为世界杀害了最善良的人,最温和的人,最勇敢的人。文章一开始就描绘了一个丑陋的对立世界。一方面是辛苦地跋涉的士兵,另一方面是安坐在小轿车里矮小国王,接着有报道部队里传瘟疫,还讽刺的说了:结果部队里只死了七千人。在小说里,作者还借用各类士兵以及他人的思想来反对这样的战争。

在《永别了,武器》中,我清晰地看到了男主人公对女主人公的爱情的一步步变化和发展,最终难如人愿。应该说这场爱情是被战争所摧残。故事开始,对于这场战争,书中主人公亨利对战争尽职尽责。对患肠疝的士兵拔刀相助、第一次进攻时奋不顾身为司机寻找食物、受伤后谦让有英雄气概的等,无不表现这一点。显示了一个军人的勇敢和应有的善良。而且此时,他也开始了与巴克莱小姐的交往,尽管已开始时怀着不纯洁的目的。战争时间越来越长,让亨利认识了许多,与此同时,不禁让亨利对战争产生了怀疑。亲身经历了战争的种种,尤其是亲眼见到了意大利军不堪入目、溃不成军的撤退场面,看到战友死在自己的眼前,以及宪兵武断地处决与部下失散的军官战争给人们带来的一系列痛苦,让亨利决心离开战争,远离战争,脱下军装,毅然去寻找自己的爱人从这一段时间所发生的故事来看,亨利对战争的态度已经发生了重大的改变,他变得不再相信战争,不再愿意参与到战争当中去此时的亨利已经完全的要将自己置身于战争之外。只想和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冒着生命危险离开了米兰,到了瑞士,可以说这是新生活的开端。此时的他们虽然离开了战乱,但是总给人一种活得不真实的感觉,总害怕这会是一场梦,生活还是让人担忧,总怕梦醒,总怕幸福不再有

结局还是令人叹息,巴克莱最终离开亨利而去,这乱世里的爱情之花还是枯萎凋谢了,令人叹惋

从整个故事来看,海明威是写出了人们对于这场摧残爱情、摧残人性的的战争从投入到怀疑到厌恶继而到冷漠麻木的过程,反映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玩世不恭、信仰危机的迷茫一代的精神面貌。

永别了武器读后感(篇5)

已经读了四本海明威的作品了,对他的写作风格已经算是大致了解,简单的语言里蕴含着强大的力量,没有心理描写却让人感觉到人物内心的巨大压力与悲伤。

《永别了,武器》中大部分的场景是海明威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亲身经历过的,海明威在战争中大腿中弹几乎成为残废,于是故事的主人公也被炸伤腿从前线退居医院疗养,腿伤好后主人公亨利重返战线再次看到了战场的残酷,决定逃离战场和相爱的护士逃往瑞士。

逃离战场的日子也没有安稳多久,与亨利相爱的护士凯瑟琳胎死腹中且难产而死,而现实生活中海明威也经历了妻子难产,好在并没有死去。

书中的故事结束在亨利从医院独自出来,没有悲伤的描写,他冒着雨回了旅馆,一切全都结束,战争和爱情从他的生活里都消失不见。

整部作品透漏着对战争的厌恶,亨利在战争过程中身体和心灵都受到了打击,因此产生了绝望、迷茫、厌恶,在战争中的爱情是一抹亮色,让人看到希望,但是逃离战争后生活也给予的是疼痛,人生在海明威笔下如此残酷。

在我读他的这么多作品里,唯一的亮色是《丧钟为谁而鸣》中的罗伯,凭借着个人理想参与西班牙内战,为此献出生命。

罗伯还未被生活挫败保持着高度的理想化就已慷慨赴死,没有经历更残酷的战争,没有经历生活的磨砺,为西班牙人民阵线献出生命,故事悲剧却也保留了那一丝希望。

悲剧的结局配上一直在战斗的硬汉主角,爱情、打猎、钓鱼、理想等精神慰藉穿插其中,构成了整个故事,也是整个人生。

海明威应该是在生活中不停的斗争,不停的经历磨难,在绝望中一直战斗到最后的人,就像《老人与海》中的老人,而最终他却饮弹自尽。

关于他的自杀有众多说法,遗传抑郁、病痛折磨、被监听等等,但是你不难从他的作品里看出,在与苦难斗争的同时有着无限的绝望,他写作品告诉他人要战斗到最后,或许也是在写给自己看。

《乞力马扎罗山的雪》中主角死后意识看遍非洲大地,最终看到了雪山顶上的一抹白,神圣、洁白、超脱或许是海明威对死亡的最终理解吧。

没有人能战胜死亡,他只是把自己的生命也拿来斗争了,在被打败和被毁灭之间,他宁愿自己先迈出毁灭那一步,也不愿被病痛折磨惨败。

他还是那个硬汉,战斗到最后一刻。

永别了武器读后感(篇6)

海明威的作品脍炙人口,《老人与海》的故事依然在我的脑海里不能忘记,今天我又读了海明威的作品《永别了,武器》。听这个名字应该是一个反战的作品。于是我开始了阅读。

《永别了,武器》是诺贝尔文学奖、普利策奖获奖者海明威长篇代表作。故事的男女主角相识在战火中的意大利北部小镇,志愿加入意大利军队的救护队美国中尉与红十字会苏格兰护士互生情愫,他第一次接触英国女朋友凯瑟琳时所抱的态度也不过是玩玩而已,刚开始他认为战争理她很遥远,直到有一次他莫名其妙地在战壕中受伤,他认为和快就会恢复,后来他也不知道什么原因爱上了女主。

后来他明白:当你无欲无求的时候生活会很轻松,但当真的爱上以后问题就会接踵而来。他依依不舍的回到了前线,他也第一次从身边的人中看到了他们对战争的严峻。战争中所受的肉体创伤通过药物、器械和时间可以痊愈,但心中的痛却将持续一辈子。战争结束了,那又怎样,痛还不是一样持续?!但若那该死的战争根本不复存在,很多人就不用碰上那些厄运,把痛苦扼杀在根源。再见吧,武器,永远不要再见了!

海明威是一个有着传奇经历的人物,他参加过战争,懂得战争的残酷。而他的成长过程也是被父亲严格的军事化训练产生的。海明威的一生短暂而辉煌。1918年,19岁的海明威加入美国红十字战地服务队,被授予中尉军衔,在意大利受到重伤,住院期间,他爱上了比他大十岁的美国护士艾格尼丝。1919年,浑身伤痕的海明威从欧洲回国,战争给他的肉体和精神都造成巨大的创伤。

一个经历过战争的人才最能体会到战争的残酷,而战争往往伴随着伤害与痛苦。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已经经历了无数的战争。随着时间的流逝战争留下的除了废墟和伤痛就没有什么了。在战争中很多人失去了生命,住所,还有爱情。读完《永别了,武器》,我感到世界变化无常,我们很幸运生活在没有战争的年代,爱人不用上战场。

永别了武器读后感(篇7)

曾经,战争的硝烟弥漫了全球,鲜血染红了大地。多少人因战争家破人亡,多少国家因战争夷为平地。翻开《永别了,武器》这本书,那硝烟似乎又从字里行间飘洒了出来。

在一战中,美国青年弗雷德里克.亨利到意大利担任救护车驾驶员,期间与英国护士凯瑟琳相识相爱。无奈战火不断蔓延,他们逃到了瑞士躲避战乱。在巨大的生活压力下,凯瑟琳难产死后,留下了亨利一人在外流亡……读到这里,我的心不由得一颤,唏嘘不已,与作者海明威共鸣,对战争充满了厌恶和批判。回想1939年,德国为了扩大自己的领土进攻奥地利,引发了二战浩劫。这场空前绝后的灾难致使61个国家和地区、20亿以上的人口被卷入战争,多达9000万人。战火蔓延了欧亚大陆,横尸遍野,血流成河。天空阴沉灰蒙,大地一片死寂,只有轰鸣的炮火声、飞机的轰炸声和群众无助的哭喊声......战争持续了六年,终于和平回来了!但是很多人因为残酷的战争,骨肉相离,流离失所,甚至家破人亡。是的,和平回来了,但那些因为战争逝去的生命能回来吗?特别是那些失去亲人的孤儿,他们的家庭能够重圆吗?战争就是这样的无情,让幸福与痛苦,生存与死亡只在咫尺之遥。战争已在每一个幸存者心灵深处留下永远抹不掉的阴影,也让世界经济遭受了巨大的损失,使历史的车轮不再前进。

如今,二战的硝烟已吹散了,可令人痛心的是,尽管我们身处和平年代,可依然还有不少国家恃强凌弱,正赤裸裸地上演着残酷的“丛林法则”,掀起一场场血雨腥风的战争,如妇孺皆知、家喻户晓的巴印战争、叙以战争、美伊战争等。硝烟弥漫之处,更是生灵涂炭,哀鸿遍野。而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那些利欲熏心的侵略者,野蛮的强盗。不要侵略!不要战争!让我们放下武器,熄灭战火,驱散硝烟,还地球一片祥和安宁。这是每一个生活在无情战火中的人们的呼唤,这更是全世界祈盼和平的人们的心声。

仰望窗外蔚蓝的天空,我不禁想:如果亨利夫妻生活在咱们这个和平年代,他们一定会跟我们一样,在温馨的家庭里幸福快乐着……(翁昕鹏)

永别了武器读后感(篇8)

就这么悄无声息地静静地结束了,远离了战争、痛失所爱、失去生之所有的意义。永别了,武器!永别了,失去的一代!

故事情节勿须赘述,整个阅读过程都沉浸在作者笔下亨利的叙述情境中,看似平铺直叙甚至语言啰嗦的过程,蕴含了遭受战争摧残的一个人所有的苦难、悲伤、落寞与黑暗。以致整个世界都在下雨,战争中摸爬滚打在烂泥里,离开战争时被浸泡在冰冷刺骨的河水里,逃亡路上漂泊在被风雨裹挟的湖面上,逃离后的日子就算清净却从未摆脱阴雨潮湿以及心灵那份失落与不安。所有的结局就藏在凯瑟琳看似絮叨的爱的表达里,她的不安就是死神的忠告、一切苦难的序曲。

一战,所有人都以固有的思维认定几个月就可以结束的战争,一打就是四年。人员伤亡三千多万,死亡的惨烈以及身心创伤笼罩着欧洲“失去的一代”。法国陆军统帅福胥曾说“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结束不能叫结束,这只是二十年的休战”。堪比预言家,二十年后再起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相比一战规模更大很残酷也更疯狂,人们还将用更大的灾难对整个文明和人性进行更加彻底的破坏。

作为战争中的一员,亨利的所有经历都映衬了深陷战争苦难的人们的现状,坚持着、抗争着、忍耐着,却充满渴望地活下去。每当作者描述到亨利与凯瑟琳在一起时的惬意情调和美好感受时,都希望那是故事的结尾。然而,我们都知道不是!最后孩子死了、爱人死了,亨利像个被抽走了灵魂的行尸走肉,行走在阴冷的街上……所有的苦难都与战争联系在一起,哪怕你放下武器逃离战场,战争的乌云却如影随形,直至把一切希望都毁灭,把人置于绝望的深渊!

永别了,武器!不应该只是一个人一群人对战争的痛斥与诀别,它应该是全人类的认知与诉求。海明威告诉我们,希望我们人类不要在被彻底摧毁自己的物质和精神之后才意识到和平的宝贵!

然而现实是,有人的地方就有利益,有利益的地方就有政治,有政治就有战争!我们努力维护和平,但也不惧怕来犯之敌。只有自我强大才有力量制衡霸权,维持世界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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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人读后感1000字系列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阅读作品,我们会对作品有一定自己的认知,我们可以把自己的感受记录下来,整理成读后感,但是作品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象人读后感”,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象人读后感(篇1)

赛华斯开始为他检查身体,发现他智力低下,并且患有严重的支气管炎,说话比不利索。在医院里,赛华斯遭受着其他医生的冷嘲热讽,他们认为赛华斯很自私,想利用象人来做研究,以此成就自己的医学事业。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观后感)赛华斯之所以不让其他的医师接触到象人,是因为象人的长相过于奇异,怕吓着他们。此外,象人害怕见到他们,害怕自己被他们嘲笑,不被接受。

在一系列曲曲折折的经历后,象人最终又从巴斯德手中回到赛华斯的那里,他又开始了幸福的生活。欣赏完为他专门而开的演唱会之后,象人躺在床上安详的睡着了

影片中的象人并非完全的真正的象人,除长相奇特外,他的其他方面与普通人相差不远,他能独自背出《圣经》,并且与人交流,他很封闭和内向,不愿与人交流,怕自己的相貌吓着他人,他内心渴望与人交流,但是畏畏缩缩的,怕别人不接受,最终他还是选择封闭自己。

不与别人见面,用面罩和披风把自己包裹,当他被迫找到镜子的时候,他自己也被下到,将较不已,就这样,他又被人欺凌和羞辱,毫无还手的机会,我很同情他,甚至有冲上去帮助他的感觉,一切都只不过是我的臆想,最后他还是一样的遭遇,只有在赛华斯医生那里,才真正的感受到人性的温暖,得到关怀和照顾。

联系到现实生活中,如果自己也有着一副奇特的长相,自己的心灵是否会受到冲击,并且自己是否又有勇气继续生活下去。往往人要战胜敌人并不困难,真正难过的那道坎还是心里的那道坎,自己是很难战胜自己的,就像影片中的象人,害怕接受自己的长相,而不愿与他人交流来往,他始终是无法战胜自己的,在赛华斯的开导下,他才慢慢的接受自己,跳出包围自己的魔咒,寻回自信,过着普通人的生活,最后黯然离去。所以人在心理作用的影响下,往往会有不相信自己的感觉,如果人能够战胜自己,走出心理作用的阴影,或许我们成功会更简单一点。

影片的结尾有这么一句话:事物是永恒不变的,河流川流不息,风继续吹,云不停飘,心不停的跳动。我想这是导演留待我们思考的,也许象人已经离去,可是我们心中的象人离去了吗?我们是否又能卸下皮囊,做回我们自己?

象人读后感(篇2)

在一条又熏又臭的小巷尽头,一个丑陋的男人蜷缩在那里,他有着健硕的长腿和手臂,却摆着一张丑陋的面孔。他没有肢体上的残缺,却是人和大象的结合体。那硕大的头颅有着两个蒲扇似的耳朵,还有着粗壮的鼻子。在他空洞的眼睛里,我看到了他所经历的一切苦痛。

他从来没有任何喜悦的表情,只有无助的悲鸣,长长的,撕裂心肺的悲鸣。那样的空虚,那样的悲切。

他的名字,叫象人。

每天早上睁开眼,象人便会遭受着异样的眼光,嘲讽与谩骂。他唯一快乐的时间,便是躲起来,躲开冷嘲热讽给予的悲愤。他还年轻,就已经体味到了人生的苦痛与悲哀。

直到后来,一个商道败落的生意人走过这条街,收养了象人。

在一间屋子里,象人安静的坐在长椅上,来看他的人络绎不绝。生意人一拍手,他便会缓慢的走一走,低沉叫一叫,最后悄然无声的回到长椅上,等待着下一个人。

一次两便士。每个客人走后,生意人都会撂下这句话,然后豺狼似的收着一枚枚期待已久的钱币。

阴霾的雾气笼罩着伦敦的上空,乌云与浓烟遮住了太阳的光芒。那是一百年前的雾都,一座静穆的城市。

我是弗雷德,在伦敦医院工作。我是从画报上认识象人的,因为得知了生意人的行为,愤慨不已。后来,我终止了生意人下贱的行为,我将象人接到了医院里,那比较适合他。

在医院里,我跟象人引荐了几本书,才得知,他热衷于爱情小说,故事情节都能背下来,且不会忘记。我给了他一个小卧室,还给他洗浴。他现在看起来更加健康了。

象人发出断断续续的低鸣,像是笑笑。

我经常陪他聊天,曾问及他家人的问题。这时,他给我亮出了一张照片,上面是一个微笑着的女人。象人说,这是他的母亲,说着,泪珠从眼角流了出来,他无法擦拭,便让它们肆意流淌。

后来,象人的事被很多人得知,许多热心肠的朋友,乃至英国女王都大驾光临。她和象人叙旧,还送了他一本书和一簇百合。象人也很感动,他们俩互相回信,像是遇见了难逢的知己。

一天,一个新来的护士为象人送药,推开门时,她大叫一声,扔下手中的水杯和药丸,撒腿就跑。我得知后,十分恼火,这是一种歧视。而象人只是笑笑,他认为无所谓,毕竟自己已经习惯在屈辱和谩骂中生活了,伤口既然难以愈合,就随它腐烂吧。

象人在医院里的日子是快乐的,他有很多的伙伴,有好多的书,还有镶着白银的相框,她的母亲一直在对他笑。

一天清晨,我看到他躺在床上,后来才发现他已死去。原来他是想和正常人一起躺在床上睡觉,因为他总是双手抱着膝盖,头靠在膝盖中央,这样做,不免有些疲乏和别扭。当他躺下来的时候,忽然从床上跌了下去,摔断了背脊,窒息而死。

每个人都经历着嘲讽,可都不敢正视嘲讽,面对嘲讽。执着的象人,用宽慰与忘却,释怀了纠缠自己每分每秒的痛苦。

象人不是一个完整的人,可他却做到了常人无法做到的事情。他坎坷的一生,带着悲哀与叹息,跌落到深渊里。也许我们还能听到他的悲鸣,我们祈祷,那一声鸣叫,是满足而宽慰的。

象人读后感(篇3)

今年暑假,我花了几天时间看了《象人》。刚开始只是因为书名新奇翻了几页,看了之后我真的被这本书给迷住了,书里面悲惨的故事内容深深的吸引着我,所以读完《象人》后我就写了这篇《象人》读书笔记。

在一条又熏又臭的小巷尽头,一个丑陋的男人蜷缩在那里,他有着健硕的长腿和手臂,却摆着一张丑陋的面孔。他没有肢体上的残缺,却是人和大象的结合体。那硕大的头颅有着两个蒲扇似的耳朵,还有着粗壮的鼻子。在他空洞的眼睛里,我看到了他所经历的一切苦痛。

他从来没有任何喜悦的表情,只有无助的悲鸣,长长的,撕裂心肺的悲鸣。那样的空虚,那样的悲切。

他的名字,叫象人。

每天早上睁开眼,象人便会遭受着异样的眼光,嘲讽与谩骂。他唯一快乐的时间,便是躲起来,躲开冷嘲热讽给予的悲愤。他还年轻,就已经体味到了人生的苦痛与悲哀。

直到后来,一个商道败落的生意人走过这条街,收养了象人。

在一间屋子里,象人安静的坐在长椅上,来看他的人络绎不绝。生意人一拍手,他便会缓慢的走一走,低沉的叫一叫,最后悄然无声的回到长椅上,等待着下一个人。

一次两便士。每个客人走后,生意人都会撂下这句话,然后豺狼似的收着一枚枚期待已久的钱币。

阴霾的雾气笼罩着伦敦的上空,乌云与浓烟遮住了太阳的光芒。那是一百年前的雾都,一座静穆的城市。

我是弗雷德,在伦敦医院工作。我是从画报上认识象人的,因为得知了生意人的行为,愤慨不已。后来,我终止了生意人下贱的行为,我将象人接到了医院里,那比较适合他。

在医院里,我跟象人引荐了几本书,才得知,他热衷于爱情小说,故事情节都能背下来,且不会忘记。我给了他一个小卧室,还给他洗浴。他现在看起来更加健康了。

象人发出断断续续的低鸣,像是笑笑。

我经常陪他聊天,曾问及他家人的问题。这时,他给我亮出了一张照片,上面是一个微笑着的女人。象人说,这是他的母亲,说着,泪珠从眼角流了出来,他无法擦拭,便让它们肆意流淌。

后来,象人的事被很多人得知,许多热心肠的朋友,乃至英国女王都大驾光临。她和象人叙旧,还送了他一本书和一簇百合。象人也很感动,他们俩互相回信,像是遇见了难逢的知己。

一天,一个新来的护士为象人送药,推开门时,她大叫一声,扔下手中的水杯和药丸,撒腿就跑。我得知后,十分恼火,这是一种歧视。而象人只是笑笑,他认为无所谓,毕竟自己已经习惯在屈辱和谩骂中生活了,伤口既然难以愈合,就随它腐烂吧。

象人在医院里的日子是快乐的,他有很多的伙伴,有好多的书,还有镶着白银的相框,她的母亲一直在对他笑。

一天清晨,我看到他躺在床上,后来才发现他已死去。原来他是想和正常人一起躺在床上睡觉,因为他总是双手抱着膝盖,头靠在膝盖中央,这样做,不免有些疲乏和别扭。当他躺下来的时候,忽然从床上跌了下去,摔断了背脊,窒息而死。

每个人都经历着嘲讽,可都不敢正视嘲讽,面对嘲讽。执着的象人,用宽慰与忘却,释怀了纠缠自己每分每秒的痛苦。

象人不是一个完整的人,可他却做到了常人无法做到的事情。他坎坷的一生,带着悲哀与叹息,跌落到深渊里。也许我们还能听到他的悲鸣,我们祈祷,那一声鸣叫,是满足而宽慰的。

象人读后感(篇4)

这是一本积极心理学方面的书。作者把我们的心理用人驾驭大象来做比喻,象就是那个本我,它怎么想,怎么做,骑象人无法控制,但可以适当引导。这种比喻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我们常常下定决心想减肥,但又抵挡不住去享受美食带来的愉悦感。

但其实“象与骑象人”只是描述我们为什么会自我分裂打的一个比喻。

全书讨论的话题有如何认识自我、如何彼此相处、如何追寻幸福、心理和道德层面如何成长以及人生的目的和意义。与鸡汤文不同的是,本书通过大量的心理学实验诠释如何活得更幸福,告诉读者背后的`原理及具体的做法。

比如说,作者提到一种人类的情绪——“提升感”,它不只是一种快乐的感觉,而是会让我们心中充满爱及信任感,自觉地想去帮助他人或让自己变得更好。实际上,这是具有安神镇静作用的迷走神经和荷尔蒙、催产素一起作用产生的感觉。通过阅读名作,观看经典电影,或是去教堂参加礼拜,我们都可以产生这种“提升感”。

虽然我会逐渐淡忘这些概念、原理和案例,但这本书却带给我一种信心——无论未来我遇到什么样的情绪,我都可以更加平静地面对、接受,并运用这本书的内容去尝试适当调整。这可能是我读这本书的最大收获。

象人读后感(篇5)

重读《象与骑象人》,开始思考自己人生的意义

xx冬天,章总和我说起这个的时候,自己还不太理解

我人生的意义是什么,我到底在期待什么样的答案,要什么样的答案我才会满意

说句题外话,我是学生物的,生命美丽而神秘,所以最后达尔文也相信上帝造人了

书中的内容,哲学的和心理学的,我都不太熟悉,读的时候,只是凭感觉

开玩笑的讲,我是有原则的人,你问原则是什么啊,我的原则是出国留学网。哈哈哈。

言归正传,书的开篇,就描述了我的困惑:我经常会有这样的状态,那就是理智上告诉我应该这样,但是情感上就是没有办法接受

乔纳森把这两者的关系,比作象与骑象人,情感是大象,理智是骑象人。他为了让自己的这个观点,更容易让人接受,引用的佛陀,柏拉图和弗洛伊德的话,

书的最后一章,得出结论:当人们肉体、心理和社会文化三个层次的生活连贯一致时,人就会找到人生的意义。

象人读后感(篇6)

我所联想到的自我形象就是,我是一个骑在大象背上的人。我手里握着缰绳,只要动动缰绳,我就可以指挥大象转弯、停止或者往前走。但是只有在大象没有它自己的欲望时,我才指挥的了大象。一旦大象真的想做什么,我根本斗不过它。

总的来说,骑象人所扮演的是顾问的角色,也是一位仆人,他不是国王,也非能紧控缰绳的马夫。骑象人是加扎尼加所称的“诠释模块”,它是有意识的、控制后的思考。相反,大象则是骑象人以外的一切。大象包括我们内心的感觉、本能反应、情绪和直觉,这些都是自动化系统的组成要件。

两个人意见相左时,其实是感觉在先,后来再编理由反驳对方。就算你驳倒对方,难道对方就会改变心意,接受你的论调吗?当然不会,因为你驳倒的并非对方真正的立场,他的立场是在他有了判断之后才临时编出来的。

有人针对道德问题争执不休时,你不妨仔细听听两边的说法,有时你会听到很让人意外的理由:其实是大象在控制缰绳,应到骑象人,是大象在决定何者对何者错,何者美何者丑。内心的感觉、直觉及当下的判断都是自动自发地即时发生,但只有骑象人能拼凑出语句,把自己反驳的理由告诉对方。

我们发了一大推声明、誓言,下了无数次的决心,但老是意外地发现自己执行的意志是那么软弱。有时候,我们会以为自己在跟自己的潜意识、本我或者动物本能对抗,但其实这都是我们整个心理的一部分。我们即是骑象人,也是大象。

象人读后感(篇7)

1.象与骑象人的意义。象的层次:身体、右脑、非理性、潜意识、自动化;骑象人的层次:心灵、左脑、理性、意识、控制化。用进化理论来解释这个比喻比较好理解,而事实上,我们的生活也确实符合这种种模式。所以这个比喻对我们理解及控制情绪很有帮助,我也根据这个理论写过一篇关于愤怒的文章。

2.自我监控目标理论。这个很好的解释了我们压制情绪的结果,越去不要想某件事情,或者克制不要出现某种情绪,大脑越喜欢去确认这件事情完成的情况,这就是我们无法做到一分钟内不在大脑里想小粉象的原因,不信你试试?

3.很难说服他人。情绪走到理性的前面,最开始的想法都是内心潜意识的东西,或许表面上我们被说服或者说服了别人,而实际上,大象还是喜欢按之前自己的决定行事。所以没到必要的时刻,我们根本没有必要去跟别人做无谓的争辩。(那什么时刻是必要呢?当他人的大象还没有做出决定的时候。)

4.负面偏差。这个理论很好的解释了我们现在心理学的一个现象,那就是喜欢研究负面的东西,因为负面情绪是为了更好的让我们远离危险,所以我们应该感谢和接纳负面情绪,同时我们也要考虑到现在环境比古代截然不同,已经完全可以好好的去享受正面情绪带给我们的幸福。

5.改变情感风格。文中提供了三种方法:认知疗法,冥想和百解忧。对于心理健康人来说,懂得运用认知疗法是最快改变情绪的方法,如果认知理论用的好,一个人也几乎不太有烦心事。冥想是根据大脑的可塑性更进一步提高情感的方法,虽自己有在尝试,不过可能还需要大师指点。而百解忧代表的是药物上的方法,在无法承受心理痛苦的时候,药物解决也是一种好办法。

6.印象管理。一直以为理性的人肯定会冷静的看待一个人的外表,而实际上根本没有人能够逃脱印象管理的影响。所以以后还是得认真的注意下自己平时的衣着打扮,毕竟每个人都是带着有色眼镜在看世界。而我认为自己可以做到,而实际做到了吗?应该不可能,人都是容易看到别人的小刺,却不会移走眼中的梁木。

7.道德理想主义。有了这个理论就能明白拿破仑为什么没觉得自己是对的,虽然他怜惜自己的士兵,但是目的让手段合法化却蒙蔽了他的双眼。读后感·这也让现在的社会出现了很多的道德绑架,希望我们都能冷静的看待道德,虽然每个人都有私心,可是毕竟大家都是活在同一个世界,不能完全脱离他人的联接。

8.进展原则。大家都喜欢制定计划,当时都以为达到目标就可以让心情愉悦,而事实却是实现目标的过程比完成目标更快乐。过程的存在是在目标的制定之后才有的,所以制定计划是有必要的,完成目标之后制定一个更大的目标也是必须的。只是我们的目标要符合自己的内心,也要符合社会,更要符合人性。

读后感才能1000字系列


作品这本书当中的文风质朴无华,但是真实的故事让人感动。读后感是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最近是否在寻找一些作品读后感范文?编辑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读后感才能,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读后感才能 篇1

如何才能不焦虑读后感600字:

最近有一点焦虑,或者说一直以来,我都很容易焦虑。困难的工作、潜在的危险、对有手机成瘾症的自己的厌恶,种种因素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张恐惧和焦虑的大网,将我裹挟。这些情绪让我时时刻刻保持警惕、不能放松,即使生活轻松和快乐的片刻,也提醒自己,那些古人的名言:“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得意忘形”等等,提醒自己不要太过沉浸于快乐,以免危险靠近也不自知,以免太得意受到上帝的打击。

除了焦虑和恐惧,还常常有情绪低落的时候,觉得活着也没什么意思。好吃的食物,美丽的风景,物质上的满足带来的愉悦都如此短暂,那么我们又在追逐什么?精神上的富饶又败于自己的拖延无法实现。悲观的时候觉得,对生活失望、对自己更加失望。

有一个美好的女儿,又害怕生活给予她的不只有快乐,又害怕随着她慢慢长大会经历失望、打击、伤害种种,害怕自己给她的保护不能足够。

还好焦虑、恐惧和情绪低落这些并不是时时刻刻的,不然要怀疑自己真的得了抑郁症了。不焦虑的时候,觉得很多坏的事情只是存在于自己的想象中,99%都并不会真的发生。

不焦虑的时候,觉得再困难再杂乱的事情,只要一点点做总能做完做好。还是要对自己多一点信任。要相信自己能做的更好。相信自己能渡过自以为的难关,要相信困难和打击只是考验我的劫数,伤口会成为我的英勇勋章。

同时,也要接受自己的不完美,接受那些无能为力的事情。

最坏的结果不过怎样?如果我能承受,那么就不必害怕。如果不能承受,那害怕又有什么用?就让我活在此刻吧,享受此刻的安宁,此刻的平和。

读后感才能 篇2

要有多勇敢,才能念念不忘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看了无数遍,无可救药地喜欢目非的文字,文笔优美简练,读来如陷入一片布满希望的森林,每一次都是心灵的洗涤。对于目非的女主,我都是充满爱怜,她们都有一种执拗,对爱情对生活都是如此。爱了便再也不放开,即使心碎了也不愿拾起。很心疼锦年和陈勉,年少的爱是没有阻碍的,也不管生活有多荆棘,总希望他们能得到幸福。可是,命运总是善妒的,硬要活生生拆开有情人,命运的不公让我一次又一次地又为陈勉感到扼腕。再来说说觉明,如果说对陈勉是同情和惋惜,但是对觉明总是心存偏爱,他跟锦年都是同一类人,对感情执念,容不得一点偏移,爱她就是爱她的一切。即使面面碰壁,那也是心存念想。虽然他经常打击锦年,常把她噎得无语,但是他极度缺乏安全感,他知道锦年心里有别人,不够爱他,可是他还是没有抽身离去,这一点让我对他又爱又恨。整体来说,目非的文字总是最深地抵达人心,每次都被她的文字感动。优美如诗的文字,精彩纷呈的故事,抵达内心深处的柔软……

读后感才能 篇3

波特认为影响企业竞争力的因素有五个。根据我的理解,它们是:

·公司现有竞争对手的实力、活力和能力:

竞争对手数量多吗?它们的资本是否雄厚?它们是否清清楚楚地瞄准了你?

·公司的供应商的实力、活力和能力:

供应商数量是很多,让你的业务有足够的选择余地;还是只有几家,它们可以扼住你的咽喉?它们是充满挑衅,贪得无厌;还是较为谨慎稳妥,并把对客户情况的长远评价作为企业指导?

·公司的企业客户的实力、活力和能力:

企业客户数量是很多,还是仅仅依靠一两家主要客户做生意?它们是倚恃激烈的竞争而对你求全责备,还是采用较为温和的态度?

·公司潜在竞争对手的实力、活力和能力:

这些对手现在还没有出现,但是形势一变,它们就可能加入进来。这样看来,它们可能比现有的竞争对手更加强大有力,资金更加雄厚,态度也更加强硬。

·你的产品或服务项目采用其他方式投产或发送的可能性:

这常常叫作“替代方式”(substitution),我认为这是最致命的一点。新技术、新方法可以颠覆旧秩序,建立新规则,使商业环境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就类似于公路运输和航空运输对铁路运输的冲击,集装箱货运对传统海运的冲击,超级市场对小商店的冲击,微处理器对运算的冲击,以及数字媒体对娱乐的冲击。

最近,新改进的竞争力理论在这五个因素之上又增加了第六个因素:

·互补企业因素:

互补企业就是为客户提供互补型产品的其他企业。每个公司的产品都要和其他公司的产品互相结合,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有的产品甚至不与其他产品结合就无法使用。汽车需要汽油,汽油也需要汽车。计算机离不开软件,软件也离不开计算机。[插图]

互补企业通常和你的公司在利益上同呼吸、共命运,它们的经营方向和你们通常是一致的。我把它们叫作“旅伴”。你们双方齐心协力之时,便能共同前进,互相支持。可是,新技术、新方法能够颠覆旧秩序,改变互补企业对你的影响,甚至使你的“旅伴”与你分道扬镳。

这六个因素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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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六大因素图

超竞争因素

当企业中的某一部分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超过了企业以往能够承受的程度时,成败就在此一举了。风起了,接着台风来袭;浪起了,狂涛紧随其后。竞争因素出现了,超竞争因素也出现了。我把上述六个因素中的其中一个发生的这类剧变叫作“10倍速变化”(a“10X”Change),意为该因素在短期内势力增至原来的10倍。我们用图2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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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加入10倍速因素的六因素图

当企业从前一幅图的状态演变到后一幅图的状态时,它就面临着一场剧变。在10倍速因素面前,你可能会失去控制自己命运的能力。企业中发生了从未发生过的事,你的决策与行动对企业不再起作用。这里,我们很快就要听到这句震撼人心的话——“变化出现了”。

面临10倍速变化的时候要想管理企业简直难于上青天。从前的管理手段无一奏效,我们失去了对企业的控制,而且不知道如何重新控制它。最终,业界将达到一个新的平衡。一些企业强盛起来,另外一些衰败下去。但是,图3中的转变时期却显得格外变幻莫测、令人费解。

[插图]

图3企业在两种状态之间的转变

如今,没有人会事先为你敲响警钟,提醒你已站在转变的边缘。这是一个渐变的过程。各因素的力量悄然积聚,并使企业的特性发生改变。只有开端和结尾两种状态是明确可辨的,中间的转变过程则潜移默化,扑朔迷离。

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PeterDrucker)曾引用过一个对企业家的定义,说企业家就是那些把资源从低收益项目的生产转到高收益项目生产中去的人。

读后感才能 篇4

曾子说: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论语学而篇第一》)这是曾子自述他修身养性的话,如果一个人能做到这些,那么他在修身养性方面已经达到很高的境界了。这句话是说,我每天都要反省自己的行为,第一,我替别人谋划事情,有没有尽到我的全力呢?第二,我和朋友相处,有没有做到忠信诚恳呢?第三,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是不是和我平常所说所做的一样呢?如果能达到这样的要求,拥有这样的品德,我们可以说这个人是懂得学习,并且可以预测他在学习上一定会取得进步和成就。

为别人做事情能不能尽心尽力,只有经常反省自己,体察自己的行为才可能知道,所以要讲为人谋,而不忠乎。和他人相处,是虚伪,是诚实,只有自己知道,只有通过反省自己的行为才能做到真正的忠信;如果自己传授给学生的知识,与自己平常的言行不一致,不是自己所讲习的内容,那便有失忠信,所以要反省内察。人的根本仁源于我们的内心,能否实实在在地尽心竭力,并不是他人都能看出来的,也不是他人可以强迫你做到的,所以最重要、最宝贵的在于能有反省审查自己的习惯。

在学习中有种境界,被子夏十分称赞,意思和旨趣与曾子的话可以说是一曲二词,内涵上有着惊人的一致。他说: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论语学而篇第一》)用白话来讲,即是说:如果一个人喜爱尊重别人的贤德胜过他喜好女色的心;孝敬父母能竭尽自己的全力;为君主做事,可以做到尽忠尽职;和朋友相处可以做到诚而守信,像这样的人,即使他自谦地说还没有学过什么,我一定说他已有很大的学问了。

宋濂是宋代的名臣,他的学习经历可以给我们很多教益。他不但谦虚好学,而且有着诚实守信的品质,正因如此他才能在清苦的环境下博览群书,求师问道,才能学有所成,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才。

宋濂小的时候家里很穷,没有钱读书,酷爱读书的他只能向有藏书的人家借书来看。每次借阅,他总能按期归还,很守信用,人们都乐意将书借给他看。有一次,宋濂借了一本好书,越读越喜欢,于是他就决定把它抄下来。可是,还书的期限马上就要到了,于是他决定夜以继日地抄书,只有这样才能够按时归还。当时正是深冬,家里清贫,没有余钱买很多的柴,人住在屋子里都经常打冷战。天寒地冻,寒气袭人,家里又没有其他取暖之物,在抄书的时候他的手冻得冰冷僵直,握不住笔,他不得不放下笔,两手相搓一阵,再把双手放在嘴里哈气,如此反复几次,觉得手稍稍暖和一点,便再接着抄。

在还书的前一天晚上,宋濂的母亲一觉醒来,发现儿子屋里的灯光还亮着,就掀开门帘进来说:孩子,你怎么还不睡觉啊?都后半夜了,天这么冷,小心冻坏了身体。宋濂答道:娘,我抄书呢!娘说:今天太晚了,赶快睡觉吧,明天再抄。白天天气暖和些,屋里也亮堂。宋濂说:明天来不及了,今天晚上必须抄完才行,我答应明天还书的。娘又说:他们家里那么多的书,不会急着要你这本书看吧?那倒是!宋濂一边抄书一边回答:不过,不管人家是不是等着看这本书,到期了就要归还人家,一天也不能耽误。

宋濂的母亲见他坚持继续抄,也就没再说什么,心里觉得有这样一个好学的儿子很欣慰。就这样,宋濂一直抄到天亮,总算把那本书抄完了。第二天,他把书还给了主人家。那人接过书一看,干干净净,不卷不折,还是那么平整,非常高兴,就对宋濂说:快过来看看,这一排都是好书,你想借哪一本就随便挑吧。就这样,经过长年积累,宋濂读了许多书,大大增长了学识。

宋濂渐渐长大,意识到只靠自己埋头苦读固然是个好习惯,但书中许多重要之处不能领会,融会贯通,不能化为自己的知识。他认为有人给他指点很重要,于是决定去寻访名师。不久宋濂打听到一位学识渊博的学者,他给学者写信要求拜师。当学者收到他的信之后,知道了他的情况,觉得宋濂是可造之材,便和宋濂约定拜望时间。

就在出发前几天,接连下起几场鹅毛大雪,最后好不容易等到天晴了,却又刮起了强劲的西北风。冰天雪地中,天地一片白茫茫,人们都躲在家里,路上几乎看不到行人。宋濂的母亲看着天,心里犯愁:那位学者的家离自己家很远,宋濂怎么去呢?

出发这天的早上,宋濂装好书籍捆好行李,准备出发。母亲心中有些可怜宋濂,想让他晚几天再去拜师,便说:儿子,这么大的风雪,怎么能出远门呢?宋濂说:娘,今天不出发,就会耽误了拜师的日子。母亲劝他说:儿子,你想想,去老师那里得经过深山大谷,山里的雪恐怕更深了,哪能迈得动步啊!再说,你就穿这么一件旧棉袄,难以抵御寒气呀!宋濂说:娘,约定好了拜师的日子,我做学生的怎么能失信呢?再大的风雪我也得去!母亲虽然觉得儿子的话有道理,但还是忍不住劝他说:儿子,碰上这样的天气,就是迟到了,老师也不会责怪你的。老师可能不会责怪我,这个我也明白。可是我必须守信用,不能因为老师不会责怪我就失信啊。说完,宋濂告别了母亲,冒着刺骨的寒风上路了。母亲站在门外,目送着儿子消失在雪地里。

冒着狂风,顶着飘雪,经过几天的跋涉,宋濂准时到达老师家里。当他见到老师时,老师非常吃惊,这么远的路,这么冷的天,大雪封山,连猎人都很少进山来,他一个文弱书生竟穿着单薄的棉衣进山拜师。老师见了这种情景,心里很受震动,同时还有一点窃喜,认为收到这样一个好学且守诚信的学生是做老师的最大收获。此后这位学者对宋濂知无不教,教无不细,宋濂也不负老师的厚望,最后终于学有所成,成为一代名臣。

读后感才能 篇5

书中讲道:一个没把心思用到工作上的人,永远是个小角色。“用力做事只能做完,用心才能做好”“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对此,我悟出以下几点:首先,在工作中要有爱岗敬业的精神,要干一行,爱一行。工作中坚决杜绝大事干不了,小事不愿干,简单工作不值得做的浮燥心态,只有从小事做起,逐渐增加才干,赢得认可,赢得干大事的机会,方能干大事,像网络公司的陈天桥起初经历告诉我们,只有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就会发现自己人生之路是越来越宽广的,成功机会将接踵而至。第二在工作中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有时候我们感到自己的工作是那么的简单,琐碎,在工作中还遇到素质不高的群众,对此工作真有点泛味,更毫无创造性可言,如果把工作做得比别人更主动、更迅速、更正确、更完善,那就会缊藏着巨大的机会,成功与失败的区别在于成功者无论做什么工作,都会积极主动,用心去做,毫不放过,失败者在做工作时,常常轻率敷衍,得过且过。积极主动是一种珍品,是一种美德。其次,在工作中要善于动脑筋,敢于创新,那就是书中提到用心与用力的区别,一个人在工作中只用力,那只能是一个不称职的职工。必须要冲破旧框框,旧条条的束缚,勤于思考,要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只有不断地创新,才能推动社会的发展,科学的发展。

另外,让我更感悟了“用心与尽心”哲理。“用心”,是一种态度,一种境界,用心是一种品质。用心是一心一意,还是三心二意;是全心全意,还是半心半意。做人做事应付,敷衍,一心二用,与专心,认真,一心一用相对应。这是做人做事的态度,也是用心的力度。当然,一个人的素质元素中,人生观念、个人性格、品行技能等方面,也往往影响一个人的心力稳定性和专注度。我们说做人做事讲“用心”,并不是对人的一个绝对要求。比如在单位若是人际关系不融合,上下关系紧张,各自为政,存在不正当竞争,那么你是无法安心做人做事的,更不用说“用心”啦。

“尽心”应该是说做人做事尽到了个人的心力。也就是说一个人的心力有大小,用心做了,达到了个人的心力所能达到的程度,就是尽心。在人生中,用心做人做事如果做不下来了,或者做不好了,那就要问这个人尽心去做了吗?要是尽心了,也就心安理得了。用心就得定心、安心和专心,不然是做不好的;尽心就得诚心、实心和铁心,否则是做不到位的。交友如此,用心交友,还要尽心;做事如此,用心做事,还要尽心。从用心到尽心,是一个深化的过程。之前自然离不开安心,心不稳定,胡思乱想,浮躁,虚伪、好高骛远,自乱阵脚,心猿意马是成不了气候的。人的心要能适应各种变化中的人事和生存环境,所以说做人做事,须先安心。只有安心,方能定心,就是拿定主意,不再左顾右盼,不再心神不定,不再犹豫不决,就是定下志向,认准方向,稳住心态,决心下定了,才可能专心下来用心去做事情。在用心做的时候,应保持耐心,甘于寂寞,能够排除外界的种种诱惑和干扰,能够矢志不移,勇往直前。尽心,把心力投入到最高点,真心实意,毫不保留,耗尽心思,问心无愧,只有脚踏实地,尽心做事,才可能充分发挥聪明才智,把事情做到极致。用心与尽心,是做人做事诚信的根本,是做人做事的立身之源,也是建功立业的基本信条。一个人的能力有大有小,只要你选准了方向,把握每一次机遇,用心并尽心地去做,败不馁胜不骄,总会有人生和事业上的收获。

读后感才能 篇6

“如果不经历摇摆,就不能算是大人。那么,只有经历千万次摇摆,才能长成为大人。所以,即便摇摆也无妨,因为你我的摇摆正是变成大人的必经旅程。”

随快递而来的,是一本让我受益匪浅的书,“千万次摇摆,才能长成为大人”,很吸引人的名字,恰就迎上了正在迈向成人行列的我们的默契吧。

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没有红绿灯。金素妍的《幸福》中说,“把变得空虚又轻狂的青春,想一次性餐具里吃剩的炸酱面一样,丢在大门口然后起身离开,这是一种幸福,让人流泪的幸福。”一个月前,曾骄傲地宣布:我十八周岁了,我长成大人了。然而当我读完这本书时,不禁问自己:我长成大人了吗?所谓大人,也许并不是年龄、婚姻、个人收入等达到某种条件是的“状态”,说它是彷徨时能够认清自己,并逐渐走向成熟的“过程”,应该更恰当吧?也正如这本书的作者金兰都老师所说的那样,他到了他父亲的年纪,参加工作、生儿育女之后才明白,原来成年人也会彷徨,原来成年之后和青春年少时并无两样,也有各种烦恼,也有喜乐忧伤。年纪再大一些时明白,不管生日蜡烛上插多少根蜡烛,也不可能帮你变得成熟,不是虚长几岁,就能使一个人变得成熟的。如果我们做不到不断自省、不断成熟,时间永远不会把我们变成大人。我懂得了,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没有红绿灯的指示,但我不能迷茫,不能停滞,心中想要去的远方,就是我所要前行的方向。自然,彷徨和摇摆都是正常的,所以能克服这些彷徨的孔夫子才会被推崇为圣人。

Amorfati,爱上你的命运。这不是悲观的接受,而是如果我们不热爱自己的命运,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不了。相比拥有什么,更重要的是经历过什么。拥有的东西早晚都会失去,但经历却是人生的一部分,是任何人都抢不走的,最有价值的是现在开始的。

不要想直线一样前行。梦想从来不会逃走,逃避的往往是你自己。因为失败本身并不是问题,重要的是你通过失败学到了什么。每一次失败,都会带来一次伤痛。每一次伤痛,都会带来一次成长。这成长,会带着我们更加接近梦想。不要太过失望,当下的挫折日后一定会是华丽的反转,危机越深,反转就越是精彩。不要轻易放弃,人生的反转剧还在等着你去实现。是不是以往的人生没有巨大反转波动的原因,我没能深切体会到那种无助,不过想到现实中的先挫折,处理时亦是如此的道理。人生不是喜剧,不是悲剧,是反转剧。保罗·柯尔贺的《像奔腾的江水》说,铅笔有时也要停下书写的脚步,削尖自己的身体,尽管当时会感到疼痛,但过后却能用更尖利的铅芯书写文字。你也应该学着去忍受那种苦痛和悲伤,只有那样,你才能够长成更优秀的人。所以我们要增强抵抗悲伤的意识。首次成功征服喜马拉雅山脉海拔8000米以上的14座山峰,并且首次实现世界最高峰珠穆朗玛峰无氧登顶,有“世界的铁人”之称的传奇登山家莱因霍尔德·梅斯纳尔这样说道:“只要心还能坚持,双腿就能迈动。”是啊,只要有坚强的意志,我们就能走到任何地方。不要害怕摔倒,不要丧失了再次爬起来的勇气。

所谓人生,在远处看是喜剧。在近处看是悲剧“别人的人生是从远处再看,而自己的人生是在近处看。所以,必然的,别人的人生看起来很幸福,而自己的人生则很痛苦。有人说,所有上坡路和所有的下坡路最终都会扯平。生活终究是公平的,折返点前后,有逆境,也有顺境。

一个人不可能在任何时候都成为专家,每天做的事情之中,想要有一件做得专业,也是极难的。这就是生活。毕竟,经历千万次摇摆,才能长成大人。

读后感才能 篇7

《阅读年选》里面有许多好文章,它们都让我感触颇深。有的讲述了浓浓的亲情,感人肺腑;有的讲述了大自然的奥妙,令人增长见识;还有的讲述了做人的道理,启迪心灵……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还是《重磨才能出细粉》这篇文章。

《重磨才能出细粉》这篇文章讲述了:父亲让主人公磨米粉,主人公一开始用的是重磨,磨着磨着便感到头昏脑胀、手脚发软、全身也似乎使不出力气了。这时候,主人公就耍起了小聪明,换了一个轻的石磨来磨。晚上,父亲用主人公磨的米粉做了一块糕,这糕又粗又糙,一点都不好吃。这时,父亲告诉主人公一个道理:重磨才能磨出细腻的粉。人也一样,没有压力,人生将不复美丽。

父亲的这番话语重心长,敲击着主人公的心,也重重地敲打在我的心上。我不禁想起了自己当班长的那段苦日子。同学的钢笔没墨,我借;题目不会做,我教;特别是老师不在教室的时候,教室里乱成一锅粥,值日生管不住,我管……渐渐地,我感到了烦躁,我不愿自己承受这么多的压力,我甚至觉得自己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果然,在期末考试中,我一度最有把握的数学考砸了。面对着鲜红的分数,我不敢面对同学们的目光,怕他们嘲笑;我更不敢和老师对视,我怕在老师的目光里读到失望……我想到了退缩,想到了放弃,我决定在下学期初向提出不再当班长的要求。( )

此时此刻,父亲的'话却像一记重锤,一下将我震醒了。我为自己的怯懦而感到羞愧,我决心,面对压力和挑战,用自己稚嫩的肩膀去接受,去努力。我相信,有压力的人生才会创造出属于自己的精彩!

孟子读后感1000字系列


水汇聚得多才会成为大海,书读得多才会有学问。推荐大家读作品,它会提供给你许多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升华你的精神世界。读后感最终还是要回归书籍本身,不可偏离主题。那么如何撰写一份全面的读后感呢?以下是由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孟子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孟子读后感(篇1)

最近,笔者通读了我国古代的儒家经典《孟子》一书,颇有些感想。

《孟子》一书的内容,总起来看大体上可以概括为两个字仁政。大多数的篇章就是讲什么是仁政,如何才能实现仁政。当然,还有关于修身、学问和教育等方面的内容,暂不讨论。

什么是仁政?孟子在书中并未加以解释。但从《孟子?梁惠王章句》等篇章中我们可以体会到作者关于仁政的某些观点。你象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食,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亡。、尊贤使能,俊杰在位,则天下之士皆悦而愿立于其朝矣。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则天下之商皆愿藏于其市矣。关,讥而不征,则天下之旅皆愿出于其路矣。跟耕者助而不税,则天下之农皆悦而愿耕于其野矣。、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多助之至,天下顺之。、民为贵,社稷次这二,君为轻。、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说到底,仁政也是两个字:保民。作者并椐此得出结论:仁者无敌。

应该说,孟子的仁政观点,在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里,被历代统治者奉为经典,并被当作科举考试的重要内容,长期处于思想领域的统治地位。

孟子读后感(篇2)

孟子雄心勃勃,准备干一番大事业,可是他四处奔波,最终也没有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

孟子自己害了自己。因为他没有统治阶级那样的野心,更没有他们那样的残忍之心,他的心里装满了仁义,所以他有再大的政治理想也难实现。

面对这样的结局,孟子无可奈何,但又不甘心失败,不能让自己空有满腹经纶。于是他把自己的政治理想寄托于统治阶级。

诸侯争霸是春秋战国时期的大气候,这种大气候注定了孟子的命运,他像一只无头的苍蝇四处踫壁,或像一只皮球被诸侯们踢来踢去。

孟子所推崇的王道和仁政的终极结果就是专制。虽然他是一个政治上的失败者,但他的王道和仁政思想却毒害了世世代代中国人民。他虽然自由了,但世世代代的人民失去了自由。

孟子不愧为王者师,他天衣无缝的说理让王们深信不疑。例如:在梁惠王(上)篇中,他抓住梁惠王所讲的“利”进行说理,“王曰:‘何以利我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我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乍看此言,似乎没有什么反驳的,但在当时那种大气候下,梁惠王考虑“利”不是没有道理的。诸侯争霸,你不考虑‘利’,也许就会成为他人的口中食了。由此我联想到了现实的'美国,到处考虑自己的‘利’,如果其利益受到损害,便进行制裁,甚至战争。正因为考虑利,其国家就强大,其人民就富裕,这有什么不好。

实际上孟子的许多说理稍微一驳便不堪一击。比如:“无伤也,是乃仁术也,间牛未见羊也。”见牛未见羊未必就是仁术,见了不杀和不见杀之都无法证明他有仁术,说不定见了杀比不见杀的更具有仁术呢!他说:“君子远庖厨也”,君子未必远庖厨也,如果君子远庖厨也,那么君子远吃行不行?

孟子的有些说理偏离现实,这只不过是他仁政理想而已。比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他的这种推恩理想在现实中往往难实现。

“仁政”与“民主”无法比拟,“仁”与“自由”无法比拟,我们宁可要“民主”也不愿要“仁政”,宁可要“自由”,也不愿要“仁”。

孟子读后感(篇3)

唐宋八大家之首的韩愈曾说“求观圣人之道,必自孟子始”,当代诺贝尔物理奖获得者杨振宁曾说“三十岁后,我做人处世全靠孟子”。孟子被誉为亚圣,是中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他将孔子的思想发扬光大,构建了自己思想的完整体系,提出有许多重要的思想创见。孟子主张“仁政、兼爱、非攻,和平,反对战争,人性向善”。个人感觉《孟子》比《论语》更为丰厚可读,是儒家最重要的经典之一,也是现代人不可缺少的精神营养。今天,我坐下来静静的摊开这本书,再次让思想在孟子的精神世界中遨游感悟。

孟子的代表作是《梁惠王上下》、《公孙丑上下》、《滕文公上下》《离娄上下》、《万章上下》、《告子上下》,这几篇文章我反复诵读,颇有感受:

在《梁惠王上下》中,孟子认为:王道和仁政是立国的根本。为政者应该施行王道,反对霸道,实行仁政,反对暴政。仁义的准则应该是为政者处理国家政事的根本立脚点。仁义的思想应该贯彻在国家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蓄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这句话说的是,如果在经济上能使大家安居乐业,社会自然就安定,政权自然就巩固了。而在思想上,要树立起“不忍人之心”,要树立起仁爱的观念。在关心民众疾苦,要为解除民众的疾苦而尽心竭力,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有无幼以及人之幼”。在这篇《梁惠王上下》中,体会到一个国家的安定繁荣和发展,需要做到优则与民同忧,乐则与民同乐。在《公孙丑上下》中,孟子倡导仁义,主张施行仁政。他认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行仁政,得人心,就多助;不行仁政,不得人心,就寡助。在《滕文公上下》,孟子强调士大夫要有“大丈夫”的气概,在立身行世方面要注意节操;要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要做到“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向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

在我认为,孟子是怀有匡正天下的巨大抱负的。在《离娄上下》中,讲到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思想。在我看来,修、齐、治、平,从本质上说,就是施行仁义之道。得天下,在于得民心;得民心在于行仁政。孟子是以集成儒家的道为己任的。在《万章上下》中,通过对历史的阐述,宣扬“君权神授”的思想,在《孟子·尽心上下》中“孔子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故观于海者难为水,游于圣人之门者难为言”孔子登上鲁国的东山,整个鲁国尽收眼底;在圣人门下学习过的人,便难以被其它言论所吸引了。表面上指泰山之高,实际指人的眼界。这一点告诉我们要不断寻求突破,超越自我,不断积淀,使自己站得更高看得更远,形成更开阔的视野和人生境界。在生活和事业的征途上,我们经常都只能看到眼前的事物的发展,或者“一叶障目”,被一点小障碍阻挡了视线。为眼前利益的迷惑而看不到长远的发展呢,为视野不够开阔而错失了机遇。因此我们要努力登上人生的“泰山”,观到事业的“大海”,摒弃“井底之蛙”的心态,做一只向往“井外世界”的“青蛙”,向着更高更远更开阔的境界靠近。

感触最深的是《告子上下》这篇,在阐述行善论的学说。第一,人性本是善。孟子说:“人之性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有无不下。”人的性善,是普遍的共同属性。第二,人性之所以是善就在于人们都有一种内在的先天固有的道德意识。孟子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正因为人们存在着内在的鲜艳的道德意识,所以人性是善的。第三,人们的行为如有不善,是由于后天的外在环境造成,不是人性本身边不善。第四,对于这种善的本性,或者善的本心,必须着意的加以培养。培养的途径和方法,在于专心致志的存心养性。

作为儒家文化的先祖,孟子与孔子合称孔孟,对中国的影响长达几千年,直至今天依然影响着我们的为人处世,思想道德。其思想精华博大精深,今天我只是管中窥豹摘录下自己浅短的感受和心得,孟子思想的厉害之处在于不管是阐述怎样施行仁政治国平天下,还是做人处事,他都能先从一般事物说起,再慢慢引出道理,让别人不知不觉间承认自己的错误。总之《孟子》是一本非常好的书,每次诵读都会使人感受颇多,受益匪浅,它可以平和我们烦躁的内心,可以让我以圣人的精神为指导,在现实生活中做的更好!

孟子读后感(篇4)

作为传统文化的先祖孟子于中国的影响是达数千年之长远我辈中人自然难以三言两语以揽括虽然我的认识只是管锥之见但孟子本人的思想、精神和气魄却如穿透万里晴空的红日我即使局物的本质要害。孟子看到“生”、“利”是对事物利益关系的短视而仁、义却能长远影响到未来故有“舍生取义”、“舍利取义”之说。狭义的“仁义”是指封建时代人伦的忠义孝悌实则是千百年来对孟子的误解因为从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三纲五伦已革了命;《中庸》讲:“道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那末此“仁义”还有永恒的意义可言吗?所以我们今天理解孟子的“仁义”实应站在高处从广义入手:如同道家的“道”、佛家的“菩提”都是对客观普遍规律的认识孟子的“仁义”也不二致。而这种认识可让孟子如一熟练渔夫的手钳在了螃蟹扼要的部位任螃蟹用力再猛纵有大腿大脚亦是摆脱不了。无论事物表象出现多么错综复杂的问题或困难孟子皆显得不昏沉也不散乱经常化险为夷、手机版转难为易而绰绰有余。

当今著名于世界的“系统论”、“系统思考”虽口口声声反对舍本逐末而要动态、长远地看事情说透了:皆可从孟子的仁义思想找到雏形。

另有一点我觉得孟子最值得后人效仿的是他独行特立不同流合污的气概。这点即注定了他若有机会作为给予一发挥才干的舞台则必能成一王业的大人物也!独行特立者立场坚定意识独立;不同流合污者则能做到不见异思迁、不心随物转。有此二者则造就了孟子之大气魄表现在文风上则气势雄奇而磅礴用来创业则整个世界都向他一人倾倒孙子兵法言“致人而不致于人”在孟子身上得到了体现。当今社会形势风起云涌常常人置于其中而莫辩方向倘学得孟子一二何怕不能惊天地而泣鬼神呢?

虽然研习《孟子》的时间短促然而孟子光明的仁义之道已足以令人受益终生了最后再对孟子的仁义之道作一总结:一是其舍末逐本的思想,二是其独行特立的精神,三是其驾驭形势的气魄。

最近几周,我完成了《孟子》这本书。

其书共分为梁惠王章句上,梁惠王章句下,公孙丑章句上,公孙丑章句下,滕文公章句上,滕文公章句下,离娄章句上,离娄章句下,万章章句下,万章章句下,告子章句上,告子章句下,尽心章句上,尽心章句下。

其实,我对那些古文是一窍不通。但是后来,我发现家里实在是没有什么书了,只能读它了。它里面有原文、译文和注释,这也带个我了不少便利。一开始,我是按照原文、注释和译文来读的。原本就不懂古文的我按照这个顺序读书,自然更是“一头雾水”了。我是读着读着就不想读了。因此,我一直在想办法解决这个难题。直到几天后,我无意中先看了译文,又看了注释,最后才看了原文,这样我一下子就可以读懂了。真是太棒了!我终于成功了。

于是,在后面的阅读中,我是严格按照先译文,后原文,再注释的顺序。我也明白了很多孟子的思想和道理,我受益无穷。

施行了仁政之后,可以获取天下的民心,而接下来要做的,是救他国之民于水火,也就是征伐问题,征伐,是仁政的向外推行过程。孟子说春秋无义战,实际上战国时期也是如此,诸侯国之间的战争都是为了土地、人口的争夺,说统一天下在当时并不实际,只有到战国后期,在秦国强的国势下,其它诸侯国摧枯拉朽,统一天下才成为一个目标。孟子说的王天下,其实并不是指的是土地意义上的天下,而是民心上的天下。能获取天下民心,也就得到了天下。至于征伐他国,必出于义,义,在孟子看来也就是民意,孟子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也就是看重了民心的作用。说孟子言必称尧舜,其实并不完全,其更多说到的是商汤和周文王,其中说到商汤更详细。如对于王天下,商汤实际上就是孟子经常提到的君王榜样,商汤的征伐就是为了救民于水火,所以东征西怨、南征北怨,此一“怨”就是埋怨没有先来解救自己,可见这种征伐由于出于民心,所以百姓都希望仁德的君主先来帮助自己解脱困厄。因此,当“义师”到来的时候“箪食壶浆以迎王师”,征战必势如破竹,王天下自然易如反掌。

孟子非常重视民心民意,甚至不惜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以彰显民心的重要,甚至不惜说“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来警戒君王。虽然孟子终其一生没有实现理想,但其对于民心的重视及其对于仁政的阐释对后世无论从正反两个方面来看,都有着较大的影响。

(一)持志养气

孟子十分重视立志,认为道德教育的首要问题便是"尚志"、"持志",即坚持崇高的志向。他提出"舍生取义"的理想境界:"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与孔子一样,孟子也要求学生追求高尚的精神生活,不要贪图物质生活的享受。认为志士仁人应该把道德理想放在首位,就这点说,有合理的因素,但他把求生存的欲望与道德意识对立起来,这也是片面的。

(二)深造自得

孟子强调学习、修身的关键在于自得。他说"君子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也。自得之,则居之安,居之安,则资之深,资之深,则左右逢其源。"他认为君子深造要有正确的方法,这就是要求他自觉的追求而得到。自觉追求而得到的,掌握得会比较牢固,牢固的掌握了,就会积蓄得很深,积蓄的深了,就能取之不尽,左右逢源。据此,孟子主张,学习的深化,必须要有自己的收获和见解。尤其是学习中要有独立思考精神,读书是必要的,但应求理解,而不能书云亦云,对前代的文献典籍,不要轻信,不能盲从。

(三)专心有恒

孟子认为,学习必须专心致志,不能三心二意,孟子举例说:"今夫奕之为数,小数也,不专心致志,则不得也。奕秋,通国之善奕者也。使奕秋诲二人奕:其一人专心致志,惟奕秋之为听。一人虽听之,一心以为鸿鹄将至,思援弓缴而射之,虽与之俱学,弗若之矣。为是其智弗若与?曰:非然也。"两个人同时跟一个围棋国手学习下棋,但结果大不相同,这决非由于其智力差异,而是由于专心与不专心的缘故。因此,孟子认为,学习必须专心致志,集中注意力,这是孟子在教学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一条科学原则。

孟子主张专心致志的同时,还提出了持之以恒的思想。他告诫学生说:"山径之蹊间,介然用之而成路;为间不用,则茅塞之矣。"山间小道经常去走就变成了一条路,如果有一段时间不走,便会被茅草所堵塞。学习亦然。如果停下一个时期不用心学习,学到的`知识也会遗忘。因此,学习要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他说"有为者辟若掘井,掘井九仞而不及泉,犹为弃井也。"有所作为的人做一件事如同掘井,掘到六七丈深还不见水,就停止挖掘,结果等于没挖,这说明有为者必须有恒心,不能半途而废。学习也是如此,必须坚持到底,不能功亏一篑。孟子反对"一曝十寒"的学习态度,他说:"虽有天下易生之物也,一日暴(曝)之,十日寒之,未有能生者也。"即使是最容易生长的植物,如果晒它一天,冻它十天,也不可能得到生长。都是反复强调学习要持之以恒。

(四)教亦多术

学习主要靠学生深造自得、专心有恒,但教师也不是无所作为的,教师的作用在于积极引导,启发学生思维,因此,教学方法不能千篇一律,而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他说:"君子之所以教者五:有如时雨化之者,有成德者,有达财(材)者,有答问者,有私淑艾者,此五者,君子之所以教也。"又说:"教亦多术矣,予不屑之教诲也者,是亦教诲之而已矣。"对学生,有的应及时指点,有的应成就其德行,有的要发展其才能,有的可答其所问,不能及门者可以间接地进行教育,甚至拒绝教诲,足以成为人的警策,本身也是一种教导之法。总之,教法很多,要因人而异。

孟子读后感(篇5)

《孟子》是儒家经典之一,她在儒家典籍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孟子》是我国古代思想家孟子言论的总汇,被称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元典。2000年来它不仅一直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而且早融入了人们日常生活之中。

《孟子》一书对于儒家的重要意义,在于它继承并发展了孔子的重要思想。《孟子》的思想主体是伦理政治学说,其理论基础是性善论。孟子认为,人都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这四心就是人类的文化规范仁、义、礼、制的萌芽和根本。虽然从理论上来说人性是本善的,但从实际来看,人们处事并不能完全符合仁义标准。所以孟子强调品德修养,以此恢复丧失了的本性之善。由于强调自我品德的修养,孟子表出强烈的自尊,自强精神和一定程度上的人格独立。将人性的理论推广到政治领域,就是仁政的学说,这是孟子思想的核心。

孟子的仁政学说,包含了对人民的重视,即民本思想,这个思想是孟子学说中最光辉的组成部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此书的作者孟子,是战国时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少年家贫,有寡母抚养成人。在孟母择邻处、断机杼的教育下,他拜子思为师,潜心攻读孔子的儒家学说,终成儒家思想的一代尊师。在书中他强调个人要自强奋斗,认为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佛乱其所为,他强调,只要不断磨砺自己,终能战胜困难,获得成功。

关于我对《孟子》读后感,我定义,孟子是个不吃亏的人。

《孟子》里有很多精彩的辩论,文章里体现出,他的每次辩论都是应变自如,有犀利雄辩的语言,站无不胜。

他的不吃亏表现在,孟子在论辩中主张什么,反对什么,立场、观点鲜明,而且感情色彩强烈。他反对不义之战,歌颂正义之战;反对暴政,赞扬仁政;反对杨墨,推崇孔子;反对穷奢极欲的权贵,同情水深火热中的百姓。

他的不吃亏得益于,孟子在论辩中长于说理,显示出他雄辩的才华。他往往能针对对方的言论,不急不迫、一步紧似一步地论说开来,最后用精辟的语言概括出自己的思想,一针见血地指出对方的谬误,确有说理痛切、发人深省、令人信服的效果。

孟子读后感(篇6)

他自幼接受严格教育,留下“孟母三迁”这样广为人知的故事,他曾游历齐、宋、滕、魏诸国,宣传先王之道,不为采纳,归而与弟子讲学著书,他被后人尊为亚圣.没错,他就是大学者孟子。

孟子生活在战国中期,诸侯之间战争以兼并为主,社会的战乱程度比孔子生活的春秋末期有过之而无不及.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产生了《孟子》这样闪耀伟大光辉的不朽之作。

在《孟子》之中,我体会最深的是孟子的仁的思想.孟子思想中包含着仁义的思想。“恻隐之心,仁之端也”.孟子向我们开启了一个人性善良的世界,对于仁义礼智,孟子说:“求则得之,舍则失之.”这不禁引发了我的思考,很多时候我们不是自大而是自卑、自弃,当被别人否定时也自我否定了,其实每个人身上都有无数优点,都有仁义礼智这样美好的品格,只是这座宝藏还尚未被人发现而已,在这个时候,如果能坚强地顶住压力,坚持挖掘自己的优点,那么就是“求则得之”,若是破罐子破摔,恐怕就是“舍则失之”了。在《孟子》首章中,粱惠王问“何以利吾国”,孟子却说利尚且可以不谈,但仁义却是根本之策,这种仁政的思想是很可贵的,但与梁惠王当时的心情无疑是不相同的。

纵观中国历史上的皇帝们,真正能实行仁政的又有几人呢?汉朝有汉高祖,汉文帝、景帝而已,唐朝也只有高宗、太宗时期尚可称得上仁政,玄宗时虽然出现了盛世,但者与其祖宗打下的基础密不可分,更不用说他任用奸佞、酷吏的事迹了,而整个宋朝几乎就找不出能施行仁政的皇帝,元朝是少数民族入主中原,为了保住自己的政治地位,对其他民族严防死守,倍加歧视,也许只有世宗还算有点仁政的思想罢了,明朝从朱元璋起便是杀人如麻,当其读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之时,更是说出“倘此老在今日,岂可免我一刀”的话来,清朝虽有康乾盛世,这背后却也隐藏着许多文字狱这样的冤案。

由此可见,仁政在整个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时期,是得不到统治者广泛认同的于是孟子的主张不为采纳也变成了注定的悲剧。

除了仁之外,我还深深体会到了孟子的智慧,有这样一段话让我记忆深刻:于不可已而已者,无所不已.于所厚者薄,无所不薄也.其进锐者,其退速.孟子告诉我们既不能“不及”,又不能“过”,这对我们今天来说,是很有意义的,既阐明了不能中途而废,须坚持到底,善始善终的道理,又告戒人们要把握好“度”,比如马拉松赛跑,是万万不可起跑便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出的孟子的名句“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我认为这是孟子智慧最集中的体现.一个人如果好高鹜远,恐怕一事无成.现实不会总是顺如人意的,倘若我们想让世界因自己而改变,那是绝不可能的只有自身去适应客观条件,在可能的条件下做到最好,才是最重要的,怨天尤人是愚蠢的,真正明智的人即使处于逆境也该有所作为。

最后,我感觉到的,并为之惊讶的是孟子变通的思想,他并非古板的教条主义,而是具有变通思想的思想家,孟子的学生陈臻问他:“以前在齐国时,齐王送给老师您金钱两千两,您不接受,而在宋王、薛君赠予时却接受了,这接受与不接受总有一次错了.”孟子的回答令人豁然开朗:“宋王是送我盘缠,而在薛地时听说路上有危险,需要买兵器戒备,我怎能不接受呢?至于齐国,则没有任何理由,这等于用钱来收买我.”其实无论什么事情,理论到实践总要结合具体情况考虑,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不也是与中国具体国情想结合吗?我认为这种思想在当时应该是很先进的了,由此可见孟子的学说为何有如此之高的地位了.当淳于他自幼接受严格教育,留下“孟母三迁”这样广为人知的故事,他曾游历齐、宋、滕、魏诸国,宣传先王之道,不为采纳,归而与弟子讲学著书,他被后人尊为亚圣.没错,他就是大学者孟子。

孟子的“仁”、“智”、变”,是我在古卷墨香之中的最大收获.我想,对于今人而言,孟子永远不会过时,他永远以现在时的形式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有人说一本《孟子》一本《管子》便足以管理一家大公司,其实一本《孟子》就够我们一生做人的了.

走近孟子,品读《孟子》,该是做人的起点吧。

《白鲸》读后感1000字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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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鲸》读后感(篇1)

我真不明白,虽然说白鲸是珍惜动物,可能人人都想看一眼,可是想要杀死白鲸,谁会去想。其实一只白鲸的出现有他们的原因,一只白鲸让它们自生自灭,为什么要去追杀它们。我理解你们的心情,你们追杀白鲸是为了多赚点钱,可是这是自然生态,为什么要去破坏它。你门要知道白鲸是一种有灵性的动物,不止是白鲸,很多所有的动物都是有灵性的,就算是凶猛的狮子,只要你不伤害它,用心去跟它交流,迟早有一天它们会跟你成为朋友。

如果你去伤害白鲸,它有灵性,它们会对伤害他的人产生一种报复心的心理。其实白鲸是一种很温顺的动物,只要你不去招惹它们,它们就回会自然而然不去伤害人类。并不只有人类才有幸福的快乐的生活,动物也有,它们也有幸福的生活。可是有一些人却要去伤害他们,

(他们指得是动物)要把他们残忍的杀死。

大自然有大自然的规律,人类有人类的规律,我们要让这种大自然的生态继续发展下去,不要去破坏它们。

《白鲸》读后感(篇2)

我第一次拿到梅尔维尔的《白鲸》这本书是在高中,应当是在高二,忘记我拿的是谁的,只明白这是本名著。高二的我读了大约五分之一,没有读下去。那时我有点怀疑自我的文学素养,因为《白鲸》封面上写着“世界经典文学名著”的字样,而我竟读不下去。到了大一的寒假,我在图书馆又借了本《白鲸》,不辞辛苦地将它带回家,除了被我妈翻着看了两眼外,我看都没看,开学后就璧还了。此刻是大二的暑假,我第三次拿到了《白鲸》,这次我断断续续地读了一个星期,但我最终看完了。我对里面一些妙言锦句很感兴趣,并且这本书还让我联想到了莎士比亚戏剧。同时更多的是我感到一股矛盾,这股力量在前两次阅读时排斥着我,但此刻又完全得吸引住我。

《白鲸》被誉为“捕鲸业的百科全书”,这本书将鲸的直接描述与捕鲸史、海上捕鲸、炼油等事无巨细地呈现出来,篇幅到达整部小说的一半左右,简直给人以繁冗之感。雨果在《巴黎圣母院》一书中用了一整章来描述巴黎城。巴黎的老城,新城还有大学城,就像一个社会风俗画,或者说是关于古老巴黎的社科文献。老实讲,在《巴黎圣母院》这么一本浪漫崛奇,让你读之酣畅淋漓的小说中间插入这么一章社科文献,读者的感觉就好像是坐着过山车即将到达顶点,就要向下俯冲之际,管理人员对乘客说:“各位乘客,机械故障,请各位下车将过山车推上去,再爽不迟。”所以在李玉民的译本中,他将巴黎城的一章全部删去,这样整本小说一气呵成,奇谲瑰丽。

我的读书目的很简单,就是博尔赫斯说的,一个“趣味主义者”,读小说时不想受教育,不想思考巴黎老城的下水道。但雨果这样貌写还是很有市场的,我们的外国文学教师提起这些就显得异常开心,看雨果给我们留下了多么详尽的他那个时代对于老巴黎的社科文献般的描述啊!得,我的感觉是,雨果为了写作《巴黎圣母院》在图书馆翻阅了很多的资料,他不想让这些读书笔记没于书桌,只要将之穿插在小说中,读者不得不读,那他的心血也就没有白费。(这自然是妄议,但这本来是我的读书随笔)。《巴黎圣母院》中仅此一章的题外话已引起我的反感,更何况《白鲸》里面篇幅近半,四处穿插的“捕鲸业百科全书”的不一样词条呢?小说一开始便是一章引自《圣经》中不一样章节里面有关鲸鱼的描述,以后在故事缓慢推进时,“捕鲸词条”不时出现,并且总是成几章几章得一块儿出来,就是这些阻止了我对《白鲸》的前两次阅读。其实除去这些和故事资料并无太大关联的章节,《白鲸》能够变成两本书,一本是《捕鲸业百科全书》,一本是中篇小说《白鲸》。

但事情并不简单如此,在我将要读完整本书时,我发现了这些“百科词条”的妙用,不消说里面很多的资料还是趣味的,但就是那些与故事无关的章节也在默默地发挥作用。它们的确是在默默地发挥作用。如果单纯讲故事,那么这个长篇更像是个中篇,不多的人物(亚哈船长、大副、裼教徒、魁魁格、以实玛利和大鲸),简单的故事线索(捕杀白鲸)。问题是长篇变短篇之后故事进度加快,当然能够表现亚哈急不可耐的心境,但亚哈急不可耐之后(自然时间可能很久,但叙述时间可能仅有十几页)就碰到了白鲸。故事进度条被拨得这么快,如作者所言:“在绝大多数人看来,任何事情只要做得冷静,便是有教养。”那里的“冷静”有从容,缓慢优雅的特点。

这样貌急不可耐的叙述方式是作者拒绝的,所以作者便很多地加入鲸的百科全书的篇章做为缓冲,我们在阅读这些材料时耗费了时间,更能够深切地体会亚哈苦等无果焦急心境,也会认为找到白鲸并不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情,他们完全可能无功而返,而之后白鲸的出现就会显得像大腕一样派头十足,凶狠得实在不可一世。

因为穿插了这些关于捕鲸的细枝末节,作者在叙述时用了上帝视角来描述,等到故事开始进展时,作者也没有做出调整。小说通篇都是以我(以实玛利)的口吻叙述的,但作者经常地转换到第三视角(上帝视角),比如亚哈、大副等的内心独白,对海上自然风光的描述等。文中作者还不时跳出一些证据来支持以实玛利第一人称的口吻,显得僵硬,尤其是故事结尾处,“我”的生还貌似合情合理,却也是作者匠心独运,在向读者做着解释。当一个作者在向读者解释他为什么要如此安排时,他就有些心虚。

我觉得作者开篇(指故事开篇,而非小说开篇,小说开篇关于鲸鱼的材料恐怕能吓退不少读者)的叙述语调很好,故事本身引人入胜,趣味而引人思考。无论如何,一个礼貌人和一个野蛮人在旅店结下友谊,兴奋地前往新的征程,这都令人喜爱,向往。但当裴阔德号开船之后,以实玛利和魁魁格这两个惹人喜爱的主角受到了冷落,我们觉得他们两个才应当是故事的主角,一个主题关于友谊与文化交融的故事,这个预想在开船后戛然而止,主角让位给亚哈,在船上,以实玛利和魁魁格两人的交汇很少,亲密关系可谓绝无仅有。作者在这时的叙事语调已经转变啦。

由于故事开篇的完美,大家对魁魁格的英武十足地信赖,期望魁魁格能在最终与白鲸的搏斗中一展身手。但作者没有让魁魁格在最终的搏斗中出现,以实玛利没有讲出他的好朋友在死前的英勇,魁魁格早已在开船之后让位给了亚哈船长,亚哈成了“我”的叙述重心,“我”的情感发生如此大的转变无他,此时的“我”早已不是以实玛利,而是作者本人。但作者在小说最终却在上帝视角下把开船时落在陆地上的以实玛利从最终的大搏斗中解救出来,以圆其说。

“枝干分岔,岔上分枝。同样,从丰富多彩的题材敷演出无数篇章。”作者在写作时显得得心应手,游刃有余。作者这句话好像说出了长篇小说创作的真理。

“我所有的手段都是清醒的,我的动机和目的则是疯狂的。”亚哈船长说了这么一句话。这是杯具人物共有的特点,他们的情感绝对地压倒理性,即使他们本人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一点,他们也没有办法,只能忍耐,爆发,无一例外。就在那里,我想到了莎士比亚,甚至欧里庇得斯。

“可是亚哈从不思考,他只凭感觉行事。”;“思考是,或者应当说是,一种冷静,一种沉着的表现;而我们可怜的心跳得太急,我们可怜的脑子动得太快,做不到这一点。”亚哈在自白,他做不到情感和理智的调和折中,那你就疯狂得干吧,你会成为传奇的英雄,让那些理性至上者客观地分析你的性格吧!

“只要一个人失却理性,那么所有其他的人以至于整个世界亦将如此”。博尔赫斯在谈到梅尔维尔的《白鲸》时说了这么一句话。

《白鲸》读后感(篇3)

有那么一群伟大的人:他们白天驾着小木船在凶险的大海上与风浪,搏斗;晚上举着酒杯和生死相交的伙伴们痛饮欢畅。他们,就是“裴廓德”号捕鲸船上的水手们。故事的主人公以实玛利是个向往大海的小伙子,他和热情的鱼叉手魁魁格一起,在一个阴冷的傍晚加入到“裴廓德”号,开始了曲折的海上生活。

“裴廓德”号上的船员们都是聪明勇猛,身怀绝技的捕鲸能手,他们的任务是专门追杀一头名叫“莫比迪克”的抹香鲸。这头抹香鲸浑身雪白,没有一丝污点,体积庞大得惊人,性情也比一般的鲸鱼凶猛得多。它整日在大海里横行霸道,兴风作浪,是海中恶魔。许多捕鲸船都曾追杀过它,却都惨败而归。

“裴廓德”号上的勇士们不畏艰辛,历尽艰险,终于找到了莫比迪克,和它来了一场生死较量。可就在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时,悲剧发生了。虽然白鲸被拼命战斗的水手们刺地伤痕累累,但它在挣扎时撞翻了“裴廓德”号。如此庞大而设备完密的捕鲸船,竟在一瞬间沉溺海底,和白鲸一起消失得无影无踪。最后,只剩下以实玛利一个幸存者,被另一艘捕鲸船救起。

以实玛利经历了这样的磨难之后,自然要回到家乡;而那些勇士们,则永远长眠在了海底,对于这样眷恋海上生活的人来说,大海才是他们真正的故乡。

我几乎喜爱这本叫《白鲸》的书里的每个角色。我钦佩亚哈船长的毅力和无时无刻不沉着冷静的精神。有很多人劝他放弃这样危险的行动,他却执意要做,不管前方的路有多险,他都不停地勇往直前;遇到困难时,别的水手都惊慌失措,他却十分镇定,从容不迫地安慰别人。我钦佩魁魁格的忠诚老实,乐于助人。他非常努力地工作,却因此病倒;在所有船员落水而没人敢营救时,他义无返顾地跳入海中,救起同伴。我同样钦佩其他的水手们,钦佩他们机敏的头脑,矫健的身手……

那些与困难做斗争的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他们在困境中团结互助,在危难中敢于牺牲;他们满怀信心,英勇无畏地与险恶的自然环境搏斗,无数次绝处逢生。不管他们面对什么危险困难,他们都在重复一件事——超越自我,挑战自我。这不正体现了奥运精神吗?他们在困难中互帮互助,也不正是奥运道德所推崇的吗?

十年前,美国某座体育馆内的体操场地,一个女孩迈着稳稳的步伐自信地走向鞍马。握鞍,起身,一个漂亮的翻身跳跃。就当女孩快要落到地上时,却不慎受伤,从此,她的下半身完全瘫痪,只能靠轮椅来生活。她,就是桑兰。命运的多舛并没有让桑兰低头,面对新的人生境遇,桑兰艰难而又坚毅地开辟了新的人生道路。xx9月,桑兰加盟世界传媒大亨默多克新闻集团下属的“星空卫视”,担任一档全新体育特别节目《桑兰xx》的主持人,她用这样的方式继续着自己的奥运之路,也以这样的方式告诉人们:当你的生活面临悲惨时,一定不要丧失意志,而是用微笑面对人生。中国体育界的“阳光女孩”,正用她自己的行动和事迹感染着这个世界,谱写了一首身残志不残的英雄之曲。

xx,雅典。万众瞩目下,一个小伙子沉着地弯下腰,做好起跑动作。随着一声枪响,他闪电般地冲了出去。很快,其他选手被他甩在了身后。跨越了重重障碍后,他第一个冲过了终点线,以打破世界纪录的12秒88的成绩夺得了第28届雅典奥运会110米跨栏的冠军!一时间,全世界都沸腾了。这是有史以来第一个在奥运会田径项目上夺得冠军的亚洲人,黄种人,中国人!他让世界认同了中国,让世界记住了他的名字——刘翔。一直以来,欧美人认为“黄种人不可能在田径项目上夺冠”。而今天,刘翔把“不可能”变为“可能”。刘翔跨越了障栏,同时也跨越了自己的人生。

《白鲸》读后感(篇4)

主人公以实玛利和魁魁格在开头那令人捧腹的邂逅让我以为他俩还能在今后的捕鲸中风头倍出,而后面的章节有一半以上是介绍捕鲸方面的说明,而不仅是记叙,在这方面可以体现作者有相当丰富的捕鲸随行经验,而且查阅了很多关于鲸和捕鲸的资料,如果你对这个行业陌生或者感兴趣的话,看看这部名著将受益匪浅,因为通过故事,你会很自然的讲枯燥的说明文消化掉。而作者在后面就很少提到主人公和魁魁格的友谊了,也许捕鲸需要团队合作,并不是俩人就能搞定的事,魁魁格只是从主人公角度观察的最仔细和真实的捕鲸人吧!

魁魁格的那种野性又纯真的性格也许映射着白鲸的性格,同时魁魁格与主角的对话让我得知,魁魁格曾强烈的向往文明,但是在了解到了那些"文明"后却失望,甚至感到自己被"污染",而无法坦然的回去继承王位了。

刚开始我有个疑问,抹香鲸会吃人或咬断人腿吗?当我在继续读下去后,发现这只叫莫比-迪克的白鲸是特殊的抹香鲸,不仅因为它是白色,而且更重要的是它具有向人类的捕鲸船挑战的勇气,当然,在这本书中写道的抹香鲸都是以巨型乌贼为食的,尽管长着牙齿,却没写专门吃人,书中的白鲸莫比-迪克也不吃人,因为是报复人类,或者有意挑战人类而把捕鲸者咬死弄死,所以,也许白鲸就是一种象征敢于向人类挑战的勇士或者恶魔罢了。

作者生活的年代在1809-1894年间,那时还没有声纳方面的科学,因此,作者在描写鲸那缺乏视野的眼睛和几乎找不到的耳朵时,对于这般感官的鲸如何能环游大洋留下了一些疑问,他并没有胡乱猜测定性,因此,从这点我敢肯定,作者其他在介绍鲸的文章中一定是相当严谨的,不错,他甚至还能找出当时和前人对于鲸的描写所犯下的一些可笑错误。

至于最后的结局,我一般是不想在读后感中写上的,因为这相当于剧透,而我还希望有人因看到我这篇文章而对这部小说产生兴趣,我不知道那些编写序的家伙们是怎么想的,既想吊一下读者的胃口,却又大大咧咧的把结局丢出来了。

除了魁魁格,捕鲸船斐廓德号上还有很多饱满的人物形象,如骄横的船长亚哈、猖狂的标枪手塔斯蒂格、胆小的比普,以及厨司、木匠、铁匠等等,加上那些惹火朝天的工作场面,向你说明了捕鲸船上的生活并不是想你想象的那样如同监狱一般。

海上世界是我们这些在陆地上生活的人所不能想象的,那时的捕鲸可以说是除了战舰水手外最危险的职业了,要乘着小艇靠原始的冷兵器来对付重达几十吨的巨兽,而不像现在,我记得看到过一组现代捕鲸船的照片直接在大船上用炮射出鲸标,命中后启动起重机将鲸拖回船上的加工间,分解过程是自动的,鲸肉直接被包装成了罐头。不过,即使作者那个年代捕鲸的冷兵器使用的也是相当科学,可见当时人们的聪慧,而且我认为,那种用原始的武器挑战自然界险恶的东西时,才有吸引我们,带给我们惊险和刺激的故事。

《白鲸》读后感(篇5)

和读其他故事一样,看完麦尔维尔的《白鲸》,感触甚多。人类和自然的较量,同归于尽、粉身碎骨的结局,这让我们又再次开始审视人类和自然的关系,到底怎样样,能够让我们之间相处的更好,更和谐,让人类和自然做真正意义上的朋友呢?这个几千年来我们一向思考的问题,到如今我们又该何去何从呢?全书作者麦尔维尔一共用了136个小标题为我们讲述了这场关于主人公亚哈船长和白鲸莫比迪克之间的较量和斗争。冒险是从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他来到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船只上,就这样,以实玛利成了船上一名小杂工。“裴廓德号”的船长——亚哈船长,它被白色幽灵----莫比迪克那头白鲸咬掉了自我的一条腿而心中充满了仇恨,并发誓必须要报复白鲸,在确定了每个人都乐意为自我卖命后,开始了这危险的旅程。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终还是输了,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被别的船只救起,而白鲸被亚哈船长戳瞎了一只眼睛。

从头至尾,我一向都认为亚哈船长是一个疯狂的人,他们在追杀白鲸的中途,已经收获到了很多的鲸油,能够卖很多钱了,可是船长还是一意孤行,为了自我那个“杀死白鲸”的梦想断送了整条船上的人的性命,我要是他我就会放弃,不会在继续追捕白鲸了。虽然他是个疯狂的人,可是我为他追求梦想的执着所折服。这让我想到了哲学里头说的:事物还是得一分为二的来看待。

在追捕白鲸途中,他的老朋友的儿子所乘坐的小船失踪了,所以那位船长十分着急,期望裴廓德号与他的船同行一段时间,来帮忙他找回儿子,可是亚哈船长摇了摇头,说:“不,我要继续追捕白鲸!”之后我才明白,原先亚哈船长之所以不去找人是因为他想赶快找到白鲸,然后杀了它,从而避免更多的人受害。从那里就能够看出,其实亚哈船长能够从远处看事情,可是他的梦想最终还是没能实现,自我反而被捕鲸绳吊死了。

听了我的介绍,同学们,是否感觉情节十分的惊险、曲折、惊心动魄、扣人心弦呢,读了这本书我还明白了仅有用真诚、无私的心来对待自我的好朋友,必须会获得一笔最珍贵的财富——友谊!仅有团结合作才能做得更好,如果想看更详细的资料就买一本看看吧!

故事是由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当晚,他被老板安排和一个名为“魁魁格”的大个子睡在一齐,魁魁格是科科伏柯岛的王子,他有一手很好的叉鱼技术,魁魁格和以实玛利有着同样的志向——出海远航,做一名勇敢的水手。二人志同道合,就一齐上路了,他们签约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捕鲸船

“裴廓德号”并不是一艘普通的船只,或许说“裴廓德号”的船长不是一个普通的船长吧。“裴廓德号”的船长名叫亚哈,他是一个瘸子,他的一条腿被一只名叫莫比迪克的白鲸给咬掉了。为此,亚哈船长与莫比结下了仇,并且发誓:誓死杀掉莫比。可是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终还是输了,并且输的一败涂地。船破人亡,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因为一副棺材而获救,那个本来是给魁魁格准备的棺材,最终成为以实玛利的救命物,这实在是一个讽刺,一个对“裴廓德号”的讽刺,对所有船员的讽刺!

在读这个故事的过程中,有些场面实在是令人气愤,尤其是那个亚哈船长,我认为他简直是固执的可笑。难道为了一条腿,就能够牺牲自我的生命吗?尽管他的寿命不是很长了,但他完全能够放弃仇恨,安享晚年的。就是因为他的固执,让很多抱有梦想的人葬身于大海。

其实,亚哈船长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他之所以那么恨莫比迪克,还不是因为莫比咬掉了他的一条腿,如果你说亚哈船长是因为怕这条白鲸去杀害更多的人而去不惜一切代价去捕杀它,那就错了,这只是他想要报复的一个借口,可是,回头想想,莫比为什么要咬掉他的一条腿呢?我们都明白,白鲸其实是一种很善良的动物,他不会故意侵犯你的,如若不是一开始,亚哈船长的贪婪欲望促使他去捕杀白鲸莫比,白鲸又怎会反抗呢?咬掉他一条腿已经是万幸了。

从一开始,亚哈船长就在为自我挖坟墓,从他捕杀莫比那一刻开始,他向莫比身上的投的鱼叉越多,他给自我挖的坟墓就越深,直到最终,他不仅仅自我跳了下去,还拉带这好多人一齐跳下那个又深又“恐怖”的坟墓。那些与白鲸的斗争都是无意义。亚哈船长看上去很令人钦佩,因为他的勇敢,因为他的什么什么,但那是自私,另类的自私!从文章中不是没有看到大家在劝他放弃这个念头,“拉吉号”的船长劝过他,大副斯达巴克也劝过他,可他就是不听啊,到了最终,他似乎是完全疯掉了。

《白鲸》真的给了我很多的启示,你对待他人怎样,他人就会对待你怎样。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更不会冒犯你的。对待什么事物,能够不要过分的认真,当然我是指一些无意义的认真,也许就是那些你所认为的执着会害了你自我。

作者赞扬了那些英勇的水手们,虽然他们永远也回不了自我的家乡了,但对他们来说,大海才是他们的故乡,他们团结协作、英勇无畏、敢于牺牲的精神将永存世间。(这句蓝色标出的话放在此处,与上下文好像连得不够自然,我觉得能够放到文末处,你觉得呢?)作者描述的船长亚哈真是让人又可敬又可恨,明明能够避免这场灾难,船员们能够带着满船的鲸油回到家乡过幸福的日子,可他却一意孤行,必须要捕杀白鲸,结果却葬身海底。但正是因为他的执著,才能使莫比·迪克早日被杀,再也伤害不了人。虽然船长亚哈是残疾人,但每次像白鲸战斗,他总是冲在最前面,全然不顾自我的安危,他又是如此的英勇和善良。我的心里其实暗暗地有点敬佩这位船长,他的执著可不是常人能做到的呀!

亚哈船长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勇士,具有顽强无畏和骁勇善战的勇气和本事。说出“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我就不会放手”的人,不是疯子,而是一个有胆识、有魄力的英雄。他为了白鲸,能够放弃利益;他为了白鲸,能够放弃自我的船;他为了白鲸,能够对自我的老朋友不管不顾。他说:“我所敢做的,我就有决心做;而我有决心做的,我就要做!他们当我发疯了……可是,我是恶魔,我是疯上加疯!……我此刻预言,我必须要肢解那肢解我的家伙。”复仇吞噬了他的心,让他的灵魂变得难以救赎。就是因为白鲸咬断了他的一条腿,他就为了自我的复仇,搭上了几十条无辜的、勇敢的、团结协作的水手的性命,仅有一人生还。《白鲸》真的给了我很多的启示,你对待他人怎样,他人就会对待你怎样。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更不会冒犯你的。对待什么事物,能够不要过分的认真,当然我是指一些无意义的认真,也许就是那些你所认为的执着会害了你自我。

《白鲸》是一部隐喻无穷的“天书”。

《白鲸》是一座深邃神奇的“艺术迷宫”。

《白鲸》读后感(篇6)

这本冒险小说的主角叫伊休若,他是一位想到捕鲸船上工作的年轻人,最后虽然如愿以偿,却因此展开一段惊险的旅程,也让原本容易沮丧的他,变得更勇敢、更坚强。

伊休若本来是想先坐船到南达科特的港口,再坐捕鲸船出海,可惜当他抵达港口时,捕鲸船早已出发,却因此遇到一位叫因泰吉的好伙伴。因泰吉是一位鱼叉手,因为遵从守护神的指示,就和伊休若一起搭乘下一班捕鲸船出发。

当他们到毕科特号捕鲸船上时,见到他们的船长,名叫亚贺布,原本慈祥的他,因为被一只叫摩毕的大白鲸咬断了一条腿,从此性格大变,一心一意想杀鲸报仇,船长虽然外表看似冷酷,其实拥有一颗细密的心。

我最喜欢的章节叫生死决斗,船长勇于面对自己发生悲剧的事实,勇敢挑战那只叫摩毕的大白鲸,虽然最后毕科特号沉没了,可是我很敬佩亚贺布船长永不放弃的精神。

人生起伏不定,不可能人生没有转折,只有努力不懈、不论输赢都坚持下去的人,在我眼里才是第一。看完了这本冒险小说,我相信付出一定会有代价。勇敢面对自己的人生,好好过着五彩缤纷的生活,这样才是最棒最美好的人生。

《白鲸》读后感(篇7)

《白鲸》作为一部经典名著,在我读过的一些文章里曾重复出现它的名字,而那时我对这本书的了解也仅限于它的名字。当偶然从图书馆看到这本书,就决定借来看看,可是没想到,这本厚厚的600多页的书,让我看了一个多月,包括很多个每日半小时和每周一下午。

若你要问这本小说在我脑海中留下了什么印象,我的回忆中竟然是简洁明快的主线故事,毕竟作者叙事紧凑不拖沓,也很直白的亮出观点,完全不需要大开脑筋去猜,也无需对话剧般的章节加以细读。虽然书中1/2的篇幅都是鲸鱼的科普与海上平淡事的叙述,但也就如格非先生在书后点评中写道,海洋本就是枯燥的,本就无事可写,梅尔维尔能写出如宏大史诗一般的巨著很不易。

确实,回忆书中情节,主线干净、清晰、简单:我以实马利热爱海洋捕鲸事业,虽然没有特别出众的能力,但积极去实现自己想要的海上生涯。与食人生番做朋友,一起登上艾哈伯船长的裴廓德(Pequod)号,开始了一段惊险的捕鲸旅程。

整个故事中后期的主线都是船长艾哈伯的转变,从他最初闭门不出到不断在甲板上踱步,从和船员和平相处到镇压异心,到用狂热感染船员一同奋斗,他出海的目的显露无疑:复仇。

艾哈伯的断腿是一头叫做莫比迪克的白鲸造成的,这头白鲸体型巨大、性情凶猛,是很多捕鲸人的噩梦。出海航行的过程中,他们捕获了很多鲸鱼,满载而行,但艾哈伯船长丝毫没有在意这些,而是不断寻觅白鲸。用言语激励、身体力行,追寻心中复仇的梦想。最终遇到白鲸并展开搏斗,以同归于尽告终,只有我活了下来并记录了这一切。

故事的主角,很显然是作者眼中的艾哈伯船长,虽然有点评说是艾哈伯身体残缺造成了心灵的复仇偏执,但我觉得这种直面敌人的勇敢,为达目的不惜一些代价,令人感叹唏嘘。厉害的人到处都有,但他们前行的方向都有不同。

其实对于人的发展来说,能力是一方面、态度是另一方面,方向也很重要,艾哈伯要是不关注于复仇,他绝对会成为一个杰出的捕鲸船长。

然而人是多么渺小,放到大海上就如沙漠中的一粒沙,但一群人却可以捕杀最大的动物鲸鱼。捕鲸时多惊险,捕鲸后收获就多巨大。作者确实是补过鲸的人吧,关于捕鲸、剥皮取肉、熬制精油的工作的描述画面感极强。

船上的成员作者并未多着笔墨,甚至都被船长的光辉掩盖住了,甚至连最初的食人生番好友都没出现几次。其中提到了一个小船员,他身材矮小、胆子不大,但还是坐上了冲锋舟为标枪手划船,因为曳鲸索的盘桓复杂差点被勒死,是作者救了他。船长则对他毫无怜悯,因为海上生涯就是搏命的斗争,小艇为了追逐鲸鱼不可能为了一个人放弃前进,而这一个人,若是无人来救,就很容易消失在茫茫大海上。

都说沿海地区的人性格勇敢坚强,这与他们靠海吃饭、以命搏天的生活环境密不可分,这种优良品质正是成事最宝贵的性格。安逸的生活环境是培养不出这种狠劲儿的。

作者对于的鲸鱼的着迷流淌在字里行间,而且明显出身良好的人偏要体会海上捕鲸这样艰险的工作,也是令人佩服。小说旁征博引,希腊神话、古典名著、鲸鱼专业书籍都有引用,也有作者杜撰的假引,都被译者挑出来了,读起来有种彩蛋的感觉,有趣得紧。

读了几个《白鲸》的介绍,很多介绍都着重讲解了情节,其实最后遇到白鲸、搏斗并同归于尽的篇幅不超过50页,在我看来甚至不是全书的重点,这本小说的重点,就是船长艾哈伯的努力追梦过程,建议阅读的时候不要期待结果。因为结果不重要,所以很多人不介意告诉你结果。不看过程的结果是遗憾的。

还有一个视角,是关于白鲸,有人说白鲸是善与恶的综合,表现了人世的基本状况。这个视角也很有意思,但读了书的我感觉白鲸与艾哈伯很像,好勇斗狠,但都无所谓善恶,大海上,谁不是以命搏命呢。

最后,这本书的原名就叫MOBY DICK(莫比迪克),是白鲸的名字而不是船长的名字,把主人公的终极目标起了个名,还命名为小说名,感觉高深。

《白鲸》读后感(篇8)

大家在皮廓号捕鲸船上,跳到了三条比较小的船上,个个拿着鱼叉向白鲸刺去,但是白鲸一头就把一条小船撞了个粉碎。白鲸又一口咬碎小船,上面的水手都掉了下来。亚哈船长十分气恼,拿着鱼叉就刺,但是白鲸似乎太强大了,人们十分渺小,人们虽然输了,但是最后水手们把白鲸打死了。但是最后就只有麦利韦尔活着,其他人都死了。

白鲸沉入了漩涡之中,鲜血染红了大海与它那洁白的身躯,以实玛丽长叹一口气:这个家伙终于死了。海面上,破碎的帆板悠悠地晃荡,殊不知,全船人几乎全军覆没了。

几年前,以实玛丽来到了出发的海港,在那里,他遇见了与他志同道合的标枪手魁魁克,一个生在土著部落却有着远大理想的壮汉。他们立刻成为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友。在船上,魁梧的船长指着自己那条木头做的假腿,气愤地说:记住,莫比迪克是你们唯一的敌人,就是这头邪恶的怪兽把我的腿撕咬下来的。然而,在与白鲸的第一次交锋后,魁魁克便病死了,在随后的战斗中,不断有人牺牲虽然白鲸还是死了,但这是用一船人的生命换来的,我一直在问自己,这样做值吗?

对于白鲸,面对蜂涌而来的尖利渔叉,它完全可以选择逃跑,而它却选择了顽强拼搏,与船和水手们同归于尽,于人而言,似乎太过残忍,非置之死地而不得,而在鲸界,莫比迪克又何尝不是维护生命尊严、为鲸界获得荣誉而又誓死如归的英雄?这也难怪白鲸会成为海中霸王了。

对于船长,虽然作者笔下花费了大量笔墨力图将他描写成虽有点古怪却十分和蔼的老头,而我却认为,与其说他是杀鲸的英雄,还不如说他是整个事件的刽子手和始作佣者。不是吗?多年的航海经验,他应该知道莫比迪克是一个不好对付的,他完全可以选择逃避,而并不会失去人的尊严,然而他却选择了复仇,至使整条船及全船人的生命毁灭,这样做是不是太过固执甚至说是太过自私与残忍?这样看来,被作者大力歌颂的船长似乎又是一个反派角色。

可是,我还是在想,其实在这场残酷的战争中并没有所谓的正派与反派,只是我们站的立场不同罢了。如果我们站在地球上所有生命的高度来俯视,那么作为地球上进化最快并被认为最具尊严和最具睿智的人类,如果不去惊扰白鲸的生活,与白鲸和平共处,相安无事,我敢说,船长那条可怜的腿就不会被撕掉,那条船及全船船员的生命就不会与白鲸同归于尽,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然而,我所见到、听到和知道的却是,这样的悲剧却天天在地球上的不同地方上演。人类是该反省了,我们应该学会怎样与我们生存的环境相处,怎样与周围的环境打交道,让地球上到处充满鲜花和笑声,让地球上所有的生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

掩卷闭目,白鲸鲜红的血总是挥之不去,久久思索,终不得其解。

敬畏生命读后感1000字系列


我们怎样才能更好地写出来作者的作品后?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读后感能帮助我们抒发内心情感和感悟。小编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敬畏生命读后感 ,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敬畏生命读后感 篇1

今天,我读了《敬畏》这篇文章,我心灵遭到了史无前例的震动。

这篇文章使我深入明白了,我们只要对具有敬畏之心时,才会在我们面前呈现出他的无限活力,我们人类也才会时时处处感遭到生命的高尚与美丽。在这个星球上,具有生命神性光芒的也不只仅只要人类,包括其他一切生物也是如此,比方勤劳的蚂蚁,无拘无束的,高原精灵藏羚羊和海上救生员鲸等,以至还有一望无边的大草原及参天的古树,都无不丰厚地蕴涵着生命的底蕴。在浩瀚的生物海洋里,有益于人类的生物我们权且不管,即便是一只害虫,它固然在人们的厌恶、鄙弃和捕杀中生存,但它无意中也为本人的天敌(益虫)提供了食物,从而能保证益虫更好的生存,维系着整个大的生态均衡。的确,我们应该敬畏地球上的一切生命,这不只仅是由于人类有怜惜之心,更由于它们的命运就是人类的命运,当它们被杀害殆尽时,持续地球的生物链遭到毁坏,人类就像是最后一块多米诺骨牌,接着倒下的也便是本人了。

记得去年的,我走在放学的,突然看到有一个小男孩捉住一只蝴蝶后肆意摧残,蝴蝶在惊慌、怯懦和无法中瑟瑟发抖,小男孩玩儿够了,就职意撕毁那烘托蝴蝶美丽的中央----翅膀,我赶忙上前遏止他,可还是晚了一步,他曾经把蝴蝶重重的扔在地上,我拣起来一看,被玩弄的奄奄一息的蝴蝶在我手中挣扎了几下,咽下了最后一口吻。我眼前似乎呈现了这只蝴蝶昔日那伸展着美丽翅膀无拘无束翱翔的一幕,而那一刻,一切将成为一个美丽的回想……这件事使我至今不能忘却,潜移默化的影响着我,约束着我。

有一中所唱的“只需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妙的人世”。我们人类只要敬畏生命,崇尚科学,酷爱大,都怀着一颗慈祥的心,那么我们的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才将会变的更调和,人们的才会更。就让我们共同呼吁:从本身做起,从如今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共同托起美妙的明天吧!

敬畏生命读后感 篇2

生命是什么?这一直是人们思考的问题。难道它是每天健康地活着?难道它又是每天与锅碗瓢盆、柴米油盐和鸡毛蒜皮的小事接触的生活?还是有更深的意义?读了《敬畏生命》这篇文章,我懂了什么是生命。下面不如跟着我一起来看看,相信你也会懂得什么是生命的。

本文讲述我在一个下午正在湖边看书,忽然发现树在不断传送纤维,随着风儿大团的纤维在空中飘散。这是树儿生命的延续啊,我当即被这种不计成本投资的生命所打动。

读了这篇文章,我很震撼。那些树所传送的所有纤维中,可能只会有极少一部分会落地生根,但它为了哪怕再渺茫的希望,也会尽全力去拼搏,只是为了完成它来到这个世界上真正的使命、真正的意义。我觉得人活着,尤其是在年轻时,就要付出努力、汗水,也要有不怕失败的决心,肯去奋力一搏,即使失败,也问心无愧。

比如在生活中很多人在遇到了一个可能对于自己人生算不上什么的小挫折时,却从此意志消沉。再比如就像很多乞丐,他们在生活窘迫的时候,为什么不振作起来,去想办法谋生。哪怕从最底层干起,只要肯坚持、努力,只要怀着一份对生活的热忱,只要踏踏实实、肯等待,就没有做不成的事。就像周杰伦在《稻香》中唱的那样:不要这么容易就想放弃/就像我说的/.那时候,即使你的得到没有预想那么完美,你也可以骄傲自己曾付出过,就像文中那棵树那样曾为这个世界留下些什么。

我想,大家知道什么是生命了吧?生命就是充实地过好每一天,努力、拼搏支实现自己的梦想,这就是生命!

敬畏生命读后感 篇3

初三时期,就像生命里听到的第一首歌。既惊奇又难懂。第一首歌是让人记忆最新的,它的旋律,它的音韵常常萦绕耳畔。

从四岁到幼稚园读书时,我已知道我的前半生将在书的陪伴下度过。可我并不快乐,因为我认为读书是枯燥的。从小,我就想,没有了读书也许我会更快乐。在我的记忆里,读书只是每天必须的课程,没有新颖感。渐渐地,我只觉得读书是乏味、困惑的。

小学,我就这样没有追求、没有目的地度过了。现在,我已是初三的学生了。当我回忆从前时,我的脑子里只是一天天重复着同一个动作,那样的平淡无味,我不知道我的脑子里已经堆集了多少,也许是一座山,也许是一幢楼。也许我只能轻叹一声,人生短暂,而我却是度日如年。这样浑浑噩噩的日子究竟什么时候才结束啊!

“啦……啦……”一首首歌曲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正当我冥思苦想时,老师走进了教室,说:“同学们,大家现在都是初三的学生了,你们想好自己的理想了吗?”突然我眼前一亮,“理想”,是啊,从小到大我怎么都没有理想。我只知道读书是每天必须的课程,但我却从没有想过如果有一天我提早改变了这个习惯,我会怎么办?是流落街头,还是沿街乞讨,总不会依赖父母一辈子吧!不,我答应过父母要让他们过上幸福而富足的日子。而现在我怎样才能完成这个承诺呢?对了,“理想”,改变命运的理想。而这个理想就是知识。

从小到大,都作文是书选择了我。今天我却选择了书,我为我的举动而感到满足。第一次,心中有了目标。为了这个目标,我要踢走所有的绊脚石。就这样,生命之歌慢慢响起来了,它是那样的动听,那样的令人陶醉。

初三,我要排除万难,在前进的道路上也会留下自己的足迹。因为它记录了我的酸甜苦辣。

现在上课时,我开始认认真真地听着。可是,也许是从前的不努力吧!我总感觉自己差人一步。在数学课上,我也是仔细地听着,认真地做笔记,不敢马虎。可是,一到做作业时,稍微难一点的题我就不会做。还问题向别人讨教,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学艺不精的小偷,盗窃了别人的知识。即便是这样,我还是要努力,理想的翅膀是来之不易的,我要飞就要得到这双翅膀,要得到这双翅膀,我就要奋斗。即便摔倒,也要勇敢地站起来。

初三之歌,它记录了我初三时期的喜怒哀乐,也是我人生最精彩的歌。谱歌,就是一次次失败,一次次成功的结果。

初三,学习的艰苦,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它是烦恼的来源,也是快乐的源泉。克服初三的一切问题,就是我最大的快乐。改掉懒惰的习惯,马虎的习惯。提高自己独立思考,大胆创新的能力。初三,学习的紧张,大家可能是前所未闻。当别人都在呼呼大睡时,也许你还在学习,当你的肚子呱呱大叫时,可能你不在学习,当……

初三,奋斗吧!为了不能改变的承诺(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努力吧!

敬畏生命读后感 篇4

生命是什么?哦!生命是砖缝里长出来的花朵,生命是人的心跳,生命是柔弱的小草……

今天我也阅读了一篇关于生命的文章,敬畏生命。

这里面讲述了张全民为了不让老鼠偷吃东西,就用开水烫它,这让他觉得自己的行为是那么卑劣,所以从那时候起,作者感受到了生命的意义和分量,他又从法国的史怀泽写的敬畏生命中感悟到了生命的可爱和神圣。

所以一读到关于生命的故事,作者能感受到生命的无法承受之重,母骆驼为了让小骆驼喝上水,自己跳进了水潭里,因为不是只有人类才有生命神性的光辉。

丰子恺告诉孩童不要用脚踩蚂蚁,更不要残害蚂蚁,这样做不仅仅有颗怜悯之心,更怕孩子的残忍心不断扩大。

对于生命的感悟,作家巴金曾经说过生命的意义在于付出,在于给予,而不是接受,也不是在于争取。

杏林子也曾经说过,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

生命只有这一次,所以我们要好好的使用它,珍惜它。

敬畏生命读后感 篇5

我怀着好奇的心情阅读了昆虫记,读完后我受益匪浅且有许多感悟。

阅读前我大概知道此书是讲昆虫的,能扩展眼界,增长知识,应该是说明文类,或许会有些无聊;阅读一两章后,我发现我仍兴趣不减,并且越发想读,兴趣浓厚。原来,此书的作者法布尔对昆虫观察细心、认真,并将其潜心研究的成果以活泼生动通俗易懂的语言呈现给读者,与一般的科普文类作品都不同,在传授知识的同时给予读者轻松愉快的阅读验。也让我积累了许多好词好句,运用了大量的修辞手法和优美词语句子,真是让人称赞不已。

以前,我是十分不喜欢昆虫的,对于那些弱小而不起眼的生物,我总是不屑一顾。比如:看到蜘蛛,我会撕坏它们的猎网,看到归巢蚂蚁,我会阻挠逗弄它们,看到蜜蜂,我会害怕拍打,阅读完这本书,我深感愧疚与懊悔

看完《昆虫记》,我对昆虫有了全面的改观。不同的昆虫如同生活中形形色色的人,他们与人类紧密相连。

不起眼的蚂蚁就像生活中的弱小者,尽管不起眼,但他们坚持努力上进并且热爱生活。《昆虫记》中有一种蚂蚁,它们不能生儿育女,也不懂得如何获得食物,于是便抢走黑蚂蚁的孩子,逼这些俘虏为自己觅食,它们便是红蚂蚁。可恨的红蚂蚁宛若生活中恶毒不怀好意的强者,暴力而残忍。而那些黑蚂蚁,实在可怜,就像生活中的弱小者。想起我的行为,简直给本就可怜无助的黑蚂蚁或是说弱小者们雪上加霜!惭愧惭愧,弱小者本就弱小,正是需要正义的力量来温暖他们。我明白了,保护弱小昆虫,就是保护生活中的弱小者。此外,我们也要像黑蚂蚁一样,拒绝黑势力,勇敢面对困难,努力且上进的生活着。

这本书不仅让我改变了对昆虫的看法,明白保护弱小昆虫、弱小者的道理,还让我学会汲取黑蚂蚁身上的精神。

同时在阅读过程中,我可以从作者对昆虫一些细微的细节看出作者对昆虫的喜爱以及他的探究精神,也悟出了不少的道理,字里行间我都感受到了大自然的美丽和昆虫们的可爱,对于昆虫,我开始喜爱;对于大自然,我更想去观察、探究了。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奇妙的知识,也激起了我的好奇心与探究欲,更让我感受到大自然之美、生命之美。那就让我们一起热爱大自然,敬畏生命吧!

敬畏生命读后感 篇6

我与它的第一次相遇是在新华书店。那天,妈妈带我来到新华书店,一入大门,我就走向了沈石溪的动物世界,拿起一本《残狼灰满》读了起来。看到这本书时,我以为这本书写的一定是最残忍的狼灰满。因为在我对狼的认识中,它一直都是残忍、血腥的。当读到第34页时,妈妈告诉我要回家了,我被书中的情节深深吸引,出于对结局的好奇,我央求妈妈给我把书买下,妈妈欣然答应。

回到家后,我如饥似渴地读起来,不出三个小时就读完了整本书,这才明白什么叫残狼灰满?

灰满原来是健壮的狼王,在保护种族时腿部受伤,残了一只脚。但狼天生三只脚就可以走路、猎食,丝毫不会有影响。可是不幸的是,它在救自己心爱的母狼黑珍珠时,又残了一条腿,从此再也站不起来了。灰满被狼群放弃后,他所爱的母狼黑珍珠只是在看他一眼后冷漠地离开。而此时,一只黄鼬身份低微的狼种,却回来与灰满趴在一起,并给予灰满食物,让灰满活了下来,最后它们结合成了双体狼,并登上了狼王的宝座。遗憾的是,在一次猎食中,灰满为了整个狼群的生存与岩羊一起掉入悬崖 ,死了。

读完这本书,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我体会到了狼群对生命的尊重和它们面对生活的勇气。每一匹狼都有在丛林中生存的权力,但不是每一匹狼都明白生命的意义,这也是我从灰满身上明白,并觉得最为可贵的。

这本书让我对狼有了更多的认识:狼是一种奇特的生命,它们身上有很多优点:狼的适应性强,不论是南北极或是赤道都可以生存;狼具有团体精神,就像灰满一样,为了种族的存活,不惜以生命为代价;狼自尊自爱,没有奴颜媚骨。狼的性格多重,狼的社会的复杂像一面清晰度极高的镜子,照出了人类的灵魂。

合上书,我想起书中的最后一段:黄鼬对天长嚎,所有的狼都学着黄鼬的样子,在悬崖边缘,向蓝天,向红日,向远处白雪皑皑的雪峰,向迎面刮来的坚硬的山风,向荒漠与寂静,向深不可测的谷底,发出阵阵长嚎,这是对强者的祭拜,也是对生命的礼赞。我哭了,灰满的英勇,令我由衷敬佩;生命的消失,让我无比难过;黄鼬的忠心,更是让我佩服、感动。

写到这里,我感到生命的渺小、脆弱不堪,同时,我也明白了生命的可贵!

敬畏生命读后感 篇7

今日在闲暇之余我在网上读了著名作家张晓风的散文《敬畏生命》,感触颇深。

作家张晓风在她的散文集《常常,我想起那山》的“自序”里写到:“我是一切的人,一切的人是我,不管身在海峡的哪一边。我写一切的事,一切的事是你的事,也是我的事。我吐露我的声音,而我的声音其实也就是你的声音啊!”亲切圆融,以小见大,情系万物,在俗常中发现人生的真谛,这就是张晓风散文的整体风格,它在《敬畏生命》中被淋漓尽致地体现出来。

“生命”是一个亘古不衰的话题,古今中外,不知有多少文人志士执著地探询生命的本质和意义。而张晓风在散文《敬畏生命》中,仅仅捕捉住人生一瞬间看到的景致,寥寥数笔就将生命最为动人的魅力展露无遗。植物凭借风传递种子而得以延续生命、繁殖生命本是一件极其普通的事了,但作者却从那接连不断飘送的“白X的纤维”中深深洞觉出这些小生命的百折不挠、顽强不屈的韧性和强旺的活力:它们不遗余力地寻求生存的机会和空间,它们对生命的珍视、热爱,震撼着作者当时闲适优雅的心绪,它们的生命形式和生命内涵令作者敬佩不已,也使她感悟到生命的可敬。

张晓风的散文素来具有诗的典重凝练,而又不失美文的浓郁的品味和洒脱,在平易秀美的文字中浸透着深邃的哲理和高洁的人生境界,在行云流水的抒情中蕴蓄着作者独特而成熟的人生感悟。《敬畏生命》这篇散文是精品中的精品。

敬畏生命读后感 篇8

张晓风在散文《敬畏生命》中,仅仅捕捉住人生一瞬间看到的景致,寥寥数笔就将生命最为动人的魅力展露无遗。植物凭借风传递种子而得以延续生命、繁殖生命本是一件再自然、普通不过的事了,但作者却从那接连不断飘送的“白色的纤维”中深深洞觉出这些小生命的百折不挠、顽强不屈的韧性和强旺的活力:它们不遗余力地寻求生存的机会和空间,它们对生命的珍视、热爱,震撼着作者当时闲适优雅的'心绪,它们的生命形式和生命内涵令作者敬佩不已,也使她感悟到生命的可敬。

行文中,作者以平等或者说尊敬的情感赞美着那些看似弱小的自然界的生命,在感叹和赞颂之余,她又联想到人类自身,“我几乎是第一次遇见生命──虽然是植物的”。作者巧妙地借自然界的生物婉转地表达了她的思绪,其心灵的波动所产生的强大的感染力引领着我们一同进入她的情感和思维空间,共同品味、思悟生命的伟大和内涵。

敬畏生命读后感 篇9

寒假里翻阅书籍时,有幸看到了散文名家张晓风写的《敬畏生命》一文,令我有许多感慨。

文中张晓风用她的亲身感受为我们诠释了敬畏生命的含义,那是爱,那是平等,那是包容,那是奉献。确实,我们应该对每一个生命持有那最基本的、敬畏的态度,我们应该善待那每一个生命,善待一棵树、一只鸟,甚至是一棵小草、-粒种子来自。

懂得敬畏自己的生命,才不会浪费光阴,才能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以顽强的斗志克服困难。懂得敬畏他人的生命,才不会伤害他人,才能与他人友好的相处,与他人互帮互助,团结友爱,并学习他人身上的优点,弥补自己的不足。当然,除了人,动物的生命、植物的生命我们都要学会敬畏。同时处在大自然之中,我们应该懂得互相敬畏生命。

我想任何生命都会有他自己存在的价值,存在的权利和存在所必要的责任,任何生命都不能剥夺其他生命体存在的权利。

虽然每天都有动物被宰杀;虽然每天都有树木被砍伐;虽然每天都有庄稼被收割……那是我们生存的需求,我们或许也是无能为力,但是我们也要敬畏生命,我们或许可以在幸杀动物前默默为动物祷告,祝愿这些无辜的灵魂能在天堂快乐生活;我们可以少砍伐一点树木;我们可以把植物的种子撒向大地,来日又是新生命的诞生.....

想起上次看中国达人秀时,那获得冠军的刘伟,尽管他没有双手,但他仍坚持不懈,那用双脚弹出的钢琴曲感动他人,使他人钦佩,是他用自己的行动向他人证明了他敬畏他自己的生命。

让我们敬畏生命吧!

敬畏生命读后感 篇10

阿尔贝特史怀泽是一位法国学者,更是当代具有广泛影响的思想家,1952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被爱因斯坦称为20世纪最伟大的人物之一,他创立了敬畏生命的伦理学。他认为,敬畏生命,生命的休戚与共,是世界上的大事。善是保存和促进生命,恶是阻碍和毁灭生命。假如我们摆脱自己的偏见,抛弃我们对其他生命的疏远性,与我们四周的生命休戚与共,那么我们就是道德的。只有这样,我们才是真正的人。他以敬畏生命为核心的生命伦理学去强调世界和平、环保运动的重要思想。

《敬畏生命》读后,给人一种震撼,一种对生命的震撼!世界给予我们无限生机,塑造了生命的高贵、美丽和富饶。人类自诩为自然之最,更应该理解和尊重生命,感受自然之趣,感受生命之美。

书中写到:史怀泽在非洲行医时,有一天黄昏,看到几只河马在河中与他们所乘的船并排而游,突然感悟到了生命的可爱与神圣。于是,敬畏生命的思想在他的心中蓦然生出,并且成为他此后所努力倡导和不懈追求的事业。这也让我想起村上春树在《边境边景》中写到的:我与朋友(名字记不得了)在岛上过夜,水漫过了帐篷,我无心睡眠,起身看见海蟹游走,林中蝉鸣不停,偶尔鸟下觅食只是静静看着,便感受到生命的活力。想必,村上当时的心境正同于史怀泽吧。

生命,对于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定义,也有着不同的意义。但是,即使相隔不同时空,可是人对生命的敬畏却是相同的。也许,感受生命并不需要你有太多在意;也许,那只是瞬间,生命的奇迹便能浸入人心看花开,看叶落,听蝉鸣,听鸟语,点点滴滴我庆幸,我也曾有过看鱼而神游的心境,那是一种无法言语的感觉。你只是单单看着,就有种与鱼同游的感受,灵动而清晰。

感受生命,是一种心境。没有谁可以教会你,只能靠自己在生活中去慢慢摸索、探寻。直到有一天,你能读懂一花一叶中的情语,能欣赏到虫鱼鸟兽的抚媚。倾听生命的美好,感受自然的神奇。想起高中时的一篇文章,也叫《敬畏生命》,作者是张晓风,文章讲述作者在印第安纳州夏天下午河畔看柳絮飘飞时对生命的感叹。或许我们都只是大自然的匆匆过客,各自扮演着自己的角色。而生命却让原本平淡无奇的世界,充盈着色彩,也正是生命缔造世界的神奇。

其实,也只有我们怀揣对生命的敬畏之心时,世界才会在我们面前呈现出它的无限生机,我们才会时时处处感受到生命的高贵与美丽。地上搬家的小蚂蚁,春天枝头鸣唱的鸟儿,高原雪山脚下奔跑的羚羊,大海中戏游的鱼儿这无不丰富了生命世界的内涵。正因为这些,我们才能在时时处处的体验中获得鸢飞鱼跃,道无不在的生命顿悟与喜悦。所以每每听到有关生命的故事,无论温馨或者惊心,我们都会有丝丝触动。

以前看过一个报道:一辆车以很快的速度撞到了正飞快过马路的一只狗,狗被撞飞到了很远的距离,但又立刻爬了起来,嘴里衔着的骨头还没掉落,然后继续跑着。它在一个墙角停了下来,那里是一只母狗和几只小狗。那只被撞的狗把骨头放下,用头蹭了蹭母狗的头就倒下,就这样再也没有站起来过

无论这个故事真实与否,我选择相信它是真的!不需任何多余的话语去解释,它以足以证明生命的可贵、坚强,还有些许无奈。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逝去,因为爱而赞美;离别,因为情而感动。有太多未知我们无法揣测,唯一可做的,只是珍惜生命。

我们每个人都在这个世界里不断找寻我们需要的东西,找寻我们追求的东西。可是结果与我们预期的总会有偏差,我们会迷茫,会无所适从有的人选择放弃,有的人却不断追寻。有的人成功了,有的人失败了。我们始终在追求的到底是什么?答案就是自己对于生命意义的诠释。蚊子无时无刻都在找寻目标,好让自己饱餐一顿,这也许就是它生命的意义。但是一个巴掌拍过去,短暂的生命就此完结。飞蛾也许不知道自己飞向烛光便是终结,它飞向了自己编造的梦。也许生命的意义对于它们来说就是一时的饱腹或者一瞬间的辉煌。这些我们都无法理解,或许有朝一日我们可以直接与它们沟通,那时我们也许会理解生命对于它们的意义。

不论何时何种方式,我的生命对于另外一个生命贡献出他自身,我的生命意识都经过了一个从有限到无限的融合的愿望,在这个愿望里生命是一个整体。奉献对于任何生命来说都不是那么容易,为了另外的生命而献出自己的生命,有的人会觉得愚蠢,可是有的人则会毫不犹豫,为什么?对于生命的看重难道不一样吗?答案是对于自己生命价值的看待不同。我们总是希望在自己危难的时候,有人能挺身而出,可是在我们看到其他生命有危险的时候,我们在干什么呢?看到桌上的鱼翅,看到跳动的猴脑,看到满桌的野味我们到底作何感想!也许我们会理所当然的吃下去。可是我们难道就没有反思,假如自己是那一盘端上餐桌的美味会怎么样?也许我们永远就笑不出来了。同样是生命,为何不能平等对待,心生敬畏?自然所赋予的本应称赞,绝非屠戮。

史怀泽说:敬畏生命的伦理就是促使任何人关怀他周围的其他生命。可是我们如何在整个世界中找到一个平衡呢?佛教戒杀生,主食素;还有什么众生平等。难道这就是对于生命的关怀吗?曾经想过这样的问题:难道花花草草就不是生命吗?吃荤与吃素有本质的区别吗?其实我们每一种生命为了活下去,都会去夺取其他生命,但是那并不意味着我们没有对生命抱有敬畏的态度。我们一直都希望能和谐共处,希望爱在人间。可是这份爱怎么才能传递出去?这是一个问题。

自然已经在向人类施加惩戒!风沙侵蚀,水土流失,生态多样性丧失难道这些种种教训还不够,难道非得等到面临自己的绝灭才会想到治理!是该清醒的时候了,沉睡只会灭亡。

危及我们休戚与共的能力和意志的是日益强加于人的这种考虑:这无济于事!你为防止或减缓痛苦、保存生命所做的和能做的一切,和那些发生在世界上和你周围,你又对之无能为力的一切比较起来,是无足轻重的。的确,在许多方面,我们是多么的软弱无力,我们本身也给其他生物带来了多少伤害,而不能停止。想到这一点,真是令人害怕。亦如书中所说,我们对大局可能无能为力,但是,如果每个人都能做到尊重生命,凝聚的力量是巨大的。打鱼投放小鱼苗,伐木注意再生产的能力,不要随意抛弃猫狗等宠物这些都是举手之劳。

每次看《动物世界》,无论听多少次,心灵都会受到震撼:每一个生命都是一段传奇,每一段传奇都有动人的故事。尊重生命就是珍惜身边的他人。

敬畏生命,也是珍惜。丰子恺曾劝告小孩子不要肆意用脚去踩蚂蚁,不要肆意用火或用水去残害蚂蚁,他认为自己那样做不仅仅出于怜悯之心,更是怕小孩子那一点点残忍之心以后扩大开来。

心生怜悯,心存感激。所以,敬畏生命吧!

敬畏生命读后感 篇11

法国思想家史怀泽在《敬畏生命》一书中写道:他在非洲志愿行医时,有一天黄昏,看到几只河马在河中与他们所乘的船并排而游,突然感悟到了生命的可爱和神圣。于是,敬畏生命的思想在他的心中蓦然产生,并且成了他此后努力倡导和不懈追求的事业。

其实,也只有我们拥有对于生命的敬畏之心时,世界才会在我们面前呈现出它的无限生机。我们才会时时处处感受到生命的高贵与美丽。地上搬家的小蚂蚁,春天枝头鸣唱的鸟儿,高原雪山脚下奔跑的羚羊,大海中戏水的鲸鱼等等,无不丰富了生命世界的底蕴。我们也才会时时处处在体验中获得鸢飞鱼跃,道无不在的生命的顿悟与喜悦。

因此,每当读到那些关于生命的故事,我的心中总会深切地感受到生命无法承受之重,如撒哈拉沙漠重,母骆驼为了使即将渴死的小骆驼喝到够不着的水潭里的水而纵身跳进了潭中;老羚羊们为了使小羚羊们逃生而一个接着一个跳向悬崖,因而能够使小羚羊在它们即将下坠的刹那以它们为跳板跳到对面的山头上去;一条鳝鱼在油锅中被煎时却始终弓起中间的身子是为了保护腹中的鱼卵;一只母狼望着在猎人的陷阱中死去的小狼而在凄冷的月夜下呜咽嗥叫。其实,不仅仅只有人类才拥有生命神性的光辉。

有时候,我们敬畏生命,也是为了更爱人类自己,丰子恺曾劝告小孩子不要肆意用脚去踩蚂蚁,不要肆意用火或用水去残害蚂蚁,他认为自己那样做不仅仅出于怜悯之心,更是怕小孩子那一点点残忍心以后扩大开来,以致驾着飞机装着炸弹去轰炸无辜的平民。

确实,我们敬畏地球上的一切生命,不仅仅是因为人类有怜悯之心,更因为它们的命运就是人类的命运;当它们被杀害殆尽时,人类就像是最后的一块多米诺骨牌,接着倒下的也便是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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