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分为哪几个部分?闲暇时刻拜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心中满是感动。为了更深入的理解作品,不妨写一写属于自己的读后感,今天小编为您提供读后感爱玛。
令人高兴的是,爱玛最后和奈特利先生在一起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在想起奈特利先生的时候,总是想起《傲慢与偏见》里的达西,《飘》里的白瑞德。所以,从故事的前面,我就衷心盼望着爱玛可以和奈特利先生这样的优秀男人在一起,当然,这里不排除作者刻意把我们的男主人公刻画得格外有魅力的原因。
爱玛里,我看到了一个智慧,有主见,乐于助人,总是为他人考虑,却又有时候傲慢的富于幻想的女子,总体来说,我还是很喜欢爱玛的,这是一个自尊,有智慧,有思想的女人。
她说的一句话很打动我:
女人只要有财富,到了晚年,即使仍旧独身,也没有人会瞧不起她,仍然可以生活得很快乐。
女人如果不能得到理想的爱人的话,事业就变得很重要了。当然,家庭其实才是一个女人的归属和幸福,但是有些情况下,女人也是应该做好自己的事业的。
《爱玛》是我读过的第二本简奥斯丁的书,第一本当然是大名鼎鼎的《傲慢与偏见》了。我喜爱奥斯丁的书,因为她的书里人物是那么优雅而善良,生活气息是那么真实而浓郁,结局是那么美满而尽如人意。
从《傲慢与偏见》里的简和伊丽莎白到《爱玛》里的爱玛和费尔法克斯,都是那么仪态万方而又可人可意,妙龄女郎应该是什么样子,她们就是什么样子,尽管在走向幸福殿堂的路上小有波折,但最终还是天随人愿,嫁得如意郎君,该获得幸福的人们都获得了幸福。奥斯丁很善于描写秀外慧中的乡村女子婚前从交往、爱慕到定情的心态变化。除了修养和才情,奥斯丁从不讳谈地位、财富在婚姻中的重要作用,在奥斯丁笔下正视这些问题绝不显得庸俗可憎,只会令人感到生活的真实和本然。
奥斯丁生于家境小康、富有藏书的牧师之家,极具才智和修养,虽然不乏倾慕者,也有过一段恋情,但终身未嫁。我想奥斯丁本人应该是个完美主义者,她把自己对爱情的向往和达成都写到了书里,她随着自己所创造的女主人公走过了一段段爱情路上的心路历程。
奥斯丁的故事里确实没有涉及重大的历史事件和尖锐的社会矛盾,但时代发展已证明奥斯丁的书的确不是无聊乏味、供人消遣的通俗读物。奥斯丁以女性特有的温婉笔致轻描慢绘了一幅幅十九世纪早期英国乡村安康、恬淡、祥和的图卷,着重于中产阶级的日常生活和情感,平淡真实中蕴含着深刻的人性内容。
何谓人性古今中外的哲人们各有着不同的解释,但人性的存在是不容质疑的。不同肤色、不同种族、不同阶层、不同时代的人们能够互相理解、感情相通的基础就是有共通的人性。二百年前的奥斯丁,从其偏于一隅、单纯宁静的生活中,似乎穿越了时空,将其光辉耀眼的人性光芒洒向人们的心田。
让我们在寒冷的冬夜里,轻拂心尘,屏蔽城市的喧嚣,手捧香茗一盏,静静展读奥斯丁,置身于二百年前英格兰那恬淡、安适、愉悦的乡村风光吧。
《爱玛》中的两个重要男女主人公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他们两人在许多场合都以自己的方式帮助别人。爱玛为女子做媒的方式十分可笑,甚至还有些荒诞,它竭力为地位低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常常是她自己蒙在鼓里,结果与她的愿望恰恰相反,闹出许多始料所不及的笑话。我们或许可以认为,作者这样处理,正是希望引导读者嘲笑当时英国社会上那种普遍的恶习。奈特利先生则一另外的方式帮助别人,譬如在一次舞会上,他看见社会地位低下的哈利特受到轻蔑的冷遇是,自己挺身而出,维护她的自尊心,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馅上欺下的恶劣行径进行打击;他重视哈利特与其地位相称的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并给与恰当的协助,使他们有机会按照自己的愿望喜结良缘。作者始终将奈特利先生这一角色置于比较让读者崇拜的地位,无疑希望通过这一人物体现自己一定的社会理想。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内容简介:小说的女主人公爱玛·伍德豪斯年轻、漂亮、聪明,并且有钱,但她特别喜欢为别人做媒,且经常随心所欲,而不是按照情理。哈里特是个私生女,但年轻漂亮,深为爱玛所喜欢。爱玛认为哈里特虽不太聪明,但如果与既无财产又无地位的罗伯特·马丁成双配对未免太过可惜,她一直坚持哈里特应该找一个有地位的绅士为伴的信念。于是,爱玛把哈里特先后介绍给牧师埃尔顿先生和年轻而富有的弗兰克·邱吉尔,结果均出现僵局。埃尔顿先生在追求爱玛无望之余,因明白爱玛的初衷而颇为气恼,他根本看不起哈里特,很快,他娶了富有的商人的女儿;而弗兰克也早已与漂亮高雅但没有财产的简·费尔法克斯私定终身。这乱点鸳鸯谱闹出的笑话,令爱玛着实吃了不少苦头。不过,虽然爱玛在给别人做媒方面没有任何收获,自己却喜获丰收,与十分出色的乔治·奈特利先生结为连理,这虽与她一开始就宣布的终身不婚的誓言有悖,但坠入情网的她,此时已顾不了那么多了。小说最后以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大团圆情形而结束。爱玛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爱玛》是奥斯汀作品中艺术上、思想上最成熟的一部,也是一部匠心独具的天才喜剧之作。小说主人公爱玛是个聪明、漂亮、任性的地主小姐,她喜欢为别人做媒,并把邻近的一个孤女哈里特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主观地安排她的恋爱。哈里特一次又一次地“爱”上爱玛给她选择的“求婚者”,却均以失败而告结束。终于在经历过一番戏剧性的小波折后她们都找到了与自己情投意合的人生伴侣。
爱玛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本书是英国乡村中产阶级生活的工笔浮世绘,也是奥斯丁六部小说中最成功的一部,它以滑稽曲折的情节而独占鳌头,讲述一个任性自负的女子如何发现真爱就在身边的故事。奥斯丁笔下的女主人公大多热情聪明独立、言谈机智风趣,与现代女性心理有灵犀,处处相通……
《爱玛》是简奥斯汀的作品。奥斯汀小说结构并不宏大,但作品中每一个人物都栩栩如生真实可信。他们或小气或大度或势利或坦荡或卑微都被刻画得淋漓尽致,即使过去了二百多年,这些人物似乎依然活在当下并且鲜艳夺目,这是简奥斯汀小说的魅力,相比《情感与理智》,《爱玛》中的人物更加饱满与可亲。
爱玛是一个上流社会未婚女子,她具有强烈的门第观念,不需要正当职业,业余爱好是做媒,谁尊贵谁卑微谁与谁能配成一对儿,她拿着心中的那杆封建大秤在每一桩事上每一件服饰装扮上每一个眼神顾盼间都要称上一称,谁与谁份量相等,谁与谁悬殊太大,整一个势利妇女却正当妙龄也不缺善良与同情心。她发誓自个儿绝不嫁人,理由是要服侍年老体弱的父亲,其实是海的里男人没一个配得上他。
《爱玛》主要讲述三个女人的故事,爱玛、琪恩和海丽埃。爱玛和琪恩年龄相当,都美貌如花才情横溢,相比较而言,琪恩更具才气,这个贫穷人家的女儿被寄养在上流社会家庭里,养尊处优中练就了优雅高贵的品性,待到谈婚论嫁时琪恩显然已有高不成低不就尴尬趋势。爱玛有时候羡慕她的品行妒嫉她的才情,有时候轻看她的出身与贫困。爱玛习惯俯视琪恩,却隐隐有倾佩之情,琪恩的人格魅力不在爱玛之下,她们也有惺惺相惜之情,却始终保持距离,这是穷与富的差距,世俗的眼光和心理是不可避免的。
海丽埃乏善可陈,不是出身名门是个弃儿,相貌中等偏上,爱玛一心想把她调教成琪恩这样的可人,并极力物色上流社会的绅士,欲成就百年之好,可惜海丽埃智商一般才情欠缺,没有哪个绅士看好海丽埃,爱玛欲将海丽埃嫁入上流社会的梦想一而再再而三地被破灭,最终弄明白那不过是一厢情愿。门第观念坚如磐石,聪慧的琪恩有幸挪开磐石嫁入豪门,而资质一般的海丽埃即使善良贤惠却始终欲嫁无门。想起海丽诺不禁让人暗然神伤,如果在当时她有二万磅作陪嫁,嫁个绅士是举手之劳,比她更平凡更庸俗的艾而顿太太就是一个明证。
门当户对,即使在当今,依旧根深蒂固也难被冲破。爱玛理所当然要嫁给大户人家,这个没有悬念。
爱玛也许是简奥斯丁所有著作中最不讨人喜欢的女主角,她张扬而高调,她看待事物非常表面,对自己的情商和智商相当自信,认为自己所想的都是正确的,热衷于观察别人,同时欣赏自己的判断力,读者比她看得高一些,所以她的一切想法和推断都显得那么荒谬和不可思议。
爱玛沉醉于自己高高在上的地位,在脑海里为身边的人牵桥搭线,而她的标准基本是门当户对,社会地位和财富家世是否匹配,所以当一个农民出身的Mr.RobertMartin向HarrietSmith求婚的时候,爱玛立即觉得这是非常不合适的。
故事中出现了一位和爱玛气质相仿的男士Mr.FrankChurchill,也是一个看事物很表面的人,他看他的未婚妻从头到尾只赞扬了她的容貌,她的肤色,她的外表是如何娇美,他的喜悦体现在这些细节上。他们一拍即合,Mr.FrankChurchill是一个非常擅于奉承女性的男士,而爱玛特别享受被人奉承,哪怕到最后所有人都被Mr.FrankChurchill的谎言和圈套所震惊了,他的几句“发自肺腑”的阿谀奉承的道歉就又让爱玛觉得他还是可爱的。
这个故事中几乎没有一个特别理智的人物,所有人都在Mr.FrankChurchill的表演中做着观众,除了男主角Mr.Knightley。这个男主角承担了小说中所有的理性,公正,尖锐,深刻,风度和高尚的人格。他是爱玛的人生导师,帮助她慢慢纠正自己愚昧的眼光和自以为是的判断力。每一件荒谬事件都是Mr.Knightley给爱玛上一课的背景。他们有很多次直面对方的冲突和争执不下,Mr.Knightley的分析能还原一个理性世界的真相,而爱玛却总是走在真相的背面,可喜的不过是爱玛尤其崇拜Mr.Knightley,他有能够让爱玛反思自己的力量和影响力。就在这一路引导和教训中,他们走到了一起。我想,他在对爱玛一点一滴的完善中爱上了他的“作品”。而爱玛最后对HarrietSmith嫁给Mr.RobertMartin的欢喜并不是因为她重新认识到Mr.Martin的个人魅力,摒弃了她的传统思想,而只是对自己为Harriet几次误入歧途不必再负责和内疚而终于轻松了罢了。我很难去欣赏这个爱玛,她就像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公主,需要别人奉承和赞美,虚荣和自私。
所以当小说中出现类似于她这样的更加虚荣更加不可一世的人物时,爱玛就不再显得那么不堪了。故事中最终结婚的对儿,都不是爱情故事,而是在一场伦敦郊外的城市之间相互寒暄的社交圈子的配对游戏,可能只有Mr.RobertMartin是一个在相对底层的真心真意的小人物。
英国简奥斯丁的《爱玛》,不得不说,又是一部精彩小说。
有时候会后悔为什么前面的三年,那么多的名著,却丝毫吸引不了自己的注意力。无知即愚昧,教育学书说对了。
还是继续记录《爱玛》读后感吧。
(1)真的是一本很精彩的小说。尽管描写的圈子很小,视野也相对有点窄了,但作者却将人物描写的栩栩如生。有时候,似乎能从书本里跳出贝蒂小姐的喋喋不休,简·菲尔费克斯的冷淡,爱玛的热心,甚至是伍德豪斯先生的忧郁等等都在作者的笔下变得活灵活现。
(2)尽管爱玛狂傲自大喜欢主宰别人的婚姻生活,但在书里,我看到的似乎更多是爱玛的优点。她善于观察别人,善于剖析自己的内心,在听到奈特利先生的批评后,也愿意去反省。有时候,觉得爱玛更像个未长大的孩子,而奈特利像一名有耐心的老师,总是包容着她,爱她关心她,却也严格要求她。呵护她,但对她的缺点也以恰当的方式反馈与她。而爱玛显然是能感受到这种关心与爱的。
(3)小说里,很好的展现了那个年代,英国的风土人情:绅士、跳舞、聊天、社会地位的重要性。
(4)如此多的人物,又一个个展现的活灵活现,有时候,很想知道:作者是怎样做到的?怎样才能很细致地刻画这些人物,又很好地将每个人的性格展现在读者眼前?
(5)小说看完了,却时刻提醒着我:要学会从别人的眼里、举止里、眼神里观察、分析人的性格等。
教师的基本素质是学会观察学生。或许在将来走上工作岗位前,还可以把本书温习一遍。
爱玛是海伯里村首富伍德豪斯先生的小女儿,聪明美丽,从小受到家庭教师泰勒小姐的良好教育。父亲的宠爱和无忧无虑的生活环境,使她养成了自命不凡的性格。
爱玛二十岁那年,泰勒小姐嫁给了附近一位绅士韦斯顿,离开了伍德豪斯家,爱玛在寂寞中认识了当地女子学校的学生哈丽特,与她交上了朋友。哈丽特是个私生女,姿容俏丽,性格温顺,非常可爱。爱玛想方设法把她和青年绅士埃尔顿撮合在一起,叫她拒绝了佃户罗伯特马丁的求婚。
其实埃尔顿的意中人不是哈丽特,而是爱玛本人。埃尔顿本人非常势利,根本就不会看上身世不明的哈丽特。爱玛没有撮合成功,又一次要为哈丽特安排一门亲事,这次她为哈丽特选中的是韦斯顿前妻生的儿子弗兰克。
然而弗兰克半年前认识了海伯里村家道中落的贝茨小姐的外甥女简费尔法克斯,并且互相倾心,私定了婚约。但是两个人并没有公布婚约。
爱玛对别人的婚姻干预,引起了她家的老朋友乔治奈特利的不满。他告诫爱玛应该让恋爱双方自主地处理婚姻大事,别人干预只会把事情搞糟。
当弗兰克与简费尔法克斯公布恋情之后,爱玛难以置信。这也让爱玛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并最终与简费尔法克斯成为了知心好友。
奈特利很器重罗伯特马丁,也经常帮助哈丽特,这样使哈丽特对奈特利产生了崇敬和爱慕的感情。当爱玛发现哈丽特崇拜的对象是奈特利的时候,她大吃一惊,原来她自己一直悄悄地爱着奈特利;奈特利常常指出爱玛的缺点,其实心底里也有意于她。
泰勒小姐生了一个女儿,这使爱玛开始向往家庭生活。经过一番周折,奈特利和爱玛终于互吐衷情;罗伯特马丁在奈特利的帮助下,最后也得到了哈丽特的爱情。
从小说技巧的角度而言,《爱玛》比《傲慢与偏见》差之远矣。它没有《傲》的浪漫巧妙的情节设计、活泼诙谐的行文语调、夸张生动的人物形象。在读了过半的内容时,这部小说依然波澜不惊,让我对简·奥斯丁的后期作品竟然如此沉闷感到大惑不解。然而,在读完整部小说后,我对男主角的评价是如此之高,直接将他奉入了我所读过的文艺作品男主角的第一梯队。这是什么概念呢?举个例子,《傲慢与偏见》的男主角达西先生,是进不了第一梯队的。
为什么?我们来看看达西先生对伊丽莎白最初动心的那段描写:
不过,他尽管在朋友们面前,在自己心里,都说她的面貌一无可取,可是眨下眼的工夫,他就发觉她那双乌黑的眼睛美丽非凡,使她的整个脸蛋儿显得极其聪慧。紧接着这个发现之后,他又在她身上发现了几个同样叫人怄气的地方。他带着挑剔的眼光,发觉她的身段这儿也不匀称,那儿也不匀称,可是他到底不得不承认她体态轻盈,惹人喜爱;虽然他嘴上一口咬定她缺少上流社会的翩翩风采,可是她落落大方爱打趣的作风,又把他迷住了。
提炼一下,”乌黑的眼睛”——外貌;“体态轻盈”——身材;“落落大方爱打趣”——性情。
一个外貌美丽、身材姣好、性情活泼的女孩子,的确是会招人喜爱的,看起来好像没什么问题,很说得通,达西先生的择偶观看起来无懈可击。可是和奈特利先生一对比,高下立判。
奈特利先生第一次让我感觉到很特别是在他和爱玛争论弗兰克·丘吉尔迟迟不拜访亲生父亲的事件(第十八章)。弗兰克有一对富有但脾气乖戾的养父母,在他的亲生父亲再婚时,他本应该亲自前来拜访,但由于养父母的阻挠,他迟迟未能成行。奈特利先生对他的人品表示了批评,而爱玛为他辩解,声称受到胁迫的行为并不能证明一个人的人品,而奈特利先生回答:
一个有理性的人不会认为这有什么困难,他会觉得自己有理;而且当然是像一个有头脑的人那样,用恰当的态度来说明。这样说明比想出一连串权宜之计要好,能提高他的地位,使他和供养他的人感情更深。…………对于正当的行为,人人都会尊敬。如果他这样坚持原则,始终如一,坚定不移,那他们的小心眼就会屈从于他。
这番话里的光明正大在一瞬间就折服了我——这是一个有是非观的男人!
令人遗憾,在恋爱小说里,有是非观的人简直是凤毛麟角。大多数的男主角,道德观都似是而非,与其说他们有一套明确的价值观,倒不如说他们的好恶基本以爱情和利益为准绳。能让他们获利的人就是好的,否则就是坏的。而只要涉及到女主角,这套评判体系就更混乱了,女主角自动拥有一切美德,她的恶行一定是情有可原。
这是错的,也是恋爱小说虚妄的部分。一个人的核心价值观是不会变的,不管被评判的人是谁。爱情不应该也不能够超越在价值观之上。如果一个人允许荷尔蒙遮蔽他的理性,那三观不合的痛苦一定会在长久的相处中加倍的报复回来。因此在择偶中,最重要的一定是“价值观”,因为其他的一切:外貌、身材、财富、性情,作为幸福的基石都太肤浅,只有核心价值观相合,具有足够的稳定性来支撑婚姻的大厦。
而奈特利先生,不仅具有不受恋人和利益干扰的稳定价值观,而且他的价值观体现出真正可贵的人品。
奈特利先生对弗兰克的批评中,其实是掺有部分的嫉妒心的,然而,他的驳论是多么的有力和正义!嫉妒可能让他过于尖锐,然而丝毫没有影响他的公正。一个不是弗兰克情敌的人也完全可能作出同样的判断来,如果他也同样富于正义感的话。
小说中体现男主角人品的例子很多,比如他对罗伯特·马丁的评价是“通情达理、为人诚恳、性格善良”,对埃尔顿牧师的评价则是“绝不会不顾自己的利益”,奈特利先生在结交朋友时对为人是看得很重也是看得很准的,这一点正是出于他自己为人正直。
另一个例证更加有力,因为它是发生在男女主角之间的冲突。
女主角爱玛在一次郊游中出言讥讽了一位贫穷但善良的老太太,同时在那次郊游中,由于她和弗兰克的过分调情,让男主角深深受伤以至于第二天就一走了之以求眼不见心不烦。但在郊游那天晚上送女主上马车之际,男主角跟她讲了这样一番话:
爱玛,我得再一次像以前那样,跟你谈谈。看到你做错事,我不能不劝劝你。你对贝茨小姐怎么能那么无情呢?你是聪明人,怎么能对一个像她那样性格、年龄、处境的人那么无礼呢?…………在我还办得到的时候,我必须,我要——我要把实话告诉你;用非常忠实的劝告证明我是你的朋友,让我自己满意,我还相信,总有一天你会比现在对我作出更公正的评判。
这一番训话体现了一颗真正高贵的心灵!如此的公平,如此的真挚,如此的情理之至。尤其是我们后来知道男主角当时是忍受着怎样的妒火,却能如此公平和光明正大。简·奥斯丁本可以大书特书那样的嫉妒,大部分少女都会喜闻乐见,然而作者没有,她把笔墨花费在描写男主角对女主角行为失当的教育上,这不是个讨巧的写法,但在作者心目中,塑造男主角的价值观远比塑造他的爱情来得重要。
爱玛,虽然她的价值观比不上奈特利先生来得高尚和稳定,但她至少体现出了正确的是非观。尽管她当场没有回应,但离开男主角后迅速消除了本能的反抗,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第二天一早就去拜访了贝茨小姐以示歉意。当男主角得知她的行为后,一贯冷静的男主角感情外露差点吻了她的手。这样的情非得已在他而言是十分稀有的。
这才是我所理想的爱情!不仅是被爱,而且能够成长,做对的地方会被赞许,做错的时候会被指正,那个男人在让她变成一个更好更高尚的人。《傲慢与偏见》提到”如果你不是真心敬重你的丈夫,认为他高你一筹,你不会觉得幸福,也不会觉得体面”,在《爱玛》中,这一点比《傲》本身讲得更加透彻。
爱情,世界上千千万万种爱情,可是最让我折服的就是这样从一颗纯朴高贵的心灵中诞生的爱情。诚然,从大众的眼光来看,这样的爱情往往是很无趣的。因为一个诚实高贵的人,他的用语是很朴实的:
”那是用明白、朴实、高雅的语言谈的,奈特利先生甚至对自己的情人也是用这种语言谈话。“
而且他会预先排除许多危险,避免让自己身陷道德困境当中:
”他(奈特利先生)平静地回答:‘世界上只有一个已婚妇女,我能让她随意邀请客人来登维尔,那就是——‘
’我想是威思顿太太吧,’埃尔顿太太有点委屈地打断他的话说。
‘不,是奈特利太太——在她存在以前,这些事我要自己来办。’”
而这些道德困境,往往才是情节冲突的来源,才会让一部小说精彩好看。当一个人的爱情太过正当,以至于情节推进毫无波澜,就会像《爱玛》一样,读起来十分平淡,然而这才是真实的生活中最好的爱情,在那平淡中有金子般的光泽。
在终于读到奈特利先生对爱玛表白的一段,我的心情是无比激动的。达西先生对伊丽莎白表白时我的心情远远不如此时激荡。这一段我反复读了很多遍,从中感受到深深的共鸣和由衷的喜悦。
“我不会长篇大论地说,爱玛,”他马上又接着说下去,声调里充满了诚挚、肯定和明显的柔情,颇使人信服。“…………我责怪过你,训斥过你,在英国再没有别的女人能像你那样忍受下来。…………”
这是很少的几点从男主角口中说出的他爱女主角的原因。他爱女主角什么呢?是她的向善之心,是她虽然做错事情却勇于接纳批评和改正错误的气度。女主角聪明、美貌、有钱,但这些并没有打动男主角的心,打动他的,是她的品格。在女主角流露出她的人品之时,是男主角最把持不住自己的时候。
我疑心这世界上很多人认为婚姻道德是个负价值的东西,他们之所以不行不忠之事,是因为代价太高。不是的!忠诚本身就是有价值的,奈特利先生有言:”他自己满肚子阴谋诡计,就以为别人也是这样。我的爱玛,这一切不都越来越证明了,我们俩彼此的交往上有忠贞和诚恳的美吗?“
只有一个像奈特利先生那样真诚正直的人,才最欣赏忠贞和诚恳的美。美德并不是无奈的选择,而是主动的追求,因为它是对的,是美的。对和美的东西会给人愉悦的享受。这种享受远超越声色犬马,它有一种平静而震撼的力量,把人的精神境界带入一种高贵而持久的体验中。
结笔之前说一说哈丽埃特。在我看来,哈丽埃特是整部小说的败笔。这个人物自身匪夷所思,和她相关的事件也匪夷所思。她先拒绝了男A的求婚,又爱上了男B,又爱上了男C,最后声明她一直爱的是男A。而男女主角在哈丽埃特的事情上分歧最多误判最多,和他俩在别的事情上的判断力截然不同。对此我只能理解为,女作家实在需要制造一些矛盾和情节冲突,而男女主角的人设又让他们很难陷入大部分的道德困境中,只能强行塑造出这么一个不合常理的人物来引发一些不合常理的事件,制造一些波澜。但是,如果简·奥斯丁对这种题材都不能处理得更自然的话,我怀疑几乎不可能有作者会处理得更好了。我们就把它当做断臂维纳斯来接纳下来吧。
爱玛读后感(一)
《爱玛》中的两个重要男女主人公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他们两人在许多场合都以自己的方式帮助别人。爱玛为女子做媒的方式十分可笑,甚至还有些荒诞,它竭力为地位低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常常是她自己蒙在鼓里,结果与她的愿望恰恰相反,闹出许多始料所不及的笑话。我们或许可以认为,作者这样处理,正是希望引导读者嘲笑当时英国社会上那种普遍的恶习。奈特利先生则一另外的方式帮助别人,譬如在一次舞会上,他看见社会地位低下的哈利特受到轻蔑的冷遇是,自己挺身而出,维护她的自尊心,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馅上欺下的恶劣行径进行打击;他重视哈利特与其地位相称的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并给与恰当的协助,使他们有机会按照自己的愿望喜结良缘。作者始终将奈特利先生这一角色置于比较让读者崇拜的地位,无疑希望通过这一人物体现自己一定的社会理想。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爱玛读后感(二)《爱玛》是简奥斯汀的作品。奥斯汀小说结构并不宏大,但作品中每一个人物都栩栩如生真实可信。他们或小气或大度或势利或坦荡或卑微都被刻画得淋漓尽致,即使过去了二百多年,这些人物似乎依然活在当下并且鲜艳夺目,这是简奥斯汀小说的魅力,相比《情感与理智》,《爱玛》中的人物更加饱满与可亲。
爱玛是一个上流社会未婚女子,她具有强烈的门第观念,不需要正当职业,业余爱好是做媒,谁尊贵谁卑微谁与谁能配成一对儿,她拿着心中的那杆封建大秤在每一桩事上每一件服饰装扮上每一个眼神顾盼间都要称上一称,谁与谁份量相等,谁与谁悬殊太大,整一个势利妇女却正当妙龄也不缺善良与同情心。她发誓自个儿绝不嫁人,理由是要服侍年老体弱的父亲,其实是海的里男人没一个配得上他。
《爱玛》主要讲述三个女人的故事,爱玛、琪恩和海丽埃。爱玛和琪恩年龄相当,都美貌如花才情横溢,相比较而言,琪恩更具才气,这个贫穷人家的女儿被寄养在上流社会家庭里,养尊处优中练就了优雅高贵的品性,待到谈婚论嫁时琪恩显然已有高不成低不就尴尬趋势。爱玛有时候羡慕她的品行妒嫉她的才情,有时候轻看她的出身与贫困。爱玛习惯俯视琪恩,却隐隐有倾佩之情,琪恩的人格魅力不在爱玛之下,她们也有惺惺相惜之情,却始终保持距离,这是穷与富的差距,世俗的眼光和心理是不可避免的。
海丽埃乏善可陈,不是出身名门是个弃儿,相貌中等偏上,爱玛一心想把她调教成琪恩这样的可人,并极力物色上流社会的绅士,欲成就百年之好,可惜海丽埃智商一般才情欠缺,没有哪个绅士看好海丽埃,爱玛欲将海丽埃嫁入上流社会的梦想一而再再而三地被破灭,最终弄明白那不过是一厢情愿。门第观念坚如磐石,聪慧的琪恩有幸挪开磐石嫁入豪门,而资质一般的海丽埃即使善良贤惠却始终欲嫁无门。想起海丽诺不禁让人暗然神伤,如果在当时她有二万磅作陪嫁,嫁个绅士是举手之劳,比她更平凡更庸俗的艾而顿太太就是一个明证。
门当户对,即使在当今,依旧根深蒂固也难被冲破。爱玛理所当然要嫁给大户人家,这个没有悬念。
爱玛读后感(三)《爱玛》是英国着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第五部小说,写作技巧已是炉火纯青,此书和奥斯丁的其他作品一样着墨与凡人琐事,场景情节多比较平淡,却似乎有种魔力,吸引读者不断地融入书中的氛围,直到读到结尾才能罢休。这本书我在初中的时候就读了,最近又重温了一次。
这部小说也是围绕着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奥斯丁以女性细致而敏感的角度,着力揭示出当时英国社会潮流中,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恶习,重门第而不顾女子感情和做人权利的丑陋时尚。文中描写了几对年青男女的爱情,以谜一样的故事,娓娓道来,更是耐人寻味。奥斯丁通过对人物的外貌,语言,动作和神态,使人物栩栩如生,呈现在读者眼前的是一场场精彩的舞台剧。
《爱玛》这个故事是发生在一个英格兰乡村和邻近地区中产阶级的生活中,这里的人们熟悉对方,就像我们中国的村庄一样。但是与中国的习俗不同的是,英国人的社会等级观念比较强,普遍认为:贵族或者是社会比较上层阶级的人们不应该与下层阶级的人交往,他们认为这样会有失身份;尤其是结婚问题,如果一个有一定社会地位的男士与一位没有家庭背景的女士两情相悦,甚至达到谈婚论嫁时,这肯定是受到其他人的鄙视和侮辱,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柄。
《爱玛》中的主要女性角色均追求与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独立观察、分析和选择男子的自由。这或许在我们现在看来没什么了不起,但是在当时的英国社会确实一大步的进展,尤其是女主角爱玛伍德豪斯更是最特出的例子。此书是站在爱玛的角度思考问题,让我感觉到这女子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她相貌端庄,聪明开朗,生长在富贵家庭。(.org)她并没有想过嫁人,甚至还说:以后都不嫁人。甚至做起红娘,为她的好朋友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做媒,她竭力为地位地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但结果往往与她预料中的不一样,闹出许多始料不及的笑话。
爱玛是个聪明的女孩子,但是她并不是完美的,她的缺点是过分自行其是,稍稍自负。每当奈特丽先生指出她观点中的不妥处,或许是对某人的评价与她不同时,她不会立刻检讨自己,甚至一意孤行,但到最后结果出来和她预想中不同时,她总会深思、总结自己的错误。
爱玛同样以自己方式帮助别人的是书中的主要男主角,奈特利先生。奈特利先生我认为是在全书中最为明智的一个人物。奥斯丁把奈特利放在最清醒的地位,用他的语言指出她认为的社会的恶习。他对于那个认为自己所作所为并不感到悔恨,依然认为自己在判断女性权利和女子的微妙心理方面比他能力强的爱玛是包容的。又如,在一次舞会上,看到社会地位低下的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受到轻蔑的冷遇时,他挺身而出,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谄上欺下的行为进行打击。与爱玛相反的是,他鼓励地位相符的哈丽特和罗伯特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便给予一定的帮助,让有情人终成眷属。奈特利先生是在本书中我比较喜欢的角色之一。有两位性格如此鲜明的男女主角,让《爱玛》増添不少。
让我们细细体会一下:首先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的爱情,这一对是最后才揭露出来,在前面的书本中并没有太多的笔墨描写,他们是如何有感觉的。之前我以前以为,奈特利先生对爱玛只是长辈对晚辈的感觉,因为他比她大整整16年。虽然说爱情是不能用年龄来衡量,但是16年这个数字2020在我的脑海里已经深深地留下烙印。再加上弗兰克邱吉尔的伪爱情烟幕,让我认为最后走在一起应该是爱玛和弗兰克邱吉尔。然而我们太看少爱玛,太看少时间,时间足以让一个人看清楚一个人,时间足以让所谓的暧昧消失。最后的爱玛的自我心里的剖解,和奈特利先生的坚持,让我们的有情人终成眷属。这一切却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啊。让读者更开心的是,爱玛不用离开怕离别的伍德豪斯先生,也可以和她的爱人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这也是《爱玛》中最幸福的一对。
奥斯丁一生中从来没有结过婚,却给我们带了这样如此不同的爱情故事。让我们在享受文字2020的同时,不禁思索着:男女平等的权利是人们伟大的智慧结晶。这一部名着正是对当时英国社会反抗的无声呐喊。无数的文字2020形成一把把锋利的剑,刺向社会的弊端,这就是无论那个文人与生俱来的神圣的职责。
读完作品之后,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此时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感悟和理解写成读后感。写作品读后感有什么我们会疏忽的地方吗?读后感大全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读后感爱玛”,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内容简介:小说的女主人公爱玛·伍德豪斯年轻、漂亮、聪明,并且有钱,但她特别喜欢为别人做媒,且经常随心所欲,而不是按照情理。哈里特是个私生女,但年轻漂亮,深为爱玛所喜欢。爱玛认为哈里特虽不太聪明,但如果与既无财产又无地位的罗伯特·马丁成双配对未免太过可惜,她一直坚持哈里特应该找一个有地位的绅士为伴的信念。于是,爱玛把哈里特先后介绍给牧师埃尔顿先生和年轻而富有的弗兰克·邱吉尔,结果均出现僵局。埃尔顿先生在追求爱玛无望之余,因明白爱玛的初衷而颇为气恼,他根本看不起哈里特,很快,他娶了富有的商人的女儿;而弗兰克也早已与漂亮高雅但没有财产的简·费尔法克斯私定终身。这乱点鸳鸯谱闹出的笑话,令爱玛着实吃了不少苦头。不过,虽然爱玛在给别人做媒方面没有任何收获,自己却喜获丰收,与十分出色的乔治·奈特利先生结为连理,这虽与她一开始就宣布的终身不婚的誓言有悖,但坠入情网的她,此时已顾不了那么多了。小说最后以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大团圆情形而结束。爱玛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爱玛》是奥斯汀作品中艺术上、思想上最成熟的一部,也是一部匠心独具的天才喜剧之作。小说主人公爱玛是个聪明、漂亮、任性的地主小姐,她喜欢为别人做媒,并把邻近的一个孤女哈里特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主观地安排她的恋爱。哈里特一次又一次地“爱”上爱玛给她选择的“求婚者”,却均以失败而告结束。终于在经历过一番戏剧性的小波折后她们都找到了与自己情投意合的人生伴侣。
爱玛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本书是英国乡村中产阶级生活的工笔浮世绘,也是奥斯丁六部小说中最成功的一部,它以滑稽曲折的情节而独占鳌头,讲述一个任性自负的女子如何发现真爱就在身边的故事。奥斯丁笔下的女主人公大多热情聪明独立、言谈机智风趣,与现代女性心理有灵犀,处处相通……
《爱玛》是英国着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第五部小说,写作技巧已是炉火纯青,此书和奥斯丁的其他作品一样着墨与凡人琐事,场景情节多比较平淡,却似乎有种魔力,吸引读者不断地融入书中的氛围,直到读到结尾才能罢休。这本书我在初中的时候就读了,最近又重温了一次。
这部小说也是围绕着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奥斯丁以女性细致而敏感的角度,着力揭示出当时英国社会潮流中,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恶习,重门第而不顾女子感情和做人权利的丑陋时尚。文中描写了几对年青男女的爱情,以谜一样的故事,娓娓道来,更是耐人寻味。奥斯丁通过对人物的外貌,语言,动作和神态,使人物栩栩如生,呈现在读者眼前的是一场场精彩的舞台剧。
《爱玛》这个故事是发生在一个英格兰乡村和邻近地区中产阶级的生活中,这里的人们熟悉对方,就像我们中国的村庄一样。但是与中国的习俗不同的是,英国人的社会等级观念比较强,普遍认为:贵族或者是社会比较上层阶级的人们不应该与下层阶级的人交往,他们认为这样会有失身份;尤其是结婚问题,如果一个有一定社会地位的男士与一位没有家庭背景的女士两情相悦,甚至达到谈婚论嫁时,这肯定是受到其他人的鄙视和侮辱,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柄。
《爱玛》中的主要女性角色均追求与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独立观察、分析和选择男子的自由。这或许在我们现在看来没什么了不起,但是在当时的英国社会确实一大步的进展,尤其是女主角爱玛伍德豪斯更是最特出的例子。此书是站在爱玛的角度思考问题,让我感觉到这女子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她相貌端庄,聪明开朗,生长在富贵家庭。她并没有想过嫁人,甚至还说:以后都不嫁人。甚至做起红娘,为她的好朋友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做媒,她竭力为地位地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但结果往往与她预料中的不一样,闹出许多始料不及的笑话。
爱玛是个聪明的女孩子,但是她并不是完美的,她的缺点是过分自行其是,稍稍自负。每当奈特丽先生指出她观点中的不妥处,或许是对某人的评价与她不同时,她不会立刻检讨自己,甚至一意孤行,但到最后结果出来和她预想中不同时,她总会深思、总结自己的错误。
爱玛同样以自己方式帮助别人的是书中的主要男主角,奈特利先生。奈特利先生我认为是在全书中最为明智的一个人物。奥斯丁把奈特利放在最清醒的地位,用他的语言指出她认为的社会的恶习。他对于那个认为自己所作所为并不感到悔恨,依然认为自己在判断女性权利和女子的微妙心理方面比他能力强的爱玛是包容的。又如,在一次舞会上,看到社会地位低下的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受到轻蔑的冷遇时,他挺身而出,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谄上欺下的行为进行打击。与爱玛相反的是,他鼓励地位相符的哈丽特和罗伯特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便给予一定的帮助,让有情人终成眷属。奈特利先生是在本书中我比较喜欢的角色之一。有两位性格如此鲜明的男女主角,让《爱玛》増添不少。
让我们细细体会一下:首先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的爱情,这一对是最后才揭露出来,在前面的书本中并没有太多的笔墨描写,他们是如何有感觉的。之前我以前以为,奈特利先生对爱玛只是长辈对晚辈的感觉,因为他比她大整整16年。虽然说爱情是不能用年龄来衡量,但是16年这个数字在我的脑海里已经深深地留下烙印。再加上弗兰克邱吉尔的伪爱情烟幕,让我认为最后走在一起应该是爱玛和弗兰克邱吉尔。然而我们太看少爱玛,太看少时间,时间足以让一个人看清楚一个人,时间足以让所谓的暧昧消失。最后的爱玛的自我心里的剖解,和奈特利先生的坚持,让我们的有情人终成眷属。这一切却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啊。让读者更开心的是,爱玛不用离开怕离别的伍德豪斯先生,也可以和她的爱人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这也是《爱玛》中最幸福的一对。
奥斯丁一生中从来没有结过婚,却给我们带了这样如此不同的爱情故事。让我们在享受文字的同时,不禁思索着:男女平等的权利是人们伟大的智慧结晶。这一部名着正是对当时英国社会反抗的无声呐喊。无数的文字形成一把把锋利的剑,刺向社会的弊端,这就是无论那个文人与生俱来的神圣的职责。
英国简奥斯丁的《爱玛》,不得不说,又是一部精彩小说。
有时候会后悔为什么前面的三年,那么多的名著,却丝毫吸引不了自己的注意力。无知即愚昧,教育学书说对了。
还是继续记录《爱玛》读后感吧。
(1)真的是一本很精彩的小说。尽管描写的圈子很小,视野也相对有点窄了,但作者却将人物描写的栩栩如生。有时候,似乎能从书本里跳出贝蒂小姐的喋喋不休,简·菲尔费克斯的冷淡,爱玛的热心,甚至是伍德豪斯先生的忧郁等等都在作者的笔下变得活灵活现。
(2)尽管爱玛狂傲自大喜欢主宰别人的婚姻生活,但在书里,我看到的似乎更多是爱玛的优点。她善于观察别人,善于剖析自己的内心,在听到奈特利先生的批评后,也愿意去反省。有时候,觉得爱玛更像个未长大的孩子,而奈特利像一名有耐心的老师,总是包容着她,爱她关心她,却也严格要求她。呵护她,但对她的缺点也以恰当的方式反馈与她。而爱玛显然是能感受到这种关心与爱的。
(3)小说里,很好的展现了那个年代,英国的风土人情:绅士、跳舞、聊天、社会地位的重要性。
(4)如此多的人物,又一个个展现的活灵活现,有时候,很想知道:作者是怎样做到的?怎样才能很细致地刻画这些人物,又很好地将每个人的性格展现在读者眼前?
(5)小说看完了,却时刻提醒着我:要学会从别人的眼里、举止里、眼神里观察、分析人的性格等。
教师的基本素质是学会观察学生。或许在将来走上工作岗位前,还可以把本书温习一遍。
《爱玛》中的两个重要男女主人公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他们两人在许多场合都以自己的方式帮助别人。爱玛为女子做媒的方式十分可笑,甚至还有些荒诞,它竭力为地位低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常常是她自己蒙在鼓里,结果与她的愿望恰恰相反,闹出许多始料所不及的笑话。我们或许可以认为,作者这样处理,正是希望引导读者嘲笑当时英国社会上那种普遍的恶习。奈特利先生则一另外的方式帮助别人,譬如在一次舞会上,他看见社会地位低下的哈利特受到轻蔑的冷遇是,自己挺身而出,维护她的自尊心,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馅上欺下的恶劣行径进行打击;他重视哈利特与其地位相称的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并给与恰当的协助,使他们有机会按照自己的愿望喜结良缘。作者始终将奈特利先生这一角色置于比较让读者崇拜的地位,无疑希望通过这一人物体现自己一定的社会理想。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读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对我们思想也会有一定的影响。在作者写的作品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小编特意给大家整理了“今日读后感:哈利波特读后感(7篇)”,赶紧看看对您有没有帮助吧,喜欢请收藏哦!
“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题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J·K·罗琳,她让我走进了奇妙而又惊险的魔法世界,让我感受到了魔法力量。这书里的一个个故事都充满了奇妙的魔法,然而这书讲的又不仅仅是魔法,更是友谊的力量支撑他们勇敢地与黑魔法决战到底,就像书里赫敏所说“更重要的东西就是友谊和勇气”。
这本书的主人公“哈利波特”,是个孤儿,因为“伏地魔”杀死了他的父母。他的命运是悲惨的,因为没有父母,他只好住进了姨妈家里,而姨妈一家人都不喜欢他。他的房间是一个窄小的储物间,就在楼梯下面,而且十一年来他从未有过生日派对,还成了家里的“仆人”。不过,有一天猫头鹰信使送来了一封神秘的信件,信里附着一张来自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入学通知书。从此他的生活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哈利在魔法学校认识了两位好朋友——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俩帮助哈利完成了抵抗伏地魔偷走魔法石,他们三人同舟共济,抵抗重重难关,打败了伏地魔,这里就有友谊的力量。
书里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是“哈利波特”,他并没有为自己在婴儿时就能反抗伏地魔而骄傲自满,而是友好地对待同学与老师,同时如愿以偿地被分配到格兰芬多学院。第一节飞行课上纳威。隆巴顿在飞天扫帚上掉下来,记忆球也滚落下来。当老师说谁都不许骑飞天扫帚,并陪纳威去了医务室。可这时,德拉科。马尔福(斯莱特林学院的一名学生,斯莱特林是伏地魔当时的学院)把纳威。隆巴顿的记忆球捡来,并骑上飞天扫帚把记忆球紧紧地握在手中。看到这一幕,哈利不顾老师的告诫,骑上他的飞天扫帚,虽然他从没骑过飞天扫帚,但他骑得非常好。当马尔福把记忆球扔下来时,哈利巧妙地接住了,并安然回到地面。这一幕正好被麦格教授看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副校长,担任格兰芬多学院的导师),于是把哈利叫到她的办公室。马尔福很开心,以为哈利要受到惩罚。然而哈利因祸得福,成为了魁地奇球赛的找球手,也是一个世纪以来年龄最小的找球手,还得到他在对角巷看到的最新款飞天扫帚光轮20xx。在后来的故事中,哈利为格兰芬多队赢得了比赛。
在这本书中还有许多令人惊奇和羡慕的奇幻魔法故事。在困难面前,哈利总能巧妙应对。这本书告诉我们友谊的珍贵,让我明白了勇气背后最大的力量就是友谊。
前不久,妈妈终于为我买回了我梦寐以求的英国小说家J·K·罗琳的作品《哈利·波特》系列。看着封面上一身黑衣,披着斗篷的哈利波特,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吸吸墨香,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走进了哈利波特的生活。
《哈利波特》系列丛书有《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等七本。通过阅读,我知道了强大的伏地魔夺去了哈利父母的生命,小哈利虽然逃过了一劫,但也因此留下了一道闪电形的伤疤。小哈利被邓布利多教授送到了姨妈家,但姨妈和姨夫不喜欢他,表哥达力也经常欺负他。在哈利13岁时一个名叫梅格的巫师来到哈利居住的地方说出了姨妈和姨夫一直隐瞒的.真相——哈利是个巫师。自此后,哈利就来到了四分之三车站,在那里认识了朋友罗恩和赫敏。他们三人一起来到学校,一边学习一边和伏地魔做斗争。最终,哈利纯洁的灵魂打败了伏地魔残缺不全的灵魂,魔法世界重归和平。
当看到哈利终于使魔法世界归于和平时,我那一颗始终被哈利紧紧拴着的心,才舒心地松了一口气,哈利的勇气与智慧太令我敬佩了!在很多成年人都害怕伏地魔,甚至听到伏地魔的名字都发抖的时候,小小的哈利却不仅敢于直呼伏地魔的名字,还一直坚持不懈地与伏地魔作斗争,一次次的较量,一次次地周旋,都让我对小小的哈利油然而生敬意!想想我们身边,当看到小偷将手伸进别人口袋的时候,有多少人能站出来抓住小偷;当看到身边有人犯错误的时候,有几个人能敢于指出;又有多少人还能坚持正义,做正义的使者呢?有的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的人,视而不见,明哲保身;又有几个人能像哈利一样,为正义而战,为正义而前进不息?
再次看着封面上哈利一往直前的形象,我不禁暗下决心:我一定要像哈利一样勇敢,不惧任何困难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
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哈利波特》。
讲的是:一岁的哈利波特失去父母后,神秘地出现在姨父姨妈的门前。哈利在姨父家饱受欺凌,度过十年极其痛苦的日子。姨父和姨妈好似凶神恶煞,他们那混世魔王儿子达力——一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更是经常对哈利拳脚相加。哈利的房间是位于楼梯口的一个又暗又小的碗橱。十年来,从来没有人为他过过生日。
但是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信使猫头鹰带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哈利去一个他——以及所有读到哈利故事的人——会觉得永远难忘的,不可思议的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校。
在魔法学校,哈利不仅找着了朋友,学会了空中飞行,骑着一把型号为光轮20xx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球,还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他发现那里的一切——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但是一块魔力出现了,它与哈利的命运息息相关。
我是《哈利波特》的忠实读者。有一天,爸爸妈妈上班去了,我独自在家,我悠闲地趴在床上看《哈利波特》,上面写到:哈利。
波特在梦中梦见伏地魔的样子是他脸色苍白的像雪一样,而且身子瘦的像骨头架一般,他那手指又长又细令人倍感阴森,他有一双红色的眼睛,穿着黑色的斗逢,头上也围着黑色的布,只露出了那张苍白的脸和凹现的红眼睛,我心想:“怪不得那么多巫师界的人都怕伏地魔”。在他的腿上还盘着一条大蛇,那条大蛇是伏地魔的宠物。我心想:“蛇都当上伏地魔的宠物了,那蛇肯定会吃人,伏地魔真是吓死人呀”!看到这里时,我正想解小便,我便蹑手蹑脚的走进厕所,因为是暗厕我又没开灯,所以厕所里很黑,我坐在马桶上,觉得后面有一双冰凉而又细长的手在摸我的后背,我心想:“不会是伏地魔吧!”我把后背倚在马桶盖上,又觉得门后面藏着伏地魔。这时我的头上冒出了一层冷汗,本来就魂飞魄散的我赶紧起身,飞快的跑进明亮的卧室,我的心还在怦怦的跳,我心想:“幸亏跑的快,要不然非让伏地魔吃了不可”。当这种惊恐还没退却的时候,我又听见屋子里传来“沙沙沙“的声音,我吓得汗毛都竖起来了,然后又听见大门被打开的声音,我想:完了!伏地魔真的要进来。
我按奈不住内心的恐惧,“啊”的大叫并且跑出屋子,这时我看见妈妈靠在大门上,被我吓的面色苍白,我这才知道原来是妈妈。发生完这件事后,我再也不敢自己在家时看《哈利波特》了。
“哈利波特”一个大家耳熟能详的名字,我在前半个月读完了四本《哈利波特》。这四本书都非常好看。《哈利波特》的作者叫罗琳,她因为写《哈利波特》而成名,并获得了很多的荣誉。我很敬佩她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她光凭着自己的想象就能写出那么传神、有趣又生动的小说,真是太了不起了!
在这几本书里面都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看得很激动人心,有时也令人提心吊胆,但最后总会化险为夷。就比如:学校进行魁地奇比赛。魁地奇比赛的规则跟足球差不多,只是魁地奇比赛是坐在飞天扫帚上打的。一共要打四个球,一个比较大的的红色的鬼飞球,是三名追球手打的,第二、三两只球都是一样的游走球,游走球就是专门攻击队员的,需两名击球手用木棍对付,还有一个守门员是防止对方把鬼飞球和游走球打入球门,如果打入球门就算进球加分。在魁地奇比赛中最重要的就是找球手,而哈利波特就是格兰芬球队的找球手,他要找的是一个张着翅膀的金色小球,那球跟乒乓球差不多大,在空中飞得很快,忽隐忽现,找球手赤手空拳骑着飞天扫帚抓住球就加分,哪队分多就获胜。“嘟”哨声吹响了,哈利波特骑上扫帚,脚一蹬地,腾空而起,飞上了云霄。他如鱼得水,在天空中飞来窜去,眯起眼睛查看金色飞贼,突然,他发现金色飞贼,不过在两个敌手中间,那两人正用恶狼般的眼神盯着哈利,他们拿着木棍,打向哈利,可哈利猛的给飞天扫帚加速……“砰”两个人撞在了一起,哈利的速度之快,犹如电光火石般从那两个敌手中间穿过,稳稳地一把抓住了金色飞贼。他用智慧和勇敢赢得了第一次比赛,成为了同学们最崇拜的人。他还在三强争霸赛上救了人,他智斗火龙,我也和哈利的同学一样很崇拜他。
我在读《哈利波特》的时候,就仿佛穿越到了哈利的学校一样,和他们一起欢笑,一起悲愁。我之所以喜欢《哈利波特》是因为我喜欢他智斗火龙时的勇敢和无畏,我喜欢他打魁地奇时的速度与灵巧,我喜欢书中邓布利多校长与哈利等人讨论小天狼星布莱克不是杀人犯时给予学生对他的信任与肯定,我喜欢哈利波特学校的轻松自由与快乐……
这是一部充满奇幻的魔法世界小说。从第一部到第七部都讲述了主人公--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中发生了许多故事。
哈利刚出生不久,其父母就被百年来最强大的黑巫师伏地魔(又称黑魔头)杀害,然后,黑魔头的矛头转向了小哈利。然而,奇迹发生了,他非但没能伤害到哈利,反而自己失去了所有的法力,在哈利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型的伤疤。就这样,哈利波特的名字在魔法世界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而哈利在姨夫姨妈家过着非人的生活。终于,在他11岁那年,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通知书,在格兰芬多学院度过了他7年神奇而又惊险的学习之旅,并结识了罗恩和赫敏这两个他最要好的朋友。最终,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打败了伏地魔。
罗恩为了解救哈利和赫敏,差点丢掉了性命,尽管他们有时会顶顶嘴,有时会闹点小矛盾,但他们的友谊却一点没变,且更加深厚了!
哈利的勇气,他的胆量,他的善良都让我佩服。他的朋友也一样,也是善良的。只有和善良的朋友一起,才会有纯真的友谊。
我从《哈利波特》丛书中,学到了许多知识。
在读完整套《哈利·波特》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个人都是上帝咬过的苹果。
《哈里·波特》向我们描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个叫哈利波特的男孩,在他一岁时,他的父母离奇死亡,而在哈利的额头上,留下了一块闪电形伤疤。接着,哈利莫名其妙的到了她姨妈家,长年受表哥欺凌,在哈利十一岁时,他意外发现自己是一名巫师,他来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魔法。在这儿他有了朋友,有了快乐,有了勇气,也知道闪电形伤疤的含义,哈里经过了各种磨练,最终他亲手杀了杀害自己父母的伏地魔。
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中,哈利受尽欺侮,在姨妈口中听见自己的父母被车撞死时,他非常伤心,偷偷哭了很多次,哈利当时十分怯懦,当他来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时,他结识了许多朋友,拥有了快乐,渐渐他又变得勇敢,可是他要知道了自己的父母是被伏地魔杀的,当他知道自己要面对的是强大的伏地魔,那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时,哈利十分害怕。但是,他将压力化为了动力,更加努力的学习魔法。可是命运弄人,他的教父又被伏地魔残忍地杀害了,哈利伤心欲绝,但是,哈利却没有灰心,反而变得更加勇敢。又是一次,当霍格沃茨被魔法部侵占时,哈利挺身而出,带领同学阻止魔法部这样昏庸的.表现……
我想对那些因为生活上的一点困难,一个坎就放弃的人说,你们应该向哈利波特学习,他知道自己就像一个被上帝咬过的苹果,他知道当上帝特别喜欢哪个人时,会咬得特别深,他也知道一个人不会十全十美的,哈利从小父母双亡,他没有一个温暖的家,但是他并没有去埋怨命运的不公平,反倒是更加勇敢地去战胜困难。
也许你就是那个上帝咬过的苹果,但是,每个人生活都不可能一帆风顺,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帮大家整理了今日读后感:数学天才读后感(7篇)”,敬请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开始应该先来评价作者,但是我不知道应该从哪里下手。这个女人,这个名字,俨然已经成为了一个绝世孑立的“传奇”。她的身世是传奇的,个性是传奇的,才华是传奇的,情感也是传奇的。
她是我们一家钟情的女作家,我过去一直喜欢把她比作玉兰花,雍容而又洁白美丽。妈妈爱看她那张穿着旗袍叉着腰的照片,与生俱来一种难以言状的萎靡而又傲然的气质,所以在我心里似乎只有张爱玲才是旗袍的模特儿。看到《花样年华》里张曼玉在夜晚的路灯下摇曳身姿地散步,我就一下子想到了张爱玲。有一年去上海去了静安寺附近的一条道路,爸爸说那就是张爱玲曾经屡次走过的路,我定神一看,喧哗都市中的一条有些幽静的路上,我分明看到了张爱玲慢慢走来,带着些许虚弱,带着些许苍凉,又有些随性。上海女人中出了一个张爱玲,就值得上海女人聒噪一辈子了,学习一辈子了。
读张爱玲的小说居多,但是真让我回忆起来,才觉得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好像所有的小说都是同样的语调、同样的词藻、同样的故事。女人细腻的天性在张爱玲的笔下展露无疑,在小说里,钟、月亮、香炉等等都成了一件件活物,变得极富生命力。很多人爱将苏青和张爱玲放在一起,不是我扯老乡的后腿,苏青其实根本没法和张爱玲比较,她最多只是一个有思想的现代女性。说张爱玲的散文,看过《传奇》和《张看》,因为当时没有用专业的眼光去看,也没看出什么来,只觉得有些话好像印象很深刻也很有道理。
这回读她的《天才梦》,我一下子想到了纳兰性德的那首诗:正是辘轳金井,满砌落花红冷。蓦地一相逢,心事眼波难定。谁省,谁省,从此簟纹灯影。人生若只如初见般,没有后来,只有初遇,于是一切美好便定格下来,成为生命中永恒的、时时可留恋的风景。总感觉有异曲同工之妙。
她说“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
其实,《天才梦》是她19岁时在《西风》杂志的征文赛中所创作的一篇散文,因其卓尔不群的才华,使她在文坛崭露头角,一些人还把它视为张爱玲的处女作。张爱玲的散文,差不多篇篇尽言自己,谈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谈自己的衣食住行、喜怒哀乐。此刻,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个平凡的、琐屑的、亲近的张爱玲的世界。如《天才梦》中提到自己读俗气的巴黎的时装报告,生活中学织绒线、做家务的失败,吃盐水花生,在双层公共汽车上伸手摘树上的绿叶等等作为,似乎都是写我们市井百姓日常的生活呢。只是这些生活我们经历着,却没有留意;即使留意,也没有形成文字。可张爱玲就那么轻轻巧巧,看似随意,甚至有点漫不经心,就把一幅人生写真图摆在你面前了。
毋容置疑,她是个天才。3岁能背诵诗,7岁能写家庭悲剧的小说,8岁能写乌托邦式的《快乐树》,中学时期蜚声校园,在香港大学同时拿到两项奖学金。这么才华出众,卓尔不群,她不是天才是什么?但文中你并没看出她的骄傲与虚荣。她只是平实地介绍着自己,没有张扬,没有炫耀,也没有隐埋,甚至还告诉你她一本洋洋大作的中途流产,母亲对她的不理解与讽刺,自己是生活中的废物等等,一点都不摆谱,也不作秀。这一刻,你也许很难将此文与那个大红大紫、桀傲不驯、清高孤傲的张爱玲联系到一起。
再看语言。作者是用轻缓的笔触,平淡地叙述她的天才梦的,语言朴质、平易、干脆,具有高度的概括性与感染力,但时不时又会冒出几句奢华、睿智、生动、深邃的话,将大俗与大雅、华美与冷寂糅合在一起,恰到好处。文中巧妙的譬喻,形象的描画,鲜明的对比,随意的嘲弄,无处不在。如写自己3岁诵诗时的“摇摇摆摆”,听诗的满清遗老“滚下来的泪珠”,虽是简笔勾勒,不事雕琢,但人物形象却栩栩如生。在写弹奏钢琴时,“那八个音符有不同的个性,穿戴了鲜艳的衣帽携手舞蹈”。一句拟人,将孩童世界丰富的想像力展现得淋漓尽致。而结尾“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的比喻,又让你大吃一惊,怔忡不已——19岁风华正茂的岁月,为何会如此沧桑,如此悲凉?但这就是张爱玲的语言——独特的、极富个性化的语言。
作者以一位真正艺术家的敏锐,品味生活的乐趣,咀嚼人生的无奈。她的一生,是在稿纸格里跋涉的,有休憩,但没有停顿;有高潮低谷,但没有结束。也只有她,才能同时承受灿烂夺目的喧闹与极度的孤寂。她的天才梦是她生命的支点,她也是用一生的心血去营造自己的梦的。她成功了,同时,她的天才梦也激励了多少后来者,让他们也不自觉地构建自己的梦,并不断努力去靠近那个梦,从而使他们生活得精彩别致,卓尔不群。
另外,关于张的散文的现代化特质,我真是没有看出来,可能是对于所谓的现代化特质的难以拿捏。不过,如果将这篇散文细细读下,我倒是读出了张笔下对于琐碎生活的琐碎描写。有人说她世俗,也罢,有人说她市侩,也罢。反正在我眼里都是褒义的意思,她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忠实的生活记录者,她所展现的生活景图都是实实在在存在着的,有上流的,也有下流的。其实生活如是,何必去扭捏作态呢。更可贵的是,张总是用自己细腻的女性视角去观察事物,所以生活就成了柴米油盐拼凑在一起的交响曲,有高音部分,也有低音部分,但总是给人美轮美奂的感觉,是一种视觉和听觉的饕餮盛宴。
张爱玲无疑是敏锐的,她总能透过普通平实的日常生活去揭示其‘寻常的反常’之处。“她的散文虽然都以身边的琐事入笔,但往往到最后又有所升华。或揭示对生命的哲学思考;或表达对社会人生的理性认识;或从日常凡俗生活中探究人性、世情;有的还将普通话题后面隐藏的文化意义挖掘出来,给读者以启发。这时候,她仿佛是个生活的旁观者,静看一幕幕或精彩或平庸的人间活剧,达观冷静地品评人间是非,进而达到对现代都市生活”哲理层面“的认识。
贾平凹评说张爱玲”是以一个俗女人的心性和口气,嘟嘟嘟地唠叨不已,又风趣,又刻薄,要离开又想听,是会说是非的女狐子“,一语道出张爱玲的不凡。她以其俗,诱惑读者进入与自己生活场景相似的阅读空间,再将她自己独具的哲思于不经意间”兜“出来,常让人感到亲切,又让人望尘莫及,由此,在惊异的同时也能隐约悟到张爱玲灵魂深处的苍凉和孤独。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张爱玲以一颗细腻而又宽容的心去洞察世俗人生,同时,她又从寻常生活中获取乐趣,以达观超然的旁观心态观照世俗大众及其生活,并养成了她对万物超然、对俗事谅解的洒脱态度。
在散文中,张爱玲最终留给我们的形象,是一个孤独女性流连于店铺的橱窗前细致入微不厌其烦地观赏每一件时装的质地、款式甚至丝边的金线的形象。尽管橱窗的玻璃映出的苍白的面孔时时使她从心底深处泛上一种苍凉和孤独,正因为有苍凉孤独深层意蕴的存在,”世俗的欢悦“才越发楚楚感人。
我最后还是想说,张爱玲是一朵茕茕孑立的玉兰花,在风中轻轻摇曳,可是头顶的月亮却从来没有圆过。
可能每个人在小时候都幻想过自己长大的职业,张爱玲幻想过,而我也幻想过。从小被人称作天才的张爱玲,她小时候做的梦就比我们普通人大多了,她做的是天才梦,从小便立志做一个天才般的人物,张爱玲三岁能背唐诗,七岁写了自己第一部小说(一个家庭悲剧,一个失恋而自杀的女郎)。八岁尝试写过一部乌托邦式的小说。从小便展现了自己惊人的创作天分。可是在九岁时还踌躇着是选择音乐还是美术作为自己终生的事业,当看到一张描写穷困画家的影片后,决定做一个钢琴家。可是长大后才发现开始的愿望全被自己抛弃了,最终张爱玲学习写作,成为了一名作家。可是我们知道音乐和绘画对于她的小说创作是极有帮助的,因为对色彩、音符特别的敏感,所以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特别喜欢用色彩浓厚、音韵铿锵的字眼。如”珠灰“、”婉妙“、”splendour“、”melancholy“等吸引力的字眼。虽然张爱玲没有实现最初的职业梦想,可最终还是实现了自己的天才梦,成为了一名天才作家。
想想自己的职业梦想也是换了一次又一次,读初中以前就幻想自己要读历史系,以后成为一个考古学家,因为我觉得当考古学家可以很方便看见古代的东西,因为自己从小就喜欢中国的古典文化,可是当我把自己的职业梦说给亲戚朋友听后,他们先是对我嘲笑一番,然后接着挖苦我说学历史找不到工作。开始自己并没有把他们的话听进去,可是在以后看了一部林心如主演的电视剧,她在里面饰演一位历史系毕业的学生,在里面找工作那股心酸劲儿,真把我触动让我抛弃了要当一位考古学家的梦想。
后来上了高中偶然看了一部叫《壹号皇庭》的电视剧,看着电视剧里面的律师,不仅是收入不菲,而且法律还可以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特别羡慕他们身上正义感和责任感,更重要的是他们在法庭上唇枪舌剑,在神圣的法庭上施展着自己的才华,我觉得这些正好是自己的特长,因为向来认为自己的口才是很不错的。律师这个职业既能够施展自己的爱好又能够养活自己,便觉得以后当律师是再好不过了,可是在填志愿的时候看网上资料显示内地的法学是最不好找工作的专业,便给我泼了一盆凉水。于是便打消了读法学的念头,第一志愿毅然填了财会专业,也不是因为自己喜欢它,只是觉得这个专业热门。可谁知命运又给我开了个玩笑,因为分数不够没有得到财会专业,最终却被自己从来想都没想过的教育类专业录取。
现在已读大三的自己已经没有了梦,不仅是没有了梦就连自己未来的路也不知道该怎么走,还有一年半就毕业的自己其实只梦想着出去有一份稳定的工作,现在看来这也只是一场梦,但我告诉自己不管毕业出去做什么,一定要自力更生,绝不吃父母的白食啃老,哪怕是最糟糕的打工卖力也只能去做了,我现在已经是做了最坏的打算的。真有那么一天可能自己读的那么些书,也就没什么用了。那又有什么办法呢?真有那么一天也只好任命。况且我是喜欢读书的那种,特别是喜欢文学,书对我来说也并非没用,至少文学给我心灵的慰藉,不管以后从事什么工作也必将读下去。
张爱玲是努力的,也是幸运的,她实现了自己的天才梦,我现在也在努力的路上,我也能幸运吗?我不知道。如果我努力了也不能实现找一份稳定工作的梦,我也只能安慰自己了,没什么大不了,只要以后出来不啃父母的老,我也算对得起自己了,因为曾经自己努力过。
我十岁生日收到的礼物中有一本书《天才之路》。其中有篇关于球王贝利的文章题目叫《天才之路》,让我记忆深刻,并久久不能忘记。其中有这样一段:
圣诞节到了,男孩的妈妈说:我们没有钱买圣诞礼物送给我们的恩人,就让我们为他祷告吧。小男孩跟妈妈祷告完毕,向妈妈要了一只铲子就跑了出去,他来到一处别墅前的花圃里,开始挖坑。
就在他快挖好的时候,从别墅了走出一个人,问小孩在干什么,小男孩抬起满是汗珠的脸蛋,说:教练,圣诞节到了,我没有什么礼物送给您,我愿给您的圣诞树挖一个树坑。
教练把小男孩总树坑里拉上来,说:我今天得到了世界上最好的礼物。明天你到我的训练场上去吧。3年后,这位17岁的小男孩在1958年世界杯上率领巴西队第一次捧回金杯。一个原来不为世人所知的名字贝利,随之传遍世界。
贝利是靠自己过人的天分与自己的一颗懂得报恩之心得到了贝阿佐特教练的信任,而贝阿佐特教练用信任造就了一代球王贝利。爱心与信任能铺设天才之路,能创造一个奇迹,能造就一个举世球王。爱泼斯坦博士曾经是一个有严重学习障碍的人,是他的老师默菲给他不断的鼓励、信任和博大的爱心,让他一步步成长起来,并完成了正常人也不容易完成的学业,成为医学博士。
我想如果人人都拥有爱心与信任,这个世界就会变得美丽、和谐!贝利是幸运的,他从一个在贫民窟里踢垃圾的孩子成长到一代球王,并在世界足坛上写下了自己光辉的一页。多少年过去了,贝利今年65岁了,但他的名字依然还年轻着,所有的人都亲切的称他为球王贝利。天才之路都少不了用爱心铺成,并且这样的爱,这样的心将绵延不断、生生不息、世代流传。
有人说过:天才是由1%的天赋和99%的汗水组成的。但我认为,天才是由25%的天赋,70%的汗水和5%的机遇组成。这三者缺一不可,如《天才之路》中的贝利,如果贝利没有自身的天赋和努力,有一万个教练也无用;如果没有给贝利机会的教练,贝利再努力也只是徒劳。
但在这三者中,机遇是最难把握的。其实,贝利应该属于善于抓住机会的聪明人吧。起先,贝利就用自己的球技征服了教练,再用行动感化了教练,幸运地为巴西捧回了第一次金杯。贝利的机遇是难得可贵的。贝利的情况又让我想起了比尔.盖茨的成功之路。比尔和贝利成功的相同之处都在于会把握机会,不同的是比尔做的更为冒险。他放弃了自己读大学的机会,开发了微软,让自己成为全球首富。这成功的背后又存在着多少惊险。贝利虽进了球队,但谁又能保证他会成功呢,或者还不如老老实实地工作来得踏实呢。如果没有贝利和比尔惊险地山穷水尽疑无路,哪来成功的柳暗花明又一村?要成功,最重要的是把握机会,运用机会。
在天才成功的爱心之路上,机会是最危险,却又最安全的一颗。
本书主角郭就(人称阿J),他特立独行,用自己独特的思维解开了人类死亡的真相。全人类的死亡由一条生命公式支配,这一条属性公式的成立由人身体的五种属性值:智慧、体格、相貌、财富和爱决定,它们的总值为75,平均属性值为15。通过阿J的无数次演算发现:主要的五种属性总值超过100或低于60的人都会立即死亡,而总值在75左右的人寿命最高。在算出这条公式的同时,阿J的生命也将会面临严重的威胁,因为他的智慧属性值增加了,超过了属性总值保证生命安全的范围,所以为了使属性之和保持原有的平衡,他划破了自己的脸,降低相貌属性值,延续自己的生命继续研究生命公式,解答人类生命疑难。
此时的阿J只算出了生命公式的一半,还有一半为他人所控制。当他发现越来越多的人属于非正常死亡正是由于有人用生命公式的另一半将其杀害。为了阻止更多无辜的生命被残害,阿J努力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不断探究生命公式,为何另一半公式能将人的生命结束而且没有丝毫破绽。要寻找解决这些问题的突破口,最关键的是要找出是谁掌控了生命公式的另一半,将其作为杀人的工具且不留下一丝痕迹。经过一番艰辛地智力搏斗,终于知晓是谁掌控了生命公式的另一半,原来掌控另一半生命公式的人是satan(指恶魔,魔鬼)一直以顾老师的身份出没于阿J身边。因为阿J惊人的智力引起了众人的关注,当然顾老师也是其中之一。当他确认阿J正是算出生命公式的另一人之后,便和阿J开始了一个游戏,即satan用生命公式杀人,阿J用生命公式救人,若阿J救的人比satan杀的人多,阿J就赢,然而阿J输了,satan将会杀更多的人。在这场游戏中阿J必须赢,而阿J能赢的唯一方法则是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取更多人的生命,因为他用生命公式救人的同时就会破坏自己身体的五种属性值。在此刻,父亲曾经的忠告涌现在阿J的脑海里做人不能自私。父亲的这句话让阿J明白此时该如何选择。阿J用自己的生命换取其他人的生命,将自己的生命定了终点,让更多人的生命得以延续。
阿J祖辈都是智力超群的天才,因此郭家以天才世家闻名。但郭家天才的生命却很短暂,最长年龄未超过25岁。郭家世代生命的长度是阿J一直想改变的问题,他怀疑祖辈们是穷死的,因为他们一无所有,殊不知他们是不能拥有很多财产。所以他努力研究先人死亡的真正原因。在一天他终于探究出答案,因为生命公式算出自己要想活着那必须得用另外更多人的生命来换取,在面临这样的选择时,祖辈们为了挽救他人的生命,将死亡留给了自己,将生存赠给了他人。此时的阿J也面临这样的选择,他依然做出了和祖辈们一样的抉择,将自己推向了死亡的边缘,将生存的通道留给了他人,继承并发扬了郭家的美德。
同样是智力惊人,能够预知人类生命的人,一个是万人敬仰的天才,而另一个却是众人害怕的魔鬼。这是为什么?因为心里生长的东西是不一样的。阿J心里播种的是善良、宽容、无私、奉献,而satan内心却被邪恶、狭隘、自私、贪婪填满,残留着成为恶魔的罂粟种子。
即使不能增长生命的长度,但却增加了生命的高度,同时也增添了生命的亮度。阿J使自己及家族的生命熠熠生辉,闪耀着经久不息的光芒。
生命的长度我们无法掌控,生命的高度我们可以度量。用善良、宽容、奉献去浇灌生命,使生命的种子绽放出纯洁、美丽的花朵,使有限的生命绽放出无限的光彩。
不可否认《天才》是一本相当不错的书。书中的主人公尤金是一位热爱艺术,不安于现状的青年。他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在艺术界一举成名,并和心爱的安琪拉结婚,后又在商界成为名噪一时的商业巨子。随着地位的升迁,尤金的思想发生了变化。他爱上了富家小姐苏珊,抛弃了贤惠的妻子和理想的工作,在上流社会声名狼藉,只好重操旧业,苟且偷生。安琪拉为尤金生下女儿后病故,尤金直到这时才醒悟。
这是个有趣的故事,作者对人物的描写,可谓是淋淋尽致。因此,给了我们一个活脱脱的人物尤金,书中的尤金令我记忆尤甚。
对于尤金,我真是有万分感慨。从我刚开始接触这个故事时,我就知道,他是个不安于现状的人。但这也反映了他的贪婪,他虽出身在乡下,却打心里瞧不起穷人,在他眼里,乡下人是肮脏的,无知的他只喜欢上流社会的人,对穷人却是充满憎恶的同情,与其说是同情,不如说是嘲讽。在书中,就有一段这样描写到:
前来他家赴宴的大都是当代的艺术家、出版商、大歌剧院的明星、诗人、作家、剧作家和才貌双全的着名演员。尤金对于有钱的、有名的、美丽的、坚强能干的来宾特别感兴趣。对于不如他的人,或各方面条件差得太悬殊的人,它一般都不与他们见面,即使偶然遇上了,他也只是表面上问声好,寒暄几句,或是出于同情,接济一点而已
很明显,尤金是一个爱慕虚荣,骄傲,自大之人。不仅如此,他面对所有事情都很狂热,但是,一旦成功,便希望得到,就会抛弃现状,追求另一个目标。文中写了他虽然喜欢画画,却为了自己,走上了从商之路,直到最后声名狼藉时,才又真正的拿起画笔,从新自己以前狂热的艺术。
他的上司科尔德克斯的话:太感情用事太不稳定了。不仅可以用在尤金的事业和人格上,对于他的爱情,一样如此。
他对于每个女子都是那样。他的妻子说过这样一句话他见了漂亮姑娘常常都日思夜想,拼命追求,乃至得手之后,他就变成另一个人了。这句话准确地说出了尤金对待生活、爱情的态度。尤金对于面临的事情或情人,往往都是狂热的,但却很少想想内心真正的想法,以至于狂热过后,变换了一个态度。
但他的天分,确是如铁般的事实。他来到城市后,每周由工资5美元,到7美元,12美元,50美元,最后竟然有二万五千块钱的年薪。没有敢打敢拼的精神,没有坚持不懈,不辞辛苦的精神,是不可能办到的;面对人际交往,他也做得很好,大多数人都喜欢他在他声名狼藉之前。更何况,尤金的天分是不可否认的。对于画画与写作,他更是显露出了惊人的才华。这也是作者为什么把这本书的题目取为《天才》了。因为尤金就是一个天才,但却是一个失败的天才。
从尤金的故事里,不难看出作者对现实社会中爱慕虚荣的势利小人的讽刺与憎恨,对诚实善良的穷人们的同情与叹息。字里行间,让人受益匪浅。其实社会中有许多有才能的人,只不过有些人被利益寻昏了头,失去了理智,很少人会明白自己需要什么,导致盲目狂热,最后醒悟时,已是人去楼空了。
唉,无限惆怅,您自己去看看吧。感受很深啊!
营销天才的读后感,来自京东网的网友:彼得菲斯克的书一直都很棒!他不但是世界公认的战略学家、营销专家和经管作家,而且是一位在客户、品牌、战略以及创新方面富有感染力的演说家。他曾在可口可乐公司、微软公司、沃达丰公司、英国航空公司等世界知名企业任过职,曾任世界上最大的营销专业机构——市场营销协会的首席执行官。营销天才从这个名字我就觉得它的实战性一定很强,买回后发现不但如此而且可以作为工具书使用。就像它介绍的一样:“不管你是一名传播专家或者市场研究员,品牌经理或者产品研发人员,营销经理或者首席执行官,这本书都是适合于你的。无论你是在战略部或者财务部,还是销售部或者客服部工作,你都会发现这本书极其有用。它是为每一位在商海中拼搏的人准备的,并必将助其成就一番事业。”支持本书,给个超级好评,同时也感谢派力图书一直伴随我们这些商海的同胞们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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