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里,我读了《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黄蓓佳写的作品。
书中讲述了六年级的小主人公金铃在这小学的最后一年里和同学之间发生的故事。金铃,一个十分可爱的女孩,长得胖嘟嘟的,可招人喜欢啦!她的学习成绩中不溜,语文和英语的成绩还行,数学就说不过去了,加看成了减,乘看成了除,直到一天,金铃给小蚕找桑叶,闯进了一位老奶奶家院子里,老奶奶喜欢上了她,帮她补习数学,使得金铃的成绩有了进步。
金铃的爸爸金亦鸣是一名教授,但管起家里的事粗心大意。金铃的妈妈赵亦紫是一本杂志封面的编辑,细心地管着家中的事和金铃的成绩。
作者黄蓓佳用童趣,吸引人的种种手法,描绘出了金铃的生活。有心酸,有兴奋,有意外,但更多的是幸福。爸爸的学生送来的大鱼,天上掉下来的小妹妹,爱她的老师、同学在黄蓓佳的笔下栩栩如生。
读完这本书,我意识到童年的短暂。金铃的童年虽然离去了,但我相信童年的友谊、幸福会永远的保留在她心中。
积极认真的投入书籍的阅读,可以让我们全身心获得放松,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我们会更加了解书中人物形象。这时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更好地品读作品,你是否想知道怎么写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呢?下面的内容主题为读《我要做个好孩子》思想感悟,是编辑为你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欢本文!
这本书给讲述了一个叫金铃的女孩子在六年级时候发生的和父母、老师以及同学之间的趣事。这本书最吸引我的部分是:有一次,金铃的爸爸教了乡下人一些养殖业的知识,他们很感激就送了一条很大的鱼。
这条鱼有浴缸那么大,身上的一片鱼鳞竟然有一个小碗那么大,而且鱼鳞与身体连接很紧!金铃的妈妈赵卉紫忙乎半天也没有拿下几片鱼鳞,只好向金铃的奶奶求援。还是金铃奶奶有办法,一听这件事就带上斧头到金铃家。一路上人们很诧异:他们家发生什么事,她怎么带把斧头?当奶奶和妈妈杀这条大鱼的时候,金铃感到很害怕,那么多血,但她又不想错过这个杀大鱼的场景,只好偷偷的从指缝看!我在菜场也只见过别人用小刀去鱼鳃和内脏和钢刷刷鱼鳞,没见过用斧头的。
如果我家有这么一条鱼,我肯定舍不得吃,让妈妈养着给大伙看看这个大家伙,或者拍几张照片给同学们瞧瞧。我可真羡慕金铃家有这么大一条鱼,而且是她爸爸的知识回报,也让我看到了知识就是力量。
这也是金铃努力做一个好孩子的动力之一,也是我懂了必须用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一个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好孩子、好学生。
这段时间我在读《我要做好孩子》这一本书,虽然还没看完,但是我已经等不及要写读后感了。
作者简介:黄蓓佳,出生于江苏如皋。1973年开始发表文学作品。198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文学专业。1984年成为江苏省作家协会专业作家。现任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江苏省作家协会副主席、创作室主任。
小学六年级学生金铃,是一个学习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做了许多“抗争”。
小说艺术的展示了一个小学毕业生的学校、家庭生活,成功的塑造了金铃、于胖儿、尚海、杨小丽等小学生和妈妈、爸爸、邢老师等大人的形象,情节生动,情感真切,语言流畅,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浓郁的生活气息,并能给读者以思考和启迪。
今天就读到这里,在我读完之后,一定写一篇,读后感进化篇。
寒假里妈妈帮我买了一本课外书《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叫金铃的女孩子,和她的爸爸、妈妈还有老师演绎的一段精彩故事。
金铃是小学六年级的学生,该小升初考试了,妈妈为她的学习成绩以及对学习的态度做了一系列的努力,终于熬到了考试那天,别的孩子一一进了校门,金铃也进了校门,和往常一样家长们被拦在了校门外,看着远去孩子的背影,妈妈在心里默默地鼓励道:冲刺吧!孩子,加油!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小学生不应该马马虎虎的听课,应该把老师“喂”的“东西”都“吃”到肚子里,那样考试时才不会像金铃那样老得80多分。金玲的父母为了她付出了许多的心血,金铃也懂得了父母的辛苦,作为孩子我觉得应该懂得报答父母,应该怀有一颗感恩的心。
今年暑假,我看了著名儿童文学作家黄蓓佳写的《我要做个好孩子》一书,身受启发。
书中介绍了小学六年级学生金铃,她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灵、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成为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做了种种努力,并为了保留心中的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作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信心满满地走进升学考场……
金铃留给我最深的印象是见义勇为,要是班级里哪个同学被欺负了,她总要替他讨回公道,这一点和金铃相比,我很惭愧。在竹君园,我们班有个“小霸王”,他曾经把一个瘦小的低年级小朋友拉到昏暗的乒乓球室,对他拳打脚踢。正巧,这一行径被我看到,本想上前阻止,但转念一想:关我什么事,如果我揭发了他,他不就恨我了吗?下次会找机会报复我的。胆小怕事的我就装作什么也没有发生,偷偷地逃离现场。事后在深深地自责中度过。
以后,我要向金铃学习,见义勇为,和坏人坏事斗争到底。
《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学六年级的学生金铃,她是个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一个令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学生,她作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份天真、纯洁,和老师、家长作了许多抗争。最后,她与同学们充满信心地走向考场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次于胖儿事件了,当天在张灵灵家里,胡梅、刘娅如、李小娟三个女孩子打架,第二天一早邢老师就问最诚实的于胖儿,是谁在张灵灵家里挑起事端的?因为于胖儿平时考试一直抄同桌胡梅的答案,所以他心虚地说道:是尚海和和金铃。
金铃知道替刘娅如等人背了黑锅,心里当然火冒三丈。当妈妈要帮助金铃的时候,金铃拒绝了妈妈的好意。金铃经过街道时,在人群里发现了于胖儿,她上前一把揪住于胖儿,叫于胖儿到老师那里澄清事实。于胖儿不得不说出了嫁祸给金铃的原因原来,胡梅既是班长,跟于胖儿又是同桌,而且于胖儿每次考试都是抄胡梅的。经过金铃一番推心置腹的话语,于胖儿只好跟金铃来到邢老师的办公室,把事情一五一十地讲给邢老师听。结果,于胖儿被老师重重地批评了一顿,金铃心里暗暗高兴。
在我们身边,像金铃这样不仅有很强的自立能力,而且能严格按原则办事的人很少。金铃的故事使我深深感受到,自立自强、严格要求是做人办事的原则,我们要以金铃为榜样,做一个自立自强的好孩子。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出对社会有意义的事,让我们快快行动起来吧!
这个暑假胡老师给我们推存了几本好书,我一下被其中的这本《我要做个好孩子》吸引住了,去书店这本书就成了我的首选。很想知道书中的主角怎样才能做个好孩子,什么样的孩子才算是个好孩子,因为做个好孩子也是我心中的梦想呢。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金铃,她想做个好孩子,于是她便努力去做。六年级学生金铃学习成绩一般,有时还有点任性,但她聪明活泼,她喜欢阅读课外书,兴趣广泛,有思想;她很善良,关爱邻居家无人照顾的.小孩子,怜惜小动物;她为人正直诚实。最终用她行动让老师、家长和同学都认同了她是个好孩子。
书中令我感动的是金铃的善良,《当家理财好滋味》就展示了她的善心,她非常怜爱幸幸。看见幸幸没人管的时候,她自作主张的把她带回了家。当后来妈妈把幸幸送回了外婆家时,金铃还一直想着幸幸,用她当家理财好不容易积下来的钱为幸幸买芭比娃娃。她的爱心令我感动。我也要像金铃学习,要尽自己的力量多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当我读到《小人得起与君子报仇》时,金铃的正直和机敏更值得我学习。金铃面对狡滑的倪志伟让她和尚海演节目的时候受了委屈,她选择不是去告密,但她也不会就此罢休,而是通过写日记的方式,把倪志伟的不良行为写出来了,还让倪志伟的班长也被撤销了。我要向金铃学习,遇到事情要冷静,要机知勇敢地去面对,想办法解决问题。
读完了《我要做个好孩子》里面的每一篇文章,也让我明白了:好孩子不一定是学习成绩优秀,但要爱学习,要正直和善良,懂得关爱他人,助人为乐,要兴趣广泛、全面发展。我决定要学习金铃的优点,做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永远做个好孩子。
拾一抹时光无恙,伫立于岁月路口,聆听着生命里的成长。——题记
夜空璀璨,繁星点点,我倚靠在窗前,静静地回想这一天的琐事。耳边忽然传来一声清亮的声音:“妈妈,我要做好孩子!”这句话不禁勾起了我对儿时天真无邪的追忆,同时也牵起了我对一本好书的感悟……
《我要做好孩子》是黄蓓佳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艺术地展示了一个小学毕业生的学校和家庭生活,情节生动,情感真切,语言流畅,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浓郁的生活气息,并能给读者以思考和启迪。
小学六年级的学生金玲,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好女孩。她同我们一样,生活在父母的襁褓下,大多时候需要父母的意见;她同我们一样,经历着这个年龄似乎不能承受的故事却又不知该如何倾诉;她同我们一样,正面临着一次次严峻的`考验,是所有人的重视给了我们的压力。但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做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书中写的一件事令我感受颇深。金玲无意揭秘了补课的事,尚海的妈妈也找邢老师加入了强化训练班,一传十,人数增加到十五六个。一天晚上,邢老师有事,李小娟、胡梅、张灵灵在一起看画书,刘娅如也想加入,胡梅不肯,因而发生了战争,张灵灵妈妈向老师反映情况,邢老师处理“扔垫子”事件,听取了于胖儿的谎言,金玲、尚海蒙冤,还怕列入坏孩子的行列,金玲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揭发于胖儿这样做是为了抄作业,最终,事情真相大白,邢老师郑重地向金玲和尚海道歉,也因此事,金玲对妈妈发誓要做好孩子。
“妈妈,从今天起,我要争取做一个好孩子。”
“怎么突然想这个?”
“不是突然,我已经想了一整天了。我一定要做一个好孩子。”
“但愿你不是5分钟热度。”
这简短的话语在金玲的口中显得异常地铿锵有力。
反思现在,“我要做好孩子”也许是天下每一位孩子的心身。其实做好孩子并不难,只要你认认真真地对待每件事情,别人总会有一天会认可你,但不要埋没孩子的天性,真是的自己才是最好的。好孩子也许不漂亮,但因为可爱而美丽,也许也有马虎,有些调皮,却拥有纯洁的心灵。
回首,匆匆那年,我们也曾许下过这样的愿望:努力成为一个所有人眼中的好孩子,也许不优秀,但却最认真,也许不可爱,但却最善良,也许不聪明,但却最努力。我想,金玲已经具备了做一个好孩子的要求了:她会因为老师的一句嘱托而批改作文到凌晨;她会因为一个家庭离异的孤儿过生日而将自己心爱的手表卖掉去买生日礼物送给她;她还会因为想让妈妈以后过上英国女王般的生活而非常认真地学习,难道不是这样吗?
时光荏苒,岁月匆匆,时光老人早以乘着马车带走童年的记忆,只留下那一抹回忆任我们缅怀。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在阅读乔治.塞尔登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整理的“读美国优秀作品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小蟋蟀柴斯特因一时贪吃跳进了野菜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一堆垃圾成了它的临时住所。后来,它被爱它的主人——玛利欧发现了,成为了他的宠物。在报摊里,柴斯特结识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老鼠塔克和善良、忠实的亨利猫。
离开了熟悉的地方,来到了陌生的环境,使柴斯特感到了一缕孤独和忧伤。但它没有退缩,而是用努力和真诚溶入了这个地方,不仅拥有了许多朋友,还用美妙的歌声赢得了人们的喝彩,打造出了一个全新的自己,可是,功成名就的柴斯特并不留恋这繁华的都市生活,却怀念着乡间自由自在的日子,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拥有它太多太多回忆的故乡。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道路都各不相同,会遇到困境和坎坷,但我们应该保持平衡的心态,勇于去迎接每一次的挑战。我们应该向小蟋蟀柴斯特学习向往自由,珍惜友谊,并且敢于承担,不推卸责任。这一本书到处都充满着友爱,告诉我们的还是那句中听的老话:“友谊是最可贵的!”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为《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原来住在乡下叫柴斯特的蟋蟀,无意之中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柴斯特遇到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纽约的演奏家!然而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的安静生活来。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他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读完这本书,不禁让我大开眼界,一只小小的蟋蟀竟会演奏出一首首的高雅曲目,它的歌声竟会吸引车站里许许多多的人。这只蟋蟀一定拥有如此无与伦比的音乐天赋和很深的造化。
同时让我对乡村自由、快乐的生活产生了无限的遐想。柴斯特宁愿放弃辉煌的人生,为了自由和快乐,却悄悄地隐退,去自己的家乡享受原来属于自己的快乐自由的生活。
读完此书,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一味地追求金钱和荣耀虽然能带给我们物质上的满足,但在精神上,只有自己感到自由和快乐,只有过属于自己的生活,那么我们才能真正地享受到了幸福和快乐。
最近,我看了一本好书——《时代广场的蟋蟀》。其中,我最喜欢的内容就要数第八章《塔克一生的积蓄》了。蟋蟀柴斯特不小心在梦游时吃掉了主人家的一张二元钞票,主人的妈妈非常生气,把柴斯特关了禁闭,并让她的儿子,也就是柴斯特的主人还账。柴斯特的朋友塔克想帮助它逃跑,但柴斯特为了不让自己的主人受屈,坚决留下来。最终,在塔克的帮助下,柴斯特付清了钱,又恢复了自由。
此时,朋友亨利让有存钱的塔克付钱。虽然塔克一开始不愿意,但最终还是付钱了。就这样,柴斯特又自由了。
从中,我明白了做人善良,诚实。文中的蟋蟀柴斯特十分善良,还懂得为别人着想。它宁愿自己孤独地留在笼子里,也不愿使自己的主人受屈。它又十分的诚实,它的朋友塔克想让它找一个替罪羔羊,它不愿意这么做,因为这样会伤害他人。
有一次,我一个人在家,不小心摔碎了一个花瓶。我紧张极了,害怕妈妈会责备我。妈妈回来后,我撒谎骗她,说是花瓶放在边上,被狂风一吹,自己倒下来碎了。妈妈信以为真,便不再追问。虽然事情过去了好久,可现在想来真是不应该。以后我应该不再说谎,做一个诚实的好孩子。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是老师向我们推荐阅读的。这本是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蟋蟀柴思特因为贪吃跳进了野餐篮子,离开了它的家乡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这里,它认识了聪明的老鼠塔克,忠实的猫亨利和十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柴思特用它无与伦比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丽欧一家摆脱困境,但是出名后的柴思特却很失落,它开始怀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来了。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柴思特终于回到了自己心爱的故乡。
看完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是柴思特和亨利、塔克的友情。当柴思特刚被玛丽欧收养的时候,塔克就和柴思特建立了友谊。柴思特孤独的时候,是塔克和亨利陪柴思特聊天。当柴思特因为闯祸要被玛丽欧妈妈仍掉时,是塔克发现了柴思特的音乐天赋,不禁使柴思特躲过一劫,还使它名声大噪。当柴思特想回到草场时,是亨利告诉它要坚持自己的想法,帮它回到了草场。柴思特遇到了两个改变他命运的知心朋友。在现在,根本找不到像它们三个之间那么真挚的友情,有的人说它们是好朋友,但却因为一些小事就拌嘴吵架甚至打架。在现实社会中,友情已经被慢慢淡化了,但是朋友使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我们一定要好好和朋友相处。
柴塞塔和亨利、塔克之间的友谊时最真挚的。
《时代广场的蟋蟀》,刚开始读这本书,我心里想:一只小小的蟋蟀,有什么特别了?最后,我才知道这本书非常感人,是讲了一只蟋蟀、一只老鼠还有一只奇怪的猫——愿意跟老鼠做朋友。
有一只蟋蟀,因为它很贪吃,被带到了人情冷漠的纽约时代广场,在那里,会有什么奇迹般的事情发生了?
在时代广场,有一个男孩叫玛利欧,他“收留”了一只蟋蟀,还给这只蟋蟀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柴斯特。在晚上,玛丽欧和爸爸妈妈回家休息了,老鼠特克和亨利猫一起陪伴蟋蟀柴斯特。他们在书报摊有过非常多的开心事:吃了两元钱、书报摊着了火。过了一些日子,他们三个就成为了很好的好朋友。柴斯特为了报答这两个好朋友,就用它的“小提琴”,演奏出了许许多多有名、好听的曲子。最后,柴斯特坐着赶往康涅狄格州的火车回去了……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觉得这本书跟我以前看过的一本书——《夏洛的网》,讲的都是非常感人的故事。这本《时代广场的蟋蟀》告诉我要齐心协力:蟋蟀、老鼠和猫咪一起灭火,可是最后,还是人们的帮忙才灭了火。
这本书,有两种感觉:友好、快乐。快乐是因为:柴斯特唱歌的时候,我觉得很快乐;而友好是因为:柴斯特和两个朋友说话的时候很友好。
同学们,读完这本书,你是不是也有很大的收获呢?
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我感觉到了动物的世界也是十分丰富的,以前我总是觉得动物只是会吃、喝、玩、睡,从看完这本书以后我的观点就改变了。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它们也是有开心、和悲伤的。
这本书主要讲了柴斯特是一只蟋蟀,它从没有想过要离开涅秋格州乡下的草地上。可是因为它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老鼠猫和主人。当柴斯特用音乐天赋回报了主人。但自己也成了震惊纽约的演奏家!后来在朋友的帮助下,柴斯特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可能看过这本书的人会觉得很无聊。但我不会,因为我太喜欢动物了。有时看见我喜欢的小动物,我就会想追星族一样。
从看完这本书以后,我感受到动物是很有情感的,会比人还要丰富。它们的悲哀和人一样,十分难过,什么也做不好。如一只可爱的猫一下子换了一个环境,他一定会十分不开心。因为自己失去了家、朋友。而这只猫在朋友的爱护下熟悉了这一切的环境。并快乐的生活,这就像人一样。所以大家一定要爱护小动物。它们和人类一样都有喜怒哀乐,它们也是知道感恩的。
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使我更加喜欢小动物。
读完《时代广场的蟋蟀》后,我认识了这只来自康州乡下的蟋蟀柴斯特,它有着奇妙无比的鸣叫声,被一个地铁站报刊亭的主人收养,并和塔克老鼠、亨利猫成为好朋友。柴斯特的歌声吸引了每一个坐地铁的乘客,很快便成了走红的地铁歌唱家,但最令它感到幸福的还是亨利猫和塔克鼠的关怀。除了故事本身的妙趣横生,三只小动物之间的友谊和生命之爱更令我动容。
柴斯特夜晚磨牙吃掉了一张两块钱的纸币,玛利欧被父母要求赔偿损失,不然蟋蟀就得被关禁闭。老鼠塔克在夜深人静时把它几乎所有的积蓄拿了出来,把柴斯特赎出了笼子。在人类的世界里,除了父母,难能找到这样无私而无需回报的爱了。
而柴斯特也用它绝妙的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当柴斯特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时,又是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它才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想起一则书评: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世界。也正是有了友情,世界才更加真实,更加美好。
重温柴斯特的故事,让我们感受友情的力量!
······ 三(五)班 徐静怡
近期我读了黄倍佳阿姨的《我要做个好孩子》,读完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知道了:父母为了我们付出了那么多,我们应该做个听话的好孩子!这本书主要写:金玲在上六年级时发生的事情,我最喜欢的是:金玲养蚕一章,金玲养了几条蚕,但是城市里没有桑树。她不顾一切的去寻找桑叶,还被居委会大妈误认为小偷。最后在一位退休的老师家找到桑叶,孙老师用条件交换。孙老师帮助金玲补习数学,她就给金玲20片桑叶。这样既帮助了金玲的学习又有了蚕宝宝的食物,可谓是一举两得啊!
金玲是一个机敏,善良,正直的孩子。我也要做一个机智,善良,正直的好孩子!
近期我读了黄倍佳阿姨的《我要做个好孩子》,读完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知道了:父母为了我们付出了那么多,我们应该做个听话的好孩子!这本书主要写:金玲在上六年级时发生的事情,我最喜欢的是:金玲养蚕一章,金玲养了几条蚕,但是城市里没有桑树。她不顾一切的去寻找桑叶,还被居委会大妈误认为小偷。最后在一位退休的老师家找到桑叶,孙老师用条件交换。孙老师帮助金玲补习数学,她就给金玲20片桑叶。这样既帮助了金玲的学习又有了蚕宝宝的食物,可谓是一举两得啊!
金玲是一个机敏,善良,正直的孩子。我也要做一个机智,善良,正直的好孩子!
五年级:张纪虹
【第1篇】
【第2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看课外书不但能使我们开拓眼界,还能够让我们增长知识,同时也能提高我们的作文水平。就像杜甫说的那样:“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们尽情地徜徉在书的海洋中,汲取着书中的精华,同时也有了属于自己的一些感受。
假期里,我读了作家黄蓓佳的《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也就是这本书,给了我生活的启示。六年的小学生活,充满了酸甜苦辣。在充满紧张气氛的六年级,铺天盖地的作业和考试,彻底地将金玲的心洗礼了。我要做个好孩子!金玲在内心呐喊着。她没有出色的成绩,没有没有显赫的家世,也没有精通的特长……但是,她有勇气,她有勇气去改变自己!于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姑娘,金玲转变成了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
是啊,只要一个人有改变自己的勇气,并且发自内心的去改变,又怎么不会成功呢?海伦.凯勒虽然双目失明,但她并没有绝望,一直不懈地努力着,终于用文字点亮了自己黑暗的世界;霍金被禁锢在轮椅上,有谁会相信一个濒临死亡的人会发现黑洞的秘密呢?只有他自己证明了这一点……古今中外,有那么多业绩伟大的人,哪一个不是勇于改变自己,并且不屈不挠,才取得这样的丰功伟绩的呢?
回忆我四年级时,字写得还不好,成绩也提不上来,是妈妈第一次给我讲了这个故事,才使我的字与成绩突飞猛进。不屈不挠,勇于改变,是我走向成功的关键!如果我没有勇气去改变自己,如果我向困难低下了头,又怎会有我今天的进步呢?
没错,勇于改变,不屈不挠,这八个字是我们人生道路上一盏光芒四射的路灯。
【第3篇】
四年级暑假,妈妈给我买了《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这本书里的金铃把我深深打动了。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金铃的六年级女孩,她想做个好孩子,于是她便努力去做。她学习成绩一般,有时还有点任性,但她聪明活泼,喜欢阅读课外书,兴趣广泛,有思想;她很善良,关爱邻居家人无人照顾的小孩子,怜惜小动物;她为人正直诚实。她的行动最终让老师.家长和同学都认同了她是个好孩子。
金铃的正直和机敏令我佩服,元旦联欢会上,狡猾的班长让她和同学受了委屈,她选择不是去告密,而是通过写日记的方式,把班长的不良行为写了出来,最终班长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她却受到了表扬。
金铃的善良和爱心更令我感动。当自家巷子里修自行车的老人突然中风去世,丢下了只有五六岁的小孙女幸幸无人照料。金铃把这个没家的孤儿领回了自己家,非常细心的给她洗澡穿衣服,还用好不容易积累下来的钱为幸幸买芭比娃娃;读《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好孩子不一定学习成绩优秀,但一定要正直和善良,要懂得关爱他人,助人为乐,我是一个爱劳动的同学,中午我自己不在操场上玩耍,而是在教室里帮助同学做值日,有时我会把黑板擦得干干净净,有时去吧地上的碎纸片捡起,有时去把桌椅摆放整齐.我觉得为班级做事十分高兴.
善良给人降福,像主人公金铃一样,在付出中我感受到快乐。
【第1篇】
做个好孩子,是许多孩子心中的美好愿望,我也不例外。捧着《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我爱不释手。主人公——六年级的女生金铃渐渐地走入我的心里,在我心中洒满了阳光。
金铃生性乐观,总是能找到生活的乐趣。她是“自来熟”和谁都能说到一块,从家里到学校那条街上的男女老少都喜欢她。这让性格内向的我多么羡慕呀!像金铃那样,随时保持心灵的愉快,永远以微笑面对生活,怎能不让人喜欢呢?生活总是喜怒哀乐交替着,如果我能正确对待挫折和委屈,尽量忘掉不愉快的事情,轻视烦恼,渐渐地,我也能成为金铃那样的“阳光女孩”吧?
金铃情感丰富,猫儿、狗儿、蚕儿,都是她心头的牵挂;她心地善良,百般呵护无家可归的小女孩朵儿;她正直仗义,保护瘦小的同桌……她发自内心的举动散发着爱的光芒,她是个多有爱心的孩子呀!有了爱心才能学会宽容、学会感恩。爱心就是我们成长道路上指引做人的那颗北斗星啊。多一些真诚、多一些善良,少一些欺骗、少一些猜忌,我们的生活将会多么美好!
金铃并不是大人眼中的“好孩子”。金铃的数学成绩挺差,属于中等生。她决心做个“好孩子”——提高自己的成绩。可是她曾经偷过的懒,马虎过的学业,都化成困难加倍还给了她。沉重的书包犹如大山一样压着金铃那幼嫩的双肩,她每天埋没在作业、考试、分数之中。她迷茫,她辛苦,可是她依然努力。在她身上,我仿佛找到了自己的影子。我在班上也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学生——成绩不出色,表现不显眼。但是我一直都很努力。因为我知道,我们的学习是一场“马拉松长跑”。有的同学“呼呼”向前,一马当先。我留在了大多数人的中间,只要坚持努力,总有超越的机会。倘若我对自己不负责任,不肯用功,停滞不前,最终就会和大家走散。“不用力攀爬人生的高峰,最终只好在谷底兴叹。”我会专注地努力着,心无旁骛地勤奋着,相信总有一天,我也可以攀上高峰,看到更美的风景。
【第2篇】
同学们,你们读过著名作家黄蓓佳的《我要做个好孩子》吗?这本书的内容非常贴近我们的生活,保证让你越读越爱读。
主人公金玲是一位11周岁上小学六年级的胖女孩,她活泼开朗又有爱心。她最大的特点是跟谁都能够“自来熟”,聊得上共同的话题,一看就非常讨人喜欢。然而她那快乐的性格与繁重的作业、升学的压力之间产生了矛盾冲突,沉重的书包犹如一座大山压着她稚嫩的双肩,她日复一日地埋身于作业、考试、评比、分数之中,不能呼吸到大自然的新鲜空气、不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
金玲是一个乐天派,还是一个中等生。因为她的性格,她挨批评时多,受表扬时少,始终被排斥于“好学生”的行列之外。我想:很多家长和老师已经懂得了“好孩子是夸出来的”这个道理,他们为什么还要吝啬自己的赞美词?我们从小就一直努力做个好孩子,然而好孩子的内涵太丰富了,我们总不能做得样样都让你们满意吧!
我非常喜欢金玲,也很同情她,因为在她的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自从背上书包进入学校大门的那一天起,我的课余生活基本上被学习占领了。除了做学校本身的作业外,周末还得去学英语、奥数、钢琴,我只能忙里偷闲地干一些自己喜欢的事,可惜这样的乐趣太少了,就像书中写到的“快乐就像肥皂泡一样转瞬即逝。”我真想对大人们说:“玩是我们的天性,快乐是我们的权力。”
《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准确地表达了我们的心声,同学们赶快来一起读一读吧!
【第3篇】
看见另一个我
----《我要做个好孩子》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长篇小说《我要做个好孩子》看了之后,我感觉我像是在照镜子,因为我仿佛看到了六年级时候的另一个我,那个时候的我们很傻很天真。但是很幸福。
让我记忆犹新的有个片段是——金铃的书包很乱。有的时候把书和笔、橡皮都统统的塞入书包里。有一次上课的时候,老师要他们把作业找出来。所有同学都已经全部拿出来了,全部都是一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样子。只有金铃一个人还在书包里捣鼓了半天也没找出个东西来。于是,金铃急了。她“急中生智”的把书包整个往下一倒。书包里的书本、文具全部散落一地,她蹲在地上,急急忙忙的找着,只看见她的汗珠一颗颗的往下落,接连不断,就像“牛毛细雨”到“倾盆大雨”一样的。下课后,老师把她叫到办公室教育了金铃一番。放学回到家里后,妈妈帮她收拾书包的时候问她:你文具盒里的橡皮去哪儿了?金铃也在书包里找了半天才说:我丢了。妈妈听到金铃这样说就有些生气,金铃啊,妈妈给你买橡皮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你就不能把你的橡皮管好吗?金铃听后心里头也有些不舒服。到了第二天放学的时候,金铃回到家妈妈就问她,橡皮呢?金铃说这次她没有丢,但是在书包里找了半天也没看见橡皮的踪迹,妈妈看到后正准备说她,就在这时金铃说找到了。妈妈看后有些无奈,原来我们的小金铃怕橡皮不见了,一放学就握在手里,回到家的时候就忘了。这时妈妈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了。
看到这里,我就看到了我以前掉橡皮的场景,我爸爸妈妈也是每次都跟我带一大包橡皮,而且每次放学回家的时候我的橡皮也不见了,爸爸妈妈也是既无奈有生气的跟我买,他们每次跟我买橡皮都烦了。但是我在爸爸妈妈的这一声声责备中体会到的是浓浓的爱意。
虽然这本书是讲关于怎么做一个好孩子的,但是在这本书中却也充满着父母、老师、同学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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