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乔治.塞尔登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深度解析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优质读后感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我读了一本书,叫《时代广场的蟋蟀》,受益匪浅。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有一只叫塔克的住在时代广场的排水管里的老鼠,对面有一家白利尼家的报社,生意很差。白利尼家的孩子叫玛利欧意外地收获了与一只从乡下来的名叫柴斯特的蟋蟀的友谊。塔克和一只也住在排水管理的亨利猫是很好的朋友,它们经常看着白利尼家的报社。柴斯特的加入,塔克一清二楚,所以他们三个也成为了好朋友。玛利欧给柴斯特买了一个笼子;柴斯特把一张两美元的钞票吃了,塔克用一生的积蓄补了起来;三个动物把报摊烧着了,就当玛利欧妈妈要把柴斯特赶出去时,柴斯特用自己的音乐天赋,不仅它不用被赶出去,还大出风头,成为纽约最出名的音乐家,但柴斯特不满于现在的生活,它热爱自由,于是,它回到了故乡。
我的感受:柴斯特的故事给我们了一个启示,名利固然是好,但对于一只乡村蟋蟀来说,这又算什么?它只要自由,只有自由才值得它憧憬,只有自由才值得它渴望,只有自由才值得它珍惜。人虽然有别于蟋蟀,但本质上是相同的。又转眼看于人间,有多少人为名利做出损人利己、天理不容的事?我们是需要名利才能在社会上站稳脚跟,但诸位想一想,过多的名利,只能让我们骄傲、贪婪、奢侈,又有什么好处呢?不如少干些伤天害理的事。
今天,我读完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被主人公和他的朋友们的友谊所震撼。
这本书主要讲了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从而结识了塔克老鼠,亨利猫和男孩玛利欧。它被玛利欧收养,但闯了祸,但它用美妙的音乐回报了朋友们,并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回到了家乡。
这个写于20世纪60年代的故事感动了全世界,也感动了我。“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冰冷世界。”这个《出版者周刊》给这本书的评语,也恰好说出了我的心声。是怎样的真挚友谊能使高傲的塔克老鼠用自己一辈子的积蓄帮柴斯特付清债务?又是怎么样的信任能让玛利欧在柴斯特连连犯错误用仍为柴斯特辩护呢?这就是友谊的伟大,友谊的魅力,友谊的真谛!这本书不愧是“充满友爱与温情的经典之作”!
友谊能创造世界,伟人也有真挚的友谊。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书写了一个伟大的历史,他们在一起的岁月里共同研究学术问题,使得他们创造了一个伟大的世界,有了社会主义国家。
友谊能创造财富,许多富翁都是建立在商业友谊的基础上,共同创造着世界的财富,他们在商业上互相帮助,互相给予精神上的支持,交流创造财富的思想。
友谊是伟大的爱,我们爱父母,爱我们的家人,但我们也爱我们的朋友。由于爱就有了友谊,由于友谊就有了爱。它们是无私,它们是奉献,它们是人世间最美丽的果实。
我看过很多书,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时代广场的蟋蟀》。《时代广场的蟋蟀》描写了家乡在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蟋蟀紫斯特,无意之中被人带到了美国大都市纽约,被一个地铁站报刊亭主人的儿子玛利欧当做宠物,被和塔克鼠、亨利猫成了朋友。最后,它因为十分渴望在乡下的自由生活,回到了乡下。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的第一感就是自由很宝贵。当明星多好呀,有钱赚、有人采访、能上电视、有粉丝……自由给了它什么让它回到了乡下?给了它快乐,只要它想,它就可以歌唱,但在纽约,每天的上午下午都得养一场,无论它想不想。有一个周末,爸爸妈妈本该带我去公园玩,但是,他们只让我在家写作业,不能出去玩,不能看书,不能…。看着楼下的人们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我突然觉得很不自由。只是,我是大明星,也不会在舞台上了……。我知道了,柴斯特为什么要回乡下,因为它想要自由。柴斯特还是走红的大明星时,他竟然回家了,回答了永远不可能出名的乡下。为什么?因为他渴望自由,渴望想做就做,不做也可以的时光,渴望快乐的事。
从这本书里,我知道了自由十分宝贵,我们要珍惜。
这是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的传奇。
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从康涅狄格州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那儿,它幸运地遇到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还有爱它的主人玛利欧。柴斯特用它的音乐帮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音乐家。可是,在这时,它却回到了自己的故乡。
实在是不可理喻!实在是想入非非!蟋蟀柴斯特想的是:自由快乐与出名之间,何去何从?而我们旁观者则满怀羡慕地想:难道出名不快乐吗?
我想,其实,这里面存在着一个很大的问题,便是:“快乐”“出名”是三明治外面那薄薄的两层,中间夹着一层叫做“自由”的牛肉馅饼。柴斯特的嘴太小,一口咬不下完整的三层。所以,它现在必须得好好地想一想,现在主要想咬什么?
但是,如果换成现在,我们有一个机会可以出名,当上歌星影星,好不容易人气旺旺,突然之间,让我们抛下一切,返回家乡,我们能愿意吗?那当然是不可能的!我们会说“乡间固然好,但是有钱赚吗?有记者采访吗?有洋房吗?”可是,“自由”又是什么东西?在铺天盖地的物欲挤压之下,“自由”早已像金子一样珍贵,属于个人的一点快乐早已消失无踪。
正如它的朋友——亨利猫所说:“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
暑假期间,我读了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我非常喜欢看它。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比较贪吃,而不幸被人从康涅狄格州带到了豪华的纽约时代广场,跳进了野餐篮,被压在了一个牛肉三明治下面。但他十分幸运,在报摊上交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这两个好朋友。柴斯特蟋蟀来到这以后,不断的给报摊带来厄运,比如报摊起火和吃掉了两块钱的纸币,但是后来,柴斯特蟋蟀也用歌声给报摊带来了好运。最后,柴斯特蟋蟀成为了整个纽约市著名的音乐家。但是,九月的时候,它想家了,于是他们在排水管里开了一个告别柴斯特派对,大家都很开心。最后,他们带着柴斯特蟋蟀去火车站,告别了柴斯特蟋蟀。柴斯特厌倦了城市生活,最终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康涅狄格州。
看完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世界。他让我懂得了友谊很重要,只要你真心爱别人,帮助别人,别人也会真心的待你。
暑假我还读了一本由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编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这本书把我带进了一个童话王国。
它主要讲述这样一个故事,在大草原上,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子里,被带到了纽约。它幸运的遇到了爱它的小主人玛利欧,和聪明的塔克,还有老实的亨利。可是有一天,当他们在玛利欧的报摊里开派对时,塔克不小心把火柴盒撞到,引发了一场火灾,玛利欧的妈妈非常伤心,要他们赔两元钱,并且不要柴斯特了。柴斯特不想离开,就给妈妈唱了一首她最爱听的曲子,不料柴斯特却因此在纽约时代广场出名了,从此以后每天都在报亭演出,也给报亭带来了更旺的人气。可是在九月初的时候,柴斯特突然想回家了,于是在两个朋友的帮助下,顺利地回到了康涅狄格州。
读了这个故事以后,我觉得,友情是最珍贵的,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向这三只小动物学习,懂得关心别人。要带着一颗感恩的心,包容的心,理解的心对待每一个人,尽自已的能力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同时,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也能收获快乐!
玛利欧在时代广场地铁站,替爸爸卖报纸,老鼠塔克一直在地铁站的废水管里住着。玛利欧收留了被一根腊肠所诱惑才来到了时代广场地铁站的蟋蟀:柴斯特,而回来的妈妈却不太喜欢它,多亏爸爸和玛利欧说尽好话,才幸免柴斯特没有被扔掉。柴斯特在报摊的时候,给白利尼一家带来了厄运,首先是吃掉了两元钱钞票,后来又弹出沁人心脾的音乐,导致塔克舞性大发,撞到火柴盒,引起了火灾,所以跟白利尼妈妈关系非常的不好,白利尼妈妈先是认为虫子会传播细菌,又认为虫子会带来厄运,最后认为它会召来狐朋狗友。多亏柴斯特在昨天晚会上学了不少新曲子来抒发悲伤心情,它所弹奏中得重归苏托莲,正好是她妈妈最喜欢的歌曲,所以玛利欧妈妈就不再生气了。史麦德利先生听说后,写了一封信给纽约编辑编成一份报纸。当这份报纸已出版,凡是有好奇心、热爱音乐的人士们都被柴斯特沁人心脾的歌声深深打动,就这样,柴斯特一夜成名了。柴斯特一夜成名,人们开始抢购报摊的报纸,每天傍晚,所有报纸一扫而光。但是柴斯特深深感觉到这不是真正的快乐,一天两次音乐会让它疲倦,人们一双双眼睛盯着它让它恐惧……等等,终于有一天,它决定了,回到自己的故乡——康涅狄格州。
在前几天,我看了一本风靡全球的经典故事书叫《时代广场的蟋蟀》。
里面主要讲了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来到纽约所经历的一次艰苦的历程。事情是这样的,小小的柴斯特特别贪吃,因为闻到了美味的食物而跳进了别人的野餐篮里,正当它吃的饱饱的时候,一个牛肉压在了它的身上,“啊,这下惨了,我要被带到别的地方了!”,柴斯特惊恐地喊了一声。果然它被带到了纽约。在纽约,柴斯特因为找不到吃的,害怕的叫了起来。卖报的小男孩玛利欧听到了柴斯特害怕的叫声,就跟着声音找到了它,并把它带回了纽约时代广场的报摊。
柴斯特在这里过的还不错,得到一个自己的小房子还认识了两个新朋友,一个叫塔克,它是一只老鼠;一个叫亨利,它是一只猫。可是柴斯特不怎么熟悉纽约,尽管它一再小心,还是惹了不少祸,最严重的一次是在柴斯特开的晚宴上。
在那一天,柴斯特特请了两个朋友开了一次晚宴,可是正当他们吃的忘乎所以的时候,塔克的尾巴磨了火柴盒,只见火花落到了报纸上,着火啦!其实玛利欧妈妈本来就想把柴斯特扔掉,第二天看到报摊一片废墟,恨不得马上把柴斯特扔掉。而柴斯特为了乞求玛利欧妈妈的谅解,奏响了一曲她最喜欢的歌--《重归苏莲托》,玛利欧妈妈感动了,她不忍心把一只有音乐天赋的蟋蟀扔掉,于是留下了柴斯特。
更好的事出现了,柴斯特会演奏音乐这件事越传越远,每天都有一大堆人来听柴斯特演奏,报纸也每天卖精光,于是整个时代广场地铁站,不,是全纽约都在倾听,倾听一只小小的蟋蟀天籁般的演奏……“这只蟋蟀每天都是从这里鸣奏出来的”,一位音乐老师抚着心口部位,对全纽约的人说。
读了这本真情的故事书,我觉得,一件很偶然的事,有时会改变人的一生,对于一只蟋蟀来说也是这样的。我深深地感悟到真心的做事和诚恳的道歉都会有好的结果!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伊索写的伊索寓言,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我们该如何去写伊索寓言的读后感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深度解析伊索寓言的优质读后感模板”,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伊索寓言》可真是一本好书,这本书里面有狡猾的狐狸、橡树的悲哀、鹅和鹤……这些故事都让我获益匪浅,黄鼠狼的舌头让我记忆犹新。
黄鼠狼捉老鼠时,一不小心把牙磕掉了,非常生气。所以黄鼠狼用舌头把它舔死,然后黄鼠狼大摇大摆的下山,看到了一个工匠,说:“我可以舔死任何东西,你难道不害怕我舔死你吗?”他说:“如果你把刀舔没,你就是大王。”结果把舌头舔没了。
自以为是的黄鼠狼认为自己的舌头是最厉害的,能舔没世界上所有的东西。从此以后,它不把任何东西放在眼里,变成了一只个骄傲自满、争强好胜的狼。当它遇到比它更厉害的东西的时候它也不害怕,更想要胜利。
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不要认为自己很了不起,而瞧不起他人,也不要争强好胜,应该自觉向他人学习,要明白谦虚使人进步,否则会将自己推入火坑。
我们不要争强好胜,骄傲自大。否则最终自己会受到伤害。黄鼠狼就是这样因此得到了报应。
《伊索寓言》是我最近欣赏的作品,这是我第一次看到数量如此之庞大的寓言集,老实说,一边读下来,脑海里总是闪过故事的片段,我一向有种云里雾里的感觉。就像刚刚接触冰心奶奶的《繁星·春水》时。用这一个个短小的诗歌使我们陷入深思。冰心奶奶用他的一生提倡了母爱,而伊索,他的寓言更多地描述了为人处事,发人深省。多数以动物或者鬼神作为主人公的故事,在这其中,你又是否看到了你的影子?
从《伊索寓言》中,我们能够清晰地看出,当时年代的那个特性:那时的人们依旧认为人是被上帝所创的,虽然展露了人们思想的缺乏,但也为这部书增添了几分神秘与吸引力,让读者在被导入深邃思想的同时,也带来了几分好心境。
正因为种种原因,使我想更深入地了解伊索这个人。
他曾是萨摩斯岛雅德蒙家的奴隶,曾被转卖多次,但因知识渊博,聪颖过人,最终获得自由。自由后,伊索开始环游世界,为人们讲述他的寓言故事,深受古希腊人民的喜爱。伊索童年期是一个哑巴,只能发出奇怪的声音,用手势表达他的意思;再加上他长得又矮又丑,邻居都认为他是个疯子。可是他的母亲十分爱他,时常讲故事给他听;他的舅舅恨这个又矮又丑的外甥,常常强迫他在田里做最艰苦的工作。母亲去世后,伊索跟着曾照料过他的老人,离家到各地去漫游,所以学到了许多故事。从这些我们能够看出,伊索其实是一个多灾多难的人,他有着一个悲惨的童年—似乎所有有作为的人都要经历一份折磨。
其实很多人都只看到了名人的光辉外表,自以为那些闪烁在荧屏上的人物无所不能,心中对他们产生了一种仰望感,但却忘记了名人也是人,他们也经历过那个无知的年代,那个青少懵懂的时期。如同我们一般,一点一点地从一个渺小的笔划到一个“大写的人”。困难与挫折是我们一生中所无法避免的东西,正因为有了他们,才炼就了一个个坚强的灵魂。人,是不可能跳跃性的成长的。正如郭沫若所说的一样——一个人总是有些拂逆的遭遇才好,不然是会不知不觉地消沉下去的,人只怕自我倒,别人骂不倒。契科夫也曾说过“困难与折磨对于人来说,是一把打向坯料的锤,打掉的应是脆弱的铁屑,锻成的将是锋利的钢刀。”我们在困难中成长,也仅有困难也才能助我们历炼。
我记得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男孩由于同伴的挑衅而去爬崖,但他先天性不足,到一半时想下却下不去了,这时他的父亲出现告诉他,不要想着远在前方的目标,而要着眼于此刻。我看完之后十分有感触,伊索是个不幸的孩子,但他却传下了著名的《伊索寓言》,命运的悲惨并不能成为你不成器的借口,刀也唯有在千般磨砺中才能展现出锋芒,而灵魂也仅有在尽心尽力中才能绽出光芒。所以请不要埋怨自我的不济,因为,你不是这世上最不济的人,只要努力,其实世上真的不存在什么不可能。
爱因斯坦,他的智慧与成就是我们众所周知的,但他的小学成绩却是惨不忍睹,直至他后然幡然醒悟才创造了那么多奇迹,他最著名的一句话便是天才是百分之一的天分加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
我一向都这么相信着,所谓伟人,并不是单纯的有着深邃的思想,纸上谈兵的漫漫奇谈,更重要的是有一份坚强,自我的心,不被人生路上的“山”所压倒,自信的应对一切,那种锲而不舍的心思比学识更值得我们敬仰。
不要认为“山”就意味着黑暗,光就在前方,只要你愿意,他就会出现,阳光就在天上,只要你愿意,抬眼就能看到。
今天我读完了《伊索寓言》这本书,这本书对我的启发非常大。
比如狐狸和葡萄,里面讲了一只狐狸,那只狐狸非常想吃那串葡萄却吃不着,还故意说那串葡萄是酸的。这个故事讲的道理是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很酸,是一种不好的心态。对于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应该坦白地承认是自己能力不够,而不应该声称这件事情不值得自己做,否则只会自欺欺人。还有农夫与鹰的故事,一次农夫救了一只鹰,那只鹰没有忘记他的恩德,一次农夫做一个摇摇欲坠的墙前面,那个墙要塌了,鹰就用嘴巴咬住农夫的围巾扔了过去,农夫就把围巾见了过来,往后一看才知道原来那只鹰救了他一命。这个故事讲了每个人都会受到他人的关心和帮助,你是否对帮助你的人心存感激呢?故事告诉我们人一定要知恩图报,做了好事的人也一定会得到回报。
我们不能学狐狸要学老鹰,别人帮了你,你也要帮助别人。其实这本书还让我知道了其他许多的道理。
我喜欢读书,因为读书能够让我沉浸在自然的美丽之中;我喜欢读书,因为读书能够让我放松下来,漫游于情节的波澜中;我喜欢读书,因为读书能够让我懂得许多做人的道理。
我最喜欢读的书之一是伊索寓言,我之所以喜欢它,是因为它在生动的故事情节中蕴含着人生真谛,能让人在喜怒哀乐之中,懂得做事之道,为人之道。
一只乌鸦口渴了,想要找水喝,它突然发现一个长颈烧瓶,可烧瓶口很小,乌鸦喝不到水,怎样办呢?乌鸦想到:也许能够,于是,乌鸦衔来小石子,轻轻地放入瓶中,水慢慢涨了起来,就这样乌鸦喝到了瓶中水。事实上,认识乌鸦还是我很小的时候,经过《乌鸦和狐狸》那本儿童读物认识的,正是那只愚蠢的乌鸦,那只自作聪明的乌鸦,在狡猾的狐狸面前,在得意之后,在不经意之中,把辛苦得来的大块肥肉落入狐狸之口,这是最初我对乌鸦的印象,不太好的印象。
那只不太讨人喜欢的乌鸦,在那里用它的聪明机智改变了我对它的认识。它用行动告诉我们,在遇到困难时,不要放弃,应当认真思考解决问题的办法,最终必须能战胜困难。还是那只不太讨人喜欢的乌鸦,在那里用它的行动改变了我观察事物的态度:在认识世界万物之初,第一印象可能是比较深刻地印象,但未必是正确的印象,仅有全方位认识事物,了解事物,才能对事物本身得出正确的确定。
正如农夫与蛇的故事:一个农夫发现了一条冻着的毒蛇,农夫出于怜悯之心把蛇带了回去,把它抱在怀中,不一会儿,蛇逐渐恢复了知觉,却咬了农夫一口。这则人寓言故事给人深刻地启迪,自然界万物的存在有其内在的规律,我们认识世界就是要探索它的规律。蛇是冷血动物,冬眠是它的习性,一个“好心”的农夫,用它的无知打搅了蛇的冬眠,让蛇感到来自外界的攻击,自然要咬他一口,愚昧让农夫受到惩罚。的确,人是需要爱心的,正因为人有了爱,这个世界才会温馨而完美。但农夫行为不能理解为一个动物爱好者,一个“爱心人士”。因为他的爱心用错了地方,正如对坏人宽容放纵,则会给社会,给自我和别人造成更大的伤害,就像农夫与蛇,农夫救了蛇,蛇却恩将仇报,咬了农夫,教训是何等深刻。
读史书能让人铭记历史;读科学能让人明智;读文学能让人陶冶情操。读书,有助于我们了解世界万物内在规律,读书,帮忙我们认识真实地世界。
在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就给我买了一本《伊索寓言》,妈妈常讲给我听。那时候的我,只是听个新鲜罢了,可是今日我再一次读《伊索寓言》的时候,却又有了一层新的认识,那些道理,却不是书本所能给予给我的。
《伊索寓言》的作者是古希腊人伊索,大部分是以动物作为主人公,少部分是以人和神作为主人公的。
令我记忆最深刻的一则故事是:逃命的梅花鹿。故事的大意是丛林中有一只梅花鹿,这只鹿对自我的角十分满意,却很厌恶自我的腿。之后一只狮子来追赶它,腿派上了大用场,使它跑得飞快,可是鹿角却被树枝别住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是,到了关键时刻,才发现了真正的朋友。
是的,仅有在危难的时刻,我们才能看出来谁是真正的朋友。在这则故事里,这只梅花鹿本以为自我的鹿角是美丽的,所以而十分骄傲,但它却仅仅只看到了这鹿角的一面。鹿角只是能在外表上表现的美丽,但有时候它并不能帮你在危难时刻度过难关,而恰恰相反,也许它还会帮上“倒忙”。由此,我们能够想到美丽的外表其实算不了什么,其实只是个外在美有什么用呢?我们大家以往都听说过这样一句话:绣花枕头一包草。也就是说,外表看上去华丽无比,但里面其实只是一包草。我们总对外表美丽太过于钟情,把它看得太重要。却无心研究被这些外表美丽所挡住的“美丽”。它对你都十分重要,你却有没有珍惜呢?这只鹿的鹿角也就如此,我们再仔细想一想。我们平时那样追求外在的美丽,那么如果心灵不美丽,外表再怎样美丽又有什么用处呢?且,美丽如同花一般,只开一时,你能使它永驻吗?
有些事物,也许它们的外表看上去并不美丽,可是它们的本质却是很好;而那些外表上看去很美丽的,有时候是最致命的“定时炸弹”。我们应当看清美丽背后存在的“价值”。
就像这只鹿一样,我们人可能也可是如此。这只鹿的脚就像我们生活中的那些外表上的美,而鹿的腿就是那些本质上是“心灵美”,难道不是吗?
再换一种说法,一个角度。鹿的角就像平时那些不忠诚、虚伪的朋友,在关键时刻做“范跑跑”的那种人;而那腿就像是我们平时那些忠实,在危难时能够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的那些朋友。其实说,在外表上十分美丽的东西,我们应当理解。对于那些外表上不美丽的东西,我们也要欣然理解,不要沾沾自喜。
在这个暑假里,有时间我便读一些课外读物,唯独《伊索寓言》这本书中的两则寓言故事就像磁铁那样深深的吸引了我。
这本书教会了我很多道理,比如《农夫与蛇》。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有一位农夫看见了一条冻僵了的蛇,于是,好心的农夫把蛇放进自己的胸口给蛇保暖。过了一会,蛇慢慢的苏醒过来,就朝农夫的胸口咬了一口,过后不久,农夫就死了。
我从中认定不能忘恩负义,要知恩图报;也要认清敌我,决不能心慈手软!坚决把它消灭掉!
另一篇是《野驴和家驴》。有一天,野驴在草地上走过,碰到家驴舒服的躺在草地上晒太阳,就走过去说:我真羡慕你,看你那油光光的毛就知道你的日子过得很幸福。几天后,野驴又看见家驴驮着沉重的货物走过,被主人用鞭子驱赶着。野驴叹了一口气说:唉,我再也不羡慕你了,因为我发现你为你的幸福付出了多么大的代价!
我又懂得了一个道理,幸福是劳动所创造得来的,否则也就没有幸福。
在阅读时我们能够全身心的进入书中的那个世界,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对于网络推荐阅读《伤逝》,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伤逝》的读书笔记呢?为此,读后感大全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深度解析伤逝的优质读后感模板》,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但子君的识见却似乎只是浅薄起来,竟至于连这一点也想不到了”。后来涓生不管子君,找到个烧着火炉的免费的图书馆里看书、度日,“我终于在通俗图书馆里觅得了我的天堂”。同时,嫌弃着子君:“她早已什么书也不看,已不知道人的生活的第一着是求生,向着这求生的道路,是必须携手同行,或奋身孤往的了,倘使只知道捶着一个人的衣角,那便是虽战士也难于战斗,只得一同灭亡”。说得多么冠冕堂皇,就是嫌弃呗!“说出我的意见和主张来:新的路的开辟,新的生活的再造,为的是免得一同灭亡”。“是的,人是不该虚伪的。我老实说罢:因为,因为我已经不爱你了!但这于你倒好得多,因为你更可以毫无挂念地做事……”。“子君的脸色陡然变成灰黄,死了似的;瞬间便又苏生,眼里也发了稚气的闪闪的光泽。这眼光射向四处,正如孩子在饥渴中寻求着慈爱的母亲,但只在空中寻求,恐怖地回避着我的眼”子君随她父亲走了,不久,传来子君死了的消息。
这篇故事看得我很是生气,给我的感觉涓生就是一个负心汉!相恋是美好的,他是如何的期待、盼望着子君的到来,那么热烈的交谈。同居后,生活里就主要是柴米油盐了,女人这样的为你做,照顾着你,正是因为爱着你呀!不然,谁愿意做这些粗活?玩、享乐谁还不会吗?可这男人看不到,吃饱喝足了,就需要精神上的交流。没错,但这是建立在你吃饱喝足的基础上啊!饿着肚子的时候你需要什么呢?很鄙视这男人,他自私,狭隘,只知道自己,看不到别人为他所做。
在文章的最后,涓生后悔了:“她当时的勇敢和无畏是因为爱”,“我愿意真有所谓鬼魂,真有所谓地狱,那么,即使在孽风怒吼之中,我也将寻觅子君,当面说出我的悔恨和悲哀,祈求她的饶恕;否则,地狱的毒焰将围绕我,猛烈地烧尽我的悔恨和悲哀”。我甚至不相信涓生的忏悔,觉得人性难移。同时,也认为后悔是没有任何作用的。错了就是错了,害人害己而已。
子君与涓生是一对在五四时期幸运地自由恋爱了的青年,他们曾勇敢、曾幸福,修成正果后却又离散了。和整场运动一样,两个青年有满腔热血,却不成熟,都未能完全对他们的生活负责,都未为做好去应对各种磨难,只是热烈而单纯地追求未知而神秘的自由,却没料到生活是艰难的,他们没有争取完全自由的能力。这样的反抗,最终只能走向妥协,走向失败。
子君的反抗,自然是受了轰轰烈烈的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与诱惑,才有勇气追随了争取自由解放的队伍,才敢于说出“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这样英勇的话。子君是受了诱惑的,被未知的、也许美好的东西的吸引。她不知道自己究竟要的是什么,正如涓生所说:“她当时的勇敢和无畏是因为爱”。因而婚后,子君与《倪焕之》中的金佩璋一样,自觉地沉沦在繁琐而无趣的日常生活上,满足于个人小天地里的幸福,丧失了人生理想,不再追求精神世界的自由与欢愉。也许到死,
一、幸福的暮春
匈牙利是人裴多菲曾经说过:生命曾可贵,爱情价更高。在《伤逝》的页面里,涓生和子君的爱在起跑线处就是这样的状态,淋漓尽致的诠释了这一句唯美的诗。
相遇在人海,偶然的回眸,眼里饱蘸的深情一泄而出。寤寐思之,对方的一颦一笑。岁月里,笑颜,清眸,英姿,似缱绻的云朵,静静萦绕。为了这一段美好,两个年轻人开始疯狂的捍卫爱情。
子君和叔叔闹的不可开交,和几个挚友绝交。亲情、友情,为爱情敞开一条大道。炽热的爱,像一团火呼呼的窜出,窜出封建社会的樊笼。他们抛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束缚,欣然走到了一起。
春暖花开之时,子君守着心里的柔情,果敢的迈出了第一步。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子君和涓生的爱情之花在这个季节开的那样灿烂,强有力的呐喊是花朵肥沃的养分。这年暮春是幸福的,因为子君是爱涓生的,是那样真诚、热烈。
奈何?这已是暮春。
二人开始为自己的将来忙碌开来。涓生用去了筹款的大部分,子君卖掉了她唯一的金戒子和耳环。终于,换来了宁静的时光。
二、 彷徨的深秋
挣脱了束缚的子君忙碌起来,小油鸡、阿随,成了她生活的一部分,整日还要忙着做菜。终日汗流满面,短发贴在脑额上,两只手也粗糙起来。涓生徘徊于工作局与家之间,每每还要帮子君生炉子、做饭、蒸馒头。生活趋于另一种方式,与理想逐渐分离开。涓生似乎觉察,他开始怀念和子君冲突的乐趣,怀念和解后重生般得豁然;也开始不高兴她和官太太的暗斗,痛心她近来的怯懦.
10月9日,涓生被工作局辞退。
昏暗的灯光下,涓生瞥见子君凄然的脸,纠结于近日她的变化,踌躇着不知如何措辞.仿佛,自己也变得懦弱。彷徨于二人的怯懦,终不见来时的欢笑,也望不清前方的路。
生活每况愈下,萧瑟之日,子君与涓生的爱情之花在凄厉的秋风中摇曳。
写到这儿,我不禁为子君感到悲哀。她是一个在封闭黑暗的笼子里被叫醒了并与人约好一起出逃却最终清醒着死去的人。她满怀着期望,希望能够逃脱,却如无头苍蝇一般,失了方向再失了目标。毕竟,笼子里不曾开灯,更未曾打开,何况有众多麻木地沉睡在前进道路上的挡路人,怎么可能出得去?可是子君,不知道;她,最终清醒地死去。是否她也会像阮美人一样,在诀别人世前,留下一句:……可畏,来拷问世人?
虽然在《伤逝》一文中,子君几乎从未正面出现过,一切都只是涓生的所看所感,只有一句话,“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是出自她之口。仅这一句,我就看到一个鲜活勇敢的子君站在我面前,再联想到红颜薄命的阮玲玉,于是便有了此篇《可畏》。
《伤逝》是鲁迅唯一一篇以青年男女恋爱和婚姻为题材的作品,它讲述了一个醒者与未醒者的悲哀故事,全文描写得细腻、细心、细事无非,尤其结尾那句我要向着新的生路跨进第一步去,我要将真实深深地藏在心的创伤中,默默地前行,用遗忘和说谎做我的前导更是提纲挈领、发人深思。
在《伤逝》描述的故事里,涓生是醒者,他虽然不致于象狂人那样受众多不醒者的排斥和贬损,但他也同样有狂人般醒者的痛苦。子君是个未醒者的代表,阿随虽然是子君的宠物狗,但它是子君未醒的象征,老观念不就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吗?所以,做为醒者为未醒者疗救病痛,自然不可能真话就有效果的,有时适得其反。这样,也就不难理解在小说《伤逝》中的结尾了。鲁迅先生通过涓生的手记说: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他还没说的话是:爱情如果不时时更新、生长和创造,那就必定伤逝。听说鲁迅先生写这篇小说的时候,正是和他的学生许广平结合的时候,这在某种意义来讲,小说对社会、对先生、对许广平都是个警示。www.U522.COm
鲁迅说过,女人幸福生活的最大敌人是无聊~事实上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幽默大方、自信阳光、身体健康、相貌堂堂的男生,但这些优点在缺乏物质基础的支撑下显得那么无辜无助和无力~确实,没有房子,我让爱情住在哪里?没有车子,生活又如何运转?生活的现实让大多女孩在选择对象时不得不把男方的物质基础放在首位,但从《伤逝》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如果过分依赖男人,那便会使自己走向脆弱
其实找对象就和炒股一样,必须分散投资,决不能孤注一掷,而且选择的类型要多样化,不能只关注基本面好的绩优股,或者急功近利地做短线,最好能今天买,明天就涨停;所谓长线是金,有时候找对一直潜力股将来可能获得的收益会远远超乎想像!
如果把女人的相貌、身材、个性、人品等综合起来用数字来表示其水准的话,那找一个60分左右的对我而言可能就是实惠,而70分左右的则是现实,80分左右的叫理想,85分以上的,就是梦幻了~
我这一生都在追求理想,但或许最后还是不得不面对现实吧。
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阅读完黄蓓佳写的我要做个好孩子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怎么才能防止将我要做个好孩子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编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深度解析我要做个好孩子的优质读后感模板”,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六年小学生活,充满了酸甜苦辣,在小学的最后一年里——充满紧张气氛的六年级,铺天盖地的作业和考试,爸爸妈妈期待又夹杂着担心的眼神,彻底地将六年级的金玲的心洗礼了。“我要做好孩子!”金玲在,内心深处呐喊着,她没有出色的成绩,没有显赫的家世,亦没有精通的特长……但是,她有勇气,她有勇气去改变自己!从一个普通的小姑娘,变成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
是的,只要一个人有改变自己勇气,并且善于改变,又怎么不会成功呢?海伦.凯勒虽然双目失明,但她却并没有绝望,终于用文字点亮了自己黑暗的世界;霍金被禁锢在轮椅之上,谁会相信一个几乎濒临死亡的人会发现黑洞的秘密呢?只有他自己证实了这一点……古今中外,那么多业绩伟大的人,哪一个不是勇于改变自己,并且不屈不挠,才取得这样的丰功伟绩的吗?
回忆我四年级时,也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女孩。考着普通的成绩,写着普通的字,甚至我们班少了我这么一个人,也不是什么大问题,直到我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我才醒悟过来,原来我也是可以改变的,我要摆脱那个平凡的我!我主动去向妈妈请求去买几套试卷,妈妈显然很吃惊,不过还是同意了。在寂静的夜晚,我坐在桌旁,一道道题目似乎在朝我张牙舞爪。但是,我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害怕困难了,是的,我要做好孩子!我要不屈不挠!
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我咬着牙,笔尖飞舞着,时间仿佛静止了,只有我一人,在夜晚中奋斗,奋斗,再奋斗!
我的成绩慢慢提上来了,就像为了验证那句话:“我要做好孩子!”不屈不挠,勇于改变,这八个字是使我向前的关键!我转念一想,如果我没有勇气去改变自己,如果我想困难低下了头,又怎么会有今天这丰硕的成果和成绩呢?
没错,勇于改变,不屈不挠,这八个字是你人生道路上一盏光芒四射的路灯!
最近,我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读后使我意犹未尽。
本书讲得是一个微胖的小女孩金铃,金铃成绩虽然不是太好,但是她是一个善良、体贴父母、关心他人的孩子,她为了考上家附近最好的中学——外国语学校而努力着,她一边做智力测试,一边吃减肥药,在家里又利用课余时间做试卷,之后又在她们班老师那儿补习,渐渐的在班级里她的成绩也越来越好;最后在考试当天的早上又按照传统吃年糕、吃粽子。文章最后作者加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跑啊孩子,冲刺啊!”令人回味无穷。
当我合上这本书时,我猜测书中的金铃一定考上了理想中的“外国语学校”,俗话说:“有志者,事竟成”、“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书中的金铃有许多方面值得我学习,她不歧视弱小,有一个比金铃矮一个头的“尚海”他的成绩和体力都不太好,每当有人欺负他时,金铃总是理直气壮地保护他。她很有爱心经常保护小动物,她做下的决定总能去完成,决心比较强。这点我要向她学习,我也经常做决定,但是遇到了我爱看的动画片就会将这些决心抛诸脑后,常常被妈妈追着批评。除此之外,金铃还是个“乐天派”,整天快快乐乐、轻轻松松,叫人气也不是恨也不是,我觉得这样的性格很好,孩子就该有个快乐的童年嘛。学习时就该认真学,玩耍时就该玩个痛快!
读了了这本书,我最深的体会就是其实每一个孩子都能成为好孩子。好孩子的标准并不只是学习成绩好,人格也是很重要的。
《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的作者是黄蓓佳,她虽然是北大中文系毕业的高材生,但她经常给孩子们写东西,这本书主人公金玲的原型就是她的女儿,所以我觉得和我的生活几乎一样,都是讲小生初关于好学校的事情,比如外国语学校了。
其中有一集讲猫和鼠的,听到这儿,你会说:“老鼠过街——人人喊打,老鼠真可恶!”主人公金玲却偏偏喜欢老鼠,奇怪吧,在联欢会中,金玲被他们班上的学习尖子倪志伟捉弄,在小品排练中当猪八戒。倪志伟虽学习好,但品质极差,还有她们班的好学生胡梅、刘娅如,每次考试都是高分,但犯了错误却不敢承担,他们就是偏偏被人喜欢的猫。而金玲说自己就是那可怜的老鼠,人人讨厌老鼠,喜欢猫,他们不许老鼠这样的东西活在世上,用猫捉它、用夹子夹它,毒药毒死它,除了这些,还用火烧、石头砸、脚踢、、、这些都是因为猫比老鼠听话,模样漂亮。这些关于猫和老鼠的联想,出自11岁金玲的口中,在大人眼里,可见金玲是受了大委屈了。好在又被大人理解了。
我还知道:分数并不代表一切,重要的是品格,一个人善良、诚实、无私、博爱,不论卑贵,他都是伟大的。当然,对学习一样要认真,比如金玲,她后来刻苦用功,不跟同学一起看她最爱的贴画,只做作业,她很自觉。她也有一个雄心壮志,就是做一个好孩子,她一点一滴地进步,从不骄傲,踏踏实实地。
我也要做一个好孩子,一个真正的好孩子,我会像金玲一样,向真正的好孩子“进军”。
上个月,妈妈下班回家带回来一本书,书的名字叫《我要做个好孩子》。每天晚上睡觉前,妈妈会给我读一章节,第一天听妈妈读这本书,我就喜欢上了书中的小姑娘金玲。 金玲是一个长胖乎乎的,对人很热心,在学习上有点粗心的小女孩。当看到邻居家无人照顾的小孩子哭泣时,她就毫不犹豫得把小女孩带回来,恳请妈妈让小女孩子在自己家中住几天,她还拿出自己舍不得花的零花钱给小女孩买礼物;当看到自己的同桌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时,她就勇敢得站出来替同桌说话,不怕其它的人嘲笑她;当看到老师生病时,她突然就变得乖巧懂事,还送给老师一朵花,让老师很感动;当看到家中的蚕宝宝饿得很可怜时,她不怕辛苦地走过好几条街道,为蚕宝宝找桑叶吃。
我的生活和金玲的生活很像---不太好的一面是:我每天要写很多作业,有些是老师布置的,有些妈妈布置的。学校里经常有考试,如果考得不好,我就要听妈妈的批评。 美好的一面是:我有爸爸妈妈爱我,有老师关心帮助我,有同学小朋友陪我玩耍。读了这本书后,我也要像金玲一样,做一个诚实、正直、勇敢、有爱心、不怕困难的好孩子。
在寒假中,我读了一本叫做《我要做个好孩子》的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金玲,是一位成绩不算太好的六年级学生,一直想做一个在父母及老师眼里的好孩子,金玲看上去什么都不在乎,其实心细着呢,王老师辞职去了美国,他就提出给王老师写信。
班主任邢老师突然生病后,他想到老师是因为班里的同学才被累病的,所以买了康乃馨去看望老师,为了不让邢老师生气和担心,她并没有把班里不好的情况告诉老师。
金玲也很善良,而且很懂事,有一次她路过马路旁的一根电线杆时,看见原来自家巷子里修理自行车的老人突然中风去世了,而他的小孙子无人照顾。金玲就把这个无家可归的孤儿领回了家。
“好孩子”的标准到底是什么?学习好了?不是!在别人面前表现得好?也不是。我认为是品德良好,就是“好孩子”。
要想做个好孩子,首先要做一个善良,懂事,品德好的孩子。
我爱看书,有时也爱和妈妈顶嘴,一天,我和妈妈去书店,妈妈为我选了一本书《我要做好孩子》,我知道妈妈希望我做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孩子。这本书的作者是黄蓓佳,据说这本书记载的是她女儿六年级的小学生活。一打开书,我就被里面的情节吸引住了,怎么也不肯放下,哇,太好看了,这本书的主人公的名字叫金铃,是一名六年级的学生,一开始,她的数学成绩很差很差,每次只能考八十几分,在老师的眼里不是一名尖子生,老师对她不重视,但她有一个理想,就是做一名好孩子,让老师和家长都喜欢她。
有一次她在采桑叶时,遇到了一位老奶奶,这位老奶奶以前是一名老师,每天帮金铃辅导功课,这样金铃的成绩越来越好,最后居然能考进班上的前十名。金铃能有后来的成绩,跟她积极向上的努力是分不开的,寒假里,她也不出去玩,被妈妈压在家里写资料,她也不反抗,就在书房里面写,一本写完了,再买另外一本,除了妈妈让她出去,她才出去。比起金铃,我就有羞愧了,我一刻也坐不住,有时还与妈妈拌一拌嘴,金铃在家从不与妈妈拌嘴,我呢?妈妈说我一句,我就不服气,又还她一句,让妈妈很生气。
另外,金铃很有爱心,老师生病了,她还送给老师一株花,金铃的心很善良,妈妈将她的蚕扔到了垃圾筒里,她还不舍得,跑到垃圾堆旁看蚕……总而言之,金铃这种谦和认真的态度是我学习的榜样。我要做一个好孩子,不让爸爸妈妈为我操心,我要向金铃学习,学习她的懂事,学习她的乐于助人。我相信,只要努力,未来的命运一定会掌握在我们的手上!
今天我读了《我要做个好孩子》这篇作文,主人公叫金铃,她从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变成一个懂事的孩子。
我最喜欢读里面的一篇,题目是《老师病了》,因为这是金铃做了最棒的一件事情,她让刑老师感到了自豪。刑老师因为改本子改的太多了,所以一看到字就头疼。就像过年吃肉吃伤了脾胃,再见到肉就恶心了。邢老师叫金玲指导全班写一篇作文题目自拟。第二天中午,金铃把所有的作文都读了一遍,她觉得自己的作文写得非常好,于是在全班同学面前把作文读了一遍。邢老师顿时泪流满面地说:“金铃,你长大了。”
我也要学习金铃,学习她的懂事,学会孝敬父母,尊老爱幼。
十一月份的推荐书籍是《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的作者是黄培佳。
故事的主人公是小学六年级的金铃,她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作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作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这本书使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有一回,期末体育考试50米跑。金铃摔了一交,李林没注意被金铃绊倒,两个人都摔了个“大马趴”。没想到,李林竟摔骨折了。金铃的妈妈卉紫知道了后,买了些奶粉水果什么的去探望李林,可是李林的妈妈态度非常不好。卉紫原想赔500块钱,而李林的妈妈要求金铃他们家赔3000块钱,并给他们算了比帐。金铃她爸爸觉得李林他妈不讲理决定不赔,卉紫比较现实,觉得不给一点怕是不行。就是不知道给多少合适,于是跟校长商量,校长也觉得李林他妈不讲理说,李林妈妈如果再不讲理就要李林妈妈去找他……我真同情金铃呀!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都要做个好孩子,好孩子不一定成绩要好,但一定要有爱心、善良、正直和宽容。
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每个人对于《牡丹亭》,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为了充分回味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牡丹亭》的读书笔记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深度解析牡丹亭的优质读后感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牡丹亭》与《长恨歌》不同,它没有皇家宫苑,没有金盆玉器,只有那芍药花开,杏花雨落,青桥石板,满园春色,还有那段梦回千转,相思不相负的爱情。或许如果丽娘不走出那深闺大院,没有看见袅晴丝吹来闲庭院,摇漾春如线的风光,这段爱情会不会锁进封尘中,不会出现呢?不,它会出现。因为它的背后有两颗脱去世俗的心。这便是《牡丹亭》留给我最美好的梦幻。在那个宋明理学压制,封建胁迫的年代里,杜丽娘解放个性,追求幸福,是福还是祸?我说,是福。封建思想让她从唯唯诺诺变得执着勇敢,敢于为爱情放弃生命,勇于在朝堂之上据理反驳,慷慨陈词。只有为自由,为信念奋斗的人才会变得至情至理。我想这至情至理就是本真,《诗经》中关关雎鸠便是丽娘寻找本真的开始。诚然,每个人心中有缺失不了本真,缺失不了真正的自我。丽娘不应该甘于礼教,所以她突破自我,寻找幸福;林逋不应该求生于污浊的官场,所以它隐于湖畔,梅妻鹤子;严子陵不应该安于富贵所以他逐梦山水,无忧无虑。请相信,人有时会很渺小,渺小到瞳孔在清澈也会被人看成冰穹,光明站在身边,却无法被庇护,但人有时会因渺小而强大,只要他相信自我,突破自我,其实人的本真很强大。
我想,我该重新翻开第一页,因为爱情的故事没有尽头,自我的实现没有终点。今晚,又是一静夜。
《牡丹亭》里说:“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成为广为传唱的一句话和被后人勇于追逐爱情的“金科玉律”。杜丽娘有情,看起来这一份感情的对象是柳生,但细细思来,实则是爱己,或者说仅仅是爱情的本身。
作者笔下的柳梦梅只是将包括杜丽娘在内的万千女性形象投射到柳梦梅身上了而已。就像我们年少时期纯粹干净的喜欢上了谁,并不是那个人真的有那么好,只是我们把所有对于爱情和伴侣的最初的幻想一厢情愿的投射到那个人身上了一样。
杜丽娘身上的那种“至情”以至于整部作品中表现出来的“以情战理”,那是一种超脱人世的感情。那样的感情纯粹虚幻却又最坚贞真实,它可以穿透现实与虚幻,超越生命与死亡。这样的感情已经不仅仅是爱情那样的简单了,这也就解释得清所谓“至情”两字。
在那样的时代,发出这样的声音已经是难能可贵,明代戏曲理论批评家沈德符在《顾曲杂言》中说:“《牡丹亭梦》一出,家传户诵,几令《西厢》减价。”《西厢记》和《西厢记》相比更为大胆,甚至没有借助丫鬟等外界因素,就是这两个人大胆的去追求,甚至与生死相抗衡,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
尽管最终的结局不是那么的“合乎常理”,但就这样又有何不可?留一份念想和美好在世人心中,留一份缠绵在世人心中而已。
《牡丹亭》全名《牡丹亭还魂记》,与《紫钗记》、《邯郸记》和《南柯记》合称"玉茗堂四梦。是晚明戏曲家汤显祖的四大剧作之一,也是他最脍炙人口且成就最高的作品。
故事写的是南安太守杜宝的女儿杜丽娘,冲破约束,私出游园,触景生情,困乏后梦中与书生柳梦梅幽会。从此一病不起,怀春而死。杜宝升官离任,在女儿的墓地建造了梅花观。柳生进京赴试,借宿观中。他在园内拾得杜丽娘殉葬的自画像,认出是此女子便是那个曾在梦境中与他在牡丹亭畔幽会的女子。夜里杜丽娘向柳生说出原委,并求柳生三天之间挖坟开棺。柳生依暗示掘墓开棺,杜丽娘起死回生,两人结成夫妇,同往临安。杜丽娘的教师陈最良看到墓地情况,柳生又不辞而别,就往临安向杜宝告发柳生盗墓之罪。柳生在临安应试后,恰逢金兵南侵,延迟放榜。安抚使杜宝在淮安被围。柳生受杜丽娘嘱托,送家信传报还魂的喜讯,反被囚禁。金兵退却后,柳生高中状元。杜宝升任同平章军国大事,拒不承认婚事,强迫女儿离异。纠纷闹到皇帝面前,才得到和解。
杜丽娘是南安太守杜宝的独生女,从小就被灌输封建礼教知书达理的思想。但残酷的封建礼教根本无法束缚到正值青春期的她。一首《诗经·关雎》便惹动了丽娘的情思,她并不认为这是宣传什么儒家礼教的作品。而认为这就是一首恋爱诗,是一首撩动了无数少女春心的诗歌。而久困闺房的丽娘更是在家里后花园那大好春光的感召下,动了访春之情。这说明了呆板的封建礼教根本无法束缚住人类与生俱来的情欲,从而更加揭露了当时程朱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虚伪和残酷。
虽然杜丽娘的行为与当时社会有许多不符,但这并不影响作品的情节发展。作者也便是通过“大家闺秀”的她做出不是大家闺秀的行为而来阐述作品的主题思想。
读完作品,我不得不被杜丽娘的勇敢,坚持与真情所感动。一首“墙内秋千墙外道,墙外行人,墙内佳人笑,笑渐不闻声渐悄,多情却被无情恼。”是他们最初的邂逅。而后花园一梦之后,丽娘便相思成病,一病不起乃至天逝。而在现实中,杜丽娘与柳梦梅至始至终压根就没见过面,更别谈什么真爱了。那又是什么导致了丽娘伤春而逝呢,难道就真的是那一个梦吗?不,不是的。梦境或多或少加速了悲剧的产生,但梦境紧紧是促成悲剧的一个道具,而不是主要原因。试想在如今21世纪的我们有谁会因一个虚幻的春梦而相思死去呢?如今一见钟情的几率都小的可以忽略,更别谈什么为梦怀春而死了。而在杜丽娘那个年代,在那个真情被压制,人性被束缚的年代,这或许不过就是一个再也寻常不过的事情罢了。
在古代,女子必须三从四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经常就躲在自己的闺房中绣花练琴作画。在出嫁之前见到的男人估计也就他父亲,兄弟,再有也就是家丁了。那么偶然间突然见到一个与她没有血缘关系的而后风度翩翩的男子,有几个能不一见倾心的。而严酷的教条根本不允许这种私订终身的事情发生。但往往物极必发,越加以束缚,就越能激发人性去挑战。就说今天,男女平等,见到异性的机会多了,社会也开明了,很多人都能在寻寻觅觅中找到自己的另一半而幸福快乐的生活。又怎会有那么多抛弃家庭而私奔的悲剧呢。
所以说到底,就是封建礼教无情的压抑了人性,造就了无数悲剧的产生。
再有的感触就是杜丽娘的真情了。虽然仅仅是一梦之缘。但也无法浇灭心中那被烈火燃烧的情思。天逝之后,她冲破重重困难,终于见到了柳梦梅。而冲破这些困难那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与多么坚定的毅力。都说爱情是有期限的。而丽娘当了三年的鬼魂,却仍然对梦梅念念不忘,历经千辛万苦才得以圆梦。而现今又有多少异地情侣因忍受不了时间和空间上的距离而选择分手,成为陌路人。我想说的是在今天我们勇敢追求爱情和幸福的同时,请不要轻易放手,爱情总是需要坚持的。
爱情,一直以来都是人生永恒的主题。“有情人终成眷属”是最美也最悲凉的一句祝福,天下有情人,有多少能此生不渝,相伴白头偕老的?无论是罗密欧与朱丽叶,还是中国的梁祝化蝶,都只开了爱情的花,来不及经受现实生活中风吹雨打的考验。他们的爱情,也因之而永恒。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这恐怕是古今所有爱情故事最深刻的一条主线。《牡丹亭》中更是如此。爱情,能让生者为之死,死者为之生,何等壮阔的情怀。天下女子有情,宁有如杜丽娘者乎!
现实生活中有没有永恒的爱情呢,当然是有的。但粗糙的现实生活总会使爱情之火渐渐熄灭。虽然爱情是男女两个角色共同分担的,但主角却往往是女性。女人为爱而生,这话不假。也因此,爱情的悲剧往往发生在女性身上。女人在爱情中艰辛成长,最终,实现真正爱情的,也往往是女性。
看过《胭脂扣》的人大概都会被如花的痴情所打动。她与十三少,相约死后重逢。然而,五十年过去了,依然是她一个孤魂野鬼。她的十三少在人间混迹,潦倒不堪,也早把她忘记。对爱情的信仰让如花最终如愿见到了她朝思暮想的昔日情人。然而她看到的,却是一个邋遢的早已忘却他们之间惊心动魄的爱情的陌生人。当如花心碎地离开,她该知道,爱情,只是她一个人的一场执着梦。里尔克曾谈到爱,“女人对爱无限投入,而从不或是几乎从不要回报。”
爱情给予女人的,女人反过来哺育爱情。她们令爱情荡气回肠,地久天长。
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阅读资治通鉴后,我对作者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该如何才能将一篇资治通鉴读后感写好呢?以下是栏目小编收集整理的“深度解析资治通鉴的优质读后感模板”,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我最喜欢《资治通鉴》这本书,里面内容丰富,记载了许多历史人物的故事,赞扬了许多风流人物,读了这本事,让我受益非浅。
《资治通鉴》是我国最伟大的编年史,作者司马光是北宋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史学家和文学家,他在不少人的帮助下完成了这部历史巨著,历时19年。宋神宗认为这部书“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于是便命名为《资治通鉴》,这就是《资治通鉴》书名的由来。全文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下至后周显德六年(公元959)。生动记载了1360多年来中国的历史文化,内容以政治、军事为主,兼顾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历史文化知识。
其中《将相和》令我深有感触,讲了蔺相如安全把玉壁送还给赵国,赵王很器重他,封为上卿,地位在廉颇之上,廉颇要找机会给相如一点颜色看看,相如出门办事,总躲着廉颇,人们问蔺相如:“你为什么怕一个老头子?”。相如说:“秦王比廉颇厉害,我还怕他,我是为了国家利益为重,秦王之所以不打赵国,是因为文将有我,武将有廉颇。”这句话传到廉颇那里,廉颇很感动,背着荆条到相如那里请罪。这则故事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凡事要先为国家利益,后为私人用情。
有一样东西,它每天都在革新,这便是历史。“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的确,历史是不容质疑的,是不会改变的,它已成为一种定局。但我们却能从这历史中得到许多感悟,从而规划自己的人生,防止自己犯与历史中同样的错误,这大概这是这本《资治通鉴》所要告诉我们的吧!
我爱看史书,却常常沉迷于其中,我曾经幻想改变历史,但这却是不可能发生的。我为那些壮志未酬身先死的英雄感到叹息;也为那些奸险小人无故弑君感到悲哀;我为那些奇才智土屡屡取胜感到高兴;也为那些浪子能够半路回头感到庆幸。但我们更应该吸取其中的教训,防止我们犯与他们同样的错误,这才是最重要的。隋朝结束了南北两朝多年分裂的现象,但却二世而亡。
这无不是因为杨广这个欺世盗名的暴君没有能力,却又装成正人君子,多次进劝父母,废了杨勇,立自己为太子,导致自己穷奢极欲的作风祸乱国家。他还开凿了京杭大运河,多次沿运河乘舟南巡江都,摆出全国大丰收的样子装给外国人看,致使国库空虚,民不聊生。这段历史告诉我们,如果你知道了自己的缺点,就应该努力改正,而不是加以掩示,每个人都有野心,渴望获得更高的地位,但我们不能没有能力就去获得与自己配不上的荣誉和地位,更不能像杨广那样伪装自己,要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并不断提升自己的水平,即使你有较多的野心,例如宋太祖,但你最终总会成功的。这仅仅只是历史长河中的一小段,或许历史中要我们领悟的道理就像大海里的水一样,领悟也领悟不完,但我们至少也要领悟一箩筐吧!当然,领悟只是基础,我们更要学以致用,改正我们的缺点,完善自己的人生,这样我们才会成功!
历史的车轮正在慢慢驶向远方,也许我们以后的作为便成了一段历史,那么,我们是希望自己流芳百世呢?还是希望自己遗臭万年呢?
《资治通鉴》成书以来,非常受人追捧,列举一二:南宋史学家王应麟:“自有书契以来,未有如《通鉴》者。”
宋末元初胡三省:“为人君而不知《通鉴》,则欲治而不知致治之源,恶乱而不知防乱之术;为人臣而不知《通鉴》,则上无以事君,下无以治民;为人子而不知《通鉴》,则谋身必至于辱先,作事不足以垂后。”
清代顾炎武:(《资治通鉴》和《文献通考》)“皆以一生精力成之,遂为后世不可无之书”。
清代曾国藩:“窃以先哲惊世之书,莫善于司马文正公之《资治通鉴》,其论古皆折衷至当,开拓心胸。”
近代学者梁启超:“司马温公《通鉴》,亦天地一大文也。其结构之宏伟,其取材之丰赡,使后世有欲著通史者,势不能不据以为蓝本,而至今卒未有能愈之者焉。温公亦伟人哉!”
如此多的美誉,似乎《资治通鉴》已成为君臣治国不可或缺之书,但我却纳闷:“自北宋神宗以来,至清末溥仪为止,却没有发现谁因《资治通鉴》而使一国大治的例子。”问者无心,听者是否哑口无言呢?
我本来就无知浅陋,当然不敢非议某些人心中的圣贤,也无能造谣某些人熟读的经典,若此书真能“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为何北宋亡于金,南宋亡于元,明亡于清?难道那些身居庙堂之上的人不明白圣贤经典的道理吗,何至于让“蛮夷之族”侵我中华,戮我妻子,毁我家园?这显然就有点让人无法理解了。
从内容上看,《资治通鉴》包罗万象,有政治、经济、制度、军事等方面的涉猎。特别是关于政治和军事,是此书的重中之重,条理清晰,精彩纷呈,对此我也是不吝赞美。但这仍然不能改变这部书只是司马光等人的一家之言,是对历史的一种经验总结,到底能对后人有多大裨益,这恐怕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了。
当然我并非否定此书的价值,只是希望不要迷信此书,毕竟现实社会不是武侠世界,凭借一部宝典抑或一把神剑,就能纵横江湖唯我独尊。如果有人将一本书与一国的盛衰联系起来,这简直就是风马牛相及的神逻辑,也好比有人把赵普“半部论语治天下”的故事拿出来洋洋得意一番,这种阿Q似的故事还是少相信为妙。
我不敢否定《资治通鉴》是一部好的历史书,我只是质疑将它推上无以复加的神坛。从史学价值来看,此书确实罕有其匹,但从一种历史总结的角度来说,它时至今日亦难担此大任。我们暂时放弃对此书的迷信,回归到一个原本的问题:我们学习历史到底是为了什么?
很显然我们学习历史不是照猫画虎,把今日当作历史的重演,假若执意生搬硬套,恐怕只会闹画虎不成反类犬的笑话。学习历史,重要的是内涵,了解其中的精神、文化、制度,认清社会的状况,人性的本质。至于那些明君的忧国、昏君的庸聩、忠臣的耿直、奸臣的媚骨、战争的诈谋、和平的可贵、权力的血腥、平凡的真实如此等等,但愿都留在书中,别拿出来沾沾自喜。它们只是体现历史的厚度,并非今天炫耀的资本。
我们从历史中而来,面向未来而去。前方才是我们的道路,而不是转身向后看,羡慕那些三王五帝,否则我们的历史可就真成了陈年流水簿子了!
记住了,未来在前方,别回头!
学者必读的书在众多的历史书中,我最喜爱的是宋代司马光著的《资治通鉴》。这本书是我爷爷直接传给我的。它书页很皱,这是我爷爷经常翻看造成的。书里面的字,我已经看不清了,但书皮却很硬,让我经常认为它是铁皮做的。
翻开书的扉页,上面写着:学历史,必读此书也。赠睿睿下面落款是邵庆尧。送书时间是XX年8月28日,现在回想起来,应该是我10岁生日那天送的。《资治通鉴》是我国历史上规模最大、成就最高的一部编年体通史。共294卷,主要记载了上始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下迄五代后周显德六年(公元959年)间1362年的历史。里面讲了许多闻名中外的历史故事,如:举案齐眉、官渡之战、闻鸡起舞等。与《史记》并列为中国史家之绝笔。我很喜欢清代王鸣盛用于赞美此书的名言:此天地间必不可无之书,亦学者不可不读之书也我想也是,既然这本书是世界上必不可少的,也是学者必须要读的,如果我们不读它,就不知道这段历史,机智勇敢的蔺相如、英勇无畏的荆轲等英雄人物的事迹就不能知晓,古人的爱国情怀和献身精神也就学不到了,这是多么遗憾的事啊!从这本书中,我还知道了一句家喻户晓的名联:有志者事竟成,····· 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有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我用它作为座右铭,时刻激励我发愤学习。
《资治通鉴》真是一本好书,我要好好珍藏它,到时传给我的下一代。
我在图书馆借了一本书《资治通鉴》,这是一本著名的历史书。
我最喜欢里面的一个故事——“商鞅变法”,“商鞅变法”里的的商鞅是一个著名的改革家。那个故事讲的是商鞅不是秦国人,也不姓商,原名公孙鞅。他从小聪明好学,喜欢研究刑名之学。他受不了魏国对他的冷落,投奔到了秦国,受到了秦王的重用,当上了左庶长,实施了著名的商鞅变法。为了让百姓相信他遵守诺言,他在京城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承诺谁要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谁就能获得10两黄金。大家都不相信商鞅,商鞅就提高赏金到50两。于是,有一个壮汉真的把木头扛到了北门,商鞅果然奖赏了50两黄金给他。这个消息传遍了整个京城,大家对商鞅制定出的刑法不敢不信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要遵守诺言,才能赢得别人的信任。也让我想起了《论语》中的一句话:“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快乐王子》是一篇非常出名的童话,在我们读完这个让人欲罢不能的童话后,可以把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写下来,写一篇《快乐王子》读后感。一篇属于自己的《快乐王子》读后感该怎么写呢?急您所急,读后感大全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深度解析快乐王子的优质读后感模板”,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快乐王子原来是一座珍贵的雕像,他为了帮助贫穷和艰苦的人们,捐出自己宝贵的东西,但最后被市参议员扔进火炉里融化了。在整个过程中没有发出任何一句怨言,而且快乐王子很开心,因为他帮助到了人们,人们会感谢并且牢记他的。
我原来是个小气的孩子,同学们向我借东西,我都不借,我渐渐被同学们疏远了,直到我看到了《快乐王子》,才醒悟了,以后有同学向我借东西,我都会乐意借给他们,渐渐,好朋友都回到了我身边,加上别的同学们的一句句谢谢,我更加坚定了热心助人决心。
请记住,以后要常常帮助有困难的人们,不求回报,只求付出。
暑假里,我读完了英国著名作家奥斯卡·王尔德所着的《快乐王子》。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助人为乐、乐于奉献的“快乐王子”的故事。
快乐王子的塑像本来立在市中心,他身上缀满了纯金箔片,眼睛是两粒闪亮的蓝宝石做的,他的剑柄上还有一颗大大的红宝石。漂亮极了!可是,快乐王子为了帮助清苦的人们,他在小燕子的帮助下,把纯金箔片和宝石送给了需要帮助的人们。最后,小燕子冻死了,而快乐王子的塑像也因破烂不堪而被拆除。可是王子并不后悔,他帮助了很多人们,他得到了很多快乐。
读完这篇文章,我被快乐王子和小燕子那种默默无私的奉献精神所感动。让我明白了“爱是奉献”,在我们生活的周围,不是有很多这种默默奉献的人吗?我们敬爱的老师,为了学生,呕心沥血,为祖国培养栋梁之才,不也是“快乐王子”吗?我们的父母,每天照顾我们,只为付出,不为回报。
还有各种各样的志愿者,他们出钱出力,为社会默默奉献自己的力量!正是因为有了这么多的“快乐王子”默默奉献,我们的祖国才会这样美丽!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我们现在的孩子,就应该从小胸怀大志,学会奉献,这样,我们伟大的祖国将会更加富强、美丽!
我有一本童话故事书,里面有一个“快乐王子”的故事让我非常感动。
快乐王子这篇童话是王尔德写的,里面的好词好句不可计数,里面的内容也很丰富。有感人的、幸福的、高兴的。让人看无数遍都不会厌烦。快乐王子为帮助穷人,而把自己身上的钻石、金片取下来,让燕子叼去给穷人,本来一座美丽的雕像变的灰暗无光,而穷人得了钻石和金片却不知道是谁送来的,穷人们很高兴,快乐王子虽然没了钻石和金片,但他却很高兴,他这种帮助别别人而牺牲自己的高尚品德值得我们去学习。
这篇童话让我懂了一个道理:快乐不是拥有金钱,而是帮助别人。
假期里,我看了《快乐王子》,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书的大意是说,快乐王子是一座用金片贴面的雕像,由于快乐王子很高大,视野很开阔,可以看到许多别人看不到的事情。比如,小女孩生病了,需要钱治疗,还有一个穷作家因为没有钱而无法买纸张等等。快乐王子很想帮助这些穷人,但他是雕像,无法走动。这时一只燕子飞来了,他请求燕子帮忙,把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全部送给了需要帮助的人,而他自己和燕子却被扔进了垃圾桶里。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要乐于助人,要帮助有困难的人,不能见死不救,只有帮助了别人,自己才会更快乐。
快乐王子的像立在一根圆柱上,全身贴着金片,还有一对蓝宝石的眼睛。一天晚上,有一只燕子飞来飞去停在了他的脚下,燕子抬头一看只见王子满眼泪水便问为什么,王子说,城里有个小孩没钱治病快要死了,快乐王子让小燕子把他的一只眼取下来送给小姑娘,姑娘母亲跪下来感谢小燕子。
几天以后王子对小燕子说她家有个瞎眼老奶奶,已经几天没有吃东西了,王子听说了又让小燕子送去了他的另一只眼睛。快乐王子的眼睛瞎了,燕子再也不愿意离开他,他每天在王子身边讲述城里发生的事情,快乐王子听说穷人受冻挨饿非常难过,他让小燕子把身上的金片一叶一叶地摘下来送给穷人,小燕子飞呀飞呀又累又饿等把最后一叶金片摘下来的时候,快乐王子跌倒了他的心顿时裂成了两半,快乐王子的像变得暗淡无光最后就被拆掉了,最后有一个穷苦人把小燕子和王子收好永远的珍藏起来。
听了这个故事以后,我非常感动,它告诉了我们:一个人不能只想着自己快乐而要更多的为他人着想富有同情心,我也要象快乐王子一样去帮助别人。
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我想您对作者写的作品,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最好的心得其实是自己“产出”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有关这个作品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深度解析老舍猫的优质读后感模板”,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猫》的作者是老舍。老舍是一位现代文豪,小说家。原名舒庆春,字舒。他是我们现代长篇小说奠基人之一。
老舍的这本《猫》分为两大部分:一篇是散文辑,一篇是小说辑。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是散文辑中的《当幽默变成油抹》,这篇文章把小孩子天真幼稚可爱表现得淋漓尽致。文中的小二和小三不了解什么叫做幽默,而是把“幽默”当作“油抹”。他们把爸爸话20块钱买来的油抹开,还抹在脸上。让人看了,感觉好笑之极。
我最感好笑的一句话是小三向小二咬耳朵:“小二,爸爸是假装幽默,咱们才是真油抹呢!”这一句话把小二,小三俩儿时幼稚的心理写了出来。作者利用巧妙地谐音,把“幽默”谐音成“油抹”,让人看了感觉非常的搞笑。这个故事还让我想起自己小时候的事情:因为爱吃鸡蛋,所以想能吃到更多的鸡蛋。一天趁妈妈在烧饭时,拿了一个鸡蛋种进花盆的土里,每天很积极地给鸡蛋浇水,等待着鸡蛋发芽。因为我听妈妈说过一句话“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现在想想幼时的自己是多么的天真。文中的小二和小三不正是如此的幼稚,可爱。
老舍的这本《猫》真是有趣,把我们儿童时的天真,童趣都写得细腻生动。让我们看时仿佛身临其境,情不自禁回想起自己儿时的趣事。老舍这位大作家可称得上是我们小孩们的知心朋友呀!
老舍喜欢带“小”字的东西:小猫,小狗,小鸡、小鸭,小花,小草,小孩儿,小人物,全喜欢。而至今令我影响深的文章,是老舍的短片散文《猫》。
老舍通过细节描写,用京味十足、幽默风趣的语言,生动刻画了他家猫的性格。把一只机灵、贪玩的,尽职尽责的猫展现的读者眼前,让人不禁喜欢上了这只猫。
而《猫》这篇短文中间的重点部分,是写猫的贪玩的:“它会出走一天一夜”、“任凭谁怎么呼唤,它也不肯回来。”这两句话写出了猫的出去玩的时间长,与老舍等待猫回来的急切心情。读到这里,我忽然发现,老舍家的猫与我们家的猫性格大多相似,它会在空闲时间,出去“游玩”,这出去的是间有长有短。短则一天一夜,长则四五六天,而且每次回家身上可挂了不少彩,是不是还会从身上掉下来有伤疤皮的一撮毛。老舍家的猫与我家的猫完全没有家猫的本性。
而这篇文章吸引我的部分,是老舍用动作、神态描写,写出了猫的警惕性高、尽职尽责:“屏气凝视”、“一连几个钟头”、“非把老鼠等出来不可。”通过这些描写细节的语句,把猫的动作、神态展现在读者眼前。我仿佛看到:一只黄花色的公猫,正瞪大眼睛,放大瞳孔,伏在老鼠洞前,一丝不动地等着老鼠出来,这真是一只尽职尽责的猫。
老舍爱猫,但他也爱花,这只猫刚来到院子里的 时候,对花充满了好奇,去那根花枝上荡秋千,在花盆之间蹦来蹦去,最后把院中的花弄得枝折花落。老舍并没有生气,反而觉得眼前这只猫变得更可爱了。在老舍眼里,猫虽把花弄坏,但爱猫与爱花是不相矛盾的。
读完《猫》这篇文章。让我深受体会,令我觉得老舍是一个爱生活,有爱心的人。而他的文字中并没有华丽的语言来描写这只猫,这可能是他的一个写作特点吧,巴金曾说过:“老舍先生永远活在他的作品中,活在一代代读者心中,活在人民中间!”
《猫》是著名作家老舍先生的名作。作者观察精细独道、内容充实饱满、语言生动有趣,在语言表达上有独到的魅力。他生动细致,形象逼真地描述了猫长大后的古怪性格和小时候的淘气可爱。特别是写猫的古怪性格用了矛盾对比的方法,充分表现了猫的行为令人难以捉摸。在作者的心里和笔下,家中的猫就像个既可爱又顽皮的孩子,喜爱之情洋溢在字里行间。
作者用朴实无华而又生动传神的语言、贴切形象的比喻和拟人化的手法,惟妙惟肖地写出了猫的种种惹人喜爱的神态举止,表达了自己对猫的喜爱之情。文章结构严谨,条理清晰,以风趣亲切,语言通俗晓畅。课文先讲大猫的古怪性格,很有特色。文中写道,它的性格既老实,又贪玩;既贪玩,又尽职;高兴时,比谁都温柔可亲;不高兴时,谁都不搭理。既什么都怕,又十分勇猛。这一部分,采用总分的结构形式。先说“猫的性格实在有些古怪。”又具体分了三个方面,举出实例,来具体讲猫性格的古怪。
讲其性格的每一个特点,作者总是能够举出一些猫生活中的实例来,使人觉得描写真实可信。说猫“老实”,文章中用了“的确有时候很乖。”一方面,肯定了猫的老实,另一方面又点出它“有时候”很乖,为下文讲猫“古怪”的性格,埋下了伏笔。“成天睡大觉”、“无忧无虑”、“什么事儿也不过问”,勾勒出了一个乖乖猫的形象,但是,作者笔锋一转,讲到猫“贪玩”时,“出走一天一夜”、“任凭谁怎么呼唤,它也不肯回来。”等语句,又把猫描述的过分的贪玩。如此强烈的对比,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随着作者笔锋的转换,我们有了解到了猫的另一层性格,虽然贪玩,但是,它确是一直很尽职的猫。“屏息凝视”、“一连几个钟头”、“非把老鼠等出来不可”,这些语句,又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尽职的`猫。作者三转笔锋,猫的老实、贪玩、尽职,看似矛盾的三种性格,在猫的身上完美的结合了起来。 第二方面讲大花猫高兴和不高兴的样子。先讲猫高兴时“温柔可亲”的样子。“猫“温柔可亲”表现在它会“蹭你的腿”“让你给它抓痒”“跳上桌来在稿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这说明作者非常喜爱猫,甚至把猫踩脏稿纸留下的脚印都看作“小梅花”。猫“温柔可亲”还表现在它会叫各种各样好听的声音,也会“咕噜咕噜”地给自己解闷。作者用“丰富多腔”、“长短不一”、“粗细各异”、“变化多端”等几个词语来形容猫叫唤的声音,可以看出作者对猫观察得非常细致,也表现了作者对猫的喜爱;它不高兴时,却是谁说多少好话都一声不出。说猫什么都怕时的“总想躲起来”,与勇猛时的“就是遇见蛇也干斗一斗”,彼此间,形成了强烈的对比,怎么能不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呢?在对猫性格的描述中,作者的语言完全不像是在描述一只猫,而像在描述一个人,一个作者最喜欢的孩子。
老舍先生写的《猫》有很多独到之处,首先是表达了真挚的感情。老舍先生对家里的猫视同儿女,因此无论是古怪还是淘气,在他眼里都是十足的可爱。而且人与猫之间互相信任,和谐相处,创造出一个非常美好的境界。其次是老舍先生平实无雕琢的语言风格。在介绍猫的性格特点时,只是将事实具体地写出,使猫的形象越来越丰满,性格越来越鲜明,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猫》是我国有名的语言大师--老舍先生写的一篇状物抒情散文。
这篇课文细致、生动地描述了猫的特点。作者运用具体事例写出了猫的性格特点。写猫的性格古怪时,将看似矛盾的事情一一列出,使猫的性格鲜明生动起来。可以通过师生分工朗读,领悟总分式的构段方式,体会用事例写具体的表达方法。在体会猫的特点时,要结合具体的语句来感悟作者用词的准确和字里行间所蕴含的感情色彩。如,“在你写作的时候,跳上桌来,在稿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它还会丰富多腔地叫唤,长短不同,粗细各异,变化多端。”把脏脚印形容成小梅花,而“印”字又用得何其生动;把猫的叫声形容得悦耳动听,喜爱之情跃然纸上。写猫的可爱时,“它在花盆里摔跤,抱着花枝打秋千,所过之处,枝折花落。你见了,绝不会责打它,它是那么生气勃勃,天真可爱!”对小猫的宽容怜爱如待幼小的孩童。这篇课文有两个非常突出的特点。首先是表达了真挚的感情。老舍先生对家里的猫爱同儿女,因此无论是古怪还是淘气,在他眼里都是十足的可爱。而且人与猫之间互相信任,和谐相处,创造出一个非常美好的境界。其次是老舍先生平实无雕琢的语言风格。在介绍猫的性格特点时,只是将事实具体地写出,使猫的形象越来越丰满,性格越来越鲜明,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全文字里行间流露出对猫的喜爱之情。
每一个人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所感受,当不同的人在看完《海上日出》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您抓住了《海上日出》的哪些精髓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深度解析海上日出的优质读后感模板”,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读了这篇课文,知道了这篇课文主要写日出前、日出时、日出后的迷人壮观景象。还知道了巴金是四川人,是屈指可数的好作家。从他这篇富有画意文章中。我感受到作者热爱大自然,奋发向上的感情,从“它的光芒给黑云镶了,把一片片云染成了紫色和红色”这段话中,“镶、透、染”三个字中,我觉得巴金爷爷把太阳写的有活力和生机,同时也感受到作者坚定的信念:光明定会驱除黑暗光明的力量是不可阻挡的。从太阳负着什么重担……颜色真红的可爱中我感受到太阳非常坚强,也感受到作者积极向上,见到光明的喜悦心情。由于作者热爱大自然,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仔细观察才写出这么美的文章来。有空我也要让爸爸事我海边看日出,亲身感受一下日出的壮观迷人。
我也要向巴金爷爷学习仔细观察各种景观写出好文章。
平凡的日出,在巴金爷爷的笔下变得那么生动,那么形象,那么充满活力。是啊,太阳是神圣的,太阳不屈不挠坚忍不拔的精神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在太阳冉冉升起的那一刻就代表着黎明的到来,它那灿烂的阳光曾经无数次的照耀着这生机勃勃的大地。
文章曾经多次运用比喻和拟人的手法,把太阳当作人来写,突出了太阳充满活力蓬勃向上的精神。其中有一句:“到了最后,它终于冲破了云霞,完全跳出了海面,颜色真红得可爱。”这其中的“冲破”和“跳”使用得恰到好处,把这一段描绘得淋漓尽致,使读者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受。
日出本来就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这个变化的过程中,会给人们壮观、辉煌的感觉。作者的开头一段就点明了对日出这一自然界景观的喜爱。无论是“探着脑袋”、“目不转睛”,还是“迫不及待”,都能表现出人们盼日出的急切心情。接下来描写太阳升起时的情景时,一个“钻”,一个“露”,把日出是这一瞬间表现得比较形象。对于“太阳露出大半边脸”时的描写,作者采用了拟人的手法,让读者认识到“物”虽无情人有情,真实地再现了作者对于景观的喜爱。文章的最后一段富有激情:人们迎着朝阳、海风,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驶去了。形象而生动地体现了人们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的思想感情。
动物和人都一样,都知道,都会知恩图报。当自己遇上困难时,别人帮助了自己,那么就会感激报答。正如文中的小鸟,当善良的水手们救了它,它也知道要感激报答水手,天天唱歌给水手们听,给水手们带来了快乐,艺术家们的青春献给了尊敬他们的人,而小鸟是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了它要报答的人。小鸟也和人一样,都非常爱自己的家乡。无论别人对它有恩或对它很好,也不能改变它对自己家乡。
读着巴金爷爷平实而又质朴的文字,我仿佛变成火红的一朵云彩,释放自己的光与彩。闭上眼,那日出的千万缕光芒,似乎排山倒海般涌了过来,太阳在燃烧,地平线上一片火海,千万朵火烧云,涌向了天边。
大海托起了初升的太阳,明媚俏丽而又温暖。巴金爷爷笔下的旭日是那样的美好,满载着希望的憧憬,我们不也是一轮轮初生的太阳么?冲出云层,就能普照大地,就把光明与热量奉献给祖国,为人类创建更美好的未来。
平凡的日出,在巴金爷爷的笔下变得那么生动,那么形象,那么充满活力。是啊,太阳是神圣的,太阳不屈不挠坚忍不拔的精神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在太阳冉冉升起的那一刻就代表着黎明的到来,它那灿烂的阳光曾经无数次的照耀着这生机勃勃的大地。
文章曾经多次运用比喻和拟人的手法,把太阳当作人来写,突出了太阳充满活力蓬勃向上的精神。其中有一句:“到了最后,它终于冲破了云霞,完全跳出了海面,颜色真红得可爱。”这其中的“冲破”和“跳”使用得恰到好处,把这一段描绘得淋漓尽致,使读者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受。
今天,我读乐《海上的日出》这篇课文,心中就如洪水泛滥,久久不能平静。
这篇课文是巴金爷爷的一篇优秀作品,文章写的生动真实,让人感觉身临其境,亲身感受日出之宏伟,日出之美丽。看着这篇纯朴的文章,我好像真的来到了巴金爷爷乘坐的那条船上,沐浴着温暖的阳光,闭上眼睛,享受着那个瞬间一切万物所释放出的光与彩。那日出的瞬间射出的千万缕光芒,似乎排山倒海,以压倒一切之势涌了过来。此刻,太阳就像一个熊熊燃烧的大火球,点燃了天,点燃了地;点燃了地平线,也点燃了海平面。看,蔚蓝的大海顿时成了燃烧的火海,千万朵红彤彤的火烧云,慢慢地涌向了太阳,渐渐地飞往了天边……
大海终于托起了初生的火红的太阳,再次使其冉冉升起,宣布了黎明的开始,也告知了黑暗的结束,灿烂的阳光再次照耀着生机勃勃的大地,使万物和谐相处,无比温馨。
平凡的日出,在巴金爷爷的笔下竟然被描绘得那么形象,那么充满活力!那样的一轮红日满载着神圣的希望,是如此的美好,如此充满憧憬。
读完这本书让我懂得了我们要不断的发光发热,要好好学习。
果然过了一会儿,在那个地方出现了太阳的小半边脸,红是真红,却没有光亮。太阳好像负着重荷似的一步一步、慢慢地努力上升,对了最后,终于冲破了云霞,完全跳出了还面,颜色红得非常可爱。一刹那间,这个深红的圆东西,忽然发出了夺目的亮光。射得人眼睛发疼,它旁边的云片也突然有了光彩。”中勾勒了海上日出前、日出时和日出后三幅图画,给人以美的享受。最终推出看日出者和太阳、云彩和海水一起光亮起来的伟大奇观,同时,又在激励人们要向往光明,奋发向上。
动物和人都一样,都知道,都会知恩图报。当自己遇上困难时,别人帮助了自己,那么就会感激报答。正如文中的小鸟,当善良的水手们救了它,它也知道要感激报答水手,天天唱歌给水手们听,给水手们带来了快乐,艺术家们的青春献给了尊敬他们的人,而小鸟是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了它要报答的人。小鸟也和人一样,都非常爱自己的家乡。无论别人对它有恩或对它很好,也不能改变它对自己家乡的爱恋。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假期时我们观看了《羚羊木雕》,相信您对于《羚羊木雕》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应该怎么写好一篇《羚羊木雕》的读后感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深度解析羚羊木雕的优质读后感模板》,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这个周末,胖胖同学的老师给家长布置了一份回家作业:写一篇300字左右的《羚羊木雕》的读后感 。这是一篇初中预备班语文书上的文章。对于我来说是极少去接触教科书上的文章的。说实话,让我写读后感,心里是有点发虚的。因为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对着文章写读后感了,那大概还是在自己做学生的时候吧。现在看文章仅仅只是看看而已,极少去思考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也懒得去思考。这样一来,也是不会思考了。所以以下的一点读后感看来仿佛是有些牵强附会的了。
“珍贵”究竟为何物?物质、金钱?亲情、友情?两相比较,此刻在“我”父母的眼里,大概那个价值不菲的羚羊木雕要比“我”和万芳的友谊珍贵的多吧。父母心中“珍贵“的东西大概就是那个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世界。然而,在我看来我和万芳之间的友谊才是那个木雕所无法比拟的。
“我们要能多得到深挚的友谊,允许还有多多注意自己怎样做人,不辜负好友们的知人之明。”(邹韬奋)但是在父母的威慑下,我不得不向“友谊”发出了挑战。向别人要回已经送出去的东西,那种感受是难以名状的,“我”做了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情。然而万芳却把“我”还给她的小刀塞到“我”的手里并且坚信“咱俩”还是好朋友。万芳对于友谊的珍视给“我”好好地上了一课。
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沟通应该也是值得一提的。“我”向万芳要回羚羊木雕完全是在父母的绝对坚持下,万不得已才做出的。整个过程中,“我”的父母似乎没有给“我”太多的申辩的机会,而是“紧紧盯着我”,让“我”感受到他们的“十分严厉”甚至是爸爸那种不可抗拒的力量,即使是在“我”哭着喊“不”的时候,也是没有理由不去要回已经送出去的东西。
的确,父母们很多时候总是以自己的思维方式在左右着孩子们,却很少站在孩子们的立场去思考问题。当发生分歧时,也只是以父母的威严来使得孩子们不得不顺从。这样,表面看来问题解决地很顺利,但事实上可能只是“口服心不服”,甚至在孩子们的心里留下阴影。久而久之,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沟通会越来越少,越来越不顺畅。所以,父母和孩子的沟通问题的确不可小觑。
篇二:羚羊木雕读后感
斯托贝曾经说过:“财富不是朋友,而朋友却是财富。”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重钱轻情义,尤其是大人们。他们根本不明白我们这些孩子们的友情是多么的宝贵。他们的这种重财轻义的思想往往给孩子们幼小的心灵带来不利的影响。《羚羊木雕》这个故事就说明了这一点。
文章说的是,“我”把珍贵的羚羊木雕送给了好朋友万方,被父母察觉了,他们便逼着“我”去把送出去的羚羊木雕再要回来。“我”被逼无奈,就硬着头皮找万方要回了羚羊木雕。但心里很难过,觉得对不起万方这个仗义的朋友。
这个故事带给我们的反省很深:如果万芳是一个很小气的人,那么两个朋友就可能会因为一个木雕而吵得天翻地覆,成为两个陌生人。而造成这件事直接起因的,就是“我”的父母。我觉得友谊比金钱重要得多,一份友谊,是多少金钱也买不回来的!
但是,作为孩子,“我”不知道羚羊木雕的金钱价格,但爸爸自非洲带回给我,对它的独特性“我”是知道的,所以“我”要把它送给“我”珍视的好朋友,但却忽略羚羊木雕在爸爸心中的珍贵地位——在把爸爸(或他人)送的礼物转送别人时,“我”是不是可以先了解一下爸爸的想法呢?
我不禁十分庆幸,自己有许多可以谈心的好朋友,他们在我有困难时帮助我,在我伤心时给我鼓励,在我骄傲时让我冷静……如果没有他们,我真不知道我是怎样取得这些成绩的——记得那次出游,我们几个好朋友玩得忘乎所以,不一会儿大家便口干舌燥,我顺手抓起水壶,嗳,怎么没水了?仔细一看,原来水壶盖没拧紧,水全洒了。唉,不喝了吧,可头顶的烈日像烤箱一般,照的我有些头晕眼花。“给你,我有水,这块巧克力也给你吧,别再低血糖了”好友熙熙伸手递来半瓶水和巧克力,我没来得及多想,咕噜咕噜就把水全喝光了,“真是舒服多了!”我笑着转头,想把水壶还给她,却看到了她满是汗水的脸和有些干裂的嘴唇,但她却把自己剩下的水全给了我,我突然感觉到刚刚喝的水简直比蜜还甜……还有一次语文考试,我的作文是全班分值最高的,这让我很骄傲,有些飘飘然,接下来的几次作业就比较粗心,“红叉叉”也就屡见不鲜了。邻桌的他看到了,对我说:“一次的成功并不是全部呦,()我期待你更出色的表现哦,加油!不然我会超过你的!”这话犹如一盆凉水,泼在我发热的头脑上,让我心里一颤:难道这点儿小小的成绩就能让我迷失方向吗?难不成这就是我的目标?我在心里默默对他说:谢谢你,朋友!你的真诚让我找回了真实的自我……庆幸之余,我不禁有了一些顾虑:现在的我们,长大后还能保持这种纯洁向上的友谊吗?
我相信,现实生活中,那些令人感动的真挚友谊有很多,都是不为名利,都是用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的。我真心祝愿天下所有的好朋友都能快乐、幸福到永远!
篇三:羚羊木雕读后感
主人公新宇和万方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万方在生活中帮了新宇很多忙。有一天,万方到新宇家做客,他非常喜欢新宇桌子上的羚羊木雕,它是新宇的爸爸从非洲带回来的。新宇想都没想就把羚羊木雕送给了万方,万方也送给新宇一把精致的法国小刀,两人非常高兴,因为他们是最好的朋友。可是新宇的妈妈却让新宇把羚羊木雕要回来,因为妈妈觉得羚羊木雕很贵重,是爸爸给他的礼物。新宇很难过,但有没有办法,只好到万方家里把羚羊木雕换了回来,可是他很难过,因为他觉得自己很不讲信用,万方帮过他很多忙,自己不应该把代表友谊的礼物要回来,虽然万方并没有责怪他,可是新宇却因此更难受了。
作者把小主人公的表情、神态、动作描写的非常逼真,我的心情完全融入到故事中去了,我非常的同情新宇,体会到他的无奈和悲伤。
我认为新宇妈妈的做法有点过分,大人有些想法跟我们小孩子的想法不一样。在我们小孩子心目中友谊是最重要的。希望大人们能理解。
炎炎夏日,吹着凉凉的空调,躺着床上津津有味地读着张之路的《羚羊木雕》。这本书中的每个故事都很精彩,引人入胜。而我最喜欢这本书中第一个故事《羚羊木雕》。
这个故事发生在雪花飞舞的冬天。书中的主人公新宇把爸爸从非洲带回来的珍贵的羚羊木雕,送给了形影不离的朋友万方。同时,万方也把心爱的小刀送给了新宇。可后来,新宇的爸爸妈妈发觉了,追问羚羊木雕去哪儿了,新宇不敢隐瞒,只好告诉了妈妈。没想到妈妈硬要新宇把木雕拿回来,还说这么贵重的东西怎么能随便送人呢!新宇虽然很生气,但还是向万方家去。
当新宇告诉万方这事后,万方很气愤。可万方的妈妈却劝万方把木雕还给新宇。当新宇在雪地里慢慢地走着。万方却气喘吁吁地向新宇飞奔而来,把小刀和自己为木雕做的玻璃罩子硬塞到新宇手里,雪白的花儿飘落在了万方的头上。最后,万方还请新宇第二天去打雪仗。新宇呆呆地站在雪地上,哭了,号啕大哭起来。雪花和泪水一起落在了玻璃罩上……
当我读完《羚羊木雕》这篇故事以后,感觉新宇的爸爸妈妈太坏了,一点也不了解孩子的心。我希望爸爸妈妈们应站在我们孩子的角度去看问题,我们有自己的主见,有自己的观察力,多替我们小孩子想想。
另外,我觉得万方是一个说到做到,讲义气的人。而新宇也是一个讲义气,重友情的人。他们间的友谊,深深感动了我,令我觉得:友谊的力量竟是这么的强大,无论两人之间有什么误会,只要相互理解,这两个人之间的友谊是永远不会改变的。我要学习他们的这种精神,把友谊放在第一位。并且,我深深地体会到,和朋友相处应该讲信用,不出尔反尔。这正如希罗多德说的“世界上没有比一个既真诚又聪明的朋友更可贵的东西了。”
我想,今后我一定会用一颗赤诚的心去交朋友,也会珍视朋友间的友谊。
闲暇之余,随手捧起妹妹放在桌角的一本语文书(人教版七年级上册),一下子就翻到了《羚羊木雕》这一课。细细读来,发现眼前一亮,这是一篇多么好的写事文章啊!不禁幻想:要是我的学生也能写出这样生动的、具体的,故事曲折的文章该多好。
仔细品读,发现这篇文章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之处。首先说题目,看似写物,实际上是围绕着这件物来写事。简洁,明了,却能吸引读者眼球,乍一看来,读者可能会想: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啊,什么颜色,什么形状,怎样制作,有没有插图啊等等。通过读文,才知道作者是写童年时期的一件往事。相信我的同学们身边也会发生这样的小事:小孩子们经常会为一个小物品“夺”来“夺”去,关系好的时候送给别人,关系不好的时候就要回来。而文中的小主人公却是一个讲义气、讲信用的孩子。单说课文中的这件事,我相信如果我们同学来写,肯定不会想到用物品名称来做题目,题目大概会想到《难忘的一件事》、《伤心的一件事》、《对不起,某某》,相比而言,本文的题目就更能吸引读者,尽管文章中并没有谈及木雕的样子,顶多用了一个词“珍贵”来形容它。
其次,说说布局。这篇课文采用倒叙的写法,先说木雕不见了,引起妈妈的责问,然后写和好朋友之间的友谊,接着写木雕被当作礼品送给好朋友小芳,最后写被逼无奈硬着头皮去要回来,却得到了小芳妈妈的谅解,归还了木雕。故事情节可谓一波三折,木雕不见———妈妈责骂——送木雕——要回木雕。在课文开头,一句妈妈责问的话“那只羚羊木雕哪儿去啦?”就设置了悬念,吸引了读者的阅读兴趣。接着,课文中出现了一系列的对话,直到小主人公伤心地说“送人了”,引起妈妈的责骂“这么贵重的东西,怎么能随便送人?”接下来插叙一段小主人公和小芳的深厚情谊:小芳曾经在上体育课时,给他调换划破的裤子从而避免了妈妈的责骂,帮助他躲过一劫,后来又送了小刀给他。看到这么仗义,友好的朋友,作为礼尚往来,他毫不犹豫地送出了自己家的木雕。但最后,因为妈妈的执意要求,他不得不硬着头皮去小芳家要回自己的木雕,并带去了小芳送给自己的小刀。不料小芳妈妈发现了原委,狠狠的批评了小芳。小芳也迅速还了木雕,并马上跑开,留下了小主人公一个人伤心流泪。
最后,谈谈这篇文章中的人情味。谁说小孩子就不懂人情啊。本来形影不离,非常要好的一对好朋友,却因一根木雕引起了波折,友谊的小船瞬间被掀翻。如果不是大人的一句“这么贵重的物品,怎么能随随便便送人了”?小主人公也不会被逼无奈,伤心地拿着朋友送的小刀,去到小芳的家里要回自己已经送出去的木雕。小芳也不会无缘无故地遭到了妈妈的责骂,我相信孩童的内心也是极其脆弱和敏感的。本来这件事就跟他们无关,在孩子的眼中,哪有贵重不贵重之说,有的只是纯洁的友谊。不过文章最后,小芳还是把之前送出去的小刀又送给小主人公,展现出人性的光辉。小主人公也在最后仰天长叹一句:可是,这能全怪我吗?是的,我认为这件事不能责怪孩子,尽管最后由于小芳的大度他们又重归于好,但文中的小主人公却感到了深深的自责。两个家庭,两个孩子,两位母亲,今后该怎样交往了?留给我们读者深深的思考。
读完了《羚羊木雕》这本书,我感触很深,我觉得如果将已经给了好朋友的东西再要回来的话,一定会觉得很没面子,可是,这本书讲的.就是这么一个故事。
这本书讲的是“我”把羚羊木雕送给了最要好的朋友万芳,父母知道了,硬逼“我”去要回来,“我”被—逼的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开口让万芳把羚羊木雕还给“我”。虽然“我”们之间的友谊没有被影响到,但“我”又对朋友这样的反悔而感到伤心后悔。
这两个好朋友就因为一个羚羊木雕差点而成了反目成仇的敌人,我觉得友谊比金钱还重要,一个知心的朋友用金钱是买不来的。在这个世界上,早已不是金钱最重要了,而是那些友谊和亲情。
在现在的社会还有多少令人感动的真挚友谊?那全都是用些金钱来做买卖而已。现在还有谁会用一颗真诚的心去交一个朋友呢?不都是为了名利吗?
爱因斯坦说过:“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莫过于有几个头脑和心地都很正直的真正的朋友。”财富买不来朋友,因为朋友就是最最大的一种财富。
有这么一本书,它历经岁月的洗炼,它温暖了你我的心灵。对,这本书就是——《羚羊木雕》。一本清淡质朴,感情真实流露,歌颂友谊的书。
今天,再次捧起《羚羊木雕》这本书,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
那天,天上下着雪,吃过晚饭,妈妈问我羚羊木雕呢?我胆怯地说,羚羊木雕给了万方。妈妈没有听我说完我的原因,硬要我把羚羊木雕拿回来。我心里,既无奈,又生气,这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呀。
我无奈地走到了万方家,万方听了我的话,很生气,他一定没有想到我是这样一个人。可是他妈妈却让万方把羚羊木雕还给我。我捧着羚羊木雕,走在雪地里,心情十分沉重。而当我快要消失在这房子的拐弯处时,万方气喘吁吁地向我跑来,把他的小刀和为羚羊木雕做的玻璃盒子塞在我的手里。洁白的雪花飘落在我们身上。他笑着对我说:“拿着,没有礼物,咱俩也是好朋友!”我哭了,雪花和泪水一起落在了羚羊木雕上……
为什么,大人总是不理解我们?也许,在他们眼里,我和万方的友谊,远远比不上那个珍贵的羚羊木雕。但是,对于我来说,我和万方之间的友谊大于一切!
如果,因为一个羚羊木雕,使我和万方之间的友谊消失,那么这个羚羊木雕还有什么意义呢?尽管后来我和万方和好了,可是,父母的态度会在我幼小的心灵上划下一笔永远抹不去的伤疤。我觉得,这世界上的友谊远远比金钱珍贵。
我很开心,我的身边有那么多关心我的朋友。在我伤心的时候,是他们安慰我;在我百口莫辩的时候,是他们挺身而出,为我辩解;在我措手不及的时候,是他们教会我坦坦荡荡的面对……真好,想必这是我在六年小学生活中,和学习收获一样大的收获吧。
还记得莎士比亚说:“友谊是珍贵的,若失去友谊,就像失去阳光,永远得不到温暖。”让我们用一颗真诚的心去交朋友吧。
“你拿着,咱俩还是好朋友……”虽然这是一句只有短短十个字的话,但它却如同山涧中清澈的潺潺泉水,从一颗晶莹透亮的纯洁的心中迸发。
故事讲的是“我”把一只用黑色硬木雕成的,家里最珍贵的羚羊木雕送给了我最好的朋友万芳,父母知道后,责备我把羚羊木雕送给了万芳,又催促我把羚羊木雕要回来。“我”以为友谊之花从此将会萎焉最终消失,但是在风雨幕后却是片晴朗的天空,在天空中闪闪发光。万芳没有恨我,却反过来安慰我,说没什么,别记在心上……
友谊是这样的神奇;眼睛看不到,手也摸不着,但纯洁的心可以感受到。当你遇到困难时,帮你解危的是和你最亲密的人;当你失败时,给你信心和勇气的也是他;当你成功时,与你一同共享晴朗天空的也是你最好的朋友;这就是友谊!当你掉入水中的时候,朋友会不顾一切的去救你;当你取得好的成绩的时候,朋友已成为默默无闻的鼓励者。这些都是友谊!
平淡无奇的友谊阿,它可以把人们从失败转到成功,它可以变成阳光将萎焉的花儿重放,它也可以把你从死亡的一侧拉向生命的起跑线。
一个人终生可以没有妻子,可以没有丈夫,也可以没有孩子,但是绝对不能没有父母和朋友,因为他们是我们的精神支柱。
友谊的能力像天气,变幻莫测,与日月同辉。它是伟大的,让我高呼一声:“让友谊天长地久!”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在读后了金银岛,对于金银岛里的情节非常感兴趣,为了更好地领悟金银岛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下面是由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度解析金银岛的优质读后感模板”,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金银岛》是关于海盗的冒险类型的小说,这本小说很经典,尤其把船长的凶猛描写的就跟正在场景里一样。
我印象最深句子是:西尔弗不住地微笑着回答道。可是他更加警惕了,在他那张大脸上,他的眼睛像针尖似的,可又像玻璃那样闪闪发光。这一个句子是在他们打仗的时候汤姆和队友们庆祝把对方打败了一个人,感到兴奋不已的时候,汤姆又不小心中了子弹,才导致书中会写这感动句。这本书主要告诉我们一点,世界上最宝贵的不是有价值的金银财宝,而是人心中的爱、勇敢和保护社会的勇气,做一个有好品质的人。
说完这句话我又想起了那位船长,船长应该改掉爱喝酒、不理别人和对别人说话凶猛,就好了。如果我做一个船长,我会对别人温柔、和谐,不要别人说话装没听见。这样就没人会讨厌你、欺负你,只会找你来做最真诚的朋友。
金银岛写的是奇特而跌宕起伏的海上冒险故事。这个故事让人如痴如醉,是那么优美。不仅如此,本书还写了一个了不起的孩子——吉姆,他就是本书的主人公,他聪明灵敏,总是帮助大人化险为夷。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吉姆发现了一张藏宝图。有钱的乡绅买了一艘帆船,与一位医生带上小吉姆去茫茫大海的一个荒岛上寻宝,他们还带了自己忠实的奴仆。然后便去选水手了,殊不知几位想得到宝藏的海盗假扮成水手,鱼目混珠,也登上了帆船前往金银岛。他们在船上拉拢其他的人,让乡绅和医生的奴仆成为他们的手下,船长很快就看出来其中的蹊跷,可怎么说乡绅他都不信。幸亏吉姆偷听到了他们要造反的事,但如今木已成舟,只好先开到岛上,再想办法。到了岛上,海盗和寻宝者,因为要争夺70万镑的宝藏,开启了一场生死搏斗,由于寻宝者指挥有方,冷静,果断,还有小主人公吉姆的机智勇敢,多次挫败了海盗的阴谋,平息战乱,最终寻得宝藏,平安返航。
这使我明白,孩子用处也是很大的。俗话说的好,有志不在年高,无志空长百岁。说的不就是这个道理吗?我也要像吉姆一样,面对困难,不慌不乱,用智慧战胜敌人!
读完金银岛后,我的心始终不能平静。吉姆的机智、李甫西大夫的勇敢和那一次凶多吉少的冒险,让我无法忘怀……
这个故事讲了小男孩吉姆从海盗比尔身上无意中发现了张藏宝图。于是,便决定去寻找弗林特海盗留下的70万磅的宝藏。后来,潜伏在船上的海盗西弗尔让各个水手加入他们的夺宝行动,幸运的吉姆偷听到了之间的谈话,才让大夫、乡绅他们逃过一劫。海盗最终沉不住气,露出了凶面目,寻宝者便与海盗来了场生死搏斗。最后吉姆他们得到了一笔可观的财富。
我发现,人不可貌相。尽管西弗尔长的文雅,但他竟然是海盗头子,而且老奸巨猾!如果不是吉姆听到他是海盗的话,那自己和朋友可就要遭殃了。西弗尔也真是可恶,他挑起的这次战争让多少人死亡呀!跟随乡绅多年的老仆人、被你西弗尔引进歪道年轻力壮的水手,都为此而亡!我看最该死的是你这个老奸巨猾的家伙。他欺软怕硬,最后拿了袋金币溜了,你才该死!你淹死在水里多好!话又说回来,防人之心不可无呀!而正义也是终究战胜邪恶的,此类例子比比皆是,例如,日本侵华战争。
日本只是个弹丸之地,却萌发了独霸中国的念头。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日本发动了震惊世界的“七七卢沟桥事变”。中国人民开始了八年时间的艰苦抗战。四亿的中华儿女用自己血肉之躯构起了一道长城,挖地道,做特工,上战场,不顾一切地要把日寇赶出国土。他们舍生取义,终于迎来了充满光明的一九四五年,日寇离开了中国,被赶出国门。
这是血与泪的旅程,也同样是机智和勇气的比拼。
《金银岛》写的是离奇而浪漫的海上冒险故事。
本书小主人翁吉姆,在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金银岛藏宝图。有钱的乡绅屈利劳尼先生买了一艘名叫“伊斯班袅位”号的帆船,与李甫西医生和小吉姆一起到茫茫大海的一个荒岛上去寻宝。以西尔弗为首的一批觊觎宝藏的海盗装扮成水手也随船前往金银岛。
它围绕海盗船长弗林特赶埋在金银岛上价值70万磅的藏宝,寻宝者与海盗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博斗。由于斯摩列特船长指挥有方,医生冷静、果断地与海盗周旋,吉姆年龄虽小,可是机灵、勇敢、镇静,多次挫败了海盗的阴谋,平息了海盗们的叛乱。最终寻得宝藏,平安地回到自己的家乡。
我特别喜欢《金银岛》,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世间最宝贵的不是金银财宝,而是爱心与友谊。它还告诉我们,遇事要冷静不能冲动,而且要有耐心,必要的时候还要请求别人的帮助。要像可爱的吉姆一样,机智的与坏人斗争,最终取得胜利!我喜欢《金银岛》的另一个原因是:作者充满了想像。看完这本书,我也幻想有一天能去海上历险,去帮助很多需要帮助的人。
《金银岛》是19世纪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成名作,也是一本举世公认的世界名著。 这本书富有神奇浪漫色彩。本书已经发表就马上被誉为:儿童冒险故事的最佳作品,是史蒂文森一生中最畅销的小说之一,他告诉人们:最宝贵的不是金银而是爱和正义感。
书中描写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从一个海盗那里,偶尔得到一张埋藏巨额财富的荒岛地形图,这事引起了当地乡绅屈利劳尼先生的兴趣。为了找到这笔财富,他们驾驶了一艘三桅船去荒岛探险。不料船上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独腿西尔弗的策划下,妄图夺下三桅船,独吞这笔财富。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他配合屈利劳尼先生同海盗们展开了英勇机智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他们找到了宝藏。
书中的吉姆是一个聪明.机灵的人。具有顽强的拼搏精神,不惧怕困难,不向灾难低头,勇敢地迎接挑战,从不鲁莽行事。而洗耳弗做事心狠手辣,拥有极为丰富的海盗经验,在他身上处处体现着虚伪.邪恶.自私自利的本质。
本故事叙述了一件探宝的过程。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吉姆的少年,在老海盗比尔的手里得到了一份藏宝图,在李沃西大夫等人的组织下,他们决定去探宝。
他们组织一支船队,雇佣了一些水手,结果船上居然混进了扮成水手的海盗。在斯摩力特船长和李沃西大夫的带领下,与海盗斗志斗勇。小主人公也表现出机智、勇敢的一面。比如在苹果桶里偷听到海盗的夺宝的计划、在大海中夺取大船希斯帕洛拉号,并且把它开到隐蔽的地方藏起。再回去与同伴汇合时,被海盗捉住。但他能沉着冷静和海盗周旋,最后和李沃西大夫等人齐心协力,终于打败的海盗,并载宝而归。
这件事表明做事要认真并且注意重要细节。我们如果想探险,除了有勇气和胆量,还要有智慧和方法,这样才能最终探险成功,做任何事都是这样,勇气和智慧缺一不可。好了,就讲到这吧。这是一个生死的故事,很好看啊!
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在阅读了艾利克斯·希尔写的天蓝色的彼岸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写读后感要分辨主次,力求做到“读”能抓住重点,“感”能写出体会。想必你正在收集整理天蓝色的彼岸读后感范文吧!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深度解析天蓝色的彼岸的优质读后感模板”,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这是一本关于死寓言的书,书中的主人公只是一个小男孩——哈里,由于一次不幸的车祸,他失去了生命。死后哈里的灵魂去了另一个世界,正准备去天蓝色的彼岸,可是,这时哈里发现自己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完成,他想念自己的亲人、老师、朋友,他也很想知道在没有他的日子里,他们会怎么样?可惜,此时的他不知道怎样才能传达自己的心声。一个偶然的机会,哈里遇到了一个叫做阿瑟的幽灵,他们偷偷溜到人间,此时,哈里发现一些事情出乎他的意料,最好的朋友和他的“死敌”一起玩,他以为他的死全班同学会很悲伤,可同学们好像以前那样上课,他的位置只是做了另外一个人。
生活中往往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当我们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时早已无法挽回,正如哈里那样,有可能会后悔一辈子。哈里因小事与姐姐怄气,气愤愤的骑自行车出去却不幸被汽车撞到,于是,小小的哈里便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在漫步的时候,哈里想起了与姐姐的对话,“我要是哪天死了,你保准会后悔的!”想到这哈里心里十分难过,他想和姐姐道歉与家人道别,并完成心愿。可是一切都来不及了,这让他很苦恼,直到阿瑟的出现。在阿瑟的帮助下,哈里来到人间与家人道别,并且完成了心愿。这时,他才没有了这辈子的忧愁,走向夕阳边的那抹天蓝。
彼岸是理想的,而此岸则是现实的,彼岸似乎有点宿命的味道,此岸仿佛是具体可感的。每个人的心中都有此岸和彼岸,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精神与物质、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哈里——一个天真活泼的小男孩由于一场不幸的车祸,他便开始了对他短暂的一生进行追忆和思考。他会回想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种种不对的做法,他殷切的希望能回去弥补。在理想的彼岸哈里有着小孩子特有的单纯和善良,而生活中他总是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经常与姐姐打打闹闹,总是被爸爸妈妈教育。在走向彼岸的路上,哈里才意识到:在可触可摸的世界中,一切尽是那么美好,那么让人心动神往。最终,哈里在阿瑟的帮助下完成了自己的心愿。
“决不要在你怨恨的时候让太阳下山”,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我们要对现实的世界多一份感动和留恋,多一份理解和热爱,让我们怀有一颗平凡的心去享受阳光、雨露、风雪,感受那幸福的味道。
一本温情的小说,总会让你的心灵得到洗礼。看穿了世间的丑恶和黑暗,看惯了世俗的纷扰和无知,静下心来品读一本书,让我们心灵清零,一切从新来过。欣然睁开双眼,在这个清新的世界感受是多么的美好……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关于生命和死亡最深刻的寓言——天蓝色的彼岸。
主要内容是:小男孩哈里因车祸去了另一个世界——天蓝色的彼岸。在哪里,他碰到了一个叫阿瑟的幽灵,他们两个结伴偷偷留下了凡间,完成他们没有完成的事情……变成幽灵的他去了他的学校,看到了同学们,也看到了同学们为他种的树和贴在黑板上那满满的祝福,也知道了平日里和他是死对头的杰菲竟然那么想和他做好朋友,他被深深地感动了。阿瑟赶上了去往天蓝色彼岸的最后一班车,可哈里还是不愿回去,他回了家,看到了全家人为他伤心的样子,他坚定自己的信念,用自己坚定的信念来对平日里最不合的姐姐深深地道歉。他把一切做完后,踏上了彩虹桥,通往天蓝色的彼岸。
哈里因为在出门前对姐姐说了仇恨的话,在另一个世界一直处于抱歉和自责中,知道以特殊的方式说出了自己的抱歉,心灵才得以宁静。世界上没有后悔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要珍惜自己现在的生活,如果你是哈里,就会感觉,或者是一件特别美好,特别快乐的事情。不要总以为我们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挥霍,不要再死亡逼近的时候才懂得亲情的珍贵。
生命是珍贵的,是脆弱的,也是短暂的,珍惜在世界上的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学会在生的时候,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你不在了,但生活还在”生活不会因你而改变,不要自己总是把自己当做主角、世界的中心,地球不可能没了你就不转,“决不要在你怨恨的时候让太阳下山”也许当人们时刻意识到自己在今晚躺下,明天早晨再也起不来的时候,才会觉得生命如此珍贵。
这本书用诗一般的语言说出了很深刻的哲理,给我很深的启迪。作文
有一本书,是关于生命和死亡最深刻的寓言;有一本书,是送给孩子们最美的礼物;这本书,就是《天蓝色的彼岸》。
这本书是一本富于幽默和感人至深的书。
这是一本最适合在我们这个年龄段读的书,单纯、清新、温暖的文字,教会人们学会关爱、珍爱生命,唤起人们内心深处最美好的情感,呈送给人们最真切的感动和最伟大的爱,在不可抵挡的人性光辉中感悟生命和死亡——
“我不大明白什么是”已经启程“,什么又是”奔向目标“,这些人又要奔向那里呢?这真像一个谜。”小男孩哈里因为车祸,去了另一个世界,那里的“人”永远也不会“死”,什么事也不用担心。小哈利让我明白了:死后并不是什么都化为虚有,只要你办完了未了的心事,就可以“奔向目标”——天蓝色的彼岸,从新做人。
这本书还得到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推荐,并被誉为“21世纪最伟大的人性寓言”。
主人公小哈里不畏惧死,而我们却只想着我死了怎么办,我们要用笑脸拉迎接悲惨的厄运,用百倍的勇气来应付一切的不幸。
死亡是生命的延续,死亡是为了生命的重生,死亡时一段生命的终点同时也是一段旅程的起点。
平时,我总认为,死亡的色彩是黑色的,因为它总让人感到悲伤与可怕。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接触到了《天蓝色的彼岸》这本书,
小男孩哈里因车祸而去了另一个世界,正等着去天蓝的的彼岸,但他还挂念着自己的爸爸妈妈、姐姐、老师和同学们,却不知如何表达他的心声,直到他碰上叫阿瑟的幽灵,阿瑟带着哈里偷偷溜回人间,来向亲人和朋友们告别,并向他们表达歉意和爱。
读了这本书,我忍不住掉眼泪。死亡是早晚会发生,我们最终都要死去。哈里,就算他对亲人朋友有很多的不舍,但他终究要离去,但他没有遗憾,因为他完成了他没完成的事,他安宁了,尽管他还是不舍。生命的的确确就像一片叶子,到后来,都是会落下,但他并不是真的死了,它又成了泥土的一部分了,成为一个生命的一部分,新的树木,新的叶子,落叶归根,我们就是这样。对,这句是生命的轮回。
我见到过死亡,那是一个人肉体的彻底停顿。他所有的爱恨、需索、贪恋、失望、以及苦心经营都失去意义。但,我们绝对不能害怕死亡,它并不是生的一个对立面,它与生之间的关系,仿佛是彼此映照在一面镜子中的影像。如果,我们只热爱生命而不热爱死亡,那么,我们并不是真正的热爱生命。
《天蓝色的彼岸》这本书,让我知道与懂得了许多。人与人的最大区别,其实是他们对死亡的态度,有些人很惧怕,有些人很坦然。他们如何面对死亡,决定了他们如何选择对待生命的方式。就是如此。
我常常想,生命昌什么呢?一天,我与妈妈坐在长椅上吃瓜子。一不注意,一颗瓜子从我手中一滑,滑进了没有一丝泥土和没有阳光雨露的石缝里。
本来,我以为它在石缝里会“安居乐业”几年,不料第二天,我路过石缝时,我眼前一亮:居然冒出了一根茎!那小小的茎,就在石缝中不屈不挠地成长着,多么顽强!它不甘示弱,自己对自己说:“珍爱生命,不屈向上。我们都不要把寸寸光阴花费,让自己的生命更加光彩,更加有用!”
是啊!如果一根小小的、微不足道的叶茎都在不屈不挠地努力成长着,我们更应该珍惜生命,决不浪费年华。
还有一次,我亲眼目睹了小蚂蚁作文的坚强不屈的精神。那天,我正和伙伴们一同在草场上玩,忽然,伙伴一声尖叫:原来她一不小心踩到了蚂蚁群。只见整齐的“队伍”一下子倒了下来。蚂蚁好像醉汉一般,扭在一块儿,挨在一起。我和朋友们都觉得它们不行了。可是,谁也没料到,这些宁死不屈的小生命,继续挣扎着,一点一点挺直了腰,重新把食物抬起,重新排好队伍,再次起程。
我们静静地看着这些如此顽强的可爱的小生命,它们告诉我:生命在于不屈不挠。
我终于明白了:生命就是那种奋发向上,不屈不挠的精神。我们都要好好保护自己的生命,对自己负责,奋斗努力,让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更加出色!
摘录一段话:每个人都是一本书,出生是封面,死亡是封底。我们虽无法改变封面前和封底后的事情,但书里的故事,我们却可以自由书写。
亲爱的你,要写什么呢?
人生生死是大事,死对于我们来说是未知的,所以经常让我们心生恐惧。从小到大也是很好奇,人死了究竟去了哪里?这本书非常好的化解了我们对死亡的恐惧心!曾看过一段话说:死亡是人类最好的发明,让我们知道没有什么是我们能抓住的,当我们执着于生活中的人事物,放不下,当死亡降临的时候,我们就都放下了,不再执着!书中哈里死亡后对自己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后悔自责放不下,又辗转回到自己生活的地方把该说的说了,该做的做了!让我时而心中暖意融融时而泪流满面,最后回归天蓝色的彼岸,可以说是圆满的结局!我们可不可以在活着的时候就这么圆满呢?
我们每个生命来到世间都是本自具足的,是爱,自由,喜悦的存在!我们选择自己想体验的生活,当无意识状态成了常态,我们给自己套上了层层枷锁,我们愧疚、愤怒、嫉妒、评判、区别,忘记了我们本是一体,你就是我,我就是你!我们在自己设计的游戏里摸爬滚打着,忘了自己是人生戏剧的主角,自己可以决定要体验什么,我们被人事物牵着走,越走越远,忘了回家的路!我们当下能做的就是忆起自己是谁,在每个当下做出自己最高的选择!成为你自己,成为爱,成为光!此岸即是彼岸,当下即是,做好当下的事即是自由!
《约伯记》里说:海中的水绝尽,江河消散干涸。人也是如此,躺下不再起来,等到天没有了,仍不得复醒,也不得从睡中唤醒。这是关于死的一段描述。
我看这本英国人写给少儿的书,是在一个阳光灿烂的阳台里。眼前走过形形色色的成年人,最起码在外表上看来,他们都显得健康而强壮,而本书的主人公哈里,是一个被卡车*死的小男孩。我不知道,有多少孩子,会得到父母或者身边环境带给他的关于死亡的启蒙(至少我在看次书之前从未有过)。得到爱或其他知识的启蒙很重要也很容易,但死亡是大智慧,并且通常是忌讳的话题。
因此我觉得写这本书的作者,必须有他可被尊敬的地方。
哈里试图回到活者的世界,见到他的学校、家庭,他所以前爱过和恨过的人。这一趟在现实中不可能存在,但在小说里持续行进的旅途,对他来说,仿佛是抵达某个地方的必然进阶。他因此而循序渐进地发现性命的真相。包括获得所有她未曾来得及长大及成熟起来的心智。比如对生活细微感受的留恋和珍惜,对感情的谅解及宽恕,以及如何学习并领悟去爱与告别。
当咱们活着的时候,享受季节轮回、食物、繁华似锦、各种气息及味道,与人的感情……细微之一阵突然扑到面庞上的风,青翠绿叶上跳动的明亮阳光,一杯午后咖啡的烘培清香,都会让心轻轻荡漾。
是,这就是咱们的生。这所有的时刻蔓延,幽微瞬间,带来的光亮,是咱们有耐心在落漠的世间继续忍耐和行走。所有人都清楚,一旦离开这光亮,开始渡河,走到对岸,吞噬咱们的讲只是沉寂黑暗。它剥夺人的一切意识,他没有归途,正因它就是归宿。
我所了解的死亡,是一个人肉体的彻底停顿。正因这停顿,她所有的爱恨、需索、贪恋、失望,以及苦心经营都失去好处。他以前作过的任何事情,说过的任何话,似乎都只是在为这肉体服务。为这肉体的欲望和无助,与时刻作抗衡。但在他死去的时候,他获得的平静使他身边的人与之一样得到超脱。常常,咱们会正因见到最爱的人的死亡,而感受到他在内心深处与时刻共存的好处。并且咱们因此而蜕变。
死亡的真相,原是有巨大的力量能够震慑和控制咱们。除非咱们当它不存在,并且忽视和误解它。
但它是这样缓慢、寂静、或者突兀、直接和粗暴。咱们与他之间的关联完全不对等,无从探测,并只能理解支配。但死,不是生的一个对立面。它与生之间的关联,仿佛是彼此映照在一面镜子中的影像,没有差异,彼此包括,并且五十不可在互相观望和对峙。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阅读《尘埃落定》后,我对阿来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尘埃落定》的读书笔记呢?以下是栏目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深度解析尘埃落定的优质读后感模板”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域之巅,文明与蛮荒共存。亘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一个傻瓜少爷,一段苍凉的梦境,诉说着一段尘缘历史。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非常明显。罂粟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国民政府的省特派员。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火,也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小说的主人公,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白天的傻子,夜晚的聪明人
在这喧哗的时代里,每次走在这繁华的城市中,我的内心却犹如在孤城一般,不管我怎么咆哮周围人都好像“聋子”一般,冷眼相对,那冰冷的眼神深深的刺痛着我。
相信大家看过《围城》,好像一座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我现在就犹如一个傻子,不知该向外还是向里,我又会像一个聪明人一般思考“我是逃出来的人还是走进去的?”其实,我就是一个傻子般的聪明人。每次看着车辆来来往往,人潮涌动,我不想融入他们,我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会与这些人站于同一“地方”,我应受人瞩目,世界应围我转,我是这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向世人证明着我的闪光点,让无数的人承认我的才华,犹如那鹅卵石般大的砖石,闪耀着让人不能接近的光芒,那时是冰冷的;但有时我看着这些熙熙攘攘的人群,我又会感到孤独,希望像个傻子一样蹦蹦跳跳的走进他们当中,和他们一起向前走着,会有如大海之上的灯塔,闪烁着吸引人的灯光,那时是温暖的。
看过这尘埃落定,我觉得或许在我成为傻子时,周围人觉得我格格不入,但还会跟我开着玩笑嘲笑我,但当我成为聪明人之后,我会自我封闭,内心觉得他们与我格格不入,而不是他们觉得我格格不入,在这个世界上,所有偏执的聪明人,想法总是与众不同,而所有的傻子,只是我们不懂他们的想法罢了。
我与众人饮酒,众人皆醉,唯我独醒,在白天之时,我会尽力融入他们,但在夜晚,卸下伪装之后,我就是那个聪明人,既然人生如惊鸿般短暂,那我就活得如夏花一样灿烂,一人饰两角,岂不爽哉。
青思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作文网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的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己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应该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己的好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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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子: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己。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知道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己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希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通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曾经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曾经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西藏的悠远的历史。
西藏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们学会了仇恨、欺骗和让人们发怵的战争,部落之间的勾心斗角,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的斗争,汉人和藏人的战争,这让土司们噬脐莫及。惊涛骇浪的争斗使稻香满满的土地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实使不虞匮乏的人们一个个都倒下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小说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一声沉重的呻吟告诉我们的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荏苒,历史的车轮不停,我们要汲取历史的精华,不要让悲剧重演。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再现,这才是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最好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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