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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兽大学读后感500字

「值得一读」怪兽大学读后感大全。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作品,才能写出“真材实料”。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怎么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值得一读」怪兽大学读后感大全”,欢迎大家收藏与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怪兽大学读后感【篇1】

这个周末,我观看了一部动画电影《怪兽大学》,这部电影虽然是一部动画,但故事中的主人公的精神让我久久不能忘记。

故事讲述的是麦克·华斯基在参观完怪兽电力公司后,下定决心要考进怪兽大学学习惊吓技能,将来成为一名惊吓专员;他如愿以偿考进了怪兽大学。在学校他虽然克服重重困难,认真学习各种技能,但最后还是没有成为惊吓专员。他那种永不放弃、乐观面对的精神让我久久不能忘记。

当我看完这部电影时,我已经被麦克·华斯基那种永不放弃、乐观面对的精神感动了。因为麦克·华斯基的外表长得并不吓人而且还有一点Q,所以在怪兽大学很受排挤,而他并没有因为别人的排挤和嘲笑而因此放弃成为一名惊吓员的梦想,他在不断的努力着和坚持着,因为他相信自己,相信自己能成为一名有所成就的惊吓专员,虽然最后他没能成功,但他为他自己的努力而高兴、开心和满足。

我很认同麦克·华斯基的乐观精神,有一句名言说得好:“世上无难事,只要有心人”。

怪兽大学读后感【篇2】

这个周末,夏日炎炎,爸爸带我去比高电影院看电影。电影的题目叫《怪兽大学》。故事是这样的。毛怪和大眼仔在怪兽大学的惊吓学院学习,梦想成为一名优秀的惊吓专员。他们是一对室友,可是经常闹翻天。有一次上课,毛怪和大眼仔互相打闹不小心打破了院长的惊吓电力瓶。院长很生气,就把他们开除出学院。为了证明能力能继续留在惊吓学院,他们和其它四个伙伴组成了一个OK队,参加学校的“惊吓杯”比赛。在大眼仔的带领下,他们齐心协力,互相帮助和鼓励,经过连闯五关,最后获得了冠军。毛怪和大眼仔也从相识不买帐到相知成为好友,体会珍贵友情所带来的欢乐和感动。

看了这部电影,我感觉毛怪是一个充满自信的人,但是他不爱学习。而大眼仔勇敢,很善于学习,但有点自卑,对自己没有吓人的形象而没有信心。但是两个朋友互相帮助,互相激励,每个人都超越了自己,实现了自己的目标。

我的体会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不能因为自己的优点比别人好就嘲笑别人,这是一种不好的美德。要是自己有短处,也没关系。

怪兽大学读后感【篇3】

昨天晚上爸爸妈妈带我去影院观看了美国3D动画片《怪兽大学》,里面讲了一个天生长相很不起眼的小怪兽迈克的成长励志故事。小迈克天生平凡,在怪兽的世界里一点也不吓人,其它怪兽们都嘲笑他,可小迈克从小就励志成为一名出色的怪兽大师。他勤奋好学,考入了梦想中的怪兽大学,在怪兽大学里同学们都看不起他,挖苦他,可迈克非常努力,他拼命地读书,钻研,凡事都动恼思考。他有一个同伴叫毛怪,天生长相凶猛可怕,他很看不起迈克,欺负他,但毛怪倚仗自己天生条件好,不好好学习,什么本领也没学到。迈克处处帮助他,关心他,日子久了,他们就变成了很好的朋友。而且天生平庸的、被其它人瞧不起的怪兽团队们在迈克的带领下取得了冠军,让其它人都对他们都钦佩不已。而且迈克终于得到了自己最想做的工作。

通过这部电影,我悟出了一个道理,天生条件并不好的人,通过自身后天的努力和勤奋同样能获得成功。我要向迈克学习,做一个勤奋好学的人。

怪兽大学读后感【篇4】

刚开始看这部电影时,我觉得这只是一部搞笑的动画片,里面的许多情节都使大家爆笑不已,可是越到后来,我越发现这不仅仅是一部动画片,其中蕴含的深奥道理值得我们深思。

本片电影主要讲述的大眼怪迈克和毛怪苏利文一起努力实现梦想的事情。联系生活实际,迈克就像知识丰富,成绩很好的学霸,但如果步入社会,也是不过是只会死读书的书呆子,而另一个却是有天赋,聪明却不肯学习,整天吃喝玩乐的学渣。犹如在校园生活中,学霸领导带动学习,但如果只有学霸也不行,他没有生活经验,也需要学渣帮助,大家互相促进,才能实现梦想。

换个角度,一个大眼仔迈克从春游发起的一个梦想,虽然先天不足,但却为之不断努力,感染了苏利文成为了他的好朋友,两人持之以恒,不畏权威,经历重重磨难,终究实现了他们的梦想,才能实现梦想。

但是,当迈克知道苏利文为了赢帮他作弊时,毅然自首,被开除,当他们进入人类世界时,爆发的能量使我惊讶,但他们违反了法律,这是错误的,所以他们必须受罚。

看完这部电影,我思绪万千,换个角度就有个不同的道理,这部电影虽是卡通,却很有内涵,我推荐没看过《怪兽大学》这部电影的去看一下,一个多小时的电影,使你一生受益。

怪兽大学读后感【篇5】

星期六,我们全班一起去电影院看电影。我们看的是怪兽大学。

怪兽大学讲的是,迈克史帝文,一个小不点运用他的智慧和勇气,经过了各种考试,打败了学园里最强的社团,才争取到了自己在怪兽学院上学的机会。但是后来他为了证明自己的勇敢,去了人类世界,可是,他没办法吓到别的孩子,大家还都认为他长的非常可爱,这给他的打击可不小。可是正当他要放弃的时候,他的好朋友来啦,最后两个人齐心协力共同完成了恐吓的任务,成功渡过了难关。这个故事告诉我,朋友也重要,特别是当你遇到困难时,朋友就是你战胜因难的勇气和决心。

他们虽然最终没有当成吼叫师,但是他们为了自己的理想,它们一起去了恐吓公司做了一名信件派送员,在那里,他们快乐的工作着,因为这虽然和他们理想还差很远,但是,他们却努力的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而奋斗着。他们这种不放弃的精神非常值得我去学习。

以后,我也要像史帝文一样,做一个自信、勇敢的孩子!

怪兽大学读后感【篇6】

又到了我们看电影的时候,通过老师给我们的消息,我们知道这次的影片名字叫《怪兽大学》,一听名字就知道这是一部科幻动漫影片,据我们班同学讲,这部片子才刚上映,要去电影院才能看到,所以,这次,我们是特别的期待。

影片放映开始了,一开始,屏幕上就出现了一只一个身体两个头的怪兽,随之就开始了故事的讲述。故事的主角叫作独眼麦基,他是一个独眼怪,在怪兽里看来,他可以算是一个又矮又可爱的怪兽了。在这一天,小学的他参加了学校的春游,他们去的地方是整个怪兽世界的恐怖能源供给基地,所谓的恐怖能源,其实就是人们恐惧是产生的能量,而怪兽世界就制造一扇扇通往人类世界的门,用来获取能量。这里就是他们春游的地方,叫作“吓破胆”。

他们一进到里面,就看到了真在获取恐怖能量的人们,这里是禁止小孩进入的,可是独眼麦基却跟了进去,而且还活着出来了,大家都很惊讶,这也让麦基定格了人生目标,他要进最好的大学——怪兽大学,时间转瞬即逝。转眼间,麦基已经变成了一名大学生,他也如愿以偿的来到了怪兽大学,在学校里,麦基努力学习,将吓人的所有理论都记了下来,但是,这并不是他的最终目标,他的最终目标是参加“吓破胆”,但是,想要进到里面去,就要经过重重挑选。

为此,麦基与他的朋友长毛怪和其他的人组成了一支名叫“OK”的队伍,他们在比赛中利用自己的身体优势,从最不可能赢的队伍,一直冲到了决赛,最后的结果就可想而知了,麦基一只笑到了最后,可是他发现,自己是靠朋友长毛怪作弊才获得胜利,于是他一气之下就擅自闯到了人类世界,结果他被人类发现,生命岌岌可危,这时长毛怪挺身而出,自己也冲进了人类世界,还将大人吓得尖叫,创出了历史新高,他们也因此成名,被“吓破胆”录用。

这部电影告诉我们,只要一直坚持自己的梦想不放弃,一直为梦想努力,自己的梦想终有一天会实现!

怪兽大学读后感【篇7】

"当《怪兽大学》摆在面前,我用鼻子都能闻出皮克斯的浓郁味道。作为《怪兽公司》的前传,这是一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故事,而且,这样的情节让人觉得似曾相识,就像是一个标准的励志公式。但是,谁也不能否认它的精致和真诚。

很多时候,当我们为了激励自己而寻找励志的刺激时,我们其实已经麻木。我们似乎难以回忆儿时的梦想。但是梦想真的是这世界上唯一值得不断追寻的东西。所以你会看到大眼仔麦克怀揣梦想走进怪物大学时对学习的渴望,这与我们那些为了高考而高考的学生进入大学的迷茫和懈怠有着多么大的区别。

追寻梦想,大学并非唯一途径。大眼仔和毛仔最终都被缺乏正确教育观的校长赶出了校园,但是学业的中断并未阻止它们对梦想的追求。我一点也不觉得这是一个童话故事。

在我看来,这不是一部专为孩子准备的幼稚卡通片,也不是一部简单搞笑的大众娱乐片,影片中蕴藏的正能量,需要细细品味才行。迪斯尼从来都不缺乏想象力,怪物、惊叫、梦想和执着,仅靠这些概念就能编织出精彩的故事,再加上皮克斯精湛的技术、炫目的色彩,这样的电影显然值得期待。

怪兽大学读后感【篇8】

假期我读了几本书,最喜欢的是:可怕的科学系列图书当中一本叫《能量怪兽》的书,它是由(英)尼克。阿诺德写的。

这本书讲了关于能量的一些知识,比如:能量一直在消逝,永远都收不回来,宇宙还有100万亿亿年之后才会因为能量不够用而毁灭,但这离我们极远。

其中,最吸引我的部分是《可怕的热能》这一部分。它主要讲了热力第二定律是怎么影响世界的:热力第二定律介绍了热能与动能可以相互转化,热能可以转化成动能比如蒸汽火车的运动,动能还可以转化成热能,比如摩擦你的手可以发热;还讲了不同的温度计和不同的温度单位:有意大利的科学家伽利略发明的空气温度计、法国医生珍雷伊发明的液体温度计和德国人华伦海特发明的水银温度计。温度测量单位分为摄氏度、华氏度。

读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很多关于能量的知识,现在航天事业面临一个问题,那就是可以到达火星,却不能返回地球。所以,我要好好学习,发现一种能量可以让宇宙飞船到达火星并安全返回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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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读」《魔戒》读后感(9篇)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是记录人们对于一本书的阅读见解和心得。那么,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值得一读」《魔戒》读后感(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魔戒》读后感【篇一】

《魔戒》是现代史诗的鼻祖,是善与恶的经典战争,是一个关于生存与勇气,为了人类光明未来,誓死与黑暗势力对抗的感人故事。一个天真无邪的哈比男孩佛罗多继承了一枚戒指,却发现它就是黑暗魔君索伦的至尊魔戒,具有奴役全世界的力量。在甘道夫的指导下,佛罗多和精灵、矮人、哈比人、人类组成远征队,要将魔戒扔进末日火山口销毁

佛罗多,是霍比特人,这是一个近乎被世人遗忘的种族,在夏尔过自己的幸福日子。然而他们却经历了各种考验,摧毁了魔戒,挽救了世界。我明白了无论什么时候都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像佛罗多那样,解决所有困难,最终获得成功。当我学习遇到困难时,《魔戒》是我的良师益友,教我学会坚强,勇敢向前。

《魔戒》还告诉我要跟别人友好相处,朋友非常重要。每当遇到困难的时候,朋友会给你力量给你信息,鼓励你、支持你,帮助你度过难关。即使对方是你的对手,你也要对他宽容,总有一天他会被你打动,成为你的朋友。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如果没有朋友,那太可怕了,单枪匹马很难办成事。

《魔戒》读后感【篇二】

《魔戒》我目前最喜爱的一部小说,作者是托尔金。据说作者很小的时候就已在构思着魔戒的世界,如果用一句话概括一下,可以说托尔金创造的不仅是一部小说,而是一个世界。小说中的语言、诗歌、种族、地图、传说、甚至历史(从创世之初至魔戒覆灭期间发生的所有历史事件及每一个家族的来龙去脉),全为作者的想象力创作出来,不得不令我佩服之至。

这部小说主要讲述的是原本该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携带者弗拉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平。

即使你是一个渺小的人,你也可以改变世界的命运。文中的主角弗拉多,属于霍比特民族,这是一个近乎被是人遗忘的种族,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过自己的平安日子。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渺小的种族,却经历了各种艰苦的考验,摧毁了魔戒,挽救了世界。看了《魔戒》,我明白了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也许我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即使消失了地球也不会倒着转,但是我应对自己的理想充满信心,像弗拉多那样,解决所有困难,最终获得成功。每当我沮丧哭泣时,《魔戒》是我最大的慰藉,他教我学会坚强,勇敢向前。

远征队成员之间的感情也深深打动了我。每当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朋友总是会鼓励你、支持你,帮助你度过难关。弗拉多没有山姆就走不远,是的,若是我们没有朋友,也走不远。

书中有一位关键人物咕噜姆。它曾经拥有过魔戒,深受魔戒邪恶力量的侵蚀,被折磨得不成人形,还有双重人格,一个是曾经的他仍有些良知;另一个则已被魔戒扭曲了心灵。但他总的来说是一个可怜的坏蛋,伤害了许多人,对远征队也产生了一定威胁,后来还背叛了弗拉多。我对他实在是恨之又恨,不明白为何弗拉多当初没有杀死他,而给了他一个机会。不过后来我又想到,若是咕噜姆没有为弗拉多带路,他也许无法到达目的地;并且在最后,弗拉多也受了魔戒的诱惑之时,是咕噜姆抢走了魔戒,却不小心连人一起跌进山口(尽管并不出于善意,但的确有很大的帮助)。所以,有时候对待坏人,我们也应采取宽容的态度。宽容那些曾经伤害过我们的人,也许将来有一天,他会给我们带来巨大的帮助。

《魔戒》读后感【篇三】

《魔戒》告诉我,即使你是一个渺小的人,你也可以改变世界的命运。文中的主角弗罗多,原本过着自己的宁静、安详的生活,可是他却经历了各种艰苦的考验,摧毁了魔戒,挽救了世界。

看了《魔戒》,我明白了应该像弗罗多那样,面对困难勇往直前,此外,远征队成员之间的感情也深深打动了我。每当弗罗多遇到困难的时候,朋友总是帮助他度过难关。没有甘道夫,弗罗多会被奥克活捉,没有山姆,弗罗多会被奥克的残酷折磨而死,没有山姆,他不会到末日山。是的,若是我们没有朋友,就像大鸟失去了翅膀,骏马失去了腿脚,猛虎失去了牙齿,虽有一身本事,却无法施展。

我们对待坏人,也应该采取宽容的态度,宽容那些曾经伤害过我们的人,就如同咕噜一般险恶的人,也帮助弗罗多将魔戒扔下火山口,如果弗罗多当时杀了咕噜,那么事情会变得更糟,所以宽容你的敌人,有时他也会给我们带来巨大的帮助。

《魔戒》读后感【篇四】

最近,我迷上了JRR托尔金的《魔戒》。一个戒指竟然拥有着至尊邪恶的力量,在童话般的世界里,却遗落了魔王的灵魂魔戒,邪恶中满是欲望,于是它充满可怕的力量,而善良的人们怀着纯真的信仰,团结一心,在末日中寻找光明,最终战胜了邪恶。

要想知道《魔戒》的故事,首先要了解哈比族和中土世界是怎么回事儿。书中的中土世界是处于我们人类所谓的中世纪,在这个世界中,生活着矮人、精灵、巫师、树人、半兽人以及其他各种奇奇怪怪的生物,而哈比族也是这些族群里的一种。他们的外型跟人类十分接近,但身材比较矮小。哈比族人拥有一双长满卷毛的大脚和一对尖耳朵,喜欢品尝美食、吸烟斗、讲笑话和睡午觉。哈比族人习惯居住在装饰精美的山洞里,过着与世无争的农耕生活。

《魔戒》主要讲述了魔戒与哈比族之间发生的故事。早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用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拥有者哈比族人弗罗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这样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平。

《魔戒》告诉我,即使你是一个渺小的人,你也可以改变世界的命运。文中的主角弗罗多,原本过着自己的宁静生活,可是他却经历了各种艰苦的考验,摧毁了魔戒,挽救了世界。看了《魔戒》,我明白了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对自己的理想充满信心,像弗罗多那样,解决所有困难,最终获得成功。

此外,远征队成员之间的感情也深深打动了我。每当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朋友总是会鼓励你、支持你,帮助你度过难关。弗罗多没有山姆就走不远,是的,若是我们没有朋友,也走不远。书中还教会我,有时候对待坏人,我们也应该采取宽容的态度,宽容那些曾经伤害过我们的人,也许将来有一天,他会给我们带来巨大的帮助。

《魔戒》读后感【篇五】

《魔戒》是英国牛津大学教授兼语言学家托尔金的史诗奇幻小说,《魔戒》被誉为西方世界的《西游记》。小说中的魔戒,是魔王索隆造出来的戒指,索隆可以通过它以邪恶统治世界。而这枚能使人隐形、长寿,获得超自然能力的戒指,仿佛也有某种自我意见,他会伺机而动,被邪恶召唤,也召唤邪恶。因此,当魔王在战争中遗失了戒指之后,每一个无意间拥有它的人,都会遭受心灵的试探。他们知道它的危险,却无法割舍这个危险,戒指成为一种诱惑。最后,不能战胜这诱惑的人,会被索隆彻底控制。当魔戒落入善良的矮人族,哈比特的族人手中时,就成立了销毁魔戒的魔戒使命团。九位成员在赴使命过程中,一方面的坚毅不拔地完成任务,一方面的抵挡魔戒诱发的来自自己心灵深处的邪恶诱惑。

书中主要讲述了魔戒与哈比族之间发生的故事。早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用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拥有者哈比族人弗罗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这样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平。

一本上世纪的经典,到了本世纪仍然能发出属于它的光芒,原因在于书中的虚拟世界并非现实世界的影子,而是人们心灵的镜子,书中处处都有人性的体现。《魔戒》中也有不起眼的小人物的壮举,他们象征着现实世界千千万万的普通人的英雄主义。

这本书还教会我,有时候对于坏人,我们需要宽容,宽容那些曾经给我们带来巨大伤害的人,也许将来某一天,他们会带来巨大的帮助。

《魔戒》读后感【篇六】

三月,我通读了几本长篇小说,从莫言的《红高梁家族》到凡尔纳的《八十天环游地球》,从老舍的《骆驼祥子》到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再到托尔金的《魔戒三部曲》。一本本小说的主人公带我走进了一个个精彩纷呈的世界,并有一个个深刻且不同的感受。其中精读了《红高梁家族》、《魔戒三部曲》。

我从余占鳌身上体会出他的正义,在福格先生身上体会了他的严谨,从祥子身上体会出他的吃苦肯干,在桑提亚哥身上体会出他的坚强。但使我印象最深的是托尔金的《魔戒三部曲》,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两种人,他们可以称作甘道夫和咕噜。

甘道夫是一个术士,极富正义感,只要他认为对,他就坚定的去做。在与佛罗多一同消灭魔戒的路上,历经了千难万险,却总是化险为夷。虽然他总是做出一些我们无法理解的事,甚至还掉下深渊,但却总是在关键时刻出现,令人长吁了一口气。

而咕噜是一个受魔戒蛊惑的哈夫林,自从魔戒被毕。巴偷走之后,一直寻找着,一心要找回自己的“宝贝”。最后在末日火山,还奋不顾身的抢夺他的“宝贝”。最后,和魔戒永远的消失在了末日火山的熔岩中,这不就是对现实社会的贪婪小人的真实写照吗?一心要取得生活中的“魔戒”,使得自己失去了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

《魔戒三部曲》使我悟懂了“世界上没有不可能办成的事,主要在于你做与不做。”的真理,令我充满信心,一路勇往直前!也让我看到了贪婪的后果。

《魔戒》读后感【篇七】

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这是一本小说。这本书的所有系列我都非常喜欢看,甚至已经到了着迷的地步,这是最新的一册,名字叫《查理九世 所罗门王的魔戒》是雷欧幻象的作品。这本书带给我很大的启发!

故事开头主要讲了:所罗门王曾将七十二大恶魔封印在七十二个石柱上,谁能召唤七十二个恶魔,谁就能统治世界......我一看到这本书的简介,就不由自主的迷上了,我赶紧翻开了书,开始了这一本书寻"宝"之旅!书里的一句话对我启发很大:“和恶魔的外表比起来,恶魔般的心灵才是最可怕的”在这个社会上,有人想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而去伤害别人,就算这个人的外表再好看,那也是丑陋的,因为他的心灵已经毁灭了。

看完了这本书,我觉得带给我们小读者的想法和带给我们的感受有很多,看完一本书你会感到它能给人带来奇迹般的力量,这难道不是一本好书吗? 其实,雷欧幻象的作品都是这样的:前半部分总能给人带来恐怖的感觉,可到了后半部分它就会给人深刻的感受。

《魔戒》读后感【篇八】

《魔戒》是我最喜欢的一部小说,它的作者是托尔金。我看完《魔戒》后觉得托尔金向我们描写的不是一部小说,而是一个世界!这其中的人物,诗歌,种族,地区甚至传说和历史都是由他一个人用幻想创造出来的,实在是让人感到不可思议。

书中所讲的是索伦黑暗魔君在寻找他当年丢失的至尊魔戒,回复他原来那不可匹敌的力量来统治世界。可恰巧,魔戒在比尔博的时候流入了夏尔,那是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第二代魔戒持有者弗罗多他们组成了一支9人的“魔戒远征队”,之后,魔戒远征队的弗罗多历经千辛万苦,将魔戒丢到火山口销毁,索伦完全失败,黑塔楼和魔眼破碎,中土和平。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哪怕你是一个很渺小的人,你也可以改变世界。佛罗多是一个霍比特族人,一个几乎被世人遗忘的种族,在那不为人知的夏尔过着自己的平安日子,就这样一个小矮人,突破重重困难,拯救了世界。看了《魔戒》后,我明白要对自己充满信心,也许我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但也要向弗罗多那样对自己的理想有信心,最后一点点达成梦想。

书中还有一位关键人物——咕噜,它曾被魔戒折磨出双重人格,一是有良知的,二是罪恶的。一句话,它是一个可怜的坏蛋,伤害了许多人,后来还背叛了弗罗多。我很不喜欢它,不明白弗罗多为什么不杀它。后来想一想,如果没有它的带领,弗罗多也到不了末日火山,不是它在弗罗多被心魔控制时夺走魔戒,一不小心跌入末日火山(并非好意),弗罗多还完不成任务。所以,有时对待坏人,我们也要对他们有宽容之心,也许将来有一天,他们会给我们带来一定地帮助。

《魔戒》读后感【篇九】

在《魔戒》中,有这样一颗星,它平凡而不起眼,但在黑暗中,却燃成了一团银色的光焰,伴随着弗罗多的希望冉冉升起。人们说,那是加拉德瑞尔的水晶瓶,是众光熄灭时的星光;我说,那是我们每一个人心中的希望,一颗掉落凡间的星。

很久很久以前,似乎在潘多拉魔盒打开时,所有的疾病、痛苦都降落到了人间,但是人们并没有灭亡,因为与此同时,潘多拉魔盒里也放出了希望。

希望,多么平凡而又灿烂的一个字眼!丹柯燃烧的心里燃烧的是希望;《肖申克的救赎》中安迪救赎的是希望;而刚刚破土而出的嫩芽也是希望。

小时候,每当晚上自己一个人回家时,看见黑夜中的路灯,会感到一种力量可以战胜恐惧。那是一种希望吧,想一颗掉落凡间的星,可以照亮尘世间的黑夜。

后来,每当我难过的时候,我总是会蹲下来抱抱自己,会感觉自己的前方还是有光明的。我想,那种希望,可以照亮远方的迷途。

现在,不论何时,我总是告诉自己:我能行;在我走过的路上,我为身后的人留一盏希望的灯。因为我想让希望——这颗掉落凡间的星的光芒照亮每一个灵魂。

那就是加拉德瑞尔的水晶瓶,那就是希望。它不是高高在上遥不可及,它就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水晶瓶,那是上帝总给我们每一个人的礼物。它平凡,他不起眼,但它存在,尽管它曾被我们忽视。总有那些时候,我们失落,我们沮丧,我们难过,我们以为我们在最黑暗的大地上,看不见日月星辰的光芒。但往往这时, 就会有一束光,希望之光,把我们照亮。就宛如一颗掉落凡间的星——那就是希望本身的力量,是我们每个人心中的加拉德瑞尔的水晶瓶,一颗掉落凡间的星。

「值得一读」城南旧事读后感初中800字大全6篇


书是钥匙,能开启智慧之门。一篇故事一篇心得,人们在阅读了一篇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经常写读后感,可以提高我们的文学素养。大家一般写的读后感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值得一读」城南旧事读后感初中800字大全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城南旧事读后感初中 篇1

我读了《城南旧事》,并深深地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书中讲了林海音童年时代的生活。

故事主要讲了,北京城的小胡同里,有一个长辫子姑娘——林英子。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结交的第一个朋友。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找寻爸爸,结果母女俩惨死在火车轮下

当我合上《城南旧事》的最后一页,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无法散去。我深深体会到了英子童年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每一种感觉我都不会忘记。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

现在,我已经小学六年级了,即将告别我快乐无忧的童年,也即将离开我朝夕相处六年的同学和老师们,这是一种这样的心情?俗话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我们的人生路上必定有许许多多的悲伤、快乐、离别、相逢……每个人都会离开学校,离开父母,离开朋友,甚至离开世界。

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英子的童年十分精彩、戏剧化。她把童年遇到的每一件趣事都深深刻在心里,通过那枝慧笔深深地留到我的心里,每个人的心里。让每位读者知道她的童年故事是那样的真实、纯朴,那样的纯净淡泊,弥旧温馨。

我不禁自问:那我是不是也该在即将离别母校跟小学同学分别前做些什么呢?对!要珍惜!珍惜!!珍惜和同学们相处的每一天、每一时、每一分、每一秒。学校里,我只要一有空就会幸福地欣赏着同学们的每一个喜怒哀乐。

看完书,我最大的读后感是:这本《城南旧事》就像夏浪里的一缕清风,让我知道别错过童年,花儿谢了还会开,太阳下山明天还会爬上来,我的童年一去无影踪,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希望《童年》这首歌将在我的心中轻轻地吟唱……永远……

城南旧事读后感初中 篇2

相信每个人都有过难忘的童年吧,这些记忆就像是珍藏在音乐盒中的每一个音符,即使是多年以后在打开还是会有一股温情涌上心头,当然,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童年经历,《城南旧事》就是一部描写童年的小说。

xx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并与街上的疯女人秀贞相识,秀贞年轻时曾与一个大学生暗中相爱,后大学生被警察抓走,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扔到城根下,下落不明,因此,英子很同情秀贞,后来,英子认识了好朋友妞儿,巧合的是,妞儿的胎记很像秀贞描述的小桂子,通过英子,秀贞母女终于相认,可这对可怜的母女却又在准备去找小桂子爸爸时意外被火车撞死。后来英子搬到了新的胡同里,于是又在荒园中结识了一个年轻人。可是他为了供给自己的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别人东西,孩子的世界总是很单纯的,即便是这样,小小英子依旧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不久后,英子在荒园的草地上捡到了一个铜制的佛像,偏偏又被警察局的暗探发现,于是来人到这片荒园带走了这个年轻人。英子因此十分难过。到了九岁那年,宋妈的丈夫冯大明来到英子家。从而英子得知了宋妈两年前儿子被淹死,后来丈夫又把女儿卖了,心里很难过。后来随着身边人的一个个离去,比如父亲的去世,宋妈等人的相继离开。英子的童年也画上了句号。

小说中的主人公英子性格开朗,她的身上有着孩子的天真,有着我们身上没有的纯真,她乐于助人,勇敢,这些孩子们拥有的美好的品质真的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学习。

童年,是每一个人人生的起点,俗话说“人之初,性本善”每一个人的童年都是最纯洁最宝贵的财富,童年是一片无边无际的蓝天,包纳了无限的景象;童年像一颗板扎的奶糖,越嚼越甜,让人回味无穷。

《城南旧事》这本书将纯真的童真与外界的复杂做了对比同时在小说的结尾又透露着一种对短暂却美好的童年易逝的无奈之情,读到了书的最后,我缓缓的合上了书,身边仿佛萦绕着英子那银铃般美好的笑声。

城南旧事读后感初中 篇3

刚拿到《城南旧事》这本书感觉很深奥,觉得自己会看不懂,一直被我冷落在书柜。今年暑假的一天,我无意中拿起这本书看起来,才发现这本书并非我想象中那么深奥。

书中讲了五个故事:《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惠安馆》写了这样一个故事:英子和宋妈每次去买菜时都会看见一个疯子站在惠安馆门前好像在找什么东西,可宋妈总是紧紧握着英子的手不让英子过去说话,于是英子偷偷地跑出家跟疯子去玩,原来疯子叫秀贞,她刚刚生下来的孩子被狠心的母亲抛弃在荒凉的遥远地方,不能经受打击的秀贞精神失常,整日整夜的念叨着思康以及可怜的孩子“小桂子”。英子善良的心里对秀贞抱着深深的同情,期望着她的好转。有一天她发现自己的好友妞儿竟然是那个被遗弃的小桂子,她毫不犹豫的拿走了母亲的金镯子,送给秀贞和妞儿作为盘缠,并将她们送上了火车,去寻觅那个思康。从这里就能看出英子是一个机智、勇敢、乐于助人的小女孩。而另外几个故事里写了出没在荒草丛中的小偷、朝夕相伴的乳母宋妈、沉痛染身而终眠地下的爸爸……他们都曾和英子玩过、一同生活过,他们的音容笑貌犹在,却又都一一悄然离去。为何人世这般凄苦?英子深深思索却不知此中的道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英子的童年之所以精彩,是因为她有一颗纯洁净化的心灵,正是有了这一颗心,她的童年才幸福。那是真正的,无忧无虑的,不折不扣的快乐。她的思想像金子一样闪光,像玛瑙一样纯洁,像水晶一样透明,像牡丹一样鲜艳。现在我将上五年级了,我已徘徊在童年的十字路口,再二年,我即将告别童年,迈出人生的第一步,感受海音婆婆缅怀童年的心情。这本《城南旧事》就像夏浪里的一缕清风,让我知道别错过童年,花儿谢了还会开,太阳下山明天还会爬上来,我的童年一去无影踪,童年小鸟一去不回来。

看完书的最后一页,海英婆婆的诗句清晰的映在我的脑海里:我默默地想,慢慢地写,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于我的心头。

城南旧事读后感初中 篇4

在今年署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城南旧事》的书,它是林海音写的。看完之后,我深有感触。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小英子在北京城南居住时,与疯子交结,与大学生交结。。。。。。,在这么多烦琐杂乱的人中,小英子充分表现出了她的善良、质朴和儿童的天真、可爱。比如德先叔和兰姨娘,经过了“朱砂手”事件后,英子发现气氛不对,于是趁找剪刀之事,让德先叔注意起兰姨娘,然后经过她的牵线搭桥,终于让德先叔和兰姨娘产生了关系,才使矛盾化解。

本书共分为七个章节,最后一章,爸爸的花落了,我不再是小孩子,看到这句话,我想:因为“我”要担当一个大人的责任了吧!“你们要永远拿我当个孩子呀!”也表现了英子对时光的珍惜,以及毕业时的欣喜,惶恐以及对老师的感激之情。虽然英子这样说,但常有人要做大人。当那天回家时,她很慌乱,院子里也十分安静,夹竹桃也垂下了枝,这一切都暗示着,将有不幸的事发生。特别是最后一句:爸爸的花落了,我再也不是小孩子。爸爸的花落了,暗示爸爸即将离开人世,后半句意味着我已经长大了,该承担起一个大人的责任了。

《城南旧事》这本书,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去感悟、去体会。

城南旧事读后感初中 篇5

“我默默地想,慢慢地写,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于我的心头不。”掩上书卷,书中那热闹的老北京市民生活展现在眼前,也看到了作者美好的童年生活,让我久久回味。

《城南旧事》是台湾女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她以童年的北京生活为素材而创作的经典“怀乡”之作。在英子的眼中展现了真实热闹的市民生活,在英子童稚的双眼中,生活是新奇的,充满乐趣的,少有人间的凄苦。但是,残酷的现实对她单纯的内心产生巨大的冲击力,让她备觉哀伤。

《惠安馆》中,小英子并没有被“疯疯癫癫”的秀贞吓着,反而发现了与自己同齡的妞儿竟然是小桂子,并想尽所有办法,希望秀贞与妞儿母女相认。英子淳朴、富有同情心的本质,深深的打动了我。

童年是一朵美丽芬芳的花朵,增长一岁花瓣就掉落一片,花瓣掉光了,我们的童年也就过完了。书中不管是人还是一花一草,都与英子建立起一定的感情,随着事物的变迁,这些人,这些物都随着童年的脚步声渐行渐远,童年的回忆散落一地。

当英子告别童年岁月,成长为坚强、独立的少年,迈步走向新的生活,我也在思索,现在的孩子他们的快乐时光在哪。他们被淹没在无尽的题海中,充斥在各色的补习班,童年变得模糊。在这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这些祖国的未来不仅仅要学习好知识,也需要享受美好的童年。希望用他们稚嫩的双手,纯洁的心灵托起祖国灿烂的明天。“光速奔跑”的孩子也需要童年,在各种作业中搏击的孩子,请放下肩头繁重地作业,休息一下,看一下蓝天白云,听一下清脆的鸟鸣……

《城南旧事》,他给我一杯清茶的感觉,伴随着“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的曲调缓缓流淌。

城南旧事读后感初中 篇6

平时有点贪玩、在学校成绩不错的她,爸爸对她的一个小小的心愿,她能完成吗?她爸爸又会怎样?

文章的主人公只有一个,那就是英子。英子有许多朋友,如:妞儿。还有搬到新家的朋友,如:方德成、刘平。还有宋妈、兰姨娘、一位大叔、秀贞、德先叔。并且兰姨娘和德先叔挺合得来,他们两个还是年轻人呢。这些人都算是她的“大朋友”吧。而英子为什么要搬到新家,也得从头说起……

有一天,正在下着雨。英子正在发烧,可她不躺在床上,而且起来,因为她待在床上总是睡不着。而英子却悄悄地把妞儿带到秀贞的家里,妞儿却不知道英子要带她去哪里。秀贞被大家认为是个疯子,可英子不这么认为,而且不怕她。秀贞疯是因为她有个女儿,小名叫小桂子,而妞儿也就是小桂子!秀贞很多年来一直在找小桂子,就是没找到。秀贞看到了妞儿,赶快收拾行李,带妞儿回老家。但妞儿有点害怕,也不说话。就这样,秀贞带妞儿走了。而英子因为发烧,也下着雨,晕倒了。刚好,被她的妈妈发现了,送进了医院。英子快要升一年级了,她的爸爸妈妈为了让她有更好的学习环境,而且她在那里也没有别的朋友,所以就搬了新家。

英子上了一年级,并且读完了下学期。在结业典礼上,英子的爸爸也来看了。台上站着一个六年级毕业的大哥哥,他的成绩是全年级第一,正在演讲。每年只有六年级毕业生,并且要考到全年级第一,才能上台演讲。而英子的爸爸也希望英子长大上了六年级,毕业了也能上台演讲。果然,五年后的英子考了全年级第一,能上台演讲了。而她的爸爸也病倒了,英子也把小学毕业文凭放进了她爸爸的抽屉里。

英子,当你考了全年级第一,上台演讲,演讲得非常好,受到大家的热烈鼓掌,你肯定很开心。当你知道你爸爸刚好在那天生病了,躺在床上,没能来看你的演讲,你肯定很伤心。我能感受到你的难过,因为我亲身体验过。今年某一天,我爸爸的鼻窦炎发作了。于是爸爸就决定去医院动手术,把鼻子里的一条骨头切掉。手术后,我来看望爸爸。爸爸鼻子里流了好多血,必须要用棉花和纸巾塞住鼻孔,就连鼻孔都被塞大了。我看了,顿时想哭。爸爸病倒,等于就是家里的顶梁柱倒了。那时候,我都哭了,也是非常地痛苦。

这可能是给她爸爸的最后一份礼物,但愿英子的爸爸一切平安,也能看到她的毕业证书。

「值得一读」《堂吉诃德》读后感模板


多读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观看一本好书之后,我们会受益匪浅,有一些启发。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简单来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和心得体会。值得推荐的优秀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值得一读」《堂吉诃德》读后感模板》,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堂吉诃德》读后感【篇一】

此书之名,我已瞻望已久了。读了后,我就像被点了笑穴,大笑不止。

故事讲述了富家子弟堂吉诃德因为读了太多骑士小说而“全副武装”,骑着一匹老马,梦想着像那些骑士们一样,威风凛凛地弃恶扬善。他沉溺在幻想中,结果干出了不少傻事。

大笑

这本书中有不少的可笑之处。当我看到堂吉诃德因太想试一试骑士的生活,骑着老马,与风车作战时,竟忍不住笑出声来。这是何等傻事!一个骑士怎么会如此天真?至于他把人人都知道的铜锅说成是万能的金头盔,那可笑程度就更不用说了。“他是最糟糕的骑士,还是最勇敢的傻瓜?”

讥笑

读完了这本书,我逐渐冷静下来了。仔细一琢磨,这才发现堂吉诃德是一个让人瞧不上眼的“丑角”。他受伤后却不认为自己已经受伤,原因是“小说中没有任何关于骑士受伤的语句”。就像《堂吉诃德》的作者讲的那样,“骑士道精神的影响力很大”。堂吉诃德真是有些让人瞧不起。

苦笑

《堂吉诃德》把像堂吉诃德这样的人连他一起讽刺了一通。其实“堂吉诃德”是当今一些人心理的真实写照。曾经看到报纸,说,一个年轻人因为想看看“天堂”是什么样子,险些丢了性命。想到这里,我的心情异常沉重。用父母的话说,就是“理想主义惹的祸”。

现在,我从堂吉诃德这个荒谬可笑的活教材中明白了,我们还是应该把现实生活放在第一位。不然,也许会落得像他们那样的下场。

《堂吉诃德》读后感【篇二】

《堂吉诃德》市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写的一本讽刺小说。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堂吉诃德是一个爱虚荣、爱幻想的人,他看了一些书以后,走火入魔,总是很自大,觉得自己很厉害,什么都可以做,他要当骑士去行侠仗义。

堂吉诃德做过很多可笑的事情。有一次,堂吉诃德来到一家客栈,他就幻想那是一座城堡,店主就是国王。让对店主说:“国王陛下,我能帮您守护城堡,只要您封我为骑士。”店主觉得很好笑,就对他说:“好,我封你为骑士。”后来,堂吉诃德在路上看到了一个大风车,他说:“有一个巨人!我来打死他!“说着,他就拿着长矛去刺大风车,风车的叶片毫不留情地把他的长矛绞断了。

在生活中,我们要正确地认识自己的弱点,并且通过努力让我们变得厉害。我下围棋的时候,常常会猜想对手会下对我有利的棋,而不是思考对方最厉害的招数。这时候,对手一出手,我就措手不及,常常败下阵来。爸爸提醒我说:“人家可不会按照你的一厢情愿去下棋。”于是,我就认真思考:他最厉害的下法是什么呢?我又该怎样应对呢?这样,才能做到知己知彼,思考最好的对策,最后赢得胜利。

我们对待学习和生活也要谦虚,要正确地认识自己的能力和不足,脚踏实地地努力,才能不断地提高自己,成为一个有本领的人。

《堂吉诃德》读后感【篇三】

《堂吉诃德》读后感今年暑假,爸爸带我去新华书店买了塞万提斯写的《堂吉诃德》。刚开始没觉得怎么好看,可后来越看越有味,看到后面简直有点爱不释手了。一有空我就会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没落的小贵族式绅士地主,因为看骑士小说而入迷,说自己是游侠骑士,要游遍世界去除强扶弱,维护正义和公道,实行他所谓的骑士道。他单枪匹马带了侍从、桑丘出门冒险,但受尽挫折,一事无成,回乡后郁郁而死。他脑袋里装的全都是什么大力神、魔法师等等,因为看骑士小说他只知道打仗呀,魔法呀,奇迹呀……

有一次他看见风车,说巨人要把他们杀掉,不听侍从的劝告跑过去,结果被风车打了回来,事后还说这肯定是魔法师施的魔法,故意迷惑他的。粗粗一看,你一定觉得堂吉诃德是一个像疯子一样的人,疯疯颠颠的他可却是一位博学广闻的诗人,因为看了很多书而富有诗意。

堂吉诃德有时是疯狂的,但是有时候却能说出富有哲理的话语,在书中比比皆是。看来,堂吉诃德这个人说他聪明,却很疯傻,说他疯狂,却很有见地。说起话来,堂吉诃德总是头头是道,立论正确,谈吐高雅,而他的行为,却又常常冒冒失失,疯疯傻傻,荒谬不已。我从书中读到许多类似的疯狂与明智之间的强烈对比。他,不疯;疯的是这个世界,没有公理,只有强权。

从堂吉诃德的身上还让我看到了人们的最基本的本质,那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梁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坚韧不拔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我们要学习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比如我们学的《鱼游到了纸上》这篇课文,故事主人公虽然是个聋哑青年,但为了学好画画的本领,每天坚持来西湖的玉泉边观察描摩,不论是天晴还是下雨,不论是酷暑还是严冬,最后画出来的鱼栩栩如生,竟让鱼“游”到了纸上,这需要多大的毅力和长期的努力。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坚持不懈地做好每一件事,这样才能到达胜利的彼岸。

《堂吉诃德》读后感【篇四】

第一次接触堂吉诃德是因为看到张小娴在她的一本书里提到堂吉诃德是一个充满悲剧色彩的人物形象,很好奇这个人究竟有多悲剧,就借了一本《堂吉诃德》回来看看。

堂吉诃德是一位痴迷于骑士小说的绅士,身材消瘦,虽然年近五十,体格却依然健壮。他喜欢打猎,但自从迷上了骑士小说后便把打猎忘得一干二净,也不管理家财,甚至变卖田产去买骑士小说来读。他经常和当地的神甫及一位理发师谈论各位骑士以及骑士小说里多得难以计数的神奇英雄。他觉得除此以外没什么事值得他费神。他痴迷到整日想入非非,满脑子都是游侠骑士战胜巨人、拯救弱者的影像,最后他决定当一名游侠骑士,游遍天涯去寻险。

他把邻村粗鲁的村姑想象成高贵美丽的公主杜尔西内亚,把自己的瘦马当成健壮的罗西南多,甚至把风车看成是巨臂怪物。他梦想自己能成为一个英勇无比的骑士,锄强扶弱并邂逅一个美丽的贵妇人然后与其拥有一段浪漫的爱情。但是这种梦想在现实中却寸步难行,他只能向想象出来的杜尔西内亚吐诉衷情;他把过路的商队臆想成游侠骑士向他们挑战,结果却被骡夫打得站不起来;他把贝尼教会的教士想象成劫持了公主的魔法师并袭击他们,却挨了一顿暴打。

初次看到这些,只觉得滑稽可笑,堂吉诃德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越表现得淋漓尽致,就越发的让人瞧不起他。但是看完之后仔细回想,又觉得堂吉诃德其实是最勇敢的人。每个人都有梦想,但是却不是每个人都能坚持自己的梦想。而堂吉诃德却做到了,他不顾世人的眼光,不理家人的反对,毅然踏上了寻梦的旅途,执着地追随着自己的梦想,虽然屡遭惨败,他的行为甚至在别人看来有些荒诞无稽,但他始终不放弃。

有人说堂吉诃德是个疯子,我却不那么认为。骑士小说里灌输给他的尽是些勇敢的骑士锄强扶弱的故事,堂吉诃德只是因为太单纯而整日沉浸在其中不能自拔才会做出如此痴狂之事,从他的这些行为中也能看出他的正直、善良的本性。

故事的最后堂吉诃德在弥留之际顿悟到骑士小说对人类精神的危害,在他经过一系列的游侠生活之后他终于明白了理想和现实的差距。可以说堂吉诃德是个充满辛酸的理想主义者。

《堂吉诃德》读后感【篇五】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最后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细细品味,书中蕴涵了一种道理:人们的最基本的本质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梁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塞万提斯写《堂吉诃德》时,为的是打击情节离奇的骑士小说在人们中造成的恶劣影响。本打算写成几个短篇故事,后来他把自己的生活经历和人生理想都写进去了,思想内容越来越丰富,人物形象越来越现实,直至描绘了西班牙社会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成为我们了解西班牙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风俗习惯的一部百科全书。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一方面揭露批判社会的丑恶现象,一方面赞扬惩恶扬善、扶贫济弱等优良品德。所有这些,都是人类共同的感情,它对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具有现实感。相隔四个世纪之后,仍感动着每一个读者。《堂吉诃德》中出现了近700个人物,描写的生活画面十分广阔,真实而全面的反映了西班牙的封建社会现实,揭露了正在走向衰落的西班牙王国的各种矛盾,谴责了贵族阶级的无耻,对人民的疾苦表示了深切的同情。 我想,正是这个原因促使这部作品被世界54个国家和地区的一百名作家推选成为最优秀的经典文学名著。

《堂吉诃德》读后感【篇六】

《唐吉珂德》这本书写了 一个看 起来疯疯癫癫而且谎言不经的骑士,成天看 骑士小说,做梦也想和 神魔鬼怪大战一场,要不 然就是想 和法师硬拼一 场。最后,他 带上武器,骑上它 唯一 的 一匹瘦马,离开故土,去 做 一个骑上。路上,他遇到了桑丘,沙潘

并许诺给 他 一座海岛,当里面的总主人,县令。桑丘于就 当 上了唐吉珂德得 仆人。他 对 主人真是忠心耿耿,在唐吉珂德吧 客店当做城堡不 付钱时,还是 桑丘用 字迹 唯一 的财产--------褡裢扣留下来,才 使他们继续走 下去:当唐吉珂德打死了 牧羊人的样 的时候,还是 他 替唐吉珂德挨了 打。。。。。。

唐吉珂德余勇可佳,结果丑态百出。令人捧腹,最后败归故乡,直到寿终正寝,他 才悔悟。这仿佛是喜剧,却更像悲剧,究竟是 喜还 是悲。读者可以自下结论。但译者认为它就像人们说《红楼梦》一样,嬉笑怒骂都成 文章,人们一定从跌宕诙谐的故事情节中领略到他 的 奥妙。

《唐吉珂德》的确值得让 大家去 读 一读,记一记,写一写

《堂吉诃德》读后感【篇七】

最近一直在看《堂吉诃德》,前几天看到其中的这句话,很有感触。虽然堂吉诃德被描写成一个疯癫的游侠骑士,但说的话却处处透着哲理,这也许就是这部伟大小说的伟大之处吧!

我想说的是这句话怎么这么适合我们销售人员,销售人员就应该有这样的心态,我们不追求每次努力一定成功,我们只需要求自己做出正确的事即可,只要处理得当,不要管结果如何,我们要让自己感到幸福,做到了这些,我想我们都会成为非常优秀的销售人员的,所有同仁们,让我们一起努力吧!做一个幸福快乐的销售人员!!!

读了《堂吉诃德》这本书,看了之后既感到好笑,又有一点感悟,深为他的不可思议而感到好笑,《堂吉诃德》这本书语言幽默,形象生动。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堂吉诃德》是一本好笑的书,可当翻过最后一页时,心里却不禁在问:“究竟是谁真的可笑?堂吉诃德?还是我?”突然想起刚进大学校园时,一位夫子说:“读《堂吉诃德》第一遍是笑,第二遍是哭,第三遍是思考。”难怪每每想起这个奇情异想的末路骑士时,心里总会涌起一种异样的感觉,塞万提斯创作了一个让人不得不笑又不得不哭的悲剧。

《堂吉诃德》的悲剧在于它肢解了曾经神圣的道德观念,而这种肢解是建立在一个个沉重的矛盾之上的:要消灭即将衰亡的虚伪的骑士道,却设计了一个柔弱但真诚的卫道士。于是,人们在与腐朽道德战斗时,突然发现面前站着的“敌人”是个柔弱的老头,没有了摧枯拉朽的快感,没有了流血牺牲的英勇,甚至在面对一个弱者的抵抗时,会检讨自己的正义性。

恰好,堂吉诃德奉行的不是虚伪的骑士道,不是道貌岸然的道德欺骗,而是人们久违了的一种精神:对上帝的无限忠诚,对爱情的至死不渝。当堂吉诃德开始为自己的精神家园而战时,第二层矛盾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骑士道早就被虚伪的道德所渗透演变,而世俗的价值观从对上帝的忠诚、对英雄的崇敬转向了对个体价值的追求。世俗价值观的改变虽然具有滞后性,但同时具有强大的惯性和持久的韧性,瘦弱但张狂的堂吉诃德却妄想扭转它,所以,他可以仅凭着信仰的力量不顾自身的渺小而义无反顾地冲向巨大风车,而其身后扬起的却是一股荒谬的尘埃。

我们暂且不去讨论新教伦理对社会发展是否有推动力量,只要想想,当人们举着张扬个性的大旗从中世纪解放出来的若干年后,人们不是又一次产生了信仰的需求吗?我们可以说这是历史的波浪式前进和螺旋式上升,但由此我们也可以发现,堂吉诃德以及堂吉诃德式的口号可以一言以蔽之,不合时宜。堂吉歌德是很很好笑,但现实中不也有和他一样的人吗?他们妄想着,结果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笑着至于我们也该反省下自己,别让自己成为下一个堂吉歌德。

「值得一读」霍乱时期的爱情书评读后感大全(8篇)


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吐血整理的“「值得一读」霍乱时期的爱情书评读后感大全(8篇)”,欢迎阅读,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

霍乱时期的爱情书评读后感(篇1)

花了七个月才看完第一遍,然后又用一天迅速过了一遍。总的说来,我并不为自己的效率感到耻辱,因为与其说是我的拖拉,不如说这正是马尔克斯作品的一贯风格。说到“一贯”就有点不好意思了,毕竟除了这部作品,我读过的也只有《百年孤独》而已。当然,读完这部小说,我可以确定自己会成为即将出版的其余小说的忠实读者。

阅读马尔克斯,很多人都免不了产生和我一样的感慨吧,那就是——小说居然还能这么写!为了避开啰里吧嗦的恶习,我简要概括一下:一、相较于叙述故事,作者更热衷于描绘世界;二、鲜有对话,但只要一开口便属金玉良言;三、庞沛如川流、精密似针尖的细节描写,以及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四、以局外人的第三只眼俯视大地,并不介入(或者说“沉溺于”)人物的情感;五、遍布每个角落的黑色幽默。

又回到我的效率问题。《霍》并不以情节取胜,和《百》相同,进度中的任何一次中断都不足以引起对之后情节的好奇。但与此相对的是,无论何时从何处接续,抑或任意翻开一页,我总能毫无障碍的阅读下去。引起我兴趣的不是还会发生些什么,而是当下文字所描绘的无限逼真的人物个性和相对处境,由于进行了拉美式的夸张,这种现实赢得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号——魔幻现实。身心舒畅时每天十来页,疲劳低落时每天三五页,缓慢享受这一过程真真是极好的。

情节说来也很简单,可以用一个没有逗号长句来概括——这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看起来像是琼瑶式的苦情戏加上大团圆的结局,事实当然并非如此。我看到的不是男女主人公心心念念、自怨自艾、梨花带雨、伤春悲秋,而是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平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

有人说这是一部爱情的百科全书,囊括了爱情的所有表现形式,我则更倾向于把它看作人生的百科全书。岁月在每人身上镌刻下不同的印迹,而重合的部分则被马尔克斯悉心撷取,投射在了三个主人公(还有女主人公的丈夫)平凡而又传奇的一生当中。我一直认为,好的文字是让别人了解你的同时,看到他自己。马尔克斯就是这样一面充满魔力的镜子,他拨开世俗世界的重重迷障,让你直面赤裸裸的现实,备受煎熬,勉力挣脱,心魂甫定,喟然长叹,而后重新点燃生活的勇气,整装待发,杨帆起航。

这篇小说既是一卷写实的胶带,又是一个传奇,一则神话(很有《飞屋环游记》的意思),男主人公便是其中的诸神之神——朱庇特(该说法在书中自寻)。马尔克斯极尽荒诞之幽默以免男主人公坠入感情挫败的无底深渊,使得时隔半个世纪他重新站在她面前的一幕好似一个滑稽的笑话。

但正如长大后的麦兜所言,现实一点都不好笑,错过便是错过,失败就是失败,甚至没有一句辩白,没有半句解释。自此的岁月,他在幽暗逼仄的回廊徘徊,在空荡荒芜的原野行走,在黎明的窗舷下吞咽苦涩的浓咖啡,在日暮的甲板上谛听汽笛的呜呜声。日复一复,年复一年,命运之轮来回碾压,黑暗的重量让他喘不过气来。万念俱灰之际,光线缓缓浮上地平线,暖意渐渐收拢过来,天使和魔鬼竞相为他指引道路,他在高耸的云端和湿热的泥土间颠沛起落。居住在同一个城市,他望向十八岁时高傲的光环渐渐陷入琐碎的平庸,自己却在不停更换着伴侣填补爱的空洞,在这间隙之中见证时间无情的流逝,等待远在大地尽头的机会。幸运地,他等到了。

千回百转之下,在她的丈夫罹难的葬礼上,他又获得了重申爱情的权利。这时,他年少的炽热早已荡然无存,骨子里的阴郁气质也早已烟消云散,生活积淀的睿智帮助她摆脱了丧偶的苦痛。他们踏上了也许是生命最后一次的旅程,过往的情愫在夜半的船舷上渐次复苏,在死神的阴影下共享迟到半个世纪的温馨。他们燃起与垂垂老矣截然相反的雄心,像孩童一般挥舞爱的旗帜。“她看到的是他不可战胜的决心和勇敢无畏的爱,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霍乱时期的爱情书评读后感(篇2)

我真是一个悲观的读者。

《霍乱时期的爱情》从名字看,这本书说的就是爱情,看完整本书,真是稀奇古怪的爱情。有让人厌恶的、让人唏嘘的、让人崇敬的,无论是什么样子的爱情都符合人性。有一种“看啊,这就是人,这就是男人,就是女人。”的感叹

阿里萨在被夺走了爱情后,与无数的女人发生关系,但是仍然说他为自己的爱情守住了忠贞。

菲尔米娜就像所有现在那些17/8的小姑娘一样,看来无论是18世纪还是21世纪,小姑娘的想法永远是一样的。通过信件的沟通,看到了自己幻想的、虚构的爱情,并未这个想象的虚幻提升自己、改变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的当家人。而在时隔多日后,由于再一次看到自己真实的恋人,所有的幻想崩塌。

让我再一次思考,灵魂和皮囊,哪一样更重要。很多人说,没有好的皮囊,谁会关心你的灵魂。但是这本小说告诉我们,当你充分理解并且喜爱某个人的灵魂,也认同自己的灵魂与之契合。当发现皮囊没有配上这份灵魂的时候,一场爱情也必将是失败的。比起这种幻想,那些阿里萨看上的寡妇来的更为真实。而她们都不是菲尔米娜。

再说乌尔比诺医生,这个一开始我把他当做男主角的人。在抓一只鹦鹉的时候,以81岁高龄离世。他是一个有文化、有学识、有素养的医生,他对菲尔米娜可以说是一见钟情。当然对于一个医生,对自己的女病人产生这种情愫,是非常不专业的。这也为之后他中年后的不忠埋下了伏笔。是的,就如乌尔比诺医生这样的绅士。可以用任何的优美的褒义词描述的人,仍然会不满足于家庭生活,对自己的女病人产生所谓的爱情。但他纠结于自己的名声、家庭的束缚,他也不敢去追求这段爱情。

乌尔比诺医生和菲尔米娜之间是不是有爱情。我觉得可能在他们刚结婚那段时间,有身体的关系后,是存在爱情的。但是结婚之前,并没有。用现在的话说,他馋她的身子。而她只是由于适当的时间出现了适当的人。或者闺蜜的争抢,让她突然起了好胜心。或者父亲的推波助澜。也就是说促成一段成功婚姻的,不是爱情,而是天时地利人和,是因缘。

书中最后,阿里萨等待了53年。这是很令人钦佩的。而他在这段时间内,也有过无数的“爱情”。由于他的顽皮害死了有夫之妇,那个为他而死的14岁少女,那个船长的情妇,那个唯一没有上过床,但是能够完全理解他的灵魂伴侣。他的爱情太多了。而他认为,这些只是一种消遣,不是爱情。他的爱情只有菲尔米娜。而我觉得这只是一种执拗。

如果年少时的书信是热情的、羞涩的、炽热的,那么垂暮之时的他们,是坦荡的、三观契合的,一种灵魂交织在一起的感觉。这是书里所表达的。

我看到最后,并不觉得这本书里面并没有什么长久的爱情。夫妻之间是习惯,情人之间是肉欲,等待53年是求而不得的执着,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只是阿里萨的执着胜于常人。

所以爱情真的胜利了吗?像霍乱或者任何疾病一样,只会被生活消灭。

霍乱时期的爱情书评读后感(篇3)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一个很长很长的爱情故事,它写尽了世间情感百态,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横亘半生的爱情,也是一个男人和他遇到的无数个女人之间纠缠不清的情仇爱恨。当半个世纪的沧桑在指间掠过的时候,才会感觉出这本书的厚实、宏伟和气象万千。

二十岁的时候他们没有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彼此不成熟又有那么多的变数,八十岁的时候他们依然没有结合,因为他们太老了,彼此已成为对方的知己。爱情,是等待一生最终苍老的苍白誓言和残酷现实。时长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恋与等待,这漫长又疯狂的等待让我想起了与同样是女性的林徽因女士有着万般联系的著名哲学家金岳霖先生。这可确是有依可据的爱情故事了。在林微因短暂而又充满传奇的人生里,“金岳霖”三个字却让人感动和震撼。金岳霖先生为了林终身未娶,他“逐林而居”,这个“林”就是林徽因女士,即使是在林徽因女士已经为人妻母,甚至到去世……这种发乎情,止乎礼的爱远远超出简单男女之间的倾慕与忠贞,那是矢志不渝的执念,他仿佛在用剩余的生命等待,等待死亡也许能给他一个新的开始……

第一次知道马尔克斯是他的代表作《百年孤独》,但《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满意的作品,尽管《百年孤独》给他带来了更多的荣誉,也更为人熟知,但《百年孤独》声名显赫主要是因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在文学史上开创性的地位。我刚开始看《百年孤独》,至少到现在,写这句话时,我觉得在内容上,这位大师晚些年写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倾注了他更多的人生洞察,笔法愈发成熟,功力更为深厚,书中故事情节对我的吸引力更大,你不会想匆匆翻过这一页……这本书里纯正的拉美风情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为它的故事戴上了令人想一探究竟的黑纱,为它讲述的这一段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三角恋造就了一个如同重彩油画一般的背景,展现出了不可思议的爱情和爱情的不可思议,都那么让人深思并为之向往。

“永生永世!他说。”这是全书的结尾,我想我能够在脑中清晰的勾画出这些个情节,从古老的背景格局到人物的外貌动作再到人物的眼神声音。两位老人的话不会不在生活在这个物质与浮躁的社会的我们的内心深处激起久久不息的涟漪,哀伤的音乐都能使路人驻足聆听,这有血有肉的情节怎么能不催人遐想。每个人都渴望真正的爱情,也几乎每个人都在苦苦寻找或缅怀真正的爱情。马尔克斯在这场横亘了半个世纪的爱情中倾诉了一位智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爱情理解,绝大部分的情感是细微绵长,波澜不惊,却在时光流逝中积累着痛苦和力量,而到阿里萨显露勇气,坚定爱情时,就坚定到永生永世。一切徐徐道来,有着历尽世事的平静,要知道这场贯穿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情,历经了漫长的岁月,对爱情,对世界都做出了一定的诠释。

书中的名句有:“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人生应真爱过才不遗憾。在真爱之下梁思成确是比阿里萨幸运多了,林微因对梁思成说过“你给了我生命之中不能承受之重,我将用我一生的行动来回答你。”

霍乱时期的爱情书评读后感(篇4)

阅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第一次没有因为西方文学中常见的长篇累牍的铺陈觉得烦——这话其实不对,人家马尔克斯先生压根就没有把太多的笔墨花费在铺陈上,小说一开始,直接就进入了叙述状态:来自安的列斯群岛的流亡者、儿童摄影师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在六十岁生日到来之前服毒自杀,作为他交情最深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进入死者房间闻到的是一种苦杏仁的气味,这让他想起爱情受阻后的命运。根据朋友的遗嘱,医生见到了怀着仰慕和谦卑的温柔陪伴了他一生女人——作为医生他最好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竟然不知道这位摄影师有这样一个女人,女人平静地跟自己的爱人下完最后半盘棋,然后留下他一个人静静地迎接死亡。这是小说中出现的第一份传奇爱情。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搅乱了医生的弟子庄严豪华的从业二十五周年纪念午宴,紧接着,一只飞出笼子的鹦鹉不仅把医生装饰华丽而舒适无比的家弄得乱七八糟,而且要了医生的命。在医生的葬礼结束以后,他的医生费尔明娜·达萨送走最后一位客人,正准备用最后一丝力气关上大门时,看见了身穿丧服站在空荡荡的客厅中央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后者颤抖而又庄重地将帽子放到胸口的位置,让许久以来支撑他活下来的相思之苦一股脑儿迸发出来:

“费尔明娜,”他对她说,“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您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情。”

沉浸在对亡夫的思念中的费尔明娜,其实同样无法忘记那段长久而受阻的爱情。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沉迷在对费尔明娜的爱情之中,为了逃避这份爱情带来的痛苦,他一次一次地寻找着“黑夜里的小鸟”,并把跟这些女人的交往记录下来,“只因为缺少那一个女人,他便希望同时和所有的女人在一起”,尽管所有的女人加起来也代替不了费尔明娜。你很难想象,为了心中的爱情,弗洛伦蒂诺愿意付出任何代价——金钱或者人情,又或者这位店主一生最想得到的东西——只求他把那么镜子卖给自己,其目的就是因为镜子里的那片天地,他爱恋的形象曾在那里占据了两个小时之久。不仅如此,为了配得上他的花冠女神,弗洛伦蒂诺费尽心机当上了内河航运公司的老板,并且精心打造了一座爱的宫殿,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漫长等待之后,在自己已经八十岁高龄的时候,终于收获了守候一生的爱情。在小说的结尾,“新忠诚号”在返航后调转船头,重新驶向黄金港,再次踏上他们的爱情之旅,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一生一世。

“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了。”(《霍乱时期的爱情》,第225页)。既然如此,作家就要小心翼翼、并充满激情地对“爱”加以思考。这种思考主要还是落实在费尔明娜、阿里萨、乌尔比诺三个人物身上。小说中的费尔明娜容貌美丽、自负而又自尊,被称为“戴王冠的仙女”。费尔明娜无疑是幸运的,因为阿里萨和乌尔比诺两个男人都追求、崇拜她。幸运的费尔明娜是小说中举足轻重的人物。阿里萨和乌尔比诺都是在第一次见面时就爱上了她。对阿里萨来说,“那偶然的一瞥,引起了一场爱情大灾难,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在阿里萨狂热的激情席卷之下,费尔明娜也狂热起来。但由于她父亲的阻挠,二人的感情受到了重创。不过,两人没能结合的根源并不在此:它或许缘自费尔明娜热情冷却之后的一种远距离静观、或许缘自生命之本能、或许缘自人性的弱点、或许缘自世俗的诱惑……总之,作家没有对爱情河流中的礁石视而不见。费尔明娜只以一句“不必了,忘了吧”就轻易地将阿里萨送入到爱情漩涡里达五十年之久。马尔克斯的这一笔处理,出人意料而又相当真实,干脆利落而又余味悠长。

事实上,不仅是费尔明娜,也不仅是马尔克斯,在《飘》中,玛格丽特·米切尔借助于斯佳丽表达了同样的认识:经过了战争的洗礼和生活的艰辛,她才发现,她一直深深地爱着的阿希礼其实并不是生活中的阿希礼本人,只不过是她自己披在阿希礼身上的一件美丽的外衣。而费尔明娜之所以在一趟旅行之后告诉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不必了,忘了吧”,正是因为她在某一个瞬间发现,她爱上的不过是一个幻影;五十年以后,她依然认为,“二十岁时的火热躁动是某种高贵而美丽的东西,但绝不是爱情”。既然如此,有什么理由责怪费尔明娜呢?因为爱,所以爱;反之,因为不爱,所以不爱。爱情就是这么简单。

想说的很多,但好像又什么都说不出,除了感动,为了一场旷世绝恋。也许,我更希望这样的情节不仅仅属于小说。

抄录几段话,作为这篇笔记的结束:

有两部书写完后使人像整个儿被掏空了一般:一是《百年孤独》,一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加西亚·马尔克斯

在我小说的许多地方,都有对爱情的恐惧。我有这样一种印象:爱情小说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伴随着恐惧,有些恐惧的时刻不仅在恋爱关系中表现出来,而且在性关系中也是如此。——加西亚·马尔克斯

如若没有在这条河上的航行,就没有爱情可言:这样航行的最好产物就是那些把我们破损不堪的灵魂归还给我们的作品,而这其中不可置疑地包括这部炫目且令人心碎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托马斯·品钦

这部多姿多彩、时间跨度为五十年的悲欢离合的巨著,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爱情的方式、表现、手段、痛苦、愉快、折磨和幸福。它堪称是一部充满啼哭、叹息、渴望、挫折、不幸、欢乐和极度兴奋的爱情大全。——安东尼奥·卡瓦耶罗

霍乱时期的爱情书评读后感(篇5)

花了两天时间看完了《霍乱时期的爱情》,真的是有些毁我三观的一本书。

“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爱情,也几乎等于爱情,但他们终究不是爱情。”

马尔克斯做了这么多否定,但爱情究竟是什么他自己也没说清楚,只留下一句“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

我想可能要借用他《百年孤独》的那句话吧:“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是不是爱不重要,有没有爱也不重要,毕竟最后的最后人就是孤独的啊

马尔克斯这哪里是写爱情,这明明是对爱情的讽刺

霍乱时期的爱情书评读后感(篇6)

《霍乱时期的爱情》一书很有马尔克斯的特点,还是类似一种倒叙的写作方式,但是相比于《百年孤独》,我还是更喜欢后者,也许是因为后者有更多的魔幻元素。但是《霍乱》讨论的爱情和一如既往的异域风情依然吸引着我。

书中讲述了三位主人公的一生,阐述了婚姻与爱情的关系,当然不同的读者有着不同的见解和感受。其中有一段话让我印象深刻,你要永远记住,对于一对恩爱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其实这并不是作者所推崇的,但却又是我们现在社会氛围或者主流思想所推崇的。进而我又想到了我们这些剩男剩女们,着实令人着急的婚姻状态。现在得我们关注物质多于爱情,列了很多条条框框把许多本可以爱的人挡在心门之外,这是多么可惜的一件事啊!

很多男孩子都这么想:

我要找一个温柔美丽大方可人的妙龄妹子,她有良好的工作,人品极佳,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聪颖,善解人意,家里条件要好,最重要的是没谈过恋爱,就爱我一个人,把我伺候得像皇上一样。你说这样的妹子那里找去,这样的不都被别人抢走了么。

很多女孩子又都是这么想:

我要找一个英俊潇洒帅气逼人的白马王子,他有良好的工作,人品极佳,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聪颖,善解人意,家里条件要好,最重要的是没谈过恋爱,就爱我一个人,把我宠得像公主一样。你说这样的爷们那里找去,这样的不都被别人抢走了。

可惜大家都是普通人,有各种各样的毛病,双方有一点不满意就分手了,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剩下了。有的时候,我在感叹,时代的潮流就是这样来回转,在古代,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后来新思想来了,提倡自由恋爱;再后来,进入21世纪,又成了门当户对是主流。甚至门当户对这个观点我也给很多朋友建议过。

在这样一个敢爱敢恨的年纪里,我们过早的成熟了,却不敢放开去爱了。是因为怕受到伤害,还是因为时间紧迫,还是因为父母爱的唠叨呢?不管原因如何,我们最终妥协了,结果就是这样。

其实话题扯远了,只是最近过年的时候几个朋友恢复了单身,有感而发。还是回到读书上吧,强烈推荐大家读一读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真的是一部很不错的小说。

霍乱时期的爱情书评读后感(篇7)

霍乱时期的爱情就像染上霍乱一番魂牵梦绕。

在那个霍乱年代弗洛伦蒂洛·阿里萨爱上了一个叫做费尔明娜·达萨的姑娘。阿里萨在爱上那姑娘如同染上霍乱一样。坐在可以见到她的石板上装作不经意,在给她写信思忖得饭不香、夜不眠。直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他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

费尔明娜·拉萨在父亲的阻挡与费尔伦蒂诺恋情,嫁给了一位德高望重的医生胡维纳尔·乌尔比诺,这也是父亲洛伦蒂洛·达萨一直所期望的。在婚后的生活并没有想象的快乐,而她也会时常想起那个存留在记忆里瘦弱的阿里萨。

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德高望重得到社会一致认可的医生,而他懂爱情吗。依医生的话来说:两个几乎完全不了解的人,没有任何血缘关系,性格不同,文化不同。虽生活没有乐趣没有激情也只是让彼此看起来和谐,但也是相随了五十多年的伴侣。

爱情的小鹿一路乱撞,世间上有多少事是无法叵测,事是多少命中注定。小时候看见新奇物品见什么就要买什么,而长大后的我们要考虑是否经济,是否实用。是否也少去了年少时的天真无邪。在岁月的长河里我们会买到多少经过思量宝贵的好东西,会不会记忆起曾被贴上不即实用标签的那个布娃娃。

是否有如染上霍乱一番去奋不顾身爱上一个人,去探寻,去追逐。我喜欢你

“一生一世。”他说

霍乱时期的爱情书评读后感(篇8)

有时候我会希望自己再长大些,因为有些道理和感受或许足够老了才明白。

就像这本书,马尔克斯优美的文字和精绝的想象力无疑是显见的,关于等待、关于岁月、关于爱情的故事也令人感慨,但对于主人公许多行为(如滥交)虽然从情理上能够理解,却无法引起内心的认同与共鸣。

小说跨度五十多年,男主人公阿尔萨从少年等待到白头,时光在作家的笔下不着痕迹地流淌,从文字中能清晰体察到他容貌的变迁、身份的更迭,以及情人的变换,但始终不变的是他对费尔明娜·达萨的刻骨深情。

世人钟爱团圆,久别重逢的结尾永远可以击中读者痛点。马尔克斯用了九分的笔墨写离别,实际上都是在为最后的一分重聚做铺垫。他们最终在游轮上实现了灵肉的统一,特别喜欢马尔克斯对他们身体的那段描写,两具苍老的松弛的还带有酸腐味的身躯,在斗转星移半个世纪后,终于坦诚相见,而那两个年轻貌美、青春昂扬的少年仿佛正迎着阳光挥手于眼前。

许多爱情小说都会有这样的情节,两个不得不分开的恋人在离别前夕总会进行一场“狂欢”,为彼此耗尽最后的光热。有趣的是在这本小说中也看到了类似情景,不知道此桥段是否为马老师首创,但放到两个老人身上,这种难耐之不舍更为深切。

在小说中,各种精词妙语俯拾即是,马老师对语言的运用能力和想象力令人惊叹,无愧于盛名。

赶在20xx年末终于读完了,happyending。

「值得一读」关于诸葛亮的读后感350大全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想要学到新的知识,这些经典作品就不可或缺。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值得一读」关于诸葛亮的读后感350大全》,供大家收藏参考,希望能提供一些帮助。

关于诸葛亮的读后感350(篇1)

周瑜去世时曾留下一句感叹“既生瑜,何生亮”这是否说明能料知“过去未来”的诸葛孔明能力就大于周瑜呢?

小说一般都带有艺术性,个中人物也总是少不了有作者的感情亲疏在里面。而诸葛亮就是一个渗入了太多作者的感情色彩在里面。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过去与未来了如指掌。大到人的思想,小到一只蚂蚁。世间万物好象尽在“玩弄”之间。躬耕于南阳的诸葛亮在南阳就真的能学到如此本事吗?也许不怀疑的是诸葛亮的确有“惊鬼泣人”的本事。但他在三国演义里所主持的历史事件也太传奇了些吧。正如易中天先生所说的“也许诸葛亮的确是位有能力的指挥者,但他并不一并是杰出的军事家”,“草船借箭”让野心勃勃的曹操一兵一卒都不敢发。供手相让十万支工箭。“火烧赤壁之时更是能够纽转四季,把在当时根本不可能有的东南风给“借来”了。也“顺便”把赤壁的主要功劳也夺走了。所以后人云“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深秋锁二乔”,“空城计”更是把一代英雄谋略家司马懿吓跑了,十多万大军居然按兵不动。事物总带有传奇色彩,三国的作者更是把诸葛亮棒上了智慧的顶层。从中也加入了一些不可能发生的事。目的只是让诸葛亮的传奇人物构造更加的神奇。

诸葛孔明也确实有他独有的能力之处,他能“征服”关羽,张飞这样名将。能让“常胜将军”赵子龙对他敬佩有加,的确要有过硬的能力。未出南阳时就能道出未来的三分天下的局势。二十八岁出山的他更是让一无所有,还碌碌无为,停留在强敌的要胁彷徨之中的刘备建立自己的皇权。其中必不可少的是诸葛亮的大力支持。但要说最聪明者,最会运筹帷幄者未必就是诸葛亮。因为周瑜有能力十七岁就当上东吴的都督,较起诸葛亮的成名早上十一年之久。况且东吴也定不会选个庸者当统帅。致江东人民安危于不顾的。再者在曹操集团里还藏有姣龙。司马懿的存在无疑这又是诸葛亮的一心头大患。诸葛亮在三国中的事迹就算有多精彩,但毕竟他是作者一“感情人物”我们有时会用怀疑的眼光去看待。但像司马懿,周瑜等这样的人才并没有过多的让作者在感情上有所关注。所以他们的一行一动。所用的一计一谋往往具有很高的真实度。

三国并不缺乏有能力之人,在我们关注一人才时要学会用辨识的眼光去看待。不要墨守成规。

关于诸葛亮的读后感350(篇2)

如果说中国古代能够一口气就能说上名字的人我觉得诸葛亮就是其中一个,今天我读了陈寿的《三国志》正好看到了《诸葛亮传》。

诸葛亮的先祖在汉朝时虽然也是小官,但是家境其实还不错的,到了诸葛亮时期,家道中落,小时候他就岁父亲从琅琊搬到南阳,在南阳种地,他非常喜欢《梁父吟》,并且常常将自己比作管仲,乐毅。当时的人都不相信,只有博陵崔州平、颍川徐庶和诸葛亮关系好,相信诸葛亮很有才华。

当时刘备非常器重徐庶,徐庶告诉刘备,诸葛亮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人。刘备听了之后想要去请诸葛亮出山相助。诸葛亮拒绝多次后终于答应了刘备。在出山前诸葛亮向刘备分析了天下大势。诸葛认为天下诸侯只有曹操和孙权需要注意,于是向向刘备提出连孙抗曹的策略。刘备听了以后非常高兴,这时张飞和关羽听了以后很不高兴。刘备对他们说:“我拥有诸葛先生,就像鱼拥有水一样”。

当时曹操率百万大军南下,想要统一天下,孙权本来想投降。诸葛亮接受刘备的派遣来到孙权营中,他告诉孙权,曹操军队远道而来,已经是疲惫之军了,已经没有什么战斗力,而且曹军都是北方人,不善于打水战。现在你拥有几十万军队,是完全可以打败曹操的。孙权听从了诸葛亮的话,于是将曹操败于赤壁。

后来刘备得到了一些城池,又占领了益州,诸葛亮在刘备外出的时候帮助刘备治理成都。在诸葛亮治理之下,成都兵足粮足。后来刘备称帝,诸葛亮也是用心辅佐,深得刘备信任。刘备死后诸葛亮掌管了蜀汉的所有事物。但是诸葛亮有一个梦想就是要出师北伐,还于旧都。

但是由于军事准备和国力的原因,诸葛亮北伐没有成功。当他五十四岁的时候因为太过操劳,病死于五丈原。

读完《诸葛亮传》我想到杜甫说“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诸葛亮是一个有才华,有抱负,有理想的人,他一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将所有的精力都花在光复汉室这件事上,在刘备最落魄的时代,诸葛亮不离不弃,就因为刘备的知遇之恩。我觉得诸葛亮将中国古代文人的优点显示的淋漓尽致。尽管失败了,但是他的人性的光辉依然光芒依然闪烁,后人也必然对他铭记。

关于诸葛亮的读后感350(篇3)

“乱石穿空,惊涛怕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三国演义》中,再现了无数英雄在战场上临危不惧,通往直前的形象。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神机妙算的诸葛亮。

论诸葛亮,必先提到刘备三顾茅庐请诸葛亮,刘备们一行听说有个叫诸葛亮的,神机妙算,就请诸葛亮出山帮他统天下。刘备两次请诸葛亮都未请到,刘备第三次请诸葛亮时,终于如愿以偿。自从诸葛亮加入了刘备集团,刘备集团的势力越来越大。诸葛亮的计谋屡屡成功,成为刘备手下一股强大的力量。

有的人拿诸葛亮当神仙,这是个大错。世上没有神仙,诸葛亮也是人。他为什么能在战役中屡屡获胜?这靠的是学问。当然,诸葛亮用的最多是心理学。在草船借箭中,诸葛亮识周瑜的诡计,什么?嫉妒。他知道如果不答应,周瑜会另想出计谋陷害他。他也了解曹操深信多疑,所以在大雾天行船靠近曹军水寨,结果曹操损失了十多支箭,让周瑜自叹不如。诸葛亮识人心的准确,他的计谋邓得了成功,既然周瑜心服口服,又为刘孙联军增加了十万多支箭,真是两全其美!

“空城计”这个策略家喻户晓,诸葛亮因城中空虚,司马懿大军趁机来攻打西城,诸葛亮急中生智,让剩余官兵先躲在一个安全的地方,自己则坐在城楼上,一边弹琴一边悠闲自在,城楼下自有二三十名百姓低头扫地。司马懿大军来时,看此情景,司马懿觉得不对劲,赶紧收兵回去,就这样,他不花一兵一卒就保住了西城。其中,诸葛亮这次计谋像一次生死赌博,他在弹琴时也害怕和紧张,但都忍住了。这种为了国家的利益而不畏牺牲的谋士,才能称得上是“忠”。司马懿再能斗,也敌不过诸葛亮的计谋,若不是诸葛亮去世,三周必定归蜀了。

诸葛亮最终死于五丈原,他旧病复发,吐血不止。他说:“如果七日之内主灯不灭,我寿可增加十二年,如灯灭,我必死矣。”可到了六夜,只见魏延禀告,并把主灯灭了,诸葛亮无奈,把自编的著书与一些计谋给了他最信任的人。传授之后,于建兴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去世。后人评价他说:“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死的可悲啊!苦不是他早先去世,三国就归蜀了!

诸葛亮,他神机妙算,识人心,知天文,晓地理,他的智慧一直知古流传!我虽比不上他的智慧,但敬仰他诸葛孔明!在学习中也要像他那样,遇到困难时,冷静思考,多读多分析,这样一定能解开困难!

关于诸葛亮的读后感350(篇4)

刘备三顾茅庐,终于用实际行动感动了诸葛亮,诸葛亮开始帮助刘备统一天下。诸葛亮是一个爱动脑筋的人,常常想出一些办法使敌人大败。他通过草船借箭、火烧赤壁、计取荆州、三气周瑜等计谋帮助刘备占有一番天下,最后他鞠躬尽瘁,为国家奉献了一生。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做事必须真诚,一心一意地干好一件事,不能一件事没干完又去干别的事,考虑事情要非常仔细、周到、全面,才能把事情做好。

关于诸葛亮的读后感350(篇5)

三国志是一本历史书,三国里我最佩服的人物就是诸葛亮,读完《诸葛亮传》之后我更佩服他了。

诸葛亮是三国时期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蜀国的丞相,他字孔明号卧龙。记得在刘备三顾茅庐时曾说过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这句话的意思也就是说我有了孔明,就像鱼有了水。因此更加说明了诸葛亮在当时的地位。

为什么我那么欣赏诸葛亮呢?是因为诸葛亮是一个国家统治需要的忠臣,是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诸葛亮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并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火烧新野,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巧摆八阵图,七擒七放孟获,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这些都是令人叹服叫绝,意想不到的。如果当年刘备听了他的劝告没有伐吴,也许三国之后不是晋,而是刘备复兴的汉朝。

诸葛亮他又远大的志向,他聪明过人,他爱民如子,他是刘备的得力助手,他忠诚于主,他奖罚分明,他用兵如神,他深得军心、深得民心,深得民心者得天下。

诸葛亮,后人都把它比作榜样,他流芳百世,就是因为他的精神可贵。我也要向他学习,将来做一个回报社会的人。

关于诸葛亮的读后感350(篇6)

利用寒假我读了《影响世界的100位名人成才故事》一书中的《诸葛亮》一篇,读了这篇文章我为诸葛亮拥有栋梁之才而深受感动,他思维敏捷。足智多谋,深思熟虑,真不愧是我国着名的政治家和军事家。

诸葛亮是三国时期杰出的政治家和军事家,他为蜀国的建立和巩固做出了重大贡献。

诸葛亮小时候父母就去世了,他生活很艰苦,17岁时来到陇中,在那里边种田边读书,学问有很大的长进,诸葛亮很有抱负,他的理想是辅佐一位好皇帝统一中国。

功夫不负有心人,刘备三顾茅庐请诸葛亮做了他的军师,当时刘备的军队十分弱小,在诸葛亮的辅佐下实力大增,也打败了当时最强的对手曹操。公元二百二十一年建立了蜀汉政权,蜀汉政权建立后,诸葛亮一片忠心,勤勤恳恳,几年后刘备病死将独子刘禅托付给了他,诸葛亮开始辅佐小皇帝,他还大力发展生产,整顿军队,有了诸葛亮蜀国才从贫穷走向了繁荣富强。

后来诸葛亮为了统一中国,开始了北伐战争,最终因过度劳累病逝前线。诸葛亮是中华民族智慧的化身,鞠躬尽瘁的典范。在来看看我:天资聪慧固然可贵,而做事认真严谨的态度更为重要,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是诸葛亮一生的写照。

关于诸葛亮的读后感350(篇7)

三顾频频烦天下计,梁超形及老臣心;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每当我看到这首诗,就会想起周瑜嫉妒诸葛亮有才干,使诈让诸葛亮草船借箭的故事。

为了共同抵抗曹操,蜀国和吴国合力御敌,但心存嫉妒的周瑜一心想让诸葛亮难堪。一天,周瑜假意和诸葛亮一起议事,周瑜故意刁难诸葛亮,在十天内赶造十万支箭。谁知诸葛亮不仅答应了,还说只要三天就行,并且立下了军令状。周瑜很是高兴,便叫鲁肃去打听消息。鲁肃见了诸葛亮,诸葛亮却丝毫没有要有关造箭的材料,只是向鲁肃借了二十条船,一千多个草把子和六百名军士,并叫鲁肃不要告诉周瑜,鲁肃答应了。 第一天,诸葛亮毫无动静;第二天,诸葛亮还是悠然自得;直到第三天,大雾漫天,诸葛亮在凌晨的时候却叫鲁肃一起去取箭。在附近曹军水寨时,诸葛亮下令船头朝西,一字排开;又叫船上的军士一边擂鼓,一边大声呐喊。曹操见了,怕有埋伏,不敢出兵,就调来了五百名弓弩手,向敌军放箭。过了一会,诸葛亮下令把船掉个头:船头朝东,船头朝西,一字排开,军士照常呐喊助威,诸葛亮与鲁肃却在帐中饮酒谈天,待船两边插满箭后,叫二十条船打道回府。诸葛亮不费吹灰之力,在三天之内轻松获得十万支箭。周瑜知道这件事后,自叹不如诸葛亮,慨叹:既生瑜何生亮!

有人说:没有诸葛亮就没有三国,八阵图就是诸葛亮的传世之作,使多少人为之呕心沥血。诸葛亮你是一个大英雄,不折不扣的大英雄,你可以笑傲人生,将世间万事付之于谈笑之中。有多少人恨你、嫉妒你、一心想除掉你,你却坦然处之;你勇敢,你敢在曹操面前直言拒绝,你敢在周郎面前草船借箭,你敢在司马懿面前唱空城计,吓的敌军魂飞魄散;你忠诚,你勇敢,你为蜀国奉献了一生无怨无恨,你是英雄,真正的英雄。

诸葛亮一生坦荡荡,为蜀国乃至后人都留下了千古佳话,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值得一读」徐志摩文集读后感10007篇


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个高尚的人在交谈。在我们上高中时,语文老师也会要求我们多读一读中外经典名著。每次阅读完中外经典名著后,都会体会到书中人物那终身百折不挠的精神。那么我们就可以将自己的感想记录下来,写一篇读后感。那么,现在你是否对写读后感而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值得一读」徐志摩文集读后感1000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来阅读。

徐志摩文集读后感1000 篇1

《徐志摩散文集》是一部精选的散文着作,带给我的当然是少不掉的欣喜,每读一章都会深陷其中,过后便养成了闲余中的趣子。

其中印象最深的是欧洲漫录这篇散文,富有幽默感,又不失哲理性和语言刚柔并工的表达。让读者深陷其中,体会其中的情感。

对于托尔斯泰的书与人的看法及表达了他的人生观。对于莎士比亚的回信,更让读者了解他为人礼貌,性情温和的另一面。

可不幸的事情终究会发生,因从南京乘机去北平路途中,飞机失事遇难,他告别了自己光辉的一生。虽死犹荣,用在这样一位诗人身上,不容置疑。他的逝世是对文学历史上的一次深痛的失去,一位正处风华正茂的年龄,还没有结束的人生就这样画上了句号。

可他的一生是精彩的,在散文中,与泰戈尔的对话,相当的好,能与这样一位印度诗人如此联系,并与他环游亚洲,也不失为一种成就。并影响着徐志摩对于印度洋的恩情。

游历学习的志摩先生,写出了一批感人肺腑的散文,有对于环境,事物的描写,也有对于人与人之间感情的描写。

在我看来,他所写的是人所触的正常感受,只不过是他会用最准确,扣人心弦的语言描绘罢了,体会是深刻的。

如果世界上最后一本《徐志摩散文集》在我的手上,我该会是怎样的欣喜发狂啊

徐志摩文集读后感1000 篇2

徐志摩作为一位浪漫主义诗人为人所共知。在我的理念之中,徐志摩的诗比他的散文要生动的多,但在我看了《徐志摩散文集》以后,我的印象发生了彻底的变化。

徐志摩的诗师承英国浪漫主义,不像闻一多还有象征主义以美为丑的追求。虽然到了二十世纪初期,浪漫主义的激情在西方几近于陈词滥调,但此时中国的文坛却依然死气沉沉。徐志摩正是在这个时期用浪漫主义的手法为中国现代新诗做出了贡献,使之从琐碎的现实描摹、粗糙的感情直抒升华为统一、集中、超越于日常生活现实抒情逻辑和单纯的意象。

在中国近代文坛,相比于鲁迅、林语堂、丰子恺、郁达夫、李广田、朱自清等散文大家,徐志摩也许算不了什么,但这并不能磨灭他在散文方面的成就。他的文风绚丽,浓烈,甜腻,因此常遭非议,但徐志摩也正是以这种文风在散文界独树一帜。

让我们先看看代表他思想转变的《迎上前去》,他深入剖析,察省自己的思想灵魂,真切坦白自己的性格、思想、信仰,并从失望中振作起来,发出战斗的宣言。他先坦率的说科学我是不懂的,我不曾受过正式的训练,最简单的物理化学我都不明白,我只是个极正常的人。同时他又鲜明的弘扬了自己身上的优秀品质,那就是对理想的追求。不能让绝望的重量压住我的呼吸,不能让悲观的慢性病侵蚀我的精神,更不能让厌世的恶质染墨我的血。接着又以哲学家尼采的话语做了论证。作家正是以生动形象的比喻,宣扬自己的人生观与理想主义,他写道我不辞痛苦,因为我要认识你,上帝,我甘心,甘心在火焰里存身,到最后时辰见到我的真,我定了主意,上帝,再不迟疑。这种鲜明深入的剖析让我们感觉到一股强烈的情感在奔突,它像一团火在燃烧,也使别人在燃烧。它阐明了作者的战斗思想,也渲染了作家悲郁愤激,求索理想的灼热之情。

语言流畅、简洁、准确、生动,而又绝对的真实。我想这是徐志摩散文和诗歌的共性。而它的真实,真实的思想、真实的情感、真实的体验。百味人生经散文家的妙笔,都能使人如嚼槟榔,孜孜品尝。没有哪种文本能像散文的写作,敞开心扉,对着自己道来;加上多半是激情使之,理性的动力显得有些苍白,也正是这样,散文方原汁原味,令人着魔不已。人类自步入文明以后,就开始掩饰自己的身躯与心灵,进步的同时也掘出了人类相互隔膜的鸿沟。从此,渴望理解和理解他人也就成为人类不息的欲念和理想。在这个意义上,遥望悠悠文学长河,卢梭的《忏悔录》是震撼灵魂的,它以坦白灵魂的勇气和真诚,在文学史上放着异彩,可见自剖者永恒的意义。而徐志摩的《自剖》同样也沐浴着散文美学真实的光芒,带着人类潜在的渴求沟通的欲望给人以无穷的启迪与慰藉。

在没有英雄或英雄遭难的年代里,我们最大的也是最卑微的渴望,只是做一个人。这种感情可在魏晋时期阮籍的时无英雄,使竖子成谋中体会到。在《遇见哈代的一个下午》里,徐志摩完成了走近英雄的精神典仪。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灾难与渴望并存的中华民族在渴求英雄,期待着那英雄带来福音。因此,尽管那不是一个宽容的时代,一方面愚昧与暴政在无情的摧残着英雄,另一方面,它却哺育了大量的文化英雄。有着不同的政治、观点的英雄们在专制的缝隙中昂然生长,而徐志摩无疑是那个时代的英雄。在文章中我们不难看出,哈代是作者心中的伟大圣哲,他与法郎士一样,分明是十九世纪末以来人类思想的重镇。

在《徐志摩散文集》中,我们不难感觉出他文学性灵美与意象美。在整本书中,无处不体现出他对爱、美、自由的追求。为了他一生追求的至真至诚的情爱,他不顾家庭的反对、世俗的偏见甚至个人的社会责任、他人的幸福都可置之不理。在这点上,我们承认他是勇敢的、坚定的;而他的错误就在将自己的恋爱绝对的美化、绝对的神圣化。这作为一种情感是真挚的,但作为一种理想却是空幻的。世界上不存在无条件的、绝对的、完全的爱,现实主义者对这一点有深刻的理解,乃至恶毒的嘲弄,而浪漫主义者却往往沉溺于期间甚至自鸩。

徐志摩文集读后感1000 篇3

在转瞬即变的时空里,在人生无以反复的过程中,徐志摩打败了时间的文字、声音和表情,创造无数经典,给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精神食粮,唤醒了我们曾经的那份纯真和对世间的幻想‥‥‥

初识徐志摩还是那首诗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那时的我还是一个不懂世故的懵懂小男孩,望着如此洒脱的诗句,内心也不禁泛起涟漪,那是一种天性的思想泛滥,使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如今再次观赏这部作品,却发现那时的徐志摩少了份纠缠,多了些许奔放,浅露离别的忧伤,显现了浓浓的浪漫情愫,他把浓郁的离愁深埋心底,用寥寥几笔点化得淡雅、飘渺,全诗显得飘逸而空灵,激起我对大学生活的深刻怀念,对职工生涯的无限憧憬。如果你觉得徐志摩对中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贡献仅此而已的话,那么只能说明你眼界低见识短了。

前不久,在空暇时间有幸拜读了徐志摩的《偶然》一诗,全诗短短几十字,深切的表达了诗人对偶遇之人的喜爱,却又无可奈何而引发感叹。由于受英国浪漫主义诗风的熏染,所以徐志摩的浪漫纯正而不轻佻,高雅而不低俗,他的诗歌柔美、清丽、音韵和谐,表达了他对爱情、自由和美的追求。每每读起他的这首诗歌都会激起我对美的无限追求,对偶遇的深切渴望。对于二十岁正直青春年少的我们而言,正处于抉择的时段,这就要求我们学会发现美,只有拥有发掘美的眼睛,才能发现美,追求美,才能,感受美。对美的发现与创造源于对生活的向往与热爱,徐志摩面对愤怒,没有咆哮,没有慷慨高歌,甚至没有希望和恐惧,有的只是淡然洒脱的文字、迷惘的微笑、沉沉的静视和对自然的依恋。用他的才能与行动告诉我们面对不如意的事需冷静,乐观,要豁达。

徐志摩的作品使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对我而言,还是偏爱他的诗歌,他的浪漫主义,每每翻阅他的作品都会有不一样的心境和感受,无论是他的为人还是作品都足以给我上一辈子的人生哲学。

徐志摩以彼之细腻的心理捕捉,赋我缠绵的情感体会;

以彼之行云流水的写作风格,赋我酣畅淋漓的心灵洗礼;

以彼之坦诚的语句,无畏的呐喊,赋我对人类精神的深刻思考。

‥‥‥

可惜,天才的诗人只在人世间短暂的停留,他的出现虽似一颗倏然划过的流星,轻轻的来,又悄悄的走,但却折射出奇异的光芒,留下为之动容的作品,留下令人陶醉的浪漫主义情怀,叫人怀念,令人难忘,正如他自己说的那样:你见,或者不见我 ,我就在那里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里 ,不来不去‥‥‥

徐志摩文集读后感1000 篇4

再次更深的认识到徐志摩,使自己偶然从同学那里得到一本《徐志摩散文》,我本来打算:在闲暇之时,读它消磨时间;在晚上失眠之时,读它催眠;找不到枕头时,拿来垫头可谁想到,就在我每天漫不经心的读一些散文时,我渐渐的走进徐志摩,渐渐的开始崇拜他,读他的文章感觉就像久旱的田地初逢甘霖;行走在沙漠里,饥渴的旅行者发现绿洲;五岁的孩童在海滩上捡到贝壳那份欣喜,那份快乐,让我如痴如醉的徜徉于书里,自由的翱翔,尽情的品味墨香追寻徐志摩的痕迹,领略一代才子的风采。

他让我看到自己。昨天我是个孩子,今天已是壮年:昨天腮边还带着圆润的笑容。今天头上已见星星的白发;光阴带走的往迹,再也不容追赎,留下在我们心头的只是些揶揄的鬼影,我们在这道上停步回想的时候,只能投一个虚圈的假使当初,解嘲已往的一切,但已往的一切,即使有,也不能给我们利益。因为前途还是不减启程时的渺茫,我们还是不能选择自由的途径---到那天我们无形的解差喝住的时候,我们唯一的权利,我猜想,也只是再丢一个更大的假使。圆满这全程的寂寞。那就是止境了我不也有此感觉吗?总自己失败,撞到南墙后,独自哀叹假使当初自己能结果,也许就不一样了。

一声声的悔言犹在耳际,我的心无法释怀那份酸楚,我不断的告诉自己:不到最后,鹿死谁手还不一定!怀揣着这样的信念,我整理起那疲惫的行囊,踏上征程,我不知前方等待我的将是什么,也许只是另一个假使当初的伏笔,但我没有选择,我只能义无反顾的向前冲!

他让我明白:做人一定要有原则。他说不能在我生命里实现人之所以为人,我对不起自己;在为人的生活里不能实现我之所以为我,我对不起生命。在我的朋友圈中,有人说我很随和,有人说我很圆滑。我时常自我反思:我到底有着怎样的性格?我写信问知心友人,友人说想得太多,太在意别人的感受,总替别人着想,从而埋葬自己听到她的回答,自己想想还真有几分道理。我承认自己是想多了,因为我害怕,害怕自己无意的一句话会伤害到别人。徐志摩说一句话可以泄露你心灵的浅萍,一句话可以证明你自觉的努力,一句话可以表示你思想的糊涂,一句话可以留下永久的印象。

自从读了徐志摩的《话》后,我想了很久:我就是我我要有自己的个性,我要有自己的原则---任天堂沉沦,地狱开放,毁不了我内府的宝藏我无可取代!

徐志摩文集读后感1000 篇5

徐志摩的诗既没有郭沫若的奔放,亦没有闻一多的深沉,有的是飘逸、空灵,如潺潺溪水,如清风明月。他的大部分诗作没有愤怒,没有呐喊,没有慷慨高歌,甚至也没有希望和恐惧,有的只是迷惘的微笑、沉沉的静视和对自然的依恋。他追求的就是一种宁静、和谐、无冲突的美的境界,表达的就是经过理性筛选、过滤了的情感。他总是将那种浓得化不开的情感给以稀释,以防其杀了诗的美感。如《再别康桥》,诗人将那种浓郁的离愁点化得淡雅、缥缈,将离别时那种沉重的心绪藏于心底,使全诗显得飘逸而空灵。再别本包容着十分丰富复杂的思想感情,但这种复杂的情感化为诗时,则从头至尾表现出对自我的压抑,对情感的克制。如轻轻的一连用了三个,含蓄委婉地将诗人心头的沉重、依恋曲折地表达出来。在整个诗中,没有因难以割舍的别情而潸然泪下,更没因理想的破灭而号啕痛哭,弥漫全诗的只是淡淡的忧伤,悠悠的惜别,内含不尽之意。这正是情感经过理性的洗礼后所能达到的一种诗歌境界,所以有着永久的生命力。

徐志摩的诗歌比较含蓄,但不流于晦涩。从总体上看,尽管徐志摩在诗歌中反复吟唱其单纯的信仰:爱、自由与美,但他并非对此进行赤裸裸的、粗暴的呐喊,而是将之寄托于对雪花、康河、婴儿等美好形象的礼赞中。《黄鹂》中第二节:等候它唱,我们静着望,/怕惊了它。但它一展翅,/冲破浓密,化一朵彩云;/它飞了,不见了,没了/像是春光,火焰,像是热情。实写黄鹂,虚写诗人的感觉:感叹春光、火焰,热情,一闪即逝。把展翅飞走的黄鹂与春光、火焰、热情联系起来,显得含蓄而又深沉。《山中》写我在庭中月下思念山中的恋人,但诗人却不直接去抒写对恋人的思念,而从对山中光景的关心写起;不直写我想去见恋人,而是化一阵清风,将针叶青松吹落在情人的窗前,轻轻地不扰乱她的睡眠。这种构思含蓄地将对恋人无微不至的体贴、甜蜜的思恋全都表现出来了。《再别康桥》中,诗人不直言自己对康桥的无限深情和依恋,而只是恣意渲染康河的美景,只说自己甘心在康河的柔波里,做一条水草。真可谓:不着一字,尽得风流。

徐志摩文集读后感1000 篇6

前不久,在空暇时间有幸拜读了徐志摩的《偶然》一诗,全诗短短几十字,深切的表达了诗人对偶遇之人的喜爱,却又无可奈何而引发感叹。由于受英国浪漫主义诗风的熏染,所以徐志摩的浪漫纯正而不轻佻,高雅而不低俗,他的诗歌柔美、清丽、音韵和谐,表达了他对爱情、自由和美的追求。每每读起他的这首诗歌都会激起我对美的无限追求,对偶遇的深切渴望。对于二十岁正直青春年少的我们而言,正处于抉择的时段,这就要求我们学会发现美,只有拥有美的眼睛,才能发现美,追求美,才能,感受美。对美的发现与创造源于对生活的向往与热爱,徐志摩面对愤怒,没有咆哮,没有慷慨高歌,甚至没有希望和恐惧,有的只是淡然洒脱的文字、迷惘的微笑、沉沉的静视和对自然的依恋。用他的才能与行动告诉我们面对不如意的事需冷静,乐观,要豁达。

徐志摩的作品使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对我而言,还是偏爱他的诗歌,他的浪漫主义,每每翻阅他的作品都会有不一样的心境和感受,无论是他的为人还是作品都足以给我上一辈子的人生哲学。

徐志摩以彼之细腻的心理捕捉,赋我缠绵的情感体会;以彼之行云流水的写作风格,赋我酣畅淋漓的心灵洗礼;以彼之坦诚的语句,无畏的呐喊,赋我对人类精神的深刻思考。

可惜,天才的诗人只在人世间短暂的停留,他的出现虽似一颗倏然划过的流星,轻轻的来,又悄悄的走,但却折射出奇异的光芒,留下为之动容的作品,留下令人陶醉的浪漫主义情怀,叫人怀念,令人难忘,正如他自己说的那样:你见,或者不见我 ,我就在那里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里 ,不来不去。

徐志摩文集读后感1000 篇7

诗歌的文字仿佛是一群跳跃在纸上的灵魂,它们用自己的生命点燃了诗人心中不灭的灯。诗人正是用这些灵动的方块拼出了自己在岁月的笛声中飘扬的思想,在迷失的夜空中闪烁着自己的光芒。诗歌是记忆深处的偶然相遇,是茫茫空寂的必然碰撞。是思想激起的涟漪,是梦境幻化的清香,它印记着一瞬间的感受,承载了千古岁月的绝唱。

古往今来,写诗的人很多,但诗人却很少。写诗的人和诗人的区别在于写诗的人用诗歌诉说了自己的感受,而诗人却是用诗歌描绘着自己生命。而徐志摩正是这样一位用诗句倾诉着生命的诗人,用他的一生追求着“美与爱与自由”。

徐志摩(1897.1.15~1931.11.19),现代诗人、散文家。浙江海宁县硖石镇人。名章垿,字志摩,小字幼申。曾经用过的笔名:南湖、云中鹤。徐志摩是新月派代表诗人,新月诗社成员。1915年毕业于杭州一中,先后就读于上海沪江大学、天津北洋大学和北京大学。1918年赴美国学习银行学。1921年赴英国留学,入伦敦剑桥大学当特别生,研究政治经济学。在剑桥两年深受西方教育的熏陶及欧美浪漫主义和唯美派诗人的影响。

近来我读了一些徐志摩的诗,在这冬天寒素的日子里,优美诗句在寒气中迷漫,就像刚吃了一碗热乎面,暖和全身。读他的诗源于对他和三个女人的爱情故事的好奇。起初只是闲来无事随意翻翻,可读过两篇之后感觉他的诗虽然很简短但意境深远,耐人寻味。《难得》是给我印象很深的一首。

难得

徐志摩

难得,夜这般的清静,

难得,炉火这般的温,

更难得,无言的相对,

一双寂寞的灵魂!

也不必筹营,也不必详论,

更没有虚娇,猜忌与嫌憎,

只静静的坐对着一炉火,

只静静的默数远巷的更。

喝一口白水,朋友,

滋润你的干裂的口唇;

你添上几块煤,朋友,

一炉的红焰感念你的殷勤。

在冰冷的冬夜,朋友,

人们方始珍重难得的炉薪;

在这冰冷的世界,

方始凝结了少数同情的心!

这首《难得》写了一双“寂寞”灵魂深夜对视,互诉孤寂之情。但这不是一团无病呻吟,而是令人感受到的贴近诗人心中的炉火的温,还有对现实社会冰冷现状的担忧。人们常常把诗人和失意怯懦联系在一起,但我觉得诗句就是诗人手中的利器,在这白纸黑字上刻出了社会的分明;诗句更是入口的良药,美化了人们的心灵。

通过徐志摩的诗,我感觉到了他心中那份对浪漫的执着。“人生本来就是一个奇迹,为什么不让它飘满浪漫的雪花”。《雪花的快乐》一诗则将浪漫与情景融为一体:

雪花的快乐

假如我是一朵雪花,

翩翩的在半空里潇洒,

我一定认清我的方向——

飞扬,飞扬,飞扬,——

这地面上有我的方向。

不去那冷寞的幽谷,

不去那凄清的山麓,

也不上荒街去惆怅——

飞扬,飞扬,飞扬,——

你看,我有我的方向!

在半空里娟娟的飞舞,

认明了那清幽的住处,

等着她来花园里探望——

飞扬,飞扬,飞扬,——

啊,她身上有朱砂梅的清香!

那时我凭借我的身轻,

盈盈的,沾住了她的衣襟,

贴近她柔波似的心胸

消溶,消溶,消溶——

溶入了她柔波似的心胸!

读诗并不是去钻研它的意思,更注重的是它的意境,情到景到意象到既是读诗的大境界,自己的心情随着诗歌文字的浮现而波动,感觉自己的思想在窗外的浮云之上随风飘荡,来到诗人面前,感受着诗人创作的冲动。诗句结束,合上书,周围的一切还是原样,但嘴角一笑,心里已多了份对生命的礼赞。

【值得一读】世说新语读后感(6篇)


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是一种享受。在阅读写的作品时,我们会得到一下启发和知识。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读后感是人们从书中得出的一些启发和心得。那么,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读后感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值得一读】世说新语读后感(6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世说新语读后感(篇一)

《世说新语》是南朝刘义庆编写的志人小说,分为36门,如《德行》《言语》《政事》等。我觉得最富有哲理的是《言语》,寥寥数语的小故事却诉说着发人深思的大道理。

名与利往往是人的动心之处,因此名利面前很容易看出一个人的品性。举例来说,管宁与华歆是好朋友,有一天他们共同在菜园里种菜,劳作中他们翻出了一块金子。管宁没有捡起金块,而是把金子视作土块,继续干活。华韵却把金子拿在手里,反复地看不忍丢弃,导致管宁对他心存芥蒂。还有一次,两人一起读书,一位做官的人乘车路过,引起大家围观。华韵丢下书本也去凑热闹,管宁心里十分不满。于是,他拿刀割断草席,和华韵分席而坐,说:我们不是朋友!因为管宁发现他们两人的价值观截然不同,华韵太看重金钱和名利。而华韵因此失去了一位人生路上的真正益友。这就是著名的管宁割席的故事。

这个故事虽简单但道理很深刻。我绝不会学华韵,不是自己的东西,我绝不存占有之心,我绝不为名利失去自己的良知!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我要依靠自己的努力获得真正的人生价值。

因为《世说新语》里面这些短小精悍的小故事,我的整个暑假才变得意义非凡!

世说新语读后感(篇二)

我看了一本世说新语,这本书中摘写了许多的小故事,都是一些说道德,说道理的故事。但是我还是看得津津有味,就像故事书一样。

我看到一篇什么管宁和华韵的故事,管宁和华歆有一天共同在菜园里翻土种菜,他们看到地上翻出了一块金子,管宁没有捡起金子,而是将金子像泥土一般,继续翻土。华歆却把金子拾在手中看了一看,才丢回地上。还有一次,两人一齐在读书。一位做官的人乘车而过,大家都去看热闹了。华韵把书丢到一边,去看热闹了。于是管宁拿刀割断草席,分开去坐,向他说:“你并不是我的朋友啊!”华韵因为一时的搞笑,为了一时的富有,而失去了一个好朋友。我觉得华韵没有高尚的品德,而管宁就有高尚的品德。他看到金子不动心,因为这不是他的,他不会做对不起良心的事。华韵从捡黄金的事看出他想把黄金占为己有,只是怕管宁看到。我觉得我要像管宁一样,不为金钱失去良心。不为名和利失去良心。

孔融被别人抓了,可他一向哀求别人不要把自我的两个儿子也捉了。但孔融的两个儿子却说:“父亲难道见过打反了的鸟巢下方还有完整的蛋,这两个儿子也立马被抓了。”虽然这两个孩子被抓了,但他们小小年纪懂得整体既然保全不了,那么个体也不可能独存。孔融的两个孩子虽小,但懂得这个道理,应此不做没有用的哀求,从容镇定的理解厄运。我要学这两个小孩,眼望未来,明白结果以定,就不做无谓的事了。

邓艾口吃,总是称自我“艾艾”有一天皇帝和他开开玩笑说:“你说艾艾,到底有几个艾。”邓艾回答凤兮凤兮,本来就是一只凤。邓艾即显得子己博学多才,会用论语。又让皇帝无地自容,无话可说。婉转的挽回了自我的面子。我遇到困难时,我也要学邓艾用婉转的语言跟别人说,不会和别人大吵大闹。

还有许多,我就不一个一个说过去了。反正我受益匪浅。

叙事简明,精炼生动,为小品文之典范,词汇之丰富,远远超过其他笔记小说,对后代的文学作品有很大的影响,所记清谈场面,往往描摹如画,使读者若临其境,若见其人。“文学”篇记孙安国(盛)与殷中军(浩)共谈,往复辩论,不暇用餐。左右侍者一再重温冷饭,而两人只顾奋挥麈尾,争锋口舌,以致麈尾脱落,布满餐饭,抵暮犹未进食。最后情急,竟至反唇相稽。殷谓孙:“卿莫作强口马,我当穿卿鼻。”孙谓殷:“卿不见决鼻牛,人当穿卿颊。”彼此以“口”、“鼻”讥嘲,皆从辩论出发,读之失笑!一时热烈气氛,活跃纸上,《世说》所写,真善传神。“排调”篇记王文度(坦之)与林法师(支遁)讲析义理,林每欲小屈,孙兴公(绰)曰:“法师今日如著敝絮在荆棘中,触地挂阂。”说理以通达为贵,一有滞碍,即难成胜解,孙之诮林,恰当无比。“轻诋”篇记庾亮谓周顗:“诸人皆以君方乐。”周问:“何乐,谓乐毅邪?”庾曰:“不尔,乐令耳。”乐令,指乐广,为当时以清谈著称的名士,周顗认为以他相比,是贬低了自我,就说:“何乃刻画无盐,以唐突西子也!”无盐,丑女;西子,美人;美丑攸分,不宜相拟,设喻亦妙。又“政事”篇的“桓公在荆州”一条,叙桓温治荆州,政贵宽和,耻用威刑,桓温的第三子桓式

(即桓歆)见令史受杖,仅从朱衣上擦过,即谓温曰:“向从阁下过,见令史受杖,上捎云根,下拂地足。”意思是讥诮刑杖没打在人身上。桓温是否真这样政简刑轻,姑置不论。“上捎云根”言举杖之高;“下拂地足”,谓着地多,着人少;措语形容,巧用夸张,可见晋人之善于辞令。

《世说新语》中的名言隽语,层出不穷。如“德行”篇记郭林宗称黄叔度(宪):“叔度汪汪如万顷之陂,澄之不清,扰之不浊”,谓其气量深广,不为物牵;“赏誉”篇记王夷甫(衍)称郭子玄(象)“如悬河泻水,注而不竭”,谓其辞采缤纷,议论不穷;“容止”篇记山巨源(涛)称嵇叔夜(康):“嵇叔夜之为人也,岩岩若孤松之独立;其醉也,傀俄若玉山之将崩”,谓其风神俊异,潇洒出众;“文学”篇记孙兴公(绰)于潘安仁(岳)、陆士衡(机)二人之文谓:“潘文烂若披锦,无处不善;陆文若排沙简金,往往见宝”。比较恰当,评价极公;“言语”篇记顾恺之描摹会稽山川之美说:“千岩竞秀,万壑争流,草木蒙笼其上,若云兴霞蔚”;这些话全都形象鲜明,比喻精妙,能把丰富的资料概括为极其精炼的文学语言,给人以深刻、具体的印象。又“言语”篇记晋简文帝(司马昱)入华林园,顾谓左右曰:“会心处不必在远,翳然林水,便自有濠濮间想也,觉鸟兽禽鱼自来亲人。”谓胸襟开阔,则无往不适,随处怡悦,觉万物无不可亲,其意既含哲理,语亦神韵悠远,令人领略不尽。

世说新语读后感(篇三)

最近读了一遍《世说新语》,内心颇感世事沧桑变换之快。在这纷繁的世界上,坚持一颗平常心是何等重要,可想而知。我十分欣赏那些在乱世中还本事挽狂澜的人物。这些人物都有自我独特的才能。我欣赏他们的个性。也许有的人会说这些人都太怪异了。是的,我也承认他们的行为怪异。但我更看重的是他们的本事。

我欣赏他们的魄力。读过这本书后,我感觉到了自我行为的随意性不强。当然,我是愿意做一个真正的自我的。做我自我是我此刻要追求的,也是我将来乃至终生都要追求的人生境界。这本书中有许多经典的故事是值得我们去深思回味的。我愿与大家共同分享我的读后感。我觉得这本书中的许多事情似乎在我们身边发生过一般,闭上眼你就能想得清清楚楚。我们不会觉得这些事离我们太遥远了。确实是这样的,如果细细想想,还真的是这样。

可是我在那里要说的是我最近发此刻我们的生活中发生世说新语中所述的事简直是太正常了。这是我读后所有所思的地方。这本书中的故事有许多启人深思的地方。我本人是很喜欢读这本书的。

比如书中的乘兴而来,无兴而返。这个故事就挺有意思的。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的是在我们在做某件事时,我们能够根据我们自我的真实需要去决定我们是否必须要做或是暂时不做。我们完全有对所要做的事做出我们做与不做的决定。这是我们每个人都有的权利。没有人能够干涉我们的决定。只要我们做的合乎我们自我的意愿,没有违背常理,我们的决定就值得去做。

世说新语读后感(篇四)

阅读《世说新语·文学篇》,更多的感触是古人的那种良好的学习态度和浓厚的学习学习氛围。其中让我感触颇深的一段记载是说郑玄的故事。

“郑玄家奴婢皆读书。尝使一婢,不称旨,将挞之。方自陈说,玄怒,使人曳箸泥中。须臾,复有一婢来,问曰:‘胡为乎泥中’?答曰:‘薄言往槊,逢彼之怒’”。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郑玄家的佣人都喜欢读书。有一次,郑玄觉得他的奴婢干事不称心,准备用“家法”惩罚。这位婢女认为自己冤枉,想加以解释说明;但恰逢此时郑玄盛怒,于是就叫人把她拽到院中的泥地里。这时,恰好另外一位婢女走来,见此而问:你为什么站在泥地里?她问话时引用了《诗经·邶风·式微》中的“胡为乎泥中”一句。被斥责的这位回答时则引用了《诗经·邶风·柏舟》中的“薄言往槊,逢彼之怒”,用来解释说:我本来是要向他(郑玄)说明清楚的,谁知正好赶在他生气的火头上。

这里且不论郑玄的不论是非的火爆脾气,郑玄家里的学习氛围更是让人叹服,虽是“婢女”,却能那么娴熟地引经据典,且诙谐隽永、恰如其分。说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缘故吧,但是想到更多文人的事迹时,又不尽然,这里让人更多的是感受到郑玄为学成就之高,连家里的佣人也极富文化修养,郑玄的学术修养更是让人钦佩。这又不禁让人想到现在学生的学习状态,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作为一名中国人,我们更应当继承和弘扬这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将民族精神发扬光大,同时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根据《世说新语·文学篇》的记载,古人自身所营造的浓厚的学习氛围却是真的让后人为之惭愧不已。文人为了探讨学术知识,竞相辩论,互相学习,取长补短,这种胸襟和气度也是后人鞭长莫及的,然而,这种涵养却是我们现在做研究和国家发展必不可少的一种精神,只有在互相努力地前提下,才能做到事半功倍,让各自的研究做到飞跃性提升,也为我国强国之路的发展,伏下强有力的一笔。

世说新语读后感(篇五)

刘墉的《世说新语2》之教育秘笈,在我的空闲空余总算读完了,但久久地让我回味其间。书中对“新新人类”的了解,我亦颇有慨叹。“他们或许动作不快,起床也不快,但他们的观念灵敏、转变得快、适应得快。”一点没错,就拿我女儿来说,看似动作很慢,起床时叫来喊去的,但是对社会的前进事物说起来让人又另一种看她的眼光。她学了法语后,了解了一些法国风情,就餐时,便侃侃道来;去了趟日本,就会告知你日本人的日子办法,没有一点点的不适应;有时还时不时地议论一下某些社会现象。这便是“新新人类”。当然,书中谈到的许多的观念,我都很附和。我自己也是教师,但随着孩子的生长,社会的前进,如同自己的教育办法越来越限制了,办法越来越单一了,因而,和孩子的间隔越来越远了。我常常考虑自己的教育胜败,所以,通过各种途径和办法来寻求适宜我孩子的教育办法。读了这本书,对我颇有启示,我国的家长对孩子太多的幻想和规则,所以捆绑了孩子幻想的空间和开展的渠道,当然或许是某个衡量的标准,使家长没有办法挑选,只需听之任之。想想现在的青少年违法,青春期孩子的背叛,网络问题少年,咱们做家长的真应该从头审视自己的教育思维和办法,在孩子生长进程中,是十分需求咱们家庭的协助和协调,是十分需求与校园教师常常的交流。有的家长常常认为校园教师怎么怎么,却没有问问自己的责任尽到了没有,总是认为,孩子到校园就应该遭到出色的教育,却疏忽了家长教育的重要性,孩子个别生长的空间是极端重要的,能够暴漏出他内心深处最底层的东西。

现在我教育的观念在逐步改动,教育的办法在逐步改动,我发现孩子又乐意与我走近了,常常把她的喜怒哀乐告知我,我欣喜万分,这是对家长的信赖。

书中谈到的“年青人要有探究的权力”“子弹准备好”,我极端欣赏。孩子在生长进程中,实践上便是累积的`进程,为自己贮存一种能量,为自己沉淀一些常识,为自己储藏必定的才能,到时机降暂时,你便会挑选适宜自己的渠道大显神通,而非有了适宜的时机,只能望此兴叹。文中又谈到来太原产生的事,让我这个太原人引以自豪,尽自己的才能为他人做一点点事,便是储藏生命的价值,也是谋福子孙后代。我想到了本来的一位年青的搭档,曾协助那些特困家庭的孩子读书,几回辗转去山区看望那些孩子,那么,她的这份爱心,必然会影响到她的孩子,也会成为有爱心的人。教育真是一个永久的论题,一起也充满了魅力。

掩书深思,咱们的家庭要太多地重视孩子的健康生长(生理和心思),要为他们发明一种宽松,一种调和,要启示他们把常识变成技术,把思维变成视界,体会与爱惜生长中的困难,清晰自己的前行方针,无论怎么,只需不断坚持,总有完成自我的一天!

世说新语读后感(篇六)

今天上课的时候才知道一种小说叫做笔记体小说,觉得真是长了见识,而我所读的《世说新语》刚好就是这样一本小说。该书以短小简单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些深刻的道理,而这些道理到今天仍是受用的。书中的玄虚清淡离我们过于遥远,我又不是玄学爱好者,所以不能与之引起共鸣。但是书中有关“管宁割席”的故事,让我印象深刻。

故事不长,暂且摘录下来。“管宁、华歆共园中锄菜,见地有片金,管挥锄与瓦石不异,华捉而掷去之。又尝同席读书,有乘轩冕过门者,宁读如故,歆废书出看。宁割席分坐,曰:‘子非吾友也!’”也许很多人从中得到的是管宁作为魏晋风流的代表多体现的高尚的道德品行,但是我认为它可以给人们交朋友方面的启示。

自古以来,朋友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孔老夫子说“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蒲松龄说“天下快意之事莫若友,快友之事莫若谈”,而现代人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朋友不在多,但凡交心者就要格外珍惜。因为朋友会在你最需要的时候出现在你身边,祝你一臂之力。也许有人会冒出“为朋友两肋插刀,为自己再插朋友两刀”的怪调,我想这种朋友大概就是华歆之类的吧。

说到这里,我们就该谈到交朋友的原则。至理名言有“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声和则响清,形正则影直”。也就是说我们交朋友要交那些对自己有益的人,要能够促进自己进步,而不是拉着自己往歪道上走的人,这在大学生活中尤其重要。大学是个极具诱惑的时期,你不是被成就就是被灭亡,在这样一个时期里,如果你身边有一个你可以以他为榜样的朋友或是他可以督促的朋友,应该是件可以烧高香的事情。

想要有这样一个朋友,就要首先知道朋友的类别。而孔夫子给了我们一个明确的阐释“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侫,损矣”。这样在我们交朋友的时候就可以有了一个参照,我们也就更容易地交到一些真正意义上的朋友。也许,我们还年轻,认为朋友就是可以陪伴自己经历哭与笑,成功与失落的人,但是朋友更多的是不分年龄,不分职业,只讲究心灵的相通与相融的人,也许你们不经常碰面,可是总有一股暖流会将你们的心房相连,这也许就是真正意义上的朋友吧。

也许我们的人生经历还不丰富,所以我们更要通过多读书来了解人生百态,知道人生道路上遇到的林林总总,而《世说新语》就是这样一本很好的书,感谢我的专业,让我能够有机会阅读这样一部作品。

初一读后感大全


初一读后感大全范文一

读完《伤仲永》这篇文章后,的确让我感到有些伤。仲永天生聪明、有才智,年纪小小就能作诗,但最后却得到泯然众人的结果。像方仲永那样的神童,如果从小就努力勤奋地学习,将来一定会成为举世闻名的才子,成为国家的栋梁。方仲永是天才,但即使是天才,也离不开后天的努力。否则,早晚都会出现江郎才尽的那一天。

天才方仲永为什么不能取得重大的成就呢?我觉得这是方仲永父亲的错,方仲永最终泯然众人,他要承担主要的责任。仲永的父亲贪图小利,在仲永年小的时候,每天带着他四处拜访,寻求利益,而不让他去学习,耽误了他学习的机会,白白荒废了一个天才的一生。这也告诉我们,作为父母的应该给子女最好的教育,而不应该着重与眼前的利益。

人们常说:成功的人,往往不是最聪明的,而是勤奋的。青少年时期是学习最好的时机,我们要抓紧时间,学习更多的知识,千万不能老大徒伤悲。

初一读后感大全范文二

今天,我读了孙权劝学一文。文章篇幅虽短,但文中吕蒙虚心接受别人意见,谦虚好学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本文是一篇文言文,说的是这样一件事:吕蒙当权掌事后,还是不愿意学习,以军中事务多来推辞孙权。孙权对吕蒙说:我岂是要你研究儒家经典而成为博士!只应当粗略地阅读,了解往事罢了。吕蒙于是就接受了孙权的建议,开始学习。一段时间后,当鲁肃与吕蒙论议时,非常吃惊地对吕蒙说:你现在的才干和谋略,已经不再是那个吴下阿蒙了!

文章叙述到这里,吕蒙虚心接受别人意见,谦虚好学的品质已经完全体现出来了。因为他虚心接受别人意见,所以才会去学习。因为他谦虚好学,所以才能博得鲁肃的赞叹。总而言之,吕蒙现在的才略是建立在具有虚心接受别人意见,谦虚好学这种品质上的。

同样,我们在学习过程中是不是也应该具备这种品质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只有具备了这种品质,才能学到更多的知识,成为士,让别人刮目相待。

「值得一读」小说《藏地密码》读后感(10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阅读的过程,就是人不断成长升华的过程。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吐血整理的“「值得一读」小说《藏地密码》读后感(10篇)”,欢迎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们。

小说《藏地密码》读后感【篇1】

《藏地密码》,自从高中就在我家的书柜里。父亲一直让我有空便去看看,可是由于高考的原因,一直无法抽空读一读。最近,在重新读了《狼图腾》之后,我终于拿起了这一步关于西藏的百科全书式的小说。

公元838年,吐蕃末代赞普朗达玛登位,随即宣布禁佛。在那次禁佛运动中,僧侣们提前将大量经典和圣物埋藏起来,随后将其秘密转移至一个隐秘的地方,他们在那里修建了神庙,称为帕巴拉神庙。随着时光流失,战火不断,那座隐藏着无尽佛家珍宝的神庙彻底消失于历史尘埃之中,人们似乎早已遗忘了它一千多年后的一天,藏獒专家卓木强巴突然收到的神秘信封,信封里装着两张照片,照片上惊现的远古神兽激发了卓木强巴及导师世界犬类学专家方新教授亲身远赴西-藏寻找远古神兽身手的激-情,于是一支由特种兵、考古学家、生物学家、密修高手等各色人物组成的神秘科考队,悄悄从西-藏出发,开始了探险之旅。

故事围绕西-藏的无数史诗传说和民间故事展开,犹如展开了一幅隐秘千年的历史画卷。跟随《藏地密码》的脚步,我看到了西-藏绵延碗万里的雪域高原风光,圣洁的人情风土,探寻了那一个个封尘千年的传说中不可抵达的神圣秘境雪山、圣湖、墨脱、象雄、布达拉宫、密修苦僧、传唱诗人、古藏仪式为了追寻线索,他们穿越了全球最人际罕至的生死禁地可可西里冰川、喜马拉雅雪山、死亡西风带、撒哈拉沙漠、澳大利亚魔鬼山、美洲亚马逊丛林多少年来,闻风而至的探险家和国家级考察团,只留下了通往雪山的背影。在这惊心动魄的长征路上,他们遭遇了各种匪夷所思的事物,历尽生死,终于慢慢接近藏地古老历史的真-相。

在书中,最让人感动的是卓木强巴那种执着、坚持的精神。他自己多年打拼出的藏獒基地在行业中的地位不可撼动,却为了追寻传说中的紫麒麟弃亿万家产于不顾,在当今社会里,很难再有这种不为名利钱财而耿耿忠于自己梦想的商人了,这是一个真正勇于追求自己信仰的年轻人。当古博士问卓木强:你们可是开路者,走在最前面的人,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你连死亡都不怕吗?卓木强斩钉截铁地说:怕!古博士又问:那为什么还要去?卓木强答道:为了信仰。也许我们终其一生都无法遇到这样的故事,但是,我们却终其一生都应该坚持自己的信仰。追求目标的坚定精神和遇到困难勇往直前的勇气,都是现代人在生活中、工作中应该具备的品质。

人活一世,到最后也不过是归于一个空荡荡的坟墓,这未免也太遗憾,不妨学习卓木强,找到自己的追求,并义无反顾跟上它的脚步,这也一定是生命最美丽的符号

书中的探险历程扣人心弦,挑战生命极限,坚持到底的人就是强者,信念总会带来生的希望。面对恶劣环境,团队合作互助、坦诚相待尤为重要。不管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或许下一刻等待他们的就是死亡,他们也没有放弃自己,也不会放弃队友,更不会放弃那最初的梦想,这钢铁铸就的情谊使死亡变得从容。

千百年来,西藏一直被一种神圣而又神秘的氛围所笼罩,接受着全世界范围内对其怀有向往之心的人们的虔诚仰望。即使今天西藏已开放为全球旅游胜地,成为大众谈资、文化符号,我们依然对她的历史知之甚少。而《藏地密码》为我们揭开了西藏神秘的面纱,带领我们走向西藏,走进那神秘的古代文明,走进那跌宕的佛苯历史。也许如果没有《藏地密码》这本书,我们也许很少会触摸到这个神圣地域最不为人知的古老机密。

从作者的文字中,读者真正获得了那种敬畏自然、理解自然之后与自然融为一体的震颤,人类是如此渺小,却因其智慧、顽强成为自然中最无法忽视的力量。在文中,作者借探险者说了这样一番体会:以前,卓木强不懂得什么叫害怕,认为这个科技高度发达的时代,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害怕的了,只要有经济实力,人就可以很舒适地享受生活,却不知道原来在远离文明的地方,需要的是另一种实力。正是这种异于被过度机械化的现代生活、与大自然还保持着亲密接触的状态下,那些最原始的生存技能和求生意志、对未知世界的不断开拓探索,才是探险者的精神,更是人类这个物种得以独立于地球生态链之颠的智慧之源。这种意志,少一分则惰,多一分则为欲,轻视或盲目崇拜自然的力量,都被证明是愚昧的,只有理解自然,与自然同呼吸、共发展,方为正道。

小说《藏地密码》读后感【篇2】

西藏大小50余个史上谜团都由《藏地密码》揭示给无数的读者,在认真阅读之后,我觉得它传输给我不懈的精神、无尽的正能量,让我始终对着生活的目标前进。

一个拥有1米8身高、养殖藏獒起家、手攥过亿资产的藏族汉子卓木强巴,为了寻找他梦寐以求的藏獒---紫麒麟,创立一支由犬类专家、特种兵、密修高手组成的小队,置身到寻找紫麒麟的百队暗中竞争中。他们横穿过亚马逊丛林,为寻找卷轴线索而走遍了玛雅迷宫,挺进倒悬空寺探索奥秘期间,犬类学家方新双腿骨折,卓木强巴冻去右脚脚趾一只、患过血癌、破产,但他们依然用五年闯进香巴拉紫麒麟的栖息地一个未被发现的史前 世界 ,想毁灭世界统治世界的小队终被万狼分尸,卓木强巴如愿找到紫麒麟。

卓木强巴始终明确目标,并用自己意志支撑着,即使他破产。那次,队伍因探究未遂而解散,他回到公司,盯着自己最好合作伙伴把公司贱卖后的公司旧址,尝到被背叛的酸辛。不久后,每天上门讨债的客户不下20个,他,这个曾经心理防线是如此稳固、身板是如此厚实的大汉,病倒了,没错,他患上了血癌。但他得到队友帮助,一直坚定着目标,他用目标所带来的力量毅然来到工木村,用古代换血术治好了病。

我总是迷惑在我该明确哪个目标, 事实 上,我应该把思考花在我明确目标后该如何使目标不受任何干扰地达到。比如我期末复习阶段,我的目标是考好期末考。一般复习阶段就会有大小不一的拦路虎,大则像患重病,小则像手机游戏的诱惑。我就常常遭到小拦路虎的拦路,初期我并不能抵御,手痒痒就玩一会儿,但今天一会儿明天一会儿着实地影响了我的复习计划,一怒之下我删去了手机里所有的游戏,这样的取舍保障了我的复习,让我达到目标。

《藏地密码》共有10本书,不只是仅仅精彩地纪录了藏族汉子寻找心中的藏獒的一个过程的10本畅销书,它们还是能教会一个人走向成功的10本教科书。

小说《藏地密码》读后感【篇3】

花一个星期时间看完了《藏地密码》。一整套,十本。这套书放网上的购物车里近两年时间,一直摇摆着没买。一则是价钱咬手。三百多元,对我这样收入的工薪族来说,这个买书的支出有点超过预期。二则,这书的含金量没到剁手也要买的地步。然后就一直静静待在购物车里。近两年,买了N多书,它仍旧是我的待购计划。

要说《藏地密码》,曾经忍着眼睛疼,利用所有工作间隙地在网上看了个痛快,当然是囫囵吞枣的。但是这书的大概内容及其精彩部分仍然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一部藏地史书式的探险小说,一幅波澜壮阔的西藏风物图,让我对这套书念念不忘。终于在这套书打对折的时候,咬咬牙买了下来。

捧着书读,与对着荧屏看书,那是完全不一样的感觉。对着荧屏刺眼的光芒看书,似乎自己就被拘囿在了这小小一方的天地,书是自由的,思想是自由的,偏偏感觉手脚不自由,一种无形的束缚让看书的愉悦感大打折扣。捧着书,按说手是不自由的,被书牵绊着,却偏偏感觉天地之宽广,宇宙之浩渺,一卷在手,任我遨游。这话有些跑题。

《藏地密码》严格归类的话,属于快餐类小说,适合早上喝粥的时候,粥正烫,需慢慢入口,然后喝一口,搅一搅,凉一凉,然后举着筷子,侧着头,看上几行。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户,落在书上,这顿早餐真的很丰盛。其实很多书都适合做早餐,哪怕初看艰涩难懂的《红楼梦》,N遍后,放在餐桌上,那些莺莺燕燕的小口角,那些郎情妾意的打打闹闹,尤其是那些嚼着唇齿盈香的诗词,这顿早餐真的是营养丰富,美味无穷。

《藏地密码》没有那么艰涩,易入口,易消化。不能一目十行,一目五行绝非难事。视之,流畅,痛快!

一个出生于西藏偏远地区的贵族后代,用现在的话来说,是贵二代,在追逐梦想的路上,逐渐明了自己的最终使命。卓木强巴,一个男人中的男人,一个真正的贵族,在引领团队寻找传说中的帕巴拉神庙的途中,他的贵族气质是决胜的法宝。我们这个纸醉金迷的世界,不缺有钱人,不缺富豪,却很难找出一个贵族,只是遍地的暴发户。《乱世佳人》中巴特勒的形象迷倒万千女性,腰缠万贯,勇敢、无畏,幽默、风趣,且出生世家,他的骨子里流着贵族的血,可他也同样承认曾经是庄园主后代如今穷困潦倒、一文不名的艾希礼及他的太太梅兰妮才是真正的贵族。

卓木强巴也是贵族,虽然他们家随着西藏的解放,已经解放了农奴,自给自足,跟普通农家没有两样。而一个贵族的评判不是以家财的多少来界定的。卓木强巴不仅有着贵族血统,还有个万人敬仰的智者父亲德仁老爷,藏区南方最具智慧的人。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这是真理。卓木强巴虽然没有他父亲的智慧,但他是个天生的领导者。

从一开始的追逐藏獒,追逐传说中的紫麒麟,卓木强巴在冥冥中神的指引下走向了自己的宿命。或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宿命,不管如何千回百转、混沌迷茫,最终都会在不自觉的状态下走向自己的宿命,只是大多数凡者的宿命是庸常的、不值得诉诸笔端的;也或者一些天生的智者一辈子不曾找到契机,一辈子不曾觉醒,就这么匆匆走完了自己的一生。

工布村的长老不肯吐露强巴因何是圣使身份,只说你会觉醒的。这个觉醒必然有个契机,有个灵魂共鸣的场所。

卓木强巴带着他的团队,历经艰险,无数次的生死考验,人心、人性的尽情展现,终于到达帕巴拉,宿命所归!

整个故事架构宏达,气势磅礴,集动作、悬疑、惊悚、爱情各个元素于一体,实在是拍电影的好剧本。听说确实拍成了电影,但我没看过,视觉冲击与想象赏读,我更倾向于后者。

实在佩服作者架构、组织的能力,230万字,众多人物,无数的伏笔,环环相扣,历史与现实无数次穿插反复,最后都能自圆其说,各个性格迥异的人物各得其所,一个都不曾落下。这份功力实在让人叹为观止。

小说《藏地密码》读后感【篇4】

总结起来第二本一直在讲述着以卓木强巴为中心的探险小组在南美洲热带雨林中一次次死,又一次次生的惊险历程。在这本书中,作者继续极尽其描写所能,将每一次的危机和每一次的生机都描写的真实而生动,相信很多看过此书的人均被书中紧张的气氛所感染,常被吓出一手汗来。在被作者深厚的写作功底所折服的同时,我又不禁想起了一些问题:本书的写作中心是西-藏,作者又何以把主人公在南美丛林中的一次测试大书特书了一番,截止到第三本的前一部分还没有写完,这是否有点偏题之嫌?众所周知,西-藏与南美丛林从地理上看相去甚远,就是在历史与文化上也似乎毫无焦点,那么作者之举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关于消失的玛雅文明与古代西-藏之间到底有没有什么联系,不知道作者能否在之后的故事中给出最后的答案,试目以待着!

小说《藏地密码》读后感【篇5】

花了两个半月的下班休息时间。终于把一百二十万字的《藏地密码》从第一部看到第十部!刚刚看完,内心还真有点小激动。意犹未尽的感觉!如果何马还想写,再编几部应该是没问题的。貌似这个故事,就这样终结啦!

看着这个故事、仿佛故事中的主人公都活在我心里啦!卓木强巴、吕竞男、张立、敏敏、方教授、岳阳、亚拉法师、巴桑……有时候会觉得看书比看电视有趣!我们看书可以自己细细品味推敲!看电视容易受演员的表演等诸多客观因素影响。

这么长的故事、能让人坚持读完!这本书一定有些他自身的魅力所在!这是部探险小说,里边有很多关于格斗方式、如何穿越原始森林、如何观查气候变化、野外求生、间谍反间谍、关于佛教、关于历史、关于哲学,里边还有我感兴趣的可可西里,玛雅文明!因有尽有、堪称一本百科全书!所涉及的知识面真的太多太多!

这里边我最欣赏卓木强巴!他确实是幸运的大智若愚。我欣赏的是:在他身上我读懂了一种叫做信仰的东西!因为信仰、所以无所畏惧。。我也欣赏张立和岳阳。那种几次都在绝望边缘,始终不离不弃共度难关!我读懂什么叫铁哥们!如果不是后面作者有意给张立安排了位女神、恐怕张立和岳阳会被我们误会!不由让我想起《断背山》。

就像何马本人说的一样,开始构思是想写一个人找一条狗的故事!我刚看第一部开头的时候,只是觉得这故事很普通!作者喜欢运用大量的修饰词,像玩捉迷藏、埋下大量伏笔!或许、这个故事也是被作者写着写着就越发顺畅。我们读者也更加被吸引!

这个长故事、带给了我许多乐趣!让我感悟到很多。具体都有哪些,只能说很多东西都在潜移默化的进行着…

就像网上流传的一句话:如果你们觉得我变了!那是因为我没按照你们所认为的方式生活。

香格里拉、那个我一直向往的地方!从此,你就只在我心中!看到网上,许多地方都声称自己才是香格里拉!其中的目的,是不言而喻的!都是被现实利益给熏陶的。就像藏地密码中当他们找到了传说中的香巴拉时,他们同时也失去了……

好啦!故事终究有落幕的时候。我得整理好思绪,迎接自己的下个目标:我得花将近两个月的时间啃书啦!不在是电子书,还得做习题。迎接十一月份的考试!上次没认真对待,再来一次。我得让自己在杭州的第一个月的工资、用的有价值!好啦,该睡啦。平常这时候正在和周公约会。今晚确实有点小激动!

小说《藏地密码》读后感【篇6】

藏地密码,绝对值得一读!!!太佩服作者何马的想象力,创造力和丰富的学识。一个眼神,一个打斗场景,一座宝殿,甚至一尊神像都刻画的淋漓尽致,精巧入微,仿佛那就是真的存在。丰满的人物形象,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令人意想不到的结局很震撼!果敢领导能力强且为四大巫王之后的卓木强巴,他对挚友的坦诚,对紫麒麟的追逐,对灰狼三兄弟的呵护,对信仰的执着,对妹妹和爱人的情深义重无疑给与我众多感动。勇敢幽默的张立死于蛊毒和相爱的人灵魂合一。如殒蝶翩飞的岳阳,最优秀的侦察兵,双面间谍,最终幸运地和操兽师索瑞斯,植物学家佐佐木泛舟出冥河。夕阳下屹立的胡杨队长英灵总在,慈笑的塔西法师生命的最后一刻还在救人于蛊毒,白发的肖恩也是不可多得的人才,虽然隶属于十三圆桌骑士。英姿飒爽的女强人吕竞男是卓的宿生,守护宿主就是她的使命和存在的价值意义。好在她最终和密修者亚拉法师都活了下来。虽嗜血冷酷的巴桑,实则内心深处的怯弱,终于也是为保护卓而牺牲。可爱又可怜可恨的敏敏,其实也是受人利用,在自诩为神人的唐涛那里又有多少人的命运是能够自己做主的。最令人佩服的导师方新教授和德仁老爷,他们是真正的智者,超脱世外,懂得思考和不断求索,一步步启发这年轻人寻找生命存在的意义。让人痛恨狠毒又野心极大的莫金竟然和卓并肩作战到最后,救其于帕巴拉神庙,也算是明智之人。唐涛,一个可怕的疯子,一系列的操纵和阴谋都始于小时候的悲惨遭遇。以毁灭人类为存在价值的十三圆桌骑士才是幕后黑手,无敌的狼王紫麒麟也是他们的宠物。这到底是怎么的存在!!

小说《藏地密码》读后感【篇7】

今天,我读完了探险长篇小说《藏地密码.》的第一本,初步领略了这个神奇而又充满危险的冰雪世界。但仅仅看完第一本,我就被的神奇险恶以及主人公卓木强巴、张立等人在探险中的点滴故事所深深感动了。

我读《藏地密码》,读出了勇气。地区,看似美丽,其实隐藏着多少危机!这里面有各种各样的野兽,不仅是我们熟悉的猛虎、雄狮,还有比它们更加贪婪凶残的大金雕,特有的蚂蚁。它们主宰着自己的王国,让探险家们每走一步都凶多吉少。这里还有成群结队的盗猎分子,他们有着先进的武器和高超的本领。很多人都因此丧生此地。要到如此危险的地方探险,需要比常人更多的勇气,而卓木强巴他们正是有了这种勇气,才没有被野兽和盗猎者吓倒,勇往直前,与死神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大挑战。

我读《藏地密码》,读出了信念。他们为了寻找藏獒,为了找到关于紫麒麟(一种藏獒的名字)的来源,才千里迢迢,冒着生命危险来到。不少人会这样想:为了找到藏獒,就要做着随时可能牺牲的准备去探险,这也太不值得了吧!但他们没有。在卓木强巴的心里,找到紫麒麟就是他的理想,哪怕要用生命的代价。他们正因为有了这种信念,所以在碰到一个个困难,遇到种种危险时,毫不畏惧,与危险作斗争的同时也在向成功步步接近。

我读《藏地密码》,读出了友谊。当卓木强巴与张立在可怕的冰桥上不幸摔落时,卓木强巴抓住了随身携带的救命绳,而张立则牢牢地抓住了卓木强巴的双脚,让他无法爬上冰桥,他的力气却在一点点地耗尽!就在这时,的霞主一种凶猛之极的蚂蚁来了!卓木强巴无法使用手与脚的优势,只能用嘴活生生地将一只只蚂蚁咬死。张立含着泪水说道:我还是放手吧,这样你还可能会有生的希望,永别了!谁料卓木强巴大吼道:不准放!是我带你们来的,你们谁都不准死!两个血气方刚的男人在危险时刻却是那样舍己为人,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保住对方的安全。这种双方间深厚的友谊让谁看了都不禁流下感动的泪水。

我读《藏地密码》,读出了勇气,读出了信念,读出了友谊,读出了一个美丽又隐藏着危机的,更读出了一次用千万个感人故事组成的大冒险!

小说《藏地密码》读后感【篇8】

终于看完了《藏地密码》!选择这本书是因为西藏牵引起的特别的向往。但一开始真的是“硬看”[捂脸],人物多而杂且乱,叙事琐屑,男主的情感线有些莫名其妙,也因为我自己对铺垫追寻“紫麒麟”情节兴趣缺缺,所以对自己能坚持看下去也是有些意外。索性这本书没有让我失望,从教官吕竞男和法师加入卓木强巴等人,正式开始探险后,书中描述的各个遗迹的风光景致、历史文明、机关秒术等等都令人惊叹不已️完全满足并远远超越我对西藏及其文明的遥想,跟着作者的语言文字,仿佛能触摸到伟大文明遗迹中的一块砖石,仿佛能听到它曾经耀眼万瞬的骄傲。本书的情节设置也能扣住“密码”这一标题,一层层解密追寻至传说中的香巴拉,当然其中的过渡也存在生硬或令人疑惑的地方,最后的唐强的设计相较于之前宏大的背景设置也显得逊色,而十三圆桌骑士这些大boss都没露脸,可能还想写续集?男主卓木强巴的主角光环也超强,前期莽撞无理性,一路好运加持,虽然人设有点理想化,但个人觉得现实中有可能存在这样运气爆棚的人,毕竟现实从来比电视精彩,从未让人失望。如果有续集的话,兄妹认亲估计会是其中一条线,还是期待有更精彩的文明遗迹呈现。

小说《藏地密码》读后感【篇9】

密码9很好看,对于整部小说来讲,算是一个小完结,虽然故事还在延续,但主人公们总算都解开了身上的蛊毒,也摆脱了与其他敌人的纷争,若此时放弃寻找神庙,主人公们都可以安全回家吃饭睡觉打豆豆啦!~当然,他们是不会放弃的。上一篇说了核心团队努力帮助男主解蛊毒的那条线,这本说说另外一条线,阴谋与爱情。

密码9里面让我感触最深的一个人是郭日念青,他很是一个值得让我们思考人性的人物,虽然他只是出现在第九本书里,但他开始让我去思考,到底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最动情的一个场景,是郭日抱着骨骸在湖边草荡中的一幕,四周死寂,万物无声,陪伴他的只有他的往昔回忆和儿时的约定。

郭日念青是一个很讨厌的人,一个拥有着魔鬼智慧的大大反叛人物、某国的大将军、与外部勾结的密谋反叛者、也是一心一意的痴情男。他的计谋无人能敌,无人能够看穿,将所有正面善良的人们一步步引入深渊。主人公们也逐渐弱势,逐渐无法与他正面抗衡,最后只能躲避他另辟蹊路。

后来,随着故事深入逐渐发现,原来郭日也是一个可怜之人,也是一个执念纯情的人,只是为了玛吉---一个他最在意的人,他现在的心上人,他儿时记忆中的妹妹,他付出了一切。为了守护玛吉,为了实现他曾经许下的诺言和她的愿望,他一直在不停的努力,用他魔鬼般的智慧,操纵着一切。可是,如果从另外的一个角度来想,他又有什么错呢?他不过是为了一份儿时最单纯的美好,不过是为了守护他内心深处最单纯的情感,他为了国家安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让无数的百姓崇拜信服,如果女主是玛吉的话,那么,郭日他应该是韩剧中当之无愧的执着纯情、感情细腻又家财万贯完美得无可挑剔的男二吧,只是女主在某一次回眸中突然看到了情投意合的男一,无论男二再怎么努力,也无法再次得到女主的芳心。

郭日,这个人,我不知道该如何评价他,说他大恶,其实他只是为了守护他心中的那个儿时的小妹妹。说他善良,但是他却一直在他的立场上,想去篡权夺位,为了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说他忠贞爱情,他却一直都是单方面的付出,一厢情愿,哪来的爱情呢?说他在守护儿时的纯真,妹妹一同往昔的依然那么的天真善良,他却是如此的心狠手辣,说是守护不如说是为了得到她。可是,事实上,在他为了玛吉舍弃生命前,他回忆往昔,他的出发点是那么的简单,那么的单纯,他确实又只是为了守护儿时的.妹妹,为了他内心最忠贞的爱情,为了他的百姓安定......凌乱。到最后我依然不知道该如何评价他,不知道该给他什么样的标签,但也许他才是生活中最真实的我们,在嘈杂的尘世间不停的努力、挣扎、负隅顽抗,也只是为了守护自己内心深处那一丢丢的执念、正义和私心。人性啊......

“怪兽大学”观后感300字


今天我们看了一部新出版的影片,它的名字叫做“怪兽大学”。

电影说的是一个小怪兽,他名字叫麦克,他有一只大大的眼睛,头上长了两个小犄角,所以人人都叫他大眼怪。由于他长得特别可爱,看起来一点都不像一个怪兽。所以他没把我们吓着。有一天,他们幼儿园老师带他们去参观怪兽公司,那个时候正好有一个章鱼怪打开了一扇门,那扇门是通往人类世界的。麦克也跟着跑进去了,麦克看过这一切才知道怪兽主要要学惊吓学。

麦克上大学的时候,校长就想让他退学,麦克听了天天在家看书,暗暗的下决心。他还有个朋友叫长毛。经过它的努力,麦克和他的团队得到了惊吓冠军,由于长毛破坏了游戏规则,他们还是被校长开除了。但是他们得到了一份梦想中的工作,那就是进入怪兽公司,从开始的传达室到最后终于进入怪兽工厂,他们进步非常快!

从这部影片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只要有梦想,肯努力,并且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有梦想实现的一天。

观《怪兽大学》有感400字


8月16日,我和一妈一妈一去电一影院,看了我梦寐以求的《怪兽大学》,看了这部电一影后,我深有体会。

这部电一影,讲的是一个叫麦克的独眼小怪兽,来到了怪兽大学读书。怪兽大学可不是一般的大学,而是叫怪兽们怎么吓孩子的大学。只是因为它长的一点儿也不可怕,反而看起来很可一爱一,它的梦想是成为这里的吓人专员,就顺着梦想起跑,努力看书学一习一怎么让自己更可怕,它做什么事情都要边看书边做,在宿舍休息的时候在看书,开车的时候也在看书,甚至坐在地上的时候还 在看书学一习一,被人当成垃圾扫……可是,长的不可怕,是它天生的样子,就被校长给开除了。可是,它的朋友苏利文说,它虽然没有成为吓人专员,但是却收获了许多的一精一神和勇气,最后,它虽然没有成为吓人专员,没有达到自己的梦想,但是因为它的一精一神和勇气,成了怪兽工司的领导者!

多好的电一影啊!虽然独角小怪兽没有实现它的梦想。但至少它已经努力了。也获得意外的收获。最后也获得成功。马云曾说过,梦想,还 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现在,这句话就在淘宝网页上,作为立志的话呢?马云从淘宝上第一次赚的几千元,到了现在的几亿元,几十亿元!看来,有梦想真的是非常重要的哦。

有些梦想,很难实现,甚至是不靠谱。在前往梦想的路上,可能会有很多的挫折,也许,也会像麦克那样,没有实现梦想,但是却又有不一样的收获。是的,行动就有收获,坚持才有奇迹。有一个故事,讲的是一只小乌龟,要去参加狮王28世的婚礼。因为那里离家很远,于是,就日夜不停地爬呀爬,许多小动物来劝它不要去了,它没有听它们的话,到最后,狮王死了,但是那只乌龟却参加了狮王的儿子29世的婚礼!虽然赶不上狮王的28世的婚礼,但还 是参加了狮王29世的婚礼,这难道不是得到了一样的收获吗?

所以,要有自己的梦想,并向梦想出发吧!在追梦的路上,发现自己,超越自己,成全自己。

「值得一读」柳林风声读后感实用版(9篇)


读书,是我们获取智慧的重要途径,一本好的书籍教人思想进步,不被迂腐的思想所侵蚀。高中学习,不只是为了升学而学习,而是为了学习而学习,就像阅读是本就喜欢才阅读的。人,只有多思考,才不会被困惑止住脚步,才会有自己独特的想法。那么,您从作品中有哪些领悟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值得一读」柳林风声读后感实用版(9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柳林风声读后感【篇一】

《柳林风声》这本书,我十分喜爱。它主要描述了河鼠、鼹鼠、蟾蜍和老獾关于友谊的故事。例如:蟾蜍靠祖传家产过活,挥霍浪费,追求新奇玩意儿,马车、汽车、帆船等等,结果上当受骗,连家也保不住了。最终在朋友们的努力帮忙下,把家夺了回来……

“这是家—他的老家—自从他发现了大河后弃之不顾的家,向他传递的信息!他们像一只只无影的小手拉扯着他朝着一个方向!啊,此刻,它必须就在附近。此刻,历历往事在一瞬间涌向心头,在黑暗中清晰地呈此刻他眼前。老家尽管矮小简陋,却是他为自我倾心修建的家园。”这句话让我十分感动,因为鼹鼠深爱他自我的家。许多动物都有自我的温暖的家。我们人类更离不开自我的家。家是我们温暖的港湾,也是我们永远的避风港。

读了这篇童话我深刻体会到:在生活中朋友之间的友情是多么重要啊!在朋友身处困境的时候,我们不应当嫌弃他,应当伸出友情之手帮忙和鼓励他。我们大家要像河鼠、鼹鼠、蟾蜍和老獾一样,团结友爱,互相帮忙,这样我们的班级才真正像一个大家庭!

柳林风声读后感【篇二】

今天爸爸给我买了一本《柳林风声》,我刚看完简介,就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我读得津津有味,仿佛自己就身临其境一样。

有一天,正在家里大扫除的鼹鼠闻到了春天的气息,便钻出地洞,一边走一边唱歌,遇到了河鼠、獾、蟾蜍,他们结交成了好朋友,由于蟾蜍总走火入魔,河鼠他们总是教导蟾蜍,把他关进黑屋子里,轮流看管,蟾蜍把自己妆扮成洗衣妇的样子顺利逃脱,可蟾蜍被警察捕入监狱,狱管的女儿见蟾蜍很善良,就把他放了,在他回到野林的时候,河鼠告诉他,紧蟾宫被黄鼠狼占领了,在伙伴们的帮助下,他夺回了房子,并且受到动手们的尊重,可獾却被他们来吓唬孩子,他们并不知道獾其实挺爱小动手的孩子们的,不过这个办法总是很奏效。

鼹鼠、河鼠、獾、蟾蜍四个伙伴在河畔柳林间的真挚的友情,打动了一代又一代少年儿童的心,也让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团结友爱,遇到困难时要试着解羞困难化解矛盾。

柳林风声读后感【篇三】

《柳林风声》写了蟾蜍靠祖传家产过活,挥霍浪费,追求新奇玩意儿,结果上当受骗,连家也保不住,最后在朋友们——河鼠、鼹鼠和老獾的帮助下才把家夺了回来,蟾蜍也意识到了他的错误。从这个故事中我懂得了:不要像蟾蜍一样,经不住诱惑,贪心得把别人的汽车开走了。

在生活中,也有许多像蟾蜍一样的人,不过如果改正了错误,就不会像蟾蜍一样。最后蟾蜍举行了一个宴会,在宴会上,他表现得让所有伙伴都大吃一惊:他没有自吹自擂,并在有客人要求唱歌的时候温和地举起一只手,并劝客人多吃些美味,聊些新闻话题。蟾蜍还慎重地把该给别人补偿的东西还了回去。

所有像蟾蜍一样改过自新的人都是明智的,因为他们知道坏习惯会给生活带来很多不便,甚至带来误解。改掉坏习惯不是很容易就能改掉的,要用时间加上自己的努力,一点一点地磨砺掉,不断的提升、完善自己,并且交更多的朋友,这是明智的人都知道的.。

柳林风声读后感【篇四】

我把这本书读完了之后,我觉得里面的河鼠心胸宽广,在各种情况下,都很理智,冷静,镇定,敢于动脑。

鼹鼠有很大的好奇心,聪明,爱动脑筋,大胆,还很天真。老獾知道很多有用的东西,乐于助人,有很强的领导能力。蟾蜍爱说大话,爱吹牛,迷恋车子,肚子里留不得东西,总是把秘密说给别人。

我以前总是为一点小事斤斤计较,不过我读了《柳林风声》这本书之后,我变得心胸宽广了;我很胆小,晚上不敢上洗手间,只好到第二天早上急忙去上洗手间,我想学习鼹鼠的大胆,在一次次的磨练下我不再胆小了,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我还有两个小毛病,一个是爱嘲笑人,一个是爱吹牛,因为这两个毛病我失去了许多朋友,我下定决心要改掉这些毛病,在一些人的帮助下和看了《柳林风声》之后,我不再嘲笑别人了,还学会了帮助别人,我也很少吹牛了,因为我不想学习蟾蜍。

柳林风声读后感【篇五】

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有趣的书。它的名字叫《柳林风声》。

这本书主要写的四只小动物,它们是:活泼的鼹鼠、善良的河鼠、严厉的獾和可爱又狡猾的蟾蜍。故事发生在柳林中,蟾蜍是个富二代。它贪玩任性,也不听朋友们的劝告。一天,蟾蜍迷迷糊糊地把别人家的车开到路上,结果被警察拦住关进大牢中,自己的家也被黄鼠狼趁机抢走了。后来还是他的朋友们齐心协力把他的家又夺了回来。

通过《柳林风声》这本书,我明白了友谊是最珍贵的。当蟾蜍犯错时,朋友们都会费尽心思帮助它改正。蟾蜍最终改掉了贪玩、自大的坏毛病,变得勤奋、谦虚。这一点值得我们学习!

《柳林风声》也是一本语言生动的书。比如,一提蟾蜍,河鼠就忍不住有些难过:唉,他越来越让人拿他没办法了!自从迷上汽车,他就车祸不断听说光住院就住了三次,还交了很多的罚款!从这段话中我感受到蟾蜍的狂妄自大,河鼠对蟾蜍的评价十分正确,我看着看着都笑了起来。

《柳林风声》真是一本奇妙无比的书。

柳林风声读后感【篇六】

今天,我都读了一本名叫《柳林风声》的书,在这本书的第一个故事中,令我久读不厌的几句话,它是:一切都那么美好,好得简直不像是真的。他跑过一片又一片的草坪,沿着矮树篱,穿过灌木丛,匆匆地游逛。处处都看到鸟儿做窝筑巢,花儿含苞待放,叶儿挤挤攘攘万物都显得快乐、忙碌、奋进。他听不到良心在耳边嘀咕:刷墙!他只觉得,在一大群忙忙碌碌的公民当中,做一只唯一的懒狗,是多麽惬意。看来,过休假日最舒心的方面,还不是自己得到休息,而是看到别人都在忙着干活。

我之所以喜欢这段是因为杨静远在翻译英国作家肯尼斯·格雷厄姆写地这段在田野发生的事情时巧妙地运用了动物与自然的关系,衬托出英国乡间原野的美。现在,环境实在是差的太多了,我真希望现在的环境和以前一样干净清朗。

美的环境、清洁的环境人人都喜欢,现在只有植树造林,别随便砍伐树木,才能共建一个美好地家园。

让我们一起爱护环境吧!

柳林风声读后感【篇七】

《柳林风声》这本书,让我特别的感动。作者让我们感受到的是柳树林那些让人羡慕的景色,水老鼠,獾,鼹鼠,癞蛤蟆等朋友间的友谊。

《柳林风声》主要讲述了柳树林中动物的故事,讲了獾,水老鼠,鼹鼠,癞蛤蟆之间的故事,首先是獾,虽然他平时很少露面但却在树林里是个影响最大的动物。水老鼠呢,遇到困难会机智的想出办法,鼹鼠特别的善良,而癞蛤蟆靠着自己的家产,最后因为把一个人的车偷走了进了地牢,一个小姑娘把它救了出来,守卫人员去追,火车司机也救了它,它的房子被别人给拿走了,最后,它和它的小伙伴们齐心协力把那房子给抢了回来。

我觉得它们对朋友的态度非常好,一个动物有一个缺点,它的那些朋友们就可以帮助那个动物改掉它的缺点,这点特别值得我们学习,就像癞蛤蟆和他的小伙伴们一样,帮助自己的朋友改掉缺点。

柳林风声读后感【篇八】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它的名字叫《柳林风声》。书中有四位主人公,分别是:胆小怕事却又生性喜欢冒险的鼹鼠;热情好客、充满浪漫情趣的河鼠;侠义十足、具有领袖风范的老獾;喜欢吹牛、显摆、追求时髦的癞蛤蟆。其中最好玩的就是那位癞蛤蟆先生。读着他的故事,让我不由自主地想起《西游记》中的猪八戒,一样的有趣可爱,一样是搞笑高手,让人忍俊不禁。

其中最让我喜欢的是热情好客的河鼠先生。因为他有情有义、有智有谋,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他总有办法解决。在我的心目中河鼠还是位值得交往的朋友,偶尔还会写些诗,让我十分佩服。

在生活中,我也偶尔和朋友因意见不和而产生小摩擦。我们彼此大声说着自己的观点,却不聆听对方的声音,最后因为看法不同而“分道扬镳”。这时河鼠先生那乐观豁达的声音在我脑海中想起:“没关系啦!快乐点!”是呀,快乐点,不要斤斤计较光想着自己,就一定能解决我和朋友之间的矛盾。想到这儿,我赶紧去找了朋友并和她道了歉,我们又和好如初了。

生活中,如果人人都能像河鼠先生一样,有豁达的胸襟、多理解尊重别人,那么我相信人与人之间就不会有那么多不愉快了。小朋友们,如果你们还有人没读过这本书的话,那么我建议你一定要去读一看,我相信读完之后也一定像我一样深有体会。

柳林风声读后感【篇九】

《柳林风声》是英国儿童文学作家肯尼斯 ·格雷厄姆的代表作品,也是世界儿童文学经典之作。它里面藏着许多东西呢!有欢乐、有失望、有痛苦、有惊讶,几乎所有人类的表情它里面都有。

书中水鼠伶俐可爱;鼹鼠忠厚老实;獾至尊专横;尤其是癞蛤蟆,他骄傲自大爱自吹自擂,做事没有恒心,吃尽了苦头。四只动物生活在绿柳掩映的小河畔,它们互相关心、互相信任、互相帮助,彼此之间充满友谊。这本书用诗一样的语言将故事娓娓道来,刻画了季节的流转和大自然的变化,以及柳林中的友谊与温情。最令我感动的片段 ,是在癞蛤蟆变好的时候,癞蛤蟆非常富有,可它有很多个缺点:

做事不专一、高傲自大、爱吹牛······后来因一次偷车事故,使癞蛤蟆被判刑二十年。他好不容易从监狱里逃出来,几经波折地回到家才发现,家已经被白鼬、黄鼠狼等动物霸占了,癞蛤蟆只能在好友——水鼠家里暂住。此时,癞蛤蟆决定自己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好吃懒做了,他与水鼠、獾、鼹鼠,一起商量了对策,夺回了属于自己的房子。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展示了那些不被人类重视的动物,心中的爱与恨。这些令人震撼的故事,使人愧疚,使人发出对弱小的怜悯,同时也让人反思人类与动物的生存关系。

值得一读的茶花女感悟和启示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在认真品味亚历山大·小仲马写的《茶花女》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那么《茶花女》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值得一读的茶花女感悟和启示”,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值得一读的茶花女感悟和启示(篇一)

打开黑色的封面,封面上已积累尺厚的灰尘,我用手一拍,那灰尘与空气交杂在一起,仿佛是一朵朵洁白的茶花。

我看的这本书叫《茶花女》,是法国的小仲马写的。当你打开书,书页上立着一位长相十分漂亮的女人,她有着棕黄色的卷发,上面还插着洁白洁白的茶花,她身着白色的长裙,手上还有一把羽毛扇。难免会让人遐想是天上的仙女、是美丽的天使,她就是这本书的女主人公——安娜拉·德旺。她旁边的是一位十分俊气的男士,他有着金黄色如麦子颜色的头发,大大的眼睛,穿着格子衫,打着领结,他叫阿尔芒·杜瓦尔,他于女主人公站在一起显得十分和谐与般配。安娜拉也就是女主人公是个妓女,有一天,阿尔芒在剧院遇见了她,并且一眼就喜欢上她。2年之后,他们在一起了,可是女主人公的干爸不让她和阿尔芒在一起,如果她和阿尔芒在一起、那么就不给钱给他们。于是他们到一个乡下住,可是他们的钱不够,于是阿尔芒就去赌钱、他赌钱只赚不赔。

很快阿尔芒的家人就知道他在赌钱与安娜拉的是,他的家族是个很清高的家族,他的爸爸知道自己的儿子和一个妓女在一起,就对安娜拉说:“每个家人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有个好的人生,我的家族都是清清白白的,我不希望我的我儿子被别人唾弃,所以我希望你能离开我的儿子,你能答应我吗?”安娜拉说:“我是真心和你儿子在一起的,我知道我是妓女,但是我是真心喜欢你儿子的,希望您能成全”“我知道你们是真心的,但是你毕竟是妓女,我不可以让我的儿子娶一个妓女”他回答。到最后、安娜拉答应了这个老人的请求。离开了阿尔芒、写了封绝情信,重新做起了妓女。

而阿尔芒以为安娜拉移开了他,跟着他的爸爸回家了。

值得一读的茶花女感悟和启示(篇二)

读完这个故事,心里面真的会很压抑,如果现在玛格丽特在我面前,我想我一定会给她一个真诚的拥抱,她的一生也许很悲惨,但是她却不得不让我油然而生一种敬佩的感情……一开始的时候,我也只是以为玛格丽特是阿尔芒的情妇,我想象着她应该一定有着倾国倾城的容貌,所以才会使阿尔芒为她的死去悲痛不已,就像曾经有很多男人为了她倾家荡产一样。但是当我慢慢了解了他们之间所发生的一切故事的时候,阿尔芒也会很幼稚的为了她争风吃醋,也会在她离开他之后故意气她伤害她,这些事情也恰恰证明了他在乎她,而她,真的是一个很坚强的人。

虽然我并不是很了解爱情,但是从玛格丽特身上我看到了无私,从阿尔芒身上看到了奋不顾身,居然愿意为了她放弃自己的家庭,尽管他的父亲是那么正直和蔼而且很爱他。我想,玛格丽特的来生,必定会像阿尔芒的妹妹那样,圣洁美丽,幸福快乐……故事中玛格丽特所谓的“朋友们”,在她临走前没有任何金钱作支撑的时候,一个个消失的那么干净,她一定很心痛吧……又或许,她早就知道会这样,更或者,在她与每个人结识的时候就已经清楚对方心里所想……我不知道阿尔芒以后是否还会找别的人作情妇,他会不会像爱上玛格丽特一样爱上别人,但是真的,我在阿尔芒和玛格丽特身上,看到了爱情的影子。

我想,当我以后见到美丽的茶花时,一定会想到这个不幸的女孩的故事吧……

值得一读的茶花女感悟和启示(篇三)

刚接到这本书的时候,看到了书名“茶花女”,脑海里便第一浮现出一位纯洁、天真的姑娘在辛勤的摘取茶叶……可是阅读一番后,才令我为“她”佩服得五体投地。

主人公玛格丽特是位被世俗鄙视为放荡的妓女,可是她却有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

“妓女哪有什么爱情啊。”“这些肮脏的人怎么会有爱情呢。”“她们有什么资格去爱别人呢。”……这是我们在心中不由得浮现在大脑的偏见,这也正是我们这个社会阴暗之处。

玛格丽特,一位既可悲又可敬的美丽妓女,她为了可以得到真爱,所以面对那些情人的到来。她使自己最小程度地受到“染污”,保护自己,可是正是因为真爱,她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可是这些许许多多的为爱努力,换来的是人们的不理解和排挤。甚至还有恶意中伤,这巨大的舆论阻力,使这对鸳鸯分开了,“误会”使这对爱人隔离了,“误会”使最爱的人在她需要帮助的时候羞辱、离开她,这是何等之痛苦啊!

也许,在这样的重重烦恼、困忧下,只有死亡才能够使她解脱,是的,死亡拯救了她,她死了,孤独离开了这个曾经令她过上奢华的生活,给她痛苦记忆,给了她……的世界,生前的奢侈生活,以前的情人也忘了她,可是她曾得到过一份短暂的真爱,所以她的灵魂也就此得到了净化……

在著名作家小仲马的笔下,以茶花女为由引出了:资本主义上流社会的人们,明明鄙视放荡妓女,却又要逼良为娼,如果玛格丽特,没有生在那个肮脏、虚伪、残忍……的资本主义时代,或许她还会有一段辉煌的成就也说不定。

一个喜爱茶花的“茶花女”,希望下一辈子能够远离那些阴暗的墙角,能够每天与阳光相伴,有个相爱的人,幸福生活,即使不再美丽,也别再重复前世的悲剧。

就是这样,社会的另外一面,所以在整天与阳光相行的我们,也应像“茶花女”一样拥有纯洁的心灵,别触碰那些不属于我们东西。

值得一读的茶花女感悟和启示(篇四)

《茶花女》主要讲述的是一位巴黎女人悲情的的一生。这里采用了倒叙的写法,男主角那痛苦悲伤的回忆,使得情节看起来更加煽情。巴黎女人玛格丽特是一位貌美钟情的女子,她生活在一个充满金钱的肮脏的社会里。在这样的环境中,任何一个纯洁的生灵也会身不由己而走上歧途。往往这种人又正是被人们所忽视的,甚至是歧视的。而谁又知道像玛格丽特这样柔弱女子在那荒无度的生活下,内心感受又是怎样的呢?

玛格丽特是位貌美的女子,她也正是靠着这点姿色去讨好那些贵族以维持生计。但她的内心世界其实是很空虚的,没有人能给她真爱,没有人能去理解像她那样的人,为此使我想到了女人这个讨人厌、而且又是很可怕的名词。

在小仲马那个时代,占有大量的生产资料,贫富分化严重,不少人为了生存只好走向极端,而当时的一些女人就是这样情非得已,但生活所迫只有出卖身体才有一丝希望。这样的生活可能是寝食无忧,但是这些女人们还是要尽量力摆脱这种生活,她们依然是向往那种平淡自由的生活毕竟只有那样的生活才有可能幸福,那样的生活才有可能做到真实的自己,那样的生活才有可能摆脱世俗的偏见,就像普通的百姓一样。

玛格丽特正是为了这样的生活,宁愿舍去一切和心爱的人一起过上平淡幸福的生活。但世俗的偏见的力量就是那样的强大,男主角甬迪的父亲因为她有损于他们家的名誉,毅然要求玛格丽特离开他的儿子。人都是自私的,但那位遭人贱视的女人用自己的幸福无私的换取了一个家族的名誉。

值得一读的茶花女感悟和启示(篇五)

本书通过倒叙的方式,层层将故事铺展开来,最后前呼后应,为我们活灵活现地呈现了玛格丽特和阿尔芒的人物个性和复杂的人物关系。

先说女主玛格丽特,这个人物描述的展开是从两组矛盾开始的,贪慕奢靡与渴望真挚爱情的矛盾,到拥有幸福生活与追求高尚品格的矛盾。两个矛盾是由衔接点的,长期作为情妇的她,看惯了他人与自己的肤浅情感,所以阿尔芒一开始对她的爱慕,她视之惯然,但后来她真实感受到了阿尔芒对自己发自内心的真挚情感,她开始迷恋这种真挚,依赖这种温暖,她陷入了爱情,一切都需要过渡,人总是生活在现实中,她不敢抛弃之前奢侈的生活,但又贪恋现在温暖的真挚,最终,她决定去追求简单有温度的真挚生活,假如爱有天意,她可以得到她的心中向往,但她却选择了成人之美,在被爱误会中结束了自己的一生,作者对人物性格描述的惟妙惟肖,从刚开始被人唾弃的情人身份到弃爱成全别人的高贵品质,一呼一应,让故事完整。

阿尔芒,爱恨不分明,也许这里有我对他的偏见,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更突出了故事的真实性,他对玛格丽特的爱是发自肺腑的,但他对玛格丽特的误会让他恨意不浅,以致对玛格丽特造成了不小的伤害,后来真相大白,自己悔不当初。

值得一读的茶花女感悟和启示(篇六)

前几天,我读了茶花女这本书,下面我就给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吧。

《茶花女》这本书法国著名作家小仲马的代表作,也是一部法国文学名著,自一八四八年以来,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正因为如此,所以是我国第一部被翻译过来的外国小说。

这本书是一部凄美的爱情小说,在作者笔下,男女主人公都有一份真挚的爱情,一个甘于牺牲自己豪华生活,也不让情人向别人借债,又替情人的妹妹着想,又果断的牺牲自己。另一个一见钟情,为了爱情,不听任何人的阻拦,哪怕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又因为深切的爱情而产生了巨大的嫉妒心,因此,他们的感情一波三折,感人肺腑。

作者小仲马在叙述这个凄凉的爱情故事,也揭露了资本主义的虚伪和残忍,控诉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不平,一个多世纪以来,这本催人泪下的小说被译成了十多种语言,风非世界,茶花女玛格丽特的悲惨命运,一直深深感动着世界各地的读者和观众,包括我在内。

值得一读的茶花女感悟和启示(篇七)

自古以来爱情是一个永恒的文学主题,每一个人都盼望领有一份纯洁的爱情,可是在残暴的道德观点和虚假的残害之下,那一段高贵纯洁的爱情却幻灭了,那段爱情就是出自《茶花女》这本书中。书中讲述的是,一个漂亮仁慈的烟花女子,玛格丽特与诞生名门的男子阿芒彼此相爱的悲剧故事。

首先当我看到玛格丽特找借口推脱他们的约会,阿芒以为她诈骗了他,于是写一封断交信给她,我真为玛格丽特肉痛,阿芒怎么就不清楚她的处境呢?她的也是身不禁己的啊!我多想跳出来对阿芒狠狠地说:你这个大傻瓜,你们如斯胡爱,却又伤害彼此,为什么这样做呢?我暗暗想,也许这就是嫉妒与虚荣心在捣乱吧!可接着又读到阿芒跟玛格丽特一起去乡间过圆满的田园生活时,我也和他们一起开端向往着将来美妙,要是两人能这样快活生涯在一起该多好啊!可是我明白假如这样的话这本书就不会有了,后来又会产生什么变故呢?是缺钱用,仍是那老公爵不许他们在一起…可等我看完全书之后,才晓得是后来的变故让他们永别了,梦幻序列号领取中心。玛格丽特被阿芒所谓的正派父亲逼得与他断绝交往,可不明本相的阿芒却认为她变心了,一直找人耻辱她,我真不明确为什么不告知他真相呢?不是深爱对方吗?为何还要分开他,使两人苦楚呢?而阿芒也是那样激动,嫉妒像魔鬼深深地损害了她。两人诚挚的爱情得人们的祝愿,却由于他们身份的差异,没能情人终成眷属。

读完整书,《茶花女》让我看到了法国当时的社会,虽然他们的爱情是悲剧,但却让人看到了人间的真情真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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