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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鸟读后感

中学生周末阅读青鸟的读后感范例5篇。

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阅读青鸟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莫里斯·梅特林克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那么青鸟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学生周末阅读青鸟的读后感”,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中学生周末阅读青鸟的读后感 篇1

在“书香网吧”里,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青鸟》。

这本书是由比利时剧作家莫里斯。梅特林克和他的夫人共同创作的散文童话。伐木工人的孩子力力和米力,为了寻找象征幸福的青鸟,帮助身患重病的邻居女孩,在圣诞平安夜同光神一起前往怀念国,夜宫……他们经受无数考验,历尽千难万险,最后竟在自己的家中找到了青鸟!

《青鸟》不但生动有趣,而且更富有深邃的哲理。在“怀念国里的亲人”中,我明白了:幸福是靠自己去寻找的,如果在别人的帮助下找到,是不会感到幸福的;在“夜宫奇遇记”中,我知道了:做任何事不能只看到眼前的好处,而无长远目光……这些收获,会永远留在我的脑海里。

善良朴实的力力,米力兄妹俩,虽只有10岁,却是那么的勇敢机智,我会以他们为榜样,做一个诚实,勇敢,富有爱心的人。

同学们,青鸟代表着我们费尽心思去寻找的幸福,其实只要你以美好的心境去看待生活,并对之充满信心,幸福就会向你露出笑脸。

中学生周末阅读青鸟的读后感 篇2

《青鸟》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圣诞夜里,棣棣家里来了一位仙女,她请求孩子们去寻找青鸟,因为青鸟是幸福的象征,因为她的女儿生病了,需要青鸟带来的幸福可以让他的病退消,仙女送给孩子们一顶可以看到事物灵魂的帽子,于是孩子们和动物朋友开始了他们的寻找之旅,他们一起去了很多地方:夜之宫、危险森林,墓地、未来国......依旧没有找到青鸟,一年期限很快就到了,动物们和孩子们要分别了,道别之后,他们都回到了自己的家里,才发现原来青鸟就在身边。

其实我们给人幸福,自己才更接近幸福,只要我们怀着好心情面对每一天,幸福就在我们身边。

中学生周末阅读青鸟的读后感 篇3

这个暑假我看了《青鸟》这一本书。《青鸟》讲述的是伐木工家的两兄妹,为了救邻家小妹妹去寻找青鸟,他们先到了“记忆之乡”;然后来到了“夜的宫殿”;接着来到了森林;接着来到了“幸福宫殿”;下一站他们来到了墓地;最后来到了“未来之国”。可是都没发现青鸟。回到家后他们发现了青鸟。兄妹俩明白了一个道理,幸福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光”,她一直在帮助主人,从不想要回报,也没有半点怨言。“光”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同时佩服两兄妹中的哥哥,他为了救邻家的小妹妹,一路克服困难寻找青鸟,哥哥的这种舍己为人。坚持不懈的精神也很值得我们学习。

《青鸟》这本书是我很好的老师,它教会了我幸福。珍惜,还让我懂得了只要我们坚持。努力,属于我们的幸福就会来临。

中学生周末阅读青鸟的读后感 篇4

上次提到了幸福,这次我来讲讲毅力与勇敢。毅力是什么?勇敢又是什么?

狄狄与美狄为什么能不畏惧万难,在面对邪恶的夜神时,他们并没有退缩,也并没有放弃,那是因为他们勇于面对困难并且战胜了困难,这就是勇敢。每个人都会害怕,不是吗?可怎样才称之真正的勇者呢?那就是在遇到自己怕的东西的时候还勇于向前,那样你就获得了勇敢。

是什么让他们在经过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后并没有放弃呢?是毅力,一个人只要有了毅力,他就能坚持,坚持到最后的人肯定是胜者,所以这时就要看你的毅力有多强了,有些人可能经历过一次就放弃了,而有的人则是不管“大风大浪”还是挺了过来,这难道不值得赞扬吗?毅力让一个人学会了坚持,同时也让一个人成功。

这小小的一本书,却隐藏着它无数的智慧宝库,无论是幸福,还是毅力与勇敢都被它表现得淋漓尽致,我们在生活中也是如此。那青鸟也就是幸福,既然狄狄与美狄在寻找幸福的过程中得到了一些宝贵的品质,那我们又从这本书中得到了什么呢?一个启发,一点感受,或者一丝丝的思考,这都是至关重要的,只要你把它体现出来,就可以变成一篇精彩的文章。

总而言之,我会永远珍藏这本书的,因为它让我懂得了幸福的含义,让我懂得了人生的真谛!

中学生周末阅读青鸟的读后感 篇5

近几天我读的一本书是《青鸟》。青鸟是一种鸟,它可以把病治好。该书的主人公是棣棣和咪棣,他们为了帮助一个仙女,她的孩子生病了,需要寻找青鸟。因为这是幸福的象征。

圣诞前夜,棣棣和咪棣家来了一位仙女。她请兄妹俩帮忙寻找青鸟,因为这能治好女孩的病,并送给他们一顶能看到事物灵魂的帽子。两个孩子在猫、狗和静物的灵魂陪伴下,走入了另一个世界,在光神的指引下寻找青鸟。他们在回忆园、夜神宫殿、幸福花园、未来世界、墓地和森林里找了个遍,也没找见青鸟。一年的期限到了,面包、水、火、糖、猫、狗他们依依不舍地和孩子们告别,光神也远去了。

回到家后,邻居太太的女儿一直在生病,而她想要咪棣的鸟。咪棣一口答应送给她,这只鸟竟然变成了青鸟,邻居太太女儿的病也好了。最后青鸟渐渐远去,飞到远方。

阅读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发现这两个孩子都很善良,他们不愿欺负别人。书中咪棣的猫老奸巨滑,让人反感。而棣棣的狗却很忠实,它不像猫一样讨好主人,却勇于在危急关头保护主人,真是一条好狗。

我相信,每个孩子都有颗善良的心,你对别人好,别人也会对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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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羊皮卷优秀读书心得范例5篇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我相信每个人看了《羊皮卷》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一篇优秀的《羊皮卷》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的编辑收集整理的“中学生羊皮卷优秀读书心得”,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学生羊皮卷优秀读书心得【篇1】

一本好书,是你生活中的启明星,指引你走想光明、幸福的未来,令你拥有知识与力量。这是我读《羊皮卷》最深刻、最有意义的感受。

《羊皮卷》讲了许多事例,从事例中可以体会到各种道理。这些道理,往往都是人生的秘诀,让你成功、快乐地度过一生。其中有一句话令我刻骨铭心的话: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做人不必斤斤计较。当别人伤害了你,你不应该报复,而是要大方地原谅别人;如果你选择了报复,反而会令大家反目成仇,并且破坏了你的人缘。

这本书有让我得益非浅的道理:动力来自压力。如果生活没有压力,只会让人变得懒散,只懂享受,而不懂付出。在某年,一名攀登员在雪山上,正巧发生了雪崩,死亡之神突然向他袭来。求生的压力压迫着他,他背着一身沉重的装备,奔跑的速度居然打破了世界记录,令他从死神手中逃了出来!这件事,不是很具有说服力吗?

读《羊皮卷》使我获得很多知识,令我在生活中前进。其实,生活就像一艘小艇,知识就是力量,推动着小艇前进;一旦知识缺乏,我们必须从书上得到补充,才能令生活更上一层楼。

所有好书都是知识之源,往往能改变人的一生,带领你走进一个充实、美满的人生;每一本好书,都是不可不读的经典之作!

中学生羊皮卷优秀读书心得【篇2】

《羊皮卷》是一本可以让你走上成功之路的,一本深奥的书。我都没有看太懂,所以看了比较久。

《羊皮卷》这本书是由美国的著名学家奥里森马登创作的。它就像一盏明灯,照亮你的人生之路。这本书还是一本超越自我极限的“奇书。”

它主要讲了全球成功人士的“启示录。”

在20世纪50年代,一位美国青年,由于年轻无知,失去了自己一切宝贵的东西——家庭、财产和工作,凄惨的流落街头,四处寻找着赖以度日的`种种答案。

直到有一天他收到“来自上帝的馈赠”——一位神父交给他一份包含15本著作的书单。从此他奇迹般地获取了一股神奇的力量,很快在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他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的作者,奥格曼狄诺。

《羊皮卷》这本书其实是打开这部人生百科全书的钥匙你一定会获得非凡的感悟和无穷的力量。

中学生羊皮卷优秀读书心得【篇3】

其实芸芸众生都真正想得到的,是舒畅的感受和宁静的心态。我们不过让幻想蒙蔽了双眼,认为一切会因胜利迎刃而解。

——《羊皮卷》

人们不管做什么也是为了从中得到其所想要的。当我们贫穷时,努力工作,为了摆脱贫穷,同时也是为了摆脱内心的窘迫;当我们追求爱情时,是不是觉得那人可以把你的心填得满满的,其实是为了驱逐内心的孤独;当我们追求名誉,是因为会带来荣耀带来很多人的认可,那是为了摆脱深藏内心的自卑。

现实的生活太过丰富多彩,各种的诱惑五光十色。于是,我们迷失在诱惑中。

这并不是说要我们逆来顺受,要过得卑微而无奈。生命只有一次,时光永不会倒流。为了得到精彩的生命历程而努力奋斗那是必不可少的。

只是在工作的闲暇,在夜深人静时。我们都需要问问自己,为了什么?对金钱的贪婪?对情感的追逐?对名誉的争夺?所有的这些,会让你开心吗?会让你的内心宁静吗?你有没有为此而伤害别人,甚至利用、欺瞒别人呢?你开始错了永远得不到正确的结果。

这里有这样一个故事:

有三位信徒向无德禅师讨教怎样生活才会快乐。无德禅师反问道:“那你想得到什么才会快乐呢?”

甲信徒说:“我认为我有了金钱就会快乐。”

乙信徒说:“我认为我有了爱情就会快乐。”

丙信徒说:“我认为我有名誉就会快乐。”

无德禅师说:“你们有这些想法,当然永远不会快乐。当你们有了钱、爱情和名誉之后,烦恼忧虑就会随着后面占有了你。”

三位信徒再次请教:“要怎样才能真正地快乐呢?”

无德禅师说:“金钱要用来布施才有快乐,爱情要肯奉献才有快乐,名誉要用来服务大众才有快乐。如此简单。”

中学生羊皮卷优秀读书心得【篇4】

在读了《羊皮卷》后有了许多的感受,第一卷中的投资自我给了我许多的感触。第一卷主要说的就是关于交流,哈佛大学校长查尔斯在职期间曾经说过:”在对一个淑女或绅士的毕业教育中,我认为只有一种智力开发是有必要的,那便是精确而优雅的运用母语交流。”交流是日常生活必需的,生活中少不了与人交流。好的交流能力自然能给人留下一个好的印象,更容易赢得友谊。而不擅长交流的人可能整天都沉默寡言或者说出口的话让人难以接受。因此交流对于生活就显得十分重要了。

学会更好的交流能力能与陌生人熟练的交流,使陌生人对你产生好的印象。健谈是一种不可忽视的力量,它为你打开一扇心灵之门,使你在各种各样的团体中引起关注。能言善辩更容易得到他人的好感。好的交流能力还体现人的休养。人如其言,在说话时直观地反映出了一个人的教养。善于交流的人,就算他们言语寥寥,但也字字沉重有力。这就是语言的力量。因此学会如何去交流对于我们的生活也十分有帮助。

语言的力量是强大的,用好语言在生活中会有极大的便利之处。生活中我们与人心平气和的交谈时我们双方都会感到心情愉快。就如生活中我们遇到熟悉的朋友打声招呼就会感受到开心。这个我是深有体会,在自己无聊的时候、伤感的时候朋友的一声问候都会使自己感受到温暖不会在觉得自己是孤单一人。而且与一个善于交谈的人聊天时间久了自己也会变成个善于交谈的人。如果在交流的时候一个人语言粗鄙,讲话火爆,在言语中激怒我们,那么没有人会愿意与这样的人交流的。而且交流不仅可以向他人展现自己的才华,还可以提升我们的思维能力。这就是语言的能力。

在交谈时我们要亲切自然,话题要轻松而且要拉近自己和听众之间的距离要学会利用优雅而风趣的措辞使你的交流过程不至于枯燥无味。在学习交流的同时我们也同样要注意交流的方式,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并不是一味地宣传鼓吹自己,还要学会倾听他人的交谈。这样也可以在倾听中弥补自身的不足之处。学习交流最重要的是要学会主动与人交谈,只有这样坚持不断的练习才会使你变得擅长交谈,同样也会让你变得更加自信。

交流能力是非常重要的一项能力,对于大学生的我们来说更为重要。因为在大学里善于交流的人总会交到更多的朋友同时也有更多的机会去表现自己去提升自己,这样在大学生活中学到更多的东西。学习如何变得更加擅长交流才能更加适应社会的生活。因为我本身也不擅长去交流,在进入大学后才知道擅长交流的好处,就像我去面试时在做自我介绍的时候除了说自己的名字来自哪里之外就不会说其他的了不像其他人谈吐自然。因此学会如何去交流真的很重要。

中学生羊皮卷优秀读书心得【篇5】

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我觉得最有意义一篇是“你能做到比现在更好”。如果你不能先学会服从,那么,你就不可能去指挥;如果没有经过培训,那么,你就不可能动员与指导他人。帮厨士兵的思想只配待在厨房里,一个士兵之所以能够成为将军,是因为他的思维方式,当人们自我挑战把获得伟大的成就作为奋斗的目标,并对其进行思考和行动时,对于思考来说,这意味着什么呢?这个问题可以由你自己来回答:我就是思维,我就是思想。

各种无用的、平庸的思想会经常与你的行动相违。敢于自我挑战的人不应找出不去思考的理由,就像你不应为自己找不去锻炼的理由一样。高额的悬赏是为那些勤于思考、敢于思考,并且能进行创造性思考的人所准备的。太难了,在人类的思想中,似乎有很多都是不可能做到的。但这又有什么呢?我们能接受这些不可能,然而对那些可能之物我们决不可放弃!一直以来,思想都是一部带动人类文明向前发展的发动机。

“羊皮卷”在西方经常被认为是思想宝典的意思,奥格·曼迪诺从他阅读的著作中提取了最核心的要素,帮助人们怎样认识自己,

怎样获得智慧。它是一种精神的启迪,对于励志成功的人,犹如在干旱的沙漠突然出现的一片绿洲,有时候,思想的力量就是如此巨大。

朝花夕拾对中学生的阅读意义通用(5篇)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在阅读鲁迅写的《朝花夕拾》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朝花夕拾对中学生的阅读意义”,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朝花夕拾对中学生的阅读意义(篇一)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的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到来了。他则是将这些长辈的不认同改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在童年中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也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最深的一篇则是“狗,猫,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叙事。作者与猫的关系和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与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在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中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

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和青年过得好或坏它都会留给予们回忆,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

朝花夕拾对中学生的阅读意义(篇二)

这个暑假,我读了不少好书。《朝花夕拾》就是其中一本。

这本书是著名的鲁迅先生写的。书里面的文章很是深奥,也很不错。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狗猫鼠》。这篇文章详细地写了鲁迅仇猫的原因:猫吃了他那可爱的小隐鼠。他还讲了一些关于猫的知识,还讲了事情的真相:小隐鼠是被他的长妈妈一脚踏死的。这篇文章叙事清楚,不含糊,用词优美,语句通顺,还将人物的表情、语言、动作以及心理活动都写得很明白。这篇文章还写得很一针见血、很明了,将祖母给他讲故事、养小隐鼠、知道事情的真相等事情,都写得很详细,人物被他写活了,写得那么栩栩如生,活灵活现,我感觉所有人物都在我的面前出现。写得真好!

我还要多读鲁迅先生写的书,让书香溢进我的心田!

朝花夕拾对中学生的阅读意义(篇三)

进入初中,我发现中学阶段有许多鲁迅先生的文章,而这些文章大多都选自一本书——《朝花夕拾》,于是,老师让我们去读一读这本鲁迅先生写的唯一一部散文集。

我品味着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年少轻狂时的童真。《朝花夕拾》这本书,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的时候,回味起自己童年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一些当初的味道的,想必还会别有一番滋味吧?!本应该快乐的童年,却被当时的封建思想笼罩着,透出迂腐的气息。从文章表面来看,鲁迅先生都是用了一些温情的文字来叙述的,其实,他把愤怒藏在了文字下。鲁迅先生还在这篇巨作里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强调出了当时封建思想的黑暗。

鲁迅先生不管是对他人的赞扬还是批评,都会毫不掩饰的表露出来,有时还会很幽默。比如阿长与《山海经》的内容大概是这样说的:“阿长是我的保姆,我开始很讨厌她,而且她懂得许多规矩,这些规矩也大概是我不耐烦的。之后,她给我讲长毛欺压百姓的残忍故事,她伟大的神力让我敬佩。然而在知道她谋害了我的隐鼠之后,不但对她的敬意消逝,而且极严重的诘问,甚至要复仇。再后来,在我极度渴望着时,阿长为我买来了《山海经》,这让我又一次对她敬佩……”这段文章,通过“我”一次一次对她态度的转变,突出了阿长的朴实。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只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先生的童年吧,慢慢体会!

朝花夕拾对中学生的阅读意义(篇四)

进入初中的前两个月,我拜读了鲁迅的《朝花夕拾》这本书。《朝花夕拾》只有十篇散文,篇幅都不大,我只用几天时间就读完了。可是我意识到阅读名著只浏览是不行的,必须细细品味。之后的很长时间里,我又多次阅读《朝花夕拾》。

鲁迅先生是一个爱国的人,这在《朝花夕拾》中就有很大的体现。在《父亲的病》一文中,鲁迅的父亲得了水肿,鲁迅是一个孝子,为了治好父亲的病,他不惜花大价钱为父亲请“名医”治病。“名医”们用一些奇怪的药引子,比如经霜三年的甘蔗,蟋蟀一对,还要用“原配,即本在一窠中者”,平地木,败鼓皮丸等。这些药引是多么的荒唐可笑!还有一种药丸,叫败鼓皮丸,因为水肿又叫鼓胀,就用打破的鼓皮去破水肿,也是十分荒唐可笑。直到他的父亲生命垂危时,所谓的名医仍旧泰然自若的开着这样的方子,然而却没有挽回父亲的生命。

文中鲁迅先生批判了这些庸医故弄玄虚、草菅人命的恶行,也下定决心去了日本仙台学习西医。他希望用自己高明的医术去救治那些被庸医所误的病人,由此可见鲁迅先生是很爱人民的。

《藤野先生》讲述的是鲁迅先生在日本留学的经历,当时日本人都瞧不起中国人,认为中国人都是低能儿,鲁迅先生考试得了60多分,就被他们认为是作弊。之后他和同学们去看了一部关于日俄战争的影片,讲的是日本和俄国都企图得到中国东北的大片土地从而引发了战争,而剧中的中国人不是想如何保卫自己的祖国,竟去给俄国人当间谍。被抓后要当众枪毙时,围观的中国百姓不但没有一丝愤怒,反而拍手叫好。屏幕之外的同学们也都拍手叫好。这一情景刺激了鲁迅爱国之心,使他走上了弃医从文,用文字去救治中国人沉睡的心灵的道路。

读了这些,我感觉现在我们国家虽然没有处于危难之中,但我们也要保持一颗爱国之心,从点滴做起,努力学习,使自己成为一个有益于祖国,有益于社会的人,向鲁迅先生学习他老人家的爱国精神。

朝花夕拾对中学生的阅读意义(篇五)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写的一部回忆性散文集,总共收录了十篇鲁迅先生生活经历的回忆性文章。在文集中鲁迅多次写出了对“正人君子”讽刺与抨击,同时也让我们了解到了旧时社会的封建迷信和传统思想。

整本文集是根据鲁迅先生从童年到少年,最后直至青年求学的时间线索来进行叙述,前五篇写了作者既快乐又无趣,既纯真又复杂的童年时光,刻画了许多生动活泼的往事和栩栩如生的人物,主要提及的人物是长妈妈,还有两篇写到了迎神赛会的盛况。到了少年时期,作者便迎来了他人生中的第一个转折点---父亲的病亡。从而引出在青年时期求学的原因。最后,在藤野先生一文中,作者又迎来了他人生中至关重要的转折,从此弃医从文。

鲁迅先生写的文章大多数是讽刺那些所谓“正人君子”的,文笔风格既是犀利的,又是讽刺的,甚至会带一些“黑色幽默”。从而更能突显出旧社会的封建与腐败,社会思想的封闭和民众的劳苦。

整本文集中,我最喜欢的文章是《狗·猫·鼠》,它针对当时“正人君子”对作者的攻击,引发了撰写本文的原因,嘲讽了他们散布“流言”等特性,憎恶他们的虚伪,正如作者的死敌“猫”一样。

鲁迅先生一生都在努力地奋斗着,他以笔为武器,战斗了一生,同时也表现出了他替孩子们的担忧,担心孩子们在旧式教育的影响下,会变得迷信而没有快乐。而我们现在所处的时间是多么的幸福啊!所以,奋斗起来吧!让我们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为民族之复兴而读书!

中学生阅读乌合之众的高分读后感范例6篇


人们把所有丰富的经历以及学习的知识都总结在了书里,等待我们去领悟。阅读《乌合之众》后,我被古斯塔夫·勒庞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乌合之众》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特地为您收集整理“中学生阅读乌合之众的高分读后感”,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中学生阅读乌合之众的高分读后感 篇1

在这本不厚的小册子里,作者讲述了很多现象,发表了很多的看法,然而,我从中只看到了三个字:非理性。而且,处在群体中的人,这个群体越庞大,越表现出一种非理性。而这,与欧美的政治制度的前提“群体是理性的”,恰恰相反。

经济学中,很多问题的分析前提是“人是理性的”,然而事实上,人只能做到部分理性。因为在面临选择的时候,我们选择了这个选项,就意味着,其他的选项导致的结果不会为我们所知,无法做出比较。那么,永远只能根据部分信息以及有限的理解力与判断力来做出满意的选择,而不是正确的选择。所以,单个人,是部分理性的。

虽然单个人是部分理性的,但是许多人认为,当人聚集起来时,人们可以互相弥补掉其他人的缺陷,最终达到利益的一致性与选择的理性,正如“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我,并不以为然。

曾经有这么一个实验,研究人员运了一头牛到闹市中,然后让围观的人估计牛的重量,写在纸上,最后对将得到的结果计算,取平均数,发现得到的平均数竟基本符合牛的真实重量。一群人仅仅凭借肉眼观测,就能得出正确的牛的重量,仿佛正好是“群体理性”的一个有利论证。

然而,这个实验的前提是,人们没有进行充分的交流,没有过多的受他人的干扰而写下自己的估计,以及有一定的生活常识能够对牛的重量有一个大致的估计。现实中,很多事情并不具备这两个前提。

曾经看过这么一个视频,一群研究人员进入电梯后,背对门站立,当电梯运行到另一层楼,电梯门开,一个人走了进去,发现他们都是背对着门,在犹豫了一下后,也转为背对门。在电梯上升的过程中,不断有人进入,但也都无一例外的由面对门转为了背对门。可以设身处地的想一下,如果自己碰到这种情况,是否也会和他们一样,背对电梯门。

如果群体中的人能够互相交流,那么,最后出现的情况往往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表明自己的想法。我们可以思考一下,为什么“头脑风暴法”不允许任何一个人评论其他人的想法,要的就是避免出现思想的一致性,也就是思想控制。在一群人里面,总有那么一个或几个人表达能力更强,态度更为强硬,在这些人表达出自己的想法并坚持自己的立场时,更多的人选择的往往是跟随他们而不是做出反驳,这正和电梯实验相一致:如果电梯中的人并不能互相看到对方,那么即使研究人员的朝向一致,对于后上者而言,也没有影响,正因为后上者看到其他人的表现,即使与自己内心想法不同,也会选择去遵从他们。

为什么大多数人会产生从众心理,因为他们知道自己不一定是对的,而其他人的想法与做法必定有其道理。因此,就像一群乱哄哄的绵阳需要一只坚定的山羊来带队,群体中一旦出现了一个意志坚定的人,那么,大家往往会跟着那个人前进,以其马首是瞻。

就像舆论,人们总是追逐着一个个热点,可能在今天人们还在讨论这个话题,明天,大家就把这忘得一干二净,讨论下一个话题了。身处网络时代,我想,大家对于“带节奏”并不陌生,各种事件“反转”套路层出不穷,人们就“像一棵海草海草海草海草,随波飘摇”,以至于许多人高呼“什么才是真实的”。

所以说,一个群体的声音,往往并不是这个群体真正的利益所在,而是某一小部分人的想法,由他们主导发出的声音。

再一个,估测牛的体重,是因为估测者对于牛的重量是有一个大致的了解的,如果让一群连单位都不怎么清楚的小孩子去估测,我想,要能得出正确的重量,几乎是不可能的。“术业有专攻”,让专业的人去做专业的事,才能让事情向好的方向发展,最忌的就是“外行指导内行”。试问,让一群演员去规划国家大事,怕是这个国家会被当做一场戏给编排了。

原我们就有着从众心理,亦或是跟随心态,而且是在超出自己本专业、行业的事情上,大多数人所能做的,往往就只能跟随别人。

西方国家所言的“群体理性”,大家群策群力、互相弥补、在各自利益上达到平衡、最终取最优解的想法虽然很好,但终究敌不过现实。

人,终究是非理性的,在单独一人的时候尚且能够按自己的想法行事,一旦进入群体,且这个群体越大,单个人的想法就越微不足道,最终呈现的轨迹可能就会越偏离自己的想法。有人说,一人一票选举制最为公平。选民两千万,那么,你的力量就是两千万分之一,选民两亿,那你的力量就是两亿分之一,这时候一个人的影响力并不取决于你的理论你的想法是否正确,因为,首先,你可能没有绝对的把握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因而不会一直坚持;再者,就算你认为自己绝对正确且始终坚持,别人不知道你是否正确,此时坚持自己的想法与否对于别人是否接受没有必然的影响,最终,宣传自己的思想并让他人接受的,往往靠的是语言的魅力,说得难听一点,叫蛊惑。

任何一个创业成功的人,必然是有着巨大人格魅力的人。这个人格魅力体现在语言,能够描绘出一个美好的愿景,深入人心,打动人心,而且还能够提出一种价值观。高工资,能够让人心甘情愿的干活,而价值观,则能够让人不要工资的死命干活。可以说那些创业成功的人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生活,但是跟着一起创业的人呢,虽然一起成功了,但不一定得到了自己真正想要的。价值观的提出,是谁?是创始人,是老板。接受价值观的人是谁?是跟着一起创业的人。虽然他们接受了,但这很可能并不是其内心真正想要的,只是被灌输了他人的思想而已。

因此,我们真的不是理性的,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大多数时候,其实是身不由己的,是跟着别人亦步亦趋的。当然,正如身处市场中的我们,只能做满意的选择,而不是做理性的选择。

中学生阅读乌合之众的高分读后感 篇2

经典之所以经典,就在于其永远不会过时。为什么博学鸿儒在群体中却只会鹦鹉学舌,为什么谦谦君子在群体的支持下会变的得粗野不堪,肆无忌惮?为什么打动群体的观念总是经不起严密的推理?这是我翻开这本书看到的一段话,一连串的发问,让人不觉深思,不由对这本书充满了期待。

在读这本书之前对它是不了解的,光看字面,它指临时杂凑的,毫无组织纪律的一群人,只是介绍一开始就定性为道德败坏,无底线的一群人。实际上它是指聚合在一起丧失自我个性,受集体精神支配的人,研究在一个大时代下整个社会群体。

书中介绍写到“群体等同于无意识集体。因为无意识,所以力量强大。” 这种“无意识”是指群体的冲动和急躁、缺乏理性、低劣的推理能力、少有深思熟虑而混沌懵懂。在群众聚集、情感亢奋的特定事件中,个人的思想感情一定会弱化甚至泯灭,会不自觉地加入到集体意识中去。即使平时独处冷静清醒的佼佼者,一旦汇入群体,个人都会被感性所支配,被群体所裹挟,意识趋于群众的平均水平。所以群体具有冲动、盲目、易变、急躁、容易受鼓动、以及凌驾一切的道德观等特性。

网上经常发生的道德绑架事件,一旦发生什么事,网友站在道德制高点,集体性毫无理性的批判别人。例如给老人让座,老人认为:“我是老人,你就必须给我让座。”毫无疑问,这是个人理性的做法,但是在群体意识中,他们天然的认为,你有坐就应该让。

事实上,我们一直在一个群体中生活,必定受群体集体意识的支配。尤其是现今这个社会,尤其强调团队合作,再也没有了以前孤胆英雄式的个人主义。让我们感受到群体的力量越来越大。而这决定了我们必须了解群体,了解群体心理状态。让我们在盲目的之中带点理性,迷信的时候产生怀疑。

中学生阅读乌合之众的高分读后感 篇3

首先要赞一下翻译这个书名的译者。书或电影的名字重要吗?太重要了,直接决定读者或观众想不想去看。比如《Ghost》,鬼魂,这是哪部电影呢?《人鬼情未了》。《Leon》又是什么?里昂?no,《这个杀手不太冷》。不得不说优秀的翻译不是照搬原文,而是加入了对内容的理解和价值判断。比起平淡无奇、引不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大众心理学》,《乌合之众》这个译名很好的抓住了作者要表达的中心意思,“个体一旦结群,他的智力水平就会下降,而且是大大下降”“群体追求和相信的从来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偏执和狂热”。感情倾向也如此明显,读者看到书名,大致就能猜测出作者要表达的意思。这里不得不佩服下中文的博大精深和译者的底蕴深厚。

就作者的写作风格而言,卷一和卷二我读的比较费力,不得不做笔记,梳理作者的观点。卷一和卷二实例也比较少,遇到做例证的历史事件,往往一笔带过,涉及到的人物呢,又多旁敲侧击而不说其名字,令我无从查找。要想更好的理解和思考作者的观点,最好是对欧洲史有一点了解,对于法国大革命、罗伯斯庇尔、丹东等则要有相当程度的了解才行。而卷三卷四就开始有了大量的引用和实例,加上前面的铺垫,读起来有趣得多。

撇去大家都认为偏颇和有失公允的论断,我借书中的几个观点谈谈自己的感触。

1。群体易受暗示、多变和轻信。

“群体总是游走于无意识的边缘,很容易受暗示的影响,它像那些对理智没有反应的人那样,感情粗暴,缺乏批评精神,只能极其轻信。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不懂得这一点,就难以理解为什么那么离奇的传说和故事会如此容易地诞生和流传。”世界上几大骇人听闻的邪教无不如此,他们编造世界毁灭的谎言,让信众相信只有通过该教的某种仪式才能获得救赎。他们的领袖,并不需要广博的知识和惊人的口才,只需要创造形象,提供幻觉,反复提到形象以影响群体的想象力。在某种程度上,我甚至怀疑他们都曾仔细学习过这本《乌合之众》。

2。断言、重复、传染

“断言简单明了,完全不用说理和证明,这是让某种观念进入群体头脑最有效的办法之一。断言得越干脆,越没有拖拖拉拉的证明和解释,便越有权威。各时代宗教典籍和法典都采用这种简单的断言。负责捍卫某某政治事业的政客,通过广告宣传产品的企业家,他们都懂得断言的价值。”读到这里,我不禁对作者佩服得五体投地,大概各行各业都能从这本著述中找到自己需要的方法。从我们最熟悉的事物来说,提到“脑白金”你想到什么?是不是“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再放慢节奏读“恒源祥”三个字,你会不会下意识的接上“羊羊羊”?有几则广告堪称广告业中恶名昭著的恶俗之作。简单粗暴的广告让观众印象深刻;反而是一些构思精巧、画面优美的广告,惊鸿一瞥,观众看到最后也不知道是在宣传什么商品。当然,这里不可缺少的是重复,作者说,”我相信拿破仑说过,修辞中最有效的,就是重复。来自重复的这种力量,最后会铭刻在人们的无意识深处,产生行动的动机。人们很快就会忘记这种不断重复的论断是谁下的,都对它深信不疑。这就是广告的巨大力量。当我们一百次、一千次地读到X牌的巧克力是最好的巧克力,我们会觉得到处都听到大家说好,最后也就深信不疑了。当我们一千次读到Y牌药粉治好了某某名人的顽疾,哪天我们得了同一种病,我们也会去想着去试试。”

作者还说,“在人群中,观念、感情、激情和信念拥有的传染力跟细菌一样厉害。有不止一个朋友对我说,看了李佳琦的直播带货,就是会忍不住的买买买。到底是李佳琦的话术厉害呢,还是他的激情传染了直播间中的一些人,这些人的买买买又传染了其他手机前面的人呢?我本来对自己的定力有一定的自信,如今看了这本书,也不打算去做一个观察者了,我怕我进入直播间,也会变成“乌合之众”中的一个。关于这个观点,我又不禁想到了21世纪最大的骗局——钻石。垄断了钻石矿产资源和库存资源的欧美跨国公司不厌其烦地向公众灌输钻石恒久远价值高的观念,并成功的让女性相信钻石就是永恒的爱情的象征,并以此令男士们为昂贵的钻石买单。为了打压人造钻石,他们还发明了鉴别天然钻石和人工合成钻石的仪器,制造人造钻石就是垃圾就是伪劣产品的言论。哪怕实际上它们的成分和结构是一样的,就是质地坚硬的碳单质晶体。我还想到了特朗普,当然,关于他的内容应该在第三卷的第四章。但我想说,看来富可敌国的商人和成功上位的政治家,都是抓住了群体的心理特征。

那么其实我们应该运用这本书里的理论做一些对自己、对他人有益的事。作为一名语文教师,一直困惑如何更正学生的“学语文无用论”,我曾经花一节课的时间,去讲道理、摆事实,试图给他们纠正错误思维,可不奏效。读了《乌合之众》,我开始懂了,我要做的是“断言”和“重复”,这个,还是不给学生看到的好。还是多多鼓励热爱语文的学生,让他们去“传染”全班吧。在当今这个网络时代,其实我们并不比作者笔下的法国群众“高级”很多,倒是因为每个人都拥有话语权,网络更为情绪的宣泄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导致往往事情只露出冰山一角,便有键盘侠抓住蛛丝马迹滔滔不绝,更有吃瓜群众疯狂点赞转发。待真相大白时,群众才发现推测与事实相去甚远,而下一次仍旧盲目跟风。所以对我个人来说,读完本书的最大收获便是要学会独立思考,不随波逐流、不人云亦云。

中学生阅读乌合之众的高分读后感 篇4

群体心理

1.无意识现象在有机体的生活,甚至智力活动中都起着一种决定性的作用,并且无意识是很难被发现的的,即使是最细心的分析家和最敏锐的观察家,也只能窥见一点点无意识动机在人们行为中留下的痕迹。

人和人在智力上虽然有不同程度的智力差异,但是一个种族的个人却在本能上和情感上非常相似,尤其涉及到宗教,政治,道德,爱情等情感领域时,最杰出的天才也不见得比凡夫俗子高明。因为群体的无意识主导了群体行为,所以说群体当中一群笨人所做的决定未必就比那些专家们差,所以不要盲目的去说专家有理。因为:

群体数量众多,这会消除个人的责任感

群体中,每种感情和行动都有极其强大的传染性

群体中的传染性造成群体极易接受暗示

2.群体的冲动会随着外界刺激的变化而不断的变化,群体的野蛮体现在不承认实现愿望途中所出现的各种障碍,但是不同群体的程度会不同。

群体总是会轻易的被暗示和影响,起初一个小小的暗示就会在群体的椽笔下成为共识,最后被催化成事实。这样群体就没有了判断能力和辨别理性,只剩下极端的轻信和盲从。

群体的情绪性习惯性的被夸大,并且很容易被那些极端的感情和简单的思想所打动。

群体经常利用自己的情感将自己的理想和偏执强加给每个个体,从而达到专横的目的。群体从来不会怀有怜悯仁慈之心,但是他们却在骨子里对强权马首是瞻。

群体的道德在不同的情况下会表现的很不同。我们的道德水平是从原始社会继承来的野蛮和破坏性的本能,在群体的一些情况下会衍变成无恶不作的道德,但是在名誉,光荣和爱或主义作为感召力的时候,又会变成那种勇于献身和不计名利的精神。

3.群体的头脑里的观念从稍纵即逝到根深蒂固需要很长的时间,而让群体企业改变甚至放弃这种观点也要花费很长的时间,就譬如我国的婚姻观,在西方婚姻观的冲击下,虽然已经有不少人将婚姻视为个人的事情而非集体的事情,但是大多数完全的接受要很长的时间。

群体的推理方式非常的简单机械,甚至还有些拙劣,只要把表面上相似的事物提在一起,就会立刻把具体的事物普遍化。

影响民众想象力的,并不是事实本身,而是他们发生和引起注意的形式。例如某天那个重大事件造成的死亡数事件就会比某年造成的死亡数事件影响力大,因为群众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关心那些连续不断,甚至习以为常的事件。

4.一切宗教或者政治信条的创立者之所以能站住脚,皆因为他成功激起了群众的想入非非的感情,他们使得群众在崇拜和服从中找到自己的幸福,并且为自己的偶像赴汤蹈火。

群体的意见和信念

1.两种因素决定着集体的意见和信念:

间接因素和直接因素

间接因素是能够让群众接受并忠于某些信念的因素

直接因素是在经过长期的准备后可以用来说服群众的因素

间接:

每个国家及种族都具有其不可被完全替代的特性,无法被其他的群体传播来的东西所取代。

传统代表着过去的价值观,习惯和感情思想,是历史,环境等因素综合作用一起的产物,她对我们有着巨大的影响,

不管对社会问题还是生物学问题来说,时间都是最有力的因素之一。

制度是变革社会弊端的根本措施,而国家的进步又要依靠改变制度和统治来实现,一个制度是需要上百年的时间才得以形成,而你想要改造它,也必须要付出同样的时间。

教育不是说死记硬背,而是说从视觉,听觉,触觉甚至味觉感知各种细节,产生自己相应或深或浅的认知,默默琢磨,产生新的思路,带着大脑去开始新的组合,改进,创新和发明。

直接:

形象,词语和套话,时间留下的这些东西,给人留下根深蒂固的影响。

经验能够让真理存于群众内心深处最有效的手段,他能够让真理生根发芽,并且让危险性降低到最低最有效的方法。

群众,no理性

2.领袖有好有坏,没有领袖的群体就是一盘散沙。

让某种观念进入群众头脑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就是做出简洁有力的断言,不在意任何推理和证据,然而只有那些坚持不变并且不断重复的断言才能产生真正的影响,并且其中群众的传染性也发挥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当然名望在里面也会使得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不同群体的分类及其特点

异质性群体:匿名群体(街头群体等),具体群体(议会,陪审团等)

同质性内群体:宗派(政治派,学术派,宗教派)身份团体(军队,僧人,劳动人名等)

陪审团:一场审判中成功与否,陪审团占着大量的比例,但是我们从之前所讲知道,人在群体中智力会普遍下降,不管陪审团的组成是多优秀的人才,最终的结果和笨人的结果无异。所以我们为什么还要保留陪审团呢?因为如果没有陪审团,那么地方官是唯一一种可以自由行动的执政官,他们有的刚刚毕业,没有任何经验,根据自己的怀疑把人送进监狱,拥有完全的独裁型,这样的话使得审判更加没有正确性。

本书所说的乌合之众是指在集体环境下人们失去理性,判断力,智力等等的大众,因为群体的暴躁性,传染性,使得个人主义消逝在群体当中,这个和我们平常所认为的集体就是力量,集体产生智慧相违背,所以预防这些的话,我们需要的是在遇到问题的时候,首先把自己最基本的要求,以及不可破的底线梳理好,最好进行记录,之后当问题出现在大众面前的时候,合理的去选择,因为在群体的氛围下,不懂也会变得很懂。我们虽然知道群体的缺点,但是不代表全部的不信任,以上的记录与提醒,可以让自己清醒,并且还是老话,凡事都有两面,就像文中说的,陪审团也许所得出的结论不是正确的,但是说在绝大多数时候限制的专政,民主的选取也许未必得到做好的结果,但是说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更大的骚动,站在金字塔上的人毕竟少数,把底下的稳住才能使得金字塔屹立不倒。在时间的衍变下,好的坏的都会留下,所谓的乌合之众,也会形成一个稳定的基础,决定民族的变化,支配着机遇的作用。我们也许无法避免潮流的涌动,但是在了解分析后,可以尽多的去避免;但是我们不要忘记无意识现象在智力思维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我们怎么能摆脱在这种种族下存在的常年累积的无意识现象呢?怎样避免群体的夸张,暗示,传染呢?又想到了那个问题,读书是为了什么?读书有什么用?也许从这本书的阅读经验可以知道,我们在什么样的生存环境当中,我们如何让自己保持“独立”,我们如何更好的看待这个世界。书说简单也简单,晦涩也晦涩,也许不同的年龄有不同的见解。

 

中学生阅读乌合之众的高分读后感 篇5

我们始终有一种错觉,以为我们的感情源于我们的内心。我们以为自己是理性的——我们的一举一动都有着我们自己的道理。而对于世上的大多数人来说,正义不过数量。

《乌合之众》这本书,作者从书名开始就已对世人警示:谨慎从众,否则乌合之众便是下场。仔细想想,作者说的很有道理。人这种动物太缺乏安全感了。为了获得认同,愿意抛弃是非,仅为了换取让其倍感安全的归属感。

事事都有两面性。从众与否亦然。

人从众,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我们就要进入的时代,千真万确将是一个群体的时代。”举例来说,编报纸的人对群众意见的影响。他们先是迎合群众的感情,然后把这些感情引入特定的行为渠道。当我们意识到这一点后,对于新闻媒体的报道应加以自我理性的判断,而并非欣然接受思维的同化。另一方面,对于媒体人应清醒的意识到,他们对于群众的感情引导,群众意见的形成,将会拨动时代的冰弦。也就是说,当有人牵动的时候,群体很容易被集体带动,这也就引出从众的弊端——“群体中的人日益被大众文化所湮没,这种文化把平庸低俗当作最有价值的东西。”与过去的社会相比,群众更易于接受自己周围的人的判断和爱好,也让我们想到今天人们对所谓当代人失去自我判断能力的关切。

人不从众,首先要忍受的便是孤独和孤立,因为你与我们不一样——“数量及正义。”这也是作者痛斥也无奈的一点。作为独立个体的人能能好的将个体文化展现,但人总是向往群体的,而一旦进入群体,个体文化便很容易泯灭。这要求我们对事物的思考应有自我辨别的能力,在大众文化的环境下形成个体文化的升华,突破和创新产生新的文化价值,才是我们的终极目标。

人寰处处有争执,总是纷纭难解,何况是人内心所想要归属,更难抉择。事无绝对,从众的好与不好无人能给出答案。就比如《乌合之众》这本书。人人都说它写的精彩,直至内心,那你是否要从众地看它一看,再拍案叫绝?

中学生阅读乌合之众的高分读后感 篇6

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的著作《乌合之众》是研究群体心理的开山之作,是值得多次阅读、思考的作品。这本书其实在研究生阶段就已经读了一次,但是再读一次的时候,又有了新的不同的感觉。最近看之前读过的书,都会萌发出新的之前从未有过的感悟,常读常新。

书中对群体及群体心理的特征进行了探讨,如群体的冲动、易变和急躁,群体的易受暗示和轻信等。由于群体所屈服的冲动因素是多种多样的,群体也就极为多变。书中写到集体中暗示的传染性会瞬间形成这个群体感情的一致倾向,因此群体便在毫无目的的状态下听从于所有外界的暗示,缺乏自己的主见与判断、没有批判精神。这让我想起初中时的一件事情,可能在现在看来,我由于自己的不作为,也成为群体中的一份子。一个爱告状的女生,被班上男生无意中发现,从此在我们班受到了排挤。当时我们班一个非常强势的女生对她进行了“教育”,其实就是质问她为什么要将整个班级的小秘密告知班主任,当时这个强势的女生问我,要不要参与质问的队伍,可能由于小时候家庭极为严苛的教育,我选择了拒绝,可能如果自己不坚定,就会鬼使神差的成为群体中的一员。虽然我也是唾弃这种爱打小报告的人,但是让我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质疑,我也做不到如此。

这样想来,历史上不论成功与否的农民起义、群众游行等革命群体的行为,也不一定是事先就有高瞻远瞩的计划的,也许他们是更倾向于本能的行为。他们只是受到了一种群体的鼓动,让他们变成了一个愿意为了国家浴血奋战的人。

作者在他那个时代所预言的:“我们即将进入的时代,无疑将会是一个群体的时代。”如今的信息时代,也分布着各种群体。伴随网络发展而来的除了惊人的信息量与便捷,还有网络上的“键盘侠”,他们在网络上毫无顾忌谈笑风生,语出惊人,但在层出不穷的网络暴力事件中,他们也是“伸张正义”的主力军。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吸引眼球本身没有毛病,但一旦被有心人利用,形成极端观点,就易形成群体性网络暴力事件,进而对他人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这让我想到,自己关注的一个公众号,学术与社会。当然现在已经改名了,这个教授当时被指控猥亵女学生,网上一片的谩骂声,大家都在网络世界中讨伐着他,但是事情过去一年多了,好像事实真相和网络传言似乎不一致,但是大家所关注的不再是真正的真相,而是他们所愿意相信的真相。

韩国是一个偶像群体非常庞大的国家,同时也是粉丝群体异常庞大的国家,大家在学生时代,或多或少都受到过韩流文化的影响。初中,能拥有一本韩流杂志,在我读书的时候都是非常抢手的事情,但是我更多看到的是,他们居高不下的偶像自杀率。有这么一种说法,韩国粉丝的容忍度比起中国粉丝容忍度,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只要韩国偶像有一点失格,那么一定会成为粉丝群体的抵制对象,他们肆意的发表自己的看法,有对有错,但是有时候无形中变成了一把利刃。

“个人一旦融入群体,他的个性便会被湮没,群体的思想便会占据绝对的统治地位。”一个人不能没有独立的思想,更不能被他人的思想掌控,那是很可怕的一件事。但这也不代表个人要脱离群体,毕竟纯粹的个人实践活动是不存在的。人这一生都是生活在群体中,从上学的班级学校到工作中的同事朋友,都处于群体生活当中。适应所处的环境是很有必要的,但不是单纯成为一个被群体驱动的机器,而是要努力提升自己为一个有独立精神、自由思想的个体。

“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是针对研究学术说的,但我想这种价值取向也同样适用于将自己与野蛮群体区分的个人追求,永远永远不要成为乌合之众的一员。

《中学生阅读》伴我行


时光荏苒,岁月流逝,转眼间,《中学生阅读》已经伴我走过了三个春夏秋冬。在这三年之中,它教会了我很多,也改变了我很多。通过阅读这本书,我从一个懵懂无知的少年逐渐变为了一个知识面很广的学生。感谢你,《中学生阅读》,是你一直伴我成长,伴我前行!

回想起我第一次见到《中学生阅读》这本书,是借阅的同桌的,当我看到书里的文章时,就立刻被它吸引住了,简直是爱不释手!于是我就立即订阅了这本书。回想到当年订阅这本书时,我就十分庆幸,这几年我的语文成绩的提高,写作水平的渐长,还多亏了它的帮助。

《中学生阅读》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有引人思考的人生故事,有给人以启发的哲理片段,还在令人轻松的呱呱鸟语林。每当我在休息时间,总会手捧一本《中学生阅读》,在津津有味地看着。

令我印象最为深刻地是那篇海滩的魔力。它讲述的是文中的我作文一再觉得周末去海滩是非常无聊,甚至非常痛苦的事情,但在作者的笔下,一家三代在海滩上遭遇的那些小摩擦,小尴尬,呈现出来的恰恰是温馨的亲情和生活的情趣。

还有一篇文章是《寄》,这篇文章令我深思,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我们应该回报父母,报答父母,长大以后,就要经常回家看望父母,而不是让爸爸妈妈独自在家孤独。

记得还有一次,我考试考砸了,心情十分不好,又遇到了老师的批评,心里很是难受,于是就随手翻到了呱呱鸟语林一页,看到呱呱鸟闹出的笑话,不由自主地开怀大笑起来,《中学生阅读》真是带给了无限的欢乐与开心啊!

《中学生阅读》在我失落时给予我欢乐;在我失败时给予我鼓励;在我受挫进给予我希望;在我灰心时给予我信念!感谢你,《中学生阅读》,是你帮助我提高了成绩,是你给予了我希望,是你伴我成长!我愿与《中学生阅读》同行,共同成长!

中学生读《资治通鉴》有感范例(4篇)


栏目小编给你提供了以下的《中学生读《资治通鉴》有感》,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相信很多人的内心是复杂的。有了自己的见解,我们就要着手开始写一份读后感来把见解记录下来,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中学生读《资治通鉴》有感 篇1

今天我看了《资治通鉴》的楚霸王自刎乌江。它讲的是刘邦追击项羽来到固岭,商定与韩信、彭越汇合,可到日期了,韩信和彭越还没来,刘邦很着急,最后将韩信和彭越封王以后,两人立即支援,几面合攻项羽,项羽被打的措手不及,好容易逃到乌江边了,却迟迟不渡河,手拿短兵器与刘邦作战,砍了几百人,自刎而死,刘项两家的争夺也就以刘邦胜利而结束了。

可刘邦为什么会胜利呢?以前是项强刘弱,刘邦为什么会扭转战局呢?我觉得是因为他会听从别人的意见,善于招募人才,比如张良、萧何、韩信等都是他的部下,他还舍得拿钱,当时赏张良就是金百溢,珠二斗,而项羽呢,恰恰相反,他是妇人之道,他看见士兵受伤甚至会流眼泪,可将领有功他又迟迟不肯封赏,所以人们才会默默离开他,刘邦听取张良的意见,给韩信封为大将军,项羽却只是对待他像对待一个小兵一样,从不听他的意见。

刘邦年龄也很大,他取得王位的时候已经五十多岁了,足足比项羽大了二十四岁,他还有长者的风范、没有杀秦王子婴。

但是刘邦也有不好的地方,他爱破口大骂,萧何去追韩信时他回来就对萧何破口大骂:“那么多好将领你不去追,便去追一个韩信……”直到萧何解释后他才止住。

总之,刘邦是得到王位了,它的优点是大于缺点的,应该留名千史。

中学生读《资治通鉴》有感 篇2

提起《资治通鉴》,你们知道它是什么吗?告诉你吧,它是一本历史故事书。由于我热爱历史,妈妈就在我过生日时送了我这本书。

它的封面有四个深红色的大字《资治通鉴》。除外就只剩下那“一片草地”和那几个栩栩如生的、正在翩翩起舞的古代陶制品了。书后还有大约五百字的简介,方便人们来了解它。

有人说:“外表美无用,需有实际效果才行。”我给大家说一说它的作用和主要内容吧!它主要讲了古代的故事和人物,如:《三家分晋》、《三顾茅庐》和《孔融让梨》等。整整一千四百多年中所发生的事情都被它讲了出来。如果你想查古代故事或人物,只需打开《资治通鉴》,答案就会立刻呈现在你的面前。

有一次:妈妈问我三国时期的“小霸王”是谁。我找了很多资料都没找到,最后还是在我的“宝贝”《资治通鉴》中找到了。从此我更爱《资治通鉴》这本书了。

《资治通鉴》真是我的好宝贝!

中学生读《资治通鉴》有感 篇3

如水的月光打在素净的白纸上,月光微凉,顷刻间就流转在字里行间。柔光轻轻盈盈的如蜻蜓点水般落在尘封的文字里,落在藏在文字背后的故事里。

眼前,矗立起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他站在铜镜前,一件一件任由内侍为他穿上皇帝冠服,中衣中裤,罗縠单衣,玄衣降裳,襭夹,黼黻腰带,通天冠——自此,一个统一的多民族集权时代来临。

我隔着五千年时光模模糊糊的看着他,我抚摸他,试图唤起沉睡已久的他;我以眼泪祭奠他,祭奠他那惊心动魄、功齐三代的人生。

我看着那字里行间的惊心动魄,似一幅泼墨山水,一笔一画都惊心。曾几何时,年少轻狂的他在不知不觉间成长为一个笃定威严的君王,并六国,夺九鼎,称皇帝,统一天下;制郡县,征四方,修长城,力保疆土;度同制,整交通,开沟渠,发展经济;书同文,行同伦,收客卿,进化思想……这皋牢百代的功业耗费了他的一生,我仿佛看到了他眼中朦胧间的丝丝晦暗,和手指尖暗淡的血色。三色堇开花了,它的身影摇曳在阿房宫冰凉的玉阶上。灿烂如阳,妖冶如血。

爱江山更爱美人,有爱情的君王才更生动。我的眼前再次出现了他的身影,这千古一帝历经狼烟,已然沧桑落寞。他站在阿房宫的玉阶上,迎着夕阳,是在想念那善良美丽的阿房女吗?远方传来了飘飘渺渺的歌声,“日夜背负着相思的重担,让英雄气短就唯有爱,假如半生奔走最后留不住红颜知己为伴,就算手握无边江山也有憾。逞好强纵有泪不轻弹,酒一干满怀苦心已酸,世间最难为铁胆柔情男儿汉,难为男儿汉……”

秋风骤起,一夜间合欢落了满地,当最后一抹血色的残阳融进黄昏里,阿房宫的大火烧了三天三夜,也烧毁了他的千古功业,虽然并没有阿房女。

历史匆匆,跨越千年,旧茔新坟,上演着功与过的悲喜剧。历史,终究只有真正经历他的人最清楚、。但是我看他,就如同看旧友,他就站在那,带着五千年的风霜雨露,带着五千年的毁毁誉誉,我尊重他,我敬仰他,我膜拜他,一直到天长地久!

中学生读《资治通鉴》有感 篇4

“真是一个大丈夫呀!”我合上《资治通鉴》感慨地说。

《资治通鉴》记载了春秋时期到后梁大约两千多年的一段历史。齐威王以人为宝:赵武灵王胡服骑射、毛遂十二岁当上卿、韩信背水一战、张骞开辟丝绸之路……但是最让我忘不了的是苏武牧羊的忠诚。他从汉朝来到匈奴,流放到现贝加尔湖一带,放牧了十九年回了汉朝,去时壮年归白发,拳拳爱国之情在历刻下了永恒的记忆。

苏武的忠心打动了我。当时忠臣被害死的就有数十人。连李广的孙子李陵也劝苏武投降。当匈奴人拿起刀,假装砍苏武,想让他投降,苏武不但不退缩,反而把脖子一挺,匈奴人被震慑住了。可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今生怕死,还有的甚至为了生活背叛祖国,他的忠诚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

如果苏武生活在当代,一定会受到我们的尊敬;如果苏武生活在当代,我们都会敬重他的勇敢;如果苏武生活在当代,他的忠义会远近闻名;如果苏武生活在当代,他会用他的道来感染他身边的人;如果苏武生活在当代,他会用他的坚强毅力去走他那一条很长很长的路;如果苏武生活在当代……

总之,在这本书里,我仿佛回到了几千年的时候。不论忠义、勇敢、贤明、高尚的人我都敬重他们,同样如果他们是嫉贤妒能、卑鄙无耻的人,我都憎恨他们。这本书仿佛让我在历史的长河中荡流了两千年……

中学生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有感范例(5篇)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阅读完茨威格写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我们特地为您收集整理“中学生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有感”,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中学生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有感【篇1】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道出了一个女人18年的单恋,暗恋不过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和自我感动罢了,被暗恋对象其实全然不知,也无法感同身受和望眼欲穿。本文中的这个陌生女人,从13岁孩童时期就对一个作家房客痴迷,对于一个孩子来说,这种致命的吸引比糖果的诱惑还要大,可以每时每刻脑子里都是他,可以默默关注他的一言一行,甚至亲吻作家触碰过的门把手,搜集抽过的烟。这些被作家触摸过的物件对少女来说就有了意义。随着年龄的长大,这份痴迷愈演愈烈,执拗越来越深,哪怕随着母亲改嫁,也不接受同龄男子的青睐,千万百计要回到单身作家的住处,哪怕只是晚上看着房间的灯总亮到暗,在作家经常出现的路口制造巧遇,总希望中意的人可以认出自己,哪怕作家与之发生一夜情也没认出他。这个陌生女人不过是他艳遇中的一个。后来他怀了作家的孩子,他深知作家爱自由,愿意享乐越不愿意承受责任,她只好默默抚养孩子,把对作家的爱倾注在孩子身上,为了把孩子生下来受尽了屈辱和折磨,为了不让和作家的骨肉遭受贫穷,卖身于人,却再次偶遇作家,原以为这次作家一定会认出他,结果作家以妓女的名义塞给他钞票。至此,她感情崩溃,后来孩子死去,自己也要濒死之际。把所有的情感写成信寄给作家,不过那时她已经不在人世。这部作品是一气呵成看完,因为茨威格刻画女性心理实在老辣独到,这让我想到了茶花女玛格丽特写给爱人阿尔芒的信,字字真情,处处卑微。茶花女是小仲马的真实经历改编,不知道这是否也是茨威格的真实经历。暗恋,爱而不得,从一开始想象着那个人身上有我们毕生追求的美好品质,想到他就会觉得发着光。可当真实了解之后,你会发现其实不过是脑子臆想,那个人也许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我们大部分人也就释然了,也就对青春年少的无知一笑而过了。而这个陌生女人不同,她想要的似乎就是一个美好的印象立在那,供她回忆想象,供她填补生活空虚,供她寻求爱的意义,哪怕她知道这个作家轻浮放肆,她也愿意卑微爱着,这其中有点病态的扭曲,也是悲剧的来源吧。让我想到少年维特爱上已经订婚的绿蒂最后抑郁自杀的事,这很多都是一种爱而不得吧。因为得不到和执拗守护内心的原则,所以思念在脑海不断发酵,最终走上毁灭。这种炽热的爱最终只会走向悲剧,因为不得所以令人骚动,又因为情绪需要出口,所以死亡就成了美好的结局。

茨威格作品细腻而又魔幻,是个讲故事的老手。也是细节控,多读训练基本功

中学生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有感【篇2】

我来世上一遭,只为爱你一场

题记

我要让你了解我的一生,让你明白,我的一生都是为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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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恋素来不新鲜,无论是小说里面的虚构还是现实中的真实发生。即使再普通的男女,内心深处都有或者曾经有过一个魂牵梦萦的人。因此,若说普天之下,并无新事。缩小到暗恋一词,更无新事。

但,有无新事并不重要。爱情永远都是人们感兴趣的话题。暗恋作为爱情的一种,有其独特的感觉和味道。其过程,幽暗曲折。其结果,有喜有悲。这其中关键一点,在于两人中间这张窗户纸最终是否被捅破。不捅破,爱永远只是专属于个人的甜蜜忧伤,隐秘,安全;捅破之后,爱便大白于天下,不但如此,接下来,就要面对对方的接受或是拒绝了。

这里,我们不深究暗恋的发展走向,只谈暗恋。而世上的暗恋千千万万,我们也不去一一剖析,只来谈谈手边这个故事:《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2

一个作家,在他41岁生日这天,读到一封长达二三十页的信。一个陌生女人一生的爱恋,在这封用尽全力完成的信中,完整详细记述下来。

男人读信的时候,女人已经死了。女人所有的隐私,在她离世后完全曝光于男人面前。绵长浓烈的爱,无人回应的荒凉。穷尽了女人十六年的时光。

若没有这封信,这份隐秘的爱情,会跟随女人进入坟墓,腐烂于地下。虽然对这个女人来说,十六年中,深爱的男人,不止一次见过、相处过,甚至承诺过,却永远和她相见不相识。

那么,一个女人这样爱一个男人,这份爱值不值?这个男人值不值?

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她就是爱他。从13岁懵懂无知的孩子,到为他生养了儿子,却怀抱秘密守口如瓶的卖身的女人,直至最后与儿子在几天内相继离世的母亲。这个女人不足30年的一生,始终等不到他在某个时刻记起她、认出她便戛然而止。

3

看小说的时候,之前看过的电影不断显现,二者时时重合。徐静蕾饰演的怅然哀伤的女人,姜文饰演的风流倜傥的作家,还有文中那位笔墨不多、孙飞虎饰演的老仆人。

一部外国小说,被拍成了完全中国化的电影。故事发生地从维也纳搬到乱世时期的老北京,长胡同,平房和四合院。西服礼帽、时髦富有的青年作家,一袭长衫、举止沉稳恭敬的老仆,蓝衫黑裙、明眸皓齿的女学生。

虽然电影脱离了小说中的背景和时代,但毕竟根植于原著这一片土壤;虽然西方的爱情在东方被演绎,但看上去两者却又是如此契合。

4

才华横溢加上玩世不恭,作家其实是个不为世俗羁绊的新潮人物。小女孩初次遇见他,就以孩子独到的视角,既看到他作为年轻人轻浮、热衷玩乐的一面,又看到他犹如知识渊博的长者,对待事业的认真严肃的一面。这样的双重人格使小女孩宛如中了魔法,对她产生了致命的吸引力。这个别人眼中才华出众的作家,在她眼里首先是一个漂亮的少年。他的生活和存在,成了她的整个世界。从那时起小女孩“全部的劲头”,就是观察和发现他的一切,包括他的起居、访客和行踪。

不久后,作家和女孩再次在门口相遇。女孩伸手,为作家打开门。这个举动,换来作家深情一瞥。而这一瞥,让女孩的一生为爱情沦陷。

一个带着宿命般在劫难逃的爱情,注定会搭配一个不得善终的结尾。

如同文中女子所说的那样,孩子的爱,通常来得比成人还要热烈和惊心动魄,那种爱没有掺杂丝毫情欲和野心,只有纵身一跃的毫不迟疑和决绝。

三年中,女孩并没有和作家见过几次面,她的全部精力和注意力,都放在房门上的窥视孔和大脑的想象中。她对他的一切了如指掌,他却对她一无所知。之后,因母亲再嫁,她作为一个单薄的孩子,又无力挣脱命运的束缚,最终,她们搬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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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段单方面的爱情,到这里画下句号,女孩的人生,会是另外一种可能。母亲新组建的家庭,家境富裕,继父对她视如己出,百般疼爱;母亲因着心头的亏欠,对她也是百依百顺。只要她愿意,她可以尽享锦衣玉食,享受身边爱她的男人们的殷勤照顾和讨好,享受一个娇艳如花的女孩子的幸福快乐,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

但她不。她无视周围所有人的爱,抛却安稳的生活,孤身回到男人的城市。

在这里,女孩见到了朝思暮想的男人,明知他对自己已没有丝毫印象,即使对她邀约,也不过是他面对其他任何一个年轻美丽的女人一样的多情。但她如同一只飞蛾,还是对着这束瞬间便可吞噬她的火焰奋力扑了上来。

这一夜的痴缠,女孩耗尽千百个日夜汇集的相思,把全部身心交付于这个从未记起她一秒的男人。

不久,他们又共度了三个夜晚。之后,男人出门远行,临行前,他要了女孩地址,答应回来后和她联系。女孩在地狱般痛苦的等待中过了两个月,如从前一样,夜夜回到他的门前守候。作家回来了,却始终未去找她。

她却有了他的孩子。

6

这个孩子给她带来无尽的幸福,同时也带来了苦难。一个单身母亲,没有工作和收入,临生产前又被洗衣女人偷去仅剩的几枚钱币,最后在医院生下儿子,饱受凌辱。

女人抓住了这个孩子,以为从此逃离厄运,得到了救赎。

女人靠出卖自己的身体,给他的儿子良好的教育和上流社会的生活。她认为,他的儿子,就该享受世间的财富,就该和他生活在一样高贵的阶层。

即使沦落到这样的境地,她依然有很多机会抓住命运,享受荣华富贵。只要她愿意,她可以成为贵妇,享受男人给予的安稳体面的生活。

但她不。她始终对作家抱着幻想,怀抱着希望。为了他可能对她的召唤,她拒绝别人的求婚,保持自由身,以便随时可以回到他身旁。

后来,他再一次被她出众的美貌吸引住目光,却始终没有认出这个童年时就爱上他的女人,这个和他同床共枕过、承诺过的女人,这个他从来都不知的孩子的母亲。

他终于对她召唤了。这对她多么重要。他对她多么重要,超过了那一刻身边所有东西加起来的总和。为了他,她抛弃养着她宠爱她的男人,抛弃了自己的良心和羞耻。

那个她爱之入骨的男人,为了他,她从来都是不顾一切。

7

女人多年后又如愿以偿来到魂萦梦绕的地方,再一次和深爱的男人深情相拥。这个热烈而健忘的男人,一如既往给予她如水的柔情,给她爱和温存,如同对待他的千百个女人中的一个。

她觉出自己的不甘心。她总是不由自主想要提示他,提醒他,想让他在那么一个时刻,突然记起她,认出她,回忆起从前的一切。但是真遗憾,无论她怎样旁敲侧击,作家对过去对她的记忆,只是一片空白。

最让女人痛苦到不堪忍受的,是他塞给她那几张大额钞票。

女人夺门而出。仓促中,差点和她一直刻意回避的老仆人撞到一起。而那位老人在为她开门那一瞬间,眼睛突然亮了。他认出了她。

8

从那以后,他们再也没有一起过。

女人的儿子死了。儿子的死也带走了她。告别尘世这一刻,她回望自己一生的爱与痛,并不后悔,更无怨恨。即使让她重活一回,她还是会这样选择。

作家每年的生日,都会收到她送的白玫瑰。她送了11年。

一个女人的一生,就这样无声无息,为爱,用尽力气。

作家的灵魂,被这样一封信剧烈震撼了。

在记忆的深处,他依稀记起了一个邻居家的小女孩,那个少女,还有夜总会的女人。

他能感觉到一点感情上的细微痕迹,可是使劲地回想,也无法记起来。

9

文中的女人,为了一个从来不知她存在的男人,纵身跳进苦难的深渊。即使经历千百个男人,心还是专属一人。交付给他的不止一份情,而是整个人生。

男人的薄情和女人的深情,大概是对等的。

男人的爱情,较之女人,从来都显得苍白软弱。文中的作家,是被女人宠坏了的男人。他的字典里,不存在责任二字。他谁都爱,又谁都不爱。他从不为任何一个女人长情。

说到底,男人的爱情,不过是千人一面。每个女人都有她的动人之处,每个女人又没什么不同。终究无需记得任何一个。

他与一个女人不止一次交谈过、吃过饭、拥抱和同床共枕过,却从不曾有一刻记起和认出她。

或许这样说比较合适,作家是自由身,当然可以有无数女人,可以薄情,可以一次次辜负爱。让人无法释怀的是,一个有着正常记忆力的人,却是如何做到健忘的?不是假装,那么是肉身上天生的缺陷?主观上的刻意而为?选择性失忆?

另外,这可以归纳为大多数男人对女人和爱情的一种态度吗?

但无论怎样,无论活着还是死去,这个陌生的女人对他既无怨恨,又无欲求。没有人向他讨要情债。

女人只想告诉他一个故事。仅此而已。

他感到了死亡,还有那不朽的爱情。

中学生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有感【篇3】

停电中,颤颤烛光下,翻着《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我的心象被什么堵住了,连呼吸都变得有点困难,眼睛有些模糊。

有人说,书中反映了一种新的感情观,我爱你但与你无关,但是我却不这样觉得。书中的她深深地爱着他,却因为深知他最爱的是自由(其实是他是一个不负职责的男人),也许他会因为怜悯或者是孩子而留住她,但是她明白他却不会觉得幸福。他穿梭在各种女人之间,从不停留,因为他要的仅仅是新鲜的快乐和短暂的刺激。留住他,困住他,成全了她从小到大的梦想却违背了他的意愿,所以她选取用他想要的方式来爱他——出现,消失,出现,消失。这让我想到了《生命中 不能承受之轻》,这似乎就是《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另一个版本。当两人生活在一齐后,也只能是杯具。

在书中,我们从文字上看不到任何关于她外貌的细节描述和性格描述,但是我却为她的坚强和执着而惊叹。当你生命里的每一分钟都为某一个人而存活,当这样的你站在他面前,他却陌生而冷漠时,你能够忍受而继续爱他吗?当你放下自我的尊严追随他,他却把你当作一个卖身的女子时,你能够忍受而不恨他吗?当你为他的孩子而卖身于人,他却总是用同一个借口逃离你时,你能够忍受继续爱他吗?

虽然她堕入风尘,但是我却觉得她无比纯洁。

这封临死前的信,我以为这个女人会耻笑自我的傻气,会痛恨这样的男人误了她一辈子,但是字里行间,我读到的还是爱,是对过去完美的回忆,是对某人给了自我这段经历的感激,是对爱人将来的嘱托。值到临死前,她还是没有告诉他她是谁,她不想打扰他的生活,最后,他也没能记起她是他生活中无数女人中的哪一个。她到底为什么写这封信呢?她说只是为了宣泄失去孩子的痛苦。我觉得,是为了告诉他,这个世界上以前有人如此地爱着你,你是那么地值得得到一份深重的爱。

一个习惯于游戏人间的男人,偏偏遇见一个痴情女子,在他生活中的某一天,突然才发现这份感情,但是他却不明白她是谁,她写了这封信便彻彻底底地消失了,他收到这封信,也许犹如重磅炸弹,从此他的心缺了一角,也许这也只是一段风花雪月而已。

更令我惊叹的是,茨威格,一个男性作者,如何能这样细致地描述出一个女人爱人的深情和痛苦呢?

中学生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有感【篇4】

近月来我阅读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感触,它讲述了一个少女自13岁起爱上了住在隔壁的作家,从此以后对作家一生依恋,甚至不惜生下与作家一夜风流的孩子,坠入风尘,比较后她的一生在痛苦与泪水的掩埋中度过。

这本书引发了我的深思:一个女人是否值得为爱情而付出自己的一生?就我个人而言,我并不认同。生命是什么?生命是一株花,是一种草,是涓涓细流,是绵绵群山。卑微花草亦不为争春而苦苦等待,群山细流自会流向远方。生命是来之不易的,生命是独特的,生命是不可逆的,生命同样是短暂的。就我个人看来,我认为这个女人的行为并非敬畏生命,或者说她丝毫没有理解生命的意义。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是宝贵的,在爱情,金钱,权势的面前,生命价值高于一切。

其次,书中的女人并没有正确的理解生命的接续,在我看来,她所谓心心念念的腹中胎儿只是她求得男人百媚一笑中的一种手段罢了,不难从她的字里行间看出,她对孩子所谓的爱只是建立在孩子与那男人的一种血缘关系上罢了。作为一个母亲,当她决定生下那个孩子的时候,也就意味着她的身上增加了一种伟大而神圣的责任,这种责任是不可推卸的,是圣洁而美丽的,是对孩子由衷的疼爱与珍视所产生美好的纽带,绝不是利用!

也许我说不清楚生命究竟是什么,孔亭乔木,吴宫蔓草,楚寺寒鸦,亭亭修竹。人生就像一场戏,每个人亦是这戏中的主角,所谓爱情,友情,权势,金钱亦不过是戏中斑斓的点缀。它又像一本书,由你自己执笔,细细品读,生怕错过了精彩的篇章,不翻到比较后永远不知道结局的辉煌。采一缕和煦的阳光,撷一泓叮咚的清泉,划一叶轻盈的扁舟,只愿各自安好,为自己而活。

中学生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有感【篇5】

为什么会接触到这部作品呢?源于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上面谈到了对作者影响很大的哲学作家以及他的作品。所以就去想办法找到这篇文章来读了。不过也是第一次接触茨威格这个作家的作品,在看他的作品之前去查找了一些关于他的资料,影响了一大批的后来者,所以抱着浓厚的兴趣开始和他对话了。

作品讲述的是一个陌生的女人,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饱蘸着一生的痴情,写下了一封凄婉动人的长信,向一位著名的作家袒露了自己绝望的爱慕之情。而这个作家,就是在小女孩13岁时搬过来的邻居,少女的痴迷,作家的活力,让这个成绩不怎么好,站在人群中找不到的少女一步步为他改变,最后变成了一个容貌出众的少女。而正是这出众的相貌引起了作家的注意,他们渡过了销魂荡魄的三夜,那浓情蜜意的缠绵和缱绻令她心醉神迷、终生不忘。但她却没有诉说对他的爱情,而是希望作家把她搂在怀里的时候,心里能激荡起某个模糊而遥远的回忆,然而作家还是没有认出她这个当年的邻家女孩。

也正是这销魂荡魄的三夜,让少女变成了少妇,有了小孩儿,为了让小孩能接受到最好的教育,她不惜委身于一个个有钱的男人,但又拒绝倾慕者们的求婚,为的是不受婚姻的牵绊,保持自由之身,幻想将来有一天能够回到作家身边。正如少女在信中写到的那样“我身体给了他们,但我的心永远在你那里。我想你会理解的。”

直到"陌生女人"在失去孩子的凄凉和病痛中孤独地死去,作家始终都没有认出那个与他几度邂逅甚至在黑暗中欢爱的女人就是当年的邻家女孩,只把她当作欢场中的卖笑女郎,无数风流艳遇中的一个。读完"陌生女人"的绝笔信,作家只朦胧地感觉到了一些感情上的蛛丝马迹,却始终没能确切地回忆起她的形象。

小说以一名女子最痛苦的经历,写出了爱的深沉与奉献。当看完这本书的时候,竟不知如何表达,少女到离世时对这个“负心”男人没有一丝丝的恨,有的都是爱,一种无条件的爱。强烈建议朋友们抽空看看这部短篇小说,篇幅不长,里面却又很多值得深思的地方,尽管可能是无用的书,但还是推荐你读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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