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好书可以充实我们的生活,愉悦我们的精神,您也许正在阅读作者写的金银岛,也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赞叹,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优秀的金银岛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24金银岛优质读后感”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最近我看完一本书,是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写的《金银岛》。
内容讲了一个小男孩吉姆·霍金斯,他发现了福林特船长的藏宝图,于是他和船长、乡绅、大夫,还有十几个水手一起出海寻找宝藏。
可谁知道霍金斯躲在苹果桶里时,听到了船上的厨子希尔弗和那些坏水手的阴谋,他赶紧告诉了船长、乡绅和大夫,可是他们只有6个人根本打不过十几个海盗。
后来他们登上金银岛,大家团结一心,凭借忠诚、信任、聪明的头脑,又在本﹒刚恩的帮助下,战胜了海盗水手,成功地带着宝藏回到了家乡。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小男孩——霍金斯﹒吉姆,因为他聪明、正直、勇敢。
如果没有他最先发现海盗的阴谋,船长和大家都会被希尔弗一伙海盗杀害,而且他面对希尔弗的金银诱惑和威胁,没有与坏海盗同流合污,最后还是他勇敢地夺回了大船,成功地让大家返航。在遇到危险时,他能保持冷静、信任自己的同伴。
同时我还很讨厌希尔弗,他是一个非常有头脑的坏海盗,为人狡猾又狠毒,平时他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善良的厨师,可实际上他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独腿海盗,为了宝藏不择手段,欺骗水手们并且还杀害了不肯合伙的同伴。
但最后他却因为使用狡猾的手段得到了小部分金币并安全地回到了家。
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好人更应该好好学习,拥有更多的知识和聪明的头脑才能战胜像希尔弗这样的大坏蛋。
这次又读了孩子的一本书《金银岛》。这本书讲一个叫吉姆的少年家里开了间小旅馆,有一位叫比尔的船长经常来这里住宿,但他性格暴躁蛮横从来不给钱,吉姆和妈妈都拿他没办法。有一天比尔被杀了,妈妈和吉姆找到了他的保险箱,想拿回属于自己的辛苦钱,吉姆的妈妈只想拿回自己的那份多余的一分都不会拿,可是还没来及整理一帮瞎子带头的海盗们闯来,吉姆拿起箱子的一块布包上钱就和妈妈逃走了。
就在逃走的路上吉姆偷听到海盗们要找的是吉姆包钱的那块布,那是一张藏宝图。后来吉姆和医生和水手他们组织起来买了一艘大船就开始了他们寻宝旅程。船开到了金银岛,西尔弗和他的水手露出了心狠手辣的本性,他们由水手变成了恶魔。后来吉姆目睹了海盗的残忍,医生的善良,吉姆从一个小小的少年从来没动过抢没杀过人胆子很小的孩子,慢慢的变得勇敢、坚强、遇到困难迎难而上,他在大船与汉兹的较量更是显现出吉姆的聪明勇敢。最后他们剩下的人平安返航每人都得到了一大比钱。
这本书很好很适合胆小的小朋友去读。故事里的吉姆是很好的榜样,让孩子们知道要想去探险,除了要有勇气和胆量,还要有智慧和方法,这样才能最终探险成功。做任何事都是这样的,勇气和智慧缺一不可。当我们遇到困难时,一定要趁着镇定,努力思考解决问题的办法,这样我们才能战胜困难。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叫《金银岛》,这本书是英国著名作家斯蒂文森的成名作,也是他都所有作品里面最经典的一部。
故事讲述了一个叫公吉姆·霍金斯的胆小,害羞少年,在他的父亲去世后,一次偶然间发现了一张埋藏了宝藏的荒岛地图。这事引起了当地富翁屈利劳尼先生的兴趣。
为了找到这些宝藏,他和朋友们带着一群水手,驾驶了一艘三栀船去荒岛探险。不料船上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独脚西尔弗海盗的策划下,妄图夺下这艘船,独吞这些宝藏。
吉姆在无意中得到消息,他配合屈利劳尼先生和正义的船员以及医生同海盗们展开了拼死一搏的斗争,由于各个船员的努力,胜利落向了吉姆这一方,不久,他们载着金银财宝兴高采烈的满载而归回到了家乡。
吉姆勇敢、机智、高尚、善良的形象,深深印入了我的脑海。
吉姆运用了自己聪明的才智,引导了大家克服了重重困难,吉姆发挥了勇敢顽强的精神,促使大家击退了海盗们的多次进攻。吉姆善于发动大家的力量,团结一致,共同对敌,即使在最困难的情况下,更多想到的首先是别人。
“人心齐,泰山移”,就是这种精神力量支撑着他们,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首先要沉着冷静,要像小男子汉吉姆那样开动脑筋,想办法;要树立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决心,要发挥大家的聪明才智,依靠集体的力量,共同努力,那么,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
书中,西尔弗就是虚伪,邪恶的人物代表。
他表面上看着举止文雅,彬彬有礼,就像个十足的绅士,但是实际上他是个杀人不眨眼,横行霸道的海盗头子。西尔弗伪装得特别好。表面上,他是船上的厨师,对船上的每个人都很友好,亲切,实际上,他召集了一帮海盗在船上,伺机想夺得宝藏。为了金钱这帮海盗想出各种各样的办法,杀人如麻、无恶不作、人性扭曲到极致。
他们做这些事没有一丝一毫的愧疚和悔意,竟然冠冕堂皇的说,是金钱指引他们犯罪的。想要借此挽回声誉、得到原谅。是个实足无耻的小人。不过最后正义还是战胜了邪恶。生活中有很多像西尔佛这样虚伪、阴险的小人,我们一定要细心观察、小心留意,不要被这类人的伪装所蒙骗。
读了这本书就像是亲身经历了一场惊险难忘的探险之旅,也让我受益匪浅。书中善良与邪恶的对抗,警示我们做人不能自私、贪婪。我们要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人不能为自己的私欲做坏事。“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妄想走捷径是行不通的,在生活和学习中,就要有一股钻劲,一看见哪边困难就往哪边钻。只要我们在一个方面努力了,下了功夫了,认真了,就一定会取得一定的收获的!遇到困难和挫折,千万不要低头轻易放弃,要迎难而上,努力克服,成功就在不远处向你招手。
《金银岛》是我三、四年前读到的一本特有意思,而且扣人心弦的小说。它是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成名作,也是一本举世公认的世界名著。作品主人公是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他从一个海盗那里,偶尔得到一张埋藏巨额财富的藏宝图,此事被当地乡绅劳尼先生的知晓。为了找到传说中的宝藏,他们驾驶了一艘三桅船去藏宝地探险。不料船上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瘸腿西尔弗的策划下,妄图夺下三桅船,独吞这笔财富。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他配合劳尼先生同海盗们展开了英勇机智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海盗,找到了宝藏。
在斯蒂文森巧妙的安排下,浩瀚的大海、荒凉的孤岛给我们创造了一个亦真亦幻的世界,引领大家进入了一个笼罩着幻想纱幕的神奇世界。读后感.一个接一个似明实暗、似松实紧的悬念创造出一环紧扣一环的迭起高潮。充满着孩童情趣的生动对话、风浪迭起的气氛渲染使小说从始至终笼罩着一层神秘的色彩,而同时又洋溢着一股朝气与热情。
希望这本充满丰富情节的好书带领大家进入不一样的世界,感受另一个世界梦幻、新奇、激动人心的气氛,在工作之余带给我们些许放松。
暑假里,我读了《金银岛》这本书,有了深刻的体会。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吉姆。霍金斯的小孩,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得到了金银岛的地图,那里埋有价值70万磅的藏宝。于是有钱的绅士屈利劳尼先生、李甫西医生带着小吉姆一起去寻宝。海盗西尔弗也化装成水手一起去了。在岛上,寻宝者和海盗们之间展开了一次次的生死搏斗,最终机智勇敢的吉姆,在冷静果断的医生和指挥有方的船长帮助下,打败了海盗,寻得了宝藏,平安归来。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什么挫折,都不能因此而放弃,不要退缩,要有信心,不断坚持,才能取得最后的成功。由此,我想到了自己的学习和生活。平时我在学一门功课或练习毛笔字、画画的时候,遇到一点点的挫折,就想退缩,就想不学。在读《金银岛》这本书时,我常常感到脸红。小吉姆遇到那么多的困难和挫折,都没放弃自己的愿望。继续一次次的努力追求。我要学习小吉姆的精神,以后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努力坚持下去永不放弃,这样我也一定能够取得最后的胜利。
今天我又读完了一本书,这本书是一本世界儿童名著,这本书书名叫《金银岛》让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吧。
《金银岛》是一部险象环生的冒险小说,它的作者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是19世纪后期英国著名的散文家和诗人,新浪漫主义文学代表。他1850年出生在在苏格兰的爱丁堡,从少年开始就喜好文学,一生著作颇丰。他对小说创作一直抱有浓烈的兴趣,不断地在短篇小说中尝试着各种描述技巧和人物刻画的手法。
故事的主人翁吉姆,是一个十岁大的小男孩,吉姆的父母在黑山海湾旁经营一家旅馆名为「本鲍上将」。有一天,旅馆来了一位脸上带着刀疤、身材高大结实、非常引人注目的客人,原来他就是比尔船长。
没多久,比尔船长因为饮酒过量加上受到惊吓而死在旅馆中,吉姆无意间发现比尔身上带着的一张藏宝图,那是海盗普林特船长所遗留下的,于是吉姆和一群人的金银岛寻宝的故事就此展开。
充满冒险乐趣、惊心动魄、精彩生动的金银岛,让我有高潮迭起、意想不到的深刻体验。
这本书把我也带到了寻宝的气氛里,我对这些名著深深地着迷了,我也要尝试一下写这样的文章。
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我们读了莫里斯·梅特林克写的青鸟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那么该要如何写好青鸟读后感呢?编辑收集并整理了“2024青鸟读后感范文”,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周末,我闲着没事干,便找来一本书仔细阅读。这本书的名字叫《青鸟》。
圣诞节的前夕,基奇、米琪兄妹俩站在窗台前看着富人家的孩子们过圣诞节。因为他们的爸爸妈妈没有钱,就在这时,他们遇见了仙女蓓丽吕,蓓丽吕让兄妹俩去寻找青鸟,因为只有青鸟才能治好小姑娘贝丝的怪病。就这样他们踏上了寻找青鸟的路程,一路上,他们遇到了花狗蒂鲁、光神、猫女士、夜神……在寻找青鸟的过程中,他们遇到了许多困难,但最终还是找到了青鸟。
其实,他们并没有找到会飞的青鸟,而是找到了幸福,现在,他们终于明白了,所谓的“青鸟”就是幸福。读完这本书我才知道了一个道理;只要我们怀着无私的、美好心愿,帮助别人,自己就能获得幸福。你们知道吗?我原来也像基奇和米琪一样寻找快乐,至今。我终于明白幸福原来就在咫尺之间。
青鸟,象征着幸福和和平,为了这个青鸟,两个孩子迪迪和米迪踏上了冒险的旅程。迪迪是哥哥,米迪是妹妹,一天夜里,他们家里来了一个仙女蓓丽吕,把家里所有的静物变成了活物,所有的东西都在一夜之间会说话了,恬静的水、粗鲁的火、胖乎乎的糖、可爱的面包、温柔的牛奶、阴险的猫和忠实的狗,与他们一同踏上了寻找青鸟的旅途,一路上不管遇到了什么困难,迪迪都不放弃,最终取得了成功。
这本书不仅是让我了解了精彩的故事情节,更重要的是让我悟到了幸福的真正含义。幸福不单是有了青鸟就能得到所谓的幸福,幸福是来源于你我他,只有甘愿给别人幸福,自己才会幸福。就像青鸟一样,自由自在的呼吸着新鲜空气,对它来说就是幸福。幸福有好多种,家庭之间的幸福、朋友之间的幸福等等……就是这些幸福,拼凑起来使我们心灵感到温暖。
文中的主人公迪迪,他聪明勇敢,不怕困难,经历了回忆城,夜宫,未来王国和森林,一路上,狡诈的猫总是害他们,因为如果他们找到了青鸟,他们那些活物就会变成原来的静物。所以猫非常的自私,只想着自己,从不考虑别人。而忠实的狗在背后保护他们,让我非常感动。迪迪因为轻信猫,被一群树木欺负,而她坐视不管,还是勇敢的狗救了他们。这次还是让青鸟跑了,迪迪非常生气,但也想不出什么办法。一年过去了,他们告别了光神,才发现其实真正的青鸟在自己家里,为什么光神不直接告诉他呢?是因为如果告诉了他,他就会直接在家里找到的,根本不会再在其中明白什么道理的的。很多事情都是要亲身体会才会发现其中的真谛,这是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步。
《青鸟》这本书给我留下了非常非常深刻的印象。文中的蒂蒂和咪蒂是一对兄妹俩。他们两个生活在并不富裕的家庭中,但是他们有阳光的心理,这一点,我们都要学习。因为蒂蒂和咪蒂生活在富裕的家庭中,所以并没有收到圣诞老人的礼物,但是。他们依然是快乐的。两个兄弟俩答应了仙女的请求,决定去寻找亲娘。仙女让他们穿过了一扇神奇的门,他们便踏上了寻找起青鸟的旅途。
兄妹两个人寻找青鸟的旅途,真好,便于逗乐,许多关于家人的场景,但并没有寻找到青鸟。他们去过的场景。都跟“青”这个字有关系,有的是他们过世的爷爷奶奶和几个兄弟,家里的场景。青孩子们的场景,还有许许多多。可是他并没有寻找到他们需要的青鸟。仙女让许多景物和不会说话的物品变成了活物,跟随蒂蒂和咪蒂一起去寻找需要的青鸟。虽然青衣仙女让他们跟随蒂蒂和咪蒂去寻找青鸟。而且换了新的服装,但是还是没有起到作用。他们体会不到人生的真理,只是一个摆设而已。
其实这是仙女安排的。寻找青鸟,实际上是让他们懂得什么是真正的幸福。其实真正的幸福是要用勤劳的双手去创造的。
提尔提尔是《青鸟》这本书中的主人公之一。他凭着聪明与勇敢闯过了一关又一关让人想都不敢想的关卡。特别是他到夜后宫殿里的时候,虽然夜后房间里的东西很可怕,但他还是打开了一扇又一扇门。
他的勇敢令我佩服,我要像他一样勇敢,勇于面对生活和学习中的一切困难。
狗精灵奇洛是提尔提尔和米琪的保护神。奇洛对提尔提尔和米琪一向很忠诚。当提尔提尔和米琪处于生死边缘时,奇洛勇敢地站出来与对手抗争,它宁愿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救提尔提尔和米琪,没有半句怨言。
我被奇洛的忠诚和无私深深地感动了。
慈祥的光精灵无论什么时候都会像一位慈爱的母亲一样,引导和保护着提尔提尔和米琪,真不愧是他们伟大的保护神。如果没有了光精灵,恐怕提尔提尔和米琪早被恶魔夺去了生命。
光精灵不是很像我们的母亲吗?她的伟大和慈爱令我们可敬,她的关爱和引导让我们度过一个又一个艰难的考验。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书名叫《青鸟》,我拿起书看了起来,用了一天时间,我才把这本书看完。
《青鸟》这本书是由莫里斯·梅特林克写的。青鸟,象征着幸福与和平,这本书它主要写了在一个奇妙的平安夜、一个仙女从天而降,请求蒂蒂尔和米蒂尔兄妹两帮他寻找象征幸福的青鸟。于是,两个孩子便开始了一段神奇的旅程。他们穿越了迷雾森林,在回忆国中见到了已经故世的亲人;他们永闯夜宫,为了找到青鸟而开启一扇扇恐怖的大门;而在奇异的未来国,他们又与“时间”进行了一场疯狂的赛跑……
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了精彩的故事情节,还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无论何时做什么事情都要永不放弃,坚持不懈。 最后它还让我知道了一件事,就是所有人的身边都有幸福,只是需要你用心去发现他们,都会感受到幸福的温暖。
在我们的世界上,许多事物表面并没有生命,但在比利时作家梅特林克笔下,却犹如施展了魔法一般,变成了一个个形形色色、性格怪异的生命。
在《青鸟》这本书当中,许多平凡的事物经过作者的“点晴之笔”变得不再平凡。书中的两位主人公迪迪与麦迪兄妹也经过美丽的仙女贝丽、和蔼可亲的光神带他们经历了一场旅行后脱胎换骨,从而拥有了珍贵的品质。在这场美妙的旅行中,迪迪与麦迪来到怀念国,见到了去世的爷爷和奶奶,还有恐怖夜宫里的鬼魂、享乐宫中的幸福、未来王国里的孩子、午夜墓地、不平静的森林……
读完这本书后,我在想:青鸟到底存在不存在呢?为什么后来平凡的白鸽会变成能带给人们幸福的青鸟?这一连串的不解使我陷入了苦苦地思索之中。
终于,我得出了答案:其实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青鸟,也不存在仙女、光神,一切都出于作者丰富的想像。至于后来白鸽为什么变成了青鸟,是因为迪迪眼中拥有了美,拥有了爱。只要学会发现美,学会感悟美,生上处处都是幸福。所以,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我们应该学会乐观地看待一切,拥有发现美的眼睛。
青鸟在哪里?青鸟就在勇敢善良的人们身边。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想您对作者写的《变形记》,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您从《变形记》中有哪些领悟呢?以下是编辑为大家收集的“分享2024变形记优质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或许是我看多了港台暴力片,或许是听的太多英雄血泪交织的故事,或许是杀人如麻,且不偿命的网络游戏玩的太多,使我总感到人间真情难觅,可我发现我错了!
近几天,我看了一个叫《变形记》的节目,它深深触动了我。
恍惚间,我觉得我与节目主角魏程有着类似的不堪回首的生活经历。两年前,我和几个“侠义哥们”学会并爱上了网络,它成了我的一种追求,以至于达到一种痴迷程度。每天沉迷于那个虚幻。神奇。使人满足的世界,不能自拔,学习也是人在教室心在网,慢慢地一落千丈。从那时起,我花钱毫无节制,对家长的态度也变得冷漠,甚至学会了抽烟,喝酒等恶习。父母因此把我送往峪宏学校,希望来改造我。起初我闷得慌,甚至有些邪念,可渐渐发现接近网络已没有可能,所以心又回来了,可“烙印”却没有减退,往往还是心不在焉,可《变形记》其中几个镜头让我落泪,心中也恢复了平静。
镜头是高爸听说魏程想去黄河,便弯下腰,从一只破旧的布鞋中取出一个叠得厚厚的塑料袋,他用长满老茧的手取出一把皱皱的毛票,共20元。高爸说这是他多年的积蓄。20元!20元!20元在魏程的生活中只是一天的零用钱,而20元却让高爸攒了多年,魏程在推迟过程中哭了,我的眼眶也湿了。那20元毛票,它实际的面值并不大,可它的作用重大,是它让魏程悔改了恶习,是它唤浪子回头。我看了这个镜头,忍不住扭过头用手拭泪,我不光是在拭泪,而且也在面壁思过,躲避心灵与人性的谴责!那天晚上,我彻底改了,我定了人生目标,改变了人生的轨道,那时我心中说:“网络,一个荒唐而离奇的笑话!”
看过节目的那天晚上,我一夜都没睡好。我在温暖地被窝中又哭了,我掉出了悔改与洗濯自己心灵的泪!我使劲抹干了泪,微微笑了一下,心中恢复了平静,说道:“浪子回头金不换!”知错就改,明天,依然充满阳光!
饱餐过后,抱着老公,躺在暖暖的被窝里看着电视!我们现在少女和妇女最喜欢看得也就是湖南卫视!刚好在放着变形记。
大城市的孩子和乡下的孩子互换生活!!看着山里的孩子真诚的眼神,憨厚的笑,因为有个鸡蛋吃而开心的样子,13岁就想着打工挣钱 只为给自己的妈妈买一床被子!我当时真的羞愧的低下了头!看着城市里娇生惯养的孩子!任性,自私,的样子!!就像自己的翻版,我从来都不知道现在中国居然真的还有吃不饱的家庭!不知道自己一件衣服的钱可以是一个家庭一年的总收入,看着他们在寒冷的大冬天只穿着薄薄的单衫,连袜子都没有穿!!记起我曾经站在衣柜面前看着满满地衣服,为不知道穿什么而大声朗啷着没衣服穿,比比他们 我觉得我自己真的很幸福很幸福。。回想起前段时间买手表的时候,因为没有买2千多只买1千多而气哭得自己,现在真的 好后悔。 有时我们追求的品牌,追求的时尚在我们心里和生活里真的那么重要吗?比起这些,他们更珍惜的是和自己的父母能在一起,只想看着自己的父母能过的更好!看看他们!想想自己,是不是还会经常抱怨自己过的不幸福,是不是还在对身边的亲人们发着牢骚,,,想想我们的孩子也一样的幸福,不要让我们的孩子也成为我们现在的样子,有着数不清的玩具还不断的想要新的,穿着几百块的衣服还羡慕着别人的跟更贵更好看!也要让他们知道,还有许多人需要我们大家的帮助,还有许多更有意义的事能成为我们的追求!
都说慈善是有钱人干的事!!可我现在觉得更多的时候,慈善是我们每个人都献出一点点力量就能帮助别人的一种途径! 一种对善的一种表达!我们虽不是很富裕!但我们可以尽自己的一点小力!给他们一些衣服,一些食物,一个拥抱,一个微笑!这些对我们来说都不难做到!每天一点,每人一点,都是爱得奉献!
想过了!从今天开始,我不再浪费粮食 不乱花钱,不再追求品牌!!尽我的微薄之力,为他们做点小小的贡献!!希望身边的朋友们!!不要再抱怨自己的生活了!!为我们吃的饱饱,穿得暖暖,和家人幸福在一起而骄傲!! 为那些大山里的孩子那些真挚的心骄傲!!!
我是真的很幸福!
我读过不少书,其中最喜欢的是一篇看似荒唐的故事——卡夫卡的《变形记》。这篇小说我前前后后看过许多遍,对它的认识也在不停地变化之中——起初,我认为这是一个荒唐的故事。故事中,小小的推销员格里高尔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大甲虫……小小的我也吓得不敢入睡,怕自己也变成一只大甲虫。
慢慢地,它变成了一个沉重的故事。可怜的格里高尔,由于生活和职业的重压,变成了一只大甲虫,终日生活在暗无天日的小房间中,父母和妹妹先后对他失去了耐心,他痛苦、无助、迷失、孤独……他被世界抛弃。于是,他也抛弃了世界。在一个灿烂的早晨,当一丝阳光透入他的房间,照在他干瘦的外壳上时,他死了……这样沉重的故事下面,藏着多少现代人因为生活的巨大压力发出的痛苦呼喊啊!每次看完,我都会呆望着阳光,看灰尘飞舞。这是怎样沉重的一个故事呀!是怎样被卡夫卡嵌在白纸里的呀!我无声地呼喊……是的,生活负担终于成为现代人的通病,而这,正是一个关于沉重的故事。
后来,我发现,我又错了。这是一个关于善良,关于同情的故事。在喧嚣的二十一世纪中,善良似乎已成了一棵无人理睬的狗尾草,而在卡夫卡,这位因为父亲的一句责骂就去自杀的心灵脆弱的奥地利人的笔下,我终于重拾了善良——这一种昔日情怀。在格里高尔痛苦的时候,他得到了妹妹的同情;而后来,又在失去了这种善良的同情的时候,他死去了。但是,如果人们给予他善良的同情,如果他一直得到家人和其他人善良的同情和关怀,或许他又会成为……我不否认,虽然在这个关于善良的故事里,我们无法找到更多的善良的故事,我们无法找到更多的善良的人和善良的事,但是,透过字里行间,我们看到的是对善良的呼唤,是对善良的称赞,是对善良价值的认可!
落幕了。格里高尔在那样灿烂的一个早晨死去了,或许他已经死了很久,只是没有人发现。总之,他死了,但他的家人“得救”了,他们的生活终于因为那个阳光灿烂的早晨而灿烂;但甲虫死去了。
记下吧,记下这样一个看似荒唐而又沉重的关于善良的故事吧!朋友,当你在这喧嚣骚动的世界中忙碌的时候,想想那一只死去的甲虫吧,去养育一株善良的狗尾草吧。
真的,感谢卡夫卡,感谢他为善良作证。
人们啊,我们祈求善良!
这是寓言,还是梦魇?弗兰茨?卡夫卡的《变形记》究竟是预示了一个未来,还只是偶然的一场恶梦?最初的荒诞不仅体现在主人公格里高利无端地变为一只大甲虫,而更在于他似乎完全不理解自己的处境,甚至还以为自己能够生活得依旧正常,对于别人的态度巨变毫不理会。文中人物的无助,那种被束缚在异化环境中的个人与四周那看不见摸不着但时时处处都存在的力量,所作的毫无希望的挣扎,才是人厌恶之所在。
《变形记》是卡夫卡的代表性作品,也是西方现代派文学的经典之作。《变形记》中对人与人关系的描写,尤其写格里高尔在父亲的公司破产、全家处于困顿的境况下,去当旅行推销员,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他在家里是受到尊重和爱戴的。当一个人被人依赖时,他与别人的关系自然会处于正常状态。但格里高尔一朝成了大甲虫,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兄妹关系突然间发生了180度的转变,显示出一幅极端自私、冷漠、残酷、无法沟通的可怕图景,亲情、伦理之情荡然无存而小说的结尾更是耐人寻味的。哥里高尔在挣扎中死去了,生活又变回了原来的模样。一家人就这样忘记了一个曾经和他们一起生活的一个人这么轻易的就忘记了一个人。而他,哥里高尔,不过是萨姆沙一家生活中慢慢划过的一道流星……
天读了卡夫卡的《变形记》。觉得心中的压抑感像巨石一样压在我的身上。拘束,压抑,扭曲,种种感觉把我捆住了,周身动探不得,仿佛变成甲虫的不是哥里高尔而是我,是我拘束在巨大的皮沙发下,动探不得。
曾经见过卡夫卡的照片。还是蛮帅气的,只是一双大大的眼睛中,充满了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绝望?远远不止。许是扭曲的绝望吧。他,是被一生的孤独所造就的巨人;他,站的太高太高,他的眼睛从我们所无法达到的高度往下俯瞰,看到了整个人类的绝望。
《变形记》,以一种绝望的笔调开头。主人公在一夜好梦结束之后,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大甲虫。全家都因此惶恐。还不够绝望吗?我以为这就是最绝望的事。不单单如此,绝望之中还有孤独:一个人的孤独,一家人的惶恐,全人类的绝望。惶恐之后,余下的办法只有一个——接受。习惯了就好。到这里,在绝望的大山中似乎看到了一块希望的石头。淡淡的爱意出现了,妹妹细心的照顾,母亲温暖的语言,都让主人公看到了一阵阵的温暖。主人公也很知自己的情况,默契的陪和着。开篇紧张的节奏渐渐慢了下来,事情又得到了缓解,让人开始浮想联翩:也许,哥里高尔还会再变回来的,生活还会恢复原状。可卡夫卡不这么认为。我看到的只是光明,而卡夫卡看到的却是全貌。熟悉,不过是厌倦的第一步,稍稍熟悉之后,无限的厌倦就在前面。终于,经济上的重负让这个家疲惫不堪也狼狈不堪,心理上的重负让哥里高尔越来越多的做出他不该做的事——绝望终于把他逼疯了。他想克制,又无法克制。理智已经无法战胜本能。对过去的回忆已经占据了一切。他虽然拥有甲虫的外壳,但他还有一颗人类的心,只要他在世界上还存在一刻,他就仍然是个顶天立地的人。他无法忍受别人把他当作恶心的爬虫,他渴望自己像原来一样!但是,他又对曾经的生活充满恐惧。对生活的恐惧又使他有些爱上了现在的状况。矛盾,是矛盾让他心力交瘁,是矛盾让他死在自己房间的地板上。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小说人物,哥里高尔,他就是卡夫卡的真实写照。卡夫卡不仅仅在写小说,他在写自己,在写自己的生活。
除了主人公,他的妹妹也是卡夫卡着力表现的人物。不像劣等小说那样,把他妹妹塑造成一个十全十美的人物。在《变形记》里,每个人都是普通的,社会基层的小人物。他们都是真实的,有血有肉的小市民。他们的爱是建立在生存和金钱的`基础上的。当自己的生活美满时,他们会去爱别人,关心别人,照顾别人。但是,一但别人破坏了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梦想时,爱就不副存在了。余下的,只是血淋淋的冷酷。从主人公妹妹上的变化上,这一点表现的入木三分。这个形象的成功塑造,也看出来卡夫卡不可估量的天赋。
小说的结尾是耐人寻味的。从结尾中,可以看到不止一种感情。哥里高尔在挣扎中死去了,生活又变回了原来的模样。也许,比原来还要美好,在哥里高尔妹妹的跳跃中,哥里高尔被忘记了。不,这个人就不曾存在,以前的生活,不过是幻觉。在一场闹剧过后,生活又滑回了原来的轨道。而他,哥里高尔,不过是萨姆沙一家生活中慢慢划过的一道流星……
我在高中时第一次读这篇小说,觉得读不懂。多年之后重读,觉得卡夫卡真是太深刻了。
从人物的归属感和价值感角度观察,我从主人公身上发现,他没有价值感,就像我们今天认识的很多人一样,认为自己没什么价值,只能通过自己做的事情来获得他人的认可,这算是一种交换得来的价值吧。格里高尔工作特别努力,要为他的家人提供生活保障,在职场获得成绩,以此建立自己的存在价值。这正是现代人的处境,我自己本身也有这样的问题。如果从心理学上来解释,这是从交换价值来获取自身的存在价值。
再有一个是归属感的问题。卡夫卡是犹太人,在他生活的时代,犹太人普遍受歧视。他自己所属的民族不被这个世界所接纳,不被这个世界所认可,有一种与其他民族之间的疏离感。
这种疏离感也反应在他自己的生活中。他给父亲写过一封信,反映出他与父亲之间的关系很糟糕,这也反映到小说中主人公与自己父亲的关系——始终不被父亲所接纳和认可。
还有一种感觉很触动我,就是卡夫卡在《变形记》里写出了人类的异化过程。在这个变形的过程中,他的所有体验,放在今天的我们身上也是非常贴切的。
我们都有一个壳,只不过我们都不知道。在小说中,主人公失去了人的形象,以变形的虫的形象出现在他人面前,不被人接纳。事实上,我们也在被异化,我们都戴着面具,都心怀恐惧。面对这个异化我们的世界时,我们都不知道如何处理自己与家人的关系,都害怕用真实的面貌去面对彼此时,会不会仍然被认可和接纳。
卡夫卡受尼采的影响很深。有一本书专门讲卡夫卡和尼采的思想关系,虽然他没有接受尼采的`意志学说,但尼采的“上帝已死”的思想对卡夫卡的影响很大。卡夫卡认为,寻求真理是没有用的,人在社会的挤压之下,只能被异化,只能沉沦。他作为犹太人,不能被世界所接纳,作为个体的人也不能被家庭所认可,所以,他始终是孤独的、懦弱的。
他写小说时,就把这种孤独和无奈表现出来。我发现,他的好多小说讲述的都是这种孤独感和疏离感。他用很荒诞的方式去展现他的这些情感,以及在现代文明中,在“上帝已死”的境况下,真理之不可寻的残酷。现代文明摧残着他的精神和肉体,他只能无奈地忍受荒诞地死亡,却没有得救的盼望。
用半个月的时间看完了一本卡夫卡的短篇小说集。1月19日第一次拿到书,中午看了第一篇短篇"判决",就发现"看不懂的才是艺术"这句话真的是经典啊。于是在这半个月的时间里我硬着头皮看完这本书。不知道现在的学生还学不学"变形记".忘记是小学还是中学了,语文课本里截取了"变形记"的一部分,老师用这篇课文告诉我们资本主义是一切万恶的来源,生生把人变成了"甲虫".可怜的是,当时的我好象都没有对为什么人会变成甲虫这一事情产生疑问,只是一直以为认为卡夫卡肯定是深受资本主义迫害,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一个可怜的人。
当我选择买这本书的时候,我抱着对资本主义的深恶痛绝,决定看完书后好好讨伐下资本主义。可怜的我,居然没有多少能看懂。我边看的时候边在想这国外多少年前的一个写书的和我们的国内文艺圈的姜文也太像了。创作的都是别人看不懂的`玩意,以为自己看懂了的人一不小心就被证明是没被看懂的。所以看了他们东西的人都只能猜测作者的意图。
我猜测卡夫卡的小说更像是讽刺小说。根本都不用去回忆他当时的生活大环境,想想我们现在的社会,居然很多也能被他幽上一默。我更愿意认为卡夫卡的小说讽刺的是小人物的悲哀。"变形记"里的格雷高尔都变成甲虫了,想的却是如何向上司交代;"秃鹰"里的人宁愿站在原地被鹰啄得体无完肤,缺忘记自己是可以跑的。最后鹰伸进他的喉咙活活把他咬死,他却很高兴,因为鹰也会死去。"老光棍布鲁姆费尔德"里的布鲁姆费尔德对他现在的生活好象都不太满意,不满意他的保姆。不满意他的老板对他部门的态度,不满意他的助手的工作态度,但是居然一直不想着改变。可怜的布鲁姆费尔德。
于是看完这本书,用古代的外国的文学艺术更坚信了自己的一个观念,活得开心才是硬道理。就是看不懂艺术也可以快乐生活啥。
当一个人观看了一本书籍之后都会有所感悟,我们读了安妮·弗兰克写的安妮日记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2024精选安妮日记优秀读后感”,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放寒假的时候,我读了《安妮日记》这本书,真是一本好书!
通过安妮写日记,我觉得安妮应该是一个善良、活泼、坚强而且漂亮的犹太少女。她把日 记当做自己的一位朋友并常常写信给日记(日记的名子叫基蒂)。
安妮很不幸,国为是犹太人而被希特勒捕杀,没有办法,安妮一家中口只好离开温暖的家 ,搬到爸爸公司的一间秘密小屋,同时小屋里又搬来了4个人,他们8个人每天都不能发出声 音,以免被别人发现。小屋里的8个人的性格不同,之间总会发生有趣的小事。
读完《安妮日记》我感到无比敬佩安妮,安妮16岁,却可以写出这样的言语,可以看出 安妮的潜质和知慧啊!可到最后,密室的8个人被别人出卖,全部被送往集中营。多么可惜啊 !我们可以想象,如果没有希特勒,如果安妮一家没有被出卖,那安妮一定是个天才!也许 她长大了还会成为著名的作家,或者思想家。
安妮的文笔很好,从她的每一个字里,我看到了密室里8个人的性格,了解了他们,最重 要的是我看到了安妮的内心深处。
我们应该记住安妮,记住她的天真,和坚强!
在这个周末里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是《安妮》。这本书描写了小主人公——小女孩安妮和家人为了躲避战火的灾难,而不得不在密室中艰难生存的故事。
安妮于1929年出生在德国法兰克福的一个犹太人家庭,一开始她和姐姐、爸爸、妈妈过着幸福、美满、快乐的生活。可是在1933年希特勒当上了德国总理后,希特勒便建立了犹太人隔离区,只要是犹太人就必须配戴一颗黄星做标记,这样德国人就好分辨犹太人了。因为德国人与犹太人发生了利益上的冲突,又由于他们的宗教信仰不同,再加上犹太人很富有、很聪明,所以希特勒开始对犹太人进行肆虐的压迫和残忍的屠杀。从此安妮一家便没有了自由,安妮和姐姐不能去上学了,安妮的爸爸和她的妈妈不能再工作了。他们再也不能生活在幸福、美满、快乐、和平的国家里了,只能生活在恐怖和苦难当中了。为了人身安全,安妮一家人从德国几经周折逃到荷兰这个国家躲藏起来。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希特勒德国攻占荷兰。安妮一家和其他四人不得不躲进了密室,这一年安妮才13岁。她本应像我们一样在学校里专心致志的学习,开心玩耍,享受童年时代的幸福时光,可安妮和她的姐姐却只能在黑暗、潮湿、没有阳光的地方,苦苦的捱过过了两年。在密室的两年,安妮每天都在写日记,记录一家人在密室中的单调、困苦的生活,以及自己在困境中精神和心理的压力,和她对未来生存的信心的希望。安妮还给她的日记本起了个名字叫————“贝蒂”。安妮把它当做自己最好的朋友,每天都会和贝蒂“说”几句话,让“贝蒂”知道战争的恐怖;希特勒的残酷无情;犹太人的悲惨命运;自己家人生活的苦难。安妮她多么向往原来没有战争的和平时光啊!她不想在黑暗的密室里生活了,她想重获自由,再见阳光,她想进入学校学习,她想在自己的家里和同学尽情玩耍……
我很喜欢《安妮日记》这本书,这本书让我了解了一段鲜为人知的历史故事,让我知道了人在困苦和在困境中应当采取的生活态度。还让我了解了那时候希特勒的残酷、无情、冷漠。如果让我选择在哪个年代生活的话,我想我一定选择在和平年代无忧无虑的生活、学习、玩耍。不要让安妮的悲剧重演,我也希望这个世界上永远没有战争发生,永远和平……
近期以来,我已经看了五本书了,但这五本书中,最让我难忘的还是那本让人匪夷所思的一一安妮日记,
书中讲述了一个二战时期的犹太少女安妮跟随爸爸妈妈一起逃亡的故事,它们藏在一位好心人科夫伊斯先生的房子里,那时,德国太保正在到处寻找着犹太人,准备将他们赶尽杀绝,身为逃亡者的安妮一家和范丹一家都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
这本书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方就在于爱,在于爸爸妈妈对她的爱,也在于她喜欢的人对她的爱,在安妮的日记中,安妮说爸爸是她最靠谱的保护伞,而不觉得妈妈是一个好妈妈,在现实生活中,多少个儿童都怀揣着这样一个心理,就连我也不例外,可我觉得。妈妈不是想大家想的那样不好,只是对你的爱太深了而已,所以,追究到最后,还是爱的因果关系,日记中还有一点,就是安妮喜欢的人一一皮特,他们几乎形影不离,不惜代价成为一对好伴侣,而那时,皮特都十九岁了,而安妮才十六岁,一个未成年与成年人的爱情,怎能不让人匪夷所思,而还有一个重点,就是那时安妮生活的环境,她生活在德国人可怕的统治当中,书中很多地方都在描写战争的可怕:安妮经常时不时地听到炸弹的轰炸声,那时,天都快要塌下来了一样。
由此可见战争的残忍与危害,据统计二战使十九亿以上的人口被卷入战争这次战争中,军民共伤亡九千余万人,四万多亿美元付诸流水,在结尾,安妮全家与范丹全家都被告发,被抓到集中营里,最后,只有当过兵的安妮的爸爸幸存之外,其他人都被折磨致死,最后,我合上书,闭上眼睛,仿佛那一幅幅悲惨的景象还在我的脑海之中。
一位少女未到花季便在集中营悄然死去,而她在黑暗中写成的日记却流传下来。他的勇气、正义、乐观、善良,将永远打动全世界人们的心。这位可敬的少女,便是安妮。
《安妮日记》中的日记,是安妮在与世隔绝,时刻面临死亡威胁的密室里完成的。为了躲避法西斯对犹太人的残酷迫害,安妮随家人藏到了父亲公司隐蔽的房间里。他们在那里生活了25个月,直到被捕并被关进了集中营。在这漫长的25个月里,安妮没有自由,生命、生活都没有任何保障。面对苦难,安妮没有绝望,她用细腻而富有生活气息的笔触,记录了成长中的困惑、期待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他用勇敢的笔墨控诉了法西斯邪恶的战争,描述了战争给人们带来的深重灾难。她的日记,不仅仅是一名成长中的少女心灵世界的独白,更是德军占领区的人民苦难生活的目标报道,是对人性、和平和安宁的热切呼唤。
读过这本书,我被安妮微笑着面对逆境、永远满怀希望的人生态度深深地打动了。她在战争的阴霾下,尚能将一切苦难转化为激发自己前进的动力,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们更应该如此。遇到困境时,我们也要用坚强的心去面对,用勇敢的信念去攻克。凭借着这份坚强与勇敢,相信我们会走出一个个困境,用强大的心去迎接更加美好的明天。
安妮是一名与我们同龄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但是却要忍受逃兵般的生活,而一切只是因为他们一家都是犹太人。
那是一段并不美好的日子,刚过完13岁生日的女孩安妮跟随家人躲藏在父亲公司的顶楼上。为了不惊动别人,安妮做什么事都是小心翼翼的,连上厕所和用水的时间都被控制,还常常担惊受怕。在这样的环境下安妮拿起笔记录顶楼内每天的事情和自己的成长,她思考战争、反犹太人主义,思考与父母的关系、自然、上帝、宗教等等,她逐渐由一个任性的女孩变为成熟的少女。
读完这本书后, 我的心中漾起了莫名的感动,有为安妮的不幸而感到悲伤,也有被顽强的犹太人民的斗争精神的感动,更多的是对那种黑暗独裁统治的憎恶、不屑与鄙视。我悲愤,为什么有人在制造不幸,难道在物质文明飞速发展的今天,战争是维护利益的仅有手段吗?我怅惘,为什么我们不能生活在一个和平的世界,就像桃花源一样,蒙太奇也好,乌托邦也罢,但那儿没有硝烟,没有战争,男女老少平等博爱,愉快地生活在一个宁静的世界,但这可能吗?是的,我敢说可能。因此,我希冀,希冀我们的世界停止战争!希冀白色的和平鸽在这方乐土抛下橄榄枝,希冀我们的人生色彩斑斓。
我发现了 安妮的生活告诉我们:要珍惜生命,热爱生活。
因为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你所能做的,只有珍惜现在的自己,和生活,活出生命的精彩!
只要我还活着,就能看到这阳光,这无云的天空,只要这一切还在,我就不可能不幸福。
没有学过系统地“如何阅读一本书”,也没有非常丰富的阅历去深刻评价书籍,只是想要记录我所读到的《安妮日记》。安妮用“纸是最有耐心的!”开始了她的写作也是对战争生活在孩子方面的纪录。相对战争安妮是可怜的;想对其他逝亡的犹太人和其他有写作天分而没有机遇被世人记住的孩子,她是幸运的;而在这样的战争环境中,这样乐观积极,有抱负的安妮,用笔和信念纪录下真实历史的她更是伟大的!
战争环境:“为什么犹太人要经受这样莫名的苦难,我们越坚强,为什么越要继续折磨。”他们没有错,即便有些犹太人通敌卖国也是大环境下其他种族也存在的现象。为什么犹太人遭到屠杀和排挤,这是非常大的课题,我也曾想试图了解,这暂且不说。犹太人注重教育,历史情况更加让犹太人们绝处逢生,更加优秀,这也是我们可以学习的:不要害怕困境,透过暴风雨只会让我们更佳强大!密室的犹太人们极度期望其他国家的人来解救,这是怎么样的感受?其实这样的战争故事还在发生,所以感恩我们生活在和平的中国的年代!
家庭生活中:安妮是家庭中的老小,享受着宠爱与关注。她对不知道怎么爱人的母亲的毫不掩饰的疏离和对父亲依赖以及在她眼中“书呆子”的姐姐。她们虽然责怪安妮的小性格,但是却都包容和忍让她。这让安妮可以享受、释放自己。我也相信他们肯定是相爱的!
密室生活中:“阳光灿烂,天空蔚蓝,还有美妙的微风,我在渴望,如此渴望,渴望着一切。我想谈话,我渴望自由,渴望朋友,想一个人待着,我真的很想……”如果是我们,恐怕是会疯的。她们生活在如此狭小的空间里,一个小小的房间里面要住8个人(也期待实地参观感受一下阿姆斯特丹安妮之家),无法用好坏人来评价她们。她们时而可爱,时而疯狂,时而恐惧。性格、情绪、情感在狭小无法发泄的空间里面变得异常放大,变化无常。不断不断有人疯狂,又不得不为了生命让自己乐观忍耐!战争非常苦痛,但对自由的渴望让他们即使封闭暗无天日也积极向上!
与彼得的情感:这是安妮在豆蔻年华时期必然会经过的过程,幸运密室里有一个彼得这样勇敢忍让的年龄相似的好男孩。让他们可以沟通心情,可以相互支撑,但是这是不是爱并未可知。
安妮·弗兰克:安妮直接、乐观、矛盾(青春期的迷茫)自知。这两年里,从对母亲的感情的变化中;从抱怨到乐观,从坚持说实话毫不妥协到适当虚伪。我们看到了她的成熟与转变,也看到她写作的天赋和能力。小世界里面安妮心理的小小世界,她的叛逆或者真是因为也成就她。
看完书籍后搜索更加直观的电影=,现实感官就已经非常深刻压抑,更有意思的是,当晚我做噩梦了:梦中充满血腥和不幸。更加感恩社会和我幸福安逸的小家庭小生活。
1944年3月29日,波尔克斯大臣谈到,战后应该出一本与战争有关的日记或书信。当安妮爸爸独自抹着眼泪走出纳粹集中营,并接过安妮的日记时,《安妮日记》横空出世!
《安妮日记》向我展现了作者的内心世界、生活情况和人物特征,
一个个生龙活虎的人物仿佛就在我眼前:深爱安妮的皮特、认真工作的牙医杜赛尔、强壮的爸爸、温和的妈妈、乖巧的姐姐、自以为是的达恩太太、爱抽烟的达恩先生···成熟的语句,生动地比喻···让我们看到的好像不是一个14岁的小女孩,而是一个作家。
我看完这本书后为德国的行为而感到憎恨愤怒,为犹太人的处境而难过,为安妮的痛苦而叹气。
唉!世界为何如此不公!日记中的安妮并不是好孩子,她与妈妈吵架,跟皮特恋爱···但她不是没有优点的,她喜爱作文,能自我反省,能换位思考···我不得不说,安妮真是个可爱的孩子。
许多人都赞扬安妮的写作水平,我也不例外,就连德国著名作家恩斯特·施纳贝尔都赞叹:“不论什么年龄来看,她(安妮)都是一个水平极高的作家,能在当时残酷的现实环境下写出如此优秀的作品。”
随着时代的推进,二战已经十分遥远了,现在我们口中只有周杰伦、张学友等人,
安妮虽然被历史的沙土掩埋了,但她的精神永久长存,正如她在日记中写的一句话:我要活下去,永远活在人们心中!
今天我读了安妮日记,书的作者——安妮,同样是这场经历的受害者。她以第二人称的形式将纳粹分子的暴力行为统统记录在日记本上,使后人有机会了解真实的历史进程。同为犹太人的安妮,十分怨恨纳粹的不讲道理的行为[将犹太人赶尽杀绝],她认为这是不人道的。
安妮是幸运的,她和她的家人以及爸爸同事的家人藏在了一个名叫“后屋”的地方,并在此居住了很长一段时间,体验到了生命的价值;安妮又是不幸的,她生得一副美人坯,却是无辜受害的犹太人,最终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凭什么,凭什么纳粹可以随便剥夺犹太人的生命?凭什么犹太人就要忍受悲惨命运?可怜的安妮虽揭示了恐怖的历史,但她并没有改变历史!我为此感到痛心:一个正值豆蔻年华的少女竟如此失掉了生命,真是太遗憾了。回首想想我们这一代的孩子们,没有经历过生离死别,天天生活在如此优越的环境里,竟忘了几百年前一个与我们年纪相仿的少女在为自己的明天发着愁;不知道明天能否继续活下去,不知道明天是否就被别人告了密,被抓到纳粹集中营里去。这种对前途的渺茫的遐想,不知道现在有几个学生会考虑这些。
安妮在日记里讲述了自己对人生,爱情的见解[抑或说成感悟],让我们重新解读这个世界,理解这个世界的种种,读来让人获益匪浅。
朋友,读读安妮日记吧,相信你也会因此变得更成熟,言语更富有哲理!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阅读古斯塔夫·勒庞写的《乌合之众》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我们该如何去写《乌合之众》的读后感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2024乌合之众优质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就像被剥皮的洋葱,一层层的,作者把那些粗糙的外皮剥了之后露出了内里真正的心。这本书还常常让我产生一种“自己这么蠢过啊”的感觉,然后,有时候会被书里作者无情地揭露了,逼得咬牙切齿,想大吼一声:你是怎么知道的?再看看他在书中是怎么评价女人的:“群体的某些特点,如冲动、急躁、缺乏理性、没有判断力和批判精神、夸大感情等等,几乎总是可以在低级进化形态的生命中看到,例如妇女、野蛮人和儿童。”“产生这种误认的经常是妇女和儿童——即最没有主见的人”“它就像女人一样,一下子变会陷入极端”。这种觉得“他说得好有道理可是为什么我就是很抓狂想出一记左勾拳”的感觉,在看这本书的过程中一直折磨着我。
这位十九世纪的法国作家古斯塔夫勒庞,写出的这本《乌合之众》即使里面有以上那些关于妇女和儿童的描述,但是它仍然被社会接受并成为世界名著广为流传,是因为它确实是一本让人们看清真相的书。作者用犀利的语言,对群体行为的分析鞭辟入里,入木三分,让阅读的人感觉酣畅淋漓。所以,《乌合之众》才会成为社会心理学领域中最具影响力的著作。在书中,作者告诉我们: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他的个性便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冶地位,而群体的行为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
如果有人想真切了解自己在群体中处于怎样一种状态,就读这本书吧。我相信,它一定会虐到你的。
总体来说很不错,有一些偏见,但是对于群众的心理分析我觉得非常对,在群众中智商不起作用,集体的观点容易受到影响,所以他们更容易成为乌合之众。下面说一些看书的感想。
1“一切精神结构都包含着各种性格的可能性,环境的突变就会使这种可能性表现出来”——这也是我之前和人一直在讨论的问题所以说很多人在换了一个环境之后会让你觉得他变了,但是我认为其实并不是他变了而是他的潜意识中存在这种性格,只是原有的环境中没有让他这点性格凸显出来的因素。不是故人心易变,而且你未看透故人。
2“群体的某些特点,如冲动、急躁、缺乏理性、没有判断力和批判精神、夸大感情,等等,几乎总是可以在低级进化形态的生命中看到,例如妇女、野蛮人和儿童”——我认为这是对女性的一种侮辱与蔑视,女性相比于男性更加的情感细腻感情丰富,但没有判断力与缺乏理性并不是女性的特点,可以说这些特点很多人都具有,但不该用妇女来举例。
3“只要看一下最确凿的证据对大多数人的影响多么微不足道,立刻就可以搞清楚这个事实。十分明显的证据,也许会被有教养的人接受,但是信徒很快就会被他的无意识的自我重新带回他原来的观点”——人们只愿意相信他们希望看到的。
4“这些观念的出现并不是像掷骰子一样全凭运气,它们都深深植根于漫长的过去。当它们开花结果时,是时间为它们做好了准备”——所以,不同时代的人存在不同的观点,一个时代人的观点正是所处于这个时代的群体的观点,这些观点受他们所处环境的影响,受周围人的影响,受教育影响,归根究底是时代的影响,而时代的不同在于其所处于历史中的时间的不同。
5“教育能够使一个国家的年轻人了解到这个国家会变成什么样子。为当前这一代人提供的教育,有理由让人灰心丧气。”——这一章其实反对的是填鸭式教育。我个人还是认为教育对人观点形成有很大意义,不只是学校教育,还有家庭教育,自身读书所受教育。
6“昨天受群众拥戴的英雄一旦失败,今天就会受到侮辱。当然,名望越高,反应也会越强烈”——你也失败了啊,和我一样的人凭什么以前享有那么好的待遇,现在轮到我可以踩你了。群众就是这样的畸形的心态。
7“群众从来就没有渴望过真理,面对那些不合口味的证据,他们会拂袖而去,假如谬论对他们有诱惑力,他们更愿意崇拜谬论。凡是能向他们供应幻觉的,也可以很容易地成为他们的主人,凡是让他们幻灭的,都会成为他们的牺牲品。”——群众想要的不是真相,而且一种自我满足。如网上某些网友,他们想要的不是真相,而是茶余饭后的谈资,是获得自我认同的满足感。所以群众容易被利用,他们打着正义的旗号进行自我宣泄,他们自认为正义实则在进行网络暴力。所以,有人打着各种反XX旗号不过是为了责骂某个人,当这件事发生在另一个人身上时他们便会为其找借口。说到底,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幻觉。真相是什么?若不满足自己的想象,他们则选择视而不见,所以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
现代社会以前是一个强权者的时代。不管是中国两千年的封建社会还是西方的中世纪,都是专制的、独裁的。我们首先不要给专制、独裁定性,不要很随意的说专制独裁好还是不好,要分析。在下一篇文章专门分析专制与独裁的利弊。
自从现代民族国家建立,组织越来越庞大,世界上的决策权力就逐渐被分散化。一个人独自决策的组织格局逐渐被替代。现代社会,伴随着民众的崛起。二十世纪以来,乘着马克思主义的东风,亚非拉的殖民地开始了独立运动,摆脱西方强权的时代到来。随之而来的是,殖民地内部的强权被呼唤出来,亚非拉的领头羊带领羊群去抵抗西方强权。贫弱的殖民地人民需要一个精神领袖。斯大林、毛泽东、卡斯特罗、金日成、穆巴拉克、卡扎菲被呼唤出来。这是弱者革命的第一个里程碑。
随着社会主义理论的苍白、随着资本主义的新一轮攻击,殖民地的领头羊纷纷倒台,只不过卡扎菲时间长一些而已,再次使羊群涣散,要害是羊群在思想上没有了依靠。但是却并没有也不会再次出现领头羊。因为大众时代已经到来。勒庞《乌合之众》的畅销,说明了这一点。大众的依靠强者意识在减弱。自己走上街头的欲望在增加。加上现代电子科技技术的成熟,大众的折腾不可避免,大众的盲目、愚昧的一面被呼唤出来。
利比亚的人均GDP一万多美元。推翻卡扎菲并不是为了增加权利。吃一斤肉的时候不闹事,吃五斤肉的时候反倒要闹事了。因为吃五斤肉的时候可以看到西方的电视、可以吃西方的快餐、可以到西方留学了、可以听见西方的价值观了。
民众是容易被鼓动的、容易被宣传所左右的。当穿着西服回来的留学生告诉卡扎菲放弃核武器的时候,卡扎菲也迷茫了!
如今的世界,从国际格局上看,是新战国;从阶层上看,是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的上层利益集团独裁,下层民众盲目无意识的狂躁不安。
但是现代社会是一个高度依赖的社会,整个社会是一个体系。任何一个小问题都可能导致整个社会难以运转。假如现在电网断了,则整个社会必然瘫痪。所以狂躁过后还是不能解决问题。
其实在读这本书前,我对于马克思关于“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这句话是比较相信的。也许我这种相信恰恰是如乌合之众中所说的那种身处于“无知的群众”中的一种无理性的被绑架的相信。因为从历史的大趋势来讲,社会国家乃至世界确实是在向着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方向发展,这不正好说明了“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么?
但是事实是我们在历史上几乎看不到人民群众对历史的方向有什么明确的利己性倾向。群体可以在某一个时段将一个有利于自己的政府扶植上台,同时又可能因为一些根本无法确定的谣言立刻将这个政府踢下台去。而在历史上起着决定性的把握历史方向的关键因素并非群众的意见,而是那些能够引导群众力量的个人或至少一小群保持头脑冷静和清醒的人。
也不一定保持清醒,有的时候这些领导者本身也并不清醒,他们可能耽于自己美好的政治信条或宗教信仰之中。但关键的是,需要这么一个核心似的“英雄”将这一切的信条、理念、信仰化为一种不可量化的“情绪”,才能使之最终被“群体”所接受。
群体中的个人会表现出明显的从众心理,勒庞称之为群体精神统一性的心理学规律,这种精神统一性的倾向,造成了一些重要后果,如教条主义、偏执、人多势众不可战胜的感觉,以及责任意识的放弃。用他的话说:群体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提供给他们的各种意见、想法和信念,他们或者全盘接受,或者一概拒绝,将其视为绝对真理或绝对谬论。
由于这种简单化的思维方式,群体并不认为真理,尤其是社会真理,是只能在讨论中成长的,它总是倾向于把十分复杂的问题转化为口号式的简单观念。在群情激奋的气氛中的个人,又会清楚地感到自己人多势众,因此,他们总是倾向于给自己的理想和偏执赋予十分专横的性质。个人可以接受矛盾,进行讨论,群体是绝对不会这样做的。在公众集会上,演说者哪怕做出最轻微的反驳,立刻就会招来怒吼和粗野的叫骂。
社会中大多数处于中下层地位的群众,大多地位卑微,心理狭窄脆弱,对超出自身生活经验的一般问题不甚了解,不辨真伪,希望听从权威的意见,“在群体的灵魂中占上风的,并不是对自由的要求,而是当奴才的欲望”,因此群体易受暗示和轻信,他们崇尚威势,迷信权威人物,这也给领袖以利用的机会。书中勒庞解释说领袖更有可能是个实干家而非思想家,他们并没有头脑敏锐深谋远虑的天赋,他们也不可能如此,因为这种品质会让人犹疑不决(这点我没看懂?)(“每个时代的群体杰出领袖,尤其是革命时期的领袖,大多才疏学浅,他们往往勇气超过才智。才智过多甚至会给领袖带来障碍,但正是这些才智有限的人给世界带来最大影响。”)。但领袖们会借助断言法、重复法和传染法的手段,用观念和信念来影响群体的头脑,这些作用有些是缓慢的,然而一旦生效,却有持久的效果,由此得到民众接受的每一种观念,最终总会以其强大的力量在社会的最上层扎根,不管获胜意见的荒谬性是多么显而易见。回想历史,我们也就不难理解希特勒法西斯主义当时为什么得到德国人民普遍拥戴的原因了。希特勒也曾在《我的奋斗》中写道:“群体爱戴的是统治者,而不是恳求者,他们更容易被一个不宽容对手的学说折服,而不大容易满足于慷慨大方的高贵自由,他们对用这种自由能做些什么茫然不解,甚至很容易感到被遗弃了。他们既不会意识到对他们施以精神恐吓的冒失无礼,也不会意识到他们的人身自由已被粗暴剥夺,因为他们绝不会弄清这种学说的真实意义。”
在勒庞看来,群体的产品不管性质如何,与孤立的个人的产品相比,总是品质低劣的。在现实意义下,我们应警惕自身,认识自己,保持自己的人格,做一个清醒的自由人,尤其是在群体更要凸显。
正如书名《乌合之众》本身的贬义色彩,作者本身对于群体的特质是持贬义态度的,但对于群体和个人之间关系的分析的确引人深思。“在群体里面,那些无能的人、傻瓜、心怀嫉妒与怨恨的人,就会摆脱自己的负面感觉,不再感觉自己是个无能的人,而是会感觉到一种巨大的力量,但这种力量却极其短暂而且残忍”。
记得小时候的一件事,上小学的时候,我家楼下后院的空地是个相对隐蔽的地方,有一天放学,看到几个同学围着一个女生,我好奇过去问一下,结果看到几个人在轮流扇耳光,有一个人还问我要不要加入,当时心里害怕就走了。但其实,我觉得以我当时的心理,很有可能就鬼使神差的加入她们了,因为中间那个女生处于绝对的劣势,无力反抗。所以如果我一旦融入她们,我就变成了她们群体中的一员,我就会尽情释放我的丑陋,正如小波叔在他的《我的革命时代》里描述那些有文化的青年们互相打斗的荒唐场面。
这本书介绍了作为群体领袖来说,群众可通过传染、重复等建立威望的方式来渗透信念进而对群体进行统治,说白了,就是承认统治者和政治家为了某种目的的达成,对群体是采用手段的。但是,他却不觉得这种手段的应用是错误的,反而觉得,如果言论太过自由、人们的普遍信念不统一,是一个文明衰退的标志。一边描述群体人云亦云的愚昧劣性,一边又提醒统治者群体变得有自己的想法是件危险的事,这和某些自认为优越的群体的歧视态度有何不同呢?不过也能理解,这作者本身就是个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者。
而的确,“一切文明存在的主要动力向来不是理性,也可以说,尽管理性是存在的,但文明的动力最终还是各种感情,这些感情包含有尊严、自我牺牲、宗教信仰、爱国主义精神以及对于荣誉的热爱。“而这其中宗教的态度:“宗教迷信是多么的顽强,而那些宗教与任何简单的逻辑都不相符,在将近两千年的时间里,那些最清醒的天才也只能在它们的规矩面前俯首称臣。”《人类简史》的作者就有表达了类似的观念,肯定了宗教在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正如作者总结,这是一种残忍的偏执、盲目的服从、狂热的宣传。另外对于群体的特点,也同样分析透彻:群体冲动、多变、易怒、易受暗示、多变和轻信、情感夸大化、专横保守,总的来说,作者觉得相比于孤立的个人,群体中的个体代表着文明进步阶梯的倒退过程。
真相永远都是冷酷又让人感觉无力,所以那些有温度的控制尽管让人丧失理性甚至自由,仍然很多人趋之若鹜,比如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骗局,比如针对慢性病患者的痊愈神药。而对于我来说,那些枯燥的读书时光正是为了让自己对世界保持清醒头脑的选择,所以那些时光尽管枯燥,但却让我和现有环境保持一定距离,既充实又幸福。那些我们小心翼翼隐藏起来的丑恶,被作者冷酷的掀开,那些我们自认为的真实,也不过是统治者想让你认为真实的真实。尽管认识真实让人难过又绝望,但我还是想用无数的孤独时光去了解,正如小波叔说的:人活在世上,快乐和痛苦本就分不清楚,所以我只求它货真价实。
如果我们承认马克思关于“历史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的论断是对的,同时承认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关于“群体在心理学上是幼稚、无知、无理性且容易被利用的”。那么我们就能够轻易的明白为什么某些人总是强调“这是人民的选取”或者说“这是历史的选取”了。
其实在读这本书前,我对于马克思关于“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这句话是比较坚信的。也许我这种坚信恰恰是如乌合之众中所说的那种身处于“无知的群众”中的一种无理性的被绑架的坚信。正因从历史的大趋势来讲,社会国家乃至世界确实是在向着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方向发展,这不正好说明了“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么?
但是事实是我们在历史上几乎看不到人民群众对历史的方向有什么明确的利己性倾向。群体能够在某一个时段将一个有利于自己的政府扶植上台,同时又可能正因一些根本无法确定的谣言立刻将这个政府踢下台去。而在历史上起着决定性的把握历史方向的关键因素并非群众的意见,而是那些能够引导群众力量的个人或至少一小群持续头脑冷静和清醒的人。
也不必须持续清醒,有的时候这些领导者本身也并不清醒,他们可能耽于自己完美的政治信条或宗教信仰之中。但关键的是,需要这么一个核心似的“英雄”将这一切的信条、理念、信仰化为一种不可量化的“情绪”,才能使之最终被“群体”所理解。
根据庞勒的理论,在讨论各种因素对群体的影响的时候,理性是放在最后一位的。几乎没有人能够在一个群体中以个人智慧为整个群体智慧添光增彩。群体智商必须且永远是低于组成群体中的每一个个人的智商的,且这种差距随着组成群体的每一个个体的智商的增高会越拉越大。
而且这种现象不仅仅出此刻历史中,即便是在现代,在一个民主国家的法庭上,在陪审团中。这种现象也十分普遍,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之后,陪审团中的单个成员在理解采访时纷纷表示如果重新让他选取的话,他不会给出这样的结果。
虽然庞勒对于各种因素对群体的影像的排列并不完全可信,比如他将“种族”排在第一位,同时他也是个彻头彻尾的种族主义者。但是我仍然认为他的论述在某些方面是成立的。比如教育、理性这类因素对群体的影响十分之低,群体永远对最简单最直观最感情化的口号做出用心的反映(不管是支持还是反对),但是对长篇大论式的论述报以消极的态度(懒得去支持或反对)。
基于此观点,庞勒同时提出了另一个观点:一个社会的高等教育普及度越高,对社会本身的发展并不是一个好事。甚至可能对社会生产有阻碍作用。作为一名资产阶级的心理学家,在这一点上,庞勒很大程度上是在为当时逐渐兴起的共产主义户外找一个邪恶的理论支持。他认为正是正因高等教育的普及,才导致马克思这类“厌恶的人”的出现,然后最后导致一群工人被“煽动”进行罢工最后导致了社会生产的停滞。
抛开阶级,我们能够认为庞勒的着个观点有必须的正确性。在历史上,成为群众并没有门槛,但是成为引导群众的“英雄”或负面作用的“反英雄”是有门槛的。一个英雄或反英雄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与个人道德情操、教育水平、家庭环境等许多“个人素质”有着至关重要的关联。高等教育的普及,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拥有成为“英雄”或“反英雄”的潜质。如果是在一个动荡的战乱年代还好,如果在一个和平的稳步发展的社会下,成为“英雄”的机会很少,那么这类人中就有很多选取去做一个“反英雄”,按照庞勒的话说就是成为“马克思”。
而事实上,在战乱动荡的年代正因客观原因不可能做到普及高等教育。因此普及高等教育这个命题就等于制造反英雄。
在论述这一观点的时候,庞勒还准确的预言了我们此刻的一个社会现象:学历歧视。
架设我们有一个前提,社会中的高等职位永远少于低等职位。而且我们也永远不能想出一种使得扫地工人务必掌握微积分和概率统计才能扫地的方法。
那么如果我们的高等教育仅仅是精英教育,只有少部分人能够获得高等教育。且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的数量刚好等于社会需要这些人才的数量。那么一切安好,社会和谐,没有人会因此而产生什么矛盾。
但是如果我们的高等教育变成了普及教育,越来越多的人获得了高等教育。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只有很少一部分能够获得与其知识结构相符的高等职业。而绝大多数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务必去和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一同干那些不需要高等知识结构的职位,他们必然心有不甘,这种不甘最终可能导致某种很严重的后果。同时,那些从事高等职业的高等受教育者正因同情,会人为地提高那些低等职位的进入门槛,最后会造成超多的社会浪费,阻碍社会生产的发展。
另外,由于高等教育的相对普及,高等受教育者会对低等受教育者进行学历歧视。随着社会高等受教育者的比例增高,这个歧视会越来越严重。
这两方面综合起来的结果就是高等教育越普及,社会矛盾越大(高等教育者与低等教育者),且会出现越多的不稳定因素(闲置的高等教育组合),且越来越少的实干者(缺少的低等教育者)。
最后,你会发现其实庞勒这个帮忙“资本家”剥夺工人学习权利的理论支持最后会得出一个完全正确的结果。而且,我们此刻的社会还确实就在他的预言下继续前行着……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我相信每个人看了《镜花缘》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我们该如何去写《镜花缘》的读后感呢?读后感大全编辑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分享2024镜花缘优质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镜花缘》是清代神魔小说,自出版问世以来,一直受到各方关注。鲁迅、郑振铎、胡适、林语堂等大家对它都有研究,评价颇高。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称之为能“与万宝全书相邻比”的奇书。国外学者也致力于此书的研究,苏联女汉学家费施曼说该书是“熔幻想小说、历史小说、讽刺小说和游记小说于一炉的杰作。”
《镜花缘》这部书,人们把它称之为小说,但它的小说味并不浓厚。说它不浓,首先是它没有塑造出一个像样的典型人物,即使像唐敖、唐小山这样的主角儿,也显得很苍白,而且在结构上也极为松散,故事与故事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看上去像是由无数张美丽的图片拼凑而成。所以,艺术力量单薄,文学价值不高。
当然,这些所憾只是这部巨作的美中不足,应该说,作者耗去二十年心血写成的这部作品,在中国古典长篇小说中,还占有着它应有的地位。在小说中“论学说艺,数典谈经”,同时还包含了新颖的思想和新奇的想象,在我国小说史上占据一席之地。
《镜花缘》一百回,故事起于以百花仙子为首的一百位花神因奉武则天诏令在寒冬使百花开放,违犯天条,被贬下尘世。其中百花仙子托生为秀才唐敖之女唐小山。小说前半部分主要写唐敖、林之洋、多九公三人游历海外三十余国的奇异经历,后半部分主要写由诸花神所托生的一百名才女参加武则天所设的女试,及考取后在一起饮酒游戏、赋诗谈笑的情景。同时,又自始至终贯穿着维护李氏正统、反对武则天篡政的线索。《镜花缘》由于包含了新颖的思想和新奇的想象,带有较多的社会批判意识,有时且不乏深刻之处,所以尽管成就有限,但在小说史上占据一定的地位。
《镜花缘》书的命名取意于“镜花水月”,蕴涵着人生空幻和哀悼女子不幸命运的意识。作者用漫画式的笔调,通过夸大和变形写出了社会的丑恶和可笑,也写出他的理想社会。但由于故事发生的场所是虚无缥缈之地而情节又是荒诞离奇的,所以作者以此揭示的现实生活,给读者的感受主要是滑稽可笑而不是严峻和可悲。在艺术上,作品的奇思异想体现了丰富的想象力,且思想机警和语言幽默风趣。但另一方面其幻想性的虚构情节有些分散,人物形象显得单薄;后半部分大谈学问,较为累赘。
书中对酒。色。财。气颇多微词,而参透酒、色、财、气是成仙了道的关键,在小说中,作者还别出心裁地为武后及武氏兄弟设立了名为“自诛阵”的酉水(酒)、巴刀(色)、才贝(财)、无火(气)四关以对抗勤王诸军,大凡参不透这四关的李唐将士无一幸免,而作为勤王军首领的宋素对这酒、色、财、气平素都不甚在意,因而入此四阵而得以毫发无伤。在大军攻破四座大关而大获全胜的时候,不但前来助阵的百果大仙、红孩儿等五位大仙忽然不见,连宋素亦追随五仙而去,而这一结局无疑又一次证明了小说的禁欲主义的修道观。
该书主要内容是:武则天废唐改周时,一日,天降大雪,她因醉下诏百花盛开,不巧百花仙子出游,众花神无从请示,又不敢违旨不尊,只得开花,因此违犯天条,被劾为“逞艳于非时之候,献媚于世主之前,致令时序颠倒。”于是上帝就把百花仙子贬到人间。
《镜花缘》是清代著名小说家李汝珍写的,讲的是一位百花仙子在王母娘娘的寿宴上得罪了嫦娥仙子,被嫦娥和心月狐设计陷害,百花仙子被贬到人间受苦。唐小山便是百花仙子,她跟着林之洋寻父,直到小蓬莱山。尊父命改名唐闺臣,上船回国应考。唐闺臣二次去小蓬莱寻父未返。
作者以辛辣而幽默的文笔,嘲讽了那些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儒生,并批评了种种品质恶劣和行为不端的人,极尽讽刺挖苦之事。而与之相对的是,作品颂扬女性的才学,充分女子的社会地位,批判了男尊女卑、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封建观念。
在《镜花缘》中,嫦娥虽然美丽漂亮,但她心胸狭隘,报复心重。百花仙子却是相反的,她耿直、善良、单纯,做事认真,讲原则。最终她之氢能够成功返回仙界,是因为她用自己的经历证明了自己即便身在纷杂的红尘之中,也不会迷失自己的本性和初心。
你们知道吗,在繁盛的唐朝,有一道亮丽的风景,这可不是一处景区哟,而是唐朝历史上的才女们。虽然唐朝的妇女受教育的程度不如男性,但是比起其他时代就相当高了,所以说,唐朝是才女辈出的时代。徐惠、上官婉儿即是其中的杰出代表。我们也要多学些知训,才能够成为才女!
同学们,看完我的读后感,你们是不是也想看《镜花缘》!想看就来吧!
本书以百花仙子在天庭受罚而被贬下凡为开头,以百花仙子重返天庭为结尾。用一个屡考不中的秀才—唐敖的视角,用各国风情穿插而形成的一部著作。
翻开书,各种奇妙的国家及其风土人情,如同一幅精美的画卷,在你面前缓缓展开……君子国的谦让,礼貌,祥和,让我读之心头一暖;劳民国的长寿,让我懂得了真正的养生之道;大耳朵国的过犹不及让我深思;黑齿国的文采让我赞叹;白民国的徒有其表让我叹息;淑士国的“酸”让我感慨;厌火国的野蛮让我惊恐;女儿国的阴阳颠倒让我注目;轩辕国的大度让我欣喜……
在所有的国家中,我独爱黑齿国与君子国。黑齿国里,唐敖与林之洋、多九公以为他们个个又黑又丑,谁知,细看之下,个个生的眉清目秀。接着,在女学塾里,多九公的自负让他吃足了苦头,两个年纪轻轻的姑娘提出来的问题让多九公瞠目结舌,这些问题都需要对书本有一定的见解才能回答出来,于是,我知道了,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在黑齿国,民风淳朴,一本书是无价之宝,不论男女老少,都十分喜爱读书,银子掉在地上没人捡,但若是书掉在地上,恐怕人人都会去抢。看到这里,我想起了自己的学习现状,人家是没书读,却想方设法的争取读书机会,而我呢?有现成的良好条件,却不懂得珍惜。与黑齿国相反的,是白民国。在白民国里,人人身着儒衫,面如白玉,学塾的书架上,琳琅满目,极尽奢华。这里的人自认为很有学问,一个个态度傲慢,但是,读起《论语》、《孟子》来,白字连篇,错误百出,真可谓是绣花枕头—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再来看君子国。君子国里,谦让之风遍及各地,买卖货物也要互相谦让,买的人嫌货物太便宜,卖的人嫌货物价格太高,以至于“漫天要价,就地还钱”这句话从卖的人口里说出,真可谓闻所未闻。再想起现在人们的贪婪奸诈,内心不禁开始向往起来。
千奇百怪的国家,千奇百怪的风土人情,千奇百怪的事情,都如一场梦一般。语言诙谐幽默,妙趣横生,时而语调激昂,似作者对未来的美好想象,时而语调低沉,似作者对人情世故的反思。作者独具匠心的通过对虚幻世界的描写,无情的讽刺的现实社会的黑暗虚伪,寄寓了作者的社会理想。
在宁静的午后,手里捧一杯暖茶,静静翻开书本,细细品味清隽的文字,幸福,由书中来……
近日以来因为读书节,我有幸一睹《镜花缘》的风采。
话说入目第一章的内容里有句话让我颇有感触,那是百花仙子与百草仙子无意交谈间出现的。“不知小仙与这玉碑可能有缘?可惜我们虽成正果,究系女身,将来即使得睹玉碑人文之盛,其中所载,设或具是儒生,无一闺秀,我辈岂不减色?”就这句话,可能是文中最不出彩的一句话,却让我影响颇深,我辈岂不减色?真的是女性无用吗,还是时代没给她们机会。女子无才便是德,这贯彻那男尊女卑时代的名言。无数才女若非武则天开放女科,一身才华可能就要被泯灭在历史的长河里了。
除此之外,嫦娥这号人物的设定也让我彻底对她的好影响翻篇,那个传说中性格淡漠,却又十分善良,只可远观不可亵渎的女子。在这里却是咄咄逼人,蛮不讲理。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还是凡事物皆有双面性?就不从而知了。
而武则天醉酒后逆天而行誓要让百花在冬日齐放,也算是文章精彩内容的开端了。百花应惧怕责罚,不分天道事理,竟真在冬日齐齐开放,让我也感到颇为不屑,只因怕得罪权贵,放下自身原则,实在让人无法尊敬。而后百花仙子甘愿坠入凡尘也不愿承认自己未干的事去广寒殿扫落花三年,着实令我十分敬佩。这是坚守,尊敬自己的表现,值得让人去敬佩,去学习!
坠入凡尘后也写了百花仙子(唐小山)的父亲唐敖女儿国,君子国,无肠国等的种种经历,体现了人情冷暖,世间善恶……
总而言之,作者李汝珍写的这本小说真的极好,镜花水月。其神幻会写的创作手法数经据典,奇妙地勾画出一幅绚丽斑斓的天轮彩图。
《镜花缘》是继《红楼梦》之后比较优秀的一部现实主义长篇小说,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
《镜花缘》可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写武则天称帝,打败了唐室旧臣徐敬业、骆宾王的反叛。有一天醉后观花,令白花严冬齐放。众花神不敢违背圣旨,就齐聚皇家花园喷蕊吐艳。哪知违背了天规,被玉帝贬下凡尘成了一百个才女。众花领袖白花仙子被贬到岭南,托生为唐敖的女儿小山。唐敖殿试落第,心情沉闷,就随妹夫林之洋泛海出游,经舵工多九公导游,观览了海外异国风情,看到许多奇人异事。后来进入小蓬莱,求仙弃世,一去不返。小山思亲心切,让舅父林之洋带她出海,寻父回家,历经磨难后终于找到小蓬莱,却意外地在泣红亭中录下一卷“天书”,上面有一百名女子的事迹。并遵照父亲的意思改名为唐闺臣。第二部分写武则天开科考试才女,录取了一百人,名次和泣红亭天书上载得分毫不差。这些才女及第后,拜见宗师,连日饮宴,赋诗游戏,表演了书、画、棋、医、卜、星相、音韵、算术等,以及灯谜、酒令、斗草、投壶等,尽欢而散,唐闺臣也重返仙山。这时,徐敬业、骆宾王等人的儿子联合剑南节度使文芸,起兵反对武则天,一些才女也因姻亲关系加入军中,不少人殉难,终于打破了“武家军”的酒、色、财、气四座大阵,武则天失败。后来唐中宗复辟,仍尊则天为“大圣皇帝”,则天又下新诏,宣布明年重开女试,并命前科录取的才女重赴“红文宴”。
《镜花缘》一书的思想意义十分突出,作者借书中人物之口,鲜明地表现了自己的一些社会观点,对嫁娶、葬殡、饮食、衣服、居家用度都提出了一些改革的办法。他还通过对各国风土人情的描述,无情地批判了好吃懒做、说谎、奉承、不学无术等多种社会现象,对好让不争、待人宽大的“君子之风”、大人之度则给予赞扬和肯定。然而,书中的一个更重要、更鲜明的主题,就是要求提高妇女的地位,使妇女扬眉吐气。在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中,虽然人们的观念较以前已经有了很大转变,但封建残余思想依然存在,有的还很严重,像男尊女卑的现象及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位生活在两百多年前的封建社会中的作家都能打破世俗偏见,控诉封建制度,主张男女平等,这是否能引起我们这些生活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当代人深思呢?
在寒冷的冬天,沏一壶暖茶,靠在窗边,读上几页书,抬眼就能望见湛蓝的天空,在太阳的照射下显得清澈透亮,无疑是一种莫大的享受。
今日我依旧翻开《镜花缘》,悄悄地走进故事。《镜花缘》是由清代李汝珍所作的一部长篇小说。本书精华部分在前半部,讲述唐代秀才唐敖因徐敬业造反而受牵连被贬落第,愤然与友人游历海外各国,见证各地奇闻异事。作者借幻想社会中的美好事物表达自己对现实的期望。其中黑齿国的故事让我深有所思。黑齿国人人如其名,个个身黑如墨,包括牙齿,但同样个个饱读诗书、满腹经纶,引得唐敖等人惊叹不已。他们的风俗是无论贫富,都以才学高为贵,不读书为贱。在他们眼中,书要比什么宝物都更加宝贵。读到此处,书中黑齿国人似乎不再那般丑陋,而是让我若有所思。
回想起爸爸常对我说的话:“我少时的阅读量可是你的十倍以上,我现在依然后悔当时没多读些书!”正是应了“黑发不知勤学早,白发方悔读书迟”这句古话。
读书的乐趣就好比躲在一个安静的角落,独自幻想着各种美好的事物,当得到新知识时又像已将美好事物收入囊中,变成了自己的东西。当阳光洒在书页上,洒在字里行间,仿佛它也好奇你学到什么,你便会迫不及待地想与它分享、畅谈。
只要体会到这些,黑齿国人对于书的贪婪便都可理解。牛角挂书、凿壁偷光、囊萤映雪也不足为奇。不为别的,只为在书中得到知识时的乐趣!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人类文明的延续,不论是对黑齿国人还是任何人,书都是比金银更加珍贵的宝物。有句老话: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
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诗经》后的心得体会。在阅读作者的《诗经》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一篇优秀的《诗经》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栏目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2024精选诗经的读后感》,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诗经。考槃》为隐逸诗之鼻祖,讴歌士大夫的一个重要选择——归隐山林。
自古读书人常走两个极端,一则出仕。二则仕途挫折后隐居林下,诗歌赋画,更有成就者著书立说。“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为什么只走两个极端?因其四肢不勤、五谷不分?因其手足无力、耻于百工?是,也不是。表面客观正确的疑问,回答不了中国传统读书人的骨气问题。
如今的读书人有更多的中间道路可以选择:经商、从军、自由职业等等。这固然是时代的进步,但传统意义的读书人总是迂腐地选择一种极端,一种用毕生热情去热爱和创造的东西。因此他们之中的杰出者不断走上人类某个领域的顶峰,成为千古不朽的大师级人物,如一生只写一部书的李时珍、曹雪芹。相比之下,当代名家充其量不过一巧匠。
所谓“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即内圣外王,不得已立言。内圣立德,外王立功,不能实际举帝王之业,以推圣人之道,才退而立言。著书立说为最后,不得以后为之。恍然明白相声大师马三立简单名字的深刻内涵。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一日不见,如三秋兮”,“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常常流连往返于诗经中这些让人陶醉的诗句中。《诗经》本称“诗”,是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被儒家列为经典之一。《诗经》编成于春秋时代,共三百零五篇。诗歌形式以四言为主,运用赋、比、兴的手法,其优美篇章描写生动,语言朴素优美,声音自然和谐,富有艺术感染力。
在《诗经》里不但看不到古时人们的闭塞,愚昧与保守,而且应该说她所表现出来的纯洁的爱情,过人的智慧,积极的生活态度,对现实的满足和对未来美好的憧憬完全是超越现代、超越时空的!
读《诗经》足以静心、净心:《诗经》语言朴实,思想单纯,没有现代人们的那浮躁和不安分。阅读《诗经》,就会被文字里的纯净所感动。当我心浮气躁的时候,看几章,便能沉下心来,安心学习,安心工作。
读《诗经》足以踏实、专心:《诗经》教会我每一步都要踏踏实实地走,才能到千里之外,留心生活中的每一点滴,珍惜现在,努力工作,日久坚持才能成为富有者,只有专心致志、刻苦钻研,才能成为成功者。
读《诗经》足以返朴归真:《诗经》犹如东方的圣-经,记录着农业文明最古老的光荣。《诗经》内的人们生活在离造物主最近的地方,门前的原野、山峦、岩石,无一不是造物主最原始的作品。人们聆听着大自然苍老的声音和人类年轻的声音,充满感恩的心情。他们远离充斥着欲望、高音喇叭的现代生活。这正是现代人所缺少的特质。
《国学经典诵读》是令我受益匪浅,让我今生所学的知识更加深厚。就像是用这本书,打开知识宝库的大门一样。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孝”,也让我重新认识了“孝”。
以前,我是一个不听话的小孩,就像《不听话的小山羊》中的小山羊,每次妈妈和蔼的跟我说话,可是我却以不耐烦的态度回绝她。记得有一次,我正在房间里静静的写作业,妈妈推开我的房门,端水来给我喝。妈妈对我说:“月月,喝点水吧,休息一下,一会儿再写。”我不耐烦的对妈妈说:“不行,我还没写完作业呢!等一会儿再喝,你先出去!”妈妈一边不知所措一边离开了。妈妈走了,我还在埋怨她:“真是的,不知道我要写作业吗?”说完,指了指门外的妈妈,继续埋头学习。突然,我有点饿了,我大声的对奶奶说:“妈妈,我饿了,快给我做饭!”奶奶没有动静,我再一次重复了我说的话,连叫了3 次“妈妈”,可依旧没有动静,我不得不离开板凳,站起来对妈妈说。妈妈还是在看电视,还是不理我,过了一会儿,妈妈终于在我说大约100 遍“妈妈”的时候,招架不住,说了一句:“你不理我,我也不理你。”说完,妈妈给我做饭的了。顿时,我恍然大悟。
这件事告诉我要怎么尽孝,这件事我觉得我做的一点都不好,通过这本书《国学经典诵读》里的“孝经”,我懂得了孝是怎样写的。 孔子在家里闲坐,他的学生曾子侍坐在旁边。孝经译注孔子说 ∶ “ 先代的帝王有其至高无上的品行和最重要的道德,以其使天下人心归顺,人民和睦相处。人们无论是尊贵还是卑贱,上上下下都没有怨恨不满。你知道那是为甚么吗? ”
曾子站起身来,离开自己的座位回答说 ∶ “ 学生我不够聪敏,哪里会知道呢? ”
孔子说∶“ 这就是孝。它是一切德行的根本,也是教化产生的根源。你回原来位置坐下,我告诉你 。人的身体四肢、毛发皮肤,都是父母赋与的,
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古印度、古埃及、古巴比伦这三个古国的文明早已衰落并消失,只有古中国的文明保留了下来,并得到了发展,在经过长期的历史积后淀形成了今天的中华文化,因此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而在这无边的中华文化大海中,有一颗金子之重在闪闪发光,不曾黯淡,那就是——《诗经》。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经总集。现存的《诗经》共收录诗歌305篇,包括西周初年都春秋中叶共500余年的名歌和朝庙乐章,传统上分为风、雅、颂三类。西周到春秋中叶的民风较为开放,人们一般都用诗歌直白的表达自己最真实的情感,因此从《诗经》中可以窥得当时的民风民情。其中最为人们所喜欢的是他的爱情诗。
《关雎》是为人们所主旨的一首诗,“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美好的女子是青年的好妻子,为此青年“琴瑟友之”、“钟鼓乐之”,结果“求之不得,寤寐思服”、“辗转反侧”。这首是描述了一个男子为追求心爱美好的女子使劲浑身解数,表达了男女之间最为纯洁的爱情。类似表达纯洁爱情的诗歌还有《静女》、《木瓜》等,当然爱情不都是美好的,因此也有《氓》这类的怨妇诗。
和现在的国学热潮无关。小时候上古汉语课最头疼。
讨厌无聊的老师,讨厌听不懂的文言文,讨厌岳阳楼。我心理很强。越是当老师,越是干脆不背,让老师踹出教室。
我喜欢诗歌,但我不喜欢的是。
人到中年,就开始看以前看腻了的作品。我清楚的记得我是怎么因为无聊学会这些经典作品的。
我如何喜欢《诗经》?
原因很奇怪,不是因为百家讲坛,也不是跟风,也不是像大部分同学一样只是为了完成作业,而是在离开学校很多年后,有幸来到了《诗经》作品产生的地方,真的在那里生活了一段时间,才真正体会到古典作品的可爱之处。
中原,我的家乡。
在我读过的所有经典作品中,这本是我最喜欢的。
原因是这本书包含了后来中国文学作品中丢失的质朴自然,以及与乡土和谐的联系。像很多年轻读者喜欢的那样,里面有优美的爱情诗。这些风中的诗,比起风雅和赞美,更多的是人性的美和真。《诗经》和《离骚》的区别就是和文人阶层的区别。
《诗经》中也有对现实的不满和暴露,但它是一种朴素的、真挚的、发自内心的悲伤,而不是《离骚》中的哀民生。
《诗经》是我国古代五经之一。其中它按音乐划分为三个类别:风、雅、颂。而我最喜欢的一篇莫过于十五《国风》中的《蒹葭》。
《蒹葭》一诗虽然看似平常,宛如于《诗经》中三种表现手法中的“赋”,但如果细细品读,会深感意味深长。它讲述的是:一位玉树临风的美男在芦苇边隐隐约约地看见了一位楚楚动人的花季少女在湖中央,从而不顾一切去追寻她。
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故事,但如果细细品味,就会发现文中的“伊人”不仅是指清纯的少女,也泛指生活中的理想。而美男追寻的路程,又可看作是寻求理想的艰难长途。这么一来《蒹葭》不再是“赋”;而是“兴”(借助其它事物为所咏之内容作铺垫),是激励我们的壮美诗篇呀!
从中告诉我们要为自己的理想不断地努力努力,再努力。而再看看我自己,每次都说要写一本书,但哪一次,我是坚持把书写完的呢?还不是都只开了个头,就放弃了呢?正如屈原所说“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缺少的不正是恒心吗?所以要想成功能不有毅力,有恒心吗?恒心是成功之根本,之源泉!要想成功必需有恒心;必需坚持不懈!有了恒心,不但能成功而能起到事半功倍!
鲁迅先生曾对《老子》一书作出了这样的评价:“不读《老子》不知中国文化,不知人生真谛。”而我想说:“不读《诗经》,不知中国文化,不知人生真谛!”
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古印度、古埃及、巴比伦的文明早就衰落消失了。只有中国古代文明得到了保存和发展。经过漫长的历史,今天的中国文化已经形成,所以中国文化历史悠久,博大精深。在中国文化的这片无垠的海洋中,有一颗金子闪闪发光,永不褪色,那就是—— 《诗经》。
《诗经》是中国第一部诗经集。现存《诗经》诗305首,包括西周初年的名曲和朝庙运动,传统上分为风、雅、颂三类。西周到春秋中期的民俗相对开放,人们普遍用诗歌表达自己最真实的情感,所以从《诗经》可以窥见当时的民俗。其中,人们最喜欢的是他的情诗。
《关雎》是一首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为主题的诗,美女是年轻人的好妻子。所以年轻人是“琴友”“钟鼓乐友”,结果就是“欢迎,睡思”“翻来覆去”。这是对一个男人竭力追求一个美女的描述,表达了男女之间最纯粹的爱。表达纯爱的类似诗词有《静女》、《木瓜》等。当然,爱情也不全是美好的,所以也有像《氓》这样描写怨妇的诗词。
“昨天我去了易、柳伊一。今天,我来来去去,下雨下雪。道路泥泞难走,又饿又渴。我难过,但我难过。”这些诗来自《采薇》。男人很早就去守边境,守海关,边境军事生活艰苦。生活没有保障,生活条件差。更可悲的是无尽的孤独。没有同情,没有关心,没有家人在边境的消息,内心空虚!当我终于可以回家的时候,一切都变了,我不再年轻,心情沉重。前几个字试图描述他的心情。这首诗表达了广大边防战士的辛酸。
“呦呦鹿鸣,吃野苹果。我有客人,鼓手吹笙。”这些诗相信大家都很熟悉。都来自《鹿鸣》。《鹿鸣》是一首带有一定政治色彩的诗。主人对客人或君主表示热情和感谢,对他人表示善意,暗示着他的忠诚。所以,诗歌也是一种政治工具。
《诗经》还有其他话题,这里举几个例子。《诗经》具有重大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和社会意义,是中华文化宝贵的精神文化财富。孔子曾说:“不学诗,什么都不会说。”因此,教育部门应多将《诗经》中的诗词以各种形式编入教材,让学生从小学习,充分了解其深刻的思想内容,提高思想深度。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观看一本好书之后,我们会受益匪浅,有一些启发。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读后感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那么,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读后感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基地读后感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仰望星空,天外那浩瀚的银河曾引起无数人的遐想;仰望未来,人类那未知的前途唤起许多人的猜测。而艾萨克?阿西莫夫所著的“银河帝国”系列便是其中最明亮的结晶之一。
虽然我只读了其中的一本——《基地》,但已经被它那宏大的世界观和层层推进的剧情所吸引:这本书讲述的是人类开启了星际殖民运动进而统一了银河系,建立了银河帝国。一万年后,哈理?谢顿开创了能够精准推演未来的“心理史学”,从而预言出帝国即将覆灭。为了让覆灭后的文明尽快获得新生,他在帝国流放自己的“端点星”上建立起基地,正式启动了一个伟大的拯救计划。
实际上,我一开始读时是有点失望的,因为这本书虽美其名曰“银河帝国”,但作者对帝国和宇宙的宏观描写着墨其实很少,而更多是以许多个人的语言描写和心理描写作支撑来讲解帝国的政治和科技。我习惯了《三体》这种通过猎奇想象震撼心灵的硬科幻,《银河帝国》这样主要讲述人文世故的软科幻确实有些不合胃口,但是,当我深入阅读进去,发现了它的超凡魅力。
《基地》通篇是以基地的起源和经历的三次危机为线索,串联起许多中短篇小故事。每篇都是从一个人物的视角讲述他的事迹和思想,和其他小说常用的“上帝视角”相比,这种方法表达的内容很有限,也让我初读时倍感困难。但每当里面的人物以个人的口吻、平淡的语气讲解那令人赞叹的计划,决定一场战争的胜负时,这种“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的荡气回肠,却让我领悟到一种与上帝视角截然不同的感受。
这本书主要的剧情就是基地与周边王国产生冲突,以及基地的几位英雄力挽狂澜。第一次危机起因是周边四王国对基地的科技虎视眈眈,而基地军事上的弱小而难以反抗。基地的一位英雄塞弗哈定游说各国,使得他们相互猜忌进而相互制衡,谁都不敢将基地占为己有。基地又将科技以一种宗教的形式教育王国国民,于是在第二次危机,其中一个王国的执政者试图发动战争,结果尚未开战就被疯狂的教徒们瓦解。第三次危机时,一个禁止传教、售卖技术的科瑞尔星球向基地宣战,但此前基地一直与其进行科技贸易,贸易的中断使得科瑞尔星球民不聊生,于是只得结束战争。
威慑平衡、宗教统治、经济制约,仔细一想,这些危机的解决方案都影射着现实世界,且每一个都印证了塞弗哈定的一句话:“武力是无能者的最后手段”。确实,在联系了现实中两国之间的碰撞,我明白了有时动用武力的确未必是最佳的选择,这也让我坚信《银河帝国》是一本披着科幻外衣的社会作品。
虽然目前我仅仅读了《银河帝国?基地》,即便它的世界观和主旨还未完全展现,但是其中幽默的语言风格和绝妙的剧情发展已经深深吸引了我,这软中有硬的科幻小说也让我体会到不同凡响的快感。
我期待着去看这一系列的其他十四本书。
这是我心中最优秀的科幻小说系列。虽然我到现在为止,只看了它的第一本,但是仅仅是在第一本中,他就已经将自己对于科技、政治、人性以及想象力的控制展现得淋淋尽致。
我一直认为一个优秀的科幻小说家首先得是一个优秀的小说家。科幻只是表面的一张皮,小说家使用科幻元素来为自己的理念或者说主旨的展现而铺路。显然作者非常好的做到了这一点。小说里的人物性格完全没有一般科幻小说家的那种脸谱化,文中经常会出现一些类似于引文中的那些对于现实世界的讽刺。我很喜欢这种文风,读起来既不会觉得枯燥学术,也不会觉得肤浅。小说开始于一门很有趣的理论--心理史学。在这套理论真正的奠基者谢顿的介绍中,提出他刚接触这门学问的时候,心理史学只是一组含糊的公设,而在他手中,它成为一门深奥的统计科学。
小说中,谢顿通过这套理论预测了银河帝国的崩溃,同时也预测到了第二帝国后来该如何复兴。如果是我小时候看到这本书,我肯定会觉得,哇,这本书讲的东西是什么东西啊,虽然我完全不知道,但是总觉得很厉害的样子。但现在看时,我却觉得理所当然。甚至于很有可能在以后,这本书就如同凡尔纳的小说一样,已经不再是狭义上的“科幻”。因为人们已经将它们实现了,在我们现在这个社会,这套理论已经开始稍微展现了自己的威力了。对,就是那些人说得玄乎其乎的大数据计算。只要数据够多,总能预测事物的走向与未来。广义上来说,的确如此。一个个的人类个体的行为比较难以预估,因为每个人都有那么多独特的点。但一旦涉及到极大数据的人群时,人就类似与群蜂一样,变得那么地趋于一致。
什么样的人,喜欢什么样的商品,什么样的人,喜欢看什么样的书,什么样的人,喜欢什么样的对象……乃至于,我们人类选举的结果,政治的走向……如果数据够多,关于这些事件的预测,我相信未来都是可以实现的。而且精确度会越来越高。不过有趣的是,当我们人类每个人都知道预测的结果时,很有可能历史就会被改变。
这里有点类似于薛定谔的猫了,如果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的未来,那么未来极大几率就如同预测的那样……想到这里,似乎没那么悲观,但是有点不甘心。如果我知道自己的未来,自己现在会做什么呢……想到了,就去做吧。
最后的最后,其实命运最终还是掌握在自己手中。
即使是只蚂蚱,也要跳出自己的极限。
1941年,21岁的阿西莫夫想出了一个崭新的科幻点子:撰写一部发生于未来的历史小说,描述“星河帝国”衰落的始末。然后,他在整个40年代,总共为基地系列写了八个故事,后来都归入《基地》三部曲。
在遥远的未来,人类在银河系如蝗虫般繁衍扩张,直至统一整个银河,发展成为一个统治超过2500万个住人行星、疆域横跨十万光年、总计数兆亿人口的庞大帝国——银河帝国。帝国建国后的12020年,一个刚满32岁的年轻数学家哈里·谢顿开创了“心理史学”,这门学科能用数学公式准确推演全人类的未来。谢顿运用“心理史学”,推论出“银河帝国”会很快灭亡,之后会有长达20000年的“黑暗期”。为了人类的未来,为了缩短这个“黑暗期”,谢顿在其有生之年分别在两个地方建立了两个有着各自任务的“基地”,作为以后“第二银河帝国”的种子。大约150万字的《基地》系列故事就是围绕这一主线展开。
我从去年底开始,陆陆续续花了一个季度的时间,看完整个《基地》系列。在我看来,这部著作至少有三个方面的不可取代性:
一是其表现出来的深邃的历史眼光。
谢顿是一名数学家,却跨界以统计、分析、预测为手段,介入历史、心理学、社会学的研究,并创建了一套名为“心理史学”的数学工具去分析人类的未来。
谢顿认为,人类个体的行为是无法预测的,但是人类群体的行为是可以通过某种数学方法分析出来的。而成功的分析必须依赖于两个必须的条件:分析的对象数量必须非常庞大,以尽量减少个人行为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影响;被分析的对象必须不知道这个分析的计划,否则会多少影响到他们的行为发展。
“历史从不创新,只是一再重复”。如果可以观其大略,而不计其余,人类的历史是有迹可循的,这一点,我个人是深表赞同的。
二是关于机器人的一些思考。
在阿西莫夫的世界里,人类对于机器人的感情是极其复杂的。没有机器人的帮助,人类不可能冲出地球,建立起横跨十万光年的大帝国。机器人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又不可避免地走向人类的对立面,导致第一次星际扩张失败,地球本体毁灭。经过漫长的斗争,人类消灭所有机器人,才得以建立“银河帝国”,并使机器人成为人类历史的一个禁忌,提都不能提及。
然而,最有讽刺意味的是,一直默默守护“银河帝国”到最后时刻,并推动“心理史学”计划顺利实施,保存人类复兴希望的,确保人类缩短“黑暗期”尽快进入全新复兴的,又恰恰是一个机器人:使用年限达到20000年、功能极其完备、近乎无所不能的机·丹尼尔·奥利瓦。
《基地》试图说明:机器人技术不发展,则人类没有办法挑战浩瀚宇宙;机器人技术过于发展,则必然走上挑战人类的道路,这是1940年代的阿西莫夫就认识到的一个两难命题。正是这种矛盾的心理,促使阿西莫夫在另外一个系列《我,机器人》中首度提出“机器人三大定律”,并沿用至今,“机器人学”这个名词也因此在人类历史上首度亮相。
三是隐藏在科幻背后关于人类社会组织形式的思考。
在整个《基地》系列里,阿西莫夫大约描述了30个左右的星际文明。这些文明,都各有各的特色,如果我们忽略科技的因素,就会发现这些表面千奇百怪的文明,其现实基础仍然是1940年代的世界各国,只是在星际文明这个大背景下,阿西莫夫从艺术的角度对文明的特质进行了浓缩、提炼和极端化。从这个角度来说,《基地》系列中创造岀来形形色色的星际文明,犹如《镜花缘》中的君子国、小人国、女儿国、犬封国、聂耳国一样,可以当成一本奇异游记来看。
在三十多个星际文明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两个:盖娅和索拉利文明,它们一个极度统一,一个极度自由,基本上就是人类社会组织形式的两个极端。盖娅文明的进化使得包括有机物、无机物在内的整个星球可以通过意识连结成一个整体,所有的意识都可以实现共享;每个个体既是个体,更是共体,以集体意志为意志;在离开母星体以光年为单位的距离后,个体仍然可以接受整体的意识和意志,从而实现极度的统一。
索拉利文明展现的则是极度的自由:在一个三倍于地球面积的星球上,只生活了几千索拉利人的成熟体,他们的肉体进化出一种命名为“转换叶突”的能量转换器,一个个体所转换的能量足以支持成千上万的机器人用于管理领地事物;他们信奉“他人即是地狱”,就算同类也互不来往,大事以电波形式协商;极度的向往自由让他们甘于居住于地表之下,而且不谋求任何形式的扩张;为了尽最大可能减少和外界的接触,他们甚至进化出雌雄同体,真正实现了绝对的自由。
在《基地》系列最后一本《基地与地球》中,阿西莫夫设计各种场景和反复讨论,似乎是试图说服读者(或者是他自己),盖娅文明的组织形式虽然和人类对自由的向往完全背道而驰,却是可以接受的。甚至在最后,他还专门设计了一个场景,通过号称拥有“不需要完全信息就可以做出正确选择”天赋的崔维兹选择用盖娅或者索拉利为蓝本建立人类新秩序,结果他选择了极度统一的盖娅模式,其原因就是,在即将到来的宇宙侵略中,我们需要统一意志!
也许,这就是阿西莫夫借《基地》系列、“心理史学”以及崔维兹,来对自己关于人类社会组织形式的思索做出一个结论。如果考虑到1940年代欧美各国最大的现实就是全人类联合起来抵抗希特勒的侵略,极度的集中因而可以理解。那么,如果阿西莫夫能一直生活到今天,他会怎么设计这个科幻寓言的结局,这倒是一个很值得思考的问题!
很久没有读到如此让人兴奋的作品了,阿西莫夫不愧其大师称号。阿西莫夫爱好推理作品,因此他的科幻也成为了“科幻推理”,尤其幕后更有幕后操纵人,视线从第一基地拉到第二基地,继而是盖娅,而后是地球,最后是月球,让人大呼过瘾。
当然,阿西莫夫并不会因此显得浅薄,相反的,他在“基地”系列中表现出的气势和深沉思考,让人畅快过后更有所回味。联系最近读得几本书,个人与历史的关系在系列中是条有趣的线索,不妨让我们梳理一下。
人类与动物不同,动物似乎只对当下、与自身横向关联的事物感兴趣。(当然,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人类的维度中还有时间的纵向维度,作为历史的产物并自身构成历史,人类的自觉意识让人们很早就对过去、现在和未来产生浓厚的兴趣。历史哲学的书厚厚大本,集合从人类文明初始到当今时代的学人智者的思考。那阿西莫夫又在想什么呢?
“基地”系列的基础建立在哈里・谢顿的心理史学上。这是个不仅让克鲁格曼对经济学产生兴趣的大胆想法,也是粗看之下自我完备的天才理论。类比于气体的分子动力学,虽然人类个体是不可预测的,但人类社会整体,只要样本量足够大,却可以用数学表述出来,继而可以通过改变变量控制社会进程。似乎很不错,不是吗?
然而如果这么简单,故事就再也没有变化的可能和发展的必要了。阿西莫夫加入了两个变量,使得社会发展可能偏离数学计算的轨迹。一是技术变迁。在哈里・谢顿创立基地之后几百年时间里,技术的发展速度远远超出当初的想象,面对第二基地的精神干预,第一基地差点发展出反干预的技术,几乎就要断送整个计划。
二是个人力量。在第一基地历史上多次“谢顿危机”时挽狂澜于既倒的个人英雄行为虽然卓著,却没有脱离谢顿计划的轨迹。但变异种“骡”的出现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谢顿计划真正遇到自身的整体性危机。
“骡”的来历不明,显然是阿西莫夫的有意为之。多次“谢顿危机”后已经将读者的预期挑逗得太高了,一个拥有强大精神控制能力的变异种第一次将精神力量引入这个物质的世界。然而“骡”最终在完全摧毁“谢顿计划”前一刻被同样拥有感知和改变意识的第二基地所阻止。这样貌似能自我维持的“谢顿计划”的命运其实还是掌握在一帮拥有精神力量的精英手中。尽管第二基地人数很少,高层的觉悟也很高,但仍不免于权力争斗、猜忌和怀疑。“谢顿计划”由一位天才的发现而成形,或许最终也会因为个人的私欲而毁灭。
阿西莫夫无意就此罢手,天才的创意将钟摆晃向了另一极端,即盖娅星球。这是个个体自觉地化入集体意识的生存方式。生命体、非生命体都在集体意识占有一席之地,而人类则发挥着更重要的作用。这种“天人合一”、万物与我同在的方式看上去很美丽,但习惯了“自由意志”传统熏陶的人类未免心有不甘。这是通过葛兰・崔维兹之口表达出来的。
阿西莫夫写到这里或许需要做出一个选择了,为我们人类。“银河未来的命运决定于某人一念之间,这个就是葛兰・崔维兹。他必须在第一基地,第二基地与盖娅之间做出银河未来由谁主导的决定:由第一基地创建的新帝国将会逞领银河进入科技昌明的世纪;由第二基地指导的新帝国将能确保人类的永久和平;而以盖娅为蓝图的盖娅星系则会是个心灵共同体,所有人类将与万物融合成一个良善的整体。”三种选择的后果未必如描绘的那么美好,但选择势必做出,关键在于一个人,而他的选择凭借的是直觉。
科技的进步发明出了反重力推动的飞船以及与人类思维鱼水交融的电脑,思维的拓展让经受训练的人能深入他人的意识并进行合意的改造,放弃个人而换来集体意识使得仿佛伊甸园重现,然而人类的命运最终悬于本能的直觉。直觉无法解释、无法表述,却能做出选择。
这有点类似罗尔斯的《正义论》里提出的“无知之幕”。何谓正义,现在我们已经无法讨论清楚了,因为每个人已经浸淫在文化中那么久、先入为主众多理念。摒弃所有的知识、道德,用“无知之幕”让笼盖人类,借以才能得出普遍的“道德观点”。
然而阿西莫夫无法决定,想必我们每个人读的时候也不敢轻易下结论吧。我们或许有自己的偏好,但一旦面对的是全人类的命运,每个人都会像葛兰・崔维兹一样恼怒于这份太过程沉重的责任吧,况且我们还没有崔维兹引以为傲的“天生正确”的直觉和判断。
阿西莫夫最终把崔维兹引到了一切的幕后操纵者——机器人那里,以便与机器人系列衔接上。我们略表惊讶,但人类未来形态的选择却似乎被“王顾左右而言他”地有意忽略掉了。也许不做选择是最好的选择。
面对历史,有的人会感到无力,仿佛冥冥中自有定数,但也有的人会有天下英雄舍我其谁的雄心,我不知道应该是如何,又不知如何说,只有拈花微笑,任凭旁人猜想了。
还记得《基地》里赛佛哈定的名言吗?他说:“武力是无能者最后的手段。”可是,武力真那么没用吗?
答案是否定的。
虽然武力确实没有智慧那样高大上,但绝不可小看它的作用。你看《基地》里的端点星的基地即将遭受安纳克里昂的攻击时,如果不是用武力征服那艘星舰,任凭哈定绞尽脑汁也不会胜利。虽然这里面有智慧的成分,但谁能说武力没有起到重要作用?
但是,光凭武力还不行。如果哈定没有智慧,那么他就不会迷惑敌人,创造机会,也就更不会有武力夺舰这一出了。而再看古代秦朝,一味追求武力,不智慧地理国,轻罪状重刑罚,还高额收取税收,牢牢地把权力握在手中,用武力镇压不满起义的民众,最终导致威名远扬的秦朝仅十四年便灭亡了,这就是武力治国的结局啊!
那么。单凭武力在某一程度上肯定是无能为力了,那么,它的对立面——智慧呢?
首先,智慧和武力不同,它能运用的范围太广了,军事上、农业上、工业上、生活中……可以说是无处不在,但它也和武力一样,如果一味地追求智慧的话,那么结果并不见得比追求武力好,比如南宋:
南宋是一个在中国历史上科技发达的朝代了,那么是什么导致它灭亡的呢?那就是带它走向富有又领它走向衰败的其中一个原因:重文轻武。
南宋崇尚儒学,而武将却不怎么受人尊敬了,当时就有一句谚语:做人莫做军,做铁莫做针。在这种情况下,南宋文人辈出,十分兴荣,并迅速发展,但慢慢地弊端就展现出来了:由于文人掌权,不懂军事,武将不得志,没人领军,就连精忠报国的岳飞也被秦桧害死了。所以,蒙古打来,无人能敌,南宋也就这样灭亡了。
假如哈定一味追求智慧,那么就不会上演“武力夺舰”这一幕,他本人也会因被敌人包围着而被处死;假如哈定固执地崇尚武力,决定武装整个端点星,那么很快薄弱的防线根本挡不住敌人的步伐,随着一声炮鸣,整个基地也会化为灰烬。但是哈定却两者皆有之,只不过他更偏向智慧罢了。
要智慧还是武力?
两者皆有之!
《基地与帝国》是基地系列的第二本,饶有兴趣地读完《基地》之后,我发现《基地与帝国》的结构跟前一本有很大的不同,《基地》都是中篇小说,一篇讲述一个故事,彼此之间既独立又有关联,而且以情节为主,人物本身的性格特点并不鲜明,两任市长之间实际上还有不少相似性。而《基地与帝国》中,除了匆匆了结贝尔·里欧思之后,就把大量的笔墨用在骡身上,从此开始了长篇的写作。
说到这里,里欧思这个炮灰真可怜,本来是帝国难得一见的将才,年轻强悍、富有魅力且忠心耿耿,就因为“以活生生的意志对抗幽灵之手”,结果看似轰轰烈烈的攻势就如同风中蜡烛一样,无声无息地熄灭了。当然《将军》篇章还是有着很多内容的,拉珊·迪伐斯在孤立无援之下采取的种种英雄行为,基地本身走向腐化与专制,独立行商的兴起和反抗,以迪伐斯死于矿区所代表的矛盾加剧等等,但是因为骡的强大光环,和作者对他的大篇着墨,这些人物和情节的光彩都轻易被湮灭了。
骡是迄今为止谢顿计划中的一个最大的变数,也是作者迄今为止最花心力描写的人物(不知道为什么阿西莫夫对其如此偏爱,除了哈里·谢顿,这是占了基地系列篇幅最长的一个人物。也许是骡有着奇异的精神力量,而这跟神秘的第二基地,甚至其后的大谜团盖娅有着本质的联系。)骡是个相貌丑陋怪异的突变种,从小就是孤儿,当他备受欺凌和歧视地长大,并发现自己拥有改变他人情感的独特力量,他自然而然地想要报复社会——通过称霸整个银河,让所有人在他脚下匍匐。但是,他仍然是一个善良的人,还拥有行吟诗人般多愁善感的心灵、浓重的自卑感和与此相对的要将一切袒露出来的高傲,也因此他用“骡”这个暗示自己残缺又带着侮辱性的名字命名自己(也许就是他小时候被人取的绰号),总之,他要这个难听的名字响彻银河的上空,要人人或热爱或惧怕这个名字。
当他用计假扮小丑结识杜伦夫妇,从而施展自己混入基地,并影响基地的计划时,他意外地遇到了一个不歧视他,并对他充满同情和好感的女人——贝泰,也因此沦陷,而导致他消灭两个基地的.计划破产。我相信,骡在贝泰面前的表现,很大程度上接近他自己的内心。他描绘的骡,是个理想中的高头大马巨搫——身材魁梧、勇武过人、毫无畏惧,唯一一样的,是他们一样拥有异能。而这个在贝泰面前时时瑟瑟发抖、有着不切实际浪漫想法和夸张言语的骡,也许正是小时候,一个时时被人欺负、渴望母亲无私关爱的马巨搫。两者都是他,只是后一者,他成年以后,就不会再在人前表露,或者是仅仅在把面前这些趾高气扬的人当成失败者和臣仆时表现出来,以满足心里的高傲和讽刺。
他自己说过:“这是我的弱点,我希望别人了解我。” 贝泰察觉了他的身份,并设法杀死了查处第二基地真相的艾布林·米斯。使得骡无法进击第二基地。这是他遭遇的一个重大失败,另一个重大失败也随之而来,他发现贝泰并不爱他,实际上,她厌恶他,骡费劲心力创建的辉煌帝国,对她而言是“迅速而卑贱的”,而且“我们已经击败了你,我死也瞑目”。
So,事业和情感的双重打击,但是骡并没有报复她,也没有回转她使之成为自己的禁脔,只是因为他的善良和骄傲。事实上,我对骡和骡所建立的帝国自始至终没有恶感,他很少伤害人命,他所建立的帝国,结束了银河间长期的战乱,使平民百姓得以安宁的生活。但,骡有一个,或者说两个致命的弱点,一、他无法生育,也就无法确定帝国的下任统治者,特别是有着他这样能控制人类的人;二、他很荏弱,寿命连常人一半都不到。所以他建立的帝国只是沙堆上的宫殿,注定面临失败的命运。一个伤感的故事!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一篇优秀的这个作品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我们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2024精选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花了七个月才看完第一遍,然后又用一天迅速过了一遍。总的说来,我并不为自己的效率感到耻辱,因为与其说是我的拖拉,不如说这正是马尔克斯作品的一贯风格。说到“一贯”就有点不好意思了,毕竟除了这部作品,我读过的也只有《百年孤独》而已。当然,读完这部小说,我可以确定自己会成为即将出版的其余小说的忠实读者。
阅读马尔克斯,很多人都免不了产生和我一样的感慨吧,那就是——小说居然还能这么写!为了避开啰里吧嗦的恶习,我简要概括一下:一、相较于叙述故事,作者更热衷于描绘世界;二、鲜有对话,但只要一开口便属金玉良言;三、庞沛如川流、精密似针尖的细节描写,以及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四、以局外人的第三只眼俯视大地,并不介入(或者说“沉溺于”)人物的情感;五、遍布每个角落的黑色幽默。
又回到我的效率问题。《霍》并不以情节取胜,和《百》相同,进度中的任何一次中断都不足以引起对之后情节的好奇。但与此相对的是,无论何时从何处接续,抑或任意翻开一页,我总能毫无障碍的阅读下去。引起我兴趣的不是还会发生些什么,而是当下文字所描绘的无限逼真的人物个性和相对处境,由于进行了拉美式的夸张,这种现实赢得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号——魔幻现实。身心舒畅时每天十来页,疲劳低落时每天三五页,缓慢享受这一过程真真是极好的。
情节说来也很简单,可以用一个没有逗号长句来概括——这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看起来像是琼瑶式的苦情戏加上大团圆的结局,事实当然并非如此。我看到的不是男女主人公心心念念、自怨自艾、梨花带雨、伤春悲秋,而是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平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
有人说这是一部爱情的百科全书,囊括了爱情的所有表现形式,我则更倾向于把它看作人生的百科全书。岁月在每人身上镌刻下不同的印迹,而重合的部分则被马尔克斯悉心撷取,投射在了三个主人公(还有女主人公的丈夫)平凡而又传奇的一生当中。我一直认为,好的文字是让别人了解你的同时,看到他自己。马尔克斯就是这样一面充满魔力的镜子,他拨开世俗世界的重重迷障,让你直面赤裸裸的现实,备受煎熬,勉力挣脱,心魂甫定,喟然长叹,而后重新点燃生活的勇气,整装待发,杨帆起航。
这篇小说既是一卷写实的胶带,又是一个传奇,一则神话(很有《飞屋环游记》的意思),男主人公便是其中的诸神之神——朱庇特(该说法在书中自寻)。马尔克斯极尽荒诞之幽默以免男主人公坠入感情挫败的无底深渊,使得时隔半个世纪他重新站在她面前的一幕好似一个滑稽的笑话。
但正如长大后的麦兜所言,现实一点都不好笑,错过便是错过,失败就是失败,甚至没有一句辩白,没有半句解释。自此的岁月,他在幽暗逼仄的回廊徘徊,在空荡荒芜的原野行走,在黎明的窗舷下吞咽苦涩的浓咖啡,在日暮的甲板上谛听汽笛的呜呜声。日复一复,年复一年,命运之轮来回碾压,黑暗的重量让他喘不过气来。万念俱灰之际,光线缓缓浮上地平线,暖意渐渐收拢过来,天使和魔鬼竞相为他指引道路,他在高耸的云端和湿热的泥土间颠沛起落。居住在同一个城市,他望向十八岁时高傲的光环渐渐陷入琐碎的平庸,自己却在不停更换着伴侣填补爱的空洞,在这间隙之中见证时间无情的流逝,等待远在大地尽头的机会。幸运地,他等到了。
千回百转之下,在她的丈夫罹难的葬礼上,他又获得了重申爱情的权利。这时,他年少的炽热早已荡然无存,骨子里的阴郁气质也早已烟消云散,生活积淀的睿智帮助她摆脱了丧偶的苦痛。他们踏上了也许是生命最后一次的旅程,过往的情愫在夜半的船舷上渐次复苏,在死神的阴影下共享迟到半个世纪的温馨。他们燃起与垂垂老矣截然相反的雄心,像孩童一般挥舞爱的旗帜。“她看到的是他不可战胜的决心和勇敢无畏的爱,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花了两天时间看完了《霍乱时期的爱情》,真的是有些毁我三观的一本书。
“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爱情,也几乎等于爱情,但他们终究不是爱情。”
马尔克斯做了这么多否定,但爱情究竟是什么他自己也没说清楚,只留下一句“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
我想可能要借用他《百年孤独》的那句话吧:“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是不是爱不重要,有没有爱也不重要,毕竟最后的最后人就是孤独的啊
马尔克斯这哪里是写爱情,这明明是对爱情的讽刺
《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是近似于霍乱般无缘无故、疯狂错乱、不可名状的爱情。
一、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诶,不行啊,孩子还是无法克服被作业支配的焦虑,555先码一下,等我写完作业再来更。
算了,我回来了,无心学习,还是来唠嗑吧。
男主喜欢上女主,是惊鸿一瞥。
我见过你,我爱上你。
这座城市天生就适合恋爱,你天生就适合我灵魂。
于是他疯狂地给女主写情书,热情恳切、矢志不渝。
女主终于被打动了,她爱上了书信中的男主。
这时候,他爱上的她,是从肉体到灵魂的完整的她;而她爱上的他,只是存在于她幻觉中的他。
当他们第一次见面,爱情的幻梦就此破碎。
男主因太紧张而出现类似霍乱的状态,而女主,在瞥见男主的那一瞬间,就对自己这段朦胧的初恋宣告了死刑。
他,原来和我想象中的不一样。
没有那么玉树临风,潇洒倜傥,反而显得笨拙呆板,浑身散发着一种狂乱而危险的气息。
类似于今天的大型网友奔现车祸现场。
二、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心人易变
女主关上了初恋的门,却打开了婚姻的窗。
她和一个受人尊敬的老实人结婚了,
医生,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人有安全感的职业了吧。
男主给女主的变心找过很多理由,姑妈阻拦、社会压力、对自己不满意,但是他永远不会明白,女主只是在那一瞬间,突然长大了。
突然意识到狂热至极的感性爱情是一种不可控的因素,它太激烈,足以摧毁人世间的一切秩序。
而她突然就意识到自己略显单调贫瘠的灵魂无法承受得起这份狂热,突然明白了,支撑生活正常运行的东西,不是爱情,而是稳定。
于是她嫁给了一个各方面都符合社会期待的人。
她选择了在婚姻中培养爱情,或者哪怕没有爱情,也要过上稳定、有秩序感的生活。
这里不得不佩服女主的聪明、果敢和毅力。
我一直觉得,爱情就是一种幻觉,它来得快去得也快,如果男女主真的在一起了,那么她们将很快落入平庸的俗套之中,根本不可能产生如此惊世骇俗的故事。
男主肯定很快就会厌倦,他会发现原来自己那么热烈爱着的一个人,竟然是如此的普通,她有这么多的缺点。
在日复一日的琐碎消磨中,男女主的爱情根本持续不了多久就会枯萎。
婚姻和爱情是不一样的,在选择结婚对象这件事上,女主做得很对。
三、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整个故事的起源,就来自女主的觉醒,以及她对男主的抛弃。如果没有这一点,以后的故事都将不复存在。
女主的拒绝,使她成为了男主心中永恒的白月光,他得不到她,便企图在其他女子身上寻找慰藉。
他前前后后共与六百多个女子上床,用远超出自身需求的肉体之爱的满足来对抗精神之爱的虚无。
他带着对女主的执念活了一辈子,始终没有找到可以寄存这份爱的合适女子。
在这样放纵、堕落的生活里,他不断思考、修正自己对于爱的认识。
他无疑是一个深情的人,对女主而言;
他也是一个无情的人,对所有曾对他产生过感情,或被他玩弄过感情的人而言。
我其实一直无比疑惑,为什么他在睡了那么多女人之后,在肉体已经如此不纯洁之后,还能信誓旦旦地认为,他的精神依然是纯洁的,他对女主的爱依然纤尘不染?
这样的爱,放在小说里让人觉得很浪漫;如果是在现实生活中,估计只会让人感到恐怖吧。
我还是坚持,如果没有“得不到”,就不会有这样的爱,人性本来如此。
多少人曾在深夜里怀念过那个自己深深爱过却无法得到的人,但是他们也只是怀念而已。
该过的生活照样过,该结的婚照样结。
小说与现实的差距正在于此。
小说的主人公敢于对抗世俗,追求自我,而现实中的我们却只能埋没理想,蝇营狗苟。
为了弥补内心深处的缺憾,于是我们将自己的感情投射到了小说主人公身上,借着他们的爱恨情仇、跌宕起伏,来丰富自己的生活。
四、诚知此恨人人有
也许大部分人的生活,都跟女主和医生一样吧。跟随着世俗的标准,一步一步,过上那种平淡安稳,无可指摘的生活。
从年少夫妻的浓情蜜意,逐渐过渡到左手摸右手的亲情模式,再到互相怨恨却互相迁就的无奈,与跃跃欲试想寻找新刺激的负罪感。
有一句话怎么说的,在一对夫妻共同生活过的千千万万个日夜里,彼此都曾经有过无数次想掐死对方的冲动。
彼此都曾经渴望过亲密无间的结合,与对方的身体和灵魂同时融为一体,但在无数次试探、放弃、怀疑、绝望之后,终于残忍地发现:
每个人都只能是他自己。
合为一体的尝试注定失败。
能够互相尊重、包容、体谅,便已是最大的仁慈。
医生弥留之际对女主说他一直深爱着她。
在我看来,他爱的不是女主,而是他自己,是和女主共同生活过千万个日夜的他自己。
所以,女主和医生的爱告诉我们什么?
也许是,在婚姻里面,爱是最不可靠的东西。
唯有尊重与包容,才是相安无事的法宝。
五、当你老了
丈夫死了,头发白了,初恋来了。
女主真的好幸福。
被丈夫保护了一辈子,被男主爱了一辈子。
但是在花好月圆的美好大结局之外,我们读者究竟能从这本书里收获什么呢?
看这本书的那一天阴雨绵绵,我在图书馆负一楼熬完了一天的光阴,合上书的那一刻,突然涌起一种不可明状的冲动:
我要跟别人分享一下这本书。
于是拨了前男友的电话,七嘴八舌地把这本书讲给他听。
他听完很义愤填膺地说了一句:这男主不就是个渣男吗?睡了六百多个女人,还说自己纯洁地爱着女主,怎么可能呢?
“为什么不可能?”
“因为男生不可能对上过床的女人没有一点感情。”
“那就是说不爱的女人你是不会跟她发生关系的,对吗?”
“这个,不一定,万一人家强迫我呢,也是可以接受的。”
“那你会爱上她吗?”
“不知道。但至少,会有一点怜惜之情吧。”
综上,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刚开始打开《霍乱时期的爱情》,特别欣赏和羡慕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状态,像一场战争、像一种游戏......书中道出了婚姻的许多本质。费尔明娜曾说:社交生活的关键在于控制恐惧,夫妻生活的关键在于控制厌恶。作为一个已婚两年的我来说,渐渐会感受到这些,因为两个人长期在一起,看到对方的所有,婚姻的真实面貌慢慢就会变成越来越接近世俗和彼此较劲的一场游戏。但是这些不妨碍他们继续相爱,反而会增加某种黏性,我把它称之为亲人间的纽带。
继续读,读到弗罗伦蒂诺.阿里萨的出现,那个热烈、纯真的诗人般的少年,在见到费尔明娜的第一眼起,他的失眠、紧张、焦虑......就伴随了他一生。这里让我惊艳的有两个点:一个是马尔克斯描写关于弗罗伦蒂诺的母亲发现儿子坠入情网后,鼓励他要充分享受爱情带给他的感受,不论是痛苦还是欣喜,都要去接受,因为世上没有几人能尝到真爱,并去真正经历这些过程。还有一个点是弗罗伦蒂诺被费尔明娜拒绝后,虽然一开始经历了很痛苦的一段时间,但是他的内心却是一直忠诚于费尔明娜,并坚守自己给她的承诺。他并没有因为自己的爱想要去占有和破坏费尔明娜的生活,而是选择一直默默守护在有她的地方,并且静静等待乌尔比诺医生死亡的那一天。最后瘦骨嶙峋的两位老人终于结合,这种结合我认为是形而上的,是普通人所不能企及的。
最后,我想说,无论如何这真的是一本伟大的史诗般的书籍!故事的原型人物是马尔克斯的父亲,他是一名报务员、诗人和小提琴家,正是弗罗伦蒂诺的原型。包括里面姑妈的设定、阿里萨在福音花园夜拉小夜曲......等等这些细节也都是真实存在的。所以真的,作家就是有非凡的能力,能把生活变成艺术。
我所能想到,上天给一个年轻人最棒的礼物,大概是“热爱艺术”。越是用心孤苦的,越是能抵御世俗。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一个很长很长的爱情故事,它写尽了世间情感百态,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横亘半生的爱情,也是一个男人和他遇到的无数个女人之间纠缠不清的情仇爱恨。当半个世纪的沧桑在指间掠过的时候,才会感觉出这本书的厚实、宏伟和气象万千。
二十岁的时候他们没有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彼此不成熟又有那么多的变数,八十岁的时候他们依然没有结合,因为他们太老了,彼此已成为对方的知己。爱情,是等待一生最终苍老的苍白誓言和残酷现实。时长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恋与等待,这漫长又疯狂的等待让我想起了与同样是女性的林徽因女士有着万般联系的著名哲学家金岳霖先生。这可确是有依可据的爱情故事了。在林微因短暂而又充满传奇的人生里,“金岳霖”三个字却让人感动和震撼。金岳霖先生为了林终身未娶,他“逐林而居”,这个“林”就是林徽因女士,即使是在林徽因女士已经为人妻母,甚至到去世……这种发乎情,止乎礼的爱远远超出简单男女之间的倾慕与忠贞,那是矢志不渝的执念,他仿佛在用剩余的生命等待,等待死亡也许能给他一个新的开始……
第一次知道马尔克斯是他的代表作《百年孤独》,但《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满意的作品,尽管《百年孤独》给他带来了更多的荣誉,也更为人熟知,但《百年孤独》声名显赫主要是因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在文学史上开创性的地位。我刚开始看《百年孤独》,至少到现在,写这句话时,我觉得在内容上,这位大师晚些年写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倾注了他更多的人生洞察,笔法愈发成熟,功力更为深厚,书中故事情节对我的吸引力更大,你不会想匆匆翻过这一页……这本书里纯正的拉美风情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为它的故事戴上了令人想一探究竟的黑纱,为它讲述的这一段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三角恋造就了一个如同重彩油画一般的背景,展现出了不可思议的爱情和爱情的不可思议,都那么让人深思并为之向往。
“永生永世!他说。”这是全书的结尾,我想我能够在脑中清晰的勾画出这些个情节,从古老的背景格局到人物的外貌动作再到人物的眼神声音。两位老人的话不会不在生活在这个物质与浮躁的社会的我们的内心深处激起久久不息的涟漪,哀伤的音乐都能使路人驻足聆听,这有血有肉的情节怎么能不催人遐想。每个人都渴望真正的爱情,也几乎每个人都在苦苦寻找或缅怀真正的爱情。马尔克斯在这场横亘了半个世纪的爱情中倾诉了一位智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爱情理解,绝大部分的情感是细微绵长,波澜不惊,却在时光流逝中积累着痛苦和力量,而到阿里萨显露勇气,坚定爱情时,就坚定到永生永世。一切徐徐道来,有着历尽世事的平静,要知道这场贯穿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情,历经了漫长的岁月,对爱情,对世界都做出了一定的诠释。
书中的名句有:“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人生应真爱过才不遗憾。在真爱之下梁思成确是比阿里萨幸运多了,林微因对梁思成说过“你给了我生命之中不能承受之重,我将用我一生的行动来回答你。”
我都不敢说自己读懂了这本书。
很可笑,像宿命一般。五月份遇到初恋,被多巴胺洗脑的六、七月,我们交换书单时,他向我推荐了这本书。我看了个开头,觉得冗长啰嗦,便放下了,想着以后再看。这一放,就捱到了分手。漫长的冬天紧随着他的离开而到来,带给我的寒意甚于往常。我感觉自己似乎从未走进他心里。后知后觉般开始想要探究他,怀着无比急切的心情,在一个雨夜甚有仪式感地读完了整本书。
怀揣着对他的探究,我几乎是一边读、一边在揣测他读这本书的心情。他将自己代入了男主角吗?他是否也有一个深藏心底、未能得到的初恋?哪些句子唤起了他的共鸣?他曾经有过一段婚史,并对此讳莫如深,如今的他对待爱情是什么态度呢?是不是也和故事里的男主一样曾经沧海,此后遇到的人都是替代品?那么我呢,从结果来看,我是否也成了那些众多的“过客”之一呢……
无从知晓。
那么好吧,我只能一知半解地谈谈对这本书的感受。因为夹杂着他带给我的感受,所以并不能客观。
整体框架并没有什么新意。概括来讲,就是穷小子爱上了白富美,并且未能免俗地始于一见钟情,碍于门第无法如愿,从此开始了漫长等待。女神嫁给了地位相当的医生,他历经千帆、却终身未娶。终于熬到医生去世,在年迈昏昏时,抱得迟暮美人归。
我不太喜欢这个故事,也并不觉得有何伟大之处。Maybe男性作者心中都有一个逆袭、迎娶白富美的梦想吧。看的过程中不断让我想起《了不起的盖茨比》。随即又想起初恋的微信名“withinandwithout”,有趣的是,当初他添加我,问候的第一句话便是“i’mwithinandwithout”。显然他是看过《了不起的盖茨比》并且很有感触的,那么想必,他一定是对此类主题深有共鸣。
该怎么描述呢?我试图换位思考,将自己转换为男性角色。可能是一种延迟带来的满足感,一种类似复仇的快感。在籍籍无名的年轻时代遇到高不可攀的女神,心驰神往却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看着她落入别的有钱有权的男人的怀抱。自卑、愤怒、不甘、懦弱、羞怯、嫉妒、占有欲……所有这一切凝成一股向上的力量,让他无比渴望追逐财富、权力、名声,他并不认为这是女神贪慕虚荣、意志力薄弱、对爱情不够忠贞,反而认为这是现实教给他们的第一课,默认这是世界运行的法则——只有拥有相当的地位,才配获得拥有爱情的权利。“花冠女神”成了他的精神支柱,如同盖茨比的那束绿光,吸引着他不断向上攀登、攀登,并且自我感动、自我陶醉,在无数个为之努力的日日夜夜里,尽管他们可能不曾一刻放弃与其他异性的欢愉,但依然认为自己孤独、长情又可怜。
不同的是,盖茨比的黛西更为脆弱肤浅,或者说,纯粹。她是那么的利己,可以短暂地感动于盖茨比为她打造的梦境,但当意识到危险来临,会毫不犹豫地抛弃那些负累。可怜的盖茨比花费巨大心力不过是刚刚拿到上流社会的入场券,而那个上流社会却是黛西和她的丈夫与生俱来就属于的那个世界。说到这,又让我想起若干年前《读者》上的某篇知名文章,大概是“我花了多少年才和你们坐在一起喝咖啡”,真是可悲。出身没得选,所以穷小子们对女神的渴慕或多或少夹杂着某种补偿心理,通过征服女神来弥补年少时期内心自卑的缺失感。
这种感情能称之为爱吗?我不清楚。并且就《霍乱》这本书而言,我真的感受不到女主角有任何可爱之处,除了美貌,以及她高于男主的出身天然为她加的光环。又或许这两点已经足够?因为我读完觉得她性格平平,才智也一般。也有可能正是因为没有朝夕相处,男主角才能一直保持自己对她的爱吧,’cause距离产生美,有多少心动爱侣是在琐碎生活中归于平淡、相看两厌的?男主这种被迫分离,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是幸运,至少保证了”人生若只如初见“,因此女神可以一直是他初见时的那个”花冠女神“,根本没有发现彼此缺点的机会。也因此暮年相遇对他们来讲可能是最好的结局,因为留给两人的时间实在不多,近乎须臾。而倘若中途结伴,漫长的岁月中肯定还是会彼此消耗——纵然道德严谨如医生也在婚姻生活中出轨,寻求过别的刺激。哈哈,从这个角度来解读,一切就变的陡然现实起来,毫无浪漫可言了。
老实说,我也习惯暗恋,喜欢上的都是想象中的对方。年少时翻来覆去地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也真实地上演过长达几年的暗恋,totally被自己的伟大长情感动,对方一无所知。结局自然是惨淡收场了。不过我由此获得的经验是,暗恋说到底是自怜、自恋,你爱上的也不是真实的对方,而是陶醉在这种状态中的自己,满足自己的表演欲,一个长情而得不到回应的角色,悲剧又迷人。
后来我便一直警惕,告诫自己这实在不利于获得幸福,再一次差点要跌入这种单方面的表演欲中时,我脑中的弦陡然绷紧,也坚决地及时止损了。再往后便是遇到初恋。初见他完全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可最终被他的温柔坚定打动(后来发现可能也只是某种表演吧),终于决定投入一段真实的恋爱。但相处过程中还是犯了错误,将我的理想型“mrdarcy”强加给他,在发现他并不匹配时感到失落,但又一次次不由自主地去美化他,然后又提醒自己,我不能这样下去,他是他自己,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个完美对象……反复交替啊,我可能真的不会爱人,太累了。回头像隔世一笑便算。遗憾的爱才是难忘怀的吧。
诶,明明是想分析他的心理,去证明他的虚伪,结果倒变成自我剖析、检讨了。呵呵,这段感情真的太莫名。不过很有可能还是我自己的过分解读。anyway,也许对于追寻爱情的人来说,在一起意味着结束,而分开才是最好的选择,至少保证TA在你心中的绝对完美,而这完美会随着时间变得越来越刻骨铭心。用喜欢的一段歌词结束吧,“并未在一起亦无从离弃,不用沦为伴侣,别寻是惹非,随时能欢喜亦随时嫌弃,这样遗憾或者更完美”。
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在读了作者写的《变形记》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变形记》的理解。怎么写《变形记》的读后感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编辑为大家整理的“2024最新变形记优质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这两个星期,我读了卡夫卡的《变形记》。这本书很像一部童话,离奇的故事会令你无法想象,超出了你所能想象的思维空间。
格雷高尔,是一个收入不算太高的公司职员,维持着自己可怜的家庭。他是“举足轻重”的,这个家只能靠着他一天一天地挨!他爸爸生前欠下的债务,如一座大山,成天压在他的肩膀上。他似乎很倔强,他不服输,他似乎总对自己说:“会过去的。”他有一个十七岁的妹妹,他是这个家庭的顶梁柱。
可这个有着坚韧精神的年轻人,倒霉的事情总是降临到他的头上。当一天早上,他从不安的睡梦总醒来,竟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就因为这样,他丢掉了公司的饭碗。
人们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还以为是让鬼魂给带走了!没人愿意看见他,也没人注意他。当有一天,好心的妹妹,终于发现了这只“别样”的虫子之时,她大为惊叹!她偷偷地给他送来吃的,至少还能陪陪“它”。格雷高尔快要崩溃了!他的爸爸妈妈一见到这只恶心人的虫子就会昏厥过去。家里的生活、金钱更是坐吃山空,只剩下五年前格雷高尔父亲的公司倒闭时抢出来的那点可怜的钱了。厨工和女佣也先后被辞退了,格雷高尔彻底成为了人类无意或有意的驱逐的对象,谁会喜欢一只虫子呢?格雷高尔的生活就像简直就是灾难!他已经没有了信念!天啊,一只虫子是多么可怜!尤其当某些人还在自呼不平的时候。
格雷高尔不能自由地行动,他不能走得太远。他的爸爸妈妈会用苹果砸他,还会用拖鞋拍他。他的内心只剩下绝望笼罩着了。终于,可怜的格雷高尔——一只超智慧的虫子,在某一天的凌晨,再也无法坚持了下去,一命呜呼。
哎,可怜的格雷高尔,起初是一个相当受别人欢迎的人,工作努力,人缘关系也好,天天勤勉地为公司跑腿。但这么一个积极的小伙子却不可思议地变成了一只可怜的虫子,谁都不能想象,他的内心究竟承受了多少的痛苦。“它”与人类的世界所隔绝,被自己的父母所驱逐,被所有的人所厌恶。从一个年轻、富有活力的小伙子,变成了一只无用的、受人鄙视的虫子,这之间的落差也太大了吧。他的生命是如此得悲惨啊。
这是一个离奇的故事,我想,卡夫卡想告诉我们——就算是肮脏、丑陋、恶心的虫子,也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啊。
卡夫卡的《变形记》想说明的是什么呢?是一场噩梦还是人类无法抗争的现实呢?这些都引起了我的思考。
《变形记》是卡夫卡笔下以“变异”为题材写的小说,这部小说是在1912年写的,发表于1915年。是卡夫卡生前发表的少数作品之一。这篇作品的主人公“格里高尔”一天清晨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大大的甲虫。他本来能够用他的收入来养活全家,此刻却要全家来养活他。起先,他的爸妈和妹妹对他突然变成一只甲虫表示怜惜,都充满了同情和关怀,妹妹每一天都帮他送饭,打扫房间。但是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了,大家都把他当成了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包袱了,大家都怀着鄙视的眼光,期望他早点死去吧,这样大家都简单。最后有一天,他在全家的长期冷落中,孤独的离开了人世间。全家为此庆幸。父亲说:“让我们感谢上帝吧!”一家三口为了庆祝格里高尔的死去,决定乘车去城外郊游。小说的大概资料就是这样的。
卡夫卡以前说过:为每一天的面包而忧虑会摧毁一个人的性格,生活就是如此。
读完这本书,我发现卡夫卡就死在写他自己,因为我在网络上查询了一下卡夫卡这个人,发现网络上的介绍和这本书上所讲述的资料有所相同之处。在作者的一生中,他活得也就像一只虫子。卡夫卡喜欢文学,很想成为一名作家,但现实没能如他所愿。用为他和家人要生活,他就不得不成为一名保险公司的小职员,整天奔波忙碌,忙得不可开交。他害怕孤独,渴望感情。以前三次与女友订婚,但都没有结婚。不明白为什么他的内心总是充满这样的矛盾:“没有‘她’,我不能活。和‘她’在一齐,我也没办法生活。”这样的顾虑下,使他始终没有迈出那最重要的一步!如果他有勇气的话,他就能够收获他的幸福,所以他(卡夫卡)的性格不得不说有些怪癖。
卡夫卡生活中和创作中,都是主要反映一些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社会腐败,奥匈帝国的强权专制。政治矛盾与民族矛盾的双重困扰,人民生活的贫困穷苦,经济衰败,这更加深了敏感抑郁的卡夫卡内心的苦闷。由此,不难理解他的作品为什么荒诞了,他是根据梦创作,这种荒诞的思绪来自于现实生活,是现实生活的折射。
卡夫卡创造了象征性的世界来表现被异化的困境,《变形记》中的格里高尔,被生活压倒喘但是气来。那天空永远是黑暗的,与世隔着窄小的门缝,身处无可名状的绝望和令人羞愧的寂静,还是要用触角饱尝羞辱,包围他的永远是冷冷的情感,感觉是呈灰绿色和诸褐色,着实一想,让人感觉有一点恐怖啊!格里高尔的背后隐藏着卡夫卡的无奈、痛苦和忧郁。难道我们困扰的是那些错综复杂的社会主角(剪不断,理还乱)的家庭矛盾。毕业后,我们为了寻找工作,四处碰壁,于是我们改变了原先的思维模式,倔就是社会对我们的选取,但是心里的沮丧,不是几杯酒就能够消除的。
相信我们在读过这本小说后,心灵上能够得到足够的宣泄然后平静下来,清理思绪,让我们的路越走越平坦吧!
暑假里的一天我读了卡夫卡的《变形记》。觉得心中的压抑感像巨石一样压在我的身上。拘束,扭曲,种种感觉把我捆住了,动弹不得,仿佛变成甲虫的不是哥里高尔而是我,是我拘束在巨大的皮沙发下,动弹不得。
《变形记》,以一种绝望的笔调开头。主人公哥里高尔在一夜好梦结束之后,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大甲虫。全家都因此惶恐。还不够绝望吗?我以为这就是最绝望的事。不单单如此,绝望之中还有孤独:一个人的孤独,一家人的惶恐。惶恐之后,余下的办法只有一个——接受。习惯了就好。到这里,在漫无边际的黑暗中似乎看到了一丝希望的曙光。淡淡的爱意出现了,妹妹细心的照顾,母亲温暖的语言,都让主人公感到了一阵阵的温暖。哥里高尔也很了解自己的情况,默契的配合着。全书开始时紧张的节奏渐渐慢了下来,事情又得到了缓解,让人开始浮想联翩:也许,哥里高尔还会再变回来的,生活还会恢复原状。可卡夫卡不这么认为。我看到的只是片面,而卡夫卡看到的却是全貌。熟悉,不过是厌倦的第一步,稍稍熟悉之后,无限的厌倦就在前面。终于,经济上的重负让这个家疲惫不堪,心理上的重负让哥里高尔越来越多的做出他不该做的事,比如他的生活习性越来越像大甲虫,开始喜欢吃一些腐烂的事物——绝望终于把他逼疯了。他想克制,又无法克制。理智已经无法战胜本能。对过去的回忆已经占据了一切。他虽然拥有甲虫的外壳,但他还有一颗人类的心,只要他在世界上还存在一刻,他就仍然是个顶天立地的人。他无法忍受别人把他当作恶心的爬虫,他渴望自己像原来一样!但是,他又对曾经的生活充满恐惧。对生活的恐惧又使他有些爱上了现在的状况。矛盾,是矛盾让他心力交瘁,是矛盾让他死在自己房间的地板上。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小说人物,哥里高尔,他就是卡夫卡的真实写照。卡夫卡不仅仅在写小说,他在写自己,在写自己的生活。
从结尾中,可以看到不止一种感情。哥里高尔在挣扎中死去了,生活又变回了原来的模样。也许,比原来还要美好,在哥里高尔妹妹的跳跃中,哥里高尔被忘记了。不,这个人就不曾存在,以前的生活,不过是幻觉。在一场闹剧过后,生活又滑回了原来的轨道。而他,哥里高尔,不过是萨姆沙一家生活中慢慢划过的一道流星……
这本书给了我太多启发。使我认识到了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与人性的险恶,一本好书对人的影响会是一生的,希望自己能够多读些这样的好书。
《变形记》是古罗马著名作家奥维德的经典之作。该书用六音步诗行写成,全诗共15卷,包括约250个神话故事。全书以编年体的形式,从创世写到凯撒之死,奥古斯都继位。故事人物有神话中的神,男女英雄和历史人物。第一部分(第一卷)讲述宇宙的创立及黄金、白银、青铜、黑铁四个时代。第二部分(第二至十一卷)是神话英雄故事。第三部分(第十二至十五卷)为历史故事。作品集希腊罗马神话之大成,每一个故事都生动有趣,穿插巧妙,而所有故事都始终围绕“变形”的主题,以阐明“世界一切事物都在变幻中形成”的哲理。作者把神、人一视同仁,对他们采取了不恭不敬的态度,旨在借神的变形表达事物不断变化的道理,表达世界从混乱走向文明、罗马从建城到帝国强盛、人类在不断进步的深刻内涵,从而表明凯撒的统治不能永久,奥古斯都的登位才是顺应时代的需要。
《变形记》的对文学的主要贡献在于把古代世界的神话传说总集在一起。作者把这样丰富的材料变成了一部有机的,一气呵成的诗作。把故事按照时代安排出场次序是奥维德的一大创举,并且作者想尽一切办法使故事串联的自然而不显得牵强,故事线索没有因为种种原因二中断。
在《变形记》中,所有的故事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变形。这些传说中的人物不是变成兽类,便是变成鸟形,或树木,或花草顽石。通过变形,作者也说明了一个道理,这也符合古罗马著名哲学家卢克莱提乌斯的朴素唯物思想,即一切万物都在变异。
虽然由于历史久远造成语言阅读上的些许障碍,但是《变形记》仍不失为在思想上,文学上都有建树的时代巨作!
小猪小猪,总觉得自己不幸福,一会装扮成长颈鹿,一会装扮成斑马。一会装扮成鹦鹉……但最后,还是想做一只快乐的小猪。小猪懂得了:做自己,最幸福。为什么,快去问小猪!
——金波
好了,小猪的梦想旅行就要开始了!
书的第一幅图上没有字,是靠你的观察力来发现图中的含义。袋鼠、鹦鹉、大象、斑马、长颈鹿都挨个欣喜地看小猪玩耍,本来我以为在玩耍的小猪就是我们的主演,后来才看到那个个头矮小的小猪在那一蹦一跳地想看呢,可它却不知道那是和自己一样的一只猪。
小猪啊小猪,它觉得自己好无聊好无聊,一直说烦这个字。最后它决定外面肯定有什么新鲜事,它出去找找看吧。就这样,它的梦想旅行就开始了。
小猪走呀走呀,它跑到了路边看见长颈鹿在吃树梢上的叶子,就仔细地看,觉得做长颈鹿一定很刺激。于是小猪做了一对高跷,出去散步了。它看见了斑马,说它是一只长颈鹿。斑马不信它就走开了。
果然小猪没走两步就摔倒了。它又想做斑马,把自己身上刷上了黑白相间的漆,然后去炫耀了。它看到了大象,大象正在喝水。小猪对它说我是一只了不起的斑马。大象却笑着说你只是身上画着斑马的纹,你马上就……
哗啦!
小猪漂亮的外套被冲了个一干二净,它很生气。它觉得一定有比做斑马更好玩的事情,它又想到了一个好主意做大象。它绑了一个长长的塑料管在自己的鼻子上,又走出了门。看见了袋鼠,袋鼠也不信它是一只大象,一下子从它身边跳开了。
阿——嚏——
它不小心吸着泥土,打了个大阿嚏,把它那长长的鼻子里面的土全给喷出来了。没走两步,小猪又想到一个主意做袋鼠。它套上一个很大的弹簧,走出家门了。可是弹簧钩在树上,它从大树上掉了下来,摔得鼻青脸肿。
它又想出了一个好主意做小鸟,用羽毛做了一个小鸟的翅膀,飞到了树杈上。看到了一只猴子,就开始炫耀。小猪说看我是一只伟大的小鸟,猴子说你飞不了多高。果然小猪啪的一下掉到了泥潭里,它的小鸟翅膀全都散架了,它哇哇地哭了起来,当小猪一点乐趣都没有。然后它听见一个声音:“谁说当小猪不好?当小猪挺好的呀。”后来一看原来也是和自己一样的小猪。它们就在泥潭里滚动、嬉戏玩耍,快乐极了。
读了这一篇好玩的故事,我想象中的那只小猪可不是现在这样,我想它是很快乐的。我看到题目就很羡慕这只小猪,可是翻开书才知道这只小猪是只无聊的小猪,最后却找到了快乐。不过这篇文章也很意思,小猪变来变去,最后还是变回了它自己。我知道当别人不如当自己好,自己有自己的乐趣,别人有别人的乐趣。小猪有它自己的快乐,我很羡慕它说的一句话:“做自己最幸福。”因为自己是最幸福的,做了别人,你的生活就会有所改变。我们应该向斑马他们学习,因为他们不想做别人,只想做自己,做自己是最幸福的。
原本我自己也不想当我,我想当我们封老师。实际上我觉得封老师每天给我们讲课也不是很累。可我却没有想到,她晚上要改那么多的作业。等上了一年级下册的时候,我终于知道了老师的辛苦,从此我就不想当老师了。我也找到了自己的快乐,我的快乐是:善于和别人交往,这样有更多的人和你玩,你就会很快乐。于是后来我就交到了更多的朋友。一个人可能会觉得一生很无聊,但只要你用心去做好每一件事情,你将会有很多朋友陪你一起去玩。这就是很快乐的事情。
在书的第一页我读到一句话:“阅读是人生中一件无比奇妙和令人享受的事情,而图画书是带领孩子进入阅读的最有效的通道。”这让我知道阅读性的重要。
一本好书就像一艘帆船,可以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对于网络推荐阅读作品,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经过搜索和整理,编辑为大家呈现“精选2024浮生六记读后感”,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浮生六记》是清朝长洲人沈复的自传体散文,本书已经流传了二百余年,可以说影响了好几代人,这本书如今又在市面上出现,说明人们对于此类文学的热衷。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作者夫妇二人的日常生活,十分朴素,他们之间的感情温馨至极,整个居家生活都是浪漫洒脱的。他们夫妇二人去往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的人和事,这本书讲这一切都加以记录。在作者雨陈芸初次相见之时,就产生了情愫,可以说是情投意合,而他们所向往的生活也是充满艺术感的布衣蔬食浪迹天涯。
然而现实生活是人类梦想的最大敌人,渺小的人类只有抵抗,却很少有人能够战胜现实。他们的梦想如同大多数人一样,破灭殆尽,但是他们不忘初心,当初的快乐丝毫未减,这才是真正的爱情,无论任何事都不能将两人分离。这种生活在现如今都很难找到了,真正的浪漫就应该是像他们这样的,也只有这本书,才能真正体现夫妻之情。
“情之所钟,虽丑不嫌。“沈复十八岁就与陈芸结婚,在这命运多舛的一生的末尾,陈芸还被疾病所困扰,虽然如此,两人依然没有分离,老天这么想拆散他们两人,直到陈芸去世也没能实现,莫非这就是超越一切的爱情?后来沈复独自一人离家漫游,过完了自己的余生。
本书就像是混沌世界中的一股清流,它不与外世纷争,记录方式淳朴,因为故事本身耐人寻味。作者的高超之处不仅于此,他还将细节描写到淋漓尽致,连心理活动和一些耐人寻味的小动作都加以记录,有些时候还不乏风趣。作者虽然是有一定历史感的人物,但他和现在的人依然后很多相似点,我就在他身上找到了很多这样的特征。他贪玩,对很多新鲜事物抱有兴趣,也愿意与人分享快乐。两人在一起的那些日子,沈复总是能找到玩乐的方式,虽然不高级,但是两人却乐在其中。只可惜最终两人还是要分离,看到最终也难免为他们感到惋惜。
作者的经历是很多年轻人所向往的生活,面对生活的压力,也只有这种生活是最轻松的。但是现如今无论是多么富有,都很难做到,真正能找到另一个了解自己的人也更是难上加难。最后沈复也看透了一生,并将一切记录在书中。
中国古代的女子要想名留青史实属不易,留下名字的又或多或少的要牵扯到名利呀,情色呀,绯闻呀,随之而来的是无数文騷们的牵强附会,直到把那些女子们弄得面目全非,让人怀疑她们是否真有其人。
陈芸却与她们不同,她之所以能有名有姓的在历代女子中间存在着,并不是因为她的美貌、才学或者当过中国的女皇帝,只因为她嫁给了沈复,比她活的长,在她死后写《浮生六记》来怀念她。《浮生六记》里所载的往事都是家常话,夫妻之间你一言我一语的调侃。沈复说陈芸刚嫁给他的时候不爱说话,沈复就逗她说话。陈芸喜欢吃臭豆腐,沈复就对陈芸说:狗因为没有胃才吃粪,屎壳郎因为要变成蝉才团 粪,你是狗呀还是蝉呀?要是换了一个女人听了老公这么说自己肯定会脸红吧,陈芸的可爱就在于她不但不脸红,还摆出一堆逻辑性极强的道理,最后弄得沈复也跟着吃起臭豆腐来。陈芸说:情之所钟,虽丑不嫌。
纳兰性德在妻子卢氏死后也写了一堆的悼亡词,安如意更是把其中两句都作为自己的书名,《人生若只如初见》和《当时只是道寻常》。我觉得不管初见还是道寻常都是因为曾经沧海过,他们在该恋爱的年纪时遇到了自己要爱的人,在佳人不再时写下了他人不曾经历过的句子。
还是要说到来世,沈复曾经对陈芸感慨:你要是一男的该多好,我们一起访名山,搜胜迹,遨游天下,不宜快哉!
陈芸回道:这有什么难的,等我老了,虽然去不了五岳那么远的地方,近处的虎阜、西湖都能一起去呀。
沈复:恐怕那时候你已经老的走不动了。
陈芸:今世不能,期以来世。
沈复(恐怕也是受了感动,跟着说胡话):来世卿当作男,我为女子相从。
感情好的夫妻舍不得对方期许来世本来是很平常的事,但是沈复愿意下辈子为女子相从,这在夫妻史上是第一人吧。陈芸之于沈复不再像绿珠之于石崇,宠 爱她因为她笛子吹的好,也不再像厨娘之于袁枚,舍不得她因为她饭菜做的好,他尊重自己身边的这个女性,想让她分享到自己今生得到的事物,如果有来世。
家长们好像都不怎么待见感情好的夫妻,前有焦仲卿和刘兰芝,后有陆游与唐婉,这两个故事里的男主角们都是孝子,虽然不舍但都听了父母们的话,休了自己深爱的妻子。沈复居然选择抛下自己的父母儿女,顶着个逆子的名声,半夜和陈芸一同逃走。陈芸带病,走了几步就走不动了,沈复背着她,陈芸对自己稍大的女儿说:幸汝父待我厚。待我厚,是明知道我不是能你带来福气的人,还非我不娶;待我厚,是即使被父母扫地出门也要同我一起颠沛流离;带我厚,是宁愿下辈子做女人也要同我做夫妻。
陈芸最终客死他乡,临终前她拉着沈复手,断断续续的说着两个字:来世。
我觉得任何文艺作品中都不能解释男人再娶这个问题。你永远无法在婚礼上问新郎:你怎么没娶那个同你好了十年的女朋友呀?同理,虽然沈复曾经对劝她再娶的陈芸说:曾经沧海难为水,断无再娶之理。可是他后来还是接受了一个发达了的朋友赠给他的妾。用他自己的话说是:重入春梦。从此扰扰攮攮,又不知梦醒何时而。
非常赞同豆友沐溪的短评:年少时读《浮生六记》就看到夫妻二人琴瑟和鸣了。 如今重读才发觉沈三白这人还挺一言难尽的,护不了妻儿周全,保不住家庭和睦。遇事就往后退缩,只一味岁月静好,文人清高。
都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读浮生六记,读到的是一个懦弱无能、不思进取、空有一身文人傲骨却无文人气节的沈三白,和懂得生活情趣、心有意周游山川、却又柔弱多病、被传统束缚了的芸娘。
芸娘不讨婆婆欢心,肯定不止因给公公讨小一件事情,一定还有很多琐碎杂事是书里没有提及的。比如这段婚姻并不是沈母所希望的,抑或婚后没有做一个规矩的媳妇、而是和相公齐眉举案,抑或因为这桩婚姻,沈三白彻底断了在功名上的追求,只愿和芸娘平平安安、琴瑟和鸣、悠然度日。
芸娘不讨公公欢心,肯定也不止家书中的称呼问题,以及写给沈三白、告知他作为表弟贷款保证人被追债的家书,更有可能的日久积累下的不喜。让儿子帮忙讨小,结果儿媳操作不当竟被沈母知晓,儿子不思进取、只思闺房之乐,儿媳过多参与家事、不安本分,给儿子张罗纳妾竟是红楼之人,搞得人人皆知之后却又被别人截了糊、何等丢脸等等。
而芸娘为讨丈夫喜欢,更是心心念念地为丈夫挑一名精神上、容貌上都契合的小妾,最后羊肉没吃到却惹得一身骚。
而沈三白,在两个家庭之间,不能担起做丈夫、做儿子的职责,斡旋调解,只看着自己的妻子一味地息事宁人,以为这样可以让时间平息一切矛盾,最后适得其反,连累自己也被父母不喜。甚至在父亲弥留之时,弟弟使计让他被赶出家门,不能分得遗产。而一贫如洗、身背负债的沈三白竟然一身傲骨地说:我只是想尽作为儿子的最后一点孝道,送父亲安心离开。那些家财,我不要便是。
作为朋友,空讲哥们义气。给朋友做担保、却累得自家还债。
在职业规划上,更是缺乏男子汉担当。从结婚之后受不得相思之苦、心心念念要回家执子之手而放弃功名之路,到陪父亲出任却不了了之、没有为自己谋得立命安身之职,再到与表弟南下做生意,确实赚得了银两却大部分销于花船之上、缱绻之日、销金之窟,最后只能四处奔波、寻求旧友帮忙觅得一些临时工的职位,甚至连旅费都需要举债筹措。
这样的日子,或许是那个年代的一种普遍的生活方式吧。但沈三白能从如此的流水之日中窥到生活之乐,也不得不佩服他的乐观精神。至于豁达,这还远远不是我所向往的豁达。
沈复和芸娘的爱情,或许不是那种浓墨重彩的旷世绝恋,就是这样的有着茶饭滋味的烟火气息,会不经意间触及我们心底深处的柔软。从怦然心动到举案齐眉,本就是一个随遇而安的过程,也是我们希望在日常中遇见的幸福。我们看过的帝王将相才子佳人的故事太多,作为人群里的一员,我们依然会发现芸娘的可爱,直至之后的家庭变故,夫妻间的相扶相依依然令我们动容。
本书的作者周公度说:“沈复之文,有着落花流水的时光散漫,庭园梦境的从容静寂,与布衣蔬食的晨光之美。”生活的真味,在其字里行间之中就可尽收眼底,有一种市井流俗的大美。
大千世界里,能够有幸和一个人相携渡过余生,彼此灵魂守望,一边前行一边求索,从此言笑清浅,不离不弃,怎能称不上是一大幸事呢。
沈复的这“浮生六记”四个字取自李白《春夜宴桃李园序》一诗的“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读来古韵悠长,应用于如今的日常也并不觉得违和,唯余怅惘。
《浮生六记》被誉为“晚清小红楼梦”,文中涉及的领域很广,包括对地方风物、植物山石、古代典籍、寺庙礼仪等方面的叙述,可以一窥那时的社会风貌。六记指的是闺情、闲趣、愁心、浪游和佚失的“琉球”“养生”六部分,自称格局。从沈复的质朴的语言中看到一位布衣文人的日常。
古文的简笔勾勒,太过惊心。一句“余幼聘金沙于氏,八岁而夭;娶陈氏。”就注定了沈复和陈芸两人一辈子的纠葛。段末总会出现一两句闲笔,却更能感受到时空的苍茫。比如“这一日,是乾隆乙未年(1775 年)七月十六日。” 和“殊不知,芸短寿之征兆已经隐藏于内了。”这种上帝视角,有一种惊人的壮阔感觉。
沈复对于妻子陈芸的外貌描述有一种称得上可爱的诚实,“身形秀美,削肩长项,瘦不露骨,眉弯目秀,两只眼睛顾盼神飞。唯有两颗牙齿浅浅外露,似乎不是上佳的容貌。但她那种缠绵娇美的仪态,令人为之心动不已。”
仔细想来我们某个时刻的愉悦,都是在大片的平淡与困顿中体会时某一刻的幸福,爱与信念的回归是最美好的场景,怡然的生活源于恬淡的心境。多年之后,一些点滴就是爱过的证明,连同生命里的所有光景。这才是真实的人生吧,平淡如水,在多年后回首,依然能掀起惊涛骇浪。
初见这本书时,它被放在书店的书架上,首先,是它的素雅洁白引起了我的注意,然后,便是书封面上那几个淡淡的文字“浮生若梦,为欢几何”让我有想要阅读它的冲动。
《浮生六记》为清朝苏州人沈复所著,因同为苏州人,便对书中所写的园林有一种亲切之感。沈复居于沧浪亭旁,他的家也是园林一样古色古香的建筑。书中有介绍园林的地方,我因幼时去参观过,能大致在脑海里勾画出园林的样子,便不觉得枯燥乏味。
这本书让我印象深刻的,并不是沈复,而是他的妻子陈芸。正如林语堂先生所言:“芸,我想,是中国文学中最可爱的女人。”,芸娘的可爱之处在于,在一个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时代,她生而颖慧,幼时“即能成诵”《琵琶行》,还自己学会吟诗作对,对于诗歌,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她的可爱之处还在于,她贤淑能干,懂插花、叠盆景、焚香、画虫草,还自己设计出活花屏和梅花盒。梅花盒很漂亮精致,是一种食盒,形如梅花,内置中五六只瓷碟,装上饭菜,如装于花瓣中。芸娘还曾女扮男装,同沈复一起参加庙会。因那时并不是一夫一妻制,芸娘还真心真意的帮沈复物色小妾,要既漂亮又有韵味才行,后遇到憨园,芸娘很喜欢憨园,但因种.种原因,沈复未能娶到憨园,这也让后来芸娘的病情更严重。
《浮生六记》中的闺房记乐是它的独特之处。正如陈寅恪指出:“吾国文学,自来以礼法顾忌之故,不敢多言男女间关系,而于正式男女关系如夫妇者,尤少涉及。盖闺房燕昵之情意,家庭迷盐之琐屑,大抵不列于篇章,惟以笼统之词,概括言之而已。”一般人不会写闺事,夫妇生活,而沈复以直率平实的语言叙述闺中乐事,写出了夫妇之间真挚的爱情,琴瑟和鸣,伉俪情深。后来,沈复仕途坎坷,芸娘病重,家中贫穷,生活艰难,芸娘仍为沈复想办法赚钱,去讨一份工作。这夫妇之间的真情令人感动,不幸的是芸娘红颜薄命,沈复漂泊各地。
“浮生”应就是指沈复浮荡不定,如浮萍般的人生。他的前半生,与芸娘在一起的时光虽短暂,但很欢乐,美好,但相比较他后大半生坎坷游历,那些欢乐的时光便如梦境一样虚幻飘渺,昙花一现。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世界上,最完美的女子莫过于《芙蓉女儿诔》所言:“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日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然而,这个世界不可能是完美的,当然也就不会有完美的产物,所谓的十全十美,只是一个人所追求,所向往的罢了。
大体而言,世间有两种女子,一种是初见时美貌惊人,风情万种,相处久了才发现艳而不丽,丽而不雅,泯然俗人矣;一种是初见时相貌平平,相处久了却发现举手投足皆有法度,一颦一笑正显风韵,值得一个人用一生去品读。她,无疑属于后者。
她,没有牡丹的雍容华贵,却具兰花的清新淡雅;她,没有桃花的美艳逼人,却具梅花的清纯彻骨。她,静默时,如一朵睡莲;行动处,似款款和风。她,垂泪时,梨花带雨;她,欢笑时,玉珠落盘。
她,对自己,毫不宽恕;她,对别人,宽容大度。她,慕富贵,但不苛求;她,憎贫贱,但能接受。她,“秋侵人影瘦,霜染菊花肥”,在生活窘困时依然有闲情雅趣,有浓情蜜意;她,“素女为我师,仪态盈万方”,在宽裕时不改淡雅如兰,虚怀若谷。
她,可爱,既不因为美貌;她,可贵,也不因为贤良。她,血肉俱全,平淡中真情依依;她,笑泪兼有,简约处丹心昭昭。她,似清泉,给人以纯洁淡雅之情;她,如流水,让人有缠绵悱恻之意。她,恼而不怒,有似月闭微明;她,柔而不娇,恰如花开含笑。
她,多情只为真情;她,大爱只因真爱。她,一个心照不宣的微笑,穿越彼此岁月的郁结;她,一次若有所思的凝眸,留给世间最美的侧影。她,轻如风,淡若云;她,柔似水,洁比玉。
她,生命中的匆匆过客。她,脱俗,因而可遇而不可求;她,不凡,注定可望而不可即。人生本就如此,事事难为伤身伤心,事事顺遂又伤情伤意。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漂泊,遇到谁都是一个美丽的意外!
《浮生六记》为清代沈复所著,为自传体散文,全书共分为六篇,文字优美、细腻,恬淡宁静,用语虽是古文,却也浅显易懂,是值得一读的美文。
本文开篇是《闺房记乐》,记录了沈复和其妻子陈芸的日常生活。叙述以时间为轴,娓娓道来,将古时夫妻生活的点滴用笔墨描绘出一幅精美画卷展现于读者眼前,使人在繁华乱世之中也能感受到一二闲适之情。颇有"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的韵味。
弘一大师云:"君子之交,其淡如水。执象而求,咫尺千里。问余何适,廓而忘言,花枝春满,天心月圆。"而沈三白和陈芸便是如此,没有轰轰烈烈,没有狗血剧情,有的只是止于唇齿、掩于岁月的深情。这种生活极富有诗情画意,看似"人人皆有,确为人人所无"。
其中有篇写到其妻陈芸爱吃腐乳,沈复鄙夷不已,后在芸劝说下尝了一口,然后"真香",正是"余掩鼻咀嚼之,似觉脆美,开鼻再嚼,竟成异味,从此亦喜食。"看到此处,我也不禁莞尔一笑,沈复对生活中小事的描写,真是趣味横生。其情其景仿佛跨越了300年时间隔阂,重现于世人眼中。
陈芸曾发愿:"他年当与君卜筑于此,买绕屋菜园十亩,课仆妪,植瓜蔬,以供薪水。君画我绣,以为持酒之需。布衣菜饭,可乐终身,不必作远游计也。"
是的,布衣菜饭,可乐终身。夫妻二人最喜欢在日常生活中寻找乐趣,安度流年。我喜欢沈复文字里的恬淡如水,也喜欢那温暖的烟火气:守着一屋一院,一人一心,一茶一饭,远胜过看乱世红尘的万千风景。
"余年一十三,随母归宁,两小无嫌"…告母曰:"若为儿择妇,非淑姊不娶。"
十三岁那年的夏天,还是少年的三白邂逅了表姐芸娘,自此情窦初开,一片光风霁月,发誓此生非芸娘不娶。
三白和芸娘的爱是活生生的,是落实到红尘地面上的,是有情有义的温度,是宜室宜家的。
"夏月,荷花初开时,晚含而晓放。芸用小纱囊撮茶叶少许,置花心,明早取出,烹天泉水泡之,香韵尤绝。"
"拨钗沽酒,不动声色,良辰美景,不放轻过。"
沈复向来好客,芸娘便准备好茶好酒好菜进行招待。有时缺酒钱,芸就拔钗沽酒,不露丝毫声色,良辰美景,不能辜负。
"街头有鲍姓者,卖馄饨为业,以百钱雇其担街","是时风日丽,遍地黄金,青衫红袖,越阡度陌,蝶蜂乱飞,令人不饮自醉。"
那日,城外油菜花盛开,芸娘提议大家一起去城外赏花饮酒,还机智地雇佣卖馄钝的小贩,挑着炉火,跟大家一起去,好为大家温酒热饭。
游人们看到这样一群人在尽情地吃喝,无不羡慕这奇妙的想法。喝到有些小醉,或坐或卧,或歌或啸。
陈芸,会持家,精刺绣,善烹饪,有雅意,爱看山水,爱花草,爱书画,能吟咏诗歌,才思娟秀,能工善文,德贤兼备,有生活情趣。
沈复叹其:求之闺中,今恐未必有此会心者矣。
记得书中这样写道两个人不动声色的深情。七月初七,是民间乞巧的日子,芸娘也张罗了一番。三白就趁着佳节刻了两枚印章,上面写:"愿生生世世为夫妻。"他的那枚是阳刻,芸娘的是阴刻。每当两个人通信时,便用印章进行落款。
每次读到这里,都被两个人的心思幽情所打动。我想,古人的很多情思是我们今人所无法企及的。一个人能细细体会并感知另一个人的美,亦能抚琴弹得一手好曲子,闻弦歌而知雅意。见花落泪,拂风有声,看得懂花光灯影。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每日忙碌的我们有多久没有手写一封信件了呢,对着一个科技的工具日夜旋转,万般话语只从嘴出而却未心入,泛滥的情话使人口躁唇干。习惯使用电脑打字的我们是否还能写出娟秀的字呢。这样彼此心心念念的小心意和诗意真是难以寻觅了吧。
作家庆山说:"《浮生六记》这册薄薄的古人笔记里,引人心动的,不尽然是一对男女之间私自的情感。这样的生活,必然和当时的社会形态,和大众的价值观,和他们对待文化、自然、生命、欢乐的态度息息相通。越过两百年,且看今日的社会,谁还能具有这样的玩心,这样的旷达。灵魂的宴席早已结束,剩下虚妄和空洞的游戏。两百年后的爱情,也已失去彼此欣赏和玩味的从容心境,失却细腻的心思和克制的礼仪。"
一生一世一双人,有人问你粥可温,有人与你立黄昏。古人的意趣及情思单纯美好,花下对酌,举杯邀月,有千年悠悠之思。抑或丝丝细雨撒落江面,江畔游人寥寥,山水青幽,触目皆是澄澈的静。
当下时代熙熙攘攘,不见当年的风花与雪月,人群的喧嚣与热闹,但终究只是镜中花,水中月,打捞起来只是一片虚幻的影子。
通读全书,可以发现,沈复是一个极具温度并且积极乐观的人,非热爱不能写出这样的文字,其文透露着美,于细节之处展露生机。我想:这种对生活的热爱、对生活的情趣,永远值得我们学习。人间不值得,一草一木皆失颜色;人间值得,一草一木皆具风致,单看观草观木之人心境如何了。
《浮生六记》是可读性很强的一本书,其用语虽是古文,但因其以"情"字见长,故特别能够引发人的共鸣,生活中每件小事的描述不见刻意,而能轻松地让我们想到自己身上最近发生的事情,从而觉得通体舒畅、有所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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