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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水浒传

教你写读书心得:水浒传读书笔记摘抄赏析万能版。

书是人的好朋友,它帮我们打开世界的一扇窗。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作品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那么,就让我们静下心来好好的写一篇属于自己的读书笔记吧!你有了解过读书笔记应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教你写读书心得:水浒传读书笔记摘抄赏析万能版”,欢迎大家收藏与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水浒传读书笔记摘抄赏析 篇1

从前,宋朝时期,水泊梁山上有一百零八个好汉。有足智多谋的“智多星”吴用,灵活的“鼓上蚤”石迁,有有勇有谋的“行者”武松,有大仁大义的“及时雨”宋江,有孝顺的“黑旋风”李逵等等……。下面我就讲讲李逵的故事。

有一天,李逵想把自己的母亲接上山来享享福,于是李逵回了家,李逵发现自己的母亲因为想自己所以天天哭,把眼睛都哭瞎了。于是,李逵背起自己的母亲,怕被人认出,于是,李逵挑小路朝梁山泊走去,半路上,李逵的母亲说:“李逵,我想喝水,你去给我拿点吧。”李逵二话不说,拿着碗朝河边走去,过了一会,李逵打完水回来了,却找不到母亲,他借着月光一看,地上有血迹,李逵跟着血迹往前走,他发现了一个山洞,里面又四只老虎,原来,李逵打水的时候,老虎把李逵的母亲给吃了,李逵又伤心、又生气,他一怒之下赤手空拳把四只老虎全部打死了,为母亲报了仇。

李逵非常孝顺,我被他孝心深深的感动了。

我想到了平时我不听妈妈的话,总是惹妈妈生气,也老和妈妈对着干,我以后一定要改掉这些坏毛病,做一个既听话,而又孝顺的的好孩子。

水浒传读书笔记摘抄赏析 篇2

《水浒传》中一群人物都称为好汉,但我觉得他们更像是莽夫、强盗。

像鲁智深,首先鲁智深一时愤怒打死了镇关西背上了一条人命,后来到了五台山当和尚,明明寺中主持对他很好,但他还是饮酒作乐,用禅杖打坏了亭子,敲碎了石兽,打了众僧。我觉得那些僧人并没有错,而鲁智深却义正言辞的打骂那些和尚。后来他到了瓦官寺看不出谁好谁坏欺负了僧人,后来去打那两个强盗却被打了回来,也导致了僧人们自杀。他以好汉的名义去打杀,最终毁了一个瓦官寺。难道杀害了这么多人就称得上是好汉吗?虽然它为人们除了点祸害,但造成的祸害更多。

林冲是一个掌管重兵的教头,却也是好汉。他因得罪了高太尉而被刺配,遇到了柴进,款待林冲时说:村夫不知高下,教头到此,如何恁的轻意?我想,林冲又不曾做过什么好事,况且又是武将是朝廷上的官员,为何如此敬仰他,照顾他?后来林冲去梁山泊中途时看到一群村夫在茅屋喝酒,村夫自己不够喝就没给他,林冲就把他们都打跑了,自己把酒喝光了。真是没道理。后来到梁山伯又杀了王伦,尽管王伦虽不是心胸宽广之人,但毕竟不曾作恶,却说杀就杀了连一条活路也不给留。

梁山泊上的好汉也是以打家劫舍为生。他们的理念是:大口喝酒,大口吃肉,论称分金银,成套穿衣裳。却没有想到过要劳作。实现他们的理想只有侵州夺府,抢劫府库钱粮,虽然也分一点给老百姓,但他们自己数千人消耗的钱财,不还是要让农民承担吗?这样只能使官吏更加严酷的搜刮老百姓。虽然是劫富济贫,但劫的、杀的商客中也有好人。这不是枉杀无辜吗?

《水浒传》中的所谓英雄,大多不是良善之辈,虽偶尔做出一些善义之举,但大多功不补罪,逃避王法。这些人无视法律法规,公然跟官府叫板。像这样的好汉,我实在不大佩服他们。

水浒传读书笔记摘抄赏析 篇3

好词:涌现繁盛辞别咆哮吩咐精通琢磨

熊熊战火英勇威猛五谷丰登安居乐业乐极生悲瘟疫横行文武百官腰酸背痛脚底生疼吊睛白额

倒骑牛背横吹铁笛幼小顽皮重重叠叠妖言惑众惊慌失色叫苦连天玲珑剔透细巧精工

好句:1、这对小狮子玲珑剔透,细巧精工,非常讨人喜欢,端王一见生情,仔细把玩,爱不释手。

2、看了一会儿,王进不禁脱口说道:“火候还差得远呢。”

3、原以为这样一说会激怒朱武、杨春,水质这二人却哭起来,当下涕泪横流,哭得史进瞠目结舌,不知如何是好。

4、俗话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5、不一会儿,一个老头领着一个十八九岁的美丽少妇来到鲁提辖桌前。

最感兴趣的地方:宋仁宗共在位四十二年,在他统治期间,宋王朝达到了繁盛的顶峰,他注意培养和发掘人才,像北宋著名的大臣范仲淹、欧阳修、韩愈等人都是在他提拔任用下成就了一番事业!那时天下太平,五谷丰登,人民安居乐业,夜不闭户。谁知乐极生悲,嘉佑三年的春天,天下瘟疫横行,很多人都染上了疫病。各州各道的告急文书像雪片一样飞到了宋仁宗的龙案上。

大概意思:《水浒传》是描写农民起义的小说,书中围绕“官逼民反”这个线索展开情节,表现了一群不堪暴政欺压的“好汉”揭竿而起,聚义水泊梁山,直至接受招安导致起义失败的全过程。

水浒传读书笔记摘抄赏析 篇4

水浒传是我国最早的长篇小说之一。《水浒传》讲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个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豪故事。下面小编在这里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几篇《水浒传》读书笔记,有需要的同学们,可以参考一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水浒传读书笔记摘抄赏析 篇5

读了《水浒传》后,最大的感受就是书中的英雄们的豪情壮义,忠义两全。《水浒传》一书记叙了以宋江为首的108条好汉从被逼无奈聚义梁山泊,到被朝廷招安,再到为宋大破辽兵,最后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在我脑海中印下了两个字:忠、义。

一个忠字就包含了对自己的国家、亲人、朋友的尽心竭力,鞠躬尽瘁。宋江在重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只效忠于自己的国家,可谓是忠心耿耿;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面对高俅之子的调戏、凌辱宁死不屈,最后上吊自杀,这也是忠的表现。

义字包含了很多内容,108个好汉为兄弟赴汤蹈火,两肋插刀,这就是义;为人民、国家锄暴安良、出生入死也是义。在108个英雄中,我认为最能做到义的是一个黑大汉,他虽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但是他路见不平就拔斧相助的精神,令那些丧尽天良的恶人们闻风丧胆。

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所以我们也应该有义气,拥有强烈的正义感,为了正义,为了真理能奋不顾身。

水浒传读书笔记摘抄赏析 篇6

说到《水浒传》,大家一定都非常熟悉,它与《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并称为四大名着,由此可见《水浒传》的文学地位有多么地高。

《水浒传》是中国历史上第一篇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体小说,主要内容围绕着梁山泊的英雄好汉替天行道的故事。又被称为《忠义水浒传》,人们一般简称《水浒》,由施耐庵作于元末明初。全片讲述了北宋末年奸臣当道、官逼民反,梁山泊英雄聚众起义的故事,再现了封建时代农民起义发生、发展到失败的全过程。塑造了宋江、卢俊义、吴用、林冲、武松等英雄好汉形象。

在《水浒传》中,梁山泊的好汉们对应天上的星魁,分为三十六天罡和七十六地煞。一百零八位好汉个个身怀绝技,每个人还有一个响亮的称号,例如:及时雨宋江、豹子头林冲、智多星吴用、扑天雕李应

而在这一百零八个好汉中,我最欣赏的还是宋江。我觉得,宋江这个人物不能算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英雄好汉。他既没有武松醉打蒋门神、花和尚倒拔垂杨柳的威风,也没有黑旋风沂岭杀四虎、关胜降水火二将的英勇,他的声名远扬只在于他有着江湖上难得的义气。施耐庵之所以让梁山泊前首领晁盖死去后让宋江继位,是因为只有他才能让其余一百零七位好汉臣服。连脾气暴躁、难以服人的黑旋风也都心甘情愿地叫他哥哥。宋江将他的忠义展现得淋漓尽致,使得一百零八将上下一心。当然,光义气也不能坐稳梁山伯头领的宝座,还要有谋略,宋江的谋略有时连天机星吴用也赞叹不已,例如:攻下祝家庄、大败辽军等等这些功绩都是靠宋江的谋略才取得的。

而宋江的一生中最大特点就是他十分忠,而且这个忠已经到了愚忠的境界,导致在最后被高太尉等人害死。

宋江在故事里体现的忠、义二字固然可歌可泣,但是,在现在的法制社会里,像武松那样凡事用武力解决的方法是不可取的。因此,由于时代的变迁,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万万不可盲目地学习其中的处事方法。

《水浒传》读书笔记四

今天,我读了《水浒传》第二回:王教头私走延安府。王教头谓王进。由于王进患病在身,在家调养休息,他无妻无子,只有一位老母亲。谁知,刚上任的太尉竟是浪荡子弟高俅,高俅在一次比武中被王进的父亲用棍棒打倒在地,所以怀恨在心,高俅逼着王进带病进见。无奈,王进只得来见高俅,又被高俅痛斥一顿,早已算出高俅要将他至于死地。王进的老母亲让儿子自己逃走,王进不肯,硬要母亲一起走。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母子乘着夜色逃走了。不久,被高俅的人发现,高俅立马押下文书,行开诸州各府,捉拿逃军王进。

我觉得,在古代,小人当道,王进是个志士,但英雄无用武之地,真令人惋惜。今天,我们中国繁荣昌盛,只要你有才华,就不用愁报国无门。所以,我们必须好好学习,努力争做国家的栋梁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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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读书笔记摘抄及赏析


1、林冲望后一退,洪教头赶入一步,提起棒,又复一棒下来。林冲看他脚步已乱了,便把棒从地下一跳,洪教头措手不及,就那一跳里,和身一转,那棒直扫着洪教头臁儿骨上,撇了棒,扑地倒了。柴进大喜,叫快将酒来把盏。众人一齐大笑。洪教头那里挣扎起来。众庄客一头笑着,扶了洪教头,羞颜满面,自投庄外去了。

赏析:这段话是动作描写,叙述了林冲棒打洪教头的场面,体现了我们的主人公胜得精彩漂亮,而且光明磊落。

2、回头看那日色时,渐渐地坠下去了,武松走了一直,酒力发作,焦热起来。一只手提着哨棒,一只手把胸膛前袒开,踉踉跄跄,直奔过乱树林来。见一块光挞挞的大青石,把那哨棒倚在一边,放翻身体,却待要睡,只见发起一阵狂风来。原来但凡世上云生从龙,风生从虎。那一阵风过处,只听得乱树背后扑地一声响,跳出一只吊睛白额大虫来。武松见了,叫声:阿呀!从青石上翻将下来,便拿那条哨棒在手里,闪在青石边。

赏析:这里作者只用了两句话衬托此时的气氛和心情:回头看那日色时,渐渐地坠下去了,武松踉踉跄跄直奔过乱树林来,既写出了老虎活动的时间,又写出了老虎出没的环境。两句话就把一种恐怖悲凉的气氛和心情和盘托出,让人感到此时此地不知什么时候会突然跳出一只活老虎来,闪突出武松动作之快。

3、那个大虫又饥又渴,把两只爪在地下略按一按,和身望上一扑,从半空里撺将 下来。说时迟,那时快,武松见大虫扑来,只一闪,闪在大虫背后。那大虫背后看人最难,便把前爪搭在地下,把腰胯一掀,武松只一躲,躲在一边。大虫见掀他不着,吼一声,却似半天里起个霹雳,震得那山冈也动,把这铁棒也似虎尾,倒竖起来只一剪。武松却又闪在一边。

赏析:写得极为传神,写人虎相搏,写老虎一扑、一掀、一剪三般拿人的本事,和声震山岗的吼声,一只活生生的真老虎就跃然纸上。

4、武松把那大虫嘴直按下黄泥坑里去,那大虫吃武松奈何得没了些气力。武松把左手紧紧地揪住顶花皮,偷出右手来,提起铁锤般大小拳头,尽平生之力,只顾打。打到五七十拳,那大虫眼里、口里、鼻子里、耳朵里,都迸出鲜血来。那武松尽平昔神威,仗胸中武艺,半歇儿把大虫打做一堆,却似挡着一个锦皮袋。

赏析:几经搏斗,老虎威风渐减,最后如何被武松按住,如何挣扎,如何被武松打死,写得活灵活现,十分逼真。

5、晁盖等众人不想做下这般大事!劫了生辰纲,杀了做公的,伤了何涛观察;又损害许多官军人马,又把黄安活捉上山∶如此之罪,是灭九族的勾当!虽是被人逼迫,事非得已,于法度上却饶不得,倘有疏失,如之奈何?

赏析:这段心理活动中传递出两个信息:第一,宋江作为一个朝廷懂法的人,知道晁盖所犯的一串串事件,每一件事情都是诛九族的罪,虽然前面是事非得已,可是到了现在已经是不能够回头了;第二,宋江担心晁盖等人,怕他们出了疏忽和闪失,心中有种隐隐的操心。这是一对矛盾,从理上讲,晁盖等人于法度上饶不得,从情上讲,却不愿他们出现闪失。这是宋江很真实的心理,也是宋江复杂人格的外在表现。

6、林冲集中力量对付主要仇人陆谦。林冲喝道:好贼!你待那里去!批胸只一提,丢翻在雪地上。把枪搠在地里,用脚踏住胸脯,身边取出那口刀来,便去陆谦脸上阁着,喝道:泼贼!我自来和你无甚么冤仇,你如何这等害我!正是杀人可恕,情理难容。在陆谦告饶推脱后,林冲骂道:奸贼,我与你自幼相交,今日倒来害我,怎不干你事!且吃我一刀!他把陆谦身上衣服扯开,把尖刀向心窝里只一剜,七窍迸出血来,将心肝提在手里。

赏析:第一,分清主次,先杀两个随从,再集中力量杀主犯;第二,不能不明不白杀人,先问罪、谴责,杀得光明磊落、理直气壮;第三,三人杀法不同,详略有别。若换成李逵杀人绝不会啰嗦,不同的英雄杀人杀得不一样,同一个英雄杀不同的人杀得也不一样。 林冲杀人使用了不同的武器,那把解腕尖刀,在小说中几次出现,最后用在了杀主要仇人陆谦身上。

7、话说当时薛霸双手举起棍来,往林冲脑袋上便劈下来。说时迟,那时快,薛霸的棍举起来,之间松树背后雷鸣似一声,那条铁禅杖飞起来,把这水火棍一隔,丢去九霄云外,跳出一个胖大和尚来,喝道:洒家在林子里听你多时!

赏析:这里描写了薛霸董超想要谋害林冲时鲁智深出手相救的场面,描写得十分精彩,而鲁智深说:洒家在林子里听你多时!体现了鲁智深性格的粗中有细,因为此时出来不仅可以救林冲,而且还有他们的犯罪证据,叫他们服气,再杀他们,也算是有凭有据。

8、正是严冬天气,彤云密布,朔风渐起,却早纷纷扬扬卷下一天大雪来。那雪正下得紧。看那雪,到晚越下得紧了。

赏析:首先风雪的设置为下文铺垫了一个很好的背景,有利于故事情节的展开、深入。风雪之日,天气恶劣,也是恶人猖獗之时,风雪掩盖之下,阴谋活动也在紧锣密鼓的进行。正因为风雪天寒,才有林冲出门沽酒买肉,草屋倒塌,借宿山庙,使林冲得以远离火海,逃得一命,使恶人精心策划的阴谋未能得逞,构思可谓精巧缜密。

9、说时迟,那时快;武松见大虫扑来,只一闪,闪在大虫背后。那大虫背后看人最难,便把前爪搭在地下,把腰胯一掀,掀将起来。武松只一闪,闪在一边。大虫见掀他不着,吼一声,却似半天里起个霹雳,振得那山冈也动,把这铁棒也似虎尾倒竖起来只一剪。武松却又闪在一边。原来那大虫拿人只是一扑,一掀,一剪;三般捉不着时,气性先自没了一半。那大虫又剪不着,再吼了一声,一兜兜将回来。 武松见那大虫复翻身回来,双手轮起哨棒,尽平生气力,只一棒,从半空劈将下来。只听得一声响,簌簌地,将那树连枝带叶劈脸打将下来。定睛看时,一棒劈不着大虫,原来打急了,正打在枯树上,把那条哨棒折做两截,只拿得一半在手里。那大虫咆哮,性发起来,翻身又只一扑扑将来。武松又只一跳,却退了十步远。那大虫恰好把两只前爪搭在武松面前。武松将半截棒丢在一边,两只手就势把大虫顶花皮胳嗒地揪住,一按按将下来。那只大虫急要挣扎,被武松尽力气捺定,那里肯放半点儿松宽。

赏析:短文之所以能把武松打虎的经过写得如此具体、精彩,这主要归功于作者善于捕捉人物的动作。武松的闪、轮、劈丢、揪等一系列动作的贴切运用,写出了当时情况的危急、有力地突出了武松的武艺高强,其中,我们也发现选择人物在关键时刻的动作来写。这样,动作最能突出人物的思想、品质,不要胡子眉毛一把抓。此外,作者把老虎的动作一扑、一掀、一剪都写得惟妙惟肖,让人读后如临其境,为武松捏一把汗,作者对人物动作的观察是细致而敏锐的,本文的文字写得干净利落、情节曲折生动

10、说时迟,那时快;武松先把两个拳头去蒋门神脸上虚影一影,忽地转身便走。蒋门神大 怒,抢将来,被武松一飞脚踢起,踢中蒋门神小腹上,双手按了,便蹲下去。武松一踅,踅

将过来,那只右脚早踢起,直飞在蒋门神额角上,踢着正中,望後便倒。武松追入一步,踏 住胸脯,提起这醋钵儿大小拳头,望蒋门神头上便打。原来说过的打蒋门神扑手,先把拳头 虚影一影便转身,却先飞起左脚;踢中了便转过身来,再飞起右脚;这一扑有名,唤做玉 环步,鸳鸯脚。这是武松平生的真才实学,非同小可!打得蒋门神在地下叫饶。

武松喝道:若要我饶你性命,只要依我三件事!蒋门神在地下,叫道:好汉饶 我!休说三件,便是三百件,我也依得!

武松踏住蒋门神在地下,道:若要我饶你性命,只依我三件事,便罢!蒋

门神便道:好汉但说。蒋忠都依。武松道:第一件,要你便离了快活林,将一应家火 什物随即交还原主金眼彪施恩。谁教你强夺他的?蒋门神慌忙应道:依得!依得!武 松道:第二件,我如今饶了你起来,你便去央请快活林为头为脑的英雄豪杰都来与施恩陪 话。蒋门神道:小人也依得!武松道:第三件,你从今日交割还了,便要你离了这 快活林,连夜回乡去,不许你在孟州住;在这里不回去时,我见一遍打你一遍,我见十遍打 十遍!轻则打你半死,重则结果了你命!你依得麽?蒋门神听了,要挣扎性命,连声应 道:依得!依得!蒋忠都依!

赏析:武松打蒋门神是一出大戏。武松铁拳到处,一个恶势力的代表人物轰然倒下,演绎着水浒英雄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的主题,端的大快人心。

[实用]彼得潘读书笔记摘抄万能版5篇


彼得潘读书笔记摘抄(篇一)

在读完《彼得.潘》这本书后,我感慨万分写下了这篇文章。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个男孩叫彼得.潘。他是一个永远长不大,也不想长大的男孩。彼得有口的珍珠牙般的小乳牙,穿着一件由树叶做成的绿衣裳。他居住在一个所有孩子都向往的地方——‘永无乡’。这是一个梦幻的天堂。对孩子们来说这是多么新奇,对处处散发出的危险气息是多么感兴趣。小草的气息,花儿的芳香,一点点在森林里弥漫开来……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小草的气息,透过厚厚的树叶,给‘永无乡’遗失的‘男孩’带来如母亲般温暖的阳光。

在皓月当空,繁星点点的夜晚里,彼得飞进孩子们的梦中和他们在一齐去做游戏,给他们讲自我的冒险故事,陪伴寂寞的孩子们度过一个又一个完美的夜晚。可见他是一个多么善良的孩子!

他是一个勇敢,富有冒险精神小孩,彼得.潘总爱在天上飞的时候,‘嗖’地中下去俯冲下去。拉一拉狮子的胡须,摸一摸鲨鱼的尾巴。这还不算什么,他还一个人打败了海盗胡克。胡克可是海上霸王,无恶不作,杀人无数。他没有右手,手臂下头是一只发亮的铁钩,弯弯的铁钩,在阳光下闪着寒光,让人看到寒光凛栗。应对凶狠的胡克,彼得.潘总是勇敢的去应对胡克。还把他的手下耍的团团转。凭借自我和小伙伴们的力量,最终打败了凶恶的胡克。这个爱冒险的胡克,这个爱冒险的男孩,只要趣味,宁愿用冒险的方法,而从来不用简单的方法去解决。勇敢应对,富有冒险精神的彼得.潘,我感到惭愧极了。思绪不由得飘到了一个月前……

路边的小草手拉着手,和着风儿的节拍,欢乐的舞着,跳着。路边的桃花,开得热闹极了!芳香的味道,在空气中一圈一圈弥漫开来……风儿从鼻子下头掠过,一股清香,甜甜的,泌人心啤。今日真是个购物的好天气。

坐在公车上,无聊极了。我打量了周围的乘客。突然瞥见有一只手伸进了一位老奶奶的包里。我正准备喊“抓小偷”,那个小偷突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到嗓子眼的话,又吞了回去。眼一睁睁看着小偷拿走老奶奶的钱包,下来扬长而去。

我后悔极了,老是不经常告诉我们,要勇敢打击罪犯吗?我却在罪恶面前低下了头。我的胆小,懦弱,放任了罪恶的蔓延。要是勇敢的彼得。潘在这儿,他绝对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的。

他还是一个十分善良的小孩。

他还收留了许多“遗失的男孩”。那些孩子就趁粗心的保姆不注意到时候向外张望,不细心从儿童车里掉了出来。很长时间都没人认领,为了节省花费,他们就远远的送进了“永无乡”。是善良的彼得·潘收养了他们。彼得.潘虽然爱恶作剧,但他心底还是善良的。除了和海盗们,岛上所有的居民都是彼得的好朋友。礁湖里的人鱼不知为什么总是和孩子们坚持适当的距离,但彼得是个例外。它不但能够和人鱼们一齐聊天,还能够和她们一齐嬉戏玩乐。

彼得.潘身上的精神是我没有,也是我应当学习的,他的精神将永垂不朽,流芳百事。

彼得潘读书笔记摘抄(篇二)

一切孩子都会长大,除了一个人。那个人便是小飞侠彼得潘。

彼得潘永久是个贪玩的孩子,总是开心肠笑,高枕无忧地飞。在无忧岛,他和海盗决战,卸下别人一只臂膀;和其他没家的孤儿一同游玩,当他们的头儿。在实际城市,他每天晚上听温蒂讲灰姑娘、睡美人和白雪公主的故事。

他能够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可是自在过头便是孑立。由于自己的影子不跟着他,他伤心肠哭了。只需童话故事能安慰他,只需温蒂能安慰他。可是他没有爸爸妈妈,没有爱情,他不能长大。小飞侠的身份注定了温蒂和那些孤儿都会脱离他,他们有必要长大,在实际国际中长大。而他有必要孑立地飞,飞在无忧的国际里,永久做个孩子。

小飞侠彼得潘有许多其他孩子不曾阅历的高兴,可是有一种高兴他永久与之无缘。

人都不想长大的时分。觉得成人国际太多烦恼,太多金钱、权利、位置、名声的纷争,乃至是情感的纷争。觉得只需孩子的国际才最洁净、最单纯,只需心里感到高兴就好了,其他的什么也不必想。想像童话故事里说的去和海盗决战,去森林探险,想一向和同伴们一同玩,不回家。

可是,有得必有失。不长大的孩子,在逃避了成人的烦恼和职责之时,也错过了长大的高兴和情感的体会。错过了许多日子的阅历,也就少了对国际的感悟,对自己的知道,少了老练的心智。

人生不可能简略得就像童话国际或幼年相同。没有人能够像彼得潘相同永久不长大。可是咱们能够在长大的一起坚持一颗童心,坚持着对国际的好奇心,对未来的探究精力。不要失掉被感动的才能,不要失掉对日子对自己的满足感。每天看看天空,看看花草树木;享用每一顿饭,每一次歇息;在烦杂的日子中寻觅趣味;关怀别人的一起收成感动;时不时地对自己笑笑。简略的高兴才是最高兴。

尽管咱们每天都要面临杂乱的国际,可是每个人心里都有个无忧岛。安静的时分,回到无忧岛里飞一瞬间吧,一个人在无忧岛里飞那么一瞬间。

彼得潘读书笔记摘抄【篇三】

放假前老师就安排,在假期有时间可以读读《小飞侠彼得潘》,而我现在才开始读这本书,谁知我是越想越看了,里面精彩的内容吸引的我忘记吃饭,晚上睡着还在看,哈哈!听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这本书主要讲彼德潘是一个会飞翔、勇敢、灵活、有着绅士风度、又有些傲慢的小男孩。讲了一个晚上,彼得潘来到了一个叫温迪的小女孩家里,教她和她的两个弟弟飞行,并还把他们带到了一个叫永无岛的地方。他们来到小岛上以后,历险就开始连连不断来到他们身边。他们遇到了有好的印弟安人、无恶不做的海盗、善良又漂亮的美女鱼等。由于海盗胡克作恶多端,无恶不做,战争也源源不断的发生,使得整个无永岛不得安宁。但尽管不幸事件接踵而至时,彼得潘也总能大显身手,想出巧计搭救出小伙伴们。

其中有一章是我喜欢的《地下的家》,说了彼得是一个很有爱心的小精灵,在永无岛上为了温迪和她两个弟弟找在下的家,款待她们,在永无岛上做起了冒险的事情,特别是彼得与鸟的友好的故事,当鸟巢落到水里,可为了不惊动它们卵蛋,彼得下令任何人不能去惊动它们,还有在礁湖发生的故事,真是一个比一个惊险,让我不知先看哪能个好?从这些故事中看出一个有爱心的小精灵。

我真想彼德潘一起带我飞向梦幻岛,过着无忧无虑又充满刺激冒险的生活。

彼得潘读书笔记摘抄【篇四】

我读了一本好书,书的名字叫《小飞侠彼得·潘》,这本书原著是由英国著名的杰姆·巴里完成,译成中文的工作由李欣人完成。

这本书是杰姆·巴里最著名的一部童话剧,这部童话剧就像杰姆·巴里本人,作家和作品一样出名,但是,作品比杰姆·巴里本人知名度还高。这也就是做作家的最高的境界了。这本书主讲彼得·潘在一天晚上来到小姑娘温迪的家里,教温迪,迈克尔,约翰飞行,并把他们带到永无岛。他们一到岛上,险情就连连不断。他们遇到了印第安人,海盗,美人鱼。由于海盗胡克作恶多端,海岛永无宁静之日,尽管不幸事件接连不断,彼得·潘总能想出巧计救出伙计们。我从“彼得做了个手势,让孩子们不要发出尖叫,以免引起胡克的怀疑。

然后,他继续发出滴答声。”体会到彼得想的巧计总能在关键时刻起作用,他集超人的力量,田径运动员的速度,一休的智慧于一身。发出天大的作用,挽回朋友的生命。我从“天哪!天哪!我有时真觉得孩子们带来的乐趣比麻烦少得多!”体会到孩子们会带来乐趣,也带来麻烦,甚至麻烦比乐趣多。

彼得潘读书笔记摘抄【篇五】

我读了一本名叫《彼得潘》的书。因为故事书叫彼得潘,所以故事的主人公也是彼得潘。

这本书讲述了彼得潘和温迪、约翰和迈克永远不会着陆的故事。在去永武祥的路上,他们遇到了海盗,并勇敢地打败了他们。最后,他们成功地逃脱了。当他们到达永武乡时,又遇到了海盗,他们用自己的智慧打败了海盗。最后,温迪、约翰和迈克回到了他们家。从那以后,他们长大了,长大了,变得强壮和健康。

这个故事里我最喜欢温迪。因为她温柔又乐于助人。例如:温迪当了妈妈后,她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让迈克像个婴儿一样睡在篮子里,每天做各种各样的美食。她很忙,但很高兴。

我最讨厌的人是叮叮,因为她既贪婪又自私。当她看到彼得潘和温迪交朋友时,她想毁掉他们。

我最羡慕彼得潘,因为他会飞。如果我能飞,我会发明一种飞行服让人们自由飞翔。我也希望有一个像温迪一样好的妈妈,对我更温柔,对我更宽容,更宽容。我想学习孩子们的礼仪和教养,做一个人们喜欢的好孩子。

实用精选:盗墓笔记读书笔记摘抄万能版3篇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摘抄(篇一)

借我三千笔墨,绘他淡漠眉眼,予我一杯清酒,祭他天真无邪。

合上《盗墓笔记》的那刻,心情是复杂的,张起灵要在长白山巨大的青铜门后孤寂十年,只为用这十年换取吴邪的天真无邪。

我不知是该敬还是该叹。

南派三叔说,这可能已经是他能想到最好的结局了,可事实上,张起灵十年后踏出青铜门的那刻又有多少可能会再次见到吴邪,又或吴邪等了二十年,也还是未等到青铜门开启的那刻,可很多故事就是因为没有结局才有了等下去的理由。

我们期待着却又害怕着。

胖子临走说了一句套话: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说的挺有感觉,若不是这么多时间相处下来,又出生入死的人,很难体会到这种套话里的意思有多么婉转凄凉。

王胖子,吴邪,张起灵,他们是《盗墓笔记》里的铁三角,一个胖子,一个傻瓜,一个疯子。疯子老是失忆,想要找回过去的记忆,可傻瓜却一直不离不弃。可胖子是为了什么啊?为了钱财?不,几次倒斗没找到什么值钱的东西,还差点豁了命。他是为了他仅有的两个兄弟啊。

这本书让我感动的除了他们之间的兄弟情义,还有潘子。潘子说自己就像是一条狗,一条只听吴家人话的狗。是啊,潘子的忠心始终未变过,他从前与吴三省出生入死,后又时刻保护吴邪,一直到死都没变过。潘子死的时候,我极力抑制住了自己的泪水,但鼻头很酸,内心压抑着说不出来的感觉。“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啊,莫回头。”潘子是乐观而又勇猛的,所以他没死,对吧?他只是回家娶媳妇了,对吧?

小说总是折射着社会现象,也许他们的故事不够真实,但人心确实真实的。比鬼神更可怕的便是人心了。他们走过了人性的白云苍狗,不经意间自己也变了,也许他们不会以最深的城府去面对他们所应该面对的一切,但别人会用最深的城府去揣测你的一切,随着时光推进,旁人的眼光变了,自己也变了。

在读者心中,南派三叔为我们构造的这个虚拟世界使我们沉迷,这本小说能够获得巨大成功,在于他将人心的不古与兄弟情义融合在了一起,世上骗子很多,撒了一个谎就得用一百个谎圆回来,我们没法判定谁是谁非。

有时候多想让吴邪做个坏人,好人没前途,除了哭就是悉数痛苦,最后还要怀着巨大的思念,为那个不归人守候十年。

江山之大,无人许我一世繁华;墓柩之大,方寸之间亦是天下。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摘抄【篇二】

看完《盗墓笔记》之后,我想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从去年暑假,一直到现在,中间颇有停顿,实在是其中的情节需要时间让我去消化,但是花这么多时间,我觉得很值!《盗墓笔记》

故事紧凑,逻辑性强,同时语言又风趣幽默,让人精神紧张之余又得到趣味,这也说明了南派三叔的语言功底以及丰富的知识。每个人物都塑造得很成功,吴邪文化知识丰富但同时性格犹豫又带着些懦弱;闷油瓶身手矫健,能力极强,但是不爱说话,对人冷漠,也无法避免没有过去和未来的悲哀;胖子仗义厚道同时也爱钱带点世俗,三人都有可贵之处,却也都避免不了人性的弱点,但是值得肯定的是,三人在一次又一次的盗墓经历中已经结下了一种超越友谊的情感,这种情感在最后吴邪冒死规劝闷油瓶体现的尤为强烈。我钦佩作者塑造人物的精妙,同时也为书中人物情感而动容,想必,让读者能有此感受也足够让作者欣慰了。但是让我稍微有点不满的是,所谓的青铜门后的秘密,最后还是没有解开,张家古楼,西王母国……一个又一个迷题,依然让读者云里雾里,就好像一直追寻的答案最后确实没有意义一般,难道作者也在告诉我们,结果不重要,过程才是真理?不然,在我看来,前头做了如此大的铺垫,且这许许多多的未解之谜,作者心中也没有一个很好的答案来满足读者了,既然无法满足,不如让遗憾成为美……或许,这也是作者所想。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摘抄(篇三)

这是我第一次自己写阅读感受,我想趁我刚看完这个故事心中还有些澎湃时记录下来,在过年之前看到结局或者是看完结局让我很开心,也想感谢三叔的努力,作为业余写手真的很不容易的。

不得不说我不喜欢恐怖的东西,因为都是血肉横飞,惊吓漫天的玩意儿。但是南派三叔的小说很多是源自人类自身的恐惧。因为人类幻象的恐惧是最深沉的,三叔把握的很好,甚至第一次看第一章的情形以及那种让人兴奋的颤栗也恍如昨日之感。

评价以及中间过程的感受我实在写不出来,我只想说说看完结局时的一些体验。我三叔的两部作品《盗墓笔记》和《大漠苍狼》在我心中都是很完美的故事。一个是巨大的阴谋与无形之物笼罩着我,一个是无限的时间错综与可怕的时间循环(说到这,我个人觉得我上次写的“十字路口的占卜”还是有那么点意思的,灵感是来自三叔的“大漠苍狼”与伊藤润二的“十字路口占卜”,当然抄袭成分还是蛮多的),每次都是无限的寒意从毛孔逼近心脏。而这么恐怖的令人心生无限寒意的终结后总会是很平静令人怀念过完经历以及故人的结尾。

三叔的结尾并不是单纯的为了结尾而结尾。他的结尾是主角命运的尽头但是却好像是他另一个命运的开端。结尾可以看到许多的故人登场,过往惊险的经历也在几句轻描淡写的寒暄中浮现,很温馨的场面。但是每次大难之后的平静总会让主角,作者以及读者措手不及。因为激情的生活总是远比平淡的生活更令人向往,它勾起的是人类探索的求知欲,远古流传的野性。三叔并不会让主角就此失去生活的意义。小哥和天真的十年制约以及《大漠》中袁喜乐和“吴用”相见,即使那样的场景甚至包括作者也不可能看见,但那确实已经刻在我们的心里。就像这两个故事在我的生命里狠狠得刻下了一笔一样。

读书心得范本:《史记》读书笔记万能版四篇


古语言:读书不觉已春深,一寸光阴一寸金。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比如经典作品等,它是人类知识的总结。而当不同的人在看完作品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那么我们就可以将自己的感想记录下来,写一篇读书笔记,您是不是不太清楚读书笔记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心得范本:《史记》读书笔记万能版四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史记》读书笔记【篇一】

历史是一座巨大的宝藏,智慧之人善于从中挖掘经验和长处,以便借鉴和学习。历史是一为和爱又不是为威严的老人,他的口袋里装着无数无价的珍宝,那是智慧和思想的产物,了得到这些珍宝就必须翻开历史的长卷孜孜不倦的学习学习。

最近这段时间,我在图书馆借了一本《白话史记读本》,读了之后十分感叹司马迁的文学功底和该书的史学价值,在读的过程中,我不仅了解到了很多以前没有留意过的历史,还扩充了我对历史的知识面。很多人只知《史记》是一部记载历史的书籍,但却很少有人知道这书的名称由来。《史记》最初没有固定书名,称“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也省称“太史公”。

据现知材料考证,最早称司马迁这部史著为《史记》的,是东汉桓帝时写的《东海庙碑》,此前“史记”是古代史书的通称。从三国开始,“史记”由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名。《史记》的作者为西汉时期的司马迁。司马迁善于选取富有表现力的生活细节,揭示人物的性格及内心世界。也善于用人物各自的行动显示其性格的特征。

如写石庆“为太仆,御出,上问车中几马?庆以策数马毕,举手曰‘六马’。”通过这一小事,石庆的谨小慎微的性格以及伴君如伴虎的心情,跃然纸上。如《项羽本纪》中“鸿门宴”一节,是消灭秦帝国后起义军中两个集团的内部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后的第一次面对面的较量。在刀光剑影中纠集着项羽集团和刘邦集团的矛盾,项羽集团内部主战、主和派的斗争,项羽是这些矛盾的结集点。

从项羽对种种矛盾的处置,显示出他的幼稚、仁慈、坦率种种心理因素,而刘邦在这一场面中也显示了他的灵活、狡诈的性格特点。

司马迁在通过人物的对话、独白中也成功地显示了人物的性格和声音笑貌。如写刘邦和项羽都见过秦始皇的出行,项羽在观秦始皇渡浙江时,脱口而出说:“彼可取而代也”,显示出他的雄心勃勃,又看出他的无所顾忌、心口如一的坦率性格;而当刘邦在咸阳见到秦始皇出行场面时却说:“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说得委婉曲折,垂涎于至尊之位的心思也揭示无遗。由此可见司马迁对人物描述的艺术手法用得多么巧妙啊!

在中国这个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泱泱文明古国里,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先贤们留给我们浩如烟海的精神财富——古文典籍。满天星辰中,《史记》是最为璀璨,最熠熠生辉的一颗。细细品读完《史记》,可以使人感受到3000年前,群雄蜂起,英雄拼搏,帝王称霸的峥嵘岁月。

培根道: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之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略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读书笔记【篇二】

《史记》是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爸爸送我的版本是白话文版。我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读完了这本书。

“尊师重道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是我阅读《史记》这本书的收获。

在《史记》里,我读到了大成至圣先师孔子尊师重道的事迹。

公元前521年,孔子的学生宫敬叔要去周朝京都洛阳朝拜天子,孔子明白老子在洛阳居住,为了能向老子请教古代的“礼制”,便和宫敬叔一同前往洛阳。来到洛阳的第二天,孔子便迫不及待地徒步前往守藏史府去拜望老子。老子当时正在著书立说,听闻誉满天下的孔子前来拜访,立即放下手中的刀笔,迎接孔子。孔子进入大厅,恭恭敬敬地向老子行了弟子礼后,才向老子请教古代的“礼制”。因为孔子态度很诚恳,老子就很详细地跟他讲解古代的“礼制”。孔子学到了很多关于古代“礼制”的知识。

闭卷沉思,我想到了我的教师。

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因为刚上小学,没有定性,上课忍不住玩小玩意儿,被教师发现了。教师第一次提醒了我,我就停了下来,可是过了一会儿,我忍不住了,又把小玩意拿出来玩,教师那双火眼金睛又发现了,就叫我站起来。本以为这样我就能够好好听课,谁明白,我再次玩起了小玩意。于是教师板着脸说:“站起来也能玩,要好好听课才是。把手上的东西拿上来,没收!”我看着教师严厉的脸,便明白我在课堂上玩小玩意是不尊重教师,不尊重同学,不尊重知识,我羞愧地红着脸低着头,乖乖地把手上的小玩意交到讲台前。当我转过背,发现全班同学都在看着我,当时我恨不得找一个地缝钻进去,并暗暗发誓以后再也不要这样了。课后,教师把我叫到办公室,语重心长地对我说:“教师批评你,让你在课堂上站起来,是因为你影响到了课堂秩序,教师期望你好好学习,将来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社会。要记住:尊重别人是在庄严自我!”

孔子是的大思想家,大教育家,是当时社会上最博学者之一。为了学到更多的知识,把自我当成学生,千里迢迢地去向老子求学。给我们树立了尊师重道的榜样。

相较于孔子,我在学识上是一张白纸,思想、道德、文化修养各方面都要不断地加强学习,而尊师重道是我人生中永不停止的课程。

《史记》读书笔记【篇三】

窗外大雨,窗口遮阳棚被雨点滴落的声音非常大,估计雨也是很大很大,外面下雨,屋内看书,继续读高中同学好兄弟送的《史记》之《周本纪第四》。周朝800年,司马迁妙笔生辉,写的荡气回肠、扣人心弦,叹服。当时,没有电脑,没有百度,也没有搜狗,都是手工查找资料典籍,得费多少时间才能够写出这一篇本纪啊。整本《史记》是在其父亲司马谈写了5年的基础上,又花了13年的时间基本写成的。总共130篇,用了18年时间,写一篇需要一个半月还多几天。确实不容易啊。又是在遭受宫刑极度屈辱的情况下,发奋著史,成就次千古绝唱,当之无愧: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离骚》也是在极度郁愤的情况下的叹息写就千古经典文坛绝响。

这可能就是当初的匠心独运,现在的工匠精神的更高层次的升华所现。

周后稷,生下来后其母本来想丢弃他,不过放在路上羊群绕着走,放在冰上有大鸟用翅膀保护,神奇,其母亲就抱回来继续养着,所以,取名叫弃。身世坎坷,志向远大,喜欢耕农种地之类的活动。周围人都学他,舜帝赞赏他,让他当了农师,功劳很大。晴耕雨读,刚好也有耕,用心做、实践、体验。

西伯拘而演周易,西伯文王被纣王拘禁时潜心推演《周易》将八卦推演为六十四卦。八卦加梅花一字并不差。可以说这个是读书,身处困境不忘读书,晴耕雨读,读书,改变,从阅读开始,古来皆如此。

王业之不易,务在节俭。

修意、修言、修文、修名、修德。

於是有刑罚之辟,有攻伐之兵,有征讨之备,有威让之命,有文告之辞(因而也才有刑罚的各种规定,才有攻伐的各种武器,才有征讨的各种准备,才有严厉谴责的命令,才有大告天下的文辞)。

上面这几条把国家搞得秩序井然,有条不紊,凡文事者必有武备,所以,近无不听,远无不服。

利是天下之利,万物之所有,不可独占,不能与民争利,不能与部下与周围人争利。

去柳叶百步而射之,百发而百中之。这句话就是百步穿杨成语来历吧。

刚才写了:西伯(周文王)在位大约五十年。他被囚禁在?里的时候,据说曾经增演《易》的八卦为六十四卦。当年卦就是占卜用的。

周公旦按照周武王的遗旨,测量建设洛阳城,最后营建成功,把九鼎安放在那里。说:“这里是天下的中心,四方进贡的路程都一样。”这句话可能就是问鼎中原的来历吧。不过后来的文物挖掘没有找到这所谓的鼎,无实物支持。

《史记》读书笔记【篇四】

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叫《史记》的书。

《史记》是西汉汉武帝时期的“史圣”司马迁的著作,记载了上起三皇五帝,下至汉武帝时期中国三千年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多方面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首。

我十分佩服司马迁在史书著作上的创新方式,“二十四史”中大多是使用编年体。以时间顺序写历史,而《史记》以人物传记为主,并吸收了编年、纪事等体裁的长处,创造了历史书籍的纪传体的新体裁。其它史书记载的历史都很短,就是著名的《资治通鉴》,也只是记载了从战国至五代十国的一千多年的历史。而《史记》却记载了三千多年的中国历史,是“二十四史”中记载年代最长的史书。

司马迁当然不愿意忍受这样的刑罚,悲痛欲绝的他甚至想到了自杀。可后来他想到,人总有一死,但“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死的轻重意义是不同的,他觉得自己如果就这样自杀,就像牛身上少了一根毛,是毫无价值的,他毅然选择了宫刑。他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把《史记》写完,正因为还没有完成《史记》,他才忍辱负重地活了下来,最终完成了《史记》。

《史记》中,我最感兴趣的是《秦始皇本纪》。我觉得秦始皇做出的最大贡献是统一了中国,统一了文字、货币等,为中华文明的强盛打下了基础。但他也非常残暴,焚书坑儒、废黜百家,修皇陵,活埋了上万人,是个残虐的暴君,因此秦朝才短短十五年便灭亡了。

《史记》这本书是司马迁在巨大耻辱下写成的著名史书。让我明白了许多治国的道理,治国不能太残暴,但也不能偷懒放松。我要读更多的好书,学习更多的知识,开创一个繁荣、富强的新时代。

优秀!《飘》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万能版200字


《飘》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一)

早就听说过《飘》这部世界名著,只是一直没有机会阅读。这次,读完了这本书,我也不禁在心里赞叹这本书。

主人公思嘉·奥哈拉生活在佐治亚州的塔拉庄园,她疯狂地爱着邻居艾希礼。但是艾希礼与他的表妹媚兰结婚了,思嘉一怒之下,嫁给了自己并不爱的查尔斯。不久,南北战争爆发,查尔斯在战争中病死,思嘉成了寡妇。在一次募捐舞会上,她与白瑞德船长相识。战火逼近亚特兰大,思嘉在白瑞德的帮助下离开亚特兰大,回到了塔拉庄园。看到昔日庄园已变废墟,思嘉决心重振家园,为此不惜一切代价。后来,思嘉的第二任丈夫弗兰克在决斗中身亡,她再度守寡。白瑞德深爱着思嘉,不久思嘉嫁给了白瑞德。但同时,思嘉还是爱着艾希礼,白瑞德伤心地离开了思嘉,此时思嘉才意识到自己真正爱的是白瑞德。

这本书让我受到了很多启发,尤其是思嘉的坚强,对待困境的不屈服,对生活的激情,都让我很敬佩。面对家园的残破,面对自己由高贵的公主变为穷苦妇女的现实,思嘉都没有胆怯和退缩。她用自己顽强的意志和勤劳能干的双手,重新建设了家园,保住了对自己至关重要的土地。我想,思嘉的魅力绝不仅仅在于她的美丽,还在于她不一般的人格魅力。

还有一点令我感触很深,那就是对于自己所拥有的东西,人们往往不珍惜。当思嘉生活在塔拉庄园时,她一心想离开这里,到亚特兰大去。当战争爆发,毁掉了塔拉后吗,思嘉才意识到,塔拉对她多么重要,她多么深爱这片土地。同样。当白瑞德全心全意爱她时,思嘉却毫不珍惜,总是想着艾希礼。当白瑞德离开她后,她才明白自己爱的是白瑞德,自己离不开他。我们在生活中也经常犯这样的错误,当你拥有时毫不在乎,失去了才追悔莫及。发现生活中的美,珍惜它们吧! 这本书是以这样一句话结束的:“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另一天了。”我很喜欢这句话。它告诉人们,不论你今天取得了何种令人骄傲的成绩,都不要炫耀不止;不论你今天遭遇何种巨大的失败,都不要从此自甘堕落。因为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明天又是一个新的起点了!

《飘》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二)

看到这块实在心绪难平,斯佳丽让我又爱又气,生气她的自私跋扈任性自我,从来不懂考虑别人的感受,同时又爱着她的坚强勇敢和永不服输;玫兰妮巴特勒船长反复用伟大杰出的女性来描述她,但我觉得善良真诚无私来形容她更合适明明是那么娇弱的身体却蕴含了旁人无法比拟的善良真诚自己饿着肚子也要收留流浪汉,与斯佳丽相反的是她从来不会为自己打算和考虑,内心坚定而正直原文说的她有一颗“金子般的心”。

斯佳丽一度以为玫兰尼是伪善的其实是她理解不了兰妮的精神世界到兰妮死前她才明白有多么爱兰妮?她两已经超脱了普通的友情上升到骨血至亲的爱;

而对于阿希礼,斯佳丽更是活在虚幻的想象的所谓忠贞不渝的爱情里,她对阿希礼的痴迷和狂热的爱完全是一种想象她从没拨开自己的内心真正看清楚,因此造成了对瑞特的彻底伤害,巴特勒船长对斯佳丽的爱情已经超脱了一般男人爱女人的那种,他纵容她?保护她?给她所有她想要的一切,最终他还是受伤了,他总希望通过纵容的花销安稳的生活能让斯佳丽忘掉阿希礼把自己放进心中,可是他用错了方法。巴特勒斯佳丽他们都太强势太自尊生怕流露出的爱意会让他们失去面子及主控权,甚至最后瑞特把对斯佳丽的爱毫无保留的转到女儿美蓝身上,她给美蓝想要的一切,全身心毫无保留的宠爱她,美蓝死后,他的心也跟着一起死了…还没到结局不知道巴特勒和斯佳丽是否可以破镜重圆,但巴特的一句话很深刻:布娃娃破了,我不能再去一片一片重新缝好然后每天欣赏补丁,更不能当做重归于好的当做什么也没发生,我没有精力去补了…生活就是这样如果你总觉事情都还有机会补救,那你往往会错失更多。

《飘》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三)

我们都是浑身是刺的斯佳丽,伤了别人也伤了自己,这是我最深的感触。

看完电影感触颇深,所以想看一下原书。我想在现实世界中我们都不会喜欢斯佳丽这样的女人,即使她美丽、富有、有趣,但她同样自私、贪婪、任性,她曾执着于有妇之夫阿希礼,将瑞特的爱慕、付出看作理所当然甚至是弃之如敝屐,她的感情被阿希礼践踏,她也无情的践踏他人的感情,她的第一任丈夫战死沙场,第二任丈夫因她而死,瑞特因她而远走,而她所爱的阿希礼不过是一个胆小、懦弱的男人,她穷尽了半生,才看清她到底爱的是谁。

没有人会一直守候在原地。瑞特爱斯佳丽,深爱。但他还是选择了远走,一次次的背叛已经令这个男人心碎,当斯佳丽认清阿希礼的本来面目时,她幡然悔悟——她并不爱阿希礼,她爱的是她自己刻画出的理想人物,从没有人拒绝她,她只是不甘心,她真正爱的是瑞特啊!就是她的不甘心,让她和瑞特蹉跎一生,终是各奔东西。

我们都不喜欢斯佳丽,但在她的身上我们都看到了自己的缩影。明明可以拥有幸福的生活,却不懂得珍惜,不懂得知足常乐,只能被自己的欲望支配、困扰,直到最后被自己折磨的不成人形……

每一本书都是现实生活的写照,我们在看书中的人物,书中人物也是现实世界中的我们。

《飘》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四】

所有随风而逝的都是属于昨天的,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的。“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飘》

当爱情面临生活的无情考验,当爱你的人你并不爱,你爱的却又爱上了别人,当这世界充满了虚伪,当生活的苦酒一齐向你袭来。看啊,这人间,纷繁复杂,光怪陆离。所有的这一切,被浓缩在一本伟大的书中,这就是——《飘》。

主人公郝思嘉是一个青春美丽,活泼动人的贵族小姐。优越的家世以及她那美丽的容颜,让全郡的男子对她倾心,以能和她跳支舞甚至说一句话而感到骄傲。但思嘉心里却唯独只爱着艾希礼。她以为自己整个的生命只有艾希礼。

她也任性,自私,自己的东西绝不允许别人占有,包括自己爱的人。但面对自己喜欢的人,思嘉勇敢地去爱,她不顾世俗,不愿做一个自己讨厌的淑女。在艾希礼要宣布自己将与媚兰结婚的宴会上,她向艾希礼说明自己的心意,大声喊出她爱他,但她遭到了拒绝。

妹妹和同伴都嘲笑鄙夷他,奶妈和爸爸也极力反对,爸爸对她说,“你嫁给谁有什么区别呢?只要他是个南方人,想法跟你差不多就行了。你把自己的幸福拱手相让,去追求令自己并不幸福的这种东西”。爸爸的话是大多数人的看法,他无疑是理智的,会为思嘉找到一个生活上合适的伴侣,面对爱情和婚姻,理智的人往往都会牺牲后者。但令人可笑的是,他又怎么会知道思嘉心里的幸福是什么呢?

她爱艾希礼,艾希礼却选择了媚兰,在所有人看来,这无疑是一桩完美的婚姻,媚兰温柔善良,优雅大方,仿佛就是十二橡树园最佳的女主人。

但艾希礼明白,她心里是喜爱思嘉的。是啊,面对这样一个青春动人的女孩子谁能不动心呢?但喜爱归喜爱,要在一起生活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就连媚兰也说,男人会和这种女人调情,但不会娶她的。这也成为艾希礼一生的一个悲剧,他长期处于不安状态的人,心理上既不能终于他的太太,但也不能真的出轨去爱思嘉。

终其一生,思嘉也没有得到艾希礼。前前后后结了三次婚,但没有一次是为爱情所结,。为了与艾希礼赌气,她竟然就轻易地与查尔斯结婚,这时的她多么年幼无知啊,没有经历过生活,也不明白婚姻的真正含义。试想查尔斯没有在战争中死去,那她要相伴一生的就是十几岁时一时冲动与之结婚的人,多么可怕。又或许她不顾世俗,还是毅然追求艾希礼,那查尔斯就是这场婚姻中最悲惨的人了!是啊,生活,岁月,有时候你没得选择,也可怕的令人心痛,谁走知道午夜梦回躺在你身边的那个人心里又想着谁?

战争很快爆发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南方袭来,给这座城市带来了沉重的灾难。无情的战火销毁了一切,夺走了很多人的生命,陶乐庄也被夷为平地。思嘉成为了一个寡妇,但她对死去的查尔斯一点也不表示同情,面对一身黑色的衣装,她几乎感到窒息,“为什么,为什么不让我跳舞,为什么要穿这难看的衣服?我毫不伤心,我为什么要一直假装?”这就是思嘉,我们在为她的无情和冷漠咬牙切齿时,也被她的勇敢所折服。他大胆走向瑞德,在众目睽睽之下和他跳舞,她不管别人怎么想,不在乎别人的看法。是的,她从来不会因为世俗的限制而抹杀自己的天性,敢爱敢恨,爱得大胆,恨得也分明。她有足够的勇气,无需虚名。卢梭说,人生而自由却又无往不在枷锁之中。简单随性的思嘉却能超乎常人地拜托这种枷锁。当然,查尔斯始终成为了那最悲剧的一个,他到死也不知道自己的妻子终其一生没有爱过她哪怕一分钟。

如果这时她还是那个任性的少女,那么战争终会让她认清现实,也明白爱情和婚姻的区别。这冷酷的战争象征着生活的苦难,它总会在某一刻你不经意中悄然来到,无论你是否做好准备,它都会向你袭来,你无法躲避。王公贵族达官显贵躲不掉,平明百姓奴隶更是躲不掉,甚至庄园里的最后那只鸡也没能躲掉。

她目睹了横尸遍野的街道,所有人在逃亡,亚特兰大一片混乱,她也想要逃离,可这战争给她的第一个考验也来了,当然,她也成功地经受住了考验。面对即将分娩不能立马离开的媚兰,她选择了留下来。尽管她自私,但她没有扔掉这样一个“累赘,”,而且这个人还是她的情敌,一窍不通的她给媚兰接生,将孩子顺利产下来。我们不禁赞美那个在平常自私自利的思嘉在此时是如此的勇敢和有担当。是的,在大是大非面前,她还是保持着冷静的头脑,她还拥有做为一个人的良知。

最后,在瑞德的帮助下,她带着媚兰和幼小的婴儿,踏上了回家的路,这一路的艰难无法用语言描述,没有人会知道能否走回去,但思嘉硬是靠着自己的顽强意志回到了陶乐庄。中途瑞德的离去,让她感觉到了恐惧,是啊,此刻面对生活风霜雪雨的时候,她是多么希望身边能有一个人陪伴着她。但她也明白,有些路,必须自己独立走,没有人可以替代。人们常说,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在人生的旅途中,会有无数的人走入我们的生命,也许他们都会陪我们走上一段路,以消磨我们旅途的冷清与寂寞,或许给我们的恐惧带来一点安慰,但最终的路,只有自己走,没有人可以替代你,也没有人可以一直陪你走下去。

回到陶乐园,一切已经变了样,昔日美丽充满生机的大庄园如今已毫无生机,像死灰一般沉寂。妈妈在惊吓中已经去世,爸爸神经错乱。家里唯一留下来的只是一大堆债券,没有吃的,没有钱,生活刚给了她一点希望,却又重新让她陷入绝境。但只要活着,只要有土地,就可以重新开始。她脱掉华丽的裙子,围上了围裙,她穿上了仆人下地时穿的鞋,走向了土地,用自己的手劳作,日光晒黑了她的皮肤,沉重的劳作让她的手变得粗糙。但她却有了不同于以往人生的特别收获。她渐渐明白了父亲对她说的话的含义,土地是世上唯一值得你为它奉献,值得为它奋斗、牺牲的事物,因为它是唯一永恒存在的东西。是的,当你为什么东西付出过劳动时,你就会爱上它的,她深深地爱上了这片土地,在土地上播撒着一家人的希望。她在土地中,渐渐变得成熟,更加坚强。

而战争归来的艾希礼却一直沉湎于往日的幸福生活无法走出来。他抱怨战争,是战争让他失去了他所爱生活,他说,这里的生活太接近现实,如果没有战争,他将一生快乐地沉醉在十二橡树园里。面对残酷的现实,他没有勇气站起来,而是一直选择逃避。是啊,同样面对生活的苦酒,有人将他一饮而尽重整山河再出发,而有人就借酒消愁,郁郁终生。

直到媚兰的死终于让他跌到底谷,媚兰活着,他还有人可以说话,可以寄托感情,而如今他失去了家园,失去了妻子,也失去了对生活的希望和勇气。而此时,看到面对她的表白无动于衷的艾希礼,思嘉终于明白,他根本就没有爱过她,她这么多年爱的,只是一个不存在的东西。万念俱灰之中,她想起了瑞德,她明白了,自己已经在无意中爱上了瑞德,只是自己并不知道,可此时的白瑞德再也不会相信她了,她和瑞德,爱到分离才相遇。生活总是给我们开一个又一个的玩笑,总是在阴差阳错中失去了很多东西。

战争改变了太多的东西,也改变了人的模样。思嘉从一个任性活泼的青春少女蜕变成一个成熟稳重的人,但也有东西没有变,那就是他对爱的追求,那种敢爱敢恨的无谓精神。

幼小的女儿死去,亲爱的丈夫也离她而去,生活这次又只剩下她一个人了。她走到庄园中,俯身亲吻脚下的这片土地,重新振作起来,红彤彤啊晚霞照耀着这片土地,夕阳下,她的身影高大而迷人,看到这里,再也忍不住,任泪水流淌,被她感动的一塌糊涂,无论怎样,一切都过来了,她挺过了那人生中最为艰苦的日子,所有随风而逝的都是属于昨天的,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的,她已经涅槃重生,长成另一个思嘉了。“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这是一部令人读起来回肠荡气的伟大著作,用细腻的笔触和宏伟的篇幅描写了一个女人一生的无奈、独立以及成长史。她从始至终深爱着一个人,但前后三次结婚皆是为了生活,过尽千帆皆不是。但这也是书告诉我们的,生活毕竟是生活,它有着太多的含义,你不会因为失去了一个人而无法活下去,任何人的离开和任何打击会给你带来一时的伤痛,但你还没有失去全部。只有经历过生活的磨难,才能真正明白它是我们人生的一笔宝贵财富,我们才从生活中成长起来,明白人生的真正含义。

《飘》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篇五】

书本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描写了瑞特和斯佳丽(白瑞德和郝思嘉)永远不同步的爱情,白瑞德真诚一心一意爱着守护着等待着斯佳丽,最后等来的是死心,等到斯佳丽发现自己原来爱的是白瑞德而不是阿希礼时,已经来不及了,白瑞德的心已经死了。

1、当斯佳丽需要帮忙时,白瑞德总能及时出现在她身边,帮助她,安慰她,陪伴她。

2、白瑞德打破自己不结婚的原则,真诚向斯佳丽求婚。

3、婚后,白瑞德事事满足她,迁就她。

4、可斯佳丽的心却一直在阿希礼身上,她没意识到,那只是崇拜自己幻想出来的偶像而已吖。

5、白瑞德用了极大的真心去爱斯佳丽,极大的耐心去等待斯佳丽来爱他,可他终于明白他等不来斯佳丽的爱。

6、当斯佳丽发现自己真正爱的是白瑞德后,白瑞德的心已经死了,要离她而去了。

人吖,就是这样,一直在追寻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却忽略了自己能拥有的美好,当失去了一切后,后悔也来不及了,还是珍惜当下吧。

读完这本小说后,心情是压抑沉重的,是心酸的,看得不好受,凄美,看哭了。

蓝色的海豚岛读书笔记万能版


古语言: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们平时也需要多阅读一些书籍书籍,我们观看了作品,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为了记录文章中自己喜欢的句子以及阅读文章的感受,一篇读书笔记是很有必要的,那么,优秀的读书笔记模板有哪些?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蓝色的海豚岛读书笔记万能版”,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蓝色的海豚岛读书笔记(篇一)

在暑假里,我在网上看了一本书,书名叫做《蓝色的海豚岛》。由于一开始的时候,我看了这本书的名字觉得很有趣,我就在这个暑假里,认认真真地读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说很久以前,有一个岛很像海豚的样子,所以人们称他为“海豚岛”。人们在岛上捕鱼、做农活,过着安居乐业的生活。可是有一天,平静被打破了,阿留申人驾着他们自己的大船来到了这里,说是要打点海獭来做生意,由于岛上的海懒还是蛮多的,所以主人公卡拉娜的爸爸和村民们就友好地对待他们。可是阿留申人却在这儿乱打海懒,连小海懒也不放过,害得岛上的海懒越来越少,那些海懒有的被杀死了,有的海懒幸运的从阿留申人手里逃出来,还有的躲回了它们以前的家,其它的的动物听到了这个消息,也匆匆忙忙地收拾好行李,搬家了。岛上的动物差不多都没了,荒凉荒凉的。阿留申人要走了,可是没留给海豚岛上的人们一点东西来报答。阿留申人和岛上的居民们先是争吵,后来他们打起来了。村里很多人都被阿留申人杀死了,村里的人们把这些死了的人埋了起来,永久地纪念那些为海豚岛而牺牲的人。

由于担心阿留申人会回来袭击他们、杀害他们,岛上又没有任何可以躲避的地方,他们决定全村搬迁。过了不久,一艘卡拉娜的朋友的船来接他们,村里的人全都上了船,可是卡拉娜的弟弟为了要回去取标枪,没能上船,卡拉娜就跳下船去找弟弟。可是弟弟已经被野狗咬死了,这时船又开走了,主人公卡拉娜很伤心,发誓一定要杀死野狗,为弟弟报仇。主人公射伤了野狗的头领后,却没有杀它,因为她意识到岛上的动物太少了,不能再没有了野狗。所以后来卡拉娜和这头受伤的野狗还成为了好朋友,野狗不仅陪伴她还保护她。卡拉娜还给野狗头领取名叫“朗图”。

主人公为了生存下去,就用海象的肋骨建造新居所,制造武器,还驯养了蜂鸟等等等等。最后她历尽重重艰险才得以活下来,直到她朋友的那艘船再次来到海豚岛,卡拉娜就跟着朋友一起离开了自己的家乡“海豚岛”。

我看了这本书觉得她真是太厉害了,竟然敢在没有人烟的孤岛上独自生活了18年,还要面对凶猛的野兽,我太佩服她了。我可真要像她学习呀!要坚强、要勇敢,面对危险、困难,不退缩,勇敢面对。

蓝色的海豚岛读书笔记(篇二)

今天,我把《蓝色的海豚岛》这本书读完了,我感受颇深。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太平洋中有一个岛屿,形状像一条侧躺的海豚。岛的周围有海豚在游泳,有海獭在嬉戏,有海象在争雄,有野狗在决斗……以前,在这个岛住着印第安人,他们受到捕猎海獭的阿留申人的杀害,后来离开这个岛到东方去居住。他们离开时,落下一位小姑娘——卡拉娜。她在岛上孤零零地生活了十八年,等待救援的船只到来。她独自修建住所,制造武器和捕鱼用具,与野狗斗争,并驯服了头狗——朗图,和它的儿子:朗图——阿鲁。历尽艰险才得以生存下来。

卡拉娜在孤岛上生活了十八年,她历尽艰辛,饱受磨难。与书中的主人公卡拉娜相比,卡拉娜就像是孤岛上无依无靠的野草一样,而我们则更像一朵朵温室里娇嫩的花儿。

卡拉娜的坚强令我敬佩。当部落里的印第安人乘船去东方居住,留下卡拉娜时,她能不放弃对生活的期盼,坚强的活下去 。 当卡拉娜的弟弟拉莫和野狗决斗而死时,卡拉娜能抑制住巨大的悲伤,坚强的活下去;当卡拉娜驯服的野狗朗图安然死去时,卡拉娜能止住悲伤,坚强的活下去。这还不足以说明卡拉娜的坚强吗?!

我想到了那些汶川、玉树灾区的小朋友们,他们失去了亲人,他们失去了朋友,他们失去了家园。但是,他们没有失去希望!他们没有失去坚强!他们不向困难低头,他们自己创造家园!

我 想: 我们 一定 要热爱生命,我们在危险时,也应该像书中的卡拉娜 和灾区的小朋友 一样,不能惊慌、恐惧,要大胆地去面对。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只要你坚强的面对,就能战胜一切困难。

蓝色的海豚岛读书笔记(篇三)

她是一个聪明机灵,助人为乐,勇敢大胆的小姑娘,她就是——卡拉娜。

这是一个不同寻常,在你心里挥之不去的故事,这写的是哪个故事呢?是奥台尔写的《蓝色的海豚岛》。

它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一个叫做“卡拉娜”的小姑娘和一群印第安人生活在一座形状像海豚的岛上。那里有海豚在游泳,海獭在玩耍,海象,野狗在争斗。是一座美好的岛屿。可是有一天,他们受到了阿留申人的驱逐和杀害,决定离开这座岛屿,却留下了一位小姑娘——卡拉娜。

但卡拉娜并不灰心,她靠着自己坚强的意志,生存了下去。一天一天的等待着救援的船只。在那段时间里,卡拉娜制造了生存的环境,制造了住所,武器。他经历了千辛万苦,历尽了艰险才生存了下去。

这就是我所敬佩的一位小女孩,她还只有那么小,就已经学会了坚强,懂得了什么叫做自立,生存。她在这岛上生存了18年,用自己的意志力生存了下来,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这位小女孩是多么坚强,多么勇敢呀!我们就应该学习这小女孩这种坚韧不拔,锲而不舍的精神。现在的孩子都只知道依赖父母,都要父母为他做东做西。我也是不够独立,早上都需要妈妈把我叫醒,衣服也要妈妈帮我拿……真是羞愧!所以我要学会独立,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要依赖任何人,那样长大以后才会有出息。

《蓝色海豚岛》这本书,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它告诉我们什么叫做坚强,教我们要向卡拉娜那样生存,学习她坚韧不拔,锲而不舍的精神!

蓝色的海豚岛读书笔记(篇四)

法国革命家罗曼·罗兰曾说过,“人生最可怕的敌人就是没有坚强的信念。信念总是徘徊于坚持与动摇之中,总是彷徨于前进与退缩之中。”故事的主人公卡拉娜就是这样,用坚定的信念孤零零地在岛上生活了18年……

在宽广的太平洋里,有一个像一条侧躺海豚的岛屿。在岛的周围,有海豚在游泳,有海獭在自由地嬉戏,有海象在打打闹闹,有野狗在争抢……海豚岛上住着印第安人的部落,后来,他们遭到了捕猎海獭的阿留申人的杀害,为了逃难,大家坐船离开了海豚岛,可是,很不幸,一个叫卡拉娜的小女孩和她弟弟被遗留下来。卡拉娜的弟弟被野狗咬死了,十二岁的卡拉娜只能一个人在海豚岛上生活。在四处无援的绝境中,卡拉娜没有害怕,克服了重重困难,卡拉娜自己动手制造工具、编织裙子。就这样,她在岛上生活了十八年。十八年来她经历了重重困难:与野狗决斗,与海啸、地震抗衡…。生活虽然艰难,但卡拉娜始终没有放弃希望,一直坚信总有一天救援船会来的。

看完书,我一直在想,如果换我独自一人在荒岛上生活,我又会怎样呢?一定会被野狗吃掉吧;如果侥幸逃脱,也一定会找不到足够的食物和水而饿死吧;就算没死,也会因为重重的困难而死吧……而她呢?一个年仅12岁的小姑娘,一个比我还小2岁的女孩,竟然在没有人烟的孤岛上独自生活了18年,还要面对凶猛的野兽和种种困难,连一些现代年轻人都无法做到的事,她做到了!在看看我们,有了一点挫折便退缩,常常抱怨上帝对己不公,其实自己的人生之路上有了绊脚石是你的幸运,这是上帝给予你的莫大的礼物。卡拉娜正是那个最幸运的人,她并没有辜负上帝的一番好意,接受了磨练,战胜了它们,使自己拥有了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

我们应当向她学习,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我们也要像她一样,拥有勇敢顽强、不畏困难和坚持不懈的可贵精神,也只有这样,才能将梦想之州驶到成功的彼岸,才能将理想之足踏上成功的巅峰。

蓝色的海豚岛读书笔记(篇五)

太平洋里,有一个岛屿形如卧式的海豚。在以前,岛上驻扎着印第安人。他们过着愉快的生活,在这些印第安人中,有一位美丽的姑娘叫做卡拉娜。但有一天,阿留申人闯进他们的家园,从此,印第安人的生命受到严重威胁。因此,卡拉娜的爸爸被阿留申人杀死,正当她和她的家人离开这座岛屿时,她发现弟弟还留在岛上,于是被迫离开船,寻找弟弟。弟弟被找到,然而船却开走了,她被困于岛上的18年生活正式开始。

她和弟弟在岛上艰难度日,不幸弟弟被野狗咬死了,她一人在岛上而且还是一个女孩子,所以更加危险。在岛上,虽然没有《鲁宾逊漂流记》中的那些可怕的食人族,但是却有另一种危险的东西,那就是野狗。可是身受灾难的她却没有放弃生活。她制造出了武器,建造出了庇护所,渐渐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到后面,她还驯养了一只野狗,这只野狗就是野狗群中的首领,她给它取名叫朗图,还认识了一个阿留申姑娘,直到最后白人的船来了,她们才获救。

这本书被当作女生版的《鲁宾逊漂流记》,从这篇小说里,我想到笛福说过的几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可怕一万倍。的确,这句名言是对的,卡拉娜就是这么一个例子,她以自己一个普通女孩子的身份,却奇迹办的活了下来,而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虽然会有很多困难,但只要我们对自己有信心,只要不害怕,不退缩,一定会闯出我们自己的天地。

《水浒传》读书笔记精彩段落摘抄及赏析


1、鲁智深原名鲁达,原是陕西渭州经略府的提辖,因为打死了强占民女的恶霸镇关西,逃到五台山出家当了和尚,法名叫智深。后因酒后闹事,又被送到东京(现河南开封)大相国寺管菜园。菜园附近住着二、三十个游手好闲的泼皮,平日里常来偷菜,听说新来个和尚,商量着要闹他一番,给鲁智深来个下马威。哪知鲁智深一身好武艺,这伙泼皮根本不是他的对手。鲁智深只三拳两脚就把为首的两个踢进了粪坑,其他的吓得纷纷求饶。第二天,这伙人拿着酒菜来向鲁智深赔礼)次日,众泼皮商量,凑些钱物,买了十瓶酒,牵了一个猪,来请智深,都在廨宇安排了,请鲁智深居中坐了。两边一带坐定那三二十泼皮饮酒。智深道:甚么道理叫你众人们坏钞? 众人道:我们有福,今日得师父在这里,与我等众人做主。 智深大喜。 吃到半酣里。也有唱的,也有说的,也有拍手的,也有笑的。正在那里喧哄,只听门外老鸦哇哇的叫。众人有扣齿的,齐道:赤口上天,白舌入地。 智深道:你们做甚么鸟乱? 众人道:老鸦叫,怕有口舌。 智深道:那里取这话? 那种地道人笑道:墙角边绿杨树上新添了一个老鸦巢,每日直聒到晚。 众人道:把梯子上面去拆了那巢便了。 有几个道:我们便去。 智深也乘着酒兴,都到外面看时,果然绿树上一个老鸦巢。 众人道:把梯子上去拆了,也得耳根清净。 李四便道:我与你盘上去,不要梯子。 智深相了一相,走到树前,把直掇脱了,用右手向下,把身倒缴着;却把左手拔住上截,把腰只一趁,将那株绿杨树带根拔起。 众泼皮见了,一齐拜倒在地,只叫:师父非是凡人,正是真罗汉!身体无千万斤气力,如何拔得起!

赏析:倒拔垂杨柳体现了鲁智深的有勇有谋: 1.初到一个地方,深知猛龙不敌地头蛇的道理,所以一出手就镇慑住了几个小混混,让他们以后不敢再生什么冒犯的念头。体现了鲁智深有万夫不挡之勇,一个人可以倒拔杨柳,想想这是多么大的力气,由此也可深知鲁智深武艺高强。俗语所说一力降十会。作者由此埋下伏笔。 3.也体现了鲁智深不拘于小格,豪爽,.不拘于出家人不理红尘事这一说法,在红尘中几个小混混面前展现其万夫不挡之勇。也因此在这个时候他才能结识林冲这个同样豪爽的人。正所谓英雄相惺惺相惜。

2、回头看那日色时,渐渐地坠下去了,武松走了一直,酒力发作,焦热起来。一只手提着哨棒,一只手把胸膛前袒开,踉踉跄跄,直奔过乱树林来。见一块光挞挞的大青石,把那哨棒倚在一边,放翻身体,却待要睡,只见发起一阵狂风来。原来但凡世上云生从龙,风生从虎。那一阵风过处,只听得乱树背后扑地一声响,跳出一只吊睛白额大虫来。武松见了,叫声:阿呀!从青石上翻将下来,便拿那条哨棒在手里,闪在青石边。

赏析:这里作者只用了两句话衬托此时的气氛和心情:回头看那日色时,渐渐地坠下去了,武松踉踉跄跄直奔过乱树林来,既写出了老虎活动的时间,又写出了老虎出没的环境。两句话就把一种恐怖悲凉的气氛和心情和盘托出,让人感到此时此地不知什么时候会突然跳出一只活老虎来,闪突出武松动作之快。

3、那个大虫又饥又渴,把两只爪在地下略按一按,和身望上一扑,从半空里撺将 下来。说时迟,那时快,武松见大虫扑来,只一闪,闪在大虫背后。那大虫背后看人最难,便把前爪搭在地下,把腰胯一掀,武松只一躲,躲在一边。大虫见掀他不着,吼一声,却似半天里起个霹雳,震得那山冈也动,把这铁棒也似虎尾,倒竖起来只一剪。武松却又闪在一边。

赏析:写得极为传神,写人虎相搏,写老虎一扑、一掀、一剪三般拿人的本事,和声震山岗的吼声,一只活生生的真老虎就跃然纸上。

4、武松把那大虫嘴直按下黄泥坑里去,那大虫吃武松奈何得没了些气力。武松把左手紧紧地揪住顶花皮,偷出右手来,提起铁锤般大小拳头,尽平生之力,只顾打。打到五七十拳,那大虫眼里、口里、鼻子里、耳朵里,都迸出鲜血来。那武松尽平昔神威,仗胸中武艺,半歇儿把大虫打做一堆,却似挡着一个锦皮袋。

赏析:几经搏斗,老虎威风渐减,最后如何被武松按住,如何挣扎,如何被武松打死,写得活灵活现,十分逼真。

5、晁盖等众人不想做下这般大事!劫了生辰纲,杀了做公的,伤了何涛观察;又损害许多官军人马,又把黄安活捉上山∶如此之罪,是灭九族的勾当!虽是被人逼迫,事非得已,于法度上却饶不得,倘有疏失,如之奈何?

赏析:这段心理活动中传递出两个信息:第一,宋江作为一个朝廷懂法的人,知道晁盖所犯的一串串事件,每一件事情都是诛九族的罪,虽然前面是事非得已,可是到了现在已经是不能够回头了;第二,宋江担心晁盖等人,怕他们出了疏忽和闪失,心中有种隐隐的操心。这是一对矛盾,从理上讲,晁盖等人于法度上饶不得,从情上讲,却不愿他们出现闪失。这是宋江很真实的心理,也是宋江复杂人格的外在表现。

6、林冲集中力量对付主要仇人陆谦。林冲喝道:好贼!你待那里去!批胸只一提,丢翻在雪地上。把枪搠在地里,用脚踏住胸脯,身边取出那口刀来,便去陆谦脸上阁着,喝道:泼贼!我自来和你无甚么冤仇,你如何这等害我!正是杀人可恕,情理难容。在陆谦告饶推脱后,林冲骂道:奸贼,我与你自幼相交,今日倒来害我,怎不干你事!且吃我一刀!他把陆谦身上衣服扯开,把尖刀向心窝里只一剜,七窍迸出血来,将心肝提在手里。

赏析:第一,分清主次,先杀两个随从,再集中力量杀主犯;第二,不能不明不白杀人,先问罪、谴责,杀得光明磊落、理直气壮;第三,三人杀法不同,详略有别。若换成李逵杀人绝不会啰嗦,不同的英雄杀人杀得不一样,同一个英雄杀不同的人杀得也不一样。 林冲杀人使用了不同的武器,那把解腕尖刀,在小说中几次出现,最后用在了杀主要仇人陆谦身上。

7、话说当时薛霸双手举起棍来,往林冲脑袋上便劈下来。说时迟,那时快,薛霸的棍举起来,之间松树背后雷鸣似一声,那条铁禅杖飞起来,把这水火棍一隔,丢去九霄云外,跳出一个胖大和尚来,喝道:洒家在林子里听你多时!

赏析:这里描写了薛霸董超想要谋害林冲时鲁智深出手相救的场面,描写得十分精彩,而鲁智深说:洒家在林子里听你多时!体现了鲁智深性格的粗中有细,因为此时出来不仅可以救林冲,而且还有他们的犯罪证据,叫他们服气,再杀他们,也算是有凭有据。

8、正是严冬天气,彤云密布,朔风渐起,却早纷纷扬扬卷下一天大雪来。那雪正下得紧。看那雪,到晚越下得紧了。

赏析:首先风雪的设置为下文铺垫了一个很好的背景,有利于故事情节的展开、深入。风雪之日,天气恶劣,也是恶人猖獗之时,风雪掩盖之下,阴谋活动也在紧锣密鼓的进行。正因为风雪天寒,才有林冲出门沽酒买肉,草屋倒塌,借宿山庙,使林冲得以远离火海,逃得一命,使恶人精心策划的阴谋未能得逞,构思可谓精巧缜密。

9、杨志取路,不数日,来到东京;入得城来,寻个客店,安歇下,庄客交还担儿,与了此银两,自回去了。杨志到店中放下行李,解了腰刀,朴刀,叫店小二将些碎银子买些酒肉吃了。过数日,央人来枢密院打点,理会本等的勾当,将出那担儿金银物买上告下,再要补殿司府制使职役。把许多东西都使尽了,方才得申文书,吊去见殿帅高太尉,来到厅前。那高俅把从前历事文书都看了,大怒道:既是你等十个制使去运花石纲,九个回到京师交纳了,偏你这厮把花石纲失陷了!又不来首告,倒又在逃,许多时捉拿不着!今日再要勾当,虽经赦宥,所犯罪名,难以委用!把文书一笔都批了,将杨志赶出殿帅府来。杨志闷闷不已,只到客店中,思量:王伦劝俺,也见得是,只是洒家清白姓字,不肯将父母遗礼来点污了,指望把一身本事,边庭上一枪一刀,博个封妻荫子,也与祖宗争口气;不想又吃这一闪!高太尉你忒毒害,恁地刻薄!心中烦恼了一回。在客店里又住几日,盘缠使尽了。杨志寻思道:却是怎地好?只有祖上留下这口宝刀,从来跟着洒家;如今事急无措,只得拿去街上货卖,得千百贯钱钞好,好做盘缠,投往他处安身。当日将了宝刀插了草标儿,上市去卖。走到马行街内,立了两个时辰,并无一个人问。

赏析:杨志是有名的杨家将的后代。因为脸上有块青色的胎记,就有了个绰号叫青面兽,从小学武艺,长大后成了一名军官。当时的徽宗皇帝要用南方的奇花异石堆起一座万岁山,殿帅府就派十个军官去押运。杨志运送生辰纲被劫,四处避难。被赦免后回到京师找个职位做,把许多东西都使尽了,才得见申文书,去见高俅,但高俅因为他丢了生辰纲而不任用他 。这样他就失去了经济来源,接着盘缠都使尽了,只好卖掉祖传的宝刀。杨志为生活所逼而卖刀,又被无赖所逼而杀人获罪。这都和《水浒传》逼上梁上的主题相一致

10、郑屠右手拿刀,左手便来要揪鲁达;被这鲁提辖就势按住左手,赶将入去,望小腹上只一脚,腾地踢倒在了当街上。鲁达再入一步,踏住胸脯,提起那醋钵儿大小拳头,看着这郑屠道:洒家始投老种经略相公,做到关西五路廉访使,也不枉了叫做镇关西!你是个卖肉的操刀屠户,狗一般的人,也叫做镇关西!你如何强骗了金翠莲?扑的只一拳,正打在鼻子上,打得鲜血迸流,鼻子歪在半边,却便似开了个油酱铺,咸的、酸的、辣的,一发都滚出来。郑屠挣不起来,那把尖刀也丢在一边,口里只叫:

打得好!鲁达骂道:直娘贼!还敢应口!提起拳头来就眼眶际眉梢只一拳,打得眼睖缝裂,乌珠迸出,也似开了个彩帛铺,红的、黑的、绛的都绽将出来。

赏析:写动作要根据表达需要来写。这里既写了鲁智深拳打的动作,也写了拳打的效果:踏住胸脯,提起那醋钵儿大小拳头扑的只一拳,正打在鼻子上,打得鲜血迸流,鼻子歪在半边,却便似开了个油酱铺,咸的、酸的、辣的一发都滚出来。表现了鲁智深嫉恶如仇的性格和力大过人的特点,让人深感痛快。

[读书心得参考]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万能版五篇


古语有云: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阅读相关作品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将自己的感想记录下来写一篇读书笔记,读书笔记你知道怎么写更好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书心得参考]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万能版五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一】

这本书的封面是在黄昏的天空中,火红的晚霞下,一个小男孩拿着风筝在风中奔跑,层层斑斓彩云中有一片通透的蔚蓝天空,仿佛把人带到更深更广远的世界,一只拖着长长尾巴的风筝在余晖中翩翩起舞。翻开这本书的那一刻我开始走进那一片火红的晚霞,看昔日的繁华与安宁,今日的苦难与战乱。

故事发生在阿富汗。说起这个国家,它并不是一个和平世界。我们总会把它与战争和死亡联系在一起。让我们想起的总会是那一张张狰狞的脸、惊恐的脸,没有轻松,更不会有笑容。阿米尔和哈桑,是一对从小一起长大的主仆,或者说是最亲密的朋友。阿米尔会说的第一个词是爸爸,而哈桑会说的第一个词是阿米尔。那将是他们一生最重要人的名字。他们,一起嬉戏打闹,一起憧憬未来。那幢房子、那堵“病玉米之墙”、那株石榴树、那个地方的一切一切都是他们友谊的见证,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们彼此互相靠近的心。时间一点点地过去,他们在一点点地长大,阿米尔发现了爸爸对自己的冷淡,而对哈桑却总是给予鼓励和赞赏,阿米尔为了得到爸爸全部的爱,不惜陷害哈桑一家;哈桑为了自己的主人,受尽耻辱,最终奉献出生命。

是阿米尔错了吗?他胆小、自私、懦弱,看到哈桑被人欺负,却佯装不知。但他在逃跑的那一刻,心里是多么的复杂。但最终他决定“为了赢回爸爸,也许这是哈桑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但事实不是这样的,哈桑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亲弟弟。然而这个被爸爸埋藏一生的秘密揭开时,哈桑已死在枪下。

是哈桑错了吗?当我读完这本小说时,我为他的不幸所悲伤,为他的忠诚、纯真、善良所感动。但经历了一系列的事情,看到主人对他的态度,哈桑还会认为这一切值得吗?他为什么还要一次次的献身?难道他也认为自己只不过是一个低贱的仆人吗?还是为了朋友阿米尔,他情愿付出一切……但有一点可以确定,无论是阿米尔还是哈桑,都没有错,他们原本都是纯真善良的孩子。因为种族,使他们有了高低贵贱之分,被逼向世界的两极。

合上书本,我依旧听到耳畔传来那句真挚的诺言:“为你,千千遍遍。”宛如一句天真的玩笑,却深深地烙在我们心中。是忠诚,是善良,更是爱。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风筝,我们都是追着风筝的人。对阿米尔来说,那飘荡在空中的风筝意味着人性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那长长的风筝线的背后是一份对人生命运深深的信服与感激。而对于我们来说,无论那只风筝意味着什么,就让我们勇敢地去追吧。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二】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风筝,它拴着正直、勇敢、善良、忠诚。它是象征我们人格的风筝,让我们勇敢地追寻那支风筝。

《追风筝的人》讲述的是年少时的阿米尔是阿富汗的一位富家少爷,他本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但他却也存在等级观念和宗教种族观念。因此阿米尔捉弄哈桑之后,尽管心怀愧疚,但仍然得到自我辩解和自我原谅。但在一次风筝比赛后,因为阿米尔的懦弱间接地逼走了哈桑,不久后看书也随父亲去美国。成年后的他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而再次踏上故土。却发现了一个惊喜谎言。他一点点探索,在战争中的阿富汗,他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已经离世的哈桑的儿子,找回了那支他曾丢弃了的风筝。

这本书让我深深地震撼,原本的阿米尔是懦弱的,无法保护也无法面对自己的伙伴。好在他还是找回了失去的心,可是,在生活中并不是每一次伤害都可以弥补的。有的风筝是再也找寻不到的。所以说阿米尔是幸运的。

这也使我联想到学习,当我们遇到难题时,有时是懦弱地远离难题,有时盗取别人的方法解决难题,难题于我们而言,难道不是一次好的锻炼机会吗?正确的应该是迎难而上。抓住成长的机会,抓住即将远走高飞的“风筝”。

细细想来,我们似乎比阿米尔更幸运,他与哈桑再也回不去了,他的“风筝”是残缺的,而在这“风筝”的背后,附着的是人性、是诚实、勇敢、善良的品质。是我们人格的一部分。只有不失去我们的“风筝”才算一个真正的“人”像年少的阿米尔,他那懦弱的表现使他的“风筝”丢失。即使后来不顾一切的救赎,得到的也只有残败的“风筝”得到了再失去,总是比从来就没有得到更伤人。而罪恶导致的善行,却是最大的救赎。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三】

花了四天时间读完了《追风筝的人》,晚上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不必再担心哈桑的命运,不必再猜测阿米尔到底犯下了怎样的罪行。

尽管读的是译本,但完全可以感受到作者非同一搬的文字功底。惊奇它对于人物的塑造,正直而有丑闻的父亲,向往正义却又摇摆不定的阿米尔,你不可对其中的人物妄加评价,因为随着之后的阅读,他的形象会越来越丰满的站在你面前,他或许就像你身边的某个人。

整个故事情节的构架更是出人意料的精彩。友谊,爱情,战争,背叛,救赎,这一切杂糅于一体,又好像任何一点都是不可或缺的。

至于语言,更不必多说,是我之所爱。最喜欢的就是语言简练的文章,它太符合我的胃口,没有矫揉造作,没有无病呻吟,每一句自有它存在的理由。有些段落和句子,我甚至要一口气读上三四遍,细细品味之后方肯罢休。

闲下来有时也会想象兔唇哈桑是什么样子,阿米尔的妻子是怎样的贤惠美丽,还有哈桑儿子那细眯着的眼睛……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对阿米尔说的,读到这一句时,有一种酸酸的东西一下子涌了上来,为哈桑,也为阿米尔。我不知道原着用阿富汗语这句话是怎么表达的,是不是也有这迷人的韵味。

阿米尔也确实被感动了,可他感动的是一个仆人对主人的忠诚,而我看到的是哈桑对朋友的忠诚。

蓝风筝被追到了,阿米尔证明了自己的实力,可这一切是哈桑用莫大的耻辱换来的,阿米尔用自己的眼睛目睹了一切,他就看着它发生。这注定阿米尔的后半生将永不停歇的做着一个噩梦------一条滴血的灯芯绒棉裤躺在一堆破砖瓦上,也注定了他将用自己的生命去救赎自己曾犯下的罪行。

哈桑到底是死了,死的原因竟是为了维护主人的房子。但他的儿子还在,儿子和他一样能够娴熟的打弹弓,但不同的是他的儿子比他勇敢,当年他只敢拿弹弓吓唬阿塞夫,他儿子竟真的把玻璃球射到了阿塞夫的左眼里,这真让人解气。

当拉辛汗要求阿米尔去救哈桑的儿子时,阿米尔竟拒绝了。我真想给阿米尔一个耳光,想想哈桑怎样对他的,可转念一想,又有谁真的不怕死呢。最后,无法摆脱内心罪恶感的他还是勇敢的去了。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四】

成年之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在叔叔拉辛汗的请求下再次返回久违了20多年的故乡,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命运总是捉弄人,阿米尔的到来偏偏晚了那么一步,哈桑和他的妻子已经被人杀害,独留10岁的儿子索拉搏在恤孤院。为了赎罪,阿米尔踏上了寻找索拉搏的路。

这条路并没有想象中的容易反而极其坎坷,童年时发生的事情在索拉搏的身上再度重演。索拉搏被阿瑟夫侮辱,失去自由,阿米尔前去交涉被打成重伤,生死关头索拉搏用弹弓射瞎了阿瑟夫的眼,救了阿米尔。也是从这时起,两人的距离变得亲近起来。阿米尔将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的真相告诉了索拉搏并决定收养他。

回美国的签证却极其困难,阿米尔的失诺让索拉搏陷入绝望而自杀,虽然成功抢救过来但从此变得沉默,一言不发,希望时间能让伤口愈合让索拉搏的心里能够再次充满阳光。

在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人是拉辛汗,他是心灵最通达的人,作为阿米尔父亲的朋友,他为他保守秘密,细心的照顾好阿米尔的虚荣心也同时赢得了哈桑的信任,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把真相还给阿米尔,也为阿米尔提供了一条宽恕自己的路。他是善良的人,敏感细心周到地照顾好身边的每一个人。

阿米尔则是一个普通人,为什么这样说。因为我们就是阿米尔这样的人,或多或少的在童年或者青少年时期犯下一些错误,大的小的,别人知道的或者只有自己知道的,处理好的的或者没有处理好良心不安的。我们没有哈桑那样的绝对忠诚与绝对宽容,我们只有一个普通的心灵,时而勇敢,时而懦弱,会为自己的懦弱感到不安和自责,也会在某一天勇敢地承担起责任。成长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父母的教育,个人的修养,生活的阅历都会将我们塑造成独一无二的人,希望那些因为年少无知犯的错都能够得到救赎和宽恕,无论以怎样的形式。

哈桑和他的儿子索拉搏是我最敬佩的人,他们的善良始终如一,即使是对待伤害自己的人。面对曾经受到的伤害,他们默默承受却表现得云淡风轻,依然怀有希望,依然热爱生活。被迫伤害了曾经伤害自己的人却担心自己是否会下地狱,这般信仰与善良令我肃然起敬。只是最让我感到失望的是:好人并不能得到好报,他们从来不针对任何人,却总是受到莫名的欺侮。难道真的是人善被人欺?

很多时候我们往往高估了真相的杀伤力,也更是低估了谎言的影响力。也许,坦白并不是一个糟糕的决定,至少,知道真相后做出的选择不会让亲情,友情,爱情因为善意的谎言而失之交臂,反而让彼此的情谊因为懂得而变得更加珍贵。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五】

我们是否知道我们心中的风筝到底在什么地方,人生错过就不会再得到,也许我们会忏悔,会救赎,但这些似乎都已经晚了,每当天空放飞起风筝的那一刻,我们是不是应该问问自己我们是否真的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

每个人身上都有或多或少儒弱无能的地方,面对危险你会视而不见,还会冲当好人。你甚至会看轻和鄙视自己的灵魂,经常会因为徘徊在抉择的两边而憎恶自己,这成为了你的痛苦所在。有时,往事会自行爬上来。于是,被爱、恐惧、愧疚、赎罪……无限地纠缠着。

你希望有朝一日可以痛快地用拳头恨恨地打败另一个自己,以减少负罪感。

你对不起你善良真诚的朋友和兄弟,你无法饶恕你自己。当你走在救赎自己的途中,总有一刻会暴发并浮现出本真的你,那积压了太久,需要释放和喷发。当你真正去面对了,你才会走出困境——你冒着生命危险去解救兄弟的儿子,你帮兄弟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那是你成长的象征。“当罪行导致善行,这便是真正的救赎。”

这是自己与自己的较量,这是善良与邪恶的斗争。你可能不应该把后者说的如此难听,因为它们毕竟在相互博弈,有斗争必有美丽的一方。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风筝——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美好的爱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和一切充满光明的词汇的代表。我们必须把它抓住。只要用善待他人的诚实的心去呵护,都能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为你,千千万万遍。”

人的一生不可能永远不犯错,它可能如影子一般伴随自己一生,问题的关键是你如何面对你的错误。一种抉择有时可以影响到我们一生的命运,也许它会是万丈深渊又或许是一种自我拯救。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是什么,希望我们在看完《追风筝的人》之后,都能够勇敢地追。

我们总喜欢给自己找很多理由去解释自己的懦弱,总是自欺欺人的去相信那些美丽的谎言,总是去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总是去逃避自己犯下的罪行。但事实总是,有一天,我们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罪恶,给自己心灵予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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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语言: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比如经典作品等,它是人类知识的总结。在阅读相关作品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这时候,我们可以去写下一篇读书笔记来记录自己的感悟,你有了解过读书笔记应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收藏]昆虫记读书笔记万能版”,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一】

相信大家都有读过《昆虫记》吧!《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著作,因为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的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的动作慢了,它甚至回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法布尔对昆虫有着浓厚的兴趣,因此他的《昆虫记》也让我在读时仿佛自己就是一只在旁观的昆虫。每一只昆虫都有人一样的情感。如:“已经慌了神的蝗虫,完全把‘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这一招忘到脑后去了。”

法布尔是一位法国著名的科学家,科普作家。他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他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但法布尔没有向各种困难屈服,他勤于自修,精心选择研究方向,坚持不懈地进行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不断获得新成果。法布尔一生最大兴趣,尽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含着的科学真理。他正因为热爱真理所以撰写《昆虫记》。法布尔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并不是容易。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第一次读《昆虫记》它就吸引了我。《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

我多么渴望像法布尔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到科学的世界去探索,去揭开自然界中的一个又一个奥秘,为人类造福啊!然而同法布尔相比,我真感到羞愧万分。法布尔能在困苦的环境下研究昆虫,平时我连做数学题都不认真,不刻苦,一遍做不出来,就不想动脑筋,有时还乱发脾气。

,《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二】

读完《昆虫记》这本书,我感到十分震撼,因为我没想到,原来昆虫的世界有那么多有趣的事情发生。

《昆虫记》这一部不朽的著作是法国杰出的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用尽毕生心血所完成的。这本书的内容不用说,看到了书名就可以知道这主要是在讲昆虫。这本书中,让我留下最深的印象的一篇文章是“螳螂打猎”这一节。在南方有一些无知识的农夫把与蝉一样的动物——螳螂称为祈祷的螳螂,这是一个极大的错误。如果只从外表上来评论一个人,那他并不可怕,反之他看上去却相当的美丽,螳螂他拥有纤细的手,优雅的姿态,淡绿的肤色,轻薄如纱的长翼等等这些能让一个小动物从凶狠变的温柔。《昆虫记》中对昆虫的细节描写更是令人不得不佩服法布尔超人的观察力,如蝉和蚂蚁乞讨粮食时的狼狈形相:“蚂蚁站在门槛上,身边摆放着大袋大袋的麦粒,正调过脸去背对前来乞讨的蝉。那蝉则伸着爪子,唔,对不起,是伸着手。头戴十八世纪宽大撑边女帽,胳膊下夹着吉他琴,裙摆被凛冽寒风吹得贴在腿肚子上,这就是蝉的形象。”这段乞讨的描写真是惟妙惟肖。知了的繁殖能力很强,一次能产300-400个卵。听上去很多,但最后能幸存下来,变成若虫(从卵里孵化出来、钻入土中的知了幼虫称为若虫)的为数不多,在这为数不多的若虫里,经过4年的途中生活,再变成真正的知了的那就是凤毛麟角了。导致这一现象最主要的原因是:有一种小苍蝇在知了产完卵后便把自己的卵也产在知了产卵的地方。苍蝇的卵虽然比知了的卵小,但是蝇卵孵化地早,蝇蛆一出生就把知了的卵吃掉一大半。可怜的知了到最后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我还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看!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故事,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法布尔坚持不懈地进行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不断获得新成果。法布尔一生最大兴趣,尽在于探索昆虫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含着的科学真理。他正因为热爱真理所以撰写了《昆虫记》。 读过《昆虫记》作者的生平和《昆虫记》,我感受很深,《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三】

好词:振耳欲聋、翩然来访、难以忘怀

好句:在那芦苇草丛中,我们还可以找到一群群石蚕的幼虫,它们各自将身体隐匿在一个枯枝做的小鞘中——这个小鞘是用来作防御天敌和各种各样意想不到的灾难用的。

好段:但那个可怜的蝗虫移动到螳螂刚好可以碰到它的时候,螳螂就毫不客气,一点儿也不留情地立刻动用它的武器,用它那有力的“掌”重重地击打那个可怜虫,再用那两条锯子用力的把它压紧。于是,那个小俘虏无论怎样顽强抵抗,也无济于事了。接下来,这个残暴的恶魔鬼胜利者便开始咀嚼它的战利品了。它肯定是会感到十分得意的。就这样,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地对待敌人,是螳螂永不改变的信条。

感想:《昆虫记》用生动有趣的语言描述了数百种昆虫的生活习性,法布尔为我们开启了昆虫世界的大门,我想,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学习法布尔观察事物细致入微的精神,扩大自己的知识面.读了昆虫记,让我知道了昆虫并不可怕,反而很可爱。还让我知道了法布尔不是与生俱来的天才,他是通过长期执着的结果,而且他是发自内心地热爱着大自然中的一切。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四】

《昆虫记》的内容生动有趣,讲述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展现了一个丰富多彩的昆虫世界,它是由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耗尽28年写成的,是一部语言幽默、笔触细腻的昆虫史诗。

萤火虫看上去弱不禁风,但胆量大,蜗牛的个头比萤火虫幼虫大一百多倍,却敢与蜗牛较量,使它成为昆虫里个头最小的食肉动物。蜗牛虽然爬行速度缓慢,但在舌头上长了1.4万颗牙齿,它们糟蹋棉花,偷吃蔬菜,破坏农作物,可厉害得很,可是地地道道的庄稼害虫。但萤火虫却有一套捕食它们的本领,它用针头一样的嘴巴,在蜗牛身上轻轻地敲打几下,是在给蜗牛打麻醉针,连打几针后,蜗牛变得迷迷糊糊失去知觉,最后瘫痪不醒,然后又狠狠地给蜗牛注射消化液,此时蜗牛的皮肉开始化成肉汁,于是萤火虫呼朋唤友,大家兴高采烈地围在蜗牛周围,一起将试管般的嘴巴插入蜗牛身体里,津津有味地吸起来,享受一顿大餐。

蝉夏天不收集食物,而蚂蚁辛苦地储存过冬粮食,结果冬天蝉饥肠辘辘地乞讨,但还是冻死了,在这本书里,事实却截然不同,它从不需要依靠别人的施舍生活,反而蚂蚁却是“强盗”,在人们眼中,苍蝇是传播细菌的始作俑者,可谁知他是一位自然的清洁工。

《昆虫记》教会我们许多关于昆虫的知识,从中了解每一种昆虫妙趣横生的生活习惯能在表现虫性的同时,也从另一个角度反观了人性。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五】

最近,我看了《昆虫记》这本书,给了我很多感想。

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布尔,他因为生于法国的一个农民家庭,所以这种乡村生活让法布尔与大自然有了亲密的接触。他从小就把昆虫当成了自己的玩伴,被乡间的蟋蟀,萤火虫等昆虫深深吸引了。在《昆虫记》中,作者用生动细致的语言向我们讲述了昆虫,比如螳螂看起来十分优雅,但是雌螳螂却会吃自己的丈夫。蝉给人的印象是十分聒噪、懒惰的,但实际上它很勤快,反而是勤劳的蚂蚁会抢它的食物。

这本书并没有给我一种很高深的感觉,反而法布尔的文字和内容让人感觉亲切又朴实。时不时让我感到身临其境。他写的那样细致又生动,仿佛是我自己在拿着放大镜观察一般。有些我曾经毫不在意的,甚至是从不知道名字的小虫都在我面前鲜活了起来:有着天使面孔,但具有恶魔心肠的螳螂;整天为儿女操碎了心的食粪虫;被蝎子蛰伤,还会坚强进食的蛴螬……

通过昆虫们自身的发展,法布尔也做下了一个又一个和人类息息相关的结论。是啊,人类又何尝不是和昆虫一样呢?所以法布尔在我的眼中逐渐成了一个值得尊敬和学习的人。他的耐心与毅力感动了我,他用了他一生的时间去观察昆虫,记录昆虫。虽然法布尔已经逝世,但是他已经被人们记住,他的一生是有意义的,他所著作的《昆虫记》也留在了人们心中。

《昆虫记》是人们心中当之无愧的好书。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六】

这个暑假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昆虫记》是法国文学家法布尔的一部不朽的作品,他用了人生大部分时间来观察昆虫,更写出了十卷观察后的感言真是非常了不起。

整本书介绍了不同昆虫的不同习性和各自捕捉猎物的方法,勤劳的蜜蜂,愚笨的毛虫,漂亮的蛾,可怕的蜘蛛,它们可称得上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其中,我对《狼蛛》这一篇最感兴趣,每个动物都会有自己的“杀手锏”,狼蛛的“杀手锏”则是它的两颗毒牙,十分凶猛,可以立刻致它的猎物于死地。要是我在他那个地方一定要捉几个玩玩。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世界上的昆虫都是各种各样、形态怪状的,《昆虫记》这本书中就有许多昆虫。

说起昆虫,那可是多的数不清呀,有石蚕、樵叶蜂、黄蜂、松毛虫其中最新奇的昆虫要数樵叶蜂、赤条蜂、红蚂蚁。下面,我就向大家重点介绍一下樵叶蜂和赤条蜂。

樵叶蜂是白色的,带着一些条纹,它常常寄居在蚯蚓的地道里。当樵叶蜂遇到危险时,它会用零零碎碎的叶子把地道里的一段堵住,就平安无事了。樵叶蜂生卵时的巢是用大小相当形状的碎叶组成的。

赤条蜂非常有趣,细细的腰,玲珑的身材,腹部分成两小节,下面大,上面小,中间好像是用一根非常细的线连起来一样,黑色的肚皮上围着一丝红色的腰带,这就是又娇小又美丽的赤条蜂。

在《昆虫记》当中,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我知道了有漂亮的昆虫,有聪明的昆虫,还有奇怪的昆虫各种昆虫都有着自己的脱险方式、生活方式和捕食方式,其实,我从小就很不喜欢昆虫,可是,我在读了《昆虫记》之后,不但使我喜欢上了昆虫,而且我还喜欢研究昆虫了呢!

《昆虫记》这本书真是太好了!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七】

骄阳似火的夏天来了,漫长的暑假即将来临,生活将充满快乐与轻松。

六月的天气——孩子的脸,风云变化无常,转眼间晴朗的天空下起了瓢泼大雨。下雨天读书是最惬意的了,我随手抽了一本《昆虫记》出来,开始细细品读。这本书我虽然读过好几遍,但他每一遍都会给我带来不同的感受。这应该就是文学最大的魅力吧!

这本书是法国著名生物学家法布尔写的。它充满了奇幻,而充满奇幻的原因是我们除了关注自己,从未注意过这个微小的昆虫世界。这本书中充满了趣味生动的情节深深吸引着我,例如固执地松毛虫,坚持列队出行,蜘蛛利用蛛丝飞到世界各地萤火虫可以用麻醉剂对付猎物,小巧玲珑的蜗牛竟有上亿颗牙齿……

法布尔与昆虫相称朋友,他曾写道:我和这些昆虫长时间生活在一起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如果我能有和昆虫交谈的本领,相信我会比现在更加开心。是啊!我们与动物都生活在同一个地球,如果人和动物和平相处,每一个人都将会洋溢着幸福愉悦。法布尔从小喜欢昆虫,但他的父母却不赞同。他却一直都没有放弃对昆虫的热爱,一直去探索,一直去发现,直到他得到现在的成就。

此书不仅吸引人,作者身上坚持不懈的精神以及对大自然的热爱,也同样值得我们去学习,它充分调动我们的阅读兴趣,同时培养我们亲近自然,热爱科学,尊重生命,勇于探索的精神!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八】

《昆虫记》这本书使我非常着迷。看了《昆虫记》后,我才知道,原来小小的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

第一次读《昆虫记》的时候,不知怎么的就被它就吸引住了。这是一部描述了昆虫们的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

《昆虫记》是一本很有趣的书,里面也有两个很有趣的故事:在自然界中,螳螂是一种十分凶的昆虫。然而,在它刚刚拥有了生命的初期时,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个更规范的网来”。这些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几乎所有的细节,都让我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一次又一次地把我带进昆虫的世界??还有,作者的精神让我很受他启发:我们应该有追求真理的勇气与毅力,对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应该有始有终的把它做好,相信自己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

我认为,《昆虫记》是值得我们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去阅读一下《昆虫记》,就会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会可以知道的《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不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科学百科。

《昆虫记》中详细介绍了许多昆虫,介绍了它们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

《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著作,因为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的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的动作慢了,它甚至回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法布尔对昆虫有着浓厚的兴趣,因此他的《昆虫记》也让我在读时仿佛自己就是一只在旁观的昆虫。每一只昆虫都有人一样的情感。如:“已经慌了神的蝗虫,完全把?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这一招忘到脑后去了。”

在读《昆虫记》时,我甚至能想象昆虫在活动的画面,眼前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神秘的大自然。蝉再歌唱,蟋蟀再管理家务,蜘蛛再捕获食物……神秘的自然中也有这么有趣的事物,我对大自然的敬意油然而生,它也有心细的一面。

昆虫记读书笔记【篇九】

以前,我捉到萤火虫时,以为它是吃草的,给它草吃,不知道看似柔弱的萤火虫竟然是肉食动物,它吃蜗牛!靠着两片靠放大镜才能看清的颚,把看似把自己保护的无可挑剔的蜗牛吃掉!这太不可思议了!

萤火虫的成虫在夜间发着光飞来飞去,像一颗颗美丽的小星星,但是他的幼虫形象很不好,甚至还有些可怕。这和蝴蝶非常相似,蝴蝶美丽的翅膀长出之前,是长相平庸的蛹和相貌丑陋的毛毛虫。

世界虽然无奇不有,但是却有相似的规律:丑小鸭会变成美丽的天鹅,毛毛虫会变成美丽的蝴蝶,还有萤火虫……

萤火虫没有美丽的童年,但它却靠自己发出的微弱的光,照亮了自己的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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