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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来《尘埃落定》读后感

中学生读阿来尘埃落定个人心得体会范例5篇。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阅读《尘埃落定》后,我被阿来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优秀的《尘埃落定》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为满足您的需求,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特地编辑了“中学生读阿来尘埃落定个人心得体会”,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中学生读阿来尘埃落定个人心得体会【篇1】

写了一大半的书评,因故不得不中断输入,结果全部没了,可惜了一段用心的分析和叙述,着实不爽…

不一样的民族出身,不一样的文化氛围,不一样的生活环境熏陶出来的思想意识和表达方式,确实有些很大的差别。

身为藏人的作者,从一个自称是傻子的贵族二少爷的视角,述说了重大历史变更时期,在神秘的藏民族地区土司社会系统由鼎盛走向消亡的故事,让我们从较高的社会层面了解了那时的风土人情和世事变迁,因为并不久远,口口相传和文献资料都能够传承下来,估计当时的社会样貌真的就是那个样子。

虽然他们偏安于一隅,不被主流社会所熟知,但对其阶层划分与社会分工还是可以想象和理解的,只是书中描述的婚恋观和对女人的态度,很难让深受儒家文化教化的汉民族所接受,估计同时期的汉人一定会觉得有充足的称他们为蛮夷的理由。

自称是傻子的二少爷,有时候是真傻,有时候却是装傻,在北部边境上智斗两位邻家土司,利用手中的麦子和先进武器,巧妙地赢得了名满天下的美女,收服了数千心悦诚服的子民和大片土地,同时又建立起了连接各土司之间的繁华商贸中心和钱庄,并因此攫取了源源不断的财富,每一件都令人称道。

但在家族内部权利的纷争中,他却总是不着调,错过了千载难逢的奇迹,面对着自己水性杨花的老婆、急于上位不择手段的所谓聪明人哥哥、权利欲重不想放权的父亲,甚至是自己家的世仇,他都表现得差强人意,似乎脑中一团浆糊,全然没有了任何直面外敌时的干练和智珠在握。一个为家族事业建下功勋又不成器的少爷形象,一群为了权利、钱财、地位和美色而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角色,被清晰地勾画了出来,故事设计得也很有悬念和戏剧性,读来甚是过瘾…

中学生读阿来尘埃落定个人心得体会【篇2】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己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应该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己的好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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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子: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己。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知道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己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希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通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曾经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曾经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 —— 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中学生读阿来尘埃落定个人心得体会【篇3】

整本书以傻子的眼光展开叙述,叙述语调平静,娓娓道来的感觉。傻子不傻,聪者不慧,傻子才是书里最有智慧的人,他就像一个被神灵眷顾的预言家,有情有义却不失决断,但这一切都被「傻子」的身份遮蔽,他的不经意话语让身为土司的父亲和土司立继承人哥哥感到感到害怕,因为这个傻子的无心的断言一次又一次被证实。他对身边的下人总是怀着一颗善心,对不忠的妻子包容,傻子在初次见到塔娜的时候第一次感受到爱情,我想他是真正懂得爱情是什么,他可以原谅塔娜一次又一次的伤害,还愿意放塔娜离开。面对葺贡土司的两面三刀他有自己的计谋,他把官寨拆成开放式的建筑,在边界开设市场,使麦其家族的财富剧增。他还是一个知人善用的领导者,他把下人卓玛,管家,尔依,索朗泽朗,翁波意西,都带到边境,让他们尝到权力的滋味,下人们对他忠心耿耿,就连那个复仇者兄弟都把他当做朋友。他爱麦其土司和土司太太——她母亲,所以从小镇出逃时他折回麦其官寨,去救他们。最后死去的时候,他那么平静,就好像来到人间的任务已经完成再无牵挂,也许他就是神灵派来见证土司家族从兴盛到消失的人吧。小说里的人都各有特点,我爱他们的真实和独特,他们总是那么虔诚,或许心有信仰的人都这么勇敢。

中学生读阿来尘埃落定个人心得体会【篇4】

想起近日的布置,要求写读后感,便不由得记起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阿来的《尘埃落定》,很有意思,所以决定写它的读后感。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推荐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到达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但是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理解。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此刻,我明白自我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但是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中学生读阿来尘埃落定个人心得体会【篇5】

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书中的傻子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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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尘埃落定个人心得感想汇编5篇


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阅读完阿来写的《尘埃落定》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我们该如何去写《尘埃落定》的读后感呢?读后感大全收集并整理了“读尘埃落定个人心得感想”,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读尘埃落定个人心得感想 篇1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域之巅,文明与蛮荒共存。亘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一个傻瓜少爷,一段苍凉的梦境,诉说着一段尘缘历史。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读尘埃落定个人心得感想 篇2

再读《尘埃落定》

由于喜欢这题目,初中时我便读了《尘埃落定》。可惜,留在记忆深处的却只是主角们各式风流韵事,惭愧!

上周末踽步于青朴书城,一圈下来独驻足于那本暗红色精装版《尘埃落定》前,信手翻阅,一眼万年……

那是一个蛮勇剽悍的民族。荒蛮的高原上枯草萋萋,一条尘土飞扬的官道尽头矗立着一座三层高的、用石头和木头修筑的小土楼,这便是这块土地上最高权力的象征——官寨。官寨里的最高统治者土司几乎目不识丁,靠从祖先那里口口相传下来的有限经验及自身勇力,在抗日战争如火如荼的大时代背景下偏安于西南一隅,用冷兵器维持着一方奴隶社会。他们草菅人命,压迫自己的奴隶,抢夺别人的土地,欺凌甚至霸占别人的妻子,为蝇头小利而不明所以地种植大片大片的罂粟,也为维护自己的蝇头小利而引狼入室造成同种族大混战……悲哉!

那也是一个至真至性的民族。婢女尽心尽力侍奉自己的主子,甚至献上自己的身体;仆人为给自己的主人讨回公道而丢掉一条胳膊,至死方休;在逃离自己几十年来辛辛苦苦建立的北方边境小城之前,那个“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的傻子少爷满心凄怆,却仍扔掉了手中能将一切付之一炬的火把,至真至性若此,着实强于当年那“力拔山兮气盖世”的盖世英雄项羽很多很多!幸哉、幸哉!

《尘埃落定》不足算作是藏族的民族史诗,却足以是一个精致的横切面!那些人,渺小而伟大;那些事,平凡却也轰轰烈烈,他们共同在我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留下了奇特而瑰丽的一笔!

读尘埃落定个人心得感想 篇3

这个世界正因为有了傻子,才凸显了聪明人的精明,可是傻子真的傻么?聪明人用他们的脑子算计着一切想把全部的利益受归己有,他们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看不到的长远被傻子看到了,他们无知却还在嘲笑傻子,这个世界是谁傻呢?

这本书让我更进一步了解“大智若愚”这个词。物极必反,这让我想起江苏台的最强大脑,一个来自山西的男孩能解出大学教授都无法解的数学难题,可他一出生就被贴上了傻子的标签。。。而爱因斯坦,牛顿被冠上“天才”的名号,谁又知道他们在别的什么方面是不是傻子呢?

所以我想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子和聪明人,你在这方面缺少天分不见得在那方面也缺少天分。

还记得写哥哥,未来的土司是这么写的:他很聪明,他总是很散漫却把事情做得很好来显示他的聪明。读到这时,我发现我和他一样聪明,总是这样。然后我就懂了,总是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多牛,多聪明,骨子里就有多自卑,有多傻。你越让别人觉得你聪明,其实你就越是个傻子,枪打出头鸟,好吧,可能我又犯傻了。

你是聪明呢,还是傻呢?好好活着,快乐的活着,带给别人快乐,不伤害别人,让别人觉得他是聪明人,你是傻子。这便是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

读尘埃落定个人心得感想 篇4

想为一部好的小说写些什么是一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座精美而恢弘的宫殿之中,无论面向何方,都无法将四周的辉煌一同描述下来。太多的惊艳和震撼,如风、如雪、如川流,轰轰烈烈地在脑中回旋、飞扬、激荡。理智的解说往往显得无力,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腾。

《尘埃落定》,正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无处不流露着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才华。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小说还是散文,我都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由此可见,阿来必定在作品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这一点可以从《尘埃落定》中体现出来。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和性欲,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首先,他是尊贵的公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世人称他傻,但并不代表他真的混沌愚蠢。相反,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织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终究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群自认为聪明的人,整日用那傻乎乎的劲头为毫无意义的事上窜下跳,费尽心机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阳,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去了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一个傻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往往不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故乡的每一寸土地,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他的生命中充满了真诚与亲善,消融了嫉妒和仇怨。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大智若愚,怕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

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基于现实的魔幻主义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傻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的存在,才让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重读这部小说是在去滇藏的旅途上。三年后对这部作品的再次品味,不仅没有带来厌倦,反而更进一步地体会到了其中的韵味和深意。经过香格里拉的时候,听到悠扬的长调从粗重的男声里流淌出来,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于是,闭上眼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读尘埃落定个人心得感想 篇5

白天的傻子,夜晚的聪明人

在这喧哗的时代里,每次走在这繁华的城市中,我的内心却犹如在孤城一般,不管我怎么咆哮周围人都好像“聋子”一般,冷眼相对,那冰冷的眼神深深的刺痛着我。

相信大家看过《围城》,好像一座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我现在就犹如一个傻子,不知该向外还是向里,我又会像一个聪明人一般思考“我是逃出来的人还是走进去的?”其实,我就是一个傻子般的聪明人。每次看着车辆来来往往,人潮涌动,我不想融入他们,我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会与这些人站于同一“地方”,我应受人瞩目,世界应围我转,我是这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向世人证明着我的闪光点,让无数的人承认我的才华,犹如那鹅卵石般大的砖石,闪耀着让人不能接近的光芒,那时是冰冷的;但有时我看着这些熙熙攘攘的人群,我又会感到孤独,希望像个傻子一样蹦蹦跳跳的走进他们当中,和他们一起向前走着,会有如大海之上的灯塔,闪烁着吸引人的灯光,那时是温暖的。

看过这尘埃落定,我觉得或许在我成为傻子时,周围人觉得我格格不入,但还会跟我开着玩笑嘲笑我,但当我成为聪明人之后,我会自我封闭,内心觉得他们与我格格不入,而不是他们觉得我格格不入,在这个世界上,所有偏执的聪明人,想法总是与众不同,而所有的傻子,只是我们不懂他们的想法罢了。

我与众人饮酒,众人皆醉,唯我独醒,在白天之时,我会尽力融入他们,但在夜晚,卸下伪装之后,我就是那个聪明人,既然人生如惊鸿般短暂,那我就活得如夏花一样灿烂,一人饰两角,岂不爽哉。

青思

读阿来《尘埃落定》有感


读阿来《尘埃落定》有感

竹林七友

我对阿来的认识和兴趣,源于他担任《科幻世界》总编辑的时候,因为我每期必追这本杂志,所以对阿来这个名字便有了很深的印象,以至于后来找来他的《尘埃落定》,竟也当成科幻小说来阅读。至于他因这本小说成为最年轻的茅盾文学奖获得者,我也是多年后才得知。

另一个吸引我读《尘埃落定》的原因,是这个书名太有画面感,当我拿起这本书,我眼前竟浮现出一缕阳光从窗户洒进来,照亮了空气中的尘埃,顿时让整个画面充满了静谧而温暖的感觉。在这个画面里,尘埃似乎只存在于阳光洒落的地方,事实上,它们充满了整个空间,你放佛能闻到尘土中那久远的气息。

第三个吸引我读《尘埃落定》的原因,是它讲述我所陌生的人和事,小说讲述上世纪四十年代四川阿坝地区最后一代土司家族的悲欢离合,在那解放以前,那里的藏民世世代代被土族统治,麦琪土司是其中一个。透过阿来的笔触,我仿佛穿越到了那时的阿坝地区,走进了当地藏民和土司生活,我能真切感受到藏族人民的英武彪悍、聪明勇敢,也被愚钝憨痴却真诚勇敢的二少爷所吸引。

如今因读书心得分享活动,重新翻开这部小说,又有了新的体会。土司制度是自元代以来中央对西北、西南边疆采取的统治办法,因为这些地区的习俗文化跟中原大多不同,且交通不便也阻碍了与中原地区的各种往来,中央王朝便采取承认当地统治者对地区的世袭统治的方式进行管理,这种制度经历元明清数百年,直至解放最终结束。2015年7月4日,中国土司遗产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在小说里,阿坝地区沦为国民党政府某些官员种植罂粟谋取暴利的“工具”,又因天灾造成饥荒,大量灾民流离失所、生活困顿。表面上是因为官员和土司勾结,不顾一切种植罂粟的结果,实际上则是数百年不曾改变的土司制度落后于时代,造成阿坝地区生产力落后于中原太多的结果。

伴随隆隆炮声,土司制度如同不堪一击的麦琪家官寨一样轰然坍塌,对于思想仍停留在土司时代的藏民,这似乎是一个无比悲伤的时刻,然而人类发展就如同日落日出、四季变换一样不曾停歇,无论多么眷恋不舍,无论多么辉煌灿烂,终将灰飞烟灭、沧海桑田。

尘埃落定的读书心得体会大全(5篇)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尘埃落定》是阿来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读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尘埃落定》的读书笔记呢?读后感大全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尘埃落定的读书心得体会》,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尘埃落定的读书心得体会【篇一】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尘埃落定的读书心得体会【篇二】

尘埃落定读后感1500字心得感想范文:

书中用一个“傻子”的视角讲述了土司社会的倾倒。睿智的傻子,作者故意把这种反差聚集到了一个人身上,傻傻的问题诠释的却是最直接最根本的问题,傻子每天早上问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没有弄明白这两个问题,他会一天都浑浑噩噩,世间能弄明白这两个问题的聪明人有多少呢?

能清楚看到问题实质的一般都是思维简单的人,人们嘲笑一个人傻,往往不是因为说错了什么,而是说出了人们避讳却又被大家认可的问题。傻子把答案说出来或者把问题问出来,大家都会觉得不合时宜,不合时宜的说出了他们想说却不敢说,不愿说的话。所谓的傻就是直接,却又一语道破了本该神秘的共识。

傻跟糊涂有异曲同工之妙,糊涂的意思是原来聪明,突然出现了失误,而傻却是一直的糊涂。古人说难得糊涂,也就是偶尔的傻。大家都不想自己被看成傻子,却又因为做着“聪明的”事,承受着自认为应该承受的代价。不是嘛?固执的把本该“傻一下”就可以很容易解决的问题,弄的“婉转曲折”,最后发现“傻”的方法才是最好的方法。

顿感力是非常稀缺的一种品质。我也缺。顿是一种对事情的不敏感,古人有说欲速则不达,也有说先下手为强。似乎都有道理,不同事情不同的处理方法。一个人变得敏锐似乎可以不断鞭策,不断训练可以达成,顿感却很难靠训练习得,就像雷厉风行习惯了,突然让你把一些举手就可完成的事情拖一下,也许可以做到,因为人有拖拉的天性,如何判断什么时候需要顿,顿的不焦躁,却是需要一番思量。

傻的另一个解释是对自己产生连接的人,事情,物的不留恋。似乎可以跟没心没肺画等号。人一辈子产生连接的东西太多,尤其流动、快作为主题的当下,人们拥有太多的连接,连住了,放不下了。有人说一个人最有成就感的事情是整理房间,把不会用到的东西扔掉。想想有道理,这是一个减除连接的操作,把死连接剪掉才会让我们有力气去寻找自己有用的新连接。傻里傻气的丢掉,即使丢掉了一些有用的连接,谁知道是不是为更好的连接腾出了位置呢?不是吗?时间还在流淌,空缺的你还是会寻找来填充,废弃的确真的为你留出了空间来做有意义的事。

傻还表现在拒绝了别人认为对你的好。就像很多人,努力帮你达成某件事,可你却不愿配合,最后被对方骂作傻。因为你拒绝了别人认为对你很重要的东西,你却理直气壮的说对自己没有用。直接拒绝“对自己的好”就是傻。很多时候我们被别人的“好”左右着决定,因为觉得“好”也是有道理的,然后就接受了这些“好”与你生活的连接。

傻有很多好处,比如你得罪了人,对方可以因为你的傻而原谅你;再比如,你做错了事,别人会因为你的傻一笑了之。聪明人没有这种特权,做错了事,伤到了人都会被扩大化,因为人们心目中聪明的你不能被接受傻。一旦你坚持了“傻”的事,原有的一切建立在聪明上的东西都会崩塌,读后感.因为你已经不是原来的你,所以你也不应该拥有原来的一切。这样看来,我还真想成为一个傻子,因为当你蒙对一些决策的时候,会被夸做聪明,被夸聪明都会让人感到高兴的,即使是个傻子,不是嘛。

适度的矜持和等待是很好的品质。当你在某些场景不知道说什么,却无法离开的时候,适度的等待其他人说话是个很好的品质。有的时候给别人机会表达,和对别人表达有所反馈会让谈话很好的进行下去。就像电影“成为邦德”里男主成为汽车的销售冠军不是因为自己说了多少打动购买者的话,而是静静听他们表达想表达的内容,只要示意他们说的有道理,并对他们的眼光加以肯定就好了。真诚的不说,安静的不说,微笑着不说,不说即为说。

在趋势面前一个人的想法是渺小的,即使在单个时间点上是明智的决定,随着趋势的演进,一切都会灰飞烟灭,尘归尘,土归土,螳臂挡车,只会被碾作齑粉,在事情必然要到来的时候,能坦然的接手并坦诚的与往昔告别,少年派里说到,“人生就是不断地放下,然而痛心的是,我还没来得及与你们好好告别”。傻子躺在床上,复仇人把尖刀插到了他的肚子上,平静的接受了一切,安静的离开也是一种仪式,放弃无谓的挣扎和焦躁的反抗也是对世界的尊重。

书的内涵很多,只是记录了一些自己的想法,还有不少没有记录下来,每个人都会被不同点触动,并产生共鸣,这是一本能产生共鸣的书,在某一点碰到了有感觉了就很好。

尘埃落定的读书心得体会【篇三】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的代号——也是他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我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就应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明白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我的好恶。

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貌: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我。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以前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我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尘埃落定的读书心得体会【篇四】

白天的傻子,夜晚的聪明人

在这喧哗的时代里,每次走在这繁华的城市中,我的内心却犹如在孤城一般,不管我怎么咆哮周围人都好像“聋子”一般,冷眼相对,那冰冷的眼神深深的刺痛着我。

相信大家看过《围城》,好像一座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我现在就犹如一个傻子,不知该向外还是向里,我又会像一个聪明人一般思考“我是逃出来的人还是走进去的?”其实,我就是一个傻子般的聪明人。每次看着车辆来来往往,人潮涌动,我不想融入他们,我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会与这些人站于同一“地方”,我应受人瞩目,世界应围我转,我是这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向世人证明着我的闪光点,让无数的人承认我的才华,犹如那鹅卵石般大的砖石,闪耀着让人不能接近的光芒,那时是冰冷的;但有时我看着这些熙熙攘攘的人群,我又会感到孤独,希望像个傻子一样蹦蹦跳跳的走进他们当中,和他们一起向前走着,会有如大海之上的灯塔,闪烁着吸引人的灯光,那时是温暖的。

看过这尘埃落定,我觉得或许在我成为傻子时,周围人觉得我格格不入,但还会跟我开着玩笑嘲笑我,但当我成为聪明人之后,我会自我封闭,内心觉得他们与我格格不入,而不是他们觉得我格格不入,在这个世界上,所有偏执的聪明人,想法总是与众不同,而所有的傻子,只是我们不懂他们的想法罢了。

我与众人饮酒,众人皆醉,唯我独醒,在白天之时,我会尽力融入他们,但在夜晚,卸下伪装之后,我就是那个聪明人,既然人生如惊鸿般短暂,那我就活得如夏花一样灿烂,一人饰两角,岂不爽哉。

青思

尘埃落定的读书心得体会【篇五】

欲望与权力生死与存亡清醒与混沌

都将随着一个独特的视角阐释出来也都将随着新时代的到来轮回更替在另一个天地里发现异质色彩的传奇与浮华在其背后是一种命运的悲哀是一种慨叹岁月的沧桑也是一种自知天命的安然与平静土地、女人、权力、金钱、“我”、“土司”、“罂粟”、“梅毒”、“战争”、“复仇”、“欲望”、“背叛”…都是历史或光荣或黯淡的符号在阿来的解构中变得可感而又可悯阅读之后有种无名的苍凉感或许是不仅仅是人的死亡带来的而是历史的轮回覆灭新生的必然之中掺杂的消亡吧或喜或悲都交给尘埃去落定一切吧但是悲凉过后却是另一种使然和完满尘埃落定之后是一种安然定稳不再因为外在的物欲、情欲、生欲而沉迷挣扎那些已然成为泡沫漂流空气之中一切皆空也成影我在死时看透生我在生时看透死“我”是一个傻子却比任何智者更明智更懂得命运“我”是尘埃中的一粒在宣布一个时代的结束和一个伟大时代来临之时我在复仇者的手下完成了最后一次清醒的预见最后一次生与死的坦然“我”已落定

读阿来所著《尘埃落定》有感


读阿来所著《尘埃落定》有感
许是过于浅薄了罢,从前一直没有听说过阿来的大名,当拿到《尘埃落定》一书时还不认识作者是何许人也,后读完《尘埃落定》一书 ,我当即花了些时间,去认识阿来。

阿来,四川省作协主席,中国作协副主席。读到这儿,我才真正意识到自己对当代文学的认识是多么肤浅,仅仅停留于书,却不曾了解书背后的人和事。同时,他还是第五届茅盾文学奖的获得者(获奖书籍《尘埃落定》)。印象中,茅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大多是很有余韵的,中国大家写作同外国大家写作是有极大不同的,中国人的作品有一种淳朴而厚重的书卷味,《穆斯林的葬礼》如此,《白鹿原》如此,《尘埃落定》更是如此。

《尘埃落定》一书反应了一个土司家族兴衰。强大的麦其土司醉酒后与一个低贱的汉族妓女生下了一个“傻子”儿子,但这个傻子总是在大家认为他傻得时候显露出自己的聪明才智,而当人们都觉得他是一个聪明人的时候,又很好地显露出自己傻的一面。当他长大后,麦其土司从汉人那儿得到了一把罂粟种子,后来,各大土司想尽办法后终于用卑劣的手段得到了罂粟的种子,但这也埋下了恶果,那一年,颗粒无收。独独麦其土司家族幸免于难,全是因为“傻子”二少爷出的主意:种麦子。之后,麦其土司为了选自己的继承人,给了两个儿子麦子,让他们去边境发展自己。聪明人大少爷只知打仗,“傻子”二少爷却用这些麦子救济了很多人,后来又用麦子换来的钱首次在边境上开放贸易。将拉雪巴土司化敌为友,并取回了茸贡土司的漂亮女儿。就在他事业与爱情双赢的时候,恰恰是自己的家人在背后捅了自己一刀。他只好离开家发展,并与宿敌的儿子成为了朋友,立下约定,以后谁成为了麦其土司就让宿敌的儿子杀了谁,后来,战火四起之际,“傻瓜”二少爷恰恰成了麦其土司,他的生命也因此终结。

书读完后, 我觉得,《尘埃落定》是一部好的文学作品。
什么是好的文学作品?
深的。
好的文学作品是深的。

一.文字深。它的描写不会有过多华丽的辞藻来修饰,平淡,朴实,初读时并不会有多喜欢,但真要看进去了,手不释卷也不过如此罢。

二.内容深。这要谈到情节,好的作品是要一环扣一环的,前呼后应,浑然天成,却又不能有过多的暗示让读者察觉,要出人意料,但也不能有超出一定范畴。个人觉得《尘埃落定》一书在这点上把握极好,尤其是文章的结尾部分,当读者都认为文章会像大部分故事一样,这位成为了土司的“傻子”二少爷和他的漂亮妻子塔娜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但作者却没有这样做,他让“傻子”二少爷心甘情愿地死在了他的朋友酒馆老板的刀下。这样的结局不禁要让人扼腕叹息,但我却认为作者这样做是最聪明的:1.呼应的好:酒馆老板曾说过谁当上土司谁就得死。这样的结尾虽在意料之外却又似乎是情理之中,因为“傻子”二少爷毕竟当上了土司啊。2.毁灭的好:“傻子”二少爷是作品的核心,他对家人所显露出来的的爱、他在边境开展贸易时所显露出来聪慧、他救济灾民时所显露出来的大善... ...集这些美好品质于一身的人无疑是可爱而又可敬的!但作者却让他死了,这是一种悲哀,但这也使作品的本身更富意义和价值。3.升华的好:我觉得作者的做法是对“傻子”二少爷的一种肯定。这是他的包容、大度、守信的众多美好品质的集中体现,这样的做法,无疑是为本就饱满的人的形象蒙上了一层光环。

三.人物深。如果一本书中的人物形象不够饱满鲜活那么这就不是一本好书,阿来笔下的人物个个有血有肉,跃然纸上。当一本书可以被称之为作品时,书中的人物大多是象征了一个群体了,这本书,也就成为了一个小小的社会。而我觉得《尘埃落定》一书中最有价值的人物一个是“傻子”二少爷,另一个就是没了舌头的书记官翁波意西了。(“傻子”二少爷前面已有概述,这里就不重复赘述了。)翁波意西是格鲁巴教派的忠实追随者,他十分虔诚且善良、并追随潮流,想要用好的思想去代替那些丑恶的污秽的迷信的教义,但他的这一做法不但没有换来人们对他的崇敬反而让自己掉了半截舌头。后来他发现自己可以讲话而欣喜不已时,他毫不犹疑地去替“傻子”二少爷说话,让自己的另一半舌头也与自己告别了。他并不傻,或者他早已料到这样的结果,但他坚持去做自己所认为的对的事,这是他的正义的体现。正是因为“塑造”了傻子二少爷和翁波意西的形象,才是作品有了昂扬向上的真善美的一面,不像那些缠缠绵绵止不断的苦情戏一样了。

四.意境深。当一部作品综合了以上三点,深远的意境就自然而然的显露出来了,这时,这部作品才真正有了价值,才真正能够被称为文学作品。

《尘埃落定》将上述几点都做得几乎无可挑剔,与其说它是一本书,倒不如说它是一个时代。
一个适用于所有时代的时代。


尘埃落定经典心得范例5篇


读书的目的是使人精明而文明、开明而高明、清明而英明。在读后了《尘埃落定》,对于作品里的情节非常感兴趣,读后感的写作需要结合实际。对于写《尘埃落定》读后感你有自己的心得吗?你也许需要"尘埃落定经典心得"这样的内容,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尘埃落定经典心得(篇1)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取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我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但是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主角,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但是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仅这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但是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理解。

尘埃落定经典心得(篇2)

早知道《尘埃落定》获得了中国第五届矛盾文学奖,读罢更觉得不愧是当代文学中的经典作品,最近从网上看到,它又被教育部推荐为中国中学生必读书目的建议作品之一,心中甚感欣慰。记得一位作家说过:“在书面前,有两种文盲。一种是完全目不识丁的人,另一种是已经识字了,可是只读儿童读物和智力低级的读物。而这两种文盲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在很多人越来越热衷于只接受报刊杂志漫画书等文化快餐,有些人喜欢暴露了给人看隐私的这个时代,我还是希望有人能够静下心来,读一读象《尘埃落定》这样有着华丽的文体和深刻的思想的好书,在夜深人静之时,仰望星空,巡视内心,做些有益的思考。因为一个失去了思考的人是可怜的人,一个失去了思考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因此我们渴望更多的象小说《尘埃落定》这样引发人们思考的好书能够横空出世。

用了几天的时间,一口气读完了阿来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自己仿佛也变成了小说中藏族土司的傻儿子,很长时间都痴痴呆呆地沉浸在小说史诗一般的浪漫神秘的异质情调中,被小说字里行间挥发出来的那种深厚浓郁的人类和宗教情感所震撼,被小说所包含的深沉厚重的藏族文化底蕴所折服。如今,象这样让人越读越放不下的小说佳作越来越少了。因此,如同喝到了一口馥郁浓香的陈年老酒,忍不住要从心底大叫一声“好——-!”然后直书胸臆,把自己的感受写出来和大家分享。

一、小说独特的视角拓展了小说的叙事空间,带来了新颖奇特的叙事方式和欣赏效果,让人如饮甘澧,耳目一新。

记得有位英国小说家写过一本小说,叫《平面国》,讲一个两度空间的国家。两度空间,就是只有平面,像这张纸一样。他说那个国家的国民都是几何图形,有的是圆的,有的是方的,有的是扁的,有的就是一条线。圆的最高贵,三角的最奸诈,那个点儿最贫穷。有一天在这个国家里,突然出现了一个点儿。大家都很惊奇:怎么没有经过怀孕就出现了?这个点儿很奇怪,越变越大,最后变成了一个圆,最高贵的圆,举国都震惊。然后这个圆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个点儿,消失了。这件事没看见的人不相信,看见的人也难以相信。真实的情况是怎么发生的呢?原来是一个三度空间的球,穿越这个两度空间。它刚一接触的时候是个点,在穿越过程中,越穿越大,变成个圆;然后它越穿越小,变成个点,消失了,它穿过去了。

《尘埃落定》也正是这样,巧妙地虚构了一个在现实中有些犯傻但同时又有着聪明人所不及的先知先觉的预言本领的藏族土司的傻儿子,获得一种超越了三维空间的视觉效果,如小说中所说:

“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因此傻子有着超人一般的眼光,灵魂能够脱离沉重肉体的束缚,轻飘飘地飘到空中,引领读者看到他的目光所及之处,经历了最后一个藏族土司在时代浪潮中从兴盛走向灭亡的历史过程,剖析了人类所普遍具有的种种的人性,感受到傻子眼中的一个沉溺梦幻般的世界。在傻子眼中,声音,色彩感觉的描述都象披上了一层魔幻般的轻纱。比如:

“水从高处的盆子里倾泻出去,跌落在楼下石板地上,分崩离析的声音会使她的身子忍不住痉挛一下。水从四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

“我只一伸腿,绸缎被子就水一样流淌到地板上。来自重叠山口以外的汉地丝绸是些多么容易流淌的东西啊。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闪烁的光锥子一样刺痛了心房”,

“我听到风呼呼地从屋顶上刮过。那感觉好像一群群大鸟从头顶不断飞过。”

“我看到天空的深蓝里泛起了浅浅的灰色。云彩丝丝缕缕被风吹动,比贴着墙根游走的蛇还快。”

看,在傻子眼中,水从高处落下发出的是分崩离析的声音,丝绸是神光离合能够流淌的水,吹动的劲风是成群在飞的鸟,天空飞移的云彩比贴着墙根游走的蛇还快。这时,文字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变成了一个个机灵古怪的精灵,跳着曼妙的舞蹈,“轻巧而富有魅力,充满了灵动的诗意”(《尘》获奖评语)。另外,傻子所具有的未卜先知的预言能力也让人很容易联想起《百年孤独》里那预示一个家族兴衰的古老的羊皮卷手稿,更增加了小说由始至终的神秘色彩。

二、与文体优美新颖的艺术性相比,小说《尘埃落定》所揭示的丰富深刻的思想内涵则更是它的独特之处。

小说塑造了聪明人和傻子两种不同类型的统治者,在聪明人眼中,人是要按骨头分出三六九等,“骨头沉重高贵的人是制作这种规范的艺术家。骨头把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才是科巴(信差而不是信使),然后是家奴。这之外,还有一类地位可以随时变化的人。他们是僧侣,手工艺人,巫师,说唱艺人。对这一类人,土司对他们要放纵一些,前提是只要他们不叫土司产生不知道拿他们怎么办好的感觉就行了。”而在傻子身上,却天生的有着和那些聪明人不同的一种悲天悯人的性格,在他看来,“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更被宠爱一点。对于一个统治者,这可以算是一条真理。是一条有用的真理。”正是因为这个,他对下人们一些哪怕是犯上的行为也不以为然,照样和他们嘻嘻玩耍。他还把他的下人们引见给那些高高在上的土司,让他们在这些土司面前露出有尊严的面容。聪明的统治者可以把奴隶看成任何的东西,就是不肯把他们看作人,他们要求奴隶无条件服从,而傻子说:“看看吧,这些自以为聪明,自以为漂亮有头有脸的人要体面而不要忠诚,”傻子没有看轻奴隶,在大饥之年,向土司父亲提出减轻老百姓赋税的建议。因此他得到了最宝贵的忠诚。聪明人只能看清楚人眼前的那么一步两步,而傻子却总能看到更远的地方,但在聪明人看来应该聪明的地方却有莫名其妙地变傻了。聪明人用尽心机,处处碰壁,傻子看似无心,却犹如神助歪打正着,无心插柳柳成荫。当傻子干完一件件深得人心的政事回到家乡时,出现了这样的景象:

“两个强壮的百姓突然就把我扛上了肩头。猛一下,我就在大片涌动的人头之上了。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从人群里爆发出来。我高高在上,在人头组成的海洋上,在声音的汹涌波涛中漂荡。两个肩着我的人开始跑动了,一张张脸从我下面闪过。其中也有麦其家的脸,都只闪现一下,便像一片片树叶从眼前漂走了,重新隐入了波涛中间。尽管这样,我还是看清了父亲的惶惑,母亲的泪水和我妻子灿烂的笑容。看到了那没有舌头也能说话的人,一个人平静地站在这场陡起的旋风外面,和核桃树浓重的荫凉融为了一体。

激动的人群围着我在广场上转了几圈,终于像冲破堤防的洪水一样,向着旷野上平整的麦地奔去了。麦子已经成熟了。阳光在上面滚动着,一浪又一浪。人潮卷着我冲进了这金色的海洋。

我不害怕,但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如此欣喜若狂。”

一种叫做人民,叫做百姓的洪水把他卷走了,这段傻子被人流托举着欢呼着游行的场面,让人不能不想起每个人都耳熟能详的那句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傻子说:“他们是真正的归附与我了,我的运气好,运气好的意思就是上天照顾,命运之神照顾,谁也不会把我怎么办!”看到此,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中国古代最朴素的天人合一的思想,主宰一切的是创造一切的神秘的力量,凡是真正聪明的统治者,都懂得顺乎天意,应乎民心,因为民心在很大程度上就代表了天意,就象傻子所说:“老百姓相信的事情总是要发生的,就算听上去没有多少道理,但那么多人同说一个话题,就等于同时愤动了同一条咒语,向上天表达了同一条意志。”老子《道德经》里有一句话: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尘埃落定》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天地万物人都要遵循一切按照那个看不见也摸不着,却实实在在存在着的客观规律办事,替天行道,即便是一个在常人看来的傻子。老天也会辅佐之。否则,悖逆天道而行,再聪明的人,也只能受到道的惩罚。

尘埃落定经典心得(篇3)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尘埃落定经典心得(篇4)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西藏的悠远的历史。

西藏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们学会了仇恨、欺骗和让人们发怵的战争,部落之间的勾心斗角,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的斗争,汉人和藏人的战争,这让土司们噬脐莫及。惊涛骇浪的争斗使稻香满满的土地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实使不虞匮乏的人们一个个都倒下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小说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一声沉重的呻吟告诉我们的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荏苒,历史的车轮不停,我们要汲取历史的精华,不要让悲剧重演。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再现,这才是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最好价值。

尘埃落定经典心得(篇5)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域之巅,文明与蛮荒共存。亘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一个傻瓜少爷,一段苍凉的梦境,诉说着一段尘缘历史。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非常明显。罂粟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国民政府的省特派员。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火,也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小说的主人公,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中学生读施耐庵水浒传个人心得体会范例六篇


在阅读时我们能够全身心的进入书中的那个世界,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您也许正在阅读施耐庵写的《水浒传》,也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赞叹,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一篇属于自己的《水浒传》读后感该怎么写呢?我们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中学生读施耐庵水浒传个人心得体会》,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中学生读施耐庵水浒传个人心得体会 篇1

暑假里,我读完了中国古典名著之一的《水浒传》,这本书既悲壮豪迈,又发人省醒。

这本书描写了宋江等一百零八将从被逼上水泊梁山再到起义军发展全盛,然后被招安,接着又为官府南征北战,最终却被奸臣童贯、蔡京等人所害的故事。

这部小说令我荡气回肠,这些梁山好汉个个勇猛无比,可最终却被奸臣所害。我想,这些奸臣着实可恨,他们只知道讨好宋徽宗,还要陷害梁山好汉。但这些奸臣却没有得到报应,我只能说,那个时代的皇帝太昏庸了!

这类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就拿明朝中叶的大忠臣于谦来说。于谦任官时,明朝皇帝明英宗给蒙古的一支——瓦勒族擒了去。于谦十分英勇,率领军队和瓦勒浴血奋战了很久。总算把瓦勒赶走,将明英宗救出。谁知明英宗回来后,因为于谦在其间又立了个明代宗,再加上宦官的挑拨,明英宗竟杀了于谦。

通过这些事,我觉得在古代尤其是奸臣当道、君主昏庸的年代,那些大忠臣往往都会被陷害而亡。从战国的商鞅到宋代的岳飞,再到明代的于谦,无一不是被奸臣害死的!

中学生读施耐庵水浒传个人心得体会 篇2

《水浒传》写的是北宋末年宋江等一百零八位英雄的传奇故事。他们的勇与力、智与真,主持正义,追求理想,以及朋友的合力相助、患难与共,都使我们无限景仰,热血沸腾。

《水浒》英雄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具有超人的勇、惊人的力,让人读着读着就不禁瞪大眼睛,张大嘴巴。的确,这样的英雄在现实生活中或许并不存在,但人们需要他们,人们在向自然要生存,要发展的拼搏中,在与社会种种恶势力的斗争中,需要与期待着这种压倒一切的力量,不可阻遏的气势,无往不胜的精神。人们在这些英雄身上体会到了一种陽刚,壮烈、伟大的美,感悟到了人作为世界的主人的本质力量。它能使人精神振奋,斗志昂扬地迎接人生道路上的种种挑战。

《水浒传》这本小说从各个方面,各个角度展示了朋友间的“死生相托”、“患难相扶”这种十分珍贵的人类感情,具有感动天地的力量。“四海之内皆兄弟也”,也应该成为我们今天人生的美好理想。这本小说之所以吸引人,也是因为小说中的一些英雄不拘礼法,不计名利,不做作,不掩饰,“任天而行,率性而动”,保存了一颗“绝假纯真”的“童心”,与那些被封建理学扭曲了人性的“假道学”、“大头巾”的虚伪做作,心胸狭窄成了鲜明的对照。

《水浒传》这本小说可真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明珠。

中学生读施耐庵水浒传个人心得体会 篇3

本学期,我第三次翻开了古典文学名著与学生一同走入《水浒传》一书。似乎每一次读完都有新的体会。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初读水浒传,觉得里面的故事有点荒唐。好汉林冲被奸佞诬陷却无处伸冤;曹盖等人在绿林打劫的却被称为好汉;英雄鲁智深行侠仗义却落得个落荒逃跑的命运;粗莽汉李逵这种滥杀无辜的人也能在江湖中立足;梁山好汉本以占山为王,且力量足以和朝顶对抗,为何还要替朝廷出力,导致最后梁山落了个凄凉的结局……

这些都使我不解,我不明白施耐庵为何要这样落笔。我在疑惑之余,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深深得吸引,我废寝忘食、夜以继日得读完水浒传,读到第三遍时,才明白作者的'深意。

中学生读施耐庵水浒传个人心得体会 篇4

这个夏天我读了《水浒传》这本书让我念念不忘,我读得非常认真但还是半懂不懂。但是有一个人物的故事让我心旷神疑,他就是鲁知深。

鲁知深是梁山泊第十三位好汉,十员步军头领第一名。鲁知深原名鲁达,是老经略相公府帐前提辖,人称鲁提辖。名字听上去有点鲁莽但是他是一个粗中有细的人啊!

有一次他从五台山智真长老推荐到大相国寺,大相国寺智清长老和其它方丈都觉得鲁知深是个鲁莽的军汉,不能留在寺中。就让他去看管酸枣门外的`一片菜园。这个菜园常有破落户泼皮来偷菜。鲁智深上班第一天,这二三十个偷菜的破落户头领过街老鼠张三和青草蛇李四决定给他一个下马威,借参拜机会把他掀到粪窖里去。鲁智深不知是计,听说他们是街坊就叫他们到屋里来泼皮不肯起来。因为鲁智深以前是提辖在心里猜肯定是要暗算他,走上前去这时两个头领一个抢左脚一个抢右脚。鲁智深不等他们沾身飞起右腿把李四踢下粪窖,张三恰好要走结果左脚早已把张三也踢了进粪窖里了。

还有一次林冲被刺配沧州路上两个监押决定在野猪林里结果了他一棍刚举起来,一条铁禅杖飞过来把棍给打飞了,那人就是鲁智深。他为什么能及时的出现呢?因为自从那日林冲买刀后吃了官司但无法营救,听得林冲断配沧州便到开封府前。正看见酒保请两个公人说话,心疑这路上会害林冲所以鲁智深一路上跟着暗中保护。

鲁智深真是三大五粗,武艺高强,力大无比,性格豪爽。这样性格突出的人物时时出现在我的脑海里。这就是洒家的读后感。

中学生读施耐庵水浒传个人心得体会 篇5

寒假里,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里面的故事深深的吸引了我。这本书主要讲了梁山108位好汉的英雄事迹。

在众多英雄好汉中我最喜欢武松,因为他武艺高强,行侠zhang义,曾在景阳冈上赤手打死一只大老虎;还大闹快活林,醉打蒋门神;后来在梁山泊成为第十四位好汉;在征计方腊的过程中作战勇猛。可以说武松是《水浒传》里让人印象深刻的一位勇士。

《水浒传》里的108位好汉虽然都是作者虚构的,但他们有血有肉,都是好汉。他们的正义永远留在我心中。我爱英雄们身上的忠义精神。

《水浒传》一共描写了一百零八个好汉,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黑旋风李逵。他是一个鲁莽的庄稼汉,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总是要么吃亏要么后悔了。当然他身上那股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的气概,“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的精神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身上最让我敬佩的是他尊重长辈,孝顺父母好品格。虽然他是一个鲁莽的山野汉子,但他对老母亲却是万分敬重的,当他要去梁山过好日子时,还要把他的老母亲背上一起去享福,背着一个老人走路是很累的,那时候又没有交通工具,全靠他那颗拳拳孝心来支撑他。

我爱看《水许传》,更敬佩里面的英雄好们。

中学生读施耐庵水浒传个人心得体会 篇6

《水浒传》是一部非常经典 的中国名着,与它相媲美的还有《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 》,号称“中国四大名着”。《水浒传》它真实地描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 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 的黑暗 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它以杰出的艺术 描写手段,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农民起义的发生,发展和失败过程的一些本质方面,说明 造成农民起义的根本原因是“”。

《水浒传》写英雄们走上反抗的道路,各有不同的原因和不同的情况,但是在逼上梁山这一点上,许多人是共同的。如阮氏三雄的造反是由于生活 不下去,他们不满官府的剥削,积极参加劫取“生辰纲”的行动 ,从而上了梁山。解珍,解宝是由于受地主的掠夺和迫害起而反抗的。鲁智深是个军官,他嫉恶如仇,好打不平,因此造成和官府的矛盾,结果被逼上山落草。武松出身城市 贫民,为打抱不平和报杀兄之仇,屡遭陷害,终于造反,勇猛地向统治阶级进行冲击。他是从血的教训中觉醒过来的。

水浒一百零八将,人物 形象中令我 记忆 最深刻的是“智多星吴用”和“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智多星吴用”几次献策:吴用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倒了青面兽杨志,夺了北京大名府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十万贯金银珠宝;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捉,和戴宗一起被押赴刑场,快行斩时,吴用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戴宗;宋江二打祝家庄失败;第三次攻打祝家庄时,吴用利用双掌连环计攻克祝家庄。宋江闹华州时,吴用又出计借用宿太尉金铃吊挂,救出了九纹龙史进,花和尚鲁智深。一生屡出奇谋,屡建战功。受招安被封为武胜军承宣使。宋江,李逵被害后,吴用与花荣一同在宋江坟前上吊自杀,与宋江葬在一起。真不愧为“智多星”呀!“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是一位非常直率,暴烈如火,却侠骨柔情,杀却恶人为的是救穷苦人于水火的真汉子,英雄人物。他往往在人们面前表现出一副粗鲁,野蛮。可他到了冲锋陷阵的时候可毫不含糊,挥着62斤重的禅杖上阵杀敌。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中国古代的历史 ,水浒英雄们的反抗精神和封建社会腐烂的一面。这的确是一本非常耐人寻味的一本书。

中学生读童年个人心得体会精选6篇


“活到老学到老”,可见读书是我们一辈子的事。阅读马克西姆·高尔基写的童年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童年读后感呢?急您所急,我们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中学生读童年个人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中学生读童年个人心得体会 篇1

童年每个人都经历过,有幸福的,有悲伤的就像主人公阿廖沙一样。

高尔基的童年,是在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里度过的: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幼小的他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小小的心灵因而受到许多打击。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保护和支持了高尔基。故事生动展示了一个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体会到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以及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苦难历程。

记得还有那次夏令营吧,在绿色学校里,教官要求我们自己洗衣服,洗衣服说说很简单,做起来却很难,先要擦肥皂,然后这边搓搓,那边搓搓,再。,洗到再来,衣服还是不成样子,脏的地方还是脏,所以爸爸批评我依赖性太重,缺乏独立生活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读了《童年》这本书以后,不仅让我珍惜这美好的童年,还让我懂得了应该怎样做人和做事。

中学生读童年个人心得体会 篇2

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后,深受感悟。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讲述阿廖沙从三岁到十一岁的童年生活,在他三岁时父亲就去世了,阿廖沙的外婆实在看不下去了,于是就把他带到了外祖父家,阿廖沙的外祖父脾气很暴躁,动不动就大阿廖沙还打她外婆,最后他妈妈又找了一个男人成为阿廖沙的爸爸,随后他妈妈去世了,阿廖沙走向了人间。

此刻,我感到:阿廖沙很坚强、勇敢和正直,而且充满爱心,不论遇到什么事都沉着应对,最后解决了问题;他的外婆很善良,而且乐观,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护着阿廖沙,心中充满了无私的爱,他的外公对阿廖沙非常的严格,而且他既暴躁又乖戾,还是个既贪婪又自私的一个人。

此时此刻我想对我们说:“我们现在不缺吃也不缺穿,不像阿廖沙那个时候,要啥没啥,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这美好的时光,不要让时间与我们擦肩而过,过去了就再也没有了。

如果有时间,你也找来读一读这本书吧!《童年》。

中学生读童年个人心得体会 篇3

这个周末,我终于读完了高尔基的三部自传体的第一部——《童年》。

《童年》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阿廖沙在三岁到十一岁的童年生活。阿廖沙是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前苏联一个贫穷家庭的孩子。他三岁丧父,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生活,那是一个濒临破产的小作坊。阿廖沙一进外祖父家就不喜欢外祖父,因为他总感觉外祖父对他有敌意。一天,他在好奇心驱使和表哥怂恿下,把一块白色的布扔进染缸里变成蓝色,结果被他被外祖父打得失去了知觉,并生了一场大病,那是一个让人奔溃的环境。但同时阿廖沙也遇到了另外一种人:乐观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葛利高里,会弹吉他的雅科夫,同时他也得到了外祖母的疼爱与呵护,外祖母非常的善良,知道许许多多优美的民间故事,这些故事教他学会分辨善与恶,美与丑。

十一岁时,外祖父破产了,雪上加霜的是,最疼爱他的外祖母也去世了。他不得不开始走向社会,独立谋生。他当过鞋店的伙计,轮船上的洗碗工人,也在有任绘图员的亲戚家里和圣象作坊里当过名曰“学徒”的用人。无论在哪,他都要不得不担负一个孩童难以承受的劳役。在不停的为谋生而奔波中,他一方面意识到劳动人民是最淳朴、最善良、最吃苦耐劳的,一方面也通过不停的读书而发现了一个奇妙的新世界。这一段经历对他影响很大,他开始渴望新生活,渴望着改变现状。

高尔基通过这本书揭示了那个年代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前苏联劳动人民的艰苦生活,同时也热情的赞美了在黑暗岁月里那些教会他成长和成熟的人们。掩卷沉沉思,与阿廖沙相比,我们拥有一个无比幸福的童年。有党和政府的呵护,爸爸妈妈的关爱,有老师同学的帮助,我们可以无忧无虑,健康快乐的

成长。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高尔基在那么黑暗的环境中依然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依然能够努力的学习。我们也应该奋发图强,早日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学生读童年个人心得体会 篇4

今年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高尔基写的《童年》,我感触很深。

书中的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暴躁,仅有外祖母疼爱他。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厌恶他。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来描述自我的童年。我深深的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俄罗斯的面目。高尔基的童年是多么悲惨呀!

想想我们此刻,依然有着贫富之分,不平等的看待,也有一些贪污的官员。但我们孩子的童年却变得越来越幸福,都被父母宠着,要什么就有什么,比较高尔基的童年,我们此刻的孩子比他们幸福多了。

高尔基小时候父亲就过世了,经常受欺负,还经常被毒打,而我们此刻也许都能够动手到长辈了,的例子就是我堂姐的儿子。由于是儿子,所以几家人都十分的疼爱他,他也变本加厉起来,一不满足就哭;心境不好就打。有一次到他家去,姐姐正抱着他,他突然就扇了姐姐一个嘴巴,我们都很惊讶,他才四岁就会打人了。之后,我们才都明白他身边的亲戚基本都被打了,包括我。

那个年代的俄罗斯虽然挺黑暗的,但我想也会出现孩子打父母的现象,但也就一两个罢了。

父母越是疼我们就更应当回报他们,不让他们对我们的期待落空。

中学生读童年个人心得体会 篇5

每个人都有自我的童年。童年是一生中最难忘,最快乐的时光,但是高尔基的童年却与众人不一样。

高尔基的童年很悲惨的。三岁时父亲病死,母亲也改嫁了,高尔基就只能住在外祖父家中,但是外祖父的脾气很暴躁,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所以高尔基11岁就离开家去谋生。而且,高尔基还告诉我们:鸟的翅膀不经历风雨,怎样飞得更高?

当我一想到高尔基生活在这个黑暗的社会和灰暗的家庭中,就会想到,如果我身处那种恶略的环境,我会像高尔基那样一样自立,去寻找自我能够生存的地方吗?

我会为自我高兴,因为我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也没有失去父母,没有受过苦,而且我的亲人也很疼爱我……和高尔基的童年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幸福的,是没有痛苦的,也是无忧无虑的。

记得我小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条小金鱼,但是她没有告诉我怎样样,就走了。可此刻家里一个人也没有,怎样办?我看到柜顶上有一个插着花的花瓶,于是我灵机一动,把花瓶拿下来,丢掉话,给花瓶接满了水,就不金鱼放了进去。看到小金鱼在水了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我心里乐滋滋的。正好爸爸回来了,看见我看着花瓶一动不动,就问我,当他发现小金鱼在花瓶里,就大声说:“不行,一会儿要送给姥姥的!”我一听,二话没说,就把花瓶抱回了屋。最后,爸爸实在没有办法,就只好给姥姥打电话,没想到姥姥听后哈哈大笑……

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欢乐,就是这样幸福。所以,我要珍惜此刻拥有的一切。

看了《童年》这部书,我受到了很大的启迪。书中告诉我们: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用心的态度来对待学习。

中学生读童年个人心得体会 篇6

从小到大,我读的名著不算少。不过,真正触动我心灵的,给我以震撼的感觉莫过于《童年》了。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它讲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生动地展示了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李,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

再看看我们,身边充满了温暖,幸福随手可触,课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整天抱怨这抱怨那。如果我们同阿廖沙一般处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必定会生存不下去,自暴自弃,而阿廖沙在这样的环境下,仍旧成为了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我们有谁能像阿廖沙一样出于淤泥而不染呢?这篇名著,使人在黑暗中看到光明,在邪恶中看到善良,在冷酷无情中看到人性的光芒,在悲剧的氛围中感受到人们战胜悲剧命运的巨大力量。贫困大山里的孩子,虽然他们的家境贫寒,没有一个快乐而温暖的童年,但是他们从小就有自己的理想。为了实现这些美好的理想而刻苦学习,为理想而奋斗。我们也应该向他们一般,及时在艰苦的环境下,也一样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

在激励读者时,也同时揭露出人性丑恶的一面,为这多家产的“大义灭亲”,自私残暴,只顾自己的利益而不顾他人的生死。人与人之间,充满了仇恨、猜疑、防范。他们冷酷无情,失去了人类本应有的真善美。这是一个值得我们去深思的文体,如果人类失去了本应有的人性,那我们,还剩下些什么?

中学生读快乐王子个人心得体会汇总


相信大家都读过《快乐王子》的故事吧,在我们津津有味的读完这篇童话之后,就可以写一篇《快乐王子》读后感,让自己印象更加深刻。一篇优秀《快乐王子》读后感怎么写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中学生读快乐王子个人心得体会”,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中学生读快乐王子个人心得体会1

《快乐王子》讲述了一个王子雕像和一只燕子之间的故事。他们雪中送炭,乐于助人。他们帮助了许许多多穷人,内心十分厌恶那些只顾自己,却又无是那些穷人们的官员。

我觉得市长只重了王子的外表如何。一件东西虽好看,又有价值,可它的内心怎样呢?看一个东西要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待。人的外表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有一颗怎样的心。

我认为上帝的选择是正确的。他注重的是事物的内在,而不是外表。王子的心灵纯洁、善良,在他眼中老百姓的痛苦是自己的痛苦。王子和燕子都有一颗舍己为人的心。

中学生读快乐王子个人心得体会2

我合上了《四库全书》可那个故事还在我心里回荡,我忘不了它。

一个寒冬的夜晚,一只疲惫的燕子飞到了用金和宝石做成的快乐王子塑像旁,他太累了,想在快乐王子身边睡一觉。这时,快乐王子对燕子说:“你能把我宝剑上的红宝石,送给一个贫穷的小裁缝吗?”燕子想了想,帮了他。过了一会儿,燕子又听见快乐王子说:“你能再帮我把我的眼睛送给一个寒酸的妇女吗?我的眼睛是蓝宝石,很值钱的。”燕子不答应,快乐王子再三要求,燕子才答应了。可是,王子后来又让燕子把他身上的金片送给所有贫困的人,燕子这回死活不答应。可是,看见王子那样渴望的样子,燕子还是答应了。最后,快乐王子被融化了,燕子被冻死了。上帝派天使把快乐王子和燕子带到了天堂。

快乐王子的品质多么高尚啊!他不惜自己的生命,帮助了那么多贫困的人。我自愧不如,平常,自己的东西连家里人都不舍得给,何况是外边的人呢?我一定要学会给予,真确理解“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真正含义。

从今天开始,我们都要学会给予,明白给予是最快乐的。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吧!

中学生读快乐王子个人心得体会3

听到《快乐王子》这篇文章的名字,或许大家想到的是一个真正快乐的王子,我开始也这样想,但读完这篇课文后,并不是这样。

以前生活在无愁宫的王子是快乐的,但死后被他的臣子高高地立在城市的上空,让他看到城市的一切丑恶与穷苦,它就变得不再快乐。市长的贪婪、市民的穷困让他伤心,在小燕子的帮助下,他把身上的所有珍贵的物品都送给了穷人。

我被王子和小燕子的精神打动了。快乐王子用自我牺牲的精神换来了他人的幸福,是那么无私、高尚、善良,它同情穷苦的人,并倾其所有地帮助他们。我们应该向快乐王子学习,要富有爱心,乐于助人,我们要远离漠然的可耻行为。

故事里的小燕子纯真、活泼、热情,也同样善良。它在快乐王子的自我牺牲精神的感召下,成为替不幸的人带来快乐的使者,它错过了飞往埃及的时间,冻死了。它放弃了自己的生,却给人们送来了幸福、温暖。

读了这篇文章之后,我想:如果大家都无私一点,那这个世界就会变得更加美好。

学会奉献吧!让世界充满爱!

中学生读快乐王子个人心得体会4

快乐王子原来是一座珍贵的雕像,他为了帮助贫穷和艰苦的人们,捐出自己宝贵的东西,但最后被市参议员扔进火炉里融化了。在整个过程中没有发出任何一句怨言,而且快乐王子很开心,因为他帮助到了人们,人们会感谢并且牢记他的。

我原来是个小气的孩子,同学们向我借东西,我都不借,我渐渐被同学们疏远了,直到我看到了《快乐王子》,才醒悟了,以后有同学向我借东西,我都会乐意借给他们,渐渐,好朋友都回到了我身边,加上别的同学们的一句句谢谢,我更加坚定了热心助人决心。

请记住,以后要常常帮助有困难的人们,不求回报,只求付出。

中学生读快乐王子个人心得体会5

《快乐王子》是英国著名作家王尔德的作品,它是一篇想象丰富、情节巧妙,语言生动的童话。在这篇童话里,那耸立在高高圆柱上的“快乐王子”,尽管是满身贴着薄薄的纯金叶子,有着一对晶莹的蓝宝石眼睛和一颗嵌在他剑柄上的红宝石。灿烂的发着光,但是他并不是人们想象中每天都很快乐,恰恰相反,而是每天愁眉苦脸,有时甚至眼里装满了泪水,泪珠沿着他那黄金的脸颊流下来。他环视全城,看到了人们饥寒交迫的情景。

终于,上帝让他遇到了一只小燕子,他让这只小燕子把他剑柄上的红宝石取下来送给生病的孩子,把做眼睛的蓝宝石取下来送给写戏的年轻人和卖火柴的小女孩,还把他满身体贴着的纯金叶子一片一片地拿下来送给穷人们……然而,他和小燕子的生命却永远走了。

“快乐王子”那为济世救穷而甘愿牺牲一切的高尚品德不正是我们所要学习的吗?但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几个像“快乐王子”的人呢?就连现在有拾金不昧精神的人也不多了。所以我们应多发扬高尚品德的精神,让世界充满爱!

中学生读伤逝个人心得体会精选(6篇)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在读后了《伤逝》,对于作品里的情节非常感兴趣,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优秀的《伤逝》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请您阅读我们辑为您编辑整理的《中学生读伤逝个人心得体会》,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中学生读伤逝个人心得体会 篇1

我觉得婚姻给妇女们带来了安稳与保障,但让妇女们失去了卓越的机会。我这里所说的安稳与保障是让妇女们学会了随遇而安,这种安稳会让妇女们失去远大的抱负和激情,使她们甘于华而不实的平庸生活。

在伤逝这篇文章中有这样的一段话,傍晚回来,常见她包藏着不快乐的颜色,尤其使我不快乐的事她要装作勉强的笑容。幸而探出来了,也还是和那小官太太的暗斗,导火线便是两家的小油鸡,但又何必硬不告诉我呢?和涓生同居前的子君会看书,会和涓生探讨一些书本知识,她会说出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权利干涉我的口号,这在当时是很有个性解放色彩的,这说明当时的子君是有思想有主见有去接受新东西的。可与涓生同居后的子君变得沉默了,虽然刚同居时他们是幸福的,他们会在一起谈同居前的点滴,但时间久了,加上生活的紧迫,他们之间的隔膜也越来越大了。有时他们会坐着相互沉默,或者就是子君对涓生重复说着他们以前的故事,说得次数多了,以致于涓生对子君所说的故事都能够背了,也听得烦了。涓生此后宁愿呆在寒冷的图书馆也不愿早早地回去面对子君。子君一直活在了过去,活在了记忆力里,她找不到现在属于自己的自我。

与涓生同居前和同居后的子君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区别呢?我认为如果一个女性只会为家庭任劳任怨,没有自己的奋斗目标,那么她的这种家庭主妇的角色会破坏他们之间的家庭生活。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社会每天都在变化,人也在变化,你把自己固定在家庭主妇那么小的范围内,你就会失去很多与外界联系的机会,这样会使自己孤陋寡闻。如果把一颗心死死地拴在家庭这一根绳上,把神经死死地绷紧来看住自己的家庭,那么你就会变得敏感起来,变得小气起来。此外,为了做好好妻子的角色,如果你遇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你不可以乱发脾气,不可以说出来,只能闷在心里。一个好的发泄方式,就只能是不说话,做脸色。但这样的行为,在丈夫看来你是多么的不善解人意,不体贴。在以前,很多人认为,妇女就应该呆在家里相夫教子,不能再外面抛头露面,丈夫就是自己的天,就是自己的一切,一切都应该依附丈夫听从丈夫。妇女们从来都是被定义被思考的。

当子君与涓生的生活泥已经走到尽头的时候,子君没有想过要去改变自己,改变涓生,而是过着像一潭死水一样的生活。子君当初为了与涓生同居,她与家里断绝了关系,陪同涓生去租房子时被人指指点点,但子君说出了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权利干涉我便毅然于涓生同居了。在当时的社会,这样的行为是违反道德的,是被人所瞧不起的。从子君果断与涓生同居我们可以看出当时的子君是一个觉醒的知识分子。但到后来,当她与涓生之间已经不存在爱时,她却缺少了给婚姻开死亡证的勇气,最终选择了郁郁而终,子君没有想过自己还可以重头再来。

我认为,无论在什么什么时候,女性都应该自己解放自己,积极地建设自己的心灵,不要用别人的眼光来衡量自己,把自己从身体中解放出来,抛弃妨碍自己进步的观念,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角色中都应该与男性共同创造价值。

中学生读伤逝个人心得体会 篇2

《伤逝》很深刻的体现了一个人的矛盾与复杂之处,涓生与子君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变成了半旧半新(旧在此处不是贬义词)的不完全纯一文化人。因此很多时候的矛盾体现在中西文化思想的博弈、交融。新涓生讨厌旧子君,而涓生自己也没跳出旧文化影星,新子君又对旧涓生失望。这不仅仅是个人的错,而是人无法抵抗的不可抗因素。

普通个体在巨大的时代中多么的力不从心,被时代裹挟,苦苦挣扎,很多时候谁不在伤逝呢,为自己,也为自己爱的人。

中学生读伤逝个人心得体会 篇3

责任心的缺失与勇气的消弭,生活在自己构筑的空中楼阁中,面对理想破灭只有抱怨、发牢骚、推卸责任的份。虚假的爱、泡沫的理想对憧憬新生活的女性的吸引力。子君只是他寻找新生活,满足自己对理想追求的一个物品,只是他为了反抗旧势力而寻求的支持队友,没用便扔掉,可以说涓生是一个对西方自由主义思想失败的模仿者,他照着葫芦画了个瓢。但是他却让子君为此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宣告他的失败。

我要遗忘,我为自己向着新生活,跨进第一步去,用遗忘和说谎做我的向导。尝试失败后,潇洒走人,进行下一步的求生。手记体,发声的只能是涓生,而子君已逝,只能是一个无法言说的弱者。

中学生读伤逝个人心得体会 篇4

读着鲁迅先生的《伤逝》,一遍一遍,再逐字剖析着,就恍若文中的涓生和子君就是现实中的他和你。

《伤逝》是鲁迅先生唯一以青年恋爱和婚姻为题材的作品,这是一篇悲情小说。作者以“涓生手记”的形式,回顾从恋爱到感情破灭这一年的经历,用涓生的切身感受来抒发他曾有的热烈的爱情,深切的悲痛和愿入地狱的悔恨。虽然涓生的故事发生在“五四”年代,在那个黑暗社会里,恋爱和婚姻问题不可能是一个独立的问题,他们感情的破灭似乎还可以归罪于社会解放的过程。那么现在呢?21世纪的爱情,创造在一个更进步更自由的时代,他们不会再经历涓生的社会迫害,不必为“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的苦恼,也无需为求生而象涓生那样“向着这求生的道路,是必须携手同行,或奋身孤注”的决择。但是,我们今天的爱情,却因更加自由,一任的梦想还是重复着涓生的故事,一样的爱了,逃了,最后抛弃他们曾经深爱过的女人,任她们自生自灭。

从涓生的个性心理描写,我真实地感受到相爱至分手的残酷,而血淋淋的爱情正是那个提倡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最后却为了求生而离开子君的涓生亲手埋葬的。涓生因为尚未忘却的翅子的扇动,这在文中多处提到,而他又以为他的翅子又因子君“只知捶着一个人的衣角”而比先前颓唐得多。于是决定“那便是虽战士也难于战斗,只得一同灭亡。”在决定着他们只有分离才能开辟新的道路时,他又意识到“----我突然想到她的死,然而立刻自责,忏悔了”这个时候他有一丝不舍,其实,他早预到子君没有了他,只有死。因为子君“她自始自终,还希望我维持较久的生活。”就算这样,涓生还是因为早晨的时间多,而计划在闲谈中,故意提起往事,似一个隐形的坏孩子,把那翻在心里折腾过的“所谓不虚伪的真话”对子君说了出来,而子君听后“她的脸色陡然变成灰黄,死了似的”。直到“子君却不再来了,而且永远,永远地!”,涓生這才意识到当初以为“将真实说给子君,她便可以毫无顾虑,坚决地毅然前行,一如我们将要同居时那样。”恐怕是错误了,因为子君“她当时的勇敢和无畏是因为爱”。涓生最后虽然也悔恨和悲哀了,但却只能换来子君永远的空虚,欢欣、爱、生活已经全都逝去了。这个时候,我想人只有在失去时才感到存在的可贵,这句话便是真理了。

于是,他们的爱情走向在开始就已经有了明显的差别。子君是義無反顾的,从他们最初交际半年时的对话,她分明地坚决地沉静地说“我是我自已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直到面对涓生热烈地追求,她果断地舍弃家人,将整个社会抛在身后,毅然地跟着涓生。这是一种对社会的背叛,是不符合大众化的,是当时那个时代不相容的,但子君却坚强地选择了那样没有退路的爱,其中的勇改和无谓又岂是你我能体会的?但涓生最后却用“所谓的真话”把她推向地狱,虽然文中没有交待子君的死因,但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在当初他们同居时,她的叔子已经不认她做侄女,可见家庭反对之强烈。那么子君被涓生“逼”回到足以被唾沫淹死的家族中,私订终身、未婚同居,这诸多罪状,还不够她死一百回吗?这便是涓生悔悟时说的“我没有负着虚伪的重担的勇气,却将真实的重担卸给她了”,这重担也便真的“压”死了子君,毁灭了涓生赎罪的机会,完全破灭了他们的爱情。从而更加突出了涓生的不负责任,自私阴暗,这也正是鲁迅先生的一惯写法,不同的是,这次揭示的是人性弱点的阴暗面。

我们应该值得借鉴的是,既不能象子君那样爱得失去了自我个性,也不能象涓生那样轻率地开始。还是那句老话:没有足够的水,就不要走进罗布泊。既然两人决定了相爱,就应该相互扶持,共同进步,哪怕结局是一同灭亡,也要与爱同生。

中学生读伤逝个人心得体会 篇5

《伤逝》是鲁迅探索运用内心独白的叙事方式写作的一篇小说,这在鲁迅的两个主要的小说集《呐喊》和〈彷徨〉中可谓是独一无二的。在这篇文章的写作过程中,笼罩着作者对于现实最痛苦的揭示,呈现出一种深沉的悲剧性色彩。

《伤逝》是收在鲁迅小说集《呐喊》中的一篇作品,也是他取材于现实小说艺术探索的后期作品。在这篇作品中,作者以深沉的笔调为新青年的自由爱情唱了一曲挽歌,对人性的残酷真实给予了清醒的揭示。

鲁迅曾经在《再论雷峰塔的倒掉》一文中说到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喜剧将那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如果从鲁迅给悲剧所下的定义来看,《伤逝》无疑是一部真正的悲剧。

《伤逝》在鲁迅的小说中具有特殊的意义。他是作者第一次以爱情为主题写的小说,也是唯一的一次。在这之前,作者曾经在1919年1月的《新青年》上发表了《随感录四十》在那篇小文章中鲁迅指出中国的男女大抵一对或一群----一男多女-----的住着,可是爱情!可怜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中国人向来是不知道什么是爱情的,作为中国人灵魂的孤独探索者,鲁迅在文章结束时指出要让勾销旧帐,则必须完全解放我们的孩子!在鲁迅看来,从孩子开始似乎还不至于让人彻底对爱情绝望。但是到了《伤逝》中,两个青年人涓生和子君,以极大的勇气争取到爱情,却最终只有悔恨和悲哀,这未免让人心生寒意。

如果说鲁迅的《随感录》是一篇启发愚昧的国人摆脱旧的传统,勇敢的去追求真正的爱情的话,那么《伤逝》无疑就是在这个基础之上,揭示出一个更加残酷的现实:斗争之后的悲剧。

中学生读伤逝个人心得体会 篇6

写到这儿,我不禁为子君感到悲哀。她是一个在封闭黑暗的笼子里被叫醒了并与人约好一起出逃却最终清醒着死去的人。她满怀着期望,希望能够逃脱,却如无头苍蝇一般,失了方向再失了目标。毕竟,笼子里不曾开灯,更未曾打开,何况有众多麻木地沉睡在前进道路上的挡路人,怎么可能出得去?可是子君,不知道;她,最终清醒地死去。是否她也会像阮美人一样,在诀别人世前,留下一句:……可畏,来拷问世人?

虽然在《伤逝》一文中,子君几乎从未正面出现过,一切都只是涓生的所看所感,只有一句话,“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是出自她之口。仅这一句,我就看到一个鲜活勇敢的子君站在我面前,再联想到红颜薄命的阮玲玉,于是便有了此篇《可畏》。

尘埃落定热门读书心得体会汇编


读书帮助我们成长。在读阿来的《尘埃落定》时我陷入了忘我状态。最好的心得其实是自己“产出”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如何在写《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读后感大全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尘埃落定热门读书心得体会,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尘埃落定热门读书心得体会 篇1

尘埃落定读后感1500字心得感想范文:

书中用一个“傻子”的视角讲述了土司社会的倾倒。睿智的傻子,作者故意把这种反差聚集到了一个人身上,傻傻的问题诠释的却是最直接最根本的问题,傻子每天早上问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没有弄明白这两个问题,他会一天都浑浑噩噩,世间能弄明白这两个问题的聪明人有多少呢?

能清楚看到问题实质的一般都是思维简单的人,人们嘲笑一个人傻,往往不是因为说错了什么,而是说出了人们避讳却又被大家认可的问题。傻子把答案说出来或者把问题问出来,大家都会觉得不合时宜,不合时宜的说出了他们想说却不敢说,不愿说的话。所谓的傻就是直接,却又一语道破了本该神秘的共识。

傻跟糊涂有异曲同工之妙,糊涂的意思是原来聪明,突然出现了失误,而傻却是一直的糊涂。古人说难得糊涂,也就是偶尔的傻。大家都不想自己被看成傻子,却又因为做着“聪明的”事,承受着自认为应该承受的代价。不是嘛?固执的把本该“傻一下”就可以很容易解决的问题,弄的“婉转曲折”,最后发现“傻”的方法才是最好的方法。

顿感力是非常稀缺的一种品质。我也缺。顿是一种对事情的不敏感,古人有说欲速则不达,也有说先下手为强。似乎都有道理,不同事情不同的处理方法。一个人变得敏锐似乎可以不断鞭策,不断训练可以达成,顿感却很难靠训练习得,就像雷厉风行习惯了,突然让你把一些举手就可完成的事情拖一下,也许可以做到,因为人有拖拉的天性,如何判断什么时候需要顿,顿的不焦躁,却是需要一番思量。

傻的另一个解释是对自己产生连接的人,事情,物的不留恋。似乎可以跟没心没肺画等号。人一辈子产生连接的东西太多,尤其流动、快作为主题的当下,人们拥有太多的连接,连住了,放不下了。有人说一个人最有成就感的事情是整理房间,把不会用到的东西扔掉。想想有道理,这是一个减除连接的操作,把死连接剪掉才会让我们有力气去寻找自己有用的新连接。傻里傻气的丢掉,即使丢掉了一些有用的连接,谁知道是不是为更好的连接腾出了位置呢?不是吗?时间还在流淌,空缺的你还是会寻找来填充,废弃的确真的为你留出了空间来做有意义的事。

傻还表现在拒绝了别人认为对你的好。就像很多人,努力帮你达成某件事,可你却不愿配合,最后被对方骂作傻。因为你拒绝了别人认为对你很重要的东西,你却理直气壮的说对自己没有用。直接拒绝“对自己的好”就是傻。很多时候我们被别人的“好”左右着决定,因为觉得“好”也是有道理的,然后就接受了这些“好”与你生活的连接。

傻有很多好处,比如你得罪了人,对方可以因为你的傻而原谅你;再比如,你做错了事,别人会因为你的傻一笑了之。聪明人没有这种特权,做错了事,伤到了人都会被扩大化,因为人们心目中聪明的你不能被接受傻。一旦你坚持了“傻”的事,原有的一切建立在聪明上的东西都会崩塌,读后感.因为你已经不是原来的你,所以你也不应该拥有原来的一切。这样看来,我还真想成为一个傻子,因为当你蒙对一些决策的时候,会被夸做聪明,被夸聪明都会让人感到高兴的,即使是个傻子,不是嘛。

适度的矜持和等待是很好的品质。当你在某些场景不知道说什么,却无法离开的时候,适度的等待其他人说话是个很好的品质。有的时候给别人机会表达,和对别人表达有所反馈会让谈话很好的进行下去。就像电影“成为邦德”里男主成为汽车的销售冠军不是因为自己说了多少打动购买者的话,而是静静听他们表达想表达的内容,只要示意他们说的有道理,并对他们的眼光加以肯定就好了。真诚的不说,安静的不说,微笑着不说,不说即为说。

在趋势面前一个人的想法是渺小的,即使在单个时间点上是明智的决定,随着趋势的演进,一切都会灰飞烟灭,尘归尘,土归土,螳臂挡车,只会被碾作齑粉,在事情必然要到来的时候,能坦然的接手并坦诚的与往昔告别,少年派里说到,“人生就是不断地放下,然而痛心的是,我还没来得及与你们好好告别”。傻子躺在床上,复仇人把尖刀插到了他的肚子上,平静的接受了一切,安静的离开也是一种仪式,放弃无谓的挣扎和焦躁的反抗也是对世界的尊重。

书的内涵很多,只是记录了一些自己的想法,还有不少没有记录下来,每个人都会被不同点触动,并产生共鸣,这是一本能产生共鸣的书,在某一点碰到了有感觉了就很好。

尘埃落定热门读书心得体会 篇2

这个世界正因为有了傻子,才凸显了聪明人的精明,可是傻子真的傻么?聪明人用他们的脑子算计着一切想把全部的利益受归己有,他们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看不到的长远被傻子看到了,他们无知却还在嘲笑傻子,这个世界是谁傻呢?

这本书让我更进一步了解“大智若愚”这个词。物极必反,这让我想起江苏台的最强大脑,一个来自山西的男孩能解出大学教授都无法解的数学难题,可他一出生就被贴上了傻子的标签。。。而爱因斯坦,牛顿被冠上“天才”的名号,谁又知道他们在别的什么方面是不是傻子呢?

所以我想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子和聪明人,你在这方面缺少天分不见得在那方面也缺少天分。

还记得写哥哥,未来的土司是这么写的:他很聪明,他总是很散漫却把事情做得很好来显示他的聪明。读到这时,我发现我和他一样聪明,总是这样。然后我就懂了,总是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多牛,多聪明,骨子里就有多自卑,有多傻。你越让别人觉得你聪明,其实你就越是个傻子,枪打出头鸟,好吧,可能我又犯傻了。

你是聪明呢,还是傻呢?好好活着,快乐的活着,带给别人快乐,不伤害别人,让别人觉得他是聪明人,你是傻子。这便是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

尘埃落定热门读书心得体会 篇3

作者受到了马尔克斯的影响,书中有魔幻现实主义的影子,但是极轻微,不像《百年孤独》中晦晦涩难懂(这本书我读了两遍,依然没能理清复杂的人物关系和魔幻的情节),本书中魔幻现实主义的运用反而给情节增添了更多的吸引力。

故事发生在异域(在地理位置上不算,但是在文化习俗上相对汉文化来说是真正的异域),其中的统治阶层、生活习俗、文化传统迥异于我们所知的汉文化,但作者无意于用这种短暂的新鲜感去征服读者,他更大的野心在于发掘人性中的一种普遍性——一种超越种族和时空的永恒,因为“很长时间以来,一种流行的异族题材写法使严酷生活中张扬的生命力,在一种有意无意的粉饰中,被软化于无形之中。”在我看来,阿来达到了他的目标。

在密布如火焰般盛开的罂粟花的原野里,在行刑人尔依家挂满死人鲜艳衣物的阁楼上,在土司家广场的十字行刑架前,在草原上冒着刺鼻硫磺气味的温泉中,在充满各色人等的交易市场里,严酷的生活并不能压制那些张扬的生命力在肆意的怒放。

我有些羡慕他们,甚至怀疑他们血液的温度是不是比我们高一些,是的,他们活得很热血。比如多吉次仁被杀后,他的两个年级尚小的儿子扬言复仇,在漫漫流年中依然执著于此,哪怕最后“我”和老大成为了朋友,但朋友让位于誓言,“我”选择让他杀死;比如汪波土司为了取得罂粟种子,派了三个小偷,但被麦其土司抓住,那三个人毫无惧色,只求被行刑后能立马将头颅送回主人那里,土司大少爷答应了他们,结果这都是事先安排好的,种子已经在他们的耳朵里。

其实,我们的祖先也曾这样热血过。他们生活在春秋战国时期,那时候的人们可以为了一个承诺付出一生的时间;可以为了一个嘱托忍辱负重;可以为了一份信任,生死相许;可以为了心中的正义,慷慨赴死;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的生命力萎缩了。

在某个深邃幽暗的黑夜,那些被罂粟花挑起的情欲,肆意流淌,“我”看见了美丽的塔娜,看见了桑吉卓玛,看见了漫山遍野的蛤蟆与蛇,看见了那三颗长处罂粟花的头颅,看见了在隆隆的炮火中倒塌的官寨,看见了白色和红色的汉人,看见了永远散发肉汤香气的妓院,看见了刺向我肚子的白刃……这个时候,不由感叹:时代变了,但这是我早就料到的,当这一切都如旋舞的尘埃落定以后,还剩一个美丽的故事。

尘埃落定热门读书心得体会 篇4

整本书以傻子的眼光展开叙述,叙述语调平静,娓娓道来的感觉。傻子不傻,聪者不慧,傻子才是书里最有智慧的人,他就像一个被神灵眷顾的预言家,有情有义却不失决断,但这一切都被「傻子」的身份遮蔽,他的不经意话语让身为土司的父亲和土司立继承人哥哥感到感到害怕,因为这个傻子的无心的断言一次又一次被证实。他对身边的下人总是怀着一颗善心,对不忠的妻子包容,傻子在初次见到塔娜的时候第一次感受到爱情,我想他是真正懂得爱情是什么,他可以原谅塔娜一次又一次的伤害,还愿意放塔娜离开。面对葺贡土司的两面三刀他有自己的计谋,他把官寨拆成开放式的建筑,在边界开设市场,使麦其家族的财富剧增。他还是一个知人善用的领导者,他把下人卓玛,管家,尔依,索朗泽朗,翁波意西,都带到边境,让他们尝到权力的滋味,下人们对他忠心耿耿,就连那个复仇者兄弟都把他当做朋友。他爱麦其土司和土司太太——她母亲,所以从小镇出逃时他折回麦其官寨,去救他们。最后死去的时候,他那么平静,就好像来到人间的任务已经完成再无牵挂,也许他就是神灵派来见证土司家族从兴盛到消失的人吧。小说里的人都各有特点,我爱他们的真实和独特,他们总是那么虔诚,或许心有信仰的人都这么勇敢。

尘埃落定热门读书心得体会 篇5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尘埃落定》是一部着重于人性思考的小说,也是一部关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寓言,是一部很优秀的长篇小说。作品通过似傻非傻的“我”的独特视角,述说了麦其土司由兴而衰的故事,同时又借此为载体,阐释了人类的多面性和世事的无常性。万事万物或许都是有轮回性的,一切最终都将幻化成尘埃,在历史的进程中飘浮落定。

对于《尘埃落定》作者阿来曾这样陈诉他的创作手法:“这本书取材于藏民族中嘉绒部族的历史,与藏民族民间的集体记忆与表述方式之间有着必然的渊源。”在这部小说中,充斥着藏文化那种神秘的宗教色彩和神奇意味,在现实的陈诉中有着一种魔幻的感觉。

初听到“尘埃落定”这四个字的时候,一下子就为意象的强大涵盖力与信息容量及作者的睿智飘逸所折服。尘埃,喧喧嚣嚣、浮浮躁躁,往古来今,宇宙荒蒙有多少事多少物都不过是一簇历史的尘埃,狂飞乱舞肆意张扬是展现生命的真意,即便是尘埃吧,也有自己飞扬的权利。飞扬便飞扬吧,这没有什么,可是一切终究要有个归宿,不管情愿与否,尘埃是要落定的,那么我们呢?

阿来的《尘埃落定》是对藏族土司史的一种另类解读和言说,在这个过程中,阿来在作品中穿插了许多自己的思考,从而使这部《尘埃落定》实现了个人对历史的阐释。阿来对藏族土司制度的逝去有着冷静的态度,但是,从个人情感而言,他多少对这一制度有着一份难以割舍的情怀。因而,阿来笔下的土司史就带有着美化的成分,特别是在傻子的身上,作者寄予了理想化的品格,这就让这部史诗般的作品带有了非理性的成分,从而成为一种个人视角下的历史。

尘埃落定热门读书心得体会 篇6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作文网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的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中学生读平凡的世界个人心得体会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在认真品味路遥写的平凡的世界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我们如何去领会平凡的世界的内函呢?考虑到您的需要,我们特地编辑了“中学生读平凡的世界个人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学生读平凡的世界个人心得体会(篇1)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从小处着眼,作者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物平凡的人生旅程,衬托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反映人们的思想,给人以亲近,给人以启迪。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我认为孙少平这个人物是全篇文字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展现给大家面前的是那个时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

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贫穷曾让许多有理想的人们意志消亡,可在逆境中人们的自卑与懦弱我们没有理由去嘲笑它,相反我们要用另外一种眼光去学会欣赏。

那种战胜自我,重塑信心的渴望中所表现出自卑里的坚强让我敬畏,因为那也是一种精神。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正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他认识到了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当我费力的打开第一页的时候,就被一个雨雪描写的场面给吸引住了:“…系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雪花,正纷纷玲玲的飘洒着…”我喜欢景物描写,给人美的享受,这可能是这本书给我的第一感受,春天到夏天,夏天到秋天,秋天到冬天,冬天又到春天,过度的非常自然,跨越了近10年的季节变化,相同的季节不同的手法描写,让我大览宏图。

最让我赏识的是,从这些平凡人的故事中,作者给我们引发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我们怎么去生活,和我们对生活的态度和思考,书中多次提到对人生的赣台,这可能是这本书的深邃所在,也是这本书的精华。

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其中穿插两个字交错复杂的爱情故事。孙少平是幸福的,因为有田晓霞的出现。即使他们最终不能到一起,他们都是幸福的。这也是孙少平平凡生活中的不平凡一点,他遇到了田晓霞。然而,现实生活中能有多少人能找到自己的真爱呢?对于很多人来说,孙少平的爱情是让人羡慕的。少安是平凡世界里面写的最成功的人物,我是这么认为的。真的是把人物形象刻画到了极致。我甚至感觉少安就是身边的某一位人。他小时候因为无钱读书而退学,他与润叶的爱情是那么的让人惋惜。是的,没有浪漫。

少安,他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对于家他没有一点点的自私。为了家里能够维持下去,他放弃了润叶。尽管书中说他对润叶是一种兄妹之情,但是我们不会忘记他接到润叶给他告白信时他的那种喜悦,甚至抓狂。润叶这么好的人,少安没有理由不喜欢。只是我们的少安责任心太强,他在潜意识李认为自己给不了爱人幸福,因此他不敢去谈爱情。他只有婚姻,没有爱情。他的老婆必须是能够与他一起撑起这个家的。再说到少安的事业,可以这么说,少安是一个很精明很勤劳并且思想很先进的人。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能够发家致富并不超出我们的意料,他的经历却是几经坎坷,几度起伏。多么的现实啊,付出才会收获。有得当然有失,事业上如日中天时他的妻子却病入膏肓。这又是平凡的世界一大绝笔。

《平凡的世界》对我的影响也许我现在还无法预测,有一点时肯定的,它给予我一种来自灵魂的震撼。它改变了青春时期的我。我的思想,我的行为,我的态度。真的事无法言语,只记得那段时间自己好像很麻木,就像回到了那个时代,内心充满着各种幻想。我开始变得多愁善感了,我感觉世界事多么的美好。

生活没有如果,他们的命运告诉了我们。我们每个人的命运都受制于这个时代。我们不能完完全全的决定着自己的命运,我们要做的是怎样让我们更幸福。有远大的理想很好,想平凡的生活也好,这只是我们追求幸福的一种途径。

中学生读平凡的世界个人心得体会(篇2)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有那么一个地方,有一群可爱的人,他们每天都辛勤劳作,自食其力,他们富有爱心,乐于助人。他们都是来自路遥的笔下,只是平凡的人,拥有平凡的世界。

生活在黄土地上的农民,土地便是他们的一切,庄稼便是他们的希望。他们早出晚归,只为餐桌上的粮食能够丰富一点,家人的脸上能多一丝微笑,稚童的身体能快快地成长,所以,他们肩上的担子未曾放下过,心中的爱怜之情越来越浓。爱世间万物,爱亲爱的家人。

在艰苦的生活条件下,少平从未放弃过自己的学习。或许除了温饱,学习便是平凡人家最重要的事。即使没有动画片,没有游乐场,那儿的孩子依然过得快乐,因为他们每天都过得充实,心中的希望从未熄灭。

少平用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灵。

正直与自信,一直与他相随。读书时代,他从不曾因贫穷而自暴自弃,正视现实,心灵一点一点地变得坚强。在面对他人遭遇困境时挺身而出,于湍急的河流中救起一个女孩,给了她继续生活的勇气。于偷窃风波中给过一个女孩再生的机会,用最合理的方式给了她应有的惩罚。

责任的担子,在岁月中越来越重。高中毕业后,他开始用稚嫩的肩膀分担起繁重的家务,任劳任怨,总是把最好的留给家人。父亲也知道,年轻的小伙子不愿在山区里碌碌无为地度过一生,出去闯荡一直是少平最大的向往。离开黄土高原后,少平只能去给包工头做搬石头、运水泥之类的苦力工作。不出几天,少平满身都是伤疤,咬着牙坚持干活,且悄悄地承担了妹妹的学费。

少平和田晓霞的凄美爱情,成了故事中的一大遗憾。他所有坚强的理由在晓霞面前变得虚无。可是他们之间的默契给了他莫大的安慰。生活中,总有意外存在于角落。生老病死是一个自然规律。田晓霞因救人而失去了自己的生命,可是她活泼开朗的形象一直被人们记住。少平很快便从悲伤中走出来。存在过便有价值,他坚信她还没有离去,只是以另一种方式存在,还激励着他向前走去。

故事的最后,每个人都找到了合适的道路,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人生。他们也曾因自己不及别人而怨恨,甚至想出各种办法去损害他人的利益。在一次次的挫败中,他们重拾了自己的良知,被善心感染,化作了善良的代表。

故事的正能量,总能在我失落时化作光明,引领我往前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价值,在生命的长河中一步一步地去挖掘,去实现。惜情深不寿,殊途同归,最终都是无言的结局。所以,我们大可以把自己想做的事做好就行了。

犹记得你当日面朝朝阳,笑容灿烂。你那自信,也激励着我前进。

中学生读平凡的世界个人心得体会(篇3)

年的高中生活,让少平从一个自卑怯懦的农村少年成长为一个男子汉。当时的社会环境自然不会给少平更多的书本知识,但他内心对生活本质的追寻,如饥似渴的阅读,以及与晓霞的交往,使他得到了很多课本所无法给予他的思考与感悟。

同时,与周围同学的相处也让少平的精神世界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洗礼与考验,进而升华。与红梅同病相怜,暗生一种无法言传的默契与喜悦,却由于红梅对自身命运的现实追求而崩塌,痛定思痛,少平得到的却是面对现实的精神解脱,自己的家境确实无法满足红梅的需求嘛;对家境和自身条件都很优越的养民,少平则是毫无来由地排斥、抵触,甚而因为红梅的“背叛”而迁怒与他,而养民表现出的大度则让少平自惭形秽。

特别是养民无意发现了少平的《天安门诗抄》时,不但没有如少平所想的去“举报”,反而表现出与少平一样的立场和观点,更让少平歉疚中产生颇多感触;还有,尽管跛女子玉英“世俗不堪”,曾在大庭广众之下奚落了少平和红梅,而在她即将被山洪吞没的紧要关头,少平却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而玉英也表现得放声大哭和感恩不尽。

是啊,同学少年,尽管有各种纷扰,却哪里有一个“坏人”呢?不同的出身与成长环境,不同的脾气秉性,不同的爱好追求,自然不能让每个人都如一个模子刻出来似的一模一样。理解差异,允许差异,承认现实,接受现实,世界本来就是丰富多彩的。所谓成长与升华,就在于能够理解生活的真相,并继续保持对生活一如既往地热爱。

学生时代,匆匆那年,自然是美好的。我们也常常听到很多人感慨少年的纯真,哀叹社会的复杂。其实,社会又能复杂到哪里去呢?我们抱怨别人的时候,往往却忽略了自己也是根源之一,也不知不觉地为这个世界的“不美好”在“贡献”力量。

中学生读平凡的世界个人心得体会(篇4)

“是的,正是因为贫穷,因为吃不起好饭,因为年轻而敏感的自尊心,才使他们躲避公众的目光来悄然取走自己那两个不体面的黑家伙,以免遭受许多无言的耻笑!”

读到这里,我深感心痛,为孙少平和郝红梅的家贫,也为所有省吃俭用才能勉强活下去的农民。

年轻而敏感的他们都有一颗玻璃心,不可触碰。他们把一个个不愿回忆,不愿提起的事件放在心底,默默隐藏,独自忍受伤痛。为了不使自己的心受伤害,他们用外表的坚强和伪装,把自己的玻璃心包裹起来。

生活中,我们身边的许多人都很敏感,也许我们会在不经意间伤了他们的心,所以,我们要谨慎行事,如果你提的问题对方有难处闪烁其词,不想说,也就不要刨根问底了。做个善解人意的人吧!

中学生读平凡的世界个人心得体会(篇5)

世界,是多彩的;世界,是美好的;世界,是光鲜亮丽的。但同时,它也是平凡的。

最近,我看了一部长篇小说,名字叫《平凡的世界》,读完之后,我感慨万千。

这部小说的作者叫路遥,他是一个性格极其坚定、信念也极其坚定的作家,《平凡的世界》是他用两年的时间准备,四年的时间写作而完成的,他在写完这部小说后,便在四十二岁英年猝然离世。

《平凡的世界》的主人公是两个兄弟:孙少平和孙少安。哥哥孙少安,拥有勤劳、朴实、忠厚、善良的特点。他在十三岁小学毕业之后,就自愿回家,帮助父亲养活全家。弟弟孙少平是一个有知识也有远大抱负的农村青年,他因只是而开阔了眼界,因开阔了眼界而有了自己的理想,与哥哥一样,他也是一个经历过苦难的农村青年,所以,他的理想并不只是空虚的幻想,也不是寄希望于偶然性平步青云的虚想,而是一种脚踏实地的,不管有多苦都要去外面的世界去闯荡的向往,想要像一个男子汉一样去生活的憧憬。而正是因为他们的这种性格,才使他们两个人最后都得到了自己最理想的归宿。

这本小说从头到尾都显得很平淡,可就在这平淡得出奇的字里行间,却透出一股浑然一气的气韵,无论是情感还是力量,都不能割裂,总是让人百感交集。

《平凡的世界》要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人要现实,要脚踏实地,去在挫折的煎熬与向往中憧憬,不寄希望于虚妄,也不祈求神赐,这就是普通人的生活,用双手去打造一切,用生命去完成理想,看似平凡而又美丽,真实而富有诗意。

这个世界平淡无奇,而我们的手与心灵却能创造美丽,让我们用这种力量,去创造那不平凡的世界,那不平凡的人生之轨吧!

中学生读平凡的世界个人心得体会(篇6)

《平凡的世界》叙述了以孙少安和孙少平两兄弟为中心,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刻画了当时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交织在一起,全景式表现中国当代城乡社会生活。

在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最身有体会、最佩服的是孙少平。高中时代的孙少平求学之路相当的不容易!吃得差、少,穿着也不能像大多数学生那样基本满足保暖,更不用说体面了!在那个敏感而又脆弱的年纪里,孙少平以逃避众人一起吃饭的方式减轻自己的心理压力,强忍住现实生活带来的无奈,并在书海中寻找到自己快乐!他那自强不息、不畏生活的打压精神令我敬佩!我的家庭是中低下水平的,家里的经济压力也很大,远离家到县城读高中,在学校除了刚入学的第一个月,因不了解情况才吃了一月甲餐,后来都只敢吃乙餐,一吃便是整整三年…老实说,其实有时我很不愿过这么艰苦的生活,我希望可以满足我的胃口,吃些我想吃的,虽然那是很昂贵的菜,但我不能,我的理性遏制我做这样的事…有时候晚上饿得睡不着,我会很难过,我不愿过这样的生活…但现实是骨感的,我暂时不能改变我的生活状态…现在想想,相对于孙少平来说,我的情况已经好多了,而孙少平比我坚强多了,他比我更能吃苦,更能承受生活的打压!我希望,我也可以向孙少平一样,积极承担生活的重压,扼住生活的咽喉,朝抵抗力最大的路径走!

中学生读平凡的世界个人心得体会(篇7)

春节前几天,妈妈买回来了一摞书,我一眼就看见了《平凡的世界》。

一本八十年代的书,现在读起来,却不觉得难懂,反而读起来觉得越来越有滋味。

故事读主人公是陕北双水村的两兄弟孙少安和孙少平展开的。上世纪70年代,自尊好强的农家子弟孙少平在原西县高中读书,与地主出身的郝红梅相互爱怜,后郝红梅与家境优越的班长顾养民谈恋爱。同村同班的好友金波为此抱不平狠揍顾养民一顿。倔强的少平不肯承认自己失恋,但开始与自己过于自尊的自卑斗争,积极参加赴地区会演的排练。好读课外书的少平敏感、自尊,吸引着县领导的女儿田晓霞。少平高考落榜回乡劳动,在经历了大旱、抢水、死人的事件后,远离故土,漂泊揽工。哥哥孙少安初中毕业就在家里劳动与村支书田福堂的女儿田润叶青梅竹马,遭到田的剧烈反对。最终少安娶了勤劳善良的山西姑娘贺秀莲,转型开办了烧砖窑,走上了致富路。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田晓霞,她是一个有自己思想的女孩,她不嫌弃农民,对他人都温柔相待,可惜最后却因为救人而牺牲。

这本书刻画了当时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纷繁地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

所以在现实社会生活的我们,更应该珍惜当下,努力学习,让中国不再平凡!

中学生读老舍猫个人心得体会汇总4篇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作者在作品中用流畅的语言,叙述了相关情节,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一篇属于自己的这个作品读后感该怎么写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帮大家编辑的《中学生读老舍猫个人心得体会》,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中学生读老舍猫个人心得体会 篇1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到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美好意境,体会作者对生活的热爱;也教会了我用具体事实表现动物特点的描写方法。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到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美好意境,体会作者对生活的热爱。

作者用平实的语言、亲切交谈的口吻向我们述说他眼中的猫,猫的性格实在有些古怪:既老实又贪玩,既温柔又倔强,既贪玩又尽职,什么都怕,但又那么勇猛。这三个方面的表现,看起来好象是相互矛盾的,但却都是事实,所以说猫的性格实在有些古怪。细读课文,我们仿佛置身于作者家中,听他津津有味地介绍猫的脾气性格,那古怪、淘气的猫似乎如在眼前,于是,不知不觉中让我受到了作者情绪的感染,深深喜爱上他笔下的猫了。猫的一举一动在作者笔下都具有人格化的意味,读后倍感风趣幽默。如文中写它出去玩玩不回家等,说明他不仅仅把猫当作一个小动物,而是当作家里的一个成员。可以看出作者很喜欢这只猫。又如在你写作的时候,跳上桌来,在稿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本来是黑乎乎的脏脚印,却说是美丽的小梅花,可见作者有多么喜欢这只顽皮的猫。对于猫的叫声,作者连用了四个词语丰富多腔、长短不同、粗细各异、变化多端简直把他写成歌唱家了。

课文口语多、短句多,常常带着语气词。在这位艺术大师笔下,即使是那些貌似平常的语气词,也获得了丰富的表意功效,韵味十足,耐人寻味儿。说它老实吧,它的确有时候很乖。一个吧字把作者那种对猫的性格捉摸不透的语气情态维妙维肖地传达出来了,又与古怪之说暗相吻合。说它贪玩吧,的确是呀,要不怎么会一天一夜不回家呢?这里连用了三个语气词,实实在在地突现了作者对猫的关切怜爱之情:担心、翘望、心疼、着急,种种情态尽在其中。

在《猫》这篇文章里,作者用朴实无华而又生动传神的语言、贴切形象的比喻和拟人化的手法,惟妙惟肖地写出了猫的种种惹人喜爱的神态举止,表达了自己对猫的喜爱之情。这篇脍炙人口的散文,虽然短小,但内容具体,描写生动,剪裁得当,构思精巧,文章结构严谨,条理清晰,以风趣亲切,通俗流畅的语言,表现了猫的性情,字里行间流露出作家对猫的喜爱之情。是一篇令人百读不厌的优秀的范文。猫虽然在日常中是一种极其普通的小动物,然而在作者老舍先生的笔下却显得那么生动活泼,那么惹人喜爱。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到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美好意境,体会作者对生活的热爱;也教会了我用具体事实表现动物特点的描写方法。

中学生读老舍猫个人心得体会 篇2

语文课程是最具社会文化、民族文化和历史文化的,她能涵盖伦理道德、艺术审美、哲学思想等元素,融载道、载情、载史于一体。中学语文教材所选的诗、词、文、赋、戏曲、小说、散文等文学作品,不仅积淀了丰富的文化知识,也积淀了深厚的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学生阅读它们,就是让学生穿越时空,和圣者、智者对话,和先驱者、跋涉者交流,感受伟大的心灵、深邃的思想、超凡的智慧和创造的力量。更重要的是,学生通过这种优秀文化的熏陶,能够开阔视野,提高审美情趣和精神品格,形成奋发向上的人生态度。对此,我们可以从老舍作品的中找到答案。

在《四世同堂》中,老舍描写了在国破家亡的危急时刻,祁老人一心为自己祝寿,瑞宣也背着因袭的文化重担而不能走向战场,只能彷徨犹豫。老舍的《正红旗下》则对旗人文化中所表现出的“文化过热”现象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樊骏先生认为,老舍“主要是从文化角度切入社会现实以至于整个人生的……老舍在作品中特别挖掘人物与生活的丰富复杂的文化内涵,并且通过文化上的‘自我批判’寻求民族新生、履行思想启蒙的职责。”因而,只从政治角度、社会层面解读老舍的小说、话剧等文学形式是欠深刻的,最能捕捉到老舍精神实质的应是文化层面,而这也正是文学教学的重要支撑点。

文学作品是人文精神的最佳载体。优秀的文学作品都是创作主体个性、情采和审美特质的真实反映,是作家人生信仰、价值观和道德情操的直接显现,寄寓着他们美好的社会理想和崇高的审美理念。在他们所叙述的跌宕开阖、曲折多变的情节里,在他们所抒发的爱憎分明、入木三分的议论里,在他们所着意的精雕细镂、栩栩如生的描绘里,无不浸透着其鲜活的生命汁液,显示着他们对生活的积极态度与思索,作者用朴实无华而又生动传神的语言、贴切形象的比喻和拟人化的手法,惟妙惟肖地写出了猫的种种惹人喜爱的神态举止,表达了自己对猫的喜爱之情。文章结构严谨,条理清晰,以风趣亲切,语言通俗晓畅。课文先讲大猫的古怪性格,很有特色。文中写道,它的性格既老实,又贪玩;既贪玩,又尽职;高兴时,比谁都温柔可亲;不高兴时,谁都不搭理。既什么都怕,又十分勇猛。这一部分,采用总分的结构形式。先说“猫的性格实在有些古怪。”又具体分了三个方面,举出实例,来具体讲猫性格的古怪。

讲其性格的每一个特点,作者总是能够举出一些猫生活中的实例来,使人觉得描写真实可信。说猫“老实”,文章中用了“的确有时候很乖。”一方面,肯定了猫的老实,另一方面又点出它“有时候”很乖,为下文讲猫“古怪”的性格,埋下了伏笔。“成天睡大觉”、“无忧无虑”、“什么事儿也不过问”,勾勒出了一个乖乖猫的形象,但是,作者笔锋一转,讲到猫“贪玩”时,“出走一天一夜”、“任凭谁怎么呼唤,它也不肯回来。”等语句,又把猫描述的过分的贪玩。如此强烈的对比,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随着作者笔锋的转换,我们有了解到了猫的另一层性格,虽然贪玩,但是,它确是一直很尽职的猫。“屏息凝视”、“一连几个钟头”、“非把老鼠等出来不可”,这些语句,又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尽职的猫。作者三转笔锋,猫的老实、贪玩、尽职,看似矛盾的三种性格,在猫的身上完美的结合了起来。 第二方面讲大花猫高兴和不高兴的样子。先讲猫高兴时“温柔可亲”的样子。“猫“温柔可亲”表现在它会“蹭你的腿”“让你给它抓痒”“跳上桌来在稿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

中学生读老舍猫个人心得体会 篇3

我看了一篇好文章,是老舍先生的《猫》。

这篇文章讲的是作者观察猫的性格和猫满月时的可爱和淘气。猫的性格实在有些古怪,它又老实又贪玩,一玩就玩上一天一夜,可它听到老鼠的一点动静,又那么的尽职,它能屏息凝视,一连就是几个小时。它要高兴,比谁都温柔可亲,她不高兴时会一声也不出,它总想藏起来,可它又是那么的勇猛。小猫满月时更可爱,腿脚还不稳,可是已学会淘气。它很勇敢,虽然一起玩老会摔倒。可是它总是摔倒了又站起来。它长大后就去花园里玩来玩去,弄的枝折花落,可你见了也不忍骂它。

读了这篇文章,我的的确确觉得小猫的性格非常古怪,但是满月时的小猫也是那么天真可爱,那么生机勃勃!通过作者的仔细观察,我明白了许多关于猫的知识。

在这篇文章里,我感受到老舍先生对猫的无限喜爱,在他笔下的猫生灵活现、栩栩如生。通过老舍笔下的文章,我也越来越喜欢猫了。在平常生活中,我们也要和老舍先生一样热爱动物,一样仔细观察我们身边美好有趣的事物并且去描绘,让更多人能够热爱大自然和爱护小动物。

中学生读老舍猫个人心得体会 篇4

《猫》的作者是老舍。老舍是一位现代文豪,小说家。原名舒庆春,字舒。他是我们现代长篇小说奠基人之一。

老舍的这本《猫》分为两大部分:一篇是散文辑,一篇是小说辑。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是散文辑中的《当幽默变成油抹》,这篇文章把小孩子天真幼稚可爱表现得淋漓尽致。文中的小二和小三不了解什么叫做幽默,而是把“幽默”当作“油抹”。他们把爸爸话20块钱买来的油抹开,还抹在脸上。让人看了,感觉好笑之极。

我最感好笑的一句话是小三向小二咬耳朵:“小二,爸爸是假装幽默,咱们才是真油抹呢!”这一句话把小二,小三俩儿时幼稚的心理写了出来。作者利用巧妙地谐音,把“幽默”谐音成“油抹”,让人看了感觉非常的搞笑。这个故事还让我想起自己小时候的事情:因为爱吃鸡蛋,所以想能吃到更多的鸡蛋。一天趁妈妈在烧饭时,拿了一个鸡蛋种进花盆的土里,每天很积极地给鸡蛋浇水,等待着鸡蛋发芽。因为我听妈妈说过一句话“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现在想想幼时的自己是多么的天真。文中的小二和小三不正是如此的幼稚,可爱。

老舍的这本《猫》真是有趣,把我们儿童时的天真,童趣都写得细腻生动。让我们看时仿佛身临其境,情不自禁回想起自己儿时的趣事。老舍这位大作家可称得上是我们小孩们的知心朋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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