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当快意读易尽,客有可人期不来。”书是泥土,能生长万物之精。读书的意义在于获得智慧,所以有字书和无字书要一起读。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在写读书心得时我们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乡愁》读后感模板汇总七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初中开始,我就不和姥姥住了,搬到了离学校较近的房子。
从前,因为爸妈工作忙,而且年轻,不会照顾孩子,所以我人生的第一轮,就全由姥姥带大。小时候的我,“山的味道”“海的味道”算是尝遍了,就没有姥姥不会做的菜,只要吃过她做的饭,你的舌头就绝不再是普通的舌头,而是“贪吃舌”。也正因为如此,我变得比其他小朋友都胖。想当年我出生三个月的时候,重量就已经赶超我妹妹现在一岁零三个月的重量。姥姥却还不嫌弃我,倒是怕我负重过大,把腿压弯了,连路都不让我走——得抱着。
渐渐长大,姥姥操心我的事反而更多,早上一定要扎麻花辫,或做各式各样美丽的发型。她开始教我礼仪,教我如何打理自己,晚上,她又会拿白醋给我泡手,再搓上蜂蜜,最后抹油,必须是从大洋洲来到的绵羊油。那精细程度一点都不亚于一个手模的护理。
后来,我走上荧屏走上剧院,她也不会错过我任何一次演出。同时也更加会注重我的形象和身材,给我熬了一种她所谓“秘方”——红豆汤。所谓红豆汤,听起来简单,制作起来相当困难,红豆、薏米、大枣、绿豆、花生、葡萄干、黑豆、一点点蜂蜜……还有许多我叫不出名字的神秘组成成分,都是需要前一天晚上泡上,第二天再大火熬制两小时的,同时也配合着槐豆水,一粒一粒槐豆,都是我上学的时候她上树采的,导致了一个非常严重的后果——我,一个寒假瘦了八斤!这“秘方”真是管用,哈哈。
红豆,又名相思子,现在啊,我每天最想念的就是豆香里带蜂蜜甜味的红豆汤。
《乡愁》,短短的四小节,反复地咏叹,道不尽的是乡愁,凝聚的仍是乡愁。
余光中用《乡愁》这首诗来聊以慰藉,让我感到诗人那种“悲歌可以当泣,远望可以当归”的悲壮,那种“思念故乡,郁郁累累”的沉重心情,这正是一颗游子的心哪!
读《乡愁》,是中国人与中国人在用心说话,在用心交流。读了《乡愁》,游子的那颗火热赤诚的心便会呈现于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的心里。那是一个游子的乡愁,那是一个渴盼祖国统一,与亲人早日团聚的游子的乡愁。他思念家乡,思念亲人,更思念祖国。
“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游子能真正理解游子的心,同是中国人,我们流着一样的血,忍受着同样的痛,有着一样的心情,也有着同样的乡愁,因为我们中国人有着一颗同样的中国心!
乡愁啊,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成语聊以慰藉:聊:姑且;慰藉:安慰自己。姑且用来自我安慰。如:鲁迅《“呐喊”自序》:“有时候乃不免呐喊几声,聊以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
应该说,余光中在大陆出现不久,就凝固成了一个文化形象:携一缕乡愁,听一袭冷雨,浅浅海水那边的月下孤影,苍老泪滴。啊,退回唐朝,这分明就是李白的对影三成人,杜甫的凭槛泪泗流。如果仅从这样的文化符号上来读余光中,显然对他是不公平的。
最初,余光中作品传入大陆,也就是诗歌《乡愁》,散文《听听那冷雨》等极有限的几篇。这些作品的一个共同的地方,就是其鲜明的逆旅异乡的愁思永昼,故园依稀的梦魇,乡愁的文化附庸,越来越像一种工具,一种政治的需要。因此,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诗歌《乡愁》,却在各种各样的场合或谱曲,或传诵,就不太奇怪了。如果按照诗歌的真正的质地来比较的话,洛夫的《边界望乡》要比《乡愁》高出很多,无论意境和语言。
余光中创作的指称有很多,什么四度空间、艺术上的多妻主义、左手为文,右手为诗等,但这除了说明他的涉猎的领域宽广之外,和他的创作成就好像关系不大。只要认真读过余氏的人,应该都能领会。
余光中的诗歌,除了它的主题能满足一些需要外,似乎找不到什么经典之作。像那首《乡愁》就不必说了,还有《风铃》、《等你,在雨中》、《连环》、《算命瞎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等都只能说是及格水平。倒是有几首,像《碧潭》、《五陵少年》、《问烛》、《永远,我等》等还有些意境,但比起同是宝岛的诗人洛夫、郑愁予、商禽还是要逊色许多。老余的诗歌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太注重音韵和节奏了,这样大概容易害义,往往流如一般的歌词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老余更适合当一个出色的词作家,真的那样,台湾的庄奴怕是要掉饭碗了。余光中还有一点和南朝的谢眺类似,就是诗中的佳句很多,而整体的效果平平,像蓝墨水的上游是汨罗江,回去夹在唐诗里/扁扁的,像压过的相思(《满月下》),黑蟠蟠的松树林的背后/那一截断霞是它的签名/从艳红到烬紫。有效期是黄昏。(《山中传奇》)等等,很多。这也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估计与老余较高的古典文学修养有很大的关系,从炼字到铸境都是那样的雅致,古风浩荡。
如果这样的古典修养,加上西学的穿凿,用之于散文的写作上,必定会自成一家。
因此,我一直认为,余光中的散文创作成就远远高于他的诗歌,高于他的其他两度(翻译和评论)。早期的《逍遥游》、《听听那冷雨》、《南半球的冬天》、《山盟》等,八、九十年代的《催魂铃》、《我的四个假想敌》、《山色满城》、《日不落家》、《何以解忧》等一些,文情挥洒,琼思玉想,妙语天成。特别是在新世纪,余氏的如掾之笔更是炉火纯青,像《萤火山庄》、《思蜀》、《金陵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弟江湖客》成了散文的终结篇章。如此厚学,至情至性的文字,估计能与之比肩者寥寥。大概香港的董桥还有点可比性,但董桥过份的掉书袋,占故纸堆,显得性情不足,旧文人的痕迹太重。董桥的学识绝对不输老余,只是他们走的路线不同罢了。
唯一有点可惜的是像余光中、董桥一类的文人好像在慢慢消匿,一种轻佻颓废的文风正在养成,散文也能写得读不懂,只知道诗无达诂,没想到散文也要去诂,祸兮?福兮?
说到余光中,有一事不说,心里有点堵。不久前,学者赵稀方一篇文章《揭开余光中的另一面》,使文坛上下开了锅,一些无事生非的家伙开始蠢蠢欲动。文章的中揭开的,又是国人很感兴趣的历史问题、政治问题,竟而质疑余氏的人格问题。我想,不敢是谁,只要摊上了这个敏感的问题,你大概就会百口莫辩了。不敢余氏早期的文章中有没有政治问题的思想,那终归是历史的问题,在那样的年代,那样的政治氛围中,谁能保证自己不陷入困境,与统治者同调呢?历史的问题就留给历史去审判吧。还是回到文学话题上来解读余光中,余氏既不是神话,也不存在什么神话的破灭,给海峡游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余光中一点宽容吧。
《乡愁》,是余光中写的一首诗,余光中多年来写了许多以《乡愁》为主题的诗篇,这一首就是其中情深意长,语音动人的一首。余光中虽然离开家乡,来到台湾,但是,他是一个只爱祖国的中国诗人。他的《乡愁》写出了他的一颗眷恋祖国的心。同时,也写出了台湾人民对大陆家乡的怀念和挚爱!《乡愁》一诗,写出了余光中离开故乡的思念,那一枚小小的邮票,一张窄窄的船票,一方矮矮的坟墓和那弯浅浅的海峡都表现出作者的思念家乡的心,然我们感受到作者思念家乡的一片芳心。《乡愁》这首诗能表现出作者对祖国挚爱,那么我们更应该挚爱祖国,即使身在他乡也不要忘记我们是中国人。余光中有首新诗《乡愁》我十分的喜欢,它读起来余音袅袅,韵味十足,它脍炙人口、广受欢迎,在平淡之中见真味。朗诵起来的时候可以将潜在我生命里的激情被激发起来,这就是最吸引我的地方。诗中所要表达的情感内涵具有普遍性,与中国诗歌史上的乡愁主题诗歌在情感内涵上完全吻合的。这首诗具有单纯而丰富的美,寄托着异乡游子对家乡的思念与眷恋。从诗中我们可以提炼以下四个词:邮票、船票、坟墓、海峡,并与时间来了个递进:小时候、长大后、后来呵、而现在。表达了作者漫长的人生经历和对祖国的绵绵怀念之情。第一节中写的是母子生离之愁,鱼腹雁足,此愁尚可聊加慰藉。第三节中写的是母子死别之愁,阴阳路殊,此愁已是永恒的憾恨。不管生离抑或死别,游子乡愁的核心都是指向对母亲的思念。而《乡愁》中的爱情是如此缠绵悱恻,美丽动人的。
“离乡的游子,也会常常想起自己的故土”。月光所照,皆是故土,双脚所踏,皆是生活。离开家的五天,我也常常想起我的家人。
我的母亲是个很“稳”的人。第一个是体重稳。不知怎的,听说她生下我就开始变胖了,第一次听还以为是我的原因,其实啊,是她自己吃的是越来越多,所以才变胖的。第二个是做事稳,她是个做事情不慌不忙的人,我们越是催她做菜,她越是不着急,到了最后,只用几分钟就做出了色香味俱全的菜肴。有一种爱,发自肺腑而止于喉舌,不动声色,却深沉有力,那就是我对我母亲的爱。
我的父亲是个“超人”。我小时候喜欢玩具,每次都要求父亲买,长大后才知道,小时候从他手里拿的买玩具的钱,是父亲用汗水辛苦换来的,而他答应我却是如此快速——“买”。简简单单的一个字,却饱含了他对儿子的疼爱。我的父亲是个平平凡凡的人,他给不了我什么,却什么都给了我。他喜欢喝冷饮,于是我现在每次回家都会提前备好,就等他一起回来喝。大爱无言,致爱无声,感谢父亲为我遮风挡雨,我也会用我的方式来回报。我爱你,我的“超人”父亲。
我的两位姐姐则是家庭的“捣蛋”小能手。每个周末她们都变成了“科学家”,客厅就像是她们的实验室,各种不同样式的美食被她们制造出来。而我就像实验室里干苦力的,为她们跑东跑西。偶尔不满的时候,她们还会给我一个理由——“就当是减肥咯……”。然而我的“减肥”效果好像也没有很突出,反而我越来越胖了,快乐也由此而发。我时常因为我有两个姐姐而感到自豪,没有华丽的语言,没有浮夸的点缀,只要回家,就是幸福。
我的家,是我心底最美的地方。它承载着我们一家子的喜怒哀乐,记录着我们姐弟仨的幸福成长。门口的水田,蜿蜒的水沟,嬉闹的游鱼都陪伴着我的童年,如今鱼儿长大了,我也长大了。一份思乡情,让我们知道我们的根在哪里。是呀,家给了我们可以放荡不羁的安全感,只有家,才是我们身后最坚实的避风港,最放不下和牵挂的地方。
在校五天,也想家五天。(邹俊岚)
《乡愁四韵》的作者把乡愁比作了江水、烧痛。是的,乡愁令人痛苦,就像蛆附在骨头上。家乡就在眼前,眼眸却不能回去。
作者小时候,乡愁像邮票,可以你来我往,可长大后,船行不太方便,后来啊,与母亲已是阴阳之隔。现在,目送着大陆,在海湾的另一头。
余光中曾受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乡愁只有纯粹的距离而没有沧桑,那这种乡愁是单薄的。而《乡愁四韵》增势对这句话最好的诠释。
最早接触余光中诗人的诗是初中是血的那首《乡愁》,小时候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我在这头,母亲在这头;长大后,乡愁十一张窄窄的船票,我在这头,新娘在那头;后来呀,乡愁是一方矮矮的坟墓,我在外头,母亲在里头;而现在乡愁是一方浅浅的海峡,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诗人借助了邮票、船票、坟墓、海峡这些具体的是武将乡愁具体化、形象化了。作为一个挚爱祖国及其文化传统的思念,渴望祖国的的统一。
但是,在《乡愁四韵》一诗中,是人将他炽热的思乡之情系成一根红线,将具有民族特色的长江水,海棠红,雪花白,腊梅香,这四个意象系统的组织起来,是的乡愁不再只是纯粹的距离,更具有沧桑之感。
读完了《乡愁四韵》,我对诗人和他的诗有更一步的了解和认识。我能感受到诗人对祖国统一的执着。作为一名出生在大陆,成名与港太的爱国诗人,他的字里无不充满了对中华民族和中华传统文化深深的依恋和执着的坚持。深受思乡的煎熬,是人喊出了他心中的呐喊:给我一瓢长江水啊长江水,给我一张海棠红啊海棠红;给我一片雪花白啊雪花白,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如此一咏三叹,热情而又奔放的爱情跃然纸上。
已是远在他乡的游子,随着时间的消磨,乡愁并未减,只能一杯一杯地饮酒。可李白说:举杯消愁愁更愁。肖邦曾在生命结束时说过:请把我的心脏运回我的祖国。即使叶落了,也要归根,游子对故乡的思念,不是和树一样吗?
我从未有过乡愁,从未离开过哺育我的土地,熟悉的泥土依旧芳香,鸟啼依旧清脆,河水依旧清澈。
当风吹起,追求自由的种子展开翱翔的翅膀,断绝了羁绊,在未知的世界中尽情的探索,忘记了远方的思念,忘记了故土的牵挂,似乎在这片新的天地中可以找到永久的寄托。然而,当暮色降临,夜空中没有了熟悉的星影,月光冷冷寂寂再也没有温暖,泪,无知无觉,悄然流下,在眼眶,在心田。
十几年的风雨拼搏,终于,在那一刻,熟悉的故土,眷恋的家人,再也无法成为羁绊,潇洒挥手,面朝夕阳,踏上远方征程,没有一丝留恋,不再顾及挽留的目光亲情,留于身后的只有柏油路上淡淡的斜影。
或许,就像那一颗颗刚刚离开母亲怀抱的种子,在这片未知的新奇世界中,一切都可成为前进的理由,都可化为强而有力的脉动。无尽的好奇充斥于血液之中,仿佛兴奋X般催生着四射的活力。这里,似乎就是我生命的全部,是我为之奋斗的一切,这里会有我的荣光,会有我的骄傲。
时间,真的流水般,白驹过隙的消散,不再是初来乍到,没有了原先的兴奋,短短的岁月消磨,突然间心中有了莫名的悸动,想要在夜风中狂奔,在月下嚎叫。
那夜,在冷寂月光的陪伴下,我走向了荒无人烟的丛林小道。
风,狂奔中,在耳畔呼啸——呜呜……伴随心碎声,突然泪流满面,慢慢的缓行,任凭泪水肆虐,无意间静静的抬头,月,终于明白,为什么会有那莫名的悸动,真的好熟悉,好熟悉——故乡的月,故乡的风。
仿佛一瞬间,回忆,蒙太奇的闪现,流水似的在脑海中流过,徒劳地双手掬起,却在指缝间流逝,默默的倚树而坐,任风呼啸,任月萦绕。
回忆,努力的回忆,淡淡的模糊影像,勾起的没有视觉,却是难得味觉,当风捐杂着草木的在鼻尖飘过,恍然间,久违的味道,深深刺激了味蕾。那是家的味道,家的芳香,强忍了眼际的泪,缓缓合眼,慢慢品味瞬间的'感觉。刹那间,家,瞬间置身于以为原本早已淡忘的家中——那是门,厚重的门,缓缓打开,打开了外界的封闭,打开了心中的枷锁,走入短暂离别,却恍若隔世的家。手,慢慢的抚摸,家具的丝丝纹路,书桌上熟悉的刻印,阳台上那颗颗翠绿的植被。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都是那么的催人。
心际间,暖流淌过,恍然明白,家,就算风筝飞的再远,控线的手永远在那刻有羁绊的家中。
或许,追求自由的种子,不会永远的耐住寂寞,总有一天要展翅翱翔,想要冲破家的羁绊,然而,无论飞的多远、多高,总有一天会明白,家,是生命中永远的羁绊。
“古来学问无遗力,少壮功夫老始成。”书是一股清泉,沁人心脾。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有没有哪些优秀的读书心得可以作参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热门读书心得:骆驼王子读后感汇集七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很喜欢看书,我最喜欢看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寒假里我又读了一本沈石溪写的《骆驼王子》。
书中讲述的是一匹半大骆驼,在四匹成年骆驼的保护下像个王子一样,无忧无虑地生活。
半大骆驼在这个小小的群体里,是关注的焦点,是生活的中心,享受着种种特殊的待遇。四匹成年骆驼寸步不离地守在它身边,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群忠于职守的保镖在负责保护某位重要人物。我想这就是作者给这匹半大骆驼取名叫“骆驼王子”的原因吧。
好事做过了头就变成了坏事,爱过了头也就变成了害。在四匹成年骆驼过分的溺爱下,“骆驼王子”丧失了独立生活的能力,找不到水源,分辨不出什么食物有毒。
五匹骆驼里它长的最高,模样最英俊,毛色最鲜亮,仅从外表看,完全是匹发育成熟的成年骆驼了。可事实上,它在群体中仍然像匹还没长大的小骆驼,处处受到照顾。
这篇小说告诉我们不能什么事都依赖家长,同时也告诉家长要学会放手,不要过分溺爱孩子,错过了养成独立意识的年龄阶段,性格就会定型,好比泥坯在炉窑里烧成了畸形,就无法再纠正了。就会像外表看起来高高大大、气宇轩昂的“骆驼王子”,但行为却表现得像匹未成年的小骆驼。
本文是沈石溪写的五只野骆驼的生活故事,野骆驼有一个习惯就是爱护弱小。可是就因为这个习惯让骆驼王子成了一个永远长不大的骆驼。有一次,骆驼王子已经到该独立的时候了,可是因为其他成年骆驼十分溺爱。把骆驼王子一次次要去独立的路阻拦,结果在一次和云豹打斗时骆驼王子十分不勇敢全家死了两只,因为伤心跑走一只,只有骆驼王子和一只雌骆驼。后来骆驼王子又十分不懂事,雌骆驼也离他而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独立否则会一事无成!
我非常喜欢看沈石溪的小说,每次去书店,我几乎都会买一到二本他的书。也写了不少有关他的小说的读书笔记,这一次我看的是《骆驼王子》。
《骆驼王子》这本书写了一只名叫骆驼王子的骆驼,从珍贵的稀少的野骆驼,变成了集市上随处可见的家养骆驼的故事。这只叫骆驼王子的骆驼,不但很软弱、很胆小,而且还非常的心胸狭隘。他害怕一只比他小得多的灰狼,怕只需要高抬贵蹄就可以杀死的雪豹;他不可以看到他的妈妈不宠爱他却宠爱别的小骆驼;他只晓得如何去接受关爱,却不懂得如何去关爱别人;他还因为自己的胆小导致一个大家庭四分五裂。但是,是谁让他变成这个样子的呢?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四匹经常给骆驼王子所谓的关爱的成年骆驼。要不是成年骆驼们像保镖一样,从小就围着骆驼王子;像训练有素的间谍一样的跟踪着骆驼王子;像行星一样的绕着太阳般的束缚着骆驼王子;要不是骆驼王子离群出走时,成年骆驼用自虐的方法留住骆驼王子,也许骆驼王子早就成为了一匹顶天立地的成年骆驼,闯出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广阔天地。
看完这本书,我想对溺爱我们孩子的大人们说:请你们不要太溺爱我们,否则会适得其反的;会导致我们胆小、懦弱、心胸狭隘的。会使我们不能独立,成为一个真正有自己思想的人。
今天我读了《骆驼王子》,它的作者是大名鼎鼎的动物作家——沈石溪。这本书主要讲了一群野骆驼的出现、生活和毁灭的过程。读后,我深受教育。
这篇小说讲的是:作者在考察动物时遇到一小群野骆驼,它们后面跟有一对雪豹,当野骆驼最终被雪豹围住时,它们没有丝毫撤退的意思,原来中间有一只半大的骆驼。作者帮助它们赶走了雪豹,和骆驼交上了朋友。后来经过一系列反复斗争、生活、猜想后,在死亡的阴影里落下了帷幕。
从这篇小说中,我知道所谓的“骆驼王子”其实就是一个“骆驼孩子”,因为它总溺没在父母的爱里,所以它胆小、懦弱,什么事都依赖父母,它不会生存,遇到其他猛兽时就像个孩子一样只知道又跳又蹦,寻求父母的保护。父母的溺爱使它放弃了一切想法和独立生存的大好机会,所以它是使这个族群毁灭的导火索。我不由想到了自己,我们现在要尝试面对生活,不要过分依赖父母,因为总有一天我们都要独自面对生活。否则就会像“骆驼王子”一样被生活淘汰。
我的感悟爱,请您放手
它,是名副其实的王子,父母百般溺爱,家族小心呵护;它,不需吃苦,只管享受;不需动脑,只管服从;一只胆小懦弱的骆驼,一个自私狭隘的王子,一个能力低下的弱智儿。为了享受舒适,它放弃了自由。可悲,可叹,可怜……
以前,我也像骆驼王子那样被爸爸、妈妈、奶奶关爱着。然而,随着我的慢慢长大,爸爸、妈妈开始转变教育观念,开始对我放手了。
爱,就请您放手!我们要做敢作敢为的“野骆驼”,而不要成为软弱无能,面对困难束手无策,退缩不前甚则逃避的“家骆驼”。
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父母,把孩子含进嘴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了。对孩子的溺爱不亚于骆驼王子的父母。对孩子提出的任何要求都可以满足。
我们要早一点学会自强自立,不做“骆驼王子”,让我们记住骆驼王子的教训,父母要学会对孩子放手,孩子要学会独自承担成长中的苦与乐。
亲爱的爸爸妈妈,爱我们,就请您放开您的手!
文/申琦阅读箴言:
阅读的最大理由是想摆脱平庸,早一天就多一份人生的精彩;迟一天就多一天平庸的困扰
读完这本书,我才深深地体会到了一些我们这些小孩子体会不到的东西。
我们常常哭着喊着要东西,当然,这两个字“东西”包含着很多的含义。比如,男孩无非是要:玩具手枪、冒险类书籍以及一些玩具汽车什么的。女孩无一例外:芭比娃娃、漂亮的衣服和裙子……
要这些东西时,我们似乎认为,这是爸爸妈妈应该做的,他们有必要为我们购买这些我们喜欢的东西。
在蜜罐里泡大的孩子并不好,我最讨厌那样的孩子,不会自己梳头、穿衣服、遇到自己干很困难的事就留给爸妈,也没有想过他们已经很累了,这样做是不是会百上加斤?
他们又不是非要这样,他们完全可以不赐予母爱、父爱。他们可以不管,谁说不行呢,留守儿童天天呆在家里,自己做饭,什么事情都要自己来处理……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们整天趴在窗台上,望着通往家的那条路,望着爸爸妈妈工作的那个方向,静静地想着,他们已经模糊的容貌……
以前我认为大人与小孩只差18年的岁数,只要我18岁了,也是大人。但自从我读完《骆驼王子》之后,我彻底推翻了这种想法。
《骆驼王子》讲了一个骆驼群里因太宠爱群中的小骆驼骆驼王子,在青春期不让它独立,不让它去闯荡世界,去成家立业,使骆驼王子变得懦弱、自私,永远是个孩子,所以令种群灭亡的故事。
骆驼王子其实与正常的骆驼没什么两样,它的不成熟是在俗称青春叛逆期的阶段定型的。在叛逆期中,骆驼王子也有出走独立的行为,可所有成年骆驼都把它当孩子,不让它长大,而青春期就像未烤制的瓷器正在可在造的阶段,一旦在青春期形成依赖心理,以后性格就像烧制后的瓷器想改就难了。就因为成年骆驼过分的溺爱,让骆驼王子在风险为零的情况下不敢拯救同伴,不敢走出群体建立自己的人生,还和没断奶的小骆驼置气。成年骆驼有的死亡,有的出走,骆驼王子也因生存不易投靠了人类。
青春期叛逆也是人类要经历的过程,青春期的孩子总爱和父母顶撞,因为他们总感觉自己不小了。动物的青春期是为了独立,而人的独立可是所有生命里最慢的了,现在的孩子,十二岁不会洗衣服,十五岁不会自己做饭,二十多了有的还没有工作,所谓的啃老族,就是不会独立的人。现在不管家里是贫穷还是富贵,都不会委屈孩子,孩子擦伤了,大人就紧张慌乱,孩子要什么,就满足他,孩子哭,就一个劲的哄,衣服脏了,有多少大人让他们自己洗?一个个温室里的小花,怎么独立?大人总对儿女恨铁不成钢,可大人偶没有想过自己是否合理的引导孩子成钢,有没有让儿女自己安排过人生。
看完《骆驼王子》,我第一个想到的是我的楠楠小姑。小姑25岁,虽然生在农村可平时就像个小公主。他小时候大冬天要吃雪糕,它的妈妈我姑姥姥惯她,让我姑姥爷半夜去大街上找,小姑14岁辍学,一直被父母养着,拿父母的钱染头发,粉色、紫色,经常喝酒,喝完就和姑姥姥吵架,还喝伤了身体,得了羊角疯。其实姑姥姥如果小时候不太溺爱小姑,让她自己去独立,小姑也不至于那么失败。小姑在亲人眼里,是个不懂事的小孩。
大人与小孩的差别就在于能否有主见的独立生活,在精神上摆脱对父母的依赖,离不来父母,你再大也是个精神侏儒,可以自理生活,你再小也是生命的光彩,放弃靠山,走向成熟,人生的变化,就看此时,由孩子走向大人,只需一点独立的精神。
“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书是阳光,能照耀万物之灵。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优秀的读书心得在哪可以看到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范例分享]指间的太阳读后感最新模板七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怀着深受震撼的一颗心走出了文华书店,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只因为我刚刚阅读完一本书——《指间的太阳》,它令我深受教育和有所感悟。
《指间的太阳》又名《十五岁的长征》,这是一本描写红军长征过草地故事的书,红军长征对于我们这代90后的人来说,非常的遥远。描写了一支独特的队伍和一群特殊的人物,运用了一些独特的细节,比如插在藏胞青稞地里的木桩借条,收容队员给死去的士兵合上眼睛,别致而壮观的花坟,还有那些来历可疑的青稞……作者通过长征时期中的三个故事,作品在险恶的背景中展示了红军小战士浪漫主义的情怀,字里行间充满了对生命的崇敬。使我们知道了红军取胜的根本原因——红军是人民的军队,处处为了人民的利益而战斗。红军信守道义、格守诚信的作风,深受人们的爱戴,最后战胜了敌军,。
书中有一个故事令我非常感动,红军过草地时粮食非常缺乏,所有的人都陷入断粮的困境中。医官皮文勋想到了许多植物都有营养,他为了部队能吃上无毒的食物,用自己的生命去世尝试,最终不幸中毒身亡。
长征时红军战士们为了完成艰巨的任务,保护战友,他们的每一颗心都充满着爱,为战友着想,为国家着想,体现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强大精神,我也是我们后一代的人们所应该具备的优点,作为中华民族,我们不应该丢弃了这种精神。
通过红军长征时期发生的一个个生动的故事,使我们明白了,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我们的前辈用他们的生命和鲜血换来的。现在我们的生活富裕了,怕苦怕累,缺乏坚强勇敢的品质,很难成为国家的栋梁。我们应该树立红军的那种坚强信念,学习他们勇敢无畏的精神,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得更加强大。
暑假里我看了《少年红色经典指间的太阳》,这一本书,里面的内容令我深受教育和有所感悟。
这是一本描写红军长征故事的书,红军长征对于我们这代人来说,非常的遥远。作者通过长征时期中的三个故事,使我们知道了红军取胜的根本原因红军是人民的军队,处处为了人民的利益而战斗。红军信守道义的精神,深受人们的爱戴,最后战胜了敌军。
通过红军长征时期发生的一个个生动的故事,使我们明白了,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我们的前辈辛辛苦苦地用自己的生命和鲜血换来的。现在我们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好,可是小学生都变得怕苦怕累怕脏,缺少坚强信勇敢地品质。读了这一本红色经典,我懂得了我们应该树立红军的那种坚强信念,学习他们勇敢无畏的精神。
我还要多看几遍,这样才记得才更深刻。
在假期的时候,我读过一本少年红色经典——《指间的太阳》。
这本书叙述了在红军过草地的时候,有一支由特殊的人组成的特殊的队伍——收容队,之所以特殊,是因为这支“收容队”主要是由女人及孩子组成的,一路上他们为死去的士兵合上眼睛,为他们做花坟,还发现了一些可疑的青稞……最终,有的人走出了草地,而有的人则在草地中长眠了。“指间的太阳‘指的是在第十一章中,得天手中一棵小小的青稞苗。在大家绝望的时候,得天想办法去鼓励大家,于是他便把一小粒青稞夹在胳肢窝,让它发芽。这个方法成功了,当大家看到这棵青稞苗时,心里充满了希望与力量,而正是这种力量,让大家走到了最后……
曾经有一次,我考试考了第60名,相当于倒数第四名,我绝望了,几乎都有点不想学了,回到家里,妈妈一边安慰我,一边鼓励我,我才又燃起了希望,努力学习,在学校认真听讲,回家复习,终于在下一次的考试中前进了39名。
在生活中,没有真正绝望的处境,只有绝望的人,在快要绝望的时候,一份鼓励,也许就能让你撑到最后。
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叫《指间的太阳》,它讲述了红*长征过程中的一个小故事,有几个*红*和几个少年红*接到了上级的命令,要成立一个收容队,过草地,《指间的太阳》读后感。他们的任务就是走在大部队的后边,尽量收留那些掉队的和伤残的红军战士。
一路上,他们历尽了艰难困苦,首先是面临饿死的危险,没有吃的了,他们就去采野菜,最后野菜都采不到了…其次,他们时时面临草地泥沼的吞噬,在行进过程中,他们中有好几位因为掉进了泥沼而失去了生命。他们还面临着寒冷和风雨的摧残…但这一切都让这些坚强的战士克服了,他们终于完成了任务,过了草地,到达了目的地。
书中有一个情节最让我感动,小红*得天竟然偷偷地在胳肢窝里夹着一粒青稞。大家以为他是夹了一颗金牙,没想到当他笑着用手指夹着胳肢窝里那个东西给大家看时,青稞粒已经发了芽,大家从得天的手指间看到了生命的阳光。指间的太阳就是一个充满着生机和活力的意象,它展现红*战士对理想和信念的追求。这个故事使我明白了,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我们的前辈用他们的生命和鲜血换来的。现在我们的生活富裕了,怕苦怕累,缺乏坚强勇敢的品质,很难成为国家的栋梁。我们应该树立红*的那种坚强信念,学习他们勇敢无畏的精神,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得更加强大。
指导老师:潘鹄冯晓旭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叫《指间的太阳》,它讲述了红军长征过程中的一个小故事,有几个成人红军和几个少年红军接到了上级的命令,要成立一个收容队,过草地,《指间的太阳》读后感。他们的任务就是走在大部队的后边,尽量收留那些掉队的和伤残的红军。一路上,他们历尽了艰难困苦,首先是面临饿死的危险,没有吃的了,他们就去采野菜,最后野菜都采不到了…其次,他们时时面临草地泥沼的吞噬,在行进过程中,他们中有好几位因为掉进了泥沼而失去了生命。他们还面临着寒冷和风雨的摧残…但这一切都让这些坚强的战士克服了,他们终于完成了任务,过了草地,到达了目的地。
书中有一个情节最让我感动,小红军得天竟然偷偷地在胳肢窝里夹着一粒青稞。大家以为他是夹了一颗金牙,没想到当他笑着用手指夹着胳肢窝里那个东西给大家看时,青稞粒已经发了芽,大家从得天的手指间看到了生命的阳光。"指间的太阳"就是一个充满着生机和活力的意象,它展现红军战士对理想和信念的追求。这个故事使我明白了,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我们的前辈用他们的.生命和鲜血换来的。现在我们的生活富裕了,怕苦怕累,缺乏坚强勇敢的品质,很难成为国家的栋梁。我们应该树立红军的那种坚强信念,学习他们勇敢无畏的精神,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得更加强大。
暑假里我读了《指间的太阳》这本书。这是一个发生在红军两万五千里长征的故事。
里面有一位主人公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觉得他很伟大。他叫:皮文勋,是一名医生。他会很多医学知识包括其他的。在那个时候,也是一个很有文化,很了不起的一个人。不过在我看来,他却死的很伟大,但很可惜。
有一次,收容队断了粮食,皮文勋去采了各种植物回来试吃。也许,他吃的每一种都会对人体不健康。但是,他作为医生,知道各种植物的作用,他只能试吃。只要有无毒的,他就会给战士们吃,也是完全为了其他人。最后,他吃了一种毒性很大的植物,高烧不退,最后伟大的牺牲了。真是可惜了!
其他人也做出了很多贡献,如:汤敏吉,一位护士。长征时,每天早上起来先试试战士们有没有发烧,或得别的疾病。
霍一耘一枪打中了鹰的眼睛,成为大家最后的粮食。如果没有这只鹰,或许他们走不出草地的。唐牯子为了抢救国家粮食,而被大火吞噬。
沈得天把一粒青稞放到自己的胳肌窝里,长出了一个小芽芽,为大家带来了希望。
读完真本书后,让我体会到:其实我们现在过着高枕无忧的生活是来之不易的。我觉得我是幸运的,出生在这样的一个年代里,没有战火,没有死亡。这全是中国人民努力奋斗换来的。
红军长征时,如果只要“不小心”这三个字就会牺牲。那个时候多艰难呀!他们都有共同的信仰!
长大以后,我要报效祖国,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暑假里我看了许多书,其中一本书《指间的太阳》令我深受教育和有所感悟。
这是一本描写红军长征故事的书,红军长征对于我们这代人来说,非常的遥远。作者通过长征时期中的三个故事,使我们知道了红军取胜的根本原因——红军是人民的军队,处处为了人民的利益而战斗。红军信守道义、格守诚信的作风,深受人们的爱戴,最后战胜了敌军。
书中有一个故事令我非常感动,红军过草地时粮食非常缺乏,所有的人都陷入断粮的困境中。医官皮文勋想到了许多植物都有营养,他为了部队能吃上无毒的食物,用自己的生命去世尝试,最终不幸中毒身亡。
通过红军长征时期发生的一个个生动的故事,使我们明白了,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我们的前辈用他们的生命和鲜血换来的。现在我们的生活富裕了,怕苦怕累,缺乏坚强勇敢的品质,很难成为国家的栋梁。我们应该树立红军的那种坚强信念,学习他们勇敢无畏的精神,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得更加强大。
“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书是人类的明灯,帮助人们打开黑夜的大门。读书的人会对社会事件和文化多样性有更丰富的认知,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优秀的读书心得在哪可以看到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读书心得模板]《论语·大学·中庸》读后感最新模板七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中庸》原是《礼记》中的一篇,与《大学》同属于《礼记》,都是儒家经典的组成部分。关于《中庸》的作者,司马迁、郑玄、程颐、朱熹等人都认为是子思所作。《中庸》在宋代的时候被学者程颐、朱熹从《礼记》中抽出来,和孔子的《论语》、孟子的《孟子》、曾参的《大学》合称为四书,成为儒家信奉者和推崇者的必读书目,可见它们作为儒家经典的组成部分价值独特,影响深远。
《中庸》是儒家乃至整个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核心,是几千年来中华民族伟大智慧的结晶。初读《中庸》,感觉很迷茫,因此我在读中庸的时候同时参考了一些学者的注释和评论,并查阅了一些资料辅助理解。现在回过头来,感觉收获还是不小的。
关于中庸,程颐说:不偏不倚叫做中,不变不更叫做庸;中是天下的正道,庸是天下的定理。中庸是儒家的最高道德标准。中庸以诚和中为基本概念,叙述天人合一的形而上学。
中庸的中,即中正、适当、合宜、正确,系与偏颇和两端相对而言;中庸的庸,有用、常、平常三义;中庸合称,即中道之实用、中道为常道、中道可常行之义。程颐说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这三层含义相互关联,构成了中庸一词的字面意义。
事实上,所谓中庸之道,是儒家提倡的提高人的基本道德素质达到太平和合的一整套理论与方法。这一提高人的基本道德素质以达到太平和合的理论和方法包括其主题思想、理论基础、具体内容、检验标准、知行方法、重要途径等方面的内容,而这些内容则集中反映在儒家巨作《中庸》中。
在许多人如今的理解中,中庸即平庸、折中等类似意思,这是现代人对儒家中庸思想的大大的曲解。不错,中庸的确有平庸、折中、调和的含意,但这些绝不是中庸思想的全部,否则《中庸》就不可能被自孔子之后一代又一代的儒家奉为经典了。在儒家看来中庸不仅是建立在儒家人性证基础上的一种伦理道德观,同时也是一种思想方法。作为具有具体内容的儒家伦理道德观,中庸由孔子首创,再经过后来的儒家,特别是《中庸》一文的作者充实发展,终于成为一套儒家的处世规范。如果单纯从中庸的概念上看,中庸在孔子之前就已存在,儒家的中庸说也部分继承了当时认为的中庸思想发展演变而来的。
《中庸》一文以天人合一这一思想为其理论基础,通过反复强调内外的关系阐明中庸之道的。《中庸》中说:忠恕违道不远,忠也就是要存养省察内心之中,恕则是要长而为解在道德行为的中道,《中庸》认为道德修养首先要从人所不见的慎独工夫做起,内省不疚,无恶于志,达到内心的诚即含而未发的中,由此出发,就能微之显,暗然而彰,渐渐外化为行动上的中道。内心的中与外部行为的中道统一,《中庸》称之为合内外之道,致中和不仅能使君臣父子各处其位,而且可以参天地之造化,使天地万物各得其所。这就是中的大功用,所以叫做中庸。
在《中庸》一文中,虽然其主题思想在当时以至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被很全面地理解,但其自身充分体现出了中庸之道的主题思想,即教育人们自觉地进行自我修养、自我监督、自我教育、自我完善,把自己培养成为具有理想人格,达到至善、至仁、至诚、至道、至德、至圣、合外内之道的理想人物,共创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的太平和合境界。
书中说性道不可须臾离开自身,要从戒慎恐惧隐显慎独等方面培养自身的品德,掌握中庸之道,促成中和。达到中和,则天地万物安处其位,万物便生长发育,生生不息。道源于本身,与自我相分离,而君子要学会反求诸己才能得之。真正的君子要做到格物致知,去外诱之私,而充其本然之善。这种自我修养与反省的品质是我们当代大学生所必须有的。无论遇到什么人或者什么事,不论今后会遭遇怎样的挫折,我们都要学会反求诸己,凡事都要从自身找原因,我们应当学习孟子吾日三省吾身的品质。
《中庸》一文在极力推崇中庸思想之时,也看到了中庸之难行。中庸之道,非常难行,过与不及都会偏离中庸。君子能适中,故其为真中庸;小人不能适中,而自以为中,故实为反中庸。知者、贤者以中庸为平凡而不屑知,不屑行;愚者、不肖者,则又不及知,不能行。所以天下国家可均也,爵禄可辞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这些都说明了中庸之难行。
在《中庸》全文中很多地方都体现了对于孔子中庸之道的赞美。曾言仲尼远宗尧舜,近法文武;上法天,厂法地,故其道广大如天地,悠久如四时,光明如日月。具备圣、仁、义、礼、知五德。足以有临、有容、打执、有敬、有别。言其大,则渊博如天;言其深,则渊泉如渊;言其用,见而民莫不敬,行而民莫不悦。是以声名扬溢于中国,施及蛮貊,其德可以配天。次言仲尼之教至高至善。它淡而不厌,简而文,温而理,知远之近,知风之自,知微之显,能行不言之教,无为而治。不待责罚而民白化,以致笃恭而天下平之盛。其化民,直如上天之化育万物,达到无声无臭的崇高境界。
《中庸》对孔子过犹不及的思想作了进一步的发挥,阐发中和之为用。认为不偏不倚是衡量一切道德行为的最高准则。也论述了达到中庸之道的条什和方法,始合而开,其开也有渐。末后开而复合,其合也有渐。结构严密,体例完整,是一篇逻辑严密,表达儒家哲学思想的论文。
中庸有两种,自然界的中庸是绝对的,人事的中庸则是相对的;在伦理中观上,人的一切行为都有过度、不及和适度三种状态。过度和不及都是恶行的特征,只有中庸才是美德的特征和道德的标准,美德是一种适中,是以居间者为目的。有的哲学家把这种中庸原则运用于政治国家学说,认为由中等阶级治理的国家最好,因为拥有适度的财产是最好的,最容易遵循合理的原则。最不会逃避治国的工作或拥有过分的野心。是国家最安稳的公民阶级,中等阶级的公民组成的城邦。是结构个最好的和组织得最好的,因此有希望治理得很好。
中庸讲的是人之根本,强调做人的艺术和做事的方法。如何让各种各样的人去掉差异而只取共同,即让众人都觉得恰到好处,关键要在无我的前提下讲究情景真理。例如,用极其尊重的方式提出对权威观点的挑战,既达到了陈述自己观点的目的,同时又将对人的尊重推向极致,使众人都觉得恰到好处,易于接受。
明白了中庸之道,年少轻狂,愤世嫉俗者就可以用平常心对待一切,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明白了中庸之道,就不会一昧悲观,也不会盲目乐观,从容地面对生活,对不如意事可以一笑置之,亦可以不计较平常得失荣辱。我们或许做不成大事业,只能从平凡的实在中讨生活。可是只要把这些实在的小事做好了,于实在中获得小小的乐趣,又何尝不是《中庸》给现在的我们带来的一些思考呢?
中庸说来简单,实际上我们是很难做到的,我们的言行举止往往失之偏颇。过于追求物质,或者过于理想主义,都一样,过犹不及。特别是在我们今天的经济化市场化社会,达到至诚则就更加不易。人有很多弱点,人类的欲望是永远无法满足的。自古贪者都是活得很痛苦的。而中庸就可以克服人性的贪,从而使人们做到知足常乐。那种谨慎的对待大家看不到的地方,对大家听不到的地方也心有恐惧,不敢怠慢。这是一种凡事都谨小慎微的态度,对待每一个细枝末节都能全心全意。有一句话很流行;细节决定成败。许多人缺乏中庸的素质,往往不能做到处处小心谨慎,不能从头到尾保持一颗平常心,他们常常在事情的最后关头因为某一个细节没有注意到而功亏一篑。
总之,读过中庸之后,我对于为人于处世都受益匪浅,一定能受用终身。
论’理论,理论人生,理论人生沧桑百态,理论孔子儒家思想,理论学而篇,理论为攻篇,理论子罕篇、先进篇、李氏篇、卫灵公篇、子张篇、微子篇等。
自古文学家孔子,受万民敬仰,成立儒家思想,得意门生队排长龙。自然理论乎,名言乎,不少矣。例: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去攻读钻研邪说,那就有害了。不践迹,亦不入于室。也有当事人反对之论,唯女子乃小人难养也,可是例时上千年,出了多少女中豪杰,真是多乎,精乎。
孔夫子曾经说过“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以及“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诸如此类的话,并且还说过“吾十有五而志于学”。孔子一直活到了七十二岁,五十七年的经历使他仁德兼备,学问渊博,成为冠绝一时的大学问家,大思想家,可谓是震古烁今(不敢说后无来者,也起码是前无古人了)。以如此身份,当他的高足问他时,他的回答竟然是“朝闻道夕死可矣”,多么令人不可思议!
作为一个完全有足够的资本炫耀自己的大学问家,孔子还有必要孜孜不倦的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学习探索中去吗?答案是肯定的。
孔子的特点不是探求天地万物的具体性理,而是探求社会与人生的具体性情。 因为世间万物的客观规律也许是有限的,但是人的具体感情是无限的。作为有限的“人”,探究的是无限的“人”,这也正是让孔子感到学无止境的原因。人的性情举止,是处于不断的变化过程中的,每探究出新的内容,就打破了原来的旧的规律。“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孔子把话已经说得很明白,去了解人性,才是最困难的。而孔子最精辟的论述,也自然而然体现他对人性的入木三分的见解。
陶行知说过,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在这一点上,和孔夫子几千年前提出的主张“仁与德”的观点不谋而合,两人都是伟大的教育家,为什么相隔千年,提出的观点却是惊人的相似?毫无疑问,两人都是把“仁与德”当作自己去不断努力实现的目标,不断的学习,从而提高自身的修养与品德,这是有必然性的。
为了学习,可以三月不知肉味,这足以见孔子的勤奋,可如果仅仅是勤奋,恐怕孔子就不会如此得到世人的尊敬了。他的好学表现在方方面面: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是谦虚;我不如老农,我不如老圃,这是实事求是;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这是一种乐观。他的学习精神,不仅仅限我们常人的思维:这个是学问,那个不合适。孔子会以最博大的胸怀,去接容包纳世间万物,这就是我们所不及的。
生吞活剥的读完了《四书》中的前两册《大学》和《中庸》,整理如下:
1、《大学》是摘要,《中庸》是条目简介,而《论语》则是细则正文。三者一脉相承,都体现了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政治理论,哲学理论的说法则颇为勉强;
2、《大学》,大人之学,帝王(统治者)的学问;
3、《大学》中含三纲领、八条目、及格物致知到平天下之逻辑,其核心为“修身”;
4、《中庸》中主要包含两个概念,中庸和至诚;
5、中庸,可以理解为“客观”,即不偏不倚;
6、至诚,可以理解为“坚定不移”,有此天下事无不成;
7、后世宋儒所注释的《四书》皆失原意,挂羊头为卖自己的狗肉而已;
两书共2万字有余,知道以上七条足矣。
通篇读完,另有一个心得:人个人修养的最高境界就是“大智”,所谓“大智”就是极大和极小的事无所不知,天道和人道均了然于胸,即知己也知人,淡淡然、挥洒自如、从容不迫、天下万物皆在我心……“大智”是通过学习能够得到的,终其一生从书本和实践中学习。儒家推崇的其他思想“仁”和“勇”等,皆是大智慧的一种表现。
子程子曰“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此篇乃孔门传授心法。子思恐其久而差也。故笔之于书。以授孟子。其书始言一理,中散为万事。末复合为一理。放之,则弥六合。卷之,则退藏于密。其味无穷,皆实学也。善读者,玩索而有得焉,则终身用之,有不能尽者矣。这是中庸中的第一句话,而其含义就是之道的理论基础是天人合一。通常人们讲天人合一主要是从哲学上讲,大都从《孟子》的“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尽心》)讲起,而忽略中庸之道的天人合一,更忽视了天人合一的真实含义。天人合一的真实含义是合一于至诚、至善,达到“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的境界。“与天地参”是天人合一。这才是《中庸》天人合一的真实含义。因而《中庸》始于“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而终于“‘上天之载,无声无臭。’至矣”。这就是圣人所要达到的最高境界,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天人合一。天人合一的天是善良美好的天,天人合一的人是像善良美好的天那样善良美好的人,天人合一就是人们自觉修养所达到像美好善良的天一样造福于人类和自然理想境界。
而其表现的就是天道与人道合一,天性与人性合一,理性与感情合一,鬼神与圣人合一,外内合一。
他的主要思想就是中庸之道的主题思想是教育人们自觉地进行自我修养、自我监督、自我教育、自我完善,把自己培养成为具有理想人格,达到至善、至仁、至诚、至道、至德、至圣、合外内之道的理想人物,共创“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的“太平和合”境界。
现在的我们可能不能像以前那样!但还是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
中庸有三层含义,一是中不偏,庸不易,二是指中正、平和,三是指中用的意思。
中庸中道出,人生需要不偏不倚,不变换自己的目标和主张,这是一个持之以恒的成功之道。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社会情况总是在不断地变化的,就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讲,我们需要实事求是,无论做什么事都需要根据现实状况,实事求是的调整自己的计划和目标。这样讲来,要保持中庸,做到不变更自己的主张和目标,似乎有点难,然而我们依然会追求中庸,因为我们需要有一个持之以恒的目标,人生有时候也需要做到不偏不倚。子路曾经问什么是强,孔子回答:“故君子和而不流,强哉矫!中立而不倚,强哉矫!国有道,至死不变,强哉矫!”孔子认为能够做到中庸是强大的,一个人做到不偏不倚,不随波逐流,坚定自己的信念,坚定自己的原则。只有自己心中有一个强大的目标,做到不偏不倚,这样才是真正的强大。就像在战争中,反抗不一定是强,反抗也不一定是弱,就像《潜伏》里面说的“有一种胜利叫做撤退,有一种失败叫做占领”。
子曰:“中庸其至矣乎!民鲜能久矣!”。“天下国家可均也,爵禄可辞也,自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在孔子看来,中庸是很难实现的,然而,中庸为什么很难实行和彰显呢?孔子说:“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
在现今这个时代,越来越多的人随波逐流,肆意妄为,没有原则,没有持之以恒的目标,越来越少的人做到不偏不倚,中正平和。我们需要多注重提升自己的内在涵养,学习中庸思想中的优秀部分。虽然中庸很难实行,但是也不是不可实行的,“君子之道,辟如行远必自迩,辟如登高必自卑”。要实行中庸之道,也需要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
我们读《大学》时绝不能把“大学”这个概念理解为国民教育的“小学”“中学”“大学”的“大学”。《大学》的“大”是高大的大,是至高无上或第一的意思。《大学》是研究和探讨人和人类社会最高大、最高深道理的教科书。书中既教给老百姓如何做人?如何齐家?如何修身?的方式方法,又向君主和君主阶层讲了如何治国、平天下的大道理。
回顾我国五千年历朝历代,下从平民上至国君其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无不证明《大学》讲述的道理非常准确。哪个成功人物不以修身起家?哪个兴国之君不以爱民为本?
从成功与失败的古今人物身上我们不难发现,凡成功人士都曾自觉不自觉地遵照《大学》所说的“修身是为人之本”的要求修炼过自己。由此可知今人只要怀有“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抱负,并想尽早实现自己的理想,认真学习和研读一下《大学》,并按照《大学》所说的原则修炼自己,定会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是一切的根本,欲修其身,先要获得完善的知识,只有用知识武装自己,完善自己,提升自己的德行,才能再谈家国天下。正所谓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再远大的理想,再美好的打算,在没有实现之前一定要先把眼前的做好。知识能够让你更懂得怎么了解自己,知道自己的不足之处从而去完善。比如;在工作中,我们要做的不是发怒不是指责,要从自身找不足,或是制定一个短期和长期目标,放在一个最显眼的位置,能够时时的看到,这样你就能比较容易的实现目标。
《大学中庸》读后感1
今天,我读了《大学中庸》这一本书,这本书是将《大学》和《中庸》两本书合为一体,我读后,深有感触。
《大学》是孔子传下的书,是古人做学问时读的第一本书,也可以说是古人想学习道德的入门书。
《中庸》是孔门传授心得的方法,“中”是不偏不倚的意思,指天下正道,“庸”是静止不变的意思,指天下定理。《中庸》这本书开头讲了一个道理,中间把这个道理用各种方式讲述,最后又归回到开头的道理。这个道理每读一次都会让你有新的收获,这收获,是让你终生受益的。
人要使自己永世垂青,就必须为人民做善事,但是,人要做出“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事,就必须有道德。
道德从“格物”、“致知”、“诚意”、“正心”和“修身”开始,将自己的根本修正了,才可以成大器、做大事,而道德,是要一生坚持、坚持不懈的,还要从思想上认识,从行动上实践,从小事上做起。道德,不止是表面的样子,更是内心上的修为,也就是做到“自谦”和“慎独”。干大事,就是懂得修身,为民找想,才能万众一心,让人民得到幸福。
《大学中庸》让我明白了许多,我一定会再重读这本书
《大学中庸》读后感2
《大学中庸》这本书包括两大部分,一部分是《大学》,一部分是《中庸》,它们都是《礼记》中的一部分。
《大学》包括十一章的内容,分别是经述,明明德,新民,止于至善,知本,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修身齐家,齐家治国,治国平天下。《大学》以人的修身为核心,提出“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亦是皆以修身为本”,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为修身的方法,强调人的修身养性不只是内省的过程,更是同外物想接触,穷究物理而获得知识,培养道德品性,完善人格的过程。明明德,新民,止于至善,就是朱熹所说的“三纲领”,强调道德修养的三重境界,弘扬德行,使民众自新,达到教化天下的极致。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就是朱熹所说的“八条目”。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德。物有本末,事有始终。知所先后,则近道矣。”这段话是《大学》的经述,也是这本书的总领,揭示了大学的宗旨,大学的宗旨在于弘扬光明正大的品德,在使人弃旧向新,在于是人得到最完善的境界,知道应达到的境界,才能够确定志向,志向确定才能心静不乱,心静不乱才能神思安稳,神思安稳才能思虑周详,思虑周详才能有收获。
每件东西都有根本,有枝末,每件事情都有开始有终结,知道了这本末始终的程序,就接近事物发展的规律了。看完这部分后,联系实际确实是有道理的,学习和做学问都需要一个安静和平的心智,这样才能神思安稳,去思考自己所研究的问题,思虑周详问题,才能抓住问题的关键和规律。相反如果内心急躁,很难去认真全面的思考问题,并对问题进行深刻的剖析。
读《大学》最让人感受深刻的是做人要正心,正心就是保持内心的中正,就是谨守天性中的良知,不被个人的好恶所左右,不受个人感情、自私的欲望所支配,就是把握好自己的情志、心态,以保持美好的心灵,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因为愤怒、恐惧、偏好、忧虑,心思不能端正。写到这里不禁想起了大三下学期刘明祥老师给我们放的翟鸿燊的国学经典讲解视频,当中提到做人要有正经见,正思维。原来与《大学》中的正心是有相同之处的。
《中庸》强调“诚”,认为“诚”是现实中庸之道的关键,《中庸》的内容比较多,共包括三十三章内容。跟人认为中庸比较适合个人修身所借鉴,像大知,大德,素隐,素位,行远,诚明等章节以及后面跟的实例,都特别具有现实意义。
对于“中庸”的理解,以前只知道一些皮毛而已,当自己去真正研读时才知道其内容之多。在第二章《时中》中“时”,不仅指时间,时代,也指时机,既不要超越阶段,也不要被时代抛弃,既不能急躁冒进,也不可故步自封超越现实是偏激,跟不上步伐是落伍,我认为中庸的意思很大部分的意思与“时中”的概念是一致的。而中庸的精确理解不同的学派有不同的认识。
儒家思想中的最高思想境界是中庸,这里的“中庸”有包容和利用的意思。就是对于一切的客观存在都予以包容,并合理使用,在具体事件,无论其性质如何,其中都深含着一定的必然意义,都应予接受。而在具体的运作中应作出恰当的选择,把握适度。就是说在具体的时间和空间条件下,作出适宜的行为。庄子在《齐物论》中认为“中庸”是这样的“中”是原则,“庸”是实践,中庸就是知与行的统一。朱熹对中庸的理解,中庸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中庸说起来简单,可是当我们在生活中能够做到太难了。因为做到中庸就要做到不偏不倚,无过不及,在两端中寻求契合点,在动静变化中做到恰到好处,这对于现实中的我们的确是很难的事情。
另外《中庸》中讲的最多的是“诚”,不管对自己,对家人,对外人都要诚实,至诚的人他的人品是诚恳的,他的思想深似潭水,他化育万物的胸襟像蓝天一样广阔,其实现实也是这样的。诚实应该是一个人的基本道德,是与人相处的重要原则,也是一个事业开始的奠基。如果没有诚信,那么自己对自己不诚实,就不会做到慎独;对别人不诚实,别人就不会相信你;一个企业不诚信,那么这个企业也不会兴旺。
《大学中庸》读后感3
暑假里,我与家长共同阅读了“羊城分级阅读“系列的《大学中庸》这本经典读物。
经过与家长共同阅读,我突然觉得读书的确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情,《大学中庸》是一本文言文的经典书籍,虽说这本书很难读懂,但是我借助电脑的力量觉得其中很有意思,并且也让我领悟了许多人生的道理。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大学》部分的一个片段说的非常有道理:“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城,意城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意思就是说:“通过对万事万物的认识、研究后才能获得知识;获得知识后,意念才能真诚;意念真诚后心思才能端正;心思端正后才能修养品性;品性修养后才能管理好家庭和家族;管理好家庭和家族后才能治理好国家;治理好国家后天下才能太平。”
这段说的很对,知识十分重要,知识来自于对万物事的认识,有了知识的人,才能成就大事;有了知识的人,品行会良好;有了知识的人才会管理好家庭,才能成就梦想。
通过与家长共同读书,让我知道了自己知识的微薄,中国文学的博大精深,今后要广泛阅读,不断理解中国文学的精髓。也让我从读书中懂得了如何尊重别人,并从中找到了快乐。我读书,我成长,我快乐!
《大学中庸》读后感4
在与叙事者共读《傅佩荣译解大学中庸》之前,我从未真正读过任何一本古代经典著作。若说对于文言文的学习,那还要追溯到高中时期,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大学里因为学的是外语专业,所以几乎从未接触过“语文”,也就更别提对于古代经典的学习了。
参加工作后认识的第一位语文教研员是一位满腹经纶的老教师,语言文字功底扎实,对于古代经典名篇可称得上脱口而出、信手拈来。他曾经给予过我很多鼓励,我在被那些厚重、温暖的语言深深感动的同时,也曾暗下决心,多多诵读经典,做一个有文化底蕴的教师。而懒惰又懈怠的我,浑浑噩噩间度过了许多年。有时间玩网络小游戏,却没有精力阅读经典;有时间和朋友东拉西扯,却没有心思让自己沉浸在一本书中。于是,年华枉度,空余嗟叹。其间偶尔也曾零星诵读过些许《大学》《中庸》的名句,如“此谓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囫囵吞枣、不求甚解,终究不成气候,外加疏于复习巩固,也大都遗忘了。
淄博赵成峰老师和烟台李霞老师对于经典诵读的至诚与坚守让人敬佩,让人自惭形秽。阅读其他叙事者的文章,再对比自己肤浅的文字,也时常感到羞愧。他们的文章总能给人真切而又温婉,清新却又厚重的感觉,而自己写来写去,只不过在原地打转儿,看不见进步与成长。我想,这与缺乏阅读积累、文字修养与文化底蕴有着很大关联。试想,我这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假性努力,如何与他们的求知若渴、笔耕不辍相提并论?成长的心思始终都有,诵读的意向也算充沛,无奈迟迟不见行动、固步不前。直到开始与叙事者共读《傅佩荣译解大学中庸》,似乎再也没有借口拖延与狡辩,那就逼着自己去啃这本“难啃的书”。
是的,这本书的确难啃——不光是《大学》《中庸》难啃,就连傅佩荣先生所作的注解对于我来说,也很艰涩。他旁征博引、追根溯源,大量引用《论语》《孟子》《易经》《大学章句集注》等经典著作来进行注解。对于学识浅薄的我来说,每一章节埋头反复阅读,也只略得一二。而要把译文也读上三五遍,才能与原文相对应,做出粗浅的理解。
反复诵读“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朱熹将《大学》重编为“经一章,传十章”,其中“经一章”谈“三纲领”与“八条目”。三纲领是: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八条目”包括“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八条目”中“修身”是焦点,位居枢纽角色。修身即是修养言行,所言所行都要合乎礼仪、礼节与礼貌。“言行,君子之所以动天地者,可不慎乎?”言行是外在表现,其根基在于内心的修炼,依次可以追溯到正心、诚意、致知、格物。对于教师来说,如何才算“修身”呢?
“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与正其身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我想,对于教师来说,“修身”大概可以这样理解:端正自己的心思,将“如保赤子”的初心唤醒或是找回;真诚面对自己的意念,不妨问问自己,想要成为什么样的教师,想要守护什么样的教育;明白教育中的“善恶”,做真教育、为孩子成长的远方灌溉给养的则是“善”,做杀鸡取卵、竭泽而渔、只见眼前分数而忽略孩子一生发展的就是“恶”,也可以简单地理解为“不做兢兢业业的愚蠢的教师”;辨别外在诱惑、荣誉与自我的关系,是追寻现实世界里的“达官显贵”,还是坚守理想之中的诗与远方。当我们厘清以上问题并且开始摸索、践行“心向往之”的教育,我们才算真正踏上“修身”之路。纵使“修身”之路漫漫其修远,我们也将不改上下求索的步伐。而我们的整个教育人生,就应该“皆以修身为本”。唯有这样才能如李霞老师在讲座中所言,“推动自己,推动教育”,也诚如陶行知先生所说“要想学生好学,必须先生好学。惟有学而不厌的先生才能教出学而不厌的学生。”
行走于教育之路或许艰难,而只要我们做到“有弗学,学之弗能弗措也;有弗问,问之弗知弗措也;有弗思,思之弗得弗措也;有弗辨,辨之弗明弗措也;有弗行,行之弗笃弗措也。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我相信,我们亦能“虽愚必能,虽柔必强”。
一个月的共读时间所剩无几,而我对这本书、或者说对经典的学习才刚刚开始。在这段与经典“亲密接触”的时光里,它给予我的远非某一章节的诵读或理解,而是一种召唤和引领。它将曾经隐匿、蛰伏于心底的对于经典的求知与渴望唤醒,召唤着我尝试去开启一段不太一样的、更加丰厚而充盈的生活——这实在是从春天里开启的一段美好的遇见。
如果要给这份美好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永远。
《大学中庸》读后感5
看了这本经典书——《大学中庸》,我觉得这本书是儒家乃至整个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核心,是几千年来中华民族伟大智慧的结晶。它就像是一位活了几千年的人,对于以前的历史都记忆犹新,刻骨铭心。这本书可以告诉我们历史中的人物和故事更能体现人性和我们几千年的文化形成,以及现代中国人的思想和行为。它也可以告诉我们许多数不胜数的道理。这些道理散发开来塞满天地四方,收拢回来又能隐藏内心深处。他所蕴涵的趣味无穷无尽,而且都是很实在的学问,对于我们终身受用,而且用之不竭。这些道理深深地影响了我,例如:做人要以身作则,做人要感恩,做人要勤学……其中最深刻的是:感恩和勤学。
像感恩,做人一定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在感恩的历史长河中,流淌着多少古今中外名人感恩的故事。像古有小黄香在寒冷的冬天,先用自己的体温暖了席子,才让父亲睡到温暖的床上;朱总司令蹲下身,亲自为妈妈洗脚。还有居里夫人,寄去机票,让她的小学欧班老师来参加镭研究所的落成典礼,居里夫人还亲自把老师送上主席台。伟人之所以伟大,名人之所以成为名人,是因为他们都拥有美好的心理品质——感恩。
像勤学,如果我们读书越多,书籍就使我们和世界越接近,生活对我们也变得越加光明和有意义。就像著名的政治家孙敬和大学问家匡衡,他们为了勤学而不顾一切地去追求。他——匡衡,幼时极爱读书,白天在田间忙於助大人农作,日落始返家,欲读书却苦於家中无灯,后来忽发妙想,原来,邻家点灯的那间房与他仅一壁之隔,他硬悄悄凿了个小孔,借此一孔之光,夜夜倚壁读书,读完了不少书。后来,匡衡成了著名的学者,特别是对于《诗经》一书,在当时的见解无人能出其右。汉元帝时,他的学问极为当朝赏识,所上之书屡被采用。他的凿壁偷光故事,也成了学界千古佳话……
读了这本书,我获益良多,读过这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希望我们读了这本书后都能成为高尚的人、纯粹的人、有道德的人、对人民有益的人,团结携手建设我们的美好明天!
《大学中庸》读后感6
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古典文化名著是灿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年伊始我院组织了对传统文化《论语》的学习,现在又组织学习了《大学中庸》,通过这两次学习,使我不仅体会到了古典文化的经典和博大精深,更感受到中国的传统文化对我自身的指导意义。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德。物有本末,事有始终。知所先后,则近道矣。”这段话是《大学》的经述,也是这本书的总领,揭示了大学的宗旨。看完这部分,使我懂得学习和工作都要有安静和平的心智,这样才能神思安稳,去思考自己所研究的问题,思虑周详问题,才能抓住问题的关键和规律。这对于在法院工作的我来说非常重要,在开庭之前要认真阅读每一本案卷,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在庭审中抓住庭审过程的争议焦点,围绕争议焦点调查和审理案件,但是实践中,一般当事人大都缺乏出庭经验和技巧,在庭审时提不出观点,抓不住重点,找不到焦点,而是采取平铺直叙的方法或是想到哪里就说到哪里的方法。这就需要法官有安静和平的心智,神思安稳,思虑周详问题,以平等宽容的心态注意观察当事人的心绪,体察当事人的心态,揣摩当事人的心理,以便及时准确地“对症下药”,找准妥善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及时化解纠葛。相反如果内心急躁,就很难去认真全面的思考案件。
读《大学》的另一个深刻感受的是做人要正心,正心就是保持内心的中正,就是谨守天性中的良知,不被外界所左右,不受个人感情所支配,公平裁判,没有偏私。在具体审判诉讼案件过程中,要客观、中立,与各方当事人保持同等的距离,不偏不倚,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公正地裁判,公平地保护诉讼各方合法的实体权益和诉讼权益。作为纠纷诉讼的终极解决者,必须保持严格中立的立场,本身不能代表任何意志和利益,只能通过依法确认的事实,根据法律规定的准则和对法理精神正确的理解,公允地确定哪些利益当受排斥,哪些利益应予保护,使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受到同等尊重、获得同等的法律保护。
读完《中庸》,令我感触较深的.就是要懂得“人类世界最重要的是人与人间的和谐共处”,这虽为一个人为人处世的方法,但是这种为人处世的方法运用到我们法官的审判案件中就是和谐裁判,调解结案。享有东方经验美誉的调解制度,就是强调“和”的效果,也是解决纠纷的最佳结案方式。目前较普遍的“大调解”机制的建立,也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为贵”、“息讼止争”的优良传统。“和”并不是要回避矛盾,而是要通过分析当事人心理,注重释明法律,查清案件事实,讲究方式方法,进行细致入微的法律分析和事实分析,使当事人胜败皆服。通过调解,不仅合理解决了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影响社会和谐,而且理顺了当事人的情绪,缓和、化解了相互之间的对抗与冲突,达到了化干戈为玉帛、重建和谐关系的效果。
《大学中庸》读后感7
“古来学问无遗力,少壮功夫老始成。”书是利剑,能斩破黑暗之愚。生活可以清贫,但不能无书,书给与我们的不单单是知识,还有性情和视野。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对于写读书心得我们可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热门读书心得:《战争与和平》读后感怎么写七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用人间的爱去爱,我们可以由爱转为恨;但神圣的爱不能改变。无论是死还是什么东西都不能够破坏它,它是心灵的体质。——题记
在拜读完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一部著作——《战争与和平》,我觉得列夫·托尔斯泰不仅仅只是一位作家,从书中我仿佛也看到他对军事、哲学、历史等也有高度的透彻,对他的喜爱与崇拜使我对这本家喻户晓的著作有点感想。
小说从1805年奥斯特利茨战役写到1821年俄国专制加强潜伏危机的时刻,以法国和俄国之间关系恶化,战争一触即发为主线。但内容并不全是以战争为话题。故事的主人公青年公爵安德烈为了心中的信仰投身到“硝烟四起”的战争中去,把怀孕的妻子交给父亲与妹妹玛丽亚照顾,在军中担任库图佐夫将军的副官,他期望这次战争能为自己带来辉煌与荣耀。而主人公二彼埃尔,他是安德烈留学归来的好友,身份高贵,由于继承了伯爵身后的全部遗产,也是莫斯科数一数二的资本家。居心叵测的监护人拉金公爵看上了彼埃尔的这一点,便计划把相貌美丽但品行不端的小姐爱仑嫁给了他。而同一时间在奥斯特里茨战役中战败的安德烈不幸受了重伤,身心也受到重创的他只好静静养伤。另一边的新婚后的彼埃尔,在不久后就发现妻子爱仑与好友多勃赫夫之间若有若无的暧昧关系,他为了卫护自己的名誉最终与爱仑分居,内心陷入了纠结当中,直到认识了互助会的领导后慢慢开始找到了新的信仰。而在战场上的安德烈回到家的那一晚,妻子正好产下一名男婴后逝世,这让安德烈顿时感到人生已走到尽头,直到遇到活泼漂亮,充满生命力的年轻小姐娜塔莎,可父亲的强烈反对,使得安德烈出国和娜塔莎无奈分开一年,娜塔莎最终奈不住寂寞与爱仑的哥哥阿那托尔私奔。后直到1812年的一次战争,娜塔看到了将死的安德烈,她向他谢罪并热诚地照顾他,可安德烈最终还是和死亡一起走了。彼埃尔化为农夫刺杀拿破仑却反被俘虏,其妻爱仑在这战火连连的环境下依旧放荡行为,最后因误服堕胎药而死。几番奋战后,俄国最取得胜利。像每个故事完美结局一样,大家过上了幸福美好的生活。
战争,充满着杀戮,为了所信仰的去战争,不去管生命的高贵。的确,战争本就是丧失人性的最野蛮的行为,我记得书中有这么一句话:“我倒下了么……我只知道,我再也不用举着旗子奔跑……再也不用为战争而烦恼了……”安德烈公爵静静地躺在地上。这就是战争,我想大概没有人喜欢战争吧,它不能与一切美好的事物相提,战场不过是洒满鲜血的修罗场。帝王永远是冷漠无情的,战争在他们眼中不过是事关国家利益和荣辱的“打架”。
我厌恶战争,帝王永远是历史的奴隶。但在战争中我看到了俄国人民同仇敌忾,战争,必定会有牺牲者,为了和平,他们甘愿为保卫国家、人民流血。书中也有多处描写在战争这样的环境下,人丑陋的欲望是多么令人厌恶,像放荡的爱仑,示财权如命的拉金公爵,他们的时代终将过去,迎来的只会是和平。
和平的到来,是用铺满鲜血的花朵迎接,战争不会永远,因为正义存在。在这本书中,人间的一切惨剧,各种情欲,人从生下的啼哭婴儿到白发老人的一生阶段,这本书中都应有尽有,斯特拉霍夫曾这样评价。我喜欢安德烈的单纯坚忍,娜塔莎的活泼善良,彼埃尔的温和并不懦弱……他们都不完美,各有各的人性欲望,但上帝说,每个人都会有缺陷,就像被上帝咬过的苹果,有的人缺陷比较大,正是因为上帝特别喜欢他的芬芳,也许他是被上帝咬得特别多的苹果,所以,他是最被上帝所最爱的人。
结局,和平的年代真正来临,婚礼,生育,就像小尼古拉说的:我所能做的,只不过是令爱的人都感到幸福。
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展现了一个宏大的历史场景——拿破仑与莫斯科战役。但他不仅描写了战争,而且把相当的笔墨放在了对普通人日常生活变迁的描述上,多了几分温情,同时加剧了悲剧色彩。
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不能深入骨髓得了解战争给人们带来的伤害。我只能停留在纸上谈兵的阶段,不过我宁愿我一直停在这个阶段。但从电影展现的几个并不血腥的镜头中,我深刻体会到战争的恐怖,原来不流血也可以令人战栗不已。
拿破仑波拿巴的野心太大了,已经占领欧洲的他,想让世界上最大的国家也臣服与他。于是盲目出兵莫斯科,20万的士兵,同样的野心勃勃,一路上所向披靡,这更膨胀了拿破仑的野心。在俄国阵营中,老将库图尔克顶着所有压力,下令撤离莫斯科,留给法国人一座空城。拿破仑的确占领了它,但他没有打败俄国人。随后,严寒饥饿像魔鬼一样附在了法国士兵身上,蚕食着它们的士气。拿破仑只好撤兵回国,但在过河时,他遭到了俄军的反击,无数年轻士兵,魂断在这离家2000英里的皑皑雪地上。
撤军的过程不是几个词可以形容的,艰辛?悲苦?还是惨壮!在雪地上没有任何遮掩,寒风渗入骨髓,路上不是泥泞不堪就是积雪深厚,每走一步都是一个胜利。早上能醒来就是上帝的恩赐了,跟不上队伍的就地枪决,而他的衣服马上就会被别人拿走。茫茫的雪地里,人变得无比卑微。
我看到这一场景内心很痛。我不愿意相信历史上发生过这么残酷的事情,而且这只是电影,真实的历史肯定比电影残酷万倍。人是最美好的事物同时也是最丑恶的,因为人的野心,可以将数万同胞的生命视如草芥。在司令部,军官们把战争当做一场游戏,因为他们不在最前线,他们最后才受到伤害,或许还不会呢!
拿破仑眼看着他的军队被围困,被消灭,眼睛里闪出了泪光,他是在为同胞的死难过?还是为自己霸业不成而伤心?在国旗燃烧跃动的火焰中,他的法兰西帝国,他最引以为傲的骑兵,即将灰飞烟灭。只因一份无法满足的野心。多少悲怆,多少悔恨!只能有历史回答。
战争,给妇女和老人小孩的伤害同样巨大。女主角娜塔莎悲伤地在士兵出征前的检阅上说:“又有成千上万的士兵到战场上送死了!”出战前,没有人知道自己是否可以活着回来,一次告别,也许就是永别了,让我想起了杜甫的“爷娘弟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同样令人心痛欲绝。国难当头,总会有有志青年希望为国出力,亲赴前线。娜塔莎的弟弟就是如此。没有任何经验,结果一上战场就被敌人射杀了。空有一腔报国热情,不仅丢了性命,更给家人带来了无可愈合的创伤,这不值得啊!当我还是为他的死感到伤心。
最后,战争结束后,人们回到莫斯科,由于法国人的践踏,已成一片废墟。但是在这一片废墟之上,仍有绿色的生命,生命不会因战争而枯萎!和平的一刻,是不用担心没有明天,是和亲人团聚在一起,是面对困难险祖仍不失勇气和信心。
只要热爱生活,希望就会延续,这也许就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
我们古今中外的许多名言警句都表示金钱乃身外之物,我们不能将它太重视,地主,贵族在人们心中从来都是丑恶无比,应该斩尽杀绝的人物。
看到《战争与和平》这本书的书名,很多人可能觉得这是讲述一个有名战争,是一种战争反思的文章,但细读品味却发现这并未如此,剧中的很多人物令人印象深刻,比如说理想主义者,关心人民国家的大富人皮埃尔,命运悲惨的安德烈公爵,热情任性却单纯天真的娜塔莎,牺牲自我的玛利亚,惩奸除恶的尼古拉和不误正事,花天酒地的阿纳托尔等,在法国强力入侵之下他们有的怀着报国的梦想,参军战斗,有的落魄逃难,还有的深谋远虑,企图刺杀拿破仑……,其中有的人幸存了下来,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比如说玛利亚和骑兵上校尼古拉战后结婚,经营田庄,获得巨大成功,过着意想不到的幸福生活,有的过着悲惨的单身生活,没有爱情,没有钱财,就像索尼娅,她显示被罗斯托夫夫人逼得不得不跟深爱的尼古拉分手,同时也被迫失去了雇佣保姆的工作,最惨的是最后直接死了,再也见不到自己的亲人,安德烈公爵就是其中之一,他在战场上英勇战斗,最后负了重伤,离开自己的宝贝儿子死了,但在这本书的许多故事中,金钱似乎当了主人公。
索尼娅跟罗斯托夫家的任何一个人关系都相当要好,可是罗斯托夫家却面临着破产流浪的危险,索尼娅很爱罗斯托夫夫人的儿子尼古拉,可是一旦尼古拉一旦跟索尼娅结婚,那么罗斯托夫家就会彻底灭亡,因为本来就没钱的罗斯托夫家的儿子嫁给了比他们还没有钱的索尼娅,不仅不会在经济上给予援助,反而会加速罗斯托夫家的灭亡,而嫁给了富有的小姐起码还能让他们的吃饭生活不是问题,虽然罗斯托夫一家都很喜欢索尼娅,但她们不能因为喜欢就断送了罗斯托夫家的姓名,结果流着泪将索尼娅逼走,让她孤苦的度过余生,书的后面也几乎没有提到她了。如果不是金钱,索尼娅能被赶走吗?
罗斯托夫伯爵是个身份显赫的人,但是因为话费使他们的生活状况成了负数,从莫斯科的逃难,安德烈公爵的死,彼恰的战死,伯爵夫人的绝望等,一连串的打击降临到这个饱经风霜的老伯觉身上,而且他想挽救家庭经济危机的计划一直无法进行,逃难时一把大火又烧去在莫斯科的豪宅,这次真的到了无可弥补的程度,不久,原本身世显赫的老伯爵在一家简陋的出租房里去世,没有了金钱,生命也会受到威胁,要是罗斯托夫伯爵还有好多钱,他的生命会这么悲惨吗?
劫富济贫一直是许多英雄所做的手法,难道有钱有错吗?贵族有错吗?地主有错吗?我们看到的可恶地主有的只是虚构出来的,有钱反而是好事,金钱不能代表一切,但金钱却能让我们的生活充满幸福,你的生命有了保障,想想看,你有了钱,就能吃香的喝辣的,天天开宝马坐奔驰,吃的是满汉全席,你有了钱,喜欢你的人一抓一大把,就像重山中的碎石一般,你有了钱,当国与国只见要发生战争时,你见势不妙,迅速买机票逃到富国去,生命得到了保障,还能照常过幸福生活…
金钱是好东西,应该是我们的好朋友,但我们不能视金钱太重,因为哪怕你前世有多少金钱珠宝,死去也带不走一个子。
《战争与和平》#看到停不下来,中午没去走路,终于看完了,只想说托尔斯泰太伟大,每一个人物都是立体的。
我的视角很不同,最喜欢那十五六岁的少年军官彼嘉,他热情真挚,为了去前线,跟大人们磨,遇到战俘还想着给他吃东西,温柔地照顾他,彼嘉死了,杰尼索夫耳边回荡着彼嘉的一句话:“我吃惯甜东西。非常出色的葡萄干,你们全拿去吧!”
我也喜欢库图佐夫,历史上真实的独眼将军,托尔斯泰说“他的目标只有三方面:第一,竭尽全力打击法国人,第二,把他们打败,第三,把他们赶出俄国,尽可能减轻人民和军队的苦难。(最终,人民爱戴他,皇帝讨厌他)
娜塔莎和安德烈公爵的爱情悲剧让人动容,但托尔斯泰又是温柔的,最终又有了皮埃尔,而皮埃尔对自己的怀疑,也因为妻子娜塔莎得到了好的映证,在妻子身上只反映他身上真正善的一面,他们彼此得到了救赎。
尼古拉和玛丽雅这一对完全不同的人走在一起,一样得到了幸福。
一个个丰富的人物,恢宏的战争场面,让我欲罢不能。草婴先生的译文真好,读起来很流畅。
今晚开始看《生存与命运》,据说是现代版《战争与和平》。
20xx年末看完了这部百万余字的鸿篇巨著《战争与和平》,书中包罗万象,涉及的内容太多,包括历史、宗教、哲学、军事、社会经济、政治、外交各个方面,一时也说不完,所以仅就自己感受比较深刻的历史和生命意义的探讨两个方面来说一下自己看完这部书后的感想。
先说历史,书中主要写了俄国在十九世纪初的那一段历史,与拿破仑的两次战争是主要内容。作者在书中论述了自己的观点,对历史是由伟人创造这种历史观进行了批判,作者认为,伟人只是历史的奴隶罢了,真正的历史,是由参与其中的每一个人创造的。如果把每一个人的意志和行为比作微分,那么历史就是对所有这些微分做积分,反映了人们的集体意志和行为。其实从古至今,人类从来都没有真正掌握过历史发展的规律,不然人类历史上也就不会有那么多战争和灾难了。
再说对生命意义的探讨,书中有两位主人公,皮埃尔和安德烈。皮埃尔是俄国第一富豪的私生子,因为富豪只有这么一个儿子,所以他死后就把所有的财产和爵位传给了皮埃尔。皮埃尔得到了巨额财富,马上就成了待嫁小姐们垂涎的对象,最终皮埃尔被美色和虚荣蒙蔽了双眼,娶了自己内心并不爱的俄国第一美女海伦做妻子。可以想到,婚后生活并不幸福,个性不合的俩人越走越远。海伦本就是社交界的宠儿,嫁给皮埃尔后在社交界的地位越来越高,很受欢迎。皮埃尔因为不幸的婚姻感到痛苦,用奢靡放荡的生活来麻痹自己。后来他加入了共济会,企图用宗教来拯救自己的灵魂。他用他的巨额财产开展慈善事业,解放农奴,建立学校,但是这些对他内心的安慰并不多。直到第二次对拿破仑的战争,莫斯科沦陷,皮埃尔被法军俘虏,那段做俘虏的日子使皮埃尔改变很多,因为没有无休止的社交活动,皮埃尔有更多的时间对自己之前的生活进行反思。他觉得以前自己之所以不幸福,正是因为得到的东西太多了,而那些并不是自己想要的。幸福就在于满足人的自然需要,过剩只会带来不幸。后来拿破仑战争失败,皮埃尔获救,他觉得自己的精神受到了洗礼,完全换了一个人。对待别人不在像以前那样刻薄,而是充满爱意;对待事情也不像以前那样摸不着头脑,而有了自己的主见。
安德烈生来就是俄国大贵族,有很高的社会地位,也很有能力,是一个有为青年。他在第一次对拿破仑的战争中受了重伤,被俘,大家都以为他殉国了,但是他却奇迹般的活了过来,回到了俄国。回国后自己的妻子在生产后死亡,这使得安德烈心灰意冷,对自己的生活没了希望。在一次舞会中,安德烈公爵和娜塔莎的重逢,又燃起了他心中的爱情之火,他对生活又充满了希望,对自己之前的生活态度感到可笑。俩人约定以一年为期限,如果心中都还爱恋着对方,就结婚。但是娜塔莎年少无知,受了纨绔子弟阿纳托利的拐骗,断绝了与安德烈的婚约,事后后悔不已。安德烈得知消息后,内心痛苦,在第二次对拿破仑战争中中弹,命在旦夕。莫斯科大火后,娜塔莎一家准备搬迁,接待的伤兵中居然有安德烈公爵,于是娜塔莎带着心中的愧疚,一路照顾安德烈。安德烈知道自己命不久矣,能在死前接受自己心爱女人的照料,感到很欣慰。他并没有表现出对生命的留恋和对死亡的恐惧,因为他在中弹的时候,就悟到了生命的真谛——爱人。人活着,就应该用心去爱自己身边的每一个人。他在死前内心充满了宁静,把死亡看做自己的归宿。安德烈的一生让我想起了一句话——朝闻道,夕死可矣。人要是真的活明白了,死也就不算什么了。
以上就是看这部书的主要感想。其实看这本书一共花了一个月的时间,书真的很长,越往后看,觉得自己的收获越多,越能体会到那种阅读带来的愉悦,也就是加深自己对世界和内心认知的愉悦,收获的愉悦。
文章摘要:作文没有在深夜痛哭过的人,没有资格谈人生?350字作文可以像顾城般肆意。也不知道天什么时候黑了,可能是因为灯光的原因吧,也有可能是真的晚了------ 唉,难道美好的东西真的如此的短暂,经不起时间的侵蚀吧。当时我就觉得老妈好可爱,连听歌都有这么多的乐事?你是我最爱的人,你一定要很幸福。
世纪法国和俄国的战争为背景,通过重点描写青年公爵和他的好友在战争中的活动,再现了那个时代俄国的历史,被誉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
读了这本小说后,我有很多感想:
首先,我觉得俄国的青年具有忠心爱国的良好情操,无论是安德烈,以及其它许多女性,他们都义无返顾地投入到抗击法国侵略者的行动中去,他们这种爱国主义精神真是值得我们学习啊!
其次,我觉得和平真可贵啊!战争结束以后,彼埃尔回到莫斯科,他和娜达沙结婚,生活幸福,有了
个孩子,他们发现他们都实现了他们过去的梦想。只有经历过战争的人才懂得和平生活的珍贵和幸福啊!
第三,我觉得托尔斯泰真是一位天才的小说家。他写作的最可贵之处就是真实,写的每个人都那么令你相信。他写的好人也有不少缺点,写的坏人也可以发现他的伟大,每个人都是那么饱满、真实、复杂,我们要学习他的这种写作手法。
大家有空都来读下这本小说吧,相信你会有不少收获的!
今日,我向大家介绍俄国的列夫·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这本书,这本书的主要情节是围绕着保尔康斯基,别祖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的生活展开的,生动地描述了1805年至1820年俄国社会的重大历史事件,列宁曾说:“《战争与和平》当之无愧的是一部了不起的巨著!”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以前,我曾很天真的想,战争多好呀!战争既能够掠夺国土,又能够增加威名,真是一举两得!《战争与和平》使我明白了战争的残酷,和平的完美,和平是最可贵的,当和平的土地上硝烟袅袅升起时,也就意味着战争的开始——人们纷纷背井离乡,妻离子散,孩子眼中也都流露出了惊恐的神色,人们断水断粮,食不裹腹,一切都是那么的触目惊心,惨不忍睹,和平,多么神圣的名词!
我愿是一名和平使者,使各国都建立起友谊和信任;我愿是一只洁白无暇的和平鸽,带着和平的使命飞向四面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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