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无限相信书籍的力量,是我的教育信仰的真谛之一。”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中外经典名著,当我们读完一本中外经典名著后,可能也会改变我们对事物以往的看法。这个时候,我们只需要将自己的想法一笔一划的记录下来。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鲁迅琐记读后感模板集合九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细读鲁迅先生的《琐记》,有回味童年的闲事,有上学时的杂事,看似琐碎,却记录了他的成长历程和离家求学的经历。
鲁迅先从家乡写起,回忆儿时那看似和蔼却是坏心眼的衍太太,他通过三件事来写出描写衍太太,一是,我们在冬天吃冰被沈四太太发现,结果让母亲听到被骂了,而衍太太不但不阻止反而鼓励他们;二是,他们在打旋子,衍太太先是在一旁鼓励记数,但当阿祥跌倒后,衍太太则从一个“好人”瞬间变成了告发他们的人;三是,在父亲逝去之后,他去衍太太家闲聊,无意中说起缺钱,衍太太就怂恿鲁迅去偷母亲的钱,还在外面散播谣言,并夸大其词,结果使得鲁迅只能离家求学。鲁迅先生通过生活的琐事把一个面善心狠的衍太太描绘的活灵活现,这不免让我想起平时对我“凶神恶煞“的父母来,现在我明白了,真正的爱并不是放任自流,而是严厉的管教和及时的指正。
因为流言蜚语,鲁迅背井离乡去南京求学,“那时为全城所笑骂的是一个开得不久的学校,叫作中西学堂,汉文之外,又教些洋文和算学。然而已经成为众矢之的了;熟读圣贤书的秀才们,还集了‘四书’的句子,做一篇八股来嘲诮它……”那时新式的学堂在中国刚刚开始,许多进步的青年在那里学到了全新的知识,而当时“熟读圣贤书”的文人们却盲目抵触外来文化,对先进的科学视若罔闻,当我看到这些时觉得十分可笑,当时的中国是如何的落后,守旧的思想,陈旧的.教育把中国禁锢在封建的牢笼之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鲁迅进入雷电学堂的事,“第二年的总办是一个新党,他坐在马车上的时候大抵看着《时务报》,考汉文也自己出题目,和教员出的很不同。有一次是《华盛顿论》,汉文教员反而惴惴地来问我们道:‘华盛顿是什么东西呀?……‘”这怎么不令人发笑呢?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题目,而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明明已经如此落后了,可却要排斥科学和新的知识,我似乎也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当时的无奈,这是新旧思想的博弈,也是新旧制度的碰撞,也因为这样,鲁迅先生最后选择了去日本留学。
鲁迅先生通过回忆自己儿时与求学时的琐事,却也是那个时代的缩影,做为当时中国进步青年的代表,鲁迅先生用他自己的切身经历展现出了当时的社会现象,看似琐碎却寓有深意。
《琐记》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琐记》鲁迅在这篇文章里主要回忆了自己为追求新知识离开绍兴去南京求学的过程。描述了当时的江南水师学堂和矿务铁路学堂的生活和学习,批评了洋务派办学的乌烟瘴气。作者记述了最初接触进化论的兴奋心情和冲破封建束缚阅读《天演论》的情景,表现出探求真理的强烈欲望。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谁。体现了封建社会思想十分陈旧,而且对新思想不接受,排斥。
在鲁迅生活的年代,正好赶上百日维新,但很多老辈的人并不支持,国门洞开的原因之一正是文化闭塞,而鲁迅先生很有主见,提倡学习新的文化。我们现在有了良好的学习条件,更应该好好学习新的文化和知识,将来报答父母,报效祖国。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制度,为追求新知识,离家留学并出国求学的一段经历。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所这在雷电学堂求学的事,校长提出了一个问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到华盛顿是什么。这也足见当时人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这样的老师,岂不是会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知那通,对中华悠久文化的曲解。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侮辱。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不会被我们接受的,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的几处当属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对外国人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那些新文化对青少年学生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令我感触最深。
曾经掠过生命
在我们的一生中,不管是怎样的环境,怎样的经历,总是会遇见无数的人,遇见无数的事。在这些人和事里,形形色色之外还有深深浅浅,有的会对我们的一生产生决定性的影响,有的则转瞬即逝,永远没有第二次相遇的机会了。对于这些人和事,我们是不可能全都记住的,因为有限的生命根本无法承载无限的世界和时间里的变化。
如果坐下来检查记忆中大大小小的事,会发现一些很有趣的事情。比如我们曾经认为惊夭动地的大事,很多年后想起来却变得那么模糊,仿佛当时并没有真的经意。而一些琐琐碎碎的东西,在流年逝去之后反而磨洗得更加鲜明。于是我们自己也感到迷惑恍惚,究竟是哪些在生命中更重要?
曾经以为有关生死的事肯定会刻骨铭心。然而当我手抚脑后的深深的疤痕时,却发现往事已经变得寻不到踪迹。相反,整个事情的侮一个细节在妈妈的脑海里都像刚刚发生的一样清晰。我央她讲一讲当时的情形,妈妈看着我,眼中有一种很奇异的神色。然后述说我怎样在沟上跳来跳去,怎样在唱跳之时得意忘形,怎样突然失足,怎样流血如注而休克。妈妈的绘声绘色里带着一种记忆犹新的惊恐,她好像完全置身于十几年前的那个情景,最后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手不自觉地抓住眼前好好存在的我。尽管我实在已想不起来当时的事情,但是感到妈妈那徽徽颐动的指尖。我安慰似地对着她笑了,同时一串泪珠悄悄滑落在我的衣襟。
或许真的有时自己也无法了解自己真正的心情,以为是过眼的云烟,反而会在不经意的时候清晰地历历重现,无论当时多么惊心动魄,很快自己便会消失得无影无踪。记忆是人生的财富,但忘记也是人类的本能。否则,太多的过去充塞于生命,在如此沉重的背负下,怎么还会有明天的继续?
曾经掠过生命的影子有无数.能够在我们的心湖上投下影子的.必然是那些能够触动意识深处的涟漪。
幽默的力量
《琐忆》里反复强调鲁迅先生幽默与讽刺的特点。而对鲁迅先生的这种幽默确实值得我们探讨一番的。幽默,是个外来语,即Humour。而寻找中国有关词汇,古时只有徘伏、诙谐、滑稽等字眼。例如宋代有位诗人姓石,一次外出骑马不小心掉了下来。人们看了便嘲笑他。而他却拾起帽子,弹弹灰尘说:多亏我是石博士,若是瓦博士,可就完了。近乎是自我解嘲了。
而国外的正宗幽默是:一位音乐家教国王拉小提琴。国王当然拉得很整脚了。音乐家便对国王说:音乐家分为三等:第一等是一窍不通的人,第二等是水平糟糕的,第三等才是像我这样技艺高超的人。恭喜陛下,您已经跃入第二等了。
这种幽默既巧妙地说了真话,当然也不会惹得龙颜大怒,真有把山一般的沉重都化为风一样轻盈无形的力量。而英雄柏修斯只有借助幽默这面镜子的帮助,才能避免因直视女妖的脸而使自己化为石头,又能砍下女妖的头颅,而从中飞出双逸轻灵的飞马。正是在这种慧义上,我们才珍视鲁迅先生文章中那种幽默语言的力量,每次读他的杂文,总为其中弥漫的幽歇风趣、力透纸背的风格而感染。心想:人说他嘻笑怒骂皆成文章,可若少了这幽歌,也会是言之无趣,行而不远了。
看一出意大利戏剧,客人向主人自谦说:我是您最末仆人衣服上的最后一粒纽扣。而主人含笑回答说:这粒纽扣可是宝石做的。这样机智的对话,说明双方都富于幽默感,因而自然会成为交际场上的佼佼者。那位闻名世界的女作家斯塔尔夫人,据说其谈吐的幽默与诙谐会令反对她的人都心悦诚服,以致拿破仑皇帝命令她不许进人巴黎方圆50里之内,以免受了她的感染而放弃了自己的原有立场。
幽默竟有这么大的力量!
所以我就明白了鲁迅文章那千钧的力量!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制度,为追求新知识,离家留学并出国求学的一段经历。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所这在雷电学堂求学的事,校长提出了一个【华盛顿论】的问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到华盛顿是什么。这也足见当时人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理解与排斥。这样的老师,岂不是会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知那通,对中华悠久文化的曲解。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侮辱。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不会被我们理解的,也永远就应去抵制的。
文中最搞笑的几处当属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对外国人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那些新文化对青少年学生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令我感触最深。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制度,为追求新知识,离家留学并出国求学的一段经历。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所这在雷电学堂求学的事,校长提出了一个【华盛顿论】的问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到华盛顿是什么。这也足见当时人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理解与排斥。这样的老师,岂不是会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知那通’,对中华悠久文化的曲解。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侮辱。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不会被我们理解的,也永远就应去抵制的。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那些新文化对青少年学生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令我感触最深。
今天闲来无事,随手读了读《朝花夕拾》,翻到《琐记》一章,读后颇有感悟。
而后文所写去学堂一事,则更耐人寻味。一天的时间都消磨在一科的学习上,满脑子的英文或满脑子的古文。与其这点相比,当今的学习是非常合理的,文理搭配,学得轻松自在。学堂中根据等级的分别,竟然连宿舍的好坏都算在其中。好的就在人前耀武扬威,不好的就低头不敢言语,连走路都要让他三分。现在不也是一样吗?这一点确实需要改进。
《琐忆》里反复强调鲁迅先生幽默与讽刺的特点。而对鲁迅先生的这种幽默确实值得我们探讨一番的。幽默,是个外来语,即Humour。而寻找中国有关词汇,古时只有“徘伏”、“诙谐”、“滑稽”等字眼。例如宋代有位诗人姓石,一次外出骑马不留意掉了下来。人们看了便嘲笑他。而他却拾起帽子,弹弹灰尘说:“多亏我是石博士,若是瓦博士,可就完了。”近乎是自我解嘲了。
而国外的正宗幽默是:一位音乐家教国王拉小提琴。国王当然拉得很整脚了。音乐家便对国王说:“音乐家分为三等:第一等是一窍不通的人,第二等是水平糟糕的,第三等才是像我这样技艺高超的人。恭喜陛下,您已经跃入第二等了。”
这种幽默既巧妙地说了真话,当然也不会惹得龙颜大怒,真有把山一般的沉重都化为风一样轻盈无形的力量。而英雄柏修斯只有借助幽默这面镜子的帮忙,才能避免因直视女妖的脸而使自己化为石头,又能砍下女妖的头颅,而从中飞出双逸轻灵的飞马。正是在这种慧义上,我们才珍视鲁迅先生文章中那种幽默语言的力量,每次读他的杂文,总为其中弥漫的幽歇风趣、力透纸背的风格而感染。心想:人说他“嘻笑怒骂皆成文章”,可若少了这幽歌,也会是言之无趣,行而不远了。
幽默竟有这么大的力量!所以我就明白了鲁迅文章那千钧的力量!
在我们的一生中,不管是怎样的环境,怎样的经历,总是会遇见无数的人,遇见无数的事。在这些人和事里,形形色色之外还有深深浅浅,有的会对我们的一生产生决定性的影响,有的则转瞬即逝,永远没有第二次相遇的机会了。对于这些人和事,我们是不可能全都记住的,因为有限的生命根本无法承载无限的世界和时间里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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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真的有时自己也无法了解自己真正的心情,以为是过眼的云烟,反而会在不经意的时候清晰地历历重现,无论当时多么惊心动魄,很快自己便会消失得无影无踪。记忆是人生的财富,但忘记也是人类的本能。否则,太多的过去充塞于生命,在如此沉重的背负下,怎么还会有明天的继续?
曾经掠过生命的影子有无数.能够在我们的心湖上投下影子的必然是那些能够触动意识深处的涟漪。
巴金的《家》读后感2000字范文:
尊敬的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今天很荣幸在这里与大家分享我读的巴金先生的《家》之后的感想。初读《家》,也许这个故事并不吸引人。然而一本好书,是引人渐入佳境,一点点接近主人公,感受那个时代的气息。《家》,是我目前读过最令人身临其境,并且带来颇多感动的书。
《家》描述的是,中国已经逐渐从沉睡中苏醒,在新思潮的带领下逐渐变革,金陵城的高氏一族却处于旧的封建家长制中,在时代的影响下,年轻一代开始觉醒、反叛。高家不能结婚逐渐衰弱下去,直至最终崩塌。其中,以长房的三兄弟觉新、觉民、觉慧为主,一个故事展现了这个家族的悲欢离合。
巴金先生所写的《家》之所以打劫人心,不仅在于作者投入了他的爱情,融入了情感去写,更在《家》所表现的一个时代,新旧交替的时代以及这个时代中三代人的斗争。作者所描述的这个家,是这个时代的开端,亦是这个时代的结局。在高公馆中,有着雕梁画栋的房屋,迂回的行廊,精致的花园,时时可以听见欢声笑语,俨然一个人丁兴旺、诗礼传家的奢华的大家庭。可是这是一个华美却脆弱的表象,在暗地里,人人想着勾心斗角,互相排挤,而大难临头的时候,他们便一哄而散,这个家族只剩下空架子,孤零零地立着,既滑稽,又悲哀。这不过是一个血腥、专制的、腐朽的、自己挖成了自己的坟墓,自己又把自己埋葬了的旧封建家庭的代表。
整本小说,仿佛满满地承载的是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的血泪,妥协或斗争。但在我眼中,这不仅仅是三个人,而是千千万成个人,小说的重心不在描写人物,而是在透过人物,写出他们身后的封建制度。青年们,少女们,在纸上的控诉,反抗甚至是少有的欢乐,都不免有阴云的笼罩,压迫,要使他们成为傀儡,成为旧礼教的牺牲品。
有的人,譬如觉新,便成了这牺牲品之一。觉新作为长房孙,从小就被寄予厚望,而他也的确从不辜负父母的期望。他相貌清秀,自小聪慧,成绩也优异,觉新盼望着到国外留学,盼望着娶自己的表妹钱梅芬,却屈服于父母之命,媒灼之言,娶了素不相识的李瑞钰,同时与表妹分离。而恋爱的结束,又成为了祸难的开始,从此觉新行尸走肉一般地上班、下班、在长辈与弟妹们之间周旋,他做的所有事都是为了维系这个岌岌可危的家庭,牺牲了爱情,牺牲了自我,最为可悲的是由于荒诞迷信的借口:避血光之灾。他将自己的妻子送到阴冷的城外生产,导致妻子死亡,他却连最后一面都不能见上。觉新总是在屈服,总是在让步,他总是“像傀儡似地被人玩弄着,像宝贝似地被人珍爱着”。“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觉新是这样一个让人不能不心痛、叹息,继而深思的人。觉新作出的牺牲,不仅仅是由于他的性格感性软弱,更是由于他作为“长房孙”,在年轻一辈和年长一辈的中间作为桥梁而不得不承担的责任。在那时,像他这样的青年必然还很多,他们一脚踏在旧时代的阶梯上,另一脚又踏在新时代的阶梯上,作出无谓的牺牲而试图将分裂的两代弥合在一起。他们不是不愿意接受新的思想,也浊是没有看见旧时代血腥的倾轧、斗争,只是因为他们舍不得旧家庭,也不希望看到新一辈离去,他们希望看到一个完整的家庭,哪怕这需要许多人为此牺牲自我,牺牲一切。作者在书中悲哀地说:“这般人是没有希望了,是无可挽救了。给他们带来新的思想,使他们睁开眼睛看到这个世界的真面目,不过是增加他们的痛苦罢了,这正像使死尸站起来看见自己的腐烂一样。”作者指责道:“思想是新的,行为却是旧的,你们都是矛盾的!”不知有多少人,有着如此的矛盾呢?
小说中,还有其他的带有浓郁悲剧色彩的人物,比如鸣凤。她只是一个下人,一个小人物,可是作者却不惜耗费大量的笔墨,来描述她投湖自尽之前的心理活动。她在湖边的悲泣,是那样令人心痛不已。她哭诉,她从不曾伤害过一个人。她同别的少女一样,也有漂亮的面孔,有聪明的心,有血肉的身体,为什么人们单单要蹂躏她,伤害她,不给她一瞥温和的目光,不给她一颗同情的心,甚至没有人来为她发出一声怜悯的叹息!她悲伤,感到有一堵高墙隔在和和觉慧之间。最终的纵身一跃,一个美好的生命悄志声息地消逝在冰冷的湖水中了,可怜的鸣凤啊,她温柔、谦和、美好、聪慧,不过因为她是女人——被视作傀儡、玩物的女人,因为她是下人——被蔑视、践踏的下人,就遭到如此的厄运,被随意地送给别人,完全不被作为一个人来看待。平常,鸣凤也是同觉新一样,温和地默默承受一切,可让人没想到的是,她会有这样的勇气,以死来反抗专制的压迫。从这一点来看,全书中不是幼稚而大胆的觉慧,而是可怜可爱的鸣凤,在她身上,旧礼教的黑暗与青年的热血的碰撞达到了极致。从这矛盾中迸发的力量让人不能不惊叹、敬畏!这也正是巴金先生的作品的可贵之处,他是将自己的满腔热血投射到纸上,使每个人都有头脑,有思想,活生生地出现在我们面前。在巴金的笔下,许多年轻鲜活的生命在挣扎、呼号,为了权利,为了自由,他们抗争着。他们不仅仅是那个旧时代最鲜明的记号,今天或许仍然有许多这样的人,受命运捉弄,受权势压迫。即使我们不敢说,凭借主观的意愿就可以扭转局面,但是,看看觉新的例子,“无抵抗主义”和“作揖主义”可以生生断送一个人的青年,我们可以知道,面对压迫唯有奋起反抗,才有机会赢得胜利。巴金的《家》,我们不仅可以将它看作是对那个黑暗时代的控诉,更可以看作是对青春的呼唤,对奋斗,对斗争的呼唤。面对困境,我们要说:“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
《家》仿佛是一幅恢宏的画卷,展现了一个时代的精神面貌。一个混乱的时代,矛盾的时代。妥协者,让者都会沦为时代的牺牲品,只有勇敢无畏的抗争者,方可开辟一条康庄大道。让我们燃起全身的热血,无所畏惧地向前开辟属于我们的时代吧!
高一(1)班雷雨甜
巴金的《家》读后感1800字
《家》的作者是巴金,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大家族没落分化的过程,批评了封建家庭制度及其伦理道德,同时又歌颂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和泣血的斗争。
以上是比较正式、官方的介绍。它全面地描述了《家》的深层含义,让人不觉对它生出一丝敬意。但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地方,是它的故事。若是能单纯一点,仅以看故事的心态来读这本书,就算是评判性的文字,也能读出一种有趣的味道。更何况,巴金先生的语言本就是轻松的。那么现在,想象一下,你正坐在电视机前,观看一部电视剧,名字就叫《家》。
首先,看片头,了解一下演员们。男一号:觉新,男二号:觉民,男三号:觉慧。女一号:瑞珏(觉新妻),女二号:琴(又名张蕴华),女三号:鸣凤。
至于为何要选觉新为男一号呢?
原因有二:其一,觉新是这个故事的主角,故事中到处都充斥着他的身影。其二,则是有关这本书的主题了。
《家》是为了批判封建家庭制度而存在的,而觉新则饱受这个制度的摧残,作为家里的长子,他被迫早早地挑起了生活的重担,辍学、结婚、工作。他不仅失去了求学的机会,也失去了自己选择妻子、选择工作的权利。
幸运的是,他与他的妻子婚后生活很幸福,稍稍弥补了一些他心灵上的创伤。
然而可悲的是,他的初恋和妻子都因他而死,导致缘由都是他的“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面对亲戚们的指责,他只是唯唯诺诺。他不顶嘴、照单全收,而对于那些无理、过分的要求,即使是损害了自己的利益,他也想尽办法去完成。唉,真是令人又同情又可气。也正应了鲁迅先生的那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接下来镜头转到觉民身上。
他也算是这部剧中最幸福的人物之一了。虽然他并不是非常的英俊潇洒,但也是学业有成、品学兼优。而且最重要的是,他的抗婚行动成功了,并在最后(《秋》一书中提到)迎娶自己心仪的人儿。虽说抗婚行动的过程有些辛苦,毕竟整天都要躲着,还不能去街上溜达,但是这结果还是挺让人羡慕的。这里就要顺带提一下高老太爷,他最初是一个反派角色,觉民逃婚后还说要与觉民断绝祖孙关系。也是他的儿子太不争气了,竟把他给气病了。又经过儿子儿媳们的一番鬼折磨,最终却要命不久矣。
在生命的尽头,也算是回光返照,他终于意识到他是孩子们的祖父,终于明白了他真正的责任,这才最终决定不再向觉民逼婚。虽然无法挽回死亡的结局,但在弥留之际,他却感受到了一份作为祖父应有的亲情的温暖与幸福,并且由一个反派角色改邪归正了。可喜可贺。
至于三弟觉慧,我认为他不够稳重。
面对家道中落,情人离世,他选择的却是离家出走,来到上海,投身于革命事业。虽说他的行动、抱负都是为革命事业,但不要忘了,也是他亲手造成鸣凤的死亡。在得知鸣凤要出嫁的消息,虽然他也找过鸣凤,但最终却放弃了,并默认了鸣凤的出嫁。本是情人,本该同甘共苦,但他却将所有事情都推在了鸣凤身上。在看到出嫁人是婉儿时,他甚至还问,是不是鸣凤可以不用嫁了,多么可笑!
最后是鸣凤,她的身世很悲惨。
一个丫头,每天都要起早贪黑的干活,却还要忍受主人的责骂。她的结局也不怎么好,虽是自己选择的,却也无可奈何。虽有满腔不舍,也只能愤然跳河。
至于她为什么要跳河,这就不得不提到剧中的大反派——冯乐山。他要讨姨太太,见高老爷家中的这些丫头挺漂亮的,就想从中挑一个,于是就挑中了鸣凤。但论年纪,他甚至都可以做鸣凤的爷爷了!鸣凤无法忍受这份屈辱,何况她还有自己的心上人。虽可能无法在一起,但就算是给他当丫鬟,也是幸福的。
所以她最终选择了跳河自尽。鸣凤的命运是不幸的,但同时她也是幸运的。
她过了17年挨饿挨打的苦日子,但在生命的尽头却拥有了一份属于自己的爱情。这个世上,还有一个人关心她、支持着她,这何尝不是一种幸运呢?
可是,鸣凤死了,冯乐山的姨太太怎么办?不讨了?那怎么可能,再换一个呗。于是乎,婉儿就成了另一个受害者,但她没有鸣凤那份追求幸福的勇气,即使她也稍稍斗争过,最终还是选择了屈服。
片头到这里就结束了,总的来说,故事包括了“三个悲剧”、“一个抗争”、“一个出走”。分别指的是鸣凤、梅和瑞珏的死亡,觉民抗婚以及觉慧出走。
当然,《家》这本书有的不仅仅是它那有趣的故事,巴金先生对其倾注了自己的情感,思想相当深刻。
语言虽然朴实,但字里行间总是流露出作者对鸣凤等弱者的同情,对觉民等有志青年的赞赏和鼓励。
巴金先生的字是有魔力的,总能将读者带入书中,与故事中的人物一同欢笑,一同伤心,一同奋斗,一同生活。在与他们共同生活时,还能引起我们自己的思考与感悟。
这本书带给我的震撼太多太多,可惜我不善言辞,无法用语言完整地描述巴金先生所创造的“家”,但我仍想说,这绝对是一本不容错过的好书,以及,一部好剧!作者:刘心怡
《了不起的狐狸爸爸》主要讲了,比恩、邦斯、伯吉斯他们想吃狐狸一家子,狐狸爸爸射了一个计划,他们先挖了一条洞,他们去偷,比恩,邦斯,伯吉斯的饲养鸡,可是狐狸爸爸想了一下原来他们三个想吃一家子,这才弄明白,狐狸爸爸,每次偷他们了很多肥鸡、鸭、火鸡,最后狐狸爸爸还是赢了,比恩,邦斯,伯吉斯,生气啦!
这本书主要讲的就是要坚持。比恩、邦斯、伯吉斯是想吃狐狸一家子,狐狸爸爸不放弃,最后把火鸡抓了回来,狐狸家族的再也不挨饿了。如果别的动物想:都有人吃我们了,我们就死在他们手里了,所以我们要坚持,不能做什么事情就放弃,所以我们要向狐狸爸爸学习,不能像别的动物学习。
哦,难得! 这是一本优美的书,一本涉及到灵魂的书。菲茨杰拉德用诗意之笔铸造了坚硬而又柔软的灵魂主角盖茨比获得了世俗意义上的巨大成功,他有钱有势; 而他为了他的爱情(或者说他的理想?) 却将自己的灵魂高高地置放在了花天酒地的生活之上。这不禁让我想起艾米丽·勃朗特的《呼啸山庄》。它们竟然如此相似。只不过,《呼啸山庄》的故事是呼啸在荒原上,希思克里夫坚强而粗鄙,灵魂受难的时候可怜得像野兽我能宽恕爱我的人,而我爱的人呢? 我怎能宽恕?; 而《了不起的盖茨比》故事是诞生在美元上,盖茨比干了非法的生意,活在他并不快乐的名利场里,却为了一个类似的女子献出了自己的名誉和生命。
如果允许我简单地概括一下这部小说的故事,那么我必须说这是一个三角恋爱的故事。这样的故事业已在电视剧中泛滥。也许这样说对于一个期待新意的人来说是个遗憾,人们因此有理由质疑:《了不起的盖茨比》凭什么吸引我们? 我在初次接触这本书的时候并没有这样的困扰。我在一个大城市的书城买到了这本书,买书的动机如今已然忘却。我肯定是受到某种感觉的诱惑:书香? 语言? 包装? 评论? 或许兼而有之,但一开始肯定和里面的故事无关。
我似乎无需赘述书中的故事。这部小说虽然素来享有盛名,但是它当之无愧。连诗人和批评家艾略特都说这是美国小说自亨利·詹姆斯以来迈出的第一步。在一个充满速度感的城市,在一个夜生活盛大开放的城市,这本书也许可以找到更多读者和知音。在这本书中,人们可以找到闪烁霓虹、酒会、名车、别墅、身份、地位,可以嗅到华美的物质气息,可以看到享乐的天堂。然而奇怪的是:在这样的天堂,盖茨比却无法拯救自己的孤独。他拥有锦衣玉食,但是他在享受华美生活的时候却另有所待。很少有人看出他的微笑背后还有些什么。因此,他的被压抑的爱恋显得不可思议。他周围朋友一堆,在这个繁华的城市他是个人物,他还有什么值得忧心忡忡? 这个秘密也许被盖茨比承受了太久。也许他就是背负着这个秘密开始了他的奋斗之旅。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的代表作,小说通过主人翁盖茨比个人的爱情悲剧揭露了“美国梦”的本质以及 20 世纪 20 年代美国的社会现实。在反映与突出这一社会现象的过程中,菲茨杰拉德运用了大量的颜色象征,其中,绿色以及“一盏绿灯”贯穿全文,在重大情节转折点上都有所着墨,作者巧妙的将这些绿色以其特有的象征意义与小说中的人物,情节及环境结合起来,形成了一种新的,独特的象征意义,不仅突出、深化了小说主题,更是让小说充溢着一种朦胧而梦幻的颜色意象,从而使小说能以一种引人入胜的传奇色彩,完成了对美国梦以及当时美国社会的实质的揭露与批判。
不论是在东方文化还是西方文化中,绿色都是春天的颜色,象征着信心,生机与希望。在小说中,绿色贯穿始终,与盖茨比短暂的一生紧密联系,象征着其从开始的理想与希望,到对梦想的竭力追求,直至最终的梦破人亡。绿色第一次出现是在盖茨比17 岁时,那时的盖茨比年轻而富有朝气,对未来充满希望,坚信着只要努力奋斗就能飞黄腾达的美国梦。当时的盖茨比身着一件“破旧的绿运动衫”在田间劳作,这时的绿让人感到充满生机与信心十足,这种绿色象征着盖茨比对未来的希望与信心。而另外一个与盖茨比乃至整个主题密切相关的绿色,是一盏绿色的灯,而这盏在黛西家码头的灯俨然代替着黛西,是盖茨比长期遥望与仰慕的对象,也是其毕生的追求与梦想。而这盏通宵不灭的灯指引着盖茨比竭尽全力的去追寻,这绿灯是他的希望。但从另一角度来看,这“绿灯”始终是“遥远”而“微弱”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象征着盖茨比梦想的“遥远”与“微弱”。
《了不起的狐狸爸爸》是一篇童话故事,作者是罗尔德。达尔里面主要讲述狐狸爸爸、狐狸妈妈和三只可爱的狐狸宝宝、以及一些动物之间发生的故事。
故事里讲述了三个卑鄙、小气的农场主,他们是:鸡场主人伯吉斯,他胖的像个气球,鸭、鹅场主人邦斯,他是个小矮个,火鸡饲养场和苹果园的主人是比恩,他瘦如铅笔。狐狸爸爸每天都要去他们那里找食物做晚餐,正因为如此,所以三位农场主恨死狐狸爸爸了。
一天,狐狸爸爸出来找食物时,被农场主发现了,并打断了狐狸爸爸的尾巴,狐狸爸爸忍着痛逃回家,让大家一起在地下挖洞逃走。可博吉斯、邦斯和比恩追了上来,用挖土机一路挖,狐狸们一路跑。农场主累的不想挖了,就守在洞口,他们想着:狐狸最多三天就会出来,不然就会饿死在洞里。可狐狸却没这么笨,她们一会儿钻到博吉斯的养鸡场,取了些鸡;一会儿钻到邦斯的养鸭、养鹅场取了些鸭、鹅到洞里……
就这样,她们过得很幸福。我觉得狐狸爸爸因为勇敢、聪明、勤劳,所以才打败了三个农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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