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读书,能使人精神焕发,充满自信,充满魅力。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书籍的读后感。读后感是阅读一本书之后,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记录。写读后感应该抓住书籍的哪些精髓来写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读后感推荐]《活着》读后感范文汇集(4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面对家境的没落,面对自己的父亲母亲,甚至自己的儿子、妻子、女儿、女婿,还有五岁大的孙子相继离开人世,一位老人仍坚强的活着,他就是福贵,当他的家被他败光时,他是坚强的;当他被国民党拉去当兵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儿子因抽血过多死去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妻子因病去世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女儿因生产大出血死去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女婿出事死去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孙子夭折时,他是坚强的……风雨无法使其失去力量,别人的歧视也不能使其丧失斗志,他用行动向我们诠释了——坚强!
无论什么时候,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应该坚强的活着。
活着是一种勇气的体现,更是坚强的体现,当你不再坚强时,你就会失去许多。
人为什么能活在世上:因为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坚强支撑着人们,这种力量使人们生活几万年,使人类可以在地球上繁衍生存。
每至农家见到一位老头牵一头老牛,我就会想起那位叫福贵的老人,一个人生活在农家。时而拍拍黄牛,时而向西方望去,那是他七位亲人的坟墓,他放下锄头,向着落日,看太阳将最后一抹光芒洒向西边的黄土上……
坚强地活着,不应白在人世间经过。坚强地活着,面对一切困难欣然向前,面对逆境毫不退缩。
每每想到这位老人,我想对他说:你的名字叫坚强!
合上余华的作品集,泪水湿润了我的眼睛。是啊,活着是多么一件简单的事,可又是一件多么难的事啊!
徐福贵一家到处奔波劳累,直到最后的死去,他们是为了活着;有庆的死换来了一个小生命;凤霞的死换来了她的孩子——苦根的活着;二喜是为了苦根活的更好而死去;家珍的病是为了家里人更好的活着而累出来的,直到最后的死去;徐福贵在战场上死里逃生是因为他知道活着的好……徐福贵亲手送走了他的一个又一个亲人,他的妻子,他的儿子,他的女儿,他的女婿,他的孙子……他还是要活着。
想想现在,大街上的人匆匆忙忙。路边的饭店门口站着一位笑迎迎的老板;瞪着三轮车的老大娘叫唤着:“卖……”,工地上的农民小心翼翼地站在几十层楼的高处;超市里收营员机械地收着钱……所有的所有都是为了活着,活的更好。有时想象他们可悲,唉,我何尝又不是这可悲人群中的一点呢?有时想想他们坚强,不管遇到什么他们都要努力的活着。“活着”多么简单的两个字,可做起来又是那么的艰难。它会要你付一生的代价,他会要你付全部的精力,它会吸掉你所有的血液……活着有苦有乐,有起有伏,有亲情,有爱情,有友情,活着有……不管是高尚的人还是平凡的人在活着的面前是平等的,他们都是为了活着而不断地努力着,只是他们所收到的成果不同罢了。
活着真好!
这本书题为“活着”,写的却是“死亡”,这是一部为内心而写的著作,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苦难后依旧对世界乐观的态度。故事讲述了男主角福贵儿的一生。福贵儿年轻时沉迷于吃喝嫖赌,一言不合就打媳妇儿家珍。有一天,家产被败光了,输给了一个叫龙二的人。亲爹被气死了,家也被人夺了。
福贵儿终于洗清革面,怀着儿子的媳妇儿却被岳父接回了城里,后来又带着儿子有庆回来了。娘生病了,福贵儿去城里买药被国民党抓走,在硝烟弥漫的战火中活了下来,遇到解放军,回了老家。回家后娘死了,女儿病成了哑巴。(看到这里,我以为作者会写龙二霸占他的妻子之类的,不仅没有,反而龙二的结局出乎意料)
福贵儿回来后,土地改革开始了。龙二因为不肯分田产,被枪毙了。福贵儿很是感慨,如果当初他没有输光家产,现在死的就是他了。到这里,我以为好日子就要来了。没想到,现实永远没有更惨,只有最惨,真正的悲剧才刚刚开始。
家珍得了软骨病,干不了活,家里负担加剧;政策变化,家里越来越穷;曾经的战友成了县长,却间接害死了自己的儿子有庆(有庆死于为县长夫人输血,抽干了血而死);女儿凤霞与城里的偏头二喜结婚,死于生产;女儿死后,妻子家珍不久于世;年幼的外孙被接到乡下与自己同住,自己年迈贫穷,生活艰苦,让孙子死于吃豆子撑死。
多年以后,年迈的福贵儿牵着他年迈的老牛,哼着欢快的小曲儿,给在乡间收集歌谣的“我”讲述了他的一生。本书故事篇幅并不长,两个小时就可以看完,看到结尾,我还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可能我内心在期待某种逆风翻盘,从始至终故事却都在朝着反方向发展。
可能越是穷苦的人才越能体会到这种与生活作斗争的辛酸,和灾难降临时无能为力的苦楚。曾经我因一些生活琐事与朋友争吵,看完这本书再去回顾那些琐事,与生死比起来,那又算得了什么?曾经我所坚持并奉为真理的“对”与“错”是否局限了我的眼界与格局?
我一直认为,一本好书带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学会放下,学会宽容,学会柔和。《活着》也是如此,把自己当做富贵儿去历经沧桑后,剩下的只有感激,感激曾经经历的一切,感激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感激未来将创造的一切!
“人生就像心电图,一帆风顺,你就挂了。”这句话在之前对我感触不大,可在看了余华的《活着》后,我才真正的理解,是挺讽刺的,一帆风顺,灾祸也就真的来了,不顶风而行,不逆游而上,你只会被摔着粉身碎骨,人生就是一场闹剧,就像硬币的两面,一半好一半坏,只有好和坏拼凑起来,才会是一块完整的硬币,才会是人生。
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福贵讲起了他自己:他以前是一个富少,成天往城里跑,烟花巷子里,睡错了床,他挺悠闲的,他知道自己有资本,但烟花巷子太温柔,他真正爱着的是让他后悔一生的赌场,或许是他傻吧,自己挖了个坑把自己坑进去了,我在想,如果那天晚上他和家珍走了,会变得不一样吗?怎么可能会不一样,他的性子,他所生活到现在的一切没有变,又会变什么呢?他输了,因为他只看到自己有什么,却不知道自己已经失去的太多了,他的父亲知道后,没有打骂,他把地产田地换成了铜币让福贵扛过去。徐家出了两个败家子,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鹅有变成了鸡,到最后连鸡也没有了,福贵的爹也去了。
福贵也不在是以前的福贵了,他要养活自己,他租了五亩地,从早忙到晚,妻子被接走了,福贵变了,他的命是苦的,但无悔啊!他认为自己的妻子是最好的,儿女是最孝顺的,哪怕到最后,只剩一只牛陪着自己。
我没经历过那段时代,我不懂,但有庆的死却让我泣不成声!不过或许,在这个动乱的年代,死去或许能少受点苦,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亲人相继离去,福贵的生命也失去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年头,他看着亲人一个个离去,我不知道他怎么想,他进述时,还是那么宁静,是麻木了?就像看一本书,或许带给你或喜或痛或麻木不仁的感觉,可人生也还要继续过,还是会出现新的章节,可那有那么容易就过去,失去亲人的痛苦怎么能够忘却,只是暂时想不起来罢了,但那种撕心裂肺的痛,又岂能是我们能够理解的?
表面上的安静并代表真正的安静,内心的波涛汹涌才是真的。其实,老人“福贵”讲述自己四十年前自己,让我觉得,最快的是时间,最慢的也是时间,春去冬来,一年就过去了,四十年间,有太多的遗憾,或许我不该去批判一个人的人生,因为我不是他,我不该去批判一个人的选择,因为我没经历过。
和书的缘分就像谈恋爱,越是遭到砍伐杀戮,越是生长得疯狂,热烈。阅读童年后,我被马克西姆·高尔基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写读后感切忌面面俱到。那么要如何,才能在笔走龙蛇下写出心中的震撼呢?以下内容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整理的“关于《童年》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我读了《童年》这个故事,他是一段一个由于真善美的天才讲述的残酷,悲惨的生活故事。
可怜的阿辽什卡很小丧父,被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他性格暴躁,自私贪婪。而两个舅舅也粗野不堪,自私自利。他们争夺财产、打仗斗殴、愚弄毒打儿童等。在这丑恶的环境里,幼小的阿辽什卡压得喘不过气来。但扔然有许多善良、正直的人给了他精神的支撑和帮助,使他看到了光明。不幸的是他的母亲也离开了人世,他小小年龄,却成了孤儿。这时,狠心的'祖父残忍的把他赶出了家门,他就这样走向了人间……
读完后,我觉得阿辽什卡太可怜了,他的童年太悲惨了。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是多么的幸福快乐。我们被父母宠着、爱着、丰衣足食,哪怕遇到一丁点的委屈,都要在父母的怀抱中诉说。我读了《童年》以后才深深地体会到,高尔基的坚强和伟大,我们恰恰相反。环境可以造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你的坚强、光明和博爱的心,而是变得越加开阔。就是这样的精神和环境下,造就了高尔基,成就了高尔基。也许,这就是他成功的密决吧!
《童年》这本书告诉我们:“脚下的路是自己走出来了的,不管前面的路是笔直平坦的,还是悬崖峭壁,我们都要勇敢的走下去。要学习高尔基的坚强、勇敢、正直自信的精神。”这让我更加明白了什么是童年,什么是幸福童年。
读完《童年》后,我便认为高尔基很可怜。
文中我最喜欢‘外祖母’。我敢说‘外祖母’是世界文学中最光辉,最有人性,同时最富艺术魅力的。她保护着高尔基不受邪恶力量侵噬,用善良的心驱走高尔基内心的邪恶。
闲暇时,她最喜欢给高尔基讲童话故事,她所讲的童话故事和民间故事,让高尔基从小就辨别善与恶。
‘外祖母’总是以慈善,宽厚的胸怀,关爱她身边的每一个人。她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胸怀,她如一盏明灯,照亮高尔基敏感而孤独的心。她还经常将一些怜悯穷人和弱者,歌颂正义和光明的民间故事给高尔基听。
她对高尔基的影响,正像书中描述的那样:“在她没来以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一根不断的线,把我周围的一切连结起来,织成五光十色的花边
‘外祖母’就像一条小河,滋润着高尔基这棵小草,让他茁壮成长。
我最厌恶‘外祖父’,因为他吝啬,贪婪,他内心也有善良的一面,但是被金钱蒙蔽了,再加上两个儿子的暴虐成性,整天争夺财产,让‘外祖父’脾气更加暴躁,经常打高尔基,但是有‘外祖母’的保护,高尔基才得以生存,内心不受污染。高尔基曾说过:“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的。”可见,‘外祖母’是最善良的。就如大自然一样美丽,鲜花一样芬芳,湖水一样清澈,天使一样纯洁。
童年,是每个人都曾经经历过的,有快乐,有幸福,也有许多的悲伤。童年时美妙的,是充满阳光的……可是作者高尔基的童年却是悲惨的。
高尔基三岁就失去父亲。失去了父亲,也就意味着失去父爱。他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一个外祖父经营的小染坊。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他的头上。
外祖父的脾气十分暴躁,经常会打高尔基和他的外祖母,使他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但外祖父也有慈善的一面,比如书上说道:“外公那瘦小的身体轻贴着我,他开始讲自己童年的故事,他的话语沉重,滔滔不绝。”高尔基还说:“讲着讲着,他在我眼里的形象高大起来,这个干瘦的老头忽然变成了童话里的大力士,他独自一人拖着一条巨大的灰船逆流而上。”是呀,这个干瘦的老头在我的心中的形象也高大起来,他好像什么都不怕,他像一座山。
高尔基的童年非常悲惨,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童年的每一滴美好的时光!幸福的时光!童年,本该是每个人最幸福、最难忘得时光,可作者高尔基的童年却和我们不一样,没有快乐,也没有幸福,只有黑暗和阴影,这令人感到难过。
在这本书中,我十分敬佩高尔基的外祖母,她像一盏明灯,照亮了他童年的心。
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过后,不仅让我更加珍惜美好的童年,还让我懂得了应该怎样做人和做事。
读完了苏联作家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一方面为主人公阿廖沙所受的种种生活磨难感到不公,一方面也为他始终奋发向上、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由衷地敬佩。
在这部作品里,作者通过讲述主人公阿廖沙童年、少年和青年时代的生活经历和坎坷命运,向我们展现了一个进步青年的成长轨迹。
在童年时代,主人公的命运历经坎坷。他四岁丧父,然后被寄养在外祖父家——一个充满仇恨和小市民习气的家庭。十岁多时,他又早早辍学,挣钱养活自己……
走上社会后,阿廖沙先后在鞋店当学徒,在船上当洗碗工,在绘画师家做佣工……在这段时期,他不断与社会底层的人打交道,并爱上了读书。他如饥似渴地阅读了大量的书籍,心灵受到了洗礼,最终怀着强烈的信念和追求,去他乡追寻新的生活。
阿廖沙怀着上大学的梦想来到喀山后,却发现上大学对于自己来说只是个美好的愿望。当梦想破灭后,他不得不为生存奔波,住大杂院、卖苦力,与大学生和进步人士交朋友……就这样,他进了一所社会大学,在那里学到了普通大学生学不到的东西,最终成为一名革命知识分子。
书中主人公的经历对于我们这一代少年儿童来说,是非常遥远的。我们中大多数人每天沐浴在父母的关心呵护和老师的殷殷教导下,宛如生长在温室中的花朵。由于缺少风雨的洗礼,我们平时在学习生活中往往遇到一点挫折就觉得难以面对。我们很多人都有着优越的学习条件,却不愿好好学习。对比主人公的童年,我们是不是缺少点什么?这是我们值得深思的。
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后,深受感悟。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讲述阿廖沙从三岁到十一岁的童年生活,在他三岁时父亲就去世了,阿廖沙的外婆实在看不下去了,于是就把他带到了外祖父家,阿廖沙的外祖父脾气很暴躁,动不动就大阿廖沙还打她外婆,最后他妈妈又找了一个男人成为阿廖沙的爸爸,随后他妈妈去世了,阿廖沙走向了人间。
此刻,我感到:阿廖沙很坚强、勇敢和正直,而且充满爱心,不论遇到什么事都沉着应对,最后解决了问题;他的外婆很善良,而且乐观,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护着阿廖沙,心中充满了无私的爱,他的外公对阿廖沙非常的严格,而且他既暴躁又乖戾,还是个既贪婪又自私的一个人。
此时此刻我想对我们说:“我们现在不缺吃也不缺穿,不像阿廖沙那个时候,要啥没啥,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这美好的时光,不要让时间与我们擦肩而过,过去了就再也没有了。
如果有时间,你也找来读一读这本书吧!《童年》。
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之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小说中的主人公阿廖沙的生活环境是让人心酸的,他三岁上父亲生病去世了,便跟着妈妈来到外婆家。外公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两个舅舅也同样是粗暴、自私的人,甚至他们的儿女也是这样。阿廖沙就在这样的家庭中饱受打骂:外公经常痛打外婆及孩子们,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打得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
我读了之后心情非常压抑。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阿廖沙的心灵会不会也被玷污?但幸好这世界也不都是丑陋不堪的,他的身边还有外祖母等善良正直的人存在着,他们给了阿廖沙信心和力量,使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未来是属于光明的。其中,外祖母就是他的太阳。外婆总是用她的温存用她的宽容给予阿廖沙爱的种子,长成了参天大树,有了羽翼的保护,阿廖沙的世界就不会再任凭风吹雨打了。外婆用她的爱抚慰了他心灵上的创伤,而真正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的是老长工格里戈里,当然那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但他却被两个舅舅给害死了。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
只要还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可以被放到无限大,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
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难免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请你相信,黑暗过去之后,太阳总会出来!
每个人都有童年,下面与各位分享下《童年》读后感
我读了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写的《童年》。它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讲述了一个叫阿廖沙的孩子的童年故事。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它让我了解了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家庭。
这本书是作者真实生活的写照,高尔基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了黑暗统治下的孩子从觉醒到长大的苦难历程。阿廖沙是一个悲惨、可怜的小孩,他的童年是在外祖父家度过的,他的生活可不像我们现在这样幸福,充满阳光和爱。他的外祖父性情暴躁,贪婪、自私;两个舅舅也很自私、粗暴,这些都在年幼的阿廖沙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阿廖沙是一个善于观察和十分敏感的好孩子,能辨别是非,有坚定的、不屈不挠的意志,虽然他生活在一个不太好的生活环境里,但这反而让他成长为一个坚强、正直、勇敢、自信的人。阿廖沙还是一个善良的孩子,它很同情穷人,经常帮助他们。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当时沙皇统治时期的困苦生活,让我知道了现在的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热爱生活,努力学习,用自己的能力和智慧把这个世界建设得更加美好。
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我也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如今,眼看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吧
童年,是美好的梦;童年,是理想的港湾:童年,是记忆里的甜蜜……童年,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美好的,但是,对高尔基来说,却是另一番感受……
前几天,我读了他的自传体《童年》,这令我十分感动,书中说到他小的时候,妈妈把他寄养在外祖父家。他来到外祖父家时,外祖父已经变得暴躁。他的两个舅舅不断地争吵、斗殴。妈妈不堪忍受这种生活,便丢下了他,离开了这个家庭。然而,他的奶奶与外祖父他们却是截然不同的,她慈祥、聪明、善良、能干,这给幼小的高尔基留下的不仅仅是当时社会上的丑恶,还有生活的勇气与信心。
高尔基那时曾因好奇把白桌布染成蓝色而被外祖父打的失去知觉,在那种艰险、恐怖的生活环境中,他只能默默地忍受,默默在这种污浊的环境中生存。然而,在这么恶劣的生活环境中,他依然走了过来,成为了一名享誉世界的大文豪,为人类留下了一部又一部的名著,流传千古。
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他的生活与我们的今天相比,那可是一个天一个地。现在的我们,个个都养尊处优的,在家当小皇帝、小公主,只要一点不顺心,就得让大人忙活一阵子。哪像高尔基那时在艰苦的生活环境中还闯出了一番事业。但是,虽说我们现在生活好了,不像高尔基那时生活那么悲惨,可我们也不可以这么做,要知道,今天的生活来之不易,要好好珍惜。不要再做小皇帝、小公主吧,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我们像一株株小苗,在现在安定的、美好的社会滋润,我们要好好孝顺父母、认真学习,为未来做好准备,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时光,一触即去,童年,也随之流逝。现在,充满活力的我们,要趁这美好的时光,这美好的生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童年是我们一生中最幸福,最快乐,最无忧无虑的时候,尽情的玩,得到来自父母爷爷奶奶的关心与疼爱,如一场甜甜的梦。而,对于生活在沙俄时期的阿廖沙来说,童年却并非如此。
《童年》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稳文中的阿廖沙三岁失去了父亲,成为了一个不幸的孩子。母亲带着他来到了外祖父那里居住。从此,他的噩梦便开始了。在这里,小小的阿廖沙亲眼目睹了当时那个社会的残酷与黑暗,使得他小小的心里便充满了阴影。随着外祖父染坊的一天天衰败,外祖父变得越来越暴躁,狠毒,经常用鞭子抽打可怜的阿廖沙。他的工人不小心然错了布,都会被他抽的昏过去。幸好,在这里,还有疼爱他的外祖母,给他的黑暗生活带来一点温暖。他目睹了他两个舅舅为分家而经常吵架斗殴。阿廖沙在这个黑暗的地方,度过了他的童年。
这是一部令人心酸的小说。亲身的经历,使得这部小说的渲染力很强。一个五六岁的孩子,懵懵懂懂的孩子。却真实的目睹了这个社会的黑暗,受尽了虐待,受尽了辱骂。简直像生活在地狱一般,在这里,一个五六岁的孩子看到了血腥,看到了兽性,当然,也看到了那个时代社会最底层的真实生活。他就像在一个阴冷,幽闭的空间里一样。
所幸,这个世界还有爱他的人。疼爱她的外祖母,还有乐观纯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格里高里、献身于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情”。他们教会这个孩子什么是爱,什么是温暖,什么是光明。使得这个绝望的孩子在黑暗中能够看见一丝光明,一点希望,并引导他成为一个正直,有爱心的人。
再来看看我们的生活。
这是一个充满爱的社会,没有沙皇,没有歧视,没有虐待。我们如此幸福。有那么多爱我们的人,没天为我们嘘寒问暖,照顾我们。但,我们曾多少次与他们发生争执,我们曾多少次冲他们吼叫。我们谁曾看见过,半夜,月光下,他们悄然落下的眼泪。而他们,却依然爱着我们,给予我们无私的爱,才能成长。我们是不是应该体谅一下他们,回报他们。看到阿廖沙的童年,想起我们的实际,我们应该做点什么,我们的心里会不会泛起涟漪?
童年,再回过头来看童年,会不会有一种别样的滋味?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小年纪的阿廖沙失去了爸爸后,又不幸地失去了弟弟,后跟母亲一起到了姥姥家,其间他得到外祖母的疼爱、呵护,受到外祖母所讲述的优美童话的熏陶,在姥姥家认识了一群亲人,同时,他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争吵打假以及在生活琐事中所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阿廖沙就是在这种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的景象的狭小天地里度过了自己的童年。在这本书里可以借着阅读,了解到世界各民族的风情人俗,生活方式;更可以发现,跟民族几乎都有想似的善恶观念,而且会为相似的事情而感动,感化。
童年,本是我们无忧无虑,可以尽情玩耍,是我们美好的回忆。而在阿廖沙上,童年确是不堪回首的地狱一般,家里的人只有残忍和自私,没有一丝丝的温暖,生活在这个家中,让人感到窒息。但幸运的是,还有外祖母,和像外祖母一样的人去爱护他,保护他,又让他得到了温暖。
我不禁为阿廖沙的童年感到惋惜,原本快乐的童年,却是这样。不过,我相信,阿廖沙是一个坚强的人,他一定会好好地努力,摆脱这样的生活,毕竟,向他这样的童年谁都不愿意去过,他真是一个可怜的人啊。
这本书也告诉了我一个道理:人活着就要向善,就要诚实,正直,就要勤劳,勇敢,要永远追求美好的事物,去好好度过一个属于自己的童年。
自己读完的书,如果不能理解它,那么等于没读。时隔多年再次阅读莫里斯·梅特林克写的青鸟,依然会有新的见解,写读后感能够积累知识,使我们越来越充实。你知道写好读后感的具体步骤吗?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关于青鸟读后感范文”,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在这个快乐的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做《青鸟》的书,让我受益匪浅。
《青鸟》讲述了一对兄妹寻找青鸟的故事,一路上他们经历了许多事情:夜宫的五道大门,恐怖的墓地之旅,难以置信的青孩子的世界,以及幸福家园的见闻。而种种的这一切都是为了让兄妹俩明白幸福的真正含义。
幸福,像空气,每天都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常常会被我们所忽略,可是我们的生活不能缺少它,其实它的意义已经融入到了我们的生命中。最简单的东西却最容易忽略。
读了《青鸟》后,我重新观察,发现我身边的幸福还真不少,譬如说,我有身体健康的幸福,有朋友送来真诚友谊、老师教我知识的幸福,有被阳光温暖照射的幸福,有聆听小鸟歌唱、山涧小溪叮咚流淌的幸福,等等,最重要的是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爱我我也爱他们的爸爸妈妈……我发现我的幸福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感谢所有让我幸福的人和事,我一定学会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中寻找幸福。幸福无处不在,就看我们有没有一双善于发现幸福的眼睛。
这个暑假我看了《青鸟》这一本书。《青鸟》讲述的是伐木工家的两兄妹,为了救邻家小妹妹去寻找青鸟,他们先到了“记忆之乡”;然后来到了“夜的宫殿”;接着来到了森林;接着来到了“幸福宫殿”;下一站他们来到了墓地;最后来到了“未来之国”。可是都没发现青鸟。回到家后他们发现了青鸟。兄妹俩明白了一个道理,幸福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光”,她一直在帮助主人,从不想要回报,也没有半点怨言。“光”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同时佩服两兄妹中的哥哥,他为了救邻家的小妹妹,一路克服困难寻找青鸟,哥哥的这种舍己为人。坚持不懈的精神也很值得我们学习。
《青鸟》这本书是我很好的老师,它教会了我幸福。珍惜,还让我懂得了只要我们坚持。努力,属于我们的幸福就会来临。
幸福是什么?谁都解释不清楚,很多人都想要获得幸福,于是就苦苦去追寻幸福。其实,幸福就一直在我们身边,这是我读完《青鸟》这本书后所明白的道理。
《青鸟》讲述了一个勇敢的小男孩蒂蒂和他天真可爱的妹妹咪蒂一起寻找青鸟的故事。一路上,他们遇上了许多被使了魔法能够和人类一样说话的生物,一起经历了许多事情:夜宫的五道大门、恐怖的墓地之旅、难以置信的青孩子的世界,以及在幸福家园的见闻。而经历了的种种,都是为了让兄妹俩明白幸福的真正含义。
幸福无处不在,只要细心体会,你就会发现我们的生活其实被浓浓的幸福包围着。有些人认为只有整天坐在豪华的酒店里大吃大喝那才是真正的幸福,不,其实正如作家莫里斯。梅特林克所说的那样:有些人终其一生都没有发现幸福。但它近在眼前,那即是助人为乐。可是,这种幸福尝尝被人们忽略。是啊,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这一点却要自己慢慢去领悟。需要有一双能够发现幸福的眼睛和能够感受幸福的心灵。
早晨,妈妈在我的餐桌上放了一杯热气腾腾的牛奶和几片面包,关切地对我说“快吃吧,补充点营养。”我望着妈妈,心理感动万分,这就是幸福。中午,我为妈妈盛了一晚香喷喷的米饭,给了她一个微笑,妈妈的眼睛里充满了欣慰的目光,这时妈妈是幸福的,而我也很幸福!晚上,临睡前我向爸爸妈妈、还有奶奶道了声“晚安”,此时此刻,每个人的心里都装着一个小小的幸福。
幸福无处不在,只要你能够去发现他体会他,他就会每时每刻出现在你的身边,这时候,你就是幸福快乐的。只要我们都能用一颗无私的心去关爱别人,帮助别人,那么别人在得到了幸福的同时,你也拥有了快乐。幸福快乐就是这么一件简单的事情。
那么,各位朋友们,你们找到属于自己的青鸟了吗?
最近,我读完了《青鸟》这部名著,深受启发。《青鸟》主要写了圣诞前夜,棣棣和咪棣家来了一位仙女,她请兄妹俩为她生病的女儿寻找青鸟——幸福的象征,并送给棣棣一顶能看到事物灵魂的帽子。两个孩子在猫、狗和各种静物的灵魂的陪伴下,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在光神的指引下,在回忆国、夜神宫殿、幸福花园等地寻鸟,却始终没有找到。
最后,两个孩子回到家,棣棣一口答应了把小鸟送给邻居太太家一直生病的小女孩,这时小鸟变成了“青鸟”,原来青鸟一直在他家里,邻居女孩的病也好了。
我最喜欢书中的光神。因为她在孩子们伤心时安慰他们,在孩子们遇到危险时保护他们,还在孩子们失望时,给予他们希望和鼓励。光神总是尽量让孩子们明白更多道理。她用慈爱和大度,原谅了孩子们一个又一个的错误,最终教会了兄妹俩“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而且都费劲辛苦,历经失望,其实,幸福就在我们身边,如果我们经常怀着美好无私的愿望,幸福就伸手可得”的道理。还让我明白了自己的经历,才是我们唯一的指路明灯。
这本书故事离奇,也教会了我许多道理,我非常喜欢。因此我也想将这本由比利时作家莫里斯·梅特林克所写的《青鸟》推荐给大家!
我读了青鸟这一本书以后,我感觉到狄狄非常的勇敢,因为,为了救那个仙女的孩子,他鼓起了勇气到了坟地走了一圈儿,当然了,这看起来是很恐怖,但是仔细往深了看看,其实呀!死亡并不是那么的可怕,但是如果是我的话,就算是有一大群人陪着壮胆,我也不敢在半夜十二点去坟地里转一圈,因为大家都知道“午夜凶铃”吧!很恐怖的一部电影,当然了,青鸟这本书并不是真实的,但是我还是为狄狄的这份勇气,为他感到自豪,就算是在最危险的“夜殿”里的每一扇门,狄狄也都必须要打开它们,而且“夜”还提醒过他每一道门里都有可能藏满了危险。
“夜”都已经把事情说得非常的严重了,可是却丝毫没有吓倒狄狄要打开每一道门的勇气,狄狄坚强的一道一道的打开门,里面有的是幽灵,有时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有的是鬼魂,有的是灾难,在这些门面前,有的连夜神也不敢去打开它们,但是狄狄却做到了,在最后一道门,其它的小动物都因为夜神的奉告而跟着夜神逃跑了,虽然只有小狗跟在后头,但是狄狄却还是鼓足了勇气走了进去,他终于看到梦寐以求的东西“青鸟”了!他高兴的大叫一声,可是后来等光明发现了这只是在夜殿里才会绿的青鸟时,他顿时失落了,但他后来却又经历了非常多的难关,通过一个一个的难关,最终终于找到了青鸟,呵呵!这个结局还真的是不错噢!
读完《活着》,有一种热泪盈眶的感觉,或许这就是人生真实吧。人活在世上,总是会有不幸与挫折,但除了挫折之外,还有希望与勇气。你在读完《活着》之后有没有什么想写的感悟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编辑整理的“长篇小说活着经典读后感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活着》当时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并不知道其中的内容关于哪方面。但是当我看我之后,却给了我超级震撼的感觉,会让人有所思索,有所回味,并且久久不能忘记,铭记于心。
《活着》讲述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小说的叙述者“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福贵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哑巴。
我相信有血有泪的人,看了这本书,都会落泪,而且是多次落泪,虽然书中的文字朴实无华,但是就是那一个个人物的故事,悲惨的故事让人心生酸泪。虽然这本书我看了有一段时间了,但是我还是能想起那段让我印象非常深刻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这段话虽然很朴实,但是我们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不就是在平平淡淡的话语中产生的吗,我不敢想象当事人听到这句话的感受,起码当我读到这句话的时候,我是流泪了的,我觉得这句话有感人的地方,有酸楚的地方。
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义、大跃进运动和文革等方面都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我们常常会想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当然,这本书会给我们呈现不一样的答案,活着是为了承受痛苦吗?起码在书中我看到了这样的观点,最后主人富贵和老牛生活在一起,我不知道作者这样安排的意图是什么,也许是在告诉我们说,人和动物都是平等的。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是我们还是要勇敢的生活下去。 去履行我们应该履行的义务、权利,用我们的责任心去做一些应该做的事情,感恩也许就是活着的意义。
我们为了什么活着?为父母,为学习,为了感受世间百态……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不论为了什么,我们都应该好好的,坚强的活着。
福贵原来是那么富裕,享尽多少荣华富贵,可是命运不会让人一帆风顺,他挥霍无度,最终将家产败光,父亲的离世使福贵渐渐收敛了脾气,开始对家人好。小时候曾被他当马骑的长工告诉他“要饭的皇帝也是皇帝,你没了钱也是少爷”。从战场上逃回来的福贵深知活着不容易,他不再颓废下去,接受现实,脱掉绸缎换上了粗布衣,从砖瓦房搬到了茅草屋,开始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然而,命运仍觉未尽兴,儿子,女儿,妻子相继离世,只留福贵一人在着世上,与一头老牛那头他用最后的家当在菜场救下的待宰的牛相伴,孤苦伶仃,一贫如洗,渡此余生。虽然晚年落寞,可他并没有放弃,为了自己和家人坚强的活着。一生一世一人一牛。
福贵的人生大起大落,老天与他开了个天大的玩笑,这个玩笑使他遍体鳞伤。可他还是顽强的活下去。
也许,命运会捉弄你,请不要放弃,请你一定坚强的活下去,即使这一生到头只有你一人。因为我们活着就是为了活着。
我花了一上午在图书馆读余华的《活着》。我也不知道该怎样去点评福贵这个人,说他悲剧,他却渡过了更为悠长而黑喑的一夜,开朗而顽强地活著;说他好运,他又亲自安葬了自身全部的家人,只剩一头比他年龄还大的病牛陪着我。实际上,福贵的人生在什么时候代表了我们中国人的生命之道:从大地主铅华到败血女被压迫,从被强迫去战斗到中国人民解放军再会,回到家的人民公社化健身运动,大炼钢书里有很多有目共睹的地区,但如今一直回旋在我脑子里的是福贵的孩子有庆给镇委书记的闺女捐血时被活生生抽死的情景。我好像见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苍白地细语着头昏,我好像触碰到他要想抽出来那被医生死死的握紧的都是骨骼的手。我好像就在那般一个情景中,要想上来帮一把有庆,却被哪些阻拦着,只有眼巴巴看见,心发憷。实际上有庆是否代表着那时候要想解救我国的有识之士呢,她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生生吸干,变成有权利阶层的特色美食。
界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惠州房产网福贵。我看到2个福贵一样乌黑的背脊在余辉中发亮,听见老人用混浊的声线在宽阔的原野间传来:青少年去流荡,中老年想掘藏,老年人做僧人。一本书以老人的描述主导,创作者与我全是旁听者,坐着中午的山上上,听老人默默地历数。如同创作者常说,非常少有些人能那么详尽地叙述自身的一生,我觉得这大约是由于福贵这半辈子都用在怀恋过去了,一个人守着七个人的人生,持续在脑子里播映,不管大小。正如书上所说,老人福贵责备惠州房地产网福贵道。今天有庆,家珍耕了两亩地,苦根也小,耕了一亩地。你上了年纪,不用说丢脸了。我疑惑,本来这儿就仅有一人一牛,哪里来的那么多姓名?福贵得意地表述说,:假如它(牛)了解仅有它在耕种,便会懒惰的。呵,多么的趣味而忧愁的界面,实际上福贵和他的牛一样,她们都幻想着自身的家人仍在,因此从不曾忘掉。
小故事的最终,傍晚已经稍纵即逝,夜晚天降了。我看到宽阔的农田坦露着牢固的胸口,那就是招唤的姿势,如同女性招唤着他们的子女,农田招唤着夜晚到来。我长时间停留在小故事里,现在暂时是少年时代蛮横的儿子福贵,暂时是得了软骨病不能工作而哭的家珍,暂时是饿死的苦根。我好像是要想忍住不哭的,但却又感觉连福贵自身都从没抽泣过,我又在这儿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先,《活着》就是最好是的好运,也是较大的胆量。
“人生就像心电图,一帆风顺,你就挂了。”这句话在之前对我感触不大,可在看了余华的《活着》后,我才真正的理解,是挺讽刺的,一帆风顺,灾祸也就真的来了,不顶风而行,不逆游而上,你只会被摔着粉身碎骨,人生就是一场闹剧,就像硬币的两面,一半好一半坏,只有好和坏拼凑起来,才会是一块完整的硬币,才会是人生。
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福贵讲起了他自己:他以前是一个富少,成天往城里跑,烟花巷子里,睡错了床,他挺悠闲的,他知道自己有资本,但烟花巷子太温柔,他真正爱着的是让他后悔一生的赌场,或许是他傻吧,自己挖了个坑把自己坑进去了,我在想,如果那天晚上他和家珍走了,会变得不一样吗?怎么可能会不一样,他的性子,他所生活到现在的一切没有变,又会变什么呢?他输了,因为他只看到自己有什么,却不知道自己已经失去的太多了,他的父亲知道后,没有打骂,他把地产田地换成了铜币让福贵扛过去。徐家出了两个败家子,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鹅有变成了鸡,到最后连鸡也没有了,福贵的爹也去了。
福贵也不在是以前的福贵了,他要养活自己,他租了五亩地,从早忙到晚,妻子被接走了,福贵变了,他的命是苦的,但无悔啊!他认为自己的妻子是最好的,儿女是最孝顺的,哪怕到最后,只剩一只牛陪着自己。
我没经历过那段时代,我不懂,但有庆的死却让我泣不成声!不过或许,在这个动乱的年代,死去或许能少受点苦,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亲人相继离去,福贵的生命也失去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年头,他看着亲人一个个离去,我不知道他怎么想,他进述时,还是那么宁静,是麻木了?就像看一本书,或许带给你或喜或痛或麻木不仁的感觉,可人生也还要继续过,还是会出现新的章节,可那有那么容易就过去,失去亲人的痛苦怎么能够忘却,只是暂时想不起来罢了,但那种撕心裂肺的痛,又岂能是我们能够理解的?
表面上的安静并代表真正的安静,内心的波涛汹涌才是真的。其实,老人“福贵”讲述自己四十年前自己,让我觉得,最快的是时间,最慢的也是时间,春去冬来,一年就过去了,四十年间,有太多的遗憾,或许我不该去批判一个人的人生,因为我不是他,我不该去批判一个人的选择,因为我没经历过。
我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看我身边的人,龙二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活着》
活着为了什么?当然,有很多人毫不犹豫的会说活着为了享受眼前美好的生活读完《活着》,我的心情十分沉重,阖上书感到隐隐不快。小说讲的是大少爷徐福贵嗜赌成性,妻子家珍屡劝无效,带着女儿凤霞回娘家。当夜福贵输光全部家产,父亲给他气死。一年后,家珍带着女儿及手抱的有庆回家,福贵痛改前非,走埠演皮影戏维生。适逢国共内战,福贵先被拉俘当兵,后被俘掳。好不容易获释回乡,庆幸一家团圆。后来,福贵因家产输光未被划入地主成分,但生活让他失去了儿女等亲人,最后剩下的惟有活着……读完后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只有这样的一个问题,那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开始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我总认为人生最大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活着》,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福贵只剩孤零零的一个人,但他坚持活着。我慢慢地读懂了,他在经过了人生百态后,学会了坚持,学会了忍受,为了活着而活着。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成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也更是我所需要的。上天给予我们生命,同时给予我们苦难与幸福。但,不管怎样,生命仅仅只是存在的形式,苦难与幸福只是其中的小插曲,为了自己而活着,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 在苦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苦难!
寒假有时间,又读了一遍《活着》,再读还是想要流泪,但明显理智很多。可书中还有几处太过扎心。一处是福贵送凤霞回那有钱人家时,父母强忍不舍,凤霞也是懂事,明明那么想念弟弟,不想离家,但是不哭不闹跟着福贵去那个有钱人家继续给人干活,可就在他们到了那户人家门前时,作为父亲的福贵忍不住伸手摸摸女儿的脸蛋,凤霞也伸出小小的手摸摸父亲的脸,当女儿的手碰触到福贵脸颊的时候,他再也狠不下心,直接带凤霞回家。太有画面感了,没有任何言语,但只是这么两个动作,却把这对父亲和女儿的情深、无奈、依恋、痛苦和坚忍诉说的淋漓,几乎瞬间眼睛发酸,止不住泪流。
再是一处“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外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洒满了盐”福贵背着患病的可能时日无多的家珍,来到村西头儿子有庆的坟上,家珍一直到夜深露重还不肯回去,福贵强行背着她回去,回去经过有庆常光着脚哧溜溜奔跑的小路。一位失去儿子的父亲,一定也是想起那个乖巧、善良、纯真、瘦弱却健康的儿子,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洒满了盐,疼痛是不能想的,越想可能越疼,像是伤口上撒盐。
原本以为家珍活不下去了,病重又失去唯一的儿子,可福贵说“你怎么舍得丢下我们?”一个晚上福贵想要关灯,但是家珍不让,想好好看看福贵,第二天早上,家珍竟然说要喝粥,我在想她是多么深爱这个男人这个家,虽然最爱的儿子没了,对她如同雪上加霜,但她还是找到了活下去的力量“我想天天看到你们”活着再苦,也苦不过天人永别,勇气和力量是源于爱和不舍。
第一遍读,只觉得他太苦了,他身上的任何一件事都可以压垮一个人,但是他还是活下去了。人也许就是这样,不会存在真正的绝望,在命运的玩笑下,只会一步步退让,绝望中有希望,希望幻灭之后,还有再卑微一点的新的希望,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就像他在送走最后一个也是唯一一位亲人的时候,他还是去买回了牛,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是无法想象的,我们能说他坚强吗?恐怕是不能的。书中说到,所有的亲人都是他亲手掩埋的,最后一个走也挺好,他可以再无牵挂,无忧无惧了,他在平静的等待死去,活着和死去,对他意义不大的我想,但是可以活着,就是对死去的人的一种纪念,所以他可以平静的讲述自己的一生。他的一生有过混账,有过富贵,更多的是有过苦难和爱,苦难给了他最好的妻子和儿女。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读书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怎样将自己的独到见解写进读后感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读书心得参考]最新小说读后感范文汇集(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只是觉得书写得这么好,自己又深受感动,不写点什么,似乎对不住作者,也对不住自己。但是,写点什么呢?又毫无头绪,无从说起。于是给自己一段充裕的时间,再翻看,浏览一下,回忆故事情节,作者的构思,捡拾起自己感动过的句子……
小说《追风筝的人》主要讲阿米尔,一个阿富汗富家男孩和他家仆人之子哈桑是童年伙伴,纯洁善良的哈桑对阿米尔少爷无条件地忠贞。然而阿米尔,出于软弱,或者说怯懦,在举行阿富汗传统的风筝比赛的一个冬天,在哈桑为他去追风筝而被阿瑟夫等三人强暴之时,选择了沉默。为了掩饰自己的懦弱,为了缓解自己的不安,阿米尔选择了更残酷的方式:他诬陷哈桑偷了他的手表和一些钱。阿桑被迫离开。多年来,阿米尔一直背负着良心的谴责。26年后,已在美国定居的他回到阿富汗,走上了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却发现一个惊天的秘密,原来阿桑是他的同父异母的兄弟!阿米尔最终勇敢的面对了阿瑟夫,带回了阿桑死后留下的儿子索拉博……总之,这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胡赛尼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可以说,这部小说有两条关于背叛与救赎的线索,一明一暗。明的线索是成年的阿米尔重回故乡阿富汗,为童年的背叛赎罪;暗的线索则是,阿米尔的父亲也是一个背负谎言而生活的人,他和仆人的老婆上床,生下了阿桑。他为了自己的名声,不能也不敢和阿桑相认。一辈子活在自己编织的自责的网中,他也在期待获得救赎。他施舍街头的穷人,建了恤孤院,把钱给有需要的朋友……而最终,在阿米尔的行动中,看到两代人完成了自我救赎,获得心灵安顿。“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他们的救赎之路使我们想到,其实,在实际生活中,谁人不犯错,谁人不偷窃,只不过程度有轻有重而已。那些平凡的普通的,似乎不值得一提的小错误,小过失,别人不追究,我们自己也不放在心上。也没有产生内心的不安和自责,更没想过要怎样想尽办法去弥补。只有那些我们觉得重大的,影响恶劣的事情才会引起人们的关注和内心情感的波动。其实,正如小说中阿米尔的父亲所说:“世间只有一种罪行,那就是盗窃。……当你说谎,你剥夺了某人得知真相的权利。当你诈骗,你偷走了公平的权利。”同样,做为教师的身份,我敏感的想到:当一名教师懒散,迟到走进课堂,他便偷走了学生学习更多知识的机会和权利。当他拖延批阅作业,他便偷走了学生及时了解错误和纠正错误的权利……不论小大,都有影响,就像书中所说“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它告诉我们,人们要谨慎自己的言行,要诚实守信。同时,如果因为性格的弱点,人性的弱点而犯下了错误,要勇敢的像阿米尔一样耐心的诚心的,悔改,改正,天助自助者。上天只帮助那些真心帮助自己改正的人。
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每次读起,就禁不住热泪满眶。这句话,哈桑对自己的阿米尔少爷说过,阿米尔对阿桑之子索拉博说过。而在这句话所发生的场景中,像小河轻轻流淌,那么自然,清澈,透明,水到渠成的产生出这句发自心底的心声,令人感动无比。而这样真挚的情谊,无悔的付出,其实是双方都受益和幸福的事情。生活中,有一人值得你为之千千万万遍,有一人为了你而千千万万遍是多么幸福而甜蜜的事情!
作为教师,很喜欢拉辛汗说的那句话:“孩子又不是图画练习册,你不能光顾着要涂上自己喜欢的色彩。”是的,这个世界之所以丰富充盈,就是因为有所不同。每个学生都各有自己的长处和弱点。教书育人的教师其实更应该明白这个道理。不能像阿米尔的父亲一样,阿米尔的父亲喜欢足球,希望阿米尔也像他一样热爱,阿米尔的父亲不晕车,便觉得阿米尔的晕车是孱弱的表现。作为教师,也要避免仅喜欢和自己同样爱好的学生,而是一视同仁。不要努力把学生涂上自己喜欢的色彩,而是帮助涂上学生自己各自喜欢的色彩。
关于风筝的喻意,网上有许多不同的说法。有的说,风筝是他们共同的愿望,代表着真挚的友谊和兄弟情,哈桑为此追逐,为这份情谊付出所有。有的说,他们都是追风筝的人。儿时,是哈桑。长大后,是阿米尔。也许,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只风筝吧。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想要追求的风筝。或许它是理想,信念,爱情,成功,事业,友情等等等等。而我们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在追逐的过程中体会着生活的美好,友情的可贵,进步的快乐,生命的短暂,抑或像小说中一样,获得救赎的轻松!
在人生中必然会遇到许多让你受益匪浅的书,而《夏洛的网》就是其中的一本。本来一开始,我并没有什么兴趣去看这本书,在我的眼中,这只是和其他所有书一样的一本,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在我偶然翻到这本书其中的一幕时,我便下定了决心去读这本书。
这是一篇凄美的童话故事,书中主人公之一的小猪威尔伯的未来竟然是成为熏肉火腿,当时他已经和蜘蛛夏洛建立起了最真挚的友谊,作为一只猪,悲痛绝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了,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当我读到这里时,我缓缓的合上了书,闭上了眼,心中却在想:夏洛不管有多么大的毅力,他毕竟只是一只蜘蛛啊!但接下来的事,让我感到不可思议。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彻底扭转了威尔伯的命运,终于让他在集市的大赛中赢得特别奖,和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但,这时,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在看到这时,我不禁流下了眼泪,心里默默的想:夏洛,你为了你最好的朋友却奉献了你的生命,值得吗?夏洛的声音仿佛在我耳边回荡:“值得,人生,一定要让它过得有意义,而奉献,正是让人生变得精彩的其中一个因素!”这本书使我懂得我了做人要学会奉献,虽然夏洛在走的时候并没有人来陪伴她,但她的心中一定是温暖的,因为她这一生过得很有意义!她虽然走了,但她努力织网救威尔伯的身影已经深深的印在了我的心中,是我心中挥之不去的一个身影!
今天,我看了一本叫《安徒生童话精选》的一本书。里南的故事非常精彩。我给大家讲个故事叫打火匣。从前有位士兵他要森林里走,突然感觉有点饥饿了,就发现了一座小屋,人里面走出来一位慈祥的老奶奶,士兵看见了老奶奶说:“老奶奶,你给我一块面包填填肚子,老奶奶说:”可以,不过你能把我在这里的火匣拿出来吗?里面有三条狗你不用怕,你只要说:“小狗”它就不会咬你了,狗下面的匣子里的钱你就可以拿走了,士兵想了想说:“可以”士兵把火匣拿进自己的怀里,再听老奶奶的话把钱拿了许多钱,老奶奶说:“这个火匣送给你就可以有魔法了。”就这样士兵把自己拿到钱分给老百姓。有一次士兵喜欢上了一位姑娘,士兵偷偷让公主自己跑到自己的怀里,就这样士兵和公主结成了夫妻。
我读懂了,士兵有一颗善良的心,而且他很诚实,有句话叫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们要向他学习,我长大了也要向他一样,拿到好东西要和别人分享,如果不这样,等你有事了朋友就不会来帮助你了,所以做任何事情我们都要互相帮助。
同学们,你们见过自称“坏蛋”的"学渣”吗?你们见过人小鬼大,贪吃好玩的“校园明星”吗?如果没有,那就随我来看一看这本《超级坏蛋联盟》吧!
首先我先给大家介绍介绍“超级坏蛋联盟”的主办人——豆哥。豆哥,是星光小学五年级学生,不但长得胖,还是个"色鬼”,他虽然学习不怎么样,可是非常聪明,也非常能折腾,在学校甚至在校外那都是相当有名。就连他的死党也个性十足。我很喜欢他。也很喜欢他的超级坏蛋联盟。这本书就是讲了豆哥和他的同学的趣事。快来看看吧!
每一次读欧亨利先生的小说,终会为故事的曲折回荡所折服,为世界的百态众生而慨叹。正如很多人所说的,如果把他的小说作为一场“戏剧”对编剧而言,是个绝佳的情节;对观众而言,算是对得起一张入场票。
小说来源现实,在读者的眼中绽放,凸显它刻画的一切。先生通过短短的篇章,小小的故事,妙笔生花,在人们的心门上叩出无味人生。
有人说《警察与赞美诗》诉诸的是人生中的机遇问题。遇到却不把握,是蠢材;不遇机遇却懂得把握,是人才;既遇机遇又懂得把握,是天才。那么理所当然,索比上演了一个无知的不知悔过遭人唾弃的小丑,背负起那个时代下芸芸众生相悖于正义和常理的渣滓。不值得同情。而赞美诗的结局便成了点睛般的反衬。当他惊恐地醒悟到自己已经坠入了深渊,堕落的岁月。可耻的欲念,悲观失望,才穷智竭,动机卑鄙变原形毕露。
有人说这是上帝在作祟。索比是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穷困潦倒,衣不蔽体,他为了进监狱过一个温暖的冬天而故意犯罪,惹是生非多达六次,竟没能达到目的,后来想改邪归正之时,警察却逮捕了他,仿佛是上帝和他开的一个玩笑。上帝很公平,很大方吗?对于索比来说,当他真正想要努力去做的时候,上帝偏偏又开始吝啬了,反悔了,赖皮了。这里我不禁想起了昆德拉先生所说的,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在我而言,索比也只是和阿Q的影子罢了。所不同的,是他们的命运,相处两个国度下的命运,两者都是杯具,而后者多少有些上帝和主人公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的意味了。
还有人说小说接索比的故事讽刺了那个社会。在哪个到处崇尚自由民主的国度中,却终因金钱模糊了正义而纯洁的价值观。“那警察急匆匆地跑去馋一位穿晚礼服的金发高个女士过马路,免得它在两条街以外朝这边驶过来的电车撞着。”警察并不关注苏比与“伞主人”的争执,而去帮助一些或许根本就不需要帮助的人。正是说明了这一点。甚至于在索比丢下第一块石头时,警察惯性的思维讲索比的“梦想”丢在一边,警察的观点代表了那个和谐社会的想法,一切顺理成章。然而当苏比最后在赞美诗的意境中醍醐灌顶,一股强烈的冲动激励着他去向坎坷的命运奋斗的时候,警察却留意了他。这就是不公平给予他的。也正是欧亨利所讽刺的哪个可笑的世界。在那个世界,不公平不仅仅来源于金钱,还来源于社会地位。索比便是那个世界下最为普通的小小的一员,他用他的思想和觉悟,用他笨拙的行为为世界留下淡淡的一笔。
然而我想说的,如今我们也在提倡和谐社会,可至今也许只是空有架子,人们看不到和谐,阿Q思想和索比精神仍然存在,更多的人看不到春天的美好。和谐,和谐,我们需要做的还有很多。欧亨利先生将这一切告诉众人,便是警示众人,至此,我们努力摒弃那些可笑的观念,慢慢感化这个世界,未来,总是美好的吧。
——《警察的赞美诗》
当人们真正想要努力去做了,上帝偏偏又开始吝啬了,反悔了,赖皮了。
一场“戏剧”的结束,意味着另一场“戏剧”的开演。对警察而言,只是去例行公事;对读者而言,只是将近结尾;对生活而言,只是个小插曲;对编剧而言,是个不错的情节;对观众而言,只是对得起一张票;对索比而言,是对生命的新想法地靠近,是为他先前的“无知”付出的代价,是为他不懂的珍惜从他手中逃脱,也许可以扭转他命运的“机遇”而对其藐视所得到的教训的最终结果。 如果他会怪任何人,那么证明他的确活该;如果他只怪自己,那么他就能大声地对自己说:“三个月,也不算太久,我会珍惜并且把握住每一天的光阴。幸福,其实并没走远,只是我忽略了。等着吧……”
幸福,其实并没走远。没错,主宰幸福的有很多,机遇是其中的一个。不要等到上帝不耐烦了,毕竟他也有喜怒哀乐,给你个下马威,到那时,就好象太没“人情味”了。受苦的可是自己。
珍惜周遭的人或物,它们每天都在改变,只是我们太忙,没看见。机遇,就好比是遇到的机会,是件好事。好好把握,将它的好处发挥至极,则是一件“美”事。一个人的生命中会有形形色色的状况,每一个状况所具有的意义却是截然不同,大相径庭。选择不同的状况,就会有不同的人生,不同的命运,不同的变化……所以,我们要将机遇“透明化”,完全看清,这样,才不会误入歧途啦。
看书和学习是思想的经常营养,是思想的无穷发展,我们在阅读作者的作品的时候,就能在文字中体会到作者的智慧。我们该怎么去写作品读后感呢?敬读阅读读后感大全编辑整理的关于人鸦读后感范文。
今天,我读了《人鸦》这本书,从中我有很大的感受。
《人鸦》讲述一个很普通的日子,德国男孩瑞夏德独自坐在榛子树树丛旁的草地上胡思乱想,一只叫朗多尔夫的乌鸦飞落在他身旁,呱呱地对他说:我就是你,你就是我!然后它竖起羽毛,原地转了三圈,念了一段诗一般的咒语:飞上高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负担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我来当儿童!呵呵,瑞夏德竟然就此变成了一只乌鸦,他的羽毛闪烁着黑色金属般动人的光泽。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人鸦不断变换视角观察世界,在经历无数次的冒险之后,他又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道路。
这本书告诉我们,我们是生活在一个团体里的大家庭,任何事都要听从集体的安排,不要擅自形式。只有这样,我们的道路才会越来越广。
它是一位知心,是一把打开智慧宝库的金钥匙。它可以带我们去书树林,也可以让我们成智慧富翁。
一个金发男孩瑞夏德和一只黑乌鸦朗尔多夫交换角色。瑞夏德在鸦群中帮助了许多人:它救了罗高,让它不被野兽吃了……可是人是人,乌鸦是乌鸦,瑞夏德知道自己会变回人类的。在白乌鸦拉姆塞斯的帮助下,瑞夏德终于变回了自己,过上了以前的生活。
这本书告诉我帮助别人就会快乐,人不要一味自私的像洛阿一样,只说一句:“这又不是我们的事,”就要走的人。只要帮助别人就会有很多朋友,不要认为自己吃亏了,只有付出了才会有收获,不要先收获你再努力,那是没用的。
反正,一个人只要诚实,乐于助人就会有许多好处,有许多朋友。
我曾经看过一本书,至今我记忆犹新,这本书的名字叫作《人鸦》,这本是的作者是奥地利大名鼎鼎儿童文学女作家埃迪特施莱伯尔维克,她是彩乌鸦系列的作者。你们一定很好奇吧!有的人可能会想为什么会有人鸦?有的人还会想人就是人、乌鸦就是乌鸦,怎么可能会有人鸦呢?这就是这本书引人入胜的地方。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乌鸦跟一个不经思考的小孩子用古怪的咒语交换了身份,小孩子变成了乌鸦,乌鸦变成了小孩子,小孩子叫做人鸦,在鸦群里面的地位很差,也经历了千辛万苦,最后终于他领悟到回归自我的道理。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事情要认真思考,回归自我。书中的小孩瑞夏德因为不想学习,不想做作业,觉得做儿童很烦,所以想变成乌鸦,但是瑞夏德没有思考过当了乌鸦以后将会遇到哪些困难和危险,当刚变成乌鸦的时候,他觉得很新鲜,很快,他发现一系列的问题接踵而来,他觉得飞行很累,很困难,因为飞行得太慢老是拖鸦群的后腿,遭到鸦群的责怪,还要遭到猎人的捕杀,鸦群还误会他伤害罗高首领,差点被杀死,瑞夏德很想变回自己,可是乌鸦却不肯跟他换回身份,在白乌鸦的帮助下,瑞夏德终于变回了自己,恢复了自信。
在现实生活中,我也会有过不做自己的想法,看到别人的成绩很优秀的时候,我也曾经想过能够变成他,但是我却没想到过,别人付出的努力比我多得多。
当妈妈骂我的时候,别人欺负我的时候,不想做功课的时候,上课不想听讲的时候,我很想变成一只小飞虫,自由自在地在天空飞翔,不用上课听讲,更不用做功课,也不用被妈妈批评。可是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才想到如果我真变成了小飞虫,也许我早就被大鸟吃了,或是被人拍死了,怎么能像现在那样快乐呢?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遇到问题不要逃避,相信自己,要勇于面对,只要不放弃,什么困难都闯得过,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人鸦我看了《人鸦》这本书感觉做事情不要东想西想,一心一意。念动着这个奇怪的咒语,一只乌鸦变成了满头金发的瑞夏德,而瑞夏德则变成了有着一身乌黑羽毛的乌鸦。他们就在这一瞬间完成角色的变换,从此男孩瑞夏德开始了他艰难的回归之路。男孩没过多久就融入了乌鸦群,和乌鸦一起捕食,分辨哪些野果能吃,参加小矮人的派对,亲眼见到UFO,给所有乌鸦讲故事这也使他成了鸦群中一只不可缺少的乌鸦。群体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是有分工的,因为群体的分工制度他转变着自己,视鸦群的事为自己的事,凡事积极主动。后来他想自己的家庭了,就离开了乌鸦群。
不过,到了最后,男孩还是选择了做一个人。他们两又念动着这个奇怪的咒语,他们两个又变回来了。
最近,老师精心为我们挑选了几本好书让我们阅读,《人鸦》就是其中一本,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感触很深。
书中开头写了一只乌鸦找到一个小男孩,问他愿不愿意与他交换变成乌鸦,小男孩瑞夏德因为讨厌算数,于是便同意与它交换。硕大的乌鸦念动咒语,满头金发、一鼻头雀斑的小男孩瑞夏德身子一抖竟变成了一只乌黑的乌鸦,而那只乌鸦朗多而夫却变成了小男孩。
瑞夏德心想:做一只乌鸦也挺好的,不用算十六乘七等于几了。于是,他决定,慢慢适应乌鸦的生活。
他很顺利的就在乌鸦中当上了“小故事员”,每晚给乌鸦们讲故事。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人鸦不断变换视角观察世界,在经历了无数次艰苦的难题和冒险之后,他又走上了回归自我的道路……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罗高受伤的那七天。瑞夏德把罗高交给宠物医生治疗,却被乌鸦们认定为叛逆,判定死罪,还好瑞夏德逃了出来,他决定在城里到七天。每一天,他都过得又艰苦又充实,他等啊等,七天终于过去了。他马上来到了宠物医生的家里,看到罗高的病好了,心里踏实了许多。他和罗高来到了鸦群,所有的乌鸦都用惊奇的眼光看着瑞夏德。瑞夏德感到,从现在起才真正与鸦群融成了一片。
最后,瑞夏德终于如己所愿,变成了人类,完成了他的梦想。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不要羡慕他人的生活,只有自己创造的生活才是最好的;只有积极、阳光、快乐、开心的生活,才是最大的幸福。
有关“关于掩耳盗铃读后感范文”是读后感大全编辑精心整理的内容。读一本好书如同踏上一场获益良多的旅行,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总能引发我们的深思。这时候就需要读后感来一吐为快。不妨参考一下本文,希望你喜欢!
今天,我读了一个非常有趣的成语故事——《掩耳盗铃》。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个人把自己的耳朵掩住去偷铃铛,结果被别人发现了。
故事中偷铃铛的那个人,掩住了自己的耳朵,以为自己听不见,别人也就会听不见。我觉得那个人实在太愚蠢了,他这样做不就是自欺欺人吗?
生活中像《掩耳盗铃》这个故事中的人很多。就连我自己也常常是个“掩耳盗铃”的人。在学校上课时,我有时一道数学题听了一遍并不是特别懂,老师结束时问同学们懂了没有,我就会跟着同学们一起回答:懂了。该做作业了,居然是相似的数学题,虽然不是很清楚该怎么写,但我还是硬着头皮乱写。作业发下来了,全部是最可怕的红叉叉,还闹出了一大堆笑话。
这样,我也就像“掩耳盗铃”中的那个人一样,自欺欺人,不仅我经常会这样,就是在生活中,我也经常看到有些成人也是一样的做“掩耳盗铃”的人。听妈妈说,有些叔叔明明不是特别有钱,但是却装作很有钱,在外面乱花钱,可是却又欠了一屁股的债。
我们不应该学习大人们这点。我想: 今后不管在学习上、工作中应该懂就懂,不懂就不能装懂,掩饰自己的缺点,要不然会做出让人发笑的事情。
今天下雨在家不用画画我拿起成语故事读起了《掩耳盗铃》这个寓言。故事主要讲的是:有一个贪财的人看见了一口大钟,就想背回家去。可是钟太大、太笨重,他一连搬了几下,都没能搬动。于是,他找来一只铁锤,打算把钟砸碎,再一块一块拿回家去。不料那人用锤砸钟的时候,发出了一阵阵洪亮的钟声。这下他可犯难了:“要是别人听见响声,都来夺钟怎么办呢?"后来他想了一个办法:把自己的耳朵堵起来,他认为:只要自己的耳朵听不见了,别人的耳朵应该也同样听不见。于是,他放心大胆地用力去砸钟,巨大的响声传得很远,官差闻声赶来,把他抓获了。看到这里,我不由自主地笑出了声:那个人太愚蠢了,真是自欺欺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自作聪明,想欺骗别人,实际上是自己欺骗自己;做任何事情要经过再三考虑以后再做,不能随便下结论,那样倒霉的只会是你自己,不会是别人。大家的.眼睛都是雪亮的都在看着呢?
从前,有一个小偷。他要偷一个铃铛,他想到如果他搬铃铛就会让别人听到。所以,他把自己的耳朵捂住,自己听不到声音,就以为别人也听不到了。这样他偷走了这个铃铛。我也看见过这样的一件事。
有一次,我和妈妈到超市去买东西。在结账的时候,我看见一位叔叔从货架上拿了几块口香糖,偷偷地放在自己的口袋里,匆忙地离开了超市。他以为别人没看见他偷口香糖,其实我全看在眼里,况且,超市中不同区域都有录像监控,他的行为是逃不过监督人员的视线的。
他这种行为已经把自己引向错误的道路,逐步地走向了犯罪。作为我们每个人都要做一个正直的人、诚实的人遵纪守法的人。这样社会就会和谐、安定、我们的国家就会发展。
我读完《掩耳盗铃》以后,知道了不要欺骗自己,还懂得了不要做掩耳盗铃的人。
古时候,有个人看见别人家门外有一口大钟,想出了坏主意:把钟偷回家。他开始左思右想终于想出一个好主意:把自己的耳朵堵上不就听不见了吗?他用一块布遮住耳朵,还用手紧紧的捂住,他一砸钟,钟声招来了许多人,当场就把他抓住了。
在生活中也有一些掩耳盗铃的事比如:我们在上课时有些同学想说话就用书遮住脸和同桌说话以为老师看不见他在说话;还有就是大家在捉迷藏时自己躲在草丛里,树枝在不停地摇动别人已经看见你了,但自己还不知道。
我读完这个成语得出一个道理自己看不见别人,不代表别人看不见你比喻自己欺骗自己。
你在搜索作品读后感范文吗?阅读完作品后,心中感触颇深有了更多的想法。写好读后感的重点是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学习实际,或联系社会生活实际,写自己的感受,使感想落到实处,以下的内容“关于《寒号鸟》的读后感范文”是我们特意为您准备的。
在一个美丽的原始森林里,有一只美丽的小鸟----寒号鸟.秋天过去了,冬天来了,天渐渐地冷了,小鸟们有的飞走了,有的忙着筑巢.可它却在炫耀自己漂亮的衣服和美丽的歌喉,全然不顾寒冷冬天的到来。
冬天终于来了,寒号鸟没有自己的“家”,它被冻得瑟瑟发抖。在寒风呼啸的夜色中,寒号鸟不停的说:“哆嗦嗦,哆嗦嗦,寒风冻死我,明天就搭窝。”第二天,太阳出来了,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它又不想搭窝了。就这样,在一个大雪的夜里,寒号鸟被冻死了。
寒号鸟之死,让我想起了一句古诗“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总把希望寄托在明天,而又不去努力奋斗的人,终将一事无成。只要我们心中有了目标,必须尽快付诸于行动。学会珍惜时间,把握时机,从现在做起,踏实勤奋地去做好每一件事,才能获得成功。做为一名学生,我们更不能得过且过,光说不做。我们应该及时完成当天的学习任务,因为明天还有明天的学习和作业.如果今天的作业不完成,明天的作业做不完,时间一长作业越积越多,慢慢的学习成绩就会下降,我们也就变成一只寒号鸟了.
朋友,你愿意成为一只寒号鸟吗?
从前,有一只寒号鸟,它有很美丽的羽毛。但是它很骄傲。天天都和凤凰比美,还四处玩耍。
一天,寒号鸟在玩耍时,麻雀说:“寒号鸟,冬天要到了,你怎么还不做巢呢?”。寒号鸟说:“现在还是春天,离冬天还早着呢。”
春天、夏天、秋天、冬天很快到了。鸟儿们都躲在巢里过冬啦。只有寒号鸟躲在岩石缝里叫“冷啊,冷啊,冷死我啦”。寒号鸟自言自语地说:“到了明天,我一定要盖一所房子”。
到了第二天,太阳出来了,寒号鸟又四处玩耍。他忘了昨日的寒冷,他又唱起歌来“太阳真暖和,太阳真暖和”。到了晚上,寒号鸟躲在岩石缝里,象第一天一样寒冷。
最后寒号鸟被冻死在岩石缝里。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现在的孩子,他们不也就是像寒号鸟一样吗?满足于现状,只要能过去就不想奋斗。连学习都这样,老师说多少做多少,从来不知道自己找点东西来学学,在学习上依赖于老师。而生活中,他们又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完全依赖于父母。
希望他们能从寒号鸟身上有所觉悟,尽快走出误区,彰显出自己朝气蓬勃的新青年气概,活出自我活出个性!
传说有一种鸟,叫寒号鸟。它和其它鸟不同,它不会飞,翅膀上也没有羽毛。后来寒号鸟的身上长满了五彩的羽毛。它骄傲极了,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整天就只炫耀自己的羽毛。也不为过冬做准备,成天得过且过,目光十分短浅。最后冬天到了,寒号鸟冻得不得了它想天亮了再造窝。但天一亮,暖和了,它又不想造窝了。日复一日,它冻死了。
这就是寒号鸟的故事。寒号鸟是因为什么死的呢?因为它的懒惰,得过且过的心态,最后让寒号鸟死亡了,死在了寒冬之下。只有寒号鸟是这样的么?不是的。在我们身边就有许多这样类似的事情发生着。
比如,老师布置了一个作业,说让一周之内完成。那么全攒到周末的绝不会是少数。抱怨周末作业多,那前几天的时候都在干些什么事呢?我们总是为自己的懒惰找借口,这是十分不好的习惯。这样的事我也干过,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个暑假。
放暑假了,我带着好心情回到家里。才第一天,要好好玩玩。于是这一天,作业被我扔到了一旁,无视掉了。
之后的数天,书包几乎就成了透明的,偶尔动动笔,写的也都是十分简单的。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到最后几天才真正体会到了了这句话的意义。
倒数三天,我居然还不以为然,悠哉地写了一点,浑然不知“危险”正在到来。最后一天了,我突然发现看着很少的作业突然变得这么多了。我马不停蹄地写,到了深夜11点才算是搞定了,写的腰疼手。
古人云: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我要改掉懒惰这个坏毛病。
《寒号鸟》这个故事讲的是:寒号鸟和喜鹊是邻居,冬天要到了,喜鹊东寻西找衔回来一些枯草去垒窝,寒号鸟却无所事事,喜鹊好心地劝寒号鸟快垒窝,可是寒号鸟不听劝告。北风呼呼地吹着,喜鹊在温暖的窝里,寒号鸟却在崖缝里冻死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像寒号鸟一样,应该向喜鹊学习,还不能把今日的事拖到明天,明天的事拖到后天。
我们班就有一位同学就像寒号鸟一样,老师布置的作业他没写,作业就不带,老师狠狠地批评了他。
我也当过小小的“寒号鸟”,妈妈叫我多吃水果,我不听,说明天再吃水果。第二天,我又说后天再吃,结果我生病了,医生说我要多吃水果,才不生病,我非常后悔没有早点坚持吃水果。
阅读一本好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假期时我们观看了《尘埃落定》,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考虑到您的需要,读后感大全特地编辑了“分享著名长篇小说尘埃落定个人心得范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唯一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胜于隐
欲望起尘埃,时间归罗定。在喧闹人世,我们是如阿来《尘埃落定》中的主人公一般做一个聪明的“傻子”还是让自己的聪明展现出来呢?我想,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答案。但于我而言,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远比“深藏不露”要来得更有意义。
当今时代,是一个充满机遇的时代,但机遇往往给了有准备的人,而有准备的人无疑是聪明人,而非隐藏自己聪明的“傻子”。一个人遮遮掩掩,不以自己的聪明才智示人,而是整天装疯卖傻,那么这个人得到他人欣赏而遇见机遇的机会微乎其微。
那么,是什么让那些原来聪明的人选择了隐藏自己的聪明呢?原因不外乎有三。其一,信奉枪打出头鸟,担心太过招摇而被人嫉恨。要我说来,这类人的担心纯属多余,毕竟现实不是电视剧,羡慕肯定有,嫉恨却是远远达不到的。其二,觉得在某些人面前不需要展现自己的智慧。这类人往往狂妄自大,认为自己的聪明已经凌驾于世人之上,在他人面前展露智慧并无多大用处。其三,一个字,懒!担心展现出聪明后,会有大堆事务找上门来,打扰自己悠哉游哉的生活。
展露聪明,意味着更多的机遇,展露聪明,意味着能得到更多的锻炼的机会。而隐藏聪明,意味着你将与无数机遇失之交臂,意味着你将逐渐失去本有的聪明,最终泯然众人。喧闹人世,何不让此喧闹为你而闹?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做最真实的自己!
《尘埃落定》是阿来1998年发表出版的,这部作品讲述了藏族的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具有很高的藏族历史文化价值,并且带有浓厚的科幻色彩。
这部作品有很多处都描写了麦琪土司的二儿子与侍女的`情节,有些地方描写得比较露骨,而有些地方则写得很含蓄,但是看起觉得很可笑,因为能把那样的情节写得那样的和谐。
麦琪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是麦琪土司与藏族女人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二儿子是麦琪土司酒醉后与一个汉族女人所生,但是二儿子却是个“傻子”。但文章中却多次描写“傻子”少爷与侍女桑吉卓玛的情节,作者为什么要在小说中多处描写?
(一)二儿子刚生出来的时候,就被人认定为“傻子”,但是结合他后来的表现,他这个“傻子”在关键时刻可比聪明人有智慧。比如麦琪土司在麦琪的辖地的边界上修了很多的堡垒,他问他的大儿子为什么在边界上修这么多的堡垒,他大儿子没有回答正确。但是二儿子却回答正确了,说是为了存储粮食,在这一点上,麦琪土司也解释不清楚。我觉得作者需要用那样的方式来告诉人们,他们眼里的“傻子”可不傻啊。因为真正的傻子是不会做那样的事的。
(二)小说中第一次描写“傻子”少爷与侍女是在二少爷15岁的时候,这种事情也是男人懂事、成熟的标志吧。因为小说是通过二少爷的眼睛的所见、所闻和所感写的,二少爷则是小说的主线,也是他见证了藏族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到民国时期的尘埃落定。因此故事也从二少爷开始懂事的时候写起。
(三)我觉得小说有这样的情节,也是吸引读者的一种方式。毕竟藏族也是少数民族,社会发展进步得比较慢,因此还没有进入文明时代,还丁柳在奴隶时代,写出那样的情节,表示可以理解,并且也是为了刚好的还原当时的真实情况。
“傻子”少爷虽然有时候很傻,但是他大智若愚,相比之下这才是真正的聪明。正因为如此,在他小的时候他才得到了他父亲以及他哥哥无私的真正的爱,甚至从来没有受到过伤害,不知道伤心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因此我觉得有时候大智若愚可以避免受到伤害。并且他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爱戴下人,最后见证了麦琪土司家官寨由强盛到到最后的坍塌。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实际地讲,我是冲着它的名气和屡投不中的故事来读这本小说的。小说的开端不显山不露水,甚至有点乏味,但是当我看到大少爷相继在南方和北方修建粮仓,兄弟俩的继承人争夺战初露端倪的时候,就感到阅读是一件欲罢不能的事情了。小说的略显冗长的开端的叙述,只不过是让读者了解那个特殊时代的土地上的风土人情、人们的生活面貌以及数个世纪形成的人与人之间、人群与人群之间约定成俗的关系,以便让读者更容易看懂这部小说和逐渐被它所吸引;至于小说的结局部分,正如二少爷一边踢着栏杆一边大声歌唱的那首谶语般的歌曲的歌词,“准备好的事情没有发生,没有准备好的事情发生了”;而小说最精彩的是它的中间部分,具体地说就是从二少爷前去管理北方粮仓开始到土司大会的散场而结束,这一段描写了被人们公认是傻子实际上是一个有智慧、有胸襟、有气魄、有远见的二少爷的.创业历程。
二少爷初到北方粮仓的时候,需要面对两股势力的挑战——拉雪巴土司和茸贡土司以及他们饿极了的人民。在经过几番较量之后,麦琪家的粮食便都已不菲的价格卖给了拉雪巴和茸贡土司;虽然这昂贵的价格不是用银子来衡量的,但它却远远超过了十倍粮食的价格——拉雪巴土司付出的是两块土地和土地上的居民,茸贡土司付出的是美貌的女儿以及将来的茸贡土司的大位。二少爷的另一个功绩是开创了边境市场并在市场与汉地的贸易中获得巨大的利润。边境市场的开创的伟大意义在于:在土司们管辖的土地上,主要的社会矛盾就是以土司为中心的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当这种矛盾激化并升级为武装冲突的时候,它的结果只能有两种——要么是两败俱伤,要么是一方得利而另一方则损失惨重。贸易市场的出现,不但有效缓和了土司集团之间的矛盾,而且使矛盾转化为经济层面的竞争,并使双赢和多赢成为可能。二少爷创造的令人瞩目的功绩依靠的并不是麦琪土司家的先进武器,尽管在那样一个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弱肉强食就是它的基本法则。但是我们不难发现,二少爷没有凭借他们家强大的武力去征伐过任何一个土司或者其他势力,他也没有大张旗鼓地处决或者重罚过任何一个人。二少爷制胜的方法不是杀戮与对抗,那么他的方法是什么呢?是巧妙地引导与利用。二少爷是天生的把玩世事的高手,而麦琪土司家的资财、武力以及新近的粮食丰收,又使得二少爷能够在更高的层面上有条不紊地施展他的本领,特别是他的运用利用的功夫,更是做到了张弛有度、游刃有余。首先,他利用茸贡女土司的队伍打击了拉雪巴土司武力掠夺粮食的企图,接下来,他撤回了自己派给女土司的机枪手和投弹手,反过来利用拉雪巴土司的武力教训了茸贡女土司的骄傲。第二步,他利用那个要报仇的杀手,轻松干掉了自己的土司位置的竞争对手和情敌——哥哥。
有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几乎伴随了二少爷一生,这个问题使下人们对他狂热拥戴,而土司阶层则对他充满猜忌,这就是土司位置继承权的问题。二少爷在经营北方粮仓之际,自知承继麦琪土司的宝座无望,便将计就计地倒在茸贡女土司设下的温柔局中。茸贡女土司是一个精明强干、心狠手辣的人。她对于自己亲手促成的女儿塔娜与麦琪家二少爷的联姻一直耿耿于怀,这并不是因为她所说的二少爷是个“傻子”。茸贡女土司理想中的女婿只能是弱智的傀儡,并且在需要的时候就应当合理地死去的那一种,她绝不希望女婿是一个精明的对头。起初,她正是受了二少爷“傻子”名声的蒙蔽,而寄希望于通过自己待字闺中的漂亮女儿塔娜为诱饵,达到解决自己的辖地上的饥荒问题,当她与二少爷短暂接触以后,才认识到眼前这个人并不是传说中的“傻子”,而是一个真正的对手。这样的人选,显然是违背她为女儿设定的招婿的初衷的,然而她又不得不屈从境内饥荒的现实压力。由于将来的土司宝座旁落的危险被眼前的饥荒的现实压力所取代,使得女土司暂时接受了女儿嫁非其人的事实,这便有了后来土司们聚会的时候,她不顾危险撺掇少汪波土司带上塔娜私奔的闹剧。以二少爷的洞察力,当然看出了自己通往茸贡土司宝座的道路将会艰险异常,甚至需要付出血的代价,而这样的局面是他不愿意看到的,也就是说,这是一条走不通的道路。或许这正是他纵容仇家杀掉已经正式成为麦琪土司继承人的大少爷的主要原因。麦琪土司起初对于让哪个儿子继承他的土司大位是感到很为难的。他清醒地看出来大儿子的好勇少谋、外强中干,只是一个普通带兵官的材料,是不堪担任土司职责的;二儿子尽管作出了骄人的功绩,却总是让人感到不放心、不踏实,让人怀疑那些只不过是麦琪家一连串的好运气带来的偶然的东西。并且换一个角度去看,有些变化恰恰是二少爷的愚拙和临机不断造成的结果。再者,即便是二儿子更适合当土司,如果他决定传位给二儿子,也必然会遭到不甘失败的大儿子的强烈反对,这样一来,兄弟两难免刀兵相见。一开始,麦琪土司出于避免两个儿子为了争夺继承权而引发相互火并的后果,匆忙准备禅位给大儿子;但当大儿子被仇家杀掉以后,他没有了乱起萧蔷的后顾之忧,便重新放任了自己对权力的不可餍足的热爱,牢牢地占住土司的宝座,迟迟不愿传位给已是唯一的继承人的二儿子。二少爷一方面对于父亲的迟迟不放权深感恼火,不得不让回山寨的小尔依带话给父亲:“如果他死了,你会不会再年轻一次?”另一方面他又凭着自己对大局的了解以及黄师爷的话语得知旧的时代将要结束,麦琪土司以及茸贡土司的位置都将失去意义。尽管如此,他还是下意识的向继承土司大位的方向去努力迈进——这大概属于人类这个种群的共同弱点。
后来,二少爷又利用梅毒为枪弹,几乎使土司集团全军覆没。二少爷以傻子的名声做掩护,把自己的尖牙利爪隐藏起来。但是他对于敌手和潜在敌手的打击,却毫不手软,尽管这种打击同样是隐性的,比如对付哥哥和一群愚昧的土司。到了小说的结局部分,他还利用仇家兄弟中的哥哥——酒店老板将自己杀死。当二少爷趴在栏杆上看见酒店老板向他走来的时候,他完全有躲避和反击的机会,但他非但没有躲避,反而给酒店老板的仇杀创造条件。这就说明在此之前二少爷就下定了必死的决心。本来,军队的人并没有要处决他,原因是他的脑子“跟得上时代”,但二少爷以为“死与跟不上时代是两码事”,同样的,活着与跟得上时代也没有什么关系。二少爷选择被酒店老板杀死,一是略可平复内心对于哥哥的愧疚之情,二是这样一来,酒店老板必然要受到追究,或许能牵连出他的红色藏人弟弟也未可知,如果那样,也算是为从小一起长大的哥哥报了仇。在大少爷被那个“胆小的杀手”刺杀以后,二少爷起码有一次机会可以将杀手兄弟两人一网打尽,根除后患;但二少爷并没有这样做,就在眼皮子底下养着这股祸水,这是很耐人寻味的。对于这个不合逻辑也不合常理的现象的解释只能是——杀手兄弟是二少爷为不可预知的未来留下的一手底牌。但人算不如天算,最后,这副底牌被留给了自己。
试想以二少爷的雄才大略,如果他早出生一两百年,那么他必将成为这一大片“化外之地”上的王中之王。然而,时光的惊马已无可阻挡地奔到了二十世纪中叶,土司时代终于走到了它的尽头,于是尘埃落定,往事成空。和所有的时代以及时代中的人物都必将消亡一样,二少爷连同他的土司时代也已经淹没在历史的烟尘中——如果他实有其人的话。然而,他并非实有其人,他只是文学作品虚构的人物。正因为这个缘故,他的曾经的以巧妙地疏导而不是杀戮,以担当而不是毁坏,以多赢而不是弱肉强食的方式去生活去竞争去发展的往事,才得以被文学的形式小心翼翼地记忆和留存。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的代号——也是他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我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就应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明白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我的好恶。
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貌: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我。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以前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我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写了一大半的书评,因故不得不中断输入,结果全部没了,可惜了一段用心的分析和叙述,着实不爽…
不一样的民族出身,不一样的文化氛围,不一样的生活环境熏陶出来的思想意识和表达方式,确实有些很大的差别。
身为藏人的作者,从一个自称是傻子的贵族二少爷的视角,述说了重大历史变更时期,在神秘的藏民族地区土司社会系统由鼎盛走向消亡的故事,让我们从较高的社会层面了解了那时的风土人情和世事变迁,因为并不久远,口口相传和文献资料都能够传承下来,估计当时的社会样貌真的就是那个样子。
虽然他们偏安于一隅,不被主流社会所熟知,但对其阶层划分与社会分工还是可以想象和理解的,只是书中描述的婚恋观和对女人的态度,很难让深受儒家文化教化的汉民族所接受,估计同时期的汉人一定会觉得有充足的称他们为蛮夷的理由。
自称是傻子的二少爷,有时候是真傻,有时候却是装傻,在北部边境上智斗两位邻家土司,利用手中的麦子和先进武器,巧妙地赢得了名满天下的美女,收服了数千心悦诚服的子民和大片土地,同时又建立起了连接各土司之间的繁华商贸中心和钱庄,并因此攫取了源源不断的财富,每一件都令人称道。
但在家族内部权利的纷争中,他却总是不着调,错过了千载难逢的奇迹,面对着自己水性杨花的老婆、急于上位不择手段的所谓聪明人哥哥、权利欲重不想放权的父亲,甚至是自己家的世仇,他都表现得差强人意,似乎脑中一团浆糊,全然没有了任何直面外敌时的干练和智珠在握。一个为家族事业建下功勋又不成器的少爷形象,一群为了权利、钱财、地位和美色而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角色,被清晰地勾画了出来,故事设计得也很有悬念和戏剧性,读来甚是过瘾…
每一个人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所感受,作品就是一部让人印象深记得的作品,它由作者撰写,最好我们可以用读后感文章的方式,将阅读中的体验记录成文。有关这个作品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我们特地为您收集整理“经典小说偷影子的人读后感范文”,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记得有一个成语叫做“形影不离”,形:身体。影:身体的影子 。指身体和自己的影子相依相伴,永不分不开,形容彼此关系亲密。
法国的马克*李维在这本书里,却把影子和形体分开了。不但如此,游离于身体之外的影子还有了自己的思想和语言,在适当的时候还会表达自己的意向。
一开始看的时候,老觉得这本书只是一本儿童读物,充满了童贞和童趣。硬着头皮读,却越来越发现了它的与众不同:这是一本描绘心灵成长的图书哎~~
主人公曾经是个文弱的孩子,有点近视,有点内向。在学校生活中,时常要受到马格(校园生活中的暴力代表)的欺负;在家庭生活中,虽然受到了妈妈无微不至的关爱,但是随着同样爱他的父亲的离家而去,使他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以为是因为自己做的不好才造成这样的结果。
就是这么一个内心敏感而善感的孩子,他在渴望雄起,渴望友谊,渴望情爱中,无意发现了自己的特异功能:在强光下,可以能偷去别人的影子,跟随着原本的主人,窥视他的秘密和内心……
他没有为之兴奋,却因为环境和家庭的关系,陷入了深深的恐怖中。直到有一天,影子对他说:“为每一个你偷来的影子找到点亮生命的小小光芒,为它们找回隐匿的记忆拼图,这便是我们对你的全部请托。”从此,他的人生开始了改变。
小时候的故事有小道理,长大的故事有大道理。主人公在海滩上遇到了一个又聋又哑的小女孩克蕾尔,在生活中他得到了一个值得倾心的朋友吕克,在长大后又认识了美丽的苏菲……其中男孩的老友吕克在男孩的帮助下离开面包店踏上了自己向往已久的当医生之路,再到最后发现自己真正喜欢的还是面包师,并最终回到了面包店。这个故事很耐人寻味,有时候人们想象的东西并不一定是自己真正喜欢的,而真正喜欢的可能表面上又不是那么冠冕堂皇。其实职业本就无贵贱之分,能在工作中找到幸福才是幸运的。所以我觉得吕克做得很对,这也是他成长的象征。而男孩放弃苏菲,选择了克蕾尔则有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这次体现在爱情上,感觉更加微妙和朦胧一些。苏菲是好好女孩,但对于男孩来说更适合他的则是克蕾尔。尽管多年以前,由于自己的错误判断导致做错了事,但是当男孩终于发现自己的过错和自己真正想要的女孩是什么样子时,他放弃了现在所拥有的,而是去追寻克蕾尔,尽管可能无果而终,但是他知道他必须得这么做。其实苏菲也是一样,这些年轻人都明白一个道理,就是要寻找真正属于自己的另一半。
作品给我们讲述了一个美丽而凄婉的故事,满是爱情、友情还有亲情的纠葛,满是爱与被爱的感动。 “你偷走了我的影子,不论你在哪里,我都会一直想着你。”到最后,一段青梅竹马的故事,一个充满温馨的结尾,让我们为美丽的浪漫留下喜悦的泪水……
我们的影子在哪里?
它,也惦念着我幼小生命中的那个可爱的“克蕾尔”吗?
它,也牢记着我生命历程中曾经的那些感动吗?
它,也能遇到能读懂我心灵密码的知音吗?
“有些人只拥吻影子,于是只拥有幸福的幻影。”莎翁的这句名言精准的概括了整本书的主题和主人公们的行动。而本书带给读者的启发就是首先要确定什么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并去追逐,而不要在那些浮云和幻影上浪费时间。
最近好奇怪,感觉到很多巧合。比如说看着深夜食堂,却感觉和解忧杂货铺好像,都是在帮助处于困惑之中的人。普通的岗位在镜头下显得那么独特,深夜食堂的老板只卖大概5种东西,但是他常常会满足客人的需要,那种生活方式好让人向往,无论何时何地全身心地倾注又怎么不让人羡慕的,以及老板的那种慢悠悠的生活状态,一个人抽烟吐吸烟,没客人时安静的看报纸。正如书中塔克的父亲,他肯定也能够体会到那种无可替代的快乐,他和深夜食堂老板好像,要早起做面包但是书中讲到做面包的快乐在于清晨看到食客们满意的笑容时的幸福,是的真的有很多人在自己的岗位上日复一日的干着外人看来极度无聊的活儿,但并不是他们有自己的世界他们有自己追求的独特快乐。那么我呢,作为一个医生,职业的自豪感与幸福感似乎渐行渐远。
随着年龄的增大,开始发现那些心中的满足才是至关重要的,就像塔克的父亲,就想深夜食堂的老板一样。执着是多么的可敬,希望自己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执着,感觉像是偏了题,管他呢。
主人公拥有读(偷)影子的能力,他也会去用它帮助人。但是说它是温情小说可能这并不关键,主人公最后还是鼓足了勇气去追寻自己的幸福。去向自己的过去相连接,而不是像大多数人一样选择仅仅当作一场回忆,他选择追回自己的过去,也许这是和《追风筝的人》最相像的部分吧。每个人的一生都是艺术的一生,亦是一部好电影。
书中还有一个情节感觉特别深刻。就是主人公的好友塔克,在主人公游说起父亲之下,得到父亲的强迫允许而去为了之前的医学梦而努力。当然塔克真的用尽全力去热爱医学,但后来他发现这并不能是自己真正的快乐,所以特别佩服他能选择收拾行李回家重新选择做面包,或许与在海边的宾馆里所做的面包收到大家的一致好评有很大关系,在自己最迷茫的时候,这样的赞美显得那么弥足珍贵。敢作敢当,这是对塔克最大的印象,当然他会选择追求向主人公的女友,在结尾看来显得那么正常,而主人公感到的是慰藉。
所以不忘初心,是那么的弥足珍贵。刚好和老徐也谈到了这个,总是找回过去的自己很重要。过自己心中真正想要的生活,去爱值得爱的人,加油。
本书的主人公因比别人提早6个月上学,年龄小,个子小,经常受班里同学的欺负,但他有着特殊的能力,当他的影子和别人的影子重叠时,他能“偷”取别人的影子,别人的影子会跟他述说这个人不愿意跟别人倾述的事情,对于自己的特殊能力,主人公从一开始的好奇、震惊、不安到最后的坦然接受,并将这个特殊功能当成自己的使命,帮助别人完成他们期望的但却不可实现的愿望。本书一大特点是认为人和自己的影子是相互独立的,影子有自己的思想,他们愿意倾述,人们不愿说出来的烦恼、苦闷,他们的影子却乐意分享。
由影子来说出心里话,一方面是说明人们对倾述的渴望,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沟通、分享的重要性。很多事情藏在心里,故作坚强,装作不在意,自认为不给别人添麻烦的同时也拉开了彼此间的距离,因为不懂、不了解而产生了隔阂,同时也因为自己压抑了自己的需求而不快乐。作者也是借由影子来说明敞开心扉交流的重要性,我们渴望别人理解,却又不述说,还怪别人不理解,书里有影子帮忙,可是现实生活中呢?我们有什么?
关于克雷尔与苏菲。主人公之所以对克雷尔特殊,将她视为灵魂伴侣,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们相识较早,而克雷尔当时又是聋哑女孩,主人公很放心地跟她分享了自己的许多秘密,包括他能通过人的影子,知道人们内心的秘密,克雷尔相信他,并没有怀疑他,以至于主人公一直对克雷尔念念不忘。而他与苏菲的分开也是注定的,他们彼此都不愿敞开心扉,互相不了解,也不愿述说,或许当时已经长大了,也有了自己的想法,很多事情情愿藏在心里,往往靠猜也不愿明说。他们有感情,但不够信任,主人公曾经想要告诉苏菲他跟影子的故事,但是苏菲一开始表现出来的惊讶与怀疑打消了他的决定,不能分享自己的秘密,使得主人公一直对苏菲有所保留,而苏菲也知道他的保留,由此产生了不信任。
关于吕克。吕克是主人公的好朋友,继承了家里的面包店,但是想要成为医生,因不想家里难过,而专心做起面包来,吕克的影子请主人公帮忙,让吕克能摆脱单调的生活,当上医生。吕克离开家,上了一年的医学课程后,满足了他当医生的瘾,同时也使他明白了,当个面包师才是他想要的,每天清晨,客人吃到店里做好的第一个面包时所展露的幸福正是他所追求的。一年的医学课程是否白上了?当然不!只有追求过了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虽然吕克还是做起来面包,但前后两次的心境是不同的,之前的不甘与烦闷转为现在的满足与幸福。很喜欢书中描述吕克与父亲做面包的情景,凌晨三点起来制作主面团,凌晨四点等待面包膨胀的静置期间,与父亲在门口的椅子上喝咖啡,休息会后准备做第二次发酵,六点钟,早上第一炉面包出炉。很喜欢这段的描写,或许是喜欢其中传达的早起、勤劳、香甜、温暖以及淡淡的咖啡香。
关于妈妈。很伟大的母亲。因丈夫有了新欢,与她离异后,她独自抚养小孩,尽心尽力,并不让自己低落的情绪影响孩子。生活独立,儿子去医学院上学、实习,她便留在家里,定期带着吃的、穿的过去看他,儿子因为工作忙,几次爽约没回家看她,她只是问“什么时候回来?”,“快了”,她想到了小时候她哄儿子的情景。因为病重,不想儿子担心,便谎称跟自己姐妹出去旅行,甚至连自己的后事都安排好了,不愿给别人添麻烦。
寒假来临,笑猫第一个去的地方便是书店。
在琳琅满目的图书中筛选出一本好书并不容易,我抽出一本,翻开看看,又摇摇头,放回书架......最后,我终于找到了一本心仪的书——《偷影子的人》。看到书名,我心中便开始猜测,偷影子?难道这是本科幻之作?再一看内容简介,我便对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今天,笑猫就与大家一同分享。
翻开书,一页一页......我渐渐忘记了时间,完全陶醉在书的情节中,这本惊世之作,令我爱不释手。故事大概是这样的:一个瘦弱的、总是被别人欺负的小男孩,在偶然间发现了自己的特殊功能——偷别人的影子,并且通过和影子交流,知道别人最不愿说出口的秘密!这个小男孩在自己成长的过程中,用这种特殊功能帮助了无数人,渐渐成为了一位“心灵医师”。小男孩自己的人生也是一波三折的,他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发现了很多关于自己的秘密......
“其实最棒的回忆就在当下,在眼前,而且这会是人生最美好的时光。”当我读到书中这样一个句子时,心中顿时感慨万千,是啊,抓住眼前的时光,才是最重要的。曾经已经过去,未来还未来到,只有当今才是摆在你眼前的。你只有把握好当今,才能令自己的一生充满美好回忆。你必须随时告诉自己,苦难已经过去了,幸福刚刚到来!聪明的人都懂的活在当今,而不是过去,更不是未来。
我又接着往下看:“人一旦开始撒了第一个谎,就再也不知道如何停止。”一个谎言,很可能毁掉你的一生。撒谎,其实是自己给自己设下的陷阱,只有愚蠢的人才会这样做。撒谎的人,通常是抱着侥幸心理的,但是俗话说:“纸包不住火。”,就好似你为真相贴了一张纸,但终究有一天会有人把它撕破。你一旦钻进一个陷阱,那么等待你的,将是永远无法回头的不归路。
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又接着读:“你不能干涉别人的人生,就算是为了对方好。这是他的人生,只有他一个人能决定他的人生。你必须顺应事实,放手成长,你没有必要医治好在成长路上与你擦肩而过的每个人,即使你成为最顶尖的医生,也做不到这样。”没错,你爱一个人,但你不能为他而干预他的人生,每一个人的人生是不同的,只有他自己才能决定他的人生。你无法完全帮助你生命中的每一个人,也没有必要,或许有些人只是过客,并且有可能你会因为帮助而伤害自己。一个人的真诚,并非取之不尽,你不要把自己的真诚献给每一个人,受到的伤害多了,就没有了,你要把真诚留给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些人。
我屏息凝神,好像要把每一个字都吞咽在肚子里。我突然有一种惭愧的感觉,书中的主人公,他给所有隐藏秘密的人一个解开心锁的机会,即使自己的心伤痕累累,即使自己更加痛苦,他也从没有停止帮助。而我呢,这个世界上的人呢,不要说委屈自己成全他人了,纵使是简简单单的行善他都做不到。都说人是高级动物,但是高级在哪了,在自然界,动物都做到互相帮助,好多人却做不到,可见这多么可笑。所以,我希望人与人之间能多一点信任与真实,少一点欺骗与怀疑,这样,世界就美好了。
偷影子的人,似一缕清风,轻轻拂过你凌乱如麻的心房;似一口苦茶,进入口中,随即,融化.....他是那样的轻柔,那样美妙,那样优雅,他深深牵动你的心魂,令你痴迷,陶醉......一个人,灵魂垮了,就真的垮了。有时候,我们帮助一个人,就要从根治起,你必须深入他的心灵,并且,找到那受伤的地方,敷上一片良药,救他的魂。有时,人需要的,也许不是金钱,不是荣誉,不是智慧......也许他只需要一个微笑,一声问候,一个拥抱......
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精心整理的"程门立雪读书心得范文",作品是作者写的,其中的情节颇具戏剧性,很容易引发读者的思考。将这些思维的灵光随笔记录进读后感里,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吸收书中的知识,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前不久,我看了《程门立雪》,我被杨时和游酢尊师重道虚心求教的精神深深的感动了。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北宋时,有个叫杨时的人,他十分好学。千里迢迢去大学者程颢、程颐那里去求学。一年冬天,他和同学去老师那请教问题,到了门口,恰好老师在午睡。同学要敲门,杨时不让,说就在门口等一会儿吧。等了很久,下起了大雪,两人冻得浑身发抖,仍然站着。老师一醒来,看见二人仍在雪里恭恭敬敬地站着,心中十分感动。由于他十分尊敬师长,虚心求教,所以受到人家门的尊敬。
我要学习杨时和游酢尊敬老师的品格。尊敬师长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到的。老师带领我们在遨游知识的海洋,和我们一起编织梦想。是老师教我们知识,是老师教我们写字,是老师教我们做人。老师一天天变老,我们一天天长大,老师把他(她)的青春年华献给我们。真是“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呀!我们要尊敬老师,关心老师,在老师累的时候给老师端一杯热茶,好好学习,做一个对祖国有用的人……只有这样,才能让老师对我们的付出有所回报,让老师对我们的关爱有所报答。并且要保持虚心的态度去对待学习,学习才能不断进步。
北宋有两兄弟,一个叫程颢,一个叫程颐,他们都很有名气,是大学问家。一个叫杨时的人,他很好学,且非常仰慕两位大学问家。有一次,他和同学一起向程颢请教,见程颢在里面睡觉,便站在门口等待。漫天的大学落在他俩的肩上,积了一层厚厚的雪。程颢最后出来,认为他们俩很懂礼貌,他很感动。
“程门立雪”这个成语首先是指求学心切及尊敬师长,恭敬受教,现在比喻尊师重教。杨时和他同学为了不打扰老师休息,甘愿受风雪折磨,这是多么令人感动的行为。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像杨时一样,尊敬师长,追求上进。不但要勤学好问,也得虚心请教。教师节的到来,也是学生们对老师的感恩日。一束康乃馨,虽然简单,却承载着学生对老师的感激之情。俗话说的好,“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老师对我们就像父母对孩子一样,百般呵护。
当你遇到困难时,是老师教你勇敢面对;当你的人生的道路上迷茫时,是老师指引你前行。尊敬师长,是我们应有的行为。
今天,我读了一则成语,名字叫《程门立雪》。故事是这样的。
北宋时,有个叫杨时的人,他十分好学。去大学者程颐那里去求学。一年冬天,他和同学去老师那请教问题,到了门口,正好老师在午睡。同学要敲门,杨时不让,说就在门口等一会儿,等了很久,下起了大雪,两人冻得浑身发抖,仍然在外面站着。老师一醒来,外面的大雪已经有一尺多厚,两人快冻坏了,赶忙让他们进屋,心中十分感动。
尊敬老师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到的事情。老师教我们知识,教给我们学问,交给我们做人的道理,是他们引领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迈出了一步,伴随我们一天天成长。在那个大雪纷飞的天气,北宋时期的杨时在拜访老师时的行为,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今年暑假,我读了《程门立雪》这个成语故事。
《程门立雪》中抒叙了杨时和游酌站在程颐的家门口等待程颐收他们为徒的故事。赞扬了杨时和游酌尊师重道的品质。
中华民族是礼仪之邦,重视文化和品德修养。古人能尊师重道,杨时能力雪,说明了杨时求学新切,同时,我们可以看出杨时的虔诚。
古人尚能如此,我们今天的学习环境和条件那么优越,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科学飞速发展,掌握实名的知识,我们才能跟上发展的节奏,否则,我们将会被淘汰。古人说: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我们要用科学武装自己,将来才能强胜。
今天我读了《程门立雪》这个成语故事,故事讲述了在北宋时期一位名叫杨时的学问家,他虚心好学,十分尊敬老师。有一天,他和他的同学遇到了难题,去请教老师。可是老师正在休息,他们不愿打扰老师的休息,就在门外静静地等候。这时天空下起了鹅毛大雪,杨时的同学冻得实在受不了了,准备去叫醒老师却被杨时拦住了。当老师醒来时,他们已经变成了雪人。他这种尊敬老师的优良品德一直受到人们的赞扬和学习。我也被杨时尊敬老师、虚心求教的精神深深感动。
老师是辛勤的园丁,白天她们在学校里忙碌地工作:上课、备课、教育我们,晚上又在灯下写教案、批改作业,常常忙到深夜。班级里有五十多位同学,老师时刻关心着我们,教我们知识,教我们写字,教我们做人。当我们犯错时,老师并不是厉声地训斥我们,而是让我们勇于承认错误,做个诚实的孩子。老师告诉我们,犯了错误不可怕,及时改正错误,以后不再犯错仍然是个好学生。老师就是这样不断地鼓励我们,让我们健康成长。老师还在生活中无微不至地关心照顾我们。记得有一次我生病了,在语文课上忍不住呕吐,老师不但没有责怪我,还关切地询问我哪里不舒服,不嫌脏地为我打扫干净,并通知我的父母,让他们接我回家好好休息。我们在老师的无私关爱和陪伴下度过了四年快乐的时光。
老师为我们付出了许多辛勤劳动,我们应该学习杨时尊敬老师的优良品德,努力学习、争取优异的成绩以实际行动来回报老师。这样老师才感到最幸福。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我相信每个人看了《红楼梦》之后,内心也一定会有所触动,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优秀的《红楼梦》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清代长篇小说红楼梦优质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贾宝玉,一朵温室的花儿。面对家族的光环和压力,他无所适从;面对父亲恨铁不成钢的责备,他慌忙逃避;最后,面对家族的没落,亲人的离散,他只能平淡的接受这一切,无力的等待着被给予,一个结果,亦或是结束……
林黛玉,她才华横溢,却多愁善感,正因为爱之深,所以才更怕失去,正因为爱之深,所以才被伤得更深。她在一个错误的时间坠入爱河,假如她生在现代,不是她所生活的男尊女卑的时代,也许她与贾宝玉会是一对令人羡慕的璧人,但只可惜,她生错了时代。
王熙凤,那么八面玲珑,那么精明强干,可最后还是病死牢狱,暴尸野外,落了个“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的下场。这样的结局是她想也想不到的吧。偌大的家族顷刻覆灭,覆巢之下岂有完卵,我想,如果不是现实来的这样快,梦破碎的那么彻底,以她的精明,圆滑,定会再次风生水起的。
《红楼梦》一段令人可叹、可怜的爱情故事;一幅对社会、对闺阁情完美诠释的画卷;更是一段曲折、凄美的神话。
《红楼梦》是以金陵四大家族的兴衰做背景,又以宝、钗、黛三人的爱情为主线,揭露和批判了当时社会的腐朽与黑暗;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和势力。
说到红楼梦就不得不说一下它的主角:黛玉、宝钗、宝玉。
黛玉——贾府千金贾敏的女儿。她从小受过良好的教育,所以精通诗文,才华横溢。但由于从小寄人篱下她便形成了“孤高自许,目无下尘”的高傲性格。于是她的她的一句:“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既写出了白海棠的别样娇媚,又在无形中将黛玉的高傲性格和独立的人格、纯洁品性表现的淋漓尽致。虽然她精通诗文,才华横溢可终将无法摆脱她“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的命运。
宝钗——出身于皇商大家,同样精通诗文,才华横溢。由于她自幼接受严格的封建闺范教育。所以在更多的时候她可能更在意封建礼教,以致于她喜欢宝玉但从未表达,心甘情愿的将自己的终生大事交给别人来做决定。她在势力阴冷的贾府中,她学会了八面玲珑、“随分从时”便显得圆滑与世故。
宝玉——贾府最受宠爱的贵族公子。他认为“女儿是水做的骨肉”见了“便觉清爽”,“男子是泥做的骨肉”见了“便觉浊臭”于是他同情奴婢。他憎恶尊卑有序、贵贱有别的封建等级制度和男尊女卑的封建传统观念。当他的表妹林黛玉来到贾府,他又将对女性的博爱移于黛玉一生。他们性格相似,志趣相同,热爱生活,向往自由。于是他不顾一切的爱上了林黛玉,以致在梦里说出这样的话:“什么金玉良缘,我偏说木石姻缘。”
可是他最终中了“掉包计”害的黛玉最终焚毁诗稿,呕血而亡。在死的时候只说出:“宝玉,你……你……”
林黛玉的的惨死,宝钗的青年守寡和宝玉的出家,这一系列的事情不得不让我们想到一个人:那就是大观园的当家人——王熙凤。
她是一个有着惊艳面容的女人,但是她却有着一副与脸不相配的蛇蝎心肠。当黛玉初进荣国府时她为讨贾母欢心曾说:“天下真有这样标致人物,我今儿才算见了。况且这通身的气派,竟不想老祖宗的外孙女儿,竟是个嫡亲的孙女。”可是到后来她却导演并参加了一出撕心裂肺的的爱情悲剧。这不得不让我们想像当时的社会竟可以只为一己私利而无形的去杀死一个人。这是多么的黑暗与腐朽啊。而她也是当时封建统治阶级掌权者的一个缩影。
《红楼梦》虽谱写的是一场凄美悲凉的爱情故事,但又无不突显我国古代诗词之美。
像:宝钗的:“淡极始知花更艳,愁多焉得玉无痕。”就将白海棠的另一种美描绘的妙不可言。
湘云的:“隔坐香分三经露,抛书人对一枝秋。”便将供菊写的惟妙惟肖啊。
探春的:“半床落叶蛩声病,万里寒云雁阵迟。”用秋后之凄凉景象衬托残菊的别样感受。
《红楼梦》阐述了一个时代的作者对这个时代的见解,从描写一系列在大观园发生的事情,也写出了社会的黑暗与势力。一群看似知书达理的青年们,他们却是那个时代人物最真实的缩影,也是社会最真实的缩影。
“开辟鸿蒙,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试遣愚衷。”这是《红楼梦》的引子,它是对男女情爱的感叹。
他们说造成宝黛爱情悲剧的理由有很多:黛玉的多疑,宝钗的圆滑,贾母的利益等等,其实细想起来,造成宝黛悲剧的难道不是社会吗?
黛玉父母双亡,家中已经丧失了权势,又加上她由于长期的寄人篱下而缺乏安全感导致的多疑。和她太过孤高的性格致使她没有宝钗那么受欢迎。所以最后被元春扼杀了,还听从了王熙凤的“掉包计”。使原本的不幸加上了一层厚厚的霜。由于贾母等封建贵族的一己私利,才导致了宝黛钗悲惨结束。
这不得不发人深思,什么样的社会才不会造成像宝黛钗一样的悲剧。
春梦随云散,飞花逐水流。
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
红楼是场梦。这是一部绵延数世纪的宏篇,篇中人轻盈翩迁地凌过如梦如幻的花香,篇中人步履蹒跚地沉进没落时代的深海。
初读《红楼》只为宝、黛二人凄惨的故事吸引,那凄美婉转无不让人心生惋惜。人们又常说红楼是一部百科全书,更有张爱玲道:“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多刺,三恨红楼未完。”于是细细品来,《红楼》里似别有洞天。
才子笔下的黛玉俨然是个丰满薄命的女子。“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她是大家才女的化身,也是那个纯真聪慧的女孩,愿为情故,虽死不悔。黛玉也常常提到“死”,死似乎“是她对于生活的最后反抗”。再看她葬花时的吟唱: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飘泊难寻觅,似乎注定她是薄命的。但就在这薄命的一生里,她显然不愿与平庸为伴——她有着极强的自尊心,也因为自尊,她显得娇弱易碎。她是个丁香一样的姑娘,永远哀怨在旧时代外的细雨中。
“虽怒时而似笑,即瞋视而有情。“那个叛逆少年”那管世人诽谤!宝玉正是生活在封建社会的大家庭中,贾宝玉被众人看作离经叛道、不务正业的公子,但他性格本是善良的。再来看看那所谓“不通世务”“怕读文章”不过是被封建统治阶级视为“愚顽”的“蠢物”。甄宝玉见面谈仕途经济,他失望;父亲做官,他畏之如虎。而他在以一颗纯真的心围绕着他的丫鬟中终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价值观。
当我们反观时代的烙印,宝黛虽没有被时代烙下痕迹,但在腐朽没落的封建社会是没有世外桃源的。贾王史薛终也没能走出封建大家族的羁绊,他们一如古代的帝王将相,或是某个虚渺的仙境美女,以一种绝情的速度彼此消长,在广袤的人海中重复着一代一代之间毫无差别的乍起乍落的命运。生活在其中的宝玉也无法摆脱其束缚,经济上的保守,政治上的专制,文化上的束缚,人的自由行无从谈起,这就是时代的悲哀,宝玉的悲哀。当一切如梦般消散,一切只成一枕黄粱,一切都经历过沧海桑田,只是在记忆中,他们的心永远也不会老去。
暑假期间我读了《红楼梦》一书,它是由清代小说家曹雪芹所作的家喻户晓的四大经典名著之一。这本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围绕两个主要人物的感情纠葛。同时,通过对这些爱情悲剧产生的社会环境的描绘,深刻而尖锐地批判了封建社会制度、伦理关系、政治吏治……满腔悲愤地控诉了封建主义的残酷无情和灭绝人性。
这本书在描写人物的技巧方面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精雕细刻出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等人物形象,书中对王熙凤的描写是这样的。“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这样的外貌描写让我们对王熙凤印象深刻,像刻在脑海里似的。在众多的人物中我最喜欢薛宝钗了,因为她不仅性格温和,而且长得美丽大方还很会说话,讨人喜欢。书中写道:有一次宝钗生日,院里搭了个戏台,贾母先叫宝钗点,宝钗点了个贾母喜欢的《西游记》,贾母很是喜欢,宝钗不仅善解人意会说话,而且很有才华,有一次元妃来了,她让宝钗、黛玉等姐妹各题一匾一诗,大家看了看觉得还是宝钗和黛玉写得最好。宝钗还提醒宝玉不要和元妃唱对台戏,让宝玉把“绿玉”改作“绿蜡”并把典故讲给他听。书中曹雪芹刻画了许许多多鲜活的人物形象,读着读着,我的眼前好像浮现出他们的身影。曹雪芹刻画人物栩栩如生,令人惊叹!
最让我喜欢的还是《红楼梦》里的古诗词了,这是有了这些诗词《红楼梦》才焕发出迷人的光彩。这些诗句中我最喜欢“眼空蓄泪泪空垂,暗洒闲抛却为谁?尺幅鲛绡劳解赠,叫人焉得不伤悲!”这首诗是说,黛玉在为宝玉流泪,除了为宝玉还能为谁呢?本来在为宝玉流泪,收到宝玉赠送的手帕,知道宝玉深知她的心意,于是哭得更厉害了。上面这两句话是林黛玉的心声,但是,她之所以会在那个时候将这两句话说出来,正是因为当时的环境,因为那方帕子而引出的感慨。
我喜欢《红楼梦》,不仅是因为这本书刻画人物细致入微、栩栩如生。更是因为这本书是中国古典诗词的百花园。
红楼往事梦一场,黛玉后知满忧伤。——题记
青纱素帐,黛玉你的房间如她一般素雅。
手中怀拥着一本《红楼梦》,闭上眼睛轻嗅着季节的芬芳,仿佛一睁开眼便会望见你那婀娜多姿的模样。一颦一笑无不忧伤,“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黛玉啊黛玉,你究竟是怎样的女子?
宝玉第一次见到她时,他说眼中的黛玉便是这样“两弯似蹙非蹙?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颇有美人之资,却“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为何黛玉她会如此“凄美”,是否已看破了红尘,还是对这世界有所不满……我已明了,“凄”是因为她身世凄凉,体弱多病,她的外延内涵和艺术却是如此“美”,是一种柔弱美,是一种病态美。
有人说:“女人都是水做的骨,”林黛玉又何尝不是呢?在三生石前,她得甘露脱草胎而成人性,为报灌溉之恩而下世为人。她说;“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水还他,但把我一生的泪全还给他。”上天注定她要为那贾宝玉流尽一世的泪,她那一颗一颗晶莹的泪编织了一场梦,交织回荡着她那深切悲痛的感情心曲和疾愤抑郁的叛逆心理。
思绪仍未停止,梧桐碧以潇潇,我能够看见她从婆娑摇曳的树影下缓慢地走了出来,眉间隐隐笼着丝丝轻愁,似皱而未皱,如有轻烟缭绕,目中依稀有缕缕渴望,似喜而非喜,常有深情凝驻。挽着莹白轻纱,便在水边葬起花来,好一首《葬花吟》,好一句“依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依知是谁?”满是忧伤的情怀,一句:“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也只有她这般的女子会为落花寻归宿吧。
有人知她的弱不禁风,有人知她向往自由,又有几人知晓她的那份坚强。林黛玉便是《红楼梦》中最坚强的女子,谁说眼泪是懦弱的表现,林黛玉的泪不是软弱,不是屈服,是对这黑暗的社会的无声的抨击。当她的感情幸福被扼杀时,她是多么勇敢,她用死来向社会表达自我强烈的不满,她在抗议!
从古到今,又有多少巾帼英雄呢?孝女花木兰替父从了十年军,忠孝两全,十年归来放下功名利禄,和家人共享田园之乐;文成公主下嫁西藏,放下一切安逸的生活,给天下百姓带去期望。谁说女子不如男,这些不正是向我们证明巾帼也是不让须眉的!
将目光放向窗外,已是正午,蝉鸣有些忧伤,我微微一笑,正所谓知我者莫若蝉儿也。风抚过绿叶,触到我的面颊,渐渐地便泛起了睡意,将《红楼梦》枕在胸口,口中喃喃着:“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这黛玉低吟着的悲凉试句一直被古往今来的独孤人士吟唱至今,这句诗出自曹雪芹的手笔,似乎也暗示着《红楼梦》这部小说的悲凉结局和它之中蕴涵着的封建社会独有的苍凉和无奈。
记得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读《红楼梦》了,怀着一种压抑的心情,小时候素来不爱读书,那印象中大观园的繁杂与喧闹似乎就是儿时对《红楼梦》的理解。宝玉的轻浮,黛玉的忧郁,宝钗的大方,刘姥姥的和善,凤姐的小家子气,其他人物各自的轻佻,刻薄,总之,这本书只是记录了晚中清时一户人家的兴衰史,当时,我是这么理解的。
可再仔细品读之后,随着见解的丰富,这本书在我心中,不仅只意味着一个纯粹的俗气的故事,它开始有了更深远的寓意,那故事背后所揭示的那些不为人知的悲伤与凄惨,也让我领略到了曹雪芹这个怀才不遇的文学者的深刻思想和反叛观念。
宝玉曾说:“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前者在婚前纯洁,而在婚后受泥土玷污,自然也浑浊了。”宝玉为何有此感?这也不正暗示着曹雪芹对当时社会重用男才,而置女子不顾的现象觉得无比反感与愤愤不平么?黛玉为何生性郁郁寡欢,喜散却不喜聚?
因为作者正是借这个凄惨美人儿所表达自己内心所受到的凌辱和对封建社会文人没有自由所以心中悲伤,忧郁的心境。而其他的像凤姐之类人物的刻薄尖酸也正是那个年代猥亵小人的真实写照。
也有善良的主儿,如袭人,也如像前面所说到的尖酸小人,也有乐于助人,热心,善良的一面,这也正是作者心中的善良和祥和激发的片刻。然而,悲剧的色彩仍笼罩着这个美丽切极具讽刺意味的故事,那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与天各一方也表明了作者内心对社会的极度失望和那看破红尘的一分洒脱与伤感,令读者不觉为之一颤。
虽说这本书字里行间显露路出的的社会的世态炎凉着实能令人如作者一般忍不住仰天长叹,然而其中也有美丽的,善良的一面,如大观园中的一家人一同饮酒对诗,一同喜接春联的热闹,开心,亦如宝玉面对黛玉时的那一份讨巧与能言善辩,一家人在一起的温馨,也使读者在阅读时嘴角不禁泛起一丝浮萍。
其实,这也正是民间人家风俗与良好教养与中华民族丰富文化的真实写照,然而越如此,结局变越显得沧桑凄凉,越觉得不舍,若不是如此,作者那犀利的语言和矛头也不会直指人们内心的最深处,如此伤感。
读完《红楼梦》,从那个压抑封建的社会阴影中逃脱出来,长吁了一口气,环顾四周,自己生活的环境至少能有让自己长吁一口气的空间,而当时的人们呢?身不由己,思想倍受禁锢,他们的心情又是如何呢?
所以,每当读完一遍《红楼梦》,那在读之前的紧张,压抑,似乎都烟消云散了,内心对苦难,艰苦的理解也多了一份深刻,对梦想的追逐也越发执着。我们也理当为了这而庆幸,我们生活在一个民主时代,在生活中,有艰苦,有困难,但那是人生历程中不可避免的,和环境,观念无关,但是,比起封建社会的人,我们至少有权利去战胜他,我们有能力起战胜他,我们有资格去战胜他,这,难道不值得庆幸吗?
靠在书架上的《红楼梦》,静静地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是喜,是忧,是聚,是散。它,孕育着狂热的内涵;它,传承着深刻的思想;它,透散着醉人的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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