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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国王王尔德读后感

「优选」王尔德少年国王读后感范例七篇。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人类的成长,都是和阅读联系在一起的,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作品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选」王尔德少年国王读后感范例七篇》,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有需要的朋友!

王尔德少年国王读后感(篇1)

读了《王尔德童话》这本书,我觉得王尔德是一个嫉恶如仇的人,他的故事都有好人与坏人的鲜明对比,讽刺了那些心怀不善的坏人,赞扬了忠诚善良、无私奉献的好人。

其中我最喜欢《快乐王子》这个故事,当快乐王子发现了人间的悲伤和苦难,他心如刀割,泪如雨下,他把身上贵重的宝石都给了需要帮助的穷人。小燕子虽然很想去旅行,但是为了给快乐王子当信使,放弃了一次又一次去埃及的机会。最终,无情的寒冬夺走了它的生命。还有那些唯利是图、卑鄙可耻的官员都觉得快乐王子的雕像太丑陋,他们纷纷议论,还争抢着把自己的雕像立在快乐王子的位子。但是,上帝知道这个城市里最宝贵的东西就是快乐王子的雕像和小燕子的尸体……故事虽小,但却告诉我们一个很深刻的道理:美丽的外表并不重要,更重要的是要有一颗善良的心。

《自私的巨人》故事中,巨人原本是一个很自私的人,他认为花园是他的,不能让孩子们进来玩。就因为他那么冷酷无情,冬天请来西北风和大雪来作客,于是他的花园里再也没有过春天的气息。但是后来巨人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变得越来越友好,他让孩子们在花园里奔跑、歌唱。于是原本还是寒冬的花园立刻变得春暖花开、生机勃勃。看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当我们帮助了别人,自己也会收获快乐。虽然巨人曾经令人讨厌,但是他知错就改也正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王尔德少年国王读后感(篇2)

放寒假的时候,我读了《王尔德童话》这本书,很令人感动,很有教育意义。

这本书里包含四个童话故事,分别是《快乐王子》、《夜莺和玫瑰》、《自私的巨人》和《小国王》。这些故事都是用纯真善良的人性变化悖谬的世界、美丽黑暗的心灵。王尔德童话中微妙的哲思,不管是成人还是小孩读起来都会有深刻的感动。

故事中,王子用自己的东西换来了别人的幸福。夜莺用生命换来了一朵红色的玫瑰。小男孩使自私的巨人拥有了宽阔的胸怀。小国王因为梦见很多人在受苦,而不穿豪华的衣服,却去穿粗皮外套。他们善良朴实的心灵,追求美好事物的愿望,令我们敬慕,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们要向故事里的这些好人学习,做一个勤劳、善良、胸怀宽广、拥有爱心的人。

星期六,我随手从书架上挑了一本书,题目是《王尔德童话》。

我原以为这本书只不过跟《安徒生童话》一样,没什么意思。可是和我想象的不一样。这是一本存有寓意的书。其中一篇《快乐王子》让我深受感触。快乐王子为了帮助国民,竟然不惜一切代价。把什么红宝石呀蓝宝石呀金片呀等各种贵重物品都捐给了他们,使他们过上了较好的生活。自己却变成了一个废雕。而另一篇《自私的巨人》和《快乐王子》恰恰相反。巨人不懂春天为什么总是不来,并且还把正在花园里玩耍的孩子们赶出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经过一位小男孩的举动,他才懂得了:“原来没有孩子的地方就没有春天。”

我继续入神的看着,那篇《夜莺与玫瑰》让我有所感动。夜莺为了帮助一位学生,牺牲了自己。用针刺进了胸膛,还要唱歌,把白玫瑰染红。最后死了。

其实,我最大的感触就是:帮助别人的同时,也要保护自己。

王尔德少年国王读后感(篇3)

王尔德童话里有许许多多感人的童话故事,比如《快乐的王子》,《夜莺与玫瑰》,《自私的巨人》等。

我最喜欢的是《快乐的王子》,快乐的王子死后,人们把王子他做成了一个高大的雕塑,他看到了城市的丑陋与贫苦,让快乐王子不在快乐,快乐王子奉献出了自己的一切来帮助穷人。原来要去埃及的小燕子被快乐王子的爱心感动。帮助快乐王子,快乐王子剑上的红宝石让生病的孩子感到凉爽,进入了甜蜜的梦乡;蓝宝石的双眼让追求梦想的年轻人享受到被肯定的赏识的快乐;让卖火柴的小女孩笑着跑回家,摆脱挨打挨饿的命运;他身上的黄金叶子,让穷人们有了食物,有了快乐。快乐王子和小燕子付出了爱,奉献了生命,得到了真真的快乐。

我还喜欢《自私的巨人》,巨人有一个美丽的花园。在春光明媚的日子里,花园里鸟语花香,景色秀丽。但巨人却自私自利,不愿与人分享,不让天真活泼的孩子进去玩。结果,春天也不来了,花也不开了,鸟也不叫了,巨人被春天遗弃了。这些使巨人醒悟悔改,他拆除围墙打开大门,欢迎可爱的孩子们进来,迎接孩子们带来的春天,没有孩子就没有春天,让花园重现春天的,并不是象征着力量与的巨人,而恰恰是世人眼中最温柔无力的儿童。

王尔德童话真好看。

王尔德少年国王读后感(篇4)

加冕日的前夜,十七岁的少年国王坐在房间里。这孩子被指定为王国的继承人,他脱下了粗劣的皮衣、外套,穿上了华美的礼服……

为了明天的加冕日,他让手下搜集好的东西。晚上他睡着了,做了一个多,梦是这样的:他站在狭长的阁楼上,看见很多穷人,到了一个织工的面前。“谁是你们的主人?”少年国王问。织工说:“他是和我们一样的人,但他尝尽山珍海味,我们却食不果腹。”织工说他们贫穷、饥饿剥削……少年国王惊醒了。过了一会儿,他又睡着了,又做了一个梦,梦是这样的:黑人在船上、船上有奴隶,黑人测量了水,向船长报告。船长让一个奴隶下水找宝石,他找了几个给船长,被鲨鱼咬伤,死了。国王醒后又做梦:“贪婪”手里有三粒谷子,“死亡”用三种不同的细菌杀了他的仆人。国王醒了,他不穿华美的衣服,穿破烂的衣服,也拒绝大臣的劝告,阳光照到他身上,变成了金色。

看了这个故事,我觉得我们不能只想自己,不想别人,国王虽然只有十七岁,但凭他的善心可做国王。三个梦给了他启发。今后我们在生活中也要这样。

王尔德少年国王读后感(篇5)

今天,我读了《少年国王》一文,虽然看到了国王的贪婪,但也看到了国王的悔改。

一开始,国王是贪婪的。他急切地想要一切稀罕而又昂贵的东西,最后他也得到了。可他那加冕时的金丝线长袍是破衣烂衫、骨瘦如柴的织工们忍受饥饿和恶劣的环境,用一双双干枯的手日夜不停的劳作而成的。嵌满了红宝石的王冠是奴隶们用鲜血染红的。那挂着一串串珍珠的权杖是年轻的潜水者用自己的生命换取来的,上面绽放着死亡的花朵。这么沉重的代价换来的金丝长袍、红宝石皇冠以及珍珠权杖其实一点都不美,只有愚蠢的大臣才认为那是权贵的象征。

可所幸的是,国王在第三个梦后清醒了,他穿上了当年在放羊时穿过的粗羊皮外套,手里拿着一颗粗大的牧羊杖。我觉得最样的衣服才美,朴实无华。可愚蠢的显贵们却觉得国王像个乞丐,让他们蒙羞。可笑的百姓们还说国王是小丑,还恳请国王回去穿上高贵的紫袍。

老国王把三个梦传个他,让他知道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快乐,不是用愁苦来装门面的,也不是血淋淋的。他真心诚意地为受苦受难的人们祈祷,上帝被感动了,在国王的荣服上洒上圣洁的荣光!穿上它的少年国王就像天使一样,无礼的百姓和贵族们都敬畏的跪下来,向他行礼。

看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有爱就有力量,有心就能成功。也很庆幸自己生活在一个人人平等的新时代。

王尔德少年国王读后感(篇6)

在二个月的暑假里,我读过许多的书,但让我感悟最深地的书就故事王国。

对美的追求几乎是人与生俱来的,而在《少年国王》这则故事里,却有着不同的解释。牧羊人收养的少年作为王位继承人,回到王宫后,便对美的东西情有独钟,关心的只有他他加冕时奢华贵重的王冠、王袍和权杖。然而这一天真的来临时,他却不要了,他重新穿上皮衣、拿着羊杖,还用花环做王冠。为什么呢?他说:因为这王袍是人们用汗、血织出来的,这红宝石中饱含着鲜血,这珍珠里藏着死亡。

他在梦中亲眼见到织工、采珠人、在矿工和百姓为了他的快乐而死去。但这都是真的!这时,他心中升起一种强烈欲望,用来克服对美的渴望,那就是爱。正是因为他对爱的执着,打动了上帝,于是上帝赐予了他无与伦比的美。

因为至爱,所以至美。这就是王尔德想要告诉我们的吧!

王尔德少年国王读后感(篇7)

王尔德童话包含了唯美和悲伤,冷酷和温柔。

比如“快乐的王子”,王子用自己身上的每一样有价值的东西来帮助有困难的人,我看了这篇文章之后,我伤心极了,他的心虽然是石头做的,几乎没有任何感情,但是看见有那么多悲伤,痛苦的事情,还是忍不住想流泪,所以,他宁肯变得又灰又难看,也要把雕像上的宝石和金箔全部送给受苦受难的穷人,比如就如美丽的夜莺,为了帮助恋爱中的大学生找到一朵红玫瑰,不惜放弃自己宝贵的生命,让玫瑰树上刺刺穿自己的心;还有小国王,他宁肯穿上牧羊时穿的粗布衣裳,到教堂去加冕,也不愿意穿上以他人的生命为代价而制成的漂亮的衣服。

王尔德毕生拥有的高贵情感。我们应该向王尔德学习,也成为一个拥有像王尔德一样有高贵情感的人。让我们从一点一滴做起做个关爱他人,有同情心的好人吧!做个勤奋学习,品德兼优的人吧!做个爱国,爱民,报效祖国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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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选」《灰姑娘》读后感汇编七篇


读书,读好书是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每个人对于优秀的书籍,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读后感是记录人们对于一本书的阅读见解和心得。那么,一篇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怎么写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优选」《灰姑娘》读后感汇编七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灰姑娘》读后感【篇一】

暑假里,我和妈妈一起读了《灰姑娘》这本书,故事里说的是一个小女孩她的母亲突然去世了,可怜的小女孩伤心地哭了起来。不久,她的爸爸又娶了一个女人,在她们来之后,这位可怜的小女孩就过上了苦日子,这位小女孩要从早忙到晚。有一天,她的父亲要到城里去,问三个女儿要买什么礼物?两个大女儿霸道地抢着说:“我要漂亮的衣服”,二女儿说:“我要珍珠项链”。灰姑娘只要父亲在他回来的路上,碰到帽子的第一根真树枝条摘下来带给她。等父亲回来时,都满足三个女儿的愿望。灰姑娘把真树枝条种在母亲的坟上,然后痛哭起来。

有一次,王宫要举行三天的大晏会,邀请所有漂亮的姑娘来参加,灰姑娘在两只白鸟的帮助下,嫁给了英俊潇洒的王子。两个狠毒的姐姐想出了一个馊主意,结果被白鸟啄瞎了眼睛,晕倒在地上。最后,王子成了国王,灰姑娘自然成了王后。

看了这个故事后,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做人要勤劳善良,要有爱心,才会得到真正的幸福。

《灰姑娘》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看了一篇文章叫《灰姑娘》。内容讲的是从前有一个独生女叫辛黛瑞拉,她的母亲得了重病,去世了。她父亲又娶了一个妻子,她带来了两个女儿,可心肠很坏。把辛黛瑞拉的漂亮衣服全夺走了,从此,辛黛瑞拉成了一个灰姑娘。

有一次,国王邀请所有漂亮姑娘参加舞会,为王子选妃。灰姑娘的姐姐都去了,她没有去,很伤心。这时,出现了一位仙女,将她变成了一位漂亮尊贵的公主,并变出来了马车、车夫、仆人。到了王宫,她一直和王子跳舞,可是,只要到晚上十一时三刻,她都匆匆离去。后来她掉了一只水晶鞋,最后王子通过水晶鞋找到了她,并与她结婚。

我的感受是灰姑娘很可怜,但她最后还是成为了王子的王妃,我很高兴。无论我们每一个人处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我们都不要放弃信心,只要有希望,并为希望努力,就一定能成功的!不为希望付出,就永远不会成功,只会失败!

为了美好的明天,为了我们的将来,今天就加油吧!

《灰姑娘》读后感【篇三】

读了格林童话《灰姑娘》,那个美丽、善良又可怜的小女孩时常浮现在我眼前,我特别同情她。

小女孩的母亲去逝后,父亲又给她找了一个继母。继母的两个女儿,时常欺负她,幸亏有父亲护着她。读到这儿,我觉得她那个姐姐嫉妒之心太大。心肠又很坏,不知道善待别人,只顾自己。没过多久,父亲也去逝了。父亲去逝后,继母把小姑娘赶到厨房,只给他了一件残旧的衣服和一双木头鞋,继母把所有的家务都让她来做。因为没有换洗的衣服,又脏又破,所有大家都叫她“灰姑娘”。有一天国王颁布告示,要为王子选未婚妻。姐姐们为了能够被选上,争抢漂亮的衣服和首饰,整天又打又吵互不相让,读到这我觉得姐妹俩个人在遇到事情上,没有互相谦让,各自太自私,就连她的妈妈每天也只顾自己打扮,没有做母亲的样子。有一天继母和姐姐们走了以后,灰姑娘在厨房里干活,忽然听到有人在敲门,开门一看,是一位要饭的老太太。在她自己还吃不饱的情况下,她把自己的晚饭分给连老太太一半。灰姑娘和她的两个姐姐比起来,她太善良了,老太太被姑娘的善良所感动,在老太太的帮助下,最终善良的灰姑娘与王子结了婚,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善人有善报,恶人有恶报,我们大家都应该向灰姑娘一样,用善良的心去对待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我们更应该用微薄的力量去帮助我们身边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

《灰姑娘》读后感【篇四】

灰姑娘没有得到爱心,但是灰姑娘爱惜着本身的爱心,没有因为他人不克不及够给予本身爱心就变得冷酷起来。她把本身的那爱心用在了对母亲的倾诉上,她把本身的爱心用在了对小鸟的交往上,用在了那株俏丽的大榛树上。

亲生的父亲不敢敬服灰姑娘,他的脆弱助长着老妖婆和她的女儿对灰姑娘放肆地荼毒。更重要的是她并没有因为境遇而放弃对优美的追求。多少人会因为境遇而沉沦,没有了任何勇气去追求了。但是灰姑娘没有。当听到王子举办舞会的消息,她在小鸟们的资助下,不顾继母的阻挠,参加了舞会,而且立即被王子细致……小鸟们资助了她,大榛树资助了她,如果没有灰姑娘先前对他们的爱心他们此时现在会资助灰姑娘吗?原来对他人施以爱心其实便是对本身施以爱心便是对本身的保护!

但是,王子娶了海边那位年老女子做妻子,他一直以为她是本身的救命恩人。小人鱼的心都要碎了。姐姐们送来一把刀子,只要把它插进王子的心脏,王子的血会让小人鱼与恢回复复兴形。小人鱼不肯意损伤王子,在天亮之前在王子的婚礼即将举行时,她跳进大海,化成了泡沫。

那时,这个故事报告我,为了友情,情感、爱情,要勇于牺牲本身的精神。

现在,《海的女儿》报告成年的我:人鱼是海底的公主,在海底她可以拥有很多,有父母的爱、有姐妹的关心。她却向往岸上的统统,特别是遇上本身的王子时,为了靠近他,她牺牲了统统。为了得到这个灵感她放弃了海里的生活,她忍受得这些痛苦把自已的鱼尾换成了一双人腿。厥后她喜好上了一个王子,得到一份人类的灵魂。那个王子和人间女子结婚了,她的希望没有了。

小时间读《海的女儿》,我以为,那是一个悲伤的童话。

现在读《海的女儿》,我坚信,那是一个幸福的童话。

《灰姑娘》读后感【篇五】

故事讲的是一个小女孩她的母亲死了,爸爸又娶了一个妻子,后妈和她的亲生女儿经常折磨这个小女孩,把她赶到厨房做艰辛的活,她的身上总是沾满灰尘,正因为这样,人们都叫她灰姑娘。灰姑娘受尽了折磨,后来在神的帮助下,她出席了王言的宴会,穿上了王子的水晶鞋,做了王后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我们生活在温暖的家庭里,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今天,我渎了《灰姑娘》这篇童话故事,我懂得了:“我们不要向灰姑娘的继母还有她的两个女儿学习,因为她们总是想方设法地折磨灰姑娘,而且,灰姑娘比她们还小。

她的两个女儿就让她滚到厨房做女佣去,灰姑娘每天天不亮就起来挑水、生火、做饭、洗衣….所以,我们不应该想她们学习

我读完四库全书中的灰姑娘之后,知道了美丽善良的灰姑娘终于成了王后,而那个继母及两个狠心霸道的女儿最终得到了惩罚。

我们一定要像灰姑娘学习,学习她勤劳善良,做任何事情不要灰心,要有信心,一定能行,都会从丑小鸭变成白天鹅。

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名字叫>故事内容是;个没有妈妈的小女孩,天天被继母和他的俩个女儿欺负,但小女孩依然任劳任怨。在一次舞会上她穿上小鸟为她变的漂亮的衣服和水晶鞋,王子与她跳舞。最后王子与灰姑娘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你只要永远诚实,善良,仁慈的上帝机会帮助你。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难免有些令自己不愉快的事,只要我们学习灰姑娘的勤劳善良,我们也会得到应有的回报。

王程远今天,我读了安徒生里的一个非常感人的故事,那就是《灰姑娘》,接下来就让我给你们讲讲自己的感从前,有—个姑娘,他妈妈早早的就离开了她,他妈妈告诉她,无论别人怎样刁难你,你都要学会竞恕,这样上帝就会保佑你,我也会保佑你的,说完,母亲“走”了

《灰姑娘》读后感【篇六】

在一个很久很久以前的世界里有一个小姑娘名叫灰姑娘,她的妈妈很早就死了,她的爸爸就找了一个继母。继母的女儿把灰姑娘的好东西全拿走了,就给了她一双重鞋和一件破旧的灰衣服。从今往后她就做女仆了。过了几年国王为王子开了一个三天的跳舞会,只要是年轻貌美的姑娘就能参加。继母没让灰姑娘去,她向小鸟求救,小鸟就扔了一件美丽的衣服和鞋子。最后气得她们脸色发青,但是毫无办法。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或做人时不要横行霸道,要不然会有恶报应的,我们有句话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们要大方。善良。以礼待人。

《灰姑娘》读后感【篇七】

灰姑娘是个可怜善良的小姑娘,你被人羞辱你是那么坚强对不让你去宴会,你I而是那么坚强的默默的等待机会这时你的朋友小鸟帮助了她真是 善有善报你的姐姐们为了而嫁给王子给自己下了毒手,她们却不知道是灰姑娘的鞋。后来让灰姑娘,受了很多苦。不过也有好处。

好处:就是它有一个好朋友追后让他当了皇后。但他没有报复了他的母亲确实不计较所以我感觉她是一个好姑娘。

「优选」乡土中国读后感范本汇集七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为了更好地领悟书籍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在写读后感时怎样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优选」乡土中国读后感范本汇集七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一)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提高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我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可是,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此刻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样花钱,吃的自我都能够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必须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齐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齐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齐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齐做工,效率也高,今日一齐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那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一样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齐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仅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我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明白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一样,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并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能够指自我的太太一个人,“家门”能够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能够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我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一样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此刻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靠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如此,期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期望乡村的生活更加完美!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二)

在众多老师的怂恿下,怀揣着各种熟悉感细致地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首先,孩提时代的乡土印象再次浮现:五线谱般的电线杆上鸟儿叽叽喳喳,清澈见底的小溪流里鱼儿欢蹦乱跳,绿油油的田野上牧童的短笛在轻声歌唱,一垛垛的稻草堆背后孩童们你藏我躲……可是,回首今朝的乡土概貌已不同往昔,禁不住泛起内心那股暖暖的乡土涟漪。

很是惊诧,费老在“乡土本色”一行文中提到,他初次出国时,他的祖母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他的箱子底下。看到这,心里暗暗惊喜那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是什么,并不是神秘的贵重物品,你是否也知晓了。后来,他祖母避人和他说了,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裹的东西煮一点汤吃,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惊诧完后,也诉说一段我曾不敢启齿但与之相似的经历,第一次离家求学时,我母亲,不算很老的农村妇女,也是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东西放在了我箱子的最深处,好奇地问:“是什么?”母亲语重心长的说:“给你保平安的,希望你出门在外一切平平安安……”一直压在箱底,直到后来算是翻箱倒柜找东西时,又显眼的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好奇心驱使我打开了它,一抔灶土和几颗茶粒。

这就是暖暖的乡土,不仅有母爱的寄托,还有那淳朴的乡土情缘牵系着。

我,也算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对乡村有着一种特别的感情,很深厚、很诚挚的埋藏在心底。一踏进大学,身上那股“土里土气”的质朴俨然与外界格格不入,但日子久了,又生怕与乡村有关的“味道”将随着喧闹的外界渐行渐远,所以,有时就特别想回到过去看看,小时候的村庄、暑期支教的乡村、大一学习生活的南平校区。摸摸那片烙上童年脚印的黄土地,嗅嗅那乡土的味道,那是被自然孕育着千百年的村庄;在支教的期间,重温童年幼稚的游戏,阳光下童真无邪的笑脸洒满大地,充分展现孩子快乐的本性;怀念静谧的南平校区,修身养性,与世无争,悠闲的学习、生活便是一种享受。一种厚重感油然而生,这不正是某年某月后所向往、所追求的吗?

将来的某一天,找到了心灵的栖息地,能够在自己的小天地,拥有半亩良田,披星戴月,荷锄而归。远离城市的喧嚣与人际的勾心斗角,融入大自然,真真切切的享受乡村的宁静与安详,做一个真正的自己。

生长在暖暖的乡土上,生根发芽,并茁壮成长。

也许,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能明白泥土的可贵,才能体会到中国社会的基层具有浓厚的乡土性。虽然,城里人藐视乡下人土里土气,但是,在乡下,“土”是我们的命根,年复一年,日复一日,随着季节的更替,锄地播种,精耕细作,尽管寸草不生,仍然期盼能从土里长出希望,收获果实。

或许,哪里来的最终本该回到哪里去,一如祖祖辈辈世世代代立足于用汗水浇灌的那一片“生于斯,长于斯”的古老、沉默而苍黄的土地,以此来报答那暖暖的乡土养育我们世代族人的大恩大德。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三)

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此刻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貌。”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联不稳定的特点,但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正因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联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能够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向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齐,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但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四)

“中国的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如是说,可当今的中国社会我们又该如何去定位它?现代化抑或如先生所讲的乡土?

当然先生所讨论的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是站在历史社会发展的大方面来考虑的,但我只从中截取一个角度来微观地剖析中国的现状,这也是《乡土中国》让我感触最深的地方。

从中国社会的演化来看,现代中国社会是由原始社会、农业社会所一步步演化而来的,人们沿河而居、以土为生,饱含了历史的乡土味。从中国的社会主体来看,以耕地劳作的农民居多,而所谓的城市只不过是由那些富裕的乡村所孕育而来,而城里人只是城市所制造出来的产物。所以说中国社会基层是乡土性的,中国是一个散发着乡土气息的国度,不管历史如何前进,也不管社会如何发展,中国的社会根基是不会动摇的。但从中国目前的现实来看,似乎基层性早已被风沙掩埋,面目全非,而现代社会所给予我们只是一个假面具。

无疑中国社会的基层是那些所谓的乡里人,但同时乡里人也是中国社会的弱势群体。城里人叫他们土包子,乡巴佬,没错,他们的确土,“面朝黄土背朝天”但是在乡下,“土”却是他们的命根,是他们活下去的出路。而且世世代代都在重复这样的路,但也正是所谓的“土”养活了中国一代又一代的子民,包括那些城里人,是的,他们不用整日与土为伴,但如果没有乡里人在土里的辛勤劳作,又何以供给他们粮食、衣物?这些人又何以为生?

似乎历史是这样演进的。

不知从何时起,城里一天天富了,人们住进了洋楼,开着豪华的轿车,出入娱乐场所。甚至财富的黑手伸到了乡里,于是,乡里不再平静了,在大片的土地上建起了楼宇和工厂,机器肆无忌惮地在这片曾经平静的土地上开始了新的征服,就像它们曾经征服城市一样。紧接着乡里人的心也开始不平静了,为什么他们可以享受那样的生活,我们却要在呆在乡下与鸡鸭禽兽为伴,乡里人开始憧憬城里人生活了。

也不知何时起,乡里人开始背井离乡,到城里去寻找所谓的幸福了,一个个还是乐呵呵的走出去的。但城里真的就有他们想的那么好吗?城市真的能像乡里一样收容他们吗?

就像费孝通先生所说的,“这些宣泄外出的人,像是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找到土地的生存了,又形成一个小小的家族殖民地,找不到土地的也就在各式各样的命运下被淘汰了,或是“发迹了”。这就是一代代人眼中所谓的“幸福”,但到底幸不幸福,或许只有那些离开的人自己懂。

是的,异乡的日子并不好过,进了城里,他们被叫做农民工,他们的孩子成了留守儿童,有了所谓的民工潮、廉租房。他们就像被城市遗弃的孩子,是永远的流浪者。城里的人笑他们是土包子、文盲,笑他们满脚狗屎,笑他们只知道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笑他们永远干着最低贱的活、住着最简陋的民工宿舍,听见了吗?城市里到处都是笑声……

酒吧舞厅里充斥的是早已不再纯真的乡村姑娘,此时她们充当了一个很矛盾的角色,就像黑夜里的幽灵一样,漂浮在都市的夜空,夜更加糜烂了。贞洁、尊严、人格终于在满是铜臭味的气息中几经沉浮后重重地落在地上,又被人踩来踩去,沉重的再也拾不起了。她们曾经怀着美好的梦来到了城里,又在这里残忍地把自己曾经的梦活生生地踩死在脚下,然后变成了城市的傀儡,在满是烟酒味的僵尸屋一点点葬送着自己的青春,续写着城市的繁华。

钢筋水泥的工地上,有这样的一群人还在忙碌着。大楼还是一座座空虚的骨架,瘦的像建设他们的人一样,为了建设这样的堡垒,乡里人爬得很高,那是他们在乡里从未奢望过的高度,但他们却从来没有快乐过,他们的心从来没有被暖热过,就像这冰冷的骨架一样。抬头望去,这些人就像一群可怜的蜗牛一样,在一座叫城市的高楼上努力地向上爬,虽说蜗牛爬到金字塔的顶峰,他的视野就和苍鹰一样广阔,但他们本不属于天空,他们是要回去的,回到大地。那些人的住所大多很简陋,硬的咯人的床、漏风的窗、仅看得清人脸的灰暗的灯,这是他们的生活,但他们却谁也不能埋怨,因为是他们自己当初选择的路,这是眼中死一般寂静的“幸福”。

城里人笑乡里人,但他们却又离不开乡里人。乡里人也笑城里人,似乎这只是对异己生活的排斥。但奇怪的是去了城里的乡里人笑留在乡里的乡里人,笑他们不懂电脑,不会讲普通话,不懂Q……

这真是一个奇怪的世界。一个人被笑了却不生气,而是去笑另一个人,从被笑者变成了笑人者,还真是好笑,可到底有什么可笑的,笑的人不高兴,被笑的人也不高兴。笑来笑去,只有观众笑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五)

思修课的老师给我们推荐了几本社会研究学的书,我的眼球就被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所吸引了,费孝通先生在这本书中分别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各个方面分析、解剖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和本色,他让我懂得了中国乡土社会有着太多的思想羁绊,人们固执地认为他们所在地社会很安定、美好,不愿意做出改变。

费孝通先生说种地的人搬不了地,长在土里的庄稼也行动不了,所以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像是半身插在了地里不流动。对于这句话我深有体会,我总想让我妈在闲暇时多出去走走,但她总不愿意,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在农村种地的人,不在家种地还能干什么。我想现在还有挺多人还在受着土地的束缚。

在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每个人都是在一个熟悉的社会里成长,没有陌生人。在经历了长期的共同生活,慢慢的衍生出了各种各样的.规矩,“这不是见外了吗?”这是在我们生活中经常听到的语句,这是出于一种对于熟悉的规矩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中国乡土社会的信用不是建立在契约之上的,而是建立在熟悉的规矩之上,如果社会的信用是建立在一种熟悉地规矩之上的,什么事都是约定俗成,这就跟我们现在说所的道德绑架有些类似,这对于我们要去建立一个信用社会和一个法治社会是很不利的。

还有些乡土社会里的规矩慢慢演变成了乡土社会里的传统,人们从上一代学到的知识不假思索就运用到自己的身上,周而复始,只知道到了什么时间该做什么样的事,只要方法有效就不必问原由,这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定性思维,思想的不到扩充,思想就局限在了一代传授给一代的思想之中,这是可悲。

不是说中国的乡土社会就是那样思想落后、固执不前,其实只是说中国乡土社会知识的匮乏。不过现在的乡土中国传媒工具的普及,乡土社会的思想较以前来看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还是有些固执的思想存在,我们要想社会能够全面的发展,我们什么东西都不能落下,一起进步、成长,我们才更容易去构建我们想要的社会。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六)

有人说历史是不断进步的,后来的总比先前的人有知识有见解,不过这句话是很不正确的,至少在我看来现在很多人对中国社会的了解还远远不如费孝通先生的著作里面的见解。牛顿说他是站在巨人的肩上所以看的更远,深层含义其实是牛顿要比巨人的脑袋要高。而我们大多数人却比不上巨人的脑袋,并且我们是站在巨人的脚丫下倒着看的。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那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我看的版本是分十四篇的。按照我的理解大概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篇算是背景,介绍是中国的乡土本色,也就是中国的特殊性。第二三篇主要介绍文字在乡土中的不适应性,第四到七主要介绍差序格局对于私人道德,家族甚至男女关系的影响。第八到十一主要介绍乡土中的政治运作,最后三篇大约介绍是乡村变迁。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我倒是觉得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读完这本书,我发此刻重刊序言和后记中有一句同样的话:这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这句话的确很到位,理论创新永远不会有完稿,甚至不会有定稿,人的一生应当有不断探索的精神。费老这种孜孜不倦的理论创新精神和求质求真、舍生忘死的实践探索精神也深深打动了我,他那谦虚、认真、务实、敢于向未知领域进军的学术精神也教育了我,于是我想借费老的话结尾:这不算是完稿,也不能算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七)

《乡土中国》主要讲述了在解放前那个艰难的年代,作者费孝通本着“行行重行行”的实践理念,充分运用自己在学校,书本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考察当时在整个中国占着举足轻重地位的广大农村乡野当中去,为研究中国发展尤其是经济的发展,实地研究和考察总结了西南片区的农村经济,文化,和生活状况,并运用自己的独到见解和集体智慧对当时的农村生活境况做出了精辟性总结,其中所提出的开创性见解对当代的城市和农村发展建设是有很大的积极影响的,尤其是现在在党和政府的号召下所要建立的社会注意和谐社会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都提供了丰富的借鉴作用和宝贵经验。

作者开篇就提高挈领的提出了乡土特色这一大的主题,作者认为中国社会,尤其是中过农村社会,是具有很大的乡土性的,作者运用先抑后扬的手法先是说乡下人是很土的,但是在后文中确实表达的乡下人土的可爱,土的天真,作者通过分析乡下人土的原因,深刻解析了乡下人土的本质和意义,以及与城里人的区别,从这一点来看,城里人与乡下人应该是平等的。作者后来就依次论述了“文字下乡,”“家族”,“

[热门]《永别了,武器》读后感范例七篇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观看一本书之后,我们对于作品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值得收藏点赞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热门]《永别了,武器》读后感范例七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永别了,武器》读后感【篇一】

我从未经历过战争,战争对于我来说是一个不敏感也不可怕的词。可读了海明威笔下的战争,我发现战争并不像电视剧中演的那样好玩,相反它令人毛骨悚然,它冷酷无情到极致。

战争中的人们,是身不由己的。战争一旦被挑起,不打得你死我活生灵涂炭,谁也别想从中脱身。它像一个黑洞,吞噬着人们的生命。一个个家庭被无情的战火拆散,一条条生命被混乱的战争毁灭,人们无法决定自己的生死,无法决定战争的停止,人们像是洪水中的泥沙,随着激流,被随意的冲刷,漫无目的,毫无方向。

战争会改变人们的思想。长期生存于战火中的人们变得消极,他们甚至开始抱怨统治者,他们的心中开始充斥着憎恨。可这又怎能怪他们呢?试想一下,炮火、子弹随时会落在你身边,甚至落到你的身上,人们居无定所,丧失亲人,家庭破碎,在这种环境下生存的人们,如何能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

战争是冷酷无情的。在战争中,生命是多么不值钱的东西,死亡又是多么平常的事情。海明威在文章中用平淡冷酷的笔调描写死亡当伤员的血一滴滴打在他身上时,他并没有恐慌,也没有担心,他镇静平淡地移开自己的身体,免得那血液弄脏自己,当他说出大概是死了时,那语调又是多么的平淡,而这正是战争对待生命的态度。在他的笔下,战争中的人仿佛只是一件不打紧的物什,坏了就被丢掉,再换新的。

这就是海明威笔下的战争!这也是我海明威的小说中看到的真实战争。愿世界绝不要这样的战争,愿世界永远和平!

《永别了,武器》读后感【篇二】

说起老海明威,就不能不说说他的自杀。我们知道,文学史上自杀的作家极多。川端康成含煤气管,杰克·伦敦和茨威格吞药,老舍和伍尔芙投湖,三毛上吊,叶赛宁割腕……如果把这些都拍出来,一定非常华丽、斑斓。

唯独海明威的自杀最磅礴:他把一支双筒猎枪含在唇间,两个扳机同时扣动,动作娴熟简洁,像打一只非洲大狮子那样,抹掉了那个有名的、长满了大胡子的脑袋。

这倒与他的作品主题有了万千联系。他的作品,小说也好,散文也好,包括不成功的戏剧作品,都没有逃出男人的成长,爱情的失败,战争,打猎,斗牛,烈酒,性,还有孤独,最后总是死亡。海明威说:“一个故事讲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你会发现死亡是最佳结局。”

《永别了,武器》里对死亡的高级描写,以及在通篇晶莹剔透的文字中忽然冒出来的主人公的铺张独白,震撼人心。《乞力马扎罗的雪》让你闻到死神步步逼近时的难以言明的气味……海明威是小说拳台上的重量级冠军。而晚年的海明威不再有青春年少的风华了,他暴躁于才华的丧失。其实他仍旧可以写出冠军小说,打败所有对手——《老人与海》写的多么平静博大,而又残酷无情。他只是不能再得心应手,如他在获诺贝尔奖的书面发言里说的那样,写作这件事变成了“孤寂的生涯”,必须学会“面对永恒”。他像一个历尽沧桑的老斗牛士,终于为不再能上场而痛入骨髓。据说他痛恨讽刺他的批评家,所以在《老人与海》里,情不自禁的放入了讽刺批评家的情节。

大象天生比山羊伟岸,据说大象的自然死亡全是自杀。不是自沉沼泽,就是爬入山洞,不吃不喝,等待死亡。这是有尊严的死。凡能选择死亡的时间和地点的人,都是英雄。因为人的死亡,只有上帝才能决定。而对抗上帝(命运),就是英雄。

《永别了,武器》读后感【篇三】

在世界上,永远都会有一种东西在保护人类,那就是和平。而一种可以保护人类的思想便是为了和平去放弃一切的精神。

在故事中,主人公在参战时受伤被送进了医院,在医院里,他认识了女主人公,从而引发了一段爱情故事。故事以第二次世界大战为背景,将浪漫与和平联系起来,情节唯美,同时又凄凉,以战争与爱情为主线,吟唱了一曲哀婉动人的悲歌。

文中写道:“敌方像发了疯似的,丢掉了手中的武器……”文章到了这儿就进入了高潮。丢掉了武器不正意味着得到了和平吗?和平本是人类内心最本质的东西,当人们拿起伤害他人的武器中,就代表着和平已被贪婪所掩盖。而在战争打到两败俱伤时,内心的和平欲望才真正将贪婪驱赶,重新成为人心灵的主宰。这个时候醒悟还不算晚,可怕的是,贪婪在人们心灵中越扎越深,从而使和平渐渐远离我们。

战争也分正义战争和非正义战争。所谓正义战争是指被压迫阶段,被压迫民族,为反抗反动统治阶级的压迫,抵抗外来侵略,促进社会进步的战争,而非正义战争正与其相反。正义战争中人们心中充满的不是贪、嗔、恶,而是和平的欲望。中国人民历来维护和平,反对战争,但从不害怕战争,坚决维护正义。正是因为我们对和平的希望,对未来的向往,使我信赢得胜利!

非正义战争在最近几年有很多。而有体现力的是美伊战争。美国想要占领伊拉克,得到石油,成为西方强国。伊拉克上空每天销烟滚滚,一幢幢大楼被炸成了平地。穷困的人露宿街头,冒着随时被枪杀的危险。人们个个家破人亡。人们内心呼唤着和平,可惜却无法实现,因为美国太强大,因为贪已占上见。

和平是一个世界所必须的,想要得到和平,是每个人心中应该想的。和平代表幸福!和平代表着快乐!和平代表着希望!有了和平,生活才是美好的!如果美国能想想自己是伊拉克,它还会攻击吗?回答也许是肯定的,理由是:政治需要。不管如何,这个世界需要和平!为什么诺贝尔“和平奖”至今没有一个国家获得?因为世界还不太和平!

为了和平要勇于放弃,有时放弃某些东西就可以在尘埃中开出花朵。人类需要不断净化内心世界,外界才能得以净化。战争与和平,谁能不承认和平是世界所不需要的呢?

《永别了,武器》读后感【篇四】

一个告别了武器的人,不是敌人的俘虏,就是爱的俘虏。我不是不善于自我保护,实在是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就如同生命的数据库,已经不需要进入的密码,随时都可以打开全部程序,可以读出全部的文件。我说的俘虏,就是这个意义上的俘虏。当我把自我放到阳光下的时候,我明白从此不能有所伪装,隐蔽的日子一想起就令人不安。当我意识到抗拒的无奈,有多少时间无可挽回,有多少记忆渐渐从内心淡出。说到底,俘虏就是一个不能抵挡伤害的人,就是要有足够的勇气放弃希望,必须承受生存的全部压力。本来,在属于个人的空间,可以沉浸于独自的幻想,可以从尘埃里开出虚拟的花朵。而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是连欺骗自己都不能,只有不断地净化内心世界。

阅读了小说《永别了,武器》,我的心中激起了很多感受,并且对于生命与人生有了更深的了解与感悟。

《永别了,武器》是海明威的作品,小说讲述了美国青年弗瑞德里克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候的经历,讲述了弗瑞德里克从参战到受伤再到撤退过程当中经历种种的残酷,再到最后感伤自己深爱的人的难产死亡的故事。海明威在创作这部小说的时候,恰恰是根据他自身真实的参战经历,并且以战争与爱情作为写作主线,演绎了一篇动容的文学作品。

我在阅读《永别了,武器》以后,深深地受到了感动。也明白了战争是非常残酷的,人这个生命在战争当中显得是多么的渺小与脆弱。而人最宝贵的恰恰是生命,面对生命的逝去,我们不得不为之感伤与难过。

而《永别了,武器》这小说的名称也很有意思,一个放弃武器的人,不应该是战俘,而应该是爱的俘虏。战争是不会让人放弃武器的,只有一颗美好的关爱的心才会让人真正的放弃武器、永别武器。

总的来说,《永别了,武器》这部小说真的给我很多感动。

《永别了,武器》读后感【篇五】

已经读了四本海明威的作品了,对他的写作风格已经算是大致了解,简单的语言里蕴含着强大的力量,没有心理描写却让人感觉到人物内心的巨大压力与悲伤。

《永别了,武器》中大部分的场景是海明威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亲身经历过的,海明威在战争中大腿中弹几乎成为残废,于是故事的主人公也被炸伤腿从前线退居医院疗养,腿伤好后主人公亨利重返战线再次看到了战场的残酷,决定逃离战场和相爱的护士逃往瑞士。

逃离战场的日子也没有安稳多久,与亨利相爱的护士凯瑟琳胎死腹中且难产而死,而现实生活中海明威也经历了妻子难产,好在并没有死去。

书中的故事结束在亨利从医院独自出来,没有悲伤的描写,他冒着雨回了旅馆,一切全都结束,战争和爱情从他的生活里都消失不见。

整部作品透漏着对战争的厌恶,亨利在战争过程中身体和心灵都受到了打击,因此产生了绝望、迷茫、厌恶,在战争中的爱情是一抹亮色,让人看到希望,但是逃离战争后生活也给予的是疼痛,人生在海明威笔下如此残酷。

在我读他的这么多作品里,唯一的亮色是《丧钟为谁而鸣》中的罗伯,凭借着个人理想参与西班牙内战,为此献出生命。

罗伯还未被生活挫败保持着高度的理想化就已慷慨赴死,没有经历更残酷的战争,没有经历生活的磨砺,为西班牙人民阵线献出生命,故事悲剧却也保留了那一丝希望。

悲剧的结局配上一直在战斗的硬汉主角,爱情、打猎、钓鱼、理想等精神慰藉穿插其中,构成了整个故事,也是整个人生。

海明威应该是在生活中不停的斗争,不停的经历磨难,在绝望中一直战斗到最后的人,就像《老人与海》中的老人,而最终他却饮弹自尽。

关于他的自杀有众多说法,遗传抑郁、病痛折磨、被监听等等,但是你不难从他的作品里看出,在与苦难斗争的同时有着无限的绝望,他写作品告诉他人要战斗到最后,或许也是在写给自己看。

《乞力马扎罗山的雪》中主角死后意识看遍非洲大地,最终看到了雪山顶上的一抹白,神圣、洁白、超脱或许是海明威对死亡的最终理解吧。

没有人能战胜死亡,他只是把自己的生命也拿来斗争了,在被打败和被毁灭之间,他宁愿自己先迈出毁灭那一步,也不愿被病痛折磨惨败。

他还是那个硬汉,战斗到最后一刻。

《永别了,武器》读后感【篇六】

海明威的作品脍炙人口,《老人与海》的故事依然在我的脑海里不能忘记,今天我又读了海明威的作品《永别了,武器》。听这个名字应该是一个反战的作品。于是我开始了阅读。

《永别了,武器》是诺贝尔文学奖、普利策奖获奖者海明威长篇代表作。故事的男女主角相识在战火中的意大利北部小镇,志愿加入意大利军队的救护队美国中尉与红十字会苏格兰护士互生情愫,他第一次接触英国女朋友凯瑟琳时所抱的态度也不过是玩玩而已,刚开始他认为战争理她很遥远,直到有一次他莫名其妙地在战壕中受伤,他认为和快就会恢复,后来他也不知道什么原因爱上了女主。

后来他明白:当你无欲无求的时候生活会很轻松,但当真的爱上以后问题就会接踵而来。他依依不舍的回到了前线,他也第一次从身边的人中看到了他们对战争的严峻。战争中所受的肉体创伤通过药物、器械和时间可以痊愈,但心中的痛却将持续一辈子。战争结束了,那又怎样,痛还不是一样持续?!但若那该死的战争根本不复存在,很多人就不用碰上那些厄运,把痛苦扼杀在根源。再见吧,武器,永远不要再见了!

海明威是一个有着传奇经历的人物,他参加过战争,懂得战争的残酷。而他的成长过程也是被父亲严格的军事化训练产生的。海明威的一生短暂而辉煌。1918年,19岁的海明威加入美国红十字战地服务队,被授予中尉军衔,在意大利受到重伤,住院期间,他爱上了比他大十岁的美国护士艾格尼丝。1919年,浑身伤痕的海明威从欧洲回国,战争给他的肉体和精神都造成巨大的创伤。

一个经历过战争的人才最能体会到战争的残酷,而战争往往伴随着伤害与痛苦。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已经经历了无数的战争。随着时间的流逝战争留下的除了废墟和伤痛就没有什么了。在战争中很多人失去了生命,住所,还有爱情。读完《永别了,武器》,我感到世界变化无常,我们很幸运生活在没有战争的年代,爱人不用上战场。

《永别了,武器》读后感【篇七】

初看完《永别了,武器》觉得意犹未尽,有一种再看一遍的想法。等到自己回想起才发现这本书场景和人物竟然只有这么几个。

我读过很多场面大气、人物众多的战争小说,有些小说对战斗的描写细致入微,战斗一场接着一场。后来深受影响觉得战争小说就是要靠大气的场面 、众多的战斗场面,看了海老爷子的《永别了,武器》才发现有些悲惨只需要几个人几个地方就可以了。

这让我想起武侠小说中的绝顶高手,真正的高手已经超脱正常规范。需要表现什么只是信手拈来,想到就写到就表达到,无需庞大的世界、纷繁的人物。

在学校时老师总是告诉我们某些手法可以表达什么感情,每种感情都对应的一些手法。那时自己从来不考虑自己想法就是用规定好的手法对应填写就可以了。以前觉得就像开锁某种钥匙开某种锁。但看完这本书我才知道真正的大师已经可以用一把钥匙开任何锁了而且比我们开的更好更舒服。这也许就是境界,之前的自己想写什么东西总是用定好的手法来写,虽然很简单就写出来了但总是不怎么满意。或许这就是境界,这本书表达的已经也许不是最深刻的,但是看这本书让我看到一个老人信手拈来的大气,这才是文学的最高境界。

[范例分享]悯农读后感二年级范文优选七篇


书籍教人明理,给予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价值观。小学生平常在完成作业之后,可以多进行课外阅读。多读书会提高小学生的认读水平和作文能力。人们在阅读了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心得体会。那么,小学生应该从哪些角度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范例分享]悯农读后感二年级范文优选七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悯农读后感二年级【篇一】

今天,我写完作业,重新阅读了《悯农》这首诗,令我深思。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是一首很普通的诗,在我3岁的时候就会背了。今天,又读到了它,眼前浮现出这样一幅画面:在烈日当空的正午,太阳火辣辣地炙烤着大地,田野里有一个头戴草帽、手握锄头的农民伯伯在辛勤劳作,火红的太阳晒黑了他的皮肤,汗水如雨滴进了禾下的泥土,他的衣衫全湿透了这使我感到了我们吃的粮食确实来之不易,这真是粒粒皆辛苦啊!白米白面渗透着农民伯伯的汗水和心血,我们可一定要珍惜。可是以前,我在吃饭的时候,总是剩饭、剩菜,随便糟蹋粮食,现在想起来真惭愧。同样,任何劳动成果都凝聚着劳动者的汗水和心血。难道不是吗?我们每天的日用品,身上穿戴的衣帽,鞋袜,我们的学习用品哪一样不是工人叔叔们经过无数道工序生产出来的?从一项小实验到成为伟大的事业,那就更不用说了,更何况创建更伟大更辉煌的事业?

我读了这首古诗,使我懂得了要珍惜劳动成果,尊重那些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劳动者。

悯农读后感二年级【篇二】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爷爷说:这首唐诗不是仅会背诵就行了,主要还是要理解、领会这首诗的意思。所以,爷爷反反复复地给我讲:“农民伯伯种田的辛苦,一定要珍惜粮食这一道理。”这对我教育、触动很大。因为对照自已的行为,我平时太不珍惜粮食了,如我每天吃饭,总是有以下现象存在:一是大米饭掉在桌上或地上;二是碗里没吃干净,剩留无数粒;三是留剩饭,没吃完就不吃了。爷爷奶奶看到这种浪费粮食的现象心痛不已,就采取两种方法来处理,一是把掉在地上或桌上不卫生的大米饭倒入垃圾筒;二是我的剩饭爷爷奶奶吃了。看到爷爷奶奶的言传身教,再来对照我平时行为,那真是有天壤之别,使我感到脸红,羞愧难言,心里很不好受。我就责问自已:“为什么我在书上学的和实际行动这么不一致,存在着这么大的差距呢?于是我暗暗下定决心:今后一定要改掉这种爱浪费的坏习惯。

悯农读后感二年级【篇三】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不记得什么时候,就会背这首古诗,懵懵懂懂的似乎理解它的意思,但并没有对它有多么深刻的体会,直到经过那件事之后。

一天,我在家里看电视,一则新闻吸引了我。袁隆平,中国杂交水稻之父,花了12年的时间成功的研究出了产量惊人的杂交水稻,解决了整个人类的粮食问题。我起先也不懂的什么叫粮食问题,但是我看到一个瘦弱的非洲黑人小男孩蜷缩成一团,满身的骨头凸起,看起来十分的恐怖。他的身边有一只饥饿的的秃鹰,正在等他的死亡。毫无疑问,这么瘦弱的'孩子,就是因为没有饭吃,没有食物,所以注定要变成秃鹰的食物。当我明白那张图片想要反映出的真正含义的时候,我难过的流下眼泪。

《悯农》这首诗就是告诉我们食物来之不易,要珍惜粮食。在那个食物匮乏的年代,珍惜了,就会让饿肚子的人吃饱,不至于饿死。虽然现在有了杂交水稻,但是我们依然要学着珍惜粮食,因为世界上还有人吃不饱饭。万一年成不好,没有收获,平时人们又不珍惜,很容易又有灾难。

所以,不管什么时候,我们都不要浪费粮食。因为珍惜,所以更加幸福!

悯农读后感二年级【篇四】

读了《悯农》这首诗,我是这样想得:农民伯伯们种田多么的辛苦,他们用辛勤的汗水换了的粮食是多么的来之不易。一想到平时自己吃饭时撒的饭粒,我就感到很羞愧和后悔。我以后一定要改掉这个坏习惯,多多爱惜粮食。我想说:“让所有的人都行动起来,共同来珍惜和节约粮食,不要浪费和践踏粮食。让那些贫穷国家的人们也都能吃饱穿暧,让这个世界到处都充满爱的阳光”。

悯农读后感二年级【篇五】

秋风习习,一望无际的田野,像海,金黄的稻谷一浪一浪的,满脸喜悦的农民正一拨拨地收割着稻谷。家家户户都忙得不可开交,劳作了这么多天,不就等这一天嘛,丰收也许是农民最最期盼的事了。哎,这样的景象不正是那首脍炙人口,家喻户晓的诗句所描述的那样: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

这句话源自唐代诗人李绅的名诗《悯农》,诗的下一句是: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虽然诗的原意是说那时候农民悲惨的境地,但今天当我重拾起这首诗,读着诗的第一句,它却给了我别样的启发:春天,农民在田里播种下一粒粒种子,到了秋天,就能收获千千万万颗成熟的谷子,如果不播种,不劳作,怎么会迎来秋天这幸福的一刻!

如果把春比作我们少年,秋就代表了我们的成年,那么粟就是我们少年时播下的理想的种子,于是这子就是我们成年之后收获的一份成功。正因为从小心中埋下了理想的种子,经过时间的孕育,使他发芽,成长,才有了成长后的收获。古今中外,这样的事例数不胜数。比如华罗庚,从小立志学好数学,通过勤奋,长大后在数学领域取得了骄人的成就,再比如牛顿,他少时爱做小工具,成绩平平,结果被好同学挖苦了一顿,于是他便下定决心要刻苦努力,用实际行动回击那些傲慢的学生,功夫不负有心人,牛顿最终成为了一名伟大的科学巨人,还有张衡、王安石

我们是祖国未来的希望,从小就要像农民伯伯那样去播去种去耕耘,否则将来拿什么去回报社会?同学们,趁我们还青春年少,赶快去播种理想的种子吧,它会带给我们信念和动力,为之奋斗,我们一定会有一个硕果累累的明天!

悯农读后感二年级【篇六】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诗的意思大家差不多都知道,就是夏日中午时,猛烈的阳关炙烤大地,农民却头顶烈日,挥汗给禾苗松土、除草。在这我劝告人们,千万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劳动成果,因为这都是农民伯伯辛辛苦苦种出来的,是农民伯伯用汗水换来的,我们不要去浪费,也不要去糟蹋。虽然有的人他是这样说,但却不曾这样做,却一天天的在浪费。有一次,我看过这样的一个广告,每天每家浪费的食物已够灾区吃一年了!可知我们浪费的食物是多还是少!有些人只会浪费,觉得浪费那么一粒两粒的米饭不足为事,就只那么一粒两粒的米饭再灾区那可都是宝,为什么到了一些人的手里却是草了呢?我觉得应该让那些浪费食物的人去耕地,让他种出成果来,然后再让他去看看人们浪费他辛辛苦苦用汗水所换来的劳动成果,被人浪费自己的劳动成果你会伤心吗?将心比心,如果被农民伯伯看见这一幕,他们该多伤心呀!自己辛辛苦苦种菜却换回了浪费和糟蹋。这样浪费农民伯伯的劳动成果是一种极大的可耻。节省,才是美德。节约是建造美好明天的唯一工具。这句话大家都知道是什么意思。让我们一起节约吧!不要让浪费的行为出现在我们之间。

悯农读后感二年级【篇七】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打开《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映入眼帘的又是这催人深思的古诗。这首古诗是唐代诗人李绅所写。

这首诗在我读幼儿园的时侯就会背了。今天,又看到了它,心里又有了一点新的收获。

闭上眼睛,我脑海就浮现出这样的一幕情景:农民们顶着火辣辣的太阳,辛勤地在田地里耕作,豆大的汗水一滴滴地落在庄稼地里

可是,现在生活条件好了,有许多人都不注意小节,非常浪费:在餐厅里,我们吃着大鱼大肉,不管吃饱喝醉,拍拍屁股走后,桌上还剩余了一大堆的美食;饭堂的垃圾桶里,人们每天往里面倒掉了大量的饭菜每当我看到这些现象,就会想起那些贫困的家庭,山区的小朋友们,他们一双双渴望的眼睛,他们倦缩着身子挨饿的样子,他们躺在妈妈的怀里张着小嘴,好像在说:我饿了,给我点吃的吧!他们渴望一餐简单而又丰盛的午餐。相比,我们的生活比较富裕,从小到大,爸爸妈妈给我们吃最香的,用最好的,从不知道饿的滋味。因而身边很多小朋友都普遍存在浪费粮食的坏习惯,我想,我们应该好好学习这首古诗的意义,

《悯农》这首诗就是告诉我们食物来之不易,要珍惜粮食。所以,我们以后在生活中,从小事做起,节约每一粒来之不易的粮食。

《顶碗少年》读后感450字七篇


【篇一:读《顶碗少年》有感】

这是一片令人深思的文章。

它主要讲了二十多年前,在上海大世界的露天剧场的一场杂技表演。顶碗少年伴随着轻松优雅的乐曲,头顶一摞金边红花白瓷碗,做着各种各样的高难度。在一个高幅度转身的刹那间,碗,掉了下来。可是他不灰心,又重新来了一次。可结果令人失望,他失败了!直到第三次,他才成功。人们给予他最最热烈的掌声,但他得到的不仅仅是掌声,还是人们对他敢于面对失败、并且不放弃的精神的一种赞许。

不管最后顶碗少年选择再试一次还是选择放弃大家都会记住他。他如果选择放弃大家会记住这个少年在表演的时候失败了,他是一个失败的人。如果他选择再试一次大家会觉得他很有毅力,越挫越勇,他也成功了,他是成功的人。顶碗少年选择了让人记住他成功的表演。想想生活中:我在家里画植物大战僵尸的漫画,我总是把向日葵的叶子画成长方形的,很不满意,就把它撕掉了。第二次就好了很多,但叶子与叶子之间有很大的缝隙,而且还七扭八歪的,又被我撕掉了。好难啊!我抱怨道,我已经没有信心了,但一想到顶碗少年的故事,我就精神倍增,就有有了一张,特别成功,对我来说,这是我第一次坚持下来,做成一件事!

只要有信心、勇气、和好的心态,遇到再大的失误,都可以迎刃而解。

【篇二:《顶碗少年》读后感】

这篇文章是作者赵丽宏写的,文中讲的是在马戏团里的一个小男孩顶碗失败后不气馁,重新表演后成功的事情,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那少年第一次失败了,却抿嘴一笑,向观众鞠了一躬,诗人感到少年十分不畏困难。但令我吃惊的是那位少年在又一次失败后,还能坦然地面对事实,在一次的表演,终于成功了。

我们大家可能知道,在大庭广众之下表演失误往往会手忙脚乱,但这位少年却神情镇定,他努力搏,不畏失败,真是可敬。在第一次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还觉得有些好笑,想:这位少年运气真不好,失败了2次,可后来再读得时候,我就觉得少年的行为不是好笑了,相反,我觉得少年的行为可敬极了,一个敢于拼搏的人,才可能,才可能是命运的主人。你若不敢拼搏,那一道道关卡虽然让你躲过了,但是他却依然在那儿,你仍没有通过这道考验。

人要会拼搏!今天老师让我写这篇征文的时候,我打算逃避。因为我的语文成绩在班里并不是特别好,就算写了,得奖或被发表的可能也不大。但自从看了这篇文章之后使我领悟了人要会拼搏的道理,我便写下了这篇文章。因为被发表的可能性很小,但你敢去写,去拼一下,那就是好样的。

【篇三:读《顶碗少年》有感作文】

《顶碗少年》是作家赵丽宏写的一篇脍炙人口的散文,主要写一位很平凡的少年在表演一个难度极高的杂技,第一次表演失误,他并没有放弃,而是勇敢地去尝试第二次表演,最终还是以失败告终,这使他彻底绝望,在一位老者的宽容和鼓励下,他还是勇敢地进行了第三次表演。终于,他成功了!全场为他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当我读完这篇文章,不得不为少年那种不怕挫折、勇往直前的精神所感动!这是一股多么了不起的力量啊!世界上有多少人拥有这种精神和力量啊!美国前一任总统林肯也是这样的一个人。在他的人生道路上,好像处处都与他作对,是使他到哪都跌倒,但就是这种精神和力量让他坚信在哪跌倒,就在哪重新站起来,才有了今天的成就。

当我不断赞叹他们的这种精神与力量时,使我想到了自己是那么不懂得失败乃成功之母这句话。遇到挫折就退缩、遭遇失败就放弃,这说的不是我吗?每次学习上碰到问题,就不去探索、追求真理;第一次的尝试失败就放弃,这说的又不是我吗?比起他们,我觉得自己是那么渺小、是那么软弱。

《顶碗少年》让我从此改变自己,成为一个永不退缩、敢于拼搏、勇往直前的人,正如古人说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只要不放弃,就一定会有成功。

【篇四:读《顶碗少年》有感】

假如我是一个作家,我要用笔写出顶碗少年惊心动魄的表演;假如我是一个画家,我要灵活的画笔,描绘出那刻骨铭心的表演;假如我是一个雕刻家,我要用手中的刻刀,把顶碗少年含辛茹苦的表演刻画出来。

然而我什么都不是,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我只能用我真实的话语,来赞美顶碗少年。同时更便我明白失败乃成功之母的人生哲理。

就像我平时那样,考试总是达不到自己心目中的分数,当时的我只会灰心丧气、哭泣。现在我学了《顶碗少年》这篇课文,使我知道了,失败只是人生道路上一部分的坎坷、挫折。在面对坎坷、挫折时,我们决不退缩,要勇敢面对,我们要克服种种困难。

还有一次,我去水井挑水。我挑两桶满满的水,第一次我用力地挑,水依然没有动静,依然是原地踏步这时,我有点生气了,真想放弃,但我又想起了顶碗少年,想起他镇静地表演,想起他遇到困难决不退缩情景。于是,我脑袋里通通被顶碗少年的不怕挫折、不畏艰难的神情占据了。我再一次挑水,我用尽力气,终于,水桶轻轻地挪移了,慢慢地我把水桶的水挑起来了。

现在我已经自信饱满,我要用我的自信去克服学习、生活上的困难。

【篇五:《顶碗少年》读后感】

有些偶然遇到的小事情,竟会难以忘怀,而且时时萦绕于心。因为,你也许能从不断地得到,启示,从中悟出一些做人的道理。丁碗少年这件事就这样的。

20多年前我在剧场里看杂技表演,节目很精彩,旅游者都在一个劲儿地拍手鼓掌。

这时,一位少年出场了。只见他头上顶着一叠瓷碗,做出各种各样的动作,一会儿忽而卧倒,一会儿又忽而越起碗却没有掉下来,但就在他一个大幅转生的刹那间,那一大叠碗突然掉了下来,这使全场的观众惊呆了。可是顶碗的少年却没有灰心,又重新开始,直到第三次,他终于能顺利的接住碗了。顿时,掌声汇成了一片暴风雨般的声音。

读了这一篇文章,我相信丁碗少年在今后的道路上一定不会退缩,因为他是一位强者,不管有多大的困难,他一定会努力去克服。人生就是一场搏斗。敢于拼搏的人,才可能是命运的主人。在山穷水尽的绝境里,再搏一下,一定会迎来温暖的春风。人遇到困难后,不应该让害怕征服自己。我们应该处处锻炼自己的意志。只要你勇敢地向前走去,认准目标,一定会成功的,世上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只怕你会不会去做生活的有心人。有心人在每时每刻都应该仔细的去观察。留心。甚至有人会问困难可怕吗?这样的人反而会被别人瞧不起;其实,困难一点都不可怕,只是有一些人不敢。胆小而引起的,胆大包天信心十足的人是不会被困难下住着,我们的革命者列宁就是一位不怕困难。勇于战胜困难的人。我们也应该这样,从小做个像列宁这样的人。

【篇六:读《顶碗少年》有感】

人生是一场搏斗,敢于拼搏的人,才可能是命运的主人。

在山穷水尽的绝境里,再搏一下,也许就能看到柳暗花明;在冰天雪地的严寒中,再搏一下,一定会迎来温暖的春风!

在一次扣人心弦的杂技表演中,一个顶碗少年伴着轻松优雅的乐曲生,头顶着一叠12只金边红花的白瓷碗,做各式各样的高难度动作,一个大幅度转身的刹那间,碗从他的头上摔了下来,可是,他并没有灰心,重新来了一遍,但是结果令人失望,知道第三次,顶碗少年鼓起勇气,重新振作了起来,最后终于成功了!而在这场惊心动魄的表演里,我看到了顶碗少年不怕挫折、敢于拼搏的精神!

每一个人在成长道路上难免会遇到挫折、困难。有人因为胆怯、害怕,在挫折面前退缩了、认输了,有人甚至走向了绝路;但有些人就像顶碗少年那样在困难面前绝不屈服、不低头,走向了自己成功之路。例如:海伦凯勒虽然双目失明,但她以坚强的一直克服了种种困难自学成才;爱迪生曾经为了一项发明做了八千多次实验,但他从未沮丧过,因为他至少知道这八千多种方法是行不同的,最终实验成功了!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每个人以坚强的信念和意志打倒了种种磨难成功了,只要努力拼搏,坚持不懈,绝不向任何困难低头就一定能成功!

人生道路上,只要你敢于拼搏,一定会成为命运的主人!

【篇七:读《顶碗少年》有感】

今天,我们就学了第四课《顶碗少年》。它是赵丽庞普通人篇里的一篇。这篇课文这篇课文主要讲的是赵丽庞回忆事物的感悟。

课文记述了:一位英俊的少年,在台上表演顶碗。他一会儿站起,一会儿卧下,使人胆战心惊。最后在一个转体动作时,头上的碗摇摇晃晃。在那一刹那,他头上的碗猛的掉下来。这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但这位顶碗少年决定再来一次,他又再一次随着优美的歌声旋转。在马上要完成的时候,他那头上的碗又不听话似得掉了下来。这次这位顶碗少年有些不知所措,但他始终不放弃。他又开始的第三次顶碗旋转,这时,场子里没有一丝声息,顶碗少年在小心翼翼的旋转,生怕再次掉下。终于在不懈努力下成功的完成了表演,台下想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一滴露珠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片绿叶可以显示大地的生机;一件平凡的小事也可以让作者深受感悟、受到启发啊!

这篇课文教育了我们:遇到生活中的各种困难、挫折,要勇于拼搏,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绝对不要轻易放弃。俗话说失败乃成功之母只有经历过重重困难,那么成功的机会才会出现在你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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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国王读后感


少年国王读后感范文一

加冕日的前夜,十七岁的少年国王坐在房间里。这孩子被指定为王国的继承人,他脱下了粗劣的皮衣、外套,穿上了华美的礼服

为了明天的加冕日,他让手下搜集好的东西。晚上他睡着了,做了一个多,梦是这样的:他站在狭长的阁楼上,看见很多穷人,到了一个织工的面前。谁是你们的主人?少年国王问。织工说:他是和我们一样的人,但他尝尽山珍海味,我们却食不果腹。织工说他们贫穷、饥饿剥削少年国王惊醒了。过了一会儿,他又睡着了,又做了一个梦,梦是这样的:黑人在船上、船上有奴隶,黑人测量了水,向船长报告。船长让一个奴隶下水找宝石,他找了几个给船长,被鲨鱼咬伤,死了。国王醒后又做梦:贪婪手里有三粒谷子,死亡用三种不同的细菌杀了他的仆人。国王醒了,他不穿华美的衣服,穿破烂的衣服,也拒绝大臣的劝告,阳光照到他身上,变成了金色。

看了这个故事,我觉得我们不能只想自己,不想别人,国王虽然只有十七岁,但凭他的善心可做国王。三个梦给了他启发。今后我们在生活中也要这样。

《少年国王》读后感范文二

王尔德的作品真多!我又读了本书,名字叫《少年国王》。

这本书讲得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当国王的故事:

在加冕典礼的一天晚上,少年国王躺在床上坐了三个梦;第一个梦,他梦见自己在一间房子里,看到很多可怜的女裁缝在充满臭气的房间里穿着破衣烂衫,忍受着饥饿在给他做他参加加冕典礼时穿的袍子;第二个梦,他梦见己在帆船的甲板上,看见黑人们虐待奴隶去海里捞珍珠,做自己的权杖,导致奴隶被累死;第三个梦,他梦见自己在阴森森的树林里,死亡和贪婪在争吵,死亡一次次地把各种疾病带给贪婪的奴隶,就是为了国王王冠上的红宝石。

于是少年国王不穿他的制服了,站在基督教前祈祷终于,上帝给他用太阳光编织了一套制服,他从高高的祭坛上走下来,所有人都不敢看他的脸,因为他的容貌就跟天使一样。

我很喜欢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虐待任何人,建议你也去看看呀!

最新木偶奇遇记读后感范例七篇


多读书可以提升个人的气质和精神品质修养。我相信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是阅读一本书之后,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记录。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一篇的读后感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最新木偶奇遇记读后感范例七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木偶奇遇记读后感(篇一)

这个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整套丛书。我先看了《木偶奇遇记》。虽然我已经看过很多遍了,但是,我一直觉得它讲的很有趣。

这本书讲的是,一位老爷爷叫樱桃师傅,他用一段木头,无意中做出了一个木偶,给他起名字叫匹诺曹。但是这个木偶很不听话,竟然有一次还把樱桃师傅害得进了监狱。当时我觉得这个木偶也太狠心了吧,竟然敢这样做。后来我仔细想了一下,觉得其实樱桃师傅也有错,当初他把木偶造出来,却没有耐心地教育他。小孩子不懂事,更何况,它还是个木偶小孩。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做人要善良,要懂得宽容别人。做错了事,就要敢于承认,否则会有报应。

木偶奇遇记读后感(篇二)

《木偶奇遇记》是卡洛·科洛迪的童话作品,主人公匹诺曹是个木偶,在他向上发生了许多稀奇古怪的故事。

木匠杰佩托把一块会说话的木头雕刻成了一个小木偶,并把小木偶当作自己的儿子,起名匹诺曹。匹诺曹刚刚雕刻好,他就冲出了家门,自个儿去闯世界了。你看,他为了看木偶剧团表演卖掉了爸爸用唯一的短上衣换来的课本,受到了金钱的诱惑。他在自己回家的路上又被狐狸和猫欺骗了,但为了成为一个真正的孩子,匹诺曹在不断的努力。他为了寻找爸爸毫不犹豫地跳入大海,为了救护被书本砸伤的同学,他冒着被冤枉的风险,依然坚定地守在同学身边……

读了《木偶奇遇记》,我知道匹诺曹虽然很调皮、很淘气,也爱说谎,但他能知错就改,而且还是勇敢、孝顺,乐于助人的好孩子。他的故事让我明白了做人要勇敢、诚实,这样才能得到别人的信任和尊重。

木偶奇遇记读后感(篇三)

《木偶奇遇记》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是意大利作家卡洛·科洛迪在1881年写的,距现在已经有128年了,是一部在世界各地广为流传,受到世界各国儿童喜爱的经典童话,相信很多同学都看过这本书,也还记得撒谎就会变成长鼻子的故事。这本书我已经看过好多遍了,当寒假里我再看一遍的时候,依然感觉很好看。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匹诺曹的木偶的故事。杰佩托父亲得到了一段会说话的木头,用这块木头雕成一个木偶,给他起名叫匹诺曹。匹诺曹能跑能跳,天真无邪,非常可爱。但是,他又很调皮、任性、淘气、捣乱,有时候还喜欢撒点谎。匹诺曹一心想变成一个真正孩子,当然,他的任性给他带来一些小麻烦。最令我好笑的地方就是匹诺曹撒谎的时候鼻子变得长长的,一下子就被别人发现了。还有匹诺曹听信了坏蛋的话,去“奇异宝地”种金子,我觉得匹诺曹太傻了,金币种在土里,根本不能发芽,再说了,那4枚金币后来还是被狐狸和猫给挖走了。最令我感动的地方是匹诺曹把杰佩托父亲救出来的那段,他在自己的实际行动和不断努力下,终于梦想成真,变成了一个真孩子。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好孩子不能撒谎,要诚实、勇敢、正直、善良,要有责任心,乐于帮助别人,还要爱学习,学会尊重他人。只要你有恒心,有毅力,就会有实现自己的梦想!!!

木偶奇遇记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本书,它是意大利著名儿童文学家科洛迪写的《木偶奇遇记》。

这本书主要讲了:有一个木偶叫皮诺曹,他非常调皮、捣蛋、不爱学习,还好吃懒做。相信瘸腿狐狸和瞎眼猫的话,去“奇迹宝地”种金币,结果差点被他们吊死;跳进葡萄地偷吃葡萄,被葡萄地的主人当狗看守;说谎话,鼻子变长了;和贪玩的朋友去了玩儿国,却被变成了一头驴子;掉进海里,又被大鱼吞进了肚里……但是,蓝头发的仙女始终在帮助皮诺曹,使皮诺曹改掉了所有的缺点,学会了辛勤劳动、刻苦学习,最终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

在这本书中有许多活灵活现的人物,狡猾的瘸腿狐狸和瞎眼猫,善良的杰佩托……但我最喜欢的人物还是蓝头发仙女和皮诺曹,善良的仙女一直都像妈妈一样帮助、照顾、关心着皮诺曹,而皮诺曹也在仙女的帮助下,变得很懂事,最终由一个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人。

读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每个人身上都有缺点和不足,只要我们勇于承认错误,改正错误,就能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木偶奇遇记读后感(篇五)

自从学校的图书阅览室向我们开放以来,我借了许多好看的课外书。其中,我最喜欢看《木偶奇遇记》这本书,这本书讲得是老木匠把一段神奇的木头做成了一个木偶,起名皮诺曹。顽皮的皮诺曹有很多缺点:淘气、爱撒谎、不爱读书、好吃懒做,结果被瘸脚狐狸和瞎眼猫骗光了所有的钱,还经历了一连串的惊险遭遇。幸好有善良的仙女帮助他,使他最终改掉了所有的缺点,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男孩子。

其实我还是挺喜欢皮诺曹的,他虽然任性、顽皮,有很多缺点,但是他内心还是很善良、勇敢的,最后他还是改正了所有的缺点。老师经常和我们说:“知错就改,还是个好孩子!”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要做一个诚实、爱学习、孝敬父母、尊重别人的好孩子!

木偶奇遇记读后感(篇六)

写完一天的作业闲的无聊没有事情做我找出一本《木偶奇遇记》津津有味的看起来。木偶奇遇记的故事很早以前姐姐给我讲过,但是我已经不记得了。所以重新看这本书的时候我还是觉得意犹未尽。

这个故事主要是讲老木匠没有孩子一天晚上就用了一些多余的木头造出来一个木头做的木偶,老木匠给这个木偶取了个名字叫做皮诺曹。皮诺曹十分的调皮,不听老木匠的话,老木匠送他去读书,他偷偷的把课本卖掉跑去看了马戏。看完了马戏他并没有回家,而是跑出去玩遇到了强盗,强盗把他吊在了树上,他被仙女救了下来。仙女问了一下有关皮诺曹被强盗吊在树上的经过,可是皮诺曹却说假话,奇怪的是皮诺曹只要一说假话,他的鼻子就会变长。每讲一句都会变长以点。皮诺曹害怕死了,原来这是仙女在惩罚他。他决定变成好孩子,所以它先去找爸爸,结果没有找到爸爸,反碰到了猫和狐狸,猫和狐狸骗皮诺曹去种金币,结果金币不见了,猫和狐狸也不见了。她知道被骗了就到河边去结果从大鱼哪里知道爸爸被鲨鱼吃掉了,皮诺曹就决定去救爸爸。救爸爸的途中皮诺曹又和朋友到了玩具国里结果因为贪玩变成了驴子,一天兽医带皮诺曹到海边结果皮诺曹掉进了海里,被兽医用力拉上岸的时候皮诺曹又变成了木偶,他游向大海也被鲨鱼吃到了肚子里,在鲨鱼肚子里见到了爸爸,父子俩想办法从鲨鱼的肚子里面掏了出来,但是爸爸生病了,皮诺曹就努力的干活挣钱救爸爸,最后皮诺曹的努力感动了仙女,皮诺曹变成了真正的孩子。

通过这个故事我看到了皮诺曹的努力付出终于有了回报,我们也不能学习皮诺曹撒谎,淘气,不守规矩的坏毛病,要学习他成为一个诚实,听话,爱学习,爱劳动的好孩子。

木偶奇遇记读后感(篇七)

大家都知道《木偶奇遇记》这个故事吧?相信每个人一定会想起那位说谎后鼻子变长的木偶匹诺曹,阅读完这本书,我感触非常深。

这本书是意大利作家科洛迪写的童话名著,书中的主人公匹诺曹是木匠杰佩里做的一个小木偶,这个木偶被赋予了生命,他贪玩、逃学、爱说谎、有许多缺点。他用卖课本的钱逃学去看木偶戏,先后遇到了强盗和仙女,又因撒谎而鼻子变长,但他及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在鲨鱼的肚子里找到朝思暮想的爸爸,也因为他的爱心感动了仙女,仙女把他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好男孩。最后,他和爸爸一起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诚实应该是人的一生中最重要的品质。在平时学习生活中,我们不能养成撒谎的坏习惯,要做善良、改,就一定会得到别人的原谅。

大文豪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小朋友们一定要利用假期多阅读书籍,学习更多的知识,明白做人做事道理,开阔眼界,提高思维想象能力,为今后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读后感借鉴]《城南旧事》读后感范文优选七篇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读后感是人们从书中得出的一些启发和心得。那么,我们如何去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读后感借鉴]《城南旧事》读后感范文优选七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城南旧事》读后感【篇一】

这些天,我看了一本好书,名字是《城南旧事》。这本书是被称作台湾祖母届的人物林海音所写,讲述了林海音童年在城南时的悲欢离合。

这本书的资料是:林海音五岁时跟随父母漂洋过海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一住就是二十几年,那里也就成了她的第二故乡。林海音在这条胡同里,认识了许多朋友:小桂子,小栓子,妮儿等,还发生了许多趣味的事情。

这本书描述了旧北京形形色色的人和事。其间英子也经历了成长的变故。也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开始走进故事里:惠安馆内被称作疯子的姑娘秀真,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哥哥,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人物,也是教会她许多道理的人。

本书中的英子用自我稚嫩的眼光去看这个杂乱的社会,对那些复杂的人和事,她有着异常的理解和看法。她有分不清的事,比如分不清海和天,她觉得太阳是从碧蓝的大海上升起来的,但它也是从蔚蓝的天空中升起来的。她的身上有种宝贵的东西,那就是有颗助人为乐的心。有一次,她为了让别人一家团聚,竟然把妈妈的的手镯拿去给他们做盘缠,这几乎是一个成年人都不可能做的事情。这让我想起一句俗语: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城南旧事》读后感【篇二】

这本书是作者林海音回忆儿时住在老北京城南的六个小故事。《城南旧事》这本书既是作者童年生活的写照,也是老北京的老百姓生活的写真。

惠安馆,这个故事讲述了小英子怎么认识、接触和了解因被人抛弃和失去孩子后发疯的秀贞的过程。在大人们对惠安馆的“疯子”敬而远之的情况下,小英子主动接近她,从而展现了小英子的天真和善良。然后在水井旁边还认识了一个叫妞儿的小女孩,她也是英子最好的朋友,小英子看到妞儿被欺负了,就会马上帮助妞儿,从这里可以看也小英子很勇敢,很乐于助人。因为秀贞说小桂子脖子上有一块胎记,小英子也看见妞儿脖子上正好有一块一模一样的胎记,所以小英子确定妞儿就是小桂子,可以看出英子很聪明。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的生活要善待他人,也不要无视别人,也要学习小英子的乐观、善良、聪明等,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

《城南旧事》读后感【篇三】

这个假期我看了很多书,其中我觉得既有意思又令我印象深刻的便是《城南旧事》了。

《城南旧事》讲的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名叫英子,她随父母回国,来到北京城南生活的故事。故事线很长,讲述的是她从天真到懂事,从小女孩到毕业生的过程。故事中的英子所经历的喜怒哀乐种种事情,看得让人心疼不已。总想着希望她能有个好的结局,可总是事与愿违。

故事里发生了一件事,让我印象深刻。就是我们故事的主人公英子交了个朋友,她们是忘年交,英子还帮她找回了丢弃的女儿。为了帮助这对母女,她偷拿了自己母亲的金手镯给她们当盘缠。这件事情有人说英子的做法十分义气,为朋友不顾一切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但我的观点与他们不同,因为我认为这种行为是不对的。我想,如果东西是英子的,那送多少都可以,这样才属于义气。但金手镯是她妈妈的,在没经过物主同意之前,无论你拿走什么东西、拿谁的,这都是一种偷窃行为。是可耻的!虽然英子是出于好心。但这不是好心办坏事吗?所以我认为这是不对的。我还和妈妈讨论这个问题,妈妈的观点和我差不多,认为这做法是不正确的。但英子乐于助人的精神还是值得表扬的。

《城南旧事》这本书名字有些朴实无华,但只要我们认真地去读就会发现这本书可真是“深藏不漏”阿!里面有趣的故事有很多,教给我们的道理也很有用。这本书非常值得我们反反复复去阅读,反反复复去细细品味!

《城南旧事》读后感【篇四】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的是欢聚,唯有离别多......”伴随着这悠扬的旋律,小英子的童年渐渐地被时光抹去了,而我们这些读者,通过《城南旧事》目睹了林海音的童年。

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我久久难以忘怀,心潮汹涌,难以平静。我发现,每一篇故事的主角,最后都离小英子而去。斜着嘴笑的兰姨娘,和那个“四眼狗”——德先叔叔——坐车走了;宋妈妈骑着小毛驴回了老家;秀贞和妞儿死在了火车站;藏在草堆里的小偷,被警察局的人带走了;甚至小英子的爸爸也去世了......那些活生生的人物,陪伴着小英子童年生活的人物,都被时光带走了,这对一个幼小的心灵是多么大的打击啊!我不仅潸然泪下了。

我在代序里独到了这样一段话:一直到最后一篇《爸爸的花儿落了》,亲爱的爸爸去世了,我的童年结束了,那时我十三岁,开始负起了不是小孩子该负的责任。如果说人生要分几个段落,那么,爸爸的死将是我生命中的重要段落。我托腮细想:我还真是幸福啊。爸爸妈妈都那么爱我,我的童年生活这么丰富多彩,充满欢声笑语,无忧无虑,小英子负起的责任,对我来说是不可想象的。我同情她,又钦佩她,同时,更加珍惜起自己的生活来。

想到这里,我禁不住再次翻开书,走进那传奇又伤感的北京城南,和林海音一起回忆那些往事......

(一本好书是一面镜子,走进去,看见别人丰富曲折的生活,走出来,会更加珍惜自己的人生。

《城南旧事》读后感【篇五】

在我内心深处,有这样一本书,它像一滴清泉,折射了我心中的太阳;它像一颗启明星,指示了我人生的方向,让我踏踏实实,过好当下。它就是《城南旧事》。

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它讲述了主人公英子童年成长的故事。它们就像是一股细流静静地、慢慢地渗入我的脑海中:缓缓的骆驼队、惠安馆、胡同的井、闹市僻巷、草垛子等以及这些地方所浮现的人物:小伙伴妞儿、疯女人——秀珍、兰姨娘……他们都与英子之间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又在岁月的流逝中淡化了。英子的童年精彩又真实,纯朴而令人向往。

当我读到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儿妞儿就是秀珍的女儿,英子不仅仅帮助他们母女重逢,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送给他们做盘缠去寻找亲人时,我不禁为英子的行为而感动。一个六岁的孩子竟懂得友谊,懂得爱,这是多么珍贵的一种生活力量啊!也正是因为英子拥有一颗纯洁净化的心灵,才使得她一点儿也不害怕疯子秀珍,所以她是快乐的!

在读到“夹竹桃是你爸爸种的,戴着它,就像爸爸看见你上台一样!”这句话时,我心理酸酸的。英子面对父亲的离开,她无奈与痛楚的心情,让人心疼。可此时的英子不再逃避,她从容地接受了事实,决定担负起家中的责任。她长大了,长大就意味着一切要靠自己。

这本《城南旧事》就像一缕清风,它让我知道童年有欢乐,有悲伤,有成长。让我懂得童年可以贫穷,但一样可以在贫穷中拥有快乐。花儿谢了还会开,而童年一去无影踪,所以我们要学会在童年追求快乐。用心学习,好好交朋友,珍惜当下,快快乐乐地过好每一天。

《城南旧事》读后感【篇六】

今天,我又看了《城南旧事》这本林海音的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城南旧事》中城南旧事这一大篇。这个故事不得不让我深深地体会到童年时的多彩,这本书会让我终生难忘。

那时的林英子天真无邪,心怀不轨的人说自己是好人,她也相信了,还帮助他。她乐于助人,主动帮同学捡皮球,还顺便帮同学洗好了皮球,同学没说谢谢,也原谅他了。她非常懂为人处世,德先叔之后知道是林英子把兰姨娘和他凑到一块的。她还十分懂事,没有心计,只是单纯的。尽量不让爸妈为她操心。但她还是一个小孩子,也有孩子的贪玩,吃完饭后和妞儿一起去玩,和秀贞去玩。小英子童年遇到的每一件趣事都深深印在我的心上。

她的童年故事十分真实、纯朴,我要学习她那种天真无邪,乐于助人的精神。我还要变聪明,懂事点为爸妈分忧。不让他们为我担心,愿我们也能有一颗感恩的心,去报答身边所有的人。我们要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

《城南旧事》读后感【篇七】

上个世纪的老北京,沿着《城南旧事》的纸笔缓缓展开。小巷中的小贩的叫卖声不时响起,四合院中的夹竹桃花开花落,西厢房中的小油鸡叽叽喳喳,佛照楼的八珍梅回味无穷,乐观向上的兰姨娘,隐忍坚强的宋妈,惠安馆中的疯子秀贞……这些琐碎却令人难以忘怀的记忆正如一片片花瓣组成了英子的童年。而我想,英子的童年,更因为那个“我们看海去”的约定而散发出阵阵沁人心脾的芳香……

一次无意的相识,让英子与一位老实的“坏人”成为了朋友。老实人被英子的善良感动了,逐渐向英子敞开心扉,两人定下了“一起看海去”的承诺。

那个老实人在大人们的眼中是败光家产的坏人,是被警察抓,万恶不赦的贼,大人们以他为反面教材,教导着自己的孩子……

然而,“坏人”真的仅仅是坏人吗?

在英子的眼中这位“坏人”是个不擅长为人处世的老实人,是有着善良本性的好人,是为供自己弟弟读书而违心做贼的好哥哥,是将与她一同看海去的好朋友,在这位“坏人”的心中有良知,也有善念……

兴许,正是那个时期成人们的眼光让无数人真正丢失了良知,因为这个世界对他们的冷漠、歧视,而让他们开始厌恶这个世界,与世界反抗、作对……

为何大人们眼中丑恶的人在孩子的眼中却变得美丽了呢?我想这是因为大人们的双眼早已被过去自己经历的红尘所掩盖住了,他们的眼光也已然被世俗所蒙蔽了,他们难以看到人性深处的真善美,而这些美好的细节却被孩子的双眼不断放大,成为了孩子们心中那个简单的世界。人不分三六九等,没有贫富之别,没有好坏之分,更没有疯子、恶人一说。那些被大人们用“有色眼镜”所看到的,所随意判定的,所指手画脚、评头论足的人们,只不过是怀揣着自己的心事、有难言的苦衷罢了。而这些纯洁与善良的眼光,正是大人们随着童年丢失的吧……

放下《城南旧事》,走过的是童年,品味的是纯真,感受的是无邪,所见的是一个简单的世界……

范例模板:牛顿传读后感范文集锦七篇


读书,是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础,一本好的书籍,教人不被陈旧思想所欺骗、蒙蔽、高中学生除了学习常规的知识,更应该接受课本外没有的新知识,读了一本书后,自己去领悟,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那么,写作品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范例模板:牛顿传读后感范文集锦七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牛顿传读后感 篇1

我最近读过一本书叫《牛顿》,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像爱因斯坦、牛顿、爱迪生、诺贝儿等伟大的科学家小时侯很平常,甚至连1+1这种简单的问题都不会,谁能想到,他们长大后,竟都变成了改变世界的伟大人物!

1624年12月25日,圣诞节的早晨,在英格兰北部一个偏僻的小村子乌尔索普,诞生了一个男孩,他,就是未来的大科学家——牛顿。小牛顿的爸爸在小牛顿出生前因得肺炎而死,他的妈妈悲伤过度提前生下了小牛顿,也许真是得到了上帝的保佑,能放在大玻璃杯子的小小牛顿竟奇迹般地活了下来。为了纪念丈夫,妈妈给孩子取了一个和爸爸一样的名字:艾萨克

牛顿。小牛顿没过多久就离开妈妈和外婆住在一起。小牛顿对生活中各种东西都非常好奇,他没有父爱、母爱,遇到问题只能自己解决,便慢慢养成了独立思考、不爱说话的习惯。他把椅子改装成了木头马车,他一有空就躲在仓库做工具箱、小书架,渐渐地,孤单的小牛顿,在手工世界中,找到了自己的乐趣。

他虽然一直痴迷于小发明,但他没有忽略学习,经过不断的努力,牛顿终于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剑桥大学。牛顿在大学期间的学习成绩最有功的就是巴罗教授。巴罗教授是牛顿的导师,他更加赏识牛顿的勤

奋和才能,还非常关心牛顿的学业,耐心地指导牛顿的科学研究,并且热心地将自己呕心沥血的研究成果和专长,毫无保留地传授给牛顿。牛顿不断地努力和不屈不挠地精神打动所有人,英国女王亲授爵士称号。1727年3月20日凌晨1点多钟,牛顿的心脏永远停止。

牛顿确实以其一生的艰苦探索创造了科学的辉煌,为人类作出了巨大贡献。他是多谦虚啊!

牛顿传读后感 篇2

大家对牛顿这个名字已经耳熟能详了。牛顿是家喻户晓的一名科学巨匠,他对科学的痴迷,导致常犯一些不可理喻的错误。但最后,牛顿为科学、为人类也做出了许许多多的贡献。

牛顿常常醉心于实验。有一次,一位朋友中午前来探望他,但是等了好久也没等到,。于是朋友便想和他开个小玩笑,就把用人给牛顿准备好的午餐全部都吃了个精光,然后就走了。等牛顿从实验室里出来,走到餐桌旁,看了看桌上的残局,自言自语说:“原来我已经吃过午饭了。”结果他便空着肚子离开了餐桌,继续到实验室里完成实验。这样的经典故事还有很多。

今天我在班级里借阅的小牛顿看完了,这本书和我之前看的小牛顿不一样,讲的是在潮水涨落时常常出现的两种硬壳类动物——鲎和红螯螳臂蟹。

鲎被称为活化石,它在4亿年前就出现在地球上了。红螯螳臂蟹是螃蟹的一种。这两种动物的妈妈不辞辛苦在涨潮时赶到海滩边产卵。她们都会产下大量的卵,这些卵都会遇到自己的天敌,劫后余生的卵才能幸存下来,她们从卵成长成幼虫都有经历十几次的脱壳。

这两种动物都有奇特的地方。鲎的血液在水里是白色的,一见到空气就变成蓝色了,好神奇啊,科学家常常用鲎的血液来检测体内毒素。红螯螳臂蟹在从卵成长成成蟹的每一个阶段的模样都不一样。它还是挖洞高手,它还是吐泡泡大王,实际上那是它的求救信号,它缺氧了。

这本书太好看了,里面遇到了生字,妈妈还教我怎样查字典,让我增长了不少知识。

牛顿传读后感 篇3

今天最后一节课是活动课,我们要讲故事。我好高兴,因为我喜欢讲故事。

一开始,就是一、二、三、四组比赛讲故事。讲的最好的可以得4分,然后是3分、2分、1分。但假如哪个组有人不认真听的话就减一分,然后总成绩为该组的得分。

我是第二组,轮到我们组的时候,我举手了,就被选中了。第一次我讲的是牛顿小时候的故事和他调皮闹笑话的故事。这次我得了3分。第二次我讲的是牛顿废寝忘食的故事。得了2。5分。

想不到,我们组和第三组并排得了10分,第一组最好,得了11。5分,最差的是第四组,才得了5分。这次活动好高兴,我为我们组争光了!

这节课最大的收获是我讲故事越来越好,我也变得越来越自信!

牛顿传读后感 篇4

牛顿是16世纪至17世纪世界历史上最伟大的科学家之一,他在物理、数学、天文和冶金术等方面都有卓越的成就。

牛顿在剑桥读书时因为瘟疫而被迫返回家乡。在家乡,他把凌乱的思想重新整理、规划,在头脑里形成一个系统。他把物体在不同时间的运动状态用点来描绘出来,这样就可以用曲线表现出物体的运动轨迹,便创造出一种崭新的理论——微积分。

秋天,牛顿在苹果园看见一个苹果从树上掉下来,于是他思考着苹果为什么不往上飞而往下掉。他认为,肯定有某种力量苹果吸下去,这种力量肯定大于磁力。他又得出结论:存在地心吸力,并发现了万有定律。

他曾经用三棱镜进行光线实验,各种颜色的光通过三棱镜后,在墙壁上留下红、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无论怎样改变三棱镜的方向,它们的排列都不会发生变化,于是他得出结论,并创立了光谱和色散学说,发明了世界上第一台反射望远镜。由于他的突出贡献,被皇家学会吸收为学会成员。

读完这本书时,我深有体会到牛顿是个心灵手巧和善于思考,并有深遂的洞察能力。他对科学的态度有着执着追求,并锲而不舍地探索自然的奥秘。学习中的我往往对学习漫不经心,马马虎虎。从他的成就中,我看到了科学发现的艰辛,成功的不易。我想要向他学习这种敢于挑战困难和失败,不断追求的品质。

牛顿说过:“你若想获得知识,你该下苦功;你若想获得食物,你该下苦功;你若想获得快乐,你也该下苦功;因为辛苦是获得一切的定律。”我铭记住这句话:没有辛苦的付出,也没有幸福的收获。没有努力的学习就没有更高的超越。

牛顿传读后感 篇5

牛顿——多么熟悉的名字,小时候我就能把他与苹果、万有引力联系在一起。但我的了解还不够深入。暑假我读了《牛顿传》一书,使我深深地了解了伟大科学家牛顿的光辉一生。

牛顿是历史上无可争议的最伟大的科学家之一,他在数学和物理方面的成就标志着现代科学形成过程的高峰。理查德。韦斯特福尔详细叙述了牛顿的个人生活和科学家、哲学家、神学家、炼金术士以及作为名人--皇家学会会长和造币厂厂长的复杂人生旅程。

牛顿在天文学方面创制了反射望远镜、解释了潮汐的现象,还从理论上推测出地球不是球体。在物理学上,牛顿基于伽利略、开普勒等人的工作,建立了三条运动基本定律和万有引力定律,并建立了经典力学的理论体系。在数学上,牛顿创立了“牛顿二项式定理”和微积分学。在光学方面,牛顿拥有“牛顿色盘”的发现,并创立了光的“微粒说”……

除了这些介绍,传记还写到牛顿发明的过程。

比如,牛顿的童年在外婆家的农庄渡过,那个时候他神奇的发明就传遍了小镇。牛顿有一双不可思议的巧手,当他对风力产生强烈兴趣的时候,他想到了用风筝做实验。牛顿花了许多时间削竹子、裁纸型,做出圆形的、方形的、菱形的各式风筝。然后再一一测试那种风筝飞得最好。夜晚他就在风筝尾巴上装个小灯笼,继续测试……

当我把《牛顿传》中写有的发明过程与这些伟大的成就一一对应时,我感到牛顿的伟大在于他能因为生活中极正常的事物而发现灵感、开始思考,并不断地实验探求答案。而现在很多人的思考都停留在了提出问题时,或在开始实验后又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坚持到最后成功的一刻。我们应学习他的这种坚持不懈的这种精神,以他为目标,努力的去奋斗,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我们国家也会出现诺贝尔奖项的获得者。

牛顿传读后感 篇6

寒假期间,我看了《牛顿》,了解了牛顿的故事,让我收获很大。牛顿热爱科学,勤奋好学,经常思考。

有一天,他坐在苹果树下休息。突然,有一个苹果从树上掉下来,砸到他的头上。牛顿就想:“苹果为什么会从树上掉下来?”牛顿因此发现了万有引力。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要勤于思考,多问几个为什么,就能发现事情的规律。

牛顿传读后感 篇7

《牛顿传》这本书讲的是英国伟大科学家伊萨克牛顿一生的故事。

牛顿的母亲叫汉娜,因为在牛顿出生前,爸爸就去世了。所以他们每天像一只蚂蚁一样辛勤的工作,才让牛顿安稳地活了下来。

有一天,母亲改嫁了。牛顿只能跟着年纪大的外婆生活。对于牛顿来说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是童年的巨大的阴影!

牛顿上了小学,每天跟着外婆在家,每天都是去野外玩,每次上课都想着大自然。老师叫牛顿回答问题的时候,牛顿都没有回答上来,经常被老师批评,也经常被同学嘲笑成呆子。

星光不问赶路人,时光不负有心人,乾坤未定,你我皆是黑马。经过牛顿坚持不懈的努力,最后以优异的成绩当上了科学家,为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享年85岁,我们永远怀念他,他是我们心中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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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人们在阅读了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心得体会。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那么,我们如何去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阅读推荐:《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读后感汇集七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读后感【篇一】

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千,受益匪浅。书中牧羊人这个角色也深刻的印在我的脑海里。

每个人都有梦想,都有追求梦想的权利。但是有多少人能一直坚持追寻自己的梦想,并成功找到梦想中的宝藏呢?只有那些不轻言放弃,始终坚持不懈、不畏艰险的人才能找到自己梦想中的宝藏。阳光总在风雨,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每个人都有梦想,有些人认为不可能实现,不切实际,梦想离自己有多么遥远,因此自暴自弃,不朝着梦想所努力,奋斗,放弃梦想,一生都碌碌无为,都在起点徘徊,不向着终点进发,到生命将至,想到当初而后悔不已。书中每一个人物都代表我们现实生活中的某种人,每一个转折也代表我们现实所要遇到的困境。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讲述了一位西班牙男孩循着梦的暗示一路探索财宝的故事。男孩本是一个平平凡凡的牧羊少年,经一位老者指点迷津,从此开始积攒足够的钱,并开始探险寻宝之路,途中曾一贫如洗,但他从未放弃,坚信希望是同他随行的,一路上所遇的种种困难都阻挡不了他前进的步伐,经过他的坚持不懈,最终找到了财富。

牧羊少年不愿顺从父亲的安排,宁愿做一个到处流浪的牧羊人,看遍自己所没看过的世界不断朝着自己的梦想前进。

牧羊少年已经拥有了很多羊,也有了剪羊毛的手艺,他完全可以一直做个快乐自由的牧羊人,过着简单而平静的生活,可最终他放弃了已拥有的羊群和熟悉的生活环境,长途跋涉到了陌生的城市、世界。人生不是一帆风顺,谁都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少年刚开始怀揣着金钱追寻梦想,钱就被人骗走了,身无分文,当他想放弃的时候,他仍相信希望之神会眷顾他的。之后发生的一切使他更加迷茫。水晶商店老板告诉他,金字塔远在千里之外,以他目前的情况远远不够到达那里,而金字塔也不过就是一堆沙土建筑,甚至可以在自己的后院搭建一座金字塔。看到梦想离自己如此遥远,牧羊少年还是选择继续寻宝。

牧羊少年为了去找寻宝藏,不惜一切代价,在去找寻宝藏的路上,荆棘丛生,,一个个困难接踵而来,但他并没有沮丧、自暴自弃,通过自己的坚持,不懈努力,登上了成功的彼岸。我们的人生又何尝不是这样呢?也是大同小异。因为人的选择,导致世界上有成功之人,失败之人。选择灰心绝望的就永远失败,任其自生自灭;相反,选择努力,坚持不懈的才能品尝到成功的果实。想要成功其实不难,成功来源于心中坚定的意志,毅力,即使有些人觉得渺小,但只要坚持,它们便会在你心中产生巨大的力量和美丽的光芒,开启你心中的宝藏,照亮通往成功的道路。

书中水晶店老板一成不变的经营方法,面对未知时的退缩和安于现状的性格其实就像生活中大多数的人,不善于改变也不敢去改变,怕因改变而失败,而是安逸,幸福的一切,让梦想永远只是处在睡眠状态。让水晶店改变固有的经营模式意味着面临不可知的风险,同时也可能有着更大的机遇。生活如此,生命也如此,改变总是伴随着痛苦,风险和机遇也总是相伴相随。在水晶店少年拥有了人生第二笔财富,他可以买更多的羊,也可以有足够的费用回家,甚至可以做生意。本来的他可以从此衣食无忧,生活将会愈来愈好。但是梦想和希望让他义无反顾的继续追寻梦想中的宝藏。我们的生命中有很多驿站,当通过艰辛努力而取得一丝丝成功后,我们往往容易满足,安于现状,停止不前,不知前方还有更多的挑战和机遇等着我们,为了一片绿叶就放弃整个森林得人永远不能取得成功。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也不会掉下馅饼,一切都需要自己的努力争取,想要收获就要付出一定的代价。畏惧,害怕失败,是奔向成功路上最大的绊脚石。很多人不是倒在追求梦想的途中,而是倒在了起点!

我们要像牧羊少年一样,做一个追随自己内心而生活的人,坚定自己的信念,相信希望,迎难而上,这样生命才更加,充实,人生才更有意义,更加精彩。如果不行动起来,永远得不到自己想拥有的。机遇每个人都有,取决于谁能把握机遇,并因此付诸行动,这样希望之花就会向你开启,心中的梦想就不易破灭。

我们总是认为自己的人生像是被别人规划好的,总是按照一成不变的轨迹运行,遇事按部就班,不曾有想过新的突破。循规蹈矩,固步自封只会让人生无趣,要学会改变固定的模式,要善于把固定改成不定,不要让梦想永远只是梦想,让梦想之花永远沉睡在人的心灵深处,要敢于去迎接新的挑战,“有志者,事竟成”就是给那些成功之人的赞许和对还碌碌无为的人的希望,鼓励。

我们现在正值青春年华,让我们把握这像花一样的绚烂时光,努力生活,充满梦想和希望,不停留在原地,不断超越,不断向前冲,这样成功就会像我们迈进一大步。让我们学习书中的牧羊少年,无论在何时何地,无论发生什么事,都拥有希望,不放弃,不虚度我们的一生,让我们活的充实愉悦,不留下不必要的遗憾。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读后感【篇二】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这本书是我在今年寒假购得的,当我拿起这本书,封面上的一句话,当我真心在追逐着我的梦想时,每一天都是缤纷的,因为我知道每一个小时都是在实现梦想的一部分。当我真实地在追寻梦想时,一路上我都会发现从未想象过的东西我被这句话深深吸引住了,并怀着好奇的心情快速地读完了这一本书。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讲的是一牧羊少年圣地亚哥接连两次做了同一个梦,梦见埃及金字塔附近藏有一批敌可富国,令人向往的宝藏。于是,为了得到这些财富,他决定放弃牧羊生活,卖掉羊群,历尽千辛万苦一路向南,跨海来到非洲,穿越死亡之海撒哈拉大沙漠期间奇遇不断,最后在一位炼金术士的指引下,他终于找到了宝藏,此时的他已经真正的懂得了生命的意义,懂得了世界之魂,不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牧羊人了,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勇士。

这本书使我了解了人的目标不能因困难就放弃,要努力去实现,了解自己的心,我想在现实生活中,每人一定会有他们自己的天命,只是有没有去完成罢了,所以我想,最快乐的事是完成自己该做的事,努力达到自己的理想,像圣地亚哥一样,做自己想做的事。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读后感【篇三】

本书是巴西作家保罗·柯艾略1988年的作品,以68种语言的版本创造的新的吉尼斯记录,畅销全球。书不厚,就两百多页,一口气读完一本书的感觉非常的好,不会有看了后面忘了前面的情况,故事的情节也非常有连贯性。

一名叫做圣地亚哥的少年,父母希望他能当上神父,成为农家人的骄傲,他在神学院里学习拉丁文、西班牙文、和神学。但是他的梦想是走出村庄,了解世界。于是他鼓起勇气告诉父亲:他不想当神父,他要云游世界。父亲祝福了他,并给了他三个金币让他去买一群羊,去做一个自由的牧羊人,云游四方。

在牧羊的生活中,通过细心照料羊群,他和羊变得非常熟悉,可以和羊同时睡眠同时醒来,甚至有种语言相通的感觉,有时还会读书给羊听,把自己孤独和快乐都讲给羊听。有一天,他做了一个梦,梦到一个小孩抓着他的手带他去了埃及金字塔,说那儿有一处隐秘的宝藏。

于是围绕寻找宝藏之旅,圣地亚哥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先是所有的钱财被骗,身无分文只能帮人干活,才得到一顿饭,后来在水晶店当伙计帮老板卖水晶杯,他的好办法让水晶店老伴赚了很多钱,自己也赚了很多钱,这钱足可以让他回去好好生活。

他在犹豫回去还是继续去寻找梦想宝藏的时候,遇到了撒冷之王,告诉他什么是天命——天命就是你一直希望去做的事情。这句话提醒了他。无论你是谁,不论你在做什么,当你渴望得到某种东西的时候,整个宇宙会合力助你实现愿望。这是本书的一个主旨,只要敢于梦想,培养自己的精神和毅力,没有做不到的事情。

圣地亚哥在穿越沙漠,经历了人生的种种起伏,在寻梦的路上,当他遇到了财富、地位、爱情的时候,他想过要放弃梦想,享受安逸。但内心的召唤让他还是选择离开去追梦,他变得一无所有,遇上战争,甚至遭遇死亡的危险下,也最终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宝藏。因为他的内心拥有强大的信念,遇上任何苦难险阻总是会化险为夷。最后经历了这一系列的遭遇,他的心边变得宽广,他的思想得到升华。梦想归来,他所向往的一切都一一回来,宝藏就在自己的身边。

书中很多经典的句子,值得品味。

1、恰恰是梦想实现的可能性,才使生活变得有趣。

2、不论你是谁,不论你在做什么,当你渴望得到某种东西时,最终一定能够得到,因为这愿望来自宇宙的灵魂。那就是你在世间的使命。

3、一旦作出决定,实际上便坠入了一股巨大的洪流之中,这洪流会把人带到一个你作决定时从来没有想到的地方去。

4、一个人越是接近梦想,天命就越成为他生存下去的真正理由。

5、如果所有人都能把铅块变成金子,那么金子很快就会一文不值了,只有那些坚持不懈的人,只有那些不断钻研的人才能够获得元精。

6、对于寻求宇宙语言的人,勇气是最重要的素质。沙漠对所有的人都是一个考验:考验你迈出的每一步,杀死心猿意马的`人。

7、如果你碰到的是用纯净物质制成的东西,它将永远不会腐朽,而你总有一天会回来。如果你碰到的仅仅是像行星爆炸那样一闪即逝的东西,那么返回的时候你将两手空空。不过你毕竟还是见到了爆炸时的光芒,仅凭这一点也值了。

8、如果你对自己的心非常了解,它就永远打击不到你,因为你了解它的梦想和愿望,并知道怎样应对。谁也不能逃避自己的心,所以最好倾听心在说什么。只有这样,你才永远不会遭受意外的打击。

一本充满能量的书,意志力是排除万难的灵丹妙药。当一个人勇敢追寻梦想,知道自己要去哪里的时候,全世界都会为他让路。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在店里看我用自己的钱买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这本书的主人公呢?那就是住在西班牙的`一名男孩,他名叫圣地亚哥。他是一个被天命环绕的人,也是一个被——一个十分精通并利用元精密码的神秘的炼金术士。选为了徒弟。而且,把他送到了那十分奇特的地方——金字塔。

一次,那个牧羊少年和那个——炼金术士来到了一个地方,可是,那个地方,有庞大的军队,在他们被抓来的时候,一个敌方的队长和敌方人员开会。就在他们离死神不远的时候!用男孩的钱来让他们多活了几天,不过男孩把自己变成了一股十分强大的风让自己和J。——炼金术士逃过了一节。

天命是无法改变的,我们不能逃避!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读后感【篇五】

朋友,你是否觉得梦想离你很远?在追逐梦想的道路上,是否遇到许多艰难困苦?在朝着梦想奔跑时是否已经忘记了初心?在不如意时,你的心是否变得冷漠了?对于我来说,我的回答是肯定的。但书中这位牧羊少年,他诚实、善良、聪颖。在我的心中,他就如一束阳光,不断温暖着我,鼓励我前行。

这段奇幻之旅大概是这样的:牧羊少年从小喜欢旅行,他两次梦见金字塔附近有宝藏,在撒冷王的鼓励下,他放弃了羊群,踏上了寻宝之路。一路上,他经历了重重磨难。在困难中披荆斩棘,在失意时坚定信念,在被嘲笑时勇敢追梦。最终,他穿越了茫茫的大沙漠,见证了雄伟、壮丽的金字塔,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仔细品味,我想牧羊少年的旅程对我们而言可能不仅仅是一段奇幻之旅,更像是每一位懵懂的青少年逐步成长的道路,也像我们的学习生活之路。

牧羊少年的这段旅程,启发着我追寻梦想,需要勇气、执着、坚定的信念与强大的内心。是啊,这世上哪里有一帆风顺的旅程?哪有不经历风雨就出现的彩虹?而当我们经历磨难时,更要坚定每一个脚步,勇敢地走下去。正如八百米的长袍,我想对大多数人来说,这一定是一个令人畏惧的挑战,我也一样。当自己的脚步变得十分沉重,喘不上气时,看着自己逐渐被超越,你是否想过放弃呢?我想过,但心中的信念不允许我停下脚步。跑道虽长,但只要坚持,终点永远在眼前。所以,朋友,在你快要坚持不下去时,试试想想这位少年吧!告诉自己再坚持一会儿,说不定下一秒就要成功了呢?

可能梦想的道路要比八百米的跑道长得多,需要我们踏踏实实地走好每一步。在路上,也许你会遇见很多人。正如在书中的一个情节:牧羊少年在寻求宝藏的路上,被小偷弄得身无分文。在悲惨的遭遇中,他热心地帮助一位卖水晶杯的老板。为他打工,帮他出谋划策,让原本冷清的生意重新红火起来。我不禁在心中咒骂小偷的卑鄙无耻,但同时我的心也被牧羊少年的善心所打动。他没有一味地抱怨生活,还伸出援手去帮助他人。我不禁感到惭愧,回想我的初中经历,学习上太多的竞争也时常蒙蔽了我的双眼,让我的心逐渐变得冷漠,让我的生活变得黯淡无光。所以,我想在今后的学习之路上,不管自身的情况如何。只要他人需要帮助,我都应该伸出援手。在成长的路上,难免会遇到一些冰冷的人,一些冰冷的心,但这并不是人心变得冷漠的理由。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应该怀揣着一颗炽热的心去温暖世界。我很喜欢这样的一句话:“为人点灯,明在我前。”所以,在追梦的路上,多关心关心身边的人。也许这样一个小小的举动,会让原本黑暗的路变得温暖而又明亮。

朋友,愿你在成长的道路上勇敢拼搏,坚持到底;愿你在困难中能够突破重围;愿你在大雾茫茫时找到前进的方向;愿你永远怀着炽热的心温暖所走过的每一寸土地。

朋友,让我们把牧羊少年铭刻在心中,朝着梦想奔跑吧!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读后感【篇六】

保罗柯艾略是继马尔克斯之后拉丁美洲最杰出的作家,《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也是他的代表作。

说实话,自己是不喜欢甚至厌恶鸡汤类书籍的,而这本书就是一碗浓浓的鸡汤,更有甚者,书里面涉及了很多宿命论的观点,在看书的过程中,对很多观点其实不那么赞成。

不过,偶尔喝喝鸡汤,似乎能在窘迫的困境中找到一丝丝安慰,对遥远的未来充满些许期待。

“在实现一个梦想之前,世界之魂永远都会对寻梦者途中所学到的一切进行检验。这种做法并无恶意,仅仅是为了不让我们远离梦想,并让我们获得寻梦过程中学到的经验教训。这是大多数人可能会放弃寻梦的一个时刻。用沙漠的语言,我们称之为‘渴死在椰枣树出现在地平线上的时刻’。”

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总会有磕磕绊绊,事事不会尽如人意,但这都是为了检验我们对自己的梦想是否忠诚。记得马云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今天晚上很残酷,明天晚上会更残酷,后天会很美好,但绝大多数人都死在了明天晚上。”人人都想看到金字塔,但很多人死在了距离金字塔不远的沙漠里。

书里说:“因为在这个星球上,存在一个伟大的真理:不论你是谁,不论你做什么,当你渴望得到某种东西时,最终一定能够得到。”确实,当我们真的很渴望得到某种东西时,我们内心会为了得到这种东西而不断驱使着自己去努力,去争取,去得到。如果真的渴望,无论如何,一定会得到。有人会说我拼了命努力争取还是没有得到是为什么?这不应该问别人,应该问下自己,真的努力了吗?还是看起来努力而已?

从小到大,班上不缺乏认真努力学习的同学,他们总是起早贪黑,好像每时每刻都在学习,但成绩总是不太理想。高中问过班上一个认真学习但成绩倒数的女孩儿是怎么学习的?她回答我说:“我每天早上背文综,我就是看几遍,觉得自己记住了就看其他的去了,但考试我发现自己完全不会答。”我反问:“那为什么不把它记下来呢?”她说到:“因为我记不住啊”反而让我哑口无言。

大学有一个同学,每天去图书馆学习,期末考试的时候更是“住”到了图书馆里。平时上课认真听讲,各科笔记应有尽有,复习时间花得比我们多的多,但每次成绩下来总是年级倒数。成绩出来后,就会在我们面前说:“我这学期又没有好好学习,才考这么差。”我们已然习惯,没有谁比她更努力,在我们面前装得自己不够努力,我们无言以对。后来我知道了她的复习方法,我终于明白她的成绩是注定的。期末考试科目除了其他公共课。专业课有六门,复习时间为两周,可以说绰绰有余。作为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我们,除了语言学科目难懂靠理解以外,其他文学科目全部靠背。她是怎样复习的呢?今天早上看一点儿古代文学,终于看点外国文学,晚上再看点古代汉语。在图书馆复习的时候,手机时刻放在身边,一有消息就拿起手机放下书回复消息去了。两周结束,一遍都没有复习完。说实话,汉语言文学专业仅仅复习一遍是完全不够的,因为背得实在太多,难免会有一些内容忘记,就需要记第二遍加深印象。但往往她总是一遍都复习不完,临近考试,就会开始埋怨老师虽然划了重点,但内容还是很多、复习时间太短、图书馆不够安静种种理由为自己的复习方法找各种借口。

所以啊,很多时候,在别人看来你已经很努力了,可结果总是出乎他们的意料。这时候你要自己想想,究竟是自己能力不足还是自己只是看起来很努力?“别再假装努力了,结果是不会陪你演戏的。”谨以此话送给看起来很努力的人们。

但其实有这样一个问题困扰着很多人:梦想实现之后呢?是啊,在梦想未能实现之前,我们千方百计想要实现梦想,可一旦梦想实现之后,很多人反而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记得著名主持人何炅何老师说过这样一个故事:何老师有一个朋友,他为了能去见自己的偶像,每天拼命挣钱,时隔好几年,终于有能力去见自己的偶像了,他兴奋不已。在偶像的演唱会上,他跟着尖叫,跟着合唱。当演唱会结束,他回到家,很长一段时间,他都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在自己的梦想实现之前自己拼命工作只为了能见偶像一眼,见到偶像梦想实现之后,在还没有对下一个梦想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时,这段时间是最难熬的,最迷茫的,最不知所措的。

书中的水晶店老板也如此。“因为麦加是支撑我活下去的希望,使我能够忍受平庸的岁月,忍受橱柜里那些不会说话的水晶,忍受那间糟糕透顶的餐厅里的午饭和晚饭。我害怕实现我的梦想,实现之后,我就没有活下去的动力了。”很多人实现梦想以后比实现梦想之前更迷茫。或许,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我们迟迟不想去实现的梦想,这是支撑我们活下去的动力。

愿每一个认真努力找对方向的人都能见到地平线上的椰枣树;愿每一个勇敢往梦想路上朝圣的人都能见到心中的金字塔;愿每一个实现梦想以后的人比实现梦想之前更坚定,更无所畏惧。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读后感【篇七】

寒假里和孩子一起读了《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这本书,我受益匪浅。

书中讲述了一位西班牙男孩圣地亚哥按照着梦里的暗示,一路探索财宝,在很多人的帮助下追求梦想的故事。在追求梦的旅途中,他放弃了羊群,放弃了心爱的法蒂玛,放弃了权利和财富,可他却不后悔,因为他相信在追求梦想的时一定会有某种力量在帮助他,鼓励他。最后他发现,财宝竟然就在自己出发的地方。当他发现财宝的那一刻,也是他实现梦想的时候,那时的喜悦与激动我想是无法用言语表达的。

其实,我们大部分人的人生就像牧羊少年一样,怀揣着梦想,然后上路。但在实现梦想的过程中,总会遇到困难、挫折和诱惑。渐渐地,很多人的梦想发生了改变。等到人生快结束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走的路与梦相差甚远,就像山顶上那个水晶店老板一样,默默地守着自己的一份小天地,在平凡、平淡、平庸的生活中度过一生。

在书中,有这样一句话,“夜色之浓,莫过于黎明前的黑暗。”在追求梦想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挫折与困难,当你陷入困境时,不要害怕。也许这就是离成功最近的时候了,再努力一步吧,成功正在向你招手。

“在人生的某个时候,我们失去了对自己生活的控制,命运主宰了我们的生命。这是世界上最大的谎言”这是撒冷之王对牧羊少年说的,他同时也告诉我们,人生的发展永远可以自己掌握。

这是一本很好的书。我喜欢里面的一句话:“我既不生活在过去,也不生活在未来,我只有现在,它才是我感兴趣的。”如果,你能永远停留在现在,那你将是最幸福的,你会发现沙漠里有生命,天空中有星星,生活是一个节日,是一场盛大的庆典。

还有这句“当你想要某种东西时,整个宇宙会和力助你实现愿望。”

不要以为梦想只是小孩子专利,只是太多人忽略了它。坚持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吧,那是你的天命。

[范例分享]朱自清散文集读后感实用版七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观看一本好书之后,我们会受益匪浅,有一些启发。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是阅读一本书之后,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记录。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一篇的读后感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范例分享]朱自清散文集读后感实用版七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朱自清散文集读后感(篇一)

朱自清的散文是中国现代散文的典范,他善于把自己等真情实感,用平易的叙述表达出来,他的笔致简约,亲切,让人读来有一种娓娓动人的风采。他的作品风格很朴素却又缜密;清携沉郁,以语言洗练文笔秀丽著称。

我很喜欢看一些诗集或是散文集,因为这里面的每一句话都值得认真读它的人细细品位,它的味道,它的感情,它的色彩,都是妙不可言的,都是美丽高贵的。我记得我第一次看完《朱自清散文集》的时候,我并没有把它放回书架,而是又一次的打开了它。

《荷塘月色》,是朱自清在清华大学教书时写的一篇文章,是一篇抒情散文。他在这篇文章里的文字、语言的运用表现得淋漓尽致,他对荷塘的月色的描写充满了诗情画意,读起来更是有一番韵味,闭了眼,仿佛这情这景就浮现在你眼前了。

不知为何,读朱自清先生的散文,不论是在描写什么,叙事也好,抒情也好,写人也好,写景也好……都有一种清风拂过脸颊的感觉。不见华美辞藻,也没有造作娇揉。而单单只用了明净简单的语言,细腻的笔触,也许是一段优美至极的语言,也许只是短短几句话,却能将要所描绘述说的事情朴素而又生动形象的语言表现在读者的眼前,让人身临其境,不论是梅雨潭的景色,还是清华园的月色,都在他的笔下刻画得惟妙惟肖,栩栩如生。

也许这也是为什么我喜欢读他的散文的原因之一吧,朱自清的文章总是一篇有一篇的韵味,使读者总有继续阅读下去的欲望,即使你看完了这篇文章,也总有想要从头再一次的细细品位一番的念头。

这本书从最初开始的清丽婉转,到中间的质朴永,再到最后结束的深邃,没有一处不显示着他风格的独特,也没有一处不表现着他别样的人格魅力和对于人生的哲学。

朱自清散文集读后感(篇二)

正如书上所说“如一股清新的空气,拂过我们灵魂深处;又如一股沙漠中的清泉,给文字注入了新生,为读者打造了朴素流畅、清新自然的美。其各个时期的经典散文,使读者从不同角度发现生活中的美,体味世界平凡中的美丽。”平凡的事物常常使人们忽略,但他们却有着不为人知的强大力量。这力量源自平凡,却足以令任何不平凡的事物汗颜!

让平凡拥有“美丽”,这就是朱自清先生的写作宗旨。他以其独特的方式写出了一篇篇著作,用诗一般的语言描绘了一幅幅意境优美的图画,令人回味无穷!

一篇《荷塘月色》令多少人沉醉其中。一词一句透出恬美意境,特殊写法营造出别样氛围,满足感溢满心房。此感正如卷首语“岁月匆匆,有谁真正留意过爱的背影,有谁没遇到过人生的冬季,又有谁的心不曾孤独的飘零,走进这本书,然我们聆听那桨声灯影里秦淮河上的歌声,驻足观赏荷塘月色的美景,伴随着美妙的文字,去迎接美丽的生命之春。”所给我的启发:谁没有过低潮时期、困难阶段呢?谁又曾一直是一帆风顺呢?人生不如意事十之,这是人之常情。我认为,到那时,只有书中美妙的文字才能给予人的心灵最大的慰藉这是什么也无法取代的。正如吃饱饭的满足感无法取代读完一本好书的满足感一样。(亦或有人认为吃饭乃人生第一大事,其作用是书所无法取代的。)。

朱自清先生很念旧情,他在妻子死去三年后仍然想着她、念着她,并给她写了一封信。在信中,他将内心压抑了三年的情感以倾心交谈的方式表现出来,以追悼亡妻。从日常琐事中体现一个爱子敬夫的贤妻良母形象。文章表达了作者对妻子多年操持家务却无怨无悔的感激与愧疚,语言真挚感人,哀痛之情溢于言表。

人们往往会将一些东西忽略,但只要用心观察及体会,努力发现他们的美好,就会感到很满足,不至于到老来一事无成!

朱自清散文集读后感(篇三)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叫《朱自清散文集》。

“燕子去了,有再归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聪明的,你告诉我,为什么时间一去不复返呐?”

这句话想必大家都熟悉,它是来自《朱自清散文集》中的《匆匆》。

文段中:聪明的,你请告诉我为什么时间一去不复返?这句话表明了朱自清先生留恋、珍惜时间的思想感情。

时间对每个人都是无比珍贵的,失去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成了回忆,已经无法挽回。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如金子一般,但是用钱财却买不回来时间。

我们要珍惜时间!大发明家爱迪生平均每三天就有一项发明,正是因为爱迪生抓住了分分秒秒的时间。

伟大的作家鲁迅有一句名言: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都用在工作上!可见鲁迅也有多么珍惜时间呀。

世界上又有哪位有成就的人不是珍惜时间的呢?

时间匆匆而逝,犹如白驹过隙,稍纵即逝!我们小学生中有的人天天看手机,打游戏,时间就这样被消磨了。不知道珍惜时间,这是多么可惜又可悲的一件事!

一寸光阴一寸金,我们要像爱迪生、鲁迅等众多伟大的人一样,惜时如金!

朱自清散文集读后感(篇四)

已记不清是多少次再读《背影》。中学时的我并不能体味其中深意。如今,我已日渐成长,书中父亲提着橘蹒跚的背影,已定格在我的脑海里,像一根敏感的琴弦,一经拨动,便会引发我无限的感慨。

在中国几千年的浩瀚文海中,歌颂父母的文章不计其数,而《背影》却是最让我感动的一篇。也许就在于作者用普通人的眼睛去发现普通的父亲一个最普通不过的动作。而这恰恰触碰到了我心里某个最敏感的部分,让我想起我的父母,细腻的情感绵绵不绝,汇集成一条温柔的小溪,在我心中缓缓流过。

我敬佩和羡慕那些作家或擅于写作的人,可以把对父母的情感通过笔尖,自然而然地流泻于纸上,读来总能带动读者的心灵随之跃动,让心灵深处的情感也随之点燃,继而蔓延,情到深处,禁不住泪眼模糊,就像《背影》带给我们的感动。

于是我情不自禁地想到我的父母。想着虽然生活艰辛,但他们却乐观幸福的笑容;想起我放假回家,母亲见我时孩童般的喜悦;想到他们冬日里依然在凛冽的寒风中,守着收入微薄的小摊,任冷风吹痛了脸颊的身影;想起他们日渐加深的皱纹、愈加清晰的白发……真的,想到此处,我便忍不住泪眼蒙蒙。

平凡的父母给了我不平凡的。我有一个很简单的愿望:早日让父母卸下沉重的担,安享晚年的幸福。我只有尽我的努力让他们过得更好,因为我知道,父母都是无私而伟大的。

朱自清散文集读后感(篇五)

对我而言,《背影》这篇散文第一次接触是在少年时代。那个时候懵懂状态不经世事的孩子,对文章的真情未必感受的那么透彻和深入。仅仅是通过老师的讲解,懂得了父子之爱是伟大的、无私的、深沉的。如今已经是做了父亲的我,处在另一个角度来读这篇文章,才真正懂得了作者的用意和那种内疚的心情。读来,不仅使人想到了自己,想到了自己的父亲,那种愧疚的心情油然而生。我不禁回忆自己的父亲的背影,那种曾经面临分离的无奈和无可奈何的表情,那种永远也读不懂不可言状的矛盾心情。一个父亲的爱,就是这样,只是默默付出,不需要回报,甚至不一定需要懂得。

朱自清在《背影》中写他父亲是一个胖子,过铁路线十分的不便,但是仍然坚持要为他买橘子。那个时候,朱自清已经是一个十八、九岁的小伙子了,虽然处在兵荒马乱,条件艰苦,有不安全的隐患,但是在父亲的眼里,他仍然是个孩子,需要关照的孩子。这种“不能”又“不得不能”的鲜明对比,使我们更加清晰地感到父亲的爱总是那么无微不至,总是那么牵肠挂肚。正是如此,朱自清情不自禁地抓住买橘子这个细节特意进行了描写,那一招一式的动作清晰明了,使人久久难忘,也使作者三次泪盈满眶。也正是这样一个感动的情节,触动了他内心最柔软的地方,使他萌生了以“背影”这样一个动情点,从细节处反映人生的大道理,而写出了表达父爱的传世之作。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计在于晨”,尤其是读了《匆匆》这篇文章,更使我牢牢记在心中,《匆匆》主要讲的是: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侯,杨柳枯了,有再生的时候,但是,时间去了,为什么不复返呢?是啊!时间一但去了,就无法复返,时间只有三天“今天”、“明天”和“昨天”。无论你在干哪件事情,时间都会慢慢地流过,可见时间多么宝贵,想想自己,平时在学校里嬉戏的时候,在和同学玩闹的时候,时间不知不觉地就过去,终于我明白了,要做时间的小主人,利用好每一分钟,那么生活就变得更有意义了。同学们,好好利用时间吧!

朱自清散文集读后感(篇六)

我尤爱散文,尤其是朱自清的散文。因为他的散文总能让我感受到真善美,且描写的细腻,别有一番风味。

首先了解朱自清的散文,则是由《荷塘月色》开始的,初度《荷塘月色》时,并没有读出什么新奇。但若一遍一遍地细细品读,却发现其中的韵味。

作者开头就用了“颇不宁静”来吐露出自己的心声,以独处的心境创造出孤寂的氛围,流露出淡淡的哀愁。往下细品时,又感到作者的彷徨。作此篇时正值大革命失败不久,白色恐惧笼罩这大地。朱自清,当时大时代中的一名小卒,虽没有鲁迅先生那样用犀利的笔锋写就一篇篇抨击国民党反动派的文篇,但也用他独特的方式反对当时的黑暗统治。但他却陷入了苦闷和彷徨。他像一个盲人在黑暗的世界慢慢摸索,这正如文中所说“我也超出了平常的自己,到了另一个世界”。看着景色如此美妙的荷塘月色,朱自清完全陶醉了。“在苍茫的月下,什么事都可以想,便觉得是个自由的人”对现实的不满和无奈,使朱自清抛开一切烦恼,尽情受用这“无边的荷塘月色”。文末又写到采莲。那是朱自清开始怀念自己的家乡---江南水乡了。况且采莲时的快乐和幸福又更加激起了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他不愿让黑暗的现实打破他的梦想,只有在这荷塘的月色下独自回味了。

由起初觉得这只是篇游记性的散文到后来的带有爱国色彩的散文。其中的过度是非常值得回味与品味的。这就是朱自清散文吸引我的地方。耐回味,丰富的情感......这就是朱自清散文的魅力之处。

然而使我更加喜欢朱自清的散文,则是由《背影》引出的。《背影》相对于大部分人来说都是十分熟悉的。这就是朱自清散文的代表作。这是一篇描写亲情的文章。文章主题是描写父子之间的感情。虽然它的文字不是很多,但其中的一字一句都反应这父子之间的深情,且作者把文章描写得栩栩如生,令人感同身受。《背影》所以能感动作者之处,在于对父亲的回忆,作重要的是他写出了自己真情实感。印象最深的2个片段,一是胖胖的父亲蹒跚地穿过铁道,跳下去又爬上来,就为了给儿子买橘子;二是父亲来信:“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得厉害,举著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写得平静自然,我们今于心间,会与作者发出一样的感想。

朱自清散文集读后感(篇七)

茶是淡雅的,咖啡是苦苦的,红酒是辛辣的,它们各有一番风味,让人回味无穷。《朱自清散文集》中的文章,有的似清茶,有的似咖啡,还有的像一杯浓郁的红酒。

朱自清的散文优美而不失淡雅。

《春》这篇散文描写了一幅十分美丽的春景图,文中的五个特写镜头让我留恋不舍:春草绿油油地,冒出了小脑袋;春花露出了笑脸,披上了轻纱;春风似母亲的手抚摸着大地;春雨似牛毛,像细丝连成一片雨帘;春天的人们恢复了生机,有了工夫,有了希望。一年之际在于春,说得多好呀!我们何不开始珍惜春天呢?春天代表绿色,寓意复苏,象征希望,只有在春天播种,秋天才会收获呀。我们现在的学习就好似播种,只有辛苦的付出汗水和努力,才会取得收获。为了将来的收获,难道现在不应该付出吗?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时;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读了这篇《匆匆》,我发现时间过得很快,一眨眼就无情地跑掉了。从前,我做作业不抓紧时间,拖拖拉拉,自从学习了这篇文章后,我懂得了时间的宝贵,学会与时间赛跑,而不去浪费时间。

《朱自清散文集》中令我记忆犹新的是《荷塘月色》。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婷婷的少女的裙。层层的叶子间,零星地点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有打着朵儿的。哦,好美丽呀!我读着那优美的文字,欣赏着优美的句段,心中涌出一种不知名的快乐,陶醉在其中,仿佛身临其境,身在月光如水的荷塘边,与朱自清爷爷共聊这奇丽的荷香月色。

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一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笼着轻纱的梦。坐在荷花如海的荷塘边,望着轻柔的月光,轻轻的薄雾,这月下的荷塘真是恍如仙境了。我不禁轻呼,从未见过如此美景的我好似尝到了一杯无法忘怀的美味。终于,梦醒了,我回到了现实,但我的脑海里深深络下了美丽的荷香月色呀!

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已舍不得放下它,情不自禁地再次打开它,去细细品味人生

[精品范文]历史课外读物读后感范例七篇


“活到老学到老”,可见读书是我们一辈子的事。人在阅读的过程中,知识与能力在同步增长。阅读作品后,我对作者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那么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根据大家的需求,小编特意准备了“[精品范文]历史课外读物读后感范例七篇”,欢迎阅读,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灵感。

历史课外读物读后感(篇1)

郑板桥是清代箸名的书画家、诗人。他的书画书法皆享有很高的声望,被人称为三绝。

郑板桥名燮,字克柔,号板桥,晚年署作板桥老人,江苏兴化人。三岁丧母,生活贫困。五十岁以前,读书、教书、卖画;乾隆七年(公元1742年)考中进士。在山东潍县、范县(今属河南)作了十二年知县。勤于政事,政绩显着。后因荒年主张赈济饥民而得罪官绅,六十一岁,辞官回到家乡,以卖画为生。

他到五十二岁时才有儿子,起名小宝。他对小宝十分喜欢。为了把儿子培养成有用的人才,他非常注意教育方法。

郑板桥被派到山东潍县去做知县,将小宝留在家里,让妻子及弟弟郑墨照管。郑板桥看到当时富贵人家子弟,又担心自己的儿子被娇惯变坏,所以他身在山东,而心念在家的儿子。他总想把儿子小宝委托堂弟郑墨帮助照管,会比自己更娇惯。所以,他从山东不断写诗寄回家中让小宝读。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昨日入城市,归来泪满巾;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二月卖新丝,五月粜新谷;医得眼前疮,剜却心头肉。九九八十一,穷汉受罪毕,才得放脚眠,蚊虫跳蚤出。小宝在母亲的带领下,一遍又一遍地背记着这些诗句,从而明白了许多人生的哲理。

“娇子如杀子”,这是多少人用血泪换取的经验教训。

当郑板桥听说在家的小宝常常对孩子们夸耀:“我爹在外面做大官!”有时还欺侮佣人家的孩子。郑板桥立即写信给弟弟郑墨说:“我五十二岁才得一子,岂有不爱之理!然爱之必以其道。”必定要有爱子的办法。“以其道”是真爱,不“以其道”是溺爱,溺爱不是真正的爱。所以,他要弟弟和家人对小宝严加管教,注意“长其中厚之情,驱其残忍之性”。弟弟和家人按照郑板桥的意愿对孩子进行教育,收效很大,就给郑板桥写了封信,讲了孩子的长进,并说,照此下去,长大之后准是个有出息的人,能像你一样,当个官儿。郑板桥看了这封信后,觉得弟弟对小宝太姑息了,这样做对孩子并没有什么好处。于是,立即给弟弟郑墨复信说:我们这些人,“一捧书本,便想中举,中进士,作官,如何攫取金钱,造大房屋,置多田产。起手便走错了路,越来越作坏,总没个好结果”。他还说:“读书中举、中进士、作官,此是小事,第一要明理作好人。”这里所说的好人,是品德修养高尚的人,是有益于社会的人。

跑了很久很久,他感觉没有危险了,才放下了女孩。女孩摸着他的毛茸茸的耳朵说:“小毛驴,我迷路了,你能托我回家吗?”

王子点点头,可是又摇摇头,因为他不知道女孩的家在哪。就在王子犯愁的时候,老婆婆追了上来,她一挥手把女孩变成了驴,这一下到好,王子和女孩都变成了毛驴,可以一起聊天了。

他们很亲密的样子让老婆婆又妒又恨。她气呼呼的向王子一挥手,王子就变回了人的模样,这样他和女孩就不能聊天了。

他很悲伤,求老婆婆把他变成驴,老婆婆对王子说:“我只给你一次机会,帮我做三件事,我就把她变成人,让你们在一起。”

“嗯!好!”王子答道。

“你瞧你身边的大树了吗?你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一个时辰之内把它砍倒,现在开始。”说完老婆婆牵着小毛驴走到一边休息。”

懒惰的王子,瞅着粗壮的大树,犯起了愁。他没有斧子没有锯怎么才能把树砍到呀?他抱着大树使劲的推呀推,大树纹丝没动。反而惹得一群蜜蜂哈哈大笑,说他真笨,一人之力怎么能推倒大树?

历史课外读物读后感(篇2)

《中国人史纲》读后感

以前,我总是洋洋得意的对人说,如果我家财万贯的话,我一定会报考历史专业的。这样说的原因是一方面表明自己其实是有理想的,另一方面表明自己其实很酷。

历史是酷的,我却是浅薄的。历史并非全是鲜衣怒马繁华似锦,它事实上如此残酷,战争和暴政将它涂抹得血迹斑斑。这斑斑血迹又迷惘了众生的眼睛,在穿越历史重重迷雾之后却对狰狞的暴徒流露出顶礼膜拜的眼神。原来颠倒众生的,并非只有倾国倾城的美女。

我一直无法理解为何明孝陵甬道上的牌匾会将朱元璋这个热爱杀人的混蛋描述成恩泽天下的圣主,就像我一直无法理解为何人们会赋予项羽这个徒有武力的莽夫以英雄的地位并崇拜了幽幽数千年。项羽一把大火烧掉了咸阳,不但给后世的暴徒们开了一个以焚烧故都来章显自己盖世武功的恶劣先例,而且烧尽了保存在咸阳的记录着春秋战国以来璀璨学术思想的珍贵典籍。而同样是因焚烧罗马城而闻名的尼罗,却遗臭千古。相形之下的差别和痛心,我不知怎样才能言语。

不要说造成黄金时代学术典籍遗失的罪魁应是焚书坑儒的始皇赢政,那本是另一片迷茫的眼神。焚书的原因上儒生建议赢政崇古分封子弟和功臣,这本是儒家阿谀奉承的的手段,但不幸碰上始皇这个一切都向前看的人政治硬汉。法家的李斯作出细致分析之后建议"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是为焚书。可见焚书焚的多是民间非科学方面的书籍,而秦朝所设为数众多的博士官,仍然存有大量诸子百家的典籍。事实上,按当时的条件,民间就真的能存有很多的书么?藏书在很大程度上还只是政府行为。

而坑儒的原因则是两个道士为赢政寻仙药不得,怕上面怪罪,便毁谤赢政后逃之夭夭。始皇勃然大怒,坑杀相关四百六十于人。这其中大抵是些方术之士,不过因为赢政也提到了儒生在咸阳言论蛊惑人心,大概也有一些儒家人士混迹于被坑杀之列。

因为这两个原因,儒者们穷尽所有能够想到的恶毒词汇加诸于始皇赢政的身上。古人说三人成虎。儒者们一代接一代孜孜不倦的毁谤始皇,毁了两千年,终是迷惘住了后人的眼睛,把赢政变成集天下恶毒为一身的大妖怪。

暴政是有的,但暴政是每个朝代都有,而赢政所做的开创性的事业却只在于秦朝。不用螯述从小学课本就介绍的统一度量衡统一货币统一文字,光算赢政所建立的政治体制这一项,其后两千年的中国帝王便从未有能超越,统统因袭下来。"始皇帝"这一称谓,真的是名副其实。

我到是觉得,相对于项羽,赢政到是更能担当英雄这一称号,更应该获得国人的尊敬。戏剧中的霸王,演义中的关羽赵云,都只能当作文艺形象来欣赏,万不该将其与历史真实人物混为一谈。只可惜大多数人眼中的世界只是建立在别人的臆想之上。怎能冀望用迷茫的眼睛看见一个真实的世界?

和科学一样,读史让我们接近世界本来的样子。

而我呢,喜欢事物本来的面貌。不论它是好是丑。

因为啊,我总坚信,真正的完美,总是包含了残缺于其中。

ps:,柏杨着。书已读完一月有余,感触颇多。一直想写篇书评,然面对浩浩五千年的历史,纵有柏杨先生的妙笔解读,依然惶惶不知从何落笔。没有顾湘的文采,没有了悠闲的时间,万千感慨困于胸腔,着实难受。完不成书评,终是咬咬牙,挤出一篇读后感,算是给自己一个慰藉,给读过此书一个证明。茫然不知所云,贻笑于诸前辈之前了。

历史课外读物读后感(篇3)

《三国演义》主要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

书中上百个人物、无数的军事谋略,加上作者本身借着历史人物,来阐述忠、教、仁、义、爱的道理,更是深中人心。它写的庸主献帝刘禅,无能之辈吕布、袁术、袁绍、刘表、刘璋,气量狭隘的周瑜,长厚的鲁肃,勇者张飞、许楮、典韦下至因行间而贻笑千古的蒋干,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

在此之中,我最欣赏的人非曹操莫数了。许攸评价他为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只是在三国中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狡猾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我认为他才是一位真正的英雄。

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也是曹操值得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得到更多的人才,打破了依据封建德行和门弟高低任用官吏的标准,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这样一来,扩大了人才来源的基础,便于在全社会内得到更多由真才实干而被埋没的人才。于公元210年春天下了一道《求贤令》。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到贤才与他共同来治理好天下的,而所得的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这绝不是机遇,而是当政的人求,访得来的有鉴于此,曹操立足现实,指出现在天下未定,正是求贤最迫切的时刻。他希望在左右的人不要考虑出身,帮他把那些出身贫贱而被埋没的贤才发现和推举出来,只要有才能就予以重用。后来,曹操于公元214和217年又下了两道《求贤令》,反复强调他在用人上唯才是举的策略。他要求人事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官吏在选拔人才上,力戒求全责备,即使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也受有关系,只要真有才能就行。经过一番努力,曹魏集中了大量人才,当时各地投奔到曹操门下的人很多,形成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而且对于有才干的人曹操还能做到不计前嫌,比如陈琳本来是袁绍的部下,曾经替袁绍起草檄文,骂了曹操的祖宗三代。袁绍失败后,陈琳归降曹操。曹操问他说:你从前为袁绍写檄之,骂我一个人就可以了,为什么要骂到我的祖宗三代?陈琳连忙谢罪。曹操爱惜他的文才,不仅对他不处罪,还照样任用他。

曹操的成功不仅因为他的杰出才能和善于招揽人才,还在于他有着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在赤壁的惨败之后,曹操并未一筹莫展,而是笑着说了一句今北方仍由我所据,并且三次大笑展现出他对待挫折的乐观态度。曹操同时也是个很有文学情趣的人,喜欢作文赋诗,即使大战在即也情趣不改,他的许多诗作都是乐府中的名篇。

关羽,这是给我留下的影响最深刻的将。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往投。又读过《春秋》,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他的所作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我最喜欢的文臣是诸葛亮,他熟知天文、地理,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各具其态,有长有短。总之,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个个都是当之无愧的英雄,个个都值得我们去学习。

历史课外读物读后感(篇4)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由我国着名的教育家和语言文字家林汉达编写的《林汉达中国历史故事集》,这本书是从春秋到三国的历史故事合集,共讲了五个系列:《春秋故事》、《战国故事》、《西汉故事》、《东汉故事》、《三国故事》。故事中有千金一笑、韩信拜将、三顾茅庐、暗箭伤人、完璧归赵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韩信拜将,韩信没成名时,平时出门喜欢佩带宝剑。别人看着韩信文不文、武不武的样子,觉得很不顺眼。有一个屠夫的儿子就要挑起事端,对韩信说:你敢跟我拼一拼?你敢,就拿起剑来刺我;不敢,就从我的裤裆底下钻过去。韩信看了他一会儿,就从他的裤裆底下爬过去了。周围的人都取笑他,还得了个外号,叫钻裤裆的。韩信当时虽当众受辱,可心怀大志,一心成就末来。后多亏遇到了承相萧何,由于萧何三番五次的向汉王刘邦推荐韩信,汉王同意重用,拜韩信为大将军。韩信智勇双全后来他就成为了大英雄。

本书的内容虽是讲述历史,但故事情节却深深的吸引着我,阅读时一点也不觉得枯燥。通过阅读让我了解到了我国的一些历史典故,丰富了我的文化知识。书里的每一个成语故事都对应着一个耐人寻味的道理,我感觉这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历史故事书,特推荐大家都去读读这本有意义的书。

历史课外读物读后感(篇5)

我读过很多经典课外读物,什么《古今贤文》、古诗啦、童话故事、寓言传说啦。在我的童年里有许多、许多的童话故事。有《丑小鸭》、《皇帝的新装》……在这些童话故事里面我最喜欢的是《丑小鸭》。

丑小鸭虽然很丑,但是最后,不可思议的事件发生了,丑小鸭竟然变成了天鹅,是只美丽的天鹅。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看外表很丑,多看有无用处,每一个故事都有他的道理。当我读书的时候,在家里有爸爸妈妈教我,在学校有老师教我,这样积累下来我就可以有许多知识了,让我提高了学习成绩,提高我的阅读能力,更让我有了读经典童话和课外书的爱好兴趣。

我还喜欢读《争论的故事》。有两位兄弟竟然为了争论怎么吃大雁,而浪费捕猎大雁的时机。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的道理是“不管做什么事,关键是要先做起来。”当我读到兄弟俩争论已平息,可是大雁早就飞走了时,真觉得可笑……

还有些经典诗文和课外读物,里面内容非常的有趣,有许多的道理,让人深思,很受启发,有许多知识让我们领悟。

如每当中午看到同学们在校就餐时随意倒掉乘下的饭菜,我自然想起古诗句所说的“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奉劝同学们吃不了的就少买点,浪费了怪可惜,要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懂得新生活来之不易。当我学习上遇到困难,生活中遇到一些挫折时,我就想起愚公移出的精神,深身有了战胜困难的勇气。在我学习取得一些成绩,听到同学们不断赞扬时,我就用“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勉励自己。在成绩面前要看到不足,在挫折面前要看到希望,并告诫我的好伙伴:有很多经典诗文和课外读物,就是我们的学习指南,要学会读书,学会攫取有益素养。我的丰富多彩的童年,就是伴随有趣的经典课外读物,不断增长了很多知识。

我喜欢读课书和经典童话故事。经典童话和课外书成了我的精神食粮。

历史课外读物读后感(篇6)

圆明园是列强罪恶的铁证之一,它的每一寸土地,都记着中华民族曾经历过的奇耻大辱。每每看它,使我想起《鬼脸历史课》中那些血与泪的历史,心中不禁充满爱国之情。

在我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王朝的黑暗统治下,使我们具有悠悠五千年的文化古国哀鸿遍地,冤狱遍野。一瞬间民不聊生,国防殆尽。于是各国列强的魔抓开始伸向了中国,从此黄金白银不断向外流出。在鸦片战争期间,西方国家无理发兵。而清政府为了牢固自己的统治和自己的利益,丧权辱国,屈辱退让,与日、美、英、法、德等国签订了一千多个大大小小的不平等条约。甚至当英法连句捎回来他们心爱的园林圆明园时,清政府还以“保全大局”签订了《天津条约》。者无疑就是为了保住自己的帝王宝座,维持封建王朝的统治,导致祖国落后。

《鬼脸历史课近代》揭露了各国列强的罪行,剖析了中华民族在历史上遭受磨难的根源,同时留给了我们思考。我们为什么应该要思考?我们作为龙的传人,难道不应该思考为什我们的国家从前总被人欺负呢?结论就在《鬼脸历史课。近代》这本书里: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贫穷就要挨打,落后就不能在世界上站稳脚跟。

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里有一段排比深刻的印在我的脑海里,然而有一句使我不能忘怀,那就是“少年强则国强”。是啊!我们作为龙的传人,祖国未来的花朵,21世纪的新主人,就应该用自己的双手个血汉,使自己的祖国繁荣昌盛。然而,爱国报国,不能只挂在嘴边,应该落在实际行动上,否则就只能营造出虚无飘绵的海市蜃楼。当前,世界强国已欲取月亮之宝,又酝酿如何冲出太阳系,而我们在相比之下就有些落后了。我们青少年所要做的只是好好学习,不要让自己变成胸无点墨的人,这样才能报效国家。

合上这本书,我闭上眼睛,那些血腥的画面仍在我的脑海中不断闪烁。他仿佛告诉我:不要忘记曾经的耻辱,永远不要忘记。

历史课外读物读后感(篇7)

读黄仁宇先生的《中国大历史》一书,觉得他写书的思路和别人不一样,他是以经济学的角度来写历史的,他觉得朝代的更迭与经济有很大的关系,或者说经济决定上层建筑。

黄先生写过这样一段话:“我们是否要责备宋代的改革者,他们过于轻举妄动?要不是他们的失败,为何1000年后,无人再敢尝试以货币作管制的基础?是否咎在忽必烈?他一心只顾到战胜取功,而未将中国本部构成一种系统?是否我们又要谴责明太祖朱元璋?他是否对宋朝的失败反应过甚,因此才把钟表向后倒拨,超过了任何合理的程度?是否清代的皇帝也有罪愆?他们一心只想做中国式的天子,而不敢真实地恢复中国固有文化的长处。”

这一段话的开始说宋代的改革者是指王安石,由于王安石的失败引起一系列的社会的变迁,以至于影响1000年后整个社会的发展,禁锢了人们的思想发展。我认为王安石的失败可能能影响一个朝代,但能影响1000多年,我认为没有那么大的影响力。中国如此之发展,主要是每个朝代的开国者的思想有很大的关系。忽必烈武功很好,而且崇尚武功,他的元朝所占有的面积最大,但统治的时间较短。朱元璋乞丐出身,他的目的要能守住他的天下,并没想有大的发展。清朝是满族,少数民族,他们能得天下,守住他们的天下,要向汉族学习,最好照搬照抄,也没有与其他国家有太多的交往,并没想有大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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