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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莱特高中读后感

[读书心得借鉴]《哈姆莱特》读后感精选七篇。

“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书是良药,能医治愚昧之症。书籍就是我们青年人不可分离的生命伴侣和导师,即使物质贫瘠,精神上却无比富饶。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一般我们会怎么样去写读书心得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精心整理的《[读书心得借鉴]《哈姆莱特》读后感精选七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来阅读。

《哈姆莱特》读后感(篇一)

我是很少看戏剧的,因为我觉得戏剧已十分过时了。闲时翻看了莎翁的戏剧《哈姆莱特》,大脑中关于戏剧的空白被人性的光辉充满,这光辉也曾照亮过一个时代。

哈姆莱特是个悲剧人物,他是个不折不扣的人。他勇敢善良却又优柔寡断,但他终究是个英雄,是英雄总值得颂扬。一直以来,人们只要提到莎士比亚,总会想起他笔下的英雄哈姆莱特。但莎翁却将所有同情都交给了女配角奥菲利娅,她的命运根本不被她自己掌握,而是交给无情的虚无。没有同情心的神不是神,而事实是神没有同情心,用数学的思想来说两者之间便是一空集,也就是我所说的虚无了。奥菲利娅的悲剧性在于揭示了人的脆弱。

帕斯卡说过:人是一株有思想的芦苇。人生易逝,我们怎能不好好珍惜,因为偶然的灾难会轻易地将它夺去。人性的光辉和人的脆弱成就了美德和智慧,面对这样的人,我们应该认真书写。

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这是哈姆莱特的呼喊,是莎翁竖起的人文大旗,是民主写给专制和神权的檄文,预示着一个时代的来临。让我们重新审视这个字——人,当我们用歪歪斜斜的笔迹留下这个人字时,却不知道它的来之不易。那个年代,那个被神主宰的年代,为了真理,人被谱写成《神曲》,人被画成具有笑穿千年魔力的微笑,人被神在火刑柱下煎熬。但这个人终于被前赴后继的战士举起,被但丁讴歌,被达·芬奇画出,被哥白尼坚持,被布鲁诺坚信,被米开朗基罗雕刻,被伽利略发现,被莎士比亚化作笔下的一个个鲜活的形象,被更多的没有留下姓名的学者传播。面对这样来之不易的人,我们怎能随便写下?

今生今世,我已在空白的纸上描下了一个人的框架。墨已研好,就只差挥动大毫,笔走龙蛇,造就一个威武的撇和一个雄壮的捺。

《哈姆莱特》读后感(篇二)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也是其最知名的悲剧作品,被许多莎评家视为莎士比亚全部创作乃至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性作品。如果说《奥赛罗》是关于爱情的悲剧,《李尔王》是关于亲情的悲剧,《麦克白》是关于野心的悲剧,那么《哈姆雷特》则是这三者的综合,并且在这爱情、亲情与野心的悲剧中最终体现人的性格悲剧。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己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己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己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悲剧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曾有人这样说过:其实悲剧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悲剧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通过对悲剧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意义的严肃思索。悲剧也正是通过对一切矛盾冲突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这个戏剧中有一段非常经典的关于死亡的台词:

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苛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此二抉择,就竟是哪个较崇高?

哈姆雷特选择了死,“死即睡眠,它不过如此!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那么,此结局是可盼的!”死并不是可怕的,而是一种归宿,一种最安全最适宜安抚灵魂的方式。只可惜,在死的时候也不是彻底清净的。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死了之后是什么样子,不知道死去以后是否真的有梦,而那梦又将是美好的还是残酷的。

命运,性格,抉择,这些该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读者”,拥有无比艺术魅力的《哈姆雷特》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的舞台上影响着一代代的人们,折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在“哈姆雷特”那儿,人们看到了许多。

在我眼中,《哈姆雷特》经典的人物的性格,情节的发展又或是他们的形象都不过是命运的无形之手所造就的悲剧罢了。

《哈姆莱特》读后感(篇三)

《哈姆莱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创作于1601年,是四大悲剧之首,也是他头上皇冠钻石中最闪耀的一颗!所以这样的一本书值得一读!

《哈姆莱特》主要写丹麦王子哈姆莱特为父王复仇的整个过程。婚礼完了而接着的却是葬礼,敌军压境,宫中却仍在纵欲狂欢庆贺,朝廷里大多数的大臣各个奸诈,互相扭打,上演一场又一场的政治风暴。社会上民众奋起反抗,想要拯救着丹麦一大国度的最后一束光芒!这就是丹麦的现状。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哈姆莱特生活的时代与环境!

意外得知了自己的父亲是被继承了皇位的叔父所害,艰难的复仇之路从此开始!他曾经有多次能够复仇的机会,但却顾忌此举会将自己的杀父仇人送入天堂,和自己的父亲在一起。所以就放过了复仇机会,决定待其以后作孽时再动手。

最后克劳狄斯利用波洛涅斯的儿子雷欧提斯报父仇的心态,让他与哈姆莱特决斗,并准备了毒剑毒酒。决斗中,奸王假意祝贺哈姆莱特初战告捷,拿来了毒酒,这时王后抢过喝下。雷欧提斯违规下手,中剑的王子抢过了毒剑再次刺向对手,雷欧提斯临死前揭发了克劳狄斯的阴谋,哈姆莱特也在这时杀死了自己的杀父仇人,自己也毒发身亡,他遗命由挪威王子福丁布拉斯继位。

年轻的哈姆莱特是正直善良,英俊勇敢,具有完美个性,深受百姓爱戴,在威登堡大学学习。但在他失去了生活的主心骨,一切都显得无意义的时候时,并没有放弃,历尽千辛万苦也要找回自己的东西!这才是一位当之无愧王子的英雄本色!哈姆莱特虽然走了,可丹麦正在迎来一缕新的阳光!他是一位少年英雄!真正的王!

《哈姆莱特》读后感(篇四)

英国的伟大作家莎士比亚,是一个善于写剧本的作家,他是欧洲文艺复兴使其英国最伟大的剧作家和卓越的人文主义思想家的代表。他生于斯特拉特福。

我看了他的哈姆莱特,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主人公的父亲被谋杀了,凶手正是他的叔父。想篡位当国王。这直到他看见他父亲的灵魂,他才明白这其中的阴谋。他想要复仇却不知从何下手。他只好装疯卖傻。

他让一个马戏团表现了他叔父的阴谋。然后他的叔父派人去追杀他,他不得不去逃难。在途中他受到了许多帮助在最后那个追击头目也知道了历史去帮助他。

这个故事很令人感动,是一个王子为自己的父亲报仇的故事。我从中体会到了只要有决心再困难的事都会成功。像他面对一个强势国家的军队好不认输。

我想主人公是一个多么顽强的人他不怕困难而努力克服,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哈姆莱特》读后感(篇五)

《哈姆莱特》是莎士比亚在1601年至1607年完成的,这个悲剧讲述的是丹麦王子哈姆莱特为父亲报仇的故事。

本文哈姆莱特内心人文主义与现实的冲突,一方面他认为事事由天定,一方面他又要除掉新国王。他虽然爱自己的母亲,但是因为母亲嫁给了新国王而讽刺他的母亲。哈姆莱特十分爱奥菲莉娅,但又因为复仇而害怕殃及到她。哈姆莱特不乏智慧,不乏勇敢,不乏对爱情的忠贞,但也流露出因厌世而犹豫不决。

哈姆莱特的经典形象,在中外的文学研究史上都是无人质疑的事实。

在哈姆莱特犹豫徘徊时,他身边的人无意识的帮他做出最后的决定,他的好友背叛了他的友谊,他爱慕的女子成了封建社会的工具。善良的艺术家被迫流浪,所有的不公正事件,社会种种黑暗都影响哈姆莱特,督促他要去报仇,去改变世界。

哈姆莱特的死是一个悲剧,但也是对他最好的结果。

《哈姆莱特》读后感(篇六)

《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处处可以看出作者着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典型人物塑造成一个英雄形象的匠心:哈姆雷特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着名的部悲剧,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目,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描写人物心理的语言十分丰富,这在莎士比亚所有悲剧中也是十分突出的。如哈姆雷特的性格大部分是以疯话表达出来的,他的满口荒唐言就像迸发出来的火花。克劳迪斯阴阳怪气的语言则照映出了他口蜜腹剑的丑态。波洛涅斯爱用诗体语言,给人以滑稽可笑的印象。总之,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是欧洲文艺复兴土壤里长出来的一朵长开不败的艺术之花,直至今天,还在散发出它所特有的馨香。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是欧洲文艺复兴土壤里长出来的一朵长开不败的艺术之花,直至今天,还在散发出它所特有的馨香。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后来的彷徨。他意识到: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不过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他认为应该去复仇,可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但是就算复仇成功,又能怎样?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老国王的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系。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择,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她选择了后者。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她是在选择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择自己的命运。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同,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己的罪孽,并且妄图通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勒替斯和国王一起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己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但是最后呢?新国王死了,他也许可以说被复仇了。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

《哈姆莱特》读后感(篇七)

教学《威尼斯商人》的缘故,花了两个早晨看完了莎士比亚的另一巨作《哈姆莱特》。我不知道,像我一样,第一遍没怎么看明白的读者到底有多少。我实在不能理解的是,哈姆莱特王子在替父亲复仇的这件事情上,为何显得那么忧郁而延宕?而作者塑造这样一个不似英雄的人物,到底又有何用意呢?

于是打开知网搜索相关文献,发现分析哈姆莱特性格的论文不少,看样子不是我一个人有这样的想法。与其拾人牙慧,还不如自己去寻找。带着这样的疑问,今早再次咀嚼了作品的关键部分。还真是有所收获。

先还是简单介绍一下故事情节:丹麦王子哈姆莱特的父亲被叔叔所毒害,母亲在父亲死后两个月改嫁叔叔现任的丹麦国王克劳狄斯。父亲死后变成鬼魂回来告诉儿子真相,哈姆莱特决定复仇。于是装疯卖傻,牺牲自己的爱情,导演话剧《捕鼠机》,让克劳狄斯露出马脚。克劳狄斯想送哈姆莱特去英国不成,设计连环毒计。最后国王、王后包括哈姆莱特全都死掉。

故事内容并不复杂,关键是男主角哈姆莱特的做法让人捉摸不透。他身上所表现的忧郁,以及答应父亲要复仇,却迟迟未见行动的犹豫,是必须要好好研究的问题。

那么,我们的哈姆莱特王子,为何这般忧郁和延宕呢?

其实哈姆莱特刚刚出场的时候,他身上已经被愁云笼罩了。只不过,这个时候的忧郁来自于父亲死去,母亲改嫁。尤其是在哈姆莱特心中,父亲是如此深爱着母亲,可母亲呢,两个月不到就投入他人的怀抱。这让哈姆莱特开始对人世间的一切产生怀疑,甚至厌世。然而,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杀害自己父亲的竟是自己的亲叔叔。这更加加深了哈姆莱特对周遭一切的厌恶,人世间的一切原来如此可鄙,可憎。也让开始哈姆莱特产生的强烈的复仇愿望。只是与常人不同的是:哈姆莱特将给父亲的复仇,拔高到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也就是说,他挑战的不只是克劳狄斯一个人,而是以此为代表的所有恶势力。

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在重整乾坤的责任。

接下来哈姆莱特所做的便是装疯卖傻。可是读者要是看过作品,你会发现其实在哈姆莱特装疯的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语言都是疯言疯语。

他说:但愿我也能够向我的生命告别。

他说:倘不是因为我有了噩梦,那么即使把握关在一个果壳里,我也会把自己当做一个拥有无限空间的君王的。

他说:一所很大的牢狱,里面有许多监房囚室;丹麦是一间最坏的囚室。

他还说:人类不能使我发生兴趣,女人也不能使我发生兴趣。

当然,他也意识到:鬼神都在鞭策我复仇,我这做儿子的却像一个下流女人似的,只会用空言发发牢骚。呸。呸。行动起来吧,我的脑筋。

由这些语言看来,他的思想是不断发生变化的。好像得了人格分裂症。一个声音告诉他要复仇,而另一个声音却在跟他说,这个世界太黑暗,早死早脱生。这样的矛盾,在以下这段话中表现的最为明显:

生存还是毁灭, 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是默默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还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 在奋斗中扫清那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 死了,睡去了, 什么都完了;要是在这一种睡眠之中,我们心头的创痛,以及其他无数血肉之躯所不能避免的打击,都可以从此消失, 那正是我们求之不得的结局。死了, 睡去了;睡了也许还会做梦。嗯,阻碍就在这儿: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将要做些什么梦,那不能不使我们踌躇顾虑。

生与死的矛盾,在这段心里独白中,哈姆莱特做了详细的说明。生,就得忍受命运的毒箭;死,便可以结束周遭的一切。可是,死后呢,死后谁都不知道会怎样,也许还要继续遭受一样的痛苦。这样来说,死也并不是解脱了。出于这一考虑,哈姆莱特虽然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可是却并没有付出行动。

那么,哈姆莱特到底有没有机会杀死国王呢?

有的。

在第三幕第三场中,国王在进行祷告的时候,哈姆莱特完全有机会替父亲报仇。可是他却没有动手。因为哈姆莱特认为,自己父亲满心俗念的时候被杀,结果要经受地狱烈火的烧灼。如果自己此时杀了正在悔过的克劳狄斯,不是送他上了天堂?

所以,在这一场中,虽然有机会杀,却不杀,只是因为不想让他痛痛快快的死去。换而言之,如果这时他不在祷告,哈姆莱特是要动手的。

这正好照应了下一场的误杀。

虽然后文,在丹麦原野遇见福丁波拉斯率部队进军波兰的时候,哈姆莱特心里的复仇念头再一次被激励:相形之下,我将何地自容呢?啊。从这一刻起,让我摒除一切疑虑妄念,把流血的思想充满在我的脑际。

可是最后决定杀死国王,却是因为母亲的去世和自己的中毒。那一剑刺的太过突然,不是理想的报仇的样子。

所以,朋友们,读完整个故事,我从没有觉得哈姆莱特是个英雄。他想得太多,缺乏实际行动能力。虽然不可否认,他是一个有一定血性,又善良,有思想的人,可是却不是理想的复仇人选,这是由他性格所导致的悲剧。因此,最后得结局只能死去。

至于,莎士比亚为何要创造出这样一个人物形象,今天没有时间研究了,明天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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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读书心得体会篇1

今天,我浅谈了读了《给教师的建议》后的一些感想,其实它里面的很多经验都值得我去一一聆听和反思!这些都将成为我一生将享用不尽的财富!这是一篇,详细内容点击查看全文。

读了苏霍姆林斯基的著作《给教师的建议》,我受到了深深感触。的确,这些建议使作为教师的我们有了更明确的方向,给了我们极大的帮助,它就象一盏指路明灯一样。尽管今天的教育形势比之苏霍姆林斯基所写书的年代有了很大的变化,但他的闪光的思想、精练的语言,对今天的教育工作者来说,丝毫不显过时,它仍像一场及时雨,滋润着一颗颗干渴的灵魂。它像与教师面对面一样,针对着教师的苦恼与困惑娓娓道来。在读到“教师的时间从哪里来”一段时,确实让我产生了很大的共鸣。作为一名年轻教师,的确发现时间总是不够用,每天总是备课、制作教具、上课、写反思等,仰望时钟,一天时间却又过去,可收获却不大。《给教师的建议》这本书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建议:那就是读书,每天不间断地读书,跟书籍结下终生的友谊。他还在书中举了一个例子:一天,一位老教师上了一堂非常精彩的公开课,她的风采吸引了在场的所有老师。当别人问她:“你花了多少时间来准备这节课”时,这位老教师说:“对这节课,我准备了一辈子,而且,对每一节课,我都是用终生的时间来准备的!”感动之余,我也豁然开朗。我们总在抱怨着时间的流逝如水似箭,可老天总是最公平的,它给我们每个人都是一天24小时,问题还是出在疲于应付上,整天是事情在后面追着自己而没有主动去做是事。想想自己更是如此,做事急于“抱佛脚”。有时为了一节公开课,花了大量的时间在网上和杂志上搜索着相关的图片和知识;有时为了写一片论文也是绞尽脑汁,趴在电脑前浪费时间。想起来真是可悲!我想这就是平时不学习,急来“抱佛脚”的后果。书中提到:“读书是节约老师时间有效的方法之一。读书不是为了应付,而是出自内心的需要和对知识的渴求!”试问,从古到今,哪位成功者不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呢?俗话说:“活到了,学到老”,作为一名新时期的教师,我更应当主动地学习。因为只有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才能学会创造性地使用教材,才能赢得自身的发展,这是作一个‘真正的教师’所不可缺的“精神底子”。苏霍姆林斯基也说:“一个真正的人应当在灵魂深处有一份精神宝藏,这就是他通宵达旦地读过一二百本书。”我再反省自己:我又看了多少书呢?苏霍姆林斯基用他30多年的教学实践经验向我们阐述了许多伟大的真理,虽然他来自于不同的年代,不同的国度,但他闪光的思想对我们这一代来说,丝毫不显过时。我想教育的问题是共性的,它不会因为时代的变迁而改变或消失。今天,我浅谈了读了《给教师的建议》后的一些感想,其实它里面的很多经验都值得我去一一聆听和反思!这些都将成为我一生将享用不尽的财富!教师读书心得体会篇2很偶然的机会,打开了这本《迷恋人的成长——20位教师的课堂发现》。刚刚打开就被书中的精彩描述深深吸引,无法放下。深吟浅唱地翻过书中的每一页,不知不觉中就走进了“生命化教育”。在字里行间不停地穿梭,就不由得把“生命化教育”当作一种信仰。这是一本让人流泪着又微笑着、痛并快乐着的书,但不管你是流泪还是欢喜,这本书都会让你迷恋上人的成长…….这本书其实是福建20位教师践行“生命化教育”以后得出的教育智慧的结晶。书中篇篇精品,当然如果你对此有所怀疑的话,你打开扉页或是任意一篇都会给你一个很好的证明。可以很明确地说,只要你读了《迷恋人的成长》,你心中就会充满了对“生命化教育”的信仰。书中的20位教师都是众人皆知的名师,他们是积极的生活者、真正的博学者和优秀的教育者。他们对教育教学工作的热爱,对学生生命的珍视,通过日常工作的点点滴滴,娓娓道来,亲切自然,让我这个刚从高校毕业的新人在踏入教师队伍之前就感受到新课程理念下的新型教师形象。他们对学生、对教育工作的爱,达到一种迷恋的程度,因此,能在如此平凡琐碎的工作中得到如此多的精彩发现。现在选取几个“发现”的片断,与大家共同感受“生命化教育”的魅力。发现一:“回想我十年来的教学生涯屯有不少理智控制不住感情的冲动行为,也有不少在情急之下所做出的莽撞行为,现在是后悔莫及呀!但我庆幸,参与生命化教育实验,我不再粗暴,不再简单,我变得成熟,变得有智慧了!在今后漫长的教育生涯中,我将直面人生,以成全每一个富有个性的人的发展为自己的价值取向。”一个教师,在成长的过程中,难免会犯一些错误,但很少有人能这样勇敢地分析、解剖自己,这样真诚地直面错误,立下要培养富有个性的人的诤诤誓言。发现二:真诚的“美化”。教师的爱能创设一个愉快的教育情境。心理学研究表明,烦恼、焦虑、紧张、害怕、反感等情绪是心理疲劳的主要因素,在这种脾气和情感状况下学习,将会抑制智力的活跃;相反,在愉快、心平气和的心境下学习,则往往伴随血液循环的亢进、大脑皮层得到丰富的营养,从而使注意、记忆、想象、思维等心理活动处于积极的状态下而不易疲劳。当教师微笑着走进课堂时,学生们便也露出笑脸,教室里阳光灿烂,课堂上学生的学习情绪高涨、思维活跃。因此,我想,任何一位教育者都应该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艺术,用智慧、用技巧、真诚地去“美化”学生的过错行为,用尊重、信任、激励去唤醒每个生命个体。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对学生的错误行为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具有说服力的批评,这些做法,乍看起来都是为了把学生教育好。但是善良的动机,或者说仅仅靠善良的动机,未必能收到预期的效果。因为,每对孩子进行一次批语实际上就是让他又一次加深了自己是坏孩子、恶劣孩子、十分讨人嫌的孩子的印象。”如果所有的教师都能勤于研究,勇于实践,把自己对生命教育的深刻理解运用于实践,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的师生关系会更和谐,我们的课堂会更加富有人性。发现三:只有回到生命,才可能理解作为生命表达的教育。回到生命,就意味着回到了教育的本源。马克斯?范梅南(加拿大)说:“教育智慧与其说是一种知识,不如说是对孩子们的关心。”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也曾指出:“请你记住,教育——首先是关怀备至地、深思熟虑地、小心翼翼地去触及孩子们的心灵。”教育的智慧,不在乎教给孩子多少知识,而在乎如何协助孩子培养智慧,因为知识都是旧的,生命却是新的。学习是种迈向未知的智慧和勇气,只有时刻注重孩子的体验、感受,让孩子们真正地“做自己”,教师才能因着孩子的快乐而快乐,师生才能共享生命化的教学课堂。发现四:把课堂当成生命中的一种美丽探险。黄瑞夷老师说,其实教师日常上课在愚钝和机敏之间往往也是这一念之差。全力关注学生我们就机灵了,全心关注教学环节我们就愚钝了。看来要让课堂富有生命的活力,教师必须做到如苏霍姆林斯基所言的:只有当教师所要教的教材在他看来浅显得如同识字课本一样时,他才能把精力从教材上转到学生身上,才是用一辈子来备课。教师教学要从关注“错”与“对”中转向关注差异,只有关注学生的差异才能成全学生,才算尊重个性,才是“目中有人”的教学,反过来学生的差异也成全了教师,一个教师的成长必是在错综的学生差异中获得成就的。让不一样的学生都有相应的发展,是对教师的挑战,挑战使他变得敏感、聪慧、富有才华;关注学生差异的课堂是开放的、是无法预设的,它只能凭教师的才情、文化的底蕴、教学的素养、生活的积淀,依学生的个性艺术化、个别化地处置,在与学生的交往中成长。关注“错”与“对”的教学,只能使教师的匠气日益加深,教学会让教师没有灵气,甚至走向反教育的一面,自然对学生是一种摧残。因此,生命化教育课堂提倡成全学生就是要成全学生的个别、成全学生的差异,做到“目中有人”的教学、生命飞扬的教学。这20位老师的这些质朴真切的文字,来自于他们对生命及工作的深切感悟、智慧与激情。这些文字告诉我们:那个能够不断启发、感动、刺激教师的课堂其实是教师生命的一部分,无论从哪一页打开,都充满了对人的成长秘密的感叹和眷恋。教育的发端是爱和责任:对自己、对所有的生命、对探求未知的努力、对我们虔诚地期待又无法预知的未来。生命化教育行动沉潜而细致地深入到这20位教师的课堂。他们的教育智慧和创造力,他们富有生命真情的文字,以他们的坚韧与耐心,预示着生命教育值得肯定的美好可能。最后,我想用这本书的主编张文质先生的一段话与已经在教育岗位上奋斗和即将加入教育大军的同学们共勉:从关注每一位学生开始,从尊重每一位学生开始;从善待每一位学生开始;从满足每一位学生的要求开始;从激发每一位学生的情感开始;从培养每一位学生的个性开始。轻轻地合上书,另一个教育世界却在我的世界打开。“生命化教育”留下的智慧不由地在我脑中激荡。当然书中也有缺点,诚如体系比较混乱,没有对“生命化教育”作系统诠释。但这丝毫不损它的魅力。捧起书的瞬间感悟,正如“漆黑的夜里,一根火柴划亮了,你的眼前一片光辉”;追寻中的豁然开朗,就像“走进五月的果园,各色各样的果子累累垂挂在枝头,你打开你记忆的袋子,任意盛装采撷来的美好的果实”;掩卷后的理性思考,又似“走进上帝的伊甸园,你大胆摘食了智慧的果子,于是你通晓了一切。”那种对生命意识的尊重,会使你在潜默化的被“生命化教育”感动直至把你的生命意识唤醒,同时又悄然地把“生命化教育”作为你对教育的信仰。打开《迷恋人的成长》,开始迷恋人的成长吧!让我们一起体验与学生共同成长的喜悦,感受美丽的教育人生!教师读书心得体会篇3本学期我读了亚米契斯写的《爱的教育》。让我明白了许多有着教育爱和爱中的教育的故事。《爱的教育》一书中描述了一群充满活力,用心要求上进,如阳光般灿烂的少年。他们有的家庭贫困,有的身有残疾,当然也有一些是沐浴在幸福中的。他们从出身到性格都有迥异之外,但他们身上却都有着一种共同的东西―对自我的祖国意大利的深深的爱,对亲友的真挚之情。那里面不能忽视的是每个月老师读给那群少年听的"精神讲话。这一个个小故事,不仅仅使书中的人物受到熏陶,同样让我这个读者也被其中所体现出的强烈的情感所震撼。而应对我们的教育,爱就应是教育力量的源泉,是教育成功的基础。。读《爱的教育》,我走入恩里科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习,生活,怎样去爱。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包含着对于生活的追求。夏丐尊先生在翻译《爱的教育》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成其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爱的教育》中,把爱比成很多东西,的确是这样又不仅仅仅是这些。我想,"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明白,"爱"是没有限制的。同学之间的友好交谈,老师对学生的鼓励,父母对孩子无微不至的`关爱,甚至萍水相逢的人们的一个微笑……透过安利柯的描述,我了解到什么样的师爱才最让学生感到温暖,把学生当亲人的老师。当安利柯的先生说道:"你们以外,我没有别的家属在世界上,除了你们,我没有可爱的人!你们是我的儿子,我爱你们,请你们也欢喜我!我一个都不愿责罚你们,请将你们的真心给我看看!请你们全班成为一家,给我慰藉,给我荣耀!"先生的这些话,让所有的学生都信服与他。虽然我无法做到这位先生的如此坦诚,但想想,我是否用平等的目光看待所有的学生了。两个学生同时犯了错误,有时,我会凭我直觉决定,然后毫不留情的批评那个我心目中的差生。却不知,受了一肚子委屈的学生在暗自垂泪,也许在他们的眼里,我不再是个好老师。宽容和尊重学生,"只要你们有勇气承认自我的错误,我绝不会责怪你们",这是安利柯的先生们给的我另一个启示。无论是表扬还是批评学生,我们的目的是教育学生,只要目的到达,又何必在意学生是否理解了惩罚。爱是一种感受,是一种信仰,是一种追求,是无法用准确的文字形容爱的定义,但是我明白,拥有爱的人,付出爱的心,人生必定是充实而无憾的。同样,我们对学生的爱,不应是居高临下的"平易近人",而应是发自肺腑的爱,这种爱的表达既是无微不至的,又是不由自主的真情流露。当我们把爱心自然而然地献给学生时,学生会不仅仅把我们当教师,更会把我们当作朋友,兄弟,父母。离开了情感,一切教育都是无从谈起,感情当然不能代替教育,但教育务必充满感情。总之,爱的教育是治疗心灵创伤的良药,是打开学生心扉的钥匙。被爱的人才懂得去爱人,爱给人力量,给人温馨,也给人美丽的心灵和情感。让孩子们心中拥有爱,很多问题都可能在爱的暖流里溶解。书中给我的启示是,做一个温柔的严师,用充满爱意的语言来严格要求我们的学生。教师读书心得体会篇4著名教育家叶圣陶先生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什么是教育,简单一句话,就是要养成良好的习惯。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12年前我就在书本中读过这句话,从教12年后,我对这句话才有了更深层、更具体的理解。举个简单的例子,我曾经教过一个叫芳芳的小朋友,聪明伶俐,但由于长辈的溺爱,从小养成了好动、蛮横的坏习惯,有点偏执。在课堂上坐不住,一点不满意就大哭大闹,让老师无法上课,更不会和同学们交往,让人觉得又可气,又可怜。刚开学时连笔也不会拿,坐的歪歪扭扭,捏着笔尖,写的字就像螃蟹爪,弯弯曲曲,毛毛刺刺的,书包里乱七八糟,连一支能用的铅笔都没有,崭新的课本角都蜷了,上面画的满满的,连田字格里的生字都看不清了。后来我和她的家长的多次沟通,共同制定了一个办法:在学校,只要能坐好,握笔姿势正确,就画一面小红旗;写好一个笔画,老师就大力表扬;在家里,家长每天拿出20分钟,手把手地、一笔一画地教她写字。如果能一次坚持坐好、写好10分钟,就满足孩子一个愿望,例如看10分钟的动画片、讲一个故事、做孩子感兴趣的游戏半年的时间过去了,你再也看不到那个邋遢、多动、蛮横无理的芳芳了。课堂上的芳芳平心静气地端坐着,听课认真、回答问题积极;特别是写字的时候,只见她头正、肩平,嘴里默念三个一一尺、一寸、一拳头,这一切做好了,再一笔一画地描红、仿影、临贴,起、行、顿、收,写起字来抑扬顿挫,好象进入了忘我的境地。她作业本上红圈圈越来越多,书包里整整齐齐,新书上干干净净她的爸爸激动地告诉老师,是良好的写字习惯改变了孩子的性格,也改善了孩子的生活。由此可见,习惯的力量是巨大的,世界上最可怕的力量是习惯,最宝贵的财富也是习惯。人生仿佛是一场好习惯和坏习惯的拉锯战,假如没有好习惯,你将很难成功。习惯是选择出来的,不是天生养成的,当你改变自己的习惯时,你改变的是你自己的人生。教师读书心得体会篇5响应“廉洁文化进校园”的读书思廉活动,我认真学习了《管好自己是一种考验》、《长存感激之心》等文章,感受颇深:在我们感慨某个身居高位的官员因下马,或者是唏嘘某座新投入使用的桥梁轰然倒塌的时候,我们应该思考,为什么会有“”?在教育行业的教师们,如何避免教学上的?我认为,必须通过勤奋学习,不断反思,及时校正人生坐标,规范人生追求,始终把学生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加强自身修养,真正做到“一身正气,廉洁执教”。“师者,传道授业解惑者也。”这句话已经把教师的职责诠释得清清楚楚了。作为“灵魂的工程师”,我们教师,必须热爱自己的职业,用心教学。然而,有那么一部分人忙着职称晋升,想要名利双收。于是,不知不觉离开了“传道授业解惑”的教学原点,“心较比干多一窍”,千方百计地“补”习,“考”好成绩,“写”论文,“上”公开课,“指导”学生……教学思想落后,教学方法陈旧,对孩子的思想动态、道德品质、安全意识漠不关心,对教学、科研更是不屑一顾,职称、名利却样样想通过各种手段与别人“平起平坐”,甚至要“高人一等”。还有几个人记得当年初涉教坛的崇高理想?面对那么多形形色色的诱惑,“管好自己”就显得尤为重要。这就要求我们善用智慧,顶住诱惑;秉公用权,为人服务;淡泊名利,无私奉献;慎独慎微,自省自重;加强学习,明理立德。教育是育人的事业,学校是育人的净土。要让廉洁常驻校园,不仅仅是学校领导的责任,更需要全体教师特别是党员干部的支持,每个教师都应该是学校廉洁建设的主人。活到老学到老,"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就该甘于清贫、道德高尚。意大利诗人但丁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知识不健全的人可以用道德去弥补,而一个道德不健全的人却难于用知识去弥补。”作为教师,更要随时随地都应注重自己的道德修养,都应该以良好的品行、人格、气质、情趣来塑造自己,完善自己,做到严于律己,高尚做人。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们要真诚待人,注重品行的修养,向品行好的人学习。不论在工作还是生活中,要处理好名和利的关系,做一个深明义理的人。在中外历史上重名轻利者不乏其人:“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陶渊明,“秉公无私”的屈原,“宁愿生命消失,只要声誉能够留存”的匈牙利诗人裴多菲等等,都有很强的名誉意识,并以此加强自己的品行修养,促进自我完善,使得后人钦佩并效仿。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加强自身思想道德防线。教师应该自觉的参加学校的各种活动,自觉学习党的方针路线政策,不断强化社会主义信念和共产主义理想,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指导自己的思想和行动。爱岗敬业,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严于律己,就要接受监督,不谅“小恶”。所谓“小恶”就是大家常说的犯小毛病。“小恶”因其小而常常被人们所忽视。其实,我们常讲的自我批评,自我解剖就是指要重视解决“小恶”的问题,否则,就不可能坚持做到“吾日三省吾身”。应该看到“小”是相对的,“蚁穴”虽小,但久而久之,千里之堤可能毁于一旦;医生做手术,哪怕还有一点点病菌没消灭干净,也会引起溃烂,甚至危及生命;“差之毫厘,失之千里”,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因此,“小恶”不可小看,我们应铭记“勿以恶小而为之”,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最后,要学会感恩。一个人不管当了多大的官,成就了多大的事业,都离不开众人的帮助。要感恩那些帮助过自己的人,学会知足。在与时俱进的今天,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身观和价值观,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正确的人生追求,分清是非黑白,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增强为学生服务的意识。用“严于律己,高尚做人”的理念要求自己,真正使教学质量能稳中有升,做一个心胸坦荡的好教师!教师读书心得体会篇6暑假,学校分给每位老师一本书,我读的书是《在与众不同的教室里》。下面是我读此书的心得体会:此书介绍了8位美国当代名师的精神档案,他们工作起来都是兢兢业业,全身心投入工作,并且,每位名师都有各自的风格,8位名师的故事,深深打动了我,他们有用不完的智慧和惊人的创造力,为他们各自的教育教学工作默默奉献自己的青春。这8位名师中,让我感受最深的当数号称“美国最好的老师”莱福。艾斯奎斯。当一名教师倾其精力、美德与创造力时,他能为学生做什么?如果知道美国传奇教师莱福。艾斯奎斯的故事,你就有了答案。在美国众多的名师中,很难有人如莱福。艾斯奎斯一般给人震撼与惊叹——他在同一所学校听同一间教室,年复一年地教同一个年龄段学生长达20多年,获得的荣誉不计其数,给他提供捐助的人也不计其数。他就是一个人在最小的空间里创造出最大的奇迹的名师。他每天工作12小时,除了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外,他还主动教学生高等数学,让学生阅读原版文学名著,给学生排练《莎士比亚》戏剧,甚至在课间教学生弹吉他、打篮球和棒球!他总是把一天的时间安排得满满的。这让我想起了我们学校的行政老师,他们的工作是非常繁忙的,往往是不分8小时工作时段的,8小时之外,他们同样做着学校里的千头万绪的事情。寒暑假和双休日对老师们来说是最好的休息时间,可是对他们来说,却是最好的干工作的时间。我在暑假,经常来学校锻炼身体,看到学校行政和部分老师,几乎是天天来校工作,尤其是我们的陈校长,在暑假里他是每天必到的,每天都有干不完的工作,而且他是来得早,回得晚。真的是超强付出,同书里的美国名师莱福。艾斯奎斯是一样的!学校行政这么超付出的工作电影,他们不分时间的默默付出,是为了学校的明天更美好,为了保证开学后教师能更好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为了学生在新学期里能更好地学习与成长。他们是我们广大教师学习的好榜样,我想,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如果能有超强的付出,有这种争分夺秒的时间观,我们肯定能做出更多的成绩来的。正如艾斯奎斯所说的“成功无捷径”、“卓越不是轻而易举就能实现的”。艾斯奎斯曾经“头发着火还在教”!在一堂化学课上,一个学生点不着酒精灯,其它同学都要求进行下一步实验,艾斯奎斯不想把她落下,亲自帮她点,但无意中把自己的头发给点燃了,要不是孩子们叫了起来,艾斯奎斯还不知道。他说,“虽然这样很可笑,但我真的认为,作为一名教师,我的大方向是对的——孩子们是你唯一操心的,其他任何事都必须忽略。”这让我更进一步明白了做教师的意义,教师要真正热爱你的学生,就作文要全心全意地为学生服务,要放下教师的架子,而不是走过场,假惺惺地说要帮学生,心里却不太情愿。我们只有源自内心地帮助学生,努力达到象艾斯奎斯这样的境界,这样,我们将会是真正全心全意地为学生服务的,也会成为一名极其优秀的、学生都喜爱的好老师。艾斯奎斯说:“在小学阶段,对儿童发展最关键的因素是各年级的教师”,因为他们在小学阶段跟老师相处的时间是最多的,甚至超过了家长。所以,为了儿童最好地成长,我们当教师的,就应起着最好的、最关键的作用。教师应该提升自身素质,同时要加强职业操守,全身心地工作,发挥各自的岗位作用,为教育事业多多奉献出自身力量。教师读书心得体会篇7读了《世上最划算的教育》一书,深深感到:这个世界上有一种职业,是全天侯的,从干上的那一天起,就永远没有退休的可能;并且不准请假,不得偷懒,不能够休息,白天黑夜都得上班,并且没有薪水——薪水在其他地方挣,然后往这儿花;这种职业,叫做父母。教育好自我的子女,就要从培养好子女各方面的良好习惯开始,有人说,培养好习惯就像往银行里存钱,随时都能够取出来用。有了一个好习惯,就好像在银行里存了一笔钱,有了两个好习惯,就存了两笔钱好的习惯很多,就等于在银行里存了很多钱,一辈子都能够取之不尽。《世上最划算的教育》一书,“童年需要培养的38种好习惯”,每一种好习惯都从故事引入,让我们思考学到了什么让人能够从中学到知识,再运用到实践中。例如:书中在培养孩子“遵守诺言的习惯”里,引用了《宋庆玲的故事》,故事里的小庆玲为了她之前答应教小珍叠花的事,而放弃了全家到一个很趣味的伯伯家做客,而不知怎样,她等了一个午时,小珍也没有来,爸爸遗憾地说“早明白就一齐出去,庆龄一个人在家多寂寞啊”。懂事的小庆龄却说,我们约好的,我本来就应当遵守自我的诺言,要不然我就是跟你们出去玩了,也不会高兴啊!从这个故事里,我们学到了什么呢?小庆龄是自我决定留下来的,这一点很重要。她必须也是想去那个伯伯家做客的,可是最终放弃了,是因为在她心目中留下了等小珍更重要。我们从故事里不难猜到,信诺言,不仅仅让守诺的庆龄欢乐、有尊严、也让小珍有了安全感和信赖。如今,作为父母的我们能够怎样做呢?(1)、凡向孩子许诺言,就要尽量兑现;(2)事前提醒孩子诺前三思,事后提醒孩子兑现诺言;(3)发现孩子守信用,要及时表扬;(4)不“逼”孩子许不可能兑现的诺言。孩子在成长中,需要培养的习惯实在是很多,如果你的孩子有了许多良好的习惯的话,作为家长的你,是不是很划算呀!

热门读书心得:骆驼王子读后感汇集七篇


“古来学问无遗力,少壮功夫老始成。”书是一股清泉,沁人心脾。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有没有哪些优秀的读书心得可以作参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热门读书心得:骆驼王子读后感汇集七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骆驼王子读后感

我很喜欢看书,我最喜欢看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寒假里我又读了一本沈石溪写的《骆驼王子》。

书中讲述的是一匹半大骆驼,在四匹成年骆驼的保护下像个王子一样,无忧无虑地生活。

半大骆驼在这个小小的群体里,是关注的焦点,是生活的中心,享受着种种特殊的待遇。四匹成年骆驼寸步不离地守在它身边,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群忠于职守的保镖在负责保护某位重要人物。我想这就是作者给这匹半大骆驼取名叫“骆驼王子”的原因吧。

好事做过了头就变成了坏事,爱过了头也就变成了害。在四匹成年骆驼过分的溺爱下,“骆驼王子”丧失了独立生活的能力,找不到水源,分辨不出什么食物有毒。

五匹骆驼里它长的最高,模样最英俊,毛色最鲜亮,仅从外表看,完全是匹发育成熟的成年骆驼了。可事实上,它在群体中仍然像匹还没长大的小骆驼,处处受到照顾。

这篇小说告诉我们不能什么事都依赖家长,同时也告诉家长要学会放手,不要过分溺爱孩子,错过了养成独立意识的年龄阶段,性格就会定型,好比泥坯在炉窑里烧成了畸形,就无法再纠正了。就会像外表看起来高高大大、气宇轩昂的“骆驼王子”,但行为却表现得像匹未成年的小骆驼。

骆驼王子读后感

本文是沈石溪写的五只野骆驼的生活故事,野骆驼有一个习惯就是爱护弱小。可是就因为这个习惯让骆驼王子成了一个永远长不大的骆驼。有一次,骆驼王子已经到该独立的时候了,可是因为其他成年骆驼十分溺爱。把骆驼王子一次次要去独立的路阻拦,结果在一次和云豹打斗时骆驼王子十分不勇敢全家死了两只,因为伤心跑走一只,只有骆驼王子和一只雌骆驼。后来骆驼王子又十分不懂事,雌骆驼也离他而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独立否则会一事无成!

骆驼王子读后感

我非常喜欢看沈石溪的小说,每次去书店,我几乎都会买一到二本他的书。也写了不少有关他的小说的读书笔记,这一次我看的是《骆驼王子》。

《骆驼王子》这本书写了一只名叫骆驼王子的骆驼,从珍贵的稀少的野骆驼,变成了集市上随处可见的家养骆驼的故事。这只叫骆驼王子的骆驼,不但很软弱、很胆小,而且还非常的心胸狭隘。他害怕一只比他小得多的灰狼,怕只需要高抬贵蹄就可以杀死的雪豹;他不可以看到他的妈妈不宠爱他却宠爱别的小骆驼;他只晓得如何去接受关爱,却不懂得如何去关爱别人;他还因为自己的胆小导致一个大家庭四分五裂。但是,是谁让他变成这个样子的呢?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四匹经常给骆驼王子所谓的关爱的成年骆驼。要不是成年骆驼们像保镖一样,从小就围着骆驼王子;像训练有素的间谍一样的跟踪着骆驼王子;像行星一样的绕着太阳般的束缚着骆驼王子;要不是骆驼王子离群出走时,成年骆驼用自虐的方法留住骆驼王子,也许骆驼王子早就成为了一匹顶天立地的成年骆驼,闯出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广阔天地。

看完这本书,我想对溺爱我们孩子的大人们说:请你们不要太溺爱我们,否则会适得其反的;会导致我们胆小、懦弱、心胸狭隘的。会使我们不能独立,成为一个真正有自己思想的人。

骆驼王子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骆驼王子》,它的作者是大名鼎鼎的动物作家——沈石溪。这本书主要讲了一群野骆驼的出现、生活和毁灭的过程。读后,我深受教育。

这篇小说讲的是:作者在考察动物时遇到一小群野骆驼,它们后面跟有一对雪豹,当野骆驼最终被雪豹围住时,它们没有丝毫撤退的意思,原来中间有一只半大的骆驼。作者帮助它们赶走了雪豹,和骆驼交上了朋友。后来经过一系列反复斗争、生活、猜想后,在死亡的阴影里落下了帷幕。

从这篇小说中,我知道所谓的“骆驼王子”其实就是一个“骆驼孩子”,因为它总溺没在父母的爱里,所以它胆小、懦弱,什么事都依赖父母,它不会生存,遇到其他猛兽时就像个孩子一样只知道又跳又蹦,寻求父母的保护。父母的溺爱使它放弃了一切想法和独立生存的大好机会,所以它是使这个族群毁灭的导火索。我不由想到了自己,我们现在要尝试面对生活,不要过分依赖父母,因为总有一天我们都要独自面对生活。否则就会像“骆驼王子”一样被生活淘汰。

骆驼王子读后感

我的感悟爱,请您放手

它,是名副其实的王子,父母百般溺爱,家族小心呵护;它,不需吃苦,只管享受;不需动脑,只管服从;一只胆小懦弱的骆驼,一个自私狭隘的王子,一个能力低下的弱智儿。为了享受舒适,它放弃了自由。可悲,可叹,可怜……

以前,我也像骆驼王子那样被爸爸、妈妈、奶奶关爱着。然而,随着我的慢慢长大,爸爸、妈妈开始转变教育观念,开始对我放手了。

爱,就请您放手!我们要做敢作敢为的“野骆驼”,而不要成为软弱无能,面对困难束手无策,退缩不前甚则逃避的“家骆驼”。

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父母,把孩子含进嘴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了。对孩子的溺爱不亚于骆驼王子的父母。对孩子提出的任何要求都可以满足。

我们要早一点学会自强自立,不做“骆驼王子”,让我们记住骆驼王子的教训,父母要学会对孩子放手,孩子要学会独自承担成长中的苦与乐。

亲爱的爸爸妈妈,爱我们,就请您放开您的手!

文/申琦阅读箴言:

阅读的最大理由是想摆脱平庸,早一天就多一份人生的精彩;迟一天就多一天平庸的困扰

骆驼王子读后感

读完这本书,我才深深地体会到了一些我们这些小孩子体会不到的东西。

我们常常哭着喊着要东西,当然,这两个字“东西”包含着很多的含义。比如,男孩无非是要:玩具手枪、冒险类书籍以及一些玩具汽车什么的。女孩无一例外:芭比娃娃、漂亮的衣服和裙子……

要这些东西时,我们似乎认为,这是爸爸妈妈应该做的,他们有必要为我们购买这些我们喜欢的东西。

在蜜罐里泡大的孩子并不好,我最讨厌那样的孩子,不会自己梳头、穿衣服、遇到自己干很困难的事就留给爸妈,也没有想过他们已经很累了,这样做是不是会百上加斤?

他们又不是非要这样,他们完全可以不赐予母爱、父爱。他们可以不管,谁说不行呢,留守儿童天天呆在家里,自己做饭,什么事情都要自己来处理……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们整天趴在窗台上,望着通往家的那条路,望着爸爸妈妈工作的那个方向,静静地想着,他们已经模糊的容貌……

骆驼王子读后感

以前我认为大人与小孩只差18年的岁数,只要我18岁了,也是大人。但自从我读完《骆驼王子》之后,我彻底推翻了这种想法。

《骆驼王子》讲了一个骆驼群里因太宠爱群中的小骆驼骆驼王子,在青春期不让它独立,不让它去闯荡世界,去成家立业,使骆驼王子变得懦弱、自私,永远是个孩子,所以令种群灭亡的故事。

骆驼王子其实与正常的骆驼没什么两样,它的不成熟是在俗称青春叛逆期的阶段定型的。在叛逆期中,骆驼王子也有出走独立的行为,可所有成年骆驼都把它当孩子,不让它长大,而青春期就像未烤制的瓷器正在可在造的阶段,一旦在青春期形成依赖心理,以后性格就像烧制后的瓷器想改就难了。就因为成年骆驼过分的溺爱,让骆驼王子在风险为零的情况下不敢拯救同伴,不敢走出群体建立自己的人生,还和没断奶的小骆驼置气。成年骆驼有的死亡,有的出走,骆驼王子也因生存不易投靠了人类。

青春期叛逆也是人类要经历的过程,青春期的孩子总爱和父母顶撞,因为他们总感觉自己不小了。动物的青春期是为了独立,而人的独立可是所有生命里最慢的了,现在的孩子,十二岁不会洗衣服,十五岁不会自己做饭,二十多了有的还没有工作,所谓的啃老族,就是不会独立的人。现在不管家里是贫穷还是富贵,都不会委屈孩子,孩子擦伤了,大人就紧张慌乱,孩子要什么,就满足他,孩子哭,就一个劲的哄,衣服脏了,有多少大人让他们自己洗?一个个温室里的小花,怎么独立?大人总对儿女恨铁不成钢,可大人偶没有想过自己是否合理的引导孩子成钢,有没有让儿女自己安排过人生。

看完《骆驼王子》,我第一个想到的是我的楠楠小姑。小姑25岁,虽然生在农村可平时就像个小公主。他小时候大冬天要吃雪糕,它的妈妈我姑姥姥惯她,让我姑姥爷半夜去大街上找,小姑14岁辍学,一直被父母养着,拿父母的钱染头发,粉色、紫色,经常喝酒,喝完就和姑姥姥吵架,还喝伤了身体,得了羊角疯。其实姑姥姥如果小时候不太溺爱小姑,让她自己去独立,小姑也不至于那么失败。小姑在亲人眼里,是个不懂事的小孩。

大人与小孩的差别就在于能否有主见的独立生活,在精神上摆脱对父母的依赖,离不来父母,你再大也是个精神侏儒,可以自理生活,你再小也是生命的光彩,放弃靠山,走向成熟,人生的变化,就看此时,由孩子走向大人,只需一点独立的精神。

今日读书心得:《漫长的告别》读后感七篇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是人类的明灯,帮助人们打开黑夜的大门。读书,可以让你掌握知识,而知识就像呼吸一样,吐纳之间,可以见人的气质与涵养。观看一本好书之后,我们会受益匪浅,有一些启发。在写读书心得时我们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今日读书心得:《漫长的告别》读后感七篇”,仅供参考,但愿对您带来帮助。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篇一)

这是一本除了封面设计太丑,其它部分堪称完美的书(虽然翻译有一点小错误)。据说是村上春树很佩服的文字风格,不过我从林少华的翻译中完全看不出来,最近对他的怨气很大哈哈

之前看过一本同名的讲癌症的书,所以开始没想到这是一本侦探小说,更没想到写得这么烧脑,很多话没说出来,很多话被说得过于明白,我不擅长推理和记住人名,导致有些句子看三遍也没明白,是很耐人寻味的那种摸不着头脑。

对女主艾琳的描写堪称典范,寥寥几笔塑造出一个金发美梦。幸好男主马洛侦探的感情线并不清晰,完全没有传统而俗气,他一开始对追求正义的固执和最终反转之后的告别,感觉是一个硬气和柔软并存的形象。

(太困了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实名安利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篇二)

这个城市已经有38天没有下雨,也甚少阴天,温度最低到过14度,大部分中午在28度左右,简而言之,还没够格正式入秋。我开始喜欢关注天气,谈论天气了。早上拉开窗帘,看到的是蓝天和阳光的话,并没有因此开心起来,当然如果是暗淡的阴天或者雨天,心情应该会很糟糕。不糟糕的心情便是好心情。我喜欢关注天气,也不得不关注自己的心情。

去年开始尝试的创业已经告一段落,从本质上来说,已经失败了,完败!我个人从经济上可以看到的损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是对精神的打击是巨大的,自责、内疚、自我怀疑、失望、颓废、逃避、迷茫……未必不是件好事。生活再一次把真实的面目袒露在我眼前,嘲笑我之前的无知无畏、自以为是,我必须足够谦卑,足够努力,才有可能过上平常的生活。

我向往的从来都只是平常的生活。我所经过的都还不够格叫生活。

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总会有许多需要适应的地方,比如上班的路线,使用的交通工具,办公室的楼层,每天接触到的人,上下班的时间,休息的时间,还包括从办公室窗口望出去的风景。时有热闹,常有孤独。

有些事情结束了,有些会开始。我再也不会像小孩子一样,为了丢失某一样心爱的东西嚎啕大哭,也不会为了即将到来的人或发生的事兴奋得彻夜难眠。我知道失去与得到只是某样事物的暂时状态,真相是什么都没有。只是曾经拥有,只是必然失去。

然而还是会有难过或悲伤。

“别多想,别做梦,别爱,别恨……”

做了很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但没有活出一个别人眼里正确的人生,沮丧是有的,可那又如何?那点执念就是支撑我们好好活下去的的英雄梦想啊。

不再惧怕说再见了,无论如何每天都在死去一点点。

再见!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篇三)

现在很后悔没有认认真真一气呵成读完此书,而是排解空虚断断续续看到结尾。这本书就像一杯螺丝起子,刚喝第一口,在困惑这是什么味道;再喝一口,发现原来这味道还可以,并不让人讨厌;再来一口,便已深深爱上它了。

书中马洛和特里漫长的告别,却讲述了一段感情的漫长告别。第一次偶然的见面,两个人因为内心的真实惺惺相惜,以至于特里在最需要帮助的时候选择了并不太熟络的马洛,让马洛送他去机场,这也是第一次告别,悲伤、孤独而决绝。马洛坚守着内心的真理、善良,固执的对抗灰暗、不公,却得知特里自杀的消息,这算是第二次告别,这次告别美好、让人动容,因为留下的都是美好的回忆和自我的肯定。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真正的凶手心有忌惮,主动接触马洛,一份真相慢慢在人心和细节中暴露。马洛正义、天真、固执,只身寻找答案,为了心里那份真实,然而真相有一天坐在他对面,“死”掉的特里改头换面回来,来的有点迟。虽然迟,确是正式的告别,从前的特里莱诺克斯已是过去,那个彬彬有礼、纯粹的人已经死掉了,特里死掉了,活着的是另外一个人。

说一声再见,就是死去一点点,让我为之动容的是社会的现实,是马洛固执、孤独、傻瓜?是这个社会太现实、太疯狂、太真实,是大家变了,马洛没变。一个随波逐流顺其自然的凡人敬马洛!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篇四)

断断续续,反反复复,终于读完了…

习惯看本格推理,第一次看冷硬派,理论上说是侦探视角的写实化,但因为书中很多钱德勒以马洛第一人称描写的比喻和体会,让我觉得这书很文艺。

开头几章过于平静,最近生活有些忙乱,以至于我第一次觉得推理小说很难读进去。马洛与特里的友情在我看来发生的没有什么逻辑,偶尔相约喝两杯螺丝起子的朋友,怎么能让马洛帮助他跑路,还因为他被卷入接二连三的看起来没有什么联系的怪异事件,没有怨言,不求回报,追下去,揭开真相,只因为他相信“特里没有杀人”。第一次接触钱德勒作品,认识侦探马洛,不禁疑问,他到底在坚守什么?其实他没有朋友,即使有过也很短暂,他一直都在告别。

因为喜欢“Tosaygoodbyeistodiealittle”,太想看到这句话坚持读了下去。每个人物的出场都带着自己的故事,不论描写是否着重,都能感受到他们的心中或贪婪,冷酷,或颓废,沉沦,或寂寞,渴望…终于读进去之后,并不会等着推理的部分了,只想看到人物之间会产生怎么样的交集,会发生怎么样的故事,就像等着一部老电影慢慢放映。所以直到真相揭开,没有期待中的恍然大悟而是开始有些明白了马洛为什么坚守,为什么寻找。

“特里,你打动过我。一个点头,一个微笑,挥一挥手,这里那里某个清净的酒吧里一起清清静静的喝几杯酒。好时光一去不复返。回头见,阿米哥。我不跟你告别。我已经跟你道过别了,那时这么做还有意义。那时它意味着沉痛、孤寂、不可追回。”

人生总在不断面对离别,但是好像从来没有人好好教过我如何面对离别,所以我经常在离别很久之后才感受到它的意义。开始学着跟人,事,或者某种生活,某个习惯告别。每一次告别,都是死去一点点。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篇五)

“漫长的告别”,无数次猜测,没猜到中间,更没猜到结局。

喜欢西方文学,头疼地是记不住故事中的人名。小说讲述地是私人侦探马洛和他的朋友特里的故事。一个绝顶聪明地逃犯和一个貌似平凡的天才侦探。看完故事的结尾,我突然想起了小时候看地一个故事,大体意思是这样的。

一个半仙算命很厉害,能知过去未来。某天,来了一个客人,带来两个瓷瓶,让半仙算一下瓶子何时何地因何而破。半仙算完以后说天机不可泄露。此时过了很多年,客人在堂屋小憩,梁上老鼠不小心碰到了牌子掉下将一个瓷瓶打碎。此时破瓶中飘出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某年某月某日瓷瓶毁于梁上鼠动。客人一算,竟然分毫不差。不禁佩服半年的能耐。但转念一想,你能算准这个瓶子,我看你是否可以算准另外一个。说完拿起石头将另外瓷瓶打碎。不出所料,又飘出一个字条,某年某月某日此瓶因彼瓶岁而碎。

特里所有掩饰真相地动作,都巧合地帮助了马洛最终揭示了真相。就像为了破解灾祸却导致了灾祸一样。说地有点拗口,难得地是作者构思如此巧妙,虽然过了大半个世纪,跨越了大半个地球,依然挡不住像我一样的中国人对这本书的喜爱。

书中的人物对话,看似离经叛道,答非所问。看完结局才明白是字字珠玑,只是我们这些看惯了大白话的后学无术之辈鱼目混珠难以分辨而已。

不愧为雷蒙德钱德勒的巅峰之作,村上春树的枕边书。“人生必读硬书中的莫氏硬度接近10的好书。”

每一个小说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在这个世界我充满了惊奇,充满了求知的渴望。刚刚看完,我就迫不及待地希望重看。远胜于去游行,对这个世界的探索。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篇六)

非常烧脑的一部书,并不在于情节,而是翻译让人有这烧脑

前期大量的铺垫,从脖子上的伤口,最新做的拉皮手术,再到黑帮老大,再到酒醉的作家

感受有三

一是,表面上看马洛像是一个忠诚的,为朋友讨说法(为了告别)的正直的私家侦探。他睿智,敏感,犀利,喜欢玩国际象棋游戏。而且他善于抓住细节人性,缜密的推理就像是象棋大师的棋谱一般

二是,隐含的boss是马洛的朋友

当过兵,负伤,结婚,与富家千金五婚,离开又复合。为了跳出怪圈采取了很多办法。当他得知现任妻子被杀之后的逃离,并伪装自杀。期间引发了一些列光怪陆离的谋杀事件。有嫉妒的仇杀(作家老婆),有献身性质,但同时也是灭口性质的谋杀(作家)。另外,这里面是否可以加上医生洛林情感纠结的药物谋杀,还有佣人坎迪的事件,这样作为副线

三是,钱德勒真是个写侦探类作品的天才,没到最后一刻谜底永远不会揭开,太精彩了。

侦探小说与演讲的艺术有异曲同工之妙,要有问题抓手,让大家好奇,一直跟着走下去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篇七)

美国著名作家雷蒙德钱德勒著述的《漫长的告别》,乍看之下以为是一部普通的推理刑侦小说,细品之余方觉其不凡之处。作为推理类小说,它兼具细腻的环境、外貌和神态描写,惟妙惟肖,尤其是看似平实,实则栩栩如生的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恰到好处的运用,令本书具有很高的文学欣赏价值。时不时会有一句生花的妙语令人拍案叫绝,或者一段淋漓尽致的描写令人掩卷沉思。

当然令人叫绝的还有本书精巧的构架布局能力。钱德勒把那么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完美地编织到诡异离奇的剧情中,前后呼应,游刃有余。总是在让读者觉得能琢磨到案情脉络的时候,来一个峰回路转。

喜欢私家侦探马洛这样一位侠骨柔情的铁血硬汉,他有浓浓的正义感,不随波逐流。愤世嫉俗的他却有着一颗柔软的心,他可以为了最初他认为惺惺相惜的人付出自己的一切,执着无悔,也可以为了帮助酗酒的作家生死时速地飙车飞奔过去夜访。他为了追求真相,为了替他曾经欣赏的朋友洗清冤屈,可以得罪各方势力,不为金钱所动,不怕威胁利诱,只为了当初那一次邂逅,只为了心中这一个真相。

读书心得收藏:《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七篇


“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人如字,事如书,让读书回归生活,让有字与无字合一,便是读书的意义。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优秀的读书心得在哪可以看到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心得收藏:《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七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一)

很喜欢看老电影《乞里玛扎罗的山》、《太阳照常升起》等美国老电影,后来才了解原作者是大家熟悉的美国作家海明威,他是1954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1961年以62岁高龄自杀身亡。他以自己硬汉子的形象也以作品中主人公的硬汉子形象而着称。中国人比较熟悉他的作品当首推《老人与海》,然后有《永别了,武器》,以及《战地钟声》等。所谓迷茫的一代(thelostgeneration)就是从海明威这里而起。

说实话我一直都不太明白迷茫的一代为什么不能积极起来面对人生与社会,就像我一直不太明白如此成功的一个硬汉子何以用自杀来了结自己。《太阳照样升起》具体剧情我就不用介绍了,大家可以去直接看他的同名小说作品。其主要人物和其他作品一样是个男人,中间穿插一些奇特的情感纠葛。《太阳照样升起》因故我只看了前半部,就觉得改编的很成功,人物刻画非常细腻。同时在电影中就可以感受到海明威的特殊品味。这集中体现在男主人公那软中带硬的形象,充满了可信的人格魅力。

这个影片让我想起来许多外围的东西,比如海明威的自杀,一战后迷茫一代的形成。影片开头就是一战的残酷场景,然后就展示一群美国老兵在战后法国的生存状态,主要是他们的心理状态。看了这部影片就不再迷茫为什么会有迷惑的一代。而且直接参战的海明威的心灵创痛很明确地告诉了我们它们发生的根源。海明威对于人类的绝望,含蓄的哀伤,心理上不能愈合的创伤,都直接来自残酷的战场。连爱情都不能挽救他,实际上是连爱情他们都抛弃了。与残酷的死亡相比,爱情能有什么作为呢?

能够创造出这样角色的作家本人,让人神往。海明威的许多作品中其实都有他自己的身影。可惜,这个人主动离开了我们,用的是一管枪。

为什么海明威要取这样一个看似乐观的名字来作为他作品的名称。太阳照样升起,他在用这样的话来劝说过自己多少遍,忘记过去忘记过去,但看来他还是不能忘记。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二)

一年过去了,在春节来临之际,我认为是时候总结我过去的一年了。

过去的一年里,我荒废不知多少光阴蜷缩在充斥着烟味和粗鄙字眼的网吧。其实打完游戏后,我是迷惘的。走出网吧,走出那个“温暖热闹”的地方,冷风刮醒了我:我又在那里度过了两个小时,我在哪里,我该去哪里。但过去的一年里我一直在重复这个过程,我不知道该怎样解决,可能一定要伤害到了我,才能让我苏醒。所以即使我知道最终一定会痛,但不痛不醒。

也喜欢了两个女孩,她们都特别好,但我太不成熟,太小家子气以至于伤害了她们也伤害了自己,对她们我怀着深深的愧疚。我无法改变过去,但我会一直记在脑海,因为经历了这些事,我才成长,才让自己成为更好的自己,我和前一位已经恢复了朋友的关系,也和后一位关系更紧密,因为和她经历了这些傻事才让我更加珍惜她。她不喜欢说永远,她也受过伤,我会怜她惜她,那怕让她成为象牙塔姑娘,也不愿让世俗改变她。这两个人不仅教我爱所爱之人,也让我在对待朋友上更加注意。前些日子有位朋友说我不该看到她难过就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这会很累。可这就是我,我对待任何朋友都是站在他们的角度去思考问题,我不会让任何人为难,这也是我的待友之道。我知道会说自己都管不过来那有闲工夫去管别人,说不定自己忙得晕头转向还换不来别人的理解,但这就是我这几十年来的生活。我会觉得委屈,但我反而会问自己为什么得不到他人,这只有可能是你的角度或方向错了,我很喜欢现在的生活,我也会一直阳光地,热情地对待生活。

比较难受的就是对我的家人,我住在学校附近,所以两三周才回次家,本来应该更抓紧和家人相处的时间,但反而和母亲闹翻了。我也不知道说是我性格问题,亦或是我母亲的问题,我很反感她过多干涉我的生活。我反感的,她热衷于,这大概是我们之间最大的问题。我不知该如何解决,我也不愿投入更多的精力,她不改变我也没什么好说的。

很感谢我的班主任,他是真正地“传道授业解惑”,不仅在学习上帮助我,鼓励我。更多的是教我如何做一个男人,教我男人的担当与责任。我可以跟他无话不说,告诉他我任何的问题,他也能一针见血地指出我的过失。感谢在这迷惘彷徨,不知所措的一年里能遇见他,真心感谢。

这一年失去也收获,停滞也向前,但更重要的是“太阳照常升起”。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三)

冰山以下是温和海水,海明威教我们以爱

海明威应该是一个外表冷峻但内心细腻的男人,而温柔是一种比肌肉更有力且庄重的力量。

我以为这本小说的主题是爱,关于如何去爱。当然这是“迷茫的一代”代表作,而故事也的确充满了一种模模糊糊的眩晕感,像是一个深夜刚从酒吧跑出来摇摇晃晃的酣醉的家伙。这个家伙讲了些关于在巴黎的琐碎生活和一次西班牙狂欢节的故事。

事实上海明威一直都在讲同一个事情,如果生活就像笼罩在迷雾里的森林,那么是爱在指引我们前行。从故事的开始一直到结尾,我们都可以看到杰克对布蕾特的爱,这是一种温柔且厚重的爱。这种爱不是科恩的占有,不是迈克尔的轻浮,也不是罗梅罗的欲望,而是一种更为深沉的爱,一种充满了包容和责任的爱。它既让杰克放手,也让杰克包容,也让杰克照顾,但从来没有让杰克埋怨,就算是苦恼也只会大醉一场。所以布蕾特也十分清楚杰克是最可以信任的人。不过这种爱太优雅且无私了,要无私到忘记爱对方,我可能做不到。

一开始读这个故事一度感到十分迷茫,因为故事的情节和节奏在这个快速消费的时代很难撑起读者的兴趣和耐心,但是用心去感受杰克的情绪后,觉得还是相当贴近我们的生活。我们可能都没有足够幸运和我们爱的人在一起,那么我们该如何去爱这个人呢?我想海明威在这本书告诉了我们答案。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四)

昨夜梦中,我变成一个誓死尽忠的死士,还有一个英勇的搭档,我们有着不同的身份,却有着一样的梦想,只是但愿自己的但愿可以平安生长。

夜里老是呼叫一个名字,醒来就忘了,好笑。听你最喜欢的歌,在悄悄的夜,那歌声悠扬,仿佛你还唱着。回想你,吸烟的表情,你眼神落寞,你寂寞不说。我之与你,只是过客,你是忘了,我如何笑呢!你之与我,重要那么多,每当我疲劳,总有你耳边说,好好糊口。我看着手机,你名字闪烁,想要对你说,可手指颤动。你老是说,糊口不是混的,要努力,别错过。我一直微笑,即使难过,不想你知道,我的脆弱。就让你眼中仍是那个我,我隐藏自己,不被发现,带着假面,舞蹈旋转。听你喜欢的歌,在悄悄的夜,伴我入眠,迎接另一个明天!

天要亮的时候,看见了你,你仍是那个样子,只是显得更加哀伤,可能是我想你了,醒了,似乎又恍惚了,搞笑!

太阳出来了,我才醒,似乎很累的样子,放松下来,反而无聊。计划老是失灵,但新的太阳照常升起。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五)

“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

海明威在《太阳照常升起》的扉页写下这句话。

《太阳照常升起》首版于1926年,是海明威创作起始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内容以巴黎为背景讲诉了一群战争后青年们迷惘的生活。

了解到这本书是因为一位up主的视频,大概是因为塑造《老人与海》的硬汉形象,大概是提及一段迷惘的年代,于是报着试试看的想法买了这本书。

首先夸一下上海译文出版社的这版吧!装帧真的很美丽,翻开是一整页金色的手稿,封面是海明威年轻的样貌,读完背面却是年老的模样。

这本书几乎都由大段大段的对白组成,没有人称前后缀的对白让人乍一看很累,但好在内容简洁有意思,也许对白比直接描述一个人更具有说服力和感受力。

下面摘抄我觉得很有趣的几段对白:

“别这样变扭。除了你,我没有别的知心人了,今儿晚上我的情绪特别坏”

“唉,杰克,我们要能在一起该多好”

“是啊,这么想想不也很好吗?”

“你是一名流亡者。你已经和土地失去了联系。你变得矫揉造作。冒牌的欧洲道德观念把你毁了。你嗜酒如命。你头脑里摆脱不了性的问题。你不务实事,整天消磨在高谈阔论之中,你是一名流亡者,明白吗?”

“我喜欢看他伤害科恩。但我又希望他不要那样做,因为事后会使我厌恶自己。这就是道德。”

……

本书出现的人物并不多,也谈不上有什么激烈跌宕的情节,一切反倒有点平常无奈的感觉。杰克一面与阿施利夫人相爱,一面又对夫人爱上别人和公爵订婚而无动于衷,他明白自己没法和她真正在一起,而试图在自然、酒精、欢乐中寻求精神的解脱。书中的其他人物也是如此,我想大概迷惘的原因是他们没有唉声叹气,没有反抗现实,而是选择了逃避。对生活,命运的无谓,社会责任感的缺失等等。

男主人公巴恩斯是海明威塑造的一个反英雄形象吧,但又如同硬汉形象一样,迷惘的同时他又是打不垮的。

《太阳照常升起》这部作品给了我一种与《老人与海》完全相反的感受,怎么说呢,回想起来有一种无可奈何的悲观吧。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六)

1926年,还藉藉无名的海明威推出了首部长篇《太阳照常升起》,个人以为是他最好的长篇之一,虽然在当时算不上石破天惊。之前,他也有过一系列短篇投石问路,纵然水波不兴,也成为长篇准备中的练笔,使长篇处女作丝毫没有生涩的痕迹。当然这也有巴黎的良好催化作用在其中——饥饿与贫穷的磨练,良师斯坦因小姐的指点,与第一任妻子哈德莉恩恩爱爱、相濡以沫。

起初并不明白科恩在《太阳照常升起》中所起的作用。他显然不是一个应该被忽略的人物,开首就是一篇科恩小传,将其人交代清楚:就读于老牌名校——普林斯顿大学,曾是大学拳击冠军——身强体壮,出身富有的犹太家庭——身家清白,为人厚道,对女人尤其心软——要么被女人抛弃,要么被女人捏在手心。看起来并无不妥,中产阶级的普通一员,却无值得大书特书之处。看到后来发现苗头不对,他与书中正派的主人公及其寓公朋友总是格格不入,就象牛栏里那头想与公牛处好却被孤立的犍牛。后来我恍然大悟,科恩是作为一个未曾受过创伤的参照物而存在。所谓受过创伤,就是吃过战争的苦头,象巴恩斯被战争阉了就是一个直接的象征。

科恩压根不明白这里面的游戏规则,他跟那帮人处不来,极少喝醉,又特别较真,将逢场作戏的阿施利夫人当作女神,随时准备为心上人作出奋力一击,而他确实这么做了,又傻乎乎地直言斗牛可能会令人感到乏味。总之,他所做的一切都不入那帮身怀战争创伤、经常烂醉如泥、到处寻欢作乐的寓公们(哪怕是破产者)的法眼。而他只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个大好青年,战争象一条河,泾渭分明地将他拦在另一边。

受伤的区别于未受伤的,最本质的一点是,什么都没所谓了,日常生活乏味难耐,沉醉于酒精、斗牛等一切刺激之物方是正途。就享乐主义的角度而言,本书可以成为上世纪二十年代巴黎咖啡吧指南和潘普洛纳斗牛的专业解说。有文化的中产阶级仿佛是特别脆弱易溃的群体,在战争创伤这个合理的理由下,他们以往遵循的一切土崩瓦解,又自行形成了一套易于接受且互相认同的准则。

就比如家庭有重大变故,孩子就不能够做一个正常的好孩子。实际情况是,破碎家庭亦有健全的孩子,神经大条的未必是文盲,而解甲归田、如常生活者比比皆是。而巴恩斯最终发现,即便他没有受伤,如美少年斗牛士罗梅罗那样生猛,与阿施利夫人也撑不了多久,这才是致命打击。

因为垮掉的是主流,所以科恩便成了不合时宜的怪物。反之,如果科恩是主角,那斗牛是乏味的有望成为名言。其实如果没有经历过战争,他们也就是他,想必能够和谐相处。

《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篇七)

这本《太陽照常升起》是海明威的第一本长篇小说,也是他的成名作。

在这部小说中,主人公巴恩斯在大战中受伤,此伤让他不能与他所爱的女人过正常的生活,而且更要命的是,他爱的这个勃莱特又天性活泼、热爱生活。勃莱特和巴恩斯很早就认识并且相爱,但就因为上述原因没有结婚。小说开始的时候,勃莱特已经经过两次不幸福的婚姻,正准备结第三次婚,小说的故事也就在这个时间段里依次展开。

首先从这个小说框架里,我们就可以想像巴恩斯心里应该具有的复杂滋味,内疚、隐痛、妒疾、失意、孤独、无奈,还有空虚、屈辱等等。而这种种复杂滋味也就是海明威要隐匿下的那"八分之七"。读这小说如果没有先认同一下巴恩斯的感受,那么你去读这小说中巴恩斯与其它人的所有的酒桌前的闲言碎语都会觉得平谈无味。而这小说中有八分之一又是由这样的"闲言碎语"所构成。

当然,听到这里你可能会认为,我是想说只要学会"听话听音"就能看懂那些"闲言碎语",从而也就能读懂这本小说了,不过你可能会问,读懂是一回事,喜欢又是另一回事。下面就说一下,海明威的小说真正让读者热爱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海明威小说的魅力首先是在他对人心的洞察力上,这表现在他的角色塑造上,他的角色正象是人们都知道的就是一个“打不垮的人”,这个“打不垮的人”的本质不是拒绝向命运低头,而是拒绝自己的命运被别人操纵。与上帝认同,为自己的选择负责,这无损勇敢和坚强。但是任由别人插手自己的命运,这就不可忍受。这些人总把手插在你的钱袋里,把脚踩在你的肩膀上,把路上修在你的土地上,或者总是要求你为他们的事业献身,然后赏给你一个你再也无法享用的东西。只有在这种人面前,这个"打不垮"的形象才真正的金光闪闪,具有真正的价值。

在这篇小说里,围绕着这个"打不垮"的形象塑造的其实是三个人,一个是巴恩斯,一个人科恩,一个是勃莱利的最后一个男朋友罗梅罗(他是一个斗牛士)。在巴恩斯身上,我们首先看到一个安于命运的人,这是个被天意命运"打败了"的人,但他是"败而不垮"。他的形象只有投射到那个追求勃莱利的犹太人科恩身上,就会显现"打不垮"的真谛。

科恩这个人,我们首先看到的是一个生活得意的人,但是他最后不仅垮掉了,而且垮掉的丑陋无比。他虽然把巴恩斯揍晕了,把罗梅罗打得爬不起来,但是在勃莱利、巴恩斯和罗梅罗他们眼里,他却一败涂地。他最后只好灰溜溜的走了。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爱情奴隶,他不是被命运击败的,而是被勃莱利这个人击败的,而勃莱利之所以能击败他,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个可以轻易被什么人都可以击败的、一个可怜的家伙而已。

正是从他身上才反衬出巴恩斯对生活的认识,对打不垮的精神的认识。而罗梅罗这个人,海明威用他与科恩(前拳击冠军)的决斗把那种"打不垮"的精神展现的更确实。决斗那一段写得简直太精采了。一个是斗牛士,一个是拳击手,斗牛士用斗牛的那种不屈精神面对拳击手的凶悍。最后的结局是:拳击手比公牛难斗和斗牛士比拳击手顽强,也就是说“打不垮”的本质不是凶悍而是顽强(海明威最喜欢的两个主题“拳击”和“斗牛”在这本小说里发生了撞击,只不过这个拳击手有点菜)。从这里看,海明威对人性的洞察力就很让人着迷。

另外海明威讲故事的技巧也是非凡的。科恩这个人的心理在这个小说中被他从头抓到尾,仅仅这一点,就非常不简单,小说中对科恩和勃莱利之间发生的事没有一点正面的描述,但是他们之间所发生的事却让读者感到非常清晰,就仿佛海明威在小说里全都讲过。而这只是因为他在描述科恩那些怪异的行为时描述的非常真实。

最后把海明威关于"冰山理论"的一句话作为本文的结尾:"如果一个散文作家充分了解他所写的东西,那他就可以省略他和读者都了解的东西;如果这个作家写得极为真实,那他会强烈地感觉到那些东西,就仿佛作家已经讲述了它们。"(摘于《午后之死》)上面这句话里最重要的一个词是"极为真实"。

海明威绝不仅仅是一个打不垮的汉子,而是一个无论生活还是写作中都散发着既聪明又老练、既谨慎又判逆、既认真又玩世不恭魅力的男人魅力。

最新实用!悲惨世界读书心得七篇


“少年辛苦终事成,莫向光明惰寸功”书是人类的明灯,帮助人们打开黑夜的大门。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你印象深刻的读书心得是哪一篇?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精心整理的《最新实用!悲惨世界读书心得七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悲惨世界读书心得(篇一)

《悲惨世界》是法国著名作家雨果的代表作之一,一听《悲惨世界》这个题目,就知道这个世界是非常凄凉的,不过,这个世界也有温暖的时候。

《悲惨世界》的主人公冉阿让在官员坐在家故事一开始时,喝玩乐也能在一天中,光有钱有什么用啊,没住处有钱得到100多法郎,社会真是太腐败了。冉阿让四处奔波,他只有少得可怜的钱,却没住处还不是要被人家认为你很穷的啊,再说就算他找到住所,主人也不一定会招待他,因为每个人都会担心他会偷自己家的东西,没人敢收留他。但就在这时,麦里哀主教像神一样出现在他面前,他不仅用丰厚的食物来迎接冉阿让,还让他住了一晚上,世上确实还是有好人的啊。不过,在晚上,冉阿让又动起了偷东西的脑筋,麦里哀主教对他那么好,他却身在福中不知福,差点还杀害了麦里哀主教,贼还是贼啊,他还偷了麦里哀主教的一些很值钱就遭到了很不好的命运,所以让人感到这个世界确实很悲惨。主人公冉阿让因为偷了一块面包,被法官判了五年刑,由于他四次想逃,但都被抓住了,所以又加刑到十九年,以前的社会真是太不公平了,上级官员偷几块大面包都没事,而普通老百姓,偷一块小小的面包用来填饱肚子都要被判那么长时间的刑。苦役犯冉阿让出狱后,一共才得到100多法郎的报酬,他可一共做了十九年苦役的啊,一共才得到100多法郎,而上级里吃的东西,不过这还是由于嫉妒心而造成的,但麦里哀主教却说送给冉阿让了,想想如果是我们的话,我们会把这么贵重的东西送给一个做了十九年苦役犯的人吗?肯定不会。冉阿让也因为受到了好心人的帮助,自己也从坏的道路中找到了一条通往光明未来的路,做起令人尊敬的市长来。

有一次,冉阿让在他办的工厂中出现了一位名叫芳玎的人,她的生活非常痛苦,非常悲惨,很穷,但她却想尽办法让她的女儿好过点,卖掉了自己的牙齿、头发和她自己,母爱真是太伟大了,为了自己的女儿过得好点,连自己都不要了。冉阿让听说了之后,赶着马车去德纳第夫妇那儿,用重金接回了珂赛特,用自己最后的积蓄,最后的力量,让珂赛特过上了好生活,自己却去世了,冉阿让现在确实有一颗助人为乐心啊!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原来坏人并非一直都是坏人,只要我们付出一点爱,再穷再在社会底层的人,也都会被我们的爱所感染,让世界越来越美好的。

悲惨世界读书心得(篇二)

《悲惨世界》是伟大的法国现实主义作家雨果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它描述了法国大革命前夕社会各阶层人民的不同命运,反映了当时社会重重矛盾,赞扬人性的善良和纯真,鞭挞了统治阶级和上层阶级的丑陋现象。

在这个黑暗而不公正的社会里,有一个人,他总是反对恶势力——冉阿让,也许正是他的爱、宽容和高尚的灵魂,唤起了人们的良知。他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25岁时,他因打碎一块玻璃和偷了一条面包而被判19年劳役。然而,当他在长期的监禁之后终于获得了自由,他却不能被社会所接受,因为他是一个罪犯。但他以实际行动向世人证明他是一个伟大有爱的罪犯。每个人都有爱。但有些人只爱自己,爱他们所爱的人,爱他们所拥有的。冉阿让的爱给所有的人、穷人、可怜的人、可敬的人。他曾经是一个拥有无数财富的市长,但是他把大部分钱都捐给了慈善机构和穷人。以致于他出门时口袋里常常装满了钱,回来时却空空如也的。此外,他经常给饥饿的人面包,给寒冷的人衣服。到处探访穷人。对穷人来说,他是一把伞,是正义的化身。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他对芳町与珂赛特母女的爱。为了实现芳町临死前看到自己女儿的愿望,他毫不犹豫地再次越狱(而这次越狱,对他来说是终身苦役犯的代价)。

虽然最终芳町还是没有实现自己的愿望,但他始终坚持完成自己对芳町——一个毫无关系的死人的诺言。他终于救了珂赛特。他的一生都在照顾她,就好像她是他的女儿一样。

是什么让他如此关心这么毫无关系的人?因为他把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可怜人、穷人都当作自己的孩子,用“父亲”的义务和责任照顾每一个“孩子”。这种爱是最高的,是普世的爱!

悲惨世界读书心得(篇三)

《悲惨世界》是法国著名浪漫主义作家维克多·雨果创作的一部鸿篇巨著。整部书描绘了法国人民在大革命期间的生活画卷,具有令人震撼的艺术感染力。

书中围绕珂赛特、冉阿让、芳玎、米里艾主教、马留斯等人的生活,讲述着一个悲伤、感人的饱含人间真情的故事。冉阿让为了维持姐姐的生活,偷走了面包,被关进了牢。一次越狱后,他在米里艾主教的破房中住了一晚。他偷走了主教的银盘子,被耀武扬威的官兵抓住,米里艾主教却说这是他送给冉阿让的礼物,还把家里珍贵的银烛台也送给冉阿让,把他的灵魂洗净。主教的教诲在冉阿让心中铭记,他做了许多对社会有意义的事,当上了市长,化名马德兰市长。没有人知道他是冉阿让,一个也没有。

但在一张报纸上,马德兰市长看到,一位不相识的老人被判了无期徒刑,只因为他被人们误解成了冉阿让,可是马德兰市长才是冉阿让呀!于是马德兰市长自首,请求法官放了那老人。他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

现在的生活少了以前的痛苦、卑微,少了人们的无情,但我们仍然铭记他们的故事:在我有困难时,我会想起他们;在我感动时,我也会想起他们;在我惊喜时,我依然会想起他们;在我激动时,我仍然会想起他们;在我感叹现在的幸福生活时,我还是会想起他们。他们的故事给了我启发,我会顺着他们的教导前进。

现在,我们要做的事,就是努力学习,奋发学习,为社会、祖国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悲惨世界读书心得(篇四)

受熊培云先生的影响,最近我开始阅读雨果的名篇《悲惨世界》。这是一部很长的书,虽然目前没有读完,但已经受益匪浅。为了使自己读书时有过的感动不至于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最终烟消云散,那么就开始边读边写下一些读书的体会吧。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有人问我是《悲惨世界》里的故事悲惨,还是《活着》里的故事悲惨?我只能说这是两种不同的悲惨,《活着》的悲惨发生在特定的年代,悲惨的原因很多是由于当时的国家政策造成;《悲惨世界》的悲惨则是一种在人类社会随时都会发生的悲惨,它也许发生在十九世纪的法国,但你分明知道它也或多或少发生在你身边,因为它不仅仅是由社会制度所决定,而是由人性所造成。

冉阿让,小说中的一位主人公。他出身贫困,从小与家境困难的姐姐相依为命;他辛勤工作,却无法为自己的侄儿们带来起码的温饱;他为了侄儿们不挨饿而偷了一块面包,却因此被判了5年的苦役;他因为屡次越狱不成,最终坐了19年的监牢;他获得了“自由”,却躲不开社会歧视的目光,城市里的人没有人愿意给他工作,没有人愿意为他提供住宿。在这样一次次被社会抛弃,一次次被他人打击下他已经变得心如铁石,仇恨社会。从他的人生经历来看,仇恨社会的确也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

就在这条叫做冉阿让的丧家之犬走投无路的时候,城里的卞汝福主教,这位活在人间的天使,收留了这可怜的人。主教大人虽然享受着丰厚的薪酬,但由于常年把自己的大多数收入用来救助贫苦百姓,所以生活得十分朴素,以至于冉阿让错以为他只是一位普通的神父。主教收留了他,给他准备了晚餐,为他铺好了床褥,在这个冰冷的世界上给他温暖,然而冉阿让在午夜醒来之后,还是在作恶的惯性下偷窃了主教家唯一值钱的一套银餐具后逾墙逃走。

命运显然喜欢开玩笑,冉阿让虽然背负了近二十年窃贼的名声,但显然他并不擅长这一行,于是他很快便被警察发现,虽然他向警察撒谎身上所带的银餐具是主教送给他的礼物,但显然没有谁愿意相信他,于是他立刻被押解到了主教家中。天使般的主教大人没有责罚他,而是在第一时间承认了他的确将这些餐具送给了冉阿让,并温和的.埋怨他走得太匆忙,以至于忘记拿走他送给他的一对银烛台,并祝福他用这笔钱去做一个诚实的人。

就在这一刻,冉阿让多年构筑起来的精神防线开始崩塌,冰冷的心开始融化,尽管这并不容易,于是在浑浑噩噩的状态下他还是依照惯性抢劫了一位孩子的钱币,但顿悟之后的他终于嚎啕大哭,他在旷野中呼喊着那位孩子的名字,希望把钱还给他,他跪在主教的家门前,忏悔自己的罪孽。在以后的日子里,他更名换姓,洗心革面,成为了另一位活在人间救苦救难的天使马德兰先生。

严酷的法律与惩罚将一位当初单纯的青年变成一个内心冰冷、充满仇恨的罪犯;主教的宽恕却将他由一个不断沉沦的恶徒重新改造成为一位人间的圣徒。细细的阅读这本小说,我并不觉得这样的转变有什么不可思议,也不认为这是出于作者的虚构与编撰,反而觉得这样的转变是十分自然的,阅读的同时感受到良心的震颤。这或许是因为雨果是在这部书里真正倾注了自己的心血吧。

冉阿让生活的在一个缺乏宽恕的社会中。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公让诚实的劳动显得没有意义,每日辛勤劳动的体力劳动者却无法给家人带来最低的生活保障;仅仅因为微不足道的罪行而让人身陷苦役,却无人理会他的家庭如果缺了他将会陷入怎样的境地,法律以惩恶扬善之名活生生摧毁了他姐姐侄儿们生活;监狱的存在并不为了如何将有罪的人改造成为高尚的灵魂,而仅仅用恐怖与苦役来折磨囚犯的肉体,羞辱囚犯的自尊,让他们的内心变得更加阴暗;社会大众不愿意给于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即使是那些平时生活并不如意的人也觉得自己有资格鄙视所谓的“有罪的人”。每个人都会犯错,而这一切的恐吓、冷漠却将人不断推向更深的黑暗。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社会现实,主教大人的宽恕才会显得如此的震撼人心。

人之初、性本善;人之初、性本恶;每个人都有利己的本能,每个人也都会产生利他的愿望。人人都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理想社会是不符合人性的,因而也是不可能来到的;人人专门自私而不利人的社会则是恐怖冷漠的地狱,“他人即地狱”的地狱。雨果在书中借冉阿让之口说:“入狱之前,我是一个可怜的乡下人,智力很低,像个傻瓜;牢狱改造了我;原先愚蠢,后来变得凶恶了;原先是块劈柴,后来变成了焦木;严厉惩罚毁了我,后来宽厚和仁慈又救了我。”

惩罚将人推入地狱,而宽恕则将人带回天堂。雨果是一位伟大的人文主义的作家,他的作品里面无不充满着一种悲天悯人的关怀,他的思想如果说在我们东方有什么知音的话,我觉得最贴切的便是孔子“仁”的思想,“仁者爱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能做到这样一层,天堂便尽在我们的身边了。

悲惨世界读书心得(篇五)

今日,我如饥似渴地读完雨果的《悲惨世界》,掩卷沉思:为什么这个世界上有如此之多的苦难,这些都是谁的责任?答案就在书中。

维克多·雨果,(1802—1885)出生于法国法国贝桑松,19世纪前期积极浪漫主义文学运动的领袖。他的作品有26卷诗歌、20卷小说、12卷剧本、21卷哲理论著,他的代表作就有《悲惨世界》。

《悲惨世界》主要写的是释罪犯冉阿让受到米里哀主教的影响,开始从善并领养了正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珂赛特,最终将珂赛特嫁给了马里尤斯,一个人孤独地死去。

当我看到米里哀主教在冉阿让偷了他的银器还帮他说谎,仅仅为了使冉阿让成为好人时,异常地感动: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博爱啊!竟能为了他人牺牲自己的财物!米里哀主教说“不要忘记,永远不要忘记您的诺言,您拿了这些银器是要去做一个诚实正直的人。”没错,我们要做一个诚实的人,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不因为境遇而改变自己的为人,只有这样,才对得起自己。

当我看到“马德兰”先生(其实就是冉阿让)为了救与自己为敌的福施勒旺,甚至不惜自己的身体,钻到车子下面,凭着一己之力,努力地抬起车子,感化了众人,将福施勒旺救了出来的时,有两种感想:首先是为冉阿让感到高兴,为他已经真正成为像米里哀主教这样的人高兴,他救的是与自己为敌的人,这说明他并不是造化;二是明白了只要心诚,就可以感化到大家。

当我看到珂赛特年仅八岁,不仅没有上学,反而要在孟菲梅为德纳第夫妇卖命,而德纳第夫妇不仅没有对珂赛特厚待,反而对她拳打脚踢,真是心狠手辣啊!在我们国家,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那等待德纳第夫妇的将是法律的制裁!这也从一方面说明当时法国的混乱。

读完《悲惨世界》,我明白了人活在世上,只有做一个正直的人,只有多做好事才对得起自己作为一个人;同时也明白了只有一个国家繁荣昌盛了,坏人才能受到应有的惩治。

悲惨世界读书心得(篇六)

我手捧着维克多·雨果的代表作《悲惨世界》津津有味地看着:失业工人冉阿让因为生活贫因,偷了一块面包,被抓住监狱,他因多次逃狱,延长刑期。出狱后,冉阿让受教主的感化立志从善,他对许许多多的人做出了无数的贡献,对自己帮助过的人毫无所求,对犯了错误的人宽宏大量。终于他当上了事长。然而,历尽种.种曲折又被抓进监狱……

当我读到这里时,我读不下去了,我的泪水夺眶而出,我深深地被感动了。这时我想起了一句话:“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每个人都会犯错误,冉阿让也不例外,为什么,人们就不能像米里哀教主一样有一颗宽容的心,原谅他的过去呢?每个人都会犯错误,犯错误是人生必经之路,我们不应该将目光局限于犯错误的人身上,应该把目光放远一点,把心放宽一点。。

这时,我不禁联想到自己 .记得那次去小姨家,我看到了小姨家的电视机上摆放着两只闪着银光的水晶天鹅摆设,觉得非常有趣,便伸手从电视机上取下来。“嘭……”水晶摆设竟然让我打碎了,当时因为没人在家,我以为这样就可以瞒天过海了,可是,这件事却被妈妈知道了,他拉着我,非要我和小姨道歉,妈妈把我拉到小姨跟前,要让我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告诉小姨:“我…我…,小姨,对不起!”我低着头,不敢望小姨。“怎么啦?”小姨摸了摸我的头问,这时,我已经落泪了,眼泪不由地流下来。小姨知道了这件事后,并没有骂我,还表扬了我勇于承认错误是个好孩子……我又再次落泪了,我被小姨的那颗宽容的心所感动了。

感动是什么?感动是心灵深处涌起并波动全身每一条神经的震颤,是心弦在真善美的弹拨下奏出的美妙音乐,是平静的情感之湖投进一粒石子泛起的阵阵涟漪,是心与心的感应,是绚丽多彩的人性之光。我不正是被冉阿让,米里哀教主、小姨这些人物所感动吗?

“在种.种艰辛和逆境中,他不断地完善自己,为贫穷和值得同情的人们献出了自己的人生”。

这就是《悲惨世界》的结尾,冉阿让和

这个悲惨而又黑暗的世界告别了。但是,本性并不坏的冉阿让却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中。

悲惨世界读书心得(篇七)

《悲惨世界》是法国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雨果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它描写了法国大革命前夕社会各阶层人民的不同命运,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重重矛盾,歌颂了人性的善良与纯真,鞭挞了统治阶级和上流社会的相互倾轧的丑恶现象。

虽然是在这样一个黑暗不公的社会里,却有一个始终与丑恶势力相抗衡的人冉阿让。也许正是他的博爱、宽容及其高尚的灵魂,又重新唤回了人们内心深处的良知。而他又是怎样的一个人物呢?

在他25岁时,就因为打破一块玻璃偷拿了一个面包而被判19年的苦役。而当他经历长期牢狱之苦,终于获得自由时,却由于他曾经是个苦役犯而无法被社会所接受。但他却以实际行动向世人证明,他一个苦役犯的伟大!

博爱

每个人都有爱。但有的人只爱自己,爱自己的亲人,爱自己所拥有的一切。而冉阿让的爱却是给世上所有可怜的人、贫穷的人、值得同情的人、值得尊敬的人的。

他曾经是一个拥有无数财产的市长,可他却把绝大多数的钱都捐给了慈善机构和穷人们。以至于他往往出门时口袋里装满了钱,回来时又都空了。除此之外他还经常把面包送给挨饿的人,把衣服送给挨冻的人;到处访贫问苦。对于穷人而言,他就像一顶保护伞,一个正义的化身。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他对芳町与珂赛特母女的关爱。为了实现芳町临死前能见一面自己亲生女儿的愿望,他不惜再一次越狱(而这一次越狱,对他来说则是终身苦役犯的'代价)。虽然最后芳町还是没能实现自己的愿望就死去了,可他却始终坚持不渝地完成他对芳町一个毫不相干的死人的诺言

最终他救出了珂赛特。并用毕生的精力把她当作自己女儿一样细心地照顾着。

是什么力量促使他去对那么多毫无血缘关系的人,给予无微不至的关爱呢?因为他已经把这个世上所有贫苦、可怜的人都看作自己的亲生儿女一样,以父亲的义务与责任感去照顾每一个子女。这种爱才是至高无上的,才是博爱!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读书心得借鉴]《哈姆莱特》读后感精选七篇》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书心得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哈姆莱特高中读后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