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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痴读后感800字

[精华读后感]《白痴》读后感七篇。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写一篇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怎样将自己的独到见解写进读后感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精华读后感]《白痴》读后感七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白痴》读后感【篇一】

《白痴》读后感300字:

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这本《白痴》,前前后后用将近一个月时间,60万字的篇幅塑造了当时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俄国社会的一角。我对于故事的主人公梅诗金公爵没有那么喜爱,他太理想化与圣人化,让人生不出好感。反而是那些围绕在公爵身边个性鲜明的人物让我印象深刻。

能把两天前看到的报纸上的新闻当做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奇闻讲给别人听的吹牛大王。身患肺病马上就要死去发表长篇大论后自杀未遂的青年。

最让我深深着迷人物是娜斯塔霞。她充满了疯狂气息且性格鲜明。娜斯塔霞把罗果仁买她一夜的10万元打捆扔进燃烧的壁炉里,扬言如果加尼亚肯伸手进火里把钱扒出来就把钱给他,贪财的加尼亚经受了灵魂的考验,最终晕倒没有去火里扒钱。

娜斯塔霞从小被人蹂躏,她深深的厌弃自己,却又靠着自我折磨痛苦的活着。公爵想要用自己的理想主义去拯救他身边的人,对娜斯塔霞公爵充满了悲悯的爱怜,愿意为了救赎娜斯塔霞和她结婚,却完全没有成功。

娜斯塔霞在和公爵举行婚礼前逃跑了,最终走向死亡。这不得不说是一种理想主义的悲剧,想要救赎却走向死亡。

《白痴》读后感【篇二】

读完《白痴》这部作品后,感慨良多,本来以为主人公梅斯金会是一个真正的白痴,没想到他也是一个和港剧《笨小孩》中的笨小孩相似的角色,心地善良,但是却又因为不谙世故而遭到社会的淘汰。白痴和笨小孩的相似的悲剧命运让我们不得不对社会对人性重新进行一番深刻的思考

梅斯金公爵是《白痴》中陀思妥耶夫斯基竭尽全力塑造的理想的正面优秀人物,他由于患有癫痫病从小离开祖国,在瑞士一个封闭偏远的山村长大,这样的隔绝让他身上有一种超凡越俗的孩童般的天真,就像他自称的那样,完全是一个孩子,简直就是一个婴儿。 他也是背负苦难的人,不仅是因为他身世坎坷、不够世故常被欺负,更重要的,是他有非常严重的癫痫症,到达被人取笑为白痴的地步。但是这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纯真的孩子,却有着圣徒般的胸怀,他以不避利害、不求回报的怜悯心对待世界,对待一切人,甚至同样对待伤害自己的人。他具有一种特质,就是能让人倾心吐意,他有异于常人的接纳与宽广,并对人的心灵 有敏锐的直觉。通常,很易看透他人内心世界的人,总是给人一种威胁感让人想远离,而梅斯金最不一样的,是他能从邪-恶行为中看见当事者的良善,因而使被唾弃的、被厌烦的、自暴自弃的人感动莫名。人人锱铢必较、梦寐以求的金钱,在他身上却是可有可无的东西, 他像个散财童子一样把自己的钱分给所有想得到的人。他念念不忘的事情就是想用自己的爱 、用自己的献身搭救被男人们欺辱的娜斯泰谢?费里帕夫娜,当梅斯金把一桩外表邪-恶的行为看透,却看见邪-恶行为背后某些让人同情之处,因而为邪-恶者做出解释;他一方面就被某些是非分明正义感强烈的直率人士讥为虚无主义、愚昧的社会主义,另一方面也遭受因心怀鬼胎而自惭形秽的人的毁谤。

文中最让我感动的是主人公梅斯金一直的默默无闻的付出,他周旋于两个女人之间,他尽全力去帮助她们,他做每一件事都是以不伤害任何人为出发点,可就是这样一位圣徒般的赤子,这样一个最优秀的正面人物,在这个羊狠狼贪的龌龊的世界上终于还是一事无成,他不但搭救不了任何一个别人,他甚至连自己也保护不了。他的悲剧不是个人的悲剧,而是整个社会的悲剧,陀思妥耶夫斯基以此来揭示社会弊病和人性的缺失,我们人类不能什么 事情都是奉行利益至上,如果是这样,我们不如回归动物的单纯的本性,难道人类在进化的同时就一定要伴随着这么多的弊病吗?我们不可以像梅斯金那样保持一颗赤子之心,保留着孩童般的天真吗?其实人世间是有真爱的,我们要心地善良,我们要看到世界的美好,不能因为暂时身处某个黑暗的角落就放弃对光明的追求

《白痴》读后感【篇三】

俄罗斯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白痴》,看完了。这是一部满厚的书,一直听说他的书写得好的,很好奇,就特意找他的书来看了。但是,说实话,我不太喜欢这作品的风格,很啰嗦的描写:人物之间的细节,聚会时都有什么人参加,谁说了哪些话,琐碎,絮絮叨叨,不大气。而且,故事的结局也很不好,每个人都没有得到善终。女主人公娜斯塔西娅,应该说她的形象塑造得相当丰满,她性格刚烈、情感丰富,但心灵扭曲、内心充满矛盾和痛苦。我感觉她自己似乎都不知道要如何活着,一会儿跟爱她的罗果仁跑了,却不嫁给这人,一会儿要跟男主角结婚,结果结婚仪式前又跟人跑了,很是混乱。最后死于爱她的人之手,很悲惨。而男主角是作为正面人物的梅什金公爵,作品展现了他的善良与纯洁,使小说透出光明的色调。故事中的他陷于两个女人之间,不知所措,他想要充当救世主的形象,却谁也没救了,甚至害了她们。第二女主角也因爱生恨,被他间接的羞辱了,转而匆忙间嫁错了人,十分郁闷。而梅什金公爵,也因癫痫再度发作,而基本被废了,到外国继续去养病。所以,我想,书名叫白痴,是否也暗示了他不幸的一生和结局呢?当然,是我不会看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书,根基不够啊,不要紧,先看我感兴趣的书籍吧,书有很多很多呢。

《白痴》读后感【篇四】

《白痴》读后感500字!

公爵、娜斯塔霞、阿格拉雅三人是如此不同又如此相似,公爵憨直善良的透着傻气,而娜斯塔霞则是那么浓郁激烈,阿格拉雅又如此纯真美好,他们与身处的周遭世界似乎都格格不入,天真的如同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却又都无比深刻的洞悉着人心,所以他们才能发现彼此的美好可贵,惺惺相惜的错以为是爱情。(爱情是什么呢?也许其实质就是一种“错觉”吧。)

曾经,我天真的举杯庆祝“愿我们永远天真”,天真的想要知世故而不世故,天真的在30岁生日时大言不惭的说要“从心所欲不逾矩”,随心恣意真性情为自己而活……兜兜转转磕磕绊绊,事实是,今天我依然天真的向往着天真,虽然异乎寻常的可笑,如同“白痴”……

“昏头昏脑的蠢事做得够了,该清醒过来了。所有这一切,国外的全部生活,你们的整个欧洲——通通都是一片空幻。”

最后的最后,无论小说还是事实往往是天真的人们掩去怜悯,抹杀激情,隐没纯真,作为“白痴”活着,一个真正的白痴,麻木混沌的活着,永远活在这世上。

最后,陀受难和忍受顺从的宗教思想,顽固而可怕的如同他的癫痫病症。

另,读荣如德先生的后记因他最后那段话深受感动,感谢他精彩的翻译,更感谢他为每一个读者保留无限的思想驰骋空间。

《白痴》读后感【篇五】

《白痴》读后感1500字!

犹如一面镜子,反观自我。

《白痴》是我接触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第一部作品,在4月底的时候读完了这本书,通过五一假期的时间,读了多数友邻的总结,不停得提问、沉思、自省,才逐渐把自身融入了小说人物所在的世界。

先说说几个主人公。

公爵几乎是我们所有人最初渴望成为的人——善良、宽容、博爱,满怀一颗赤子之心的热爱别人,热爱生活。可是回归现实生活,公爵这样的品性几乎会被所有人认定为“白痴”,因为他占据了上帝视觉,几乎是为引渡众生而存在的,而我们都是凡人,“正处在第三匹马及黑马的时代骑在马上手里拿着天平;因为当今一切都要称分量,都要按合同办事”,“人人一心谋着自己的权利”,过多为他人考虑反而会被嘲讽单纯。但是我们为什么依然会为这样一个超脱现实生活的人所感动,或许人纯洁的心灵是我们都渴望的吧,有谁不渴望自己和以及身边的人都是一群真诚、善良和可爱的人呢?

娜斯塔霞,这个人物让我深感她的孤独。她是浸在万恶的现实生活中,却依旧出淤泥而不染,尽己所能保持纯洁心灵的人。遇到公爵前,她很孤独,身边全是一群对她有所企图的人,没有一个人真正的尊重她,也没有一个人真正的懂她;遇到公爵后,她依然孤独,她深爱公爵,却望而不得。然而她比任何人都渴望幸福,多次逃离罗果仁去到公爵身边,然而善良的她“深信她是世界上最堕落、最邪恶的人”,她不忍将公爵至于一个被人议论和嘲笑的处境,所以她纠结到死,哪怕最终决定留在公爵身边,善良的内心却也没能饶恕自己,而后疯癫走向了毁灭。

阿格拉雅,一支温室里的花朵,蛮横傲娇却又不乏善良可爱。每次读到有关她的情节,总是不由得想到司汤达《红与黑》中的一句话——“乡下佬的狡黠胜过了有钱人的狡黠,因为后者不依靠狡黠也是可以过活的”——我并非认为有钱人尽数善良(比如罗果仁),穷人尽数狡黠。阿格拉雅身处一个毫无后顾之忧的家庭,有一个控制欲强却敢爱敢恨的母亲,或许在多数人眼里,她所拥有的的是众人不可企及的幸福,但是她想逃离,就像一个天真的小孩子,总是对另外一种生活有所期许。她真的被保护的太好了,稍稍浑浊的世界于她都显得格格不入,这位傲娇善良的公主,或许还未真正理解爱情,就任性的爱上了公爵。可是我觉得她并没有完全懂得公爵,因为她向往美好,所以她爱上了善良的公爵;但是她对恶的认知,或许才刚刚开始,对待恶或许还不能全盘接纳。

罗果仁,一个可怜人。我之所以不想说他是一个恶人,是因为他是众生的影子,他的爱是自私。试问有多少人的爱是无私的?只要对方幸福,你真的就满足了吗?当你全心全意的爱着对方甚至感动了自己,他却毫无留恋转身离去,你会第一时间坦然的祝福对方吗?我爱你所以希望你幸福,但我希望这份幸福是我给予你的,或许这就是自私。无私是否只是存在于理想中(公爵是否理想化)?或许罗果仁很自私,但不能否认他对娜斯塔霞世俗的爱。

陀翁对于众多小人物的塑造,阅读过程中一度瞥见身边许多人的影子,有些甚至就是隐匿于内心真实的自己。将军夫人的敢爱敢恨,列别杰夫的贪婪,伊波利特的阴郁,加尼亚的平庸……这些小人物影射了绝大多数的世人。

其中,最想谈谈加尼亚。陀翁把他归到“‘聪明的普通人”的行列,这类人“把自己想象成旷世奇才,可是在自己心里总保留着一条怀疑的蛆虫”,而我很不幸的也属于此类人,深知平庸却不忍平庸,所以把平庸怪罪到“一切束缚了我手脚”的人与事的头上,“他们确实一辈子都无法肯定,他们渴望做出的创举究竟是什么,他们毕生准备完成的伟业究竟是什么”,所以不停的折腾,“一方面深刻地、不断地感到自己缺乏才华,另一方面又不可遏制地想要证明自己是个最有独创性的人”,现在的我不就是这样吗?深刻反省,或许自己比起加尼亚只是多了一点善良,少了一些手段,但终究还是如他一样艰辛地生活。

这部作品初读却已决定重读,因为生活总是苦难重重,总会让人充满绝望,走入陀翁的作品,走向所有的苦难者,与他们共同经历,哪怕救赎失败,过程却也能感受到无尽的关怀与爱。

《白痴》读后感【篇六】

《白痴》读后感400字!

一棵棵高大的、苍劲油亮的古松,山顶的悬崖上有一座古老的中世纪城堡,断壁残垣,一片废墟,我们那座小村就在远远的山脚下,隐约在望,阳光明媚,天空一片碧蓝,静极了。

我常常觉得,老有什么东西在召唤我到什么地方去,我老觉得,如果一直往前走,不停地走,一直走出那条线,走出天地交接的那条线,到那边就会豁然开朗,整个谜底就会呈现在您面前,您就会立刻看到一种新生活,比我们的生活强一千倍、热闹一千倍的新生活,

不远处有一座教堂,大礼拜堂顶部的镀金的屋顶在灿烂的阳光下闪耀。他记得,他紧盯着那屋顶和屋顶上放射出来的光芒;他无法让目光离开这光芒:他似乎感到,这光芒就是他新的本体,再过三分钟,他就将与它合为一体……未来的不可知以及对于这立刻就要到来的新状态的憎嫌,令他不寒而栗;但是他说,当时再没什么比他不绝如缕的一个想法更使他沉重的了,他在想:倘若不死又怎样呢!倘若能挽回生命又将怎样呢……多么无穷无尽啊!而这一切都属于我!

《白痴》读后感【篇七】

“白痴”与“正常”!

《白痴》这本书的内容非常之丰富,对人性、人的心理、社会问题等有很多深入的探讨,很多地方发人深省。唯独爱情部分不是很合我胃口(现阶段),情绪太饱满了,每个场景都是声嘶力竭的舞台剧。

关于公爵是“白痴”这一点,除了因为公爵患有癫痫,似乎大部分都是在别人的价值体系里得出的结论。我们太经常以自己为中心,以自己的标准,用“正常”这个词去衡量周围的一切。同样,我们也太经常在别人的标准里被评价,虽然大部分人都不喜欢被别人评价。唐寅的《桃花庵歌》:“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看破红尘,非常洒脱,令人歆羡。而《白痴》中的人物却都是在人世间,红尘里的。他们纠结、挣扎,时而清醒、时而如在梦中、时而不愿醒来。痛苦是有意义的。

我很早就知道,我们越真心地歌颂、赞扬的东西,往往是我们缺乏的东西,这和得不到的最珍贵是两回事。反过来,为我们所轻视、鄙夷的,可能也只是在某个人或某些人的评价体系里的不太“正常”。“正常”并不一定是一个好词,人与人应当是有低劣、平庸和高尚之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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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读后感]天真妈妈读后感万能版七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为了更好地领悟书籍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写读后感应该抓住书籍的哪些精髓来写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精华读后感]天真妈妈读后感万能版七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天真妈妈读后感(篇一)

杨红樱的《淘气包马小跳》是我最爱读的课外书之一,内容诙谐幽默,好玩有趣,我可以说是百读不厌。

这几天,我从学校图书室里借来了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的《超级市长》、《马小跳的生日会》、《天真妈妈》、《笨女孩安琪儿》、《天真女孩路曼曼》等等,《天真妈妈》是我在这几本书里最爱看的一本。其中有一篇是“没有主见的宝贝儿妈妈”:每次宝贝儿妈妈去了马小跳的姨妈家,回家以后就会有新的举措。

这几天,她不停地往外打电话,到处咨询买什么牌子的钢琴好……说的是宝贝儿妈妈没有主见,从小就听她妹妹的,她妹妹的孩子杜真子学什么,她就让马小跳学什么。他们一会儿学小提琴,一会儿学琵琶,一会儿学钢琴。马小跳练小提琴练的脖子都歪了!哈哈!

还有一篇,是“漂亮妈妈”,说的是马小跳和唐飞打架,因为他们都说自己的妈妈好,唐飞的妈妈来过学校,所以夏林果、张达、毛超都说唐飞的妈妈漂亮。马小跳不服气,夏林果他们让马小跳找个证人来,马小跳找不出来,因为宝贝儿妈妈根本就没来过学校。唐飞出了个主意,他让安琪儿告诉路曼曼他和马小跳打架的事,路曼曼知道了,肯定要告诉秦老师,秦老师肯定叫他和马小跳的家长来,他和马小跳都叫妈妈来,到时候让她们一比高低。马小跳让宝贝儿妈妈戴上珍珠耳环、珍珠项链、玉手镯,穿上那条有凤凰图案的裙子,在头发上洒上香水。最后,全班同学都认为马小跳的妈妈最美丽。

我希望杨好的书,让我一饱眼福!

天真妈妈读后感(篇二)

我好感激、好崇拜杨红樱大姐姐了,因为她写的小说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丛书真好看,这套丛书有天真妈妈贪玩老爸轰隆隆老师四个调皮蛋等十本书,那些故事情节曲折离奇,词句幽默精彩,非常好玩,我常常看得哈哈大笑,舍不得放下。尤其是天真妈妈这个故事,常常使我在大笑之后又非常非常的感动。

马小跳叫妈妈“宝贝儿”,谁要是说宝贝儿妈妈的坏话,马小跳一定会和他拼命的!马小跳的宝贝儿妈妈不仅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妈妈”,而且还是一个神探!马小跳想“陷害”爸爸,结果妈妈一下子就破案了,马小跳对宝贝儿妈妈佩服得五体投地。母亲节就要到了,马小跳会安排什么样的节目呢?搞个庆祝派对啦!

最让人又感动又好笑的是,有一次爸爸出差去了,他的宝贝儿妈妈脚扭伤了,马小跳要扶妈妈去看病,可妈妈无论如何不要,一定要他去上学。结果马小跳在纸上写上“请帮助我妈妈”,然后悄悄地用透明胶粘在妈妈背上,结果妈妈在上医院的路上,好多人都不由分说的帮助他妈妈。

好看的故事多着呢,你自己看吧!但是我想告诉你们,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感到十分惭愧,因为每次我生病了,妈妈日夜不停地照顾我,可我从来没有好好地照顾过妈妈。有时连一句问候话都没有过,我只顾自己做作业,只顾自己玩。看了天真妈妈这个故事后,我现在后悔死了,简直不能原谅自己,我为什么没有想到要关心妈妈呢?希望同学们从现在开始就要学会关心父母,就象他们关心我们一样。

天真妈妈读后感(篇三)

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丛书,深受广大儿童的喜爱。今天,我就读了其中一本《天真妈妈》。

《天真妈妈》此书讲了一个性格热情、温柔、贤惠的一位还未长大的女孩。说到妈妈,就得有丈夫和儿子。这个可爱的妈妈叫丁蕊。但是儿子马小跳和丈夫马天笑,总喜欢叫他宝贝妈妈或宝贝儿。因为在他们眼里,她就算长到七十岁、八十岁、九十岁,甚至一万岁。她都是他们的宝贝儿!可见这位宝贝儿在马小跳和爸爸的心中是多么得重要!宝贝儿妈妈是一位想像力丰富的橱窗设计师。有一次,因为童装太多。这位宝贝儿,也直接用了真人模特。

是啊!如果我们能用宝贝妈妈的目光看世界,也许见到的是一个充满阳光的世界。

天真妈妈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读了《天真妈妈》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说马小跳的最爱是谁?——是”宝贝儿妈妈“!谁要是说马小跳妈妈的坏话,马小跳一定会和他拼命的!他的妈妈不仅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妈妈“,而且还是一个神探。马小跳想”陷害“爸爸,结果,妈妈一下子就破案了,他对妈妈佩服得五体投地。

母亲节就要到了,马小跳会安排什么样的精彩活动来为妈妈庆祝节日?爸爸出差期间,妈妈受伤了,马小跳又会怎样照顾妈妈呢?

读了这本书后,虽然马小跳很淘气、顽皮,但是,马小跳有一颗孝心。我也要向马小跳那样孝敬父母,做一个优秀的好孩子。

天真妈妈读后感(篇五)

淘气包马小跳之天真妈妈,是班级年会上李老师发给我的书。这本书可真好看呀!

马小跳有一个漂亮的宝贝儿妈妈,她是一个橱窗设计师。马小跳为妈妈预备了一个充实的母亲节,吃的都是他自己爱吃的,玩的都是他自己爱玩的;他给妈妈洗脚,却把妈妈的脚给烫伤了,妈妈不仅没有生气,还告诉他妈妈觉得很幸福;他也曾给妈妈做了一个十二层的三明治,把妈妈感动得留下了眼泪。宝贝儿妈妈是一个爱哭的妈妈,她很少生气,高兴的时候会流下激动的泪水;她最喜欢看神探小说,还很喜欢破案,马小跳和爸爸的事情都被他一眼看穿。她很喜欢吃带臭味的食物,有一次妈妈在市场上买了一个榴莲,放在了冰箱里。马小跳和爸爸实在受不了这种臭味,马小跳偷偷把榴莲倒在马桶里冲走了。虽然马小跳精心安排了一通,可是还是被妈妈识破了。他和爸爸都很佩服妈妈。

我从这本书里看到的都是父母对孩子满满的爱。父母的爱真伟大的呀!

天真妈妈读后感(篇六)

读过《天真妈妈》,我觉得马小跳非常幸福,因为他有一个天真的妈妈。马小跳的妈妈非常爱哭,比如马小跳为她洗脚,为她做三明治……她都会哭的。马小跳还有一个童心的爸爸,是一个玩具厂的厂长。我也想拥有像马小跳妈妈的妈妈,因为我妈妈很严厉。

读了天真妈妈,我觉得马小跳妈妈的爱好一直改变并不好,不像我,我永远都有一个爱好——那就是画画。

总之,马小跳家的这两位童心的爸爸妈妈使我羡慕。

天真妈妈读后感(篇七)

大家都知道杨红樱是我国著的大作家,写过很多著名书。其中有淘气包马小跳、笑猫日记、瞧,这群俏丫头……

我最喜欢的就是淘气包马小跳和笑猫日记。今天我就给大家说说《淘气包马小跳之天真妈妈》的读后感。

这一天,马小跳的妈妈脚突然崴住了马小跳的爸爸去出差了。马小跳的宝贝妈妈就只能靠马小跳了。

马小跳天天帮妈妈熬药,一点也不说累。

马小跳做的一切很值得我们大家学习!我们以后一点要好好学习哦!

[精华]名著四世同堂读后感通用七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一篇的读后感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精华]名著四世同堂读后感通用七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名著四世同堂读后感(篇一)

“千里刀光影,仇恨燃九城,月圆之夜人不归,花香之地无和平……”听过骆玉笙激越的唱腔,看过电视剧《四世同堂》,我被剧情深深感染,觉得意犹未尽,于是,便想寻来老舍先生的原著《四世同堂》细细品读。

小羊圈胡同,多么善良的一个街名,却闯进一伙强盗,祁老人一辈子生活中这里,他一生无求,只想把这个四世同堂的日子过下去,然而,复巢之下,岂有完卵。儿子天佑不堪侮投湖而死,二孙子瑞丰投敌死于非命,二孙媳妇胖菊子投靠汉奸沦落院染病而亡,重孙女小妞子也饿死了。钱默吟这一典型的旧式文人,民国年间他还戴着红呢子风帽,一家人深居简出,可孙子被日本人抢走,而他也受尽严刑折磨,最终家破人亡。小崔,只想拉洋车养家糊口,也死于日寇屠刀下。棚匠刘师傅,除了会替人家裱糊房屋还有一点业余爱好—舞狮子,谁想日本人逼着他为攻陷中国的一个个大城市而去舞狮庆祝,他愤而离家远走他乡。

京华之地,皇城根下,饿民夺食,混合面吃得人东倒西歪,半死不活的都拉到郊外,郊外迎接他们的不是病床而是挖好的大坑,大坑里黑压压的人都想逃命,日本人边撒石灰边填土,成百上千的人就这样失去了生命……

读到这里我深切地明白了什么叫落后就要挨打,什么又叫苟且偷生。

品读这部百万字的恢宏巨著,犹如眼前展开了一幅历史长卷。国破家亡,城春草深。面对强敌,有人奋起反抗,如老三瑞全偷跑出城,参加了抗日队伍;小崔痛打日寇;小文、桐芳借唱戏之名行刺日寇,最终与敌人同归于尽;年迈的李四爷与敌人以死相拼,死得悲壮。也有人如冠晓荷、大赤包、招弟、兰东阳成了不齿于人类的汉奸,最后或活埋,或疯死,或被掐死,或跑到日本遇上爆炸尸骨无存。

好在历史是人民创造的,是由人民推动向前的,我们不能让一片乌云挡住眼睛而看不清未来,未来是属于爱好和平的人民的,只要人民愿意生活在一个和谐的世界里,军国主义的螳臂是无论如何也阻挡不了滚滚向前的历史车轮的。

名著四世同堂读后感(篇二)

在北京一个叫做小羊圈的巷子里,有一棵老槐树。

老槐树不知道在这里多久了,孩子们都喜欢在槐荫下玩耍,因为这里有槐豆槐花与槐虫可以当做孩子们的玩具,还有一片树荫可以让大家在暑气肆虐的时候纳凉。槐树旁是一户在这里住了几十年的姓祁的人家,一家四代都住在一起,也就是四世同堂;门牌一号是一家姓钱的人家,钱先生不喜欢出门,就喜欢在自家后院里侍弄花草;祁家对过是李四爷的家,李四爷为人很好,待人热心,永远自动地为大家服务,对谁都愿意帮忙;三号是小羊圈里最体面的房,三号的主人,冠晓荷有两位太太,祂们总是走在最前端……

然后,渐渐起风了,卢沟桥事变爆发。

不久,北平陷落这股风就像是深冬寒风一样,在炎热的天里把整个北平吹得像是秋后的落叶摇摇欲坠。人们的心都凉了,李四爷站在槐荫下和以前一样向大家报告该怎样准备,然后坐在那里呆呆地看着绿色的槐虫。

老槐树随风摇曳,不说话。

我想老槐树可能一开始也像祁老太爷一样,觉得事情肯定不会很糟糕,但是心中还是有些惴惴不安,当祁家老三——瑞全离开去保家卫国的时候,我可以看见老槐树轻轻摇摇自己的枝叶祝祂好运;但是事情很快就不受控制了,三号的冠晓荷在大赤包的怂恿下跑去向日军告密,因此钱老先生被那群兽兵带走关进了监狱,我可以看见老槐树十分气愤,恨不得自己能够离三号的房子更远一些,但是老槐树不能动,祂只能叹了口气,然后继续随风摇曳……

事实证明,三个月一切结束这简直就是个幻想。一天又一天,老槐树虽然可以不用担心柴米油盐,可以不用在意弄堂外隆隆枪炮,但是祂仍然只能看着住在小羊圈里的人们在受苦。即使老槐树有槐豆槐花与槐虫,祂不能拽回越走越远越走越歪的瑞丰;即使老槐树有槐豆槐花与槐虫,祂不能站出去去为了自己的国家而与侵华军进行斗争;即使老槐树有槐树槐花与槐虫,祂不能阻止那群兽兵将脚狠狠踢向李四爷……

三个月慢慢慢慢地拉长变成了八年,八年对老槐树来说不算什么,可这八年却让老槐树刻骨铭心。当年在槐荫下一期侃大山的人们一个又一个被时间的洪流裹挟走,逐渐冲淡了痕迹,但是老槐树会记得祂们,记得小崔,记得孙七,记得李四爷,记祩傩太太,记得小文夫妇……

但是在最后的最后,老槐树定会有些欣慰,因为这噩梦般的八年终于结束了。

小羊圈里,槐树叶儿拂拂地在摇曳,起风了。

名著四世同堂读后感(篇三)

老舍先生的《四世同堂》,创作始于1944年1月,此时正是北平陷落的第五年,抗日战争结束的前一年。

创作《四世同堂》前,老舍先生的很多至今在文学史上重占有重要地位的作品已经问世,《老张的哲学》,《赵子曰》,《猫城记》,《骆驼祥子》等。据后来老舍先生回忆:《四世同堂》是"写得最好的一本书"。

小说主要描写了在抗日爆发时期,北平的一个小羊圈胡同里的几户人对国家,生活的复杂纠葛。以祁家为主要视野,钱家,冠家和小羊圈其他住户为辅,紧紧围绕着抗争和顺从,国家和小家,个人利益和民族主义,刻画了当时普通老百姓在面对抗日战争中的纷繁复杂的脸谱。

面对摇摇欲坠的国家,全面陷落的北平,北平的老百姓是选择拿起武器和智慧抗日,还是选择哈腰俯首归顺求荣呢?

祁瑞宣,当时的知识分子代表,是个具有国家和民族大义,同时奉行孝道,上孝下慈的人。这种情感使他前期一直纠结着,上一刻愿意为国家和民族抛头颅,洒热血,下一刻身为小家的主心骨无奈和职责。整部书无疑是祁瑞宣的一个漫长的心路历程,从被动抗争的障碍到主动战争的决心和自信。韵梅,结婚后才拥有名字的女性,祁瑞宣的妻,传统,勤劳,孝顺,却不认识几个字。这样一个女性,却爱恨分明,深明大义,虽然双手习惯于张罗着一家的口粮,但也就是这样的一双手,在小顺子被日本的孩子欺负时能决然对日本小孩进行回击,能在粮食饥荒时勇敢的走到街上挑起全家生命延续的重担和决心。钱默吟,相继痛失儿子和妻子,六十多岁的老诗人,从此弃笔从戎,他坚信只有勇于反抗,投身革命才能挽救北平,挽救民族,挽救国家。老三瑞全和刘师傅,同样怀着一颗保家卫国,坚决的抗日的决心,选择逃出北平参加革命。桐芳,李四爷,孙七,小崔,小文夫妇,对日本人同仇敌忾,却不幸成为日本人的刀下鬼。

同一片北平的天空下,有这么一小部分的中国人却选择充当敌人的爪牙。他们求当官发财的,求荣华富贵的,求权威,求苟活,求时髦,他们对日本人卑躬屈膝,不惜诡诈,愚弄中国人,且不以为耻,整日招摇。冠晓荷,大赤包,高亦庄,祁瑞丰,胖菊子,蓝东阳,李空山,招弟,是灰暗的北平中的毒瘤,最终一个个自掘坟墓,甚至落下被活埋,逼疯在监狱的下场。

小说一共分为三个部分,《彷徨》,《偷生》,《饥荒》看完意犹未尽,我又找来了20xx年同名电视剧《四世同堂》继续回温书中内容。

这部由老舍先生小说《四世同堂》改编的电视剧,演员选角个人认为比较出彩,很符合书本中的角色形象,如黄磊饰演的祁瑞宣,模样周正,具备知识分子的气质;蒋勤勤饰演的韵梅,传统,美丽,勤劳;元秋把大赤包的刁悍,西太后形象演活了,赵宝刚,演出了一个不知亡国之耻的小人形象。但是,电视剧中的人物形象却不够小说来的丰满,有张力,比如祁瑞宣这个人物,小说是非常复杂的,这个人面对着国家的破败和小家的四世同堂的压力,较长一段时间游走在主动走出去抗争和留下来顾家,一方面不甘心为日本人谋职,一方面却不严厉批判老二和冠家充当汉奸行为的矛盾心理,与电视剧中黄磊所饰演出决断的,自信的,勇敢的祁瑞宣是不同的。小说版的祁瑞宣在后期,实际上应该是在老三瑞全的出现和影响下,才最终选择主动,积极参加抗日工作。

不是说电视剧拍得不完美,只是在小说的世界里,老舍先生的笔下,你能更近距离的剖析人物关系和人物心理,你能深刻的体会到这个人之所以会选择抗争,之所以会选择顺从,之所以会选择当亡国奴。同时,你能深刻感受到老舍先生语言的魅力,很多地方读起来使你心潮滂湃,给你一种随时舍身取义的民族愤慨,给你一种藐视亡国奴,冲破敌人汉奸的思想和勇气。也许,这就是老舍在抗战时期,写下这部著作的最原始初衷和动力。

名著四世同堂读后感(篇四)

《四世同堂》记叙了北平沦陷后的畸形世态中,日寇铁蹄下和广大平民的悲惨遭遇、那一派古老、宁静生活被打破后的不安、惶惑与震撼。狠狠地鞭挞了附敌作恶者丑恶灵魂,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罪行,反映出老百姓们的英勇无畏。

书中的人物冠晓荷是住在小羊圈里的住户,他是一个贪生怕死的人,看到日寇的侵略,千方百计的想和日本人做朋友。他,对日本人毕恭毕敬,向他们的背影深鞠躬,给日本人下跪,却因为“消毒”丢了性命。他的太太外号叫大赤包,她希望中国被日本打垮,找关系给日本人做事。她的性情火爆刚烈,对自己的同胞毫不留情,但最后和冠晓荷的结局一样,在他们依偎的日本人手中死去。

我佩服书中的祁家老三祁瑞全,他是一个满腔热血的大学生,见到日本的入侵,他不想做亡国奴,而决定离开北平,将自己的生命献给国家,做一个抗战的英雄。他回到北京后,他已经不是一个急躁的学生,而变为了有丰富的阅历和抗战斗经验的地下工作者,他受组织委派,潜回北平,做情报工作,他在北海公园刺杀了给日本人做特务的招弟,在抗战胜利时,与邻居们共享快乐。他是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中国人,他不怕为国捐躯,只希望为战争胜利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这是一部灵魂的觉醒史。战争激怒了人,也改变了灵魂。虽然招弟从一个纯洁的姑娘变成了日伪的特务,让人心寒,然而钱默吟却被战争从一个不谙世事的旧式知识分子激怒成投笔从戎的革命者,也让矛盾的高第与瑞全并肩作战,让祈老爷子抱着妞妞去找日本人算账,让小崔和李四爷等人不乏悲壮地为革命而牺牲……这足以让人喟叹,让人震撼!

这是中华民族在危亡之际人性之花的淋漓绽放,是一首铿锵激荡的民族灵魂的交响,这是在先生的妙笔下,一朵永开不败的民族之花。这里,我们借先生的笔看到了一部旧中国的抗战史,了解到了在枪炮的雷鸣中形形色色的最本质的性格,它让我们不断地理解与反思。而透过这部国民史,我们又读懂了一位生在炮火年代的伟大的人民艺术家,他轻松幽默的笔调里有的是满腔的愤慨,嘲笑讽刺的帷幔下透露出的是一颗对家国拳拳之爱的心,是对国民蒙昧强有力的呼唤,是对胜利最急切的渴望与坚信。

这位先生,叫老舍;这部书,叫《四世同堂》。

名著四世同堂读后感(篇五)

每到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这个美好的节日,我都会想到哪年热闹,温馨的场面。那年中秋节的晚上 我坐在自己家的窗口边,无忧无虑的看着这一如既往的景色。手不自觉的拿出来了一本书。堵上了几页书。恰巧,是中秋的片段。老舍先生这本厚厚的《四世同堂》,可让我的中秋时光富有了新的色彩,读着老舍的中秋,又过着我的中秋。也是别有一番风味啊!

老舍的文笔可谓是把中秋写得淋漓尽致啊!各种各样的葡萄,各种各样的梨,各种各样的苹果,描写得让人读着就已经觉得嘴中有余香了。他把小白梨,说是清香甜脆的,把白海棠,说像红花那样的大。把大枣,说是葫芦形的。把各种各样北平的美食,说得淋漓尽致,使人顾不得只去想口福而是已经变不清哪一种香味更好闻,哪一种颜色更好看。微微的有些醉意了。 “唉——一毛钱儿来耶,你就挑一堆我的小白梨儿,皮儿又嫩,水儿又甜,没有一个虫眼儿,我的小嫩白梨儿耶!”这是他们买水果的口号。老舍先生写活了抗争时期北平市小市民的生活。即使是在抗争时期,照样过着自己幸福的小康生活。他们有着自己和谐温馨的小环境,互相帮助,即便有些小矛盾,也落不下深仇大恨这就是老舍写的,北平市小市民。每一家的中秋都有不同的色彩。”春花一般骄傲与俊美的青年学生,从清华园,从出产莲花白酒的海甸,从东南西北城,到北海去划船;荷花久已残败,可是荷叶还给小船上的男女身上染上一些清香。” 那些青年学生们,在抗战时期,能有他们丰富的心情,也是少有的。把荷叶,用了拟人化的手法。让清香,留在了那些青年学生的身上。在那时他们也是一股清流。

这样的中秋可谓是梦寐以求的。这样的文章让人赏心悦目。这样的文采让人感叹不已。 我吃着圆圆的月饼,望着圆圆的月亮,还在回味着那篇文章······

名著四世同堂读后感(篇六)

我慢慢的松了一口气,轻轻的合上了最后一页书,背负着历史的厚重,仿佛置身于血雨腥风的年代里,古老的北平城那小羊圈……一幕幕,清楚的在我眼前跳动,让我为之震撼。

《四世同堂》是一部描写抗日战争,揭露控诉日本帝国主义的残暴罪行,讴歌弘扬中国人民伟大爱国精神老舍先生用犀利的笔法将每个人物刻画的活灵活现,谨慎持家的祈老人,忠厚善良的天佑,隐士诗人变为革命斗士的钱默吟,热血青年瑞全,乐于助人的李大爷,无耻的瑞丰和冠小荷,阴狠得大赤包等等,栩栩如生的描绘出每个人的性格特征小羊圈的各色人等的荣辱观,生死存亡,记述北平沦陷后的畸形世态,以小羊圈内人们与日本人及罕见的顽强斗争为例,表现出中国人英勇反抗日本人,为争取抗战的胜利作斗争。

读《四世同堂》尤使我愤怒的是那一帮汉奸,贪财好色之徒,尤其是大赤包和冠小荷,为了权势钱而出卖自己的亲人,让人既可恨又可悲,但是又让我觉得可喜,最后他们都惨死了,没有一个完整的活下来。

小说以钱默吟先生抗战胜利后惊奇地出现在乡亲们的面前,并与祁老人及一家老小庆祝抗战的胜利而结束,这是完美的结束,是现实,也是读者包括我愿意看到的。

名著四世同堂读后感(篇七)

极白的手,会让人联想到什么?是天使温暖、细嫩、柔软的手?还是女巫那挖人心肝、拿着滴血匕首,惨白而修长的手?凭借这双手,我们可以想象的空间极大,这双手的主人既可以是面容可爱精致胖嘟嘟的小天使,又可以是有着勾人魂魄的眼睛和嗜血笑容的女巫。亦真亦幻,让我们无法猜测。

大赤包就有一双极白的手,她的手上擦了有二两的粉才变得很白。那双极白的手,曾在蓝东阳为她当上所长道喜的时侯极傲慢地抬起了一点点,请蓝东阳坐下。曾在打牌重重地摔在桌子上,来恐吓其他牌友。曾站在院子里指着桐芳的房间破口大骂。曾叉着腰指责冠晓荷的胆小。曾亲热地接过丁约翰递来的“英国府”的东西……

大赤包像一个可怖的女巫,更像一个肥大的狐狸。有着极强的变通能力,通过小聪明来为自己谋取利益。用那双极白的手从别人的盘子里带走一点又一点食物,并且越带越多越来越贪婪,甚至认为食物的主人总有一天会自愿的把的一份留给自己。她总以为是自己在利用日本人,却不知道是日本人利用了她。可谓是机关尽反失足啊!

[精华读后感]悲剧的诞生片段读后感范例七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读书很重要,读一本好书更重要,而经典的书籍作品就是人们最适合读的书籍。假期时我们观看了作品,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怎么才能避免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根据大家的需求,小编特意准备了“[精华读后感]悲剧的诞生片段读后感范例七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转发阅读。

悲剧的诞生片段读后感 篇1

人类的活动(不论体力或智力的)创造了艺术,艺术来源生活,而那些不朽而光辉,得以长存至今艺术形象,是人类活动在无边的历史长河的淘洗下,脱颖而出的精华。在同一时期,不同地方的人类文明以自己的社会形态、文化风格为原型,创造出了众多特点鲜明的艺术形象。在这些形象当中,堪称经典,为我们所熟知的两位,即本文将要讨论的夸父和普罗米修斯。在讨论他们之前,我必须不厌其烦地补充一点历史背景知识,这样将有助于文章的铺展和读者的理解。所以请耐心地读下去,肯定会有所受益。

如果我们假定,这两位曾经以人的形式,在大地上行走的话,那么他们大致生活在同一个历史阶段公元前第三个千年至第一个千年之间。这个时期是人类历史上一个重要的过渡阶段,即由新石器时代向古代文明时期过渡。

在这个伟大的变革时期,因为灌溉农业、金属冶炼,和牛耕农用动力的产生和推广,古代文明首先在中东破土而出,然后以不可阻挡的趋势向各地传播。在这一时期,中东出现了美索不达米亚文明,东边,黄河流域出现了中华文明的雏形,印度河流域出现了古印度文明;在西边,埃及文明诞生于尼罗河流域,地中海的波涛和美丽的克里特岛是孕育米若斯文明的摇篮。紧接着,在亚欧大陆的古代文明之后的,是中美洲的古老文明。这是一段古代文明焕发活力,欣欣向荣的时期,也是一部反映人类挑战自我,突破自然限制的伟大诗篇。从新旧石器时代的蛮荒中苏醒过来的人类,仿佛是受到文明之火的启示,他们睁开双眼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用自己微薄的力量,向强大无边的自然发起挑战。现在看来,人类无疑是赢得了这场战争,他们成功地开辟了一片自然奇迹之外的广阔天地。但是,当时的人类决不会有这样的自信,在他们辛劳而短暂的生命中,一定充满着人生苦短的慨叹。在古代文明的发源地美索不达米亚,频繁而又无规律可循的可怕山洪,与反复无常的气候变化,时时刻刻摧残着那里脆弱的农业生产;而周边游牧民族军队反反复复的侵略、骚扰,又是破坏文明国家国计民生的一大威胁。翻阅苏美尔人的文献,我们看到他们用这样文字来抒写对人生感慨。

只有人,寿命不久长,无论做什么,都如清风一扬。

在可怕的自然力面前,我们的祖先是十分渺小的,但他们心中涌起的欲望又无法让他们在与自然的对抗中妥协,实际的情况是,人类已经没有退路了,在与天地进行的斗争中,他们必须放手一搏,哪怕这是一场必输的战斗。

古人是怎样看待他们与自然力的较量呢?

人类的神灵意识,贯穿着人类发展演变的历史。自然力量在他们眼里,化身成为无所不能的神灵,步入文明时代的人类向自然发出的挑战,实际上就是在挑战新旧石器时代的人类心中不敢逾越的权威神灵。神界与人界分异的产生,其实是非常合理的,我们无法想象,绝大多数古人会忽视神灵的存在。事实上,也正是因为对自然力量的惧怕,人类才需要神那是一种强有力的依靠,不论他降灾还是赐福,都是一种心理上的慰藉。

进入文明阶段的人类没有对神灵的存在产生怀疑,他们依然要仰赖对神灵的信仰才能生存,但与新旧石器时代的人类不同,那时的人类已经敢于接近神灵,去获取神灵的智慧。我们都知道巴别塔的故事,骄傲的国王集合天下能工巧匠,想要造就一座通天的高塔,结局自然是神战胜了人类,浩大的工程最终在神的干预下半途而废。这个故事体现了人类对神灵态度的转变,尽管结局是人类遭受了失败,但那种敢于接近神灵、触犯神灵的勇气,是那个时代人类文明所共有的特征,也是众多艺术形象不可或缺的精神。先民们创造的这些伟大的艺术形象,多是以挑战不可战胜的神灵为开始,以主人公受到神灵惩罚的苦难为结束,体现了充满磨难而又百折不饶的人生这一悲剧性的主题。伟大的悲剧是人类艺术史上的巅峰,悲剧背后所体现出的人性光辉,甚至超越了其在美学上所能达到的成就。

宇宙心灵所怀蓄的矛盾,在他看来显然是由于种种不同世界的交错混乱,譬如说,神界与人界,这两者分别来说都是合理的,但是,正因为它们分庭抗礼,所以势必各因其个性而经受痛苦。当个人英勇地努力追求共性,当他试图跨过个性的界限,从而使自己变成唯一的宇宙生灵时,他定必经受那隐藏在万物本质中的原始矛盾,也就是说,他越轨了,因此受苦。

尼采《悲剧的诞生》

普罗米修斯就是这样一个伟大的形象,他虽然是一个神,但他更像是一个在大地上行走的人类,在对待火的立场上,他和人类是一致的。这样一个为人类的利益奋斗而不惜背叛自己身份的神灵,我们不妨就把他看作人类中的一位勇士。

当人类走出蛮荒,努力地征服自然,想要在世界上拥有自己的位置时,他们就已经从内心深处与自己的神灵决裂了,客观地承认神人二界的分野,只会加速这种决裂的发展。面对生存环境的艰险,文明人不会寻求妥协,正因为这名正言顺的分界,造就了人类与神灵分庭抗礼的局面。用尼采的话来说,就是人类跨越个性的限制,去追求共性的过程,人类追求的最终目标,是使自己成为宇宙中唯一的生灵。但是这种疯狂的行为,又是对神灵权威的冒犯,越轨者必遭受苦难,他会为其所作所为付出痛苦代价。而这就是其悲剧之所在,冒犯神灵的权威会招致灾难,但为了人类共同的利益,普罗米修斯这样的英雄必须去犯。他做了,神灵不会给他好果子吃;他不这样做,人类将遭受灭顶之灾。普罗米修斯的人生悲剧,就这样淋漓尽致地展现在世人眼前!

无独有偶,在遥遥相隔万里的东方,黄河流域养育下的中华文明也诞生了这样一位伟大的人,他就是夸父,那位手持拐棍,只身追寻太阳的巨人。

与希腊人埃斯库罗斯所写故事的背景相同,夸父生活在一个极端寒冷的年代,鹅毛大雪漫天飘洒,遮蔽了太阳火热的脸庞,给行走大地上渺小的人类带去了无边的寒冬长夜。在艰难困苦的情况下,巨人夸父表现出了与普罗米修斯相媲美的勇气,告别族人,他要去寻找太阳,为了让太阳回到族人身边,他必须说服这位力量强大的神灵。这一情节的设置,与普罗米修斯为救人类而盗取神火有着异曲同工之处。两个故事稍有不同的地方,只在故事的结果。

普罗米修斯盗取了神火,也受到了惩罚,宙斯把他悬挂在峭壁之上,派巨鹰日日啄食他的肝脏。夸父的结局是死亡,他长途跋涉,历经艰辛来到了太阳面前,对他说出了自己的诉求,然后悲壮地倒下。两位代表着人类利益去冒犯神灵的英雄,一个得到的是万年的折磨,另一个则面对生命的终结。普罗米修斯成功地获得神火,使温暖重回人间;而夸父没有带回他所渴求的太阳,他的同胞并没有获得解放。

但是结局不言自明,在逆境中生机勃勃的人拥有不可战胜的力量,巨人夸父所表现出来的超凡勇气,预示着人类将克服一切艰险,创造出光明璀璨的未来。在故事最后的部分里,夸父丢在地上的那根拐杖,化作了一片美丽的树林,树上结满了甘甜的果子。这个美丽的地方,后来成为了一代又一代行者追寻不止的所在。个人认为,夸父追日这个悲剧故事,比起埃斯库罗斯笔下的普罗米修斯,在对结局的艺术处理上要技高一筹。总之,夸父与普罗米修斯这两位人类英雄的悲剧形象,是人类在历史上试图超越自我,战胜自我,挑战极限过程的完美写照。在中国,与他们相类似的艺术形象还有填海不息的精卫,和开天辟地的盘古。他们在悲剧中诞生,在悲剧中寻找超越的动力,亦在不竭的奋斗中得到永恒的生命。

我曾经不止一次地设想,应该把夸父的形象作为我们民族精神的标志,中华民族在近代的发展充满着挫折和艰辛,只有保持最大的勇气才能支持我们在逆境中前行。我呼唤当代的夸父,那坚定的巨人,能够忍受大众的奚落和嘲讽,向着那美好而渺茫的希望之林前进,哪怕等待前方的是死亡,也能顽强的前行,为了人类的幸福,挑战那不能超越的极限。

悲剧的诞生片段读后感 篇2

摘要:尼采的悲剧哲学是西方美学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他虽继承叔本华的意志主义哲学,但却自成体系。《悲剧的诞生》是尼采的代表作之一,是处女作,也是其哲学思想的开端。本文是在阅读1986年版三联出版社出版的《悲剧的诞生尼采美学文选》后所写的读后感,将从叔本华、尼采的哲学思想入手剖析,继而探究《悲剧的诞生》这本著作,也将对该书中的日神文化、日神精神、日神冲动和酒神文化、酒神精神、酒神冲动加以分析,最后将涉及叔本华和尼采对权力意志的不同看法。

关键词:叔本华,尼采,悲剧哲学,日神文化与酒神文化,权力意志

一、叔本华的哲学理论

(一)作为表象的世界

叔本华认为哲学是无前提的,也是最普遍的知识。哲学与科学有着根本性的差异。在他看来,科学要问的是为什么,而哲学首先问什么。哲学的根本问题是世界是什么,同时,哲学必须是普遍性的知识,它将我们作为认识主体本来就有的直观知识抽象化、明晰化,这就是哲学任务。[1]

康德哲学使叔本华摆脱了朴素的实在论,而是首先从主体和客体的依存性出发来看待世界。他谈到的表象和意志的区分,实际上对应的就是康德的现象与自在之物的区分。

叔本华认为,要探讨世界是什么这个问题,应从表象出发。世界是我的表象:这是一个真理,是对于任何一个生活着和认识着的生物都有效的真理;不过只有人能够将他纳入反省的、抽象的意识罢了。[2]在这里,叔本华十分重视身体的作用,这对其作为意志的世界的哲学观点有着重要的影响。

(二)作为意志的世界

世界绝不仅仅是表象,在康德那里,现象与自在之物得以区分,但现象界是可通过直观形式和知性范畴认识的,而自在之物则不可。叔本华的意志学说则是为了认识这个自在之物。在叔本华的哲学里,这个自在之物就是意志,它是世界的本质。在解释这个重要命题时,叔本华是从身体入手,但其的主要观点则是意志甚至是整个自然的内在的本质,且意志是不可分的。意志不同于表象,所以叔本华也提到意志作为自在之物是在具有各种形态的理由律的范围之外的,从而就简直是无根据的[3]

二、尼采的哲学理论权力意志

在尼采看来,权力意志也是一种强力意识,这里的含义是尽力肯定、把握意志;是一种充分的肯定。虽然尼采对叔本华的意志主义哲学有些许的继承,但是,他并认同叔本华对表象和意志进行区分。在他看来,表象就是所谓的本质。

权力意志是尼采哲学的核心思想,它是一个匿名的过程;需要释放与保持自己的生命力,这就是一种主人意识,即要做主人,要拥有支配力、权力,保持自身;权力意志也是一种求真一直,我们要理解,在尼采的眼中,真理不是纯粹的、客观的、绝对的而是虚构的、错误的,在认识与权力意志的关系中,权力意志是第一原则;权力意志也是永恒轮回的,它自我创造、自我毁灭、循环往复,在永恒轮回的过程中,权力意志是有限的、守恒的、循环的、没有目的的。

三、悲剧的诞生

在未阅读《悲剧的诞生》时,通过多方面的理解,我以为这是一本蕴含尼采悲剧美学观点的著作,尼采通过古希腊辉煌的艺术历史讲述日神文化和酒神文化,从二者冲突中剖析悲剧的诞生。但在阅读过本书以及相关的二手文献后,我意识到这不仅仅是一本解释希腊悲剧起源、通过希腊悲剧而探讨悲剧本质的美学著作,而是一本毋庸置疑的哲学著作,一本由美学通向哲学的著作。

在探究本书的写作背景时,我们不难发现:1870年,尼采参加普法战争无疑推动了该书的成形。1870年,尼采参加普法战争的精力和痛苦感受,进一步推动他向总体生命哲学迈进,,迪奥尼索斯和阿波罗的形象不断浮现在他的脑海中,对他来说,这不仅仅是一对非常不同的希腊神袛,而是指在历史上,在艺术和生存中极不相同的两种巨大力量。[4]尼采的悲剧旨在建立,建立一种不同于希腊世界的理想主义和乐观主义的观念,这是一种新的文化观念。也是需要我们去理解、剖析的观念。

四、日神文化与酒神文化

日神文化与酒神文化无疑是《悲剧的诞生》一书中最惹人关注的重点。在我看来,只有理解的酒神冲动,才能理解尼采的悲剧哲学,才能理解尼采哲学。

所谓日神冲动首先是指本体性的生命意志表现为具体事物的冲动,这种冲动创造出包括天地万物在内的整个现象世界;所谓酒神冲动是本体性生命意志否定,消灭具体事物和现象世界的冲动,而所谓酒神世界,便是本体性的意志世界本身。[5]这是对日神冲动、酒神冲动最普遍的认识了。

我的理解便是,日神冲动创造现象世界,但是它是刻板的,没有生命的。而酒神冲动虽然在消灭、破除现象世界确是时时创新,有着生命力的。如果一成不变又怎会有生命力?只有毁灭再创造才可以实现生命的永恒。其实也可以说日神冲动和酒神冲动都是意志下的不同表现,日神冲动是意志的肯定性,酒神冲动是意志的否定性。有冲突才会有新生。其实,日神艺术与酒神艺术在相互争夺优势地位和主导地位时,二者之间也是互相需要的,就像尼采本人说道我们必须把希腊悲剧理解为不断重新向一个日神的形象世界迸发的酒神歌队。[6]

五、权力意志

(一)意志主义

意志主义是对黑格尔理性主义哲学的全面反动:在存在论上,意志主义义务目的的意志冲动代替了理性,认为生命和世界的本质是意志;在认识论上,意志主义以直观代替了理性认识,认为只有通过直观才能把握世界的本质,认识仅仅是一直发展到某个阶段的产物,是意志的工具;在人生论上,意志主义以个体主义和悲观主义代替了历史主义和乐观主义。

叔本华作为表象和意志的世界、生命意志的肯定和否定,尼采的权力意志使得二位成为了意志主义的重要代表。

(二)叔本华和尼采的不同意志

叔本华主张通过自我意识和艺术直观把握意志本身,在他看来,意志是单一的,没有任何理由的,盲目的,是一种悲观、饥饿意志。在上文提到过,尼采的权利意志是一个永恒轮回的过程,这恰恰体现了生命的价值。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尼采虽然与叔本华一同关注意志,但二者的一直观念却是截然不同的。我们只有理解了他们之间的相同处、不同处才能了解《悲剧的诞生》的背景,才得以真正读懂这本著作。

悲剧的诞生片段读后感 篇3

《悲剧的诞生》读后感2000字

一、赫拉克利特:人间智者

人居世间如扁舟行于沧海,时刻面临着孤独与虚无的恐惧,然而恰恰是为了克服这样的恐惧,伟大者必须永恒却成了人类发自肺腑的执着呼唤。似乎,惟有借自己的成就与名声方可超越时间与死亡,永远被后代铭记,惟有伟大者的永恒能够使生存显得可以理解,惟有不朽可以给予人生一个合理的明证。对永生的渴望,铭刻在沧远的人类文明史之画册。

在追寻永恒的队伍之中,哲学家是最勇敢的骑士。禀赋卓异的哲学家骄傲地轻视当下,略过一切瞬间即逝之物,将所有厚望寄托于永恒的真理,修建起固若金汤的自足的城墙,独自朝拜通向不朽之途。

赫拉克里特,真理追求者中最后一位最光彩夺目的人间智者。这位孤独的隐士深刻地洞察了世界变化与毁灭的无常,因而不仅对别人的真理和真理探询不感兴趣,更截然不同于别的哲学家对名声的热衷,他像一个失去大气的星体,面对众人时只会厌恶地转身而去。然而赫拉克里特鄙视名望,却并不否定他自己的永恒真理。认识自我乃是一种必须,自我所认识到的真理以及那个认识真理的自己依然是人类智慧的顶峰所依然推崇的固守。

二、奥林匹斯诸神:纵乐的众相

希腊神话里首先浮现的神邸是奥林匹斯神巍峨壮美的形象,是诸神与泰坦巨神的战争。奥林匹斯神完全不具备宗教神的高尚、圣德、悲悯或爱怜,而浑然是人自身的升华。快乐、自信、意气昂扬的诸神翻泰坦帝国、杀死巨怪。如同从荆棘丛中长出玫瑰花那样,由于阿波罗的美的冲动,原始泰坦诸神的恐怖体系经过几个渐进的过渡阶段,演化成奥林匹斯诸神的狂欢体系。

尼采称阿波罗为众神之父,荷马的阿波罗、奥林匹斯神的孔武有力与阿波罗理性的法则是希腊神话提供的第一种面对苦难人生的智慧生存,同时提供了一种神正论式的证明生存的方式:阿波罗以其崇高庄严的姿态向我们表明,人们多么需要这整个痛苦世界,它促使个体人产生得到解救的幻觉。强烈的幻觉和乐观的幻想,朴素而壮美,为荷马式的人提供了想象性的救赎。

众神自己过了人的生活,从而为人生作了辩护。阿波罗与奥林匹斯诸神的确能够解释人生的苦难与生存的正当性:希腊人证明生存和世界正当的方式就是让自己的每一种生存方式都可以在神的世界中找到对应的神的生存方式。荷马所构筑的这一体系使希腊人得以在神邸的明媚阳光下生活,连叹息也成了生存的颂歌。然而,原初泰坦的精神虽然暂时被压制和掩盖,却并没有被彻底消灭,阿波罗/奥林匹亚诸神的胜利仅仅是暂时的和局部的,只有在多立克国家和多立克艺术之中,在对泰坦的、野蛮的本性的不断抗拒之下,才形成了阿波罗神真正的永久军营。然而泰坦只是在安详庄重的阿波罗的体内作暂时的喘息,力量积蓄充分之时,阿波罗神已然溃不成军。

三、普罗米修斯:叛逆之神

如果说奥林匹斯神打败泰坦巨怪的神话依然是阿波罗智慧的集中体现,那么在普罗米修斯的故事里,充满张力的精神冲突已经凸显,奥林匹斯的神山本身亦已开始悄然坍塌。普罗米修斯为人间盗来火种,火作为一种新兴文化的守护神,同样是智慧的象喻,然而对人类满怀伟大的爱的普罗米修斯却被宙斯缚于山崖,普罗米修斯的神话,一方面集中表现了勇敢的个人的无限的痛苦,另一方面则表达了神的困境,乃至对诸神末日的预感。普罗米修斯是一位叛逆的神,他虽然属于阿波罗的父系,却又是狄俄尼索斯的面具。

而对于人类而言,火点燃了蒙昧的世间,却被视为对自然与神灵的侵犯,于是在转身回首的那一瞬间,人洞见了这智慧中饱含的罪恶,同时却又是充满尊严的罪恶。这是一种类似于原罪式的原始亵渎,或不可消泯的原始矛盾。普罗米修斯的神话因此包含了一个无比苦涩的思想:事物本质之中蕴涵着不幸,世界内心充满矛盾,因为泰坦般奋发向上的个体必然亵渎神灵。而普罗米修斯的智慧给人生的启示在于,他同时为人类的过错、以及由此产生的苦难作辩护。人类的不幸在普罗米修斯的神话里交汇成深重的悲剧精神,而交错混杂的种种矛盾与痛苦最终凝结成一句话:这就是你的世界!这就叫世界!

四、西勒尼:你的智慧在于死亡

西勒尼的智慧冲着庄重的奥林匹斯诸神喊道:啊,滚开!滚开!,他冷笑着感叹可怜的浮生啊,命运多舛的孩子啊,你为什么要逼我说出你最好不要听到的话呢?那最好的东西是你根本无法得到的,这就是不要降生,不要存在,归于乌有。不过,对你来说,等而次之的东西是立刻就死。

如果说阿波罗的精神是原始希腊人沉浸于梦与幻觉之后想象的救赎,对苦难人生的恐惧甚至变成了神邸光环笼罩下渴望生存的强烈意志;普罗米修斯的神话却交织了觉醒后的所有的矛盾与痛苦,并最终得出一切存在既公正又不公正,在两种情况下都同样合理的概念化结论语;那么西勒尼那一声尖锐的嗤笑则是骆驼背上的最后一根草,最深刻也最悲观的智慧,最终压垮了希腊达观与浅薄乐观主义。作为狄俄尼索斯的养育者和老师,西勒尼所具备的是截然不同于阿波罗的智慧,如果普通人是过于阴沉而严肃地看待了这一生命历程,有些人则明白在通向不朽的旅途中怎样超然地付之一笑,或者至少是高尚的蔑视,他们常常带着反讽爬向坟墓。

悲剧的诞生片段读后感 篇4

昨天戴老师布置了一样比登天还难的作业,就是抄一至四单元的重点段落。这可不是轻松的活,有两课是全部要抄的啊!唉,谁让我们这次的期中考试考得这么差呢!很多同学试卷上的按课文内容填空都错了,只有杨妤霏幸免于难,因为她是年级第一。想到老师布置的作业,我现在的心情真可以用一句网络流行语来形容蓝瘦香菇。

放学来到晚辅导班,我马上拿出水笔开始抄,我还是挺有耐心,抄啊抄啊,可是我抄到一半,手就感觉要废了。实在太多了,我能完成吗?看着已抄得密密麻麻的本子,想到还有一半没抄,我真是欲哭无泪。可是怪谁呢?谁让我自己考试不认真呢?现在后悔也没用了。我扭头看看其他同学,他们也皱着眉头,不停地抄着,有人不时地揉揉发酸的手腕,教室里安静极了,只听到一片沙沙沙的写字声。一直到了晚上九点多,我们还没抄好。家教老师发信息问戴老师,这么多没抄好怎么办。戴老师居然回:孩子们自己定。这下我们乐开了花,一个个开始收拾书包准备回家了。陈若文还懊悔地说:唉,早知道这样,我刚才就抄慢一点了,手都快断了。只有潘鑫悦还坐在那里抄着。我也背起书包,如风一样飞回了家。

第二天戴老师居然问我们:你们抄书都抄了吗?什么?不是让我们自己定吗?我的心像静止了一样,呆若木鸡。戴老师生气地说:我就是要看看你们有没有自觉。没抄的人全给我补起来。我默默地拿出水笔开抄了。老师还给我们设陷阱?谁让我们不自觉呢?

这悲剧的两天,我可怜的手啊!看来以后一定要自觉完成作业,不能再心存侥幸了。

悲剧的诞生片段读后感 篇5

“那世间最好的东西,就是不要降生,不要存在,成为虚无。不过还有次好的东西——立刻就死。”这是来自希腊的古老神话,是古希腊人的民间智慧,是大哲笔下希腊悲剧的民间来源。

悲剧如尼采所云,是一种个体生命的本质,是对再伟大的个体也终将历经苦难而结束其生命历程的一声悲叹;但它同时也是一种快感,而这悲剧的快感正是从那种认识到生命意志的虚幻性的听天由命感中产生的。因为听天由命,因为极早地知道了结局,才会拥有放手一搏的勇气,才会在有限的人生之中将生命的欲望与强度肆意发挥到无穷,在世间万物的本质——音乐的驱驶下把灵魂唱出,竟也压制住了那骇人的悲叹,澎湃出了悲剧的主旋律。每当个体在瞬间的毁灭中涅槃成为太一世界万物众生的一部分,悲剧也便从此刻升华了。

这古老的悲剧,正是日神与酒神两位大神的产物,日神沉湎于壮丽的梦境,外观的幻觉,认为这可以令个体在苦难中忘记苦难,在黑暗里发现光亮。酒神却总是醉醺醺,疯癫癫,胡言乱语间便已道破世间一切真理,带领其追随者在真理间大醉酩酊,在黑暗中以自己为尺度前进向已注定的终点。两位大神,两名性格迥异的画家,终是无法背离音乐的本质约束,便在音乐的画板上各自挥洒。两种性格虽有争端却也在千百年中相互促进,于是希腊悲剧便拥有了酒神的本质,日神的语言与形象,以及太初所赋予的音乐灵魂。

这究竟是上苍所赐予古希腊人的还是他们民间智慧的历久沉积?没有人知道该怎么说,就像没有人分得清古希腊人与悲剧而言到底是什么关系一般。他们是观众,是演员,是服从于悲剧的歌队,也是悲剧所述的英雄。也许世界上本没有看戏与演戏之分,每个人都需在人生的舞台生表演一出希腊悲剧,区别只在于有的人不知道,有的人因知道而狂妄,有的人因知道而退缩,因为他们不是古希腊人。只有古希腊人才能把悲剧演绎出日神与酒神的影子,才能在悲剧中窥见宇宙的深处。

只是古希腊人已不再,酒醒日坠,悲剧已死。

《贰》

在那个年代,唯一可以和酒神精神相对立的灵物,人谓苏格拉底精神。“就像在神秘主义者身上直觉与智慧过度发达一样,在这位天才的身上只允许逻辑天性过度负荷”,尼采如此评价道。这逻辑驱使他对希腊悲剧愈看愈不顺眼,怎么会有靠本能与直觉便可以成名的诗人与戏剧家?怎么会有如此“非理性”的艺术形式?他还在执念于自己的三个乐观主义公式:“知识即美德;罪恶仅仅源于无知;有德者即幸福者。”古希腊悲剧正是在他们的逼迫下跳入历史的洪流,背上缺少真知,充满幻觉,荒唐腐败的罪名。

苏格拉底虽是逻辑天才,但他身上的逻辑冲动却对自己丝毫不讲逻辑,如奔腾的浪般不羁。于是他四处讲学,于是他触怒权贵,于是他不屈于传统宗教势力,于是他在雅典的法庭上受审。面对着死刑,他却显得格外宁静,光明磊落而从容赴死,迎着曙光被毒酒醉倒在宴席上。他最终还是脱离了作为表象的个体躯壳,在太一的母体中获得永生。

他的一生已然是一出不折不扣的悲剧:虽知自己的下场却依旧昂首高歌逆之而行,那生命的强度与升华直叫人看得如痴如醉。这是一位可敬的对手,他所追求的乐观主义与求知欲乃是为了挽救他本以为真理缺乏的世界,虽然在人生悲剧的本质面前他的坚持是错的。反悲剧的苏格拉底在本性与意志,也就是他一直抨击的酒神的雕琢下,成为了悲剧的苏格拉底并为萨提儿的歌队与狂欢者所传颂。可是后世他的传人们还是像这样,本着祖师爷的理想与初衷在不知不觉中把自己的人生雕刻成悲剧么?

现代的科学界应该认识到苏格拉底在创造所谓科学与知识这一概念时是为了造福众生,在不改这个世界本质的前提下为宣扬真理,而不是那些贪得无厌的乐观主义者手中用来谋私利的低劣工具。与那些自以为经纶满腹的学者一并,这些人懂得真理的目的不在于维护秩序,而在于改变规矩,他们狂妄的认为这些工具可以让他们脱离千万年延续的悲剧,跳出人的圈子而成为神。殊不知这样却带来了更多的流血与厮杀,以致人的求生本能降低,生命的强度减弱,悲剧的主旋律自是噤若寒蝉;个体意识的空前暴涨,更是促使了原始生灵母体的消瘦,悲剧的升华又如何延续?

这些人终其一生却无法成为悲剧,所谓褒贬,仅此一句。

《叁》

音乐已死。这宇宙与世界的底色调早在世人的漠然中为杂色所染。他本是酒神的灵魂,是这众生是这世界是这宇宙的灵魂,可从文艺复兴时期的歌剧开始,灵魂就不断被更深地亵渎;他本是宇宙大爆炸的伴奏,有了他才会孕育出现实,之后才是对于现实的描述,模仿与概念,而他们,那些所谓的艺术家,竟用音乐去模仿滥俗的情感,去模仿苍白的文字,去带上谄媚的嘴脸刻意营造空洞涣散的娱乐效果!音乐本是这世间的神,而无知而自大的人却令神去模仿自己。在过去的近百年中,巴赫犹能窥见神的一角,贝多芬用苦难与灵魂谱出的音符恍若千年前希腊的神谕,但百年以后的今天呢?贝多芬已死,巴赫已死,,音乐已死,灰也不剩。

诗已死。这基于“音乐情绪”的情感释放,文字只不过是承担的载体以及使情感含蓄的通道。那些源自本性的原始呼喊,那些日神光影下的梦境形象,却被这些当代诗人张牙舞爪的笔,矫揉做作的字符(已不配称为文字),牢牢地钉在冰冷的纸上。屈子行吟于泽畔,唱的是不屈的调子;太白斗酒诗百篇,书的是灵魂的交响。他们自是人生的英雄,是希腊式悲剧的主角,而那些诗篇正是他们在台上用生命吼出的唱词,是人生悲剧的表达与模仿。而屈原投江,诗仙捉月,诗也便追随去了水月之间,因为人间再无诗人,因为人间已是符号的天下。

艺术已死。当人世间的审美者得意洋洋地认为艺术是在自己手上诞生时,是否便意味着人世间已无人懂得艺术的真正面貌?我们只不过也是真正创作者的另一件艺术品罢了,而一件不懂得站在正确角度欣赏自己的艺术品,终究只有被砸烂的下场。

此时,作为最高形式艺术的希腊悲剧,那日神与酒神执笔共同挥洒出的悲剧,那诗与音乐编织交响而成的悲剧,又怎能苟活于这不懂本质,没有灵魂,任凭欲望、自大、个体意识肆虐的疯狂的人世间?!

所以悲剧已死。

而在不见帷幕的戏台上,在迷雾重重的人世间,我们又将何去何从?

悲剧的诞生片段读后感 篇6

《悲剧的诞生》是尼采第一部产生重大影响力的哲学着作,该书涉及的是哲学中的重要分支美学。在这一领域,学术界一向重视黑格尔、帕克以及后来的本雅明、阿多诺等人的研究成果,尼采的这一着作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然而,《悲剧的诞生》一书却一直为艺术家和诗人们推崇。仅以我们中国为例,鲁迅、周国平、郭沫若以及现在的新裤子、超载等摇滚乐队都曾对这一着作产生过浓厚的兴趣。撰写《悲剧的诞生》时,尼采还是一个意气风发、初露头角的青年学者,然而仔细阅读这本书,你会发现他不仅阐述了西方艺术的源头,而且也为他自己的悲剧命运写好了注脚。也许这本书的问世本身就意味着尼采悲剧命运的开始。

尼采在书中把西方艺术的源头归结为日神情结和酒神情结,而尼采尤为推崇后者。酒神情结即迪奥尼索斯情结,此后一直为众多学者和艺术家关注,比如王小波就曾以迪奥尼索斯情结为题写过多篇杂文。在中国文化中,酒神情结也在诗人、隐者和失意者中十分流行。中国历史上最奇特的年代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那是一个国家分崩离析、战火纷飞的年代,那是一个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极度尖锐的年代,那同时也是一个民族大融合、文化交流日益密切的年代。在那个时代,产生过一批令后来人神往无比的隐士。他们或不问世事、一心耕读,或放浪江湖、蔑视权贵,或庙堂为官、勤心修身。不管是隐于野的小隐,还是隐于市的中隐,抑或是隐于朝的大隐,他们都有着强烈的迪奥尼索斯情结。例如着名田园诗人陶渊明(先隐于朝而后隐于野)就是一个喜诗好酒、寄情山水的隐士,迪奥尼索斯情结在他身上展现无余;更不用说让无数文人向往的大隐组合竹林七贤了。在鲁迅先生的文章里,魏晋士人,自然可以以竹林七贤为代表,与药和酒是分不开的。竹林七贤中着名的刘伶(天地为屋,房屋为衣,赤裸终日)、阮籍(猖狂一生,难效长途之哭)以及他们的精神领袖嵇康(越名教而任自然,非汤武而薄周孔)都是终日与酒相伴的狂士。由此可见,酒神情结和日神情结的交织在中国文化中同样可以找到映射,然而耐人寻味的是,在西方,酒神情结在哲学家、音乐家、画家和诗人中都存在,而在中国,似乎主要是诗人钟情于酒(自然是以酒为命),而像着名画家吴道子、音乐家李龟年、哲学家朱熹,我们并没有听说过他们好酒的记载,这也许与中国儒家思想的深入影响有着很大关系。可见,中西艺术同中有异,异中有同,用殊而不同而又殊途同归来概括吧!

尼采在书中对西方艺术的这一源头作了深入的阐述,并运用这一论断对西方历史以及现实中种种艺术现象作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尼采和着名音乐家瓦格纳是好朋友,而在书中他对瓦格纳的音乐作了毫不留情的批判;尼采分章节对希腊、罗马的各方面的艺术文化进行剖析,提出了自己独到的看法。尽管与黑格尔、帕克相比,尼采在美学上没有建立起自己的理论体系,他的论断和阐述多有随意性和主观性明显的缺陷,他的文字逻辑性和严密性也有待推敲(这方面的缺陷与传播学大师麦克卢汉的经典着作《理解媒介:人体的延伸》有相似之处),但是他对西方艺术的分析,他在书中所体现出来的悲剧人生观,仍然深深影响了几代艺术家和文人。该书中许多看似随意、漫不经心的论断成为后来许多文人的座右铭或者信奉的箴言。

在该书的末尾,尼采用悲凉的笔调写道:就算人生是梦,我们也要有滋有味地做这场梦,不要失去了梦的情致和乐趣;就算人生是悲剧,我们也要尽情地上演这场悲剧,不要失去了悲剧的壮丽和轰烈。这句话成为许多喜爱尼采的文人、甘于孤独的斗士的座右铭,而同时似乎也为尼采孤寂而又悲壮的一生埋好了伏笔。尼采靠《悲剧的诞生》而成名,《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的问世使他成为继叔本华之后唯意志论的代表人物,而他鼓吹的生命意志、重建偶像的超人哲学即使他成为德国哲学的领军人物,也给他带来了无数谩骂和污蔑。也许在他撰写《悲剧的诞生》时,他就已经预测到自己一生的悲剧命运。在他精神失常后孤苦的日子里,在他郁郁不得志、愤愤而终的时刻,甚至在他的哲学为俾斯麦和希特勒所所以解释、肆意篡改的年代,这一悲剧似乎一直在延续。这已经不只是尼采本人的悲剧,也是人类,是这个世界的悲剧。

悲剧的诞生片段读后感 篇7

尼采的第一部着作是《悲剧的诞生》,他提出了日神精神和酒神精神。日神的光辉使万物呈现出美的外观,制造一种幻觉,酒神象征着情绪的放纵,它的一种状态是一种痛苦与狂喜交织的颠狂状态。我们都很喜欢听音乐,而音乐正是日神与酒神精神的一种综合情绪的表露。尼采认为,看悲剧时,一种形而上的慰藉使我们暂时逃脱世态变迁的纷扰,通过个性的毁灭,我们反而感觉到世界生命意志的丰盈和不可毁灭,于是生出快感。现实的苦难化作了审美的快乐,人生的悲剧化作了世界的喜剧,肯定生命,连同它必然包含的痛苦与毁灭,与痛苦相嬉戏,从人生的悲剧性中获得审美快感。这就是酒神精神的要义。

日神精神就是沉湎于外观的幻觉,反对追究本体,酒神精神却要破除外观的幻觉,与本体沟通融合。前者用美丽的面纱遮盖人生的悲剧面目,后者揭开面纱,直视人生悲剧。前者教人不放弃人生的欢乐,后者教人不回避人生的痛苦。前者迷恋瞬时,后者向往永恒。日神精神的潜台词:就算人生是个梦。我们也要有滋有味地做这个梦。不要失掉了梦的情致和乐趣;酒神精神的潜台词是:就算人生是幕悲剧,我们也要有声有色的演这幕悲剧,不要失掉悲剧的壮丽和快慰。

尼采认为权力是生命意志的最高目标,人生就是强弱权力意志的较量过程。这种权力意志实际上就是用酒神精神改造过的生命意志,征服异已,使之成为自己生存,发展的工具,这是生命的原则。因此他将人分为天才和流氓。一个能否对人和持审美的态度,是肯定人生还是否定人生,归根到底取决于内在生命的强成衰弱。他还宣称上帝死了,号召打破偶象,破坏陈腐的传统观念,提倡狂放不羁的酒神精神。

一个人的世界,读懂的时刻,第一次看到过这样透彻的言论,让那么多一直以来很模糊的东西变得如此清晰,我变得如此通透,在哲人的面前我是一个透明的灵魂,我好像是与一位哲人在历史的时光隧道中来了一次撞击,满满的一地,我慌忙地俯身捡拾起的,都是闪烁着哲思的光芒的珠贝或者我是在哲人的窗外,看见他来回踱步时燃起的袅袅烟雾,那是思想的丝缕灵性,我屏息静气,心中却有狂浪翻滚,让我想跳想叫想哭,为这些年的混沌在瞬间地流泻,想跳想叫想哭想告诉一个人我的感受,然而,没有。周围很静,苏说:静,净只有我一个人的世界,无比的静我明白这样的话的意思。

有对手才有博弈的乐趣。柔弱的天性将来也可以发展壮大,因为,思想具备极大的包容性,没有哪种思想是单而纯的,其实人也如此。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每个人都在塑造着别人,同时被别人塑造,不仅是身边的人,还有穿越时空的阅读的对话。今后的岁月里,怎样让人们在熟悉我的思想的同时,不去追溯我此刻的境况呢,然,在境况中可以更深透地理解我此刻的思想,就像对一部伟大的作品的理解都要联系当时的时代背景一样,每个人都是让人评说的对象,在理解这个词的诱惑下,我有一种想脱光衣服充分坦诚的冲动,然而我没有,历史也不会,所以戏剧诞生,而迷惑的一生就是我的戏剧,遮住了历史。

这本书让我知道,我就是一个奇幻无穷的个体,跟政治无关,跟文化无关,跟道德无关,我不再把自己变成一把直立的刀,单薄,尖刻,没有灵魂般地游走在混沌的世界里,割破自己,伤害别人。我不再以为是痛苦遮蔽了所有美的东西。依旧采取了一种比较正常的表达方式:高歌。关上窗户,在一个人的世界里高歌,永远循着哲人们的韵律

守株待兔读后感七篇


多读书可以提升个人的气质和精神品质修养。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读后感是人们从书中得出的一些启发和心得。你收集了多少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守株待兔读后感七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读了《小童话》中的《守株待兔》这则寓言让我深受感受。

它主要讲了一个宋朝的农民,每天都必须下地干活,非常辛苦,有一天,农民又下地干活了,干到太阳快下山了,这时,突然一只野兔从旁边的草丛中冲出来,一头撞死在了旁边不远处的树桩上,发民见了,非常高兴,放下锄头,提着野兔,美滋滋的回家了。到了第二天,农民急忙赶到地里,他心想:每天都会有这样的好事。从此以后他不在干活了,整天坐在树桩前,等待野兔自动送上门来。就这样,一天又一天的等待,渐渐的庄稼也慢慢地死掉了。最后,故事中的农民成了宋朝人民的笑柄。

读了这个故事,我不禁联想起了我们的生活实践,在我们班里,也有像故事中的农民一样,整天游手好闲,什么也不做,整天做白日梦,到了考试总会抓耳挠胜,什么也不会,总想着一步登天,一下子学会,我们大家可不要学故事中的农民,总是想要不劳而获,最后却一无所有。

朋有,大家请记住,天底下没有不劳而获的事,只有付出了,才会有收获、才会有成功,所以,我们要趁现在,努力学习。只有这样,最后 才能成功、才能获得成就。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二】

最近,我读了《守株待兔》这个故事,使我深有感触。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宋国有个农夫,捡到了一只被撞死在树桩上的兔子,于是就带回去饱餐了一顿,从此以后,农夫就天天守在树桩旁等着下一只兔子,结果却一无所获。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只有辛勤地付出,才能收获丰盛的果实,天上是不可能掉馅饼的!

想想我自己,也有过跟农夫一样的经历。记得有一次,老师要求默写英语单词,我没来得及复习,结果还是考了100分,我便一下子骄傲起来,觉得自己这次没有复习也能默写100分,那我以后也一定可以。于是从那以后,我每天就只完成英语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什么预习啊,默写啊,背诵啊,只要是老师不检查的作业,我一样不做。就这样一直混到了期中考试前几天,老师让我们回去把第一到第八单元的单词复习一遍,明天默写,我听了不以为然,依旧我行我素,回到家后也和往常一样,一点都没有复习,结果可想而知。默写成绩出来了,我发现自己错了好多个单词,就连之前会的也默写错了。从那一刻开始,我彻底醒悟了过来,不敢再掉以轻心了,每天除了完成作业之外,便开始抓紧一切时间复习,努力把之前掉下来的功课全部补上,等到老师再次抽查单词默写的时候,我又恢复到了原有的水平,可是我却再也不敢不努力学习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只有辛勤的付出,才能收获丰盛的果实,因为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情是不可能永远发生的。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三】

读了《守株待兔后传》不仅让我开心一笑,还让我的英语长进了一大节,更让我得到了启事:勤奋可以创造出财富,守株待兔读后感400字。

其实,不就是多勤劳起来吗?开始,他还老在那桩子旁边守着,再等来一只自投罗网的兔子.只不过是个巧合罢了,真不知道他心里咋想的.来了一个商人,告诉他要多植树,这样几率就高了,于是这个农夫便勤奋起来.可是他还没等来兔子,(他也太执迷不悟,简直是想兔子想疯了)商人告诉他为什么后,他才恍然大悟.

笑是笑了,话又说回来了,我不是和这个农夫一样吗?我看见别的同学都能随随便便的买饮料可我却不能,我在那直咽口水,谁让我没有那么多的零花钱呢?我只能在那里“望梅止渴”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以前我也有零花钱,可因一次犯了错误,所以,老妈把我的零花钱“一扫而空”。老妈说的种种要求我都一点也不想干,只能和农夫一样,天天盼,日日盼,希望能把我一天一元的零花钱盼回来。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只能是守株待兔了。

过了几个月,我实在忍不住了,便问老妈要钱,妈妈给我定了一个要求,一天一篇《黑马阅读》。我顿时聂儿了,但为了我的零花钱,我咬着后槽牙,答应了。我的零花钱就又回来了。

我读罢了短文后,农夫真应该谢谢商人,没有商人,他就不会勤劳起来;

没有商人,他就不会种树,得到财富;没有商人他就再也吃不着野兔……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四】

20xx年的寒假终于到来了,我迫不及待地想做自己的事情——读书。因为读书能给人带来快乐,于是我读了《中国寓言故事》这本书。里面的寓言故事可多了:《杞人忧天》、《掩耳盗铃》、《虎假虎威》……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守株待兔》。

宋国有一个农民正在种田。忽然,他看贝有一只野兔从旁边的草丛中慌慌张张地跑出来,不小心撞在田边的树上,死了。农民发现兔子死了。把它捡起来,心里非常高兴。他一点力气都没花,就白捡了一只又大又肥的野兔。他心想:要是每天都能捡到兔子就好了。从此,他再也不想出力气种地了,每天,他把锄头放在身边,就躺在树下,等待着下一只野兔自己撞在树上。世上哪有那么多便宜事呀!农民以后再也没有捡到撞死的野兔,他的田地渐渐地荒芜了。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人:我听说,有一个人,他在上班的路上捡到了100元钱。这个人心想:如果天天都能捡到钱,那该多好呀!从此,这个就不出上班了,一直蹲在路边上,等着别人掉钱,一天、两天过去了、一个月、两个月也过去了、一年……都过去了,他还是一无所获。最后,他连工作也丢了……

这则寓言告诉我们的是:天上是不可能掉馅饼的。我们不管做什么事都要踏踏实实、一丝不苟的、勤勤恳恳,才会有所收获。所以读书也不例外。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读了《守株待兔》这个成语故事。古时候,有个种田人在种田,他发现一只野兔撞到一个树桩上死了,他没花一点力气就捡到一只又肥又大的兔子,他高兴地想,要是每天能捡到一只野兔那该多好啊!他天天不干活了,每天坐在树桩边等野兔。一天天过去了,再也没有野兔来过,他的田里长满了野草,庄稼全完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任何事情不要心存侥幸,想不劳而获。就像我们的学习一样,上课不听老师讲课,课后不认真写作业,不会得一个好成绩。我要丢掉这个坏毛病。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六】

今天我读了《守株待兔》的故事,故事的内容是宋国有一个种庄稼的人,一天他在地里干活,看见了一只野兔撞在了一个树桩上,他走到了树桩的旁边,农夫看见那只野兔已经死去,农夫非常高兴,把那只野兔捡回家美美的吃上一顿,第二天他又按照同样的方法去做,不在劳动想着得到意外收获。可是一天过去了、十天过去了、半个月过去了,他还是没有看见第二只野兔撞到那个树桩上,地里的庄稼也荒凉了,人们都取笑他这种想不劳而获的行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主动努力,存侥幸心理,希望得到意外的收获是不行的。所以我们必须靠自己勤恳劳动,才会有成功的喜悦。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七】

我读《拔苗助长》和《守株待兔》,其中我最喜欢《守株待兔》

这里边的事情是一个种田人在干活,忽然一只野兔撞倒在树桩上,种田人急忙去抓兔子,最后他田里就长满了野草。

在我的生活也有这样的故事,以前我种过一些草,几天后我去浇水,天正好下雨,我就想天要是下雨我就不用浇水,几天后我去浇水草全枯死了。

我以后不能心存侥幸,不劳而获。

匆匆读后感七篇


读了朱自清散文《匆匆》,同学们来写写自己的一些感想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匆匆读后感,供各位阅读和参考。

匆匆读后感【1】

《匆匆》这篇文章是朱自清先生在清华大学写的,当时先生才二十多岁,但已是清华大学赫赫有名的才子了。这篇美文就是先生当年内心真实的写照。

我轻轻的朗诵起《匆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读完这篇美文,我了解了朱自清先生是多么的爱惜时间。

与先生相比,我很惭愧。我总是在白白浪费时间,当时间从我手中溜走时,我竟然从没为此感到惋惜。当老师上课时,我竟然在开小差。为此,我要把握住时间,不能再虚度光阴了。那种玩世不恭的态度,应该不再出现。对于朱自清来说,时间比生命更重要。

当我们老去时,当头发花白时,应当扪心自问,这一生可有所成就,是否珍惜时间,只有合理利用时间的人才不会感到后悔。

莎士比亚曾说过:“放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放弃他。”只有在年少时珍惜时间的人,时间才不会放弃你,同时,你自己也不会感到后悔。

匆匆读后感【2】

有些偶然看见的东西,也许可以使你体会或感悟到人生的启示和哲理。

当我不小心看到《匆匆》这一课的时候,心里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作者朱自清会感叹时间去的匆匆呢?大家都不思考的问题,他为什么要想呢?

课文主要写了:“燕子去了,还会再回来;杨柳枯了,也会再青的;桃花谢了,也会再开;但是为什么我们的光阴一去就不复返呢?”作者感悟时间去的太匆匆了,想把时间抓住时,时间又从作者的手边过去,为什么我们的时间会流失的那么快呢?

看了这篇文章我也深深的想到了我的生活,一天也就很快的过去了,但是什么也没做,这不是白白浪费了光阴吗?所以,我以后做什么都得动作灵敏,不能让时间白白流去,让我那短暂的光阴十分的五彩缤纷,让我那短暂的光阴变得十分有价值。以后,我写完了作业,还要做一些有意思的事情:比如看看课外书,增长自己的知识。写写课外作业,对考试有帮助,不能去多玩游戏,那些没用的游戏也不能玩太久,否则,这样的光阴,即使再开心,也是浪费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话不是最好的例子吗?一寸光阴可以赚一寸金,但是,一寸金子买不到一点光阴这不是让光阴,要珍惜时间吗?其实,你珍惜光阴,光阴便在你身后长出绿阴,结出沉甸甸的果实,但如果你漠视它,它就化成青烟,消散的无影无踪。总之,我们要珍惜光阴,不让它白白流去。这就是珍惜我们自己的生命。

匆匆读后感【3】

朱自清的《匆匆》,围绕着两个触目惊心的字眼,表达了作者对时光流逝的无奈和惋惜。学完整篇课文,我内心感触良多,不禁写下了一篇读后感。

“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句话的余音一遍遍在我心中回荡。是阿,时间如一条泥鳅,抓到了,可是一眨眼的功夫,便从手掌间蹦出,落入水中,再也找不着了。

时光如梭,已逝的日子好似白驹过隙,往日的流金岁月回首观望实已千疮百孔,余息如同隔着雾,让我们在迷里晕头转向。

日子在时间海洋里是那么渺小,消逝得那么快。几度风雨,几度春秋,我从一个咿呀学语的孩童,成长为一个即将步入中学的少年。六年时光,转瞬而逝,无声无息,无影无踪。

我们不愿意听到时光老人残酷地宣布生命中又有时光在消逝,然而岁月的脚步总是在不经意间来到你的身后,毫不留情地拉着你向下一刻迈步。

我们埋怨着时光的来去匆匆,而时光就在埋怨声中漠然离去。日子的来逝总是那么井井有序,规律也不会因为秒针的支离破碎的步声而发生一丝一毫的变化。就这样坐在窗前,看暗夜渐渐织上天空,残霞在吐出最后一束光后隐退了。这算寿命又缩短了一日?余下的日时便在唉声叹气中结算了。

于是这样,我们便要让生命抓紧时间,努力学习,要让剩下的岁月活得有意义。时不待我,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从现在起开始抓紧每一天吧!只有抓住了今天,才能赢得明天!

匆匆读后感【4】

古人曾说过:“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长歌行》一中诗也提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每当我听到这珍惜时间的名句,我就会想起朱自清的散文——《匆匆》。

这篇文章讲的是时间一去不复返,不要虚度光阴。从中我体会到时间就是金钱,就是生命。联想到了自己已度过了不知道多少个日日夜夜,而我却虚度了这么多美好的时光,现在我好后悔。

我在书上看到这样一个笑话:一个公司员工向老板请假,公司老板对他说:“一年365天,52个双休日,减去这104天,还剩261天,你每天还有16个小时不在工作岗位上,减去这170天,还剩91天,你每天用30分钟和咖啡,用掉23天,还剩68天,你每天吃饭用掉1小时,用去46天,还剩20天,每年有5个节假日,公司不上班,减去这5天还剩15天,公司每年慷慨地向你放14天假,这样算下来,你的工作时间只有1天,而你却还要请这一天假。”读完这则笑话,我不禁哈哈大笑,笑完则又有一丝寒意,虽然这位老板计算的时间不一定准确,但是这足以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

朋友,当你玩电脑的时候,日子从键盘上消失,看电视的时候,时光从屏幕中闪过……。朋友,人生虽短暂,但细细地一算,一生中我们还是有很多时间可以用来学习和工作的。

“燕子去了,有再回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季节;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朋友!聪明的你能告诉我,我们的时间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我不禁想起了鲁迅的有句话:“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同学们,请珍惜时间吧!

匆匆读后感【5】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这是朱自清的《匆匆》中百读不厌的语句。是的,燕子、杨柳和桃花都有轮回的生命,可我们的生命呢? 日记

回首过去,我已虚度了十个春秋,有三千六百五十天与我擦肩而过,而我一点也不知道珍惜,心想:时间还长着呢!可我自从读了《匆匆》这篇文章之后,我的想法变了:一个人生命中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可贵的,时间是生命的单位。有人算过这样一笔账:一个人如果能活到七十岁,他每天用八个小时,人生会留下四十六年,再算上吃饭、搞个人卫生的时间……七折八扣,人生只剩下了十年半,而且也包括了自食其力的时间。大家想一想,时间需要珍惜吗?

在这里,我可以果断的告诉大家:万万不能不珍惜!人生像一列单线行驶的列车,中途会经过许多大大小小的车站。但永远不售返程车票。在这列生命列车中,有些事情可以做,有些事情可做可不做,有些事情必须做,有些事情坚决不能做。做与不做的选择,决定了你人生的方向;做多做少的差别,决定了你人生的高度;做好做坏的结果,决定了你人生的质量。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匆匆》中用了去而复返的燕子、枯而复青的杨柳和谢而复开的桃花告诉我们时光一去不复返,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这宝贵的时间。

你热爱生命吗?那就请珍惜时间吧!因为生命是时间的组成。时间给予人们太多,谁可抛弃时间?

匆匆读后感【6】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这句话说得一点也不假,不论怎么样,时间都是一去不复返的。一天过去了就不能指望再重复一天了,只能勇敢的去过下一天。读过《匆匆》后,我更是有这样的感受。

我的生活从我们呱呱落地以后就开始了,所以说我们的生活过得很快,转眼间我就上了六年级,在这一段时间里,我们又做了些什么呢?

在这篇文章里有一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就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这句话不正是写出了时间总是在生活的不经意间溜走吗?

时光飞逝如电,那些整天自暴自弃、玩世不恭的人,快点醒悟过来吧!不要再那样做了,不要因为一些琐事而浪费了自己美好的青春年华。不光是这些人,还有那些在学校里不好好学习,成天无所事事的人,他们那些人只当是来学校玩的,而不汲取知识,这些人长大了会变得脾气暴躁,心里有杀人的念头。所以我们现在应该好好学习,别学那些人。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是啊!时间是无价的,无论你用多少金钱,都买不到一秒钟的时间。

时间是最公平的,它给每个人的时间都是每天24小时;同时时间也是最偏心的,它只给珍惜它的人以最长的生命,给不珍惜它的人以疾病以痛苦,所以说:“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抛弃他。”

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珍惜我们宝贵的时间吧!

读完这本书,我心里悟出了许多道理。

匆匆读后感【7】

坐在窗前看着杨柳吐绿,盼着莺燕的归来,念着朱自清的《匆匆》,谈着时光的飞逝……我陷入了沉思。

《匆匆》这篇散文十分细腻的描写了时光迅速流逝的踪迹,表达出作者对虚度时光的后悔与惋惜,但这也不是我们所有人所要感叹的吗?

曾记得有这样一句话:时间是最不偏私的,给任何人的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时,但时间也是最偏私的,给任何人的一天都不是二十四小时。小时候看到这一句话感到很可笑,感觉这句话前后矛盾,但总觉得其中有一种特殊的意蕴,也许太小吧悟不出来。长大后,再想起这一句话时,已经经历了许多,也渐渐明白了这句话,这句话其实并不矛盾,而且其中蕴含了许多深刻的道理,他的意思也就是说:时光老人对每一个人都是极其公平的,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时,但每个人所运用是有很大不同的;有些人滥用这些时间,将这二十四小时都用在了虚度光阴之上:做事不专心等等之间,所以他们所运用的有意义的时间,最多只有七八个小时。但是还有些人完全运用了这二十四小时,并且毫不虚度,在那些虚度光阴的人的眼中,他们的这些二十四小时,完全就是自己二十五,二十六小时也比不上的,所以时间的偏私就在于你所运用和运用的地方及其方法。

但是在有些人看来,珍惜时光就是将自己的生活塞满事情,不管有没有意义,我觉得这种人太可悲了,他们不仅浪费了时间,还透支了自己的体力,丢掉了一个好身体,而在我看来珍惜时间,就是做好一天中你该做的,就像我是个学生,我要上课认真听讲,下课完成作业,并且挤出时间去读书锻炼,因为没有一个健康的身体,说什么都是空话,因为在你生病时,不仅你的寿命在减少,并且你所运用的时间都不是高质量的,这也是让时光飞逝。

《匆匆》这篇文章虽然语言朴素,但很生动并且能深深的引起我的沉思,所以说,我觉得吧,我以后一定要改掉上课跑神,做作业时不专心的毛病,不能再浪费时间了,因为时间无价。

珍惜时间从你我做起。

《蚂蚁》读后感七篇


【篇一:书本里的蚂蚁读后感】

暑假,我看了一本书,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这本书的名字叫《书本里的蚂蚁》,书中有只蚂蚁非常灵活而且也很可爱,小蚂蚁走来走去非常有意思!

有一天,一位小姑娘摘了一朵花夹进了一本旧书中,而花蕊中的一只蚂蚁也被夹进了书里,被夹得扁扁的。书本中的那些字以为蚂蚁也是一个字,它们也学着小蚂蚁的样,在书本中走来走去。于是,随着这些字的不同组合,每天都变成了一个新的故事,小姑娘也就不用再继续买别的书了。

我特意到蹲在地上观看那些小蚂蚁,一只普普通通的小蚂蚁,没有什么神奇的,也看不出是走路还是跑步,蚂蚁多的时候就是黑压压的一堆。但是作者王一梅阿姨就把它们变得活灵活现了。这个故事以蚂蚁为主人公,讲了一段非常有趣的故事。这样一写,我觉得本来枯燥无味的文字,顿时充满了活力,似乎它们都会像故事里的文字一样神奇地走动起来、跳动起来,引起了我读书的欲望。书中的每一个小小的字,因为在夜间出来走动走动,不经意间就改变了排列的次序,句子的长短不一样了,段落也不同了,一个一个新的故事也就诞生了。

这个故事中提到,每天小姑娘能从这本书中读到不同的故事。每当回想起这一个情景,我就会想起我们读书的情景,我觉得故事中小姑娘每天都能从同一本书中读到不同的故事,就好比是我们在读书时,刚开始你读一遍,或许没有什么特别的印象。但当你再读第二遍、第三遍时,你也许会有一点新的发现,新的理解,你也许会觉得同一篇文章,今天读起来就仿佛是新的一个故事了。王一梅阿姨童话的魅力和独特之处,我也很喜欢,也正是因此深深地喜欢上了王一梅阿姨的童话。

【篇二:书本里的蚂蚁读后感】

读了,做了《小学生阅读进阶测试》之后,我觉得最有趣的是《书本里的蚂蚁》。

书本里的蚂蚁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只蚂蚁来到了一个小女孩的书里,书里有密密麻麻的字,字的身高刚好和蚂蚁一样,蚂蚁觉得当字很有趣,于是,书本里多了一个会走路的字。

自从蚂蚁来了之后,每天故事书的故事都不一样了,谁知道明天的故事是怎样的呢?

蚂蚁今天在,明天在第9页

后天在第20页。那个小女孩天天看书,发现每天的故事都不一样了,觉得非常奇妙,从此以后,她只看这本书,永远也不看其他书了。

我觉得最有趣的是蚂蚁想变成字。为什么蚂蚁觉得当字很有趣?可能是炫耀自己会走路吧。

其实我也喜欢看书,我觉得多看书有益身心健康;但不要一次性看的过久,不然的话,会给你造成近视的!

其实蚂蚁生命力很强,比如说上次在我姑妈家,我看到一群蚂蚁成群结队地在搬运粮食,我突然想到用水灌蚂蚁。我拿来水管,对着蚂蚁射,心里暗暗想:蚂蚁,看你死不死!结果,生命力顽强的蚂蚁没有死,又爬上来了。我吓了一大跳,我不服气,又试了几次,结果还是一样,我就彻底放弃了。

【篇三:书本里的蚂蚁读后感作文】

一只小蚂蚁,随着一朵小红花被小姑娘夹进一本古老的书里。这只伶俐的小黑蚂蚁在书本里走一走,跳一跳,变成了一只会走动的字。书本里的字在小蚂蚁的带动下,每天走来走去,故事也变来变去,小姑娘每天都有新故事读了。

读着《书本里的蚂蚁》,渐渐地,我便深深被故事里活泼可爱的小蚂蚁吸引住了。

不知不觉中,我眼前似乎出现这样的画面,那只机灵活泼的小蚂蚁在古老的旧书里带领其他字闻闻花香,揉搓一下花瓣,安徒生的童话王国便悄然向我敞开了。灰姑娘穿上水晶鞋和王子幸福地跳起了舞;丑小鸭经过痛苦的磨难,终于长成了美丽的白天鹅

小蚂蚁和其他字一起跳跳舞,串串门,忽然一下子又调皮地跳到孙悟空的金箍棒上于是,我在小蚂蚁的带领下,兴致勃勃地和唐僧孙悟空他们一路捉魔降妖

读着读着,我忽然恍然大悟,小蚂蚁不就是我们每天学到的新知识吗?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我们的大脑只要经常有小蚂蚁蹦来跳去,相信,我们每天都能读到我们自己写的有趣可爱的故事了。

【篇四:书本里的蚂蚁读后感】

我读了一篇文章《书本里的蚂蚁》。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只黑黑的小蚂蚁静静地睡在了花蕊里。路过的小姑娘采下这朵花,随手夹进了一本陈旧的书里面,小蚂蚁当然也进了书本,夹成了一只扁扁的蚂蚁。小蚂蚁每天在书里跑来跑去,使得这本书发生了变化,她们每天编出一个个精彩有趣的故事。小姑娘也惊喜地发现这本她看厌的旧书,写着她从来也没有看过的新故事,她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从此,小姑娘每天都能读到不同的故事,她爱上了读书。

小姑娘的惊喜是小蚂蚁带来的,是蚂蚁一样的中国文字带来的。这些文字排着各种各样的队伍,演绎着一段又一段精彩的故事。中国文字实在是太奇妙了。

我也想放一只蚂蚁到书里,这样这些字就会走路了。有了这么一本会天天变化的书,我每天都能看到新的故事,该多好啊!

妈妈告诉我,世界上没有会变成字的蚂蚁,也没有会天天变化的书,只有认认真真,注意观察,一定会看到事情的另一面,然后发现许多以前没有发觉的乐趣。

【篇五:书本里的蚂蚁读后感】

一只普普通通的小蚂蚁,一到王一梅手中,就变得活灵活现了。寒假里,我读了《书本里的小蚂蚁》这本书。它讲了蚂蚁一段非常有趣的经历。书本里有一个会走路的字。第一天,黑蚂蚁住在第一百页,第二天就报到了第五十页,第三天又跑到第二百页,所有的字都感到很新奇。要知道,这是一本很陈旧的书,很久没有人翻动过了,而这些字从没想动动手脚,走一走,跳一跳。我们这是太傻了。字对自己说。现在,他们都学着黑蚂蚁跳跳舞、串串门。这有多快乐呀!这样一写,我也觉得本来乏味枯燥的文字,顿时充满了活力,似乎它们都会像故事里的文字一样神奇地走动起来,跳动起来,引起了我读书的欲望。

《书本里的蚂蚁》以奇异的故事情节激发我们读书的兴趣,指引我们去认识这个世界,热爱这个世界。我想,这便是王一梅阿姨童话的魅力和独特之处了。而我,也正是因此深深地喜欢上了王一梅阿姨的童话。我也想放一只蚂蚁到书里,这样这些字就会走路了。有了这么一本天天会变化的书,我每天都能看到新的故事,该多好啊!

【篇六:书本里的蚂蚁读后感】

我们读了《书本里的蚂蚁》这个故事后,都觉得故事中的那只小蚂蚁和那些小小的字十分有趣,我也想和大家说说这个。

这次,我读了著名作家王一梅阿姨的童话《书本里的蚂蚁》,深有感触。这个童话故事主要讲了这样一件事:有一天,一位小姑娘摘了一朵花并夹进了一本旧书中,而花蕊中的一只蚂蚁也被夹进了书里,被夹得扁扁的。书本中的那些字以为蚂蚁也是一个字,它们也学着小蚂蚁的样,在书本中走来走去。于是,随着这些字的不同组合,每天都变成了一个新的故事,小姑娘也就不用再继续买别的书了。

一只普普通通的小蚂蚁,一到王一梅阿姨手中,就变得活灵活现了。这个故事以蚂蚁为主人公,讲了一段非常有趣的故事。这样一写,我觉得本来乏味枯燥的文字,顿时充满了活力,似乎它们都会像故事里的文字一样神奇地走动起来、跳动起来,引起了我读书的欲望。书中的每一个小小的字,因为在夜间出来走动走动,不经意间就改变了排列的次序,组合的方式,句子的长短不一样了,段落的详略也不同了,从而,一个一个新的故事也就诞生了。正因为这一点,我有时也觉得这些小小的汉字,就是一副我们小时候玩过的神奇的积木了!而汉字的神奇魅力还不止于此。

这个故事中提到,每天小姑娘能从这本书中读到不同的故事。每当回想起这一个情景,我就会想起我们读书的情景,我觉得故事中小姑娘每天都能从同一本书中读到不同的故事,就好比是我们在读书时,刚开始你读一遍,或许没有什么特别的印象。但当你再读第二遍、第三遍时,你也许会有一点新的发现,新的理解,你也许会觉得同一篇文章,今天读起来就仿佛是新的一个故事了。

《书本里的蚂蚁》,以奇异的故事情节激发我们的读书兴趣,指引我们去认识这个世界,热爱这个世界,我想,这便是王一梅阿姨童话的魅力和独特之处了。而我,也正是因此深深地喜欢上了王一梅阿姨的童话。

【篇七:书本里的蚂蚁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这本书的名字叫《书本里的蚂蚁》,书中讲的主人公是一只机灵又活泼的小蚂蚁在书里面走来走去,很有意思的!

《书本里的蚂蚁》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讲的是一只小蚂蚁在花上睡着了,这朵花被一个小女孩采回家夹在了一本书里,小蚂蚁在书本里走来走去使别的字也动了起来,变成了一个个有趣的故事,最后小女孩很爱这本书,她天天看这本书,总是百看不厌,因为每次讲的故事都不相同的,每天都能看到精彩的新故事。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关于品德的童话故事,叫给乌鸦的罚单,故事主要讲的是:一只乌鸦把鸟粪拉在一个光头的上,后来警察阿龙给他开了一张五元钱的罚单。乌鸦完全可以不当回事,但是它后来很自觉主动的慢慢把罚款交在了树洞里。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犯了错没有关系,只要能够认识错误并且能够及时改正错误,都是值得表扬的,是个好孩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位著名儿童文学作家王一梅的短片童话代表作。因为作者能够抓住小孩子的心理用小蚂蚁拟人的方式写出一个个生动有趣而且富有哲理的小故事,让我通俗易懂,我很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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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飘》读后感七篇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人们在阅读了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心得体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你收集了多少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推荐]《飘》读后感七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飘》读后感(篇一)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写的一篇长篇小说,其文字优美、语言流畅、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该书以美国南北战争为大背景,以斯嘉丽的情感为主要线索展开叙述。《飘》一经面世,就畅销全球,成为了非常有影响力的一部名著。

我是在工作之余,看的这本书。故事中的主人公就是斯嘉丽、艾希利和瑞恩,当然还有玫兰尼。《飘》分为上下两部,当我看上部的时候,只是感觉斯嘉丽是一个绝世美女,很多男人都很喜欢她而已。稍微给我印象深一点的地方就是,她向艾希利表白爱意而被他拒绝时,竟然被另一个男人瑞德听到了,那种情景的设置让我感觉很好笑。但,没想到的是,这个令我感觉好笑的地方竟然为以后所有的情节埋下了伏笔。当我看到该书的下部的时候,才突然发觉,这是一本绝世佳作。本来以为故事情节写的太过夸张,但到了故事的结尾,我看了一遍又一遍,哭了一遍又一遍。看完整部书,才发觉那些我以为夸张的描写其实一点也不夸张。

自己深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而最终却发觉自己爱的不过是心中缔造的那个完美的影子。自己深深厌恶的那个人,却爱自己爱的已经没有了爱的勇气。现实中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例子,我自己就深陷这个怪圈里无法自拔,无法逃脱。书中写的是一桩让人纠结难解的错爱,但是我知道,这样的错爱不止书中独有。

《飘》读后感(篇二)

已经失去的东西拿不回来的,也不必想它了,如果一定为这些无可挽回的事情怨天尤人,那就等于自己打倒自己。

在单位图书资料室无意中发现了《飘》,这可是我很想看的一本书了,上大学那会觉得原本太长了,自己没去挑战读它,而今有本缩写的版本,终于可以一赌它的风采了,便爱不释手。回家后吃完饭,就钻进被窝里,也不怕胖了,在被窝里,看着窗外的雪花,欣赏着《飘》,享受着生活。

书中有两个女人的典范——郝思嘉和韩媚兰,告诉我们: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征服力,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味道,但都有自己别具一格的风味。

故事一环扣一环、波澜起伏地向前发展。人物的语言绘声绘色。各具特点,显得真切感人。思嘉所经受的,所拥有的家庭、爱情、战争的打击和挫折不是一个普通女人所能经受的。在婚姻上她是失败的,但也许正式因为这种失败,更加突出了在她内心深处那盲目的爱情,从未动摇的爱情。

现代社会对女人的要求越来越高,坚强、独立、积极,是现代女人的必备素质。女人也有追求美好的权利,可以使自己变得风情万种。像思嘉不能真正拥有瑞德那样,如果一个女人不能拥有自己深爱的男人,不要紧,她还可以爱自己。主人公是那个时代的宠儿,美丽勇敢坚强独立,同时有着天生的贵族的傲慢。

我们要学习她坚忍不拔,处事不惊,俏皮机智,这些都是需要生活的洗练,需要对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的深刻认识,需要对生活非常个人化和人性化的理解。别人是不能代替你来思考的,倘若成为别人的衍生物。

时代呼唤美貌和智慧并存的女性,让我们女性越来越美丽吧!这也许是自己喜欢读她的原因吧。因为自己是一个太普通的女孩,虽然有着娇好的面孔,但是太自卑了,因为没有一技之长,因为自己太笨了,太懦弱了,太——————缺点太多了,现在必须学会坚强,一切都得靠自己呀!

永不绝望,永远与残酷的现实抗争,做一个新乱世佳人!

《飘》读后感(篇三)

《飘》写的是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在美国内战这个大背景下南方的人物发生的一系列悲欢离合的故事,其中思嘉这一女主角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对于思嘉,我是抱着一中矛盾的心理,一半遗憾,一半喜爱。作为一个农场主的女儿,生活在上等人的圈子当中,有参加不完的宴会,有许多好小伙围着她转,这一切优越的生活使她成为了一个虚荣的人,同时她还有着强烈的妒忌心和报复心。因为妒忌她爱的艾希礼要娶媚兰,为了报复英迪亚和霍妮那些嘲笑她的人,她选择了嫁给她不爱的可怜的查尔斯,可是查尔斯很快便死了,以致于到后来连查尔斯长什么样子思嘉都不记得了。后来战争摧毁了塔拉农场,在她经历了最最困苦的生活之后她不堪重负,为了得到钱交税金,她欺骗了妹妹的男朋友弗兰克,为了得到他的钱而嫁给他,思嘉是残酷的,她懂得如何耍手腕。同时她也是无所顾忌的,她从不在乎名誉和别人对她的看法,她无所畏惧,在亚特兰大她跟南方人瞧不起的“北方佬”做生意、雇佣犯人干活、她开酒馆、嫁给同样受人唾弃的投机商瑞德……一切的一切她都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尽管所有人都在咒骂她。

悲哀的是思嘉从来不懂幸福是什么,她手上已经握着幸福却不知道珍惜,而是固执地追求“天上的星星”,虽然她够不到,可即使够到了又能有什么用处呢!所以她到最后一刻才知道媚兰是那么爱她,媚兰这个外柔内刚的人,会永远站在她思嘉身边的;也正是到最后,她才明白,如果她多了解一下艾希礼,便不会再爱他,如果她多了解一下瑞德,便不会失去他,多么的遗憾!

然而我却喜欢思嘉的勇敢、坚韧、能干。她答应了艾希礼会好好照顾媚兰,便把她担负在了自己的肩上,在战争中她带着媚兰和媚兰刚出生的孩子艰难的回到已被破坏的塔拉,面对最最崇敬的母亲的去世和父亲因思念母亲而精神不好,思嘉没有倒下,而是用自己细嫩的双手,撑起了这个家,她犁地、捡菜、采摘棉花,好让一大家子人不会挨饿,然而她不久前还是一个娇生惯养的上等人啊!思嘉是一个乐观的人,她常告诉自己明天又会是另外的一天,而这句话使我受到了很深的启发,是啊,明天又会是新的!

《飘》读后感(篇四)

我用了整整一个星期,终于把《飘》看完了,我看得好认真好认真。看到最后的两章,我哭了,痛苦的哭了,第一次因为小说的情节,然后想到已故的人,已故的事情,自己的过去。

我真的哭了,哭到整个身体都颤抖了,我真的伤心了。小说里面的情节,与我过去的往事相对应,把我一直隐藏在心里面的悲伤全部都解出来了。我好无助。一边用枕头压住自己的头,一边用被子把自己裹住。我从来都没有尝试过这么悲伤,也从来没有哭得那么颤抖。更加从来没有哭得这么大声。好在家里的人都不在。我没有给任何人发现。

这个星期的我已经很不开心了,但是我选择了承受,不敢对任何人说,还要在任何人面前扮得自己好快乐。我不想任何人知道我的心事,我的心情。我害怕寂寞,所以找一大堆人陪,但我不能在告诉他们我的心情。

我害怕深夜的寂静,所以选择每晚都用酒精麻醉自己,然自己别胡思乱想,醉了就可以安静的睡了。

《飘》是我看的第一本小说。或许也是我最后的一本了。因为没有动力我是不会把时间都放进去的,也是因为她,我才选择一字不漏的把这本小说给看完的。

瑞德·恩,一个真的很好的男人,无论思嘉怎样对他,他还是以自己最高的爱情来对待思嘉。因为瑞德爱思嘉,所以常常都会跟思嘉发生争吵。因为爱着她,他理解她,关心她。所以随时准备帮助她,因为爱着她,他冒着生命危险都要回去找她,回去救她。因为爱着她,他常常都是因为她而喝醉回来。他选择自己喝醉,自己难过,也不能把心情发泄在思嘉身上。而瑞德就是以这种心态,这种做法来表达自己。他不能让思嘉知道他深爱着他。因为往往让自己心爱的人知道自己深爱着她,她就会想到很多让他伤心,让他心痛的事情来刺激他。所以他的爱不能说,只能以自己的心态,自己的做法去承受,去谅解。

而我觉得瑞德真的是一个可怜的男人,他把自己都赔上去了,还是不能让思嘉爱他。虽然到最后思嘉是爱上瑞德了,但此时的瑞德已经老了,已经累了,已经没有能力在去承受再一次的打击了。他选择离开了。他的离开不是因为他不爱她了,而是因为他太过爱她了。他不能在一次承受失去的滋味了。与其这样,不如把现在变成他最快乐的回忆。至少以后在回忆起来还是美好的。而不会又是一桩伤心的记忆。

瑞德深爱着她的女儿,邦妮,因为邦妮是他和思嘉的结晶体,而邦妮的存在又是瑞德和思嘉在一齐的证明。而邦妮的失去。这一段爱情也渐渐的失去了。为什么瑞德会那么爱惜邦妮呢?在我没有看到后面的几章的时候我已经想到了,而到了小说的最后也说了。

《飘》读后感(篇五)

站在女性的角度上,我无疑是欣赏瑞德.巴特勒的。这便要对玛格丽特.米歇尔献上一份敬意,在她出色的文笔下,瑞德这个用文字构筑的血肉之躯,给了我很大的震撼。以至于整个故事我的情感都随着这个人物大起大落。拜读完《飘》之后,对于瑞德,我也延伸出了一些其它的看法。

越是跟随瑞德走到结局,心里越有种空洞真实的痛感,细细碎碎的不知缘由。我一边任由放任情绪下坠,一边审视沉淀在字行以外的其他东西。终于,我的脑海里蹦出两个干瘪的词语,“真实”和“风度”。虽然两个词语不足以将我汹涌的情感表述一二,但足以给这胀痛的大脑开一个宣泄的出口。

“矛盾”大概是最能概括瑞德的词语。他善于体面的追求女人,偏偏在面前思嘉放低身段。他虽自私粗鲁,却对媚兰这个他认为伟大的女性以礼相待。在现实这个冷酷的词语面前,瑞德表现出了更加冷漠的态度。外界对他辱骂有之,斥责有之,他却依旧孤傲的活着,活的比谁都好。

就像是一个天平,一边是善的极端,一边是恶的极端。他站在中间的平衡点上,用无所谓的态度向世人表态:我不愿意经受的事情便不会去经受。我恍然:我之所以不讨厌他对事物毫不掩饰的轻蔑,是因为这原本就无可厚非。他强大又不堪一击,将人性的复杂演绎的淋漓尽致。或许矛盾,但足够真实,但能够坦然表现出来,才不失为可爱之处。

“风度”是我欣赏他的又一方面。

他钟情于思嘉,怀着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在爱她。他耐心地对待她的任性,他也明白他爱的女人有多残酷有多贪心。即使一直被辜负,也从未计较过这场感情里的得失。

直到他对她的爱消磨殆尽,感情和精力都枯竭的时候,思嘉才回心转意。很讽刺,也很令人心疼。但《飘》给我们了一个干脆利落的结局,不爱了,便潇洒放手。即使这一路走来他承担了所有的痛苦和遗憾,所有的付出也未曾得到回报。但他愿意给自己一个解脱,爱的时候不顾一切,不爱了便全部抽离。是风度,也是这段感情的最好结局。

没错,一个男人,可以平凡,可以一无所有,但不可以毫无风度。这不是一种假装的姿态或者是哄骗女人的手段。而是发自内心的对女性的尊重、对责任的承担。

瑞德做到了,用一个有血有肉的角色,包揽了我对他所有的期许。

我想,我也会在以后的生活里,试着学会瑞德教我的生活态度:坦然活着,努力去爱。对现在,亦对未来。

《飘》读后感(篇六)

翻开《飘》的第一页,我就被它那浑然一体的文学魅力以它所散发的人性的光辉所捕获。它讲述了一段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浪漫绝美的爱情故事。小说的女主人公——农园主的千金,在美丽温柔的外表下却有着一颗野性,向往着自由的心灵。当灾难从天而降,她扔掉世俗伦理道德赋予女性的枷索,勇敢的追求幸福,闯荡事业,守卫她所爱的家园。而这才是真正的斯佳丽——一个大胆,精明执着的女性,如同一条锐利的鞭子,无畏地抽击着封建思想的桎梏,纵使到头来自己是遍体鳞伤也再所不惜。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但她却不了解他们中任何一个,她如果了解阿希礼她就不会爱上他,她如果了白瑞特,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生都在很固执的追求着幸福,却又一次次将真正的幸福推向深渊。整本书以她的爱情为线索,以战争为血肉,以人物为灵魂,以思想为血液策划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美丽战争,改变了斯佳丽,也使我对她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她在危难时刻杀死北方士兵,在极端贫穷时开创事业,表现出她的坚强、勇敢、不屈。为了维护家人及产业,她不得不与甘扶澜结婚,表现出她的牺牲精神。建业时期,她独特的经济眼光,商业天赋,敢于拼搏的精神,实质上就是传统妇女容易被忽略的优点。斯佳丽毕竟是女人

永不放弃,永不绝望。正是因为如此她才敢杀掉一个士兵,在一无所有之下承担一个女人所不能承受的痛楚,这需要勇气。每每遇到困惑,痛苦,我便会以“Tomorrow is a better day!”来激进自己,怕什么。我载《飘》的情感望着斯佳丽的背影走着自己脚下的路。

《飘》读后感(篇七)

一个自由,开放,大胆,有创新,且敢爱敢恨的女主人公斯佳丽让我肃然起敬,留连于书中的故事,忘返于她的命运。关于她的每一个故事,都让我深深陶醉。一口气读完了作品,总期待好的结局,但结果让人遗憾。瑞德走了,她的精神支柱没了,也许她会崩溃,她会颓废,从此一蹶不振,但她没有,她要找回她的瑞德,她要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因为她有着爱尔兰人的倔强,有着一股不服输的精神。我桐信,她的这份执着,悔悟会让她如愿以偿,瑞德会重新回到她身边,爱情终归找到归宿,灵魂会得到安慰,一颗受伤的心总会被时间抚平。

斯佳丽,媚兰,艾希礼,瑞德这几个人物的故事演绎了一场有缺憾的爱情故事。一个对爱执着,敢于冲破世俗的女人用她的一生深爱着艾希礼,但阴差阳错,艾希礼最终娶了媚兰,到媦兰垂死之怀,两人才明白,原来他们的爱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美梦,他们活在梦中,梦醒了,才知道彼此的真爱。艾希礼爱的是媚兰,而斯佳丽一直不愿承认的一个事实是她深爱着瑞德,她却一直在伤害他,伤的太深。当她明的这一切的时候,都晚了,瑞德离她而去,只留下她独自一人承受爱的煎熬。

在这个混乱的年代,她是一个勇敢,独立的人,作为一个女人,她是强大的,战争没有压倒她,生活的重担没有摧跨她,她用她的坚强战胜了生活,展现在她面前的是一片美好的生活。但战争,贫穷却给她的心灵造成了很大伤害,一个挥之不去的噩梦始终缠绕着她,梦中她孤独,害怕,而这只有瑞德知道,一个真正懂她,爱她的人。在别人眼中,她高傲,冷漠,脾气坏,心肠恶毒,待人苛刻,其实她是善良的。

这样一个女人,她的内心是强大的,她始终相信明天又是崭新的,美好的一天,她从没有对生活绝望过,正是她的这一种精神,吸引着我,我也要做这样一个人,内心强大,充满希望,迎接挑战,生活才会向你露出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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