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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利场英语读后感

读书心得:《名利场》读后感模板汇总。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读书,可以让你抵抗孤独,只要你想读书,它随时都可以陪伴在你身边,让你不再孤独。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一篇读书心得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的“读书心得:《名利场》读后感模板汇总”,欢迎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名利场》读后感(篇一)

蓓基·夏泼就是渴望进入上流社会的典型。本来她也是一个聪明、美丽的女孩子,可名利X了她。那名利场中的尘埃将她紧紧裹住,于是她变得虚伪、贪婪,也许在她动人亲切的言辞背后,却有着无人知晓的谩骂;又说不定在她美丽诚恳的笑容下,有着令人丧命的X。谁能理解那种“善良”下藏着什么呢?蓓基·夏泼为了达到进入上流社会的目的,她利用自己的友谊、爱情、婚姻,又不惜出卖朋友,出卖丈夫来为自己铺着通向那“高贵社会王国”的红地毯,她那时真时假的形态,迷惑着穷人,却也在玷污自己。

蓓基·夏泼是活泼美丽的,在没有认清她以前,人们为她的贫穷、孤苦而怜悯她;然后又为她在社会上的富丽而羡慕她、爱她。可一切总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因为,表面的热情,却总掩饰不了丑恶的灵魂!在人们认清她之后,谁不唾弃她,厌恶她呢?她的的朋友艾米莉娅最后也远离她,丈夫也不理睬她,儿子不想见她,为一时的华丽与虚伪,她不知道自己付出了多么大的代价!

当名利有了千疮百孔时,这才知道,在它最华丽的时候,竟有太多的虚伪,只因为当时我们在名利场上过于投入而不知,等到什么都看透,才知道所谓的名利不过是刹那烟花。名与利,固然可求,但那并不是生活的全部,人如果过分追求名利,名利就会成为心头的X,人也因此变得贪婪、虚伪,失去了自我,失去了一颗纯洁的心。

掩卷沉思,生命中除了名与利还剩下些什么呢?也许,觥筹交错,灯红酒绿中,你会发觉你要的不仅仅是恭维、奉承,还需要一种坦然与真诚,只要善于发现,生活中比名利更重要的还很多很多,面对着宁静的湖泊和茂密的森林,用一颗大智慧者的心,简单地活着,简单地思考,并不是为了名利而活,以出世的心情和入世的态度来体认善良、宽容、谦和、淳朴、友爱、和平与宁静,寻找身体和心的归宿,让时光从你的身外从你的心内慢慢地流逝如水,从中领略生命的全部意义。

走出名利场吧,抹去心灵的尘埃,送上一份慰藉,又何尝不美丽?人一辈子为名忙,为利忙,而没有一份心灵释然的快感,到白发苍苍时定会遗憾,何必为名利牺牲生命的原滋原味呢?

《名利场》读后感(篇二)

《名利场》读后感《名利场》是英国19世纪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也是他平生著作里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19世纪英国中上层社会,这个“闹哄哄的名利场”。

且不谈小说关于十九世纪初英国上流社会事无巨细的描绘,对尊贵场面与名流宴饮的宏大叙事,作者光是对几位主要人物的塑造就能深入人心,造就世界小说人物画廊里的典型。几位主要人物形象皆立体丰满,血肉丰沛,故事绵长完整,一波三折,趣味性与知识性并具。军官多宾是作者塑造的正面人物形象之一,这位军官至始至终保持着诚实、勇敢、善良、虔诚的高尚品质,有过些许人生经历的*概都知道一直保持诚实品质是罕有而不易的,可是我们这位尊贵的先生做到了,他虽然身为英国绅士,可是却值得冠以“东方君子”的美称,这是一位真正具有君子品格的男士。

多宾对天真善良的阿米莉亚一见钟情,他的钟情不只于相貌,更多的集中在对阿米莉亚善良品格和温柔性格的倾慕,这位可怜的人儿为心中那份羞涩的爱情做过很多疯狂的事情:在得知乔治变心、阿米莉亚父亲经商失败倾家荡产之后,竭尽全力说服乔治迎娶阿米莉亚,因为单纯的阿米莉亚只为乔治茶饭不思、神魂颠倒,多宾忍痛将心爱的人亲手送进别人的婚礼在乔治去世已久在十八年之后,在阿米莉亚一如既往地践踏他的好意和尊严的时候,他幡然醒悟:她对他从来只懂索取,而不考虑任何回报,十八年来一直如此残忍而自私。

在故事的结尾还是让这对善良的人儿走到了一起,多宾盼了十八年,终于遂愿取到了心爱的姑娘,虽然此时他已年届四十,她已为人母,儿子跨入大学殿堂。作者还安排阿米莉亚与多宾成婚,并有幸为他生了个女儿,从此他对女儿视若珍宝,宠爱至极。也许看到这样的结局我们读者应该感到欣慰,为多宾坎坷的命运而多一点庆幸,可是这样的安排似乎显得突兀而不够真实,终究我还是对阿米莉亚一直愚昧的虔诚与坚守表示不屑。她虽然是个善良的人儿,可是懦弱、无知、愚鲁,正如多宾那次也是一次的独立宣言所说:她配不上他的爱。对,我也这样认为。可是最终他还是没能迎娶一位更优秀与他更相配的人儿,不能说不是一种遗憾。

《名利场》读后感(篇三)

我慢慢到了一个迟钝的阶段,小说只是读一下,却不在有太多感想;并不会批判书中的负面典型人物,只不过是每个人的选择不同而已。人与人之间不需要制造那么多界线,不存在绝对的道德律令,一方面从时间上来看:过去是道德的现在可能是不道德的,过去不道德的现在可能是道德;另一方面空间上来看:不同国家和民族对于道德的定义和范围各不相同。从解释的主体来看,不同人对于历史事件解读不同,赋予了历史事件不同的意义。

这本书读起来文笔朴实,蓓基和爱米丽亚是学生时代的好朋友,蓓基出身贫苦,一心想要在上流社会谋求一席之地;爱米丽亚家境殷实,善良,她只想着与自己的男友乔治过最普通的生活。蓓基与爱米丽亚一起离开学校,蓓基在爱米丽亚家居住一段时间后,去克劳莱爵士家当家庭教师。蓓基在爱米丽亚家居住期间,与爱米丽亚的哥哥乔瑟夫情投意合,由于地位差距,并没有在一起。蓓基到克劳莱爵士家后,与克劳莱爵士的二儿子秘密结婚,婚姻并没有为蓓基带来她想要的名利和财富,蓓基与丈夫没有经济来源却过上了出手阔绰的生活。蓓基依靠与不同男士周旋获得一定财富,被丈夫发现后,与丈夫离婚,蓓基生活状况越来越遭;日后蓓基在与乔瑟夫重逢后,嫁给了资产优厚的乔瑟夫。

由于爱米丽亚父亲破产,乔治一家故意疏远爱米丽亚,爱米丽亚心情沮丧。多宾是乔治的好友,多宾第一次看见爱米丽亚就爱上了她,多宾一心撮合爱米丽亚和乔治,最终乔治不顾家里人反对,与爱米丽亚结婚。结婚后,多宾和乔治作为军人参战,乔治不幸在战争中死亡,多宾承担起照顾爱米丽亚和她儿子的责任。爱米丽亚在经济拮据的情况下,照顾年迈的父母,年幼的儿子,时常与多宾通信,同时保持对于乔治的忠诚。多宾一人远在外地军营,时间兜兜转转,在多宾快要放弃爱米丽亚的时候,多宾回到了家乡,寻找爱米丽亚。最终爱米丽亚放下对乔治的执念,与多宾在一起生活。

现实生活多多少少有与名利场相符的地方,事情的发展不总是随人意,看人也无法看准,对未来的不确定性无法把控。

《名利场》读后感(篇四)

名利场,是个很现实的故事,在名利场上人们极力追求名和利,追求地位,金钱,一旦你拥有了这两样中的一样,其他人就会对你另眼相看。

蓓基·夏泼原是个活泼,善良的小女孩,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社会因素的影响,也受到名利的诱惑,为了金钱利益用尽心机拼搏了一生。蓓基的好友艾米利亚则完全相反,她善良、谦和、淳朴、友爱,为了爱情执卓了一生。

我无法判断谁对谁错,或许只是各自的追求和信仰不同罢了。

再现实一点,当今社会谁又不是为名利二字所累呢?其余的一切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当物质生活问题没有解决时,又有谁去追求一种纯洁的、莫须有的理想呢?所以,学生学习的目的是上好的大学,上好大学的目的成了找好工作,找好工作的目的是有一份可以让人另眼看待的生活。当然,这没有错,我们都是命运手中的一颗棋子,算计着自己的身价,算计着该怎么样去抬高自己的身价。

那么该怎样对待名利场呢?

《名利场》读后感(篇五)

最后把萨克雷的《名利场》看完了,超满足的!虽然这本书在最初看的时候感觉非常乱,可是慢慢看下去就会发现这本书的迷人之处。

我感觉这本书有两个女主角——爱米利亚和利蓓加,这两个完全不同性格的人儿竟有着惊人一样的经历,都尝尽了生活的酸甜苦辣。爱米利亚性格懦弱温和,体贴,对自我的老公一直如一,虽然之后再婚也不可以否定她对老公的忠诚。她小时候也算是一个富家小姐,到她从学校毕业后家发生好多不如意的事后才逐步走向贫穷,幸而之后有哥哥乔斯和朋友都宾的帮忙,摆脱了贫穷,过上了体面的生活。而利蓓加的经历的时间却和爱米利亚相反,她是一个低贱的人(由于家庭背景是什么原因),小时候饱受鄙视,同样从学校毕业出来后,得到爱米利亚的帮忙,离开她后,利蓓加在做了毕脱。克劳莱爵士家的家庭教师,也不安分,由于她发誓要走进上流社会,并成为那里的一份子,她的野心太大了!但她确实做到了,嫁给了罗登。克劳莱后,她手上的钱从来无需担忧,由于她老公的知名度,她可以随便赊账;并且,她的机智灵敏和惊人美貌让她在上流社会中如鱼得水,可以说,她也有一段时间是大放光彩的!可是她的出格行为使她的老公生气,哪个想到就是这一次的生气使她遭到了生活中紧急的落差,虽说之后她也得到了相当的钱财,由于之后在她重遇乔斯。赛特笠,她用她从前的伎两个骗取他的同情,最后竟得到了他的一部分财产,但不知她是不是真的欢乐!

在这本书里,我最“佩服”的是利蓓加,她的撒谎伎两个是这样高深啊,逗得所有人为她办事,弄得罗登。克劳莱为她这样卖命,为她付出所有,可是她却仿佛从来没把他看作是自我的老公,而是看作一个可怜的仆人,甚至对自我的儿子,她也从不关心,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小罗登在伯伯家做客时,利蓓加为了显示自我对儿子所谓的爱,吻了小罗登一下,之后小罗登说“母亲从来没吻过我”哈哈,这是首次啊!这让利蓓加多尴尬。最后她和罗登闹翻了,我不知道她有没悲痛,我感觉痛苦应当是有些,但不知是为了和老公闹翻而痛苦,还是为了将来没钱用而痛苦就不知道了!

我感觉最苦命的不是爱米利亚,而是都宾少佐。他对爱米利亚的爱可谓是被人为之惊叹啊!在爱米利亚落魄时,是他在背后默默地资助;在乔治(爱米利亚的老公)战死后,他又默默地帮爱米利亚抚养他们的儿子——小乔杰,只为了爱米利亚有一天可以理解他的爱,只不过爱米利亚一向都执着于对乔治的感情。最后,他觉悟了。对爱米利亚打开了心扉,既然她不理解,就不再强迫了,放手会更好,他离开了,她又悲痛不舍了!幸亏利蓓加给她看了乔治给自我的私奔信,爱米利亚的心结最后解开了,理解了都宾少佐的爱,真诚地唤他回来,收获了一段姻缘,还生下了一个讨人喜欢的小女儿——吉内;和吉恩太太成了好朋友,并且小乔杰和小罗登也成为好朋友,这真的是完美的结局。

再说说利蓓加吧,毕竟她也是女主角。她在和老公闹翻后,被勒令不可以回国,她便在欧洲各国流浪,虽说有罗登的抚养费,日子还过的下去,可是一个女性无依无靠,并且她在每个地方树立起来的形象每次都被熟人给破坏了,由于她在英国的名声实在是太坏了!她在风光时认识的贵人在她落魄时都对她熟视无睹,这该让她多难受啊!但生活就是如此,每一个人都没办法逃避。

生活就是一个名利场,每一个人在里面的运势都是差不多的,无人会永远幸运,也无人会永远落魄,总有那样一天会小人得志,这个社会就如此,大家能干什么呢?只能默默理解。

《名利场》读后感(篇六)

《名利场》是英国19世纪小说家萨克雷的成名作品,也是他平生著作里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杰作。

故事取材于很热闹的19世纪英国中上层社会,这个“闹哄哄的名利场”。当时的英国,国家强盛,工商业发达,由榨取殖民地或剥削劳工而爆发的富商大贾正主宰着这个社会。然而,封建势力也很强大,爵位仍是人们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故事中的女主角丽贝卡.夏普小姐就是以法国巴黎的某个公爵家族为荣耀和护身符,并为自己的纯正的巴黎口音和语法而沾沾自喜。而名利场上另一位“靠翻筋斗过活”的“涂着两腮帮子胭脂”的小丑别德.克劳太太也一直幻想着她丈夫的哥哥毕克男爵能念在兄弟的份上将爵位传给自己的儿子,并为此煞费心思。

事实上偌大的.一个名利场又有多少人为拉拢和巴结这些“勋爵”、“公爵”、“伯爵”甚至“男爵”之类的达官显贵而绞尽脑汁,甚至撕下那本就十分难说的脸皮呢?就连英国最有风度的公子自居的乔治.奥斯本上尉也能邀请到贝亚爱格思勋爵一家子赴宴而洋洋自得,虽然花了大把大把的英镑也是在所不惜。且“乔治的联队所隶属的那一师的将军请客,他得到了很大的面子,和贝亚爱格思勋爵的女儿的朗茜.铁色乌特小姐跳舞。”又因“靠着贝亚爱格思勋爵的面子,得到了一张邀请奥斯本上尉夫妇的帖子得意的不得了。

其实,当时的英国中上流社会里各式各样的人物们又有几个人不忙着争权逐利呢?

名利场》讲的是一贫一富两女孩的故事。两个女孩都美貌无比、能歌善舞。贫穷的女孩瑞贝卡用美貌和不择手段进入上流社会。富有的女孩艾米丽亚心地善良为人厚道。瑞贝卡有野心、心机重,所有的女孩在她面前都黯然失色。最后瑞贝卡沉迷于上流社会的社交活动,最终被丈夫抛弃,而艾米丽亚却拥有一个美满的婚姻,无比幸福。

阅读这本书,可以增进我们对18世纪英国社会的认识,也让我们看到西方社会的弊病——势利。这本书中的两个女主角:艾米丽亚和瑞贝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瑞贝卡城府深、野心大、反应快。艾米丽亚单纯可爱,天真友善,对任何人都没有防备。

这本书中最令我难忘的片段诗瑞贝卡对她孩子的一件事,她对她孩子很凶,孩子问她什么她也不理,还骂人。有一天,有一位公爵来她家,她的孩子跑出来找她,她没有凶巴巴的吼孩子,而是温柔的抚摸他。从侧面描写中突出她虚伪、很有心计的特点。

看了这本书我联想到当今社会的娱乐圈。有一位明星说过:“娱乐圈就是一盆污水,多纯洁的人跳进去也会变得肮脏、黑暗。”

在名利场里每一个人都带着面具与别人交往。我们所看到的也都不一定是真实的。

《名利场》这本书向我们披露了18世纪的英国人对名利的追求的疯狂程度。

《名利场》这本书寓意深刻,我很喜欢。

《名利场》读后感(篇七)

前些日子看完了萨克雷的,书中描写了19世纪骄奢淫逸的贵族,满身铜臭的资本家,流氓无赖式的乡绅,以及纨绔子弟,吸食殖民地人民血汗的寄生虫,等等。他们骄横,贪婪,趋炎附势,往往翻脸无情。他们不断于外人勾心斗角,在家族内部也是你争我斗。

贯穿全文的家庭教师——丽蓓卡夏普小姐,出身贫寒,狡猾无比,挖空心思想挤入贵族社会,不惜背叛友情,弃亲生儿子于不问不顾,利用自己的美貌勾引得势贵族,把丈夫当做自己交际的道具……费尽心机的她最终被人们所不齿。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落得流浪的可怜可悲下场。

主人公阿米丽亚——塞得利小姐,虽然温和善良,却在感情方面却是自私无比。始终如一恋着的丈夫,却在新婚后几天的工夫就打算和别人私奔,她虽有所怀疑,但却愚昧地认为是自己多心而放任丈夫。不久之后的滑铁卢战场上,她不忠的丈夫便死于敌人的乱枪之下。

怀有身孕的她由于先前自己的婚姻未能得到夫家的认可,只得与破产的父母一起,靠死去丈夫的一点补贴和殖民地税务官哥哥的一点救助勉强度日。始终如一爱着她,帮她与她的丈夫秘密结婚,在她父母破产后家产拍卖会上高价买回她心爱的钢琴并秘密送回给她(她以为是她"亲爱的丈夫"买回给她的),在她丈夫战死后秘密拿出自己的薪金当作她丈夫的遗产给她当生活费,在她的孩子出生后默默关怀她们母子生活的杜宾,(为人坦诚,心地善良,在部队里得到人们的尊敬和爱戴。)却总也得不到她的爱情,多少年来,多少女人想要嫁作他妇?而他却十几年未变,为她继续默默的付出,默默的等待,头发白了,心也差不多倦了快要死了,这时候,阿米丽亚终于在夏普(戏剧性也就在此了)的严斥下抛开了那张每天像看神像一样面对着它伤心流泪,顶礼膜拜的死去了的丈夫的画像,接受了杜宾。但在杜宾眼里,走下神坛的她已不再是他心目中的女人……

"啊,一切都是虚幻!我们活在世上,有谁真正快乐?谁能称心如意?遂了心愿,谁又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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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读书心得】《怀念母亲》读后感模板汇总(5篇)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书是美食,能让人垂涎三尺。博览群书的人,往往知识丰富,能集众家之所长与其身。一篇故事一篇心得,人们在阅读了一篇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什么样的读书心得可以让人眼前一亮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热门读书心得】《怀念母亲》读后感模板汇总(5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一)

每个人都有两个母亲:一个是生养自己的母亲,一个是祖国母亲,这就是《怀念母亲》这篇文章告诉我的。

刚读到这篇文章的题目,我还以为讲的是作者对自己目前的思念。他的母亲怎么了?是去世了?还是作者离家在外地?一连串的问题在我的脑海中打转。

我开始读正文了。第一段讲的是他对生母和祖国的敬意。我很奇怪,他怎么提起祖国了呢?

我继续读第二段,这一段写了他的母亲已经去世了。这样让我的第一个问题得到了解答。我顿时觉得作者的命运很悲惨。接着,我往下看第三段,这一段说作者来到了欧洲留学,所以想念祖国母亲。我想:“这个作者是谁?怎么回去欧洲留学呢?”所以,我看了一下作者标明。令我不可思议的是,这篇文章的作者是季羡林老先生。我已经久仰他的大名,今天终于看到他的文章。

四到六段式分写作者怀念生母和祖国母亲的。这让我对季老先生多了一份敬意。因为这表明他对生母和祖国母亲的感情很深。

第七段写的是作者在欧洲待了十一年。十一年啊!换做是我,会想年祖国疯掉的,更不要说像季老先生这样热爱祖国的人了。

这篇文章让我对爱国、爱母亲有了一个新的认识。我个人受益匪浅。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二)

读了季老的《怀念母亲》,让我受益匪浅,感受颇深。

在季老的笔下,他描写出失去生母的悲痛欲绝,以及留学他乡时对祖国母亲的深深思念。在留学期间,他对祖国母亲魂牵梦萦,每天盼望回到祖国。季老从不同的角度来表达对母亲的思念。他先从日记中摘录思念母亲的文字。后来,又摘录散文《寻梦》中思念母亲的文字。季老用这些文字,表达了他对亲生母亲崇高的敬意和对祖国母亲真挚的爱慕。

读了《怀念母亲》,我更深地感受到母爱有多伟大,我是多么地依赖母亲。“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人啊,总是在失去之后才会懂得珍惜。总到失去母亲后,才会愧疚。到这时,才会发现母亲给予我们太多,而我们回报得太少。想到这里,我暗下决心:在学校,我会认真学习,不辜负母亲的殷切期望。放学回家后,我会珍惜和母亲在一起的时光。我要学会为母亲分担家务,多和母亲说几句贴心的话,做母亲的“贴心小棉袄”。从今以后,我一定会好好孝敬自己的母亲。

虽然,我未尝过思念祖国母亲是什么滋味。一想起这些海外华侨人士,想起他们,我便能感受到他们思念祖国母亲的心情。今后,也许我没有机会出国,但我会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好好报效我的祖国母亲。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三)

今天,我学习了季羡林爷爷的《怀念母亲》这篇课文。这篇课文以回忆的形式,介绍了作者对两位母亲—亲身母亲和祖国母亲“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充分表达了作者对亲身母亲永久的悔恨,对祖国母亲不变的爱意。

我读完这篇课文,想起了自己和妈妈。

记得有一次,下着大雨,我忘记了带雨伞,别的同学都被自己的爸爸妈妈接走了,我知道妈妈生病了,爸爸出差了,他们两个不能来接我,便开始像大雨中跑去。突然,一个黑影在我眼前出现,我仔细一看,原来是妈妈,我三步并成两步跑向妈妈。

回到家,我看见妈妈的衣服都湿透了,眼泪情不自禁的往下流。

记得还有一次,我骑自行车不小心摔伤了,我的脚由于摔得太严重了,几个月都不可以走路,妈妈更是细心的照顾我。我每天上学都要妈妈背着我,我读六年级在5楼,妈妈更是背我爬了多少步楼梯。

我知道,天下的母亲是伟大的,我们应该想季羡林爷爷那样好好学习他哪种对母亲的爱。作文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读完了《怀念母亲》这篇文章,季羡林那种思乡情感深深地打动了我。 这篇文章写了季羡林的母亲弃养他来到德国留学,但心中却每天怀念着亲生母亲与祖国母亲,对她们怀着同样崇高的敬意与同样真挚的爱慕,这种怀念一直伴随了他十一年。是啊,谁人不爱自己的祖国呢?可又有几个人能做到季羡林这样呢?他曾在日记中说过自己真的很想家,想故国,想朋友,甚至不能忍耐。如果我们来到国外,谁会像季羡林那样思乡呢? 读完文章,我不禁想到作为小学生的我们。

我们,不能像诗人那样写出诗词赞美祖国;不能像乐曲家演奏出爱祖国的歌曲;也不能像作家写出美文描写出祖国;更不能学大人们努力工作报效祖国。我们只能努力学习,认真学习,把自己变得优秀,长大报效祖国,为祖国做贡献,把祖国建设得更好!除了这些,还可以从小事做起:每周一学校的升旗,你带没带好红领巾?每次读关于祖国的课文,你是否声音响亮?每次音乐课上唱起国歌时,你是不是唱得最入神?这样的事还有许多许多。 季羡林那种爱国的精神,我真的比不上他。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一定要更努力,更认真,更仔细地学习,没有最好,只有更好,长大报效祖国。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五)

母爱如水。母亲总是在我们身边一直默默地守护着我们。就如同季羡林老先生说的:“一个缺少母爱的孩子,是灵魂不全的人。”读完这篇文章后,不禁想到了许多……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季羡林六岁离开了他的生母,到城里去住。在他读大学二年级时,母亲弃养,他十分伤心。后来他到德国留学,在德国的日子里,对祖亲和对生身母亲的思念一直伴随了他在欧洲的十一年。

我觉的相比之下我比季羡林老先生要幸福得多,因为我从小就是在父母的疼爱中长大的,可我却生在福中不知福。常报怨父母太啰嗦,太约束。现在想想觉的很后悔!“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读完这篇文章,我明白了:要好好对待父母。古人云: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没有父母也不会有我们。因此,我想我以后在学习上,我应该做到上课认真听讲是,别浪费时间;回到家后,先认真完作业,然后复习今天老师教的内容,预习明天要学习的课程。争取在学习上少让父母操心,他们平时在外工作已经很辛苦了;在生活上,我应该多帮助他们

做些家务,少和弟弟争电视看……有些东西不能等到失去了才去珍惜,等到一生遗憾而去,就晚了。就像季老生一样: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啊!所以,从小在父母的疼爱中长大的我们,也更应该孝顺父母,少让他们操心!

2024读书心得推荐 《变形记》读后感模板汇总(7篇)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书是春风,能舒坦发困之心。读书的人对世界的基本认识也会得到拓展,身处其中更觉得安心。观看一本好书之后,我们会受益匪浅,有一些启发。优秀的读书心得在哪可以看到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2024读书心得推荐 《变形记》读后感模板汇总(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变形记》读后感【篇一】

读完此文,感受很深。在读这篇文章之前,我了解了关于卡夫卡这个人。他对人的弱点了解得太清楚了,常常被人认为“与十九世纪批判现实主义的差异只在于写作手法的怪诞不经。

小说讲述的是人变虫的故事。格里高尔发现自己变成“巨大的甲虫”,惊慌而又忧郁。父亲发现后大怒,把他赶回自己的卧室。格里高尔变了,养成了甲虫的生活习性,却保留了人的.意识。他失业了,仍旧关心怎样还清父亲欠的债务,送妹妹上音乐学院。可是,一个月后,他成了全家的累赘。父亲、母亲、妹妹对他改变了态度。为了生存,家人只得打工挣钱,忍受不了格里高尔这个负担。妹妹终于提出把哥哥弄走。格里高尔又饿又病,陷入绝望,“他怀着深情和爱意想他的一家人”,“然后他的头就自己垂倒在地板上,他的鼻孔呼出了最后一丝气息”,死了。父亲、母亲和妹妹开始过着自己养活自己的新生活。格里高尔自始至终关心家庭、怀恋亲人,可是亲人最终抛弃了他,对他的死无动于衷,而且决定去郊游。

小说用许多笔墨写了变形后格里高尔悲哀凄苦的内心世界,格里高尔虽然变成了甲虫,但他的心理始终保持着人的状态,他突然发现自己变成大甲虫时的惊慌、忧郁,他考虑家庭经济状况时的焦虑、自责,他遭亲人厌弃后的绝望、痛苦,无不展示了一个善良、忠厚、富有责任感的小人物渴望人的理解和接受的心理。只是这种愿望终于被彻底的绝望所代替,弥漫在人物心头的是无边的孤独、冷漠与悲凉。

小说描述了一个真实而荒诞的世界,有些奇妙但又让读者很感兴趣去读,作者在整体荒诞的情节中运用了细节真实和心理真实的手法。写甲虫的行动,是符合甲虫的习性的;写甲虫的思想感情,是符合格里高尔这个人的言行逻辑的;写亲人的变化,也是符合社会生活的。

作者描写这种人情反差,揭示了当时社会生活对人的异化,致使亲情淡薄,人性扭曲。《变形记》的主题具有强烈的批判性。

这篇文章表现人对自己命运的无能为力,人失去自我就处于绝境。我认为,格里高尔变成甲虫,无利于人,自行死亡;一家人重新工作,走向新生活;存在就是合理,生活规律是无情的。

《变形记》读后感【篇二】

读《变形记》,很大程度是受到课文中节选那一节影响,没想到居然有这样的作品,虽然以前也听过,卡夫卡的大名更是如雷贯耳,但真正读了他的作品,感受深刻了许多许多。

阅读《变形记》的过程,压抑得厉害,就像巨石压在身上一样。那种生活的拘束,那种情感的压抑,那种人性的扭曲,困住了我,动弹得,感觉到我就是哥里高尔,我变成了甲虫。

作品中的主人公梦醒之后,发现自己成了大甲虫,全家惊恐,绝望至极。在我看来,没有比这更绝望的事情了,不过,还没有结束呢?孤独接踵而至。怎么办呢,面对无法改变的现实,一家人终于接受了它。妹妹很细心,妈妈也好言好语,哥里高尔感到温暖,温顺的配合着,事情似乎得到了缓解,不过,经济上的不堪重负把这个家拖垮了,心理上的负担也逼疯了他。哥里高尔想克制,却又克制不了。理智已经失控,回忆占据了所有,虽然是甲虫的躯壳,但人类的心无法让他逃避。他要作一个顶天立地的人,他无法忍受别人当他是恶心的爬虫,他渴望回到过去!但对过去又十分恐惧,以致于有些喜欢现在的生活了。矛盾的交织让他心力交瘁,最终死在自己房间地板上。

哥里高尔不是一个简单的小说人物,他是卡夫卡的写照。卡夫卡在写自己,写自己压抑的生活。

《变形记》中的人物都是小人物,是有血有肉的真实小市民。在能生存的前提下,他们会去关心别人,爱别人,但别人一旦破坏了自己的生活时,爱就不复存在了,留下的只有赤裸的冷酷。作品中哥里高尔的妹妹就是这样一个人物。

到最后,哥里高尔在痛苦的挣扎中,悲惨的死去了,生活又变回了原来的样子,或许还比原来好了一点。他的妹妹是跳跃着走的,似乎忘记了刚刚死去的哥哥,或许,根本就没这个人。

《变形记》读后感【篇三】

卡夫卡和梵高一样,都是死后出名。《变形记》是他的代表作,受卡夫卡影响的大作家很多,阐释卡夫卡作品风格的文章也很多。

但一个作品,不可能只有口口相传的伟大,它必定还有直击人心的伟大,否则第一张口从何而来?所以我打算,什么都不要看,只看《变形记》本身,然后谈谈感想。

一觉醒来,男主变成了一只大甲虫,这个想象力在今天不算牛,放在遥远的神话时代,也不算太出挑。

作者为什么要这么写呢?这种变形仅仅只是无来由的一次想象吗?

男主是个旅游推销员,一个人养着父母和妹妹,欠老板一大笔债务,需要四五年才能还清。这个基本设定很普通,如你我。

变成大甲虫的男主,无法工作,成了废物。除了要被供养,还吓人。

请想一下,我们现实生活中会出现类似的事情吗?答案是,会的。

如果以大甲虫来象征突然丧失工作能力的人,一切都说的通了。

比如因外界刺激而精神崩溃的人,又如因某些事件而突然残疾的人,再或者,由于违反法律而身陷囹圄的人。

在本该赚钱的年纪,没有了赚钱的能力,会发生什么?这也是男主变成大甲虫之后要面对的事情。

卡夫卡笔下看似荒诞的想象,却深深隐喻着现实。在一次不现实的变形以后,刻画了那么多现实的细节和人性,可能才是作品的最难写、最有价值、也最有共鸣的地方。

作品借由细节反映了人性,是西方小说的常见笔法。但作者并没有用过于讽刺、过于辛辣的语言,因为他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控诉男主的家人。

正是由于大家都是无可奈何,所有的钝角最后却突出了一个尖锐的锐角,才让人觉得这不是某些特定人的悲剧。而是,将这锋利的锐角直指社会和人性。

我们可以看到,家人对于男主的厌恶是一个依时间渐变的合理过程。从人物看,父亲最为坚决,妹妹是逐步松动的,母亲到最后还是模棱两可。这可能正是符合人性的。

看这部作品,让人不仅同情男主,也同样同情他家人。家庭间的矛盾在日常本就是不可避免,而现在失去经济来源,无异于塌天。

作者的天才在他详尽的细节描写中展露无遗,情节合理的向前推进,而人物的刻画、变化,人性的揭露,都那么深刻而自然地完成了。

这种控诉,是无声的,但却深深地刺激人的神经。正因为他写的那么漫不经心、那么自然而然,才让人猛地回头一想:怎么会这样?

在社会中,人都是无力的;面对命运,人也同样无力。但无力时,我们的人性还发着光。谁也不知道,自己哪一天会不会变成一只“大甲虫”,遭人嫌弃。

最后我想说,哪怕是父母,也有自己的生活要过。若用生命做考验,只有一部分父母做的到。还有比瞬间丢失生命更痛苦的事,那就是长久无尽的折磨。

我们不能指望父母能为我们献出一切,因为反过来说,我们为他们,也不见得做的到。

如果你变成“大甲虫”,或者亲人变成“大甲虫”,你会怎么做?

谁知道,男主最后不吃不喝,悄无声息的死亡,不是他最好的选择呢?

《变形记》读后感【篇四】

《变形计》是西方现代主义先驱弗兰兹·卡夫卡的名作,该书讲述了一个荒诞的故事—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了一只甲虫,讽刺批判了一个唯利是图和对金钱无比崇拜的世界。

荒诞的情节

主人公格里高尔在一天早晨醒来,变成了一只甲虫。他的第一反应竟然是他该怎么做才能继续上班—已经变形成了一只虫子,还想上班!完全没有惊奇自己已经变形成虫,仿佛这件事是自然而然的。

他还在考虑父亲的债务该如何偿还,妹妹能否去心仪的音乐学院学习,他浑然不觉自己的处境。他从不为自己,在赡养家庭的压力下,他已经变成了一个以金钱为目的而活的变形者。甚至在变成甲虫之后相长的一段时间,他对自己平静乎冷漠的态度,充分体现了格里高尔被家庭和社会挤压变形的自我。

冷漠的家人

在格里高尔变形成甲虫前,他是受尊敬的长子,父母夸奖他,妹妹爱戴他;在格里高尔变形成甲虫之后,他是人人乃至社会所嫌恶的废物,父亲中伤他,妹妹想赶走他。平常的人在亲人变成甲虫之后,一般都会想方设法让亲人恢复原样,但格里高尔的亲人只是想着接下来该怎样挣钱。在金钱担子从格里高尔转到父母和妹妹身上时,亲人逐渐冷漠,他们对格里高尔也越发不满。矛盾最终在一次“音乐会”中爆发。在妹妹为房客演奏时,格里高尔情不自禁的想去听得更清楚一些。他被困在房间里已经太久了,房客被房子里出现的甲虫吓跑了,他们口袋里的钱也带走了,家人决心遗弃他。

自我意识的觉醒

在亲人一次次的冷漠、欺辱下,格里高尔被金钱需要挤压变形的自我意识一次次的松动、觉醒。他开始为自己悲哀,他总是用“我要好好的活着,用心的活着,等到有一天,上天把他欠我的全都还给我!”来自我催眠觉醒,但那种觉醒也只是一点点。

死之终章

格里高尔还是在对父亲的愧疚,母亲的操劳,妹妹的前途忧虑中“变得又干又瘪”。他走向了死亡,亲人如同获得解脱一般并决定去庆祝。

卡夫卡这本《变形计》一如既往让人有一种眩目感,就像是直视太阳一般。他的作品一向没有具体的涵义,不过这更能引人思考。卡夫卡透过变形的虫子用平静到近乎冷漠的语调将这个价值、道德扭曲,唯利是图、对金钱无上崇拜的变形世界带到我们眼前。

《变形记》读后感【篇五】

暑假里,我在网上看到了一部由湖南卫视推出的一档大型生活角色互换节目——《变形记》,节目组将一直生长在大城市,生活条件比较优越、性格叛逆的孩子和生长在山区里或黄土高原,生活条件比较恶劣,不怕困难的孩子安排他们互换人生,互换角色,走进对方体验彼此的生活。节目组全程24小时跟踪拍摄,维持七天的变形之旅。

城里的孩子在贫瘠的山里过着清贫而又艰苦的七天生活,他们被山里的孩子那种虽然艰苦但又快乐简单的生活,真切地感染了,想到自己的任性、叛逆和被他们伤害过的亲人、朋友,他们留下悔恨的泪水。山里孩子通过七天在城里的生活,让他们看到了城市的繁华、生活的优越,让他们感受到了这优越生活背后的一切,城里人也是同样需要付出辛勤劳动的。孩子们想要摆脱贫穷,渴望走出大山,坚信知识改变命运的那份执着是那么的坚定。

我也被这一个个故事感动了,看到动情处也会流泪,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想到自己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要什么有什么,有时爸妈稍微多说几句,我就会嫌他们啰嗦麻烦,常常不理解父母给予的关爱。现在我理解了什么叫换位思考,山里孩子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太多太多,我要学会感恩、学会珍惜、学会满足。

《变形记》读后感【篇六】

卡尔维诺在1982年讲稿里说,博尔赫斯的每个小说,多少都在映射宇宙的无限性;镜子、死亡、黑暗、永恒;然而,博尔赫斯自我说道,无限性是卡夫卡小说的特性。他漫无边际的黑暗,他叙述的故事中那些深不可测的权威。如此说来,按照“形式与资料统一”的概念,那么他未完的《城堡》也是“无限性”的体现之一:毕竟,如果最终有一个结局,那就无法体现永无至尽的黑暗了,一个句号,意味着他不再与骑桶人、乡村医生们一齐,永远处于“未完成”的坠落之旅。《小径分岔的花园》里提到了一个没有结尾的小说:一个永远未完成的小说暗示着永未完成的时间。而卡夫卡,则是用未完成的小说暗示永无止境的世界。

另一个启示是马尔克斯的着名故事:在阁楼上读到“格里高里清早醒来发现自我变成了甲虫”,然后大呼“小说能够这样写”然后就开始他的伟大征途了。很难说清,还有多少人用何种方式在卡夫卡的文本里获得经验,另加诠释于我来说,初读《骑桶人》时,看到“我”越飞越远,“最终消失”时,被这个奇妙的叙述角度搅得思考不能。但于他,似乎怎样解释,都不怎样完善。

诠释和解读,易让人钻牛角尖。我们回望卡夫卡那些让人震慑的东西,包括《城堡》那永无止境的长,《乡村医生》的完全非逻辑性,《骑桶人》的轻逸与自我消失,《变形记》让马尔克斯震撼的、完全不加解释的变化过程。卡夫卡之令世界惊异不是因为他的繁丽多变,而是他的简约。他去掉了太多太多现代小说约定俗成的规矩,扭转了它们。相比起来,海明威自认为把英语的乱毛剪了个干净,但他至少是在一个正常的`世界里叙事。卡夫卡则远在其外:语言以及他的精神另构成一个世界,完全不合逻辑,只贴合语言本身。维特根斯坦以为,哲学是种语言游戏,卡夫卡就是在玩这种游戏——虽然,如大多数文本的色彩所暗示的,他也许并不欢乐。社会学家会认为那是周遭世界对他心灵的投影——倘若真的这么想,那就太低估了卡夫卡的精神世界。

我就是这样想象他的:他一路走来,信手破坏了所有即定规则;他破掉了文本们故步自封的玻璃罩,给出了万千众像折射的可能性。由于这些规则此前如此森罗密布,于是,他的破坏如此触目,以至于像爆破的火焰一样,激发了博尔赫斯、马尔克斯们的联想和赞叹。但他自我对解读却不置一词(也因为布罗德发表这一切时,他已经死了)。对他的一些解析,譬如绝望,譬如灰暗,譬如敏感,想必都是准确的;但对于他的奇思妙想,我倾向于认为,那是他的破坏行为,而不是构建。虽然这种破坏最终构建了另一种属于他的体系和世界,并且在多年以来,成为20世纪文本的新传说。

《变形记》读后感【篇七】

一开始你或许会觉得一篇述说着活生生的人变成一个甲虫的小说是如此的虚幻,甚至是不可思议的,这种不现实的事情也会为某些人所鄙视,就犹如有些人不喜欢看魔幻片,动漫片一样,但是诸如此类的作者又为为什么把这些不现实的作品创造出来呢?

笔可以让我们构造出无数的可能,完美的世界并不存在,生活中的缺陷,也就是我们的追求,只能靠我们的幻想,而我们所认为的不现实其实是现实的前奏,因此,我会热衷于不现实的事物,但是同时承认现实。

变形记,一个支撑着家庭生活的忙碌男人,突然一天早上醒来变成了人人唾弃的甲虫,而且还是像一张床般巨大,结果却出意料的简单,后来他的家人远离,甚至嫌弃他,还觉得他会破坏她们的生活,家人的生活比以前差了很多,但是她们永远不会想起以前主人公的辛苦以及他的付出,最终,她们选择抛弃他,寻找更美好的生活,甲虫死了你一定会觉得她们很无情,但是,我认为倘若生活中真有这么一件事,我们大众必定会抛弃他,甲虫就是甲虫,动物就是动物,就算我们知道它的灵魂是一个人,但是,我们就是本性的排斥,所以,任何人都不应该得到责怪,这就是现实,而卡夫卡只是用了不现实的事件来表现现实罢了。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汇总


感言是一种在日常学习生活中都能用到的语言,当我们经历一些重要的获奖场合时。就可以发表一些感言,说出自己的心声,这些感言也是记录难忘的经历的证明。基于您的需要,我们整理了哈姆雷特读书心得,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 篇1

他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一位王子,他是世界文学一个经典形象,他就是哈姆雷特。读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感受到的是悲剧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每一幕都那么每句话都有着戏剧的崇高。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就是现在,我们依然可以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发出了复仇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可以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哈姆雷特是一个英雄形象,他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他是一个巨人型的悲剧。

哈姆雷特的死,是一场悲剧,却也是对他的结果。当将命运的枷锁揭开了,他的责任也应该是放下了。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对于哈姆雷特,失去了任何的意义。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他的形象经典,不仅在于塑造了一个为父报仇的英雄式形象,更是因为他的英雄行为下的懦弱,他是一个传统意义下的一个大的突破。在一个痛苦的转变过程中,哈姆雷特从一个孩子成长为一个英勇的战士,这个过程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经历过的,所以每个人身上都有哈姆雷特的影子,他的形象也就更加引起我们的关注。

这部戏剧突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对金钱、权利的欲望。对于哈姆雷特的死,是很悲痛中也引起了我们一些思考。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永远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 篇2

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他提出这个问题正是哲学的基本命题。因为刚刚发生在他身上的这些事引发了他对人生哲理的思考,在他的人生中诸事顺逆的时候,他是不会考虑到这个问题的,那时他看到的只是人生的光亮面,那时的生活无疑是美好的,而现在,突如其来的这场悲剧迫使他正视生活阴暗的一面和人性丑陋的一面。

可以说,哈姆雷特对人生中阴暗的那一面还是有比较深刻的了解的。过去他对这一切只是视而不见而已。如今残酷的现实迫使他面对这一切。他预感到,自己已经被不可避免的拖入到一个悲剧的命运中。如果他父亲真是被害死的,那么为父报仇就成了他一生中不可推卸的使命。而他的敌人又是当今的国王,要想杀死他,肯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无论多么困难,杀父之仇是不能不报的,而他当前的任务是要想出一个巧妙的办法来核实他的叔父是否杀害了他的父亲。阴谋,暗算与残杀,这些是违背哈姆雷特善良纯真的本性的,但又是他复仇的使命所必须的。处在人生中花样年华的哈姆雷特背上了沉重的复仇使命,心中整日充满仇恨,使他内心阴暗而沉重,他陷入了无法自拔的痛苦的深渊。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 篇3

在过去的几节西方经典戏剧赏析课里我观看了电影版的《哈姆雷特》,说实话,这个影片并没有给我太多的启发。

这里简述一下《哈姆雷特》的剧情: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王在花园中打盹时突然神秘死去,皇叔继位并娶母后为妻,令哈姆雷特深觉羞愧与愤怒。他对父亲的死因有所怀疑,忧郁过度,终日愁容满面。某夜他遇见父王鬼魂诉冤,终于知道原来是皇叔为篡位娶嫂而毒害亲兄。为报父仇他假装发疯以避开皇叔监视,并请戏班进宫表演一出与父王被杀经过十分相似的戏剧,逼使叔父原形毕露,结果他却误杀恋人奥菲莉亚的父亲,导致她因此发疯坠河而死。他的母亲后来也误饮毒酒身亡。优柔寡断的王子终于在怒不可遏之下杀死万恶的叔叔。而哈姆雷特在报仇雪恨之后,也中毒而死。

关于这个电影,从一开始我就觉得有一个地方很不合理,就是哈姆雷特的父母都是黑发的,而他却是金发的,也许导演想要通过金发表达一个高傲又神经质的形象。作为一个王子,哈姆雷特从性格到人品都很失败,他不擅长应付恋人,不擅长应付家人,更不擅长政斗。

说起哈姆雷特最失败的一点,就是他优柔寡断,做事总是犹豫不决。这并不像是一个王位继承人应该有的性格。在这里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嬴政的两个儿子,扶苏和胡亥,前者是被作为继承人培养的,后者是被希望安稳过完一生的小公子,哈姆雷特的这种特性让人更容易联想到后者。试想一个从小接受帝王教育的,在皇室的勾心斗角中长大的人怎么会像哈姆雷特一样失败呢?我觉得其中很有可能是因为先王早就放弃了哈姆雷特,因为觉得他天生不适合做一个国王。这里我就要讲到另一部作品《蝴蝶梦》了,在这本小说里,主角是在故事开始前已经死亡的吕蓓卡,她因为知道自己命不久矣而设计了自己的死亡,在《哈姆雷特》中,先王很可能也是这么做的,他知道自己得了绝症,又对哈姆雷特很失望,因舆论不能直接传位给弟弟,于是他下了个圈套骗自己的弟弟杀死自己,让他得以继承王位,然而与“烧掉”曼陀丽的吕蓓卡不同的是,他没想到因丧父而精神失常产生幻觉的哈姆雷特竟然发现了真相并最终复仇,导致了一场悲剧。这就像下象棋,胜者永远是考虑得更远的那个,《哈姆雷特》里的主要角色们都考虑得不够深入,所以他们最后都死了。

最后我得出两个结论:一、不能优柔寡断。二、做事要有远见。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 篇4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哈姆雷特》英文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Shakspere (wrong spelling) created Hamlet--a man with wisdom and courage .In order to revenge on his uncle for killing his father, he pretented (spelling mistake) to be mad and suffered a series of misery. On the contrary, we can also say that Hamlet is rude and selfish for he did not think twice before his revenge . if (Capitalize "If" since it is the beginning word of the sentence.) a country has no king, how can a country keep alive (You need a question mark here since it is a question.) So, every thing has two sides, the bright side and adumbral side. Every time we make a decision we have to think twice.

Comment:

Be careful with your spelling, grammar, and punctuation. Too many uncessary mistakes.

It is good that you looked at both the dark and bright sides of Hamlet. Thats quite objective and convincing.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 篇5

《哈姆雷特》讲述了一个丹麦王子十分悲惨的复仇故事。哈姆雷特是丹麦的王子,他的父亲是丹麦的国王。不幸的是,他的父亲被他的叔父毒死了,夺走了王位。不久后,他的母亲也背叛了他的父亲,嫁给了他的叔父。一下子,哈姆雷特身边所有的人,包括他的母亲,同学,朋友。甚至他的爱人欧菲莉亚都差点成为了他叔父对付他的工具。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哈姆雷特毅然选择了复仇这条艰辛的道路。

这虽然只是一个故事,但却折射出一个最现实的社会现象。虽然说,现在已经是现代社会,不再是以前的那种封建社会了,总是发生着这种帝位之争。可是,我们又有谁能否认,现在就没有这种“战争”呢?

我想,答案也许是没有吧!只是,昔日的“帝位”变成了今日的“帝位”,金钱,权利罢了!现在这个社会已经物质化,还有什么真情可言呢?存在的只有利益。每个人都在想方设法地去赢取自己的利益,即使是朋友之间,亲人之间。现在,人与人的心相隔太远了,人之间的情感也被冲淡了,被利益冲淡了。亲情还是利益,我想现在的人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吧!

我曾在电视上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老人,辛辛苦苦工作了一生,赚下了较为丰厚的家业。在他七十岁的时候,拿出了自己的积蓄为儿子买了一套房子!但他的女儿见此就不肯了,她说:“同样是子女,为什么我就没份?我也要得一半……”为此,两兄妹不停地争执,甚至还闹上了法庭,老人见了十分伤心,被自己的女儿给活活地气死了!大家也许还不知道,他的女儿亦是十分的富有,不但已经有了一套很大的房子,还买了一部几十万的小车。可是,她就是要争得那点利益,结果将自己的父亲给活活地气死了!

也许,这就是生命之悲吧!现在,人们的心灵都被这利益的灰尘给蒙蔽了。人们只是看到了眼前的这点蝇头小利,而忽略了真正珍贵的亲情,友情!

不要再让这样的生命悲剧发生了!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 篇6

要了解英国不能不读莎士比亚,就像要了解美国,无法回避马克吐温一样,它成了一国家文化的标识。基本用了一天的时间才把《哈姆雷特》看完,看完之后总觉得意犹未尽,想说点什么。18岁的时候也许会为《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忠贞爱情所感动,可如今看《哈姆雷特》却留下了太多的命题。莎翁的四大悲剧中,所以的正面人物无疑都是高贵和充满血性的(verymanly),《李尔王》中的埃德蒙在世人眼中是个疯子,只会说一些疯话,可在经过苦难的历练只会,他变得超脱和淡定,能够坦然的面对人生中的一切不行。做为主人翁的哈姆雷特也是,从一个追求和向我一切美好事物的王子,因为宫廷变故,父皇含冤而死,叔父继承王位,母亲很快与叔父完成了大婚之礼。这一切对他来说,无疑是一团迷雾,他彷徨,他忧郁。含冤而死的父亲,化作鬼魂召唤这哈姆雷特去洗刷他的冤屈,让正义和光明回归。从此哈姆雷特总是了复仇之路,在复仇之路上,他的内心无疑是矛盾的,为了复仇他不得不装疯卖傻,为了复仇他不得不牺牲自己的爱情。

哈姆雷特和奥菲利亚的爱情无疑是美好和纯洁的,他们的相爱是那么的热烈,但因为世事变幻,哈姆雷特只能用疯癫的方式表达自己对奥菲利亚的爱慕。而奥菲利亚也听从了爸爸和哥哥的建议,避免和哈姆雷特接触,在该剧中,奥菲利亚无疑是最大的悲剧,最后因为父亲被哈姆雷特误杀而疯癫致死。当哈姆雷特逃脱叔父的阴谋从海上归来时,看到一个掘墓人,一面歌唱一面玩弄这那么对人的头颅,里面有乞丐,有王公贵族,甚至奥利山大,最后的归宿都是化归一个佝偻,再也没了平穷和富贵,尊贵和卑贱之分,在死去之后,人无疑都是平等的。此时的哈姆雷特对人生又有了一番心的感悟,原来人的肉体凡身只不过是个过客,人间几十年,死后回归大地。他面前的那个墓穴正是为奥菲利亚准备的,她疯癫后已经溺水死亡。看到奥菲利亚的哥哥要和自己的爱人同穴而葬时,他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感情,突然从背影出走了出来,表达了自己内心深处的感情。

最后,他重了叔叔的圈套,和奥菲利亚的哥哥比剑,而额度的叔叔已经在地方的剑上涂上了毒药,同时备上了毒酒,准备在比剑的时候致哈姆雷特于死地。可在庆祝的时候,王后,哈姆雷特的目前喝下了毒酒而死,奥菲利亚的哥哥也死了,在即将死去的时候,吐露了国王的阴谋。最后,哈姆雷特在即将死去的时刻,用尽全身的力量,让他的叔叔喝下了自己调制的毒酒。就这样,哈姆雷特在即将离去的时候,托付自己最忠贞的朋友把自己的意旨传达,为丹麦选了一位继位着,完成了自己的人生使命,高贵的哈姆雷特也这样去了。

哈姆雷特也有自己的弱点,作为人的弱点,他的这些弱点是普世的,你和我,还有他都会有。在选择的时候,会恐慌,会怀疑,会思考,(tobeornottobe),但最后他选择了完成自己的使命,这是不是孔子所说的安之若命呢?知道不可为而又必须为之。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 篇7

最近,重温了一遍莎翁的名著《哈姆雷特》,这本书是由莎士比亚创作于1599年至1602年间的世界著名悲剧作品,同时,它也是莎士比亚所有戏剧中最负盛名的一部作品。这部作品以话剧形式展现,内容结构清晰,语句有些晦涩难懂,但其具有深刻的悲剧色彩、复杂的人物性格、丰富的思想,代表着西方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最高成就。

《哈姆雷特》讲述了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回国奔丧却遇到了一连串变故,老父亲的鬼魂出现并要求哈姆雷特为自己报仇,哈姆雷特通过装疯证实了叔父是自己的杀父仇人,他误杀了恋人的父亲,克劳狄斯想除掉哈姆雷特。当哈姆雷特趁机逃回丹麦后,恋人自杀,他不得已接受了雷欧提斯的决斗,决斗中他的母亲因误喝叔父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酒而死去,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也都中了毒剑,最终哈姆雷特在临死前杀死了克劳狄斯并要求霍拉旭将自己的故事告诉他人。

“放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放弃他。”生命是短暂的,时间是宝贵的。我们在慢慢成长的时候,时间总是如流水无情,一去不复返,当然,世上也没有后悔药。从大一到大三,我浪费了很多时光,没有将时间进行规划、做重点标记,现在却在“补天”的路途中艰难行走,希望在毕业前完成任务。浪费时间是对自己的不负责,因此,且行且珍惜。

“不要只因一次挫败,就放弃你原来决心想达到的目的。”成功是用挫折堆积出来的,没有经历过挫折的成功,它的地基摇摇欲坠,不会稳固。我们没每天都在经历无法着手的事情,但我们可能不会察觉到,我们不懂为什么会这样?这道题怎么做?或者我该怎么做?慢慢地,后知后觉原来“挫折”模糊,但克服挫折的行动近在咫尺。

“勤劳一天,可得一日安眠;勤奋一生,可永远长眠。”我们常常把勤奋挂在嘴边,却将懒惰放在行动上。最近热播的电视剧“安家”,女主角房似锦身世悲惨,家境贫寒,最亲的人只有爷爷,但她从不放弃,孤身一人来到上海打拼,勤奋是她的信念,她能靠爬楼梯爬出一单,一口气爬3次28楼,这样的努力让人觉得可怕,但也说明了她的勤奋不是虚的。懒惰是成功的坟墓,勤奋是成功的天堂。

莎士比亚曾说:“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眼中的哈姆雷特是一个勇敢、坚强的人物。突如其来的变故使他忧郁痛苦,复仇的艰难令他焦虑,他对生活由充满信心到迷茫到再次坚定。他变得坚强,不再犹豫,做事果断,最终他为父亲报了仇,但还是被奸人所害。鲁迅先生曾说过,悲剧就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我们不怕悲剧,就怕悲剧的人生没有意义。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 篇8

一部剧本带你阅尽千帆,尝遍疾苦,在爱与恨之间徘徊,在亲情与爱情间抉择,在复仇与宽恕间犹豫。杀父之仇,弑父之恨,失妹之痛。莎士比亚悲剧作品《哈姆雷特》用简洁明了的语言,带领读者、观众在仇恨痛苦中,领略人性的美与陋,光明与黑暗。

《哈姆雷特》是我看莎士比亚的第一部作品。以前我十分排斥剧本,曾认为一个剧本能有什么哲理可言。可当我目光落在最后一个字符,慢慢合上封面时,我仍念念不忘里面精彩的剧情和哈姆雷特又爱又恨的复杂情感。

合上书本,他们形象在脑海里久居不散。正值青春年华的哈姆雷特藏着秘密与丹麦国王、御前大臣周旋,我敬佩他的聪明才智,又为他可怜的身世与肩上所承担的巨大责任所叹息。可叹他的母亲虚伪自私懦弱,前夫刚死便嫁给了自己的小叔,只为守住自己的繁荣富贵。看到她的借口时,我真的颇感嫌鄙,明明是自己不想失去现在的生活,偏说是为哈姆雷特着想。尽管明知她的过失,可看到她为哈姆雷特掩护时,内心还是悸动了一下。人性不就如此吗?有着迥乎不同的正反两面。再坚硬的内心仍因爱,留有一块柔软。

奥菲利亚不过是位寻常女子,她聪慧美丽,是哈姆雷特心头的那朵花。可因自己的父亲不懂风情与直截了断的刚硬性格,断送了自己与哈姆雷特的爱情。我不明白为什么奥菲利亚如此冷血,从之前的爱慕仅一瞬,变成了以美色去探问,诘问哈姆雷特。或许她还是爱的,不过爱得隐蔽,爱得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时流的明镜,人伦的雅范,举世瞩目的中心”可以看出,她对哈姆雷特评价极高,“谁料过去繁华变做今朝的泥土”她怀念以往的时光,感慨天地不公会,毁了如此骄傲、绚烂的人儿。

在整本书中,哈姆雷特是毋庸置疑的主角,而他也是最难理解的人物。每个人的理解都不一样。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是一个重亲情大于爱情的人。作文他既不贪恋权势,也没有宏大的雄志,他不过是为尊严而战。试想如果哈姆雷特不报仇,那结局就不会死那么多人。他依旧能用王子的身份体面地活着,但他不愿认贼作父,宁愿为尊严而战死,其实这也是给含冤而死的父亲一个交代。

他放荡不羁,敢爱敢恨。大方地表露他对祖国的敬意,对貌美的奥菲利亚的爱意,无与伦比的盟约,见证他的忠诚。他足智多谋,巧妙地从去往英国的船只上脱身,并用英国王室伤害了两名忠心于国王的大臣。装疯卖傻,试探叔父,他用自己的智慧使自己在一次次暗算中幸存。

他嫉恶如仇,心狠手辣。一剑杀死御前大臣和他的儿子,刺死自己的叔叔,当今国王。间接毁灭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子,自己的心上人,奥菲利亚。他不是杀人如麻,他是有仇必报。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曹操曾云:宁使我负天下人,毋使天下人负我。哈姆雷特没有负天下人,在国人心中他的形象是高大的,是模范,是榜样。尽管复仇之路难走,但他没有滥杀无辜,且宽恕自己的母亲。可以说,哈姆雷特就是真君子,真英雄。

虽然结局十分凄惨,但哈姆雷特这个形象深深地烙印在我心里。在临去决斗场时,他说:“一个人既然在离开世界的时候,只能一无所有,那么早早脱身而去不是更好吗?”他面对死亡的无惧让我震撼。或许真的唯有看淡了生,才能不畏惧死亡,看透了死,才能好好地活着。

寄语:好的书,是让人横看成岭侧成峰的;让人愿意去思考、一遍又一遍细细地思考,去无限接近作者的心率和脉搏。所以,《哈姆雷特》的精髓之处,一是在于语言。二是在于内容。

教师读书心得汇总


当我们对某些事情有新的理解和感受,这个时候可以将自己的收获记录下来。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以下是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您整理的教师读书心得相关内容,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教师读书心得 篇1

《给幼儿园教师的101条建议 语言教育》一书反映了当代幼儿教育实践的需要,给我们幼儿教师新的启发,其中在日常生活篇中提到的“家园配合进行语言教育”,让我颇有感想。幼儿的语言是通过对周围环境的模仿而获得的,而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的言行对孩子起着带头作用,所以幼儿园与家长应当为幼儿创设并引导幼儿接触一定的语言环境,在与环境的互动过程中加强语言训练,培养幼儿语言表达能力。

我们班的幼儿有很大一部分平时都是爷爷奶奶带的,而大多数爷爷奶奶在与幼儿的交谈中使用的都是方言,像我们班的彭雅伦,他总是习惯把“老师”叫作“老西”,把“擦嘴巴”说成“卡子博”,老师纠正了他很多次效果都不是很明显。还有我们班的朱子轩,有一次他吃完饭对阿姨说要去“呕把把”,阿姨半天都没弄明白,后来我们才知道原来他说的“呕把把”是“大便”的意思。由于朱字轩的爸爸妈妈都是外地的所以他的普通话带着明显的“地域性”,可能短时间很难纠正的过来。那究竟如何做好幼儿的语言教育呢?

首先,是要“多听”。 培养幼儿注意的倾听,这是发展幼儿表达能力的先决条件。幼儿学习语言,首先要学会听,听得准确,听得懂,然后才有条件正确地模仿——说。给幼儿积极创设听得环境,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如幼儿听录音故事、听别人讲故事;邀请幼儿谈话互相倾听并交谈;带领幼儿听多种声音:乐器的声音、动物的声音等让幼儿听后模仿,想象,并讲出他们听到的声音好象在说什么。培养幼儿良好的倾听习惯,有助于培养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

其次,在家庭中家长要以身作则与孩子用普通话交谈,积极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让孩子乐意讲普通话,而且能将“普通话”说好。

第三,当然发展幼儿的语言能力还必须要“多练”。 发展幼儿语言表达能力的任务,主要是培养幼儿正确的发音,吐字清楚,丰富幼儿词汇,并能正确运用。教会幼儿按照汉语语法规则讲话。这些内容,都得再语言实践中学习,掌握。这就要让孩子多练习,重复的练习,逐渐地掌握。给幼儿提供多练的机会,创造多练的环境。幼儿的发音不准,教师和家长注意及时纠正、练习,就能掌握得快,说得好。

总之,在培养幼儿的语言时,要把握每个幼儿的实际,掌握幼儿学习语言的规律,有计划地进行和训练让幼儿多看、多听、多说,培养良好的语言习惯,创设良好的语言环境,结合家园共育,幼儿的语言才会健康的发展。

教师读书心得 篇2

苏霍姆林斯基在第一个推荐中提到,我们作用于学生精神世界的最重要的工具是教师的话语、周围世界的美和艺术的美因此,我觉得世界上没有最好的教育方法,只有适合的教育方式。

古人有一种说法:乐人易,动人难。也就是说,让人开心容易,要想感动人很难。其实我觉得,乐人和动人是语言的两种不一样风格,幽默的极致也能动人。虽然,我们达不到如此境界,但是我们就应朝着这个方向发奋。

我想,一个语言贫乏单调、枯燥无味的教师吸引的学生恐怕也很有限。作为一年级的语文教师,我觉得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就应是我们发奋的方向,无论我们采用的是哪一种风格,只要能吸引学生就是成功的语言。一年级的刚从幼儿园充满童真童趣的生活中过渡到一年级,难免会有很多的不适应,尤其是拼音教学枯燥乏味,知识点碎而且冗杂。作为教师就应采用多种多样的方式让他们慢慢适应慢慢习惯。教育方法在这时就显得尤其重要。说到这个问题,就又回到了什么样的教学方法才是真正有效的,我想这就应是教师共同关注的问题吧。我觉得要想成为真正的教学能工巧匠,只有自己在其中倾注了自己的智慧。自己的活的思想的教学方法,就应才是最好最有效的方法。

此刻各种各样的教学方法、教学模式充斥耳目,别人好的东西就应吸收借鉴,但决不能生搬硬套。一年级的教学更就应如此,只有在教学时想方设法吸引孩子的注意力,千方百计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才有可能会为孩子的求学之旅铺一条大道。才有可能真正成为学生的引路人。

教师读书心得 篇3

前贤有云:“胸藏文墨虚若谷,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高尚的人谈话”。彭兴顺老师的《做卓越的教师》正是这样一本让人如坐春风的好书。在这本书中,作者以鲜活的事例、警醒的思想、充满文采的诗句诠释了教师的成长之路,内容涉及专业发展、心理健康、班级管理、课堂教学、论文写作、家庭教育、教师培训、组织教研八个方面,叙述详尽,简直可以说是一部教师宝典。

一、“教育是打造卓越灵魂的事业!”

开篇之语也正是全书的宗旨所在。我们的教育就是要让每个生命都得以尽情舒展,为国家、民族培育英才。只有卓越的教师才能培养出卓越的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都渴求事业的成功、渴求人生的卓越、渴求生命的辉煌,这才是我们教育所终极追求的目标,这才是把我们国家和民族引向腾飞和强盛的教育”。教师的高度和层次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未来,作为一名教师不仅仅要教会知识,更重要的是能将孩子们举过肩头,为他们在将来的岁月里,成就伟大的梦想和人生的卓越助上一臂之力。我校提出的“要做三年影响孩子未来三十年的教育”,也正是基于这一理念。

二、善于反思登新高

“对一名教师来说,推动其教育事业发展应该有两个轮子,一个叫做情感,一个叫做思考。教育情感使他热爱孩子,忘我地工作,并从中体验到奉献的自豪教育思考使他明确自己的教育方向,科学而理性地设计、实施自己的教育,同时不断地总结、提炼、升华自己的教育实践。”这些话和我校领导多次提倡、要求的教学笔记、教学反思不谋而合,也让我对这一活动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一个教师写一辈子教案不一定成为名师,如果一个教师写三年反思则可能成为名师。当一个教师缺少反思时,他的教学往往是盲目的,只是对过去劳动低效甚至无效的重复;只有不断检验、鉴别和完善自己的教育思想与活动时,教师才能避免低效无效的重复劳动,打造高效课堂和成功教育,在行为上表现为从被动接受走向主动发展。因此我们要做到“为实践而反思,对实践的反思,在反思中实践。”这也正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论》的基本原理。

三、做打开孩子心灵的那把钥匙

“每个孩子的心,都像上了锁的大门,任你再粗的铁棒也撬不开。唯有家长变成一只细腻的钥匙,才能走进孩子的心灵深处。”我认为,这句话不仅对于家长而言是育子宝典,对于我们教师而言,同样是教育箴言。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古今中外所有有成就的教育家,都把爱当做教育成功的法宝。没有足够的爱心,就没有办法与学生进行正常的交流,也就没有办法真正的了解学生,进而帮助学生。苏霍姆林斯基说过:“不了解孩子,不了解他的智力发展,他的思维、兴趣、爱好、才能、禀赋,就谈不上教育。”孩子有问题,很有可能是因为他的老师和作为家长的我们不够了解他,没有充分的认识他,不能因材施教,所以才表现出这样那样的问题。鲁迅曾说过“孩子的世界,与成人不同,倘若不先行理解,一味蛮教,必有大碍孩子的发展。”因此,只有我们真正做到尊重、信任,理解,孩子的精神需求才能得到满足,心灵才会处于舒展状态,我们也才能走进孩子的心灵,从而走向教育的成功。

“一个人想要自己成为怎样的人,他就能成为怎样的人”。“今天做事的态度,决定了明天存在的状态。”做教师,就要努力做卓越的教师,这不仅仅是教师个人事业的追求,更是更是一份责任,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作为一名教师,“爱我所选终不悔”;多读书、读好书,“腹中有书气自华”,以书为友,不断丰富完善自己;在日常的教育生活中,更加注重教研与反思,积累教育教学经验,注意多磨“斧子”,在反思实践中使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不断“登新高”,才能走向卓越。

教师读书心得 篇4

最近我读了《给幼儿教师的建议》一书,感受很深,特别是本书内第三章内讲到我们教师要关注教学的每一个细节讲得很有道理,我也很有同感。

书中讲到:关注教学细节,就是要关注我们在活动中习以为常的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个微笑、关注我们在教学中的每一句话评价、每一次互动。这些细节都能反映出教师的教育理念,体现出教师的教学策略。因此,教师在设计每一次活动方案时,都要注重教学细节的预设,让细节成就精彩的课堂;同时,教师在课堂上要及时捕捉精彩的细节,善于发现并利用课堂上孩子的亮点甚至缺点,巧妙、准确地接过孩子抛过来的“球”,让这些细节为精彩的课堂增辉。

在我组织的一次活动《老狼老狼几点钟》这个体育游戏中,虽然是个传统的游戏,但是我班的孩子一直非常喜欢玩。这个游戏能提高幼儿快速四散跑和躲闪能力。在一天早上晨间活动的时候,我问孩子们你想玩什么游戏,孩子们又异口同声地说:“老狼老狼几点钟”,从这可以看出孩子对此游戏一直比较兴趣。活动时我扮演老狼,当我抓住了一两只小动物之后,我依然像以前一样让被捉住的小朋友站在一边等待,等待着下一轮。但我发现被捉的幼儿只得站在边上,不能参加游戏,我想这样对孩子也不好。

于是我急中生智,拉起被抓住的“小动物”往自己的“洞里”拖,嘴里还叨唠着,“天黑我要吃掉你们”。没有被捉住的孩子一下子紧张起来,施豪大喊道:“咱们要把他们救出来”,对呀!可以给幼儿创造救助的机会,于是我给幼儿讲解新的游戏规则,当老师说:“老狼休息了”,全体幼儿可一拥而上去救他们的同伴。另外我还提出要求:“救小动物时,你要当心,不要再让老狼捉了。”这时孩子们开始想办法了,一些孩子吸引老狼,另外的孩子趁我不备抓住自己的同伴就跑。“成功了!成功了!我们救出小动物了。”这时每个幼儿开始欢呼雀跃,也把游戏推向了高潮。通过这项活动,我感觉到在各项活动中应该做一个有心的老师,有心留意孩子,有心观察孩子,那你才能进入孩子的童心世界,教育中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总之。一次成功教学,需要付出大量的心血。作为教师,不仅要注意教学的每一个环节和流程,更应该关注那些看似简单的细节问题。

教师读书心得 篇5

真正能够不断被人们捧起的书籍,总是有其强大的生命力,总能冲破时间与空间的束缚到达我们的手中,郑杰的《给教师的一百条新建议》就是这样的一本书,读来令人恨晚。

“不妨一读此书,这是一本无害的书”。郑杰在《给教师的一百条新建议》中第一句话,就从一种别样的角度吸引着我。教师首先是一个完整的人,他们应该有自己的精神空间,他们也要享受生活……这样的观点就把教师从“圣人”的位置上拉了下来。要做一个成功的教师,必须首先学会做一个成功的普通人。

一、做一个有良好心态的教师

现代社会教师面临许多挑战,如知识结构的变化、观念的更新、新型教学手段的尝试、日益难以应付的杂事以及快节奏的工作方式等等,为适应这些迅捷的变化,我们作为一名教师必须要付出代价。有时因为无法获得自己所期待的收获而疲惫不堪,甚至会感到活的很累,如果我们只会抱怨孩子太过笨拙、太过淘气,而缺少一颗寻求美好事物漠不关心,那我们的生活就会变得索然无味了,想要做一个快乐幸福的老师就必须善于调整自己的心态,怀着一颗充满激情的年轻的心,随时发现生活中的各种美,这样孩子的一些反常行为可能你就会给予理解,拥有超凡脱俗的雅量,你也定会活出不同的的感觉来。

二、教师应设法让知识本身吸引幼儿

教师应设法让知识本身吸引幼儿,这应该成为每一个教师努力的方向,教师应该精心设计教学,凸现知识的乐趣。在活动上能深入浅出地讲解给幼儿听,不照本宣读,让幼儿自己去寻求知识,探究知识的形成过程,明白知识的意义、学习的乐趣,让幼儿真正爱上学习。

三、教师要继续学习

如果教师不能经常地更新知识结构,不能对新知保持长久的好奇与敏锐,就有可能被孩子看不起,在孩子眼里“老古董”多得很呢!一旦教师不被孩子看重,麻烦可真多了,因为威信是维系师生关系最牢靠的锁链。

教师一旦停止学习,他的工作便如同机械的运作,在机械枯燥的活动中教师会觉得生活毫无意义,会沮丧而没有活力。这一切都将是教师工作显得令人厌恶。因此,学习还能拯救教师自己。学习可能就是这样一种东西,它使孩子亲近你,使你永保活力,使你有魅力。最终,因为学习,你拥有你的工作,但你将学习与工作合在了一起,甚至你的美好生活有一大半在工作中实现。读了这段话使我深深地体会到教师的任务不仅仅是传授知识,更主要的是教师要更新观念,教给孩子科学的学习方法,使孩子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获得知识。

四、做个富有幽默感的幼儿教师

幽默是现代人必须具备的一种手段,它是教育手段,也是教育目的。幼儿也特别喜欢“幽默”的教师,幽默不仅能给幼儿带来欢乐,而且能让幼儿在轻松的氛围中受到教育,获得发展。因此,今后,我将不断提高自己的幽默意识和幽默能力,以一种积极、乐观和开放的心态对待幼儿,让幼儿在轻松愉快的心情中受到启发,获得发展。

真的是一百条建议,一百个法宝,似阳光如雨露滋润着我的心田,从这本书中,我读出了人生哲理,教育智慧,读出更多的是心灵的共鸣,灵魂的回音。作为一名幼儿老师,此书让我感动,更让我深思,它好像一位智者,指引了我前进的方向。

读书心得收藏:趣味逻辑学读后感模板汇总七篇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书是前进道路上的一盏明灯,为我们指引方向。读书的人会对社会事件和文化多样性有更丰富的认知,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对于写读书心得我们可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进行整理的“读书心得收藏:趣味逻辑学读后感模板汇总七篇”,仅供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趣味逻辑学读后感(篇一)

近来从网上看到一本小书,是一个美国人写的,不足150页,但读起来感觉越来越厚,不得不佩服外国作者的魅力了,甚至连本书的编辑也感慨:越不凡,越平凡!这本书书如其名,就是《简单的逻辑学(Being Logical)》。

本书将逻辑分为五个章节。第一章是准备,为成为一个逻辑思考者而要搭建的必要思想框架。第二、三章是逻辑的核心,如何建立正确的逻辑思考。第二章阐述了引导逻辑思考的基础事实,第三章重点是“论证—逻辑思考”的外在表现形式。第四章,探讨导致非逻辑思考的态度及思维模式。第五章围绕“谬误—非逻辑思考”的细节展开。

逻辑,作为一个整体,是个宽广、深奥、精彩纷呈的领域,这本书既没有刻板的理论论述也不是正规的教科书,这是一本现实应用的指南,对那些初次接触逻辑的人介绍逻辑的基本原理。它期待造就实践者,而不是理论家。

通读全书,我比较感兴趣的是逻辑学四大原理之一的“充足理由律”(或称因果原理),即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理由。“存在就是合理”。它告诉我,事物的存在不是偶然的,它们都有其自身的根源。当然“问题”,比如质量问题、投诉问题、收费问题等等,作为事物的一种特殊存在形式,理论上,产生其的根源是存在的,也是值得每个人去追寻探究的。所谓原因,它必能导致我们所观察到的结果,并在结果上留下特定的印记;每一个结果,在一定程度上,都将反映出其根源的特性。

首先,在具体探寻问题根源的过程中,我们一般从结果出发。每一个问题必然与其结果之间存在必然的相似之处,是我们要遵循的原则。一般情况下,当我们探寻某个原因的时候,我们不能知道产生某种原因的结果是什么,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前面的结果得到关于它的间接的知识。通过统计、评估结果的强度、分布、性质,我们可以推测出原因的部分特性,这些知识将指引我们继续探寻的方向。这这里作者举了一个谁打翻了厨房里的牛奶的故事。从奇怪的声音,到半瓶牛那倒地,到看见蚂蚁,到金丝雀出笼,到窗户外邻家的猫,作者一步步探寻和排除,最终锁定那只灌木丛中正添嘴的猫为重点怀疑对象。

其次,对原因的探寻不要半途而废。事实经常告诉我们原因是一系列的。例如,A是B发生的原因,而B的发生又导致了C,C接着带来了D……,如图示:A→B→C→D……假设图中D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发现D是由C造成的,遵循解决事物的正确方法是找到他的原因的原则,我们决定把注意力放在C身上。逻辑思路走到这里是值得表扬的,但如您所知,它走得还不够远。C确实是导致D的直接原因,但它不是根本的原因。因果链的源头是A,A导致B,B导致C。B和C都是一个过程结果,关于B的问题必然追溯到A,除非根本原因A得到足够的干预,否则D的问题就难以得到彻底的解决。陈院长常提到的“灯不亮了”故事就是一个典型,还有我们所知的“蝴蝶效应”、“多米诺骨牌效应”。

作者同时指出,有时,我们不能发现问题的根源,仅仅是因为我们懒惰,没有充分地研究;有时则是耐心不够。对于要做的事情,我们总想着用最快的、一劳永逸的办法来解决,殊不知,问题的根源还在原地嘲笑我们呢!

趣味逻辑学读后感(篇二)

《简单逻辑学》是由美国作家麦克伦尼写的一部着名的逻辑学着作,虽然薄薄的一本书但里面却饱含着丰富的内容。总之,读了《简单逻辑学》让我受益匪浅,它开阔了我的视野,锻炼了我的思维能力;让我的认识能力得到了提高,对问题的判断不停留在感性的认识而注重理性的思考。简单逻辑学的主题是清晰地思考,准确的判断。简单逻辑学既是一门科学,更是一门说话的艺术。《简单逻辑学》这本书很好的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对提高一个人说话的逻辑水平有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

通读全书,我比较喜欢的是第二章逻辑学的基本原理的第三点:万物终有其根源。充足理由律告诉我们,事物的存在不是偶然的,它们都有其自身的根源。我们不尽知每个事物存在的理由,但我们知道它们的存在都是有理由。人作为理性的动物,当我们想知道为什么事物会是这样时,我们就会用相当一部分精力来探寻这些理由。从理论上来看,关于本源的知识是非常让人感到振奋的,因为知其所以然才可以更深刻地理解它们。但是关于本源的知识同样可以广泛应用于实践领域,因为找到了事物的根源就可以控制事物的发展,控制事物所带来的影响。例如,我们可以确定某种细菌是引发某种疾病的原因,那么我们就可以通过消灭细菌的方式来达到消除疾病的目的。我们知道万物的根源后,弄懂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从而发现问题进而解决问题。

在探寻事物根源的过程中,我们一般从其结果开始。我们面对这样或那样的现象,并需要为之做出解释。也就是说我们面对这些客观的事物;去探寻这些事物是如何形成的。我们所做的探寻工作必须遵循如下原则:每一个原因与其结果之间必然存在根本的相似之处。这就是说,所谓原因,它必能导致我们所观察到的结果,并将在结果上留下其特定的印记:每一个结果,在一定程度上,都将反映出其根源的特性。这样的逻辑学思考有什么重要的实践意义呢?当我门在探寻某个原因的时候,我们不能直接知道产生了某种结果的原因是什么,但是我可以通过面前的结果得到关于它的间接知识。通过评估结果的性质,我可以推测出原因的部分特性,这些知识将指引我们的探寻方向。在这章节里里作者举了一个谁打翻了厨房里的牛奶的故事。从奇怪的声音,到半瓶牛那倒地,到看见蚂蚁,到金丝雀出笼,到窗户外邻家的猫,作者一步步探寻和排除,最终锁定那只灌木丛中正添嘴的猫为重点怀疑对象。

在我们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需要运用逻辑思维的场合无处不在。如果我们的逻辑思维好就有助于事情的顺利完成;相反,如果我们缺乏逻辑思维能力那就有可能把事情搞砸。生活中,逻辑无处不在。无论我们是有意还是无意,逻辑无时不在服务于我们的生活。

读了《简单逻辑学》让我认识到了自己以前思考问题的片面性。读了这本书对我的思维有很大的帮助,学到了逻辑的初步知识和基本技巧。通过对逻辑学的学习我相信,我以后思考问题一定会更加全面,言语表达一定会更加的清晰,逻辑性更强。

趣味逻辑学读后感(篇三)

《简单的逻辑学》

一、定义:逻辑学是通过论证推理来反映客观事物规律(发现真相)的一门科学。

①逻辑是发现真相并将其从谬误中分离出来的学问。

②合乎逻辑是要合乎真相。

二、事实/观念/语言

1.事实分类:客观事实(形式:事物/事件)和主观事实;

2.观念:定义:大脑对事物的描摹,是对客观事物的主观反映。我们通过观念来了解世界。

3.人类认知由3部分组成:

①客观存在的事物;

②事物在头脑中的反映;

③我们为其创造的语言,借此才能与他人交流。

备注:1观念必须和语言紧密切合,人们才能顺畅交流。

2语言和观念的匹配度越高,沟通就越清晰、有效。

3语言的基石是词语,逻辑的基石是命题。

三、语言

有效沟通的基本原则:

不要想当然地认为你的听众会领悟你没有直接表达的意思。

1.说完整的句子;

2.不要将主观看法当做客观事实;

3.避免双重否定;

4.根据对象选择合适的语言。

备注:语言逻辑应该以事实逻辑为基础。——路易斯.D.布兰代斯

四、论证

1.论证的目的:1得出正确的结论;2说服听众接受。

2.论证包含2要素:1前提;2结论。

①前提的标准:真实性、力度(相关度)

②结论的要求:反映前提的量(全称/特称)与质(肯定/否定)。

3.论证的分类:

①演绎论证:大前提→小前提→结论;

②归纳论证:特称命题组合的系列证据。

③区别:演绎得出必然性结论,归纳得出可能性结论

趣味逻辑学读后感(篇四)

即便作者采用最易理解的方式叙述,对于我这样感性主导的人而言,也略有难度。个别处需要反复读几次才能大概领会其意思,所幸的是最终算是读懂了。属二刷系列干货丛书,没有一点水分的五星书。

本书最重要的两点:告诉读者什么是逻辑,你怎么用。

1逻辑沟通

了解自己想要表达什么,全神贯注,确认事实,将事实付诸语言,就能实现逻辑的有效沟通。

这其中需要注意:‖说完整的句子‖‖不要将主观看法当做客观事实‖‖避免使用双重否定‖‖根据对象选择合适的语言‖等。即要尽量客观,直接,完整,恰当地陈述。

其中,客观——需要警惕别人表达中的形容词,含义宽泛的词(例如爱,善良)和逻辑推理中的多义词;完整——指的是逻辑和内容的完整。逻辑完整可以靠逻辑指示词的帮助。

语言,逻辑,人三者是能够相互塑造的,良好的逻辑反过来可以提升人。

2建立论证

要尽量避免一个论证出发得出多个结论。单一确定的结论总是最好的,因为最有效的论证总是试着得出最简单明了的结论。

具备了百分百正确的一个前提(不是部分正确;多个都正确的前提择最优),前提结论之间的逻辑相关性,正确结论,就建立了一个逻辑论证。

逻辑论证的目的是要得出真相。特殊场合下,引导听众主动发现真相而非煽动情绪很重要。辩论中不被对方分散论点,转移论点,不被感情扰乱逻辑很重要。因为强烈的情感和清晰的思维是成反比的。

论证中需要注意:价值命题,三段论的中项不周延问题。

最后,这本书带给我最重要的东西,除了逻辑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它让我重新审视,在知识焦虑时代,除了迅速地摄入,应该怎样读书。

“分析的目的,并不是简单地知道事物是由哪些部分组成的,而是要弄清楚这些组成部分是如何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最终组成一个整体的。用纯粹的数量学的术语来说,就是整体大于部分的总和。如果你已经充分了解事物的本质,那么将分解的时钟零件相应组合起来,仍将是时钟。”

获益匪浅(〜 ̄▽ ̄)〜

趣味逻辑学读后感(篇五)

浅谈生活中逻辑错误

有一个呵呵的故事:当你在街上随意扔掉一个饮料瓶,别人会说你非常没素质,这种人一定不是好人,所以:我=坏人,收废品的阿姨捡起你扔的瓶子,发现瓶盖上写着中奖的消息,她说你是个傻子,所以,我=坏人+傻子,阿姨追上你,要把瓶盖还给你,你说了句“谢谢”,拿走了瓶盖,围观人群说:“收废品阿姨这么辛苦,人又这么好,也不知道给阿姨一点感谢费,真小气”,所以,我=坏人+傻子+小气;最后,你告诉所有人,我只是一个在文章里面的虚构的人,在帮作者做一个社会实验,大家不要围观了,但是所有人都不信,大家觉得你就是个骗子,所以,我=坏人+傻子+小气+骗子。

任何论证在本质上都是前提+结论组成的,但我们实在听过太多的“毋庸置疑”、“别人都说”、“自古以来”,它们取代了“前提”,所以结论都是一厢情愿。如果没有尊重事实的态度,逻辑学只能将你从错误的观念引入更加错误的结论,最后自圆其说,像个傻子一样妄自尊大。

有这么几种错误的判断:

①起点扭曲,从刚开始就给别人下定义、戴帽子,比如先从某人是个骗子开始推理,然后经过分析不断验证自己的结论,最终确定对方是个骗子,用结论验证结论。

②情感推理,在喜、怒、哀、乐期间随心情做判断,比如经常会出现今天觉得十恶不赦之人,明天反而觉得有那么一点可爱。

③民主谬误,大多数人都认为命题是对的,那么就可以说明命题是对的,比如所有人都去买一件商品,我们会不自觉的增加对这件商品的好感,甚至包括审美,就像现在什么小猪佩奇。

④简单判断,当我们选择性地只对整体的一部分加以关注之时,会做出与整体相悖的判断,比如当我们只看到了一个人的某一方面,就振振有词的判断他是什么人。

⑤信任偏差,对于我们信任的人,比如亲友、领导、老师,或者我们信任的媒介,比如新闻、电视,它们都可能说谎,或是犯错误,但我们常以此为推理的“前提”。

错误的判断还有很多,不一一列举,总的来讲,能绕过以上进行判断的我认为可以成为圣人了,即便我们恪守“存天理、灭人欲”的信念,可一旦面对世俗的非黑即白,真理也会苍白无力,所以我认为更应该坚持的是另一套生活的逻辑。

比如酒逢知己千杯少,比如说走就走的旅行,比如你女朋友问你她胖不胖,比如你妈叹息说哎真是年纪大了,比如领导说你有意见尽管提等等等等,求生和逻辑你选哪个。

再比如,老爸下令你听不听,老人摔倒你扶不扶,孩子撒娇你哄不哄,朋友有难你救不救,陌生人有困难你帮不帮,甚至在生死面前,强者应该毫不犹豫的把生的机会让给弱者,这些也没有确定的逻辑支持,但是义不容辞。

知道生命有理由是我们生活的理由,不尽知生命的理由是我们生活的另一个理由。

趣味逻辑学读后感(篇六)

因为简单,所以忽视

每个人都应该学点儿逻辑学,逻辑使人存在,情感让人丰满。

推荐这本小书:《简单的逻辑学》,我读完这本书有三个收获:

一是要时刻保留好奇心。

如果长大有一万种好,都被消失的好奇心相消。小时候看什么都新奇,对什么都感兴趣,才有了「十万个为什么」,才有了不断进步;慢慢长大后,怕烦别人,怕自己丢人,于是将自己设置为默认模式,不再对新事物感兴趣,不再想探究所以然,开始对一切习以为常,直到有一天,连寻找其然的动力都消失殆尽。对自己说:天是蓝的是因为它一直是蓝的,火车能跑是因为别人设计的能跑,为什么要用这种方法是因为领导规定的,房价高是当局者不作为。失去了热情,也失去了观察世界发现的美好。

烦恼源于我们低效或错误的思考,而逻辑学的主题恰是清晰高效地思考。它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我们焦虑、人云亦云、憧憬未来却有意忽视当下的真实,而在逻辑学中,显而易见的事实被强调最多,因为它们简单到让我们视而不见,提醒我们以事实为根基。我们习惯被动接受,慢慢兴趣了无,学习逻辑学,促使我们重新开始多问为什么,重新培养兴趣,而不仅仅只是为了接受失去独立思考。

二是加深了对物质间联系的必然性的理解。

从小时候常听老师说起的「万事万物皆有联系」,到后来学数学的「计算与证明」,都在讲联系和逻辑,那时候知道事物相互依存不孤立存在,也知道证明过程要严谨自洽,但体会不到联系的精妙,理论悬在空中,有形无质。时间往前流,有过经历感受后,当我回头看变化时,方才察觉到其存在,就好像突然间感觉在过去经历过相同的场景,你看不见,却又像空气,无处不在。即便理性与感性结合的人也莫不如此。

以前大家说要理性交流,是完全的,绝对的,是不能接受理性与情感共存的联系,就如那理性呆板的人。倘若真要完全理性,又会被一些人说成不懂变通,不讲感情了,这种矛盾的平衡才最有趣。

人类天生是情感动物,把我们的情感完全剥离出来,即便是短暂的,并进行纯粹理性的论证是不现实的。思想,即便是最纯净的思想,也不可能完全脱离情感的浸染。因为每个思想都是人这种天生的情感动物构思出来的。

这是不可回避的事实,所以不用强迫自己将情感完全排除在外。

三是对理论到实践的过程产生了新理解。

听过很多道理,还是过不好生活,因为只是听了。道理是静态的,但生活需要自己体验。「过」是个动词,真去过了,才有可能谈过好。所以,把理论引入到实践里,作为标准指导自己的行为,培养习惯,磨炼性格,收获人生。但也不是让我们立即去用,很明显有时间纬度的变化,不过因为太简单反而被忽视。

那些早已经听烦的道理,并非自己经历后总结出来,所以很难有深刻的感受。如果用这些理论去指导自己将来的行为难免门槛过高,阻力较大。但当我们先把它放在自己过去的经历中做对照,通过回顾过去,检验假设,用理论引导在现在作出新的选择,从而设想产生不同的结果,以期达成认同,理解道理。当我们再通过实践后理解接受这些原理,再用它们指导即将应对的同一类型问题,并对将来作出合理预测,进而掌控自己的人生。

回过头看,我们在指导当下预测未来前多做的一步,回顾分析每一件已经发生的事儿,就是逻辑学里的归纳法,从特别到一般;然后运用演绎法,依据一般性的必然结论到特别的个体,即指导我们基于特殊情境对未来作出预测,对即将发生的事情作出可能有效的应对。

正如作者在书中所说:《简单的逻辑学》期待造就实践者,而不是理论家,理论要联系实际。还记得培根的话吗?他说:历史使人明智;诗词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自然哲学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修辞学使人善辩。完整的生活就是这样的综合体,你想过好,就从逻辑学开始吧。

好莱坞著名导演、演员、编剧伦纳德·尼莫伊有一句话:

逻辑是智慧的开端,而不是终点。

这里结尾,再合适不过了。

趣味逻辑学读后感(篇七)

印象最深的是福特汽车公司的一个故事。一个客户反应去买冰淇淋的时候,买其他口味的冰淇淋汽车就可以正常发动回家,买香草口味的冰淇淋汽车总是无法正常启动。非常的苦恼。福特的员工到现场后也是百思不得其解,在跟客户去实地买冰淇淋的时候发现买香草冰淇淋的时间要比其他的时间要短,因为香草冰淇淋是爆款,冰淇淋店单独设置了柜台,而其他口味的则需要排队时间比较长。为什么从汽车熄火到买香草冰淇淋这段时间汽车无法正常启动,而稍微长一点就可以呢?员工终于找到了问题的症结在“蒸汽锁”,给福特公司汽车的进步作出了很大贡献。

第二个印象深刻的故事是关于假设思维。是唐朝4个少数民族求亲文成公主,最后松赞干布的使臣禄东赞通过了考验不辱使命。

假设每一个问题都是可解的。这个思维方式对生活质量的提高有莫大的作用。第三个印象深刻的是关于打破砂锅问到底思维方式。

机器不转的根源在于油泵没有装过滤器,铁屑混入,导致油泵磨损,吸不上来润滑油,导致轴承苦涩,继而保险丝超负荷,电流太大,保险丝断掉了。

打破砂锅问到底看上去没有那么有技术含量的思维方式只要有的放矢的多问几个为什么就能解决大问题,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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