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读书心得体会模板合集七篇
读完某一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写一份读书心得,记录收获与付出吧。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班级读书心得体会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班级读书心得体会篇1
班级是学校的基础细胞。班级管理搞好了,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才会得以顺利。正如赫尔巴特所说:“如果不坚强而温和的抓住管理的缰绳,任何功课的教育都是不可能的。”可见班级管理工作是多么的重要。而班主任作为班级的组织者、管理者,做好班级的管理就成为班主任工作的重中之重。
“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书是钥匙,能开启智慧之门。书籍就是我们青年人不可分离的生命伴侣和导师,即使物质贫瘠,精神上却无比富饶。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关于读书心得我们应该怎么样动笔写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热门读书心得:《简·爱》 读后感优秀模板七篇”,欢迎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这几天,我在家读了一本很著名的书——《简·爱》。
看到书的名字,我不免有些好奇。简·爱?字面意思上解释为简简单单的爱,这本书难道讲的就是简简单单的爱吗?如果真是这样,有什么好看的呢?
我不情愿的打开书,发现简·爱是这本书中的主人公。这本书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创作的。这位英国女作家和她的两个妹妹艾米莉、安恩,堪称逆境成才的典范。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中,主人公简·爱的一生以及她的经历就是夏洛蒂·勃朗特的写照。
这本书讲述了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她被寄养在舅妈家,舅妈对她不好,表哥打他,表姐轻视她,也许是在这样的环境下,使她充满信心,坚强不屈,不可战胜,追求光明和美好的生活。在罗切斯特面前,她从不自卑,平等相待,罗切斯特为此爱上了她。可结婚那天,简·爱知道了他已有一妻。在金钱的诱惑下,她依然坚持自己的尊严。她还乐于奉献,当她知道自己有很多钱时,她没有独吞,而是和贫困的表哥、表姐分享。小说的结尾很成功,罗切斯特虽然双目失明,但还是和简·爱结了婚,有了孩子,并快乐的生活下去了。
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坚强不屈,大公无私,善良,乐于奉献,而书中的简·爱也是这样,她们都是在逆境中坚强,不放弃,最后闯出来的勇敢的女性。我们应该要向她们学习。
在这个美妙的夏天,伴着孩子们的嬉笑,伴着微微燥热的夏风,伴着空气中野花丛的清香,我走进了书的世界,了解了关于一个女孩不平凡的一生。
她倔强,坚强,善良,有自尊心。她是个不幸的孩子,父母双亡,寄宿在狠毒的舅母家,饱受舅母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毒打,她就在这样一个充满着罪恶与狠毒的家庭中度过了她的童年。她的童年,没有银铃般清脆的笑声,没有可爱的布娃娃,没有父母的疼爱,也没有一起玩耍的伙伴。虽然她身材矮小,相貌也并不出众,但是她有着极强的自尊心与坚强不屈的性格,这让她更加有信心能够战胜黑暗与邪恶,迎来属于自己的那份自由与光明。她叫做简,平凡而又不平凡。
灰色的童年使简的自尊心受到了践踏与摧残。后来,她来到了一所寄宿学校,在那里,简有了自己真正的朋友,可是就在她刚刚对生活充满憧憬时,学校创办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对她的侮辱再一次把她打入深渊。我原本以为她会像未绽开就被折损的花蕊那样脆弱,好在她已经适应了这个充满戾气的社会环境。她振作起来,在一座庄园找到了一份家庭教师的工作。
一个阴天,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出现了。在他最尴尬的时候,路过的她朝他伸出了纤纤细手,在两手交握的刹那,命运的红线将彼此绑定……直到结婚那天,她才知道,罗切斯特是位有妇之夫,简毅然决然的离开了。
当简知道罗切斯特先生此时已是失魂落魄,双目失明时,她毫不犹豫的找到他,用自己的温柔抚平他冰冷的心,他们过上了平凡的生活……
合上书,细细回想简这一生,坎坎坷坷,每走一步都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但每一步都走得坚实而有价值。我佩服她同黑暗斗争的信心与勇气,佩服她的顽强坚韧,佩服她的伟大思想,佩服她能够为自己理想的生活,独立的人格而坚持不懈,永不放弃。
简生命的高贵,源自她是能为自我心灵而活的人,她从自由的心灵里散发出一种芬芳香气,散发出绺缕恬淡的气质。她不甘做笼中鸟,不甘被枷锁死死困住,她只想一心保持特立独行的她,追求属于她的平等与自由……
寒假前,老师敲着黑板上的大字说:“这是假期要看的书哦,很有趣的。”话语中略过一丝俏皮。
“简……爱”,我在心中反复品味,是“简单纯洁的爱情吗?”边将书名放至储存栏中,以至随时记起。
读书期间,我未能抓住时光的尾梢,肆意它在翻页声中游走。网课期间,我们又进行了第二遍的阅读。其中一句话—“我越是孤独,越是没有朋友,越是没有支持,我就得越尊重我自己。”,简·爱的人物形象越来得清晰,她的话语不断刷新着我对她的见解,在读者心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高。
夏洛蒂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自然地将读者带入简爱的生活中。从小失去双亲的简·爱寄养于舅妈中,遭受了不少冷眼相待与殴打。在医生的建议与舅妈的憎恶下被送往洛伍德“义塾”,在那过了生活了八年,在那里,她认识了许多朋友,塑造出了自己特有的品质。随后前往桑菲德府当家庭女教师,最后与庄园主罗切斯特展开了一场充满艰辛的爱情故事,最后结了婚。
跟随着简·爱的视角,我们在欣赏文学的过程中,也随之作出判断。代入角色,如果我是简,我会怎么下好这盘棋。
当简·爱在舅妈家遭受不公待遇,她无可忍耐,冲上前与表哥对峙,在气场上毫不逊色。为了学习,她小心机敏地,想尽一切办法,溜进房间偷看书等。父母双亡的小简·爱并不懦弱并不胆小,她可以坚定地站在自己的立场为自己争气,道出:“你这个狠毒的坏孩子。”从而维护自己的利益。
简·爱追求自己的本性,自尊心强。字里行间表达出了她了倔强。读着第一章,我便瞪大了眼,既觉惊讶又由衷地羡慕。
惊讶在于,一位10岁的女孩敢于挺直胸膛,与表哥对抗,对于一心刁难她的舅妈,简没有退步,自尊心与坚强推着她与舅妈辩理。
羡慕在于,她敢于表达自己的思想。
脑海中闪过了毕淑敏记录的几句话:“在皓月当空的良宵,提醒会走出来对您说:注意风暴。”面对无理的请求,伙伴的骂声,我们不时被提醒着:注意言行、注意举止、风度,别与别人计较。到头来,心中塞的怨气像铝块一样重,渐渐堆积,你便很难再产生自己的想法。
或者我们可以在别人提醒的基础上,培育出自己独特的想法。我可以既注重言行,又往语文中增添几句诙谐的话,让自己培养出随机应变的能力,并同时,这会给别人带来无穷的想像。突破别人眼中的你,解开阻挡飞翔的外衣,休息沉重的双脚,让世人一睹你那一双五彩的翅膀带来的美妙。
合上书本,捋平折角,回到现实。下一步棋该怎么走呢?反正不是别人来走!
看完这本书已经快一个月了,现在突然有了写感受的想法。简单些几句,希望以后的自己能看到。
这本书在我的书架中放置了很久,翻开看的时候也并不能静下心来慢慢体会,直到来到陌生的城市接触到陌生的生活,又恰好看到简爱离开家园的情景,竟然觉得同病相怜。显然这种情感是有点荒唐的,但是这并不妨碍我对简爱从小就远离家乡,缺少爱,却并不厌倦生活的勇敢而感到敬佩。
生活是美好的,有的人这么认为。而他们刚好和简爱一样,热爱生活,热爱知识,领我敬佩的除了她的勇敢,还有她对知识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
看到中部,简爱遇到了自己爱慕的人,无论是自己内心的挣扎还是最后她的离开,都无不展现了她的尊严,对自己的尊重和对爱情的尊重。这让我感到震撼。这才是爱情本该有的面目。
在最后,面对伤残的、自己思念已久的爱人,他们的对话让我感动。在尊严的爱情里不离不弃,也许就是简爱所追逐的。
看完书以后我找了电影,却并没有找到让自己满意的版本。我也就放弃了继续寻找,也许只有自己心里的才是最好的吧。
看完书不禁有一种相见恨晚的遗憾,但是现在想想也许刚刚好,在我离家是看了这样一本书,恰好能看进心里。以后还会反复地看,一定会有新的体会。知识来的永远不会晚。
看书的时候我沉浸在书中,并不觉得它会对我有什么大的影响,现在看来影响是有的,从生活的方方面面。
这本书也鼓励了我多多看一些名著,有时候你需要它们的滋养,而它们也恰好需要你的青睐。[可爱]
故事简单又曲折,却能吸引我,因为之前看过这个电影,抱着怀疑和审视的心态读了原著,总体来说剧情没有特别大的改变,大部分还是忠实于原文,只是有些细枝末节的变化和细节有所遗漏,这也是将一部经典柔和成两个小时左右视频的缺陷,在这个快消的时代,确实也适合这种只留精华和转折点的短剧存在。
读了原著,看了最后的结局,自己和自己爱的人都很幸福,是人生的一种美满。
也对自己当初的逃避和选择感到愧疚,害怕面对众人的指责,害怕家人的反对,不敢为了爱情背水一战。都说为了爱情可以不在乎一切。说是你的过去我来不及参与,希望可以和你一起共度未来。但是不参与的过去,多少会对自己有影响,些许的疑问会产生隔阂,也会有很多遗憾。
曾经的我还天真的以为学历和的差距并不重要,只要我们可以有共同的话题,就可以相伴永远,但是这种差距经不起时间的磨练,慢慢的你就会发现,你说的事情他理解不了,他说的事情你也不感兴趣!
最后选择放弃而不是坚持,也许真的是他不值得我去和父母作对,和朋友决裂,和自己的期待越走越远;我们的爱情也只限于消磨时间,督促成长,他可以让我增值,给我正能量,但是却不能吸引增值之后的我,也许这是自己的一种背叛和利用。只因为你没达到我的期望,所以对不起,不能和你一起共创未来。
没有他们像他们这样对爱情坚贞的勇气和资本,请原谅我为了自己而选择逃避。说了给我们时间,有了约定,若约定到了我别无选择,你也恰好在原地等我,那我们继续,也是对我们爱情和缘分的考验;若约定到了,你我有更好的归宿,证明当初的选择是对的,希望都可以放手去追求更好的未来。
虽然这么说,但每次他们之间看到类似的温情话语和柔情以及宠溺,会情不自禁的想起,也会有一种刺心的痛,希望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怀念会消失,这种侥幸和余地也不再存在。希望可以强大到无所畏惧的面对各种深情文字!
我的重读名著行动,第一本选定《简爱》,因为它实在太有名。但以我的中年阅历看来,情节简单的够可以:幼年失怙的简爱,在舅妈家卑微的求生存。洛伍德寄宿学校让她受到良好的教育。涉世不深的简爱飞蛾扑火一样爱上了她遇到的第一个优秀的男人,却在婚礼上得知原来他有妻子。出走后身无分文,被好心人收留,恩人原来是失散的表兄妹。叔叔给她留下大笔遗产,从此成为富人。罗切斯特遭遇火灾变成瞎子,但是简爱义无反顾地和他结婚生子,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
场景基本上是四个:舅妈家,洛伍德学校,桑菲尔德庄园和沼泽庄园。连仆人和车夫都算上,出场的人物也只有三四十个。哪怕是起点上的小白文都比它情节更跌宕起伏,人物关系更错综复杂。那么《简爱》到底好在哪里?
首先你不能以现在的文学发展态势来要求它。将近二百年前,一个年轻女子能想出这样的情节,写出这样的长篇著作,是非常了不起的。正是站在他们的肩膀上,今天的作者才能写出如此丰富的作品。
另外要透过情节的面纱,去发现《简爱》中穿越岁月长河永不褪色的珍贵之处。
十岁的小女孩寄人篱下,遭遇身心的双重虐待,那种绝望,那种恐惧,积累到一定阶段的爆发,爆发过后的空虚,似乎都穿过纸张,向我扑来。读前几章的时候,我特别心疼,心疼简爱遭遇的一切。我爱我的孩子,我有多爱宝宝,就多能体会简爱的悲惨。没妈的孩子是棵草,简爱就像一棵草一样顽强地生长,不屈服,却不知道路在何方。
洛伍德的八年应该是快乐的时光,尽管那里非常清苦,规矩多。但简爱受到了良好的教育,会法语,会画画,会刺绣,像个大家闺秀。最重要的是遇到了那么多好心人,生命因此而灿烂明亮。
谭波儿小姐毫无疑问是全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如果一定要我比拟,我觉得她像《大长今》里的韩尚宫。就像韩尚宫是小长今的人生导师一样,谭波儿小姐也是简爱的指路明灯。她美丽、善良、智慧、宽容、有主见、敢担当,她为简爱洗刷冤屈,她抚平简爱心灵上的伤痕。为什么简爱一直生活在封闭的寄宿学校,可她却那么自信、清醒、有判断力、永远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谭波儿小姐功不可没,正是在她的影响下,简爱身处修道院式的寄宿学校,心灵却依旧清澈而丰盈。我也爱谭波儿小姐,非常爱,特别爱,极其爱,甚至希望自己也能成为谭波儿小姐一样的人,带给别人光明和温暖。
爱情是永恒的主题。哪怕爱情的主角不是那么特别完美。罗切斯特是个招人喜欢的男主角吗?我说不好。最起码我不是特别喜欢他。他富有多金、阅历丰富、多才多艺、头脑冷静、心思缜密、八面玲珑、滴水不漏,这不就是现在女孩心目中完美的大叔嘛。百花丛中过后,他打算只取一瓢饮了。周旋过那么多妩媚、拜金、有心计的女人后,他发现自己需要一个单纯善良的人。于是布下天罗地网,只能简爱这只傻鸟来投。
十八岁的简爱,生活在女人堆里,从没见过这么优秀的男人,所以爱情之火一点即燃。哪怕时空隔着两百年,哪怕东西方文化有着巨大的差异,你还是能理解简爱在爱情中的苦苦挣扎。那种欲罢不能,那种欲说还羞,那种想见又怕见,那种在更优秀女孩面前的自愧弗如,那种告诉自己和罗切斯特之间永远不可能,那种只要你召唤我就飞奔而来,那种只要你看我一眼就欣喜若狂,夏洛蒂·勃朗特,真有一只生花妙笔,据说她没谈过恋爱没结过婚,可她对爱情的描写是如此真实,如此入木三分。哪怕再过几百年,读者捧起书也能找到共鸣。
读完了,我默默地想,我喜欢简爱吗?当然喜欢,谁能不喜欢她啊?虽然她又瘦又小,不漂亮,但身体里却蕴藏着无穷的力量。
当在舅妈家遭受不公平待遇时,无论多么艰难她都没有自暴自弃,表现出顽强的生命力。
当在洛伍德学校遭遇清苦的生活时,无论物质多么匮乏,她都善于去发现美,发现他人的心灵美,发现大自然的风景美。
当爱情来临时,她保持清明和理智,告诫自己要拒绝诱惑。
当舅妈一家分崩离析时,她不纠结于过去的恩怨,原谅和舅妈和表姐,实际上是放过自己,不让自己深陷于无休无止抱怨和仇恨的泥潭。
当饥饿交加快要困顿而死时,还着迷于玛丽和黛安娜的外貌和谈吐,还在关注她们看的是什么书。
当巨额财产从天而降时,她不独吞,坚持与表兄表姐们平分。
当圣约翰半是诱惑半是强迫地向她求婚时,她又一次保持了清明和理智,拯救自己于将来累死的境地。
这是一个多么活泼、鲜明、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人物啊。所以大家都爱她,罗切斯特爱她,圣约翰爱她,谭波儿小姐爱她,阿黛尔爱她,玛丽和黛安娜爱她,连舅妈家的两个表姐都请求她再呆一段时间。我当然也爱她,如果简爱从书里跃然而出,我会马上拥抱她。
将来我也会向我的女儿推荐《简爱》,我不指望她能从一本书里就学会所有优秀的品质,我希望她向简爱学习如何在恋爱中保持清醒的心,当爱情来临时,不要像张爱玲一样低到尘埃里,要像简爱一样“像鳗鱼那么滑溜,像株蔷薇那么多刺”;当财富像乱花一样迷乱双眼迷惑心灵时,要像简爱一样冷静理智;当遭遇圣约翰那样的求爱者,预见到未来的悲惨命运时,要像简爱那样及时打住,坚决不做无谓的拯救者安慰者和殉道者。
总之,“自己在乎自己。越是孤单,越是无亲无友,越是无依无靠,就越要尊重自己。”“当别人紧逼不休对你连连提问时,你胸有成竹,对答如流”。就保持了清醒的心,就坚守了原则,就离幸福的生活更近一步。
简.爱,父母跨越阶级结合和家族脱离了关系。最后双双归去。她被舅舅舅妈收养。随后舅舅也去了。一直由许下承诺的舅妈照顾。由于年龄思维的表达差异她一直不受舅妈宠爱经常与表姐表弟争执。十岁那年舅妈把她送往一所靠慈善募集资金的学校学习。在那她交到朋友学习知识最后成功的当了一名教师。对自由的向往对现实桎梏的反抗驱使她外出找了一份家庭教师的工作。认识了相伴一生的罗切斯特先生。小说花了很大一部分地方写她与他的语言、思想、行为上的交流。二人互生情愫最后准备结婚。意外的是她发现了他有一个疯掉的妻子一只被囚禁于桑菲尔德。她伤心不知所措便偷偷的离开了他。历经一年她经历流亡、寒冷、饥饿、最后找到了亲人并意外的获得了一笔额外的财富。她把财富平分于她的兄弟和姐姐跟她们友好相处也体会到家庭亲情友情的珍贵。面对表哥为事业的表白她坚信她不爱他他也不爱她。终于她听到罗切斯特先生的呼喊:简。简。简。坚强的人啊,遵从内心的呼喊吧去到他身边哪怕是看一眼他知道他安好吧。一年了。她回到桑菲尔德。沧海桑田世事变迁。桑菲尔德已经不在了只有一片废墟一片焦土一段回忆。原来罗切斯特先生的妻子发疯放了一把火烧了庄园。自己从楼上跌下摔死了。罗切斯特先生为了救她烧伤了眼睛截了右臂。现在他已经是一个看不见光明的人了。她找到了他。永远在一起了。并且永远平等的纯洁的在一起了。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人如字,事如书,让读书回归生活,让有字与无字合一,便是读书的意义。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在写读书心得时我们需要注意哪些方面?下面是小编辑为大家整理的“[读书心得模板]《金粉世家》 张恨水读后感范文七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终于把《金粉世家》看完,结局大半在意料之内然而离圆满是远之又远,内心一直不断的感慨却始终是有一口气不能长吁。清秋的出走,燕西的不成器,金太太的心灰意冷前途未卜,盛极一时的金家最终四分五裂,儿女各立门户。
03年的电视剧,假期的时候拿着遥控器不停地换台时看到,沙宝亮的暗香悲凄却又豪放,让我突然地对金粉世家产生兴趣。原着和电视剧的差别是,一个是新红楼,一个是以浪漫为基调以收视率为目标的过期电视剧。电视剧里的人终究是可爱的,连平日挑拨离间精明算计唯恐天下不乱的王玉芬到最后还不是得流下悔过的眼泪,最最恶的人到头来也得翻然悔悟浪子回头。而原着里直到大势散尽家破人亡,金燕西还是没有改掉自己的脾气甚至没有觉得自己哪里不对。
一些看过电视剧的人被燕西和清秋超越门第的执着的爱情打动,而我在看书的过程中拿着放大镜也没有找到所谓的爱情。清秋最后悔悟,自己是硬生生的被金燕西拿钱砸晕的,高档包装的糖衣炮弹让清秋错误的期待了另一种不一样的生活,让清秋蒙住了双眼在急于抓住馨香的玫瑰时没有顾得上玫瑰的刺。对燕西而言这只是一种生活方式而对清秋而言这就是整个生活。燕西为清秋着迷是因为她的清高,而燕西对清秋的厌烦最终也是这点。黛玉的才情也许和她靠边,但是她终于也没有摆脱黛玉的消极。金铨看到清秋的诗句一句福薄,也不是什么迷信只不过是年长的人经验得出的结论。人生就是一个一个的循环,不同的人,不同的人生,不同的循环。
一幕剧终,一幕开始。
今天把《金粉世家》读完了,记得上学的时候就看过很多张恨水的小说,比如《啼笑姻缘》、《满江红》以及《玲珑女》等,虽然张恨水写的书很好,但都是悲剧,看后会有感伤。
以前在看完《金粉世家》的电视剧后写过一篇文章,文中描述金燕西和冷清秋的婚姻,金燕西有错,冷清秋也有错,但金燕西一直是爱着冷清秋的,而且只爱她一个。看完书以后才发现,在结尾上面,电视剧还是修改了很多,悲剧总是悲剧,是不会以悔恨回头为结局的,这既是真是的人生。而电视剧只是为了让人们更有希望一些,但却是不实际的。倚栏轩文学网
从书中开始看起,就会知道这是一个悲剧,因为在金燕西四个兄弟生活中,是看不到任何未来的希望的,看到后来,我想很多人都会因为金燕西的行为而气愤,不过这就是纨绔子弟,相对来说他三个哥哥还能有过父亲教诲,有自己的差事,虽然金家没落,但不至于生活出现问题,而燕西只能说他本身就是一个可悲的人。而对于另外一个主角冷清秋来说,她虽有些才华,但无法和人合群,而和金燕西的关系也是因为一时的冲动,年轻的不成熟的想法,也是不能有任何担待的。所以两个格格不入,思想不同,又无法去迁就彼此的人,是不可能不成为悲剧的。
《金粉世家》隐射了很多的大家庭,虽然表面风光,但风光背后就是衰败,有句古话,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只顾玩乐的人最后只能是悲惨下场。而且也多是心眼小,死要面子活受罪的料。小说就像人生,无论你爱它也好,恨它也好,它总是真实的。我们不愿意接受那些,总是事物就算是错了,也可以有悔改的机会,但现实告诉我们,很多东西是无法修改的。能乐观豁达的人,无论在任何境地下,只会一时的迷茫,而不会永久的衰败;心胸狭窄的人,无论事态如何变化,他也无法接受别人的思想,所以只能让他们那样好了。以前我听过一句话,我特别爱,就是医者不医求死之人,其实这世间求死之人又何在少数呢!
抛开《金粉世家》,我们从中学到很多东西,至少我曾去体会每个人的心理,很多东西不只是环境造成的,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沉淀下来真正的自我,这个自我决定我们可以接受什么,又不可接受什么。对于书中而言,很多人确实无法接受金燕西的冷漠以及金家要面子,但从金铨开始读冷清秋的诗,就知道她福薄,思想较小,无论如何,文中能让人接受的有思想的人恐怕没有几个吧。
思想教育决定了未来的方向,所以,任何时候不要忽略对下一代的教育问题,尤其是思想上的教育。而且,包括我们自己的思想教育,任何时候都不应该停滞,虽然过去有无数的经验可以追寻,但如果自己无法切身去体会,很多道理也是一笑处之。愿世间多些平和,我们也可多些快乐!
抛开《金粉世家》,我们从中学到很多东西,至少我曾去体会每个人的心理,很多东西不只是环境造成的,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沉淀下来真正的自我,这个自我决定我们可以接受什么,又不可接受什么。对于书中而言,很多人确实无法接受金燕西的冷漠以及金家要面子,但从金铨开始读冷清秋的诗,就知道她福薄,思想较小,无论如何,文中能让人接受的有思想的人恐怕没有几个吧。
思想教育决定了未来的方向,所以,任何时候不要忽略对下一代的教育问题,尤其是思想上的教育。而且,包括我们自己的思想教育,任何时候都不应该停滞,虽然过去有无数的经验可以追寻,但如果自己无法切身去体会,很多道理也是一笑处之。愿世间多些平和,我们也可多些快乐!
书和电视差别蛮大的,金家的衰败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几个儿子的为人处事,母亲的溺爱,基本上就是败家的标配了。电视里美化了金燕西和冷清秋的爱情,书中更直白,一个是爱自己,居高临下,所以父亲死后去捧戏子,大概是只有在那样的情况下,才能享受到居高临下的感觉吧,冷清秋没有电视剧中清冷高洁,略带一丝虚荣,被多金追求手段给迷住,匆匆结婚,不过最后的离开还是蛮对得起她的名字的。最后金燕西拍的电影,真的,他或许不仅仅是在爱情上渣,还是自私,坏透了!!最讨厌的就是这个人物形象了,别说冷清秋、白秀珠,就是白玉花、白莲花他都配不上,最后邱惜珍是瞎了吗,和他在一起,这个人物出场次数不多,感觉还是蛮好的,怎么想不开呢,气,哼!!!
看《金粉世家》的初衷竟是暗香真的太好听了。
故事的内容其实很朴素平常,主线就是平民少女嫁入豪门,在时间打磨之下爱情消散,最后逃离的故事。支线是家族的由盛转衰及其豪门子女的生活圈。
没有霸道总裁爱上我的桥段,也许更加接近现实。在恋爱中谈论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合不合似乎理性得太煞风景,不像是谈恋爱更像是谈生意。但即使爱可以作为一切问题的答案,三观依然是两个人相处的本质。不否认例外存在的可能,但私以为,门不当户不对的情况下,也许有轰轰烈烈的爱情,却不可能有细水长流的婚姻。婚姻幸福来源于当事人双方都可以收获爱情。那么“双方都”的前提是平等,地位的平等取决于实力的强弱,实力说到底也许就是经济实力。
冷清秋是青春期少女的完美蓝本——有学识、有主见、勇敢、独立,也像每一个青春期少女一样对恋人葆有无限的幻想。嫁入实力悬殊的豪门,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相信爱的力量,相信自己的力量,相信能够改变一个人,相信纨绔子弟能够回头是岸,然而最终发现理想脱离现实,自己所喜欢的不过是内心想象出来的金燕西。我喜欢她在看清事实之后,及时止损,直接离开。在三四十年代的小说中能有这样现代独立女性的觉悟和行为颇为难得。
买下女主家旁房子的操作真是太狗血了。(Fine然而毕竟是言情小说的鼻祖也)在情节的推动中,金燕西的性格形象愈发鲜明,在家族如日中天之时一掷千金,在金家日渐衰弱时求诸他人的细节描写实在太好了,理所当然得没有一点别扭,将纨绔子弟依赖家族权势地位因为外强中干写的分明。
金铨离开得没有一点征兆。事后不久就开始商量分家事宜,一个家庭的难以众人齐心,但如此这般是否有些刻薄。树倒猢狲散,墙倒众人推显得有些仓促。btw也许这是作者想要撕开华丽家族的真面目,让其衰落的落差更加突然。
最后再提一嘴以张恨水为代表的鸳鸯蝴蝶派。《金粉世家》与这个派别的名字相比,就实至名归。鸳鸯蝴蝶派又称才子佳人小说,是清末民初上海出现的一种通俗文学流派。在五四文学运动中,新文学阵营批判鸳鸯蝴蝶派文学在民族危亡阶段不问政事,远离政治,不企图唤醒百姓走入新世界,却沉浸于男女爱情、纸醉金迷的金钱主义、花天酒地的奢靡生活,内容庸俗、思想空虚。此番言论有一定的道理,在《金粉世家》中消极奢靡的生活确实比比皆是,唯一从政的金铨不过是作为大家族的经济来源和权势支撑,家族的生存在利欲交易中盘根错节。但凡涉及到政事,小说中所体现的几乎都是权钱交易的黑暗腐败。毕竟是社会现实的一种反应,在小说中对于才子佳人的歌颂,男女平等的呼吁,贫富差距的表述也是可圈可点。
文学小说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换一种理解,所谓高于生活,不过是给予当事人一个与常人不一样的选择。可能是最极端的方式,是现实中的你我不会轻易选择的一条路,小说通过极端假设完成了一个没有成本的实验。虽然是虚构,但是也让现实中徘徊琢磨的人得到了答案。
爱原来如此沉重。我们都以为一次偶然的邂逅,一个美丽的回眸,一次怦然心动,一个难以忘怀的背影就是爱情。只要相悦,只要在一双清澈的眼睛里能找到自己的影子,已经足够。我们都以为一束鲜花,一幅标语,一个心痛的眼神,一份失魂落魄的心情就是爱情的全部。
而一句我爱你,究竟有几分重,又究竟能承受多少的重量?不怨痴痴的心非要在一起,只怨天真的我们以为两颗挚热的心可以融化坚固如铁的世俗偏见与成长差异。
当你携我双手一步步步入殿堂,我一度幸福得眩晕。我问你,这就是爱情吗?你说,这就是爱情!爱情,爱情原来是这般的甜蜜和幸福。而以后的日子里,成长背景的不同,习惯、喜好的差异,却悄悄地结成一张网,将你我缠绕。我们不知所措。越想挣脱,越无法逃离,越想逃离越被缠得紧密。
除了窒息,除了费力的呼吸,不知能做什么。你慢慢地走远,只为逃避,只为寻找心的安宁;我默默关闭心门,只是逃避,只是茫然于心的迷乱。
是我们错了,还是世俗错了,是爱情错了,还是背景错了,我们爱的路注定没有尽头?如断线的风筝,你越飞越远,而我再也不能拉住线的这头与你相对而笑。
或许只有离去,没有选择。踏上远行的火车,一声声滚滚车轮的轰鸣中,你曾经的笑颜逐渐清晰,逐渐模糊。不是没有了爱,而是没有了爱的余力。不是失去了爱,而是失去了爱的勇气。
读《金粉世家》读后感1000字:
数十小时的阅读,看到的是金家的由盛转衰,看到的是清秋和燕西由恋爱走向婚姻,不过一年半载却又婚姻破裂,之后,金家便是“树倒猢狲散”,儿女都渐渐离开飞向它处。
先说燕西和清秋的爱情,这爱情有没有却是不得而知的,说有也有,说没有却好像是没有。燕西爱不爱清秋,是难说的。如此一说,我不过是感觉,若燕西真爱她,又为何刚结婚不久便整天夜不归宿,沉迷于舞场之中,且不觉有任何歉意。之后又是与白莲花、白玉花姐妹勾搭、混在一起,还有便是重新和白秀珠约会散步。甚至,在清秋消失不见了以后,反倒有点高兴的感觉。所谓一见钟情,不过是清秋好看又有气质罢了,之后看见白玉花不也两眼放光。若是不爱,又怎么会在山上将一身材相似之人错认为清秋呢,且前期对清秋的追求,以及知道怀孕以后就赶忙结婚,这些行为又不像是贪图美色、玩弄他人啊,必定还是有一份情谊在的吧。
清秋爱燕西是存在的,虽说清秋与燕西的爱情婚姻,是少不了物质原因的,但结婚日后的行为在我看来,这是存在的。燕西是总理的公子,一生荣华富贵,虽不学无术,但为追求心仪女子倒是不少费钱费力。清秋虽是出生于书香世家,却是贫寒之家,看燕西如此耗财耗力般的追求,也难免心动。往往,好姑娘总是喜欢那种坏男子。加之,这燕西长相也不赖,家财万贯,一般姑娘是很难招架得住的。婚后,燕西多次夜不归宿,她虽不想过多干涉,却也时常为此落泪,不爱便不会因为他这种行为而伤心。最后,慢慢的就失望累积成了绝望,便下定决心要离开这纨绔子弟了。
燕西确实是个渣男,清秋嫁他是付错了终身。燕西婚前婚后整个人就是大变样,婚前两人谈恋爱是甜,婚后只剩玻璃渣。燕西婚后种种行为,清秋还一直容忍,我且为她不值,之后她说要离婚,我是十分赞同。读后感·文章写到清秋失踪,说是可能自杀,但我想这样一个女子,有文化有气质,何故为此而抛弃自己的生命呢。最终,清秋在自杀过程中思考清楚,决心自己好好活下去,我也是为之高兴。
我觉得,这书就像民国版《红楼梦》,情节有些像,主旨也有些像,并且书中反复提到《红楼梦》一书,也使用了不少《红楼梦》中的诗句。同样是一个家族的兴衰,同样是曲终人散,但此书最终结局相比于红楼的悲惨性结局是好很多的,至少无一人死亡。红楼主旨是批判封建,歌颂女性。此书主旨也有鼓励女性自由独立的意思在里面,故而结局清秋并未走向生命的尽头,而是成了一名卖字的妇女,抚养自己的孩子长大。
本书八十万余言,读罢依旧未尽兴,作者也说写到此处即可,其他不必过多叙述。意犹未尽之感,给人更多想象。
“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书是阳光,能照耀万物之灵。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优秀的读书心得在哪可以看到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范例分享]指间的太阳读后感最新模板七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怀着深受震撼的一颗心走出了文华书店,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只因为我刚刚阅读完一本书——《指间的太阳》,它令我深受教育和有所感悟。
《指间的太阳》又名《十五岁的长征》,这是一本描写红军长征过草地故事的书,红军长征对于我们这代90后的人来说,非常的遥远。描写了一支独特的队伍和一群特殊的人物,运用了一些独特的细节,比如插在藏胞青稞地里的木桩借条,收容队员给死去的士兵合上眼睛,别致而壮观的花坟,还有那些来历可疑的青稞……作者通过长征时期中的三个故事,作品在险恶的背景中展示了红军小战士浪漫主义的情怀,字里行间充满了对生命的崇敬。使我们知道了红军取胜的根本原因——红军是人民的军队,处处为了人民的利益而战斗。红军信守道义、格守诚信的作风,深受人们的爱戴,最后战胜了敌军,。
书中有一个故事令我非常感动,红军过草地时粮食非常缺乏,所有的人都陷入断粮的困境中。医官皮文勋想到了许多植物都有营养,他为了部队能吃上无毒的食物,用自己的生命去世尝试,最终不幸中毒身亡。
长征时红军战士们为了完成艰巨的任务,保护战友,他们的每一颗心都充满着爱,为战友着想,为国家着想,体现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强大精神,我也是我们后一代的人们所应该具备的优点,作为中华民族,我们不应该丢弃了这种精神。
通过红军长征时期发生的一个个生动的故事,使我们明白了,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我们的前辈用他们的生命和鲜血换来的。现在我们的生活富裕了,怕苦怕累,缺乏坚强勇敢的品质,很难成为国家的栋梁。我们应该树立红军的那种坚强信念,学习他们勇敢无畏的精神,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得更加强大。
暑假里我看了《少年红色经典指间的太阳》,这一本书,里面的内容令我深受教育和有所感悟。
这是一本描写红军长征故事的书,红军长征对于我们这代人来说,非常的遥远。作者通过长征时期中的三个故事,使我们知道了红军取胜的根本原因红军是人民的军队,处处为了人民的利益而战斗。红军信守道义的精神,深受人们的爱戴,最后战胜了敌军。
通过红军长征时期发生的一个个生动的故事,使我们明白了,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我们的前辈辛辛苦苦地用自己的生命和鲜血换来的。现在我们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好,可是小学生都变得怕苦怕累怕脏,缺少坚强信勇敢地品质。读了这一本红色经典,我懂得了我们应该树立红军的那种坚强信念,学习他们勇敢无畏的精神。
我还要多看几遍,这样才记得才更深刻。
在假期的时候,我读过一本少年红色经典——《指间的太阳》。
这本书叙述了在红军过草地的时候,有一支由特殊的人组成的特殊的队伍——收容队,之所以特殊,是因为这支“收容队”主要是由女人及孩子组成的,一路上他们为死去的士兵合上眼睛,为他们做花坟,还发现了一些可疑的青稞……最终,有的人走出了草地,而有的人则在草地中长眠了。“指间的太阳‘指的是在第十一章中,得天手中一棵小小的青稞苗。在大家绝望的时候,得天想办法去鼓励大家,于是他便把一小粒青稞夹在胳肢窝,让它发芽。这个方法成功了,当大家看到这棵青稞苗时,心里充满了希望与力量,而正是这种力量,让大家走到了最后……
曾经有一次,我考试考了第60名,相当于倒数第四名,我绝望了,几乎都有点不想学了,回到家里,妈妈一边安慰我,一边鼓励我,我才又燃起了希望,努力学习,在学校认真听讲,回家复习,终于在下一次的考试中前进了39名。
在生活中,没有真正绝望的处境,只有绝望的人,在快要绝望的时候,一份鼓励,也许就能让你撑到最后。
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叫《指间的太阳》,它讲述了红*长征过程中的一个小故事,有几个*红*和几个少年红*接到了上级的命令,要成立一个收容队,过草地,《指间的太阳》读后感。他们的任务就是走在大部队的后边,尽量收留那些掉队的和伤残的红军战士。
一路上,他们历尽了艰难困苦,首先是面临饿死的危险,没有吃的了,他们就去采野菜,最后野菜都采不到了…其次,他们时时面临草地泥沼的吞噬,在行进过程中,他们中有好几位因为掉进了泥沼而失去了生命。他们还面临着寒冷和风雨的摧残…但这一切都让这些坚强的战士克服了,他们终于完成了任务,过了草地,到达了目的地。
书中有一个情节最让我感动,小红*得天竟然偷偷地在胳肢窝里夹着一粒青稞。大家以为他是夹了一颗金牙,没想到当他笑着用手指夹着胳肢窝里那个东西给大家看时,青稞粒已经发了芽,大家从得天的手指间看到了生命的阳光。指间的太阳就是一个充满着生机和活力的意象,它展现红*战士对理想和信念的追求。这个故事使我明白了,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我们的前辈用他们的生命和鲜血换来的。现在我们的生活富裕了,怕苦怕累,缺乏坚强勇敢的品质,很难成为国家的栋梁。我们应该树立红*的那种坚强信念,学习他们勇敢无畏的精神,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得更加强大。
指导老师:潘鹄冯晓旭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叫《指间的太阳》,它讲述了红军长征过程中的一个小故事,有几个成人红军和几个少年红军接到了上级的命令,要成立一个收容队,过草地,《指间的太阳》读后感。他们的任务就是走在大部队的后边,尽量收留那些掉队的和伤残的红军。一路上,他们历尽了艰难困苦,首先是面临饿死的危险,没有吃的了,他们就去采野菜,最后野菜都采不到了…其次,他们时时面临草地泥沼的吞噬,在行进过程中,他们中有好几位因为掉进了泥沼而失去了生命。他们还面临着寒冷和风雨的摧残…但这一切都让这些坚强的战士克服了,他们终于完成了任务,过了草地,到达了目的地。
书中有一个情节最让我感动,小红军得天竟然偷偷地在胳肢窝里夹着一粒青稞。大家以为他是夹了一颗金牙,没想到当他笑着用手指夹着胳肢窝里那个东西给大家看时,青稞粒已经发了芽,大家从得天的手指间看到了生命的阳光。"指间的太阳"就是一个充满着生机和活力的意象,它展现红军战士对理想和信念的追求。这个故事使我明白了,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我们的前辈用他们的.生命和鲜血换来的。现在我们的生活富裕了,怕苦怕累,缺乏坚强勇敢的品质,很难成为国家的栋梁。我们应该树立红军的那种坚强信念,学习他们勇敢无畏的精神,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得更加强大。
暑假里我读了《指间的太阳》这本书。这是一个发生在红军两万五千里长征的故事。
里面有一位主人公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觉得他很伟大。他叫:皮文勋,是一名医生。他会很多医学知识包括其他的。在那个时候,也是一个很有文化,很了不起的一个人。不过在我看来,他却死的很伟大,但很可惜。
有一次,收容队断了粮食,皮文勋去采了各种植物回来试吃。也许,他吃的每一种都会对人体不健康。但是,他作为医生,知道各种植物的作用,他只能试吃。只要有无毒的,他就会给战士们吃,也是完全为了其他人。最后,他吃了一种毒性很大的植物,高烧不退,最后伟大的牺牲了。真是可惜了!
其他人也做出了很多贡献,如:汤敏吉,一位护士。长征时,每天早上起来先试试战士们有没有发烧,或得别的疾病。
霍一耘一枪打中了鹰的眼睛,成为大家最后的粮食。如果没有这只鹰,或许他们走不出草地的。唐牯子为了抢救国家粮食,而被大火吞噬。
沈得天把一粒青稞放到自己的胳肌窝里,长出了一个小芽芽,为大家带来了希望。
读完真本书后,让我体会到:其实我们现在过着高枕无忧的生活是来之不易的。我觉得我是幸运的,出生在这样的一个年代里,没有战火,没有死亡。这全是中国人民努力奋斗换来的。
红军长征时,如果只要“不小心”这三个字就会牺牲。那个时候多艰难呀!他们都有共同的信仰!
长大以后,我要报效祖国,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暑假里我看了许多书,其中一本书《指间的太阳》令我深受教育和有所感悟。
这是一本描写红军长征故事的书,红军长征对于我们这代人来说,非常的遥远。作者通过长征时期中的三个故事,使我们知道了红军取胜的根本原因——红军是人民的军队,处处为了人民的利益而战斗。红军信守道义、格守诚信的作风,深受人们的爱戴,最后战胜了敌军。
书中有一个故事令我非常感动,红军过草地时粮食非常缺乏,所有的人都陷入断粮的困境中。医官皮文勋想到了许多植物都有营养,他为了部队能吃上无毒的食物,用自己的生命去世尝试,最终不幸中毒身亡。
通过红军长征时期发生的一个个生动的故事,使我们明白了,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我们的前辈用他们的生命和鲜血换来的。现在我们的生活富裕了,怕苦怕累,缺乏坚强勇敢的品质,很难成为国家的栋梁。我们应该树立红军的那种坚强信念,学习他们勇敢无畏的精神,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得更加强大。
“书当快意读易尽,客有可人期不来。”书是泥土,能生长万物之精。读书的意义在于获得智慧,所以有字书和无字书要一起读。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在写读书心得时我们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乡愁》读后感模板汇总七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初中开始,我就不和姥姥住了,搬到了离学校较近的房子。
从前,因为爸妈工作忙,而且年轻,不会照顾孩子,所以我人生的第一轮,就全由姥姥带大。小时候的我,“山的味道”“海的味道”算是尝遍了,就没有姥姥不会做的菜,只要吃过她做的饭,你的舌头就绝不再是普通的舌头,而是“贪吃舌”。也正因为如此,我变得比其他小朋友都胖。想当年我出生三个月的时候,重量就已经赶超我妹妹现在一岁零三个月的重量。姥姥却还不嫌弃我,倒是怕我负重过大,把腿压弯了,连路都不让我走——得抱着。
渐渐长大,姥姥操心我的事反而更多,早上一定要扎麻花辫,或做各式各样美丽的发型。她开始教我礼仪,教我如何打理自己,晚上,她又会拿白醋给我泡手,再搓上蜂蜜,最后抹油,必须是从大洋洲来到的绵羊油。那精细程度一点都不亚于一个手模的护理。
后来,我走上荧屏走上剧院,她也不会错过我任何一次演出。同时也更加会注重我的形象和身材,给我熬了一种她所谓“秘方”——红豆汤。所谓红豆汤,听起来简单,制作起来相当困难,红豆、薏米、大枣、绿豆、花生、葡萄干、黑豆、一点点蜂蜜……还有许多我叫不出名字的神秘组成成分,都是需要前一天晚上泡上,第二天再大火熬制两小时的,同时也配合着槐豆水,一粒一粒槐豆,都是我上学的时候她上树采的,导致了一个非常严重的后果——我,一个寒假瘦了八斤!这“秘方”真是管用,哈哈。
红豆,又名相思子,现在啊,我每天最想念的就是豆香里带蜂蜜甜味的红豆汤。
《乡愁》,短短的四小节,反复地咏叹,道不尽的是乡愁,凝聚的仍是乡愁。
余光中用《乡愁》这首诗来聊以慰藉,让我感到诗人那种“悲歌可以当泣,远望可以当归”的悲壮,那种“思念故乡,郁郁累累”的沉重心情,这正是一颗游子的心哪!
读《乡愁》,是中国人与中国人在用心说话,在用心交流。读了《乡愁》,游子的那颗火热赤诚的心便会呈现于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的心里。那是一个游子的乡愁,那是一个渴盼祖国统一,与亲人早日团聚的游子的乡愁。他思念家乡,思念亲人,更思念祖国。
“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游子能真正理解游子的心,同是中国人,我们流着一样的血,忍受着同样的痛,有着一样的心情,也有着同样的乡愁,因为我们中国人有着一颗同样的中国心!
乡愁啊,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成语聊以慰藉:聊:姑且;慰藉:安慰自己。姑且用来自我安慰。如:鲁迅《“呐喊”自序》:“有时候乃不免呐喊几声,聊以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
应该说,余光中在大陆出现不久,就凝固成了一个文化形象:携一缕乡愁,听一袭冷雨,浅浅海水那边的月下孤影,苍老泪滴。啊,退回唐朝,这分明就是李白的对影三成人,杜甫的凭槛泪泗流。如果仅从这样的文化符号上来读余光中,显然对他是不公平的。
最初,余光中作品传入大陆,也就是诗歌《乡愁》,散文《听听那冷雨》等极有限的几篇。这些作品的一个共同的地方,就是其鲜明的逆旅异乡的愁思永昼,故园依稀的梦魇,乡愁的文化附庸,越来越像一种工具,一种政治的需要。因此,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诗歌《乡愁》,却在各种各样的场合或谱曲,或传诵,就不太奇怪了。如果按照诗歌的真正的质地来比较的话,洛夫的《边界望乡》要比《乡愁》高出很多,无论意境和语言。
余光中创作的指称有很多,什么四度空间、艺术上的多妻主义、左手为文,右手为诗等,但这除了说明他的涉猎的领域宽广之外,和他的创作成就好像关系不大。只要认真读过余氏的人,应该都能领会。
余光中的诗歌,除了它的主题能满足一些需要外,似乎找不到什么经典之作。像那首《乡愁》就不必说了,还有《风铃》、《等你,在雨中》、《连环》、《算命瞎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等都只能说是及格水平。倒是有几首,像《碧潭》、《五陵少年》、《问烛》、《永远,我等》等还有些意境,但比起同是宝岛的诗人洛夫、郑愁予、商禽还是要逊色许多。老余的诗歌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太注重音韵和节奏了,这样大概容易害义,往往流如一般的歌词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老余更适合当一个出色的词作家,真的那样,台湾的庄奴怕是要掉饭碗了。余光中还有一点和南朝的谢眺类似,就是诗中的佳句很多,而整体的效果平平,像蓝墨水的上游是汨罗江,回去夹在唐诗里/扁扁的,像压过的相思(《满月下》),黑蟠蟠的松树林的背后/那一截断霞是它的签名/从艳红到烬紫。有效期是黄昏。(《山中传奇》)等等,很多。这也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估计与老余较高的古典文学修养有很大的关系,从炼字到铸境都是那样的雅致,古风浩荡。
如果这样的古典修养,加上西学的穿凿,用之于散文的写作上,必定会自成一家。
因此,我一直认为,余光中的散文创作成就远远高于他的诗歌,高于他的其他两度(翻译和评论)。早期的《逍遥游》、《听听那冷雨》、《南半球的冬天》、《山盟》等,八、九十年代的《催魂铃》、《我的四个假想敌》、《山色满城》、《日不落家》、《何以解忧》等一些,文情挥洒,琼思玉想,妙语天成。特别是在新世纪,余氏的如掾之笔更是炉火纯青,像《萤火山庄》、《思蜀》、《金陵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弟江湖客》成了散文的终结篇章。如此厚学,至情至性的文字,估计能与之比肩者寥寥。大概香港的董桥还有点可比性,但董桥过份的掉书袋,占故纸堆,显得性情不足,旧文人的痕迹太重。董桥的学识绝对不输老余,只是他们走的路线不同罢了。
唯一有点可惜的是像余光中、董桥一类的文人好像在慢慢消匿,一种轻佻颓废的文风正在养成,散文也能写得读不懂,只知道诗无达诂,没想到散文也要去诂,祸兮?福兮?
说到余光中,有一事不说,心里有点堵。不久前,学者赵稀方一篇文章《揭开余光中的另一面》,使文坛上下开了锅,一些无事生非的家伙开始蠢蠢欲动。文章的中揭开的,又是国人很感兴趣的历史问题、政治问题,竟而质疑余氏的人格问题。我想,不敢是谁,只要摊上了这个敏感的问题,你大概就会百口莫辩了。不敢余氏早期的文章中有没有政治问题的思想,那终归是历史的问题,在那样的年代,那样的政治氛围中,谁能保证自己不陷入困境,与统治者同调呢?历史的问题就留给历史去审判吧。还是回到文学话题上来解读余光中,余氏既不是神话,也不存在什么神话的破灭,给海峡游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余光中一点宽容吧。
《乡愁》,是余光中写的一首诗,余光中多年来写了许多以《乡愁》为主题的诗篇,这一首就是其中情深意长,语音动人的一首。余光中虽然离开家乡,来到台湾,但是,他是一个只爱祖国的中国诗人。他的《乡愁》写出了他的一颗眷恋祖国的心。同时,也写出了台湾人民对大陆家乡的怀念和挚爱!《乡愁》一诗,写出了余光中离开故乡的思念,那一枚小小的邮票,一张窄窄的船票,一方矮矮的坟墓和那弯浅浅的海峡都表现出作者的思念家乡的心,然我们感受到作者思念家乡的一片芳心。《乡愁》这首诗能表现出作者对祖国挚爱,那么我们更应该挚爱祖国,即使身在他乡也不要忘记我们是中国人。余光中有首新诗《乡愁》我十分的喜欢,它读起来余音袅袅,韵味十足,它脍炙人口、广受欢迎,在平淡之中见真味。朗诵起来的时候可以将潜在我生命里的激情被激发起来,这就是最吸引我的地方。诗中所要表达的情感内涵具有普遍性,与中国诗歌史上的乡愁主题诗歌在情感内涵上完全吻合的。这首诗具有单纯而丰富的美,寄托着异乡游子对家乡的思念与眷恋。从诗中我们可以提炼以下四个词:邮票、船票、坟墓、海峡,并与时间来了个递进:小时候、长大后、后来呵、而现在。表达了作者漫长的人生经历和对祖国的绵绵怀念之情。第一节中写的是母子生离之愁,鱼腹雁足,此愁尚可聊加慰藉。第三节中写的是母子死别之愁,阴阳路殊,此愁已是永恒的憾恨。不管生离抑或死别,游子乡愁的核心都是指向对母亲的思念。而《乡愁》中的爱情是如此缠绵悱恻,美丽动人的。
“离乡的游子,也会常常想起自己的故土”。月光所照,皆是故土,双脚所踏,皆是生活。离开家的五天,我也常常想起我的家人。
我的母亲是个很“稳”的人。第一个是体重稳。不知怎的,听说她生下我就开始变胖了,第一次听还以为是我的原因,其实啊,是她自己吃的是越来越多,所以才变胖的。第二个是做事稳,她是个做事情不慌不忙的人,我们越是催她做菜,她越是不着急,到了最后,只用几分钟就做出了色香味俱全的菜肴。有一种爱,发自肺腑而止于喉舌,不动声色,却深沉有力,那就是我对我母亲的爱。
我的父亲是个“超人”。我小时候喜欢玩具,每次都要求父亲买,长大后才知道,小时候从他手里拿的买玩具的钱,是父亲用汗水辛苦换来的,而他答应我却是如此快速——“买”。简简单单的一个字,却饱含了他对儿子的疼爱。我的父亲是个平平凡凡的人,他给不了我什么,却什么都给了我。他喜欢喝冷饮,于是我现在每次回家都会提前备好,就等他一起回来喝。大爱无言,致爱无声,感谢父亲为我遮风挡雨,我也会用我的方式来回报。我爱你,我的“超人”父亲。
我的两位姐姐则是家庭的“捣蛋”小能手。每个周末她们都变成了“科学家”,客厅就像是她们的实验室,各种不同样式的美食被她们制造出来。而我就像实验室里干苦力的,为她们跑东跑西。偶尔不满的时候,她们还会给我一个理由——“就当是减肥咯……”。然而我的“减肥”效果好像也没有很突出,反而我越来越胖了,快乐也由此而发。我时常因为我有两个姐姐而感到自豪,没有华丽的语言,没有浮夸的点缀,只要回家,就是幸福。
我的家,是我心底最美的地方。它承载着我们一家子的喜怒哀乐,记录着我们姐弟仨的幸福成长。门口的水田,蜿蜒的水沟,嬉闹的游鱼都陪伴着我的童年,如今鱼儿长大了,我也长大了。一份思乡情,让我们知道我们的根在哪里。是呀,家给了我们可以放荡不羁的安全感,只有家,才是我们身后最坚实的避风港,最放不下和牵挂的地方。
在校五天,也想家五天。(邹俊岚)
《乡愁四韵》的作者把乡愁比作了江水、烧痛。是的,乡愁令人痛苦,就像蛆附在骨头上。家乡就在眼前,眼眸却不能回去。
作者小时候,乡愁像邮票,可以你来我往,可长大后,船行不太方便,后来啊,与母亲已是阴阳之隔。现在,目送着大陆,在海湾的另一头。
余光中曾受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乡愁只有纯粹的距离而没有沧桑,那这种乡愁是单薄的。而《乡愁四韵》增势对这句话最好的诠释。
最早接触余光中诗人的诗是初中是血的那首《乡愁》,小时候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我在这头,母亲在这头;长大后,乡愁十一张窄窄的船票,我在这头,新娘在那头;后来呀,乡愁是一方矮矮的坟墓,我在外头,母亲在里头;而现在乡愁是一方浅浅的海峡,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诗人借助了邮票、船票、坟墓、海峡这些具体的是武将乡愁具体化、形象化了。作为一个挚爱祖国及其文化传统的思念,渴望祖国的的统一。
但是,在《乡愁四韵》一诗中,是人将他炽热的思乡之情系成一根红线,将具有民族特色的长江水,海棠红,雪花白,腊梅香,这四个意象系统的组织起来,是的乡愁不再只是纯粹的距离,更具有沧桑之感。
读完了《乡愁四韵》,我对诗人和他的诗有更一步的了解和认识。我能感受到诗人对祖国统一的执着。作为一名出生在大陆,成名与港太的爱国诗人,他的字里无不充满了对中华民族和中华传统文化深深的依恋和执着的坚持。深受思乡的煎熬,是人喊出了他心中的呐喊:给我一瓢长江水啊长江水,给我一张海棠红啊海棠红;给我一片雪花白啊雪花白,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如此一咏三叹,热情而又奔放的爱情跃然纸上。
已是远在他乡的游子,随着时间的消磨,乡愁并未减,只能一杯一杯地饮酒。可李白说:举杯消愁愁更愁。肖邦曾在生命结束时说过:请把我的心脏运回我的祖国。即使叶落了,也要归根,游子对故乡的思念,不是和树一样吗?
我从未有过乡愁,从未离开过哺育我的土地,熟悉的泥土依旧芳香,鸟啼依旧清脆,河水依旧清澈。
当风吹起,追求自由的种子展开翱翔的翅膀,断绝了羁绊,在未知的世界中尽情的探索,忘记了远方的思念,忘记了故土的牵挂,似乎在这片新的天地中可以找到永久的寄托。然而,当暮色降临,夜空中没有了熟悉的星影,月光冷冷寂寂再也没有温暖,泪,无知无觉,悄然流下,在眼眶,在心田。
十几年的风雨拼搏,终于,在那一刻,熟悉的故土,眷恋的家人,再也无法成为羁绊,潇洒挥手,面朝夕阳,踏上远方征程,没有一丝留恋,不再顾及挽留的目光亲情,留于身后的只有柏油路上淡淡的斜影。
或许,就像那一颗颗刚刚离开母亲怀抱的种子,在这片未知的新奇世界中,一切都可成为前进的理由,都可化为强而有力的脉动。无尽的好奇充斥于血液之中,仿佛兴奋X般催生着四射的活力。这里,似乎就是我生命的全部,是我为之奋斗的一切,这里会有我的荣光,会有我的骄傲。
时间,真的流水般,白驹过隙的消散,不再是初来乍到,没有了原先的兴奋,短短的岁月消磨,突然间心中有了莫名的悸动,想要在夜风中狂奔,在月下嚎叫。
那夜,在冷寂月光的陪伴下,我走向了荒无人烟的丛林小道。
风,狂奔中,在耳畔呼啸——呜呜……伴随心碎声,突然泪流满面,慢慢的缓行,任凭泪水肆虐,无意间静静的抬头,月,终于明白,为什么会有那莫名的悸动,真的好熟悉,好熟悉——故乡的月,故乡的风。
仿佛一瞬间,回忆,蒙太奇的闪现,流水似的在脑海中流过,徒劳地双手掬起,却在指缝间流逝,默默的倚树而坐,任风呼啸,任月萦绕。
回忆,努力的回忆,淡淡的模糊影像,勾起的没有视觉,却是难得味觉,当风捐杂着草木的在鼻尖飘过,恍然间,久违的味道,深深刺激了味蕾。那是家的味道,家的芳香,强忍了眼际的泪,缓缓合眼,慢慢品味瞬间的'感觉。刹那间,家,瞬间置身于以为原本早已淡忘的家中——那是门,厚重的门,缓缓打开,打开了外界的封闭,打开了心中的枷锁,走入短暂离别,却恍若隔世的家。手,慢慢的抚摸,家具的丝丝纹路,书桌上熟悉的刻印,阳台上那颗颗翠绿的植被。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都是那么的催人。
心际间,暖流淌过,恍然明白,家,就算风筝飞的再远,控线的手永远在那刻有羁绊的家中。
或许,追求自由的种子,不会永远的耐住寂寞,总有一天要展翅翱翔,想要冲破家的羁绊,然而,无论飞的多远、多高,总有一天会明白,家,是生命中永远的羁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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