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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童年》读后感(620字)。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书籍的读后感。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一些决心和理想。值得推荐的优秀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必备」《童年》读后感(620字)》,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童年》读后感【篇一】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智慧,思想火花的结晶,它使我们能够拓展知识,让我们提高阅读水平。”

《童年》这本书是高尔基的著作内容之一,这本书记载了他的童年和少年的生活,让我看到了他童年时的苦难,外祖母以及描绘得生动具体形象,正是外祖母给少年时的高尔基带来了发展良好的影响,让他成为了自己一个更加坚强独立而又具有善良教育的人。

这本书的第一章让读者感到有点悲伤,高尔基的父亲去世了,文章用了详细的描述,说明父亲的去世对家庭有很大的影响,父亲永远离开了他,但年轻的高尔基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他和他祖母的祖父住在一起,他的祖父非常善良,而他的祖父却冷酷贪婪。在关于他杀人的祖父的这一章中,加斯把重点放在了他可怕的愤怒上。加斯被殴打后,他非常恨他的祖父,以至于他想反复踢他以示报复,但后来他为自己的所作所为道歉,并用这件事来教导加斯人生的教训。这表明他的祖父也有和蔼可亲的一面,而盖兹虽然改变了对他的看法,但还是和他意见不合。与此同时,他亲眼目睹了他的叔叔们,为了一点点财产,自私而贪婪,这些财产已经深深地烙印在盖兹的灵魂里,很难相信,甚至是否认,对过去的回忆,这让他感到厌恶。

最后母亲的死使他不得不离开这里,让他最终走向了人生新的篇章。

高尔基的故事让我对他感到最亲切的同情,相比发展之下,也让我更加应该珍惜我现在的生活。

《童年》读后感【篇二】

《童年》这本书非常好看,里面的主人公我的童年非常不幸,他幼年丧父,妈妈又给她找了一个继父,他的继父和他的姥爷是一个性格,都是很暴虐、自私、吝啬。经常打妈妈和姥姥,还有我.有一次,姥爷为了卖房子的事就打起来了,还有一次他在祈祷的时候说卖房子的500卢布一定要全归他,姥姥不同意,结果又被老爷打。由此看出,他姥爷有多么暴虐、自私啊。

如果我的童年要跟他比,他可比我悲惨多了。所以我要好好珍惜现在的时光,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童年》读后感【篇三】

欢乐和忧愁永远是相依相随的,他们不可分割地交织在一起——高尔基

“如果黑暗誓动狂热的浮躁,那么光明就是照耀前程的指引。”在高尔基的《童年》中,一个孩子承受着弥漫雾霭昏暗的生活,唯有外祖母的庇护犹如揭开了一片乌云席卷的天空,让几束光透进来。小茨冈的乐观舞动着阿廖沙童年,和好事儿对科学献身毫无保留的精神鼓励。对阿廖沙而言,一个从小失去父亲,随母亲住在暴躁的外祖父家的孩子来说,这些就是黑夜中最明亮的北斗星,是星辰破晓的地方,是追逐的目标与方向。

童年一个被彩色描绘,花朵点缀的时光,却也是有些孩子被孤独和恐慌支配的日子。很幸运的是我的童年有父母在身边呵护,回忆都是幸福圆满的,有游乐园,有芭比娃娃,有漂亮的新裙子。相比之下身边爷爷奶奶带大的孩子,父母都在外地工作,他们独立和孤独感伴随着对父母的想念比同龄孩子先一步到来。人人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无奈处境往往让人抓破头脑都得不到满意的答案。犹如屋檐下躲雨的人,往往渴望阳光沐浴;又好比站在起点的人拼命想着往终点冲去;倒也更像是小孩都喜欢结伴玩耍。从孤独无助中脱身,向往光明美好。

没有永久的黑暗,要在黑暗中蛰伏,隐忍,成长。正如普希金所说“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当我身处黑暗,生活琐事就犹如主宰我命运的首领。他可以是拖垮我最后一丝希望的最后一次打压,让我犹如一根顶梁柱坍塌,跌倒在地再难鼓起重来;如割断了我两个臂膀,迷茫吞噬了方向;又好似雷鸣轰动,搅散了呐喊声。他也许是那条幸运的出口,犹如花朵绽放,没有黑暗入侵,哪来光彩绚丽;犹如春蚕破茧,没有日复一日,怎能展示优美身姿;犹如知了欢呼,没有埋没成长,饥渴难耐的歌喉怎能如此嘹亮。在黑暗中蛰伏,隐忍,成长,光明到来时欢乐和忧愁都会随风散去。

是温柔的呵护,是乐趣的洗刷,是力量和勇气,更是对遭遇的尊敬,对未来的期盼,是苦难忧愁和美好欢乐交织出了每个人的童年。

《童年》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读完了前苏联作家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讲的是小主人公阿廖沙小时候经历的事情。他三岁的时候爸爸就死了,所以他跟妈妈会姥爷家生活。他姥爷脾气非常暴躁,经常打阿廖沙和其他人。在家里,姥爷和两个舅舅经常为了家产争吵不休,只有姥姥非常善良宽容。就在这样困苦和不快乐的环境下,阿廖沙过完了自己的童年。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阿廖沙和姥姥。虽然阿廖沙有些淘气,有时也恶作剧,但是他是一个善良而且正直的孩子,他爱读书、能帮助穷人,也能对生活乐观。姥姥非常慈爱温和,很疼爱阿廖沙,经常给他讲故事。姥姥每天早上都会祈祷,希望家人幸福,而且她对其他人都非常宽容。我就讨厌的就是姥爷,他脾气暴躁,经常打人。非常小气,每日都为自己的利益打算。他还特别自私自利,最后把姥姥都赶出家门。

看完了这本书,我的心情很难过。我很同情阿廖沙,我不能想象他能在这么艰难痛苦的环境中生活,并且还那么坚强。比起他,我现在的生活不知道要好上多少倍。所以我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尽自己所能去帮助穷人和需要帮助的人!

《童年》读后感【篇五】

童年是一条五彩的河,童年是一条七彩的路,童年是一座闪烁的桥,童年是一个美丽的世界,童年是这么这么的美好,但是前苏联著名文学家高尔基的童年却是那样的悲惨。

《童年》这本书主要讲了阿辽沙·彼什科夫在三岁的时候失去了父亲,被母亲和外祖母带到了外祖父家中,在那里,到处都是争吵,到处都是打架,但只有外祖母时时刻刻关注着他,注意着他,可在阿辽沙十一岁那一年,母亲又去世了,而外祖父又破了产,阿辽沙便走上了社会,自行规划,独立谋生。

说到这,我禁不住想起了自己,我今年也只比他大那么一岁,这时候高尔基已经走上了独立谋生的道路,而再看看我自己,无论做什么事,都还要父母帮忙。就说一次做奥数题吧,读了一遍之后,我觉得这道题很难,根本不经过脑子思考一下,就叫妈妈来,可其实这题很容易,妈妈还没来,我就做完了。记得还有一次,妈妈叫我洗衣服,洗衣服说是很容易,可做起来真的很难,先要擦肥皂,然后这边搓搓,那边搓搓,很是麻烦,可是洗出来的衣服还是不成样,脏的地方还是脏,所以妈妈就批评我依赖性太重,缺乏独立生活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在这本书中,我很喜欢外祖母,她有一颗善良、仁慈的心,她对阿辽沙的爱,给予了阿辽沙不屈的性格,让阿辽沙感受到自己的存在,如果在我们当今社会下,每个人都能做到互帮互助,主动的关心别人,帮助别人,那怎么还会出现中、争吵之类的事情呢?你看,说到这,这又让我想起了我以前学过的一篇课文《将心比心》,如果我们能在生活中学会将心比心,就会对老人多一份尊重,对孩子多一份关爱,就会使人与人之间多一些宽容,也多一些和理解。

读了《童年》这本书,让我不仅学会珍惜这美好的童年,还让我懂得了应该怎样做人和做事。

《童年》读后感【篇六】

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这个寒假里,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外祖父的鞭打。

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像还没开的花蕾用花瓣护着花蕊一样。在外祖父家,他熟悉了很多性格各异的亲戚,可能让阿廖沙坏印象最深的就是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了,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

而在外祖父鞭打阿廖沙的时候,每次都用胳膊挡着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的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尽管每次都会被抽得又红又肿,像红薯一样,但他还是重复地做着这个举动。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地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既贪婪,又残忍,还很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经常为一些小事争吵、甚至动手……

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经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在无形中教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四周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熟悉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希奇”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没有烦恼的,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很多的孩子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在他们看来,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地把某个无辜的人无故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童年有着天壤之别。我们天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糖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们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轻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实在是天真了。

看了这本书,我最大的读后感是: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有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珍惜我们身边的一切美好的事物。

《童年》读后感【篇七】

《童年》的主人公阿列克赛独自一人靠捡垃圾养活了他自己和他的外婆。阿列克赛的母亲死了,阿列克赛却没有哭泣。因为他平时只有受了气才会哭,他一哭父亲就会嘲笑他,而母亲则会斥责他说:不许哭!

阿列克赛在外公家第一次被打,而且被打的昏死过去。后来他的外公来看他,他把头转过去不理外公,只是想把外公一脚踢出房门。外公说:我是下手重了点!可你当时又抓又咬,把我气疯了。小家伙,亲人打你是为你好,外人打你才是屈辱。说起我小的时候挨得打。连上帝都要掉眼泪呢

阿列克赛突然觉得眼前的这个小老头变得高大起来,像故事中的巨人,一个人拖着大船往前走。

我平时最爱掉眼泪,动不动就哭鼻子,通过读《童年》,我觉得既同情阿列克赛,同时又受到了他的鼓舞,我一定要学阿列克赛一样坚强、勇敢、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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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经典诵读读后感(620字)


多读书,能使人精神焕发,充满自信,充满魅力。在阅读写的作品时,我们会得到一下启发和知识。写一篇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写读后感应该抓住书籍的哪些精髓来写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华经典诵读读后感(620字),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中华经典诵读读后感【篇一】

暑期间,我和爸爸妈妈共同阅读了《中华经典诵读》,它教会我礼乐诗书的知识,受到了经典的浸润和熏陶,得如下感受:

第一,人要有坚强的信念,子曰: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天生我才必有用。任何一个人在低谷时期,要做到不气馁,不放弃,不要妄自菲薄,坚持生活的信念,自信方能能自强。

第二,人要以德至上。《资治通鉴》中的自古昔以来,国之乱臣,家之败子,才有余而德不足,以至于颠覆者多矣。北大校训厚德载物这都说明对个人来说,在才与德之间,德比才重要。它教会我们要先做人,再成才,德才兼备。

第三,人要有博大的胸怀和责任意识。人的博大胸怀是成就事业的基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关注社会,心系祖国,这是我们少年儿童应当具有的基本素质,也是国家的希望。

读《中华经典诵读》,我受益匪浅,让它深邃的思想和智慧渗入我们脑海,伴随我们茁壮成长!

中华经典诵读读后感【篇二】

一节班队课,老师给我们观看了有关《学道德模范,诵中华经典,做有德之人》的视频,主要是从《大学》《中庸》《周易》《论语》等,通过其中的名言警句和道德模范,有诚实守信的赵书兵、义务指路的谢亮、见义勇为的黄菊萍,其中最感动我的是奋不顾身,下水救人的赵子元。

《学道德模范,诵中华经典,做有德之人》有一片段是说下水救人的赵子元,有一天,一位小男孩失足落水,路过河堤的赵子元看到后,奋不顾身,忘记了自己腿脚不方便,救人心切,急急忙忙的走向河堤的护栏边,纵身跳下河去救人,跳入河中,眼看一条无辜的生命即将被河流冲走,赵子元迅速的游往那名小男孩身边,抱起他游向河岸,幸亏救得及时,那名男孩很幸运地没被河流冲走。由于赵子元这种见义勇为、奋不顾身,将自己的生死置身事外,一心只为救人的行为,领路人十分敬佩,都纷纷说:“大哥,你真厉害。”而赵子元却说,再厉害也没有李爷爷厉害。

原来赵子元这种行为是受李爷爷传染的,童年时,李爷爷也是这样,一天,一辆车冲向一位小孩,李爷爷看见后,不顾生死,推开那位小孩,就这样,李爷爷的手臂受伤了!但他却十分幸庆,因为那位孩子没事,正是如此,赵子元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决定向李爷爷学习。

看到这里,我不禁联想到自己,虽然同情落水的人,但没这个勇气,而且更不敢冒着生命危险下去救人,可能只会袖手旁观,连怎样救人的想法都没有,只会瞎着急,着急得来,一条生命即将从世界消失。所以我很佩服他的勇气和行为,这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当然,我们自己都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怎会顾得了别人,因此我们应该帮他人求救或报警。

这段视频让我懂得了:“以上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更应该号召身边的人去学习,见义勇为,是每一个人都必须做到的。”

中华经典诵读读后感【篇三】

读了《中华经典诵读》,我深受启发,它像一个无声的长者,教会了我许多道理。

对我感触最深的是子曰:'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它的意思是:三军的统帅可以取代之,一个人的志向不能改变。这句话告诉我们一个人树立志向是多么重要!正如我在《史记》中所看到的,陈胜吴广因为有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志向,所以发动了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农民起义,留下了千秋功业。回头反思我自己,我平时在学习过程总是稀里糊涂,得过且过,从来没有一个长远的志向,我不知道自己要向谁学习,要赶上谁,将来我要考什么样的高中。妈妈常常说这孩子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开窍呀?今天,孔子的话似乎震动了我,是呀,没有志向就没有动力,以后学习中我也要给自己定一个志向:那就是争取在本学期达到班级中等水平。我要争取每次多考几分,争取多进步几名,这样我才会有学习的动力。以前,我对自己没有目标,于是就没有了学习的动力,没有了动力,我自然就没有了成绩。

子曰:'之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这句话告诉我,作为学生,首先应该追求真理的远大志向,据守道德,以仁爱之心为归宿,然后学习技艺,掌握专业知识。我们应该树立远大的志向,有了志向,才会有努力的力量。

'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之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我讲让这些话长记在心,让它们激励我、督促我。

《中华经典诵读》还告诉了我做人要守礼仪,守诚信,要自强不息,乐于向别人学习等等。

我平时也没有礼貌,大人们总是教育我,可我,总是不听他们的话,有时还会和他们吵架,我太任性了,爸爸和妈妈是为我好,我却不好好听他们的话,不好好学习,还和他们吵架,太不应该了!

中华经典诵读读后感【篇四】

《论语》日:“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朋友信之”;“民无信不立。”《墨子》日:“言必信,行必果。”《礼记》日:“君子诚之为贵。”《孟子》日:“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就是说,一个人如果不讲诚信,就不知道如何立身处世;与朋友之间要诚信,否则就没有朋友。可见,诚信是立人之本,成事之本。

自古以来,诚信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中国的历史上,诚信的例子举不胜举。古代有孙膑,一诺千金;宋濂,连夜抄书;现代,又有邓颖超,冒雨赴约;周恩来,按时归还图书。作为华夏子孙,龙的传人,继承它,弘扬它,是民族的召唤,祖国的需要。可是,时代进步到今天,又有多少人真真正正做到“诚信”?在社会上,小商小贩贪小便宜,缺斤少两;小偷小摸,不劳而获,偷取别人财物;虚假广告,谋财害命。在学校里,有些同学作业抄袭,考试作弊,以虚假成绩,蒙骗父母老师;同学之间不守诺言,答应人家却又随意改变。

古人曾说过许多关于诚信的格言,难道古人的话还不能引起我们的重视吗?

在学习中,我们更需要用诚信的态度面对知识和文化。个人的力量是弱小的,如果大家相互帮助,一个人的知识就是很多人的。同学之间应用诚信的心进行交流,在学习上相互帮助,不欺骗,不隐瞒,这样大家才能共同进步,共同发展。我们可以看到,老师把他们所拥有的知识毫不保留的传授给我们,他们用自己换一个支点,让我们撑起整个世界。老师用诚信实现自己“春蚕到死丝方尽”的誓言。他们认真地授课,对我们是从来都讲信用。我们也应该沿着他们的诚信之路走下去,追求属于自己的成功。拥有诚信,我们的人生才能发出更加璀璨的光芒。

我明白,拥有诚信我也许会失去一些,但没有诚信我将失去一切。所以,我决心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上时刻用“诚信”规范自己,诚信二字铸造属于自己的人生。

中华经典诵读读后感【篇五】

《中华经典诵读》是几千年流传下来的文化宝藏。读过之后,收获十分大。我不仅仅学到了不少知识,还深深地感受到了古代文人丰富的情感……

这本书里的篇章内涵丰富,意境深远。有写清风明月,大好河山的,有写朋友之间深情厚谊的,有写忠君报国的,其中还有不少名言警句……每一首都令人心动,每一篇都妙趣横生,意味深长。

读李白的《独坐敬亭山》时,那“相看两不厌,仅有敬亭山”,让我体会了李白此时因怀才不遇而磁生的孤独寂寞的情感。对着这敬亭山两两相望,互不厌烦,谁能理解李白此刻的心境?大概仅有这高高的敬亭山吧!

书中还有许多关于朋友送别之情的诗,王维的《送元二使安西》中的千古名句“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更让我体会到了王维对好友的不舍和关切之情,同时表露了自我从此要离开一个能把酒言欢,对月论诗的知己的无可奈何,便会强烈地感到一份孤单和失意。

我必须要把这本书继续读下去!它就像一座明亮的灯塔,指引着我们人生旅途的前行。

最新实用!红楼梦读后感(620字)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我相信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读后感将自己的见解记录下来。读后感是人们从书中得出的一些启发和心得。那么,一篇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怎么写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最新实用!红楼梦读后感(62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红楼梦读后感(篇一)

最近看87版《红楼梦》,对照着人物关系图,看看停停,停停看看,忘记衔接处又从头来过,终于是看完了。

想起班上老师带我们鉴赏“黛玉进贾府”,那恐怕算是我第一次真正接触《红楼梦》了,想来当时只是在老师的断续解说里看个热闹繁华,不曾想真正去读懂它。

我喜欢“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的林妹妹,“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的凤辣子,还有湘云、刘姥姥、鸳鸯……更敬重黛玉、探春一辈的脂粉英雄,大观园里的每一个人物形象都在灵魂的写意中闪闪发光。

当然,红楼梦的创作寓意远比我现在所能理解的深远得多,对于这部断臂的维纳斯,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就像作者的开篇自题“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曹公笔下的金玉良缘,木石前盟,离合悲欢,盛衰荣辱令读者千回百转,不知道下次再看会是什么样的感受呢?

红楼梦读后感(篇二)

今年的寒假可真是特别,开学时间延迟了一次又一次。正闲着不知道干什么,便拿起存放在书架已久《红楼梦》。

有人说《红楼梦》写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也有人说她写了一个凄惨的爱情故事;还有人说学习到了其中凤姐的为人处事……而我只读到了一个字“空”。

为什么说“空”呢?因为书中贾府里再多的荣华富贵,也会随着家族的没落而随风而逝,留下的只有空,空无一物。人的生命也一样,正如宝玉所想林黛玉的花容月貌,将来亦无可寻觅之时,宁不心碎肠断,既黛玉终归无可寻觅之时,推之于他人,如宝钗、香菱、袭人等,亦可到无可寻觅之时矣。宝钗等终归无可寻觅之时,则斯处、斯园、斯花、斯柳,又不知当属谁姓矣!这段话正说到我的心里去了,我也经常想这些类似的问题。

在平时生活中,我晚上辗转难眠时,往往会这样想:自己长大后会去哪?自己的东西在未来会怎么样?……想来想去,就只有一种结论,那便是空!在我看来,未来是迷茫恍惚的,就连自己人生中的下一秒都不能确定。正如宇宙如此浩瀚,地球则是如此渺小,人类终有一天会灭绝,而我们几千年的文明终会因为人类的不存在而消失,人类灭绝大约一亿年,将会出现新物种,而人类的所有痕迹也会消失。即使人类通过移居他星,继续生存,但也会用完宇宙中的所有中子,继而无法生产出新的能源,人类从此灭绝。再者,人类可折跃至更高的维度的世界,但也终有灭亡一日。也就是说,我们现在的一切所有概念都是虚无的,包括现在我所写的这些字!

生来贫贱贵与否,

终是虚无梦一场,

纵汝终有千万钱,

到头也是一场空!

红楼梦读后感(篇三)

人间浊世,何为正,何为邪?大奸大恶之人这世间少有,多的便是那亦正亦邪、善恶一间的平凡人类。

贾雨村在第一回出现的时候,容貌不俗,为人处世洒脱不羁,才华横溢;但又贪恋女色,思慕甄家的丫鬟,与她私下遇见时,不仅不回避,反而一直盯着她看,还“时刻将他放在心上”。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矛盾的,或说是“伪君子”的贾雨村,却说出了一番“宿慧”之言。

文中冷子兴告诉我们,贾宝玉抓周时“一概不取,伸手只把些脂粉钗环抓来”,他的“政老爹”恼道“将来酒色之徒耳”,而此时,偏贾雨村慧心一颗,赞宝玉,说“若非多读书识事,加以致知格物之功,悟道参玄之力,不能知也”。

语毕,他又细细解释:“大仁者,则应运而生;大恶者,则应劫而生。运生世治,劫生世危。”他曾举“尧、舜、禹、汤”等应运而生者,大赞其修治天下、清明灵秀之功绩;也曾举“蚩尤、共工、桀、纣、始皇……”等扰乱天下者,抨击其残忍乖僻之劣行。他道:“成则王侯败则贼。”此一番大智,读来可谓是令人茅塞顿开。

可我认为,这“正邪”可不应当分得太过清楚。就拿他所提的“秦始皇”,可就不应妄下断论。公元前221年,始皇一统天下,他虽残暴,可他为统一六国,为中华民族之间文化传播,为华夏文明的传承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他为秦朝定下极严谨的律法,统一度量衡,统一文字,开创了影响中国两千多年的制度“君主专制中央集权”。他使秦盛极一时,在滚滚历史长河中也掩不住他所显现的光芒。我觉得,他不应只是在书中被抨击为“暴君”,不应在贾雨村的“正邪两赋论”中被当作反面例子。

当然,贾雨村能够说出他的“正邪两赋”,也再次丰富了他的形象——饱读诗书,见解独到,独具慧眼。这番见解虽然给人启示,但也值得人深思。

红楼梦读后感(篇四)

这个妹妹我似曾见过。

好生奇怪,倒像在哪里见过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

那是花柳繁华之地,温柔富贵之乡,那是一个腐朽的封建世界,那是一个错杂的大观园,那是一段青色的岁月,那是一段灰色的过往,记得那一声这个妹妹我见过引起的那一世挥不去的情。多少人,穷尽一生,想要抵达那座繁华的红楼,我亦如此。我想走进那个爱恨交织,情意绵绵的地方;看群芳会宴,互争诗书;看黛玉对窗哀叹着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想看那份弱水三千只取一瓢的爱情。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暇;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黛玉原是三生石畔的'一株绛珠仙草,有赤瑕宫神瑛侍者,以甘露灌溉,岁月延久。幻化人形。神瑛侍者意欲下凡历劫,仙子便也随他下了凡。他既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泪水都还给他,也算偿还的过了。那神瑛侍者便是宝玉,在宝玉看来,黛玉是他前世结下的旧盟,是他今生愿把所有情意所许之人,他从来不信什么金玉良缘,他只认木石前盟,他厌恶八股文,讨厌一切世俗,只有黛玉理解他,因为他们都是追求自由,追求纯真的人。他们不屑红尘,却只能生活在红楼之中,他们耗半世华年,想摆脱,却无能为力。

她为潇湘妃,住于潇湘馆,人说她孤傲清高,目无下尘,可真是如此吗?她只是个柔弱的女子,她双手捧起落英,指尖抚着凋零的花瓣,回想起自己悲痛的人生,泪珠滴落,和着花瓣尽是伤悲。冷月葬花魂,花魂是谁,自是黛玉,她似早已预见自己的未来,如同那满地落花,绝美却惨淡凋零试问这世间除了她,有谁会如此怜情?她不惊世,不扰人,她的世界,除了几卷诗书,便是宝玉。她这一世所求,也只是与所爱之人,相伴一生。奈何这世俗,身处这富贵堂皇之中的人,却有这般辛酸与无奈。

此阴司泉路,你寿未终,何故至此?

适闻有一故人已死,遂寻访至此,不觉迷途。

故人是谁?

姑苏林黛玉。

红楼梦读后感(篇五)

假期时老师留了阅读《红楼梦》的作业。要说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真得静下心来用下心来慢慢品读。本来里面的文字是就文绉绉的文言理解不好的我囫囵吞枣匆匆扫过一遍,结果懵懵懂懂的连故事人物的关系也理不清楚。只得耐下性子来看。

下面是我阅读的前三回“甄氏隐梦幻识通灵 贾雨村风尘怀闺秀”“贵妇人仙逝扬州城 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托内兄如海荐西宾 接外孙贾母惜孤女”的一些感受。

红楼梦前名《石头记》原来并不是 无稽之谈,跟神话女娲补天竟还有渊源。女娲无材补天的那块石头竟然出现在宝玉出生时的嘴里。真是对应了第一回的“此回中凡用‘梦'’幻‘等字,是提醒阅者眼目,亦是此书立意本旨”。在我看的相关书籍中有这样评价红楼梦的第一节的“甄士隐——真事隐,贾雨村——假语存,甄英莲——真应怜,霍启—祸起,娇杏——侥幸”为了更好的看懂剧情我还查阅了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人物关系真是亲上加亲,门当户对啊。可是这在现代是罪不可赦的。

红楼梦的灵魂人物林黛玉一出场就带着一袭悲苦色彩,从小体弱多病不说,他的师傅也是个羡慕权贵,尔虞我诈的小人,就连母亲也在她年纪轻轻的时候去世了。而贾宝玉的出场也和他一生的性格与安排有很大的关系,从出生时含着的彩玉到周岁时抓的女孩子的脂粉相信都与后面的故事相呼应。

贾母史太君的出场让我首先感到她是一个心怀慈悲,处事大方善良且有权威的老人她对外甥女关怀备至对孙子宠爱有加。

泼皮辣子户王熙凤刚刚入场时就给人留下了泼辣飒爽的形象不说在众人丫头面前大声说笑,就连在老祖上面前也肆无忌惮的。

他们性格迥异,圣灵活泼。不管是老的少的这几个重要的人物在前三回中都以独特的开场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红楼梦读后感(篇六)

红楼梦读后感:重读《红楼梦》

最近,我又重读《红楼梦》,对于小说中的女主角林黛玉,我又有了一种新的认识。一提起林黛玉,人们就会想起一个词多愁善感、或会想起一个情节黛玉葬花.在我看来,都很具有文学诗意。林黛玉,她是美的一种诗意的美。

林黛玉的容貌美。

黛玉,字颦颦,名号潇湘妃子。在贾宝玉第一次见到黛玉的时候,就有这样一段话来描写她: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虽然双眉总是蹙着,但是,却不影响她的总体的美,双弯似蹙非蹙的双眉使得林黛玉更多了一种高与冷的感觉,多了一种灵气,一下子就将她从人间拉到了天上,仿若就是天上点下来的林妹妹。这个蹙字赋予了林黛玉更多的一种与生俱来的宿命感,也为林黛玉整个人生的悲剧命运奠定了基础,因为一个被命运眷顾的人,是不会有这种蹙的。但是,她又异常的美丽,这就给林黛玉的悲剧营造了一种雪上加霜的效果,使得林黛玉这个旷世经典的悲剧形象,更深刻,更真实。

林黛玉的性灵美。

林黛玉有一个特别突出的性格特点,即小心眼,可能有很多人不喜欢林黛玉的这个性格缺陷,也认为正是因为小心眼才导致了她怎么流也流不尽的泪水的泛滥,也是她悲剧中的一种性格悲剧。但是,我却认为正是她的小心眼,才构成了一种大观园内所有其他的姑娘所不具备的性灵美,尤其是将这种小心眼与爱情结合的时候,其表现的效果更是显然而见的。书中第二十八回,林黛玉知道宝玉心中有她,但囿于当时的礼法,二人不能言明,只能彼此猜度。偏偏有个堪为情敌的宝钗,众人都对她称赏不断,宝玉也时时表现得为她所迷。这不能不叫黛玉疑心大起,因此也饱受了无端猜忌的种种折磨,黛玉不能确定自己在宝玉心中的确切地位,只能旁敲侧击,迂回探知。这就表现为众人心目中的小心眼而除了幼时的天真稚气外,她的小心眼是只针对宝玉的,她生气、讽刺所指,只向着她心目中最重要的人物贾宝玉。这小心眼中有爱情的酸涩与凄楚的味道,不免也还有爱情的甜蜜与心醉。这小心眼便成了林黛玉这个独具特色的文学形象的别具魅力之处。大凡痴心女子,在不知爱人心意时,何尝不像林黛玉一样,为对方的一言一行而无端地猜度痛苦呢

「必备」读《童年》的读后感高中范文精选


读书,永远不恨其晚,晚比永远不读强。仔细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我们内心中也多了一些不一样的想法,其实妨以文字的形式让我们的感悟被记录下。写作品的读后感的写作要点有哪些?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整理的“读《童年》的读后感高中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读《童年》的读后感高中范文 篇1

新学期伊始,我们学校四年级学生的必读书目是《童年》这本书,所以我有幸又和同学们一起拜读了这本书。

读过《童年》这本书的人都了解,这本书的作者是前苏联作家高尔基,它与《在人间》及《我的大学》被人们称为自传体三步曲《童年》这本书的小主人公阿廖沙就是高尔基本人,书中描写了主人公阿廖沙在父亲去世后,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中度过的岁月。

阿廖沙在幼年时,父亲就永远地离开了他,不得不使他感到孤独寂寞,也不得不让人产生怜悯之情。幸好阿廖沙的外祖母非常疼爱他并且经常讲述优美故事来使他受到熏陶。可同时,他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夺得家产争吵打架,明争暗斗以及在生活琐事上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早已在他的心灵上留下了烙印。

童年是每个人漫漫人生的开端,儿童的心灵、思想是天真无邪的。平常的人和事物都会影响到儿童。如果受到了好的影响,那么会使人一生受用。反之,则会让人丧失目标、困惑迷惘。这就好像一个人做某一件事情,如果连开头都把握不好,那么后面又怎会很好地继续下去呢?

阿廖沙寄住在外祖母家时又接触到了一种小市民的社会生活,而这个阶层的人的所作所为令人不堪。,甚至令人感到厌恶。然而,阿廖沙单纯、完美的心灵并未受这些消极态度的同化,始终保持着自己高尚的思想。这种思想贯穿了他的一生,体现了他所有的内在美。阿廖沙的童年就是如此,让人不由得在同情他的同时产生一种敬佩之情。

读《童年》的读后感高中范文 篇2

每个人在童年的记忆中,都有一段只得回味美好的时光。对于我来说,童年是美好的、快乐的、也是幸福的。但是高尔基的童年却是悲惨的、不幸的

《童年》主要讲的是:高尔基在父亲去世后,在外祖父家里度过的岁月。高尔基在这里每天看到的是令人恶心的事,舅舅们为了家产而争吵、欺负弱者、毒打儿童等等。在加上外祖父性格暴躁,动不动就对他大发雷霆。但一切也并不是那么糟糕,因为高尔基还有一个疼爱他的奶奶,有了外祖母的疼爱和呵护,他才能受到童话故事的熏陶。

读完《童年》这个本书后,每次一想到高尔基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拼命的学习时,我很惭愧,因为我们现在有这么好的环境,都不好好学习,一点都不珍惜。

读完后,我好像一下子就长大了,再也不是以前那个爱向爸爸、妈妈撒娇的小姑娘了。所以,以后我一定要珍惜眼前的一切美好的东西,好好学习。

读《童年》的读后感高中范文 篇3

最近,我把《童年》读完了。它里面讲了作者阿里克赛小时候的生活,让我们感受到了阿里克赛在残暴和侮辱之下成长为一位伟大的作家的苦难经历。其中,我最喜欢外婆,她温柔,她善良,她关心别人,她帮助别人,她令我影响最深刻的情节是大火燃烧了整个房子,大家手忙脚乱的,就外婆最镇定,在当时的场景中,她就像个镇定的指挥家,指挥者在场的所有人,帮他们分配工作,并且让他们齐心协力,不许有半点差错。

在她的指挥下,每个人都按照她的命令去办事,火速便很快下降,直到没有那件事后,大家再也不敢用过量的火,而且还非常非常崇拜外婆呢!!!从那件事后,我的想法与小作者的想法差不多,都是:更喜欢外婆了!!!

从这件令我影响最深刻的事中,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就是:在面对灾难时,我们应该冷静,镇定,不应该慌乱应付。希望大家能够像书中的外婆一样勇敢,在面对灾难时冷静,镇定,不慌乱应付。

读《童年》的读后感高中范文 篇4

今天我读童年有感,高尔基的童年写出自己当时的悲惨遭遇,想起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最少我比他幸福。由于作者3岁时,父亲病故,而自己的母亲就带他回外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跋扈的业主,残酷克扣雇工,放利贷,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中断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舅舅们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为钱,为个人的利益,明里争,私下斗,没有私毫手足之情,可怜的母亲再醮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家门,到社会上自餬口路……

主要是写出自已苦难的童年,鸟的翅膀不历经风雨童年时代的高尔基糊口在这样黑暗的社会中,这是他的不幸,但是使他磨炼一身坚强的意志,这为他长大成人后碰到难题不屈服奠定基础。

在社会糊口中,每一个学生都会在不经意间想起自己的童年,想想那时是多么的夸姣。都想回到那时。可是时间是不会倒退的,只有离儿时越远。我有时就像,假如时间停在学四年级是多么的好啊。可是这不是真的,只是自己的虚想罢!童年布满着欢乐,童年到处是暖和,童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有着老师热心地传授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树苗,在接受东风雨露的润泽津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们结束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总结像我们现在与高尔基的童年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幸福,又是多么奢靡呀。我们应该向高尔基学习,不管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都要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朝着夸姣的未来不中断前进。,我们一定也会有比高尔基更夸姣的未来,让我们一起好好学习吧!让我们去珍惜现在的一切吧!

读《童年》的读后感高中范文 篇5

阿库琳娜的乐观、坚强与善良除了使她不曾在黑暗中迷失方向,不曾屈服于黑暗以外,还如一盏明灯,照亮了他人的迷茫。就拿阿廖沙来说,文中有这样一段话:在她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而她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了光明的地方;她把我和周围的一切连在一条不断的线上,编织成一个五颜六色的花边;她即成了我一生的朋友,成为我最贴心、最了解、最珍贵的人是她对世界的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去对付那困难的生活。阿廖沙受阿库琳娜的闪光的品格的影响,拥有了力量,变得坚强,心中也拥有了一朵向日葵,没有成为物质利益的奴隶。

还记得文中这样一段话:那双乌黑的眼睛含着微笑,对所有人都倾注着使灵魂温暖的光芒。她用头巾扇着发烫的脸,唱歌似的说:主啊,主啊,一切是多美好啊!你们看,一切是多么好啊!这是她心灵的呼喊,她一生的口号。阿库琳娜心中的向日葵之所以得以怒盛,得以追逐未来的太阳,我想,有很大的原因是因为她心灵的呼喊,一生的口号是乐观。因为乐观,所以她不畏惧生活的厄难;因为乐观,所以她在混乱的黑暗中依旧坚强;因为乐观,所以她拥有对未来永远的期望。

阿库琳娜,无疑是一朵生长在荆棘里的向日葵,但她用她的乐观,培育了坚强与希望,灌溉了一朵属于光明的花朵。

我们,生命正值起点。还有很多事情等着我们去经历,还有很多梦想等着我们去实现,还有很多奇迹等着我们去创造。我们现在身处的环境,虽有的可能不尽人意,但也远胜于阿库琳娜所处的荆棘之地。既然阿库琳娜可以用她的乐观使她坚强与充满对未来的希望,那我们为什么就不可以呢?请别再用悲观的角度看待这个世界了,乐观起来,坚强起来吧。你会发现的这个世界,一直存在着美好。

常说,我们这一辈人是祖国的花朵,那我们为什么不选择做一朵在野地中生长的向日葵,用自己始终不变的信念追逐太阳,让自己在风雨中成长,让生命更灿烂,而要去做温室里的花朵,依赖一切,尔后再静静地等待死亡?在温室里,我们同样拥有对未来的无限梦想,但是,这样的我们,能脱离温室吗?这样的我们,拿什么去实现自己的梦想?这样的我们谈何让生命灿烂?别让软弱束缚你追逐太阳的步伐,被让惧怕而阻抑了你的成长,别等迟暮才发现,自己的最初的梦想,遗留在了遥远的童年。

所以,请你的灵魂时刻有笑容相随吧,请让你的灵魂不再畏惧生活的灾厄,坚强起来吧。人可以毁灭,但不能被挫败。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请不要让你心中的向日葵停下追逐太阳的脚步,请不要让你自己停下对梦想的追逐。这样,等你垂暮的时候,你就可以给人生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你可以骄傲地说:我的人生的所有空白都已被我填补上了世上最美丽的色彩。

时间总是匆匆流逝。在生命的旅途中,我们下一秒将会遇到什么,我们无从得知。但最起码,我们应该是一朵不惧风雨的向日葵,永远都不停下对太阳的追逐,即使身处之所,荆棘满地。

月度推荐:哈利波特读后感(620字)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为了更好地领悟书籍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一篇的读后感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月度推荐:哈利波特读后感(62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哈利波特读后感(篇一)

“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题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J·K·罗琳,她让我走进了奇妙而又惊险的魔法世界,让我感受到了魔法力量。这书里的一个个故事都充满了奇妙的魔法,然而这书讲的又不仅仅是魔法,更是友谊的力量支撑他们勇敢地与黑魔法决战到底,就像书里赫敏所说“更重要的东西就是友谊和勇气”。

这本书的主人公“哈利波特”,是个孤儿,因为“伏地魔”杀死了他的父母。他的命运是悲惨的,因为没有父母,他只好住进了姨妈家里,而姨妈一家人都不喜欢他。他的房间是一个窄小的储物间,就在楼梯下面,而且十一年来他从未有过生日派对,还成了家里的“仆人”。不过,有一天猫头鹰信使送来了一封神秘的信件,信里附着一张来自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入学通知书。从此他的生活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哈利在魔法学校认识了两位好朋友——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俩帮助哈利完成了抵抗伏地魔偷走魔法石,他们三人同舟共济,抵抗重重难关,打败了伏地魔,这里就有友谊的力量。

书里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是“哈利波特”,他并没有为自己在婴儿时就能反抗伏地魔而骄傲自满,而是友好地对待同学与老师,同时如愿以偿地被分配到格兰芬多学院。第一节飞行课上纳威。隆巴顿在飞天扫帚上掉下来,记忆球也滚落下来。当老师说谁都不许骑飞天扫帚,并陪纳威去了医务室。可这时,德拉科。马尔福(斯莱特林学院的一名学生,斯莱特林是伏地魔当时的学院)把纳威。隆巴顿的记忆球捡来,并骑上飞天扫帚把记忆球紧紧地握在手中。看到这一幕,哈利不顾老师的告诫,骑上他的飞天扫帚,虽然他从没骑过飞天扫帚,但他骑得非常好。当马尔福把记忆球扔下来时,哈利巧妙地接住了,并安然回到地面。这一幕正好被麦格教授看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副校长,担任格兰芬多学院的导师),于是把哈利叫到她的办公室。马尔福很开心,以为哈利要受到惩罚。然而哈利因祸得福,成为了魁地奇球赛的找球手,也是一个世纪以来年龄最小的找球手,还得到他在对角巷看到的最新款飞天扫帚光轮20xx。在后来的故事中,哈利为格兰芬多队赢得了比赛。

在这本书中还有许多令人惊奇和羡慕的奇幻魔法故事。在困难面前,哈利总能巧妙应对。这本书告诉我们友谊的珍贵,让我明白了勇气背后最大的力量就是友谊。

哈利波特读后感(篇二)

一双大大的眼睛熠熠生辉,如同天上最亮的星星;可惜他乖巧的鼻梁上却架着一副与他实际年龄不符的眼镜。他的嘴巴大大的,总是向上扬着,带给大家无限的活力,让许多人走出阴霾,走向乐观。哦,别看他总是很乖巧,可他还会魔法呢!因为某些原因,他的额头上有一道闪电形的伤疤,这同时也为他的故事增添了几多神秘……

他是谁?他就是英国著名小说家J·K·罗琳的作品中的主人公——哈利·波特。

翻开以暖色系为主色调的封面,你可以看到一些寄语和这本书的人物介绍。我不免感到有些哀伤。毕竟哈利·波特一直伴随着我们的成长。从很小的时候我久盼望着会有一只猫头鹰来给我送信,可到了现在我已经十三岁了,却始终没有。我这才意识到:原来我是个普通人呀。许多人都会有些惋惜,因为,这是整个小说的终结篇,交代了所有重要人物的命运。

那么,哈利在霍格沃茨的故事便要结束了。

在哈利生日过后,凤凰社的成员精心策划了秘密转移哈利的计划,以防哈利遭到伏地魔及食死徒的袭击,然而可怕的意外还是发生了。于是哈利的朋友罗恩赫敏陪伴着他不得不逃亡在外隐形遁迹,完成邓布利多的遗命。暗中寻找能致伏地魔于死地的三件圣器,而伏地魔也开始行动。更巧的是,两人在林子里相遇,最终哈利赢得胜利。

然后我知道了其实我们都是在被爱中成长的。罗恩认为世界不爱他,哈利也为之感到迷惘。实则不然。哈利很难相信死者是爱他的,因为他们不能再为自己的行为辩护,也再不能表达他们的爱。所以哈利在有一段时间里也曾对故去的老院长产生质疑,在记者的流言蜚语和人们的口舌当中险些迷失方向。所以我们必须知道我们都是在被爱中成长的。主宰死亡,唯一的办法就是永远敬爱、信任那些死去的人。而哈利真确做到了。在爱的海洋中,我不禁合上书卷,为哈利喝彩!

哈利波特读后感(篇三)

前不久,妈妈终于为我买回了我梦寐以求的英国小说家J·K·罗琳的作品《哈利·波特》系列。看着封面上一身黑衣,披着斗篷的哈利波特,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吸吸墨香,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走进了哈利波特的生活。

《哈利波特》系列丛书有《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等七本。通过阅读,我知道了强大的伏地魔夺去了哈利父母的生命,小哈利虽然逃过了一劫,但也因此留下了一道闪电形的伤疤。小哈利被邓布利多教授送到了姨妈家,但姨妈和姨夫不喜欢他,表哥达力也经常欺负他。在哈利13岁时一个名叫梅格的巫师来到哈利居住的地方说出了姨妈和姨夫一直隐瞒的.真相——哈利是个巫师。自此后,哈利就来到了四分之三车站,在那里认识了朋友罗恩和赫敏。他们三人一起来到学校,一边学习一边和伏地魔做斗争。最终,哈利纯洁的灵魂打败了伏地魔残缺不全的灵魂,魔法世界重归和平。

当看到哈利终于使魔法世界归于和平时,我那一颗始终被哈利紧紧拴着的心,才舒心地松了一口气,哈利的勇气与智慧太令我敬佩了!在很多成年人都害怕伏地魔,甚至听到伏地魔的名字都发抖的时候,小小的哈利却不仅敢于直呼伏地魔的名字,还一直坚持不懈地与伏地魔作斗争,一次次的较量,一次次地周旋,都让我对小小的哈利油然而生敬意!想想我们身边,当看到小偷将手伸进别人口袋的时候,有多少人能站出来抓住小偷;当看到身边有人犯错误的时候,有几个人能敢于指出;又有多少人还能坚持正义,做正义的使者呢?有的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的人,视而不见,明哲保身;又有几个人能像哈利一样,为正义而战,为正义而前进不息?

再次看着封面上哈利一往直前的形象,我不禁暗下决心:我一定要像哈利一样勇敢,不惧任何困难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

哈利波特读后感(篇四)

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哈利波特》。

讲的是:一岁的哈利波特失去父母后,神秘地出现在姨父姨妈的门前。哈利在姨父家饱受欺凌,度过十年极其痛苦的日子。姨父和姨妈好似凶神恶煞,他们那混世魔王儿子达力——一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更是经常对哈利拳脚相加。哈利的房间是位于楼梯口的一个又暗又小的碗橱。十年来,从来没有人为他过过生日。

但是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信使猫头鹰带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哈利去一个他——以及所有读到哈利故事的人——会觉得永远难忘的,不可思议的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校。

在魔法学校,哈利不仅找着了朋友,学会了空中飞行,骑着一把型号为光轮20xx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球,还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他发现那里的一切——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但是一块魔力出现了,它与哈利的命运息息相关。

哈利波特读后感(篇五)

这是一部充满奇幻的魔法世界小说。从第一部到第七部都讲述了主人公--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中发生了许多故事。

哈利刚出生不久,其父母就被百年来最强大的黑巫师伏地魔(又称黑魔头)杀害,然后,黑魔头的矛头转向了小哈利。然而,奇迹发生了,他非但没能伤害到哈利,反而自己失去了所有的法力,在哈利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型的伤疤。就这样,哈利波特的名字在魔法世界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而哈利在姨夫姨妈家过着非人的生活。终于,在他11岁那年,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通知书,在格兰芬多学院度过了他7年神奇而又惊险的学习之旅,并结识了罗恩和赫敏这两个他最要好的朋友。最终,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打败了伏地魔。

罗恩为了解救哈利和赫敏,差点丢掉了性命,尽管他们有时会顶顶嘴,有时会闹点小矛盾,但他们的友谊却一点没变,且更加深厚了!

哈利的勇气,他的胆量,他的善良都让我佩服。他的朋友也一样,也是善良的。只有和善良的朋友一起,才会有纯真的友谊。

我从《哈利波特》丛书中,学到了许多知识。

哈利波特读后感(篇六)

在读完整套《哈利·波特》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个人都是上帝咬过的苹果。

《哈里·波特》向我们描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个叫哈利波特的男孩,在他一岁时,他的父母离奇死亡,而在哈利的额头上,留下了一块闪电形伤疤。接着,哈利莫名其妙的到了她姨妈家,长年受表哥欺凌,在哈利十一岁时,他意外发现自己是一名巫师,他来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魔法。在这儿他有了朋友,有了快乐,有了勇气,也知道闪电形伤疤的含义,哈里经过了各种磨练,最终他亲手杀了杀害自己父母的伏地魔。

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中,哈利受尽欺侮,在姨妈口中听见自己的父母被车撞死时,他非常伤心,偷偷哭了很多次,哈利当时十分怯懦,当他来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时,他结识了许多朋友,拥有了快乐,渐渐他又变得勇敢,可是他要知道了自己的父母是被伏地魔杀的,当他知道自己要面对的是强大的伏地魔,那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时,哈利十分害怕。但是,他将压力化为了动力,更加努力的学习魔法。可是命运弄人,他的教父又被伏地魔残忍地杀害了,哈利伤心欲绝,但是,哈利却没有灰心,反而变得更加勇敢。又是一次,当霍格沃茨被魔法部侵占时,哈利挺身而出,带领同学阻止魔法部这样昏庸的.表现……

我想对那些因为生活上的一点困难,一个坎就放弃的人说,你们应该向哈利波特学习,他知道自己就像一个被上帝咬过的苹果,他知道当上帝特别喜欢哪个人时,会咬得特别深,他也知道一个人不会十全十美的,哈利从小父母双亡,他没有一个温暖的家,但是他并没有去埋怨命运的不公平,反倒是更加勇敢地去战胜困难。

也许你就是那个上帝咬过的苹果,但是,每个人生活都不可能一帆风顺,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

值得参考!哈利波特读后感(620字)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观看一本书之后,我们对于作品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读后感是阅读一本书之后,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记录。那么,一篇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怎么写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值得参考!哈利波特读后感(620字),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哈利波特读后感【篇一】

“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题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J·K·罗琳,她让我走进了奇妙而又惊险的魔法世界,让我感受到了魔法力量。这书里的一个个故事都充满了奇妙的魔法,然而这书讲的又不仅仅是魔法,更是友谊的力量支撑他们勇敢地与黑魔法决战到底,就像书里赫敏所说“更重要的东西就是友谊和勇气”。

这本书的主人公“哈利波特”,是个孤儿,因为“伏地魔”杀死了他的父母。他的命运是悲惨的,因为没有父母,他只好住进了姨妈家里,而姨妈一家人都不喜欢他。他的房间是一个窄小的储物间,就在楼梯下面,而且十一年来他从未有过生日派对,还成了家里的“仆人”。不过,有一天猫头鹰信使送来了一封神秘的信件,信里附着一张来自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入学通知书。从此他的生活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哈利在魔法学校认识了两位好朋友——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俩帮助哈利完成了抵抗伏地魔偷走魔法石,他们三人同舟共济,抵抗重重难关,打败了伏地魔,这里就有友谊的力量。

书里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是“哈利波特”,他并没有为自己在婴儿时就能反抗伏地魔而骄傲自满,而是友好地对待同学与老师,同时如愿以偿地被分配到格兰芬多学院。第一节飞行课上纳威。隆巴顿在飞天扫帚上掉下来,记忆球也滚落下来。当老师说谁都不许骑飞天扫帚,并陪纳威去了医务室。可这时,德拉科。马尔福(斯莱特林学院的一名学生,斯莱特林是伏地魔当时的学院)把纳威。隆巴顿的记忆球捡来,并骑上飞天扫帚把记忆球紧紧地握在手中。看到这一幕,哈利不顾老师的告诫,骑上他的飞天扫帚,虽然他从没骑过飞天扫帚,但他骑得非常好。当马尔福把记忆球扔下来时,哈利巧妙地接住了,并安然回到地面。这一幕正好被麦格教授看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副校长,担任格兰芬多学院的导师),于是把哈利叫到她的办公室。马尔福很开心,以为哈利要受到惩罚。然而哈利因祸得福,成为了魁地奇球赛的找球手,也是一个世纪以来年龄最小的找球手,还得到他在对角巷看到的最新款飞天扫帚光轮20xx。在后来的故事中,哈利为格兰芬多队赢得了比赛。

在这本书中还有许多令人惊奇和羡慕的奇幻魔法故事。在困难面前,哈利总能巧妙应对。这本书告诉我们友谊的珍贵,让我明白了勇气背后最大的力量就是友谊。

哈利波特读后感【篇二】

一双大大的眼睛熠熠生辉,如同天上最亮的星星;可惜他乖巧的鼻梁上却架着一副与他实际年龄不符的眼镜。他的嘴巴大大的,总是向上扬着,带给大家无限的活力,让许多人走出阴霾,走向乐观。哦,别看他总是很乖巧,可他还会魔法呢!因为某些原因,他的额头上有一道闪电形的伤疤,这同时也为他的故事增添了几多神秘……

他是谁?他就是英国著名小说家J·K·罗琳的作品中的主人公——哈利·波特。

翻开以暖色系为主色调的封面,你可以看到一些寄语和这本书的人物介绍。我不免感到有些哀伤。毕竟哈利·波特一直伴随着我们的成长。从很小的时候我久盼望着会有一只猫头鹰来给我送信,可到了现在我已经十三岁了,却始终没有。我这才意识到:原来我是个普通人呀。许多人都会有些惋惜,因为,这是整个小说的终结篇,交代了所有重要人物的命运。

那么,哈利在霍格沃茨的故事便要结束了。

在哈利生日过后,凤凰社的成员精心策划了秘密转移哈利的计划,以防哈利遭到伏地魔及食死徒的袭击,然而可怕的意外还是发生了。于是哈利的朋友罗恩赫敏陪伴着他不得不逃亡在外隐形遁迹,完成邓布利多的遗命。暗中寻找能致伏地魔于死地的三件圣器,而伏地魔也开始行动。更巧的是,两人在林子里相遇,最终哈利赢得胜利。

然后我知道了其实我们都是在被爱中成长的。罗恩认为世界不爱他,哈利也为之感到迷惘。实则不然。哈利很难相信死者是爱他的,因为他们不能再为自己的行为辩护,也再不能表达他们的爱。所以哈利在有一段时间里也曾对故去的老院长产生质疑,在记者的流言蜚语和人们的口舌当中险些迷失方向。所以我们必须知道我们都是在被爱中成长的。主宰死亡,唯一的办法就是永远敬爱、信任那些死去的人。而哈利真确做到了。在爱的海洋中,我不禁合上书卷,为哈利喝彩!

哈利波特读后感【篇三】

前不久,妈妈终于为我买回了我梦寐以求的英国小说家J·K·罗琳的作品《哈利·波特》系列。看着封面上一身黑衣,披着斗篷的哈利波特,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吸吸墨香,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走进了哈利波特的生活。

《哈利波特》系列丛书有《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等七本。通过阅读,我知道了强大的伏地魔夺去了哈利父母的生命,小哈利虽然逃过了一劫,但也因此留下了一道闪电形的伤疤。小哈利被邓布利多教授送到了姨妈家,但姨妈和姨夫不喜欢他,表哥达力也经常欺负他。在哈利13岁时一个名叫梅格的巫师来到哈利居住的地方说出了姨妈和姨夫一直隐瞒的.真相——哈利是个巫师。自此后,哈利就来到了四分之三车站,在那里认识了朋友罗恩和赫敏。他们三人一起来到学校,一边学习一边和伏地魔做斗争。最终,哈利纯洁的灵魂打败了伏地魔残缺不全的灵魂,魔法世界重归和平。

当看到哈利终于使魔法世界归于和平时,我那一颗始终被哈利紧紧拴着的心,才舒心地松了一口气,哈利的勇气与智慧太令我敬佩了!在很多成年人都害怕伏地魔,甚至听到伏地魔的名字都发抖的时候,小小的哈利却不仅敢于直呼伏地魔的名字,还一直坚持不懈地与伏地魔作斗争,一次次的较量,一次次地周旋,都让我对小小的哈利油然而生敬意!想想我们身边,当看到小偷将手伸进别人口袋的时候,有多少人能站出来抓住小偷;当看到身边有人犯错误的时候,有几个人能敢于指出;又有多少人还能坚持正义,做正义的使者呢?有的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的人,视而不见,明哲保身;又有几个人能像哈利一样,为正义而战,为正义而前进不息?

再次看着封面上哈利一往直前的形象,我不禁暗下决心:我一定要像哈利一样勇敢,不惧任何困难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

哈利波特读后感【篇四】

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哈利波特》。

讲的是:一岁的哈利波特失去父母后,神秘地出现在姨父姨妈的门前。哈利在姨父家饱受欺凌,度过十年极其痛苦的日子。姨父和姨妈好似凶神恶煞,他们那混世魔王儿子达力——一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更是经常对哈利拳脚相加。哈利的房间是位于楼梯口的一个又暗又小的碗橱。十年来,从来没有人为他过过生日。

但是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信使猫头鹰带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哈利去一个他——以及所有读到哈利故事的人——会觉得永远难忘的,不可思议的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校。

在魔法学校,哈利不仅找着了朋友,学会了空中飞行,骑着一把型号为光轮20xx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球,还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他发现那里的一切——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但是一块魔力出现了,它与哈利的命运息息相关。

哈利波特读后感【篇五】

我是《哈利波特》的忠实读者。有一天,爸爸妈妈上班去了,我独自在家,我悠闲地趴在床上看《哈利波特》,上面写到:哈利。

波特在梦中梦见伏地魔的样子是他脸色苍白的像雪一样,而且身子瘦的像骨头架一般,他那手指又长又细令人倍感阴森,他有一双红色的眼睛,穿着黑色的斗逢,头上也围着黑色的布,只露出了那张苍白的脸和凹现的红眼睛,我心想:“怪不得那么多巫师界的人都怕伏地魔”。在他的腿上还盘着一条大蛇,那条大蛇是伏地魔的宠物。我心想:“蛇都当上伏地魔的宠物了,那蛇肯定会吃人,伏地魔真是吓死人呀”!看到这里时,我正想解小便,我便蹑手蹑脚的走进厕所,因为是暗厕我又没开灯,所以厕所里很黑,我坐在马桶上,觉得后面有一双冰凉而又细长的手在摸我的后背,我心想:“不会是伏地魔吧!”我把后背倚在马桶盖上,又觉得门后面藏着伏地魔。这时我的头上冒出了一层冷汗,本来就魂飞魄散的我赶紧起身,飞快的跑进明亮的卧室,我的心还在怦怦的跳,我心想:“幸亏跑的快,要不然非让伏地魔吃了不可”。当这种惊恐还没退却的时候,我又听见屋子里传来“沙沙沙“的声音,我吓得汗毛都竖起来了,然后又听见大门被打开的声音,我想:完了!伏地魔真的要进来。

我按奈不住内心的恐惧,“啊”的大叫并且跑出屋子,这时我看见妈妈靠在大门上,被我吓的面色苍白,我这才知道原来是妈妈。发生完这件事后,我再也不敢自己在家时看《哈利波特》了。

哈利波特读后感【篇六】

这是一部充满奇幻的魔法世界小说。从第一部到第七部都讲述了主人公--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中发生了许多故事。

哈利刚出生不久,其父母就被百年来最强大的黑巫师伏地魔(又称黑魔头)杀害,然后,黑魔头的矛头转向了小哈利。然而,奇迹发生了,他非但没能伤害到哈利,反而自己失去了所有的法力,在哈利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型的伤疤。就这样,哈利波特的名字在魔法世界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而哈利在姨夫姨妈家过着非人的生活。终于,在他11岁那年,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通知书,在格兰芬多学院度过了他7年神奇而又惊险的学习之旅,并结识了罗恩和赫敏这两个他最要好的朋友。最终,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打败了伏地魔。

罗恩为了解救哈利和赫敏,差点丢掉了性命,尽管他们有时会顶顶嘴,有时会闹点小矛盾,但他们的友谊却一点没变,且更加深厚了!

哈利的勇气,他的胆量,他的善良都让我佩服。他的朋友也一样,也是善良的。只有和善良的朋友一起,才会有纯真的友谊。

我从《哈利波特》丛书中,学到了许多知识。

哈利波特读后感【篇七】

在读完整套《哈利·波特》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个人都是上帝咬过的苹果。

《哈里·波特》向我们描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个叫哈利波特的男孩,在他一岁时,他的父母离奇死亡,而在哈利的额头上,留下了一块闪电形伤疤。接着,哈利莫名其妙的到了她姨妈家,长年受表哥欺凌,在哈利十一岁时,他意外发现自己是一名巫师,他来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魔法。在这儿他有了朋友,有了快乐,有了勇气,也知道闪电形伤疤的含义,哈里经过了各种磨练,最终他亲手杀了杀害自己父母的伏地魔。

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中,哈利受尽欺侮,在姨妈口中听见自己的父母被车撞死时,他非常伤心,偷偷哭了很多次,哈利当时十分怯懦,当他来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时,他结识了许多朋友,拥有了快乐,渐渐他又变得勇敢,可是他要知道了自己的父母是被伏地魔杀的,当他知道自己要面对的是强大的伏地魔,那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时,哈利十分害怕。但是,他将压力化为了动力,更加努力的学习魔法。可是命运弄人,他的教父又被伏地魔残忍地杀害了,哈利伤心欲绝,但是,哈利却没有灰心,反而变得更加勇敢。又是一次,当霍格沃茨被魔法部侵占时,哈利挺身而出,带领同学阻止魔法部这样昏庸的.表现……

我想对那些因为生活上的一点困难,一个坎就放弃的人说,你们应该向哈利波特学习,他知道自己就像一个被上帝咬过的苹果,他知道当上帝特别喜欢哪个人时,会咬得特别深,他也知道一个人不会十全十美的,哈利从小父母双亡,他没有一个温暖的家,但是他并没有去埋怨命运的不公平,反倒是更加勇敢地去战胜困难。

也许你就是那个上帝咬过的苹果,但是,每个人生活都不可能一帆风顺,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

推荐参考:鲁迅《药》读后感(620字)


读书真的是一件很辛苦又很快乐的事情。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读后感将自己的见解记录下来。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一些决心和理想。值得收藏点赞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推荐参考:鲁迅《药》读后感(620字)”,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鲁迅《药》读后感(篇一)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者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医治不了痨病;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是革命烈士的伟大精神,它可以拯救全民族。

馒头可以给人温饱,血腥的人血却令人可怕的不寒而栗。鲁迅的《药》里的华老栓为了救自己的孩子,迷信地认为这样的馒头可以救人一命,不惜把所有的积蓄,替儿子买来人血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又无奈的父爱啊。而他的表现在反映其温厚、朴实的温情的时候又反映出当时中国社会充斥着地愚昧、无知和迂腐,这使得本该善良的人、感人的举动都被烙上了血红的烙印,让人不觉有丝丝的反胃。

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的矛盾,显示出鲁迅先生对于文中那些生活在底层的民众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更显示出鲁迅先生对当时社会现状的不满,失望和迫切想要改变现状的心境。

鲁迅先生对于中国社会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在文章中随处可见。这些生活在旧社会地层的小人物的点滴,使得鲁迅先生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于现实的理性精神。《药》这篇文章暴露了当时社会的现状,也是一篇倡导革命的文章,鲁迅在文中急于唤醒沉睡多年的中国百姓被禁锢的心灵。

鲁迅《药》读后感(篇二)

华夏家的悲哀,华夏大地的悲哀!

华老栓为了治儿子的肺痨,寻找人血馒头给儿子吃,结果儿子仍然死了。另外一边的夏家,夏瑜作为革命者,在革命运动牺牲了。

多么悲恸的故事,旧社会是多么的混杂,到处迷信,到处都是镇压。人们在这个时代不知道该干什么,该向往什么。看起来完全是一个没救的社会。

可是真的没救吗?就算坟场再凄凉,映入眼中的也有五彩的花圈。

在越是悲催的世界,越有这样的一群人,不畏艰险,不畏牺牲,拿着用鲜血铸成的利箭,刺向那血色的黑暗的长空!刺痛那群黑暗的乌鸦,刺破那居罩般的黑夜!对!这就是被镇压下的革命!

雄舞壮志,革命在狂舞!

潇洒雄破,革命在怒放!

烈火重重,革命在燃烧!

革命是对真正藐视社会的根本的药,而其他的药最多都是血色馒头,不仅治不好,而且还耽误真正的革命,革命就是一种力量,无影无形。革命虽然会失败,但是在这一片血色的长空,潇洒了自己的地热血!

可是革命现在在现在的我们来说,只是一纸空文。最多可以被赞颂被追悼。但是谁敢说在现实中我们一帆风顺,我们也有落意的时候,我们也会遇到艰难险阻。

但,我们如何面对!万一这件事看似不可能完成,万一这已经让你深陷泥泞。

-----可,那又怎样,尽管遍体鳞伤,我们心中也应该有一种热血,这种热血就好比革命,他是革命的精神!

革命的精神在面对困难的时是一把万能的钥匙,这种精神是一种拼尽自己的全力,被刺痛就像毫无感觉,使劲往前走,就算牺牲了也无妨,热血还洒满了勇者的路,它是一种坚韧、顽强、通达、不懈、至死不渝的精神的混合。这种精神隐在每个人的心中,只有顽强斗志的人才能激活它。待他热血沸腾时,便可汇成一条勇者的大河,冲破一切阻挡。

真正对于艰难生活的药,便是这革命的精神。

所以,在以后的生活中,对于生活,我们不要气馁,要勇舞直前,快马加鞭,一定可以冲破黑暗,狂暴的突向光明!

鲁迅《药》读后感(篇三)

鲁迅先生的小说——《药》,把当时的社会现实揭露的淋漓尽致。在此,我尚且不谈与主题相关的问题,只说一下我对文中两个小细节的看法。

华老栓夫妇为其儿子所做的一切是不是平常父母对于自己子女的“爱”。乍一听,问题好象十分荒谬:父母对子女的关心不是伟大的“爱”吗?可在被扭曲的社会现实下,事情往往是难以想象的;正如现在的人们难以理解“套子里”的别里可夫。虽然如此,可文中的一些细节往往使人发出诘问:为这“药”,华老栓倾出了医生的积蓄;为这“要药”,华老栓“仿佛抱着一个十世单传的婴儿,别的事情都置之度外”,虽年老体迈,还“迈步格外高远”;为这“药”,华老栓弯下了本已直不起的腰,皱瘪的脸上挤出枯涩的笑容;为这“药”,华大妈不知度过多少个不眠之夜,不知流了多少泪水(此诚可想而知)……所以这一切不多浸满了父母对儿子的爱吗?可我倒要问一句:如果华老栓夫妇不是只有一个儿子,而是有许多个儿子,足可以给华氏传宗接代,本就贫穷不堪的华老栓会不会倾出大半生的积蓄为不可救药的儿子买“药”呢?答案可想而知:华老栓是不会这么做的。因为他还有别的儿子,足可以使华氏香火不灭。所以,这“爱”就有问题。

你想啊,尽管封建思想开始土崩瓦解,但象华老栓这一类人,“思想蛀虫”已经侵蚀到了他的脑髓,从根本上已经无法改变。他的脑子里充盈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华大妈也被“三从四德”束缚的难以换气,所以为了华氏的香火,为了到阴间向华氏的列祖列宗有个交代,他们竭力保住独苗苗的命根,不惜付出一切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他们“爱”的出发点就与平常父母对子女的爱的出发点有着本质的区别,又怎能说是父母之“爱”呢?他们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为了完成他们的人生的重大使命——传宗接代,基于这一点,表现在儿子神圣就成了“爱”的假象。与其说华老栓夫妇的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不也是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人们身上的封建枷锁何等之紧,何等之牢吗?

鲁迅《药》读后感(篇四)

《药》主要写了老栓夫妇的儿子得了一种病痨病,在那时是难一治好的。他们就听信别人的谣传,夜里托人高价买来了一种药人血馒头(当时都认为吃了沾有别的孩子血的馒头,就可以延长自己孩子的生命),然后满怀希望地让儿子小栓吃了这特殊的药,可结果儿子小栓还是死了。后来,母亲去儿子的坟头,碰见了隔壁坟也有一个母亲给儿子上坟,她并不知道隔壁坟埋着的就是死后血被用来做人血馒头的小孩。

说实话,刚看这篇文章的时候有点害怕,也有很多疑问。有病为什么不去医院看呢?还有就是那个被用来做人血馒头的孩子只不过偷了一点东西,怎么大人就把他打死了?后来我又认真看了几遍,还和妈妈进行了讨论,明白了那个时候封建迷信和科学落后使人很愚昧,鲁迅先生用讥讽的语言、用简单的一个药字引出了一个令人深思的故事。

鲁迅《药》读后感(篇五)

陈独秀主办的《新青年》是在20世纪二十年代中国一份具有影响力的革命杂志,宣传民主与科学,提倡新文学反对旧文学。不少文人和爱国志士在其发表文章,我们可以从中触摸到作者一颗关注华夏民族命运的拳拳之心。其中鲁迅的白话作品给世人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他的作品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标志着《新青年》提倡的文学革命已经突破单纯理论的倡导。

《药》是鲁迅众多白话小说中的一篇,该文以辛亥革命味背景,剖析当时中国社会群众心态和解读只是分子灵魂的凝重而沉郁顿挫的杰作。

药是解除人类病痛之根本,上医医国,其次治人。饱蘸志士鲜血的“药”原本是解除民族危机的志士之血,却被误用去医治一个小百姓家中独苗的痨病,老栓花掉其一生的心血和寄予全部希望的“人血馒头”最终没能医治好小栓的病,“人血馒头”最终变为“丛冢馒头”,从而酿成国疾、人病两不治的悲剧,这不仅是家庭的悲剧,更是社会的悲剧。

作者以药这一独特意向,令人难以忘怀的勾勒出辛亥革命时期革命与愚昧共存,麻木的人们处在愚昧混沌状态中,革命被愚昧无情扼杀,革命人士热血空掷的历史悲剧,同时也揭露了辛亥革命失败的社会根源,引人深思。

不论道路有多么艰苦,革命仍会进行,历史不会因此止步,在一幕幕渗透着悲凉的场景中,小说结尾部分瑜儿坟头的花环让人看到了希望,坟头与花环生与死的强力冲击,把绝望、虚无、悲观与希望、乐观、信念糅合在一起,所以这不是一个结局,而因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旅程的开始。

有人说,《药》是歌颂革命者夏瑜的,也有人说,是揭露黑暗统治的,有人说是批判群众的落后与麻木,也有人说是批评革命者的脱离群众。不管是什么,在鲜活的历史面前,寻的医国之良药,将人们从麻木中唤醒,是每个革命人士的必经之路。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鲁迅《药》读后感(篇六)

鲁迅先生最大的特质,是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胸怀。看到受苦受难而永无了日,故有其“哀”;看到受苦受难而无长进,故有其“怒”。

先生弃医从文后,还是一位医生,手术台上躺着的是一个被封建思想浸泡千年的民族,酸臭迂腐,满目疮痍。先生面目坚毅,为中国注入一剂剂良药《狂人日记》像一剂疯药,好歹缝紧了一些吃人大口;《孔乙己》像一剂愚药,令学子们拍拍大腿,猛然醒悟;《药》则是最苦最良的药,它苦的令人无可奈何,苦的令人哑口无言,苦的令我们新时代的人读后都默然悲戚!

鲁迅《药》读后感(篇七)

鲁迅先生的小说《药》,是一部揭示了当时社会背景的一部寓意深刻的小说。

文中的老栓相信用蘸有人血的馒头可以治好病人的痨病,自然是无效的,愚昧的。然而这样的行为在当时并不只是只有老栓一个人在做,他只不过是所有愚昧的平民百姓的一个代表罢了。这样的药,反应的是当时社会底层人民思想上的愚昧与僵化。

但是鲁迅先生的文章的意义绝不会只是停留在这样一个浅浅的层面上。

在这篇小说当中,老栓所买到的药,是一个人血馒头。而这个馒头上人血的来历很值得去探讨。文中在老栓拿到药前,有一段对于处决犯人的场景的描写。而这些犯人的身份是什么,作者在文中并没有说明。但是联系到本文结尾作者署下的时间,19xx,很容易就可以联想到当时的革命背景,自然而然,那些被处死的犯人就是当时被捕的革命者。由此可见,老栓买的人血馒头上所蘸有的人血,竟然是为了革命而牺牲的革命者的鲜血!老栓这样愚昧的行为,是对于革命者的极大的不尊重。相比较于他对革命者的不尊重,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便是老栓对刽子手康大叔的毕恭毕敬。这样的行为,都是对革命的不理解。

这样的行为并不只是老栓一个人的行为。文中来到了老栓的店内的不只是只有康大叔一个人,还有一些普通的民众。这些民众对于革命者的态度与老栓相比别无二致。他们甚至于没有一点同情心,反而讽刺道“真是不要命了,不要就是了”。这不仅仅是对于革命者的不理解,更是他们对于革命的不支持。

如果说局外人对于革命者的革命事业不支持,还不算十分过分,然而若是连家里人都不支持革命者的革命事业,就是很令人无法理解了。清明节的时候,华大妈去给儿子上坟的时候遇到了同样是来上坟的夏瑜的母亲。但是夏瑜的母亲即使是在儿子的坟墓之前仍然对儿子选择革命表示了不理解,甚至于认为是其他的革命者将自己的儿子引上了歧途,从而害了他。作为革命者的家人却也不能理解和支持革命者的,也算是一种莫大的悲哀了。

鲁迅的“药”,不仅仅代表了那个人血馒头,在深层次上更是反应了当时人民的思想的愚昧和封闭,也揭示了民众愚昧的对革命者的不支持和质疑的现象。正是这样的社会风气,导致了当时的中华民族在一步一步地衰退。

然而“药”的含义也许还不只是只有这些。鲁迅先生更希望的是找到一种“药”,而这种药可以治好人们的心灵,乃至于整个社会。

鲁迅《药》读后感(篇八)

这个暑假,我读了鲁迅先生的一些短篇作品,其中一篇《药》第一次看的时候很诧异,也不是很懂,一共读了五遍,才基本理解了,也有了一些感想。

《药》主要写了老栓夫妇的儿子得了一种病——“痨病”,在那时是难一治好的。他们就听信别人的谣传,夜里托人高价买来了一种药“人血馒头”(当时都认为吃了沾有别的孩子血的馒头,就可以延长自己孩子的生命),作文然后满怀希望地让儿子小栓吃了这特殊的药,可结果儿子小栓还是死了。后来,母亲去儿子的坟头,碰见了隔壁坟也有一个母亲给儿子上坟,她并不知道隔壁坟埋着的就是死后血被用来做人血馒头的小孩。

说实话,刚看这篇文章的时候有点害怕,也有很多疑问。有病为什么不去医院看呢?还有就是那个被用来做人血馒头的孩子只不过偷了一点东西,怎么大人就把他打死了?后来我又认真看了几遍,还和妈妈进行了讨论,明白了那个时候封建迷信和科学落后使人很愚昧,鲁迅先生用讥讽的语言、用简单的一个“药”字引出了一个令人深思的故事。

鲁迅《药》读后感(篇九)

《药》,是鲁迅先生的一篇著作,唤醒沉睡中的人们;药,是文中一颗沾满了烈士鲜血的“红馒头”,是治愈当时“痨病”的偏方;药,是精神食粮,只有“药”才能够拯救那时思想受限,精神麻木的黄种人,唯有它,才能“拯救”全民族,“解放”全人类!

香香嫩嫩的馒头,是任何人都无法抗拒的美食,而当这原本香喷喷的白馒头上,沾满了红的令人恐惧的人血,难道就成了药了吗?不!有些“病”是用药物无法医治的!当时,虽然已经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还是没有全部解放,而且正是混乱时期,中国的科技、医术、经济条件都不发达,截然相反的是,竟然在短期内变成了“封建王国”,而小栓的死,就是成千上万为此殉葬的人们之中一个典型的“代表”。有人认为华老栓夫妇虽然麻木但是爱子,这使我不敢苟同,大家可以试想一下,华家应该会有很多孩子,而为小栓治病却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倘若华家不止这一个儿子,他又为何如此费尽心思呢?这恐怕不是出于对孩子的爱吧!而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延续华家的香火,“竭尽全力”,不惜一切代价,哪怕是把是用他人的生命“换取”来的!这也正从侧面反映出了封建迷信如枷锁一般将每一个脆弱的生命,都牢牢的困在了思想的“障碍赛”上,他们没有输给别人,也没有输给这场比赛,他们是输给了自己啊!如此一来,再次强烈的向我们诠释了当时整个社会腐败、残酷、愚昧、无知、封建的社会现实啊!我感受到了!空气是令人窒息的,就呼吸是痛的!是被封建迷信刺痛的!这一团“黑气”到底什么时候才能从我们的`生命中“移除”啊?!我情不自禁的为自己打了一个问号……

小栓吃的血,是夏瑜的啊!而他竟然不知道!“华夏”本是一家人啊!“夏救华,华吃夏”,而彼此却都毫不知情,诶,真是“流血的不知道为了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啊!这是多么疯狂的情节啊!故事中的人物是多么可笑,多么可悲,多么“可怜”啊!

鲁迅《药》读后感(篇十)

《药》写于19xx年4月,作品通过对茶馆主人华老栓夫妇为儿子小栓买人血馒头治病的故事,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镇压革命,愚弄人民的罪行,颂扬了革命者夏瑜英勇不屈的革命精神,惋惜的指出了辛亥革命未能贴近群众的局限性。作品以华老栓夫妇给儿子治病为明线,以革命者夏瑜被反动派杀害为暗线,两线交织,结构故事。

《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说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接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的是为谁,却还要因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增加群众中的某一私人的福利。

鲁迅先生用他的一支笔,将当时整个社会浓缩到简短的文字中,字里行间都射出残酷的社会现实!发人深省。

[热门]读后感鲁滨逊漂流记(620字)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一篇优秀的作品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面对这些问题,小编为大家收集了“[热门]读后感鲁滨逊漂流记(620字)”,欢迎阅读,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

读后感鲁滨逊漂流记 篇1

《鲁滨逊漂流记》是六年级下册“快乐读书吧”里面的必读书目,原来我是没有读过的,由于任教六年级的语文,所以也和学生们一起读了起来。

大家都知道,这本书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的代表作,主要讲述了主人公鲁滨逊因出海遇难,漂流到荒岛,为了生存他在岛上建筑房屋、畜牧种植,并解救了野人“星期五”,最后回到英国的故事。这是一段传奇的故事,主人公身上具备的那些宝贵的特质也并非一开始就有,在与大自然的博弈中,他不断从自然的奥秘里汲取营养,自我修复、自我调适的过程中,以非凡的勇气克服自己不能承受的压力和挑战,最终战胜了一切的艰难险阻,获取了胜利。

就拿鲁滨逊的“自我调适”来说,刚到孤岛,他冷静地分析自己到了岛上的情况,他按照商业薄记上“借方”和“货方”的格式把他的幸与不幸排列了出来,之后用积极的态度去对待一切神奇的命运,偶尔的失落也会雨过天晴,积极乐观的心态就是他最终赢得生命丰碑的心灵支柱。如果不寻求自我安慰,在不幸中找万幸,那么他的心态将彻底崩塌,结果也可想而知。

反观之,我们现代社会上有多少人面对困难、面对挫折时,心里承受不住,放弃了自己的生命。每每看到一些小学生、中学生因承受不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而轻生的新闻,我都心痛不已。我们常说,成年人的世界没有容易二字,对于孩子来说,又何尝不是呢?但他们应学会自我调节,自我宽慰,在困难面前勇敢地站起来。我想,在我班级的管理中,增强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教会他们自我调适的方法,提高他们的抗击打能力,是目前心理健康教育的首要任务。一道数学题不会做,恭喜你,你发现了自己知识上的漏洞,那就尽快找老师给你讲一讲吧;阅读题读不懂、写不出,别放弃,再读一读原文,你就会发现答案;家长批评你了,别担心,那是爸爸爱你的方式……有什么事情能比鲁滨逊所遭受到的更糟呢?不管是在平时的教学中,还是生活中,我们老师都应该给予孩子们更多地关心,指引他们更好的发展。

希望我的学生们能够在读完这本书后,和我有着同样的体会,甚至更多的收获。希望他们在遇到困难时,想想鲁滨逊的勇敢、乐观、顽强,使自己迎难而上,越挫越勇。

读后感鲁滨逊漂流记 篇2

当你乘船在暴风雨中遇难时,你会怎么做?当你独自一人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时,你会怎么做?当你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一切时,你又会怎么办?在这种种灾难同时降临到我们面前时,鲁滨逊给我们做出了最好的选择。

鲁滨逊出生于英国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但他并不甘于享受安乐的生活。而是决定去航海冒险,在航海中发生意外,鲁滨逊独自沦落到荒无人烟的孤岛上,他战胜了种种困难,直到28年后,他依靠自己的努力和智慧,离开了孤岛,回到了祖国。

曾有人说过,作为一个人,首先应该学会的是如何生存。鲁滨逊并未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情,它的生存就是与困境对抗的过程,这些困境——黑暗、饥饿、恐惧、孤独,是多么考验一个人的勇气和毅力!可是鲁滨逊做到了,他用自己的智慧与勤劳,让自己在逆风中飞扬,我们又为何不能呢?

试问,如果我们遇到了这种厄运,这种突如其来的灾难时,能否像鲁滨逊那样迎难而上?可能他们会向命运低头,任自己自生自灭。鲁滨逊并不害怕一个人在这荒岛,他那么冷静,他用勇气与智慧在孤岛上整整度过了28年,在这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了自己,没有自暴自弃。

鲁滨逊这些独立生存的能力是从哪儿学来的呢?是在平时的生活中逐步积累摸索形成的。可见,培养独立自主的生活能力多么重要!我们要在生活中磨炼自己、掌握生活的本领,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

读后感鲁滨逊漂流记 篇3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现实主义小说发展初期的作品,是著名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所写的,它令我深有感触。

叙述十七世纪有个叫鲁滨孙的英国人,在航海中遇险,他被巨浪卷到了一个杳无人烟、没有任何生存工具的孤岛上,为了战胜死亡,他运用他的智慧与坚忍,建帐篷、围篱笆、筑"城堡、制器具、种庄稼、养牲畜,一个人在荒岛上创造了奇迹。平静的生活被一个沙滩上的脚印彻底打乱了,鲁滨逊于危难中挽他救了野人—"星期五",从后生活终于不再寂寞,回家的企盼又在心中纠缠。一天,一艘英国船因水手闹事而在岛附近抛了锚,鲁滨逊帮那位船长夺回了他的船,跟他一起回到了英国。

我对鲁宾逊的崇拜之情与日俱增,因为我感到自己正缺少耐心和战胜困难的信心。记得有一天我和哥哥玩打扑克牌的游戏,我把两张牌搭在一起,几秒钟后那两张牌像跟我有仇似的自己躺在桌子上了,看到这情形我并不灰心,再次把两张牌方向放一起,几秒钟后它又始又摔在了桌子上,第三次把两张牌放在一起的时候它又倒了,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我的自信心随着一声叹息逃跑了。在哥哥的鼓励下,我尝试第九次时成功了。鲁宾逊在到荒岛上的时候,并没有失去信心,而是认为在自己的努力下一定会重返英国,在他不懈的努力下,和刚遇难的船长回到了英国。

这本书告诉人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自信。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就像阿斯图里亚斯说的那样:只有那些勇敢镇定的人,才能熬过黑暗,迎来光明。

读后感鲁滨逊漂流记 篇4

在似水的月光下,我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的最后一章,不禁心潮澎湃,内心的深处仿佛有一股巨大的力量要爆发似的`。啊!这鲁滨逊究竟是什么人啊!竟靠着那艘船所遗留下来的东西在一座无名岛上生活了整整二十六年。日日夜夜,要不是后来星期五在他身边和他作伴,他该有多寂寞,多孤独啊!

这篇小说主要讲述了这么一件事:十八岁的鲁滨逊十分渴望海上探险,可他的父亲却百般阻挠,不准他出海探险,生怕他遇到不测。有一次,鲁滨逊的一个朋友出海做生意,于是,他背着父母,借此机会和他们一起出海。不幸的是,船在途中被礁石撞到了,船上的人除了鲁滨逊以外无一存活,而他也漂流到了一座荒岛上。鲁滨逊醒来之后悲痛欲绝,但求生的信念使他活了下来。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救出了星期五,从此,星期五就长伴着他,直到一艘英国船把他救出。

遥望星空,我的心久久无法平静。突然,夜空中那唯美的月亮陡然变成了鲁滨逊的脸庞,他含笑望着我,对我说道:“孩子,你要记住,凡事都不可意气用事,要三思而后行,而恒心、信心、以及坚持不懈的努力也是做事不可缺少之物。”鲁滨逊在和我说话?我不敢相信的揉揉眼睛,那头像竟又变成了如水的月亮。我认真地咀嚼着那一句话,竟发现那就是成功之道!再想想以前,我不由得惭愧起来,以前做事我总是心不在焉,意气用事,更别提恒心、信心、三思而后行和努力了。直到现在我才发现我以前的做法是错误的,照那种做法做下去,我永远也不会成功。

读完全文,我不禁感慨万分:小说中的鲁滨逊不就是靠坚持不懈的努力,最后才得救的吗?如果他当初没有努力,现在哪能回家,说不定早就横尸海外,含泪而亡了呢。有一次做数学作业时,一道题目难住了我。我绞尽脑汁,左思右想,可就是没能想出解题的方法。忽然题目上的一句话提醒了我,原来我是因为忽略了那句话,所以才想不出答案来。可是,当我看见大家都已经将本子交给了老师时,心里十分着急。于是我看了一下同桌的本子,将答案抄了上去,交给了老师。还有一次,我看了一道奥数题,我的心思根本不在这上面,本想看一下别人的答案,草草了事。可当我准备去看时,爸爸的一句话在我的脑海中浮现:“作业是自己做的,有意义,不是自己做的,无意义。要是盗取别人的成果,就是

读后感鲁滨逊漂流记 篇5

这是我第一次完整地读笛福的作品《鲁滨逊漂流记》。小说中的鲁滨逊·克鲁索是一个永不疲倦、永不会停止的行动者。他不愿安分地过着富裕的生活,而是要自己闯出一片天地。当他遭到海难,流落到荒岛上后,不坐叹命运的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依据,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纫衣服。最终把荒园改造成了井然有序、欣欣向荣的家园。

故事读完了,他的一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的脾气是只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决不放手”,简简单单的四个字,却让我感受到了他成为强者的真正原因。其实像他一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海伦·凯勒――一个盲聋哑的残疾人,用自己的努力成为了美国最有名的学府哈佛大学的学生;司马迁,在历经人生中最痛苦的折磨后,用自己的意志完成了《国榷》这部巨著,千古留名……

看着最后成为胜利者的他们,我不经感叹,作为21世纪的新少年,我们生活在幸福的时光中,很少经历挫折的我们更应该学习他们这种“决不放手”的精神,时刻做好迎接困难的准备。在困难来临时,我们更应大喊一声:“我决不放手。”

读后感鲁滨逊漂流记 篇6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创作长篇小说。该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鲁滨逊出生于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一生励志在于遨游四海。但一次在出海去往非洲的途中遇到风暴,船员们都没了性命,唯独鲁滨逊孤身一人漂泊到一个食人族居住的荒岛上,开始了一段与世隔绝的海岛生活。他凭着强韧的意志与不懈的努力,在荒岛上顽强地生存下来,经过漫长的28年2个月零19天后得以返回故乡。

鲁滨逊是一个十分坚持的人,每当他想做一件事的时候,他不管是十天还是二十天,他都会不怕苦不怕累地把它做完成,比如,鲁滨逊登上荒岛以后,他想去沉船上寻找一点可以维持生命的东西,但苦于没有船只可供航行,这时候该怎么办呢?鲁滨逊灵机一动,他拿出一把在海难发生时慌乱拿上岸的斧子。把一棵粗壮的大树砍倒后,他用手把树挖成空心的,做成一艘可以装很多物资的巨大的独木舟,可正当他准备把独木舟放入水中时,却发现他砍树的地方周围并没有河流。鲁滨逊十分沮丧,可现在保命要紧,无奈的他这次看准了,在河边上再次砍了一棵树,做成了一艘比先前那艘略小,但也能放很多东西的独木舟。

这里足以体现出鲁滨逊十分坚持不懈,而我还有时候遇到一些难题的时候,我就已经想放弃,不想再往深层次的地方继续思考下去,导致一些原本或许可以做对的题目做错了,真的是只有“不经一番彻骨寒,哪有梅花扑鼻香?”啊!鲁滨逊还有着丰富的野外求生知识,使他在荒岛上也不至于饿死,我们也应该多读书,知识就是力量,不然要是我们在出海的时候也遇上了这样的情况,估计我们连哪些蘑菇有毒都不知道,没出三天就肯定要饿死了。

读完整本书,我明白了在关键时刻千万不能放弃,或许你再往前坚持一点点,或许胜利的女神就在向你招手,但你如果不坚持的话,前期无论怎么样的努力都是白白浪费的!

热门读后感:《最后的晚餐》读后感(620字)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读后感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那么,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读后感范文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热门读后感:《最后的晚餐》读后感(620字),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最后的晚餐》读后感【篇一】

我读了很多,但最有趣的是《最后的晚餐》。这本书中有很多故事,其中《穿救生圈的种子》最有趣。

刚刚读的时候,我觉得很奇怪,种子怎么会有救生衣呢?我左思右想,突然我想到了,有可能是因为种子太胖了,漂了起来。当然,这只是我天真的想法,我还没看过。当我读完这一篇文章的时候我终于我找到了答案了,原来这奇怪的种子是睡莲的种子,因为睡莲的种子内部充满了空气,所以就好像救生衣一样,能让它浮在水面上,大自然可真精巧。

《最后的晚餐》这本书我觉得不仅有趣,而且还可以增加我们的智慧。还有这故事里的人物,都很有趣,我认识了很多动物和植物,它们有各种的技巧,我读了都感到很有趣。我在这本书中读到很多知识,我喜欢这本书。

《最后的晚餐》读后感【篇二】

内容简介:不同于他以往作品的言词犀利,《最后的日记》以一种平和的语言,缓缓道出生活和生命的真理。在可能的情况下,他每天都迎着朝露或者伴着晚霞,去山上散步,近距离地观察大自然中的万物,与它们融为一体,体悟它们的生存哲学。在那个远离喧嚣世俗、熙攘人群和世间丑陋交易的山谷里,橘树含苞待放,花香弥漫。在每篇日记的起始,你都能看见他用优美的笔调,描绘着这个山谷的美妙。而后,在这些自然生灵的启发下,他会生发出自己的思考,带领你一起进入思想的领域,思索生命的真谛以及死亡的真义。在书中,克里希那穆提还虚构了一位来访者。这位来访者带着沉重的疑问,神情忧伤,郁郁寡欢。他通常在早晨来访,与克里希那穆提一起喝茶聊天,共同探讨那些困扰他的问题。变化是明显的,他开始变得平和而沉稳,对于生死的思考也愈见豁然。

最后的日记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看克里希那穆提的东西,总觉得有一种过于通透的犀利。那样锐利的慈悲,总会直击读者的心脏,虽一时难以接受,却不得不承认,他所道出的正是人类当前社会所面临的一些问题,诸如战争、浮躁、对物欲的追求,等等。 而在《最后的日记》里,却让人很欣喜地发现了一个不一样的克里希那穆提,一个带着温柔的慈悲看待这个世界的智者。他的视角依......

最后的日记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踏步在秋凉如水的夜晚,是一种久违的感觉,月牙勾勒在天空的一隅,努力地透过城市浓浓的灰雾,耳塞里传来了空远的歌曲,一些老去的故事如同落叶般,噼噼啪啪地落下。你就是那么不刻意的,仍然无法阻止心被条件反射的击起,闹不清是哪年哪月,反正一古脑地,超越了时空,情绪与情感随着秋风拂掠出清晰的画面。 因此,心是不可靠的,你不能......

《最后的晚餐》读后感【篇三】

内容简介:现代社会确信无疑的一切,将会被一个充满鲜血的古老预言狠狠撕碎……T。它曾经是希腊字母里最神圣的一个,甚至比希腊语还要古老。它是太阳和古老诸神的象征,是苏美尔人的塔木兹(春天的太阳神),是罗马人的米特拉神(古波斯的光神),是希腊人的阿提斯神。它庄严神圣,当埃及国王们被传授这些神秘之事时,它就一直挂在他们的嘴边。然而,在接下去的那些漫长而屈辱的岁月里,它被魔化、被焚毁,成为禁忌,却又被秘密传播……它是生命,是复活,是血祭。3000年后——全球各地的电视台,都将直播镜头对准了一个披着绿袍的僧侣。因为他出现在几乎不可能攀登上的圣堡之巅,然后用自己的手臂和身体拼成了那个被禁忌的符号:T!而正当全世界的观众们通过现场直播目睹到这一画面时,那个不知名的僧侣忽然一跃而下…

最后的预言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这是一本精彩刺激、让人不忍中途放下的宗教悬疑惊悚小说。和《达芬奇密码》不同,《最后的预言——T:圣印复活》的篇章短小紧凑,每一节只有1200字左右,非常适合快速阅读。此起彼伏的悬念,也令人始终保持兴奋感不能放手。

最后的预言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小说虚构了一座位于土耳其的城市“废墟市”,它的城中城——Citadel,全球闻名,也就是教廷圣城,类似于梵蒂冈。圣城建在三千米高的巨石上,在这座圣城的藏书室里隐藏了一个千年秘密。一天黎明,一位叫塞缪尔的僧侣站在巨石的顶峰,张开双手呈十字状,正当围观的人群越聚越多之时,他一跃而下,以确保自己坠身教廷管辖之外。随即,他被救护车拉走。法医验尸后,发现他浑身都是伤疤,腹中有一小片写了一个电话号码的皮革,这个电话号码引来了各路人马,记者、教廷、警察、慈善机构纷纷现身,追踪、绑架、死亡、谜团层出不穷,各种阴谋交织。最令人惊奇的是,塞缪尔身上的伤痕居然奇迹般的自然愈合。原来,这一切都源于一个古老的预言…

《最后的晚餐》读后感【篇四】

内容简介:《最后的黑道》-------揭秘黑道的黑暗交易和生存之道,以及警察、记者、黑帮三者之间错综复杂的正义与杀戮的殊死搏斗!警察在黑帮的线人突然被杀,记者胡龙暗访妓女,正好目睹线人被杀的全过程,为了解黑道交易,他悄悄潜入黑道。正在谜底一步一步快要揭开时,黑道老大大眼三被绑架,帮派之间的枪战、卖淫、毒品交易等事件接连发生,事情变得越来越复杂。同时,黑帮得到消息,内部开始清理内鬼,当死亡向胡龙逼近时,却有人暗中帮他化险为夷,那个人到底是敌人还是朋友?大眼三、细眼四、爆眼狼、狗皮子、猪油鬼、牛魔王、疯艺、虎子、姚姐、狼狗等各色人物纷纷登场,警察、记者、黑帮三者之间的一场你死我亡的生死搏斗开始了.....

最后的黑道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老钟很会写故事,故事很有张力,叙述节奏把控得也好,读来不忍释卷。在《最后的黑道》中,老钟写透了黑道的生存状况,更重要的是描述了道与道的勾结,道与道的智慧较量。黑帮、警察和记者三者之间谁黑谁白,小说里面见分晓。

最后的黑道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最后的黑道》是一部描写黑道的优秀小说,讲述了现代黑帮的故事,它生动刻画了现实生活之中黑道人物的生存状态,故事中夹杂着兄弟情谊、爱情和复杂的人性。此书新锐而又好看,读后不禁惊叹作者的功力和展现的真相。

《最后的晚餐》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在书柜里找到了一本《骆驼爸爸讲故事》这本书,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在这本书中翻阅着,无意中发现了《最后的晚餐》一文。

蚱蜢吃着鲜嫩的绿草,还欣赏的落日,可见,它是多么的悠闲。这回,又从何处蹦来了正在觅食的蟾蜍,蚱蜢半信半疑的看着它,它哪里知道,那只蟾蜍正对蚱蜢发起攻击,准备发起捕食,就这样,经过了一场对话和较量,蟾蜍把蚱蜢给吞进了它的肚子,就这样,在它得意洋洋的时候,蛇从丛林里看见一切,便从这里爬了出来,刚想准备向蟾蜍捕食时,鹰也从空中俯冲了下来,拦住了蛇的去路,蛇因很饿,死到临头。它极度充满了悲伤和恐惧,但不管怎样,它还是一口吞掉了蟾蜍。鹰见蛇已吞掉了蟾蜍,趁此机会,它把蛇给一命乌忽了。当鹰吃饱了,猎人藏身在树丛里,他举起枪,将子弹发射。嘭的一声,鹰掉了下来,猎人心乐开了花,高兴的看着他杰作。

这篇短文主要讲了一个食物链,蟾蜍吃蚱蜢,蛇吃蟾蜍,老鹰吃蛇,猎人吃老鹰。最终的胜利只有一个那就是猎人。他得到了收获和果实。其实我们的社会竞争也非常强大,你失败就会淘汰,胜利就会在社会中保持着。你就是胜利者!不努力就会收废品,卖菜,扫街道,当乞丐,讨饭吃,让人们数落你,让社会看不起你!就等于是个废物!努力你就会让别人尊敬你,找到好工作!世世代代可能都会平安。报效国家,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让国家不会看轻你。人生的战争,一个人的战争,和自己的发愤努力,努力学习,就是战争,就像华罗庚写到的一样发愤早为好,苟晚休嫌迟,最忌不努力,一生都无知就像山脉一样,谁先上到山顶,谁就是胜利者,永远是有一轮明月照亮着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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