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面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内容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不过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只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近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
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知道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现在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巴克。他有着高贵的血统——父亲是一头獒,母亲是一头德国牧羊犬。这时你应该猜到了吧,巴克是一头狗。
巴克出生在南方一位法官的家里。他本应一辈子与粗野无缘,却因为嗜赌成性的园丁因为没钱赌博而被卖到了北极,充当了一头拉雪橇的下等狗。北极气候寒冷,生存条件极其恶劣。巴克作为獒犬的潜能被迅速调动起来,同时爆发出来的还有灵魂深处的野性。在这里,动物与人类都遵守着最原始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狗与人,每天都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而我们的主人公也是一样。这群狗的首领——一头浑身雪白的丝毛犬,频频向巴克挑衅,一步步挑战巴克忍耐的极限。巴克终于按捺不住越腾越高的怒火,咬死丝毛犬,成为狗群的新首领。这支雪橇狗队被卖来卖去,最后除了巴克,全军覆没。在这期间巴克经历了一次次生与死的洗礼生存了下来。最后他毅然走入大自然,重归荒野,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读完这本书,我惊讶地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原始野蛮的地方,巴克的命运一直紧紧地揪着我的心。当我看到巴克被卖到北极时,我非常气愤;当巴克终于战胜丝毛犬成为新的首领时,我又为他的勇气而赞叹。原来生命,比我想象的要顽强得多,生活也远比我想象的艰辛得多。
獒犬巴克的命运,是一部可歌可泣的生活悲喜剧,但是我们许多人的命运不也是这样的吗?
有的书能够深深地打动你,有的书能够给你无限的遐想,有的书能令你爱不释手,而我有这样一本书让我明白了,只有经历地牢般的磨练,才能创造天堂的力量。
今年寒假,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创作于美国作家杰克伦敦。该书讲述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本在一个安宁舒适的地方,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却被一个人打断了他原本的生活,巴克总共换了三位主人。在野外一次次的战斗中。巴克明白了强弱之分和生存法则,慢慢的他的隐性复苏了,在这三个主人中,桑顿对他最好,但每天晚上巴克都会被狼的嚎叫,吸引过去,经过一段波折之后,桑顿被一群土著人杀害,巴克既伤心又愤怒,于是惩罚了那群土著人,最后他回到了丛林找到了狼群,并加入了他们成为了狼王,就像他的祖先那样过起了荒野生活。
我被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接连几天看完合上书,我厌倦沉思。小狗巴克虽然没有了幸福的生活,但他也能靠自己的努力赢得自己生存的尊严,在寻找幸福的途中,巴克不停的磨练自己最终获得了狼王的权位。在想想自己,在生活上遇到困难就退缩不去战胜。不过通过小狗巴克我渐渐的也开始挑战自己。
风雨过后,面前会是傲翔与鱼游的天水一色,只有在遭遇挫折后吸取教训,幸福之花才会长开不败。
读了《野性的呼唤》后,我接连几天梦见了那神秘的大自然。
巴克是一只高大的南方狗,被人卖到了北极。从此,他过着艰苦的生活。几年后,他离开了主人,来到大森林,成为狼中之王。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扑扑跳个不停。作者构思巧妙,连看完了都不知道。怎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呢?想来是作者选择的尽是令人兴奋的小节,而把它们组合在一起,如此不就成了一本引人入胜的书么?
看“霸主之战”一节,仿佛巴克和旧霸主斯匹兹就活生生的站在眼前一样。作者对人物的心理和动作描写极为仔细,才令人有活灵活现的感觉。而我的词汇贫乏,又不会组织,再加上糟糕的构思,写出的文章自然是令人厌恶喽!
书中多次表现对大自然的默念之情。那神秘莫测的大自然,究竟是什么使它变得如此迷人?自由的空气还是友好的朋友?两者都是!我们生活在人性的社会里,处处带着奴隶的锁链,欲罢不能地扮演着各种各样的角色,直至老死。大家成天板着面孔,一副神圣不可侵犯之样。真希望我们能改正这些不良习气。
这本书讲的都是淘金,把地球千百年来积存的“私房钱”挖光。看到这里,我的头脑里出现了一幅幅砍伐树木、深挖矿产的画面。看来,也许最后一棵树被砍伐,最后一条河被污染的时候,人类才会醒悟。
那充满自由的梦,不时在我脑海里浮现。梦中的我,在辽阔的草原上尽情地奔跑……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中篇小说中的杰出代表。小说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南方犬的故事。巴克原本是法官米勒家的一只家犬,在当时阿拉斯加淘金热是影响下,巴克被园丁偷贩出去,迈上了艰苦的淘金之路。期间它一点一点向野蛮退化,同时也战胜了一个一个对手,成了队伍中的领头狗。后来,巴克的主人一个个更换,同伴一个个累死,苦役越来越重,直到最后它遇到了桑顿,并与桑顿结下恩情。在随着桑顿淘金的过程中,桑顿被人杀害,而巴克也最终回归了野性,回归了大自然。
读完这篇小说,萦绕在心间的是久久的感动。为巴克,为戴夫,为巴克的一个个主人,也为时不时呼唤着巴克的那种野性。
巴克在被园丁曼纽尔系上绳子的那一刻起,它的厄运就开始了。说是厄运,其实是好运。因为如此,它才有可能回归野性。到后来它明白:棍棒是一个启示,这是它进入了原始法则天地的入门课程,而且它是半途而入的。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其更为狰狞的一面,并且,当它毫不恐惧地面对现实狰狞的面目的同时,它本性中潜伏的全部狡诈被唤醒了。就这样,巴克被人猛然推出了文明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巴克的野性在冰天雪地中一次一次残酷的杀戮中赤裸裸地被唤醒,在“棍棒与犬牙法则”下,巴克学会了原始的狡诈特性。而巴克注定要做一名领导者的,从队伍的领头狗,到群狼的首领,它都干得很出色。从一头温顺的狗到一头充满野性的狼,唤醒它的不是别人,正是人类自己。
杰克·伦敦用他的生花妙笔,深刻地揭露了大自然的无情、残酷及冰冷。巴克被唤醒的是野性,我们呢,我们被唤醒的又是什么?
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在阅读诗经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您从诗经中有哪些领悟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诗经读后感最新模板”,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诗经》情怀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过去数千年,但依然能在我们耳边回响。如果说有一本书能够读一辈子,那么我认为就是《诗经》。
《诗经》是我国古代最早的一部诗歌集,收集了从西周到春秋五百多年的诗歌。《诗经》分为风、雅、颂三个部分,风又叫国风,收集了周南、召南、邶、鄘、卫、王、郑、齐、魏、唐、秦、陈、桧、曹、豳等15个地区采集上来的土风歌谣。有对爱情的期望,有对劳动的赞美,有征夫对故土的怀念,还有受欺压者的愤慨。雅,分为大雅和小雅,是周王室的宫廷宴享或朝会时的乐歌,多为贵族所做,为了祈祷丰年,歌颂祖德。颂,就是宗法制的最好体现,都为宗庙祭祀的歌曲。
正如我们课堂上所学,赋比兴是诗经的表现手法,赋就是指铺陈,我们从小听的“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就是用了这种手法,直接表现自己的情感;比就是打比方,比喻,“手如柔荑,肤如凝脂”将卫国女子的风情写了出来;兴就是起兴,先言他物,后吟所咏之物,“野有蔓草,零露漙兮”,用蔓草和露珠将对爱情的浪漫和自由显现出来,对诗歌渲染气氛,创造与众不同的意境有很大作用。
爱情,是《诗经》一个很优美的主题,千年之前的情侣追求着自己爱情的自由,浪漫。如果说有一种情感能一直延续下去——那就应该是爱情的纯洁和美好。如《卫风·木瓜》中“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
”描写男女相互赠礼来表达对对方的爱,用“琼琚”“琼瑶”“ 琼玖”来强化主人公对爱情的执着追求和一再表白。
亲情,在中华民族的传承中从未中断,《常棣》中“常棣之华,鄂不韡韡。凡今之人,莫如兄弟”讲兄弟之间比作常棣花,花托花蒂相互衬托,常棣花显得更加的光灿鲜艳,兄弟之间也更加亲密。诗中诗人不断用注意兄弟之情去撞击世人的灵魂,使人引起共鸣。
服役,每个征夫心里都会有思乡思佳人的想法,“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漫漫征途,佳人等待已久;思乡之心,雨雪纷纷飘过。纵然路途遥远,思乡之情,相思之苦,并没有淡去,心依然向着一个不变的目标——故乡。
恬淡,生活的追求,秦人用“十亩之间兮,桑者闲闲兮,行与子还兮。十亩之外兮,桑者泄泄兮,行与子逝兮。”为我们描绘了一幅清新恬淡的田园生活,与自己心爱的人一道归家,一道劳作,路上欣赏一片片的桑林,阵阵轻笑声传便树林,透人心脾。生活的舒适,环境的优美,人生的自由,这不就是我们现代人不断追求的理想生活么?先人已然为我们描写了一幅如仙境一般的世外桃源。
人生,无论什么时代都会有人感叹时间短促,人生短暂,“蜉蝣之羽,衣裳楚楚。心之忧矣,于我归处。蜉蝣之翼,采采衣服。心之忧矣,于我归息。”我们能感到诗人对人生短暂而无所归宿的失落。蜉蝣,朝生暮死,诗人用这种小昆虫写出人生的脆弱和消亡前的美丽以及即将离开时的困惑,使人所感昙花一现,浮生若梦的感觉格外强烈。
诗经,我国文化的瑰宝,孔子曾说:“不学《诗》,无以言。”学习诗经,不仅仅是对对文化的继承,更多的是对自己的涵养的一种成长,从来没有人为了读书而读书,只有在书中读自己,在书中发现自己,或检查自己,只有这样才能做一个合格的中学生。
“绿草苍苍,白露茫茫,有位佳人,在水一方……”空灵的歌声翩翩而至,不禁让我想起《诗经》。这一本唯美的诗集,就像一位佳人伫立在水中央,是多么的吸引人!但她其中的精髓真的需要细品呢!
春天到了,芳菲满园,看那满树粉嫩的桃花,我会吟诵“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每当我看到温暖的太阳与皎洁的月亮,我会吟诵“日居月诸,照临下土”,每当我在网上看到我的偶像赵丽颖的图片,我就会想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每当我看见翠绿挺拔的竹子摇曳生姿,我会想到“瞻彼淇奥,绿竹猗猗”……
不管是亲情,爱情,友情,也不管是朝廷,民间,边塞,都在这本书得到阐述与诠释。读这本书,不仅能品最纯真的文字,也能窥得历史一角。
我最喜欢的是《国风·卫风·木瓜》,这首诗令我想到“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我从千里送来的鹅毛虽然很轻,但我的情谊是重于泰山。而《木瓜》中送的虽然是比鹅毛重的木瓜、琼琚,但表达的思想是一样的:“匪报也,永以为好也”,尽管朱熹说这是写爱情的,但我觉得这是写友情的。这让我回忆起我小学时代的一个好闺蜜,自从我们成为好朋友后,她时常送礼物给我,而我只回赠过两次,但这一点也不影响我们的友情,因为礼物只是我们友谊的一种见证,更重要的是我们的心里都喜欢牵挂着彼此,对彼此的情谊是重于泰山的。现在的我们,尽管不在同一所学校,但我们依旧有联系,友情的温度并没有下降。
诗经不仅让我体会到友情的珍贵,还让我感受到文字的美好。倾城倾国的美人,她“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读了这几句诗,我仿佛看见了庄姜从书中走出来一样,举止端庄优雅,相貌沉鱼落雁,身段曼妙多姿,如仙女下凡一般,令人回味无穷。还有《国风·陈风·月出》中的“月出皎兮,佼人僚兮”将我带入一个静谧的情景,皎洁的月亮,向大地撒满银光,它照耀在了月下的美人身上,映照出她姣好的面容,微风撩动她的头发,步态轻盈,让男子“劳心悄兮”。
《诗经》还描写了劳动者的疾苦,《式微》中的“式微,式微,胡不归?微君之故,胡为乎中露?”这也许也道出了许多现代人的心声,哪个人不需要为生存奔波?只不过有的人干了一辈子,还是要起草贪黑,生存的很艰难。每次看到清洁工早早的出现在街道、小区,到晚上还能看见他们忙碌的身影,我就会感叹:生活艰难!在这个世界上,哪个人会一劳永逸呢?同时我也想到日夜为我们操劳的父母,他们不仅要养育我们,同时也要辛苦地工作。我们不应该嫌弃父母这样那样,而应珍惜他们的劳动成果才对呀。“肃肃宵征,夙夜在公”不正是许多父母的写照吗?我们有什么理由指责、埋怨我们的父母呢?
今年,《中国诗词大会》第五季开播。这一季在网上引起不小的争议,其中我看到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争议:主持人龙洋在形容一对革命中结缘的老夫妇时,用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诗在《击鼓》中意为:“让我握住你的手,同生共死上战场”,是形容战友之间的情谊。但现在很多人都理解成形容爱情的。有网友在底下评论,既然现在都是这样理解了,主持人用这句话也没问题吧?我倒觉得理解诗经就该理解它原来的意思,不该失去它原汁原味的意义、情感。读《诗经》是为了什么呢?不仅是为了陶冶情操,还是为了真切、正确的感受,书中的那一段历史不应误解它原来的意思,应还原它原本的美。
《诗经》是我国古代五经之一。其中它按音乐划分为三个类别:风、雅、颂。而我最喜欢的一篇莫过于十五《国风》中的《蒹葭》。
《蒹葭》一诗虽然看似平常,宛如于《诗经》中三种表现手法中的“赋”,但如果细细品读,会深感意味深长。它讲述的是:一位玉树临风的美男在芦苇边隐隐约约地看见了一位楚楚动人的花季少女在湖中央,从而不顾一切去追寻她。
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故事,但如果细细品味,就会发现文中的“伊人”不仅是指清纯的少女,也泛指生活中的理想。而美男追寻的路程,又可看作是寻求理想的艰难长途。这么一来《蒹葭》不再是“赋”;而是“兴”(借助其它事物为所咏之内容作铺垫),是激励我们的壮美诗篇呀!
从中告诉我们要为自己的理想不断地努力努力,再努力。而再看看我自己,每次都说要写一本书,但哪一次,我是坚持把书写完的呢?还不是都只开了个头,就放弃了呢?正如屈原所说“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缺少的不正是恒心吗?所以要想成功能不有毅力,有恒心吗?恒心是成功之根本,之源泉!要想成功必需有恒心;必需坚持不懈!有了恒心,不但能成功而能起到事半功倍!
鲁迅先生曾对《老子》一书作出了这样的评价:“不读《老子》不知中国文化,不知人生真谛。”而我想说:“不读《诗经》,不知中国文化,不知人生真谛!”
《诗经》,呢喃着这两个字,仿佛看到一片青涩的芦苇,像泛黄的雪绒漫天扑过来。
芦苇青涩,天真,最接近自然,最让人感到亲近。而《诗经》,诗三百,总结起来,也正是:思无邪。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读完这一段话,仿佛美丽端庄的庄姜就站在眼前,她有着闭月羞花的容颜,有着“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妃黛无颜色”的神韵。这段话,读的似懂非懂的人会感慨她的楚楚动人,而确切理解每个字词解释的人更会惊叹古人的艺术水平:柔荑草,蝤蛴蝎、瓠犀虫,讲人的美貌和大自然联系在一起,这正是最古老淳朴的人,生活在自然的人对大自然亲近、敬仰的体现啊!此时自然与人,已经融合在了一起。
“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多么妙的一句话啊!细想:在浩荡的淇水浅湾处,生长着绿而茂盛的竹林。它们身姿挺拔,不向风雨,不向烈日低头弯腰,正如为人处世都很正直的君子。经历了切磋琢磨的玉石,光滑剔透,晶莹夺目,温润如君子。这两句话多么恰当啊!而这里又是用自然比喻人,将人与自然融合在一起,尽管只是喻人的品质、性格,在当今我们能脱口而出“温润如玉”、“出水芙蓉”。“亭亭玉立”的时代,看上去好像并没有什么,但是谁又知道它是不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始祖呢?
在古人的世界里,他们怀着一颗亲近自然的心,去接受自然,敬畏自然,赞美自然,享受自然。在一句句如“瞻彼淇奥,绿竹如箦,有匪君子,充耳琇莹,会弁如星”的优美的诗句里,他们对自然的真挚之情也可见一斑。比起现在的我们,自认为能吟上一两句古人的“关关雎鸠”,就认为自己是文艺青年,在浮躁的社会里用浮躁的心去对待万物,实在是愧对于这一两句诗后不出于任何目的的热爱自然的真挚之情啊!
《诗经》如芦苇,若想真正了解,必须先有一颗芦苇般的心,才能真正感受到每一字每一句背后那种最原始,最纯真,最贴切自然的心。
寻遍所有的名词,我认为把《诗经》比作为晴朗的夜空是再合适不过的了,而《诗经》中的每一篇则是夜空中最独一无二的星星。起初令我感到惊讶的是《诗经》中篇目的数量,一共三百零五篇,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独是目录中的篇目名称就已经令我眼花缭乱。可是,与此同时我也发现,在这《诗经》中哪怕是信手翻开的一面,都能体现出它自身的千载独步的美。《诗经》就如同星星一般数量繁多,但每一颗都熠熠生辉。
在我轻轻地拈起《诗经》的时候,我却感受到了沉重的分量。这里面的文字已然走过了三千多年的历史,我不由得对其中所描述的当时的普通生活也产生了肃穆的敬意。所有当时的故事,无论和平或战争都在那么一瞬间定格在了曼妙的诗里。也许是口口相传,也许是用文字记录下的,但不管是哪一种,最终它们都一起静静地躺在岁月里等待着一个又一个人去翻开它们,感受它们的伟大和美丽。《诗经》就如同星星一般沉静却又历史悠久。
“最美不过诗经”这句话相信人们都已有所耳闻。而《诗经》所美之处不仅在于它历经沧桑的瑰丽,更在于蕴含在其中的真情。
在仔细阅读了《诗经》中的几篇名作后顿时百感交集。例如《蒹葭》用了起兴的手法,描绘出了一派朦胧的场景,但这其中表达的情感却是非常强烈的。虽然关于其中的感情是有争议的,有寻求所爱慕之人一说,也有追逐理想与追求一说。可是无论是哪一种说法,它所表现出的执着的情感是完全相同的。再例如《关雎》、《汉广》等,它们都是用最柔美的语言汇编而成,但却表达出了最迫切的思念。每一字、每一句流露的都是发自他们的内心的真情。正是这种略加修饰的真情令人感同身受却又不会感到失去意境。就如同星空一般闪耀动人,却又令人感到沉醉。
在合上《诗经》的一瞬间我却又获得了另一种稍稍不同的感叹:原来当时的人就拥有各式各样的细腻情感,包括离别时的悲伤,遇喜事时的快乐亦或是追逐理想的焦躁与执着。而且早在那时,人们就已经开始使用“赋、比、兴”的写作手法来使作品变得更加富有艺术魅力。有那么一刹那,我感受到了我与古人是相通的,我与他们都曾观望过同一片星空。
夜空点点,繁星闪烁。《诗经》也将会像永恒的星空一半,成为一代又一代所流传的中华经典。
《诗经·考槃》,隐逸诗的鼻祖,是讴歌士大夫的重要选择。
自古以来,文人往往走两个极端,一个是当官。第二,仕途受挫后隐居山林,写诗写画,成就较高者著书立说。“达到目标,造福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为什么只走两个极端?因为它四肢不勤,五谷不分?因为自己的软弱,以各种工作为耻?不,不是。看似客观正确的问题,并不能回答中国传统学者的骨气问题。
现在的学者有更多的中道可以选择:做生意、参军、自由职业等等。这当然是时代的进步,但是传统学者总是迂腐地选择一个极端,他们用毕生的热情去热爱和创造的东西。所以其中的佼佼者,不断登上人类某一领域的巅峰,成为不朽的大师,比如李时珍、曹雪芹,一生只写了一本书。相比之下,当代著名艺术家顶多算个能工巧匠。
所谓“至善有德,立功次之,言第二”——,即内圣外王,得言。内圣立德,外王巩俐,实际上并不能推动帝王的仕途,只有推贤之道,才能退而言之。写书是最后一本,不是后面一本。突然明白了相声大师马这个简单名字的深刻内涵。
“窈窕淑女,君子坦荡荡”,“一日不见,如三秋兮”,“牵你手,与子偕老”。我常常流连于诗经中这些醉人的诗句。《诗经》,名为《诗》,是中国最早的诗集,被儒家列为经典之一。《诗经》是春秋时期编的,共305篇。诗的形式主要由四个字组成,运用赋、比、兴的手法。其优美的篇章生动,语言简洁优美,声音自然和谐,充满艺术感染力。
《诗经》中,我们看不到古代人的孤立、愚昧、保守,应该说她的纯爱、过人的智慧、积极的生活态度、对现实的满足、对未来的憧憬,完全超越了现代性和时空!
读《诗经》就够安静纯粹了:《诗经》语言简单,思想简单,没有现代人的浮躁和躁动。看完《诗经》,你会被文中的纯粹所感动。当我心烦意乱的时候,看了几章,就可以静下心来,安心学习工作了。
读《诗经》就够踏实用心了:《诗经》教会我脚踏实地的走每一步,注意生活中的每一滴,珍惜现在,努力工作,坚持久了就有钱,专心学习就成功。
阅读《诗经》足以回归原著:《诗经》就像东方圣-经,记录着农业文明最古老的辉煌。《诗经》里的人住在离造物主最近的地方。门前的元夜、山石,都是创作者最原始的作品。人们听着大自然古老的声音和人类年轻的声音,充满了感激。他们远离了充满欲望和扩音器的现代生活。这正是现代人所缺乏的。
马克思指出:“在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上,在生存的社会条件下,耸立着由不同的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世界观构成的上层建筑。”在《诗经》产生的年代,我们的先人在自然条件相当艰苦的黄河流域以宗法制度为核心建立起一个农业社会。这个社会为了生存发展,需要强大的集体力量,需要内部秩序的稳定与和谐,而相应地需要抑制其社会成员的个性自由和与之相联系的浪漫幻想。正是在这种“生存的社会条件下”,形成了《诗经》的思想和艺术特色。并且,由于中国——尤其中原社会的基本特点维持甚久,作为中国文学重要起点、又被奉为儒家经典的《诗经》,其特色对于后代文学的影响,也就非常之深远。
《诗经》是以抒情诗为主流的。除了《大雅》中的史诗和《小雅》、《国风》中的个别篇章外,《诗经》中几乎完全是抒情诗。而且,从诗歌艺术的成熟程度来看,抒情诗所达到的水准,也明显高于叙事诗。而与《诗经》大体属于同时代的古希腊的荷马史诗,却完全是叙事诗。正如荷马史诗奠定了西方文学以叙事传统为主的发展方向,《诗经》也奠定了中国文学以抒情传统为主的发展方向。以后的中国诗歌,大都是抒情诗;而且,以抒情诗为主的诗歌,又成为中国文学的主要样式。
《诗经》里大量运用了赋、比、兴的表现手法,加强了作品的形象性,获得了良好的艺术效果。所谓“赋”,用朱熹《诗集传》的解释,是“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这包括一般陈述和铺排陈述两种情况。大体在《国风》中,除《七月》等个别例子,用铺排陈述的较少;大、小《雅》中,尤其是史诗,铺陈的场面较多。汉代辞赋的基本特征就是大量铺陈。虽然从《诗经》到汉赋还间隔许多环节,但说其原始的因素源于《诗经》,也未尝不可。“比”,用朱熹的解释,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就是比喻之意。《诗经》中用比喻的地方很多,手法也富于变化。如《氓》用桑树从繁茂到凋落的变化来比喻爱情的盛衰;《鹤鸣》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来比喻治国要用贤人;《硕人》连续用“葇荑”喻美人之手,“凝脂”喻美人之肤,“瓠犀”喻美人之齿,等等,都是《诗经》中用“比”的佳例。“赋”和“比”都是一切诗歌中最基本的表现手法,而“兴”则是《诗经》乃至中国诗歌中比较独特的手法。“兴”字的本义是“起”。《诗经》中的“兴”,用朱熹的解释,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就是借助其他事物为所咏之内容作铺垫。
《诗经》表现出的关注现实的热情、强烈的政治和道德意识、真诚积极的人生态度,被后人概括为“风雅”精神,直接影响了后世诗人的创作。
总之,《诗经》的语言形式形象生动,丰富多彩,往往能“以少总多”、“情貌无遗”(《文心雕龙·物色》)。但雅、颂与国风在语言风格上有所不同。雅、颂多数篇章运用严整的四言句,极少杂言,国风中杂言比较多。小雅和国风中,重章叠句运用得比较多,在大雅和颂中则比较少见。国风中用了很多语气词,如“兮”、“之”、“止”、“思”、“乎”、“而”、“矣”、“也”等,这些语气词在雅、颂中也出现过,但不如国风中数量众多,富于变化。国风中对语气词的驱遣妙用,增强了诗歌的形象性和生动性,达到了传神的境地。雅、颂与国风在语言上这种不同的特点,反映了时代社会的变化,也反映出创作主体身份的差异。雅、颂多为西周时期的作品,出自贵族之手,体现了“雅乐”的威仪典重,国风多为春秋时期的作品,有许多采自民间,更多地体现了新声的自由奔放,比较接近当时的口语。
奔波在路上的艰辛、无奈与酸楚一读《周南。卷耳》
这是一首结构很特别的歌。
第一部分只有一小节,用第一人称,唱出家中妻子的无比思念:
“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寘彼周行”,妻子挎着浅浅的筐子采野菜,采了许久都不满筐。为何会这样?因为她的心思并不专注在采野菜,而是在思念奔波在外长久未归的丈夫,竟不由自主地走到大路边上,放下浅筐,呆呆地望向路的尽头,希望能看见丈夫的归来。
第二部分却有三小节,也用第一人称,唱出奔波在外的丈夫的艰辛和无奈:
“陟彼崔嵬”、“陟彼高冈”、“陟彼砠矣”,突现出遥远的归途山高路险、阻隔重重。
“我马虺颓”、“我马玄黄”,强调马已跛足并已呈现病态,只能挣扎而行,这是无休无止、强行赶路的必然结果。
“我马瘏矣”、“我仆痡矣”,终于,病马躺在路旁,劳累过度的仆人也无法迈步(这时的主人,又能好到哪里?)
“我姑酌彼金罍,维以不永怀”、“我姑酌彼兕觥,维以不永伤”,同样疲惫不堪的主人只得借酒浇愁,反而激起更强的思念和更浓的悲伤。这里不同于四字的基本句型,出现了六字、五字的句型,为的是强调那种无力后的无奈,那种无助中的辛酸。
特别的结构分出两个彼此独立的声部:
夕阳西下的土路,一个失望的女声滑落在草丛深处。
暮色渐浓的山道,一个无奈的男声回荡在陡峭深谷。
期待安居,却常常奔波在路上;渴盼相聚,却常常天涯各一方。
两个声音遥相唱和,倾吐生命奔波在路上的艰辛、无奈和辛酸,三千年后,又双双穿越岁月的尘埃,在我们心中回荡。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阅读完亚历山大·小仲马写的《茶花女》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该如何才能将一篇《茶花女》读后感写好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茶花女读后感最新模板”,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自古以来爱情是一个永恒的文学主题,每一个人都盼望领有一份纯洁的爱情,可是在残暴的道德观点和虚假的残害之下,那一段高贵纯洁的爱情却幻灭了,那段爱情就是出自《茶花女》这本书中。书中讲述的是,一个漂亮仁慈的烟花女子,玛格丽特与诞生名门的男子阿芒彼此相爱的悲剧故事。
首先当我看到玛格丽特找借口推脱他们的约会,阿芒以为她诈骗了他,于是写一封断交信给她,我真为玛格丽特肉痛,阿芒怎么就不清楚她的处境呢?她的也是身不禁己的啊!我多想跳出来对阿芒狠狠地说:你这个大傻瓜,你们如斯胡爱,却又伤害彼此,为什么这样做呢?我暗暗想,也许这就是嫉妒与虚荣心在捣乱吧!可接着又读到阿芒跟玛格丽特一起去乡间过圆满的田园生活时,我也和他们一起开端向往着将来美妙,要是两人能这样快活生涯在一起该多好啊!可是我明白假如这样的话这本书就不会有了,后来又会产生什么变故呢?是缺钱用,仍是那老公爵不许他们在一起…可等我看完全书之后,才晓得是后来的变故让他们永别了,梦幻序列号领取中心。玛格丽特被阿芒所谓的正派父亲逼得与他断绝交往,可不明本相的阿芒却认为她变心了,一直找人耻辱她,我真不明确为什么不告知他真相呢?不是深爱对方吗?为何还要分开他,使两人苦楚呢?而阿芒也是那样激动,嫉妒像魔鬼深深地损害了她。两人诚挚的爱情得人们的祝愿,却由于他们身份的差异,没能情人终成眷属。
读完整书,《茶花女》让我看到了法国当时的社会,虽然他们的爱情是悲剧,但却让人看到了人间的真情真爱。
《茶花女》中最为感人的地方是阿尔芒和玛格丽特之间的爱情,这爱情纯净如水、纯洁如雪,虽然发生在一个whore身上,但它同任何伟大的爱情一样值得人讴歌、赞美。玛格丽特在身体上是whore,在精神上是贞女,她比其他人更高贵、更高尚、更纯洁。正因为如此,她才为爱情宁愿改变自己,也为他人宁愿牺牲自己的爱情。玛格丽特真正明了爱情的真谛,那就是,牺牲、牺牲、再牺牲。
《茶花女》中最为悲惨的地方就是玛格丽特的惨死。她在贫病交加中死去,没有关怀,没有安慰,也没有金钱,只有一个孤单无力的女友,她孤零零的走了,心中虽然有阿尔芒,但阿尔芒不在眼前。
书中最让人厌恶的是玛格丽特的陪伴,那个靠玛格丽特吃饭的女人,玛格丽特辉煌时她如影随形,玛格丽特贫困潦倒时她无影无踪,而且在玛格丽特死后还编派谎言,坑阿尔芒的钱。这个人是资本主义社会naked裸金钱关系的表现,在当今社会中,我们也会找到这样的人,虽然不多,但绝不会绝迹。
另外,本书中对阿尔芒感情细节上的一些描写也十分成功,一个陷入爱情中的男人的种种细腻感受使我们如同身受。阿尔芒是个纯洁的人,感情上也圣洁,但他不成熟,不懂得保护自己所爱的女人。事情发生后一味嫉妒,不择手段的报复,虽可理解,但过于偏狭。如果阿尔芒是另一种人,懂得成熟的处理问题,也许事情的结局不是这样。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这本书写的非常高尚,虽然写whore,但写得非常干净,也非常高尚,也许这就是世界名著区别于其他作品的原因吧!
对于小仲马的了解来自他的父亲大仲马,小仲马的《茶花女》可以说是他的代表作,也是奠定他在文坛上重要地位的作品,《茶花女》不仅是关于两个人的爱情故事,更可以说是小仲马的自传。
大仲马是一个有才学但得不到发挥的人,在他最贫穷的时候小仲马的母亲一直陪着他,但当他飞黄腾达的时候却生活放纵,所以小仲马从小就讨厌妓女,反感法国社会的黑暗与腐朽,当他与当时的名妓相爱时他就改变了那种看法,并将两人的爱情故事写成了《茶花女》。
《茶花女》写的主要是阿尔芒与名妓玛格丽特的爱情曲折故事,故事悲凉而又凄美。自古以来人们对妓女就留有不好的印象,古人也都说什么红颜祸水,但是人们好像全部否定了她们的优点与价值,首先她们是人,她们有人的感情,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为人处事的原则,当然她们也有自己难以驾驭的无奈和难言之隐。记得我前段时间看过一部电影叫《金陵十三钗》,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中国人民奋起反抗,秦淮河畔的女子们也没有忘记国仇家恨,她们宁愿牺牲也不委屈求全于日本人。
作为小仲马的代表作,《茶花女》描述的是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玛格丽特是一位社交界名媛,虽然她和其他社交界名媛没什么区别,都是热爱金钱,为了金钱,可以出卖自己身体的女人,但她唯一的不同就在于,面对自己的真爱,她会为了自己的自己的爱人,而抛弃荣华富贵。定居在一个贫困的小村庄……
而她的爱人阿尔芒,是一个非常爱慕玛格丽特的年轻人。他在玛格丽特患肺病期间默默的关心,深深打动了玛格丽特。
他们的私奔,虽然让抚养玛格丽特的公爵很愤怒,甚至断绝了玛格丽特的资金。然而,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虽然玛格丽特过着与以前有着天壤之别的生活但是,在爱情的滋润下是甜蜜的。美好的事物总是很快结束的,阿尔芒的父亲一直都是反对玛格丽特与自己的二人自交往,虽然深知儿子和马格丽特是彼此深爱的,但为了儿子的前途,他还是去劝说玛格丽特离开自己的儿子。
听了父亲的话,玛格丽特知道自己和阿尔芒的爱情是不能长久的,自己只会是爱人光明前途中的绊脚石,在强忍着离别之痛的情况下,玛格丽特一变心的理由离开了阿尔芒。
悲痛欲绝的阿尔芒并不相信玛格丽特的话,在一次中东旅行中,虽然看到玛格丽特已经成为别家贵族公子的情妇,但亚芒于书信往返中化解了误会,使得忍受着爱情折磨的玛格丽特得到慰藉,然而不幸的是,她在肺病摧残下与世长辞了!
阿尔芒是深爱着玛格丽特的,玛格丽特也是深爱着阿尔芒的。然而,命运就是如此作弄这对情侣……
小仲马塑造了茶花女这样一个可悲却又可敬的美丽女子。而小仲马内心的感受也在《茶花女》中表露无疑,没有过于华丽的词藻,一嘴平时最深刻的语言多次打动我的心……
最近读了小仲马的《茶花女》,在想茶花女的美丽容貌到底是上天给她的恩赐还是惩罚,茶花女出身低微,一开始投靠亲戚在巴黎做帮佣,但是有一天,她却发现自己拥有美丽的容貌,于是她凭借着这天然的优势走入了交际场,她除了拥有美丽容貌还有聪明的头脑,虽然只上了很少的学,却自己读了很多书,对艺术有一定的品味,谈吐不凡。
美丽聪颖如她,却迷失在巴黎的灯红酒绿中,纵情声色,精力和身体都透支,年纪轻轻就染上肺病死去了,如果她没有骄人的容貌,只是个普通的姑娘,或许会安静的生活,有自己的家庭,过着普通人的日子,最终可享天年。她把自己的财产留给了外甥女,但是有个条件是不许来巴黎,这句话是多么的意味深长,她没有经受住巴黎的诱惑,享尽了荣华富贵却又匆匆而去。
实际中茶花女和小仲马有过一段时间的交往,但是却因为小仲马要求她忠于自己,而被她拒绝了,最后小仲马伤心失望而离去,但是小说中作者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了改动,茶花女和男主人公阿尔芒真心相爱,离开了给自己富足生活来源的情人,却在阿尔芒的父亲软硬兼施的劝告下,为了他的幸福离开了他,却又遭到了阿尔芒的误会,最后伤心孤苦而死,现实不允许她这样的姑娘拥有爱情,过上幸福美满的家庭生活,尽管她愿意放弃一切物质的享受。
人生就是这样,一失足成千古恨,所以不要丢到最珍贵的东西如尊严、名誉,去换取物质、欲望的满足,欲壑难填,只会越来越膨胀,而尊严、名誉却是一去不复返的,保持一颗清净之心,不要被欲望俘获,就会体会到生活中点点滴滴的快乐。
茶花女每晚都要到花店里订购一束茶花,因此而得名。茶花女身世悲惨,叫人又羡慕又怜惜。茶花女从小父母就双亡,她是被拐骗到城市里来的。因为茶花女的美貌,使得她受万人瞩目,很快成了交际花。她经常陪子爵,伯爵这些人喝酒,抽烟,聊天到半夜,不久,茶花女得了无药可治的肺病,常常咳嗽,甚至吐血。
正是整个一个不甘于沦落风尘的女子,谱写了一首爱的悲歌。
然而,正是一朵被践踏过的茶花,却比别的茶花,甚至别的任何一种花都美丽,美得脱俗,美得惊人,美得如痴如醉。
她叫玛格丽特,他呢,叫阿尔芒。
在这么一个放荡,虚伪,残忍的社会里,一张美丽的脸足以让一个女子饭食无忧。但玛格丽特,要的并不是苟且的生活,她希望一份纯真的,不会互相背叛的爱,这又和其他女子有什么不同呢?
在冲动,豪爽,毫无保留,妒忌还略带软弱的阿尔芒的几经周折下,他们的爱情终于也坚固了一段时间。正沉浸在“想象能给他们感官以诗意”的甜蜜美满中时,老迪瓦尔的驾临犹如一支镇静剂,使他们预感到灾难的即将来临。
靠奢侈的生活支撑着自己活下去的信念,而他却不知牺牲了自己的玛格丽特再他的打击下已痛不欲生。并不是肉体上的伤害,而是心灵上的摧残。
弥留之际一次次的呼唤,阿尔芒心如碎石。他在怨恨天主为什么不给他忏悔的机会!玛格丽特曾经希望天主留给她美貌和健康,可是,她已夭折,如同一件艺术品一样被毁坏了。
或许,玛格丽特并不是个完全的悲剧人物,至少,她得到了真爱,她的灵魂得到了净化。小仲马塑造了茶花女这样一个可悲却又可敬的美丽女子。然而,希望那已死去的花朵再次从泥土中萌芽、重生的时候,远离那阴暗的墙角,能每天和阳光为伴。
希望在下一世,一个纯洁无暇的女子手捧一朵茶花,微笑地向我们走来,不带有一丝丝的伤感抑或是一点点的瑕疵。祈祷一个新的茶花女不再重复前世的悲剧。
美丽的玛格丽特,夜幕已经降临,我听到马车急弛的声音,似乎已经嗅到幽幽茶花的香味。
而您去了哪里?我买了糖渍葡萄想要重温您和尊敬的阿尔芒相遇的那个晚上,但是,您真的爱他吗?爱他而离去的吗?您也曾象他那样踌躇那样流泪吗?
在那豪华奢侈的夜晚,您脸上的笑容是真的吗?我分辨不清,还是您根本没有笑过。有人说上帝会宽恕犯过错的人,那么您犯的错又是什么?您,是诚心要错的吗?既然错了,又何必要承认?要知道有些错是不能宽恕的啊。
我知道,那些错不是您诚心想犯的,因为您也只是被神戏弄的玩偶而已,而这个玩偶竟然背叛了自己的宿命,爱人了一个可爱的人。但是,一个孤单漂泊的人,怎么可能有能力和神抗衡?
我能体会,您不得不离开时,那心痛的感觉,也许您也会认同我对人类只是被神玩弄的玩偶的看法,要不然,为什么您要放弃眼前的幸福?您的离开真的就可以让他幸福吗?他会快乐吗?如果真的爱了,走是走不了的,因为他的心已经和您是一体的了。
美丽的茶花,朵朵开放,又凋零,您短暂的一瞬带给象我这样会在深夜秉读的人,淡淡的哀伤。
有人说小仲马笔下的玛格丽特是真有其人,那么这位美丽善良充满迷人色彩的女人,一定让他伤透了心,所以才会让阿尔芒代替他的心,忧郁的死去吧。多情而又充满智慧的小仲马先生,谢谢您为我讲诉了这么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我终于吃完了手中的糖渍葡萄,仰头遥望窗外美丽的夜色,让我的思绪离开了遥远的巴黎那座古朴的大戏院,回到了我的稳馨小屋。
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在阅读了莎士比亚写的麦克白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一篇优秀的麦克白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整理的“麦克白读后感最新模板”,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我看来这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中最杰出的一部悲剧。书中最经典的就是麦克白夫妇,尤其是麦克白夫人。在这部剧中,人的欲望展现的淋漓尽致,也成为一切罪恶的根源。麦克白的悲剧不是命运的原因,就算没有三个女巫的预言,我想还是有别的诱因会让他做出一系列发指的行为。因为深埋在他心底的欲|望,一定很早就有。魔由心生,是心里强大的欲|望魔力战胜了道德,人伦,最终把他推上了不归之路。
与其说Macbeth受了三个女巫的引诱,不如说是三个女巫的预言与他内心的想法刚好相吻合,成为了整个事件的导火索,如果没有那个预言,事件同样会以另一种方式进行,由另一个导火索引发。人的欲|望是一个可怕的东西,它确实像一个黑洞,吸引着你一直往里走,等你懊悔,回头时,才发现已无力挽回,对于macbeth夫妇都是这样,不过他们的结局,读完之后,一方面为他们罪有应得大快人心;另一方面,可怜他们用最后那仅存的王位来不断安抚自己早已冰冷了的内心。突然想到了“命运”这个词,我相信命运,但不是迷信。命运要用事实来说话,而不是预知猜测。
我们都知道《麦克白》这个故事,一个关于权力、欲望与命运的故事,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但当我真正读到这部剧本之后,才明白那是怎样一个深渊。
莎士比亚的《麦克白》创作于1606年。15世纪初的英国仍处于斯图亚特王朝统治下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当时的统治者为了稳固自己的权力,提倡君权神授。当宗教与皇权被联系到一起时,虔诚的教徒便会无条件地信任并服从他的君主。既然君主是天神派来治理人间,他的意志可以全权代表自己所信仰的上帝,那么君主的决策又怎么可能发生任何微小的偏差呢?这是上位者利用宗教“净化人心”的效果,稳固皇权的重要手段。那么既然君主的皇权是命中注定的.,他能够登上皇位,受人敬仰,是上天安排好的,非自己能力所左右,同样作为人类的平民百姓,他们的命运也一定是注定的,即使人们认为自己是凭智慧与理智做出决定的,其实周围的环境与所供的选择,影响判断的因素都是安排好的,导致的结果也不可能改变。
这样命定说的思想在《麦克白》这部戏剧中体现的淋漓尽致。三个麦克白路遇的女巫就是未来的揭示者,她们所预言的会一一被实现。她们预言麦克白会荣登皇位,麦克白便弑君夺位;她们预言麦克白的皇位不会被颠覆,除非勃南的树林向邓西嫩进军,果真推翻了他的统治;任何女人生的都无法伤到麦克白,他最后死在了一位剖腹产而生的将军手中。令人感到恐惧的发展,所能体现的不是巧合,而是命运。
而三女巫从另一种意义上也是命运的引导者。在遇到得胜归来的麦克白后,她们先称麦克白为葛莱密斯爵士,这是他已有的头衔;其次称他为考特爵士,此乃他击溃敌军和叛徒后将要获得的赏赐;最后才称他为王。当一个人突然被预言为国王时,震惊的同时,更多的是不可置信,但如果在此之前先以已有的和即将要得到的荣誉作为铺垫,这般,即使再忠诚的臣子内心也会生出疑虑,而嫌隙是背叛的第一步。历史上多如牛毛的离间计的例子是最好的例证。其实每个人的内心都有欲望,正直的人将其压制,关闭在人性深处,可即使藏匿的再深夜是存在的,它就像盘踞在人性深处的一条蛇,一旦诱饵足够吸引,它就吐着信子滑了出来,将理智绞得窒息,主宰整个躯体,麦克白曾经也是忠诚的将军,为国作战,奋勇杀敌,但得知自己将继承皇位后,他的野心就星火燎原了。可对于弑君篡位一事麦克白还是怯懦的,也由此有了麦克白夫人的怂恿与谋划。我认为麦克白夫人是麦克白欲望的具象化,她不断地在催促,迫使麦克白犯下大逆不道的错误,一步错步步错,麦克白在她的引诱下走上了杀戮和毁灭的深渊。
预言也在麦克白的心中埋下隐患,最终导致了麦克白的失败与死亡。三女巫预言到麦克白将登上皇位,但他的子孙却不会继承,反而班柯——另一位爵士会是世代帝王的父亲。一旦篡位成功,曾经的利益共同体就成了心腹大患,时刻害怕得之不易的皇位被他人运用相同的手段夺回,为斩草除根,稳固权力,他开始了不停的杀戮,权力与鲜血一旦堆积成山,越多便惯性越大,不容易刹车,终会因过重,速度过大而撞的粉身碎骨。所以从麦克白手沾鲜血起,他就注定会因激起民愤而遭反抗与推翻。
由此可见,麦克白的命运是早被预言注定的。但是女巫的预言预测到了麦克白的未来,还是因为遇见女巫得知命运才会因此作出相应的举动呢?或许遇见女巫就是麦克白命运的一部分。莎士比亚的这部名著也向我们反映了当时代对于命中注定思想的信仰。
莎士比亚一生中创作了无数的辉煌,在16世纪并未获得殊荣,直至19世纪英国掀起浪漫主义狂澜时,他才被提升至天才的地步。而在莎士比亚传奇般的一生中,有几个作品是广为人知的,如:《哈姆雷特》《李尔王》《奥赛罗》和《麦克白》。
《麦克白》与《李尔王》都是典型的政治悲剧,前者是自己使得自己丧心病狂;后者是使整个王国崩溃与个人的轻浮之中。我个人还是比较喜欢《麦克白》的。
《麦克白》中,有一句经典的台词:“用最美妙的外表把人们的耳目欺骗;奸诈的心必须罩上虚伪的笑容。”麦克白的一番话让我感到很诧异,前文还是征战沙场所向披靡的爵士,现在就成了奸诈的反贼,这么大的转变,不仅仅是因为一个因素的。
凡是都有不可预测的一面,当可遇而不可求的事情出现在了面前,麦克白始终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欲望,在权力的驱使下一步步地将自己推向了深渊。
在文中,有一个不可预测的外因,即为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鬼魂和巫婆。后来叱咤风云的麦克白正是听取了他们的预言。且不说麦克白对预言的反应,巫婆与幽灵究竟居心何在?她们究竟是好心还是恶意?作者莎士比亚在这里并未直接点明。我个人认为,巫婆和幽灵可能并非怀揣着善意,因为,一个人在不清楚前途是明是暗的时候,往往会更勇敢地走下去,无知者无畏嘛,而真正知道了自己未来的命运,反倒会适得其反,或乐极生悲或心灰意冷,至于对他人的影响,就只能从听取者的内心的角度来决定了。这些巫婆即使能预知未来,即使能通晓命运,但也无法预知人心。
出现了巫婆这个外因,才促使了内因——麦克白夫人对她丈夫的怂恿。如果麦克白的妻子并没有出现在主人公麦克白的生活中,如果麦克白并没有听取妻子的谬论,我们的主人公可能在凯旋归来的时刻被晋封为考特爵士,然后顺理成章地继承帝业,最后安然地度晚年。
如此说来,我们的麦克白反倒成为了波涛汹涌的海上的一叶孤舟,若不能随波逐流,就只能被无情地掀翻。他的人生充满了跌宕起伏,但是命运始终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麦克白因为没有主见而失去了生命。
说来说去,都离不开“欲望”,麦克白因为欲望失去了理智,他的夫人因为对权力的渴求操纵着麦克白的粉墨登场,历史上的慈禧太后也有异曲同工之妙,戴了一个冠冕堂皇的面具,为了自己的欲望而牺牲他人。
每个人生来就有七情六欲,欲望是一把利刃,既不能拔刀自伤也不能被借刀杀人。——后记
今天,我读了莎士比亚写的《麦克白》,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麦克白,讲了麦克白杀了一些敌人,正在人们庆祝胜利时,敌人又开展了一次斗争,最后取得了胜利,后来麦克白又遇见了三个巫女,三个女巫对麦克白说出了三句话,其中一句话就是麦克白能当上国王。麦克白和妻子联合起来去把国王杀了。虽然麦克白当上了国王,但是女巫说过班柯的子孙可以当上国王,麦克白想成心害死班柯,最后,麦克白把班柯杀了,人们知道了这个消息后,人人开始纷纷逃离自己的国家。
麦克白是个心底仇恨的人,最后被杀死砍了头。所以,我们不要像麦克白一样,而做一个心地善良的人。
这本书是由莎士比亚所著,是他所写的四大悲剧之一。
其实,本书的结尾是讲人们推翻暴君的统治,重获自由,可是它之所以能称为悲剧是因为麦克白自身的悲剧。
原来麦克白是一位英勇善战的将军,在打完胜仗回国领奖时,在路上碰见了三个女巫。每个女巫都做了自己的预言,第一个女巫说:“你能当国王。”第二个女巫说:“你旁边的那个侍从的后代能当上国王。”最后一个女巫说:“不是由母亲生出来的人能打败你。”麦克白听后觉得很吃惊,于是回家把路上发生的事告诉了妻子。他的妻子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听了麦克白说的话以后,怂恿他去刺杀国王。于是在妻子的引导、权力的引诱下,他杀了国王,并且逃脱了。
麦克白当上了国王,第一个预言实现了。接着,他又想起了第二个预言,于是他把那个随从杀了,可是却不小心让他的儿子跑了。在接下来的几年里,麦克白有时仿佛看见了国王和随从复活了,在跟人说话,经常神经质地自问自答,受着两新的折磨。
过了几年后,麦克白的随从的儿子长大了,而且在另外一个国家当国王,他想起了麦克白的杀父之仇,于是出兵打仗。此时麦克白的国家已被麦克白管理得一团糟,自然不是别人的对手,就在麦克白奄奄一息的时候,这是只有第三个预言支撑着他。随从的儿子创了进来,麦克白告诉他不可能杀了他,因为第三个预言,随从的儿子告诉他,他是剖腹产生的,麦克白的精神支柱倒了,随从的儿子当了国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为一时利益冲昏头脑,做出傻事,到时候再挽回也来不及了,也别和坏人在一起,就是麦克白的妻子逼他走向了绝路。虽然结局是好的,可是麦克白的悲剧给我们都提个醒,不要用不正当的方法获得某样东西,要不然会受到良心的谴责。
这部书是四大悲剧里最短的,同样,也是最没有知名度的。
麦克白斯和他的一个朋友从国外凯旋归来,途中遇上了一位女巫,女巫预言,麦克白可以当上国王,那位朋友的后代可以当上国王。回到国内,麦克白在家中设宴宴请国王。受自己妻子的怂恿,麦克白轼君自立,验证了预言。同时他又担心自己的那位朋友,于是找个借口也把他给杀了。后麦克白德暴行激起各路人马的反抗。麦克白不得不去镇压义军,途中又遇到了女巫,女巫说,除非某某森林(森林怎么可能会自己移动?)移动,麦克白的政权才会灭亡。又说,没有女人所生的人(难道世上还有男人所生的人?)能杀死麦克白。
为了掩人耳目,义军把某某森林的树枝砍下来拿在手上作伪装,远远看上去就像某某森林移动了一样。被义军逼得节节败退,最后陷入绝境的麦克白遇到了墨脱客,墨脱客说自己要杀了麦克白,麦克白说,没有女人所生的人能杀死我。墨脱客说,那就是天意了,你的死期到了,我并不是正常分娩生的,而是剖腹产生的。结果麦克白就被自己的贪念和欲望弄得身败名裂,并且死不瞑目。其实本来麦克白还是一个好人,不过麦克白夫人确实心如蛇蝎,看来不少的人都是被枕边风吹坏的。最后那个被麦克白杀了的朋友的后代当了国王。预言一一实现,带来的却是灾祸。
这次读的《麦克白》,之前对它一无所知,麦克白是一个将军,他出征立下汗马功劳,在回到苏格兰的路上你遇上了三个女巫,女巫预言他会加官进爵并最终成为国王。
不巧的是女巫的预言正在被验证,因为国王确实给他封了女巫所说的爵位。于是麦克白开始相信他能够成为国王,一旦相信他就和他夫人开始谋划如何登上王位,刺杀国王成为必不可免尽管他们饱受良心的煎熬,但他们仍然痛下毒手将国王至于死地。有时相信自己很难,相信别人似乎更容易,尽管别人是用欺骗或其他阴暗的不为我们所知的手段取得我们的信任,如果知道真相,我们会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愚蠢—宁可相信别人,不愿相信自己。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被别人的意见或眼光所左右,而不去坚持自己的心的呼唤,这是不是也是一种愚蠢?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才能真正的做到相信自己,而不只是说说而已。
关键是麦克白第二次去见女巫,他想让女巫确认他能否稳坐王位并将其传宗接代。
他得到的答案是除非一个遥远的`树林能够移到王宫附近,除非一个人不是妇人所生,否则没有人能够打败他。树林怎会移动?谁能不是妇人所生?这似乎都是不可能的,所以麦克白相信没人能够打败他。但是,永远都不能不考虑但是,一切皆有可能,为了隐蔽军代,每人手拿树枝前进,从远处看就是整个树林在移动。一个被麦克白杀害妻儿的将军是剖腹产出生的,不是所谓的妇人自己生产的。好吧,除了死剩下的还会是什么呢,麦克白和他夫人都结束了生命。麦克白妇人是受精神折磨而死的。所以,不要随便以什么什么不可能作为条件,推断出似乎是真理实际是谬论的结论,因为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请相信上天的安排绝对能超乎人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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