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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

[读书心得模板]《盗墓笔记》读后感(1050字)。

“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书是利剑,能斩破黑暗之愚。读书的人对世界的基本认识也会得到拓展,身处其中更觉得安心。观看一本好书之后,我们会受益匪浅,有一些启发。对于写读书心得我们可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的“[读书心得模板]《盗墓笔记》读后感(1050字)”,仅供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一)

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题记

《盗墓笔记》它确确实实就是一部网络小说,难登大雅之堂,但他在我心目中却占据了不可替代的位置。

整个故事的开端源于五十年前的血尸墓,随着故事的发展,一连串的谜团显现出来。老九门巨大的圈套,是一场无声的硝烟,一切的一切,只源于人心的贪欲。贪欲让人什么事都干的出来,如梦游者一般敏感快速地做出各种反应,近乎疯狂地做出丧尽天良的事。阴谋,伎俩,交织在人与人的交往之间。主人公吴邪的爷爷在他的笔记里写道: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吴邪,他有着各种各样的缺点,他不像另外一位主人公张起灵一样,如神明一般。他普通得和我们没什么两样,起初我对他是有厌恶之感的,讨厌他的敏感,讨厌他的犹豫,讨厌他的怯弱,但随着阅读的进展,我渐渐发现,正是这种种的缺点,使得他这个角色更真实。当风雨来临时,他的毅力着实让我吃了一惊,尽管他之后被环境所迫,不得不戴上不属于他的面具,不得不卷入一场阴险的角逐,但他仍然保持着他的良知,面具之下,仍然是那个“天真无邪”。

有人欺骗他,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而有人欺骗他,则是为了保护他。巨大的谜团对吴邪的吸引力很大,也正是他的这种好奇心,使得他一步一步地走进这个深渊。吴邪的三叔——吴三省,深知这水太深,不是吴邪能淌的,为了让他远离这团黑雾,只能编出一个个故事,虽然最后还是让吴邪识破了,但也让人感慨:谎言背后,不一定全是阴险,也有可能是善意。

在这种环境之下,很多人一路行走一路怀疑,吴邪比书中的很多其他人物幸运就幸运在他找到了值得信任的人。吴邪,张起灵,王胖子——他们有着不同的身世背景,不同的目标,不同的灵魂色彩,却成了铁三角,他们肯为朋友而放弃自己的.追求,他们互相猜疑着,揣摩着,但当朋友遇险时却能义无反顾地挡在其身前。铁三角是什么?是张起灵屡次在吴邪和胖子命悬一线的时候将他们解救出来,是吴邪千里规劝张起灵,是胖子不惜金钱帮吴邪涉险。

真正的友情是无所求的,它能使人们解读到自己存在的意义,张起灵也曾说过自己是一个没有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人,但他却从吴邪那里找到了和世界唯一的联系。故事以张起灵替吴邪走进了青铜门结尾,十年之约,我相信吴邪不会忘记,只因为,他们是朋友。

故事的最后,仍然保留着很多谜团,我们很想推开青铜门,去看看“终极”是何物,解开这些谜团。交错的时间和事件,被迷雾隔着的真相,几股力量的博弈,无一让人读得直呼过瘾;人心险恶,世态炎凉,与人性的真善美交织在一起,又让人陷入沉思。

在我看来,人情冷暖和人之本性,是本书的经典之处,值得我们去好好品味。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二)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xx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着,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三)

第一次花这么长的时间去看一本小说,零零散散看了一个多月,看到最后,总觉得结尾有点突然了。还有很多谜团没有解开。

书中,无邪是一个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一个无视痛苦的人,胖子是一个化解痛苦的人。作为主人公,无邪并不是无所不能的,在整个计划中,他一直处于被动,被救,被利用,被放过。说实话,我并不喜欢他。他简直就是麻烦制造机,还觉得自己很有思考力。习惯了无所不能的大主角,现在遇到象征着平凡的大多数的主人公,却让人一时无法接受。

最喜欢的人小哥,他每次的出现都让人感到莫名的心安,多次不顾自身安危救助无邪和胖子,面对各种情况,他连多余的表情都没有,冷静的像一个机器人,也许是因为他背负的实在是太多了。最终小哥选择了独自离开,他告诉无邪,这个世界上他也想不到自己和谁再有联系了,专程向无邪告别,最终走进了青铜门。在所有人都背弃了守护之后,他作为最后一个张起灵孤独的承担起了自己的责任。

三叔说,胖子是一个神佛一样的人,他乐观的解决着所有的问题,无利不起早的他为了无邪也多次的让自己深陷险境,作者对他是残忍的,他唯一喜欢的云彩在成了计划的弃子之后被杀死,他对无邪说,他是认真的,认真的喜欢着云彩。

作者说,他写这本书战线拉了五年,对于一个业余作者来说,太累了。终于他让这群人在另一个世界里走完了他们该走的路。

可是,作为一个较真的读者,这样的结尾未免心中的失落。从刚开始十分精彩的章节,我感受着人物的恐惧,身临着他们的处境,感慨着他们的情谊,就连晚上的梦里都是禁婆,血尸,西王母的鸡冠蛇……晚上躺在床上一边害怕一边看。

慢慢的,一切的叙述都是渐渐归于平淡。结局也来的突然,总感觉还有很多东西都还模糊就突然结束了,最喜欢的小哥选择了平静的离开,他依旧是那么孤独。

也许是作为一个较真的意义怪固有的思维怪圈。也许是作者前期铺垫的太好,读完内心多有不舍。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四)

【刚写了半天竟然就这么没了…没了…了…】

从去年开始断断续续地读这本书,最初只是用课上不想听课的零碎时间看,因为前期,甚至直到中期的故事都不能深深地吸引我,因为我没有找到它们之间的联系。直到后来,忘了从哪个故事开始,我迫切地想知道后续发展,想知道背后这个隐藏的巨大的秘密,像吴邪一样迫切,于是我开始废寝忘食,吃饭看,不睡觉地看,昨晚看到了凌晨四点也不愿放下手机,因为我知道真相马上就要浮出水面了。可随着页数一点点减少以及在看这本书前在网上或多或少地对它的了解,我开始觉得失望,因为还有好多谜团并没有解开。

虽说可以吸引读者的故事一定是本好书,但我不得不在某些方面否定这本吸引着我的书。例如语言有时混乱,例如对细节处理得不够认真。看完后记之后我猜测,很有可能是因为随着故事中事态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信息需要作者去处理,所以无暇顾及太多的细节。

当初看时我觉得“恩…这一定是个重要线索”的地方,很多都被忽略不计了,以至于书虽看完了,疑惑却没有减少:

①吴邪的血为什么有时能驱退虫子?是否和当初在七星鲁王宫咽下的鳞片有关?如果不是的话为什么要在他回家后做检查时特意提一定是吃了什么东西使得这种情况发生;如果是又为什么小花说“你的名字果然不是随便起的”,这么说的话吴邪的血是自出生就带有这种功能的,可是这不是张家独有吗?

②秦岭神树这个小故事在整个大故事中到底起什么作用?后记中说是为了引出那棵巨大的青铜树,可这棵树后续又完全没有提到。在这个故事中还有一点不得不说,吴邪此时有了一种“梦想成真”的特异功能,虽说会随时间而逐渐消失,但也不能绝口不提啊,后来到底怎样了?有没有对他的生活造成影响?

③这几个故事,在我看来并没有什么特别大的联系。从七星鲁王宫到沙海,从沙海到秦岭神树,从秦岭神树到云顶天宫,再从云顶天宫到蛇沼鬼城,期间所谓的证据、所谓的线索,我丝毫没有感觉到有多重要,甚至觉得联系地有些牵强。从蛇沼鬼城到阴山古楼或许是最直接的原因吧——寻找闷油瓶的身世,然后发现了古楼(只有我决定他们发现的太凑巧了吗),再接着不知为什么吴邪和小花去了四川悬崖上的机关处,完全没有交代霍老太是如何知道两处是相互关联解锁的。

④格尔木疗养院中和吴邪相似的人到底是谁?

⑤小哥和文锦在“迷海归巢”中的陨石里到底经历了什么?文锦最终去了哪里?还有陨石最后出现的脸究竟是什么?

⑥盘马的真实身份是什么?又或许他本身就是一个普通的张家人,只是有纹身,只是身手比一般人要好而已,不然为什么会轻易地被吓疯,又为什么轻易地死在了古墓中?

⑦故事结尾那个疑似真正吴三省的人答应给吴邪的答案,最后被一个和他很相似的人拿走了,拿到哪去了?吴邪说这是他在很久后才知道的,所以下一部会说明白的吧?

⑧还有那个更大的关于吴邪的秘密是什么?是其实真正要去守门的人是吴邪吗?

⑨故事完了,回过头仔细想想,好像并不知道这趟漫长而艰难的旅行队伍吴邪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它存在的意义究竟是什么?难道是如小哥说的“意义本就没有意义”?

这样梳理了一遍,欣慰地发现自己对这九本书掌握得还不错,至少80%都记住了。明天就开始看《沙海》和《藏海花》吧,希望在这两本书中我所有的疑惑可以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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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范文:2024年盗墓读书心得


《盗墓笔记》是南派三叔所著的盗墓题材小说,讲述吴邪、张起灵、吴三省等人进入古墓探险的故事。该系列小说于2006年开始在网上连载。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24年盗墓笔记读书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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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盗墓笔记读书心得1

看完结局以后,心酸覆盖了喜悦,铁三角已经不仅仅是三个好朋友,他们已经融为一体,三个人原本各有各的目的,到最后,他们愿意放弃自己的目标,只求其他两人的平安,只要他们活着。就如吴邪跋山涉水,戴上三叔的面具,从杭州奔赴广西,只为救出只有两年之交、相处时间不多、却交情很深的两位朋友;还有闷油瓶,他不懂的痛苦和快乐,他没有过去和未来,他可以给人无限的安全感,他只是在那里,淡淡地面对一切,却一点都感受不到痛,他会保护着所有人,他还会让人边看,边为他心疼。他虽然话不多,但是可以说,他真的很重视这段友情,跟密洛陀大战后,那一句:“还好,我没有害死你……”看得出来,自从盘马老爹说出那句:“你们两个人在一起,迟早有一个会害死另一个。”他就下了决心,一定不会害死吴邪。因为经历了那么生生死死,虚情假意,所以,他在乎;胖子,可以嘻嘻哈哈,可能总是闯祸,但是在最危险,最紧张的时候,他的那些笑话和语言,最能化解气氛;潘子,他是个很伟大的人,最初,我把他忽略了,而最后,他为了救吴邪而死,我的心情突然变得很奇怪,没有办法去形容,总之,比被感动的感觉,更深刻……

刚开始看的时候,我很期待看到结局时候的心情。这一天终于来了,或喜悦,或悲伤,或难过,或不舍。这种感觉很奇怪,我自己都不知该怎么去形容,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认真去当一个读者,第一次看得到最后竟然泪流满面。就这样看完了九本,很认真,很细致,没有匆匆而过,我珍惜它的每一个字,也融入了自己的喜怒哀乐,感受到了人物心情的酸甜苦辣。这种心情,这种感受,是前所未有的。不管结局再怎么让人不满,我依然要说一声谢谢。谢谢你,三叔,谢谢你给我无限幻想,无限期待。

2024年盗墓笔记读书心得2

放假两三天,觉得自己很不务正业,一大摞卷子没动,上去就看起了《盗墓笔记》,说起这本书,以前我同学推荐给我,我却没敢看,以为是恐怖小说,我就是那种胆小要死,以至于看一点鬼故事就几天过不来,以至于从来不看恐怖电影和恐怖小说,于是乎,练就了一身天王老子都不怕的气概,想当年那个雷雨夜,加上停电加上我自己在家,我神经地两手插兜在屋里无聊地逛来逛去,现在想来,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

好吧不要扯远了,为什么我脑子出问题突然要看此书呢?皆源于我们许高那位神一级的高三学姐一篇文章!

“徵木”这笔名可能知道的不多,就算一高的同学也很少耳闻。我偶然在我们静涟文学社的杂志上看到她的文章,激动得热泪盈眶~~~这就是神一级的文章啊!!于是我奋不顾身的跑到一号楼,又摸到文重去找这位才女,说起来还有一段故事:

敲开1313班的窗户,我对靠窗户的女同学说:“帮忙喊一下你们班我们高三届社长)”此人指了指她身后的位置:“喏,在这儿坐呢。”社长出来后,我又打听知不知道这班谁叫“徵木”,我们的社长楞了楞:“嗯?就给你开窗户那个,在我前面坐的那个啊……”

好吧,貌似又扯远了,高三学姐太忙,在手的稿又太少,虽没有看到一些神级作品,但知道了我读到的那篇就是写的《盗墓笔记》,从那时我就暗下决心,一定要看!

本打算自己写读后感呢,没想到扯了这么远。至于我的感言,可能比起徵木的文章就相形见绌了。二话不说,先把徵木的神文发上来几句吧,这位学姐总共就发表过两篇文章,一篇获得全国创新作文大赛的一等奖(仰望之),另一篇就是此文了,名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塔木陀凌厉跋扈的飞沙都沉寂,那人目光中辗转千回的善良,不是他要的成全。要说什么呢,回去吧,去看宋城的天灯,将身心融回熙攘人群,从这场屠杀中剥离。亦或是,你该是拿着相机定格这万里锦绣河山的旅人,而不是走南闯北出入绝境的死士。该怎样回答呢,西子湖畔平实安逸的十年不过是一滩死水,冉冉天灯又怎比得上大漠的狼烟,阳关的三弦。如果这场威大的幻觉通往的不是你的国,我仍会拒绝诵读河界石碑上虔诚的铭文。

……昏黄的矿灯蓦地亮起,如记忆里流水人家入夜暖光如豆飘渺而来。这是,一条窄路,独独留给了他。

那人说,还好,我没有害死你。

声线略带颤抖,包含完满的安心。像是在说,晚安。

这该是最清彻的颓然与最绝望的愉悦,教人每每念及都要哀哀恸哭,久不成语。

故事尚未终结,却好像是亲身经历的一场劫难。漫天迷雾,仍有不曾沉惘的追随。不问候鸟迁徙,不问未卜前路。谜底抽丝剥茧,年轻的孤勇啊,烧掉了黄沙锈蚀的笔记,注定多年后沦为沉疴。而青炉香屑洒满的年岁被重阅,也有热泪盈眶。

2024年盗墓笔记读书心得3

近来,读了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以后,对说鬼的故事倒真的有了兴趣,就又一口气买了天下霸唱的“鬼系列”,越读越觉得盗墓虽然惊险了一点,但也蛮刺激。

作者能把一个稀奇古怪的故事写得在网络上流行起来,也足见作者的功力。让人唯一感觉美中不足的是,我当年其实最有盗墓的条件,却没有盗墓的潜质。凡是研究古玩的人大多知道,陕西秦地的重要性,可以说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也就无非是那几个朝代,如周秦汉唐者,这些朝代无一例外都是国力比较强盛的,而这几个朝代都在陕西建都。

人言:“南方的才子北方的将,陕西自古埋皇上。”在西安街头出售的各种旅游地图中,有一种是专门标识陕西境内所有古人陵墓的。放眼望去,在这个秦俑形的省份里,遍布着迄炎黄、穿商周、越秦汉、跨隋唐的大大小小几百座古代名人的墓葬。其中仅帝陵就有七十余座——这还不包括那些已湮没在茫茫历史深处连名字都不曾留下的远古帝王们。

大学毕业的那几年,一直在北方工作,后来来到广州以后,经常去北京路步行街,看那里挖出了宋代的一个城门,还都做玻璃罩护住当成文物景点,如此类似的,西安该有多少的文物需要保护。一个朋友在南粤王博物馆工作,一次给电话,说有免费的票赠送,要不要去看。看了以后很后悔,其实没有多少文物。大胆的对那朋友讲了,这里的都比不上我当年破坏的。

我当年盗墓了没有?当然没有,不是没有胆识,而是那个时候还没有认识。一个七八岁的小孩怎么会有盗墓的认识呢?我还上小学的时候,离我家不远的地方出现了墓群,那个时候村北的土岭上到处都是人,拿着原始的铁锨铁锹到处挖,本来应该是很厚的土层由于年代的风化,兼之周边村庄的人挖土盖房子烧窑,土层越来越薄,慢慢以前深埋在地底下的古墓就露了出来,用铁锨简单的翻一下,就有很多的“明器”出来。

很多的人都挖出来了东西,都是我亲眼所见,有大小盆子罐子,有青铜器古剑等等。

记得应该是我同学的一个哥哥吧,他挖了一把古剑,但鞘和剑身绣在了一起,他不懂,就用力气甩,把玉石的剑柄一下子就折坏了。还出土了很多淡淡色彩的陶瓷人和马,只是当时人们迷信,觉得墓中出土的东西不能带回家,然后就把那些摔在路上,我们一大群孩子就过去用脚踩。

很多年过去了,偶然一次在北京历史博物馆参观,看那些作了标注国家一级文物,长安出土的唐三彩,怎么看都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

在记忆里,有一段时间墓群旁边几个村子的人整天都在挖,而且都是大白天公开挖,政府也没有出面管。记得,还有一些挖出的大盆中有很多宝贝,铜钱啊法器啊等等,围了一圈的人,大家就“哄”的上去笑着抢。听人说,流落在我们村子人手里的还有很多好东东,只是自己一直在外边,很少知道一些详细的情况。

墓群地址我还记得很清楚,只是自己都很少回村子了,隐约还听到熟人说,村子里谁把铜镜卖了几十块钱,又有谁把古印让二道贩子便宜收去了。也的确,虽然出土文物不少,但是村里靠贩卖文物发家了的还没有。

如果拿生命的轮回来说,古墓也是一些人的家。虽然人家家里有一些值钱的东东,但随随便便就把人家家给拆了,把人家的财产拿来换钱买酒喝,总也不是什么好的事情。

2024年盗墓笔记读书心得4

张起灵与吴邪定下十年之约,替代吴邪进了青铜古门。他不过是为了保护吴邪,宁愿自己去也不让吴邪受伤,他在新日饭店的混战中这样说道:你们谁敢伤害我的朋友,我将会把他害死,不管他跑到哪里,我都能把他找到,反正我有的是时间。可见,他虽然有冷酷的外表,内心却关注着这个铁三角。

我看到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桌子,忍着骨裂的痛,愤怒地对人们说着,这是我的朋友,你们谁敢对他们无礼,我将对你不客气,犹如此案!,心里很感动;我看到胖子说道:现在只有两个人能拉胖爷我出去,一是你天真,二是小哥,胖爷我今天就是死在这儿也值了,咱们来世还做朋友。我仍然很感动,因为这就是友谊啊!真正的友谊不就是不让对方受伤害,宁可自己受害吗?这是最可贵的。我又想到了小哥在长白山告诉吴邪,他代替吴邪进了青铜古门,然后没等他反应过来就把吴邪掐晕,扬长而去。这样的举动看似很奇怪,却是在保护吴邪。

这套小说语言简单朴素,却情感真实。虽然只是本故事书,内容浅显,但里面包含了许多令人深思的东西,字里行间都饱含哲理。南派三叔把自己所认为好的或有价值的东西都写进了书里,例如:书中写道:变化的不是我本身,而是别人看我的眼光。还有:如果你摘下了十个苹果,有九个坏了,你就不应该为那九个伤心,而是为那一个完好的高兴。或是:世界上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这些的例子很多,这里就不能一一枚举。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人们常说网络小说不好,最好不读,可我认为网络小说也并非都不好。想要做到真正有文化的人,就应该博览群书,抱着一种开放的心态去读书,并从里面找出作者真正想传达的精华或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包容它、接纳它,这才是对待文化的正确态度。

2024年盗墓笔记读书心得5

历时半年,在我读完《盗墓笔记》的那一刻,我心中充满了感慨,既不完全是开心,也不完全是悲伤。这套书对我意义重大,在某些层面上改变了我对这个世界的认识,我很感谢这套书带给我的一切。

小说情节引人入胜。故事的主人公吴邪——一个普通人,却因为一部战国帛书被牵连进了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局。他跟随他的三叔吴三省一行人去盗墓,从而认识了小哥、胖子和潘子。后来三叔不见了,吴邪和其他人一起不断谜团,发现一支许多年前的考古队,发现著名的老九门都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更可怕的是发现三叔并不是真正的三叔,而是一个叫谢连环的人所假扮。一切显得那么不可思议,却又环环相套。

在故事中,吴邪、小哥与胖子形成一个铁三角,三人一起谜团,成为关系紧密的伙伴。胖子是一个胖而灵活的人,他善于言辞,喜欢和人开玩笑,十分有趣幽默。他能化解一切痛苦:面对一切痛苦要么开个玩笑一笑了之;要么用直白不拐弯的思维方式来分析,给出一个令人苦笑不得的解释,却有时候切中要害。

如果说胖子能一个能够化解痛苦的人,那么小哥就是无视痛苦的人。他很少说话,不善于与人交流,但身手矫健,极受其他人信赖。小哥是张家人的族长,张家的所有族长都有一个统一的名字——张起灵,当然张起灵这个名号,也不是白给的,他极端聪明,好似能看穿一切,本领高超,一旦有人惹怒了他,对方将必死无疑。经常失忆,找不到与这个世界的联系,所以他一直都在寻找一个解释。

三叔曾经这么评价他:“他的内心十分强大,是一个强大的如神佛一样的男人”。张起灵不是一般的人,他的身世十分离奇,作者后来专门写作《藏海花》,让吴邪在书里一直寻找着他的身世。

盗墓笔记读书心得

最新实用!宋词读后感(1050字)


“读书不觉已春深,一寸光阴一寸金。”书是阳光,能照耀万物之灵。生活可以清贫,但不能无书,书给与我们的不单单是知识,还有性情和视野。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对于读书心得我们应该怎么样去写比较好?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实用!宋词读后感(1050字)》,仅供参考,但愿对您带来帮助。

宋词读后感

老师要求我们在暑假熟读抄写诗词70首,出于好奇看到了这本《宋词三百首》,里面有那么多的彩图,借过来看看吧!就借了它。

《宋词三百首》挑选了宋朝57位着名文人250多首词。我读时,又感后悔,它难懂难朗读。只得强打精神看一遍译词,再读一遍原词,像读散文那样的很费劲地读完了它。

我喜欢岳飞的《满江红》中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作为一个男儿,我要学岳飞那样的有志气,虽然出身农民的孩子,却能文武双全,写出这么好的词!成为浮流芳百百世的民族英雄。

我也喜欢苏轼的《水调歌头》中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我要像苏轼那样的心胸开宽,虽然人间有离合悲欢,尽管我留守在爷爷家,虽然月儿有阴晴圆缺,虽然我很少能跟父母亲相见,这些事难以求全,只要把思念父母的情留在心间,在同一个月亮下,我们一家人不是欢聚在同一月光之下!

我不喜欢那些离愁怨女,可是它们占了200来首,写得最好,对我们小孩子有什么益处?

朗读时,我读不出感情也读不出韵味,爷爷对我说,词比诗还难呢?要学词牌,平仄,押韵,唉!古代的的诗词,为什么要有这么多的规则。

如果在词中,能有励志,劝学内容,能有专为儿童写的东西,哪该多好啊!

一本借错了的书,《宋词三百首》不适合小学生阅读。

宋词读后感

也许是受了妈妈的影响,我从小就十分喜欢读宋词、背宋词。从小学二年级到现在,妈妈已经给我买了好几本宋词书了呢!并且让我把喜欢的背下来了。为了让我能更好地理解宋词,妈妈就耐心地给我讲解每一篇的历史背景,理解词中深刻的含义。刚开始,我以为唐诗和宋词没有什么大的区别,上网一查才知道,它们有许多的不同之处:唐诗要有工整的诗体,绝句四句,律诗八句,要平仄押韵。而宋词的产生可以追溯到隋唐。词,作为一种用来歌唱的配乐诗体,它要按照音韵填词,而音乐成了他的第一要素,从五代到晚唐,到了宋代,宋词到了最辉煌最优秀的时代。所以人们现在把词统称为宋词。唐诗和宋词作为我国古代文化中的两朵奇葩,千百年来一直为我国人民世代传诵。在这些伟大的宋词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苏轼、辛弃疾、陆游、李清照……他们也被后人分为婉约派和豪放派。苏轼的出现,改变了晚唐婉约的词风,突破了五代来专写男女恋情的旧框子,扩大了题材,提高了意境。他的词有写自然风光的,借写人写物抒情的,词风千变万化。“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这首描写中秋月的词,朗朗上口,流传至今,成了千古名篇。有人评此词为“天仙化人之笔”。我最欣赏苏轼豪放的词风,在“念奴娇”《赤壁怀古》中写到:“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气势磅礴,雄浑有力,仿佛让我们看到了三国时惊心动魄的战争场面。当然,他也有十分温柔的一面,如《江城子》悼念自己亡妻中写道:“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使人听起来又心酸又心动。还有表现壮志凌云保卫国家的:“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他的好词数不胜数。还有一位南宋诗人辛弃疾,他继承了苏轼豪放的词风和爱国情怀。“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如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这首词揭示了深刻的人生哲理,写了少年和晚年时的不同人生体验,很是贴切。“何处望神州?满眼风光北固楼。千古兴亡多少事?悠悠,不尽长江滚滚流!“表达了作者渴望国家统一,收复失地的决心。读来令人振奋。在女词人中,不能不提李清照。早年她的生活幸福,夫妻恩爱,写得多是些游大自然,夫妻间的幸福生活的词。让人读来心情不错。“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莲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描写的意境优美,让人过目不忘。但到了晚年,由于丈夫去世,国家沦陷,她的词风变的凄凉、悲怆。“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风住沉香花已尽,日晚倦梳头,物事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都反映他流利颠沛的生活和家愁国愁的无奈。宋词中的名作也说不完。妈妈说:“学好宋词,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要平时慢慢积累,学会把宋词运用到学习中,生活中……

真的是这样,生活中也会有宋词的影子。有许多人以为宋词离我们很遥远,学了也没用,要知道学无止境,在生活中,你要运用你学过的知识。有一次,我和爷爷奶奶看电视,画面中出现了一个古代女人,一看内容才知道是《李清照》。片中出现了许多我学过的诗句,由于奶奶不了解历史背景,听不懂宋词中的意思,也就看不懂电视中的内容了,于是我就给奶奶当起了小老师,我耐心地把李清照的历史背景和宋词中的意思讲给奶奶听。奶奶听后还夸我是一个“小博士”呢!现在,我又参加了语文课外知识小社团,对宋词更感兴趣了,在小社团里,老师教了我们好多方面的知识,使我更加深刻了宋词的魅力!

同学们,你们也快快加入读宋词的队伍中来吧!它不仅能让我们了解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说不定还能和几千年前的宋词交上朋友呢!大家都成为爱读书的人吧!

宋词读后感

近年来,联校开展了“读经”活动,这项活动也十分受各个学校的认可,所以也为我们各年级各推荐了一本书,这些书各不相同,各年级有各自的特色,我们班的特色便是《宋词》,我们在晨会上都会读宋词。背宋词,因为它是儿童启蒙文库,更是中华五千年传统文化的精华。

书中所记载的文章,全都是古代着名的诗人和词人的着作,文章内涵深刻,所以直接了白的去看文章,到最后也什么都不懂,所以还要借助下面的解词和解说。先读解词,把词中不懂的字弄懂,后读解说,把文章的全意搞懂。在了解了词意后,为了使自己记牢,所以还要用两天时间去背,较长的也只用三天。

每当进入校门的时候,进入走廊,总能听到遍布全校的朗朗的读书声,是那样的富含韵味,我们津津有味地读着宋词,欣赏着配诗的一幅幅图画,使人身临其境,看着那生动的荷花,使人感觉夏天来了,看着那发芽的柳枝,让人感觉春天来了;看着满地的落叶,使人感觉秋天来了;看着傲骨的梅花一眼就可以让人断定那是冬天。的确,书读百遍,其义自见。经过一段时间的阅读,我的理解能力提高了,想象能力丰富了。学起课文来轻松了。

读了《我站在铁索桥上》一文,当我读到:“英雄的红军,曾在这里强渡,高举着红旗,迎着火光,勇士们哪,攀着一根根铁索,冒者密密的弹雨,冲破了敌人的火网!”时,眼前便出现了红军强渡大渡河的激烈战斗场面,看到了红军勇往直前的大大无畏精神。这时,我就会下决心: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一定要珍惜。

当我读到古诗中“渭城朝雨译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这句时,这幅美景呈现在我的面前:春光明媚,柳色清新,人们有意的呼吸着新鲜空气,真是美及了。

真的,宋词很美,它能给人以启迪,在学习中,我们少不了它,它是对我们有益的课外读物,所以我们欢迎大家,请“走进宋词,两天一文。”你会有收获的!

宋词读后感

我喜欢宋词,喜欢她豪放,喜欢她哀婉,喜欢她清丽,喜欢她壮美

宋词是一杯陈年的酒,历久弥香。有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的李清照;有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小园香径独徘徊的晏殊无论是词还是词人,都令人回味,有人如词、词如人、人词合一的境界,你须小酌慢饮,才能品出个中滋味。他年重读,更是回味无穷。

宋词是一盏新沏的茶,芬芳淡雅。春日游,杏花吹满头。拂面不寒杨柳风,不仅吹皱了一池春水,也吹醒了一帘幽梦,带给人无限的憧憬与遐想。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秋的萧瑟又使你的心阵阵发冷,这种时候只能是明月高楼休独倚,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了。宋词就像是一湾清泉,她的美是淡淡的,你只有在霏霏细雨的古巷中,撑着油纸伞,满怀期待。恰在此时,逢着了一个和你一样也撑着油纸伞的姑娘,她有幽怨,也有哀伤,更有丁香花一样的颜色和丁香花一样的芬芳。

宋词是一首激越的诗,雄浑大气。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的岳飞,面对山河沦陷,抬望眼,仰天长啸,发出了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的嗟叹。英雄无用武之地的苍凉,满腔报国之志无法施展的绝唱让你灵魂震撼、心头滴血。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苏东坡,如一山西大汉持巨爵、弹铁铮,引吭高唱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数次遭贬,一生飘零,空有满腹经纶的苏轼怎能不感慨岁月无情、人生短暂、事业无成呢?这时,词人们就像站在你的面前,随着他们的慷慨激昂,你也心情激荡,热血沸腾。

宋词是一幅秀丽的画,意境幽远。行云却在行舟下,空水澄鲜,俯仰留恋,疑是湖中别有天的西湖美景;东城渐觉风光好,?皱波纹迎客棹。绿杨烟外晓寒轻,红杏枝头春意闹的郊外春光;四面边声连角起,千嶂里,长烟落日孤城闭的塞外秋景,哪一处不令人驻足、令人流连,纵使你是丹青圣手,也难绘出如此多姿的色彩。

宋词是一首哀婉的歌,荡气回肠。既有忧国忧民的岳飞、辛弃疾,臣子恨,何时灭!郁孤台下清江水,中间多少行人泪!饱含着词人的泪和血,他们的愁是悲壮的,悲壮中透出干云的豪气。也有对故国故乡的深切怀念,飞鸿过也,百结愁肠无昼夜。渐近燕山,回首乡关归路难。思乡之切,如杜鹃啼血!此词不可念,念之人肠断!还有对自我命运的叹惋和亲人的思念: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这种哀愁像绵绵的秋雨,侵入你的肌肤,深入你的骨髓,痛彻你的心扉。

宋词是良师、是益友、是恋人。她丰富知识,启迪智慧,陶冶性情。

我喜欢宋词。

宋词读后感

许多中国人,都是在唐诗宋词里不知不觉中完成了自己生命的成长。小的时候,谁没有跟着李白看过“床前明月光”?虽然不懂得什么叫思乡,但孩子的眼睛却像月光一样清清亮亮。谁没有跟着孟浩然背过“春眠不觉晓”?背诗的声音起起落落,一如初春的纷纷啼鸟。

在历史的长河中,有多少文人墨客在“青山绿水,娇莺戏蝶”的意境中写下了流传至今的千古名句,或是秋思浩荡,或是春风飞扬,或是明月千古,或是斜阳晚钟,又或许是田园林泉和诗酒流连。

翻开《唐诗宋词三百首》,你应该会听到江南淅沥的雨声,看到碧波上泊着的乌蓬船。青莲居士当时“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的豪气,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慷慨悲歌,带给我同样的震撼,一个是诗仙侠士,一个是爱国不惜生命的伟人,在历史这条奔流不息的滔滔大河中,他们流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迹。在杜甫“流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的缠绵俏丽中,我又感受到了诗人把这美如画的情景描写的如此惟妙惟肖,留给我们的是清雅秀丽的余韵。

“宛转峨眉能几时,须臾鹤发乱如丝”,“但看古来歌舞地,唯有黄昏鸟雀悲”,这几句诗,不正是把那种感叹时光无情的悲凉之感表达的淋漓尽致吗?这句“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把对时光的不舍与感叹融入了这一个个字中。

从留有浓浓墨香的唐诗宋词中,我们还能读到那浓浓的爱国情怀。它们也许是李后主“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的深沉叹息;也许是陆游“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的爱国激情;又或许是辛弃疾“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报国无门的情感。诗人任思想在伏案挥毫中狂舞,任对祖国的满腔热血在纸上挥洒,留与后世的一代又一代爱国儿女久久瞻仰。

身为一个中国人,我们应该为祖国拥有如此丰富、瑰丽的文化感到骄傲,我们现代的少年更是要取诗之精华,学词之涵韵,在这些令人浩气长舒的诗句中,感受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

宋词读后感

宋词三百首的读后感,来自亚马逊网上书店的网友:许久以前,我第一次读《红楼梦》,对于书中描述的饮食、衣着、风俗、人际关系等诸事都毫不关心,唯独对于宝黛的爱情关心倍至。他们初相见时,宝玉说:“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这句话,固然是因为他们前世有着缠缠拌拌的因缘,但是,从今世的际会来讲,又何尝不是发自内心的认可。那个时候,他们的年纪都还小,内心只是朦朦胧胧的欢喜。或者他们连欢喜都没有意识到,只不过愿意和对方在一起玩,在一起说说话。逐渐的,他们都大了起来,那种亲切的意愿,被性别差距以及周围人的眼光所阻碍。纵是如此,他们仍旧执意认同对方为自己的唯一。因此黛玉说:“我为了我的心。”宝玉说:“你放心。”爱情到底是什么。有人说付出,有人说是责任。但是,假如没有认同的话,所谓的付出、所谓的责任,又何必挂在嘴边,念在心头。说到底,是先产生了亲近感与可归属感,这样才连带出其它的事。晏几道有阙词,《临江仙》。他写:记得小苹初见,两重心字罗衣。读古人的诗词,看他们写出的文字,总觉得有沧桑感。毕竟不是同一时代,彼此的生活轨道也不能重合。这大抵便是时间所产生的鸿沟了。但是,在沧桑之外,也能产生相敬、相怜、乃至相亲感。人间自古,并无新事。虽然并不能完全重合,不过许许多多的场景,总能使人觉得似曾相识。晏几道的爱情词,总是那样伤感,那样动摇人心。黄庭坚说他“痴亦绝人”。一不傍贵人之门;二不作一新进士语;三费资千百万而家人寒饥;四人皆负之而不恨。这四痴,写尽晏几道的清高磊落、风光霁月。尤其最后一句,人皆负之而不恨,那样的对世事的乐观,那样的对世人的豁达,古往今来,又有几人可以做到。犹记得一代人雄曹操说过:宁可我负天下人,不让天下人负我。对比之下,自可见晏几道如玉般的温润。晚清时的著名词家陈廷焯在《白雨斋》词话中评他,说他工于言情,然不免思涉于邪,有失风人之旨。而措词婉妙,则一时独步。这句评价,晏几道并不知晓。自然,他也不可能知晓。想他在世若是看到,也会一笑置……

宋词读后感

我从5岁开始背诵唐诗宋词,到现在已经坚持了五年多。在这几年中,我渐渐品味到了唐诗的优美,寓意深厚的宋词我也熟记在心。现在,让我们穿越到古代,去领略唐诗宋词中的古人生活吧。

快乐孩童

大儿锄豆溪东,中儿正织鸡笼。最喜小儿无赖,溪头卧剥莲蓬。这是我最喜欢的两句宋词。刚开始背宋词时,大部分词句我都根本不懂是什么意思,直到遇见这两句。两位哥哥在劳作,幼小的弟弟在溪边剥莲蓬玩乐。不用看注释、不用问妈妈,读一遍就明白了它们的意思。读着读着,我也仿佛置身其中,在那温暖的阳光下,我戴着鲜花和绿草做成的花环和词中的小弟弟一起趴在河边剥莲蓬。啊,那莲蓬怎么那么甜!

古诗词中的孩子都是快乐的。儿童急走追黄蝶,飞入菜花无处寻。明媚春光中,孩子在追逐一只飞翔的黄蝴蝶,虽然蝴蝶飞入了同样是黄色的菜花中再也寻不着了,可我想那个小朋友一定会愉快地再去追另一只的。牧童骑黄牛,歌声振林樾。炎炎夏日,牧童在牛背上放声高唱,歌声在树林中久久回荡,也仿佛荡进了我的心中。知有儿童挑促织,夜深篱落一灯明。秋天,夜深人静中那几点忽明忽暗的灯光是什么?那是家中孩子正在斗蟋蟀呢。寒冷的冬天,孩子们照样不闲着,你看稚子金盆脱哓冰,彩丝穿取当银铮。他们将铜盆里的冰凿下来用丝带穿起来当铮玩。春夏秋冬,无论是哪个季节,小朋友们都能走出家门在大自然中尽情玩耍。我真想成为他们中的一员,和他们一起开心地玩耍。

寂寞佳人

幼儿园时看《还珠格格》,剧中的小燕子堆着云鬟雾鬓的黑发,有着人面桃花般的红润脸颊。她每天都开开心心、嘻嘻哈哈,看得我羡慕不已。等读了唐诗宋词,我才恍然大悟,原来古代的佳人们哪有这样的自由,她们在男尊女卑的社会里受着各种规矩的制约,往往深锁闺房,足不出户。

秋千应该是古代佳人最爱的游戏了。在那幽居深闺的日子里,荡秋千时偶尔地见一下墙外的景致,对她们来说,也许是像我们出国旅行一样的期待吧。墙里秋千墙外道。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这是一幅多么美丽的画面啊!如花似玉的佳人坐在秋千上,秋千荡起来了,那长长的裙摆随风飘动,就像仙女下凡一样。那欢快的笑声是不是因为荡起秋千时见到了墙外的`广阔世界呢。

寂寞惆怅是古代佳人的永恒主题。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李清照用14个字把她与爱人分别后内心的愁苦和孤独寂寞表现得淋漓尽致,同时,这也是无数古代佳人的痛。不得以和亲人们分别,没有电话、没有微信,有的只是一天天一日日无穷地期盼。真愿时空能穿越,让这些佳人们蓦然回首时就能在灯火阑珊处见到心爱之人。

真心英雄

读唐诗宋词,最令人热血沸腾的是诗词中有关英雄的描写民。林暗草惊风,将军夜引弓。平明寻白羽,没在石棱中。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李广将军听到了风吹草动中的一声异响。他急忙拉弓射箭。第二天清晨,士兵们去寻找昨夜将军射出的箭,发现箭头已深深地嵌入了石棱中。李广将军随手一射就让箭入石三分,这臂力太令人惊叹了。有李广将军在,琅琊榜上的高手们都得纷纷靠后了吧!

诗词中有很多关于英雄的描写。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这是抗金名将岳飞的壮志豪情;谈笑间强虏飞灰烟灭。这是三国周瑜的智谋与气概;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这是守卫边疆的战士们宁死不屈保家卫国的英勇决心。

诗人们不但用诗词来刻画与赞誉英雄,大多诗人的心中也都有一个英雄梦。凭谁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这是辛弃疾献身国家恢复故土的雄心;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这是苏轼的爱国情怀。就连瘦弱的李清照都有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豪迈。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千年前的历史已经渐渐远去,但我们仍能从诗作中感受到古人的冲天豪气。我的心中也有一个英雄梦,我将以努力和坚持为利剑成就我心中的梦想。

读书心得模板:1200字以上的读书心得


书籍是人类精神的粮食,是人类忠实的伙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炎夏的凉荫,是严冬的炭火,是治狂医骄的良药,是灵魂的伊甸园。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1200字以上的读书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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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字以上的读书心得1

一次世界大战结束的时候,第二次工业革命也刚刚完成。美国作为一战的战胜国,一跃超过英国成为资本主义世界第一大强国,出现经济空前繁盛的景象,全国各地一派欣欣向荣,小汽车、电灯、电话便利了人们的生活。人们觉得不会再打仗了,是时候尽情享乐了,年轻的一代更是觉得进入了一个欢乐绚丽的新时代,他们开始放弃传统的道德标准,信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整日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经济的繁荣代价是社会的世风日下。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故事就发生在这个时期。

故事通过主人公尼克的视角讲述了盖茨比的故事,为了爱追求金钱,以金钱博取爱,最终死于他人枪下。小说通过盖茨比追求爱情梦想的破灭,表现了年青一代“美国梦”的破灭这一主题。

盖茨比就是一个追逐美国梦的年轻人,早期美国梦意味着:只要经过努力不懈的奋斗便能获得更好的生活,亦即人们必须通过自己的勤奋、勇气、创意和决心迈向繁荣,而非依赖于特定的社会阶级和他人的援助,而在一战结束后美国梦却在悄悄变味,其背后的动力成了对财富的渴求。盖茨比为了能得到心爱的姑娘不惜铤而走险贩卖私酒以此获得巨额财富,从此开始整日笙歌艳舞,没日没夜的在心爱的姑娘黛西附近宴请宾客只为引起黛西的注意,这让我想起了当年周幽王为博妃子褒姒一笑而点燃烽火台的事。由此可见,在当时经济蓬勃发展的美国,拜金主义与攀比之风空前繁盛着:社会各阶层的人不择手段赚钱,有钱人花钱如流水、穷人贷款消费盲目攀比。于是经济越发呈现繁荣的景象,殊不知这虚假的繁荣最终导致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并最终引发二战。

女主人公黛西也是人性堕落的代表。黛西身为交际花每日晚上都有军人来自己家中参加宴会,而黛西跟随盖茨比的原因则是因为盖茨比欺骗她说他很有钱,随后盖茨比离开之后黛西便立马开始寻找新的归宿,有钱有势的汤姆成了他的丈夫,而带到多年之后盖茨比腰缠满贯的回来的时候,黛西又决定跟随盖茨比,后来黛西撞死了人,汤姆献计利用盖茨比对黛西的爱嫁祸于盖茨比,黛西又从了汤姆。黛西如一棵墙头草一般左右摇摆着,哪一方对自己有便跟随哪一方。这也反映了当时美国女性拜金的普遍心态,用美貌博得男人的爱,用金钱衡量包括爱的一切事物,生活不加检点、奢靡腐败,以玩乐作为活着的目标,将男性视为自己的钱包,也就是说,她们追逐爱情的目的仅仅是为了金钱。

汤姆则是花心男人与不择手段的典型代表,汤姆在与黛西结婚后不久便找到了一个情__,两人秘密交往数年,等到盖茨比回来要带走黛西的时候却又紧紧抓住黛西不放,这可不是因为爱情,而是因为占有欲与面子而已。但故事最后黛西竟然阴差阳错撞死了汤姆的情__,汤姆立马装作完全不认识情__的样子,还帮助黛西出谋划策嫁祸盖茨比,最终盖茨比被杀死,而这两人马上远走高飞消失不见,连盖茨比的葬礼都未参加。汤姆成为那个时期上流社会男性的典型代表,用钱来处理一切事物,在外面花天酒地,四处寻找情__,并带有严重的种族歧视心态,在自私心膨胀到极点的时候可以干出杀人一类的事,人性竟至于堕落到如此地步!

故事中很多其他的小配角也反映了美国当时的社会现状:汤姆情__的丈夫代表着美国的无产阶级穷人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任富人摆布;盖茨比的父亲则在儿子死后,为儿子拥有如此大的房子与如此多的财产而骄傲,似乎忘了儿子已经死去这一事件:沃尔夫山姆在盖茨比生前只想着盖茨比的钱,在盖茨比死后装聋作哑,让人感到当时美国社会的冷漠与自私。

叙述者尼克则是一个旁观者,他不是这人格堕落中的一员,他以他的视角讲述了这发生在美国最繁华的东部的故事,故事的最后,尼克看清了东部的鬼影重重,世态炎凉,踏上了前往中西部的路途。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菲茨杰拉德在凭借其另一本小说《人间天堂》出名时还不满24岁,菲茨杰拉德一夜之间成为了美国文坛一颗耀眼的新星。一个星期后,他与泽尔达在纽约结了婚。菲茨杰拉德和泽尔达年轻,迷人,拥有金钱和名望,是一对令人艳羡的金童玉女。他们活跃于纽约的社交界,纵情地享受爱情、年轻的生命以及成功的欢乐,过着夜夜笙歌、觥筹交错的生活,后来又长年在欧洲居住。但由于讲究排场,挥霍无度,他们的生活渐渐捉襟见肘。泽尔达因精神病多次发作被送进精神病院,菲茨杰拉德也染上了酗酒的恶习。1940年12月21日,菲茨杰拉德因为心脏病突发死于洛杉矶,年仅44岁。

这真的是莫大的讽刺。

菲茨杰拉德曾经这样形容欧美的三个国家:法国是一片土地,英国是一个民族,而美国是一颗赤子之心。世界各地的人都怀抱着一颗赤子之心来到美国追逐自己心目中的美国梦,但到了最后无非是追逐更多的金钱罢了,在这经济繁荣却充满功利的社会中慢慢迷失自我。所以,黯然神伤的故事总是发生在最为绚丽的时代。

1200字以上的读书心得2

要理解《资本论》被称为“资本主义的血史”,我认为带着下面这个问题去阅读,或许能够初见端倪:还在第四章中,在阐明货币之所以成为资本,只是因为货币的一部分被转化为与生产资料相分离并且被自由工人所出卖的劳动力时,就发生过这样一个问题:这种劳动力究竟是从哪儿取得的呢?个别人手中大量的货币量究竟是如何地,通过什么方法积累起来的呢?

“圈地运动”是我仅能想到的原因,这是高中教育留给我的。阅读到在第一卷二十四章才发现自己的思考和学识有多狭隘。马克思说道:“但是,资本积累以剩余价值为前提,而剩余价值以资本主义生产为前提,而资本主义生产又以商品生产者握有较大量的资本和劳动力为前提。因此,这一整个运动好像是在一个恶性循环中兜圈子,要脱出这个循环,就只有假定在资本主义积累之前有一种“原始”积累(亚当.斯密称为“预先积累”),这种积累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结果,而是它的出发点。”从这里来理解,所谓“原始”积累是在资本及与其适合的生产方式产生之前的生产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的历史过程。当“原始”积累达到一定力量和能力的时候,它就辩证地转化资本,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曾经,在高中的课堂上,老师向我们解读“资本就是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流着血和肮脏的东西”,本以为这仅是马克思个人仇资的心理表示,毕竟在当时,我只认为马克思是站在资本主义对立面的人。读罢《资本论》,才发现这正是恰如其当的评述,甚至如果还有更贬损的话语,我不介意用它来描述资本积累的原始过程。历史是被建构出来的,以文字形式表现出来的历史,总是不可避免地带有作者的印记,但其前提是存在有那么一段历史,才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虚构的历史,迟早会被淹没在时间的长河中。“事实上,原始积累的方法绝不是田园诗式的东西。”

如果说,资本积累不外是不断地进行着对雇佣工人的剥夺,对他们的无偿劳动的占有,而这种剥夺又是隐敝的,被掩盖在物的关系下面,是按照商品流通规律发生的,那么原始积累就是对生产者生产资料的剥夺,其目的是在于把他们变为雇佣工人,这种剥夺并不为物的关系所掩盖,它在商品流通规律之外进行,是超经济的因素。下面我将具体阐述原始积累是如何使大多数人变成无产者而少数人成为资本家的。

对农村居民土地的剥夺是从十五世纪最后三十多年开始演出的。同王室和议会顽强对抗的大封建主,把农民从土地上赶走,夺去他们的公有地,强行拆除农民的住房和公认的小屋,把耕地变成了牧羊场,大量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者被投向劳动市场。同时,十六世纪宗教改革和伴随而来的对教会地产的大规模侵吞,对修道院等的压迫,把住在里面的人无情地抛进无产者行列。把人从地产上清扫出去,对“神圣的所有权”进行最无耻的凌辱,对人身施加最残暴的暴力,在那个时代,所有这些被视为理所当然,这就是原始积累的各种“田园诗式”的方法。无怪乎托马斯.莫尔在自己的《乌托邦》一书中就宣称:“羊在吃人”。所有这些为资本主义农业夺得了地盘,使土地与资本结合,为城市工业造成了大量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阶级。

我一直用“不受法律保护”来形容那些无地无产者,因为他们确实几乎没有受到过任何法律的保护,即使有法律,那也是用来压迫剥削他们的血腥法律,可以说,他们是时代的牺牲者,同时也是奉献者,因为他们的非自愿地牺牲造就了资本的原始积累。几乎一夜间,大量无地无产者被投向劳动市场,但是这个不受法律的无产阶级不可能像她诞生那样快地被新兴的工厂手工业所吸收。再者,这些突然被抛出惯常生活轨道的人,也不可能一下子就适应新状态。他们大批地变成了乞丐、流浪者,其中一部分人是由于习性,但大多数是为环境所迫。我们甚至不曾想过法律可以这样:它对大多数人为何沦为流浪者在所不问,甚至鼓励把农民沦为无产者的行为,但它却对流浪者施加酷刑,并要他们发誓回到原籍或最近三年所居住的地方去“从事劳动”,而没有人“愿意使用”还要被割耳朵。多么残酷的讽刺!他们的家园和土地已经被剥夺,劳动市场早已饱和,法律却要求他们“从事劳动”,否则就对他们施加酷刑。在形式上,血腥立法的目的在于反对流浪者和乞丐,但是转变为这种人的人恰恰就是被剥夺者。可以这样说,血腥立法所做的工作并不少于血腥剥夺者的工作。法律还在另一个方面起了大作用:法律虽然规定了工资的限度,但从来没有规定工资的最低限度。“支付高于法定工资的人要被监禁,但接受高工资的人要比支付高工资的人受到更严厉的处罚。例如,伊丽莎白的学徒法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规定,支付高工资的人,监禁十天,而接受的人,则监禁二十一天”。有关雇主和雇佣工人之间的契约以及解约期限等条款规定,对违约的雇主只提出民事诉讼,而对违约的工人则提出刑事诉讼。工人的状况极端恶化,货币工资提高了,但其提高的程度不及货币贬值和物价上升的程度。正如亚.斯密所说:“每当立法机关企图调解雇主及其工人之间的纠纷时,它的顾问总是雇主。”所有这些在今天看来,都是那么不可思议,那些法律变成了可笑的反常的东西,但是它确确实实的存在过,并在极大程度上推动了原始积累,造就了大资本家。

“资本是天使?资本是魔鬼?资本能让我们一步登天,也能让我们落入万丈深渊。人人心中都有一个资本的模样,你心中的资本模样如何?”通过《资本论》,我了解到原始积累的残酷性以及后续资本的积累,一方面使社会财富越来越集中在少数资本家手中,另一方面则是相对过剩人口大量存在,从而扩大品贫富差距。而越来越多相对过剩人口对在业人员造成极大的压力,迫使在业人员不得不过度劳动和忍受资本家的摆布。发达的生产力不能解决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生产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以个人劳动为基础的、分散的私有制转化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同事实上已经在社会生产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化为社会公有制比较起来,社会公有制自然是一个长久的多,艰苦的多,困难的多的过程。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少数掠夺者剥夺人民群众,而社会公有制则是人民群众剥夺少数掠夺者。《共产党宣言》最后呼吁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并不只是出于阶级斗争的考虑,更是提高大多数人的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

1200字以上的读书心得3

古人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短暂又难忘的实习旅程就像白驹过隙般,飞速而逝,而这其间的感受也像五味瓶——酸甜苦辣咸一应俱全,在每日紧张充实的工作环境中不觉间已经走过了一个月的实习期,回首这一个月的实习期,内心充满着激动,也让我有着无限的感慨。

就业环境的不容乐观,竞争形式的日趋激烈,面对忧虑和压力,于是就有了像我一样的在校大学生选择了社会实践工作。打工实践实践虽然很短,但是在这段时间里,我们却可以体会一下工作的辛苦,锻炼一下意志品质,同时积累一些社会经验和工作经验。这些经验是一个大学生所拥有的“无形资产”,真正到了关键时刻,它们的作用就会显现出来。

大学生除了学习书本知识,还需要参加社会实践。因为很多的大学生都清醒得知道“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人不是现代社会需要的人才。大学生要在社会实践中培养独立思考、独立工作和独立解决问题能力。通过参加一些实践性活动巩固所学的理论,增长一些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能。

因为知识要转化成真正的能力要依靠实践的经验和锻炼。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和日新月异的社会,我觉得大学生应该转变观念,不要简单地把暑期打工作为挣钱或者是积累社会经验的手段,更重要的是借机培养自己的创业和社会实践能力。

现在的招聘单位越来越看重大学生的实践和动手能力以及与他人的交际能力。作为一名大学生,只要是自己所能承受的,就应该把握所有的机会,正确衡量自己,充分发挥所长,以便进入社会后可以尽快走上轨道。

这次的认识时间是一个开始,也是一个起点,我相信这个起点将会促使我逐步走向社会,慢慢走向成熟。

作为一名在校学生,能在大一期间参加社会实习,是一次难得的机遇。使我们在掌握基本理论知识后,迅速的加以实践运用。巩固学习成果。同时,在大三学年,能对所学知识有了更进一步的深化理解,便于更好的学习。这是学业上的优势。更为可贵的是,我们在实习中成长的更加成熟,无论是思想还是心理上。

由于我们一贯生活在校园中,时刻有老师、家长和同学关爱,生活可以说用无忧无虑来形容,很少接触社会,也很少吃苦。在这次酒店实习中,困难时刻严峻的考验着我们。通过这次实习,我比较全面地了解了酒店的组织架构和经营业务,接触了形形色色的客人,同时还结识了很多很好的同事和朋友,他们让我更深刻地了解了社会,他们拓宽了我的视野,也教会了我如何去适应社会融入社会。

而作为一名还未走出校园的学生,我深知自己要学的东西有很多很多,对即将踏入的工作岗位又有着太多的陌生和神秘,在这种矛盾心理的促使下,我满怀着信心和期待去迎接它。初来酒店我就被它神秘的色彩、清新的空气、幽雅的环境所深深吸引,为能有机会在这个地方实习而感到庆幸。

来到酒店安排岗位,我才发现自己并没有太多的优势,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和现实还有很大的差距,一切都需要重新开始学习摸索,为此当让我选择岗位的时候,我选择了收银员这一岗位,因为它接触客人比较多,工作时间也比较紧凑,这对于我来说是一个绝好的锻炼机会。在工作中,虽然我只是充当一名普通收银员的角色,但我的工作也绝不仅仅是收钱那么简单,其中也是一系列的复杂程序。

在这一个月的工作中,我发现要能自如的做好一项工作,无论工作是繁重、繁忙还是清闲,要用积极的态度去完成我们的每一份工作,而不是因为工作量比例的大小而去抱怨,因为抱怨是没有用的。我们更要做的是不要把事情想的太糟糕,而是要保持好的心态面队每一天。因为快乐的心态会使我们不觉的工作的疲惫与乏味。

工作中我刻苦学习业务知识,在领班的培训指导下,我很快的熟悉了酒店的基本情况和收银的岗位流程,从理论知识到实际操作,从前台到接待为客服务,一点一滴的学习积累,在很短的时间内我就掌握了收银员应具备的各项业务技能。

实习占用了我们大学里的最后一个暑假的时间,但是这和以往打的暑期工不同,在工作过程中,我们不是单纯地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去换取报酬,而是当自己是酒店的一员,和各部门同事密切合作维护酒店形象和创造的利益。实习过程中,我们不会因为还是本科在读生而受到特别的礼遇,和其他心员工一样,从酒店基本知识和本职工作开始了解,偶尔做错事,也不会有人偏袒。

作为酒店的一员,穿上了工服,就要处处维护酒店的权益,要把自己和酒店紧密联系起来,要熟悉酒店的信息,要另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要代表酒店的利益,时刻为酒店做宣传,提高酒店和自己的形象。实习过程中,让我提前接触了社会,认识到了当今的就业形势,并为自己不久后的就业计划做了一次提前策划。

通过这次实习,我发现了自己与酒店的契合点,为我的就业方向做了一个指引。另外,酒店的人才培养制度为我们提供了大量的学习机会,为我们提供了就业机会。实习实际上就是一次就业的演练,在实习中,我发现,其实学习不光充满在课堂上,社会上给你提供的学习机会更多。只不过,这个学习资源需要你的筛选。不象我们课堂上,老师永远教给我们的都是实实在在的真理性的知识。但是,社会上提供的学习资料更及时,利用效率更高。学习的机会时刻充实在生活中,学习中。

1200字以上的读书心得4

萧红童年的记忆,忘却不了,难以忘却,便成就了《呼兰河传》。

在萧红的记忆里,童年,是最珍贵最美好的,童年有烦扰人们却走不过去的泥坑,呼之“盛举”;童年有化子们吐不尽的悲哀;童年有扎彩铺为死人准备的大排场;童年有害五个孩子大闹一场的麻花,和人们花光积蓄也要吃的豆腐;童年有美妙无穷,变化无穷的火烧云;童年还有在精神上的盛举;童年还有和蔼的祖父和承载欢乐的大花园;童年还有令人讨厌的祖母和奇怪的有二伯……

这些记忆是一篇叙述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

正值青春,作者的玩伴却是丰富多彩的后花园。春,作者爱拔一个白菜,摘一个黄瓜,或采一个倭瓜花心,捉一个大绿豆青蚂蚱,一个大蜻蜓从旁飞过,于是丢了黄瓜又去追蜻蜓去了。夏天,呼兰河的火烧云也很美,一会儿像一匹马,一会儿又像一条大狗,变化无穷。秋天,后花园要封闭一次的,但秋雨之后,后花园中便开始凋零了。冬天,无聊了,就翻开储物室里的大箱子,里边总有许多好玩的东西,来消遣冬日漫长凝滞的日子。四季,自然的美妙与神奇总会带给作者生命中最初的期冀和梦幻。童年,那是作者最享受的人生中的纯真、没有被世俗侵扰玷污的青春年华。

但是,可能童年中的乐趣加起来也就这么多了吧。但还有一个一直陪伴着作者的玩伴,祖父。祖父总会包容作者调皮的一切,祖父的眼睛是笑盈盈的,祖父常常笑得像孩子似的。祖父还教她唐诗,讲实在听厌了的故事。

可是到了第四章后,作者渲染气氛,语言稍有沉重,每节开头都是一句:“我家是荒凉的。”“我家的院子是荒凉的。”因为那些小小的乐趣,已不足够满足作者渴求多彩新奇生活的欲望了。院中摆着的破旧物,没有缘由,任其自然,更没什么乐趣;房子外表高大威武,但内容空虚;不少的蜻蜓和蝴蝶在那荒凉的一片蒿草上闹着,不但不觉得繁华,反而更显得荒凉寂寞;邻居们生活千年如一日的刻板单调,那粉房里的歌声,就像一朵红花开在了墙头上。越鲜明,就越觉得荒凉。

呼兰河的人是寂寞的。他们都是像作者这样由小长到大的,但他们也已经习惯了。所以他们抓住一切看热闹的机会,不放过呆板单调生活中极少有的乐趣。他们生活规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年之中,必定要跳大神,唱秧歌,放河灯,野台子戏,四月十八娘娘庙大会等等,这是精神上的盛举。

呼兰河的人是愚昧的。节日的盛举,都是为鬼而做的,并非为人而做的。至于人去看戏、逛庙,也不过是揩油借光的意思。相比起来,作者没有鲁迅那样强烈的批评和嘲讽,而是以点滴的笔墨,缓缓地叙出作者对封建社会的厌恶和悲天悯人的情怀。

呼兰河的人是麻木的。小团圆媳妇是书中被迫害最深的,在那个没有一点人性一点温暖的非人间。“大缸里边,叫着,跳着,好像她要逃命似的狂喊”“当晚被热水烫了三次,烫一次昏一次”;而周围人呢:“看热闹的人,络绎不绝”“没有白看一场热闹,到底是开了眼界,见了世面”他们眼见如此残忍的行为却大声叫好,一个人的死若是能带来点乐趣的话那就是好的。作者悲痛地描述了这种践踏,蔑视生命的行为,批评却又同情他们。是啊,这能怪他们吗?他们其实还是善良的,实在没有害人或自害的意思啊。他们同是被几千年传下来的思维、生活方式所害,最终成为一个个牺牲品。

呼兰河的人是消极的。那些漏粉的人一直唱着歌,那唱不是从工作所得到的愉快,好像含着眼泪在笑似的。逆来顺受,人生是苦多乐少的。逆来的,顺受了。顺来的事情,却一辈子也没有。有二伯,老厨子,老胡一家,都是这样。

不过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冯歪嘴子,他本该绝望,却镇静下来,照常生活着。他不似小团圆媳妇和王大姐那样无意的反抗,而是虽受限制,却寄寓着希望。

读到最后,心头很沉重,苦闷,直到心中五味杂陈难以平复。

《呼兰河传》就是这样一本书,风格明朗,却笑里含着沉痛。以一个孩子的小视角,反映出中国的一个大时代。

1200字以上的读书心得5

我希望把我从书里得到的快乐分享给大家,也希望能够把我得到的启示分享给大家。

哈利开始的生活并不好,他的父母被伏地魔杀害,他从小被寄养在姑姑家。可是他的姑姑讨厌魔法,讨厌他。但是种种的阴差阳错却让他成功到魔法学院报到,开始了一段不平凡的生活。他机智、勇敢、善良、正义、乐于助人,它拥有两个与他患难与共的小伙伴。罗恩虽然有时表现的傻乎乎,但是他讲义气,能够与哈利共同挑战困难。郝敏是一位麻瓜家庭出生的小女孩,他天资聪颖,爱读书,爱钻研,懂得一些哈利与罗恩不知道的知识,她是哈利的得力助手,能在关键时刻为哈里指点迷津。在魔法师的世界里是讲究高贵与低贱的,出生于麻瓜家庭的他虽然被别人讥笑,但她始终不放弃,走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三位小主人公虽然总是碰壁,走的道路虽然曲折,但是,情在左,爱在右,将这一路点缀的花香弥漫,有泪可掬不觉悲凉。

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

文章作者罗琳也许和一般的作家文笔一样,但可真正吸引人的,是让我们在一个不道德的时代,看到了德行的力量。故事对个人的责任、勇敢、忠诚和忍耐等性进行了探索,并赞扬了这些品质。

记得有位名人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是啊,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记住这么一句话吧: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明又比脚更长的路。

哈利那勇敢、坚强,遇到困难不屈服的品质令我十分钦佩。我想,我们现在的青少年大都是独生子女,受到爷爷奶奶还有爸爸妈妈的宠爱,在生活和学习上遇到一点点困难就畏难却步,总习惯躲在爸爸妈妈温暖的怀里。比起哈利,我们真是无地自容。

这本书吸引我的还有哈利那些美好的性格:他对亲情的珍惜以及为他人着想的可贵精神,他对友情的忠诚,他在妒忌者面前的绅士风度,他对待挫折的积极态度,他在困难面前的毫不气馁,让我深深为此折服。

每当我翻开《哈利波特》,我仿佛也进入了魔法世界,和他一起欢乐、悲伤,我爱看《哈利波特》,不仅因为他惊险刺激,充满了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而且因为它告诉了我们一个人生哲理,爱能打败一切。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我非常喜欢这套书,一口气就读完了。

哈利波特的父母在哈利小的时候被伏地魔给杀害了,小哈利自己侥幸逃脱了伏地魔的黑魔法,但是在他的头上留下一道闪电形的伤疤,从此他成了魔法界人人可知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的父母被杀了,可怜的哈利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他住在他唯一的亲人姨妈家里,在那里受尽折磨,度过了一个悲惨的童年。哈利十一岁生日的那天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是一名巫师,现在要到魔法界去学习。就这样哈利不平凡的一生开始了……和罗恩?赫敏成为朋友,和马尔福成为对手,误解斯内普教授,认识和蔼?可亲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当然还少不了杀死哈利父母、哈利最痛恨的人—伏地魔……在充满爱又充满恶的世界里哈利度过了一生。哈利杀死了伏地魔并为自己的父母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赞叹:哈利是一个多么勇敢?果断的人,自己和两个伙伴对付一个法力高超的伏地魔(又称神秘人?黑魔头等),伏地魔有很多食死徒为他效力,有些已经年纪大的&0以上的读书心得

读书心得模板:2000字左右读书心得


书中自少年五彩的梦;书中自有中年朴质的影;书中自有老年夕阳的红。书中自有感人的亲情,书中自有纯洁的友情,书中自有诚挚的感情。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00字左右读书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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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字左右读书心得1

故事把我带向神秘的阿富汗,以前我对这个国家的了解仅限于塔利班、美国的轰炸,但所有的这些都离我们的生活相差十万八千里,政治制度、社会环境、风俗习惯等等的不同都令我对这个陌生的国度充满了好奇。

喀布尔、坎大哈、赫拉特、马扎里沙里夫在这些陌生而拗口的城市名字背后,一个关于亲情、友情、忠诚、背叛、人性的弱点与自我救赎的故事正在这片土地上发生着。

我,作品中的主人公,阿米尔少爷。

哈桑,阿米尔儿时最忠诚的玩伴,是仆人阿里的儿子。他们从小都没有母亲,却又吃同一个人的奶水长大,"喝过同样的乳汁长大的人就是兄弟,这种亲情连时间也无法拆散";他们在一起玩耍,摘桑葚,一起爬山,拿镜子把太阳光反射进邻居家里;他们坐在高高的枝桠上,没穿鞋的脚丫晃来晃去;在山坡上阿米尔会给哈桑讲述在学校里的事请,给哈桑念课本里的故事。那个时候有着兔唇残疾的哈桑仿佛永远微笑着。哈桑坚强勇敢,对阿米尔忠心耿耿,在阿米尔受到阿塞夫欺负的时候,哈桑挺身而出为阿米尔解了围。他们在树上刻着"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在那段纯净的童年时光,他们就是那片乐土的主人。

刚会说话的时候阿米尔说的第一句话是"爸爸",哈桑说的第一句话是"阿米尔".阿米尔的父亲的确是一个成功的人,有着成功的生意、优雅的举止,并且乐于助人,他有着自己的判断,从不盲从于他人。阿米尔特别崇拜他的父亲,并且希望能从父亲那里得到额外的关爱,能够得到父亲的认可。

风筝大赛是阿富汗每年冬季都要举行的比赛。谁的风筝能在天上坚持最长的时间,并且能拿到这只最后坠落的风筝,那就算是赢得了比赛,而哈桑却是追风筝的好手。为了能让父亲对自己另眼相看,阿米尔特别希望能够赢得风筝比赛。在最终的比赛中,经过精心准备的阿米尔终于如愿以偿得到冠军,追风筝的任务便落到了哈桑的身上。"为你千千万万遍",对阿米尔说完这句话,哈桑便跑开追风筝去了。

但悲剧也就此发生,阿塞夫他们几个人把哈桑挤到了一个死胡同,为了保全阿米尔心爱的风筝,哈桑遭受了阿塞夫的侮辱。但此时阿米尔在一旁看到了一切,虽然有千万种冲动要去解救哈桑,但生性懦弱的阿米尔最终并没有挺身而出,而是看着这一切发生。想着哈桑对自己忠诚,自己却背叛了他,阿米尔充满了负罪感。事后,阿米尔多么希望哈桑能责骂他,甚至能够打他一顿,而哈桑并没有这样做,还是像以前那样忠诚。越是这样阿米尔越觉得负罪感深重,为了减轻良心的折磨,他便疏远哈桑,最终设计陷害了哈桑,导致阿里不得不带着哈桑离开了阿米尔的家,从此他们再也没有见过面。父亲在知道哈桑离开后嚎啕大哭,阿米尔一直不能理解这是为什么。

后来,俄国侵占了阿富汗,战争使这个国家满目疮痍,不得已父亲带着阿米尔四处避难,最终到了美国,在那里阿米尔开始了新的生活,成了家,父亲因为癌症的折磨永远的离开了他们。

就在这之后不久,一个从阿富汗打来的电话,扰乱了阿米尔的原本平静的生活。父亲以前的合伙人,阿米尔幼年时的一个成年朋友,拉辛汗从阿富汗打来电话称自己将不久于人世,希望能再见阿米尔一面。

阿米尔又回到了阿富汗,在拉辛汗病榻前,拉辛汗说出了一个隐藏多年的秘密。哈桑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兄弟,阿米尔一直崇拜的父亲睡了哈桑的母亲。还有哈桑已经被塔利班分子枪杀,想要对他弥补自己的过错已经不可能。对于这两个事实阿米尔一时难以接受。在谈话中,拉辛汗显然已经知道当年阿米尔背叛并陷害哈桑的事情,也知道阿米尔因此而遭受的良心的煎熬。"你父亲知道做错了事,他通过做善事来弥补自己的过失","当罪恶导致善行,那就是的救赎","这里,有你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拉辛汗对阿米尔说。后来阿米尔得知哈桑还有一个可怜的孩子,于是一场自我救赎的行动便展开了。

为了解救哈桑的儿子索拉博,阿米尔不得不再次面对已成为塔利班分子的阿塞夫,这次面对杀人不眨眼的阿塞夫,虽然也有恐惧,但是阿米尔终于勇敢地站了出来,像当年哈桑保护他那样,保护索拉博。这迟到二十六年的挺身而出导致阿米尔被打的受了重伤,但他没有感到疼痛,反而是痛快。身体上的伤害弥补了内心深处的内疚与自责,换来了内心的安宁。最终索拉博用弹弓打瞎了阿塞夫的左眼,他们两个逃了出来,并通过努力把索拉博带到了美国与自己一起生活。故事的最后,阿米尔再次放起了风筝。

故事的前半部分让我沉浸于友谊与忠诚的感动中,读的时候让我想起了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还有《少年闰土》,孩童时期的游戏以及那份纯真的感情都是如此相似,也许这些美好的东西是不分国界的吧。故事的后半部分我读到的是人性中的懦弱、自私,以及对自我内心的救赎。有些东西我们要勇敢地面对。逃避只能让自己背上更重的心理包袱。也许,勇敢的人不是打不倒的人,而是在每次打到后都能重新站立起来的人。知错一定要及时改,不要用新的错误来掩盖旧的错误。

这部书同时也让我对阿富汗的风俗习惯,社会环境,政治变动,以及阿富汗儿童的苦难与生存现状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与了解。不仅看到了兄弟情谊,还看到了普什图人对哈扎拉人的种族歧视,以及什叶派穆斯林与逊尼派穆斯林的纷争。

早先是苏联入侵阿富汗,阿君主立宪制宣告结束,于是美国支持塔利班对抗前苏联。9.11事件后,美国便在阿驻军__塔利班政权。虽然塔利班政权已经垮台,然而直至现在,这个多难的国家一直处在内忧外患之中。书中也描述了战乱中以及塔利班统治下的阿富汗的惨状,以及那种环境下人们对和平与安宁的向往。

2000字左右读书心得2

大概上中学时就听说过世界名著《悲惨世界》,可是许多年来一直都没读过,主要原因是我不喜欢读外国小说,里面的描写、叙述和议论太啰嗦,让人生厌,简直不像小说。

而这次促使我看这部名著的,是三十多年来耳闻目睹的许多人和事。

这部名著向我们比较全面地展示了100多年前法国底层人民悲惨的生活画卷,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主人公冉阿让是一个勤劳而穷苦的老实人,因不忍外甥和外甥女挨饿偷了一块面包,居然被判5年刑;狱中因担心寡姐一家生活无着而多次越狱,被加刑至19年。长期的牢狱迫害使他产生了报复社会的思想。出狱后就偷了好心留他宿的米里哀主教的银器,还强占了一个小孩子的钱。而主教不仅没告发他,反而又送他一对银烛台,还劝他以德报怨,广济厚施。

在主教的教诲下,冉阿让被残害多年的善心萌发,脱胎换骨。流浪到一个城市后,由于他对一项技术的革新,发了大财,建了工厂。发财后,一心一意周济穷人,受到广泛好评,被提拔为市长。一个可怜的小女孩珂赛特的母亲芳汀,因为失去工作,养不起孩子,被迫做了__女,也受到了冉阿让无私的救助。然而好景不长,他偷盗主教银器和强占小孩子钱的事终于案发,又一次被捕入狱。当然结果就是,被他周济的穷人又开始过起了悲惨的日子。

本书的作者雨果认为,这是可恶的法律造成的。

他在本书的序言里说:“只要因法律和习俗所造成的社会压迫还存在一天……”雨果认为,造成社会悲惨的原因是法律和习俗的压迫,即使是正义的法律和正义的执法者,也是造成社会悲惨的原因。雨果在书中试图告诉我们:如果不因一点盗窃行为逮捕大慈善家冉阿让市长,这个社会就是另一个样子——正义的法律在维护少数人利益的同时,却制造了更大的悲惨。这样的认识我们不能不说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我们也不能不说,这是作者在认识上的局限。

雨果是一个追求自由,赞美革命的人,他还认为,没有自由平等也是造成社会悲惨的原因。他有点浪漫主义的幻想,他乐观地认为,如果社会给人以自由平等,再加上慈善,那么这个社会就将非常美好,不再悲惨。我们还得说,这也是作者的局限。

实际上,造成社会悲惨的不是法律,不是坏习俗,不是没有自由平等,而是经济制度,根源是经济制度,与政治关系不大。

悲惨不悲惨是经济上的事,经济上的事就应该从经济制度上找原因,不要从政治上找原因。张三有病,不要治到李四身上。

经济制度分为私有制和公有制两种,私有制是私有制社会的根本制度,公有制是公有制社会的根本制度。

私有制恰恰是造成私有制社会悲惨的根本原因,只要这个制度存在的地方,社会就是个悲惨的社会,世界就是个悲惨的世界,无论发生不发生民主革命;只要这个根本原因不除,世界就会永远悲惨下去,不管人民是不是自由平等。2000年前的专制社会,私有制是存在的,所以2000年前是个悲惨的世界,并不是只有100多年前的法国是悲惨的世界;100多年前的丹麦,私有制是存在的,所以有“卖火柴的小女孩”,并不是只有100多年前法国的珂赛特是个可怜的小女孩;今天……一千年后,如果私有制仍然存在,这个世界仍然是悲惨的,一模一样的事情仍然会发生,与有没有民主,有没有自由平等无关。

雨果在本书的序言里还说:“贫穷使男子潦倒,饥饿使妇女堕落,黑暗使儿童羸弱。”这句话正确吗?当然正确。

如果年青的冉阿让不因贫穷就不会去偷面包。然而,雨果并没对这句话深究下去。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贫穷、饥饿和黑暗?怎样消灭贫穷、饥饿和黑暗?他没深究。或者他深究下去了,但是得出了一个错误的答案——他认为自由平等和慈善可以消除贫穷、饥饿和黑暗。

他不知道,造成贫穷、饥饿和黑暗的是私有制,不消灭私有制,贫穷、饥饿和黑暗就会永远存在下去,悲惨的故事就会一而再、再而三地重演。

私有制里,固然也可以提出自由平等的口号,自由平等固然也可以被做得有模有样,但是没有公有制为基础的自由平等是无本之木,是空中楼阁,是虚空的。

私有制里,在民主革命之后,专制等级虽然被废除了,虽然没有法律规定的等级和各种限制了,但是自由平等是受金钱限制的,有一分钱就有一分钱的自由平等,有两分钱就有两分钱的自由平等。五酒店,穷人可以进吗?虽然法律允许,但是穷人仍然不能进。尽管在等级制度下,法律是不允许下等人进的,这个制度很可恶,可是民主革命后废除了等级制度,穷人仍然不能进,这样的自由平等难道不是虚空的,口号式的?私有制里的民主革命,固然能废除不合理的法律,但是废除不了富人的金钱。

慈善能改变悲惨的世界?雨果在书中说道:“社会上层的博爱总敌不过下层的贫穷”,这就是说,来自政府的慈善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的。那么来自民间的慈善呢?雨果比较推崇冉阿让的慈善行为,看来他认为这是可以的,可能他认为如果所有资本家都能像冉阿让那样慈善,那么这个社会就美好了。实际能不能这样呢?

不要说所有的资本家并不是都有善心的,即使都有善心,也是做不到的。

几千年以来的私有制,在财富的分配上,一直有一个不为人知的潜规则,这个潜规则就是:不允许劳动者富裕。为什么?因为有识之士认为,如果劳动者报酬高了,一年的工钱两年都花不完,一辈子挣的够两辈子花的,那么劳动者就会失去劳动的动力,他们可能要去旅游,要修养等等,这样就没有人创造财富了,资本家也招不到工人了,这是很可怕的。

所以只能给劳动者极低的报酬,让他们仅够养家糊口的,花完还得挣,只能不断地劳动。大家都知道放鱼鹰的,放鱼鹰的人,是不给鱼鹰饱食吃的,鱼鹰吃饱就不捉鱼了。而鱼鹰也是这么认为的吗?当然,放鱼鹰的人绝对不可能站在鱼鹰的立场上考虑问题。所以,一些人干脆就明目张胆地高喊:“贫富分化利于社会发展”“橄榄型的社会结构是最美好的”。

因此,私有制社会是不允许大家都富裕的,是不允许人民在经济地位上平等的,或者说,一部分人的贫穷和悲惨,是有识之士或私有制这个社会,早就规划好了的,是必须存在的。开头本文就说过,冉阿让是一个勤劳而穷苦的人,为什么说他勤劳而穷苦?30多年来我们一直受到的教育都是勤劳致富,按理来说勤劳是不能和穷苦挂上钩的,应该只有吃喝__赌、游手好闲和穷苦才能挂上钩。可是,我们看到的事实是,广大勤劳的工人和农民都是穷苦的,为什么?就是鱼鹰原理。这样,我们还能指望私有制消除悲惨吗?它抹粉似地救助的悲惨没有它制造的多。

今天来看,这部名著虽然有一些局限,但是进步意义还是很大的。它用现实主义手法给我们描绘了底层人民的悲惨生活,并积极探索解决办法。仅仅它的现实主义,仅仅它对底层人民悲惨生活的描写这一点,就足够许多作者学习的了。我们都读过很多小说,也看过许多戏剧、电影,但是以底层人民为主题的,反映底层人民悲惨生活的,我们很少见过,我知道我,只在30多年前看过几本。四大名著是不是?不是。尤其是现在,言情的、玄幻的、搞怪的、搞笑的、打斗的,汗牛充栋,可是就没有这方面的。作者都没有社会责任感,都只想赚钱发财了,总是迎合低级趣味。底层人民占大多数,为什么就没有写他们的现实的书?请作者们多些现实,少些浪漫,有点社会责任感。当然,出版不了也可能是一个原因。

2000字左右读书心得3

读罢《狼图腾》这本书,给我最深的感触便是,在那个充满血腥的年代为什么成吉思汗及其子孙,竟然仅用区区十几万骑兵就能横扫欧亚?创造了人类有史以来世界上版图的帝国呢?答案就是千万年来,游牧的草原人和草原狼,在腾格里这方神气的热土上时魂归时,怎样来到的草原,去时草原还是怎样。能摧毁几十个国家巨大城墙城堡和城市的草原勇士的生命,在草原上却轻于鸿毛。最后完全回归于大自然的。他们彼此缺一不可,当肉体的生命消失后,终于与草原完全融为一体。

几乎在每一个汉族人心中,狼都是狡猾、贪婪、残忍、丑陋的化身,老虎也猎杀动物,也吃过人,大家却说那是王者风范,威风凛凛,高大威猛,五彩斑斓……多少美丽的形容词都给了其他猛兽,这对狼也是一种歧视!原因很简单:狼对汉族的威胁超过任何一种猛兽,比猛虎、狮子、熊、豹都来得凶猛,来得气势汹汹,具有人类才有的攻城掠地的实力。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国人对待对手的态度,对于最有威胁的对手没有给予应有的尊重,而是对其诋毁和谩骂,以致长久以后,当狼民族衰退以后,历史的真相被湮没在滚滚黄沙之中。但狼对人类的教导却是永远无法被湮没的。

狼做的事情之所以会十拿九稳,是因为他们做每件事情前都会先想好策略。

《狼图腾》很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纵横捭阖,动静结合,一气呵成。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分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

狼的智慧也是非常惊人的,几乎可与人媲美。在生活中,他们会运用各种各样的本领与智慧来克服生活中遇到的种种困难。狼的本领狼的智慧也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也是在几千年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炼出来的。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劣的草原环境、各种动物的逃生本能还有来自人的巨大威胁,使得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之中,随时都处在被饿死、冻死、打死的境遇中。

人不是狼,狼的各种策略也是在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但我们的确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但学习草原狼也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策略的能力。

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在实战中磨炼自己,这就是狼的智慧源泉。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只要你有丝毫的放松,就可能会被社会淘汰,这很像狼群生活的大草原,公平而又残忍。所以我们也得有狼的危机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给自己加压,正如张瑞敏所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往往不利的形势更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背水一战”,“破釜沉舟”,正是这个道理。

狼之所以可怕是因为他们是野兽中最有集群优势和团队意识的动物,一条狼是一个优秀的单兵,而一群狼就成了一支牢不可摧的特种部队,在《狼图腾》里,作者亲眼见到的狼识天文懂地理能看云知道天气,组织打围,在战略战术上都是无懈可击,再加上坚忍的意志,实在是太完美了。读《狼图腾》,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騒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危险的自杀式打法。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

孙子兵法“云倍则敌之,十则围之”,可就是这几十条狼就敢围猎几千条黄羊,充分利用了天时地利人和。名动历史的长平之战,秦将白起空前绝后的等而围之已经是军事史的绝唱,而狼却更胜一筹。秦人本是游牧民族,长期和狼征战,也许这正是狼教给秦人的兵法吧。

这个世界始终是弱肉强食的世界,即便厮杀的工具不再是尖牙利齿,不再是刀剑枪戟,但是本质是不会变的。有能力的人就能用他的能力用他的新的厮杀利器来赢取的利益。难道不是么,考试升级如斯杀,商场勾斗如斯杀,官场暗涌也是如斯杀,向往人道主义乐土的人士也不妨扣心自问一下,自己是不是这种厮杀格斗后的胜利者?是不是能给失败者真正的怜悯和体恤呢。自古就有自然的成败法则,狼坚持不懈地贯彻这一法则,我们应当敬佩,甚至以狼为师才能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诠释“适者生存,弱者淘汰”的自然法则。

狼的坚韧是最值得佩服的,一个民族如果有这样坚韧的性格,那么它一定会强大。的例子莫过于毛主席领导时期的中国,生活环境恶劣,物资匮乏,国内征战,国外封堵,以气候论不亚于蒙古高原的酷冷寒冬。正是有那一份狼的坚韧,才有了现在的国际尊重。我要学习狼,就要学习他的坚韧,对命运的挑战残忍,也敢对自己残忍,残酷的锻炼才有了蒙古战狼非同一般的犀利。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狼图腾》是对我的一次洗礼,闪烁智慧狡猾的光芒,我喜欢向往着狼的坚韧,狼的团结,狼的狡黠,狼的意志力和狼的生命力。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才能在社会上立足,才能适应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

2000字左右读书心得4

我是在老师的推荐下找到这本书的,不巧的是,刚好那天上影视鉴赏这门选修课的时候老师就播了与小说同名的改编电影。《活着》这部小说是余华所作的,而这部同名电影是由张艺谋导演的,曾获1994年法国夏纳电影节评审团大奖和男演员奖。

我觉得无论是原著还是同名电影,都值得我们品读和欣赏。它讲述的不仅是主人公的生活故事,更是当时整个社会人们生活的反应,甚至在字里行间也能读到那些触动我们内心的熟悉的场景,还有那些根深蒂固的思想引起我们的思考。

不管是原著还是电影,都以时间为描述顺序,以描述中国自五十年代以来的社会背景来叙述徐福贵的一生。故事以徐福贵与老全和春生三人为横向讲述了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激励,又互相仇恨,但谁也不开谁。描写了他们面对绝望,面对苦难却以乐观的态度去迎接的精神,即使看到死伤无数,他们仍然说"要活着回去","回去咱得好好活".又以徐福贵一家三代人为纵向讲述了三代人之间发生的变化,也暗含着时代的变化,社会关系的变化。

一个方面,作者描述了中国女子的美好形象,这些女子就有点像鲁迅笔下的封建保守的女子形象,像小说中所描述"家珍回来后,脱掉旗袍,也和我一样穿上粗布衣服,她整天累得喘不过气来,还总是笑盈盈的。"还有许多细节都刻画出当代农村妇女辛勤劳动,嫁夫随夫,毫无半点怨言,甚至在褔贵__赌输尽家产后还不顾父亲阻挠跑回徐家的典型辛勤劳苦的农村妇女形象。像书中也常写到富贵母亲的艰辛"家珍走后,我娘心疼我,也跟着我下地干活,一大把年纪,脚又不方便,身体弯下去才一会儿工夫就立不起来了,常常是一__坐在了田里。"还有富贵的女儿凤霞,也是从小就父母劳作养家,她虽然被卖以供弟弟有庆念书,但是她总是那么懂事,虽然因病无法说话,但是却很乖巧很懂事。另一方面,书中也写到家珍离徐家和背着父亲回徐家的两个细节:因为富贵输光家产,他的丈人生气地接走家珍那个情景,"抬着花轿,敲着锣鼓,比娶亲时只多不少。"好有尊严的离去。另一个是家珍回徐家的场景,回来时,家珍穿着水红的旗袍,手挽着一个蓝色百花的包裹,漂漂亮亮地回来。虽然她们在家庭中是处在较低地位,但是,就像高中的一篇文章《孔雀东南飞》"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妆。著我绣夹裙,事事四五通。足下蹑丝履,头上玳瑁光。腰若流纨素,耳著明月珰。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刘兰芝被逐出门时的装扮以及出门前很有尊严的拜见焦仲卿家人的情景。"上堂拜阿母,阿母怒不止。‘昔作女儿时,生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兼愧贵家子。受母钱帛多,不堪母驱使。今日还家去,念母劳家里。’却与小姑别,泪落连珠子。‘新妇初来时,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驱遣,小姑如我长。勤心养公姥,好自相扶将。初七及下九,嬉戏莫相忘。’出门登车去,涕落百余行。"两个情景都描绘出女子那种"外柔内刚"的个性。

再者,小说中重复出现了这样一个段子,"鸡长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养大了又变成牛。我们啊,也就越来越有钱啦。"开始时我不明白为什么句话在文章中反复出现,后来跟同学讨论,认为这句话与当时的时代背景,中国的社会背景是有一定契合的。文化__时期,错误的思想正如同这句话的不符合科学,不符合逻辑的夸张想象一般,这样理解也颇有道理。当然我觉得这句话贯穿了徐家发展的始末,是徐家兴衰的放映。如像福贵爹说的"到了我这里,徐家的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传到你这里,鹅又变成了鸡,现在是连鸡也没啦。"反应了当时福贵输光家产后,徐家一度衰落的景象。而最后通过福贵一家的艰苦奋斗最终福贵与老牛一同进入垂暮的生命的过程。福贵对孙子哭根说:"钱积够了我们就去买牛,你就能骑到牛背上去玩了。"苦根眼前一亮,"鸡就变成牛啦。"等等,都暗示着徐家随着租佃制,人民公社,大跃进,文化 ___一系列社会变化的变化发展。

福贵对于自己的一生经历如此清楚,又能如此精彩的讲述自己,可以看到自己过去的摸样,准确看到自己年轻时走路的姿态,甚至看到自己如何衰老,也许困苦损坏了他们的记忆,面对往事常显木讷,常常以不知所措的微笑搪塞过去,为活着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东西而活着。

这部著作让我看到了徐家的眼泪,看到人民用乐观承受苦难,看到了中国几十年的发展过程,动荡与宁静,也许在不同时期对一定事物会有不同的理解,所以就把自己读完的浅解记录下来,进而通过交流接受各方的观点与对作品的见解。

2000字左右读书心得5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书,它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令人费解。但当我们读完它,却可以感受到作者的思想及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小说汇聚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作者的想象力在驰骋翱翔:荒诞不经的传说,具体的村镇生活,比拟与影射,细腻的景物描写,都像新闻报导一样准确地再现出来。使读者也随之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孤独是人性中最瑰丽的色彩,星索是夜空中永恒的诗;《百年孤独》的成功之处在于,他艺术而有力地展现了贯穿于整个人类心灵史的深刻而瑰丽的孤独感。

作者是通过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

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小说所展示的,是一个建立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重复循环的象征框架中的现代神话。时间的轮回重复,使小说隐含了无数大大小小的循环怪圈,所有的人与事都镶嵌于这些怪圈中,小说也就成了一个魔幻的世界。

一提到魔幻境界,即使所谈及的是一部现代小说,人们也会很自然地联想到精灵、月光和光滑的山脉。除了矮人和仙女外,人们还会联想到神奇的业绩等,但不会联想到太多的幽默,几乎绝不会联想到性。这种观念看来似乎是要完全忘却世俗生活。至少,这就是关于魔幻境界的一个设想。马尔克斯显然持不同的看法。在《百年孤独》中,他创造了一个无所不包的魔幻世界。这个世界充满了谎言与说谎者,然而同时又非常现实。在这部小说中,恋人们可以将彼此理想化为脱离肉体的灵魂,可以在吊床里愉快地嚎叫,或者,浑身涂满了梨酱,赤luo着滚到前廊上去。主人公可以穿越丛林,作堂吉诃德式的历险,尽管他永远也无法达到他的目标,然而描绘其惊险经历的语言却充满了辛辣的讽刺:“远征的人们脑海里充满了对于原罪以前的潮湿而寂静的天堂的最古老的回忆。他们的靴子陷进沼泽,他们用大刀砍烂血色的百合和金色的蝾螈。”“一周过去了,他们几乎没讲一句话,像梦游人似地穿过一个悲哀的世界,只能见到发光的昆虫微弱的光亮,他们的肺里充满了令人窒息的血腥的味道。”

这就是一个了解世俗生活的诗人的语言,他不认为尘世生活是幻想家的敌人,他对它毫无畏惧。

马尔克斯创造了一个连续统一体,一张相互关联的关系网。不管一些细节如何奇特与怪诞,小说更为重要的效果是表现热烈的兴致、健康的幽默感,乃至理性与同情。然而,小说的一切悲惨结局皆源于马孔多居民的落后、愚昧。他们不是面向过去,追怀昔日的宁静与淡薄,就是关在小屋里,沉湎于毫无意义的“制小金鱼”、“织裹尸布”“修破门窗”“洗澡”等等。因此,他们只能等待着“猪尾巴”的重现。所以,人呢,应不断的去“文明”自己!

在人类走向深渊的那一天,我们最后的子孙在最后一刻会明白:

一切会随风而逝,无影无踪,而我们只是“没有意义”的代名词。也许有人看不懂这本书,因为这不仅需要文学素养,还需要对拉丁美洲历史的了解。看似荒诞的一个家族其实正折射出了拉丁美洲的历史。这一个家族的孤独与苦难也正是拉丁美洲人民的病苦与血泪。当你真正了解那一段历史,你会发现《百年孤独》是一本透过哈哈镜的折射的南美洲史诗,他所揭出的不是单纯的生活,而是表层下面一些更深刻的东西,不被理解的人,无法联合的力量。这种孤僻贯穿了这本书。正如书中最后所说,“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出现第二次了。”这正是作者对自己的出生地的希望或应说是绝望。

这也是一部极具现实批判意义的小说。我不知道作者描写布恩地亚家族的时候有没有一丝同情。我看这一切的时候只替他们感到可悲。他们七代人没有一个人懂得爱,最后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爱的结晶,却是整个家族的毁灭。这些带有真实性的夸张,读来不免让人陷入深思。也就觉得作品充满了无限的凄凉。

读完全书,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无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意义何在?如何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心口像压了块石头,好像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我需要面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声恶梦。虽然走出去了,却分不清是上午不是下午,但仍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以恶梦中惊醒,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动后余生的喜悦。孤独成了这个家族的微记,如同他们血液中固有的险,冲动,勇敢和不屈,深吸一口气,拍拍胸脯为自己的庆幸感到喜悦,百年孤独注定一辈子的孤单,虽然现实生活有许多不如人意的地方,但我们还是坦然面对,想想伟大的哲学家,想想那些功成名就的人,或想想身边比我们更艰难的人,我们那些小孤独就随时即逝吧!

一部《百年孤独》是一本人类心灵孤独的苦难史。人类从清澈透明的原始状态,在可见的最表层得到进化和发展,但是,在心灵的深处,人们永远处于苦难状态。这正如马贡多的历史一样,无论他们从多么原始的透明或者多么神秘的鸿荒,经过无数的战乱争纷,步履沉重地推动历史的车轮不断前进,但是,马贡多的面纱依然神秘,布雷地亚家族也依然孤独。

当天空静下来的时候,星索才是空中一篇美丽的诗,有时间多去旅旅游,去外面走走,顺便谈谈感情,好让自己忙起来,这样我们就可以摆脱所谓的孤独带来的伤害,一个人胡思乱想是没有多少意义的,面向尘世也好,面向个人的编织华丽的草棚也好,只不过我们都是想办法让自己和身边的人过得更好些,如果你不能让身边的大多数事物喜欢你,那你的独特的人格也是没有意义的,我本着朴素的心,想着怎么描绘朴素的事物,还是很开心!

孤独,从有人类开始有一直存在,人是群居动物,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一个人拒绝与他人交流,一味地闭关自守,那他所要面对的将是永远的孤独,蒙昧的误解……也有人说,要学会享受孤独,在孤独中寻找自己,了解自己。可是,在空虚、黑暗而闭塞的世界里又怎么能真正的看清自己呢!有的也许只是胡思乱想与昏眩的错位和莫名的猜忌……

交流,使我们可以融入到社会,沟通使我们与身边的朋友、同事融洽、快乐的生活工作在一起。家人亲缘之间交流与沟通更为重要,血脉在交流和沟通中才越发地浓厚。随着现代生活方式的不同和“代沟”一词的不断夸大,可交流的人际越来越小,交流和沟通就显得尤为重要。它是人与人之间的真诚相处,不仅是思想与意见的交换,更是生活与情感的交流。对我们事业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当然在交流中也许会因为生活成长环境的迵异,对待事物的角度,对事物的理解,人生阅历的不同而难以达成共识,但这正是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合作共进、不断提高之际。最低限度,我们不奢求他人接受与否,但至少可以互相理解,这样人与人之间才会除却隔阂,社会才会更和谐,事业才能腾飞!

有了孤独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守着孤独不肯放手,一直孤独也就真的成了百年孤独。坦然的面对生活中的一切,一切总会过去,相信自己,阳光总在风雨后!

2000字左右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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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这时候,最关键的读书心得怎么能落下!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书心得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小说《活着》读书心得800字,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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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活着》读书心得800字1

活着——心中永存希望

《活着》这本书对我的触动是非常大的,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这样,福贵还是活了下来,活着——心中永存希望,只要心中有希望,那么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可以克服。作者在书中说了这样一句话: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活着自己去感受生活,不可以看别人是怎么说的。希望在心中是不会破灭的。

书中的福贵小时候家里非常的有钱,他经常出去赌博,把所有的钱都都赌光了,那时的福贵还不知道挣钱的不易,当赌完所有的钱财时,福贵的爹死了,娘病了,福贵才真正体会到活着的意义。福贵变了,在国军遭到攻击的时候,福贵活了下来,为了活下来福贵也是遇到很多的不幸,家珍生下了凤霞,当福贵回来的时候,凤霞已经会说话了。后来家珍又生下有庆,有庆给别人输血时,生生的被输死了,有庆的死对福贵的打击很大,但是福贵依然选择活下去。家珍病了,病的越来越严重,可后来又渐渐的好起来,福贵的日子也慢慢的好起来了,但是凤霞又因生孩子大出血死去了,家中只剩下二喜、苦根、福贵,但好景不长,二喜又被压死了,苦根吃豆子太多撑死了,最后只剩下福贵一人了,但是还是没有放弃生活,坚持活了下去。

福贵这一生应该说是幸运的。因为经历了中国多次的大变动、土地改革、人民公社、__,他都活了下来,同样,他也是悲惨的,亲人们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但是他心中依然选择活着,没有放弃希望。《活着》结束时说: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的东西。福贵可以说就是一个英雄,在二十世纪的中国,当时的社会局势动荡,可福贵的一直坚信活着、乐观的活着,这就是活着的意义。

《活着》告诉人们的就是福贵的那种精神吧。《活着》给我最大的感受是:坚强的活下去吧,并且乐观的活着,快乐的活着,没有什么坎是过不去的,只要快乐的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

小说《活着》读书心得800字2

活着,是转瞬即逝的美丽,是永恒不变的悲凉。活着,丝毫不华丽,它走在平凡之路上,呈现着它独有的魅力。活着,简短而普通的词语;活着,宇宙中渺小生物的真理。平凡之路,永远延续。

在《活着》这本书中,主人公福贵生在中国革命的艰难时期,在他的一生中,亲人接连逝去,生活困苦难熬,但在最后,在那一抹斜阳里,福贵牵着自己的老牛,在夕阳下留下了简短而又深刻的背影,来诠释活着的治理与真谛。

在福贵的一生中,美好的时刻很少。年少的轻狂与余生的悲凉似乎并无两样。曾思索:人活着究竟有何意义?这样的人生有什么可期?随着时代的演进,亿万人相继死去,福贵的一生又能代表什么?但这就是活着,这就是活着的哲理。活着,仿佛就是那么平凡,那么微不足道。

那么福贵为什么在只剩下他一人的情况下仍选择活着?为什么世界上还有那么多人选择坚持?我想:是因为世间的美丽,是为了不白白来这世上走一回,是为了不负自己,不负自己的生命。

然而,由于时间的朦胧,给活着蒙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让人们期待活着,期待七情六欲,期待时间的演进,这也许就是活着的魅力。活着的美丽,是因为那一颗颗沸腾的心,是因为,平凡中的美丽。

穷极一生,但厚你蓦然回首时,就会发现,活着不过是一场黄粱梦,最后剩下的,只是一抔黄土,但是我们永远不会后悔走这一遭,就像福贵,到了最后当他牵着老牛时,怀着怎样的心情呢?我想他经历了人世间的悲欢离合以后,心中应该多了一份淡然,多了一份娴熟。是啊,无论是多么伟大的人物,当他走到了人生的尽头时,应该也会有同样的心情吧。但在这心情里,又该有一份不舍,对生命的不舍,对平凡之美的不舍。

所以,无论人生何其悲凉,我们也要坚强的活着,不要对自己的一生后悔,我们要以最美的态度,去全力以赴的面对,小小的人,在小小的宇宙里,因此绽放着无与伦比的美丽,让人留恋,让人痴迷。

活着,看似只是生物繁衍生息的产物,看似只是渺小宇宙中的一小份子,但它却是宇宙孕育的奇迹,散发着它独有的魅力。没有了活着,就没有了一切,没有所有美丽的瞬间,所以,请允许我再次强调:让我们努力活着吧,用奋发的精神,去面对这场奇迹!

“少年游荡去,中年想崛起,老年做和尚。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稍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坚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儿女,黑夜召唤着昼的来临。”

走在平凡之路上,一样美丽。

小说《活着》读书心得800字3

泪水久久萦绕在眼眶,黑色封皮包裹着的旧书被我紧紧拥在胸前,心酸的凝望一个老人心酸路,口中呜咽,竟不知何以倾诉。《活着》深深触动着心底的脆弱。

年少轻狂,仓皇走过的路,在福贵老时看去,应该只是苍苍横着的翠微,不再见愁容了。父亲自己赌光家产而被气死,自己被抓去当壮丁,在战火纷飞的炮火中,流离两年,再回家,却早已物是人非,女儿聋哑,一切都早已不是原来的样子。不过,欣慰尤在,他多了一个可爱的儿子——有庆,

终于迎来了几年辛苦却温馨的团圆生活,一家人在一起的生活也许才是最完美的,不需荣华富贵,只求相守一生,轻轻抚摸你阳光下闪亮的长发,温柔的用体温知遇我们的心,父母的病故,令不孝之子翻然悔悟,用泪水埋葬过去,开始体贴妻子。照顾家庭。

岁月飞逝,世事果然都如浮光掠影。儿子天性善良,细心呵护羊儿长大,不辞劳苦的给羊儿喂草。儿子上学了,善良的他在为县长夫人献血时被无良医生超额抽血致死。今夕何夕,星空之下,又是一道流星划过天际,又是一条生命的凋零。

随后女儿凤霞产子离世,女婿因工活离开了自己,外孙被黄豆撑死折翼离去,身边至亲离开了自己身边,只留下老牛陪伴,怅惘人世,老人没有悲观,没有堕落。曾经的浪荡子弟在亲人离世的伤痛里成长,变得愈加坚强,因为他懂得,老泪纵横,一味苦怨,是挽回不了至亲生命的,只是徒增忧愁罢。在那个连酒都买不起的年代,甚至比不得千年前借酒消愁的李白,杜甫,顽强活着,实属不易。

山风习习,流水缠转着忧愁。当年富家大小姐家珍嫁到富贵家,却吃了一辈子的苦。临死时,还拖着病体,想为丈夫多干点儿活。几十年前,福贵在外沾花惹草,家珍忍辱负重,不愁不怨,忍受丈夫打骂,却从未抱怨。几年后,因丈夫的赌博,让她褪去丝绸,拿起了锄头,她却依旧不愁不怨,只因丈夫一句,“别累坏了,歇会儿吧”内心竟换了满满的安慰与感动,红晕浮上脸庞,欣慰的笑容绽放,愿为福贵付出全部真心。

几十年后,时光漂白了发丝,两人长相厮守,彼此的眼里都多了更多的柔情。世事难料,仓皇走过的昨日已是最美的时光,家珍因过度劳累而患上了软骨病,可怜的女人,不矫揉,不造作,依旧超越自己身体极限的吃苦耐劳。家珍死时,我的泪水止不住溢出眼眶,如此善良的女人却在那个民主与法制遭践踏的年代如此凄苦,那个纷乱的年代,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__,人格遭受践踏,生命遭受摧残。当时人的苦难,换来了如今的国富民强。

古槐烟薄晚鸦愁,独坐黄昏谁是伴?暮色苍茫牛与归。

小说《活着》读书心得800字4

第一次读完《活着》这本书,我只觉得压抑充斥了本身的整个心灵。同时也觉得余华太过残忍,让故事中的人物一个又一个的死去,却惟独剩下主人公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在我生病的那段日子。于是那本《活着》被我一气之下压在了书堆底下,因为我讨厌于华,讨厌他的残酷。

第二次看《活着》,是在今年的四月。那是个黑色的四月,在我满怀憧憬着本身的幸福未来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彻底打碎了我所有的梦。我没有办法接受那样残酷的一个事实。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崩溃了。不清楚,本身流掉了多少泪。我开始自暴自弃,甚至有了万念惧灰的地步,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只有这样的一个问题。于是我开始发泄,开始焚烧我所有曾经喜欢的东西。因为我想烧掉过去,烧掉病痛。

我又看到了那本《活着》,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我留下了这唯一的一本,开始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我总认为人生最大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活着》,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成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也更是我所需要的。我的心灵受到了深深的震撼,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当我生病的那一刻起,我变得开始暴躁不安,怨天尤人。我开始挑剔身边的人,无理取闹,而身边的人一次次的包容我,无怨无悔。在伤害深深爱我的人同时,我也深深地伤害了本身。其实我比余华更残忍,我亲手在伤害身边一个个爱我的人。我的病不是他们造成的,但是我却让他们左右为难。为什么我要把本身的痛苦强加在爱我的人身上呢?

小说《活着》读书心得800字5

上师范的时候现当代文学老师就给我们推荐过余华的《活着》一书,当时看了一部分,觉得不是很喜欢,太过压抑和苦闷,今天回想起来也许是年纪和阅历的原因吧。今年寒假开始的第一天去逛书店,准备买一些书打发寒假单调枯燥的生活,很巧,一眼就看到了《活着》,于是,上学时候的美好记忆被勾起,毫不犹豫买下了它。

回到家,从五六本书中间抽出《活着》这一本,躺在床上,用了三个小时的时间,一口气将它读完。说老实话,我读书比较慢,喜欢边读边品,看看作者的语言妙在何处。可是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完全不一样,它的故事情节非常紧凑,环境描写、心理描写等细腻的句子很少,作者余华的叙述手法非常直白朴素,没有任何的煽情。在他的笔下,人物在动物本能和人性之间苦苦挣扎,主人公福贵经历的每个悲剧都是痛苦的,中国过去六十年所发生的一切灾难,都一一发生在福贵和他的家庭身上,接踵而至的打击令我在读的过程中都感觉透不过气来,有一种欲哭无泪的感觉,正如美国《西雅图时报》的评论所说——“《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没有那种功力去评论《活着》在当代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除了看过作者余华的几篇不同版本的自序外,也没有认真查找资料研究过作者。但我分明看出了本书给读者提供了一种理念,即如何生活,如何在困境中求生的理念。主人公福贵虽然有着种种恶行,但是在__的大背景下还是学会了如何生活。且看小说的结尾,那可真叫人难忘。叙述者看着老人和他的牛,一只名字叫福贵的牛,在暮色苍茫中慢慢消失,留下他独自一人:“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的来临。”这样的结尾有什么寓意呢?余华在日文版自序中的最后一句话也许会给我们启示:“我知道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可是我不知道是否也宽若大地?”

我们的一生也窄如手掌,可是我们能否让它宽若大地呢?我们该以怎样的方式活着呢?我想,读完《活着》我们是该思考活着的意义以及如何活着。

小说《活着》读书心得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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