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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英镑》读后感

《百万英镑》的著名书评分享(7篇)。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假期时我们观看了百万英镑,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一篇优秀的百万英镑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百万英镑》的著名书评”,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百万英镑》的著名书评【篇一】

有时候, 妈妈打扮得漂漂亮亮去商场,服务员阿姨就会不厌其烦地给妈妈拿衣服,围着妈妈转,即使不买也会满脸堆笑地说:“谢谢光临。”如果妈妈穿得随随便便地出门,服务员就会不理不睬,不冷不热的样子。为什么会这样呢?

钱!真的那么重要吗?我觉得钱挺重要的。 如果金钱不重要,为什么大人都要炒股赚钱?为什么大人们都要?每个人都想成为百万富翁,过上一种自己向往的生活。如果能成为百万富翁,就可以做很多自己喜欢做的事,比如:帮助许多困难的人,去自己喜欢的国家游玩,给爸爸妈妈买一套漂亮的房子住 ;如果没有那样的运气,我也会和爸爸妈妈一起,快快乐乐地生活着。

金钱是万能的吗?我觉得不是。钱可以买来高档的住宅,却不能买到家的温暖;钱能满足我们物质上的需求,却不能让我们的精神得到满足......钱的确可以满足我们的很多需要。但都不是最重要的 。现在,我和爸爸妈妈住在奶奶家,那里的房子很小,却是我感觉最幸福的地方。有爱的地方就是天堂。这些是金钱买不到的。

爸爸曾经跟我说:做一个内心真正快乐的人比做一个有钱人强得多。因为你没钱也很快乐呀。内心的快乐比物质上的快乐更加珍贵!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有钱人,不是所有有钱人都是快乐的。但是如果你是一个快乐的人,那么,没钱又有什么关系呢?因为我照样能快快乐乐地活着。

《百万英镑》的著名书评【篇二】

这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写的一篇具有讽刺意味的小说。它主要讲述了在美国旧金山一个办事员因一次海上意外成为了一个身无分文的人,他来到伦敦后,正好遇到一对兄弟为了打赌,将英格兰国家银行里唯一一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买了回来,将它给一个穷人,看看这个穷人是否能在一个月内不进监狱又能生存下来。这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幸运地落地了他的手中。他利用这笔钱在一个月内靠自己的努力和省吃俭用成为当地有名的人,并赚到了一大笔钱,还得到了幸福。

这本书深刻揭露了了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当一个人很有钱时,别人会不顾一切地巴结他,讨好他,但当他身一贫如洗时,别人就会排斥他,对他看都不看一眼。一个人不要太势利,金钱不是万能的,有一些东西是金钱买不到的。如:生命、时间、真情。

从这本书中我还体会到一个人光有钱还不够,必须要有智慧,能把钱合理运用、投资才能干出大事。如果没有智慧,只沉寂在金钱的世界里对自己和对他人都没有好处……

所以我们不要迷恋在金钱的世界里,让我们努力学习,将来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的明天。

《百万英镑》的著名书评【篇三】

高年级的孩子都喜欢阅读小说吧,《百万英镑》可是不错的选择!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是个传奇人物,一生从事无数职业,丰富的生活阅历给他提供了创作的源泉:他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用幽默讽刺的笔法,对当时社会中的弊端进行了嘲讽。书中的小说,篇幅不长,但情节却一波三折,你的心会随着主人公的经历而跌宕起伏;书中的小说,短小精悍,但语言却幽默细腻,你会忍俊不禁并有所思考闲暇空余时,不妨试着走进这本小说集,说不定马克吐温那黑色幽默的魅力会深深吸引你!

《百万英镑》的著名书评【篇四】

它,是美国著名幽默讽刺作家马克·吐温的一部经典短篇小说;它,曾被改摄成电影,并选入中国小学语文及中学英语教科书;它,形象的揭露了20世纪初英国社会的拜金主义思想它就是享誉海内外的优秀作品《百万英镑》。

这部小说描述了一位穷困潦倒、而流浪于伦敦街头的穷人亨利·亚当斯。他莫名其妙的因两个阔佬的赌注,而得到了一张永远无法兑现的百万大钞。在面临被欺压、被蔑视的情况下,他巧妙地运用了这张大钞,成功生活了一整个月。最终,赌注到期,他不但没有饿死或被抓捕,百万英镑完璧归赵,反倒赚了二十万英镑,并且还阴差阳错的寻找到了他爱情的伴侣。

这本书我看过很多遍,每次看完心中都不禁燃起一窜愤恨的火苗

钱!真的那么重要吗?没错,现实中没有钱是不能的。没有钱,你就无法在这个社会上生存下去;没有钱,你就会被他人瞧不起;没有钱,你就没办法让自己的家人过上好日子。人人都渴望成为百万富翁,当然我也不另外。

但是!金钱是万能的吗?肯定不是。钱可以买来高档的住宅,却不能买到家里的温暖;钱可以满足身体的饥饿,却满足不了精神的空虚;钱可以换来昂贵的钟表,却换不到一秒钟的时间

现在的社会中,“势利眼”、“变色龙”已经成了通病。在生活中,应该没有人愿意与一个在你风光时阿谀奉承、投其所好,可在你落魄时,白眼待你、假装不认识的朋友吧?其实,在生活中,我们匮乏的不是物质,而是互相尊重,那些所谓的“朋友”只看重你一时间的利益而已,根本不是真心的。在你光荣时,你要风,他就狂风大作,八级十级你一句话的事儿;你要笑,他就天天笑的像只招财猫似得。你侘傺时,他就把头一瞥,把你当路人。这种人,你理他越远越好。

本杰明·富兰克林曾说过:“相信金钱万能的人,往往会一切为了金钱。”钱财,多么熟悉而又陌生的一个词崇拜金钱、把金钱看做第一位的人是卑微的拜金=可耻!

《百万英镑》的著名书评【篇五】

这个星期,我看了《百万英镑》这本书。它主要讲了: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了一对兄弟送给他的一百万英镑。赌他会有怎样的结果。结果,在这段时间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拉拢他,从免费吃饭、买衣服到住宿,一个个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地为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在两兄弟那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舒适的生活。

在《百万英镑》里,那些人是以钱取人,金钱至上的。而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做生意的人也是如此。

我记得我们班的赵婉莹写过一篇作文,作文里讲的是:

有两个姐妹,她们一起去买文具。刚巧这儿的两家文具店是挨着的。

他们在第一家店里买了几根笔,又在第二家店里看了看,但没有买东西,临走时,被这家的老板给拦住了,说她们偷东西,还举起她们的手,让路人看她们手中在第一家店中买的笔。

过路的人越积越多,而这两个姐妹怎么解释老板也不信。最后,一位阿姨实在看不下去了,就问:“你让她们怎么赔你?”“一百块钱。”这位老板不假思索地说。那位阿姨说:“我是她们的阿姨,我给你一百元让她们跟我走。”

阿姨给老板一百元钱,让两姐妹走了。

读了《百万英镑》,我明白了:人们对当时世人金钱至上的扭曲价值观。

《百万英镑》的著名书评【篇六】

假期中,我向同学借了《百万英镑》这本书。其实我很早就听说过这本书有多优秀,趁着假期来读一读,看看这本书是不是徒有虚名。

《百万英镑》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被称为“幽默大师”马克?吐温。这本书描述了一个小小办事员出海游玩,迷失方向后,被好心人救上岸,随着好心人的船来到了繁华都市—英国伦敦后发生的事情。那天,他身无分文都没来到了这座陌生城市。直到有一天,两个富裕的兄弟给他了一张一百万的钞票,打赌他拿着这些钱在三十天中是否活下去。主人公亨利拿着一百万大钞先去了附近的的一个廉价的饭店,像饿了三天的狼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当他拿出钞票,饭店老板被突如其来的一百万给吓傻了,连忙说道这饭钱先记下,下次再说。亨利看着自己破旧不堪的衣服便跑进了了一家服装店,店老板也是同样的的态度—找不开钱,继续赊账。这种事一次次的发生都是因为老板找不开钱。所有人都看不好亨利,路人都用歧视的眼光看着他。可是最后主人公亨利拥有了许许多多的财富,并娶了一位貌美如花、贤惠的妻子,成为了真正的人生大赢家。

我读完这个故事后很气愤,拜金主义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更不应该。金光闪闪的金子真的能使黑的变成白的,是朋友便仇人,是好人变坏人。俗话说的好:有钱能使鬼推磨。金钱不能埋葬你善良、纯洁的心灵。

《百万英镑》的著名书评【篇七】

今天,读了著名美国作家 马克吐温写的《百万英镑》,知道,了解到了太多太多……

首先,向你们介绍一下著名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写的《百万英镑》这本书。一名美国矿业经纪人,不慎掉到海里,开往英国的轮船救了他一名,他成了英国的一名流浪汉,可是一张钞票改变了他的命运——百万英镑。人们依然从他的外表看他,理解他,依然很排斥他(没拿出百万英镑这张大钞以前),可只要他一拿出那张百万英镑,人们对他的看法立马发生改变——由排斥变为尊敬。免费住处,免费衣服,免费食物……一大堆免费的东西。

这本书主要讲了当时英国旧社会的拜金主义。钱,就理所当然地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兄弟俩打了一个赌:一个外地来的,十分诚实的,非常贫穷的人拿到了百万英镑,会怎么样,哥哥说他会饿死,而弟弟说他会过的很好,他肯定是知道英国的拜金主义。

曾经有有一个事件,一位贫穷的考生考上了一所知名大学,结果别人家的孩子“代替”了他。原因是因为“代替”他的人是一个富家子弟,爸爸有钱,所以学校就破例使用了“代替品”替代真正考上的学生。好可恶!

钱固然重要,但最重要的还是我们人诚实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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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童话》的著名书评汇总


《格林童话》这一本书应该是很多人儿时的美好回忆吧?在一定的积极影响下,小孩通过看童话书,是可以给自己的大脑一定的启迪的。你看完《格林童话》后,是不是对人生有了一定的感悟?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格林童话》的著名书评”,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格林童话》的著名书评【篇一】

暑假里,我读过一本《格林童话》,里面讲了许多童话故事,让人回味无穷,触目惊心。尤其有一个故事让我过目难忘。

故事的内容:讲一个女孩被强行嫁给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巫师,她不想死于非命,在万分恐惧之下急中生智,想了一个逃走的好办法:她把自己浑身涂满蜂蜜,再贴上各种鸟的羽毛,伪装成了一只古怪的大鸟骗过了巫师,小姑娘就凭着自己的勇气与智慧,成功的逃离了巫师的魔掌。

这对于一个年纪很小的姑娘而言,是件多么可怕的事啊!而她却能在这种危险的情况下冷静下来,想出这么绝妙的主意,瞒天过海,化险为夷。这让我想起了不久前的一件事:那天傍晚我正在做作业,忽然一个黑影像箭一般穿过大厅,躲进了厨房的案板下。天啊!原来是一只野猫,吓了一大跳,幸亏用手捂住嘴巴才没叫出声来。我蜷缩在桌子边屏住呼吸,盯着案板下,一动不敢动。不一会儿,那家伙东张西望,从藏身处飞快地钻进了垃圾桶里。那发着绿光的眼睛和一身黑色的细毛让我不禁毛骨悚然,一身鸡皮疙瘩。那脏的家伙啃着一个吃剩的大骨头,嘴里还不时的发出‘呜呜’的怪声。只好眼睁睁地看着,竟然没有胆子去把它轰走,任它把垃圾弄得满地都是。妈妈回来看见了,责备了我许久。想想那个机智勇敢的小姑娘,真是让我自愧不如啊!

我不得不佩服小姑娘临危不惧的精神,如果换成我,不吓晕才怪呢!

勇气与机智,犹如船和帆,只有当他们在一起时,我们才能扬帆起航,驶向成功的海洋!

我一定要向那小姑娘好好学习,多多锻炼自己的胆量,不要再对那些小家伙所吓到,遇到危险先冷静,勇敢的去面对,并积极动脑转危为安。只有这样,才不会被社会淘汰。总之,我们这些娇生惯养的小皇帝和小公主们要以小姑娘为榜样,做一个勇机智的人,学好本领,面不改色的挑战未来。

《格林童话》的著名书评【篇二】

我利用暑期时间又看了一遍,却得到了与以前不同的感受。也许,有些人会认为童话很幼稚,纯属虚构,但我却觉得童话里面也富有哲理。以前我看这本书,只看故事情节,却忽略了它的寓意。而现在再次看这本书,我有了深刻的体会:做人要善良。

善,这个字眼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它是一种传统美德、是心灵美的体现、是来自灵魂深处的东西。生活中常常会看到这样的景象:在公交车上,有人毫不犹豫地让座;在商店里,有人把多找的零钱义无返顾地还给营业员;在街头,有人会伸出援手,把兜里的钱或多或少投进乞丐求讨施舍的碗里等等,其实,这些都是善的表现。

善良的人终究会有好的结果的,所谓"善有善报"就是这个道理。中这则故事中的主人公灰姑娘,尽管受尽了继母与姐姐们的欺负与侮辱,但心地依旧善良,最终获得了幸福。再比如说中的鞋匠,他虽然不富裕,可心却很善,把挣到的钱救济穷人,结果小天使们为他创造了奇迹,他的生意越做越红火。我还听说这样一件真实的事:有个好心的农妇从败子手里买下了一只野鸭,并细心照料它。最终,野鸭为那个并不有钱的农妇创造了一笔不菲的财富。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善良的,恶毒的人总会遭到惩罚。中的王后就是很好的例子。她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地伤害白雪公主,末了却为了那颗妒忌心而活活气死。妇孺皆知的大灰狼,不但没有得逞,吃掉小山羊,而且还白白搭上了性命,正是应验了那句"恶有恶报"。可以说一个人失去了善良,就等于失去了灵魂,失去了人性,就等于行尸走肉。那些犯罪的不法分子也该醒醒了!他们利用了别人的善良,逍遥法外,为所欲为,真是可憎、可恶、可气、可恨!

让我更深地了解了人性,了解了人性的真、善、美,同时也了解了人性丑陋的一面。愿每个人都成为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真正成为爱的人类家园!

《格林童话》的著名书评【篇三】

读一本书,就像交了一个好朋友;读一本好书,就像遇见了一位良师;读一本名著,就像与一位智者促膝长谈。

《格林童话》的作者是格林兄弟。格林兄弟哥哥是雅克布·格林,弟弟威廉·格林,他们都是德国赫赫有名的学者。

《格林童话》的语言淳朴、幽默、优美,充满了丰富的想象与各种谚语、俗语、新颖的比喻,富有浓厚的古老、民间色彩。小小的故事里却暗藏大道理,这就是格林兄弟语言的魅力所在。

其中,《渔夫和金鱼》是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渔夫捕到一条金鱼,金鱼说只要渔夫放了它就满足他的愿望,他好心放了它,被妻子知道后,便强迫渔夫向金鱼不断索要愿望,日复一日,最终无可奈何的金鱼收回了他给渔夫的一切,使他们以前的一切重新归回家中,而什么皇后、城堡······都将归回金鱼。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要学会知足,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如果渔夫的妻子当初明白这些道理,那么他们现在也过着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幸福应该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去争取,而不能不劳而获。

当你对作业已经厌恶了,想让别人帮你写,我们都应该有过这样的想法。但是有没有想过,别人帮你写作业,进步的是他,退步的是你;获得好成绩的是他,不及格的是你;你一时的惬意,到头来可是吃亏在后头啊!这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好事!

《格林童话》令我打开了一扇神奇梦幻世界的大门。这本书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刻意的修饰,但每一个故事都是人间最美的真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它都在《格林童话》里尽情地展现了出来,每一个精彩的故事都扣人心扉。

格林童话在我心中种下了真、善、美的种子,在萌芽、生长···

《格林童话》的著名书评【篇四】

格林童话是一本德国的格林兄弟原著的童话故事,今天我来讲我的读后感。

比如说傻小子学害怕,他不知道什么是害怕还以为害怕是一种本事,他去妖魔猖獗的古堡呆了三个晚上都不害怕,而且在这三天里都发生了奇怪的事情,国王批准他可以跟公主结婚,但他还是整天说:“要是我学会了害怕该多好呀” !公主想了一个办法他那么想学害怕就让他知道什么是害怕,公主在傻小子睡着的时候把一缸金鱼倒在他的床上吓得他屁滚尿流,他说:“现在我终于知道什么是害怕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学一些有用的东西,比如唱歌、跳舞、弹钢琴……千万不要跟傻小子一样学害怕我弟弟很小都知道害怕,其实人天生就知道害怕,你说对吧?发生了这件事情反而让傻小子变得非常聪明。

《格林童话》的著名书评【篇五】

今年,我利用寒假时间看了《格林童话》,感慨很多。以前我看这类书,只看故事情节,却忽略了它的寓意。而现在看这本书,我有了深刻的体会:做人要善良。 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心灵美的体现、是来自灵魂深处的。生活中常常有这样的景象:在公交车上,有人毫不犹豫地让座;在商店里,有人把多找的零钱义无返顾地还给营业员;在街头,有人会伸出援手,把兜里的钱或多或少投进乞丐求讨施舍的碗里等等,其实,这些都是善的表现。

善良的人终究会有好报的,所谓“善有善报”就是这个道理。《格林童话》中《灰姑娘》这则故事中的主人公灰姑娘,尽管受尽了继母与姐姐们的欺负与侮辱,但心地依旧善良,最终获得了幸福。再比如说《小天使和鞋匠》中的鞋匠,他虽然不富裕,可心却很善,把挣到的钱救济穷人,结果小天使们为他创造了奇迹,他的生意越做越红火。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善良的,恶毒的人总会遭到惩罚。《白雪公主》中的王后就是很好的例子。 《格林童话》让我更深地了解了人性,了解了人的真、善、美,同时也了解了人性丑陋的一面。愿每个人都成为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真正成为爱的人类家园!

《格林童话》的著名书评【篇六】

今天是假期的第三天,我读了一本书《格林童话》,读的是一篇为高强四兄弟的故事。故事里面说的是四个来自偏远山区的小孩子,啥也不会,家里很穷,长大了被父母安排出去拼搏闯荡了四年,四年后学成归来,再回到家中他们的爸爸就开始考验他们。他们四兄弟把自己学成的手艺逐个表现了一下,得到了父亲的认可。这个时候国家的公主不见了,这是他们四兄弟大显身手的机会到了,国王承诺谁救了公主就把公主嫁给他,在四兄弟的共同协作之下,终于经历的艰辛和困难,在危险中救出了公主。最后到了国外兑现承诺的时候了,因为四个人都想娶公主,但是公主只能嫁给其中的一个人,所以最后国王每个人分给他们了一块土地,这个就都高高兴兴地回家去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管自己本领有多么的高强,都需要学会相互配合,只有相互配合才能发挥自己最大优势,故事的内容就是四兄弟共同协力把公主救出危险之中的。我要在今后的学习中,认认真真努力学习,争取自己取得一技之长。

《格林童话》的著名书评【篇七】

我酷爱读书。《水浒传》、《西游记》、《狼孩毛克利》、《笑猫日记》、《格林童话》、《草房子》……它们都住在我的书房里,是我的好朋友。其中我最喜欢看的便是《格林童话》,里面一个个精彩的童话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真让我爱不释手。

《格林童话》中有许多吸引人的故事,每个故事给了我不同的启示。《三根羽毛》告诉我们:不论做什么事都要尽心尽力,认真地去做;《青蛙王子》使我们明白了:做人要诚实守信;《渔夫和他的妻子》启示人们:做人不能贪得无厌;《狼和七只小羊》告诉人们:遇到危险时,只有靠自己的智慧才能拯救自己。而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灰姑娘》这个故事,它耐人寻味,让我百看不厌。它使我懂得,做人一定要善良,要有爱心。一个人如果有一颗善良的心,那么他的生活就会快乐幸福。反之,如果一个人有着丑陋的灵魂,那么他的生活就毫无幸福可言,结局必然不会美好。就好比灰姑娘的姐姐们,如果她们没有嫉妒之心的话,那么在灰姑娘成为王妃后,她们也会成为漂亮的公主,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

《格林童话》是真善美的诠释,它永远是我忠实的朋友。我爱《格林童话》!

《斗破苍穹》的著名书评集锦


如果有一句话可以用来评价萧炎,那非这句话莫属:雏鹰已长,当空而舞,年少不狂枉少年。人不热血枉少年,我们的青春那么短暂,不珍惜的话就那样过去了。不知道你在读完《斗破苍穹》之后的感悟是什么?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斗破苍穹》的著名书评”,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斗破苍穹》的著名书评【篇一】

《斗破苍穹》——这里是属于斗气的世界,没有花俏艳丽的'魔法,有的,仅仅是繁衍到巅峰的斗气!它带给我的感受已经超出了一本网络小说所给予的,它的内涵也已超出了其本身,从这本书中,我真正的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不屈不挠,什么叫做一诺千金,什么叫做不卑不亢,什么叫做历经磨难而更强,这不也就是我们中华民族崛起的奋斗历程吗!

《斗破苍穹》这部书内容一波三折,情节环环紧扣,也不乏一些一些优美的句子和语段,在不知不觉中提高着我的写作水平。书中塑造的一些栩栩如生的人物更是令这部书如虎添翼,如主人公萧炎,熏儿,药老,美杜莎女王,小医仙,紫研等等,都带给了我不一样的震撼。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主人公萧炎。

主人公萧炎因为斗气散失,从小便受尽了族内族外的歧视,成为了人们口中的“废柴”,甚至与他指腹为婚的未婚妻纳兰嫣然都公然去他的家中与他悔婚!为此,萧炎与她定下三年之约。从此,本书便开始了萧炎的奋斗历程。

在临近家族测试的时候,他的老师从他戒指里面冒了出来,帮他在测试中安然的度过后,一个人独闯高危险的魔兽峡谷,勇闯黑角域,之后又去了学院学习,在学校建立了属于自己的势力后,回来后又和比他强很多的人战斗,为家族报仇,等等。在危险丛丛的环境中成长,与强大的敌人中战斗,跨级的战斗,等等的成就!这都离不开他一直以来的努力!

《斗破苍穹》的著名书评【篇二】

萧炎很重承诺,重义气,知恩必报。替冰皇海波东炼制复紫灵丹、帮助韩月重整家族、还有后来的解危东龙岛,帮助恩师药老炼制躯体等等,无论他答没答应过,只要遇上了,即使能力有限,他也会奋力一搏,许多事往往只有尝试了才知道行还是不行。萧炎也是在一次次的尝试中成长起来的,一次、两次、三次,跌倒了,站起来;失败了,重新来。真的,伴随着萧炎的成长,用一句话说就是:我是萧炎,我怕谁!

萧炎很重情义。父亲失踪,下落不明,他一直都没有忘记过寻找父亲,不管他的实力、声望有多么强,多么高,在他的内心深处,父亲是他一直的牵挂,也是他渴望变强的一大动力。熏儿,最懂他的人,也是他的挚爱。迦南学院熏儿的离去,让他更加的明白实力的重要,为了配得上她,他一直都在努力让自己变强,最后,毫无疑问,他成功了。还有美杜莎、云韵、小医仙都一样,这里就先不说了。

萧炎也是一个够狠的人。该动手是就动手,干净利落,不拖泥带水。对于看不起他的人也绝不轻易给她机会,原谅她,像纳兰嫣然、萧媚,都是经过很长很长的时间才释怀了心中的愤懑。

不过,还是支持炎帝——萧炎!

《斗破苍穹》的著名书评【篇三】

很早就把《斗破苍穹》这部小说给看完了。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叫萧炎,其小说的首要线索是写萧炎为了应纳兰焉然的三年约定,从而导致其后的一系列事。萧炎天赋异禀,为了洗清纳兰焉然给他的耻辱,在其老师的指导下苦修三年,咬着牙,忍着辱,倔着骨,然后上云岚宗,凭一己之力抗衡1个宗门,最后身体上下而退。而后又仅凭自我救药老,抗魂殿。全篇小说围绕萧炎从实际力为三段斗之气开始写,一向到实际力成长为天下至尊——斗帝。表面上看似乎这与我们现实日常完整脱离,但实际上,深入思考探究后,实际那里面有好多东西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主人公萧炎,即使天赋不错,可假如他没有那坚韧的性子,那也是无法能到达斗帝境地,最后站在最高峰的位置。一句话,在日常中,我们也是要有那坚韧的性子,要耐得住寂寞与孤独。当然光有这个还不够,还得有自信,不管事有多么的困难,不管面前的路有多坎坷,不管搓折有多大,我们始终要坚信自我,咬着牙,倔着骨的撑下去。当然除开这些外,我们还得拥有一颗真诚的心,对待好友,兄弟要以心相交,在家靠妈妈,出门靠好友。不管你有多么厉害,实力有多么可怕,但是所谓双拳难敌四手,胳膊拧不大的腿。因此对待好友、兄弟。

《斗破苍穹》的著名书评【篇四】

玄幻题材的书被土豆写成哲理书,蛮值得一看。

不过要把握好自己的本心才好,一定要记得常回头看看,迷失在自己最原始的轨迹中是小,可怕的是连带本心一起迷失。匆忙人群中的你有没有想过你到底是谁,又要做谁?

土豆通过犀利的文字讽刺着现今社会之中的某些人。想要告诉人们,要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在这个层次分明的社会你需要不断前进,一次一次突破。不然怎能从鸡头到凤尾。正所谓不到北京不知官小,不到深圳不知道钱少,斗帝绝非极限。努力,可奋斗的空间永远无穷大。

书中重笔,成功的法则:成功不是一朝一夕之事,首先你需要有与生俱来的天分,然后你需要日以继夜的修炼,可能是为一件事而默默奋斗数年,其次你需要正确的修炼模式,对错只在于走路的方式。

最后应怀有一颗善良热诚的心,也许那个不经意的人就是你的贵人,就算曾经的废物也可以一鸣惊人。“莫欺少年穷”!

其中爱情部分不予言评。可那份爱,轰烈,真切,令人感动。

斗破以龟速的加载进行着,过程中评击,怒骂,恶评,无一能让人,保持沉默,可土豆没有为谁而改变,唯一改变的是追随斗破后面的人越来越多。

所以“人一定要走自己的路”,做自己,做好自己,好好做自己。

土豆的写作的仍在继续,并不知道他是否会把玄幻写成历史,写成中国上下五千年,但至少,他写进我的记忆我的历史。

感谢土豆的辛勤创作,感谢朋友的强力推荐。差不多了,写的很多,很乱,只是一些感触,只求同感!支持斗破!

《斗破苍穹》的著名书评【篇五】

十年河东,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这是《斗破苍穹》的中的一句话。而全文也就是围绕着这句话来写的,起先当主人公萧炎不幸斗气尽失的时候,其未婚妻纳兰嫣然,却鼠目寸光的来到萧家退婚,而年少狂傲的萧炎却与之许下了三年之约。三年之后萧炎亲自上云岚宗与纳兰嫣然大战一场,若萧炎胜,则纳兰嫣然给萧炎为奴为婢,若纳兰嫣然胜,则退去婚约。然而萧家族人却对此不抱太大希望,然而萧炎在药老的帮助下成功在成人礼上展露头角。但这还不能够令的其与纳兰嫣然的比试能够稳保胜利。更不能令的萧炎为之满意,于是萧炎独自离家修炼,历经千辛万苦,进魔兽山脉,独闯大漠,吸收异火。几经生死,忍受无人能够忍受痛苦。却只为了在三年之约中能够胜利。但是其真正的目的却并不是挽留这场婚姻,而是洗涮当年纳兰嫣然所给他的屈辱,洗涮当年萧家的屈辱。最后其终于成功了,不仅打败了纳兰嫣然,还获取了丹会的冠军,成为了最年轻的四品炼药师。但最后他却被追杀出了帝国,而其家人也是遭受着围绞,怀着仇恨,他又是经历了三年苦修,然后其强势回归,将云岚宗从帝国中彻底除名。建立了炎盟。但是他的强者之路却并没有因此而止步。他还将继续走下去,没有人能够击倒他,因为他的坚持,他的努力,他拼搏,他的意志,将会使他一次次超过他的敌人。

在这部小说中,我看见了一个倔强的身影,即使自己千疮百孔,也不认输,也要继续前进。虽然这是一部虚幻的故事,但是却很现实,我们的社会就是这个样子,你唯有努力,唯有坚持,唯有强大,才能得到别人的重视,才有权利去说话。文章还有一段,是萧炎到达中州的时候发生的。当时在中州有很多势力,更是有着远古八族的存在,而萧炎就是八族中已经没落的萧族的人。而在八族之中令人羡慕的就是斗帝血脉,而萧炎却没有,因此他被其他的种族所嘲笑为废弃的种族的人,但是萧炎却用自己的努力,超过了那些拥有着斗帝血脉的人,又一次赢得了属于他的尊严。这一段虽然和前面灭掉云岚宗有相似之处,但是这却告诉了我们,势力之间的差距,血脉之间的差距,并不代表你会比他们差,但是只要你努力,没有这些你一样可以成为巅峰强者。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如此,身世家境并不能规定你就一定能成功,即使可以,那也只是表面上的,而只有依靠自己的努力得来的才是真正属于你的。

在我们的社会中,一切就是像《斗破苍穹》里的社会一样,只是他们是靠斗气,而我们则要依靠学历。只有真才实料的人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才能在社会中赢得一席之位。

在这部小说中我记住了两句话,第一是“十年河东,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还有一句就是“这里是属于斗气的世界,没有花俏艳丽的魔法,有的,仅仅是繁衍到巅峰的斗气!”就像我们的社会,没有花俏艳丽的魔法,有的只是不断的努力,才能成就光辉的人生。

《浮生六记》的著名书评通用


当一个人观看了一本书籍之后都会有所感悟,每个人对于作品,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那么这个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整理的“《浮生六记》的著名书评”,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浮生六记》的著名书评【篇一】

我是昨天读完这本书的,其实我的开始也是在昨天,一个上午我经历了自己心灵上的起起伏伏,虽然没有沈三白那样的谈笑笔墨一辈子,可是我所遇到的也是一笔文字债,现在想起来恍若隔日。

今天注定是“坎坷记愁”的,我不喜欢《浮生六记》中的荡开一笔,但也没有办法改变自己所遇到的不尽如人意,生活总是这样的,所谓的变幻莫测,只有我们到了这般境地,才能心有戚戚吧。

我只好来一个书中的“浪游记快”了,我让自己一个上午读完了《浮生六记》,读书也是在读风景,特别是于这样的心境中,我见到了沈三白把夫妻之乐放在第一章的匠心独运,这让一个苦涩而伤感的生命,在执着中有了无限的力量。

就像我们所说的夫妻关系可以决定家庭关系,而家庭关系可以决定生活品质,如此一来沈三白可以忍受后边的风风雨雨,也就有了生活根基,我看到第二章的时候,像是遇到了自己的童年,即使我走进这章开始的那些童趣,已经是中学时代了。

现在是在走了更远以后的一个蓦然回首,我想到了童年,也想到了我的中学时代,想到了那个可爱的沈三白,想到了我们的明察秋毫和庞然大物,我对一个熟悉的景物停留了很久,直到后边的花花草草和诗酒茶话。

谁到了第三章都会流泪的,何况我的泪腺本就发达,而今天的机遇又让我浮想联翩,生活在总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沈复是遇到了自己的陈芸,便被夹在了家庭琐事之中,我却是因为碰到了文字,让自己变得患得患失。

在书中寻找作者,生活中寻找自己!

不想细数里边的纠缠和磕绊,说点让每一个人情不自禁的情节吧,也就是陈芸的死,所带来的蝴蝶效应,我是读不下去的,一切都历历在目,一个生死缠绵不离不弃的缓缓道来,把我们带入了一个极深的情感深渊。

还是让自己快一点回到第四章吧,虽然这样的补笔,已经无路挽回内心的伤感,但是孔老夫子的古训,总是要有一个峰回路转的疗救的,于是作者也就给了大家一个浪游在外的回旋,可惜依然是郁郁寡欢的。

昨天就好像为我的读后感预留的,没办法不感慨良多啊

我那个遭际啊,一下子就走进作者的世界,两个月的的坚持,昨天差点搁了浅,想一想都有点恍然如梦。

我不想谈这里边的识见,关于风景和摆设,我实在是一个很无情趣的人,而三白又好像在故意挑战我们的审美经验,不,应该是他独出机杼的那些关于美的真知灼见,就像他的文字,在这里是流光溢彩的。

所谓的有始有终,在一个重视养生的国度,在一个想到外面看一看的时代,这是一种预言和一个呼唤,放在这里刚好把人的灵魂给救了出来,虽不美矣然而无憾何乐不为。

这让我想到了自己合上书的时候,马上遭遇了更多意外,保留文字的那个群消失了,我便开始找,作为一个敝帚自珍的人,我所遇到的内心深处的挣扎和考验,现在想来也就是一个浮生若梦啊。

《浮生六记》的著名书评【篇二】

《浮生六记》是清朝长洲人沈复的自传体散文,本书已经流传了二百余年,可以说影响了好几代人,这本书如今又在市面上出现,说明人们对于此类文学的热衷。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作者夫妇二人的日常生活,十分朴素,他们之间的感情温馨至极,整个居家生活都是浪漫洒脱的。他们夫妇二人去往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的人和事,这本书讲这一切都加以记录。在作者雨陈芸初次相见之时,就产生了情愫,可以说是情投意合,而他们所向往的生活也是充满艺术感的布衣蔬食浪迹天涯。

然而现实生活是人类梦想的最大敌人,渺小的人类只有抵抗,却很少有人能够战胜现实。他们的梦想如同大多数人一样,破灭殆尽,但是他们不忘初心,当初的快乐丝毫未减,这才是真正的爱情,无论任何事都不能将两人分离。这种生活在现如今都很难找到了,真正的浪漫就应该是像他们这样的,也只有这本书,才能真正体现夫妻之情。

“情之所钟,虽丑不嫌。“沈复十八岁就与陈芸结婚,在这命运多舛的一生的末尾,陈芸还被疾病所困扰,虽然如此,两人依然没有分离,老天这么想拆散他们两人,直到陈芸去世也没能实现,莫非这就是超越一切的爱情?后来沈复独自一人离家漫游,过完了自己的余生。

本书就像是混沌世界中的一股清流,它不与外世纷争,记录方式淳朴,因为故事本身耐人寻味。作者的高超之处不仅于此,他还将细节描写到淋漓尽致,连心理活动和一些耐人寻味的小动作都加以记录,有些时候还不乏风趣。作者虽然是有一定历史感的人物,但他和现在的人依然后很多相似点,我就在他身上找到了很多这样的特征。他贪玩,对很多新鲜事物抱有兴趣,也愿意与人分享快乐。两人在一起的那些日子,沈复总是能找到玩乐的方式,虽然不高级,但是两人却乐在其中。只可惜最终两人还是要分离,看到最终也难免为他们感到惋惜。

作者的经历是很多年轻人所向往的生活,面对生活的压力,也只有这种生活是最轻松的。但是现如今无论是多么富有,都很难做到,真正能找到另一个了解自己的人也更是难上加难。最后沈复也看透了一生,并将一切记录在书中。

《浮生六记》的著名书评【篇三】

迁到仓米巷之后,我在卧楼门楣上题字“宾香阁”,都是以芸命名而取如宾意思。院窄墙高,一无可取。后面有厢楼,通往藏书的地方,打开窗户,正对着陆氏废弃的园子,有荒凉的感觉。

沧浪的风景,时常让芸挂怀。有一个老婆婆居住在金母桥的东面,埂巷的北面,环绕着屋子都是菜地。大门是篱笆编的。门外有一池子大约有一亩左右,花光树影,在篱笆旁边错落有致,这个地方是元末张士诚王府的废弃地基。

屋子西面数步远的地方(古代六尺为步,半步为武)瓦砾堆成土山,登上巅峰可以远眺,地旷人稀,颇有野趣。老婆婆讲话中偶尔提到这个地方,芸非常神往,对我说:“自从别离沧浪,我常常魂牵梦绕,今天不得已于是退而求其次,这是老婆婆居住的地方吗?”

我说:“连日来秋暑灼人,我正想到一个清凉的地方去避暑,卿如果愿意和我一起,我先看看她家可以居住否,包好衣服打点行李前往,去住上一个月左右怎么样?” 芸说:“恐怕父母不同意” 我说:“我去请求父母”。

《浮生六记》的著名书评【篇四】

这是一个凄婉动人又十分励志的故事,篇幅不大却道尽人生的沧桑与无奈。沈复就像曹雪芹一样,在人生的过程中沉浮。所谓“浮生”也是源于此意吧,不受控制则为“浮”。

现在的我们,对那个年代的人生观、价值观包括爱情观当然都有各种不理解和不明白;但我还是感受到了一件不受时空限制的事儿,那就是——变故。变故这个话题也是怎么说都不为过,因为它基本上是脱离了所有控制,成为了一个永恒的存在。

失去爱人是变故,家道中落是变故,纳妾不成是变故,颠沛流离更是变故……几乎走遍了全中国、阅尽了人生辛酸的沈复,行文间却没有什么大喜大悲,只是从容的道来这一生之事。是真的看破,还是无奈到了尽头?是想明白了人生,还是出离了命运?我很难揣测,唯有感其心、劳其形,算是一种状态的释放。

话说回来,无论幅度大小,我们的人生也都是沉浮不定的。就跟心电图一样,只有起伏高低的不同,但都在起伏,没几个人希望变成一条线的样子吧?所以我们能不能安心的面对沉浮,真是直接决定了我们的生活质量和生存状态。

按照目前的科技进步,我们对自己命运的控制力会越来越强,直到最后会有一批长生不死(不老难度太大)的人。这种人你说到了最后是不是也没什么好追求的了,也不能有什么变化了?但是仔细想想他们会成为一批有史以来最害怕变化的人,因为死不了了,所以只要有一点儿生命危险的事儿都是巨大的风险,他们的余生都将在与这种风险的对抗中度过。

这样看来,咱们现在这个活法儿还不错,起码想开了的可以不畏生死,没想开的也顶多想多活几年。总比扛着巨大的压力强,不敢坐车坐船坐飞机,也不敢散步游泳玩儿攀岩,生命变成了漫长的平淡折磨,也算是被拉平了一条线,生命的存在也失去了意义。

所以我就可以说结论了,虽然起起伏伏跌跌宕宕的人生看上去很辛苦,但,这恰恰是生命的本质。无论遭遇多大的变故,前面都有可能峰回路转,即便生活真的局限于平庸,你还可以有一个强大的精神世界,在这里还会有栖息之所,也还有逆转的空间和余地。

越写越像鸡汤了,看上去有点儿像——只要努力了就一定有回报——这样的忽悠。但这不是我的本意,因为我觉得失去了就悲伤,得到了就欢喜,失败了就认怂,成功了就叫嚣。这些都是顺理成章的,天经地义的。但无论你走上的是哪条沉浮之路,成也好,败也罢,你的内心都要清醒自知——成败得失都是过眼云烟,接下来的变故,又会带你到不同境地。

所以沈复的《浮生六记》在我看来就是起于波澜,止于不惊。看的时候——百忧感其心,万事劳其形;想的时候——却是从容与安宁。

《浮生六记》的著名书评【篇五】

3月23日读完本打算第二日写读书笔记,今始得开写。浮生六世,文中记载了四世,有两世文稿遗失。四世分别是闺房记乐、闲情记趣、坎坷记愁、浪游记快。芸是文中我顶顶喜欢的人物,她的贤惠淑德、心灵手巧、聪慧无不让人喜欢。看到有人评判她帮老公找妾,我到是觉得在当时那个男尊女卑的背景下,做出这种事是正常的可以理解的。

我只是在弟弟弟媳挑拨离间他们和他们爹娘时有些气不过,有些话说出来更好,但是不说却是孝道。自古婆媳妯娌关系就是一个错综复杂的关系。单单沈复父亲去世后,沈复才回家,沈母埋怨他问什么才回来时,沈复答女儿跟他说父亲去世才知道消息,沈母听完看了一下另外一个儿媳,单单那一眼就可以让人品出很多东西,让我想到芸被公公婆婆不喜大概率是沈复弟弟和弟媳的功劳。

闲情记趣开头余忆童稚时,能张目对日,明察秋毫……读来很是顺口,后想起初中时学过这篇,当时老师还让背诵。文中详述盆景相关,我本是粗人一个,从未接触过,也欣赏不来。坎坷记愁,苦中作乐,贫困时芸能将日子打理的乐趣横生也不失为一件美事。跟沈复记载的浪游比,我所记述的游玩简直小乌了,我喜看沿路的风景,对经典人文趣事所知甚少,有时会希望每游玩一处,就有人来讲讲这处的前世今生,那当是一件美事。

《浮生六记》的著名书评【篇六】

《浮生六记》的译文者张佳讳在序言中写到“古来通文辞,善解语的才女,和通情达理,痴情一往的妻子许多时候是相互矛盾的,但在芸身上,浑身璞玉地凑成了一体。”林语堂也曾经评价过芸是“中国文学中一个最可爱的女人”。

芸,就是沈复所编写的浮生六记中闺房记乐中的重要人物。

沈复自小便有亲事的,但由于对方病逝,也是无可奈何的,同时也让他在一次机遇中结识了芸这个温暖贤良的人。

芸所生长的环境不是那么良好,多年来一直都在除了丈夫疼爱而没有什么地位的家庭里当媳妇儿,虽然有为人妇的许多压力,但她依旧活地潇洒自在。而且温柔冷静,落落大方,总是十分宽容沈复,这做为一个女子,确实是十分可爱的地方。也是芸之所以成为本书的亮点之处。

在文章中我印象很深的便是芸女扮男装同沈复出门去逛庙会,害怕惹了麻烦,大方地承认自己的女人身份。将芸的活泼可爱写的活灵活现。还有一处十分令人动容的故事,便是芸主动帮沈复找妾室,而且十分乐意,并说这样一来便有姐妹同自己一同了,这样便不会孤独。后来认识了憨园,也是十分优秀的女子,便帮丈夫暗示,虽说最后憨园还是因为社会的封建而被嫁到有钱人家里,但这件事却写出了芸的心胸开阔,温婉贤良。

芸是《浮生六记》的一抹美丽的色彩,芸的早逝也无不是一个遗憾,但芸的可爱之处却被众人所颂赞。

《罗密欧与朱丽叶》著名书评汇总六篇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我们在读莎士比亚写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罗密欧与朱丽叶》的读书笔记呢?下面是由编辑为大家整理的“《罗密欧与朱丽叶》著名书评”,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罗密欧与朱丽叶》著名书评(篇1)

罗密欧与朱丽叶从相识、相爱到结婚、死亡,时间跨度总共还不到一周,如此短暂的爱情在时间的长河里犹如白驹过隙,昙花一现,可如此短暂的爱情却又创造了爱情史上的神话。谁说瞬间不能永恒?毛毛虫破茧成蝶的那一刻,流星划过天际的那一瞬,成就了人们心中永恒的美丽!爱是否永恒,不能用时间长短来衡量!时间只是个枯燥的数字罢了,最终决定永恒的是爱的深度。有些人几十年生活在一起,每天却同床异梦、形同陌路,这样的生活又有什么意义?只不过虚度生命罢了,还不如去痛痛快快爱一场,爱它个刻骨铭心,爱它个死去活来。至少当你死后,你的墓志铭上可以理直气壮地刻上这五个字:爱过,生活过!这就够了!罗密欧与朱丽叶从来没在一起生活过,但他们的爱真挚、热烈,足以感天动地,足以融化冰山,中国汉乐府诗《上邪》:“上邪!我欲与君相知, 长命无绝衰。山无陵, 江水为竭, 冬雷震震, 夏雨雪, 天地合, 乃敢与君绝!”,大概描述的就是这种爱情吧。

生死相随的美丽

死亡,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是个阴森恐怖的字眼,因而对其避之不及。但有些人则把它看作是幸福的彼岸,永恒的乐土,如罗密欧与朱丽叶。当罗密欧听到朱丽叶玉陨的消息时,马上从流放地买了毒鼠药急匆匆前往爱人的坟地,准备自杀;而朱丽叶苏醒后看到罗密欧倒在自己的坟前时,悲痛欲绝,也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自刎。悲剧在此达到高潮,眼泪也不知不觉地流了下来,耳畔仿佛响起了那熟悉而又悲伤的歌曲“万世沧桑唯有爱是永远的神话,潮起潮落始终不毁真爱的相约,几番苦痛的纠缠多少黑夜挣扎,寂寞双手让我和你再也不离分”。在罗密欧与朱丽叶眼里,死亡不再是恐惧的代名词,死亡是鲜花盛放般的美丽,是生死不离的最终归宿。

莎士比亚让一对相亲相爱的情人双双殉情,在读者看来非常残忍,但他是对的,不仅是对的,而且很高明!爱到不能爱时,恋人只能走入死亡,死亡才能让他们的爱永恒,才能让世人铭记于心。翻开古今中外的文学书籍,有多少美丽动人的故事不是以死亡或分离为结局的呢?《梁祝》、《红楼梦》、《德伯家的苔丝》、《安娜卡列尼娜》、《红字》等等,可以说,死亡在很大程度上成就了经典。

《罗密欧与朱丽叶》著名书评(篇2)

罗密欧和朱丽叶,这两位深深相爱对方的恋人,偏偏生长在积怨深重的两个大家族中。一方面朱丽叶的父母要求她和泰保尔罗结婚,可是她不愿意和他结婚,便向劳伦斯教士要来了灵药,这种灵药可以让人伪装一天的假死。在朱丽叶假死了以后,罗密欧以为朱丽叶真死了,便服毒自尽了。朱丽叶醒来了以后,发现罗密欧死了,自己也殉情了。虽然罗密欧与朱丽叶死了,但他们的死却成了两家化解仇恨的纽带。从此,凯普莱脱和蒙太久便成了很要好的朋友了。读过这本书,我不禁感慨:本来罗密欧与朱丽叶可以终成眷属,但是命运往往却事与愿违。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这短短的一句话,从古流传至今,经历了千千万万年,依旧没有被人忘却。这是为什么?它所带的问却是人们千千万万年依旧不能解开的。两个人深爱着对方时,可能一辈子是一帆风顺,没有任何地阻碍;可是,也可能在爱情的路上出现百般阻挠,狂风暴雨,困难重重。不过,他们相同的特点是:可以为深爱的另一方付出,又或者是牺牲。我们在《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里可以看得出来,他们为了家族的利益,罗密欧与朱丽叶彷徨着,在走投无路时,选择了解脱。爱驱使着他们向死亡迈进,情催促阗他们抛开家庭走到一起,仇却注定了他们命运的相斥,痛苦的背后藏着多少无奈啊。可是,他们到最后却造就了他们两大家族的和解,未尝不是一件让人值得高兴的事;他们下到黄泉时,能够在一起毫无阻碍的相爱,与相爱的人共赴黄泉,也是一件能令人感到此生无憾的事啊!联想到最近学过的《孔雀东南飞》中,主人公焦仲卿与刘兰芝,相爱却不能爱,相结却又被迫相离。刘兰芝因母亲和兄长的多番相劝改嫁,终答应了。可是暗地里下定决心——在改嫁当天以死来表示自己对焦仲卿忠贞和遵守他们之间的诺言,焦仲卿误会了她,以为她真的下嫁他人,可是经过刘兰芝自己的一番辩白,焦仲卿终于明白了她,但是此时的焦仲卿已无法挽回刘兰芝要死的决心,眼睁睁的看着刘兰芝奔向湖中……最后,他自己也写了一封遗书后,也上吊自杀了。故事的结局当然是两人合葬在一起,转世成为孔雀,用是在一起并告诫后人。所以说爱情的力量,是多么的庞大,能左右一个人的生命的长短。

《罗密欧与朱丽叶》著名书评(篇3)

《罗密欧与朱丽叶》约写于16世纪90年代中期,代表了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戏剧创作的高潮。该剧主要讲述男主人公罗密欧与女主人公朱丽叶的凄美感情故事,在一连串的机缘之下,两人最后双双殉情。

本剧不论于古于今,都有着不可复制不可替代的深远影响,是杯具创作史上的一块不朽的丰碑。

先不说剧中的伉俪情深、缱绻缠绵,单看莎翁对跌宕剧情的精巧构思,尤其是将“药”作为一个影响剧情发展的极具杯具色彩的点,就不得不叹服莎翁浩瀚的想象力——它让罗密欧殒命,让朱丽叶被埋进象征死亡的坟茔,也最终送葬了他们的感情。

在莎翁的笔下,朱丽叶所饮之药,只是一种让生命在42小时内假死的'药,当朱丽叶在坟墓中醒来,看见的却并不是新郎伴她奔向完美的世界,而是罗密欧倒毙一旁的残酷现实,原来罗密欧以为朱丽叶已经香消玉殒,他亦饮下烈性毒药,此烈性毒药“纵使有二十个人的气力,也会立刻殒命”。

但“药”本身岂会酿成杯具,只有人才会啊!药的背后,其实交错的是一幕幕爱恨情仇、人情世故,这对有情人最终也是因此而双双奔赴黄泉……

这不得不谈到当时势力强大的封建势力。在那样的时代里,自由婚恋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可说是举步维艰,更何况罗密欧与朱丽叶双方的家族本是世仇,当两人在劳伦斯神父的支持下最后成婚,两个家族之间的世仇也许能够就此消解,可一场突如其来的械斗却如洪水猛兽般将罗密欧推向了被放逐的境地,“唉!我是受命运玩弄的人”。这真是惊天动地的嘶吼哀号啊!新婚的罗密欧,方才还是春日般的风和日丽,霎时刻,却被一场飞沙走石、狂风骤雨,卷走了一切期望与幸福。之后,亲王的亲戚巴里斯向朱丽叶求婚,朱丽叶被逼出嫁,在被逼出嫁的前夕,朱丽叶服下了神父劳伦斯配置的假死药,可一切却变的阴差阳错,四十二小时后,期望全都化成了泡影,两人生命的篇章也这样永远的完结了。

仇恨是罗密欧与朱丽叶杯具的根源,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杯具也是那个时代的悲剧。

《罗密欧与朱丽叶》著名书评(篇4)

罗密欧出身于封建大家庭,却没有继承封建传统和思想,而是顺应时代发展,背叛了封建家庭,成为一个坚定的人文主义者;他真诚、勇敢,有文化、有能力,有一颗博爱之心;他追求一种自主、自由、美好的爱情生活,哪怕是“错爱”了仇人的女儿,也毫不退缩;他没有门户之见,爱上了朱丽叶,就把凯普莱特的家人当作自己的亲人,一心期望化解宿怨;他对爱情忠贞不渝,为了爱情和爱人,他甘愿被放逐他乡,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注重友情,在朋友被仇人所杀,他的爱情面临“风险”的时候,他拔刀相助杀了仇人,却使自己的爱情遭遇了一场“灾难”,显示了他的高尚品格。正是在家族矛盾、爱情磨难和朋友情谊等一系列故事发展中,他那人文主义者的精神和风采得到了充分的展示。朱丽叶只是一个14岁的贵族小姐,但她勇敢、坚强、智慧,她冲破大家族的重重束缚,大胆地爱上了罗密欧,并把自己的一生托付给了情人;她深知罗密欧被放逐“回归”无望,却绝不愿与少年贵族帕里斯再结姻缘;她几次用智谋骗过父亲,冒着生命危险服下安眠药,都是为了实现她的美好爱情;她把爱情看得和生命同等重要,罗密欧一死,她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生死恋情,真是惊天地而泣鬼神。这种纯洁、高尚、悲壮的爱情,使无数世俗的爱情显得黯然失色。

爱情是未成年孩子家长最忌讳的东西,爱情是青年男女们最想拥有的东西,爱情是年迈的老人望着老来伴时所感激的东西。它扮演着许许多多的角色,,它可以是悲剧的导演也可以是喜剧的策划人;它可以是毒药也可以是蜜糖,没人能摸得透它。一旦跳进爱情的陷阱就如同离弦的箭再也收不回来,只是固执地朝着自己的目标飞去,不去理会距离,笔直地穿过空气,最后落地。落地后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完好无损地到达了目标,另一种便是因为某些原因,折断了羽翼……

很明显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之箭被折得粉碎,破坏者的力量强大得如同可以劈开松柏的雷电。不要以为坚定的爱情就能长久,一旦它有损于第三者的利益,那么这段情必将受到被迫拆散的危险。不管他们是否无辜,不管他们怎样反抗,这个故事的背景就已为他们的结局作了铺垫。他们悲惨吗?也许是的,因为他们没能相守到老,而是红颜英年早逝,也许不是,因为他们寻到了最后属于自己的另一半。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罗密欧与朱丽叶》著名书评(篇5)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故事,应该可以说是广为人知的,初时听到,便是无尽的惋惜,明明是相爱的两个人,中间却隔了遥远的距离,家族之间的恩怨在他们之间构成了难以跨越的鸿沟,最后朱丽叶假死,不知真相的罗

密欧也随之而去,醒来的朱丽叶伤心难耐,自己也殉情了。本应是完美的爱情故事,却以这样的结局告终,任谁听了都会叹息吧。

《罗密欧与朱丽叶》著名书评(篇6)

这是一个古老而简单的爱情故事:一对青年男女相爱了,柔情蜜意,山盟海誓,可惜命中注定,一个是镜中花,一个是水中月,疾风暴雨般的爱情并没感动宿怨已久的双方家庭,反而导致他们双双殉情,谱写了一曲忠贞和爱的挽歌。然而,这又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自发表之日起,历经400多年的岁月洗礼,它仍如钻石般独自发着璀璨而耀眼的光芒;无数人把它搬上舞台,无数人为它痴狂,为它流下滚烫的热泪;它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为一代又一代人所传颂。

为什么如此简单的故事会让人如此震撼,又会有如此深远的影响力?再读莎翁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感触颇深,好的故事如上等香茗,需要慢慢品味,慢慢琢磨,读得久了,你便会发现它远非一般意义上的爱情故事,它一点也不简单!

爱真的需要勇气,这是谁都懂的。然而,爱需要的勇气也有大小之分,有人只要跨越年龄的界限就行,有人却要冲破时代和家庭的束缚,为爱奉上祭奠。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就属于后者。他们不幸生于16世纪末17世纪初,毁灭人性的黑暗的中世纪刚过,人文主义美丽的曙光还未彻底照耀大地,他们便相恋了。自由,爱情,多么美好而诱人的字眼,它们在罗密欧与朱丽叶面前闪闪发光,可惜这不属于他们,在封建社会,没有人可以自由呼吸新鲜空气,自己的婚姻大事,是父母做主的,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天经地义。更不幸的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生活在两家古老的世仇家庭,仇恨的心已蒙住人们明亮的双眼,打架斗殴已成为两家见面打招呼独有的方式。他们的儿女是万万不能相爱的,爱了则是背叛,则是罪人。尤其是朱丽叶的父亲,蛮横、专制、自私,他对朱丽叶说:“你倘然是我的女儿,就得听我的话嫁给我的朋友;你倘然不是我的女儿,那么你去上吊也好,做叫花子也好,挨饿也好,死在街道上也好,我都不管。”天底下竟有如此冷酷绝情的父亲!

罗密欧与朱丽叶面对的是两堵无法逾越的墙。一般人会知难而退,委曲求全。可他们偏偏不顾一切地相爱了,不仅如此,他们还偷偷地结婚了,这需要何等的勇气和魄力!不是爱到极致,爱到骨髓,绝不可能拿出如此大的勇气!作为现代人,我们感到汗颜,因为我们已经不需要为自由而奋斗,可我们中有多少人为了金钱而放弃了美好的爱情?放弃也罢,还要美其名曰:“贫贱夫妻百事哀!”所以,我们赞美罗密欧与朱丽叶,单单是勇气,便是别人无法比拟和企及的。

《月亮与六便士》著名书评范例六篇


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捧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灵,每个人对于《月亮与六便士》,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月亮与六便士》的理解。《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月亮与六便士》著名书评》,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月亮与六便士》著名书评 篇1

“月亮是那崇高而不可企及的梦想,六便士是为了生存不得不赚取的卑微收入,多少人只是胆怯地抬头看一眼月亮,又继续低头追逐赖以温饱的六便士?”

《月亮与六便士》是英国小说家毛姆创作的长篇小说。该作品以法国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的生平为素材,描述了一个原本平凡的伦敦证券经纪人斯特里克兰,突然着了艺术的魔,抛弃妻子,绝弃了旁人看来优裕美满的生活,奔赴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用圆笔谱写出自己光辉灿烂的生命,把生命的价值全部注入绚烂的画布的故事。

我想我愿意成为这样子的一个人,梦想一旦付诸行动,就会变得神圣。当时的生活是刻板规矩的理性的节奏,在这样的环境下,她的创造性日益萎缩,于是他选择了画画。艺术是极大自主独立的性的东西,而画恰是画家情感的真实流露。书中曾写道:“你可能不知道那些国家的冬天是什么样子的,他们那儿的冬天特别长,又阴又冷。他们喜欢看我画中的意大利,他们希望意大利就是这个样子的,那也是我来这个国家之前所想象的意大利。”一幅幅画寄托了画家的精神向往,也蕴含了买画人对美的期待和对真实的追求,而不是所谓虚假的面具。

语言原本是我们交流思想的主要方式,当我们发现语言也会成为谎言时,斯特克李兰敏锐地选择了用画发声。不知你是否看过这样一篇文章——《好的画,通常都是有气味》。我们都向往诚信,因为当谎言被戳破的时候,噩耗便会不请自来,而气味正是被赋予了真实的特性。我们可以看到桃花盛开,却不曾知晓落花时的沧桑;我们可以看到网上一句句优美的诗词,却不曾真正的体会到诗人对春天欣欣向荣的赞叹;我们可以在照片中看到亲人的笑容,却不曾将笑容映在眼里。在画中,斯特里克兰找到了属于灵魂的自由。他的一副静物画,画里的一个盘子上有很多橙子,那盘子甚至都不是圆的,橙子则偏向一边。他的肖像画,要比真人大一点,看起来非常难看。世界上有太多世俗阻碍了人们思想的开放,当我们提出一个新的观念时,不合潮流的评论便喷涌而现,可是他并不需要迎合,不需要理解,在孤独中专注于自己的创作。所以后来他成为了天才,全世界都同意了这个观点。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满天都是世俗的眼光,他却成为了传奇。而现在的`我们,能否为了心中的理想,奋不顾身,甚至奋斗到底?

《月亮与六便士》著名书评 篇2

满地都是便士他却只看到月亮。

如果有哪位作家,读他的书便仿佛真切地与他对话,那么这个人一定是毛姆。每每读他的书,都像有人拿一把大铁锤敲击我的灵魂直到它脱离我身体的桎梏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审视我窥探我拷问我。这种灵魂震动的感觉让我清醒让我震惊让我窃喜也让我迫不及待想要读完一本书。

1、命运是多么神奇的东西,当你或者体面的生活儿女双全家庭美满畅享未来宁静安详的岁月时,你神奇般地被命运击中,从此开始了抛弃过去没有历史的“朝拜之路”。

思特里克兰德在他生命的前四十年就过着这样世人眼中的舒坦生活直到他水溺在艺术这片池塘里。仿佛一切突如其来……

2、故乡,从不是你出生的那个地方。有些人被随意丢在一个什么地方出生成长,从孩提时代就已经非常熟悉的一条条蜿蜒的小路,一排排整齐的房屋,对他们来说不过是旅途当中的一个客栈。他们,一直在思念且寻找一处自己也不知道在哪里的家乡。如若找到与他们而言便是得天独厚。

3、大多数人是被枷锁束缚住的,功名利禄就是隐形的最有力的锁链。过着自己喜欢的生活,放弃名利,远离世俗,与世无争,难道就是没有追求?相反,做一份体面的工作,年入百万,娶一个漂亮老婆就是生命的全部意义了吗?我从来不相信路,我只相信我自己的心。

《月亮与六便士》著名书评 篇3

两天前得到一个消息,于我是一个灾难性的消息,是晴天霹雳。窗外秋意正浓,银杏树灿烂地黄着,在阳光下拼命眨眼睛以讨人们的欢喜,而我却只注意到了被风吹落的叶子,有时候一片一片在空中打几个旋然后无声地落下,有时候许多树叶集体逃离树干,带着沙沙的响声落到了地面......我的心情随着这些树叶跌落到了谷底。这种时候我往往把自己关在家里,与外界隔离,慢慢消化我的焦虑、担心与绝望。

窗边的小桌上放着一本书,是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我知道月亮代表理想和希望,六便士代表现实,我现在遇到的问题正是理想与现实相悖的问题,于是翻开书读将起来。渐渐地我的思想被毛姆带到了20世纪初的伦敦,随他参加伦敦热闹的社交,认识了各种各样的人,跟着他来到巴黎、来到澳大利亚的小岛塔希提......我的心情也随着书页的翻动跌宕起伏,时而兴奋,时而绝望,时而好奇,时而期待。当我读完书的最后一页,窗外已经一片漆黑,奇怪的是我却看见了树叶摇曳,仿佛舞台上身着金黄舞裙的舞女正在谢幕。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离开是一种选择,就像春天树叶重回枝头,这没有对与错,更没有希望与绝望。

《月亮与六便士》讲述了一个中年人为了自己的理想(或者叫初心)放弃当下安逸稳定的生活,选择离家出走。然后他遭遇贫穷,饥饿,无处安身,病痛折磨等百般困窘,但他都毫不在意,也从不后悔,最终,他得到了他自己所追求的东西。故事其实很套路化,用第一人称旁观者的视角讲述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与众不同的一生。对思特里克兰德的执着与坚持我不以为奇,好奇的是他的动机。仅仅是为了理想“画画”吗?如果是这样他应该很珍惜自己的作品,可是他不是,他将作品随意丢在墙角,随意送与他人。他在乎的是画画过程,享受的是内心深处所希望的-宁静与美。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人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我想这部作品作者终究想要表述的是这些问题。

毛姆说“从事自己最想做的工作,生活在让自己开心的状态下、自己心安理得,这样算是把人生给搞砸了吗?还是要成为知名的外科医生、年收入一万英镑、娶得美娇娘,这样才算成功?我想这取决于你赋予人生的意义、你对社会的要求,以及你对自己的要求。”这句话让我很受益。读后感·我的苦恼我的焦虑都来自儿子的一个决定,而这个决定跟我希望的正好相悖,于是我担心他的将来。是呀,儿子的人生在于他对自己的要求,而不是我对他的要求,惟愿他将来做他想要做的`那种人,而是他不得不做的那种人。

《月亮与六便士》著名书评 篇4

合上扉页,我脑海里,都是他最后坐在屋子里以失明之目观自己终结之作的画面。

他,不再需要表达,甚至要求土著妻子一把火烧掉,因为他根本不需要被认可、被理解。

其实我不满意这个失明的设置。我希望他真的已经全部都画完了,脱离苦海了。可惜,原著没有交待,到底是画完了,还是画不了了。

《月亮与六便士》一书中,其实借画家为引线写了很多人的故事。有详有略,有的有结局有的没结局。套用佛教用语:众生皆苦。

画家伦敦的妻子,到最后也还是原来的腔调。作者为什么要这么设置?他为了嘲讽她吗?我想不是的,作者其实极其悲悯,众生皆苦,大家各自挣扎,各自纠缠。

画家以自毁式的方式,体验了实打实的身体的物质的物理性的苦楚。但画家不在乎!为什么?因为在画家看来,精神的苦楚才是苦楚。伦敦妻子、情妇、画家朋友对生活的舒适性都自己的要求,他们或多或少的被物理性物质性的苦所困扰,感情的困扰在这里归为物理性困扰。无论是物理性的还是精神性的,苦楚就是苦楚,所以众生皆苦。

《月亮与六便士》是我喜欢的作品,作者只阐述,不评论。因为很多时候,如果自说自评,那么作品会没有生命。只说不评,作品才会活过来。活的作品,才可以千人千面,产生众多的精神火花。

作者以画家的孩子做模糊处理进行结尾。我想,这是作者对于命运、人性、世事做的谦卑姿态——苦海无涯。

无论是精神之苦还是物理之苦,脱离苦海是极难的。

我们理解了苦,便可以更慈悲。我们便可以不评断、不攻击、不贪婪、不轻蔑、不索取……

《月亮与六便士》著名书评 篇5

起初看《月亮与六便士》,并不觉被那开头的故事所吸引,只是翻到故事的最后,幡然醒悟自己早已旁人的角度走入了斯朱兰的梦境,追寻着自己的梦想,永不停歇的脚步,不论世事如何,只做唯一的自己。幸福的童话当中总是有一座漂亮的房子,一个爱人,一双儿女,最后的斯朱兰也是达到了他自己的童话,也许是幻化成墙上画作中一角走入仙境罢了。每一任被他所抛弃的妻子,只是奔跑追寻月亮路途中,从口袋里跌落出来的便士而已,蜕去的是肉体,而终究留下的是灵魂。时间流传最久的不是任何固化的物质,而是永久的精神。

然世人皆觉此书如获至宝,是因世人都不如书中主角那般洒脱,去追求天上之月,那如画如梦般的月亮,只能低头寻找那归属于自己的六便士。如你有一个幸福的生活,能做到抛妻弃子去追寻梦想么?我相信很多人都无法做到,只好寄精神与书,放飞自我的灵魂,借斯朱兰之体去感受一下何为梦想之说。“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一颗充满好奇之心,什么时候,小时候的那份纯真好奇,被生活所磨平了棱角,我们宁愿数着口袋里的零钱,也不愿抬头看看月光。我们留下的只有肉体,为温饱而辛苦的肉体,能超脱之人屈指可数,可你我却又能成为这样之人么?

《月亮与六便士》著名书评 篇6

年近不惑之年的大叔(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拥有着令我心之向往的家庭(一儿一女,贤妻一枚,且领着优渥的薪水,可以说是一个男人应该有的他都具备了),过着闲适恬静的生活,好不快活。

在世俗的你我看来,这样的生活貌似是我们大多数人所追求的理想生活。然而,有一天这位大叔心血来潮,突突然将自己的妻儿、财产统统放弃,决心奔赴艺术之都——巴黎,虔心修炼自己梦寐以求的,在你我看来匪夷所思的画画技能。即使他深知自己毫无画画的天赋可言,即使他深知家有妻儿的挽留与呼唤,但他还是决然地奔跑在追求艺术的道路上,丝毫没有回头看她们一眼,只留下一封残忍的辞别信,供妻儿无限地回味与遐想往昔的回忆。

追求艺术的道路并不会比创业好受的多,执着总是要付出一丝代价的。这一路上,大叔一度身无分文,难以继日,靠别人施舍勉强支撑着,迫于生计,他曾与巴黎最底层的人混搭在一起,也曾流连于污秽之地,游离于人迹罕至的荒岛。有一次差一点就死在声名狼藉的比利时旅馆里,幸得朋友(德尔克·斯图佛)相救,才免去一死。这一切遭遇只为了买一副画画用品以便于继续延续那不堪的艺术梦。后来,他飘零到塔希提岛,也在此岛再次完婚,有一子。他的最完美且最具有考量价值巨作也在他的嘱咐下被二任妻子付之一炬。 此时此刻,此情此景,是不是心中涌动着-一阵又一阵悲哀而又遗感的暗流呢?我们深谙有艺术气息的伟人常常是不按套路出牌的,倘若我们抛开这些世俗道德与人伦的束缚,而跳跃到一个更高的理想层面,试着去理解与适应这一境界想必会淡然许多。我可以这样想象,一位心怀艺术梦想的大叔,经过一番旷日持久的心理战斗,在天朗气清,惠风和畅的那一天,最终鼓起勇气冲破了家庭与世俗道德的掣肘,获得艺术领域的重生。他趾高气昂地踏入这片艺术圣地,他宛若一枚上帝的宠儿一般,在这片高贵的土壤里虔心修炼绘画技能,期间虽常常食不果腹,但因为热爱,眼看着自己的技艺进步如此之迅速,便不再感到那么饥饿了。为了买绘画工具,一度混迹于巴黎最底层社会,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有幸随船远洋,驻足于塔希提岛,并在此觅得真正灵魂意义上的伴侣,最后也死在这个幸福的小岛上。

读完它,虽然不能完全彻底详实地理解大叔的伟大理想,但不得不欣赏他的追求。毫无疑问,这位大叔的所作所为有违道德人伦,有违世俗常理。但从纯粹理想生活而言,这无疑是一次脱颖而出的秀,秀的无懈可击。理想生活与现实生活的确擦出了火花但二者并无对错可分,只是追求者立场不同,选择不同罢了 。

《外婆的道歉信》的著名书评汇总


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在阅读弗雷德里克·巴克曼写的《外婆的道歉信》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那么该要如何写好《外婆的道歉信》读后感呢?以下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外婆的道歉信》的著名书评”,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外婆的道歉信》的著名书评 篇1

金秋十月是个收获的季节,也是一个一晃而过的季节,为什么在我的印象中是一个短暂的季节呢,一来是十月份有国庆黄金周长假,少了一周的工作时间(公司额外赠送了用于周末调休的两天),放假的时间总觉得过的飞快;二来在我的概念中金秋季节是美好的,也是短暂的,再加上十月份的工作任务比较繁忙,所以很快就过完了。

当台历翻到10月31日的时候,我的潜意识里提醒着我要交本月的读后感了,这个月的读物是《外婆的道歉信》,在月中的时候我基本上就把这本书读完了,现在回忆起来还是记忆犹新……。

初看书名,有很多疑问。外婆为什么要道歉?外婆要对谁道歉?外婆有什么样的故事?这些问题促使我读下去,了解到了爱莎和她的外婆与邻居们的故事。

外婆给爱莎讲童话故事,不一般的童话故事,不眠大陆的一大一小两位骑士的伟大冒险。我原本以为,这位外婆会和许许多多的外婆一样,讲的童话故事单纯就是为了讲给爱莎而讲的童话故事。然而不是。她讲的童话故事,不仅仅为了给爱莎催眠,还为了他们公寓的住户们。她,作为曾经的外科医生,救下的孩子们,成年后依然饱受痛苦的孩子们。

外婆的去世是一根导火索。循着不眠大陆的故事的线索,爱莎倾听到公寓每一位住户的过去,聪明的她用自己独特的方式把外婆的道歉信传递到每一个人的心底,给外婆获得原谅的机会,也许他们或许从没有怪罪过外婆,但是给予他们原谅旧生活的勇气。

我很喜欢这本书,此书是写给拥有超级英雄的孩子们的,语言自然轻松诙谐,但是明确坚决地告诉我们那些深刻的事儿。比如,打女孩的男孩是因为打人而是一个懦夫,爱莎“贴心”地从不把学校里收到的恐吓信条带给外婆,以免再次发生外婆教训懦夫的事儿。

因为爱莎的另类,学校里有不止一个懦夫欺负她。可她不会轻易和别人解释这事儿,她嘲笑,“好像压迫这件事天生就是这么个原理”。她不会试图去做无意义的解释。

每个孩子都该拥有一位超级英雄。”我爱你,正如你爱我那样,我的超级英雄。不用为你老了而不得不死去而感到抱歉,因为我知道你会永远在我身边的。外婆:我超级的爱你。

《外婆的道歉信》的著名书评 篇2

我怎么读书总是这么慢阿。和看电影一样看不懂细节的反复看喜欢看的细节反复看。外婆的道歉信本来是想以外婆为主题看的但最后却是一本现实世界的童话书。里面有太多可爱的人,也有太多温暖的故事。外婆以周围人为原型构造的不眠大陆七个不同寓意的王国,密瑞瓦斯守护梦想、莫普洛瑞斯储存悲伤、密莫瓦斯是音乐的发源地、密奥达卡斯是勇气的故乡,而最英勇的战士都在密巴洛塔斯长大,在无尽战争中对抗可怕的暗影。以及最后在密巴洛塔斯上建造密帕多内斯,意味着原谅。揭开每位邻居奇奇怪怪的神秘面纱他们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伤疤痛苦和不幸,然而幸运的是他们都遇到了与众不同的外婆。外婆是公寓的守护神,是大家的超级英雄。当爱莎替外婆送出了所有的道歉信,她便也学会了和世界和解。没有十全十美的人,“不是所有的怪物一开始都是怪物有些因为悲伤才变成了怪物”人们或多或少有坏的一面但是只能选择尽可能多的站在好的那一边,“生命真正的缺陷在于几乎没有人是彻头彻尾的混蛋,也几乎没有人从未做过混蛋事。”而至于外婆对爱莎的爱则是“每个七岁的小孩都应该拥有一位超级英雄所有不同意的人都需要去检查一下脑袋有没有毛病”以及最好的陪伴和最深的爱。她鼓励爱莎学会做勇敢的骑士学会接纳自己的与众不同。

“只有与众不同的人才能改变世界”

最后感动的太多。泪点太多。值得反复回味。总之密阿玛斯是世界语“我爱”唯有爱才会跨越隔阂超越时间有无与伦比的强大力量。这场童话已经结束,一定有什么新的故事正在上演。

外婆说,要大笑,要做梦,要与众不同。人生是一场伟大的冒险。

《外婆的道歉信》的著名书评 篇3

外婆说,要大笑、要做梦、要与众不同。人生是一场伟大的冒险。

每个人的心里都住着一位超级英雄又或者是曾经住过,而外婆则是爱莎心里与众不同的超级英雄。外婆是个天才,虽然在世人眼里她更像个“怪人”,“疯子”,但那也许是天才的代名词吧,毕竟天才与众不同嘛。不过话说回来:救人性命和把人逼疯都是外婆的超能力,这让她有点儿像是个“精神失调”的超级英雄。但这个活泼过头,四处闯祸的外婆却是爱莎唯一的朋友。不管发生什么,外婆都会无条件站在爱莎这边,为她可以放弃全世界,去跟全世界拼命,与全世界为敌。

外婆爱笑。她的眉梢扬起,笑眼仿佛托起了整个世界,额头上浅浅的沟壑,流淌着厚重的历史长河。外婆喜欢给爱莎讲童话故事,熠熠的光晕剪出她的侧影。能感受到她的肃穆与沉醉,宛如那一刹,世间就只剩她和她的童话,只剩那由时光来牵线的心灵的交汇。外婆目光回旋,将爱莎揽入怀中,宠爱的眼神化作一滩清水,环成一个温柔乡,笑容在她眼角绽成花朵。外婆爱笑,准确来说,外婆会在任何情况大笑,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因为笑是一切强大力量的载体。

有人说,人生只有三天:昨天,今天和明天。昨天已成为无法追回的过往,明天又还是未知数,而能将它们联系在一起,让它们都具有意义的,就是今天。所以,要学会笑对人生。南非前总统曼德拉说过,生命中最伟大的光辉不在于永不坠落,而在于坠落之后总能再度升起。没有勇气面对现实的人怎么可能再度升起?不能学会笑对人生的人怎会抑制坠落的趋势?

外婆爱疯。她会埋伏在雪地里吓唬邻居,半夜从医院溜出来带爱莎翻进动物园,用彩弹枪射击推销员……她几乎得罪过她所有的邻居,但对于爱莎,她却像是世界上最柔情之人。所以爱莎爱她,包括她的疯,她的一切。

其实,疯也是人生的一种态度,有时疯疯癫癫也未尝不可。对于那些不想听的,不想看的亦或是不想面对的事情,装疯卖傻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遇到不顺心的事,就用好料盖过去。

外婆爱做梦。外婆总喜欢去不眠大陆的密阿玛斯,和爱莎一起,随心所欲。氤氲的雾气凝住,有泛着柔光的月曛打着旋儿。最后几秒钟,迷雾袭来,模糊了意识与感知的边界。骑着云兽,穿过色彩斑斓的天光和轻柔的微风,徜徉于不眠大陆梦幻的长卷中,陶醉于童话甜美的意境间。

我曾经也喜欢做梦,在梦里,我就是心灵的女王。而我现在却爱上了脚踏实地的感觉,梦毕竟是虚幻的,是心灵的避风港。当一切落幕,还是要回归现实。

我们的生命就如同烂漫的花朵,无法选择出身,无法挑选背景,但我们可以选择面对,可以选择微笑,可以通过努力向世界证明自己来过,留下自己的痕迹,可以让自己像花朵一样绽放。

每个人都是与众不同的。我们无法选择自己,但可以选择生活。只要我们不怨天尤人、自暴自弃,只要我们足够勇敢、乐观积极,只要像花朵一样努力开放,我们就不会辜负作为一个人的尊严和权利。

《外婆的道歉信》的著名书评 篇4

《外婆的道歉信》是巴克曼的第二本小说,又他的一巨作。七岁的爱莎有个古怪又疯狂又可爱的外婆,她会用彩蛋射击销售员,她会用狗屎去袭警。她随心所欲的生活着。这个另所有人挠头的外婆确是爱莎心中的超级英雄。可是这位超级英雄也有失去超能力的那天,在文中开头我们就知道超级英雄得了不治之症,不久便离开爱莎。在外婆弥留之际,她交给爱莎一项任务,将她的道歉信分别送给她曾经得罪过的九个邻居。在这一趟送信之旅中,爱莎发现这其中的故事及奥妙远比童话故事里更加精彩。在这趟旅行中,爱莎收获了人生中太多的哲理——爱、守护、原谅。

世上的事情本来便是恩怨一场,怎么算也是枉然,不如叫它们随风而去吧!——三毛《梦里花落知多少》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作者不仅表述了祖孙之间的亲情,更加表述了作者对生活的真实感受。在如今快节奏的生活步伐中,我们缺失了太多的自己,丢失了太多的自我,想想我们有多久没有放肆的大笑呢,我感觉如今人们的笑容似乎已经成为人们的面部表情,人们之间的问候已经成了礼貌性的问候,没有诚意的问候。我们在生活中都是中规中矩的生活着,丢失了太多的自我,丢失了我们原本的本性。

生活中我们要学会展示自我,抒发自己的感情,做一个与众不同的我,这是外婆对爱莎的期望,其实也是作者对生活的期望。

人生最遗憾的,莫过于轻易地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固执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柏拉图

《外婆的道歉信》的著名书评 篇5

在成长过程中,童年里关于外婆的记忆格外温柔。

从便签的文字里找出了关于外婆的一丁点回忆记录。

20xx.8.4.接到妈妈的电话,声音有些沙哑,正想问妈妈是不是感冒了,妈妈说:“姥姥走了”。那个叫一声就会让人心生温暖的姥姥永远地走了。20xx.8.2晚上的火车到家,20xx.8.3去看的姥姥,很庆幸,我没有迟到,没有晚一天到家。她还认识我,还能叫出我的名字,我们手拉着手讲了一会话,姥姥还是声声叫我“乖女”,嘴里念着“你要找一个好人家,保佑你要找一个好对象,让妈妈享福。”姥姥哭着对我说,“我的乖女,回来见我最后一面啊。”然而,我并不知道,这是姥姥冥冥之中的暗示,我只顾安慰她,“没事,你要好好的,我寒假还要回来看你呢。”临走之前,妈妈说,你去削个梨,我给姥姥切一些,留着她醒来的时候吃,我一直都很犹豫,不能分梨(离),妈妈说,早晚都要面对的。不讲究那么多了,姥姥自己吃不完一整个呀。昨天那一面,真的真的是最后一面,和妈妈一起回家时,姥姥睡着了,那一场不辞而别,来世还会不会再见?我的姥姥,亲爱的姥姥,你一路走好,天堂那里就不会再有那么多病痛了,你再也不用忍受各种病魔的纠缠了。姥姥,回见!

姥姥八十好几了,瘦瘦小小,没有什么宗教信仰,身体也很不好,经常一个人坐着发呆,一坐就是几十年之久,真的很孤独,也很痛苦。每年也就冬夏才有时间去看望她,帮她修指甲,洗衣服。每次分别是最痛心的,姥姥都会哭,每一次分别,都像在做最后的告别。真的好遗憾,没有孝敬到姥姥,还没来得及好好陪陪她……

童年,因为有姥姥才更加完美。小时候,妈妈会定期把我送到外婆家,住上十天半个月再来接我。那个时候,有很多哥哥,还有姐姐,他们做作业时带着我,去玩耍时带着我,教我骑车,教我唱歌,遇见癫子的时候,会保护我。每当他们一副想要逗我的坏模样的时候,姥姥总是会保护我,把我搂在怀里,“哥子,乖女,最乖了。”小时候,我很爱干净,自己洗澡洗头,起床后自觉刷牙,姥姥很喜欢我。她总是看着我笑,我的容容果然是最懂事的。

那时候,姥姥的菜橱里总有吃不完的糖豆,外面一层白色的甜甜的脆皮,里面是香香的豆子,一口嚼下去,嘴巴里,嘎嘣嘎嘣,仿佛奏起一曲豆子乐章。我最小,姥姥总是叮嘱哥哥姐姐给我就多一些。童年的记忆里,姥姥总是很忙,家里的所有琐事都要处理,还要帮忙看着我们这些小孩。姥姥扫地的时候,都不会忘记逗我,总是笑着说我的哥子呀,最乖。

那个时候的姥姥姥爷经常会因为很小的事情讲起来,外公的脾气很暴躁,严重时会打姥姥,姥姥是典型的家庭小女人,她一般也就是叨叨着还嘴。我每次会被吓得躲在姥姥身后,抱着姥姥。能感觉得到,她那瘦瘦的身板的颤抖。后来,在我七岁的时候,那个会把酒碗端到我嘴边,很爱我的姥爷走了。从那之后,姥姥的世界安静了很多。

虽说,生老病死,这是人间常态。可总是留给送别的人无限的怀念。

姥姥走后,妈妈得出的最刻骨铭心的结论就是:这世界上,有很多事可以等,惟有尽孝不可以等。

愿我们都可以竭尽全力,长成大树,去保护城堡,保护家人,保护你爱的人。

《外婆的道歉信》的著名书评 篇6

都说孩子的眼睛是最天真的,最纯洁的。在他们的世界里,什么事情都很简单,即便是特别复杂的东西,把它简化就可以了。可能,只有孩子才能明白这世界究竟发生了什么,那些复杂的事情怎么去解决。

爱莎是一个很幸运的小姑娘,可能她听见我这么说她会不高兴吧,谁都不想当小孩子,何况是“老于世故”的爱莎小姑娘呢。她是幸运的,有这样一个疯疯癫癫又可爱善良的外婆。

在她出生之前,在她出生之时,都发生了太多太多的故事,可能她不懂人类大陆的复杂古怪,可是外婆总有办法让她明白这一切。

每个七岁的孩子都需要一个超级英雄,外婆,这个伟大的,古怪的,喜欢搞怪的英雄,即使离开了也没有让爱莎孤单呢。真的为爱莎高兴,她是那样的善良完美,即便周围有很多令他不解的东西,她也能一点一点地,在呜嘶,狼心,阿尔法,妈妈的陪伴下一件一件弄清楚这一切。

文章中流露出的温情,体贴和细腻让人对里面的每一个人物都产生了强烈的呵护之心。

可能外婆并不只是一个外科医生,年轻的她可能也是一名不眠大陆的医生他看到了人们心中的孩子露出的伤口,便把他们都带回来,等待爱莎用自己的魔法治愈他们。

我们都像是蹒跚的老人,爱莎拉着我们的手,送出一封封外婆的信,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逐渐知道了事情的__。其实事情很简单,但是如果直接告诉我们,可能带给我们的,也许什么都没有。有了爱莎,我们才能用最纯洁的视角去看明白这一切。

可能还是觉得爱莎这样的天真很好,还是希望这个世界没有战争,心疼狼心,心疼他们所有人,希望他们都能快乐健康的活下去,就像外婆希望的那样,世界这块不眠大陆,与世无争,没有噩梦。

《茶花女》的著名书评400字合集六篇


读后感是写阅读《茶花女》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阅读《茶花女》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为了更好地领悟《茶花女》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如何在写《茶花女》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为满足您的需求,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编辑了“《茶花女》的著名书评400字”,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茶花女》的著名书评400字(篇一)

在一个阴冷、黑暗、潮湿、没有阳光的墙角,有一朵茶花。它未享受过阳光的沐浴,未享受过清风的抚摸,然而,这茶花却比别的茶花,甚至比别的任何一种花都美丽,美得脱俗,美得惊人,美得如痴如醉,不过任何旺盛的生命都有终结、堕落的时刻。

她就是这朵茶花,一朵生活在阴暗世界和金钱世界的茶花,一朵没有由真爱浇灌的茶花,又是一朵红颜薄命的茶花,因为最终,她患上了不治之症,带着她那花容月貌而死去。生前的她,无时无刻不过着放荡的生活。她,玛格丽特,一个在烟花柳巷的风尘女子,一个最终身染重病可怜的女子,一个过惯了穷奢极侈生活的女子,不过再多的金钱也弥补不了她内心的空缺,她,是可怜的。但是,玛格丽特也有可敬之处,我敬佩她的不是她的家财万贯,而是她的乐观。她每天带着淡淡的微笑,不管天气怎样阴暗,不管心情怎样沮丧,她总会从阴影中走出,并在第二天的早晨,那一丝微笑又如月亮一般挂在她那小巧玲珑的鹅蛋脸上。她生前虽极其奢华,家产有百万,但她死前也最终明白了这个最简单,但很多人却极难理解的道理:金钱只是一种物质,而不能成为精神的寄托。

她的遭遇,她的凋谢,让我嘘唏,并深表同情。这是个悲惨的结局,不过我认为最惨的不是女主人公的死,而是那个社会,一张张丑恶、自私、爱慕虚荣的面孔,说到底,她此生仅仅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诺曼底的乡村姑娘,而并不是曾经乘着豪华马车,随便买件昂贵的首饰,就能闹的满城风雨的玛格丽特。“死去元知万事空”,即使你以前的生活比玛格丽特还要富有,但是死后又能带去什么?所以,请保留一颗纯朴的心吧!

《茶花女》的著名书评400字(篇二)

接触《茶花女》是在暑假的时候。向来对文学作品不感兴趣的我,在妈妈的要求下读了这本令我感触颇深的书。

《茶花女》讲述的是:主人公玛格丽特本是一位贫穷的乡下姑娘,为谋生来到巴黎,不幸落入风尘,做了妓女,染上了挥霍钱财的恶习,之后被阿尔芒的一片赤诚之心所感动,彼此深深地相爱,在远离巴黎市区的.乡间过起美满的田园生活。后来她因阿尔芒父亲的威逼而被迫离开了阿尔芒,不明真相的阿尔芒对她做出了种种侮辱和伤害,导致她悲伤不已,因病而死。

初读《茶花女》,感觉是阿尔芒的父亲掠杀了玛格丽特与阿尔芒的爱情;再读《茶花女》,不仅为玛格丽特的付出感到悲哀,而且为阿尔芒的猜疑感到悲愤。即使他们在一起了,幸福了,快乐了,还是会让阿尔芒亲手把他们的爱情掩埋在深厚的土地里。是猜疑,是不信任。它们的力量在心中属第一,唯一能抵制它们的是心的善。

猜疑,不信任,往往会在身边发生,比如说:朋友之间会发生不愉快的事情,这时,大家会猜疑是别人的错,就会产生不信任,友情就会断绝。所以说:“一份友谊,就那么容易的被摧毁。”

《茶花女》的著名书评400字(篇三)

《茶花女》是法国著名作家小仲马写的一部著作,而我最近就读了这本书。

刚开始,我是怀着一种好奇心和一种尝试的心态才买了这本书。我很想了解那些著名的作家用心写出来的书会是什么样子的,但名著给我的印象都是枯燥乏味的。自从我看了这本书,彻底改变了我对名著的看法。

一看这本书,我就被书中的主人公深深的吸引了。这本书是以女主人公妓女玛格丽特·戈蒂埃的死为开头,在经过拍卖他的遗产后“我”遇到了他的原来的情人阿尔芒,开始了听他讲述他与茶花女的悲惨爱情故事:巴黎名妓玛格丽特与青年阿尔芒相爱后与他住在乡间,可阿尔芒的父亲责备玛格丽特毁了阿尔芒的前程,为了阿尔芒,他重新回到了巴黎开始了他的旧生活,可阿尔芒浑然不知玛格丽特回巴黎的原因,当众羞辱她,本身就有肺病的玛格丽特一病不起,最后留下了生命的最后的几天的日记,含泪而死。

其实一个人一生中金钱多少并不重要,你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有份挚爱生可回忆死可享受。

我非常喜爱《茶花女》这本书,希望在我的推荐下,能有更多的读者对这本书感兴趣。

《茶花女》的著名书评400字(篇四)

本书通过倒叙的方式,层层将故事铺展开来,最后前呼后应,为我们活灵活现地呈现了玛格丽特和阿尔芒的人物个性和复杂的人物关系。

先说女主玛格丽特,这个人物描述的展开是从两组矛盾开始的,贪慕奢靡与渴望真挚爱情的矛盾,到拥有幸福生活与追求高尚品格的矛盾。两个矛盾是由衔接点的,长期作为情妇的她,看惯了他人与自己的肤浅情感,所以阿尔芒一开始对她的爱慕,她视之惯然,但后来她真实感受到了阿尔芒对自己发自内心的真挚情感,她开始迷恋这种真挚,依赖这种温暖,她陷入了爱情,一切都需要过渡,人总是生活在现实中,她不敢抛弃之前奢侈的生活,但又贪恋现在温暖的真挚,最终,她决定去追求简单有温度的真挚生活,假如爱有天意,她可以得到她的心中向往,但她却选择了成人之美,在被爱误会中结束了自己的一生,作者对人物性格描述的惟妙惟肖,从刚开始被人唾弃的情人身份到弃爱成全别人的高贵品质,一呼一应,让故事完整。

阿尔芒,爱恨不分明,也许这里有我对他的偏见,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更突出了故事的真实性,他对玛格丽特的爱是发自肺腑的,但他对玛格丽特的误会让他恨意不浅,以致对玛格丽特造成了不小的伤害,后来真相大白,自己悔不当初。

《茶花女》的著名书评400字(篇五)

玛格丽特准备独自一人筹划一笔钱,就请阿尔芒离开她一晚上。她叫来了自己以前的老情人,帮她筹钱。但阿尔芒太冲动了,他无时不刻的挂念着玛格丽特,便又起身去玛格丽特的家里,在他出去找玛格丽特时,恰巧碰上玛格丽特过去的情人,进玛格丽特的门。阿尔芒还以为玛格丽特又念起了旧情,想和她的老情人死灰复燃,于是,阿尔芒顿生嫉妒。他想都没有想,就给玛格丽特写了一封措辞激烈的信,说,他不愿意成为别人取笑的对象,他将离开巴黎。玛格丽特十分伤心。

当然,阿尔芒他并没有走,毕竟玛格丽特是他的生命的整个希望和生命。当他了解了情况后,才后悔当初这么冲动。他跪着,请求玛格丽特原谅他,原谅他当初这么冲动。最后,玛格丽特也原谅了他,玛格丽特伤心地对阿尔芒倾述,她承认,阿尔芒是她在烦乱的孤寂生活中所呼唤的一个人,阿尔芒听后,非常的感动。

经过努力,玛格丽特和阿尔芒在巴黎郊外租了一间房子。公爵知道后,十分生气。断绝了玛格丽特的经济来源。玛格丽特就失去了生活费用的来源,她只好背着阿尔芒,典当了自己的金银首饰、披巾和车马来支付生活费用。阿尔芒好不容易才了解了玛格丽特的困境后,毅然决定把母亲留给他的一笔遗产转让,以还清玛格丽特所欠下的债务。经纪人要他去签字,他离开玛格丽特去巴黎。

后来,阿尔芒的父亲写了一封信,他想骗阿尔芒离开,然后去找玛格丽特。迪瓦尔先生告诉玛格丽特,他的女儿爱上一个体面的少年,那家打听到阿尔芒和玛格丽特的关系后表示:如果阿尔芒不和玛格丽特断绝关系,就要退婚。玛格丽特痛苦地哀求迪瓦尔先生,如果要让她与阿尔芒断绝关系,就等于要她的命,可迪瓦尔先生毫不退让。为阿尔芒和他的家庭,她只好作出牺牲,发誓与阿尔芒绝交。

玛格丽特非常悲伤地给阿尔芒写了封绝交信,然后回到巴黎,又开始了昔日的荒唐的生活。她接受了瓦尔维勒男爵的追求,他帮助她还清了一切债务,又赎回了首饰、开司米披巾和马车。阿尔芒也怀着痛苦的心情和父亲回到家乡。

《茶花女》的著名书评400字(篇六)

对我而言,类似世界文学名著这一类的书籍,以前的我总是自私且毫无考虑地封上“呆板”这字眼来形容世界文学。或许是一种机缘下的趋使,由第一次比赛让我尝试阅读,跨出了第一步。不但否决了先前错误的观点,更使我体会到了其中的快乐,还使我从中感受出许多成熟的思维与体会。一位沉沦游走于花柳红尘间的交际女,有天当她萌生了爱情时,这样的爱情,是不是上帝给予她的一种怜悯、一种宽恕?玛格丽特穿梭在各个势利公爵间,每天靠卖笑度日,被公爵们供养着,纵容于轻浮放荡中。她得到了金钱,获得一切物质上的欲望。可惜在她内心中总是有着那空虚的阴影,与其它平凡女子一样,渴望有个真实的爱情,只是玛格丽特在职业的影响下,对爱情丝毫不敢奢求。

《茶花女》内容交杂着许多观点。一方面是情妇角色,一方面又是真情付出,一方面为了事业与声誉,一方面又难以割舍这感情。这是理想的冲突,或许也应证了黑格尔说的悲剧都是在理想的冲突下造成。

爱情,就像一朵浮云,远眺观望是如此的美丽耀眼,但当你身陷其中时,却不小心就会迷失其中。所以,我们都要学会如何去拿捏与取舍种种代价,保持那理智和清晰的思维来面对眼前的一切。

其实,读懂茶花女就是一种乐。

《最后一片叶子》的著名书评收藏(5篇)


一本好书可以充实我们的生活,愉悦我们的精神,我们在读欧亨利写的《最后一片叶子》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您抓住了《最后一片叶子》的哪些精髓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最后一片叶子》的著名书评”,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最后一片叶子》的著名书评(篇一)

《最后一片叶子》描写患肺炎的穷学生琼西看着窗外对面墙上的常春藤叶子不断被风吹落,她说,最后一片叶子代表她,它的飘落,代表自己的死亡。贝尔曼,一个伟大的画家,在听完苏讲述完室友琼西的故事后,在最后一片叶子飘落,下着暴雨的夜里,用心灵的画笔画出了一片“永不凋落”的长春藤叶,编造了一个善良且真实的谎言,而自己却从此患上肺炎,去世了。

最后一片常春藤叶依然留在古老的墙面;琼西也绽放出了往日的笑容;伟大的画家贝尔曼永远留在人们的心中。

冬天一定会到,树上的叶也一定会落尽——藤叶也不例外。不要以为这是树木斗不过天,它是无能的,也是无奈的。因为这恰恰体现了树木的一种智慧,为了明年春天的萌发,它实在没有必要死守着最后一片叶子,苦苦地挣扎,为此耗尽了最后一丝力量。

因为,叶子落尽并未表示生命的死亡或者希望彻底地成为泡影;反之,这是一种大智的等待,重新萌生的希望——在它落尽最后一片叶子时,新的希望,也就在叶子落下的叶柄处悄悄地孕育了,萌生了。然后是静静地、静静地等待。此时的静静也就像沉睡的火山,一旦春天到来,它就以不可阻挡之势爆发出来了。

《最后一片叶子》的著名书评(篇二)

很久以前一个非常偶然的机会认识了一个小女孩,那是一个看似平庸却很有内涵的姑娘,她跟我讲了许许多多她的经历,虽然没有那么多的艰辛困苦,却也是充满坎坷,特别是在情感的道路上好像非常不如意,那时我每次聊天我都在她一旁默默的坐着,静静的听着她娓娓道来,每一次陪她聊天都像在经受历史的折磨,陪着她哭陪着她笑陪着她唉声叹气陪着她欢天喜地,虽然我们都知道她说的都已经是过去的事,可是说的人很认真听的人也很投入,那时是我在与她一起回到了过去。这个故事也许会就这样持续下去,她只是一个讲故事的人,而我只是一个听故事的人,虽然可以一起追忆过去,但是永远不能把一个人的故事变成两个人的。我们原本可以把另外一个听故事的故事变成一种永恒,这个故事的内容就是有一个人在讲故事,还有另外一个人在听她讲故事。但是这种应该的持续却实在不能够进行到底。事情已经过去很多年。

我偶尔再读这篇《最后的一片常春藤叶子》,突然想起了那个女孩,但是我却怎么也想不起她原来长的什么样子。为什么会对这个女孩有着这样隐隐约约的印象,只是因为她当时站在生活歧路,我当时真的非常希望自己能够帮助她,让她再次鼓起正确面对生活的勇气,但是当时我最终却没有办到。我真的没有小说中那个画家的奉献精神,也没有他牺牲自我的勇气,最重要的是因为《最后的一片常春藤叶子》里的主人公有着强烈的求生欲望,而我接触的这个小女孩却选择了自我放弃。我想她也在等着冬天里那片常春藤的叶子带来的希望,但是她也不知道这种希望能够来自哪里。最后的一片常春藤叶子记述的只是一种对待生活的态度,那就是你可以等待一种命运的寄托,但是你依然要有自我拯救的愿望。否则就算有人愿意给你那篇常春藤的叶子,最终你也等不到它的到来。

《最后一片叶子》的著名书评(篇三)

只要心存相信,总有奇迹发生,希望虽然渺茫,但它永存人世。

《最后一片树叶》这篇小说是欧亨利写的,他讲了一个感人的故事,说:有个病人躺在病床上,绝望地看着窗外一棵被秋风扫过的萧瑟的树。他突然发现,在那树上,居然还有一片葱绿的树叶没有落。病人想,等这片树叶落了,我的生命也就结束了。于是,他终日望着那片树叶,等待它掉落,也悄然地等待自己生命的终结。但是,那树叶竟然一直未落,直到病人身体完全恢复了健康,那树叶依然碧如翡翠。 其实,那树上并没有树叶,树叶是一位画家画上去的,它不是真树叶,但它达到了真树叶生动真实的效果,给了那位病人一个坚强的信念:活着,只要那片树叶不落,我的生命就不会死。结果,他真的康复了,走出病房去那棵树下看个究竟。 他站在树下,被画家的用心感动了。因为画家是惟一了解他内心秘密的人,画家知道他在等待树叶全部掉落之后,再悄然地终结自己的生命。于是,画家顺着病人的心思设计了这么一片假树叶。就是这片假树叶,给他不断地注入活下去的勇气。

看了这篇文章,我的脑海了回放出了那些在大灾难后获救的幸运者,还有前几天温州动车发生惨烈的事故,在先进的生命仪器宣布无生命迹象时,却在温州特警叔叔的坚持不放弃下,成功救出的小依依妹妹……

虽然电视上说这又是一个奇迹,但是我想:那些获救的人们一定是像书里描述的病人那样有坚强的信念:活着 ,而救援的人也是像那位老画家那样善待每一个生命,对生命充满敬畏,只有这都两者相平衡了,才能产生这样的奇迹,也才能让生命生生不息!

《最后一片叶子》的著名书评(篇四)

读完《最后一片叶子》后,令我最惊讶的并不是贝尔曼画上去的那片叶子奇迹般地是琼珊“复活”了,而是贝尔曼先生在自己生命的最后时刻,为了挽救琼珊的生命而完成了自己人生中总是提到却一直拖欠着的那一幅杰作。

文章开始并没有用很多华丽的语言对贝尔曼的形象加以修饰来作为铺垫,甚至还写到了他对琼珊的几句讽刺这与结尾形成了很大的转折,告诉我们,平时评价一个人不能从某一个角度,一时的语言或行为来断定,表面毒舌的人,也许内心却是很温暖的,就如同贝尔曼一般。

琼珊病重时,把自己比作窗外常春藤上那些日益凋落的叶子,在她看来,当那最后一片落下之后,自己也就死了,所以每天都以消极的状态活着,如同等待着死亡。过了几天,只剩下最后一片叶子了,她以为第二天自己就死了,当第二天醒来时却惊喜地发现,经过一整夜风吹雨打的“最后一片叶子”并未落下,由此,琼珊也渐渐恢复了。

原来,最后一片叶子早已掉落,琼珊所看到的,只是贝尔曼画在墙壁上的而已。作者没有将他完成“杰作”时的场景描写出来,或许贝尔曼是带着一种“使命感”完成杰作的,那种“使命感”即是使琼珊变得乐观起来;又或许他是忍着病痛的折磨,那是心中只有一件事,就是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完成“最后一篇叶子”。

如果从美术鉴赏的角度来看,贝尔曼的“最后一片叶子”并算不上杰作,但从心灵的角度出发,它又何尝不是一幅伟大的杰作?

《最后一片叶子》的著名书评(篇五)

欧·亨利是世界文坛上最杰出的短篇小说家之一,他的文章以“含泪的微笑”打动着世人的心。我最喜欢的是他的小小说《最后一片叶子》。

《最后一片叶子》这篇小说主要叙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位年轻的少女画家乔安西不幸得了肺炎,生命垂危。医生告诉他的朋友现在药物已经没有作用了。乔安西的信念越坚定,她生存下去的希望就越大。但是乔安西却把自己的生命和长春藤叶子联系起来,认为最后一片叶子飘落时,自己也将死去。为了让乔安西燃起活下去的信心,老画家贝尔曼在最后一片叶子飘落的夜晚用画笔在墙上画上了一片永不凋落的长春藤叶,让乔安西重新有了活下去的信念,最后活了下去。但是贝尔曼却被病魔无情地夺去了生命。读罢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

一、坚定的信念是成功的必要条件

小小的一片藤叶,竟然挽救了一个年轻的生命。看来有些不可思议,但是也有道理。乔安西之所以能够战胜病魔顽强地活下去,正是因为她有了活下去的坚定信念,也正是这个坚定的信念,帮助她建立起了勇敢地与病魔作斗争的勇气,从而战胜病魔。生存如此,生活也是如此。在人生中,只要有了坚定的信念,坚信自己不会失败,永远顽强地奋斗,那么一定能取得成功。一个人可以被打倒,但是不可以被打败,只有有了这种信念,才不会被社会所淘汰,取得人生的成功。所以,坚定的信念是成功的一个必要条件。

二、天地之间,会有真爱

这篇小说之中的主人公贝尔曼老人是一个极富爱心的人,他也知道乔安西已经丧失了与病魔作斗争的勇气,当最后一片叶子掉下来时,乔安西一定会绝望而死。为了挽救这条年轻的生命,贝尔曼老人不顾自己已经被病魔侵蚀的身体,在风雨之夜为乔安西画了一片永不凋落的叶子,从而帮乔安西找回了希望。这幅画,是贝尔曼老人一生最美的作品,是贝尔曼老人用心灵的画笔画出的绝世佳作。刘欢的一首歌中唱到:天地之间,还有真爱。是啊,天地之间,会有真爱。真爱是无处不在的,像贝尔曼老人一样的人还有很多。所以,当我们面对困境时一定不要害怕,因为,天地之间,还有真爱!

让我们一起努力起来,为自己的生命画一树绿叶,也为别人的生命画一树绿叶,让爱在人与人之间不断地传递吧!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著名书评(6篇)


人们把所有丰富的经历以及学习的知识都总结在了书里,等待我们去领悟。阅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茨威格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怎么才能避免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著名书评》,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著名书评 篇1

一个眼神,注定了一辈子的沦陷,终其一生在等待一个没有结尾的爱情。我们很难评判这样到底是对还是错,其意义何在?

暗恋很美好,我爱你,你是我的全部,而你却不知道我如此爱你,这样的感情太美好,好到只能发生在故事里。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再爱上你之前,我的人生是灰色的,看到你的第一眼,阳光洒进我的心田,照亮我的双眼,从此你是我的全部,爱到最后,成为执念。

这是一个在爱情中极度执着也极度自尊的人。因为执着,她的眼神一辈子都没能离开他;也因为自尊,她一心热切地希望用自己纯粹的吸引力唤醒一个男人的爱情。或许这是最可悲哀的事情,她像水中的一片浮萍,从他身旁流过,他不只一次地片刻截流,却又漫不经心地放走。从始至终,她是一个文人可有可无,点缀的,触发灵感的一段又一段艳遇,而他眼神的片刻停留,却注定了她一辈子的沦陷,以致她感慨“什么朋友,什么自尊,只要他一声召唤,哪怕在坟墓里,她也会爬出来回应。”

因为自尊,她从来没有敢于直面他的眼光,告诉他,不,我们不只是简单的缘分,我终其一生都在触碰你,甚至生下你的孩子,可你,怎么能一次次地说,我们好像在哪里见过呢?可当一切将在乱世里淹没,当生命如蜡烛般微弱,她终于心有不甘,要将秘密告白。勇气的来源,是因为一切她都看不到了。

你会惊奇于一个女人对爱情的渴望,坚韧,执着与耐心,却又掩饰不住的悲哀。

男人从头至尾毫不知晓,不能片面地指责这个男人,在这场浓烈的爱情中,好似无时无刻都存在着他,但事实上,他一直都是不在的。直到看完这封信,他“仿佛觉得有一扇看不见的门突然被打开了,阴冷的穿堂风从另外一个世界吹进了他寂静的房间。”女人最终还是驻扎进了这个男人的心底,成为永恒的记忆。

女人从头至尾也从未觉得自己是可怜的,甚至是值得别人同情的。甚至她觉得自己很幸运,能有一个人值得你爱,值得你付诸一切,值得你倾其所有,这是何等的幸运。有的人一生盼着爱人,却永远也不肯为他人付出或者寻不到一个值得她爱的人。相较之下,女人是幸福的。她甚至在某一个瞬间很享受这种隐匿的爱。但女人也是不幸的,这样一个美好地她,穷其一生都在等待一个没有结尾的爱情,她付诸十八年,但是因着对方对爱情顽劣不羁的态度,一味地逃避和让步,导致独自悲伤。

一言以蔽之,我爱你,但与你无关。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著名书评 篇2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读后感,来自京东网的网友:第一次读这本小说是大学时代,这一次是第三次拜读了。第一次几乎是一口气看完,在那个寒冬的深夜,感叹原来爱情可以如此牺牲却一如既往情深,可以如此绝望却仍坚守,那份感动与震撼,多年以后丝毫未减。只是现在,对爱情的思考,多了份深刻的孤独,以及理解之后的无奈。爱情,是痛并快乐着。爱你,我失去了一切,包括可爱的孩子和我的生命,虽然你从未感觉到我的存在,但我仍然要感谢你!我这一生都属于你,从未改变对你的爱,相信我的爱还可以在你身上能继续活下去……这简洁的几十字,浓缩了女主人公用青春与生命守护的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这份爱是如此沉重,又如此孤独,在她生命即将结束的时候才敢倾吐,字字句句如此真切朴实,读来却无比凝重和悲伤。这是何等绝望的爱情,偏偏是这份无望的期待,是多年来支撑她活下去的勇气。一个女子,从13岁到29岁,用十八年最青春绽放的岁月毫无保留地爱着一个男人,而这个男人甚至记不起她的名字和容颜。终其一生守望一个男人,没有回报,没有未来,她却始终坚守着对他的爱。每一次邂逅,都带来一次深深的伤害,他的一次次遗忘,让她彻底明白,这仅仅是一份她珍惜的爱情,与他无关。不是没有失望,只是任凭如何失望如何悲伤,仍止不住对他深深的爱恋。爱情该怎么自控?从13岁时她撞入他怀里那一刻起,那份朦胧的情感就一发不可收拾,随着岁月的增长,那份感情早已沉淀在灵魂的最深处,与生命不可分割。在他不在身边的漫长岁月里,她凭心灵的记忆爱着,期待着有一天邂逅把他带回她的身边,就因为他离开前说过“我一回来就去找你”。男人随意抛下这一句承诺,然后轻易地、不着痕迹地遗忘,却不知道有一个女人守着这句承诺,十八年从未忘记,带着他们的孩子,坚强而孤独地活着,只为某一天他记起这份爱情,记起这份承诺。可惜她是要失望的。就连那个白发苍苍的老管家,在多年后偶遇时仍能激动地回忆起她,而这个男人却将她遗忘得如此彻底,就在同一个房间,同一个离别的时刻……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著名书评 篇3

最近又重读了茨威格的中篇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心里还是和第一次读一样感到深深的震撼,我认为这本书就像徐静蕾对自己同名电影中评价的一样,把爱情描写到了一个极致。里面卑微的爱情那么的纯洁,却又让我感到了深深地悲哀。

我认为这本书最可贵的是作者将女子的心理活动描写的那么真实,那么详细,仿若我们就是那名女子,守着卑微的爱情,感受那份爱情的气息,吞噬着我们的灵魂,从字里行间里感受女子对男子深深地爱意,为此而流泪,感动,哀叹这份爱情。其实,就像我们,在孩童时代爱过的那一个人,你会去注意他的一切,你会去把所有的目光都投注在他的身上,一直在以那些极为平常的小事做为回忆,一次又一次的记起,一次又一次的重温,不时扬起的嘴角,就已经是你最快乐的事了。就像女主人公一样,爱是一个人的事,我爱你,与你无关,绝望而高傲。

我推荐过这本书给很多人看,她们最后都在感叹怎么会有那么傻的女人,她的爱情不值得,她为一个并不认识她的人奉献了一生,却从来没有回报。在我看来,她的爱情是那么纯洁,不夹杂着任何外在物质,只是单纯的喜欢与爱慕,从那一秒钟起,她就爱上他了,像跃进了一个深渊。虽然女主人公在这种极其低微的爱情中度过了一生,但她是快乐的,她为爱他而感到快乐,她从没有后悔过,所以一切也就谈不上值不值得了。

能为了心底的那份爱情牺牲一切,也在所不惜,这又让我去重新思考爱情到底是什么,是两情相悦,是白头到老,是不离不弃,还是默默奉献……或许没有答案,而我认为,爱一个人就像一束阳光,哪怕他真的不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束阳光,但他能感受到温暖,就足够了。

亲爱的你,从来都不认识我的你啊!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轻微的呼吸也将就此消散,但我从没有后悔过爱你。就让我们慢慢品读,去感悟那低到尘埃里的爱情。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著名书评 篇4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奥地利著名作家茨威格代表作之一,讲述的是一个陌生的女人,在她生命的最终时刻,饱蘸着一生的痴情,写下了一封凄婉动人的长信,向一位著名的作家袒露了自我绝望的爱慕之情,以一名女子最痛苦的经历,写出了爱的深沉与奉献。

看完这篇中篇或者说是和男主人公一样看完这封信后,相信我们的第一感觉都是情感的震撼。

但不一样于《追风筝的人》等因自带宏大社会历史背景而震撼的震撼,这一封信给我的感觉就是,单纯地因一段感情的至极纯粹无私而颇为震撼。

在震撼之后,我就不禁会想:

这样的感情在世界上真的存在吗。

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有着超乎虔诚的痴迷,即使无数次痛苦至极,绝望至极,依然从未改变,从未埋怨,从未放弃。

而反过来,直到“陌生女人“在失去孩子的凄凉和病痛中孤独地死去,男人都始终没有认出那个与他几度邂逅甚至在黑暗中欢爱的女人就是当年的邻家女孩,只把她当作欢场中的卖笑女郎,无数风流艳遇中的一个。

直到读完“陌生女人”的绝笔信,作家都没能确切地回忆起她的形象,只朦胧地感觉到了一些感情上的蛛丝马迹。

这让我想到《追风筝的人》中的一句对白:

好的故事,一般都是杯具。

是啊,这是一个以绝笔信呈现的杯具。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著名书评 篇5

一个人取得了某些成就,就会比较忘我,得意忘形,忘记自己之前的经历,高举这些成就去向别人炫耀。初心很难坚守,容易被一些华而不实的荣耀迷惑,让自己变得傲慢,自以为是。琴多维克是不是这样的人,不得而知,毕竟在成名之前,他就不喜同人讲话,不喜同伙伴玩耍,孤单地做着自己的事。

突然出现的博士,被扭转的局面,为后面的发言做了铺垫。象棋的比赛和故事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那30分钟里的自述。终于可以像正常人那样讲话,终于找到一个人,能倾听那段被囚禁的故事,终于避开了那个牢笼。

博士能记得象棋里面的布局,能记得每个象棋高手下过的棋,这个看似让人惊讶的事情,其实一点都不惊讶,肯定还有许多人,能清楚的记得那段时间里每一个月每一天每一时刻发生的事情。

奥斯维辛集中营幸存者,他们是幸运的,能等来黎明的曙光,也是不幸,活着的时刻,每想起惨不人道的经历时,都会痛不欲生。患有“象棋病”的患者,即使在治疗中好转起来,最好不要想起,一旦想起,就像棋局里的棋子,去经历任人指挥的命运。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著名书评 篇6

男人的一夜,女人的一生!

本书主要以书信的形式讲述了自己对一个人全部的爱!一个即将死去的女人花掉最后的力气讲述一个有些荒诞的爱的故事——写这封信之前,他们的孩子因为流感而死去了。她也即将死去,而她因为绝望。她的爱让人觉得烫手,可由不知哪里来的悲伤与绝望充斥着这份爱。

一个13岁的女孩爱上了一个28岁的作家,在不久由于自己的母亲答应了别人的求婚,即将要搬走,女孩在搬家的前一晚在寒冷的夜里等待着作家回来,想要与其告别,吐露心声,但是作家却带着一个女人回家过夜。也就失去了机会。第二天他们就搬走了,过了2年,女孩争取到机会回到这里,并与作家发生了关系后,作家离开了,而女孩怀孕了,为了自己的孩子,最后沦为妓女!

她不幸被某种神秘富有召唤力量的爱击中了。那不是普通、平凡、安稳的爱,而是一种激烈、绝决、甚至充满痛苦的爱击中了她。她对于所爱的人,从第一眼起,便有了毫无保留、完全付出的感情。她急需渴望付出自己,尽管对方没有在意你,也不会记得你。可她仍是偏执地想要献出自己,不管是肉体还是精神。我甚至觉得她挺无辜,值得令人同情,她所爱之人都是与她们生活遥远的上层人士,他们周围有无数多女人,他们也熟谙各种风流场的经验。而她贫穷、但美丽。

这样一个为爱而生,为爱而死的女人,让我心疼,让我动容。这就是女人,为爱可以不计一切,可以飞蛾扑火,为了一点点的幸福,即使再短暂的幸福,可以用一身的伤痛去守侯。无论那是个怎么样的男人,无论是否值得。爱了,永不回头。

关于《德伯家的苔丝》的著名书评汇集六篇


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阅读德伯家的苔丝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托马斯·哈代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在读了德伯家的苔丝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德伯家的苔丝》的著名书评”,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德伯家的苔丝》的著名书评(篇一)

《德伯家的苔丝》是一本很好看的小说,它的作者是英国的著名作家哈代。看过之后,这部作品会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

面对父亲沉浸与过去的辉煌家族中,面对兄弟姐妹期盼的目光,面对家中唯一的.老马死在自己手中的场景,苔丝违背自己不想嫁给富人的原则,开始了她不愿意过的生活,走上了一条足以毁灭她人生的道路。

纯洁的苔丝像一个无助的小鹿,受到了邪恶的亚雷的侵害,她得到的是人们的冷嘲热讽,承受着别人的鄙视和侮辱。但是,她无时无刻不在渴望着爱情,所以,在安其尔的爱情攻势下,苔丝总是不敢承认自己的过去,这意味着,她在一点一点地靠近她的悲剧。

当时的英国正处于一个充满变化和动荡的时期。苔丝出生在一个农村家庭,作为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劳动者,虽然她美丽、善良、聪明,但是在生活的压力下,她看起来还是那么的渺小。

“思想开明”的克莱尔与苔丝之间的感情脆弱不堪,他用根深蒂固的传统贞操观念来看待一个女人是否贞洁,不把苔丝的无辜放在眼里,亲手将她推入了绝望的境地。当时社会的道德偏见,让苔丝再一次成为资产阶级伦理道德的牺牲品。

从一开始,苔丝的美就不是张扬的,她有一双清澈泛天真的眼睛,却总是流露出坚定、淡漠的神情。苔丝是勇敢的,在男权时代,敢于谈论自尊,在行刑场上的最后一刻,她的冷静吓退了所有的人,但面对现实,她无法逃脱命运的道德枷锁,这是一个纯洁女人的悲剧。

关于《德伯家的苔丝》的著名书评(篇二)

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我心情很长一段时间不能平静。托马斯是一个有争议的人物,它的价值,我不想多做评论,单纯就这本书的价值,我还是比较看好的。在这里,我只是想很简单的阐述了一些他笔下的女人――苔丝。

见过“冤家路狭”,我觉得很伤心、很沮丧,眼泪在眼筐里不停打转,终于流泪了。不过我也读完了这部小说,虽然早有结局,可是我真的看到的时候就有些难过、是很难过。

多少词汇出现在我脑海里,我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一个来自美丽国度的小女孩,虽然有高贵的血统,但是内心仍然单纯。美不光一个外观,更是一种由心脏散发出的表现。

可是她的结局并不好,我在想一个天真纯洁的女孩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局?她有什么错?美丽?天真?自尊?也许单纯是你的美丽之源,也是你的悲痛之源。

关于《德伯家的苔丝》的著名书评(篇三)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

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中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德伯家的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德伯家的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出了他悲观的宿命论,主人公苔丝陷入悲惨境地,但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与戏弄,最后走上绝路。但她走上绝路,绝不像某些低俗小说那样一味追求情节曲折而硬让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一定的必然性。苔丝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她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吉尔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吉尔。

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吉尔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关于《德伯家的苔丝》的著名书评(篇四)

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读完《德伯家的苔丝》,不由得掩卷叹息,是谁让这位美丽淳朴的姑娘走上了不归路,两位男人的爱却得到了恨的结局,命运如此地捉弄人,又如此地悲怆,我们为苔丝掬上一把同情泪,低头沉思,悲剧的背后是什么?

善良质朴的尤物苔丝出身在贫寒的家庭,父母一心想让她攀高枝,结果却把她推进了火坑。遭遇花花公子亚雷,他贪图她的美貌,伺机占有了她。苔丝不得不背井离乡,过上隐姓埋名的生活。在打工的牛奶厂,“风光流转,由平淡变成了绚烂”,苔丝与牧师的儿子克莱日久生情,私定终身。

书中描写苔丝与克莱的爱情的段落,任何人读到都会心动不已:“她看他的全身,到处都是十全的男性美。他的灵魂就是圣徒的灵魂,他的智慧是先知的智慧。她既是爱他,而她这种爱本身就是一种智慧……而他爱她,在她看来,则是一种怜悯,因此她就倾心相委,披肝沥胆。”自卑的苔丝起初不敢接受克莱的爱情,尽管她也深深地爱上了他。那些疑虑、恐惧、郁闷、烦恼、羞耻常常盘踞在她的心头,挥之不去。但两人的真心相爱,又令苔丝把往事忘记,虽处在爱恋中,但那些阴影蠢蠢思动,不能消除。

克莱知道苔丝很爱他,“但是那时候,他还不知道,她对他的爱,究竟有多深,有多专,有多柔顺;不知道她都怎样能为他忍痛受苦,为他赴汤蹈火,她都怎样矢志靡它,至死不渝。”每每读到这里,都会心痛柔美的苔丝,她的爱情坚贞不渝,可之后她是遭了多大的罪,受了多少苦,是有多绝望,是有多凄苦……。

结婚当晚,苔丝鼓起勇气向克莱坦承过去,克莱无法接受事实,一走了之,令苔丝重新跌回深渊。纯真的爱情敌不过世俗的观念,在克莱看来,贞操是原则性的问题,一切都不一样了,他无法在得知真相后再度去爱苔丝,留下她独自去面对一切。

坚强的苔丝不得不再次出去谋生,又苦又累的活儿没能把她压倒,她一直苦苦地等着克莱回来。可苔丝竟然碰上了亚雷,他摇身一变,成为了宗教的传道人。再次的相遇激起了亚雷心中的欲火,他纠缠着苔丝,她无从躲避。面对着父亲的离世,房屋被易主,看到母亲和弟妹们居无住所,生活困难,倔强的苔丝低下了头,重新回到亚雷的身边,成为他的情人。

苔丝是位善良、能干、正直、刚强、美好的姑娘,她的光芒将她身边的两位男人照得原形毕露。亚雷本着玩弄女人的态度出现,一度洗心革面,狂热爱上了宗教。但本性难移,依然不改花心本色,在苔丝最危难时乘机而入,占有了她。而克莱,本可以救苔丝于深渊中,但因着他的自私、狭隘以及不够坚定的爱,使得悲剧发生。

当他发现自己真的可以完全原谅苔丝时,却得知苔丝已经重新回到了亚雷的怀抱中。克莱的出现,无疑加速了亚雷的死亡,苔丝压抑许久的感情一触即发,她亲手杀死了亚雷,也为自己的生命画上了句号。悲剧的背后满是泪水,满是怜悯,满是痛惜,满是无奈。如果亚雷被宗教所感悟,走上正义的路,帮助苔丝走出困境,或许会赢得苔丝真正的爱;如果克莱对苔丝的爱始终不移,他内心包容,原谅过往(其实这不是苔丝的错,却都由苔丝承担了一切的后果),苔丝可以和他过上相互爱恋的生活,美满幸福;如果苔丝的父母不被困苦所迫,勇敢面对,或许不会让苔丝早早地走出家门,跌入痛苦的泥潭……如果,如果,生活没有如果,现实就是如此,鲜血淋淋,满目伤痕,但仍有美好,仍有希望。

故事尽管悲壮不已,但在结局时却有一丝暖意。苔丝在与克莱最后相处的时间里,仍不忘记将自己的妹妹丽莎交托给克莱,希望他和她可以在一起幸福地生活。克莱和丽莎同行在山上,当他们从山顶往监狱处看去,苔丝的生命结束了。“那两位无言注视的人,好像祈祷似的,把身子低俯到地上,一动不动地停了许久;同时黑旗仍旧默默地招展。他们刚一有了气力,就站了起来,又手拉手往前走去。”

关于《德伯家的苔丝》的著名书评(篇五)

英国著名作家哈代的《德伯家的苔丝》是一部非常好看的小说,看完整本书留下印象最深的是女主人公苔丝的美丽与善良。虽然故事没有非常精彩的情节,没有耐人寻味轰轰烈烈的爱情,但是那种宁静、纯洁的氛围与点滴却让人读来舒服。

就故事来说,不管对于谁来说都是一个悲剧,美丽善良的苔丝走上了断头台,父亲去世,母亲流离,兄弟姐妹漂泊,爱人安其尔悔恨悲痛,随着苔丝的死去,一切都失去了它的光彩与欢乐,这是苔丝的悲剧,也是不公平的社会的悲剧,不知道这是否会引起人们的深思。

关于《德伯家的苔丝》的著名书评(篇六)

《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苔丝》写的是社会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最后杀人而被判绞刑的故事。这是一个杯具,它无情地批判了社会现实,也从一个侧面揭露了英国上流社会的腐朽堕落,具有很强的现实好处。

苔丝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姑娘,但作为女人,她拥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脸蛋,和恰到好处的身材。哈代给这个人物以重墨描绘,那就是着重写了她的外在形象。这个形象年轻美貌,天真活泼。给我映象最深的是她性感的嘴唇,和她唇上的曲线。粉嫩娇艳,如花沾露的唇,再加之细致分明,乖巧柔美的线条,在顾盼流转间,不动人也难。就是这样一位年轻美丽质朴的姑娘,她善良纯真的天性却被狠毒自私的上流社会的一位青年贵族亚力克利用欺骗,始终不能摆脱亚力克的阴影,而走向黑暗的深渊。她无力摆脱这种悲惨命运,只能用极端扭曲的方式对加在她身上的压迫进行反抗。但是这反抗又有什么用呢?只但是是大海中的一朵浪花,瞬间就会消失,被人们所遗忘,完全不可能动摇整个冷酷残忍的社会。所以说,只靠个人力量的反抗,根本不起作用。这也是人性乃至社会的悲哀。

当她好不容易逃离亚力克的魔掌,随后去农场工作,并遇见了自己今后所爱的人――克莱尔,克莱尔欣赏苔丝的纯真可爱,在工作中交流频繁,感情不断升温,最后坠入爱河并义无反顾地结婚了。就在幸福快要来临时,因为苔丝的对过去不堪往事的吐露,导致两人从幸福的高空一下子跌入了现实的谷底。克莱尔因为理解不了这一事实,毅然离开苔丝,远走他乡,无情地抛弃了可怜的苔丝。就是这样一位遭到命运戏弄的可怜人儿,想要与爱的人在一齐幸福生活,就连这样一个简单平凡的愿望也没法实现,最终走投无路,惶惶不可终日,再加上亚力克的骚扰,她万念俱灰,对生活完全失去了期望,而动了杀念,杀死了侮辱她的,一向让她痛不欲生的亚力克。在杀死了亚力克之后,苔丝并没有为此后悔难过,而是一下次简单了,因为死对于她来说是一种解脱,她最后自由了。她以死来证明自己对感情的忠诚,来成全自己和克莱尔纯洁完美的感情而没有遗憾。亚力克也为当初抛弃苔丝而感到后悔,带着巨大的悲痛与歉疚归来,并与即将被处死的苔丝度过了她生命最后五天快乐的时光。但是他失去了一个深爱她的人,一个把他当做生命一部分的人,一个能够为了他去死的人。但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因为他的自私和所谓的虚伪道德的约束,而使苔丝陷入悲

惨的境地。对于苔丝来讲,克莱尔是她的期望,是她一切快乐的源泉,她为认识他而感到幸福,但是克莱尔把她最后一点期望也给抹灭了,即使之后克莱尔请求苔丝的原谅,以及在苔丝死后怀念追忆她,也无济于事。能够说,克莱尔也间接促成苔丝的死亡,但是直接促使她走向死亡的还是这个社会,是社会的杯具。其实社会中像苔丝这样的可怜人很多,他们虽然身份卑微,但他们作为独立的人格,不就应被社会歧视抛弃,而是就应为他们带给一个能够倾诉的平台。这样才不会出现如此多的杯具。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必须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但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虽然小说女主人公身份低贱,遭受了无耻之徒的玩弄和侮辱,历经重重磨难,最后走上了错误的道路,但我们依然赞美苔丝不屈服于命运,敢于和不公平命运做斗争以及为爱奉献的精神,她单纯善良的形象将永远留在我心中,挥之不去。

《乌合之众》书评分享范文


阅读一本好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我们读了作者古斯塔夫·勒庞写的《乌合之众》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乌合之众》的读书笔记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乌合之众》书评分享范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乌合之众》书评分享范文(篇一)

为了每个星期的一篇小文章,我也真的是绞尽脑汁、橙汁、西瓜汁啦,美其名曰记录生活也要加油的去写。本周和大家分享一本书——《乌合之众》。

这本书有一个很奇怪的观点和大家正常思维的观点有点不同,本书认为,一群人的在一群的力量会相对于一个人削弱,一群人在一起智慧会下降,一群人在一群会更加容易传递负能量,并列举出了许多事实证据。让人看了,马上就觉得,好像是有些道理。现在的社会还是比较提倡人多力量大的观点的,而这本书也是从反面的角度去说明,大众的一个心理,打一个比方来说,三人成虎的成语大家都听说过,一个人说和你说,在大街上看到老虎,你是不相信的,当有第二个人和你说他在大街上看到老虎,你可能会有点迟疑,他怎么和别人说的一样,当第三个人说到大街上有老虎,你就真的在怀疑,大街上是否真的有老虎在,当有一堆人都在谈论这大街上的老虎,你也相信加入到里面了,这就是“群众效应”。而实际上大街上并没有老虎,只是大家凑在一块一群讨论,大家上就出现了一只老虎,相对于来说,群众给了他们自己相信的力量,让他们的智慧被阻挡,变得愚昧无知,实际上大街并没有老虎。这个例子说明,当群体在一块,相对于正能量,他们是更容易产生负能量了,所以本书戏称群众为乌合之众。哪怕是世界上卓越聪慧的人,也难逃“群众的魔爪”。

对比我们相信生活中一样,本来你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独立的思考能力、聪慧,但是当身边出现一些群体,不断在否定你认为的很多事情,不断的去批评许多东西,慢慢的你也会变的和群体一样,愚不可及。出淤泥而不染的个体其实还是比较难的,这是心理学上比较有趣的现象,大家都是群居动物,很容易就会在一起,也会很容易被影响。维持本心,确实艰难,连伟人们也很难走出这样的困境,更何况芸芸众生的普通人呢?

开个玩笑的总结,如果你想要别人认同你的理念或者其他东西,首先你可以找一些托,不断在别人面前说这些里面这些东西怎么怎么的好,自然而然,你就可以达到你的目的。这也是心理学上比较有兴趣的东西。

题外话,可能是自己太久没看书,所以其实这本书也不是很看得下,经常看了后面,忘记了前面,专注力不够,要加强阅读能力才行了。另外最近也不断在做一个梦,梦到自己正在逐渐丧失一些能力,梦里又描述不出来,不过也是,很多能力本来就是用进废退的,不用自己会生疏或者消失了,还是赶紧让自己跳出来这个舒适的圈子,多去为自己努力点。

《乌合之众》书评分享范文(篇二)

“民主”作为当下的普世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可能是以“理性人”作为基础,认为人可以为自己做出最好的决定,政府干预应该最小,让选民用投票来决定自己国家的未来。

然而,通过对群体的无意识、无理性、无定性的充满嘲讽又不失忧虑的论述,勒庞给对“民主”的无脑追捧浇上了一盆冷水。正如他在法国大革命中看到的那样,失控狂暴的人民以民主自由之名干出了暴政独裁的事,让人不由得对“民主”打上一个问号。他甚至还像马基雅维利那样给想控制民意的领袖提出了三个建议:断言;重复;传染。可怕的是,虽然他早就警示过,这样的控制和引导还在不断发生在我们当下的民众身上。

那么,因为有被贬得一无是处的群众,我们果真还是应该呼吁一个家长式的集权政府吗?我不同意,勒庞也并没这么说。他也表示,虽然有种种弊端,议会、陪审团等民主制度的产物还是当下最好的。他说“我不可能仍然认为,我不应当去和陪审团打交道,而应当去找地方官。从前者那里我还有些找回清白的机会,让后者认错的机会却是微乎其微。”“议会的运作虽然面对所有这些困难,它仍然是人类迄今为止已经发现的最佳统治方式。”

我们还是应当对民主抱有信心,然而绝不能止步于此。民主不是终点,是通往终点之路。像勒庞、托克维尔那样对民主政体保持警惕、时刻反省,才能不断地从制度上完善。经典经济学说,好的制度允许自私、鼓励自私。有没有一种制度允许非理性呢?因为看起来,人越来越难以被称作“rational”了。

勒庞对女性的歧视和明显的种族主义让阅读经验不太流畅,时不时就要停下来摇一阵子头。。

《乌合之众》书评分享范文(篇三)

乌合之众,顾名思义像乌鸦聚集在一起的一群人,是个贬义词。那么,这必是一群"祸害"吧!这是一本写群体心理的书,我想,其中更多体现的是作者对于群体不看好的态度。所以,我本人也是有一些新的感触和不解,现就其中一些观点发表我的粗浅的看法。

我曾一直以为人多力量大。当你聚集在一个群体时,会有更多的人督促你,帮助你,这样你是受益无穷的。况且,人只有身在人群时才能突显自己,我觉得这是毋庸置疑的。脱离人群,你就无法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然而,这本书好像又告诉我并不是这样的。

书中讲了群体具有冲动性,易变性,易怒性。也就是说群体具有轻信的倾向,并且具有暗示的影响。这么想也许并不错。例如,若是一个班集体,有一个同学进门后大喊一声:"老师今天似乎心情不好,咱们班这次没考好。"这时全班同学大概都会绷着一根弦,似乎被传染了一种紧张感。然后接下来在班主任课上大家都会认认真真的,生怕成为那个"碰钉子"的人。处于集体中的我们觉得这再正常不过,但这似乎也印证了作者的观点:群体容易引发骚动的特点,使其具有奴隶的冲动性。这件事似乎也引出了群体的盲目性,正如书中所言:"专门传播群体观点和信仰的方式从来都不是论证,而是传染。"所谓"三人成虎",不也就是这个道理。这么说来,更加动摇了我原本对群体重要性的看法。

在群体与个体的关系中,文中讲到:"个人利益很少会成为群体的行为推动力,但它是孤立个体行为的唯一动机。"也就是说一个人的性格品行,在他作为个体单独存在时,和处于群体当中时是不同的。一个人可能受集体影响,更大程度的放大了自己的品行。例如一个人可以对于自己的生死存亡无所谓,但却无法接受自己群体的灭亡。在这个群体中,他所要维护的并非是自身的利益,也就是说因为处于群体中而扩大了他的某种品质。同样消极的品质也是这样,个人受集体的影响。我似乎被说服了。

可是换一个角度想,这难道不是因为人的个人意识和集体意识的问题吗?并不是人受群体的改变,而是这种改变取决于人。这就是为什么有人会因处于集体而变得更加高尚,有人却会因处于集体而更加粗鄙,说来说去都在于人的本性吧,与群体有多大关系呢?

在讲到群体的推理时,我又有些观点与书中相驳。所谓头脑风暴就是通过一个主题任意联想,发散思维。这自然是处于一个集体,人多力量大,得到的结果更多,更有效了。但是书中却说群体的推理是一种低级的类比,也就是盲目的类比,不探究本质。当然,文中也列举了一些令人信服的例子,但我依然不认为一个集体较个人而言,更为"弱智"。

于是我从另一个角度说服了自己。一个人很聪明,很精明,100个人组成一个群体,每个人都很聪明,很精明,但这个群体是否就会发挥100倍的聪明才智呢?事实并非这样。这便要归结于群体存在的限制性。形成一个群体,要有很多因素,群体会有领导,会有各种等级,会有很多人站在集体的角度推理,而非个人角度,于是便产生了各种问题,出现了群体推理的呆滞。

总之,正如书名《乌合之众》,把群体比做乌合之众,从某种意义上也显示了作者对于群体的消极观点。当然事物总有两面性,虽然有很多方面我在潜意识里也赞成作者的观点,但也存在很多争议。

 

《百万英镑》里的拜金主义(7篇)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每个人对于百万英镑,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您抓住了百万英镑的哪些精髓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百万英镑》里的拜金主义”,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百万英镑》里的拜金主义 篇1

金子!这东西,只要那么一点儿,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这就是马克吐温笔下《百万英镑》的真实写照。

《百万英镑》描述了一个流落伦敦的美国人亨利·亚当,他遇上两名打赌的美国亿万富翁,从而得么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亨利饥肠辘辘,去了一家饭店,老板见他像个穷光蛋,打发他到角落里,侍者也觉得他没钱付,当他结账时,所有人都惊呆了,支票却是一百万!于是他被当成了一个行为古怪的百万富翁,不仅吃饭免了单,临走时老板还对他两次90度的鞠躬!

由于衣衫破旧,他准备做一套衣服,在服装店内,营业员将他一个推给另一个,最后被推到了成衣间。小店员极为势利,给他一件很不合身的衣服打发他,结账前还讽刺他一番。当亨利拿出百万英镑时,小店员竟哭了起来!老板知道后,为亨利免单量身订做了48套一年四季在各种场合穿着的衣服!

文章对人物的心理和动作描写十分细腻,而且文笔犀利,既善于刻画人物的心理活动,又善于进行夸张描写,寓讽刺于其中;他描绘的资本主义社会那一幅幅既离奇又真实的图画,使读者感到又滑稽又辛辣。

马克·吐温着重揭露了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非常可笑的是,当一名开玩笑的英国贵族将支票藏起来后,股市大跌,人们开始怀疑亨利是否有支票,众人都来拆他的台。一个贵族骂了亨利,衣服也被收走,可是,当支票又重新回到亨利的手中时,那位贵族马上又笑逐颜开说:“上帝保佑您!”衣服又原封不动送了回来。其实这种现象在我们现实社会中又何尝没有,有的情节比这种说话变卦、态度变卦更加严重!一些医生为了钱,可以为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给病人吃不必要的药,把假的弄得比真的还认真!在这种丧失医德、人性的医生眼里,金钱比生命更可贵!这种行为不知比《百万英镑》中的现象要恶劣多少倍!最近看到一则新闻,中考优秀生被冒名顶替,由于顶替人的父亲有钱,便可以使自己的子女冒名顶替别人,不仅分数顶替,姓名、身份、户口……全部被替代了。受害者十余年沦落为黑户在外打工,因为是黑户备受欺凌,另一个却能受教育、拿工资……十余年后再查此事,法庭上除冒名者外,共九个被告:母校、班主任、教育局、公安局等等,也就是说,冒名者父亲的金钱驱使他们干出了这种违纪、违法、有愧于良心和道德的事来!

一个月的期限终于到了,亚当如释重负地将钞票还给了富豪兄弟。但亚当并没有接受他们为他安排工作,因为经历了大起大落,亚当早已厌倦了人们对金钱的追逐。

尽管失去了金钱,但他却得到了许多。

虽然,这样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根本不会发生,但作者却用这样夸张的手法,讽刺了现代社会对“金钱万能”的理念。衣店服务员见了衣衫褴褛的人置之不理,可当他看到了那张百万英镑钞票的夸张的表情,甚至说无期限的等着付款与先前的表现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其实作者讽刺的就是现代社会上的状况,对富商们点头哈腰,而对穷人却是那样的瞧不起。钱财乃身外之物。没有钱财可以再靠自己的能力来赚钱。

但是,一个人没有做人的原则是不行的,即便他有再多的财富,他也不会快乐的。

《百万英镑》里的拜金主义 篇2

在精彩的寒假里我读过许多有趣的,精彩的好书,其中我觉得最精彩的是《百万英镑》由美国马克·吐温。在这里面除了百万英镑这个故事外,还有《案中案》,《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等等小故事。

其中我最喜欢百万英镑这个小故事,这个故事,以一个穷小子,偶然得到了一张100万的英镑却不能越换,但是这张支票,却给了他好运。这个故事让我难忘。

《百万英镑》里的拜金主义 篇3

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在《百万英镑》里,完美的讲述对了“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个道理,以前的我并不认同这句话,因为我觉得现在的社会,贪婪之人毕竟是少数,但是,读了《百万英镑》之后,我才知道,在资本主义的社会里,金钱至上。

《百万英镑》描述了一个流落伦敦的美国人亨利·亚当,因故迷失方向后,幸被轮船遇救,然后随船来到英国伦敦。他身无分文,特别孤独,两个富有的兄弟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并以他在三十天内不将一百万的支票兑换成现金而能否活下去打了一个赌。

他先去饭店吃饭,老板先对他很刻薄,之后,当他“小心翼翼地说“请找钱吧。”老板恢复了常态,连连道歉说他找不开这张大票,不论我怎么说他也不接。他心里想看,一个劲地打量那张大票;好像怎么看也饱不了眼福,可就是战战兢兢地不敢碰它,就好像凡夫俗子一接那票子上的仙气就会折了寿。我说:“不好意思,给您添麻烦了,可这事还得办哪。请您找钱吧,我没带别的票子。”

他却说没关系,这点小钱儿何足挂齿,日后再说吧。我说,我一时半会儿不会再到这儿来了;可他说那也不要紧,他可以等着,而且,我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想点什么就点什么,这账呢,想什么时候结就什么时候结。”看到这我忍俊不禁,也不禁对势力眼的店主很鄙视。

之后,亨利去了服装店,要买衣服,却屡遭白眼,给他的衣服不合身也很不好看,当他拿出百万大钞时,“他笑着接了过去,这是那种无处不在的笑容,笑里有皱,笑里带褶,一圈儿一圈儿的,就像往水池子里面扔了一块砖头;可是,只瞟了一眼钞票,他的笑容就凝固了,脸色大变,就像你在维苏威火山山麓那些平坎上看到的起起伏伏、像虫子爬似的凝固熔岩。我从来没见过谁的笑脸定格成如此这般的窘状。”这时店主来了,一脸谄媚的笑容“先生,请把这些东西脱了,都扔到火里头去吧。请您赏脸穿上这件衬衫和这身套装;合适,太合适了——简洁、考究、庄重,完全是王公贵族的气派……看看,喏!绝了——真是绝了!我这一辈子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衣服哪!……您圣明,先生,圣明;我敢说,这套衣裳还能先顶一阵儿。”读到这,我不禁感叹人们的势利,有钱人就巴结,见到穷人就翻白眼。真是不平等的社会啊

马克·吐温着重揭露了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这些情节是滑稽可笑的,正体现人们的势利眼。我不禁想到一些医生为了钱,可以为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给病人吃不必要的药,把假的弄得比真的还认真!在这种丧失医德、人性的医生眼里,金钱比生命更可贵!这种行为不知比《百万英镑》中的现象要恶劣多少倍!最近看到一则新闻,中考优秀生被冒名顶替,由于顶替人的父亲有钱,便可以使自己的子女冒名顶替别人,不仅分数顶替,姓名、身份、户口……全部被替代了。受害者十余年沦落为黑户在外打工,因为是黑户备受欺凌,另一个却能受教育、拿工资……

通过阅读,我还明白了,做一个诚实的人,对把握人生中的机会是很有帮助的。诚信是立身之本。在亨利的传奇经历中,我们还可以得出这样一个有关成功的规律:成功=诚实+智慧+勇气。

《百万英镑》里的拜金主义 篇4

什么东西会发光?什么东西金灿灿?什么东西一拿出来就让人眼睛放光?对了,是金子。百万英镑这本书就写得关于一张价值连城钞票的事。它的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先生写的。通过小办事员的种种经历,讽刺了金钱在资产阶级社会会呼风唤雨的作用,作者细腻的笔法勾勒了不同人物在百万英镑面前的种种丑态。幽默滑稽,趣味横生就如同一幅世态讽刺画,令人忍俊不禁。

《百万英镑》描述了一个流落伦敦的美国人亨利?亚当,他遇上两名打赌的美国亿万富翁兄弟,他们打的赌是让一个乞丐得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后能不能度过三天,从而得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亨利饥肠辘辘,去了一家饭店,老板见他像个穷光蛋,打发他到角落里,侍者也觉得他没钱付,当他结账时,所有人都惊呆了,支票却是一百万!于是他被当成了一个行为古怪的百万富翁,不仅吃饭免了单,临走时老板还对他两次90度的鞠躬!又一天,由于衣衫破旧,他准备做一套衣服,在服装店内,营业员将他一个推给另一个,最后被推到了成衣间。小店员极为势利,给他一件很不合身的衣服打发他,结账前还讽刺他一番。当亨利拿出百万英镑时,小店员竟哭了起来!老板知道后,为亨利免单量身订做了哈利法克斯?赫斯庞达尔的衣服给了他。不仅说亨利认得,还说要送货上门。

不管如何爱钱,不要丢掉做人最基本的诚实的本性;不管怎样爱钱,不要抛弃道德、良知;不管怎样爱钱,不要伤害别人;不管怎样爱钱,必须通过正当途径来获得!

《百万英镑》里的拜金主义 篇5

《百万英镑》是美国著名小说家马克·吐温的小说。它讲述了一张美国穷小子亨利·亚当斯在伦敦的一次偶然奇遇。一对好奇的兄弟打了一个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不仅会受到别人的怀疑,就连银行都不会让他存钱;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因为许多拜金主义者会不断地讨好他。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这个贫穷的人,并出国呆了三十天。

亨利的遭遇也十分有趣,人们先是从穿着上看不起他,可当他拿出一百万英镑让别人找钱时,人们不但对他点头哈腰,卑躬屈膝,而且就连对亨利来说比较昂贵的一些费用也不需要他马上支付,甚至有些人都愿意直接不要钱。在这短短的一个月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他:从免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打赌的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

看到这儿,无疑是弟弟的打赌赢了。我很羡慕这位如此“幸运”的主人公,但同时我又想:人们之所以讨好他,不就是因为当时人们太看重金钱了吗?拜金主义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更不应该!金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还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感情。感情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它远远在金钱之上!

《百万英镑》里的拜金主义 篇6

在假期里我读了《百万英镑》,十分有趣。我给大家介绍一下作者:马克吐温。

“马克吐温是美国的幽默大师、著名作家,十九世纪后期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他的作品既有辛辣强烈的讽刺意味,又具有风趣十足的幽默感;既富有独特的灰谐妙语,又具有深刻犀利的社会洞察力和剖析力。”

书中讲述了一个矿业经纪人的办事员因不小心把船驶出了海湾,迷失了方向,被一艘开往伦敦的帆船救起,并以水手工作代替船费。到达伦敦时,他身无分文,十分贫穷。

第二天,他被一位年长的绅士叫去,并给了他一封信,叫他回到住所后再打开。

《百万英镑》里的拜金主义 篇7

在假期里我读了《百万英镑》,十分趣味。我给大家介绍一下作者:马克吐温。

“马克吐温是美国的幽默大师、著名作家,十九世纪后期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他的作品既有辛辣强烈的讽刺意味,又具有风趣十足的幽默感;既富有独特的灰谐妙语,又具有深刻犀利的社会洞察力和剖析力。”

书中讲述了一个矿业经纪人的办事员因不细心把船驶出了海湾,迷失了方向,被一艘开往伦敦的帆船救起,并以水手工作代替船费。到达伦敦时,他身无分文,十分贫穷。

第二天,他被一位年长的绅士叫去,并给了他一封信,叫他回到住所后再打开。可是他一出门就把信封打开了,却发现里面有一张一百万元的钞票。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着,从面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段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向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终还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十分幸福的生活。

读完之后我感受到了:金钱不是万能的,金钱能买到家却买不到幸福,金钱能买到血液却买不到生命,金钱能买到钟表却不能够买到时间······我们所要做的是用一颗坦然的心对待自我的生活,自我的生活要靠自我去争取,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仅有勤劳的人才会有收获。

奥地利文学作品《变形记》的著名书评推荐七篇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阅读《变形记》后受益匪浅,心中有了更多的想法,懂得了更多道理,为了充分回味《变形记》这个《变形记》,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写《变形记》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奥地利文学作品《变形记》的著名书评”,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奥地利文学作品《变形记》的著名书评 篇1

如果你一觉醒来后发现自己变成了甲壳虫,有了笨重的的外壳和细小的腿,你会考虑什么呢?难以想象,但是《变形记》的主人公格力高尔面临了这种情形。格力高尔是一个勤劳、善良、正直、有责任心的优秀青年,当父亲的公司破产、全家处于困顿的境况下,去当旅行推销员,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旅行推销员,是一个“多么累人的差事”,每天4点钟就得起床赶火车,成年累月在外奔波,饮食很差又不定时,由于工作关系,连个知己的朋友也没有。格力高尔在发现自己身体的异常后,首先考虑的仍然是家人:如果自己由于不能工作,妹妹和父母该如何。但是可怜的格力高尔并没有想到,在这之后家人并没能给他安慰和鼓励,反而最终仍然抛弃了他。“甲壳虫”格力高尔被公司辞退,被妹妹和父母嫌弃,故事的结局并不美好,格力高尔在受尽了家人的无视和*待后死在了自己家里。最令人难过的是得知他的死讯后,家人都感到了卸去重担般的解脱,尽管他们心里十分清楚这只甲虫就是格力高尔,这个不幸的家庭中终于又再次充满了阳光,老两口看着美丽的女儿,心满意足地想该给女儿找个好女婿啦……

当格力高尔是家里经济的主要来源时,在家里受到尊重和爱戴的,而当他变成了一只甲壳虫后,促使了父母的逃离,嫌弃,妹妹的恐惧,躲避,同事的惊恐。最后,在没有食物,无法走动,没有交谈的情况下,主人翁终于倒下了。带着心酸以及无边的孤寂,留下的,只有不易清扫的“尸体”。

看完这个故事,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息。都说亲情是很伟大的,它可以包容你的一切。但是,显然,它在故事里面,令人失望,卡夫卡用冷漠的笔调,描写了一幅冷漠的人间图画。虽然这个故事看似荒唐,但毕竟不是没有可能,虽然人不会变成甲壳虫,命运难以捉摸,谁知道哪天灾难就降临到自己头上来!人一旦遭遇不幸(丧失工作能力的疾病、伤残等),他就不再被社会承认,从而失去作为人的价值的“自我”,成为无异于低等动物的“非人”。但值得庆幸的是我们没有生活在卡夫卡那个社会,我们现在的生活多么的幸福,人与人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帮助弱势群体,即使你丧失了生活的能力,也会得到社会和许许多多热心人的帮助。

奥地利文学作品《变形记》的著名书评 篇2

这个寒假,我读了不少书,然而唯有卡夫卡的《变形记》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变形记》讲了一个小推销员格里高尔在生活和工作的重压下,有一天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丑陋可怕的大甲虫。他的亲人相继抛弃了他,他终日生活在暗无天日的小房间里。无边的痛苦中,他无助地认为世界抛弃了他;迷惑中他也抛弃了世界。他放弃了生活的希望、丢失了向上的信心。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一束阳光设在他干瘪的硬壳上。他去了,离开了这个无情的世界……

每每读到这儿,我都不禁沉思:在那时喧嚣的20世纪中,善良似乎是一株任人踩踏的小草,而在这位因家人的一句责骂就去自杀的作家笔下,我读懂了他所呼唤的——人们的善良与同情。

当格里高尔无助时,至少还有妹妹同情他;后来,他失去了这种同情和关怀,他便对生活失去信心,离开了。如果人们对他多一点耐心、给予他善良的同情与关怀,或许他还会变回他……

夕阳西下。却不想成了格里高尔最后的回光返照。或者他已经死了很久很久。他死了,他的家人却认为他们“得救”了。他们的生活终于因那个阳光明媚的日子而“明媚”——格里高尔,那只讨厌的甲虫死了。

透过字里行间,我看到的事卡夫卡对善良的呼唤,对善良的期盼,对善良价值的认可!

当今社会,多少人对同胞的遭遇视若无睹;多少人“一毛不拔”,不愿资助贫困的同胞;多少人在同胞的缺水死亡下,依旧大肆浪费……

朋友,当你在这喧嚣而骚动的社会中忙碌时,请你想一想那只缺少温暖而离去的甲虫,在心底为他去栽培一株小小的善良之草吧!

我相信,世间的温暖总会多过无情的:无数人无偿献血、领养孤儿、捐赠衣物书籍、筹款助灾区……生活中也有许多温暖的小事:“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他人受伤好心人送医院、老人养老资助、投食野猫野狗、救助动物、领养猫狗……

人们啊,我在此,呼唤善良!希望有更多人拥有善良、发挥善良,让温暖洒遍人间的每一个角落……

奥地利文学作品《变形记》的著名书评 篇3

一天,我问女儿:“你也想像孙悟空一样有72变吗?”

“那当然了!” 女儿兴奋的说。

“是吗?那好,有一只小猪也想变,咱们先一起来看个小猪变形的故事吧!”

一只调皮的小猪百无聊赖,有一天突然就想体验一下别的动物的生活。(它粉嘟嘟的样子,好可爱,嘿嘿,这不禁让我联想到我家的这只“小猪”—子涵)。这只小猪精力充沛,满脑子奇异的想象,总是羡慕别人,用尽了各种办法去模仿长颈鹿、斑马、大象、袋鼠、鹦鹉。但遗憾的是,这些创举最终都以失败告终。正当小猪被一连串的失败打击得几近崩溃时,它受到另一只猪的启发,找到了真正属于猪的乐趣!

“原来,对小猪来说,做一只猪才是最开心、最快乐的事!”女儿似有所悟地说。

“对呀,就像我们每个小朋友,各有各的优点,有的可爱,有的聪明,有的乖巧,有的勤劳,有的懂事。在老师和家长的心里你们就是最棒的,大家都希望每个小朋友都能快乐健康成长!所以无论何时你都要自信地对自己说:我是最棒的!做自己,最快乐!最幸福!”

“妈妈,我明白了!”

也希望每位小朋友都对自己说:“做自己,最快乐!”

奥地利文学作品《变形记》的著名书评 篇4

卡夫卡和格里高尔后者是《变形记》一文中蜕变为一巨型甲壳虫的主人公,旅行推销员。而前者则是这只巨型甲虫的一手制造者,现代派文学作家,〈变形记〉的作者。

细读《变形记》,竟发现以上两位人物颇有相似之处。

同样的无归属感。

这一点在卡夫卡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记传中提到,他是犹太人,出生在布拉格,讲德语,臣服于奥匈帝国,集犹太,斯拉夫,德意志民族的成分混杂于一身。如此复杂的身世,无疑使这位文坛巨匠陷入了重重的归属选择中。可是事实并没有更多的回旋余地——他最终成为孤独流浪的游客。在一封信中,他这样写道:“可是我没有祖国,因此什么也不能抛弃,而是想着如何去寻找或创造一个祖国。”

同样的情形发生在格里高尔身上。他的身体发生了突变,失去了说话能力,也同时使他被排除在人类之外。因此,“他扭了扭脑袋,痛苦而愤懑地把头挨在地板上磨蹭着”,他没有勇气提高嗓门让妹妹听到他的声音。

同样但却又相反的情形发生在格里高尔身上。同样,是因为他俩都与陌生有着瓜葛,只是卡夫卡对别人陌生,而格里高尔则陌生于别人——这是相反之处。

他(格里高尔)到处碰壁,先是吓着了秘书主任,然后又遭到父亲的攻击,最后,连一向关心他的妹妹竟也开始表现得不友好。莫大的陌生感让他的心理遭受了空前巨大的打击。心理的创伤成为格里高尔最终死亡的重要因素。

同样的孤独感。

“实际上,孤独是我唯一的目的,是对我极大的诱惑。”——卡夫卡语。

“因为家人忽视自己而积了一肚子火。”——格里高尔。

很显然,卡夫卡在作品中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了自己的情绪,文如其人,莫不如是。

如果我在某天早上醒来发现自己也变成了一只大甲虫,我一定会绝望得当场死掉。这是多大的灾难啊!虽然看似荒唐,但毕竟不是没有可能。命运难以捉摸,谁知道哪天灾难就降临到自己头上来!更可悲的是,多数这样的灾难都来得无缘无故——至少受害者本人根本就是无辜的——自然灾害,战争等等莫名其妙地落到自己头上。想躲避当然是没用的,我们每个人或早或晚都会遭遇到或深或浅的灾难,主人公遭到的灾难看似脱离现实却又再经典不过了。极为悲哀的是,对于绝大多数灾难,不管我们如何努力也摆脱不了。

甲虫本身,甲虫是什么甲虫是一种成天忙碌不堪的低等动物。格里高尔是什么他是一个成天忙碌不堪的高等动物。从某种角度来说,人类形式的格里高尔就是一只甲虫,或者,甲虫就象征着格里高尔这样的人类。机械化生活,工作的人,在令人压抑的一天天中变得几乎成了物质的奴隶,甚至到了非人的地步,这又是多么悲惨!这样恐怖的事实终于被写成了真正的故事情节,这种人变成甲虫的现象真的少见吗?

奥地利文学作品《变形记》的著名书评 篇5

读完此文,感受很深。在读这篇文章之前,我了解了关于卡夫卡这个人。他对人的弱点了解得太清楚了,常常被人认为“与十九世纪批判现实主义的差异只在于写作手法的怪诞不经。

小说讲述的是人变虫的故事。格里高尔发现自己变成“巨大的甲虫”,惊慌而又忧郁。父亲发现后大怒,把他赶回自己的卧室。格里高尔变了,养成了甲虫的生活习性,却保留了人的.意识。他失业了,仍旧关心怎样还清父亲欠的债务,送妹妹上音乐学院。可是,一个月后,他成了全家的累赘。父亲、母亲、妹妹对他改变了态度。为了生存,家人只得打工挣钱,忍受不了格里高尔这个负担。妹妹终于提出把哥哥弄走。格里高尔又饿又病,陷入绝望,“他怀着深情和爱意想他的一家人”,“然后他的头就自己垂倒在地板上,他的鼻孔呼出了最后一丝气息”,死了。父亲、母亲和妹妹开始过着自己养活自己的新生活。格里高尔自始至终关心家庭、怀恋亲人,可是亲人最终抛弃了他,对他的死无动于衷,而且决定去郊游。

小说用许多笔墨写了变形后格里高尔悲哀凄苦的内心世界,格里高尔虽然变成了甲虫,但他的心理始终保持着人的状态,他突然发现自己变成大甲虫时的惊慌、忧郁,他考虑家庭经济状况时的焦虑、自责,他遭亲人厌弃后的绝望、痛苦,无不展示了一个善良、忠厚、富有责任感的小人物渴望人的理解和接受的心理。只是这种愿望终于被彻底的绝望所代替,弥漫在人物心头的是无边的孤独、冷漠与悲凉。

小说描述了一个真实而荒诞的世界,有些奇妙但又让读者很感兴趣去读,作者在整体荒诞的情节中运用了细节真实和心理真实的手法。写甲虫的行动,是符合甲虫的习性的;写甲虫的思想感情,是符合格里高尔这个人的言行逻辑的;写亲人的变化,也是符合社会生活的。

作者描写这种人情反差,揭示了当时社会生活对人的异化,致使亲情淡薄,人性扭曲。《变形记》的主题具有强烈的批判性。

这篇文章表现人对自己命运的无能为力,人失去自我就处于绝境。我认为,格里高尔变成甲虫,无利于人,自行死亡;一家人重新工作,走向新生活;存在就是合理,生活规律是无情的。

奥地利文学作品《变形记》的著名书评 篇6

最近读了卡夫卡的变形记,很喜欢这部作品的风格。

《变形记》是卡夫卡的代表性作品,也是西方现代派文学的经典之作。《变形记》主要写了格里高尔在父亲的公司破产、全家处于困顿的境况下,去当旅行推销员,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他在家里是受到尊重和爱戴的。当一个人被人依赖时,他与别人的关系自然会处于正常状态。但格里高尔一夜之间成了大甲虫,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兄妹关系突然间发生了极大的转变,显示出一幅极端自私、冷漠、残酷、无法沟通的可怕图景,亲情、伦理之情荡然无存。而小说的结尾更是耐人寻味的。哥里高尔在挣扎中死去了,生活又变回了原来的模样。一家人就这样忘记了一个曾经和他们一起生活的一个人。这么轻易的就忘记了一个人。而他,自始至终都只是被别人利用,有用的时候或许还有存在的价值,然而当他没用了,人们便抛弃了他这个负担,他,不过是可有可无的多余人罢了。

这篇小说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人性的压迫,是人们无法生存下去,最终只能在社会的压力下变形,其实与其说是社会让他“变形”,不如说是他自己选择了“变形”。摆脱自己的人形,逃离人的世界,这在格里高尔而言完全是为了不再继续昨天的噩梦。于是,格里高尔异化了。可是这种方式并没有使得格里高尔的命运走向期待的幸福,走向光明,相反加速了他的灭亡。格里高尔也和甲虫一样,只能无奈地面对这悲惨的结局。他们讲述着痛苦,阐释着痛苦,逃避着痛苦,然后陷入到更深的痛苦中。越是生存得痛苦,就越是不知道反抗,只想躲避,隐藏自己。在这样不能满意的环境里,选择了最弱的方式——逃避,来求得暂时的心理安宁。

我们不禁为书中主人公的悲剧命运而感到难过,不断感伤,社会的压力无形之中可以改变很多,过去的社会如此,现在的社会也是如此,人们每天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学习,工作,生活。房子,贷款,越来越多的人被社会打败,向社会屈服,社会是无法改变的,那么我们就应该提高自己的承受能力,不断的适应社会,这样才能够生存下去,而不是被社会的压力打败。

同样悲哀的是家人对他的态度,仅仅是一个挣钱的工具罢了,失去了利用价值便选择抛弃,在现实中感情是如此的廉价,不禁让人感叹。

奥地利文学作品《变形记》的著名书评 篇7

《变形记》这本是书对人物心理描写十分精湛。虽然篇幅不长,但心理转变的很自然。既荒诞又合乎情理。

格里高尔变甲虫后的心理变化大致是这样的。

1、格里高尔突然发现自己变成大甲虫。

他惊慌、忧郁。他回忆过去的生活,怨恨自己的“累人的差使”,为还清父债而苦干。他清醒地想到起床,赶车上班去。父亲发现他变成大甲虫,露出一副恶狠狠的样子,赶他回卧室。他谦恭地恳求,尽快回屋,免得父亲生气。他忍辱负重,还不忘顺从父亲。

2、为家庭经济状况焦虑,自我责备。

格里高尔失业在家,过着甲虫生活,只能爬来爬去。但是,他为家庭经济状况焦虑,还想着给妹妹实现“美梦”。他想着,父亲老了,母亲生病,妹妹还只有17岁。他一听到家人出去做工挣钱,就“羞赧和伤心得浑身燥热”。他“受到了自责和忧愁的压抑”,“最后在绝望中,他觉得整个房间已经开始绕着他旋转起来,便掉下来摔在那张大桌子的中央”。

3、受重伤后,被亲人厌弃而绝望,心态走向平和。

一只苹果砸在背上,身受重伤,格里高尔终于被妹妹厌弃。妹妹一再说“我们必须设法摆脱它”。格里高尔“怀着深情和爱意回忆他的一家人。他认为自己必须离开这里,他的这个意见也许比他妹妹的意见还坚决呢”。格里高尔异常冷静,他在绝望而又平和的心境中死去。面对变形,面对亲人厌弃,面对死亡,格里高尔惊慌、痛苦、绝望,最终平静地死去。从这一点看,他还是一个清醒、坚强的人。

格里高尔的人格形象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挣钱养家,显示他忠厚、善良而富有责任感的个性,一是争取自由,还清父债而追求时来运转,自由独立,最终在无奈与平和中追求另外一种超脱——死亡。

格里高尔同家人应该互相热爱,互相帮助。可是,亲人们认为格里高尔不能再养家,把他看做累赘,最终抛弃了他。格里高尔死去,亲人们也不悲痛,反而去郊游。在资本主义社会,在机器生产和生存竞争的高压下,人被异化为非人,人的本性失落,甚至走向反面,人接受不了现实世界,现实世界容纳不了人。格里高尔变成甲虫,这也是一种象征,象征人的异化,人性异化,人际关系异化。在金钱和私利面前,小说表现了两种异化:格里高尔的异化,人变成甲虫,本性也变了,从挣钱还清父债、争取独立自由变为安于甲虫生活的自轻自贱;以妹妹为代表的亲人异化,亲情变成仇情,善良变成冷酷。小说正是通过表现人的异化来反映资本主义制度摧残人性的社会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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