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在阅读写的作品时,我们会得到一下启发和知识。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在写读后感时怎样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热门范文:琵琶行读后感范文优选五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诗人在浔阳江上孑然一身,忽然一阵琵琶声过,秋花残叶瑟瑟作响。诗人虽字乐天,此时却遭贬浔阳,苦于仕途。此时忽听琵琶声,便谱写了一段不朽的《琵琶行》。
琵琶声时而急切,时而舒缓。低眉信手续续弹似在回味京城繁华烟云的生活;而冰泉冷涩凝绝则诉出了人生低谷的凄凉。诗人未见其人先闻其声,而心中早已是波涛汹涌。弦声起落之间唤起了他无限的心事:我,乐天,也曾年少得意,风生水起;而今却沦落到如此地步,可悲!可叹!
突然,琵琶声断,琵琶女出现在了眼前。未等诗人开口,她便描述起了自己的悲惨经历:才华遭妒,家庭破碎!不禁引出诗人一句: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诗人此语,不仅是对人生的感慨:感慨世事不公,同病相怜;更是对社会的质问有才之人,真情之人都沦落到这等地步,而欺上瞒下、阴险狡诈之人倒能逍遥自在,为何?为何?
琵琶行本是一场寂寞之行,是道出诗人愤懑之行,却更影射了当时社会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所语的是奸佞当道,正义无处伸张的黑暗现实。诗人就如在这黑暗中前进,身处黑暗却心向光明。可他终归一人,无法战胜黑暗,却遇到了他的同道之人。江州司马青衫湿,所哭的是自己的悲惨境遇,是琵琶女的人生不幸,更是为朝政的黑暗。
虽是如此,琵琶行更是一场告别之行:诗人被驱逐出了长安那个万千士人明争暗斗的中心,却开启了自己一段全新的生活;与琵琶女的相遇虽是感慨同病相怜,不更是觅得知音相伴,更是一种慰藉吗?是的,诗人也是这样做的。他没有就此消沉,而是继续发挥自己的才智,用自己的赤子之心,努力着
六年之后,白居易身任杭州刺史,写下了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的诗句。西子湖畔,政通人和,朝气蓬勃。
乐天还是那个乐天,诗人其实还是曾经那个少年,没有一丝丝改变;他用自己的行动践行了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人生轨迹。
对照诗人的人生,仿佛如一面镜子一般折射着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其实我们谁又没有过满腔热血而又跌入深谷的经历呢?记得八年级时,因为自己成绩还算优秀,老师便安排我管理很多的班级事务;刚开始我也满腔热情,觉得自己事事都能俱到。可期末退步的成绩却如冰水浇在了我的头上。起初我也曾感到无力,那感觉就像沉入刺骨寒水,又似置身狂风暴雨中。我能做什么呢?读了这首诗后,我明白了:如果我不能去改变这个世界,但我可以转而求其次,充盈自己的个人生命,在一方小天地做好自己:不能管理好整个班级,但我可以提醒小组内的同学专心学习;与其不满于某些课代表不合理的管理,倒不如及时完成好每一项学习任务叫他人无话可说……其实做好自我,不正是坚持信念的第一步吗?
正是如此,与其在没有光明的宫殿中去斗争,不如在平凡中力展宏图让希望之花不是在寒冬中死去,而是在潜滋暗长中结出果实。
《琵琶行》,是一场对过往的追忆之行,是悔念叹息之行,更是化悲痛为动力的行动,是在人生路上寻求新的道路,带上理想、信念踏上新的征途。
乐天如此,我,更是如此!
《琵琶行》作于他贬官到江州的第二年,作品借着叙述琵琶女的高超演技和她的凄凉身世,抒发了作者个人政治上受打击、遭贬斥的抑郁悲凄之情。在这里,诗人把一个倡女视为自己的风尘知己,与她同病相怜,写人写己,哭己哭人,宦海的浮沉、生命的悲哀,全部融和为一体,因而使作品具有不同寻常的感染力。
诗前的小序介绍了长诗所述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琵琶女其人,和作者写作此诗的缘起,实际上它已经简单地概括了后面长诗的基本内容。左迁:指降职、贬官。湓浦口:湓水与长江的汇口,在今九江市西。京都声:首都长安的韵味,一方面指曲调的地域特征,一方面也是指演技高超,非一般地方所有。善才:唐代用以称琵琶演奏家。命酒:派人整备酒宴。悯然,伤心的样子。恬然:安乐的样子。迁谪意:指被降职、被流放的悲哀。作者说他被贬到九江一年来,每天都很快乐,只有今天听了琵琶女的演奏,才勾起了他被流放的悲哀。这种说法是写文章的需要,读者当然不会相信他。长句:指七言古诗。
《琵琶行》全诗共分四段,从“浔阳江头夜送客”到“犹抱琵琶半遮面”共十四句,为第一段,写琵琶女的出常其中的前六句交代了时间,这是一个枫叶红、荻花黄、瑟瑟秋风下的夜晚;交代了地点,是浔阳江头。浔阳也就是今天的九江市;浔阳江头也就是前边序中所说的湓浦口。交代了背景,是诗人给他的朋友送别。离别本身就叫人不快,酒宴前再没有个歌女侍应,当然就更加显得寂寞难耐了。这里面“主人下马客在船”一句句法稍怪,其意思实际是主人陪着客人一道骑马来至江边,一同下马来到船上。“醉不成欢惨将别,别时茫茫江浸月”。这里的景色和气氛描写都很好,它给人一种空旷、寂寥、怅惘的感觉,和主人与客人的失意、伤别融合一体,构成一种强烈的压抑感,为下文的`突然出现转机作了准备。其中蹬后八句是正面写琵琶女的出场:“忽闻水上琵琶声,主人忘归客不发”。声音从水面上飘过来,是来自船上,这声音一下子就吸引了主人和客人的注意,他们走的不想走、回的不想回了,他们一定要探寻探寻这种美妙声音的究竟。“寻声暗问弹者谁?琵琶声停欲语迟。移船相近邀相见,添酒回灯重开宴。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这里的描写非常细致。由于这时是夜间,又由于他们听到的只是一种声音,他们不知道这声音究竟来自何处,也不知演奏者究竟是什么人,所以这里的“寻声暗问”四个字传神极了。接着“琵琶声停”表明演奏者已经听到了来人的呼问;“欲语迟”与后面的“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相一致,都表明这位演奏者的心灰意懒,和惭愧自己身世的沉沦,她已经不愿意再抛头露面了。这段琵琶女出场过程的描写历历动人,她未见其人先闻其琵琶声,未闻其语先已微露其内心之隐痛,为后面的故事发展造成许多悬念。
从“转轴拨弦三两声”到“唯见江心秋月白”共二十二句为第二段,写琵琶女的高超演技。其中“转轴拨弦三两声”,是写正式演奏前的调弦试音;而后“弦弦掩抑”,写到曲调的悲伧;“低眉信手续续弹”,写到舒缓的行板。拢、捻、抹、挑,都是弹奏琵琶的手法。霓裳:即《霓裳羽衣曲》,唐朝宫廷中制作的一个舞曲名。六:当时流行的一个舞曲名。从“大弦嘈嘈如急雨”到“四弦一声如裂帛”共十四句,描写琵琶乐曲的音乐形象,写它由快速到缓慢、到细弱、到无声,到突然而起的疾风暴雨,再到最后一划,戛然而止,诗人在这里用了一系列的生动比喻,使比较抽象的音乐形象一下子变成了视觉形象。这里有落玉盘的大珠小珠,有流啭花间的间关莺语,有水流冰下的丝丝细细,有细到没有了的“此时无声胜有声”,有突然而起的银瓶乍裂、铁骑金戈,它使听者时而悲凄、时而舒缓、时而心旷神怡、时而又惊魂动魄。“东舟西舫悄无言,唯见江心秋月白。”这两句是写琵琶女的演奏效果。大家都听得入迷了,演奏已经结束,而听者尚沉浸在音乐的境界里,周围鸦雀无声,只有水中倒映着一轮明月。
天涯明月琵琶
送客的人、被送的人都已经走了,琵琶女回到自己船上,携着琵琶,还携着刚才诗人白居易写下来、送给她的一首《琵琶行》。
舱中红烛幽暗,舱外月光已斜。就着那一点点摇曳的红光,她展开了诗卷。得阳江头夜送客她一句句读了下去,忽闻水上琵琶声,是说我的琵琶了。。她不去想自己当时弹的什么曲子,且看下去: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她羞涩地笑了。当时,她真以为他是什么轻薄子弟。幸亏客人用语斯文声调有礼,不然自己真不会露面呢。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哎呀,诗人把自己的琵琶声写得太好了。从前也有不少人赠诗,但没有一个人能把曲子形容得这么动听的。自乐天,嗯,好像是个大诗人吧,以前仿佛也听过这个名字。
她接着看下去。看到写自己身世那一段时,只轻轻叹了口气。适才,月光笼着寒水,正是夜半凄清的时候,她曾为之哭泣过,可现在,她已淡漠了。毕竟,往事已成云烟,偶尔回忆起来掉两滴泪,过了也就没什么了。何况,夫妻别离在她而言也不是特别的痛苦。商人伴在她身边时,或许还要难过几分呢。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她握卷的手一颇。这句话似乎扣中了她的心扉。她木然坐着,眼泪落在那将嫩尽的红烛芯子上。烛焰颤动得更厉害了,烛泪凝结,斑斑累累。她叹了口气,放下了诗卷,起身来到舱口,凝望着暗蓝的空中一点孤星。月儿已残,昏黄地挂在柳梢头,眼见将落了。只有那点熹徽的星光,仿佛海水里将融的薄冰一般,漂浮着,闪烁着。浪拍打着脚下的船,一起一伏的涛声中,船夫俱已睡了。江面上只余几只打鱼的小船,也是漆黑的一片。她怅然望着刚才诗人的大船曾停泊的地方,那儿现在只有来自各方各地的水,汇聚着,摇荡着。这些江水,她想,从山里来,从河里来,从溪里来,从思乡妇人的眼泪里来,它们彼此也一定是都不认识的吧。可如今,在一起摇摆,一起拍着岸,一起送船行到远方去,又有谁去分辨它是雨水、它是花下的泉水、它是咸咸的泪水呢?说不定,其中的一滴曾在我少年时的纱窗前落下,另一滴洗过我脸上的脂粉,还有的便是我刚才落的泪,可我都认不出辨不清了。
她怅怅然地想了一会儿,想不清楚,也没什么特别的意思。
一回头,舱中一片黑暗,红烛已燃尽了。可也不十分黑,因为展光已现,水面上波光清明,远远的有晨鸡在鸣了。只是鸡鸣后又归于疏朗,寥廓的天幕上孤星依旧闪着光。
歌女不太懂诗,也没学过历史。她不会去想,这些水已经流了千万年了,它们相聚、相依又相离也是极平常的事;千万年后,假如这一片江面还存在的话,不相识的人在这里相聚相逢也是极平常的事。她只是怀了那片无名的怅惘在心里,回舱里轻轻取了那只琵琶出来,坐在舱口,望着那浩浩荡荡的水面,随手一划。琵琶声洒落一江,月便消失在天的角落里了。
浔阳江头,歌女拨弦泣身世。
冷月江边,骚人吟诗诉谪情。
——题记
自从离京,生活恬然自安,直到今夜……
秋风清,秋月明,浔阳江头两岸的枫叶和荻花,诠释着秋天的萧瑟,天地间一片肃杀。我本来江边送客,客人将要离去时,听到琵琶的声音,仔细的听,像是长安城流行的曲子,颇有帝都的味道。
我于是登船,向江中的琵琶声靠近,“弹者为谁?”我向着那声音轻轻的冒问了一句,琵琶声戛然而止,弹琵琶者想要回答,却又停止,听她说话的声音,便可知这是一女子,“敢问姑娘,可否移步鄙人的船中,再弹一曲?”我呼唤着她,过了一会儿,她终于肯出来,抱着琵琶,半遮着自己的面容,我赶忙将她请进船中,命人重新准备酒菜,将灯芯捻大一些,她坐下,先是调弦校音,没有曲调,却掩抑着浓浓的愁思,她校音后,低眉随手弹着,像是诉说着我的一生没有实现志向,她续续的弹着,说尽心中无限的愁思。
她的琴技极其高超,先是弹了《霓裳羽衣曲》,而后又弹了很有名的曲子《六幺》,弹奏大弦时,像是嘈嘈的急雨,弹奏小弦时,像是切切的私语,大弦小弦一起弹奏时,像是大珠和小珠落到玉盘里的声音,悦耳清脆……
一曲终了,她起身,自己介绍说本来是长安城一歌楼的歌女,在教坊中更是实属第一部,每天生活逍遥自在,用镶着金花的银簪子打着节拍,今年欢笑复明年,可是时光总无情,暮去朝来颜色故,之后,再也没人听她的曲子了,她委身嫁给商人,而商人重利,早早的出发去浮梁卖茶,走了以后,便日日独守空船,突然梦到少年时的辉煌快乐,便弹几声琵琶。
她刚要告辞离去,我叫住她,“姑娘留步,可否由我写成《琵琶行》,姑娘再弹一曲?”她犹豫了一会,转身回到自己原来的位置。
“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
一曲终了,满座客人皆哭泣,而我的青衫,早已湿……
枫叶荻花,浔阳江上琵琶语。
离愁谪恨,海角天涯沦落人。
——后记
其实在众多诗人之中,我并不喜乐天,无关才情,只因他薄情冷酷,不善体贴人心。将文人的架子摆了个十足,虽有鸿鹄之志,仲永之才,却终难摆脱世俗的枷锁,穷有一身酸臭的腐儒气息。全然不似易安、李白等人。其诗词名篇之间,是难得的真性情。我却独爱这首他这一首《琵琶行》,犹爱那一句“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隽永直白,点破人心。落寞洒脱之意不加渲染便透纸而出,令人心悸。
但其实乐天一生大都富贵安乐,并无战乱流离之苦,老年更是坐享美酒佳肴,比起柳永、杜牧的半世漂泊,重光、杜甫的国仇家恨,他简直太幸运了。一生当中的苦难屈指可数,其中最为严重的大抵就是那次贬官浔阳,但也正是因为这次贬官,他才写下这首《琵琶行》,让千年后的我轻吟浅诵,心中大恸。这样悲凉真切的诗句出自他之手,实在让我啼笑皆非,让人顿感意料之外。
但静下心来,细读《琵琶行》,却又觉得一切都在情理之中。茫茫月色,清清江水,悠扬飘渺的琵琶声涉水而来,宛如一名幽怨的闺阁女子凄婉一笑,动人心弦,惊动了这一江瑟瑟的荻花,乱了诗人一片漂泊的心。然后,一切都变得顺理成章,歌女身世凄凉,诗人遭遇可悲,可怜人见可怜人,惺惺相惜之感自然应运而生。低沉的弦音掩映着歌女悲伤的情思,好似在哭诉平生的不幸,敛眉低头,琴音倾斜而下,又似说尽心中无限的惆怅。区区二十八字,使我似乎又重回那个清冷的秋夜,淡淡的月光,如烟如雾,就像那剪不断理还乱的愁绪,丝丝缕缕,伴着琴音,扣人心弦。也就难怪诗人一个七尺男儿,也潸然泪下,泪湿青衫了。同是天涯失意之人,且让我纵笔挥洒,写下一曲《琵琶行》略表同情,也不枉这一番“良辰美景”。也算是对自己这样天涯沦落之人的一种告慰和抒发,只是不知乐天这一贬,是幸,亦或不幸?
我无法评说,只觉得通篇诵读下来,从开始的送友离别到后来的对酒听曲,我最爱的亦还是那句“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是啊,诗人从贬谪此地之时,一切便有了开始的理由,不必相识,更不必相知。相逢,便是缘分,相惜,便是幸运。但愿那轮江上的明月,能永照大地,照尽天下失意之人,沦落之人,让我也能有幸在某一天,某一地,相逢一位与我同样失意的天涯游子,把酒言欢,畅诉衷情,共同感受那苍凉月色之下的丝丝暖意。
读书真的是一件很辛苦又很快乐的事情。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通过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怎样将自己的独到见解写进读后感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热门读后感】《梅花魂》读后感范文优选(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梅花在百花凋零的冬天开放,它不畏严寒、饱经风霜,深受人们的赞颂和喜爱。以前,我们学习了一篇文章《梅花魂》,使我的感触很深。
这篇讲了“我”的外祖父身在异国,小时候,外祖父教“我”读唐诗宋同时,情不自禁地哭了;“我”在墨梅图上留上个手影,外祖父大发睥气,刮去污迹;“我们”快回国了,外袓父因年纪大无法回国,痛哭流涕。临行前外祖父送“我”了一块绣着梅花的手绢,让“我”像梅花一样,要做个有品格的人,外祖父虽然身在异国,似他的心永远在祖国,外祖父虽然老了,但他那颗热爱祖国的心永远不会老像“外祖父”这样有气节的爱国人士还有很多,如:我国著名的桥梁建筑师茅以升,建了许多有名的桥。国外有许多人仰慕他的才华,请他到国外去,许诺洋房、金钱、小轿车,可是茅以升都拒绝了,坚持回到当时还很贫穷落后的中国。
读完这篇文章,我领会到了什么是梅花之“魂”,我们也要像梅花一样坚忍不拔,保持梅花的品格,保持中国人的气节,永远地热爱着自己的祖国,为祖国作出贡献:梅花精神将永远永远地传下……
寒假里,我读了《梅花魂》这一篇文章,书中“外祖父”那一颗赤子之心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作者与外祖父一起生活在国外,但身在异乡的外祖父却仍然深深地热爱着祖国。外祖父的家中有一幅墨梅图,老人分外爱惜,不许任何东西玷污他,因为在老人的心中,梅花代表的是中国精神,是中国品质,更是中国魂。
外祖父很爱国,每当他读到了有关思乡的诗时,眼中便会出现几朵泪花,心中也会出现一片波澜。老人长期没有祖国母亲的温暖,正与“自己”深深地思念祖国的情感相吻合,所以感到非常心酸。回国之前,作者告诉祖父自己要回去时,外祖父又痛哭了起来。离别之时,外祖父再一次眼含泪水,上船传递给“我”手绢。三次流泪,让外祖父的思乡之情越来越深厚,也让外祖父的爱国情怀越来越浓厚。
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很爱国,并用各种方式诠释着我们的爱国情怀,包括我们身边的环卫工人。他们每天辛苦地清扫大街,是为了让各条大街变得更加干净,也是为了让我们伟大祖国的每一寸土地变得更加美丽。他们是用实际行动让祖国变得更加美好,也是爱国的一种表现呀!
中国人,中国魂,让我们拥有梅花的秉性吧!让我们一起把心中的赤子之心“点燃”吧!
《梅花魂》通过讲述作者身在他乡的外祖父唯独热爱梅花的故事,表现了一个在外华侨对祖国深深的热爱之情。
梅花是中国的名花,作者的外祖父喜欢梅花的骨气和灵性,喜欢他不怕寒冷的品格,不怕风欺雪压的气魄,它象征着中华民族坚强的民族精神,象征着神州大地不屈的民族魂。一幅墨梅图,牵出一个华侨对祖国深深的眷恋和爱意。他不是一个小气的人,面对墨梅的心境,或许,只有和他有着同样感觉的人才会清楚,那些人的身体中,也同样流淌着华夏民族的血液。
中国人是有骨气的。古往今来,中国就有很多人像梅花一样,有着铮铮铁骨,有着不屈的脊梁,鲁迅就是其中一个。面对帝国主义列强的欺凌,他把笔化作利箭,《呐喊》,《彷徨》,《朝花夕拾》,一次次刺向敌人的心脏。他具有梅花一样的傲骨,他用一个革命者的不屈告诉侵略者,中国人是不会低头的。
“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那两行热泪淌下来了,一颗炽热的中国心却在跳动,永不停息。作为一名小学四年级的学生,我深深明白,在未来的生活中,我们还会遇到数不胜数的困难和磨难,让我们像梅花一样,学会坚强,学会成长,用我们的行动报答我们伟大的祖国,用我们的赤胆忠心延续“梅花魂”。
读完《梅花魂》这篇课文后,我的脑海中常常浮现出一阵阵的遐想。课文中多次提到了梅花,令我不得不为梅花的精神而肃然起敬。
梅花是我国最有名的花,旁的花,大抵是春暖才开花,它却不一样,不畏严寒,傲霜斗雪,在寒冷的冬天开出芬芳的花朵。正是“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梅花的品格,梅花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在生活中,我们呢,碰到一点困难就退缩,甚至轻言放弃,不像梅花,即使风欺雪压也毫不惧怕。
可几千年来,我们中华民族出了许多有气节的人物,如:刘胡兰、李大钊、宋学义、王二小、林则徐……他们为了人民的利益,祖国的利益,坚强不屈,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们的精神不就是梅花精神的真实写照吗?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中国人。只有这样,才能使祖国兴旺,才能使祖国发达,才能使祖国强大!
有人喜欢美丽的,富有深深情意的玫瑰,有人喜欢高贵迷人的牡丹,有人喜欢洁白无暇的荷花,当读了陈慧瑛写的作品——《梅花魂》这篇文章时,我被梅花的精神而深深的震撼了。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时:“我”有一位在东南亚星岛的外祖父,他能书善画,在星岛文坛上颇负盛名。外祖父有一副梅花图,他非常珍爱,那一次“我”在上面留了一个脏手印,还大骂了妈妈呢!外祖父非常想念家乡,为此外公伤心的哭了几次……
“读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春草明年绿,王孙归不归”“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当外祖父深情的念完这首诗后伤心落泪,我想起自己的祖国,是呀!我们自己就出生在自己的家乡,没有什么可思念的,所以,我们是如何也体会不出外祖父哪种思乡之情,如果我们不好好的去珍惜,保护自己的家乡,哪才叫生在富中不知富呢!
回想起外祖父喜欢梅花,梅花,是最有品格,有骨气,有灵魂的花儿。旁的花都是春天才开放,而梅花却愈是寒冷愈是风欺雪压,花开的愈精神愈秀气,是的,梅花那坚仞不拔,和风雪战斗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学习!
同学们,我们是未来世界的顶梁柱,从现在开始,学习梅花的精神,保护好我们的家乡,不辜负人们的希望。
读好书,让我们能够借鉴前人的经验,追寻认识世界的路程。当我们更加仔细地阅读作者的作品时,他的言语也会引起我们深深的思考。通过阅读笔记,我们可以发掘自己的阅读兴趣和方向。栏目小编特别推荐的“浮躁读后感”一定会给您留下深刻的印象,因此请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看完这部小说颇有感触,这个世界真的很复杂,各种势力交织在一起,各种丑恶行径让人嗤之以鼻,为了生存又不得不融入其中。不管怎样,还是需要一颗'浮躁'的心。
小说中的金狗,虽然没有很好出身,从小又不受管束,文化程度也不是很高,当过兵没打过仗,在他们那个村算是见识比较广的一个人。对朋友重情重意,对自己的工作尽心尽力,是一个爱憎分明,嫉恶如仇的人。对雷大空包含惋惜之情,对福运深表同情,对小水既爱又怜惜。在这里不免要说一下小水,她的遭遇也很悲惨。她从小就父母双亡,跟着伯伯长大,她还有一个外爷,和金狗一起长大。嫁的第一个男人新婚那天就死了,嫁的第二个人就是福运,本以为可以安安稳稳过一辈子,很不幸福运被黑熊咬死了。
福运、雷大空、金狗、小水他们四个是很好的朋友,福运是最实诚的一个人,总是任劳任怨,却从没有什么怨言。同时他也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是哪一类人。他虽没有金狗那份才学,却总是保留着自己那份纯朴;虽没有雷大空的圆滑,却有着自己的立场。总之,他的死留给我的是痛惜。
雷大空虽然圆滑,但对朋友是两肋插刀。对恶势力是又爱又恨,他利用那些高官们的权利谋取利益,从这一点来看他对他们有依赖性。为了在商界挣得一席之地,还是向他们低头了,最后搭进了自己的性命,我替他有些不值。凭他的社会阅历和灵活的头脑,好好干一定会干出一番事业的。
金狗是一个杰出的小伙子,用村上的话说,他是州河上的强人。然而无论在爱情上,还是在人生上,他的生活都是带点苦涩的。我们可以看到,贯穿全文的是金狗与小水的欲爱不能的爱情悲剧。虽然他们最终结合了,但是其间经过了多少辛酸曲折,多少创伤眼泪,是我们作为读者的所不能忍心看下去的。金狗是一个有着自己信念的人,不管是在爱情上,还是在人生,事业上,但是金狗作为一个人,也有着他个人的私心。金狗从州河上的强人变成州城报社的记者后,一方面努力的工作,切实履行记者的职能,虽然因此得罪了领导;另一方面,在他认识到记者的宣传,暴露效果作用有多大后,他又利用自己的权力去揭那些与他或他们祖上,村上有仇的官员的黑锅。他想打击报复他恨的人。金狗是按照他的路在走的,虽然小说中并没有把他塑造成一个无私而高大的英雄。金狗这人是活的,他的灵魂是活在我读者心中的。他的一切举动都可以是预料之中的,但又会让我觉得不可思义或敬佩不已。
《浮躁》是贾平凹的一篇优秀的长篇小说,是一篇引人深思佳作。小说讲述了80年代改革开放中一个农村的青年人和他周围的斗争的故事;浮躁的水、浮躁的心、浮躁的城镇与乡村、浮躁的人们重复着爱恨情仇与悲欢离合,真善美与丑恶的斗争,权利与金钱的争夺。虽说写作的内容具有一定的时代色彩,但是对现代人的生活也有很多的思考意义。
小说的故事是关于州河边上几个青年人金狗、雷大空、小水追求自己的命运的故事。州河的北岸是两岔镇,河的南岸是不静岗和静虚村。两岔镇是有名的贫困镇,而静虚村里有巩姓、田姓两家大户人家,田、巩两家上辈因为组织游击队,他们亲戚不少成了国家干部。巩宝山是州城专员,田有善是白石寨县委书记,田中正是两岔镇乡长。田、巩两家在乡里作威作福,而且暗地里争权夺利。小说的主人公金狗出生在静虚村,书中是这样描写的金狗生世奇特,其父以为有鬼祟,欲送寺里做佛徒,一生赎罪修行。韩文举跑来,察看婴儿前胸有一青痣,形如他胸前墨针的看山狗图案,遂大叫此生命是看山狗所变,自有抗邪之气,不必送到寺里,又提议孩子起名一定要用狗字。结果查阅家谱,这一辈是金字号,便从此叫了金狗。他胆子大,而且读过书,服过役,有着天生的领导能力,受到田家欺压后立志要出口气,改变自己的命运。复员后带领乡里的年轻人组织了河运队,共同致富,田中正却干涉插手为己谋利。金狗把握住机会到州城里做了报社记者,成为两岔乡的名人,他利用媒体的便利大胆揭露田巩两家的违法行为,使他们得到了应有的处分。金狗的好朋友雷大空也不甘于平庸,做起生意,最后却走到钻法律漏洞办买空卖空的空壳公司诈骗挣钱,也成为乡里最有钱的人。田、巩两家趁机报复,使雷大空被捕入狱,利用人际关系将其害死,金狗也受到牵连而入狱。小水想尽办法最终帮金狗脱离关系,惩治了田家。金狗和小水也生活在了一起,追求自己的命运,小说的最后,作者描写了另一场洪水即将到来。
浮躁在字典里解释为:急躁,不沉稳。在精神发展赶不上物质进步的现代社会,想要避免这样一种不健康的心理状态,是需要自发地对自己的心理知识构成进行丰富的,已达到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并重的良好情况。但是说着容易,真正做起来还是要有足够的耐心与毅力的。
《浮躁》是贾平凹的一篇优秀的长篇小说,是一篇引人深思佳作。小说讲述了80年代改革开放中一个农村的青年人和他周围的斗争的故事;浮躁的水、浮躁的心、浮躁的城镇与乡村、浮躁的人们重复着爱恨情仇与悲欢离合,真善美与丑恶的斗争,权利与金钱的争夺。虽说写作的内容具有一定的时代色彩,但是对现代人的生活也有很多的思考意义。
小说的故事是关于州河边上几个青年人金狗、雷大空、小水追求自己的命运的故事。州河的北岸是两岔镇,河的南岸是不静岗和静虚村。两岔镇是有名的贫困镇,而静虚村里有巩姓、田姓两家大户人家,田、巩两家上辈因为组织游击队,他们亲戚不少成了国家干部。巩宝山是州城专员,田有善是白石寨县委书记,田中正是两岔镇乡长。田、巩两家在乡里作威作福,而且暗地里争权夺利。小说的主人公金狗出生在静虚村,书中是这样描写的“金狗生世奇特,其父以为有鬼祟,欲送寺里做佛徒,一生赎罪修行。韩文举跑来,察看婴儿前胸有一青痣,形如他胸前墨针的“看山狗”图案,遂大叫此生命是“看山狗”所变,自有抗邪之气,不必送到寺里,又提议孩子起名一定要用“狗”字。结果查阅家谱,这一辈是金字号,便从此叫了金狗。”他胆子大,而且读过书,服过役,有着天生的领导能力,受到田家欺压后立志要出口气,改变自己的命运。复员后带领乡里的年轻人组织了河运队,共同致富,田中正却干涉插手为己谋利。金狗把握住机会到州城里做了报社记者,成为两岔乡的名人,他利用媒体的便利大胆揭露田巩两家的违法行为,使他们得到了应有的处分。金狗的好朋友雷大空也不甘于平庸,做起生意,最后却走到钻法律漏洞办买空卖空的空壳公司诈骗挣钱,也成为乡里最有钱的人。田、巩两家趁机报复,使雷大空被捕入狱,利用人际关系将其害死,金狗也受到牵连而入狱。小水想尽办法最终帮金狗脱离关系,惩治了田家。金狗和小水也生活在了一起,追求自己的命运,小说的最后,作者描写了另一场洪水即将到来。
贾平凹在书中描写了80年代改革开放后一群人特定的心态——“浮躁”,从金狗到雷大空,到村里的年轻人。农村改革在年青人中激起了浪潮,这些人都希望在这次浪潮中改变自己的命运,然而这个过程是漫长而痛苦的。主人公金狗有自己的思想,不想受到别人的牵制,他看到了底层官僚阶级的黑暗从而本能地去反对抗争,正是这个抗争的过程使他感到困惑、迷茫,甚至不知道自己所揭露的是对是错。小说多处描写到金狗的心理,作为一个乡下人来到州城,他时常感到孤独困惑,金狗的这种心理是复杂与矛盾的。对于雷大空,也是想出人头地,但他没有金狗的机遇,也没有金狗的才华,不过他也是尽己所能做生意挣钱,成为有钱人来证明自己的价值,面对金钱的诱惑,他逐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到最后人财两空,他自己也是认为罪有应得。
小说的情节虽然有特定的年代,但这个话题却没有褪色,如今“浮躁”这一个词似乎越发流行了,几乎成了一种病态的现象向各个领域蔓延。“浮躁”的心态在生活中随处可见。产生浮躁的原因是什么呢?贾平凹的小说《浮躁》告诉我们这种心态一部分是由于政治体制改革影响的。改革开放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使人们的思想活跃起来。就像一颗石子激起千层浪一样。在文中贾平凹借助金狗和考察人的对话说明了自己的观点(个人认为这段内容正是本书的核心内容):
“这地方穷呀,越是穷的地方,天下的变化最能关联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我近来常想这么一个问题:现在的国家政策是好的,土地承包解决了农民吃饭问题,而允许和提倡搞商品经济,这也是对的,但现在有些人一搞起生意来,竟一下子身裹万贯,而这些钱差不多是靠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得到的。如果这样下去,个人或许是富了,但国家的经济却受到损失,以致出现市场物价上涨,贿赂严重,社会风气不好。这些现象是主流还是支流,是好事还是坏事,我也拿不准,一时感到振奋,一时感到忧虑,写报道也不知如何写。当然,这也是我学历浅,知识窄,水平低所造成的原因,您能说说你的高见吗?”
那人说:“你这些问题想得太好了,我也是带着这些问题才出来考察的。以我个人之见,党的现行政策的基本方向无疑问正确,中国发生的变化,尤其农村的变化,足以证明这点。但是,我们毕竟是在毫无可以借鉴经验的情况下这样干的,好比人在一条曲曲折折的隧洞走,看到了前头的亮光只说明方向对,可随着生活的进一步变化,这里边同时暴露了许多问题,如解决不好,也有可能导致别的危险。总之,改革是艰难的。”中国历史上长期是封闭式的封建主义国家,解放以来虽然是社会主义性质,但封建主义沉淀的东西太深太厚,现在一经脱离这种封闭状态,经受商品经济的刺激而获得活力,这就像浪潮一样,一下子冲开传统生活的堤岸,向新的天地奔腾而去。在变革中,人的主体意识大大觉醒了。一些人认识到了自己的存在和价值,而同时他自身的素质太差,这就容易使他把方向搞错,把路子走歪,这也就是之所以有人为了自己挣钱而不惜任何手段去坑集体,坑国家。金狗同志,您觉得这话有没有道理?”(摘自《浮躁》第二十一章)
反观现代我们周围的浮躁之风,其原因正如书中所说一样:主体意识的觉醒与高昂和一些人自身素质低下这一矛盾造成的。
“浮躁”在字典里解释为:“急躁,不沉稳”。在精神发展赶不上物质进步的现代社会,想要避免这样一种不健康的心理状态,是需要自发地对自己的心理知识构成进行丰富的,已达到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并重的良好情况。但是说着容易,真正做起来还是要有足够的耐心与毅力的。
《浮躁》是贾平凹第二部长篇小说,具有他鲜明的乡土写作风格。贾平凹是当代文坛屈指可数的大家,他的散文和小说成名已久。高中时曾读过几篇贾平凹的散文,后来读过他的小说后才逐渐了解他的写作风格。他是一位文化名人,必然也饱受争议。他因为小说《秦腔》因为获得“茅盾文学奖”而名噪一时,而当初也因为一本《废都》被禁而毁誉参半。读过他的小说后我个人认为《浮躁》是其中读、最有引人深思的一部小说。虽然称自己只是一位农民,但他却用最敏锐的眼光观察着生活,观察着政治改革带来社会的深刻变革。
浮躁的水、浮躁的心、浮躁的城镇与乡村、浮躁的人们重复着爱恨情仇与悲欢离合,真善美与丑恶的斗争,权利与金钱的争夺。贾平凹的《浮躁》讲述了80年代改革开放中一个农村的青年人和他周围的斗争的故事。
书的前面有一段作者的序言:“这仍然是一本关于商州的书,但是我要特别声明:在这里所写到的商州,它已经不是地图上所标志的那一块行政区域划分的商州了,它是我虚构的商州,是我作为一个载体的商州,是我心中的商州。而我之所以还要沿用这两个字,那是我太爱我的故乡的缘故罢了。” 《浮躁》写了发生在商州的故事,这个商州是作者虚构的一个地名,或许根本不存在。作者笔下描写了一条特殊的河——州河。“我的这条州河便是一条我认为全中国的最浮躁不安的河。”作者这样说道。小说的故事是关于州河边上几个青年人金狗、雷大空、小水追求自己的命运的故事。州河的北岸是两岔镇,河南岸是不静岗和静虚村。两岔镇是有名的贫困镇,而静虚村里有巩姓、田姓两大家大户人家,田、巩两家上辈因为组织游击队,他们亲戚不少成了国家干部。巩宝山是州城专员,田有善是白石寨县委书记,田中正是两岔镇乡长。田、巩两家在乡里作威作福,而且暗地里争权夺利。小说的主人公金狗出生在静虚村,他胆子大,而且读过书,服过役,有着天生的领导能力,受到田家欺压后立志要出口气,改变自己的命运。复员后带领乡里的年轻人组织了河运队,共同致富,田中正却干涉插手为己谋利。金狗把握住机会到州城里做了报社记者,成为两岔乡的名人,他利用媒体的便利大胆揭露田巩两家的违法行为,使他们得到了应有的处分。金狗的好朋友雷大空也不甘于平庸,做起生意,最后却走到钻法律漏洞办空壳公司诈骗挣钱,也成为乡里最有钱的人。田、巩两家趁机报复,使雷大空被捕入狱,利用人际关系将其害死,金狗也受到牵连而入狱。小水想尽办法最终帮金狗脱离关系,惩治了田家。小说的最后,作者描写了另一场洪水即将到来。
由于篇幅有限,不能把这一篇几十万字的小说讲的清楚。贾平凹在书中描写了80年代改革开放后一群人特定的心态——“浮躁”,从金狗到雷大空,到村里的年轻人。农村改革在年青人中激起了浪潮,这些人都希望能成为时代的弄潮儿,在这次浪潮中改变自己的命运。然而这个过程是漫长而痛苦的。主人公金狗有自己的思想,不想受到别人的牵制,他看到了底层官僚阶级的黑暗从而本能地去反对抗争,正是这个抗争的过程使他感到困惑、迷茫,甚至不知道自己所揭露的是对是错。小说多处描写到金狗的心理。作为一个乡下人来到州城,他时常感到孤独困惑,金狗的这种心理是复杂与矛盾的。对于雷大空,也是想出人头地,但他没有金狗的机遇,也没有金狗的才华,不过他也是尽己所能做生意挣钱,成为有钱人来证明自己的价值,面对金钱的诱惑,他逐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到最后人财两空,他自己也是认为罪有应得。
小说的情节虽然有特定的年代,但这个话题却没有褪色,如今“浮躁”这一个词似乎越发流行了,几乎成了一种病态的现象向各个领域蔓延。“浮躁”的心态在生活中随处可见。产生浮躁的原因是什么呢?贾平凹的小说《浮躁》告诉我们这种心态一部分是由于政治体制改革影响的。改革开放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使人们的思想活跃起来。就像一颗石子激起千层浪一样。在文中贾平凹借助金狗和考察人的对话说明了自己的观点:
“这地方穷呀,越是穷的地方,天下的变化最能关联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我近来常想这么一个问题:现在的国家政策是好的,土地承包解决了农民吃饭问题,而允许和提倡搞商品经济,这也是对的,但现在有些人一搞起生意来,竟一下子身裹万贯,而这些钱差不多是靠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得到的。如果这样下去,个人或许是富了,但国家的经济却受到损失,以致出现市场物价上涨,贿赂严重,社会风气不好。这些现象是主流还是支流,是好事还是坏事,我也拿不准,一时感到振奋,一时感到忧虑,写报道也不知如何写。当然,这也是我学历浅,知识窄,水平低所造成的原因,您能说说你的高见吗?”
那人说:“你这些问题想得太好了,我也是带着这些问题才出来考察的。以我个人之见,党的现行政策的基本方向无疑问正确,中国发生的变化,尤其农村的变化,足以证明这点。但是,我们毕竟是在毫无可以借鉴经验的情况下这样干的,好比人在一条曲曲折折的隧洞走,看到了前头的亮光只说明方向对,可随着生活的进一步变化,这里边同时暴露了许多问题,如解决不好,也有可能导致别的危险。总之,改革是艰难的。” 中国历史上长期是封闭式的封建主义国家,解放以来虽然是社会主义性质,但封建主义沉淀的东西太深太厚,现在一经脱离这种封闭状态,经受商品经济的刺激而获得活力,这就像浪潮一样,一下子冲开传统生活的堤岸,向新的天地奔腾而去。在变革中,人的主体意识大大觉醒了。一些人认识到了自己的存在和价值,而同时他自身的素质太差,这就容易使他把方向搞错,把路子走歪,这也就是之所以有人为了自己挣钱而不惜任何手段去坑集体,坑国家。金狗同志,您觉得这话有没有道理?”(摘自《浮躁》第二十一章)
反观现代我们周围的浮躁之风,其原因正如书中所说一样:主体意识的觉醒与高昂和一些人自身素质低下这一矛盾造成的。
另外我再谈谈对小说语言的感受。我并没有任何语言鉴赏功底,此处只略谈自己所感。贾平凹的文笔很朴实却很有质感,对于在农村生活过的我来说有很大的吸引力。他用自己的文字描绘了一幅很具有乡土风情的生活画卷。读这些文字大有酣畅淋漓之感,虽然有人说贾的描写过于琐碎,而且文中出现很多神鬼意象。我认为这就是贾平凹的写作风格把,只有这样的笔触才能真正写出乡村,写出生活,在农村确实有不少封建迷信,对鬼神的迷信与崇拜也正是封建思想的残余,这过程是传统与现代文明相互冲突融合的过程。我相信任何一个有过乡村生活经历的人都会喜欢贾的这种写作方式。
不论当时和现在人们的心态如何,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对未来还是抱有希望的。就像他在一开始描写州河的那样——
“浮躁当然不是州河的美德,但它是州河不同于别河的特点,这如同它翻洞过峡吼声价天喜欢悲壮声势一样,只说明它还太年轻,事实也正如此,州河毕竟是这条河流经商州地面的一段上游,它还要流过几个省,走上千里上万里的路往长江去,往大海去。它的前途是越走越深沉,越走越有力量的。”
“对于州河,我们不需要作过分的赞美,同时亦不需要作刻薄的指责,它经过了商州地面,是必由之路,更看好的是它现在流得无拘无束,流得随心所欲,以自己的存在流,以自己的经验流。”
我们的改革之路还年轻,缺少经验,我们不需要过分的赞美,也不需要刻薄的指责,就让它以自己的经验发展吧。
《浮躁》是贾平凹的长篇小说,该小说写于1986年6月,当时我只有14岁,现在读起这篇文章多多少少勾起了我那少年时期的隐隐约约的回忆。
该书记述的是在陕西一个偏远的小山村发生的一件件事情。那个山村叫仙游村,大一点的镇叫做白石镇,再大的地方就叫州县,没具体名称。仙游村是个靠山临河,地理位置非常优越的地方,当时交通不发达,所以那时候是比较闭塞的。村中有田家和巩家两个大的姓氏。小说就围绕这两个姓氏和村中的杂姓的斗争展开了。
小说的故事从清朝末年开始到80年代中期结束,跨度很大,各个时代的变革写的很真实,在写小水、金狗和福运等同田家、巩家斗争的过程中,赞美了山村百姓的高尚品德。整个故事情节和人物,让我回忆起了沈从文的《边城》,在贾平凹的《浮躁》中也体现了那种边陲小镇的人情美,人性美。
我非常喜欢小水这个女孩子,作品中她真的是个菩萨,从她的相貌到她的心灵,完全没有被世俗沾染,真的是最纯净的,让人生出敬畏之感,金狗爱小水,但又怕小水,就是小水的性格中有"菩萨"的一面,而田英英就不一样,在金狗的眼中,那是个小兽,兽性占了大半,所以,能把金狗拉到床上,主动投怀送抱。这又让我想起了《红楼梦》中的林黛玉,她也是小水一类的人物,大半时候,菩萨式的人物的下场都是很悲惨的,不知道为什么。
我在阅读《浮躁》的过程中,始终把这篇小说的人物和《边城》中的人物混淆起来。例如:小水----翠翠; 金狗----大老(天保);福运----二老(傩送);韩文举----爷爷 等等。我都能找到相对的。
呵呵,我真的不希望贾平凹老师的作品是抄袭沈从文老师的。
这里借用《边城》里的最后一句话:这也可能是巧合,也可能永远不是巧合。
我还有一点不太理解,《浮躁》这篇作品,把80年代的社会现实以及社会弊端揭露淋漓尽致,为什么我们的执政者视而不见呢?其中有些丑陋的社会现象,现代社会中也还是比比皆是啊!!这样的一部作品为什么没引起社会的注意,没能起到它该起的作用呢?????
此正是:闲来无事读书,胡言乱语评点。
我把小说的开头叫做开场白。
贾平凹先生这样描述了州河的地理方位:在州河流至两岔镇,两岸多山,山曲水亦曲,曲到极处,便窝出了一块不大不小的盆地。镇街在河的北岸,但看得见绿阴之中,浮现着隐约的屋顶,是三角的是长方的是斜面的是一组不则不规的几何图形。鸡犬在其间鸣叫,炊烟在那里细长,这就是仙游川,州河上下最大的一处村落。生动形象的描述,让我们一下子身临其境,如同走进了金狗生活的时空之中了。
环境描写精确独到:屋舍皆高瘦,却讲究黑漆门面,吊两柄铁打的门环,二道接檐,滚槽瓦当,脊顶耸起白灰勾勒而两角斜斜飞翘,俨然是翼于水上的形势。沿山的那面街房,后墙就蹬在石坎上,低于前墙一丈两丈,甚至就没有了墙,门是嵌在石壁上凿穴而居的,那铁爪草、爬壁藤就缘门脑繁衍,如同雕饰。如此的州河,景随步移,让读者如看连环画,直让人想起沈从文笔下的湘西。
小说中阴阳师的学说、对看山狗的描写、不静寺的灯油,让人找到了小水思想局限的症结所在,找到了她和金狗悲情故事的根由。这种描写看似不经意,实则蕴含了作者的匠心,它能让你走入虚构的这个世界,能让你与这个世界中的人物同欢笑、同流泪,把自己变成小说中的自己。有此感受,你会觉得这种描写一点不多余。
这并非贾平凹先生首创。在《三国演义》第一回,一曲《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写尽了无情的历史,让人仿佛听到一声历史的叹息。而其后的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以及对历史事件的概括叙述,则引出了一段纷乱、精彩的故事。《红楼梦》写得也许更有情趣和诗意。作者说,他是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爱情故事来。故事也就因此而起,读后谁不为满纸荒唐言流泪呢?
再读《浮躁》,更是感受颇深。故事尚未开始,作者已然搭好舞台,让读者对人物的生存环境了然于胸。假设没有这个开场白,其叙述不知还要费怎样的周折,读者不知还要跨越多少障碍呢。
应该说,好的小说离不开好的开场白。
焦庆福
小说是依赖两条线索来叙述的。
其一是州河。人们从州河上过活,从州河上走出去,又魂归州河。州河北岸是两岔镇,南岸是不静岗和静虚村。两岔镇是贫困镇,静虚村有巩、田两大家。田、巩两家上辈因组织游击队,其族人自然成了本地显贵。巩宝山是州城专员,田有善是白石寨县委书记,田中正是两岔镇乡长。两大家族在州城作威作福,暗里又争权夺利。
金狗出生在静虚村。他读过书,当过兵,组织过河运队。他有领导能力,又善于把握时机,这才让他有了去报社做记者的机会。故事情节因此出现了高潮,金狗抓住机会,利用媒体揭露了田巩两家的勾当。
雷大空在小说中着墨甚多。他想出人头地,却他没有金狗的机遇,没有金狗的才华。他钻法律的空子,最终又锒铛入狱,被害致死。金狗也因他受到牵连。
金狗和小水的爱情,是另一条线索。金狗代表的是新一代激进思想,小水则是聪颖贤惠,又受旧思想局限的女性。如此的俩人相爱,其情感历经自然是坎坷波折,多灾多难。但贾平凹先生有悲悯之心,他让金狗和小水有了个完美的结局。小水帮金狗脱离了与田家的关系,二人最终走到了一起。
读罢此小说,有颇多感触。
从文艺理论上讲,人物形象、故事情节和环境是小说的三要素。人物形象始终都是中心。但若从创作上讲,三要素却应该彼此颠倒。商州是虚构的,金狗及其他一些人也是虚构的,但读来从不觉得虚假。换句话说,小说是以假乱真了。究其原因,是依赖于小说的故事情节。没有作者超强的虚构能力,故事情节则无法展开,人物无法于其中行走,更谈不上形象的鲜明。特别是写长篇小说,不首先着眼于故事情节怎么行呢!
有的文艺家没发表过文学作品,他们只研究别人只谈理论。有的文艺家只写作很少谈理论,他们知道实践才是硬道理,否则一切免谈。而像贾平凹先生,既有研究又有实践的,这是天人。
一句话,故事情节尤为重要。
焦庆福
阿坤跑了许久和许多书店,把《浮躁》买来送我。这是第一次读贾平凹的作品。在周日连夜读完,抚膺呆坐,只觉话无从说起。
故事叙事流畅,线路清析。叙事娓娓,如平滑而质感的绸缎。可见作者掌控的功力很强,值得学习借鉴。尤其在下篇开篇,介绍许老将军出场,写得很技巧。
它是以爱情为主线,描写出一个时代变迁。而《平凡的世界》是以一个时代的变迁为主线,描写出爱情人情,高下立判。
读者一直关注着小水的命运,最后的结局如人所愿。对金狗和小水的刻画十分成功。但金狗有些过于理想化、英雄化。好事不会那么多,许多事也不会那么顺。相反,小水更觉有血有肉。对了,里面一直没说金狗姓什么,看来文章的确是可以不拘一格的。以后我如果我去写,也要学着不必太呆板。对小水好象也没有描写过面部,只是说她眉间有痣,该是丰腴白皙的,眼睛应该很大,会说话那种,擀面的手也是细嫩。
对那个时代的特点写得也很贴切,与从那个时代过来的人的经验相符。没过来的人是不会有共鸣的,所以不适合90后看。
除了两个主人以外,要说的是英英。对英英这个人刻画很深。是从心里往外在写,十分有特点。但因为姓田而把她推到对立面,好象于英英是不公的。如是我写,大约会让英英遇些意外,然后金狗要做些补偿的。毕竟两个人都是第一次给了对方。英英告诉我们:有心计的女人会爱得更深更苦。
里面有一个老和尚,比较不招人喜欢,穿插其中很是烦人,画蛇添足之感。大约老贾同志是看了些佛经佛理的,放进来卖弄一下的想法吧。还有一个云游的知识分子,说些没有道理的大道理,十分生硬,该是败笔。
结尾除了最后两段以外,似乎是有些不尽如人意。但我也不知道好的结尾该是个什么样子。
陕西这个地方没有去过,不过觉得似乎比东北人能喝。通篇从开始喝到最后。喝喝喝!坐着喝,站着喝,入水喝,船上喝,炕上喝,山上喝,男的喝,女的喝。几乎每一个人都喝多过。很多人是天天喝多。他们的生活果真如此吗?我真是有些不理解。
书名浮躁,我觉得所描写的那个时代只是浮躁的开始,社会稍稍躁动而已。真浮躁的恐怕应该是现在的社会罢。老贾同志如果在今天写出这本书,一定会更名的,不会叫浮躁。那种浮躁和现在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
浮躁的我看了并评了浮躁,让我稍许的去了些浮躁。能在浮沉的日子里难得深陷沙发,--并不是看电视。好事一桩。谢阿坤。
看完这部小说颇有感触,这个世界很复杂,各种人际关系、势力交织在一起,各种丑恶行径让人痛恶,为了生存又不得不随波逐流。不管怎样,还是需要一颗‘浮躁’的心。
小说中的金狗,虽然没有很好出身,从小又不受管束,文化程度也不是很高,当过兵没打过仗,在他们那个村算是见识比较广的一个人。对朋友重情重意,对自己的工作尽心尽力,是一个爱憎分明,嫉恶如仇的人。对雷大空包含惋惜之情,对福运深表同情,对小水既爱又怜惜。在这里不免要说一下小水,她的遭遇也很悲惨。她从小就父母双亡,跟着伯伯长大,她还有一个外爷,和金狗一起长大。嫁的第一个男人新婚那天就死了,嫁的第二个人就是福运,本以为可以安安稳稳过一辈子,很不幸福运被黑熊咬死了。
福运、雷大空、金狗、小水他们四个是很好的朋友,福运是最实诚的一个人,总是任劳任怨,却从没有什么怨言。同时他也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是哪一类人。他虽没有金狗那份才学,却总是保留着自己那份纯朴;虽没有雷大空的圆滑,却有着自己的立场。总之,他的死留给我的是痛惜。
雷大空虽然圆滑,但对朋友是两肋插刀。对恶势力是又爱又恨,他利用那些高官们的权利谋取利益,从这一点来看他对他们有依赖性。为了在商界挣得一席之地,还是向他们低头了,最后搭进了自己的性命,我替他有些不值。凭他的社会阅历和灵活的头脑,好好干一定会干出一番事业的。
金狗是一个杰出的小伙子,用村上的话说,他是州河上的强人。然而无论在爱情上,还是在人生上,他的生活都是带点苦涩的。我们可以看到,贯穿全文的是金狗与小水的欲爱不能的爱情悲剧。虽然他们最终结合了,但是其间经过了多少辛酸曲折。金狗是一个有着自己信念的人,不管是在爱情上,还是在人生,事业上,但是金狗作为一个人,也有着他个人的私心。金狗从州河上的强人变成州城报社的记者后,一方面努力的工作,切实履行记者的职能,虽然因此得罪了领导;另一方面,在他认识到记者的宣传,暴露效果作用有多大后,他又利用自己的权力去揭那些与他或他们祖上,村上有仇的官员的黑锅。他想打击报复他恨的人。金狗是按照他的路在走的,虽然小说中并没有把他塑造成一个无私而高大的英雄。金狗这人是活的,他的灵魂是活在我们心中的。他的一切举动都可以是预料之中的,但又会让我觉得不可思义或敬佩不已。
这几天忙里偷闲,看了《浮躁》这本小说。简单写点儿感受吧。
我是极其喜欢这本小说的,在读故事的时候。禁不住时而悲愤,时而高兴,时而又沉思。
上卷用极少文字便将我的整颗心都带入了“洲河”边的白石寨仙游村。仙游村是个有历史的地方,这篇小说的故事却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发生的。那个时代土生土长的金狗,小水,福运,大空。还有老一辈的韩长举,田中正,和尚,麻子,金狗爹。
我读小说很少去揣测作者的心思。倒是极容易把自己当做故事的主人公。这篇小说也不例外。
在读到金狗抛弃了小水去州城的时候,自己恨不得跑到故事里,将这不知好歹的小伙子痛揍一顿。我是着实把自己当做金狗了。我喜欢小水的温柔,善良,知心。小水伤心的时候,我心痛的要命。金狗迷茫的时候,我也有同样的迷茫。
我和金狗的性格是大不相同的。毕竟我们成长的环境不同。比如我没有金狗那样的勇猛和大胆。然而我却认为自己能了解金狗。
作为男人,我理解当金狗初次面对英英时,如何无法克制身体的本能;作为20出头的年轻人,我理解金狗对自己人生的迷茫和对社会的不解;作为农村出生的我,也能理解他对城里人那种高傲态度的不满,和自身些须的自卑与不服气。
然而,这篇小说。有更多的地方我是不了解的。
我不了解那真心喜欢金狗的田华,想不到她有着怎样的故事。不明白她的心思。只恨这篇小说对田华描写的太过粗糙。
不了解那一生光棍,爱说荤段子的摆渡长者韩长举。
不明白老实巴交的福运。
不了解直性子,敢闯荡的大空。
不了解总是耍弄权术,却是个大情痴的田中正。
不了解爱巴结的田长善和歹毒的蔡长安。
我是太缺少生活阅历。所以不大明白这本书的浮躁逻辑。然而对于“浮躁”这个词,我确实常听见的。
上大二的时候,就有一位老教师说我这个人太浮躁。当时我是不明白自己如何浮躁的,只觉得自己像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初生牛犊。就和20多岁时的金狗一样,不懂得如何处理爱情。更不知道自己哪来的一份激情,去不满生活的不公正,社会的黑暗。
有位朋友对我说,你是永远读不懂这生活的。我想也是,自此也就不再纠结于自己的无知。
小说里的和尚,我倒是挺感兴趣的。自己也曾向往过和尚的生活。云游四方,看淡世事。可自己也就像故事里的金狗一样,没有慧根,没有悟性。弄不懂这里面的逻辑,虽不当这是骗人,目前却也不信这一套。
金狗和小水最终究竟是走到了一起,我感到欣慰。小水却还是在为金狗担心,担心金狗的安全。他们最终也到底脱离不了这洲河。
身为故事之外的人,我自然和这洲河无丝毫关系。却总是觉得这洲河是这么熟悉,仿佛就在自己身边似的。
浮躁的读后感范文一
阿坤跑了许久和许多书店,把《浮躁》买来送我。这是第一次读贾平凹的作品。在周日连夜读完,抚膺呆坐,只觉话无从说起。
故事叙事流畅,线路清析。叙事娓娓,如平滑而质感的绸缎。可见作者掌控的功力很强,值得学习借鉴。尤其在下篇开篇,介绍许老将军出场,写得很技巧。
它是以爱情为主线,描写出一个时代变迁。而《平凡的世界》是以一个时代的变迁为主线,描写出爱情人情,高下立判。
读者一直关注着小水的命运,最后的结局如人所愿。对金狗和小水的刻画十分成功。但金狗有些过于理想化、英雄化。好事不会那么多,许多事也不会那么顺。相反,小水更觉有血有肉。对了,里面一直没说金狗姓什么,看来文章的确是可以不拘一格的。以后我如果我去写,也要学着不必太呆板。对小水好象也没有描写过面部,只是说她眉间有痣,该是丰腴白皙的,眼睛应该很大,会说话那种,擀面的手也是细嫩。
对那个时代的特点写得也很贴切,与从那个时代过来的人的经验相符。没过来的人是不会有共鸣的,所以不适合90后看。
除了两个主人以外,要说的是英英。对英英这个人刻画很深。是从心里往外在写,十分有特点。但因为姓田而把她推到对立面,好象于英英是不公的。如是我写,大约会让英英遇些意外,然后金狗要做些补偿的。毕竟两个人都是第一次给了对方。英英告诉我们:有心计的女人会爱得更深更苦。
里面有一个老和尚,比较不招人喜欢,穿插其中很是烦人,画蛇添足之感。大约老贾同志是看了些佛经佛理的,放进来卖弄一下的想法吧。还有一个云游的知识分子,说些没有道理的大道理,十分生硬,该是败笔。
结尾除了最后两段以外,似乎是有些不尽如人意。但我也不知道好的结尾该是个什么样子。
陕西这个地方没有去过,不过觉得似乎比东北人能喝。通篇从开始喝到最后。喝喝喝!坐着喝,站着喝,入水喝,船上喝,炕上喝,山上喝,男的喝,女的喝。几乎每一个人都喝多过。很多人是天天喝多。他们的生活果真如此吗?我真是有些不理解。
书名浮躁,我觉得所描写的那个时代只是浮躁的开始,社会稍稍躁动而已。真浮躁的恐怕应该是现在的社会罢。老贾同志如果在今天写出这本书,一定会更名的,不会叫浮躁。那种浮躁和现在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
浮躁的我看了并评了浮躁,让我稍许的去了些浮躁。能在浮沉的日子里难得深陷沙发,--并不是看电视。好事一桩。谢阿坤。
《浮躁》的读后感范文二
《浮躁》是贾平凹第二部长篇小说,具有他鲜明的乡土写作风格。贾平凹是当代文坛屈指可数的大家,他的散文和小说成名已久。高中时曾读过几篇贾平凹的散文,后来读过他的小说后才逐渐了解他的写作风格。他是一位文化名人,必然也饱受争议。他因为小说《秦腔》因为获得茅盾文学奖而名噪一时,而当初也因为一本《废都》被禁而毁誉参半。读过他的小说后我个人认为《浮躁》是其中读、最有引人深思的一部小说。虽然称自己只是一位农民,但他却用最敏锐的眼光观察着生活,观察着政治改革带来社会的深刻变革。
浮躁的水、浮躁的心、浮躁的城镇与乡村、浮躁的人们重复着爱恨情仇与悲欢离合,真善美与丑恶的斗争,权利与金钱的争夺。贾平凹的《浮躁》讲述了80年代改革开放中一个农村的青年人和他周围的斗争的故事。
书的前面有一段作者的序言:这仍然是一本关于商州的书,但是我要特别声明:在这里所写到的商州,它已经不是地图上所标志的那一块行政区域划分的商州了,它是我虚构的商州,是我作为一个载体的商州,是我心中的商州。而我之所以还要沿用这两个字,那是我太爱我的故乡的缘故罢了。 《浮躁》写了发生在商州的故事,这个商州是作者虚构的一个地名,或许根本不存在。作者笔下描写了一条特殊的河州河。我的这条州河便是一条我认为全中国的最浮躁不安的河。作者这样说道。小说的故事是关于州河边上几个青年人金狗、雷大空、小水追求自己的命运的故事。州河的北岸是两岔镇,河南岸是不静岗和静虚村。两岔镇是有名的贫困镇,而静虚村里有巩姓、田姓两大家大户人家,田、巩两家上辈因为组织游击队,他们亲戚不少成了国家干部。巩宝山是州城专员,田有善是白石寨县委书记,田中正是两岔镇乡长。田、巩两家在乡里作威作福,而且暗地里争权夺利。小说的主人公金狗出生在静虚村,他胆子大,而且读过书,服过役,有着天生的领导能力,受到田家欺压后立志要出口气,改变自己的命运。复员后带领乡里的年轻人组织了河运队,共同致富,田中正却干涉插手为己谋利。金狗把握住机会到州城里做了报社记者,成为两岔乡的名人,他利用媒体的便利大胆揭露田巩两家的违法行为,使他们得到了应有的处分。金狗的好朋友雷大空也不甘于平庸,做起生意,最后却走到钻法律漏洞办空壳公司诈骗挣钱,也成为乡里最有钱的人。田、巩两家趁机报复,使雷大空被捕入狱,利用人际关系将其害死,金狗也受到牵连而入狱。小水想尽办法最终帮金狗脱离关系,惩治了田家。小说的最后,作者描写了另一场洪水即将到来。
由于篇幅有限,不能把这一篇几十万字的小说讲的清楚。贾平凹在书中描写了80年代改革开放后一群人特定的心态浮躁,从金狗到雷大空,到村里的年轻人。农村改革在年青人中激起了浪潮,这些人都希望能成为时代的弄潮儿,在这次浪潮中改变自己的命运。然而这个过程是漫长而痛苦的。主人公金狗有自己的思想,不想受到别人的牵制,他看到了底层官僚阶级的黑暗从而本能地去反对抗争,正是这个抗争的过程使他感到困惑、迷茫,甚至不知道自己所揭露的是对是错。小说多处描写到金狗的心理。作为一个乡下人来到州城,他时常感到孤独困惑,金狗的这种心理是复杂与矛盾的。对于雷大空,也是想出人头地,但他没有金狗的机遇,也没有金狗的才华,不过他也是尽己所能做生意挣钱,成为有钱人来证明自己的价值,面对金钱的诱惑,他逐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到最后人财两空,他自己也是认为罪有应得。
小说的情节虽然有特定的年代,但这个话题却没有褪色,如今浮躁这一个词似乎越发流行了,几乎成了一种病态的现象向各个领域蔓延。浮躁的心态在生活中随处可见。产生浮躁的原因是什么呢?贾平凹的小说《浮躁》告诉我们这种心态一部分是由于政治体制改革影响的。改革开放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使人们的思想活跃起来。就像一颗石子激起千层浪一样。在文中贾平凹借助金狗和考察人的对话说明了自己的观点:
这地方穷呀,越是穷的地方,天下的变化最能关联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我近来常想这么一个问题:现在的国家政策是好的,土地承包解决了农民吃饭问题,而允许和提倡搞商品经济,这也是对的,但现在有些人一搞起生意来,竟一下子身裹万贯,而这些钱差不多是靠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得到的。如果这样下去,个人或许是富了,但国家的经济却受到损失,以致出现市场物价上涨,贿赂严重,社会风气不好。这些现象是主流还是支流,是好事还是坏事,我也拿不准,一时感到振奋,一时感到忧虑,写报道也不知如何写。当然,这也是我学历浅,知识窄,水平低所造成的原因,您能说说你的高见吗?
那人说:你这些问题想得太好了,我也是带着这些问题才出来考察的。以我个人之见,党的现行政策的基本方向无疑问正确,中国发生的变化,尤其农村的变化,足以证明这点。但是,我们毕竟是在毫无可以借鉴经验的情况下这样干的,好比人在一条曲曲折折的隧洞走,看到了前头的亮光只说明方向对,可随着生活的进一步变化,这里边同时暴露了许多问题,如解决不好,也有可能导致别的危险。总之,改革是艰难的。 中国历史上长期是封闭式的封建主义国家,解放以来虽然是社会主义性质,但封建主义沉淀的东西太深太厚,现在一经脱离这种封闭状态,经受商品经济的刺激而获得活力,这就像浪潮一样,一下子冲开传统生活的堤岸,向新的天地奔腾而去。在变革中,人的主体意识大大觉醒了。一些人认识到了自己的存在和价值,而同时他自身的素质太差,这就容易使他把方向搞错,把路子走歪,这也就是之所以有人为了自己挣钱而不惜任何手段去坑集体,坑国家。金狗同志,您觉得这话有没有道理?(摘自《浮躁》第二十一章)
反观现代我们周围的浮躁之风,其原因正如书中所说一样:主体意识的觉醒与高昂和一些人自身素质低下这一矛盾造成的。
另外我再谈谈对小说语言的感受。我并没有任何语言鉴赏功底,此处只略谈自己所感。贾平凹的文笔很朴实却很有质感,对于在农村生活过的我来说有很大的吸引力。他用自己的文字描绘了一幅很具有乡土风情的生活画卷。读这些文字大有酣畅淋漓之感,虽然有人说贾的描写过于琐碎,而且文中出现很多神鬼意象。我认为这就是贾平凹的写作风格把,只有这样的笔触才能真正写出乡村,写出生活,在农村确实有不少封建迷信,对鬼神的迷信与崇拜也正是封建思想的残余,这过程是传统与现代文明相互冲突融合的过程。我相信任何一个有过乡村生活经历的人都会喜欢贾的这种写作方式。
不论当时和现在人们的心态如何,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对未来还是抱有希望的。就像他在一开始描写州河的那样
浮躁当然不是州河的美德,但它是州河不同于别河的特点,这如同它翻洞过峡吼声价天喜欢悲壮声势一样,只说明它还太年轻,事实也正如此,州河毕竟是这条河流经商州地面的一段上游,它还要流过几个省,走上千里上万里的路往长江去,往大海去。它的前途是越走越深沉,越走越有力量的。
对于州河,我们不需要作过分的赞美,同时亦不需要作刻薄的指责,它经过了商州地面,是必由之路,更看好的是它现在流得无拘无束,流得随心所欲,以自己的存在流,以自己的经验流。
我们的改革之路还年轻,缺少经验,我们不需要过分的赞美,也不需要刻薄的指责,就让它以自己的经验发展吧。
浮躁读后感范文一
《浮躁》是贾平凹的长篇小说,该小说写于1986年6月,当时我只有14岁,现在读起这篇文章多多少少勾起了我那少年时期的隐隐约约的回忆。
该书记述的是在陕西一个偏远的小山村发生的一件件事情。那个山村叫仙游村,大一点的镇叫做白石镇,再大的地方就叫州县,没具体名称。仙游村是个靠山临河,地理位置非常优越的地方,当时交通不发达,所以那时候是比较闭塞的。村中有田家和巩家两个大的姓氏。小说就围绕这两个姓氏和村中的杂姓的斗争展开了。
小说的故事从清朝末年开始到80年代中期结束,跨度很大,各个时代的变革写的很真实,在写小水、金狗和福运等同田家、巩家斗争的过程中,赞美了山村百姓的高尚品德。整个故事情节和人物,让我回忆起了沈从文的《边城》,在贾平凹的《浮躁》中也体现了那种边陲小镇的人情美,人性美。
我非常喜欢小水这个女孩子,作品中她真的是个菩萨,从她的相貌到她的心灵,完全没有被世俗沾染,真的是最纯净的,让人生出敬畏之感,金狗爱小水,但又怕小水,就是小水的性格中有菩萨的一面,而田英英就不一样,在金狗的眼中,那是个小兽,兽性占了大半,所以,能把金狗拉到床上,主动投怀送抱。这又让我想起了《红楼梦》中的林黛玉,她也是小水一类的人物,大半时候,菩萨式的人物的下场都是很悲惨的,不知道为什么。
我在阅读《浮躁》的过程中,始终把这篇小说的人物和《边城》中的人物混淆起来。例如:小水----翠翠; 金狗----大老(天保);福运----二老(傩送);韩文举----爷爷 等等。我都能找到相对的。
呵呵,我真的不希望贾平凹老师的作品是抄袭沈从文老师的。
这里借用《边城》里的最后一句话:这也可能是巧合,也可能永远不是巧合。
我还有一点不太理解,《浮躁》这篇作品,把80年代的社会现实以及社会弊端揭露淋漓尽致,为什么我们的执政者视而不见呢?其中有些丑陋的社会现象,现代社会中也还是比比皆是啊!!这样的一部作品为什么没引起社会的注意,没能起到它该起的作用呢?????
此正是:闲来无事读书,胡言乱语评点。
《浮躁》读后感范文二
看完这部小说颇有感触,这个世界真的很复杂,各种势力交织在一起,各种丑恶行径让人嗤之以鼻,为了生存又不得不融入其中。不管怎样,还是需要一颗'浮躁'的心。
小说中的金狗,虽然没有很好出身,从小又不受管束,文化程度也不是很高,当过兵没打过仗,在他们那个村算是见识比较广的一个人。对朋友重情重意,对自己的工作尽心尽力,是一个爱憎分明,嫉恶如仇的人。对雷大空包含惋惜之情,对福运深表同情,对小水既爱又怜惜。在这里不免要说一下小水,她的遭遇也很悲惨。她从小就父母双亡,跟着伯伯长大,她还有一个外爷,和金狗一起长大。嫁的第一个男人新婚那天就死了,嫁的第二个人就是福运,本以为可以安安稳稳过一辈子,很不幸福运被黑熊咬死了。
福运、雷大空、金狗、小水他们四个是很好的朋友,福运是最实诚的一个人,总是任劳任怨,却从没有什么怨言。同时他也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是哪一类人。他虽没有金狗那份才学,却总是保留着自己那份纯朴;虽没有雷大空的圆滑,却有着自己的立场。总之,他的死留给我的是痛惜。
雷大空虽然圆滑,但对朋友是两肋插刀。对恶势力是又爱又恨,他利用那些高官们的权利谋取利益,从这一点来看他对他们有依赖性。为了在商界挣得一席之地,还是向他们低头了,最后搭进了自己的性命,我替他有些不值。凭他的社会阅历和灵活的头脑,好好干一定会干出一番事业的。
金狗是一个杰出的小伙子,用村上的话说,他是州河上的强人。然而无论在爱情上,还是在人生上,他的生活都是带点苦涩的。我们可以看到,贯穿全文的是金狗与小水的欲爱不能的爱情悲剧。虽然他们最终结合了,但是其间经过了多少辛酸曲折,多少创伤眼泪,是我们作为读者的所不能忍心看下去的。金狗是一个有着自己信念的人,不管是在爱情上,还是在人生,事业上,但是金狗作为一个人,也有着他个人的私心。金狗从州河上的强人变成州城报社的记者后,一方面努力的工作,切实履行记者的职能,虽然因此得罪了领导;另一方面,在他认识到记者的宣传,暴露效果作用有多大后,他又利用自己的权力去揭那些与他或他们祖上,村上有仇的官员的黑锅。他想打击报复他恨的人。金狗是按照他的路在走的,虽然小说中并没有把他塑造成一个无私而高大的英雄。金狗这人是活的,他的灵魂是活在我读者心中的。他的一切举动都可以是预料之中的,但又会让我觉得不可思义或敬佩不已。
读书其实早就成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脑中一直不停的冒出新的想法,而写一份读后感可以把自己获得的知识有效的回顾并且整理下来。不过如何写作品读后感才能做到有感染力呢?读后感大全特地花时间为你收集并编辑了《浮躁》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浮躁》是贾平凹的一篇优秀的长篇小说,是一篇引人深思佳作。小说讲述了80年代改革开放中一个农村的青年人和他周围的斗争的故事;浮躁的水、浮躁的心、浮躁的城镇与乡村、浮躁的人们重复着爱恨情仇与悲欢离合,真善美与丑恶的斗争,权利与金钱的争夺。虽说写作的内容具有一定的时代色彩,但是对现代人的生活也有很多的思考意义。
小说的故事是关于州河边上几个青年人金狗、雷大空、小水追求自己的命运的故事。州河的北岸是两岔镇,河的南岸是不静岗和静虚村。两岔镇是有名的贫困镇,而静虚村里有巩姓、田姓两家大户人家,田、巩两家上辈因为组织游击队,他们亲戚不少成了国家干部。巩宝山是州城专员,田有善是白石寨县委书记,田中正是两岔镇乡长。田、巩两家在乡里作威作福,而且暗地里争权夺利。小说的主人公金狗出生在静虚村,书中是这样描写的“金狗生世奇特,其父以为有鬼祟,欲送寺里做佛徒,一生赎罪修行。韩文举跑来,察看婴儿前胸有一青痣,形如他胸前墨针的“看山狗”图案,遂大叫此生命是“看山狗”所变,自有抗邪之气,不必送到寺里,又提议孩子起名一定要用“狗”字。结果查阅家谱,这一辈是金字号,便从此叫了金狗。”他胆子大,而且读过书,服过役,有着天生的领导能力,受到田家欺压后立志要出口气,改变自己的命运。复员后带领乡里的年轻人组织了河运队,共同致富,田中正却干涉插手为己谋利。金狗把握住机会到州城里做了报社记者,成为两岔乡的名人,他利用媒体的便利大胆揭露田巩两家的违法行为,使他们得到了应有的处分。金狗的好朋友雷大空也不甘于平庸,做起生意,最后却走到钻法律漏洞办买空卖空的空壳公司诈骗挣钱,也成为乡里最有钱的人。田、巩两家趁机报复,使雷大空被捕入狱,利用人际关系将其害死,金狗也受到牵连而入狱。小水想尽办法最终帮金狗脱离关系,惩治了田家。金狗和小水也生活在了一起,追求自己的命运,小说的最后,作者描写了另一场洪水即将到来。
贾平凹在书中描写了80年代改革开放后一群人特定的心态——“浮躁”,从金狗到雷大空,到村里的年轻人。农村改革在年青人中激起了浪潮,这些人都希望在这次浪潮中改变自己的命运,然而这个过程是漫长而痛苦的。主人公金狗有自己的思想,不想受到别人的牵制,他看到了底层官僚阶级的黑暗从而本能地去反对抗争,正是这个抗争的过程使他感到困惑、迷茫,甚至不知道自己所揭露的是对是错。小说多处描写到金狗的心理,作为一个乡下人来到州城,他时常感到孤独困惑,金狗的这种心理是复杂与矛盾的。对于雷大空,也是想出人头地,但他没有金狗的机遇,也没有金狗的才华,不过他也是尽己所能做生意挣钱,成为有钱人来证明自己的价值,面对金钱的诱惑,他逐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到最后人财两空,他自己也是认为罪有应得。
小说的情节虽然有特定的年代,但这个话题却没有褪色,如今“浮躁”这一个词似乎越发流行了,几乎成了一种病态的现象向各个领域蔓延。“浮躁”的心态在生活中随处可见。产生浮躁的原因是什么呢?贾平凹的小说《浮躁》告诉我们这种心态一部分是由于政治体制改革影响的。改革开放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使人们的思想活跃起来。就像一颗石子激起千层浪一样。在文中贾平凹借助金狗和考察人的对话说明了自己的观点(个人认为这段内容正是本书的核心内容):
“这地方穷呀,越是穷的地方,天下的变化最能关联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我近来常想这么一个问题:现在的国家政策是好的,土地承包解决了农民吃饭问题,而允许和提倡搞商品经济,这也是对的,但现在有些人一搞起生意来,竟一下子身裹万贯,而这些钱差不多是靠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得到的。如果这样下去,个人或许是富了,但国家的经济却受到损失,以致出现市场物价上涨,贿赂严重,社会风气不好。这些现象是主流还是支流,是好事还是坏事,我也拿不准,一时感到振奋,一时感到忧虑,写报道也不知如何写。当然,这也是我学历浅,知识窄,水平低所造成的原因,您能说说你的高见吗?”
那人说:“你这些问题想得太好了,我也是带着这些问题才出来考察的。以我个人之见,党的现行政策的基本方向无疑问正确,中国发生的变化,尤其农村的变化,足以证明这点。但是,我们毕竟是在毫无可以借鉴经验的情况下这样干的,好比人在一条曲曲折折的隧洞走,看到了前头的亮光只说明方向对,可随着生活的进一步变化,这里边同时暴露了许多问题,如解决不好,也有可能导致别的危险。总之,改革是艰难的。”中国历史上长期是封闭式的封建主义国家,解放以来虽然是社会主义性质,但封建主义沉淀的东西太深太厚,现在一经脱离这种封闭状态,经受商品经济的刺激而获得活力,这就像浪潮一样,一下子冲开传统生活的堤岸,向新的天地奔腾而去。在变革中,人的主体意识大大觉醒了。一些人认识到了自己的存在和价值,而同时他自身的素质太差,这就容易使他把方向搞错,把路子走歪,这也就是之所以有人为了自己挣钱而不惜任何手段去坑集体,坑国家。金狗同志,您觉得这话有没有道理?”(摘自《浮躁》第二十一章)
反观现代我们周围的浮躁之风,其原因正如书中所说一样:主体意识的觉醒与高昂和一些人自身素质低下这一矛盾造成的。
“浮躁”在字典里解释为:“急躁,不沉稳”。在精神发展赶不上物质进步的现代社会,想要避免这样一种不健康的心理状态,是需要自发地对自己的心理知识构成进行丰富的,已达到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并重的良好情况。但是说着容易,真正做起来还是要有足够的耐心与毅力的。
小说是依赖两条线索来叙述的。
其一是州河。人们从州河上过活,从州河上走出去,又魂归州河。州河北岸是两岔镇,南岸是不静岗和静虚村。两岔镇是贫困镇,静虚村有巩、田两大家。田、巩两家上辈因组织游击队,其族人自然成了本地显贵。巩宝山是州城专员,田有善是白石寨县委书记,田中正是两岔镇乡长。两大家族在州城作威作福,暗里又争权夺利。
金狗出生在静虚村。他读过书,当过兵,组织过河运队。他有领导能力,又善于把握时机,这才让他有了去报社做记者的机会。故事情节因此出现了高潮,金狗抓住机会,利用媒体揭露了田巩两家的勾当。
雷大空在小说中着墨甚多。他想出人头地,却他没有金狗的机遇,没有金狗的才华。他钻法律的空子,最终又锒铛入狱,被害致死。金狗也因他受到牵连。
金狗和小水的爱情,是另一条线索。金狗代表的是新一代激进思想,小水则是聪颖贤惠,又受旧思想局限的女性。如此的俩人相爱,其情感历经自然是坎坷波折,多灾多难。但贾平凹先生有悲悯之心,他让金狗和小水有了个完美的结局。小水帮金狗脱离了与田家的关系,二人最终走到了一起。
读罢此小说,有颇多感触。
从文艺理论上讲,人物形象、故事情节和环境是小说的三要素。人物形象始终都是中心。但若从创作上讲,三要素却应该彼此颠倒。商州是虚构的,金狗及其他一些人也是虚构的,但读来从不觉得虚假。换句话说,小说是以假乱真了。究其原因,是依赖于小说的故事情节。没有作者超强的虚构能力,故事情节则无法展开,人物无法于其中行走,更谈不上形象的鲜明。特别是写长篇小说,不首先着眼于故事情节怎么行呢!
有的文艺家没发表过文学作品,他们只研究别人只谈理论。有的文艺家只写作很少谈理论,他们知道实践才是硬道理,否则一切免谈。而像贾平凹先生,既有研究又有实践的,这是天人。
一句话,故事情节尤为重要。
焦庆福
这几天忙里偷闲,看了《浮躁》这本小说。
我是极其喜欢这本小说的,在读故事的时候。禁不住时而悲愤,时而高兴,时而又沉思。
上卷用极少文字便将我的整颗心都带入了洲河边的白石寨仙游村。仙游村是个有历史的地方,这篇小说的故事却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发生的。那个时代土生土长的金狗,小水,福运,大空。还有老一辈的韩长举,田中正,和尚,麻子,金狗爹。
我读小说很少去揣测作者的心思。倒是极容易把自己当做故事的主人公。这篇小说也不例外。
在读到金狗抛弃了小水去州城的时候,自己恨不得跑到故事里,将这不知好歹的小伙子痛揍一顿。我是着实把自己当做金狗了。我喜欢小水的温柔,善良,知心。小水伤心的时候,我心痛的要命。金狗迷茫的时候,我也有同样的迷茫。
我和金狗的性格是大不相同的。毕竟我们成长的环境不同。比如我没有金狗那样的勇猛和大胆。然而我却认为自己能了解金狗。
作为男人,我理解当金狗初次面对英英时,如何无法克制身体的本能;作为20出头的年轻人,我理解金狗对自己人生的迷茫和对社会的不解;作为农村出生的我,也能理解他对城里人那种高傲态度的不满,和自身些须的自卑与不服气。
我是太缺少生活阅历。所以不大明白这本书的浮躁逻辑。然而对于浮躁这个词,我确实常听见的。
《浮躁》是贾平凹的一篇优秀的长篇小说,是一篇引人深思佳作。小说讲述了80年代改革开放中一个农村的青年人和他周围的斗争的故事;浮躁的水、浮躁的心、浮躁的城镇与乡村、浮躁的人们重复着爱恨情仇与悲欢离合,真善美与丑恶的斗争,权利与金钱的争夺。虽说写作的内容具有一定的时代色彩,但是对现代人的生活也有很多的思考意义。
小说的故事是关于州河边上几个青年人金狗、雷大空、小水追求自己的命运的故事。州河的北岸是两岔镇,河的南岸是不静岗和静虚村。两岔镇是有名的贫困镇,而静虚村里有巩姓、田姓两家大户人家,田、巩两家上辈因为组织游击队,他们亲戚不少成了国家干部。巩宝山是州城专员,田有善是白石寨县委书记,田中正是两岔镇乡长。田、巩两家在乡里作威作福,而且暗地里争权夺利。小说的主人公金狗出生在静虚村,书中是这样描写的金狗生世奇特,其父以为有鬼祟,欲送寺里做佛徒,一生赎罪修行。韩文举跑来,察看婴儿前胸有一青痣,形如他胸前墨针的看山狗图案,遂大叫此生命是看山狗所变,自有抗邪之气,不必送到寺里,又提议孩子起名一定要用狗字。结果查阅家谱,这一辈是金字号,便从此叫了金狗。他胆子大,而且读过书,服过役,有着天生的领导能力,受到田家欺压后立志要出口气,改变自己的命运。复员后带领乡里的年轻人组织了河运队,共同致富,田中正却干涉插手为己谋利。金狗把握住机会到州城里做了报社记者,成为两岔乡的名人,他利用媒体的便利大胆揭露田巩两家的违法行为,使他们得到了应有的处分。金狗的好朋友雷大空也不甘于平庸,做起生意,最后却走到钻法律漏洞办买空卖空的空壳公司诈骗挣钱,也成为乡里最有钱的人。田、巩两家趁机报复,使雷大空被捕入狱,利用人际关系将其害死,金狗也受到牵连而入狱。小水想尽办法最终帮金狗脱离关系,惩治了田家。金狗和小水也生活在了一起,追求自己的命运,小说的最后,作者描写了另一场洪水即将到来。
浮躁在字典里解释为:急躁,不沉稳。在精神发展赶不上物质进步的现代社会,想要避免这样一种不健康的心理状态,是需要自发地对自己的心理知识构成进行丰富的,已达到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并重的良好情况。但是说着容易,真正做起来还是要有足够的耐心与毅力的。
看完蔡崇达的《皮囊》, 第一感觉就是非常真实, 用第一人称讲述了那些过往的人生故事。
读到某一段时, 总能看到自己的影子, 仿佛代入其中, 忍不住泪目。
生活中有太多的阿小, 文展, 厚朴以及黑狗达, 但找到灵魂归宿的又有几人, 大多数早已只剩下浮躁的皮囊。
家
你是否与作者一样出生于乡镇, 从小带着泥土味的气息长大, 书读得越多, 教导的却是远离那个地方进入城市, 一路蹒跚步入社会, 每当夜幕降临, 那灯火辉煌、车水马龙的背后是如此的虚无, 拿起电话想回家又迟迟不敢拨号, 而更让人笑话的却是, 正是那样看上去体面的工作变成老家人对比的话题。
每次回小镇莫名兴奋, 总想回去找到点什么, 小时候觉得路很宽很长, 国庆回去走一圈才发现原来几十分钟就能走完儿时长走的那些路, 它已经被整容过无数次, 变得不再是我熟悉的地方, 翻修的水泥路再没有泥土的味道, 处处都是挖掘机留下的千疮百孔, 再找不到想要的东西。 闭目含笑, 小镇还在脑袋里。
回头, 我们生活在喧嚣的城市中, 结婚买房生子, 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 每天独来独往的上下班, 甚至不知道邻居姓什么, 整个人被工作包围, 连朋友圈也被侵蚀。 手机成了我们的救赎品, 短视频让你快速的分泌多巴胺, 麻痹时间观, 还有微信, 微博这类短文学时时充斥着你的阅读快感, 你还能有时间静下来去想想那个家么?
家, 简单的一个字, 如文30页所提: 我举起杯, 心里想着: 用尽各种办法让自己快乐吧, 你们这群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 而我, 正是这孤魂野鬼的一员, 灵魂早已无处安放。
病
重病真的可怕, 作者在59页提到: 死亡不是疾病的目的, 疾病是尽可能占有身体, 用自己的秩序统治那身体。 所以简单的死和简单的创伤都是最低级的疾病。 20xx年, 我曾在《梦里华硕知多少》提及过二哥肝硬化的事, 仍记得当时他肚子肿大难受的样子, 插管抽水, 躺在床上那无能无力的表情, 还有王叔, 我亲爸, 都是病魔手下的作品, 它慢慢的侵蚀并折磨他们的肉体, 没有经历体会过这些, 你又如何感受得到作者想要笔写出的真实。
人
我们小时候都有幻想要成为什么人, 文中黑狗达讲了自己小时候, 中学, 大学遇到的三人故事, 谈不上感同身受, 但或多或少看到自己的影子, 小时候我很崇拜三哥混社会的样子, 我想成为那样的人; 中学我喜欢接触同学里那些调皮爱打架的人, 我想和他们成为朋友; 大学我看着那些拿着吉他谈梦想的人, 我只是羡慕。
三个人三个影子, 一些豆瓣上的读者说黑狗达用自己的成功抨击失败者, 活生生的凤凰男, 居然还有一堆人点有用, 可能这书认人, 我看到的是作者想要表述的三个现象, 它活生生的存在于你周围, 他们都是人生的风景, 好好去看才能知道你到底需要的是什么。
请珍惜你身边的人, 引用作者的话: 我多么希望能和我珍惜的人一直一路同行, 但我也明白, 我现在唯一能努力的是, 即使彼此错身了, 我希望, 至少我们都是彼此曾经最美的风景 - 这也是我能想到的唯一反抗。
海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大海, 看着那无尽的湛蓝, 有一种你似乎一个人但又不孤独的安宁, 这种感觉就好像家里有很多人, 你平时回家玩手机, 电脑, 但是你却感觉不到孤单, 可哪天他们走了, 你做同样的事, 却有不同的感觉, 因为呀, 他们就是你的大海。
工作也是, 朋友也是, 连见过一面的人也是大海的成份, 你要如何和大海相处要找到属于自己的方式, 海里有可能惊涛骇浪, 也有风暴过来的宁静安详, 努力去找吧, 那样才精彩。
最后, 再次推荐此书, 生活不需要鸡汤, 快褪掉你的皮囊, 照出真实的自己。
《浮躁》高三读后感
和《商州初录》等书的创作时间差不多,这本书也是创作于1980年代的。1980年代中国社会有很多新变化,改革开放亦步亦趋,原有的社会道德伦理秩序渐次瓦解,市场经济与原有小农经济博弈等等等等。文坛上也走马灯似的出现了“反思文学”、“伤痕文学”、“改革文学”、“寻根文学”等等,到90年代初又出现了“先锋派小说”、“新写实小说”等流派。面对社会转型,作家要反映的是人心的变化和自我内心的挣扎。
《浮躁》虽未被列入“寻根小说”代表作品之列,但亦可看做是对“根”这一问题的思考之作。在《浮躁》中,主人公金狗追寻的是“道义”,以期以此来维持现实的失衡。
何谓“浮躁”,在我看来不过是一味求好求快。一时追不上,便有了怨愤和不平。大家都在你追我赶,有安于现状牢骚不断的如韩文举,有不安于室不择手段的如雷大空,更有掌权倚势草菅人命的田家、巩家。在底层的新型农民要求改变势必就要改变现有格局,于是就有了金狗、雷大空等人的所作所为。人把握不住自己,于是就浮躁。
道义和旧农村的伦理是不顶用了,要有新的去替代它。
这篇文章写的`80年代的中国农村,但现在看来,竟不能不承认,当今中国社会也还是没走出这个浮躁。
有人说,写浮躁,自己也浮躁,在文中表现为第二部分的敷衍了事,人物交代不清。对于第二部分我也是颇为不满。但凭着贾氏的工笔细描和古朴文风,我就欢喜得很。
从“商州系列”到《浮躁》再到《秦腔》,对中国乡村的变迁和改革的态度是忧虑和犹疑的。当然,尚未盖棺不好定论。
中国乡村是中国社会变迁的缩影,研究乡村变化也可看出社会问题。
最后,吐槽一下,这一版的代序,用了三篇写《秦腔》的评论性文字给《浮躁》真的不会有点尴尬嘛……。
我们读完一篇文章后,总能从中获得新的收获,感受到作者的写作技巧。大家肯定也想让自己的读后感与众不同吧?今天读后感大全就给大家带来了一篇名为“浮躁读后感”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从中得到启示。
我把小说的开头叫做开场白。
贾平凹先生这样描述了州河的地理方位:在州河流至两岔镇,两岸多山,山曲水亦曲,曲到极处,便窝出了一块不大不小的盆地。镇街在河的北岸,但看得见绿阴之中,浮现着隐约的屋顶,是三角的是长方的是斜面的是一组不则不规的几何图形。鸡犬在其间鸣叫,炊烟在那里细长,这就是仙游川,州河上下最大的一处村落。生动形象的描述,让我们一下子身临其境,如同走进了金狗生活的时空之中了。
环境描写精确独到:屋舍皆高瘦,却讲究黑漆门面,吊两柄铁打的门环,二道接檐,滚槽瓦当,脊顶耸起白灰勾勒而两角斜斜飞翘,俨然是翼于水上的形势。沿山的那面街房,后墙就蹬在石坎上,低于前墙一丈两丈,甚至就没有了墙,门是嵌在石壁上凿穴而居的,那铁爪草、爬壁藤就缘门脑繁衍,如同雕饰。如此的州河,景随步移,让读者如看连环画,直让人想起沈从文笔下的湘西。
小说中阴阳师的学说、对看山狗的描写、不静寺的灯油,让人找到了小水思想局限的症结所在,找到了她和金狗悲情故事的根由。这种描写看似不经意,实则蕴含了作者的匠心,它能让你走入虚构的这个世界,能让你与这个世界中的人物同欢笑、同流泪,把自己变成小说中的自己。有此感受,你会觉得这种描写一点不多余。
这并非贾平凹先生首创。在《三国演义》第一回,一曲《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写尽了无情的历史,让人仿佛听到一声历史的叹息。而其后的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以及对历史事件的概括叙述,则引出了一段纷乱、精彩的故事。《红楼梦》写得也许更有情趣和诗意。作者说,他是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爱情故事来。故事也就因此而起,读后谁不为满纸荒唐言流泪呢?
再读《浮躁》,更是感受颇深。故事尚未开始,作者已然搭好舞台,让读者对人物的生存环境了然于胸。假设没有这个开场白,其叙述不知还要费怎样的周折,读者不知还要跨越多少障碍呢。
应该说,好的小说离不开好的开场白。
焦庆福
《浮躁》是贾平凹第二部长篇小说,具有他鲜明的乡土写作风格。贾平凹是当代文坛屈指可数的大家,他的散文和小说成名已久。高中时曾读过几篇贾平凹的散文,后来读过他的小说后才逐渐了解他的写作风格。他是一位文化名人,必然也饱受争议。他因为小说《秦腔》因为获得“茅盾文学奖”而名噪一时,而当初也因为一本《废都》被禁而毁誉参半。读过他的小说后我个人认为《浮躁》是其中读、最有引人深思的一部小说。虽然称自己只是一位农民,但他却用最敏锐的眼光观察着生活,观察着政治改革带来社会的深刻变革。
浮躁的水、浮躁的心、浮躁的城镇与乡村、浮躁的人们重复着爱恨情仇与悲欢离合,真善美与丑恶的斗争,权利与金钱的争夺。贾平凹的《浮躁》讲述了80年代改革开放中一个农村的青年人和他周围的斗争的故事。
书的前面有一段作者的序言:“这仍然是一本关于商州的书,但是我要特别声明:在这里所写到的商州,它已经不是地图上所标志的那一块行政区域划分的商州了,它是我虚构的商州,是我作为一个载体的商州,是我心中的商州。而我之所以还要沿用这两个字,那是我太爱我的故乡的缘故罢了。” 《浮躁》写了发生在商州的故事,这个商州是作者虚构的一个地名,或许根本不存在。作者笔下描写了一条特殊的河——州河。“我的这条州河便是一条我认为全中国的最浮躁不安的河。”作者这样说道。小说的故事是关于州河边上几个青年人金狗、雷大空、小水追求自己的命运的故事。州河的北岸是两岔镇,河南岸是不静岗和静虚村。两岔镇是有名的贫困镇,而静虚村里有巩姓、田姓两大家大户人家,田、巩两家上辈因为组织游击队,他们亲戚不少成了国家干部。巩宝山是州城专员,田有善是白石寨县委书记,田中正是两岔镇乡长。田、巩两家在乡里作威作福,而且暗地里争权夺利。小说的主人公金狗出生在静虚村,他胆子大,而且读过书,服过役,有着天生的领导能力,受到田家欺压后立志要出口气,改变自己的命运。复员后带领乡里的年轻人组织了河运队,共同致富,田中正却干涉插手为己谋利。金狗把握住机会到州城里做了报社记者,成为两岔乡的名人,他利用媒体的便利大胆揭露田巩两家的违法行为,使他们得到了应有的处分。金狗的好朋友雷大空也不甘于平庸,做起生意,最后却走到钻法律漏洞办空壳公司诈骗挣钱,也成为乡里最有钱的人。田、巩两家趁机报复,使雷大空被捕入狱,利用人际关系将其害死,金狗也受到牵连而入狱。小水想尽办法最终帮金狗脱离关系,惩治了田家。小说的最后,作者描写了另一场洪水即将到来。
由于篇幅有限,不能把这一篇几十万字的小说讲的清楚。贾平凹在书中描写了80年代改革开放后一群人特定的心态——“浮躁”,从金狗到雷大空,到村里的年轻人。农村改革在年青人中激起了浪潮,这些人都希望能成为时代的弄潮儿,在这次浪潮中改变自己的命运。然而这个过程是漫长而痛苦的。主人公金狗有自己的思想,不想受到别人的牵制,他看到了底层官僚阶级的黑暗从而本能地去反对抗争,正是这个抗争的过程使他感到困惑、迷茫,甚至不知道自己所揭露的是对是错。小说多处描写到金狗的心理。作为一个乡下人来到州城,他时常感到孤独困惑,金狗的这种心理是复杂与矛盾的。对于雷大空,也是想出人头地,但他没有金狗的机遇,也没有金狗的才华,不过他也是尽己所能做生意挣钱,成为有钱人来证明自己的价值,面对金钱的诱惑,他逐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到最后人财两空,他自己也是认为罪有应得。
小说的情节虽然有特定的年代,但这个话题却没有褪色,如今“浮躁”这一个词似乎越发流行了,几乎成了一种病态的现象向各个领域蔓延。“浮躁”的心态在生活中随处可见。产生浮躁的原因是什么呢?贾平凹的小说《浮躁》告诉我们这种心态一部分是由于政治体制改革影响的。改革开放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使人们的思想活跃起来。就像一颗石子激起千层浪一样。在文中贾平凹借助金狗和考察人的对话说明了自己的观点:
“这地方穷呀,越是穷的地方,天下的变化最能关联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我近来常想这么一个问题:现在的国家政策是好的,土地承包解决了农民吃饭问题,而允许和提倡搞商品经济,这也是对的,但现在有些人一搞起生意来,竟一下子身裹万贯,而这些钱差不多是靠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得到的。如果这样下去,个人或许是富了,但国家的经济却受到损失,以致出现市场物价上涨,贿赂严重,社会风气不好。这些现象是主流还是支流,是好事还是坏事,我也拿不准,一时感到振奋,一时感到忧虑,写报道也不知如何写。当然,这也是我学历浅,知识窄,水平低所造成的原因,您能说说你的高见吗?”
那人说:“你这些问题想得太好了,我也是带着这些问题才出来考察的。以我个人之见,党的现行政策的基本方向无疑问正确,中国发生的变化,尤其农村的变化,足以证明这点。但是,我们毕竟是在毫无可以借鉴经验的情况下这样干的,好比人在一条曲曲折折的隧洞走,看到了前头的亮光只说明方向对,可随着生活的进一步变化,这里边同时暴露了许多问题,如解决不好,也有可能导致别的危险。总之,改革是艰难的。” 中国历史上长期是封闭式的封建主义国家,解放以来虽然是社会主义性质,但封建主义沉淀的东西太深太厚,现在一经脱离这种封闭状态,经受商品经济的刺激而获得活力,这就像浪潮一样,一下子冲开传统生活的堤岸,向新的天地奔腾而去。在变革中,人的主体意识大大觉醒了。一些人认识到了自己的存在和价值,而同时他自身的素质太差,这就容易使他把方向搞错,把路子走歪,这也就是之所以有人为了自己挣钱而不惜任何手段去坑集体,坑国家。金狗同志,您觉得这话有没有道理?”(摘自《浮躁》第二十一章)
反观现代我们周围的浮躁之风,其原因正如书中所说一样:主体意识的觉醒与高昂和一些人自身素质低下这一矛盾造成的。
另外我再谈谈对小说语言的感受。我并没有任何语言鉴赏功底,此处只略谈自己所感。贾平凹的文笔很朴实却很有质感,对于在农村生活过的我来说有很大的吸引力。他用自己的文字描绘了一幅很具有乡土风情的生活画卷。读这些文字大有酣畅淋漓之感,虽然有人说贾的描写过于琐碎,而且文中出现很多神鬼意象。我认为这就是贾平凹的写作风格把,只有这样的笔触才能真正写出乡村,写出生活,在农村确实有不少封建迷信,对鬼神的迷信与崇拜也正是封建思想的残余,这过程是传统与现代文明相互冲突融合的过程。我相信任何一个有过乡村生活经历的人都会喜欢贾的这种写作方式。
不论当时和现在人们的心态如何,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对未来还是抱有希望的。就像他在一开始描写州河的那样——
“浮躁当然不是州河的美德,但它是州河不同于别河的特点,这如同它翻洞过峡吼声价天喜欢悲壮声势一样,只说明它还太年轻,事实也正如此,州河毕竟是这条河流经商州地面的一段上游,它还要流过几个省,走上千里上万里的路往长江去,往大海去。它的前途是越走越深沉,越走越有力量的。”
“对于州河,我们不需要作过分的赞美,同时亦不需要作刻薄的指责,它经过了商州地面,是必由之路,更看好的是它现在流得无拘无束,流得随心所欲,以自己的存在流,以自己的经验流。”
我们的改革之路还年轻,缺少经验,我们不需要过分的赞美,也不需要刻薄的指责,就让它以自己的经验发展吧。
阿坤跑了许久和许多书店,把《浮躁》买来送我。这是第一次读贾平凹的作品。在周日连夜读完,抚膺呆坐,只觉话无从说起。
故事叙事流畅,线路清析。叙事娓娓,如平滑而质感的绸缎。可见作者掌控的功力很强,值得学习借鉴。尤其在下篇开篇,介绍许老将军出场,写得很技巧。
它是以爱情为主线,描写出一个时代变迁。而《平凡的世界》是以一个时代的变迁为主线,描写出爱情人情,高下立判。
读者一直关注着小水的命运,最后的结局如人所愿。对金狗和小水的刻画十分成功。但金狗有些过于理想化、英雄化。好事不会那么多,许多事也不会那么顺。相反,小水更觉有血有肉。对了,里面一直没说金狗姓什么,看来文章的确是可以不拘一格的。以后我如果我去写,也要学着不必太呆板。对小水好象也没有描写过面部,只是说她眉间有痣,该是丰腴白皙的,眼睛应该很大,会说话那种,擀面的手也是细嫩。
对那个时代的特点写得也很贴切,与从那个时代过来的人的经验相符。没过来的人是不会有共鸣的,所以不适合90后看。
除了两个主人以外,要说的是英英。对英英这个人刻画很深。是从心里往外在写,十分有特点。但因为姓田而把她推到对立面,好象于英英是不公的。如是我写,大约会让英英遇些意外,然后金狗要做些补偿的。毕竟两个人都是第一次给了对方。英英告诉我们:有心计的女人会爱得更深更苦。
里面有一个老和尚,比较不招人喜欢,穿插其中很是烦人,画蛇添足之感。大约老贾同志是看了些佛经佛理的,放进来卖弄一下的想法吧。还有一个云游的知识分子,说些没有道理的大道理,十分生硬,该是败笔。
结尾除了最后两段以外,似乎是有些不尽如人意。但我也不知道好的结尾该是个什么样子。
陕西这个地方没有去过,不过觉得似乎比东北人能喝。通篇从开始喝到最后。喝喝喝!坐着喝,站着喝,入水喝,船上喝,炕上喝,山上喝,男的喝,女的喝。几乎每一个人都喝多过。很多人是天天喝多。他们的生活果真如此吗?我真是有些不理解。
书名浮躁,我觉得所描写的那个时代只是浮躁的开始,社会稍稍躁动而已。真浮躁的恐怕应该是现在的社会罢。老贾同志如果在今天写出这本书,一定会更名的,不会叫浮躁。那种浮躁和现在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
浮躁的我看了并评了浮躁,让我稍许的去了些浮躁。能在浮沉的日子里难得深陷沙发,--并不是看电视。好事一桩。谢阿坤。
看完这部小说颇有感触,这个世界很复杂,各种人际关系、势力交织在一起,各种丑恶行径让人痛恶,为了生存又不得不随波逐流。不管怎样,还是需要一颗‘浮躁’的心。
小说中的金狗,虽然没有很好出身,从小又不受管束,文化程度也不是很高,当过兵没打过仗,在他们那个村算是见识比较广的一个人。对朋友重情重意,对自己的工作尽心尽力,是一个爱憎分明,嫉恶如仇的人。对雷大空包含惋惜之情,对福运深表同情,对小水既爱又怜惜。在这里不免要说一下小水,她的遭遇也很悲惨。她从小就父母双亡,跟着伯伯长大,她还有一个外爷,和金狗一起长大。嫁的第一个男人新婚那天就死了,嫁的第二个人就是福运,本以为可以安安稳稳过一辈子,很不幸福运被黑熊咬死了。
福运、雷大空、金狗、小水他们四个是很好的朋友,福运是最实诚的一个人,总是任劳任怨,却从没有什么怨言。同时他也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是哪一类人。他虽没有金狗那份才学,却总是保留着自己那份纯朴;虽没有雷大空的圆滑,却有着自己的立场。总之,他的死留给我的是痛惜。
雷大空虽然圆滑,但对朋友是两肋插刀。对恶势力是又爱又恨,他利用那些高官们的权利谋取利益,从这一点来看他对他们有依赖性。为了在商界挣得一席之地,还是向他们低头了,最后搭进了自己的性命,我替他有些不值。凭他的社会阅历和灵活的头脑,好好干一定会干出一番事业的。
金狗是一个杰出的小伙子,用村上的话说,他是州河上的强人。然而无论在爱情上,还是在人生上,他的生活都是带点苦涩的。我们可以看到,贯穿全文的是金狗与小水的欲爱不能的爱情悲剧。虽然他们最终结合了,但是其间经过了多少辛酸曲折。金狗是一个有着自己信念的人,不管是在爱情上,还是在人生,事业上,但是金狗作为一个人,也有着他个人的私心。金狗从州河上的强人变成州城报社的记者后,一方面努力的工作,切实履行记者的职能,虽然因此得罪了领导;另一方面,在他认识到记者的宣传,暴露效果作用有多大后,他又利用自己的权力去揭那些与他或他们祖上,村上有仇的官员的黑锅。他想打击报复他恨的人。金狗是按照他的路在走的,虽然小说中并没有把他塑造成一个无私而高大的英雄。金狗这人是活的,他的灵魂是活在我们心中的。他的一切举动都可以是预料之中的,但又会让我觉得不可思义或敬佩不已。
看完这部小说颇有感触,这个世界真的很复杂,各种势力交织在一起,各种丑恶行径让人嗤之以鼻,为了生存又不得不融入其中。不管怎样,还是需要一颗'浮躁'的心。
小说中的金狗,虽然没有很好出身,从小又不受管束,文化程度也不是很高,当过兵没打过仗,在他们那个村算是见识比较广的一个人。对朋友重情重意,对自己的工作尽心尽力,是一个爱憎分明,嫉恶如仇的人。对雷大空包含惋惜之情,对福运深表同情,对小水既爱又怜惜。在这里不免要说一下小水,她的遭遇也很悲惨。她从小就父母双亡,跟着伯伯长大,她还有一个外爷,和金狗一起长大。嫁的第一个男人新婚那天就死了,嫁的第二个人就是福运,本以为可以安安稳稳过一辈子,很不幸福运被黑熊咬死了。
福运、雷大空、金狗、小水他们四个是很好的朋友,福运是最实诚的一个人,总是任劳任怨,却从没有什么怨言。同时他也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是哪一类人。他虽没有金狗那份才学,却总是保留着自己那份纯朴;虽没有雷大空的圆滑,却有着自己的立场。总之,他的死留给我的是痛惜。
雷大空虽然圆滑,但对朋友是两肋插刀。对恶势力是又爱又恨,他利用那些高官们的权利谋取利益,从这一点来看他对他们有依赖性。为了在商界挣得一席之地,还是向他们低头了,最后搭进了自己的性命,我替他有些不值。凭他的社会阅历和灵活的头脑,好好干一定会干出一番事业的。
金狗是一个杰出的小伙子,用村上的话说,他是州河上的强人。然而无论在爱情上,还是在人生上,他的生活都是带点苦涩的。我们可以看到,贯穿全文的是金狗与小水的欲爱不能的爱情悲剧。虽然他们最终结合了,但是其间经过了多少辛酸曲折,多少创伤眼泪,是我们作为读者的所不能忍心看下去的。金狗是一个有着自己信念的人,不管是在爱情上,还是在人生,事业上,但是金狗作为一个人,也有着他个人的私心。金狗从州河上的强人变成州城报社的记者后,一方面努力的工作,切实履行记者的职能,虽然因此得罪了领导;另一方面,在他认识到记者的宣传,暴露效果作用有多大后,他又利用自己的权力去揭那些与他或他们祖上,村上有仇的官员的黑锅。他想打击报复他恨的人。金狗是按照他的路在走的,虽然小说中并没有把他塑造成一个无私而高大的英雄。金狗这人是活的,他的灵魂是活在我读者心中的。他的一切举动都可以是预料之中的,但又会让我觉得不可思义或敬佩不已。
浮躁的水、浮躁的心、浮躁的城镇与乡村、浮躁的人们重复着爱恨情仇与悲欢离合,真善美与丑恶的斗争,权利与金钱的争夺。贾平凹的《浮躁》讲述了80年代改革开放中一个农村的青年人和他周围的斗争的故事。
书的前面有一段作者的序言:“这仍然是一本关于商州的书,但是我要特别声明:在这里所写到的商州,它已经不是地图上所标志的那一块行政区域划分的商州了,它是我虚构的商州,是我作为一个载体的商州,是我心中的商州。而我之所以还要沿用这两个字,那是我太爱我的故乡的缘故罢了。”《浮躁》写了发生在商州的故事,这个商州是作者虚构的一个地名,或许根本不存在。作者笔下描写了一条特殊的河——州河。“我的这条州河便是一条我认为全中国的最浮躁不安的河。”作者这样说道。小说的故事是关于州河边上几个青年人金狗、雷大空、小水追求自己的命运的故事。州河的北岸是两岔镇,河南岸是不静岗和静虚村。两岔镇是有名的贫困镇,而静虚村里有巩姓、田姓两大家大户人家,田、巩两家上辈因为组织游击队,他们亲戚不少成了国家干部。巩宝山是州城专员,田有善是白石寨县委书记,田中正是两岔镇乡长。田、巩两家在乡里作威作福,而且暗地里争权夺利。小说的主人公金狗出生在静虚村,他胆子大,而且读过书,服过役,有着天生的领导能力,受到田家欺压后立志要出口气,改变自己的命运。复员后带领乡里的年轻人组织了河运队,共同致富,田中正却干涉插手为己谋利。金狗把握住机会到州城里做了报社记者,成为两岔乡的名人,他利用媒体的便利大胆揭露田巩两家的违法行为,使他们得到了应有的处分。金狗的好朋友雷大空也不甘于平庸,做起生意,最后却走到钻法律漏洞办空壳公司诈骗挣钱,也成为乡里最有钱的人。田、巩两家趁机报复,使雷大空被捕入狱,利用人际关系将其害死,金狗也受到牵连而入狱。小水想尽办法最终帮金狗脱离关系,惩治了田家。小说的最后,作者描写了另一场洪水即将到来。
由于篇幅有限,不能把这一篇几十万字的小说讲的清楚。贾平凹在书中描写了80年代改革开放后一群人特定的心态——“浮躁”,从金狗到雷大空,到村里的年轻人。农村改革在年青人中激起了浪潮,这些人都希望能成为时代的弄潮儿,在这次浪潮中改变自己的命运。然而这个过程是漫长而痛苦的。主人公金狗有自己的思想,不想受到别人的牵制,他看到了底层官僚阶级的黑暗从而本能地去反对抗争,正是这个抗争的过程使他感到困惑、迷茫,甚至不知道自己所揭露的是对是错。小说多处描写到金狗的心理。作为一个乡下人来到州城,他时常感到孤独困惑,金狗的这种心理是复杂与矛盾的。对于雷大空,也是想出人头地,但他没有金狗的机遇,也没有金狗的才华,不过他也是尽己所能做生意挣钱,成为有钱人来证明自己的价值,面对金钱的诱惑,他逐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到最后人财两空,他自己也是认为罪有应得。
小说的情节虽然有特定的年代,但这个话题却没有褪色,如今“浮躁”这一个词似乎越发流行了,几乎成了一种病态的现象向各个领域蔓延。“浮躁”的心态在生活中随处可见。产生浮躁的原因是什么呢?贾平凹的小说《浮躁》告诉我们这种心态一部分是由于政治体制改革影响的。改革开放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使人们的思想活跃起来。就像一颗石子激起千层浪一样。在文中贾平凹借助金狗和考察人的对话说明了自己的观点:
“这地方穷呀,越是穷的地方,天下的变化最能关联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我近来常想这么一个问题:现在的国家政策是好的,土地承包解决了农民吃饭问题,而允许和提倡搞商品经济,这也是对的,但现在有些人一搞起生意来,竟一下子身裹万贯,而这些钱差不多是靠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得到的。如果这样下去,个人或许是富了,但国家的经济却受到损失,以致出现市场物价上涨,贿赂严重,社会风气不好。这些现象是主流还是支流,是好事还是坏事,我也拿不准,一时感到振奋,一时感到忧虑,写报道也不知如何写。当然,这也是我学历浅,知识窄,水平低所造成的原因,您能说说你的高见吗?”
那人说:“你这些问题想得太好了,我也是带着这些问题才出来考察的。以我个人之见,党的现行政策的基本方向无疑问正确,中国发生的变化,尤其农村的变化,足以证明这点。但是,我们毕竟是在毫无可以借鉴经验的情况下这样干的,好比人在一条曲曲折折的隧洞走,看到了前头的亮光只说明方向对,可随着生活的进一步变化,这里边同时暴露了许多问题,如解决不好,也有可能导致别的危险。总之,改革是艰难的。”中国历史上长期是封闭式的封建主义国家,解放以来虽然是社会主义性质,但封建主义沉淀的东西太深太厚,现在一经脱离这种封闭状态,经受商品经济的刺激而获得活力,这就像浪潮一样,一下子冲开传统生活的堤岸,向新的天地奔腾而去。在变革中,人的主体意识大大觉醒了。一些人认识到了自己的存在和价值,而同时他自身的素质太差,这就容易使他把方向搞错,把路子走歪,这也就是之所以有人为了自己挣钱而不惜任何手段去坑集体,坑国家。金狗同志,您觉得这话有没有道理?”(摘自《浮躁》第二十一章)
反观现代我们周围的浮躁之风,其原因正如书中所说一样:主体意识的觉醒与高昂和一些人自身素质低下这一矛盾造成的。
另外我再谈谈对小说语言的感受。我并没有任何语言鉴赏功底,此处只略谈自己所感。贾平凹的文笔很朴实却很有质感,对于在农村生活过的我来说有很大的吸引力。他用自己的文字描绘了一幅很具有乡土风情的生活画卷。读这些文字大有酣畅淋漓之感,虽然有人说贾的描写过于琐碎,而且文中出现很多神鬼意象。我认为这就是贾平凹的写作风格把,只有这样的笔触才能真正写出乡村,写出生活,在农村确实有不少封建迷信,对鬼神的迷信与崇拜也正是封建思想的残余,这过程是传统与现代文明相互冲突融合的过程。我相信任何一个有过乡村生活经历的人都会喜欢贾的这种写作方式。
不论当时和现在人们的心态如何,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对未来还是抱有希望的。就像他在一开始描写州河的那样——
“浮躁当然不是州河的美德,但它是州河不同于别河的特点,这如同它翻洞过峡吼声价天喜欢悲壮声势一样,只说明它还太年轻,事实也正如此,州河毕竟是这条河流经商州地面的一段上游,它还要流过几个省,走上千里上万里的路往长江去,往大海去。它的前途是越走越深沉,越走越有力量的。”
“对于州河,我们不需要作过分的赞美,同时亦不需要作刻薄的指责,它经过了商州地面,是必由之路,更看好的是它现在流得无拘无束,流得随心所欲,以自己的存在流,以自己的经验流。”
我们的改革之路还年轻,缺少经验,我们不需要过分的赞美,也不需要刻薄的指责,就让它以自己的经验发展吧。
看完蔡崇达的《皮囊》, 第一感觉就是非常真实, 用第一人称讲述了那些过往的人生故事。
读到某一段时, 总能看到自己的影子, 仿佛代入其中, 忍不住泪目。
生活中有太多的阿小, 文展, 厚朴以及黑狗达, 但找到灵魂归宿的又有几人, 大多数早已只剩下浮躁的皮囊。
家
你是否与作者一样出生于乡镇, 从小带着泥土味的气息长大, 书读得越多, 教导的却是远离那个地方进入城市, 一路蹒跚步入社会, 每当夜幕降临, 那灯火辉煌、车水马龙的背后是如此的虚无, 拿起电话想回家又迟迟不敢拨号, 而更让人笑话的却是, 正是那样看上去体面的工作变成老家人对比的话题。
每次回小镇莫名兴奋, 总想回去找到点什么, 小时候觉得路很宽很长, 国庆回去走一圈才发现原来几十分钟就能走完儿时长走的那些路, 它已经被整容过无数次, 变得不再是我熟悉的地方, 翻修的水泥路再没有泥土的味道, 处处都是挖掘机留下的千疮百孔, 再找不到想要的东西。 闭目含笑, 小镇还在脑袋里。
回头, 我们生活在喧嚣的城市中, 结婚买房生子, 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 每天独来独往的上下班, 甚至不知道邻居姓什么, 整个人被工作包围, 连朋友圈也被侵蚀。 手机成了我们的救赎品, 短视频让你快速的分泌多巴胺, 麻痹时间观, 还有微信, 微博这类短文学时时充斥着你的阅读快感, 你还能有时间静下来去想想那个家么?
家, 简单的一个字, 如文30页所提: 我举起杯, 心里想着: 用尽各种办法让自己快乐吧, 你们这群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 而我, 正是这孤魂野鬼的一员, 灵魂早已无处安放。
病
重病真的可怕, 作者在59页提到: 死亡不是疾病的目的, 疾病是尽可能占有身体, 用自己的秩序统治那身体。 所以简单的死和简单的创伤都是最低级的疾病。 20xx年, 我曾在《梦里华硕知多少》提及过二哥肝硬化的事, 仍记得当时他肚子肿大难受的样子, 插管抽水, 躺在床上那无能无力的表情, 还有王叔, 我亲爸, 都是病魔手下的作品, 它慢慢的侵蚀并折磨他们的肉体, 没有经历体会过这些, 你又如何感受得到作者想要笔写出的真实。
人
我们小时候都有幻想要成为什么人, 文中黑狗达讲了自己小时候, 中学, 大学遇到的三人故事, 谈不上感同身受, 但或多或少看到自己的影子, 小时候我很崇拜三哥混社会的样子, 我想成为那样的人; 中学我喜欢接触同学里那些调皮爱打架的人, 我想和他们成为朋友; 大学我看着那些拿着吉他谈梦想的人, 我只是羡慕。
三个人三个影子, 一些豆瓣上的读者说黑狗达用自己的成功抨击失败者, 活生生的凤凰男, 居然还有一堆人点有用, 可能这书认人, 我看到的是作者想要表述的三个现象, 它活生生的存在于你周围, 他们都是人生的风景, 好好去看才能知道你到底需要的是什么。
请珍惜你身边的人, 引用作者的话: 我多么希望能和我珍惜的人一直一路同行, 但我也明白, 我现在唯一能努力的是, 即使彼此错身了, 我希望, 至少我们都是彼此曾经最美的风景 - 这也是我能想到的唯一反抗。
海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大海, 看着那无尽的湛蓝, 有一种你似乎一个人但又不孤独的安宁, 这种感觉就好像家里有很多人, 你平时回家玩手机, 电脑, 但是你却感觉不到孤单, 可哪天他们走了, 你做同样的事, 却有不同的感觉, 因为呀, 他们就是你的大海。
工作也是, 朋友也是, 连见过一面的人也是大海的成份, 你要如何和大海相处要找到属于自己的方式, 海里有可能惊涛骇浪, 也有风暴过来的宁静安详, 努力去找吧, 那样才精彩。
最后, 再次推荐此书, 生活不需要鸡汤, 快褪掉你的皮囊, 照出真实的自己。
《浮躁》是贾平凹的长篇小说,该小说写于1986年6月,当时我只有14岁,现在读起这篇文章多多少少勾起了我那少年时期的隐隐约约的回忆。
该书记述的是在陕西一个偏远的小山村发生的一件件事情。那个山村叫仙游村,大一点的镇叫做白石镇,再大的地方就叫州县,没具体名称。仙游村是个靠山临河,地理位置非常优越的地方,当时交通不发达,所以那时候是比较闭塞的。村中有田家和巩家两个大的姓氏。小说就围绕这两个姓氏和村中的杂姓的斗争展开了。
小说的故事从清朝末年开始到80年代中期结束,跨度很大,各个时代的变革写的很真实,在写小水、金狗和福运等同田家、巩家斗争的过程中,赞美了山村百姓的高尚品德。整个故事情节和人物,让我回忆起了沈从文的《边城》,在贾平凹的《浮躁》中也体现了那种边陲小镇的人情美,人性美。
我非常喜欢小水这个女孩子,作品中她真的是个菩萨,从她的相貌到她的心灵,完全没有被世俗沾染,真的是最纯净的,让人生出敬畏之感,金狗爱小水,但又怕小水,就是小水的性格中有"菩萨"的一面,而田英英就不一样,在金狗的眼中,那是个小兽,兽性占了大半,所以,能把金狗拉到床上,主动投怀送抱。这又让我想起了《红楼梦》中的林黛玉,她也是小水一类的人物,大半时候,菩萨式的人物的下场都是很悲惨的,不知道为什么。
我在阅读《浮躁》的过程中,始终把这篇小说的人物和《边城》中的人物混淆起来。例如:小水----翠翠; 金狗----大老(天保);福运----二老(傩送);韩文举----爷爷 等等。我都能找到相对的。
呵呵,我真的不希望贾平凹老师的作品是抄袭沈从文老师的。
这里借用《边城》里的最后一句话:这也可能是巧合,也可能永远不是巧合。
我还有一点不太理解,《浮躁》这篇作品,把80年代的社会现实以及社会弊端揭露淋漓尽致,为什么我们的执政者视而不见呢?其中有些丑陋的社会现象,现代社会中也还是比比皆是啊!!这样的一部作品为什么没引起社会的注意,没能起到它该起的作用呢?????
此正是:闲来无事读书,胡言乱语评点。
不知道如何点评这本书,就说一下我对书中几个特别有感觉的人物吧。
金狗:他是很多从农村走向城市的年轻人的缩影,愿意拼愿意闯,面对灯红酒绿的新世界,有自己的一身傲骨和处事之道,他痛恨溜须拍马却不得不学着圆滑,能把事情控制在自己能掌握的范围内,已经很好了。最让我自愧不如的是,他很好地平衡心态从未自卑,只是很努力地想要改变现状,并且不求自己过上好日子,而是想要让整个乡的人都过上好日子,他从穷苦生活中来,便能深深体会穷苦人民的痛楚,他唯一做得有失恰当的事,就是处理男女关系上没能抵挡住荷尔蒙的诱惑,先是和英英发生关系,后又和有夫之妇的石华,好在他迷途知返,没有在那样的关系里迷失自己,也因此才发现小水的纯真和美好。我们并不惧怕犯错,但不能忍受一错再错,希望每个人都能像金狗一样,即使踏错过路,也能回归正轨,不忘初心。
小水:她从小就乖巧懂事,由韩伯和麻子大爷抚养长大,自幼较好的同龄人就只有金狗了,一婚时丈夫突然身亡,她不得不回到娘家,也是这时,金狗和她感觉到了相互之间隐隐约约的爱情,但因为世俗看法和老套的观念,和小水的保守懦弱,阻断了他们的美好姻缘,小水将金狗推向了英英,最终失去了金狗,才为自己的陈旧思想懊悔不已,竟然去找福运释放了自己野性的一面,这段我是觉得小水自作自受了,也和很多女生一时冲动丧失理性一样,只是小水很幸运,此时遇见的人忠厚老实的福运,所以这样的冲动没给她带来多大的伤害。虽然金狗说小水像菩萨一样,但是我认为她只是因为长大的环境身边很少同龄女性,没有女生间的叽叽喳喳,所以她身上很多东西都是最本真的东西,而不像石华或英英,学会后天的妩媚。不过凡事有个度,有些事本就是水到渠成,过于顽固迂腐是很伤感情的,因为合适的另一半大都不像金狗一样错过了对方还会回头,一直都是规规矩矩的人,偶尔做一点越矩的事也算是生活的调味剂嘛,话虽如此,如果我是小水却可能和小水一样冥顽不灵呢。
英英:对英英的描述,让我记得最为深刻的就是金狗说的“土不过小水,洋不过石华”,当时第一反应就是太恰当了!英英也出生农村,只不过因为家庭条件好些,所以出去接触了很多新潮的东西,然后就将自己装扮成城里人的模样。在两岔乡的人看来,英英真是个时兴的人,穿的用的都是高档的东西,就连小水也羡慕,但是金狗去了州城后,才发现城里人的时兴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再想起英英反而觉得是东施效颦,明明一身土气还把自己扮成洋人。我对英英这个人,一开始很反感,因为她诱惑了金狗拆散了有情人,后来却很同情她,哪个女孩不想变得更美更紧跟潮流找一个人陪伴身旁呢?英英追求美的东西,争取自己爱的人,也并没有错啊!正是因为有了英英这样的人存在,小水才会成长起来,才会反应过来自己还是一个多保守的人,而英英最后嫁了一个军人,结婚生子也算过得幸福,在金狗落难被关押时,是她和小水在大空坟前抱头痛哭,看见这个场景,我就知道她们心里对那段往事都真的释怀了。谁不想变得更好,谁不想过得幸福,谁年轻时不曾有意无意伤害过别人,在社会这个大染缸里,如何才能保持一方天地的洁净呢。
石华:石华一开始出现时,我以为她只是一个嫁了良人的家庭主妇,虽有一身美貌,但中规中矩对现有生活心满意足,看她对待金狗和对待自己丈夫一般无二,虽认为对这样一个仅仅是朋友的人如此细致不恰当,但从未想过她和金狗会发生些不三不四的事。直到她挑逗了金狗并且和金狗发生了关系,当金狗事后自责对朋友感到愧疚时
,反而是石华来安慰金狗,说这是没什么的,就算老袭知道了也不会怎样!我真是搞不懂石华了,她和老袭感情那么好,老袭对她百依百顺,而她也对众人说老袭虽然丑但是她偏爱他,为什么要自己破坏这段感情呢?为什么恃宠而骄行为越发过分呢?又在我以为石华只是沉迷这样的男女关系中时,她仿佛又换了一个角色出现,挤入了上流社会,和高干子弟们都是朋友,此时的她又仿佛一个社交名媛,或是一个能周旋其中的女强人,但神奇的是她和其他人从未有越轨的行为。直到她最后为了救金狗,不得不吃下安眠药和高干子弟睡觉,而梦中叫的是丈夫和金狗的名字,我才明白这才是她第一次也是仅有的一次出卖自己的身体,她对丈夫是真的爱,对金狗也是真的爱,一种是幸运有你的爱,一种是欲得不能得的爱。她最后没再见金狗一面,自此以后,也该回归家庭了吧,毕竟,家里还有爱她的老袭。
田中正:当初他被人捆了扔水里时,金狗和矮子画匠两父子心善救起了他,满以为自此以后他会改过自新,结果狗改不了吃屎!他仍然一副官僚主义作风,并且只是一个芝麻小官,就拿着鸡毛当令箭,以为有了田有善当后台可以为所欲为。他和自己的嫂子交好,让他行嫁娶之礼时又和小姑娘陆翠翠交好,想将嫂子一脚踢开娶了陆翠翠,只可惜陆翠翠死了,成为了他们玩心机的牺牲品,当然,我并不同情她,只是可怜她。田中正非但没有感谢过金狗他们的救命之恩,反而在金狗被远去州城做记者时,耍手段想要制止,欺骗金狗是他们为他争取来了机会,而后又给英英出了一堆烂主意,就没见过他做什么好事,是两岔乡村民的旧思维纵容了他,让他以为自己是乡里的王,直到金狗一次又一次地打击到他,他才知道如今的世道已不是他的世道。他为老不尊对小水像行龌龊之事时,简直是想起他丑陋的嘴脸都想吐了,找那些心甘情愿依附他的女子就不说了,还想霸王硬上弓?真的有一万句骂人的话想说,人民惯出了这样一个禽兽!他因此被砍去的脚趾,将会像古时妓女身上的烙印一样,跟他一辈子,让他一辈子记得自己是个怎样的low货。
韩文举:我在他身上看见了很多中年男人的影子,爱聊天吹牛,爱和妇女打趣,爱对国家大事天下局势评头论足,爱以自己为中心,总以为自己是对的,时刻想表现出自己博学强识的一面,他是河上的浪子,即使天天把酒言欢,也是整本书最孤独的人。小水去了麻子大爷那里后,他抱怨小水不回来看她;金狗去了州城后,他抱怨金狗忘了乡亲;福运没能去成大空那里工作,他又抱怨金狗只顾自己断了福运他们的路……总之,他总有很多东西吐嘈和不满足,但是他又确确实实的心热,他怕孤独和寂寞。当考察人和金狗激烈地讨论当前局势和各自的见解时,韩文举才觉悟自己是多浅薄无知,也只有那一段,他是一个安静的旁观者,插不上话。经历了许多大起大落后,他最后似乎也安静下来了,完成了由反对和尚的观点到喜欢与和尚谈心聊天的转变,其实他才是改变最明显的人,是之前最浮躁的人,也是之后最平静的人。
还好想写写福运,大空,乌面兽和他的相好,田有善,矮子画匠,但是想说的太多了,想写的永远写不完。总之,我们也是小市民,与书中的某人有着相似之处,希望每个人都能从这本书中感受到一些自己的优劣,有所收获。
《浮躁》是贾平凹的一篇优秀的长篇小说,是一篇引人深思佳作。小说讲述了80年代改革开放中一个农村的青年人和他周围的斗争的故事;浮躁的水、浮躁的心、浮躁的城镇与乡村、浮躁的人们重复着爱恨情仇与悲欢离合,真善美与丑恶的斗争,权利与金钱的争夺。虽说写作的内容具有一定的时代色彩,但是对现代人的生活也有很多的思考意义。
小说的故事是关于州河边上几个青年人金狗、雷大空、小水追求自己的命运的故事。州河的北岸是两岔镇,河的南岸是不静岗和静虚村。两岔镇是有名的贫困镇,而静虚村里有巩姓、田姓两家大户人家,田、巩两家上辈因为组织游击队,他们亲戚不少成了国家干部。巩宝山是州城专员,田有善是白石寨县委书记,田中正是两岔镇乡长。田、巩两家在乡里作威作福,而且暗地里争权夺利。小说的主人公金狗出生在静虚村,书中是这样描写的“金狗生世奇特,其父以为有鬼祟,欲送寺里做佛徒,一生赎罪修行。韩文举跑来,察看婴儿前胸有一青痣,形如他胸前墨针的“看山狗”图案,遂大叫此生命是“看山狗”所变,自有抗邪之气,不必送到寺里,又提议孩子起名一定要用“狗”字。结果查阅家谱,这一辈是金字号,便从此叫了金狗。”他胆子大,而且读过书,服过役,有着天生的领导能力,受到田家欺压后立志要出口气,改变自己的命运。复员后带领乡里的年轻人组织了河运队,共同致富,田中正却干涉插手为己谋利。金狗把握住机会到州城里做了报社记者,成为两岔乡的名人,他利用媒体的便利大胆揭露田巩两家的违法行为,使他们得到了应有的处分。金狗的好朋友雷大空也不甘于平庸,做起生意,最后却走到钻法律漏洞办买空卖空的空壳公司诈骗挣钱,也成为乡里最有钱的人。田、巩两家趁机报复,使雷大空被捕入狱,利用人际关系将其害死,金狗也受到牵连而入狱。小水想尽办法最终帮金狗脱离关系,惩治了田家。金狗和小水也生活在了一起,追求自己的命运,小说的最后,作者描写了另一场洪水即将到来。
贾平凹在书中描写了80年代改革开放后一群人特定的心态——“浮躁”,从金狗到雷大空,到村里的年轻人。农村改革在年青人中激起了浪潮,这些人都希望在这次浪潮中改变自己的命运,然而这个过程是漫长而痛苦的。主人公金狗有自己的思想,不想受到别人的牵制,他看到了底层官僚阶级的黑暗从而本能地去反对抗争,正是这个抗争的过程使他感到困惑、迷茫,甚至不知道自己所揭露的是对是错。小说多处描写到金狗的心理,作为一个乡下人来到州城,他时常感到孤独困惑,金狗的这种心理是复杂与矛盾的。对于雷大空,也是想出人头地,但他没有金狗的机遇,也没有金狗的才华,不过他也是尽己所能做生意挣钱,成为有钱人来证明自己的价值,面对金钱的诱惑,他逐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到最后人财两空,他自己也是认为罪有应得。
小说的情节虽然有特定的年代,但这个话题却没有褪色,如今“浮躁”这一个词似乎越发流行了,几乎成了一种病态的现象向各个领域蔓延。“浮躁”的心态在生活中随处可见。产生浮躁的原因是什么呢?贾平凹的小说《浮躁》告诉我们这种心态一部分是由于政治体制改革影响的。改革开放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使人们的思想活跃起来。就像一颗石子激起千层浪一样。在文中贾平凹借助金狗和考察人的对话说明了自己的观点(个人认为这段内容正是本书的核心内容):
“这地方穷呀,越是穷的地方,天下的变化最能关联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我近来常想这么一个问题:现在的国家政策是好的,土地承包解决了农民吃饭问题,而允许和提倡搞商品经济,这也是对的,但现在有些人一搞起生意来,竟一下子身裹万贯,而这些钱差不多是靠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得到的。如果这样下去,个人或许是富了,但国家的经济却受到损失,以致出现市场物价上涨,贿赂严重,社会风气不好。这些现象是主流还是支流,是好事还是坏事,我也拿不准,一时感到振奋,一时感到忧虑,写报道也不知如何写。当然,这也是我学历浅,知识窄,水平低所造成的原因,您能说说你的高见吗?”
那人说:“你这些问题想得太好了,我也是带着这些问题才出来考察的。以我个人之见,党的现行政策的基本方向无疑问正确,中国发生的变化,尤其农村的变化,足以证明这点。但是,我们毕竟是在毫无可以借鉴经验的情况下这样干的,好比人在一条曲曲折折的隧洞走,看到了前头的亮光只说明方向对,可随着生活的进一步变化,这里边同时暴露了许多问题,如解决不好,也有可能导致别的危险。总之,改革是艰难的。”中国历史上长期是封闭式的封建主义国家,解放以来虽然是社会主义性质,但封建主义沉淀的东西太深太厚,现在一经脱离这种封闭状态,经受商品经济的刺激而获得活力,这就像浪潮一样,一下子冲开传统生活的堤岸,向新的天地奔腾而去。在变革中,人的主体意识大大觉醒了。一些人认识到了自己的存在和价值,而同时他自身的素质太差,这就容易使他把方向搞错,把路子走歪,这也就是之所以有人为了自己挣钱而不惜任何手段去坑集体,坑国家。金狗同志,您觉得这话有没有道理?”(摘自《浮躁》第二十一章)
反观现代我们周围的浮躁之风,其原因正如书中所说一样:主体意识的觉醒与高昂和一些人自身素质低下这一矛盾造成的。
“浮躁”在字典里解释为:“急躁,不沉稳”。在精神发展赶不上物质进步的现代社会,想要避免这样一种不健康的心理状态,是需要自发地对自己的心理知识构成进行丰富的,已达到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并重的良好情况。但是说着容易,真正做起来还是要有足够的耐心与毅力的。
小说是依赖两条线索来叙述的。
其一是州河。人们从州河上过活,从州河上走出去,又魂归州河。州河北岸是两岔镇,南岸是不静岗和静虚村。两岔镇是贫困镇,静虚村有巩、田两大家。田、巩两家上辈因组织游击队,其族人自然成了本地显贵。巩宝山是州城专员,田有善是白石寨县委书记,田中正是两岔镇乡长。两大家族在州城作威作福,暗里又争权夺利。
金狗出生在静虚村。他读过书,当过兵,组织过河运队。他有领导能力,又善于把握时机,这才让他有了去报社做记者的机会。故事情节因此出现了高潮,金狗抓住机会,利用媒体揭露了田巩两家的勾当。
雷大空在小说中着墨甚多。他想出人头地,却他没有金狗的机遇,没有金狗的才华。他钻法律的空子,最终又锒铛入狱,被害致死。金狗也因他受到牵连。
金狗和小水的爱情,是另一条线索。金狗代表的是新一代激进思想,小水则是聪颖贤惠,又受旧思想局限的女性。如此的俩人相爱,其情感历经自然是坎坷波折,多灾多难。但贾平凹先生有悲悯之心,他让金狗和小水有了个完美的结局。小水帮金狗脱离了与田家的关系,二人最终走到了一起。
读罢此小说,有颇多感触。
从文艺理论上讲,人物形象、故事情节和环境是小说的三要素。人物形象始终都是中心。但若从创作上讲,三要素却应该彼此颠倒。商州是虚构的,金狗及其他一些人也是虚构的,但读来从不觉得虚假。换句话说,小说是以假乱真了。究其原因,是依赖于小说的故事情节。没有作者超强的虚构能力,故事情节则无法展开,人物无法于其中行走,更谈不上形象的鲜明。特别是写长篇小说,不首先着眼于故事情节怎么行呢!
有的文艺家没发表过文学作品,他们只研究别人只谈理论。有的文艺家只写作很少谈理论,他们知道实践才是硬道理,否则一切免谈。而像贾平凹先生,既有研究又有实践的,这是天人。
一句话,故事情节尤为重要。
焦庆福
阅读让生活变得更加充实,可以开阔视野。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自己读过之后的所思所悟。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在写读后感时怎样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十二只野天鹅读后感范文优选四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今天,由于我出去旅游,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里的野天鹅和灰姑娘在逃离时,由于野天鹅跑得太快了,一下子从安徒生童话里跑到了格林童话里,撞上了灰姑娘,把她撞伤了。于是,野天鹅把她带进了林间的一个小房子里让她休息,由于没有灯,野天鹅变回了原样。
灰姑娘见到了野天鹅,一下子变成了十一个十分帅的小王子。灰姑娘见了十分的惊讶,他们各自说出了自己的来历。可是当他们走出屋子的时候,又变成了野天鹅。灰姑娘见了十分的悲伤。野天鹅让灰姑娘骑在他们最大的天鹅头上,在天空飞翔。飞着飞着,灰姑娘看见太阳快落山了,就让野天鹅停了下来,回到小屋里休息。这时,猎人回来了,看见十一个王子跟灰姑娘在他家,很惊讶。
当听完他们的遭遇时,猎人也是十分的感动,就同意他们留下来。天亮了,灰姑娘又骑在野天鹅的脖子上继续往皇宫飞。这次,灰姑娘还写了一封信并带了一些金币。野天鹅在快要到皇宫时看到了他们的妹妹,就想停下来。谁知在停下来的时候,灰姑娘的一只水晶鞋不小心掉在了皇宫城堡里王子的手里。王子抬头一看,是他的公主骑在天鹅的脖子上。他便发疯似的冲过去,王子终于见到了灰姑娘。野天鹅的妹妹看见哥哥们回来了,很高兴,给他们穿上了衣服。就在这时,野天鹅又变成了王子,看见了自己的妹妹,相互拥抱在一起,别提有多高兴。就这样他们都被王子接到了皇宫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从此,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中又多了一幕。
小朋友们,我给你们讲一讲《野天鹅》的故事:有一位国王他有十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他们过着幸福的生活。自从国王又娶了一个恶毒的女人做王后,孩子们的不幸就开始了。恶毒的王后把女儿送到乡下去寄养,十一个儿子被诅咒成了十一只野天鹅飞向远方的森林。十一只野天鹅晚上才能变回人样,在小公主的帮助下野天鹅有了披甲变回原样。从此,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小女儿为了解救自己的十一位哥哥,不怕荨麻刺伤自己的疼痛坚持完成了使命,她不但外表美,内心更无私。
我们应该向小女儿学习,学习她乐于助人,不怕困难。
在遥远的北方住着一个国王,有十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艾丽莎,王后死去,国王又娶了一个王后,狠毒的新王后把艾丽莎送到了乡下一个农民家里,又把十一个王子变成了十一只野天鹅。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十五岁的艾丽莎被农夫送回了宫,之后新王后又把艾丽莎赶出宫去,不久天黑了艾丽莎看到了被变成天鹅的哥哥们,梦里有个仙女告诉艾丽莎用荨麻织成披风这样哥哥们才会便成人。可仙女又告诉艾丽莎在没有织完之前不能够说话,不然哥哥们就会死去,荨麻用完了艾丽莎又从墓地里采来一些荨麻回来,艾丽莎应对荨麻的刺痛和一年不能说话的痛苦,坚持的为哥哥们把衣服织成了,她的哥哥们都变回了人。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情,只要坚持信念持之以恒,我们就能够战胜困难,获取胜利。
安徒生身前写过无数篇童话,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野天鹅》这篇童话。
幽幽细语,创造绵绵之章;平凡语句,诉说动人故事。这就是童话的概念。《野天鹅》更令我体会到童话流淌出的滚滚清泉。
《野天鹅》讲述的'是一个发生在名叫“艾丽莎”的公主身上的故事。艾丽莎不向命运屈服,即使遭受了天的委屈,她也依然是那么从容、镇定。继续为哥哥织衣,使我不得不佩服她的大度。
作者安徒生用自己平凡语句赢得了一阵阵热烈的赞声,体现了安徒生对童话的热爱。运用了只要坚持不懈就能成功,做什么事都要从容、镇定的道理。其构思优美,语段畅通。
《野天鹅》别具特色和优美,我想,现已家喻户晓。
《呼兰河传》读后感大全大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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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写上世纪真实乡村生活的作家,我总认为通过他们的眼睛,我能窥探到最纯真、最自由的生活。萧红的《呼兰河传》就完美地展现了呼兰小城的风土人情。
书中以两个部分为主——萧红的童年与小城故事。萧红以细腻却又质朴的语言向我们展现了一幅栩栩如真的小城市井生活,不但属实,还有着独属于百姓的生活经历与幽默,称得上是反映百姓生活的一面镜子。
书中作者对自己生活的描写堪称一绝。小时候作者是个调皮的孩子,热衷于看各种热闹,东跑西跑。如果不说,我绝对想不到作者是地主家庭出来的。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早上作者请祖父给她讲诗,祖父念了一首又一首,作者却总是听不够。这一场景可谓温暖至极,像是热牛奶与热巧克力的搭配,温暖到了人的心里。
还有作者小时候,去杂物间玩,找东西的片段。作者像个好奇宝宝,东翻翻西翻翻,找到好玩的就据为己有。这让我想到阳光下、草地上的小女孩,穿着蓬蓬裙,手里握着心爱的玩具,一会儿跑,一会儿跳,一会儿又在草地上坐着玩玩具的场景。这生活就像一帧帧复古而华美的影像,令人艳羡,又令人神往。
作者对自己童年生活的描写是美好的,但呼兰小城的生活不全是美好的。
首先可以看全书开头。作者描写了一个卖馒头的老头,在冬天上街兜售馒头。他一不小心滑了一跤,把馒头撒了,就有人捡起就吃,也没有给钱。老人无可奈何,只能说几句,又离开了。
然后还有对团圆媳妇的描写。那位团圆媳妇只有12岁,但因为婆家的盲目迷信与吝啬,活活葬送了年轻的生命。那团圆媳妇性格活泼阳光,不怕生,也吃苦耐劳,但只是因为她的无畏与热情,与大多数的团圆媳妇不一样,就被婆家不认可,以至于认为她是病了,请毫不讲科学的江湖道士来看病,不但赔了钱,还葬送了一条年轻的生命,这让我感受到了当时对女性生命的不看重,与人们的麻木愚昧。这样病急乱投医的举动难道不可笑吗?
我知,这一切都是因为当时社会的黑暗,造成了人们无法科学的解决问题,只能靠迷信自欺欺人。另外,萧红的语言文字也让我欣赏。她在文中运用了大量方言,极具地域风味,读起来质朴又妙趣横生。但这语言的质朴,并为影响描写的细腻。文中有许多细节描写,比如雪、茅草屋等。所以,萧红才会成为女性作家中独树一帜的那一位。
读《呼兰河传》,让我感受到呼兰河城的人情,也让我感受到了萧红既细腻、又质朴,还具有野性的文字,实在是佩服啊!(饶思薇)
《呼兰河传》读后感大全大全2
记得在不久前的月考阅读里读到了萧红,让我带着一种不同的心情去聆听这个“贫民作家”的童年。
我也曾回忆童年——衣食无忧,没有做不完的作业,没有刷不完的题,明天唯一烦恼的事是明天怎么玩。萧红也回忆童年,这本书就是她的童年,但我们脑中的那个孩子似乎截然不同。成年人在回顾童年之时,向来不是怀着轻松的心情的。更何况,萧红童年生活的呼兰河畔,善良的劳动人民如此的贫苦、无望、愚昧、麻木,不禁令人痛心。
不难发现,那许多藏在表面平实甚至欢快的故事下的寂寞凄婉。风景寂寞,蜂蝶在荒凉的一片蒿草上闹着,“不但不觉得繁华,反而更显得荒凉寂寞”。人更是经受不住风霜雨的,被自然拉着默默离开人世,“至于那还没有被拉去的,仍旧在人间被吹打着”。
这些伤痛在作者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如一支寂寞苍凉的调子,在未来的生命中久久回放……在无数灰白的日子里,祖父家的花园便是“我”生命中最亮丽的色彩。“蜻蜓是金的,蚂蚱是绿的”,“花园里边明晃晃的,红的红,绿的绿,新鲜漂亮”……祖父是最关心“我”的人,他那笑盈盈的眼眸宛如照亮“我”童年夜空的新月,给“我”带来无尽的喜悦和幸福。祖父教诗,祖父烤鸭子,祖父慈爱的话语,都是“我”心头最温暖的感动。
“我”是多么希望能和最爱的祖父长久地生活在一起!然而时间在流逝,“我”在长大,祖父在变老,终于有一天,“祖父几乎抱不动我了”,幸福的时光原来也在渐渐离我远去。祖父家的后花园,就像一座象牙塔,为“我”的灵魂提供了一片美丽的栖息地。然而园外的世界,终究是残酷的——这就更为作品增添了一层无奈的感伤。
但灰色中又不时沁出一丝红色,就像新生的太阳般给人以希望。
人的生命的坚强与生存的不息挣扎。冯歪嘴子死了老婆后带着两个孩子,一个四五岁,一个刚生下来。那个刚生不来就没娘的孩子竟然没像人们意想中的死去而是“会笑了,会拍手了,会摇头了。”萧红笔下有属于女性本能的对生命的爱。
童年最美好的时光一去不复返了,通过文字挽留快乐,来抵挡悲伤,以悲伤作为生活本体的快乐。这种悲伤是无以名状的在我们每次看到这些快乐的事时,想到这些快乐的事已经流逝。”悲凉之雾,遍披华林“。当一朵花开时,作者同时看到了花的凋零,当她尽情描写花的艳丽的同时,展现给我们的同样是花的枯萎,与虚无一样是生命的悲美。
终于,在《呼兰河传》中读懂了这位“贫民作家”,处在悲凉,愚昧的时代却仍试图给人以希望,让灰色的童年绽放接收的光。想想自己的童年,不是正经历着中国的日新月异吗?既然我们不必悲天悯人,又何不努力学习,书写属于我们零零后自己的金色时代呢?(熊柄睿)
《呼兰河传》读后感大全大全3
通读完呼兰河传这部作品,感受最深的便是呼兰河这座小城里面的愚昧无知贪婪——人性的一切丑陋,都似乎在这里集中了起来。文中出现的团圆媳妇,有二伯,冯歪嘴子,三个典型的代表人物。有的受尽欺压,有的愚昧无知。
然而文章用的语言却十分朴素,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天真而又烂漫地述说着她眼前的一切,读来更加令人回味无穷,具有很深的讽刺意味。文中“我”见到有二伯偷东西,而有二伯也恰巧遇到“我”,在“我”一个孩子看来,有二伯是见到“我”偷东西,“我”心中却先着了慌,这样的写法让人感受到“我”的天真的同时,也看到了有二伯的无耻,颇具讽刺意味。文中还有“我”见到冯歪嘴子的孩子,觉得小孩好玩,冯歪嘴子的房子零下几度也很好玩,但实际上,更让人看到了冯歪嘴子的凄惨境地,令人沉思。
但这样的语言也并不是全盘反讽,天真可爱的语言,为这篇文章也添上了几笔欢快的颜色。文中描写“我”和祖父读诗的描写,对祖父的描写,都具有小孩子的天真无邪,“我”读了诗以后,每次都不满足,要求祖父再来一首,祖父就会说道:“就一首。”读完后“我”又会“耍无赖”,要求祖父再来一首,每每读到这一幕,我就感觉很温馨,脑子中就浮现出:在温暖的炕上面,一老一少就在那里嬉笑,屋中的热气和气氛的温馨让冬天不再寒冷。文中这样的描写还有很多,全是用着那个年代所说的“大白话”。缺少文学的优美,但又不缺乏优美。
我印象最深的,还有团圆媳妇这个人物。
团圆媳妇最初来到婆婆家里,“我”看到的团圆媳妇是始终笑呵呵的,面色乌黑,令人想到一个天真的少女形象。可是随着作者的笔,团圆媳妇开始遭到不公平的对待,天天遭到打骂。可是“我”每次见到她,她始终是笑呵呵的。后来被打生病了,却越来越离谱,街坊邻居们的各种药都是一片好心啊,可却让人看得如此愤恨无奈。接着跳大神,接着抽帖……每个人都是起一片好心,可却又有谁知道这明明就是虐待!到最后将团圆媳妇在大锅里煮,让人看得字字惊心,其中对群众的描写很有鲁迅先生的色彩:无恶意的看客。看着团圆媳妇被煮,个个来帮忙把她按下去,可是当把团圆媳妇捞出来时,每个人又成了菩萨心,上去要救团圆媳妇。群众的无知愚昧展现的淋漓尽致。
全书以最天真的话,述说着这样最残酷的事实,读来令人深思,令人沉默。呼兰河是那一个时代的泪珠,落在读者的心头。(刘宇霆)
《呼兰河传》读后感大全大全4
我与妈妈去吃拉面。橙黄色的灯光打在套餐中的一小碟豆腐上,乳白色的汤汁像盛着晚霞般荡漾,胶冻状的豆腐轻轻颤动着,其上点缀着乱草般的柴鱼丝。尝了一口,妈妈说还是小时候北方的小葱拌豆腐好吃。于是我想起了傍晚挑担回家的豆腐小贩,火烧云,还有萧红笔下灰扑扑的呼兰河城。
萧红描写的呼兰城色彩好像不是多么艳丽。可能是因为北方的城市本就气候极寒,有可能是因为这些都是她太久远的童年回忆,也可能是因为她蜗居在繁华都市中的孤独。不过灰黑的颜色并不代表它不美丽,那一闪而过的火烧云、戏台子还是令人印象深刻的。偶尔的锣鼓声只更突显了北部小城的寂静,似乎不用收拾行装也可到那处去一游了。但这些热闹与小萧红好像没什么关系。
萧红以纯真的孩童视角来叙事。大泥坑子给人们带来不便却从没人想办法修补过它;明知购买的是瘟猪的肉却因为价格便宜而自欺欺人……从石板路上路过的人,即使穿成花团锦簇,在这灰扑扑的小城里走一遭,也显得有些狼狈了。这里的人们大多疲于奔命,作者却无意去赞颂劳动人民们的积极生活态度,而是以白描般的手法诉说这滑稽的一切。令我印象深刻的是纸扎铺中的情景,满墙满屋荣华富贵的妄想,地板上却睡着衣衫破烂的手艺人……死过人的大染缸,也在被不停地使用着……这片土地上的人们似乎很“圆滑”,适当地向生活屈服,又不服输地保持着骨子里那股劲。孩童视角的叙事较为温和,讽刺被掩盖起来了。
作者的语言是非常值得学习的。朴实无华的叙事串起来却成了幅淡彩风景画。仔细琢磨,意蕴却又在其中。韧性中带着清新感,实在是别具一格。在平时的写作中,可以从叙事角度学习起。语言特点的养成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就算是模仿也是不简单的。萧红优美的语言经历千锤百炼,方呈现出这幅美丽风景。(李翛然)
读书真的是一件很辛苦又很快乐的事情。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优秀的书籍后,内心都一定会有所触动。为了更好地领悟书籍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写好一篇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热门精选:《物种起源》读后感范文优选”,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今天,我读了《物种起源》,这本书是达尔文写的。是达尔文论述生物进化的重要著作。《物种起源》大概是19世纪最具争议的作品,达尔文用其仔细的观察及丰富的想象力,在这本书中详细描写了生物物种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繁多这样的一个演变过程。《物种起源》就象是一棵树不断能长出新的枝条,在生物的演变过程中,新的物种分枝会在原有的基础上产生出来。但毕竟整本书也就是在探讨物种的问题,这是假设有了生命以后的事情。
在这本书中达尔文的观点是遗传变异过度繁殖生存斗争适者生存,这点我非常同意他的想法。生物有进化,物种也有变化,本不是达尔文首先发现的;进化学说,也不是达尔文创建的,在他以前已有着漫长的历史。不过达尔文加上他观察所得的新材料,总结和发展了进化学说,提高了它的科学性,彻底击毁了科学思想界中的宗教统治,建立了生物学的真正基础。在解释万物及生命起源的时候,所有的理论都是要靠信心来接受的,也既是说,都是信仰。要接受不相信上帝的信仰,应该是需要更大的信心,需要克服更大的障碍,因为这些信仰里实在是包含了太多的未知因素。
我认为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很适合我们中小学生阅读,我们还应该学习达尔文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
是谁击破神创论的天空,将世界从上帝的手中挣开;是谁以锐利的双眼,看穿时空的阴霾,寻找物种间的联系与存在;是谁以一句“物竞天择”的呐喊,唤起整个大崛起的时代。也许隨着时代日显其不足,但传承给后人的,并让后人抚卷感叹的始终是那弥漫在字里行间的对科学的严谨与热爱。
少年顽劣,浪子回头。达尔文年轻时用他父亲的话说“除打猎、养狗、抓老鼠以外,无所事事”相对他的兄弟姐妹来讲或者用中国父母常讲“别人家的孩子”来说达尔文可算是一事无成的败家子。可是就是这个常人眼中的败家子却成为英国伟大的科学家、博物学家,进化论的奠基人。参加“贝格尔号”舰的全球远航,成为流传后世的的伟大人物,我不禁感叹人的命运是由自我决定的。
大巧若拙,埋头著书。在达尔文那个时代,人们普遍都理解创造论,相信上帝创造世界、并一次就创造出所有的生物,同时上帝也赋予每种生物各自的主角,而每个物种的设计都十分完美,所以物种是永恒固定不变的。这种错误的观点在宗教的神环下成为人们精神的枷锁,于是在这种情景下诞生了。
本书中讨论过的生存斗争,对于变异究竟怎样发生作用呢在人类手里发生巨大作用的选择原理,能够应用于自然界吗我想我们将会看到,它是能够极其有效地发生作用的。让我们记住,家养生物有无数轻微变异和个体差异,自然状况下的生物也有程度较差的无数轻微变异和个体差异;同时也要记住遗传倾向的力量。在家养状况下,能够确切他说,生物的整个体制在某种程度上变为可塑性的了。正如所讲人类用有计划的和无意识的选择方法,能够产生出并且的确已经产生了伟大的结果。
暗夜磨剑,终露锋芒。达尓文的有如一场席卷世界的海啸,狠狠地撞击在“神创论”的壁垒上,将千百年来的宗教脸上神秘而高贵的面纱狠狠地撕下。从而联接起一个伟大而充满理性的时代,这是只属于人的时代,神的荣耀开始寂灭于尘埃。正是因为《物种起源》出版,人类才第一次把生物学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理论,而生物普遍进化的思想以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机制成为学术界、思想界的公论。
改变世界,真理永恒。科学永远是真理与实践的孩子,而非强权与臆测的玩物,“吾爱吾师,但吾更爱真理”希腊先哲早在千百年前就有这振聋发聩的话了。当达尔文应对教会的刁难,应对无知者的嘲笑,面强权的胁迫。他没有低头,也不会低头,他以一种“真的勇士”的姿态,艰难的前行,昂扬的前行。他用自我并不坚实肩膀扛了这个世界的明天,孤身一人站到了诸神的对立面。这才是真正科学,真正让人类社会提高的科学。
反观当下中国,应试教育大行其道,论文互抄,研究成果互窃,科学研究充满了权钱交易与利益制衡,大学不再是象牙塔,科研院成了官场,没有学会做人便作学问的人比比皆是,当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都没有一种敢向与不合理存在挑战的精神,都没有静下心来,埋头作学问的毅力,那么何谈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何谈雄踞世界民族之林。
真的科学是容不是一点杂质的,而真正爱科学的人也不会让它有一点杂质的,所以各位年轻的朋友行动起来吧!用信念与毅力去谱写一首壮丽的科学之歌,为我们祖国正在发展科研事业贡献属于自我的一份力量。
《物种起源》这本书几乎无人不知,但读起来真的不好“读”,不明白是因为翻译的问题,还是原著的确如此,总之读不通、读不顺、读不懂。我受到查理芒格“普世智慧”的指引,按照查理·芒格的理论该书应当属于“硬科学”范畴的,再加上《物种起源》这本书的伟大性,是一本真真正正“改变人类”的巨作,带着一份对巨著膜拜敬畏之心,翻开了这本“连思索加写作”用了近27年的作品。
《物种起源》核心理论之一:由于自然选择仅能经过累积微小的、连续的、有利的变异来起作用。换言之,自然界会保留物种微小的、连续的、有利的变异。这种有利的变异是自然选择的结果,有利的变异为了适应环境,得以生存。
“适者生存”大家再熟悉可是的大道理。
今日想说说,“适者生存”的背后理论:自然界最终保留了那些微小的、持续的、有利的变异。这也就告诉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公司或组织,都会因为“生存竞争”而需要不断地、持续的进行自我精进,或者称为“自我进化”,这种精进、进化是微小的、持续的,不是巨变的,换句话说,我们每个人或公司组织的学习、提高、自我完善、自我优化是依靠于点点滴滴的改善来开展的,而非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不要小看每一点滴的学习和积累,从当下事、小事开始,集中精力的去做好,坚持一份匠人精神,心平气和,不急于求成的投入与付出,必须会迎来“自然选择”的“生存的适者”。
有一种观点,我们每一个人出生后,并没有完成自我的进化,虽然从生理上携带了父母的基因,但这并不是自我的完整基因,还需要后天的学习、提高、精进、完善来实现自我的进化,最终构成自我的最完整优势基因,直至个人生命终止,才能停止自我进化,把自我完整基因传给后代。想想所有的公司、组织也是一样的,注册成立了以后,还需要持续的经营、改革、改善来完成组织的生存发展。
在《物种起源》一书中,异常强调了变异的过程是微小的、连续的,这就是说,我们不断地自律、学习、精进;组织持续的优化、调整、改革这一切都是潜移默化、永无休止的,不能够停歇。在生活中有那么几次,我心血来潮想学英语,于是买书、报名上课……妄想经过一鼓作气成为英语高手,最终七七八八花了不少钱,没有两个月时间,学习的活力冲动散去,一切回归从前。猜想很多朋友在减肥、健身上是否也会有过类似的经历?
这就是达尔文在书中所说的——“自然界中无飞跃”。
既然“自然界仅能经过那些微小的、连续的、有利的变异起作用”,我们为何不坚持专注、安下心来,心无旁骛的投入到自我的学习与工作中,专心致志的提高自我的专业水平呢?
我买了一本由达尔文着、舒德干等人译的《物种起源》,这是一部影响人类科学发展进程的绝世经典,我一直希望能一睹这本百年巨着的风采,终于有闲暇静下心来仔细阅读一番。
在《物种起源》中,达尔文以丰富的研究资料,严谨的科学论述,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引人入胜的文笔,向全人类庄严宣告了物种发展的伟大理论进化论。在此之前,人类有关物种发展的认识一直笼罩在唯心主义宗教统治的阴霾中。人们认为人类以及地球上的各种生命都是至高无上的神明所创造的,神主导一切!各个物种都是孤立的,其间没有任何亲缘关系。在那个年代,违背教会之难,难于上青天。但乌云遮不住真理的光芒;黑暗无法阻拦人类追求真理的脚步。总有那么一批坚持真理的人,不畏教会等反对组织的压迫,坚持真理,经过几个世纪,几代人艰苦卓绝的奋斗,真理终于战胜谬误,人类终于见到了科学的曙光。达尔文就是这样一个为追求真理而不懈努力的人。
书中主要探讨了一个问题什么是生命的起源?达尔文用其仔细的观察及丰富的想象力,在该书中描写了生物物种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繁多这样的一个演变过程。就象是一棵树不断能长出新的枝条,在生物的演变过程中,新的物种分枝会在原有的基础上产生出来。达尔文相信所有的物种都是由简单的生命单位演变而来,但最初的生命是怎么来的呢?一个不常被人提及的事实是达尔文认为它们是被创造的。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所体现的认真精神非常值得钦佩。当他谈论到一些问题时,由于版面的限制,无法进行再多的论述,虽然书中提到的事例已足以证实他的观点,但他仍告诉读者,他在其他的文章中已有或将有对此问题更深入的论证。我想,对这种问题,能够不敷衍,充分体现了达尔文对科学认真、严谨的态度。
书中的很多内容值得我们去思考及争论,也有更多地方值得我们去敬佩和学习,其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这样一句话:作为一个科学工作者,我的成功取决于我复杂的心理素质。其中最重要的是:热爱科学、善于思索、勤于观察和搜集资料、具有相当的发现能力和广博的常识。我将以这句话为目标,将结合自己的教学,更进一步地深读此书,为自己充电。
科学是神秘的,也是美丽的。它既是反映现实世界的本质和规律的知识体系,又是改造世界、造福自身的伟大力量。从我们学习的哥白尼的日心说、牛顿的力学理论、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蒸汽机的发明,到我们熟悉的因特网技术、基因工程,这些科学理论的诞生与应用都促进了社会的文明与进步,也深刻地影响人们的生活甚至精神世界。
读过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后,更加了解了达尔文的进化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仅仅是说大自然,我们人类的生活亦是如此。达尔文的著作不仅使生物学和人类学发生了革命,同时也改变了我们对人类在世界的位置的看法。他经过多年的探究、搜索事实,思考问题,再加上耐心的记录、总结,从而写成科学巨著。从这部书中,我不仅看到生物之间复杂的关系和大自然的奥秘,更看到了令我敬佩的科学精神,那是达尔文身上的遇到难题不放弃、永不放弃的坚持,对科研的执着,以及严谨、实事求是的精神,这些都源于他对科学的热爱。读罢这篇文章,我对科学产生了很大的兴趣。而我更要学习达尔文的科学精神与品格。马克思说:“在攀登科学的山路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畏劳苦、沿着陡峭岩壁攀登的人,才有希望达到光辉的顶点。”是的,探索科学是一件艰苦的事业,但发现与探索科学的过程又是充满无穷乐趣的。而这乐趣又吸引科学家们不断探索,不断进步。
人们发现科学,在科学世界里探索,不仅仅是为了满足自身需求、征服自然,更是为了解决人类生存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从而让人们更好的生活,让社会更和谐。正如达尔文的进化论不仅阐释了生物的进化原理,也极大地影响了人们的思想。
挑战上帝
威尔伯福斯主教站起来,以一种嘲弄的口吻,炫耀、滔滔不绝地向我们阐述进化论思想空洞无物。然后,带着一种傲慢的微笑,转向自己的对手(赫青黎),说他恳请知道,究竟是从祖父一边还是祖母一边,对手宣称自己是猴子的后代?
无论这段对1860年6月30日英国自然科学协会牛津会议的叙述是真是假,它的象征意义远大于其实际意义。人类历史从这篇《物种起源》导言开始,翻开了崭新的一页。那是对上帝的叛离与挑战的漫长而艰辛的过程。
哥白尼、达尔文、弗洛伊德分别从夭文学、生物学和心理学角度给人类的那喀索斯(自恋)情结以沉重打击。我以为其中以达尔文的抨击尤为有力。他以严谨的态度与大量实质性证据,支撑起自然选择理论,其精神体现在两本主要著作―《物种起源》和《人类起源及其性的选择》中。这样一来就令人信服地用一双代表时间的漫长与选择的偶然性的自然之手,将原本自傲地呆在上帝创造顶点的人类一把揪了下来,为此,他已经受了来自无数虔诚卫教者的猛烈攻击。作为第一个走出神学迷雾并比较清晰地看清自身面目(有时甚至是狠琐与自卑)的人,达尔文无疑具备了超凡的毅力和勇气。
诚然,达尔文的理论尚有许多缺点和漏洞,这给后来的质疑者与反攻者提供了机会。我却相信,作为一种首先打破权威与世俗禁锢的理论,它本身就代表了敢于自我否定、自我完善发展的开放态度和反叛精神。因此,当法国古生物学家P.T.deChardin提出的有神论进化论出现在我眼前时,我精神为之一振。这与对观点本身的赞同与否并无多大关系。问题的关键在于一种对思想的清新气息与广阔无垠的理论空间的渴求与冀盼。我想,这个世界的魅力所在就是其无限的可能性,能够随时在你碎不及防时给你一阵倾盆大雨或一声晴天霹雳,无论你喜欢与否。
这就是我读完这篇文章后的感觉,它就是那道划破黑暗的闪电,但是,它闪耀至今。可能,仍将继续。
物种起源的读后感,来自国美图书的网友:我们大家都知道达尔文写过一本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书——《物种起源》。学过一些基础生物学知识的人也都知道这本书里的一些基本概念:自然选择、生存斗争等等。但问一下周边的人,阅读过《物种起源》这本书吗?读过这本书中文翻译版的人寥寥,读过英文版的更是凤毛麟角,屈指可数。在这本书的绪论中,达尔文介绍了促使他提出进化学说的两项重大的科学实践活动。一项是1831年达尔文以博物学者投身历时5年的贝格尔号舰的环球旅行。另一项长期的实践是他在作物的人工培植和家养动物人工饲养上直接和间接的工作经验。书的第一章《家养状况下的变异》正是后一项长期科学实践的生动体现。自然界中的微小变异很难观察到,而家养状态下的变异相对比较容易观察到,也更为人们熟悉。达尔文采用类比的方法,由显而微,先易后难,显示了他高超的科学论证技术。这本书的第一至第五章是这本书的最重要部分。在这部分内容中,达尔文创立了他的进化论理论的精髓——自然选择理论。在第一章中,达尔文专门讨论了家养状态下的变异。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大量的遗传变异。接着,第二章进而讨论了物种在自然状态下的变异。自然选择是一个重大的主题,不是一下子可以说清楚的,而且自然选择过程是一个非常缓慢的过程。在这一章中,达尔文举出了大量事实来论证自然状态下变异的普通性。第三章《生存斗争》可以说是达尔文自然选择理论的关键。没有生存斗争,就没有自然选择。达尔文把生存斗争看作是马尔萨斯理论在动植物界的具体运用。因为每种生物繁殖的个体数远远超出其可能生存的个体数,所以常常会引起生存斗争。于是,任何生物的变异,无论多么细微,只要在复杂多变的生存条件下对生物体有利,就能使生物获得更多的生存机会,于是就会被自然选择上了。第四章《自然选择;即最适者生存》是达尔文进化理论的灵魂。在这一章中达尔文着重论证了各种各样生存斗争中表现出来的适者生存,即生活环境对有利变异的选择作用及选择的结……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写一篇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读后感是阅读一本书之后,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记录。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一篇的读后感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热门范文:干法读后感结合工作范文简短四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干法上说,如果想做好自己的工作,首先要喜欢上自己的工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忍受任何艰苦,才能在工作中发挥自己的全部潜力。我们只要不懈努力,任何事情都能成功。卡耐基也曾说过说:“除非喜欢自己所做的工作,否则永远无法成功。”
在当今社会能够碰上自己喜欢的工作,这种机率恐怕不足千分之一、 万分之一,我们如果想获得别人的认可,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就必须强制自己喜欢上自己的工作,因为只有喜欢,才会用心,只有用心,才有可能成事。而稻盛和夫在这方面就为我们树立了一个榜样,在松风工业的工作他一开始并不喜欢,也矛盾了很久,曾想过甩手走人,可是自从意识到自己正在做全世界独一无二的事业后,他改变了心态,变得积极,变得坚定,眼睛里全是产品,心里想的全是技术,日夜与火炉和铁锅为伴,吃睡都在实验室,于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就在办公条件极为简陋的前提下他居然用创新的土方法成功制作出了世界领先的陶瓷材料,掌握了这一举世瞩目的新技术。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如果不是出于对这份工作的热爱,他不会投入如此多的精力和心血。
让我们珍惜今天所拥有的工作权利,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岗位,在工作中不找任何借口,积极主动,敢干挑战自我,坚持不懈地努力,挖掘自身工作的潜在职责,主动承担责任。如果我们也能像稻盛和夫一样,对自己的工作无比用心,相信没有任何工作是做不好的。
提起樱花、富士山、佳能、三星、三菱、索尼、东芝等等这些词汇,立即会让人们联想起我们的邻国——一个虽说只有弹丸大小之地的国家,但却是世界上公认的资本主义世界第二号经济强国。二战中日本政府曾对中国人作出了很多不好的事情,让广大的同胞不仅流了泪也流了血,但抛开一切的民族仇恨,我们今天单单来看某些方面的日本,日本人,日本文化,日本精神还是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战后的日本经济也遭到了前所未有的重创,但是日本人只用了不到30年的时间,就把美国等西方国家用了半个多世纪、花了20xx多亿美元的研究成果学到手,迅速崛起成为了世界经济强国。我想,这其中除去政府的大力支持之外,还和日本拥有许多像稻盛和夫这样的人有关吧。走近稻盛和夫始于我们学校让大家同读一本书活动,这次推荐的是他的《干法》一书。看到关于稻盛和夫的个人简介以及他的成功史又一次印证了一个至理名言:态度决定高度。
首先来看看他的劳动观,人为什么要工作?不是单单的为了穿衣吃饭,而是拥有更高层次的追求,为了提升自己的心志,磨砺了心志,才会具备厚重的人格,在生活中沉稳而不摇摆。但生活中究竟有多少人能做到这样呢?来看看我们的现状吧,名和利日渐成为多数人追逐的对象,工作中钱挣的不多的就想弄个一官半职干干,也算工作小有成就,接下来就想把官做的更大更大,这大概也是这些人工作的动力吧;有些人无缘功名,那咱就来点实惠的吧,多多挣钱,不管这钱来自何道,良心上会不会受到谴责。真真想踏踏实实工作,不求名利的人越来越少,就连20多岁的少男少女,都宁愿在街头摆摊做小生意,也不愿做那种辛苦的工作,那种受约束的工作。
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想去参加工作,因为工作对于他们来说吸引力太小了,勤勤恳恳,辛辛苦苦,一个月千百块钱。低微的收入无法与残酷的现实去比拼,生活成本太高,理想和现实之间大多数人选择了现实。而那些所谓的正式工作,除了在申请银行贷款和担保时能感受到优越性外,其他的还能给那些劳动者什么呢?谁又真的对他们的劳动价值做出肯定呢?再来让我们去看看日本的现状和企业文化吧,日本的企业终身雇佣制和年功序列制并存。所谓终身雇佣制就是雇主不会随意解雇员工,即使员工的工作效不高或者不能胜任某职位,除非员工本身有离职的意愿,我想稻盛和夫当时所在的松风工业应该就是这种制度吧。而日本企业十分注重感情投入,给予职工家庭式关心。
员工对企业尽职尽忠,反过来企业并不亏待员工本身。员工的福利制度、养老医疗、奖金津贴等等,方方面面的优势与便利条件都由企业替员工着想,这使得上层管理人员同所有雇员之间形成一种同甘苦、共命运的情感。我想这种企业文化势必也会给稻盛和夫一个希望的支点,他的成功才会实现,当然这和他本人的认真工作的态度,对事精益求精的追求,以及他对劳动的倾情奉献分不开的。所以他的态度就决定了他工作事业的高度,而他的成功也是理所当然,这也就是应了中国的那句古话:”一份付出,一分收获“,上天的神明都是很公平公正的。
稻盛和夫的书语言朴实精辟,给人一种朴实无华的质感,读完之后,心灵有如如沐春风,枯木逢甘露,给那些工作仍然迷茫的我们以灵魂的碰撞,也带给我们深深的思考。今后我们该如何面对工作,而我们的社会也会深深的思考,面对别人成功的经验,你又学到了什么?只有社会给劳动者提供了良好的社会保障,我想喜欢劳动的人才会多起来,而能够从工作中升华的人才会更多,都不来参加工作,何谈升华。我想我们尊敬的稻盛和夫先生的本意也不是要把劳苦大众变成资本家们赚取剩余价值时只会工作不会说话的工具,而是希望每一个用真心劳动的人,都能获得劳动的快乐和幸福,用新的态度去改变新的高度,在劳动中实现自我的价值吧。以上仅是个人的读后观点,如有不当,还望指正!
1、人专注做一件事时,就容易成功,成功了就更有兴趣做事了,有兴趣做以后就会更专注地做事,这样就逐步形成人生良性循环。颇像王阳明的知行合一的理念,即在事儿上练,通过做事提高自己的心智,历练自己的心性。
2、“不,你不想可不行啊。”松下幸之助先生这一句话想传递的意思是:你说你也想让自己的经营有余裕,但是怎样做才能使经营有余裕,方法千差万别。你的企业一定有适合你企业的做法,我无法教你。但是经营绝对要有余裕,你必须自己认真去想,认真去思考,这种思考是一切的开始。其实,不止是做企业,做任何事都需要独立思考。
3、在建立目标时,要设定“超过自己能力之上的指标”,然后,想方设法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未来实现既定的目标。如果只用自己现有的能力来判断决定“能做”还是“不能做”,那么,就不可能挑战新事业,或者实现更高的目标。“现在做不到的事,今后无论如何也要达成。”如果缺乏这种强烈的愿望,就无法开拓新领域,无法达成高目标。稻盛和夫用“能力要用将来进行时”这句话来表达这一观点,即“人具备无限的可能性”。
4、人生·工作的结果=思维方式×热情×能力,其中热情和能力方面每个人虽有差距,但都为正数,而思维方式却有正负的差距,所以思维方式对人的影响非常大,稻盛提倡做人要大公无私,要有担当和使命感,造物主造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要我能给别人带来帮助的,要我帮助所有的员工和家属以及所有身边的人生活稳定幸福的,通篇下来,感觉稻盛和夫一定对佛教有很深的接触,很多观点里都融合有佛教的理念和智慧。
稻盛和夫白手起家,创建京瓷、KDDI两家世界500强企业。年近80高龄,应邀出任即将破产的日航公司,一周的时间几乎都在东京的宾馆中度过,一周大半时间都花费在了日航的重组,有时晚饭就吃两个饭团打发过去……,那么为什么稻盛先生能够以这种无私的姿态投入日航的重建呢?因为“为社会、为世人作奉献是人最高贵的行为”,“无我利他,敬天爱人”这已成为道盛先生牢固不动的人生观。
一、选择一种职业,等于选择一种生活方式
必须喜欢自己的工作、热爱乃至迷恋自己的工作,只要抱着纯粹的动机、强烈的愿望,才能全身心投入工作。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就能获得天助,天道酬勤。因为这种态度符合天道,与天地宇宙的意志相一致,这种工作态度和工作结果不但能获得周围人的肯定,而且会让自己从内心感到满足并产生自信,自信产生动力,形成良性循环。
二、理解工作的意义,抑制私心和欲望
工作在人的一生中占的时间最多,在工作中学到的东西也最多。工作需要抑制私心,欲望、恼怒、愚痴,称作三毒,欲望不满足就会恼怒,接着就会发泄愚痴和不满,这三毒基本上不能全部戒掉,但不可过度,做出努力让毒素稀释。
理解工作的意义不仅在于追求业绩,提高技能,更在于锻炼人性、提高心性,磨炼心志、提升心志,塑造灵魂、陶冶人格,产生利他之心,长期不懈努力,然后孕育出“厚重”的人格,沉稳而不摇摆。全身心投入工作,就能拥有幸福的人生。
“劳动”是“医治百病的良药”;工作能够克服人生的磨难,只要拼命工作,就能带来不可思议的好运,让命运获得转机!冬天越寒冷,樱花就开得越烂漫。人也是一样,不体验痛苦和烦恼,就很难有大的发展,就不会抓住真正的幸福。“要让神愿意伸手援助,你就必须刻苦钻研,全身心投入工作。这样的话,不管面临多么困难的局面,神一定会帮你,事情一定能成功,”努力工作的彼岸是美好人生。拼命工作的背后隐藏着快乐和欢喜,正像漫漫长夜结束后,曙光就会到来一样。欢乐和幸福总会从辛苦的彼岸露出它优美的身姿,这就是劳动人生的美好。
为了自我诫勉,为了不让邪恶之心轻易地控制自己,就采用自诫或者其它适合自己的方法。当骄傲自满、自以为是这一类邪恶的念头在心中冒头时,就立即给自己一个反省的机会。
三、做职场自燃型的人,勤思考塑造“潜意识”
职场人分三种,第一种是点火就着的“可燃型”的人,第二种是点火也烧不起来的“不燃型”的人,第三种是自己就能熊熊燃烧的“自燃型”的人。如果你不是旋涡的中心,只在旋涡四周咕噜咕噜地跟着大家转,就很难体会到工作的真正乐趣。让自己进入旋涡中心,积极地把周围的人裹挟进去,你就能品尝到工作成功之后醍醐灌顶、如露入心的欣喜之情。不去想,不认真思考,就什么都实现不了。
废寝忘食,朝思暮想,念念不忘,反复思考,如果你真的做到了整日里只想这一件事,这样的愿望就会渐渐渗透到“潜意识”中。据说如果用好“潜意识”,就有可能在瞬间做出正确的判断。工作只有抱着“质问自己尽全力了吗”这样强烈的愿望,使出浑身的力量,这个时候“神”才会愿意现身,才会向你伸出援手。将努力变为“持续的力量”,就能让你这个“平凡的人”变为“非凡的人”,你就会具有强大的力量。
四、树立“较高”的短期目标,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建立目标时,要设定“超过自己能力之上的指标”“现在做不到的事,今后无论如何也要达成。”如果缺乏这种强烈的愿望,就无法拓荒,无法达成高目标。人的能力有无限伸展的可能。坚信这一点,面向未来,描绘自己人生的理想。“现在也许不行,但只要努力一定能行。”首先相信自己,然后必须对“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怎样才能提高”进行具体深入的思考。从应该到达的未来的某一点倒算→评估自己现有的能力→再考虑用何种方法提高自己的能力。“能力要用将来进行时”,以这种姿态面对人生,对于达成宏大高远的目标而言,非常重要。
当工作遇上难以克服的困难,认为“已经不行了”的时候,其实并不是终点,而是重新开始的起点。即使在工作被逼入“计穷策尽,已无办法可想”,不得不放弃的地步时,也不是终点,而是第二次开始的起点。从这里出发,要以更坚强的意志、更炽烈的热情投入战斗。苦难能够教育人,促进人的成长。相反,人在一帆风顺的时候往往容易犯错误。苦难不会没完没了,当然幸运也不会永远持续。得意时不忘形,失意时不消沉,每天每日勤奋工作,这比什么都重要。
五、形成每日反省习惯,秉承“有意注意”意识
要反省每天的工作,以便明天“要做一点改良”“要找一点窍门”。在前进一步时,一定同时是在改善、改进。今天的目标今天一定要完成。所谓“覆水难收”,一旦泼出去的水就难以收回,没有必要老是后悔,老是懊恼:“为什么会干那样的事?”“当时不那么干就好了!”这样想其实无济于事,你完全没有必要为失败而烦恼不已。应该对失败的原因进行分析,诚恳反省,“是什么原因让我干那样的傻事?”必须严肃地质问自己。但是,当你做完了充分的反思,接下来就应该把这事忘掉。人生也好,工作也好,总是会充满痛苦和烦恼,不可能时时顺心。
不管遇到多么险峻的高山,都要垂直攀登。允许自己妥协,选择安逸之道,那一瞬间固然很惬意,但是,这样却不可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和崇高的目标,到头来必定后悔。秉持坚定的意志,一步一步、一天一天、踏踏实实努力的人,不管路程多么遥远和艰难,到时他一定能够登上人生的山顶。工作中要做到“有意注意”相当困难,需要靠平时不断训练、养成习惯才行。为了防患于未然,自始至终,神经都必须高度集中,注意到事情的方方面面,除此之外别无他法,无论什么细节都要精心对待,这种将意识高度集中的做法叫作“有意注意”。
六、“有意注意”不相信“错了改改就行”,力求完美
要求每天的工作都追求“完美”,这很苛刻,也很困难。但是如果你真心想把事情做得令人满意,除了竭力做到“完美”之外别无他法。成败取决于“最后1%的努力”,道盛先生从年轻时开始就把贯彻“完美主义”作为信条。无论何时何事,“错了改改就行”的想法绝对不能允许。平时就要用心做到“有意注意”,不允许发生任何差错。贯彻这种“完美主义”才能提高工作质量,同时提升人自身的素质。德国有句格言:“神寄宿在细节处。”事物的本质决定于细节,美好的事物产生于注重细节的认真态度。具备优良性能的产品应该是外观令人赏心悦目的产品。因为“外观”就是“最外显的品质内容”。
七、完美主义需要“敏锐度”,“拓荒”从来无捷径可循
一种细腻的“敏锐度”是在工作中“贯彻完美主义”必不可缺的。“敏锐度”太差,反应迟钝,即使产品已经提醒你发生了问题,提示你解决的办法,你仍可能不留神,而错过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和时机。
道盛先生自称,行走在田间泥泞的小道,那不能称为路。脚底一滑就会跌入水田,蛇或青蛙突然出现吓我一跳,但我仍然一步一步向前走。无意间向旁边一瞥,那里铺装平整的大道上车水马龙。如果踏上那条路自然既舒服又方便,但我却凭着自己的意志,反而仍走那无人通行的泥泞小路,而且坚韧不拔地走到今天。“铺装平整的大道”是大家都想走的、大家正在走的路。在那样的大路上跟着别人亦步亦趋没有趣味,若只知步别人的后尘,则绝不能开拓新的事业。
“乐观构思、悲观计划、乐观实行。”道盛先生认为,这就是向新课题发起挑战最好的方法。在头脑里思考再思考,反复进行模拟演练,就能看见未来。“想做成这样”,描绘这种理想,把开始时的想法,提升为强烈的愿望,24小时不断思考,使成功的形象在眼前鲜明浮现,这一点非常重要。
即使是平凡简单的工作,只要不断地钻研创新,也会带来飞跃性的进步。在每天的工作中时刻思考“这样做是否可行”,带着“为什么”的疑问,今天胜过昨天,明天胜过今天,持续不断地对工作进行改善与改良,最终一定能取得出色的成就。
八、敬天爱人、无我利他、戒骄戒奢
人生·工作的结果=思维方式×热情×能力(积极向上、具有建设性;善于与人共事,有协调性;性格开朗,对事物持肯定态度;充满善意;能同情他人、宽厚待人;诚实、正直;谦虚谨慎;勤奋努力;不自私,无贪欲;有感恩心,懂得知足;能克制自己的欲望,等等。)
要抱着“无论如何也要让事业成功”这种强烈的愿望去工作,在这一点上做到极致。“如果自己某种程度上拥有经营者的才能,那么就应该为了伙伴们的幸福,站在前头努力拼搏。”这样一种使命感塑造了稻盛先生的人生观。“驱使我想要提升公司业绩的原动力只有一个,就是希望员工们在未来的日子里,永远生活安定、永远幸福。
有人稍微获得一点成功,就常去宾馆大吃大喝。耳闻目睹这种现象,我心里就会生出疑问。我想他们在创办公司之初也是倡导俭朴的,后来成功了,阔绰了,觉得奢侈一点也无所谓,反正经济上承受得了,他们因此就学会了奢侈浪费。一旦奢侈,就会傲慢。让成功持续的所谓“干法”,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无私”,就是抱着无私之心去工作、去做事。堂堂正正、问心无愧,就可以严格要求员工。
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写读后感应该抓住书籍的哪些精髓来写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精选推荐]霸王龙读后感范文优选四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前几天,我看了《霸王龙》这本书。书里面的主要人物有呼呼、远古、莉娜、小乌龟、小兔子等,这本书很好看,里面内容 非常的多,也非常有趣。
我觉 的这本书最有趣的是第二篇故事,这篇是讲霸王龙远古带呼呼出去找吃的那段,爸爸问呼呼:”小鹿你吃不吃?“呼呼说不吃不吃,爸爸说:"不吃也好,小鹿跑的快,我抓不着。”爸爸又问呼呼:”小鸟你吃不吃?“呼呼又说不吃不吃,爸爸说:“不吃也好,小鸟会飞,我抓不着。”爸爸又问:”虫子你吃不吃?”呼呼说不吃不吃,爸爸说:”不吃也好,虫子会咬人,我也不敢吃。”妈妈过来一脚把爸爸踹飞,说:“你这个笨爸爸,有你这样带孩子的吗?”看到这时,我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这个霸王龙爸爸真有意思,胆子真是太小了,连虫子都不敢吃,虫子又不会咬他,这么大的霸王龙连只小小的虫子都害怕吗?呼呼跟着他能吃到什么东西呀!应该跟着妈妈才是,要知道,以前霸王龙爸爸都是从妈妈那儿抢东西吃的。这个妈妈也真是厉害呀,能一脚踹飞霸王龙爸爸。
还有一篇讲的是,呼呼家隔壁新搬来一只小猫,大家都带来鲜花表示祝贺,跟他交朋友。呼呼怎么也找不到鲜花,就拔了两棵大树给小猫,然后小猫在家里哭了一整天,因为大树挡住他出去了。之后小猫跟谁都玩,就是不理呼呼。呼呼怎么也不明白小猫为什么不理自己。我觉得呼呼真是笨蛋,哪有送礼物送大树的呀,他看不到大树挡住小猫出门了吗?
这本童话书里面都充满奇妙的想象,故事情节曲折生动,语言诙谐有趣,读起来让我意犹未尽。我从读书中得到了快乐,感受的生活的乐趣。我懂得了我们以后的生活将会现在更加快乐,更加幸福的生活,在我们成长道路上偶尔也会有跌跌撞撞,其实就是那幸福的考验。今后我会与书为伴,幸福成长!
生与死,一念之间,在白垩纪的恐龙霸主--霸王龙眼中,杀伐只是最为常见的画面。在它们眼中,最为罕见的,是属于一种叫做亲情的东西。
银白色的卡洛河缓缓向前流去,落基山脉上的松针闪烁着金色的光芒。这预示着新生命的诞生,哥哥金眸的眼睛闪烁着属于王者的坚毅和勇气,弟弟银睛的眼眸呈现着卡洛河的清澈水色。不过,在新生命诞生的时刻,也有着旧生命在悄悄离去;它们的妈妈在捕食的过程中死去了,只有它们的父亲在粗略地照顾着它们,这是它们对家的唯一概念。可是,在银睛的大意下,它们的爸爸为了让它们离开三角龙群的包围圈也死去了,只留给它们一个信念:好好地,活下去。
由于银睛的性格比较柔弱,金眸一直照顾着它,因为,它们是兄弟。
但是,性格的不同,决定了它们一生的命运;各自的志向,改变了它们前进中原本一致的方向。
金色双眸,代表王者的威严和力量,性格霸道坚毅的金眸成为了北美大陆上的霸主。为了复仇的它,杀死了无数三角龙,只为思念自己的父亲。
银色独目,代表温和,银睛只想安心地活下去。
时光渐渐地流逝着,霸主并不是永恒的,金眸因为年龄的衰老而渐渐离开了霸主的位置,银睛收留了着它,因为,它们是兄弟。
当银睛伤势严重,险些丧命时,金眸挽救了它,因为,它们是兄弟。
手足之情,因为有着血脉的链接,变得不分彼此,动物如此,人类也是如此。
每一代生灵,都拥有那一份属于自己的故事与险境;而它们能够重新站起来,我们,又为什么不能?
金眸和银睛最终不是孤单的,因为它们都有一个为自己担心为自己着想的亲人;人类,也是如此。
最终,金眸和银睛一起安睡在北美大陆的河床上,它们,是幸福的。
无数个日日夜夜过去了,无数生灵在用生命见证着这一切--美好的亲情。
爱,可以给谁?亲人?朋友?陌生人?敌人?请你选择,你会全都接受吗?读《我是霸王龙》,觉得有一种纯纯的爱在心间流淌,原来,给敌人的爱可以如此真实,如此长久的萦绕在怀!
读过这本书,真想和孩子们分享,于是,鼓捣了半天,做好了电子幻灯,仔细考虑教案,最后还是决定给孩子们原汁原味的,就这样静静地读给他们听!
先看封面,一只庞大、恐怖的霸王龙,身后是一个小小的飞翔的身影——翼龙。先了解一下孩子们对恐龙知道多少,因为后面会涉及到霸王龙和翼龙的有关生存知识。就着封面,请孩子们说了说,还猜了猜接下来可能要发生的事,做好一切铺垫,然后,进入!
翼龙妈妈和翼龙爸爸生活在悬崖上,有了小翼龙之后,他们像天下所有的父母那样小心的照料着他。爸爸告诉小翼龙:“要做一只强壮的恐龙!”妈妈说:“要做一只善良的恐龙哦!”爸爸教他飞行,妈妈则告诉他,不管谁遇到困难都要帮助他。
故事的第一个悬念出现了。小翼龙长大以后,爸爸和妈妈飞走了。他们为什么要走呢?他们还会不会回来呢?孩子们说,会的。爸爸妈妈不会扔下小翼龙的,因为,小翼龙还没有学会飞翔。孩子们的心是纯净的,他们始终相信,父母永远是自己的依靠。可是,总有离开的一天,要不,怎么长大呢?翼龙父母再也没有出现过,只有等待长大的小翼龙,孤单的在悬崖上哭泣!教室里静极了,孩子们的焦急溢于言表。我说:“不离开爸爸妈妈,小翼龙怎么能真正长大呢?你们说是吗?”
故事的第二个悬念出现了。小翼龙哭着哭着睡着了。这时候,一只霸王龙悄悄地爬上了悬崖。他想干什么?每个孩子都知道。他们情不自禁地叫了起来:“小翼龙,快飞啊!霸王龙来了!”不,他还没有学会飞翔。霸王龙的爪子已经够着小翼龙了!教室里只有急促的呼吸声!
到底怎样了呢?“轰隆”!火山喷发了!霸王龙被压在了岩石的下面,疼得“嗷嗷嗷”直叫!孩子们欢呼起来:“耶!活该!谁让你要吃小翼龙啊!”看着小翼龙站在霸王龙的身旁,我问孩子们:“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办?”
君说:“我赶快逃跑!要是霸王龙站起来,我就惨了!”大部分孩子都表示同意。只有秋,小声地嘟囔着:“妈妈叫我做个善良的恐龙,我不跑,我要帮他!”
我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开始翻页。果然,小翼龙决定留下来照顾眼睛和脚受了伤的霸王龙。这个傻乎乎的小翼龙,真的把爱给了敌人。他像爸爸一样每天喂霸王龙吃很多很多的红果子,像妈妈一样温柔的替他盖好树叶被子,他告诉霸王龙自己文秘杂烩网和他一样,却在不经意间流露出秘密。
我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静静地翻页,静静地讲述,教室里也是静静的!
最后一个悬念,当小翼龙拿着红果子回来时,发现霸王龙眼睛已经好了,脚也好了,他的嘴里叼着鱼。小翼龙吓坏了,他想起爸爸的话,拼命张开翅膀,居然飞了起来!霸王龙在后面追赶,他想干什么呢?秋说:“小翼龙别跑,他想给你吃鱼啊!”是的,她明白霸王龙的心意,因为她的选择和小翼龙是一样的。霸王龙只是想和小翼龙一起分享小翼龙最喜欢吃的鱼!
故事的结尾,霸王龙孤零零的坐在悬崖顶上,嘴里叼着鱼,望着小翼龙消失的方向。有孩子喊起来:“他哭了!”是的,霸王龙的眼里含着泪水。阳对我说:“老师,我也想哭!”是的,只有纯真的孩子才能看到霸王龙眼里的泪水!
教室里静悄悄的,一种情愫慢慢地在空气里流淌。孩子们伤心的是,霸王龙还没有来得及对小翼龙说“谢谢”,霸王龙庞大的身躯坐在悬崖上显得那样的孤单。晓说:“老师,霸王龙变好了!”
情啊,就这样悄无声息的种植在了45个心田,总有一天会发芽的吧!
这本书是寒假作业推荐的书,妈妈用心给我买来,和我一起亲子阅读。
故事讲述的内容是:当小翼龙是宝宝的时候,爸爸教他要勇敢的躲开霸王龙,还教他飞行的本领。妈妈教他要有一颗善良的心,互相帮助、乐于助人。当小翼龙长大的时候,就要离开爸爸妈妈独自生活。有一天,霸王龙来了,想要吃掉小冀龙。因为火山爆发,霸王龙受伤了。小翼龙每天都喂霸王龙吃红果子,用心照顾霸王龙。当他醒来的时候,抱着红果子的小冀龙吓了一跳。他想了你爸爸说的话,向前飞走了。小翼龙心里想:要是我和这只霸王龙长的一模一样,能成为朋友该多好啊!霸王龙很想小翼龙,伤心的哭了。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一个道理:交朋友首先要告诉对方,我想和你成为好朋友。互相了解,很好的交流。当他遇到困难的时候,一定要帮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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