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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人民

教你写读后感:感动中国读后感实用版六篇。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观看一本好书之后,我们会受益匪浅,有一些启发。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值得推荐的优秀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教你写读后感:感动中国读后感实用版六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感动中国读后感【篇一】

21世纪是一位披上信念戎装的军人,它坚守在岗位上,不停地诠释着爱与责任,它将感动传承,孕育出多少个怀抱信念的炎黄子孙!爱的信念,坚持的信念,责任的信念,勇于挑战的信念......多少种信念,汇聚成魔力的网缆,推动新的时代,因为一种信念,为这个地球绘上无法抹去的光辉。

看完了《感动中国》,我不禁潸然泪下。英雄们用信念支撑自己无法泯灭的给予精神,成为了人民的脊梁。因为一种信念,是信义。厂长孙风林为连夜赶路给工人发工资不幸去世,弟弟孙东林悲痛之余不忘给工人发工资。是啊,生命可贵,信义无价,。信义,是不后悔的承诺,兄弟俩用生命实践信义,让“民无信不立“在我们心中生根发芽。因为一种信念,是挚爱。王茂华、谭良才三次冒着火冲进屋中救孩子,不顾自己的安危,诠释烈火中的大爱,两人却不幸严重烧伤。烈火是一场生死攸关的测试,而王茂华和谭良才用舍生忘死的精神通过了这场测试。不是爱,是挚爱,虽然素不相识,但舅甥两人包含对每一条生命的挚爱,舍生忘死,他们将这份人间至爱展现得淋漓尽致。因为一种信念,是团结的爱国热情。青海舟曲、世博亚运,有这个志愿者团体在的地方,就充满希望。团结力量大,他们是普普通通的平凡人,却团结一致,把这炽热的爱国之心聚集在一起,释放出不平凡的爱国热情,为祖国建设服务,为祖国的富强贡献了晶莹的汗珠。

感动中国,乐观向上的孙炎明,对生活不离不弃;百折不挠的何祥美,毅然面对困难、挑战挫折;临危不惧的k165次列车乘务组,一丝不苟地在列车即将坠入江水之际,救出了所有乘客......因为一种信念,信义的信念,挚爱的信念,团结的信念,坚强的信念,编成感动的网缆,感动全中国。

感动中国读后感【篇二】

“感动中国十大人物评选”,看完之后,不禁百感交集。

平凡的人,不平凡的事,让人为之而动容,人间有真情,人间有真爱,中华人民是值得歌颂的。

解放军为了灾区人们克服重重苦难,抢险救灾;乡村教师为了山区孩子的将来而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奥运团队为了祖国的百年梦想,兢兢业业,向世界展示了中国的风采……这一切的一切,都令我们骄傲!唐山十三位农民工,南方大雪时他们奔赴湖南,汶川地震中他们的身影又出现在四川,而且两次的救灾抢险全部出于自发。他们没有鲜亮的外表与华丽的语言,但是他们的行为证明了中国最广大群体的发自内心的最淳朴的善良。

他们在大难时出现,成为大家的“救星”,表明了我们中华民族是多么的团结啊!一对在海拔2800米的山寨执教的教师夫妇,为了山寨里的娃娃可以学得知识,不再是文盲,便去那里当教师。可是要上学校只有唯一的路径:爬云梯、登陡坡,穿梭于悬崖峭壁间。这些只能在探险纪录片中听到的词汇摆在面前,想想都要望而却步了,可是他们做到了,那么艰难的条件,十八年如一日,他们做到了。因为他们的无私奉献,山寨里的娃娃们能够走出大山。“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

他们这样做,就是为了使中国的新一代变得有知识,使中国更强大。……那些叔叔阿姨们的英勇事迹使我们热泪盈眶。我们还是少年,并不能做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可是我们可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要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加强自身的素质,学好科学文化知识,自觉维护公共次序,爱护公共卫生,和每一个人友好相处,看到别人有困难,能主动伸手帮助……并持之以恒,那么日积月累就不是一件小事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更加和谐、美好。今天,我们以中国为荣,明天让中国以我们为荣!

感动中国读后感【篇三】

那些藏在心中最软的地方的感情,当遇到这种感人至极的事迹时,就会触动感伤……

当我看完《感动中国颁奖典礼》后,我心中有如被石子激荡,泛起层层波涛……我能像感动中国获奖者那样在不同方面展现我们中国人美好品格吗?我能像陈斌强一样成为孝子吗?

陈斌强是一个孝顺的人,身为教师的他,不幸的是母亲过早地患上了老年痴呆症。年迈的母亲居然已经不认识自己的儿子,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有一次,母亲不小心一个人走丢了,在警察的帮助下才找到了母亲。孝顺的他决定再也不跟母亲分开。以后每天去学校教书,他都用小时候母亲背过他和姐姐妹妹的绑带,把自己和母亲绑在一起,骑上摩托车上下班。学校校长为了让他方便照顾母亲,特地给了他一间宿舍……他给自己列了张长长的照顾母亲时间表,起居、洗漱、穿衣、喂饭乃至大小便,陈斌强样样照顾周到……

陈斌强有一颗那么孝顺的心啊!小时候,妈妈用布带背着他长大。长大了!他用这布带背着母亲,这根布带就是母爱,就是儿子的一片孝心,一片感恩心。我跟他比起来简直太惭愧了,我竟然为了让妈妈给我买一个玩具就向妈妈又打又踢,从来就没有体会过母亲的感受,我真是太过分了。

现在想想,自已是多么的不孝!《三字经》里说“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古人都懂得要孝顺父母,知书达理的我却没有做到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真是不孝。记得有一次,天气十分热,家里空调坏了,我却叫妈妈帮我扇扇子,妈妈她累得满头大汗!唉,我都12岁了,还不如9岁的黄香呢!

陈斌强的孝心确实令人感动,他不仅感动了我,也提醒了我要知恩图报。

在朦胧的眼神中,我仿佛看到了我的孝心在觉醒,我正在为妈妈洗脚……

感动中国读后感【篇四】

她是个正处于花样年华的女孩,却无声无息地悄然离开;她是个捐出自己器官的女孩,如同花朵从枝头散落,留得满地清香;她是个有着如此残酷的命运的女孩,却像天使样快乐飞翔。

她如同一轮明月,悬挂在波光粼粼春江之上,何处春江无明月?她就是何玥。

12岁的她不幸患上高度恶性小脑胶质瘤,并且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病情逐渐恶化,当她听说自己的生命只剩下3个月时,竟大无畏的要将自己的器官捐献给需要的人,在她治病期间,她从未掉过一滴眼泪,在逝去前夜,任坚持地唱着“你快回来,我一个人承受不来……”

看到这,我心中受到了极大的震撼,这是怎样一个优秀,坚强的女孩子呀!年纪与我们同龄,但内心的强大是我们永远无法超越的!

随着娓娓讲述的电视画面,你那抹淡淡的,从容的微笑深深打动了我,略带一点卷曲的秀发在额头的一边,淡淡的,柳叶儿似的眉毛平直述说着你的坚定,炯炯目光向我们表达着你的默默奉献,嘴角微微昂起,最美而又矜持的微笑深深烙在我心里。

20xx年11月17日,你终于安详的悄无声息的去了,你的遗愿也随即完成了---捐给了3个需要帮助的人。你来过,你不曾离,你用平凡生命最后的闪光把人间照亮。

一个小女孩,有如此之大的奉献与不怕死亡的精神,真了不起!“你快回来,我一个人承受不来……”旋律再次响起,朴实清脆的歌声,让电视机前的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任泪水模糊双眼。

“正是花样年华,你却悄然离去。你捐出自己,如同花朵从枝头散落,留得满地清香。命运如此残酷,你却像天使一样飞翔。”夜幕降临,泛起一阵涟漪,春江上再次洒满了银色的月光,何处春江无明月?

感动中国读后感【篇五】

《感动中国》这本书讲了十二位杰出人物的童年故事,他们分别是:高大威猛的姚明、坚强韧拔的杨利伟、任劳任怨的任长霞,乐观活泼的刘翔、同情体贴的徐本禹、热爱母亲的田世国。这些是我最佩服的人。

姚明,从小不懈努力,最终成为篮球巨星。

杨利伟,一个连木梯子都不敢爬的普通县城儿童,但满怀飞向蓝天的梦想,最终成为优秀的航天员。

任长霞,从小梦想当一名警察,也不懈努力,最终成为女警长。

刘翔,从小渴望变形金刚,还和抓人游戏打上了交道,从此和体育结缘,并开始努力学习,最终成为一名优秀跨栏运动员。

田世国,[2004年3月母亲患上尿毒症,他用过多种方法瞒住母亲,不顾自己的腰部刚动过手术,自告奋勇捐出自己的肾,把母亲献给自己的一部分又还给了母亲。但面对手术的经济问题,他不得不辞掉律师工作,于12月前往阿联酋做法律顾问。他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就是砸锅卖铁,也要把母亲的病治好。

林浩,一个不到10周岁的普通二年级学生,在大地震中幸存下来,又重新面对死神,救出两名同学,但他仍然觉得自己不是什么英雄偶像,只是做了一件一个班长应该做到的事。他甚至还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我不是偶像,我是林浩。"

让我们向他们致敬!

感动中国读后感【篇六】

又到了一年一度看观看动感动中国的日子了,我们坐在教室里边打写边看。

我要介绍的是王峰,他也是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位救民英雄,王峰最近几年好不容易的找了妻子,生了两个孩子,孩子才两岁多,王峰冒火救了他们楼上的所有邻居,就出来了以后,自己全烧焦了,在医院里救了五十五天,才就好了一点,又坐飞机来到中国的首部就了好几个时辰,他醒来摇了摇手,一个器官突然坏了,就离开了人世。我佩服王峰的勇敢、不怕死、救别人可以献出自己的生命、把自己的生命看着很弱小,但是,王峰把别人的生命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强大,若果是我,我肯定不会冲进去挨家挨户的敲门去提醒他们这栋楼着火了,大家跑出这栋楼,而且,只要是老人,还都走不动或者是不能走路的,都一个送出了这栋楼了,再能只有20是人伤亡,想我就不会进去,我因该向他学习,这种品质。

这个故事最后在王峰住的地区医疗了好几天,又送到了中国的首部开始医疗,很多人捐了钱还捐了皮肤,王峰的皮肤才慢慢的长出来,最后王峰去世了。

【《感动中国》读后感】

今天我下午第二节课,我们有可以观看感动中国,这里面有能让我们感动的人。开始了就有一个唱了一首歌曲就叫做感动中国这一首歌曲。

首先这两个主持人上来了舞台,世界第一个卫星是孙家栋发明的,这一个人是第一颗人造卫星成功上到了太空,当时那一个时候很艰难,还是发明了人造卫星,然后我们才发明出很多卫星。那一个时候,科技很是不很发达,因为在还没有发达的时候还能打造出一个人造卫星。在以后科技发达的时候就更可一造更多的人造卫星了,在以后就可以造各式各样的人造卫星了,孙家栋说完了这一句话,他就来到了台上了。

孙家栋上来了舞台,就先给主持人捂一捂手才坐下来,给主持人说了几句话,才让另一个支持人说发奖的词,才让一个小男儿和小女儿给孙家栋发奖。

我和孙家栋来说太小了,因为我都没有仔细的好好的思考,而孙家栋却能做好了仔细思考才做出伟大发现,孙家栋的这一个品质我要好好向孙家栋学习,我一定要学习孙家栋学子他的好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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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写读后感:画蛇添足读后感实用版四篇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怎样将自己的独到见解写进读后感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教你写读后感:画蛇添足读后感实用版四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画蛇添足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名字叫“画蛇添足”。故事讲的是:楚国有一家人祭过了祖宗,便将用过的酒赏给下人喝,不过酒太少了,只能够一个人喝,于是就有人提议:每个人画一条蛇,谁画得快画得好,酒就归谁喝。于是大家便在地上画起蛇来。有一个人画得很快,他看到其他的人还差很远,为了显示自己的本领,他又在蛇上画了几只脚。

这时,另外一个人也把蛇画好了,他马上把酒抢过来喝了个精光。先画完蛇的人说:“我先画完蛇,你为什么把我的酒喝光了?”那个喝酒的人说:“你是先画完了蛇,可是,又添上了几只脚,它是没有脚的呀!你画得不像啊!”给蛇添足的人无话可说,低着头走了。看完这个故事,我觉得添足的那个人真是太笨了,自作聪明,本来自己是可以喝酒的,现在反而让给人了,所以,我觉得:我们做事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要做些多余的事,节外生枝,反而弄巧成拙,把事情办糟了。

画蛇添足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读了《画蛇添足》这个寓言故事,在古代楚国有个贵族,祭过祖宗以后,赏给前来帮忙的门客一壶酒。门客们互相商量说:“这壶酒大家都喝不够喝,一个人喝则有余。这样吧,让我们各自在地上画蛇,谁先画好谁就喝这壶酒。”

有一个人最先把蛇画好了,他端起酒壶就要喝,却得意洋洋地左手拿着酒壶,右手继续画蛇,说:“我还能给它添上脚呢。”可是没等他把脚画完,另一个人已经把蛇画成了。那人把酒壶抢过去,说:“蛇本来是没有脚的,你怎么能给它添上脚呢?”说罢,便把壶中的酒喝了下去。

那个给蛇添脚的人终于失掉了到嘴的那壶酒。

读完这则寓言故事,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画蛇不能添足,多此一举,做其他的是也是这样!如果脱离实际,自作聪明,就必然会把事情办坏。

画蛇添足读后感(篇三)

楚国有一个管理祠堂的人,他在一次祭祀祖先之后,把一壶祭祀用过的酒赏给手下的人喝,这壶酒让大家都喝显然不够,让一个人喝却能喝个痛快,让谁喝呢?有人提议:每个人都在地上画一条蛇,谁画的最快就让谁喝这壶酒。大家就都画了起来,有一个人画的非常快,他想:别人都画得那么慢,我再给蛇画上几只脚也是不晚的。

于是,他一边给蛇画脚,一边嘲笑别人画的慢,在他正给蛇画脚的时候,又有一个人画完了,那个人说:“蛇本来没有脚,你画上脚它就不是蛇了,你岂不是多此一举?”说完,他一把抢过酒仰头喝光了,给蛇画脚的人无话可说。

后来,画蛇添足这个成语用来比喻做事节外生枝,不但无益反而有害。我今后做事一定不要多此一举,否则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画蛇添足读后感(篇四)

今天妈妈给我读了一个故事《画蛇添足》。

从前有个地主拿了一壶酒对仆人们说,你们谁先画完一条蛇,这壶酒就给谁喝。仆人们听到这个消息都立即动手画画。其中有一个仆人先画完了,他看到旁边的人都还没画完,就在心里偷笑着说“哼,反正我是第一名,我来给蛇添上四只脚!”正当在他帮蛇添画脚的时候,其中一人马上从他手中抢走了那壶酒说:“这壶酒是属于我的,因为蛇本来是没有脚的!”

这个故事告诉我,做事虽然要快,但是要遵守纪律(规律),当我们做完试卷后要耐心的等待,举手,不要讲话,做小动作。

教你写心得:汪曾祺散文读后感悟实用版七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读后感是记录人们对于一本书的阅读见解和心得。写读后感应该抓住书籍的哪些精髓来写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教你写心得:汪曾祺散文读后感悟实用版七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悟【篇一】

这个寒假,我读了《汪曾祺散文》。这本书收录了汪曾祺先生的散文,包括他的日常生活、美食、自然环境等方面。这里面,我最感兴趣的是“美食”这方面。

书中记录了许多美食,如高邮鸭蛋、蒌蒿等。虽然这些都不是像海参、鲍鱼这样的顶尖食材,但作者运用了多种描写,如写蒌蒿的视觉描写:“蒌蒿……粗如笔管,有节,生狭长的小叶,初生二寸来高”;写咸菜的味觉描写:“不咸,细、嫩、脆、甜”;写做枸杞的动作描写:“用开水焯了,切碎,加香油、酱油、醋,凉拌了吃。”这些细致的描写,体现出了作者对故乡和故乡美食的热爱。

我和汪爷爷一样,也热爱故乡的美食。我的母亲是福建福州人。那里的特色美食有拌紫菜、南煎肝以及各种海鲜。每次去闽菜餐馆吃饭,如“莆田”、“景福轩”,我都喜欢吃这些海产品,如蒸大黄鱼、煎海蛎,因为这是家乡的味道。蒸大黄鱼用的清蒸手法,将鱼的本味保留到极致,是一种鲜味,再浇上酱油,使咸、鲜融合,是闽菜常见的味道。灯光照射下,鱼皮表面金黄得发光,异常漂亮。煎海蛎是把海蛎裹上蛋液,煎成一张大饼,既有海的味道,又有蛋的香味。海蛎非常鲜嫩,正宗的闽菜中的海蛎是要用捞完不久且无沙的。这是我的家乡菜——闽菜!

我的家乡菜,无论我品尝过什么美食,我都不会忘记你;我的故乡,无论我走到什么地方,我一定会记住你!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悟【篇二】

我和汪曾祺虽然生活在完全不同的时代,但他散文字里行间那种热情和幸福,我读起来也能感同身受,我想这是因为我们都很爱生活。读完他的散文集,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北京的秋花》。

在我的印象里北京的秋天好像只有菊花和红叶,可是汪先生却还写到了北京秋天的鸡冠花、凤仙花、秋海棠、黄栌、爬山虎……他笔下北京的秋海棠尤其可爱“银星海棠,大叶甚坚厚,上洒银星,杆亦高壮,近似木本”,很健康茁壮,一点儿不像秋天万物凋敝的样子。汪先生写完北京的秋海棠话锋一转,回忆起他家乡“伶仃瘦弱”的海棠,在他母亲生病过世后,不知道是谁在他母亲曾居住的小屋门口种了两三棵秋海棠。这秋海棠虽然花色苍白,却在秋天也能开花。汪先生每次看到秋海棠就会想到他的母亲。读到这里我很感动,这秋海棠就犹如他的母亲,洁白而让人哀伤,虽然离开了,但还在他的心里,时时刻刻都陪伴在他身旁。

今年春节我也买了一盆海棠,就像汪先生的散文里写的,它也是四个花瓣。我的海棠是粉色的花瓣、黄色的花蕊,花朵小小的,娇嫩的花瓣微垂在绿油油的枝叶上。我生怕一碰花瓣就掉了,所以连浇水也格外小心。我听卖花人说它喜阳,就把它放在窗前。可是即使是冬天的阳光,晒了半天时间,它的.花就落了、叶子也开始卷了。我赶紧把它转移到没有阳光直射的书桌上,天天浇水,一周后才恢复生机。海棠花真是很娇弱,但我会照顾好它,因为我也想像汪先生一样,每天都有花陪伴。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悟【篇三】

汪曾祺何许人也?似有耳闻。语文老师推荐的。理由?文风质朴,文笔清淡,值得好作空话、大话的“我”品味。

借来汪曾祺的散文集,略翻了翻。文章的确富有生活气息,只是,味道似乎不浓。

我只道把汪的文章搁置了下来。只是那夜,心情焦躁,疲乏不堪,我信手拿来汪的散文集,随意翻至了《西山客话》。读着读着,眉头不再紧锁,嘴里也不再抱怨了。完全被朴实文字里所描绘的迷人景致吸引住了——“山前有一片杏树,约有干株。一千棵杏树,都开了花,那可是很壮观了。远望一片浅红的海,如云蒸霞蔚,使人目眩神移。”“弄楼一侧有一棵玉兰。八大处只此一棵,据说是明代所植,高与楼齐,开花时瓣如玉片,蕊似黄鹅,一树光明。”

原来质朴如是的文字可以描绘出如此绚烂的画面,原来用我们的双眼可以发现如此光彩的美景。

看!汪老这样写——“西山多隐士,绝世遗名,只求执守真我。在八大处山庄怡居或小憩,做一个闲人,晨起拾级登山,暮看夕鸟投林,春花秋月,兴衰荣辱,存乎一心,然则‘清冷之状与目谋,营营之声与身谋,悠然而虚者与神谋,渊然而静者与心谋’,淡泊宁静,心止如泓,非但抛却都市繁嚣陆离,更能忘象见性,俨然小隐于野。”

这就是汪老的人生哲学——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

我恍然大悟,沉静的心也似那寂静的夜一般清澈悠远。

自那以后,我开始乐于读汪老的散文。与老人家一起品味生活,品味心情。

汪老定是个吃客,我暗想,坏笑。你看他那不滞于形的文字竟能让人垂涎欲滴。且看《豆腐》一文中——“香椿拌豆腐是拌豆腐里的上上品。嫩香椿头,芽叶未舒,颜色紫赤,嗅之香气扑鼻,入开水稍烫,梗叶转为碧绿,捞出,揉以细盐,候冷,切为碎末,与豆腐同拌(以南豆腐为佳),下香油数滴。一箸入口,三春不忘。”

家常菜,家常文章,家常情调。

汪老用无华的文字回忆着一位位故人,却又那么形象而生动地呈现出富有个性的人物。看他在《赵树理同志二三事》中有这么一段——“赵树理同志担任《说说唱唱》的副主编,不是挂一个名,他每期都亲自看稿,改稿。常常到了快该发稿的日期,还没有合用的稿子,他就把经过初、二审的稿子抱到屋里去,一篇一篇地看,差一点的,就丢在一边,弄得满室狼藉。忽然发现一篇好稿,就欣喜若狂,即交编辑部发出。他把这种编辑方法叫做‘绝处逢生法’。”

人物形象,贵在形似又神似。就在这样的文字中,我除了喜欢赵树理先生,也就更喜欢汪曾祺先生了。

汪老的散文大多如此风格,以平淡致远见长。

我想,汪老散文中的味道,浓起来了。

有人会说,家常文章,不值玩味。但我想,汪老的散文值得我们学习的恰是以下两点:其一,文字不求矫揉造作,文风平易近人,一扫靡艳之风。其二,无论作文,还是做人,都要常葆乐观从容之心态,能懂得以包容之心话“家常人生”。

这,就是我眼中的汪曾祺与他的“家常文章”啊。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悟【篇四】

在汪曾祺的这几篇文中从字里行间都透出了汪曾祺对故乡的怀念和喜爱。在我的生活里,好像并没有这么多的习俗。童年生活也是在家人打造好的规规格格中长大的,在一个混合多民族的城市里长大的。

真羡慕一大群孩子在一起玩,羡慕他们即使在离家很远的地方,也有值得自己怀念和细心品味回味的东西。

汪曾祺的'文中总给别人舒适、亲切、淳朴、自然的感觉,不仅使经历过这些事的人深受同感,还是没经历过如此多习俗的我有有一种亲近的感觉,她的语言非常自然,就如大人轻轻的给小孩讲着睡前故事。有一点好奇,有一点兴奋,有一点轻松。

回想着读过的每一句话,虽不是最华丽的语言,不是字字推敲写出来的语言,但这种猫不可言的东西却让我乐在其中。

总值汪曾祺的文章然我读来非常喜欢。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悟【篇五】

汪曾祺先生是我国当代作家、散文家、戏剧家,被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中国最后一个文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汪曾祺先生的作品半白话、半古文,风趣而幽默;他才华横溢,曾是沈从文等知名作家的学生;他的文字朴实而无华,组合在一起却使人回味无穷。在他的笔下,生活中的一切都是那么有趣。在他的散文中,有关于吃的不在少数,而几乎每一篇都会引起人的食欲,恨不得做起来吃一吃。今天我就要谈一谈汪曾祺在吃上的造诣。

要说关于吃的文章,这本散文集中的《宋朝人的吃喝》这一篇,我印象最深。在这篇文章中,汪曾祺分析得可谓有理有据。他先从发明了东坡肉的苏轼开始,分析了东坡肉的特点,而又从《韩熙载夜宴图》中寻找线索,甚至运用放大镜来观察食物。他更是从《东京梦华录》、《会仙楼》、《水浒传》……等前人的作品中总结。在不同的书籍中对比之后,他得出了结论:宋朝人的吃喝较为清淡,种类也不多,大多是分开各自吃,而基本不吃海味。

当我在看完这些文字后,我颇为感触。以前我偶而会想到一些好奇的事情,却没有去查证。现在想想,如果当时我能学习汪曾祺先生,应该会有不小的收获。汪曾祺先生在他感兴趣的事情上,总会花大功夫去研究、去了解。在他的文字中总会让人感觉到生活的悠闲,给人们带来轻松。他的文字总有一种无形的魅力,或许这也就是“纯粹的文人”的原因吧。我们也更应该学习汪曾祺先生跳脱的人生态度,在遇到困难时也要跳脱出来,自己去寻找问题的答案。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悟【篇六】

汪曾祺的作品中最吸引我的地方是他的语言文风。汪曾祺的作品是可以读出糊口的。这是源于作家对糊口的真诚吧。他所写的都是自己认识的糊口:旧时代的高邮小城、西南边城昆明、文化界的故旧师友、西南联大的师生、北京京剧团的戏曲演员;故乡的大淖、荸荠庵,昆明的白马庙等。

他的作品中总有他自己过去糊口的影子,所以写起来有真切的认知,有感情。

汪曾祺的作品,我看得较多的是披发文。下面我将从他的披发文中举几个例子,分析一下语言,表达我的感触感染和观点。

那棵龙爪槐是我一个人的。我认识他的一切好处,知道那个枝子适合哪种姿势。云从树叶中间过去。壁虎在葡萄上爬。杏子熟了。何首乌的藤爬上石笋了,石笋那么黑。

蜘蛛网上一只苍蝇。蜘蛛呢?花天牛半天吃了一片叶子,这叶子有点甜么,那么嫩。金雀花哪儿好热闹,多少蜜蜂!波——金鱼吐出一个泡,破了,下战书我们去捞金鱼虫。香橼花蒂的黄色仿佛有点犹豫,别的是花飘下,香橼花时掉下的,花落在草叶上,草轻微低头又弹起。——《花园》

《花园》这篇披发文读起来颇有趣味,语言十分的生动活泼。对景物的刻画很好,文字虽是印在纸上,纸虽是平面的,但面前看到的是立体的,是鲜活的,是有生命的。

感觉手是可以触摸到它们的,《花园》中所塑造的景物那样真实地泛起在我面前,唤起了心灵最柔软的那部门,似乎又回到了小时候。

汪曾祺的作品是有生命的,在于他的语言平实、糊口,它所描写的东西也是如斯,平凡渺小,但却凝结着巨大的能够感动人心灵的'气力。汪曾祺专心感触感染糊口中的快乐和温馨,贴近的观察糊口。源于糊口却高于糊口。

胡同是贯串大街的网络。它居闹市很近,大哥酱油,约二斤鸡蛋什么的,很利便但似有很远。这里没有毂击肩摩,老是安安悄悄的。偶尔有剃头挑子的“唤头”(像一个大镊子,用铁棒从当中掠过,便发出噌的一声);磨剪子磨刀的“惊闺”(十几个铁片穿成一片,摇动做声);算命的盲人(现在早没有了)吹的短笛的声音。这些声音不但不显得喧闹,倒显得胡同里更加安静了。——《胡同文化》

汪曾祺描写的胡同中的场景很糊口、真切。人物的特点很光鲜,虽描写每个人物只有简短的一句话,但他捉住了人物的细节,捉住了人物的魂。汪曾祺对风俗的关注体现了他对民族集体糊口和文化的喜爱。

汪曾祺在《咸菜和文化》说:我们要在小说里表现的文化,首先是现在的,活着的;其次是昨天的,消逝不久的。理由很简朴,由于我们看得见,摸得着,尝得出,想得透。汪曾祺写的《胡同文化》语言平实,贴近糊口,也是但愿把这种文化以最简朴真实的方式传递给更多人,让这文化更好的延续下去。

正如汪曾祺所说的:他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

他用朴素着实的语言记实糊口。归有光的“以平淡的文笔写寻常的人事”也尤其受他推崇。汪曾的文学作品展示了现代汉语写作的另一种可能,那就是从活的传统和活的糊口中汲取营养。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悟【篇七】

汪曾祺何许人也?似有耳闻。语文老师推荐的。理由?文风质朴,文笔平淡,值得好作废话、大话的“我”品味。

借来汪曾祺的披发文集,略翻了翻。文章的确富有糊口气味,只是,味道好像不浓。

……

我只道把汪的文章搁置了下来。只是那夜,心情焦躁,疲乏不堪,我信手拿来汪的披发文集,随意翻至了《西山客话》。读着读着,眉头不再紧锁,嘴里也不再诉苦了。完全被朴实文字里所描绘的迷人景致吸引住了——“山前有一片杏树,约有干株。一千棵杏树,都开了花,那可是很壮观了。眺望一片浅红的海,如云蒸霞蔚,使人眼花神移。”“弄楼一侧有一棵玉兰。八大处只此一棵,据说是明代所植,高与楼齐,开花时瓣如玉片,蕊似黄鹅,一树光明。”……

原来质朴如是的文字可以描绘出如斯绚烂的画面,原来用我们的双眼可以发现如斯色泽的美景。

看!汪老这样写——“西山多山人,绝世遗名,只求执守真我。在八大处山庄怡居或小憩,做一个闲人,晨起拾级登山,暮看夕鸟投林,月下花前,兴衰荣辱,存乎同心专心,然则‘清冷之状与目谋,营营之声与身谋,悠然而虚者与神谋,渊然而静者与心谋’,恬澹宁静,心止如泓,非但放弃都市繁嚣陆离,更能忘象见性,俨然小隐于野。”

这就是汪老的人生哲学——恬澹以明志,宁静以致远!

我恍然大悟,沉静的心也似那寂静的夜一般清澈悠远。

自那以后,我开始乐于读汪老的披发文。与白叟家一起品味糊口,品味心情。

汪老定是个吃客,我暗想,坏笑。你看他那不滞于形的文字竟能让人垂涎欲滴。且看《豆腐》一文中——“香椿拌豆腐是拌豆腐里的上上品。嫩香椿头,芽叶未舒,颜色紫赤,嗅之香气扑鼻,入开水稍烫,梗叶转为碧绿,捞出,揉以细盐,候冷,切为碎末,与豆腐同拌,下香油数滴。一箸进口,三春不忘。”

家常菜,家常文章,家常情调。

汪老用无华的文字回忆着一位位故人,却又那么形象而生动地呈现出富有个性的人物。看他在《赵树理同道二三事》中有这么一段——“赵树理同道担任《说说唱唱》的副主编,不是挂一个名,他每期都亲身看稿,改稿。经常到了快该发稿的日期,还没有适用的稿子,他就把经由初、二审的稿子抱到屋里去,一篇一篇地看,差一点的,就丢在一边,弄得满室散乱。突然发现一篇好稿,就欣喜若狂,即交编纂部发出。他把这种编纂方法叫做‘绝处逢生法’。”

人物形象,贵在形似又神似。就在这样的文字中,我除了喜欢赵树理先生,也就更喜欢汪曾祺先生了。

……

汪老的披发文大多如斯风格,以清淡致远见长。

我想,汪老披发文中的味道,浓起来了。

有人会说,家常文章,不值玩味。但我想,汪老的披发文值得我们学习的正是以下两点:其一,文字不求矫揉做作,文风平易近人,一扫靡艳之风。其二,无论作文,仍是做人,都要常葆乐观从收留之心态,能懂得以包收留之心话“家凡人生”。

这,就是我眼中的汪曾祺与他的“家常文章”啊。

教你写读书心得:青铜葵花读后感通用版六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在阅读写的作品时,我们会得到一下启发和知识。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在写读后感时怎样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教你写读书心得:青铜葵花读后感通用版六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青铜葵花读后感(篇一)

一口气读完曹文轩的《青铜葵花》,我已是几番泪洒枕袖。读到最后,我是在手捏纸巾,泪眼迷糊中,才合上书的。可心头胸口,仍是以一股涌动的情愫充斥着。我对书中的两个主人公——青铜和葵花充满着深深地敬意,我敬她们小小年纪在面对苦难(无论这个苦难是历史的、自然的、人为的)时,总是不屈地战胜它,使苦难成了他们成长的沃土,是使他们情感更加深厚的基肥。我对文中青铜的结局是如此同情与担忧,失去葵花,对于青铜来说,生命的流转便没有了轴心,而原本不会说话的青铜在强烈情感的涌动下,竟能张口喊出“葵花”二字,作者如此安排结局更是一份别样的凄美。还有文中这一家人——年迈、慈爱的奶奶;忠厚老实的父亲;任劳任怨的妈妈。因着这一份血浓于水的爱,在面对一场场苦难的无情袭击时,他们以无比坚韧的毅力、坚定不变的信念、执着的向往,铺出一曲曲感人的“命运交响曲”。让我看到了生命的一种不屈、向上、坚劲的张力与强度。正应了我常说的一句话——苦难不是用来击跨人的,而是用来历练人的

青铜葵花读后感(篇二)

在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 >,读了以后非常感动。因为青铜家这么穷,还能把城市女孩葵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抚养。其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大草垛”这一段了。 葵花在和别的孩子玩时,知道了自己要回城市的消息,一直不告诉家人。可没过多久城市里的人就来接她了。

青铜与葵花一起躲进芦花丛,可命运还是把她招回了城市,青铜好像疯了,每天都坐在大草垛上望着船消失的地方,好像在等葵花回来似的。心里也许很痛苦,也很新欣慰,因为,葵花在城市才能有更好地学习环境,更好的生活环境。 这本书给我留下的印象很深,青铜家人这种无私伟大的爱让我很感动。青铜为了给妹妹照相,卖掉自己脚下的芦花鞋,为了给妹妹上学,放弃了自己上学的梦想......青铜对妹妹的关爱是无人能比的。青铜家每个人宽大的胸怀,也令我十分感动。由此,我也想到亲人对我的关爱,我要感谢他们,要有一颗感恩的心。

青铜葵花读后感(篇三)

自从读完《青铜葵花》这本书后,我一直有很大的感触。这本书很让人感动,青铜一家朴实无华的精神令人敬佩。

这是一个名叫青铜的男孩和一个名叫葵花的故事。葵花是城里的一名雕塑家的女儿,因父亲不慎跌入水中死去,青铜家便收养了她。青铜家是整个村子里最穷的。葵花7岁,该上学了,哑巴哥哥青铜11岁,也渴望上学,但因为太穷,所以只能选择一个,最终选了葵花。当葵花11岁时,整个村遇到了蝗灾,家里没钱,奶奶只好以去探望妹妹的名义去捡新棉花,换钱。因为过于疲惫,奶奶患上了重病,换来的钱给葵花交完学费就没多少了。葵花为了奶奶,故意考不好试,去江南拣银杏挣钱。当葵花回来时,奶奶就撑不住去世了。不久市长知道了就把葵花接回市里,青铜一家都不舍得。青铜不管日晒雨淋每天坐在草垛上等待着葵花,当他再次看见葵花时,他用尽平生力气,喊出了葵花的名字。

我要向青铜葵花学习,应当勇于正视痛苦,学会善待周围的人,以乐观的心态去付出,去感动大家,付出就是爱。要知道人最宝贵的不是财富而是无私的奉献。

青铜葵花读后感(篇四)

暑假里,我读了曹文轩教授写的《青铜葵花》,故事的主人公是男孩青铜和女孩葵花。这是一个讲述苦难、善良和大爱的故事,它带给我心灵上的震撼,我仿佛置身其中,深刻地体会着故事里的种种苦难,同时,也感受到故事带给我的正能量不怕痛苦,要善良,热爱生活!

青铜是大麦地村一户贫苦人家的孩子,早年因为发烧变成了哑巴,他的世界是安静的、孤独的;而葵花本是城里的孩子,不幸母亲很早就离开人世,她从小跟随父亲生活,随着父亲的意外离世,葵花来到了青铜的家里。葵花是一个懂事善良的姑娘,她与青铜一家人有种说不出的缘分和情感,用书里的话说:“她在跨进青铜家门槛的那一刻,她已经是奶奶的孙女,爸爸妈妈的女儿,青铜的妹妹。”她很快地融入了青铜家的生活。一家人为了抚养葵花,用尽心力,而青铜更是在沉默中无微不至地呵护着葵花。

“唉!选谁呢?”因为青铜家穷,只能让一个人去上学。青铜都十一岁了,可以上“哑巴学校”;但葵花七岁了,也到了上学的年龄,虽然青铜做梦都想去上学,他还是设法把上学的机会让给了葵花。为了葵花不受欺负,在葵花上学期间,青铜每次都亲自接送。当刘瘸子来学校照相时,对大麦地的孩子来说,这是一件多么令人渴望的事啊!葵花也不例外,可能知道自己长得好看,她特别想照一张照片,可是最后,全班只有葵花一个孩子没照相,她却没有对家人提起一个字,因为她知道家里没钱照相。青铜和家人知道了这件事,都觉得亏欠了葵花。

为了葵花能照相,一家人不辞辛苦编芦花鞋,青铜冒着风雪站在街头卖芦花鞋;为了葵花夜里能读书,青铜耐心地捕捉萤火虫做成南瓜灯;为了葵花能看到马戏,青铜把她驮在自己的肩膀上;为了葵花能够漂亮地演出,青铜在冰雪地里给她做冰项链;当蝗虫把庄稼吃光时,为了让葵花能吃饱,青铜去抓野鸭冻坏了脚板;为了让青铜识字,葵花自己教青铜;为了给家里赚钱,奶奶昏倒在了麦地;为了给奶奶治病,葵花故意考砸,想让自己不再上学;为了葵花的大好前程,一家人竟不顾痛苦,让葵花回到城里……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体会苦难,才能尝到幸福。青铜和葵花就是在苦难中享受着这种幸福。我们也应该正视苦难,以一种对苦难的风度和善良的心,来热爱生活。

青铜葵花读后感(篇五)

近来,我看了不少好书,有《小鹿斑比》、《夏洛的网》、《草房子》、《青铜葵花》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青铜葵花》,它讲述了葵花和青铜之间触人心的故事。

《青铜葵花》的作者是著名的曹文轩,他写的作品特别多,有《山羊不吃天堂草》、《草房子》、《飞翔的鸟窝》、《萤王》等。《青铜葵花》也是他的名著之一。主要讲了葵花的爸爸为了自己画的向日葵花,溺水而亡,葵花无家可归,青铜一家领养了葵花,因为家里穷,所以家里只能让一个人去上学,大家一致同意让葵花去。以后,只要葵花有时间,就教青铜写字,青铜自然而然会写几个字了,之后,学校的刘瘸子要给孩子照相,需要钱,葵花为了给家里省钱,就不去照相。到了冬天,青铜去卖一百零一双鞋,将那些鞋都卖了出去。过几年后,葵花接走了,再被接走的时候,青铜这个多年不说话的哑巴,竟结结巴巴的说了声葵......花......

也许你会问:“该走的走了,该说的话说了,这样,有什么意思吗?”别急,你还没听我的推荐理由呢!里面的一句一字,都浮现出了一个个画面,如:爸爸溺水而亡,一朵朵葵花在碧波荡漾的水波上,令人心醉神迷地开放着。读到这儿,仿佛那一朵朵葵花正在默哀,默默地哭泣。

想知道青铜一家明明非常的贫穷,但为什么领养了葵花吗?想知道领导为什么接走了葵花吗?那就请大家快去看看这个感动了整个世纪的世界名著吧!

青铜葵花读后感(篇六)

本学期,我们的语文马老师向我们推荐了《青铜葵花》这本书,读着读着,我感动极了。不夸张地说,此前我还从来没有读过如此催人泪下的亲情故事,合上书很久了,我仿佛还能听见小男孩的呼喊,仿佛还能看到小女孩的依依不舍。令我意犹未尽。

这本书是作家曹文轩在XX年的激情奉献,曾获得过多个文学奖项。说的是一个哑巴男孩和一个城里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五岁时因为受到惊吓而失语;女孩叫葵花,一个乖巧、聪明、漂亮的艺术家的女儿。因为一个非常偶然、特别的机缘让两个毫不相干的农村人和城里人成了兄妹关系。他们一起生活,一起成长,一起与艰苦的生活作斗争、一起在苦难中成长。可是,命运将女孩召回了城。因此,男孩总是在大草垛上发呆。又因为女孩,给男孩带来了奇迹,让他从哑巴变成了正常人。这本书秉承作者一贯的唯美风格,描写细致、清新、感情真挚,书中的人物命运跌宕起伏,读来让人不觉为两位小主人公的命运揪心。作品写苦难——大苦难,将苦难写到深刻之处;作品写美——大美,将美写到极致;作品写爱——致爱,将爱写得充满生机与情意。看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亲情是无价的,苦难也是一种财富,亲情帮助我们战胜苦难,苦难中的亲情更加显得珍贵,苦难同时也让人成长。

故事发生的年代已经离我们远去了,但我们不能忘记历史,不能忘记过去的苦难,记住苦难,记住“苦难兴邦”的道理,珍惜今天的日子,才能茁壮成长。

[读书心得参考]感动中国的读后感实用版七篇


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通过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读后感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那么,一篇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怎么写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读书心得参考]感动中国的读后感实用版七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感动中国的读后感

“感动中国十大人物评选”,看完之后,不禁百感交集。

平凡的人,不平凡的事,让人为之而动容,人间有真情,人间有真爱,中华人民是值得歌颂的。

解放军为了灾区人们克服重重苦难,抢险救灾;乡村教师为了山区孩子的将来而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奥运团队为了祖国的百年梦想,兢兢业业,向世界展示了中国的风采……这一切的一切,都令我们骄傲!唐山十三位农民工,南方大雪时他们奔赴湖南,汶川地震中他们的身影又出现在四川,而且两次的救灾抢险全部出于自发。他们没有鲜亮的外表与华丽的语言,但是他们的行为证明了中国最广大群体的发自内心的最淳朴的善良。

他们在大难时出现,成为大家的“救星”,表明了我们中华民族是多么的团结啊!一对在海拔2800米的山寨执教的教师夫妇,为了山寨里的娃娃可以学得知识,不再是文盲,便去那里当教师。可是要上学校只有唯一的路径:爬云梯、登陡坡,穿梭于悬崖峭壁间。这些只能在探险纪录片中听到的词汇摆在面前,想想都要望而却步了,可是他们做到了,那么艰难的条件,十八年如一日,他们做到了。因为他们的无私奉献,山寨里的娃娃们能够走出大山。“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

他们这样做,就是为了使中国的新一代变得有知识,使中国更强大。……那些叔叔阿姨们的英勇事迹使我们热泪盈眶。我们还是少年,并不能做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可是我们可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要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加强自身的素质,学好科学文化知识,自觉维护公共次序,爱护公共卫生,和每一个人友好相处,看到别人有困难,能主动伸手帮助……并持之以恒,那么日积月累就不是一件小事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更加和谐、美好。今天,我们以中国为荣,明天让中国以我们为荣!

感动中国的读后感

坐在寂静的电影院里,一片萧然,唯有那一幕,被深深吸引:一位母亲,坐在教室里,聚精会神地听老师讲课。她的眼神里尽是听课的专注,学习的刻苦,还含着无尽的母爱。

一位母亲,为了自己失聪的儿子,十六年与孩子一起同窗苦读。她是儿子的老师,是儿子的耳朵,是儿子最温暖的怀抱,最贴心的母亲。

就是这样一位母亲,为了儿子的明天,辞去自己的工作,学唇语,用一个母亲惊人的耐力为儿子创造了奇迹。复杂的方程和定律阻挡不了她对儿子的爱,年过40岁的她学的再吃力,再劳累,却始终对儿子说:“我不累。”不累,是她爱的谎言;儿子,是她心中唯一的牵挂。谁能说她没有头悬梁、锥刺股的努力?谁又能说她没有映雪读书的刻苦?她,一位平凡爱子心却不凡的一位母亲,就是同桌妈妈——陶艳波。或许,我们的母亲亦是如此,她们也是茫茫人海中平凡的人。也许,她们没有伟大的作为,却是你心中埋藏最深的那份感恩。赞颂母亲的伟大却似是而非,说母亲平凡朴素却又游刃有余。

闭上帷幕,拉开我们现实的窗户。在那缕阳光的飘撒下,用心去描绘那熟悉的脸庞,用情去泼墨心中最美的她。因为爱,因为感激,因为有多少日子,是她陪伴在你左右,十四年相守,细心呵护。你是否这样报答她?幼时,她悉心照料,喂你吃饭,你报答她,把饭吐在衣服上;儿时,你快乐的玩耍,你报答她,给她洗不完的脏衣服;少

时,为你有出色的成绩,每天送你上学,你报答她,埋怨她,与她顶嘴。她那无声的爱,胜似巍峨高山,潺潺流水。

何不送她一株百合?给她一个温暖的拥抱,用你被感动的泪珠去感恩她那爱到憔悴的心?用一个孩子的名义,对她说:“谢谢您,妈妈,我爱您!”

感动中国的读后感

又到了一年一度看观看动感动中国的日子了,我们坐在教室里边打写边看。

我要介绍的是王峰,他也是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位救民英雄,王峰最近几年好不容易的找了妻子,生了两个孩子,孩子才两岁多,王峰冒火救了他们楼上的所有邻居,就出来了以后,自己全烧焦了,在医院里救了五十五天,才就好了一点,又坐飞机来到中国的首部就了好几个时辰,他醒来摇了摇手,一个器官突然坏了,就离开了人世。我佩服王峰的勇敢、不怕死、救别人可以献出自己的生命、把自己的生命看着很弱小,但是,王峰把别人的生命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强大,若果是我,我肯定不会冲进去挨家挨户的敲门去提醒他们这栋楼着火了,大家跑出这栋楼,而且,只要是老人,还都走不动或者是不能走路的,都一个送出了这栋楼了,再能只有20是人伤亡,想我就不会进去,我因该向他学习,这种品质。

这个故事最后在王峰住的地区医疗了好几天,又送到了中国的首部开始医疗,很多人捐了钱还捐了皮肤,王峰的皮肤才慢慢的长出来,最后王峰去世了。

【《感动中国》读后感】

今天我下午第二节课,我们有可以观看感动中国,这里面有能让我们感动的人。开始了就有一个唱了一首歌曲就叫做感动中国这一首歌曲。

首先这两个主持人上来了舞台,世界第一个卫星是孙家栋发明的,这一个人是第一颗人造卫星成功上到了太空,当时那一个时候很艰难,还是发明了人造卫星,然后我们才发明出很多卫星。那一个时候,科技很是不很发达,因为在还没有发达的时候还能打造出一个人造卫星。在以后科技发达的时候就更可一造更多的人造卫星了,在以后就可以造各式各样的人造卫星了,孙家栋说完了这一句话,他就来到了台上了。

孙家栋上来了舞台,就先给主持人捂一捂手才坐下来,给主持人说了几句话,才让另一个支持人说发奖的词,才让一个小男儿和小女儿给孙家栋发奖。

我和孙家栋来说太小了,因为我都没有仔细的好好的思考,而孙家栋却能做好了仔细思考才做出伟大发现,孙家栋的这一个品质我要好好向孙家栋学习,我一定要学习孙家栋学子他的好品质。

感动中国的读后感

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感动中国——十二位杰出人物的感人故事》。这本书主要介绍了中华擎天柱姚明、中华飞天第一人杨利伟、人民卫士任长霞、风之子刘翔等十二位杰出人物的感人故事。他们代表着一个个鲜活而富有热度的生命,代表了一种精神,更是文明的象征;他们是一种再适当不过的激励,更向我们展示了爱的化身以怎样一种美丽的形式徜徉人间。

而我印象最深的是《中华擎天柱——姚明》。文章主要讲述了姚明小时候开始学打篮球到他取得成功的故事。刚开始进入少年体校训练时,老师要姚明投篮50次,他就自觉地一次又一次地投射,从不“偷工减料”。在体校磨炼意志和增强体质的时光没有白费,两年后,姚明进入了上海青年队。从此以后的每一次训练,姚明都非常认真刻苦,经常是汗水浸湿背心也顾不上擦。渐渐地,姚明从替补队员到主力队员,每一次比赛他都像是一只初生的小牛犊,充满着虎虎生气。如果比赛失利,姚明会冷静下来好好地审视一番自己,意识到了自己哪些弱点和不足,就会想尽办法琢磨出改进的办法和途径。正是姚明这种认真的态度和他的刻苦训练,最后他打进了nba,还被国外友人称为“明王朝”、“移动长城”。姚明成功了,但他并没有忘记培养他的祖国,当祖国需要他时,他就立即回到祖国的怀抱,并为祖国赢得荣誉。

姚明的故事让我明白了只有刻苦努力,才能取得好成绩。他还让我明白了“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道理。

感动中国的读后感

感动中国,温暖人心,河南人的身影,从来都是浓墨重彩的存在。

王锋带着女儿第一时间跑出后又立刻折回头救出妻子和儿子。这是王锋第一次进入火海。

想到二楼住着的托教老师和两个学生,王锋毫不犹豫再次冲进火海,把他们安全送出。这是王锋第二次进入火海。

楼上还有房东一家四口,还有十几个邻居,王锋在爆炸声中,再冲击火海,挨门挨户敲门示警。这是王锋第三次进入火海。

楼里二十多个人得救了,而原本最容易逃生出去的王锋三进火海被烧成了一个碳人,全身烧伤面积达92%,双眼烧伤,肺部呼吸道重度烧伤......

王锋火海救人的消息迅速传遍大街小巷,媒体通过走访调查发现了很多细节,其中就拍到了王锋最后一次出来呼救绵延五十米的血脚印。

王锋的伤情牵动着千万人的心,短短六天时间收到社会各界捐款两百多万元,所有人都在祈祷,英雄王锋一定要坚强的活下来。

但不幸的是,20xx年十月一日,王锋的病情突然恶化,下午4点34分,终因器官衰竭,在救治了136天之后,永远离开了我们。消息传来,人们陷入深深的悲痛…

河南籍候选人连续第四次荣膺“感动中国”年度人物,在他们的身上,体现的正是河南人最朴素可贵的品质,有力地展示了河南人民纯朴善良、无私奉献的情怀。

看了感动中国之后,我收获了很多,我收获的不仅是这些文字上的,更多的是内心中无法言喻的。这一批批的感动中国人物,他们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感动中国的读后感

感动是什么?感动是一个小天使,把爱洒向人间,温暖人的心灵;感动是一个五味瓶,酸、甜、苦、辣、咸都包含在里面;感动是一个催泪弹,让多少让痛哭流涕......感动就在那一瞬间,让多少英雄落泪,浪子回头,今天,我读了一本书《感动中国》,那里边的人物让我受益匪浅。最令我感动的是《听,花开的声音——邰丽华》。我每读一遍,心就碎一次。

提起邰丽华,大家都很熟悉吧!她是20xx年春节联欢晚会中的《千手观音》领舞者。她那优美的动作征服了每一个人。但大家可能都不知道她背后的坎坷。在她出生的时候,是个秀美脱俗的小天使。但命运偏偏戏弄人。在邰丽华二岁的时候,邰丽华永远告别了声音。但邰丽华很坚强。在她七岁的日记里写了一句话:我要学张海迪姐姐,虽然没有了健全的身体,但要有一个完整的人生。我震撼了!一个七岁的孩子竟写出了这样有道理的话。再想一想,一个聋哑人什么都听不见,她要比别人付出多少倍的汗水啊!她的坚持不懈令我感动。同时我也深感惭愧。我们现在都是家里的小皇帝、小公主。成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遇到不顺心的事就冲父母发火。成天拿父母当出气筒,真是不应该啊!花开无声,却美丽。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会乘风破浪,展开双翅坦然面对困难!

感动中国的读后感

张海迪小时候不幸换上了脊髓血管瘤,因此她以后的生活不得不和轮椅相陪伴。她开始自学针灸,还经常用针灸给人们治病。张海迪在与命运抗争时,还自学完成了大学和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了多门语言,凭着这些基础,她翻译出版了《丽贝卡在新学校》、《海边诊所》等作品,自己创作了《生命的追问》、《鸿雁快飞》等作品。张海迪的坚强值得我们敬佩。

王顺友是一位普普通通的邮递员,但他当邮递员的24年来,竟然没有延误一个班期,没有丢失过一个邮件,更别说他还是用马来送信的了!虽然送信只是一个简单的任务,但如果要把它持之以恒地干下去,却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但王顺友用他的执着,尽了绿衣天使的职责,他难道不是一个值得我们称赞的人吗?

在这本书中,还有许多许多这样的故事,他们做的虽然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也需要坚强的意志和高度的责任感,这样才能为社会出一份力。即使像鲁迅、朱自清这样杰出的人,也是不断坚持持之以恒地学习和创作,才能取得这么高的成就。北宋著名文学家苏轼曾说过:“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英雄模范任务实际上就是靠着坚强的意志,做一件帮助别人活着坚守自己工作岗位的事情,为大家、为社会做出自己力所能及的贡献。实际上,我们只要坚持下去,也一定会为社会作出自己的奉献。

让我们来学习他们吧!

教你写读书心得:格列佛游记读后感万能版六篇


托马斯·卡莱尔说过:“书籍——当代真正的大学。”因此,我们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比如中外经典名著,它是人类知识的总结。每次阅读完中外经典名著后,都会体会到书中人物那终身百折不挠的精神。为了可以记住当时读完书后的所思所想,就必须写一篇读书笔记。那么,你知道写一份读后感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教你写读书心得:格列佛游记读后感万能版六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篇一)

这学期刚开学我买了一本书,它的名子叫《格列佛游记》。它是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

游记中的小人国,大人国里光怪离奇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99年格列佛和船长大威廉皮得查一起到南太平洋去航行。身为外科医生的格列佛随船航行到南太平洋,不幸中途遇险。格列佛死里逃生,漂到海岸上。当他苏醒过来的时候,惊讶地发现自己已被细细的绳子捆住了,而周围都是比他小十二倍的“小人”。在那里有两座小人岛,每个岛屿上有一个国王。其中,一个岛屿上的国王很恶毒,贪婪想要利用格列佛这个“巨人”占领另一个岛屿,他们想哄好格列佛,于是,每天早晨提供六头牛、四十只羊和其他食物供格列佛食用。此外,还有相应数量的面包、酒和其他饮料,并派名仆人分列在格列佛卧室的两侧,另外还派遣3名裁缝师傅为格列佛做一套小人国的民族服装。派出名著名学者教格列佛小人国的语言。但格列佛不想发起战争,只想维护小人国的和平。在格列佛的努力下,他们这间的斗争终于结束了。格列佛成功了。但国王却想害死他,最后格列佛用一种奇特的方法离开了小人国,终于回到了英国。

文中的巨人国,与小人国恰恰相反,身高是格列佛的十二倍。格列佛与巨人国的国王交谈,想让巨人国制作火药枪炮来巩固国防,可是国王不同意,他不想发起战争,他宁愿失去半壁江山,也不愿涉足这种秘密,他要以理智和仁慈来治理国家。

巨人国,人大,但人好,就像官职小的人,人好,为人民做好事,这才叫做“大人”。

小人国,人小,但人坏,就像官职大的人,人坏,贪得无厌,那才叫做‘小人’。看到这儿我觉得做人要就要做个朴实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

[9]文中格列佛曾经到过慧因国,我很羡慕格列佛能有幸到慧因国,那里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要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社会中,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x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而抛弃自己的亲生父母[9]……[9]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小心上当受骗。

看完《格列佛游记》之后,我们不能不审视自己,我们身上到底有没有这些顽疾劣根的影子。贪婪、党争、伪善、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妒嫉、淫欲、阴险和野心。文中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它大谈人的人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

有句话我认为评论得很经典,以夸张渲染时代的生气、籍荒唐痛斥时代的弊端。在厌根和悲欢背后,这是一种苦涩的忧世情怀。

没有想到那些在那些朴实得如同流水帐的大白话游记中,竟蕴含着这么深邃的内涵。我期盼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像慧因国,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我愿为此付出努力,也希望大家与我一道,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开始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篇二)

当我第一次见到此书,我以为是像《鲁滨孙漂流记》那样的小说。而当我翻开书,看了书的前言才知道了,原来这个一部充满童话色彩的讽刺小说。但小说的童话色彩只是表面的局部的特征,尖锐深邃的讽刺才是其灵魂。

他讽刺地道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他挖苦地描述了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作者不仅讽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种种,我认为更重要的是否定了整个人类社会。耶胡代表人类,而主人公却是如此厌恶耶胡。书中的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作者对社会的不满。

另一方面,主人公在慧因国里与慧因的生活是最令他难忘的。他们的国家不会出现表示罪恶的字眼,像:欺骗、怀疑、狡猾等等之类的词。所以他们的社会不会有欺骗、怀疑、狡猾、陷害、阴谋、贿赂。那个世界才是一个真正充满幸福和快乐的地方。以至于当主人公离开那里时流下了悲伤的眼泪。

看完《格列佛游记》之后,我们不能不审视自己,我们身上有没有这些顽疾劣根的影子。

我们的社会虽然不像当时英国那样败落,但也好不到哪去。小偷小摸、乱扔乱丢、破坏公物。都是我们身边随处可见的事。杀人放火、贩毒残暴疯狂。也是我们在电视中经常见到的事,都已经不足为奇了。

这么一个浑浊的社会,是要靠我们来澄清的。现在的我们虽然不能做出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情来,但是可以做我们能做到的事。就算是低下头拣起一片垃圾,写一篇环保文章,号召朋友亲戚这都是我们轻易能做到的。

我希望我们的社会能在我们一代一代的努力下,成为像慧因国那样的社会。我愿为此付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阳光,少一点污染。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篇三)

这个暑假,我迷上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整天看得废寝忘食。作者乔纳森·斯威夫特给我们讲述了主人公格列佛在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慧骃国四个国家的奇异旅程。故事写的栩栩如生,我读后如身临其境,深有感触。

在小人国,格列佛曾帮助皇帝夺取他们的敌国——不莱夫斯库帝国的战舰,熄灭了皇宫的熊熊大火,可阴险的海军大臣和财政大臣嫉妒格列佛,常常向皇帝打小报告,皇帝决定刺瞎格列佛的双眼。格列佛听到消息连忙逃到了不莱夫斯库帝国,又通过在海边发现的小船到了祖国——英国。读完这一篇章,我觉得格列佛非常有胆量,尤其是他夺取不莱夫斯库帝国战舰时,不怕敌人那尖锐的、像雨一般的利剑,把战舰运了回去。以前,我总是胆小害怕,不敢走夜路,可格列佛的精神打动了我,以后我要向格列佛学习,做一个勇敢的孩子!

在大人国,格列佛有幸被国王请到王宫里,每天跟国王一起谈论政治和文化。格列佛发现,这个国王非常精明,有超强的理解能力,却对格列佛的祖国上的事情非常的“无知”,认为发明杀人武器的人是“人类的公敌”。格列佛在这里生活的很好,但他还是想回家。一天,国王把格列佛放在一个箱子里带到海边,突然来了一只鹰夺走了箱子。箱子被英国船发现,船上的人射掉了箱子,救出了格列佛。

在飞岛国,格列佛观看了这个岛的奇景,又在巫人岛见到了死去的名人。最让我惊奇的是格列佛在旅途中遭遇海盗的事。海盗登上船后,他毫不畏惧,沉着、冷静、不慌不忙。这十分值得我学习。我遇事总是慌慌张张,我要学习格列佛,遇事冷静,敢于面对。

在慧骃国,格列佛跟“慧骃”生活了三年。在这里,“慧骃”是一匹马,是这里的主人,而“人”则是这里的牲口,名字叫“野胡”。但格列佛非常喜欢这里,这里有与众不同的文明,他学到了不少的美德,生活的很快乐。可是在“慧骃”全国代表大会上,他们一直要求赶走格列佛,没办法,格列佛只好走了,在离开的时候,格列佛十分伤心,恋恋不舍。

这就是格列佛游览的四个国度,神奇而又惊险。我想:要是能去这四个神奇的国度游览一下,那该多好啊!要是能碰到我的偶像——勇敢的格列佛,那就更棒了!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篇四)

《格列佛游记》既是一部脍炙人口的优秀小说,也是一章具有着强烈讽刺意味的哲理文。他讽刺了社会上的种种丑恶,却又不明说出来,而是巧妙的将它们安插在书中的故事中,把人类贪婪,为了谋权牟利的心机在小人国的大臣们身上体现出来。把人类妄自尊大,自以为是,掠夺残忍的本性在与大人国的交往中体现出来。与学生共读了《格列佛游记》,受益匪浅。这本书是美国著名做家斯威夫特一自己的名义写的,书中的主人公格列佛游历了许多地方,好多地方是人们不曾到达的,他也以自己的真诚善良赢得了当地许多人的爱戴和拥护。

他曾经经历了神奇的小人国,那里的人们开始把他当做怪物看待,但最后由于自己的真诚而成为了好朋友,他周游世界,到过慧铟国,经历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他对发生的任何事情都是积极乐观的态度,以自己坚强的意志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

学生很喜欢这本书,可以从书中找到许多做人的道理,学到许多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我真想和格列佛一样的周游世界,探询人们不知道的秘密,我告诉学生只有学好知识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教育他们一定要好好学习。在书中我非常喜欢作者的一段话,那也是他的人生所得,值得我们去体会,我也会把这段话当做我的做人标准。

“人人都能拥有真诚,公正,克制自己等等美德。如果人人都能实现这些美德,再加上经验和善本之心,人人就能为国家尽义务,只不过还需要学习一段时间罢了。如果一个人缺少德行,即使他具有卓越的才能也于事无补”。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篇五)

读完《格列佛游记》一书,我的内心颇有感触。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是英国的斯威夫特,这本书主要讲了格列佛在航海中遇上风暴,先后去了“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慧骃国”,在那里发生了各种各样的故事,最后平安回家。

《格列佛游记》中的格列佛去过的地方都很有趣,其中,“大人国”和“慧骃国”是我最喜欢的两个国家。“大人国”,顾名思义:那里的人都比我们这些人要大一倍,不,是要大好几倍。至于到底大几倍,书上好像没说。

在大人国里,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个片段,第一个是格列佛被农夫发现后被当成了赚钱工具,后来是因为农夫觉得他不行了,才把他卖到皇宫,从这里我可以看出农夫是一个贪图财富的人。虽然没有直接说出来,但农夫的各种行为还是把这点表现的淋漓致敬。怪不得简介里说这是一本讽刺小说呢。

第二个我喜欢的片段是格列佛和四只超级大的黄蜂对战时,不得不说,格列佛还真是厉害,以一敌四都胜利了。要是我啊,早就“举白旗投降”了。

接着,该讲讲慧骃国了。慧骃国给我的第一印象便是新奇,因为这个国家居然是由“慧骃”来管理“野胡”的。“慧骃”就相当于马,不过,“慧骃”比马有理性,还可以说话,是这个国家的管理者。

至于野胡嘛,其实它们长的并不太好看,甚至会让人觉得恶心,但巧的是,这野胡偏偏和我们人类长得很像,按书上所描述的,这种生物应该是“未进化完成的猴子”,要知道,格列佛在慧骃眼中一直是一只野胡呢。

《格列佛游记》真精彩!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篇六)

这本书讲的是格列佛以海上医生的身份随同一艘船出海航行,后遭遇风暴孤身一人涉险了一些神奇的国家,最后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国家的事情。情节曲折、玄妙,又不乏幽默。把格列佛的历险写的栩栩如生,有趣极了。

与其说是“格列佛游记”倒不如说成是“我与格列佛的游记”呢,因为我在阅读这本书时几乎入迷了,似乎就是我和他一起历险一样。但是我又从心里佩服他的机智勇敢,他总是给我一中“逆境丛生”的感觉,这点就是他历尽艰险后从新踏上自己的国土的主要原因。

所以我果断要向他学习这种精神,否则的话,若我以后碰到这种事情的话说不定早已经一命呜呼了呢!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使得我读了几遍了还是觉的没看够,它实在太有趣了,我十分喜欢《格列佛游记》这本书。

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有心动了?那就快读一读这本书吧!记住噢,它的名字叫做《格列佛游记》!

【实用】岛上书店读后感实用版六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优秀的书籍后,内心都一定会有所触动。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那么,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实用】岛上书店读后感实用版六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岛上书店读后感(篇一)

刚开始看几乎要读不下去了 满篇都是我不认识的作家 没看过的书名 ,AJ这个老男人孤僻又坏脾气过着颓废的生活。但还好我坚持读下去了,坚持读的原因还是书名太引人遐想 ,“小岛书店 ”:书店本身就带给人愉悦的感觉,主人公再不济,书店总是美好的吧。而且小岛书店店门上那句“没有谁是一座孤岛 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挽留了我,的确,再读那么两章故事就变得丰富而趣味起来了,和AJ那个古怪的人一样 当玛雅出现后整本故事整个人生渐入佳境(我才不会告诉你好几个中午为了看这本书我几乎牺牲了我宝贵的午睡时间[发呆])其实看到玛雅带给AJ变化的时候我是振奋的 但是不免又有些失望 :oh !又是一个爱和家庭改变全世界的故事 ,和所有美国励志电影一样!然而随着故事的发展 我也逐渐改变了些许看法 ,这不是爱拯救世界的故事 ,是人、书本和书店的故事,书店联结了AJ 、玛雅、艾米莉亚、兰比亚斯、伊斯梅,作者娓娓道来 在很多的细节上前后呼应 看到总让人会心一笑 然而整本书也就在这样平淡的叙述中画上了句号 故事的高潮似乎被刻意的压了下去,也许这就是生活 多么的痛苦 等回首再看 也只是往事罢了,引用故事最后的一句话“我们不全是长篇小说 也不全是短篇故事 最后的最后 我们成为一部人生作品集”

岛上书店读后感(篇二)

这书挺好的。

读到一大半时我依然不知道这本书的主题是什么,当然,这很有可能是托了我那迟钝且世俗的个人素养的福。基本应该说是上一本温情的治愈的感人的读起来有点淡淡的书吧?书里面金句颇多,比如我们不是长篇小说或短篇小说,也不是诗集,我们是作品集。而且里面肯定也有不少笑话。谁不是呢......

当我想要写点什么时我野心勃勃,真的开始动手时,脑子里的想法完全是一锅粥。原来我并不知道自己想要表达的主题,就像读这本书时一样,主题应该就在阅读的整个过程里面,读完时才会变得清晰了一点,但很难用一种已经把书读完的人的口气给还没看的人说点什么,更加写不出让自己满意的一段话。难道是害怕书店老板那高深的文学素养(奇怪的个人癖好)会给我来一段不失温和但伤害十万加的评论?

老板是个书呆子,娶了个好老婆,有一天美好的生活因为车祸变得破碎,他把自己变成了孤岛,麻木地活着。接着有一些不好的事情发生了,却给他送来了小天使,阳光再次笼罩了他。可生活总是在等着给人使绊子,为了让人们真切地看清这一路走来的风景,静静地看着自己深爱着的和深爱着自己的人。感受生命的意义——“爱”。我认为全书的高潮部分在老板手术前后。

也许只有当我们闭上嘴的时候,我们才能开始真正的思考,并感受爱。难道这就是主题?不,别听我瞎说,还是自己看看吧,人生绝不能够被几段粗糙的句子说清楚。

你居然看到了这里?你太无聊了,这样的话,那这本书对你来说应该算“很刺激”的。

岛上书店读后感(篇三)

在一座与世隔绝的小岛上有个书店,书店老板名叫A·J·费克里。这个男人不是本地人,他与出生在本地的妻子妮可相识于大学,毕业后一齐回到了妮可的家乡艾丽丝岛,用她的一笔基金开了这家“小岛书店”。

A·J·费克里性格孤傲古怪,对图书的品味很独特,他不喜欢童书,个性是有写到孤儿的,他厌恶魔幻现实主义的小说,杯具的非虚构文学,吸血鬼故事,名人图书,他也不进处女作,年轻女性喜欢读的畅销书,诗集和翻译作品,他只喜欢文学作品,尤爱短篇。书店的收入主要来自夏季的游客,但他又厌恶游客。他跟镇上的居民没有什么交往,大家都觉得他怪怪的。要不是妻子妮可做了一些营销活动,能够想象单靠他书店的经营状态不会有多好。

这一年,怀孕两个月的妻子发生车祸身亡,成为鳏夫的A·J·费克里,活在对爱妻的无尽思念中。书店虽然照常营业,销售额却创下历史最低。屋漏偏逢连夜雨。在一个醉酒之夜,他家中唯一值钱的珍本书被偷了。不久之后,有人还把一个2岁的幼儿丢在了他的书店,期望孩子在有书的地方长大。

这是艰难的一年,也是充满奇迹的一年。原本A·J·费克里会继续走在把自己喝死,把生意做垮的路上,但这个小孩真正改变了他的人生。当他在书店的地板上抱起向他伸着胳膊的玛雅,她搂着他的脖子时,一切就不再与之前相同了。

之后,A·J·费克里领养了玛雅,成为了一名父亲。表面看来,是他拯救了这个孤儿,但实际上玛雅才是他的人生拯救者,将他从内心的绝境中拯救出来。

他理解警长兰比亚斯的提议,给玛雅办了一个非受洗派对。在这个派对上,他内心生出一股久违的欢欣感,他想大笑,想一拳砸在墙上,他感觉到自己对这个小女孩的爱。“一旦一个人在乎一件事,就发现自己不得不开始在乎一切事。”玛雅一点点融化了A·J·费克里如荒岛般的内心,他变得温和好相处起来,对女儿的爱一点点扩张了他的人生版图,玛雅成为了连接他和小姨子伊斯梅、警长兰比亚斯、出版社业务员阿米莉娅、小镇上的居民之间的纽带,将他的生命与许许多多其他的人串联起来。玛雅彻底扭转了他的人生。他不再只是个沉浸于自己阅读世界的书呆子,他成为一个愿意与人分享好书,分享阅读感受的小岛书店老板。

我们因为爱一个人而爱上世界上的其他人事物。这就是爱的能量和魔力。爱,丰富和改变我们的生活,让我们的生命变得丰润而辽阔。在爱中的人会有一股趋向完美的动力,不断获得成长和勇气,度过人生的不幸与悲哀,甚至战胜死亡的恐惧。

所以,我们在生活中能够看到那些因爱改变的人。处在人生低谷,陷入深渊的人因为看到爱的光亮而得以振作和重生;软弱依靠他人之人因为爱而变坚强和独立起来;自私又逃避职责的人因为爱而学会付出和承担。。。这就是爱的魔幻又现实的力量。

岛上书店读后感(篇四)

将近三周的时间,把美国作家加泽文的《岛上书店》看完,里面的故事情节就笔者而言,还是蛮有意思。就像书中的那句台词:读小说需要在适合它的人生阶段去读。或许我就是到了这个人生阶段,读起来才会如此有共鸣吧?

首先来说下故事情节:艾丽斯岛的书店老板A.J.费克里与他的前妻妮可,是大学同学,正攻读文学博士的A.J.费克里,因前妻妮可建议,在艾丽斯岛开了家书店。之后,怀有身孕的妮可在一次回岛驾车途中为了避让一头鹿,把车开进海里。书店老板在失去爱妻后从此一蹶不振。奈特利出版社的销售员阿米莉娅洛曼(三十多岁,单身,多次相亲未果。)第一次来小岛书店向书店老板A.J.费克里介绍书单推荐《迟暮花开》这本书时,书店老板是相当地排斥。之后因书店的一本价值不菲的书《帖木儿》被盗(《帖木儿》被前妻姐伊斯梅拿走,最后因书店老板治病需要大笔的钱,伊斯梅在兰比亚斯的帮助下,把《帖木儿》偷偷还给了书店老板。),晚上决定书店不锁门,以至于在书店里发现了一位叫玛雅的弃婴(女孩儿,生母是玛丽安华莱士,与伊斯梅的丈夫丹尼尔帕里什交往过生下来玛雅,而丹尼尔帕里什始终不承认孩子是他的,因此之后伊斯梅与丹尼尔吵架发生车祸致伊斯梅身受重伤,丹尼尔死亡。)。书店老板A.J.费克里自从收养了玛雅当了父亲后,书店老板从丧失爱妻妮可的痛苦中走了出来,前妻姐伊斯梅做玛雅的教母,艾丽斯岛警官兰比亚斯做玛雅的教父。在一次小玛雅出水痘生病时,照顾玛雅,重新拿起了奈特利女销售员阿米莉娅洛曼推荐的《迟暮花开》看,并对此产生了某种共鸣,也因此,与阿米莉娅洛曼有了共同语言,甚至为了阿米莉娅洛曼而邀请《迟暮花开》作者利昂弗里德曼来艾丽斯岛的小岛书店举办图书派对(阿米莉娅因此获知《迟暮花开》真正的作者是一个女人,名叫利昂诺拉费利斯。),最终书店老板A.J.费克里与阿米莉娅洛曼有情人终成眷属(正如《迟暮花开》写的不论在任何年龄,都有可能寻觅到伟大的爱情。)。玛雅十四岁那年,一篇作文《海滩一日》写的是想象自己的生母应有的样子与生活获得县里中学生作文大赛第三名。照理说,书店老板A.J.费克里有一个完美的妻子、完美的孩子、书店生意也不错应该是个完美的结局。岂料,到这里来了个转折(似乎是开了个《无尽的玩笑》。),书店老板A.J.费克里患了脑瘤,因此去世。故事的结局是,艾丽斯岛的小岛书店转让给伊斯梅与兰比亚斯经营,而阿米莉娅洛曼带上玛雅离开艾丽斯岛过上新生活(阿米莉娅洛曼辞去奈特利出版社销售员工作,在缅因州的一个大型零售商那里找到一份图书采购的工作。)。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最喜欢的是莫属书店老板A.J.费克里与奈特利女销售员阿米莉娅洛曼的一段爱情发展故事。引用书中一段话:因为从心底害怕自己不值得被爱,我们独来独往。然而就是因为独来独往,才让我们以为自己不值得被爱。有一天,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你会驱车上路。有一天,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你会遇到他(她)。你会被爱,因为你今生第一次真正不孤单。你会选择不再孤单下去。

岛上书店读后感(篇五)

每读完一本书,总在合上书之后,慢慢回味之间,才渐渐体悟到其间深意。

《岛上书店》于我亦是如此。

原来,它是借由一位平凡的书店老板的一生遭遇,阐述了阅读、友善和爱对人生的救赎。

是什么救赎了书中那个不幸的几乎失去了一切的书店老板?是他一度陷入危机又活跃起来的岛上书店,是那个突然出现的渴望被爱的小生命玛雅,是渐渐走进他的爱情生活的阿米莉娅。是啊,当这一切来临,生命的磨难就不会将人打垮,他的内心,也不再是一座孤岛。

我透过书页看到了作者的觉醒,我仿佛看到一名智者逆向站在滚滚向前的人潮中,忧心地看着行色匆匆的人们脸上的茫然,她张开双臂,敞开怀抱,示意让人们慢下来,甚至停下来,然后她给看到她的每一个人呈上她的礼物,她坚信这礼物能将茫然的目光变得笃定,能将荒芜的内心变得丰盈。

我们活在这个世上时常失踪了自我却不自知,我们没有信仰,有的只是丛林一样的法则,大家都在狂奔,但是没有方向,我们一生都在追求自由,可结果却缠在身上满是锁链。我们有太多放不下的东西,我们自己给自己带上脚镣,并逼着自己喜欢跳带着脚镣的舞蹈。

我们何尝不是那个书店老板,我们的灵魂何尝不需要救赎!先知先觉没有冲我们嘲讽,却给我们有力的指引!

我们应该多么感激这样一本书,多么感激渺远千里却犹在身边的智者!有他们在,真的,无人为孤岛。

这让我想起了那位“麦田里的守望者”,他亦心存美好的愿望,一生只愿反复去做一件事,那就是在悬崖边上,在几千几万狂奔的孩子中间,将茫然奔向悬崖的孩子捉住。他哪里只是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他分明是在努力护持住这世间本应有的所有美好的存在。

同时我还想起了《苏菲的世界》中,那些哲学家是怎样带着不容置疑的使命,将寄居在兔子毛皮深处的微生虫一样的人类,使劲往兔子细毛顶端赶。在兔子的毛皮深处,是大人们将这个世界视为理所当然的存在,而在细毛尖端,则是永远像孩子一样的充满好奇、充满求知欲的真实世界。

同样的警醒,同样的向往,不再让生活无知无觉。

红尘炼心,有书为伴甚幸!一书一世界,打开书页,没有谁是一座孤岛。

岛上书店读后感(篇六)

去年八九月月份,一位老朋友像我推荐了这本书《岛上书店》,他对此书的好评就像一张极具诱惑力的邀请函,深深地吸引着我。因为我知道他也是好读之人,而且品味不错,他向我极力推荐这本书,相必不是什么凡品。

然而书到后,我仅仅翻了几页,便在也没有读下去的欲望了。而后因为某种原因,阅读计划也一直搁置到现在。这本书似乎并不好客,它的前篇似乎是对着所有慕名而来的人说:“这里不欢迎你,去别处看看吧!”若不是真心喜欢阅读的人,怕是很难完全这本一开始就充满敌意的书。而我恰恰就是那些不喜欢阅读的人中的一个。

后来的一些原因,使我不得不静下心来,而最好的办法就是锻炼和阅读。它也慢慢地重新进入了我的视野,没办法因为原先的成见,我对它是拒绝的,但是本着再差也是就和前篇一样的心态,我再次踏上了对它的征途。

结果我被它迷的一塌糊涂,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一本好书不仅能开悟人的思想,还时常使人快乐。它确实做的不错。

这本书读完后,我受益良多。真正影响我最大的与其说是书的内容,到不如说是我读它的过程。从一开始的不抱期望,到后面的惊喜不断,使我对他的兴趣越来越浓厚,这是我读完它的根本所在。反而他开始写的引人入胜,后面却虎头蛇尾,我和它的合作也多半是半途而废,或功亏一篑,哪怕耐着性子读完了,也多半不尽如人意。

书是这样,人生何尝不是如此呢。因缘而起,因喜而聚,因绝而散。倒不如因缘而起,因慕而和,因历而钟。

教你写心得:《双城记》读后感心得体会实用版(5篇)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读中外经典名著对我们思想也会有一定的影响。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这时候,我们不妨坐下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那么,你有没有写过有关中外经典名著的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你写心得:《双城记》读后感心得体会实用版(5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双城记》读后感心得体会(篇一)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个睿智的年月,那是个蒙昧的年月;那是信心百倍的时期,那是疑虑重重的时期;那是阳光普照的季节,那是黑暗笼罩的季节;那是充满希望的春天,那是让人绝望的冬天;我们面前无所不有,我们面前一无所有;我们大家都在直升天堂,我们大家都在直下地狱——简而言之,那个时代和当今这个时代是如此相似,因而一些吵嚷不休的权威们也坚持认为,不管它是好是坏,都只能用“最……”来评价它。”,开始读觉得这些话有点夸大其词,读完之后就觉得作者简直不能形容得更好了。在那个混乱的时代,一种政权推翻另一种政权,可是当掌权者是坏人时,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是一种灾难。

本书虽然与现代社会相隔甚远、描绘的国家与制度也与我国大不相同,但是也让我产生了很多共鸣。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稳定需要一个好的制度体系和好的执政党,群众情感很多时候很容易受舆论导向形成很强大的力量,而仅有的理智的声音也容易被这股力量湮没。我们当下的网络环境也需要警惕这种现象,理智和广泛的吸收信息或许能避免收到舆论蛊惑。不过作者依然在文字中让我们读到了爱、善良以及勇敢正直,正如这段文字描述的那样,“我看到从这个深渊里升起一座美丽的城市,一个卓越的民族。经过未来的悠悠岁月,在他们争取真正自由的斗争中,在他们的胜利和失败里,我看到前一个时代的罪恶,以及由它产生的这一个时代的罪恶,都逐渐受到惩罚,消亡殆尽。”

爱与希望永远不灭。

《双城记》读后感心得体会(篇二)

在这个充满快乐和温馨的假期里,我阅读了英国作家狄更斯著的《双城记》。这本《双城记》令我感触很大,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伟大的实现主义作家。狄更斯用他的小说向我们揭示了一个不同于平常的社会,抨击了当时英国社会形形色色的罪恶,对生活在最下层劳动人民的那种贫苦的生活给予深切的同情。我相信狄更斯就是希望我们能够体会到当时英国最最黑暗的一面——上层社会歌舞升平,不顾老百姓的死活,强盗成群;而下层老百姓们则过着贫困辛苦的生活,令人同情至极。这本书是狄更斯后期的重要作品之一,是根据法国大革命的`部分史实写成的一部历史小说。

这部小说通过典型的事例高度概括德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夕期间法国和英国两国的社会状况,一方面是骄奢淫逸的统治阶级的残暴,另一方面是广大劳动人民在封建贵族的剥削、压迫下过着极其悲惨的生活,从而深刻地揭示了革命是不可避免的。

我欣赏到了这一优秀的世界文化珍品,它打开了我对世界了解的大门,开阔了视野,丰富了知识,我认为这样可以培养我们爱好文学的兴趣,提高自己欣赏文学作品的能力。这本书让我懂得许多做人的道理,例如,人不能做骄奢淫逸,要谦虚谨慎,不能贪图享受,要务真求实,真诚待人,做好自己本本分分的事。

《双城记》读后感心得体会(篇三)

我看《双城记》,原因是在网上有很多网友推荐,他们都说那是一本非常感人的书,我怀着好奇心就在网上下载来看,看完了一部分感觉还不错,就写下这篇读后感。

《双城记》主要是深刻描绘了当时动荡不安的时代背景,和喂历史现实而牺牲的儿女情长。

网上有人说,《双城记》只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但我却觉得,那个人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思。以我看来,德发奇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也好,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也好,都只是为了表现这场战争是谁引起的,为什么事而起的。其实人与人之间都必须保持着宽以待人的态度,即使是天大的事也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记得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事:有一次,我不小心把同学的书弄丢了,原本我还以为她会要我赔,还要怪我呢。没想到当我和她讲的时候,她不仅没骂我,还对我讲说以后不能够丢三落四了,应该养成好习惯。恩,也许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态度吧!

在这部作品里,我看到了很多不同的人。有正直善良却又惨遭迫害的马奈特医生,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而又无私的西德尼,没有人性的德发奇太太,凶残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里面有复杂的仇恨,想复仇却又制造了更多的仇恨,这复杂的一幕幕,生动的展现在我们面前,我们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失去理智的时代。有人抱怨自己生在这个世纪是件坏事,要生在从前,最起码能当个烈士。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我们生在现代就应该为现代做贡献。而人世间有各种各样的人,他们都有不同的个性,我们不要因为谁的性格怪异而不与他交友,也不要太相信身边的人,也许他就是想害你的其中一个。

文中《双城记》,最让我喜欢的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第一次出现就与众不同,当法庭上的人若无其事地望着天花板时,而他的一张字条却揭晓了案件背后的阴谋。他一出场就带着一身的忧郁,作为律师的他算得上是才华出众,但却又情愿躲在人家的后面,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自己亲手筑起了一堵墙,与名利隔绝。他曾说过:“我是个绝望了的苦力,我不关心世上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人关心我。”

是啊,我们不应该渴望出名,那样就学不到更多的知识。也许做别人背后的垫脚石,还能够操你个别人那里学到更多的知识,我们能看到他的长处和短处,学习他的长处,抛掉自己的短处。

《双城记》读后感心得体会(篇四)

《双城记》是美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查尔斯·狄更斯写的。他1812年出生于普茨茅斯,1870年去世。他出身贫寒,但是在不幸的童年过后,他很快便变得富有和成功。他还写过好多著名小说,如:《雾都孤儿》。《远大前程》等等。

《双城记》主要是记载了1775年,在巴黎的一家酒馆的楼上的一间屋子里坐着一位白发男人,他正忙着做鞋。他曾经在巴士底狱当了18年的囚徒。现在他已是一个自由人了,然而他却不知道自己的名字,也人不吃他的朋友。他所知道的就是他必须继续做鞋。

在一辆去巴黎的车上坐着路茜,这是她从未见过面的女儿。路茜把她父亲带回了伦敦,在女儿的爱心和照料之下,他忘掉了过去并学会了冲向一个自由人那样去生活。

然而在法国大革命的暴风雨年代,过去既没有消失也没有被忘记。于是不久的危险秘密地把路茜和她所爱的人们带回了巴黎……那儿恐怖的死亡机器——断头台正饥饿的等待着法兰西的敌人们。

这里的主人公很显然就是揭穿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腐败。一个原来当了18年的囚徒,什么也不记得的男人,最后又是被自己从未见过面的女儿路茜带回了伦敦,开始了一个自由人的生活,但最终他的女儿和她所爱的人们都回到了黑暗的巴黎,被法兰西的敌人们处死了!

《双城记》读后感范文400字6

《双城记》这本书是出自英国作家———秋更斯之手。他还写过《雾都孤儿》《匹克威克外传》等长篇小说和《圣诞故事集》《董贝父子》等短篇小说。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复活”“金钱”与“暴风雨踪迹”,这三个故事,小说以马泰特医生的曲折遭遇为线索,将冤狱,爱情与复仇三个对立又互相关联的故事交织在一起,用压迫和报复组成的一个故事。

故事中,梅尼特医生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了伦敦生活。五年之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查尔斯?代尔那的法国青年做证,露西和代尔那因相爱而结婚。1792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故事场景转至法国。代尔那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西得尼?卡登替他上了断头台。

卡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亦最复杂的角色之一。颓废、消极,求学时,他只是替同学写作业;出了社会之后,即使是拥有了一身的才华,它仍然是选择为另一名律师工作。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有著深深的温柔。凭这一斛温柔和对露西的爱,卡登做了一个意义重大的决定———代替代尔那上断头台———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另一个人的性命,换回一个家庭的幸福和笑颜。这是卡登守护露西的表现,为爱而牺牲,这在那个大时代、甚至现代,是多麼高贵的举动!

有人说,《双城记》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我却觉得,这样说的'人必定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图。

《双城记》读后感心得体会(篇五)

《双城记》,最让我喜欢的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第一次出现就与众不同,当法庭上的人若无其事地望着天花板时,而他的一张字条却揭晓了案件背后的阴谋。他一出场就带着一身的忧郁,作为律师的他算得上是才华出众,但却又情愿躲在人家的后面,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自己亲手筑起了一堵墙,与名利隔绝。他曾说过:“我是个绝望了的苦力,我不关心世上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人关心我。”

是啊,我们不应该渴望出名,那样就学不到更多的知识。也许做别人背后的垫脚石,还能操你个别人那里学到更多的知识,我们能够看到他的长处和短处,学习他的长处,抛掉自己的短处。

《双城记》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这部历史小说的创作动机在于借古讽今,以法国大革命的历史经验为借鉴,给英国统治阶级敲响警钟;同时,通过对革命恐怖的极端描写,也对心怀愤懑、希图以暴力对抗暴政的人民群众提出警告,幻想为社会矛盾日益加深的英国现状寻找一条出路。

从这个目的出发,小说深刻地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深深激化了的社会矛盾,强烈地抨击贵族阶级的残暴,并深切地同情下层人民的苦难。作品尖锐地指出,人民群众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在贵族阶级的残暴统治下,人民群众迫于生计,必然奋起反抗。这种反抗是正义的。小说还描绘了起义人民攻击巴士底狱等壮观场景,表现了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然而,作者站在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立场上,即反对残酷压迫人民的暴政,也反对革命人民反抗暴政的暴力。在狄更斯笔下,整个革命被描写成一场毁灭一切的巨大灾难,它无情地惩罚罪恶的贵族阶级,也盲目地杀害无辜的人们。

这部小说塑造了三类人物。一类是以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为代表的封建贵族,他们“唯一不可动摇的哲学就是压迫人”,是作者痛加鞭挞的对象。另一类是得伐石夫妇等革命群众。必须指出的是,他们的形象是被扭曲的。第三类是理想化人物,是作者心目中以人道主义解决社会矛盾、以博爱战胜仇恨的榜样,包括梅尼特父女、代尔纳、劳雷和卡尔登等。

乡土中国读后感实用版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书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它们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土中国读后感实用版》,仅供大家参考,如果喜欢可以收藏!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1)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提高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我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可是,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此刻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样花钱,吃的自我都能够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必须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齐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齐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齐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齐做工,效率也高,今日一齐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那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一样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齐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仅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我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明白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一样,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并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能够指自我的太太一个人,“家门”能够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能够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我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一样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此刻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靠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如此,期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期望乡村的生活更加完美!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2)

在众多老师的怂恿下,怀揣着各种熟悉感细致地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首先,孩提时代的乡土印象再次浮现:五线谱般的电线杆上鸟儿叽叽喳喳,清澈见底的小溪流里鱼儿欢蹦乱跳,绿油油的田野上牧童的短笛在轻声歌唱,一垛垛的稻草堆背后孩童们你藏我躲……可是,回首今朝的乡土概貌已不同往昔,禁不住泛起内心那股暖暖的乡土涟漪。

很是惊诧,费老在“乡土本色”一行文中提到,他初次出国时,他的祖母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他的箱子底下。看到这,心里暗暗惊喜那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是什么,并不是神秘的贵重物品,你是否也知晓了。后来,他祖母避人和他说了,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裹的东西煮一点汤吃,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惊诧完后,也诉说一段我曾不敢启齿但与之相似的经历,第一次离家求学时,我母亲,不算很老的农村妇女,也是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东西放在了我箱子的最深处,好奇地问:“是什么?”母亲语重心长的说:“给你保平安的,希望你出门在外一切平平安安……”一直压在箱底,直到后来算是翻箱倒柜找东西时,又显眼的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好奇心驱使我打开了它,一抔灶土和几颗茶粒。

这就是暖暖的乡土,不仅有母爱的寄托,还有那淳朴的乡土情缘牵系着。

我,也算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对乡村有着一种特别的感情,很深厚、很诚挚的埋藏在心底。一踏进大学,身上那股“土里土气”的质朴俨然与外界格格不入,但日子久了,又生怕与乡村有关的“味道”将随着喧闹的外界渐行渐远,所以,有时就特别想回到过去看看,小时候的村庄、暑期支教的乡村、大一学习生活的南平校区。摸摸那片烙上童年脚印的黄土地,嗅嗅那乡土的味道,那是被自然孕育着千百年的村庄;在支教的期间,重温童年幼稚的游戏,阳光下童真无邪的笑脸洒满大地,充分展现孩子快乐的本性;怀念静谧的南平校区,修身养性,与世无争,悠闲的学习、生活便是一种享受。一种厚重感油然而生,这不正是某年某月后所向往、所追求的吗?

将来的某一天,找到了心灵的栖息地,能够在自己的小天地,拥有半亩良田,披星戴月,荷锄而归。远离城市的喧嚣与人际的勾心斗角,融入大自然,真真切切的享受乡村的宁静与安详,做一个真正的自己。

生长在暖暖的乡土上,生根发芽,并茁壮成长。

也许,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能明白泥土的可贵,才能体会到中国社会的基层具有浓厚的乡土性。虽然,城里人藐视乡下人土里土气,但是,在乡下,“土”是我们的命根,年复一年,日复一日,随着季节的更替,锄地播种,精耕细作,尽管寸草不生,仍然期盼能从土里长出希望,收获果实。

或许,哪里来的最终本该回到哪里去,一如祖祖辈辈世世代代立足于用汗水浇灌的那一片“生于斯,长于斯”的古老、沉默而苍黄的土地,以此来报答那暖暖的乡土养育我们世代族人的大恩大德。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3)

“中国的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如是说,可当今的中国社会我们又该如何去定位它?现代化抑或如先生所讲的乡土?

当然先生所讨论的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是站在历史社会发展的大方面来考虑的,但我只从中截取一个角度来微观地剖析中国的现状,这也是《乡土中国》让我感触最深的地方。

从中国社会的演化来看,现代中国社会是由原始社会、农业社会所一步步演化而来的,人们沿河而居、以土为生,饱含了历史的乡土味。从中国的社会主体来看,以耕地劳作的农民居多,而所谓的城市只不过是由那些富裕的乡村所孕育而来,而城里人只是城市所制造出来的产物。所以说中国社会基层是乡土性的,中国是一个散发着乡土气息的国度,不管历史如何前进,也不管社会如何发展,中国的社会根基是不会动摇的。但从中国目前的现实来看,似乎基层性早已被风沙掩埋,面目全非,而现代社会所给予我们只是一个假面具。

无疑中国社会的基层是那些所谓的乡里人,但同时乡里人也是中国社会的弱势群体。城里人叫他们土包子,乡巴佬,没错,他们的确土,“面朝黄土背朝天”但是在乡下,“土”却是他们的命根,是他们活下去的出路。而且世世代代都在重复这样的路,但也正是所谓的“土”养活了中国一代又一代的子民,包括那些城里人,是的,他们不用整日与土为伴,但如果没有乡里人在土里的辛勤劳作,又何以供给他们粮食、衣物?这些人又何以为生?

似乎历史是这样演进的。

不知从何时起,城里一天天富了,人们住进了洋楼,开着豪华的轿车,出入娱乐场所。甚至财富的黑手伸到了乡里,于是,乡里不再平静了,在大片的土地上建起了楼宇和工厂,机器肆无忌惮地在这片曾经平静的土地上开始了新的征服,就像它们曾经征服城市一样。紧接着乡里人的心也开始不平静了,为什么他们可以享受那样的生活,我们却要在呆在乡下与鸡鸭禽兽为伴,乡里人开始憧憬城里人生活了。

也不知何时起,乡里人开始背井离乡,到城里去寻找所谓的幸福了,一个个还是乐呵呵的走出去的。但城里真的就有他们想的那么好吗?城市真的能像乡里一样收容他们吗?

就像费孝通先生所说的,“这些宣泄外出的人,像是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找到土地的生存了,又形成一个小小的家族殖民地,找不到土地的也就在各式各样的命运下被淘汰了,或是“发迹了”。这就是一代代人眼中所谓的“幸福”,但到底幸不幸福,或许只有那些离开的人自己懂。

是的,异乡的日子并不好过,进了城里,他们被叫做农民工,他们的孩子成了留守儿童,有了所谓的民工潮、廉租房。他们就像被城市遗弃的孩子,是永远的流浪者。城里的人笑他们是土包子、文盲,笑他们满脚狗屎,笑他们只知道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笑他们永远干着最低贱的活、住着最简陋的民工宿舍,听见了吗?城市里到处都是笑声……

酒吧舞厅里充斥的是早已不再纯真的乡村姑娘,此时她们充当了一个很矛盾的角色,就像黑夜里的幽灵一样,漂浮在都市的夜空,夜更加糜烂了。贞洁、尊严、人格终于在满是铜臭味的气息中几经沉浮后重重地落在地上,又被人踩来踩去,沉重的再也拾不起了。她们曾经怀着美好的梦来到了城里,又在这里残忍地把自己曾经的梦活生生地踩死在脚下,然后变成了城市的傀儡,在满是烟酒味的僵尸屋一点点葬送着自己的青春,续写着城市的繁华。

钢筋水泥的工地上,有这样的一群人还在忙碌着。大楼还是一座座空虚的骨架,瘦的像建设他们的人一样,为了建设这样的堡垒,乡里人爬得很高,那是他们在乡里从未奢望过的高度,但他们却从来没有快乐过,他们的心从来没有被暖热过,就像这冰冷的骨架一样。抬头望去,这些人就像一群可怜的蜗牛一样,在一座叫城市的高楼上努力地向上爬,虽说蜗牛爬到金字塔的顶峰,他的视野就和苍鹰一样广阔,但他们本不属于天空,他们是要回去的,回到大地。那些人的住所大多很简陋,硬的咯人的床、漏风的窗、仅看得清人脸的灰暗的灯,这是他们的生活,但他们却谁也不能埋怨,因为是他们自己当初选择的路,这是眼中死一般寂静的“幸福”。

城里人笑乡里人,但他们却又离不开乡里人。乡里人也笑城里人,似乎这只是对异己生活的排斥。但奇怪的是去了城里的乡里人笑留在乡里的乡里人,笑他们不懂电脑,不会讲普通话,不懂Q……

这真是一个奇怪的世界。一个人被笑了却不生气,而是去笑另一个人,从被笑者变成了笑人者,还真是好笑,可到底有什么可笑的,笑的人不高兴,被笑的人也不高兴。笑来笑去,只有观众笑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4)

思修课的老师给我们推荐了几本社会研究学的书,我的眼球就被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所吸引了,费孝通先生在这本书中分别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各个方面分析、解剖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和本色,他让我懂得了中国乡土社会有着太多的思想羁绊,人们固执地认为他们所在地社会很安定、美好,不愿意做出改变。

费孝通先生说种地的人搬不了地,长在土里的庄稼也行动不了,所以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像是半身插在了地里不流动。对于这句话我深有体会,我总想让我妈在闲暇时多出去走走,但她总不愿意,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在农村种地的人,不在家种地还能干什么。我想现在还有挺多人还在受着土地的束缚。

在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每个人都是在一个熟悉的社会里成长,没有陌生人。在经历了长期的共同生活,慢慢的衍生出了各种各样的.规矩,“这不是见外了吗?”这是在我们生活中经常听到的语句,这是出于一种对于熟悉的规矩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中国乡土社会的信用不是建立在契约之上的,而是建立在熟悉的规矩之上,如果社会的信用是建立在一种熟悉地规矩之上的,什么事都是约定俗成,这就跟我们现在说所的道德绑架有些类似,这对于我们要去建立一个信用社会和一个法治社会是很不利的。

还有些乡土社会里的规矩慢慢演变成了乡土社会里的传统,人们从上一代学到的知识不假思索就运用到自己的身上,周而复始,只知道到了什么时间该做什么样的事,只要方法有效就不必问原由,这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定性思维,思想的不到扩充,思想就局限在了一代传授给一代的思想之中,这是可悲。

不是说中国的乡土社会就是那样思想落后、固执不前,其实只是说中国乡土社会知识的匮乏。不过现在的乡土中国传媒工具的普及,乡土社会的思想较以前来看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还是有些固执的思想存在,我们要想社会能够全面的发展,我们什么东西都不能落下,一起进步、成长,我们才更容易去构建我们想要的社会。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5)

有人说历史是不断进步的,后来的总比先前的人有知识有见解,不过这句话是很不正确的,至少在我看来现在很多人对中国社会的了解还远远不如费孝通先生的著作里面的见解。牛顿说他是站在巨人的肩上所以看的更远,深层含义其实是牛顿要比巨人的脑袋要高。而我们大多数人却比不上巨人的脑袋,并且我们是站在巨人的脚丫下倒着看的。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那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我看的版本是分十四篇的。按照我的理解大概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篇算是背景,介绍是中国的乡土本色,也就是中国的特殊性。第二三篇主要介绍文字在乡土中的不适应性,第四到七主要介绍差序格局对于私人道德,家族甚至男女关系的影响。第八到十一主要介绍乡土中的政治运作,最后三篇大约介绍是乡村变迁。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我倒是觉得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读完这本书,我发此刻重刊序言和后记中有一句同样的话:这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这句话的确很到位,理论创新永远不会有完稿,甚至不会有定稿,人的一生应当有不断探索的精神。费老这种孜孜不倦的理论创新精神和求质求真、舍生忘死的实践探索精神也深深打动了我,他那谦虚、认真、务实、敢于向未知领域进军的学术精神也教育了我,于是我想借费老的话结尾:这不算是完稿,也不能算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6)

某天,我得到一本书。

封面是庄严而古朴的红,历史将它装点得如此沉重,时代和乡土的气息萦绕着它,让它显得那样严肃,我有点望而却步。

扉页间却传来阵阵的邀请声,是沙哑的乡音,是热情的方言……封面上的费孝通先生微笑着,那似乎也是一种诚挚的呼唤。

《乡土中国》——它邀请我去重新了解一个我所谓熟悉的社会,而我,欣然前往。

我本是农村的孩子,但却生活在城市。记忆中的乡村,只剩下时间潦草勾勒的几笔,勉强留存下了一些浅淡的痕迹。

《血缘与地缘》——它将我尘封的记忆唤醒,那个热闹的熟人社会在我的脑海中生动起来。费孝通先生的语言十分专业,对于我来说不免有些障碍,但又恰恰给了我更多思考和想象的空间。像文中作者写到的他的女儿一样,我也在“籍贯”上填写那个其实并不怎么熟悉的地方,我从未细想过这个问题,更从未将其与“血缘”挂钩。作者逻辑分明的论证,公式化的语言,却弥漫出一股淡淡的人情味儿。

随着阅读的深入,一个喧闹的乡土社会在我的眼前逐渐放大、清晰,它带着亲切的邻里,带着繁华的集市向我走来——那是我的家乡。

我的心开始不能平静,也许这就是血缘,会在某个时刻勾起根植心底的对乡土的眷恋。无论我在哪儿,都永远属于那片土地,并随时会为之感动。

《礼治秩序》至《长老统治》系统地展示了中国乡土社会的规则;《文字下乡》科学论证了文字下乡应注意的问题;《差序格局》清楚地展现了中国乡村的社会结构。还有很多很多,《男女有别》《从欲望到需要》……

《乡土中国》这样一本学术著作,不仅让我了解到了乡土社会的许多知识,也带给了我情感上的诸多触动。

掩卷,手里的书又“厚重”了许多。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7)

乡土中国,听着就具有年代感,这本书也成为了一本高中生必读读物。那么乡土中国到底研究的是什么呢?它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研究了过去的耕种方式,生活方式等。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有着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从三皇到五帝,从神农氏尝百草到贾思勰的《氾胜之书》农业成为了人们一直都在突破的领域,成就著作也数不胜数。

乡土本色,中国数千年的农业文明的传承,使得想吐性成为我们民族血液的一部分。尽管时过境迁,物换星移,国人大多还是有着,安图重迁,落叶归根的思想,这些都是乡土性的表现,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是费孝通先生本章的第一句话,在当时,指出中国社会已经有了从乡土社会中分离出去而独立存在的一种社会模式了。放眼今天,六十多年过去了,随着农民工群体的不断膨胀和流动性的加强,对于农民工数量上的激增,中国虽然仍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但正在向社会化,现代化迈进。

第一章里,作者从“土气”嵌入分析,中国人的农业本性土性是因为不流动而,生的,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他们的生活范围,有地域和空间的限制。由于生活的固定结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又一重要特征,许多中国社会的特征都是由此而来。比如说,中国为什么早在战国就有墨家提出法治社会的观念,但是两千年了中国为什么还是人治社会?就是因为这种人际关系的局限性和邻里的熟悉性。

第二和第三章讲,当时一些人提倡文字下乡,很多人认为乡下人对于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这里上班,只是知时上的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

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人类最初的文字都是庙堂性的,都是为了记事很崇拜和记录帝王时间,所以不是乡土社会的必要。

差序格局对不上,人来说是一个比较陌生核心起得迟为了更好地显现出差序格局的特点,作者又引入了西方团体格局的概念,并深入到中西方文化背景是作者认为作为中国核心文化的儒家文化是孔子开始,这种人论及是社会差序格局的渊源,作者进一步只说这种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一根诗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也就是维系着四人的道德滴血,中国人的私信特别重,作者似乎对于儒家,重人伦强调,孝悌准备的一套道德主张是颇有微词的比较推崇西方的团体意识。作者在文中间润德指出,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应值得一看所示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绳索。作者显然认为,这种伸缩是不公平不中意的作者在中西文化的对比中,也只是希望能将全力澳门更侧重于讲交情攀关系,其实联系今天的现实生活这种情况依然存在,这也许就是所谓的中国特色吧。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8)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的确,作为一个从古至今都依赖着农业发展到今天的国家,农民的比重很高,农民也对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也是从农村走出来的孩子,以前对中国的农村和乡土似乎没有太多的感想,但读完乡土中国后,却感觉中国的乡土社会都是与书里讲的大同小异的。

农民的命根子是土地,正是世世代代的农耕生活养活着在这片乡土上生活着的农民,所以中国对土地的依赖,造就了这样的乡土社会,现在的“土”是贬义词,似乎带有点蔑视的味道,但我却觉得不然,土字就是代表着泥土,“土”就是乡下人的命脉。从前的农村生活,家家户户春播秋收,挖土豆、插秧、割麦、剥包谷都是我所经历过的。土地是神奇的,你对他有一份付出,就会得到一分收获。乡下生活好像也不用怎么花钱,记得以前家家户户都有井,春天在鸟语花香中播种,到了秋天便收获,家家有几颗枣树、核桃树、桃树。柴火上山坎几颗青?木,玉米棒棒也可以拿来烧,逢年过节买点糖果,添件新衣便是了。可见,“土”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是有一定道理的。

费孝通先生分析:中国农民聚村而居原因大概有:一是每家的耕地较少,所以聚在一起住宅和耕地距离不会太远。二是水利灌溉需要,聚在一起,合作方便。三是为了安全,聚在一起为了保卫。四是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平分了家里的土地,一代一代的在一个地方增长人口。正是土地的不可移动性,导致了人被固定在那里。在时代洪潮的席卷下,从乡土时代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乡土时代的生活方式处处体现出了弊端,陌生人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对的,于是“土气”便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以往那样每逢农忙时节,约定俗成的家与家联合在一起收获,今天在张三家割麦,明天在李四家打瓜,没有报酬,就是在一起吃口饭的生活方式一去不复返了。现如今的乡土文化在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过程中,逐渐也在更新,摈弃了传统的一些不适用的、不好的,遗留下一些人情的温度。

学者将中西方文化作比较,西方社会,在美国,农场主都是一个人掌管着方圆几百上千亩的土地,一家人孤独的生活,是因为处于初期,本就地广人稀,所以西方强调的是独立意识,负责意识,西方社会争得是权力,而我们的社会讲的却是交情,中国人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就是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看中团体,公私分明。但中国则不然。

乡土社会在时间中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成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就像费孝通先生所说,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不必计划,所以时间自然会给我们选择出最适合的生活方案,我们每个人也正如作者所说,教师不应当只是传授已有的知识,而是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领域进军。所以,找到自己在社会中的真实定位,为社会的推进与变化积极助推便是。作为一名检察工作者,我们更有温度的执法,站在乡土社会的实际中,处理每一个案件,以化解矛盾为出发点,那么社会矛盾将更少,社会将更加和谐,群众的获得感将更加强烈!

在这也希望,我们的乡村依旧美丽,人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乡土中国读后感(篇9)

《乡土中国》主要讲述了在解放前那个艰难的年代,作者费孝通本着“行行重行行”的实践理念,充分运用自己在学校,书本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考察当时在整个中国占着举足轻重地位的广大农村乡野当中去,为研究中国发展尤其是经济的发展,实地研究和考察总结了西南片区的农村经济,文化,和生活状况,并运用自己的独到见解和集体智慧对当时的农村生活境况做出了精辟性总结,其中所提出的开创性见解对当代的城市和农村发展建设是有很大的积极影响的,尤其是现在在党和政府的号召下所要建立的社会注意和谐社会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都提供了丰富的借鉴作用和宝贵经验。

作者开篇就提高挈领的提出了乡土特色这一大的主题,作者认为中国社会,尤其是中过农村社会,是具有很大的乡土性的,作者运用先抑后扬的手法先是说乡下人是很土的,但是在后文中确实表达的乡下人土的可爱,土的天真,作者通过分析乡下人土的原因,深刻解析了乡下人土的本质和意义,以及与城里人的区别,从这一点来看,城里人与乡下人应该是平等的。作者后来就依次论述了“文字下乡,”“家族”,“

教你写读后感:《围城》读后感通用版七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我相信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为了更好地领悟书籍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写读后感应该抓住书籍的哪些精髓来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教你写读后感:《围城》读后感通用版七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围城》读后感(篇一)

一本好书是经得起时间的磨砺的,《围城》就是那本经得起时间磨砺的好书,它于一九四七年在上海初印,一九八零年重印,然后到现在,一直受到读者们的喜爱。《围城》这本书我也是刚刚读完不久,但我对这本书的感受特别深。

本书以方鸿渐为线索,来表现世间百态。人物的描写十分的精致,不同的群体表现出不一样的为人处世的方法,很具有讽刺意义。我们都是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我们都活在“围城”里,同时又活在“围城”外。永远达不到的是目标,永远满足不了的是欲望。我相信我们每一次读它的感觉是不一样的,五年后看它是新的,十年后看它还是新的,一百年后看依然是新的。《围城》就是如此。

杨绛先生其实早已概括出了《围城》的精髓: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是啊,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举个非常简单的例子:当我们上小学,上中学的时候,我们都盼望着上大学,因为上了大学就没有人逼着我们去做作业了;就没有人阻止我们干着干那了;我们会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可以做我们想做的事情;我们可以光明正大的跟自己喜欢的异性交往;我们还可以去我们想去的地方……

太多太多的诱惑诱使着我们快点长大。可是当我们真正上了大学,我们才领悟到事实不是这样的,入学的新鲜感过后,我们开始变得越来越颓废了,我们开始上课玩手机,逃课,整天把自己关在宿舍里打游戏,宿舍门都不想迈出一步,渐渐地我们迷失了自己。

《围城》读后感(篇二)

墙外的人羡慕墙里的人,墙里的人想到墙外去。我在围城里看外面,外面的人想到围城里。

一直停留在《围城》最后一章,因为我不想这么快就看完这本小说。感觉自己还没有从故事中走出来,想再看看更多的内容。还希望小说继续。很喜欢这种小说故事,平淡中又不乏充满有趣的事。仔细读会发现每个人物都被作者认真的刻画,每一句话都像是精雕细琢过的。

记得方鸿渐对唐小姐一见钟情之后约她吃饭那天对天气的描写,是这样的“他想请客的日子拣的不安全,恨不能用吸墨水纸压干了天空淡淡的水云。”并没有写天空中乌云密布或者是天气阴沉之类的词语,仅是写想用吸墨水纸压干天空中的水云。读到这里的时候我觉得很形象,这种比喻也很新鲜。

小说中有很多这种让人觉得新颖的描写,比如“他一忽睡到天明,觉得身体里纤屑蜷伏的疲惫,都给睡眠熨平了,像衣服上的皱纹折痕经过烙铁一样。”这一句是方鸿渐以及赵辛楣还有孙小姐等几人去三闾大学任教时路途上的描写。

但最有意思还是这一处,“假使真灌成片子,那声哗啦哗啦,又像风涛澎湃,又像狼吞虎咽,中间还夹着一丝又尖又细的声音,忽高忽低,袅袅不绝。有时这一条丝高上去,高上去,细得,细得像放足的风筝线要断了,不知怎么像过一个尖峰,又降落安稳下来。”光是这样子没有前后文的看,很难猜出这是描写什么的吧?(hahahaha)其实这是一处描写打呼噜的场景。在去任教的途中,当时路途真的可以说用坎坷来描述。方鸿渐与赵辛楣为了照顾孙小姐,他俩挤一间房子,这是对方鸿渐打呼噜的描写,实在是非常的有意思。

刚到达湖南三闾大学任教时,看到被日本人轰炸后的景象“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还有一次“他先出宿舍到厕所去,宿舍楼上楼下都睡得静悄悄的,脚步就像践踏在这些睡人的梦上,钉铁跟的皮鞋太重,会踏碎几个脆薄的梦。”再比如对厕所的描写“厕所的气息也像怕冷,缩在屋子里不出来,不比在夏天,老远就放着哨。”

还有描写一个人的嫉妒心理活动“心里一阵嫉妒,像火上烤的栗子,热极要迸破了壳。”还有诸如人生大道理的形象描写“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上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这些描写都让人记忆深刻,也很有意思。

《围城》读后感(篇三)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了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或者是一个面子,这也是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自然,70多年前的事,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之中。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围城》读后感(篇四)

这两天刚看完《围城》这本书,故事的更概是这样的,主人公方鸿渐在回国的船上与同船的鲍小姐有些青睐,初尝了爱情的滋味,但却有另一位大家闺秀苏文执小姐对他有了好感。回国后,他通过苏认识了她的表妹唐晓芙,不想方却对这位唐小姐产生了好感,但由于某种原因,两人的感情也并没能长久。

后来经过好友赵辛楣引荐,同去三闾大学任教,同行时又认识了孙柔嘉小姐。俩人也不过是普通朋友,可最终走到了一一起,不过他俩的感情实在糟糕透顶。书的作者钱钟书先生说这本书"锱铢积累”而写成的,没有明确的故事线素。语言平淡无奇,所写之事也只是人间的是非不过书中却始终贯彻了这样一句话,那就是“增姻感情犹如困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中的人想出来”。这也许是作者的,得意之处吧。

《围城》读后感(篇五)

传世的文学作品不靠华丽词藻,不求惊险情节,而是用日常语言为读者描绘出当时的社会百态。钱锺书先生的《围城》正是这样一部作品。先生对文字的掌握和运用炉火纯青,书中人物看似平常的对话里含着不动声色的讽刺,但又那么合情合理,轻松地把读者带入上世纪三十年代末四十年代初的中国知识分子社会。《围城》可以说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写得最有趣,最细腻的小说。"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这句话成了人们对婚姻定义引用最多的名句。

小说从方鸿渐留学回国船上旅程开始,到最后他走在飘着夜雨街上,只想找一个睡觉的地方结束,没有任何引人入胜的情节。可是我却读得津津有味,这全归功于钱锺书先生那不露声色的幽默和对文字的驾驭。

下面再摘录几句精彩的句子与大家分享。

"旅行是最劳顿,最麻烦,叫人本相必现的时候。经过长期苦旅行而彼此不讨厌的人,才可结交做朋友。结婚以后的蜜月旅行是次序颠倒的,应该先旅行一个月,一个月舟车仆仆以后,双方还没有彼此看破,彼此厌恶,还要维持原来的婚约,这种夫妇保证不会离婚。"

"爱情多半是不成功的,要么苦于终成眷属的厌倦,要么苦于未能终成眷属的悲哀。"

"同行最不宜结婚,因为彼此是行家,谁也哄不倒谁,丈夫不会莫测高深地崇拜太太,太太也不会盲目地崇拜丈夫,婚姻的基础就不牢固。"

"上了年纪的人动了爱情,就如同老房子着火,不可救药。"

"吃饭和借书,都是极其暧昧的两件事,一借一还,一请一去,情份就这么结下了。"

"老实说,不管你跟谁结婚,结婚以后,你总发现你娶的不是原来的人,换了另外—个。"

"打消已起的念头好比怀孕的女人打胎一样痛苦。"

当一本小说里充满如此机智幽默的对话描写,你能不想一口气读完吗?我认为喜爱中国文学的人都应该在他(她)的书単里有《围城》这本书。朋友,你同意吗?

《围城》读后感(篇六)

钱钟书的《 围城》 可以说是 2O世纪最伟大的作品之一,初读时,我记得自已还是一个初中生, 那时对书中的一句话记忆尤为深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城里的人想逃出去”。

长大以后又陆续读了几遍,越来越体会到方鸿渐的爱情是充满痛苦的,他对于爱情的渴望最终变质成为一种恐惧。

就连钱钟书自己也说,伟大纯真的爱情对人不仅是个引诱.而且是个讽刺。

书中描写了方鸿渐与四位女性的恋爱过程,这一次次恋爱的失败,昭示着人们的孤独和疏离。

在他的笔下,人类的永恒困惑以爱情婚姻的终极失败表达出来,显得更具说服力,也更具悲剧色彩。

钱钟书先生在文中将主人公取名为方鸿渐是有其来历的。

他在《管锥篇》中说:“‘ 鸿渐’,即‘一只鸟飞来飞去没个着落’。

”《易经》中也曾说, 这只鸟先在溪边, 后飞到石头上、 陆地上、树上,最后飞到山头,亦即亦至。

鸟( 象征男人),在外面飘来飘去,最后只剩下孤零一个人。

可怜的“鸿渐”,只是一个没有着落的、没有归宿的、而且相当痛苦着的“流浪汉”。

总之“鸿渐”的微意便是徘徊。

我们将主人公方鸿渐所有的经历简化一下,无非就是,他不断地渴求冲出“围城”,然而,冲出之后又总是落人另外一个“围城”。

方鸿渐不见得是一个坏蛋或者不好的人,可以说是一个不更世事的纨绔式的人物。

他虽善良但软弱动摇,有些小聪明但虚浮无能。

他“不让人讨厌,可是全无用处”,他疏于学业,事业上无进取心,生活上荒唐。

他也骗人,但是好像是有限度的;他挺老实,不切实际,是一个眼高手低的人。

有句话叫博闻识浅,他知道的东西太多,能侃,但是没有自己的见识;能言善道,没有自己的主意,碰到什么事都优柔寡断,所以很多人都可以来批评他。

在生活面前,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怯懦,有自己所爱的人,但缺乏勇气和果断,所以他不断地失去机会。

在他身上,有对封建文化和秩序的绝望,也受到古老社会和传统精神的影响;有2 0世纪文明的熏陶,也有对西洋文化的鄙夷。

他有某些善良、正直的品性,但病态腐朽的社会也造就了他的迂腐、软弱。

他总是在找寻精神依附,可每每找到新归宿又发现这不过是一种束缚。

面对一座座黑暗的“围城”,他找不到突围的路。

整篇小说以方鸿渐的人生遭遇来揭示命中注定的灵魂困境,方鸿渐在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中扮演着各种各样的角色,他既是被困的对象,又是围城的铸造者,他的喜剧性的形象特点和悲剧性的遭遇是所有矛盾的焦点。

所以,单从方鸿渐这个人物的原型来说,他的悲剧是社会存在的原型,因为悲剧的主人公就是悲剧的制造者。

“这种人生的希望与失望、追求与幻灭、欢乐与痛苦的矛盾和转移,就是‘某一类人物’的人生‘围城’模式。

应该说,这是揭示人物命运之迷和启示人生之路的深邃的社会哲学命题。

”很多人在读完《围城》之后,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把自己当作方鸿渐,方鸿渐作为一个文学形象有着普遍性的意义。

钱钟书在《围城》 序言中这样说到:“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

写这类人,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

”钱钟书只是把方鸿渐当作“无毛两足动物”来写而已。

先生以幽默的语调 ,以方鸿渐这个典型的生命透视来向人们揭示:在长期封建腐朽文化重压下人性的变态和知识分子的精神困惑,并在这个过程中展示了文学一贯宣扬的人生自然性和社会性之间、 生活和生命之间的永恒矛盾。

除了批判 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渭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

“人与‘围城’之战是人类听命一个神秘的召唤而进行的一次徒劳无获的抗争。

这个抗争永无结局,循环往复,也许这才是《围城》象征的真正本质”。

杨绛女士诠释得非常好:城外的人想攻进去,城里的人想冲出来,对于婚姻也好,对于事业也好,人生的愿望大多如此。

围城的外延是所有的人,或者说是还依然有着各种想法和欲望的呼吸着的人们;而其内涵的本质要素大概就是人没有永恒的满足。

人就像一个艰辛劳动的蚕,愈是辛劳,愈是为自己建造一个牢笼,愈是用力,命运的绳索勒得愈紧。

在生命的轮回中,每个人都追求着清醒,而清醒的结果却让人陷入了新的更深刻的迷茫。

文学是人学,文学根本关注的是人,是人的心理、人的灵魂。

从这一意义上来看,通过《围城》看透方鸿渐的人生,最后便只剩两个字——围城。

《围城》读后感(篇七)

一本薄薄的围城终于看完了,之前看书评说:你能在围城里找到自己生活的影子。

果然没错,即使我们追求自由主义,但仍然逃不过父母那一辈的思想对我们年轻人和现在生活带来的影响。在年纪尚可的时候,对追求一切都是充满了激情,但是随着自己阅历的增加,以及对这个世界的了解越来越透彻,为什么无奈反而越来越多呢?说这些话听上去好像是悲观主义,也有可能我明天再看见这句话,觉得自己十分矫情。

围城的墙实在是太高了,有时候我们不得不需要用一把较长的梯子去看一下外面的世界,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围城看到后来其实挺悲的,心情复杂,整篇小说的故事情节底色越来越暗淡。对于主人公方鸿渐其实充满同情,但有时候特想骂他coward,一生感情中,唐晓芙就是白月光和红玫瑰,孙柔嘉就是蚊子血和饭粒子。可是从一个女性读者的角度来说,每个女生都是从一个男人的白月光,最后变成了蚊子血。男人喜欢众星捧月,女人喜欢独一无二, 女人是从患得患失的时候开始被厌烦的。 我觉得,可以换种心态谈感情,不去绞尽脑汁想,怎么才能和这个人长长久久,只要想明白,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怎么才能开开心心,分开的时候也不留怨恨和遗憾,就可以了。

感情的持久性,我一直认为都是一个伪命题,步入婚姻的感情到底还有没有快乐可言呢?我们抛开对方彼此家庭的困扰,放下一切经济上的繁琐,不理会贫贱夫妻百事哀的大道理,我们还能保留多少最本质的快乐,让两个人的关系更新鲜一些呢?

婚姻虽然不是生活的大部分,但是他又如此核心,如果我们不能够获得称心如意的婚姻关系,会不会有一种十分浪费生命的感觉?可是没有往下走,谁又能知道这到底是不是一段称心如意的关系呢?太矛盾了,我觉得围城它是圆形的,无论怎么走?最终还是会回到起点。

还是很推荐钱钟书的围城,结合李安的电影《喜宴》一起去看,感受中国式婚姻以及家庭的精髓。

读后感收藏:西游记读后感实用版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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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读后感【篇一】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因为某些原因最终完成不了事情。而这又是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缺少遇到困难不逃避的勇气。于是,就在洋溢着欢乐气息的假日里,我阅读了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

在这本书里,作者吴承恩通过他天马行空的想象,塑造了许许多多生动形象、鲜活灵动的人物,有勇敢机智的孙悟空,有忠心耿耿的猪八戒,有任劳任怨的沙和尚,有温文尔雅的唐僧,有阴险狡诈的白骨精……这些板上钉钉、了无生趣的人物一到吴承恩笔下,就变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好似他们都真真切切地存在于这个世上。

在这些人物中,我最喜欢的就属那齐天大圣孙悟空,他的刚强正直、心地善良令我由衷敬佩。而这种精神不正是人们所缺少的'吗?遇事便退缩,你不去试试又怎么会知道你一定不行呢?孙悟空虽有七十二变,可他也不是万能的,但是即使是这样,每当师父唐僧陷入困境之中,他总是不顾一切地去拯救,也许这就是勇气最真实的样子吧。

人无完人,这师徒四人也并非完美。孙悟空虽无所不能,但他冲动;猪八戒虽忠心,但他懒惰;沙和尚虽勤劳,但他懦弱;唐僧虽和善,但他郁结……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们应该取长补短,学习他们的长处,若有相同的缺点,自然要努力去改正,成为一个十全十美的人。

窗外的徐徐微风轻轻拂过,树叶沙沙作响,奏起了动听的音乐,我沏上一杯清茶,翻开《西游记》,一场又一场惊心动魄的冒险,畅游于书的海洋。

西游记读后感【篇二】

又逢暑假,我终于可以在书的海洋里遨游了,读了好多本经典之作,但最让我心动的就要数《西游记》了。

《西游记》是我国一部杰出的长篇神话小说,它以唐僧取经的故事为线索,却以神猴孙悟空为主角,整部小说充满了敢闯敢拼的大无畏精神和侠胆义肠。书中不管是七十二般变化的孙悟空、懒惰贪吃的猪八戒,还是各显神通的神仙妖魔,在我眼里都是如此可信,如此活灵活现。经过九九八十一难,唐僧终于取得了真经。

我不禁想到,我其实又何尝不是孙悟空呢?向往着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生活。可却又偏偏逃不出妈妈的“五指山”,时时被老师的“紧箍咒”所困扰,可叹啊!可转念一想,悟空要是没有了这些束缚,他又怎能取得真经,步上成功之路。人啊!必定是这样,有所得必有所失。老师和妈妈对我的这些约束,何尝又不是一种关爱和望子成龙之心呢!看来我还是最幸福的。

好书能带我游遍天涯海角,尝尽天下美味,却更能让我受到无数启迪,教会我如何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西游记读后感【篇三】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还被拍成了多部电视剧,我很小的时候就看完了这部书,深有感触,它对人的教育意义很大。

孙悟空也就是这部小说的第一主角了,它武功高强,智勇双全,每次都能把师徒们从妖怪哪里救出来,让我非常羡慕。

唐僧是我最不喜欢的角色之一了,在“三打白骨精”那一章里,他固执己见,分不清敌我,还把自己人害惨了。但是他为人友好、正直,有礼节。

猪八戒是经常逗我笑的一个角色,它很懒,总是想着眼前的利益,经常打退堂鼓,但是有时也会为师父大打出手。

沙僧是一个忠厚老实的人,一路上都挑担牵马,给大家找水讨斋饭。

为了到西天取得真经,他们历经了81次磨难,最终将正经成功取回,成为了天神。

这个小说告诉我们:想要有大的成功,就必须放弃眼前的小利益,经历多次磨难。

西游记读后感【篇四】

《西游记》讲述了以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为线索,一路斩妖除魔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后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想要办成一件大事,必须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我们知道神通广大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不仅会七十二变般变化,还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分辨人和妖。所以,孙悟空善于降妖除魔,他为西天取经立下了汗马功劳。

但是如果没有诚信、憨厚,擅长水性的沙和尚助阵,孙悟空在水中捉妖也就不那么顺利了。猪八戒力大无比是孙悟空捉妖的好帮手,唐僧虽不懂人情世故,但他始终以慈悲为怀,感动了苍天。最终,历经千辛万苦,带领徒弟们,终于取获真经。

我不仅要学习孙悟空那种不畏艰辛,勇往直前,积极乐观的斗争精神,还要懂得只有擦亮眼睛,明辨是非,才能撕破一切伪装的画皮。

西游记读后感【篇五】

说到《西游记》这本书大家都不陌生。我们都看过《西游记》这部电视,我感觉书上描写的人物更形象具体。特别是一些心理活动的描写,和景色的描写,性格特征的描写,真是活灵活现,栩栩如生。这就是作者吴承恩写作的高超之处,所谓的经典所在。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作者运用了丰富的想象力,生动形象的描写了师徒四人在去往西天取经路途上与穷山恶水和妖魔鬼怪,冒险斗争的艰辛历程。作者把他们在途中遇到的千难万险形象地描写成妖魔鬼怪设置的九九八十一难。通过一些夸张的描写手法。把他们师徒四人的性格特征外貌写得活灵活现。他们跋山涉水,历经了千辛万苦。他们他们最终到达了雷音寺,取得了真经。他们那种坚毅的性格,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书中塑造的孙悟空的性格特征。他机智,勇敢,急躁,粗暴,霸道但在书中的前几回描写了孙悟空为了学到长生不老的秘籍。他漂洋过海。历经艰辛。孙悟空的那种坚毅的性格。和不折不挠的精神。也是我们学习生活当中的榜样。唐僧的性格我却不很喜欢。他虽然稳重博学,憨厚老实。但是, 但是他有时是非不分,善恶不变。好多次都因为无谓的善良和仁慈丢掉性命。所以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善良和仁慈都有一个度。都要有像孙大圣的那种火眼金睛去辨别人世间的事与非和善与恶。

这本《西游记》很好看。比电视剧拍的真实多了,你也可以来看看呀。

西游记读后感【篇六】

《西游记》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它的作者是吴承恩。

它主要写了孙悟空、猪八戒和沙悟净护送唐僧去西天取经的故事,路上经历

了千难万险,终于取回了真经。其中写了三打白骨精、大战蜘蛛精、三借芭

蕉扇等惊险离奇的故事。

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三打白骨精,白骨精为了吃唐僧肉,分别变幻成村姑

和老夫妇,三次全被孙悟空识破,唐僧却不辨人妖,误会孙悟空,将孙悟空

赶回花果山。最后孙悟空还是回来救了唐僧。

我喜欢孙悟空的机智勇敢、随机应变、本领高强、坚持正义。他对待妖怪横

眉冷对,对待师傅和师弟们情深意重,有困难都冲在最前面。

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也要学习孙悟空的勇敢坚强、坚持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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