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后感代表着欣赏作品后的感悟,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在观看的作品过程中,影片中的情节让人欲罢不能,或许这个时候我们的感受不能用单纯的语言表达出来,我们只有欣赏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一篇优秀作品观后感怎么写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分享范文:《海边的曼彻斯特》观后感万能版(5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这部影片之前我没看过预告,看海报以为是爱情片。而且没想到Michelle Williams戏份那么少,Casey Affleck是绝对主角。
Casey 饰演的角色是个曾经不懂得珍惜生活、家人的年轻人,一夜之间家毁人亡,三个孩子全部葬身火海,妻子也终于彻底崩溃,无法承受打击,离开了他。而后开始了浑浑噩噩行尸走肉一般的生活。而哥哥的离世,使他成为了侄子的监护人。一个对生活已丧失所有热情的人,却不得不担负起这突如其来的责任。他无力感知的亲情,以这种他别无他选的方式压了回来。而后前妻又投入到新的感情中,她的生活步入正轨了。时隔多年,她开始换位思考,她意识到了当初她的离开对Casey来说是多么残忍。当然,她的退缩、逃离也是情有可原。
对于这个角色,Casey演绎的非常到位,整部片中他没有一分钟令我出戏。他就是那个被平庸、残酷的生活折腾着的苟延残喘的普通人,看着真是心有戚戚。
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使得生命中那点遗失的美好几乎拾不起来,恍如隔世一般。日复一日的麻木已经是对灵魂的惩罚,但无常世事却还是能电击一般刺激得人颤抖。谁知道前面还有多少轮?心灵的解脱才是对自己的救赎。
几周前,我刚看了一部名为《海边的曼彻斯特》的影片。影片中的男主角Lee在经历了一次重大丧失————因为一次失误将自己的家庭彻底烧毁,之后就一直处于一种行尸走肉般的生活中,每天以酒精麻痹自己,并选择离开原先生活的城市。后来,Lee的哥哥病逝,侄子交给Lee抚养,两人相互取暖,心酸而温馨。影片结束之际,我不禁想到,如果Lee的亲人可以永生不死的话,是不是Lee就不会出现这样行尸走肉般的现状,而是与妻子和孩子以及亲人幸福美满的永远生活在世间,没有任何烦恼的发生,也不会为各种生老病死而担忧呢?
另外一部影片《不老泉》则向我们揭示了这一疑惑。正值青春叛逆期的温妮渴望摆脱母亲严厉的控制,一次她在森林里迷了路,遇到了一个名叫杰西·塔克的少年,因此结识了塔克一家,他们一家住在森林里一处隐秘的小屋里,因为他们平常的外表背后其实隐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因为饮用了具有神奇魔力的泉水,他们全都可以永生不老!但是永生不朽也成为一种永无止尽的折磨,他们不断迁徙就是要避开常人异样的眼光。后来温妮与杰西相爱了,然而,随着温妮发现永生的秘密,他们的危机也从此开始。一个黄衣怪客追踪而至,他伺机夺取泉水从中获得暴利,塔克一家必须全力阻止黄衣怪客的阴谋,而温妮此时则面临抉择,是重返家人的普通世界,还是为了与杰西之间的爱情选择承受永生不朽的折磨?
影片看到这里,我有些疑惑:当温妮知道塔克一家的秘密后,只有杰西渴望她能够饮下泉水,和他一起远走高飞;而杰西的家人则是极力反对,他们对温妮说他们根本不算是生命体,只是卡在小溪中的一块石头。最后,温妮没有选择喝下泉水等待杰西的到来,而是选择了与自己的祖母和母亲一样,平淡的过完自己的一生。因为人生是短暂的,在这么短的时间你你可以做一些自己觉得有意义的事情,你也可以怨天忧人,抱怨着你的出生没他们好,你的相貌没他们美,可是,那样做只会使你的人生不仅短暂还会很痛苦;就算你永远都不会死去,可如果你整天都在虚度光阴,这样做,越长的人生就会越痛苦,所以,在最后,温妮选择了死亡,因为她不愿意像塔克一家人一样过着逃亡般的生活。
死亡并不可怕,你要怕的是没有意义的一生。永生不死并不是美好的,所以,去珍惜你的生命,不留遗憾的走完这一生。既然我们大家都无法认真的年轻,那么便一起认真的老去吧。
无论是英文原名,还是中文翻译,本片片名都给人很浪漫、很温柔的感觉。
但这是一个错觉。因为海边的曼彻斯特,并非描绘一个名叫曼彻斯特的海滨小镇,而是那个小镇的全名,就叫海边的曼彻斯特(Manchester-by-the-sea)。很自然的,影片讲述的,是发生在这个小镇上的故事;而这个故事,一点都不温柔。
再看预告片,它让人觉得本片会是那种有笑有泪的正剧,应该会表现人生有得有失,最终会主打亲情,以温馨暖调收尾。毕竟,一大波所谓独立电影,都是这个路数。然而,以那样的期待来看本片的话,会出现较大的偏差取决于每位观众的偏好这种偏差,或者会让你不满到郁闷,或者会让你在意料之外,有一丝领悟。我是属于后一种。
像很多文艺片一样,本片开场非常平常,但一点也不平淡。因为除了给出主角的日常工作,观众依然对他一无所知;敏感的观众,可以从很多场景和表演的细节,看出主角身上有戏,接下来,似乎可以期待很精彩的戏剧冲突。
影片接下来的情节,似乎也在逐渐揭示所谓戏肉,可能是一出家庭闹剧:这当中涉及到兄弟、夫妻、父子、叔侄的关系,其核心,可能是兄弟强加的对侄子的抚养权问题。
先不说后面的转折,影片前半段在展示这些表面情节时,若隐若现似乎有所保留。比如,主角看起来比较怪,别人看他的眼光不一样,特别是家乡熟人对他的态度,总有一种热情中夹杂着担忧的神情,然后再回头细品,热情也变了味,依稀更多是同情。再联系主角那种近乡情怯的表现,在海边的曼彻斯特那座小镇里,一定发生过什么事情让他难以忘怀。
这种对真相的期待,可能会让不耐烦的观众、有按快进的冲动。但文艺片老饕们都懂,这种欲盖弥彰的隐忍,才是此类影片的魅力所在。其中关键,在于编导得在揭示那一刻前、提供足够丰富的细节,一方面让观众的胃口越吊越高,另一方面,则为提升揭示的震撼效果,而暗自积蓄力量。
本片在这方面的动作,多半靠那些貌似不经意的闪回。通过那些回忆场景,编导让观众了解了处于不同时期、处理不同关系时的主角,但这种了解,同时又被刻意局限在难以融合的范围内,观众虽说对主角过去的生活、以及他的个性了解更多,但这些细节还缺少一个担任连接确切地说是转折的关键节点;在这些有意制造的支离破碎细节中,编导无论是在情节演进节奏上,还是在观众的情绪上,都储备了足够的能量。
我总是会有这样的状态:对一部电影一直处于听说知道的状态,然后过了很久,突然兴致所至被一个点吸引住,把这部电影看完了,然后感觉怎么当时就没看呢。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我喜欢海边的曼彻斯特这部电影,我能够从中感受到那股力量。
人还有所发生的故事与曼彻斯特这个海边小镇一样,冷静、冷冽,严寒的冬天飘飞的大雪短暂的春天,意境浑然一体。冷艳的空镜头,它既沉默又充满力量。
海边的曼彻斯特讲述李这个男人的故事。他在波士顿做着公寓维修员的工作,偶尔会因为态度粗鲁被举报。他下班后一个人会去酒吧喝酒,会暴躁地就因为觉得自己被盯着而殴打别人。这种状态被突然的家庭变故打破。哥哥因心脏病突然去世,他驱车赶回家乡海边的曼彻斯特。
过去幸福的和悲伤的回忆都在时不时的不断闪回。
由哥哥的遗愿,16岁侄子监护人的责任落在了李的身上。他非常不想接受这份责任,并不是他不爱他的侄子。他是在逃避自己,逃避过去。也就是他在迟迟不想接受和挣扎的.时候,镜头闪回了过去在这里一场大火让他永远的失去了心爱的孩子,并且妻子也离开了他。
最终他接受成为侄子的监护人。他与侄子就这样互相进入了彼此现在的生活,也给他的生活添加了一点点颜色。在侄子强烈不愿搬到波士顿,还有种种生活的不便下,他决定先搬回来。
和嫂子多年后的见面、小镇上偶遇前妻、梦见逝去的孩子结果把饼烤糊了直冒烟等等等,他受不了了。过去的回忆和痛苦都在折磨他。最后他将侄子委托给朋友,好朋友收养了他的侄子。李离开了海边的曼彻斯特,继续在别处工作。
春天到了,在海边的曼彻斯特短暂的春天里,他们将哥哥下葬。之后,侄子和李说着现在的生活,一起走着。最后结束在他们一起出海在船上钓鱼。
有人说道这部电影表达着【我们都有权利不与自己的过去和解】【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和过去和解】是这样的。我能够理解一些影片中李的那种心理。在日常生活中化小,可能就是绝不会再碰什么东西,绝不会再做哪种事,绝不会再去哪个地方等等。
绝不会再就是一种闪躲,一种不要再面对。在别人看来,有时候我们真的就是很执拗,不能理解。但只有我们自己知道为什么,可能我都不甘或者模糊了最初的原因,但是无论如何就会不想再面对,并且做到难得的知行合一。
生活如此真实,人生就是这样。可能看似很丧,但我觉得丧只是一面,我们无法逃脱的一面。而就在这之中,蕴藏着力量。我发现有时我很能够接受一些真实的压抑伤感,可能就是那种丧吧,并能从中有感触能感到力量的存在。我会喜欢某种极致的东西。
喜欢豆瓣电影文章上的几句话:
整部片都蔓延着一种压抑的伤感氛围,这种氛围充斥在美丽的海边景色之中。
生活就是这样,美好与绝望同在,它是如此的真实同时如此的虚幻无常。
今年的影视鉴赏有点不一样,它让我见证了一次生命的蜕变,一次升华。
《海边的曼彻斯特》讲述了李是一个缄默沉静寡言的人,在波士整理无休无止的做着各种杂活。但这好像只是他为了逃避过去、隐藏悲痛所找的借口,甚至当收到挚爱的哥哥乔因心脏病发生发火而去世的动静时,他严厉阴沉的脸上也没有增加更多的悲伤。在他回到摒弃多年的家乡曼切斯特后,发现自己被指名为侄子帕特里克的监护人。影片的主线也在这两个角色中展开,李不愿搬回这个有着太多回忆的家乡,而侄子帕特里克则不愿抛弃他的糊口与朋友,跟李远走他乡。我和老师一样,本认为接下来剧情发展就是,叔叔与侄子相互搀扶着走出伤痛的故事。然而事实并非如斯,此后片子一直处于阴沉昏暗的色调。
片子中有一幕是李和Randi遇见,Randi但愿与他共进午餐,由于她当年对他说了良多不该说的'话,她非常后悔,想为之报歉。她说了一句话让我印象特别深刻,大致意思是,我只想到自己有一颗破碎的心,却没想过,你的心跟我一样,都是碎的而且再也无法完整了。她苦苦祈求Lee的原谅,而他却只是颤动着摇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就匆匆逃走。让我看的鼻头一酸。我想起了一句话“不是所有人都能和过去握手言和的。”
《海边的曼彻斯特》采取了一种独特的方式,它把最煽情的部门小心翼翼地折叠、隐藏,近乎舍弃,不得已时才泄露一点点,它只交代了前因,再交代了后果,半途那些痛彻心扉的过程,在整部片子中都被故意省略和剔除了,这种故意留白的叙述方式正暗合着主人公自己的心境——他同样故意健忘那一段。但越是如斯避而不提,人们越能自己脑补出那些难以描述的痛苦。省略和留白成就了这部片子。它用克制的方式写出了原本就难以言传的绝望。他流放自己,把世界关在门外,觉得一切索然无味。时间是药物,有时,可以治愈一些什么,但有时会让人沉溺于药物本身。人们依靠时间洗刷掉所有记忆,但终极发现只是对逃避成瘾,想忘掉的一切却依然坚固。当你在时间的河流中逆流而动,逃避的一切都会轰然而至。有些伤痛确实很难彻底消弭,只能封存。
终极,李选择了一种折衷的方式面对未来,一种与认识的世界相切的间隔,既不像以往那样阔别也未能真正融入。这故事有着冰凉和灰霾,绝望和沮丧,它告诉人们这世上有些痛楚终究无法痊愈,但至少,他的糊口中已经透进了些许光亮。
最后当李从始至终都没有表情的脸上露出一丝微笑时,我也不由自主的扬上嘴角。是啊,至少还有未来呢。总会有那么一丝夸姣的。
很兴奋收到你的影评,第一个交的功课,质量也是蛮好的。第二三段选取了片子中印象最深刻的片断来叙述。简洁且精准地转述了故事情节。
第四节的赏析选取了独到的视角,“省略和留白成就了这部片子。它用克制的方式写出了原本就难以言传的绝望。他流放自己,把世界关在门外,觉得一切索然无味。”面对这样的重大丧失,我们每个人都会沉醉于悲伤而无法自拔。记得以前听到一句话:“能挽救自己的,除了自己仍是自己。”学会自我疗伤,是每个人的作业。
记得良多年前给孩子们看过《白纸黑点与黑纸白点》的文章,面对纷繁复杂的人生世界,假如你把目光都集中在痛苦、烦恼上,生命就会黯然失色;假如你把目光都转移到快乐之中,你将会得到幸福。同样的道理,面对自己,假如你只看到自己的缺点、不足,你将会悲观绝望,停步不前;假如你能看到自己的长处、优点,你将会布满决心信念,迎接糊口的挑战。
脚下的路,无论多么崎岖,摔倒爬起,依然是潇洒的我。即使置身于痛苦的世界,也不乞求怜悯与施舍,仍旧保持爱和信任的能力,勇敢地直面惨淡的糊口。由于太阳照样从东方升起,取决你的命运的仍是你的心态。看看海伦凯勒和霍金,他们也曾经历过沉沦绝望的时刻。他们对糊口的热爱与激情,才是我们必需要学习的。
欣赏好的作品,追求的是一种气质、亦是一种涵养。在观看了的作品后,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优秀的作品,会让我们自己有更多属于自己的想法,欣赏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观后感。该如何才能将一篇作品观后感写好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分享范文:闪闪的红星观后感万能版五篇》,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闪闪的红星》这部电影非常好看,它写出了主人公历经磨难,终于除掉了恶霸胡汉三,表现了他有爱国精神。我看了后深有感触。
主人公潘冬子很有爱国精神,那时,胡汉三逼他们做苦活,但红军来了后把他们赶跑了,村民们又过上了幸福生活。但红军却又走了错误路线,出了他们村,于是胡汉三又回来了。潘冬子一直珍藏着爸爸给他的一颗红星,埋头苦学,终于亲自铲死了胡汉三,他妈妈说的那个开满映山红的时刻到了,红军也回来了!他爸爸亲自把那颗闪亮的、一直激励着他的红星戴在他的帽子上。而且他无论在怎样的境域里,都不忘自己是中国人,要报仇,他的爱国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他还是一个聪明的孩子,会把盐水浸在衣服内侧躲过敌人追击成功运盐,巧计除掉了胡汉三等。里面其他人物身上也有许多值得学习的地方。比如潘冬子妈妈,为了掩护群众逃离,不幸被敌人烧死;潘冬子爸爸受伤了,医生要给他做手术,他竟然说要把麻药留给别人用,自己不用。他们的事迹也时时激励着人们,还有潘冬子也激励着我们,要不忘国耻,振兴中华!
《闪闪的红星》很有教育意义,你们也可以看看哦!
“红星闪闪放光彩,红星闪闪放光彩,跟着毛主席,跟着党,闪闪红星传万代……”听到了这首革命歌曲,我不禁想到《闪闪红星》电影中机智、勇敢的潘冬子。让我们一起跟随冬子走入那个战乱纷纷的年代,见证一位红军战士的成长经历。
电影讲述了一个叫潘冬子的小男孩的故事。潘冬子受父母的影响,从小立志为党为人民做事,作贡献。冬子的父母性格刚烈,都是嫉恶如仇的人,妈妈在入党的第二天为了群众安全转移牺牲了自己,被大火活活烧死。爸爸在参军前送给冬子一颗红星,这红星勉励他变得坚强、勇敢、机智,在遇到危险时总能机智应对。这颗红星是指明灯、是希望、是火种,也是灯塔,在这颗红星的“指点”下,冬子成为了一位真正的红军战士。
电影中一幕幕动人情节让我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冬子为了让山上的村民们都有盐吃,和宋爷爷一起下山,在镇上挨家挨户地向村民们凑了一竹筒的盐,正准备带上山呢!可已经封山带不了物资上山了。于是,聪明的冬子把盐化成水,倒在外套上,就这样瞒天过海地通过哨兵的关卡,把盐带上了山。上山后他把衣服洗出了盐水,再放上灶煮干,把盐块弄成小块发给了村民们。这个办法就连宋爷爷也被蒙在鼓里,连夸冬子好样的。
另一个情节中,冬子在米铺做耳目。有一次看到了胡汉三,就等待着时机的到来。等到胡汉三睡着了,冬子便提了一壶油,浇到他的被子上,又拿出火柴点燃扔向胡汉三,拿着镰刀站在门口不让胡汉三出去,使他葬身于火海。冬子用他的智慧和勇敢为妈妈报了仇。
春天来了,杜鹃花开啦,爸爸和红军来了,在闪闪红星的照耀下,11岁的潘冬子参加了红军。潘冬子是一个坚强、勇敢、思维敏捷的孩子,他爱国、爱党的精神就像一颗闪闪的红星,值得我们一代一代地传承。
读了闪闪红星这本书,我觉得东子很勇敢,他能和凶狠的地主斗,我真是没想到地主那么的心狠手辣,辛苦的农民们为了比在家多吃几口饭,才到他们那里来干活。可狠毒的地主们给他们吃的不如家中的饭好呢!
但却能吃的饱一点。东子为了农民和未来的人们的幸福,年纪那么小就当八路,把胡汉三的手指都给要掉了。看了这些我恨的心快要出火了,我真为东子高兴,因为东子不忘血泪仇,永远让革命的红星留在自己身边!我要像东子学习!
这个暑假里,我看了一部名叫的电影。
这部电影是根据李心田的同名小说改编而成的,讲的是一位少年英雄潘冬子的故事。那是在1931年,潘冬子的家乡流溪镇还处在大土豪胡汉三的统治下。后来,流溪镇建立了红色政权,潘冬子参加了打土豪分田地的斗争。在一次作战中,潘冬子的父亲在作战中受伤,在手术过程中,他主动把麻药让给其他战友,使潘冬子深受教育。1934年,潘冬子的父亲随部队转移,临行前,他给潘冬子留下了一颗闪闪的红星。革命队伍转移之后,胡汉三又回来了,流溪镇重新陷入白色恐怖之中。在斗中中,潘冬子变得更加坚强,用自己的勇气和智慧跟敌人作斗争。最终,在战友的协助下,他砍死了胡汉三,迎来了战斗的胜利。潘冬子终于和父亲见面了,他戴上那颗闪闪的红星,成为了一名真正的红军战士。
看完这部电影,我十分佩服潘冬子,佩服他的勇气、智慧,以及面对困难的坚强意志。如果能有这种意志,在学习中还有什么不能战胜的困难呢?
“红星闪闪放光彩,红星灿灿暖胸怀。红星是咱工农的心,党的光辉照万代……”每当这支歌响起,我便想起了我曾经看过的一部电影——《闪闪红星》。
故事发生在抗日战争时期,在柳溪镇有位红军战士的孩子叫潘冬子,他勇敢、坚强、机灵。他爸爸送给他一颗闪闪的红星,就是在这颗红星的陪伴下,他勇敢地和敌人作斗争。破坏了敌人的吊桥,搞沉了敌人的运粮船,把盐化成水,浸湿棉袄,送达游击队……最后潘冬子成长为一名真正的红军战士。
面对母亲的牺牲,面对敌人的凶狠残忍,潘冬子没有害怕,没有胆怯,有的是越来越坚强,越来越勇敢……
这部影片让我知道了,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由千千万万抗战英雄的鲜血换来的,是他们英勇抗战,坚持不懈,才有我们今天的和平。
望着那高高飘扬鲜艳的五星红旗,我将永远怀念他们!望着胸前飘扬的红领巾,我将努力学习,为祖国的建设贡献我们自己的力量!让我们红领巾在党的阳光下成长,散发出灿烂的光辉!我坚信,我们21世纪儿童一定能够成长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这部剧的三个女主角分别是顾佳、王漫妮、钟晓芹。
顾佳,善于变通、有胆识、有气魄、顾大局,生活中不高估自己,也不委屈自己,始终积极向上。对爱情全心全意,一旦发现不忠会马上潇洒转身成就别人,永远修炼自己活在当下、
王漫妮,工作中一步一个脚印,有追求够拼命,实力与野心兼并。生活中不甘于平庸,不委屈自己。用拼的姿态过有钱有闲的生活。感情上也渴望浪漫极致的恋爱,但也不会失去原则,与人白头到老的爱绝不将就。
钟晓芹,工作中低头做人埋头做事,任何一件事都尽心尽力做好,不问结果。生活中平淡自在,像小太阳一样积极向上。对爱情要求不多,只要快乐,知冷知热有人疼就幸福知足。
这三个人之所以成为闺密,是她们都有一颗真诚善良的心,做事以不伤害认为原则,积极阳光向上,。这也许是观众所喜欢你的地方。
男演员烟花设计师许幻山,儿子乖巧,媳妇里外兼顾,事业家庭风生水起。执着于蓝色烟花的梦幻里。当媳妇觉察到有隐患,让销毁并不再生产蓝色烟花,不让吃晚饭时,他陶醉在诱惑里不能自拔,直至玩完。
还有觉得有钱就很任性的依依和梁正;外满光鲜亮丽,连相亲都不敢公开,谨小慎微按部就班小张主任;钟晓芹离婚前的丈夫陈屿,等等,每个人都在各自的状态里理所当然。
再者还有贯穿全剧的一家三口,她们平凡的都让人记不起,却又是那么的真真切切,这也许就是那抓的住的人间烟火味。
最后,王漫妮去了大山外,钟晓芹安住于小岛,顾家埭父亲和儿子入深山,茶商,公益,回归大自然。都选择了他们理想的生活方式。结局不错,似乎都找到了幸福,那到底什么是幸福呢?幸福的开启密码又在哪里?
毕淑敏说,所谓幸福,就是灵魂的成就。
周国平说,所谓人生的圆满,就是把命照看好,将灵魂安顿好。
提高心灵的层次,达到更高的维度,然后慧眼打开,见到实像。如同麻雀看稻草人是真的,可再笨的人也知道稻草人是假的一样。问题不在稻草人,而是人比麻雀维度高,所以是否能抓住幸福不在于你眼前的人、事、物,而在于你能否看清这表相背后的本质,要想看清本质,必须站在一定的高度。紧跟圣人足迹,提高自身频率,开启幸福密码。
衷心祝愿剧里剧外的人们,都能活成自己最幸福的模样。
《三十而已》中的顾佳和《我的前半生》中罗子君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丈夫都出轨了。
而不同点在于,《我的前半生》中,罗子君在离婚直接一哭二闹三上吊;而《三十而已》的顾佳呢?我们通过预告片,也可以推断出来。她虽然难过。但最后还是笑着对许幻山说:“我们离婚吧。”语气平淡的吓人。
这种差异,不仅仅是来自于两人的思想观念不同。反应出来的,是一个女人独立的重要性。
01
罗子君之所以会选择一哭二闹三上吊。是因为在她的潜意识里,离开陈君生的她,对未来没有一点希望。就像被人剪掉了双翼的鸟儿,从天上掉落到地面,从天堂跌落到了地狱。多年不工作的她,早已经失去了独立的资本,在灾难面前,她除了哭,她不知道做什么。
而反观《三十而已》当中的顾佳,性格独立,自强。工作能力强,就算离开了许幻山,她也可以很好的生活。她可以笑着离开,潇洒的放手,因为她知道,没有许幻山,她仍然可以活的好好的。所以说,女人呀,还是独立一些好。最起码当你遭受背叛的时候。你可以潇洒的说再见,你可以充分的向对方证明,没有你,我会过的很好。甚至比和你在一起的那段时光更好。
02
从顾佳和罗子君的人生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个真理,女人在婚姻中,千万不要依靠一个男人生活。男人口中的我养你一辈子,爱你一辈子之类的话语,更像是有保质期的商品,等到保质期一过,味道就慢慢的变质,最终腐烂。
更何况,每天只是靠一个男人去生活,男人慢慢的就会对你感觉到索然无味,男人内心喜欢的,都不是一个每天只会花着自己的钱去买买买的女人。
也许,你们会说,顾佳在家中要强,最终还是离婚了,最终还是改变不了许幻山出轨的结局。可是,许幻山出轨是受到了诱惑,而陈俊生出轨,除了诱惑意外,还有对罗子君的一种厌恶,一种无感。
所以呀,女人的世界里,只有两条路,其中一条叫出众,另外一条叫出局。出众虽然不能保证你的人生顺风顺水,但当你受到困难的时候,最起码你可以咬咬牙,笑一笑,直面那些未知的困难。可是,如果你走上了出局这条路,那你的人生将会是一个未知数,从天上飞翔的你,随时都可以被人射上一箭,把掉羽毛,最终,你飞的有多高,摔得就有多惨。
顾佳在离婚之后,凭借着智慧的头脑,迎来了自己事业上的巅峰期。罗子君在经历蜕变之后,彻底迎来了自己人生的新起点。
《我的前半生》中的一句评语,说的特别好“罗子君不挣钱,被年薪150万陈俊生甩了;又因独立自强,被年薪500万商界精英追。”
所以呀,女人呀,要么出众,要么出局,你,选哪一个?
近段时间,《乘风破浪的姐姐》《三十而已》火爆荧屏,“姐姐”系节目和影视作品走红背后,是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和对女性成长关注度的持续走高,反映了现代社会对于女性价值的肯定,内核是对女性力量的一种宣扬。其实在舞台和镜头之外,各行各业都有着女性必不可少的付出和努力,她们独立自信,在各自的岗位奉献青春、勇敢无畏,展现着女性力量的博大,而这其中就有组工女孩的身影,她们在组织部的大平台上乘风破浪,练就无价人生。
勤奋务实能担当。众所周知,组织部的工作强度大、任务重、节奏快、要求高,加班和停休是日常操作。“在组织部工作,男人当牲口使,女人当男人使”,一句诙谐的调侃却也道出了组工人的辛苦,尽管如此,从来听不到她们有任何抱怨。跑调研,跟考察,写材料,接信访,办会务……无论接到如何棘手的工作,她们总能稳稳接住并确保完成任务,这大概就是靠谱和全能。而这背后是常人看不到的辛苦付出,是她们求真务实的责任感、敢经风雨的担当、自我价值的追求。
善学进取有情怀。毋庸置疑,能在组织部工作的干部一定是优秀拔尖且积极进取的,而能在组织部工作的女干部则需要更多一份睿智和情怀。组工干部在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之外还需要时刻保持思想、视野上的先进性,加上业余时间有限,就要求他们善于学习。其他女孩休闲娱乐的时光,组工女干部们在挑灯夜读,研究政策,学习文件,阅读理论书籍。组工女干部们需要睿智地处理好工作角色和家庭角色的无缝切换,平衡好工作和家庭生活。她们本可选择安逸,但只因内心有着那份担使命的初心和默默奉献的情怀,她们选择乘风破浪。
严谨细致高标准。组工女干部们对待工作总有使不完的热情和“较真”,一遍遍校稿,一字一句抠文章,一个个数据反复核对。执着于精准,只为准确的输出。匠心已经成为组工女孩的工作风格,高标准的工作要求已成为习惯,善出精品已成为组工人的特色。“精致的完美主义者”大概是组工女孩最好的标签。
“休言女子非英雄”,本可平淡安逸,她们选择勇往直前;本可轻泛涟漪,她们选择乘风破浪,她们是组工女孩,是百炼成钢的“无价之姐”。
最近经常在抖音刷到《三十而已》和《二十不惑》这两部剧的片段,加上芒果台的大热综艺《乘风破浪的姐姐们》,简直为我们描绘出了这个时代女性的不同侧影。从进入社会时的青涩到逐渐成熟,尽管面对着不同的问题与挑战,也伴随着生活带来的委屈与烦恼,她们依旧在努力让自己成长、变得独立、寻找更加真实的自己。
《二十不惑》这个题目很有意思,原本的“四十不惑”意思是到了四十岁,经历了许多,已经有自己的主观价值判断力,在这里变成了20岁。20岁真的可能“不惑”吗?
古人或许不会,但当下的社会,确实会。
网络发展、信息交叠、知识爆炸的时代,我们的一分钟早已延展成过去的无数倍,别看她们才二十岁,她们的哭笑悲喜不比乘风破浪的姐姐要少。过早成熟不是坏事,反而你会期待她们更多的未知,二十可志于学,亦可而立、可不惑、可乘风破浪,无限可能。
与太多为了强调女性能力和地位而忽视30+女性生活困境的电视剧相比,《三十而已》将女性的现阶段面临的职场问题、婚恋问题、人生道路选择都摆上了台面。
二十岁的小姑娘,困境大多是从校园迈入社会的适应阶段。到了三十岁,她们各自有各自的难。
同样出彩的是,《三十而已》中三位三十岁女性面对困境时的坚定和独立。
虽然各有各的难,但《三十而已》里的女人们可不是故事里被怜悯的女主角,她们是真实生活里乘风破浪的姐姐们的缩影。
无论是《二十不惑》中的妹妹们,还是《三十而已》中的姐姐们,让处于25岁的我感触颇深。想想自进入工作的四年中,褪去了校园中的稚气,明白了社会中的法则。作为基层工作者之中的一员,在与群众的密切相处中,快速地体会了更多的人间百态。而在日常工作中,需将自己作为普通群众之一,才能将“为人民服务”做深做实。面对困难,想发设法,乘风破浪,磨炼本领,砥砺前行。
《三十而已》到底是在揭露现实的伤疤还是在丰满理想的羽翼;它讲述的是现实的故事,贴近人们的生活,各个层级,用女人的口吻讲述这个世界对人们的安排;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角度,男人做了太长时间的主角,为了平衡,这是迟早的事情。
但这个故事对于我,二十几岁的我,我看到是是理想的羽翼在展翅,首先,是许幻山的家庭,在上海的立足的资本,美好的婚姻,能干的老婆;或者是身在美好之中,才让许幻山迷失了自己;但这确实我的梦,或者说是我们的梦,千千万万人的梦。
它在讲述故事的同时,他还在勾芡我们梦想的样子,在故事里,我们起码有了选择的资格,在这里,我们只能像是王曼妮一样,漂泊着,没有任何的归属感,或是某一天又离开着个匆忙的城市,终归于在那小街小巷,兴不起一点风浪;又或是在街巷中受不住尘世的重量,又想回到那城市之中,做一个漂泊者;让人羡慕的还有那钟晓芹,又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人设,映照的是更多的人,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能找到归属的情感;最让人羡慕的莫不是那财务自由的梁正贤,绝大多数男人都想要的样子;但是几乎没人能做到。
不仅是三个人的感情还是三个人的胸怀,能力,都是在努力和汗水中得到的;这才是生活的意义。
观赏一部影片,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我想您对的作品,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观后心得,可以说好的作品将我们和角色联系起来了,我们只有欣赏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作品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小编分享:重返无人区观后感七篇”,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夜闯无人区:惊险故事
18岁那年我参军来到西藏服役,当了一名武警战士。五年奋斗的军旅生涯,我由一名战士提升为武警干部了。
这年入冬季节,西藏北部羌塘高原遭受了百年不遇的特大雪灾,具有几十年抗灾抢险的光荣传统使驻藏部队全力以赴投入了抗雪救灾战斗。在这场战斗中,涌现出无数可歌可泣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我是一名武警组工干部,树立并宣扬先进典型是我的主要工作之一,领导一声令下,我收拾好行囊,在春节前夕从拉萨直奔藏北灾区而去。
我的目的地是那曲。这是一个每年有八九个月时间冰封土冻的高寒地区,当地居民几乎终年不离皮袄。加上几个月连降大雪,整个那曲地区便成了一座天然“冰库”,冷不可言。
腊月二十九,我们从那曲镇出发,前往位于藏北北部的聂荣县,那里活跃着两支武警救灾物资运输车队,其中一支已被风雪围困在救灾途中整整10天时间,目前仍以600米左右的日进度挖雪开道,向特重灾区藏琼玛艰难开进。
大年三十,我们离开聂荣县城,一路向西,直追那支英雄车队。为了节省时间,征得当向导的一位地方领导同意,我们决定不跟那些崖陡坡高、风寒雪原上的土路较劲,三菱车方向一转,就上了怒江宽阔的冰道。
当日下午4时许,三菱车陷入裂冰断层里,我们想尽了办法也没能把车弄出来。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无一例外地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车上的里程表显示,这里离聂荣县城已有68公里之远,而沿途又没见过人烟,处于这种进退两难的境地。唯一的办法是返回县城求救。同行的宣传处长望着远处白雪皑皑的冰山,面无表情地说:完成任务,前提是我们必须活着!
夜闯无人区说实话,我根本不想同大家分开,但是为了大家的生存,我自告奋勇回县城求救。
我带着一只指北针和几包压缩干粮,很悲壮地和大家告了别,便开始孤独地踏上了返回县城的道路。
天黑下来的时候,我才走了不到5公里路程。空旷的雪野一片寂静。走在封冻的怒江上面,除了鞋底同冰面摩擦发出的声音,我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突然我听到了另外一种声音,很轻微,但绝对真切。它来自于我的左前方不远处,我紧张起来,目光下意识地向前望去。猛然间,我觉得头皮发麻,根根头发直竖起来,像要顶穿厚实的皮帽,我死死盯住那个缓缓蠕动的黑影。我敢断定那既不是人也不是行动迅捷轻盈的狐狸,难道真的有鬼?或者是别的什么我没听过也没见过的怪兽?我掏出手枪,子弹上膛,壮着胆子叫了一声:“是谁?”这颤音自己听起来都觉得陌生,似乎并不是从我嘴里发出来的。黑影没有回答,似在缓缓地移动。
手枪给我增添了不少勇气,我决定走上前去看个究竟,拖着僵直的膝盖,一步步极其艰难地走了过去。黑影越来越清晰地暴露出它的真实面目——原来是一只饿得就快要和死神接吻的野羊。到处都是厚厚的积雪掩盖了枯黄的草茎,这可怜的畜牲在饥饿中苦苦挣扎着,还想越过怒江到对岸寻求一点生的希望,它绝不知道老天爷已经无情地彻底断绝了它的食源,对岸同样不会带给它任何惊喜。
经过这次虚惊,我感到心里平静多了,连生命力极强的野羊都在苟延残喘,还有什么其它野兽可怕的呢?纵有猛兽出现,也多半都是要死不活的了,又岂能奈何得了我这年轻力壮的带枪警官?我开始一边前进一边小声地哼起了歌,我不知道今晚的春节联欢晚会都有些什么精彩的节目,但我相信这将是我今生过得最惨淡的最值得纪念的除夕。
我对“无人区”的理解其实是相当天真和浅薄的,我以为恐惧已经随那只可怜的野羊一道离我远去了,没料到真正危险实际上还在后面呢。
大概是午夜时分,估计我已经走了30来公里路程。毫不谦虚地说,如果不是在这海拔5000余米,高寒缺氧的地方,我一定会走得更快,但这里是藏北高原,就这速度,已经让我疲惫不堪了。可我没有停下来歇息的权利,我必须尽快完成求救的重任。
最大的危险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不期而至的。我先是看见前方出现几星幽蓝的绿光,但是我并没在意,我以为那不过是一些尸骨发出的磷火。然而理智很快告诉我,这种判断是错误的:磷在如此寒冷的气温下根本不可能发光,更不可能在冰面上移动。狼!一个可怕的名称在我脑海里闪过,我全身汗毛陡然间全部竖立起来。
我拼命向岸边跑去,气喘吁吁地爬上一道独立堡坎,心存侥幸别让狼发现我的行踪。然而,不一会儿十多只饿狼毫不费力地追到了堡坎下边,一声不吭地用狰狞的目光打量着我这道“美味佳肴”。我知道这些狼都很饥饿,但是我没有理由牺牲自己来填饱它们的肚子,我必须竭尽全力捍卫自己的生命安全。
听说狼最怕的是火,但这地方不可能找到柴火。我脱下一件毛衣,准备用来充作燃料,试图吓跑这群饥狼,但是非常不幸,因为缺氧,我的打火机已经失去了正常功能。一种不妙的预感袭上心头,我觉得前额一片精湿,冷汗不由自主地冒了出来。
这道天然形成的独立堡坎面积大约12平方米,坡度较大,被厚厚的白雪覆盖着,像一位孤独而深沉的老人,狼们没有立即向我发动进攻,只是默默地观看我在堡坎顶端失败地表演火烧毛衣。这让我觉得非常奇怪并更加恐惧,因为我琢磨不透它们观看我的目光中到底隐藏着什么阴谋。
狼们终究没有太多的耐心来观赏我的蹩脚表演,它们的兴趣焦点都在嘴上而不是在眼里。随着为首那只凶悍的饿狼一声凄厉的长嗥,十几只狼随即散开,从各个方向朝堡坎顶端冲来。
我的心顿时提到了嗓门口,感觉到前所未有的紧张,但是这紧张瞬间又化成了一腔怒火:妈的,我不能就这样白白等死!虽然狼命远不如人命值钱,但我多干掉一只饿狼,自己死的几率就少一点。我掏出手枪,瞄准一只饿狼,当头就是一枪,它马上栽倒在地就不动弹了。
枪声无疑震慑了狼群,它们开始后退,随即又循着血腥味走到那只死狼身边,一起仰天哀嚎,颇有点类似人类的“向遗体告别仪式”。然后,它们开始疯狂地撕咬死狼的尸体,几分钟后,死狼就只剩下一副骨架了。
这场景让我看得毛骨悚然,我不敢想象倘若自己成了群狼的爪下之物,将是多么凄惨。不过,第一枪成功命中目标,又为我增添了几分战斗下去、活下去的信心和决心。
狼群显然并不满足于同伴那身瘦肉,也许吃过一点东西后更加激起了它们旺盛的食欲,它们很快又把目标转移到我的身上,面对新一轮进攻,我开始感觉到新的紧张。如果每一枪都能准确无误地消灭一只饿狼,那我携带的子弹还是足够的。可惜在轻武器家族中,我最不擅长的便是手枪射击,所以我根本无法镇静自若。我用衣袖拭去额上的冷汗,全神贯注地盯着越来越近的狼群。“叭”的一声枪响之后,又一只狼被我击中。其它饿狼再一次演示了吞食同类遗体的悲剧。趁着它们混乱之际,我果断地连开三枪,但这一次战果不够明显,对方一死一伤,还有一发子弹完全辜负了我。
十分钟后,面对群狼的第三次冲锋,我瞄准走在最后那只负伤的狼,让它作了第四个牺牲品。其它饿狼果不出我所料,纷纷返回去,对死去的同伴再一阵狂撕乱咬,适时给我空出了短暂的休整时间。
小小的胜利冲昏了我的头脑,我一时忽视了狼的狡猾,这让我很快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当两只饿狼哀嚎着离群而去的时候,我还为狼群中出现了胆小的“逃兵”而暗自高兴,于是我把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前方的恶狼身上,它们来回晃动着,并不急于向我发动新的进攻。我错误地认为这是因为我强有力的武力打击对它们形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我又及时向它们开了一枪,但是只听到一声凄厉的狼嗥,显然这次只有一只狼受伤而没被我打死。
就在这匹受伤的狼嗥叫声还在江面回荡的时候,我突然感觉到背上受到重重的扑击,紧接着,我身不由己地倒在地上。我立刻意识到自己面临的危险:那只压在我身上的狼喘息声清晰可闻,我崭新的毛皮大衣正被它尖利的牙齿一块块地撕破。
我大声惨叫着,反手想拧住它的脖子。一用力,手中的枪响了,枪膛里的最后一发子弹射出去,奇迹般地正好穿进第二只扑上来的狼腹上,它一声没吭地从我身体上空飞过去,重重地摔落在堡坎下面的雪地上。我撑在地面,身体往上一拱,背上的狼便滚落下来。我再一次倒在地上,只感到左脸部一热,撕心裂肺的疼痛差点儿使我昏厥过去。
我认为自己必死无疑了,脑海里瞬即闪过远在家乡亲人的身影。绝望的情绪和求生的欲望同时作用在我身上,我双手死死撑住狼的下颌,人和动物的哀嚎声二道在苍茫的冰天雪地中久久回响。忽然,我想起了身上佩戴的匕首,于是我腾出右手从腰间艰难地将它拔了出来,用尽全力插向狼的喉部……
我从地上拾起手枪换好弹匣的时候,狼群还在分享掉落在雪地上那只死狼的尸体。狼毕竟是狼,它们再狡猾,智商终究还是有限,倘若它们不是急于贪占这点儿“眼前利益”,而是先齐心协力地冲上来对付我,那我又岂能侥幸死里逃生?
我轻摸着已经痛得麻木的左脸颊,这上面冰冻着我和那只死于匕首之下的恶狼的鲜血,想到6条狼命居然没能换走我的生命,我的嘴角边不禁泛起了一丝得意的笑容。但是,脸上的伤痕无疑已经毫不客气地破坏了我的英俊,这又使我恨意倍生,我决心狠狠地报复剩下来的8只恶狼,即使它们不再对我发动进攻,我也要争取将它们一只不漏地消灭干净!
可惜我的愿望最终还是没能彻底实现。当又有3只狼在我枪下丧生的时候,剩下的另外5只狼终于意识到它们虽然斗得过我,却绝对斗不过我手上的这把短枪。当然,也许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它们已经吃饱喝足了同类的血肉,再也不觉得饥饿。总之,它们带着一串始终无法让人喜欢的长嗥,远遁了。
我瘫坐在冰冷的雪地上,只想敞开嗓子好好地哭上一场,但是从我嘴里发出的却不是人的哭声,而是一阵狼一般的嗥叫。我觉得心里空落无物,却又莫名其妙堵得难受。
就在满脸泪水吃完两块压缩干粮后,我觉得体力得到了很好的恢复。我滑下堡坎,重新返回了封冻的江面,顶着一身迷蒙的夜光,继续向着聂荣县城的方向赶路。
我必须尽快完成求救的任务。尽管这时候许多人已在新年钟声的余音里酣然入睡,但我却必须穿越这段冰封雪锁的“无人区”,艰难地一步步向前迈进。
很快就要天亮了,我摸着脸上的伤痕,仿佛看见了前面聂荣县医院洁白的病房、烤着暖气的被窝、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和马路上如潮的人流……
徒步旅行在无人区:惊险故事
停下来!这是一道瀑布!
“嗨!伙计,快点吧!”露丝停下来冲着好友杜克和姐姐思瑞莎喊道。思瑞莎笑呵呵地抱怨道:“天知道我怎么会让你说服了上这儿来。”看得出她正在努力适应高山上稀薄的空气。“我感觉我的背包越来越重了。”思瑞莎叫道。她的夹克里兜着一只袖珍型的约克,还有一只黑色的罗特韦尔狗在她前面蹦蹦跳跳地跑着。
露丝和杜克都是纽约市的律师,他们有一个6天的休假,决定出来放松放松。在芝加哥,露丝找到自己当物理学家的姐姐思瑞莎,邀她和他们一块出去度假。他们驾着思瑞莎的车来到克罗拉多,决定在落基山脉的无人区进行一次徒步旅行。
此时已是正午时分,道路上仍有厚厚的一层积雪,这使得行走颇为不便。露丝摇着头,恼怒地抱怨道:“这该死的旅行手册,它竟说这时候的雪不会给出游制造麻烦。”三人都已经精疲力尽,便决定在路旁露营。
经过一晚充足的睡眠后,三人的体力又恢复了,第二天一早就动身继续赶路,他们决定在天黑以前到达帕茵湖区。刚开始时,大家走得都还很顺利,但随着山势的不断升高,路上的积雪越来越厚,脚下惟一一条陡峭的岩石路也渐渐被积雪覆盖得分辨不清了。
到下午,他们已经完全辨不清哪儿才是路了。傍晚前,他们到达了山脊的顶部。山谷在他们的脚下向远处伸展开去,右边有一处地方闪着银色的光芒。露丝叫道:“看,我猜那就是帕茵湖了。”看见目标,大家都准备下山了。在他们面前是一个极陡的山坡,这里的雪更厚,完全没有路的踪迹,也没有突起的岩石的痕迹,白茫茫平坦坦的一直连到山下。
在经过片刻的犹豫之后,还是露丝首先踏上这块雪地,并坐了下来说:“让我滑下去吧,这肯定要比走下去容易得多。”她开始慢慢地向下滑,杜克跟在后面,思瑞莎也招呼她的德国狗格兹跟着自己一块滑下去。但是思瑞莎启动的时候用力太猛,她开始快速地冲了下去。“慢点儿。”露丝见姐姐滑得太快,急得大叫,这时格兹也滑了下来,被露丝一把抓住了。
快速下滑的思瑞莎也已经注意到这段看似平滑的斜坡下面,实际上还有一段更为陡峭的斜坡,陡峭岩石构成的山屏在两侧渐渐收拢,形成了一个沟渠,看上去像是冰封的河沟。过了一会儿,思瑞莎滑过了一个弯道,突然她看见前面不到100英尺的地方,一道水流消失在空中。天哪,原来她身下竟是一道瀑布,而前方不远处就是瀑布的尽头!思瑞莎快急疯了,她拼命地喊叫。
露丝听见了姐姐的喊叫,但此时她和杜克也在斜坡上拼命地努力。露丝背着的睡袋在快速下滑时震掉了,她也只能毫无办法地看着它滑进峡谷。这时,远处的思瑞莎已经设法将脚插入雪里,阻止了自己的下滑。
“停下来!这是一道瀑布!”思瑞莎大声喊道。
听到姐姐的警告,露丝和杜克也赶紧设法停了下来,这时她们距离悬崖大约仅有40英尺。两人小心翼翼地踩着厚厚的雪,靠近思瑞莎。三人谨慎地爬上了一块岩石,算是暂时安全了。他们检查了一遍行李,不光是露丝掉了睡袋,杜克的帐篷也没了。
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此处的海拔至少有1.2万英尺,气温开始急剧下降。
他们在岩石上支起剩下的一个帐篷,抱着狗,三个人缩成了一团。“我们现在该怎么办?”露丝呜咽着问。
露丝绝望的声音反倒使姐姐思瑞莎从沮丧中挣脱出来。“听着,”她说,“我们必须明白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我们带的花绸手帕连在一起做成一面信号旗,也许有人能看见它,这样就会派人来救我们。”
这位物理学家入情入理的话起到了镇定人心的作用,但是在这个不安全的栖身之处,三个人还是度过了一个无眠的夜晚。
答应我,你一定要回来!
第二天早上,杜克向四周察看了一番,发现他们下方不远处还有一块更大些的岩石,在那儿等待救援应该更安全一些。他们借助一些裂开的大石块,小心地登上那块岩石。在那儿他们能清楚地看到下面的山谷和之前看到的那个湖。察看地图后,他们发现,原来这个湖根本不是帕茵湖,而是格雷特湖。他们根本就走错了方向。
风起了,天空又开始变暗,他们赶紧搭起帐篷,并找来几块大石头把它压紧。三人带着狗躲进了帐篷里。几分钟后,风刮得更加猛烈了,并夹着雪片,将帐篷打得噼啪作响。露丝三人紧紧偎缩在一起,小狗格兹也紧挨着思瑞莎。
震耳欲聋的风雪刮了一会儿,突然好像停了。三个人正打算放松一下自己的神经,突然,一种好像货运车驶过的声音出现在远处,当一阵似乎携带着痛苦长啸的风向他们袭来时,这种声响变得巨大了。就这样风时大时小,循环往复地刮了整整一天,三个人都紧张极了,生怕这帐篷抵挡不住风雪的密集攻击。
太阳终于出来了,三个旅行者爬出了帐篷。
“我们得赶紧做些什么。”露丝头晕目眩地说。
杜克提出了一个大胆的计划,他打算爬下悬崖去寻求帮助。露丝没有说什么,只是说:“答应我,你一定要回来!”杜克点了点头。
杜克极小心地挪动着步子,终于爬到一处平坦的岩石上,他将从这儿向下爬。下面的斜面更为陡峭,杜克极谨慎地攀上岩石,用力用自己的手脚抓稳岩石。他一点点地向下爬,突然一下没抓稳,开始向下滑,杜克不顾一切地伸开四肢,希望能够抓住什么,终于他的左脚被两块岩石夹住,阻止了这可怕的下滑。他吓得心脏几乎都要蹦出来了,慢慢地他又爬回了上面的那块岩石。
休息了片刻,他横下心来,继续向下爬,但爬到刚才落下去的那个地方时,他害怕了。他想起答应过露丝一定要回去,于是,他开始慢慢地往回爬。
搜寻一无所获
在露丝的律师事务所里,露丝的同事兼好友戈德巴斯正在万分焦急。他整个周末都在联系露丝,但始终得不到回应。现在已经是星期一早晨了,露丝还没有回来上班。戈德巴斯打电话给杜克,他也没有来上班。
戈德巴斯给思瑞莎的实验室打电话,她的同事贝安娜说:“思瑞莎没有来实验室,好像是和她的两个同伙去徒步旅行了。”
戈德巴斯想起露丝的另一个姐姐帕特住在得克萨斯,帕特告诉她,露丝和思瑞莎提过要去克罗拉多,但具体到哪里她也不知道。
与此同时,因为戈德巴斯的电话,思瑞莎的同事贝安娜也开始为思瑞莎担心起来,于是她到警察局去填写了一张失踪人口报告。
有一位同事有思瑞莎公寓的钥匙,贝安娜决定上她屋里去看看。在思瑞莎的屋子里,她找到了一些旅行小册子和无人区的地图。
贝安娜立刻将此发现告诉戈德巴斯,戈德巴斯很快和当地的森林安全办公室取得联系,请求他们帮助寻找思瑞莎等三人。森林安全办公室出动直升机在无人区搜寻。在公路的末端,他们找到了思瑞莎的车。
直升机继续在空中搜寻,他们按照通常徒步旅行的路线寻找,但一无所获。
安全返回陆地
在岩石上,露丝、杜克和思瑞莎害怕极了,时间距离他们出行之日已经过去8天了,身上所带的食物也越来越少。他们觉得死亡离自己越来越近。
就在等待死亡到来的时候,他们听到空中传来直升飞机的声音,这是他们这个星期来第一次感受到人类的迹象。露丝高兴得跳了起来。“嗨!”她大声地喊叫,挥舞着胳膊,“我们在这儿!”杜克和思瑞莎也加入进来,一起挥舞着手臂,喊叫着。
可直升机上的人并没有发现他们,飞机渐渐飞远。露丝疯狂地叫喊着:“回来,快回来!”但仍然无济于事。
直升机上的飞行员史尔瓦和格勒戈并没有放弃搜寻,他们睁大眼睛搜寻着雪地上遇难者的踪迹。
露丝三人也在想办法吸引直升机的注意。他们想到用镜子将光反射出去,这或许有用,但此时阳光并不充分,镜子得不到足够的光。突然,太阳跳出了云层,将一束光投向他们,正好落在了镜子上,一道明亮的光从雪地上升起。
谢天谢地,这道光终于引起了史尔瓦的注意。这时的天色已经更黑了,要不了多久就会完全黑下来,假如直升机还没有找到他们,真不知道这个夜晚会发生什么。
直升机终于载着完好无损的露丝、杜克和思瑞莎安全地返回陆地,一次噩梦般的旅行终于结束了。
暑假时,我们一行人到自驾游的绝佳去处川西旅行。在川西之行中我们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也经历了许多心惊胆颤的事。今天,就让我做一个小导演,让大家像看电影一样去感受《穿越无人区》这个故事。
镜头一:旅行的第6天,上午我们游玩了像童话世界一样的普达措森林公园,下午准备从香格里拉——稻城,晚上在途中的乡城住一晚。出了香格里拉,我们来到了一个分路口:一边是一条新修的柏油马路,另一边是老旧的石子公路;到底走哪一边呢?大家都难以抉择。爸爸们就在附近问了几个叔叔阿姨,到底走哪一边呢?几个人的说法不一:有的说走新路,新路已修通还可以近几十公里;有的说走老路,新路比较危险。哎……不知所措经过大家的商量,决定走那条新的柏油马路。Let'sgogogo!三辆小车在这柏油马路上飞驰着……
镜头二:三十分钟后新修柏油马路已行完,接下来的路就是还没修好的毛胚路。我们三辆车都在这条毛胚路上一起“摇摆”,“摇摆”了三十分钟后,大家都有点六神无主、晕头转向。好不容易看见前面有一个村庄,赶快去问一问吧!一个叔叔语出惊人地说:“
前面的路没修完是断头路,你们还是打道回府走老路吧!”这句话把我们吓得不轻,回想刚才问路时也没有人说新路不通啊,只是说比较危险。这是真是进退两难!大家还是一致决定硬着头皮走下去。
镜头三:摇啊摇,摇啊摇,摇到一个无人区。这条路是在山腰上新修的,左上方的峭壁上感觉随时都会有飞石掉落,好危险啦!最害怕的是天色渐晚天空看起来还黑沉沉的,感觉要下雨了。我们一起在车上诚心的祈祷:千万别下雨,千万别下雨!车子一路上行驶着没见一个行人,没见一辆来车,更没有见一个村庄,只见公路的另一边也是一座座连绵不断的山峰。几辆车只能靠仅有的对讲机来维持联系,连手机都没有信号。渐渐地,渐渐地,天色更晚了,而我们还在这条路上行驶着。大家的心里都有点胆怯了,怎么还走不完呢?但又都互相安慰着,没事,没事,一会儿可能就走完了!我们这一辆车走在最前面,啊已经看见了前面的村庄了,赶快用对讲机告诉他们这个好消息,大家在对讲机里情不自禁地欢呼起来……
这次穿越无人区真惊险啊!看来什么事都不要被事物的表面。
所迷惑,要仔细思考、认真观察,再去做!
无人区探险之旅
勇闯无人区
地球广阔无垠,在如此巨大的世界中,一定有许多凶险之地。所以,我打算带着一支探险小队去一个不知名的无人区探险一番。
今天阳光明媚、风和日丽,正是一个去探险的好日子,出发前我无比激动。在此之前,我请到了一位医学专家:黄叔,以及笑容常挂于脸的一位同学:胡梓轩。
装备我们当然也准备齐全了,像:多功能铲、干粮、小刀、打火机、手电筒以及生命之源——五瓶矿泉水。
我们在十点钟左右出发,坐在一辆空间宽大的越野车上,窗外的美景令人赞口不绝。可是突然一声巨响,我们都吓坏了,一会后我们才回过神来,原来已经平躺于地,幸亏我们有多功能铲,但还是经过了几分钟的挣扎才从车中出来。我们在车中整顿了一会才继续踏上去无人区的弯曲公路。
烈日当头,我们在被烈日烘烤的火热的马路上走着。此时我们早已精疲力尽。终于在约二十分钟后,我们看到了一栋栋被铁网缠住的小房子。我们赶紧上前走去,用铲破开了一部分网,然后钻了进去。
我们打量着这些房屋:它们周边缠满了爬墙虎,墙壁破旧不堪。建筑风格为中世纪风格。
我们进去看了看,几乎全部都发霉、腐烂,还发出一股引人作呕的霉味。但一件与众不同的房子引起了我们的注意。
它在一个隐蔽的地方,我们进屋后发现里面一尘不染,我们顿时就害怕了起来。“吱呀”一声,门莫名其妙地关上了,灯光开始闪烁,当我们拿出手电筒时发现竟然还有一道可怕的黑影闪过!吓得我们落荒而逃,我们又找了点木头,选了一个地方把木头一扔,我们便坐在它们周围,看似平静其实内心忐忑地说笑着。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
夜幕降临,我们周围漆黑一片。我们赶紧点燃了木头。谁知,我们这一搞,引起了两个东西的注意,他们向我们缓缓走来。
他们离我们越来越近……
终于,他们在我们这儿约一米的位置停了下来。
我们看清了他们。
原来,是一头灰毛狼。还有一个穿着蓝白相间的衬衣衬裤;有一张令人不寒而栗的的脸;像是精神病人一样的人。他们还摆出一副要攻击人的架势。好吧,我知道他们要干什么了。
那个精神病人的白脸在火焰的照耀下更为可怕,他还拿着一把玩具刀。
“银河呀,为什么我们会碰上这种人哪!”我心时暗自想着。
那白脸仔嘀咕着,我们都听得见:“啊,伟大的……主啊!我在此等了十余年,终于有人来跟我玩了。”
“啊呵呵,小家伙们,和那大叔,你们准备好跟我玩游戏了吗?”此话一出,那头灰毛狼向我们扑来。白脸仔则只是在原地不动。
木堆上的火仍然燃烧着,依然在给人们提供温暖。“呼”的一声,一根木棒在它身上跳了一下,这让它非常生气。过了一会儿,它又被那根烦人的、讨厌的木棒压了一下,这次火好似是实在容忍不了了,那根木棒“呼”的燃了起来。
“哈哈嗨!点燃了!”黄叔开心地叫着,“看看,狼怕这玩意。”他边说边指着木棒上的熊熊烈火。只见黄叔眼疾手快地把火把向狼挥去,狼看着这耀眼又奇热无比的火焰,心中却有一些寒意。
我们原以为白脸仔看到狼跑后会吓得大惊失色、落慌而逃。结果他的行为反倒令我们大吃一惊。
后面我回顾起来这件事,白脸仔可能是这么想的:
我看着那伴我十多年的狼因为一个火把而被吓走,我心中不禁冷笑一声。我并不惊慌,也不惊讶,毕竟我知道狼怕火。
我不知所以然地哈哈大笑起来,估计在他们三人眼中,我的笑声是多么的神精、可怕。
算了,我不想这些没用的东西了,于是我说:“呵呵。你们真聪明,那接下来,我也要加入这游戏了哟。”
“白脸仔?白脸仔!你在这儿呀,又来吓唬人了?我说,你一天不吓人就手痒,是吧?”一位穿着随意的中年男子说,“幸会,那三位来者,很不好意思,白脸仔给你们造成这么多麻烦,还恶作剧把你们的车轮扎破导致翻车,我们会赔你们钱的!”
此时我们不约而同地望向白脸仔,他如做错事的孩子,委屈地低下头,呶起嘴。我们于是都笑了。
中年男子继续说:“那你们会问我为什么要住这,因为我想清闲点啊。”他又低声说:“只不过有白脸仔,我也清闲不了!”
他顿了顿,又说:“走吧!我送你们回去!”
他指向远处的一辆越野车,示意我们过去……
回家真好,望着中年男子的车渐渐远去,消失在地平线上,我们不约而同的笑了。
这次探险让我终生难忘,也让我更加勇敢。
天空乌云密布,空气中弥漫着瘆人的寒雾,风吹过,周围的树发出鬼哭狼嚎的声音,树干上仿佛浮现出了无数张诡异的笑脸……
我打了一个冷战,继续和一位地质学家魏叔叔和我的表哥走在无人区的阴森之路上。脑子里继续萦绕着那句话:“无人区,宝藏之地,无人区,神秘的归宿……”
倾盆的大雨,劈头盖脸的打在我们的头上,我们迈着沉重的步伐,无力地走着。走着,在前面发现了一个山洞,我们急忙冲了进去,正想好好的休息一下。转过头去,深邃的洞穴里无数双血红的眼睛死死的盯着我们。不等我们回过神,黑压压的幕布铺天盖地似的朝我们袭来,原本黑黢黢的山洞变得更黑了。蝙蝠飞走了,洞中亮了一些,突然,我看见一个土堆在我们的后方渐渐的升起来,我拍了拍魏叔叔和表哥,示意他们往后看,这一看可不得了,那可土堆上了上面冒出了许多黑的东西,魏叔叔急忙打开手电筒一朝,脸上瞬间冒出了汗珠,
“沙……沙……沙漠行军蚁,能……能把人啃成白骨,快……快跑!”这句话吓得我出了冷汗,急忙转身就跑。跑的时候还看见有有许多土堆冒了出来。
“滴”,“我……我好想踩到了什么东西”“哐”一个巨大的的石墙在我们的面前倒下,我们也顾不了那么多了,后面的虫子还在不断的涌出,我们只好硬着头皮往里冲。
失重感突然一下子充斥了我的身体……醒来,前面又是一条深邃的路。这事魏叔叔和表哥也醒了过来,魏叔叔看了觉得有点奇怪,就拿出了背包里的指南针,左右的转了几圈说:“让我来看看现在在哪?虎水镇处西,北面有河流,南面为赵阳火山,地势极为险要,东边为青龙山,左青龙右白虎。白虎为兑卦,属金,和流,代玄武,属水,为坎卦,南边的火山,离卦属火,代朱雀,东边的青龙山,乃震卦,属木。金,木,水,火,在中间必有大墓,我们现在应在大墓之中。”“完蛋啦!完蛋啦!”表哥又开始叫了“我们出不去了!”
“那些蚂蚁怎么不追了?”我颤颤抖抖的说,“也许是到地儿了”魏叔叔回答。打开手电筒,擦擦脸上的汗,向前看去,只见上面挂满了斧子长矛刀,真是吓人。这时,一向派不上用场的表哥发话了:“2,4,6,4,8,2,4,5,3,7,9,5,3,3。”就见他说了一串数字,又说:“这是一条典型的阴阳路,前半条只走双数,后面半条却走单数,跟着我走,准错。”
我们跟着表哥向前走,果然没有事,提上的心也放下了。又是一道门,小心翼翼的推开门,吱呀,走了进去,里面陈列了许许多多的石像,它们各做着不同的动作,拿着不同的兵器,突然,石像动了起来,他们舞刀弄枪,机械的动作,让我们不知如何是好,这是,我在墙角上看见一行字,在子的下面有一个9位的密码滚轮,上面说:想停止石像吗?答案在石头上。我想:石头,数字,石头,stong,英文,数字。“我明白了!将26个字母分别编上1,2,3……26的编号,stong为19xx147”,我急忙输入19xx147“密码正确”哐,石像停了下来,又开了一扇门,里面是一尊古棺,我们走了进去,这时一阵“嘶嘶”声传来魏叔叔一下就辨认出来了这是巨蜥之声,可现在已无藏生之所,只能向棺材望去,“已经没时间了,快进去“,我们三个人只能进棺材之中。不过万幸,里面不是尸体,打开手电筒,魏叔叔拿起一个东西说”这不是落星河吗?。”“落星河?”我问。“是的,落星河代表重生,而我们现在在棺材里,应该代表死亡。”为叔叔说。
突然,表哥又按到了什么按钮,我感觉棺材在摇晃。醒来就又出现在无人区的树林中了,雨也停了!
无人区这个环境给了犯罪分子可以猖狂的条件。其实我想说的并不是人性本恶,我想说的是人性恶中还残存的那一丝的善良。无人区中发生的事,在我们看来能逃避就逃避,谁还愿意扯进这些恩怨中呢。片子在死了几个主要人物以后,逐渐达到了高潮。其实这部片子的人员并不多,没有那种多人海波澜壮阔,要是说这是一部大片的话,我想只有可以称得上壮美的背景了。
万里无人的荒漠,黄沙漫天,真有一种大漠孤烟直的感觉,那种场面,我想足以震撼人心了。单单场面就给人以荒凉,人心惶惶的感觉。想想在这种场面下能发生什么事情,其实可想而知。每个人在这种情况下,我想他内心中的欲望以及丑恶的一面必定暴露无遗吧!但是,人性中仅存的那一丝的善良也在高潮中到来了。
主人公为了一个其实与他无关的女子,在自己命大活下来的那一瞬间,他并没有置身事外,在得知那个女子的命运将是被杀的情况下,毅然决定去救那个女子。在那个女子命悬一瞬的情况下,他毅然的用自己的命换回了女子的生。其实我感觉片子到这应该算完了,片子的结尾反而用了一群天真的孩子来结束,我想这是用善良的孩子们来反衬人性的丑恶吧!也或许是说明人性的丑恶不是与生俱来的,是社会的逼迫,社会的诱惑导致的!
其实我感觉每个人看这部片子,都会有不同的感受,是是非非自有人评判!
它不像西方惯于创作一个人造封闭的环境,也非东方文明孤身于大自然融合去体味静修解脱。更非时间界限的将其摆弄到过去或者未来。无人区距离观众身处的物欲横流的现实生活只有短短几百公里,在没有如《大逃杀》、《饥饿游戏》的体制强制,也没有《少年派的奇妙漂流》、《127小时》自然威胁的情况下,他没有太多的理由与现实隔绝成截然不同的两个次元。如果一定要找一个类似的参照物,《无人区》更接近于推理小说的暴风雪山庄模式,所有的遭遇苦难乃至死亡,都来自于人性的罪恶。
同时,《无人区》随处可见对抗性,存在的不合理。无人区必然是偏远的、荒凉的,却绝非体制与法律鞭长莫及。影片始于,警察抓抓隼之人,多布杰饰演的盗猎头目车祸肇事。主人公徐峥也是作为一名律师出现,巧妙地赢取了一场诉讼。虽然事实略有纰漏,但终究还是按大众的认知在行事光天化日之下,总有王法。然而,当进入无人区,法律瞬间失效,社会性全部退场,只余下生存的弱肉强食。
人性的三种表现
《无人区》故事从两只猴子说起,一只猴子去吃桃子,总有被老虎吃掉的危险,两只猴子发现了一种方法,只要是我们两个结成一个团队,一个放哨,一个摘桃子,老虎来了两个人就都可以跑掉,又都能吃到桃子。但是在这个情况之下就会产生一个新的问题,树上那只猴子要懂得不要把桃子都吃光,要留一半给同伴,树下的那只猴子要知道饿死也得先站岗,要先让上面的猴子吃。这个就是利他主义的诞生,只有利他才能产生社会。
理论说,人的属性有三种说法:精神性,社会性,生物性。生物性是生物共有的属性,精神性和社会性是人类有别于其它生物的特征。在正常的现实生活中,人类最多体现的是社会性,互帮互助互利。然而无人区这种人吃人的特殊情况下,首先要解决是自然欲求。社会性不能让自己在这种环境中活下去,只有通过生物性解决生存问题,人才能够思考。导演宁浩也曾对徐峥说,你就像一条狗那样去演,狗要去咬人。动物性就是利己、暴力,在这里,只有这个动物性才能让你活下去,否则你没有出路。
影片从一则有关猴子生存之道的寓言的旁白开始,画面的调色上便呈现出了明显的属于西部片的标志色调,粗犷、野性、苍凉的大漠的主场背景随即映入眼帘,各个主要角色人物的亮相简单而令人印象深刻,你几乎一瞬间就可以感知各个人物的性格。对于此前6次传出定档最终又杳无音讯后的各种解读而言,我认为传闻和揣摩之中太多的观点看法对影片本身而言都是过度解读,尽管种种议论使得影片获得了长久的关注,但无疑也为观众凭添了更高的期待值,过高的期待对于影片之作用如同双刃剑,这需要看最终的市场的收成才更好定义。
自从疯狂系列大获成功之后,宁浩一度肩负了国产电影的希望和未来,这对他而言,这既是电影业界和观众的肯定和信任,但同时也会是一个沉甸甸的背负。这时候的宁浩需要面临的是绝对不能重复自己,也远不止于拓展并超越自己,也正是在这个前提之下,《无人区》从立意到最终完成的成片,可以看得出这是一部集想法、野心于一体的作品。
假若我们借用文学里的命名和定义方式来界定《无人区》的话,这属于一部新现实主义题材的作品,故事并没有给出明确的时间点,但场景和服装以及道具等均可以作出旁证。早前我们用第二历史去讨论文学及绘画作品时,是通过作品的内涵特征和其中的意向、暗喻等去查询属于那个时代的蛛丝马迹,再交叉比较所谓正史及野史,就会得到更为接近的真相,作为工业时代诞生的电影艺术,承载的第二历史的功能会更为明显,信息容量也更为庞大。
当然,中国电影被过度解读的时候比较多,事实上是即便是有限的对抗,导演们对于体制的对抗是在行为上,在作品中并没有真正的对抗,更缺乏有效的对抗。准确来说,《无人区》对于拜金主义的批判是非常明显的特征。人类告别相互取暖的原始社会后,对于物质和财富的追求便与日俱增,无论什么主义之下的社会,欲望都是使人扭曲和变异的基础,而正值改革当口和社会转型呼声同样高涨的当下,对于物质的追求和欲望的扩张已经让太多人失去了美好的情操和追求,更不要说什么公平、公义。
在第二历史属性的表达上,宁浩提供的是一个社会的局部切片,从疯狂系到《无人区》,他最拿手的其实是幽默和区别与前辈电影人的叙事方式,在《无人区》里,他却并没有去使用自己最擅长的手法,这与前面说到的超越自己和背负有很大的关联。《无人区》是一部不错的电影,尽管有不少让人遗憾之处,但这恰好也说明宁浩还有足够的空间和可能,他仍然值得最期待的导演之一。
现在看电影或者视频也是人们汲取知识营养的一种主要渠道,那些情节不断地触动着我们的思维,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的,观看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写作能力的提升,可能呈现在写观后感方面。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观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分享范文:电影《驯龙高手》观后感万能版(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这是一部在幽默搞笑的基础上也不乏温情感人的片段与深刻哲理的影片。
影片的开头讲述了一个小村庄,里面住着生性就爱冒险的维京人。对维京人来说,他们的害虫是一只只巨大的龙。这些龙抢夺他们的食物,因此他们经常与龙对战,还成立了屠龙训练营。族长有一个儿子,名叫小葛格。小葛格生性胆小懦弱,丝毫没有维京人坚强勇敢的性格,族长为了儿子的安全反对他参与屠龙。但是小葛格的梦想就是屠杀一只龙。一天晚上,他用自制的网捕捉到了一只神秘的龙夜影龙。第二天他准备屠杀夜影龙,但是他不忍心下手,最后把夜影龙放了。
在今后的日子里,小葛格与夜影龙成为了很好的朋友,他亲昵地叫它没牙仔。小葛格在没牙仔那里学到了不少如何快速有效地驯服龙的方法,这使他在屠龙训练营里一举成名。
与小葛格一起在屠龙训练营中练习屠龙的队员阿克修亚十分奇怪也十分惊讶,还有些许的嫉妒。于是她偷偷跟着小葛格来到了没牙仔的栖息地。没牙仔带着小葛格和阿克修亚来到了龙穴。这里他们才知道,原来那些龙抓来的食物并不自己吃,而是给一只大龙吃谁要是给的食物少谁就会被大龙吃掉。他们不打算告诉别人这些事,但族长还是知道了
最后,族人们去攻打龙穴,大龙出来了!小葛格与没牙仔齐心协力打败了大龙读后感。龙们为了答谢他们,心甘情愿地做了维京人的宠物。
看完影片,我感触甚深。影片想表达的是什么呢?其实,这部影片中有许多哲理,比如小葛格的善良与坚强,如果当初他杀了没牙仔,那么可能到今天,龙都还是维京人的害虫。一样的,如果当初族长反对小葛格屠龙时他听了族长的话,并没有坚持下来,故事也不会到今天这一步。
在这个学期的第一节电影课,我们看了一部美国的动画影片,名叫《驯龙高手》。
这部影片讲的是第七代维京海盗主的儿子“小哥”,他弱得连斧头都提不起来,他父亲只好让他掌管铁匠铺,然而,就在那天晚上,害虫来了——龙。
小哥推着推车(装着大炮的)到山上去打龙,射完一炮后就被一只喷火巨龙追赶,后来被父亲救起。他跟父亲说他打中了,而父亲死活不信。在所有人的讥讽下他回到了屋里。
第二天,他在山上意外的发现了一只受伤的小黑龙,竟是从来没有人不捉过的夜煞龙。他被这突如其来的礼物感到兴奋,他刚想把夜煞龙杀死,带回去立功时,他看到了小黑龙的眼睛。他终于放下屠刀,与龙结成了好朋友。他发现,小黑龙总是不飞走的原因了:龙的尾巴是有两片鳍的,而无牙(小哥给小黑龙起的名字)却在那儿受了伤,所以他飞不起来。他便用纸给无牙做了一片鳍。
躲得过一时,躲不过一世,维京海盗与龙就是死对头,无牙被发现了。他被迫去给小哥的父亲当向导,去杀万龙之王。然而,万龙之王可不是那么好打败的,当他们发现万龙之王有多大时,已经晚了。
就在这时小哥带领着伙伴骑着被驯服过的其他的龙来了。小哥马上救出无牙,与伙伴一起和万龙之王周旋。终于,万龙之王被打败了。小哥也为此付出了代价,她的一条腿断了。
这部影片中,当小哥放下屠刀时,是一种最好的放弃。而不是懒惰而放弃。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的事:老工人退休、参天的大树倒下,给小树一片天空……这些都是好的放弃。也许放弃也是好的。
从不去影院的我今天破例陪孩子一起看了回《驯龙高手3》,虽说是奇幻动画片,但是也看得聚精会神,震撼不已。
《驯龙高手3》主要讲了一位维京少年嗝嗝和一只令人生畏的夜煞飞龙没牙仔之间的友情并寻找龙国秘境的故事。我认为的看点有:
一、壮观的场景。各种龙的出场,每一次都是波澜壮阔,美不胜收。尤其是龙国秘境,美得醉心、震撼,是连做梦都无法想象的美丽。姹紫嫣红也好,白云片片也罢,都美伦美奂,让人沉醉向往。
二、温暖的笑点。没牙仔恋上了光煞,在光煞面前手足无措,只好依赖嗝嗝的指点,弄得笑点频出,却不突兀,暖暖的让人露出会心的微笑。还有一个笑点,就是其中的一位驯龙者,忘了叫什么名。被猎龙者抓住后,凭借三寸不烂之舌闹得其不堪忍受,放了她,并求她快走,让人一下想到大话西游唐僧说教的场景。
三、纯粹的情感。第一次让我眼圈发红的场景是,没牙仔被击中,向下飞降。嗝嗝奋力使光煞逃脱,并果断地主动脱离光煞,让她去救没牙仔。而他任由自己和猎龙者一起向深渊坠去,表情松弛,面带微笑。第二次想哭,是嗝嗝告别没牙仔,让它带领群龙去龙国秘境。一人一龙难舍难分,让人心酸。人与龙,虽非同族,却感情至深,尤其是嗝嗝摸着头称呼没牙仔“兄弟”,让人瞬间看出人与动物的和谐共处。
四、经典的台词。片中有几句关于爱的台词,温暖感人,可惜记忆里实在太差,实在没记住,很遗憾,希望再看时可以补上。
五、完美的结尾。结尾嗝嗝与阿丝翠德结婚,并生育一儿一女。并再一次重逢没牙仔,而没牙仔也是一如既往地信赖嗝嗝,和嗝嗝的孩子们玩在一起。结尾完美,没有一丝遗憾。
看完影片,我问一直用手机玩麻将的孩爸,可知道影片主旨?他竟然毫不犹豫的说:“一个字‘爱’,两个字“爱情”。”我说他不对,他补充说:“和谐。但是有爱才有和谐,二者相通。”看来是小看了这一心二用的人,不管怎样,有所感悟才好,不然辜负了这一个半小时。
就在昨天,我看了这部电影——《驯龙高手2》。
主人公小嗝嗝骑着他心爱的夜煞“无牙仔”在云中飞翔,无意中发现了“新大陆”,他和朋友阿拉骑着龙去看,却发现了一个被捣毁的村庄和一些蛮横粗暴还无礼的猎龙人。这些猎龙人企图用网捕捉他们俩的龙。小嗝嗝和阿拉想要回他们的龙,可那个为首的名叫埃弗里的人却说:“我们受雇于一个大魔头,他在组建龙族军队。他一定会找你们算帐的。”小嗝嗝和阿翠趁乱抢回了龙飞走了。小嗝嗝在后来又遇上了他的妈妈,并见到了龙中之王阿尔法。可是时隔不久,埃弗里口中的大魔头便找到了阿尔法居住的山洞并挑起了战争。大魔头也有只阿尔法,它杀死了另一只,控制了无牙仔和其他所有龙,杀死了博克岛的酋长,小嗝嗝的父亲。小嗝嗝回到了博克岛,唤醒了无牙仔,最终狠狠地挫败了大魔头。
我十分崇尚小嗝嗝追求和平的精神。当斯多戈告诉他大魔头是个丧心病狂的疯子时,他说:“噢,我可以去说服他,使他改变主意,不再捕猎龙,也可以不向博克岛发起战争。我可不希望战争。”是啊,我们也应该崇尚和平,热爱和平,憎恨战争。先后两次世界大战,死之人数总共超过了一亿人,给世界人民带来了灾难。即使是现在,也仍有许多地方发生着战争。战争使人们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这是多么深重的苦难啊!但若我们每个都崇尚和平,战争这个邪恶的东西便会被打入幽冥地狱,从此消失。世界又会变得多么美好啊。
令我敬佩的还有另一个精神,小嗝嗝是如何唤醒所有的龙的?
可以说,大魔头是彻头彻尾的残暴无情。他只会运用意念控制龙,还残忍地虐待手下。他是贪婪的,虚伪的,企图借龙掌控人类。而小嗝嗝为何能够团结所有的龙呢?他不能意念控制,也没有猎龙工具,但他凭借他的勇气,情谊,友爱和对邪恶的极度憎恨的品质,最终使大魔头铩羽而归。
动画片《驯龙高手2》上映以后引起了很大的轰动。不过《驯龙高手2》到底讲的是什么内容呢?这部影片到底精彩在哪里呢?导演想通过这部片子告诉我们什么呢?带着许多的问号,我走进了大地数字电影院。
故事内容果然很丰富:有这样一座古老的小岛,上面住着一群特殊的人,这里的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条龙,每每到除夕,这里就会如期举行一次飞龙大赛。其中有个叫杰克的人便是影片的主人公,他骑着它的龙——黑克飞到了一座长满冰刺的小岛上,却被一群海盗拦住了,这群海盗想要组建一支龙族军队去征服世界,于是那些海盗就开始抓龙,就在杰克快要被抓住的时候,杰克的朋友就出现啦,在朋友的帮助下,杰克终于逃出了海盗的魔爪,他们安全地回到了之前的岛上,全然不知道黑暗即将降临。后来,一只非常庞大的龙从海里露出水面,爬到岛上后打破了房子,踩坏了庄稼,这时,杰克和电脑高手出现了,他们全力向这条龙发出了攻击,被黑克的努力感染着,终于全部的龙都来帮助黑克,获得了最终的胜利。
这部电影中,我看到的不仅仅是黑克打败恶势力那么简单,我还看到只要同心协力,众志成城,任何困难都会被我们战胜的人生道理。
今天,是驯龙高手2上映的日子,据说它得到了许多观众的认可。于是,我决定去一睹他的风采,妈妈帮我订好票后。我迫不及待的去看了电影。
一开头,随着优美激昂的乐曲,一场扣人心弦的飞龙大赛开始了。惊险刺激的赛事吸引了所有人的眼球,所有人都目不转睛的盯着屏幕。但是,动画的主人公小嗝嗝和他的宠物夜煞飞龙——无牙仔却神不知鬼不觉的消失了。原来他们是在蔚蓝的天空上翱翔,飞翔的过程中他们一不小心掉进了一个山洞,在那他们偶遇了失散多年的母亲,来到了龙的世界。突然布雷德袭击了龙岛,用一个“大块头”打败了龙王。飞龙们都被迷惑了心智。但是,小嗝嗝用爱与友情的力量,让无牙仔找回了内心深处的自己。导致它恢复了心智,并且成功超进化。它一个人对抗龙王的勇气唤醒了大家。大家一起喷火,打得“大块头”束手无策,打的布雷德哭爹喊娘。无牙仔全力一击打败了龙王!最后,又进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飞龙大赛,小嗝嗝成为了冠军。
我觉得电影还可以,算是电影里的佼佼者。开启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故事。有数不胜数的精彩画面,让我们觉得自己仿佛置身于那个龙的世界里,并且整部电影前呼后应,让人觉得更加具体,更加连贯出色。我觉得这部电影,它最吸引人的地方还是它那坚固的友谊,是它唤醒了无牙仔,是它打败了龙王维护了人们的和平,是它让他们天天相伴不离不弃!
我喜欢这部电影也希望能够继续下去。也许是太喜欢“他们”了吧,是的这样的友谊谁又能够不羡慕呢?你说呢?
电影改编自英国儿童小说,该小说目前一共有八本,howtotrainyourdragon是这系列小说的第一本。电影在很大部分上重新改编了小说的情节。小说里,在故事开始之前,维金人就已经开始训养龙作为他们的坐骑,骑上龙打猎什么的。小说里的toothless只是一头很普通个子很小的龙,也确实没有牙齿(==)。小说的故事,也主要是以hiccup和他的朋友fishlegs为主角。而在电影里,没牙则成了龙里面最稀有,最厉害的nightfury,而维金人则和龙是冤家。电影剧本在最初是相当忠实于原著的,只是后来才做出了大幅的改动。我得说,幸好梦工厂改变了故事,不然,很难说这部电影是否还会像现在这样成功。HTTYD另外一项和原著不同的改动是增加了astrid这个人物。虽然一开始我不太喜欢这个被安排成hiccup爱慕对象的女主,但是转念一想,这样安排很聪明。如果将astrid改成男性,那么在一定程度上会削弱故事的主旨:toothless和hiccup的友谊。也就是说,梦工厂明确表明,只有一段需要发展和强调的情感,那就是toothless和hiccup。而hiccup和astrid的感情?唔,飚个车就可以解决了。
HTTYD的成功跟这部电影本身一样也颇有些童话色彩。
看看以前就知道,关于龙或者是关于维金人的电影要想叫座又叫好是多么困难了。电影里有龙的不少,比如龙之心,火龙帝国,龙骑士,龙之战争,屠龙猎人等等等等。在这些电影里面,龙大都是邪恶的,偶尔有头好龙,里面又有邪恶的人类。邪恶与善良的交战,人与龙的角力等等,故事情节一般,设定老套,偶尔会有些亮点,但也不过是有龙的故事而已。这些电影可以满足龙爱好者在银幕上见到龙的愿望,但是却不会让你发自内心的爱上一头龙,无论它是好是坏。
HTTYD首映第一周的票房是很令人失望的,大概也就4K多万。首周失利的因素有很多:第一,预告片不佳。HTTYD的预告片不是很吸引人,我还以为这又会是一部典型的有龙动画片,光看预告一点也体会不到这部片子有多么美好。第二,前面说过了,关于龙的电影一向不是很有市场,而HTTYD又一个没有大名气原著基础粉丝群和前作粉丝群的新作。第三,宣传少。不知道为什么,梦工厂这次并没有花大力气为这部片子造势,配音演员也没有大牌明星。很多人都是听到朋友推荐才去看的这部片子。但是,是金子总是会发光。在口口相传之下,这部片子四周后奇迹般地重新爬回了票房第一的位置。这也是四年来第一次有电影在跌下票房首位后又重新回到第一。HTTYD在美国上映了8周,本土票房达到2亿多,靠本土票房,HTTYD就收回了成本,并赚了约5,6KW,全球票房,截止目前为止,已经达到了4亿多美元,可以说是相当不错的成绩了。HTTYD的成功,也使第二部有望在xx年上映。(豆瓣评星8.9,烂番茄好番茄度98%,imdb评星8.3)
平心而论,HTTYD的故事情节也很老套简单:一个与众不同的男孩和一头与众不同的龙相识相知相爱,历经磨难最后有情人终归眷属的故事(大误)。那么究竟是什么让HTTYD如此受人喜爱呢?
我的答案是:爱与美与诚。
HTTYD情节很简单。故事的全部重心都放在了hiccup和toothless的关系上。没有激烈的冲突,没有重大的转折。一切都那么朴实平淡而美好。hiccup是个与周围的人不太一样的维金小孩。他不强壮,出现的地方总是麻烦不断。梦工厂在处理这部分情节,比如伙伴嘲笑,父子矛盾这类情节的时候,非常明智地突出了幽默和爱护。
"youneedstopall……this."
"butyoujustpointedtoallofme."
"yes,that'sit.stopbeingallofyou."
"excuseme,barmaid.imafraidyoubroughtmethewrongoffspring.……thishere,thisisatalkingfishbone!"
"nomoreofthis."
"youjustgesturedtoallofme."
电影里不少类似的对话,都处在一种轻松有爱的氛围下。没有故作姿态地强调父子代沟,同伴的嘲讽,无论是gobber、stoich还是其他维金人,你都可以感受到他们对hiccup的爱意和关心。即使是在影片后段,父子最激烈的矛盾下,影片仍然通过stoich表情表达了他对儿子的深深爱意。梦工厂这么做是很明智的。说到底,这是一部动画片,是一个类似于童话的故事,不是什么探讨儿童心理的深沉之作。你不会被忧郁的情绪困扰,不会为主角的前途担忧,不会出于同情或正义而愤慨,你只需坐在那里,带着笑意静静观看。
这里的龙也是如此。一开始龙是以侵扰者的形象出现的,但又透着可爱。胖鼓鼓的叼走晒着的鱼干的gronckle,颜色鲜艳会嘲笑对手丢失斧头的nadder,懂分工合作知道团结就是力量的zippleback,喜欢给自己点火一不小心喷火过度只能尴尬被揍的nightmare,小巧可爱咬鼻子的terribleterror,每一头龙都有自己的个性。古怪?或许;邪恶?绝不。更不要说人见人爱的toothless了。梦工厂做到了这一点:让你爱上一头龙。
总之,没有坏人,没有邪恶的龙(除了最后的大BOSS),这是一个充满着爱的世界。
奋斗小青年刘同十年期间创造从员工到副总裁的奇迹,从光线传媒企业策划出身的他,十年逆袭人生,给都市中焦躁不安或困惑迷茫的年轻人满满正能量。
一个人,十年光阴;一座城,瞬息万变,如果做不到让你深省思考,那就努力让你会心一笑,150万字北漂纪录,跨度十年自我对话。看着别人的真实记录,着实羡慕,说来也奇怪,我不喜欢看名著,不喜欢看小说,但对他人的成长记录我却着实着迷,因为我能感受到他们的真诚和人格魅力,我被他们深深地吸引着。
书中描写到了亲情、友情和工作,其中用了很大一部分在描写友情,想来也是,一个大学毕业离开家外出闯荡的少年,接触最多的应该是朋友吧,这也正说明了这本书真的是他这十年来的真是写照,自己与自己的对话,书中描写的很多朋友现在都已经断了联系,想当初如果没有这些文字的记录,这段感情在记忆中或许就是空白的,那人生又如何才能丰富多彩呢!想想自己不也是么,高中时玩的要好的朋友,自从上大学就断了联系,更别说工作以后了。就像书中写到的:所有少年相约的承诺在未知命运前都只是当下的安慰,你总有一天会明白:有些人,有些事,一时错过,就是一世。虽然看着他们的故事,有很多东西我并没有很大的感触,或许只有当自己亲身体验过之后,那种共鸣感会逐渐增强,甚至对于他们所讲的一些观点我仍持怀疑的态度,但这并不能削弱我对他们的喜爱。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哲学,我在想,是否要想成功,我们是不是有些共同要有的亘古不变的真理呢?比如积极的心态,勇敢自信,还有坚持。在成长的岁月里,有哪些东西是每个人都必须要遵守的呢?万变不离其中,所有的事只要我们尽我们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做就好了,不论结果如何,只要我们努力过,我们就没有后悔。生活中的我们有很多的迷茫,有诸多的不顺,但是这并不能阻碍我们继续往前走的步伐,每一种阻碍都是对我们的一种历练,我们敢于面对,我们才能成长。
这些天读了这本书想了许多,越来越认识到自己是多么的独特,是多么的独一无二。以前总是在否定自己,总是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错误的,怀疑自己的每一个行为和想法,说到底就是彻底的不自信,但看着他们的成长,我知道了我这样做我这样想都是可以的,只是一直给自己找不到一个合理的解释,但我相信每一个行为背后都有合理的成分,即使犯错了又怎样,别人不认同又怎样,人都是在错误中正确,在挫败中成长的。回忆过往,慢慢地淡然了过去的一切,别人的嘲笑,别人的不理解,都释然了。渴望以后,我能诚实的面对自己的内心,做自己心里所想的,说自己该说的。本书给我最大的收获是:一个人的成功不是一朝而就的,是经过自己不懈的努力取得的。所以不要只做仰望的人,赶快行动吧!
继刘同临校座谈的燥热,我静下心找到他的书《谁的青春不迷茫》来读,感知这一场关于青春成长认识的角逐戏,来体会静悟我的青春。
文章中有这样的句子“你觉得孤独就对了,那是让你认识自己的机会。你觉得不被理解就对了,那是你认清朋友的机会。你觉得黑暗就对了,那是你发现光忙的机会。你觉得无助就对了,那样你才能知道谁是你的贵人。你觉得迷茫就对了,谁的青春不迷茫。”青春是没有回程的一段旅行,为了那一个个美妙的风景收获,我选择了那条‘荆棘‘的路,去经历更多的失落挫折,让自己在青春的躁动中懂得更多,为下一步走的更好打基础。
刘同说,“如果遇到五年或十年前的自己,我会说什么……“在十年后还这么清晰的剖析原来的自己,要求看法的深刻性无疑不说明这是有意义的跟内心的一场对话。那么我们呢?正处于青春的我们有想对自己说的吗?我想肯定是有的,只是大多数的我们像不说话的南瓜,静静成长着。
曾经有人说我们的人生就是一部西游记,想想取经的历程和师徒四人的形象确实有此番意味,有动荡不安的青春,踏实肯干的中年,恍悟智慧的老年。十几二十岁的我们就是青春年少,无所畏惧的孙悟空。犯过错误,吃过苦头,有过教训,收获成长,才一步步成佛。有言,每一次低头,都是对自己的肯定,我们不是变得现实,而是更能接受现实。我们都一样,正处于期盼未来,挣脱过去,当下使劲的样子。会狼狈,有潇洒,但更多的是不怕。不怕动荡,不怕转机,不怕突然,因为我们正青春,现在犯错了不仅能改正还能继续有干劲冲劲的去迎接新的事物和挑战,年轻的我们有的是精力和激情。青春如一场长途的疯狂的奔跑,跌倒站起再继续,那便是极致的成长冒险和华丽的背影落幕。谁的青春不迷茫,其实我们都一样。
这些年,我一直在试着了解:了解这个世界,了解更完整的自己。宁肯做一个草率的决定,也不要一直后悔回忆。是啊,追悔失意不应该是我们对青春的怀想,充实绚丽能会心一笑给予我们力量的才应该是我们青春的色彩面貌。希望十年后的我会感谢现在的有迷茫困顿的自己,能独立解决问题的自己。“心智成熟不可能一蹴而就,因为使人成熟的不是岁月,而是所有不完美。”青春的我们就容易犯错误,经常不完美,一点点都是锻炼学习,达到完美的机会。
这本书中有特别说过“安全感只能是自己给的”。是啊,不管走什么样的路,没有自己的脚是不成行的。我们要学会独立,没有什么事情非得别人和你一起做不可,任何事情不要将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事情是自己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自己负责了,否则唯一的结果便是措手不及,而自己处理便会留有后路,即便有濒临绝望的境地,也有自我纠正鼓励的后劲,我们没有什么理由来否定自己不是吗?继续加油才是正途。学会了说“我很好”,不是敷衍妥协而是正视豁然。像李开复说过,20多岁的我们在发现这个世界的黑、脏、丑之后,仍要说出我爱这个世界的这样的话,还有许多美好等待着我们发现。
生命或许会存在这样那样的悖论,但是世界没有我们想像的那么复杂,我们只要大步向前,总是会有道路的。青春的动荡迷茫是存在的,谁的又不是呢?我们所要做到的就是好好去尝试、去了解、去体会、更了解自己,让自己更成熟,然后有前行的力量和不迷茫的未来。
最近读刘同的书,这本书读了比较长的时间,一直断断续续,从六月到七月。一个以日记的形式展开的十年的回顾,每一篇的结尾都有作者现在再回顾的感触。
第一次打开阅读的时候,恰如雾里看花水中望月,的确不知道作者到底要说什么?表达的又是什么?关于刘同的书褒贬也不一,不过都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没有人是不受争议的。第一遍之所以看了那么长的时间,是因为中途有很多次觉得看不下去了,拿起放下,放下拿起,几经周折终于像完成任务一样的扫完了一遍。我看书就有一个怪癖,就算这本书我觉得不好看,看不懂我都强迫自己去看完,变态的强迫症。所以第一遍最大的感触就是终于看完了。
既然有一就有二。
第二遍读这本书是因为最近练习阅读流畅度,就是朗读,一时之间找不到好的素材,就重拾起了这本书,随便选了一章读。你对一件事物的第一印象是枯燥无味的时候,你后面就怎么看都是枯燥无味提不起兴趣的,但是,你将它放置一段时间,时间或长或短,当你在不经意间拿起来的时候突然发现它也不是你最初认为的那般枯燥无味,甚至细细品味中惊现阵阵共鸣。
再读刘同的这本书就让我有这样的感觉。
以前觉得不知所云的情感,现在看来竟有引发内心的高度契合,突然间就开始佩服作者竟能这般直抒胸臆。
以前觉得可有可无的句子,现在看来都是经得起细细推敲,慢慢琢磨的。渐渐明白了这些用来表达情感的词句都是作者这些年岁月的沉淀。
前不久参加了一个读书会,说到是应该感性的对待生活跟工作还是理性的对待生活跟工作?立马就想到了刘同的那句:我是一个理性的时候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该感性,而在感性的时候知道自己的底线在哪。有时候你看到了一本书,你不一定当时就立即懂作者要表达的情感,但是岁月慢慢的会让你懂,所以永远不要急着去下结论。
作者十年成长回顾,自己与自己的对话,也是用自身的成长告诉我们:人生的任何时刻都会存在迷茫,但是请不要害怕迷茫,大胆的向前走,向着目标前进,总有拨开云雾见天日的那一刻。
我在最开始看《职来职往》的时候也并不认识刘同,后来没有看了就更加不认识了。只是听不少人说过《职来职往》的刘同、陈默。刚刚开始还以为是那种很有能力很有故事的去求职的人,后来经人科普才知道是有能力有故事的招聘者。今年夏天毕业,工作清闲觉得要充实一下自己,就开始了看书,也不知道怎么就买了几本刘同的书,《谁的青春不迷茫》是看的第一本刘同的书,也是让我真的认识刘同的第一本书,不在仅仅局限于“听人说”的那种认识。
书中多次提到了哭,欣喜的、悲伤的、感动的、委屈的、难过的、兴奋的。总之作者就是情感丰富,感情细腻,就是爱哭。总觉得男孩子哭一件很娘的事情,但是看到书中作者哭的时候却觉得很真实,一种感同身受的真实,你看原来他也曾经因为这样的委屈哭过。原来人与人之间真的没有多大的差别,即使现在或许他已经是光线的高层,你只是个职场新人。
一个为了梦想能够努力十多年永不言败的人,一个为了写字能够坚持写了十多年永不放弃的人,他今日所得到的也就不足为奇了。人生最难的就是坚持为了梦想不顾一切的付出。
阅读“《庆余年》小说观后感”或许能够让您了解到一些之前不曾想到的观点。不同的人会观看电影的角度不同,当在欣赏到一部好电影时,我们可以想着去写一篇观后感。为了留住当下的情感和思考,我们可以写一篇观后感,写观后感可以让我们更好地理解作品的意义。你知道该如何用作品名观后感记录自己的心得感悟吗?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整部书不但描写了人性,人心,政治,商战,宫斗,权谋。还传达了一种快意人生的价值观。十分喜欢作者引用的张可久的《殿前欢次酸斋》和《朝天子 归隐》。整部书四年内我看了五遍。陪我度过了21岁到25岁这段时光。
期间《邪风曲》《巫颂》《盗墓笔记》《花千骨》《华胥引》等网络小说也没少看,王小波,余秋雨,安妮宝贝,慕容雪村也有涉猎。《史记》《圣经》《金刚经》来者不拒。看书比较杂。但最爱的还是庆余年这部小说。经常拿来和同学们谈笑风生,个人认为这部书比别的网络小说姿势水平不知高到哪里去了,看了说没意思或者看不进去的还是图样,图乃一五。虽说为了迎合读者,瑕疵颇多,不过个人认为也足够称为神作了。
人物刻画细腻传神。
无论是千古一帝皇帝老子还是假和尚苦荷,亦或一剑庇城四顾剑,缥缈江海叶流云;无论是黑暗王者陈萍萍还是无间行者言若海;更有非著名捧哏王启年和有了自己想法的小太监洪竹;懦弱而狠厉的皇后,倾国倾城的长公主李云睿;机器人兼人类导师五竹,就连没出场的叶轻眉都仿佛依稀能看到她当年的风采。
大东山上宗师战,京都有子夜逾墙。
北海雾起肖恩丧,雨中法场萍萍亡。
兵临城下刺秦易,观星楼上狙帝王。
殿前诗酒范氏子,雪夜漠北十三郎。
功名荣华梦一场,马蹄踏碎禁街霜。
在澹州,在京都,苍山雪,北海雾,殿前欢,朝天子。
穿越时空里的权臣之路,霸道之路,刺客之路,将军之路,以及重生之路。
“我希望庆国的人民都成为不羁之民,遇到灾厄侵袭时有不畏惧之心,遇到不公之事时有不恐惧修正之心,不向豺虎献媚,每个人都应该是被称为自己这块土地的独一无二的王”
“冲天黑骑三千里,孤苑白首二十年。
社稷岂独一姓重,乾坤谁怜万民悬。
莫道秋至残躯老,笑看英雄不等闲”。
书中事件与人物的内心,场景与事件的发展,环境的描写,对白的机锋,人物的喜怒悲欢,爱恨情仇交织在一起,成为了一副壮阔而细腻的画卷。
一直在追读《庆余年》。很久都没有这样去读过一部网络小说了,似是陌生,又心有戚戚焉。
“一个年轻的病人,因为一次毫不意外的经历,穿越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很奢侈地拥有了多出来的一截生命,所以暂时取名为:庆余年。”
有这这多余出来的一生,他很想好好的活着――不想死。于是,这不同的一生一世,便全是为了“不死”而奋战。他的爱,他的战,他的阴谋,他的梦想……都不为不了不想死,不想身边的人死,特别是因他而死。
读起来很意外,是不是?活着的理由,就是为了不想死――犹如大地震最朴实但也最打动人心的一句话:活着,就要好好地活下去。很诡异的是,作者以前写过一本《映秀十年事》,后来写《庆余年》的时候便有人做了一个书名联诗:映秀十年事,生者庆余年。虽然《庆余年》与大地震毫无关联,但是,生者庆余年,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成为全书的核心,仍然是一件让我觉得很诡异的事。
假若人能够重新活一遍,会做些什么?在影视文学中,我们经常看到绝症文学的桥段,假若人能够重新活一遍,会做些什么――重吃一遍最爱的小吃?重走一遍最留恋的风景?重新拥抱一下最爱的的那个人?……每篇小说中身患绝症的人物,都作如是想。是俗套?还是那种平淡中见真性情的欲望?
大地震那些呼天抢地的悲亲失友,让这一切桥段的矫情和做作默然失色――当然,也让那种普遍和基本的人类人性人情默然浮现。亦让每一个幸免于难或在想像中也经受着精神地震的人提问自己:我的余生应该怎样过?哪怕只是二三十岁的年轻人。
每一个人都向死而生。但是,在日常人生里,没有人或鲜有人,能够真正向死而生――以死为濒临的绝地,想想我我还有什么事情是想做未曾做的。说到底,还是因为死太遥远。死离我们太远--远得让我们不曾想到向死而生。只有在大地震发生的那一时刻,我们才真正意识到,死离我们并不遥远。或许就在身边咫尺,或许就迫在眉睫――所以,大地震中,很多人意识到在更快、更高、更强的生活之中,还有一种更有重要、重为紧迫、更为本质的生命:更有钱、更有权、更有名、更有影响力之外,我们其实更需要“身心安放是我乡”。
只是,大地震过去得太快,大奥运来得太急。"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六月我因此继续追读《庆余年》时,有人说过,大地震很快就很被人遗忘的。曾经的生命感动、曾经的精神震撼都将淡去――事实的确如此,人类一思考,上帝继续发笑。唯余下《庆余年》看似毫不关联的范闲多出来的一生中,夹杂着的是猫腻为了活着的奢侈的思考。恰恰是这多余的人生和奢侈的思考,让我也开始令人发笑地“庆余年”。
绝症小说中,不过是把人生不可想象之远的死拉近,让生和死的距离缩短。让死在迫在眉睫的距离中,散发出一种逼迫人的气息。死就在眼前,还有什么放不下的?那就去把它捡起。还有什么不曾做的?那就去重做一遍。但是,《庆余年》却用另一种方式把向死而生重新生活一遍:在多出来的一生里,活着,就要好好地活下去。是的,“庆余年”――这一句很典型的中国式话语,向死而生,是它最好的注脚之一。这种“向死而生庆余年”的奢侈人生,在大地震的精神震撼和《庆余年》的故事阅读的对比中,似乎有着一种即便上帝发笑也要思考的张力。
向死而生,庆余年,那不是一种不同的桥段,而是另外一种不同的故事逻辑和思考方式。正是这种不同,让我观察到了《庆余年》人生哲学(“活着,就是要好好活下去”)背后那种变化中的中国人的新活法。
假若重新生活一遍,我们有三种活法:
第一种活法,就是绝症中的向死而生。生和死,因为绝症而缩短,哪怕只有0.05公分的距离,但是,只要好好的活,在剩余的时间里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说自己想说的话,把生活的意义给活出来――在有限的生命时间里,生活出无限的生命意义。那么,再短的生命,也会从此拥有不同的味道。这是“绝症小说”中常见的活法。一秒即千年,那一瞬间便成永恒――让我们记住的不是平庸的日子,而是那向死而生的绚烂与明净。
第二种活法,便是回到从前,回到自己人生的过去,回到自己的童年,回到自己生活的小时候……假若真的能回到过去,我一定不会那样;我一定会重新活出一种不同的人生。我们每个人在回悔的时候,都会如是想。小时候,不该;初恋时,不应错放你的手;人生十字路口,不该那样选择……我们有一千个不同的事实,但是有一种相同的感觉。我们想回到从前,重新开始,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继续。这是童年文学、青春怀旧的集体潮流。
第三种活法,就是穿越不同的时空,在不同的时空中“平行”地另外一种活法。比如《庆余年》,穿越到另外一个历史时空中,让自己本只有几天的生命,绝处逢生,重新延续成另外一种生命去活。或许这种活法,就像中国古典神话中天上人间两种历史时间的对比:天上一日,世上已千年。只不过在《庆余年》中,这种迥异呈一种相反的形态:在这一个时空只有“几天”的生命,在另外一个平行的时空中,却又是“一生”:成长,娶妻,生子,子又生子……“一秒即一生”在两个平行的时空中,演绎出别样的生活。
这种一秒“即”一生的平行世界,似乎正在成为当前互联网时代的世界观。犹如人在梦境中的一生,却只是生活中的一夜;人在此生中的一日,更是彼世中的一世;而互联网成为一秒“即”一生的接触点,在互联网门外,是生活中的一秒、一日、一周、一月;而互联网中,却是虚拟人生的一种人生、一种年月、一种世界。点击《庆余年》,犹如是推开那道门,迈过那个门槛,让此生中一秒的岁月,正在演变成另外一个世界中的一生。
一秒“即”一生。当这个互联网与生活世界相“即”的门槛,正在被《庆余年》及其他网络文学踏平时,迈还不迈已不是一个问题。真正的问题是,当我们迈过去之后,跟着那一段人生去旅行时,是否应该、或者是否能够抽身回来,回到我们当下生活中的“一秒”中来,真正想一想:人这一辈子,向死而生庆余年,是否应该以及如何活着,就要好好地活下去?
这正是我现在面临的问题。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但是,《庆余年》仍然让我这样思考――跟着范闲的人生却旅行中,去阅读大地震的思考震撼。只是,有人已经这样说了,人类何时停止思考,才能弄明白人生的真正秘密。所以,,《庆余年》仍然让我这样思考――跟着范闲的人生却旅行中,去阅读大地震的思考震撼。只是,有人已经这样说了,人类何时停止思考,才能弄明白人生的真正秘密。所以,如何从《庆余年》多余的人生和奢侈的思考中抽身回转,不去想,而去做:向死而生,活着,就要好好地活下去――真的是一个很难做到的事情。人一旦上了路,哪里就容易停下脚步来?
近两年网络小说看了一篇又一篇不知凡几,看书的心也变得越来越浮躁,不知道该想看什么书,感觉没有书可看了。《庆余年》这本书也是我找一个书友问有没有推荐的书目时被强烈推荐的。
《庆余年》是引自红楼梦的一段文字做的注脚,讲的是一位穿越者的故事。有别于我们常看的那个穿越者故事,是从现代穿越到古代的这个常用概念,这个书的时间点是穿越到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之后的一个时代。那个时代的话是由于在这位穿越者离开人世间以后没多久发生了核战争,然后毁灭了整个地球。
有一个军事博物馆竟然在这种战争中完整保留于地球的北极,靠着其太阳能系统运转着了不知多少万年。其里的机器人被现代地球上的人称为使者,开始游走于这个新的地球上,并且对地球上新产生的人类开始了教化以及文化传播。而这个军事博物馆,由于时代的变迁,军事博物馆上面的字体已经变得只剩下一个勿字和一个m,被称为神庙,而这个神庙只有三个人曾经到达过。
最初期的一个使者,产生了自我意识,这个产生了自我意识,产生了人类的感情,知道什么是好奇的使者,与一个从博物馆里走出的小姑娘一起进入到这个世界,而这个小姑娘,即是我们现在这个主角穿越者的母亲,他在瘫痪了很多年以后啊,死亡的那个瞬间进入了这个女孩的儿子婴儿时期的灵魂中,然后一个成熟的灵魂就在一个从婴儿期体重又经历一段人生。
这个人生很精彩,但是我不想过度剧透,有看过的书友可以留言单独聊。(突然发现一个bug,这个小女孩到底是怎么出现的?)
猫腻的文字,看着很清新很舒服,名字取得也会诙谐,有林依晨,有范建,有范闲,初中最大的黑手竟然起名叫陈萍萍,第一追踪高手名字叫宗追,每每看到这些有趣的字眼就会会心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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