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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读后感范文800字

[读后感模板]优秀读后感范文(740字)。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在阅读写的作品时,我们会得到一下启发和知识。写一篇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读后感简单来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和心得体会。在写读后感时怎样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读后感模板]优秀读后感范文(74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优秀读后感范文(篇一)

有一部作品在50年代,让女性在商品经济大潮中如何保持应有的尊严和发扬自立、自强精神。她就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写的《简爱》,全书塑造了不屈于世俗压力、独立自主、积极进取的“灰姑娘”式人物,具有强烈的震撼心灵的艺术力量。

夏洛蒂·勃朗特有着不幸的遭遇,使她最后投身于文学,高贵的灵魂在命运的拨弄下痛苦不堪。夏洛蒂在现世所受的苦难几乎达到了人们所能承受的极限,她生活过,创造过,尝尽人生的痛苦,也体验了创造一篇篇“新人生”的美好。文学是她的另一个美丽的然他向往的人生。她用坚强来走过这段人生,使她的作品也主要是描写贫苦者的孤独以及反抗和奋斗。在《简爱》女主人公简爱身上也体现反抗,奋斗,坚强的精神。她从小忍受不幸的遭遇,但她坚强不屈将悲愤转化为力量,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同时获得了老师和同学的理解。

然而,承认的简爱又陷入了爱情的巨大漩涡,但是个性极强的她任保持着个人的高贵无比的尊严,她在情敌面前落落大方,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无限的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给因为她是一位仆人,而不能受到主人的尊重。也因为她的正直、纯洁的心灵没有受到别人的鄙视,使罗切斯特十分惭愧,对她肃然起敬,并爱上了她。但简爱得知罗切斯特的前妻还活着,便离开。但最终又回到了一无所有的罗切斯特身边。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平等地站到上帝的面前。”其实在人与人之间的确如此,人虽然有富裕和平穷之分,但却从没有贵贱之分,我们不能以财富、权利等物质来看待或对待别人。每个人都是在一样的起跑线,然后去为自己的人生创造出精彩。不会因为出生于名门望族而于对方。“人人平等,平等待人。”就是这样的意思……

《简爱》告诉了我们人的价值=尊严+爱,其独特之处不仅在于小说的真实性和强烈的感染力,还在于小说以浓郁抒情笔法和深刻的心理米描写,展示男女主人公曲折起伏的爱情经历,自强自立的人格和美好的经典著作,是追求自由与平等的精神资源,是昂然矗立的女权图腾柱,世界上名个国家一代代的青年,常常都从拜读它开始踏入英国乃至世界文学的欣赏园地。

我们要保持人性的尊严和心灵的自由,无论面临着多么严峻的挑战或是多么残酷的考验,我们都要奋斗,爱拼才会赢!

优秀读后感范文(篇二)

俗话说得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一本好书,能够让我们增长不少的知识,明白很多的道理。《笑猫日记》就是一本这样的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主角是一只猫,他的名字叫“笑猫”,书的资料是经过日记的形式记录了“笑猫”的心路历程。“笑猫”是一仅有思想的猫,他喜欢观察人,也能听懂人说的话。

在《笑猫日记》中,读了一篇篇感人的故事,我明白了爱的`力量是最伟大的!就像“笑猫”用爱感动了凶猛的母老虎,感动了脾气暴躁的公花豹,在历尽千辛万苦后,他成功为耳聋的虎皮猫采到了兔耳朵草,却不料,蓝色的兔耳朵草又被几只兔子给吃了。笑猫一遍遍的把故事讲给虎皮猫听,虽然虎皮猫的耳朵已经聋了。这个故事感动了枯树,让枯树绽出绿芽,感动了铁树,让铁树开花,最终感动了苍天,虎皮猫的耳朵又能听到声音了!这一切,记录了笑猫为爱所做的努力,他的爱心、执着和勇敢不也正是我们需要学习的吗?这一切,不正是爱的力量吗?他比天高、比海阔,他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

读了这本书,我感觉受益匪浅!书中一篇篇充满哲理的故事,涤荡着我们的心灵。我们感动、流泪、哈哈大笑、用生命中最初的思考……来感受爱!拥抱爱!

让我们都读这本书吧!用爱来感动他人,感动社会。

优秀读后感范文(篇三)

《我是猫》讲了一只可怜的小猫,好不容易逃出了恶人的魔掌,被一位好心人收留,但却得不到其他人的喜爱,受尽了折磨,最终还是死了,不过它死后反而得到了安息。

《我是猫》不在于描写故事的情节,它更着重于刻画小说中人物的特定心理。它不是一部以单一叙述情节取胜的作品,而是将无数妙趣横生的对话连缀起来,犹如一串串珍珠。作品对于猫类习性的刻画与人类弱点的刻画并重,颇具漫画色彩,其诙谐文风能让人一气呵成地阅读完全书,书中的每一篇章都会让你发出由衷的笑声……

这部作品是以一位穷老师家的猫的视眼来观察人类的心理,这是一只聪明、有见识、有正义感的猫,还具有文人气质的猫,但它到致死也不会捕捉老鼠。

我读完《我是猫》这本著作后,懂得了小动物们也有自己的想法,只是无法用我们听得懂的语言来表达,它们也有生活的权力,人类没有权利去使唤它们,更没有资格剥夺它们的生命。我还懂得了不要任意伤害一只小动物,而且不要动不动就骂它们,也不要有气就对它们撒,小动物也有尊严,更不要出了什么事都责怪它们,我们都知道动物的行为都跟主人学,主人这么做它就认为是对的,所以不让它们犯错误的最好方法就是自己树立一个好榜样。让我们一起来爱护、保护它们吧,不要让它们像这只猫一样死后才能安息。

优秀读后感范文(篇四)

在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很有意思的书,是《笑猫日记》系列中的一本——题目叫《幸福的鸭子》。

书中令我感触最深的是一只叫“麻花儿”的鸭子。这是一只幸福的鸭子,它的幸福感主要来自于它的丰富的内心世界。它也许并不算漂亮,但它心地善良、待人真诚,因此它因为可爱而美丽;它的嗓子也并不好,却天生有一种歌唱生活的激情,喜欢也敢于歌唱,它的歌声中洋溢着对生活的热爱、充满着乐观豁达,所以它的歌声富有感染力;它从不对生活有太高的要求,不管生活有多么艰辛,也总能从中找到乐趣,并把幸福感传染给每一个人……

看了这本书,使我深受启发,“麻花儿”的故事里包含了深刻的人生哲理,我们可以从中学到很多东西。我们对生活的态度也应该象“麻花儿”一样,要热爱生活、珍惜生活中一切美好的东西,真诚待人。遇到挫折或不顺心时,不要只会怨天尤人,怪社会对自己不公,而应多想想我为社会做了什么、应该为社会做些什么,要乐观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挑战。

以前我总在想“幸福”到底是什么,是丰厚的物质条件、优越的生活?还是取决于拥有丰富的内心世界以及对生活的正确态度?人们总以为幸福就是拥有无数的金钱,拥有快乐的一生。但是把幸福定义为金钱的人,就会把获得更多金钱作为最高目的,考虑问题、做抉择都会首先从金钱出发。他们会为了金钱忽视自己的身体健康,忽视子女教育,会与人结怨结仇,甚至违法乱纪。有些人为财而毁了自己幸福的家庭,有些人为财而葬送了锦绣前程,有些人为财而断送了青青性命;如果把幸福定义为快乐,一切跟着快乐的感觉走,也容易遭遇类似的悲惨结局。如果把幸福定义为斗争,就会到处埋下仇恨的种子,祸患就会接踵而来。从“麻花儿”的故事里我真正懂得了:必要的物质条件对于幸福固然有有基本的要求,但后者却更为重要。幸福其实就在我们身边,更取决于我们的内心。只要我们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并用心去感受、用心去体会,就会发现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美好的东西,就能感受到幸福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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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猫读后感740字


多读书,能使人精神焕发,充满自信,充满魅力。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读后感将自己的见解记录下来。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值得收藏点赞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实用!猫读后感740字”,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猫读后感(篇一)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精神的粮食。好书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们的心田,像朋友一样陪伴我们的人生,像窗户一样打开我们的世界,给我们力量、勇气和智慧。我最爱读的是老舍的《猫》,他笔下的猫真是惟妙惟肖。

有一次,猫在老舍的作文纸上留下了几朵小梅花,可是老舍却一点也不生气;猫的耳朵很灵,只要听见老鼠稍有动静,就尽职地屏息凝神,宁愿多等,也要把老鼠捉住;它们不但古怪而且很调皮,它们总是在院子里追逐嬉戏,还把花草搞的零零落落的;它们太淘气了,一根鸡毛、一个线团都玩地津津有味,玩地可疯了,不知要摔多少跟头,它们就是这么生机勃勃,活泼可爱!

老舍在日常生活中捕捉到了猫的每一处细节,观察甚是入微,将猫的特性以及生活中的一举一动都刻画得栩栩如生。连猫在洞口前捉老鼠的神态,是怎样地呼吸都观察得仔仔细细。以后在日常生活中,我也将处处留心观察每一个细小的环节,仔细观察,用心体会,一丝不苟地做好每一件事情,才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记得有一次,老师让我和某个同学一起出画板报。在画板报上有一朵花竟然少画了一片花瓣,她发现了之后立马补画,画的时候还在那边反反复复地修改,在那一刻,仿佛她的一切都在这画板报中。从此以后,我把她当作了学习的好榜样,决定做一个细心,一丝不苟的人。

读老舍的《猫》让我获益匪浅,欲要看究竟,处处细留心。对微小事物的更要仔细观察。

猫读后感(篇二)

读老舍《猫》后感

《猫》是著名作家老舍先生的名作。作者观察精细独道、内容充实饱满、语言生动有趣,在语言表达上有独到的魅力。他生动细致,形象逼真地描述了猫长大后的古怪性格和小时候的淘气可爱。特别是写猫的古怪性格用了矛盾对比的方法,充分表现了猫的行为令人难以捉摸。在作者的心里和笔下,家中的猫就像个既可爱又顽皮的孩子,喜爱之情洋溢在字里行间。

作者用朴实无华而又生动传神的语言、贴切形象的比喻和拟人化的手法,惟妙惟肖地写出了猫的种种惹人喜爱的神态举止,表达了自己对猫的喜爱之情。文章结构严谨,条理清晰,以风趣亲切,语言通俗晓畅。

课文先讲大猫的古怪性格,很有特色。文中写道,它的性格既老实,又贪玩;既贪玩,又尽职;高兴时,比谁都温柔可亲;不高兴时,谁都不搭理。既什么都怕,又十分勇猛。这一部分,采用总分的结构形式。先说“猫的性格实在有些古怪。”又具体分了三个方面,举出实例,来具体讲猫性格的古怪。讲其性格的每一个特点,作者总是能够举出一些猫生活中的实例来,使人觉得描写真实可信。说猫“老实”,文章中用了“的确有时候很乖。”一方面,肯定了猫的老实,另一方面又点出它“有时候”很乖,为下文讲猫“古怪”的性格,埋下了伏笔。“成天睡大觉”、“无忧无虑”、“什么事儿也不过问”,勾勒出了一个乖乖猫的形象,但是,作者笔锋一转,讲到猫“贪玩”时,“出走一天一夜”、“任凭谁怎么呼唤,它也不肯回来。”等语句,又把猫描述的过分的贪玩。如此强烈的对比,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随着作者笔锋的转换,我们有了解到了猫的另一层性格,虽然贪玩,但是,它确是一直很尽职的猫。

“屏息凝视”、“一连几个钟头”、“非把老鼠等出来不可”,这些语句,又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尽职的猫。作者三转笔锋,猫的老实、贪玩、尽职,看似矛盾的三种性格,在猫的身上完美的结合了起来。第二方面讲大花猫高兴和不高兴的样子。先讲猫高兴时“温柔可亲”的样子。“猫“温柔可亲”表现在它会“蹭你的腿”“让你给它抓痒”“跳上桌来在稿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这说明作者非常喜爱猫,甚至把猫踩脏稿纸留下的脚印都看作“小梅花”。猫“温柔可亲”还表现在它会叫各种各样好听的声音,也会“咕噜咕噜”地给自己解闷。作者用“丰富多腔”、“长短不一”、“粗细各异”、“变化多端”等几个词语来形容猫叫唤的声音,可以看出作者对猫观察得非常细致,也表现了作者对猫的喜爱;它不高兴时,却是谁说多少好话都一声不出。说猫什么都怕时的“总想躲起来”,与勇猛时的“就是遇见蛇也干斗一斗”,彼此间,形成了强烈的对比,怎么能不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呢?在对猫性格的描述中,作者的语言完全不像是在描述一只猫,而像在描述一个人,一个作者最喜欢的孩子。

小时候的猫更加惹人怜爱。“耍个没完没了”、“摔疼了也不哭”、“绝不会责打它”、“生气勃勃,天真可爱!”这些词句,哪里是在描写一只猫,分明是在说人嘛!作者抓住了“可爱”、“淘气”两个词,为我们勾勒了小猫的形象。玩线团、玩鸡毛、装桌子、装门、在花盆里摔跤、抱着花枝打秋千以及所到之处的“枝折花落”,无处不让人体会到小猫的可爱、淘气,以及作者对小猫的喜爱之情。

猫读后感【篇三】

老舍的《猫》写于1959年。在《猫》这篇文章里,作者用朴实无华而又生动传神的语言、贴切形象的比喻和拟人化的手法,惟妙惟肖地写出了猫的种种惹人喜爱的神态举止,表达了自己对猫的喜爱之情。在老舍的眼里小猫就是自己的家庭成员,就是那牙牙学语,刚刚学会走路的小孩,对一切充满着好奇,那么淘气可爱,喜欢玩耍,回家就大摇大摆地在那光亮的地板上留下那稚嫩的小脚印,很简单很普通的东西都可以玩上一整天,它是那么生气勃勃,天真可爱呀!充满着朝气,令人忍不住怜爱。

这篇脍炙人口的散文,虽然短小,但内容具体,描写生动,构思精巧,文章结构严谨,条理清晰,以风趣亲切,通俗流畅的语言,表现了猫的性情,字里行间流露出作家对猫的喜爱之情,是一篇令人百读不厌的优秀的范文。猫虽然在日常中是一种极其普通的小动物,然而在作者老舍先生的笔下却显得那么生动活泼,那么惹人喜爱。这正说明了在我们身边,处处都有美好的事物。如何让学生学会热爱生活,学会用心去感受,去发现美,欣赏美,并创造美成了本课的最终目标。老舍的许多散文,文字优美、浅近、动人,文中不但洋溢着作者细腻的情感而且散发着明媚的气息。这样的文章虽不是诗,但有着鲜明的节奏和优美的音律。在语言上,老舍语言的通俗易懂与幽默风趣,把文学和儿童之间的距离缩短了,在他们的心灵上,那笔下调皮、耍赖、可爱的小猫,成为他们感受生活、认识母语文字之美的开始。可见,老舍先生的作品首先是因为语言的通俗易懂,而且琅琅上口易于朗诵,特别适合在小学阶段通过诵读锻炼学生对语言的敏感力和感悟力。

猫读后感【篇四】

《猫》是著名作家老舍先生的名作。作者观察精细独道、内容充实饱满、语言生动有趣,在语言表达上有独到的魅力。他生动细致,形象逼真地描述了猫长大后的古怪性格和小时候的淘气可爱。特别是写猫的古怪性格用了矛盾对比的方法,充分表现了猫的行为令人难以捉摸。在作者的心里和笔下,家中的猫就像个既可爱又顽皮的孩子,喜爱之情洋溢在字里行间。

作者用朴实无华而又生动传神的语言、贴切形象的比喻和拟人化的手法,惟妙惟肖地写出了猫的种种惹人喜爱的神态举止,表达了自己对猫的喜爱之情。文章结构严谨,条理清晰,以风趣亲切,语言通俗晓畅。课文先讲大猫的古怪性格,很有特色。文中写道,它的性格既老实,又贪玩;既贪玩,又尽职;高兴时,比谁都温柔可亲;不高兴时,谁都不搭理。既什么都怕,又十分勇猛。这一部分,采用总分的结构形式。先说“猫的性格实在有些古怪。”又具体分了三个方面,举出实例,来具体讲猫性格的古怪。

讲其性格的每一个特点,作者总是能够举出一些猫生活中的实例来,使人觉得描写真实可信。说猫“老实”,文章中用了“的确有时候很乖。”一方面,肯定了猫的老实,另一方面又点出它“有时候”很乖,为下文讲猫“古怪”的性格,埋下了伏笔。“成天睡大觉”、“无忧无虑”、“什么事儿也不过问”,勾勒出了一个乖乖猫的形象,但是,作者笔锋一转,讲到猫“贪玩”时,“出走一天一夜”、“任凭谁怎么呼唤,它也不肯回来。”等语句,又把猫描述的过分的贪玩。如此强烈的对比,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随着作者笔锋的转换,我们有了解到了猫的另一层性格,虽然贪玩,但是,它确是一直很尽职的猫。“屏息凝视”、“一连几个钟头”、“非把老鼠等出来不可”,这些语句,又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尽职的`猫。作者三转笔锋,猫的老实、贪玩、尽职,看似矛盾的三种性格,在猫的身上完美的结合了起来。 第二方面讲大花猫高兴和不高兴的样子。先讲猫高兴时“温柔可亲”的样子。“猫“温柔可亲”表现在它会“蹭你的腿”“让你给它抓痒”“跳上桌来在稿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这说明作者非常喜爱猫,甚至把猫踩脏稿纸留下的脚印都看作“小梅花”。猫“温柔可亲”还表现在它会叫各种各样好听的声音,也会“咕噜咕噜”地给自己解闷。作者用“丰富多腔”、“长短不一”、“粗细各异”、“变化多端”等几个词语来形容猫叫唤的声音,可以看出作者对猫观察得非常细致,也表现了作者对猫的喜爱;它不高兴时,却是谁说多少好话都一声不出。说猫什么都怕时的“总想躲起来”,与勇猛时的“就是遇见蛇也干斗一斗”,彼此间,形成了强烈的对比,怎么能不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呢?在对猫性格的描述中,作者的语言完全不像是在描述一只猫,而像在描述一个人,一个作者最喜欢的孩子。

老舍先生写的《猫》有很多独到之处,首先是表达了真挚的感情。老舍先生对家里的猫视同儿女,因此无论是古怪还是淘气,在他眼里都是十足的可爱。而且人与猫之间互相信任,和谐相处,创造出一个非常美好的境界。其次是老舍先生平实无雕琢的语言风格。在介绍猫的性格特点时,只是将事实具体地写出,使猫的形象越来越丰满,性格越来越鲜明,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猫读后感【篇五】

《兔和猫》是鲁迅小说集《呐喊》中的一篇短篇小说,里面用大黑猫和白兔的故事反映出旧社会强者对弱者的欺凌。

故事是这样的:夏天,三太太买了一对白兔,这对白兔不久生了小兔子,而一只大黑猫却在不知不觉中把小兔子吃了,这是因为大家没有听到狗的吠声。不久,大家早已沉浸在新的喜悦中,将死去的兔子忘却了。

在鲁迅先生的眼里,鸽子、狗、苍蝇,世界上的一花一木都是有生命的。它们也和人一样,有自己的价值,自己的生与死,欢与悲,所以鲁迅先生才把每个花草树木的生命扩大来写。

从那儿以后,鲁迅先生就非常讨厌猫了,他在众多作品中都提过:“甚至,后来起了要把这批猫大猫用氰酸钾给毒死的念头!”

鲁迅先生对那些欺凌弱者的强者很厌恶,而我也不例外。有次,我放学回家,那时很晚,有两个三四年级的小男孩,在欺负一个二年级瘦小的孩子。而两个小男孩(欺负者)的家长却在两旁看热闹,自己聊自己的。我很后悔,当时没去帮那小男孩,但同时又很犹豫,因为他们家长在旁边,我怕自己上前阻挡时,他们家长会对我说:“你干嘛呀!他们只是闹着玩的。”

时至今日,社会上仍有会有些人在欺凌弱小,而这些弱小应该要反抗,告诉家长。

热门范文:《山沟里的孩子》读后感(740字)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一些决心和理想。那么,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读后感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热门范文:《山沟里的孩子》读后感(740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山沟里的孩子》读后感(篇一)

一、教材说明

《山沟里的孩子》介绍了大山里的孩子为了寻求改变山沟贫困面貌的“金钥匙”而起早贪黑,不怕吃苦,不怕山高路远刻苦学习的动人事迹。这篇散文,语言优美,情感动人,是培养学生学习品质的一篇好范文。通过本文的学习,教育学生向大山里的孩子学习,为了家乡幸福美好的明天不怕困难,刻苦学习。

二、学情分析

学校学生都是生活在城市里的孩子,对于地处山区边缘,贫困落后的地方了解不多。因此要他们感受到山区孩子上学难的情况比较难。

三、设计理念

《语文课程标准》中明确指出:“阅读是学生的个性化行为,不应以教师的分析来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应让学生在主动积极的思维和情感活动中,加深理解和体验,有所感悟和思考,受到情感熏陶,获得思想启迪,享受审美乐趣。”本设计以学生的朗读为基础,以读为主线,以读代讲,以读促讲,通过朗读,联系生活实际,激发学生的情感参与,加深对课文的理解和体验,增强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热爱生活、热爱学习的情感。

四、教学目标

1.能正确、流利、有感情的朗读课文,背诵自己喜欢的段落。

2.抓住文中关键词“黑”,体会山沟里的孩子起早贪黑、翻山越岭去上学,为了实现美好的理想而刻苦学习的积极向上的精神。

3.继续学习独立识字,理解“拥抱、笼罩、清辉、埋藏、钥匙”等词语的意思。

教学过程:

师:今天我们继续学习《山沟里的孩子》。板书课题,齐读课题。

让我们一起走进他们的生活(出示课件)

师:①看了这组图片你有什么样的感受?山沟里的孩子的生活一个字——苦!

(出示课件)②他们每天又是怎样上学的呢?

1.请快默读课文1—5自然段,勾画出关键词句。

2.读一读,说说自己的体会。

师:自己考虑得怎样?和同桌交流。

全班交流:(预设)

生:清晨,天还没有亮,山沟里还黑着。傍晚,太阳落山了,山沟里很快地暗下来了。(说明时间长:清晨,天还没亮就出发了,这时“山沟里还黑着”。晚上,放学回家,“浓雾笼罩着他们”,“山沟里黑黑的”,可以说是起早贪黑。)(板书)

师:③还有哪些句子能说明山沟里的孩子起早贪黑?

(从“野葡萄由黑变绿了……”中知道由天黑变成了天明,山里的孩子起得很早。……)

师:④在朗读中你发现文中哪些表示颜色的词语?(黑色、红色、蓝色、紫色。)

⑤哪一个颜色词语用得次数最多?(黑色)联系上下文读一读,从这些表示颜色的词语中你知道了什么?[出示幻灯片]

老师补充:“黑”字体现了他们上学的艰难,同时也暗示了山里的穷贫落后的面貌。

路不好走:早上,“走过这座山,翻过那座山”。晚上,“走过那座山,翻过这座山”,可以说是翻山越岭。(板书)

不安全:山高,跳远,天黑,远处还有狼叫。可能发生危险。(板书)

师:⑥天黑路滑,可能还有猛兽,会有这么多的危险,真为他们捏一把汗,可是他们好像并不在意,书上是怎样写的?

生:远远近近,脚步匆匆,初升的红日拥抱着他们。

远远近近,说说笑笑,夜雾笼罩着他们。

师:⑦从句子中你能体会到什么?(不怕困难、乐观向上)

《山沟里的孩子》读后感(篇二)

一本散发着墨香的作文书放在我面前,我好奇地拿起来翻看着,一篇篇文章多么生动优美!特别使我感动的是《山沟里的孩子》这篇文章了。

有一群孩子住在山沟里,天还没亮,他们就走过这座山,翻过那座山,背着书包上学去。傍晚,太阳落山了,山沟里很快地暗了下来,天黑洞洞的,远处,狼在嚎叫,这些孩子们又走过这座山,翻过那座山,背着书包回家。他们这么刻苦学习,是要找到传说中的钥匙,用这把钥匙打开知识的宝库,用知识的力量来改变山沟的面貌。

这些孩子们不怕起早贪黑,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中,不向困难低头,还那么爱学习,这不禁使我想到:我们现在不用起早贪黑,也不用翻山越岭,每天还有爸爸、妈妈接送,在这么好的条件下,有些同学还不好好学习。比如说我们班的一个同学,他几乎每次都不交作业,把他的妈妈都气出一身病来。为了寻找能打开改变家乡面貌的金钥匙,山里的这些孩子在那么黑的夜晚里走路,要是换成我,我一定会被吓得直打颤。

山沟里的这些孩子这么刻苦学习,是要找到那把神奇的钥匙,用它来改变家乡的面貌。如果我们这些祖国的花朵都不好好学习,长大了,这个祖国、这个社会就会被别的国家所占领,所以,我们要认真学习,也像他们那样找到能改变祖国面貌、使祖国强大的金钥匙。

《山沟里的孩子》读后感(篇三)

山沟里的孩子们,你们的精神使目标逼近,胜利终将属于你,你们的精神已经在我心中点亮了。学习了这篇课文我深受启发。

成功的大门永远向克服困难的人敞开。“不经一番风霜苦,哪得梅花扑鼻香。”由此,我想到了拥有“发明大王”称号的爱迪生,他是我崇拜的偶像之一。他没有受过正规教育,却在科学的道路上刻苦钻研,顽强攻关,最终成为两千多项发明的科学家。他坚韧不拔,克服重重困难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在爱迪生身上不也能看到山沟里的孩子的身影吗?他们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不许后退,他们有一股不服输的冲劲,他们的人生字典里没有“失败”!!有汗水,就会有收获,有信心就一定会成功。

失败是成功之母,有志者事竟成。成功不会落在骄傲的人头上!第一个爬上知识颠峰的人一定是勤奋好学的人。不怕失败的人永远是生活中的强者。有一次,我的成绩不理想,就有了不想念书甚至退学的念头。想到山沟里的孩子不怕困难,而我在挫折面前寸步难行,简直像只缩头乌龟,我惭愧得无地自容。我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又打回气一样,在学习的道路上勇往直前战胜重重困难,像武松打虎似的把拦路虎打得四脚朝天。

“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再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这句名言激励着我和山沟里的孩子一起战胜困难,让我们携手走进知识的殿堂为祖国做出应有的贡献吧,理想的呼声正朝山沟里的孩子们飘去……

《山沟里的孩子》读后感(篇四)

读了《山沟里的孩子》这篇文章,我深深的体会到了山沟里的孩子具有可苦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这样的精神能把我感动了。

这篇课文主要写了山沟里的孩子没等天亮就背着书包上学去,到了放学的时候他们就成群结队的回家,学校离家很远,山高路远,他们还要翻身月龄才能到家,远处还有可怕的狼在吼叫,山沟里的孩子不怕从黑夜启程,去寻找传说中的金钥匙。

想起了我是多么的幸福,妈妈天天给我买很多美丽的衣服,可妈妈还觉得不漂亮,每当妈妈给我买衣服的时候我就会想起山沟里的孩子,他们穿的衣服就一两件还是旧的,可我的衣服很多很漂亮,所以我生活条件这么好,一定要好好学习。

[精华读后感]罗拉快跑读后感(740字)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我们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读后感简单来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和心得体会。值得收藏点赞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精华读后感]罗拉快跑读后感(74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罗拉快跑读后感【篇一】

暑假里我看了一张好看的碟片,名字叫做《小鸡快跑》。

《小鸡快跑》讲了一个这样的故事:一个鸡场里有一群鸡,它们不想呆在鸡场里,它们用了很多办法想逃走,结果都失败了。

有一天,从天上飞下来一只公鸡,鸡场里的鸡高兴极了,有人可以教它们飞了。它们训练了好多天,而且还为了练飞减了肥。可是,直到有一天,它们才知道,那只公鸡不是自己飞来的,是被一个大炮轰过来的,它们又一次失望了。

忽然,有一只老公鸡想起了他当空军的生活。一只鸡问它飞机是什么,那只老公鸡详细说了一遍,它们才明白那是一个能飞上天的机器。鸡们终于做了一架飞机离开了鸡场,只剩下目瞪口呆的鸡农。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肯努力,不灰心,事情总会成功的。

罗拉快跑读后感【篇二】

在一友推荐下,临睡前匆匆看了一遍《罗拉快跑》。

几节的组合,也许没有国人要求的严密,但就在这松散的组合,罗拉急切的奔跑中又让我的精神着实震撼了一番。

现实的爱也许恰如第一节所述,只不过是两人的两情相悦,彼此相爱,互相关怀与惦记,实没有上天入地,叱咤里外的魔力。但又有谁满足于现实中的爱,又有谁不是在现实的爱中去酝酿去升华,又有谁不希望自己理想中的爱

因为理想,我们不再苛求圆满,因为爱,我们不再奢求天衣无缝。这也就是中国的电影再天衣无缝,却味同嚼腊,也就是或许有国人陷于津津乐道男主人公值不值得爱的争论中。大爱无痕,人除了吃米外真的还要吃点别的。哈哈,过分了。

真爱无敌,也许就是这个道理。

罗拉快跑读后感【篇三】

相比国产的和美国的电影,我对欧洲电影的接触就少一些,德国的就更少了。而《罗拉快跑》就是一部德国拍摄的经典电影。

影片讲述的是:在德国柏林,一个黑社会喽啰曼尼告诉自己的女朋友罗拉,因为失误,丢失了十万马克。如果在二十分钟内找不到十万马克,他将被黑社会老大处死。于是,罗拉在二十分钟内不断的奔跑。同时,曼尼在电话亭中不断地打电话到处借钱。第一次奔跑:罗拉没借到钱,罗拉和曼尼抢超市,罗拉被警方击毙。第二次奔跑:罗拉在银行抢到钱。曼尼被急救车撞死。第三次奔跑:罗拉在赌场赢钱,曼尼找回丢失的钱。罗拉、曼尼成为富人。

影片从一开始就给我一种奇异的感觉。别的影片在介绍演员的时候仅仅把他(她)的名字放在上面,而本片在开始介绍主要演员的时候,不仅介绍了演员的名字,而且还把演员的头像照片放到了上面,每次照片出现都会旋转180,像是美国的罪犯进入监狱时拍的照片,给人一种黑色、压抑、惶恐不安的感觉。整部影片看下来,也恰恰是这种感受。片子里,罗拉一直在不停的奔跑。从家门到银行,从银行到街角的超市,除了停下来说话,几乎每一步都在奔跑,而且是大踏步的奔跑。镜头的内容在不断的切换,由电影的画面变成动画的画面,由运动的镜头,变成图片的切换;镜头的角度也在不断的转换,比如在罗拉家里拍摄她的妈妈打电话的情景,旋转了180,再到罗拉下楼梯时,螺旋状的楼梯仿佛把人引入一个黑暗的中心,让人觉得眩晕,分不清南北。

影片的主人公罗拉是一个很有个性的人。她有一头火红的头发,炫目夺彩。我一直觉得,红色代表着热情、张扬与自信。大多数人的头发都是黑色,外国有金色的,但一头红色的头发确实少见。不管罗拉头发的颜色是天生的,还是后来染的,都代表了她的一种个性:倔强,对生活不服输,永远相信总会有解决问题的办法,永远相信她都会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影片中,她男朋友心烦意乱、手足无措的时候,她没有乱;当她男朋友感到绝望的时候,她没有放弃;即使当她听到要二十分钟内筹集到十万马克的这一超级难题的时候,她依然在积极地寻找解决的办法。罗拉一直在不断的、拼命的奔跑,也许奇迹就会在她的不断奔跑中产生。这让我想起了新东方的口号:追求卓越,挑战极限,从绝望中寻找希望,人生终将辉煌。

忽然想起,我小时候是看过《罗拉快跑》的一些片段,只是当时觉得很怪异,就是一个人在那不断地跑啊跑,每一次跑完了之后又回到原来的地方重新跑,而不是像绝大多数的电影有完整的情节。现在再看这部片子,又有另一番感受。罗拉的每一次奔跑,因为其中的微小差异,就会演化出差别巨大的结果,第一次罗拉死了,第二次曼尼死了,而第三次则两人都幸存了下来,并且成为了富豪。这似乎昭示着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都有可能成为改变我们人生轨迹的转折点。我们可能会想:假如那年高考,我假如那次比赛,我假如那天晚上,我对她说假如就像下棋里面有复盘一说,指对局完毕后,复演该盘棋的记录,以检查对局中着法的优劣与得失关键。我们总会想象,人生若能复盘,该会是另一番模样,就像影片里的罗拉。但是人生不是游戏,不是下棋,每走一步便会在生命中留下真实的脚印,抹不掉,擦不去,更改不了。生命正是由生活中的每个细节组成,善待每个细节,就是对自己的生命负责。

影片中一句台词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罗拉说:上帝,帮帮我,求你了,就这一次。西方人似乎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信上帝,或者在生活中的大多数的时候信自己信过上帝,因为上帝也说过,上帝助自助者。

生活中,似乎也只有自助者,才能活出精彩。

罗拉快跑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在家里翻出一本关于地震的书《地震了,快跑》。

这本书讲述了有关地震的知识,如地震波,地震征兆,震中逃生,甚至还有历史上几次特大地震,这本书将枯燥的科学转为生动的故事,同时用幽默的语言概述了关于地震的一切,经久不忘,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在颤抖的大地上》这一章,写两场骇人听闻的地震,一篇以一个男孩的视角写了日本神户的地震死了4500人造成巨大破坏之后的火灾更是凶猛,一篇以一封信写了葡萄牙里斯本地震,死亡60000人,及两场巨大的余震。最后写了地震的副效应,地表改变,致命的山崩,熊熊大火,湖啸和海啸,让人心惊胆战,不寒而栗……此时,我又想起我们我国的汶川8、0特大地震,死亡10万多人,如果人们多一些地震逃生的常识,那么伤亡的人会少很多。而我们面对地震,除了更进一步认识地震,同时也要深思:或许地震就是在警示我们,不要再继续破坏地球了;或许地震就是预定我们再这样下去世界末日就不远了;或许地震就是在惩罚我们,给我们一个有一个深重的教训,或许……另外必须加强逃生知识教育。很多群体缺乏应有的逃生知识。在地震来临之际,许多学生慌乱得六神无主,甚至老师吩咐学生在座位不要动的现象,结果可想而知。如果他们多懂点逃生知识,或许有更多生命免遭不测。日本国从小学开始就进行消防和地震等知识教育,并进行实际演习,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就会从容不迫地逃生。

一切的一切,所有的所有都是为了我们自己,天灾不可避免,但人祸可以阻止,地球只有一个,为了地球的美好明天,我们一起来保护环境,热爱地球吧!

罗拉快跑读后感【篇五】

睡前故事:快跑,兔子快跑!

兔子躲在窝里。

这是他藏身的窝,他整洁的窝,他只能让你插进一个鼻子的窝。

“我在躲避一个红色东西。”兔子说。

“是母鸡吗?”老鼠吱吱叫着问。

“不,不,不,”兔子说,“它比母鸡危险得多!”

兔子躲在树洞里。

这是一棵隐秘的树,一棵绿色的树,一棵准保没人能发现自己的树。

“我在躲避一个长着很多毛的东西。”兔子说。

“是马吗?”小鸟问。

“不,不,不,”兔子说,“它比马危险得多!”

兔子躲在绵羊身后。

这是一只让人想抱抱的绵羊,一只让人感到暖和的绵羊,一只靠上去就像小虫呆在地毯里一样舒服的绵羊。

“我在躲避一个长着尖牙的东西。”兔子说。

“是农场主新买的犁吗?”绵羊问。

“不,不,不――它比犁危险得多!”

兔子躲在浴缸里。

这是一个洗澡的浴缸,一个泼剌泼剌溅着水的浴缸,一个大家在里面挤来挤去的浴缸。

“我在躲避一个长着尾巴的东西。”兔子说。

“是那头新来的小黑猪吗?”白鹅问。

“不,不,不――它比小猪危险得多!”

兔子躲在谷仓里。

这是一个旧谷仓,一个温暖的谷仓,一个可以遮风避雨的谷仓。

“我在躲避一个胸前兜着肮脏白围嘴的东西。”兔子说。

“是农场主新买的公山羊吗?”奶牛问。

“不,不,不――它比公山羊危险得多!”

谷仓深处又冷又黑。门“吱呀”一声开了。

一个东西悄悄地靠近兔子。

一个红色的、长了很多毛的东西,一个长着尖牙和尾巴、胸前兜着肮脏白围嘴的东西。

但是这里太暗了,兔子看不清。

“谁呀?”兔子问,“是农场主吗?是来给我送萝卜的吗?”

“哦,不,不,不,”一个狡猾的声音说,“我比农场主危险得多!”

快跑,兔子,快跑!快跑快跳快逃命!

兔子奔出谷仓,经过公山羊,穿过奶牛群,绕过浴缸,从小猪肚子底下钻过,经过小羊,穿过绵羊群,顺着耕地一路向前跑……

从马肚子底下钻过,越过小鸟,经过那棵树,跃过母鸡,绕过老鼠,冲进兔子窝!

哟嗬!

一只眼睛透过杂毛向洞里张望。

一个鼻子插进洞来抽啊抽地嗅。

不过,兔子躲在他的窝里微笑着。这是他藏身的窝,他整洁的窝,他只能让你插进一个鼻子的窝。

对着那张气急败坏的脸,兔子哈哈哈地笑翻了。

“也许你是红色的,长着很多毛,拥有尖牙和尾巴,还兜着个肮脏的白围嘴,”兔子说,“但我还是比你跑得快得多!”

罗拉快跑读后感【篇六】

罗拉要去非洲的读后感,来自新华文轩网上书店的网友:一本告诉家长如何化解孩子之间的争端、如何帮助孩子排解负面情绪的充满想象力的图画书!作者无论是钢笔线条还是水彩画都令人印象深刻,并且曲折的情节很像另一本书《小艾来了》以及路德维格·贝梅尔曼斯的系列书《玛德琳》,还有《我能读系列》里的小故事《婴儿小妹弗朗西斯》。罗拉是一个令人赞叹的小女英雄,并且司机吉尔伯特提供了一个令人愉快的角度看那个伪善的大人们不以为奇的世界……

罗拉快跑读后感【篇七】

在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书,《亲爱的薄荷,快跑!》

这本书都是围绕着一个男生杰潘写的。在我心里,杰潘可能没有不得了的好成绩,没有帅气的外表,没有能拿出来拍电影的非凡经历,但是他那侠义、善良的内心已经足以让我感动。

在这本书里,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一个故事是:《弄堂里的涟漪》。

这个故事给我们讲述的是杰潘的脖子落枕了,他想请人气顶当当的阿莫师傅来推拿。在那里他遇见了阿莫师傅的女儿,涟漪,他告诉杰潘她的父母瞎了,而一个老板想收购阿莫师傅的这块地做游泳池,给阿莫一笔非常少的钱,让他们搬到偏僻的地方去住。而阿莫和他的妻子对这里的每一块砖心里都明镜似的清楚,又是个盲人,所以他们不想搬。正在这时,任总要和阿莫去沟通,而杰潘如果这时候不按,脖子又要僵到明天了,阿莫执意要先给杰潘按,女秘书吓唬阿莫:你耽误老板的15分钟,小心就是15万!涟漪说:你的老板让我们等了1500多分钟,当心他要赔破产!杰潘等阿莫给他推拿完后,他就去找那个老板评理去了。他刚好听到老板在打电话,电话说要他放弃阿莫的这块地建游泳池,杰潘连忙把这个喜讯告诉大家,阿莫说:小阿弟,这里永远对你免单。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像阿莫师傅一样,不见利忘义。尽管阿莫是个盲人,但他们仍然自立、自尊、自强,靠自己的手艺养活了全家人,获得了大家的尊重。

杰潘也是非常侠肝义胆了,明知自己区总裁办公室不会有用,却想为阿莫全家出一份力,还是义无反顾地去了,结果打听到很多有用的消息。

我们一定要向阿莫和杰潘学习!

罗拉快跑读后感【篇八】

罗拉快跑是由汤姆.提克威导演、编剧的犯罪爱情片。影片讲述了为了拯救男友而奔跑的罗拉需要在20分钟内,凑齐10万马克,赶到男友打电话的电话亭,来平息男友闯出来的祸。一个错误的决定可能造成可怕的后果。

每一天每一秒,你都可以做出一个改变生命的决定。爱情里那些暧昧不清的东西,那些誓言和埋在心底的呐喊,互相扶持直至献出生命。罗拉积极的跑出去,帮助懦弱的男友曼尼,义无反顾的找各种办法承担这件事带来的后果,这份担当,在现实生活中显得弥足珍贵。

世界不可知,人类对世界的无奈与绝望,罗拉红色头发,快节奏的音乐及深刻的电影主题,我们不放弃探索,探索的终点将是他的起点。

说实话,我没有太看懂这部影片,跑来跑去的罗拉除了让人感觉影片的狭隘外并没有值得推敲的东西。跑了三次,三个结果,每一次都是原定的路线,争取一点时间。犯罪爱情片也上不了主流意识的跑道。是要告诉大家任何一种人都可以得到被人珍惜的爱情吗?似乎并不是。当然每个人都会有得到爱情的权利,每个人也可能会有曼尼那样有无助的时候,需要有一个人在身边安慰和鼓励。有一个人可以站出来说这个世界由我给你一份温暖。

但是,很不现实。成年人的社会里,有太多的尔虞我诈,太多的大难临头各自飞。看这个影片首先要搞清楚男女主的年龄,太年轻的时候可能有这种为别人担当的时候,但是当你年龄大了,你就会发现,人性是最不值得推敲的东西。

别说是10万马克,对当时的他们来说是一个天文数字。当然,前提是罗拉有一个可以拿出这么多钱的父亲。可是父亲没有搞明白事情的时候,罗拉用枪指着父亲来做不愿意做的事情,要宣扬的是什么?年轻人无知无畏的爱情吗?有谁又是需要在你需要帮助的时候一定要帮你的呢?用一句俗话来说,帮你是情分,不帮你是本分。没有那么多理所当然。不管是谁。时间的赛道,总是会把人变得现实而庸俗。

这部影片剧情简单,要表达的意思也很简单,演员妆容很简单,女主从头到尾就一套奔跑的服装,没有其他的装饰,男主就更加简单,一身吊儿郎当的衣服,乱七八糟的头发,几乎没有更多的装饰。最引人瞩目的,大概就是女主那一头红色的头发吧,非主流意识强烈。

除了剪辑出彩,这部片子,并不值得推荐。

《万物简史》读后感(740字)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观看一本好书之后,我们会受益匪浅,有一些启发。通过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那么,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万物简史》读后感(740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万物简史》读后感(篇一)

《万物简史》以简短的文字、生动的图画描述了世间万物如何演变而来,并揭示了许多科学理论。

作者是一位英国人,他从小就喜欢科学读物。每当读了以后,总是问:“他们是怎么知道的?”这本书恰恰回答了自己思考的问题。当前,初中和高中的物理所讲的科学理论,由于许多高深的专业术语,学生们并不完全理解,而他以浅显的文字加以阐述,则更容易被我们接受。

书中讲到的“万有引力”,虽然我很早便听说牛顿的这个著名理论,但并不完全理解它的意思,但是,读完了关于它的叙述,才彻底明白了它的含义。作者这样写道:也许你正在看电视,这时,你吸引着电视机,电视机也正吸引着你;你吸引着椅子,椅子也吸引着你;桌子和天花板也相互吸引着。世间万物都有引力,物体越大,引力就越大,有时你感觉不到,只是引力太小的缘故。

经过这样的解释,我也就懂了“万有引力”地道理。所以,这本书是我读过的科学类书籍最好看、最有价值的一本书。阅读这本书,真正使我了解了宇宙的一切奥秘。

《万物简史》读后感(篇二)

《万物简史》这样的书名,在西方有着非常古老的传统。古代和中世纪的许多着作,都喜欢从“天地开辟”时谈起,一直谈到那时的当下,搞得象一部百科全书。如果仅仅从形式上与那些古代着作相比,本书也可以视为一部关于现代科学的通俗百科全书。

本来是介绍现代的科学知识,包括宇宙的结构、地球和其它行星的状况、核物理、相对论、生物、生命、进化、遗传等等。科学知识难免有抽象枯燥之处,但是作者在叙述中不时穿插着大量科学家、发明家的遗闻轶事,让你读起来能够兴味盎然。有什么办法呢?人们就是更愿意读遗闻轶事而不是读科学定律。

这本书谈不上精深,读过之后也就是可以对现代科学有个大概的了解,也不见得可以弄明白多少科学概念,但可以给你提供许多与科学有关的谈资,让你看起来象是对科学相当了解的样子。也许正是这一点吸引了读者吧。这样看来,本书将书名取作《万物简史》,其实实在有点夸大其词。

不过话又要说回来,作者在叙述那些科学概念时,确实能够做到简洁明快,让人能够比较容易理解;有些比喻细究起来也许不甚准确,但确实有让人印象深刻的效果。比如谈到爱因斯坦著名的质能公式的意义时,作者说,一个中等身材的普通人,他的血肉之躯中蕴含着30颗氢弹爆炸的能量,“要是你知道怎么释放它”的话。

书中那些科学家的遗闻轶事,有时相当夸张(当然也有价值),比如说著名的埃德温·哈勃“是个顽固不化的说谎大王”、“英俊到了不适当的程度”,而达尔文的父亲因为达尔文学习成绩平平愤怒责备他“什么都不挂在心上,你将丢你自己和整个家族的脸”之类。以前我们国内的普及读物习惯于将科学家描绘成不食人间烟火的圣人,他们道德高尚,作风正派,一心为人类的福祉而奉献。而读读这本《万物简史》,你就会深感“科学家也是人”这句话是多么实在了。

这就是《万物简史》,一本既是关于科学知识的有一点系统性的普及读物,同时又可以说是一本颇具人文关怀的现代科学史着作。

《万物简史》读后感(篇三)

绝对静止的不存在意味着不能像亚里士多德相信的那样, 给事件指定一个绝对的空间的位置,《万物简史》读后感。

所以,没有理由以为一个人的处境比他人更优越。——时间简史?霍金

昨晚深夜,小涛很兴奋的给我推荐了一本好书,那就是比尔?布莱森著作的《万物简史》。一看名字我就喜欢,好的科普读物完全可以当作哲学书来读。就像霍金著名的《时间简史》,在这方面的造诣简直达到了登峰造极。

赶紧登陆当当网站,搜索到这本书,看到她的内容简介的时候,购买的欲望立即高涨,当当是这样推介《万物简史》的:“本书在讲述科学的奇迹与成就的同时,还浸润着浓郁的悲天悯人的人文关怀。全书从科学发展史的角度对‘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到哪里去?’这一千古命题做了极为精当的阐释,每一个人在阅读此书之后,都会对生命、对人生、对我们所生活的世界产生全新的感悟。一个美国小读者的

父亲说,读过《万物简史》之后,他对死亡不再感到恐惧……作者认为,这是一本书所能获得的最高评价,读后感《《万物简史》读后感》。”

评价如此之高,实在是让我心痒难搔。下了订单,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送到,经验告诉我最快也要两天时间,那么周末我就可以仔细阅读了。求知,一直是人生最大的乐趣之一。失去了求知欲,失去了对世界的好奇心,简直是难以想象的损失。

曾经反覆阅读霍金的《时间简史》,他睿智的思想,平易的语言,让人一看着迷,他所展现的世界,充满思考与未知,发人深省。我是一个喜欢幻想的人,科幻一向是我的最爱,期待着有生之年,能通过虫洞做时间旅行,无疑是今生最刺激的事情。后来又看他的《果壳中的宇宙》,里面有许多玄妙高深的思想,超弦理论,膜世界等等,充满了奇妙的幻彩,不过说实话,物理不是很好的人确实很难理解,虽然霍金已经尽量写的平易并图文并茂了。

《万物简史》又会带给我们什么样的精彩呢?作者比尔是个著名的旅游家,相信他独特的视角会给我们带来别样的惊喜。

《万物简史》读后感(篇四)

我今天分享的是美国作家比尔·布莱森的巨著《万物简史》———一本为万物写史、为宇宙立传的书。作者用清晰明了、幽默风趣的语言,将宇宙大爆炸到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所发生的繁多妙趣横生的故事一一收入笔下。惊奇和感叹组成了本书,历历在目的天下万物组成了本书,有益于人们了解大千世界的无穷奥妙,掌握万事万物的发展脉络……

作者用漫谈的方式,通过讲述各种历史逸事把难懂的科学概念写的生动可读,把枯燥的东西讲得引人入深。宇宙是如何诞生的?地球是如何形成的?生命是如何出现在地球上的?世间万物是怎样演进的?人类是怎样的一步步成为地球的主宰的?在这个宇宙中,生命是一个奇迹,它需要一连串永无休止的好运。从地球最深的海沟底部到最高的山顶,生命的全部生存范围只有28公里。作为人类,更是神奇!我们不仅有存在的恩典,而且还享有独一无二的欣赏这种存在并使之更加美好的能力。我不禁感叹生命的可贵以及存在的美好!

生命如此来之不易,值得我们好好珍惜。新闻上屡屡传来因为各种不顺而轻生的新闻,让人看了不免惋惜。他们不懂生命之可贵,不懂他是如何克服了重重困难才来到地球上,又怎样熬过无数次的危险,才让拥有智慧的自己出现在地球上。对于这些人,我多希望他们能看看路边石缝间的小草,看看苔原中的地衣,学习他们的坚韧,感受他们强烈的生存欲望,再看看生命进化的历程、人类血染的历史,就会明白生之为人的幸运!

生命是脆弱易逝的,需要我们努力捍卫。生命的家园,地球,美丽却危险: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都潜藏着危机。战争、地震、火、瘟疫……太多灾难。今后,仍有无数生存难题需要面对——温室效应、宇宙射线、星际陨星、太阳耀斑……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我们需要为“生命的存在”而努力,勇做生命的捍卫者!

生命短暂而灿烂,如果把整个地球的历史压缩成一天,那么出现第一批最简单的单细胞生物是上午四点,人类的出现要一直到午夜前1分17秒。按此推算,我们到现在的全部历史也就短短几十秒,但即使是如此短暂的存在,人类也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优越的位置,成为了生命舞会中当之无愧的、最耀眼的明星。

看完《万物简史》,我感觉万分幸运,一切都那么恰好,在茫茫宇宙里,在无边无垠的时间长廊里,不早不晚地赶上了这场生命的盛会;我特别、特别地感恩生命给予我的所有,知足、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亲爱的同学们,请热爱你们的生命,珍惜、感恩你们所拥有的!

《万物简史》读后感(篇五)

读完厚厚的一本《万物简史》,我还意犹未尽,沉浸在作者比尔·布莱森笔下一个个风趣幽默的科学故事中,他的笔法不仅清晰明了而且亲切,风趣。他写的一个个原本深奥难懂的科学知识、概念,在我看来,就像是爷爷和我唠家常一样。

这本书引言的第一段话就把我牢牢的吸引住了。“欢迎,欢迎。恭喜,恭喜。我很高兴,你居然成功了。我知道,来到这个世界很不容易。事实上,我认为比你知道的还要难一些。”第一章节写的是宇宙中分子、质子、原子的大小概念。这些概念在我原来都看过的科普书中我连翻都不想翻,只有一串串枯燥的数字,而在这本书中,一切的数字都与生活中最常见的物品做了对比。举个例子吧,质子小到什么程度?书中这样描述:像字母“i”上的点这样大小的一滴墨水,就可以拥有约莫5000亿个质子,说的更确切一点,要比组成1。5万年的秒数还多。怎么样,有感觉了吧。

我觉得印象最深的是第十六章,题目是生命本身,我之所以喜欢这一章,是因为我被这章所讲的一切内容震撼了,我们的地球上出现了生命,可谓具备了天时地利人和,作者将其归纳成最主要的四大条件:

1、优越的位置;

2、合适的行星;

3、我们是个双字行星;

4、合适的时间。

这四条缺一不可,在这四条中,一个好的位置是最重要的,也是要求最高的,我们的地球离太阳刚刚好,不远也不近,再远一点或在近一点,温度就会变得极端,我们就不可能出现了。

现在想想,我们可以生活在这暖融融、蓝盈盈、水灵灵的地球家园中,享受着春天和煦的微风,夏日清凉的海水,秋天累累的硕果,冬天皑皑的白雪,这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我觉得这第十六章就像是一个半命题的作文题目,要让我填的话,我会写,生命本身就是一个奇迹!

读完这章,不仅使我的知识得到了一个质的飞跃,还使我认识到了生命的一个更深层的意义。

当然,这本厚厚,沉沉的书,绝不只有这么一点,吸引我的的还有那些科学家千奇百怪的故事:达尔文居然为蚯蚓弹起了钢琴;牛顿将一根大针眼缝针插进了眼窝,为的只是看看会有什么事发生;富兰克林不顾生命危险在大雷雨中放风筝……还有那些伟大而奇妙的科学发现。

我觉得我们对这世界的万物了解的还只是皮毛,还有太多太多的东西等待着我们去发掘,去探索。

《万物简史》读后感(篇六)

进入校长室,我的眼球被这本书吸引去了,我在想,难道这本书是记载每个事物的发生、发展和死亡过程吗?我好奇,决定暑假期间抽空把这本书看好。

《万物简史》的作者是一个很有名的美国作家——肯﹒威尔伯,从整体上看,本书内容精炼而紧凑,分三大篇章,第一编《演化中的大精神》,第二编《演化中的大精神所达到的境界,第三编《平地》。题为"万物简史"十分宏大,令人难以置信。然而,它恰恰陈述了它所陈诺的内容,它有着宽广的历史跨度,从创世大爆炸直到枯竭的后现代的今天。

沿着这条路,肯﹒威尔伯采用一种简单的、让人容易接受的对话体娓娓道来,试图弄清楚人类在物质、感情、智力、道德、灵性上经常被困忧的一些矛盾的形式。

读完这本书印象最深的,是说看过这本书的人,对死亡不再感到恐惧。因此我对它来了兴趣,我认真地阅读这本书的简介、作者译者、序言、目录、引言。

哦,幸运的是,这些在我看来并不怎么有用的东西,在这本书里显得尤为生动。以下我摘录引言中的一段话:‘因此,在过去38亿年的不同时期里,你先是讨厌氧气,后又酷爱氧气,长过鳍、肢和漂亮的翅膀,生过蛋,用叉子般的舌头舔过空气,曾经长得油光光、毛茸茸,住过地下,住过树上,曾经大得像麋鹿,小的像老鼠,以及超过100万种别的东西。

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演变步骤,只要发生哪怕最细微的一点偏差,你现在也许就会在舔食长在洞壁上的藻类,或者像海象那样懒洋洋地躺在哪个卵石海滩上,或者用你头顶的鼻孔吐出空气,然后钻到18米的深处去吃一口美味的蚯蚓。'

乍看一下,好像是在贬低人类一样(至少我有过这种感觉,但我不介意),但是这段话确实形象的描述了生物的进化史,或者说是组成细胞的原子的一生。就像书里说的,也许我身上的某一粒原子,在它那绵长的生命中,曾经是秦始皇龙袍的组成部分也说不定。我已经看完了这本书,但我发誓在我看过的章节中,我还记得最多的东西是出自第三部。这并不是说别的章节不好,而是说明了人的记忆力有限。我想,第三部带给我很多不一样的东西。

比如说,如果你想在一滴水中用肉眼看清一只草履虫,那么你需要把这滴水的直径放大到12米,如果你想看到同一滴水里的一个原子,那你则需要把水滴的直径放大到24公里宽。比如说,一个原子的寿命有十的三十五次幂年,或者还要多,所以你的一部分极有可能比地球还要古老。又比如说,一个原子中真正有很大的密度的是它那小的可怜的原子核,而如果没有原子核外面的电荷的话,你可以从墙上穿过去,所以与其说你是坐在板凳上,不如说

《万物简史》读后感(篇七)

《万物简史》这本书向咱们展现了生命的奥妙,在这一段段令人咋舌的文字的背面,是无数个科学家们为寻求天然真理的支付。在阅览的过程中,我似乎跟着作者,一同在万物前史的长河中漫游着。

书中回溯了科学史上那些巨大与美妙的时间,引用了近年来发现的最新科学史料,简直每一个被作者描绘的事情都独特并且惊人:世界起源于一个要用显微镜才干看得见的奇点;全球气候变暖或许会使北美洲和欧洲北部地区变得愈加冰冷;1815年印度尼西亚松巴哇岛坦博士拉火山喷射,喷涌而出的熔岩以及相伴而来的海啸夺走了10万人的生命;美国黄石国家公园是“世界上最大的活火山”

而那些沉迷于科学的科学家们也是千奇百怪:达尔文居然为蚯蚓弹起了钢琴;牛顿将一根大针眼缝针插进眼窝,为的仅仅看看会有什么事情发作;富兰克林不管生命危险在大雷雨里放风筝;卡文迪许在自己身上做电击强度实验,居然到了失去知觉的境地……

在此之前,我也读过许多科普名著,可是它们都比不上这一本书,我以为《万物简史》才干称得上是真实的科普类旷世巨作。作者比尔·布莱森用诙谐幽默的写作方法,写下了一段段精彩的文字,在阅览的过程中,咱们不像是在枯燥乏味地阅读书中的故事,而像是在与作者对话,加入了“比尔·布莱森游览团”跟着导游乘坐韶光机,目击了前史上巨大的一幕幕,进行了一次异样的穿越游览。文章描绘细腻,把每一位科学家的表面,动作描绘得分外详尽,把每一个巨大的瞬间都用慢镜头的方式出现在读者的眼前,让我读得恋恋不舍,最终使我们不由提问:“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我想,这应该便是作者的初衷吧!

正如作者所说:“一个星球,一次实验。”人间万物大约都是造物者的创作吧,读了这本书,我如同置身在前史的长河中,去领会这引人入胜的实验。

《万物简史》读后感(篇八)

“人是从地球上第一批动物演化而来的吗?一个人的DNA有多少个亿的密码字母?一个普通身材的成年人,躯体怎么可能包含着30颗氢弹爆炸的能量?”带着一连串疑问,我翻开了这本厚厚的《万物简史》。

这是一部有关现代科学发展史的既通俗易懂又引人入胜的书,作者用清晰明了、幽默风趣的笔法,将宇宙大爆炸到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所发生的繁多妙趣横生的故事一一收入笔下。门捷列夫发现化学元素的周期规律,是从北美洲的单人纸牌游戏中获得了灵感;达尔文为蚯蚓弹起了钢琴,是为了研究声音和震动对它们的影响;发现第一批陆地动物鱼甲龙化石的瑞典古生物学家贾维克居然数错了手指、脚趾的数量,还把化石藏了48年不让别人看……

科学从未如此引人入胜,我们所居住的世界也从未如此充满惊奇和美妙。

《万物简史》大大的拓展了我的视野,它引领我去探索宇宙,地球,生命和人类的产生,变化和发展的进程。使我感受到生命的伟大和神奇,让我对人类永不止步的探索精神充满敬意。唤起了我对生命的崇敬之情。

“一个星球,一次试验”。我想对待对待生命的最好方式是珍惜她的美好,并要为她创造更多的价值!

《万物简史》读后感(篇九)

今天有幸重新再回顾一下小学时看的一本著名科普著作——《万物简史》。他的作者比尔布莱森的幽默直白至今我还记忆犹新,“你不会和另一个世界的你握手,因为和反物质的你握手会发生湮灭,然后你们都会消失。”这样的表述使我在小时候也能很好地理解物质和反物质作用之后的关系。说道宇宙的起源,术中这样比喻“其实我们个体都是由电子组成的,如果把我们身上的电子一个一个夹出来就会变成一堆灰色的灰尘了”是多么的直白和简洁。

”一个星球,一次试验“。我想对待对待生命的最好方式,一是珍惜她的美好,二是要为她创造更多的价值。我们——人类,应当自求多福,好自为之。

读后感收藏:《堂吉诃德》读后感(740字)


多读书可以提升个人的气质和精神品质修养。在阅读写的作品时,我们会得到一下启发和知识。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自己读过之后的所思所悟。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值得推荐的优秀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读后感收藏:《堂吉诃德》读后感(740字)”,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堂吉诃德》读后感【篇一】

堂吉诃德说;“老天把我生在这黑铁时代,是为了在世上恢复黄金时代。”

于是他将现实当做了骑士小说,坚持着单纯的正义,无所畏惧的在外闯荡,将风车当做巨人,将铜盆当做头盔,将客栈当做城堡,什么正经事都没做成,却将自己弄得遍体鳞伤。

他确实是疯了些,但因着这股子疯劲,却将他的勇敢善良绅士血性等特质展现了出来,外出探险的途中无数次受伤,但他仍在坚持,为的是追求自己的理想,他坚定的想要恢复黄金时代,并愿意为此奋斗付出一切。

可惜的是,他所一路上所坚持的正义过于非黑即白,也将人看的过于简单,他坚持着简单的正义,才会在救下那个男仆后,相信他的主人真的会按照自己所说的去做,却导致男仆再次被绑起来又受了一顿毒打。

与他脾气秉性几乎完全相反的桑丘,在堂吉诃德的影响下,从粗俗、文盲变得有所教养,从只顾眼下的享乐变得有所担当,堂吉诃德的探险历程在同乡人看来是一场疯病,在路人看来是一场大笑话,但他确确实实改变了一个人的品德。

桑丘在担任总督期间的断案,可谓是他一生中最为成功的部分了,尽管那些稀奇古怪的案件本就是为了捉弄他而起的,但他却用自己的智慧,以刁钻的角度来判定对与错,也一直记着堂吉诃德的教导,绝不贪婪,是真心实意地想要肩负起总督的担当。

整部小说中出现的人物不少,似乎除了堂吉诃德外,其他人都是“聪明人”,明白这世间的条条框框,也明白那些潜在的规则,也懂得何为明哲保身,但,机灵的人太多,社会充斥着压榨与算计,偶尔出现堂吉诃德这样的“疯子”才能平衡社会的善与恶,不然,恶没有人来批判,人人守着自己的一份安稳,恶愈来愈多,善也就渐渐消失了,而那样的话,也不再是黑铁时代,而是黑暗时代了。

小说的创作都有它的时代背景,堂吉诃德的骑士生涯为什么那么理想化,与社会格格不入?他又为什么在临死前幡然醒悟,回归了现实?故事需要结尾,堂吉诃德也需要一个归宿,塞万提斯的目的在于摧毁骑士小说,当时的骑士小说已经与社会脱节,堂吉诃德的醒悟也是塞万提斯对当时社会的希望。

《堂吉诃德》读后感【篇二】

《堂吉诃德》市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写的一本讽刺小说。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堂吉诃德是一个爱虚荣、爱幻想的人,他看了一些书以后,走火入魔,总是很自大,觉得自己很厉害,什么都可以做,他要当骑士去行侠仗义。

堂吉诃德做过很多可笑的事情。有一次,堂吉诃德来到一家客栈,他就幻想那是一座城堡,店主就是国王。让对店主说:“国王陛下,我能帮您守护城堡,只要您封我为骑士。”店主觉得很好笑,就对他说:“好,我封你为骑士。”后来,堂吉诃德在路上看到了一个大风车,他说:“有一个巨人!我来打死他!“说着,他就拿着长矛去刺大风车,风车的叶片毫不留情地把他的长矛绞断了。

在生活中,我们要正确地认识自己的弱点,并且通过努力让我们变得厉害。我下围棋的时候,常常会猜想对手会下对我有利的棋,而不是思考对方最厉害的招数。这时候,对手一出手,我就措手不及,常常败下阵来。爸爸提醒我说:“人家可不会按照你的一厢情愿去下棋。”于是,我就认真思考:他最厉害的下法是什么呢?我又该怎样应对呢?这样,才能做到知己知彼,思考最好的对策,最后赢得胜利。

我们对待学习和生活也要谦虚,要正确地认识自己的能力和不足,脚踏实地地努力,才能不断地提高自己,成为一个有本领的人。

《堂吉诃德》读后感【篇三】

有那么一个人,原本人生安逸舒畅,活得自由自在,可他奇情异想,突然有一天,他灵魂断然生窍,独自离家出走,去闯荡,去冒险,他想主持正义、制服坏人,把毕生精力都献给了一些极为荒唐可笑的事上,谁知,世界已经改变,他仍在留恋。

你能想象吗?他的名字叫唐吉坷德,是西班牙伟大作家塞万提斯写的长篇小说《唐吉诃德》的主人翁。他痴情骑士小说,阅读得走火入魔,他想复活骑士制度来挽救当时不清廉不公正的社会,他渴望自己成为一名骑士。于是他抛弃了一切,仿效古老的游侠骑士生活,发狂似地拼凑了一副破盔烂甲,骑上一匹叫做驽辛难得的瘦马,他毫不犹豫地离开家乡,开始了自己的征途。

他固执,把固执转为荒唐,盲目坚持,或许在我们的眼中这无疑是瞎子点灯——白费蜡,干的全是无用功,但在唐吉诃德眼中,这是他心灵的寄托,他用自己那充满幻想的行动来实现他的梦。

他越过城市,越过家乡,越过文明,越过人性,从贵族的城堡到外省的小客店,从农村到城镇,从平原到深山,从大路到森林……终于等来了他的梦,他的行星。

他单枪匹马与风车对决,被打得遍体鳞伤,但他仍笑着面对明天,继续上路。他把旅店当做城堡,把羊群当做敌人,把理发师的铜盆当做魔法师的头盔,把苦役犯当作受迫害的骑士……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干了许多荒唐蠢事,尽管那路无边无尽,黑漆漆,暗沉沉,直至消亡,他也要奔向尽头,

我带笑读他的事,我含泪读他的人。

唐吉诃德这个人物真是可敬又可悲,可爱又可笑。敬者,是他有理想,追梦不懈;悲者,是他脱离现实,沉于幻想,这梦永远追不到。爱者,是他求公正,奋斗不止;笑者,是他屡屡失败,

唐吉诃德,救不了这个社会,但唐吉诃德警醒了一代又一代的人。

《堂吉诃德》读后感【篇四】

堂吉诃德,最出名的事迹就是把风车当做巨人与之大战弄得遍体鳞伤。

这位人物把骑士小说中的事迹当成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

并且励志要做游侠骑士来建功立业,行侠仗义。

一方面他疯疯癫癫遇到和骑士小说沾点边的事情就能直接代入不顾现实。

另一方面他又理智清晰能说很多大道理,让人信服。

谁碰上他谁就倒霉,闹出了一堆笑话,抢了剃头匠的铜盆并认为那是头盔,把住宿的旅店当做城堡,把相向而行的羊群当做正在大战的军队。

同时,他也因为神志不清被捉弄,坐在木马上蒙着眼睛以为自己飞到天上与魔法师大战,行侠仗义却被对方一顿乱揍。

堂吉诃德有着高尚的品德,愿意帮助弱小,英勇无畏,坚定的相信着他的理想信念。

在他的世界里,骑士是理想,而在实现理想的途中完全不顾现实,以致于最终病死家中。

他很可笑,却也是另一种理想主义的化身。

而他的侍从潘萨则是事事从实际出发,吃饱喝足有钱拿是他的目的。

这两个人的对比,更是给故事增添了一份诙谐。

在堂吉诃德大战风车时,潘萨就劝主人那是风车。

在堂吉诃德大战羊群时,潘萨就和主人说那是羊群。

堂吉诃德从来没有信过潘萨,潘萨为了得到利益也跟着堂吉诃德。

两个人可谓是天造地设适合一起出行,不然以堂吉诃德的疯癫连饭都会吃不上。

堂吉诃德是理想的代表,潘萨则是现实中认真谋生的人。

人们得有理想,但是也要看见现实。

堂吉诃德和潘萨一起成就了这本小说。

就像理想和现实的结合才能成就真正的骑士。

《堂吉诃德》读后感【篇五】

《堂吉诃德》读后感今年暑假,爸爸带我去新华书店买了塞万提斯写的《堂吉诃德》。刚开始没觉得怎么好看,可后来越看越有味,看到后面简直有点爱不释手了。一有空我就会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没落的小贵族式绅士地主,因为看骑士小说而入迷,说自己是游侠骑士,要游遍世界去除强扶弱,维护正义和公道,实行他所谓的骑士道。他单枪匹马带了侍从、桑丘出门冒险,但受尽挫折,一事无成,回乡后郁郁而死。他脑袋里装的全都是什么大力神、魔法师等等,因为看骑士小说他只知道打仗呀,魔法呀,奇迹呀……

有一次他看见风车,说巨人要把他们杀掉,不听侍从的劝告跑过去,结果被风车打了回来,事后还说这肯定是魔法师施的魔法,故意迷惑他的。粗粗一看,你一定觉得堂吉诃德是一个像疯子一样的人,疯疯颠颠的他可却是一位博学广闻的诗人,因为看了很多书而富有诗意。

堂吉诃德有时是疯狂的,但是有时候却能说出富有哲理的话语,在书中比比皆是。看来,堂吉诃德这个人说他聪明,却很疯傻,说他疯狂,却很有见地。说起话来,堂吉诃德总是头头是道,立论正确,谈吐高雅,而他的行为,却又常常冒冒失失,疯疯傻傻,荒谬不已。我从书中读到许多类似的疯狂与明智之间的强烈对比。他,不疯;疯的是这个世界,没有公理,只有强权。

从堂吉诃德的身上还让我看到了人们的最基本的本质,那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梁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坚韧不拔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我们要学习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比如我们学的《鱼游到了纸上》这篇课文,故事主人公虽然是个聋哑青年,但为了学好画画的本领,每天坚持来西湖的玉泉边观察描摩,不论是天晴还是下雨,不论是酷暑还是严冬,最后画出来的鱼栩栩如生,竟让鱼“游”到了纸上,这需要多大的毅力和长期的努力。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坚持不懈地做好每一件事,这样才能到达胜利的彼岸。

《堂吉诃德》读后感【篇六】

《堂吉诃德》是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于1605年和1615年分两部分岀版的反骑士小说。故事发生时,骑士早已绝迹一个多世纪,但主角阿隆索·吉哈诺(堂吉诃德原名)却因为沉迷于骑士小说,时常幻想自己是个中世纪骑士,进而自封为“堂·吉诃

德·德·拉-曼却”(德·拉-曼却地区的守护者),拉着邻居桑丘·潘沙做自己的仆人,“行侠仗义”、游走天下,作出了种种与时代相悖、令人匪夷所思的行径,结果四处碰壁。但最终从梦幻中苏醒过来。回到家乡后死去。文学评论家都称《堂吉诃德》是西方文学史上的第一部现代小说,也是世界文学的瑰宝之一。

我最最喜欢同时对我影响最大的是《堂吉诃德》,这本书是一本好书,这本书告诉我们许多做人的道理。

我为什么喜欢堂吉诃德呢?那是因为堂吉诃德里面有许许多多好笑的故事,比如说

第三章,堂吉诃德的第二次冒险:堂吉诃德因为他的胡思乱想,把风车看成了妖魔鬼怪,提起长矛就冲上去。一阵风吹过,风车开始转动,堂吉诃德以为是邪恶魔法师的魔法,一下子刺中了风车翼结果被转动的风车带到天上转了一圈才掉下来。再比如说第十九章,堂吉诃德在狮子面前展示勇气:堂吉诃德看到一个笼子里装着两个巨大的狮子,以为是邪恶的魔法师又来用狮子害他了。那狮子懒得从笼子里出来,堂吉诃德以为是他的勇气和力量镇住了狮子,继续发疯。看到这里,我的肚子都笑疼了,眼泪也笑出来啦!更有趣的是前言里说西班牙菲利普三世在皇宫阳台上看到一个学生一面看书一面狂笑,就说:“这学生一定是在看《堂吉诃德》,要不然他一定是个疯子。”派人过去一问,那学生果然在读《堂吉诃德》。这就说明《堂吉诃德》这本书有多好笑。这些好笑的故事让我笑口常开。

我还喜欢堂吉诃德和桑丘这两个人物。堂吉诃德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有着疯狂的骑士意识和怪念头,惹出了不少笑话。桑丘是堂吉诃德的侍从,他憨傻可爱,有时很聪明,有时像他主人一样想入非非。

对我影响最大的是堂吉诃德的勇敢和不分青红皂白。堂吉诃德的勇敢是在是让人佩服,居然敢去和狮子决斗!要是我的话,我估计就会吓得躲到树上去了。但是堂吉诃德的勇敢也不一定都是优点,比如说和狮子决斗,如果那时狮子从笼子里出来了,那堂吉诃德不就死定了?所以说,勇敢还是适当的为好,过度勇敢就很有可能没命啦!堂吉诃德真的是不分青红皂白,看到一队送葬的人就以为他们是吃人尸体的魔鬼,不由分说就上去砍杀起来,一个教士说:我们只是送葬的。我觉得堂吉诃德应该先弄清楚他们到底是不是魔鬼再说。后来堂吉诃德说他是除暴安良,可是那一队送葬的人被砍的死的死,伤的伤。所以,干事情不能像堂吉诃德一样不分青红皂白。

《堂吉诃德》读后感【篇七】

《堂吉诃德》是西班牙小说家塞万提斯的作品。它的主人公是一个当地的乡绅,原名阿伦索,他十分沉迷于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拿到现在说,就是个实打实的宅男,不是沉迷游戏,而是沉迷类似于当时的武侠小说。他时常幻想成为一名名垂青史的伟大骑士,于是从家传的古物中,搜寻出一套破旧的盔甲,并未自己取了个神气的名字堂吉诃德,他还物色了一位仆人和一个挤奶姑娘做伴侣,骑了一匹瘦马离家出走了。

他一直按着他脑子里那些稀奇古怪的念头办事,因此闹出了不少笑话。他把风车当作巨人,把羊群当作敌军,把苦役当作受难的骑士,不分青红皂白就打打杀杀的。但他的行动不但对别人没有好处,反而还给自己带来麻烦,有的时候被打到要仆人拖回家。待他醒悟过来时,已经卧床不起了。

一开始读《堂吉诃德》,我只单纯地觉得它是一部滑稽有趣的喜剧。主人公疯疯癫癫的“勇敢”,使他在别人眼里像个神经质。但是细想,堂吉诃德也拥有着正常人的体质,他之所以会有和常人不一样的行为,一定是他具有某种正常人不具备的品质,我把它定义为理想。那是一种为了理想不顾一切的品质,哪怕被人视为笑话。他在实现的过程中时时刻刻都是善良的、正义的,他不忘初心,自始至终都是想成为一个行侠仗义的骑士。

现在的生活中,堂吉诃德这样勇敢又善良、为理想挺身而出的人屈指可数。我们小时候都曾经许下过成为骑士、拯救世界这样的鸿鹄之志,而大多数都是思想上的伟人,行动中的矮子,又有多少人能像堂吉诃德一样,把白日梦变成现实,大部分人都是怕被笑话而退缩了。有梦想并不可笑,可笑的是只敢想而不敢做。堂吉诃德的单纯,令人可笑,也令人可敬。

我为他为理想而无畏的精神点赞,也不得不说说他最大的性格缺陷了。他太痴迷于小说,产生离家出走的念头。这些人说是为了消遣、打发时间而看书的,谁知道他太吃饱了撑着,竟然看得走火入魔了。痴迷到什么程度呢?其中一章,人们在整理他的书房时,搜罗出大批的骑士“名著”。正是因为堂吉诃德对事物太过于“痴”,才会沦落到郁郁而终的下场。我们生活中,多少人也是因为“痴迷”而走火入魔呢。王者荣耀流行时,大家一股脑地投进去,有自制力的人往往能控制好自己,不会过度,而不自律的人就会沉迷其中。网瘾、酒瘾不都是这样惹上身的吗?

书中,还有一个人物值得我一提,那位跟着堂吉诃德走南闯北的忠实仆人。他为了堂吉诃德,甚至还置家中的妻子不顾,由此可见他之忠诚了,如果说堂吉诃德是个假骑士,那他一定是一个真随从。在以“游侠骑士的仆人”的名号跟随堂吉诃德行侠仗义时,他始终惟堂吉诃德之为听,还经常去按他的主人不要再执迷不悟,回家过正常的生活,即使他因此会受到一些指责。在堂吉诃德被痛扁在地时,也是他护送堂吉诃德回家的。这种忠诚的精神,恐怕才是真正的骑士精神。

《堂吉诃德》这本书值得一读,如果是为了消遣,你大可以把它当作喜剧来看;如果你想从中有所收获,这本书也是不错的选择。

《堂吉诃德》读后感【篇八】

昨日,我怀着崇敬的情绪读了《堂吉诃德》。

堂吉诃德自小就喜欢骑士小说,他梦想着过上古代骑士的生活,于是,他拼凑了一副破烂的铠甲,把他看上的乡村姑娘当作心中的女神,还带上一个叫桑丘的侍从,然后骑上一匹自以为是世界上最强壮的马驽马难得,便开始出发了,由于那些骑士小说,他误把风车当成巨人,展开了惊天搏斗,把羊群当作敌人,又一次展开了拼杀,把受害的苦役当作落难的骑士,为了解救他们而不惜姓名就这样,他不分好坏乱打一气,只为了成就他的骑士精神,而他身边的小侍从桑丘,总是惊呼着告诉主人真相,而主人则以魔法师的杰作蒙蔽桑丘,桑丘则又悔恨自我不该为了小利益(骑士曾许诺给他一个小岛)来和堂吉诃德瞎混,于是,堂吉诃德的邻居参孙;加尔拉斯果学士明白了这件事,他为了医治堂吉诃德的精神病,便假装成骑士来打败堂吉诃德,但是反被英勇的堂吉诃德打败了,但是他并没有放下,他又一次向堂吉诃德挑战,最后打败了伟大的骑士,因为事先的条件,堂吉诃德回到家中,在临终时才明白一切的虚幻,并嘱咐外甥女不能嫁给看过骑士小说的人。就这样,这位伟大的骑士走了,一切故事都以完结了。

关于格列佛读后感优秀范文模板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格列佛读后感优秀范文模板》,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格列佛读后感优秀范文(篇1)

《格列佛游记》是英国最杰出的政论家和讽刺小说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作品。

斯威夫特痛恨英国殖民足以,深刻同情爱尔兰人民争取自由独立的斗争,接连发表了学多战斗性极强的文论,使英国的殖民政策不得不有所收敛,斯威夫特深受爱尔兰人民热爱,在他因匿名作品被当局悬赏缉捕时,人们想尽办法保护他、帮助他,在他最后一次访英归来时,人们鸣钟举火,用仪仗队簇拥他返回寓所。然而斯威夫特晚景凄凉,亲人相继离去,他时常被头晕耳聋的病症折磨着,每逢清醒的时候他仍坚持执笔写作直至逝世。

《格列佛游记》是斯威夫特的一部杰出的讽刺小说,出版两个多世纪以来,被翻译成几十种语言,在世界各国广为流传。

第一次航行,他们的船只遇到了可怕的风浪,格列佛漂流到一个荒岛上。岛上居民身高都只有六英寸左右,原来这里是小人国。在小人国里,因为他不服从小人国国王让他侵略邻国的命令而受到迫害,不得不逃了出来。

第二次航行,格列佛来到了大人国,那里的人都非常高大,在他们面前格列佛成了一个小不点,他被到到了王宫受到了国王和王后的宠爱,他在那儿住了两年,在依次偶然的机会里离开了大人国。

后来,格列佛来到飞碟王国,那个与世隔绝的世界,人们的观念封闭阻塞。在岛上盘桓数日后,他又出发到海上浏览,先后到过拉格奈格和日本两个国家,最后由日本回国。

格列佛最后一次航行到了马人国,成了被马人圈养的“牲畜”,在岛上生活了一阵子后,他回到了故乡。

这部小说写得非常新颖、神奇,令人有一种羡慕的心态,不可思议。

从格列佛身上我学到了要勇于探究,做事要有勇气决心,不要对理想灰心。从乔纳森·斯威夫特身上我学到了我们要有勇于跟恶势力做斗争。

格列佛读后感优秀范文(篇2)

《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我读第一遍时,只觉得格列佛的经历异常奇特;而读第二遍时,我才感受到了作者对每一种情景都做了细致的描绘,让人有身临其境之感。我才知道了书中深刻的含义。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格列佛因为在大海上冒险,突遇大风,船被打翻了,他抓住一块木板漂到了一个住着许多古怪的人的小岛上,从此开始了各种稀奇古怪的遭遇。他遇到过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慧马国,并受到了不同的待遇。而文章真正要表达的内容却是18世纪前半期英国社会的各种矛盾,比如,国王与民众和大臣之间有着不同意见,最终导致引发战争、自相残杀。

古代着名哲人陈寿曾经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觉得这句话说得很对。一本书就像一个向导,也像一盏明灯,它会带领我们走向知识的源泉。我们应该把一本书多读几遍,只有这样才能领悟到书中的意思,只有领悟到书中的。意思,才能学到知识,提高写作水平。

《格列佛游记》不但给了我知识,还使我懂得了这样的一个道理。

当然其中一波三折的剧情,也使我为之心惊肉跳,然而,另我印象深刻的要数主人公在小人国的经历。

格列佛读后感优秀范文(篇3)

《格列佛游记》是英国著名小说家和争论—斯威夫特的著作。书中的主人公格列夫是一名有这多次冒险经历的随船医生,他聪明机智,喜欢冒险,处世圆滑合理,做事坚决,果断。

书中讲述格列佛字1699年起重船四处冒险,他先后游历了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慧骃国。在小人国里,格列佛碰到了身材只有他十二分之一的小人们,她用她的善良温顺赢得了皇帝,皇后的欢心。在那里他被成千上万的小人伺候,他天天吃掉相当于小人国几百人所吃的食物,过着可算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从格列佛身上,我们可以发现这世界上最重要的是真诚和善良,唯有真诚与善良,人与人之间才会友好相处,才会营造一个和谐相处的良好氛围。

在那里没有尔虞我诈,人们说话不需要有太多顾虑,可以随心所欲,不会为利益而而勾心斗角。但在我们现在的社会,有些人为了金钱而抛弃自己的亲生父母,更有些人为了自己的私利而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

《格列佛游记》这本书告诉我们:人,性本善。只要我们保持善良的本性,从大局出发,我们祖国的人民也会过上更加幸福,美满的生活。

我渴望我们的社会拥有真实和善良,让真实善良的人类回归吧,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为社会增添一份真诚,减少虚伪!

格列佛读后感优秀范文(篇4)

寒假里,我读了《格列佛游记》。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处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游记中的大人国、小人国的离奇故事深深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17xx格列佛泛舟北美,巧遇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美德的慧因国国王的故事。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样,人们更不懂他们的含义。他们不懂什麽是怀疑,什麽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中,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我很羡慕格列佛能有幸到慧因国,那里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要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社会中,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而抛弃自己的亲生父母

我也盼望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能像慧因国那样,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我愿为此努力,也希望大家一起,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格列佛读后感优秀范文(篇5)

《格列佛游记》我在很小的时候就读过,在多年后的今天再次重读此作却有不同的感受。

小时候读《格列佛游记》仅仅是觉得写得非常有趣,富有丰富的想象力。从小到大听《西游记》长大的我对变大、变小、还有会说话的动物都有着异常的喜爱,或者是说执着,我有时候也会想象世界上存在着大人和小人。因为小时候我读书看电影并不多,除了《西游记》中我还没有在其他地方看到过有关的描写。而《格列佛游记》满足了我的想象,在大人国、小人国、慧骃国……等国家的细致描写甚至有时会让我产生真正存在有这样国度的错觉。乔纳森斯威夫特不仅记述了格列佛在那里看到的人,你还可以读到那里的各种民俗、见闻,一切就像是格列佛真的旅行过这样的国家。

但是多年后的今天,再次拜读这样的经典文学我却有了同小时候非常不同的感受。不同于小时候认为富有想象力,现在这本书吸引我的是它辛辣无比的嘲讽语言。

《格列佛游记》写于启蒙运动期间,直接对封建制度进行打击,在文中有许多地方有对当时黑暗、贪婪、党争、伪善……各种负面存在英国进行间接或直接地嘲讽,在第一卷中用“高跟党”跟“低跟党”暗喻当时英国的党派之争。而在第二卷,描写则更加露骨,借用格列佛这个典型而又“爱国”的英国人之口说出了当时英国的制度。第三卷主要写的是飞岛国科学家不切实际的科学幻想。而在整本书中,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便是第四章关于慧骃国的描写。其中人兽颠倒的情景,那里象征人类的却地位卑微的“耶胡”十分相像以及最后格列佛被慧骃所“感化”对回到国家后的“耶胡”十分厌恶,难以接近……这一切都透露出作者对当时社会的不满,对当时社会的反抗:一个原来无论情况如何都在赞美英格兰的人最终却不愿回到英国看到人类,这样大的转变更是体现了本书的嘲讽,让人感受到嘲讽语言的魅力。

读《格列夫游记》,不同的年纪会对于同一本书会产生不同的感受,斯威夫特使人既沉迷于他的天马行空的想象,又为书中辛辣、讽刺的笔触以及深刻的内涵而动容。这完美的结合使《格列夫游记》成为世界文学史上的一块里程碑。

格列佛读后感优秀范文(篇6)

看了书名就明白,格列佛是这本书的主人。他是一个在船上工作的外科医生,一次航行不幸在苏门答腊岛遇难,就此开始了他的旅行。他漂流到利立浦特岛上。岛上居民身高都仅有六寸左右,在这个国度,他简直是一个巨人!之后,他又起航,在巨人岛——布罗卜丁鲁那克岛搁浅了。那里的国王身高有六十尺之巨,这会儿格列佛又变成“小人”了。之后,他又展开了第三次航行来到了勒皮他飞岛,那是个与世隔绝的世界,人们的观念封闭阻塞。在岛上盘桓数日后,他出发到海上浏览。

格列佛最终航行到一个叫慧马国的地方,那里的主宰者是马,有高度的智慧、自制力、礼节,在那个世界里,没有贪婪,没有欺骗,没有战争,没有陷害,心都是纯净的,善良的,就像生存在幻境中似的。他们是慧马族。

格列佛先后共游览了个国家。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慧马国。这些国家里的居民都有着鲜明的特点,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一样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觉得这些书其实很有意思,并且不会看不进去,反而读过几遍之后,越发爱上了这些书。书是人们提高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遨游是每个人的梦想。

格列佛读后感优秀范文(篇7)

用了多天才把《格列佛游记》看完,非常吸引我,我对作者的想象力非常敬佩。同时对格列佛游记非常感兴趣。

终于看完了这本小说,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下面就让我来告诉你吧!

《格列佛游记》讲的是格列佛因为在海上突遇大风,到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慧马国等过度的离奇旅游,和在这些国度的不同遭遇和受到的不同待遇。

格列佛开始到了小人国,那里非常奇怪,全都是小人,简直是现代人的浓缩版。那里的耕种和现代人差不多,树木河流都缩略了。我也想到那里看看,但是否真的存在呢?

其实这本著作与鲁滨逊颇为相似,但情节众多,表达出格列佛天生喜欢冒险,不甘寂寞与无聊,刚毅勇敢,心地善良。但又不同于鲁滨逊,鲁滨逊在漂泊之余,感受原野的荒凉,对英国社会不文明的结论得到印证。

在不同的国度里受到的不同待遇使我受益匪浅。

充满嫉妒、罪恶的小人国

虽然这个国家里的人都很小,但他们心里都充满了嫉妒,他们为了吃蛋的顺序而发生了分支,他们为了格列佛这个大人山,而贿赂他,让他帮助自己的国家。有的小人还恩将仇报,想把他赶出这个国家,或者是伤害他。像这样的一个国家,根本不用理会他们。

理想化,有教养的大人国

在大人国中。虽然格列佛显得非常的渺小,但在这里人们对他的待遇远远的超过了在小人国,这里的人不会因为他小而欺负他,而且巨人国的国王也贤明而正直,而且爱护子民,虽然农夫让他玩杂耍,但是王后还是救了他把它买了回来。很显然格列佛在大人国收到的待遇与在小人国收到的待遇是完全不一样的,

匪夷所思、千奇百怪的飞岛国

飞岛国里千奇百怪,里面的发明样样新奇:语言组合机、无毛绵羊等,而且,这里的国王只对他们擅长的数学和音乐这两个科目感兴趣,其余的什么法律,政治根本是毫不关心,他们只钻研自己有兴趣,擅长的科目。这里的人只刻苦钻研它们的发明,不顾其他的事物。

有智慧,有理智的慧马国

这里是格列佛到达的最后一个国家慧马国。慧马国是一个马的国家,这里面的马们有智慧,有理智,会说话。他们把人类称作野猢,意思是人类的骄傲自大和贪婪,他们把人类当做他们的奴隶。

在这里,格列佛见识了很多很多,这里的马们,他们要的就是自由,快乐,道德,理智,智慧格列佛则体会是社会日益衰落。

总之这本书给我许多写作智慧。读书可以使人明白很多,让我们一起去书的王国中遨游吧!

格列佛读后感优秀范文(篇8)

你听说过“小人国”吗?你又听说过“巨人国”吗?乔纳森·斯威夫特的作品就带领我们走进了一个个奇幻有趣的王国,它的名字是——《格列佛游记》。

主人公格列佛是一个热爱远航的人,在一次远航中,他所乘坐的船不幸出了意外,于是,他流落到了一个小岛上。他惊奇地发现,这个小岛的居民都是一些小人,都没有他手掌那么大,小人们都如洋娃娃一般精致可爱。在小人国里,格列佛这种“巨人”受到了所有人的围观,也得到了皇帝的赏识。可是,有人却嫉妒了,设法要谋害格列佛,格列佛及时逃脱,回到了家中。第二次,他又不顾妻子反对,继续远航。这一次,他漂流到了“大人国”。大人国中清一色的全是巨人,与小人国形成鲜明的对比。在大人国中,格列佛遇到了温柔体贴的“小保姆”,小保姆带他进了皇宫,受到了皇后、贵族的喜爱。后来,在一次旅行中,格列佛被老鹰抓到,扔到了正常人的船中,这才回到了故乡。

这本书告诉了我很多的道理。

格列佛读后感优秀范文(篇9)

我看了一个好看的故事,名字叫《格列佛游记》。这本书非常有趣,讲的是格列佛坐船出去航海,船碰到了一块石头,他昏迷后醒来的时候,到了小人国,后来他又去了大人国的故事。

我觉得格列佛是一个永不放弃的人。格列佛父亲的意愿是想让他成为一名医生,可格列佛的梦想是能乘着一艘大船周游世界,但他始终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有一次,巨人国的王后要带格列佛去看大海,就把他装在了一个小箱子里,可是王后没拿住,箱子就掉在海里了。格列佛一直用他的拐杖在外面摇着,希望能有人来救他,他摇了很久很久,也没有人来救他,可是他还是继续摇。我觉得我们应该向他学习这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格列佛还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他在巨人国的时候,两周就可以和巨人简单的勾通了。他在小人国的时候,用他的手绢搭建了一个完美的运动场,让小人在那里骑马操练。

格列佛还很勇敢,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敢积极地面对。他在巨人国用箭杀死云雀一般大的黄峰,又用箭砍死和他一般大的老鼠,你说他勇敢不勇敢?格列佛遇事很冷静。当有人要陷害他的时候,他很平静,只是认真地思考对策。我觉得侏儒真的很坏,他把格列佛扔进象澡堂子那么大的奶灌里,害得他爬不上来,幸亏农场主的女儿闻到味跑了过来,才把他救了上来。农场主的女儿很关心他,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读了这本书之后,我非常想去小人国玩,因为小人国的人会很怕我,而巨人国的人我会非常怕他们的。

格列佛读后感优秀范文(篇10)

寒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小说以辛辣的讽刺和幽默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夫,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现而有趣的奇遇。

游记中小人国、大人国里离奇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给我印象最深的是,17xx年格列夫泛舟北美,巧访了荒岛上的慧马国,解释了最仁慈、诚实,和具有友谊美德的慧马,在慧马国的语言中没有“欺骗”和“撒谎”这样的字眼。慧马们更不懂其内涵,在他们的国度中,一切都是真实,透明的。

格列夫在慧马国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他完全融入这个社会,以至于与野胡交往时形成强烈的反差,因为他们总是怀疑他的诚实,是他感到失落,对人类产生极大的厌恶。

我十分羡慕格列夫能到慧马国,慧马国如同我们所追求与向往的“大同”世界。在那里,你不要顾虑别人对你说的话的真与假,但在现实生活中,你得顾虑这,顾虑那,有太多我们不想听见或看见的事:春节期间,小偷出现频繁,很多人辛辛苦苦赚的血汗钱被盗,连回家的车费都没有。同样是春节期间,菜价猛涨,但你又不得不买,现在却又“金融危机”,恐怕赚到的钱都花在买菜上了。一直以来见到叫花子就捐钱的我,当得知一些叫花子是有些老板请来博取我们的同情,时候,把一天所“得”的钱交给老板时,那一刻,我真不知道下次遇到叫花子时,是该捐还是不捐。

如同晋代陶渊明所写的《桃花源记》,在那个兵荒马乱的时代里,无数的战乱,无数的伤亡,无数的妻离子散,能像陶渊明过上“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生活的人实在少见,却又幸福,现在的我们从小就要面对着世间的虚伪、欺骗,真是悲哉!我期盼着能如《桃花源记》中的人一样过上“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的生活。

格列佛读后感优秀范文(篇11)

漫长的暑假几近尾声,放假初制定的学习计划,也到了验收的阶段了,假期读了很多书,有《格列佛游记》、《安徒生童话》、《课外侦探组》、《笑猫日记》、《哈利波特》等,给我印象最深的当属《格列佛游记》和《安徒生童话》,现在我跟大家分享一下《格列佛游记》吧。

《格列佛游记》是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很有名的一部作品,以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和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故事。

格列佛在一次航海中遇到风暴,船被打翻,他漂流到了小人国,他们只有6英寸高,居民把格列佛当成高大威猛的巨人,格列佛稍不留神就可能踩死几个小人国臣民,甚至他的小便就能扑灭王宫的大火。一顿饭要数百个小人做才能够他吃,小人国的臣民可以在格列佛的手掌上翩翩起舞,他甚至能轻而易举地打败小人国认为很强大的军队。

之后格列佛到了大人国,这里的居民有40英寸高,格列佛就显得非常渺小,以至于成了大人国孩子们的玩具。那里的东西对他来说都非常巨大,就连弹钢琴都要站在高高的凳子上,而且还要不断地来回跑动,用拳头狠狠的砸下琴键,才能发出声音。他还差点把格列佛当成食物吃进肚子。 

飞岛国是一个能飞的国家,对其他城市而言他非常强大,所以很霸道。谁要是敢反抗,他们就飞到反抗他们的城市上空,阻止他们享受阳光。不过,自打其他城市准备了尖顶的建筑物和能燃烧的液体后,一向霸道的飞岛国不能像以前一样,他们屈服了。

在慧骃国马儿成了智慧的象征,它们拥有了思想和与人交流的能力,也比人高明。在那里没有谎话,不必考虑别人话语的真假。我想他们的生活一定很平静。

读了《格列佛游记》,我从中学到了社会需要和平,人民需要团结,国家需要强大。如果社会动荡我们将不能老有所养、幼有所学、病有所医。__年初,全国多地因为新冠病毒被按下暂停键,只有中国做到了给疑似和确诊新冠的患者全额买单,全国医护舍生忘死驰援武汉。暑假洪水肆虐的时候,解放军叔叔不顾自身安危不眠不休的抗洪抢险,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少年强则国强”,为了把我们的祖国建设的更加强大,我们要像格列佛学习,掌握丰富的知识,遇到困难坚持不懈,沉着面对,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把事情做到尽善尽美。

高中优秀读后感范文1000字模板


常言道:“读书不觉已春深,一寸光阴一寸金。”有人热爱读书如同热爱生命,老师会在我们读完一本书后要求写下一篇读书笔记,我们就可以将自己的感想记录下来写一篇读书笔记,你有了解过读后感应该怎么写吗?小编特地为你收集整理“高中优秀读后感范文1000字模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中优秀读后感范文(篇1)

今天,我看了一部电影,名为《超能陆战队》。

里面有个13岁的小男孩,名叫小宏,他3岁时失去了父母,家中只有他和哥哥。小宏迷上了赌博机器人格斗。那次,他打败了机器人格斗中的王者,王者很不高兴便要为难他报仇,当他带领很多人围攻小宏的时候,哥哥救了小宏,但由于他们参与打架是违法的,因此被警察抓住,由于哥哥和小宏都未满15岁无法判刑便将他们放了出来。

小宏13岁高中毕业,他不想继续上大学,哥哥为了哄他上大学,说带他去参加机器人格斗,结果只带小宏来到了大学,给小宏看高科技,小宏一看不对,对哥哥说不是这里,哥哥说:“看完了再去。”小宏答应了,于是不去机器人格斗,他渐渐喜欢上了这个大学,回家后他冥思苦想发明了一个新型高科技,在参加大学科技展中获得大家青睐,当即就被大学教授录取了。

录取的当天晚上,大家都离开了科技馆,哥哥和小宏离大学不远,过了一会科技馆发生火灾,教授困在了里面,哥哥为了救教授冲进大学的那一刻,轰——爆炸了,教授和哥哥死了。

小宏的哥哥就这样永远离开了他,只留下了一个他发明创造的气球机器人——大白,小宏的奇妙之旅开始了……

小宏和大白相处的日子过的很快乐,这一幕让我很快乐开心,觉得大白很搞笑,让我好想要一个这样的大白呀!

后来,有人把小宏的高科技复制开始害人,小宏和朋友们决心打败他,经过他们的团结努力,他们赢了,原来那个人是没有被大火烧死的教授,由于另一个富翁发明的高科技将教授的女儿消失不见了,为了报复他,教授偷了小宏的高科技复仇。

在搏斗过程中,为了救教授的女儿回来,小宏和大白去了那个异型世界,大白牺牲了,死之前大白把自己的程序卡给了小宏,小宏留着眼泪,我也被感动了。后来,小宏又做了一个大白将旧大白的程序输入,新的大白产生了,这就是结局。

大白是一个可爱、善良、搞笑的机器人,我也好想有一个呀!这是一个很好的电影,小宏和大白的故事,值得一看!

高中优秀读后感范文(篇2)

《中国机长》观后感——五一班马浩森今天晚上,我们全家去看了我期盼已久的一部电影——《中国机长》,观看整个影片的过程,我的心好似坐过山车一样,跌宕起伏。终于,电影开始了,首先机长他们进行了飞行前的准备工作;乘务员及乘务长也做了详细的检查工作,一切准备就绪后,飞机起飞了,机长冷静的驾驶,飞机慢慢升高,一切都显得那么有条不紊。

突然,飞机产生了轻微的颠簸,乘务长随即告诉乘客,飞机正在穿过七六层,不要惊慌,三个机长不慌不忙的平稳渡过了这次小风波。突然,飞机前面的挡风玻璃出现了小裂纹,紧接着裂纹更大,后来只听啪的一声,整个玻璃都碎掉了,副机长一下子被吸出窗外,幸好有安全带才没有被甩出来,但是上半身危险的飘在窗外,头磕破了,脸划伤了,一只眼睛也肿了,机长一只手拉着副机长,一只手操控着飞机,飞机开始剧烈的颠簸,当时我害怕极了,心也提到了嗓子眼,害怕有不好的事发生。这时,专业的乘务长仍用平静的语调对大家说:“请大家相信我们,我们是经过专业训练的。”好不容易把大家的情绪稳定下来。影片中最让我激动得是,在飞机冲过厚厚的云层时,机长凭借着他那精湛的技艺,杀出重围,保住了飞机上一百一十九位乘客的性命。

就这样,一部精彩的电影结束了。这部电影也告诉了我遇事不要慌,沉着冷静的去想问题的答案,就一定会有解决的办法。

《中国机长》观后感优秀领悟篇5

一个温馨的问候,几句调皮的搭讪,一段沉痛的过去,一个期待的眼神,一个骄奢的内心,一个纯洁的心灵,一个懵懂的女孩,一个经验丰富的机长,冥冥之中将这一群人捆绑在了一起,经历了一场生死轮回。

《中国机长》讲述的是:一个美好的清晨,嘻嘻哈哈的欢声笑语中夹杂着紧张的气氛,一个名叫8633的航班从重庆飞往了拉萨,飞机上的一切跟往常一模一样,大家都处于放松的状态中。突然,飞机的前挡风玻璃破裂,副驾驶员被半截身体被吸到外面,裸露在空中,整个飞机瞬间的变得混乱不堪,女孩的哭声,少女的抱怨,男人的愤怒,所有人的恐惧,可是这里有五名肩负神圣职责的乘务人员,他们迅速维护机舱秩序,帮助乘客带好氧气罩,安抚大家的情绪,虽然自己的内心也是无比恐惧,但是他们依然选择坚信机长,依然坚守自己的职责。机长刘长健以其高超的技术成功的穿越了几乎不可能的穿越的云层,挽救了一百多名乘客的性命。最终使得8633次航班成功降落。

8633次航班的成功降落确实是航空史上一次值得铭记的事件,象征着我国航空驾驶技术的飞速发展,却也警示着我们每一名航空人应该严格要求自己,精准无误的完成我们的每一项工作。

在8633次航班从失联到安全降落的过程中,指挥部门迅速做出反应,安防人员,医务人员等严阵以待,乘务人员积极维护秩序,机长及驾驶员在人类的体能边缘挣扎着等等一系列的配合才完成这一艰巨的任务。

在灾难面前我们人类表现的那么脆弱,却又是那么的强大。每一个人都肩负着家庭的责任,每一个岗位都肩负着国家的使命,所以请珍爱生命,敬畏岗位。

高中优秀读后感范文(篇3)

这个暑假虽然忙着实践活动,但也留出点时间看了看《水浒传》这本名著。这是我第二次看,也算作是一次温习吧。我又有了新的感受,特写下。

记得《水浒传》有个关键人物宋江,作为梁山泊的宋江,他的思想和行动,关系着整个梁山事业的兴衰和存亡。宋江出身于小地主家庭,“自幼曾攻经史”,养成“忠孝”观念,后来在县里作了押司,对于衙门里公事和官府的应酬,十分熟悉。他虽是官府中人,却又喜欢结交江湖上得好汉,对下层人民也富有同情心,在江湖上享有“及时雨”的美名。

这种特殊情怀,形成了他思想性格的两面性,一方面他要作个忠臣孝子;另一方面,在同江湖人士的接触中,使他较多地了解下层人民的苦难和愿望,又成为仗义扶危、同情劳动人民对官府的反抗行为的人物。在宋江上梁山之前,他对人民的造反,只是抱着同情态度,或在某种程度上,在行动上作一点有限的支持。从他思想精神上说,他是不愿投身到造反行列里,后来上梁山是诸多原因造成的。他是一个深有谋略的人物,决不甘心长久屈居于下僚,他原本希望靠他的才能能够“为国立功”,作出一番事业来。但当时朝政黑暗,奸臣当道,一些能人之士无法施展自己的抱负。恰在这时宋江又犯了杀人罪,流配到江州,又因醉后题了反诗,被江州知府拿住,问成死罪,靠梁山好汉的搭救,才得以保全性命。

此时,宋江才决意上梁山。

宋江有组织才能,善于团结人,加上他在江湖上的声誉,这样就有大批好汉随他上山,壮大了山寨力量,给山寨事业带来了一番兴旺发达的气象。

梁山起义军在他的领导和指挥之下,接连打了许多胜仗,给予一些污吏以严重的打击和惩罚,并且震动了朝廷,这些胜利都是和宋江的功劳分不开的。但由于他忠孝观念根深柢固,虽造了反而这种观念并未改变,这就伏下了他日后接受招安的契机。在与官军对阵中,他总是想到如何为日后的招安预留地步。就这样,梁山起义军的力量越强大,梁山的事业越兴旺,也就越为宋江的.受招安积累了资本。他终于在两赢童贯、三败高俅,打得朝廷军队大败之后,光荣体面地受了招安,而把梁山起义事业断送。宋江投降之后,又奉朝廷之命去镇压方腊起义军。

总之,《水浒传》通过艺术,形象地表现了民反的现象,深刻地反映了历史的真实本质,表现了梁山泊英雄好汉轰轰烈烈的大起义,有力地抨击了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最后的结局是悲惨的,深刻地传达了一种历史教训。

这些就是我对《水浒传》的深刻了解。

高中优秀读后感范文(篇4)

点评:

提两个建议。第一,标题改一改,可以叫做“读《树》有感”,或者干脆叫“有感而发”,而“读树有感而发”这样的句子很一些拗嘴。第二,因为有感而发,所以思想可以天马行空,但一定要围绕“读《树》”来写。比如最后一段,“能像一棵树,挡住一些渐寒的风”后结束全文就可以,后面那句话就有些画蛇添足。或者把后面那句话放在本句的前面,最后突出本句话,会使得作文归到“读《树》有感”这个主题上。

原文欣赏:

不是所有的树都要成材,不是所有的路都有岔口。

风轻轻一吹,就把我从一个路口吹到了另一个路口。

一棵上了年纪的树和一个上了年纪的人一样,世界在他们的眼里已经没有什么色彩了,那些喧闹与纷繁已经不能引起他们的注意,在他们眼里只剩下一些天空的颜色。

我的生命也许就是这些桀骜不驯的树,恣意生长,淡淡黄尘中,暖暖阳光里,像云一样飘着。

没有人会记得我,作为一棵树,是没有必要记住这些的,泥土记住了这一切。一棵树曾经承载过的一切,泥土都承载过,除非它死了,泥土也会是它最后的微笑。

谁也不知道自己的一辈子有多长,谁也不知道树最后会长成什么样,也许最终成不了材,也许最终只剩下一片残叶,但年轮记住了,岁月刻下了,每个成长的瞬间,我们曾经的无奈与沉默。

无意于苍老,而生命却一段段地远去。儿时,为了吃到树上的果子,总是未等到成熟就爬上树的顶端,迫不及待摘下青涩的果子,和着青涩的我,一起品味淡淡的苦。想起童年这些美好的小幸福,会有些淡淡的感伤。曾经带给我温暖与觊觎的这些果树现在早已经被砍掉了,燃烧后化作灰烬。想起自己的一段段岁月,曾经那样被无奈搁浅,有一天生命也会像树一样消失。多年以后,我们是否还会像儿时那样,吃到那些青涩的果子,怀想着那些纯真的岁月,会独自一点点地微笑。而时光背后的我们,如烟花般老去。

我们无法左右树的生长,也无法知晓自己生命的长度。

但是我们可以不让心灵荒芜。寂寞的时候,坐于树下,感觉树跳跃的生长与生命的游离,感觉树的快乐与悲伤。“昔年移柳,依依汉南。今看摇落,凄怆江潭。树犹如此,人何以堪。”从绿意盈盈到残叶纷飞,一生的起落与浮沉,树的一生何其不是人的一生?我们像树一样地生长,最终也会像树一样颓毁横卧于地上。生命是一个渐行渐远的过程,朝霞与落日,只是一转身。

树下,宁静无比。地,看起来比天空要大。心,却比天空还要远。人一辈子总想着让自己生命力的勃发能赶上一棵树生长的光景,并穷尽全力用一生追赶,到头来,能握住的,寥寥无几。曾经满手的阳光已逐日单簿,我们在时光中渐渐读懂一棵树,却怎么也读不懂自己,真正能走出自身的局限的人,却难以走出自己的宿命。

我们只希望自己的生命能像水边的阳光,泛着温暖的涟漪;能像一棵树,挡住一些渐寒的风;能像夜色中的萤火,点亮自己前行的路……

不老泉读后感优秀范文模板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不老泉读后感优秀范文模板”,请继续阅读本文相关内容!

不老泉读后感优秀范文【篇1】

我一直是个书迷,没有书的日子可不行!《不老泉》这个书名就这么吸引人,更何况听老师同学们说,这个故事挺感人的呢!一捧到这本书,我就迫不及待的看了起来啦!

我长期以来一直在读一些长篇小说,然而《不老泉》并不长,所以我很快就读完了。这本书只要讲述的是一个十一岁的小女孩温妮“离家出走”正好碰上了塔克一家,得知了一件神奇的事:八十七年前塔克一家喝了一种泉水,变得长生不老,相貌上永远停留在了他们喝泉水的那一刻。一个陌生人听到了这件事,想要找到泉水并且卖了它赚钱。但是他的计谋被挫败了——他被愤怒的塔克太太砸死了。这个陌生人可狡猾了!居然叫了一个警官!那个警官刚好目睹了陌生人被砸死的场景——塔克太太要上绞刑架。温妮知道,塔克太太不可以上绞刑架,那样,所有的人都会知道她无法被绞死,不,是根本就无法死亡。于是,温妮协助塔克一家把塔克太太救了出来,让他们一家远走高飞。

泉水就在温妮家旁的树林里。如果她想喝,她随时都可以去。但她没有。一直到死都没有去喝。我想,是因为塔克的话吧。我影响尤为深刻的是他的一句话——人如果活着不死就和路边的石头没有什么两样,不能算这个真正地活着。生命就像一个轮子,一直在不断滚动,死亡是轮子滚动的尽头。可是,一旦人不会死亡,那么,生命就无法再转动。更何况,如果身边的亲朋好友都相继离开了人世,只剩下自己孤零零的一个人,然而别人又看到自己不会变老,会以为自己是妖怪,更是跑得远远的,这样的生活没有意义。正因为时间是有限的,它才显得更加珍贵而美好,生活才有滋有味,我们应当加倍地珍惜它,努力的去把我们的生命故事书写的更加精彩!

不老泉读后感优秀范文【篇2】

不老泉读书笔记

这是一个神奇的故事。

在平常长生不老是每一个人都希望,这样就可以玩尽天下物,吃尽天下食,看着别人一个一个的死去,可是自己却还活着,会感到很自豪。

可是我看了这本《不老泉》之后我感觉长生不老,它只会让你悲伤,忧郁。喝了不老泉水,会很不快乐,杰克一家除了杰西,他们都不让温妮喝不老泉水,喝这令人痛苦的泉水。

如果真的又不老泉水,那我也不会喝,因为我觉得我喝了不老泉水,因为我会失去乐趣,因为我会觉得失去时间观念,会觉得时间并不重要。

我觉得喝了就像机器的零件坏了,永远停在那里了,永远不能运转了;就像坏了的电风扇,再也不能给人们带来凉爽;就像坏了的闹钟,时针、分针、秒针再也不能运转了。喝了不老泉水的塔克一家就像路边的石头,为人力他们。他们虽然有无限的时间,却失去了最宝贵的快乐和幸福,那我宁愿让时间慢慢流去,但至少得到了最宝贵的快乐和幸福。

《不老泉》读书笔记 卢梓冉

小女孩温妮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塔克(看到这个名字我想到了《时代广场的蟋蟀》里面的塔克老鼠)一家,有:梅,塔克、杰西、迈尔斯,温妮从他们口中得知,他们一家长生不老,原因就是因为温妮家的丛林里有一口泉,喝了这口泉,就可以长生不老,但是,他们会停止生长,小孩永远是小孩,所以他们隐瞒了这个秘密,可是,谁又能想到,他们彼此的谈话,却被一个穿黄风衣的坏人听到了。

他告诉了温妮的爸爸妈妈,说是塔克一家绑架了温妮,威胁他们拿有着不老泉的森林来换温妮,每个家长都会为自己的孩子拼命,所以他们答应了,穿黄风衣的人带着警察来到了塔克家里,穿黄风衣的人要强制性把温妮带走,用温妮来作证泉水的神力,谁知梅拿起一把枪,把穿黄风衣的的人枪毙了,她也因此而坐了牢,好心的温妮动了隐恻之心,用自己代替了梅,警察发现后把温妮放了。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一句谚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机未到。是好心,就有回报,但是我们也不要为了要回报而干好事,要无追求性的帮助别人,我现在知道为什么平时爸爸的朋友送东西给我,他们总是拒绝,是因为,我们不需要回报,我们精神上很充足,很快乐,我们只需一心一意的去帮助别人,而我们自己就不需要什么,这就是原因。

不老泉读书笔记 陈依楠

不老泉总的来说是一部惊恐却又美丽的小说,这是我个人的总结。

这是一部记载了一个十一岁女孩的奇遇记,温妮最终也没有去喝那可以让她永生的不老泉,而是正常的长大,活完一生,以死亡把故事结束。

故事最后,自已也不免问自己,如果世上真有那么一口泉水,我会去喝吗永生到底该喜悦的还是该寂寞书中的塔克一家看着身边的人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老去,而自己却依就如初,这样的永生是令人厌恶的。

但死亡常常陪着一些痛苦,所以人们就贪婪永生。

《不老泉》读书笔记 张津源

《不老泉》这本书刚开始的时候我不爱看,结果,看着看着,入了迷。原来,它讲的是有一口泉,谁喝了谁就长生不老,塔克他们一家就是这样的,有一个叫温妮的小女孩,无意之中知道了这个秘密。可是,有一个穿黄衣服的人也知道了这个秘密,想尽办法得到他。

自从我读了《不老泉》,我感受到了温妮善良、关爱的心。也学到了很多好词好句。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在一片茂密的树林里,住着一家人:温妮和她的姥姥、妈妈、爸爸。某一天,温妮出来玩,玩着玩着,她在树林里迷路了,然后,就坐在一棵大树下,忽然,她看见旁边有一个男孩,他叫:杰西。正趴在那里喝水,这么一想,自己也渴了,就问:这水好喝吗我也想喝。杰西说:不行。为什么温妮说。因为,这是不老泉,你长到十七岁的时候就可以喝。这时,迈尔斯和梅也来了,这是杰西的弟弟和妈妈,最后,温妮跟着他们一起回家了。不过,有一个穿黄衣服的人偷听了他们的谈话,心中暗暗的笑了,因为,他了解一个不老泉的秘密。

这个穿黄衣服的人真坏,是个坏人,随便偷听别人的谈话,这样做很不好。

在这里,让我心里想到的最放心的事情是:塔克一家非常善良,关爱温妮;他们一家人还会照顾温妮。特别是杰西对温妮很好,他给了温妮一瓶不老泉的水,让她长到十七岁的时候喝下去,然后就去找他。

穿黄衣服的人不幸没有得到泉水,而且还被梅用枪打死了。警察把温妮送回了家,把梅给抓起来了,然后,温妮又把梅给救了,让他们赶紧逃脱。

最后,温妮没有喝珍贵的不老泉水,而是给了那只大蟾蜍,因为,这只蟾蜍能听懂她说话,是她的朋友。

这本书真有意思,我最喜欢里面的杰西,杰西非常善良、友好,帮助迷了路的温妮。我不喜欢温妮,温妮离家出走,害的爸爸妈妈非常着急。你们呢

不老泉读书笔记

今天,我读了美国的著名作家纳塔莉 巴比特写的 《不老泉》,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温妮 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

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一一道来 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选择经历生与死。若干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她已经去世了 ,活了 78 岁。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

人之所以害怕死亡,是因为死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各种离别,各种恐怖,各种残忍。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但死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死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带走你的爱、你的希望、你的快乐和健康。可是永生,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

死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不要自己不喜欢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人活着就得死,所以我们这模样,不能算活人,这能算是死人,是死物,就像路边的石头。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我也向往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可看完这本书,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我发现如果永远不死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去感悟这个世界。

所以,死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样,永远死不了。

不老泉读书笔记

当阳光从窗前照过,

当麻雀从房顶掠过,

当花香从盆里飘过,

我捧着书,静静地细读

身临其境的美妙,山与水的萦绕。在这个神奇的故事中,一切都很美好。

这是一部惊秫而又美丽的小说﹕

年近十一岁的温妮,家境尤其的好,她家有一片林子,但是谁也不知道在这个林子里有一个不老的泉水,如果人喝了的话,时间就会停止不前。

很多人都做梦想长生不老,可这般好事,却让塔克一家给遇上了。这件事令塔克一家百思不得其解。这天,温妮在林子中游玩,走到了那棵白蜡树下,饥渴难忍的她望见了树下的一眼清泉,她仿佛见到了面包一样,捧起一捧,便想往嘴里倒。这时,迈尔斯急速跑过去阻止她,温妮很惊讶。梅﹑杰西和迈尔斯奋力将她带到了山顶,又把他们一家的神奇经历告诉了温妮,温妮似信非信,因为她从不相信长生不老这一说。梅一家告诉温妮,这事万万不可外露,不然,生态就会被破坏。可谁知,正有一双邪恶的眼睛盯着她。

梅一家把温妮带回了她家,一向干净的温妮很不适应这肮脏的环境。

当然,温妮的失踪也令她的妈妈十分着急,而那个神秘的黄衣人却知道温妮的下落,并提出用温妮家的林子交换温妮。第二天,警察赶到了,非说塔克一家绑架温妮。梅怕此时泄露,便打死了那个神秘的黄衣人。因此,梅要被视为死刑,但塔克一家都知道,梅是不会被打死的。

塔克一家再加上温妮,4个人齐心协力,终于把梅救了出来。

几十年以后,因为一场大火,林子被毁于一旦,温妮最终也没喝那泉水。一切仍是那样平静、祥和

是的,人如果只活不死,就和路边的石头一样。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不能虚度光阴。珍惜生命,让生活更加多姿多彩。

《不老泉》读书笔记 申昊宇

传说有一种泉水,喝后便可以不老不死,与天同寿。不老泉,这足以让无数人疯狂,我也不例外。可是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事情都有它的两面性。

对于喝了不老泉的泉水的人来说,交朋友只会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当你的朋友去世时的时候,你依旧是现在的年龄,不灰变老,当你的亲人去世时你依旧是现在的年龄不会变老。

你拥有的能力比别人拥有的能力强时,人们会称之你为天才。当你拥有别人所没有的能力时人们称之你为怪物。文中的人物迈尔斯就是就是因为自己不会变老,他的妻子认为他把灵魂出卖给了恶魔,所有弃她而去。

任何事物都有他的两面性,在做有些事情前,想想这件事情的另一面也是好的。不是吗

《不老泉》读书笔记

我最喜欢里面的温妮。

她有点叛逆,有一天她对爸爸妈妈说:我一定会出去的,你们等着瞧吧。温妮真的走出去了,她不知不觉走到离家很远的大森林里。她突然看到了一个人一个小男孩。想:大森林里怎么会有人温妮躲在大树后一直看着他,想看个究竟。只见他把他前面的小石头拿开,里面竟然喷出水来了。小男孩正用口对着那股水在喝呢。正好温妮也渴了。她走出去,那个小男孩赶紧把石头放上,温妮说:我渴了。小男孩说:但这里没水啊。温妮说:骗人,刚刚你都喝了。小男孩没办法,只好把不老泉的来历告诉了她,让她知道,只要喝了这个不老泉,人就永远不会长大。

其实,生老病死,是人生存的自然规律,死亡充其量只是一份通知书,在通知书没到之前,把该做的做好。那死也有意义了。

不老泉读书笔记

生命因青春而美丽,生命因价值而光彩,同时,生命也因死亡而悲伤。但是,如果有一口不老泉,让你永保青春,不断的释放生命的活力,你会去喝吗通过阅读这本书,给我的感触特别大,让我感受到了生命的价值不在于长度,而在于宽度和深度。

如果一个人,没有尽头的活着,他会厌烦生活,不懂得珍惜生命,就像书中的塔克说的那样:生命是一个轮子,死亡它也在这个轮子上啊。可是现在,死亡从这个轮子上掉下来了,我们塔克一家不在这个轮子上了。我要是知道有什么办法爬回轮子上,我会毫不犹豫的上去,从而看出了塔克已经厌倦了生活,对一模一样的日子是多么的无奈。因为生命不死,就不是完整的人生,就像永远停在岸上的船一样,水在不断的流动,身边的事物在不停的变动。它却永远的搁在了那里,不能驶出,不能冲刺,没有沉没,生命对它来说也就再也没有了歌唱和诗

不老泉读后感优秀范文【篇3】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温妮家林子里的一颗白桦树下有一眼不老泉。塔克一家无意中喝了那泉水,87年过去了,他们没有一点变化。但除了杰西外他们都极力阻止温妮去喝它。忧郁而悲伤的塔克告诉她说:“人如果只活不死,就跟路边的石头没有什么两样,不能算真正的活着。”除了塔克一家和温妮,一个阴险狡诈穿着黄西服的人也知道了不老泉的秘密。如果让他利用不老泉去满足自己的野心,那这个世界就毁了。他们极力阻止了这件事的发生,温妮也选择了自己想要的人生。

如果我们只热爱生命而不热爱死亡,那是因为我们并不真正热爱生命。当然,生命的终结就是死亡。死证明了一个人肉体的停顿,证明了一个人的忙碌、奔波、劳累统统都失去了意义。但死绝对不是灵魂的终结与虚无,生与死是勇敢的两种贵的表现。而《不老泉》这个发生在现代的美丽故事中,蕴涵着的是关于人生的探索和情感的描述,让我知道了永生带来的不一定是永恒的幸福。是的,我们不要畏惧死亡,要像温妮一样宁愿放弃喝不老泉,也要面对完整人生而不留遗憾。我们更要珍惜生,让自已有限而短暂的生命活出精彩!

可以这么说,生与死有时很远,就如两颗星星的距离;生与死有时很近,就如一张纸的厚度。本书的作者就是如此巧妙地让我们在这不可抵挡的人性光辉中,感悟生命与死亡……

合上了这本书,我突然觉得死亡也不是那么恐怖。如果把生命看作一个大轮子,那么死亡就是轮子上的一部分。缺少了死亡,生命就不完整,因为有了死亡,生命才有了价值和尊严。

不老泉读后感优秀范文【篇4】

阅读《不老泉》,对生命的意义有了进一步地了解。这是一部惊悚却美丽的小说,读完放不下,放下忘不了。那浸润心灵的文字,如不老泉一样永恒不老。

文章主要讲述了还不到11岁的温妮在自家树林里迷了路,与塔克相遇,得知一个惊天的有关长生不老的秘密,她不相信精灵,不相信童话,又怎会相信塔克一家的故事,但事实还是令她打了个寒颤,神秘黄衣人的贪婪让她彻底明白,一旦更多的人知道泉水的秘密,这个世界就会完了,她知道她可以随时去喝,也可以到死不喝,最终她选择像正常人一样生活。

长生不老几乎是我们每个人都梦寐以求的,但只有真正经历过才知其痛楚

每个人都渴望有足够多的时间,因为时间是何等宝贵。寸金难买寸光阴。啊!正如朱自清先生的《匆匆》写得那样:八千多日子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有人说过:时间就像手中的细沙,握得越紧漏走得越快,但它全部随风轻扬,只留下那细腻柔软的触觉,但你细细回味。可否想一下,如若真能长生不老,那时间将会变得廉价或者说一文不值,那时又有谁会歌颂时间的宝贵呢?

正如塔克说的那样:人如果只活不死,就和路边的石头没有什么两样,不能算真正的活着。

岁月的那一抹姹紫嫣红,点缀了一世春秋,烟火的那一束流光,踏碎了一方夜空,美好总是稍纵即逝,刹那风华。巴金曾说过:生命的意义在于付出,在于给予,而不是在于回报,也不是在于索取。认为生命的意义在于做自己想做的事。正如那句话说的那样世上本没有正确的选择,我们只有不断努力使当初的选择变得正确,起码要让自己觉得正确。在回忆中看见记忆的扉页渐渐泛黄,甚至消逝,铅华流年,岁月成诗,我们在诗的字里行间中感受他的余温,而无法真正触及他,让那些证明你停留的痕迹。代替你永恒不老的活下去,我想,这也许就是生命的意义吧。

虚度光阴不一定是没有做出震惊世界的大事,而将他看得过于廉价,我觉得,《不老泉》说的,大概就是这样一个故事,因为这就是生命震撼爵士的美吧!

老师评语:从中品悟到了震撼爵士的深刻人生哲理,岁月成诗,铅华流年在用文字堆砌的年里,我们触摸到了阅读带给我们的方向与沉积。

不老泉读后感优秀范文【篇5】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故事里的主人公塔克一家为了守护一个秘密,东奔西走地躲避着所有人,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一个小女孩温妮,因为家里的事而离家出走,正巧碰到了塔克一家人,他们把温妮请到家里,跟她说了这个秘密:他们一家在外地流浪时,路过一棵大树,旁边隐藏着一点水,就去喝了一点。结果,塔克的老婆切面包切断了一只手指,竟然一点没事。他的儿子杰西从树上掉下来,结果毫发无伤。他自己被毒蛇咬了也居然没事。可见当真的长生不老降临到自己身上时,该干什么,自己也说了不算的。他们的朋友知道了这件事,都说他们中了魔鬼的妖术而远离了他们。温妮听了,很想帮他们。而他们最焦虑的是,时间过了很多年,他们全家居然一个也没变老。

如果现在有这种水,那该多好啊!这是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期待的!但是当真的出现时,又怎样呢?

不老泉读后感优秀范文【篇6】

在我第一眼看到《不老泉》这本书时,我便喜欢上了它。“不老”,它是那么的遥不可及,但却是所有人都期望的。我也一样,我希望我的家人、朋友、老师都能长生不老。

早在古代,人们也希望能长生不老:千古一帝——秦始皇在晚年的时候便不停寻找灵丹妙药;古埃及人,他们认为只要将尸体做成木乃伊,死者就可以永生。现在的人则希望他们所认为的神、佛来帮助他们长生不老。

可是,长生不老真的好吗?直到我读完这本书才真正明白。

书中讲述了一个叫温妮福斯特的小女孩离家出走,来到了她家的林子里,发现了一口泉水,接着便认识了塔克一家,知道了那口泉水是不老泉,塔克一家在无意中喝了那口泉水,成了长生不老的人。但这些秘密被不怀好意的“黄西装”听到了。温妮和塔克一家便与黄西装斗智斗勇,防止了秘密的扩散。但最后温妮却没有喝那口泉水。

其实,长生不老并不是件好事,反而是坏事。生命就像一个轮子,死亡是其中的一部分,它就在新生旁边,人不能只活不死,那就和路边的石头没有两样。书中的人物塔克说过:“我要是知道怎么爬回轮子上去,我会立刻就去做。”

如果能够长生不老,那么活着又有什么意思,每天看着日出日落,花开花谢,身边的一个个事物都消失死亡,身边的朋友也一个个离你而去,他们也许会害怕你,认为你是黑巫师,或把灵魂出卖给了魔鬼,你会非常孤独。书中的迈尔斯就遇到了这个问题,他的妻子和女儿就是这样,他们不再爱迈尔斯了,同样也越来越害怕迈尔斯。

不老泉读后感优秀范文【篇7】

白雪皑皑,寒冷的冬夜,悄然将临。我手捧着《不老泉》,好似捧着一个暖宝宝,这一部惊悚而美丽的小说,让我读来放不下,放下忘不了。

一眼汪泉流淌在温妮家林子里的一棵白蜡树下,泉水看似普通,却能让喝了它的万物长生不老。能够长生不老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情啊,《西游记》中那些梦想吃到唐僧肉后长生不老的妖怪们已经把这一想法演绎得淋漓尽致了!只要喝一口泉水便能长生不老,这又是一种多么大的欲望啊!然而喝了这神奇泉水而长生不老的塔克一家为了让温妮保守“不老泉”的秘密,挖空心思,费尽周折,以身边的船、水、生物、动物等举例,用自已一家人痛苦的经历和遭遇,告诉温妮不能违背自然生长规律的道理。

这是一本关于生命哲学的书籍,这更是一本叩问人类内心的书籍。一个不到十一岁,跟我一样有着美好童年的孩子,对长生不老却有着另一种截然不同的态度,面对不老泉的诱惑,她最终宁愿选择了做平凡人,选择了死亡,也不愿违背生死轮回这一生命的自然规律。她,正是本书中的小主人公温妮,你不觉得她伟大吗?你还觉得这本书简单吗?

走一次生命轮回,虽不能感受世间万物,却可珍惜眼前人的笑颜;停一世间,虽能长生不老,却如万箭穿心般的寂寞,随你不老到世界尽头。这是阅读完《不老泉》后给我的警句。此刻,假如有一瓶不老泉摆在我的面前,我想我会毫不犹豫地作出跟温妮一样的选择。因为我知道,生命就像轮子,一切都像轮子。水不停地流着,一条船卡住了,如果没人推它,它就永远动不了。它想走,可动不了,塔克一家就像这条船,卡住了,不再是轮子的一部分,掉下来了。死亡也是轮子的一部分,就在新生的旁边。万物都不能只挑自己喜欢的,把别的扔掉。长生不老的人就像从轮子上掉下来了,停止了生长,只是存在,失去了活力,变成了路边的石头,就什么也不是了。如果人们喝了不老泉,那这世界就毁了。虽然能长生不老,但老人永远是老人,孩子永远是孩子,肩上的担子永远也放不下,那长生不老变成了一种煎熬,这是多么可怕的永远“停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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